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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

农产品贸易论文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1.引力模型的构建在运用贸易引力模型的研究中,庄丽娟、姜元武和刘娜(2007)在分析影响广东农产品出口的因素时考虑了人均GDP、距离以及区域贸易制度安排等,将引力模型做了进一步扩展。鉴于此,本文也构建了引力模型扩展式,将人均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国家经济规模和碳排放值作为解释变量引入到引力模型中,得到以下的计量模型。其中,lnEXPijt表示国家i对国家j在第t时期的农产品出口额的自然对数值;α1为常数项,βn(n=1,2…6)表示未知的回归参数;εij随机误差项假设等于0;lnGDPit和lnGDPjt分别表示国家i和国家j在第t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自然对数值;lnSAGijt表示国家i和国家j在第t时期的人均收入差值的绝对值的自然对数值;lnDij表示国家i与国家j之间的距离的自然对数值;SGMijt表示国家i和国家j在第t时期的经济规模的相对差异;lnCit则表示国家i在t时期的碳排放量的对数值。

2.数据来源说明与处理本文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3》、UN-COMTRADE数据库和世界银行数据库等,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本文研究的目的,本文的数据年限为1994—2012年。①农产品出口贸易额———EXP。在本文中,农产品出口贸易额包括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额、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额以及中美农产品出口总额,单位为亿美元。由于碳排放对初级农产品的影响最大,所以本文研究的农产品主要为HS海关编码商品分类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和第二类植物产品。②国内生产总值———GDP。由于出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产品潜在的供给能力,进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产品潜在的需求。本文假定出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供给能力越强,出口值就越大;进口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越大,需求能力越强,进口值就越大。本文采用的是名义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单位为亿美元。③人均收入差值的绝对值———SAG。SAG表示两国之间人均收入差值的绝对值,反映出两国要素禀赋之间的差异。SAG值越大,表示两国间要素禀赋的相对差异越大,因此两国之间更倾向于产业间贸易;SAG值越小,表示两国间要素禀赋的相对差异越小,因此两国之间更倾向于产业内贸易。本文SAG的单位用美元表示。④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D。本文假定贸易双方之间的地理距离越大,贸易成本就越大,贸易量就会越小;反之,地理距离越小,贸易成本就越小,贸易量就越大。本文用中国北京到美国华盛顿的直线距离表示两国之间的地理距离,单位为公里,由于本文采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所以距离D将不出现在模型里面。其中,C表示碳排放量,单位为万吨;Si表示能源i的消耗量,单位为万吨标准煤;Fi表示单位能源i的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量,该数据参考林伯强和刘希颖(2007)对原油、原煤、天然气每单位消耗量产生的碳排放量的计算,三者的数据分别为0.5854万吨碳/万吨标准煤、0.7476万吨碳/万吨标准煤和0.4479万吨碳/万吨标准煤。

二、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构建了三个引力模型分别为影响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的引力模型、影响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引力模型和影响中美两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引力模型,采用了1994-2012年的年度数据,进行OLS回归分析。

1.引力模型的实证结果模型1———影响中国对美国农产品出口的引力模型。模型2———影响美国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引力模型:模型3———影响中美农产品贸易出口总额的引力模型:通过检验排除存在单位根和异方差,实证结果见表:从表中可以看出,三个模型的回归结果都是显著的,拟合优度都超过了0.97,能较好的解释因变量的变化,D-W检验的结果都非常接近2,模型不存在自相关现象。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一)指数选择巴拉萨(Balassa,1965)[7]最早提出用RCA来衡量一国在某产业或产品贸易上具有的比较优势,其公式为。式中,Xia是国家i在产品a上的出口,Xwa是a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总出口,Xit是国家i在t时期的总出口,Xwt是世界市场上在t时期的总出口。由于本文只考察农产品,这里把Xit定义为i国在t时期的农产品总出口,Xwt为世界市场上在t时期的农产品总出口。该指标反映了一国对某一产品的出口相对于世界平均出口水平的比较优势,剔除了国家和世界总量波动的影响,能很好地反映产品的相对优势。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被广泛采用。一般认为,RCA大于2.5表示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1.25~2.5之间表示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0.8~1.25之间表示具有中度的比较优势,小于0.8表示不具备比较优势,处于比较劣势状态。RCA指数的取值介于(0,Xw/Xi),[8]其上限值Xw/Xi随行业和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且随时间变化而变化。RCA指数的分界值为1,其上下限关于分界值是不对称的,且其均值要比中位数大,于是在分析动态比较优势时,相对于极小值,RCA指数的极大值会被赋予更大权重。为此经济学家尝试多种方法对RCA指数进行改善,Fagerberg(1995)[9]建议调整RCA指数,以使之具有对称性。Dalum和Laursen(1998)[10]提出用数值1来做调整,得到对称的显示性比较优势(RSCA)指数。根据(2)式算出来的RSCAia指数取值为[-1,1],如果RSCA>0,则表明i国a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反之,若RSCA<0,则表明i国在a产品上不具比较优势。RSCA指数既保留了RCA的经济含义,又与RCA指数具有一致的比较优势测度效果,故本文将采用RSCA指数。

(二)研究方法1.散点图散点图可以粗略地判断出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是否转移,直观地做出比较优势变化的判断。何树全(2008)和向艾(2012)用此方法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动态比较优势做了分析,得出中国农产品贸易模式较稳定的结论。2.非参数核密度估计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方法由ProudmanandRedding(1997)[11]首次应用于贸易模式动态研究中,该方法不利用数据分布的先验知识,不作任何假定,是从数据本身出发对其密度进行估计。因此核密度曲线描述变量数据自身的数字特征和分布情况,可以更细致地分析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在总体上对比较优势动态进行考察。

(三)数据说明现有对农产品贸易动态比较优势的研究中,多以SITC二分位、三分位数据为基础,局限于产业层次,未能深入到产品层次。本文以高度分解的HS四分位数据为基础,将对农产品贸易的研究细化到产品层次上,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的专业化指数能得到更多的信息,进而更好地反映所需研究的问题。对于贸易模式动态的研究,一般至少要选取10年以上的贸易数据,因为贸易模式结构在短时间内会有延续性,短期内变化不明显,故研究的意义不大。故本文选用2001—2012共12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在国际通行的商品分类标准中,选用WTO在HS体系下指定的农产品分类标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HS分类体系前24章(HS01-HS24)作为本研究的农产品范围。本文所用数据来自国际贸易中心数据库(InternationalTradeCentre),所有数据均选取了HS(2002)四分位数,样本大小会在具体分析中再做说明。

二、计算结果及分析

我们先从总体上分析研究大陆农产品贸易、台湾农产品贸易以及海峡两岸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动态比较优势变化,再从农产品各细分类别的角度深入分析HS01-HS24农产品贸易的动态比较优势变化。

(一)大陆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动态变化本研究对大陆农产品贸易的分析中,选用了2001—2012年HS(2002)分类四分位数的196个农产品样本。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散点图粗略地判断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动态比较优势状况。图3是分别以2001和2012年大陆农产品贸易的RSCA指数为横坐标和纵坐标做出的散点图和回归曲线,RSCA=0的两条虚线是对应年份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的分界线,整个图由它们分为四个象限:若点落于第一、三象限,表明比较优劣势没有发生转变;若点落在第二、四象限,则说明比较优劣势发生了转变。更详细地说,对于落在第二象限的点,产品贸易有改善,从比较劣势向比较优势转变;落于第四象限则表示产品贸易状况恶化,由比较优势转变为比较劣势。相对图中45°线的散点图分布,进一步说明了农产品比较优势变动的趋势。落于45°线上方的点表示比较优势有改善趋势,反之,有恶化趋势。图3大陆农产品的RSCA指数散点图中,绝大部分农产品的RSCA指数散点都落在了第一、三和四象限,而且大多数都处于45°线以下,说明中国农产品贸易总体的比较优势在恶化,从第四象限的散点来看有不少农产品已经由比较优势转变成比较劣势,而第二象限中由比较劣势转变成比较优势的产品却寥寥无几。从核密度估计图中可以更细致地观察农产品贸易总体上的动态比较优势变化。图4显示,2001年大陆农产品的RSCA指数大致呈双峰分布,左侧波峰较为陡峭,说明大部分农产品的RSCA指数集中在-0.8附近,不具有比较优势;右侧波峰比较平缓几近消失,说明有少部分产品的RSCA指数是集中在0.5附近,相对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2007年的农产品RSCA指数分布已经呈现明显的单峰状,左侧峰度更加陡峭同样集中在-0.8附近,而右侧波峰已经消失即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指数越来越稀疏。2012年的指数分布与2007年几乎一致,左侧峰度更高,指数值在向极小值收敛。这说明大陆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在趋于恶化,农产品出口贸易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上,即贸易出口越来越专业化。下面我们再来用统计检验来验证2001—2012年的农产品贸易变化的显著性。首先设定原假设:2001和2012年RSCA指数没有显著差别。采用Wilcoxon符号秩和检验进行验证,得到两个指数向量的Wilcoxon符号秩和检验的p值小于0.01,拒绝原假设,大陆农产品的RSCA指数分布形态变化显著,从而从统计上说明了大陆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显著性。通过对HS01-HS24章农产品RCA指数的计算,可以在更细致的层次上分析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类别。如表3所示,列出了8个年份各章农产品的RCA指数的具体变化。观察得出,HS03(鱼及其他水生动物)、HS05(其他动物产品)、HS07(食用蔬菜、根及茎块)、HS14(编结用植物材料)、HS16(肉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20(蔬菜、水果和坚果)这六章农产品在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其中HS03具有中度比较优势,其他五类都具有较强比较优势。但是从图5这六章农产品指数的趋势图可以看出,RCA指数几乎均呈逐年下滑趋势,虽然这六章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但是正在逐步下降。较明显的,HS09和HS12从2001年具有比较优势发展到2012年已经基本不具有比较优势。

(二)台湾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动态变化在对台湾农产品贸易的分析中,我们选用了2001—2012年HS(2002)分类四分位数的164个农产品样本。图6显示,几乎所有农产品的RSCA指数散点都落在了第三象限,说明台湾农产品贸易总体上比较优势很弱,只有HS0301、HS0303、HS0505、HS1503、HS1903五种农产品落在了第一象限,具有较强比较优势且比较优势相对稳定。所有的散点几乎均匀地落在45°线上下两侧,故台湾大部分农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且贸易模式相对稳定。从图7观察2001、2007和2012年RSCA指数的核密度估计分布图可以看到,在2001—2012期间台湾农产品RSCA指数的分布形态相对稳定,呈明显的单峰分布,波峰较为陡峭,大多数农产品的RSCA指数集中在-0.9附近。然而,与2001年相比,2007年指数分布的波峰更为陡峭,指数值在向极小值收敛,台湾农产品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越来越少,于是农产品出口的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到2012年RSCA指数分布的峰度有下降,但分布形态几乎未发生变化,预示着台湾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有改善趋势。从表4来看,台湾农产品中只有HS03(鱼及其他水生动物)和HS05(其他动物产品)两章农产品在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其中HS03具有中度比较优势,HS05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其余各章农产品具有很弱甚至不具有比较优势。

(三)两岸双边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动态变化在本小节的研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农产品中选用了2001—2012年HS(2002)分类四分位数的119个农产品样本,台湾对大陆出口农产品中选用了115个农产品样本。从图8观察2001、2007和2012年RSCA指数的核密度估计分布图,2001年指数分布呈明显双峰形态,但是左侧峰度较陡峭右侧较平缓,随着时间的推移左侧波峰趋于平缓而右侧则趋于陡峭,说明大陆对台湾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总体上在上升,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增多。从图9可以看出,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不具有比较优势,但是从RSCA指数分布峰度观察到13年间的出口集中化程度下降特别明显,比较优势趋于改善。

(四)两岸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动态演化的成因如前所述,入世后大陆农产品比较优势总体上趋于恶化,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加入WTO,农产品进口放开,关税的大幅削减以及配额管制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的扩大,使得农产品贸易由1984年以来的持续顺差到2004年首次出现逆差。二是国内供求的影响。国内经济发展,对农产品原料进口需求不断增加,而由于城镇化发展,农业用地不断减少,造成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的需求与供给上存在很大缺口,如粮谷、大豆、棉花、畜产品等农产品都呈现净进口的态势,贸易逆差不断扩大。三是国际上针对中国农产品的贸易壁垒(如TBT、SPS等非关税壁垒措施)成为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障碍。四是近年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人民币持续升值带来的农产品出口成本增加使得农产品出口压力重重,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使得农产品外部需求下降。

究其深层原因,还是我国尚未实现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不断被削弱。台湾农业发展经历了“以农补工”到“以工补农”的过程。前者分三个主要的阶段,一是农产品短缺时期,追求技术和劳动密集效益阶段(1950—1955年);二是主要农产品自给有余、追求价值效益的阶段(1955—1960年);三是充分发挥国际比较优势、追求市场(份额)效益的阶段(1960—1965年)。经过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台湾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呈现出较大的比较优势。1963年,台湾洋菇芦笋出口占世界市场60%的份额。同年,国际糖产量大幅下降,价格飙升,而台湾甘蔗却大丰收,食糖出口一年就盈利400亿美元。糖和洋菇芦笋几乎统治了欧美市场。香蕉、凤梨等农产品在国际上也具有比较优势,就此建立了农业经济作物出口基地和品牌,农业成为台湾外汇积累的最基础性产业。由于有了外汇,大约在1965年开始,政府将钱投入纺织工业、化工业,台湾很快走上了工业化之路,经济起飞了,农业劳动力、资本不断向工业转移,工业的盈利能力强,导致农业不断衰退,台湾开始进入以工补农阶段。

台湾农业有过辉煌,但终究受区域限制,土地稀缺,农业规模较小,加上台湾劳动力成本相对较高,其农产品在国际分工中处于劣势地位。台湾随大陆相继加入WTO后,市场放开,国际廉价农产品不断进入台湾市场,农产品逆差不断扩大。两岸三通及ECFA签署后,大陆在农产品方面对台湾放开市场,单方面让渡利益,台湾却对本地农产品市场严加保护,在这种不对等的开放政策下,台湾农产品比较优势有改善迹象,贸易模式比较稳定。五、结论与启示根据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总体上看,两岸农产品贸易在总体贸易中的占比较低、贸易规模偏小。ECFA的签署大大促进了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与两岸总体贸易中大陆持续逆差相反,大陆在两岸农产品贸易中持续出现顺差。大陆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在恶化,在统计期间内大陆很多产品已经失去了比较优势,农产品出口贸易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上,大陆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弱。台湾农产品基本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只是2007年以来有改善趋势,但出口贸易仍然集中在少数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上,贸易模式相对稳定。在海峡两岸的双边农产品贸易分析中,大陆对台湾出口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总体上在呈上升趋势,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增加,出口专业化程度在降低。而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则不具有比较优势,但是在统计期间出口专业化程度明显下降,比较优势趋于改善。

虽然从比较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的角度来看,台湾农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劳动力、土地要素相对稀缺,造成当地农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但不能就此否认台湾农业的先进和发达。台湾农业经过上世纪80年代到目前30多年的发展,经由台湾政府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已走过传统农业阶段,目前已进入休闲农业、精致农业、现代农业阶段。这一阶段更加重视农业的质量和外延拓展,注重产业化经营和更高的经济效益。这种现代农业的先进和发达主要体现在台湾农业的先进生产理念、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农业并不仅仅是局限在第一产业内发展,而是将其与第二、第三产业结合起来,走融合式发展道路,把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农艺展示、农业教育、休闲活动、餐饮、民俗等与旅游观光融为一体,不仅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改善了生存环境,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台湾农业的科技水平较高,表现为台湾农业品种的改良、栽培技术、农业机械、食品加工技术、自动化技术研究等方面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台湾农业的管理经验也很值得借鉴,表现在农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素质、开拓产品市场、推广农业科技、提供金融和保险服务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本文用农产品贸易规模、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及农产品贸易主要品种来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

(一)闽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联系日趋紧密2001年,闽台开始直接往来,极大地促进了闽台农产品贸易,闽台农产品贸易额得以快速增长,由2002年的0.356亿美元增至2013年的12.0亿美元,特别是2009年后贸易额呈现直线型增长[10]。福建农产品具有“五缘”、对台农业合作先行先试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品种、营销等方面的劣势,而台湾农产品具有农业技术、资金、销售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土地、劳动力资源等方面的劣势,这些优、劣势奠定了闽台农产品贸易持续扩大的基础。闽台农产品互补性明显:福建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特色果蔬、茶叶、水海产品等在台湾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及价格优势;而台湾具有优良品质及口感的农产品在福建有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再加上,当今国际市场区域化合作加强、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众多不确定的国际化因素影响着闽台农产品贸易。这些都成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贸易联系程度增强的催化剂。

(二)闽台农产品贸易在双方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如表1所示,2002-2012年,闽台农产品贸易在两岸农产品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至2012年已超过45%。无论是对台出口还是从台进口的农产品,福建所占比重均排在全国前列,其中福建对台农产品出口占祖国大陆对台农产品出口比重由2008年的19.55%迅速增至2009年的36.17%。闽台农产品贸易占福建农产品对外贸易进口、出口比重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达到最低点1.30%和1.68%,但2009年对台出口在福建农产品出口中出现较大幅度增长,达8.46%,而自台进口所占比重则较稳定。闽台农产品贸易比重变化反映了对方市场的重要性变动程度及双方市场的联系程度。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台湾市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在提高,而福建市场也越来越被台湾农产品出口所关注,福建对台农产品贸易在大陆所处地位稳居前列。这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较大,与对方市场联系紧密。

(三)闽台农产品贸易主要品种福建从台湾进口的农产品主要为22章(其他无酒精饮料和白酒),19章(面包、糕点、饼干等),03章(冻鱼、盐腌或盐渍鱿鱼等水产品),04章(未列名食用动物产品),02章(其他冻猪肉)(表2)。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主要是16章(水生无脊椎动物、制作或保藏的小虾和蟹),03章(未列名鲜鱼、盐腌或盐渍鱿鱼等水产品)(表3)。总体而言,台湾出口到福建的农产品加工程度较高,福建出口到台湾的农产品多以冷冻保藏水产品为主。这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总体在加大,但仍有侧重。就具体品种而言,联系程度较紧密的农产品集中在水海产品及制品、饮料制品,大部分章目中的农产品联系程度较弱,这也反映了闽台两地农业在生产技术、品种等方面的差异性。

二、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分析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及两岸经贸交流活动的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产品贸易额也得到进一步扩大,其中之一即表现为闽台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长。然而,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是否影响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是否影响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它们之间的影响强度如何?其主要原因有哪些?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有助于进一步认识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

(一)变量数据及检验分别用Fx、Tx表示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额、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额。为分析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先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法对它们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然后对二者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它们之间的影响强度。在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分别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的方法为ADF单位根检验。1.单位根检验。对Fx、Tx分别进行单位根检验。由于它们都存在一定的趋势,因此,单位根检验选择的是截距与趋势检验。应用EVIEWS6.0进行运算,得到检验结果(表4)。根据检验结果,在5%显著性水平上,Fx、Tx均为二阶单整。2.格兰杰因果检验。由于Fx、Tx同阶单整,因此,可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根据检验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是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的原因,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也是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的原因,即台湾和福建之间,存在台湾对福建的农产品出口推动福建农产品向台湾出口的关系。3.协整检验。协整检验主要用于分析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由于检验发现台湾农产品出口福建对福建农产品出口台湾具有影响关系,因此可以分析二者之间在长期发展中是否存在较为稳定的均衡关系,建立协整模型为。

(二)检验结果检验结果显示,福建对台湾农产品出口与台湾对福建农产品出口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各项检验结果在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从检验结果看,台湾对福建出口增长1%将会带来福建出口台湾农产品约6.0877%的增长幅度,具有很强的推动关系,福建对台湾出口增长1%将会推动台湾对福建出口约0.1510%的增长幅度,推动关系较弱,说明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存在不对等。

(三)原因分析之所以出现实证检验中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祖国大陆消费市场对台湾农产品的吸引力。市场利益永远是资金追逐的最大目标,近年来祖国大陆居民收入增长,物价上涨明显,且消费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祖国大陆居民恩格尔系数较高,居民收入主要用于食物消费。受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性别、年龄等综合因素影响,祖国大陆消费者已形成多层级、各种需求偏好的消费需求,对高品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增长。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居民受教育水平提高、周围生活生态环境恶化、舆论宣传、环境等因素影响,越来越多的高端消费者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对农产品消费逐步偏向品质和健康。台湾农产品高品质特征显著,符合祖国大陆高端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以台湾水果为例,台湾水果是台湾第二大农作物,占台湾农业的65%~70%[11],受气候、土壤、技术等条件影响,台湾水果具有品种多、品质高等特征。台湾水果在祖国大陆市场可细分为:(1)产地在台湾,销售地在祖国大陆。这种台湾水果是指原产台湾本岛,通过贸易方式直接进入销售地,其价格较高,如优质莲雾每公斤售价90~100元人民币。(2)产地在祖国大陆,销售地也在祖国大陆。这种主要是依托台湾技术和品种在祖国大陆进行生产的,相对于第一种台湾水果而言价格较为便宜。福建一方面依托两岸货运直航地理位置优势成为第一种台湾水果的集散地;另一方面,依托与台湾农业生产相似的自然条件,引进台湾水果品种及技术,结合福建农业生产要素,成为第二种台湾水果的生产地。总之,福建可作为台湾农产品的集散地和生产地与祖国大陆其他消费地区及国外市场结合起来,增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2.台湾农作物品种优良且齐全。台湾具有丰富的作物品种及种质资源,丰富的岛屿和山区植物区系。以种子植物为例,有18科,3656种,其中仅兰科就有220种[12]。台湾地区的植物区系主体具有明显的亚热带性质。研究表明,台湾植物区系与祖国大陆关系最为密切,是东亚植物区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60年代以来,台湾从世界各地引进432类作物良种,同时还建立了一个农作物种源中心和7个无性系作物保存园,已收集保存水稻种源1000多个、大豆种源3000多个、果树种源2000多个、蔬菜种源14000多个、甘蔗种源1215个、食用菌菌株4427株,台湾农作物品种及种质资源不仅数量多,而且种类齐全[13]。因此,就闽台植物区系而言,福建无疑是台湾最为邻近的同一区域,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具有自然基础条件。3.管理措施的推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方面放宽两岸农业合作及交流限制,闽台农产品贸易得以快速发展。两岸“三通”,中国加入WTO,ECFA签署及后续执行措施出台,等等,促进台湾商人、企业带着资金、技术、育种办法、管理经验、市场营销方略、品牌建设方案等,到福建进行贸易及合作交流。以1997年国家批准福州、漳州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标志,闽台农产品贸易内容、深度、广度得到拓展。2005年8月1日起,祖国大陆正式对原产于台湾的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2009年2月、5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先后颁布;2011年起,ECFA项下18个税项的台湾农渔产品以零关税登陆,两岸农产品贸易进入新的发展期,福建为贯彻中央精神,率先设立台湾水果销售中心、水产集散中心。这些措施成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增强的助推器。

三、增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建议

(一)制定市场对接保障措施2012年4月1日,两岸就经济合作等多项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加快ECFA后续协商、尽快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等一系列合作事项上达成共识,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加强提供了新平台。然而,在加强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进程中,与农产品贸易相关的市场保障措施并未完全细化,目前仍没有一整套系统措施,以致闽台农产品贸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最终导致农产品进入对方市场不够顺利,这些都客观影响了闽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的进一步加强。因此,双方各部门应尽早出台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从而进一步推动闽台农产品贸易。

(二)扩大从台湾进口农作物优良品种通过资料分析可知,台湾农作物品种优良且齐全,福建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优良品种。直接引进台湾农作物优良品种,可以“加速度”促进福建农业良种业发展,为福建承接台湾转移的农业产业、改善农产品生产品质提供条件。而闽台农业资源整合后将产品返销到台湾市场,一方面可以增强两地农产品贸易联系程度,另一方面可以使闽台消费者通过农产品贸易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随着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更隐蔽、更强大的壁垒,在当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通过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和我国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农产品;对策建议 一、TBT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 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进一步强化国家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这是突破技术壁垒的基础和硬工夫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标准陈旧、水平低,甚至无标准生产,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相比,我国的差距是明显的。而只有实现了农业的标准化,才能实现农业的国际化、现代化。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最好的办法是提高本国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应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结合中国实际,制订新的卫生安全标准。 2、大力推进环保农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突破“绿色壁垒”的根本途径是尽快提高我国粮食的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水平,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粮食的发展。加强无污染、无公害生产资料的开发和推广,提高生物农药产品的稳定性,降低成本,淘汰对人体危害大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研究开发有机肥料、矿质肥料等。在确保粮食的质量、创造名牌产品的基础上,实施行之有效的绿色营销战略。以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培育支柱产业,扩张市场,从而提高品牌的营运能力。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本文首先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总结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对WTO贸易规则框架下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改革的比较分析,认为目前农业保护仍然广泛存在,进而阐述了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的局限性,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最后,就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业政策;改革WTO;协调机制;政策建议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6篇

贸易关系持续期是国际贸易研究的前沿议题之一。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可以全面阐释贸易关系持续期,但已有研究多数是运用生存分析方法对贸易关系持续期进行分析的[10]。生存分析方法最初产生于生物医学领域,主要用于研究病人或动物的生存时间。B.Tibor等首次将生存分析方法引入国际贸易研究领域,并运用生存函数研究了美国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特点。生存函数是生存分析中的关键指标。为构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生存函数,在此令T表示海峡两岸某一农产品的贸易持续期,由于分析所选用的数据是年度数据。在进行实证分析时,采用非参数的Kaplan-Meier(以下简称“K-M”)乘积极限估计式来估计生存率。该估计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假定有n个独立的观测值,具体标记为(ti,ci),i=1,2,…,n。其中,ti表示生存时间,ci为观测值i的指示变量。如果在考察期内某一农产品的贸易关系段中断,那么ci取值为1;如果在考察期内贸易关系段并未出现中断,则ci取值为0。令ni表示贸易关系持续时间长度至少为t的样本数量,di为在时期t终止的样本数量。

二、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研究对象和数据处理

贸易关系持续期测度的准确性与产品数据的细分程度直接相关。如果运用宽泛的产品分类标准进行分析,往往会得到较长的贸易关系持续期,这是因为分类标准越宽泛,包含的产品种类越多,每一分类出现的概率就会越高[5]。相较而言,运用高度细分的产品数据更能反映产品层面的动态变化,因此可以更准确地衡量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但须注意分类标准的稳定性。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对象是1989-2013年HS-6分位层面的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出口的农产品,同时农产品的界定依据WTO的《农业协议》。具体包括HS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HS01~05章);第二类植物产品(HS06~14章);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HS15章);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HS16~24章)。文中数据全部来源于台湾地区“国际贸易局”的贸易统计资料查询系统。另外,运用生存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时须注意数据删失问题。数据删失主要是由贸易关系有可能开始于或者结束于研究期间之外而引起的。如本文设定的考察周期是1989-2013年,但却无法获知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1989年前就已经发生,同样也无法预测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2013年后依然延续,因此研究数据存在左右删失问题。如果忽略了数据删失问题,往往会导致贸易关系持续期被低估。关于数据的右删失问题,K-M法通过指示变量Ci能够进行有效处理,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但对于数据的左删失问题,只能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直接舍弃左删失的观测样本,即剔除所有始于1989年的贸易关系段。因此,本文分析的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

三、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实证分析

(一)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初步观察如前所述,贸易关系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的状态,一段没有交易中断的贸易关系被称为贸易关系段,而贸易关系持续期则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所持续(即中间没有交易中断)的时间,也就是指贸易关系段所持续的时间。表1反映了1989-2013年中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030269”等3种农产品的具体状况。以“030269”农产品为例,大陆在2003年、2005-2007年、2009-2012年都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而构成了3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分别为1年、3年和4年;对于“050210”农产品,大陆在1989-2013年一直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此只存在1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25年;而对于“071021”农产品,大陆与台湾地区共形成2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为4年和12年。本文对检索的样本数据进行筛选计算,可得到中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783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61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722个;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1130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0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1130个。表2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但有350个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仅为1年,占总数的48.48%。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431个,累计占总数的59.7%,也就是说有近60%的贸易关系持续期不超过2年。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00个,占总数的27.69%;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49个,仅占总数的6.78%。同时,表3的统计结果也显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有22年,但有537个贸易关系在持续1年后就中断了,占总数的47.52%;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695个,累计占总数的61.5%;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65个,占总数的23.45%;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52个,仅占总数的4.6%。

(二)生存函数和风险函数估计通过表2、表3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结论:无论是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还是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都明显偏短。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特点,本文根据已构建的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生存函数,运用K-M法分别估算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的生存率,结果见表4、表5。1.祖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如表4所示,1989-2013年,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4.47年和3年。分类来看,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为3.19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5.07年。在4类农产品中,第四类农产品持续期的中位数最低,仅为2年。同时,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较低,第一年后只有61.9%能够生存下来,这意味着近40%的贸易关系仅持续1年就终止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7.4%;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32.6%;18年后生存率微降为31.8%。再就不同类别农产品而言,大陆各分类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亦存在明显差异。其中,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2.3%;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27.2%。这主要是由各分类农产品的产品属性所引起的。如第一类农产品为活动物、动物产品,产品保质期相对较短,储运难度相对较大,因而不利于贸易关系持续,生存率自然最低。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呈不断下降趋势,但随着持续期的推移,生存率的下降幅度显著缩小。如持续期从1年延至6年时,生存率相应地从61.9%降为37.4%,降幅达24.5%;而从6年延至12年时,生存率则从37.4%降为32.6%,降幅仅为4.8%。根据K-M估计结果可绘制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和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因技术问题未刊出,如有需要可与作者联系)。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说明:一方面,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急剧下降,持续期主要集中于1~2年;另一方面,随着持续期的增长,生存率下降的走势趋于平稳,持续期越长的贸易关系越为稳定。因此,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即贸易关系建立并持续超过一段时间后,就倾向于持续更长的时间。这一结论与国内外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相吻合[2,6,11]。根据生存曲线的走势可以推断,6年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也就是说,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若维持6年,贸易关系将趋于稳定,不易中断。2.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同样存在贸易关系持续期短的现象,甚至生存率还更低。根据表5的估算结果,1989-2013年,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3.69年和2年。在上述4类农产品中,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仅为2.67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4.42年。而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第一年后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生存率仅为59.4%,40%以上的贸易关系在1年后就结束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2.3%;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29.2%;18年后生存率降至28.3%。细分不同类别农产品,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7.9%;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18.7%。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也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既表明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主要以短期为主,也反映出持续期较长的贸易关系的生存率趋于稳定,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同样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从生存曲线的走势判断,6年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若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维持6年,则贸易关系中止的概率很小。

(三)稳健性检验上述关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分析是从HS-6分位产品层面的角度,并参考B.Tibor等的结论[2],在将多重贸易关系段之间的关系视为相互独立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所得出的结论有待进一步检验。本文针对产品分类的不同层次选取HS-4分位作为参照;针对多重贸易关系段选取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作为参考,检验对比其统计结果是否发生明显变化。表6和表7的检验结果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在HS-4分位产品层面比在HS-6分位产品层面略长。如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平均值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3.69年和2年,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为5.02年和3年;第一年后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61.9%,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提高为63.9%。这一变化验证了产品分类标准越宽泛,贸易关系持续期越长的基本规律。但无论是在HS-4分位,还是在HS-6分位下,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均明显偏短,多数贸易关系仅持续1~2年。同时,选取HS-6分位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HS-6分位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的样本进行分析,所计算出的持续期的平均值、中位数和生存率虽比采用全样本分析的结果高,但并无明显差异。总体而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期仍然比较短。

四、结语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7篇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导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原因,提出我国应从增强贸易主体的经营活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支持农产品企业走出去等方面提升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论文关键词:贸易逆差;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2011年,我国已从农产品净出口国转变为农产品净进口国,净出口国的地位出现逆转,国外优势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效应已开始显现。近年来,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日益增高,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对农产品出口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严重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从商务部统计数据看,油料及动植物油脂、谷物、棉花等进口数量激增,是导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重要原因。研究农产品贸易逆差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现状 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量持续增加的同时出现贸易逆差。人世后,2002年农产品出口额在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进口额度也有所上升。201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14.2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233.9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1%,进口额为280.3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进口总额的5.1%,农产品贸易由上年顺差25.0亿美元转变为逆差46.4亿美元,这是我国首次在农产品国际贸易领域出现逆差。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农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都是逐年降低的,分别由2001年的5.5%和6.0%降为2005年的4.0%和3.6%。2007年1~2月出现贸易顺差,3~9月都是贸易逆差,而且逆差额较高,1~9月逆差额为31.6亿美元。从农产品进出口统计数据看,农产品贸易由顺差转变为逆差,主要由于土地密集型大宗农产品出口明显下降,进口大幅增长。如,谷物、动植物油脂的大量进口;禽肉及杂碎进口额大于出口额增长幅度;活植物及花卉、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额虽有较快增加,但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地位没有得到强化。2007年1~9月与2006年同期相比,畜肉及杂碎、禽肉及杂碎进口分别增长126.2%和110.7%。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成因 (一)国内供求不平衡。农产品进口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在于我国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而供给缺口较大。近几年,中国人均GDP一直保持10%以上增幅,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蛋白产品、进口水果的消费日益增加。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亿亩,“十五”期间,全国耕地面积共净减少9240万亩,目前人均耕地1.4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由于耕地持续减少,使我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供给增加有限。2006年,农产品进口支出从2002年的108亿美元增至306亿美元,主要原因是谷物和油脂需求增长。据海关数据显示,2007年1~9月我国进口近2000万吨大豆,成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每月的豆油进口量约为20到30万吨,2007年10月我国进口78万吨植物油。2006至2007年度(从2006年9月31日至2007年10月1日),国内大豆油进口量和消费量达240万吨和863万吨,均跃居世界第一,棕榈油、菜籽油进口量也位列世界第一位,三大食用油脂进口总量占全球贸易量的18%。玉米作为我国唯一的净出口大宗农产品,其出口量连年下降,从2003年的1525万吨下降到2006年的335万吨,年均下降46%。油料、动植物油脂及其他农产品大量进口,是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重要成因。 (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降低。国际贸易理论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研究,主要通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等方法进行分析。 1、贸易竞争指数(也称TC指数),是农产品净出口与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之比。TC指数的取值是在-1和+1之间。指数越接近1,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越弱;指数为负,表明该产品为净进口,没有国际竞争力。从贸易竞争指数看,人世后我国农产品总的贸易指数变化如图1所示,2011年出现贸易逆差,贸易竞争力指数为-0.09,2007年1~9月贸易竞争力指数为-0.057,农产品对外贸易竞争力呈下降趋势。 2、显性比较优势(RCA)指数。它表达了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的出口所占比例相 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贸易所占比例的大小,用来测定该国这一商品在世界出口格局的地位,可根据比值的大小确定该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比较优势。RCA大于1,说明该国该类商品的出口相对集中,在对外贸易中与其他出口商品相比具有一定优势;RCA小于1,则相反。以2002年为例,我国蔬菜产品的RCA指数为8.33,国际竞争力最强;小麦的RCA指数为0.07,国际竞争力最弱。由表1可看出,我国农产品中,茶叶、蔬菜产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小麦、大豆的竞争力最差;水果出口虽有一定竞争力,但其优势逐步缩小。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整体比较优势逐渐减弱(见表2),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比较优势指数差距较大。印度尼西亚在农业上具有相对丰饶的土地和廉价的劳动力,而且越来越注意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建设,显性比较优势在不断提高。 (三)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特殊保障条款等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知识产权壁垒”、“舆论壁垒”等新型贸易壁垒也呈上升之势。2006年5月,日本正式推行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在这个制度中,所涉及的农产品由130种增至135种,被检测允许存在的残留农药由724种缩小到229种,农药残留标准由9000个增至2.8万个,这意味着进入日本市场的农产品几乎不允许存在任何农药残留。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名目繁多的检验项目,使出口产品成本增加,2006年以来,据农业部信息中心统计,受欧盟对来自中国农产品采取绿色壁垒措施的影响,2006年我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同比下降23.3%,特别是畜产品下降了33.5%。日本实行的“肯定列表制度”、欧盟实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提高了检测标准,使我国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的空间越来越窄。随着国际市场准入条件越来越苛刻,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趋于复杂。 三、扭转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对策 (一)增强贸易主体的经营活力。我国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传统农业与国外大规模现代化农业难以竞争。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出口主体发生变化,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较快,逐步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导力量。从出口规模:看,外商投资企业农产品出口额逐年上升,年均增长10亿美元左右,同期,私营企业农产品出口额增长明显,2006年的出口额比2002年增长近7倍。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在改变我国农产品出口经营主体格局的同时,促进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激发各类农产品贸易主体经营活力。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应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优质农产品出口比重。加强出口经营企业的联合,建立集团公司,提高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一体化,完善农产品的出口经营模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我国农业增长主要依靠资源开发和投入。我国耕地面积不到世界的1/10,但氮肥和磷肥使用量却分别占世界总使用量的30%和26%,农业污染量已占全国总污染量的1/3~1/2,农产品质量也难以提升。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低,缺乏消化、吸收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从而导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极低。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还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十五”时期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有所增加,达到47%左右,但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也明显低于日本、韩国的水平。由于城乡差别较大,建国以来培养的中级以上农业科技人员,多数已离开了农业第一线。近些年高校农学专业的毕业生大多学非所用,留在城市从事其他专业工作。因此,要加大对农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鼓励大型龙头企业与美、日等发达国家农业企业开展技术合作,研究创新农业科技成果,逐步提高我国农业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扩大农产品供给量。 (三)加快农产品企业走出去步伐。农产品企业要选准目标市场,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如,新希望集团,依托自身优势,利用地缘优势、区位比较优势,已在越南、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国建成和在建6个工厂,创造自主品牌,企业的竞争能力不断提高。要使农业“走出去”战略取得更 好的成效,国家可设立农业“走出去”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农业合作,重点解决因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而影响国内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把有效扩大投入规模作为支持重点。开展国际农业合作,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走出去”信息网络,及时为企业提供有关市场环境、法律法规、资源状况、贸易投资及经济合作项目等信息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8篇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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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锦.透视中美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国对外开放与国际竞争力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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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段立军,张广胜,我国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分析农业经济2008年12月.

[6]中国商务部,中美农产品贸易状况20062007(/).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9篇

虚拟水是上个世纪90年代国外学者提出的新概念,它反映了生产商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许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都需要消耗一定的水资源,所谓虚拟水(virtualWater)是指生产商品或服务时所耗费的水资源量。虚拟水是“看不见”的水,是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寄存在实物形态的商品之中的。英格兰伦敦大学的TonyAllan教授于1993年的一次研讨会上提出了虚拟水的概念,用来指粮食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其数量相当于生产农产品时消耗的水量。比如,生产1kg小麦,需要消耗1t水,那么进口1000kg粮食,就意味着进口了1000t的水。它以非常密集、超过1000倍的浓缩“虚拟”形式进口水。由于粮食生产需要大量的水资源,那些位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国家存在着巨额的水赤字,而这些水赤字又与粮食的进口紧密相关,因此,虚拟水是一个重要的概念。首先,它将水资源与粮食生产联系在一起,强调生产粮食的水不仅来自于淡水资源,也来自于不饱和土壤水。其次,它是一个扩展的概念,通过贸易,把水资源丰富国家粮食的可利用性与缺水国家水赤字改善联系在一起。

我国虚拟水贸易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也已经引起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如何在既有的学术成果上,通过对虚拟水概念和虚拟水战略的研究,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寻求一条新途径有着重大的意义。

第一,农产品虚拟水贸易促进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尽管价格和技术是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工具,而且在流域尺度上水资源按照效益最大化重新配置也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但是,国家间的虚拟水贸易仍然是提高全球水资源使用效率的有效工具。

根据基于虚拟水要素的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理论,水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应生产世界上需求的水密集型产品。在这些地区,水资源比较廉价,而且水资源使用的负外部性比较小,单位产品的生产所需的水量一般也较少。从水的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向水的生产效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的虚拟水出口,意味着全球实体水的储备和节约。

第二,农产品虚拟水贸易是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工具。水资源贫乏的国家进口虚拟水要素密集型的农产品可以减轻对本国水资源的压力,因此虚拟水是一种替代水源,这种额外水源可以成为保障区域水资源安全的工具。当世界或地区粮食价格低于缺水地区自身的生产成本的时候,虚拟水战略的优势就更加明显。

富水地区和缺水地区之间实体水贸易由于运输距离遥远、成本高昂,通常十分困难。因此,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引起了缺水国家和地区政府及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日益重视,并开始在水资源战略管理中应用。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非常适合作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一项现实的战略措施,即通过贸易的形式保障缺水地区水资源和粮食的安全。

另外,对那些参与虚拟水贸易的国家或地区来说,还能增强这些国家和地区粮食安全的相互依赖性,减轻国家或地区之间因为水或粮食问题所引起的直接冲突,创造新的持久的合作关系。

第三,农产品虚拟水要素提供了水资源迁移、储存和利用的新手段。农产品中蕴含的虚拟水生产要素实际是以虚拟的形式储存水资源,如可以通过将水储存在粮食中,通过调配粮食来解决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分配不平衡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如旱灾缺水引起粮食减产)。调配虚拟水相对调配实体水而言,无论从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角度来看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此外,对原本不能形成径流的土壤水资源(土坡水库),可以通过虚拟水的形式将其储集于依靠土壤水生产的产品中进行调配、转化和迁移。

第四,农产品虚拟水要素促进了水资源管理观念的更新和人们节水意识的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在水资源短缺情况下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创造了一种新的水资源管理方式,丰富了传统水资源管理思路。虚拟水要素将水资源管理问题从对水资源的生产领域管理引向了对水资源消费领域的管理。以水一粮食一贸易为主线的虚拟水贸易通过粮食贸易将水资源管理问题拓展到社会经济系统中,这显然增加了水资源管理的决策空间,必将引起水资源管理的观念更新。

虚拟水要素引入衡量农产品比较优势的要素禀赋体系中以后,各国的农产品贸易势必会在贸易决策中考虑到水资源的因素。因而水资源的价格将在参与贸易的农产品中得到体现,水资源机会成本高的农产品价格势必较高。在引入价格机制以后,浪费水资源的机会成本将提高,这会刺激人们节约用水。同时不同产品的虚拟水含量不同,知道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可以使人们意识到生产各种产品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也就会认识到消费产品对水资源系统的影响,进而促使人们更谨慎地利用水资源。

二、我国农产品虚拟水贸易要素禀赋分析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商品比较优势的差异是国际贸易的基础。而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是产生商品比较优势的重要原因。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的价格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考察,供给方面主要取决于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禀赋;需求方面主要取决于农产品虚拟水要素偏好。所谓农产品虚拟水要素禀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用于农产品生产的地表水径流量和参与水文循环的地下水径流量的丰裕程度与可更新程度,这是一国或地区从自然界获得和人工增加(如人工降雨技术)可利用水资源的能力。其二,净化污水、废水并将其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能力,这一能力增加了一国或地区实际用于农产品生产的水资源数量,从而增强了其农产品水资源消耗能力。其三,管理和调配现有水资源使其高效地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能力。将虚拟水要素纳入生产要素禀赋体系之中,使其成为与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并列的一个要素禀赋参与对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衡量,在理论上是对要素禀赋理论在内容上的充实和完善,同时可以促使一国或地区(尤其是贫水国)在农产品生产分工与贸易选择时充分考虑水资源目标,避免片面追求扩大对外贸易而大量输出本国虚拟水要素禀赋较差的农产品。

为了简化计算,本文只选取我国19种主要农作物产品,从FAO的CLIMATE和CROP数据库中提取了我国相关气象资料、土壤条件及作物系数,运用CROPWAT模型计算出了各类农作物产品单位质量的虚拟水含量(表1)。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类农产品中的虚拟水含量是有着明显差异的,直接原因来源于各种作物的单位面积耗水量的差异和产量差异,但与各种作物的产品类别也不无关系。表中的这19种农作物就可大致地分为四类,如卷心菜、胡萝卜、花椰菜、黄瓜、莴苣等属于蔬菜类,香蕉、柑橘、葡萄、芒果和西瓜属于水果类,大麦、干豆、小米、水稻、高粱等属于谷物类,蓟、红花、向日葵、烟草等属于经济作物。而从具体的计算数值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从蔬菜、水果到谷物、经济作物类别的跨度,单位重量中虚拟水的含量也呈现出了一种拟合的线性增长态势。由此我们推断,农产品中虚拟水的密集度主要地取决于其产品类型,相应说来,诸如各种经济作物和谷物类的产品就属于虚拟水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范畴。我国作为一个缺水大国,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交换中水资源的相关产品是处于比较劣势的。因此,在农产品贸易结构调整时,应参考各类产品具体的虚拟水含量,对虚拟水资源密集型的产品应采取进口替代型政策,而出口时尽量以虚拟水资源含量较低的果蔬类产品为主导,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丰收。

得到上述计算结果之后,我们在FAO和WTO的对外贸易统计数据库中采集了2000-2002年我国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数值,对近年来我国农作物产品的虚拟水贸易量进行了估算,具体结果参见表2。

根据计算,2000-2002年3年间,我国农产品的虚拟水贸易一直保持较大逆差,虚拟水的净进口总量维持在每年400亿m3左右。这意味着,通过虚拟水贸易,我们每年从外部获取的虚拟水资源缓解了国内约400亿m3左右的水资源压力,这个数值相当于每年我国水资源短缺量的100—133%。此外,分类从具体产品品种上来看,由于单位重量虚拟水含量的差异以及本身在贸易结构中所占比重的不同,各种农产品在整体虚拟水贸易量中所占的份额也有较大的分别。就进口而言,大豆一项就占据了整个虚拟水进口量的80%以上,接下来依次为玉米、大麦、小麦和水稻。从出口来看,玉米约占据了虚拟水出口量的一半,其次是水稻、干豆、大豆、小麦和花生。

三、虚拟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加大基于虚拟水及相关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虚拟水与虚拟水贸易研究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前沿研究领域,对我国学界来讲还是一个新课题。在这一课题的研究上,我国学者尚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首先需要科学地定量评价农产品中的虚拟水含量,对有关计算方法予以修正、完善,使农产品虚拟水的量化更符合区域生产实际;其次需要收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计算不同区域和不同农产品的虚拟水含量,建立按地区和农产品分类的时间序列虚拟水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需要探索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和虚拟水战略的诸多现实问题。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关注力度和投入程度,建立虚拟水相关数据的收集机制,并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虚拟水理论与方法的科学研究。

(二)按照虚拟水要素比较优势宏观调整相关农产品贸易格局。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出口自身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而进口自身存在比较劣势的产品来谋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由于富水国家或地区生产单位产品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比贫水地区要低,而且水资源利用的外部不经济性也相对较小,因此从经济角度看,富水国家或地区向贫水地区提供水密集型产品,意味着贫水地区实现了水资源的节约,也意味着水资源配景效率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提高。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数额巨大,我国可以运用自身资源优势,大量生产和出口耗水较少、耗劳动力较多、产量和产值较高的农产品,比如玉米、棉花、苹果、梨等。我国稻米单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是我国的优势粮食产品,可加大出口量。而耗水密集的农产品,如豆类和小麦,我国不具有比较优势,可以适当多进口这类产品。当国际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时,我国也可以考虑进口一部分粮食,其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三)基于虚拟水要素经济价值的农业微观操作。在面临水资源问题的状况下,我国在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中,应把水和土地、劳力、资本同时考虑。考虑水资源的机会成本,能够提高我国安排农业生产与分工的科学性,增加我国农产品的经济价值,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经济增长。例如,当我们把农产品的价格和虚拟水含量一起考虑,即计算各种主要农产品的水分生产率,就会发现,我们应该大力生产牛奶、鸡、猪肉等畜产品,苹果、梨、柑橘、橙子等水果,以及棉花、水稻等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因为这些产品的水分生产率,即单位耗水量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在国际市场上有明显的经济优势。另外,这些农产品相对于其他农产品能大量利用天然雨水,消耗较少的灌溉用水。

(四)从虚拟水战略角度出发,调整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投入产出理论认为,对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可以从调整生产结构、调整最终需求结构、调整中间投入结构等几个方向着手。其中,着眼于最终需求结构的调整比直接调整生产结构更为深刻和根本,因为最终需求是经济活动的动力所在,在投入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生产结构是由最终需求决定的,最终需求如果没有发生改变,生产结构也无法改变。最终需求包括消费、投资和净出口3部分,从虚拟水贸易的角度来看,调整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即最终需求中的输入输出结构,是最具可操作性的办法。以低完全用水系数部门的产品作为主要出口(输出)产品,以高完全用水系数部门的产品作为主要进口(输入)产品,提高前者在净出口中的比例,降低后者在净出口中的比例,是节约水资源的主要方向。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出口

绿色壁垒往往以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难以适应和应对,是在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实施中,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由于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演变成一种技术壁垒限制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从当今国际范围内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形式有绿色关税制度、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绿色环境标志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和绿色补贴制度等六大类。

这些披着形形绿色大衣的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农产品出口形成了巨大的阻力,其对我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绿色壁垒削弱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资源丰富,同时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劳动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农产品相比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具有一定的比较价格优势,特别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更是如此。但是,近年来随着绿色壁垒的实施,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欧美等国家提出所谓“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自然食品”、“健康食品”等,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限量更加苛刻,我国农产品往往难以满足要求,被禁止出口、退货和索赔事件屡屡发生,这对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冲击,降低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2绿色壁垒制约农产品出口增长

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恰恰也正是各类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的的主要使用者,他们推行的环保标准、动植物安全标准以及严格的监测制度和程序,增加了农产品出口国出口商的交易成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大约每年增长5%左右,加入WTO后本来有望实现增长的迅速扩大,但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大大阻碍了增长的速度。

3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发达国家在实施绿色壁垒的过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的生产、包装、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技术要求,结果就是日本不允许中国的大米进入日本,欧盟不允许中国的牛肉等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美国不允许中国的龙眼、苹果等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中国农产因技术要求无法进入国际市场,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4环保标准削弱了中国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传统优势

在传统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中,中国的花生、茶叶、蜂蜜等产品都处于优势地位。但是,由于发达国家提出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等口号,对产品的包装标准也提出要求,中国农产品目前难以达到发达国家的要求。中国的花生产量本来居世界首位,在对外贸易中曾经与美国、阿根廷一起成为世界三大花生出口国,但是,近几年来却因为黄曲霉毒素含量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而导致出口量下降,茶叶、蜂蜜也因为含有污染物质出口下滑。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优势逐渐削弱。

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而又繁琐的卫生检疫制度,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而且利用WTO协议中关于环境问题规定的漏洞打球,实行贸易歧视,增加了中国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

痛定思痛,中国农产品出口多次与“绿色壁垒”正面相撞,说明我国农产品出口亟待掌握国际贸易游戏规则,并充分利用这种规则来保护自身利益.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农产品生产中存在着生产缺乏协调统一、生产者和加工者知识水平低,技术和设备落后、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等自身问题,面对各国严阵以待的各类绿色贸易壁垒,综合来说,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

(1)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农产品出口绿色壁垒预警机制。无论是主要发达国家或是一些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对本国贸易伙伴绿色壁垒措施的跟踪报告和研究,有的已建立起成熟的预警机制,赢得了应对绿色壁垒的主动权。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做法,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建立国外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中国涉外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壁垒通报、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国际上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有关信息,使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外国的技术壁垒。(2)调整出口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完善农产品出口经营方式,加强农产品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中国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受绿色壁垒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和出经营方式有关。目前,中国出口农产品中初级产品比重大,出口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不高,生产、加工出口没有实现一体化,同世界各国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不够。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通过与其它国家签订互认协议,为中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打开通道。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削减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消极影响。

(3)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农业之路。发展生态农业是打破绿色壁垒的有效途径。发展生态农业首先必须掌握充分的市场信息,在此基础上,要改善环境,保护土壤质量,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的基础条件;要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要提高农业品种的产出、抵御灾害能力;要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得到发展,就能生产出更多高品质、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绿色农产品,就可以抵制绿色壁垒的消极影响,增强农产品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

(4)改革农产品外贸体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出口企业能够从生产、加工到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控制农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标准。通过培育一批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专门性绿色农产品龙头企业,

(5)加强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备受欢迎,据美国农业部统计,美国绿色食品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年均增长20%,2006年销售额达到87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市场,目前1/3的美国人购买有机食品,几乎所有超市都销售有机食品。德国、英国50%-70%的有机食品依赖进口。无公害农产品之所以受欢迎,因为它的生产受到严格生产条件及质量安全标准的限制,从而满足了绿色贸易壁垒的约束条件。为此,我国无论是从扩大出口角度,还是从调整农业产业和品种及增加农民收益的角度,都应鼓励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环保、卫生安全意识,同时要简化无公害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的认证申报审批程序,减少和规范检测项目,降低监测收费、标志使用费和标志服务等收费标准,减轻生产者负担。完善农产品出口检验和检疫制度,建立健全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和疫病疫情防控体系。

(6)企业应积极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实施“走出去”策略,绕过绿色壁垒。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跨国经营。对此,中国出口农产品企业可以在外国开办独资、合资生产企业的形式,不仅可以在外国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当地人才,紧跟国际消费潮流,而且可以利用外国在资金、某些原材料上的价格优势,节约运输成本等多项成本。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劳务输出、技术输出等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就地生产、加工农产品,变“销地”为“产地”,绕开绿色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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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1篇

1.辽宁省农产品总贸易比重将辽宁农产品贸易占全国农产品总贸易的比重与国内其他主要地区进行比较,结果见表1(本文所有表格中2013年数据为1~10月数据)。2006~2013年10月辽宁省农产品贸易占全国总贸易比重基本保持平稳,一直在5%~6%左右徘徊,2006年贸易比重最高,为6.38%。2009~2012年的贸易比重略有下浮,但是不明显。据沈阳海关资料显示,2013年辽宁全省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为51.3亿美元,同比增长7.3%,占全省出口贸易总额的7.9%。一般贸易为辽宁省出口贸易的主要贸易形式,贸易规模达到30.1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的58.7%。农产品加工贸易仅为18.8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的36.6%。2013年辽宁省农产品出口贸易主体以民企占据第一位,出口规模达到28.6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额的55.8%;外资企业农产品出口规模排在第二位,出口额为18.3亿美元,占比35.7%。国有企业农产品出口仅为4.4亿美元。辽宁省农产品出口贸易伙伴主要为日本、韩国、欧盟和美国。表1中贸易比重下降趋势比较明显的省份是浙江。2006年浙江贸易比重占全国8.34%,到了2012年下降至5.80%,2013年1~10月贸易比重仅为5.59%,低于辽宁同期的0.31%。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是耕地面积比较少的一个省份。该省的主要产业有粮油、畜禽、蔬菜、茶叶、果品、茧丝绸、食用菌、花卉等。浙江积极推行农业市场化改革,农业农村经济呈现了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2012年浙江省农林牧渔总产值为2658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连续28年列各省区第1位。浙江以特色鲜明产业为依托,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浙江全省有1200多家企业、40多万农民在省外建立农产品基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802家。其中,83个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在境外投资开发农业。2012年浙江省农产品出口额47.17亿美元,同比增长3.78%。茶叶、蚕丝、蜂产品、兔毛、鲜香菇、羽绒制品出口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农产品贸易比重远超辽宁的分别是山东和广东两大省。山东是农业大省,耕地率是全国最高的省份,是全国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的主要产区之一。山东省农业切实推行“科技兴农”战略,高效特色农业稳步发展,对果品、蔬菜和食用菌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山东构建高水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积极推行农药登记备案以及定点经营,省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5%。山东省农产品贸易比重一直排到全国首位。2006~2013年10月山东省农产品贸易比重变化幅度不大,基本保持在20%左右,年均比重为21.01%。2006年山东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为147.29亿美元,到了2012年已增加至366.81亿美元,7年间增加了1.49倍。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贸易比重虽然很高,但是农产品出口在2011年就已经由顺差转为逆差,逆差额要远大于辽宁,2012年达到66.37亿美元,2013年1~10月逆差持续扩大,为82.36亿美元。广东省是全国最大的粮食主销区,是人多地少的缺粮省。据广东省农业厅的数据显示,2012年末广东省的耕地保有量总面积4752.1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98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4,不到全国人均耕地1.41的三分之一。然而,广东省的农户品贸易比重一直在12%~13%左右浮动,大约是辽宁省农产品贸易比重的2倍。2009~2012年广东省农产品贸易比重稍呈下降势头,但变化浮动不超过1%,基本保持平稳。由于粮食生产难以自给自足,广东省每年需要大量进口,贸易一直呈现逆差态势,且逆差额逐年扩大。2006年广东省粮食逆差额为23.97亿美元,到了2012年逆差额扩大到63.06亿美元,扩大了1.64倍。仅2013年1~10月广东省的农户品贸易逆差额就已经扩大到53.73亿美元。

2.辽宁省农产品国内出口市场占有率表2是2006~2013年10月辽宁及其他主要省区农产品总出口占全国农户品总出口的比重状况,用于反映辽宁省农产品的竞争力状况并进行横向比较。2006~2013年辽宁农产品出口贸易额虽然稳步增长,但贸易比重基本维持在7%~8%左右,远超同处东北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2006~2013年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农产品出口贸易比重略呈下降趋势,2012年的贸易比重已经不足2%。辽宁省农产品出口主要采取的是“龙头企业带动”与“区域发展”并行的发展模式,即“龙头企业+出口基地+标准化”出口模式与“区域管理+龙头企业+标准化”出口模式并重。辽宁优先发展水海产品、蔬菜、水果、杂粮等主导优势产业,培育创新型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建立出口联合体,形成优势出口企业集群,建设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2006年辽宁省农产品出口24.13亿美元,到了2012年已达47.76亿美元,增长97.9%,年均增长率为12.7%。全国各省区农产品出口比重排在第一位的是山东,年均超辽宁18个百分点左右。2012年山东农产品出口150.22亿美元,同期是辽宁农户品总出口的3.15倍。广东虽然是农产品进口大省,但农户品出口比重仍然居高不下。2006~2013年10月广东农产品出口比重一直在12%左右徘徊,高于辽宁省近5个百分点。2012年广东省农产品出口75.06亿美元,同期是辽宁农产品出口的1.57倍。

3.辽宁省农产品出口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TC)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出口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它通常用一个国家或地区某产品的净出口额除以该产品进出口总额。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变化范围从-1到+1。该指数越接近于1,该产品贸易竞争力越强;越接近于-1,该产品贸易竞争力越弱。该指数大于零,说明该产品贸易为顺差;该指数等于零,说明该产品贸易进出口平衡;该指数小于零,说明该产品贸易为逆差。表3是2006~2013年10月中国及主要省区农产品出口竞争力指数情况。我国农户品贸易竞争力指数一直是负值,且越来越小,这说明我国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逆差,且贸易竞争力较弱。所比较的主要省区之中,贸易竞争力较强的是辽宁和吉林,然而TC值偏小。吉林从2006~2013年10月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顺差。辽宁从2006~2012年的TC指数值虽然大于零,但是年均值仅为0.176,且TC值正呈下降趋势。进入2013年,TC值由正转为负值,辽宁的农产品贸易逆差趋势明显,贸易竞争力正在减弱。黑龙江、浙江、山东三省在金融危机之后农产品贸易纷纷由顺差转为逆差,贸易竞争力转弱,这些省份的农业正面临调整和转型的契机。

4.辽宁省主要农业重要商品出口情况将2012年辽宁及中国主要地区农业重要商品出口情况进行比较,如表4所示。辽宁省农业出口的优势商品主要是农业初级加工品食用菌罐头、植物油,2012年的出口额分别为3375.5万美元、8592.2万美元。2013年1至10月辽宁省食用菌罐头出口仍然排在各省区的前列,累计出口12299.6吨,出口2422.5万美元。出口食用菌罐头的大省是福建,同期累计出口171780.3吨,出口2.62亿美元。食用菌罐头虽然是辽宁的优势农产品但是其出口规模、经济效益与福建相比,相差甚远。在各省区的比较中,辽宁的植物油出口生产和出口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2013年1至10月辽宁出口植物油62830.1吨,出口1.0723亿美元,出口额同期增长64.7%,在各省区排名第一位。辽宁省农业出口劣势产品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农业产品和部分初级农业加工品中,如大米、水果、花生仁果、鸡肉及其制品等等。辽宁作为昔日的产粮大省,大米出口不具有明显的优势。2013年1~10月辽宁大米出口19151.9吨,出口额1161.6万美元。出口数量和出口额落后于同处东北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同期,吉林省大米出口56355.3吨,出口额3934.8万美元;黑龙江出口23215.0吨,出口额1754.9亿美元。全国各省区大米出口排在第一位的是北京,出口280226.8吨,出口额2.33亿美元。辽宁省的柑橘属水果、鸡肉及制品北方的省区中具有一定出口竞争优势。2013年1~10月辽宁这两类农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1482.0万美元和15744.0万美元。但是与山东、浙江、福建省份相比,出口额又相差甚远。2013年1至10月我国柑橘属水果出口规模最大的省份是福建,出口量194022.2吨,出口额2.23亿美元。而鸡肉及制品出口竞争力最强的省份在山东,出口量148368.5吨,出口额5.86亿美元。

5.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发展情况辽宁省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的高低。截至2012年,辽宁省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891个,完成销售收入8415.6亿元。其中,规模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2026个;纺织品企业达到860家;其他农产品轻工加工企业1005个。据201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辽宁省的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2510.3亿元,而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0.2%,同比增长9.8%。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增长9.5%;纺织服装、服饰业增加值增长11.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8%;烟草制品业增加值增长7.3%。辽宁省已经形成一些极具特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例如玉米加工产业链、生猪加工产业链、果蔬加工产业链、水产品加工产业链、服装加工产业链等等。然而,与国内农产品加工大省相比,辽宁省农产品产业链条两端尚未完善。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业链条上游企业集聚效应不明显,下游企业营销、服务体系尚未健全;对产业链条带动强、规模加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缺乏;农产品出口品牌尚未建立。山东省和福建省的农业产业链条形成的比较早,已初具规模。山东有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寿光蔬菜集团,福建有超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已经构建形成了上下游环节一体化、综合配套集群化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条。

二、主要结论及相关对策

(一)主要结论

综上可知,辽宁省农产品进出口规模呈现稳步增长且呈贸易顺差,然而农产品进口增速远超出口,顺差规模正不断缩减,农产品贸易竞争力趋弱。辽宁农产品贸易占全国农产品贸易总额比重一直在5%~6%左右浮动,远落后于山东和广东两大省。辽宁农产品总出口占全国农户品总出口的比重在东北三省中居首位。辽宁的农产品贸易逆差趋势明显,贸易竞争力只有微弱竞争优势且趋于下降。辽宁省农业出口的优势商品主要是农业初级加工品食用菌罐头、植物油等。但是与其他省份相比,优势不明显,竞争力潜力有待提高。在传统的农业产品如大米、水果、花生仁果、鸡肉及其制品具有竞争劣势。另外,辽宁农产品出口品牌尚未形成,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链条亟需完善。

(二)相关对策

1.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链条。首先,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构建涵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中与农业相关行业的农业产业链条经营模式,即由种子供应到种植、生产、加工、储运、流通、销售等一体化的农业产业链条,该链条衔接农户与最终消费者两端。其次,掌握农业产业链条的高附加值环节,如农产品的精加工技术、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加工业的流通与营销渠道等等。占据农业产业链的高端位置,容易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扶持、重点整合资金投向、贴息贷款等优惠条件对有出口能力和潜力的、特色鲜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同其他省份相比,辽宁省级以上的农户加工企业虽近600家,但企业规模偏小,知名品牌少,对周边农业的带动效应不强。因此,要培育和发展一批有特色的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这些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推广技术,带动生产,促进转化的综合服务功能,带动“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农产品加工出口,逐步形成资源共享、规模不断扩大、梯次发展的出口增长模式。逐步形成跨国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以便在区域集团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实现国际市场上的高水平运作。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支持采用以贷代补的方法。按照有偿、可持续的市场化原则,合理利用外贸专项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针对不同的行业,可采用低息贷款或补息贷款,取替“隐性”财政补贴。同时,鼓励民营资本作为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养。

2.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省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的科技研发环节,增大研发经费投入,以重点项目形式进行联合科技攻关。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高水平的农业研发中心,强调自主创新,加快成果转化。积极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农产品深加工的科技队伍,通过引进农业高科技创新人才,提高整体创新实力,攻克农产品精加工的技术难题,建设一批农业深加工和精加工的产业化示范生产线,培育农产品自主品牌,有效地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出口竞争力。

3.引导外资进入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利用外资的质量研究实施2013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引导外国资本投向优先发展的现代农业,确保外资投向与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一致,进一步提升辽宁省农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2篇

1.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地区结构。据商务部外贸司统计,以2009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数据为研究对象,在我国十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国中,美国、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是我国主要的农产品来源国,合计占我国进口农产品份额的55.11%。日本、美国、香港、韩国为我国主要农产品消费国(地区),合计占我国出口农产品份额的47.95%。以大洲划分,35.47%的贸易额位于亚洲区域,北美、南美洲、欧洲分别占22.30%、21.11%和13.86%。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区结构分析,造成我国逆差不断扩大的原因主要来自于需求因素的影响,主要进口的大豆等进口价格和数量同步增长,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导致对这些产品进口的需求猛增,国内生产能力有限,而需求又大,大量进口就成为必然选择,而本国出口农产品多集中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力不足,农业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下滑。另外,为扭转对我国的总贸易劣势,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强了对我国进口(包括农产品)的限制,国内供求不平衡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出口能力受到阻碍,加剧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状况的形成。

2.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商品结构分析。2006年至2012年间,中国主要出口农产品为水产品、蔬菜、畜产品、水果、稻谷等,其中06年至12年七年平均出口额分别为101.46、81.27、40.19、43.37、4.26亿美元;主要进口农产品为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水果、谷物等,其中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的七年平均进口额分别为63.39、62.65、49.23亿美元,水果、谷物的七年平均出口量为475.93、246.1万吨。①从产品结构上来看,2012年我国土地密集类型主要农产品出口明显下降,进口大幅增长,部分农产品由净出口转为净进口,这是自2004年以来,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一直表现出来的趋势,也是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进出口表现为增降不一,但多数表现为顺差。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2年农产品贸易逆差主要是由于与南北美洲大豆、油料几乎是只进不出的净进口贸易,加上棉花、畜产品长期以来的大额贸易逆差,同时谷物、小麦、玉米的贸易逆差都有不同程度上的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园艺种植类如蔬菜、水果外加水产品,历来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但近几年水果类农产品出现出口下降,进口上升的趋势,贸易顺差逐年减少,另外,我国一直被认为是畜产品的“疫区”,贸易逆差趋势没有缓解。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本文前一部分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区结构、商品结构和基本特征三个方面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格局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找到了一些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但对其实际影响程度和内在关系还不了解,下面对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1.变量选择及数据处理。NC: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C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进口额;J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额;HL:表示人民币兑100美元年均汇率;GDP:我国国内生产总值;ZC:表示中央地方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ZCZ:表示农业总产值;GS: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平均关税。XF:表示国内总需求,由于居民消费支出代表了一国国民的消费水平,所以本文以居民消费支出中对食品类的支出总额代替表示国内总需求;YLXSL:表示我国油料销售量,子目包括花生及花生仁和食用植物油(含棕榈油),由于油料产品在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是我国近几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其数量变化对研究结果有较大影响,所以单独列为一个变量;JGZS:表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本次研究主要对上述11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年限为2000年至2012年十三年的数据,其中变量NC、CK、JK、ZCZ来自中国农业部网站(agri.gov.con),GS来自个信息网站统计汇总,其他数据来自国际统计局网站()当年统计年鉴。数据中取绝对数的,数额(除变量HL表示为100美元所兑换的人民币数额外)统一以“亿元”为单位,数量统一以“吨”为单位;数据为相对数的,以上年为基年(取100)计算,关税与农产品依存度用百分比表示。相关变量样本数据见(表3)。

2.建立模型。本文的研究方向是找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和提出相关对策。为明确上述多个变量之间的具体数量规律,需要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为简化研究过程,本文只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首先建立一个基本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3.实证分析。本文通过建立“初始回归模型”,根据赤池信息量准则(Akaikeinformationcriterion)和Schwarz准则(Schwarzcriterion)对除“初始回归模型”以外的其他变量进行判断,分析其与农产品贸易逆差形成的相关程度,从而筛选造成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经过第一、第二步的变形,分析得出以NC为因变量,GDP、HL、JK、ZCZ、LYXSL为解释变量的最终回归模型,如下。从上述回归模型可以看出,农产品贸易差额与GDP水平、人民币汇率、农产品总产值和农产品进口量以及粮油销售量有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GDP每增长1亿元,贸易逆差将增加114.02万元;100美元多换1人民币(人民币贬值),贸易顺差将增加5,359329亿美元;农产品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590.22万元;农产品进口额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0.773596亿元;粮油销售量每增长1吨,贸易顺差将增加7.14万元。

4.模型结论。从方程中可以看出,汇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影响程度最大,进出口额次之,GDP和油料销售量对其影响相对较小,以下对每个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内在关系加以解析。HL:汇率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人民币相对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化,会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化。简单地来说,当人民币对某一国货币升值,一是会抑制出口企业的贸易利润,部分国内企业会放弃国外市场,将商品在国内消耗,导致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二是会降低进口企业进口成本,部分国内需求趋于由国外资本流入来满足,使进口量增长速度上升。人民币升值,抑制出口,促进进口,贸易差额趋向逆差,贬值则相反。JK:进口额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我国进口主要来自于国内需求,国内需求上升,促进贸易逆差形成,反之则相反。从实际意义来说进口额可以一定意义上表示贸易差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进口额变化量等于差额变化量,这里之所以比JK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是因为我国进口额与关税有密切关系,关税是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对关说门槛的一再降低,使国外资本大量流入,是逆差形成的重要原因。ZCZ:农业总产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意味着我国农业总收入的相对增长,收入提高有效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可以反映到对进口农产品的需求能力的提高,促进了进口,使贸易差额向逆差运动。但应注意,方程t检验证明,ZCZ变量为非显著变量,在解释时缺乏可信度。GDP:国内生产总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我国为外向型经济及主要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国内总产品增长说明贸易顺差(出口)增长。另外,与农业总产值相似,国内总产值的增加,说明国民购买能力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部分产品的进口需求,加大了逆差的形成。逆差抵消了部分的顺逆,解释了GDP对贸易差额的影响效果不明显的原因。YLXSL:油料销售量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油料销售量代表我国农产品主要进出口产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结构因素和竞争能力,竞争力越强,生产结构越合理,我国出口能力将越强,可促进贸易顺差形成。

三、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建立模型的目的在于表示解释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和影响程度,引起解释变量变动的因素通过模型建立的关系作用到因变量上,针对本文的研究目的,最终模型的建立表示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决定因素的基本确立,而造成这些决定因素变动的原因将作为本文重点分析方向,结合前文对我国贸易逆差格局和贸易特征的分析结果,以下总结引发我国近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1.人民币升值———促进抑出。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状态,相对于美元由1994年的1:8.61到2009年的1:6.83,②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民币汇率的管理和调整制度是十分严格的,自2005年7月21日以后,汇率制度由钉住单一货币美元改为以货币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③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波动幅度。人民币升值主要源于中国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内部动力及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中国近十年的GDP年平均增长值为10.28%,发展速度惊人,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我国内部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多,都促使我国长期汇率趋于升值。另外,国外对中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2008年美国出现次贷危机之后,美元持续走软,强化了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美联储连续降息加大了中美利使得国外资金有动力进入中国,加大了人民币对美元的上行压力。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直接影响就体现在我国对外贸易上,出口的收益减少,进口的成本降低,中国目前的政策也趋于经济自由发展,现实的供求关系将导致进口量猛增而出口量有所缓减,促进抑出,削弱了我国各贸易产品的顺差优势或恶化了逆差劣势。农产品种类繁多,除一些基本农产品外价格弹性较大,汇率的变化直接导致贸易价格的变化,贸易量随之变化理所当然,促进了逆差格局的形成。

2.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贸易壁垒阻碍出口。中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将面临全球范围内的竞争,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贸易摩擦频频发生,特殊保障条款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十分容易受技术性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影响。2006年开始,全球进入高贸易保护阶段,日本和欧盟纷纷推出针对农业化学品残留和食品安全卫生的多项措施规定,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门槛,我国原本在国际市场较具优势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由于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处理能力有限,在诸多壁垒面前,我们困难重重,大部分被硬生生地挡在他国国门之外,同时发达国家对农业的高补贴,使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大大削弱,在出口能力大大降低的同时,为执行国际贸易组织的协议,我国对关税一减再减,由先前的15.3%降低到09年的9.8%,农产品平均关税更是由2000年的26%下降到09年的15.2%,进口成本的降低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本流入,进一步恶化了农产品贸易逆差的状况。

3.国内需求———偏好进口。通过农业部统计,随着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农业总产值的双双增长,我国国民的消费水平大大提高,居民对食品类产品的消费支出逐年增长,表现出旺盛的需求。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随着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供应充足的粮食谷物等基础农产品已经不是居民需求重点,而一些品质高、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慢慢走入人们生活,如高档水果、高级营养品等。而一些初级产品主要用于向农业产量不足的日本、韩国出口。从我国主要进口农产品贸易额的变化情况来分析,2009年,部分农产品进口需求仍是我国进口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主要逆差农产品如大豆、食用植物油几乎为净进口,大豆除制作各种豆制品外,主要是为了满足榨油后的副产品生产,如豆油和优良饲料,以满足人们生活水平和畜牧业对高质量饲料的需求。水果虽然是顺差产品,但从进出口增长变化来看,水果进口量大幅增多,这与前面提到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关,人们不再满足于我国生产的初级低质产品,而是追求品质高的进口产品,这对我国农业行业来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内部总需求偏好愈益由进口满足,也就是说总需求减去国内供给后的进口需求不断增加,促进了贸易逆差的形成。

4.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限制出口。中国是农业产业大国,但与农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以土地和劳动为资本的产品,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的优势为劳动力和价格优势。也就是说,我国农产品普遍反映为低品质、低附加值,在国际市场上已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缺乏国际竞争力。另外,从我国贸易地区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第一并且过于集中,多以亚洲地区国家为主,出口企业又普遍表现为规模小、实力有限、结构不合理等特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众多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正逐年下降。

四、应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对策

在正确认识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原因后,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国际市场环境,这里提出一些缓解我国农产品逆势的建议和措施。

1.正确面对人民币升值问题,合理应对升值对农产品造成的影响。面对国际压力和国内高速发展,人民币要不要升值?答案是“要”,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适当的汇率波动是国际经济的规律,作为占国际货币地位越来越重的人民币而言,相应的升值是有利的,一是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二是减少贸易摩擦,三是促进低端产品产业改革。作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应合理应对其带来的影响。

2.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打破贸易壁垒的阻碍。贸易壁垒主要针对进口产品的质量、价格加以限制,中国农产品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低质、产品附加值低是我国出口无力最主要的原因。为此,我们首先要按农产品技术指标来组织生产,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其次,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农业生产企业与国外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降低单位农产品成本。从质量和价格上克服贸易壁垒的限制,增强农业整体的国际竞争能力。同时,建立我国自己的贸易壁垒体系,强化对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寻求平等、公平的贸易发展环境。

3.调整进出口结构,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拓宽出口渠道,建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向更宽更广的国际市场进军,发挥我国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更加合理的规模型农业生产机制,以谋求高效生产,降低成本。

4.在WTO框架下适时调整农产品贸易政策。我国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但在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等活动中,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仍十分显著,例如我国针对粮食市场价格上涨问题对粮食进出口贸易采取了大量进口和限制出口的双管制措施,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形成。在我国“敞开国门”的同时,以西方国家为首的发达国家对我国进行贸易压制,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保护手段由关税、数量措施,到贸易救济手段,再到技术性贸易壁垒,从历年的农产品贸易争端产品分类来看,畜产品、园艺产品、粮食产品和水产品是争端高发商品,而这些恰恰是我国主要出口产品,因此我国应该积极调整农产品贸易政策,应对当前的农产品出口困难。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3篇

(一)农业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有两个基本的方向,一是自由贸易政策,二是保护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能提高一国的经济效率和国民福利,因此贸易自由化是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方向及当前WTO农业谈判极力促成的目标。但是,当前的农产品贸易中最受关注的仍然是保护性贸易政策。当前,农业仍然被认为对一国的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部门给予了积极的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在贸易领域里占有基础的地位,而且,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波动所造成的广泛影响,使得各国政府普遍倾向于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进行直接和持续的干预。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

相对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加及时、自动和具有约束力。但WTO争端机制本身的缺陷实际上却可能纵容投机行为的发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漫长程序和步骤使违约方有机会影响WTO的授权行为,如否决专家组的人选,降低了其他国家报复的可信性;再者,争端解决机制的最终目的是要促进有关国家就争端进行谈判和磋商。只有所有的谈判和磋商都失败之后才会授权方进行报复,这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程序性约束与报复的直接成本结合在一起,降低了采取报复行为的可能性。所以,争端解决机制也就难以抑制有关国家的投机行为。如果投机行为不仅不会遭到惩罚,反而可以成为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投机行为事实上是得到了鼓励。

二、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可持续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如何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觉得,应该采取下面几项措施,才能够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一)立足国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

我国的农产品普遍存在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等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提高其专用性和适用性,我国农产品中的畜牧产品、林果蔬菜、水海产品既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又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可以引导农民加大对这些产品的生产力度,同时要增加产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只有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的产品才会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以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收益。

(二)扩大出口潜力较大的农产品

主要包括苹果、柑橘、牛羊肉、水产品等。这类农产品要实施增强竞争优势,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积极扩大出口的发展战略,主攻产品质量安全、产后商品化处理和市场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打造知名品牌,提高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同时,确定优势农产品还要依据下面五条进行选择: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农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生产传统、生产基础和技术条件。

二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区域内商品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份额。

三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产业发展带动力强。

四是产业化基础强。科研、生产、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有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

五是环境质量佳。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

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由于建国后我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中国的农业尤其如此。农产品的竞争力虽然以品质和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影响因素却很广泛,如农业资源条件、宏观经济环境、农业相关政策、基础设施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现阶段,完全依靠我国农业的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是不现实的,农业需要大量来自政府和非农产业的支持。政府除了提供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外,还需要制定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信贷政策、补贴政策、税收政策等,并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提供高效优质低价农产品提供硬件支撑;同时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加强科研院所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注意发展绿色食品

实际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阻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农产品生产未按照IFOAM的标准进行生产,由于过多地使用了大量化肥和剧毒及高残留农药,使得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大部分指标不合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提高,再继续延用过去办法进行生产,势必会使农产品过剩的更加严重,而国外质优安全的农产品必将大举进军我国市场。

(五)注意环境保护,注重可持续农业的发展

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面临着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逐年下降,近年人均占有量由0.09公顷下降到0.08公顷。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5,且土地退化加重,自然灾害频繁,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农产品质量问题,跟不上市场升级转型的需要,致使销售不旺、出口不畅。面对国内外双重压力,我国现阶段必须走可持续农业的道路。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现代企业产品的开发开辟了全新的领域并展现出无限广阔的前景。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消费者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得产品更加丰富多彩。因此,我国必须加大科技的投入,不断培育新的品种,利用新的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注意新的农产品的加工技术,才能够提高我国的优势农产品的持续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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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银果.SPS措施对猪肉贸易的影响及中国遵从方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关键词】中澳自由贸易区 农矿产品 贸易条件

引言 2003年10月,《中国澳大利亚贸易与经济框架》签订以来,两国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双边贸易迅速增长,贸易领域不断拓宽,中澳贸易总额从2003年的135.6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203.9亿美元,增长了50.36%;2005年又创下272亿美元新高,比2011年增长33.6%。目前,中国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而澳大利亚是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以纺织品、服装、鞋类、机电产品、玩具、化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兼有少量高新技术产品;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主要是铁矿砂、铜矿砂、镍矿砂、煤、原油、羊毛、牛肉、棉花和大麦等矿产品和农产品。虽然中澳双边贸易商品结构的互补性很强,但在过去十年的双边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贸易逆差地位,而且贸易逆差主要来源于矿产品和农产品部门。因此,中澳自贸区协定谈判须着力解决的关键是中方资源性农矿产品的贸易逆差累计增大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领域作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综合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中澳农矿产品贸易结构

(一)产品结构 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工业化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农牧业发达,盛产牛、羊、小麦和棉花,同时也是世界重要的矿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澳大利亚的矿产资源不仅种类多,而且储量大、品位高,许多矿藏如铁矿石、铝土矿、煤等的蕴藏量均居世界前列。表1说明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资源性农矿产品主要包括:金属矿砂(主要是铁矿砂)、纺织纤维(主要是羊毛)、谷类产品(主要是小麦和大麦)等。 中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紧缺,劳动力资源相对丰裕的国家。在农、矿类产品贸易中,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主要是水果、蔬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以及以农矿产品为原料的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如钢材、纺织品、肉类制品和粮食制品等。而中国从澳进口的农矿产品则主要用于工业制成品的生产,澳大利亚的羊毛和麦芽供应是中国服装和啤酒业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铁、铜、镍、铝等各种矿石也是中国工业高速发展的必备原料。 由此可见,中澳两国相互出口的产品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澳大利亚向中国输出原材料来换取廉价的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中国对澳出口以消费品为主,从澳进口的产品则主要用于高速发展的工业化。

(二)厂商结构 澳大利亚经营资源性农矿产品的厂商经过大规模收购合并后已经非常集中,且规模都相当大。澳大利亚第一矿业巨头力拓公司(RioTinto) 2000年收购了澳大利亚北方矿业公司(NORTH),成为世界第二大矿石资源公司。2001年,澳大利亚另一矿石巨头BHP和总部设在伦敦的跨国矿业集团比利顿公司(Billiton),合并后成立的必和必拓公司(BHPBilliton),成为世界第三大矿石资源公司。在铁矿砂贸易中,力拓公司、必和必拓公司两大铁矿巨头的年产量就达到全澳年产量的70%以上,处于垄断竞争地位。在澳大利亚的羊毛和大麦生产中,主要厂商分布于种植业发达的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大麦生产是大规模机械化进行的,主要收购商的收购量都很大,形成垄断竞争的局势。在棉花生产中,澳大利亚有10个大型农工贸一体化的棉花集团。不仅如此,澳大利亚某些农矿产业由统一的官方机构进行协调管理,如大麦生产就统一由“澳洲谷物”(GRAINOFAUSTRALIA)进行宏观控制。 相比而言,我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分散,规模不大。从我国钢铁企业情况来看,2011年前15家钢铁企业钢产量才占我国钢总产量的45%。在这15家钢铁公司中,除了宝钢规模较大,优势比较突出外,其他14家规模相差不大,国内钢铁市场竞争程度激烈。 以上贸易结构分析表明,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绝大多数农矿产品在澳都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而属于寡头垄断的状态。中国向澳出口产品的生产商则相对分散,处于自由竞争的市场。在 定价中,寡头垄断的一方掌握着主动权,而高度分散的一方只能被动地接受,中澳农矿产品贸易就存在着这种情况。

二、中澳农矿产品贸易出现的问题

(一) 进口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1.中国对澳大利亚农矿产品进口依赖性增强。中国是澳大利亚羊毛的最大买主,采购量占澳羊毛出口总量的40%,占中国进口羊毛总额的45%;同时,2011年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铁矿砂的第一大买主,吸收了44%的澳出口铁矿砂,占中国进口铁矿砂的50%以上。此外,中国75%的锰矿砂和26%的铜矿砂的进口均来自澳大利亚。 以最具代表性的铁矿砂贸易为例,虽然我国铁矿砂年产量居世界第一,但铁矿资源贫矿多、富矿少,分布不均匀,开采大多层次低,规模小,普遍缺乏先进的开采技术。由于工业高速发展,国内对铁矿砂的需求远超过自身生产能力的增长,因此我国已成为世界铁矿砂的最大进口国。澳大利亚作为世界铁矿砂出口量最大的国家,拥有丰富的资源,其铁矿砂的含铁量平均高达65%。在地理位置上,澳大利亚距离中国又比另一铁矿砂出口大国巴西要近,使得运费可以减少20%~45%,因此澳大利亚自然成为中国铁矿砂的第一进口国。随着中澳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对澳铁矿砂进口额将进一步上升。 2.澳大利亚资源性农矿产品价格继续大幅上涨。2002~2011年,世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羊毛、棉花、大麦、铁矿砂、锰矿砂、铜矿砂、铬矿砂、氧化铝8种主要农矿产品的进口价格明显上涨,而铜矿砂、铬矿砂、氧化铝3种商品的平均进口价格涨幅竟分别高达127%、154%和111%。2005年,我国钢铁企业更是被迫接受了进口铁矿砂价格71.5%的涨幅。目前,以澳大利亚、巴西等国为主的世界原材料出口国正在酝酿又一轮的铁矿石提价。澳大利亚作为原材料出口大国,在市场上处于卖方垄断地位,在定价上举足轻重,往往以提高价格的方式获得垄断利润。而中国制造业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无法形成合力与其进行价格协商,从而处于不利地位。表3体现了澳大利亚农矿产品近年来的国际价格走势。

(二) 出口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1.中国初级制成品出口价格有下降趋势。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初级制成品量不断上升,但是平均出口价格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中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没有充分考虑市场容量问题,盲目大量生产导致供过于求,因此压低了价格。这种情况在纺织品、鞋类贸易中尤为突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关税的逐步下降,优势产业纺织品、鞋类的出口迅速扩大。但是,近年来贸易呈现饱和趋势,出口价格逐渐下降,比如2005年中国棉制针织衬衫的出口价格就由2011年的3.12美元降低到1.71美元,降幅达45%。第二,中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较为分散,盲目追求销量,没有形成统一的出口定价协调系统,出现了厂商之间竞价出售的局面,形成恶性竞争的价格战。第三,中国的初级制成品加工程度低,技术附加值也不高,厂商没有将重点放在品牌形象的提升和产品的创新开发上,导致产业整体形象不高,所出口的大多数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价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商品。例如我国大多数钢材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出口粗钢制品,而高技术产业所需的精密钢材仍需进口。

2.东盟主要农业国在澳大利亚市场上的出口竞争加剧。我们采用巴拉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比较优势进行对比分析。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表达了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的出口所占比例相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贸易所占比例的比例。它可用公式表示为: 式中,RCAik代表i国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Xik为i国k类商品的出口额,Xi表示i国所有商品的出口额,Wk表示k类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W表所有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RCAik大于1,说明该国该类商品的出口相对集中,该国在这类产品上具有一定的显性比较优势;RCAik小于1,则相反。 2005年澳大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由于东盟与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相似程度很高,并且从东盟运输的费用更低廉,因此澳大利亚从东盟主要农业国进口大量农产品及其制成品,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中国农产品的进口。由表4可见,泰国多种主要农产品比中国更具有显性比较优势。因此,中国农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上受到东盟主要农业国的强力竞争,对澳农产品贸易逆差出现扩大的趋势。

三、中澳农矿产品贸易问题的主要成因 第一,由于近年发展 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铁矿进口增量很大。由于供给量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因此需求量的增加导致世界铁矿砂价格不断攀升。另外,发达国家如英、法、德、意等均成为世界铁矿砂净进口国,这些国家的铁矿砂进口基本来源于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南非等几个国家,进口来源地相当集中。而且随着澳大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日本、韩国的加入,东盟各成员国向澳大利亚进口的铁矿砂也将有所增加。 第二,卖方垄断已成气候。我国铁矿砂的进口来源地主要是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和南非,进口量占我国铁矿砂进口总额的约94%。目前,世界70%的铁矿砂出口贸易掌握在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必和必拓公司和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三大矿业巨头手中,因此他们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垄断竞争的局面。目前垄断竞争带来的后果是卖方联合提高价格,赚取高额利润,而买方成为价格的接受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

第三,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不高,议价能力薄弱。我国前三大钢铁公司产量总和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低于20%。集中度不高导致重点企业行业控制能力不强,行业里中小企业进口无序,不能集中整个行业的力量与出口方进行同等议价。与此同时,我国只有宝钢等少数大型钢厂有能力与澳大利亚和巴西铁矿砂公司签订价格较低的长期协议,而更多的小钢铁厂只能零购印度高价现货铁矿砂。目前,中国注册在案的铁矿砂进口企业共有523家,经常竞价进行现货购买,致使现货价格越抬越高。这种情况一方面变相助长了铁矿砂进口价格的上涨,另一方面也给了国际巨头们大幅提价的口实。 第四,某些国外大型铁矿砂进口企业在海外铁矿公司持有大量股份。在澳大利亚铁矿公司里,新日铁、三井、住友、伊藤忠等日本公司都在一定程度上控股。虽然铁矿砂涨价也使其利润受损,但上游利润却可以弥补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就有操纵市场价格以牟取暴利的动机,而铁矿砂价格上涨带来的利益损失很大部分则由中国钢铁企业承担。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国际铁矿砂价格大幅上涨。作为国际铁矿砂的最大买方,中国成为铁矿砂价格上涨的最大损失者,2005年中国钢铁企业多付出了300亿元的进口成本;与此同时,澳大利亚铁矿巨头从中国获得了30至40亿美元不等的巨额利润。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澳大利亚动植物检疫标准(SPS)正在成为我国农产品进入的壁垒。中国农产品尤其是水果、蔬菜等很多都是采用木质材料包装,但这些木质材料无法通过澳大利亚近乎苛刻的动植物检疫标准而遭到退货或销毁。 综上所述,中澳农矿产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国对澳进口量大而价高,对澳出口不畅而价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条件存在着恶化的趋势。 四、综合解决中澳双边贸易问题的策略 (一)整体、中长期策略 今年9月,中澳双方将启动新一轮(第六轮)自由贸易区谈判。目前双边贸易中的问题,必然成为双方政府和谈判人员关注的重点,也是权衡自贸区利益平衡的基本杠杆所在。

因此,它直接决定了双边自贸协定谈判的实质进程。与此同时,考虑到中澳自贸区具有显著不同于传统自贸区的差异特征,笔者认为,为保证双边利益的平衡和经贸合作的顺利推进,应尽快确立如下整体策略:

1.确立中国的发展中国家与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澳大利亚是一个经济发达国家,与之相比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正如中国加入WTO谈判所体现的原则一样,中国应当承担与发展中国家地位相称的开放义务,而享有发展中国家的相应权利。因此,中澳自贸区协定的谈判应当充分体现这一地位差异,同时确立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使之成为解决中澳农、矿产品贸易所存在问题的综合指导原则。

2.确立双边的结构性对称开放原则。澳大利亚目前在对华开放市场方面存在的某些限制,如反倾销、技术壁垒、部分产品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等,直接限制了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机电、纺织品和部分农产品的对澳出口。对中国企业对澳投资设置的审批条件和门槛也明显偏高。与此同时,澳方又十分强调中方应加快开放农牧产品、金融等服务业市场,并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很高要求。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根据中澳经济固有的结构互补特征,在部门之间和部门内不同产品之间寻求利益对等及相互补偿。例如,在开放农产品市场和引进农业技术、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返销澳洲市场之间,在选择性开放服务业和扩大我国制成品对澳出口之间,在适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和澳方降低中国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对澳资源、 能源类及其他产业投资限制门槛之间等,有针对性地均衡开放效益,实施跨部门的交互对称开放,由此将双方的利益平等地实现最大化。

3.确立均衡梯度开放原则。对于某些敏感性不同部门或同部门之间的市场开放,伴随同一领域的投资便利化,我们认为应当结合利益均衡原则,实施谨慎的梯度开放。例如在农产品领域,可根据比较优势状况先适当扩大水果、蔬菜和肉制品类的进口,后伺机扩大其他农、畜产品进口。即所谓依据利益均衡和产业、政策的成熟程度逐次开放,梯度推进。

(二)分类的、近期策略 1.发挥我国蔬菜、水果和农业制成品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在初级农产品如谷物、棉花的生产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受到澳大利亚初级产品强有力的冲击,因此在生产上要注意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种植的技术含量,对受影响较严重的初级产品应考虑逐步放开,在关税谈判中争取较长的保护期限。另一方面,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水果、蔬菜、水产品以及农业制成品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应建立这些产业生产的补偿机制和优惠政策,逐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以适应出口需求。还应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的资金与技术投入,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以扩大对澳大利亚的出口。

具体做法如:

(1)在出口农产品品种的选择上,应针对澳大利亚的市场需求,加快品种改良及更新换代。可以在中国的传统出口农产品中甄选出在澳大利亚最具有市场潜力的品种,也可以引进在澳大利亚市场上适销对路的国外优良品种,利用中国自然条件多样化的优势,把这些优良的树种或品种安排在最适宜的区域种植,为果品生产的优质、高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大对出口农产品的资本、技术投入,引进澳方先进的农产品追溯系统,不仅在生产的源头抓好标准化建设,而且把产品的质量控制逐步扩大到种植、加工、流通的全过程。按照国际卫生检疫标准、农产品技术标准、绿色食品标准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以应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

(3)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包装档次。针对澳大利亚的SPS包装条款要求,农产品的包装应采用严格消毒检疫的合格材料,尽量少用木质材料包装。

(4)对于我国具有优势特色的传统农业制成品,如茶叶、葡萄干、黄酒、白酒等,应建立专门生产基地,打造品牌优势,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档次。各厂商应联合起来,在出口贸易中争取卖方定价权,以获取较高的利润。

2.建立国内钢铁企业联合采购机制,争取铁矿砂的世界定价权。日本、欧洲拥有的定价权取决于其钢铁行业的大规模和高集中度,我国钢铁企业如果要想提高话语权,在定价方面施加足够的影响力,就必须通过优化组合、联合兼并,逐步组建大型钢铁联合集团,从而加强行业集中度,规范市场行为,并以相同的声音、一致的行动来应对国际挑战。在2005年3月与必和必拓的铁矿砂价格谈判中,中国钢铁企业首次获得了胜利。这表明,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砂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得到了加强。2005年4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成立了进口铁矿砂工作委员会,全国有资格进口铁矿砂的70家钢铁生产企业成为其成员。这一组织进一步强化了全行业的铁矿砂进口协调工作,中国钢铁企业也将在未来铁矿砂定价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我国企业应“走出去”,加强垂直一体化方面的投入。我国必须加快制定实施境外资源利用战略,坚持"走出去"的政策,进入产业链的上游,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供应基地,提高利用境外资源的能力。以铁矿砂为例,早在2011年,武钢、鞍钢、唐钢和江苏沙钢四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通过合资的方式获得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转租的Jimblebar铁矿40%的股权,从而拥有每年购买1200万吨铁矿砂的权利。在2005年铁矿砂大幅涨价后,我国钢铁公司纷纷开始同海外铁矿石供应方签订合作项目,共同开发铁矿资源。其中最成功的一例是2005年10月,中钢集团与澳大利亚Midwest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合资勘探并管理西澳大利亚州中西部地区Koolanooka和Weld Range两处铁矿资源,协议涉及的总金额高达15亿澳元,合计近人民币90亿元。中钢集团将在合资公司中占50%股权,这将是目前中国公司在澳大利亚铁矿资源开采中所获取的最高比例。

4.我国企业应与海外农矿资源供应商签订长期贸易合同。签订长期合同有利于稳定市场,防止原材料价格大起大落。近年来,一些中小企业开始涉及资源性农矿产品贸易,签订的都是短期合同,不但价格高于3年以上的中长期贸易合同,而且由于竞价购买,进口商品质量良 莠不齐,严重影响我国钢铁行业和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应尽快杜绝这类短期行为。相反,目前国内的一些大型制造企业都纷纷与国外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稳定的供应协议。比如2005年9月,包括马鞍山钢铁公司在内的4家中国钢铁生产商与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签订合作期长达25年的合同。2005年9月底,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也与印度矿业协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世界第四大铁矿砂供应商澳大利亚FMG集团也与国内6家钢铁企业签订了为期10年的销售协议。签订长期协议不仅使中国钢铁制造商获得稳定和长期的铁矿砂供给,还能巩固我国和原材料供应商之间不断深入的经济合作关系。

农产品贸易论文范文第15篇

(一)经济带沿线国家逐渐建立良好的农业合作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合作、发展、共赢原则,着眼于共同长远发展,注重优势互补,增进相互信任,解除相互分歧,坚持互利共赢,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目前,我国已经与140多个国家及主要的国际农业机构和金融组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合作关系,与50多个国家成立了农业合作委员会或组织,双边或多边农业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

(二)经济带沿线国家纷纷提出农业发展战略我国从2004年至2014年又连续十一年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始终坚持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至于农业国际合作方面,农业部等部委相继出台《农业国际合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性银行对农业投资合作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国际合作项目提供信贷,协助企业解决实施农业“走出去”融资难的问题;围绕农业发展重点领域、科技进步的关键环节,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加大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力度,推动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以强化责任、强化整理、强化监测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贸易摩擦,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经济带国家也为了发展农业、促进农产品贸易纷纷提出农业发展战略。具有代表性的如下:欧盟对内建立共同农业基金《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EAGGF)》,统一农产品市场和价格,对农产品出口予以补贴,利用出口补贴销售共同体剩余的农产品。俄罗斯推动落实《2013年前农村社会发展联邦专项规划》,2012和2013年分别拨款100亿卢布(约合3.4亿美元),免缴农业企业利润税、种畜进口增值税,继续向农业生产者提供优惠贷款等。为提高农业竞争力,哈萨克斯坦政府制定了《2013-2020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产品加工业综合体发展战略规划》。根据这一规划,2013-2020年哈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共投入29869亿坚戈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其中也包括通过税收优惠促进农业领域发展的相关措施。这些重大政策的出台为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水平和拓展合作领域提供了良好契机。

(三)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业资源中存在互补性我国农业发展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明显优势,但人均资源少、耕地与水资源严重不足,导致土地密集型产品竞争处于劣势地位。近年来,对农业结构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大力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建设设施农业研发、生产中心、发展“农家乐”形式的农村经营模式,以生态餐饮、休闲娱乐为主的农业发展,减少与限制草原放牧等措施的实施,使得果蔬类生产具有优势,而粮食、肉类上对进口依赖程度较大。在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各国经济发展状况,地形、气候不同,引起农业资源与优势产品的差异性。如:土耳其的棉花产量、羊毛产量和人造纤维产量均居世界前列,纺织产品70%销往国外、俄罗斯是世界上森林面积最大的国家,其森林面积占世界森林面积的四分之(8.09亿公顷),木材蓄积量为821亿立方米,占世界木材总蓄积量的四分之一,其中一半以上为成熟林和过熟林、乌克兰位于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占全世界“黑土带”总面积的40%,这些为发展农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历史上乌克兰素有“欧洲粮仓”之称,目前也是世界第三大粮食出口国、亚麻是白俄罗斯特色农业之一,自然而然白俄罗斯也就成为世界亚麻主产区、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中亚的重要产棉国、波兰是世界最大苹果出口国、荷兰是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国,其中乳制品业是荷兰农业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同时荷兰的花卉业饮誉全球。生产要素的差异性,有利于发挥各自长处,从而使得我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长潜力强。

二、中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特征

(一)双边农产品贸易上合作更加紧密,贸易额增长迅猛进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进一步发展,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额呈攀升态势,且为持续性增长。2001-2013年之间,双边贸易量从33.92亿美元增加到27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21.01%,其中我国向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出口额由26.40亿美元增加至95.1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2.36%,进口额由7.52亿美元增长至181.2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33.55%。2013年,我国出口农产品总额为517.78亿美元,向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农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8.37%,相比2001年的20.06%%,有所下降,而进口农产品总额为1167.58亿美元,来自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农产品进口额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15.52%,较之2001年的6.43%明显上升。我国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进口的扩大不仅反映了双方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合作密切,也意味着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对中国农产品贸易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贸易结构来看,2001—2009年,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顺差地位,自2010年,我国改变顺差状况,连续三年在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中处于逆差,且逆差进一步扩大至2012年的103.19亿美元,而2013年贸易逆差下降到86.14亿美元。

(二)双边农产品贸易市场与商品结构较集中,产品结构对应性强从贸易产品结构来看: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主要出口的是果蔬类、动植物原料、水产类。2001-2013年,上述三类产品类型累计出口额587.55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5.17%。2013年,果蔬类出口额28.2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9.69%;动植物原料160.65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22.09%;水产类14.82亿美元,占出口额的14.29%,形成三类产品类型占绝对优势的出口产品分布格局。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的进口以纺织纤维、动植物原料、水产品为主。考察期内,上述三类产品类型累计进口额540.02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60.22%。2013年,动植物原料进口额93.37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1.52%,占一半以上比例,水产类进口额12.58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6.94%,纺织纤维8.99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4.96%,形成三类产品主要进口类型的产品结构。在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中,逐渐呈现出贸易对应性较强、贸易竞争激烈的贸易特征。从市场分布来看,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中,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市场以德国、俄罗斯、荷兰为主。2001-2013年,向上述三个国家累计出口额404.45亿美元,占总出口贸易额的44.86%,接近总出口额的一半。2013年,向德国出口额18.68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9.64%;向俄罗斯出口额17.09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7.96%;向荷兰出口额11.8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2.44%,形成三个国主要农产品出口市场分布的格局。中国农产品主要进口市场以土库曼斯坦、印度、法国为主。考察期内,从上述三个国家进口农产品累计额521.98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8.21%,成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中,我国农产品主要来源国。2013年,从土库曼斯坦进口农产品额89.27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0.14%,成为我国进口农产品的最主要供应国。其次,从法国进口额23.81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13.37%。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中亚五国、欧洲、西亚等地区的几个国家,贸易伙伴较固定,能否进一步开发多元化市场易受与各国关系密切程度的影响。从主要贸易产品的贸易伙伴结构来看,2001-2013年,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出口的果蔬类、动植物原料、水产类类型中,果蔬类的主要出口市场是俄罗斯、荷兰与意大利,向三个国出口累计额129.82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44.54%;动植物原料的主要出口市场是土库曼斯坦、德国与荷兰,向三个国出口累计额124.4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77.46%;水产类的主要出口市场是德国、英国、法国,向三个国出口累计额85.03亿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2.82%。我国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进口的纺织纤维、动植物原料、水产品中,纺织纤维主要是从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与法国进口,从三个国累计进口额90.93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52.78%;动植物原料主要是从土库曼斯坦、荷兰、印度进口,从三个国累计进口额262.47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33.61%;水产品主要是从荷兰、俄罗斯与印度进口,从三个国累计进口额336.40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84.59%。我国农产品贸易伙伴与商品集中性较强,易受贸易伙伴国政治、经济各方面不确定性的影响,进而造成农产品贸易较大的波动,贸易风险较高。

(三)贸易顺逆差来源国家与产品类型结构比较稳定、顺逆差增长趋势波动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农产品贸易中,我国农产品贸易顺差主要来自果蔬类、咖啡类、油籽类、水产类,逆差主要来自动植物原料、纺织纤维、饮料类、皮类。2001-2013年,果蔬类、水产类、咖啡类、油籽类产品在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中一直保持顺差,四种产品类型累计顺差额402.09亿美元,占总顺差额的91.37%。这也直接表明在上述四类产品类型出口中,中国比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具备较大的比较优势,但由于世界经济环境等因素,顺差额度并不稳定,总体呈先增后降的波浪状,2001年,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上述四种产品类型的贸易顺差额分别为6.17亿美元、1.53亿美元、1.28亿美元、1.37亿美元,到2008年顺差额达到各自考察期内的顶峰点31.77亿美元、10.53亿美元、4.20亿美元、4.06亿美元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贸易顺差额度逐年减少。我国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中处于逆差的产品结构主要有动植物原料、纺织纤维、饮料类、皮类,四种产品类型累计逆差额343.99亿美元,占总逆差额的79.02%。其中动物原材料自2010年为分水岭,之前表现为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顺差,之后则转为逆差,且连年扩大,至2013年达至顶峰,逆差额为72.36亿美元;而纺织纤维、饮料类、皮类一直保持不断扩大的逆差。2013年,对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上述三种产品类型逆差额分别为5.31亿美元、14.85亿美元、10.01亿美元。2001-2013年,从国别分析贸易顺逆差来源看,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呈现逆差的主要有德国、俄罗斯、英国、意大利,四个国贸易累计贸易逆差额323.70亿美元,占总逆差额的73.91%。2012年,上述国家对中国逆差额分别为5.77亿美元、5.45亿美元、3.11亿美元、4.81亿美元,其中,贸易逆差额从2001年开始增加到2011年的16.13亿美元、7.41亿美元、5.06亿美元、5.35亿美元之后开始下降,但考察期内都一直呈现逆差趋势。呈现顺差的有土库曼斯坦、印度、法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四个国贸易累计顺差额385.55亿美元,占总顺差额的84.13%。2013年,顺差额分别为77.75亿美元、30.65亿美元、18.07亿美元、4.91亿美元、其中乌兹别克斯坦一直保持贸易顺差以外,其他三个国在个别年份呈现逆差。

三、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