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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4-26 09:31:38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意见

一、提升认识,以高度文化自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1、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贯彻党的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党的全会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我国文化发展做出战略性的部署,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未来世界的竞争将是文化生产力的竞争。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文化和经济相互交、高科技手段和高品位文化互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形态,既代表着先进生产力,承担着民族文化的创新功能,又具有高科技、高收益、低能耗的经济特性,具有服务公众、提升公众素质的社会特性,成为我们锻强民族血脉、国家灵魂的核心环节,成为我们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层次的重要抓手。目前,发达国家都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加以推进,全国各地也纷纷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步伐。我们一定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认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意义,把握机遇,迎接挑战,采取有力举措,千方百计地推动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发展。

2、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经济社会实现高位发展的重要平台。文化创意产业是战略性、先导性产业,能够开辟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新空间。目前,文化创意产业与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正在发生深刻的渗透和合,形成以文化内容为纽带、关联度日益密切的庞大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在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市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县域,综合经济实力名列全省前茅,但文化产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3.08%,这表明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发展的“短板”,但也昭示着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高位奋进的重要突破口。随着《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实施,从中央到省、福州市都将制定出台一系列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公众文化服务水平为核心的政策和举措,这为我市在高起点上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我们必须抢抓新机遇,推出新举措,加强政策配套和产业引导,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努力把我市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提高文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发展开辟新路径、拓展新空间。

3、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创意产业是以产业形态服务社会公众,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市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态势,但是文化创意产业在拉动群众文化消费、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上还存在很大差距,与我市经济发展态势不相适应。面对发展的新形势、群众的新期待,我们务必审时度势,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种、数量和质量,努力使城乡群众享受更加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把握定位,明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意见实施意见》部署,围绕文化强市目标,以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全面升级为导向,以构建新时期产业发展模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建立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布局,集聚文化创意产业要素,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使我市成为海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节点。

2、明确目标。利用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夯实产业基础,强化产业协同机制,深化产业分工,培育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业态,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立结构相对合理、特色相对鲜明、效益初步显现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框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8%左右,使成为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节点。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创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带动效益的主导产业,建立一定规模的现代文化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文化产业总体实力进入全省前列。

3、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把文化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充分重视文化意识形态与产业形态的双重属性,坚持先进文化的主流方向,始终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挥市场与文化资源的配置作用,既弘扬主流价值观,又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传承特色与创新业态相并重。注重立足丰厚的文化内涵,传承拉伸本土文化产业链,树立独特的文化创意产业业态。同时,加强创新提升,引进新型业态,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步伐。

坚持自主发展和开放合作相合。在注重创造性开发利用地域文化资源、提升本土文化产业发展层次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拓展国际文化市场,将特色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坚持点上突破和面上拓展相统筹。加强文化产业规划,找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突破点,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产业迅速发展。

三、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充分把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紧密结合在海西建设中独特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文化资源,将现代传媒、服务创意、文化旅游、演艺培训等四大产业作为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产业。

1、现代传媒业。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并重,推动广播电视和报刊传播和接收方式的深层变革,形成侨乡特色的文化传播平台。实施以“打造有影响力的节目、有影响力的频道频率、有影响力的主持人”为核心的三有工程,打造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广播电视品牌频道和精品节目。依托侨乡文化资源,努力打造一批以历史名人、侨乡风情和华侨创业历程等为基本创作元素的影视精品力作,并开发、生产、经营相关衍生产品,拉动形成产业链。加快资源整合和开发,着重开发动漫游戏城、数字电影城等区域板块,形成综合性文化娱乐产业基地。以数字内容产品开发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新兴媒体业态,构建和完善从节目制作、网络服务、网络传输到衍生产品开发的产业链条。(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广电局、侨乡报社等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2、服务创意业。积极创造条件,重点发展广告传媒创意、数字服务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工业设计创意和建筑设计创意。

广告传媒创意,突出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广告策划、传媒设计水平,拓展新型媒体创意、网络广告创意等新型广告业态。(由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数字服务创意,突出发展动漫原创制作、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和衍生产品开发。加快引进和发展有发展潜力和发展优势的动漫企业,提升动漫网游产业发展水平。(由市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咨询策划创意,突出依托区位和产业优势,组织创办较大规模和较高层面的创意会展;推进休闲、时尚、美容、美食、节庆等具有创造性的生活消费创意;发展为企业、个人提供各类商业、投资、教育、生活消费等咨询、策划服务创意。(由市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工业设计创意,突出围绕玻璃、显示器、包装、模具、服装等重点行业,加强产品外观和功能设计,注重时尚化特色,提升产品内涵和附加值。(由市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建筑设计创意,突出发展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规划设计,努力提高创意要素的贡献率。(由市规划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3、演艺培训业。扶持具有特色的文艺作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提升力度,推动民间传统文化民俗艺术传承、创新和产业化。依托中国音协合唱联盟合唱培训基地,积极举办辐射区域大、影响力度大的培训、采风和赛事活动,充分拉伸基地衍生的文化产业,不断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提高城市知名度。以组建闽剧艺术研究中心为重点,整合闽剧资源,推进闽剧等戏剧的创新发展,集中力量在闽剧、现代戏创作上实现新突破。重点扶持一批从事演艺产业的本土企业,形成辐射周边、带动全市的多元发展格局。做大连锁网吧企业,拓展网吧企业创意产品。整合艺术培训资源,引导艺术培训业向正规化、集约化发展,打造艺术培训品牌机构,提升艺术培训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综合效益。(由市文体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4、文化旅游业。深度挖掘、提炼、开发生态资源优势和人文独特内涵,不断在资源开发上求整合、在景区建设上求提升、在配套设施上求完善、在宣传方式上求创新,重点打造以文化遗产为主体、石竹山梦文化为龙头、历史文化和生态文化相合的西部文化旅游区,大力开发以滨海休闲度假为主题,以海口古镇文化、三山温泉文化、万安古城文化为依托的东部滨海文化休闲度假带;促进文化与旅游相结合,提高旅游文化品位,推动旅游产品升级换代。发展一批大型娱乐项目,促进演艺娱乐业与旅游业结合,打造若干高收益的文化旅游演艺精品。(由市旅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推进)

在注重发展四大产业的同时,还要着眼长远,积极培育扶持体育产业的发展,形成多业带动、全面拓展的格局。

四、深化措施,有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步入新的发展轨道

1、科学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布局。按照《市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和产业发展思路,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改革的成功经验,统筹布局文化创意产业,加强文化创意产业资源的整合和扩张。着重要建设环石竹湖文化遗产观光区、永鸿文化城、海口古镇文化观光区“三个区块”,开辟西部文化旅游带、东部滨海休闲渡假带、龙江文化长廊等“三带”,做强以城区为中心的创意产业圈,形成“三区三带一核心”产业布局,构建“创意城市、创意产业集聚区、创意园区基地”三级空间布局,形成合理有序的文化创意产业地域分工和产业体系。

2、实施项目带动。把实施项目带动作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文化资源和产业发展态势,认真筛选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不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有重点地推进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项目实施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储备一批、洽谈一批、开工一批。

3、培育龙头骨干创意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选择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骨干文化创意企业和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行业带动作用强的文化创意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不断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民营文化创意企业,支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和备具活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群体。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资,努力培育文化领域战略投资者。鼓励文化企业在重点领域和其他环节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推动传统文化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快科技和文化合,培育一批文化高新技术企业。

4、建设文化产业创意园区和基地。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创意园区,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利益驱动等办法,积极引导文化创意产业要素向园区集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有序发展,形成文化创意产业规模效应。注重对本土特色文化的包装宣传,探索本土特色文化产品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大力打造本土文化产品品牌,努力培育具有一定特色和实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形成项目带动、基地驱动、产业联动的格局。创意园区建设若干“创意企业孵化基地”,对入住孵化基地的创意企业给予相应的扶持。

5、推进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依托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引导文化产品生产销售、服务向专业化、配套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若干有特色、多门类、辐射力较强的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走品牌发展路子。立足产业业态,积极组建文化产业行业协会,推动协会依法依规履行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等职能,支持其发挥沟通政府与企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中介机构,深化文化产品服务和推介,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服务性消费,扩大文化有效消费。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建立规范的文化市场秩序。加大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6、增强对外文化创意交流交往。充分发挥籍乡亲遍布世界的优势,发挥各地商会、社团作用,拓宽对外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广度和深度。利用“”海交会、“”项目成果交易会、“投洽会等招商平台,鼓励外商来投资文化产业,建立生产园区(基地)、研发及营销中心等。深入依托海峡两岸合唱节、文博会、版权交易会、茶博会等活动,以及石竹山梦文化节、海峡两岸宗鹤拳文化交流等平台,积极推动台文化创意产业深度对接。挖掘建立对台对外文化创意交流基地,创新石竹山梦文化、黄檗寺文化、宗鹤拳文化以及合唱文化交流合作形式和内涵,逐步培育拉伸文化产业链条。

五、落实政策,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加快创意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出台落实我市配套措施,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繁荣。

1、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产业龙头企业、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大文化创意产业工程、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扶持新创办和新引进的文化创意企业,鼓励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强的大中型文化创意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对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符合本意见重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意企业或企业集团,按照不同创意类型给予不同额度的财税返还扶持。

完善文化创意企业资担保机制,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本市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资提供担保,并鼓励金机构开展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对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创意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能起产业带动效应的重点创意项目,给予一定期限和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扶持。

具体财税扶持措施由财政部门牵头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2、加大文化创意重点项目扶持力度

实行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和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证制度。每二年认定一批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和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凡被认定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的,被认定当年,以该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为基数,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奖励。凡被认定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由市政府授牌,并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市级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被评为国家、省级、福州市级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年同一项目不同认定的,依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和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在运行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积极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创品牌。对获国家驰名、省著名商标品牌的创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部级、省部级、福州市级奖励的创意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获国际级奖励的给予2倍奖励,获多级奖励的从高但不重复奖励;对部级、省级出版发行原创数字媒体作品的,按其年度发行销售收入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国家出版总署和文化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创意产品,每款奖励5万元;获国家出版总署和文化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创意产品,每款奖励10万元。

3、落实土地优惠政策

文化设施用地统一纳入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供应方面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评估确定后,以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金。因城乡建设需要,国有文化单位搬迁时,其原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鼓励盘活存量房地产资源,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凡利用具有特殊历史记忆形象的古建筑、老建筑或利用空闲的厂房、仓储用房等房地产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符合国家规定、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及有利于产业升级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原产权单位该部分土地系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可保持不变。

4、加强相关配套扶持

把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凡纳入本市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采购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本市文化创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积极拓展境内外市场,文化创意企业主动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提前申请并经同意的,给予每个国际标准展位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贴。

六、强化保障,凝聚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强大合力

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凝心聚力,明确分工,创新思维,求真务实,用良好的风貌、有效的机制、强大的合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责任意识,把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住当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好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推进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认真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实现多行业、多领域、多部门协同规划,共同运作,全面加快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步伐。市成立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专项协调研究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关事宜,研究拟定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组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示范企业的评选和认定工作,协调解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明确部门职责。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纳入评价区域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绩效评估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从职能出发共同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市委宣传部要大力宣传的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意产品、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和重大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牵头并会同广电局、侨乡报社推进现代传媒业发展。

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制定和具体落实创意企业和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证和管理;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创意产业激励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布局,推进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实施。

市财政局要负责制定并落实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要负责配套国家有关文化发展的工商、税收政策,落实出台我市的具体扶持措施。

市国土局要积极向上对接,落实出台具体的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用地扶持措施。

市人事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促进人才发展相结合。

市台办要积极推进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提升台合作水平。

市规划局要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用地布局规划,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文化创意产业企业建设规划把关。负责牵头推进建设设计创意类企业的发展。

市旅游局要负责牵头制定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推进文化旅游业发展。

市文体局要牵头推进演艺培训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布局,推进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文化创意产业和基地建设,构建文化产业项目库,督促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实施。

市外经贸局要协助做好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会同经贸局推进工业设计创意类企业发展。

市经贸局要协助做好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牵头推进数字服务类、咨询策划创意类、工业设计创意类企业的发展。

市统计局要建立完善文化产业产值等文化发展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定期统计数据,作为考核参考依据。

各镇(街)、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意见贯彻和实施细则,把任务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注重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要按照统计部门要求的口径和时间,确定专人做好本镇街、本部门文化产业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市委办、市府办、效能办要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3、强化人才培育。围绕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以人为本,大力实施文化人才战略,制定文化人才培养计划,以文化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坚持项目育才、项目引才、项目聚才,围绕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加强人才引进机制建设,重点引进一批有较高水平的文化创作、艺术管理、服务经纪专业人才和文化策划、文化创意、文化营销等专业团队。构建企校人才培育对接机制,加快我市各类文化专业人才培养步伐,大力发掘和盘整我市现有文化人才资源,提高文化队伍专业水平。探索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合作机制,拓宽台学术交流渠道,进一步加强两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交流与互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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