美章网 精品范文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城区安全和稳定。原则:迅速应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 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区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控制。当施工场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始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一)、场区火灾;

(二)、深基坑开挖塌崩;

(三)、高支模支架塌陷;

(四)、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五)、触电事故;

(六)、交通事故;

(七)、围墙垮塌;

(八)、高处坠落;

(九)、脚手架倒塌;

(十)、机械伤害;

(十一)、其它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十二)、不可预见突发性事件;

(十三)、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 应急预案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事故发生评估预测为:

(一)、死亡数在1人以上;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三)、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操作副总指挥同时启动应急反应、建设单位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五、报告程序

(一)、建设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应迅速投入全面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建设局。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单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六、事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工作职责

(一)、事故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城区各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突击队,领导小组组长为各单位应急救援责任人。

(二)、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城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和职责:

(一)人员组成:组织指挥组:通信联络组:应急行动组:

(二)职责:

1、组织指挥组组织指挥组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负责应急与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各相关应急单位和应急小组的应急与响应行动。

2、通信联络组接受组织指挥组的指令,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1)、通讯体系:应急预案中必须确定有效的可能使用的通讯系统,以保证应急救援系统的各个机构之间有效地联系。

建立有效的通讯体系,其体系应考虑的因素有:

a、应急人员之间;

b、事故指挥者与应急人员之间;

c、应急救援系统各机构之间;

d、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

e、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

f、应急指挥机构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

g、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媒体之间;

h、应急指挥机构与认为必要的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

(2)、紧急情况电话联络表单?位联系电话姓?名联系电话公 安110急救中心120消 防119建设局安监站办公室3、应急行动组负责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展开调查,及时通过通信联络组向组织指挥组和相关部门通报情况。

七、应急措施

(一)、应急措施处理程序图

建筑安全事件发生组织指挥组启动应急预案(**负责)通信联络组向各应急小组通报情况(**负责)通知应急行动组(**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应急措施处理程序

1、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组织指挥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计划,向各小组下达配合、协调抢救指令,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要求所有应急人员行动迅速有效。

2、通信联络组迅速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向建设局、公安、消防、医疗、市建设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等相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并及时将事态的发展向组织指挥组报告并将组织指挥组的指令向各抢救部门传达。

3、应急行动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积极协调、指导相关方展开抢救救助工作,并及时通过通信联络组向组织指挥组和相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5、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6、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预案的完善提供经验和依据;

7、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八、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城区各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应经常组织紧急救援知识和救援措施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指导、协调和督办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一)、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管理部门和施工场区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反应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众参与;方式方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

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日益成为时代的需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吸纳具有相关地方或行业经验的公众参与,能够最快、最准、最近协助找出事故根源,提出施救方案,有助于降低政府或企业应急救援的单一行动成本,提升救援效率,同时也体现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权”)。这是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现实意义。

1国内外实践经验或不足

1.1国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公众参与经验[1-7]

公众参与法制化,成为国家应急体系必要环节。如加拿大推行“以法治安”,《联邦政府紧急事件法案》等法规对自救、互救、公救有专门规定;民间社会组织几乎成为应急救援的“第二政府”。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民众,均可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组织参与救援;全民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如日本的小学课程就有近40个课时的危机教育,俄罗斯1991年以来要求普通学校、中专和职业学校开设《生命安全基础》必修课程;应急救援的信息体系完备,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如俄罗斯对事件真相信息披露与传递在政府、企业、民众或其他组织中相互贯通,不遮盖,不隐瞒,信息动员机制科学有效;社会运动对政府或企业起到反推、震醒修复作用。如美国民众1979年因三里岛事件而发起反核运动,对政府或企业的错误决策和行为进行批判、抵抗,起到反推作用。

1.2国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经验

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发展势头较好。如2011年甬温线“7•23”动车事故等,都有大量公众自发或自组织参与;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危化品爆炸事故中,许多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志愿者参与了应急救援;三大主体力量“合作共救”的局面正在形成。2006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有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了社区消防、江河打捞等志愿者救援组织,并在小型事故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有些公众参与方式比较成熟且发挥重大作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公众组织化参与、传媒化参与、捐赠性参与等比较多,安全文化逐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1.3国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的主要问题

社会力量发育不足,应急文化较为缺失。目前中国公民社会组织仅为每万人4.43个,与一些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相比,社会组织发育不足,[8-9]公众应急意识淡薄,社会应急文化氛围不够浓郁;救援理念落后,合作体系机制尚未成型。中国安全生产的“大救援”理念尚未形成,一些官方组织担心非专业的公众参与会造成次生事故,导致事故扩大,因而不鼓励公众参与救援,而且,鼓励措施不够,公众自发参与应急救援的动力不足;公众参与法制不健全,自发无序行为多。目前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缺乏具体法规制度保障和约束,无组织、无引导参与反而影响救援效率的情况时有发生;参与公众普遍缺乏科学施救技能和手段。大多数公众缺乏专业性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和科学方法,也没有现代化的设备设施,有时候出现施救者反而被困,甚至牺牲生命的情况。

2公众合理参与的一般方式方法探究

应急处置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社会公众可以全过程、全方位、全面参与,下面从不同角度对公众参与方式方法进行探讨。

2.1公众参与渠道或途径

组织参与:公众以组织化、集合化的方式参与,分为政府、企业、民间自发几种组织方式。自愿参与:公民个人基于道德而非外在强制力参与救援。依法参与:个人或组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有序参与救援。

2.2同专业救援力量关系

自主参与:个人或组织自发、自愿、自主参与,不与政府机构、专业救援组织发生直接联系。合作参与:公众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合作救援、分工负责、相互协助完成救援任务。协作参与:公众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专业性应急救援力量完成救援任务。

2.3公众参与的具体事务

应急准备阶段:主要参与规划决策和应急文化教育,一是应急救援规划决策,即公众参与应急救援规划方案制定及论证、预案编制会议等;二是应急演练宣教,即高危行业企业所在区域内公众通过有组织或自发的行动,参与各种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接受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应急响应阶段:参加现场救援或保障事务,一是现场抢救抢险,参加事故现场抢险救灾,抢救人员或财产;二是协助维持现场秩序,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三是后勤及医疗卫生保障协作,即公众自愿或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如餐饮、医疗、运输、志愿献血、人工呼救等;四是安抚受害者及家属,有心理学专长公众自愿或在政府组织下参与受害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五是采访报道与信息收发,媒体记者或相关志愿者实地采访调查,向社会应急救援情况,传播救援队员事迹,激励社会大众关心事故救援。恢复重建阶段:公众通过捐赠等方式自愿或有组织地参与恢复重建事务,一是救援物资资金捐赠筹集,自愿或有组织性地参与社会捐赠,筹集物资;二是房屋物资临时出让,事发区域公众(附近居民)主动或应征临时出让房屋建筑以及交通工具等物资供救援使用;三是参与事故调查,相关公众应邀参与事故调查;四是应急救援工作监督评价,公众对政府公布的事故救援过程进行监督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2.4公众参与救援的主要倚重手段

经济物质参与:公众通过捐赠金钱、物资,临时出让有关物资使用权等方式参与。民主政治参与:公众依法参与相关规划设计、预案制定、事故事件调查、听证咨询、应急管理等。专业技能参与:公众以自身特长参与应急救援。精神道义参与:公众通过精神慰藉、道义支持等方式参与应急救援。混合手段参与:公众以上述多种或全部方式手段参与。

2.5公众直接或间接参与

直接参与: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间接参与:公众通过社会捐赠、物质出让、规划决策、宣传教育、信息传播、社会运动、话语呼吁等方式参与。虚拟参与:公众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方式间接参与。

3保障公众正当参与的措施建议

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一定的法规制度政策措施保障,需要一定的动员和组织,才能保证参与救援的合法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更新理念,落实顶层设计。政府要树立“海纳百川,融于一体,合作共救”的新救援理念,相信群众,吸纳公众,发扬安全民主,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本格局和架构的顶层设计思想落到实处,使得公众参与成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而不是“补充”。

(2)合理引导,强化素质训练。公众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是一门学问,需要进行专业性引导;适当组织强化培训或演练,提升技能,锤炼经验;如有必要,政府可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公众与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等进行嫁接,在相关学校开辟“社会工作与应急救援”专业,实行考试颁证。

(3)培育精英,引领公众参与。要在地区或行业或单位组织内部,培养一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专长突出的公众精英,让他们在关键时刻带领大家参与应急救援,实现自救、互救,协助公救。

(4)加强交流,不断取长补短。公众参与应急救援也要在多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一是普通公众与专业性应急救援力量之间进行横向的经验交流合作;二是不同层次、类别的应急救援参与公众之间进行纵向横向经验交流合作;三是开展国际领域的公众参与经验交流合作。通过合作交流,不断取长补短,提升公众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水平。

(5)完善机制,确保有效参与。目前亟需制定一套法规机制,确保公众正当、有序、有效参与。一是规范机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办法(或条例)”,鼓励、引导和规范公众参与行为,内容包括规划或预案论证公众参与、公众组队、入场和行车线路、信息、调查参与、公众意见征求和听证参与、座谈会、新闻媒体参与、监督评价、奖惩规则等。其中,对于专门的应急救援公众社会组织,是否进行登记注册,需要进一步考虑。二是动员机制。包括宣传发动、队伍组建、入场动员、捐赠动员、后勤保障动员、恢复重建参与动员。三是保障机制。对优秀公众和义举行为进行褒扬奖励,对违反规范、投机取巧、践踏人性、造谣滋事的言行进行严惩。四是协同机制。在制度层面详尽规定公众与政府或企业专业性应急救援力量之间,以及跨地区或跨行业公众之间联动、沟通和协同合作(近年一些特大或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中已经显现这方面协同不够)。五是共享机制。即公众之间、公众与政府或企业之间进行应急救援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会共享、成果共享。

作者:颜烨 单位:华北科技学院安全与社会发展所

参考文献:

[1]丁赛.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3,(23):250

[2]丁赛.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公众参与研究——以居民参与为视角[D].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4

[3]原珂,李少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以广东省为例[J].现代管理科学,2014,(8):111-114

[4]张维平.美国、加拿大、意大利应急管理现状和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06,(11):143-149

[5]王歆效.分享经验分担风雨——国外应急救援给予的启示[J].现代职业安全,2007,(11):30-31

[6]唐宏贵.俄罗斯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J].中国学校体育,2000,(6):63-64

[7]国办应急管理考察团.俄罗斯、日本应急管理考察报告[J].中国应急管理,2007,(2):53-56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德国身处欧洲大陆中心地带,工业发达,化工产品的产量和出口贸易额在整个欧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德国政府和化工协会非常重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响应能力尤为看重。

德国TUIS互助网络

1982年,在德国化工协会(VCI)带领下,130多家化工企业联合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共同建立了TUIS(运输事故信息支持)网络。该网络覆盖德国全境,并延伸到周边德语系国家,依靠分布在全国范围内的化工企业消防队、相关专家(化学专家、毒理专家、生态学专家等)和应急资源,向德国全境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化学品运输事故提供援助。

当发生化学事故时,应警察、消防队和公众的请求,TUIS网络会积极提供救援支持,包括远程信息支持、派专家现场指导和救援队伍支援等活动。

TUIS网络应急响应服务

TUIS网络提供的应急响应服务分为三个级别:一级,电话咨询服务,又细分为一级a,提供当地语言的电话服务,一级b,提供专业化学品信息技术支持的电话服务;二级,赴现场指导和建议;三级,现场技术支持和协助。

TUIS网络的一级服务,可针对专业问题提供解答和建议,如:事故现场如何处置,如何控制事故,怎样打捞储罐,产品对环境有何影响,产品对人和动物有何影响等。

当TUIS提供二、三级现场服务时,TUIS的应急响应人员作为现场的专家和顾问,在事故现场代表德国化工协会履行职责。TUIS通常都会与政府公共应急服务等多部门共同合作,来应对事故现场的救援、处置和清理工作。

TUIS网络不但提供化学运输事故援助,还提供一般化学事故信息支持,可为运输(铁路、公路、航道)、生产设施或仓库中的危险物料的事故和意外事故提供协助。

TUIS向公共应急服务部门提供免费的支持和协助,而对于因到现场指导或救援队伍出动所产生的消耗和费用,将由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承担。

巴斯夫与TUIS网络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以下简称“巴斯夫”)是德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工厂之一。巴斯夫产品涵盖化学品、塑料、特性产品、作物保护产品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等。巴斯夫总部位于莱茵河畔的路德维希港,建有世界上工厂面积最大的化学产品基地。

巴斯夫作为德国化工行业的领军巨头,具有化学品应急救援的丰富经验,其分支公司和救援队伍遍布德国各地,救援网络成熟,装备精良,因此TUIS网络主要依托于该公司的救援网络。

巴斯夫总部应急响应中心

巴斯夫总部应急响应中心,即TUIS的核心运行机构,承担TUIS的日常运行、应急指令下达和信息传递等重要任务。巴斯夫总部应急响应中心位于德国莱茵河畔路德维希港的厂区消防队内,承担着巴斯夫整个路德维希港化工区的消防应急、安全保卫和环境监控等多项任务。该消防队同时也是巴斯夫在德国最大的消防队,配有各种类别和级别的消防、救护和特勤车辆,装备先进,管理高效。

该应急响应中心作为德国化学品运输事故TUIS互助网络的运行中枢,每天24 h接听和处理来自国内以及欧洲ICE计划(即“国际化学品环境”计划)成员国的应急电话,全年无休。

通常情况下,应急响应中心会根据事故发生地和企业国别的不同,按照不同的流程来处理这些电话(见表1)。

应急响应中心汇集了TUIS网络的各种应急资源,包括:化学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地图数据库、建筑和管线数据库、专家库、各种类型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公共应急服务等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另外还有ICE计划各成员国应急中心的联系方式,以便于随时应对紧急事故的发生。

应急中心的应急响应人员都是经过严格培训,有着丰富的接处警经验,具备德语和英语能力的职员,擅长应对各类化学品运输事故,熟知各种化学品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并且能够很好地引导来电者如何在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应对。对于每一个事故电话,应急中心都会有全程的录音和详细文档记录。

欧洲ICE计划

德国TUIS互助网络计划周密,运行高效,为欧洲各国树立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也带动了整个欧洲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发展。1991年,欧洲化工企业联盟(CEFIC)启动了 “ICE计划”,旨在联合欧洲各国化工企业,制定统一的化学品安全监管规则,建立整个欧洲的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网络,并规范欧洲各国的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标准。

ICE计划由欧洲各成员国的国家ICE计划彼此联合起来组成,在整个欧洲为跨越国境的化学品运输提供应急协助。目前,已经有18个国家加入了ICE计划并建立了对应的应急互助网络。

ICE计划主要目标是:针对化工公司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在各成员国内建立类似德国TUIS系统,由本国的化工企业联合救援队伍、专家和装备形成的覆盖全国的应急救援互助网络;在各成员国内建立部级的应急响应中心,提供有人值守的每周7天24小时服务,员工能够说当地语言和英语,至少提供一级电话咨询应急服务;编写应急响应处置卡。

应急响应处置卡(ERIC)作为ICE各成员国通用的信息卡,由欧洲化学工业和社会公共应急服务机构的专家组编写,有多语言版本,包括: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荷兰语、瑞典语等,给受过专业培训的应急响应人员提供事故现场30 min内的应急处置信息。在化学事故现场,应急人员能够通过应急响应处置卡上的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HIN编号(危险品识别码)、EAC代码(应急行动代码)和产品名称等字段快速、准确地识别化学品信息,并告知应急响应中心。

对我国的启示

德国的TUIS互助网络和欧洲的ICE计划,经历了几十年的运行,已经十分规范和成熟。它们为德国和整个欧洲的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驾护航,在各个国家内部以及欧洲的国与国之间的应急互助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十四五”(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打造应急管理事业、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韶关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统筹协调好应急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以“三个严防”和“四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科技强安”战略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六是市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努力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下一步将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刚刚起步,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各类事故灾害风险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同时,我市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量多面广,再加上一些地区、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承担着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在应急指挥平台、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警监测和应急科技支撑建设等很多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质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监管体制与机制、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偏大,2016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1起,占全省3.25%;2017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8起,占全省3.95%;2018年发生生产事故196起,占全省3.19%;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16起,占全省3.69%。二是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具体如下:2016年3月4日,仁化县狮井石灰销售部发生一起较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016年12月21日,新丰县105国道2388KM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7年07月07日,X338县道5KM+900M黎口勋口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3人当场死亡;2017年12月27日,韶关市新丰县发生一起道路运输行业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8年2月5日,在广东韶钢松山7号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18人中毒,其中8人死亡事故;2018年07月27日,韶关市翁源县官渡利龙路段一起道路交通事故,3人死亡。2019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01月02日,韶赣高速499KM(珠玑收费站出口前50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2020年1月10日,广乐高速公路北行78公里+250米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经济下行造成企业安全保障条件欠缺,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四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还需加强。五是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六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也日益增多,使得我市在“十四五”时期的应急管理面临愈加严峻的挑战。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应急管理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重点解决制约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共性问题,促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强能力、促协同,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风险和损失。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分类目标

安全生产方面:到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1)亿元全省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4)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待省明确相关控制指标后再完善具体数据)

防灾减灾方面:到2025年,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应急救援方面:到2025年,全面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发展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打造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将根据省“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内容及我市下一步重点工作适当调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调整完善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专项综合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统一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

2.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市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加强资源整合,建立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建立完善全省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作用。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建立事故灾害信息搜集报告制度,理顺信息报告体制机制,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完善事故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统筹协调应急力量应急处置。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强化应急救援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方案、统一实施,实现科学救援、安全救援、高效救援。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1.健全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工作体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统筹协调作用,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工负责工作体制。各级专项综合指挥协调机构按职责分工抓好事故灾害防范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专业化指挥、工作指导、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体制。明确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落实灾区统一指挥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

(三)建立灵敏高效的应急协同机制

1.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

2.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3.完善社会力量协同机制。培育扶持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开展各类应急队伍联合培训和演练,强化社会力量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完善灾情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灾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事故、灾害、灾情全过程管理。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灾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度。

2.推进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

3.强化督查、巡查,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应急管理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构建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系统

1.构建覆盖全区域、全层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2.尽快修订各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可行性评估,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

3.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过程管理,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注重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订、改善提升作用。

(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促进双重预防体系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分类施策,推进中小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化解安全风险,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深化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隧道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城乡接合部、农村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城市排水、燃气等设施安全巡查维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开展“平安船舶、平安渔业、平安旅游”创建行动。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农机、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3.全面推进城乡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农村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乡村安全保障水平。

4.全面推进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分析研判,超前采取预警预防措施,全力做好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

(七)综合提高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1.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气象、水文、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强灾害早期预警工作,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水平。健全灾害预警信息体系,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

2.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3.对我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推进地震小区划图的应用。

4.加强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市低洼地段、下穿式立交、行洪河道和排水防涝主出口等薄弱环节蓄排能力,提高城市洪涝灾害防御水平。

5.加强河流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等工作,提高水利工程防洪标准。

6.加快建设森林防火工程,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和重点林区引水上山,有条件的重点林区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

7.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8.强化灾后恢复与重建能力建设,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政策,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

(八)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加快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消防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实施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加强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新增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建设一批专职消防站,配齐配强救援装备。

2.建设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强化制度设计、人才培养和救援训练,配齐配强设备设施,完善应急救援中心功能,尽快提升战斗力。

3.进一步完善专业救援力量布局,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整合优化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职能,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

4.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政策。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各地结合灾害风险特点,探索灾害风险防范有效保障模式。

5.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增加储备物资数量种类,优化储备方式,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置力度。强化应急救援交通运输,特别是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快速到达。健全各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高灾区卫生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能力,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基层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活动,举办应急管理大讲堂,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应急管理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教材、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2.加强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3.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完善调查评估统计制度,整体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评估水平。制定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和监督落实办法,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红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

4.加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园区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三有”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害灾情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

5.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立足承担市委、市政府应对重大事故灾害总指挥部任务,建设一流水平的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系统,统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标准,推动全市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突出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预报预警能力。整合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重点推进功能全面的应急指挥场所、智慧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网络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形成全市一盘棋、一张网,构建科学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

(三)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

落实项目建设扶持政策,落实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到2023年,建成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

(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掌握重点区域抗灾能力。

(五)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开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滞洪区建设,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乡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设施,全面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六)抗震防灾能力建设工程。

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七)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已查明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和除险排危。统筹开展地质灾害避险集中安置、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威胁人口多、潜在经济损失巨大,特别是县城、集镇人员密集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工程治理;对不宜采用工程措施治理的,与脱贫攻坚、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衔接,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全面落实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大建设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投入机制,扩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消防;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致灾因素增多,各类事故灾害多发,社会矛盾集中,灾害的群发性和链状特征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分地区、分部门、分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已经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安全的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在加强灾害综合管理方面首次提出要加强灾害的管控能力,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中指出“完成改革发展的任务,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强化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加强公共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生了“5·12”汶川大地震、冰雪灾害、洪涝灾害,特别是2010年又连续发生了“4·14”玉树大地震,“8·8”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7·16”大连油库火灾,“11·15”上海高层建筑特大火灾等灾害事故。反思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抢险救援的实践,借鉴国外消防及应急救援发展经验,深感我国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 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的四大弊端。

1.1 不利于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作用的发挥。

(1)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第二层职能机构,缺乏权威性,无法有效监督制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消防专业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不力。建设规划和土地部门在城市规划中往往忽视消防及应急基础设施规划,即使政府出台了消防专业规划,由于不能有效监督,最终难以较好落实。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视消防规划而不见,随意更改规划,占用规划的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设施,或变更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

当消防部门察觉时为时已晚,造成城市特别是乡、村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应急通道不足,不能有效进行灭火救援。如某省会城市1998年就由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出台了该市消防专业规划,规划中要修建21个消防站2个特勤站,以达到30个站的规模。而在之后的若干年里,工业园区和房地产开发如雨后春笋,消防队站却一个未增加,造成该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队站建设的先天不足。

这种情况正是由现行体制造成的。政府各部门和分管领导没有好的协调制约机制,各自为政、政出多门。

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是属地管理,但对辖区内有些级别高于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单位或特殊企事业单位,难以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预案制定,对一些涉及到群众生活切身利益,但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建筑物难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导致对这些单位情况不明,一旦发生火灾,往往贻误灭火战机。

三是消防装备和业务经费不能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常态投入。出了事或消防部门要一点投入一点,没有长效投入机制。

四是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我国消防产品生产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使用由消防部门负责,这种机制大有漏洞,等不合格产品到了使用单位,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为时已晚。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车辆国外进口的价格昂贵,国内产品由于研发、生产、使用脱节,缺乏有效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形成了经济发达地方清一色进口装备车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连国产的也配备不起,各地消防应急救援部队装备五花八门的局面,消防应急救援部队在训练、执勤备战及灭火救援中难以实现统一训练标准、统一作战指挥和有效协作配合。

(2)应急救援队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政府应急办形同虚设,不能实施统一协调指挥,缺乏预防和预警机制。日本沙林毒气事件后,我国各地消防部队相继建立了消防特勤队。随着近年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洪涝、冰雪、疫情、矿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及重特大火灾等的不断发生,国家要求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也应运而生。国家有国际救援队、地震救援队,还有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救援队。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分散于多个部门和行业,网络化程度很低。这种分地区、分部门、分行业、分灾种、分兵种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存在功能单一重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尤其是各类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办救援队,存在装备简陋、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救援效率低等弊端。如“4·14”玉树地震和“8·8”舟曲泥石流灾害,有国家国际救援队、国家地震救援队、公安消防救援队、政府部门、地方各单位临时组建的各类救援队,还有解放军、武警等等,致使在狭小的地域内人满车满为患。这些救援队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没有沟通协作。加之没有片区的协作划分,地域和气候的差异,有些低海拔省份来的救援人员由于气候不适应,根本没有战斗力。由于没有“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很多浪费。政府应急办不具有常态预测、预警和部署预防的功能,也不具备权威性,不能协调各方、不能紧急调配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所以形同虚设。而以消防部队为主干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虽然是常备部队,但难以有效地协调配置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救灾资源,发挥其他部门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1.2 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严重不足。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吴翠云建议,大幅增加公安消防现役部队编制并提供资料显示。

法国共有25.6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4%;美国共有109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368%;德国共有官方消防员15.9万多人,占总人口数的0.193%;俄罗斯共有27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188%。我国现有现役消防队员16万余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0.012%,远低于很多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此,一方面由于警力不足,造成许多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的空白点;另一方面,遇有重大型活动时,又要抽调大批警力,开展“群众运动式”的排查整治和“死看死守”的消防安保工作。而且这种“群众运动式”的排查整治治标不治本,一阵风过去,社会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消防部门顾此失彼。上海“11·15”火灾的发生正是这种结果。

大规模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前我国时机还不成熟。主要是公民素质和保障机制跟不上,因而这些民办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仅不稳定,战斗力也不强,各地的合同制等消防队伍已日益暴露出不少问题。

其今后的发展应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逐步推进。

1.3 消防应急救援院校数量极少。

目前全国只有一所高等消防专业学院,还是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合一的,一所消防初级指挥学校,一所消防士官学校,还有一个消防警官训练基地。由于投入不足,教育训练内容落后于部队建设和社会发展,一些引领时代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器材不能先于部队和社会单位走进院校。消防院校数量匮乏,不仅消防部队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和战斗员缺乏良好的培训,更无法开展对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资格的培训。

1.4 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照搬军队兵役制度。

现役消防部队士兵(义务兵、士官)和指挥员、消防监督员的服役年限是按军队士兵和军官的服役年限执行的,服役时间短,流动频繁,难以保留人才和积累经验。

常常是经验并不丰富的指挥员带着一帮毫无实战经验的“童子军”在战斗。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也因流动过快,容易造成一个地区社会单位消防监管的疏漏和执法不严格。同时,由于完全照搬军队体制,又受公安机关领导,在条令条例等管理和教育训练法规的执行上,既不能完全按军队条令条例办,又没有适合于消防部队实际的条令法规,有时还要执行警察的有关条规,结果什么也执行不好,正规化程度始终提升不起来。另外,由于是武警序列的现役军人体制,在国际交流中也带来诸多不便。

2 我国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

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国内外都是先起源于民办消防,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引起国家和政府重视。近代以来,走上了以官办为主、民办为辅,由单独的防灭火到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特别是以抢救生命为主的救援主线上来,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已成为显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标志型工程。目前世界各国的消防机构都是多功能化的,不只承担单一功能的消防任务。

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都建立了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以消防为主干的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保障、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普遍承担了防灭火、建筑物垮塌、地震、洪水、化学危险品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空难救援等多种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和医疗救护、救助等社会服务工作。这些国家消防应急救援出动中灭火占出动总数的10%左右,应急救援出动占出动总数的90%。纵观国际社会,政府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协调组织机构、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精良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预警预案等等,已成为国际社会公共安全救援体系的基本运作模式,实践已充分证明这种应急救援机制正在发挥重要作用。借鉴国际二百多年来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先进经验,我国必须大力推进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2.1 整合资源。

可在国务院设直属机构(社会抢险救援部、公共安全部或民事安全部),把全国森林、矿山救护、地震、建筑物垮塌、水上救援、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泄漏的处置等属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建立包括行动指挥、日常监督管理、专业救援、战勤保障等统一的、严密的管理和指挥体系,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消防救援工作的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指挥全国性的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和国际救援。建立以消防现役部队为主的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省(直辖市)仍设总队,市(地)设支队(下设大、中队)。并在全国分区域建立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直属中央公共安全部门领导。

一是使全国有一个专门部门经常性地通盘考虑社会各种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救援工作,使国家对这项工作有统一的规划和指挥,不至于发生政出多门、顾此失彼或互不相关、各自为政的现象。如法国民事安全部门对核、化学、森林、地铁等特殊火灾和事故有预防和救援的责任,但同时又有权利协调这些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这些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工作。

二是在防灾救灾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应能集中统一使用,又能考虑方方面面的需要,统筹安排。例如:法国为扑救森林火灾和其他紧急救援的需要,在全国统一建了20个直升机基地和一个扑救森林火灾的专用飞机基地,由法国民事安全总局直接指挥。全国建立的9个大区性的消防救援中心和4个急救行动支队,也能充分证明这一点。这样就较好地避免了重复投入或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的弊端。

三是公共安全部门从上到下,承担整个社会的防灾救灾工作,大到扑救森林火灾、地震、洪水灾害救援,小到对一个病人的救援,时时刻刻为社会大众排忧解难,在安定社会、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的消防救援队伍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威信日益提高,深受政府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爱戴。

如法国民安部队和其他军队一样参加国家阅兵式,群众每每会给予更加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美国“9·11”事件中,消防员的牺牲奉献为全社会所赞颂。

四是建立由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的公共安全体系,有利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的发挥。公共安全以属地管理为主,同时中央政府在宏观上调控,通过立法,对全国公共安全工作的主要方面,如公共安全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编制、职能、经费、人事制度和业务工作方面的灾害救援,防火安全检查,城市消防应急规划及落实,建筑防火规范,各类防火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消防产品的研发和检测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可以作出具体详细的法律规定,使一些相互交叉的重大问题得到统一处理,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之常态化,并可以通过在全国建立的区域的消防救援中心和各省消防应急机构及时了解全国防灾预警及救灾情况,以便在宏观上进行调控和制定重大决策。可以通过这两层机构代表国家及时协调组织本区域内消防救援行动,中央的指挥中心又能协调指挥各大区域之间的消防救援行动。尤其是由国家建立的机动部队,一旦发生重大灾害,随时可以调集到任何一个地方包括世界其他国家开展救援。

2.2 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全国从上到下的公共安全机构,既接受上一级业务部门指导,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并由公共安全(消防及应急救援)、警察、民政、环保、地震、农业、林业、机械装备、质监、安检、化工、医疗、卫生、教育、交通、铁道、电力、燃油燃气、通信等组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亦可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省、市领导负责,使公共安全工作真正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制定换届和例会制度,由公共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召集或主持,研究处理各地发生的公共安全和消防抢险救援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见,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国或本地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意见。省、市、区(县)安委会还应当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和重要建构筑物的消防审核。对城市规划和重要建筑审核有裁决权和监督落实权。各级安委会由政府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才能真正形成联动机制。

2.3 实行现役部队为主其他队伍为补充的体制。

一是大力加强现役消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上有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以现役制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实践证明,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布点广泛、快速反应、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经过“十一五”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可改革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不同于军队的义务兵役制和士官及警官相结合的体制,延长服役期限以保持相对稳定。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志愿留队的经考核转为士官,然后逐级考核晋级,可以一直工作到45岁。警官服役年限上尉以下为45岁、少校48岁、中校52岁、上校55岁、大校58岁,少将以上为60岁以上,但都必须考核合格。参照发展中国家消防员和总人口比例,大幅提高我国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编制员额,特别是落后贫困地区,政府无力建消防站的由国家投资建设并给予现役编制员额。参考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制定适合于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的条令法规。狠抓部队军事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实现“五统”(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四性”(从教育训练上培养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不断提高战斗力水平,为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是国家给予地方职业制队员编制,基层可招收有技术专长和高学历的人员作为职业制队员,授予衔级(衔级标志与现役一样,但从颜色上进行区分),职业消防人员一般工作到52岁,文职和授衔的指挥人员可以工作到60岁,消防部队现役官兵干满年限,经考核合格可转为职业制,以解决现役官兵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保留业务骨干和人才。

三是在经济发达且人口素质较高的地区,可组建志愿者消防队伍。只要有志于消防事业,不计报酬,年龄18至35岁的公民符合消防员条件,即可入队。政府根据其工作或出警时间给予适当补贴,志愿消防队员的招收训练和日常管理由现役大队负责。

2.4 兴办学校或教育培训基地。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建立高中级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士官、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及特种行业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资格、公民消防知识技能等的培训基地。实行消防及应急救援队员资格证制度。

2.5 扶持科研生产企业。

高等院校和国家的主要生产企业要有科研部门,承担科研任务,部队(用户)需要什么,科研部门就研究什么,厂家就生产什么。科研、生产与部队(用户)紧密结合。建立生产、流通、使用中的消防产品的监督机制,确保消防产品质量,不断开发研制和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消防产品。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 结束语。

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其改革方向不仅要适合中国国情,也要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科学合理的经验和做法。要秉持科学精神,通过“客观的证据、理性的怀疑、多元的思考、平等的争议、实践的检验”等环节,找准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体制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讲形象不讲成本、各自为政、失衡无序、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和队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出访考察情况汇编[M].

北京:迈领国际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2008.

[2]汪青松。社会化消防体系建设的制度性保障:国际经验和启示[C].

云南:消防改革与发展论坛,2009.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关键词]消防 应急救援 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致灾因素增多,各类事故灾害多发,社会矛盾集中,灾害的群发性和链状特征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分地区、分部门、分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已经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安全的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在加强灾害综合管理方面首次提出要加强灾害的管控能力,国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中指出“完成改革发展的任务,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强化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加强公共安全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生了“5•12”汶川大地震、冰雪灾害、洪涝灾害,特别是2010年又连续发生了“4•14”玉树大地震,“8•8”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7•16”大连油库火灾,“11•15”上海高层建筑特大火灾等灾害事故。反思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抢险救援的实践,借鉴国外消防及应急救援发展经验,深感我国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的四大弊端

1.不利于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作用的发挥

(1)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第二层职能机构,缺乏权威性,无法有效监督制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消防专业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不力。建设规划和土地部门在城市规划中往往忽视消防及应急基础设施规划,即使政府出台了消防专业规划,由于不能有效监督,最终难以较好落实。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视消防规划而不见,随意更改规划,占用规划的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设施,或变更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

当消防部门察觉时为时已晚,造成城市特别是乡、村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应急通道不足,不能有效进行灭火救援。如某省会城市1998年就由专家论证、政府批准出台了该市消防专业规划,规划中要修建21个消防站2个特勤站,以达到30个站的规模。而在之后的若干年里,工业园区和房地产开发如雨后春笋,消防队站却一个未增加,造成该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队站建设的先天不足。

这种情况正是由现行体制造成的。政府各部门和分管领导没有好的协调制约机制,各自为政、政出多门。

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是属地管理,但对辖区内有些级别高于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单位或特殊企事业单位,难以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预案制定,对一些涉及到群众生活切身利益,但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建筑物难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导致对这些单位情况不明,一旦发生火灾,往往贻误灭火战机。

三是消防装备和业务经费不能有计划按比例地进行常态投入。出了事或消防部门要一点投入一点,没有长效投入机制。

四是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我国消防产品生产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使用由消防部门负责,这种机制大有漏洞,等不合格产品到了使用单位,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为时已晚。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车辆国外进口的价格昂贵,国内产品由于研发、生产、使用脱节,缺乏有效监管,质量难以保证。形成了经济发达地方清一色进口装备车辆,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连国产的也配备不起,各地消防应急救援部队装备五花八门的局面,消防应急救援部队在训练、执勤备战及灭火救援中难以实现统一训练标准、统一作战指挥和有效协作配合。

(2)应急救援队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政府应急办形同虚设,不能实施统一协调指挥,缺乏预防和预警机制。日本沙林毒气事件后,我国各地消防部队相继建立了消防特勤队。随着近年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洪涝、冰雪、疫情、矿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及重特大火灾等的不断发生,国家要求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也应运而生。国家有国际救援队、地震救援队,还有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救援队。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分散于多个部门和行业,网络化程度很低。这种分地区、分部门、分行业、分灾种、分兵种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存在功能单一重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尤其是各类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办救援队,存在装备简陋、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救援效率低等弊端。如“4•14”玉树地震和“8•8”舟曲泥石流灾害,有国家国际救援队、国家地震救援队、公安消防救援队、政府部门、地方各单位临时组建的各类救援队,还有、武警等等,致使在狭小的地域内人满车满为患。这些救援队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没有沟通协作。加之没有片区的协作划分,地域和气候的差异,有些低海拔省份来的救援人员由于气候不适应,根本没有战斗力。由于没有“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很多浪费。政府应急办不具有常态预测、预警和部署预防的功能,也不具备权威性,不能协调各方、不能紧急调配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所以形同虚设。而以消防部队为主干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虽然是常备部队,但难以有效地协调配置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救灾资源,发挥其他部门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2.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严重不足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吴翠云建议,大幅增加公安消防现役部队编制并提供资料显示。

法国共有25.6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4%;美国共有109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368%;德国共有官方消防员15.9万多人,占总人口数的0.193%;俄罗斯共有27万名消防员,占总人口数的0.188%。我国现有现役消防队员16万余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0.012%,远低于很多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此,一方面由于警力不足,造成许多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的空白点;另一方面,遇有重大型活动时,又要抽调大批警力,开展“群众运动式”的排查整治和“死看死守”的消防安保工作。而且这种“群众运动式”的排查整治治标不治本,一阵风过去,社会单位依然我行我素,消防部门顾此失彼。上海“11•15”火灾的发生正是这种结果。

大规模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前我国时机还不成熟。主要是公民素质和保障机制跟不上,因而这些民办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仅不稳定,战斗力也不强,各地的合同制等消防队伍已日益暴露出不少问题。

其今后的发展应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逐步推进。

3.消防应急救援院校数量极少

目前全国只有一所高等消防专业学院,还是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合一的,一所消防初级指挥学校,一所消防士官学校,还有一个消防警官训练基地。由于投入不足,教育训练内容落后于部队建设和社会发展,一些引领时代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器材不能先于部队和社会单位走进院校。消防院校数量匮乏,不仅消防部队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和战斗员缺乏良好的培训,更无法开展对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资格的培训。

4.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照搬军队兵役制度

现役消防部队士兵(义务兵、士官)和指挥员、消防监督员的服役年限是按军队士兵和军官的服役年限执行的,服役时间短,流动频繁,难以保留人才和积累经验。

常常是经验并不丰富的指挥员带着一帮毫无实战经验的“童子军”在战斗。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也因流动过快,容易造成一个地区社会单位消防监管的疏漏和执法不严格。同时,由于完全照搬军队体制,又受公安机关领导,在条令条例等管理和教育训练法规的执行上,既不能完全按军队条令条例办,又没有适合于消防部队实际的条令法规,有时还要执行警察的有关条规,结果什么也执行不好,正规化程度始终提升不起来。另外,由于是武警序列的现役军人体制,在国际交流中也带来诸多不便。

我国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

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国内外都是先起源于民办消防,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引起国家和政府重视。近代以来,走上了以官办为主、民办为辅,由单独的防灭火到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特别是以抢救生命为主的救援主线上来,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已成为显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文明城市的标志型工程。目前世界各国的消防机构都是多功能化的,不只承担单一功能的消防任务。

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等都建立了包括应急救援法规、管理机构、指挥系统、以消防为主干的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保障、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普遍承担了防灭火、建筑物垮塌、地震、洪水、化学危险品泄漏、爆炸、交通事故以及空难救援等多种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和医疗救护、救助等社会服务工作。这些国家消防应急救援出动中灭火占出动总数的10%左右,应急救援出动占出动总数的90%。纵观国际社会,政府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协调组织机构、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精良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预警预案等等,已成为国际社会公共安全救援体系的基本运作模式,实践已充分证明这种应急救援机制正在发挥重要作用。借鉴国际二百多年来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先进经验,我国必须大力推进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1.整合资源

可在国务院设直属机构(社会抢险救援部、公共安全部或民事安全部),把全国森林、矿山救护、地震、建筑物垮塌、水上救援、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泄漏的处置等属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建立包括行动指挥、日常监督管理、专业救援、战勤保障等统一的、严密的管理和指挥体系,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消防救援工作的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指挥全国性的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和国际救援。建立以消防现役部队为主的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省(直辖市)仍设总队,市(地)设支队(下设大、中队)。并在全国分区域建立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直属中央公共安全部门领导。

一是使全国有一个专门部门经常性地通盘考虑社会各种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救援工作,使国家对这项工作有统一的规划和指挥,不至于发生政出多门、顾此失彼或互不相关、各自为政的现象。如法国民事安全部门对核、化学、森林、地铁等特殊火灾和事故有预防和救援的责任,但同时又有权利协调这些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这些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工作。

二是在防灾救灾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应能集中统一使用,又能考虑方方面面的需要,统筹安排。例如:法国为扑救森林火灾和其他紧急救援的需要,在全国统一建了20个直升机基地和一个扑救森林火灾的专用飞机基地,由法国民事安全总局直接指挥。全国建立的9个大区性的消防救援中心和4个急救行动支队,也能充分证明这一点。这样就较好地避免了重复投入或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的弊端。

三是公共安全部门从上到下,承担整个社会的防灾救灾工作,大到扑救森林火灾、地震、洪水灾害救援,小到对一个病人的救援,时时刻刻为社会大众排忧解难,在安定社会、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的消防救援队伍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威信日益提高,深受政府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爱戴。

如法国民安部队和其他军队一样参加国家阅兵式,群众每每会给予更加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美国“9•11”事件中,消防员的牺牲奉献为全社会所赞颂。

四是建立由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直接领导的公共安全体系,有利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作用的发挥。公共安全以属地管理为主,同时中央政府在宏观上调控,通过立法,对全国公共安全工作的主要方面,如公共安全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编制、职能、经费、人事制度和业务工作方面的灾害救援,防火安全检查,城市消防应急规划及落实,建筑防火规范,各类防火标准的制定和落实,消防产品的研发和检测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可以作出具体详细的法律规定,使一些相互交叉的重大问题得到统一处理,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之常态化,并可以通过在全国建立的区域的消防救援中心和各省消防应急机构及时了解全国防灾预警及救灾情况,以便在宏观上进行调控和制定重大决策。可以通过这两层机构代表国家及时协调组织本区域内消防救援行动,中央的指挥中心又能协调指挥各大区域之间的消防救援行动。尤其是由国家建立的机动部队,一旦发生重大灾害,随时可以调集到任何一个地方包括世界其他国家开展救援。

2.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全国从上到下的公共安全机构,既接受上一级业务部门指导,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并由公共安全(消防及应急救援)、警察、民政、环保、地震、农业、林业、机械装备、质监、安检、化工、医疗、卫生、教育、交通、铁道、电力、燃油燃气、通信等组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亦可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省、市领导负责,使公共安全工作真正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制定换届和例会制度,由公共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召集或主持,研究处理各地发生的公共安全和消防抢险救援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见,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国或本地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意见。省、市、区(县)安委会还应当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和重要建构筑物的消防审核。对城市规划和重要建筑审核有裁决权和监督落实权。各级安委会由政府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才能真正形成联动机制。

3.实行现役部队为主其他队伍为补充的体制

一是大力加强现役消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上有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以现役制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实践证明,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布点广泛、快速反应、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经过“十一五”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可改革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不同于军队的义务兵役制和士官及警官相结合的体制,延长服役期限以保持相对稳定。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志愿留队的经考核转为士官,然后逐级考核晋级,可以一直工作到45岁。警官服役年限上尉以下为45岁、少校48岁、中校52岁、上校55岁、大校58岁,少将以上为60岁以上,但都必须考核合格。参照发展中国家消防员和总人口比例,大幅提高我国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编制员额,特别是落后贫困地区,政府无力建消防站的由国家投资建设并给予现役编制员额。参考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制定适合于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的条令法规。狠抓部队军事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实现“五统”(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四性”(从教育训练上培养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不断提高战斗力水平,为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是国家给予地方职业制队员编制,基层可招收有技术专长和高学历的人员作为职业制队员,授予衔级(衔级标志与现役一样,但从颜色上进行区分),职业消防人员一般工作到52岁,文职和授衔的指挥人员可以工作到60岁,消防部队现役官兵干满年限,经考核合格可转为职业制,以解决现役官兵的后顾之忧,也可以保留业务骨干和人才。

三是在经济发达且人口素质较高的地区,可组建志愿者消防队伍。只要有志于消防事业,不计报酬,年龄18至35岁的公民符合消防员条件,即可入队。政府根据其工作或出警时间给予适当补贴,志愿消防队员的招收训练和日常管理由现役大队负责。

4.兴办学校或教育培训基地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建立高中级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士官、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及特种行业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资格、公民消防知识技能等的培训基地。实行消防及应急救援队员资格证制度。

5.扶持科研生产企业

高等院校和国家的主要生产企业要有科研部门,承担科研任务,部队(用户)需要什么,科研部门就研究什么,厂家就生产什么。科研、生产与部队(用户)紧密结合。建立生产、流通、使用中的消防产品的监督机制,确保消防产品质量,不断开发研制和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消防产品。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结束语

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其改革方向不仅要适合中国国情,也要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科学合理的经验和做法。要秉持科学精神,通过“客观的证据、理性的怀疑、多元的思考、平等的争议、实践的检验”等环节,找准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体制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讲形象不讲成本、各自为政、失衡无序、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和队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出访考察情况汇编[M].北京:迈领国际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2008.

[2]汪青松.社会化消防体系建设的制度性保障:国际经验和启示[C].云南:消防改革与发展论坛,2009.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安全监管总局北戴河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交流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部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任务,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框架的尽快形成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大力提高全社会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阐述,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全面贯彻、狠抓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重视,多方努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是近年来,党和国家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一案三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从会议年年底开始,在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国家有关部门完成了9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类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全部实施。全国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危险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个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为规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监管总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组织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印了企业应急预案范本。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省(区、市)也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许多地方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列入了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中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为必查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开展。

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集中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应急预案编制步伐。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化工企业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及神华集团、一汽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中铝集团等企业在编制集团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其下属的各级企业和单位也都编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绝大部分都制定了相关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二)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一是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核心,由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领导决策层。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执行机构逐步建立起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履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安全监管总局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职能也交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履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有18个省(区、市)建立了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初步形成了国家、省级和企业三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其它一些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也逐步建立了起来并不断强化。如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海上搜救、核工业、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海上搜救、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近年又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三是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逐步建立。北京、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吉林、安徽、贵州、重庆、四川等15个省(区、市)在安全监管局内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山东、河南、重庆等8个省(区、市)还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四川、北京、天津等地的部分市(地)、县(市、区)也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四是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横向联合消防、海上搜救、铁路、民航、核工业、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和医疗救护等9个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纵向联合地方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直接管理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初步构成了省部级层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框架。部委层面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也已初步建立了起来。

五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设立了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机构。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公司健全了上下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南航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现场小组"、"基地"和"外站"等四个工作区域,利用各公司和各个海内外营业部(办事处)的人力、设备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了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规定各级电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中海油总公司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资源协调行动组、公共关系法律组、后勤支持保障组、资金保障组。其他行业的一些企业如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三)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制定及实施工作步伐加快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已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已修改成稿。与此同时,还下发了《安全监管总局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矿山救援队伍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培训办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些标准和《矿山救援规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意见》等一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公安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核工业、建设、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电力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也了一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部门规章。

地方性应急救援法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广东、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省(区、市)在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中,包含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重庆、广西、湖南、黑龙江、天津、上海等省(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作了专门规定。尤其是重庆市,先后制定颁发了《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条例》、《应急救援监管工作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体系。一些中央企业也建立了配套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在《规划方案》中初步规划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到2010年的建设目标,以及分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

该方案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后,我们又提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已经纳入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列入了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中。目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矿山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项目等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上报立项。交通部、公安部等一些部门也做了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交通部的"十一五"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已经进入立项程序。大部分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做了相应的建设规划,有的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北京、河北、山西等地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一些项目已开始启动。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工作逐步开展

在事故预防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注重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并将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纳入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安全监管总局每年组织全国矿山、危化品救援队伍对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不仅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了救援环境,而且排查了隐患。会议年以来,全国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检查57677队次,启封火区1471处,排放瓦斯21516处,震动性放炮707处。

在应急演练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规模、形式的演练(习)。如北京市会议年7月组织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以消防为主的综合演习。今年2月,四川省在成都组织了由5个区域大队、200余名队员参加的应急救援综合演习,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到会观摩了演习。今年6月,湖南省局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全省矿山应急救援演习和比武。交通部近几年每年都组织大型海上搜救联合演习,陆海空联合作战,还邀请韩国、日本、东盟以及香港特区水上搜救力量参加。消防领域各种层次、类型的演习更是不计其数。国防科工委组织了核电厂事故应急模拟演习。安全监管总局在组织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基础上,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既开阔了矿山救护队员的视野,学到了别国的先进经验,也锻炼了队伍能力,提高了技术素质。今年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由我国承办,9月15日将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举行,现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

一些企业也特别重视演练工作。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内部自会议年以来共举行各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150余次。军工系统各大公司及所属企业共组织应急救援演练569次,参加人数45000多人。全国矿山救护队去年以来组织反风演习1108处,高温浓烟训练5262队次,综合演习29229队次。

在培训方面,安全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的有关培训中增设了应急管理的内容;制定了矿山救护三级培训大纲,组织开展了矿山救护队大中队指挥员培训(自去年以来已培训1237人);与美国矿山安全局合作开展了矿山应急救援教师及救护队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人员、矿山救援重点装备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矿山救援指挥员赴澳大利亚、南非、波兰等国进行了专项培训等。公安消防、海上搜救、建设、质检等方面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也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如华能集团公司去年以来先后举办6期应急救援培训班,近500人参加了培训。

(五)应急救援队伍初具规模,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由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了一定规模,总人数已达25万多人。

矿山方面:按国家、区域、地方和矿山企业四级,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目前全国已建有14个部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71个救援大队、449个救援中队、1445个救援小队,救援人员约1.43万人。

危险化学品方面:主要依靠大型企业消防队和公安消防特勤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此外,在全国按区域组建了8个化学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负责化学事故的医疗抢救。中石化、中石油和部分氯碱化工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消防)队伍,总人数约8万人。

消防方面:按照"部队建制、地方事权"的原则,在公安机关设立专业消防队伍,目前全国共有现役消防队员约12万人;石油化工等企业的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约8万人;一些地方县(市)、乡(镇)政府组建的民办消防队约1.5万人,总共21万多人。

水上搜救方面:已初步建立了以海上搜救与救捞为主的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在沿海及长江、黑龙江设有264个站点,船艇446艘,飞机11架,签订使用合同租用飞机7架,分布6个站点,应急救援队伍人数10000多人。

铁路方面:形成了按铁路局设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各铁路局在规定地点设特等、一等救援列车,在无救援列车的二等以上车站或较大中间站设事故救援队,现有人数4300多人。

民航方面:形成了以民航空管系统为主体的指挥协调和搜寻救援队伍及以机场管理机构为主体的地面救援队伍,全国现有民航公安警察、空中警察、消防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约7000人。

核安全方面:已建成国家、核电厂所在省份、核电基地三级应急救援组织,现有各类救援专业技术人员约70人。

电力方面:建立了由国家、地方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构成的全国电力安全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在各发电、供电和送变电企业内部设立了1000多支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如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训练,加强作风建设,使部队的战斗力不断提高,成为一支调得动、救得好、打得赢的专业救援部队。交通部海上搜救队伍认真按照交通部党组关于"建立一支人员精练、技术精湛、装备精良,在关键时刻起关键作用"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搞好"评、比、选、树"活动,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了队伍素质,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大型煤炭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使煤矿救护队这支特殊队伍在煤矿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特殊作用。一些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细训练,使石化企业以内部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养成了良好的作风,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为企业内外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也在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从提高战斗力的大目标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狠抓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使这些专业队伍在应对事故灾难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六)应急投入逐步加大,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高

从企业层面看,大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围绕提高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建立了应急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如中石化集团公司每年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拿出会议多万元用于补充更新救护设施和装备,今年又另外投入6000万元建立了西部和川东北地区两个应急救援中心。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规定应急资金专款专用,不许挪用,应急救援物资实行储备制度。特别是神华集团公司近几年累计投入1.6亿元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的投入。淮南矿业集团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对矿山救护队进行武装,对救援装备予以改善。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设立了应急救援预备金,用于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中航科工集团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划出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近两年在应急救援方面投入1263万元,更新了一批救援装备。由于企业自身加大了投入和国家的支持,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尤其是重点煤矿和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升。从部门层面看,各部门也加大了自身的投入。如交通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去年以来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2架进口直升机和多艘高质量、多功能船舶用于海上救援工作。公安消防近几年的特勤装备投入已达30余亿元,整体装备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从国家层面看,仅对矿山救援方面,继会议年国家投资1.14亿元,为全国86支矿山救护队伍配备了部分装备之后,会议年又以国债资金下达了7703万元的投资计划,目前第一批5009.22万元的628台(套)装备已到位,第二批749.9万元,共计57台(套)的装备年底前可到货投入使用。从地方层面看,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如广东省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列入了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四川省政府今年划拨了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全省矿山救护队的救护装备,在省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地(市)、企业也配套投入了装备资金。山东省创新矿山救援投入机制,自会议年实行救护技术有偿服务以来,吸纳资金1600万元,用于扩充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了应急投入,使应急救援装备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

(七)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于精心有力组织指挥、专家支持参与决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救援队伍英勇奋战、企业员工自救互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国矿山救护队伍参加矿山事故抢险5017起,抢救遇险、遇难人员6814人,其中2292人获救生还;水上救援队伍对2467起事故进行了救援,抢救遇险人员27644人,使26304人获救;公安消防队伍扑救火灾12.2万起,参加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爆炸事故、倒塌事故等各类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9.6万次,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12.5万余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450亿元。电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利用最短时间成功地处置了多起大面积停电事故,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其他各行业、领域及各地、各单位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上述成绩充分表明,我国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各类事故灾难实施及时施救、科学施救、有序施救、安全施救,卓有成效地减少了事故起数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化解了一部分重特大事故险情,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除其它因素外,也是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战线的同志们的努力分不开的。在我们取得的成绩里面,也凝聚着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战员的心血和汗水,有些甚至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他们对党、对祖国、对社会、对人民所做出的贡献,党和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二、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目标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全国人民的期盼,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挑战相比,各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一是预案管理工作的某些方面还不适应。截至目前,预案体系仍不完善: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有的制定了预案但不规范、不完整、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有的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还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对预案进行宣传和演练,有关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且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

二是体制和队伍素质、力量方面有些还不适应。主要是:矿山和危化品事故医疗救护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全国仍有多数省(区、市)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虽然有部分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了应急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但职责权限不清、体制也很不顺、工作不够协调,且人员编制不足、经费没有保障,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地市以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几乎空白,应急管理职责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甚至有些削弱了以前形成的救援队伍力量,如全国各类企业的非现役消防队伍已经由原有的14万人减少到目前的84093人。无论是国家还是某些行业和领域,普遍缺少能够应对规模大、难度大而又复杂事故的跨区域作战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没有组建起更加优势的兵力和精锐部队、形成很强的区域综合作战能力。因此,发生重特大事故往往从路途遥远的地方调集队伍和装备,人员到达和装备到位时间长,有时又受人员素质和装备条件限制,救援时效不佳。尤其是现有一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中,指战员新人多,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技术水平低,难以适应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特别是要求很高的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三是工作机制和信息化水平不适应。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如消防、矿山、化学品、海上搜救与打捞等应急救援力量,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协调手段,资源分割、信息不畅,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协同应对。除个别行业外,整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现代化信息系统没有建立起来。指挥通讯信息手段和装备落后,大部分行业、领域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仍然只有传统的电话、传真和普通移动电话,缺少专门的应急通讯装备,且没有形成网络,不利于灵敏反应、快速响应、有力指挥和有效施救。

四是法制建设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有些进展,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依然滞后,制约了工作的更好开展。法律层面,由于历史的局限,《安全生产法》仅对应急救援个别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尚有许多方面没有体现;法规层面,仅有少数规范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单行法规,如《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还有少数行业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对应急救援的某些方面做了规定,如《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统一、明确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标准层面问题更为突出。在对现有法规、规章、标准的执行方面,有些也很不到位。

五是投入和装备水平还很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的投入逐步加大,装备有所改善,但企业和一些地方、部门的应急投入仍很不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较低、技术落后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从矿山救援装备来看,先进的、大型的装备缺口较大,全国矿山救护队的技术装备普遍落后老化,半数以上的救护队还在使用负压氧气呼吸器,本应报废的救护车辆还在使用;部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所在企业对救护队装备的投入还只能满足救护队伍的基本装备要求,很难形成应对特别重大或复杂事故及承担跨企业、跨区域救援任务的能力;国家投资配备的少量先进装备,远不能适应矿山应急救援的整体需要,特别是在处理矿井突水事故、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灾区探测和实施救援、抢救井下被困人员、遇险人员搜寻等方面缺乏关键性技术装备,实战能力不强。二是企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主要是应对厂内化学品事故,而经常参加社会相关事故的救援,应急救援能力不足。许多企业救援队伍存在装备老化、超期服役等问题。如大连化工集团的救援装备非常陈旧,6台消防车有5台是80年代的产品,早已过报废期,但因企业无力更新,仍在超期服役。原国家经贸委建立的8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抢救中心,由于多年没有装备投资,应急医疗抢救的装备和器材一直没有更新换代,医疗条件也很差。三是即使是管理正规、力量较强的消防队伍,也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消防队欠账50%,市政消火栓欠账21%,消防通信欠账34%,消防部队应配备各类器材装备欠账17.7%,县城及建制镇的欠账更多。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响了救援效果,而且还扩大和次生了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了25起因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低、应急人员素质低、应急装备水平低、指挥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导致95人死亡。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险,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当,造成59名参加救援人员牺牲。

此外,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来看,居高不下的事故总量对应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会议年以前,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态势。虽然经过努力,近年来事故有所减少,但总量仍然过大。会议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分别达717938起、127089人。今年以来,尽管形势进一步趋向好转,但依然严峻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1-8月27日,各类伤亡事故累计达429385起,死亡68811人;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呈上升势头。可以说,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展开,如果我们的救援队伍素质高,救援装备水平高,加之救助及时、救助有力,就可以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反之就没有效果甚至扩大事故。这就给我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存在上述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难以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难以更加有力、有效地应对事故灾难,难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要正视现实,克服困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好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全面提高素质、提高能力、提高战斗力,去迎接新的挑战,力求有更大的作为。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会议年7月,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包括事故灾难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去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华建敏国务委员对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以明确。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7月上旬,国务院再次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最近,国务院又向全国人大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等。所有这些重大举措,进一步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加强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的坚强决心,也为我们做好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加之前面已经讲到的,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一定要正确地判断形势,充分看到有利条件,树立起必胜的信心,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乘势而上,百折不挠,奋发进取,超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措施,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信息平台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将要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李毅中局长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深入地学习贯彻,深刻地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扎实地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而努力。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能否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已成为衡量检验我们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及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事故灾难是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之一,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伤亡事故频发,既造成许多家庭的不幸,还会引发社会矛盾,增加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乃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粗放的、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加之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能解决,我们仍处在事故"易发期"。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整体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灾难的预防与应对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在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大环境中,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法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大课题。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及其它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监督管理。要从"一案三制"入手,加强管理,理顺体制,健全机构,明晰职责,落实任务;要统筹规划,调整优化,强力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队伍、装备建设的步伐;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要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要促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新格局的尽快形成。

(二)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我们要抓好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为主的预案制定完善工作。一是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尽快组织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存在多个重特大危险源时,要针对每个重特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活动和作业岗位,要制定专门的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应急预案要健全、要成体系,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都要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预案体系。要提高预案的质量,切实保证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加强预案的备案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监管等部门也要做好工作,加强协调,搞好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经过努力,要在会议年实现预案覆盖率100%的目标。

要抓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立足企业内部,一些行业企业也要面向周边群众和社会公众。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经常地进行。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让企业各方面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及有关群众了解预案内容,懂得应急程序,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演习。通过演练(习)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要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法规标准修订情况,及时修改预案。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依托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抓紧建设国家、区域骨干和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形成以168个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771个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

1.要抓紧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目前,公安消防、水上搜救、核工业、民航、铁路等行业和领域已经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力量,提高能力,建议上述部门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强化。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们已编制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建议书》、《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在矿山救援方面,重点建设23个部级矿山救援基地、11个部级矿山排水基地、100个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伍、1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18个部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和24支矿山医疗救护骨干队伍、6个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和培训中心。通过加强、补充人员和装备,尤其是针对重特大矿山事故救援的需要,补充人员定位、灭火、排水、井下通信和快速钻进、掘进、清障等特种设备,武装好重点基地,提高应对矿山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危险化学品救援方面,在依托几大石油、石化和其他大型化工企业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国家将给予适当投入,重点建设20个部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6个部级危化品应急医疗抢救中心、154个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1个技术咨询机构。同时,要在部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上,再分别强化6个矿山救援基地和6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增强技术、装备、培训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救援作战能力,承担各大区矿山和危化品方面复杂、难险事故灾难的救援任务和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上述这些建设内容,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上下一起行动,地企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形成合力,全力抓好。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把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作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落实任务。与此同时,要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国家、省(区、市)和市(地)三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地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本次会议的要求,抓紧工作,尽快组建,并落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条件。到2008年底,要完成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组建工作,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3.要抓紧抓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统一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规划,加强与所在省(区、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列入当地的"十一五"发展规划或在地方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整体规划中通盘考虑,并尽快付诸实施。各有关部门也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搞好上下对接,依托大中型企业,不另铺摊子,避免重复建设。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4.要加强基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企业的救援队伍既要为企业服务,也要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要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社区、乡镇、村屯,形成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的网络。

5.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部门)、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抓紧建设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信息平台,并要做到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当地企业之间、应急机构与救援队伍之间信息平台系统的有效对接,为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创造条件。

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有力、有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尽早出台,以统一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和促进事故统计、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同时,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制定,力求将其列入会议年立法计划,尽早颁布实施。

2.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标准为重点,对现有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清理,组织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也应抓紧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抓紧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规章,以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标准。

5.抓好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都要认真执法,做好即将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贯实施准备和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监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使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五)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内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抓好组织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队伍加以充实;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现有各行业、领域部门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坚持边建基地、边建机构、边建队伍,大力充实加强部级尤其是部级区域性大基地救援队伍的力量;落实人员编制,选配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认真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有益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三是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树立安全责任、危机、服务、执行和效率意识,培养和发扬尊重科学、不畏艰险、雷厉风行、甘于奉献、敢打硬仗的作风。要特别注重在战斗实践中锤炼队伍。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今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要经常开展各种方式的培训、技术交流、救援竞赛比武和实战演习,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他们分期分批到国外考察学习,以不断丰富他们的管理和救援经验、知识,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五是要抓典型、选样板、树标兵,大力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并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六是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尤其要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抚恤等问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努力搞好自身建设。经过努力,真正建立起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第一线的救援队伍。

(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尤其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尤其要将国家投入与地方资金、企业投入集中使用,共同配套建设好部级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自己的救援力量。请国家各有关部门也抓紧出台和完善政策,采取措施,争取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对本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和本行业的其他救援机构进行武装。

企业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也是应急投入的主体,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投入,特别是在救援装备、救援队伍工作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要确保资金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费用,力求多向应急救援方面倾斜。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和其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尤其是应急投入方面的监督。

要深化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等方面的投入。

要组织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大力开发、推广使用先进的救援手段、装备;要引进高、精、尖的救援装备,淘汰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低、救援效果差的装备、设施;要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以适应事故救援尤其是复杂、难险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

(七)要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首先立足于防范事故的发生。要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角度,着重做好事故预警、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一是要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

二是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各类救援队伍一定要把参与事故预防工作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之一,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要解决当前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和安全监管总局对信息报告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要与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是要强化现场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事故现场救援必须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指挥机构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快速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科学制定抢救方案,精心有力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及时施救、有序施救、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效施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好作用,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五是要做好善后处置和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八)要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规划,编好教材,组织好各类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要在各类安全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在各种安全培训班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内容。要组织好各层次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也可以组织业务骨干赴发达国家进行比较系统的应急理论、技术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救援队员的培训力度。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和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宣传栏、安全教育馆等多种媒体,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各种机会,宣传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种应急预案和其它安全生产及应急方面的内容,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企业员工乃至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加强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档案,建立各种台帐、各类数据库和专家库,掌握各类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有关工作的现状等,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关键词:消防;应急救援;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致灾因素增多,各类事故灾害多发,社会矛盾集中,灾害的群发性和链状特征越来越突出,传统的“分地区、分部门、分灾种”的防灾减灾体系已经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安全的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

1现行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的弊端

1.1不利于各级政府防灾减灾作用的发挥。

(1)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第二层职能机构,缺乏权威性,无法有效监督制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消防专业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不力。建设规划和土地部门在城市规划中往往忽视消防及应急基础设施规划,即使政府出台了消防专业规划,由于不能有效监督,最终难以较好落实。有关部门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视消防规划而不见,随意更改规划,占用规划的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设施,或变更安全布局和防火间距。这种情况正是由现行体制造成的。政府各部门和分管领导没有好的协调制约机制,各自为政、政出多门。

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是属地管理,但对辖区内有些级别高于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的单位或特殊企事业单位,难以实施有效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预案制定,对一些涉及到群众生活切身利益,但又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建筑物难以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导致对这些单位情况不明,一旦发生火灾,往往贻误灭火战机。

(2)应急救援队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政府应急办形同虚设,不能实施统一协调指挥,缺乏预防和预警机制。日本沙林毒气事件后,我国各地消防部队相继建立了消防特勤队。随着近年来汶川大地震、玉树地震、洪涝、冰雪、疫情、矿难、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及重特大火灾等的不断发生,国家要求各地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部门、各行业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也应运而生。国家有国际救援队、地震救援队,还有各部门、各行业的专业救援队。据统计,我国现有各类应急救援人员50余万,分散于多个部门和行业,网络化程度很低。这种分地区、分部门、分行业、分灾种、分兵种建立的应急救援体系,存在功能单一重复、各自为政、资源浪费,尤其是各类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办救援队,存在装备简陋、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救援效率低等弊端。如“4·14”玉树地震和“8·8”舟曲泥石流灾害,有国家国际救援队、国家地震救援队、公安消防救援队、政府部门、地方各单位临时组建的各类救援队,还有、武警等等,致使在狭小的地域内人满车满为患。这些救援队各自为政,相互之间没有沟通协作。加之没有片区的协作划分,地域和气候的差异,有些低海拔省份来的救援人员由于气候不适应,根本没有战斗力。由于没有“职责明确、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协调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很多浪费。政府应急办不具有常态预测、预警和部署预防的功能,也不具备权威性,不能协调各方、不能紧急调配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所以形同虚设。而以消防部队为主干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虽然是常备部队,但难以有效地协调配置分散在其他部门的救灾资源,发挥其他部门的作用,形成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1.2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严重不足。

大规模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前我国时机还不成熟。主要是公民素质和保障机制跟不上,因而这些民办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仅不稳定,战斗力也不强,各地的合同制等消防队伍已日益暴露出不少问题。

其今后的发展应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逐步推进。

1.3消防应急救援院校数量极少。

目前全国只有一所高等消防专业学院,还是边防、消防、警卫三支现役部队合一的,一所消防初级指挥学校,一所消防士官学校,还有一个消防警官训练基地。由于投入不足,教育训练内容落后于部队建设和社会发展,一些引领时代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器材不能先于部队和社会单位走进院校。消防院校数量匮乏,不仅消防部队指挥员、消防监督员和战斗员缺乏良好的培训,更无法开展对社会单位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资格的培训。

2我国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

2.1整合资源。

可在国务院设直属机构(社会抢险救援部、公共安全部或民事安全部),把全国森林、矿山救护、地震、建筑物垮塌、水上救援、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泄漏的处置等属于公共安全方面的应急救援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建立包括行动指挥、日常监督管理、专业救援、战勤保障等统一的、严密的管理和指挥体系,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全国消防救援工作的立法、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指挥全国性的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和国际救援。建立以消防现役部队为主的专业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省(直辖市)仍设总队,市(地)设支队(下设大、中队)。并在全国分区域建立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直属中央公共安全部门领导。

2.2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全国从上到下的公共安全机构,既接受上一级业务部门指导,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并由公共安全(消防及应急救援)、警察、民政、环保、地震、农业、林业、机械装备、质监、安检、化工、医疗、卫生、教育、交通、铁道、电力、燃油燃气、通信等组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亦可称专家委员会,由国务院、省、市领导负责,使公共安全工作真正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制定换届和例会制度,由公共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召集或主持,研究处理各地发生的公共安全和消防抢险救援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见,定期不定期检查全国或本地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意见。省、市、区(县)安委会还应当负责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和重要建构筑物的消防审核。对城市规划和重要建筑审核有裁决权和监督落实权。各级安委会由政府各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及应急救援工作,才能真正形成联动机制。

2.3实行现役部队为主其他队伍为补充的体制。

大力加强现役消防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国际上有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以现役制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实践证明,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布点广泛、快速反应、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经过“十一五”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投入,其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已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可改革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不同于军队的义务兵役制和士官及警官相结合的体制,延长服役期限以保持相对稳定。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志愿留队的经考核转为士官,然后逐级考核晋级,可以一直工作到45岁。警官服役年限上尉以下为45岁、少校48岁、中校52岁、上校55岁、大校58岁,少将以上为60岁以上,但都必须考核合格。参照发展中国家消防员和总人口比例,大幅提高我国现役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编制员额,特别是落后贫困地区,政府无力建消防站的由国家投资建设并给予现役编制员额。参考军队有关条令条例,制定适合于消防应急救援部队的条令法规。狠抓部队军事化、正规化管理,努力实现“五统”(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四性”(从教育训练上培养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不断提高战斗力水平,为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结束语

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其改革方向不仅要适合中国国情,也要充分吸收借鉴国际科学合理的经验和做法。要秉持科学精神,通过“客观的证据、理性的怀疑、多元的思考、平等的争议、实践的检验”等环节,找准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提出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体制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消防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讲形象不讲成本、各自为政、失衡无序、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及应急救援体制和队伍。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下午,市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市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阐述,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全面贯彻、狠抓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领导重视,多方努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多年来,在党中央、市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尤其是近年来,党和市家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加强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一案三制"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从2003年年底开始,在市务院应急预案工作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市家有关部门完成了9个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和22个事故灾难类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全部实施。全市31个市(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其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危险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个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大部分市(地)和一些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为规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安全监管总局组织部分中央企业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组织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印了企业应急预案范本。市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市(区、市)也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许多地方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列入了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中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情况作为必查项目,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开展。

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集中时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应急预案编制步伐。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化工企业和市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及神华集团、一汽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中铝集团等企业在编制集团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其下属的各级企业和单位也都编制了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企业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目前,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绝大部分都制定了相关类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二)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一是以市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核心,由安全监管总局(市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市务院有关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和领导决策层。

二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执行机构逐步建立起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管理的市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安全监管总局(市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履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按照市家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安全监管总局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职能也交由市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履行。市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有18个市(区、市)建立了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初步形成了市家、市级和企业三级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其它一些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也逐步建立了起来并不断强化。如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海上搜救、核工业、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海上搜救、铁路、民航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近年又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三是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逐步建立。北京、某、山西、山东、河南、吉林、安徽、贵州、重庆、四川等15个市(区、市)在安全监管局内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中山东、河南、重庆等8个市(区、市)还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四川、北京、天津等地的部分市(地)、县(市、区)也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四是以市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横向联合消防、海上搜救、铁路、民航、核工业、电力、旅游、特种设备和医疗救护等9个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纵向联合地方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直接管理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初步构成了市部级层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框架。部委层面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也已初步建立了起来。

五是一些大中型企业设立了专门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机构。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公司健全了上下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南航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现场小组"、"基地"和"外站"等四个工作区域,利用各公司和各个海内外营业部(办事处)的人力、设备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市家电网公司成立了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规定各级电,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网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中海油总公司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资源协调行动组、公共关系法律组、后勤支持保障组、资金保障组。其他行业的一些企业如中市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市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单位,也都建立了自己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三)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制定及实施工作步伐加快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已报市务院法制办,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草案经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已修改成稿。与此同时,还下发了《安全监管总局重特大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程序》、《矿山救援队伍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培训办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情况总结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些标准和《矿山救援规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意见》等一些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公安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核工业、建设、铁路、民航、特种设备、电力等一些行业主管部门也了一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部门规章。

地方性应急救援法规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广东、浙江、山东、某、河南等市(区、市)在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中,包含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内容。重庆、广西、湖南、黑龙江、天津、上海等市(区、市)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作了专门规定。尤其是重庆市,先后制定颁发了《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条例》、《应急救援监管工作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体系。一些中央企业也建立了配套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市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在《规划方案》中初步规划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出了到2010年的建设目标,以及分三个阶段的实施步骤。

该方案经市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后,我们又提出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已经纳入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并列入了市家《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市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中。目前,市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矿山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项目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项目等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上报立项。交通部、公安部等一些部门也做了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交通部的"十一五"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已经进入立项程序。大部分市(区、市)也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做了相应的建设规划,有的已纳入当地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北京、某、山西等地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一些项目已开始启动。

(四)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工作逐步开展

在事故预防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注重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并将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纳入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安全监管总局每年组织全市矿山、危化品救援队伍对服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不仅使应急救援人员熟悉了救援环境,而且排查了隐患。2005年以来,全市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检查57677队次,启封火区1471处,排放瓦斯21516处,震动性放炮707处。

在应急演练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规模、形式的演练(习)。如北京市2005年7月组织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以消防为主的综合演习。今年2月,四川市在成都组织了由5个区域大队、200余名队员参加的应急救援综合演习,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到会观摩了演习。今年6月,湖南市局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全市矿山应急救援演习和比武。交通部近几年每年都组织大型海上搜救联合演习,陆海空联合作战,还邀请韩市、日本、东盟以及香港特区水上搜救力量参加。消防领域各种层次、类型的演习更是不计其数。市防科工委组织了核电厂事故应急模拟演习。安全监管总局在组织全市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基础上,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市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既开阔了矿山救护队员的视野,学到了别市的先进经验,也锻炼了队伍能力,提高了技术素质。今年市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由我市承办,9月15日将在河南市平顶山市举行,现正在紧张的筹备之中。

一些企业也特别重视演练工作。如中石化集团公司内部自2004年以来共举行各层次的应急预案演练150余次。军工系统各大公司及所属企业共组织应急救援演练569次,参加人数45000多人。全市矿山救护队去年以来组织反风演习1108处,高温浓烟训练5262队次,综合演习29229队次。

在培训方面,安全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的有关培训中增设了应急管理的内容;制定了矿山救护三级培训大纲,组织开展了矿山救护队大中队指挥员培训(自去年以来已培训1237人);与美市矿山安全局合作开展了矿山应急救援教师及救护队员培训;组织应急管理人员、矿山救援重点装备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矿山救援指挥员赴澳大利亚、南非、波兰等市进行了专项培训等。公安消防、海上搜救、建设、质检等方面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也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如华能集团公司去年以来先后举办6期应急救援培训班,近500人参加了培训。

(五)应急救援队伍初具规模,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由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高度重视,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了一定规模,总人数已达25万多人。

矿山方面:按市家、区域、地方和矿山企业四级,建立了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目前全市已建有14个市家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71个救援大队、449个救援中队、1445个救援小队,救援人员约1.43万人。

危险化学品方面:主要依靠大型企业消防队和公安消防特勤队伍进行应急救援。此外,在全市按区域组建了8个化学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负责化学事故的医疗抢救。中石化、中石油和部分氯碱化工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消防)队伍,总人数约8万人。

消防方面:按照"部队建制、地方事权"的原则,在公安机关设立专业消防队伍,目前全市共有现役消防队员约12万人;石油化工等企业的非现役专职消防队伍约8万人;一些地方县(市)、乡(镇)政府组建的民办消防队约1.5万人,总共21万多人。

水上搜救方面:已初步建立了以海上搜救与救捞为主的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在沿海及长江、黑龙江设有264个站点,船艇446艘,飞机11架,签订使用合同租用飞机7架,分布6个站点,应急救援队伍人数10000多人。

铁路方面:形成了按铁路局设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各铁路局在规定地点设特等、一等救援列车,在无救援列车的二等以上车站或较大中间站设事故救援队,现有人数4300多人。

民航方面:形成了以民航空管系统为主体的指挥协调和搜寻救援队伍及以机场管理机构为主体的地面救援队伍,全市现有民航公安警察、空中警察、消防队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约7000人。

核安全方面:已建成市家、核电厂所在市份、核电基地三级应急救援组织,现有各类救援专业技术人员约70人。

电力方面:建立了由市家、地方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及重要用户构成的全市电力安全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在各发电、供电和送变电企业内部设立了1000多支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重视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如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训练,加强作风建设,使部队的战斗力不断提高,成为一支调得动、救得好、打得赢的专业救援部队。交通部海上搜救队伍认真按照交通部党组关于"建立一支人员精练、技术精湛、装备精良,在关键时刻起关键作用"的要求,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搞好"评、比、选、树"活动,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实战演习,提高了队伍素质,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关键作用。一些大型煤炭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使煤矿救护队这支特殊队伍在煤矿事故抢险救援中发挥了特殊作用。一些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坚持严格要求、严明纪律、严细训练,使石化企业以内部消防队伍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养成了良好的作风,实战能力不断增强,为企业内外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类应急救援机构也在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从提高战斗力的大目标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狠抓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使这些专业队伍在应对事故灾难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六)应急投入逐步加大,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高

从企业层面看,大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围绕提高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建立了应急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如中石化集团公司每年从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拿出2000多万元用于补充更新救护设施和装备,今年又另外投入6000万元建立了西部和川东北地区两个应急救援中心。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公司规定应急资金专款专用,不许挪用,应急救援物资实行储备制度。特别是神华集团公司近几年累计投入1.6亿元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的投入。淮南矿业集团也投入了大量资金,对矿山救护队进行武装,对救援装备予以改善。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设立了应急救援预备金,用于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中航科工集团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划出一定资金用于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中市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近两年在应急救援方面投入1263万元,更新了一批救援装备。由于企业自身加大了投入和市家的支持,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尤其是重点煤矿和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救援装备水平有所提升。从部门层面看,各部门也加大了自身的投入。如交通部在市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去年以来投入了大量资金购置2架进口直升机和多艘高质量、多功能船舶用于海上救援工作。公安消防近几年的特勤装备投入已达30余亿元,整体装备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从市家层面看,仅对矿山救援方面,继2002年市家投资1.14亿元,为全市86支矿山救护队伍配备了部分装备之后,2004年又以市债资金下达了7703万元的投资计划,目前第一批5009.22万元的628台(套)装备已到位,第二批749.9万元,共计57台(套)的装备年底前可到货投入使用。从地方层面看,各地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投入。如广东市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列入了本市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四川市政府今年划拨了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全市矿山救护队的救护装备,在市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地(市)、企业也配套投入了装备资金。山东市创新矿山救援投入机制,自2003年实行救护技术有偿服务以来,吸纳资金1600万元,用于扩充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了应急投入,使应急救援装备的总体水平有所提高。

(七)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于精心有力组织指挥、专家支持参与决策、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救援队伍英勇奋战、企业员工自救互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统计,去年以来,我市矿山救护队伍参加矿山事故抢险5017起,抢救遇险、遇难人员6814人,其中2292人获救生还;水上救援队伍对2467起事故进行了救援,抢救遇险人员27644人,使26304人获救;公安消防队伍扑救火灾12.2万起,参加危险化学品泄露、交通事故、爆炸事故、倒塌事故等各类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9.6万次,抢救和疏散遇险人员12.5万余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450亿元。电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利用最短时间成功地处置了多起大面积停电事故,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其他各行业、领域及各地、各单位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上述成绩充分表明,我市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对各类事故灾难实施及时施救、科学施救、有序施救、安全施救,卓有成效地减少了事故起数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化解了一部分重特大事故险情,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除其它因素外,也是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战线的同志们的努力分不开的。在我们取得的成绩里面,也凝聚着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战员的心血和汗水,有些甚至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他们对党、对祖市、对社会、对人民所做出的贡献,党和人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二、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目标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党中央、市务院的要求,与全市人民的期盼,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挑战相比,各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一是预案管理工作的某些方面还不适应。截至目前,预案体系仍不完善: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有的制定了预案但不规范、不完整、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有的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还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对预案进行宣传和演练,有关人员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对预案也未检验,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且也没有对预案进行及时修改。

二是体制和队伍素质、力量方面有些还不适应。主要是:矿山和危化品事故医疗救护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全市仍有多数市(区、市)没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虽然有部分市(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了应急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但职责权限不清、体制也很不顺、工作不够协调,且人员编制不足、经费没有保障,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地市以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几乎空白,应急管理职责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甚至有些削弱了以前形成的救援队伍力量,如全市各类企业的非现役消防队伍已经由原有的14万人减少到目前的84093人。无论是市家还是某些行业和领域,普遍缺少能够应对规模大、难度大而又复杂事故的跨区域作战的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没有组建起更加优势的兵力和精锐部队、形成很强的区域综合作战能力。因此,发生重特大事故往往从路途遥远的地方调集队伍和装备,人员到达和装备到位时间长,有时又受人员素质和装备条件限制,救援时效不佳。尤其是现有一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中,指战员新人多,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技术水平低,难以适应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特别是要求很高的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三是工作机制和信息化水平不适应。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如消防、矿山、化学品、海上搜救与打捞等应急救援力量,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协调手段,资源分割、信息不畅,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协同应对。除个别行业外,整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现代化信息系统没有建立起来。指挥通讯信息手段和装备落后,大部分行业、领域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仍然只有传统的电话、传真和普通移动电话,缺少专门的应急通讯装备,且没有形成网络,不利于灵敏反应、快速响应、有力指挥和有效施救。

四是法制建设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有些进展,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依然滞后,制约了工作的更好开展。法律层面,由于历史的局限,《安全生产法》仅对应急救援个别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尚有许多方面没有体现;法规层面,仅有少数规范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单行法规,如《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还有少数行业安全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对应急救援的某些方面做了规定,如《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目前还没有一部全面、系统、统一、明确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标准层面问题更为突出。在对现有法规、规章、标准的执行方面,有些也很不到位。

五是投入和装备水平还很不适应。尽管在这方面的投入逐步加大,装备有所改善,但企业和一些地方、部门的应急投入仍很不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较低、技术落后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从矿山救援装备来看,先进的、大型的装备缺口较大,全市矿山救护队的技术装备普遍落后老化,半数以上的救护队还在使用负压氧气呼吸器,本应报废的救护车辆还在使用;市家级区域矿山救援基地所在企业对救护队装备的投入还只能满足救护队伍的基本装备要求,很难形成应对特别重大或复杂事故及承担跨企业、跨区域救援任务的能力;市家投资配备的少量先进装备,远不能适应矿山应急救援的整体需要,特别是在处理矿井突水事故、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灾区探测和实施救援、抢救井下被困人员、遇险人员搜寻等方面缺乏关键性技术装备,实战能力不强。二是企业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的装备配置主要是应对厂内化学品事故,而经常参加社会相关事故的救援,应急救援能力不足。许多企业救援队伍存在装备老化、超期服役等问题。如大连化工集团的救援装备非常陈旧,6台消防车有5台是80年代的产品,早已过报废期,但因企业无力更新,仍在超期服役。原市家经贸委建立的8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抢救中心,由于多年没有装备投资,应急医疗抢救的装备和器材一直没有更新换代,医疗条件也很差。三是即使是管理正规、力量较强的消防队伍,也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全市地市级以上城市消防队欠账50%,市政消火栓欠账21%,消防通信欠账34%,消防部队应配备各类器材装备欠账17.7%,县城及建制镇的欠账更多。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一些重特大事故救援中,不但影响了救援效果,而且还扩大和次生了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发生了25起因企业应急管理水平低、应急人员素质低、应急装备水平低、指挥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导致95人死亡。这25起事故,原本只有41人遇险,但由于上述原因和施救不当,造成59名参加救援人员牺牲。

此外,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来看,居高不下的事故总量对应急管理带来新的挑战。2003年以前,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态势。虽然经过努力,近年来事故有所减少,但总量仍然过大。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分别达717938起、127089人。今年以来,尽管形势进一步趋向好转,但依然严峻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1-8月27日,各类伤亡事故累计达429385起,死亡68811人;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呈上升势头。可以说,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展开,如果我们的救援队伍素质高,救援装备水平高,加之救助及时、救助有力,就可以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反之就没有效果甚至扩大事故。这就给我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存在上述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难以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难以更加有力、有效地应对事故灾难,难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们要正视现实,克服困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解决好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全面提高素质、提高能力、提高战斗力,去迎接新的挑战,力求有更大的作为。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社会应对公共危机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受到党中央、市务院的高度重视。2003年7月,总书记和总理在全市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包括事故灾难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去年7月,市务院召开了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华建敏市务委员对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以明确。今年,市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内的整个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7月上旬,市务院再次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应急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最近,市务院又向全市人大提交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等等。所有这些重大举措,进一步表明了党和市家对加强应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的坚强决心,也为我们做好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加之前面已经讲到的,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一定要正确地判断形势,充分看到有利条件,树立起必胜的信心,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乘势而上,百折不挠,奋发进取,超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措施,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党中央、市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市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加强。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市家、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市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信息平台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全社会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市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总理、华建敏市务委员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将要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李毅中局长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深入地学习贯彻,深刻地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扎实地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工作目标而努力。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当前,我市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能否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已成为衡量检验我们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及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事故灾难是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之一,它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伤亡事故频发,既造成许多家庭的不幸,还会引发社会矛盾,增加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乃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市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粗放的、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加之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能解决,我们仍处在事故"易发期"。在这种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整体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有效地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灾难的预防与应对工作,是法律赋予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在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的大环境中,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队伍、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法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回答的大课题。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及其它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监督管理。要从"一案三制"入手,加强管理,理顺体制,健全机构,明晰职责,落实任务;要统筹规划,调整优化,强力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队伍、装备建设的步伐;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要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更好开展;要促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新格局的尽快形成。

(二)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不断完善预案体系

按照市务院提出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我们要抓好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为主的预案制定完善工作。一是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尽快组织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型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分门别类制定应急预案;存在多个重特大危险源时,要针对每个重特大危险源,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现场应急预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活动和作业岗位,要制定专门的预案或岗位应急措施。应急预案要健全、要成体系,从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层,都要形成上下对应、相互衔接、完善健全的预案体系。要提高预案的质量,切实保证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加强预案的备案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将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或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监管等部门也要做好工作,加强协调,搞好生产经营单位预案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三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经过努力,要在2007年实现预案覆盖率100%的目标。

要抓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立足企业内部,一些行业企业也要面向周边群众和社会公众。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经常地进行。通过宣传、教育与培训,让企业各方面人员尤其是岗位操作人员及有关群众了解预案内容,懂得应急程序,掌握相关知识,提高应急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演习。通过演练(习)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要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法规标准修订情况,及时修改预案。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依据《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依托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抓紧建设市家、区域骨干和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形成以168个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771个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

1.要抓紧建设市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基地。目前,公安消防、水上搜救、核工业、民航、铁路等行业和领域已经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力量,提高能力,建议上述部门和市家其它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强化。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我们已编制了《市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建议书》、《市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市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在矿山救援方面,重点建设23个市家级矿山救援基地、11个市家级矿山排水基地、100个骨干矿山应急救援队伍、1个市家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18个市家级矿山医疗救护基地和24支矿山医疗救护骨干队伍、6个矿山救援技术研究和培训中心。通过加强、补充人员和装备,尤其是针对重特大矿山事故救援的需要,补充人员定位、灭火、排水、井下通信和快速钻进、掘进、清障等特种设备,武装好重点基地,提高应对矿山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危险化学品救援方面,在依托几大石油、石化和其他大型化工企业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市家将给予适当投入,重点建设20个市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16个市家级危化品应急医疗抢救中心、154个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和1个技术咨询机构。同时,要在市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上,再分别强化6个矿山救援基地和6个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增强技术、装备、培训和辐射带动功能,形成强有力的区域救援作战能力,承担各大区矿山和危化品方面复杂、难险事故灾难的救援任务和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上述这些建设内容,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上下一起行动,地企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形成合力,全力抓好。

2.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把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作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落实任务。与此同时,要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市家、市(区、市)和市(地)三级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各地一定要按照市家的统一部署和本次会议的要求,抓紧工作,尽快组建,并落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条件。到2008年底,要完成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的组建工作,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3.要抓紧抓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方案》的统一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的应急救援系统建设规划,加强与所在市(区、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列入当地的"十一五"发展规划或在地方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整体规划中通盘考虑,并尽快付诸实施。各有关部门也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

应急救援体系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搞好上下对接,依托大中型企业,不另铺摊子,避免重复建设。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抓紧建设,尽快投入运行。

4.要加强基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企业的救援队伍既要为企业服务,也要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要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步延伸到社区、乡镇、村屯,形成群防群治、自救互救的网络。

5.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市家(部门)、市(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规划、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抓紧建设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信息平台,并要做到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当地企业之间、应急机构与救援队伍之间信息平台系统的有效对接,为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创造条件。

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同时,还要努力构建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有力、有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机制。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做好相关工作,促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尽早出台,以统一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证和促进事故统计、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更好开展。同时,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制定,力求将其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尽早颁布实施。

2.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要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无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标准为重点,对现有安全生产市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清理,组织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安全生产标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也应抓紧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抓紧制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和规章,以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标准。

5.抓好执法工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都要认真执法,做好即将颁布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贯实施准备和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管监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使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到位。

(五)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内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进一步重视队伍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抓好组织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队伍加以充实;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现有各行业、领域部门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坚持边建基地、边建机构、边建队伍,大力充实加强市家级尤其是市家级区域性大基地救援队伍的力量;落实人员编制,选配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工作。二是要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认真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教育,开展有益活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三是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树立安全责任、危机、服务、执行和效率意识,培养和发扬尊重科学、不畏艰险、雷厉风行、甘于奉献、敢打硬仗的作风。要特别注重在战斗实践中锤炼队伍。四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今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要经常开展各种方式的培训、技术交流、救援竞赛比武和实战演习,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他们分期分批到市外考察学习,以不断丰富他们的管理和救援经验、知识,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五是要抓典型、选样板、树标兵,大力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并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六是要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尤其要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他们的福利待遇和抚恤等问题。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机构要按照上述要求,努力搞好自身建设。经过努力,真正建立起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善战斗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第一线的救援队伍。

(六)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是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尤其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务院和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应急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尤其要将市家投入与地方资金、企业投入集中使用,共同配套建设好市家级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自己的救援力量。请市家各有关部门也抓紧出台和完善政策,采取措施,争取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对本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和本行业的其他救援机构进行武装。

企业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也是应急投入的主体,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对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投入,特别是在救援装备、救援队伍工作条件、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要确保资金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按规定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费用,力求多向应急救援方面倾斜。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和其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尤其是应急投入方面的监督。

要深化改革,拓宽投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等方面的投入。

要组织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大力开发、推广使用先进的救援手段、装备;要引进高、精、尖的救援装备,淘汰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低、救援效果差的装备、设施;要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以适应事故救援尤其是复杂、难险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

(七)要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必须首先立足于防范事故的发生。要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角度,着重做好事故预警、加强预防性安全检查、搞好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一是要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

二是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其它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各类救援队伍一定要把参与事故预防工作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之一,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要解决当前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市务院办公厅和安全监管总局对信息报告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要与气象、水利、市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对、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是要强化现场救援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事故现场救援必须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指挥机构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快速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科学制定抢救方案,精心有力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及时施救、有序施救、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效施救。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好作用,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五是要做好善后处置和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以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八)要加强应急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规划,编好教材,组织好各类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和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要在各类安全培训课程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在各种安全培训班中增加应急管理培训内容。要组织好各层次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单位也可以组织业务骨干赴发达市家进行比较系统的应急理论、技术和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救援队员的培训力度。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问答、典型案例分析和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墙报、宣传栏、安全教育馆等多种媒体,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各种机会,宣传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种应急预案和其它安全生产及应急方面的内容,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企业员工乃至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应对事故灾难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加强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隐患档案,建立各种台帐、各类数据库和专家库,掌握各类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有关工作的现状等,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应急演练;安全监管;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应急演练概念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实践活动。其原则包括: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

二、应急演练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简单地讲,应急演练就是一种模拟突发事件发生的应对演习。实践证明,应急演练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从各种灾难中恢复正常状态。应急演练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风险意识。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事件及应急处置过程能给参与者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从直观上、感性上真正认识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风险源的警惕性,能促使公众在没有发生突发事件时,增强应急意识,主动学习应急知识,掌握应急知识和处置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验应急预案效果的可操作性。通过应急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前暴露预案的缺点,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以及应急反应的准备情况,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以有效地付诸实施;可以检验应急工作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一致等。

(三)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演练是检验、提高和评价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接近真实的亲身体验的应急演练,可以提高各级领导者应对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帮助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救援人员熟悉突发事件情景,提高应急熟练程度和实战技能,改善各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协调合作;可以让公众学会在突发事件中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减少恐惧感,配合政府和部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从而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取得实效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应急演练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应急演练工作并未能取得理想中的效果。

1、演练所开展的内容、步骤和应急预案所写不一致

一部分单位在编制预案时计划详细、步骤完整,但在实际演练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没有按照预案中的步骤认真执行,存在应付了事、简化过程、草草收场。有的则套用其他单位现成的预案,但是事先并未对参与演练的员工进行认真培训,员工未真正掌握预案的程序和流程,演练时随意发挥,未达到演练的真正效果。

2、安排的演练科目针对性不强,与本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不吻合

一些单位在选择应急演练科目时没有与本工程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是考虑本工程实际建设中最常见的风险隐患,而是选择内容简单最好开展的科目,甚至选择与本工程建设毫不相干的内容。

3、演练中没有做到“真演实练”,达不到真正事故状态下的要求

有的单位演练过程一味追求场面热闹、却忽视了关键性的安全细节。例如,某单位进行“水上救援演练”时,表面看起来场面很大、“热热闹闹”,救护车、巡逻艇等设施一应到场,警戒和警示标志明显。但演练过程中, 现场参与演练人员表情轻松,甚至窃窃发笑,营造不出紧张的事故救援气氛。

4、其他方面的问题

(1)应急人员的表现

个别人员对报警程序不熟悉、报警电话未记牢;信息传递和汇报还有不符合实际的地方;没有熟练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等。

(2)应急物资及设施方面

应急物资(设备)的种类不全、储备不足,满足不了各类事故状态下以及开展应急演练时所需要。

(3)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做的不到位

基层单位还应该高度重视演练前的培训环节,通过专业的培训,使员工掌握正确的应急救援方法和应急处置技能,才能使演练做的更到位。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人员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部分人员总是把演练与“演戏”等同起来,认为这些都是在走过场、走形式,根本不是真实事故发生的场面,从而从思想上淡化了危机意识。演练中随随便便,不紧不慢。没有根本树立起“演练即实战,实战即演练”和“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理念。

2、领导重视和参与不够

通常演练我们会看到三种现象:第一,凡是领导重视、亲自主抓的单位,演练工作就搞的扎实、有实效;相反凡是领导不重视的单位,员工也大多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第二、凡是安全生产搞的好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也抓得到位,而安全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也一定是落在后面;第三,越是生产任务繁忙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的越及时。这些都表明安全管理(包括应急演练工作)与生产管理绝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只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亲自组织本单位的演练,亲自抓演练前的培训,亲自坐镇演练现场的指挥,员工就会认真对待,真正重视,从而以正确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去。

3、奖罚考核不到位

俗话说,没有奖罚就没有动力。管理者通过对应急演练工作制定标准、检查考评,奖优罚劣,可以激发员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纠正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错误观念和行为,以激发其自身的反省能力,从而获得经验教训,提升自身素质。

(三)认真落实做好应急演练中的“演”与“练”

应急演练,顾名思义一是要“演”,二是要“练”。

1、所谓演,是指演示,就是把应急救援的基本流程演示出来。

一是要“演”救援经过。要模拟事故发生的起因与救援过程,让在场的每个人都熟知即将开展的应急救援演练是针对哪种情形,明白如何避开危险源,熟悉危险源特性,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面临的危机事件,使应急救援演练更加具有指导性。万一发生类似事故,按照平时的操练处理,才能游刃有余。

二是要“演”现场氛围。在平时的演练过程中就要以严肃认真、身处险境的态度去面对,演出现场气氛,演出真实感觉,演出实战场景。一旦发生事故,才能沉着冷静应对。

三是要“演”设备使用。向在场人员示范各类设施、装备的种类、使用方式、注意事项和自救方法,规范设备使用步骤。发生事故时能够判断出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确保每个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装备,把出现误操作而引发二次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演”职责分工。演习各部门的职责履行,规范岗位设置。让所有的人都明确岗位分工,不能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提高救援效率。通过演练重点解决救援时期各组人员工作的衔接问题,练习人与人之间的协调配合,练习物资的取用等环节,都是提高协调作战能力的关键。配合的好,就有可能控制住事态扩大,配合不好就浪费了很多救援的时间,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2、所谓“练”,是指练习,就是把自救互救的基本功练习到位。

一是要“练”安全警觉。有很多事故发生前有前兆,通过应急演练,让每位职工熟知事故前的预兆,警示他们出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通过应急演练,可以让职工明白事故的危险性,引起职工的重视和危机感,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是要“练”反应能力。事故发生时,职工的疏散速度和救援人员的集结、设备到位、进入危险区并临时处理事故的速度非常重要。在救援时,每一秒都是“黄金救援时间”,每错过一秒就有可能发生无可估量的危险,就可能丧失一条宝贵生命,造成原本可避免的损失,因此在应急救援演练时,演练人员要将演练当实战来“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心态和意识放在紧急危险状态中,真正锻炼反应能力。

三是要“练”现场指挥。演练过程中,指挥人员肩负重任,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综合协调指挥能力。作为指挥人员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件状况和危害程度弄清楚,如何正确指挥,如何快速决策,如何进行最有效信息传递,如何协调调度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及时开展救援活动等,都要不断从练习中锻炼提高,达到应对自如。

四是要“练”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完整的演练一遍,演练结束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书面报告,指出演练存在的问题、预案存在的缺陷。不论哪种方式的演练,目的都是熟悉预案救援程序,锻炼各种救援能力,发现预案问题,不断修订预案,完善预案,避免预案纸上谈兵,使它成为具有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的预案,能在事故救援中切实发挥作用,拿之能用,用之能行。

(四)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的措施保障

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和质量,真正达到应急演练的目的和效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础工作:

1、经常性的进行有关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将应急培训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中,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专业人员执行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能力、员工安全操作、应急处置、自救互救以及避险能力,特别应组织好关键装置、要害岗位、重点环节、特殊作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对涉及到相关方、周边地区公众的应急预案,应积极与相关方和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将可能产生的危害、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告知相关人员。

2、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前,要成立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收集资料并进行评估;辨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评价能力与资源。然后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编制完成后还要进行组织评审等工作。编制预案时,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事故教训及历年来应急工作经验,尤其要对身边近几年来发生的各类典型事故和险情进行归类汇总和整理,反复分析和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从应对和预防措施方面仔细斟酌,形成应急预案中针对类似事故(事件)和险情的现场处置指南的素材。

3、加强应急演练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提高演练水准,达到应有效果。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西部中小城市 防震减灾 计划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数据,2000年至2009年,国内地震灾害累计次数为110次,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达到460493人,直接经济损失8763.9亿元。这些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地区,暴露出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薄弱等问题。

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现状

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是指对防震减灾活动的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进行系统化管理的过程。从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等地震灾害的发生发展过程和灾害后果来看,西部中小城市缺乏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震灾害的计划体系,具体表现为:

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不完善。在各级各类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在防震减灾计划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方面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

防震减灾应急平台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在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防震减灾信息与指挥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等方面,缺乏系统化的应急平台建设规划。防震减灾应急资源在中央与地方、部门和部门、政府和民间之间的布局仍缺乏统筹规划,且不重视与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难以实现各级各类应急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①

对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缺乏应有的重视。在西部中小城市建设中,对建设区域的安全评估往往流于形式,忽视防灾减灾区划,难以对灾害风险进行动态监控,更遑论建立有效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价体系。

基层单位的防震减灾计划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不少基层单位未编制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即便有其可操作性也较差;不重视基层单位的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建设,忽视应急物资的储备以及对仓储和配送能力的统筹规划;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导致群众自救、互救和心理承灾等能力普遍较弱。

发达国家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经验

日本、美国作为地震灾害多发的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基本完成了灾害计划管理体系的建设,其基层单位具有较强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有效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组织系统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计划管理系统标准化、规范化,灾害发生时响应速度快,运行效果好。例如,日本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基层单位协调发展的防震减灾计划体系,大到都、道、府、县,小到市、町、村都设立了防灾议会,制定了防灾计划和相关制度,中央政府还设立“中央防灾会议”,协调指挥全国的防震减灾工作。②

科学规划防震减灾应急平台。对城市防震减灾应急平台进行科学系统的规划,是日美等发达国家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例如,规划建设能够适时进行数据交换的高密度的监测网、地震早期预警系统、灾害管理协作系统和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系统。

可靠的应急生活(物资)保障系统。为了确保灾害发生时仍有足够的生活物资,早在1880年,日本就颁布了《备荒储备法》。现行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对救助物资储备也作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预先设计好救灾物资的储备点,并建立储备和调配体制。根据可能发生灾害的特征和规模,各地还建立了相应的避难所。

协调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类组织制定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形成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通过上级防灾中心的灾害等级,可以立即采取联动的应对措施。

专业化的援救体系。日美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规划和建设专业化的防灾减灾救援体系,通过建立装备先进的专业救援队伍,并整合专业机构和民间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力量,形成专业化的救援体系。

有效的防震减灾教育培训计划。日本非常重视增强民众的防灾意识,政府、企业、教育机构和社区长期实行防震减灾宣传和教育培训计划。除了通过大众媒体普及和宣传防灾减灾知识,中小学大都设有灾害预防教育课,并经常开展地震演习。

构建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西部中小城市应建立科学、系统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图1),即在“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专业救援队和民间志愿者组织在内的,对防震减灾活动的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进行协调管理的系统。在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的作用下,这些子系统协调联动,共同构成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

图1 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

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即在“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以增强抵御地震灾害能力为目标,通过协调机制、监控机制、激励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综合作用,促进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等活动的有效开展。

地方政府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它是对中央政府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的深化,包含四部分内容:一是应急预案,包括明确组织结构与部门职责、各部门工作内容及其相互配合细则、救援部署、物资调配、交通与信息网络恢复、基层单位信息反馈、奖励与惩罚规定等。二是应急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地震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应急物资保障系统等。三是生命线系统防震减灾规划,包括规划和设计通信、给排水、电力、能源、交通等工程。四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主要通过建立防灾教育演练中心、发行自救互救知识图册、组织应急演练、委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开展。

专业救援队防震减灾计划系统。专业救援队是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应制定包括确定工作目标、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形成快速响应机制在内的应急预案,并积极提高救援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

企事业单位防震减灾计划系统。企事业单位是开展防震减灾活动的基本组织单元,其中学校、医院是防震减灾的重点单位,建立防震减灾计划系统尤为重要。

民间志愿者组织防震减灾计划系统。应重视应急救援的民间力量,组建具有一定技能,能够与专业救援队协同工作的民间志愿者救援队伍,建立民间志愿者组织的防震减灾计划系统,制定组织结构合理、职能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响应机制迅速的应急预案。

社区防震减灾计划系统。社区作为人口密集的区域,也应重视防震减灾计划系统的建设,包括建立社区应急中心、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建立社区应急救援队伍、预先安排灾时安置场所、制定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应急演练等。

对策和建议

目前,城市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仍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制约,地方政府往往重经济发展,轻公共服务,重救轻防。为此,按照上述对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的描述,应完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基层单位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

总之,建立和完善西部中小城市防震减灾计划管理体系,是未来几年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其内容除了包含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城市应急平台和生命线系统的规划与建设、应急预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之外,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区、专业救援队、志愿者组织等防震减灾计划管理子系统。应通过完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机制,健全地方政府和基层单位的防震减灾计划管理系统,使各子系统在发挥其自身功能的同时,彼此协调联动,促进与防震减灾有关的预先评估、决策和安排等活动的有效开展。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注释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应急管理; 志愿服务; 突发事件

简要搜索百度百科,我们可知,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公共机构在某些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解决、事后恢复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科学措施解决这些突发事件,从而确保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并一定计划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管理活动。

而其中政府起重要的主导作用。当然,应急志愿服务是针对突发事件基于爱心、责任、道义、信念和良知,通过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受灾地区的人民群众提供的一种公益性无私服务[1]。两者的关系十分特殊。而这样的应急志愿服务本身就比普通社会志愿服务的要求更高,因而需要专业化人才、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的应急志愿服务激励、培训机制,因此认真学习并研究应急志愿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一项跨时代课题。

1.各国应急志愿服务的现状

1.1 德国

1.1.1 简介

德国作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完整应急管理系统的国家之一,有着庞大的救援组织、完善的法律制度以及井井有条的机制运行模式,可以实现对突发事件的迅速处理。

1.1.2 特点

1.1.2.1 知识与技能专业化

建立在应急救援任务专业化分工基础之上的德国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具有很完善的救援知识和技能。而在更为精细划分职能时,德国是按照灾种的不同来进行明确的分工的[2]。

在消防部门中,消防部门主要承担防火灭火、交通事故、动物保护、自然环境救助及其他灾害的救援,除此之外还要参与国际救援。同样,在技术救援协会中,因为技术救援协会的主要职能是防止救援失败和救援力量不足,提供各项技术支持,所以按照突发事件的不同和救援任务的不同,技术救援协会成立了各种不同的技术救援小组,包括政府救援队、电力通讯后勤保障队、水灾队、技术分队等其他队伍。五大志愿者救援组织是通过协议与政府合作的组织,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样的救援组织是在消防部门的协调下,分别根据自身的救援专长参与灾难救援。

1.1.2.2 参与广泛性

德国有非常广泛和庞大的专业化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这样的志愿者队伍为德国政府节约了很多的人工成本,也弥补了德国在职业救助力量上的不足。据统计,在德国现今的约8200万人口中,就有180万志愿者是具有系统专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并且,其中还有130万名志愿者在国家各地消防部门中承担着救火、救灾和救护任务;大概也有8万名技术救援志愿者在联邦应急救援机构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而在民间救援组织中,有近50万名专业志愿者常年参与救援行动,他们随时听候政府号召和差遣[4]。

1.1.2.3 分布网格化

德国的志愿者队伍和民间的应急救援组织都是按照网格化设置分布在德国的各个城市和农村地区。这样的网格化分布确保了突发事件发生时,救援队伍的快速救援。

在德国,由于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在5万到10万人的城市和乡镇都会设立专业的志愿消防队,因而在整个德国有将近1500个志愿者消防站,这些消防站按照网格化分布于各社区。当接到突发事件的救援指令后,这些志愿者消防队按照规定,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灾害现场[5]。作为专业的技术救援协会的总部是设在波恩的,在总部之下设立了8个邦级分部、66个区级分部、668个社区志愿者应急救援站。由于他们的技术装备是标准化配备的,外加这些志愿者们培训出来了接近于条件反射的快速反应,几分钟内他们就能组织完毕并到达灾害现场实施有计划的救援,这使得德国突发事件救援成效尤为突出,并且受灾程度通常都很小,不会造成过多的损失。

1.2 美国

1.2.1 简介

现今美国的联邦志愿服务计划是按照责任关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是由国家与社区服务机构联合主办并管理,而另一类是由由联邦政府其他部门分别主办并管理。在紧急服务计划之下,又可以划分出许多的更有针对性的志愿救援团队。同德国相比,美国更为显著的特色是注重于法律制度的制定,实现了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体系的完善。

1.2.2 特点

1.2.2.1 证书发行严格化、全方面法律体系[5]

就如此之多的支援者的救援知识水平和能力而言,因为美国一向严格要求医疗保健、建筑师和工程师等职业从业人士具有执照和证书,而这些需要执照和证书的职业很多是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因而应急救援者的能力与水平得到了保证。同时,光靠个人的知识水平无法支撑起整个应急救援体系的运作,美国法律一方面对应急志愿者实行实名认证和许可,严格制定了各种方针政策来确保应急志愿服务的妥善运行,另一方面保护合格应急志愿者的权利。

1.2.2.2 公民观念不同、自发参与救援

在美国,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社区或者说整个地区都会出现一种现象:公民角色扩张。就是说,在未经动员的情况下,自发的就会有大量社会公众赶到事发现场,参与应急活动。起初,此类自发救援行动带来了许多困扰,类比我国汶川地震期间,也曾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但是美国政府在2002 年4月制定了管理自发志愿者行动的初步建议和行动步骤。紧随其后在2003年全国救灾志愿组织联盟(NVOAD)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继续这项工作并拟定了自l志愿者管理的全国性的原则和合作操作理念。因而,公民的参与有了可行性的法律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应急救援效

率[6]。

1.3 英国

1.3.1 简介

同德国和美国相比,英国应急志愿服务的开展都是以应急管理机制为前提的。由于应急体系是由国内紧急事务秘书处(CCS)负责总协调,所以英国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较高。

1.3.2 特点

1.3.2.1 应急服务的二重分类

在英国,应急服务分为两种即一般服务与特殊服务。其中,一般应急服务是由各个地方政府组织或应急志愿者组织的;而特殊的应急服务则由中央组件与推动,而地方政府协调参与与管理的。

但是如果当有大范围、危害重大的公共危机发生时,应急级别和救援方案会由国内紧急事务秘书处(CCS)进行会议快速决定;随后CCS再联系各个应急志愿组织,分配任务;而应急志愿组织在接到上级通知后,会通过各个层级组织的领导者来继续向下通知并把2各处自愿参加此次救援的应急志愿者集中到一起来参与服务。像英国红十字会在每处都有地方性应急小组,这些地方性应急小组可和其它各处小组联络,相互调动资源来参与解决各种突发事件。

1.3.2.2 应急志愿资源雄厚

英国公民自救能力比较强,而且志愿者的数量庞大、志愿者资源也十分丰富。此种良性状态的形成是由于非政府组织在英国的规范性发展以及及时对于应急志愿组织多次参与公众事件处理和社会建设服务的经验总结。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本地居民在专业应急服务人员到达前成为第一反应人,第一反应人的行动很大程度上是对突发事件最有影响的,所以英国公民的主动救援值得学习。

1.3.2.3 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

在针对应急志愿服务方面为了规范政府与行为,英国在1998年的《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合作框架协议》一直坚持应急志愿组织是相对独立的,这样有利于弱化政府对志愿组织的干预和控制,给志愿组织留下更多的独立空间,更好的保持伙伴式的框架合作。

1.3.2.4 充分的法律保障

为了让应急志愿者在参与救援时有更好的保障,英国政府、应急机构和应急志愿组织三方不断强化应急志愿者的法律背景。

1.4 日本

1.4.1 简介

日本由于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日本岛常年有地震、暴风雨等灾害袭击,也正是在这样的多灾害情况下,日本政府很早就意识到了加强对应急志愿者管理的重要性并创立了救灾志愿者服务中心,使得日本的应急志愿管理逐渐变得组织化、纪律化,这也让日本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

1.4.2 特点

1.4.2.1 至关重要的救灾志愿者中心

日本创立的救灾志愿者服务中心,是协同和组织志愿的关键枢纽组织,使得日本的应急志愿管理逐渐变得组织化、纪律化,在招募新志愿者、管理新老志愿者以及协调分配志愿者等活动变得更为快速和高效。而救灾志愿者中心不仅仅只是一个协调机制,它还是一个综合性的总枢纽机制,成功的解决了突发事件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增加一个救灾志愿者服务中心其实也是可行的方法。因为它可以设置一个解决日常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分支机构;同时也可以临时成立突发事件快速救灾的辅助机构,就地快速召集、救援专门人员,从而实现对某些突发事件的解决。

1.4.2.2 基础骨架性的成员招募

日本对应急志愿者的招募是针对不同的需求有不同形式。其中一种类似于医生护士等,都需要经过资格认证并确认按期考核才能成为专业的志愿者。另外一种是一般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由于这类工作技术含量不高,在日本政府提出条件基本满足情况下即可成为志愿工作者。同时,灾害志愿者中心与受灾现场联系之后会更具受灾情况和志愿者分布情况,及时安排招募新志愿者。定期,灾害志愿者中心也会对原有志愿者的生活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更进与记录,确保实现对各地志愿者的协调与管理。在获取了应急志愿者的信息之后,灾害志愿者中心毁在网站和社区等地向全社会申请。志愿者在看到的信息后结合自身情况,向灾害志愿者中心提出报名申请并参与救援。同时,关于救灾用品的准备方面,志愿者们还可根据自己所接受的分工的不同提前准备好。另外的一般工作的应急志愿者,则会根据各自情况接受不同层次救灾技能的应急培训,例如:某些从未涉及救援的志愿者不会轻易安排他去参与救援,需要进行一个基础的系统培训之后才能通知他去参与救援,而相比一个已经接受过基础培训的志愿者在受灾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安排其参与救援。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所有的志愿者,日本政府都要求其必须购买人身保险,这种行为也是保障应急志愿者的权益的一种方法。

1.4.2.3 血肉相关性的分类管理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重创之下,能够井然有序的工作是高效实现救助的良好外在表现。因此,如何对应急志愿者实施最为合适的组织管理是极其重要。日本在应急志愿者的组织上,根据志愿者招募计划的分类仍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社会团体为单位参与灾害救助的,另一类则是不属于任何社会组织,以个人为单位参与救助的。而对于不属于任何组织的应急志愿者必须根据受灾地区组建临时救灾组织,而且志愿者转换到其他工作地区之后,则组织关系同样发生变换,即志愿者又要加入另一地区的临时救援组织之中。同时,日本政府强调:一旦情况特殊或者有特殊需要,所有的志愿者都要优先前往调动组织的部门报到,听候调遣,决不允许擅自行动。灾害志愿者中心在与各救援单位保持沟通和联系,时刻关注前方在人力物力上的需求,实现了对志愿者的一个良好的调控作用。虽然中心并没有权利参与调配、指挥政府相关性救援队伍(国民防卫队等),却能够为其提供及时的救援的信息,因而在相互关联的情况下,实现了很好的分类管理。另外,救灾志愿者中心引进了应急志愿者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平台等信息技术,与抢险队和消防队、国民自卫队共享志愿者信息。这同样也是日本高效救援能力的关键助力,值得我国学习。

2.我国应急志愿管理的问题[9]

2.1 身份不明

在中国,一个“尴尬”情况就是应急志愿服务并不是一个官方性质的服务,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应急志愿者身份十分的不明确。同时,正因为身份的不明确,法律地位以及相应的一些法律权利都无从谈起,更不用说明确的责和有效的救援,这是我国应急志愿管理中最严重的也是最显著的问题。政府在没有明确认定志愿者法律身份的同时,就不会考虑到一些相关志愿者遇难和补偿、慰问的问题,即一系列和志愿者相关的个人权利和人身安全与名誉无法得以确定。

2.2 分布不均

从东方之星的沉船事件即可看出,相应的抢险救济器械都是经过运输才能到达遇险地点,在时间上,这样的运输工作会降低救援的成功率,因而“就地原则”无法实现。虽然,我国人口数量极大,志愿者数量总体也较多,但相对忠诚稳定的志愿者数量偏少。我国志愿者的职业构成上多为青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由于大学生毕业后工作等原因,会导致志愿意向的削弱和志愿积极性的丧失。按照区域划分,我国东南沿海等地志愿者数量相对较多,而中西部地区志愿者数量相对不足,稳定的志愿者数量就更为稀少了,这样的不均衡分布实则是对我国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开展带来一定阻碍的,或许值得改进。

2.3 参与盲目[9]

我国大多数志愿者参与抢险救灾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盲目性,例如: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从报纸和新闻媒体中我们经常看到,许多志愿者热情积极主动参与但是还有一些志愿者会受周边群体压力和政治动员,消极、被动参与到抢险救灾工作中。但由于,一部分志愿者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的不过关,导致了救灾过程中受伤和转变为遇难者的情况也不在少数,这样的盲目参与也给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2.4 法律缺失

直至今年,我国仍然没有出台一部全国性的志愿服务法律或行政法规,虽然已有 1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 个市先后制定了有关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但大都避开实质性的问题,缺乏执行力和实效性。2017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在该规划中明确规定了“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这一措施针对应急志愿服务立法领域里制度不完备,缺乏程序性、可操作性较差的问题或许有一定的改善。

3.我国应急志愿管理的展望

3.1 志愿服务响应运行机制必须建立

在我国建立一个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志愿服务多级响应联动机制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明确应急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政府应急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合作,提升应急领导力量;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和级别的突发事件,要善于制定完善细致的应急预案,并通过演习实现对各种可能现象的完善解决。

3.2 应急意识必须提高[10]

上文中,提及了关于美国公民角色扩张的问题,这样的公民应急和自救意识值得深思。因此,我国应该在把应急志愿队伍专业化的基础上,更多的培训具有专业应急常识和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志愿者,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普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如:在高校、社区、新闻媒体中不断提及应急自救的知识等等,同时还可以定期派遣应急志愿者到各个地区进行解说和演讲突发事件自救措施等等。

3.3 应急志愿者在宣传、培训和管理等环节中的作用

突发事件并非时刻都会出现。因而在平时,我国各志愿服务机构应该做好物资储备的工作以防止突发事件来袭无法提供完善的物资支持。我国应建立起以长效服务为主的管理机制,通过把应急志愿服务纳入系统的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地志愿者在不同应急志愿服务中的不同作用,明确宣传、招募、培训、组织、响应、教育管理、考核解散等多个阶段中政府和应急志愿组织的角色和作用,让志愿者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在不同的突发事件中发挥发挥独特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综合应急能力,注重公民应急素质的培训。

3.4 志愿服务进行法律规范和安全保障

由于我国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应急志愿者的组织管理,使组织管理有法可依。另外,志愿者的权利需要得到关注。参考美国等发达国家,他们对于应急志愿者的权利保护相当的注重,这样的高度关注提高了志愿者参与志愿行动的积极性。作为参考我觉得我国可以通过公开筹措资金提供专业化保障的方法来维护应急志愿者的权利。同时,我国政府也需要设立专门针对应急志愿服务相关个人的赔偿保险,为应急志愿者参与突发事件的人生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4.结论

21世纪的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现实社会中存在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风险、矛盾,严峻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急需得到政府的重视。

我国应急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还处于发展阶段,随着种种措施的实施,绝大多数关键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但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解决和调整,例如机制的完善和法制的改进等。应急志愿服务的完善还需要不断和时代的接轨,而现今能做的只有实践出真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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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一案三制”、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形成政府与企业联动,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地要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特别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列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协调,理顺管理体制,认真抓好落实,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

2.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或明确应急管理的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快省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大中型骨干企业,增加政府投入和补助,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根据全省地下矿山和危化企业分布情况及依托企业的条件,建立2~3家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3~5家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具有较高标准的现代化专业救援车辆、装备和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各类救援物资,组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人员队伍,建设环境良好的应急救援演练、训练场地,配备功能齐备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械,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和救援技术专家库。

2.推动市、县级安全生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情况,做好规划,依托骨干企业,建立本地区的骨干救援队伍,形成区域救援能力,以满足本地区事故救援的需要。

3.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特别是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按照标准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没有专职队伍的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2009年,认真抓好长广集团和巨化集团两支省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督促两家单位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进度,按计划完成队伍的装备采购及场地建设任务。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签订协议,共同投资”的原则,结合全省地下矿山和危化企业分布情况,再确定2~3支省级应急救援队伍。

2010~2011年,在确定、完成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硬件装备配套建设。同时,探索提高矿山、化学事故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的途径,以省级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开展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培育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力量,完善和规范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总结政府、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共建应急救援队伍的经验,推动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010年,启动市、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争取2011年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率达到50%以上,其他小型企业救援服务协议签订率达到30%以上。

(三)强化“一案三制”建设和政策研究工作

1.加强和规范预案管理,提高预案质量,进一步完善预案体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中依法对预案工作进行审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2.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按照国家“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决策和指挥机制,实现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协调顺畅、指挥有效,调度灵敏、保障有力。建立健全省、市、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各级骨干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机制、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机制。强化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在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救援协调指挥等方面制定相关的地方规章、标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的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增强公众的应急法律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研究制订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和参加社会救援的有偿补偿政策、资金投入政策、工伤保险政策等,确保各类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参加社会救援发生的支出和装备、物资损耗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行。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

建立具有统一指挥功能的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结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包括通信系统、网络及主机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指挥大厅和相关系统及数据交换系统在内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立包括危化、矿山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资源、特殊物资、专家资源在内的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相关部门及其他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技术支持、物资与装备储备等保障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物资支持保障。

2009~2010年,结合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并完成包括通信系统、网络及主机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指挥大厅和相关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在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

全面实施“科技兴安”三年行动,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和高等院校、企业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在安全科研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安全科技创新。积极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组织重点安全技术攻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现代化控制技术和安全防护设备。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力争高风险工艺(装置)的化工企业实现事故状态下紧急自动联锁安全保护;露天采石场全面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客运汽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现安全监控全覆盖。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安全监管效能提高为目的,加快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高效快速、运行可靠的省、市、县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全省安全生产动态。加强系统内局域网和公共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二)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搭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发展。重点抓好*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努力将*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成为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和重大事故预防和鉴定基地。

(三)培育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服务。为适应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培训、认证、咨询工作的需求,保证各类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依法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培训、论证、咨询工作,推行安全事务所制度,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和机构管理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各类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大力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评价、培训、咨询等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逐步规范模式,为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

五、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有效投入

一是积极协调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投入。

二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装备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推动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等。同时,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制定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的政策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相关问题。

三是要以政策为导向,鼓励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强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

四是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预算和执行制度,保障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安全经费的基本需要。要扩大投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和捐助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制定辖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内容、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各级由发展改革、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协调小组,定期协调沟通,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的突出问题。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矿山 事故 救援

1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研究意义

当前,随着全球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类危险化学品大量使用,矿山企业生产事故频发,危及人员、财产和社会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是根据预先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迅速、高效地做出应急反应,加强对重大工业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全世界每年发生伤亡事故约2.5亿起,导致约110万人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全球GDP的4%。因此,重视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建立和实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不仅可以预防重大灾害的出现,当出现紧急情况时,还可以按计划和步骤来进行行动,有效地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统计表明,有效的应急救援系统可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无应急系统的6%。

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唯一可以抵御事故或灾害蔓延并减缓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而在事故或灾害发生前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系统,制定周密计划,在事故发生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以及事故后的系统恢复和善后处理,可以拯救生命、保护财产、保护环境。

2发达国家应急救援管理特点

发达国家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已逐渐标准化,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发达国家根据各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都设立了与其协调有效的应急管理专门机构,如美国的联邦应急管理署。

(2)发达国家均拥有一支由军队、消防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等组成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并采取军地结合、以民间专业组织为主的形式组建民防专业队伍。

(3)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及时、准确、透明的新闻机制,法律规定政府有责任向媒体公布危机真相,而媒体有义务向公众传达准确时效的信息。

(4)发达国家在应对危机管理时,不仅政府积极参与,市民也通过非政府组织等介入管理,形成了政府、非政府组织、市民责任共担的城市危机管理体系。

(5)发达国家均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法律赋予了应急管理的所有职能。

(6)发达国家建立了严密的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和前瞻性的危机管理理论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提高了政府危机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管理能力。

(7)发达国家通过制定许多相关制度,且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普及活动, 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8)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建设,重视信息管理、风险分析、决策支持和协调指挥等应急管理技术研究。

3我国应急救援管理现状

近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努力推动应急救援科技创新和发展,我国已经启动了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先后制定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国家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各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企业均已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了与有关专项机构的联动机制建设。

然而我国救援队伍缺乏先进、配套的救援装备,现有装备远远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矿山救护中队及其指战员的最低技术装备标准,救援作战部队技术含量不高。高科技救援产品严重依赖进口,且价格均十分昂贵,救援信息保障技术落后,矿山应急救援力量面对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指挥信息资源分割,共享困难。同时,广大救护指战员的待遇水平较低,各救护队普遍战斗力不强。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健全救护队员服退役机制,新队员入队和老队员的退役均由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安置,实际中,救护指战员年龄老化严重,直接影响着救护队的工作效率。

4加强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的对策

建立和健全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实行集中指挥和军事化管理,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矿山企业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

(2)加大相关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力度,开展预防与应急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推广普及城市防灾知识和教育,建立城市防灾长效机制。

(3)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必须覆盖各级、各类矿山。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与就近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

(4)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开发和应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体系,实现部门、企业、重要部门的应急救援信息的互联互通。

(5)规范和扩大救护队服务功能,让矿山救护队广泛参与社会各行各业的应急救援,提供更广泛的专业服务、社会服务。

(6)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救护队正常开支,继续推行有偿服务,根据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缴纳救护费,另外,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建立用于建设救护队基地和更新技术装备的应急救援基金。

(7)完善救护指战员服退役机制,严格进行选拔和培训后方能从事矿山救护工作。对表现突出,有指挥才能、技术专长的个别人员可长期聘用。对服役期满后不再继续留用的,由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筹择业安排,或向煤矿及其他企业推荐。

(8)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精心挑选和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术特长的救护队员,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积极开展战备训练和各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指战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

6结语

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管理系统的建设起步较晚,与国外先进技术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的研究,只有在完整体系框架内进行的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的研究,才能更有针对性的为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参考文献:

[1]刑娟娟 等.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J].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年.

[2]李学来,胡敬东.煤矿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现状[J].煤炭工程,2005年.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Abstract: Safety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the series of activities such as plan, organization, commanding, coordination and monitoring conducted by project manager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safety operation which ensure people life security, equipment security, structural safety, property safety and appropriate work environment. Safety emergency response capability is an important indicator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关键词:应急;预案;建筑工程

Key words: stand by;preplan;construction projec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087-01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在预案制定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以下事项: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要准确细致,保证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严格执行预案的六个基本内容: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评价;应急各方的职责分配;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现场恢复制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有针对性、预见性设置事故大小。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要简要明确,便于使用。要结合当地和本工程实际情况,应急救援中心、上级和本地协同单位在救援力量部署方面多做文章,把各参战救援力量的任务分工与协同作战交代清楚是最重要的,而单位级预案应在上级预案的基础上,把侧重点放在各自具体的救援行动上,做到有的放矢,这样才对实战和平时的应急救援训练工作更有指导意义。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用中的问题和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用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用中的误区。领导对应急救援预案熟悉多,职工熟悉不够。现在各单位制定预案往往是领导或内勤的事情,制定出来的预案往往是领导和内勤人员熟悉得多,而应急救援中心其他人员对制定出的预案熟悉程度有限,而且往往是应付考核时才把预案拿出来全员熟悉,若应急救援中心围绕预案组织的技、战术训练和演练少,就很容易造成救援职工只熟悉预案中事故或部位基本情况,而对应急救援中心参战的灭火救援行动的部署知之甚少,导致在实战中对应急救援中心的指挥作战意图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②建筑工程情况或备勤力量改变没有及时更新。这是很多救援单位的“通病”,在备勤熟悉过程中发现重点单位或部位情况发生变化或是单位备勤人员、装备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修订,造成预案在这些客观因素的变化过程中慢慢“贬值”。③勤务保障没有得到落实。预案一般是由应急救援中心牵头制定,但是预案里涉及到的通讯、装备、医疗、生活等勤务保障工作其实应该是一项跨岗位、部门甚至跨单位的工作。某些单位的预案在制定时就没有与勤务保障部门进行沟通,询问这些部门到底能保障到哪个程度,制定后又没有及时把预案转发给这些部门,结果导致了现场的勤务保障达不到预案中的要求。④没有对应急救援效果进行评估。对预案没有进行定期评审或评估,不知是否可行。特别是在进行了演练和实战后没有对预案发生的效果进行评价,也没有及时进行修改。⑤指挥上盲目冒进和撤退。指挥命令应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切忌盲目冒进。如果预测现场情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将进一步扩大时,总指挥应果断下达撤退命令,给救援人员足够的撤退时间,减少无谓的人员伤亡。及时准确上报事故救援进展状态,以便总指挥部指挥。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用中应采取的对应措施

①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的最大价值在于在实战中发挥最大作用,很多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对预案的管理问题。以应急救援中心为例,应急救援中心在对整个建筑工程的预案进行管理时,一定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做到信息情况有人收集,勤务保障有人协调,基层预案有人指导,预案效果有人评估。②协调一致,互为互动。应急救援中心与各专项预案保持协调、统一,做好及时修订工作。③成立领导班子,科学管理。各分包项目也可以建立相应的组织或小组,专门负责预案制定、管理、应用工作。④科学运用现代技术,及时做好技术更新。随着目前各地应急救援中心及指挥调度中心自益计算机化,可以多从预案管理电子化、网络化方面探索。⑤指挥人员应积极参加演习,提高指挥能力。在日常的事故救援演练中,应专门有针对指挥人员的演习和训练,以提高指挥人员的指挥能力,提高事故救援效果。⑥指挥人员科学地进行现场灾情分析(包括征求专家意见)。总指挥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专家,根据现场灾害情况,综合考虑人员分布、周边环境、设备状况、物料状况等因素,分析现场事故危害程度。⑦预测事故发展趋势,确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总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研究预测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结合现场救援力量,确定初步事故救援方案,并预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制定意外状况的应急对策。

4控制目标因素

实施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以什么标准、什么法规、什么尺度去执行管理的职能,怎样评价工程各个目标因素的优劣。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除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和部颁有关文件以外,还应依照设计提出的要求而进行。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自然条件、技术水平、设备状况、管理水平、施工习惯、检测手段等等都不一致,且相差较大,所以有必要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地方性技术管理规定。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实质也是施工管理的法规,一般来说应该有:工程施工的计划管理内容,例如施工前的准备,施工中的分段应急救援预案是实施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行动、采取救援措施的基本依据,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得好,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就能减少损失和降低人员伤亡,就能减少人们的痛苦,就能为创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S].200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S].200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S].2004.

[4]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安全管理知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5]秦春芳.建筑安全技术施工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