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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

消费社会学论文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篇

大学生的消费是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现代社会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流行时尚的影响下,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往往产生彼此间的相互影响,并形成特有的群体消费心理特征。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的分析,提出与之相适应的消费教育,以使大学生形成科学的消费观念。

关键词:大学生;消费行为;消费心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他们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与以前相比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们已成为引导消费潮流的一股重要力量,因此,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消费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情感与符号之间——当代大学生的消费行为

据美国市场营销学会(AMA)的定义:消费者行为是“感情、认知、行为以及环境因素之间的动态互动过程,是人类履行生活中交换职能的行为基础”。[1]在大学校园里情感丰富的学子们的消费行为必然有其诸多的表现:

(一)抑制不住的情感消费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阶层,其消费行为体现出追求新潮、时尚、情趣的特点,相对其他群体而言则带有更多的情感因素。因为他们不仅希望商品能够在实用性方面满足人的需要,还希望商品能让人在使用和观赏中获得精神的愉悦与心理的满足。一般来说,大学生更愿意购买能使自己的情感需求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商品,他们的消费行为更注重感官的满足。他们凭着自己敏锐的感官来感知、认识世界,而人的感觉包括视觉、嗅觉、听觉、触觉、味觉……同样一件商品,只因为颜色稍有差异或包装稍有不同,大学生消费者可能一眼看中,进而购买,也可能一瞥过后,再不理会。换言之,他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多的是感性认识,当外面的某个事物被他们感知并激发起他们的情感时,他们会如醉如痴地紧紧追随。因此,他们的消费行为更容易受到情感的支配,更容易跟着感觉走。其次,大学生的自主独立性逐渐增强,依附和从众心理不断减低。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大学生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情感和直觉因素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当情感和理智相撞击时,一般偏重于情感,容易感情用事。同时,大学生在消费中的情感“两极性”心理也非常明显,肯定与否定都比较明确,强度也比较大。某种商品只要符合个人需要和兴趣,引起肯定的情感,便会形成对商品的偏爱和追求之心;反之,就会产生一种否定和抵触的情感,对商品厌恶、拒绝。

(二)无法抗拒的符号消费

法国的社会学家让·波德里亚认为,商品除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以外,还具有另外一种价值属性,那就是符号价值。一件商品,它所具有的彰显社会等级和进行社会区分的功能就是它的符号价值。一件商品,越是能够体现消费者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声望,越是能够将消费者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它的符号价值也就越高。这种“重视商品所传达的社会和个人信息的消费行为,就叫做符号消费”。[2]于是,人们选择和消费的产品或品牌成了自我表现、体现个性的工具,成为社会群体文化的符号象征,成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认同获取分的标记。因此,符号消费又可以划分为两种符号表现形式:一是“趋同”,二是“示异”。所谓“趋同”,就是借助消费来表现与自己所认同的某个社会层或小团体的相同、一致和统一。表现为消费者看到别人购买某种物品时,这一物品自己并不需要,但也随大流去购买。“购买”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自己保持与社会群体的所谓一致性。同学穿耐克鞋,我也要穿耐克鞋,别人有斯沃奇表,我也要戴斯沃奇表。趋同性的时尚消费让大学生获得了一种“群体成员感”,就如同获得了迈入“时髦社会圈”的入场券,从而摆脱了“落伍”的诟病。所谓“示异”,就是借消费显示自己与别人的差异和不同。你用传呼机的时候,我已用上了手机;你刚用上3000元的手机,我却早已用上5000元的甚至1万元的,以此来显示我的与众不同。

(三)“行不由衷”的形象消费

“消费者在现代社会中代表着什么?什么都不代表。他能成为什么?一切,或者几乎是一切。因为他孤独地处在上百万孤独者身边,他受到一切利益的摆布。”[3]

今天的莘莘学子们已不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儒生,他们追求新颖,需求多样,引领消费时尚;他们活泼感性,率性而为,消费却不免冲动。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时代里,在表现自我,彰显个性的今天,他们比任何一个群体,比过去的任何一个时候更重视、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并为此不惜代价。护肤品、美白祛斑用品、修眉、洁牙、丰乳用品、美体保健用品、减肥用品等等方面的消费,在她们眼中已是司空见惯了。一些人甚至不惜昂贵代价来实现“人造美女”“人造帅哥”梦。正如吉登斯所说的:“我们的身体越来越成为自我审视、反思、规划和改造的对象”。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人力资源的过剩和就业压力的加大,也是大学生们重视形象消费的原因之一。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用人企业和单位采取“年龄歧视”和“相貌歧视”的用人政策。例如,在许多公司和单位的招聘广告中,公开宣布不招35岁以上的应聘者,有的连身高和长相也有苛刻的、超出工作角色所需要的限制。于是,为了延缓衰老、掩盖形象缺点、增加形象魅力,身在象牙塔和即将走出象牙塔的大学生们不得不重视形象消费。

二、躁动的需求——消费行为的心理成因

现在的大学生年龄大都在20岁左右,不少都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生活在较舒适的环境、条件下,心理应变及承受能力都较差,外界的变化会对其心理产生较大的影响。大学生消费也是在一定的心理因素作用下进行的。

(一)消费心理、消费行为与大学生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心理活动是指消费者在购买行为全过程中发生的系列心理活动,它是消费者对客观消费对象与其自身主观消费需求的综合反应,[4]是消费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人的心理是非常复杂的,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情感、意志等等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是影响或决定消费者行为的关键因素,但这些因素并不是孤立地发挥作用,它们之间实际上存在一种交互作用的关系,其中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其他因素的变化,任何一个因素也同时被其他因素影响或决定。消费行为就是这些因素之间交互作用的过程。在某一时点上,又可以看作是这些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比如消费者的某种感情反应状态(如生气或惊喜),某种认知反应状态(如对某个品牌的认知度或评价),某种行为反应(如对某种品牌的消费),都是上述因素之间交互作用的结果。而且这些因素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其中任何一个关键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导致整个消费者行为的变化。也就是说,不同的消费者个体或群体,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产品或服务,都可能产生不同的消费行为。虽然消费者消费心理(消费的决策过程)是未知的,但消费者外现的消费行为不仅反映了外部环境对其消费行为的影响,而且反映了对购买决策起决定作用的自身特点,如文化教养、心理素质等。大学生所受教育的经历和所处的特殊的校园环境,使得他们成为社会上一个比较特殊的消费群体,产生了与其他消费者不同的消费需求,具有比较特殊的消费心理,外现为不同的消费行为。

(二)心理特征指引下的独特消费心理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青年时期,这一阶段的消费心理又有其自身的心理发展特征和发展规律。在青年期,随着身体的发育,他们的抽象思维能力、记忆能力、感知能力、对环境的认识和适应能力均获得了较大发展,个性基本形成。与这些心理发展状况相适应,青年大学生的消费心理也独具特点:由于自身广博的知识面,因而在消费时追求知识性;由于对新鲜事物的热衷,在消费时会追求时尚性、潮流化,强调美观大方;由于个性强烈,在消费时会情绪行动,即兴即买,冲动性购买往往多于计划性购买;由于富有创造性,也会在消费时注重个性,追求与众不同。

虽然大学生经济尚未独立,但他们已具有独立的购买能力,在购物时自身意志力较差,只要兜里有钱就会迫不及待地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这些特点反映在消费心理和购买行为上,就是:1、追求新奇。大学生虽身在校园,却有很多的社会接触、社会实践时间,有了一定的社会能力,也能自主的对一些事情进行决策,同时又没有中学生高考的压力,没有成年人较重的工作、社会、家庭压力,真正可以放开束缚随心所欲的进行一些消费,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而新奇的产品最能引起他们的注意,有些学生达到了不奇不要,无奇不买的地步,甚至到了追求怪异商品的阶段。2、强调“美感”。即要求商品的美学价值能与自己的审美观点相一致。但大学生所讲的美感与传统美学所讲的美感并不完全一致。在他们的眼中,也许残缺是美的,不对称也可以使美的……只要“我”觉得是美的,那“它”就是美的。选“它”没有理由。3、追逐时尚。生理与心理的渐趋成熟使得大学生开始追逐成年人的社会游戏,而时尚活动莫过于是最接近的生活方式,时尚本身也更能引起他人的广泛关注,又正好契合大学生想引起他人注意的心理特征。因而追逐时尚,不仅是各种不同类型社会成员的消费特征,也同样符合大学生的心理需求。

三、个性与文明——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

在大学生消费问题上,我们已不能再像从前一样,用简单的对或错来作为评价标准,更无法用老一套的教育方式以期达到抑制大学生的个性消费。我们应关注大学生消费状况,把握大学生消费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导向,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消费教育,这样才能使大学生自觉自愿地做到科学适度消费。

第一,发展个性消费

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个性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因为个性的不同,所以不同的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消费行为也迥然不同。更何况是处于彰显个性时期的大学生们。美国社会学家戴慧思认为:“高速的商业化进程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余地,提高了物质生活水平,而且打破了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垄断。”[5]在倡导以人为本的今天,对大学生的消费,也应以学生为本,遵循大学生的个性心理发展特征,尊重大学生的个性选择,因此,我们不宜压抑大学生的正常消费,相反,在购买力允许的前提下,我们应该发展其个性消费。

第二,消除不良消费

消费所追求的内心满足是永无止境的。正如叔本华所说的:“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能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6]一种欲望满足了,又会生出新的欲望,如此层出不穷,永无终止。可有些大学生一味地想得到情感上的满足和心理上的平衡,而不顾目前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担能力去赶时髦、追新潮,这不仅会助长讲名牌、好攀比、爱虚荣等不健康的消费观念,而且还会出现过度消费的情况,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在消费过程中,大学生们往往从感情、心情出发,喜怒哀乐都能成为他们消费的理由。他们往往有消费的冲动却缺乏消费的理性,他们有着消费的随意却缺乏消费的算计。因此,应该在大学生中倡导一种文明行为,加强自身修养,抵制畸形消费,消除不良消费。

第三,提倡适度消费

适度消费是指在保证大学生的自然生理需要的基础上,在不超出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消费。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家长从小把孩子视为家庭生活重要的照顾对象,对自己子女的消费基本上实行满足供应的政策,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而对于远离家长过独立生活的他们,基本上都没有理财的经验。这就造成有些学生追求高消费,盲目追求档次、品牌,存在攀比心理,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消费方式,甚至个别学生不能体谅家庭的困难,以各样的借口欺骗家人寄钱用于自己不必要的消费。这些不健康的现象,与学生家长对子女的娇惯与纵容,使学生养成了乱花钱的毛病关系重大。因而,倡导适度消费,必须对大学生进行国情、校情、家情教育。学校与家长都要对学生的消费加以科学的指导,以使大学生的消费步入健康的轨道。

第四,倡导消费文明

消费文明即强调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反对不健康或有害的精神文化消费;强调绿色消费,反对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消费行为;强调智力性、发展性消费,反对只重视娱乐性、消费性消费,提高消费结构中的文化、教育含量,实现最大的消费效益等等。通过倡导消费文明,陶冶大学生的情操,增加知识与技能。因而,通过倡导消费文明,使大学生建立科学的消费价值观,弄清什么是正常的、适度的、健康的消费;什么是有害身心健康的不良消费,从而正确地评价和选择自己的消费行为。

从表面上看,消费是个人行为,但从更深的意义上说,消费心理、消费意向、消费意识、消费嗜好、消费行为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所以,应该在大学校园里形成良好的消费舆论,帮助大学生树立适应时代潮流的、科学正确的消费观。

参考文献:

[1]甘碧群.消费者行为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2]王宁.消费的欲望[M].南方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第41页.

[3][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引合作者日报[N].1965年.

[4]施应玲.大学生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调查及分析[N].华东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版,(4):48.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消费者社会化理论

文化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精神需求而在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方面进行的消费,主要囊括教育、社交娱乐、旅游观光等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尤其对于正在汲取知识、储备能量的高校大学生而言,切实把握他们在文化消费方面的现状,明晰他们的文化消费观念、掌握影响他们消费行为的因素,对更好地引导其开展文化消费具有深刻的实际意义。

一、研究框架与研究假设

根据消费者社会化理论中的家庭、同伴、大众媒体等外在变量因素对消费者进行的消费行为起着重要作用,结合大学生消费者自身性别、年级、价值观念等内在变量,笔者提出本文研究模型(图1)。

目前我国大学生文化消费的主要特点在于浅层化、消遣化、娱乐化,因此本研究中提出的一系列假设均围绕影响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行为进行展开。

H1:当前大学生文化消费浅层化、娱乐化倾向明显

H2:男性大学生会更倾向于进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

图1:本文研究模型

H3:高年级大学生更倾向于进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

H4:理工科学生更倾向于进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

H5:211高校学生更倾向于进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

H6a:与父母的沟通频率越高,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比例越高。

H6b:大学生在从事文化消费时受父母影响程度越高,他们从事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比例越高。

H7a:大学生接触媒体的时间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呈负相关关系。

H7b:大学生对媒体的认可程度与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呈负相关关系。

H8:同伴的信息作用越明显,“90后”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比例越高。

二、研究方案设计

此次研究在于分析当前我国大学生在文化消费过程中是否呈现出浅层化、消遣化倾向,同时探索主要的影响因素。对于大学生文化消费现状,研究采用了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 ELES 模型)进行研究。

关于家庭影响变量的设置,我们采用了Viswanathan,Childers&Moore等人使用的调查问卷,选取其中部分题目,每个题目均以李克特五分法为基础,但为了避免中国人中庸思想的作祟,选项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设置了6项,分别赋值为1-6。

对同伴影响的调查,研究则借鉴了Bearden 等人(1989)设计的“同龄人影响”问卷,从信息作用方面选取部分题目,每个题目也均以六分法衡量。

关于媒体使用时间的测量,由于当代大学生主要接触网络等新媒体,甚少接触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所以在调查中仅调查每天使用网络时间,每天使用时间分为6级,即0-0.5个小时,0.5-1个小时,1-2个小时,2-3个小时,3-4.5个小时,4.5个小时以上,分别赋值1-6。

对媒体的接受程度,借鉴了刘晖(2008)在消费社会化研究中所使用的变量,并结合文化消费的特殊性,对这些题项予以情景化,精选部分题目,以六分法来衡量。

在问卷设计完成后, 笔者以江苏省南京市某高校的学生为对象开展了一次预调查。随后,对此次预调查进行了初步的信度、效度及一致性的检验,剔除了Cronbach α值小于0.6的部分题项,并根据试调研的结果对问卷中最终题项的表达、题项排列顺序等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最终的问卷调查于2013 年9月至2014年6月。我们选取了江苏省五所不同类型高校的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简单随机抽样和分层抽样相结合的办法,发放了调查问卷。此次的问卷调查过程中,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问卷956份,回收率达95.6%。剔除因选项难以识别及审题问题造成的废卷,实际有效问卷876份,实际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7.6%。运用SPSS统计软件和EXCEL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处理、统计分析。

三、数据分析

表1是此次调查中的样本人口统计变量分布情况。从这张表中,我们不难发现样本具有以下特征:(1)男女比例、年级比例均基本持平,便于验证相关因素对文化消费的影响;(2)从高校类型及专业类型的比例分布来看,与此次调查中总体选取的高校实际情况基本相似。

表1:样本人口统计变量分布表

(一)大学生文化消费结构分析。根据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的相关计算公式,我们使用SPSS统计软件求得模型参数α、β,及各类消费项目的基本需求支出PiXi和总需求支出Ei(见表2)。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当前江苏省大学生的文化消费边际倾向为0.394。而在三大类文化消费项目的边际倾向中,娱乐消遣型消费最高(0.216),实用发展型消费最低(0.063);在八种具体分类中,文化耐用品消费(0.115)、旅游观光消费(0.092)、娱乐衍生品消费(0.053)等居于前列,都基本验证了当前大学生文化消费呈现浅层化、娱乐化的状态。

表2:江苏省大学生文化消费ELES模型参数估计值

当然,尽管培训班消费及实用类书报的基本需求支出指数以41.19元和10.18元排在各类文化消费的第一与第三位,但这两者的边际消费倾向却呈现出较低水平,也从另一个方面让我们了解,当前“是否实用发展”虽然已成为大学生选择文化消费时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学生对于实用发展型消费却更多地存在着“必需品”的不当观点,认为只要自身能达到一般水平就会心满意足,不会因自身的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去主动增多此类型文化消费的数量。换言之,假设H1成立。

(二)大学生个人因素的相关性检验。为更好地检验上文中提出的各项假设,此次研究将“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文化消费总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反映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情况。同时,对各项因素包含的变量取均值后进行相关性分析。

经检验分析,性别变量在当前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中影响效果并不显著,因此H2不成立。

年级变量在当前大学生文化消费的过程中对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影响效果也不显著,H3也不成立。可能的原因在于受访对象大多出生于90~94年间,基本具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很少受到年级不同造成的影响;同时,年级变量与其他影响变量可能存在较强相关性,从而导致年级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间的相关性变得不是十分显著。

另外,专业类型及高校类型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间均存在显著相关性,因此假设H4和H5成立。

(三)家庭因素的相关性检验。经分析发现,与父母沟通频率、受父母影响程度均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存在显著正相关性。结合访谈调查数据,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1)与父母进行适度沟通会使大学生消费者感到被关注、被重视,这样会使他们自身更为关注自己的未来与发展,从而会更多地选择进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2)当代大学生的父母大多为60后,思想较为开明,在与子女沟通时较为注重方法,所以,大学生更为愿意接受来自父母的一些指导意见。因此,假设H6a、H6b成立。

(四)媒体因素的相关性检验。在0.05水平下进行双侧检

验,媒体接触时间变量的Pearson系数为-0.440,并呈显著水平。因此,该变量与因变量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假设H7a成立。但根据表4.7的数据,我们也发现媒体认可程度变量与因变量间不存在显著负关系,假设H7b不成立,甚至与原有假设相反。结合与相关受访者的交谈,原因可总结如下:(1)目前,大学生一般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娱乐活动或休闲游戏,所以媒体接触时间越长,越易占用大学生进行其他文化消费的时间,尤其是从事课外培训、或阅读课外专业书籍的时间,从而导致他们在实用发展型消费上减少投入;(2)在提出这部分模型假设时,我们预想网络上投放的广告大多为浅层化、娱乐化的广告,而据部分调查者反映这一理论基础本身就有错误,因此造成假设和实际检验出现偏差。

(五)媒体因素的相关性检验。经检验,同伴的信息效应与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见表3),即大学生越倾向于接受所在群体提供的与文化消费相关的信息, 其从事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可能性就越高。

表3:同伴及环境因素变量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相关性

注:*表示相关系数在0.05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四、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主要结论。当代大学生在进行文化消费时,尽管会将“实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但在实际消费时,浅层化、娱乐化的文化消费依然占据主流。尤其在生活费充裕的情形下,“90后”大学生更加倾向于娱乐休闲型的文化消费。

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问题,研究针对影响“90后”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因素变得极为有意义。通过相关性检验,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

经检验,性别、年级变量在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中影响效果并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样本年龄分布过于集中在90至94年之间,样本间年级差异本身不是特别明显,或可能有其他强相关性变量。

专业类型、高校类型变量在大学生文化消费的过程中对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影响较为显著,为帮助大学生形成更为理性与务实的消费观念,提供了极具针对性的参考意见。

家庭因素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存在显著正相关性。父母与子女适度的沟通会使大学生消费者感到被关注、被重视,并且现代的父母思想较为开明,在与子女沟通时极为注重方法,使得大学生在选择文化消费行为时更愿意接受来自父母的一些指导意见。

媒体接触时间越长,越易占用大学生进行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时间。因此,媒体接触时间与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存在显著负相关性。但媒体认可程度变量与因变量间则不存在显著负关系,甚至与原有假设相反。这主要是因为,在提出这部分模型假设时,我们预想网络上投放的广告大多为浅层化、娱乐化的广告,而据部分调查者反映这一理论基础本身可能存在一定错误,从而造成偏差。

在与同伴的交往过程中,观察模仿、从众心理不断发生,并对消费行为产生深刻影响。同伴的信息效应与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大学生越倾向于接受所在群体提供的与文化消费相关的信息,其从事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可能性就越高。

(二)对策与建议。目前,受到外来文化冲击,很多“90后”大学生形成了享乐、攀比的文化消费观念,将追求享受、从事无聊庸俗的低层次文化消费作为自己主要的文化消费行为。据此,对于当代大学生自身而言,我们建议其需要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务实的消费习惯。同时,建议当今大学生能减少使用网络进行游戏、娱乐的时间,而是将这些时间更多地花在与身边同伴的交流活动中来。在这样的交流互动中,大学生会得到足够多的信息。

父母在子女的消费行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适度的家庭交流与合理的引导方法,将会引导大学生选择更为务实有益的文化消费行为。我们建议父母要积极与自己的大学生子女进行交流,对他们在文化消费中存在的困惑进行答疑解难。

对于社会方面,我们建议媒体在广告中多进行一些实用发展型文化消费的宣传。尽管在本次研究中,没有直接证明媒体态度与“90后大学生实用发展型消费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我们亦不能忽视目前各类广告还是以娱乐休闲型文化消费及文化耐用品消费的宣传为主。所以,媒体应注重广告的播放内容,肩负起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 张永胜.大学生精神文化消费现状及对策研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239-240.

[2] 朱伟.大学生文化消费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2(17):115-118.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法律是由政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公共产品。“享受法律,消费法律”应当是现代公民崇尚的法治新理念,也是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化生存”的新模式。在公民法律消费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消费体系就成为影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问题。在完善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加强立法的亲和力和民主性,建立多重二元法律体系,转变法律人的法律服务观念都成为这一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关键词:法律消费 社会公共性 多重二元结构 立法效益Abstract: The law is a kind of special social public product offered to the masses of taxpayers by the government.” Enjoy law , consume law “should become the new idea of modern citizens and the new mode in the modern civilized society of" survival in rules of law " too. With setting up law consume of citizens, how do we construct law consumption system for suiting of national conditions become a important problem in the process of legal modernization. On the basis of perfecting existing legal system , strengthen affinity and democracy of legislating, set up serious-two legal system , change legal serve idea , can't lack. Keywords:law consume; society publication; serious-two legal structure ;legislative benefit “享受法律,消费法律”是法学界提倡的法治新理念,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公民的权利保护意识复苏,法律意识逐渐觉醒,法律消费已经越来越多的进入平常百姓的生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民法律信仰的建立,而这种信仰的确立又需要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产品消费体系,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过分注重管理而忽略了公民的参与,建立一个相对人性化的法律产品消费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法律的性质,公民的法益以及公民与法律关系的阐述,引申出对我国法律消费体系构建的几点思考。 一、 公共产品与法律服务 (一)法律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所谓社会公共产品,是国家向社会无偿提供的、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产品。从性质上而言,作为社会公共产品,首先必须具备的是“社会公共性”。那么何谓社会公共性呢?一般认为社会公共性应当具备以下内涵:第一,社会性。这种社会性指的是一种普遍性而非特殊性,一种全局性而非局部性,一种大众性而非个人性;第二,公共性。这里的所谓公共性,指的是一种公有性而非私有性,一种共享性而非排他性,一种共同性而非差异性;第三,公益性。这是就社会公共性的宗旨来说的。这里的公益性,指的是一种利益所属的公众性而非私人性,一种利益分配的公平性而非独享性,一种利益本位的社会性而非个人性。只有公益性的东西才能作为社会公共产品而存在;第四,干预性。这是就社会公共性的实现手段来说的。社会公共性的实现必须依靠一定的干预,这里的干预性指的不是纯粹的内在自发性还应该包括一种外在强制性,不是纯粹的市场机制调节还应该有国家权力的干预。社会公共性就是上述四方面的有机统一 。那么法律是不是具有社会公共产品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共性”呢?结论是肯定的。首先,法律是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的。也就是说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他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存在,法律从社会中来而服务于社会,法的这种社会性是与生俱来的。其次,法律不是私人的物品,其运作的权力既包括了公共权力也包括了私人权益;法律活动的主体不是纯粹的私人主体,还有公共主体,法律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再次,法律具有公益性。法律作为社会利益本位,其运作的目的是要 求自然的在公共财产、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公共信息等方面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秩序。良法所要维护的是一种社会秩序和实质正义,而绝非统治者私人的工具。最后,法律具有干预性。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作为对上层建筑的支持,立法干预、司法干预、行政干预都是国家权力干预的重要手段。因此,法律是社会性、公共性、公益性和干预性的统一,法律的社会公共性是毋庸质疑的。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是由国家的政治、经济职能决定的。或者说是国家执行政治、经济职能的“外在表现”。这种社会职能就表现为国家要不断的“生产”社会公共产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正是这种社会职能的产物。法律是社会的调整器,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的国家干预的成分,而社会一旦由自由放任状进入到管理的社会(state managed societies),就会需要更多的秩序维系,作为执行政治、经济职能的国家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制定规则以满足社会的需求。这种规则就是国家所生产的社会公共产品,而这种“合理规则的有序集合”就是法律,法律是一种服务于社会的公共产品。法律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这种社会公共性是由人的社会本性所决定的。社会是由人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公民”组成的,从法的“社会公共性”出发,在当代社会它应该是服务于作为纳税人的广大公民的。我们不妨把政治意义上的“法”转化为经济上的“产品”的概念,这样我们又可以看出法律经济学角度所遵循的法的一大特性:可消费性。遗憾的是,这种法律的可消费性长期以来都被其令人敬畏的威慑性和强制性所遮蔽,成为芸芸众生不敢轻易享用的奢侈品 。传统的“厌讼”心理就是制约法律消费观念的“瓶颈”之一。事实上法律一直是于人类社会所共存的,公民不可能抛弃法律而独立存在。(二)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曾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话道出了人类的宿命:人类永远不可能摆脱种种社会关系的枷锁,法律正是这样一个与人类共存的枷锁之一。倘若说生物学上的人类是以生物圈和非生物环境的适应性为生存背景的话,那么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则更多的是以法律和秩序为其生存和发展的背景的。真正意义上的享受法律必须首先认识到人类与法律不可分割的共存关系:首先,从人性的角度讲,法律的存在是以人性的缺陷为前提的,人的欲望中贪婪、自私等缺陷是很难根除的,仅仅通过道德的说教显然缺乏力度,因此,必须有一种刚性的制度对人性中:“恶”的一面进行最大限度的遏止和规训,而法律正是这样一种制度。“法律是使人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法律是一种活动,法律制度的构建正是遏制人性恶面的持续的、有目的的活动。第二,法律的秩序作用和正义作用已经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秩序指的是社会进程运转中存在着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凡是在建立了政治或社会组织单位的地方,人类都曾力图防止不可控制的混乱现象出现,故都曾试图确立某种适于生存的秩序形式。这种倾向导致人们追逐一种社会控制力量,去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社会秩序。从这个角度上而言,法制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法律是利益调节和纠纷解决的重要机制,诉诸法庭由相对中立的法官做出裁决的司法裁判模式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解决纠纷的最常规、最权威的手段,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为公道的纠纷解决模式,以法律适用为要义的司法,被公认为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的公正社会秩序的构建已经成为人们享受生活的前提。第三,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法的现代化 不可避免。正如庞德说的那样“法律必须是稳定的,但不可一成不变。” 龚自珍提出:“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迁移。”在当代社会,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为社会职能经济服务的职能也愈加明显的表现出来,事实上法律在市场经济中越来越多的以一种公共物品的形象出现。近期对于宪法的修改,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一种对私权利保护的趋势。彰显私权利的举动体现了一种人权,也体现了法律对人的尊重,他告诉我们,法律是全民性的,在遵守法律约束的同时人人有权享受法律服务。(三)法律服务需要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所谓法律服务,是指在法制环境下,法律人依照一定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为公民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等业务活动。从广义上讲,它还应当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由于法律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使得社会对法律服务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多。而且法治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全面的,如果没 有充足而有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对社会的调整作用将无法充分发挥,法律所追求的正义价值也就无法实现。人人享受法律服务,不仅是实现公民平等享有宪法权利,也是司法机器顺利运行机器及保持其完整性所必不可少的,是法治化社会的根本特征。法律服务的作用一方面体现在公民享受“法律消费”上,对公民个人而言,法律消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抑制其他方面的消费,尤其是许多不良消费;另一方面,法律服务在宏观上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引人注目。法律消费体系的构建不仅仅是一个公民享受法律的过程,它更重要的一种宏观公共产品的供需构建过程。我国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法治化程度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建立都与这一体制休戚相关。实现法律对公民的平等保护,最终实现人人共享法律的服务迫切要求我们构建与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消费体系。 二、法律消费体系构建之观念基础 (一)培养公民的法律消费意识,树立法律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在法律工具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从事法律的人,也象从事经济的人一样,被人看成了压抑其梦想、信念和情感,不关心终极目的,一味任用理智的怪物。” 这在无形中导致了宪政体制下的公民与作为法律主体的职业法律工作者之间的隔阂。传统的“厌讼”思想的形成,其根源在于统治者长期以来片面的追求法律的权威。在这里,法律的权威值得思考。因为对一个社会的法律渊源来说,唯其受到人的信仰才有权威,而法律只有权威才值得人们信仰,把这一难题推到法治的操作中也会出现两难选择,是首先树立法律的信仰,还是树立法律的权威呢?问题很清楚,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即使建立了一个相对完善的法律消费体系,法治也难以得到实现,但法律没有权威,法律信仰难以确立,法治也不会实现 。尤其是我国目前的现状更值得寻味。因为人们会感到法律的执行和政策的稳定性没有保证,法律并没有权威,人们在很大程度上也不信任法律 。例如在一些垄断性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霸王条款(如银行借记卡的卡费收取,移动用户五一开始收取来电显示费 等。)这在影响企业品牌的同时更大程度上导致的是人们对法规和行业内部规定的质疑。看来,解决这一矛盾非得双管齐下不可。法律的权威必须树立,这需要立法的保护,更需要各种行为主体自觉守法,接受法律约束,尤其掌握权力的机关和个人更应当带头守法,把法律不仅当成手段,也当成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塑造人们对法律的信任,最后达到对法律的信仰,自觉的消费法律,享受法律。(二)加强立法的亲和力我们提倡公民享受法律服务,消费法律这一“公共物品”其前提在于作为法律消费体系的组成法律产品其形式上应该是良法。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良法呢?依个人看来,作为公共产品的法律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法律应该是普遍性的。第二,法律必须是人们可以遵循的。第三,法律必须是稳定的。第四,法律应该是相对严格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不是唯一的权威,除了法律,还必须尊重“愿望的道德” 如伦理规则、宗教戒律,甚至民间法的约束。因为“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的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 立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权利和利益的分配,法律是争吵和妥协的产物,在分配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公众最大程度的参与,这种分配本身很难说是公正的。建设“享受法律,消费法律”的法治新理念,必须坚持立法走群众路线,而不能单纯的依靠专家立法,部门立法。在制定国家法时,必须考虑我国薄弱的法治传统,充分注意国家法是否与民众的习惯心理和行为合拍,即立法应该有亲和力。我们看到,中国法律制度的演进更多的不是从自下而上的习惯中和社会演进中产生,而是从上而下的制定和颁布,实行的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或“规划的社会变迁”道路,如果我们把政府看成供应商,提供法律供给,而公民消费法律,这样可能会产生三种情况:一是有供给而无需求,这是法律的虚假繁荣,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法律无法使用;第二类是有需求无供给,这是法律消费体系不到位,立法不完善,也可以说成是一种法律失职;第三种是有供给有需求,但没有市场,这就是供给于需求之间有梗塞而导致路径不畅,人们无法享受法律服务,也就无法消费法律 。这三种情况都可能造成法律不被人们习惯,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法律消费体系的基础不 稳,立法不切实际。因此,在制定国家法时,应立足于本土的传统上,从我国的现状来讲,其所代表的应当是中国百姓熟悉的一套规则和知识。正如苏力先生说的那样“国家法律有国家强制力和支持,似乎容易得到贯彻;其实,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恰恰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者相近的规定。” 衡量一个法律消费体系在立法阶段是否有亲和力标准至少有三点:一是民众参与和民意表达的广泛程度、参与程度;二是法律体现民众意志,反映权利的准确程度、发达程度,三是法律服务与消费要求的协调。社会秩序的关键是协调,法律的制定是一个多元利益群体相互博弈和妥协后做出的最终的制度安排,在参与这个游戏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官员、专家、群众都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必须让不同的利益群体都能拥有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做到广开言路,从源头上把法律这一社会公共产品做好。从党性的角度考虑也就是必须坚持那句口号“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法律制定过程的民主参与和程序公正,增加法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民主感,使得法律植根于社会现象的土壤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赋予法律可信性和适用的生命力。(三)转变司法机关服务理念所谓司法的“服务理念”有广泛而深刻的意义。法官的司法裁决虽然是针对特定对象和特定事件做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裁决是单纯的“私人物品”。基于审判权这一公权做出的且具有一定社会效应的司法裁决,往往具有鲜明的公共色彩,属于一类为公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服务的特殊的“公共产品”。也就是说,司法裁决实际上是以司法特有的权威性、威慑性、示范性和可预期性为广大公民、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大众服务的。而事实上作为司法机关来说,根据其权限的不同,其服务的对象是特定的,比如法院提供服务的主要对象和诉讼对象就是诉讼当事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其服务对象就是国家。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保障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取向,着重围绕司法体系宏观结构改革和司法权力体系内部的职能配置,逐步建立起权责明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从体制上保证司法权的独立,公正的行使,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 体制的变革需要观念的转变,在我国,由于司法和行政合一的情况相当久远,应重新审阅和定位司法服务意识。从法院办案的角度而言至少应当做到以下三点:第一,在服务方式上,司法服务最基本最大量的方式应当是通过公正高效地处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通过具体个案的裁判惩罚犯罪、消除纷争,而非片面追求效率,撇开法定的诉讼程序,采取所谓的主动出击的非诉讼方式;第二,在服务对象上,法院审判工作总体上是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的,作为单一制的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必须在司法的实践中严格遵循,同时要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在情理上处理好各类纠纷。突出相应的审判侧重点是必要的,但不能以此为名,变相的为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提供法律支持;第三,在服务观念上。要强化平等保护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是国有、集体企业还是私营、合作经济主体,不管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不管是本地人,外地人还是外国人,在法律权益的保护上都应当是平等的,因为法律是为平等主体服务的社会公共产品。从刑事案件的办案中还应当做到:⑴将“人性化”的办案作风贯彻始终,采用尊重人格,平等交流的办案方式,赢得信任,争取配合,促使被告人真心认罪,维护社会正义;⑵严格依照“无罪推定”原则,做到矫往而不过纵,避免在法律使用上的不平等;⑶程序实体并重,让被告人不仅感到公正,而且看到公正,这既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理念追求。⑷监狱管理的人性化。事实上犯罪的因素很复杂,“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时候可能会与整个社会的契约关系相冲突,但并不因为犯罪而剥夺他们作为人的全部权利 ”。凡是法律没有剥夺的权利,服刑人员都应当享有。最近江苏的监狱管理中推出了“亲情饭”“牢房答辩”“回家服刑”等一系列的人性化管理,区分了犯人在服刑期间,应当剥夺和不应当剥夺的权利,这是一种管理模式上的探索,也是一种司法服务意识的形成过程。包括最近在宁监狱备受争议的“鸳鸯房”的试点 ,无论其在程序上是否完备,但至少在观念上它体现了一种进步,人人有权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 三、法律消费体系的初步构建 (一)构建原则1、追求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根据“财富最大化” 理论,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法律效益偏低的情况普遍存在。依然从法律产品的供给与需求的角度 来看,这二者的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一种博弈和重复博弈的过程:在供给超过需求时,供给因没有效益而失去继续供给的激发机制;当需求超过供给时,社会因对法律的渴求得不到满足而潜在地制约着已有法律效益的发挥。法律与供给的均衡状态是:法律供给因没有补充外在利润的刺激机制而停止供给,而法的社会需求因为供给的满足而不再产生新的需求。显然这种相对静止的平衡点是短暂的甚至是不存在的。在现实生活中,立法的供给于需求处于一种永恒的互动之中,由于立法、司法、执法都是一种耗费社会资源的活动,而社会资源是有限的,那么如何去分配以达到财富最大化这又成为一个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苏力先生认为:“在立法时考虑资源配置追求效益最大化时,更应当注重立法后司法执法的费用和收益。这是因为相比之下,立法自身所花费的一般并不很高,更大的费用是在立法之后的执法和司法。立法时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估算执法和司法是否可行,是否便宜,费用和收益之比是否比采用其他措施的费用收益之比要大,这就是使用于立法自身和立法对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效益问题。” 另外,从建立一个合理的法律消费体系的角度来讲,交易成本可能还要包括对原有法律的修改所必须考虑到的成本。重构中国的法律体系必须要废除形成社会发展阻力的一切法律,重新审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成就”,对于限制生产力发展的法律应当废止。社会并不是以法律数量作为法制成就的衡量标准的,而是以法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人们享受法律的需要来评估法律,这无疑分散了社会资源的分配,但它却是必须的,因为它保障了利益的均衡,这也是衡量法律效益最大化的一个标准。法律的最终结果应该是不仅没有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损,反而使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增加,这是法律效益或财富最大化的一种理想状态,经济学上称为“帕累托最优”。但如果单一的以“利益”作为法律所追求的效益目标是不可取的。因为如果能做到一部分人的利益增加了,另外一部分人的利益不变或者有所损失,而一部分人所增加的利益除能够补偿受损失的人的利益外,还有剩余,这样算来,整个社会的财富是增加了,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利益增加了?什么样的人利益损失了?这点在立法效益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还是以最近备受非议的银行借记卡收取年费以及从2009年5月1日开始收取的手机来电显示费这两个事件来做例子。作为利益有所增加的主体显然是银行和电信部门,而且他们的利益是无限增加下去,相反的信用卡用户和手机用户由于此类垄断性组织的一个行业性规定而利益无限的受损失下去,这样看来,法律所追求的财富最大化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立法所做到的仅仅是一种“财富的转移而非增加” ,归根到底其立法(规章)的目的有问题。因此看来,衡量法律效益的最大化至少应该细划为三个小目标:一是社会整体财富增加了;二是立法时不能将一部门人利益的增加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损失之上,立法应该是社会各种利益均衡的结果;三是法律产品的构建必须统一,杜绝“霸王条款”对公民合法私产的权益侵害,避免“信任危机”。2、 迟来的正义等于无正义——程序上的效益化程序是司法活动重要的“游戏规则,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路径。法律程序在英美法系的思考过程中始终居于一个核心的地位,例如:人人都应该获得平等的对待,在司法过程中通过程序的规定限制国家的权力,律师保护当事人的权利,还有证据制度等,辛普森案件就是对程序作用的一种彰显。事实上英美法在这方面引领着全世界证据法发展的方向,只有在程序上完全的公正,才能实现真正的公正,这点对人权保护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另外,构建一个完善的法律消费体系离不开司法效率,而“通过程序提升效率”堪称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途径。程序正义理应是司法公正的题中应有之意,没有正当的程序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公正。从公民享受法律的过程来看,正义和效率显然构成了现有诉讼体制下的内在矛盾。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层面的效率不能做纯粹经济学上的庸俗化理解,公正审判的每个环节都要依据诉讼程序法有板有眼的进行。最有效率的司法应当是及时,有效且公正地解决法律消费者的实际法律需求。从一定意义上讲,正当的司法程序可以实现正义和效率的兼容,通过程序正义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司法审判本身要受到时间和资源等诉讼成本的限制,司法程序其实是一种为了有效率且基本公正的回应现代社会纠纷的解决的制度设置,诉讼的审限制、两审终审制都体现了司法审判的效率取向,但问题在于,现实中依然会有案件久拖不绝,“执行难”这样的现象产生,事实上,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中依然存在着“正 当司法程序缺席”这一致命的症结。中国的司法界需要形成一种共识:“未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进入司法的正当程序,任何人都得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二)法律产品多重二元法律体系的构建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受原苏联法律体系思想的影响,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种思想有很深的渊源,就是要否定西方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原则,刻意从政治特别是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创造出一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结果是立法过于局限在调整方法和调整对象的角度,注重法律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而不考虑社会现实的需要。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导致的结果是法律的供应往往远远不能满足公民的需要。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变化的社会,单纯的一个法条框架很难满足社会的需求,再加上我国的幅员辽阔,单单依靠现有的以制定法为主的一元结构显然不能满足我们所提倡的“法治化生存”理念的需要。未来的法律消费体系必定是一个法律规范多重有机结合的整体。这种体制的构建至少应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构建由制定法和判例法构成的主从关系的二元结构,强调判例法的补充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制定法的原则进行具体化。法律规则的一般性和抽象性的特征决定了它不可能与特定的、纷繁复杂的案件的具体事实完全相吻合,概念法学派曾经期望成文法典可以解决全部案件的裁判问题,看来只能是一种幻想。由于存在法律漏洞,这就需要法官通过判例加以弥补。 另外随着现代社会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司法权在对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衡中的作用的发挥,都使得法官在解释成文法和创造法律规则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判例具有法典所不具有的作用,法典需要判例补充。第二,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二元结构。“程序优先”作为英美法系司法程序中的通用成语;大陆法系国家也形成一个新的观念,即程序法乃实体法发展之母体。这种并重关系重在强调程序法的自身意义,把程序公正摆到应有的位置。对程序的重视也将进一步维护实体上的正义原则。第三,公法与私法理性意义上的二元结构,强调私法的价值意义。公法作为一种权威的存在,其绝对权力的维护要求私法的保障。私法的价值在于对个体的尊重与保护,进而追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法律上的秩序概念也正是在这种和谐的基础上产生的。第四,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的待建意义上的二元结构。当代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以“二元论”为基础的,国际法调整国家间关系的这个本质仍然没有变 。随着中国开放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际纠纷出现的频率将会越来越多,这里强调的是国际条约对国内立法的约束,国内立法要履行在国际条约中承诺的义务。第五,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预期意义上的二元结构 。由于中国幅员辽阔,没有中央立法就无法维护法律的统一,但由于东西发展的不平衡,单一的依靠中央立法显然是不可能的,地方立法的地位和独立性必须强调,没有地方立法就无法适应国内各地的具体情况。综上所述,只有在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下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多重二元法律体系才能为公民享受法律服务,法律人接受法律消费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三)彰显律师在促进法律消费运动方面的中介作用在典型的法治社会里,律师是法律服务不可缺席的当然主角,同时也是帮助公民享受法律服务的重要中介。国家与人民之间必须存在一种有效的互控方式。这种互控必须是平等、对等和均衡的,并应加以经常化和制度化。这样才能保证立法体现民意,执法与司法不曲解法律。在一个理性的国度里,一切总是需要靠说理来最终决定,而不是用武力或权力本身来决定。国家有的仅仅是公定力,如果国家垄断了知识的话,那么人民就无法对国家权力进行理性制约。因此,社会必须有一个中间体,这个中间体必须不依赖于国家权力而存在才能对国家起到制约的作用。 而律师阶层天然的具备这个条件。律师的生活一般比较宽裕,他们不从属于国家机关,特别的,律师阶层精通法律知识,受到法律精神的熏陶,因此他们不仅具有力量,而且其力量具有更为严格的导向。 律师的这种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互控作用集中体现在他们能够凝聚民间力量,引导民间力量与国家权力对抗,比如参与行政听证、立法听证、参与行政诉讼,也反映在他们与法学家一样有力的舆论监督作用。他们可以无所不在的提供自己的知识和力量,可以为国家提供,为社会提供,或者为任何有需要的孤立个人提供。特别的,由于“对抗制”诉讼模式的存在,任何一方的行为都得到了肯定,这样既可以制约 个人滥用权利,也可以制约政府滥用权利。因此这一切使法律得到真正的运作是法律的衡平精神得到真正的执行。从世界的角度来看,律师业的发达程度往往是与全社会法律消费水平成正比的,律师业务越发达,则表明社会对法律服务的个人或集团购买力越高,公民及法人的法律消费水平越高。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关联来说,当事人本人是直接的利害关系者,往往只能站在自己主观的立场来对待诉讼,而律师则因案件本质上属于他人的问题,能够保持一定距离,较客观冷静地把握情况。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律师不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也可以作为一种经常性,广泛性的纠纷解决媒介,有利于社会的平稳 。正因为这样,随着消费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也进一步扩大。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律师服务对象的扩大。随着国际间交往的增加,政府越来越多的成为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例如BOT投资活动中,政府不是单纯的代表国家签定合同,由于项目投资者可能来自国外,因此它也可能成为MIGA 机构求偿的对象,还可能成为国际法院诉讼的参加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亟待得到律师的法律意见和法律帮助。律师业务的对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也已经逐步列入到律师的业务对象中来。政府聘请律师,设立专门的法律顾问部,承担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经济纠纷,理顺经济关系的责任。这样做对规范政府的经济活动,减少决策事物,确保政府工作不偏离法律轨道不无裨益。第二,律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律师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更高,同时,律师的法律部门划分越来越细致,公民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可以分门别类,寻找最适合自己的律师。第三,律师作用的扩大,律师为社会服务,已经不仅仅停留在法律服务的层面,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开始参与到立法活动之中,律师的实务活动在为国家建立法制秩序,为立法的发展提供参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律师属于从事社会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不同的法律执业角色中律师可能是自由度和开放度最大且最具有民间色彩的角色,作为法律的民间代言人,在法律消费体系中,事实上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属于“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的范畴,事实上,这种服务正是法律消费最主要的客体之一。作为法律消费的中介,律师的民间职责不应该是一种正义的化身,而应该是一种私人权利的代表。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公民法律信仰的树立和法律需求的增加,“私人律师”将逐步走入“寻常百姓家”,“有事请找我的律师”也将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享受法律服务的一句口头禅 。(四)切实提高公民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水平如果将法律看成是一种可消费品的话,在中国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对那些无消费能力或者消费能力欠缺的特殊群体的法律保障,应当切实提高公民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消费水平及法律服务的购买力。然而对于社会特定弱势群体而言,法律消费依然是享受不起的奢侈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消费保障机制 ,但与其当权益受到侵害后以一种“免费的午餐”来保证消费权益,不如从立法上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构建。立法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群体的相互妥协的过程,好的立法程序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将不同的利益都给呈现出来,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特殊的利益集团,他们并不可能参与到立法的过程中,正如学者贺卫方提出的那样:“如何能够让立法代表——人大代表——感受到不同的利益!然后我们制定的法律最后才可能是一个妥协的产物,既兼顾到秩序,又兼顾到对弱者的保护?”具体而言,在弱势群体的立法保障对象确定时应做到全面,即应将目前欠缺法律保障的农村劳动力、城市下岗人员等列入法律保障的范围;在立法理念上,应该在公平的基础上选择那些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立法理念,同时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等;从具体内容的界定来看,法律法规应明确的规定保护的范围、对象、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和保护机制、以及对于弱势群体的政策保护,真正把弱势群体管理起来,组织起来,使其能够尽其所能去创造价值,并享受一般群体同等的政治待遇和法律待遇。在弱势群体保护上另一个不可忽略的环节是执法环节。行政执法环节是弱势群体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关键环节。在我国,行政执法要求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等基本原则,以使行政执法规范化,防止权利的滥用。但现实中能否贯彻上述原则,这既取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也取决与制度设计是否完备。因此,在执法层面上要保护好弱势群体利益,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重视法律素养的培养,转变服务观念,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社会安全网 。最后才是保证弱势群体能够进入司法救济环节。享受司法救济。只有从根源上抑制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发生,才能说我们的法律消费体系真正做到了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的保障。 四、法律消费体系的完善 (一)顺应法律的“人性化”思潮上世纪初,伴随着社会飞速发展,知识爆炸式的增加,对于非人性的反思,掀起了一场“知识人性化”的运动。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的人性化也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法律的人性化是指立法和执法活动均应当以人为本,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公民的人格为其基本目标。人性化是法律进化的一个方向,其对实现法的正义价值具有积极的意义:第一,保障人权。这种保障首先要求规范解释法律和诠释法律的部门,不能任何的机构都能出台五花八门的规定。另外,在保护对象上,宪法和法律不仅要保护有产者的利益,同时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第二,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和公权力的正当性。所谓政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仅仅是指政府依照已经形成的法律规则来管理公共事务,它还包括政府是否有效地行使了公权力,是否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并促进社会进步。法律和政策以人为本,能够得到人民的认同,保持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这里所说的人性化,不仅仅要求打破那些古板、深奥难懂的法律条文对人们享受法律,消费法律的影响,同时他要求立法者重视法律保护的全民性;执法者在刚性执法的同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公民人格, 维护公民权利,关怀公民需求,顾及公民感受”,只有这样才能求得公正执法与执法效果的最佳统一。有人说,2009年是我国立法、司法树立了“亲民、便民、利民”等人性化形象的一年。比如,《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都让人深切地感受公民权益被温情关怀着。事实上这种人性化不仅仅对法的正义价值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这种“人本”关怀在法律上的确立使得公民不再认为法律仅仅是一种类似与江湖暗号的学科术语的堆积,而是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律中所蕴涵的人性光芒,从而明确法律信仰,真正融入“享受法律,消费法律”的现代法律理念之中。(二)降低公众法律消费的成本成本极小和财富极大是一个体系的两个方面。如果说建立一个最合适的法律消费体系这一目标是明确的话,那么在追求法律体系构建实现“财富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当以成本最小的手段去完成。为使资源能够最有效的利用,必须使资源能从低效率使用者手中转移到高效率使用者手中。或者说,能够使使用者最有效的利用资源。故对于法律规范的选择,必须考虑到交易成本,对一般的法律消费者而言,这里的消费成本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成本,即选择法律消费所必须支付的法律程序从启动到完成的生产成本,如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二是消费成本,即选择法律服务如聘请律师所必须支付的成本。交易成本越低,消费者选择法律服务的热情也就越高,反之,交易成本越高,越会阻碍交易的进行。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生活规范,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也是一种手段,这种手段的选择,就是人类的决策行为。从降低法律交易成本的角度而言,要求这种手段兼顾公平正义和财富极大的目标,使得公民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这也意味着法律是有效的,可选择的。从制度上讲,这种效率的实现要求在产品生产时做到明确,因为“不明确的法律规范使人们无所依循,影响人们投资的意愿,也留给官僚上下其手的空间,增加贪污腐化的社会成本,又因双方均可偏向有利于己的方向解释法律,或存侥幸心理,容易引发纠纷,不明确的法律规范乃成为纠纷的根源” 。从中国的法律体系上而言,这种明确不仅仅是简单的要求法律具有可诉性,同时他也要求权利划分的明确,杜绝司法行政化。 从司法现状而言,我国目前在法律划分上存在着两个问题:第一,法律适用机关与国家执行机关职能不分。例如各级法院长期以来都将政府行政机关的执行职能圈定为自己审判职能的外延。法院是行使审判职能的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典型的法律适用机关,而执行依法生效的裁判文书这一行为从学理上分析似乎更加类似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法院执行工作的司法性显然是模糊的,不明确的。这也是造成我国当前执行难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因,权限划分的不明确,直接导致了执行成本的增加,使得公民选择依靠法院执行机构执行生效裁判的消费成本过大,因此有学者提出法官应当“从执行的战场退回审判的剧场” 。第二,公权转移欠缺合理性。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已经成为一种 社会公共产品,法律的可消费性不容否认。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也越来越市场化,随着律师事务所的自主性经营,追求利润成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正当理由。我国《律师法》上所称的社会律师,是面向全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法》中规定了律师有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那些无消费能力或者消费能力欠缺的特殊群体的法律保障问题。然而从学理上分析,国家作为社会管理的部门,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包括对特殊群体的法律保障应当是一种国家的司法救助义务,属于社会公权力的范畴,而将这样的一种国家义务以法律的形式抛给律师事务所,在国营所占主流的时代,自然是无可非议的,可是随着律师所改革的进程,成本极大而又根本没有收益的法律援助逐渐成了各大律师事务所经营的负担,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律师每年不情愿而又必须接受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其办案效果不高,而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也认为律师对自己的案件不尽心尽责,造成对法律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的失望。随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事实上,法律援助的职能应当由专业的“政府律师 ”承办,虽然这在形式上似乎增加了机构设置的成本,但这种公权职能的明确却能在真正起到对特殊群体“法律保护效益最大化”的效果,应该是值得考虑的。(三)做好法律的宣传工作作为法律消费的主体,对于公民的法律宣传不可忽视。重视法律传播和法律教育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明代朱元璋在审阅《律令直解》时就曾反复叮嘱官吏:“律令之设,所以使人不犯法。……直解其意,颁之郡县,使之家喻户晓。”清代雍正皇帝在《圣谕广训》中则强调。平居将颁行法律,条分缕析,讲明意义,见法知惧,观律怀刑。”为了贯彻市民学法、知法,守法,《大明律》和《大清律例》都在“吏律”中明确规定了“讲读律令”的具体要求 。近代中国,普法工作也被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树立“享受法律,消费法律”的现代法治新理念,要求在法律消费体系构建的同时不可忽略对法律消费主体的法律宣传和教育。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普法工作的重要性也就凸显出来,法律宣传应当重实效和长期性,具体而言应当做到:第一,法律公示的具体化。随着近年来立法速度的加快,新法的颁布和实施也成为人们议论越来越多的话题,仅2009年5月1日就有22部部级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这其中,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直接涉及公众利益的法规,也有《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针对企业员工、服刑人员等部分群体的法规,还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国家行政部门对相关行业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的法规。“享受法律”首先要求公民了解法律,如此多的法规实施要求政府不能仅做出简单的公示,还要求我们的媒体以及法律宣传部门能够针对各部法律做出简要的解读,以使得公民能够理解新法的法律精神。因为从公众角度来说,一定程度地了解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基础。第二,加大法律宣传机构的建设。对法律宣传印象,一般人的理解就是在3.15(消费者权利保护日),4.22(世界法律日)等几个简单的日子里进行的一些惯常的法律咨询活动,这暴露了我国法律宣传阶段性,短期性的缺点,这其中有其客观原因,法律宣传机构有责无权,有人无编,设施缺乏,经费不足,从而制约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因而必须加强对普法办事机构的建设。第三,文明执法,做好法律处罚的解释工作。法律宣传事实上是和司法、执法等各个环节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司法服务观念的确立,文明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客观上都对法律的宣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需要和被处罚人做好解释工作,告诉其违反了哪条具体的法律规定,并对被处罚人的疑问进行必要的解答。这是因为,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和受罚者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执法人员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其具体的执法部门,是专业的法律人,对其部门内的法律规定是明确而精通的,而作为被处罚人而言,其违法行为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及时的做好执法中的法律解释工作有利于公民理解执法工作,并在客观上起到对部门法律的宣传工作。(四)加强法律教育,培养专门人才法律教育的目标不外乎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养新人;一是为更广泛的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与意识上的训练 。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评论法国的法律教育时这样说:“法律并不纯粹是一种专业训练的对象,而是人们可以从中学习清晰地思维、透彻地表达以及练习修辞技巧的一个领域。这枚硬币的另 一面则是法国法律教学内容常常只是净化了的原则,它无须为寻找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手段而困扰。但是,以这种一般化的、非实践的,甚至是‘书本的’方式学习法律却是深化那些将来准备成为法律家的年轻人知识的一种有效方式。” 中国以往的法学教育存在一种将总体的法律知识视做一种普遍适用的知识的倾向,而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消费体制的建立,公民对于法律服务的要求往往并不是单一的普适性知识而是根据其实际支付能力和具体个案而又各有不同。对于中国的法学教育,这里借鉴苏力先生的几个基本信念:“一是法律是与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无法分离的,因此,作为总体的法律来说,我不承认有什么单一的、普适的法律。其次,法律是世俗的,是要回答和解决社会的实际问题的,而不是一套说着好听、看着不错的逻辑或话语。因此,中国的法学教育必须回答中国社会的需要,要生产中国社会需要和对路的产品。第三,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正在迅速发展,中国无疑需要大量与市场经济和都市生活相适应的法律。但是中国还有一个广阔的“农村”,大量的熟人社会,因此,这个转型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改变这种现实,而且,如果考虑到现代化可能带来的某些弱点,似乎也未必应当彻底改变。因此,转型期的中国法律教育必须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法律消费体系的构建是一件细致而艰巨的长期性工作。它需要“享受法律,消费法律”的现代法治理念的支持,需要公民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需要法律人性化的培养,需要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体系的支持。同时他也需要我们的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和法律消费者在实践中不断的对这一体系进行进一步的诠释和完善。相信随着制度环境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消费体系也会逐步发展和健全起来。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政治理论课;消费主义思潮;马克思主义理论

当达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表征是“消费社会”,“消费主义”作为这一表征的观念或意识形态反映,主要指消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被大众媒体刺激起来的欲望,并以此作为自我社会价值的符号。消费主义根源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西方对发展中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战略的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当前“物质丰裕”还未成为现实,但是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使我们逐步告别了“物质匮乏”的时代,消费逐渐在社会生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诱导人们从“生产主体”向“消费主体”转变,从而为消费主义思潮在我国的传播提供了土壤。消费主义的传播对大学生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它在理想信念层面上诱导物质主义,在生活方式上催生享乐主义,在行为方式上肖融主体意识,引发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政治理论教学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和重要环节。通过政治理论教学的改革积极应对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促进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和内化,不但可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思潮的具体举措。完成这一课题需要做多方面的努力,我们认为主要应从教学资源的利用、教学主体素质的提高和教学方式的转变三个方面人手。

一、有效利用“三种资源”

第一,科学理论资源。马克思主义自从诞生之日起就自觉担负起引领社会思潮的历史责任,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必须充分发挥其引领社会思潮的伟大功能。近年来,各高校在推进科学发展观“三进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们对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尤其重要的是,科学发展观本身包含着科学的消费观。消费观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对人们消费什么、怎样消费等消费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消费,首先是适度的消费,消费水平必须和国情国力、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自然资源状况相适应;其次是和谐的消费,主要是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和谐统一,个人消费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个人物质、精神消费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和谐统一;再次,是以人为本的消费,消费要真正有利于实现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建设生态文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其中包含着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营造良好生存环境的理念,同时也包含着对当代人在消费领域中深刻的人文关怀。消费主义的消费观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所产生的压抑、无自我、无价值感在消费中的非理性释放,它限制了人对自身本质和价值的理性思考以及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加剧了“人为物役”与道德滑坡的趋向。“以人为本”的消费观,倡导人的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统一、眼前利益消费与未来发展消费的统一、感性娱乐消费与理性思考消费的统一、自身需要消费和良好生态环境的统一,从而唤醒人们培育健康向上、和谐友好、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育一个独立自主且有尊严的生命,一个健全的身心,努力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科学发展观包含着对消费主义的深刻批判和全面超越,是我们应对消费主义思潮的强大精神武器。科学消费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必须在政治理论课相关课程中认真贯彻。

第二,传统文化资源。中国传统文化是政治理论教学的重要人文基础和扩展课程,它应该在积极应对消费主义思潮影响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古代许多思想家不同程度地提出“尚俭黜奢”的思想,并且把“俭”作为道德原则和人生观准则基本要求之一。孔子倡导“温良恭俭让”的道德规范,“俭”是其中一个基本要素。孔子的核心思想是“仁”,而节俭美德是“仁”的保证。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认为节俭可以致富,奢侈能沦入贫穷。墨家从生产和消费的辩证关系出发提倡“节用”、“节葬”。老子把“俭”看做人生三宝之一,凸显了消费道德的人生观意义。在儒家思想中,节俭和节欲是密切联系的,孔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要求把欲望节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达到高尚的人生境界。孟子把欲望与善恶联系起来,提出人们在实现正当欲望的同时,必须对不正当的欲望进行节制,即所谓“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诸葛亮提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里的“淡泊”、“宁静”-tg是“尚俭节欲”,并且具有端正学风和提高个人修养的意义。古代圣贤倡导节俭,反对奢侈浪费,鼓励正当欲望满足,要求克制不正当欲望,并将此作为人生观准则、道德原则和良好学风,这些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它与消费主义那种通过无节制的物质消费来满足被刺激起来的、无限膨胀的感官欲望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截然相反,是治疗消费主义病症的一剂良药。虽然随着社会制度变迁和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消费伦理正得到日益丰富和完善,但是考虑到我们的国情、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困境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古代思想家“尚俭黜奢”思想并没有失去其合理性。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要求我们“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是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一脉相承的。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必须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并结合时代特色加以发扬光大。

第三,国际背景资源。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面对消费主义对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和社会可再生资源的日益枯竭,为了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绿色消费运动蓬勃兴起。在一些觉醒的环保人士带领下,哪里有消费主义,哪里就有绿色消费运动。无论是像绿党这样的与政府有一定联系的组织,还是像大自然保护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都参与了绿色消费运动。国际上绿色消费运动的蓬勃兴起,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消费主义的危害,促使人们自觉反省自己的消费方式,重新树立适度消费的新消费方式,养成勤俭节约的消费习惯。针对消费主义的理论反思成果不断涌现,如美国学者杜宁的《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未来》是从环境保护主义立场出发清算消费主义伦理的力作;日本社会学家田宗介的《现代社会理论:信息化、消费社会的现在和未来》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视角批判消费主义;日本经济学家堤清二的《消费社会批判》揭示了自由市场经济和消费主义的内在关联,这些著作中不乏发聋振聩的理论强音。在自然观领域,生态学、生态伦理学的发展,要求人们深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的弊端;在经济学领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可持续发展以及绿色GDP的理念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在伦理学领域中,消费伦理当代重建的呼声越来越高,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公平消费、和谐消费的原则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在社会学领域中,超越消费主义物质贪欲,构建当代合理的生活方式、文化模式的主张引人瞩目;在哲学领域,消除消费主义对人性的异化状态,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诉求日益为社会所重视。所有这些都应该作为高校政治理论教学的背景资源,纳入政治理论教学的视野。

二、积极培育“三个视野”

第一,意识形态视野。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为指导,真正认清消费主义思潮的意识形态属性。消费主义思潮根源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进入20世纪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造就了一个“物质丰裕”的社会,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和人民群众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造成了相对生产过剩,最终引发了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作为现实的理论反思,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抛弃发展主义而采取刺激消费的政策。冷战结束之后,西方国家凭借资本、经济和文化的优势,不断向非西方国家推销消费主义文化。他们把消费主义描绘为“普世价值”,大肆鼓吹享乐主义和“消费第一”,把发达国家消费生活作为“美好天堂图画”向发展中国家兜售,从而试图消解各个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美国学者麦克基本(BillMckibben)指出:“消费主义是到目前为止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现在,地球上已经没有任何地方能够逃脱我们良好生活愿望的魔法。”过去西方有人认为,当我们的青年都吃肯德基、麦当劳,喝可口可乐,穿西部牛仔,看好莱坞大片,向往西方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时候,他们距离西化的目标就不远了。我们许多人不以为然。实际上,消费主义思潮所蕴涵的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以及理想的陨落等价值取向包含着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它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根本对立的,对青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是一种强烈的腐蚀剂,我们的政治理论教育教学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看问题。

第二,整体理论视野。积极应对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必须超越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超越长期以来形成的学科、专业分立的思维习惯,历史地、辩证地和实践地看问题,即树立整体理论视野。从西方思潮的传播角度看,消费主义绝对不是单纯的文化现象,而是同全球主义、普世价值论、新自由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等众多思潮有着相互纠葛的共谋关系。在全球主义或普世价值论看来,“经济一体化”必然要求“政治民主化”(分权制、多党制、议会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和文化同质化(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以及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等),对消费主义意识形态“西化”图谋的揭露,离不开全球主义、普世价值论批判的语境。在新自由主义看来,市场是神圣的和万能的,消费作为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或其他人是没有任何理由对消费进行干预的,因此如果没有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就不可能全面超越消费主义。另外,消费主义所蕴涵的理想陨落、主体之死、平面化无深度的生活方式以及个人本能的宣泄和后现代主义不谋而合,消费主义批判又离不开后现代语境分析。总之,只有在对西方思潮的整体把握中才能真正深刻批判和全面超越消费主义。同时,我们还必须树立关于消费的整体理论视野。毋庸置疑,消费首先是一种经济现象。在经济学的视野中,生产和消费是互为条件的:生产为消费提供物质产品,消费为生产提供市场和动力。因此,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是生产发展的重要手段。如果仅仅从经济学形而上学的视野看问题,消费主义不仅不需要受到批判而且还有存在的理由。而从整体理论视野来看,经济学从来都是和伦理学、社会学以及哲学等众多学科紧密联系的。消费的正当性、合理性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有序、道德责任以及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消费的原则并不是仅仅由经济学提供的。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就曾对消费主义进行了深刻的道德批判,这应该给予我们深刻的启迪。

第三,批判性视野。积极应对消费主义的影响,需要弘扬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在这方面,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具有深刻启示意义。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看做是物的依赖性社会,所谓“拜物教”就是把某种人造物偶像化,赋予它本身并不具有但又凌驾于社会的能力,拜物教包括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商品、货币和资本的各种能力都根源于物质生产劳动,但在表面上,这些能力都成为它们固有的东西,而与劳动不相干。不仅如此,商品似乎能够左右生产者命运,货币更天然具有决定人们命运的魔力,资本被看做是一个物,它天然具有自我增值的能力。从马克思的批判视野看,消费主义具有拜物教的性质,对此马尔库塞和弗洛姆都有深刻的论述。消费的目的在于满足生活需要,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对物质财富的最大占有被赋予人们幸福生活的象征和标示人们的社会地位的符号,从而造成人依赖于物;货币本是商品交换的媒介,但是由于其作为物质财富“通约性”代表而被赋予“崇高”的地位和“符号权威”,从而诱发拜金主义。马克思的批判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拜物教不但使人遵从物的逻辑,消融其主体性,而且制造种种幻象:“一个用3先令购买商品的工人和一个用3先令购买商品的国王,两者职能相同,地位平等——都表现为3先令的形式。他们之间的一切差别都消失了。”平等、自由、人权等幻象都通过资本主义这个魔术师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变幻出来。资本主义这个魔术师的神奇之处在于,让人们在市场的现象世界里尽情享受和体验他的魔术表演,而让人们对魔术真相与魔法一无所知。马克思以毕生精力揭示了资本主义魔术背后的统治逻辑——资本的逻辑控制。以马克思对拜物教的批判审视消费主义,它不仅是“虚假的意识”,不仅是对现实幻觉性的再现,而且已经被人设想为“意识形态性”的现实本身,消费主义的流行“暗示出了参与者对其本质的非知”。其实,无论是奢侈消费、超前消费、攀比消费、媚俗消费,还是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等,无不遵从资本的逻辑控制,无不是资本增值和解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需要。意识形态视野的意义在于揭示消费主义思潮的意识形态属性,批判性视野进一步揭示了这种意识形态背后的逻辑,是意识形态视野的深化。

三、创新三种“教学方式”

第一,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的教学方式。心理疏导,主要是让学生在消费主义影响下形成的心理矛盾舒缓下来,减轻其二元张力形成的紧张。马尔库塞用“痛苦中的安乐”、“不幸中的幸福感”来描述消费主义思潮中人的心理矛盾。在消费主义的影响下,许多学生处于多重矛盾的痛苦纠葛之中。例如,物质资料实际占有和占有欲之间的矛盾所带来的痛苦;消费感官娱乐和日常理性认知的矛盾形成的焦虑;社会上的物质主义和自身精神理想追求的矛盾所带来的困惑等等,这些矛盾造成了海德格尔所描述的现代人“烦”的心态。在“烦”的心态下,部分大学生不仅感到政治理论课“太复杂、太抽象”,“学起来太累”,而且认为政治理论教学和现实是“两张皮”。政治理论教学的心理疏导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做多方面的研究,就政治理论教学来说,一个可行的思路是读书疗法。学生的主要任务是读书,但阅读不能局限于教科书,也不限于泛泛浏览课外书籍,而是要引导学生针对自己的心理症结有选择地进行阅读,这样就有可能达到心理治疗的作用。孟德斯鸠认为,读书是驱散生活中不愉快的最好手段。大量事实证明,通过阅读调适心理是可行的,中国自古就有杜诗除疾的传说,在法国有所谓“患者图书馆”,美国心理学家勒纳倡导诗歌疗法,达到益身心、除忧虑的作用。学生在阅读中打开自己的心灵之窗,在“同高尚的人谈话”中产生共鸣,一方面宣泄现实中感觉压抑的痛苦,另一方面享受伴随而来的兴奋和愉悦,还可以领会伟大作品所蕴涵的心路探索历程、道德与人生观感悟,所有这一切都是缓解大学生心理矛盾的精神良药。书疗的好处是经济、简便、及时、花钱少,同时又不会泄露任何隐私,没有精神压力,不会伤害自尊。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的人文关怀也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命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考虑学生的家庭背景。对于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优裕的学生,要教育他们“富贵不能淫”,在消费主义思潮冲击下不玩物丧志或随波逐流,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实现人生理想和自我价值;对于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贫寒的学生,要鼓励他们“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使艰苦奋斗教育更加贴近实际。人文关怀的核心在于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摆脱对物的依赖性,不被物所支配,形成独立健全的人格。

第二,社会实践的教学方式。近年来,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的“第二课堂”,其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还存在增强其针对性和升华为价值理念的问题。积极应对消费主义思潮的影响,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必须有针对性地深入边远地区、农村欠发达地区和灾区的重建,使其在亲身所见所感中真正领悟中国国情和社会实际,切身体会消费主义鼓吹的奢侈浪费和骄奢淫逸是一种“犯罪”;要引导大学生真正看到我国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高消费群体与弱势群体以及边缘化人群之间在物质消费和各种资源占有之间的显著差异,这些都是对于消费主义狂热的清醒剂。但是,社会实践不能简单局限于感性观察,而更重在实际行动。要引导大学生尽自己所力,所学为社会、为落后地区和灾区人民服务,通过“科技下乡”、“支教帮教”、“医疗服务”、“心理康复”以及“服务官兵”等主题活动,培养大学生的人道主义精神、热爱人民的情感和服务社会的责任,以及抵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自觉性。价值观的升华是社会实践的目的,在实践活动中和实践活动结束后,都要引导大学生进行反思和总结,利用写心得体会、感悟,举行讲演会、报告会等形式,形成理性认识,传播价值理念,真正提高大学生对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促进其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和内化。这样,应对消费主义思潮影响的社会实践,从感性体验到主体活动,再从主体活动到价值理念升华,充分体现了以马克思主义引领社会思潮的要求和原则。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5篇

这个年头能抛弃喧嚣的世界坐下来写部书,尤其写一部鸿篇巨著的经济类著作,在这个教授院士们纷纷抄袭的时代,简直就是一个另类的学术狂人。

吴炳新的《消费论》是决然不会抄袭任何人的。而这个命题的本身,也无从可抄。经典著作里无从引证,大学院校里无处可寻,就要一笔一笔的写。吴老先生伸出右手的中指给我看,由于不会电脑打字,150万字的巨著,生生的把它磨出了一块儿老茧。

知道《消费论》是去年的事。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老爷子所选的命题够大的。马克思写《资本论》,他写《消费论》,能驾驭的下来么?这个联想的本身,无意问引伸出了一个著作关系:从直观的命题上着眼,相对于“消费”的定义,《资本论》应是经济学“上游”的论著;而《消费论》则理应是“下游”的论述。坊问对此也有共识。但是,当着面,吴董决然的给予否定了。

他说,《资本论》论述的经济学领域比较窄了。它的核心就是要证明“剩余价值”存在,从而证明资本家的剥削本质。为划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社会阶层找到了理论依据。时过境迁,150年后,翻天覆地的世界经济形态早已颠覆了诸多传统的经济学定义。同是经济学论著,《消费论》所涉及的领域就要比《资本论》远远宽泛的多。

其一是,吴炳新将《消费论》定位为“消费社会经济学”。提出了“消费社会生产力学”的观点。指出消费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行为和过程。在经济学中,传统的消费行为分类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方面。而《消费论》则把消费分成三大类,即生活消费、生产消费和社会消费。

“人们只要一出生,就要消费。”吴炳新认为,整个一部人类发展史,是由消费产生的动力推动着人类生命的延伸和社会的发展。这个动力的运行规律是呈螺旋发展状。即:消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既是一个运行规律又是一个逻辑过程。这个运行规律与传统经济学观点不同的是:消费是生产的起点,也是终点。

他在导论中论述:“人类的全部经济发展史表明:每个社会细胞的经济行为的终极目标都可归结为消费,任何产品的最终指向也都是消费。一切庞大的社会活动都在围绕消费而展开。从英雄豪杰到平民百姓,从宏观到微观,从局部到全局,从个体到群体,整个人类社会只要存在着活力,就一定是在消费和创造消费的过程之中。”

吴炳新结合多年积累的的企业管理经验和成功案例,不仅从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的视角全方位地解析消费、阐释消费的经济杠杆原理,更在行文中综合了哲学、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理论角度,对古今中外关于消费的学说进行了全新的解读。并在理性的分析与吸收下,融汇到自己的消费理论中。最令人惊叹的是,书中在细数孔子、老子、管子、墨子等诸子各家的消费思想,点评亚当・斯密、凯恩斯、马克思的理论巨著,纵贯中华5000年文明,兼顾东西方数百年来的政治历史变革浪潮、人文环境的改革与科学技术发展的纽带关系论证方面,做出了大量有机的联系。必须承认,没有博大的思维空间以及不同学科的知识涉猎,是决然难以付诸文字的。

如果没有不同观点的来颠覆这个学说,显而易见,这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学界对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一大贡献。或者说,《消费论》就是一部“古今中外消费史”。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消费;文化;符号;社会意义

所谓消费文化,就是伴随消费活动而来的,表达某种意义或传承某种价值系统的符号系统。消费社会学认为,消费本身就是文化。这不仅仅是因为消费受文化的影响、驱动和制约,同时文化本身也依赖于消费作为工具和载体。更为重要的是,消费及消费品均是表达意义的符号体系和象征体系。与一般意义上满足需求的自然性、功能性的消费行为不同,这种符号和象征体系表达、体现或隐含了某种意义、价值或规范。

西方社会对于消费文化的关注源于消费社会的产生。尽管学者们对于消费社会产生的具体时间存在分歧,但共同的一点是,他们都强调由于消费热潮的到来引发了社会及文化价值观的变化。在以生产为主轴的社会中,物质匮乏成为当时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消费被置于生产的附庸地位,克勤克俭、禁欲苦行成为时代的核心价值观。然而,18世纪前后消费社会的到来,引发了人的生存体验以及社会发展态势等一系列深刻的变化:消费不再停留在最基本需要的满足上,而是具有了更多的社会文化色彩;建立在对消费物品所体现的文化和意义上解读的生活风格,成为揭示人们心理结构乃至社会机制变化的切入点。由此引发了学者们对于消费范式的争论。

一、传统社会视域下的消费文化研究

在西方社会变迁过程中,消费革命与工业革命被认为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从18世纪开始,商人、企业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就以社会风尚和日常消费作为研究依据,探讨身边日益增多的消费革命。在这个时期的消费文化研究中,人们通常将消费文化与文化分析、社会分析、人文地理、商业史、社会史等结合起来研究。马克迅·贝格从奢侈与必需,新奇与模仿,公共与私人消费空间,过剩、品位和时髦,身份认同与自我展示等五个方面集中讨论了人们在对商品的消费过程中表现出的丰富文化意义。凡勃伦提出了炫耀性消费理论,对消费的社会意义进行了区分。米勒认为消费性物品可以作为那些期待别人的生活方式的人们的一种所谓的“文化入门之物”。克里斯托弗·贝里对奢侈的概念进行了历史考察,认为在奢侈的“古典范式”中,意味着对美好生活的破坏,但是随着奢侈的“去道德化”,其推动消费的正面意义不断扩大,政府对待奢侈的态度,影响着社会政策和秩序。

尽管这一时期的学者们从多个角度研究了消费与文化间的关系,但从总体上说传统视域下的消费研究仍具有单一性、缺乏系统性。其表现是:首先,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范式。学者们对于消费文化的研究缺乏理论支持,其对社会消费变化所作的解释也难以完全令人信服,他们对消费的社会和文化性质的探讨也不够深入。其次,学者们对消费研究没有形成统一的视角。学者们往往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研究消费文化问题。实际上,他们更多地是把消费文化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手段来研究消费文化背后的其他问题,消费文化的附庸性仍然没有被消除掉。因此,他们彼此之间的研究视角很难形成统一的体系。

二、福特主义及后福特主义的出现对消费文化的影响

伴随着现代性的发生,现代社会日渐显示出现代消费模式与传统消费模式的分野。在传统社会中,消费严格限制在等级制上,仅仅停留在最基本需要的满足上。而在现代消费模式中,消费不再仅仅停留在生理需求的满足层面上,而是具有了更多的社会文化色彩;不仅成为阶级身份的显示器和社会的排斥机制,而且成为个体躲避外界压力和建立个性生活及完善内在心理结构的主要手段。其中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的出现对于消费文化的变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福特主义是以汽车装配线的发明者亨利·福特的名字命名的一种现代生产系统。它发源于美国,盛行于20世纪前半叶,到五六十年代达到顶峰,从70年代、尤其是1973年的石油危机开始显出衰退迹象。福特主义的主要特征包括:同质产品的大批量生产,使用不灵活的技术,强调经济规模,劳动技术分工导致劳动的无技能化、高强度化和同质化,强调同质产品的大众市场。伴随着福特主义的扩张,“理性化”与“物化”的倾向逐步从劳动过程扩展到日常消费领域。福特制不仅改变了劳动过程,也改变了劳动力的再生产过程。从表面上看,消费是不受国家和经济体制干预的个人行为,但正如阿吉列塔所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消费“仍然从属于恢复在社会实践中被消耗掉的精力这一普遍逻辑”。福特主义倡导的“一天工作8小时,挣5美元”的口号使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大增加,使其没有余暇在工作时间内恢复体力,这就导致筋疲力尽的工人在下班之后不再可能去从事生活资料的家庭生产。生产劳动与家庭生活被完全割裂开来,工人消费的一切都必须依赖于商品。

福特主义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也是工业化时代资本积累的主要形式。但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福特主义生产方式逐渐暴露出某种深刻的结构性危机。其主要表现是:福特主义的生产经营模式把消费市场看作是同质化的大众市场,相对忽略了市场的细分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因此,这种生产模式对消费者的选择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了生产性“强制”。消费者固然有选择的自由,但他们的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选择动机却被忽略了,因此他们的选择范围是有限的。同时,福特主义式的大规模生产体系需要长期和巨大的固定资本投资,很难适应迅速变化的市场需要,而高产量和低单位成本的生产方式要求售出大量产品,又与日趋多样化和日趋饱和的市场发生矛盾,同时线性的生产方式缺乏横向的协调机制,也造成了生产组织的僵化。这表明福特主义作为一种协调生产与消费的控制模式,存在着重大的弊端。

于是后福特主义随之登场,个人的异质化和多样化要求开始得到市场的照顾。后福特主义的生产模式包括以下几个特征:市场的细分化,消费者导向的、更灵活的生产专业化,更短的生产周期,对新技术的充分利用,劳动的非标准化和劳动者要求有更广的技能、更多的责任和更大的自主性。如果说,福特主义的生产经营方式“创造”了同质的大众消费者,那么,后福特主义的生产经营方式则“创造”了异质化和个性化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只有通过对市场进行细致的研究和细分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场。因此,在后福特时代,注重消费的选择性和消费选择的多样性被看成是生产经营得以成功的前提条件之一。

从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的过渡,反映了西方社会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从传统的以“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向以“消费”为中心的社会的转变。后福特主义进一步扩大了消费的范围,加快了消费的步伐,创造了刺激、控制和引导消费的更为多样的形式,为当代消费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三、鲍德里亚的符号价值理论

二战后,经过了20世纪50年代的战后恢复,进入60年代后,西方社会迎来了战后发展的黄金时期。现代化和高新技术的发展、高速公路、高楼大厦、购物中心、电影、电视和报纸等大众传媒的不断涌现,标志着战后的西方社会逐步走入了一个新的消费社会。消费社会的新特征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的出现,加速了人们生产与消费生活的变革。面对这一系列新的社会现象,如何从理论上认识它、解释它,成为了学者们急需解决的问题。法国学者鲍德里亚便以符号价值为出发点,建立了现代西方消费文化理论的早期范式。

鲍德里亚首先分析了物、消费、符号消费间的关系。这里的“物”主要指的是与商品有关的、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与人经常打交道、与人发生生活关系的物品。鲍德里亚认为,如果要深化对物的研究,就必须把物从其功能性中解放出来。为此,就必须对物体进行本质的改变,而不能仅仅进行功能性的改变。所以,“我们分析的对象不是只以功能决定的物品,也不是为分析之便而进行分类之物,而是人类究竟透过何种程序和物产生关联,以及由此而来的人的行为及人际关系系统”目。消费,通常看来,就是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消耗。而鲍德里亚指出:“消费既不是一种物质实践,也不是一种富裕现象学,它既不是依据我们的食物、服饰及驾驶的汽车来界定的,也不是依据形象与信息的视觉与声音实体来界定的,而是通过把所有这些东西组成意义实体来界定的。消费是在具有某种程度连贯性的话语中所呈现的所有物品和信息的真实总体性。因此,有意义的消费乃是一种系统化的符号操作行为。”人们对于消费品的购买、占有和使用,只能构成消费的前提,还不足以构成“消费”概念来身。“为了构成消费的对象,物必须成为符号。”

按照鲍德里亚的理解,物的消费是指向符号的消费。符号消费绝不仅仅是为了简单的吃饱穿暖,它其实是消费者的一种“自我实现”,或是为了体现“自我价值”的消费,也包括“炫耀”因素在内。因此,消费不仅仅是物或商品的消耗或使用,而且是为了“标新立异”、“与众不同”。按照这一新的消费模式,必然导致一种新的消费文化的形成。而在这一新的消费文化中,符号自身是有价值的,也就是他所谓的符号价值。符号价值就构成了这一新的消费文化的核心范式。

鲍德里亚认为,新的符号消费必然要对传统社会的原有的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构成重大的冲击,并形成一种基于符号消费基础上的新的消费文化。符号价值则是新的消费文化的核心。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是一个产品过剩的消费社会。在这一社会中,我们已经从原来为物所役使转变为被符号所支配和困扰。现代消费社会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商品和物的世界,而且它已经成为一个符号的世界、符号的王国。我们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都受到了符号的支配,如电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等都是符号的载体。而我们所消费的物品,一旦把其作为一个符号来消费时,对其价值的衡量,就不能简单地从该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出发来看待。一旦人们进入符号价值消费的领域,物的使用价值就被抛弃了,物仅仅被当作能代表其社会地位和权力的符号来消费。物和符号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了,符号价值堂而皇之地替代了物的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

鲍德里亚进一步指出,进入消费社会之后,人们面临的不是以意象方式呈现出来的景观社会,而是深层意义的符号社会。在符号社会中,在符码控制中,一切原件都不再存在,存在的只是通过机器、特别是电子媒介的符号产品,这种产品的价值已不再能按照原件来判断,而是如何通过符码的组合形成所需要的意象与结果,而判断的标准也变成了拟像本身。符号象征系统拒绝任何整体意义的存在,基于拟像的符号系统没有某种意义赖以依存的确定性,符号之间的相互关系或编码规则则是支配人们消费欲望的唯一指涉结构。鲍德里亚对消费文化的研究逐渐放弃了原来那种生产者的比喻,对消费文化的符号分析使他走向了取消主体性、消解任何基本意义的极端。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鲍德里亚符号权力分析逐渐脱离了早期将消费的符号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相结合的尝试,从而表现出明显的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和形而上学倾向。但应该肯定的是,鲍德里亚在符号价值的消费文化范式中对物化、异化的批判进入到符号领域的批判,从理论上看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他对消费文化研究的后现代主义符号学观点,为探讨后现代社会的新的支配方式与组织形式提供了有益启发。他也为生产者在消费社会中树立品牌意识提供了理论保证。

四、从符号价值到物的社会意义

仅仅从符号学的角度,把消费看作一种符号操作行为,或把物作为一个文本来理解显然是不够的,物的意义与社会实践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社会关系的文化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消费文化的分析必须同时是一种社会分析。

在鲍德里亚之后,经济学家巴龙·伊舍伍德通过商品在宗教仪式中的功用的讨论,说明了商品可以作为社会地位的标志。商品之所以产生意义,是因为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特定文化中。社会学家马歇尔·萨赫利斯则用人类学上的图腾崇拜概念来分析消费,他认为被生产的物体是现代社会中的图腾,而消费者群体就相当于传统社会中的部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则认为,在社会生活中,物的作用是通过日常生活实践来“生产和维持社会关系的。人需要物品,是为了使文化的各个范畴得以显现,并且稳定下来”。

尽管上述学者对于西方消费文化理论的丰富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真正完成当代西方以物的社会意义为核心的新的消费范式任务的人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布尔迪厄既不像符号学家那样,把消费文化看作是与社会无涉的、独立自主的符号体系;又不同于庸俗马克思主义者,把消费文化看作是既定的社会现实和社会秩序的消极和直接的反映。他用于联结主观存在与社会结构、联结符号体系与社会空间的重要桥梁,是具体的社会实践。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实践是联接主观的认知图式与客观的社会结构的中介,正是在实践过程中,客观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质例逐渐内化为行动者的“惯习”。人们在消费中的鉴赏趣味就是由这种“惯习”决定的。他又常常把“惯习”称为“性情倾向”或“性情系统”。他认为,惯习与一个人的家庭、群体、人体的等级和身体经营密切相关,是文化和日常生活实践的有机统一,它并非是静止不动的,它可以由不同社会群体所采取的策略之互动所决定。布尔迪厄对惯习的论述,将消费文化的分析置于广阔的文化和社会环境中,探求影响习性的社会因素,对扩大消费文化的社会空间话语,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研究品位对社会再生产的意义时,布尔迪厄提出了“文化资本”的概念。他借助这个概念重新审视了文化与社会阶级的复杂关系,避免了经济决定论的简单化倾向。“文化资本”的概念是对马克思“资本”概念的拓展。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不仅是一般的货币与商品,而且是一种对整个生产的控制,它包含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以及整个生产过程的控制。布尔迪厄把这种权力关系从经济领域延伸到广泛的社会和文化符号领域。他指出,资本可以表现为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等形态,但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并非对等的关系,文化资本具有自己独特的、独立于收入或金钱之外的价值结构,它相当于转化为社会权力的能力。如果单纯根据收入来判别品位等级,就会忽视文化与经济的双重运行原则。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布尔迪厄明确地打破了审美消费和日常消费之间一度不可逾越的界线。他认为,日常消费和审美消费同样是为消费主体的社会空间占位所制约的,两者之间是同源的。但这种“同源”关系并不意味着二者是完全一致或对等的。所谓“同源”是指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场域都体现出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力关系,但这种关系在每一场域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每一场域都有自己独特的等级秩序。除此之外,布尔迪厄还发现,艺术鉴赏与日常生活是息息相通的。

与鲍德里亚一样,布尔迪厄的消费文化理论也并非尽善尽美。但布尔迪厄的论述,的确进一步深化了西方消费文化理论,对理解社会文化商品的经济与生活方式的生存空间,提供了新的分析思路。最为重要的是,自布尔迪厄之后,物的社会意义的消费文化范式最终确立,并一直影响至今。

五、对于西方消费文化理论范式的思考及其对中国消费社会建构的启示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 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消费异化;正确消费观

亨利·列斐伏尔,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领军人物,受黑格尔和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影响,他首次将哲学的研究领域深入到日常生活之中,提出了日常生活批判哲学,是西方研究日常生活哲学的领军人物。在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影响和指导下,列斐伏尔丰富了马克思的异化思想,他将马克思基于经济领域的异化理论推广到日常生活之中,提出了异化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在《现代世界的日常生活》中,列斐伏尔指出:随着大众消费时代的到来,资本主义的理性控制已经从生产领域延伸到了消费领域,这是风格丧失的时代,也是走向物的功能化时代。同时,列斐伏尔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是“消费主义社会”,“消费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就是日常生活的异化。[1]资本主义广泛存在的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的异化同样也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进入消费时代的我国具有很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的异化观主要体现在两部著作之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首次系统、全面地阐述了“异化劳动”的理论,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不仅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异化观提出了批评,而且还从经济领域内对异化劳动展开了深入的论述。劳动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体现,然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被异化。异化劳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者同自己劳动活动的异化、劳动者同自己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在与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也发生了新的转变,马克思已将劳动异化的辩证观点转变到科学形态的唯物史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出发,科学论证了异化产生的根源、发展以及消除异化的途径。马克思认为,私有制、分工的存在是异化产生的根源,要消除异化只要到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行生产方式的变革,无产阶级全部占有生产资料的同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最终才能消除异化。

二、列斐伏尔对马克思异化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任何一种理论的产生,必然有着独特的社会背景和深刻的理论源泉,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同样也是如此。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的理论主要受到黑格尔的异化理论和辩证法以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的影响,这些经典理论对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的最终形成有着重要的作用。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主要集中在生产领域,更多关注的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批判较多的劳动的异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异化理论也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与拓展,异化现象也更为严重。当代社会的异化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展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统治的重心已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列斐伏尔在其生活的独特的社会背景下将马克思运用于经济学领域的异化理论拓展到日常生活领域之中,在列斐伏尔的异化理论中,认为日常生活当作异化批判理论的中心,而不再把马克思的关于“异化劳动”的4个方面放在首位,取而代之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异化现象。[2]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异化现象大部分是由消费造成的,而不再是由资本家和工人的对立所造成的。[3]他指出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质是一个全面异化的社会,异化无处不在,人的异化集中体现在与人们息息相关的日常生活之中。列斐伏尔对消费异化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他的著作《现代世界的日常生活》中,他认为,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虽然摆脱了传统社会由于物质匮乏而造成的劳动异化,却成为了一个日常生活被各种消费体制所操纵的“碎片化”状态与过程,即“消费受控制的官僚社会”。[4]日常生活理论展开了对日常生活异化的批判并寻求日常生活解放的道路。其中,对马克思著作的翻译和介绍及其对马克思主义富有独创性与深刻性的理解,对法西斯主义的批判实践与马克思主义异化批判理论的结合,则是形成早期日常生活批判的重要动力。

三、基于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浅析当前社会消费的异化

由于受到时代和特定思维方式的制约,列斐伏尔的理论自然不可避免的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局限性。就其局限性而言,首先,他确立了以日常生活为中心视野的、微观的主体向度的社会批判理论,这就注定了他不可能揭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消费异化现象产生的根源。其次,在如何克服消费异化的问题上,他没能找到一条消除资本主义消费异化现象的正确途径。[5]对当代社会中存在的异化消费进行了独创性的批判,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领域。在列斐伏尔看来,在现代社会中消费主义的盛行,导致了社会上许多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出现,不断膨胀的消费欲望,使人们逐渐陷入“物质丰富,精神痛苦”的生活困境。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西方消费观念的渗入,我国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消费,不再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们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异化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基于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浅析当下社会中消费异化的现象,对于在当下社会中建立科学、和谐的消费理念具有极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过度注重物质消费,忽略精神消费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社会财富的增加,消费领域不断拓宽,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越来越关注物质形式的消费,奢侈消费、符号消费、超前消费逐渐成为当下社会消费的主流现象。人们通过购买高档的物质消费品,追求物质享受、感官刺激和心理满足感,并以此来炫耀自己的财富、地位和个性,增加自信。并以此作为实现幸福的标准、判断个人成功与否、衡量人的贵与贱的价值尺度。过度沉迷于物质消费的人们,为了满足不断膨胀的欲望和消费的,拼命赚钱,盲目消费。在人们尽情地享受着不断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遗憾的是,并没有感到快乐的增加,相反的是时常觉得空虚、烦恼和迷茫。在物质消费不断满足的情况下,精神层次的消费却少之又少,人们的精神家园日渐“荒芜”。

2、消费异化对生态环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当代西方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曾把异化消费和生态危机密切的联系在一起。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认为,“异化消费”使人们把物质商品消费看作是满足和实现自我的唯一方式,并造成人们对经济增长的习惯性期待,而这一切有赖于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不断扩大,由此必然和地球有限的生态系统之间产生矛盾,体现为生态危机。[6]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利润,创造出更多数量的消费品,人类不断加大对自然界的剥削,超出了其能够承受的限度,环境被污染、资源被消耗,加剧了当代社会的生态危机。“为了满足贵妇人的披肩之美,不知有多少藏羚羊暴尸高原; 为了采集一斤发菜,又有多少亩土地沙化荒芜。”[7]为了满足过度消费的需求,更多的工业化生产模式应运而生,环境、资源和生态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同时,为了追求消费品的高档次,人们除了关注消费品本身的使用价值以外,对商品的外在包装的需求也不断提高,附加在消费品之上额外的过度精致的包装,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此外,消费品更新速度的不断加快导致了大量消费品的闲置和废弃物的增加,不利于消费品的循环使用,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3、消费异化影响人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

道德,是人们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所形成的共同的生活和行为准则。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反映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人类道德观念的形成,往往受到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其中,经济活动对道德的形成有着很大的影响。社会主义道德倡导以爱国 、守法、明理、诚信、诚实、助人为乐为公民基本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西方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也随之传入我国,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我为中心的落后道德观也随之传入我国,影响着年轻一代,这种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表现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形成。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而也加速了当下社会中消费异化现象的产生,人们的道德和价值观在这样的背景下潜移默化地发生转变。一个人的消费水平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衡量财富和地位的标志之一,人们通过不同层次的消费水平互相攀比、满足虚荣心,人们试图通过奢侈消费来体现成功和品位,以奢侈消费来换取他们的尊重和信任。

四、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应采取的对策

列斐伏尔认为,在现代社会,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强加给人的异化,充分表现在消费主义的世界里,表现在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8]随着科技的更新,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当下社会中,消费有着极大的诱惑和刺激作用,消费异化的现象更为严重。列斐伏尔对当下社会中消费异化的行为进行了独创性的揭露和全面的批判,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进入消费时代的我国如何引导人们树立科学、和谐、可持续的消费观具有很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协调发展

异化消费中最普遍的现象就是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不协调,人们往往把过多的精力和金钱化费在物质层面,而忽略了精神层面的消费,简单的认为只要物质富裕了,才是真正的幸福。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学者,马尔库塞就曾指出,人不但要有物质上的追求,也要有精神上的需求,只有人的需求被全面满足才是幸福的。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树立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协调发展的理念。在人们进行消费的同时,既要重视物质消费的重要性,又不能忽视精神消费,既要满足当前生存和享受的需要,又要注重未来发展的需要。

2、宣传可持续消费理念,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生活中存在异化消费现象与可持续消费的理念相悖,异化消费现象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会加剧自然界的负担,进而进一步加剧了生态危机。所以,我们必须不断改变传统的发展战略和经济增长模式。走生态、可持续的消费之路,既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要不破坏生态环境。树立和谐的消费理念,提高人们的节约意识,在经济能力范围之内和环境承受力之下鼓励消费者进行适度消费。

3、树立和谐的消费观,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奋斗目标和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和谐”的理念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要实现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需要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通过广泛的宣传,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引导社会成员树立和谐的消费观,鼓励适度消费,进而影响价值观念,提升道德水平。金钱的挥霍,物质的丰富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幸福是主观和客观、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精神上的满足带来的幸福感才更持久。因此,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价值取向必须纠正,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摆脱物的奴役,积极倡导合理的消费理念,通过消费,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确的消费观,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进入消费时代的当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刘怀玉.现代性的平庸与神奇—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哲学的文本学解读[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35、101.

[2][3]LEFEBVREH.Everyday life in the modern world[M].London Athlone Press,1971.P78、P56.

[4]王倩.劳动的异化与日常生活的异化——列斐伏尔与马克思异化理论之比较[J].许昌学院学报,2012.1.31.1.

[5][8]王茜.试论列斐伏尔“消费社会”理论的进步性与局限性[J].现代财经,2010.12.30(总第251期).

[6]彭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消费观及其科学价值[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11.32.2.

[7]曹孟勤.欲望消费与生态危机[J].兰州大学学报( 社科版),2003.31(1)59.

【作者简介】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文艺社会学;反映论;中介论;文艺价值;文艺消费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27—0247—02

人类文明的最初,是与自然紧密相连的,通过对自然界的认识来认识自身,进而再反过去理解和解释自然界的事物。但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人们将目光转向人类社会本身,朦胧的审美意识也随之产生,与此同时,激发人类美感的艺术也就诞生了。那么文艺与人类社会的关系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文艺的价值又是如何得以实现的?

一、从“反映论”到“中介论”

(一)“反映论”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受到柏拉图提出的“艺术世界依存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依存于客观理念世界,艺术只能是摹本的摹本”的影响,提出了“摹仿说”,但他摈除了柏拉图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念,认为艺术比想象的世界更为真实,并非只是摹仿现实世界的外形,还有现实世界所具有的客观必然性。这一艺术摹仿自然的理论被古罗马的贺拉斯所接受,他强调艺术应该在生活中寻找真正的范本。

这些思想中已有了文艺社会学的萌芽,一直到19世纪初,文艺社会学得以在斯达尔夫人、丹纳和让—马利·居约手中得到确立,但随后文艺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诸多的变化。

丹纳是实证主义经验派的代表人物,这一派别采用实证主义、经验主义的方法,通过社会调查、填写表格、统计数据等具体的手段,对文艺现象进行定量分析。这种研究方法确实认识到了社会对于艺术,是艺术产生发展的源头,但是研究的形式和结果都流于艺术活动、艺术现象表面,艺术与社会之间内在的深层关系却没有的到充分重视。而以法国学者呂西安·戈德曼为代表的发生学结构主义,旨在遵照作品的形式结构与一定的社会结构以及一定的社会集团的思想结构之间的对应关系,将文艺与社会的关系视为简单的线性对应关系。

前苏联的艺术社会学,最初是在19世纪中叶,由其国内兴起的历史文化学派将历史主义的内容引入了文艺学,由于受到实证主义和自然科学的影响,将文艺学置于了从属于社会学的地位,将文艺作品视作历史文献、文化实例和个人传记,将文学史等同于社会思想史,忽视了文艺作品审美属性和艺术特点的全部复杂性。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学派所持偏颇的极端发展又导致了庸俗社会学的产生,经济活动对文艺创作的制约作用被看做是直接的因果关系,艺术家与艺术作品被贴上了政治的标签。

这些派别,在他们对于文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中,往往都只抓住了关系链的两端,简单地将这种关系认定为是线性的机械反映。文艺的本质成为了简单反映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文艺作品的创作、鉴赏受制于社会生活,他们的研究方法更多的是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文艺本身的审美属性被忽略了,将文艺与社会的关系解释为单向的决定论或线性的因果论,文艺与社会被固定在了两端,文艺与社会生活之间存在的众多中介被忽视,“反映论”观念下的文艺与社会生活,也正是因为忽视了生机勃勃的种种中介,也变得失去活力。

(二)“中介论”

“中介”的概念,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一书中就有过解释“不论在天上,在自然界,在精神中,不论在哪个地方,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同时包含着直接性和间接性”①。“间接性”在德语里与“中介”是一个词,这里的“间接性”其实就是指此物的存在是以他物为中介,以他物为条件,受他物制约的。列宁的《哲学笔记》中也谈到“一切Vermittelt=都是经过中介,连成一体,通过过渡而联系的”②,这是说整个世界是有规律的联系的动态总体,而世界、规律是通过中介联系在一起的。

在文艺社会学发展的阶段中,其实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中介”的地位和所能起到的作用。最早提出在艺术与经济基础之间存在“中间环节”的,是普列汉诺夫,他指出:“绝不是‘上层建筑’的一切部分都是直接从经济基础中成长起来的:艺术同经济基础只是间接地发生关系的。因此,在讨论艺术时必须考虑到中间环级”③。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普列汉诺夫承认社会经济基础是艺术产生的根源,但并不会完全掌控艺术的发展,经济基础对于艺术的影响需要通过中间环节来实现,所以艺术并不是对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中,普列汉诺夫还提出了著名的“五项因素公式”,将社会结构分为五个由低到高的层次“(一)生产力状况;(二)生产关系;(三)社会政治制度;(四)社会心理;(五)社会思想体系”④这五项因素还可以继续分出次一等的因素,因此社会结构的构成因素有多少,影响经济基础与艺术的中间环节就有多少,这些中间环节的范围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无限扩大。

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于传统的“反映论”,“中介论”的理论框架更为科学、系统,它指出了文艺与社会生活之间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反映与被反映,决定与被决定的线性因果关系,而是经由一系列复杂的中介建立起来的双向互动的,具有创造性的过程。

二、文艺价值功能与文艺消费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9篇

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中国城市消费制度、劳动激励与主体结构转型

王宁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长期以来,在传统社会学话语中,生产被赋予了重要地位,而消费往往被看做是一个从属的角色,以往的社会学家并不怎么考虑消费。然而,伴随西方国家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以消费为主轴的逻辑开始对人们的生活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对消费的探讨逐渐引起了众多社会学家的兴趣。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社会一些著名学者尝试对“消费”领域进行探索,这种努力最终促进了

化了对当代中国农村的认识,开辟了农村研究中的动态的、可操作的研究视角,也回答了开篇所提出的两个问题。由于中国乡村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广阔,有些作品在历史与现实逻辑的统一上存在些缺陷,这也说明当前农村研究中的任务与目标依然艰巨,需要学人在这块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土地上继续探索。评注释

〔1〕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群言出版社,1999。

〔2〕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贺雪峰:《行动单位与农民行动逻辑的特征》,《中州学刊》2006年5期。

〔4〕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5〕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6〕谭同学:《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结合中的工具性圈层结构――基于桥村田野经验的分析》,《开放时代》2009年8期。

〔7〕吕德文:《“差序格局”的拓展性理解》,《江海学刊》,2007年4期。

作者单位:郑州市社会科学文化所消费社会学的大力发展。其中有探讨消费社会与象征价值的鲍德里亚〔1〕,思考社会区隔与阶层品味的布迪厄〔2〕,关注消费供给方式与社会分化的桑德斯〔3〕以及探讨消费伦理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坎贝尔〔4〕,其实这里的名单还能列出很长。可是,这些西方消费社会学理论能够充分解释中国的现实情况吗?

如果你有这样的困惑,那么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王宁先生的新著《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中国城市消费制度、劳动激励与主体结构转型》(下文简称《消费者社会》),或许它对你理解中国近60年来的消费变迁会有一个全新的视角。

作者一开始就提出本书为什么会去关注消费现象?正如该书序言中所讲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制度安排与思想观念,都同消费问题有关。可以说,离开了消费问题,对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反思就不够全面和完整。从消费问题的视角来审视中国当代社会变迁,可以发现许多在表面上不相干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5〕可以说,这本书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借助社会学视角从消费领域来重新审视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而以往的著作更多探讨的是与生产领域相关的话题,比如劳动政策的变化、社会分层结构的变迁等。因此,《消费者社会》对消费现象的关注不仅可以让我们对以往历史有新的理解,同时更重要的是可以形成一个与西方学界关于消费研究不同的理论框架。

对于消费领域的探索,与经济学、心理学和政治学等研究视角不同,社会学强调从整体性角度来把握不同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而勾勒出一个可以解释消费现象的分析性框架。《消费者社会》正是从这个角度对新中国60年以来消费政策变迁进行理论分析。它以消费政策变迁作为研究对象,关注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消费政策、劳动激励与国家合法性资源之间的逻辑在不同历史时期是如何演变的。大致来说,这种逻辑在三个时期有不同的展演,分别是市场改革开放之前,市场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末以及90年代末至今三个大阶段。《消费者社会》借助消费政策、劳动激励与合法性资源这三个关键词建构出一个对不同时期消费政策变迁进行分析的概念框架,那就是劳动激励与消费政策之间关系变化的背后其实与国家合法性资源在不同时期的此消彼长有着密切联系。

市场改革前,国家在消费政策方面执行的是抑制私人消费、倡导集体消费的消费政策,劳动政策方面采取的是神圣化激励方式,新中国由于解放效应拥有充分的政权合法性,而集体消费制度的推行为政权合法性提供了新的源泉,国家在这些制度方面的安排主要是想通过抑制私人消费从而为当时的工业化建设提供原始资金。伴随后来一系列社会运动的开展和经济发展的停滞,政权合法性受到质疑,国家后来在这段时间对消费政策的改革(提高私人消费比例)以及在劳动激励方式的转型(采取世俗化激励方式),对于提高当时政权合法性有重要的影响。随着后来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居民私人消费比例的逐渐提高,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遵循合理性逻辑开始对集体消费品采取商品化改革,希望借此为政府卸掉沉重的财政包袱,然而这种市场化改革不仅削弱了政权合法性,同时也损害了经济发展的合理性,那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商品化改革使得老百姓更不愿意拿出钱进行消费,扩大国内需求至今仍是困扰政府的一大难题。显然,如何提高集体消费的比重显然成为当前政府提高政权合法性与加快经济发展的必要选择。以上这些论述的亮点在于作者不是只呈现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推出了哪些消费政策,而是力图把这些消费政策内容的变化同其他制度变迁结合在一起思考,从而构建出一个关于消费政策变迁的分析性框架。这样的做法帮助我们跳出消费领域来看待政策变化背后的制度逻辑。

如果说上面的叙述是作者在重构中国消费政策变迁的制度逻辑,那么对于不同时期人们消费行为的讨论则成为本书的第二个特色。关于制度与行动关系的探讨历来是社会学传统中争论不休的话题。对此,《消费者社会》从关注人们的消费行为到思考消费政策变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尝试性回答,那就是宏观制度转型与微观主体结构转变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的。因此,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看到人们在以前是如何勤俭节约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你也会察觉到消费主义观念在当前人们日常生活中是如何大行其道。在过去你如果穿戴稍微过分就会被别人“污名化”,说你是小资情调;在现在如果你不跟紧潮流的话也会被“污名化”,别人会说你这人真“老土”。在不同时期,人们的消费行为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假如把这些只说成是经济发展导致的结果显然流于表面,问题的关键是宏观制度在背后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来形塑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行为。王宁先生曾用“消费行为的制度嵌入性”〔6〕来指称这类现象,即消费制度和其他社会制度安排组合在一起来共同影响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行为。这样的说法无疑强调了宏观制度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但后者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阻碍或推进制度的变迁。比如在我国消费制度变迁的几个重要转折点,正是人们以前消费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后果累积起来,才使得国家不得不对当时的消费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结果反而是促使了消费制度的变迁。就拿这本书来看,在市场改革之前,正是长期抑制人们的私人消费,这才使得政权合法性受到负面影响。这样的讨论跳出了以往所强调的一边倒――要么制度优先要么行动优先,而是力图从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来看待消费现象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

无论是对消费政策变迁逻辑的探讨,还是对不同时期人们主体结构转变的思考,我们可能会发现国家在其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而这同样也成为本书重点关注的内容。与西方学者强调市场资本机制、社会攀比机制不同,《消费者社会》在对消费政策变迁思考的时候把国家放在了一个关键性位置。在我国消费政策变迁过程中,忽略了国家力量就等于没有认识到消费政策变迁的主要因素。市场改革前,国家作为普通民众意义供给的唯一提供者,借助神圣化激励方式来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同时又采取户籍、单位制等政策来降低居民的私人消费比例从而为当时的工业化建设提供了生产的资金积累,而且还通过提高人们的集体消费比例增强了民众对政权的拥护。市场改革后,意义供给来源的多元化虽然使国家在这方面的力量式微,但它作为影响人们消费行为的因素从来就没完全消失过,只是此时的国家力量以更加隐秘的方式来影响人们,例如国家实施的一些政策会间接地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

谈到这里,我想到了两位西方社会学家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探索:一位是韦伯与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关注的是新教伦理是如何与资本主义精神的“选择性亲和”从而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壮大〔7〕;另一位是坎贝尔与他的《浪漫伦理与消费主义精神》,从消费领域来探讨浪漫伦理是如何影响人们当时的消费观念反过来促进经济发展〔4〕,这两本书堪称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姊妹篇。《新教伦理》指出了在塑造人们精神气质的同时,无意识地促进了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浪漫伦理》从消费角度考察了浪漫伦理如何影响了当时人们的消费观念,进而通过消费促进了生产。与他们的论述不同,虽然在市场改革之前,中国并没有像西方社会基督教一样的宗教制度,但国家却掌握着提供神圣生活意义的渠道,这塑造了当时人们的信仰观念,同时这也成为当时神圣化激励得以可行的制度保障。伴随后来意义供给多元化和世俗意义逐渐占据上风,世俗化激励成为影响人们劳动、消费的主要因素。如果说韦伯和坎贝尔是在不同时期从不同视角来探索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论题的话,那么我国60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为人们认识中国现实提供了全貌。市场改革前是由国家主义来影响人们的精神观念,目标是实现工业化建设和建设初步的工业体系;市场改革后则是由消费主义来为人们提供生活意义的来源,通过消费来拉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社会学重建以来,国内学者对西方社会学理论观点的认识经过了学习、吸收到创新三个阶段,由此衍生的话题是社会学如何才能实现本土化。关于这个讨论,我想需要从本体论层面〔8〕和方法论层面〔9〕来共同考量。前者指如何认识中国的现实情况,如何寻找、分析到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后者则是如何借鉴西方学界规范的研究方法来从事研究,两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这种说法对于建设转型中国的消费社会学同样有益。对中国转型社会的思考,我们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现有的消费社会学理论(当然也并不是盲目排外)。说具体些,国家在当代中国社会扮演的角色可能会比西方要重要得多,消费领域也不例外。如果单纯从金融学或市场营销角度来考察消费者行为,那么这只是在考虑如何推出新的金融工具或刺激居民消费,但居民的私人消费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则与国家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有密切联系。换句话说,国家在其他领域的职责将影响人们的消费,进而刺激国内需求。例如近年来政府在住房领域内的改革使得不少人不得不压缩其他方面的消费,而将有限的收入投入住房消费领域。从短期来看,由房地产拉动的其他行业发展是带动了国内经济的发展;但从长期来观察,国民消费比例的失衡将极大制约国内消费的升级换代。进一步来讲,这里的国家在市场改革尤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更是产生了明显分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功能分化和利益诉求方面都有差异〔10〕,这些差异同样也会影响居民消费行为。

《消费者社会》一书探讨的消费政策变迁论题本身就包含着国家力量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市场改革前后以及分税制改革前后都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市场改革之前的国家把居民消费全部纳入控制之后,实行“票证社会”〔11〕的话,那么市场改革之后的国家则是通过政策间接影响居民的消费行为。例如,当前人们热议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就面临着国家应该在这场改革大潮中有什么作为,两级政府在这个改革过程中是不是需要在财权与事权两个方面确定新的责任,这些讨论说到底都没有脱离对国家的重视,而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区分也是关注中国很多社会现象的重要理论视角。这里之所以说社会保障制度重要,是因为它构建了普通民众的社会安全网络。用《消费者社会》一书的话来谈,当国家在保障人们的集体消费之后,人们在没有后顾之忧之后才愿意把钱从银行拿出来进行消费,这些年来政府一直在谈的扩大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才真的是落到了实处。

中国转型社会有自身独特的情况,比如国家在转型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就是人们认识中国现实的重要考虑因素,这个社会结构为我国学者建构、检验各种理论观点提供了有利条件。《消费者社会》是一位长期从事消费社会学教学研究的学者对我国消费领域的一次重要探索,王宁先生在全面检讨西方社会学理论观点的同时,面向当代中国社会展开深入调研,书中所提出的理论将会与西方消费社会学的一些观点形成对话,在丰富消费社会学学科的同时也有助于加强人们对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理解。评注释

〔1〕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Bourdieu, Pierre, 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 Translated by Richard Nice. London: Routledge, 1984.

〔3〕Peter, Saunders, Social Theory and the Urban Question (2nded.), London: Routledge, 1986.

〔4〕Colin, Campbell, The Romantic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Modern Consumerism.Oxford: Basil Blackwell,1987.

〔5〕王宁:《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中国城市消费制度、劳动激励与主体结构转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6〕王宁:《消费行为的制度嵌入性――消费社会学的一个研究纲领》,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4期。

〔7〕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三联书店出版社,1996。

〔8〕叶启政:《社会理论的本土化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9〕王宁:《社会学的本土化:问题与出路》,载《社会》2006年6期。

〔10〕张闫龙:《财政分权与省以下政府间关系的演变――对20世纪80年代A省财政体制改革中政府间关系变迁的个案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3期。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都市化 消费文化 生产与消费 精神生产 文化消费

〔中图分类号〕G0;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8)11-0119-07

与农业社会相比,城市最显著的功能与特征即它的消费性。与传统的城市消费相比,在以大都市与城市群为中心的都市化进程中,由于人口、财富、文化资源在都市空间的高度集聚与迅速膨胀,不仅直接刺激了都市化地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繁荣,同时也使城市社会固有的消费功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甚至是升级换代,以至于从物质生产到精神生产,从群类到个体,从历史文化到自然遗产统统被卷入到消费、消费、再消费的潮流中。这既是当代被称为消费社会、消费文明,也是都市消费文化研究在中国学界迅速升温的根源。综观当代中国的消费文化研究,其突出问题可概括为“跟着西马走”(如卢卡奇、波德里亚、霍克海默等)与“跟着感觉走”。前者忽略了作为母体、比子孙更高瞻远瞩的父系经典理论,未能从社会生产的总体性与历史发展角度探索出适合中国经验的当代批判话语;后者则基本上割裂了或完全不懂得马克思揭示的消费与生产的内在关系原理,直至沦为毫无理性反省能力、随波逐流的欲望化了的时髦文化批评。要想真正完成解释与批判消费社会现实与文化经验的理论任务,在当下急需以都市化进程为现实背景,重温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理论,并从对马克思社会生产理论的总体把握与发展创新角度建构出其当代形态,由此为消费文明时代的文化研究提供一个科学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框架。

一、对马克思“生产―消费”关系理论的再认识

在红尘滚滚的消费社会中,人们面临的首要困惑源自生产与消费关系的错乱。这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社会生产结构在总体上重生产、重积累的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向重消费、重流通的后工业社会或消费文明转型的直接表现。按照马克思的基本观点,社会生产结构在逻辑上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要素,[1] (P91) 但在具体的历史进程中,“不同民族在不同的时代中对它们又分别有所倚重。以民族而言,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侧重于‘生产’,而希腊商业文明则侧重于‘交换’等。以时代而言,古代社会在总体重‘生产’,如资本主义早期的清教伦理、如中国传统社会的‘勤俭、节约’意识形态;而当代世界的主潮则倾向于‘消费’。”[2]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当代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速中升级为以“国际化大都市”与“世界级城市群”为中心的都市化进程直接相关。城市越大,集聚的人口与财富越多,城市的消费性质与服务功能就越明显,这在农业社会的大城市(如中国北宋时期的东京、南宋时期的杭州)已有充分的表现。而在当代随着人口、财富、资源向大都市与城市群的迅速转移与高度集聚,一方面极大地提升了都市社会固有的消费性质与功能,另一方面,也直接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生产向消费形态的倾斜与转型。正如罗维斯所说:“随着人口的日益城市化……斗争已从生产领域(商品生产和服务行业的生产)转移到再生产领域(即维系稳定的城市生活的水准,如果不是提高的话)。”[3](P147-148)

在世界城市化的当代背景下,由于现代服务业与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使人们在观念上特别容易遗忘生产与消费的内在联系,同时也必然要忽视或否定生产要素及其种种物化形态在实践上的重要性,这是消费要素与行为在后工业社会中被高度重视乃至无限拔高的根源。以城市经济为例,是过分强调第三产业对第一、第二产业的优势,并以之作为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理论研究上则以“消费资本化”为代表,核心是“消费能产生资本,消费者因此能成为‘资本家’”。[4] 其最极端的表现则在被中国文化研究者推崇到极点的波德里亚。后者用了一系列的终结――“这是劳动的终结、生产的终结、政治经济学的终结”;“这是能指/所指辩证法的终结,这种辩证法曾使知识和意义的积累、复合话语的线性意义群成为可能”;“这同时也是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辩证法的终结,这种辩证法曾使社会积累和生产成为可能”;“这是话语线性维度的终结、商品线性维度的终结”――来形容他眼中的消费社会,并得出“生产时代的终结”这一关于当今世界的宏大叙事结论。[5] (P6-7) 正如所有“说大话”、“说狠话”、“说过头话”的宏大叙事一样,波德里亚直接宣布作为社会生产结构四要素之一的生产环节走向终结,也明显存在着以偏概全的学理问题以及“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心态问题。因而,对此需要加以订正的是,说消费的重要性在后工业社会中得到极大地提高,甚至在某些领域与方面已占据了主流地位,是未尝不可的,但至于是否可由此推出“生产时代的终结”,则需要进一步的推敲与小心求证。

要想在观念上真正解决这一重要的认识问题,需要重温马克思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的精辟阐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表述为三个方面。首先,生产决定消费,因为“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任何现实的消费活动总是要以生产、分配、交换环节提供的生活资料为基础与对象。正如俗话所说“镜子里的烧饼不能充饥”,马克思把这一点称为“肤浅的表象”。他指出:“在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给个人带来他想用分配给他的一份去换取的那些特殊产品;最后,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1](P6-7) 其次,“消费也是生产”,因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并不是“同一的东西”,而是“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有机整体,其相互之间远远超出简单的机械作用关系。如马克思说:“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例如,当市场扩大,即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随着分配的变动,例如,随着资本的积聚,随着城乡人口的不同的分配等等,生产也就发生变动。最后,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1] (P17) 这是马克思以其时代蓬勃发展的工业文明为现实背景的理论创造。与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相比,以工商业与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工业社会,使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以及对整个社会再生产的重要推动作用逐步展现出来。这是马克思更看重“消费也是生产”的主要原因,也是具有深远的面向未来意义的科学论述。再次,是生产与消费的相互适应与相互依存原理。马克思指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生产中介着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中介着生产,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6] (P9) 在某种意义上,这代表着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关系理论研究的最高认识与理论境界,其精髓即消费与生产是互为存在的矛盾统一体,任何一方都不可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就此而言,所谓“生产时代”单方面的终结是不可能的,因为那同样也等于“消费时代的终结”。这就为我们清理各种片面的、极端的消费理论提供最具现实价值的理论基础以及最直接的批判武器。

对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关系原理的重温与再认识,既不等于无视在都市化进程中日益壮大的消费文明现实,也不等于彻底否定当代消费社会研究、特别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此所做的某些敏锐分析与尖锐批判,而是要通过对被其扩大、吹胀了的部分的消肿、还原与批判性建构,将消费社会与文化研究有限的合理性与有效的应用范围真正确定下来,为科学的、全面的认识与研究提供理性的基础与合法的框架。

二、生产与消费的历史变迁与当代阐释

在某种意义上,“消费也是生产”、“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6](P12) 等命题,是马克思消费理论中最重要的“硬核”与最闪闪发光的“慧识”,构成了我们研究当代消费社会发展与消费文化生产最重要的理论基础。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马克思消费理论在他所生活的时代主要是一个天才的理论预见,由于资本主义大生产仍在发挥着决定与支配作用,由于后工业社会与消费文明社会在其时尚处于萌芽状态与低级阶段,因而其对社会生产直接的现实影响与重要性也就不可能充分表现。这也是当时一般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不理解“消费也是生产”的主要原因。但随着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后工业社会兵临城下,特别是以都市社会为中心、消费环节对整个社会再生产的推动作用越来越突出,马克思“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才找到了充分展示其思想内涵的广阔现实土壤,并在后工业社会或消费文明时代一洗历史尘埃,焕发出灿烂夺目的真理光辉。对生产与消费关系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变迁与当代形态进行考察,既出于推动与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中国化的内在需要,也有利于正确认识与把握这个消费声浪越来越喧嚣、一浪高过一浪的现实世界。

首先,城市的发生与发展既是生产与消费走向对立与更高矛盾状态的始因,也是推动整个社会生产从生产向消费环节转向的主要机制与力量。从起源上看,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社会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7] (P56)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8] (P390) 其直接后果是导致了人类在聚集空间与生产实践上的重要分化,具体是生产要素在以农业文明为母体的乡村社会中成为主体,而消费要素则在以工商业为基本象征的城市空间中获得了高度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最初的城乡区别恰好构成了消费与生产分裂的第一种现实形式。尽管城市的工商业与城市化水平有历史的与现实的差异,但其消费本质始终如一。以马克思・韦伯划分的城市类型为例,尽管他根据经济因素把城市分为“消费者城市”、“生产者城市”与“商人城市”,但从起源上看,“起初凡是城市作为一个同农村区分的实体出现的地方,不管是领主或王公的居住地也好,还是市场所在地也好,城市都是具有两种性质――家族和市场――的经济中心……是市场定居点”,因而“城市或多或少都是消费者城市”。即使是他命名的“生产者城市”,由于“工厂、手工工场或者家庭工业在城市之中扎根”,在实际上也主要是指“它们供应外部区域”或“它们的商品输送到外面”,[9] (P567-568、P570) 而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有本质的区别。这在逻辑上恰好说明交换、消费等非生产性要素一直是城市的核心功能与主要形式。又如经济史学家将中国古代城市划分为政治型与经济型,前者以开封为代表,“工商业是贵族地主的附庸,没有成为独立的力量,封建性超过了商品性”,“充满了腐朽、没落、荒淫、腐败的一面”,后者以苏、杭为代表,其“工商业是面向全国的”,流露着“清新、活泼、开朗的气息”。[10] (P158) 尽管在政治型城市中工商业或消费市场受到较多的压抑与限制,但雄厚的经济基础与众多的城市人口仍使其在整体上倾向于消费而不是生产。以清代都城北京为例:“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中心,20世纪初,城内有常住人口70.5万人,其中专享俸禄的八旗子弟和官员、差役、兵勇等非生产人口达28万人,占到全部人口的40%。正是这样庞大的消费群体和较高的消费水平,大大刺激了北京的经济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与娱乐消遣相关的手工艺、戏曲、书画等文化娱乐业的发展。”[11](P121) 由此可知,城市一直是推动社会生产从生产转向消费的主要机制与力量,城市化进程越快、城市化水平越高、城市的空间与人口规模越大,其社会生产总体上的消费性特征就越明显。而消费社会在当代的出现与迅速发展,则与当今世界城市人口即将第一次超过农村人口、[12] 特别是大都市与城市群人口的迅速飙升直接相关。

其次,当代城市人口与空间规模的扩张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的消费功能与水平,使生产与消费以更加复杂的方式相互缠绕在一起,这是人们在研究当代文化时“只见消费”、“不见生产”的主要原因。按照阿尔温・托夫勒的看法,人类至今已经历过两次巨大的变革浪潮,第一次是历时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第二次是至今三百余年的工业文明,它们对人类社会结构与生活方式的变迁产生了至为关键的重要影响。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而言,在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中,大多数人的生产和消费是一体化的。工业文明的第二次浪潮把人类的生活劈分为两半,造成了生产和消费的分裂与对立。在作为第三次浪潮的后工业社会中,消费与生产的关系既不同于第一次浪潮中的简单纯朴,也不同于第二次浪潮中的泾渭分明,而是出现了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态势。托夫勒提出的“消费者的生产力”与“产消合一者”等概念,就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创造财富”或专业化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合而为一,是后工业社会最鲜明的特征之一。托夫勒曾以自测怀孕器的使用为例指出,1970-1980年代以后,数百万妇女取代了医生和化验室的工作,“这个自助运动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它代表了从被动的消费者成为主动的产消合一者”。[13] (P26) 以“自助运动”为例,其意义决不仅是“自己动手干活的趋势”;它表明“消费者更紧密地卷入生产过程之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传统的区别消失了”,预示着“生产转向经济的第一部类”,并具有“改变市场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改变我们整个经济思想”、“改变经济冲突的基础”等重要意义。[13](P370、P375、P379、P381) 在逻辑分析上,托夫勒的三次浪潮社会理论,恰好在经验层面上印证了马克思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基本原理。具体言之,生产决定消费(“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对应于“民以食为天”的农业文明时代,其核心即只有首先创造出大量的物质生活资料,才能实现“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墨子《非命下》)的大同理想;“消费也是生产”(“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对应于“市场也是生产力”的工业文明,其主题是劳动产品的商品化及其在市场中的“二度创造”,对于物质生产与整个社会的良性循环变得越来越重要;而“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则将当代消费文明或后工业社会的本质与深层结构充分揭示出来。这不仅表明生产与消费要素在逻辑上更紧密地相互缠绕在一起,凭借传统的感觉或简单理论思维已无法把握其深层的内在联系,同时还揭示出生产与消费环节在现实中已超越了两者非此即彼或泾渭分明的低级形态,并借助人类个体与社会更高的发展阶段实现了社会生产诸要素新的和谐与统一。在此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以消费为核心的都市生活使人越来越远离了实际的生产领域,但却不能因此而得出生产环节已经终结的片面结论。在物质生产上,尽管消费环节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功能日益突出,但总体上“让百姓更多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依然任重道远。”[14] 在精神生产上,可以读者中心理论为例,传统的作家中心让位于读者中心既是消费时代的附属物,也是这一理论宣扬“作者死了”、“无原本的复制”、“所有一切都是类像”[15] (P32) 的根源。但实际上,如果没有作者的写作、作者创造的原本等生产过程或产品在前,后现代的“读者中心”、“复制”等同样是不可能获得其生产对象的。以央视“百家讲坛”为例,尽管其文化评书可以增加许多有趣的噱头和花边,但如果没有《论语》、《三国演义》等原本及其强大的生命力,实际上也是不可能有当代这些文化说书人的再生产与传播实践的。由此可知,在消费时代,生产仍在继续,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并没有终结,而只是两者的结构关系有所改变,或者说生产与消费要素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为有机地统一起来。

由此可知,对于马克思的消费理论而言,一方面,它以消费与生产的相互适应与相互依存原理为基本逻辑框架,另一方面,又以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有机整体”为总体理论背景,因而完全不同于当代消费文化研究者对消费功能的神奇夸大与无限吹胀,后者充其量只是对马克思“消费直接是生产”、“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消费浸入精神生产”等命题片面理解与发挥的结果。特别是从自然环境保护与精神生态建设的角度,对当下理论界与社会思潮中日益泛滥的消费意识形态进行批判性反思十分必要。只有同样认识到生产环节的重要性,真正理解了消费与生产的内在关系,才能深入地把握住消费社会表象之下的深层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关于生产与消费关系的基本原理,为我们认识消费文明的本质,以及当代人正确理解与科学阐释他们的生活世界提供了最重要的哲学基础与科学方法。

三、消费时代的精神生产新变与文化消费异化

在某种意义上,消费的逻辑不仅强烈改变了传统的物质生产方式,也深刻地影响到当代的精神生产过程。如果说前者的主要特征是高新技术产业对传统产业结构、第三产业对现代工业体系的有力挑战,与那么后者则直接体现在“实用”与“审美”、“经济”与“诗意”、“功利”与“非功利”等一系列传统矛盾在当代都市文化中的化解与有机结合上。从总体上看,如果说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离始于城市与乡村的分裂与对立,在漫长的历史中,如同资本主义敌视诗的道理一样,经济发达的城市一直是精神生产的障碍甚至是桎梏,而大自然与乡村则多成为文学艺术表现与审美创造的对象,那么也可以说,在都市社会这一更高的发展阶段中,原本由于城市出现而分裂的“物质”与“精神”、“实用”与“审美”、“铜臭气”与“人文气”正在走向新的综合与统一,文化资源成为生产对象、文化生产成为生产力要素、文化市场成为更有活力的经济空间,以及文化消费对社会再生产的影响日益增加是其重要标志。这一进程的后果是两方面的,也是在当下急需加以研究与关注的。

从积极的方面看,主要是文化生产的经济功能得到充分发展。原本与经济活动关系疏远甚至相互敌对的精神生产与文化消费,在当代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有着重要实力与远大前景的生力军。对于整个社会生产而言,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合一增加了生产资源与劳动力要素,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多样性并现实地创造了巨额的社会财富,为当代人的生存与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好的物质条件与现实可能。与此同时,精神生产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产生了更为积极与重要的影响。一方面,以“旧型工业化”为主导的传统城市化模式,由于地理空间、自然资源的空前紧张正在陷入巨大的发展困境之中,逼迫城市必须通过寻找新的资源、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以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在知识经济时代,除了依靠高新科技研发的新能源、新材料之外,一直被看作“只消费不生产”的精神文化摇身一变为财富神话的创造者,并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观的“软资源”与文化生产力要素,使以文化资源为客观生产对象、以审美机能为主体劳动条件、以文化创意、艺术设计、景观创造等为中介与过程、以适合人的审美生存与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为目标的城市理念与形态成为现实,为城市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新资源与新方向。这两方面结合起来,使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在当今世界异军突起,成为增加社会物质财富、调整经济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式的有生力量。但从根本上讲,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是消费而不是生产,侧重于对人类已有物质生活资料与财富资源的交换与分配,而不是直接与自然对象打交道、可以生产出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实践。它们的存在主要依赖于已积累了大量财富与消费需要的城市,本身只是当代社会从生产型转向消费型的现实表现。而由于消费的扩张总要建立对生产环节的挤压与排斥上,因而必然要打破两者之间固有的平衡与秩序并导致一些严重的负面影响。这表现在物质生产上,是恶性地消耗自然资源与环境,表现在精神生产上,则是一种更为加严重的文化异化现状。

从消极的方面看,则是精神生产的精神本性被“物化”与“异化”。在传统社会中,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鸿沟,本身就是后者可以超越物质层面、实现精神生产目的最重要的条件与基础。如现实主义文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现代主义艺术家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抗议等,其核心思想就是“审美的无功利性”和“文学艺术的批判现实精神”。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尽管已开始试图弥补两者之间的对立,但由于生产环节的重要性而一直未能如愿以尝。但在当代以都市为空间基础的大众文化中,则迅速实现了精神生产的物质化与消费化进程。不仅那种不直接生产物质财富的精神生产被迅速地物化或异化,那种不直接满足生理刺激与本能欲望的审美精神也同样不复存在。其直接后果是出现了作为劳动异化的延伸形式与当代形态的“文化消费异化”,具体言之,“人们消费的低俗文化对象越多,他们实际上享受到的精神价值就越少;人们对这种粗放文化消费品占有得越多,他们人性中的文化就更加苍白。也可以说,他们越是消费,他们就越丧失消费的能力,并且在心灵上越来越饥饿”。[16] 由此可知,在现代化大都市中,尽管物质文明与制度文明建设得都比较好,但由于文化消费的这种异化现状,因而既不能保障都市人可以过上一种真正有质量的当代生活,同时也没有使大都市与城市群实现“更有意义、更美好生活”的城市本质。[17] (P7) 在这个意义上,都市社会在精神生产上存在的问题,与他们在政治、经济、社会方面面临的挑战是同样严峻的。

在被消费的逻辑严重扭曲的当代精神生产中,尽管可以给城市本身的物质发展增加份额,但由于其所带来的文化异化反过来直接败坏了城市的本质,因而又从根本上威胁着都市化进程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应对过度消费化给城市肌体与功能带来的创伤与阴影,有必要重温马克思对精神生产的本质属性所作的研究与重要论述。其要点有二:一是马克思充分肯定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差异性,他在批判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时曾以讽刺的口吻指出:“连最高的精神生产,也只是由于被描绘为、被错误地解释为物质财富的直接生产者,才得到承认,在资产者眼中才成为可以原谅的。”[18] (P298) 二是从实现人的自由解放的高度去阐释作家的艺术劳动。如王元骧指出:“他对于文艺的价值,也正是从这一思想高度和思想背景,即从实现人的自由解放这一历史进程中的意义和作用的方面来进行阐释和评判的。所以他认为对于作家来说,作品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诗一旦变成诗人的手段,诗人也就不成其为诗人了’。他痛斥资本主义社会使作家创造失去了自己的目的而变为仅仅为了谋利的时代,使‘非生产劳动者’变为‘生产劳动者’,而仅仅为资本、利润来进行创作,提出对于真正的艺术家来说,他‘决不应该只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所以有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19] 在这个意义上,正如西方学者费彻尔所说:“马克思认为幸福的集中体现就是活动、积极性,而不是消极的消费。”[20] (P116)在某种意义上,这不仅表明在理论上过分强调精神生产的消费化是错误的,同时在实践中完全将精神生产等同于物质生产也会使都市精神生态出现严重的污染与问题。

都市消费文化对当今世界精神生产与消费的总体影响构成了我们阐释与批判消费文明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都市消费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如同大城市与都市群对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样,作为人类城市文化发展的高级精神形态与当代世界精神生产与消费的话语中心的都市文化,同样使当代精神世界、特别是在文化消费上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都市化特征。另一方面,在都市化进程中,由于影响人“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主要矛盾已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由中小城市转移到国际化大都市,因而如何在都市化进程中使自己先天的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正在成为在当代语境与现实背景下实现人自身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总之,在到处充满了熙熙攘攘消费声的都市社会中,一方面以马克思的生产消费原理为基础,才能深刻地认识消费社会的真实本质以及把种种错误的反映、认识与阐释清理出去,另一方面,借助马克思关于精神生产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为指导,才能消除当代人在都市化进程中必然遭遇的文化与精神异化,使城市的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发展走上和谐与科学发展的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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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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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真:《论设计的价值尺度》,《高等建筑教育》,2007(4)。

[4] 杨亮才、黎玲:《论风险社会之元价值》,《南华大学学报》,2008(4)。

[5] 迪人:《世界是设计的》,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6] (日)柳宗悦:《工艺之道》,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消费—生态”悖论;生态消费;消费伦理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消费—生态’悖论的伦理学研究”(11AZX01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伦理学视野下的‘消费—生态’悖论研究”(10YJA720005)

作者简介:曾建平,男,哲学博士,同济大学伦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井冈山大学教授(江西 吉安 343009);丁玲,女,闽南理工学院讲师(福建 石狮 362700)

中图分类号:B82-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3)04-0053-07

人是自然环境塑造的产物,在生态系统中占据了一定的生态位,人的消费也是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流动的环节之一。不管人类的科技如何发达,文明程度怎样高,人始终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的任何形式的消费必须以自然生态环境的馈赠为基础,因而,其消费也必须要遵守能量转化和守恒定律,力量转移和均衡定律,保持与整个系统的动态平衡才能存活与发展。

一、消费主义:“消费—生态” 悖论的历史境遇

就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而言,有什么样的文明形态就有与之相伴的消费形式。消费主义滋生蔓延与西方哲学及工业文明下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密切相关。在西方哲学中,人是一种真正的“理性动物”,被视为“万物的尺度”;人类的使命就是通过体力和智力了解世界,进而征服和控制世界。这种“以人为中心”、满足自身需求的哲学立场,必然把自身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看作是工具,把二者置身于征服与被征服、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而表现在消费领域必然是对自然资源的任意占有和利用。在这种哲学立场的影响下,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工业文明的到来,人类在生物圈的基础上开辟了独属于人类的技术圈,它极力推崇人的理性,尊崇人性的自由消费,奉行的是“控制自然”的机械论。在西欧,人们已经不可阻止地从农村不断涌入日益扩张的大都市和城镇,新兴的市场逐渐形成规模,工业化下的大肆生产成功地解除了人们过去受制于客观历史环境的物质匮乏的压抑,让人们看到了拥有丰裕产品的社会图景,极大地激发起了人们过度消费的欲望。同时,消费对牟利性生产的影响,使得消费者的欲望对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越来越具有重要意义,鼓励和扩大国民的消费需求也成为国民经济体系良性运作的条件之一。于是,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消费者的欲望、需求和情感便成为资本作用、控制和操纵的对象,催生了史学家所称的“消费社会的诞生”之场景。

尽管这一时期文化也参与生产,但它却是因功利主义观念而渗入到生产环节,是资本主义解决内部社会生产过剩和消费不足而采取的拉动消费的措施。消费——追逐彰显自身独特身份荣誉的奢侈消费,追逐自身难以获得但却梦寐以求的符号消费,似乎就是人们整个生活的中心和精神支撑。人们对消费产品的需求渴望有如《庄子·至乐》中所描述的“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所下者,贫贱夭恶也;所苦者,身不得安逸,口不得厚味,形不得美服,目不得好色,耳不得音声。若不得者,则以大忧以惧,其为形也亦愚哉”。工业的发展,实实在在地满足了人们对物质的这种想望;但是,工业消费品的大量生产与消费的影响也使得新的稀有之物出现:纯净空气、干净水、宁静、时间、绿色……在生产资料和服务大量提供的时候,这些过去无需花钱即能唾手可得的财富却开始成为有部分人展现优越性的消费内容。

二战之后,凯恩斯主义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鼓励和刺激消费的经济政策相继出台,这一政策的鼓励和推动,为消费主义创造了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同时,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垄断性使得贫富差距更为扩大,人们的利益冲突更加明显,人们对物欲的追逐更加强烈,因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泛滥,人们往往用过度的物质消费当作精神上的狂欢。正如阿瑟·米勒其剧本《代价》第一幕中描述的:“今天,你如果难受,不知所措,怎么解脱呢?去消费!”转引自高丙中:《居住在文化空间里》,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西方国家作为当今世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扩展全球市场,通过其价值观的渗透,迅速地在其他国家“生产”了一批有消费激情的消费者,消费主义被急切渴望富足国家的民众迅速地接收。

很多时候,人们的消费行为并非是自身的真正需求,而是义无反顾地跟随着生产者的引领,进行着被某种消费主义激发的对消费品更“多”更“好”的欲望。除了生产直接的消费品对资源的耗费造成生态破坏之外,人们消费后所留下的生活垃圾的指数级增长,也超出了生态系统的降解能力。“人类对生物圈的影响正在产生着对于环境的压力并威胁着地球支持的生命的能力。从本质上说,这种影响是通过人们使用或耗费能源和原材料所产生的。”[1](P13)据世界自然基金会2010年《地球生命力报告》分析指出,自1970年以来,地球生命力指数下降了30%,在情况最严重的热带地区,地球生命力指数在不到40年内降低了60%,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已经超出了地球生态承载力的50%。生态足迹指标显示,自1966年以来,人类对资源的需求增加了一倍,需要1.5个地球来支撑。如果按照人均生态足迹排名前十的阿联酋或美国的平均生活水平,我们将需要4.5个地球。消费问题成为地球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消费越多就越幸福”,“不消费就衰退”的信条不可遏制地带来严重的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

当今世界,无论是从科技观测还是在思想认知方面看,人类都深刻地认识到:“现在,人类的物质力量的增长,已足以使生物圈变成一个难以栖息的地方。如果人类仍不一致采取有力行动,紧急制止贪婪短视的行为对生物圈造成的污染和掠夺,就会在不远的将来造成这种自杀性的后果。”[2](P1)人类迫切需要守护能够满足自身作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系统的良性运作。因为不管人类文明程度发展到何种程度,人类都无法否认:人是自然进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3](P161),自然就是作为人直接或间接的消费对象来实现自身生物机能的能量循环需求,人的消费是执行生活职能的根本载体。正是生态与消费共同组建了人类社会文明,开始了人类文明独立构建自我的发展历程。人类也正是由于专注于自我建构的消费活动,才产生了人类由低到高发展的文明形态。所谓文明其实就是人类依赖能动性的社会群体行为的结果和成就,是对人类社会群体的生存消费行为状态的界定。因而,针对消费社会下的这一危机,人类中心主义的消费观被认为是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罪恶之源。为了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人类在20世纪涌现出五花八门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流派,如动物福利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深生态学、生态女性主义等等。但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似乎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消费是人类社会的基点。“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合乎人性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3](P187)生态危机实质是我们人类的生态危机,而不是地球的生态危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根本前提仍然是人的“类”发展。

然而,消费主义蔓延在拉动经济增长及其在近百年呈现的历史事实表明,“假使每个人都吃最简单的事物,穿最朴素的衣服,住最简陋的房屋,则不会再有别种食物、衣服及房屋之存在”[4](P101)。人类社会的进步就无从谈起,人类被逐步唤醒的“自我”解放的消费需求就得不到满足。只不过在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过程中,为提高效率的组织化和制度化的管理,人们的劳动过程普遍受到不断加强的程序化的管理和控制,“劳动中缺乏自我表达的自由和意图,就会使人逐渐变得越来越柔弱并依附于消费行为”[5](P495)。劳动的异化使得工业社会中的人们必然将视线转向依靠这种劳动带来的消费品的多样性上获得体现自由的补偿。这也让社会产品的生产者找到了避免生产相对过剩的突破口,刺激了消费主义潮流的奔涌。可惜,人类社会个体及其组织的壮大、发展在消费需求上的拓展与人类的智性对自身欲望的控制还无法使自身的消费与生态系统实现协调一致。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劳动异化和为补偿这一社会发展的状况下,那种单调乏味、非创造性的劳动却致力于从劳动创造的丰裕消费中获得的丰富人性使得“消费—生态”悖论不可遏制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二、生态文明:“消费—生态”悖论的现实超越

“消费—生态”悖论是人类社会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和作为一个“类”的生存根基的文明认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当今世界文化领域,人们开始反思工业文明下的人类发展状况,在这一思考中,处理“人—社会—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学迅速兴起与发展,处理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的生态经济学大力发展,处理人类政治与自然环境的生态政治日益凸显——“生态”成为人类文明关注的核心问题,生态文明成为人类社会变革自身文明的视域。

(一)生态伦理:生态文明的价值导向

“消费—生态”悖论是一场人类消费欲求异化与生态限度之间的矛盾,是人们在一定环境系统中为彼此的异化消费欲望而相互竞争、扩张,以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系统的结果。消费异化的竞争与扩张带来的是严重的畸形状态:即使消费主体认识到,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沙漠化、臭氧空洞、城市病损害人们的生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造成社会阶层的严重分化、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但消费主体还是不可遏制地想要获得以生态环境为代价、造成当下生态危机的消费方式。“消费—生态”悖论其实就是一场人向往平等消费的生存发展危机。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不具有一致性,少数资本主义国家消费主体的物质生活水准已远远超出了肉体生存的基本需要,主张追求实现个性自由发展、自我生活要求。而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他们仍停留在向往极大提高物质生活水准的阶段。早在20世界中叶,全球范围内呈现的生态危机就充分表明,少数国家高水准物质生活是大多数国家想要达到与其同等的消费水平,对于我们已知的地球而言是根本无法承受的。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以现代生态科学和伦理学为理论基础的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一门综合性哲学学科,要求消费主体的消费放弃算计、盘剥和掠夺自然的传统价值观,追求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协同进步的可持续发展价值观。正是在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下,要对消费行为异化的反思并告诫、警醒那些已经享有了高质量的物质生活权利的消费主体,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承担起减少甚至是放弃享受型和挥霍性物质消费的义务;同时,那些大多数仍在追求改善物质生活权益的国家,也有义务警惕并遏制已产生的、要求在享受型和挥霍性的物质消费上试图要达到少数发达国家同等水准的欲望和盲目攀比行动,以维护生态系统对人需求的满足,保证人类自身在生态系统中的生态位。生态伦理学是现代生态学和伦理学的有机融合,它提醒被科技的魅力遮蔽了视线的人们,“人靠自然界生活。……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3](P161)。尽管人的“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3](P187),但“自然和历史——这是我们在其中生存、活动并表现自己的那个环境的两个组成部分”[6](P64)。人类的发展需要消费,但消费的异化亦会给生态难以承受之重,殃及自身的发展前景。生态伦理学以生态存在论为基础的“主体—客体—主体”的类共同体以自然为中介的一体共在的伦理规范,为提高消费主体的文明素养,扭转消费异化的文化思维提供了价值导向。

(二)生态经济:生态文明的核心秩序

任何文明都是建立在以环境资源为根基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上的。“消费—生态”悖论看似是人类自身文明的危机,归根结底是根植于生态系统中的经济危机。生态文明的关键在于推动文明发展的经济系统,只要经济秩序基础背后的理论目标符合生态系统的要求,“消费—生态”悖论就可能得到解决;没有生态经济发展模式体系的支撑,生态文明对“消费—生态”悖论的现实超越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厢情愿的幸福价值期望而已。生态经济学的兴起与发展可以说是响应生态伦理召唤的实践转向。从构词上看,生态经济学是掌控人类存在的命脉的生态系统和把握人类发展走向的经济系统的有机结合。在词源上,生态学和经济学都是关于住所的科学,生态强调事物之间的系统性存在和发展的关系,注重系统本身的自平衡性、自主性和稳定性;经济强调的是人类社会组织的能动的管理活动——在中国古汉语中“经济”具有“经世济民”、“经国济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意,而在西方“economy”也有住所和栖息地的含义,引申为家庭日常活动的场所,后演变为对家庭成员、家庭事物和社团资源的管理,也就是说经济一词根本来自于对家计的管理。随着环境危机的日益加剧,“类”意识的不断提高,地球生态系统成为人类共同的家园已然是共识——生态经济学以生态法则为前提,凸显社会经济的发展要同自身生态环境相适应是一切社会和一切发展阶段所共有的经济规律。这突破了传统经济学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将自然生态资源作为独立于人类经济系统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外在因素,有利于克服将经济运行置于无权限预设的线性经济运动为经济增长而拉动消费导致的生产异化,是在生态文明视野下人类经营家园,超越“消费—生态”悖论瓶颈,守候幸福的现实基础。

对人类社会而言,生产的目的在于消费,但消费是为了满足需要——人性追求自我完善的需要,而不是为了部分人的最大限度经济利益的需要。生态经济学着力突出经济增长要以生态资源的持续对人类社会的持续供应力和自我承载的修复力为依据,强调在生态遭到破坏的世界中,当人类的财富、福利和消费都难以持续时,要求经济的发展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这既是对一味强调遵从生态规律考虑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而忽视了人类关注生态系统平衡与稳定的根本出发点的突破,也是对仅从经济学考虑接近环境容量极限谋求经济发展的经济运作的突破,还是对复杂的“生态—社会—经济”动态系统理论的重新审视。生态经济学可以说抓住了消费社会对生态系统相对稳定性的依赖和经济发展可持续性之间的天然联系。从捍卫生态支撑经济发展的生产潜力出发,要求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就必然要求生产方式由为推动量的消费而扩张转向为真实需求而消费的量的扩张和质的要求。当今社会循环经济的发展便是生态经济学引导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生产变革,它的发展也为进一步推进宏观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生产的普遍化奠定了基础。要保障经济持续增长就必须转变高端消费品只是针对社会少数人而进行的竞争和扩张的生产模式,经济增长点应侧重于满足、扩大底层民众的消费需求,提升中上阶层通过消费“买卖幸福”的品质,实现生产方式致力于广大国民的“真实需要”。用广大民众的真实需要,真实的幸福体验代替那些缺乏实质内涵的象征物品的消费和“浪费性”的满足。经济领域这一生产方式的转变,将有利于破除经济系统中把经济的增长与国民生产总值等同的误区,实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线性运动经济下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而消费需求引导生产而导致的“消费—生态”悖论逆转,打破竭泽而渔式发展的经济繁华和国民幸福指数的非平衡状态的局面。

(三)生态政治:生态文明的权力依托

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蔓延,生态文明的发展迫切需要生态政治来完成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转变,从而构成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新型政治生态观、经济生态观、文化生态观,展现一个全新的社会文明形态。

人类最初组建国家无不是为自身立足于生态系统中的幸福提供一个强大的后盾。随着社会系统的发展,国家“生产出了或者说管理者获得、使用以及脱离包括‘环境’在内的生产条件的整个过程”[7](P247)。国家政权与生态危机之间可以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生态政治主张把生态环境问题提高到政治问题的角度,把政治、生态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辩证地统一起来,自觉地把政治这一人类文化成果放到构建人类社会的生态系统之中。回归“政治—社会—生态”是一个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巨型系统,将生态、经济、政治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对政治制定的路线纲领和已采取措施的行为的正负效应进行多方位的宏观考察,这不仅是以国民代表的身份提醒人的消费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同时,也承担着向国际社会表明捍卫本国国家利益的立场。从国家整体利益来审视人们的生态需求,需要政府能够在衡量各种相关利益因素之后,把保障国民的根本幸福作为政府决策的宗旨,这是民族国家应对生态危机和环境不公正以谋求国家的长远利益和国民的现实幸福所应具备的国家道德。

不管是人类社会的生产行为还是消费主体的消费行为,涉及的都是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对群体关系的协调,不是单单靠一个人自省、反求诸己就可以做到的,而是一个相互的过程。经济作为社会的支柱,始终受整个国家政治的引导与制约——在生态危机下,思想者的《增长的极限》、《我们共同的未来》的高瞻远瞩,各国政治的生态化及非政府环保组织在世界政治舞台的活跃度,政治生态化成为扭转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手段。党的十报告确立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格局,把建设美丽中国纳入生态政治视野,政府权力机制对国家建设的生态化明确导向为我国的生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政治依托。宏观方面的这种生态政治规划使得社会建设领域针对处理“人—自然—人”三重关系,捍卫民众公正地享有消费权益及环境权益方面能够借助制度机制把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实现公正消费等各方面的诉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制定具有深层价值的“幸福指数”、“国民幸福总值”,并通过政府的公共决策、政策导向、教育工程等方式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文化素养,引导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中树立起正确的消费观、幸福观。同时,政府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以此为导向的教育方式将其对公众行为的影响力从精神型上升到制度型,为引导人们的生活方式在制度和文化层面实现蜕变,自觉扭转消费方式,突围“消费—生态”消费悖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生态消费:“消费—生态”悖论的超越前提

生态消费是一种健康可持续的消费观念和模式,它要求人类的消费既要体现人类的物质发展水平,又要符合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既满足人们对社会发展的高水平的质量要求,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可以预见的潜在危害。生态消费不仅成为一个国家为迎接人类美好未来的综合理想模式,也成为个体理性追求品质生活的消费模式,生态消费意识已成为环境意识的重要内容。

(一)创意经济下的消费

生态文明的转向要求消费成为构筑人的自我发展,丰满自身作为文化存在的核心要素,消费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生产出消费主体的素质,而消费为人们自身生理机能的生产提供能量的基础作用则退居隐性地位。在这样一个反思过程中,通过总结现有产业机制、政策和运作所提供的消费方式,一个新的产业——创意产业,借助信息化的这一现代化条件迅速地发展起来,随之,一种新的消费形式——创意消费异军崛起。

从产业的角度来说,创意经济是人们面对经济的不可持续及对人的生活质量、人性缺失而对经济的新型创新。如果说电气工业化时代的创新,主要是心物二元对立的科技意义上的创新,是工业化下的“用”,那么现代信息化意义上的创新则是“体”,凸显的是其“创意”的内涵。现代信息化意义上的创新不仅是针对中间生产手段和工具的技术创新,而且是对人的意义和价值的创造性响应,它打破了心物二元论后的科技和人文结合意义上的创新。创意经济的发展,意味着一国的经济不仅是由自然资源、工厂的生产能力、军事力量或者科学技术构成,创意也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经济理论的核心要素是3T,创意人才(Talent)、技术(Technology)和包容(Tolerance)。这三个必要性要素,充分体现了创意经济以人为本的精神,是一种人本化的现代知识服务业,它的所有技术创新追求、文化创新追求均力求充分考虑现代社会中那些集体和个体消费者的独特创意。这些独特的创意是现代社会进步下消费主体文明素质提高对个体自由的主张,也正是对自由的追求,身处消费主义漩涡的众多消费主体开始理性地认识到,现代社会下生产者把文化当商品,把商品当符号的营销模式下的创新生产消费,“是享乐主义的,它的过程不再是劳动和超越的过程,而是吸收符号和被符号吸收的过程……在消费普遍化的过程中,再也没有先验性,再也没有合目的性,再也没有目标;标志这个社会特点的,是‘思考’的缺席,对自身视角的缺席”[9](P80)。

在现代社会下,消费主体展现自身个性、体现自由的消费,不仅在于社会生产什么,就消费什么,而且注重怎么消费,以什么方式消费。商品的象征属性不仅仅是被人们利用和参与调整他们的社会关系,还应体现为具有强大的、充实自身丰富性的实用价值。生产主体不能像过去那样,光是为消费的数量而生产东西,而要以生产出来的东西出售生活的智慧和欢乐。创意经济时代要求商品不能仅是利用文化的象征意义兜售自己,而应该是蕴含着文化;不仅讲究使用价值,还注重审美价值、知识价值、社会价值等文化内容,生产能满足人们精神愉悦、体验幸福的商品。简言之,创意产业的发展突破了消费社会人们对物质的占有与浪费为基础的享受消费,而是以消费主体的体验作为基础进行消费。消费主体消费的不仅仅是对商品使用价值的体验,还包括对商品承载的智慧、欢乐和乡土生活方式的体验。如此一来,知识和创意便能够在经济活动中减缓社会消费对自然资源的压力和有形劳动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失业压力,成为财富创造和经济增长的新活力,展现经济发展的内生增长模式。

面对动摇人类生存根本的生态危机,创意经济的发展无疑为当前全球范围寻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出路。在现代信息化的推动下,发展创意产业已经被提到了发达国家或地区发展的战略层面。如支撑“德国制造”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研发和创新;在德国的加工工业中,27%的销售额来自于创新产品的销售。同时,创意经济强调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及宽容的社会、文化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全体社会消费主体素质的提高。当消费主体的经济活动变得更加依赖知识、创意来创造价值,而非仅仅是财富时,也有利于人们将工作也变得像是艺术,而非机械的赚钱工具,人们的消费也将变得更有品质,从而有利于消费主体自觉扭转当前消费主义的消费模式。

(二)协作消费模式

协作消费模式是一种并不拥有物品的所有权,而以分享、交换、交易和租赁等方式拥有某一物品的商业模式。它借助社交媒体和科技的发展实现并进入市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闲暇时间不断增多,闲暇消费成为新的时尚,这是人自我实现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有些西方学者就提出: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闲暇时代,闲暇是“生活的艺术”,是“人的尊严所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早在其《政治学》一书就指出,休闲本身就可以产生快乐、幸福和对生活的享受。休闲成为新的时尚,它是既体现和尊重人个性发展,创造劳动能力的消费自由,又能体现满足人完善自身,富足人性的精神需求的消费自由。这种消费的自由表现为闲暇消费内容的多样性:有的人从事文化方面的消费,有的人从事体育活动的消费,有的人喜爱旅游活动。但不管从事哪种休闲消费活动,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而从事的时间又是有限的。对于消费主体来说,某项休闲消费需要一定载体,但往往又不能让“物”尽其用。协作消费运动让部分人的消费模式从“扔掉型”转变为“再利用型”,这不仅让人们意识到物尽其用的好处,而且在“物物交流,物物共享”中,人们能够结交新的朋友。这有利于人们分散专注于“物”消费的注意力,使其在进行个体生活消费的过程中把更多的目光聚焦于“人”身上。随着休闲产业的发展,我们看到,玩是现代社会人生的基本需要之一,是一种精神享受。过去,为了满足主体的闲暇消费,也为了使消费能促进生产推动经济的发展,生产主体不断研究玩的艺术,发展玩的艺术。而今,面对生态危机下经济的不可持续、弊端凸显的时候,人们开始探究掌握玩的技巧——在不改变人们生活水准的情况下获得更多休闲享受。对于消费主体而言,我们不仅要有玩的文化,而且要玩得有文化。各种休闲消费是人们辛苦工作换取财富后的放松,但休闲消费过程中,造成对消费载体的污染与破坏及自身消费财富的浪费,也透露出休闲消费方面,我们缺少消费的艺术和素质。

协作消费模式通过对所占之物的分享、交换、交易和租赁等方式实现与他人的共享,不仅使得人们休闲消费的载体能物尽其用,而且让消费主体也玩得尽兴——不用购买也可以实现等质量的消费。这不仅节约了休闲消费的成本,避免了浪费,而且有利于提高其生活品质。消费者出于其消费成本的考虑,利用信息科技重新审视早已被遗忘的古训:“不要浪费”。“不要浪费”是当今人类社会致力于保护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而节约自然资源的呐喊——面对社会文明的引导、社会经济压力和自身对需求向往,消费主体对协作消费具有极大的热情,在消费活动中重新凸显它是一个具体的、自觉的、有情感的、融合了判断力的消费主体形象。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赢取财富,产品正在不由自主地向协作消费模式移动,作为这一消费模式桥梁的网络平台也催生了不少市场商机,以至于几年前还无人问津的“协作消费”正成为一种潮流,一种新经济——网络化的共享经济越来越成为风险投资金所青睐。

如果说工业时代,人们的消费专注的是“我”,而后工业时代下的协作消费模式“我”将被“我们”所取代。人们正在养成“共享”的习惯,让大家都能受益正是对消费主义物质性占有消费而带来的道德和精神危机的超越——这意味着消费主体的休闲消费逐渐从被动的消费“文化产品”走上自主的“文化”消费之路。协作消费对物质性占有的共享,其前提是消费者对其想要共享的物品的特性及用途有着明确的了解,能够避免消费主体与购买的消费品之间关系受其他影响而发生异化,避免自身消费这一物品行为的异化和消费过程中人本身的异化。克服自身异化的消费方式对自然来说是一种低熵的生活方式,这种消费行为必然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生态化,是消费主体消费方式生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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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中国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行为研究维度 消费者行为研究方向

营销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通过与其它学科结合,形成很多代表性学派,例如消费者行为学派、商品学派、职能学派、管理学派、社会观营销学派。纵观国内外营销学术成果,消费者行为研究居多。研究消费者行为,分析消费者需求,制定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策略是营销活动的出发点。中国营销学者应借鉴国外同行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华文化特点,抓住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行为研究作出贡献。

消费者行为研究维度和方法

(一)消费者行为研究维度

维度是借以对事物进行概括、描述和评价的手段、指标。营销理论的维度是指营销理论的一些特性是有范围的,并可以将其分类并分析。营销思想或理论可以借助五个维度去测量:知识维度(intellectual dimension)、时间维度(time dimension)、空间维度(space dimension)、科际维度(interdisciplinary dimension)、精神维度(spiritual dimension)。

知识维度指这门科学的研究质量和整个理论体系中相关知识完整结合的程度。对中国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的队伍不断壮大,中国消费者行为学知识体系越来越成熟。2005年6月至2013年9月,《营销科学学报》共刊登中国营销研究文章315篇,其中以消费者行为为主题的210篇,占67%。

时间维度指这门科学在各个时期和阶段,理论创新演变与管理实践以及社会环境的关系。中国营销用短短2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历程。据吴建安教授(2002)的论述,营销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应用可分为:启蒙阶段(1978-1983),主要通过翻译、考察及邀请专家的形式,系统介绍和引进了国外的市场营销理论;广为传播阶段(1984-1994),营销理论、策略和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深入拓展阶段(1995-2000),国际学术交流进一步加大,国家领导人在政府文件和报告中强调营销管理工作,以及硕士、博士等高层次营销人才培养不断推进;自我创新阶段(2001-2011),自我总结和自我创新成为中国营销学研究的新需要;向西方水平看齐阶段(2012-)。中国营销学者进入全新的消费行为研究领域,提出新方法、新理论。

空间维度指这门科学的总体理论对于不同实践所体现、代表、反映和涵盖的程度。在分析营销理论时,必须考虑国别特性、地理环境和地域条件。

科际维度指这门科学所包含的源自其他学科(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概念、思想和方法的程度。消费者行为研究受消费者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学科影响,形成学科的交叉。

精神维度指这门科学理论与这个世界中的精神力量相一致程度。人类生活的日益精神化使得人们更加关注商业活动的精神效益。绿色营销、非营利组织营销、社会营销、关系营销、口碑营销、客户观念、顾客满意、服务补救等成为营销研究主流,这说明营销科学研究由消费者行为转化为消费者行为的根源――精神。

(二)消费者行为研究方法

西方消费者行为研究路线:实证主义路线和阐释主义路线。消费者购买过程可以分阶段研究,对消费者感知、认知、学习、态度、决策反馈过程进行切分式研究,对消费者个体的研究适合采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消费者行为是受情境影响的,不存在共同的行为规律,只能把消费者个体与其所处的环境相联系才能理解消费者行为特征,对消费者生活环境研究适合采用描述性研究。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需要在理论上学习和借鉴西方消费者行为理论,方法上寻找符合中国社会文化本土化的方法。实证主义把消费者理解为完全理性的人,忽略消费者深层次的无意识张力;阐释主义强调个体特征,忽略消费者行为变化的一般规律。目前消费者行为研究方法论缺陷:缺乏横贯不同层面的系统整体研究方法论。要突破目前研究误区,必须选择新的研究视角和哲学方法论。

从中国“天人合一”系统哲学看:消费者是整体人,不是纯粹的认知人、经济人、情感人;消费者行为是有机整体过程;消费者气质是统一系统整体;消费者心理与行为是系统整体。总之,消费者是整体,消费者行为研究要遵循系统哲学观、动态全息方法论。

20世纪80年代,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型消费信贷方式和支付手段,已经扩展到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研究发现,信用额度增加,消费者负责立即明显增加,流动性限制有约束力;透支余额和利率增加,换卡概率增加;消费者用信用卡作为额外现金,以扩大流动性。自21世纪开始,中国网购成为时尚:随时随地、“碎片”时间购物、更显个性化、更显诚信、更多互动性、对价格更敏感。消费者借以实现行为的载体发生改变,但是消费者行为本质没有改变。以互联网为背景的大数据营销迎面而来。

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进展

(一)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的概况

消费者行为研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西方组织动力学派、消费者主义学派、购买者行为学派、宏观营销学派。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消费者行为研究成果颇丰。20世纪80年,消费者行为学传入中国,深受中国营销学者的欢迎。经过30年多的发展,中国营销学者在消费者行为研究方面学术成果形式多样,数量很多,质量不断提高。

2014年4月2日,以“消费者行为”为主题,对我国藏书量前9位的图书馆进行检索,国内学者以中文编著的图书目录合计964条,去掉重复部分得到有效样本390个,其中中国学者专著106部。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2014年4月2日,以“消费者行为”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得到结果5255 条。其中论文数量情况如表2所示。2014年4月2日,以“消费者行为”为关键词,对中国两个最大的中文数据库检索,得到结果201条,整理得到有效题目185条。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上述3个表的数据表明,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发展迅速,硕果累累,研究队伍不断壮大,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消费者行为理论体系。

(二)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知识维度

中国营销学者对消费者行为的研究经历引进、消化、创新3个阶段,逐步建立与中国文化相结合的消费者行为理论体系。我国营销学科最高水平的学术期刊《营销科学学报》 为中国消费行为研究学者提供很好的平台,有效推动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的思想交流。通过对以“消费者行为”为主题的专著、博士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研究分析,中国消费行为理论正形成体系。统计结果如表4、5所示。

表5说明,中国营销学者不仅消化了西方消费者行为理论,而且提出了中国特色消费者行为理论;在网络营销方面和大数据营销方面的研究与西方同步;在方法论方面,创造性提出定性模型与定量模型结合模型研究方法,这不仅对消费者行为研究,对其他领域的研究都有重要价值。

(三)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时间维度

1981年,吴世经在《经济与管理研究》发表《市场研究的方法与销售经营的战略》,揭开消费者行为理论在中国传播序幕。1986年,林德金编著《消费心理与购买行为分析》,这是中国营销学者第一部原创。1999年,易建华编著《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演变规律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这是第一部中国博士生以消费者行为为主题的毕业论文。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发展情况,如表6所示。对每个阶段的成果求年平均值,如图1所示。

表6、图1说明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情况:启蒙阶段(1978-1983),中国营销学者只创作少量消费者行为期刊论文;广为传播阶段(1984-1994),中国营销学者积极翻译西方消费者行为著作,创作大量消费者行为期刊论文;深入拓展阶段(1995-2000),图书、期刊论文不断增加,博士毕业论文、会议论文出现,学术交流活动异常活跃;自我创新阶段(2001-2011),学术成果急速增加,学术活动空前红火;向西方水平看齐阶段(2012-),学术成果增长缓慢,学术交流活动减少,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遇到了瓶颈,需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提出新方法、新理论。

(四)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空间维度

中国营销学者对西方营销理论坚持“洋为中用,不断创新”原则。以卢泰宏为代表的营销学者侧重于对西方消费者行为进行横向分析,以郭国庆为代表的营销学者侧重于对中国消费者行为进行纵向分析,以符国群为代表的营销学者侧重将中国消费者行为与西方消费者行为进行横向分析,新生代营销学者侧重于对小范围消费者行为进行研究。统计分析如表7所示。

(五)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科际维度

西方消费者行为研究吸取消费者心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传播学等学科精华,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继承西方研究思路,同时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信息科学的精华。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消费者行为学术成果颇丰,理论依据各异,研究方法多样。如表8所示。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涉及9个以上学科,充分利用已有科学研究方法,不断推出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模型。

(六)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精神维度

消费者行为学在中国很受欢迎,改变中国营销学者研究行为和广大消费者消费观念。新的营销观念广为传播,中国营销学者从多角度研究中国消费者的精神世界,如表9所示。表9说明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商品价格、产品质量表层的研究,而是更关注消费者的精神需要。这说明营销科学研究由消费者行为转化为消费者行为的根源――精神。

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的展望

(一)现有的创新成果

消费者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现象,也是折中主义的领域,营销学者在学科、目标及方法各方面各有不同,如表10所示。第一,解析取向以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对消费及其意义做深入了解。第二,传统取向建立在认知消费学、社会心理学、行为心理学及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之上,努力发展理论与方法来解释消费者决策与行为。第三,营销科学取向以经济学与统计学理论与方法为基础,它通常涉及构建与测试数学模型,来预测营销战略对消费者选择与行为的影响。

作为宏观社会环境的主要方面,文化对消费者有普遍影响。营销人员可以采用内容分析、人种研究、价值观的衡量。中国传统儒家价值观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顾客感知以及消费者行为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中西方存在价值观差异、信仰差异、思维方式不同、生活习惯也不同。中国消费行为研究必须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现状、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

20世纪80年代以来,营销学的发展呈现“人本化趋势”,显示个性化、互动性和体验性的特征。营销学核心概念从交易转向关系,从“商品为中心”演变到“以服务为中心”。20世纪90年代,基于数据库和数据挖掘技术网络营销、直销营销、关系营销成为21世纪主流,营销学的创新呈现“技术导向性”特点。

基于文化因素与技术因素,本文提出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新取向――系统取向,如表11所示。消费者行为受多个因素影响。这些因素是相互影响的,构成复杂的系统,一个整体。要了解中国消费者行为,揭开中国消费市场的规律,为企业制定有效的营销策略,研究者需要运用不同学科的知识,采用不同研究方法,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中国营销学者需要继续吸收西方心理学和统计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也要消化中国传统文化精髓,把握消费市场的最新动态。消费者行为学是艺术,也是科学。消费者行为的研究需要定性描述,也需要定量分析。多种研究方法同时并用,结论更有说服力、更实用。中国消费者行为理论必将自成体系,为中国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重大贡献。

(二)有待突破的研究课题

中国消费者行为研究需要洋为中用、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一是打通理论联系实际的渠道,从中国营销实践中提炼有价值的知识,为中国营销创新提供条件。二是规范研究方法的运用,通过对中国营销实践的系统梳理和提升,对西方营销理论或理论的假设前提做出修正或补充,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架构。三是以消费者行为为主题的科研项目有待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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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摘要】马尔库塞认为现代的工业社会对消费的控制,从而产生了消费伦理问题。本文将对马尔库塞的消费伦理思想及其科学技术根源与消费的当代启示以及如何构建合理的社会消费理念进行初步的探索。

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和法兰克福学派的典型,马尔库塞的伦理思想非常丰富,而消费伦理是马尔库塞伦理思想的有机构成上,他关于消费的论述是非常经典的,对于当代有不可缺少的借鉴作用。

1马尔库塞的消费伦理思想

前工业社会时代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物质财富匾乏,因此马尔库塞认为,为了文明的进化不受干扰和破坏必须对人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压抑。在这点上,马尔库塞是赞同弗洛伊德的文明压抑论的。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的消费观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巨大的财富,当代西方社会借助广告等大众传媒,在全社会的宣扬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不断地制造新的消费需要,使人民沉醉于商品消费中。因此,也给现今社会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他们为了追求这种资本主义的消费方式,从而产生了伦理问题,消费不从人的利益出发,追求更大的财富的拥有,采取一些非法行为的方式去满足自己最大的需求,从而给消费也产生负面影响。

2马尔库塞消费伦理的科学技术根源

马尔库塞认为,由于当代工业社会是靠高生产和高消费来维持其存在。无论物质产品的需要和精神产品的需求都遭到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控制,使整个社会的消费行为都处于资本主义的控制和管理。实际上,科学技术在当代西方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统治工具,并且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科学技术造成了发达工业的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这些方式满足了人们一定的物质需求,但同时又激起了人们更高的物质需求,使人们处于一种永恒化状态,迫使人们不断去追求更高更新的物质需求。

消费伦理是指消费活动本身的正当性和消费方式的正当性问题,消费伦理教育是指通过观念,舆论和制度的形式促使消费主体进行合理消费的正当消费。我们可以根据消费主体来归属消费行为的责任问题,在消费伦理教育方式上,我们把它细分观念培养观念培养,舆论谴责,制度惩罚三种。

消费主体不同,消费活动的责任就不同。根据不同主体,我们把消费责任分成政府消费责任,企业消费责任和个体消费责任。目前学术界关于消费伦理或消费责任的讨论,多半是向个体提出消费行为的正当诉求,其实这是一种不全面的思考方式。无论是根据数据还是根据经验来判断,政府和企业的消费行为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都远远超过个体的影响。

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消费伦理中的消费伦理观念以节约为基本范畴,但强调的主要应是资源节约。资源主要指那些给生态环境造成压力的物质资源,例如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在人们的消费过程中,占用自然资源的多寡不尽相同,有些占用得多,有些占用得少。传统的节约观没有具体区分消费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占用的不同情况,以致加剧了经济和伦理的紧张关系。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经济统一起来,就要在消费伦理观念上教育人们增强社会责任感受,鼓励和引导人们使用占用自然资源少的消费方式。

3消费伦理的当代启示

从马尔库塞的消费伦理中,他的理论告诉我们:物质生活的富裕不会必然带来人生幸福。在一个全面控制的资本主义社会,它至多能带给人的精神上的愉悦。他的理论还说明,发展虽然以物质财富为基础,但只有当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资本生活需要,人类才能异化的消费和重占有的生活方式中解放出来,而且真正意义的发展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向。

消费社会学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消费主义;幻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匮乏的生产社会”已经转变为“丰盛的消费社会”。而消费主义的流行,让人们渐渐迷恋消费、迷失自我,成为单向度的人或者符号化的人,甚至最终被异化。消费从“手段”变成了“目的”,社会开始畸形发展。面对人类的困境,理论家们,尤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出于深深的忧患意识,对文化消费展开了多层次多维度的研究。

李辉的《幻象的饕餮: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理论研究》选取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文化消费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先,作者所研究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消费研究首先呈现出一种批判和反思的态度,他们力图超越目前的社会制度,努力为人们实现理想生活寻找新的思路。其次,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消费研究理论基石十分坚定。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以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卢卡奇的物化理论为其提供坚实支撑。最后,西方马克思主义对文化消费消费的研究批判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与大众文化批判、国家批判、科学技术批判、意识形态批判以及现代性批判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呈现出与时俱进的科学性。

具体来说,20世纪中叶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们对文化消费的研究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文化消费的主动性,过高地估计了意识形态的强大,而且所提出的拯救消费社会的措施也具有浓重的乌托邦色彩”,但他们的某些理论观点还是给沉醉于消费社会的丰盛商品中的消费者们敲响了警钟。

作者运用哲学、文化学、经济学、社会学、文艺学等方法,通过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理论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挖掘,分别从思想起源、理论视点、发展过程、理论意义等多个方面对阿多诺、马尔库塞、弗洛姆、本雅明、菲克斯、鲍德里亚等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的文化消费观点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批判。

该书的意义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者创新地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研究的两个视角和理论基石”,并详细论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两大转折。作者在寻找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理论历史发展衍变过程中的转型,总结其经验和教训基础上,进而提出自己的见解,为构建和谐理性的消费观指明了方向。

其次,作者对于文化消费的复杂性问题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一方面,他审慎地对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文化消费理论进行研究和总结,对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褒扬,对其中的片面性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认为,在文化消费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坚持批判的态度、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和异化研究方法主导,同时采取多元化的研究策略和开放式的研究视域。另一方面,作者看到消费主义不仅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影响了文学艺术。但他没用片面的将文学和经济看做水火不容的天地,而是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了消费主义语境下的中国文学艺术。他认为,我们既要看到消费主义盛行对文学艺术的不良冲击,又要承认市场化商品化对文化繁荣所作出的贡献。

其三,作者在否定语境中对文化消费展开了批判,表现出深深的忧患意识。虽然我们的社会还没有成为完全的消费社会,但是,随着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各种各种文化消费问题也越来越不容忽视。当越来越多的艺术形式开始进入工业化的大熔炉中进行熔铸的时候,我们会痛心地发现,原来高高在上的艺术已经走下了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台,转身走进了一条世俗的路。在这里,艺术的灵韵即使没有完全消耗殆尽,也只能算是苟延残喘了。“麦当劳化”的文化艺术创作使得原本需要人们静心品味的文化艺术作品变成了一道道便捷有余,营养不足的快餐。人们更多的是将文化艺术作为一种商品。炫耀性的文化消费从根源上说,是源自人内心的信仰的缺失。因为没有足够强大的信仰做支撑,所以才需要这些外在的东西来定位自己,一厢情愿的认为这样不会迷失。真实的需求早已经被这种从众心理所强加的虚假需求所代替。但是,在大众传媒、广告以及舆论领袖的轮番轰炸影响下,人们还是会被浮云遮住望眼,贪恋这一场“幻象的饕餮盛宴”。在这里,作者表现出了可贵的忧患意识。在这个科技已经成为一种宗教、物质文化极度发达、文化产业轰轰烈烈大发展、世人多沉溺或者被蒙骗于消费主义的时代,他清醒地看到了一枚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作者认为“消费主义不仅是一种文化问题,更是一种哲学问题。人类必须从对自然的疯狂掠夺中清醒过来,讲究一种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消费,与自然和谐相处。”[1]335,他呼吁:“人的消费应该是适度的,而不是无休止的。适度的消费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人们的生活标准。但是由于很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多节省一点,未来的子孙们就能多享受一份我们的恩泽。”[1]P335美好的,究竟会有多少人能从消费的迷雾中走出来,引领我们的社会走向和谐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