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政府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范文

政府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范文

政府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1、充分认识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重要意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素质的竞争。实施“工业强市”和“一化促三化”战略,建设现代化**,关键在人,核心在人才。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在人才的稳定、培养、使用、引进等方面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我市现有人才素质和数量仍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问题是:人才观念相对滞后;人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机制不够完善;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人才流失、不足和浪费现象并存;对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研究不够,投入力度不大;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形成共享机制,等等。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各类人才素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大发展、快发展。

2、明确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牢牢把握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更新人才工作理念,加快人才资源开发步伐,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创新人才机制和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具体目标是:按照“党管人才”的总要求,用好稳定现有人才,培养造就后备人才,大力储备未来人才,积极引进急需人才。经过5-10年的努力,使全市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基本适应,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数量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优良、门类较为齐全的人才队伍。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人才市场体系和管理政策日趋完善,人才成长的环境明显改善。

二、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全面加强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对人才的分类管理。针对各类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规律,分别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经贸、农林、水利、旅游、冶金、城市建设等各行各业人才工作规划和措施,形成能够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4、充分发挥党校和专业院校的培训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或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突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造就各方面急需人才。

5、坚持抓好党政机关人才的培养。以县处级干部、各级党政正职和年轻干部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短期培训和定向培养,组织引导党政领导干部自觉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构建党政领导干部能力框架,全面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素质。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邀请中央部委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选派干部到我市挂职,选派干部到境外培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后备干部的数量、质量和活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有充足的高素质的后备人选。不定期选派年轻干部到企业、工业园区、街道、乡镇挂职锻炼。

6、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支持和引导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著名企业开展合作与交流,采取校企、研企、校研联合等办法,建立硕士、博士培养工作站,为企业和行业培养人才。市教育、科技行政部门在科研经费上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选调年轻干部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区(境)外大公司、大企业培训学习。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拓展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参加培训、评定职称、评选专家等方面工作的领域。

7、重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构建由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实施终身教育。制定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工业、农业、科技、卫生和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培训计划,抓好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通过组织和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举办短期培训班、进行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充实专业技术人才管理部门的力量,配备高素质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8、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切实加强技术工人的培养。合理利用辖区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积极寻求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与国内中、高等院校合作,扩大办学领域,丰富办学内容,提高办学质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就业需求,着力培养本土化、实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一技之长、一专多能的经济适用性技术人才。企业要通过自己培养、结帮扶对子、委培及岗位练兵等方式,强化技术骨干的培训。积极推行企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9、抓好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在村干部和农村青年中开展学历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培养和造就具有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市场经济意识的农业实用型技术人才、产业化经营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队伍。

10、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干部考核(察)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选任制、委任制、考任制和聘任制相结合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干部工作活力。选拔一批学历高、懂经济、懂工业、善管理、熟悉国际规则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改善班子结构。制定不称职干部认定标准和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合格、不称职干部工作力度,在干部“能下”上取得突破。

1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员工聘任制和双向选择,加快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新补充人员,一律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用。对不同事业单位的领导人,试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逐步下放不担负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用人权,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编制内,自主决定人员的使用,并有计划地留出一定的编制空额,解决专业技术骨干和急需人才的引进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立专业技术岗位,通过竞争确定人员。根据岗位性质、责任大小、工作环境等不同因素,合理确定各岗位待遇,引导工资、奖金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实现酬效(绩)、贡献挂钩。积极探索技术、知识、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多样化的分配体系。改革职称评定制度,以加强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实行评聘分离。对因身体不好、年龄偏大等原因不能胜任正常工作的专业技术干部,可提前退岗,不占本单位职称职数。

12、制定出台留住、激励人才的政策措施。建立带薪学习制度,鼓励公务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习。单位和本人签订服务期限协议,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按照隶属关系,由财政、工作单位报销、补助学习费用或给予一定奖励。各单位、系统、县(区)分层次开展评选业务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县(区)级专家活动,分层次掌握一批有真才实学,能够独挡一面,独立解决生产、工作中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抓住国家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西部千名学科带头人工程”的机遇,实施**市“351”人才工程,即:选拔30名市级专家、50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0名青年科技后备人才。对市级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按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的津贴。定期开展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功勋奖的评选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进行重奖。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际对专业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给予定期补贴或一定的奖励。

13、加快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用人自主权,允许人才在全市范围内合理流动。放开国有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审批权限,鼓励企业自主引进人才,自主决定待遇,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其它部门不得干涉。鼓励科技人员辞职、停薪留职或带薪留职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要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就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改造中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或搞课题承包。涉农行业要结合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搞科技示范、有偿承包。积极探索推荐和招考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科技园区、乡村医院、私营企业、村委会工作的办法。放宽户籍准入政策。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来石人员,不管是否找到工作,都可在市内各县区先入城市户口;有固定工作后其配偶和子女系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

14、制定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政策。对紧缺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从职称、住房、科研经费、工资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依托企业和工业园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和技改项目,采取面向全国乃至国外公开招标和招聘技术负责人的形式,引进人才和智力,培育优秀人才。

15、建立**市人才创业园和留学人员、大学生创业园地。在市内各工业园区开辟或预留专门区域,动员吸引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以及留学生、大学毕业生到园区,从事科研成果的开发转化工作,兴办高新技术企业。

16、充分利用离退休人才智力资源。鼓励支持离退休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协办各类实体。对重要岗位急需的老专家,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退休后可返聘。积极支持离退休科技人员建立科技协会等组织,引导他们参与咨询、评估、讲学和项目论证、科技攻关活动。离退休人员从事科技、经济、社会活动创造效益的,与在职人员一样分享成果,取得报酬。

17、改善人才生活工作条件。建立专家公寓,为引进的重大项目人才、短期来我市服务的专家以及现有突出人才提供生活、工作和科研条件。对市级以上专家定期组织体检,适时组织他们外出参观、考察、疗养。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听证会制度,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各级党政部门要提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注意安排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专家、学术带头人进入人大、政协。要高度重视人才安全问题,探索建立关键人才由政府、单位集体保险制度,创新人才社会保障机制。科技部门要集中用好各类科技基金,根据本市的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科研任务,采取联合、共建等方式,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市科研水平的提高。

18、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整合人力资源,促进区域人才的优化配置。认真贯彻区、市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县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才资源信息库和覆盖全市的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定期收集和人才供求信息,实现全市范围内人才资源的共享。建立完善市外、境外人才信息库,发挥市外、境外人才的作用。打破行业和所有制壁垒,通过项目招标、成立课题组等方法,集中不同行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解决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改项目力量不足等问题。由人事部门牵头,积极探索通过协商和合同管理,在不同隶属关系单位中调动、聘用、租赁、转让人才的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积极与中央、国家机关、高等院所及经济发达地区有关部门联系,通过双向兼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形式,解决高级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为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19、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由人才工作部门牵头,重点联系一批有影响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县(区)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知识分子(人才)工作的领导。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知识分子(人才)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好制定规划、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统一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市、县(区)建立知识分子(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门牵头,加强联系沟通,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县(区)党政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推进科技进步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对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0、加大投入。政府、企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把人才开发、培养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人才工作投融资机制。设立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优秀人才的奖励,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培养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1、加强宣传。新闻宣传部门要采用摄制专题片、开辟专栏、征文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在人才培养、使用方面好的做法,宣传各类人才钻研业务、勤奋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