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

融资工作重点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定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框架,建立系统完备的工作机制,细化金融稳定工作内容,强化金融稳定工作手段,探索建立维护县域金融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总量稳步增长,资产质量和结构持续优化,经营效益逐年提升,经营实力逐步壮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非银行融资机构得到持续、常态、有效监管,规范运营,风险得到控制并逐步下降;非法金融活动受到打击和取缔;证券、保险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特殊行业、重点区域关联性风险得到预警和防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以高质量的金融体系运行态势支撑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工作原则

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银政联动,多方协作,内外同防”的原则。

政府主导: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金融管理联席会议负责金融稳定工作的日常组织领导。

银政联动:县人民银行依据法律赋予的维护金融稳定职能,县金融办根据县政府明确承担的金融管理职责,共同承办和协调推动维护金融稳定的具体工作。

多方协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相关部门、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内外同防:金融体系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外非银行融资机构及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风险防范工作同等重要,同步开展,同样着力。

四、工作思路

(一)围绕一个中心

金融稳定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稳定”这个中心,综合运用监测分析、检查监督、现场评估、预报警示和联动处置等多种手段,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二)构建两大平台

1、协作联动平台。以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及县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县金融管理联席会议作为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组织领导和协作联动平台。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和协管金融工作的领导分别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联席会议在县金融办设立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金融管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严格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开展定期化、制度化的交流活动,及时充分地掌握全县金融业发展情况,定期分析研究经济金融形势及金融风险状况,协商处理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指导金融行业监管工作,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在发现重大风险尤其是跨部门、跨市场风险时,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避免监管真空,提高监管效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控制和处置风险。

联席会议要根据金融稳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修订完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2、信息共享平台。县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体系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保险、信托、财务、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信息、重大事项信息、风险信息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县金融办牵头负责金融体系外担保、典当、小贷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村民资金互助组织、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民间融资等非银行机构,房地产、船舶制造等特殊行业及政府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的业务经营情况、重大事项、风险信息及防范风险维护稳定工作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县金融办和县人民银行要将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进行统一汇集,统一建档,交流共享,并进行业务交叉和风险传导综合分析。共同编发《金融稳定工作动态》简报,在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县金融管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间传递和交流,指导和督促金融稳定工作。

(三)建立三种制度

1、金融风险监测哨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县金融管理联席会议县直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临港产业区,设立若干个风险监测哨点,每个监测哨点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为监测哨点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监测信息员。根据每个监测哨点所在部门和单位性质及职能特点,确定不同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重点。监测信息定期报送,定期传递。

2、金融稳定工作例会制度。金融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哨点负责人和监测信息员例会,根据监测哨点监测信息员提供的监测信息,分析研判各领域的情况和风险苗头,定期作出全辖金融风险状况的基本定性判断。研究金融稳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下一步促进金融稳定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3、金融风险预警制度。金融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金融稳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排查出的苗头性、浅表性金融风险,以金融风险预警意见书形式及时反馈给风险所在部门和单位,提出控制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并适时跟踪监督,掌握风险控制进度和效果。对于风险级别较高的机构,金融管理联席会议将集合相关监管资源,实施针对性救助和处置。

(四)运行四项机制

1、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发生金融风险,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突发金融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执行。各部门、各应急组织机构要严格遵循风险处置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风险处置职责任务,熟练掌握风险处置各项工作流程,确保发生风险时,政令畅通,处置有序,化解有力,效果明显。

2、金融业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对金融业发展的正向激励,按县政府制发的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中设置的综合目标奖、单项指标奖及资金倾斜奖相关规定执行,继续落实省有关部门关于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及科技贷款财政奖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在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方面的独特作用。对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控制和约束,县人民银行要充分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履行好货币政策执行、再贷款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管理、国库管理、金融统计管理等各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创造条件探索建立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制度,增强金融机构规范经营、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3、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县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其工作职能,在去年末今年初开展的对全县担保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村民资金互助社重点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当前要重点做好分析研判、分类指导和长效监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在我县不发生非法金融活动。

4、金融案件执行推进机制。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兑现率,县人民银行联合县金融办,牵头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县人民法院建立金融案件执行推进联动机制,实行金融案件执行季度会办制度,会办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情况交流与沟通,分析前一季度金融执行案件的执行进度、执行效果及存在问题,研究本季度金融案件执行计划安排和执行重点及加快推进执行的具体措施。会办会由县人民法院和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共同召集,共同推动金融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兑现率的有效提高。

(五)落实五条措施

1、强化日常风险监测,切实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日常风险监测对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性,增强风险监测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当前,县金融办要重点监测小贷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民间融资等业务运行情况及风险状况;协助县委扶贫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等部门,分别开展对村民资金互助组织,非法集资及高利贷,投资咨询、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典当,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的监测;配合县住建局,县临港产业区,县财政局,分别开展对房地产行业,船舶制造业,政府融资平台等特殊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监测。县人民银行要重点监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贷款集中度、资产质量状况、资本充足情况以及大额资金动向;监测非法人金融机构的最大十户贷款户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向和贷款管理等情况。上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长效的风险监测制度和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评估和研判各自监测领域的业务交叉和风险传导,以及对辖区金融稳定的影响。

2、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稳健有序开展金融稳定现场评估

根据金融稳定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手段,探索开展针对机构稳健性的现场综合评估和针对各类风险点的现场专项评估。今年,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要安排对小贷公司或村镇银行进行现场评估,探索经验。以后逐步开展针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全口径金融机构和典当行、小贷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非银行融资机构的现场评估,每年至少安排一至两家机构的现场评估。

3、严格规范重大事项和突发金融风险报告

及时、真实、准确、全面、规范地报告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是快速、有效处置各类风险的必要条件。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等对各自监测的领域建立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原则、范围、内容、方式、流程、时间及责任等,对相关单位出现不报、漏报、迟报、瞒报和错报等行为的,要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4、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筑牢金融稳定基础

要把我县打造成党委政府对金融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产业政策与央行货币政策更加协调配合;市场体系更加完善,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社会信用环境更加改善;金融执法环境良好;银企关系更加融洽,各种类型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得到很好满足;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显著改善,内控体系更加健全;金融秩序良好的金融生态优秀地区。为此,针对我县实际,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形成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合力。加强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方式的创新,有效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与执行标的兑现率。二是继续强化对民间融资的监测、引导和规范。县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功能作用,切实组织成员部门和单位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三是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乡镇创建及评比活动。深入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及融资扶持工作,年内,要创建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不少于500户,并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扶持优惠政策。四是持续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五是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全面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义务。采用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资源,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产品,大力开展金融投资者教育,切实防范重大投资者风险案件的发生。

5、有效整合金融管理资源,增强金融稳定工作保障

县金融办作为政府金融管理的常设机构,要发挥政府部门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牵头组织,重点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外的各类金融风险涉险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县公检法、宣传、财税、工商、经信、民政等县金融管理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承担的金融稳定职责。

县人民银行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维护金融稳定职责,重点做好金融体系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类风险防范工作。通过“两管理、两综合”的开展,加强内部协调整合,提升系统合力。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并与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结合起来,推进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工作的协调配合。

县金融办和县人民银行作为维护县域金融稳定工作的两个重要部门,承担重要的维稳职责,分工各有不同,职责各有测重。要立足全辖金融稳定工作大局,加强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部门间要建立维稳协调联动机制,要经常分析金融稳定工作形势,讨论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联动开展风险评估和执法检查等风险防范工作。要注重金融稳定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和金融稳定岗位人员力量的加强,保障金融稳定各项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金融稳定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金融稳定工作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金融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工作岗位的工作责任,确保金融稳定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分明。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2篇

一、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机制建设,促进融资平台向“借、用、还”一体化转型

(一)加快投融资相关政策制定,指导规范我市投融资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工作可持续进行。

一是组织研究提出《关于市本级多元化、多渠道融资的意见》,2012年1季度上报市政府;二是加快制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和《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2012年3季度上报市政府。

(二)继续加大财政对融资平台的扶持力度,建立资金注入长效机制,提高融资平台自主融资能力,促进融资平台逐步向“借、用、还”一体化转型。

(三)进一步研究利用金融工具创新缓解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亟需资金的问题,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发债和发行中期票据等各项投融资工作。

(四)继续协调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划转为一般公司类贷款工作,2012年争取市本级1家以上融资平台公司退出平台类管理,争取已退出平台管理的公司获得新增贷款。

二、协调推进政府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抓好重点项目融资工作

(一)做好服务新区开发建设融资工作,千方百计为新区建设筹措资金。

(二)全力协调推进市政府与农发行150亿元新农村建设合作协议,继续争取“中国水城”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等信贷资金支持。

(三)继续协调推进市政府与国开行轨道项目120亿元合作协议,推进落实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十二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

(四)协调推进重点项目融资工作,将郁江老口项目国开行17.15亿元贷款资金落实到位。

三、继续搭建银政企沟通平台,协助推介各类政府投资项目

(一)定期召开与驻邕金融机构银政座谈会,沟通交流金融形势和融资需求,年内召开2次;根据项目融资需要不定期召开银政企项目融资专题会,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工作,年内召开6次以上。

(二)协助融资平台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向金融机构推介城建项目、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大兑现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

(三)做好与驻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和服务工作,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工作。

四、做好投融资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做好财政性资金到位情况统计和重点融资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组织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定期填报政府性债务报表,动态监控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状况。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组织科室同志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组织融资平台公司从事投融资工作的同志参加投融资前沿知识培训。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3篇

一、扩大银行融资规模

1.增加信贷投放。发挥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银行业全年新增贷款超过140亿元,增长10%以上。举办全市银企对接会议,示范性项目签约150亿元以上,实际到位率达到90%。跟踪落实市政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地战略合作协议。发挥市金融服务中心作用,吸引异地银行增加信贷投放。

2.发展银行表外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地发展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多渠道为企业融资,力争全年表外业务融资规模和增长幅度明显高于上年。

3.丰富信贷产品种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特色融资产品,发展贸易融资、离岸融资和供应链融资,为外向型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支持。引导银行拓宽抵质押范围,发展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商标权质押、林权抵押、税款返还担保、保单质押、仓单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信贷产品。

4.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蓝色经济区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对重点基础设施的信贷投放,提高中长期信贷比重。鼓励银行优化信贷客户结构,扩大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覆盖面。

5.完善银企合作机制。加强银企对接各类服务载体建设,开展专业化、特色化银企对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运行经验、优化操作流程、调整适用企业范围的基础上,推动重启“续贷过桥周转机制”,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资金周转支持。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6.推动重点企业上市。协调做好等3家企业IPO在审工作,推动渔业到香港上市。

7.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鼓励上市公司加强资本运作,通过配股、增发、发债等方式再融资,通过并购重组,加快低成本扩张。鼓励上市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带动配套产业发展,提高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8.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支持高区资本市场先行区建设,完善以资本市场为纽带的金融创新体系。指导百合生物、金太阳、鸿通管材等企业完成股改。强化后备企业分类指导,完善梯次上市工作格局。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产学研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重点,年内培训企业200家(次)以上。

9.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制订“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意见”,加强产业扶持,规范股权投资市场。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科学运作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本异地股权投资机构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战略投资。

10.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按照“突出重点、多点拓展”的思路,利用银行间、交易所两个债券市场,发展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城投债、私募债等债券品种,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好当家发行公司债、蓝星玻璃发行私募债,广泰空港等已注册的债券发行。

11.拓展场外市场融资。加强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管理中心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关注“新三板”扩容进展,支持高区争取试点资格。

三、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2.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依托市金融服务中心,大力开展金融产业招商,推动兴业银行、青岛银行、韩国友利银行分行开业,协调恒丰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加快分支机构设立进程,引导渤海银行、浙商银行确定分支机构设立计划。

13.完善便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完善网点布局,推动网点转型,突出“三农”服务功能。扩大银行POS机、转账电话、ATM等支付结算工具覆盖面,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支持招商银行、市商业银行等建设社区银行。

14.做强地方骨干金融机构。指导市商业银行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优化网点布局,新设8家分支机构。鼓励农村商业银行、荣成农村商业银行立足“三农”创新发展。协调文登、乳山农信社加快“股份制、银行化”改革,做好房产及土地确权、变现置换资产、增资扩股等工作。

15.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筛选骨干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优化区域布局,年内新设4家以上。指导运作规范、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提高服务能力,全年累计贷款达到35亿元。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优化发展战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公司评级水平,实现稳健发展。

16.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发展。鼓励设立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支持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增强实力。完善银担企风险分担机制,推动融资性担保业务创新,全年融资性担保余额超过35亿元。

四、引导保险业健康发展

17.增强保险业社会保障与管理功能。引导保险机构合规有序经营,扩大保费规模,提高全市保险密度和深度。扩大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医疗等责任保险覆盖范围。探索保险创新机制参与社会管理,支持地方防灾救灾、事故处置等工作。

18.发展政策性保险。引导涉农保险机构围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小麦、玉米、苹果等险种布局,扩大投保面积,提高承保覆盖率。积极发展进出口信用保险,扩大中小外贸企业覆盖面,支持外贸经济。探索发展信贷保险、科技保险等新型保险品种,促进保险业务与实体经济对接,提升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

五、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

19.构建区域重点战略支持体系。与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金融支持重点区域战略发展的意见》,整合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运用专项贷款、直列贷款、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城投债、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和民间资本等,加大对六大重点区域开发的支持,助推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建设。探索资产证券化,增强公共设施资源流动性和融资能力。引导农发行增加对新农村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争取水利综合治理专项贷款。

20.培育壮大新型金融业态。加快发展融资仓储和融资租赁,深化产融结合。推动金猴集团融金仓储公司与银行机构深化合作,发展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融资。推动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积极运作,帮助企业引进技术改造所需的大型成套关键设备。支持威高集团等大型企业设立集团财务公司,协调上报申请材料。

21.开展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选择部分市、区以及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率先开展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工作,制订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方案和操作指引,指导有关市、区完善试点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22.深化产学研金合作。与产学研战略联盟及其他平台加强对接,灵活运用信贷、股权投资等金融手段,整合科技成果、技术、管理、人才等资源,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引导科技支行稳步扩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完善运行机制,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探索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试点。

23.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稳步扩大“大联保体”、“农超对接”、“信用评定”覆盖范围,探索便捷、灵活的融资方式。结合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支付体系建设、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涵,挖掘运用农村信用资源,助推“三农”融资。

24.开展“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创新“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与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等在网点建设、队伍建设、勘查理赔等方面多形式合作,完善保险服务网络,提升“三农”保险服务水平。

六、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25.加强金融风险防范。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预测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跨部门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突发性金融事件风险处置能力。加强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关注银行业信贷资产安全,化解潜在风险。

26.开展民间融资市场规范整顿。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民间融资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金融领域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民间融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7.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制定《2013年市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打击“两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层次、全方位信息交换机制。牵头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依托银行、证券营业部加强投资者教育,对非法发行金融产品、非法开展金融咨询等活动严厉打击。

28.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仓储公司的日常监管,定期调度业务开展情况,组织现场检查。探索建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机制、民间融资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创新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参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

29.做好原上柜公司监管工作。强化原上柜公司约谈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督促其依法规范运作,及时披露有关信息,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出资收购原上柜公司社会流通股。做好原上柜公司股民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30.健全市金融服务中心职能。理顺市金融服务中心职能,将民间融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民间融资新型业态有效纳入监管,做好新型民间融资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市金融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做好政策解读、服务咨询、融资推介等工作。

31.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融资类机构和组织的信息统计分析,定期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银行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自律管理。发挥“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作用,构建有效机制,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金融宣传协调机制,正确引导舆论,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以“五个一”工程为抓手,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服务“项目建设”为契机,抓住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大对薄弱领域、关键领域的金融支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12年,全县金融业要力争实现:信贷投放稳定增长,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改革继续深化,金融服务日益优化,金融创新有序推进,信用建设逐步加强,金融保持良性健康运营。

三、工作任务

(一)力争金融总量指标稳步增长。一是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2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2%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6%以上。二是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到73亿元,较初年增长15%以上,新增贷款4亿元,全年累放贷款16亿元。三是努力实现两个“不低于”、两个“高于”和两个“下降”:即各项贷款增幅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县存贷比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年末涉农贷款增幅、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全县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双降”。四是经营能力大幅上升。全县保险机构(以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为统计范畴)力争实现保费收入首次突破亿元,较上年增长20%以上;金融机构利润增长率达10%以上。

(二)努力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一是要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我县重点在建续建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要积极争取将我县列为信贷支持重点区域,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新增信贷规模和对交通、能源、水利、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单列信贷计划等方式,增加对我县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要综合利用好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金融机构放贷能力。力争省级、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信贷投放增长20%以上,支持重点项目、重大项目数量稳中有升。

(三)大力拓展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大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完善上市培育服务体系,做到上市后备资源的培育和上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并重。相关部门要落实好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加强对上市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力争完成1家企业后备上市,1家企业上市辅导或首发上市,助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努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二是继续加快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支持保险业参与“新农保”建设。

(五)加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筹集建设资金,优化投融资结构。二是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搭建政银企网络信息互通、共享和交流合作平台,定期组织召开银企融资座谈会、洽谈会、对接会等,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和重点项目资金不足难题。三是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县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其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企业的各类资产,并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为企业购置设备提供融资服务。

(六)全力支持“三争取”工作。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我县做大总量、聚集产业和工业强县的发展思路,积极支持“三争取”(争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政策”)工作,以工业园区为发展主阵地,以扶持优势产业为有效切入点,以电子、轻纺、林产、矿产、能源、旅游、三宝、油茶、医药、物流十大产业为信贷扶持重点,积极参与对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大对园区企业、重点项目的帮扶力度,为园区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重点加大对利佳鞋业、德华兔宝宝、新鹏工艺品、光速电子等骨干企业的支持;加大对城东新区建设、江“两桥”拓宽、江南岸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江北支水利枢纽工程等涉及城建、交通、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融资支持;推动宜华木业、坚基矿业、宝邦实业、永盛鞋业等新引进成长型企业的快速发展;大力支持茶叶、金桔、板鸭、油茶等特色产业建设,壮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七)创新金融服务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一是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制度、信贷风险补偿制度。二是继续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积极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三是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监管,强化尽职免责,适当提高不良率容忍度。四是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力争2012年银行机构单笔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20%以上,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20%以上。

(八)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及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将更多的金融创新放在我县试点或推广。二是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个人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工作,有力支持我县外向型经济和外汇市场发展。三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扩大商业保险、大宗商品套期保值、担保等风险缓释手段,鼓励银行机构推出各种类型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四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各银行机构要紧紧抓住文化大发展繁荣的政策机遇,将金融资源主动融入到我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促进我县茶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及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5篇

一、明确目标和重点,积极做好“三大战役”金融支持工作

(一)金融支持“三大战役”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战役”总体部署,积极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主动融入海西经济区发展格局,切实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年力争做到“三高于”,即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工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年贷款增幅高于全省本系统平均增长水平。

(二)金融支持工业强攻战的重点和目标:重点构建“重点项目—产业链—工业园区”点线面金融支持立体模式,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切实加大对符合国家政策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保持全市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合理增长,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年确保工业贷款全年新增34亿元,增幅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力争高于10个百分点。

(三)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战的重点和目标:重点实施“三创新、三打造”重要举措,引导信贷资金回流县域,扩大信贷覆盖面,稳步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县域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水平,稳步提高县域贷款余额在全市总量的占比。

(四)金融支持跑项争资攻坚战的重点和目标:重点围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本地融资与异地融资兼容”的思路,积极向上争取更多信贷规模,向资本市场融入长期资金,向内挖掘信贷增长潜力,向外吸引资金流入。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确保120个亿,力争达到150亿元,其中全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全年新增各项贷款确保完成63.5亿元。

二、构建金融支持立体模式,强力推进工业强攻战

(五)加大对工业园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全市各工业园区的产业特色及功能定位,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重点加大生物医药、纺织服装、机电汽车、食品加工、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加工六大主导产业和金巢生物医药、崇仁变电、金溪香料、黎川日用陶瓷、东乡变性淀粉、宜黄塑料及南城、南丰农副食品加工等七大特色产业基地的金融支持力度,形成区域品牌效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选择金巢经济开发区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进行试点,通过组织召开专家论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政银企对接等多种形式,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巢开发区内新设立分支机构或设立专门的金融服务部门,制定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为示范区企业提供信贷融资、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有效支持和专业化培育辅导,重点围绕金巢生物医药产业,研究个性化金融扶持措施,充分吸引同行业龙头企业总部迁入,打造区域性生物医药产业总部经济。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在开发区内注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有效整合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源。年确保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80%以上有信贷需求企业能够获得银行授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示范区发放新增贷款要达到本机构工业贷款新增计划的15%以上。

(六)加大对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产业集群进程。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支持与本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有关联的国内外高增值、成长性、补链型企业落户园区,促进各类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着力延长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特色明显、专业分工明确、协作配套紧密的专业化产业集群。

(七)加大对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具有较强竞争力、创税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推进以博雅生物制药等企业为核心形成生物制药产业集群,以江西变电等企业为核心形成变电产业集群,以思派思香料等企业为核心形成香料产业集群等。加大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所需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对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额度较大,一家金融机构难以承贷的情况下,由主办金融机构牵头,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推荐上级行直贷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加大县域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强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战

(八)创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打造区域性特色产业总部经济。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作为做大做强抚州市金融业的突破口,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力争使县域贷款余额在全市总量的占比逐年稳步提高,实现全部县域金融机构余额存贷比不低于50%的信贷投放目标。总部经济是某区域由于特有的优势资源吸引企业总部集群布局,形成总部集聚效应,而使企业价值链与区域资源实现最优空间结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站在打造区域性特色产业总部经济的高度,研究制定金融扶持措施,充分吸引同行业龙头企业总部迁入,支持县域经济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重点围绕金溪香料、崇仁变电等七大特色产业打造区域性特色产业总部经济。同时,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抚州市金融“一对一”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抚府办发〔2011〕18号),要求“一对一”对接服务产业的信贷余额达到本行(社)全部工业贷款余额的30%以上,并且其信贷增长水平高于本行(社)信贷平均增长水平。

(九)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打造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打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开发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快形成“一县一品牌、一县一特色”的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格局。积极开展适合县域特色产业经济发展的信贷创新业务,开发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特色产业信用共同体贷款、供应链融资模式以及集群联保授信等融资模式,满足特色产业基地企业的多样化的融资需求。积极开展林权、土地经营权、山地租赁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农户住房贷款、农户大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贴息贷款、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贷款、“信用担保+农业信贷”模式贷款、农业订单贷款及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等,全力满足“三农”融资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我省纳入全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为契机,确保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稳定在三分之一以上,农村信用社要尽力确保涉农贷款占全部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70%。

(十)创新信贷审批机制流程,打造符合市场主体需求的“流程银行”。适当下放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发放程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强力推进跑项争资攻坚战

(十一)向上级行争取更多资金。在当前稳健货币政策基调未发生转向,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受限的情况,各国有商业银行要主动承担起跑项争资的重任,要把跑项争资作为最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金融机构跑项争资“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和联系,多汇报,多请示,反映抚州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日益改善的金融生态环境、投资创业的巨大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积极向总行、省行争取信贷规模,各国有商业银行全年新增各项贷款确保完成63.5亿元;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应保持合理适度增长,确保信贷新增总量严格控制在人民银行规定的适度新增贷款限额以内。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调度,制定出台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放调度方案,切实履行调度职责,协调和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工作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年全市信贷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同时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充分的再贴现、再贷款额度,缓解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额度紧张的状况,并根据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情况予以适当支持。

(十二)向资本市场融入长期资金。大力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各县(区)要建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备企业库,实行重点培育,动态管理,并积极向具备资格的承销银行辖内分支机构推荐,由承销银行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专业意见及良好的顾问服务,按照相关协议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和发行,积极尝试以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和重点园区为单位,试行中小企业捆绑发债,力争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上有所突破,重点筹备发行金巢生物医药、金溪香料产业、崇仁机电等行业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加快优质企业上市步伐,深入挖掘、培育辖内优质企业,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政府相关部门要设立抚州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助基金,用于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改制上市相关费用资助,对积极参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承销金融机构辖内分支机构予以一定奖励。

(十三)向内挖掘信贷增长潜力。加快组建成立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步伐,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切实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活力和竞争力,加快形成每个县区至少设立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局面。搭建政银企融资平台,建立优质项目储备库,原则上每年组织1—2次大型政银企合作或项目对接活动,积极向商业银行推荐优质项目,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达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十四)向外吸引资金流入。加快引进埠外金融机构的步伐,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经营场地、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积极引进异地股份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到抚州设立分支机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推动与协调驻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抚州开展信贷业务,力争埠外金融机构对抚州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有所提高,以促进异地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充分整合金融、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职能,加大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联合制裁,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努力将抚州打造为“信用高地”、“投资洼地”。

五、建立综合考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金融支持“三大战役”取得实效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准确把握货币政策形势,努力争规模、保重点,大力调结构、促转型,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金融整体功能,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为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强市名城”,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力争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亿元,同比增长,新增存款达到亿元以上;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亿元,同比增长,新增贷款达到亿元以上,不良贷款实现“双下降”。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亿元。证券业实现证券交易额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准确把握货币政策形势,努力实现金融工作新突破

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货币信贷政策调整方向,着重提升对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在特殊宏观政策背景下全市金融工作的新突破。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工作力度不减,信贷规模不减,超前谋划,提前运作,抢占先机,及时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联系,获取政策信息,有针对性地加以跟进。根据政策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握好信贷投向,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找准上级政策与自身发展、宏观政策与当地经济的有力结合点,实现金融与经济协调同步发展。着眼于满足经济建设的信贷需求,重点加强银政、银企对接的次数、方式和效果。加快项目筛选、包装、审核、报批进度,实行项目与银行“一对一”对接制,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和把握国家货币政策形势,增强利用金融作用破解资金瓶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让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当地经济发展重点、融资需求状况,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经济金融互动双赢。

(二)突出信贷工作重点,确保重点产业和项目资金需求

今年,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信贷措施。结合实际,必须突出信贷工作重点,优化信贷结构,确保重点领域、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

1.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有能源煤制天燃气、机装备产业园、宣工工业园、产业园、中铁资源合作等战略性项目;三期等高速公路续建工程项目;三期、二期等拟开工项目; 城际、等铁路建设以及军民合用机场、海关等空港、内陆港建设项目以及五大产业集聚区、四大物流园区、其他各类专业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驻企业等。

2.突出对产业的信贷支持。按照《关于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产业特点提供信贷支持。重点支持 禅寺保护性开发和清水河洋河景观走廊、环城绿色长廊等项目建设;对滑雪小镇、温泉小镇、葡萄酒文化休闲聚集区、环北京休闲旅游度假带等景区景点,依据不同的信贷需求,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更加灵活的信贷支持。及时跟进食、住、行、游、购、娱等相关旅游项目信贷资金,加快星级宾馆酒店、游客集散中心、文体休闲中心、国际汽车文化城、文化主题公园、奥体中心、文化博物馆、景区演艺场所、影视基地等建设。加大对“四大物流园区”及中钢集团物流基地、恒通现代物流港、庞大汽贸西北总部基地等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全市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围绕钢铁、机械、化工、食品和新型能源、电子信息产业信贷需求,加大对烟厂、宣工、煤机、长城葡萄酒、斯必克等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去年因节能减排等因素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要及时注入资金,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3.继续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全市城镇建设信贷需求,合理安排年度信贷资金投入,为加快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信贷支持的重点是经一路(南环至洋河)、行政中心两侧大街、中央景观大道等道路工程;综合行政中心和公检法、供电、移动、通泰、城投办公楼等工程;洋河综合治理、明湖平湖建设、中心区“环形”水系等工程;通泰山中城、水泉景区山中城和五一广场、怡安街、平门路等区域综合改造工程;水库引水、清水河上游生态治理和水库建设、东沙河和王家寨河治理等工程。

4.加大对“三农”和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牢牢把握国家今年向“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倾斜的政策机遇,按照涉农贷款及小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种信贷支持。要认真研究“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制约因素,创新完善措施,特别是要加大中小企业、特色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推广力度,确保在全市各县区全部建立,并逐年提高补偿基金额度,逐步放大基金效应。年内全市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总额要达到万元,撬动亿元贷款投放,同比增长以上。积极创新信贷模式,综合运用农村信用联合体、民营经济担保商会和扶贫贷款、妇女创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各种信贷模式,重点支持发展设施蔬菜、设施林果、设施花卉、设施养殖和乳品、蔬菜、葡萄、杏扁、马铃薯等农畜产品加工;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对发展快、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有自主品牌、整体竞争力强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信誉好、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

5.着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好下岗再就业、生源地助学、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住房改造等民生领域的信贷业务。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提升整体办学和医疗水平。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各类保险业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将金融市场主体建设作为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提升融资能力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吸引域外金融机构来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引进1家股份制银行在设立分支行。鼓励国有商业银行重点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加分支机构设置,完善基层网点布局。推动市商业银行网点扩展,年内力争新设县域支行2-3家。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积极帮助清收和消化不良资产,确保环京三县在年内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力争新设立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鼓励发展证券、信托、租赁、基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加强监管,促其充分发挥融资补充作用。

(四)掌握运用直接融资方式,多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和辅导,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上市奠定基础。结合企业实际,重点抓好股权交易所上市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私募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筹集资金,帮助通泰控股集团实现发行亿元企业债券;加强政府组织协调,探索将企业进行捆绑发行集合债券的方式方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供新的途径。

(五)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和经营实力

按照《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张政〔〕号)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融资平台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在搞好平台公司债务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公司的规范、整合和债务管理,构建起“借、用、管、还”四位一体的负债管理制度。本着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每个县区原则上保留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并通过资产注入,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运作,确保持续健康发展。对经清理整合不再保留的平台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还款责任,做出妥善处理,确保银行债权落到实处。

(六)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充分发挥风险保障作用

支持保险企业在做好常规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研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风险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创新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规模,开拓保险市场。推进高危行业公共责任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搞好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发挥保险的融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切实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稳健运行。

(七)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一流金融生态环境

以被确定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试点市为契机,加大对已出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政策的落实力度,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要求,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向一流水平迈进。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功能,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发挥信用门户网站作用,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体系安全。关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互助社等机构的发展和风险状况,加强对民间借贷、社会融资的调研监测。继续做好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7篇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金融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县金融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金融工作任务。刚才,政府县长宣读了2015年首届“县长金融奖”表彰决定;签订了2016年金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政府金融办和住建局负责同志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发言。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血液,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力助推剂。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把强化金融支撑作为贯彻落实市委“”战略和县委“”工程的重要举措之一,召开了全县金融联席工作会议,设立了“县长金融奖”,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解决农民、小微企业、项目建设资金难题,加强融资平台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采取了很多办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不断创新金融发展举措,抓金融工作的力度明显加大,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努力扩大信贷投放,不断深化金融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强化银企合作,破解金融难题,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17.45%;各项贷款余额达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各项存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增长%;各项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同比增长%,有力支持了全县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发展。

二是金融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大银政、银企合作力度,至去年底,各项涉农贷款余额达到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占总贷款的%;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4.12%,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万元,双联农户贷款万元。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发放“三农”贷款亿元,比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个百分点;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万元,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万元,草畜养殖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万元,双联惠农贷款万元,金融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的力度明显增强。

三是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甘肃银行在我县设立了支行,目前全县共有金融机构家,营业网点个,信用联社设立便民服务点个,农行和邮政银行设立银行卡取款便民服务点个,对偏远乡镇、行政村布放“三农”服务终端,金融服务已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成立政府出资担保机构家,全县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家,累计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家,担保服务体系基本建全。保险业发展迅速,全县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金融布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多方位、多形式的金融支撑。

四是征信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制定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县农村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及“征信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逐渐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逐步下降。截止9月底,全县创建信用村121个,评出信用农户家、信用工商户多户,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亿元。

五是金融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和恒信小额贷款公司全面运营,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围绕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金融活力进一步激发。农村物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支付结算更加完善,网上银行、自动存取款转账业务大幅增长。

六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县政府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管理,坚决打击和果断处置非法集资,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非法集资犯罪行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加大,征信知识宣传在全县范围广泛开展,社会公众信用意识明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了征信体系全覆盖。灾后重建贷款回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全县共收回灾后重建贷款亿元,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收回亿元,收回率达%,为我县信用环境改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过去的一年,是我县金融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一年。各金融机构切实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努力增加信贷投放,新增贷款创历史新高,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在内外部经济和金融环境整体偏紧的大背景下,我县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十分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全力推动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狠抓落实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金融战线的同志们和为金融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金融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从中央金融政策来看,国家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对于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带来一定压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势必会收紧地方投融资公司的融资,对地方投融资公司发展形成一定制约。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政策,将导致社会融资成本上升,同时对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来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我县部分工业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明显,对很多依赖于传统行业和大型企业的金融机构带来较大影响。三是从我县金融发展现状来看,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资金、政府资源同金融资金的融合刚刚起步,杠杆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较少、服务网点少、规模小、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融资渠道较少、银行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依然存在;金融发展还不平衡,受抵押担保物不足、抗风险能力差、制度不完善的影响,“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突出;保险业总体规模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金融创新发展能力还不强,创新融资模式的工作还比较滞后,直接融资比重仍然较低。四是受当地经济条件限制,加之群众对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的认识不够,导致到期贷款回收难度大,金融安全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同时还要看到,加快金融发展,我们也面临着许多难得机遇。一是国家、省、市出台了“金融十条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市委“433”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县金融改革和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交易中心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发展“新三板”政策,将会为我县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加强非公经济金融服务、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二是经济转型升级,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新产业的不断涌现,将为我县金融发展提供更好的产业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工程将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三是面临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圈、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和正在打造的甘肃南部交通枢纽重大机遇。四是面临双联惠农贷款和妇女小额贷款及畜牧蔬菜贷款良好机遇。五是面临中央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机遇。国务院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部署了7个方面的金融支持措施;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土地、资金等经济发展要素供给趋紧,资产价格上涨,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更加灵活。这些优厚的扶持政策和可靠的经济效益,都能极大的激发银行投资热情,拓展金融发展空间。

纵观全县经济金融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按照去年书记和省长来调研扶贫工作时指出的,要敢于用银行的钱,善于通过融资来破解投资难题,放大信贷资金效应。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不足是最大的矛盾,投入不足是最大的制约,融资不活是最大的瓶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金融工作作为破解投资难题的主要渠道,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全面做好各项金融工作;各金融机构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促进**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反哺养育自己的一方热土,惠及支持自身发展的一方百姓,认真研究,积极应对,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全县金融工作新局面

今年全县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转型为主题,以贯彻省、市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为抓手,以落实货币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金融风险为着力点,正确处理实施宏观调控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金融业的引擎作用,以金融业适度超前发展助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奋斗目标是:全县实现新增贷款亿元以上,县农行,县工行亿元,县农信社亿元,县邮政储蓄银行亿元,甘肃银行亿元;新增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家,争取设立银行业机构家;发放双联农户贷款亿元,妇小贷亿元,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贷款亿元;灾后重建贷款回收率达到%以上。

实现全年发展目标,重点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着力把握好三个重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要做大贷款增量。要向上争取,加强与上级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争取扩大信贷规模,实行区别性监管,努力扩大信贷资金投放额度。要向外拓展,充分利用区外资金,借助区外资源,同时积极拓展表外非信贷资金,增加资金流入总量。要向内挖潜,通过内部整合盘活资金,通过调优结构,调快周转,调活存量,做大信贷总量。二要提升信贷质效。对我县而言,信贷资金是稀缺资金,必须用活、用好、用到位。金融部门要有统筹观,既要保大企业,又要兼顾小微企业,保证大企业出效益,中小企业出岗位;既要保当前,又要兼顾长远,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既要保财源,又要兼顾信誉,公平对待每个企业;既要落实“行规”,又要兼顾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要优化信贷投向,促进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理念,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细分,为不同客户群体间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三要推动改革创新。要积极加强与商业银行沟通,争取实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全覆盖。稳步、有序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有序发展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和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等民间融资服务主体,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要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资源和产权规范有序流转。要加快推进产品创新,推出适合当地发展实际的惠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要创新财政引导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与银行贷款挂钩的机制,逐步将新增财政性资金向存贷比高、对地方贡献大的银行机构和新型金融主体倾斜,特别是对大力支持“三农”和非公经济的金融机构,加大新增财政性资金倾斜力度。四要扩大受益面。县农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县支行等金融机构要扩大涉农贷款,特别要加强对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助学等改善民生类的信贷支持。

(二)着力打造三个环境,营造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金融是区域竞争的新领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和“生命线”。今天的会上,我们奖励了支持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评比和奖励工作,通过这种形式,努力营造支持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完善工作环境。要把金融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乡各级领导都要认真学习金融知识,把握金融发展规律,掌握金融工作方法,提高做好金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科学制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做强做大;要做好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及时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创造有利条件。各经济管理部门要主动与金融部门联系,主动为金融部门提供资金需求信息,协助金融机构做好信贷项目储备。二要优化信用环境。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大力支持金融部门,继续巩固和扩大信用乡镇、信用村建设成果,确保每年至少新增信用乡镇1个以上,努力提高全县信用乡镇覆盖率。各银行业机构要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社和信用评级农户,在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县人行要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努力扩大覆盖范围。企业要把信誉看作无形资源和生命线,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推进“诚信**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机构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各金融主体的合法权益,真正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让诚实守信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为。今后县政府将每年评选一批在征信方面突出的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村,树立典型,发挥表率。三要提升政策执行效能。金融发展需要地方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今年要着重抓好四件事:一是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三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政策,特别要切实执行银行机构支持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制度,保证补偿资金和贴息资金落实到位,提高银行机构放贷的积极性。二是要围绕做大做强金融业,研究制定支持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为金融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研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金融支持政策。各经济管理部门,各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研究、梳理,加大向上沟通对接力度,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指导,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支持。四是要完善奖励金融贡献的政策,继续实施“政府刺激金融,金融刺激经济”,加大信贷投放奖励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奖励额度,拓展奖励面,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三)着重处理好三个关系,推动金融工作上新水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正确处理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主动为金融业发展搞好协调服务。一要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县人行、银监局要切实负好监管职责,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互助社、民间融资服务中介公司的全面监测和有效监管,督促各金融机构健全内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要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机制,坚持金融创新发展同风险防范两手抓、两手硬。要建立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工信、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联合监管,促进民间融资阳光运作。要切实加强金融执法,严厉打击恶意逃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确保全县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二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的关系。对于当前金融领域一些制约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县政府金融办和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特别要解决好各自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资本、技术、人才等各方面的积累和准备,防范风险;对于综合性、体制性的问题,要统筹考虑,逐一化解,实现金融发展的持续性。三要处理好金融服务与自身发展的关系。针对我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存贷比率还很低等问题。要强化服务,注重创新,努力开发符合我县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和完善信贷投资方式,拓宽实体经济获取资金的渠道,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实现经济发展与金融自身发展良性互动。

三、强化措施,攻坚克难,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县政府已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意见》和县长“金融奖”管理暂行办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要一定要认真领会《意见》精神,把握政策实质,创新金融工作思路和方法,凝智聚力,扎实打好金融服务攻坚战,力争在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一、在扩大信贷投放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县银行业机构要新增信贷资金4亿元,力争贷款投放增速达到20%以上;存贷比上升5个百分点。要积极争取加大信贷投入的优惠政策。各金融部门要合理运用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创造性地开展金融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信贷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县政府金融办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县人行要加强与上级人行的汇报衔接,争取增加对我县的支农再贷款额度,扩大再贷款投放对象和适用范围,增加信贷规模总量。县农行、县工行、农信社要积极向上级行沟通汇报,争取信贷规模,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特别是扩大县级支行的授信额度。县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县支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要在巩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稳步拓展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小企业贷款、个人住房及消费类贷款业务,做大贷款市场份额。要加快金融体系建设步伐。县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办要用足用活国家放宽对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准入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县的优惠措施,吸引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稳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主体发展,积极鼓励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快县级投融资公司组建工作,逐步将国有企业股权、资产优良的国有企业、城市经营性资源等优质资产注入公司,着力破解重点项目融资难题。

第二、在金融服务“三农”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可贷资金70%以上要用于支持当地发展,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20%。一要加大信贷投放。县农行、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要结合“双联”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主动向省行协调妇小贷、“双联”农户贷款额度,重点做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种养殖业、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要加强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和管理,在生产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良好的农户和龙头企业中培养优质客户,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户住房、集体林权、存款质押等反担保资源为贷款户提供快捷便利的担保,做到能保尽保、能贷尽贷。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市上下达的妇小贷、“双联”惠农贷及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贴息贷款任务,今年要力争全县各类扶贫贷款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幅。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金融政策的宣传,培养农户诚信意识,增强农户法制观念,确保各项贷款放得出,有效益,收得回。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对于发放和收回工作做得好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做得差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处罚。二要创新涉农信贷模式。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农村物权抵押贷款和交易试点工作。县金融办要指导相关乡镇和部门,尽快完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评估、产权交易等配套政策,争取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组建和挂牌。要加强与相关银行业机构的衔接,制订和完善农村物权抵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模式,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等多种抵质押方式,制定开展“三权”抵质押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工作进度。县林业、建设等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相关部门出台抵押登记、评估等实施细则;县农牧、国土等部门要加快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引导各商业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对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探索通过直接授信的方式进行发放。三要提升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县农行和信用联社要进一步降低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研究制定新的贷款品种,简化贷款流程,不断增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要进一步下沉网点,延伸服务,通过恢复和增设营业网点,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增强对“三农”的服务功能,力争实现全县350个行政村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县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要以解决金融服务空白区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四要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深入实施,完善推广现行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业贷款等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惠农贷款的覆盖面。今年,省政府针对中药材价格下跌,在金融支持方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各金融机构要紧抓机遇,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养殖、特色养殖和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尤其要服务好规模养殖、特色养殖产业和家庭农场、专合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加大对中药材、核桃、花椒、茶叶、木耳等特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县金融办、县商务局等部门要围绕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认真落实《金融业支持电子商务实施意见》,积极协助县邮储银行加快出台《网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支持有志青年积极创业开网店。

第三、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县银行业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要高于去年同期增量,小微企业贷款比重要达到22%以上。一要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要加快组建和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注入土地、国有股权等优质资产,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今年要建成1到2个融资平台,通过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经济建设融资,增强平台的融资能力。要完善土地储备中心,积极争取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为城镇化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融资平台。要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衔接,在充分论证和比选的前提下,以县级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加快城投债的发行工作。争取在全市率先启动“企业融资资金池”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机构要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贷款品种,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要坚持抓大而不放小,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小微企业要紧抓不放,全力支持做大做强。三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缺乏抵押担保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最大障碍。加大政府主导的担保公司担保基金注入量,提高融资担保力度。要以担保增信为重点,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财政出资组建政策性担保机构,或通过资本注入等方式参股或控股现有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加快发展民间担保机构,积极引进外来担保机构,吸纳社会资本和外来资金参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我县信用担保机构的能力。要通过增量奖励、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引导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第四、在保险服务业上实现新突破。今年全县保险业发展增速力争达到16%以上,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速达到20%。要积极引导保险业向“三农”领域拓展,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县金融办和县保险业协会要引导涉农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扩大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林业保险、渔业保险品种,积极开展农民家庭财产、农房、农机、借款人人身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提高保险业在抵御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产品市场风险方面的补偿作用。要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涉农企业、农业专合组织和农户积极参与农业保险,扩大投保面积。

第五、在扩大棚户区改造项目上实现新突破。棚户区改造是国家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家提出了再改造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的目标,并明确由国家开发银行解决资金信贷问题。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提出了贷款利率下浮10%,期限长达15年,项目资本金比重低,抵押担保条件宽松、手续简便等优惠条件。我们要抓住机遇,抓紧做好项目规划和对接,尽快制定具体的融资方案,积极争取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针对部门上报棚改户数指标偏少的情况,相关乡镇要抓紧做好补报工作,扩大争取贷款的规模。要认真研究政策,力争把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的棚户改造和基础设施都可列入到棚户区改造中。要加快与市住建局衔接,尽快落实增报指标。县金融办要积极做好与省国开行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棚改专项贷款争取工作,同时要提前谋划,及时掌握政策导向,做好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工作。

第六、在灾后重建贷款清收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全县灾后重建贷款清收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距离全面完成清收任务还有较大差距。通过近期的清理核查,一些地方放贷操作不规范,遗留问题很多,致使贷款清收工作难度很大。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与各乡镇政府已签订了重建贷款清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政府要把重建贷款清收工作放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高度来抓,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清收任务;县公检法及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切实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县直有关部门、人行、银监及信用联社等银行业机构要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灾后重建贷款入账不符的问题;要继续协调省上和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信用联社等部门,妥善解决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农户不良信用记录等问题。要把清收住房重建贷款作为建设“诚信**县”的一场硬仗来打,认真梳理,主动纠正,确保贷款应收尽收。

第七,在政府性债务化解上实现新突破。从市审计局对我县地方性债务审计结果反馈的情况看,截至2014年6月底,我县县直及所属乡镇三类政府性债务余额万元。省、市明确要求我县化解政府性逾期债务每年%,2013年化解万元、2014年化解万元。省市已将化解情况纳入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这是硬指标,县财政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省市的汇报衔接,研究提出债务化解的具体意见,尽最大努力完成任务。

四、深化改革,齐抓共管,力争在金融支撑上取得新突破

今年是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王书记和刘省长在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改革创新贯穿金融工作始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实现金融工作的新突破。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金融工作,对金融工作上手上位,把金融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抓金融、学金融、用金融的工作机制,破解金融工作难题,不断提高运用金融的能力。要加强金融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专职人员,引进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政府对金融的协调服务能力。

二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完善考评办法,对信贷投放力度大、服务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予以奖励。要逐步建立财政资源分配和金融机构贡献相挂钩的机制,在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项目融资上,优先考虑对地方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健全多部门、多形式、多渠道的联系协调机制,发改、财政、工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政策调整和落实情况,为金融部门经营决策提供支持。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提供服务和支持,引导资金投向,提高信贷资金有效性。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8篇

一、树立金融安全意识,明确维护金融稳定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金融服务,加强内控建设,努力践行社会责任,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金融系统的安全性、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日益改善,充分发挥了金融对经济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仍然错综复杂,国际金融危机负面影响持续演进,我市金融领域一些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反映出来,可能会造成一些潜在的风险隐患。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压力加大、任务艰巨。为此,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持金融支持经济发展与维护金融稳定并重,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

我市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金融稳定工作的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促进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联动、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化和正常化;积极探索维护金融稳定工作的新方法和新手段,以风险预防为主,建立监测、评估、报告、打击、处置五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确保金融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县建设,以争创全省“金融生态十佳县(市)”为龙头,以信用环境建设和金融投资者、消费者教育为重点,为金融稳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二、强化工作机制建设,营造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合力

维护金融稳定是一项长期性任务,面临的形势复杂,涉及面广,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构建一个平台。构建金融稳定工作平台,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金融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工作,增补市委农工办、市住建局、商务局为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维稳职责。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制度,由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日常工作开展定期化、制度化的高层交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及时充分地交流对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的看法,协商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金融风险状况,研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二)建立两项制度。建立金融稳定工作信息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定期收集和交流金融改革、运行和风险情况,如本年度出台的重大金融改革措施,改革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金融机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金融机构安全性、流动性等主要风险指标的变化及原因,金融方面的涉诉案件及风险事件等。建立金融稳定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例会,根据信息员提供的监测信息,分析研判各领域的情况的风险苗头,定期作出全辖金融风险状况的基本判断,研究金融稳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讨论下一步促进金融稳定工作的措施。通过两项制度的建立,有效拓展影响地区金融稳定各种信息的收集渠道,努力实现信息共享。

(三)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业发展激励约束机制,每年按照上年执行情况修订完善金融工作考核办法,继续落实好各级各部门关于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及科技贷款财政奖补政策,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自觉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市处置突发金融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合力,及时识别并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对重点金融风险实施严格监控,有效防止风险传递和蔓延。进一步健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机制,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由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建立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涉及金融稳定的非法集资等重大事项进行磋商、协作。

三、突出重点环节把控,构建五位一体的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一)加强日常金融风险监测,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融资机构(担保、典当、小贷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的风险监测及两类机构之间的风险联动和传递。市人行要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贷款集中度、资产质量状况、资本充足情况以及大额资金动向的监测力度,监测非法人金融机构的最大十户贷款户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向和贷款管理等情况。市委农工办、市金融办要重点监测小贷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民间融资等业务运行情况及风险状况,主要包括机构、人员数量,资本实力,资产负债规模,业务发展和经营绩效,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市场约束、行业自律和监管体制等。市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等部门,要分别开展对融资性担保公司,非法集资及高利贷,投资咨询、理财、非融资性担保,典当等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的监测。市金融办、财政局、住建局、人行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监测,评估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重点领域潜在风险及影响。上述部门要建立长效的风险监测制度和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重点评估和研判非银行融资机构与银行存贷款及其表外业务、房地产市场、民间融资甚至非法集资等之间的业务交叉和风险传导及对辖区金融稳定的影响。各银行机构、非银行融资机构、保险机构要及时、完整、准确的报送风险监测所需的报表、报告、分析资料以及风险案例等信息。

(二)开展金融稳定现场评估,促进金融安全稳健运行。市人行要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融资机构为主,以法人银行机构、新设银行机构和组织形式较为完备的小贷公司为重点,稳步有序开展金融稳定现场评估。对银行机构的现场评估,除要对单个机构主要业务进行评估,还要对金融机构的传染性风险、抗冲击能力、金融管理政策执行以及监管有效性等进行更加全面的评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评估,要重点对公司与股东之间关联交易,贷款投向、不良贷款和资本结构的真实性等方面展开专项评估。此外,还要清楚掌握辖内小贷公司的数量、负责人、资产规模及利润主体等基本情况。对保险市场秩序的现场评估,要重点关注保险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状况以及保险营销人员业务素质情况等。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有序合理竞争,切实防止重大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金融案件的发生。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市人行要组织与各金融机构签订重大事项报告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报告内容、报告程序、报告时限及报告部门和人员等。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报送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分解和落实,确保渠道畅通、流程有序和报告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市人行要对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进行考核,按季对全市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当年金融工作考核的范畴,对金融机构出现不报、漏报、迟报、瞒报和错报等行为的,视情采取责令改正、约见谈话、通报批评、综合执法检查以及暂停金融服务等措施。

(四)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市综治办、法院、公安、工商、人行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流,充分运用日常监管、群众举报、媒体监督、舆情监测等手段,加强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和取缔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各类金融诈骗、制售贩卖假币、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净化金融发展环境。同时,强化对民间融资的监测、引导和规范,有效发挥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

(五)强化突发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防范风险传导蔓延。市金融办、人行要牵头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市处置突发金融风险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政府相关部门、人行、金融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市金融办、农工办要制定《非银行融资机构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对于典当、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等地方非银行融资机构发生突发风险事件的,积极按照预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有效防范风险传导蔓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适度、稳妥地向社会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澄清各种错误信息和谣传,牢牢把控舆论主导权,坚持保守国家秘密原则,不得违规对外泄漏突发风险事件的事项内容。

四、深化金融生态县建设,夯实金融稳定基础

要进一步发挥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在金融生态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作用,健全“政府主导、人行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金融生态县建设转入深化发展的新阶段,力争到2016年,把全市建设成为省“金融生态十佳县(市)”。

(一)打造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区。一是抓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融资通达工程”,实现农民合作经济信用档案全覆盖,新增100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授信过5亿元,发挥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的示范效应,新增200名示范户授信过10亿元,加大信用村镇、信用农户推进力度,力争80%以上创成信用村镇。二是抓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机制,从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企业中筛选出200户向银行重点推荐,充分发挥其“服务政府、辅助银行、助推企业”的作用。三是抓好信用应用工程建设,严格信用奖惩,出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管理机制,探索推动在政府管理、商事往来、司法调查中全面使用信用报告,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激励约束作用,形成“人人讲信用、个个守信用”的良好风尚。

(二)打造金融债权维护的首善区。市法院、金融办、人行、金融机构要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和重大金融案件通报制度,了解重大金融案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金融涉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合力。加强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方式的创新,每年开展一次金融重点涉诉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对近年来法院受理的金融涉诉案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全市银行胜诉久拖未执行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与执行标的兑现率。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奇人易士”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金融工作中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金融工作局的指导支持下,区金融工作中心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使命,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融资对接工作

2019年西安市长安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债25亿元,实现了我市13个区县国有公司发债第一单;今年西安市常宁开发有限公司发债15亿元,实现了我省国有公司债券发期限(5年)最长首单;公司和国开行合作的老旧小区改造贷款是全国行政区政府主导的第一单。2020年我区融资任务40亿元,已完成32.2亿元,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全区疫情防控、五化道路、老旧小区改造、公园城市建设、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

(二)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积极落实中省市各项普惠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各金融机构累计开通45条绿色通道,办理3220笔保障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8.6亿元。辖区银行发放“央行·复工助力贷”291笔4715万元。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解决资金难题,联合人行长安支行指导各经办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批,做到平均每笔业务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实行组长银行制,组织辖区建行、长安银行、长安联社牵头,辖内各银行、企业召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线上对接会1次、线下对接会7次,累计500余户中小微企业参加活动,增强银企互动交流。推进“龙门行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共开展入企“登门行”活动18次,提供融资指导和培育,推动企业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指导2家企业填报了陕西省后备上市企业库,享受后备库统一政策指导。2020年9月长安区贷款余额556.7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1%。

(三)做好金融扶贫相关工作

开展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排查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针对获贷率低的问题,组织各街道及经办银行全面排查,对106户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排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16个街道及225个行政村明显位置张贴了300余份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海报。针对贷款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对18户自主经营发展产业的小额贷款户进行逐户排查,尚未发现不规范使用贷款问题。积极开展了扶贫小额信贷“三排查、三清零”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各经办银行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开展入户调查。联合人行长安支行、长安信合成立了3个金融扶贫督导组,对各街道开展集中随机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为积极落实我区乡村振兴目标,大力组织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价,超额完成全年评价任务,完成率88.3%,建档评级以来向农户授信1.3亿元。

(四)积极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在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方面,优化工作机制,成立了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及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落实责任制。针对辖内风险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稳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区金融环境实际,制定印发了《长安区2020年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点》。持续加强宣传发动,承办“西安市 2020 年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现场宣传日”活动,已开展宣传活动6场。为全面落实扫黑除恶“六清”行动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密切关注辖区金融领域风险点,针对长安联社风险评级较高、中国银行“原油宝”等问题,制定了专项工作预案,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在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方面,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规范整顿活动,同步开展年审。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行业准入。积极利用陕西省金融风险监测系统(试行版),监测辖区金融机构运行状况;充分对接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辖区地方类金融机构及“网贷平台”市场准入,全面摸排辖区融资租赁行业情况,开展辖区“交易所”“交易中心”规范清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主要原因

部门协作不够紧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及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感到存在脱节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金融领域一些个别对象和区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融资工作。推进长安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公司债券15亿元发行认购融资。推进我区全域治水、皂河二期复兴工程等项目融资。积极推进企业上市“龙门行动”计划,联系西安资本服务中心等专业机构为辖区企业开展上市融资培训及知识讲座,积极培育辖区拟上市企业,推进辖区企业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二)积极做好金融扶贫工作。按照脱贫不脱策的要求,结合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小贷资金惠农助农扶农作用。确保能贷尽贷。加强金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对18户存量贷款户资金使用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研判,确保不出现逾期情况。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0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市金融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为主体,以典当、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村扶贫资金互助会等地方性融资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性融资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对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但全市金融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层次需要。为了全面构建我市“大金融”的发展格局,努力提高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现就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丰富金融市场主体,健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1、积极引进和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及时掌握全国各类商业银行网络发展规划信息和国家金融改革政策导向,引导各类商业银行来安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吸引省内法人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县域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等经济聚集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支持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努力实现全市金融服务的全覆盖;积极优化信用社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级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有机融合,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大力引进和发展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

2、积极推进地方性融资机构的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理念,做大做强已经设立的典当行,商务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更多指标,加强指导,鼓励支持民营资本设立典当行。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做大做强各类担保公司,提高融资担保能力;鼓励支持设立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在税收优惠、后续资金筹措及金融优惠政策的享受上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合理引导各类民营资本设立新的小额贷款公司;引导现有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健康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快对政府类投融资公司的整合,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全面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

1、努力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大力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壮大,不断提高银行的信贷投放能力。实行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激励驻安各银行分支机构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和授信额度,为我市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投放。大力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调整职能,多种形式拓宽支农服务领域。以市金融办为平台,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深层次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努力打造地方融资平台,积极为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条件;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做好信用额度评审,不断提高国家开发银行对我市的贷款额度。以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市合作的模式为样板,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网络优势,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发展,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投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充分发挥地方性融资机构的信贷投放作用。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内控机制,通过增资扩股和再贷款进一步做大做强,全面提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住房公积金要积极理顺管理体制,扎实开展提点扩面工作,全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融资性担保公司要逐步增加资本金,创新业务种类,满足中小企业多种形式的担保需求。要逐步扩大扶贫资金互助会的覆盖面,为更多基层的特定群体提供创业和家庭主导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3、加强金融对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计本辖区或本部门内的项目建设情况,扎实做好项目的策划、包装和储备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项目库;并根据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联系,确保信贷资金投放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力争有一批超十亿、百亿元的大项目建成投产,实现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共赢。要引导商业银行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作用,全面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要主动为银企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对接,增强信贷吸引力和成功率。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和引导,定期开展金融政策和知识培训,引导企业适应信贷政策要求。要引导各企业协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提高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深度。要整合利用各类专项资金,形成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合力,全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充分发挥涉农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地方性融资机构的作用,以全市现代农业园区示范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我市生物医药、富硒食品、蚕茧丝绸、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探索金融支持以农田水利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措施。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金,创新经营业务,扩大信用贷款和担保物范围;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部”的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提高“三农”融资能力。要探索发展农村保险业务,加快开发适合“三农”需要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5、加强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在县域网点设置比较完善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确保在县域内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提高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为突破口,积极鼓励驻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县域工业园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县域工业园区聚合生产要素、招引工业项目、形成产业集群的作用,实现县域工业与金融业发展的共赢。以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引导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加大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基地建设的区域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实现县域经济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以支持重点镇建设和移民搬迁工程为突破口,加强金融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县域的城镇化进程,实现县域经济的城乡统筹发展。

三、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的发展,积极促进直接融资

1、鼓励和引导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进行直接融资。要积极引进各类机构来我市指导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逐步扩大我市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要充分利用中省大力支持企业上市的有关扶持政策和各类证券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有利机遇,发挥证券公司的指导作用,培育具有上市潜力的企业上市融资。市政府将根据需要成立促进企业上市协调工作小组,全面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

2、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公司对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研究将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整合捆绑使用,探索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定政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创业投资公司的支持。探索成立由财政控股的创业投资公司,吸收民间资本参股,引导各类资金投资重点项目和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持民营资本在安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公司来安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引导金州矿业投资公司和陕南投资开发公司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围绕全市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生态旅游等主导产业进行投资,全面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3、积极拓展保险市场。大力支持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保险企业积极发展养老和健康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配套服务。重点发展责任保险,落实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医疗、工伤、农民工、交通事故以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提供保险保障。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保险,为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服务。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全面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等商业性“三农”保险新业务,努力实现自身发展与服务“三农”的双嬴。积极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深度和密度。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促进保险业自身健康发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四、推进金融生态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覆盖全市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联合征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县域、农村和民间融资的信用工程建设,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镇和信用社区建设,积极开展“信用县区”创建工作,全力建设“信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逐步完善社会信用奖惩机制,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的联动作用,大力制裁不守信企业和个人的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打击财政供养人员恶意拖欠贷款的行为,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2、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机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各具特色的业务优势和运营模式。要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减少贷款流程,鼓励和保护依法公平竞争,全面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在自我约束、利益协调、信息沟通、改善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保障金融活动有序开展。要加强对金融中介服务的管理,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于企业贷款涉及的工商、国土、房产、公安、交通、公证等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等事项,要研究建立统一的政策和收费标准,积极开发和推广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的新业务,提高融资效率。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协调和服务,减少行政干预,尊重并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宣传力度,优化金融业发展的行政环境。

五、完善金融工作制度,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

1、建立金融业发展的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推进金融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把金融业作为我市的重点产业予以扶持。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地方性融资机构改革与发展、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业发展监管和引导各类财政资金支持金融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指导全市金融业健康发展,努力打造我市“大金融”的发展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并全面整合政府有关金融管理、服务和协调职能,强化金融办的工作职能,使其切实承担起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金融办要及时研究分析中省宏观经济、财税和金融政策变化,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各县区政府也应成立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建立经济金融运行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与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帮助解决金融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进我市金融业的发展。市政府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全市经济金融联席会、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政银企座谈会和银企洽谈会等形式,加强政银企之间的沟通,建立经济金融运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金融知识普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政府金融决策参考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进行宏观决策时,要将金融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提高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3、建立金融业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驻市各金融机构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根据《市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考核奖励办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开展业务。逐步建立对各类地方性融资机构发展的考核方式,引导各地方性融资机构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逐步建立对各县区金融工作的考核机制,突出考核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对于考核情况比较好的金融机构,可优先获得财政存款资源和市内重大项目的融资主导权,优先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1篇

(一)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信贷投入。年,市委、市政府确定重点建设和前期工作项目293个,年度计划投资346.6亿元,总投资2541.88亿元。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发展目标,找准切入点,制定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合理确定中长期信贷投入,力争全市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贷款增速。

(二)加大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围绕大桥、城际铁路段、铁路扩能工程、东环路高速化改造及高架改线工程等做好配套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做好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要早介入、早立项、早报批、早投入,以有效的信贷投入,促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三)加大对“6653”现代产业体系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在进一步加大对钢铁制造、汽车制造等6大主导产业项目建设信贷支持的同时,为新材料、新光源、电子信息等6大新兴产业、5大传统优势产业及3大现代服务业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与资金支持。通过金融支持,促进相关产业尽快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市场竞争力。

(四)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支持,促进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对产业转移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各项配套资金及金融服务。

(五)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设施工程的信贷支持,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积极开展对公司造纸污泥焚烧发电、丰原柠檬酸扩建及节能环保技改、保护工程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服务工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促进节能减排。

(六)加大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建设项目,积极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以财政支持为主导的民生工程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拓宽信贷支持领域,促进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完善信贷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融资服务

(七)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为项目推进年提供资金保障。市人民银行作为再贴现转授权窗口,要依据资金需求状况,适时启动再贴现业务,对金融机构因支持项目建设而出现流动性不足、或资金暂时性紧缺,给予优先办理再贴现。

(八)及时落实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配套贷款。各金融机构在保持总量合理均衡增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统筹配置信贷资源,优先保证手续齐全、符合项目开工和建设条件的重点项目配套信贷资金及时落实。对投资计划内已经启动和正在推进的项目,要保证必要的信贷配套资金及时安排和足额拨付;对符合国家政策投向、还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条件的项目,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的沟通协商,扎实做好信贷审查和信贷资金拨付的前期准备工作。

(九)加大金融产品创新,扩大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切实加强金融合作,对资金需求较大的重点项目,鼓励并支持金融机构发放银团贷款。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金融机构要根据项目需求特点,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重点项目企业探索发行短期融资券、中长期债券。探索引入项目投资信托新型金融产品,运用杠杆租赁、直接租赁、融资租赁等工具,积极为项目建设配套的机电、机械等大宗已购或待购设备置换资金,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

(十)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努力为项目推进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全市金融机构要积极主动在制度、品种、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发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创新产品,综合运用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多种信用方式和信用工具,及时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完善综合授信管理制度,提高贷款评估、审批效率。积极拓展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委托理财等中间业务,帮助企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开设政策咨询窗口,加强金融政策和信贷业务的宣传。

(十一)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打造优质外汇投资软环境。在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审批环节高效联动协作,切实支持引进外资。及时贯彻国家贸易信贷调整政策,将进出口企业的预收、预付和延付货款基础比例调高至30%,努力保障企业资金运营的积极性、安全性。取消进口企业省内异地付汇备案,减轻企业异地付汇的负担,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争取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取得出口自动核销资格,提高核销效率,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三、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贷投放环境

(十二)市人民银行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银监分局等部门加强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不断探索推动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组织银行与企业通过项目推介等方式,促进金融机构与项目企业建立务实、高效、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银政企交流合作平台,通过政府信息网、城市金融网等网络平台,帮助银行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状况,提高银企合作效率和成功率。

(十三)加强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信贷投放环境。加强信贷征信系统建设,全面掌握项目企业信用状况,为金融机构提供资信服务。通过信用制度的宣传、推进,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为金融机构支持项目推进年活动、加大信贷持续投入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金融支持项目推进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金融机构要成立一把手负责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把支持项目推进放在全年金融工作的重要位置,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的局面,确保金融支持项目推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2篇

这次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市金融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会议对年度全市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市人行徐小林行长、银监分局局长、保险协会秘书长分别结合工作职能,讲了很好的意见,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安排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符合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市实际,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年全市金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去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政策,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全市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信贷投放快速增长。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两次大型政银企合作洽谈会,签约金额743亿元,资金到位率76.54%;组织了集团离子膜烧碱、鲁方金属材料公司多金属矿项目等银团贷款,实现投放16.52亿元。各县区也开展了一系列政银企对接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各金融机构努力争取信贷规模,积极扩大资金投放,全力保障重点建设和企业资金需求。截至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580.21亿元,比年初增加268.09亿元,增长20.43%;各项贷款余额1189.51亿元,比年初增加255.25亿元,增长27.32%,贷款增幅居全省首位。其中,农行新增53.37亿元,增长30.28%;建行新增40.85亿元,增长30.08%;工行新增38.64亿元,增长22.68%;农合机构新增30.12亿元,增长19.35%;中行新增贷款21.2亿元,增长14.4%;市商业银行新增18.11亿元,增长17.42%;恒丰银行新增15.22亿元,增长264.7%;农发行新增5.48亿元,增长17.91%;邮政储蓄银行新增5.06亿元,增长71.27%;中信银行贷款余额14.11亿元,华夏银行贷款余额10.68亿元,村镇银行贷款余额2.09亿元。

(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效生态定位的产业。其中,制造业新增贷款161.09亿元,增长31.04%;涉农贷款新增153.15亿元,增长28.02%;小企业贷款新增64.46亿元,增长56.14%。银行业表外业务发展迅速,承兑汇票、保函、跟单信用证、承诺等四项主要表外业务总规模406.27亿元,较年初增加212.12亿元,增长109.25%,对信贷资金形成了有益补充。贸易融资取得显著成效,较年初增加38.7亿元,增长67.83%。截至年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4.99亿元,较年初减少5.3亿元;不良贷款比例1.26%,较年初下降0.91个百分点,信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三)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加快。生物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6.9亿元;建安在天交所挂牌;化工、国瓷等企业已进入辅导,化工、集团等企业境外上市进展顺利,总体上形成了“上市一批、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结构。证券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各营业机构总交易额1856.99亿元。期货市场发展步伐加快,全市期货交易总额和成交总量分别达到2054.74亿元和236.46万手,同比增长170.88%和61.9%。与省产权交易中心签署了《关于组建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协议》,组建工作进展顺利。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筹。省政府已推荐高新技术开发区纳入国家“新三板”扩大试点。

(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动关键领域保险业务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承保各类农作物124万亩,支付赔款2072万元,为农民群众提供了5.62亿元的风险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逐步推开,全市各类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342万元,同比增长57.05%。治安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工作进展顺利。去年全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2.89亿元,较年初增长17.68%;其中人身险29.06亿元,增长13.19%,财产险13.83亿元,增长28.38%;保险密度达到2318.3元,保险深度达到1.8%;承担各类风险责任2888.46亿元,累计赔付6.97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金融改革扎实推进。年是建市以来股份制银行进入最密集的一年。华夏、中信两家银行正式开业,交通银行试营业,民生、招商、浦发、青岛4家银行获准筹建,预计今年我市股份制银行将达到9家。小额贷款公司去年新批10家,总量已达到14家,注册资本总额15.66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县区全覆盖。农村合作银行成功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已开业,村镇银行、村镇银行获准筹建。省政府明确以市商业银行为基础,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并支持适时更名为黄河三角洲地方性银行。保险、证券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新引进保险公司5家,国寿财险、国华人寿开业运营;同信证券在设立营业部。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进展顺利,重新确认和新设12家。金融控股集团和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公司组建顺利,在实际操作层面对产业资本运作进行了高层次定位和设计,为搭建金融运作平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金融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对金融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地方金融工作体系逐步完善。编制了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出台了银行和保险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考评办法,调动了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市金融办成立后,在加强组织协调、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构建金融体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市人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监管、当好参谋、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各金融机构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服务地方发展,取得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全市金融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建立了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稳妥处置证券市场风险,个别绩差上市公司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较好地维护了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总之,年全市金融工作成效大、亮点多、势头好,为今年工作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对金融工作,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金融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纵观今年的经济金融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p#分页标题#e#

从面临的挑战看,一是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世界经济将继续缓慢复苏,但复苏的动力不强。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一些国家债务危机隐患仍未消除,主要发达经济体进一步推行宽松货币政策,全球流动性大量增加,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和主要货币汇率加剧波动,新兴市场资产泡沫和通胀压力加大,保护主义继续升温,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从国内看,当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很突出,特别是通胀预期增强,经济运行面临严峻挑战。中央确定,今年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是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更加注重稳定物价总水平,防止经济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国家信贷政策趋紧。国家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转化,并逐步趋紧。今年以来,国家已连续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已突破历史最高值、达到20%。今年全国广义货币供应量预计增长16%左右,与前两年相比,贷款规模会适度缩小,增速将有所回落。据统计,1-2月份,全国人民币贷款新增1.58万亿元,同比少增4827亿元。我市情况也不容乐观。2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69.92亿元,比年初增加21.81亿元,增长1.9%,同比少增49.42亿元;其中2月份增加4.97亿元,同比少增32.08亿元。三是金融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管理体制不完善,内控松懈,风险问题有所暴露。受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部分“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行业、出口行业和高负债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资金链断裂风险有所凸显。个别上市公司的风险问题仍需继续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在信贷环境趋紧的形势下,民间高息借贷和非法集资行为可能会有所抬头。

从面临的机遇看,一是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当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相继成为国家战略,作为全省唯一全部纳入两大国家战略的城市,必将吸引更多的目光,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全力奋战‘十二五’,建设黄蓝经济区,实现经济翻一番,再造一个新”的奋斗目标。把今年确定为“项目攻坚年”,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国家战略实施。初步统计,今年全市计划集中开工的项目有500多个,总投资2100多亿元。大投入需要大的信贷支持,这为金融业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二是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带来发展机遇。近年来,全市深入实施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构筑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全市特色水产品养殖达到174万亩,标准化畜牧养殖小区达到1300个,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08家。传统工业主要行业80%以上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0%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4%;地方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达到560户,过10亿元企业达到82家,过百亿元企业达到10家,8家企业入闱中国企业500强,19家企业入闱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服务业加速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服务外包、金融保险等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会展业快速起步。地方经济快速突破,地方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98.95亿元、增加值1012.18亿元、利税595.78亿元,占全市比重分别为83.4%、51.4%和58.7%,油地结构总体调整为3:7,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新进展。今年国家在信贷政策上,将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也就是说,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产业和项目,国家在信贷上还是大力支持的。

总之,大家一定要科学把握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既要充分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要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年金融工作

今年全市金融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率先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以搭建现代金融体系、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目标,着力推进金融产业化,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改善金融发展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做好信贷工作。投入是永恒的主题,信贷仍然是资金来源的主渠道。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提供资金保障。一是扩大信贷投放总量。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全市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要认真研究国家信贷政策变化,充分利用好“黄蓝”战略这两块金字招牌,积极跑上去争取信贷规模和信贷额度。对达成银企合作协议的项目,要加快贷款审批,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各小额贷款公司要继续发挥好信贷“补充器”作用,各担保公司要不断扩大担保能力,共同推动信贷投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信贷保障服务工作,不断完善银企对接方式。今年市里计划建设银企对接网络平台,重点抓好投融资信息和金融政策咨询,实现银企双方经常化、低成本、方便快捷的信息交流。这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牵头,市人行配合,力争年内完成。二是着力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市里确定了“四区一城”重点开发区域,同时也筛选确定了优先发展的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各金融机构也要在信贷投放上予以优先考虑、重点扶持,保证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信贷需求。要继续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升级改造,加大对新兴战略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改善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三是大力发展表外融资业务。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办承兑汇票、委托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等表外融资业务,积极支持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业务,扩大融资规模。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鼓励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力争取得突破。一是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要坚持境内外并举,主板、创业板、场外市场并重,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优势突出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上市,推动战略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进一步拓展境外上市渠道。要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一企一策,梯次推进。已上报上市申请材料的企业,要积极做好上级证监部门汇报争取工作;已签署保荐协议的企业,要重点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土地、税收、环境核查等问题。市金融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合力为企业上市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积极培育产权交易和期货市场。要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市场筹建工作,积极探索设立碳排放权、土地使用权交易所,争取高新技术园区进入“中关村代办转让系统”试点范围。要深入研究财税、信贷等扶持政策,大力培育期货市场主体。三是合理用好民间资本。这样,既能缓解当前信贷紧张局面,又能有效防范金融不稳定因素。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要搞好联合调查,摸清全市民间资本情况,规范投资行为,合理引导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加快发展各类基金。股权投资已成为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推动股权投资行业良性发展。要加快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争取更大利用空间。#p#分页标题#e#

(三)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要积极推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保险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功能。要积极推动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等险种,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以及“四区一城”建设提供保险保障。二是大力推动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区域和品种;鼓励保险公司开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要继续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与治安保险,加快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企业年金业务,拓宽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发展秩序。要加强保险业诚信文化和行业自律建设,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利用保险资金。要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政策和现有成熟经验,进一步拓展思路,积极通过债权、股权以及不动产投资等方式,推动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利用保险资金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快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必须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一是加快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市金融办和银监分局要继续推动股份制银行引进,主动做好获批、筹建和开业工作,力争已启动入驻程序的银行年内全部落地。要有针对性地引进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鼓励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类机构和保险公司到县区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培育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要加快推动城商行实施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适时做好更名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任务,尽快做大做强。要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推动向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转制,力争实现破题。要加快村镇银行设立步伐,积极与国有和股份制银行搞好衔接,争取在我市发起设立更多村镇银行。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发展以战略新兴产业和海洋经济为依托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巩固和扩大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成果,加快培育规模较大的担保公司,重点培育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积极推进银担合作,引导担保机构业务创新,推动担保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是探索组建创业投资集团。积极创造条件,有序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政府创业引导基金等融资机构,打造多种金融业态一体化的金融控股集团,为实施“黄蓝”国家战略搭建融资载体。同时,要树立金融产业化理念,探索推动实体产业和金融产业有机结合。

(五)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金融要大发展,风险也要严防范。最近我省发生了“12.06”恶性金融票证诈骗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警惕,高度重视新形势下金融风险的特点,密切关注企业资金链风险、金融机构内控风险,以及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金融犯罪活动,努力把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情况通报、监管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要制定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做到一旦风险发生,能够快速应对,稳妥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推进依法合规经营。要深入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内控机制。要引导各证券营业机构依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金融诈骗等金融犯罪行为,做好重大案件处置工作。

四、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今年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任务很重,压力很大,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是“转方式、调结构”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将金融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从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政策支持、工作部署等方面,下大力气抓好金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规划、部署金融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到金融机构调研,主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进一步整合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完善对金融业发展的考核体系,发挥好政策的激励效应。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市金融办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对县区金融工作的指导,积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国家赋予地方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要严格管理,严控风险,确保不出问题。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要认真研究国家有关金融政策,结合实际,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建议、当参谋。各类金融机构要把提高自身效益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断开拓发展空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3篇

“贵州金融业

赶超进位加快发展”

当代贵州:2012年年初国发2号文件颁发,3月份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支持贵州又好又快发展金融座谈会,5月召开全省金融工作会议,贵州金融业的发展似乎正在走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一新阶段有什么不同特征?

周道许: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对金融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如今,全省金融业的发展正迎来历史上最好时期,全省金融总量不断扩大,金融结构持续优化,资产质量不断提升,金融环境持续改善,呈现出“服务增强、发展加快、效益较好”的良好发展态势,全省金融业进入了赶超进位、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呈现三个特征:一是金融业整体实现快速发展。二是金融资源从净流出转为净流入。三是金融业经营效益持续向好。主要表现为:一是银行存贷款规模快速增长,截至5月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487亿元,同比增长20.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2位;各项贷款余额7549亿元,同比增长21.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7位。二是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朗玛信息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实现了贵州创业板上市公司零的突破。1至5月,全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募集资金79亿元,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10亿元。三是保险市场持续增长。今年1至5月,全省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7.4亿元,同比增长10.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85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居第7位。金融业主要指标在全国赶超进位态势和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当代贵州:如何理解这几个重要事件对于贵州金融业发展的意义?

周道许: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重视金融、关心金融、发展金融”的信心和决心,对我省金融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国发2号文件的出台,特别是其中金融政策的出台,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重点明确了对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建设、信贷资金支持、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投资发展等方面支持政策,特别是明确提出要支持组建贵州银行、茅台集团财务公司。将为我省金融业加快发展,注入强有力的“政策引擎”。

二是3月2日北京金融座谈会的成功召开,是全省金融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国发2号文件金融支持政策项目化、具体化、制度化,推动尽快落实行动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出席会议,向各大金融机构推介贵州,让更多的金融机构了解贵州、深化对贵州的认识、投资贵州,极大地推动了各金融机构在贵州加快业务发展,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与14家金融机构总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了与金融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初步建立了金融支持贵州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省深入推进“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提供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是5月25日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我省进入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省金融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有两个重要成果。一是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二是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促进金融加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16号)文件,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金融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对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建设与贵州发展相适应的

现代金融体制”

当代贵州: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制。如何理解这一要求?对照这一要求,贵州金融业发展还存在哪些差距?要实现这一要求,需要从哪些方面重点突破?

周道许: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针对我省金融业发展实际,提出全省金融业与全国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四个不足”:融资能力不足,金融机构发展不足,争取政策扶持不足,金融与财政、产业政策协调配合不足。针对不足,省委、省政府确定将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其核心为“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形成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融资便利、运作良好、治理规范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需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制”。

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要确保从巩固扩大融资规模、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一是扩大信贷规模,确保今年各项贷款增长18—20%,年末贷款余额突破8000亿元;二是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债券融资,力争今年新上市企业超过2家以上,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突破200亿元,实现中小微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的零突破。三是发展新型融资,争取年内设立3-5家股权类投资企业,加快推进与民生银行等机构合作,设立相关产业整合基金。积极引进保险资金参与交通、能源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保险资金在我省投资的零突破。四是实施“引金入黔”工程。积极推动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在黔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引进和鼓励省内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县域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力争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特区)至少成立1家村镇银行。五是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重点将贵州银行打造成为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质特色银行。加快组建茅台集团、盘江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特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今年25家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到2015年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在全省乡镇的全覆盖。

当代贵州:要实现贵州“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目标,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支撑?

周道许: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发展一个什么样的贵州金融业”的具体内涵:即贵州金融业要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发展,全力推动“三个打造”(即将金融业打造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将贵阳市打造成为立足本省、面向西南、服务西部的区域金融中心,将贵州省打造成为全国金融生态最优省),确保实现“三个高于”(即确保“十二五”时期我省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西部平均水平、高于我省生产总值增长水平),力争达到“四个翻番”、“两个全覆盖”(即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全省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800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达到14000亿元以上、上市公司达到40户以上、保费收入突破300亿元,均比2011年翻一番;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实现乡镇全覆盖)。

当代贵州:贵州省金融业如何在支持工业总量扩展的同时,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应对全省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的发展,贵州金融业又将如何调整?

周道许: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对省情的科学研判,指出贵州发展的差距在工业,潜力在工业,希望也在工业,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是我省实现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提出,金融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我省金融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对工业强省战略的支持力度。

在支撑推动工业经济总量扩张方面,金融工作要将行业发展与工业强省战略有机地结合起来,作为推动工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强力支持工业总量快速扩张。第一,扩大信贷总量,确保投资资金需求;第二,调整信贷结构,确保重点工业资金需求;第三,明确支持重点,确保工业总量突破。

在引导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金融要积极发挥引导功能,通过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贵州工业可持续发展。第一,加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二,支持产业链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第三,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增强经济活力。

在支持工业园区方面,一是要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投资硬环境。二是要重点支持园区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完善投资软环境。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4篇

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现就年全市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掌握货币政策形势,努力争规模、珍重点,大力调结构、促转型,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增强金融整体功能,维护金融平安稳定,为实现我市“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强市名城”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520亿元,全市金融业继续坚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同比增长17%新增存款达到220亿元以上;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050亿元,同比增长15%新增贷款达到14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实现“双下降”平安业实现保费收入45亿元。证券业实现证券交易额48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准确掌握货币政策形势。

准确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货币信贷政策调整方向,科学研判形势。着重提升对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在特殊宏观政策背景下全市金融工作的新突破。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工作力度不减,信贷规模不减,超前谋划,提前运作,抢占先机,及时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联系,获取政策信息,有针对性地加以跟进。根据政策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掌握好信贷投向,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找准上级政策与自身发展、宏观政策与当地经济的有力结合点,实现金融与经济协调同步发展。着眼于满足经济建设的信贷需求,重点加强银政、银企对接的次数、方式和效果。加快项目筛选、包装、审核、报批进度,实行项目与银行“一对一”对接制,确保信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国家货币政策形势,增强利用金融作用破解资金瓶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密切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合作,让金融机构及时了解当地经济发展重点、融资需求状况,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经济金融互动双赢。

(二)突出信贷工作重点。

国家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信贷措施。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必需突出信贷工作重点,优化信贷结构,确保重点领域、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

主要有冀中能源煤制天燃气、中煤张煤机装备产业园、河钢宣工工业园、三一产业园、中铁资源合作等战略性项目;张涿、张石三期等高速公路续建工程项目;京新三期、张承二期、京蔚、二秦、京尚等拟开工项目;张集、张唐、京张城际、蓝张等铁路建设以及军民合用机场、海关等空港、内陆港建设项目以及五大产业集聚区、四大物流园区、其他各类专业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驻企业等。1.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突出对“4+3产业的信贷支持。依照《关于金融支持“4+3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产业特点提供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大境门、堡子里、云泉禅寺维护性开发和清水河洋河景观走廊、环城绿色长廊等项目建设;对滑雪小镇、温泉小镇、葡萄酒文化休闲聚集区、环北京休闲旅游度假带等景区景点。积极发明条件,提供更加灵活的信贷支持。及时跟进食、住、行、游、购、娱等相关旅游项目信贷资金,加快星级宾馆酒店、游客集散中心、文体休闲中心、国际汽车文化城、华纳文化主题公园、奥体中心、文化博物馆、景区演艺场所、影视基地等建设。加大对“四大物流园区”及中钢集团物流基地、恒通现代物流港、庞大汽贸西北总部基地等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全市商贸物流业快速发展。围绕钢铁、机械、化工、食品和新型能源、电子信息产业信贷需求,加大对烟厂、宣工、煤机、长城葡萄酒、斯必克等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去年因节能减排等因素停产半停产的企业要及时注入资金,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3.继续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全市城镇建设信贷需求。为加快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信贷支持的重点是经一路(南环至洋河)行政中心两侧大街、中央景观大道等道路工程;综合行政中心和公检法、供电、移动、通泰、城投办公楼等工程;洋河综合治理、明湖平湖建设、中心区“环形”水系等工程;通泰山中城、水泉景区山中城和五一广场、怡安街、平门路等区域综合改造工程;云州水库引水、清水河上游生态治理和水库建设、东沙河和王家寨河治理等工程。

4.加大对“三农”和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牢牢掌握国家今年向“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倾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种信贷支持。要认真研究“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制约因素,创新完善措施,特别是要加大中小企业、特色农业贷款风险弥补机制推广力度,确保在全市各县区全部建立,并逐年提高弥补基金额度,逐步放大基金效应。年内全市贷款风险弥补基金总额要达到6700万元,撬动15亿元贷款投放,同比增长50%以上。积极创新信贷模式,综合运用农村信用联合体、民营经济担保商会和扶贫贷款、妇女守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等各种信贷模式,重点支持发展设施蔬菜、设施林果、设施花卉、设施养殖和乳品、蔬菜、葡萄、杏扁、马铃薯等农畜产品加工;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支持,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对发展快、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有自主品牌、整体竞争力强的企业和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但信誉好、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要因企制宜,一企一策。

5.着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整体办学和医疗水平。加快发展农业安全、商业养老和健康平安等各类平安业务,完善社会保证体系。

(三)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提升融资能力的重要途径,将金融市场主体建设作为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进一步完善全市金融组织体系。积极吸引域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引进1家股份制银行在市设立分支行。鼓励国有商业银行重点围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加分支机构设置,完善基层网点布局。推动市商业银行网点扩展,年内力争新设县域支行2-3家。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积极协助清收和消化不良资产,确保环京三县在年内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力争新设立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鼓励发展证券、信托、租赁、基金、期货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加强监管,促其充分发挥融资补充作用。

(四)掌握运用直接融资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和辅导,建立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上市奠定基础。结合我市企业实际,重点抓好天津股权交易所上市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私募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筹集资金,协助通泰控股集团实现发行18亿元企业债券;加强政府组织协调,探索将企业进行捆绑发行集合债券的方式方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供新的途径。

(五)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

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通知》张政〔2011〕172号)要求。切实加强融资平台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搞好平台公司债务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公司的规范、整合和债务管理,构建起“借、用、管、还”四位一体的负债管理制度。本着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每个县区原则上保留1-2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并通过资产注入,空虚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运作,确保继续健康发展。对经清理整合不再保存的平台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还款责任,做出妥善处置,确保银行债权落到实处。

(六)扩大平安覆盖范围。

积极开发与重点产业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差异化的平安产品。研究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公众责任平安切实加强风险保证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平安品种,支持平安企业在做好惯例业务的同时。扩大平安规模,开拓平安市场。推进高危行业公共责任安全、政策性农业平安发展,搞好蔬菜种植平安试点工作。发挥安全的融资功能,鼓励平安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切实规范平安市场秩序,促进平安业稳健运行。

(七)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已出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政策的落实力度,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要求,促进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向一流水平迈进。以征信体系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功能,依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1-2013和《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各领域、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以我市被确定为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试点市为契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规范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发挥信用门户网站作用,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坚持金融体系平安。关注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农村互助社等机构的发展和风险状况,加强对民间借贷、社会融资的调研监测。继续做好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融资工作重点范文第15篇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科学发展、全面转型、追赶跨越、富民强市的关键时期。市五次党代会提出了未来五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增幅居前列、人均超全省、总量争五强,奋力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的宏伟目标。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为奋力崛起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金融、促发展”的理念,强化“大金融、大融资”的意识,努力从单纯的依靠银行信贷融资跳出来,从单纯的注重融资行为跳出来,从单纯的就金融抓金融跳出来,坚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和发展壮大金融业并重,坚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坚持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两手抓,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融资,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引导市内外各类资本资金更多地流向,更好地投向实体经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

二、千方百计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增强金融支撑能力

(一)努力扩大金融机构有效信贷投放。

目前,金融机构贷款仍是我市经济实体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要积极顺应宏观形势变化,按照“有扶有控”的要求,增强执行货币政策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同时要注重运用新型融资工具,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争2012年市内外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达到150亿元以上,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全力争先机抢份额占规模。继续实行信贷投放目标管理。每年初,市金融办要会同市人行、银监局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信贷投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行社,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和季分析调度制度,进一步引导、激励各行社早投放、多投放。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领导要及时谋划,带头跑省跑总行,积极向总分行争取政策和信贷倾斜支持,力争多占规模多抢份额,做大信贷资源“总盘子”。各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动态跟踪,第一时间掌握上级行的计划调配、投放节奏和信贷投向等,合理调度安排,找准切入点,抢抓投放,加快信贷投放进度。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协调联动,采取形势分析、“窗口指导”、项目对接、进展通报等形式,强化常态和动态对接,及时介绍最新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通报全市重大项目进展、企业资金需求和信贷投放进度,提前谋划,及早对接,牢牢把握每一阶段信贷投放的主动权。

2.创新银企对接方式,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坚持早对接、密集对接,年初及早制定全年银政企对接一揽子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要注重抓主抓重,围绕“661工程”、示范园区建设、大城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每年组织4次以上大型银政企对接以及股份制银行行等主题活动。要注重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分层次组织系列“小规模、分专业、见实效”的专题对接活动。要综合利用金融网、人行征信、发改委项目和经委企业管理等系统,开通网上对接平台,第一时间收集更新信息,畅通部门与银行、担保以及企业之间对接渠道,动态对接。要进一步扩大对接范围,积极邀请各类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租赁、担保、小贷等金融投资机构参与,进一步扩大融资合作面,以此促进业务合作,推动机构引进。

3.以项目为龙头,积极扩大信贷增长空间。银行的信贷支持必须通过项目来实现。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以项目为抓手,按照银行信贷要求,完善前期手续,狠抓项目储备、编制和对接。要及时督查和通报项目对接工作,全力落实项目合作成果,全面加强新一轮与金融机构项目合作。要突出重点,以重大项目争份额,着力加大对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661”工程、大城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优势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4.灵活运用新型融资工具。表外融资不占贷款规模,是当前形势下企业融资较为灵活简便和现实有效的方式。要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各类信贷替代工具,开发信贷替代产品,积极推进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理财产品、信托、贸易融资、委托贷款等表外融资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实际投放力度,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述产品和业务所融资量视同信贷投放量,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

5.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旗下的证券、信托、租赁、基金、保险等控股公司的多牌照金融资源支持,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发挥“投贷债租证”综合优势,采取“信贷+基金”、融资租赁、股权融资、贷投合作、直投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上述业务融资量视同信贷投放量,列入年终对各金融机构信贷考核。

6.争取总部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行单列信贷计划、总分行直接贷款,加大对全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凡列入总行信贷规模单列和直贷的项目,年终信贷考核时予以加分。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争取总分行支持,整合信贷资源和规模,采取银团贷款等模式加大信贷投放,主办行、各参与行在年终信贷考核时予以加分。积极推进战略合作。对于市政府与各银行省分行已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将逐一落实合作条款。战略合作协议条款落实情况与年终金融机构考核挂钩。

7.加大与市外银行的合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利用其在开发性金融领域的优势和全牌照金融资源,采取灵活有效的合作模式,吸引其扩大对我市城建领域的信贷支持。抢抓进出口银行来扩大业务和把我市列入重点支持区域的机遇,重点加大外向型经济和进出口企业的融资合作力度。积极推进与市外各类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外资银行的融资合作,利用其机制灵活、产品新颖、模式多样优势,重点加大对我市成长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优势集群集聚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12年市外银行对我市贷款达到20亿元。

(二)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思路和“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步骤,进一步健全企业上市推进机制,全力帮扶引导,保持我市企业上市的强劲势头,力求企业上市首发和再融资不断取得新突破。

1.高位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上市推进制度,2012年优选3-5户企业作为第二批市领导联系点。强化责任考核机制,企业上市继续纳入市政府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为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

2.政策扶持推动。认真落实我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规定,加大财政和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3.强化分类指导。对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全力推进,力争“十二五”新增2家以上企业首发上市,新增50户上市后备企业进入上市培育阶段。其中,2012年1家企业成功过会,3家以上企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10户以上企业进入上市培育阶段。加快上市后备梯队建设。具备条件、有上市意愿的各类企业都要尽快纳入市级后备资源库,每年筛选2-4家企业,政策倾斜,重点培育,力争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级资源库,享受省级优惠政策。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采取专家授课、机构辅导、舆论宣传等方式,加速后备企业上市进程,大力培植上市资源。

4.积极抓好再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本地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兼并收购、股权重组等资本运作实施战略整合,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异地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更多地投向实体经济,推动产业经济发展。

(三)大力推进资本市场其他直接融资方式。

1.积极推进债券融资。抓住国家扩大直接融资的机遇,市金融办、市人行、市经信委和各金融机构要紧密合作,加大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对接沟通,积极开展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服务,帮助企业到银行间市场融资。要认真筛选直接债务融资目标培育企业,鼓励上市公司、大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以此腾出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2012年,力争我市首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成功。

2.积极推进企业债券融资。抓住国家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的有利契机,积极创造条件,以城建、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等收益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行业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全市已上市公司、国有骨干企业和大企业发债。支持市开发区同创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认真总结第二期市政债券发行经验,2012年抓紧启动市城司15亿元保障房项目发债。

3.积极扩大信托融资。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帮助企业加强与省内外信托公司以及银行控投信托公司的业务合作,设计适合不同企业和项目的相应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贷款、信托股权投资、其他权益类投资等方式引入信托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受贷款额度等制约无法发放贷款的项目、工程和企业予以支持,不断扩大信托融资量。

4.大力发展租赁融资。加强与各类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控股租赁公司的合作,支持租赁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在建项目的各类资产。鼓励企业通过直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等金融租赁手段进行融资。2012年融资租赁要达到20亿元。

三、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发展后劲

1.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以在设立分支机构的各类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城商行为重点,加大引进力度,推动签订引进战略合作协议,及时掌握其网络布点规划信息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导向,畅通引进绿色服务通道,强化引进工作领导组和推进协调组职能,明确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全程跟踪推进。2012年上半年完成中信银行开业,全年力争引进1家股份制银行进入实质性筹建阶段,十二五期间力争再引进2-3家。

2.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2012年上半年全椒、来安、明光村镇银行开业,年底前完成天长村镇银行筹建,全面实现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县(市)全覆盖。同时积极向中国银监会汇报争取增加布点指标,鼓励省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力争再组建2家左右村镇银行。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引导其立足县域和“三农”搞好金融服务。

3.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2012年完成定远、来安农商行筹建开业,全力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加快明光、全椒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工作。力争再用两年时间完成县级农信社改制工作,支持绩优农商行上市,充分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4.规范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认真落实省政府“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合理布局,防范风险”的要求,坚持组建与规范并重,积极扩大试点成果,鼓励各类资本实力强的大企业发起设立,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争取每年新增3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小贷公司规范经营、防控风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小贷公司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利率和成本,进一步发挥好其在缓解小企业融资难中的积极作用。

5.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坚持融资性担保行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两手抓”,逐步建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力争市本级有1家以上超5亿元、各县市区有1家以上超1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实资本实力,立足服务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政府信用和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不断提升融资担保能力,扩大担保融资量,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发挥好服务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实质性合作,有效放大保证金倍数,引导其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以此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组建,进一步发挥好其服务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的补充作用。

6.促进投融资平台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市县两级政府投融资平台为全市城镇化战略的强力推进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和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筹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投融资平台与财政、土地联动,资金“借、用、还”良性循环的运作机制,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收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额返还等方式,不断充实资本金,壮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持续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提升平台经营获益能力。市县两级政府投融资平台要坚持投融资并重,坚持资源资产资金资本一体化运作,积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综合运用银行信贷、发债、票据、信托、租赁、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采取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提升投融资能力和资本运作水平。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合理设计融资计划,分散还款压力,有序安排债务偿还;要强化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有效控制债务增量,确保风险总体可控。各级财政要支持培育省特色镇镇级政府融资平台,其辖区内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额返还,优先用于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7.积极引进设立投资基金。扶持和引导浚源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发挥示范效应,以此带动更多投资机构对我市企业和项目开展投资。认真总结浚源基金设立经验,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和对接引进力度,积极承接资本转移,吸引更多的股权投资基金、风投、创投基金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投资。2012的力争再引进设立2家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风投(创投)基金。

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金融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调控,协调推进,统筹安排好,并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金融顾问制度,采取金融服务外包等形式,与咨询管理机构合作,聘请金融专家学者参与经济金融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发展、重大投融资行为的研究和决策咨询。探索和完善经济与金融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加强市县金融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完善金融工作组织体系。

2.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和上市工作领导组等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金融工作和金融业发展中的问题。建立银政企沟通联系的长效机制,加强金融信息平台建设,为项目融资对接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金融服务。

3、健全完善信贷考核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信贷目标任务,针对金融管理部门和不同金融机构的行业属性和经营特点,以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为核心指标,加大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支持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支柱产业、集聚行业、县域等领域的考核权重,综合考核信贷增量、增速、存贷比以及社会融资总量等复合指标,运用表彰通报、物质奖励及财政性资金存放挂钩等手段,完善有差别的考核激励机制,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抄报上级管理部门或金融机构总部。

4.积极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金融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现有政策,同时,围绕扩大社会融资总量、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发展金融业态,拿出更为有力的支持意见,加强财政、金融、产业、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财政金融资金对资本市场、社会资本的先行引导和杠杆撬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