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工作意见范文

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9-04 04:07:19

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三资”领域乱象,不断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全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安排,推进源头治理,以农村集体“三资”为重点,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私自占用、低价承包、承包期限过长,无偿使用及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费长期拖欠等突出问题,铲除农村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夯实农村集体增收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村级治理规范化水平,为助力脱贫攻坚战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工作坚持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为目标,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原则,大力推动全乡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乱象治理,使农村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持续遏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持续加强,基层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更加健全,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以村为单位,重点治理发生在“三资”领域内的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方面问题,包括侵占、霸占集体资产资源,低价转让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霸占农户承包土地,插手农村土地流转,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23日-4月30日)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摸清情况(2020年5月1日-6月30日)

1.认真排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等资源被涉黑涉恶团伙或个人侵占、霸占情况。包括:(1)集体资源总量是否清楚,是否建立台账进行登记;(2)集体资源发包及处置是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费、承包费是否及时足额收缴;(3)集体资源承包价格是否严重低于本地市场价格,是否存在不按合同约定,长期恶意拖欠承包费等行为;(4)集体资源发包期限是否存在超过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集体资源,给集体资源造成破坏、损毁的情况;(5)集体资源是否被其他单位、涉黑涉恶团伙、个人无偿占用、侵占、平调、私分等;(6)集体资源承包使用权的取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情况;(7)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承包农村集体资源、非法干预集体资源承包的行为。

2.认真排查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等其他资产被涉黑涉恶团伙或个人侵占、霸占的情况。包括:(1)集体资产总量是否清楚,是否全部纳入账内核算;(2)集体资产的构建、处置、发包租赁是否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出让费、承包费是否及时足额收缴并登记入账,是否存在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行为;(3)集体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取得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存在长期恶意拖欠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费等行为;(4)集体资产是否存在被涉黑涉恶团伙、个人无偿占用、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恶意破坏、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等情况;(5)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承包农村集体资产,是否存在非法干预集体资产承包的行为;(6)农村工程项目建设是否存在不招标等情况。

3.认真清查村集体货币资金被涉黑涉恶团伙或个人侵占、霸占的情况。包括:(1)集体资金是否存在被侵占、截留、挪用、平调、拆借、私分、浪费等情况;(2)集体资金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白条抵库、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等情况;(3)土地补偿费是否存在被挪用、借用、平调及其他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不在集体内部分配安置费和补偿费等行为,是否存在超比例发放土地补偿款,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行为;(4)集体资金是否存在支出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大额支出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等行为;(5)强农惠农资金是否存在被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及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等情况;(6)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等I司题。

(三)专项治理(2020年7月1目-11月20目)

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集中开展问题整改,村级党组织在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整改。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多部门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全面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对发现的黑恶势力侵占“三资”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上报。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要对涉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法犯罪线索逐条梳理核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成立法律专家组,发挥“三书一函”作用,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力度,深挖彻查“三资”领域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伞”“网”查深查透。组织部门要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严把党员和村干部入口关,坚决把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员,从村干部队伍中清除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

(四)督查总结(2020年11月21日-12月20日)。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对本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扫黑办要不定期进行督查,重点抽查薄弱村、空壳村和涉黑涉恶村,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被督查单位限时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乡里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任组长,政法委员为副组长,乡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乱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各尽其责,共同落实好农村“三资”领域乱象治理各项任务。乡党委政府对“三资”领域乱象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推进,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乡村两级建立“两图一表一平台”,即乡村“三资”现状图、集体资源分布图、资金资产现状表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实行挂图作战,确保专项治理高标准完成。

(二)加强分类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边摸排边整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专项治理。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村,重点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提升经济实力。对有一定资产资源、但规章制度执行不好的村,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对薄弱村、空壳村、涉黑涉恶村,坚决依法打击侵占、霸占、低价转让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霸占农户承包土地,插手农村土地流转,违规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对建档立卡村,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严格考核奖惩。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重要内容。扫黑办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三资”管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严格责任追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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