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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知识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微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监督;法律规制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个人终端设备的普及,人们进入了微媒体时代。在微媒体时代,吸引大众关注是网络平台的第一要务,而其他大量要素都被忽视,包括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一旦新的热点新闻出现,各方媒体平台便会立即报道,只注重挖掘热点新闻的价值,而不是首先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这势必导致各种网络谣言、不实信息迅速传播,进而形成恶性网络舆论。而如果在恶性网络舆论诞生初期忽视了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便错过了有效遏制的最佳时机,而这种时机的把握对于众多媒体而言较为困难,因此,还需将恶性网络舆论的遏制工作重心放在其出现之前。对此,我国政府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恶性网络舆论的监管,提高网民、媒体平台等的相关法律意识和网络素养,提升网络舆论监督部门对网络舆论的监督水平和引导能力,加强网络治理,增强互联网行业的自律能力。

一、微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原则

从现阶段看,我国对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网络舆论主要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监管,也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体系。在微媒体时代,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言论自由原则在现代社会,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相关法律中确认国家公民的这项权利。大众的确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表达意见和想法,但必须注意原则。人们往往对“言论自由权”这个概念有所误解,将其理解为“自由言论权”。虽然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明确规定,公民自由发言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大众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表毫无底线的言论。由此来看,言论自由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毫无原则、毫无底线地随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在网络环境中的言论自由一直都被明确指出是一种受保护的言论自由,况且法律认可的言论自由尚受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权益等约束,所以公众绝对不能以言论自由为借口滥用权利,随意在网上和传播信息。

(二)党性原则坚持党对网络媒体的领导,是引导网络舆论的根本途径。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个人终端设备的普及极大地扩大了网络舆论的规模程度和影响力,各种观点良莠不齐,一些境外敌对势力甚至刻意煽动恶性网络舆论来破坏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网民、网络媒体和相关平台都必须保持头脑清醒,经得起各种考验,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把党性原则作为网络立身之本。政府在制定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章时,必须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本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把党性原则作为网络舆论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安全。

二、微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问题及原因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个人终端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最大的信息传输中心。网络媒体虽然有着传统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其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拓宽了公众的言论发表渠道,使得政府能够集思广益,深入了解社会发展情况,了解民众的各种真实诉求;但如果监督不力,也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甚至违反法律法规。

(一)素养参差不齐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是网民,他们来自各个行业,知识背景和职业经历非常不同,许多网民看似在维护正义,实际上在面对一些社会问题时,为了发泄自身的负面情绪,时常会一些具有攻击性的言论。能够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找出真实的网络信息,具有理性思维能力并进行有效监督的网民数量相当有限。

(二)利益因素公司企业、媒体等会采取一些行动推进项目,他们为了满足自身利益,散布大量不实文案,制造网络热点事件,推波助澜,从中获利。这不仅降低了网络舆论的真实性、可靠性,也损害了网民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极大地阻碍了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

(三)制度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虽然制定了一些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但存在着范围模糊、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例如:侵权与犯罪尚未明确界定规范,违法后果不足以震慑网民和相关媒体平台;而且,政府职责不清,没有相关部门保障这些法律法规的有序运作,导致网络犯罪和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三、微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路径

(一)健全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制度法律是一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度,由国家机构强制实施,一般对社会所有成员都具有普遍约束力。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政策文件对网络信息进行监管,它们在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还规范了网络言论秩序。但是,我国的网络立法更多地面向网络安全方面,目前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案相对较少。对此,政府在制定相关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明确界定网络舆论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及其相应的权利职责,双方不可违背、越界、不作为。具体而言,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网络舆论的监督主体行为,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后果和责任;(2)明确舆论监督平台的权利和义务,平台应对内容进行过滤、筛选,提高网络媒体对信息和管理的效率;(3)明确各方的法律责任,一旦违反网络舆论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等。

(二)提高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的网络素养1.互联网用户应该提高法律意识其一,互联网用户应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网络公共秩序,做到不主动和传播黄色、、歧视和损害国家安全名誉等违法违规信息。其二,互联网用户必须不断地提高对复杂网络信息的分析和判断能力,不传播捏造的“事实”和错误的网络言论,避免成为一些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帮手”。其三,互联网用户应当自觉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和网络素养,合理使用网络言论自由权,不侵犯他人的名誉、隐私和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遇到他人侵犯时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政府相关网络监督部门发挥引导作用政府相关网络监督部门必须重视网络舆论,研究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理和引导策略,定期开展法治监督教育,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网络舆论引导与监督队伍。由网络舆论引导队伍负责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在网络空间中加大对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舆论观念,让网民知法、守法,理性客观地看待网络舆论,严谨慎重地发表网络评论,不被有心势力利用;由网络舆论监督队伍监督网站、论坛等相关平台,确保其不发表、不传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言论,引导网络相关媒体和平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3.网络媒体应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针对网络中散布的不实信息,网络媒体应当及时辟谣,澄清虚假新闻、网络谣言。具体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1)把握舆论主动权。网络媒体要把握时机,在第一时间对新闻事件作出回应。(2)在引导舆论方面把握好分寸,适时适度地进行宣传报道。(3)以尊重网民的言论自由权为原则,用网民能够接受的方式,引导网民认识事实,达到最佳效果。四、结语在网络环境中保护和规范言论自由权的根本实现途径在于网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此,相关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制,把网络打造成一条汇集民意、实现民主的通道。

参考文献

[1]董国军.基于网络法律规制的网络舆论监督问题与对策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101-108.

[2]叶菁,翁金京.司法审判与网络舆论的博弈及耦合研究——以“刘大蔚假枪真罪案件”为例[J].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56-60.

[3]邱业伟.网络语言暴力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立法构想[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9):94-98.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初中政治;法律知识;初中生;现实生活

初中生正处于思想发展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影响学生的长远发展。初中政治课作为培养学生正确人生观与价值观的重要课程,将法律知识引入到日常教学中,可以让初中生在成长阶段意识到法律的意义,使学生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初中政治教师要将法律知识与学生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选择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案例,创建高效的政治课堂。

一、创设情境,渗透法律知识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初中政治教师在法律知识的教学中,应该注重创设多样化的课堂情境,激发初中生的法律学习兴趣,逐步渗透法律常识,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重视程度。同时,还要让学生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精神,将法律知识寓于生活情境中,引导学生分析法律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讲初中《道德与法治》中的《生活需要法律》,教学目标是通过学习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教学时我通过多媒体技术给学生播放法律宣传片,让学生知道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然后我创设问题情境,要求学生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有的学生说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法,有的学生说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还有的学生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接下来我请学生分组讨论“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大家都积极地参与课堂活动,学习氛围高涨。

二、巧设悬念,增强法律观念

初中政治教师要善于培养学生质疑问难的能力,为初中生提供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平台,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在法律教学中巧设悬念,引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内驱力,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比如讲初中《道德与法治》中的《合理利用网络》,形成增强的网络意识和网络习惯,养成遵守法律规则的意识,能够运用网络表达自己的诉求,是对初中生的基本要求。教学中我给学生展示网瘾少年的视频报道,并且告诉学生网瘾又称为网络过度使用症,网瘾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上网时间,关注网络的情况要高于自己的现实生活,最终影响身心健康。接下来我积极设置悬念: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为了避免过度上网,我们应该怎么做?下一个网瘾少年会是你吗?我们应该如何筛选网络信息,自觉抵制网络暴力、恐怖、虚假信息?通过这节课的教学,增强了初中生的法律观念,学生知道要合理利用网络,在网络上要积极传播正能量,避免因为网络影响正常生活,不能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三、引入时政,提升法律意识

时政热点是初中政治课法律教学的主要途径,能够有效突出法律知识的重点和难点,改变传统政治课堂枯燥乏味的现象,还能够提升初中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发学生情感和价值观的共鸣。应用时政热点辅助教学,需要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开展多元化的时政活动,让初中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第一,初中政治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课前搜集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媒体的时政新闻,挑选出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内容,在课堂上与同学们分享,并且提出自己对这些新闻的观点,增强学生的总结归纳能力,让初中生更好地了解每天国内外发生的大事,拓展学生的视野。第二,每堂政治课由政治教师抛出一个时政新闻,挑选一名学生上台演讲,主要谈对这则新闻的看法,以及如何更好地传播时政新闻。通过演讲锻炼了初中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开发学生的智力。第三,在教室学习园地开设时政专栏,组织学生结合感动中国的人物事迹,自主设计时政小报,这样有利于发挥榜样作用,提升学生的荣辱感和使命感,从而更好地指导日常生活。

四、实践拓展,学会运用法律

法律知识来源于生活,又服务于生活。初中政治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善于观察身边事,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拓展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学生学会合理运用法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实践拓展是对初中政治课本知识的延伸,有利于加深学生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法律观,发挥育人效果。比如讲初中《道德与法治》中的《善用法律》,我组织初中生通过“模拟法庭”来零距离体验庭审过程,感受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使初中生认清当今社会发展形势。此次模拟法庭主要审理的是青少年犯罪案,三个青少年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学会吸烟酗酒、抢劫盗窃。初中生的参与热情非常高,积极踊跃地扮演起审判长、律师和原被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初中生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到了生活中,坚定了初中生的法律信仰,明确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综上所述,初中阶段的学生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着变化,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逐步形成,在这一时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能够有效促进初中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在学习和生活中保持文明的状态,提高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和抵抗危险的能力。做好政治课法律知识教学与现实生活的联系,需要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鼓励学生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从而增强法律观念,感受法律权威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勤友.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与学生现实生活的联系[J]新课程(下),2014(6).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既利于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也有利于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教育部门逐渐重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工作。在自媒体时代下,该项工作有了新的培育途径,但其所带来的效果喜忧参半,为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培育水平的有效提升,必须解决新时代出现的困境。

一、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困境

1.学生观察思考力降低。自媒体为信息传播与交流建立起更广阔的的平台,虽在一定程度为大学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的言论信息,这会在极大程度上降低学生的思考能力。这些信息会对大学生产生两种消极影响:一是,学生们的思想受他人的思想左右,不利于培养独立的思维能力。在法律意识培养方面,信息的便捷性使学生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多是站在他人思维角度看待问题,降低自身的思考能力,阻碍了法律意识的培养。二是,许多学生在解决法律问题时,直接使用现成的言论。这使得学生未对学校的法律教育作业进行认真思考,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的法律意识与观念,降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效果。

2.学生犯罪率与受害率提高。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范围更广、信息共享更高。在这种现况下,许多不良信息的传播、各种欲望的诱惑,会降低学生法律意识,加大学生犯罪与受害的可能性。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大学生掌握较高水平的网络信息技术,是其具备网络犯罪的基础。自媒体平台关于电信犯罪信息的流传,会对自控能力弱的学生产生极大影响,诱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近年来,各种网络诈骗问题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在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易受各种因素的诱惑。另一方面,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用自媒体共享信息时,对自身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低,为罪犯提供可乘之机。当利益受到损害时,其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高。由此可见,自媒体时代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难度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守法意识淡薄,二是维权意识不强。这两点是当前高校培育学生法律意识时急需解决的两大难题,多数学生认为法律与自身的专业相距甚远,学校的环境相对安全,对提升自身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3.学生法律实践性低。学生的生活以学校生活为主,其面临的法律问题较少且难度低,这就使得学生进行法律实践的机会少,培养其法律意识的难度大。从当前高校对学生法律意识培育实践上来看,没有真正利用自媒体对传统的培育方式进行改变,导致学生无法正确的利用自媒体,易引发上述的几点危害。首先,学生自行利用自媒体,会使学生对信息的辨别困难加大,不能准确确认信息的有效性。这会降低自媒体的使用效力,学生也会受其他言论信息的影响,不利于提高法律意识。其次,学校不能利用自媒体推进法律意识培育水平的提高,就会使教学方法落后,降低学生学习兴趣,而影响法律知识教学水平。

二、解决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困境的对策

1.加强网络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做好各自的管理工作,降低大学生接触不良信息的可能性。一方面,自媒体网络管理平台要加强对共享信息的审核,严格执法、尽量减少不良信息在自媒体平台的传播。网上管理部门必须创建一个整体上相对安全的网络环境。另一方面,高校的网络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的管理与控制,减少不良信息在校园网站上传播,保证大学生浏览健康安全的信息。无论是自媒体管理人员还是校园网站管理者都要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破坏其安全环境现象的解决、管理力度。

2.加大网络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利用自媒体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各个自媒体平台的主页上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模块。这利于在学生使用自媒体时对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其在无形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校在进行法律教学时应对其进行单独讲解,使学生认识其重要性,提高法律安全意识。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要提高学生运用自媒体的素质,降低犯罪与受到伤害的可能性,提高法律对自身行为的约束意识与权益的维护意识。3.完善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体系。高校可利用自媒体建立教育共享平台,一方面,利用这一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育工作,提高学生对基础法律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通过该平台分享与法律有关的新闻等信息,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利用实践讨论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结论

各单位应正确认识自媒体时代对大学生生长发展的影响,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构建健康良好的自媒体环境。从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角度而言,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自媒体的监管,控制不良信息传播,构建法律化的信息共享环境。以此提高自媒体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蓝邱勇.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化育理路探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7(9):122-125.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4篇

(一)内容体系化、模块化查阅我国普通高校会计专业的课程目录,开设的法律课程一般为经济法或商法,进一步查阅其教学大纲,包含的内容则大同小异。这源于法学界对经济法与商法在不同阶段的认识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对非法学界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表现在会计专业法律类课程设置上名称不一。为此,结合会计学生的专业知识,可以从理论上澄清这一界限,避免出现认识上的混乱: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分是基于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干预程度、介入程度的不同,其理论依据在于商法追求效率、自由,在市场经济中以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而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在于市场经济失灵,需要国家干预,是以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相应地,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可分为两大模块:一为商法模块,一为经济法模块。在每个模块中,具体划分为基础模块和专业模块:商法模块中,商法概述企业法、合同法是基础模块,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是专业模块;经济法模块中,经济法概述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是基础模块,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是专业模块。在模块体系中,基础模块是教学考核的内容,专业模块作为后续职业考试的内容,可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和兴趣自主选择。

(二)知识学习为手段,方法意识为目标我国近年的立法进程加快,即使对于法科学生来说,不可能每颁布一部法律,就设置一门法律课程。对于新的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学生从相关理论出发,进行法律推理,使学生能够在无须课堂讲授的情况下,也能依靠法律教育培养起来的素质和基本知识理解和运用新颁布的法律。对于商科学生来说,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都难以满足,在有限时间内再设置比较多的法学课程是不可能的。如何使部分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和兴趣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教师有责任在经济法这门课程的讲授基础上,通过网络课程做些适当有效的拓展: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知识,重点拓展与商务技能培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实务技能、热点讨论等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法律文献的检索和应用方法,从法律角度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觉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方法处理商务问题,以此培养学生认知法律和运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二、经济法网络学堂应用实效的保障措施

(一)公布热点案例,汇集疑难问题网络学堂是教学的辅助手段,过去囿于教学条件所限,案例讨论往往是在课堂上随堂公布,这样做,一是不利于教师最新的热点案例供教学讨论,二是不利于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充分思考准备,课上的讨论往往流于形式。而网络学堂可以充分利用其动态性、开放性特点,提前公布热点案例,或者从学生中收集感兴趣的案例,师生可在网络学堂共同探讨,汇集疑难问题,再利用上课时间进行面对面的观点交锋,能够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设学习情境,强化实践技能现代建构主义理论,特别强调情景创设,提倡合作学习,教师的教学应是助学和帮学,具体到经济法网络课堂的建设,是在学生已经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学生的特点,创设学生学习活动的情境,如模拟组建一个企业,要求完成从企业筹备到注册的全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限定一些条件:如投资人的出资形式必须至少有一种为现物出资,该企业的成立须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等;分析报告需对法律依据、难点问题、法律意见等进行归纳总结,针对这一模拟实训创设讨论板块,供大家讨论。最后进行优秀作业赏析,帮助学生掌握填写企业注册的全部文件的方法和熟悉整个注册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网络学堂一般建于大三年级,进入大四年级的模拟实训课程和实习阶段,是对专业核心课程技能的综合模拟训练,可要求学生对实习企业的注册进行实际考察,特别是对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等)对照分析,使学生对企业注册的理论和实践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强化法律意识。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5篇

一、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认知,可分为法律思想体系和法律心理两部分。法律心理涵盖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根本看法,包括对现行法律的诉求和态度,一般是自发形成的,属于法律意识的初级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解释和评价,具体是指人们对其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以及法制观念等,属于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需要经过后期的培养、教育才能逐步形成。法律意识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来源,它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职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

(二)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法制教育是中职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知法守法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此外,培育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基础建构的市场经济。职校生需要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一)维权意识较强,义务意识较弱中职学校目前的法律类课程相对较少,且其中一部分是法律选修课,难以满足培养需求。可喜的是,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学校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视,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方式和途径变得多元化,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公开课、慕课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笔者针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在回答“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在校外打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你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选择寻求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学生占80.6%,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提起诉讼”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既然是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全力争取。由此可见,中职学生在处理维权事项时,更倾向于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回答“当你看见有人正在偷东西,你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多数学生认为这与自身关系不大,选择报警的学生比例仅占45%,选择参与抓小偷的男生仅有19.5%,女生只有6.7%。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部分学生只重视法律赋予的权利,却忽视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义务。

(二)学生对法律信任度偏低,对法律的敬畏感不强调查发现,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学生占54%,而认为“法律在某些方面不平等,没有充分保护底层劳动人民利益”的占33%,另有12.9%的学生甚至认为“法律很不公平”。由此可见,部分中职生对法律的公平性存疑,进而影响到他们对法律的遵守。

(三)法律知识不足,行动能力欠缺法律知识是衡量一个人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指标。针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显示,“从未阅读过法律书籍”的中职学生高达55.3%。许多中职生对法律常识一知半解,对很多概念认识模糊,甚至很多观点是错误的。部分学生虽然能够正确认识法律,但对于在具体案件中应该如何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并不清楚,对调查中涉及案例的解决方案等问题的回答正确率不足31%。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中职生欠缺法律行动力,使用法律的意愿缺乏正确经验的支撑。

三、提高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一)创新中职法制教育形式目前,职业学校的法律基础教育是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部分而存在的,法律知识普及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育等课程来实现,教师的授课重点往往放在思想道德修养部分,法律基础部分的授课时间远远低于其他内容。因此,要提高法律教学的专业性,不仅要加大法律基础教学的师资力量,同时,要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增加法律类选修课程的比重,满足中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中职学校应鼓励思想政治教师针对中职学生可能会遇到的法制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或举办讲座。鼓励学生们通过了解时事热点,搜集和参考相关资料,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辨别能力。中职学校还应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讨论会、演讲、模拟法庭、专题论坛等法制课外实践活动,邀请地方法院工作人员及法律专业教师到校进行指导。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旁听一些案件的庭审,让学生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二)利用新媒体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为帮助学生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学校可以借助网络、新媒体等中职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传达给学生。例如,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创建中职学生法律信息网站,由学生自己运营,学生分小组负责网站不同板块,内容可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普及、法律信息、热点案例分析等;或通过微信、微博、QQ空间等方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开展普法活动。学校可在网站设立法律咨询平台,由专业人员解答学生的困惑。这样不仅有利于传播法律基础知识,而且有利于增强中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校也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变化,从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6篇

想要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保护大学生的信息安全,主要应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应该从根本上转变学生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观念,让他们在思想上对网络信息安全重视起来;其次,各大院校应该承担起网络安全教育的责任,在学生中间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做到让学生们知法、守法;培养学生信息辨别能力,能够识别网络上基本的真假信息,意识到在不能辨别信息真假的情况下,不要盲目传播。最终让学生有一定的网络安全意识、法律知识和辨别能力,从而能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使有害信息失去滋生的土壤。

高校还应组织学生学习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课程,据统计,目前绝大多数的院校都有计算机课程,但是课程的学习重点一般都放在了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上,而对网络信息安全知识却涉及较少。高校在开设计算机公共课程时,应该详细介绍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学习,保证学生可以了解并且较为熟练地运用一定的网络安全技术,了解防火墙特点,会使用一些主流的防病毒软件,在使用网络时能提高防范,抵御病毒,自我保护。

二、应对网络攻击教育

有研究资料表明,大学生通过网络攫取他人隐私、盗取他人聊天账号、破坏他人电子文件等事件经常发生。大部分大学生认为“黑客现象”是正常现象,更有部分大学生对“黑客”非常崇拜,很羡慕他们高人一筹的技术,只有少部分大学生认为“黑客”的行为是犯法的,是不道德的。而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现象也日益猖獗,很大程度上威胁了网络安全。但是,由于黑客攻击行为所具有的隐秘性、随时性,并且很多黑客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界定值,所以,控制网络攻击行为仅仅从技术和法律上进行控制,力量十分有限。我们要从预防做起,从源头杜绝黑客恶意攻击行为。根据黑客自身的特点来分析,拥有大量丰富知识,掌握了较为高超的计算机技巧的高校大学生,有可能成为黑客的生力军。因此,各高校也必将成为网络安全教育和防范、治理黑客行为的主阵地。在生理发育逐渐成熟后,大学生逐渐注重自我展现,平等的网络平台为他们展示自我提供了可能。有部分学生在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次的黑客攻击行为后,觉得利用从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可以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可以体现自身价值,使周围的人对自己刮目相看,充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一般进行网络攻击的学生,本身非常爱好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但是他们大多缺乏网络法律知识,网络法律概念模糊不清,他们认为网络就是自由发挥的天地,网络攻击只是网络世界的一些游戏手段,所以那些自认为技术高超的大学生不断地从事黑客活动,却不知道网络黑客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各高校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要增设网络安全教育课程,让大学生了解国家的网络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防止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同时,学校要开展各种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创造文明安全的上网环境,利用播音、展示墙、校园论坛、校园网等各种渠道,加大网络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谴责不良网络行为,使整个高校处于文明合法上网的氛围之中。在德育课程教育中,教师应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加强学生的品德修养、荣誉意识,提高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判断力和自制力。培养学生辨别网络资源优劣的意识,不断约束自己,摈弃网络中的不良信息,充分利用网络中丰富的有利资源,使网络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所用,为学习服务,使得学生能够正确看待网络,合理运用网络。

三、网络求职安全教育

目前高校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除通过传统的招聘会、职介等方式找工作外,大学生越来越热衷于网络求职,网络给大学生提供了更宽的求职范围,他们可以通过网络查看各地企业的招聘信息,也可以将自己的简历直接投放给有意向的企业,网络求职成为了大学生重要的求职方式之一。不过由于网络门槛低的特点,网络上充斥着虚假的招聘信息和陷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都让社会阅历尚浅的学生难以辨别。另外,由于网络的安全性较差,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更有甚者,网络求职隐藏着诈骗钱财、骗色陷阱等犯罪行为。因此,高校学生在进行网络求职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自身网络求职安全意识,以应对时代的挑战。

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高校应该重视网络求职安全问题,在学生就业之前,对学生进行网络求职培训,引导他们辨别网络求职的真伪,遵守网络求职的规范和法则,引导他们思考网络求职中的法律问题。同时,通过学校宣传及培训活动,增强学生的网络求职安全意识,让他们不但要了解网络求职安全的内容,更要在实际的操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所以,学校可以在校内播音、展示厅、学校网络等媒介上展示网络求职安全的相关知识;还可以进行以“网络求职安全”为主题的主题教育或者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校园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网络求职安全意识。最终能够让学生自觉地认识网络求职安全,努力消除网络求职中的安全隐患。

高校还应开展网络求职安全案例教学,网络求职安全案例教学对高校学生的网络求职有很强的指导性。因此,学生接触同龄人网络求职的典型案例,能够激发他们将案例和自己联系在一起,积极分析和探究真实案例形成的原因,使他们换位思考,加深他们对网络求职安全的认识。最终树立学生的自我反思意识,充分调动其独立思考能力,建立网络求职安全意识和自觉重视网络求职安全的习惯。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7篇

(一)内容体系化、模块化查阅我国普通高校会计专业的课程目录,开设的法律课程一般为经济法或商法,进一步查阅其教学大纲,包含的内容则大同小异。这源于法学界对经济法与商法在不同阶段的认识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对非法学界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表现在会计专业法律类课程设置上名称不一。为此,结合会计学生的专业知识,可以从理论上澄清这一界限,避免出现认识上的混乱: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分是基于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干预程度、介入程度的不同,其理论依据在于商法追求效率、自由,在市场经济中以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而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在于市场经济失灵,需要国家干预,是以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相应地,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可分为两大模块:一为商法模块,一为经济法模块。在每个模块中,具体划分为基础模块和专业模块:商法模块中,商法概述企业法、合同法是基础模块,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是专业模块;经济法模块中,经济法概述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是基础模块,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是专业模块。在模块体系中,基础模块是教学考核的内容,专业模块作为后续职业考试的内容,可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和兴趣自主选择。

(二)知识学习为手段,方法意识为目标我国近年的立法进程加快,即使对于法科学生来说,不可能每颁布一部法律,就设置一门法律课程。对于新的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学生从相关理论出发,进行法律推理,使学生能够在无须课堂讲授的情况下,也能依靠法律教育培养起来的素质和基本知识理解和运用新颁布的法律。对于商科学生来说,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都难以满足,在有限时间内再设置比较多的法学课程是不可能的。如何使部分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和兴趣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教师有责任在经济法这门课程的讲授基础上,通过网络课程做些适当有效的拓展: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知识,重点拓展与商务技能培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实务技能、热点讨论等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法律文献的检索和应用方法,从法律角度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觉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方法处理商务问题,以此培养学生认知法律和运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二、经济法网络学堂应用实效的保障措施

(一)公布热点案例,汇集疑难问题网络学堂是教学的辅助手段,过去囿于教学条件所限,案例讨论往往是在课堂上随堂公布,这样做,一是不利于教师最新的热点案例供教学讨论,二是不利于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充分思考准备,课上的讨论往往流于形式。而网络学堂可以充分利用其动态性、开放性特点,提前公布热点案例,或者从学生中收集感兴趣的案例,师生可在网络学堂共同探讨,汇集疑难问题,再利用上课时间进行面对面的观点交锋,能够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设学习情境,强化实践技能现代建构主义理论,特别强调情景创设,提倡合作学习,教师的教学应是助学和帮学,具体到经济法网络课堂的建设,是在学生已经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学生的特点,创设学生学习活动的情境,如模拟组建一个企业,要求完成从企业筹备到注册的全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限定一些条件:如投资人的出资形式必须至少有一种为现物出资,该企业的成立须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等;分析报告需对法律依据、难点问题、法律意见等进行归纳总结,针对这一模拟实训创设讨论板块,供大家讨论。最后进行优秀作业赏析,帮助学生掌握填写企业注册的全部文件的方法和熟悉整个注册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网络学堂一般建于大三年级,进入大四年级的模拟实训课程和实习阶段,是对专业核心课程技能的综合模拟训练,可要求学生对实习企业的注册进行实际考察,特别是对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等)对照分析,使学生对企业注册的理论和实践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强化法律意识。

网络法律知识范文第8篇

2013年是全面实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中期督导年,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为指导,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依法理财相结合,全面落实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照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对各项普法制度建设的要求,着重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评、局领导中心组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

二、落实中期督导,推进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财政局适时开展中期督查工作。

三、认真组织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市财政局将继续举办针对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处室财政干部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闽财讲坛》等各类财政、法律知识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也要紧密结合当前财政主要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实际,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积极选送财政干部参加财政法制培训班,提高财政领导干部、法制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