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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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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发展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1篇

(一)建立和完善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中,提高监管有效性,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加强对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强化出资人监管职责,防止融资性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二)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主要监管指标逐步到位。对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外投资占比等主要指标可在5年内逐步达到监管要求。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变化,适时、适当调整对外投资比例。

(三)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非现场监管和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融资性担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四)建立风险提示、诫勉谈话、公开谴责、限期整改等制度,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依法合规经营。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五)逐步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长效机制,加强信用评级结果与准入许可制度的有机结合,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二、推动行业建设,优化外部环境

(七)各级政府可以参股方式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资本金注入支持,扩大担保能力和规模。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费收取可根据市场情况自由议价确定。(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实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融资性担保行业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鼓励和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参与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享受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同样的政策。

(十一)各级房地产、土地、工商、公安部门在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抵(质)押登记等业务时,给予融资性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待遇,并对属于本级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适当减免,具体减免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

(十二)各级政府对金融机构给予的考核奖励政策,可适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

(十三)积极推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取得被担保人或关联主体书面授权后,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查询被担保人或关联主体的信用报告。

(十四)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银行机构定期信息沟通和业务恳谈机制,逐步构建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建立以省级政策性担保机构为龙头的再担保体系,鼓励省内各担保机构积极加入再担保体系,合作开展再担保业务。

(十五)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坚持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稳妥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同时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特点、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承保能力。进一步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提升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鼓励和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面向中小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服务

(十六)进一步完善现有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财政补贴政策,对符合《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贷款担保代偿风险省级财政补助办法》的,以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按上年度日均担保责任额的5‰比例对担保机构补助;为非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按上年度日均担保责任额的4‰比例对担保机构补助。补助资金应用于担保机构充实风险准备金;对担保机构按规定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和获得各级财政的风险补助资金转为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部分,可转增资本金。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2篇

1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演化为包含政策性担保功能的商业性担保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运作比较成功的担保模式大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纯商业性的担保模式成功较少。原因主要在于,像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这些建立在纯自由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融资担保机制,本质上是政府以担保方式通过动用公共资源干预、弥补市场化融资体系的失灵或不足。但我国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私营企业以及混合经济虽然为社会提供了绝大多数的就业、税收,但从经济总量来看,特别是在一些关系国际民生的关键性行业中,仍然不是主导。这种经济结构决定了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事业的扶持和资助,其目标主要是获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溢出效应,而非获取资本收益,也不是为了解决提供某种特定社会功能的需要。这些溢出效应包括因中小企业发展而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加、缴纳税收增加、经济总量增加等等。融资增加对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的乘数效应。一定额度的融资将匹配相关比例的投资,最终增加若干倍数的产出规模。这些新增经济总量,既是对社会的贡献,更是对地方政府的直接贡献。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需要做大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量。面对制约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核心构成和主要代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地方政府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相对不完善的条件下,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政府直接投资组建担保公司的做法,来弥补这种担保服务的市场缺位问题。这就是本世纪前几年,在政府的推动下,政策性担保机构快速兴起的根本原因。

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国不但在经济总量上迅速增长,而且在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与制度方面,也快速成熟。体现在融资担保领域,政策性融资担保模式出现了难以持续的问题。一是政府受财力支出限制,无法持续投入融资担保事业;二是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属于市场化行为,一旦失败需要按市场原则承担损失,这对于政府而言是超出其社会管理职能的额外负担,难以承担;三是融资担保产生的溢出效应,相对政府直接投资资助而言,是一种潜在难以度量的、非排他性独享的间接效益,不可能吸引政府的更多积极性。面对这些根本性问题,2005年以后,政府由直接组建投资担保机构,转变为采取“政府引导、民企控股、市场运作”的思路,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担保发展,包括营业税的减免、担保余额的奖励、代偿损失的补偿,以及再担保的风险分担等等。实际上,随着大量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增资扩股,以及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重组整合,许多政府性资金开始相对收缩,大多已经倾向于退居非控股地位。

目前,我国融资担保业仍然伴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由东向西不断发展,但是,在这种新的发展思路下,政府逐渐转变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支持方式和手段,由直接投资转向政策引导。这些在政策引导下成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融资担保服务的同时,通过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事实上履行了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也就是说,过去独立运作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已经能够由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下的市场化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履行并替代。

2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在双层监管体制下重组整合成为区域寡头性的类金融机构

在我国,民营资本大量投资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在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金融资源相对其他要素始终处于短缺状态,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弱小、经营风险高以及信用信息缺乏而导致的融资问题更为突出。以提供信用增级有针对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担保机构自然受到亲睐。在其他中小企业广泛生存的县域经济范围,由于国有银行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按照投入产出原则大量调整压缩了县域经济以下地区的金融服务分支机构,造成对县域以下经济实体金融服务的绝对短缺,同样促使融资担保机构快速发展。在政府创新支持担保业的思路后,大量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起来。

近几年,中国银监会为提高金融市场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一方面鼓励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另一方面积极促进面向农村地区广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迅速发展。应该说,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激烈。2011年以来,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大型商业银行,都宣布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新增贷款规模和比例不断提高。随着金融服务不断深化,服务层次日益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也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旦大量的银行业机构将服务重心下移,融资担保机构过去拥有的对微小经济实体的信息优势将不再明显,以台州商业银行、包头商业银行等一批针对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银行为例,其快速发展对该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会产生一个强大的市场挤出效应。

未来,面对由于金融服务深化带来的强大竞争压力,专业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将走向两种分化。一是适应政策条件允许,通过适当方式转型改革发展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类机构,以富有竞争性的专业能力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融资服务。二是适应当前以中央层面的联席会议和地方层面的日常监管共同构成的双层监管体制的要求,在以核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为核心的规范、整顿活动中,部分有实力、有市场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担保行业重组整合过程中不断强大,占据一定的区域市场,成为在双层监管体制下规范运行的类金融机构,以提供有竞争力和规模经济效应的融资担保服务作为生存手段。

3互助担保机构更为规范与普及,但难以超越自组织的内在关联关系而扩大规模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自身实力弱小、抵押不足、经营信息不透明而导致的信用短缺。在这个意义上说,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关键问题是破解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研究表明,实行会员准入制度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危害问题。互助性担保正是基于这一制度优势产生的融资担保模式,它在获取会员信息方面具有绝对优势。由于各成员企业具有地缘、业缘的人际关系网,促使企业间、企业与担保公司、企业与金融机构间更容易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同一集群内的会员企业主思维模式更易接近、有利于达成一致看法。而且,由于地域“根植性”大大降低了企业违约成本,能有效控制风险,形成群体信誉机制,有较强的能力为会员提供互助性担保以及反担保控制。

在意大利、孟加拉等国家,互助性担保已经比较发达,在解决微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低收入人群创业发展等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在我国,以由政府机构、银行、专业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共同发起组建的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以及浙江萧山“封闭式、会员制、非营利”封闭式担保公司等为代表互助性担保机构,也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发展成效,是许多具有地缘、人缘、业缘的微小经济体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机制。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常态;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

在经济新常态下,不仅给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而且其生存难题也基于外部环境恶化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加严峻。就实践表明,担保行业如果想要使自身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改变以往完全依赖市场的情况,并充分借助政府的作用来实现。以国际经验为借鉴和参考可以看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主要是依靠政府支持背景下的担保机构来获得的,政府、联合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团体等都是出资方,仅仅依靠民间资本来进行融资担保的模式并不具有可行性。

1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以南部某省Q市为例,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7年12月底,通过年审的融资担保机构逐渐呈现了下降的趋势,将其与高峰时期相比,其中主动退出或被淘汰的担保机构约占67%。同时,全市在此年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12.08亿元,持续下降趋势明显;以行业代偿情况为立足点来讲,2017年全市担保行业新增代偿已超过1亿元,担保代偿率高达9.24%以上,是历年代偿率最高的。因此,从整体上来讲,我国担保行业总形势不容乐观。想要使担保机构获得可持续发展带动担保行业的稳定发展,加大对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劲的探索尤为重要。

2新常态下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

2.1对担保模式进行创新,提升担保品种的丰富性

以业务模式为立足点来讲,需要以由传统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构成的担保架构为基础,加大对第四方或更多方的引入力度,例如地方政府或核心企业等,从而使基于担保业务中的合作方和业务品种都能得到有效的拓宽,进而实现分散业务风险的目的。从业务品种角度来讲,资金池是较为有效的一种方式。主要是以处于担保业务中几方为出资主体以此建构的资金池担保模式,并向其他多类型担保业务提供保证;其次,融资性担保公司还要对以往依赖于银行贷款进行间接融资方式进行转变,使存在于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金融产品类担保如集合债、中期票据等向优质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品种所转换。同时,还要以传统不动产抵押作担保为基础,对股权、应收账款的质押以及反担保措施予以合理化拓展。

2.2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力度

对我国政策性文件要予以深入研究可以得知,政策性融资已成为现阶段融资担保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所以,强化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顶层设计显得尤为必要。具体来讲,首先,积极落实国家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行,从而为各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提供重要辅助与支持;其次,省级要对专项资金的安排给予重视,并以新设、参股以及控股等手段为载体,实现对良好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有效扶持,使融资担保机构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同时,对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兼并与重构等行为要给予鼓励,这样既可以使其具有的风险管理等多方面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又能对行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2.3对以往银担合作模式进行改革,推动风险共担机制的建立

目前,由于受到融资担保机构弱势和实际担保任务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影响,所以应以国家层面为载体完成相关文件的出台工作,并对各自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尤其是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银行要改变以往以融资担保机构为转移风险的载体与工具,而是要加快绩效考核和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力度。银行初期可以与各级再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予以合作,推动风险分担机制的建立,从而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对国外成熟担保模式和我国银担合作试点予以审视可以发现,以银担保二八比例为依据实现对风险的有效分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并以担保业务品种、担保保证金等多方面切入实现对合作模式的有效创新。此外,还要注重省级担保优势的充分发挥,这也是为省级再担保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深入沟通与合作提供重要助力的关键因素。

2.4提升风险补偿机制的完善性

经济新常态下,许多企业日常经营出现了恶化、债务违约事件增多等情况,尤其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这种情况更加严重,这也是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担保机构代偿率快速提升的重要因素。因此,想要实现融资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等目的,就要立足于风险补偿机制,提升其完善性。同时,政府也应遵循自上而下的规律,建立起针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以代偿率的差异性为依据,确定政府具体的补偿资金。此外,对于融资担保机构保费收入免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也应及时进行优化与完善,从而使融资担保公司税率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与降低,这样既可以使担保公司税收压力得到缓解,又实现了为企业减负等目的。

2.5加大对风险的管控力度,推动其风险处置能力的提升

融资担保机构要立足于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现阶段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大风险管理力度,并对业务审核予以快速提升,从而使其具有的风险处置能力能够得到快速且有效的提升,并加快风险处置预案的制定。同时,在担保业务的保后检查也是不容忽视的工作内容,要以被担保企业情况为依据和参考提升追保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或者向被担保企业提出提前归还贷款的要求,从而使风险得到合理控制。此外,再担保机构的运用也是分散其担保业务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所以还要着重关注与省级担保机构的对接和深入合作。

3结束语

总之,融资担保机构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和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也给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的探索,从而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余菲.新常态下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探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22):18-19.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4篇

一、明确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发展与规范监管并重、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严格规范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树立审慎经营的理念,提高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和融资服务能力。

(二)总体目标。加快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扶持政策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构建适度审慎、协调联动、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快培育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严密、风险管理有效、具有较强承保能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逐步建立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形成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担保再担保有机结合、融资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的发展格局。

二、壮大担保体系

(一)到2015年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500家,注册资本总量达到350亿元,形成1750亿元的融资担保能力。

(二)做大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以省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为民营企业提供直接担保和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适当开展再担保业务,注册资本达到100亿元;以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为主体,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构建全省再担保体系,适当开展直接担保,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信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融资服务,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国富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为“三农”项目提供直接担保,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省供销社组建的新合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依托,为农村流通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注册资本达到3亿元,形成省级担保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融资担保体系,成为全省规模最大、信用等级最高、服务范围广的机构。

(三)做强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家注册资本规模1亿元以上的区域性核心担保机构,、、、市要达到3亿元以上,形成辐射带动所属县(市、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能力。

(四)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五)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依法进入融资性担保行业,增强行业资本实力,促进市场竞争,满足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担保需求。

(六)科学确定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各设区市、县(市、区)要认真调查研究当地的融资性担保市场主体容量、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和布局规划。适当控制数量,提高单体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规模,增强融资担保能力。

三、规范业务运营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资源节约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生态环保型、社区服务型等新设立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创新担保服务和担保产品,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等担保服务,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担保,努力控制风险并提高担保服务水平。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活动,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核心主业,在做大做强主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稳妥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行业性、专业性担保业务,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形成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特竞争能力。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准以任何形式直接对外拆借资金,不准对非法借贷提供担保。

在严禁融资性担保机构吸收存款、参与非法集资和发放高利贷的前提下,允许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民间借贷提供信息服务,允许为年利率不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企业商业信用提供担保服务。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机构治理的有效性;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有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由取得律师或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或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完善符合自身特点、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承保能力。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妥善处理自身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突出社会效益。

(五)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省担保业协会要加强建设,切实履行自律、维权、服务等职责,充分发挥在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自律管理、开展教育培训、实现行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优化发展环境

(一)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政策支持。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重点支持法人治理结构完备、融资性担保业务开展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补偿比例不低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度对中小企业担保责任总额的0.2%,力争达到0.5%。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90号文件规定,由当地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地税部门组织审核申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免征3年营业税。融资性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作为往来账款,待符合坏账条件后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实行浮动担保费率。采取担保费率与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依据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担保费率基础上适当浮动。

(二)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依法公开信息资源。融资性担保机构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服务时,有关部门要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和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方便融资性担保机构查询和利用。信息主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年检以及对企业办理的动产抵押物登记等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信贷信用信息,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登记资料、登记结果等信息,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主管财产登记机构的财产抵押登记信息,法院及其他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融资性担保机构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服务时,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担保客户的担保申请书或与客户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要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征信管理体系,并为融资性担保机构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服务。

规范抵(质)押物登记。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涉及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有关登记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融资性担保机构可以到登记部门对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客户登记信息进行查询。登记部门要提供便利。在办理有关抵押物登记、出质登记过程中,融资性担保机构可与被担保企业协商确定抵(质)押物的价值,也可商请有关单位依法评估,有关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强制性评估。

(三)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互利合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强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优化审贷流程,在责任明晰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长期、稳定、深入的业务合作,构建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信用评价,形成统一评级、多方认可的信用评价制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创造评价客观、信用透明的合作条件。对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标准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协商确定担保贷款放大倍数,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作用。

建立利率风险定价和风险比例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财政部《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具体操作规程,探索确立适合双方业务发展的合作方式和风险控制的合作流程。研究建立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贷款项目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承保项目,优先提供信贷支持,给予利率优惠。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资信等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促进银行、担保机构、贷款企业三方共赢。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融资性担保机构要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担保业务总体情况等信息告知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并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提高业务经营透明度,实现互信合作。

支持互利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担保期间被担保人相关信息交换机制,加强对被担保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助贷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有效合作、大幅增加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地政府采取给予适当风险补偿金等方式予以鼓励。

五、强化队伍建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储备和使用规划,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重点强化高管人员培训。

六、健全监管机制

(一)充分发挥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的协调议事功能。完善省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健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相关规章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要严格依法审批融资性担保机构,强化日常管理。

(二)建立严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责任制。省、设区市、县(市、区)监管部门层层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各级的监管责任。各级监管部门明确重点监管和指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责任到人。

(三)建立科学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框架和流程,努力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和分析水平,加大对担保机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动态监测分析力度,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持续监测和风险预警作用。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数据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实行融资性担保机构统计信息网上直报,完善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和实现实时监测。

(四)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制度,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退出机制,要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非法集资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依法取消其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加强资本运用监管,对资本金使用实行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5篇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新会计准则;会计核算

面对我国现阶段面临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新型融资担保应运而生,它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是解决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为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顺利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2014年国务院召开的融资担保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为起点,国务院相继于2015年下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017年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8年决定成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机构管理和业务经营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和有效规范。但是,融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由于历史沿革原因,在会计核算实务操作层面存在较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一、融资担保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我国融资担保行业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步,并在近年来得到大力发展,其会计核算制度也历经多次变革。在新准则颁布之前,融资担保公司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遵循国家统一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制度。新准则颁布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按照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对外披露相关信息。该通知的施行,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比照保险公司会计业务处理,反映了两者相似的金融特性和风险特点,比如都具有保障功能、履行债务上具有不确定性、责任免除结果相似等。就现有业务规范而言,保险业务会计准则在实务操作中能够对融资担保业务的会计核算起到参照规范的作用。同时,融资担保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实现了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的国际趋同和等效,使融资担保行业会计核算理论和实务操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对于遵循担保业务规律、防范控制风险具有积极意义。

二、融资担保会计核算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制度不统一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其他金融企业,虽然与保险公司在业务上具有相似性,但是担保业务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风险方式、风险责任以及赔付条件等方面还是与保险业务存在明显差异,如果简单照搬保险业务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不能完全满足担保业务会计核算的需要。而担保业自身制度的规范条文大多来自于行业主管部门,会计核算制度层面因而出现较多漏洞,虽然有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但是由于地方性经济间的差异,反而加剧了会计制度的不统一。另外,担保公司如简单套用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容易造成数据信息失真,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不能准确反映担保行业的整体状况,也不利于政府监管、银行合作和担保行业的风险控制。

(二)会计核算方法不规范从实务操作上看,由于新旧会计核算制度存在差异,而且制度层面未作有效统一,导致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在会计核算中仍然采用原会计核算制度的科目内容和核算方法,或者在理解执行新规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在会计核算实务操作中出现许多模糊认识和不同做法。比如准备金的计提,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计提,而融资担保行业主要通过新准则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及财税部门文件的约束,显得有些交叉混乱,同时也未明确准备金具体差额计提方法和使用管理办法,只是要求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在执行中缺乏规范性。

(三)会计核算内容不全面在国家和各级政府大力推动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快速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业务经营模式,如面向科创企业的投贷保联动模式,打破了传统业务边界,将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和融资担保等相关业务有机结合,此类业务显然无法照搬保险企业相关会计核算内容。由于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较高,融资担保公司仅依靠自身实现商业可持续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建立融资担保基金、财政代偿核销、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予以扶持,但目前没有相应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四)会计电算化水平落后目前,融资担保公司发展不均衡,相当部分公司规模较小,或者从小公司兼并重组、增资后发展壮大,对会计电算化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自主研发使用财会软件,因此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未形成完整的会计电算化体系和系统。同时,市场上购买的融资担保行业财务管理软件开发不充分、不成熟,往往一套软件应用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用户,共享性较差,导致大部分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手工和半电算化核算现象较为普遍,给会计核算人员带来巨大业务量,也不适应融资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

(五)会计人员队伍专业素质有待提升融资担保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会计人员素质与业务发展不匹配现象凸显。特别是目前统一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尚未出台,有关规范化核算要求散见于不同的文件和通知,更需要会计人员依据新会计准则依法合规进行会计处理。但在实践中,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显然未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导致融资担保公司不同程度存在会计核算方法陈旧、核算科目不全、核算口径不一、财务报表格式不一、会计披露信息失真等问题。

三、完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统一规范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制度随着国内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重视和大力推动,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强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完善监管,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业务的发展更迫切需要担保业会计核算更专业化,因此整合目前颁布的各类通知和规定进行统一规范,并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担保会计核算制度势在必然。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促进会计监管,加强担保行业公信力。

(二)加强会计核算规范性在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出台前,建议应着重对以下事项予以规范。一是规范收入的分类及列示,如资金运营收入是现阶段融资担保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来源,对于以低费率为标志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甚至超过担保费收入,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本质上属于担保公司的经营性收入,应参照新准则作为营业收入子项列示。二是规范资金运营科目核算,对存出保证金、资金拆借、委托贷款、银行理财、其他投资等项目规范科目核算和项目列示。三是规范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管理。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计提,是即期担保费收入匹配远期未到期责任风险,主要功能是平衡收入和支出配比,前提是担保公司享受税前列支,实行差额计提,不直接用于弥补风险损失。担保赔偿准备金按照不低于当年年末责任余额一定比例计提,并设置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比例上限,超出的实行差额提取,并出台差额提取和冲减代偿核算处理具体规定。一般风险准备金按照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作对冲因不确定性而发生的非预期风险损失,应明确计提的比例和使用管理规定。四是规范财务报表格式。建议采用新准则通用格式,在符合新准则前提下,结合我国融资担保实际情况,着重考虑会计科目列示和信息披露,便于集团内部合并报表的编制,也有利于行业内外财务指标的比较分析。

(三)增加会计核算内容在发展过程中担保行业面临很多新情况、新业务,如政府出资、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再担保等作为投融资形式;各级财政风险补偿、代偿核销、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等;担保公司资金运营模式及收入;反担保措施形成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等,都需要会计核算办法与时俱进,设置相应会计核算科目和账务处理规则。还有如新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责任余额计量办法》对担保责任余额按各项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对应权重加权之和计量,势必要求担保公司对担保余额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反映在会计核算上将会给准备金的计提基数造成影响,需要予以进一步明确。

(四)完善会计电算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担保企业会计业务处理应加快实现自动化,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会计核算信息化,实现会计信息自动处理和实时共享。有条件的担保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开发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具备开放的数据接口功能,建立与业务系统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业务信息和数据的共享,通过会计电算化实现财会业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处理。

(五)提高会计人员队伍素质面对担保行业快速发展,亟需加强对担保企业会计人员培训,建议通过各级担保行业协会统一组织会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快速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技能,也可以组织相互交流学习等方式,探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疑难会计核算问题并及时统一规范。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等方式拓宽用人渠道,招揽专业人员。总之,随着国家对普惠金融理念的重视,融资担保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同时新型融资担保具有政策性和准公共产品属性,因此加快建立科学合理、适应我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财会核算制度并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对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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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陕西非公有制经济会计研究会课题组.新准则下融资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实务问题探讨[J].西部财会,2016(1):31-33.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6篇

这种创新型发展的核心特征是:一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信用担保机构应以信用为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始终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在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监管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的背景下,今后10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将进入更加成熟、更快发展的新阶段。

二是今后10年信用担保必然是实力、规模和运行机制的竞争,行业评判的标准也不是发展数量的增加,而是质量的提高,有政府投资背景、实力强、规模大、业绩突出的信用担保机构,由于为银行和其他投资人所认可,将占据市场主体地位,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将使一批信用担保机构以不同形式退出市场,而且,由于多种原因,地域间、机构间的差距将进一步拉大。三是担保市场必然会在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下,促使担保资源合理流动,吸引更多省外资本进入甘肃市场,区域内行业有效资源的联合重组、担保业务的专业化经营、以再担保为轴心的集团化管理、体系向县域延伸激活为“三农”服务的金融资源等四种趋势明显,将形成区域合理布局、各具特色的构架。四是创新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提高担保资本收益,行业将进入制度、品种、管理创新的新阶段,追求资本收益的创新机制,会引起市场关系的进一步复杂化。

大体有三种情况:在为政策允许和市场认可的创新,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运作模式处在政策边缘,虽有效益但易引起关注与争议;部分业务模式有悖于管理规制,扰乱担保市场,损坏行业形象。五是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将会更倚重于两层信用关系。就信用担保机构而言,担保客户的积累与稳定,行业有形与无形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渐形成,成为有别于其他投资机构宝贵的资源,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从银保关系来讲,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合作门槛进一步抬高,责任不对等的关系不会有大的改变。但是,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与地方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合作会持续发展,也将会有更多服务中小、服务地方的投融资机构以新的形式与担保机构合作,在风险控制上将会形成对等的责任关系。六是信用担保机构对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和人才需求十分迫切,引领机构健康发展的行业“精英”将会更受青睐,信用担保团队建设将普遍进一步加强。综合上述分析,结论是:今后10年,信用担保体系的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更趋见好,具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是,由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将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投融资领域,势必引起融资市场各种信用关系的变化,信用危机引发金融危机和货币风险是绕不开的话题,信用担保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善于在抢抓机遇和应对挑战之间、扩大覆盖与防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由此切入,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构建与市场相适应的品种结构,牢牢把握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开拓市场、不断创新、强化管理,走出一条各具区域特色的发展之路,就全省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带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思路。

始终坚持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市场定位提到担保机构现在会有三个概念并存,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二是融资性担保,三是非融资性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担保,从资本来源上又区分为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业务品种既开展融资性担保也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其明显的特点是因为服务宗旨体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意图,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积极倡导和财税政策的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积累经验较多,比较成熟,已作为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平台而根植于社会,使政府、银行、企业的各种资源集聚而化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外部环境较为成熟而有利。融资性担保是2010年3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3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确立的一种特定市场行为,界定为债权人与被担保人发生融资活动时,以第三人担保形式得到的债权实现的保证。融资性担保既可以是信用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担保等,并成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大法相配套的行业法规,是政府颁布的包括中小企业信用在内的各种融资担保的管理制度和市场规则。它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非融资性担保的市场定位是以工程保函、诉讼保函、进出口保函和其他像保理、租赁、承兑等理财产品为主业的担保。其特点是社会化程度高,专业性强,信用风险相对融资性担保较低,也不在“管理办法”范围内,而且在一定范围内也与融资性担保相关联,较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鉴于业务发展需要也会开展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由于政策管理导向,担保机构势必根据自身价值取向和市场定位进行选择,使担保机构出现三种变化趋向。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并不以中小企业融资作为主营业务,而是开展大单业务、专项基金、产业投资等领域的融资担保。其次,政策扶持背景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业务品种划分,又有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之分,前者受“监管办法”所限,后者不在“监管办法”之列,而且像各类保函担保和理财产品担保等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不但对化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起到积极作用,也是担保机构品种结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势必造成这类担保机构根据自身的价值取向,调整品种结构和市场份额,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产生影响。最后,一些社会出资的担保机构,鉴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大、效益低、监管严而退出这个领域,寻求监管边界的融资担保品种,或者向非融资性担保方向转移,以非融资担保业务品种为主。

综上所述,在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监管的形势下,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为经营宗旨的信用担保机构面临机遇和挑战。机遇来自经过清理整顿的行业重塑和行业洗牌及有序发展,挑战来自各类担保行为的市场竞争。是机遇大于挑战还是挑战大于机遇,取决于担保机构能否正确地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能否坚持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服务宗旨和经营方向,能否不断开发市场需求,在承担这个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在变革中创新发展,逐渐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在各类担保行为的市场竞争中体现自身的核心价值。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在财税扶持和监督管理的层面上突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导向。政策体系扶持又好又快发展,监督管理服务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并将其发育程度、发展状况和承担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和评判行业规范有序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细化界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行业标准、行业理念、行业行为,鼓励运作模式和业务品种的创新,助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这一块阵地日益壮大成熟。监督管理也应注重中小企业融资不同地域、不同模式、不同投资背景,实行差异化和个性化管理。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在实践中摸索、创新、拓展发展空间。

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除了进行融资担保以外,还要以此为平台,整合社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方面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开展融资咨询、信息传递、资信调查、财务管理、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全面体现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属性。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在主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前提下有稳定的财务盈利模式。目前,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入分为四部分:担保保费收益、委托贷款收益、投资性收益和其他收益(主要是政策补贴)。按照监管规定单纯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生存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如果仅仅依靠担保费收入,而且按照标准提取两项准备金,将直接导致收入降低,净利润骤减,投资回报率缺乏吸引力。担保机构没有良好的盈利空间,不但严重影响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也会抑制社会资本的进入。担保机构尤其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面对上述政策鼓励的规制,需要认真思考、积极应对,潜心研究市场需求,以业务品种的调整与更新,改善自己的财务盈利状况,确立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

第一,担保机构四项收入中最主要的是担保费收入,其他三项收入都与担保费收入密切相关。因此,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要坚持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营业务,同时开展多元化服务。构筑以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体的综合性融资服务基础平台,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业务品种的延伸,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以“担保+典当”、“担保+基金”、“担保+小贷”、“担保+投资”、“担保+委贷”等多种手段,开展组合业务,做深做透市场,这样既满足需求,也能为担保机构创造更多、更大的效益。

第二,利用好净资产20%的投资额度。充分利用好融资担保的政策资源和客户资源,选择优良的项目和客户,适当进行投资和资本运作,将担保与投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有效的融资服务,也能为融资担保业务开创新的盈利空间。

第三,要主动开展担保行业内部的横向合作。一方面担保机构之间在项目和品种上开展互保、联保,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做大做精担保业,全面有效地控制和化解风险,分享各自的项目收益,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另一方面,开展担保与再担保的合作,用再担保推进行业联合重组,充分发挥行业整体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的话语权,促进担保机构共同发展。

第四,要十分关注融资担保的新领域、新产品。担保机构的传统领域为银行金融业提供保证的贷款间接融资,面对规模巨大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担保也有旺盛的需求,并会对今后担保机构的发展和体制格局产生巨大的影响。在资本市场中实行中小企业集合产品担保不仅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突破,也为担保机构进入直接融资市场提供了契机,真正能做起来,不仅是自身成熟的里程碑,其收入也会有大幅增加。

第五,担保机构应了解行业管理规则,关注行业发展态势。担保机构作为市场参与者,应主动协调自身与政府、银行、企业的关系,从而把握好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业务板块,不断开拓市场,大胆尝试,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根据管理规则,规范自身经营,树立行业形象,在做大做强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信用再担保模式选择信用再担保是常规信用担保制度衍生出来的一种特殊担保形式。其市场定位是信用再担保机构对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余额的信用保证,即在信用担保机构清偿银行债务余额时,信用再担保机构承担全部或部分补偿责任的行为。国外还没有成熟稳定的制度模式,国内组建信用再担保的思路是伴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启动相继产生的。

1998年11月专家学者就提出建立全国性、综合性信用再担保机构的设想,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58号文件提出“要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担保与再担保试点,探索组建国家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由此,国家发改委确定北京、广东等10个省市为试点单位。经过多年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可供借鉴的东北模式、江苏模式、安徽模式、上海模式,标志着中国特色的信用再担保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虽然各地信用再担保尚缺乏一套统一成熟的模式,带有强烈的区域特点,如何平衡市场运作和政策扶持的关系也存在争论。

信用再担保与银行责任划分还处在摸索阶段,再担保产品的开发利用还不适用于再担保功能的覆盖与延伸,但其作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保障性制度,已显示出明显的作用。就政府而言,再担保机构也带有政府投资背景,按照“政策性支持、股份制组建、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机制达到了以经济手段规范担保机构的运行与发展,以市场机制提高了政策性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效率,以社会多元投资促进行业优质资源的联合重组,扩大信用担保的覆盖率。对于银行来说,再担保是防范信贷风险的有效选择,信用担保与再担保的叠加,使信用风险由单一的承担到多元制衡,显著提升了风险控制能力,使银行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有了优质客户基础,也就是说信用再担保以专业服务方式帮助银行控制把握客户潜在价值。

从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讲,信用再担保是在尽一种责任,而非完全的企业行为,仍然是代表政府为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有充裕的资本和良好的信用支撑,在一定区域内起着代表行业在协调银行关系、提升信用能力、分配资源共享、指导培训团队、扩大业务规模、培育优质客户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扩大互助担保的县域经济覆盖面国内最早提出的“一体两翼三层”的构架,对指导地方因地制宜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也对本区域体系结构进行了创造性的总结、完善。由此产生了理论上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诸多争论,主流观点鉴于“公共产品”属性,仍提倡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兼顾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经济发达地区出于淡化政府非市场行为,化解非对称信息下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选择商业性担保为主的机构取向。但也有不少研究表明,从我国人文特征和社会特征出发,用政府和市场双驱动,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互助担保,应该作为主要的机构取向,并呼吁在政策扶持和管理体系上对这种制度给予重视和支持。互助担保是指一个行业组织(协会、商会、联合会等)或企业集群成员之间用公共信用作抵押进行融资的过程。运作形式通过机构成员企业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做为担保基金,并由专门的担保公司具体管理,放大银行的授信额度,为机构成员企业融资。其制度特征为:(1)以追求服务为宗旨,管理民主,容易得到成员企业的认可与参与,使社团组织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2)由于成员企业信用环境的同质化,融资信用公开透明,成为化解融资风险最好的组织形式;(3)由于形成了会员的公信力,强化了行业组织在融资市场的话语权,容易获得银行的认可;(4)在目前国情、省情背景下,使信用担保在县域经济、城乡结合部、微小企业、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扩大覆盖,延伸发展;(5)资本投入相对较小,进入门槛较低,加之决策程序简捷,内部监管制约到位,经营成本低廉,降低了成员企业的融资成本。还需要指出的是与现行自发的互保不同,这种以独立于成员企业的专门法律组织(担保公司)代替自发互保的简单契约,以各成员企业出资建立的公共信用代替自发互保的单体信用,所以有具备存在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地位。与省、市信用担保体系相比,县域担保机构的特点在与:一是县域经济融资需求十分旺盛,金融服务严重不足,信用担保可以有效激活丰富而沉睡的金融资源;二是服务对象有地缘、亲缘、业缘等人文社会背景,在稳定的服务群体内,容易了解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能很好的把握和防范信用风险;三是“三农”对融资需求的多元化,决定融资担保品种的多样性,而且一般表现为小额度、短周期、流动性好,与省市级相比单位担保基金的收益性好;四是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主导农村融资市场的金融机构,由于网点多、机构活的特点,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的门槛低、领域宽。但是由于经济实力较弱,市场化程度不高,信息化步伐相对滞后和管理素质的限制,县域担保体系建设出现的障碍主要有:县级财力不可能对担保机构有很大的资金投入,以往信用担保资源主要集聚大中城市,县域宣传普及不到位,地方政府还未有足够重视;地方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可能产生过度的干预,滋生信用风险;专业人才和管理技术的缺乏。因此,县域担保机构建设从理念、机制、模式上创新是十分必要的。展望信用担保体系对县域经济的覆盖与延伸,要注重制度设计和安排。

一是各级政府在信用互助组织构建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发挥引导和扶持作用,制定农户融资的倾斜政策,创造有利于农户融资的外部环境,通过财政补贴、税负减免、产业扶持等具体措施,鼓励和推动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

二是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决定了各地信用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差异化。探索适应于当地“三农“融资的具体模式,可供选择的制度有资金使用的委托制、信用自律的互助制和县级政府出资的公司制三种。形成县级公司制或委托制、乡镇和经济联合互助制、村级合作社联保制的网络构架。

三是县域信用担保体系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源于加强与银行交流与合作,共同激活县域经济内涵丰富、规模巨大的金融资源,挖掘市场需求。关键在于如何把现有农村经济政策背景下农户占有的生产要素变成有市场价值的信用产品,形成贷款担保的有效抵押,从而撬动金融资本的流入和应用,解决县域“三农”融资难问题。应该说,谁在这方面起步早、做的透,谁就能赢得“三农”融资市场的主动权。新形势下的风险管理取决于调整好各种信用关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表现在信用担保机构全部承担了中小企业由于各方面原因产生的信用危机和风险责任,国内、省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令国内外业界赞许的业绩。虽然2008年以来,出现了一些乱象和纠纷,但权威资料表明,多年来规范运作的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明显低于监管限率之内,并非由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所引发,问题的出现是多种多样的,既与现行法规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有关,也与行业市场定位、机构出资人信用、从业人员素质有关,也就是说,是由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企业各种社会信用关系的失衡造成的。

在当前特定的经济政策背景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来自多个方面。一是源自于宏观层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宏观政策管理和产生政策的不稳定和不配套。二是源自于协作银行风险。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风险责任负担比例不对等,使本应由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全部由信用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规模越大风险随之越高。三是源自于受保企业风险。部分中小企业信息不公开、财务不真实、资金投向不合理,使信用担保机构评估监测手段失灵,加大了担保信用风险。四是源自于信用担保机构自身风险。处于成长阶段的信用担保体系担保资本来源严重不足,多数机构难以形成支撑风险的资本实力,加之业务大单化趋势明显,关联集中度高,内控制度和技术不到位,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并存。

由此看来,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元函数,存在的变量有政府介入的力度、银行金融机构的责任与作用、社会信用环境区域特点以及信用担保机构运行的成熟程度等,风险管理实际成为各种信用关系互为联系的统一体。在风控制度设计上应进行综合考虑,力求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解点,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市场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风险管理贵在化解,所谓规避风险属消极应对,也规避不了。化解的出路在于分散,由社会分担因弥补市场失灵为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造成的经营风险,才是客观理性的选择,才是上述信用风险综合体的解点。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7篇

摘要:

本文基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与当下融资担保的政策导向背景,结合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状况,以南昌市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政府机关、政策性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公司、银行等角度展开分析,通过分析担保机构的功能性作用、风险控制、运作机制类型等,探讨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关键词:

融资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一、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状况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针对其融资难问题应运而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已然成为社会重要关注点。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经过数年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担保机构日渐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尤其以南昌市为代表。但南昌市的融资担保体系尚处于建设发展阶段,在市场运行中存在诸多困难,暴露出很多不足。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势头强劲,但近几年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截至2015年6月,担保机构数量从2011年的253家减少到153家。一些注册资本金不实、不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或是受到自身实力影响而无法正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悄然退出融资性担保行业。机构数量锐减的同时业务收紧,2015年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为342.2亿元,在保责任企业为9337户,分别较年初减少10.1亿元和1925户,业务收缩明显。2015年担保机构代偿情况也较往年增长明显,包括江西省华章汉辰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在业界较为知名的担保机构均出现了担保代偿情况,据江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省新增担保代偿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亿元,增长近1倍;发生代偿担保机构35家,担保代偿率2.3%,比上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

二、南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不足,规模偏小,运作模式单一南昌市担保机构准入门槛不高,注册资本大部分集中在1亿元以下,规模普遍偏小,没有取得经营的规模效应。而担保机构一旦遭遇经营不善或市场黯淡导致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出现担保机构破产,负责人不知所终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使其因资金融通中断而影响其长期发展;同时一些银行可能因此抬高融资担保的门槛,减少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使担保公司的生存更加艰难。另一方面,由于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大、盈利困难,商业性担保机构未形成足够规模,民营性担保机构因为规范化问题数量极少,南昌市现有融资担保体系仍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很难形成市场活力。

(二)担保机构内部控制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现有担保机构大都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债务追偿等制度,很多担保机构将全部精力放在融资审批前了解与评估,对审批后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申请初衷,资金供给是否帮助申请公司提高经营能力以支持其偿还担保款项等没有做到足够的尽职调查,出现很多将担保款项用于权益投资等不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现象,加大了担保款项由于申请公司经营不善而需要代偿的风险。此外,融资担保行业需要经济、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支撑,然而目前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大多仍是本科学历。能胜任风险识别与分析评估的专业人才稀缺,导致担保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增大了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的风险。

(三)政府干预过度,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落实南昌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多由政府出资辅助成立,相关部门忽略了担保机构业务运行的市场规律,在人事任用、日常工作等方面行政干预色彩严重。担保机构若不能自负盈亏,就会出现“关系型人情担保”、“盲目担保”等寻租问题,扰乱了经济市场正常秩序,给担保机构和银行带来了额外的风险,导致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能有效发挥担保市场机制作用。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每年会向政策性担保机构下发风险补偿金,但扶持力度远远不够。而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不存在政府风险补偿金,完全由自身承担这些风险,致使融资担保公司无法具备充足资金扩宽业务渠道、创新担保模式,不利于取得长远发展。

(四)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缺乏再担保体系目前南昌市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过程中,几乎都是由担保机构承担100%的责任。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自开业以来发生了3次代偿的案件,总额为2000多万,每次都是全额代偿。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导致担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融资担保机构需要代偿全部本金和利息,担保机构与银行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加重了担保机构的负担。同时再担保机构的缺乏也使得融资担保风险得不到有效的分散,截至2015年5月,江西省再担保机构的建立还尚在商讨阶段,相关政策尚在制订中,这严重制约了江西省担保行业的发展。

(五)发展环境落后,信用评级滞后,辅助程序繁杂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方面,银行和担保机构拥有各自的评级系统,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多是内部进行,缺乏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信息在两者之间得不到共享。而在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方面目前还缺乏权威机构和外部评级指标体系,在担保机构信用情况不确定的情况下,银行对担保机构能否履行银保合约存在怀疑,尤其是对中小企业逃债情况下担保机构能否依然履行代偿责任存在很大顾虑,这些都严重影响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效率。另一方面,由于相关运作环境不完善,融资担保涉及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登记程序存在手续麻烦、程序繁复、历时过长等问题,降低了风险规避的实际可操作性。

二、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对策

(一)加强担保机构自身建设与内部管理,减量增质担保机构应基于自身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担保业务内控制度,强化担保业务的评估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制订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建立事后追偿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争取减量增质,通过做精、做强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数量适中、结构合理、有序竞争、良好运行的机构体系。

(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发展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近几年来,江西省民间融资和一些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日益活跃,整合资源构建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有利于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弥补正规金融担保发展的不足。支持民营担保机构通过增资、合并、重组等方式做大担保资源、做强担保实力,鼓励农民出资自发成立贷款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有利于丰富融资担保运作模式,缓解融资需求,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向资金募集和管理、资金撮合、征信、咨询等服务。

(三)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提高风险容忍度南昌市担保机构的利润很大部分依赖保费收入、委托贷款收入以及部分对国债、企业债的投资,收入渠道不多。对此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奉新县试点的中小企业信用互助融资项目值得借鉴。“企业信用+互助式风险补偿金+政策性担保”的无抵押纯信用抱团融资模式使得一些信用良好的企业能够进入信用互助融资体,享受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优惠政策,南昌市其他担保机构也应当尝试创新融资担保模式以求自身更好更快发展。同时担保机构在完善对担保业务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更加充分地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效用,使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能发挥出最大效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

(四)加快建设多层次担保体系,合力促进融资担保发展目前江西省虽然已经有“联合担保方式”的再担保试点,但是再担保机构仍然在讨论建设中,还没有正式建立起再担保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多层次担保体系建设,争取省级再担保机构尽快落成,并着手研究省级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设。有效利用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等单位,形成合力完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协调促进各方共同致力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信息交流,促进融资担保发展。

(五)完善银企担保合作方式,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南昌市大多数担保机构都是全额代偿,相对较低的担保费无法完全覆盖担保机构经营风险,这种不公平的风险分担模式严重挫伤担保机构积极性。因此政府部门一方面应协调或立法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相对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提高授信额度,推动银行降低担保机构保证金费用,将担保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以促进担保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研究筹划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使融资担保风险能够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摊;以省级再担保机构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落实合理且操作性强的银担商业合作模式,扩大深化银担合作。

(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征信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培养一是继续落实好现有担保机构业务补助、担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补充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融资担保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征信建设以便银行业和再担保机构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差异化管理以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三是简化担保机构办理反担保物抵质押登记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提高登记效率、减免手续费用,并为其债权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协助。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引进高层次担保专业人才,建立高校培养基地,常态化融资担保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担保机构外出学习、交流经验等,为江西省融资担保行业输入新鲜的血液和力量。

作者:张刘佳 刘灿之 谢门圣 龚明 梁潇艺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第二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现状分析

【摘要】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在劳动力就业,多样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近些年来许多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其中融资难问题一直影响和制约着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分析,探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一种可靠的、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信用担保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成长迅速,已经逐步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同时,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可以促进就业,带动经济稳步发展。但由于经营规模等一些客观事实的存在,中小企业的融资道路并不一帆风顺。与实际情况相呼应的,从全国的调查结果观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非常普遍,由融资难所带来的种种结果也伤及企业的良性发展。中小企业资金的不足的现状不仅制约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前途,同时也对我国经济大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现阶段,深入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中小企业的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上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在这一类的企业中通常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其雇用的员工人数与营业额都不是很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2003年,我国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了中小企业标准。以工业企业为例,中小型企业的标准为: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企业。小型企业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等标准限制。由此看来,中小企业无论在员工数量、资产规模,还是在销售金额上与大型企业都有较大差距。

二、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融资方面内部融资方面,根据对东部某省份中小企业现状的调查报告显示,该省59%的中小企业把自有资金作为最重要的融资来源。中小型企业大部分为家族产业,许多企业思想落后,认为融资过度会让自己在企业中丧失话语权,所以宁愿企业不发展,也不通过新方式接受融资,大多数钱是通过自己的积蓄投入。34%的中小企业都有这样的情况,另外员工内部融资占比为9%,企业员工对企业的热爱程度有限,没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没有自己的核心理念,成为了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外部融资方面外部融资方面,有23.96%的中小企业选择银行融资,银行作为以让渡资金使用权来获得报酬的股份制企业,既愿意扶持中小型企业成长,希望让他们成为核心客户,同时也希望做到风险防范,在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只投入少量资金,等到企业有一定盈利能力以后再扩大资金投入。还有许多企业主认为,即使形成规模化生产,“有市场、有产品、有技术、有生产能力、无固定资产、缺乏担保单位”,银行也会因为无抵押品、无担保而放弃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资金缺乏,让许多有潜力的企业步履维艰,失去了占领市场的先机,更无法带动经济发展。

三、中小企业融资难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我国目前中小企业产业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其中许多还停留在劳动密集型阶段,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较低,资源浪费比例较大。此外,中小型企业自身规模比较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够规范,会计制度不够完整,资金管理上一盘散沙,有的企业甚至没有设立会计账目,企业资金调度往往是一人做主,没有监管或者仅有的监管也是走形式。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大大的降低了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增加了融资的难度。

(二)政府对担保行业的发展扶持不足,信用担保体制不完善目前,由政府牵头出资的担保机构数量不是太多,并且这些担保机构大多是由政府一次性出资建设,得不到后续资金支持,缺乏后续风险抗压机制,这就导致了担保机构不能得到可持续性发展。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诸多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基本无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保障。由政府出面牵头建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也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这些政府组织的信用担保机构在开始建立之初会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但这些资金只是一次性的,后续的资金没有出现。这就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断断续续,没有很好的延续性。

(三)专业金融机构的缺乏在多层次经济环境下,金融机构的设置也应该多层次化。在国外,有专门为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服务平台、特定的贷款机构以及担保基金。在我国,像国外这样如此成熟的市场资本机构还是不够完善的,这样就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一定的障碍。虽然在我国存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商业银行,但由于缺乏政策性融资的权限,自我发展问题还没有得到完整的解决。整个社会的融资的大环境不是非常的活跃,这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在市场上处在相对弱小的位置,很大一部分金融机构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压力。

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途径

(一)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要解决现有的融资难问题,首先要从企业内部进行改变。首先,增强企业内部调控,完善整个会计制度,建立合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学期其他优秀企业的管理模式,不生搬硬套,找到适合自身企业特点的公司模式。其次要打破传统的企业家族传承模式,积极增加企业的科技含量,努力寻求转型发展,在发展中寻找机遇,然后在完善企业自身的信用制度,这也是解决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关键,在企业内部要培养有信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规范会计账目的设置,增加企业的管理透明度。对外树立积极、诚信的企业形象。最后,积极需求融资的各个渠道,合理选择适合企业自身的融资渠道。

(二)从担保机构角度出发由政府牵头出资建设担保机构需要逐步形成。政策应当鼓励社会筹建民间商业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的融资选择增加一条可行性路线。规范担保市场秩序,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标准的温床。比如江苏省成立了自己的中小型企业发展平台,通过省级的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各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业投资与风险补偿等方面。有了政府牵头,江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三)从金融机构角度出发我国目前金融体系体现出来的不成熟现状也中小企业成长路上的拦路虎。首先,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的融资平台,这些机构要以服务为目的,专门为那些符合条件条件的企业提供资金帮助。其次,合理发展民间信用融资市场,规范民间信用市场的秩序,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的基金。我们各个金融机构要改变传统的观念,积极推出新的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对以往还贷情况良好的企业简化审批手续,这有助于区别对待,简化流程,及时能让中小企业获得资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与此同时,目前各家金融机构都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信贷的专营服务机构,制定各银行定期联席制度,明确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考核目标,并且相继推出了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贷款产品。

参考文献

[1]张娇姝.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4:90.

[2]马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经济论坛,2014,01:68-70.

[3]徐俊艳,华军.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调查及对策[J].江西化工,2014,01:31-34.

[4]郑兰祥,朱梦颖.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研究综述[J].铜陵学院学报,2013,05:56-61.

作者:童林 单位:兰州财经大学

第三篇:中小企业融资方法评析及对策

摘要:

中小企业融资一直是一个热点、难点问题,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更是不容乐观。通过对中小企业外生性与内生性融资的比较,对传统、常用的一些融资方法或政策的利弊进行总结分析,认为单凭外生性融资很难保持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可持续性。可考虑从改善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增强外生性融资能力、加强内生性融资体系的构建等方面确保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

县域中小企业;外生性融资;内生性融资;利弊分析

一、中小企业外生性、内生性融资的界定

中小企业外生性融资是指中小企业取得的各项资金来源是产生于融资体系之外的。中小企业内生性融资是指中小企业取得的各项资金来源,是内生于自身的融资体系。融资体系是动态变化的[1],既可单指某一类企业,也可指企业与某些金融机构。当企业与某些金融机构主动参与组成一个融合的体系,形成一种共生与相互制约关系时,资金的供需来源于体系内,那么这时就称为内生性融资。内生性融资是体系内各方以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为目标,以自觉履行职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为内在动力,促进体系的有效运转;外生性融资的发展主要依赖外部经济环境、融资政策的刺激等外生性压力。这里的“外”指的是单个企业或一类企业之外的因素,也可指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体系之外的因素,当中小企业融资依赖本企业之外的因素时,外生性融资就等同于外源融资;同理,“内”指的是单个企业或一类企业之间的因素,也可指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体系之内的因素,当中小企业融资依赖本企业之内的因素时(融资源于企业的自有资产,如企业留存收益、折旧资金等),内生性融资就等同于内源融资。

二、中小企业外生性与内生性融资的比较

内生性视角认为影响系统内各主体发展的因素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外生变量,而是各因素自觉、自发、共同作用的均衡结果。县域中小企业内生性融资主要是指整个融资系统以系统内的经济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为内在动力,突出各自的责任,强调内在激励,通过自我完善与修复,使系统的运转得以持续。也就是说,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可持续性不应是外部因素刺激下的一种有意识的反应,而是一种自觉、自主、自发行为。县域中小企业内生性融资体系一旦形成,可将金融资本、商业资本、产业资本有效融合,使得金融聚集带动产业聚集、县域经济要素的聚集,从而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及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县域中小企业及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使县域金融聚集进一步增强[2]。而内生性融资,县域金融机构与县域中小企业具有“人缘”、“地缘”和“业缘”优势,能有更多的机会贴近县域中小企业,更能有效克服因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金融机构对县域中小企业有“知根知底”的优势,县域金融机构在信息收集、监督管理、执行等方面的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对中小企业贷款交易成本具有比较优势。县域金融机构与县域中小企业能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更易于理解和监督企业的经营状况,因而对抵押品的要求也相对较低。

三、当前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常用方法及利弊分析

(一)融资的常用方法缓解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或政策主要是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或拓宽融资渠道,增加金融供给,促进县域金融有效竞争等的外部因素着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完善融资政策或环境:

(1)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及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

(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偿,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

(3)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4)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以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

(5)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与信用惩戒机制[3]。

2.拓宽融资渠道:

(1)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联保融资、众筹融资等模式。

(2)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培育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

3.在县域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民间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投资入股,以增强县域金融的适度竞争,促进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改善。

(二)方法或政策利弊评析这些方法或措施在一定程度或一定阶段对化解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存量方面,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截至2014年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19.4万亿元,同比增长12.4%,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3.2%,2007—2014年间平均年增速为21.7%。在增量方面,据《全国村镇银行综合业务发展情况暨全国百强村镇银行排名活动报告》,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270家,县域覆盖面达到57%,民间资本持股比例72.2%。央行的《2015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951家,贷款余额9594亿元。然而,这些政策往往是从不同角度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着重从市场主体的一方来考虑。而在金融市场中,则是市场主体的各方以赢利为最终目标的一个博弈过程,金融机构的“趋利避害”原则,使得资金的供求方为了减少坏账损失,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对资金需求方做出审慎要求。因此,融资市场主体离开了赢利、企业的自身建设及信用来谈中小企业融资,这样的融资方式也是不会长久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原因所在。

1.商业银行贷款。商业银行是负债经营,能长期集聚大量低成本、较稳定的资金,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弊端:中小企业符合银行抵押、质押的资产有限,信用等级不高,财务制度等不健全,融资担保系统缺位都是影响商业银行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的因素。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盈利性是其经营目标之一,因此,往往倾向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或是资信等级高的客户提供贷款,而易于忽略为县域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依据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贷款的流程通常比较复杂,手续繁琐,审批周期较长,与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急、小、频、繁”不相一致。

2.风险投资。就是风险投资人将资本投向有潜力、发展迅速的企业,尤其是创业期、高新技术企业,无须融资方提供抵押担保,无须偿还,但可以出卖控股权以获得资本收益的投资方式。弊端:首先,资本的“逐利性”要求高风险必有高收益。因此,风险投资对投资回报率要求较高,一般倾向具有一定资本规模、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信用保障较好的企业,因此,除了少数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满足风险投资人的要求外,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仍然与风险投资无缘。另外,风险投资资金供给有限,往往对企业后期资金供给不足。再次,风险投资人参与企业决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天使投资。是由天使投资人(单个天使投资人或多个天使投资人)和非传统的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的前期投资。天使投资相比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门槛要求相对低些,其融资规模大多在50万元以下,不仅仅局限于高风险高回报的中小企业。由于对企业的信用保障要求相对较低,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可获得融资的机会。弊端:一是目前对天使投资相关的法律规范还不完善,如天使投资人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对投资资金的保护还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小企业形成控股,可能会干扰中小企业的决策和控制权,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天使投资人的积极性。

4.融资租赁。出租人根据中小企业的要求出资购买中小企业所需的设备,再将该设备出租给中小企业,每期收取租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1)融资和融物于一体,通常手续比较简便,对企业资信、财务信息披露、担保的要求相对不高,降低企业融资的难度。

(2)可根据企业实际,灵活制定租约,确定还款安排,减轻企业还款压力。

(3)由于融资租赁物可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折旧款可于税前偿还租金,减少企业的税收金额,降低融资成本。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中,因此,不会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

(4)能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加快资本的积累。

弊端:

(1)融资租赁公司是按承租的中小企业的要求购买出租设备,再出租给中小企业收取租金的,设备的专一性比较强,因此,对承租企业未来盈利的能力有较高要求。

(2)由于租赁物涉及到出租人、供货商、承租人,导致出资、供货、验货的分离,可能会引发租赁物不能按时交货及货物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租赁物的保管、保养等问题对融资租赁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5.众筹融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融资模式,以“无抵押、成本低、快捷”的借贷方式实现金融借贷的普惠,并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为缓解中小企业创业初期的资金融通开辟了新的模式,是一种“金额小、报酬低”的模式,能明显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弊端:这种“金额小、报酬低”的模式有利也有弊,弊端是由于为投资者带来的投资收益不明显,因此,融资额度小,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外,该模式仍需基于融资企业的信用,且杜绝融资者的舞弊行为难度较大,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仍存在很大缺陷,投资者有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回报。所以,这种模式的普及有待相关制度法规、技术的完善。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方式仍处在非常初期的阶段,并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融通。

6.联保融资。以中小企业群体信用为担保,以增强中小企业群体信用来增加授信机会与授信额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抱团取暖”效果,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弊端:中小企业“抱团取暖”式的联保融资,一旦外部经济环境变差,其中一家或几家企业倒闭就有可能造成连锁反应,甚至可能导致相关企业接踵破产,最终还会引起整个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产生恶性循环。

7.民间融资。资金供给充足,融资的手续相对较少,灵活的利率与期限,借贷门槛相对较低,甚至不需要抵押,融资效率高。随着民间资本逐步“阳光化”,民间借贷具有融资规模逐年扩大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压力,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完善与竞争。弊端:民间资本虽然总量大,但分布散,这使得民间借贷仍然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正由于民间资本分散导致借贷双方“力量不均”而难以监管,引起纠纷不断,易于出现资金链断裂。另外,由于监管部门对民间资本的监管难度大,民间融资有时还会演化为“非法”集资。

8.典当融资。典当行是以质押、抵押形式及以物取信进行放贷的一种信用机构。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融资具有:

(1)简便、快捷,放款快,不需要中小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和贷款用途等说明,不用进行审查、担保这些程序,只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抵、质押物品即可获得融资。

(2)灵活,一是在典当融资期限内,经双方同意,当户可以随时赎当续当,期限最长可以半年;二是典当的利息及费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

(3)门槛低,与银行相比,典当行对抵押品的要求相对宽松,可抵押物范围也较广,动产与不动产都可以用作抵、质押,如金银首饰、珠宝钻石、家用电器、汽车等;通常“认物不认人”,典当行对信用度要求不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贷款的用途基本上不作考量。总之,对融资额度小、资金需求急、融资频率高、财务报表不完善、符合银行的抵、质押物品少,自身信用度不高的县域中小企业而言,典当融资更贴近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的确为其提供了快速融资的便捷渠道,能帮助他们解决临时、救急的资金难题。弊端:

(1)相比银行,典当融资利息较高,只能适合中小企业短期的快速融资,而不利于企业长期融资需求。

(2)“只贷不存”,资金来源狭窄,当前典当行资金来源除了股东的自有资本外,很少有其他合法筹资途径。由于资金规模有限,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受到限制。

(3)典当业未列入金融体系,法律上定位不明晰,缺乏专业的金融监管,行业面临较高风险。[4]

9.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资本准入,允许境内外银行业资本、民间资本和产业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金融适度竞争,的确对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弊端:基于外部力量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属外生性融资。

(1)经营机制缺乏适应性,尽管具有“小银行优势”,但在信用及法制观念淡薄的农村地区,还是以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模式为主,对大多数缺少抵押物的县域中小企业而言贷款可获得性并不高。

(2)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资金、技术、人才缺乏,导致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服务功能受到限制,经营效益不高。

(3)公众认可度还不高,吸储压力较大,贷存比高,实现可持续性运营还面临不少困难。

10.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虽然新三板的开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对大多数县域中小企业来说仍然难以企及上市标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虽能为那些未达到上市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由于流动性不强,投资者参与积极性不高,在短期内对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有限。

四、突破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县域金融机构是否愿意留在县域并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关键要看其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而适当的利润,无论对于县域金融资金的提供者还是接受者,都是重要而有益的,因为,它是决定县域金融能否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

(一)改善县域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增强外生性融资能力

1.县域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内功”建设。

(1)强化核心技术。引进和使用优秀人才,避免过度相信“亲戚或熟人”,而对“外来人”的不信任。加强人员培养与技术开发,促进企业人才和技术积累,推动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

(2)完善经营管理、财务制度,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鼓励县域中小企业组建股份制企业,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改变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明确所有者、高管理者、经营者各自的职责。强化信用意识,完善规范财务制度,改进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尽可能降低外部信息需求者获取企业信息的成本,提高财务状况透明度及企业的资信。

(3)增强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确定产品的市场定位,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市场开拓能力。善于运用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为原材料或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4)增强县域中小企业主或管理人员的金融意识。县域中小企业主或管理人员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金融知识欠缺,金融意识淡薄,是制约县域内生性融资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因此,需向县域中小企业主或管理人员传授金融知识,增强其金融意识。

(5)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必须审慎行之。可设立县域中小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的设立,项目、技术的选择,甚至经营管理等提供服务,尽可能降低中小企业的失败率,延长企业的生命周期。

2.强化县域金融创新。一方面可促进县域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更适宜的金融产品,使得其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另一方面为民间资本的借贷提供更多的合法途径,便于民间资本获得集中管理、规模运营。

(1)组建民间借贷登记中心,规范民间资本,使其阳光化。既可加强资金的信用和保障程度,增强市场的信心,又使得民间资金得到更好的配置。

(2)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县域企业中不少是依赖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起来的,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可使那些愿意进行股权投资,为获得高风险高收益的民间资本,对县域特定产业的非上市企业提供融资。

(3)进一步完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一个运作机制健全,监管完善,活跃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有利于一些经营业绩稳定,财务状况较好、信用级别较高的优质县域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有利于培育社会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4)组建再担保机构。由于大多数县域中小企业拥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抵、质押品非常有限,发展针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能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度。担保公司在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稳固的关系,是解决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基本保证。

(5)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程序,提供符合县域中小企业“急、小、频”的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

(二)构建内生性融资体系外生性融资在供给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方面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较高的交易成本导致外生性融资在县域中小企业金融供给上,不可能有效地消除县域金融市场供需不匹配的矛盾。县域金融机构与县域中小企业是构成县域经济的两大微观主体,彼此存在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县域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通资金,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同时,离开了中小企业,县域金融机构的生存就变得举步为艰。如前文所述,如果县域金融机构与县中小企业构成一种内生性融资体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易于达成共识,能够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资的效率,还会增加县域中小企业信贷供给总量[5]。银监会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指出,“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可通过发起设立、认购新股、受让股权、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规定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参与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这为县域中小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构建县域内生性融资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持。

1.积极鼓励有资质的民间资本及县域中小企业参与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入股。村镇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产权明晰且多元化,组织结构简单、机制灵活、具有“小银行优势”,有利于获得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和发放关系型贷款。县域中小企业对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的投资入股,更能加强彼此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会有更深的了解,有助于解决存在于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村镇银行不得发放异地贷款。这规定了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其盈利空间。因此,村镇银行与县域中小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村镇银行资本的积累,又能使其资本金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有效地缓解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要想发展村镇银行与县域中小企业内生性性融资体系,笔者认为须对《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总则第五条,“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适当修改为“村镇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可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这不仅有利于更好地缓解县域中小企业的融资,也更好地体现一种正向激励。因为只有存在“互利互惠”的利益交换机制,内生性融资体系的存在才会持续,才会发挥这种融资的“鲶鱼效应”。

2.鼓励有资质的民间资本及县域中小企业投资创办或投资入股区域性的民营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民营银行的本土性能确保其与县域中小企业有较好的亲和力和适应性,能保持长期、密切的合作,降低坏账风险;并能发挥“中小银行优势”,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与产品,提高竞争力。民营银行的自主性与私营性,能按市场机制自主运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的干预,确保其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灵活、高效经营。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可提高民营银行的信用度,增强公众对民营银行的信心,为其可持续性经营提供内在动力,也为其退出银行业等金融市场做好铺垫,因此,存款保险制度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另外,银监会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坚持依法合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县域内组建区域性的民营银行指明了方向。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的前身是农村信用社。依托信用社发展的股份制银行,也与县域中小企业有着天然的“地缘、人缘、业缘”联系。让更多的有资质的民间资本及县域中小企业投资入股农村商业(合作)银行,一方面可增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促进银行与企业的相互了解。然而,单凭县域中小企业投资创办民营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并不能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内生性融资,因为《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因此,要想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内生性融资,就有必要对民营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股东及股东所拥有的企业在贷款条件上予以适当的优惠,使民营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与县域中小企业形成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样能有效启动和形成县域中小企业内生性融资。当然,这种内生性性融资的稳健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建立起规范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避免造成金融投机盛行;

(2)健全监管机制,尤其加强对民营银行股东行为的监管,对股东及股东所在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额要明确限定,原则上不能超过其出资额,并报送监管当局备案,对股东贷款逾期不还的,必须按其出资额强制还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3)完善风险防范措施,规范特权集团介入、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企业贷款。

参考文献:

[1]李锦宏、彭晓禹:《比较优势的内生性与外生性研究》[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9.4。

[2]何登录:《农村普惠金融内生机制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4.4。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EB/OL].(2009-09-22).

[4]陈岩、郭佳:《典当融资与银行融资的比较研究》[J].北京金融评论,2012.1。

[5]张婷:《集群融资模式的内生性组织载体研究——以高新产业园区为例》[J].经济体制改革,2013.2。

作者:何登录 单位:梧州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四篇: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

【摘要】

重庆地区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其发展,对我国的创新创业的形式较为不利,因为全国的中小企业也显现出这样一种状况。在此情形之下更需要各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现在我们现在遇到危机应该秉持的信条。中小企业、政府、商业银行和相关的金融机构都应做出努力来保障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发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国务院总理在公开场合发出的号召,最早是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要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此后我国的就业形势就显现出另外一番新气象,以大众就业为主,部分掀起了创业创新的浪潮,席卷全国。一大批创新创业企业如雨后春笋在我国生根发芽,这样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就本地而言,重庆本地自2014年以来就创建了许多创新创业孵化园,许多大学都专门设立了此种机构,供创新创业的大学生使用,为他们创造条件。但是,随着全国经济发展形势下行压力加大,各个行业都显示出较为乏力的发展态势,所以也给中小企业带来了生存挑战,所以本文将重点阐述重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

一、目前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一)以民间自由借贷为主的融资方式目前来说以这种融资方式的还是比较多,主要是指企业或者个人手中持有的一些闲置资金用来供给给其他的一些个人或者企业的融资方式。使用这种融资方式所注意的一点就是双方达成协议来进行资金的流通互转。与银行借贷相比,民间自由借贷的优势在于非常灵活便捷,银行贷款一般需要繁杂的手续步骤进行资金互转,而这种民间借贷只需要简单的协议达成就可以拿到款项。对于这些优点,也正是因为这些明显的优势成为了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通过这种融资方式的通用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首先是双方以一种口头方式达成协议,口头协议这种方式的发生用我们的常识应该就可以推测,这其实就只是通常发生在亲戚和朋友之间,而且这种情况之下一般没有中介参与,都是借贷双方主动发生借贷关系,而且借贷所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小。最重要的是,凭借亲戚朋友之间的这种关系,双方之间的借款行为将会降低高昂的利息费用,倘若借贷双方关系比较好,甚至可以免除利息。其次双方也可以以一种非常简单的协议来进行借贷,完成资金互转,这种情况之下,发生借贷关系的双方之前都不认识对方,所以双方都需要一种中间力量的介入来完成交易,那就是中介人。中介人进行担保才能保障信誉。最后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高利贷,高利贷一般情况下要比银行贷款的利息高的多,这种形式一般都只有中小企业遇到特别困难的情况下才会采用。

(二)银行贷款就当今世界来说,银行贷款不仅仅成为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所有主流企业的主要的融资渠道。之所以银行贷款会获得众多企业的信任就在于银行贷款的安全信用。根据调查显示,重庆现在也根据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推出了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例如“助保贷”等优惠政策等等,关于“助保贷”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政府的支持。据了解重庆本地市政府已经和多家银行达成协议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发展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度过生存难关。目前政策已经初见成效,有效的帮助了重庆本地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此外民生银行也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出了“互助基金”的信用贷款业务,初步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工作,这些银行贷款事项都说明了银行贷款在中小企业的资金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以担保公司为主的融资方式担保公司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相关的金融机构有效降低贷款所形成的可能风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可以帮助个人或者企业获得贷款。担保公司的运作方式是促进贷款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从而从中获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担保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担保公司的存在有一定的社会意义,首先他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不良或者恶性贷款的发生,有效利用贷款人的身份进行贷款,不仅提高了还款率而且还保证了银行的利益和自身的有效盈利。同时也调动了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因为毕竟不是中小企业的信誉差,而是一般人都会认为中小企业经营规模过小,一旦进行贷款,很有可能款项就不能按时收回。现在有了担保公司就不会再担忧这些问题了。近来,重庆市也加紧建立融资担保体系,很多措施都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例如:财政税收扶持、培育担保机构等等。数据显示2014年,中小企业通过以上途径获得的专项发展资金已经达到7230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了2670万元,与此同时,政府还出台一系列相关辅助政策,帮助重庆市本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四)中小企业之间直接建立的融资平台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平台的特点在于不需要任何中间人或者中介公司的介入,融资平台上的双方不需要担保直接进行融资资金款项互转,这种融资方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第一就是债券融资,第二就是股权融资。第一种就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第二种就主要包括:私募股权融资、IPO融资方式、上市公司增发。实际数据显示,重庆市在2013建立了首批融资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江北、南岸、重庆工业服务港、西阳这些主城主要地区,地区间的共同协作构建了这个有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直接融资平台,这个平台的建立可以说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最关键的整合的融资铲平服务可以有助于中小企业更加快捷的办理融资。

二、重庆市本地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重庆市本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如果财务状况不好,那么相应的经营的状况和偿还贷款的能力自然不是太强,这就间接给企业融资带来了困难。一方面,随着全国以及重庆市本地的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在将来对资金的需求必然大大超过以前。另一方面,在企业经营和生产过程中都需要有资金流的存在,故此需要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

(二)本地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具体说明

1.本地中小企业的融资原始成本比较高主要表现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贷款利率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导致中小企业无论是贷款还是筹集资金的原始成本都非常高,就拿重庆来说,2011年-2014年利率的上涨率远远高于周围地区,这也就形成了在重庆本地的融资成本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就算是其他的融资渠道也是如此,例如我们经常所说的地下钱庄,地下钱庄的资金一般来说是比较雄厚的,但是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往往存在着极高的风险,针对这一点,地下钱庄一般都会收取非常高的利息,这就给极大的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社会上的其他民间融资机构也都是向社会各界的闲置资金来作为存款向企业发放贷款。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同地下钱庄一样,这种机构本身也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如果要进行放贷,就必须提出很高的利息率,因为他们不仅要收回他们的本钱还要实现他们机构本身的盈利。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单单从民间融资这个版块来说就融资成本就很高。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银行贷款也是如此,虽然银行贷款所提出的利息不像民间融资机构那么高,但是对于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来说还是差距还是比较大,近来银行的贷款利率比过去几年上升的都比较快。此外除去银行贷款的利息不说,中小企业本身还要承担贷款所带来的服务费和手续费。如果还要通过担保公司来进行借贷,那么还要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这样繁杂的手续所带来的成本将会与民间机构所带来的成本相差无几。所以从某个方面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负担正在无形中慢慢加重。

2.从风险而言,民间融资风险相比于其他机构较大从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可以看得出来,民间融资的风险本身就要比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大,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有企业本身的,另外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民间融资机构本身所具备的特点。首先企业本身的风险在于重庆市本地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经营规模相比之下就显得比较小,资金雄厚的力度也不够,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开始就处于劣势,再加上如果企业在日常经营出现任何大的风险就会因为无法承受风险而走向灭亡,因此这种潜藏性的风险是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进行贷款的原因。这样就导致了中小企业面临着无法筹措到资金的困难局面,中小企业本身初创时就资金微薄,最终出现的情况自然就会使中小企业的生存困难。其次是民间融资机构的风险,民间融资机构的运作方式在上文已经谈到,此处不再赘述。因为民间融资机构自身独特的原因,就必须要承担中小企业面临破产时不能结算贷款的风险,重庆大部分民间融资机构都是不合法的,而且这样的资金来源于非常高额的利息。所以这样来说,重庆本地的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将会非常大。

三、重庆市本地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

(一)深入加强重庆中小企业自身维护建设

1.中小企业自身要明白,管理问题永远都是属于自身问题,一个企业的成败关键就在于管理者能否在各种危机来临之际很好控制危机,临危不乱。泰然有效的处理危机,要想做到这种地步,管理者就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不论是心理素质,专业知识素养还是高瞻远瞩的眼光,洞察市场能力都是属于企业管理者应该提升的专属能力。企业要想发展,也就必须要有这样的领袖;企业要想发展,也就必须要求管理者具备这样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市场的竞争是正当的,但是不代表市场的竞争是温和的,相反是出人意料,难以想象的残酷。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不断将自己投入市场竞争中磨练,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鳌头,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2.改革规范中小企业的自身内部管理问题。很多中小企业都没有注意到这点,自身的问题都没有解决急于实现高利润,到最后只能是得不偿失。中小企业在建立时,本身就存在着内部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企业要想完善自身,就必须进行各方面大刀阔斧的改革,忍痛割除企业有害之处,保留企业精华,努力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另外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在市场竞争中要始终保持自身的本性,也就是要坚持企业文化,反对不正当竞争和虚假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曲折而光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实现健康的发展就必须要使得企业的每一步发展程序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样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3.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过去部分中小企业利用自身的资金微薄劣势,骗取了金融机构的款项,导致中小企业现在的信用程度普遍下降,要想挽回这种局面,就必须建立非常严格信用管理体系,进行信用监管。与银行和社会上合法的民间融资机构保持深度的合作。市场经济下的中小企业尤其讲究信用,企业规模本身就很小,就恰好适合了以信为本的企业信条来加强发展,企业只有从小做起,日后逐渐发展起来之后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对于银行贷款来说,企业能不能做到诚实守信也就是可以更加顺利贷款成功的关键了。今后的中小企业的在诚信方面应该作出的努力是大力约束自身的不良行为,对自己的每一笔款项作出详细的财务分析和资金流分析。不断深入完善自身诚实守信原则。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坚持这项原则,才能赢得大家的信任。

4.对于政府来说要加强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的周边建设

(1)不断完善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协议,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伙伴关系。中小企业在平时业务来往之中最多基本上就是银行,但是商业银行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很好的实现彼此之间良好协作,商业银行在平时只是作为个收发账款的通道而已,并没有与中小企业形成一种很好的联动机制。中小企业也为了自身的利益没有考虑到商业银行的利益。所以熬过这个方面来说就必须需要政府对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可以利用政府的威信鼓励两者深入合作,中小企业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利益,同样商业银行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也就是中小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制定出合乎现实的决策,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发展。政府要督促商业银行要切实根据市场操作规范做出一份特定的针对中小企业的条款,为促进重庆市本地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2)建立健全的民间融资金融机构。过去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空间狭小,根本不足以中小企业筹集的相应的发展资金,虽然可以通过民间融资机构取得资金,但是由于过去的民间融资机构几近高利贷,这使得许多资金实力微薄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近年来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融资机构也逐渐少了,所以要达成双方的利益实现,就要切实完善民间金融融资机构,建立健全融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机构的利率体系,可以在针对中小企业的基础之上适当减少利率。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市场监管,防止违法的、不合法的民间融资金融机构的出现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就当下而言,市场上的融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倘若政府不加以监管和发展融资供给,只会出现更多的地下钱庄和高利贷等等不合法的融资渠道,所以政府要切实履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职能,帮助重庆市中小企业的发展。

(3)完善商业银行和各个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体系。市场上之所以会出现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商业银行和各个金融机构所承受的风险实在大于他们本身应该有的承载力,中小企业自身的信誉程度不够,如此借贷,风险过大,导致了商业银行和各个金融机构都不再愿意对中小企业进行借贷业务的开展。当然如何规避这种风险中小企业自身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责任。同时,政府也要引进相应的风险投资体系,来适应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将商业银行和各个金融机构的风险努力降低到最小值,保证三方都能够放心的进行各自的业务。政府也要加大力度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标准门槛,结合重庆本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度化建设,更好的使用风险投资体系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结语

当前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已经严重阻碍了他们的正常发展,为了鼓励他们继续创新,也为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业精神,中小企业、政府、商业银行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都应该作出本身应该由的努力。要想解决当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首先中小企业应该大力加强自身的建设,无论是管理制度、还是信用管理或者是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其次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加快促进与中小企业发展有关的机构合作。银行和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特定的优惠业务和完善风险投资体系。

【参考文献】

[1]谭英双.重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15):179-179.

融资担保发展范文第8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信用风险;担保融资

一、研究背景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民营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就业,发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本是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然而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作为“弱势群体”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十分严峻,这些企业往往由于缺乏信用记录、财务信息不完善等原因在申请融资的时候被银行拒之门外。温州民营企业众多,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合作来提升信息对称性、分散信用风险。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主要有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和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本文将从温州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出发,探讨现有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优化路径。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信贷融资担保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中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国内外学者对担保融资的理论和实践展开了深入研究。信贷市场的不完善和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担保融资形成的根源。担保融资机构主要分为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陈海谊[1]通过对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的融资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信用担保融资是扩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有效手段。叶茜茜,杨福明[2]提出温州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偏弱,并没有构建起可持续的盈利模式,盈利能力较弱。马松,潘珊,姚长辉[3]指出,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中引入政策性担保可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但是Gropp,Gruendl和Guettler[4]通过对政策性担保的实证检验得出政策性担保存在与道德风险相关的可能性。周素华[5]通过KMV模型对比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违约风险,发现民营企业存在信用风险偏高的问题。可见,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信用风险,融资难题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现有研究表明担保融资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温州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1.2019温州民营企业融资总体情况①融资总体需求。根据温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温州市人民币贷款余额达115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对比2018年的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增速稍有放缓,但是资金需求总量仍然呈现增长趋势。而其中2019年的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4711亿元,比年初增加568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259亿元①。②融资利率。一是银行贷款利率。2019年1—7月中央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是4.35%,在2019年8月LPR形成机制公布以后当年的8月、9月、10月、11月、12月一年期LPR利率分别为4.25%、4.2%、4.2%、4.15%、4.15%,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断走低,有关数据②显示2019前三季度温州全市企业贷款利率和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分别为5.44%和5.67%,同比分别下降0.20和0.31个百分点,但同时均存在贷款利率上浮现象。二是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温州民营企业资金来源除了银行贷款以外,还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会、民间直接借贷等,温州地区民间综合利率指数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民间融资市场资金成本及利率趋势,根据温州金融办“温州指数”所有监测点的统计,“温州指数”2019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为15.63%、15.95%、15.77%、15.32%,年平均利率为15.67%。从以上情况分析,温州地区企业融资总量的上升体现了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对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水平和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可以发现存在巨大的利差,从融资成本上来看,银行贷款仍然是企业在解决资金需求时成本较低的一种选择。发挥担保融资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的推进作用,是民营企业提高申贷率、降低融资成本的关键。2.温州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分析课题组的调查显示,温州民营企业融资来源中银行贷款占比达到69.2%,风险因素是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的主要因素,而担保融资的前提就是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了解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情况是探讨民营企业借贷担保行为的基础。温州民营企业大部分为小微企业,财务数据难以获取,因此本文选取19家温州上市民营企业为代表,采用其2019年的公开数据用KMV模型预测信用风险。KMV模型是90年代美国KMV公司提出的通过引入期权价值观念来预测违约率,评估企业信用风险一种动态模型,违约距离越长,违约概率越低。KMV模型方程组如下:E=VAN(d1)-De-rtN(d2);d1=ln(VA/D)+(r+0.5σA2)tσA姨t);d2=d1—σA姨t;σE=N(d1)VAσAE。本文取t为1年,无风险利率r为2019年一年期存款利率1.5%,企业负债数据采用2019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违约点DP=SD+0.5LD(SD为流动负债,LD为长期负债),公司总市值E为每日市值均值,年化股权价值波动率σE=每日波动率样本标准差*姨交易天数,其中每日波动率=(当天总市值-上一交易日总市值)/上一交易日总市值,因未知数σA和资产价值VA数量级相差巨大,引入E/D作为参数便于函数迭代求解。根据KMV模型编写代码,输入以上参数,通过MATLAB程序测算得到资产价值波动率σA和资产价值VA,从而求得违约距离DD,违约概率EDF=N(-DD),N(*)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测算结果根据信用风险从大到小依次排列,如表1所示:。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再对比高雅轩、朱家明、牛希璨[6]提到的部分国有企业平均违约距离8.8267,发现温州民营企业违约距离较短。虽然本文测算的上市公司数据只能代表部分温州民营企业信用风险情况,但是上市公司一般相对于其他民营企业来说规模比较大,融资渠道也更广泛,程晓艳、褚晓飞[7]指出资产规模大小和公司违约概率成反比,因此可以推断,温州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在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引入担保措施是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担保融资不仅可以为企业增信,增加民营企业申贷率,也能起到分散金融机构风险的作用。3.2019年温州担保融资机构运行现状现有的担保融资机构运行情况可以间接反映民营企业担保融资现状,本文选取温州全市2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其中政策性担保融资机构有11家,其余13家为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如图1、图2所示。根据以上2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2019年度运营情况③,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各项数据分别进行归类加总,再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进行分析,具体数据如表2所示,可以发现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金额占担保总量的比重达74%,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金额的比例为26%,其中在小微和“三农”贷款担保方面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占比93%,商业性担保机构占7%,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户数占比92%,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户数占比8%,由此可见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担保业务是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支持的,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从风险控制来看,结合各担保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担保解除额、代偿增加额和担保损失金额数据,根据以下公式:担保放大倍数=担保金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担保代偿率=代偿增加额/已解除担保额*100%,代偿损失率=担保损失额/已解除的担保额×100%,可以得到: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是4.07倍,商业性担保机构则是5.73倍;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代偿率是0.26%,商业性担保机构则是0.85%;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率是0.01%,商业性担保机构则是0.39%。对比同期2019年温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0.94%,关注类贷款占比1.87%,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参与担保融资后风险相对更可控,政策性担保融资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强于商业性担保融资机构。以上各项数据都说明商业性担保机构存在担保融资额度少、参与企业少、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而政策性担保融资具有“非营利性”准公共产品的特征,企业申请门槛限制低,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贵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以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运行中心2019年运行情况为例,企业申请担保无需抵押品,信保中心对续保、小微园、科创、人才创业、文化创意、新三板挂牌、帮扶类企业等给予10%—100%不等的担保费率优惠,2019年担保费率平均仅为0.85%;其中首贷企业担保占比47%,处于担保链上的企业担保占比43%,这有利于化解“两链”风险,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同时信保中心帮助参与信用担保的企业将贷款利率上浮区间降至1.2—1.7倍,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超过1亿元。由此可见,政策性担保融资在担保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的关键。

四、温州民营企业担保融资现存问题

1.担保融资覆盖面不广据统计,温州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达99%,上缴的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的70%以上,创造的外贸出口额占全市的95%以上,但民营企业贷款仅占所有贷款的40%左右,与其数量占比及其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不匹配,民营企业发展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另外对比2019年温州全市非住户贷款金额5314.9亿元和担保金额总量1611328.679万元,可以发现现有的担保业务存在总量覆盖面不广的问题,政策性担保业务量也有待提升。2.信用体系不完善由本文对温州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信用风险的实证测算可以见微知著,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温州民营企业很多为家族企业,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体系,抗风险能力不足,且多存在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不真实等问题,信息不对称、信用记录不健全等情况比较严重,信用短缺是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实行严苛的贷款条件的因素之一。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担保业务审核和风险把控时查询信用信息主要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查查、温州“金融大脑”平台等工具进行,有些担保机构并没有直接接入信用平台,没有统一的评级标准,信息平台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有待优化的问题。而且在银行参与合作的担保业务中,一般由担保机构先进行信用审查,实地调研民营企业成本较高,不利于提高审批效率,这就对信用评级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企业需求未满足课题组对民营企业实际需求进行了信息调查收集,从已收集的温州市各县区的986份企业问卷的结果分析来看,企业在政策方面确实都有很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需求,依次是补贴政策、人才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部分企业表示对于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和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是很了解,民营企业中还是有很多企业依靠内源性融资及民间借贷来补充资金,融资利率较高;另外据调查企业迫切需要管理、法律、人才招聘、产品研发、对企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

五、对策建议

结合上述分析,为缓解民营企业资金难题,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担保融资体系,现提出以下建议:1.优化担保融资供给担保融资机构需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促进担保产品多样化、差异化供给,创新产品以适应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并不断扩大担保业务量。其中政策性担保融资提供的担保费率较低,发挥为民营企业增信、降低企业贷款费率作用比较明显,继续加大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贯彻政府出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对担保机构的运行实行更灵活、宽松的考核激励机制、尽职免责、纠错容错机制、资金补偿机制,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进一步发挥其在担保体系中的主导作用。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在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非常重要,一方面,需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完善现有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更新民营企业信息,提高企业融资审批效率,推动全市担保融资机构接入人行征信平台和温州“金融大脑”;另一方面,需要建设统一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对参与担保融资的企业构建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多方监管的风险预警机制,促进形成良好的信用担保环境。3.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民营企业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信誉度,用好政策优惠的同时,还需有关部门对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保费补贴、人才引进、技术支持,利用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或融资交流平台(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点对点服务,不定期举行投融资接洽会,比如通过举办“民营企业家节”进行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宣讲,使企业能够更及时地了解并“吃透”政策,使之对民营企业融资及发展的相关优惠能够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陈海谊.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4(2):61-65.

[2]叶茜茜,杨福明.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现状与对策[J].生产力研究,2011(3):112-114.

[3]马松,潘珊,姚长辉.担保机构、信贷市场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基于信息不对称框架的理论分析[J].经济科学,2014(5):62-78.

[4]Gropp,R.,Gruendl,C.andGuettler,A.TheImpactofPublicGuaranteesonBankRisk-Taking:EvidencefromaNaturalExperiment[J].ReviewofFinance,2014-18(2):457-488.

[5]周素华.基于KMV模型的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分析[J].市场周刊,2020(4):11-12.

[6]高雅轩,朱家明,牛希璨.基于KMV模型的我国上市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实证分析[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9(6):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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