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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篇

2000年以来,在保持融资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的融资结构也呈现出不断优化的态势。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新增贷款占比较2002年下降36.3个百分点;企业债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融资占比分别较2002年上升6.8和1.1个百分点。在关注全国融资总量变化趋势和规律的同时,研究区域融资结构的运行规律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以2004年以来《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提供的非金融机构融资结构表为基础数据,研究2000年至2010年11年间东中西三大区域融资结构的变化。

一、十年来中国区域融资结构变化态势

(一)三大区域直接融资量不断上升

2010年东中西部直接融资量 分别为19555.18亿元、4225.23亿元和2503.58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15.2倍、10.9倍和14.4倍。直接融资量呈现明显的阶段特征,“十五”期间,东部地区年均融资量为1304.37亿元,中西部地区年均融资量分别为244.60亿元和139.76亿元;“十一五”期间,东中西部地区年平均融资量分别为12637.00亿元、2237.85亿元和1220.05亿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9.7倍、9.1倍和8.7倍。

(二)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发展迅猛

债券融资量在“十一五”期间大幅上涨,呈现超越股票融资之势。东部地区在2000年到2004年间股票融资额一直高于债券,从2005年开始债券融资额开始大幅上升,2010年东部地区债券融资量高于股票4431.77亿元。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趋势类似,2010年,中西部地区债券融资量比股票融资量分别高827.93亿元和523.75亿元。

(三)债券和股票融资占直接融资比重不断调整和优化

从直接融资结构看,2001年至2006年,西部地区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比例一直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2007年至2010年,西部地区债券融资占比逐渐下降,股票融资占比不断上升,到2010年三大区域直接融资中债券和股票占比逐渐接近,债券约占六成,股票约占四成。

二、中国区域融资结构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间接融资占主导的地位仍然显著

2000年至2004年,东中西三大区域贷款占融资总量比重总体上升,比重在90%至95%左右,从2005年起贷款比重开始下降,东部下降幅度最大,中部次之,西部最小;2004年至2010年,贷款占融资量比重从高到低分别为西部、中部和东部,2010年该项比重西部地区为84.2%,中部地区82.4%,东部地区为77.6%。

(二)区域间直接融资量差距明显

十年来三大区域直接融资量基本呈现逐年上涨的态势,在2005年之前三大区域之间差距不大,从2005年开始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差距不断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直接融资量是中西部地区之和的2.30倍,在2005年达到十年间最高水平为6.56倍,2007年至2009年该数值一直维持在4倍以上,直到2010年才降为2.91倍。

(三)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远高于中西部地区

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量比重在2004年以后明显上升。2000年至2004年间,三大区域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量之比差异均在10%上下波动,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并不占优。从2005年开始,东部地区直接融资优势显现,到2010年东部地区直接融资比重分别高于中西部4.8和6.6个百分点。

三、进一步完善区域融资结构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

中西部地区应着力提高企业的规模和盈利能力,以达到在金融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的门槛。政府应大力优化企业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企业应不断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壮大自身实力。

(二)充分发挥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功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面向中小企业和经济发展较为薄弱的区域,可以实现将规模较小的企业联合起来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筹资的目的,各地应通过第三方担保、信用增级等方式帮助当地企业获得发行资格。

(三)制定提高中西部直接融资比重的政策,推动中西部地区融资结构改善

应制定更为行之有效的区域发展规划,尤其要明确支持中西部地区提高直接融资规模。成立专门立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的筹资主体,授权其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支持中西部落后地区和薄弱环节的集合票据或集合债券,并且建立透明化的运作机制以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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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尹继志. 社会融资总量与金融宏观调控新目标[J]. 上海金融,2011 (9).

[4]岑树田. 广西区域融资结构问题研究[J]. 当代广西,2008 (22).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2篇

为满足各地区各部门需要,2012年人民银行建立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季度统计制度。2014年2月20日,人民银行正式2013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的统计数据。

社会融资规模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

社会融资规模是2011年起中国金融宏观调控引入的一个新的监测分析指标。过去较长时期以来,金融与经济关系一般都是指银行体系通过其资产负债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近年来,中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证券、保险类机构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加大,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贷款表现出明显替代效应。

新增人民币贷款已不能完整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也不能全面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规模。

上述变化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提供主体由传统的银行机构,扩展到证券、保险等其他非存款性金融公司。二是融资工具多元发展,非信贷金融工具创新步伐明显加快,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比例不断下降。三是金融调控如果只盯着贷款就会造成“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主要原因是,随着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对实体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金融变量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和信贷,也包括信托、理财、债券和股票等其他金融资产。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个社会融资的状况。因此,理论研究与政策操作都需要能全面、准确地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统计指标。

2002年时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占比很小,当年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91.9%,其他融资占比仅为8.1%,统计社会融资规模的意义不大。但是到了2010年情况完全不同了,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下降至60%以下,2013年进一步下降至51.4%。并且随着金融创新快速发展,未来人民币贷款占比有可能更低。为了提高金融调控的有效性,必须同时关注人民币贷款和其他方式的融资。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每月、每季或每年)和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即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是全面反映一定时期内金融体系对某一地区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增量概念,即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或当期发行或发生额扣除当期兑付或偿还额的差额。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一是当地金融机构通过表内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二是当地金融机构通过表外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三是当地实体经济利用规范的金融工具、在正规金融市场所获得的直接融资,主要包括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筹资和企业债券融资;四是其他方式向实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和贷款公司贷款。

为满足各地区各部门需要,2012年人民银行建立了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季度统计制度。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指标由十项子指标构成。省(市、自治区)社会融资规模=该地区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其他。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口径和内涵与全国社会融资规模一致,即金融体系为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

据初步统计,2013年全年汇总的31个省(市、自治区)社会融资规模总额为17.33万亿元,比全国社会融资规模多370亿元,误差率为0.2%,比2011年下降1.6个百分点,明显低于汇总的地区GDP数据与全国GDP的误差水平。这表明,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质量较高。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金融体系对特定地区的资金支持情况。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与实体经济利用各种渠道吸纳资金、配置资源是双向互动的,因此,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也反映了一个地区资金配置的能力。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的区域特点

1.近年来,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较快,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发展。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为9.04万亿元、3.40万亿元和3.79万亿元,分别比2011年多1.39万亿元、1.10万亿元和1.29万亿元。

2.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最多的前六个地区集中于东部,但集中度明显下降。2013年,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最多的前六个地区集中于东部,即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和上海,融资额合计占全国的37.9%,融资集中度分别比2012年和2011年下降1.5个和6.2个百分点。

3.东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份额占全国一半以上。与2011年相比,中西部地区份额明显上升,东部地区份额下降较多,融资的区域不平衡状况有所改善。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分别占同期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总额的52.2%、19.6%和21.9%;东部地区占比比2011年下降6.4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占比分别比2011年上升2.0个和2.7个百分点。

4.地区融资结构有所优化,但仍存在一定差异,其中,中、西部地区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仍然较高,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占比明显高于其他地区。2013年,中、西部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8%和54.6%,分别比东部地区高2.4个和5.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直接融资(即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和境内股票融资合计)占其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13.5%,分别比中部和西部地区高1.5个和3.0个百分点。

5.中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GDP的比率明显低于东、西部地区。2013年,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GDP之比分别为25.9%、22.0%和30.1%,其中中部地区该比率分别比东部和西部地区低3.9个和8.1个百分点,比全国社会融资规模与GDP的比率低8.4个百分点。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经济的关系

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重点。探寻两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区域融资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融资规模为分析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指标。

利用2011年三季度以来的季度地区面板数据,对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计量分析,结果如下:

1.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经济增长、投资、消费和物价关系紧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一般也较高。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一是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经济增长、投资和消费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69、0.45和0.56,而与物价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二是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经济增长、投资和消费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和因果关系。协整和因果统计分析显示,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经济增长、投资、消费和CPI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并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GDP增长存在显著的互为因果关系,区域投资和消费是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的格兰杰成因(见表1)。

上述分析表明,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区域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区域经济资金支持的合适指标。合理提高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水平,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区域经济差距。同时,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优化区域经济结构,能够改善融资环境,增强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2.社会融资规模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呈现区域性差异,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对社会融资规模的依赖程度最高。东、中、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GDP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6、0.52和0.72,西部地区明显高于东、中部地区。这表明,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对社会融资规模的依赖程度最高。

社会融资规模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呈现区域性差异,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要高于东部。利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区域GDP建立回归模型结果表明,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变化一单位,GDP变动0.18个单位;东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变化一单位,GDP变动0.14个单位。中部地区由于面板数据时序太短,没有通过模型检验。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西部地区金融市场相对不发达,实体经济对社会融资规模的依赖程度较高。而东部地区由于企业效益普遍较好,自有资金较为充足,同时民间融资和外资直接投资活跃,企业资金来源渠道较多。此外,东部地区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3.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第三产业相关性最强,其次为第二产业,与第一产业相关性较弱。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相关性较强(相关系数分别为0.64和0.77),与第一产业相关性较弱(相关系数为0.2)。这表明,从产业结构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高低主要取决于二产、三产的规模和占比。

分区域看,各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三大产业的相关程度呈现一定的区域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三产相关程度最高,二产次之,与一产相关性不显著;中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二产相关程度最高,三产次之,与一产相关性不显著;西部地区社会融资规模与二、三次产业相关性较强,与一产间的相关性不显著(相关系数见表2)。

4.地区融资结构反映不同融资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地区 、外币贷款、表外融资、企业债券、股票、保险赔偿以及其他融资(小额贷款公司及贷款公司贷款)与区域经济增长间存在较为显著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分别为0.92、0.79、0.82、0.71、0.70、0.87和0.63,投资性房地产与经济增长影响不显著(见表3)。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与除投资性房地产外的各类融资相关性均较强;中部地区人民币贷款和表外融资与经济增长间存在较强相关性,股票和保险赔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弱于前两项,外币贷款、企业债券、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公司贷款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不显著;西部地区外币贷款和投资性房地产与经济增长关系不显著,其余融资方式与经济增长间均存在较强相关性(见表3)。

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监测分析的重要意义

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地区社会融资规模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地实体经济从整个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也有利于改善地区融资环境,增强金融与经济间的良性互动。具体看,主要有五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大金融对区域经济的支持。在传统的经济金融关系分析中,通常以新增贷款反映金融对区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但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较快,金融结构呈现明显的多元化态势,特别在部分沿海发达地区,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已降至50%以下,该指标已不能全面反映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全面反映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

二是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差异仍然较大。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利用不同融资工具,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是有利于满足不同地区多样化投融资需求。地区社会融资规模指标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区域金融发展特点。例如,有的地区直接融资比重较低,企业融资结构有待改善。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研究融资结构对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优化融资结构,培育和发展区域金融市场,满足不同地区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四是有利于从金融视角寻找缩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中国区域间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阶段差异较大。建立地区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有利于针对不同区域融资特点和经济发展状况,从金融视角寻找缩小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策略。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非均衡金融;经济增长;金融改革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由于金融发展存在明显的非均衡性,这种非均衡性在经济增长作用中是否也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以及选取金融非均衡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指标,都有待深入研究。对中国各地区金融非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特别是把中国的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等出现的非均衡性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将进一步丰富金融非均衡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研究成果,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新的经验性证据。因此,探讨非均衡状态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金融非均衡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1.计量模型设定。经济增长研究中常采用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C-D生产函数形式简单,可扩展性强。最常见的C-D生产函数形式为:

Y=AK?琢L?茁(1)

本文也选择C-D生产函数,并在C-D生产函数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引入金融非均衡的相关指标整合到C-D生产函数中以检验金融非均衡程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具体函数设定如下:

Y=AK?琢L?茁e?酌1*SI+?酌2*XM+?酌3*RL+?酌4*RS+?酌5*DI(2)

其中,Y为经过价格调整的地区GDP,K为经过固定资产价格指数调整的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额,L为地区的从业人员数,SI为地区的产业结构,这里用第一产业总产值与地区总产值的比率来衡量,XM是地区开放程度指标,采用经过价格调整的进出口总额来衡量。RL是反映地区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指标,由于缺乏这方面的数据,本文选择农业贷款余额与整个地区贷款余额的比率来衡量我国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程度。由于我国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间接融资占据了主要地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贷款都是贷给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较难获得贷款。这种制度可能导致金融体系的效率低下,为反映我国各地区融资渠道的非均衡,用地区资本市场筹资额与地区总筹资额的比率RS是反映地区融资渠道的发展不平衡程度。DI是各地区保险业发展程度指标,这里用保险深度即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保险费来衡量。其中e为随机误差项。

对方程(2)两端取自然对数得到计量模型(3):

InY=InA+?琢InK+?茁*InL+?酌1*SI+?酌2*XM+?酌3*RL+?酌4*RS+?酌5*DI +e(3)

2.数据说明。本文选取我国1999~2007年期间除重庆以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数据,数据来自《新中国55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部分省市缺少农业贷款余额数据,本文采用线性插值或简单回归的方法估计缺失数据,共270个样本点。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量(如表1所示)。

表1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量表

注: Y、K、XM的单位:亿元;L的单位:万人;其余变量都是比率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本文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混合数据回归,为避免出现异方差, (4)式回归系数的下方报告了异方差稳健的t统计量。回归结果如下:

InY=0.012+0.550K+0.557InL-0.273SI+0.0001XM

(0.146)(16.0) (16.8) (-1.81)(2.34)

-2.421RL+0.077RS+0.869DI (4)

(-10.7) (1.31) (0.98)

(4)式表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资本投入(K)和劳动力投入(L)的回归系数几乎没有差别,但劳动投入的产出弹性略高于资本投入的产出弹性。产业结构(SI)的回归系数为-0.273,说明产业结构优化特别是是第一产业总产值降低有利于地区总产值的增长。开放度指标(XM)的回归系数为0.0001,说明开放度提高(这里用进出口总额来衡量)有利于地区总产值的增加,但其系数在经济上非常小,但这并不能说明进出口在地区经济增长中不重要,之所以在经济上不显著,可能与我国大部分中西部地区进出口在国民生产中只占很小的比例有关。农业贷款占比(RL)的回归系数-2.421,说明地区国民生产与农业贷款余额的占比呈负相关,这说明第一产业的产出效率相对于第二、三产业来说低很多,这也说明了当前为何我国商业银行不愿意将贷款发放到第一产业中去。

股票市场筹资占比(RS)的回归系数为0.077,说明地区从股票市场筹集到较多资金会更加有利于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由于我国设立资本市场的时间还不长,上市公司尚未建立较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通过上市筹集资金仅占企业融资很小的一部分,因此,虽然RS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显著,但其值较小。保险深度(DI)的回归系数为0.869,说明地区保险深度较大,由于保险业发挥风险管理和金融中介功能能更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增长。

鉴于保险深度(DI)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不显著,开放度指标(XM)在经济上不显著,去掉这两个变量后重新回归得到结果如下:

InY=-0.004+0.570K+0.552InL-0.294SI-2.435RL+0.114RS

(-0.048)(16.1) (16.8) (-1.99)(-10.31)(2.01)

R2=0.936 a.d.R2=0.935(5)

回归方程(5)中,拟合优度R2和调整后的R2值均较高,说明方程整体拟合效果较好。去掉两个变量后,各变量的回归系数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统计上显著的,在经济上也是显著的,特别是股票市场筹资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大幅提高,若地区从资本市场增加1%的筹资,该地区的生产总值将大约增加0.114%,这是对地区经济增长是一个较大的影响。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对我国金融非均衡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分析。金融市场的非均衡发展是客观的、自然的、不可避免的运行状态。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金融市场发展水平也不同,一些地区金融市场发展水平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一些落后地区的金融市场才刚刚起步,金融市场的非均衡发展存在较为明显。我国金融非均衡发展主要表现:(1)融资渠道以间接融资为主,各地区通过资本市场筹资数量有限;(2)非银行金融业发展滞后,保险业虽然在过去的30年中发展速度很快,但其总体水平仍然偏低;(3)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较大;(4)地区之间金融发展两极分化。

用1999~2007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数据进行的实证结果表明: (1)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对我国各地区的生产总值增长贡献较大; (2)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地区经济增长;(3)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提高了金融运行的效率,地区通过股票市场筹资能较快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4)由于第一产业生产的相对效率较低,农业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呈现出负相关关系。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保增长是各地区的重要目标之一。笔者认为:(1)增加资本投入和劳动力投入依然是有效的途径之一;(2)由于第一产业的产出效率相对较低,但第一产业特别是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和战略部门,为保证我国的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必然会缩减,必须由政府加大农业贷款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同时加速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是落后地区加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3)实证结果表明,资本市场的发展能优化金融业非均衡的结构,提高金融业的运作效率,应该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各地区应鼓励有条件企业上市筹资,带动地区经济的增长。(4)加强各地区之间的金融合作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大趋势。(5)应积极鼓励外资金融机构深入西部市场,我国自身应加大对西部的投入,扩大交通、信息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6)在深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目前我国就业压力大,高层次人才涌向东部沿海地区,西部人才相对匮乏,在协调东西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引进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金融人才,为西部经济金融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资源。通过实施有差别的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进行金融制度和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可以缩小非均衡发展的差距,会增强中国各区域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也会促进中国金融体系向着更为稳健和健全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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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区域融资条件非均衡建议

公司的融资条件是指公司外部影响公司融资活动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它是由一些硬条件和软条件组成,硬条件指物质条件,如金融及非金融中介机构的数量、分布状况、人员数额、资本市场规模、通讯设施等;软条件指金融及非金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各行业的资信水平、融资的法规、规章与制度、政府对融资的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及政治环境的稳定与否、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等。显然,公司的融资条件对于公司本身而言,是一个外生变量,是不可控的因素。只有国家或地区的行政管理者,才可在其管辖范围内通过一定的宏观政策或行政手段对融资条件加以优化。

一、我国区域公司融资条件的现状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尽管中央加强对西部的投资,但由于东西部地区本身存在的自然条件的差异和经济转轨中的市场失效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国东西部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公司融资条件方面也有明显的表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不平衡

据统计,基于不平衡的经济格局,我国目前不同省区货币资金量的分布东、中、西部差异十分明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5月的《2005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提供的数据,2005年末东、中、西部地区本外币各项存款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61%、15%、16%,这突出反映了银行体系资金来源区域分布的不均衡,大部分存款集中在东部地区。2005年末,东、中、西部外币存款余额占本外币存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5.1%、1.1%和1%,这突出反映了各地区外向型经济程度的差异,东部地区经济的外向度较高,外汇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相应高于其他地区。2005年末,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61%、15%、17%,与存款的东部集聚特征相匹配,东部地区也集中了全国大部分的信贷资源。

2.各区域金融机构发展不均衡

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相对较为单纯,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除此之外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与之相比,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明显丰富,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部外,大部分新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绝大多数外资银行机构都设在东部地区,由此构成东部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3.各区域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金融市场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载体,已经成为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放货币、传导货币政策的重要渠道,但我国区域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差距极为悬殊。就货币市场来看,东部地区发展很快,中西部地区在市场规模、交易工具、市场主体等方面都较落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征。2005年末,东、中、西部地区国内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773家、230家、280家。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数约占全国的55.33%,中西部分别占16.46%、20%。东部、中部、西部地区2005年国内A股筹资额(不包括中央企业的股票筹资额)分别为336亿元、3.1亿元、29.2亿元。显然东部地区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资本市场的融资数量都远高于中西部地区。

二、区域公司融资条件发展的非均衡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见,我国不同地区的公司融资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发育程度不同

率先改革的东部地区从市场化之初就努力构造金融活动与运行的市场经济基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较快,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拥有相当程度的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很强的拓展融资渠道的意识与能力,加上其自身利用金融资源的成本消化能力不断增强,效率不断提高,从而使该地区形成了较强的资本积聚能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市场化程度和投资主体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弱,对金融资源潜在的需求未能转化为现实的需求,金融资源只能产生较低的利用效率。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区域间存在风险和收益的梯度差距,金融资源为获取较高的收益回报通过各种渠道从中西部市场转移到东部地区。而金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所、法人股市场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东部地区的积聚分布,也为金融资源的流动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和技术上的支持。

2.金融政策环境的二元化

我国金融体制和政策呈现出明显的金融制度运行环境二元化的特征。其基本格局是:东部地区的市场金融较多,计划金融成分微弱,而西部地区则相反。由此东部地区制定的金融发展战略往往是开拓型、创新型和开放型的;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战略往往是平衡型、保守型和封闭型的。但金融调控则不是根据区域发展的差异因地制宜,而是更多以区域金融运行一体化为前提,强调金融政策的统一性。这种金融政策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不公,等同于对中西部这样不发达地区的政策歧视,进而容易诱发地区金融经济利益的摩擦,造成“抽瘦补肥”局面的出现。如:对于全国性商业银行,其资金来源于全国,却集中投向了沿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金融市场,形成了公司融资环境的“马太效应”,即愈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区域,融资条件愈优越,而愈是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区域,融资条件愈恶化。如果没有其它宏观调控战略或其它措施,最终则必然导致区域发展不均衡的扩大化。

3.各金融机构对金融市场化差异的反应不同

新兴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非银行机构遵循经济理性原则,追求规模经济效应,在配置分支机构时过多积聚在东部地区,一方面促使东部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受到冲击,被迫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同业竞争机制和行业协作机制,并且较早建立的金融市场又形成了金融资产流动的极化效应,凭借这一效应引致大量区域外资金流入;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的金融组织结构单一,大量存在的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重点对象往往是效益低下的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处于被忽视的地位。而且银行无论是在资金计划,还是信贷方向上都受到上级行政的过多干预,很难切实顾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上级行政的宏观调控政策致使其在松与紧的狭小空间内顾此失彼,无法达到应有的经济效果。

三、优化区域公司融资条件的对策建议

我国不同地区的公司融资条件的不平衡,造成了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融资条件好的地区,如东南沿海的经济相对发达,而融资条件差的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滞后,甚至出现了“金融空洞化”现象(即资金在其驱利的本能的促使下,由欠发达的区域流向经济发达的区域所导致的欠发达区域金融机构资金的匮乏,欠发达区域公司融资条件的恶化)。鉴于此状况,建议在政府(中央政府或央行)的宏观调控、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和相应区域的公司、企业四个层面加以优化。

1.中央政府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调整目前的资本市场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格局,在稳步发展东部资本市场的同时,立足为中西部建设、开发筹资而积极培育中西部资本市场。为此,注重中西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推动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加快资本经营步伐;推进中西部地区股份制改革进程,以推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积极筹建和完善不同层级的区域性、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在股票和债券发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发行者在区域分布上适当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逐步扩大中西部地区每年的股票、债券发行量。大力扶持资源型企业上市。积极发展区域性的开发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外合资基金等。允许商业银行以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资产入资基金,拓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渠道,增加基金的资金来源。

2.央行应进行差别信贷政策

央行作为货币当局,其信贷政策及相关的金融管制行为,对于公司融资意义非凡,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央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趋向和生产力布局应进行差别信贷政策,可考虑通过对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及根据不同情况对商业银行的坏帐进行冲销、补贴资本金、扩大欠发达区域的银行的授权、分散授信,给予二级商业银行以适当的企业信用评估权、授信权和相应的信贷业务审批权,进行税收方面的优惠等方法鼓励商业银行对发展滞后区域的公司或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加强制度安排,放宽小银行、民营银行及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力,这些对于优化区域金融条件及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其利用效率极为重要。

3.区域政府建立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

作为区域政府,要创造和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与信用秩序。创造公司与金融机构间的良好的协调发展信用环境是区域公司融资条件优化的重要手段,金融机构作为盈利性的组织,对于其贷出资金的盈利性、安全性的关注是其经营管理的关键,如果信用环境差,则资金的回笼就存在问题,信贷资金的风险增大,此时金融机构就会惜贷,此时,即便有项目或公司的前景很好,从金融机构融资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地方政府不仅要加强自身行为的信用,还要和各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加强区域信用环境的建设,制定维护金融债权的地方性法规,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从而改善该区域的融资条件。

4.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建立互利的银企合作观念

资金的逐利性是资金的本质,作为金融机构来讲,加强和改善其金融服务,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不但可以优化区域间的公司或企业的融资条件,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吸收更多的居民或机构存款,争取到更多的品质优良的贷款,获得较好的经营收入。当然,对于区域的公司来讲,获取可靠的贷款对于其发展也尤其重要,只有可靠的资金支持,区域内的公司或企业才可能很好地拓展业务,占领市场,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二者实际上是“双赢”的行为。所以,作为一个区域间的金融机构来讲,必须认识到区域内的公司或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建立新型的银企互利的观念。

5.发展区域风险投资,开辟多形式风险投资资金的融资途径

区域政府可以倡议和鼓励区域内外的大公司、大企业向区域内的中小型具有成长潜力的高技术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可以采取政府、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及高校等多家用联合组建的方式创立风险投资公司,同时,建立公司法人间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风险投资企业法人间进行产权的买卖和部分产权的交易,可以采取优惠的政策鼓励外国及区域外风险资金的投入,以优化区域内公司的融资条件。

6.提高区域内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强其核心竞争力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金融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国土房管局、区经信委、区商务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林业局、区金融办、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某工商分局、人行某中心支行、某银监办及在津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某区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活动的调度指挥,研究决定各项重大事宜。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联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人行某中心支行及某银监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宣传活动各项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宣传资料,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播出、刊登宣传活动内容,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区广播电台、区新闻中心按照本工作方案的内容及时间要求。组织协调制作播出的公益宣传片和公益广告。

组织在津各金融机构参与宣传工作,区金融办: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并负责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等。

按受群众现场咨询,区公安局:参与宣传工作并制作宣传展板。向群众公开咨询电话,负责提供典型案例资料、案例分析及近年来我区打击非法金融犯罪活动的成果,负责维护宣传场所的治安和秩序。

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某工商分局:参与宣传工作。向群众公开咨询电话,负责提供典型案例、案例分析。

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人行某中心支行、某银监办:参与宣传工作。向群公开咨询电话,负责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

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其他各成员单位:参与宣传工作。向群众公开咨询电话,负责提供本领域内典型案例、案例分析等资料。

并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津各金融机构:参与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介绍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大力宣传《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权威部门介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背景知识》等。告诉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明确非法金融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置政策。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以案说法,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金融活动案件。揭露犯罪分子的欺诈伎俩,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工作安排

一)现场宣传

时代广场举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现场宣传活动。集中宣传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和危害,定于12月24日上午10时。介绍近年来区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公众咨询;发放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资料;广场悬挂打击非法金融的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揭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内容。

二)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电视台宣传。12月24日—30日在某电视台每天黄金时间连续播出打击非法金融的电视公益广告。

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有关知识。二是报纸宣传。12月24日—30日在某日报》开辟“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栏。

并通过门前宣传屏滚动播出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内容。三是张贴宣传画报。12月24日—30日组织在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和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资料。

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教育的必要性,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6篇

关键词:金融信用;非均衡;货币政策;经济均衡增长

中图分类号:F8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0)04-0004-05

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现象,尤其是2002年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虚拟经济-实体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城乡、地区、国有-民营、虚拟-实体经济、内外经济结构的非均衡现象日益突出。[1]与此同时,金融信用的非均衡配置现象也日益严重。金融信用的非均衡进一步加剧了宏观经济非均衡,加大了宏观经济的系统性风险,降低了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当前,面对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导致的全球性危机,我国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从实施过程来看,过分依赖政府的拉动作用,加剧和造成了经济结构新的不平衡,对宏观经济稳定带来了新的风险因素。因此,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均衡增长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的着力点。推进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开放,促进金融信用的均衡发展,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保证经济均衡增长,是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的关键。

一、我国金融信用非均衡的表现与特征

(一)金融信用的城乡非均衡

与不断拉大的城乡收入差距相一致,金融信用的城乡非均衡也日益突出。从城乡居民持有的金融资产来看,由于城乡居民在收入水平以及在转化金融资产能力与便利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城乡居民金融资产差距持续扩大。据有关调查,城乡居民总量金融资产差距由1980年的2.1倍上升至2000年的4.0倍。1980年城乡居民金融资产总量之比小于收入之比,但到2000年城乡居民总量金融资产的差距明显高于收入的差距。同期,城乡居民人均金融资产差距更高,由1980年的9.5倍上升至2000年的11.1倍。 从银行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和涉农小企业贷款难始终是个难题,近几年来农业贷款占银行总贷款的比重始终维持在5%。 从金融机构数量和营业网点看,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撤离了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的局面,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网点也大幅下降,农村金融机构的减少降低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从银行贷款利率看,农业贷款利率也高于城镇贷款利率。相关调查显示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基本都存在利率上浮现象,其中贷款利率上浮最低的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10%,上浮利率最高的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了150%。 而城镇居民获得房地产贷款可以享受15%至30%的优惠,国有大型企业由于其较强的议价能力,融资成本低于贷款利率下限。 贷款利率的城乡差异是农村信贷投放不足的重要原因。

(二)金融信用的地区非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金融信用都有了显著的发展,但金融信用的地区不平衡迅速显现。从东、中、西部三大地带金融深化水平看,东部金融深化最快,截至2008年底东部地区聚集了全国60%以上的金融资产,而中部和西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加上非国有银行和民间金融组织的存贷资产,地区差距则更明显。 2008年东、中、西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61.3%、21.6%、17.1%(中部地区包括东北),各项存款余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60.3%、22.6%、17.0%,东部地区存贷款分别是中西部地区的4.37倍和4.08倍。 从金融结构数量及所有制结构的地区差异看,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相对较为简单,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除此之外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与之相比,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明显丰富。截至2008年,东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在全国占比最高,95.5%的外资金融机构设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仅占全国总数的4%。 另外,东部地区聚集了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部,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部均设在北京。从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地区非均衡极为悬殊。东部地区尤其是上海集中了我国股票、债券、黄金、衍生品等主要金融交易市场。就货币市场来看,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在市场规模、交易工具、市场主体等方面都较落后。2008年东部地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全国的比重为71.6%,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为16.5%和11.9%。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东部地区的股票市值和上市公司数量都占有绝对优势。截至2008年末,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数约占全国的58.6%,中西部分别约占23.1%、18.3%。 东、中、西部地区股票当年筹资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71.1%、14%和14.9%。 国内债券筹资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83.7%、8.9%和6.4%。 就保险业来看,东部地区保险公司数全国占比81.2%,中部和西部分别为11.3%和7.5%;东部地区保费收入全国占比54.4%,中部和西部分别为27.9%和17.7%,保险密度(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人)东、中、西部依次递减,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2005年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分别以3293元/人、2452元/人、885元/人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位,中西部地区基本都低于300元/人,但东北地区密度相对中西部较高。 从区域金融创新能力的差异看,东中西部的差距也非常明显。金融工具和创新与运用是地区金融市场组织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以发卡量来看,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共计发行信用卡73768383张,其中东部地区发行量为44503369张,约占发行总量的60%,中部地区14714234张,占发卡总量的20%,西部地区发行量14550753张,占发卡总量的20%,西部是东部地区的33%,同期交易量西部仅是东部地区的18.13%,可见东部地区金融创新能力较强,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

综上所述,从东、中、西部地区金融资产总量、金融机构及其所有制结构、金融市场和区域金融创新能力四个方面看,东部地区金融信用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我国金融信用的地区非均衡现象是客观存在的。

(三)金融信用的国有――民营非均衡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所占比重上升,国有经济所占比重明显下降。近十年来,民营经济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工业增加值和出口分别保持了20%和40%左右的增长速度,每年吸纳大多1000万的新增从业人员,扣除国有经济和国有控股经济,民营的税收贡献率在70%以上,但我国金融信用配置却明显向国有经济倾斜,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严重。 从表2可看出,截至2008年底,其在全部短期贷款余额中的比重仅为3.37%,与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贡献严重不符。2009年以来,4万亿政府投资拉动和银行信贷快速扩张并没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相反金融信用的国有-民营非均衡问题更加突出。

(四)金融信用的虚拟――实体经济非均衡

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特点来看,虚拟经济包括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由于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不论从房屋租售价格比和房价收入比来看,实体层面的住房需求都无法支撑现有的高房价,因此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虚拟经济的成分更大。随着1999年房改和房地产市场的启动,金融信用向虚拟经济倾斜的现象非常明显。从银行信贷对企业投资的支持来看,我国所有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带息债务占全部投资的比例:2004年为49.7%,2005年为45%,2006年为38%,2007年为33%,总体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与此同时,银行贷款长期化趋势明显,中长期贷款占总贷款比重2004年为43%,2005年为41%,2007年为51%,2008年为51%。 从增长率看,房地产贷款增长率远超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率,使得房贷占总贷款比重逐年攀升,从2000年的6%上升至2007年的17%左右。 上述数据表明金融信用向房地产市场的倾斜十分明显。银行信贷向房市的过度倾斜是房价快速上涨的重要原因,如李宏谨(2005)对中国房地产的实证检验发现银行信贷在房地产市场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每增加1亿元贷款,房价上涨0.685元,房地产供给贷款弹性为0.95,需求贷款弹性为0.68,说明银行信贷直接决定房地产供需。[2]关于银行信贷是否大量流入了股市,目前没有确切的数据。由于我国股票市场还没有开通融资融券业务,银行信贷没有直接进入股市的渠道,但仍存在间接渠道进入股市,一是企业可能将一部分贷款用于股市投资;二是一些银行贷款可能以房地产贷款的名义进入股市。桂荷发等(2007)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表明,银行信贷的一个标准差正冲击,股票价格在1至5季度内呈现正响应。[3]2009年上半年,我国银行信贷增长放出天量,与此同时,股价也出现了迅速的上涨,证明了银行信贷与股价的紧密关系。总之,银行信贷投向的虚拟化日益加重,对实业投资的支持不足,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特征。

(五)内外经济失衡背景下的金融信用非均衡

2002年以来,在外贸、外资“双顺差”的局面下,外汇储备连年快速增加,截至2009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21316亿美元, 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导致央行通过外汇占款渠道过多投放了人民币。在“双顺差”背景下,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国际热钱加速流入中国。根据估计,2005年大约有670亿美元热钱流入中国。 总之,在“双顺差”局面下,金融信用的扩张加快,且金融信用过多的配置到了外贸部门和金融资产部门,非贸易部门的金融信用供给不足。[4]

二、金融信用非均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货币政策有效性是指通过货币政策调节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从各国货币政策理论和实践看,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含义包括两方面:一是经济总量保持合理的稳定的增长速度;二是通货膨胀保持在合理水平。由此可看出,不论是理论界还是货币政策当局,对宏观经济、金融的非均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都缺少重视。理论上非均衡导致宏观经济运行风险和脆弱性大大增加,增大了货币政策调节的难度。在金融信用非均衡的背景下,旨在稳定宏观经济的货币政策调节可能引起宏观经济的过激反应:一方面,如果货币当局面临通货紧缩和经济衰退,建议采取扩张的货币政策,但在扩张货币政策的刺激下,通过非均衡的金融信用进一步加剧宏观经济非均衡,大大加大了宏观经济风险和脆弱性;另一方面,如果货币当局面临经济过热,应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可能导致金融资产泡沫首先破裂,实体经济可能硬着陆。因此,经济、金融的非均衡背景下,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调节不但没有熨平经济波动,反而加大了宏观经济波动,货币政策有效性大大下降。

(一)宏观经济非均衡与宏观经济风险

严重的金融信用非均衡是我国宏观经济非均衡的重要原因,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从收入分配来看,金融信用非均衡是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拉大的重要原因,而持续拉动的收入差距使我国宏观经济面临较大的风险。改革开放以来,衡量个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从1980年的0.3上升至目前的0.46,其中城镇居民内部和农村居民内部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5和0.40。 从收入的城乡差距看,1980年,城乡收入比为1.86倍,2006年扩大到3.3倍左右,如果把各种福利因素计算在内,我国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大约在5-6倍。 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35.7%上升至76.9%,上升了41.2%。 同期,农民收入的比重则由64.3%下降至23.1%。 占全国41.8%的城镇人口占有着全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9.2%,而占全国58.2%的农村人口仅占有30.8%,收入分配明显向城镇倾斜。 从收入的地区差距看,2008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20195元,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13204元、12839元、13037元,与东部地区之比分别为65%、64%、65%,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纯收入8108元,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4448元、3574元、5142元,与东部地区之比分别为55%、44%、63%,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明显。 从收入分配的行业差距看,国有垄断行业利润过高导致行业收入差距在加速扩大。1978-2006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从615元增加至18364元,同期,行业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从458元扩大至32249元,扩大了69.41倍。 按20多个大行业划分,2005-2007年全国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超过6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46.6%下降至2006年的36.3%,投资支出占GDP的比重大幅上升。 消费-投资非均衡导致产能过剩,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增强。内部非均衡必然表现为内外经济的非均衡,在产能和储蓄过剩的背景下,出口快速增加,由每年净出口带来的外汇储备迅速增加,导致人民币发行过多,且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大量外资涌入,其结果增大了国内通货膨胀压力,由于金融信用的非均衡作用,又进一步拉大了国内收入差距和消费-投资非均衡,大量资金流入金融资产市场导致股票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波动异常,加剧金融-实体经济的非均衡。如果不能有效降低我国金融信用非均衡、收入差距、消费-投资非均衡、金融-实体非均衡,扩张性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就大打折扣,而且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通过金融信用非均衡,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经济的非均衡现象,使得宏观经济运行面临很大的风险,货币政策操作难度非常大。

(二)国有――民营发展非均衡与宏观经济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民营企业已具有较高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但与国有经济比较,民营企业在获得金融资源方面处于明显的劣势。以北京市为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约占全市人民币贷款余额的20%,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占80%。 国有大型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与银行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融资成本低于贷款利率下限。民营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的门槛仍过高。在金融资源向国有大型企业集中的体系下,扩张性货币政策的效果下降加大了我国宏观经济风险。

首先,货币和信贷资源向国有大型企业的倾斜,将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企业的垄断地位。国有大型企业一般集中在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核心产业,位于产业链的上游。国有大型企业垄断地位的提升,势必使得企业在上游产业领域,如石油、煤炭等资源类产业,具有很强的垄断定价能力,追求垄断利润必然导致上游产业价格的上升,并通过产业链传递到下游产业,加大通货膨胀风险。另一方面,国有大型企业由于可获得高于市场收益率的垄断利润,国有大型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的增长水平大于其他行业和中小企业,进而可能导致国有部门内部的“工资-国有企业垄断价格”螺旋上升机制,加大我国通货膨胀风险。

其次,国有大型企业资金运用虚拟化,表现为三点:一是在实体经济紧缩的大背景下,大量闲置资金流入股市和楼市。从股市看,2009年的股市上涨主要是流动性充足造成的,而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家庭投资者被套牢的情况下,国有大型企业由于获得了当前信贷扩张的大部分资金,其资金是充足的,最有可能流入股市。从房地产市场看,2009年大量“地王”的出现基本上都是中央企业造成的,中小房地产开发商和民营开发商并没有积极参与。二是委托贷款大幅增长。从北京市的情况来看,总部企业较多,实力雄厚,总部企业发放委托贷款的数量迅速增加,并游离在信贷规模之外,大量闲置资金进入资产市场催生了资产泡沫,加大了未来通货膨胀风险。三是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国有大型企业可以通过股票市场、信贷市场等多种金融渠道获得大量的外源融资,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很难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也由于信贷配给、门槛效应等原因而面临融资难,但国有大型闲置资金很少用于技术创新,无法实现产能的转移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经济增长长期发展的根本推动力是科技创新,而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将削弱我国长期经济增长潜力。

(三)虚拟――实体经济非均衡与宏观经济风险

在金融信用的金融-实体经济非均衡的背景下,货币政策调节导致资产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异常,货币政策稳定产出和通货膨胀的目标难以实现。近年来,在外部经济不平衡、流动性过剩以及金融深化等多重力量的作用下,金融层面和实体层面进一步分离,资产价格自我发展机制已形成,宏观经济政策的传导机制和资产价格形成机制已发生明显的变化。在扩张的货币政策刺激下,货币流向金融市场,在资产价格自我发展机制的作用下,资产泡沫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资产价格泡沫加大了宏观经济体系的脆弱性,其价格的剧烈波动对实体经济稳定运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理论上来说,资产价格波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传递到实体经济:一是通过财富效应和托宾Q影响消费和投资,从而对产出和物价水平造成冲击;二是资产负债表效应;三是资金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替代效应。温和的资产价格上涨,通过财富效应和托宾Q效应,有利于扩大家庭消费和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但在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刺激下,在乐观预期的推动下,资产价格异动上升,可能形成“资产价格上升-信贷扩张”螺旋上升效应,即银行信贷流入虚拟经济推升了资产价格,资产价格提高了抵押品价值,又可以借贷进入股市和房市,从而形成资产价格与银行信贷的自循环体系。另外,资产价格泡沫产生“吸水器”效应,即资金从实体经济流向虚拟经济。一旦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采取利率上升或者紧缩货币供给的政策将首先导致资产价格泡沫破灭,进而可能对实体经济产生严重的紧缩效应。

(四)内外经济非均衡与宏观经济风险

在内外经济非均衡的条件下,我国宏观经济面临的风险主要是通货膨胀风险和资产泡沫风险。外汇储备的增加导致中国人民银行被动的购买外汇,增加货币供给,进而增大未来通货膨胀压力。当前我国外汇储备增加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国际贸易经常项目顺差;二是FDI流入;三是国际热钱流入。而汇率具有传递效应,一般来说,人民币汇率的上升会降低进口品相对价格,降低输入性通货膨胀风险,但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人民币升值的幅度小于进口商品价格上升的程度,仍有可能带来输入型通货膨胀。人民币升值预期导致国际套利,导致输入型通货膨胀风险加大,国际热钱大量流入我国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导致资产泡沫膨胀。根据刘莉亚(2008)的实证研究,国际热钱的涌入显著地推动了住宅价格尤其是豪华住宅价格指数的上升,并且住宅价格指数变化率的波动中有约20%是由热钱异动所致。[5]全球流动性过剩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在美元泛滥的国际背景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而我国经济发展对国际大宗商品的需求越来越依赖国际市场,导致输入型通货膨胀风险加

大。[6]

三、以金融信用均衡发展推动经济均衡增长

非均衡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主要特征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非均衡有扩大的趋势。从宏观经济供求角度看,中国是一个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国家,而美国是一个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国家。在美元为主要储备货币的国际货币体系下,我国经济运行日益受到美联储货币政策的影响,而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下降,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和美元贬值预期下,我国实体经济取得的成就可能被一次重大的金融危机摧毁。因此,当前经济形势下,改变我国经济非均衡态势,促进经济均衡增长已经刻不容缓。金融信用的非均衡和经济非均衡是相互促进的,要打破我国经济的非均衡状况,需要综合的经济政策,着手改变我国金融信用的非均衡状态是重要的环节。

通过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开放,建立富有创新与竞争、功能齐全高效的金融体系。一是微观金融组织的再造。我国金融机构的垄断程度很高,竞争机制不足,造成金融效率较低。应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产业资本和外国投资金融领域,形成各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和谐竞争的格局。尤其要加快和扶植农村地区和落后地区微型金融的发展,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这种局面应尽快改变,以此改变金融信用的城乡和地区非均衡。二是政策性金融体现政府的经济导向作用,加大对农村和落后地区的银行信贷倾斜。通过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创业投资,推动信用担保和增信机制的创新,发展中小银行等措施,逐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形成开放的金融市场,逐步放开对外国资本的限制,大力开发金融产品。

目前,随着我国财富的积累,需要更多的金融工具以增加投资渠道分散风险。同时金融工具的开发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正如袁志刚(2008)教授指出的,如同我们已经享受了三十年的“人口红利”一般,未来三十年的发展经济需要“金融红利”的支撑作用。[5]我国需要一个均衡的金融体系,以支撑我国经济长期均衡增长,同时货币政策调节的有效性也将得到提高。[6]

参考文献:

[1]袁志刚.新的历史起点:中国经济的非均衡表现与走势[J].学术月刊,2008(11).

[2]李宏谨.房地产市场、银行信贷与经济增长――基于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D].中国经济学年会论文,2005.

[3]桂荷发.银行信贷与股票价格动态关系研究[D].中国经济学年会论文,2008.

[4]杨国中.流动性、通货膨胀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调控[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7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体系

引言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以发行股票或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的,并将所筹到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形式有主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和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与机构自身的性质有关,都是作为资金的中介机构进行金融融资理财服务方向提高资金效率、促进资金融通的。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1979年金融改革以来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到上世纪90年代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有证券公司47家,城市信用合作社3327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7家,信托投资公司328家,融资租赁公司9家,农村信用合作社60897家,保险公司8家,评信公司13家;近年来新出现的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更为有效地促进着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发展。但是由于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偏僻,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造成融资主体规模较小,同时由于缺乏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与融资平台等原因造成了金融发展相对滞后,金融创新能力较弱,金融体系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就同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西部民族地区整体上的经济增长较快,经济不断发展对资金效率和资金融通的要求有所提高,因此近些年西部民族地区的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初具规模,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更为积极的金融政策来解决,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西部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

(一)西部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现状概述

西部民族地区主要指位于我国地理区域的西部、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的省份与自治区,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云南、四川、广西等。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前,这些地区受到地理位置偏僻、技术落后、宗教文化等因素影响,总体上经济发展较为缓慢,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度相对较低。根据《中国民族统计年鉴》资料显示,西部民族地区2000年存贷款比重只占全国存贷款比重的6.5%,同期的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的8.4%,可以看到,西部民族地区金融总量明显偏低,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

2000年之后,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与开展,西部民族地区的金融业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西部民族地区金融体系日臻完善,金融创新工作不断开展,2009年6月底,西部地区各项贷款余额达到6580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94489亿元。而在2000年西部地区贷款余额仅为17642亿元,存款余额为20987亿元,分别增长了273.2%与350.23%。

(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状况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银监会积极引导、鼓励金融业加大对西部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主体采取银团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的金融支持。2009年年末,西部民族地区正式成立的的新型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达到52家,占当期全国新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总数的44%,其中村镇信用社银行41家,融资贷款公司3家,农村资金互助社8家,贷款余额达到17.3亿元,累计向25000多户发放贷款15亿元,向526户小企业投放6.7亿元,有力的促进了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同时中国银监会还积极扶持在西部地区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在2009年7月正式启动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中,成都成为中国四个试点城市中唯一的西部地区城市;另外,还积极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开拓西部地区市场,截至2009年6月末,10家已开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对西部十二省市贷款余额占比达16%。

以青海省为例,非金融机构的规模不断发展。从2001年起首家融资性担保机构成立至今,全省的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到51家,注册资本达45.75亿元,在保责任余额115.49亿元,占全省人民币贷款余额的4.72%;典当行业规模也在不断发展,2012年末,该省典当行共33家,注册资本3.84亿元,典当余额1.08亿元,同比增长了12.5%;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首批公司挂牌成立至今,目前共有小额贷款公司29家,新增贷款金额19.67亿元,贷款余额22.15亿元,同比增长76.2%,尤其是在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贷款上有力的弥补了正规金融的缺口。

(三)非金融机构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相比,二者的功能在本质上差别不大,同样具有创造货币、扩大资金存量和加速资金周转的意义。非银行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优势在于对活期存款和小额存贷款业务的处理上,对于西部地区而言,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缺乏较大的存贷款需求,相应的对于小额存贷款业务的需求相对较大,尤其是小额信贷公司手续简便,资金周转方式灵活,在服务“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上可以很好弥补正规金融的不足,有力地支持了民族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青海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累计为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农”项目提供了2000余笔贷款担保,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有效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缓解了融资难、担保难的困难,促进了企业的繁荣和农业的发展。

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对农业、私营业主和微小型企业的贷款融资方面,扩大了资金覆盖面,从解决资金的需求方面加快了资金周转,促进了地区的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发展;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业务对零散资金的吸收利用也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储蓄水平,从资金供给方面保障了资金的供给,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对于盘活地区经济有积极的意义。

二、西部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

西部民族地区受到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文化环境的影响,总体上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中东部还有所欠缺。在正规的金融业的发展中就出现了需求不足等问题,这也就为非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你,尤其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不需要很高水平的技术投入和经济发展速度,很小规模的资金需求就可以对一定规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生长产生需求,但是存在的问题就是缺乏整体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环境。

(一)规范化

西部民族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为非金融机构的生长提供了较好的生存环境,但是由于西部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存在文化因素对金融业发展的抑制,例如伊斯兰银行就不准对贷款资金收取利息。这些文化因素对金融的正常发展存在一定的阻碍作用,由于民族地区文化依赖较为严重,这也是民族地区金融业发展规范化的主要障碍。尤其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针对的是小额贷款融资,更是缺乏规范化的规章制度,这就造成了资金管理的风险性,会抑制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长期健康发展。青海省一些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贷款利率较高,有的甚至高于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4倍;内蒙一些地区的“地下钱庄”资金流动方向不清,缺乏透明清晰的金融管理,融资就必须承担更高的风险,对这些没有规范化依据问题的处理也成了一些社会问题的源泉。

(二)法治化

在我国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规定中,除了对规范保险公司的保险法进行立法公布外再无其他相关的正式法律条文。西部民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面对的同全国大的不完善的法治环境一样,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对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缺乏统一的和具体的资金融通、管理、使用等各方面的法律性规定,同时也对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犯罪活动缺乏监督管理。近年来发生的金融案件中,青海、内蒙等地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违法经营,有关鄂尔多斯的“地下钱庄”的一些案件就是因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贷款程序中的抵押担保未经合法审查,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法律依据对这种地下的资金融通进行监督,因此,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康的法治环境。

三、西部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监管体系,规范化经营

西部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首先需要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针对民族地区的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制订合理的行业监管法律法规是首要的任务。然后是科学规划,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内容,发挥法律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日常资金运作的监管作用,保证资金的合理有序流动。同时要加大政策对西部地区的倾斜,由于西部民族地区的有特殊性需要有特殊的金融政策和监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引导民间资本的合理流动,积极引导民族地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发挥他们在基层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也可以给与一定的体制优惠,将社会效益优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专制为村镇银行等;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明确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发挥他们在正规金融业覆盖不到的缺口上的作用。

(二)加强风险监测,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健全西部地区统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系统,密切跟踪西部民族地区各个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存贷款业务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如房地产、民间融资,特别需要监测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业务交叉与风险传导之间的引发机制。明确监测系统的量化标准,科学合理的评估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的风险,采取风险预警与风险处理相结合的方法,把握民族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溢出机制及消极作用;同时制定预案应对风险发生后的处理,防止风险通过资金链扩散。

积极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创新,拓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西部民族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对于微小型的融资需求较为积极,这就需要地区银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为微小型规模的贷款融资开辟绿色通道;再有就是随着房地产在西部地区的发展,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创新也在不断扩展,需要进行合理的监管和支持;最后就是借鉴国外经验,在养老基金投资、典当与拍卖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扩展业务的领域进行积极探索,需求新的融资渠道。(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项目基金:西北民族大学201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民族地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研究(项目编号:ycx13040)

参考文献

[1]赵志刚 《浅析民族地区金融优惠政策》[J]金融研究 2010(1);

[2]杨勇杰 《民族地区小额信贷研究—以内蒙古乌审旗为例》[D]中南民族大学 2011;

[3]肖肖 《民族地区微型金融机构发展问题研究》[D]中南民族大小 2011;

[4]刘华富,尹志超 《西部民族地区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西华大学学报 2006(4);

[5]陈野华,陈静等 《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重整制度研究》[J]金融研究 2001(4);

[6]李铀,李宏伟,张春清 《西南民族地区金融政策研究》[J]西南金融 2000(9);

[7]刘淑萍 《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与防控—基于青海省视角》[J]问题探讨 2013(1);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8篇

当前,保险行业存在的风险主要有:误导销售引发的退保事件,如过分夸大保障功能,对限制性和免除责任条款没有如实告知客户,混淆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概念等。误导销售行为容易发生退保问题,引发群体上访事件,进而影响保险机构和银行的声誉与稳健经营。

“影子银行”体系风险。

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寄售行等非金融机构由于在一定程度上拥有银行机构的间接融资功能,被称为“影子银行”。从漳州辖区看,部分担保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现象,如变相开办贷款业务,甚至参与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一些融资性担保公司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存在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松懈、风险识别和控制力不强及涉嫌抽逃资本金等问题,或因代偿贷款本金过大而停止担保业务。2011年,漳州市某商业银行与厦门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因担保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致使该银行信贷业务产生重大风险。

金融诈骗风险

1.利用收购企业骗取银行贷款。2011年初,漳州辖区的颜某某以高于市场评估价的金额收购多家企业,其先行支付给企业部分款项,并承诺剩余款项待企业上市后再以股份的形式支付。颜某某收购企业后,未更换企业法人代表,而是让原企业主继续经营,但条件是要配合其对所收购企业进行包装上市。颜某某利用该手法收购了多家企业,并在这些企业之间形成关联关系。随后,颜某某通过虚假增资,关联企业间虚假交易等方式对收购企业进行包装,获取银行贷款。据调查,与该案件有关联的企业有16家,涉及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其中13家企业已无法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严重影响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2.非法证券业活动风险。目前,主要有以下操作手法:一是通过媒体广告或荐股博客、收费QQ群等渠道,非法从事证券咨询,或客户进行证券市场投资;二是利用销售炒股软件之名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三是以境外期货的名义,用低手续费和低保证金等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品种交易及投资咨询活动。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风险

近来,以高息为诱饵进行的民间非法集资呈高发态势。非法集资具有形式多样、案值巨大、潜伏期长,缺乏证据、滋生犯罪、与高利贷“一体两面”等特点。

1.形式多样,花样翻新。调查发现,非法集资涉及金融、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名目繁多。如,“购物返利”活动,商家承诺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返利优惠,每天返还一定金额,直至购物款返完为止;或以帮人“转贷”、办养猪场以及合伙承包装修工程投标需要资金等为借口,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骗取他人资金;或以投资房产和矿产项目需要大量资金为借口,向他人高息借款;或以“民间标会”为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名为集资,实为高利借贷。许多非法集资案件实际上与高利贷是“一体两面”。为维持高额的利息与成本,非法集资活动的实施主体往往以高息揽存,成为高利贷的借款方;而参与非法集资的所谓投资者,是以获取高息回报为目的,实质成为高利贷活动的放贷方。

3.案值巨大,涉及面广。在当前银行存款利率低、股市低迷的背景下,民间集聚的大量资金因缺乏多样化投资渠道,不法分子打着“高收益”旗号,很容易吸收巨额的民间闲置资金。近期,长泰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涉案人多达166人,人均近50万元。

4.潜伏期长,后果严重。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对信息的掌握比较被动,主动发现及有关部门移送的不多,而等到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集资行为往往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甚至资金链已断裂,资金被转移。

5.缺乏证据,维权困难。民间集资者一般都是向亲戚、朋友、同乡等熟人进行非法集资,集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口头约定,有的写借条,有的以现金偿付利息,有的将利息加入现金另立借条进行“利滚利”。一旦案发,有些受害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造成公安机关取证难和群众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常在案发后,集资者一般都已将集资款项挥霍一空,致使受害人经济损失无法挽回。

6.滋生犯罪,影响稳定。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链一旦断裂,大部分资金追回难度较大,参与集资放贷者往往债台高筑、生计困难,甚至一夜陷入赤贫,轻则聚集上访“维权”,重则暴力讨债追款,不仅影响民生,而且影响社会稳定,形成众多不稳定因素。

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一)信贷资金投向实体企业后资金监管难度

加大。银行普遍反映,银行对贷款企业是否存在参与民间融资、转贷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难度较大。在民间融资风险案例中,通常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贷款企业,因各商业银行之间缺乏风险信息共享机制,致使风险信息沟通不畅,延长了银行获知风险案件的时间。目前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虽然对部分民间融资案例在银行内部之间进行通报分析,但沟通仍不够及时和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民间融资风险状况的判断和对有关风险处置情况的及时掌握,防范民间融资风险而引发的信贷风险难度加大。

(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仍缺少有效的保障机制

1.协调管理机制不畅。虽然人民银行是法定的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机构,但金融稳定维护工作是一个需要依靠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性工作。在地市范围内,主要由人民银行、银监局、政府部门(如金融办、经贸委)等部门共同组成。但从目前状况看,仍未形成多部门协调一致,共同监督、管理金融稳定工作的有效机制。

2.信息共享机制缺乏。目前,由于缺乏与金融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保障手段,基层人民银行金融信息收集的难度加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来源渠道不够广泛和及时,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不完全。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时有发生内部员工辞职现象,其中部分员工辞职是因其违规违纪或参与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案件后被迫辞职的,由于商业银行出于尽量减少自身不良影响的考虑,未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员工提出辞职前未主动和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所发生的案件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人民银行对金融风险的及时了解和掌握。

(三)打击非法集资仍存在多重困难

1.立案打击的时机难以把握。公安机关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后,如果在活动尚在持续期间立案抓人,虽然能争取主动,减少损失,但一些不明真相的参与群众会认为公安机关断了其财路,可能干扰执法,甚至群体上访。若等资金崩盘再处置,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办案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大打折扣。目前,部分信贷中小企业主参与民间融资活动而引发的资金链断裂“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企业往往涉及多家银行贷款,对此类民间融资案件的报案,当地公安机关往往采取不立案的方式,让当事人自行处理和化解;对信贷风险处置,相关银行均采取不报案、不抽贷的方式,而是通过担保企业代偿或向法院和拍卖贷款企业抵押物等方式,逐步压缩贷款,这种处置方式有利于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因银行竞相收贷而导致企业停产或破产,尽量把信贷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然而,不立案或不报案的做法,让“跑路”者逍遥法外,不仅对其没有起到威慑作用,还可能助长“跑路”风盛行,加大逃废银行债务的信贷风险。

2.对“口口相传”是否属于“公开宣传”的范畴难以认定,导致案件定性存在争议。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犯罪分子为掩盖真相和犯罪事实,一般不会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宣传。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月4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作为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四个必备条件之一,但地方公检法机关对“口口相传”是否属于“公开宣传”的范畴认定意见不一,致使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得不到及时有效打击。

3.部分地区公、检、法机关对跨区域案件管辖认识意见不统一,导致一些案件迟迟得不到依法处理。如,由于涉案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地,检察、审判机关认为异地没有管辖权,影响了案件侦查终结后不能移送,涉案公司所在省也不接受并案移交,案件得不到依法处理。

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1.加强对新设金融机构的开业管理。通过加强管理,推动金融机构在开业之初就建立起以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内控制度和工作业务规程,把各项业务处理环节都置于制度监督之下。

2.加强对在营金融机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校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增强员工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主观能动性和自觉性。一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贷款操作程序,认真开展贷前调查,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时掌握客户资信状况和交易背景等,防止企业和个人通过贷款等方式将信贷资金投向民间借贷市场,防范各种骗取贷款案件的发生。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切实落实内控管理制度,规范经营,加强贷后资金流向跟踪管理,防范贷款企业主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银行信贷资金风险,严厉打击骗贷等金融诈骗行为,切实保障信贷资金安全。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员工遵章守纪教育,警示教育员工不贪图小利和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违法违纪活动,增强员工的法制意识,坚决杜绝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等活动。四是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金融风险、金融案件等情况,增强基层人民银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二)建立和完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保障机制

1.完善工作协调与信息交流制度。金融稳定工作作为人民银行的职能,具有“有职责、无边界”(职责宽泛)、“站岗放哨”(风险预警)、“消防员”(风险处置)的性质和特点。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需要地方党政、公检法及金融监管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和支持配合。一是要建立通畅的信息共享渠道。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相关部门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金融风险案件(事件)快报、金融机构监管、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明确信息交流等事项,拓宽金融稳定工作情报信息获取渠道,定期开展金融风险状况分析和信息沟通交流,为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二是要强化协调管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部门及政府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在明确各自分工与应承担职责的同时,兼顾与其他职能部门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

2.建立和完善区域金融稳定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金融稳定的监测与评估是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前瞻性工作,开展对区域金融稳定状态的监测与评估,可以适时了解金融稳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针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将金融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减少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是要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重点应当是事前预防,而事前预防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的金融预警系统应由预警目标、预警指标、预警方法三部分构成。基层人民银行应该通过建立涵盖宏观、微观并能体现区域经济金融特点的预警指标体系,运用评估分析模型,对指标数据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通过密切观测相关指标的变化,找出经济金融发展中的系统性弱点,分析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因素,尽早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制定和采取风险预防与控制的方案及措施,化解金融风险,并尽可能将发生危机的概率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点。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辖区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有重大影响并可能危及辖区稳定的事件,增强基层央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针对性。二是要探索建立和完善区域金融稳定性评估机制。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的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方法和操作框架,完善压力测试和金融机构稳健性现场评估等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强对重大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警,强化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加强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影子银行”)及民间借贷的统计监测,密切关注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3.完善风险协同处置机制。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过程中,应与相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协同处置机制。一方面,要强化金融监督管理,在金融机构风险加大或资产质量下降的情况下,促使金融机构尽快化解风险;另一方面,要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层次清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和清算安排,当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爆发时,人民银行与相关管理部门应协同对系统性高风险金融机构采取接(托)管经营,资产、负债或机构重组,对于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进行市场清算退出等处置。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制定金融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机构、不同时期金融风险的类型、特点及新问题,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能救急。

4.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坚持发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对地方金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同时注重引导、调动和发挥好地方政府的作用。强化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意识和责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影子银行”)的管理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风险处置责任,有效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违法金融活动。大力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减少行政干预,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

(三)立法规范放贷方,统一定性管辖范围

1.建议立法对高利贷放贷方给予当处罚。目前,对于非法集资活动的借款方,即非法集资活动的实施主体,法律明确规定予以打击和惩处。而作为非法集资活动的放贷方,即投资者和参与者,法律则没有明确规定予以禁止。因此建议全国人大立法坚决禁止和打击非法高利放贷行为(典当行等法律允许的特殊行业除外),让非法高利放贷收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这样既可以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也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因非法集资形成的社会稳定问题。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9篇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内涵和外延的正确理解,是研究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基本前提。然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涵在国内学术界鲜有明确的表述。一般情况是,尽量回避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界定,在不得不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作出解释时,往往采取诸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从事金融性业务的企业组织”之类描述性的定义(刘国光等,1998),缺乏科学的界定。更多的情况是,通过借助其外延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构成来代替对其的界定。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涵义的界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有重大意义。

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涵义有两个方面的理解:一是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二是通过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的比较,进一步理解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涵义。

1、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涵与外延

在西方国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指契约型储蓄机构和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其中契约型储蓄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人寿保险、财产和灾害保险)和养老基金(私人养老基金、公共养老基金),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包括互助基金(股票债券互助基金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和金融公司(米什金,2000)。

在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本质尚不具备信用创造功能、从事金融性业务的企业组织,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以及共同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与发展的原则;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督;在资金来源方面,采取国家投资和地方财政与企业集资相结合的方式,有些还采取向个人集资的股份制形式。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判别标准是:“不具有较强的信用创造能力”+“没有银行字样”+金融机构。其理由有三:首先,经济转轨所造成的体制摩擦,使得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重叠严重,丝毫没有信用创造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用合作社就具有一定的信用创造能力。因此,对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根本性区别,主要是看它们信用创造价值是否一样以及信用创造力的强弱;其次,中国现实的做法是,对不同于一般银行的新型金融机构的命名,都避免使用“银行”字样;最后,将没有“银行”字样作为判定标准,就有更大的包容性,便于避免对今后新产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认同障碍。

按照不同的标准,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作多种分类。如,按所有制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国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集体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组织体制和活动区域来划分,可以分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域(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范围来划分,可分为合作性金融机构、城乡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财务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性租赁公司、投资基金公司、邮政储蓄机构、典当行、资产管理公司等。

2、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异同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共同构成了金融机构体系。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均以信用方式聚集资金,形成金融资产,以获取赢利。但它们也有着不同的内涵,存在明显的区别。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西方与中国的理解不近相同。

(1)国外的理解。根据西方权威经济理论,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本质上是金融中介。金融中介是指从资金盈余单位吸收来的资金提供给资金赤字单位的媒介。根据米什金(2000)的划分,金融中介由存款中介、契约中介和投资类中介三部分构成。存款类金融中介通常被称为“银行”金融中介,即格利和肖(1994)所指的“货币部门”,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贷协会、互助储蓄银行等;契约类和投资类中介机构通常被称为“非银行金融中介”,即格利和肖(1994)所指的“非货币部门”,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退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互助基金、金融公司等。按照国外学者对金融机构的划分,银行是“银行型”金融结构即间接金融的主要中介机构,而非银行金融中介是“市场型”金融结构即直接金融的主要中介机构。在间接金融中,银行金融中介以负债的形式从资金的盈余单位取得资金,然后以资产的形式提供给资金的需求单位,从而完成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这一过程中,中介机构具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双重身份。而在直接金融中,非银行金融中介是金融市场中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作为市场交易的中介人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既不是债务人也不是债权人。

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中介虽然都能创造出金融债权,但他们创造金融资产的性质不同。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来实现其信用创造的功能。其特殊性在于其货币创造,即银行仅仅依靠增加其负债就能达到创造多倍存款货币的目的。银行的派生存款形成了新的购买力,引导新的资源输入到经济循环中,从而完成向经济循环中输入货币的目的。从这一点上讲,银行不仅仅是资金从储蓄者向使用者转移的中介,而且是“货币的生产者”,是高杠杆性的融资机构。而非银行金融中介通过购买初级证券创造对自身的非货币性债权,这种债券是以基金份额、保险单、股份以及其他证券形式存在的流动性资产。这些多样化的流动性资产只是货币的替代品,是对现存货币的重新分配,不能形成新的购买力。因此,非银行金融中介无法完成向经济循环中输入新的资源的任务。

(2)国内的理解。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区别,虽然目前很难找到权威性定论,但我们仍可以通过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具体经营和管理实践的分析,来对两者进行区别,从而进一步认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涵义。①非银行金融机构名称中没有“银行”字样。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法》在第十一条的第二款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根据这样的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就应是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相关金融法规和《公司法》设立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机构主业以外的其它金融性业务的法人企业。因此,从表面上可以从这样两条标准来判断是否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一看该机构是不是金融机构;二看该机构有没有冠以“银行”名称。②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要求低,且业务范围较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使用“银行”字样,还因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要求较低。即使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超过银行,但它不像银行那样专门经营金融业务而不经营其他业务的单纯的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规定,银行只能经营银行业务,不能从事贸易、投资、劳务和资源方面的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对来说要比银行窄一些。除信用合作社之外,其他金融机构不能经营居民储蓄这样的零售性金融业务,只能经营批发性的金融业务。③非银行金融机构本质上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从本质上讲,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之间最大的差别在于:银行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具有创造货币功能,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无此机制。一般而言,银行在再贷款过程中创造货币,即它在转移贷款使用权时,通过自身存贷款机制,可增加货币供给和需求量,从而创造货币。而非银行金融机构仅仅在货币存量既定的条件下转移资金,不增加货币供应总量;它改变的是存量结构,影响的是货币周转率,对货币的供给和需求没有直接的影响。由于二者在业务活动中的这种区别,银行活动对金融和经济形势的波动影响较大,因而受到政府的管制较严,它也就成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主要调节对象。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动由于与货币供给的增减没有直接的联系,受到政府的管制相对要少。

二、

随着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比重逐渐增大,对经济发展的推动日益凸现。一方面,它是银行的补充,是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自身的特点,在融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方面起到了独有的作用。此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其方式是逐渐剥离共有经济,重点进行增量式的发展,以此扩大非公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产生顺应了这一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并在这一转变中发挥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基于此,可以断定,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自身不断的发展、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必将会在中国市场经济体系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结论

在创造派生存款上,商业银行一般可在不减少储备的情况下,增加放款,在增加放款的同时,也往往增加存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必须减少资金储备才能增加贷款。如果非银行金融中介通过中央银行或货币市场的借款,来履行信用创造的功能,它就必须增加其储备资产作为借款的保证,这样会增加融资的成本,降低融资的规模,难以达到信用创造的目的。

综述所述,非银行金融机构从本质上讲是不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在实际中可以是否含有“银行”字样进行辨别。

【参考文献】

[1]刘国光:金融体制改革及运作全书[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

[2]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四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3]格利和肖: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张杰:制度、渐进转轨与中国金融改革[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0篇

一、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思想的转型

1、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

目前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要解决几个关键性的问题:(1)农村金融机构资产特别是非刚性的资产要指令性地向农业转移;(2)在低梯度的地区信贷重点应以种养业为主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来配置资金;(3)调整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占用结构,调整非农贷资产运用结构比例;(4)资产转移到农业要形成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有效的契约约束并加以固定;(5)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转移所造成供给主体交易成本上升要以国家公共资金给予弥补。

2、关于管理者思想转型及处理好几个关系

(1)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对象和服务主体必须是“三农”,其最重要的任务是把其资产在充分满足农民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配置到基础农业和现代农业中去,因此,必须尽快解决农村金融机构金融资产配置向其它产业异化和向资产集中度高的城镇企业转移问题。(2)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政策、标准不能简单从商业性金融机构移植,除了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特点外,必须重视资产的流向、流量、流速和对需求主体的服务性。(3)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的失真比信贷缺损的破坏性更强,因此农村金融机构管理者不能只游动在管理的中间层,仅听经营者的意见而排斥服务对象的呼声,应当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拓宽规范的信贷行为所需信息的渠道。(4)依不同区位经济特点实行分类指导。要解决不同经济结构和不同发展水平农村地区“农民贷款难”问题,应当进行分类指导,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分类的主要相关经济衡量指标有: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种养殖业占农业总量的比重、农民人均收入、经济作物的占比、人均耕地面积、农村人口的恩格尔系数、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比率、生产周转资金自给化程度、农村金融机构供应资金能力、土地资源利用系数、产业化速度等结构性指标。上述系列指标体系直接反映了不同区位中业已存在的农业信贷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了信贷政策必须实行分类指导,以促进非产业化地区农业产业的均衡和产业化地区结构的升级。

二、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政策的调整

1、信贷投向政策调整

(1)制定《农业信贷政策纲要》,对不同地区、不同农业产业领域实施重点、一般、限制、禁止投入的信贷政策,并强制性地规定优先支持投入对象的投入总量和增速以及配套政策,使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在运用中迅速向重点农业领域转移。(2)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多元化问题。按照不同区域各个产业比重状况,规定农村金融机构非农业等方面资产运用比例,缩小农村金融机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非农业投资、上存资金、有价证券投入等占比,通过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运用结构以加大农业产业的投入增量。(3)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这个货币政策工具要成为平衡不同农业比重地区信贷投入的调节器。要改变支农再贷款的供应方式,农业产值占比大、农业信贷短缺的地区要有重点地集中投入,反之可以少投甚至不投。特别是高梯度的已基本完成由农业产业向工业化转移过程的地区,再使用支农再贷款将使这个货币政策工具失效。中央银行从管理上要把支农再贷款投向和收回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2、服务政策调整和服务方式的改造

信用证的发放。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全面发放信用证,对从事农业辅助生产和服务的农户根据生产情况也要扩大信用证的发放范围;要广泛建立农民经济档案和完善农村自然人的经济状况评估体系;要调整农户不良贷款风险权重的评估方法。根据目前农村状况,农村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应提高其标准: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3000元,一般地区5000元,高梯度地区10000元,对发给信用证的农民贷款不能再附加担保或抵押、质押及其他条件。

农村贷款保证制度。广泛调查的数据表明,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从事传统种植业生产的农民贷款,偿还率在95%以上,其诚信度远高于企业。

因此,不能苛刻地把评估企业的风险指标和要求一般企业应当履行的保证条件强加给农民,要重新制定对农民小额贷款的保证制度,对农业生产需要的基本生产要素的小额贷款可采取信用放款;对大额的从事种养业扩大再生产贷款可采取农户联保贷款和村委会保证贷款;对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商品流通的贷款也要降低抵押、质押和担保层次。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根据农业地区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以及渔区和牧区的生产特点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防止把经营性亏损通过缩短贷款期限加大农民借款成本的途径转嫁到农民,这样,一方面可以挖掘农民潜在的贷款需求并遏制高利贷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准确体现各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和收益性。农村金融机构职工收入分配与农贷放款质量的利益协调机制。目前考核农村金融机构职工的经营绩效并与其收益挂钩只有两项指标,即:存款额和贷款收回额,但对农户贷款面和贷款额无论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职工都没有考核,更没有收益水平的制约。要把对农户的放款面和放款额这两项指标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最重要的经营考核指标。要制定信贷员对农户《服务基本职责手册》,包括服务的程序、时间、方式、成效等等,以制约信贷员服务行为的偏轨和遏制“寻租”倾向,重新弥合借贷双方主体相对固定的信贷关系。

拆除人为设置的非规范的贷款屏障。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程序设置不是定位于风险因素,而是无理地增厚了其行政行为强度,借以产生“派生”收益。必须拆除这一贷款屏障,广泛地把农民潜在的借款需求变为现实的借款需求,要拓宽柜台办理信用贷款的对象和额度,担保、抵押、质押中的一些非规范又不能平抑风险的规定和环节应尽快取消,特别是对信用度高的村(镇)的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老贷款户贷款更应当做到方便、快捷。

3、内部管理政策调整

建立农业不同领域生产活动的差别利率体系。国家规定了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逆向运用这一杠杆抑制农户的贷款行为,从而使农村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和农户三个不同主体的贷款利率体系成为“倒三角形”,农户贷款的高利率愈来愈使从事传统种养业生产的农民背上重负。遏制这种行为首要手段是依照《农业信贷政策纲要》,建立农业不同领域生产活动差别利率体系。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1篇

一、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思想的转型

1、关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

目前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要解决几个关键性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资产特别是非刚性的资产要指令性地向农业转移; (2)在低梯度的地区信贷重点应以种养业为主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来配置资金; (3)调整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占用结构,调整非农贷资产运用结构比例;(4)资产转移到农业要形成国家对农村金融机构有效的契约约束并加以固定; (5)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转移所造成供给主体交易成本上升要以国家公共资金给予弥补。

2、关于管理者思想转型及处理好几个关系

(1)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对象和服务主体必须是“三农”,其最重要的任务是把其资产在充分满足农民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配置到基础农业和现代农业中去,因此,必须尽快解决农村金融机构金融资产配置向其它产业异化和向资产集中度高的城镇企业转移问题。(2)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政策、标准不能简单从商业性金融机构移植,除了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特点外,必须重视资产的流向、流量、流速和对需求主体的服务性。(3)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的失真比信贷缺损的破坏性更强,因此农村金融机构管理者不能只游动在管理的中间层,仅听经营者的意见而排斥服务对象的呼声,应当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拓宽规范的信贷行为所需信息的渠道。(4)依不同区位经济特点实行分类指导。要解决不同经济结构和不同发展水平农村地区“农民贷款难”问题,应当进行分类指导,实施不同的管理政策。分类的主要相关经济衡量指标有: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种养殖业占农业总量的比重、农民人均收入、经济作物的占比、人均耕地面积、农村人口的恩格尔系数、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比率、生产周转资金自给化程度、农村金融机构供应资金能力、土地资源利用系数、产业化速度等结构性指标。上述系列指标体系直接反映了不同区位中业已存在的农业信贷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了信贷政策必须实行分类指导,以促进非产业化地区农业产业的均衡和产业化地区结构的升级。

二、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政策的调整

1、信贷投向政策调整

(1)制定《农业信贷政策纲要》,对不同地区、不同农业产业领域实施重点、一般、限制、禁止投入的信贷政策,并强制性地规定优先支持投入对象的投入总量和增速以及配套政策,使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在运用中迅速向重点农业领域转移。(2)农村金融机构资产多元化问题。按照不同区域各个产业比重状况,规定农村金融机构非农业等方面资产运用比例,缩小农村金融机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非农业投资、上存资金、有价证券投入等占比,通过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运用结构以加大农业产业的投入增量。(3)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这个货币政策工具要成为平衡不同农业比重地区信贷投入的调节器。要改变支农再贷款的供应方式,农业产值占比大、农业信贷短缺的地区要有重点地集中投入,反之可以少投甚至不投。特别是高梯度的已基本完成由农业产业向工业化转移过程的地区,再使用支农再贷款将使这个货币政策工具失效。中央银行从管理上要把支农再贷款投向和收回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2、服务政策调整和服务方式的改造

信用证的发放。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全面发放信用证,对从事农业辅助生产和服务的农户根据生产情况也要扩大信用证的发放范围;要广泛建立农民经济档案和完善农村自然人的经济状况评估体系;要调整农户不良贷款风险权重的评估方法。根据目前农村状况,农村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应提高其标准: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3000元,一般地区5000元,高梯度地区10000元,对发给信用证的农民贷款不能再附加担保或抵押、质押及其他条件。

农村贷款保证制度。广泛调查的数据表明,从事农业生产特别是从事传统种植业生产的农民贷款,偿还率在95%以上,其诚信度远高于企业。

因此,不能苛刻地把评估企业的风险指标和要求一般企业应当履行的保证条件强加给农民,要重新制定对农民小额贷款的保证制度,对农业生产需要的基本生产要素的小额贷款可采取信用放款;对大额的从事种养业扩大再生产贷款可采取农户联保贷款和村委会保证贷款;对农产品的加工、运输和商品流通的贷款也要降低抵押、质押和担保层次。

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根据农业地区中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以及渔区和牧区的生产特点确定不同的贷款期限,防止把经营性亏损通过缩短贷款期限加大农民借款成本的途径转嫁到农民,这样,一方面可以挖掘农民潜在的贷款需求并遏制高利贷活动,另一方面可以准确体现各类贷款的风险权重和收益性。

农村金融机构职工收入分配与农贷放款质量的利益协调机制。目前考核农村金融机构职工的经营绩效并与其收益挂钩只有两项指标,即:存款额和贷款收回额,但对农户贷款面和贷款额无论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职工都没有考核,更没有收益水平的制约。要把对农户的放款面和放款额这两项指标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最重要的经营考核指标。要制定信贷员对农户《服务基本职责手册》,包括服务的程序、时间、方式、成效等等,以制约信贷员服务行为的偏轨和遏制“寻租”倾向,重新弥合借贷双方主体相对固定的信贷关系。

拆除人为设置的非规范的贷款屏障。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贷款程序设置不是定位于风险因素,而是无理地增厚了其行政行为强度,借以产生“派生”收益。必须拆除这一贷款屏障,广泛地把农民潜在的借款需求变为现实的借款需求,要拓宽柜台办理信用贷款的对象和额度,担保、抵押、质押中的一些非规范又不能平抑风险的规定和环节应尽快取消,特别是对信用度高的村(镇)的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老贷款户贷款更应当做到方便、快捷。

3、内部管理政策调整

建立农业不同领域生产活动的差别利率体系。国家规定了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而部分农村金融机构逆向运用这一杠杆抑制农户的贷款行为,从而使农村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和农户三个不同主体的贷款利率体系成为“倒三角形”,农户贷款的高利率愈来愈使从事传统种养业生产的农民背上重负。遏制这种行为首要手段是依照《农业信贷政策纲要》,建立农业不同领域生产活动差别利率体系。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货币政策区域效应;最优货币区理论;脉冲响应函数;非对称性

中图分类号:F8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3—0064—05

货币政策是以总量调节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货币当局更多关注经济整体运行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但是,统一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需要以货币区内经济发展的同质性和经济周期的一致性为前提,如果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货币政策就会产生区域非对称效应,不但使货币政策难以实现既定的宏观调控目标,也会给部分地区带来负面影响,进一步拉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大国经济发展中往往存在着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我国幅员辽阔,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东中西部的差距较大,如何解决统一货币政策下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及其衍生的区域非对称性矛盾、使二者趋向均衡则是本文欲探讨的重点。

一、我国统一货币政策的操作特点及其区域影响

(一)我国近年主要货币政策工具统一操作的特点

随着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增加和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加大,我国外汇资产迅速增加,由此,央行一直在被动地通过外汇占款渠道投放基础货币,并不断采取措施对冲过快增长的外汇占款,以稳定基础货币的投放。近几年央行政策表现如:2007年从稳健的货币政策转为从紧的货币政策;2008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负面冲击,央行实施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11年国内经济回暖以后又恢复到稳健的货币政策。针对国内外经济的运行状况,我国近年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特点主要如下:

1.外汇占款成为基础货币的主要投放渠道。随着外汇储备的快速增加,一方面由于强制结售汇制度,另一方面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主要是在外汇市场买入外汇,体现为外汇占款的大幅投放。从央行资产负债表资产方各项构成的变化看,国外资产项目占央行总资产的比重从2003年的50.23%增至2010年的83.09%。外汇占款是其主要组成,从48.13%升至79.75%。对金融机构的债权从2003年的31.03%降至8.03%,这说明我国的基础货币投放以外汇占款为主渠道,再贷款投放渠道作用下降,外汇占款成为我国基础货币投放的主渠道。

2.对冲外汇占款成为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的主方向。外汇市场基础货币的大量投放对基础货币的适度增长造成冲击,为防止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和物价上涨,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更多地用于对冲外汇占款。

(1)公开市场对冲操作。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公开市场人民币业务操作以回笼基础货币为主。由于我国国债市场规模不大,不足以对冲外汇占款的增加,2003年4月央行开始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回笼基础货币。从央行资产负债表负债方项目构成的变化看,发行债券项目占总负债的比重从2003年的4.9%上升到2008年的22.13%。

(2)再贷款和再贴现。为了对冲新增的外汇占款,防止基础货币的过多投放,央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总量逐步下降。2004年1月至2008年10月两次调高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为应对金融危机,2008年底,央行连续两次调低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2010年12月又再次调高两率,以降低再贷款和再贴现渠道的基础货币投放。

(3)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我国近年频繁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央行从2004年4月至2008年6月共2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7%上升到17.5%(大型金融机构)和16.5%(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在2008年下半年连续四次调低至15.5%和13.5%,2009年维持不变。从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央行又分别11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截止到2011年6月底,我国大型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已高达21.5%,中小型金融机构也达到了18%。央行频繁地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目的也是为了对冲大幅增长的外汇占款,以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过快增长。央行于2007年8月允许商业银行在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时,直接以等额的外汇资金交存新增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以减少基础货币的投放。

(4)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由于我国利率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利率充当了货币政策工具。央行规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允许金融机构在一定区间浮动。从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央行分别8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9次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央行分别5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央行又分别5次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以防止货币供应量的过快增长和通货膨胀预期的加剧。

(二)统一货币政策操作下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为研究方便,本文依据樊纲等(2010)报告中我国各省份市场程度的量化数据和各省份经济周期波动相似程度[1],进行层次聚类和K—Means聚类分析,最终将31个省份为三个区域:经济发达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简称A区域;经济欠发达区域,包括河北、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简称B区域;经济不发达区域,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简称c区域。以此划分结果作为区域范围的界定。

在我国现行的间接货币政策调控方式下,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是基于国家层面、满足宏观货币调控需求进行的,较少考虑区域因素。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都是统一的,其中最主要、最频繁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如公开市场操作、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等都没有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差异。再贷款和再贴现工具本身具有区域结构调整功能,可以通过其发放条件和范围体现区域因素,但是随着我国再贷款、再贴现业务量的下降,其结构调整功能也难以发挥。另外,央行对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的调整是统一的,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需求。货币当局关注的操作目标变量基础货币、中介目标变量货币供应量也是基于国家层面的,没有对基础货币、货币供应量的区域差异给以关注。

近些年央行的基础货币投放和对冲操作产生不对称的区域影响,产生了“抽瘦补肥”的作用。从外汇占款这一主要的基础货币投放渠道来看,由于各地区对外贸易和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获得的外汇资产差异较大。A区域的省份经济较发达、开放程度高,获取的外汇资产相对较多。2010年A区域出口总额分别是B区域的8.32倍、C区域的22.6倍。2010年进出口总额最多的广东省,达到7846.6亿美元,外商实际直接投资为202.61亿美元。而欠发达区域对外开放程度低,获取的外汇资产较少。青海2010年的进出口总额为7.9亿美元,外商实际直接投资只有2.19亿美元。基础货币投放存在较大区域差异。从对冲手段看,央行公开市场对冲操作不只是面对经济发达区域的金融机构,而是面对全部的金融机构。另外,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以外汇资产上交新增法定存款准备金对于不同区域分布的金融机构也会产生不对称的作用。经济发达、开放程度高的区域,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较多,资金也相对充裕,以外汇资产上交新增存款准备金对其资金产生的影响较小,而对于经济不发达、开放程度较低区域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较少,只能以人民币上交存款准备金,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使其资金紧张。

由于基础货币投放的区域非均衡性,区域货币供应量也存在较大差异。以区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来估计区域广义货币供应量,2010年A区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382241.5亿元,B区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86263.2亿元,C区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10702.4亿元,A区域的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B区域的2.05倍,为C区域的3.45倍。可见A区域的货币供给更加充沛,而B、C区域的货币供给则相对较少。

二、我国存在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理论判断和实证检验

(一)基于最优货币区标准的我国存在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理论判断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操作会给各区域经济带来不同影响。蒙代尔指出,在最优货币区内货币政策区域效应将不存在。如果我国满足要素高度流动性、区域产品多样化、金融市场一体化等最优货币区标准,即使区域经济具有非同质性也不会产生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如果我国不满足最优货币区标准,意味着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约束下的统一货币政策必然存在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

从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标准判断。目前我国生产要素市场还存在着地区分割现象,不能实现自由流动。受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我国劳动力的流动性较差,流动数量在整个人口中占比较少,且是单向地从经济不发达和欠发达区域向经济发达区域流动。资本流动性也较差,A区域一直保持较高的固定资产投资,我国资本更多地从经济不发达区域流向经济发达区域。信息和技术要素也更多地集中在经济发达的A区域。生产要素很难从经济发达区流向经济不发达区域。可见,我国目前不满足生产要素流动性标准。

从产品多样化标准来看(表1),经济发达的A区域第一产业的比重从2005年的6.95%下降到2010年的5.56%,该区域的第一产业比重最低。A区域的第三产业比重在三个区域里始终最高。B区域第一产业比重最高,B区域的第三产业比重逐渐下降,在三个区域中始终最低。C区域的三个产业增加值占比居于A、B两个区域之间。三个区域的产业结构存在差异,不满足产品多样化标准。

从金融一体化标准来看,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首先,区域金融相关比的比较:金融相关比是戈德史密斯提出的反映金融发展程度的指标,通常简化为金融资产总量与GDP的比。本文用区域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之和除以区域地区生产总值计算出ABC三个区域2010年的金融相关比:A区域为3.23,B区域为2.27,C区域为2.44。其次,区域货币化比率的比较:货币化比率是麦金农提出的反映金融发展程度的指标,常简化为M2与GDP的比。本文用区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作为区域M2的估值,计算ABC三个区域的货币化比率:A区域为1.90,B区域为1.35,C区域为1.47。经济发达区域的金融发展水平超出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区域,说明我国距金融一体化的差距较大,也不满足金融一体化标准。

(二)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我国存在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实证检验

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可以比较ABC三个区域产出和物价受到货币政策冲击的响应时滞和时距分布的差异。选取区域真实国内生产总值(rgdp)和区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epi)作为经济变量,选取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作为货币政策变量,样本期间为2004年第1季度至2011年第2季度,数据来自中经网数据库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所有变量为季度数据,采用X12法对数据进行季节调整以消除季节因素的影响。季节调整后的数据取自然对数,以消除异方差。ADF单整检验显示变量水平值为非平稳变量,一阶差分后成为平稳变量。

建立三个基于平稳的差分变量VAR(2)模型如:

Y1t=(d(Lrgdp_a),d(Lepi_a),d(1m2))

Y2t=(d(Lrgdp_b),d(Lepi_b),d(1m2))

Y3t=(d(Lrgdp_c),d(Lcpi_e),d(1m2))三个VAR模型稳定性检验结果显示三个模型的全部根的倒数值都小于1,位于单位圆内,说明三个模型具有稳定性。基于三个稳定的VAR模型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区域产出和物价对货币政策冲击的脉冲响应曲线和累积响应曲线见图1和图2。

从货币政策冲击对三个区域产出水平的影响比较看,B区域受到冲击后的波动幅度较大,第2季度下降1.14%,而A区域和C区域分别下降0.46%和0,81%:第2季度到第5季度三个区域的产出都有上升,B区域上升的幅度超过A、C区域,最大为1.05%。但由于B区域产出下降幅度超出A、c区域,该区域的累积受影响程度并非最大。从累积脉冲响应图看,前十期的累积脉冲响应最大的是A区域,为0.3349%,B、C区域为0.2322%和—0.0260%。三个区域产出水平的货币政策效应最大的是A区域,其次是B区域,最小是C区域。

从货币政策对三个区域价格水平的影响比较来看,货币政策冲击对B区域的影响最大值出现在第3个季度,为0.16%,A区域的最大响应值出现在第2个季度,为0.035%,C区域的最大响应值出现在第2个季度,为0.051%。从价格水平受货币政策冲击影响的累积程度看,前十期A区域价格水平的累积响应为0.062%,B区域为0.0864%,C区域为0.0647%。受货币政策冲击,价格水平上升最大的是B区域,其次是c区域,最小是A区域。

综上分析,基于最优货币区标准的判断显示我国不满足最优货币区的主要标准,依据最优货币区理论判断我国存在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基于时间序列的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实证检验结果也显示我国存在区域效应的非对称性。

三、我国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成因分析

(一)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差异是形成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根本原因

首先,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A区域省份的经济发展较快,2010年三个区域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8.46%、36.09%和14.45%。东部区域GDP占比大,货币政策的制定更多满足了A区域的经济运行状况。区域投资、消费、出口需求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发达的A区域投资机会、消费水平和出口能力都超出B区域和C区域。

其次,我国区域产业结构存在差异。从产业结构看,各区域产业结构存在差异。相关研究显示不同产业对货币政策冲击的敏感性不同:第三产业对货币政策冲击的响应值最大,其次是第二产业,第一产业的响应值最小。在我国的三个区域中,A区域的第三产业比重最大,第二产业比重也较大,第一产业比重最小,该区域对货币政策冲击的响应值应该最大。中部区域的第一产业最大,第三产业比重较小,西部区域的产业构成居中,B、C区货币政策效应会小于A区域。

(二)货币政策传导主体的区域差异是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直接原因

1.金融机构的区域差异。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健全发达的金融体系可以使货币政策传导畅通。我国金融机构的区域分布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区域省份分布的金融机构数量多,欠发达区域省份分布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2010年末,广东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数达到15195个,从业人员为279824人,资产总额为105279亿元,法人机构为138个。总部在广东省的证券公司有22家,基金公司19家,期货公司25家,保险公司14家。青海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963家,从业人员为13066人,资产总额为3322亿元,法人机构为31个;总部在青海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各有1家。金融机构分布的区域差异是形成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原因之一。

2.企业结构的区域差异。企业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主体,影响货币政策效应的大小。不同类型的企业对货币政策的冲击会做出不同的响应,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以及企业的规模和融资渠道等都会影响货币政策效应。我国国有企业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而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则比较普遍,对紧缩的货币政策,民营企业会有比较强烈的反应。规模大的企业融资渠道多于小规模企业,有能力应对紧缩货币政策带来的影响;而小规模企业融资渠道少,信息不对称使得小企业更多依赖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净值小,获取银行贷款也比较困难,对紧缩的货币政策反应敏感。融资渠道较少的企业就比融资渠道多的企业对紧缩货币政策敏感。不同区域企业构成不同,就会对货币政策产生不同的反应。

3.区域居民消费投资水平差异。作为货币政策传导主体之一的居民,既是投资者也是消费者。不同区域居民的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对货币政策的反应存在差异。经济发达区域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居民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较低,居民的消费水平高,消费贷款需求也较大,愿意持有储蓄以外的金融资产;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区域的居民情况则不同。从区域居民收入水平比较,2010年山东省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年可支配收入为23897.80元,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7890.25元;青海省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年可支配收入为13854.99元,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为3862.68元。从消费水平看,2010年广东省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性支出为18489.53元,农村家庭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5515.58元;青海省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年消费性支出为9613.79元,农村家庭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3774.5元。2010年末广东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11360.7亿元,青海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2.8亿元。经济发达区域的居民消费和投资行为对货币政策反应比欠发达和不发达区域的居民更加敏感。

四、改善我国货币政策区域效应非对称性的政策建议

第一,增加央行大区分行在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影响力,采取适度差别的区域货币政策。人行大区分行应当参与我国货币政策制定,使货币政策的制定适度关注区域经济金融形势的差异。赋予大区分行在货币政策执行中一定的权力,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需要进行灵活掌握。实行区域差别的货币政策,如实行区域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中小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以提高该区域的货币乘数,提高中西部区域金融机构存款的多倍创造能力。实施区域化的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加大对中西部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

第二,大力发展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的中西部区域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适应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区域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从所在区域吸收存款,并将资金用于本地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区域性政策银行专门支持欠发达、不发达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一方面为中西部企业提供方便的直接融资渠道,另一方面也为中西部居民提供较多的可供投资的金融资产。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金融发展 区域经济增长 均衡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体系收集零星储蓄然后将其分配到需要这些资金的部门或个人,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收集和传递信息、转移或分散风险、增加资产流动性,实现资金由供给方向需求方的转移。金融活动首先作用于资金流量,进而再作用于资金存量。通过此传递过程,金融对区域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其传递机制可简述如下:金融活动影响储蓄和投资,储蓄和投资影响资金流量结构,再影响生产要素的区域分配结构,最终影响到区域经济增长。

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一方面,金融对区域经济的主动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的差异直接形成了区域金融活动的差异。在经济货币化金融化的进程中,金融的增长常常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在货币化金融化发展较早的地区,该区域的经济增长就能够获得更大的金融支持,从而发展就更快。因此,在许多情况下,金融相对地处于支配性的地位。区域经济的差异,常常与区域金融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以下从四个方面来论述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资本积累机制

资本的积累源于储蓄,形成于投资。区域经济发展能否动员足够的储蓄是资本积累的关键。金融体系通过部门扩张降低交易成本,使其能够动员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提高边际储蓄总量;其次,通过金融创新提供流动性强、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改善储蓄结构,提高储蓄倾向,这是另一层次的动员储蓄;最后,金融部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降低流动性资产持有量,增加生产投资的比例。通过金融功能的发挥,将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这一点对促进经济增长起着关键作用。

资金流导向机制

对区域经济增长,除要增加储蓄及投资总量外,还必须保证储蓄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投资结构的协调。投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比投资数量更重要,减少低效率的投资和增加新投资在本质上一样重要。金融体系将分散的资金市场融为一体,使资金在整个社会实现重组和分配,同时金融体系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及监督优势将资金引导向那些预期收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起到以金融资源来实现区域经济资源优化配置。

区域一体化机制

金融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和组织形式的演化具有重要作用。金融发展意味着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它可以为信用扩张提供完备手段。金融发展促进资本的转移和集中,推动企业集团化、产业区域化发展,加速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区域组织演化,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和转型;金融发展还为企业集团提供内部控制手段,推动企业向跨地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企业发展领域的拓宽和活动领域扩大促进区域融合。

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机制

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方式的转变,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关键。技术进步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它不仅与科学研究状况有关,还与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有关。金融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在满足融资能力的同时,通过风险分散管理影响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供给,推动区域产业结构高度化,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我国区域金融的非均衡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基于市场基础、原始积累和区位优势等因素的不同,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迅速扩大,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等经济带,不同经济带之间的金融发展也存在很大差距。如不采取灵活的区域化金融调控措施消除这种逐渐扩大化的差距,将不利于宏观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现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发展水平不平衡

据统计,基于不平衡的经济格局,我国目前不同省区货币资金量的分布东、中、西部差异十分明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5月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提供的数据,2004年末,东、中、西部外币存款余额占本外币存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2.2%和1.4%,这突出反映了各地区外向型经济程度的差异。2004年金融机构贷款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6%、19.1%和16.0%。总体看,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余额存贷比明显高于东部。

固定资产投资也呈现明显的地区分布。2004年,我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东部地区的投资总量超过了中西部的总和。从1990年到2003年,东部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万亿元,占全国比例为61.4%,中部和西部分别占全国比例为22%和16.6%。投资的差距对各地经济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将产生非常大的直接影响。

区域金融机构发展不均衡

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相对较为单纯,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除此之外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与之相比,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明显丰富,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大部分新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绝大多数外资银行机构都设在东部地区,由此构成东部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区域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金融市场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载体,已经成为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放货币、传导货币政策的重要渠道,但我国区域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差距极为悬殊。就货币市场来看,东部地区发展很快,中西部地区在市场规模、交易工具、市场主体等方面都较落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征。2004年末,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数约占全国的60%,中西部分别约占20%。东、中、西部地区股票当年筹资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61%、26%和13%。从保险业的发展来看,2004年东、中、西部保费收入分别占62%、22%和16%。各地区保险密度总体上呈东、中、西递减之势,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以2490元、1763元和791元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位。

我国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原因分析

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区域差异

率先改革的东部地区从市场化之初就努力构造金融活动与运行的市场经济基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较快,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拥有相当程度的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很强的拓展融资渠道的意识与能力,加上其自身利用金融资源的成本消化能力不断增强,效率不断提高,从而使该地区形成了较强的资本积聚能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市场化程度和投资主体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弱,对金融资源潜在的需求未能转化为现实的需求,金融资源只能产生较低的利用效率。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区域间存在风险和收益的梯度差距,金融资源为获取较高的收益回报通过各种渠道从中西部市场转移到东部地区。而金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所、法人股市场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东部地区的积聚分布,也为金融资源的流动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和技术上的支持。

一元化和二元化金融政策环境的矛盾

我国金融体制和政策呈现出明显的金融制度运行环境二元化的特征。其基本格局是:东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依靠市场的成分较多,地区制定的发展战略往往是开拓型、创新型和开放型的;中西部地区的金融计划成分占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低,区域政策制订的发展战略往往是平衡型、保守型和封闭型的,其目的在于满足静态的平均化的边际收益。但金融调控则不是根据区域发展的差异因地制宜,而是更多以区域金融运行一体化为前提,强调金融政策的统一性。这种金融政策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不公,等同于对中西部这样不发达地区的政策歧视,进而容易诱发地区金融经济利益的摩擦,造成“抽瘦补肥”局面的出现。

金融市场化差异对微观金融主体的刺激不同

新兴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非银行机构遵循经济理性原则,追求规模经济效应,在配置分支机构时过多积聚在东部地区,一方面促使东部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受到冲击,被迫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同业竞争机制和行业协作机制,并且较早建立的金融市场又形成了金融资产流动的极化效应,凭借这一效应引致大量区域外资金流入;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的金融组织结构单一,大量存在的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重点对象往往是效益低下的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处于被忽视的地位。而且银行无论是在资金计划,还是信贷方向上都受到上级行政的过多干预,很难切实顾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上级行政的宏观调控政策致使其在松与紧的狭小空间内顾此失彼,无法达到应有的经济效果。

区域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建立统一金融市场构建区域金融体系

针对目前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必要建立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统一开放的区域金融市场,消除货币政策传导在各经济区域的阶段性差异,使利率机制在我国东西部地区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东部相对发达地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应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体系。而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应大力发展规模不大的中小金融企业,并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与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同时,要积极努力实现区域金融市场的联合,增加开放性,力争早日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

促进区域金融组织机构发展

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以市场化原则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改变以行政区划编设机构的做法,根据不同地区业务量的多少、地区的大小来确定机构网点的设置。要集中优势在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发展壮大势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鼓励新兴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大中城市设置分支机构。在引进资金的同时,也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

建立相适应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中西部落后地区银行机构较少、金融工具单调,应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条件,适当降低在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密度与金融效率。

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调整目前的资本市场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格局,在稳步发展东部资本市场的同时,立足为中西部建设、开发筹资而积极培育中西部资本市场。为此,注重中西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推动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加快资本经营步伐;推进中西部地区股份制改革进程,以推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积极筹建和完善不同层级的区域性、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在股票和债券发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发行者在区域分布上适当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逐步扩大中西部地区每年的股票、债券发行量。大力扶持资源型企业上市。积极发展区域性的开发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外合资基金等。允许商业银行以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资产入资基金,拓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渠道,增加基金的资金来源。

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

我国政策性银行从设置到贷款投向向中西部地区集中,可考虑成立一家专门为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的政策性银行――中西部开发银行,在与其他三家政策性银行合理分工的基础上,主要负责西部开发中一些特定项目资金的筹措,增强货币政策在中西部传导的效率。

参考文献:

1.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2005(5)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4篇

一、国内理论综述

在国内,张军洲(1995)是最早提出区域金融这一概念的经济学家。目前,国内对区域金融的主要观点有:

一是经济的快速增长需要区域金融的大力推动。在定性和定量方面,刘仁伍(2000)研究了区域金融结构、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认为经济的快速增长来自于区域金融的大力推动。谭儒勇(2000)运用OLS方法对我国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了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能相互促进的结论。

二是金融系统的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韩廷春(2002)通过对“金融发展水平”和“投资率”进行回归分析,发现资本市场扩张对经济增长作用有限,而金融系统的效率和质量对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因此建议发展中国家要控制资本市场的发展规模,积极提升金融系统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区域金融中心和区域金融合作区是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齐丽娟(2005)提出,金融合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通过金融合作,可以有效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具体做法是通过区域金融合作,为金融的有效运行提供框架,打破区域间的金融壁垒,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有效结合,最终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是通过大型金融机构的融合,推动金融机构提高效率。在区域金融和国家整体金融方面,蒋放鸣(2006)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提出金融体系包括很多个功能模块,如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这些金融模块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些功能模块中,大型金融机构的融合能有效地推动金融体系地效率和效益。

五是对于区域财政补偿体系要进行规范。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韩凤芹(2007)提出,政府要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为各个区域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为此,在财政政策层面,要大力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通过财政补偿机制,鼓励落后地区发展;在金融政策层面,给以落后地区政策性金融支持,对于为落后地区服务的商业性金融也给予政策支持。

对比国内外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理论,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通过资本积累、劳动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可以实现国民经济增长。而金融发展对于上述实际变量会产生显著影响。一是金融资产的发展;二是金融机构的发展;三是金融市场的发展。通过信息费用降低与交易费用降低,金融发展会显著影响国民储蓄水平和投资决策,进而影响金融产品和金融功能。可以说,金融通过影响资本积累与技术创新,来促进经济增长。

二、金融支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高度重视金融支持的作用

金融常被人们称作经济的血液,当代的金融具备储蓄、融资、投资、交易、避险和服务等多种功能。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来看,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结算和服务非常重要。从这一点来看,只有金融业提供充足的、有效的支持,才能推动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的超常规发展。可以说,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强化金融支持功能,是解决东北亚经济贸易区资本短缺的根本出路。

(二)金融机构体系要健全

金融体系的发展,体现为金融组织的多元化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通过多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实现多渠道的融资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黑龙江省金融业目前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工具不完备,融资渠道狭小且不畅。因此,金融创新非常重要。金融创新包括机构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等多种,通过金融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又快又好发展。在健全金融机构体系的过程中,应大力支持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积极配合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改革政策性金融业务运作机制;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新业务和产品创新,特别是支持和配合其处置国有不良资产。要着重研究优化东北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加快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金融机构建设。对于开发区内部壁垒,要尽量消除,要以哈尔滨为中心,建立东北区域金融中心,东北区域金融中心还包括大庆和齐齐哈尔,大力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发展,要给予哈尔滨银行更多的优惠政策,以推动其又好又快发展。着重研究设立区域产业投资基金。分别建立基础产业投资基金、高科技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开发投资基金、支柱产业投资基金等、通过这些基金的高效运作,能够极大地推进投资环境建设和创业投资的发展。

(三)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

目前,黑龙江省以银行业间接融资模式为主,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发展滞后,融资渠道狭小,区域资金动员能力严重不足。通过加强黑龙江省金融市场建设,特别是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不仅能大大提高资本形成能力,还能为黑龙江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操作平台。要正确引导信贷投向,支持东北亚经济贸易区重点产业快速发展。要将金融资源引向效率和效益更高的领域。对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发展空间广阔、有良好经济效益、信誉等级高的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四)改善金融环境

融资和非融资的区别范文第15篇

区域金融风险是指金融风险在某一特定区域(以行政区域分布为主,可以包括省、市、区县)的爆发,并对当地经济、金融运行以及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金融稳定与金融风险是同一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就必然伴随着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是新一轮非均衡运行的新常态,我国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运行速度从高速进入中速,经济发展逐步从高消耗、重资本阶段转向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阶段。在此过程中,我国经济运行的风险隐患不断增多且不断显性化,这些风险集中体现在金融领域风险的上升。具体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逐步上升。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从2011年第三季度末的4078亿元逐步上升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的98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从2011年三季度末的0?9%逐步上升至2015年第一季度末的1?39%。二是金融风险在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间分化。大量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风险显著上升,这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爆发在同一区域内体现出较强的同一性,成为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点。三是金融风险不断体现出传染性。由于过度融资、民间借贷、关联担保及“担保圈”等情况,使某些个别企业、个别行业的金融风险不断蔓延,体现出企业之间风险蔓延,企业间风险向个别金融机构蔓延,个别金融机构风险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蔓延,最终可能引发区域金融风险。四是区域金融风险转化为区域的信用风险。部分地区,在出现金融风险后引发外部的恐慌,外部区域开始拒绝对出现较大风险区域的汇款、转账及承兑汇票的收单,使该区域的金融风险从资产质量层面转向信用风险层面,最终对当地的经济金融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二、当前我国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主要因素

一是金融领域流动性风险,引发连锁反应。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金融机构因金融产品的期限错配、金融资金配置不合理等原因,无法应对因负债下降或资产增加而导致的流动性困难,并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可能由此而引发挤提等现象,影响社会和经济稳定。近年来随着利率、汇率等金融要素价格改革的进行,部分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稳定性下降、资产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大,流动性风险大大增加。这种风险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将会不断放大,威胁到区域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是金融结构不均衡,影子银行盛行导致风险隐患重重。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金融脱媒的出现,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非信贷融资的比例大大上升,在此过程中出现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弱化等问题,客观上导致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防火墙作用被弱化。个别金融市场发生的局部风险事件,可能会通过业务链条扩展到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且其传导速度更快、更隐蔽,一定程度增加了区域金融的不稳定性。

三是实体经济产业结构不均衡,过度融资造成产业资金链断裂。

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片面追求政绩、追求GDP,没有及时对区域内结构进行优化升级,部分区域存在将资金集中投向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两高一剩行业等,区域产业结构出现严重失衡。如温州、鄂尔多斯、邯郸等地过多将资金投向房地产,过度融资特别是民间融资比例过高,造成这些地区房地产行业资金断裂,给区域金融稳定埋下隐患。

四是贷款主体关联度过高,“担保圈”引发连锁反应。

2013年以来,钢贸圈企业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以互联互保、货物重复质押的形式进行融资套利而引致的金融案件大幅增长。在此过程中,大部分钢贸企业已经脱离实体经济的需求变成了融资平台,融资规模远远超过了行业所需的资金规模。由于贷款主体关联度过高,而且融资规模超过合理范围,产业链中部分企业出现风险时,很快扩散至整个行业。当前,这类融资风险在纸业、有色金融等其他大宗商品行业继续蔓延。如广东顺德2013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关联担保、担保圈,该地区钢贸企业在金融机构贷款集中出现不良现象,造成较大的区域金融震荡。

五是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化,引发连锁反应。

为了解决财政收支压力等问题,地方政府往往加强对金融业的控制,使金融机构代行部分财政的功能,甚至成为区域里的“第二财政”。由于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金融活动缺乏严格监管,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一旦地方财力不足,和地方财政有关的金融资产容易产生不良资产,财政风险容易转化成金融风险。必须说明的是,上述一个或多个因素会发生连环叠加影响,进一步危及区域金融稳定,并使当地经济发展陷入困境,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处理不好可能由局部区域金融风险转化为更大范围的区域金融风险。

三、金融审计在推动区域金融稳定方面的主要做法

多年来,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在金融审计实践中,针对广东省出现的恩平高息揽存、茂名地区非法集资、城市信用社和信托公司关停、汕头市商业银行关闭,以及民间借贷、部分地区金融业不良贷款率急剧上升等影响金融稳定的情况,利用专题调查等方式开展审计,发挥了事前预警、事中化解、事后跟踪作用。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查处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领域案件,推动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及时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针对广东省各地存在的非法集资情况,在2004年初,对广东茂名地区8家企业通过果园开发、高息非法集资等情况进行了查处。广东省政府根据审计发现情况,举一反三对全省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处置和打击,有效防范了非法集资可能引发的区域金融风险。针对广东省部分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勾结开展搭桥贷款等民间借贷,危及区域金融稳定的情况,在2012年初,选择民营经济发达、银行与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关系紧密的某市开展企业民间借贷情况专项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查处了该市最大的融资担保公司的董事长通过其控制的空壳关联企业,在当地多家银行骗取数亿元贷款,用于开展搭桥贷款等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润、涉嫌高利转贷犯罪的情况。以此为契机,广东省各银行均及时清理、规范与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区域金融稳定。

二是以事中区域金融风险防范为目标,深入揭示地方政府、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及有关金融机构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新的风险隐患。

揭示地方政府、银行监管部门和部分金融机构未真实反映金融风险状况,造成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未掌握真实风险状况,贻误风险防范时机。如部分地方政府采取行政手段要求各金融机构实现当年不良贷款控制目标,通过设立应急资金提供“过桥”资金帮助无贷款偿还能力企业先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再续贷的方式来将金融风险后延,部分机构甚至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弄虚作假来掩盖资产质量,造成全省金融风险状况反映不真实。揭示当地人民银行在发挥再贷款作用、及时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不足。关注人民银行在出现挤提情况后,是否及时动用再贷款手段来化解挤提状况,是否延误金融机构最佳救助时机。揭示部分地方政府采取不当手段去化解风险,造成新的损失和财政风险。如某地方政府,违规截留应上交国税款和海关税款,违规指令政府下属企业到当地国有银行贷款来保金融机构支付,救助失败造成国家和国有企业新的损失。

三是以风险化解效果为中心,持续关注化解金融风险后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推进金融风险化解进程,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在2005年,对广东省150家城市信用社关闭进程进行了解,发现大多数都没有完成退出进程,这些城市信用社有相当多的农民征地拆迁款、企业社保基金等特殊对公存款无法兑付,对社会稳定和养老金支付造成一定影响。通过专项调查有效推进了其退出进程,维护了社会稳定。其次揭示某地区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年来严重资不抵债,亏损挂账金额不断扩大,抗风险能力极差,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情况。推动人民银行、银监会、当地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加强该联社的流动性监测和风险预警,采取机构重组等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再次持续关注恩平农信社关闭后,当地农村金融服务的恢复状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末,恩平仅有48家金融机构网点,其中10个农村乡镇平均服务网点不足2个,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仅13?73亿元,只相当于1998年末该市贷款余额的11?02%。

四、金融审计应发挥持续跟踪功能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利率市场化导致存款类金融机构利差的收窄,民营银行、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业冲击加大,金融机构间分化会更加严重,且金融风险有不断扩大、交叉感染的趋势,存在区域金融风险爆发的土壤,出现区域金融风险的概率进一步加大。金融审计应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持续跟踪的优势,在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方面更大的作用。

一是金融审计应发挥预防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推动各项改革,建立防范区域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

区域金融风险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与金融机构不合规经营、在考核压力下容忍过度融资、鼓励关联担保和“担保圈”相关,与金融秩序混乱、民间融资及非法集资盛行有关,与监管部门和地方金融办管理不到位、融资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不规范经营等密切相关。有鉴于此,金融审计应充分发挥预防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治理金融秩序、推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区域监管职责;在制度层面,应该通过推动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将债务融资阳光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等方式逐步降低地方政府的杠杆率,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有效使用风险对冲工具来防范各种金融风险,努力减少诱发区域金融风险的因素,建立起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长效机制。

二是金融审计应发挥预警功能,通过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防控预案。

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以区域存款类金融机构总体不良贷款率超过5%、多个存款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超过10%等风险指标,存款类金融机构流动性比率比监管部门设定的25%指标低较多等流动性指标,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亏损状况、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等抗风险能力指标,同时参考外地银行拒绝对该区域的汇款、转账及承兑汇票的收单的区域信用状况指标,综合判断区域金融风险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各地区的金融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及时预警。同时,审计部门应及时将情况通报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督促其采取措施、建立预案防范可能发生的区域金融风险。

三是金融审计应发挥隔离栏作用,督促有关政府及人民银行、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坚决阻断区域性金融风险向系统性金融风险蔓延的因素和态势。

在监测出现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情况下,金融审计应发挥综合监管、协调各方的作用,控制风险的蔓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监测和协调,严密观测和审慎分析各种经济运行、金融风险指标和当地金融运行状况,通过各种数据科学判断区域金融风险的严重程度、可控程度。督促人民银行做好预案,防止部分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风险,一旦出现挤提情况,应及时、果断使用紧急再贷款工具补充流动性,提升民众的信心。督促监管部门认真排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掌握真实的风险状况,采取调整主要负责人、重组、与省联社协商补充流动性、定期监测等监管措施,尽力化解风险。督促地方政府做好预案,合理安排财力,依法合规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注入流动性,采取措施防止挤提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是金融审计应发挥问题警示作用,持续跟踪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过程,关注各种主体发挥作用的效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