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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

政治指导员论文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做好新时期的政治思想工作,是摆在基层政治指导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探讨了基层政治指导员的角色定位,概述了基层政治指导员应具备的素质,在此基础上,提出基层政治指导员的能力建设。

关键词:基层;政治指导员;角色定位;能力建设

政治指导员是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协调者和实践者,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就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解决职工的思想观点和政治立场问题题,提高职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当前和长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政治指导员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基层队思想政治工作效益。

1 基层政治指导员的角色定位

1.1 职工思想政治方向的引导者。基层政治指导员的首要角色是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者,其首要任务是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职工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的直接实践者,其最终的目的是使职工具有坚定而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情操,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信仰。他们既要组织协调从各个角度所开展的思政教育和管理,也需要针对大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政工作,具体实施各项工作部署以及指导职工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等。

1.2 职工工作生活的引导者。除了政治思想的引导,政治指导员需要用自己的知识、阅历、经验、感悟以及人格魅力来给予职工以辅导和影响。所谓学习生活的指导者,是指指导员要引导大职工在工作生活上建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主体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政治指导员可以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工作理想和生活理想;并在人际关系处理、心理调试等方面给予其以有力的引导。

1.3 心理健康的引导者。面对日益激烈的生存和发展的竞争,职工的生活压力和认知的困惑难免会出现,因此,其心理问题的调适和其健康人格的完整和和谐都是非常重要的。政治指导员可以通过与职工感情、思想上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其业余生活的合理安排引导,对职工的心理和不良情绪进行有效疏导,并接受其的心理咨询,帮助职工提高心理素质,增强适应能力,正确认识自我,面对困难与挫折,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

2 基层政治指导员应具备的素质

2.1 思想政治素质。基层政治指导员担负着向广大职工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任务。担当这一任务,指导员本身就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政治素质包括两方面:一是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深厚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掌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深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思想觉悟程度,拥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进行认真思考,使理论指导实践。

2.2 良好的品质修养。政治指导员要想用自己完美高尚的人格魅力去感染职工,就必须做到在政治上,是旗帜;在工作上,是导师;在情感上,是朋友;在品行上,是典范。政治指导员应当热爱职工并热爱政治工作,这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同时,与职工良好的关系是指导员开展工作的基础,而建立融洽、相互信任的关系最有效的方法是情感交流,通过相互交换意见、交流思想、表达感情、统一认识,拉近距离,达到教育的目的。此外,指导员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保证自己的言行一致,用自己的言行来影响职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不断提升道德品质的基础上,指导员应着力打造自己的人格感染力,争取在职工中建立较高的微信,以人格魅力去影响职工、感染职工。

2.3 文化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知识性很强的工作,没有丰富的知识是难以驾驭的。伴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知识量的成倍增长,知识更新速度加快,获取知识信息的多形式多渠道,独占和垄断知识的优势逐渐消失,这就要求指导员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实践中,指导员至少应该具备三方面的知识素质:扎实的理论知识、宽广的文化知识、深厚的专业知识。首先,高政治指导员应当是一名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教育工作者。其次,政治指导员要立足知识的前沿,掌握本专业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发展的方向与最新成果,在教育教学中能从高层次上驾驭和把握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再次,指导员必须具备广博的理论知识素质。

2.4 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政治指导员必备的条件之一,指导员的心理素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工作成效。指导员工作的特性要求其必须具有乐观开朗的性格、诚实稳重的个性和坚忍拔的品德。政治指导员还要具备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保持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始终保持健康乐观的心态。一个好的政治指导员还要能够很好的进行自我控制和适时转换。在纷繁复杂的问题面前,能很好的进行自我心理调节,调整情绪,依旧以冷静的态度去面对问题。在遇到突发事件和危机的时候,临危不惧、处乱不惊,以积极的心态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3 基层政治指导员的能力建设

3.1 提高做党务工作、依靠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首先,政治指导员必须树立依靠组织开展工作的意识。指导员想问题、干工作不善于依靠组织和群众,往往是忙忙碌碌,工作成效却并不明显。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指导员的个人力量是有限的,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依靠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发挥基层组织和职工的整体作用。其次,要重视培养政治指导员做党务土作、依靠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要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使指导员进一步明确各种组织建设的制度,克服单纯靠经验、凭兴趣抓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真正做到部署工作以法规制度为依据,检查工作以法规制度为标准。第三 政治指导员必须树立集体领导的观念,要坚持大事集体讨论,自觉接受集体领导,做到个人服从组织。

3.2 提高组织实施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一是要着眼人的全面发展,树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当重视职工的长远发展和全面提高,切实端正对职工的根本态度,真正把促进职工全面发展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二是要克服形式主义,树立和强化解决问题的思想观念。这就要求政治指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坚决克服目前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重过程轻结果、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三是要防止消极等待,树立和强化主动跟进的思想观念。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这就要求政治指导员努力在追踪前沿、跟进发展中掌握主动,学会运用现代化的信息采集和传播手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3 提升科学文化知识和素养、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优秀的政治指导员不能仅仅依靠经验的积累或自己的感性见解来开展工作,而应当是善于总结和思考的,应主动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职工和社会实践进行深入探究,将自己的经验上升为理论的高度,不断增强对教育活动规律的认识,获取较高层次的教育科研成果,形成自己独特的工作风格。

3.4 迎接时代挑战、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知识素养是指导员心理素质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知识素养的形成是以知识结构的完善为前提,其知识结构应兼顾专与博两个方面。智能素质是指导员心理素质结构中的重要功能部分,是心理素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操作系统。情绪和情感是心理素质结构中的动力成分,指导员情绪、情感培养的主要内容,是使其懂得情感产生的机制、特点、功能及正常值,,学会一些调控的手段和方法,形成良好的情绪反应能力和适宜的宣泄方式,经常保持良好的心境和乐观的情绪,并具备较强的抗干扰和自控能力。

4 结论

基层政治指导员的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认识和掌握这些工作要点,对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总之,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复杂工程,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综合素质的提升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努力。

参考文献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2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经中共中央、xx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工条例》)日前颁布施行。

《政工条例》集中规范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原则、根本制度和组织体制,是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法规。20xx年颁布的《政工条例》,对于规范和指导军队政治工作,加强部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增强部队战斗力和保证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订《政工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更加牢固地确立科学发展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重要指导方针地位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xx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充分体现党的创新理论对军队政治工作的新要求,总结吸收军队政治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回答和解决政治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形势下我军的使命任务、建设目标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原则、根本作风、主要内容以及党的领导制度、政治机关的主要职责等方面的规定,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到我军的性质、任务和政治工作的原则要求、主要内容等各个方面,并对军队各级党委、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充分体现了xx关于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思想政治建设三个确保时代课题、思想政治工作三个紧贴要求、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科学性、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提高军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重要思想。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对近年来军队政治工作实践,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组织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中探索总结的新鲜经验,都作了认真概括和充分吸收。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适应时展的新变化、使命任务的新要求,增加了做好军队使命课题训练、联合训练、战略战役首长机关训练、基础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政治工作以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抓好部队政法工作等内容,强调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治工作,对党委(支部)领导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组织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等作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成果,必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第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xx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贯彻中央军事委员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双重历史任务,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第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

第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人民军队的性质,保证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军人为目标的军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军队内部的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以下称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制度。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是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预备役部队师、旅、团,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或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总政治部。团级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与上述部(分)队相当单位政治干部和政治机关的设立,由xx或xx授权的单位决定。

第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部队;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坚持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是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结合起来开展工作。探索和把握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增强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和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机关是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二章 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职能和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确定。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职能和优良传统教育,进行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军人道德、法律法规和时事政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革命气节教育。

(二)党组织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织的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和制度,搞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建立完善干部工作法规制度和政策,选拔、培养和管理干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四)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发挥共青团的党的助手作用、完成任务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围绕部队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教育和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习成才。

(五)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军人代表大会、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大会、军人委员会等民主制度,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维护官兵民主权利,发挥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的决议、命令、指示的执行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进行党纪军纪教育,检查处理违纪案件。

(七)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开展隐蔽斗争,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和破坏。做好安全警卫工作。依法进行刑事侦查工作,做好军事监狱和看守工作。

(八)军事审判、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代表国家在军队中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军队的实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军事利益,维护军队和军人合法权益,为部队和官兵提供法律服务。

(九)科学文化教育。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组织部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军事高科技知识,鼓励和支持官兵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培养既能保卫祖国又能建设祖国的人才。

(十)军事宣传工作。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共中央、xx的重大决策,宣传军队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军队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和出版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对外军事宣传。

(十一)文艺体育工作。建设服务部队的文艺体育队伍,发展军事文艺体育事业。建设军营文化,改善文化装备、设施和环境,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十二)群众工作。教育官兵遵守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群众纪律,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处理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问题,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协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动员部队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三)联络工作。进行瓦解敌军、团结友军的工作。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外军、敌军和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情况。指导部队进行心理战研究和训练。

(十四)军人褒奖、福利和优待抚恤。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检查督促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优待抚恤政策规定,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

(十五)经常性思想工作。针对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思想教育,搞好心理疏导。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

(十六)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进行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教育,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引导官兵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进行训练,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做好军事演习中政治工作。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完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

(十七)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进行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试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执勤、反恐、国际维和、军事外交、抢险救灾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

(十八)战时政治工作。加强党委对作战的统一领导,保证中共中央、xx的军事战略方针、作战原则和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进行作战动员和战场鼓动。健全组织,调整补充干部。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开展瓦解敌军工作,开展反心战、反策反工作,开展军事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参战民兵、民工政治工作和战区群众工作。维护战场纪律和群众纪律。做好烈士善后工作。

(十九)预备役部队、民兵政治工作。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加强预备役部队、民兵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和兵役政治工作。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政治工作研究。研究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对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高技术战争中开展政治工作和发挥政治工作作战功能的有效途径,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研究制定政治工作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为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

第三章 总政治部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总政治部在中共中央、xx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 总政治部主任主持总政治部的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

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七条 总政治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的决议、命令、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军队的贯彻执行。领导全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调查研究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制定军队政治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拟制政治工作法规。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军政治工作。及时向中共中央、xx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二)领导全军的组织工作。制定军队党组织建设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军党组织建设;指导全军选举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组织领导全军的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全军党务工作和政治统计;会同其他总部指导军队基层建设;领导全军民主制度建设;领导全军开展群众性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管理奖励、优抚和婚姻工作;负责政治工作条例的拟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军选举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领导全军共青团建设、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负责军队有关社团组织事务。

(三)领导全军的干部工作。制定全军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考核军级以上领导班子和正师职以上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任免、计划调配、退出现役工作;管理军官军衔工作;管理专业技术军官、文职干部和非现役文职人员工作;管理干部培训、院校招生和毕业学员分配工作,负责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和选派干部出国留学工作;管理全军干部工资、福利的有关工作;指导预备役干部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全军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承办军队人员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有关工作;管理全军干部实力统计和档案工作。

(四)领导全军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军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的规划及大纲,指导全军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及院校政治理论教学工作,编审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基本教材;领导全军政治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指导全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军的经常性思想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全军科学文化学习;领导与管理全军新闻宣传、出版工作和政治工作信息网络,组织协调重大事件、重大军事活动和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

(五)领导全军的保卫工作。制定军队保卫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军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军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全军隐蔽斗争工作;指导和协调对邪教组织破坏活动的防范和处理工作;领导全军刑事侦查工作;指导全军军事监狱和看守工作。

(六)会同xx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全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军队党内监督的制度和案件检查、审理的规定;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xx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军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和处理违犯党纪的重要案件。领导全军行政监察工作,制定行政监察的政策规定,组织检查行政监察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和处理违犯军纪的重要案件。

(七)领导全军的文化工作。制定军队文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文化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军文化体育活动和文艺体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军文艺创作演出和文艺理论研究,开展体育竞赛;指导全军文化读物、影视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和播映工作;指导全军文化体育装备、器材、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领导全军的群众工作。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协调军政军民关系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军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创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活动;检查执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的情况;会同有关总部指导全军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进行抢险救灾,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九)领导全军的联络工作。制定全军联络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外军情况;指导全军瓦解敌军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心理战教育训练和技术装备建设;指导开展边境会谈会晤中的政治工作和对外军的宣传工作;负责与国际红十字会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军队的侨务工作。

(十)指导全军的军事审判工作。拟制军事审判工作的法规;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审判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指导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一)指导全军的军事检察工作。拟制军事检察工作的法规;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领导下级军事检察院的军事检察工作;指导全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十二)领导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制定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全军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情况,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宣扬表彰爱军习武和完成任务突出的重大典型。

(十三)领导战时政治工作。下达战时政治工作指示;指导部队进行作战动员;建立健全参战部队党组织,指导党委实施对作战的统一领导;及时调整补充干部;发挥政治工作的作战功能,组织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做好瓦解敌军工作,防范敌人策反破坏;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参战支前,做好抚恤工作;制定战时奖励和惩处规定;制定和指导部队执行投诚、俘虏人员政策和被俘人员政策。

(十四)领导全军院校政治工作。制定院校政治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院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指导院校做好教员选拔、培养和干部交流工作;指导院校提高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领导全军政治院校建设。

(十五)领导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政策规定;指导开展政治教育,做好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战备值勤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领导和管理预备役干部;领导民兵战时政治工作;协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指导兵役政治工作、学生军事训练中的政治工作。

(十六)领导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制定和管理全军政治机关、政治干部的体制编制;制定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军政治干部的培训。

(十七)领导全军政治工作研究;领导全军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军队律师,指导法律服务工作;承办与政治工作有关的外事工作;指导全军信访工作;指导政治工作史料编纂工作;指导全军政治工作指挥自动化建设;会同有关总部管理全军政治工作经费。

(十八)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xx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工作,领导进行政治工作。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一节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

和党的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团级以上单位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第十九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确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军区、副军区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团级以上单位一般应有代表出席;党的军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营级以上单位一般应有代表出席;党的师、旅、团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连级以上单位一般应有代表出席。不足二百名正式党员的单位可以召开党员大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应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代表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第二十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选举出席党的全国和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二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会的名额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师级以上单位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有五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常务委员会的名额一般为七至十五人。常务委员会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在下届党的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至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委员会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兼任。党的预备役师、旅、团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或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成员兼任。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成员,调离本单位、免职或退出现役时,其在党的委员会的职务即自行免除。委员会成员的增补由常务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必要时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可以指定下一级党的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下列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和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军事高科技知识的学习。

(三)党组织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共青团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后勤和装备保障中的重要问题,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完成重大任务的要求和措施。

(五)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任免、调配、奖惩和军衔、职级的调整,人才队伍建设。

(六)部队安全稳定和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重要问题。

(七)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

(八)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情况,向上级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向本级党代表大会的报告。

(九)其他必须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根据需要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党的临时委员会的组成、职权、隶属关系,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

(一)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接受检查。

(二)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个人不得专断。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党的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执行。

(三)党的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党的委员会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应支持行政首长独立负责的工作。

(四)在党的委员会中,书记和委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个人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改变委员会的决定。书记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发挥委员的作用。书记应自觉接受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对自己和党的委员会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主动承担责任。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

(五)党的委员会应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决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征询专家的意见。

党的各级委员会应根据本条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军区、副军区级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军、师级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旅、团级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军事知识和高科技知识,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增强领导班子团结;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节 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

和直属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设立党的委员会。其组成、职权及产生方式,由xx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各总部机关和二级部党的组织设置、组成、职权及产生方式,由该总部党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 军区、副军区、军、师、旅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党的司令部委员会、政治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联(后)勤部委员会、装备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确定,委员会由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军区、副军区级单位党的联(后)勤部委员会、装备部委员会,设立五至九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在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讨论决定本机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自身建设问题,对直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行使低于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一个等级的权限。

第三十条 军区、副军区、军、师、旅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部、联(后)勤部、装备部,直属单位较多的,可在设立党的机关委员会的同时,设立党的直属委员会。

党的各级机关直属委员会,由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委员人数多的设五至七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同级党的机关委员会批准。党的直属委员会在同级党的机关委员会领导下,对直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负责机关党的工作。直属委员会行使的权限,由同级党的机关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一条 团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处和直属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统一的党的直属委员会,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团级单位的后勤处、装备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管理各该处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党的团级单位的直属委员会和后勤处、装备处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批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三十二条 初级、中级军队院校的机关,一般可按部门设立党的委员会,人员和直属单位少的,可设立统一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支部委员会,其组成、职权和产生方式,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的领导制度和自身建设,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本章第一节,原则上适用于各级联(后)勤部、装备部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和直属委员会。

第三节 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的基层委员会,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名额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决定,设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三年。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基层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书记、副书记由基层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必要时可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指定。

第三十五条 基层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批准基层委员会的报告。

(四)选举基层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基层党员大会闭会期间,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和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科学文化和军事、业务知识。

(三)领导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五)领导所属单位的基层建设,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六)教育管理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提出建议。

(七)领导本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本单位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十七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下列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重大任务的措施。

(三)党员大会和基层委员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向上级党的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向本级党员大会的报告。

(四)所属单位党支部和基层建设状况的分析,加强党支部和基层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所属单位骨干配备和人员的调整及分配。

(六)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七)职权范围内的奖惩工作。

(八)其他必须由党的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四节 党的支部

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单位设立的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

第三十九条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连级单位,都应设立党的支部。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党的临时支部。设立党的支部必须经过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批准。

支部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工作。支部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百分之二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支部委员会的人数一般为五至七人,最多九人,通常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保卫委员、群众工作委员,必要时可设敌军工作委员。士官党员较多的单位,应有一名士官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产生。在委员人数较少的情况下,一名委员可以兼管数名委员的工作。正式党员少的支部可以建立三人支部委员会或只设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书记、副书记,由旅、团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批准。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十条 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讨论本单位军政主官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五)作出吸收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第四十一条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本支部的决议,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五)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六)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密切官兵关系;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七)落实预防犯罪制度和措施,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作斗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

(九)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十)组织官兵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党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下列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本单位建设的规划和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

(三)官兵思想状况分析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四)骨干配备,组织调整,军衔和职级晋升,人员的调动和分配。

(五)选取士官,推荐优秀士兵考学、保送入学和学习专业技术。

(六)发展党员。

(七)奖励和处分。

(八)重要的经费开支与重要物资的使用。

(九)共青团支部、军人委员会的建设。

(十)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党的支部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和各委员的分工是:

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检查监督党支部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部委员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组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支部委员和干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出缺时书记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青年委员负责共青团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决议。

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受理、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

保卫委员负责预防犯罪和保密工作。

群众工作委员负责拥政爱民工作,检查和维护群众纪律,参与做好官兵家属的工作。

敌军工作委员负责瓦解敌军工作。

第四十四条 党支部按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党小组长由党小组会推选产生。干部党员应同士兵党员一起编组,过党的小组生活。

党小组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党员学习,接受党员汇报,督促党员执行党的决议,教育培养党的发展对象,做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收缴党费。

第四十五条 党支部应坚持以下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作记录。

(二)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活动,必要时可相对集中使用,但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三)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两个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问题或外出时应及时汇报。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第四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医疗科(室)和军代表室(处)设立的支部,是党在军队教学、科研、技术、医疗和军事代表机构中的基层组织,是各该单位政治领导和团结的核心。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党支部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教育全体人员努力完成任务。

(三)对本单位干部的任免、调配、培训、奖惩、军衔和职级的调整提出建议。

(四)研究讨论本单位建设规划和重大经费开支。

(五)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

(六)协助行政领导改善本单位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

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教研室、科研室、技术室、医疗科(室)和军代表室(处)党支部。

第四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机关中设立的支部和总支部,是党在军队机关中的基层组织,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负责党的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领导完成任务。

党的机关支部和总支部的设立,由所在部队党的委员会或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或党的机关直属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党的机关总支部在同级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或党的机关直属委员会领导下,领导所属单位的党支部。

党的机关支部和总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一)抓好自身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

(二)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教育党员和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经常了解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协助有关部门改善机关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

(四)教育机关人员保守国家和军队的秘密,保证机关安全。

(五)对机关人员的奖惩提出建议。

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

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原则上适用于党的机关支部和总支部。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

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团级以上单位设立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各级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检查机关,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全军纪律检查机关,其组成人员由xx决定。xx纪律检查委员会在xx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与总政治部共同负责党的全军纪律检查工作。

第五十条 党的团级以上单位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名额七至十一人,设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第五十一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调离本单位或免职、退出现役时,其在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务即自行免除,缺额由该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增补意见,委员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审批,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二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的决议、命令、指示以及上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决议、指示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军队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调查分析本单位的党风党纪状况,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十三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对所属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直至立案检查。初步核实和立案检查的批准权限按xx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对特别重要或复杂案件检查处理中的问题和结果,必须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二)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纪的情况,应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提出;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时,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

(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

(一)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检查处理违犯党纪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党内法规为准绳。

(三)及时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

(四)重视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批评、建议,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第六章 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

和政治指导员

第一节 政治委员

第五十五条 政治委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部队的首长,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所属部队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委员是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政治委员隶属于直接上级首长,在政治工作上,服从上级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在军事工作上,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

副政治委员协助政治委员工作。

第五十六条 政治委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有坚强的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较高的军事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英勇果敢,顾全大局,坚持原则,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为人表率。政治委员必须是有五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五十七条 政治委员应当以主要精力组织领导本单位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部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

(二)领导部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三)领导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维护军队的纪律,保证部队的团结稳定和集中统一。

(四)协同同级军事主官组织指挥作战、训练和重大任务的完成;领导做好执行作战、训练等各项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和同级军事主官共同签署各项命令。

(五)做好瓦解敌军工作,领导和组织部队开展心理战。

(六)领导部队党组织建设和共青团建设,指导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七)领导做好干部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领导所属部队的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部队政法建设,做好安全保卫、隐蔽斗争和机要保密工作。

(九)领导部队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贯彻上级有关加强基层建设的规定,抓好基层建设;领导部队的文化工作和群众工作。

(十)领导政治机关的工作。

第五十八条 政治委员在工作中应与军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则问题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第二节 政治教导员

第五十九条 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

第六十条 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丰富的基层政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遂行作战任务所需要的军事素质、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政治教导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六十一条 政治教导员应以主要精力开展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本单位党的委员会的决议。

(二)组织领导官兵学习科学理论,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政治教育,掌握官兵的思想情况和骨干队伍的基本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时政治工作。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

(五)指导和帮助所属党支部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培训党支部骨干,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考核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奖惩提出意见,帮助干部提高军政素质和工作能力,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官兵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体活动。

(八)掌握部队和驻地的政治情况,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犯罪案件发生。

(九)指导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十)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做好奖惩工作;组织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第六十二条 政治教导员与本单位军事主官在工作中的关系,参照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节 政治指导员

第六十三条 政治指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指导员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者。

副政治指导员协助政治指导员工作。

第六十四条 政治指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责任感和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有做党务工作、依靠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组织实施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能力,协调内外关系和管理工作能力,组织指挥战斗、训练和执行各项任务的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身先士卒,爱护士兵,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政治指导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的正式党员。

第六十五条 政治指导员应以主要精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教育和带领官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党支部的决议。

(二)组织官兵学习科学理论,收听收看新闻和读报,落实政治教育内容和制度。

(三)协同军事主官组织指挥战斗;做好战斗动员、宣传鼓动、巩固部队、瓦解敌军工作;组织官兵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教育官兵坚决执行命令,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完成作战任务。

(四)做好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教育和组织官兵学习军事专业知识,掌握武器装备,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开展竞赛活动,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和培养思想工作骨干队伍,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熟悉官兵的经历、家庭、个性、爱好和特长,引导官兵正确对待分工、入党、考学、选取士官、晋升、奖惩、调动、婚恋、伤病、家庭、退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帮助官兵处理好人际交往与涉法问题。

(六)做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关心爱护干部,帮助干部提高思想水平和带兵能力,做好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进行保密和法纪教育,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九)指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官兵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官兵岗位学习成才。

(十)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拥政爱民和争创先进、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第六十六条 政治指导员与本单位军事主官在工作中的关系,参照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军区级以下单位政治机关

第一节 军区级单位政治部

第六十七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是所属部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在总政治部、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和政治委员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所属部队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六十八条 军区级单位政治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总政治部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决议、命令、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部队的贯彻执行;领导部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筹部署所属部队政治工作,对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治工作指导意见,制定有关规章和措施;督促和检查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向总政治部和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二)领导部队的组织工作。制定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的规划与措施,指导所属部队党的委员会抓好党组织建设;承办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军人代表大会和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领导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管理党务工作和政治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基层建设;组织指导政治机关建设,参与制定和管理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的体制编制;领导部队的民主制度建设;领导部队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管理奖励、优抚、婚姻、社团工作;领导部队共青团建设、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

(三)领导部队的干部工作。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考核掌握军、师级领导班子和正团至正军职干部的情况,提出调整配备意见;管理干部的任免、调配、退出现役工作;管理军官的军衔工作;管理专业技术军官和文职干部、非现役文职人员工作;管理干部培训、院校招生和毕业学员分配以及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指导预备役干部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管理干部工资、福利的有关工作;管理干部实力统计和档案工作;承办所属单位人员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有关工作。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政治理论教学,全面,协调,可持续

 

政治理论教学在加强和改进学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军校学员综合素质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发展观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也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方针。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校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审视政治理论教学的教学改革,立足使学员全面可持续发展,开创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

一、政治理论教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使学员全面发展,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现实满足的程度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尺度。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其中,成为新的发展观的灵魂与核心。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离开了人的发展就谈不上社会的发展,不可能有离开人的、与人对立的、外在于人的社会。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人类自己创造的,离开了人的活动,就不可能有社会发展的历史。而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共产党宣言》里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强调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让每个人的创造力和价值得到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在人才培养方面也要坚持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想先进、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作风优良、知识广博、身心健康的学员才是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和高技术战争要求的军事人才。当前我军面临着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中国军队与发达国家军队综合实力的差距短时间内难以缩小,如果将来与强手作战,我们无疑将处于明显劣势,需要有强大的抗“震慑”精神力量。因此,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既要注重发展信息化武器,更要注重发扬我军光荣传统,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勇气,培养以劣胜优的坚定信念。政治理论教学的目标就是引导学员坚定革命理想信念,明确历史使命,确立高尚道德情操、献身国防的精神和军人的特有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具有复合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因此政治理论教学在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中具有重大作用。江泽民曾指出:“我们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使我军适应当代科学技术和军事变革加速发展的形势,加快推进军队的各项改革和建设。”当前政治理论教学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军事变革的形势,加快教学改革。

二、政治理论教学要促进学员各项素质的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军校政治理论教学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对学员进行以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道德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是灵魂,军事专业素质是主体,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是基础。当前政治理论教学仍然要围绕这个基本原则,要突出时代特征,促进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一是以党的创新理论为统领,切实打牢思想理论根基。

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对提高学员政治素质具有主导和定向作用。。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把党的创新理论贯穿教学始终,渗透到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全过程,切实打牢学员的理论根基。要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国家和军队建设改革的实践,注重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坚定性,提高政治鉴别力。只有打牢了理论根基,才能坚定理想信念,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学员的全面发展奠定牢固的思想理论基础。这不仅对实现院校培养目标有重大作用,而且对学员走出校门后的健康成长与长期发展有深远意义。

二是加大人文社科知识的学习,培养人文精神。

军校学员将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因此,他们不仅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素质,而切还要有厚实的人文底蕴。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学科专业既高度融合又高度分化,对人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单一的素质结构将难以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人文素质对启迪思维、获取知识、完善人格、增强创新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通过人文社科知识的传授,实现文理兼容、文理交融,改善学员的知识结构,培养高尚的人文精神,对学员的全面发展异常必要。。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其中八个为荣“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尊纪守法”、“艰苦奋斗”哪一项都是人文精神的体现。当前政治理论教学主要偏重于马克思理论教育,突出了它的政治教育功能,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却忽视了人文素质的培养与训练。特别是专业技术院校更加应该发挥政治理论教学的优势,加强学员的人文精神培养,提高综合素质。军校学员的人文精神应该包括:能够正确处理自己与他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成为有社会责任感、事业心的人,有科学文化知识开拓能力的人;具有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学会合作,善于共事;具有艰苦创业,不断进取,积极向上敢于冒险的精神;能够从提高综合素质和社会文化进步的高度追求自身完善,形成高品位的文化素养和品格修养。政治理论教学要向学员充分揭示科学活动和科学事业的人文规律,培养学员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这种包含着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的人文精神,对学员产生的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三是注重心理教育和疏导,保持心理健康和谐。

心理问题与社会变革密切相关。正在经历社会变革的国家,精神病患者的比例相对较高。特别是处在社会和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思想观念的碰撞导致的心理困惑与冲突、利益关系的调整使人的不平衡心理加剧、社会竞争的加剧让人深切感受到生存压力的增大。这些给人们造成了剧烈的“心理震荡”。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在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高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诸如社会竞争加剧、升学压力增大、就业形势严峻、贫富分化和城乡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这些不和谐是造成人们心理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军校学员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也受到来自社会和军队内部的各种压力,面临学习、工作、婚恋、军地反差等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抑郁、焦虑、恐惧、不平衡心理等更为突出。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调适,势必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效果。政治理论教学必须下大力气做好学员的心理教育和疏导工作。

四是重视军人战时心理素质培养,强化战斗精神。

现代局部战争的实践表明,在信息化战争中制胜因素中,人的战斗精神、知识智能、科技素养在战斗力构成中越来越重要。军事领域历来是高新尖技术最先涉足、最为集中的领域。现代战争从军事理论到作战样式,从武器装备到编制体制,都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特点,这对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高技术战争中,高技术武器装备具有极高的作战效能,武器装备的质量在决定战争胜负中所占的分量也越来越重,而我军武器装备现阶段仍处于相对劣势,且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变,使人们易于产生悲观情绪;再比如,现代条件下作战行动的机动性、突然性增大,各种大威力、高精度远程兵器已被广泛运用,战争的激烈程度和残酷性增大,在战争初期,人们易于产生慌乱和恐惧现象等等。。战争中人与人之间的残酷厮杀与生命的脆弱易导致人员产生精神障碍,极大削弱战斗意志,毁灭战斗精神。军校学员不仅需要精湛的业务技能,而且需要有过硬的战斗精神、意志品质和思想作风。未来高技术战争,其激烈性和残酷性将超过以往任何一场战争,对军人的战时心理素质和战斗意志提出了严峻挑战。

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加强学员战时心理素质培养和训练,有目的有意识强化军人的作战意识,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英勇顽强的作风和勇于牺牲的精神。战斗精神是军队的军心、士气、斗志、勇气、胆量、毅力、气节等精神因素的综合体。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激发官兵的民族义愤,培养军人的爱国情感和为捍卫国家利益而战的斗志和勇气。军校学员是部队未来的战斗骨干,他们的战斗精神直接影响着部队整体的战斗士气。因此学员的战斗精神培养应该是政治理论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政治理论教学要使学员能够可持续发展。

军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首先是人,其次是军人。教育的可持续性就是不仅要满足当前所处地位的需要,更要为将来的长期发展创造条件。着眼于学员的可持续发展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之一。因此,政治理论教学首先要立足当前,根据学员的需要,有效解决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又要着眼长远,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期有效性。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要想保证学员在政治上永远合格,单靠教育者的灌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注重学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这样才能终身受益。政治理论教学要确立新的师生观和新的过程观,改进知识型教学,努力实施发展型教学,坚持指导学员进行创新性学习,注重开发人的潜能,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具有现代思维方式、方法、修养的创新型现代军人。所以,政治理论教学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国内外重大事件、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军队重大改革举措及社会中出现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和学员进行探讨交流,解决他们思想实际问题,疏堵结合,积极引导。从而坚定他们的理想信念,巩固军魂意识,树立献身精神。另一方面,要增强政治理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教学要突出学员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既要坚持正面灌输,又要开展民主讨论。既要强化系统的基本理论灌输,包括哲学、历史、道德、法律等基础理论学习,打牢政治理论基础,又要使学员掌握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才能使学员的综合素质得到可持续发展,既能够为毕业后岗位任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又能够为将来到地方工作创造良好的个人条件。

参考文献

唐洪鑫等主编. 21世纪军校学员思想 政治 道德教育规律研究. 解放军出版社,2002

薛国安等.世界新军事变革热点问题解答.解放军出版社,2004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抗日战争;政治动员;统一战线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1-0128-02 

政治动员是指引导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组织和凝聚社会力量的过程。它是现代国家和政党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在社会整合和现代政治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既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现代民族国家和政党政治建立与发展的重大事件。这一时期,国共两党面对生死存亡的民族危机,从民族大义出发,摒弃前嫌再次合作,并形成统一战线,为争取民族抗战的胜利进行了广泛有效的政治动员工作,积累了大量关于政治动员的宝贵经验。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理论、实践和经验的探究,国内外理论学者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并形成了丰硕的成果。 

一、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研究的主要视角、观点和内容 

综观国内外学者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的研究成果,其主要的研究视角有三个层面,即专门研究共产党的政治动员、专门研究国民党的政治动员以及研究国共合作统一战线视野下的政治动员,所涉及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包括政治动员的政策、特征、途径与方法、作用与意义等诸多方面。 

(一)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政策 

政治动员需要制定相应政策来保证其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在争取人民支持抗日战争胜利的努力中,国共两党都认识到了政治动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就如何进行政治动员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1.共产党的政治动员政策。孙远东在《政治动员与政策过程》中认为中共的政治动员政策主要是在两个层面展开的:一是“治政”上,主要表现为在根据地的政权人员组成上搞三三制,在土地问题上进行减租减息;二是“治党”层面上,主要是整风运动。李斌则在《政治动员及其历史嬗变:权力技术的视角》中指出中共的政治动员政策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革命意识形态的宣传劝导,将抗战的政治文化植入底层民众的心理;二是通过组织联络工作,把底层民众广泛地联结起来,形成具有强大的集体行动潜能的人际联系网络;三是借助群众运动,向群众个人提供物质利益,以换取人民群众对革命的支持和参与。 

2.国民党的政治动员政策。李俊在《论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民众动员》中指出这一时期国民政府政治动员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三民主义”,具体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主要通过《抗战建国纲领》得以体现。申燕等学者《略论抗战时期国民党民众动员政策》中认为,在抗战初期一年多的时间里,国民党的政治动员政策是比较积极的,主要表现为1937年7月17日蒋介石的庐山讲话和1937年8月13日国民党的抗战声明,修改公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和设立国民参政会以改良政治和扩大民主,以及调动部队积极作战、抗击日寇等方面;而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国民党的动员政策发生了逆转,主要表现为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破坏抗日民主、实行独裁统治,解散抗日团体、禁锢抗日言论,严重损害人民利益,四大家族大发国难财,吏治腐败、贪污成风等方面。 

(二)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特征 

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特征,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美国学者詹姆斯·汤森和布兰特·沃马,他们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下,指出中国的动员体制更类似极权主义,但更符合中国的现实社会状况,主要表现为精英分子在未来主义的目标下动员群众进行公开的斗争[1]。中国学者则站在阶级立场的比较视角下,对国共两党的政治动员特征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1.共产党政治动员的特征。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虽然代表广大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但并不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执政党。其阶级属性和非执政党的地位,注定了其政治动员在目的、动机和策略方面与国民党不同的特殊性。刘颖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社会动员研究》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抗战时期共产党政治动员的特征:第一,目的的多重性。即根本目的是驱逐日本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同时兼有壮大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和广泛传播其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目的;第二,广泛性与深入性。主要体现为政治动员所涉及的区域和对象广泛且深入;第三,秩序性。即强调和注重严密而有效地战争动员体制和动员组织,建立了健全的动员领导机构以及地方性的群众抗日团体,表现出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计划性。 

2.国民党政治动员的特征。大多数学者认为,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权本质和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决定了其政治动员缺乏革命性和彻底性。焦以爽在《论抗战时期国民党的民众精神动员工作》中指出国民党政治动员的不彻底性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国民党顽固坚持一党专政,不敢放手发动广大农民和农村地区;第二,国民党不愿也不能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改善民众的生活;第三,认识上的不足和执行时的偏差也导致实际动员效果低下。 

(三)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内容 

梳理学者们有关抗日战争政治动员内容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部分。 

1.共产党政治动员的内容。李春峰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治动员能力探析——陕甘宁边区抗日根据地为个案考察》中认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支援抗日动员,包括兵力动员、人力动员以及物资动员;二是政治参与动员,具体是在根据地建立完善的政府系统、司法系统,同时推进民主选举;三是巩固边区动员,包括剿匪锄奸动员、制止反共摩擦动员;四是经济建设动员,主要是生产运动动员以及减租减息动员。于夕红在《毛泽东抗日民众动员思想之特色探析》中则认为有五个方面:“通过政治动员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通过大众化的社会教育和文体活动提高民众思想文化素质;通过榜样示范和实利引导扩大动员效果;通过民众内部各种成分间的交流学习凝聚民众力量和提高民众军政素质;通过民众合作组织和民众团体提高组织和利用民众力量的效率。” 2.国民党政治动员的内容。李峻在《论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民众动员》中具体分析了国民政府政治动员的物质基础和理论基础,并将其民众动员归纳为五项具体工作:国民政府动员众在精神方面准备抗战的“新生活运动”;对共产党在抗战初期发起的民众动员与宣传活动表示支持;实行“新县制”,依靠农民杭日;设国民参政会以统一民众意志;积极进行难民的疏散及教济工作。古琳晖、李峻在《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国际舆论动员》中指出,国民政府国际舆论动员的内容有四个方面:广布国际宣传网,构筑自己的宣传阵地,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注重军事行动与舆论动员的配合,以大规模会战吸引国际舆论视线;利用外交活动进行舆论宣传,影响各国政府的决策;四是充分利用外籍人士和外国传媒的力量推进舆论宣传工作。 

3.国共两党政治动员的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国共两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进行了抗战的政治动员合作。学者杨立志就从国民参政会这一抗战时期国共合作的特定产物入手,探讨了抗战时期两党合作下的政治动员工作及相互关系。他指出,国民参政会在其初期为改善两党关系以及进一步维系国共政治动员合作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平台;到了中期国民参政会抗日民主色彩的消退,但仍是国共两党进行政治动员合作、共商抗日大计的重要政治机关;而随着抗战形式的变化,后期国民参政会的进步性质已不复存在,完全变成了国民党宣传内战和一党专制的工具,国共两党的政治动员合作也由此瓦解[2]。 

(四)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方法途径 

有效的途径与方法是取得政治动员效果的重要保证。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所采取的途径与方法极为丰富多彩。第一,通过政治权力主体以强制力或命令进行政治动员。如徐彬在《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论析》中指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是一种强制性政治动员,是由政治权力主体以强制力或命令推动和实现的政治动员,其手段大致包括利益的整合与认同、组织化控制、借助革命资源这三种最为重要的动员手段。第二,通过典型示范进行政治动员。李孟圆在《抗日战争时期太行根据地的典范动员》中以太行根据地为例,探析了中国共产党运用树立积极分子、举办群英大会、搞实验县模范的典范动员的方式来动员群众参加生产与抗日。第三,利用报纸杂志、教科书、民俗艺术等进行政治宣传和动员。如吴小鸥、杨红波在《试论革命根据地教科书的政治动员》中指出,在战争年代,革命根据地教科书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进行全面深入的政治动员的宣传载体,其“政治取向”是政治动员的基本前提。崔一楠、李群山还在《秧歌与政治动员——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根据地为中心》中指出秧歌等民间艺术是中共用来传递自己的政治理念的重要途径。第四,通过物质利益的满足进行政治动员。如刘颖在《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动员方法》中提出物质型政治动员是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重要途径,主要是指通过重新调整各阶级利益,满足各阶级、阶层的物质利益要求从而达到动员民众的目的。 

(五)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作用和意义 

政治动员对争取抗日战争胜利重要性,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的领导人都毫无疑问地给予了肯定。而抗日战争时期丰富的政治动员理论和实践经验,是我国民族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无论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建设年代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第一,推动了国家主权独立,为中国政治发展创造社会条件。第二,促使中国共产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取得政治信任并使其在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领导权和权威性得到巩固[2]。同时“为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后的民主建设开辟了道路,为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也为后来的革命和建设积累的经验,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一个政党若想要始终保持其执政的合法性,就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办事的指导思想。”[3]第三,提升了广大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使得广大民众的利益表达和意见表达得以实现,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真正成为主人[4]。 

二、评价与展望 

通过上述梳理,可以看到关于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的成果,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亟待在以后的研究中改进和加强。 

(一)关于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研究的不足之处 

尽管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这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化研究的课题。首先,尽管已有成果的研究视角多样化,并有其各自的独特性,但同时也表现出研究较为零散、系统分析较为欠缺的问题。学者们对于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视角多元,但往往散见于对于某一特定群体、地区、人物的历史考察与分析,论述领域往往较为单一,研究还停留在一个比较浅的层面,尚未形成一个理论研究体系。第二,缺乏具有代表性和总结性的研究著述。尽管学术界已经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问题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业已形成了一定的研究规模,出现了一批相对成熟的理论成果,但形式上多见学术论文、少见研究专著,内容上缺少统一的被广泛认可和运用的理论观点,有分量的专著鲜能见到。第三,缺少现代性视野中关联性研究。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不仅要研究历史,更要把它置于现实基础之上,从狭隘的视野里走出来去考察这一问题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而现有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多在于对历史事件的简单定性上,注重对某个群体或地区的政治动员的具体内容、方式进行考察,但对于历史事件对现展的特殊意义的挖掘还不够,缺少现代性视野中的关联性研究,难以真正解释和有效解答我国现代政治动员遭遇的现实问题。第四,缺少深层的机制机理研究。现有研究成果在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历史叙述和实践分析上的基础上,注重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但是,对于政治动员的研究还缺少深层的机制机理研究,在政治动员的政策、手段、内容研究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机理机制框架和理论体系。 

(二)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研究的未来展望 

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不断发展,政治动员问题愈来愈成为研究的热点。总体来看,当前学术界对于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较为全面,学者们不仅总结了政治动员的一般概念,还对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手段、特征、动员作用与效果都进行了研究。但是,针对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与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第一,深化政治动员的机制机理研究。要更好的发掘政治动员的当代价值,就需要在梳理和总结抗战时期丰富的政治动员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治动员的机理机制研究,把握政治动员的规律,同时结合革命或社会运动理论以及政党政治的相关知识,开阔理论研究视野,不断丰富和完善政治动员的理论研究,构建系统的政治动员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体系。第二,深化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与现代性发展的关联性。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研究需要着眼于当展需要,能对当前的民族国家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发展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第三,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要充分借鉴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多学科领域的知识和理论成果,拓宽研究视野,推进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研究的理论层次和水平。第四,深化国共两党政治动员的比较研究,尤其是两党合作下的政治动员过程、合作理念、合作动员的效果以及其合作失败的原因等。 

参考文献: 

[1]詹姆斯·汤森,布兰特·沃马可.中国政治[M].顾速,董方,译.北京:江苏人民出版如社,1996.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制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发展;特征

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培养和素质教育,有效引导学生自我约束与管理,起着重要作用。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力军,承担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的光荣使命。进入新的世纪,大学生思想呈多元化趋势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中国辅导员制度的历史发展状况及其特征,对于建设高水平的高校辅导员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历史发展状况

(一)高校辅导员制度的萌芽阶段

1937年至1952年为高校辅导员制度的萌发阶段,在这一阶段,高校辅导员制度继承了根据地抗日军政大学政治指导员制度的优良传统。1937年,在组织机构上改名之后的抗日军政大学仿照部队编制,军事化管理学生的生活实行,学员被编成为若干大队、支队、中队。中队配备政治指导员。“这就是最早的政治指导员制度。政治指导员全面负责基层中队学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是学校领导对学员进行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得力助手。”[1]新中国成立之后,高等院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50年党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的领导》指示,要求各类高等院校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为了加强全国各学院政治思想教育的领导,“1951年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以华北、华东、中南三个地区的工学院为重点,拟定调整方案。方案指出:‘各工学院有准备地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设立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主持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工作’。”[2]

(二)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确立阶段

1952年至1961年为高校辅导员制度确立阶段的具体时间,在这一阶段,全国高校经过了“三反”运动和思想改造清理,群众的政治觉悟空前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空前提高。在这种情况下,1952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教育部的《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政治工作制的的指示》,指出全国高等学校应有准备地在校内设立政治工作机构,其名称可称为政治辅导处,指导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课程学习,指导全体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社会生活,掌握全校教职工以及学生的思想状况。此外,《指示》还规定了政治辅导员的人数比例、挑选条件以及主要任务。政治辅导员要多参加学校党支部和团支部的领导工作,兼任政治理论课助教,以便能够逐渐培养成为学校工作中的骨干,成为政治理论教员。在当时,政治辅导处的政治辅导员是学校的专职思想政治工作者。

(三)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完善阶段

在1961至1966年期间,高校辅导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很大提高,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1961年,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在关于讨论和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指示中规定:“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3]国务院于1965年出台了《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以法规的形式将政治辅导员等做出了的地位、作用、职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政治辅导员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四)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挫折阶段

在1966年至1976年十年时期,高校辅导员制度遭到严重破坏。高校中党的正确领导在此期间也被错误的,教育制度被摧残,教育秩序遭到破坏。许多政治辅导员也成为了斗争的重要对象被批斗。这段时期,政治辅导员制度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和破坏。虽然在“”后期也有政治辅导员,但是,总的来说政治辅导员制度在这一阶段很不规范。

(五)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再发展阶段

1976年至今是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再发展时期。197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是教育部针对高校学生进行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明确提出建立一支新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恢复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1980年,由教育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在这个意见里,指出要建立一支坚强的、精干的、有战斗力的政治工作队伍。建立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制度主要是根据具体条件进行。1993年,由中组部、、国家教委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在这篇意见里,中组委、、国家教委的相关人员指出了“要努力建立一支以精干的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政工队伍”重要建议。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10月14日下。文件中明确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文件,并把过去称呼的‘政治辅导员’改称为‘辅导员’”[4],辅导员的角色定位也发生了变化。2005年1月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5]由此,高校辅导员制度得到了快速发展,进入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发展最好的时期。

整体宏观观察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50余年的发展历程,这一制度不仅适合我国国情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也实施培养了千千万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水平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并且也锻炼了一大批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当然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也需做出更大的努力一致为实现辅导员职业化和专家化的目标。

二、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特征分析

通过辅导员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观察,社会与时代对大学生的培养以辅导员制度发展为重要的动力和落脚石,辅导员制度的发展不仅仅是一个从专门化向职业化的发展的过程,而且又是一个从职能化向专业化发展的过程。

(一)社会与时代对大学生的培养要求是辅导员制度发展的动力和落脚石

社会对大学生的培养要求密切相关的辅导员制度的发展的重心是围绕着我国的教育方针而进行的。建国初期在特别强调政治下,满足政治的需要,职责单一的这一时期辅导员的工作“以政治为本”,主要是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学习。随着20世纪80年代教育方针的改变,相应的辅导员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历经的辅导员制度逐步得到恢复后,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工作职责主要围绕着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两个方面的辅导员工作开始转向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党的十六大不仅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而且也提出了“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因而进入到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的阶段的我国辅导员队伍建设得到史无前例的发展,。在这一情况下,辅导员工作由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转变为教育、管理、服务、咨询、研究为一体的专业行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育人的工作职责。

(二)从专门化向职业化的发展的过程

我们从职业的角度来看,我国辅导员制度的发展从专门向泛化并向职业化不断发展。前期是我们辅导员专业化的发展前期,辅导员是不独立的,是专门化的政治辅导员,而且也不是作为一种职业来看,仅是高校内部做一个兼职。辅导员制度由专门向泛化过度后,辅导员身份明确了点但还不清晰,工作职责泛化,选用制度也不规范,流动性太强,没有相关的培养和培训机构。十六大之后,我国辅导员开始成为一门职业,辅导员职责不断清晰,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也不断完善,辅导员的素质通过专门机构提升,队伍建设以专职为主、专兼职并存。可以说,“一支‘信念坚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育人自育’的职业化的高校辅导员队伍,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6]。

(三)从职能化向专业化发展的过程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的辅导员都在党的领导下,这是一种职能式的组织结构。有利于党的工作的开展以及上下命令的传达,也保证了信息的有效传递,能更好对学校工作服务,有利于学校的管理,秩序的维持和效率的提高。随着大学的不断发展以及辅导员职业的变化,原先的结构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的新形势。2006年,教育部《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这使得辅导员需从职能化向专业化改进,“专业化的前提是改变所有学生事务块状集中于班级由一个辅导员完全负责的状况”[7],辅导员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管理,同时也要进行相应教育,应当具有良好的全面素质,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技能。辅导员专门奖惩绩效机制,促进辅导员这个职业的发展,完成辅导员个体专业化的进程。

总之而言,高校辅导员制度是规范辅导员工作的一个相对稳定的模式,同时,高校辅导员制度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被完善。健全和完善高校辅导员工作机制就要不断规范高校辅导员制度。辅导员制度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系统工程,它的正常有序运转事关高校的发展稳定,关系到新世纪优秀人才的培养,必须高度重视,不断把高校学生工作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吉兴华,姜瑛,叶丽萍.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J].北京教育工作,2009.

[2]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的报告[N].人民日报,1952.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4]中共中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2005.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干部;廉政思想;特点

一.提升领导干部基本素养的独特方式――“三讲”教育为主要特点的教育

同志指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教育”[1]。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共中央从一九九五年下半年起开始在全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三讲”中,讲政治是核心。强调,领导干部讲政治“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问题”。[2] 他说,“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教育和信念教育,加强辩证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推动全党同志真正把理想信念牢固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3]要坚定理想信念,他认为必须牢固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我们的干部和党员,一定要把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弄清楚。”,“只有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为集体的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的人生才有真正的意义,才是光荣的人生、闪光的人生”[4]。他还强调指出,“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在政治问题上,一定要头脑清楚”。讲政治,必须坚持学习。只有讲学习,才能更好的讲政治。他认为,讲学习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因为“理论素质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灵魂”[5]。除此之外,他认为还应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科技、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方面的知识”,了解和熟悉“优秀的文学艺术作品”[6]。因此,他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讲政治,必然要体现在讲正气上。他认为讲正气,“就是要坚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与革命气节”[7]。这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过去革命战争年代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热情,那么一种精神,即“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8]。他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兴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全党同志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和发扬的最大的正气”[9]。

二.衡量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主要依据――“三个代表”为主要特点的管理

同志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用‘三个代表’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10]。他强调要各级领导干部把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各项工作中去。他特别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11]。这就是说必须以“三个代表”为主要依据来要求和管理党员领导干部,来衡量他们的行为是否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他们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保持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来判断他们是否廉洁从政。从而,衡量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就有了一个具体、可行、有效的依据,也就为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提供了依据。他还指出,坚持“三个代表”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政策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里的高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即所说的“德”上。而“德”的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干部的工作作风,即是否廉洁从政上。他说:“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一条根本途径”[12]。因此,他认为,在选拔干部时,要选那些在“艰苦的地方去经风雨、见世面”的干部,因为这样的干部“能在意志、才能和品德等方面得到锻炼,成长也较快较稳定”。到实践中去,到群众中去,走群众路线,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就为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即“三个代表”的要求,从而为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廉洁从政提供了依据。

三.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途径――“三种监督”为主要特点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出,“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13]。指出,要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抓好三种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他指出:“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各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我们党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制度”[14]。在这里,他特别强调了党内监督,认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他认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特别是要发挥领导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监督作用。他认为,“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把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管住管好,至关重要”[15]。他特别指出:“领导干部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16]。在党内监督,他还特别要求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他说:“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中央向领导干部提出的各项自律要求,必须不折不扣的做到”[17],“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18]。他指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必须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切实担负起领导者的责任”[19]。不仅如此,他在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同时,还要管好身边的人。他说:“我们的领导干部,不但要严于律己,而且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下属”[20]。除过党内监督,他还指出要重视群众监督:“要依靠群众加强廉政建设,和群众一起同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21]。他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22]。他强调的第三种监督是舆论监督,即以报纸为主的新闻媒介的监督。他强调报纸要充分发挥其强大的社会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参考文献:

[1](《文选》第三卷,第418页)

[2] [3](《论党的建设》第348页)

[4](《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647页)

[5][6][7](《论党的建设》第354页)

[8](《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722页)

[9](《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673页)。

[10](《论党的建设》第407页)

[11](《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518页)

[12](《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707页)

[13](《人民日报》2010年12月24日第4版)

[14](《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584页)

[15][16](《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691页)

[17](《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637-638页)

[18](《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654页)

[19](《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655页)

[20](《毛、邓、江论党的建设》第756页)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7篇

辅导员工作的核心和目标都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辅导员工作的发展历史,就蕴含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历史之中。思想政治工作未经和教育事业结合前,分别隶属于两个系统,然而在实际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工作的发展总是交互进行的。二者的联系越紧密、目标越一致,联合产生的作用和效力就越显著。政治思想教育概念的形成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最早由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宣传工作”这一概念。接着,列宁提出了“政治工作”和“政治教育工作”两个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现了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各项工作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也发生重大变化,在概念上,“政治思想工作”进而被“思想政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所取代,成为新时期比较标准的提法。而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教育影响的个人或群众”被称为“思想政治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者是在一定的社会体系中传授能为这一社会所需求的思想品德规范的工作者,是“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个定义全面概述了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具备的功能,凡具备这一特殊功能的群体,都称之为“思想教育者”。因此,依据“思想政治教育者”这个定义,我们可将思想政治教育者分为三类。第一专指从事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和理论教学的学术性教育者,是马列主义理论发展的中流砥柱。第二专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工作业务方面知识,包括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思想政治教学原理、方法论以及与思想政治教育密切相关的学科知识等教育工作者,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形势政策教育等课程教师以及思想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主要属于这一范畴。第三类是指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各项指示;具有高尚的情操、严谨的思想作风、坚韧的意志品格,模范的工作表率等的群体,这些人分散于各行各业,对于社会和行业都具有道德行为、理想信念、政治素养的引领作用。这三类思想政治教育者,共处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客观环境,执行共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没有严格的分界线,三者在特定的环境和要求下,可以相互影响和转化。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定义确定了辅导员是隶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范畴,具备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作用,但是辅导员的角色却是随着现代高等教学的需求而不断转换。在现代高等教育学校中,思想政治辅导员被简称为“辅导员”,其产生之初,是以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身份出现的。但思想政治辅导员和辅导员二者不仅仅是概念上的不同,称谓的转变体现了思想政治辅导员历史性的发展和工作性质的拓展。在履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时,二者一致,但辅导员比思想政治辅导员有更宽阔的工作领域。现代高等院校的辅导员功能及其作用是伴随着教育的体制、教学模式的发展而延伸,辅导员的职能已经从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角色向多功能的事务型辅导员的角色转变,国外把辅导员称为“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辅导员由单纯的“思想政治辅导员”转变为“事务管理型辅导员”,既是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改革目标制定的措施,同时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这几年高等教育一直处于规模扩大的改革发展阶段,各地各高校也采取相应措施来加强和保障辅导员队伍建设,但总体上看,辅导员这支队伍的发展还停留在起步阶段,距离现代高等教育管理的要求、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必须从现象入手,分析问题,进而探究本质。辅导员的素质是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突出问题,辅导员的素质如何定性?首先必须要明确辅导员价值功能,辅导员的素质与其价值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没有价值性绝难获得到教育对象的认可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重视。《汉语大词典》中“辅导员”一词解释为:帮助和指导学习、工作的人。教育部社政司司长靳诺同志认为“辅导员是具有管理职责的教师和具有教师身份的管理者,他比一般的教师多一个身份。辅导员还必须根据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由此可知,辅导员三大基本功能理论的基础为:辅导员必须执行党委部署的工作,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功能,因此辅导员必须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学系统的相关素质;辅导员参与学校各级管理,具有管理职能,这就要求辅导员必须具备管理学系统的相关素质;辅导员属于教师范畴,因此辅导员必须具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素质。这三种素质共同构建了当代辅导员三大基本功能理论。不仅如此,该理论的构成三要素必须依照一定的组成结构才能体现科学性和完整性。由辅导员的发展历史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是作为其三大基本功能的核心功能,而管理功能和科研教学功能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为中心。

二、当代辅导员的工作处境与三大基本素质理论适用环境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建、高校事务管理现代化、发展战略目标多层次制定,辅导员管理事务能力和素质得以发展和丰富,例如协调人际关系、处理突发事件、引导梳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都得到极大发展。另外,作为教师角色,辅导员参与教学、辅助科研的能力也得到相应的发展。有些高校辅导员承担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任务,开展主题班会等,使得其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功能有所体现。但综合调查表明,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实际环境中,辅导员作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最传统的基本功能受到其他两种处于上升状态的功能的冲击,因而逐渐被弱化,辅导员的三大基本功能的发展出现严重不平衡。正确认识辅导员工作处境,就是运用当代辅导员三大基本素质理论来解决高校如何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引导辅导员工作的发展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分析法发现,辅导员三大基本功能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是同一事物中统一和对立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意见》别强调“辅导员、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这一描述,党中央和教育部迫切地申明辅导员的三大基本素质,并突出强调辅导员具备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素质应占据首要地位,这是符合对立统一规律的。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弱化与党中央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是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而教育科研能力以及事务管理能力与现代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适应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这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表现。因此,重视辅导员的三大基本素质辩证统一发展,就是要确立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素质成为辅导员具备的核心素质,使得辅导员的管理职能和教学科研职能围绕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核心职能来发展,而思想政治教育素质能推动其他两种素质在具体工作中得以体现和丰富。当代辅导员三大基本素质理论,不仅仅为构建新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体系增加了理论素材,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更彰显出巨大作用。目前在辅导员发展的众多问题中,边缘化现象是个突出问题,备受理论界争议。“边缘化”不是个创新词汇,是指相对于执教的思想政治课和哲学社会主义课程教师而言,辅导员在想政治教育领域中被排挤到该学科的边缘地位。许多专家学者都曾探寻过这个现象,但大多数讨论仅停留于问题的表象,对现象也仅仅做出重复描述,对于引发这个现象的根本原因未能提及。笔者对近年来关于辅导员队伍的相关著作和文献进行整合,并运用当代辅导员三大基本素质理论进行分析,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促使这一现象的出现:

1•由辅导员队伍自身结构特点和性质引起

随着现代高等教育的改革步伐加快,高校学生数量成倍增长,给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反映到辅导员的工作层面,除了辅导员数量急剧上升以外,强大负荷的教育科研管理事务和日新月异的变化形势逐渐造就了一支年轻化、知识化、观念新、适应力强的辅导员队伍。辅导员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具有智力优势、体能优势、亲和力优势、实践能力优势等等,这些优势为辅导员队伍赢得赞誉,同时也极大地掩盖了辅导员的核心功能价值,造成了辅导员主观上退让到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二线位置。另一方面,从客观来讲,年轻的辅导员从事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相对的劣势,不论是思想政治教育专职教师或是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其素质越高,“就越能准确把握和反映社会要求,承担起输送社会要求的神圣职责,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成功的组织者,并取得教育实效。”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目标和教育责任是必须引导好大学生去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这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者包括辅导员善于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武器来武装社会主义的大学生。年轻的辅导员如果不能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体系的基础原理理论,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武器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和实际中的问题,就不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者巨大的榜样作用,也就不能承担党和国家赋予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列宁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共产主义理想不可能自发产生,只能通过教育、学习等自觉的方式才能掌握和确立。可见年轻的辅导员只有通过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才能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原理,只有辅导员具备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才能真正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威力,才不会流连于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边缘。

2•外界环境的干扰和威胁

思想政治教育环境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要素之一,在这里笼统概括为:国际环境的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等;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除了西方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管理思维模式等文化精髓流入我国以外,还有许多不良事物随之而来,例如: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物质利益价值取向,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腐朽等,这些大大削弱了我们国家的优良道德品质对人民精神的影响。权钱交易、见利忘义、个人主义、社会犯罪等等势力屡见不鲜,此外,信息网络化是对传统师生关系最直接的挑衅。在信息化时代,教师不比学生在获取信息方面占据优势。学生主体意识增强以及被赋予选择教师和教育内容的权力,这既是现代教育的特殊性,也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辅导员必须要努力学习具有前瞻性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要锻造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学习力,否则难以超越瓶颈,终将被迫站到思想政治教育的边缘。

3•辅导员队伍培养、管理、测评、发展的长效机

制形成缓慢许多专家学者就辅导员的选拔任用管理方面做过相应的探讨,但总体而言,培养、管理、评测、发展这每个环节本身就需要科学合理的检测手段。而辅导员职能的特殊性决定辅导员的教育成果的复杂性。对辅导员的教育效果最直观地描述就是通过对其教育对象施加思想政治的影响,锻造其综合能力,使之成为具备高尚社会主义道德情操的全面发展的人才。而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是施加于教育对象的意识形态,必须通过教育对象自觉地将抽象了的理想信念、才能转化为实际效能才得以体现,目前尚难形成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对辅导员的教育效果实施全面评测。这个问题如不加大力度来研究、解决,辅导员队伍难以稳定、长久发展,甚至在发展过程中,会脱离三大基本素质的要求,使其发展倾向于归属边缘化、功能模糊化。

三、当代辅导员三大基本素质理论初探辅导员队伍的发展趋势

对现代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辅导员的首要工作,必须要提到一个战略的高度来认真对待。中央16号文件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又是基础性工作,既是对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的继承,也是在新时期下对党的事业的发展。同志指出“我们愈是改革开放,愈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愈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愈能促进改革开放。”可见,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重视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为民族希望的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辅导员是实现党和国家关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希望的忠诚卫士,中央16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指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因此“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代辅导员的三大基本素质理论已经明确指出并详细分析了在辅导员实际工作中和发展方向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善用科学理论来指导解决问题,这既是检验了当代辅导员三大基本素质理论存在的合理性,又是对这个理论的作用最有力地说明。

1•培养对辅导员工作的科学认识

针对现存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改造和优化,需要培养对辅导员工作的科学认识,这种认识非一般性认识,必须从辅导员三大基本功能出发,深入研究和认识在辅导员的各个基本功能独立领域以及功能之间广泛联系,这种认识具有纵向性、交叉性。按照三大基本素质来划分,认识包括了三个领域: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领域里面,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对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性地位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辩证关系的认识;对提出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目标的认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认识;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认识等。在高等教育管理功能领域里面,对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掌握;心理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社会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网络信息学知识的掌握等。在教学科研功能领域里面,对教育体系中各种规律的认识;教育方法论的认识;教育实践能力和重要性的认识;科研理论知识的学习等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出,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故而辅导员自身及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士只有对辅导员工作有了科学系统认识,才能够能动地作用于辅导员各项工作中。

2•认清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和其他两种职能辩证发展关系

不能因为辅导员年轻化和管理事务繁琐就弱化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要防范辅导员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身份和功能被边缘化。从辅导员本身出发,必须树立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意识和责任感,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希望,协调好实际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者、事务管理者以及教师三种角色转化。从相关职能部门和高校环境出发,要切实维护辅导员的地位,并帮助其在具体事务中科学协调三大基本功能。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8篇

笔者认为“教辅结合”是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两者优势互补,信息对称,做好德育第一课堂与学生第二课堂的衔接。其目的是充分发挥两支队伍之间的互补效应,深度合作,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更加贴近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此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思想政治教育“教辅结合”的必要性

现阶段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主要由以辅导员为主力的学生工作队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两条主线构成。学工队伍全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党建、学生组织的指导和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负责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对学生展开系统的理论、实践教学工作。两者的工作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但教育目的一致,即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是多数高校所采用的还是传统教育模式,也就是说两支队伍之间各自为政,相互独立,交流和联系很少,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不能形成育人合力,严重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1]因此需要我们探索新的工作理念,优化各种教育资源环境,实行“教”与“辅”的有机结合,从而达到思想政治教育1+1大于2的实践效果和“生本教育”的要求,真正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二、思想政治教育教辅队伍互补分析

思想政治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两支最基本力量,两者互为依存、互为补充,不可或缺。现实中两者的工作方式不同,教育效果存在很大差异。

1.思想政治课教师

思想政治课教师以课堂教学为主阵营,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既定课程的系统性教学活动来培养、塑造、发展、完善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一般来说,思想政治课教师大多拥有较高的学历水平和良好的教育背景,熟练掌握完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理论功底扎实,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同时,却通常因为在实际教学中,形式过于单一,与学生之间缺乏沟通,教学内容无法及时更新与学生的新观念和行为相匹配,不能通过课堂去捕捉当代大学生活跃、敏捷的思维,无法满足学生强烈的参与意识和开放意识的需要,以致教学效果一般,使得思想政治课渐渐成为“教师备课教学很辛苦,领导同事不认可,学生心中无所谓,学习缺乏主动性”的课程。

2.学生工作辅导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中指出,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通过承担大量的学生工作,频繁深入地接触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行为举止和思想动态,双方形成“亦师亦友”的良好关系。对学生来说,辅导员是人生导师,更是知心朋友,因此,辅导员在学生面前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和感召力。然而,对于辅导员来说,“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是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疲于应付繁琐的事务性工作而无力专注于科研或继续教育,已成为大多数辅导员职业生涯的发展“瓶颈”,加上辅导员队伍年轻化趋势使得他们社会阅历不足,缺乏理论修养,在指导和引领学生的思想性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

三、思想政治教育“教辅结合”的范式及建构

针对以上对思想政治教育两支队伍的优、劣势互补分析,笔者认为,“教辅结合”模式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引用已迫在眉睫,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辅导员兼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目前,有些辅导员已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由于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与学生接触,在课堂上他们善于用大量身边的鲜活案例从事教学,容易与学生产生交流互动,实现了学生“两个课堂”的对接。对于这种趋势,高校予以鼓励的同时也要加强规范管理。

(1)加强指导。相对来说,辅导员大多数理论水平总体不高,科研能力薄弱,教学经验不足,缺乏充裕的备课时间。因此,在兼课过程中,尤其需要加强对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指导,如邀请经验丰富的教学专家开设培训班,与教师队伍建立“一帮一”互助小组等。

(2)规范管理。学校应制定相关的制度对辅导员兼课现象进行规范化管理,比如规定兼任思想政治课的辅导员必须科班出身,符合工作需要原则和专业对口原则;另外,考虑到辅导员日常工作繁琐的实际,应该对辅导员兼任思想政治课的工作量有所限制,可以明确规定每周兼课的课时量上限的具体节数,这样才能保证兼顾辅导员的本职工作以及兼课的教学质量。

2.思想政治课教师参与学生活动

“因为是大班授课,和学生接触甚少,又不善于借助辅导员的力量,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往往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这是每一位思想政治课教师都会遇到的难题。因此,走出课堂,走近学生,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

(1)多方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一方面,思想政治课教师主动与学生辅导员建立信息平台,通过定期举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交流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相互分享学生的工作心得和思想动态;另一方面,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各种网络途径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如QQ、微博、人人网、博客等等,拉近与学生之间的距离的同时,也能及时获得学生的一手素材从而及时转化为课堂教学素材。

(2)积极加入大学生第二课堂。思想政治课教师参与各类大学生实践活动有利于教师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学生,同时,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也是检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重要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辅导员选拔 历史进程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2-0157-05

一、高校辅导员选拔的历史进程

1951年,教育部提出在各工学院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1953年,清华大学正式建立了政治辅导员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探索,辅导员制度日趋成熟,一大批人才被选拔到辅导员岗位,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了突出贡献。回顾辅导员选拔历史,总结经验教训,对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选拔探索阶段(1951――1965年)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新民主主义的国民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教师和青年学生中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其主要目的乃是逐步地建立革命的人生观。”为此,党中央将军队政治指导员制度引入高校,主张在高校建立政治辅导员制度,以加强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51年11月,高等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会议拟定了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在《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在各工学院有准备地试行政治辅导员制度,设立专人担任各级政治辅导员,政治辅导员的职责是主持政治学习、进行思想改造工作。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和扩大高等学校中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阵地,1952年5月2日,《中共中央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清理“中层”的指示》中明确指出,可以先选择少数几所条件较好的学校重点实验政治辅导员制度,设立属于学校行政系统之内的经常性的政治工作机构“政治辅导员办公室”。“它的任务是管理全校的政治工作,包括领导思想学习,掌握教师学生政治情况,历史材料,主持毕业学生政治鉴定,领导全校教职员工社会活动等等。”按照中央文件精神,高等教育部党组研究后于1952年8月30日向中央提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报告》,计划有准备地在校内设立政治工作机构,机构名为“政治辅导处”。报告首次对政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配备数量、选拔来源等做了详细说明。此报告很快就得到中央的批准,要求高等教育部选择若干所具备条件的学校进行重点试验。

1953年4月3日,在时任清华大学校长蒋南翔的倡导下,清华大学向高教部、人事部请示设立学生政治辅导员。报告指出:“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并把学生中党团员的社会工作时间减少至政务院规定的每周6小时的限度,我们拟根据1952年政务院批准的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决议设立政治辅导员制度”,“拟选学习成绩优良,觉悟较高的党团员担任辅导员”。这一报告很快得到了高教部、人事部的批准,正式开启由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的高年级学生一肩挑思想政治工作,一肩挑业务学习的“双肩挑”辅导员制度,清华大学由此成为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源地。

此后,政治辅导员选拔工作首先在高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中试行。1961年9月,《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高教六十条)提出:“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

1964年3月,高等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扩大)领导干部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学习、学庆油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政治机构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讨论。会后,高等教育部党组向中共中央呈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政治工作和建设政治工作机构试点问题的报告》,提出在各高等学校建立政治部,配备专职政治工作人员,“平均每100个学生至少配备一人。所需增加的政治工作干部的来源,除一小部分可以从校内调剂解决外,主要须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间选留解决,在今后两三年内配齐。”中共中央6月10日批准了这一报告,要求全国高等学校逐步把政治工作干部配备起来。1965年3月1日,高等教育部政治部通知各直属高等学校迅速建立政治部,并大力充实政治工作干部队伍。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颁布,各普通高等学校逐步建立思想政治工作机构,选拔政治辅导员,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从清华大学首倡“双肩挑”政治辅导员,到各直属高校试点选拔辅导员,再将这些先进经验推行到各普通高校,逐步建立思想政治工作机构,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规章制度,这个阶段辅导员选拔工作在探索中逐步成长。

(二)选拔受挫阶段(1966――1977年)

正当辅导员选拔工作走上正轨之时,1966年6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贴出的“第一张大字报”,运动迅即席卷全国。、反革命集团“污蔑前十七年党领导下的学校‘是叛徒、特务、走资派把持领导权’,‘是培养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场所’,教育战线‘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把广大教师和十七年培养出来的学生都说成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他们鼓动学生停课闹革命,煽动学生进行革命大串联,“彻底改变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于是,由产业工人和组成的“工宣队”、“军宣队”分批分期进入各个学校,领导学生,开所谓“展革命大批判”,而批判的对象就是包括政治辅导员在内的高校知识分子。这一时期,教育管理部门全线瘫痪,高等学校工作全面停止,思想政治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辅导员选拔工作也被迫停止。

(三)多元化选拔阶段(1978――2000年)

粉碎“”后,邓小平意识到“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主要是“思想政治教育”,“‘’对教育事业的破坏,不仅造成科学文化的教育质量惊人下降,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败坏了学校纪律,腐蚀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革命风气。”因此他“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各个有关部门的同志,整个社会的家家户户,都来关心青少年思想政治的进步,把被‘’破坏了的优良革命传统恢复和发扬起来。”

在邓小平的领导下,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后,教育部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要求各重点高校“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政治辅导员都要既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业务学习,有条件的要坚持半脱产,担任一部分教学任务。政治辅导员可以适当轮换。”这一决定对政治辅导员的选拔来源、工作职责和发展路径都有了明确指向,重新开启了选拔政治辅导员的大门。

在此期间,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解决政治辅导员队伍骨干老化、后继乏人的问题,教育部采取多种方式选拔政治辅导员。1984年4月13日,教育部在12所院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划从普通高校一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品学兼优、具有适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良好素质的学生,进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习3年,毕业后回原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84年6月9日,教育部决定从已获得理工农医学士学位,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中选拔191名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校工作。1984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选拔年纪较轻的人员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可从本校教师和干部中选调;可从本校毕业生中选留;也可从马列主义理论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其他文科专业的毕业生中调配。”1999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要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这一系列举措凸显了党中央对高校政治辅导员的重视,使得政治辅导员选拔来源多元化、队伍年轻化,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储备了充足的人才。

(四)规范化选拔阶段(2000年――至今)

21世纪以来,党中央出台系列文件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使得辅导员队伍获得长足发展,辅导员的学历层次得到提升,队伍更加年轻,选拔逐步规范。

2000年7月3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对辅导员任职要求逐步细化,对工作职责更加明晰,要求各高校“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好,学历层次高,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教师或高年级党员学生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选留人员的条件,在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计划中划出一定的名额,用于选留做学生政治辅导员的人员,这些人员取得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工作2年再读研究生。”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是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纲领性文献。文件首次将“政治辅导员”改称为“辅导员”,“思想政治工作”改为“思想政治教育”,表明政治素质是辅导员的本质属性,其工作职责不仅包括政治教育,还包括思想引领等更广泛的工作。同时,文件还要求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选拔辅导员,深入研究和制定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中央16号文件下发后,一系列配套文件随之出台,其中,2006年,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简称“教育部24号令”)对辅导员的选拔做了详细规定。该规定要求选拔辅导员要坚持三个标准,即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选拔方式要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4号令的出台,使辅导员选拔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发展之路。

二、高校辅导员选拔的历史启示

经过近60年的探索,高校辅导员选拔工作日趋成熟,辅导员队伍日益壮大,已经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保障。60年的发展历程深化了对高校辅导员选拔的规律性认识,形成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一)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高校辅导员

“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同样,德才兼备的高校辅导员是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他们的一言一行时刻影响着每一个大学生。因此,我国高校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辅导员,并在实践中逐步深化对德才兼备的认识。1952年,《关于在高等学校有重点地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指示》中明确指出,政治辅导员应在教师和学生中选择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政治品质优良者充任。1986年,德才兼备原则得以进一步具体化,强调了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选拔那些“政治品质好,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的人”担任政治辅导员。2000年,《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择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教师或高年级党员学生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完善了德才兼备标准,对“德”与“才”的具体内涵做了细致的规定。正是在德才兼备原则的指导下,一大批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能力突出的人员被选拔到辅导员岗位,为维护高校稳定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中的大多数也由这个岗位发展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领导力量。

(二)始终重视多渠道选拔高校辅导员

辅导员制度实施以来,教育管理部门和各高校从多方面、多渠道选拔人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从而保证了辅导员队伍后继有人。其多元化的选拔主要源于以下六个方面:(1)从学习成绩优良、觉悟较高的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以“双肩挑”形式从事思想政治教育;(2)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间选留政治、业务都好的本科生、硕士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3)从教师中选拔理论水平高和政治品质优良者充任,这里的教师不仅包括专职党政干部,还包括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4)从大一学生中选拔品学兼优、适合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生进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习3年,毕业后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5)从已获得理工农医学士学位、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中选拔,让其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6)从高中生中通过高考选拔到思想政治教育(政工)专业本科学习,毕业后到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这些选拔途径为高校辅导员队伍输入了新鲜血液,保证了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发展。

(三)始终注重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年轻化

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是大学生的贴心人。辅导员队伍年轻化是拉近与大学生心灵距离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始终注重选拔年轻人进入辅导员队伍,强调“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要求年纪较轻,因此这支队伍要有计划地更新。”从选拔来源看,高中生、大学毕业生、在校学生、年青教师等不断充实到辅导员队伍,使这支队伍永葆青春,也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高校共有本专科生专职辅导员91808人,其中21岁至40岁的占总数的85%。近年来,一大批刚刚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陆续充实到辅导员队伍中,为这支队伍输入了更加年轻的能量。

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实思考

(一)提升职业认同度是稳定辅导员队伍的关键因素

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认同度需要从辅导员自身、工作对象和社会成员三方面着手。一是提升自我认同度。辅导员首先要对自身岗位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要正确认识所从事工作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价值、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并将这种职业价值自觉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充分享受这一工作带来的乐趣,将辅导员岗位作为一生发展的事业,而不仅仅是一个职业来开展工作。自我认同是提升职业认同度的重要前提,因为只有自我真正认同,才有可能得到对象和社会的认同。二是提升对象认同度。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是大学生,要想获得对象的认同,辅导员需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升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使自己的言行受到教育对象的认同和尊重,最终成为他们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三是提升社会认同度。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对辅导员的工作价值、工作待遇、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的认同程度,直接影响着辅导员职业的社会认同度。为此,我们可以通过明晰工作职责、明确发展路径、宣传先进典型等方式,提升辅导员岗位的知名度,让社会成员和社会群体认可辅导员的工作,将其视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事业,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岗位。

(二)加大培养力度是巩固辅导员队伍的重要途径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育人目标;政治理论;教学研究

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党在军队院校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具有我军特色的现代军事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院校思想政治建设“保方向、出人才”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教书育人,把传授政治理论知识与培养学员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德智军体全面发展的人民军队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军队院校的神圣使命,也是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殊责任。

一、明确教学目的,确立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育人目标

军队院校政工理论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军体全面发展的人民军队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对军队院校政工理论教学目标的科学定位。

首先,要明确实施教学是手段、培养合格人才是目的,增强培养人才的政治责任感。把学员培养成为人民军队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事关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事关学员的健康成长。院校政治理论教学,要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军队建设的全局高度,以为部队建设负责、为提高战斗力负责、为学员成长成才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各项教学活动。要明确,教育人培养人是目的,教学活动本身只是手段,不能认为教学活动完成了,教学目的就达到了。所有的教学活动都要紧紧围绕教育人培养人的目标来展开,一切教学的内容、形式、方法都要集中在培养合格人才的目标上。

其次,要明确政治坚定是新型军事人才最重要的素质,要把提高学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人民军队的性质决定了军队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在思想政治上过硬。一是下功夫解决好理想信念的问题。革命的理想信念是我军精神支柱的核心。我们培养的军事人才是党和军队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牢固确立起革命理想,才能确保枪杆子永远听党指挥。二是大力培养献身国防的精神。热爱军队,勤学精武,献身国防,是对军校学员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没有这样一种精神,就不可能担当起未来治军带兵的重任。三是重视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

第三,要明确传授理论知识与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同样重要,把教书与育人统一起来。政治理论教学既是传授政治理论知识的主阵地,又是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对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具有强基固本的作用。政工理论教员必须坚持既教书又育人。要把传授政治理论知识与培养学员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又红又专,全面育人,使学员的理论层次与思想境界同步提高,知识水平与政治素质共同增长,个人发展与军队需要有机结合,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的人民军队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强化教学内容的思想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认识学员、武装学员、引导学员

当前,政治理论课教学面临着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政治战略的严峻挑战,面临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的复杂考验,也面临着社会日益信息化带来的深刻影响。提高政工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有效方法,就是增强教学的思想性。

用党的创新理论认识学员,把握准学员的本质和主流。在当前社会变革、军队转型时期,社会环境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明显,对军校学员的影响呈现出开放性、广泛性、即时性、多样性、复杂性等特点。特别是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效率的提高、范围的扩大,这种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虽然部分学员由此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疑虑、困惑和现实思想问题,但是,总体来说,这些影响是正面的、进步的,促进了部队建设与时代同步发展。不能用老经验、老眼光认识新生代学员,总是用自己当兵时的感受去简单“类推”,对新生代学员一些在时展大环境下的思想、追求和爱好,看负面影响多,越看越不顺眼,导致教学与时展不合拍,与社会主流别着劲,与官兵需求拧着来,无法产生共鸣。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辩证的态度、时代的眼光来看待学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准确地掌握学员思想的主流和本质,有的放矢地加以正确教育和引导。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员,奠定学员成才的思想基础。政治理论教学必须突出“基本”与“最新”相结合。“基本”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这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是我军各级干部共同奋斗的思想理论基础,也是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还是学习掌握其他知识的基础和指南。军队各级干部讲学习,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夯实各级干部的政治思想基础。“最新”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结晶,是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官兵,是提高学员思想理论素质的有效途径。对于学员的成长来讲,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但根本的是思想理论素质。有了这样的思想素质,学员才能树立远大的抱负,才能确立人生的坐标,才能明辨是非、分清荣辱,不迷失方向。

用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学员,帮助学员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引导学员学会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会运用科学理论中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事物、思考人生,学会运用正确的立场和思想回答解决面对社会影响产生的各种疑虑和困惑。大力倡导以奉献精神为核心的军人价值观,引导官兵认识到,人民军队的崇高使命是我军存在和发展的全部意义和价值所在。 转贴于

三、增强教学的亲和力,满足学员不断发展的求知欲望和实际需求

在政治理论教学中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就是要努力增强教学的亲和力、感染力。政工教员讲课中要避免居高临下,生硬地搞我讲你听,我打你通,一味让学员放弃,提出这不准、那不准,不注重讲清道理、从正面引导。对学员提出的实际问题,也不能总是用“正确对待”一类的话进行搪塞。否则,就会导致一些学员对政工教学产生逆反心理、厌烦情绪,影响教学效果。

更要尊重学员的学习需求。真正想学本领的学员,最感兴趣的内容,必然也是政治理论教学最需要讲授的内容,也是实际工作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政治理论教学要着眼中级院校学员民主意识强、社会阅历丰富、知识层次较高、喜欢展示自己等特点,从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与现实问题联系紧密的实际出发,鼓励和帮助学员确立主体意识,在学习中主动、自觉地研究政治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在教学过程中,教员组织学员进行专题研讨,对学员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授课,解惑释疑。在作业和自习时间,组织学员撰写研究文章,形成研究成果。文章完成后,组织论文答辩,请专家和学员队领导担当评委,对学员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守情况进行提问、评价。克服了单纯理论灌输的弊端,解决了学用脱节的问题,实现了教管一体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学员学习和钻研的积极性。

提高学员的实际能力。调研显示,学员来院校学习的最大愿望是增强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政治理论教学必须把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增强实际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想方设法增强学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角色模拟等方法是提高学员实际能力的有效手段。学员们反映,案例研讨和“角色模拟”成为了知识和能力的增长点,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本领。

四、提高政治理论教员能力素质,以言教和身教相统一的良好形象扩大教育效果

政治理论课教学要有好的效果,一要靠真理的力量,二要靠教育者自身人格的力量。有的单位教学效果不好,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者能力素质和形象比较差。有的大道理讲不实,小道理讲不深,难道理讲不透,老道理讲不新,歪歪理驳不倒;有的不讲真话、言行不一。这样的教育不仅没有吸引力、说服力,而且还容易引起学员的抵触情绪。

政治理论教员要强化职责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组织做好教学工作。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院校政工课教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治理论教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牢固树立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阵地、主渠道的意识,切实把学员的现实思想搞清楚、分析透,准确掌握学员的学习需求,用心做好备课、试讲和施教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把教育人培养人作为自己的事业追求和人生追求,爱岗敬业、勤奋努力,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上。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1篇

政治动员是指引导社会成员政治参与、组织和凝聚社会力量的过程。它是现代国家和政党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在社会整合和现代政治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既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我国现代民族国家和政党政治建立与发展的重大事件。这一时期,国共两党面对生死存亡的民族危机,从民族大义出发,摒弃前嫌再次合作,并形成统一战线,为争取民族抗战的胜利进行了广泛有效的政治动员工作,积累了大量关于政治动员的宝贵经验。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理论、实践和经验的探究,国内外理论学者都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并形成了丰硕的成果。

一、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研究的主要视角、观点和内容

综观国内外学者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的研究成果,其主要的研究视角有三个层面,即专门研究共产党的政治动员、专门研究国民党的政治动员以及研究国共合作统一战线视野下的政治动员,所涉及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包括政治动员的政策、特征、途径与方法、作用与意义等诸多方面。

(一)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政策

政治动员需要制定相应政策来保证其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在争取人民支持抗日战争胜利的努力中,国共两党都认识到了政治动员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就如何进行政治动员制定了相关的政策。

1.共产党的政治动员政策。孙远东在《政治动员与政策过程》中认为中共的政治动员政策主要是在两个层面展开的:一是“治政”上,主要表现为在根据地的政权人员组成上搞三三制,在土地问题上进行减租减息;二是“治党”层面上,主要是整风运动。李斌则在《政治动员及其历史嬗变:权力技术的视角》中指出中共的政治动员政策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革命意识形态的宣传劝导,将抗战的政治文化植入底层民众的心理;二是通过组织联络工作,把底层民众广泛地联结起来,形成具有强大的集体行动潜能的人际联系网络;三是借助群众运动,向群众个人提供物质利益,以换取人民群众对革命的支持和参与。

2.国民党的政治动员政策。李俊在《论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民众动员》中指出这一时期国民政府政治动员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三民主义”,具体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主要通过《抗战建国纲领》得以体现。申燕等学者《略论抗战时期国民党民众动员政策》中认为,在抗战初期一年多的时间里,国民党的政治动员政策是比较积极的,主要表现为1937年7月17日蒋介石的庐山讲话和1937年8月13日国民党的抗战声明,修改公布《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和设立国民参政会以改良政治和扩大民主,以及调动部队积极作战、抗击日寇等方面;而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国民党的动员政策发生了逆转,主要表现为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破坏抗日民主、实行独裁统治,解散抗日团体、禁锢抗日言论,严重损害人民利益,四大家族大发国难财,吏治腐败、贪污成风等方面。

(二)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特征

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特征,站在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比如美国学者詹姆斯?汤森和布兰特?沃马,他们在中西比较的视野下,指出中国的动员体制更类似极权主义,但更符合中国的现实社会状况,主要表现为精英分子在未来主义的目标下动员群众进行公开的斗争[1]。中国学者则站在阶级立场的比较视角下,对国共两党的政治动员特征进行了概括和总结。

1.共产党政治动员的特征。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虽然代表广大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但并不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执政党。其阶级属性和非执政党的地位,注定了其政治动员在目的、动机和策略方面与国民党不同的特殊性。刘颖在《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社会动员研究》中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抗战时期共产党政治动员的特征:第一,目的的多重性。即根本目的是驱逐日本帝国主义、争取民族独立,同时兼有壮大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和广泛传播其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目的;第二,广泛性与深入性。主要体现为政治动员所涉及的区域和对象广泛且深入;第三,秩序性。即强调和注重严密而有效地战争动员体制和动员组织,建立了健全的动员领导机构以及地方性的群众抗日团体,表现出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计划性。

2.国民党政治动员的特征。大多数学者认为,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权本质和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决定了其政治动员缺乏革命性和彻底性。焦以爽在《论抗战时期国民党的民众精神动员工作》中指出国民党政治动员的不彻底性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国民党顽固坚持一党专政,不敢放手发动广大农民和农村地区;第二,国民党不愿也不能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改善民众的生活;第三,认识上的不足和执行时的偏差也导致实际动员效果低下。

(三)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内容

梳理学者们有关抗日战争政治动员内容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部分。

1.共产党政治动员的内容。李春峰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治动员能力探析――陕甘宁边区抗日根据地为个案考察》中认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支援抗日动员,包括兵力动员、人力动员以及物资动员;二是政治参与动员,具体是在根据地建立完善的政府系统、司法系统,同时推进民主选举;三是巩固边区动员,包括剿匪锄奸动员、制止反共摩擦动员;四是经济建设动员,主要是生产运动动员以及减租减息动员。于夕红在《毛泽东抗日民众动员思想之特色探析》中则认为有五个方面:“通过政治动员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通过大众化的社会教育和文体活动提高民众思想文化素质;通过榜样示范和实利引导扩大动员效果;通过民众内部各种成分间的交流学习凝聚民众力量和提高民众军政素质;通过民众合作组织和民众团体提高组织和利用民众力量的效率。”

2.国民党政治动员的内容。李峻在《论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民众动员》中具体分析了国民政府政治动员的物质基础和理论基础,并将其民众动员归纳为五项具体工作:国民政府动员众在精神方面准备抗战的“新生活运动”;对共产党在抗战初期发起的民众动员与宣传活动表示支持;实行“新县制”,依靠农民杭日;设国民参政会以统一民众意志;积极进行难民的疏散及教济工作。古琳晖、李峻在《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国际舆论动员》中指出,国民政府国际舆论动员的内容有四个方面:广布国际宣传网,构筑自己的宣传阵地,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注重军事行动与舆论动员的配合,以大规模会战吸引国际舆论视线;利用外交活动进行舆论宣传,影响各国政府的决策;四是充分利用外籍人士和外国传媒的力量推进舆论宣传工作。

3.国共两党政治动员的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国共两党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进行了抗战的政治动员合作。学者杨立志就从国民参政会这一抗战时期国共合作的特定产物入手,探讨了抗战时期两党合作下的政治动员工作及相互关系。他指出,国民参政会在其初期为改善两党关系以及进一步维系国共政治动员合作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平台;到了中期国民参政会抗日民主色彩的消退,但仍是国共两党进行政治动员合作、共商抗日大计的重要政治机关;而随着抗战形式的变化,后期国民参政会的进步性质已不复存在,完全变成了国民党宣传内战和一党专制的工具,国共两党的政治动员合作也由此瓦解[2]。

(四)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方法途径

有效的途径与方法是取得政治动员效果的重要保证。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所采取的途径与方法极为丰富多彩。第一,通过政治权力主体以强制力或命令进行政治动员。如徐彬在《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论析》中指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政治动员是一种强制性政治动员,是由政治权力主体以强制力或命令推动和实现的政治动员,其手段大致包括利益的整合与认同、组织化控制、借助革命资源这三种最为重要的动员手段。第二,通过典型示范进行政治动员。李孟圆在《抗日战争时期太行根据地的典范动员》中以太行根据地为例,探析了中国共产党运用树立积极分子、举办群英大会、搞实验县模范的典范动员的方式来动员群众参加生产与抗日。第三,利用报纸杂志、教科书、民俗艺术等进行政治宣传和动员。如吴小鸥、杨红波在《试论革命根据地教科书的政治动员》中指出,在战争年代,革命根据地教科书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进行全面深入的政治动员的宣传载体,其“政治取向”是政治动员的基本前提。崔一楠、李群山还在《秧歌与政治动员――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根据地为中心》中指出秧歌等民间艺术是中共用来传递自己的政治理念的重要途径。第四,通过物质利益的满足进行政治动员。如刘颖在《论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动员方法》中提出物质型政治动员是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重要途径,主要是指通过重新调整各阶级利益,满足各阶级、阶层的物质利益要求从而达到动员民众的目的。

(五)抗日战争时期政治动员的作用和意义

政治动员对争取抗日战争胜利重要性,无论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的领导人都毫无疑问地给予了肯定。而抗日战争时期丰富的政治动员理论和实践经验,是我国民族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宝贵财富和重要资源,无论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建设年代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第一,推动了国家主权独立,为中国政治发展创造社会条件。第二,促使中国共产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取得政治信任并使其在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领导权和权威性得到巩固[2]。同时“为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后的民主建设开辟了道路,为民主集中制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也为后来的革命和建设积累的经验,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一个政党若想要始终保持其执政的合法性,就要始终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办事的指导思想。”[3]第三,提升了广大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使得广大民众的利益表达和意见表达得以实现,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真正成为主人[4]。

二、评价与展望

通过上述梳理,可以看到关于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的成果,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亟待在以后的研究中改进和加强。

(一)关于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研究的不足之处

尽管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政治动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这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化研究的课题。首先,尽管已有成果的研究视角多样化,并有其各自的独特性,但同时也表现出研究较为零散、系统分析较为欠缺的问题。学者们对于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视角多元,但往往散见于对于某一特定群体、地区、人物的历史考察与分析,论述领域往往较为单一,研究还停留在一个比较浅的层面,尚未形成一个理论研究体系。第二,缺乏具有代表性和总结性的研究著述。尽管学术界已经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问题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业已形成了一定的研究规模,出现了一批相对成熟的理论成果,但形式上多见学术论文、少见研究专著,内容上缺少统一的被广泛认可和运用的理论观点,有分量的专著鲜能见到。第三,缺少现代性视野中关联性研究。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不仅要研究历史,更要把它置于现实基础之上,从狭隘的视野里走出来去考察这一问题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而现有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研究多在于对历史事件的简单定性上,注重对某个群体或地区的政治动员的具体内容、方式进行考察,但对于历史事件对现展的特殊意义的挖掘还不够,缺少现代性视野中的关联性研究,难以真正解释和有效解答我国现代政治动员遭遇的现实问题。第四,缺少深层的机制机理研究。现有研究成果在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历史叙述和实践分析上的基础上,注重对抗战时期政治动员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但是,对于政治动员的研究还缺少深层的机制机理研究,在政治动员的政策、手段、内容研究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机理机制框架和理论体系。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2篇

一、以党的指导思想统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新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是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指导思想,是指导我们党全部活动的理论体系,是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企业等经营实体,在国家有关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下,担负着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企业在意识形态领域,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指导,统领思想政治工作各个方面,以保障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找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健康发展的精神支柱,构建现代化新型企业,如果没有统一的思想意志,没有共同的旗帜和灵魂,就不可能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把职工凝聚起来。

所谓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就是工作的入手处和着重点。要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着重点,首先要了解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特点。当前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五个方面的挑战,应当着重做好五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迎接改制不断深化带来的挑战,着重做好员工改革形势教育,提高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层次、对利益调整的心理承受力,不断解放思想,适应改制后新的工作模式。二是迎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带来的挑战,着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迎接社会风气带来的挑战,着重加强对员工反腐教育,着力解决“信仰危机、信任危机、信心危机”问题。四是迎接国际国内形势带来的挑战,着重强化员工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员工抵制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思想文化、伦理道德的侵蚀能力。五是迎接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带来的挑战,着重增强员工与时俱进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文化科学和技术水平,以适应时展的需要。

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

从以上五个方面可以看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工作面临的环境、对象、任务和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迫切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创新是我国兴旺发达的动力,也是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保持生机和活力的灵魂。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适应本单位工作需要。

(一)开展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政治理论学习作先导,政治理论学习是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重要途径。一是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促进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结合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突出学习重点,增强学习的计划性。每次学习安排一人重点发言,使大家对学习的认识和理解更加深刻。三是集中学习与自学、政治理论与其他学习结合起来。四是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法律常识,深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使他们成为有觉悟、有知识的一代新人。

(二)创新教育方式。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与开展企业文化活动有机结合,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由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性别年龄、文化结构、岗位职责、地域籍贯等不同,开展工作必须能够引起各种人群的兴趣,如开办阅览室、娱乐室、宣传栏,举办节日舞会,开展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组织各项竞赛活动等,使思想政治工作寓教于乐,使之形成富有特色、人人参与、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员工在欢乐的氛围中产生正能量,并使企业形成凝聚力。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高校辅导员 政治意识 强化对策

高校辅导员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我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并提出了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因此,辅导员的政治意识强弱,直接影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决定着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优劣。在世界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社会深刻转型,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生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多样化与日常行为复杂化的今天,如何强化高校辅导员的政治意识,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一、辅导员工作的根本任务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给出了“学生政治辅导员”的定义,即中国高等学校的基层政治工作干部,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由此可见,辅导员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中央16号文件及2005年教育部文件在重视提高辅导员地位的同时,阐明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辅导员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他们的政治意识直接影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成效与大学生成才的发展方向。教育部2015年11月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措施更加具体,对辅导员的政治意识要求更严格。

二、高校辅导员的政治意识现状

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政治意识现状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但是,也有部分辅导员的政治意识与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为:

1.政治理论水平较低,理论学习不够,导致处理现实问题能力欠缺。由于高校辅导员来自不同的专业,参加工作后缺乏系统的教育与学习,而且主动加强理论学习的意识不强,没有把政治学习当做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所以部分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不能主动发现问题,对待学生中出现的思想问题,不能把道理给学生讲清、讲透。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处理得简单化,学生的教育引导不到位,导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了一些“盲点”。

2.政治敏锐性不强,政治鉴别力不高。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政治局面,是当前辅导员的政治工作重点。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思想文化涌入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一些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缺少政治经验和实际锻炼,看待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往往简单化和片面化[1]。面对挑战,一些辅导员缺乏高度警戒性,不善于从政治的高度思考和处理这些问题。

3.辅导员要具有崇高的职业信念,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并尊重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可是,部分辅导员存在价值观模糊,职业素质不高等问题。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年轻辅导员受到社会上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价值观念倾向于实用主义,缺少一定的奉献精神。另一方面,辅导员一般较为年轻,既面临着结婚、买房等问题,又面临着养育下一代、赡养老人等压力。为了满足生活需要,部分辅导员倾向于实用主义,降低了思想觉悟,影响了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三、影响辅导员的政治意识强化的因素

影响辅导员政治意识强化的因素有很多方面,既有辅导员自身的因素,又有其他方面的客观因素:

1.一些高校对辅导员工作职责定位不准确。现在有的高校将辅导员职能和岗位性质泛化为一般行政管理人员[2],甚至简单地把辅导员理解为学生的管理员,忽视了辅导员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能,淡化了辅导员在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骨干地位。

2.一些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不到位。由于选拔机制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辅导员的选拔往往只注重专业成绩和社会工作,忽视其政治理论素养。辅导员中系统学习过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人员较少,一些辅导员工作只能停留于表面上谈话,不能够深入地解决学生思想问题。

3.日常事务工作繁杂,影响辅导员政治意识的培养。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但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和学生群体的变化,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发生变化。他们更多地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如大学生资助、心理咨询、就业辅导等。其角色演变为处理学生日常事务的办事员,处置学生突发事件的联防队。客观上使得部分辅导员不自觉地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

四、强化辅导员的政治意识的对策思考

1.提高自身认识,增强政治意识的重要性。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因此,把坚定的理想信念放在首位,这对于每一个辅导员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最重要的。曾在与高校教师、青年学生座谈时指出,正确理想信念是教书育人、播种未来的指路明灯,而正确理想信念是以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的要求为基准的。因此,强化辅导员队伍的政治意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高校改进辅导员选聘制度。高校在辅导员无论是专职辅导员还是兼职辅导员的聘用上,都要严把入口关,选拔具有坚定的政治意识,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业务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辅导员。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他们要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同时,在工作中还要能够不断主动学习,开展学术研究,以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把握大学生的群体构成、生理心理和思想行为等的变化及其特点,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和规律。

3.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当前,经济社会形势发生着深刻变化,社会生活方式和组织形式也发生着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多样性,以及思想观念呈现出多元多变的态势。面对这样复杂的状况,辅导员必须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到重要位置,做到始终处于学习状态,站在知识发展前沿,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工作能力,通过教育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大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动,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完善辅导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制度。首先,完善高等院校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制度。要把o导员应该具备的政治意识标准进行具体的规定,并按这一标准建立考核、评估、检查、落实、提资、晋级、奖惩等一系列制度[3],使广大辅导员的政治意识考核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办法,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做到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辅导员的政治意识。其次,完善高等院校辅导员的政治学习培训等制度,分批选送辅导员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党校等相关专业进修学习等,加强高校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水平,促使辅导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确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总之,政治意识是辅导员所要具备的意识中最重要的一条。辅导员应该通过不断的努力,强化政治意识,做合格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参考文献:

[1]陈永红.对提高高校辅导员政治素质的思考[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4):92-94.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浅议 《大纲》 新思想 新规定 新要求

一、融入了新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展教育内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纲》

1.指导思想上与时俱进。新《大纲》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基础上,增加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和科学性”这一内容,将我党的创新理论写入其中,使新《大纲》与时俱进,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新修订的《大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时展和部队建设的现实需要,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科学性,是胡主席着眼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牢牢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新《大纲》把握时代要求、坚持我军特色,认真总结我军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经验,深刻反映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特点规律,充分贯彻胡主席关于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科学性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我军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要求。

2.教育内容上深层拓展。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中,增加拓展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学习宪法和军队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民族宗教、军事外交知识等内容,通过对教育内容的拓展,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适应了时展要求。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我军要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胡锦涛主席提出,要围绕强化官兵精神支柱,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把这一重要指示和论述增加其中,抓住了新形势下我军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和关键,对于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保我军建设的科学发展,确保我军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的战略指导意义。

二、明确了新规定——坚持以履行使命任务为着眼点,完善各级教育职责,增强《大纲》的实效性与操作性

1.教育任务上筑牢使命。首先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要任务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我军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使命任务。明确我军“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是以胡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分析时展的要求和我国安全形势的变化,着眼于实现党的三大历史任务、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军职能任务作出的科学规定。将我军的历史使命增加其中,抓住了新形势下军队建设带根本性、方向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拓展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视野,实现了我军思想政治教育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2.履行职责上完善明确。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要求,新《大纲》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的规定,充实细化了政治机关领导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责,明确了总政治部、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军、师级单位政治机关、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对于职责上的细化与明确,为各级机关开展好政治教育提供了详尽的指导,为检查各级履行落实抓教育的职责,督促机关改进对教育的指导,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大大增强了新《大纲》的操作性。

三、提出了新要求——坚持以锻造高素质政工队伍为龙头,细化教育组织实施,提升《大纲》的前瞻性与针对性

1.政治教员上提升素质。军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关键环节还是在政治教员上,因此,新《大纲》在政治教员这一章中从内因、外因等方面入手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

首先是增加了对政治教员的具体素质要求:政治教员应当热爱和钻研思想政治教育,有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感,具备所需要的政治理论素养、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授课艺术和心理疏导能力。师级以下单位的政治教员还应当做到会搞思想调查和计划安排教育,会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备课讲课,会做思想工作,会进行心理教育疏导(简称 “四会”),这从内因上激发了政治工作者的内动力,为解决以往政治教员队伍参差不齐,授课教员主动作为不足的现象,推动政治教员能力素质的提升提供了依据。

其次是在此基础上建立政治教员培训机制。要求各级政治机关加强对政治教员的培训,组织政治干部集训、院校政治理论课教学、新任职政治指导员岗前培训时,把提高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军队院校在政治干部培训和生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开设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旅、团级单位应当通过召开教育准备会、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等,加强对政治教员的经常性培养。明确各级应当为政治教员学习、备课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在政策激励方面要求师级以下单位组织开展争做“四会”优秀政治教员活动,各级政治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指示,组织评选表彰“四会”优秀政治教员。这些要求,为政治教员能力素质的提升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组织实施上严格细化。伴随着军队的快速发展, 军队人员的构成也日趋多样,为适应新形势下军队人员构成的变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需要,新《大纲》在组织实施上对所属人员进行区分,增加细化了对非现役人员、国防生,以及离休退休干部、职工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如在对待离休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就要求了由干休所或者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组织实施,着重教育引导离休退休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始终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区分类别的教育,避免了以往政治教育中“一锅煮”、“齐步走”的问题,突出表现了新《大纲》较强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总政治部.中国人民

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2007-01-01.

政治指导员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大学辅导员 《高等教育研究》 角色定位 胜任力 专业化

1.研究背景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学辅导员及其工作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学界和院校的不断关注[1]。教育部于2006年7月专门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强调:“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2]辅导员的工作和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的思想整治情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息息相关,因此梳理辅导员的研究情况,可以使我们了解辅导员的工作现状和研究情况,为未来辅导员事业的发展提供启示。

《高等教育研究》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刊。发表有关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论文,也刊登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和经验总结。提倡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注意反映高教研究前沿的学术动态,并重视扶持中青年学者。读者对象为高等院校和中专、中技学校的广大干部及教学科技人员。

在一项对CNKI中国引文数据库(新)收录的1979—2008年间以“高等教育”为专题的4253篇高被引论文的研究表明,在“发表高被引论文”排名中,《高等教育研究》以470篇高被引论文数荣居第一,比第二名《中国高等教育》多了117篇,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高等教育研究》是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影响力最大的期刊之一,该期刊刊出的论文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与引用,也说明该期刊所代表的研究领域是研究者比较关注的[3]。因此研究该期刊上辅导员的相关论文,分析已有的研究领域,研究特点,可以方便我们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弥补。

2.大学辅导员的历史溯源

在我国特殊背景下,辅导员制度自产生之初就具有中国特色,因此,追溯辅导员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国家对辅导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我们研究大学辅导员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上世纪50年代初国家政权初建,培养大学生的政治素质是教育的重要任务,为此1952年教育部下文要求高校设立政治工作机构在学生中实行政治辅导员制度。1953年,清华大学首次建立起学生政治辅导制度。1961年和1965年又分别下文对高校辅导员的工作任务、职责作了规定: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辅导学生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4]。1985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对“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释文是:中国高等学校的基层政治工作干部。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5]。1987年,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指出: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专职人员,是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应列入教师编制,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6]。2005年1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引者和引路人[7]。要像重视业务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8]。2006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4号令)进一步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9]。这些文件表明,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辅导员既是教师又是干部的双重身份更加明确、清晰。

3.相关研究

3.1二级研究主题

在CNKI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对《高等教育研究》期刊,以“辅导员”为主题进行检索,可以搜到相关文章22篇,其中确实以辅导员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有19篇,归纳一下,这19篇所涉及的领域概括起来有4个:辅导员的角色定位(如《高校辅导员近30年来的角色演变及其启示》)、胜任力(如《高校辅导员胜任力模型构建——一项实证研究》,)专业化(如《普通高校德育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的调查分析——以河南省为案例》)、职业化(如《职业化高校辅导员的人格特征及其塑造》,尽管其他论文在题目中没有明确提出职业化,但或在论文中有相关论述或是以此为前提)。

事实上这四个方面也不是界限分明的,彼此有交叉,另外,角色定位是其他三个方面的前提,胜任力模型中的具体维度体现了专业化和职业化,与此同时,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程度体现了胜任力的大小。

在角色定位方面主要研究的是:追溯辅导员的历史、分析角色演变,讨论职责范围、角色期望,以及怎样进行角色定位。

在胜任力方面主要研究的是:要胜任大学辅导员需要具备哪些方面的素质,当前辅导员在胜任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胜任辅导员一职。

在专业化方面主要研究的是:辅导员专业化的标准,当前辅导员专业化程度比较低和存在的原因,专业化应具备哪些知识基础和专业化的发展问题。

在职业化方面主要研究的是:职业化的内涵,职业化辅导员人格特征,职业化高校辅导员的人格塑造。

3.2研究所涉及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