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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篇

根据笔者的教学经验,文化对比教学理论的使用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随教学内容、学生反馈和教学方法的不同而适当调整。总的来说常用的有教师直接对比法、按教学反馈对比法和激发学生主动对比法三种。

1教师直接对比法

比如在讲到古希腊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柏拉图时,如果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一一介绍柏拉图的生平、思想体系和对后世的影响就会显得枯燥乏味。笔者在谈论到这部分内容前会布置学生查询和阅读中国古代圣贤孔子的资料,在课堂上教师主要介绍柏拉图,当遇到其经历或者观点上与孔子有契合处时会邀请学生讲解有关孔子的相关内容。譬如笔者提到柏拉图在早年时期曾旅行至埃及、意大利和西西里等地,希望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最后苦于无法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开办学校向青年们传授他关于道德和政府的理论,他所创办的“学园”成为西方最早的高等学府。这时学生已通过前期准备了解到孔子的经历,他们能够指出孔子在一生中花极大的一部分时间来周游列国,在从政失败,没能找到赏识他建议的君主后从事教育兴办私学,开创中国私学之首。学生们此时会惊异于东西方两位先哲在经历上惊人的相似,因此对了解柏拉图思想表现出强烈的愿望,教师这时由浅入深,在学生建立了对柏拉图初步了解后引入较为难理解的这位哲学家的思想体系,笔者从两位先哲对人之本性的观点开始,学生通过提前阅读了解到孔子认为所有人本质上是善的,或者说经过教化后可以成为善的。笔者在此解释柏拉图与孔子思想的迥异,柏拉图认为大多数人容易被暴君或贪欲欺骗,因此他们需要被控制,而掌握控制权的人,即“护卫者”能懂得普遍的真理[3]。孔子强调的是广泛的人类行为,他的中心思想是“仁”,即各种美德,以及由此引出的一套修身达人的伦理观念和道德教化的政治观念[4]。而柏拉图则强调受过精心教育的统治阶层的行为。通过解释在人性看法上的差异,教师进一步扩展到他们各自对理想政府和社会规范等方面观点的不同,并和学生一起探讨他们对中西方文化产生的广泛深远的影响。让学生在课堂讲解中扮演一定角色能够加强他们对目标文化的兴趣和理解力。课程中师生的积极互动改变了传统文化教学中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孤立学习的方式,将死板的教师“一言堂”变为轻松活泼的“中西文化历史小型研讨会”。

2按教学反馈对比法

除了邀请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进程中和教师一起通过中西方对比探讨西方文化发展的特点外,教师还应该时刻密切关注学生对所讲授内容的反馈。当学生表露出对某些历史现象的发生表示不解时,教师应该认识到这样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中西历史发展上造成的文化差异构成了学生理解的障碍。笔者在开始讲授古罗马帝国时期时首先介绍古罗马在进入帝国时期后从公元一世纪后期到西罗马灭亡的三个多世纪内绝大多数皇是非正常死亡,这些贵为皇帝者的结局均十分悲惨,他们或被敌军杀死,或被自己人杀死,抑或因绝望于别无选择而自杀。学生对此表示非常惊讶和不解。这时教师应适时指出学生们之所以感到困惑是因为这一阶段的罗马皇帝与我国历史上大多数皇帝的命运千差万别,因此文化教学中初步的自身文化和目标文化的对比激发了学习者学习的兴趣。教师需要进一步对比说明古罗马帝王和中国皇帝主要的差别。首先,皇帝的出身和人选不同。罗马帝国的元老院、禁卫军和军团互相倾轧、不择手段的把代表自己利益的人推上皇位,内战由此频仍爆发,国无宁日。政局混乱导致皇位的风雨飘摇,帝王如同走马灯似得更换。因此,对每一位罗马帝王来说时刻都是危机四伏、性命攸关[5]。而中国从夏朝的禹开始实行王位世袭制到秦朝时确立了延续整个封建时代的帝王世袭制,这种世袭制通常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两种方式。虽然无法保障候选人有做明君的资质,但这一制度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皇位的平稳过渡和朝代的稳定[6]。因此与古罗马历史相比,因为争权夺位导致皇帝的非正常死亡在中国历史上是较少的。在解释完皇帝来源不同后,教师可扩展到皇帝权力方面,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古罗马皇帝和中国皇帝,比如把开创罗马帝国时代的屋大维和确立封建帝制的秦始皇进行对比说明。通过教师及时的讲解和阐释引发学生对目标文化的反思,能够提升他们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和客观分析能力。

3激发学生主动对比法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对外汉语专业 西方文化概论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1.056

西方文化概论课作为通识课开设,与作为基础主干课在对外汉语专业开设存在很大的差别,这是由于对外汉语专业的学科特点所决定的。在中外文化类的知识和能力中,与“外”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的学习和培养其重要途径来源于西方文化概论课的教学。

1 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学生对西方历史知识的掌握古今不均衡,高中世界历史的学习内容主要从文艺复兴开始,西方文化概论课不是历史课,但是离不开历史知识的基础,学生对于西方古代史和中世纪的历史知识存在着较大缺口,造成教学效率较低;

第二,从上古时期到当下,西方文化概论课程内容涉及的时间跨度长;“西”的概念指向多个民族国家,课程内容涉及的地域跨度大;“文化”既包括精神层面又包括物质层面,知识体系庞大,教学内容涉及的知识面广,造成了教学内容的取舍困难;

第三,传统教学模式对学生的影响较大,学生的自主学习性不强,教师的教学方法单一,导致教学和学习效果均不理想。

2 教学目标的确定

对外汉语专业西方文化概论课的教学目标是立足于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从事中外文化交流,培养学生运用西方文化知识与和中国文化进行对比,了解西方思维模式、文化特征与中国文化的不同,消除民族间的文化隔阂和差异,更好地进行汉语教学。

第一,全面掌握西方文化的知识体系,包括体制的演变、宗教、科技、教育、哲学和文学等各方面的发展和特点;

第二,在了解西方思维模式的基础上,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方法运用到汉语文化、汉语语言的教学中;

第三,在了解西方文化的基础上,在对外汉语教学中避免文化冲突,更好地传播中国语言和传统文化;

第四,掌握文化研究的方法和思路,中西文化对比和交流的基本技能,提升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3 教学内容的选择

目前,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总课时为36课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实现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3.1 本体知识

搭建面向对外汉语教学的西方文化概论的知识体系,包括:西方文化产生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西方文化发展历史阶段的分期与发展进程;西方的、社会生产与生活状况、科学技术、教育、政治经济与国家制度、文学艺术等相关方面的分析;通过对西方文化的系统学习和研究,揭示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和文化精神;强调以理性分析的方式来把握西方文化变化的规律,把握西方文化概论这一学科基本原理的分析阐释方法。

3.2 能力

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对能力培养极其重视,在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中可以侧重从三个方面来培养学生的能力:第一,文化研究的能力,学生在对文化知识体系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对文化现象的关注度和敏锐度,能够从多个角度对文化现象进行剖析和探究,找寻其本质和规律。第二,文化教学的能力,语言教学即文化教学,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文化教学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学习,把握西方文化本质、西方思维特征的前提下,在今后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能够恰当地进行文化导入、文化渗透和文化传播。第三,跨文化交际能力,主要通过中西文化对比来实现,跨文化对比可以加深学生对中西两种文化之间差异的理解,并激发他们去了解产生这一差异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原因,从而使他们获得跨文化交际的文化敏感性,增强跨文化意识,便于中西交流和教学。

4 教学方式的改革

4.1 自主学习与教师讲授相结合

西方文化概论的本体知识教学要突破以往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方式,学生自主性的发挥往往只是通过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单一方式来进行。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就某些教学内容简单、学生熟悉的章节可以安排学生自学,教师只是指出该部分的知识要点、重点和难点,课上课下给予学生答疑。另外,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比如提供学生武汉大学西方文化概论的精品课程网站;针对每个章节,根据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提供课前预习知识;根据学生课堂上的学习情况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提供课下巩固和拓展知识。

4.2 开展专题介绍和讨论

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是遵循时间线索、分历史阶段来展开讲授的,突出的是阶段性特点,缺乏对宗教、科技、哲学等专门文化领域进行全面纵向的总结和归纳,缺乏对各文化领域的横向对比;因此,教师可以开设西方宗教、西方科技、西方哲学、西方教育等多个专题,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各选一个专题进行研究,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撰写报告,最后再全部展开讨论。

4.3 强调中西文化对比

对外汉语专业学习西方文化的最终目的,在于“知己知彼”,通过“知彼”更好地“知己”,从而减少和消除对外汉语教学中由于文化差异引起的隔阂和冲突,更有利地推动对外汉语语言和文化教学。在西方文化概论的课程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将西方文化的知识点与相关的中国文化进行对比,鼓励学生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

5 课程测试

本课程测试的重点是西方文化本体知识的掌握和应用上,考核方式可以把多种方式相结合,期末考试仍然以闭卷考试为主,通过填空、选择、名词解释、简答、分析和论述等多种题型对学生基本知识点的识记和文化现象的分析能力进行考查,约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占30%,可以通过课程论文、调查报告、课堂表现等成绩来综合评定。

本文仅就对外汉语专业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提出了一些较为浅显的认识,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仍然需要不断地实践和思考,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孙春颖.对外汉语专业现代汉语课教学的探索与实践[J].语言文字应用,2006,(4):103-109.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3篇

    1 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学生对西方历史知识的掌握古今不均衡,高中世界历史的学习内容主要从文艺复兴开始,西方文化概论课不是历史课,但是离不开历史知识的基础,学生对于西方古代史和中世纪的历史知识存在着较大缺口,造成教学效率较低;

    第二,从上古时期到当下,西方文化概论课程内容涉及的时间跨度长;“西”的概念指向多个民族国家,课程内容涉及的地域跨度大;“文化”既包括精神层面又包括物质层面,知识体系庞大,教学内容涉及的知识面广,造成了教学内容的取舍困难;

    第三,传统教学模式对学生的影响较大,学生的自主学习性不强,教师的教学方法单一,导致教学和学习效果均不理想。

    2 教学目标的确定

    对外汉语专业西方文化概论课的教学目标是立足于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从事中外文化交流,培养学生运用西方文化知识与和中国文化进行对比,了解西方思维模式、文化特征与中国文化的不同,消除民族间的文化隔阂和差异,更好地进行汉语教学。

    第一,全面掌握西方文化的知识体系,包括体制的演变、宗教、科技、教育、哲学和文学等各方面的发展和特点;

    第二,在了解西方思维模式的基础上,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活动中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方法运用到汉语文化、汉语语言的教学中;

    第三,在了解西方文化的基础上,在对外汉语教学中避免文化冲突,更好地传播中国语言和传统文化;

    第四,掌握文化研究的方法和思路,中西文化对比和交流的基本技能,提升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3 教学内容的选择

    目前,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总课时为36课时,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实现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3.1 本体知识

    搭建面向对外汉语教学的西方文化概论的知识体系,包括:西方文化产生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西方文化发展历史阶段的分期与发展进程;西方的宗教信仰、社会生产与生活状况、科学技术、教育、政治经济与国家制度、文学艺术等相关方面的分析;通过对西方文化的系统学习和研究,揭示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和文化精神;强调以理性分析的方式来把握西方文化变化的规律,把握西方文化概论这一学科基本原理的分析阐释方法。

    3.2 能力

    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对能力培养极其重视,在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中可以侧重从三个方面来培养学生的能力:第一,文化研究的能力,学生在对文化知识体系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对文化现象的关注度和敏锐度,能够从多个角度对文化现象进行剖析和探究,找寻其本质和规律。第二,文化教学的能力,语言教学即文化教学,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文化教学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学习,把握西方文化本质、西方思维特征的前提下,在今后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能够恰当地进行文化导入、文化渗透和文化传播。第三,跨文化交际能力,主要通过中西文化对比来实现,跨文化对比可以加深学生对中西两种文化之间差异的理解,并激发他们去了解产生这一差异的社会历史背景和原因,从而使他们获得跨文化交际的文化敏感性,增强跨文化意识,便于中西交流和教学。

    4 教学方式的改革

    4.1 自主学习与教师讲授相结合

    西方文化概论的本体知识教学要突破以往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方式,学生自主性的发挥往往只是通过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单一方式来进行。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就某些教学内容简单、学生熟悉的章节可以安排学生自学,教师只是指出该部分的知识要点、重点和难点,课上课下给予学生答疑。另外,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比如提供学生武汉大学西方文化概论的精品课程网站;针对每个章节,根据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提供课前预习知识;根据学生课堂上的学习情况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提供课下巩固和拓展知识。

    4.2 开展专题介绍和讨论

    西方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是遵循时间线索、分历史阶段来展开讲授的,突出的是阶段性特点,缺乏对宗教、科技、哲学等专门文化领域进行全面纵向的总结和归纳,缺乏对各文化领域的横向对比;因此,教师可以开设西方宗教、西方科技、西方哲学、西方教育等多个专题,将学生分成多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各选一个专题进行研究,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撰写报告,最后再全部展开讨论。

    4.3 强调中西文化对比

    对外汉语专业学习西方文化的最终目的,在于“知己知彼”,通过“知彼”更好地“知己”,从而减少和消除对外汉语教学中由于文化差异引起的隔阂和冲突,更有利地推动对外汉语语言和文化教学。在西方文化概论的课程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将西方文化的知识点与相关的中国文化进行对比,鼓励学生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

    5 课程测试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葛兰西;霸权;文化霸权

一、文化霸权的概念辨析

葛兰西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说egemonia是他的思想的核心内容,这恐怕不会引起什么争议,但是,对这个术语的汉译却有着不尽相同的处理甚至会产生一些分歧。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大陆学者所译的葛兰西文本中,不论是俄文的(gegemoniya)还是英文的hegemony,均被译为“领导权”,2000年《狱中札记》又出了一个汉译本,该译本在大多数情况下将hegemony译成“霸权”。

葛兰西用egemonia描述的主要是某一社会集团争取其他集团对其表示积极赞同、自觉服从并自动融入到该社会集团的权力结构中来的控制方式。在葛兰西的这一用法中涉及到三个要点:第一,葛兰西的“egemonia”描述的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组织或集团之间的权力关系,而是一个集团对其他权力关系;第二,葛兰西的“egemonia”描述的不是“向内的”权力关系,个人对所属的组织或集团的权力关系,而是向外的、超越边界的权力扩展;第三,葛兰西的“egemonia”描述的不是强制的屈从,而是使异己的力量产生“自发性”的同意,即用智识的、思想的、道德的、教育的方式来“说服”其归化,从而获得对被集团内置的赞同与支持。就第一点和第二点而论,显然用“霸权”比用“领导权”更为适当、更为贴切,葛兰西正是借用“霸权”的这种“特有”的内涵来表达一个社会集团对其他集团的意识形态渗透与控制。当然,就第三点而论,用“霸权”似乎有违其“文治”之意,而略带“武功”之嫌,因为,人们可能会把“霸权”与国际政治中所说的某一国家以实力操控其他国家的强权政治联系起来,这当然不是葛兰西的用意所在,葛兰西的“egemonia”的侧重点恰恰在于以非武力的方式达到对权力的服从。葛兰西讨论的“egemonia”根本不涉及国际关系,它的理论主题域与所谓的“文化霸权主义”、“文化帝国主义”、“文化殖民主义”也是不同的,不论是萨义德的“东方学”还是国际政治关系研究中的新葛兰西主义学派都是在“挪用”葛兰西的概念。

二、文化霸权理论来源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并不是葛兰西最早提出霸权概念。据佩里·安德森考证,俄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与阿克西尔罗德在1883至1884年代时候就提出来“霸权”这一概念。在他们的著作中,他们用霸权概念表达这样的意思:在沙皇俄国,资本主义关系已得到一定发展,但是,封建主义因素作为政治力量仍然盘踞着,由于封建贵族的强大,由于资产阶级力量的单薄,资产阶级无法单独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这时,新兴的无产阶级介入进来,参加到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民主革命中并起着主导作用。

后来列宁在《怎么办?》和《社会主义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中,使用了“文化领导权”这一概念,指出无产者不要避开资产阶级革命,不要把革命中的领导权交给资产阶级,应当以理论家和宣传员的身份,既以鼓动员的身份,又以组织者的身份“到居民的一切阶级中去”,领导社会阶级去争取沙皇统治的胜利。列宁的这一认识对文化霸权概念的演进起到重要的作用。

“霸权概念”在葛兰西那里首次出现于《南方问题笔记》(1926年)中:“都灵的共产主义者具体提出了‘无产阶级霸权’问题:即无产阶级和工人国家的社会基础问题。葛兰西把“统治”和“领导”区分开来,强调文化霸权是通过大众同意进行统治的方式。葛兰西指出,一个社会集团能够在必须在赢得政权之前开始行驶“领导权”,这是赢得政权的是首要条件之一;当它行驶政权的时候就最终成了统治者,但它即使牢牢地掌握住了政权,也必须继续以往的“领导”。葛兰西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细致的考察,把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分为“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或国家。市民社会由政党、工会、教会、学校、学术文化团体和各种新闻媒介构成,而政治社会或国家则由军队、监狱等暴力机构组成。葛兰西指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是先进的具有较高民主程度的资本主义社会,其统治方式已不再是通过暴力,而是通过宣传,通过其在道德和精神方面的领导地位,让广大的人民接受他们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或世界观来达到其统治目的,这就是葛兰西所说的“文化霸权”。

三、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实质

葛兰西的霸权是社会统治集团可以使用的各种社会控制模式,它的产生背景是社会冲突。霸权观念的关键不在于强迫大众违背自己的意愿和良知,屈从于统治阶级的权利压迫,而是让个人心甘情愿,积极参与被同化到统治集团的世界观或者说霸权中来。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葛兰西提出了以争夺文化领导权为核心的文化革命观。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主要起源于19世纪资本主义自由社会的特征,他深刻的总结了十月革命胜利在之后欧洲革命的经验和教训而提出了新的革命战略。他看到了东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葛兰西把目光定位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市民社会的地位问题上,由此提出了关于西方社会文化革命的理论。葛兰西认为霸权的产生及转化都是市民社会的产物,葛兰西认为西方社会不同于东方社会就在于西方社会形成了独立的市民阶层。

第二、葛兰西强调霸权是通过占支配权地位的各个集团和阶级与被占支配地位的阶级进行谈判,并向他们做出让步,才得以维持的。他说:“霸权的事实是假定采取步骤照顾到了蒙受霸权集团的利益和倾向,假定是做出来某种妥协平衡。换言之,领导集团应当做出经济方面的一些牺牲。

第三、葛兰西认为霸权主要是由“组织知识分子”的人“组织”起来的。在葛兰西看来,霸权主要是知识分子所作所为的结果。大众传媒文化的生产者、传输者以及阐释者都是参与文化霸权的创建和文化霸权斗争的知识分子。但并非所有的知识分子都能在社会中起到知识分子的功能,葛兰西认为组成知识分子就是人中的一群出类拔萃精英分子,他们具有领导文化和总体意识形态的作用。

通过对葛兰西霸权主要内容的阐释,我们可以看出,葛兰西的霸权概念并不像一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即关注的是市民社会中的文化霸权,霸权的这种涵义虽然在葛兰西思想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但霸权概念本身却有着总体性的意蕴,即霸权概念是对政治、经济、文化霸权的总体性建构。在具体的思想建构上,早年的葛兰西关心的是克罗齐式的伦理霸权问题,并将这种霸权理论思想同经济生活和政治意识结合在一起加以讨论。虽然文化——道德意义上的霸权概念成为葛兰西的主要思考对象,但经济与政治仍然构成了文化理论的支体,并形成了政治斗争中的“阵地战”理论,即从总体上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分析与革命改造。葛兰西对霸权理论的这一理解,才与其哲学讨论中的总体性概念、国家、市民社会关系问题上的一体化分析等思路统一起来。

虽然葛兰西也在一般统治意义的层面上讨论霸权的形式,但其根本的理论指向是处于低层的无产阶级如何获得霸权问题,由于还没有获得统治的物质力量,这时获得文化与道德意义上的霸权,对于下层阶级来说就变得至关重要。葛兰西理论的核心思想就是他的文化霸权理论,深入探讨了以市民社会和意识形态领导权为核心的西方文化革命观,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及西方文化研究方面都影响甚深、甚远,并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文化霸权首要的不是一个“领导”的问题,而是一个领导“权”的问题,是你的领导权能否被接受,能否合法化的问题。因此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要获得统治的合法权,就需要通过赢得被统治人民的同意,通过被统治阶级资源的赞同来获得,而不是获得压制或暴力来获得。

四、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的深远影响及意义

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强调文化自身的功能,为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与权力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的途径与方法。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在当代西方大众文化理论的研究中视影响最大的西方马克思学说之一。他的霸权理论充分强调了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为阐释大众文化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理论方法和理论选择。

葛兰西的文化霸权力理论,随着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日益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受到文化研究理论的关注。尤其是在20世纪80—90年代中国文化研究领域,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受到了较大的关注。在中国大众文化迅速发展起来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文化全球化的进程中要保持清醒,注意西方大众文化凭借其成熟的大众文化形态,发达的文化工业及文化生产技术上的优势对第三世界和不发达地区国家进行文化殖民与话语霸权。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霸权理论则为此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与理论方法。葛兰西讨论文化霸权的一个直接目的是实现集体意志的一致,但这种集体意志的一致不能以常识为目标,而必须通过实践哲学的理论来提升大众的日常意识,这就决定了对文化霸权的讨论离不开对实践哲学的理解,而实践哲学要达到这一政治目的,又不能不考虑福制主义所带来的社会结构的变化。

参考文献:

[1][意]安东尼奥·葛兰西著.《葛兰西文选》,人民出版社,2008.

[2][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主编.《一个未完成的政治思索:葛兰西的〈狱中札记〉》,黄华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 文学概论课程 教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3-0204-01

本文主要探讨在多元文化汇集与本土文化认同的背景下,如何建立高等学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概论课程之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所谓“跨文化比较”,是指通过中外(主要为中西方)相互比较的方法,以文学的基本命题为讨论核心,全面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学理论观点。通过这种新方法,不仅能匡正目前文学概论教学中的西方化倾向,且有利于复苏中国传统文论,提升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一、确立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必要性

跨文化比较不仅对学术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在文学概论课程教学中也有其独特的价值,因此有必要在教学中加以实践,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点:

其一,将文学理论纳入到多元文化视野当中,试图还原“文学”这一概念的本民族意义。长时期以来,中国文学理论界均为一个问题所困扰,即文学基本问题阐释角度的单一化,或者说是全盘西方化。高校教学中普遍存在着一个现象,教、学两方面在理解文学基本规律时仅限于西方话语,而忽略了中国传统文学理论。诚然,文学理论的学科设置体系源自于西方世界,然而在面对中国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活动之时,借助本民族传统文论思想应更利于对文学规律的把握。因此,将中国与西方的文艺理论共置于文学概论课程的教学中,形成跨文化交流的视野,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其二,借助新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实现该课程的理论具象化、实践学理化的创新范式。文学概论课程旨在解释文学活动的基本规律,其学理性较强。因此,借用新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成为了一种必须。

二、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构成与措施

跨文化学习模式主要由宏观理论研究与微观实践操作两部分所构成:

第一,宏观理论研究。该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梳理近些年文学概论课程教学模式的新思路,并总结出该课程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学理背景与实践可能。

第二,微观实践操作。此部分包括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两个环节的培训。具体而言,课堂教学环节可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对常规性教学进行改革。着重讲解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突出文学一般发展规律在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共同面貌与不同特征,并指导学生展开课堂讨论。其次,借助专业选修课提高学生对文学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另外,加强多媒体课件在日常性教学当中的作用,充分展现教学手段的多样化与时代性。通过文字、声音、图片等物质媒介,诉诸视觉、听觉等感官,呈现给学生一个形象化、多样态的文学世界。同时,还要有意识地选择当代作家观点、文学作品,也能彰显文学理论的时代性,强化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就课外实践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其一,要求学生进行阅读笔记的写作。阅读笔记主要指针对教材所涉及的核心理论观点,以及学生课外所习得的文学理论展开介绍、品评等工作,数量为每学期四至六篇。通过撰写阅读笔记,能创造学生自主性学习的机会,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其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科技创新与文学活动。利用课堂所获得的文学理论知识去解释现实生活中的文学现象,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旨。因此,通过该项以调查、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可以激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三、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创新之处

首先,将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纳入到文学概论课程教学中,这是一种具有开创性的教学理念。就目前国内高校教学改革的相关资料而言,本论文所涉及到的某些改革方案虽已采用,但呈现出零散、缺乏系统性的态势。因此,通过跨文化学习模式,架构起文学概论课程的新型学习模式,为本课程教学改革适应新时展提供了一种可能。

其次,利于对文学基本问题的深入理解。以“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为教学核心,着意于各种教学实践、教学手段的改良,这有助于学生全面理解文学发展的核心问题。

再次,提升学生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借助跨文化的比较方法,使得学生在掌握文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能自觉地总结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特点,提高认识水平。

最后,促进人文素质教育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文学即为“人学”。由此,通过文学理论问题的解答与人生话题的探讨,不仅便于学生全面掌握文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能锻造大学生多思考、勤观察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田麦久.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年8月.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西方文论 翻译 新文学 现代出版

[中图分类号]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2013) 02-0107-04

晚清以来的西方文化典籍的汉译工作到了民国时期进一步推进,一系列著作相继得到翻译与出版。西方文化典籍的翻译与出版不仅开启了中国文化的现代化进程,同时引发了传统与现代、“西方化”与“本土化”的论争。就中国现代文论的现状来看,“西方化”与“本土化”的论争演化为“西方文论中国化”与“中国文论西方化”的命题[1]。要解开这一命题的症结,我们还需要作现象学式的“还原”,通过重返历史,追根溯源,从而还原西方文论最初在中国翻译与出版的初始原貌。

1 西方文论的东渐历程

民国期间,西方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戏剧与诗歌继续得到翻译出版,为新文学的创作与生产提供了某种借鉴。然而文学创作话语规则的缺席却让新文学的创作缺乏理论的指引。继文学作品翻译出版之后,西方文艺理论的系统介绍已是大势所趋。地理学意义上的西方毕竟相隔遥远,而文化意义上的“西方”却又充满太多的异质性,因此西化成功的日本也就成为新文学家们的首选;毕竟二者在文化上还存在着很多的渊源与姻亲关系。由此西方文论在中国翻译的历程,最初经由日本这一中介得以传播。正是通过日本文论的翻译,欧美文论与俄苏文论相继地参与着新文学话语规则的建构。

据不完全统计,民国建立前的十五年间,共有956部日文书被译成汉文;至民国成立后十五年间,日译汉的著作有1759部。而其中,通过日文翻译的文论大约50部左右[2]。民国期间对于日本文艺理论作品的引进,较为人熟知的是章锡琛对日本文论家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的翻译。1920年章锡琛正式在《新中国》杂志上连载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部分内容,后因杂志停办而搁浅。次年他又在《文学》杂志上重新翻译与发表,后于1925年由商务印书馆结集出版。而在这年7月,汪馥泉也将翻译的《新文学概论》交由上海书店付梓,后又于1930年4月在上海亚东图书馆再版。基于本间久雄对本书的二次改编,章锡琛又于1930年对之作了重译,并于当年交由开明书店出版。除此之外,本间久雄的《欧洲近代文艺思潮论》也由沈端先于1928年翻译出版,其所著的《文学研究法》也由李自珍翻译,于1932年由星云堂书店出版。

在通过日文翻译的文论中,除了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在当时影响较大外,还有厨川百村的著作。厨川百村的《苦闷的象征》,先是鲁迅于1924年和1928年分别交由新潮社与北新书局出版。丰子恺也于1925年翻译了该著作,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厨川百村的另一本著作《出了象牙之塔》,由鲁迅翻译,分别于1925年与1928年由未名社与北新书局出版;由绿蕉、大杰翻译的《走向十字街头》,分别于1928年与1932年由启智书局与新文艺书店出版。

除这二人的著作之外,翻译过来的日本文论还包括青野季吉的《新兴艺术概论》(冯译,1930年现代书局)、芥川龙之介的《文艺一般论》(高明译,1933年光华书局)、藏原惟人的《新写实主义论文集》(吴之本译,1930年现代书局)、森山启的《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林焕平译,1940年希望书局)、夏目漱石的《文学论》(张我军译,1931年神州国光社)、滕森成吉的《新兴文艺论》(张资平译,1928年联合书店)、小泉八云的《文学讲义》(惟夫编译,1931年联华书店)、狄原朔太郎的《诗底原理》(孙工译,1933年中华书局)等,在当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日本文艺理论的翻译出版为新文学的创作与教学提供了一定话语规则的支持。比如鲁迅在教导青年学生“研究文学”的时候,认为应该从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和厨川百村的《苦闷的象征》着手[3]。然而仔细阅读当时翻译出版的日本文艺理论专著,我们发现,一方面日本文艺理论专著多为西方文艺理论专著的改写,另一方面日本文艺理论专著的翻译出版也呈现出明显的欧美化倾向和俄苏化色彩。

其实欧美文艺理论的翻译,早在民国之前就已经开始。1905年,《新民丛报》第3年第22号起连载蒋智由翻译的法国学者维朗的《维朗氏诗学论》,标志着中国开始系统翻译西方文艺理论。随后黄远生、鲁迅、周作人、王国维等人开始碎片式引用或化用欧美的文艺理论作品来阐释中国文学。然而国人对欧美文艺理论的全面了解,实始于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正如本间久雄自己所言,“文学通论”部分参照了“Hunt的Literature, Its Principle and Problems; Winchester的Some Principles of Literary Criticism; Mackenzie的the Evolution of Literature”等,而“文学批评论”则参考了“Gayley and Scott的 An Introduction to Methods and Materials of Literary Criticism,Saintsbury的 History of Criticism以及Moulton的the Modern Study of Literature”[4]。正是这一系列书目,日后几乎成为中国人学习西方文艺理论的必读书目,同时成为当时学者研究新文学,甚至旧文学的理论工具。1923年西谛发表的《关于文学原理的重要书籍介绍》一文中,第一次系统地介绍了这些文艺理论书目[5]。而1933年郁达夫在《青年界》第4期发表《英文文艺批评举要》一文中,则再次列举了类似书目。

为了正面直接阅读研究欧美文艺理论,国人开始直接地从英文或其他语言中翻译欧美文艺理论。在章锡琛翻译《新文学概论》的第二年,景昌极与钱新便在《文哲周报》上翻译发表了温切斯特的《文学评价之原理》,后于1927年由商务印书馆印刷出版。1926年傅东华在《小说月报》17卷1―8期上翻译发表莫尔顿的《文学之近代研究》。第二年又在《小说月报》第18卷上发表莫尔顿的《文学进化论》。除此之外,一系列的欧美文艺理论得到翻译出版。除了以上两部作品之外,傅东华还先后翻译了勃利司・藩莱的《诗之研究》(1923),蒲克的《社会的文学批评论》(1926),琉威松的《近世文学批评》(1928),卡尔佛登的《文学之社会学的批评》(1930),亨特的《文学概论》(1935)。除了傅东华之外,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翻译的欧美文艺理论还包括多人于1929年翻译的瑞恰兹所著《科学与诗》,宋桂煌于1930年翻译韩德生的《文学研究法》与《小说的研究》等。据笔者大致计算,民国期间翻译的欧美文艺理论(俄苏文论除外)也在50部左右。总体来看,欧美文艺理论著作的直接翻译让国人对外国文学作品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欧美文艺理论的输入也直接地影响着当时中国文学话语规则的建构与重构。正是在欧美文艺理论的基础上,中国文学研究不仅有了全新的理论基础,而且改变着本土的文学理论重构。比如陈仲凡、郭绍虞等人便是在温切斯特、圣茨伯里、亨特等人建构的体系上,来重新思考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体系的[6]。

随着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左翼作家的不断壮大,俄苏文艺理论传入日本,在日本出现了许多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文艺理论,文艺与现实、文艺与革命、文艺的阶级性等问题成为探讨的重心。而此时输入的日本左翼文学理论便即时地迎合了中国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于是从日本留学归来的鲁迅、周作人、郭沫若、张资平等作家便开始俄苏文论的译介。鲁迅最初从日本翻译俄国文学的时候开始介绍俄国文艺理论。他于1929年便翻译了卢那察尔斯基的《文艺与批评》,第二年又翻译了普列汉诺夫的《艺术论》。值得注意的是两部文艺理论著作,甚至包括以前的《壁下译丛》等都是从日文转译而来。后来随着三四十年代政治运动的风起云涌,俄国文艺理论的革命性与阶级性很好地吻合了其时的政治环境与社会环境,于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俄国文艺理论便取代了20世纪二十年代欧美文论的主导地位。这一时期包括俄国民主主义文艺理论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文艺理论以及其他的社会主义文艺理论都在这一时期得到翻译传播。据本人粗略统计,此时翻译过来的俄国文艺理论著作也多达50种。

2 西方文论的翻译:“西方化”还是“本土化”

自晚清开始输入西学以来,对于西方著作的译介一直都存在着“西方化”与“本土化”的问题。即使是最初翻译的一些自然科学,我们的知识分子也在不断地印证着“东学西渐”的痕迹[7]。如果西方文学与中国文学仅就具体的文学作品而言,只要不是变异很大,尽管彼此之间有巨大的文化差异,但本土的中国读者还是能够阅读理解的。作为西方文学的话语规则而言,因其理论的抽象性,以及与本土文学的完全异质性,不管是在翻译过程中,还是读者的阅读接受中,都横亘着巨大的文化鸿沟。因此就翻译效果而论,到底是通过直译而达到完全的西方化还是通过转译、改译或者编译而部分本土化,这是当时西方文论在翻译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二难选择。

就前面所描述的西方文论在民国期间的翻译出版作品来看,大致出现了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因交流中转及语言障碍而导致的文本的转译。尽管民国时期输入了很多日本文艺理论著作,但囿于日本本民族文学的需要,绝大多数文艺理论著作是对欧美或俄苏文艺理论的借鉴与改编。比如在当时中国影响最大的两本文艺理论专著《新文学概论》与《苦闷的象征》便是如此。当被加工过的日本文艺理论翻译成中文后经历了第三次转译,由此国人对西方文艺理论的理解就必然出现误读与不适应的情形。而这一点已经被当时的翻译家发现。翻译的尴尬,促使更多的有识之士直接从西方文论原著进行翻译。然而很遗憾的是,一方面囿于当时文化交流的匮乏,另一方面囿于语言的障碍,即使是摆脱了日文的限制,却又掉进了英文的转译之中,因为这两种语言在当时最为流行。由此民国时期的西方文艺理论的翻译必然地会出现很多的转译。即使像傅东华、曹靖华这样的专职翻译家,有的时候也得从英文版去翻译法国的文艺理论及俄国的文艺理论。

二是翻译过程中出现的节译与改译问题。因东西方文化的异质性,文本翻译过程中必然出现“归化”与“顺化”的问题。对于当时新兴的西方文艺理论,国人最初感到的是与传统本土文论之间极大的异质性。因此很多翻译家在翻译的过程中必然会采用节译与改译,对原著中的某些内容作相应的改编。比如章锡琛深感国人对日本文学的不了解,因此在翻译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与《文学概论》的过程中,往往将过多的日本文学典故与例子删掉。而这一点景昌极在翻译温彻斯特的《文学评论之原理》的时候也同样涉及这一问题。因东西文学的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取诸本国文学以代之。其急切不能得者,则译以明畅之词。或竟以散文译诗句,以求达意”。因此“原著中典例,每于译文中易以本国之类似者……盖因国人于西方学术掌故,所知甚罕。故易以本国材料,为人人所共晓者”[8]。

三是很多西方文论的翻译者采用了编译或辑译的形式。如当时非常有名的东方杂志社为庆祝建刊20周年,将以前在该刊发表的一系列西方文艺理论,以《东方文库》丛书的形式由商务印书馆结集出版。其中包括《写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近代文学与社会改造》《文艺批评与批评家》等。这些编译作品大多由单篇论文组成,来源不同,风格多样,节译与改译并存。对于俄苏文论,因其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与制度化特征,很多俄苏文论,尤其是苏联文艺理论多采用集体编译的形式出版。1935年出版的苏联文学顾问会编著的《给初学写作者的一封信》,1940年出版的苏联康敏学院文艺研究所编的《科学的艺术论》等,均是集体编译。这种集体编译的形式对于后来新中国的文学撰写出版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3 中国现代出版业与西方文论

游走在商业与人文两端的中国现代出版业,既为中国现代文学提供生存空间,同样也生长出新文学的话语规则。然而在商业与人文、生产与消费、阅读与接受的两端,西方文论的翻译与出版,并不像新文学那样有着明显的利益制衡。因为作为新文学的小说、诗歌,一方面作为精英阶层引领社会文化方向的文化话语,另一方面也同样为大众提供难得的文化产品以资消费,甚至是娱乐。但作为文学生产与写作而存在的文学话语规则,因其理论上的形而上学性,势必很难吸引大众的阅读兴趣,最终在普通读者的文学消费层出现真空。西方文论最终还是在中国得以大量翻译出版,有的甚至一版再版。原因何在?据笔者看来,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新文学杂志与相关出版社出于文学创作与研究的需要,翻译出版西方文艺理论,成为必然的历史选择。这些杂志社与出版社一方面为新文学作家的文学生产、写作与发表提供阵地,另一方面也通过输入国外文艺理论为新文学理论建设提供话语支持。纵观整个民国时期的新文学流派的作家们,无论是文学研究会、创造社还是“左联”的作家们,他们一方面本人亲自创办杂志社或出版社,另一方面又供职于这些杂志社与出版社。他们一方面利用自身的身份优势,大量发表新文学作品,另一方面也大量翻译国外文学作品以资借鉴。如章锡琛翻译本间久雄的《新文学概论》,最先发表在文学研究会的固定刊物《文学》上。而傅东华翻译的蒲克的《社会的文学批评》、莫尔顿的《文学进化论》《文学之近代研究》等则发表在新文学骨干成员茅盾主编的《小说月报》之上。又比如“左联”的众多刊物后来成为俄苏文论的发表阵地。现代派作家施蜇存所办的水沫书店更是出版了《科学的艺术丛书》,系统地介绍了当时的马列文论以及俄苏文论。

二是众多专职翻译家与杂志社、出版社的结盟。自1905年废除科举制以来,投身写作与翻译成为众多知识分子的生存选择。一方面他们通过文学生产掌握着新文学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依赖于杂志社与出版社而获得生存资本。比如最早系统翻译西方文艺理论的章锡琛,一方面凭借其熟练的日语翻译了好几本日本的文学理论著作,另一方面更是凭借其掌握的媒介,将其翻译的文论发表出版。又如傅东华的经历亦是如此。在中学毕业后,凭借良好的外语水平,最先供职于中华书局作专职翻译员,后来又去商务印书馆专门从事翻译工作。尽管最后任职于复旦大学,但其一生的经历都与出版活动难分难舍,不仅翻译出版了众多的西方文学作品,而且翻译了众多的西方文学理论。正是这些同时拥有外语背景与留学经历的现代知识分子积极加盟出版事业,为西方文艺理论的翻译出版提供了便利。

注 释

[1]曹顺庆,谭佳.重建中国文论的又一有效途径:西方文论的中国化[J].外国文学研究,2004(5)

[2]北京图书馆编.民国时期总书目(1911―1949)(文学理论・世界文学・中国文学)[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

[3]鲁迅.而已集・读书杂谈[M]//鲁迅全集(第3 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4][日]本间久雄著;章锡琛译.新文学概论[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

[5]西谛.关于文学原理的重要书籍介绍[J].小说月报,1923,14(1)

[6]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M].上海:中华书局,1927

[7]姚振华.东学西渐[J].东方杂志,1904(6)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法律,现代化

提到《资本论》,大概没有哪个中国人会认为,有一位叫马克思的德国人在为资本主义剥削做辩护。相反,人们会说,正是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真实世界的描述,揭示了资本主义世界中应该批判和必然衰亡的东西。然而,提到法律西方化,至少有些中国人会大为紧张,认为这是有人为法律“全盘西化”做辩护。尽管他们了解中国近代的法律改革,大致也知道欧洲人在非洲等地的政治与法律的殖民统治,更知道当代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被迫地或是相对主动地参照西方国家的模式进行法律改革(中国算是一种主动改革的情况)。然而,他们忌讳“法律西方化”概念,总认为用法律借鉴、学习西方经验等词汇更舒服一些。其实,我在很长时间里也是认同这种想法的。然而,在讨论法律现代化问题时,我为什么首先要从“法律西方化”问题谈起呢?——是为了描述我们当前的和以往的真实的法律世界。

无论是回顾20世纪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历程,还是思考中国法律当今与未来的变革前景,西方法律的影响总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影子,是一个拥堵于心中又无合适词语表达的内容。在20世纪中国法律现代化主流理论的演变中,“法律西化”(法律西方化)最终蜕变成为一个较为情绪化的贬语,成为盲目照搬西方法律思想与制度的同义语,这既有学术语言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是人们对于西方法律的矛盾心理和对法律现代化的主观期盼使然。然而,作为批判性语言的法律“西化”概念在有助于澄清人们的心理愿望的同时,却模糊了人们对法律现代化问题的事实分析;在有助于建构和表达人们对一国法律现代化的理想目标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法律现代化的世界史背景和不同国家具体情况的历史考察。特别是在20世纪后期的一些关于中国法律现代化的理论中,对理想的主观追求经常代替了对现实的冷静分析,应该是什么的论证经常代替了现实是什么(或历史是什么)的讨论。这很难使人们看清楚什么是现实中或历史中存在的东西,很难使人们看清客观现实中的非理想性一面;很难使人们看清中国正处在何处,可能会向何处去,以及应该向何处去。

为此,本文希望区别出两种意义上的法律“西化”概念。一种是从价值主张的意义上使用法律“西化”概念,20世纪30年代陈序经的“全盘西化”概念正是这样一种思路,胡适的“充分世界化”思想也有这样的影子。按照这样的思路,法律“西化”概念揭示的是人们想要追求的东西。另一种是从历史描述和批判的意义上使用法律“西化”概念,它所对应的典型历史是19世纪和20世纪初世界范围内的殖民化时代。在理论上,马克思所说的“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和“工业较发达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注1)的思想,即揭示了这样一种历史描述与批判的思路,沃勒斯坦关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作为一种特殊文明被普遍化”的思想(注2)也是如此。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描述的意义上使用法律“西化”概念,法律“西化”概念也就被赋予了一种新的历史描述与批判的色彩。

从历史描述角度使用法律“西化”概念的根本目的,意在想借此从世界历史角度对法律现代化的内在展开逻辑做某种框架分析,描述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世界的一段屈辱历史及此段历史对后来的影响,描述中国社会目前正在发生着的法律现代化进程以及未来的可能走向。本文认为:法律西方化(西化),按我本文所给出的某种宽泛的理解,作为世界近代史总体趋势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是表现为法律殖民化还是强制性的法律西化,均构成了非西方国家法律现代化的起点,这是众多第三世界国家的一段屈辱史,也是人们不愿意承认却应该鼓足勇气承认的一段客观历史。确认法律西方化是非西方国家法律现代化的起点,本身并不能揭示出法律现代化的终点所在,非西方国家的法律演进道路如何走,还要取决于各国的具体条件与国际环境。所以,在不同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法律西方化与法律现代化的现实关系是复杂的,并不是简单的对立或排拆关系。超过法律西方化,靠的不是某种主观愿望,而是要遵循和把握非西方国家法律现代化的内在规律和不同国家的具体条件。

一、“西化”概念与法律现代化

在中国的法律现代化理论里,“西化”概念是难以定义的。这不是就词语而言,而是就它的具体社会内容。同样,法律现代化与法律西化的关系问题也是难以澄清的,不是就人们的主观愿望而言,而是就它俩之间的真实关系。

20世纪早期(特别是30年代以前)的中国,“西化”概念指的就是后来的“现代化”概念,当时的“西化”概念基本上是积极的,反映了传统“夏夷之辩”的中国中心观解除之后中国人向西方学习的开放态度。情况的复杂性出现在20世纪30年以后。在30年代学术界的讨论中,随着“现代化”概念的出现和陈序经“全盘西化”主张的被否定,“西化”概念在人们心目中渐成了“全盘西化”的简称(注3)。“西化”概念内在地分裂了成了两部分,它的原有积极内容转换到了“现代化”概念之中,而原有消极内容留存在“西化”概念的壳里,“西化”渐成贬语。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由于现代化目标模式的转换,西化论主张彻底失去了社会基础,又由于“现代化”概念已经从“西化”概念中成功地剥离出来,就更无人从正面意义上继续使用“西化”概念。在后来的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学习西方的浪潮重新兴起,“西化”概念重新出现。不过,由于原有“西化”概念中的现代化含义内容已经获得了独立的语言表达,此时的“西化”概念的含义仍然等同于原有概念中的消极剩余物,即盲目照搬西方经验、主张全盘西化的代名词。由此,“西化”概念主要成为了一种批判性词语。

从主张“西化”的阵营看,在20世纪中,最早主张“西化”的人,是“五四运动”时期反封建主义态度最猛烈的人,如陈独秀、胡适等。维新运动的失败,使许多中国人认识到,中国的问题单靠点点滴滴地学习西方是不够的,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造。中国文化与西洋文化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文化,只有西方文化,即西方的科学与民主,才能救中国。这是“五四运动”时期“西化论”主张的最突出成就。所以,20世纪早期中国的“西化”概念就是指现代化,主张西化论的人往往也是反对中国封建专制文化态度最猛烈的人。西化论表明了一种与以封建文化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彻底决裂的精神。30年代初陈序经等人的“全盘西化”论也是针对梁树溟的新儒学文化观而来的(注4)。如果我们不追究其名词概念上的问题,这种“全盘西化论”也是一种主张全面的激进现代化的观点,只不过当时人们普遍地还没有把“现代化”概念从“西化”概念中剥离出来。无论是西化观点,还是全盘西化的观点,就与其它们当时所分别针对的封建礼教观点和新儒家的“世界未来文化就是中国文化(儒学)的复兴”观点相比较而言,都是一种相对进步的、与中国现代化的大趋势相吻合的观点。

“西化”概念的更真实含义,不仅在于它本身,而应该从反“西化”论的主张中寻找。20世纪早期最激烈的“西化”反对者,是那些封建礼教的忠实维护者,他们攻击“西化论”者是“覆孔孟、铲仳常”(注5)。“五四运动”后期的反“西化论”者主要是一些接受过西方新学与民主思想洗礼、但仍对传统文化持同情态度的文化保守主义人物。如“五四运动”时期,针对当时新文化运动对儒学旧礼教的抨击和西学之风盛行,杜亚泉认为,“近年以来,吾国人之羡慕西洋文明,无所不至,自军国大事以到日用细微,无不效法西洋”(注6)。20世纪后期,原处于封闭状态的中国向外部世界走出的每一步,中国借鉴西方经验的每一个重要举措,几乎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反对意见与阻力,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盲目照搬西方”的批判性言辞飞过来,都曾经被指责为“西化”。就法律方面的情况看,八十年代初期,法律方面的指导思想是,西方国家的法律是体现资产阶级意志的,是有阶级性的,不能照搬借鉴,只有西方法律中的一些技术性法规是无阶级性的,可以借鉴。如果有人提出在学习借鉴西方法律制度方面走得远一点,自然就会戴上一顶“西化”的帽子。八十年代国内法理学教科书中谈到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表面上说是要“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和吸取本国历史上及外国经验相结合”,但注重强调的还是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注7)。整个80年代谈及权力制约原则、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权利本位、人权理论等内容时,最容易被扣上的帽子之一就是“照搬西方”与“全盘西化”甚至是“自由化”。从考察“西化”概念的使用情况看,人们使用“西化”概念所反对的内容,有许许多多都正是中国在后来的改革中逐渐加以吸收、借鉴的东西。也就是说,人们使用“西化”概念所反对的内容,正是向西方学习的做法。如果说,反“西化论”者所反对的是中国走向外部世界,至少是反对中国在这方面走得过快,那么,西化论者所主张的主流恰恰是全面的、尽快地融入世界,融入国际社会的潮流中去。这样一来,在中国的现代化话语里,“现代化”与反对“西化”在许多方面构成了一种矛盾的伴生现象。在现代化的主张背后,总有反“西化论”的主张跟随而来。因为,正如金耀基所说的那样,“”现代化“以工业化、都市化、世俗化、普遍参与为内涵的,而这些却又恰恰是现代的西方文化的特质,”现代型模“固然不等于”西方型模“,但二者是非常接近的。而几乎是重合的(注8)。所以,无论是怎样的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总是有”西化“的成份在其中,总是无法避免向西方国家学习的活动。上述情况大概主要说明了一个情况,即对”西化“概念的理解不应该仅从”现代化“概念的剩余内容方面理解,不应该仅从盲目照搬西方经验的意义上理解,而应该从反对”西化“论者所现实地反对的东西方面理解。

西化概念引发出的另一个复杂问题,是法律现代化与法律西化的关系。

法律西方化(西化)与法律现代化的关系是一个主观上说得清楚、实际上辩别不清的问题。从主观愿意方面看,法律现代化是要通过借鉴、学习西方社会中已有的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合乎社会进步要求的内容,改造原有落后的中国法律,而不是要将西方社会的法律、特别是其中不合理的及不合乎中国国情的内容原样照搬过来,即把西方法律中的为我需的、好的东西拿过来,留下那些不需要的或不想要的东西。但实际上,由于为我所需的、好的东西的标准是社会功利性的、适时变化的,某项法律改革实践到底是合乎现代化要求的还是属于“西化”的也就难以说清楚了。比如,从历史上看,清末立宪,搞君主立宪制,是否是符合了当时的国情?就清末修宪的决策者而言,君主制无疑是合乎当时中国国情的,但后人认为那是照搬当时的德日体制。沈家本奉旨修律是否属于照搬西法呢?后人的回答基本上是否定的,但当时清庭中将其斥为“专摹外国”(西化)者为却大有人在(注9)。民国初期孙中山搞英美共和制,是否合乎当时的国情?今人似乎多持肯定态度,但无论是当时还是如今,认为共和制徒具形式、在中国并无土壤根基的看法也很普遍且道出了部分历史实情。这些是历史上的情况,如今的情况也很类似。中国在上市公司原有的监事会框架内叠加了美国的独立懂事制度,在纠问式审判的历史背景下植入抗辩制,在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的社会环境下制定实施了知识产权法,这是属于学习、借鉴西方法律,还是属于照搬西方或“法律西化”呢?这实际上也是容易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些引入、借鉴西方法律制度的改革是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的,还是缺乏现实社会基础的。这使人们感到,中国的许多法律改革,总是被置于法律现代化与法律“西化”的评价之间,可以被人们说来说去。时下人们常说,中国法律需要现代化,但法律现代化不是西化,这又使人感觉到法律现代化与西化之间存在着某种对抗、排斥的矛盾关系。那么,法律现代化与法律西方化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从什么角度看待法律现代化与法律“西化”的关系呢?

二、法律西方化——法律现代化的历史起点

从中国近百年的文化思潮演变看,人们对“西方化”概念的主导评价是否定性的。然而,我在想,我们是否可以从客观描述的意义上使用“法律西方化”概念?因为,法律西方化概念,客观地说,是能够包容多种含义的。简单说来,从评价角度看,人们可以把它从好的方面或坏的方面理解。从适用范畴角度看,人们可以从广义或狭义方面理解。从好的方面的理解,法律西方化可以等同于学习和借鉴西方的经验,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与文化,把西方社会自近代以来在法律发展和制度创新方面的做法和法律成果应用于中国。从坏的方面理解,法律西方化可以等同于“照搬西方”、“全盘西化”的含义。从狭义的适用角度看,法律西方化仅指学习、借鉴欧美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做法。从广义的适用角度看,法律西方化,不仅指直接学习、借鉴欧美国家的法律制度,还可以大致地、非严格意义上地等同于法律国际化。因为目前所谓国际通行的法律规则与制度,大多是原创于欧美社会并提升为国际规则的。所以,法律西方化概念的客观含义可以是多重的,它的取舍问题,从技术上说,取决于我们赋予它什么样的含义。

从历史上看,“法律西方化”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了。谈起法律西方化,人们很容易想起20世纪30年代中国学术界关于“西方化”或“全盘西方”问题的那场争论,眼下的法律西方化问题自然也有这场争论做为某种历史背景。现在的人们往往清晰地记得那场争论是以“全盘西化”论的完全失败而告终的,其实,同时失败的还有所谓的 “中国本位”论,取而代之两者的是“现代化”概念在中国学术界得到广泛认同。20世纪90年代,罗荣渠主编的《从‘西化’到现代化》(注10)一书中记载了这场争论的一些重要文章,从“西化到现代化”的书名似乎也为这场争论做了某种学术定论。确实,从主张西化到主张现代化,这体现了一种思想的进步。然而,也许是进步的时间太长了,年代久远了,人们已经忘记了“现代化”概念是如何产生的,是从何而来的,眼里只剩下“现代化”了,以致于天天喊“现代化”,或者还拿“现代化”概念反对“西方化”概念,却没思考“现代化”概念的真正内涵。其实,为了理解“现代化”概念,我们首先要知道“西方化”(法律西方化)。

什么是法律西方化?要给这个被人们经常使用和关注的概念作出一个明确严格的解说并非易事,也不见得十分有意义。日本近代“脱亚入欧”式的法律输入和改革肯定在部分学者眼里属于法律西方化,中国学习借鉴西方法律,并力图将其适合于本国实际的做法是否属于法律西方化呢?对于后者,恐怕争议会更多一些。近代土耳其废除伊斯兰法律传统,完全采取西方法律制度,应该属于法律西方化,而一些现代伊斯兰国家既捍卫传统伊斯兰的法律信仰,又有选择地“转译”了一些西方社会关于人权的法律观念,并将其与传统伊斯兰法律信仰相结合,是否属于法律西方化呢?如果说,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的法律就属于法律西方化,那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的相互借鉴、相互影响和不同程度上的趋同的现象属于什么呢?再者,第三世界国家遵循和采用了目前“国际通行”的法律制度是否属于法律西方化呢?

如果人们跳出这些具体的、看似不易说明的现象,从历史角度把握这些现象背后的总体特征,就可以把法律西方化看作是自近代历史以来西方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向非西方社会的单方向传播过程。也许有的学者更愿意用“法律的国际化”等概念来表达某种类似的含义,这对于某些时期的情况可能也显恰当,本人并无意见。但是,在使用“法律国际化”之类的概念时,我唯恐人们被“国际化”之类的字眼所迷惑,陶醉在一种关于国际社会的理想主义梦想中,忘记了“国际化”背后的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和渗透其中的国家利益问题。如果我们愿望采用“法律国际化”一类的提法,就应该对“法律国际化”的表述作一种更深层的追问,什么是法律的国际化?法律国际化由何而来?谁在领导法律的国际化?有多少是国际平等秩序中的法律国际化?有多少是不平等秩序中的法律国际化?哪个成分更多些?哪种成分是现实国际生活中主流?第三世界国家在国际化的趋势中处于何种地位?在如此一连串的追问下,人们就会发现,他们不得不重新面对的仍然是西方法律文化向非西方世界的单方向传播问题,即所谓的“法律西方化”问题。

也许还有人认为,法律现代化概念能够替代原有法律西化概念的有益作用,同时能够避免它的负面作用。从表面上看确实是如此,但这仅止于问题的表面。因为,法律现代化概念仍是需要被说明的,其中有一些更深入的问题,比如现代化中的现代性因素从何而来,现代性因素是如何进入中国历史之中的等等,当前中国法律变革的方向是参照何者而确定?――是仅仅基于对历史的反思,我们就能够找到法律变革的方向,还是要参照中国外部的情况改革中国法律?这些问题都共同指向法律现代性因素的某种世界性的历史源头,即先步入现代化行列的西方国家。所以,法律现代化概念虽然是有用的,是可以用来描绘中国法律变迁方向的,但它需要法律西方化的概念作为其内在的要素。

自16世纪以来,欧洲人在数个世纪的时间里逐步建立起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全球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技术和科学体系的综合体,到了19世纪70年代,形成了一个以欧洲为中心且向外辐射扩张的新的世界格局。此后,全世界其它地区的民族都在这个文明中心的影响下经历了一场“近代化”和“西方化”的过程,或是如马克思所说的,经历了一场“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早期标志是欧洲近代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引进,以工厂制度为代表的经济体制的建立,近现代教育体系的形成。作为这一过程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非西方国家的法律西方化,包括以部门法分立为特征的法律制度的建立,近代法院体制的形成,法律文化和法律价值观念的变化,等等。可以说,不同程度的法律西方化(包括法律殖民化和被迫实行的以法律西方化为主题的法律改革)是各非西方国家法律近代化的开端,也是这些国家后来法律现代化的基础。同时,法律西方化不仅仅是第三世界国家在近代殖民统治时代存在的现象,在民族独立以后的法律相对自主发展阶段,人们依然可以看到法律西方化现象在各第三世界国家不同程度地得到某种延续,在目前正在展开的全球化进程中,法律西方化现象不仅仅是以往西方法律影响的延续问题,而且表现为如何与西方主导型的国际规则体制的“二次接轨”问题。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 《中国文化概论》 中国文化 学生素养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既是一门关于中国国别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基础性课程,又是一门跨学科的综合性课程。自1999年始,国家教育部就将《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确定为高校的公共必修课程,并作为高校所有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性、综合性的人文类核心课程[1]。《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旨在帮助大学生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而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在高校开设该课程是大学生文化素养教育的途径之一,高校应抓好《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之教学,充分发挥该课程的文化教育功能,进一步弘扬中国文化,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养。

一、《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开设的必要性

《中国文化概论》是一门研究中国文化现象、文化体系和文化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包括:中国文化的基本内容、中国文化的主要特色、中国文化的发生机制、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国文化的分科知识和中国文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从小学到中学,学生学到的、接触到的有关中国文化方面的知识不少,但是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却缺乏整体性、系统性。高校开设《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就是要梳理出中国文化的发展脉络,将学生已掌握的有关中国文化的知识、文化理论形成完整的文化体系,使学生对中国文化的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从而树立中国文化历史概念,实现在文化上的高度自觉。高校将《中国文化概论》列为公共基础课程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需要,是高校人文素养教育的需要,是增强民族文化主体性的需要,是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的需要。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进一步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加深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识,扩大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人文素养,促进全面发展。

二、《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现状

《中国文化概论》作为高校一门公共基础性课程对大学生人文素养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但由于各种原因,该课程存在若干问题,现状令人担忧。

1.《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不受重视,日益边缘化。

一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比较重视传授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技能,而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育重视不够。因此,大多高校在课程设置上不够合理,专业课程学时长、学分多,比重过大;人文课程学时少、学分低,比重太小。作为人文课程的公共基础课《中国文化概论》相应地被边缘化。有的高校将其课程性质改为公共选修课、限选课、校选课,有的高校甚至只在个别文科类专业中开设,理科类专业不开设。

高校不重视《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建设,学生缺乏学习兴趣。大部分学生致力于专业知识的学习、专业技能的训练,忙于计算机等级和英语四、六级等考试,对传统文化知识的学习热情并不高。他们对《中国文化概论》这样的人文课程认识不够充分,态度不够端正,不能认识到拓宽知识视野、提高人文素养的重要意义。

高校长期对人文素养教育不够重视,必然会导致学生普遍缺乏人文知识、人文精神,使得校园文化氛围薄弱。高校学生毕业后将是国家的中流砥柱,如果缺乏人文素养,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2.《中国文化概论》与西方文化课程的冲突。

当代大学生,文化观念已经逐渐向西方式的偏移,对自己老祖宗的东西反而渐渐变得陌生。大学生喜欢过西方的情人节、圣诞节、万圣节,对中国的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不感兴趣,有的甚至已然忘却。这种盲目的崇外,使得大学生对待传统文化类课程和西方文化类课程的态度有所偏移。学生在选修课中大多选择《基督教研究》、《外国名著导读》、《西方文化精讲》等,选修《中国文化概论》、《论语导读》、《中华诗词之美》、《国学导读》等的极少。西方文化和中华文化都有其精髓的地方,学生学习西方文化类课程,可以拓宽知识面,了解世界、走向世界。但是在学习西方文化的同时,不能忽略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大学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炎黄子孙,有义务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人。

3.学生素养低。

目前相当部分高校学生存在人文精神缺失、人文素养偏低的现象,令人担忧。有的大学生精神生活空虚无聊,整天沉湎于网络游戏、QQ、微信,有的道德缺失、唯我独尊、自私自利。唯物主义、唯利主义、唯乐主义在高校学生中普遍存在。因此,高校加强大学人文素养教育的工作刻不容缓。正如科学院院士、教育家杨叔子先生所言:“人文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我们会一打就垮;没有人文精神、民族传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会不打自垮。”[2]因此《中国文化概论》等人文学科课程,在高校课程体系中显得尤为重要。

三、《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1.高校应重视《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建设。

大学生人文素养的培育和塑造有赖于人文科学知识的内化和升华。大学生首先必须学习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掌握丰富的人文科学知识,实现这种内化和升华。因此,各高校应审时度势,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在文理各专业的必修课中开设《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并确保每周两课时的教学量,开满一个学期。另外,高校还要建设一支优秀的人文类师资队伍,制定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国文化渗透到课程教学中,在弘扬中国文化的同时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2.优化课程教学方法。

《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全面而系统地介绍中国文化的基本知识,涉及文学、史学、科技、外交、教育、宗教、音乐、戏曲、书法、绘画、建筑、雕塑等多方面,内容繁多、知识涵盖面广。《中国文化概论》课程内容博大精深而授课时数却校其有限。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讲授繁多的教学内容,并达到弘扬中国文化、提高学生素养的目的,是该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应根据《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特点,采取多媒体教学方法,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通过演示文字、图片和影视资料,以及超级链接互联网上的有关资料,配合教师的讲解,将知识教育与人文教育融为一体,进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3.注重弘扬中国文化。

在《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教学中,应注重弘扬中国文化。当前,中国经济腾飞,中国崛起于世界之林,同时中国文化受西方文化的冲击和影响不小。文化素质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因此,将《中国文化概论》列为必修课程是弘扬中国文化的需要,是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的需要。在《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中,应系统地讲授中国文化的生成机制、表现形式和总体特征,引导学生全面了解中国文化的知识和理论,把握中国文化现象的特点,提高对文化现象的分析判断能力,进而更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民族的文化特点。

4.努力提高学生素养。

高校《中国文化概论》课程设置的宗旨,就是使学生了解一些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特别是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努力培养当代大学生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进而带动学生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通过《中国文化概论》课程的教学,努力弘扬传统文化的优势、倡导中国文化之精神,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大学生人文素质缺失的现实问题。

教育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未来,它不仅仅是知识内容的传播,更是人文精神的培养、人生价值的探索。《中国文化概论》课程正是富含对人生价值、人生意义等进行思考的一门课程,这些传统文化积淀和蕴涵了历代中国人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们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所以,我们要充分重视和发挥《中国文化概论》在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努力弘扬中国文化,提高学生素养。

参考文献: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9篇

[论文关键词]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本土化;女性;女性主义;女性写作

任何一门学科,其核心内容都由一些关键问题所构成。同时,研究任何文学文本、关注任何文学现象的过程中所生成的意义,也必然要依赖一定的思想框架,因此,批评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对所谓“原意”的真正追寻,而只能是“误读”。西方女性主义批评与中国的女性、与中国的文学现实相遇后生成的文学批评,其文化积淀、现实处境、具体目标功能都与西方都不尽相同,因而它们在批评实践中所需要特别给予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些基本的、特殊的概念,有助于理解西方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的本土化过程。

一、中西方对“女性”概念的阐释及运用

女性是什么?在西方男性独霸学术界的传统里,女性历来被看做是处于边缘化的“第二性”。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感谢主赐给他恩宠时说,第一,他生下来是自由的,不是奴隶:第二,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在先哲的心目中,女人就是这样被划为了“第二性”。总之,一句话,女人就是为男人服务的一个工具,是一个附属品。

经验论者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M.Gil.bert)和苏珊-格巴(SusanGubar)在她们合写的《阁楼里的疯女人:妇女作家与19世纪的文学想象》的绪言里,从语言的发展对男权与男性性征进行了论证。她们认为:自从维多利亚时期以来,父系的文学创作理论依附于基督教的创世说,神话了男性作者。因此,如果创作是男性的行为,那么男女两性的主、客体地位也就确定:男性是积极的、主动的,女性是被动的、接受的。在这种解释下,创作的作品不仅仅是作品本身,而且还是权力的象征。

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西方女权主义者不满于女性所处的边缘被动处境而纷纷奋起抗争,从理论的层面寻找出女性的自我身份。1949年11月,西蒙·波伏娃出版了被后世的人们尊崇为女性《圣经》的《第二性》,成为新女性主义高潮的理论指南。

在波伏娃看来,女人的“第二性”地位是历史的长久演变而造成的,男人利用生理、经济、法律、道德、宗教及文学等各种手段,塑造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而把女性置入到一个附属的地位。在波伏娃看来,男人按他们的愿望将女性视为“偶像,仆人,生命之本;又是魔鬼,阴谋家,搬弄是非的人,骗子。她是男人手中的猎物,又是毁灭他的祸根。她意味着他不曾有,但又特别渴望的一切”。因此,女人虽然是天生的,但是女人身为“次等性别”的地位却是后天造成的。

1963年,贝蒂·弗里丹出完成了她的《女性白皮书》一书,标志着她个人生命和对女性思考的一个转折点。弗里丹提出了有名的女性“第四维形象”的概念:除了婚姻、家庭、为母之道以外,女性理所当然还有另一个更广阔的世界——社会。号召女性为使自己成为完整的人而奋斗。

1970年,凯特·米利特出版她的《性政治》一书。在米利特看来,不管人们在这方面保持何等沉默,两性之间的这种支配和被支配状态,成为我们文化中最普及的意识形态,并毫不含糊地体现出它根本的权力概念。米利特试图赋予愤怒的、受压抑的一代女性一种声音,以唤起女性同胞的反抗精神,号召女性要反抗男权社会,做时代的“新女性”。

如果说以上三位女权主义者是从社会——政治的角度给女性正名的话,时隔不到30年,已经出现了新的情况,法国符号学女性主义批评代表人物依丽格瑞和西苏,她们对“女性”这一概念提出质疑,认为把女性作为一个自然产生的、人人接受的意符,实际上是父权制意识形态的又一次建构,所以对“女性”概念必须解构。

西方这些“女性”概念到了中国得到普遍的接受,但是其中又出现新的解读,在西方男权社会制度下,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属,是处在社会的边缘,女人就是无,就是空。因此女权主义者要改变这种状态。要给女性正名,试图阐释女性并不是社会的附属品,女性应该走出家庭走向社会。但是在中国,除了政治上已经解放了女性以#t-,女性同胞自己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女性身份的边缘问题。边缘一方面意味着女性对男权社会无能为力,另一方面页表示着女性不受拘束,意味着女性对现有所有的价值体系都可以不予接受,空无是自由的代言。由此可见,“女性”这个概念在中国女性主义作家哪里,意义已经发生了新的转机,产生了新的功能,女性身份的边缘性成为女性抗拒男性社会的有力武器,面对沉默的女性,男权感到一种深不可测的危机,而女性在沉默中自由地放飞思想。

二、中西方对“女性主义”概念的阐释及运用

在西方,女性主义(Feminism)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意指女性的社会平等与个性解放;后传到英美,逐渐流行起来,泛指欧美发达国家中主张男女平等的各种思潮,它的思想根源于20世纪初期的妇女解放斗争(极力倡导“妇女参政”的斗争),所以带有明显的白人上层妇女和强烈的政治色彩。因此当时被翻译为“女权主义”,据克里斯特尔的~90年代最新知识词典》,也可以翻译为“男女平等主义”或者“争取男女平等运动”等。

出于第三世界妇女和女性主义学者从自身的切身经历中认识到原有的“女权主义”的定义太狭隘了。1983年,美国著名黑人女作家艾丽斯·沃克提出了抛弃“女权主义”Feminism一词,代之以“妇女主义”(Womanism)。她将“妇女主义”定义为“献身于现实所有人民的,包括男人和女人的生存和完美的主义”。

在中国,“五四”时期,经日本中介传到中国,最初定名为“女权主义”,显示出着眼于男女社会权力平等的时代特征。近年来一些学者了解到这一理论的发展以后,认识到原有翻译的欠缺,为了强调女性的视角,将其改译为“女性主义”,总的来概括“女性主义”主要表征一种政治态度或文化立场。女性主义是女性们代表一个“集团”对男权社会的反叛,它的思想更直接指向政治、经济、伦理、道德和文化,也指向文学和艺术。

“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是认识层次的加深。女性主义涵盖并超越了两性的权力关系,更加关注性别冲突的多层次内涵,这是国内目前多用女性主义一词的原因。女性主义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产物,是一种男女平等的信念和意识形态,旨在反对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形式的不平等。当女性主义思潮和它的变种在20世纪不断涌人中国时,当中国的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着这些影响时,会不可避免地做出自己的价值取向。因为中国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女权主义运动,所以在西方的女权思想传人中国之后,在中国特定的文化土壤中所产生了变异,而变异的结果就是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从事女性研究的学者不愿认同自己的女权主义立场,即使个别几经周折才确立自己的女权主义立场的学者,如戴锦华教授,在中山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她宣称自己是女权主义者,但是又特别强调自己的“不咬人”的女权主义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其怪异的而且耐人的现象。

通过上个世纪之处的引入与译介,人们对西方世界的情况也比较熟悉,男女平权的思想并不像在100年前那样如人们所想象的那样陌生。显然,西方的女权思想在20世纪的中国经过一代代人的努力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结合后,又随时代的变迁,产生了自身的变异。变异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变得非常温婉,很具有中国特色。所以,在众多概念的取舍中,由以争取权利为中心、在汉语中较为激进的“女权”,到张扬女性特征的“女性”的衍变,与我们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中华民族长期的文化心理积淀是一脉相承的。

三、中西方对“女性写作”概念的阐释及运用

西方女性主义文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女性主义文学实践和理论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国一大批女性作家在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照耀下,自觉地运用女性主义文学理论进行文学创作,她们的文学实践对丰富中国当代文学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女性写作”这一概念,出自于法国著名女性主义者埃莱娜·西苏(HeleneCixous),这是当代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自从张京媛的《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将西苏的文章翻译进来,这一概念就在国内引起了高度兴趣,并被作为女性意识的表达方式而加以实践。不幸的是,人们对于这一概念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女性写作”这一概念看起来有将女性意识本质化之嫌,其实似是而非,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M.Gilbert)在给西苏的《新诞生的妇女》一书所写的“导言”中曾对此予以了辨析,她说:“一些美国及法国的女性主义者反对对于生物本质主义的任程度的强化,而西苏的‘女性’或‘女性写作’的概念有时看起来正是如此,但作为《新诞生的妇女》一书的读者,我们将会发现,作者本人是批判持续不变的性别本质这一概念的。”

西苏认为想预料性别之间的差异是不可能的,因为“男性和女性都处于复杂得难分辩的古老文化规定的网络之中,孤立地谈论女性,正如谈论男性一样,无法不陷入意识形态的场所中,在这场所中,表现、表象、映象等的增殖预先消解了任何概念化的企图”。在西苏看来,女性写作的概念并不仅仅是用性别作为划分依据的。西苏原初的“女性写作”包含男作家,在《美杜莎的笑声》中,西苏提到了男作家让·杰内特的《盛大的葬礼》。

到了中国,我们讲的女性写作一般态度就是女作家的创作。这一现象说明西:Zr的外来概念传到中国发生了某些变异。中国女性主义对于“女性写作”的接受,可以说就是建立在一种本质主义的误解之上。“女性写作”一词在国内使用频率很高,但人们对于这一概念其实所知甚少,这与国内对于西苏介绍的片面有关。

《共和国文学50年》中明确表述:“‘女性文学’或日‘女性写作’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提出,实际上是到本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西方女性主义运动思潮在中国内地获得的广泛传播,以及国内女性主义运动的兴起而逐渐获得学界的认可和接受。”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0篇

相互构造:文学理论内部分支学科的彼此支撑

文学理论教材在我国的编撰状况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适合教学的“文学概论”,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童庆炳教授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另一种是“文学理论经典原着选编或汇编”,例如曾经产生过很大影响的伍蠡甫先生主编的《现代西方文论选》。这也是在文学理论内部呈现的有关教材与教学的两种不同构造方式,也是两种不同的文学理论建设思路。前一种是“六经注我”,即用此前古今中外所有与文学相关的理论为当代的文学理论教学框架服务。这一种思路的优点是形成广阔、整一的学术视野,一切理论为我所用。其突出的缺点是教材内容杂多,板块化严重,再加上教学实践中课时有限、学生理解困难等各方面的因素,这就造成了宏大的教材体系与实际教学课时严重不符的矛盾。后一种则是“我注六经”,选编经典理论原着文本,力图还原理论语境与内涵,从而使经典文本的面貌得以近乎完整的呈现。这种思路的编撰方式所带来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它让教师与学生看到了文学理论的多样形态,原来理论可以有漫谈、书信、宣言、系列论文或专着等多种形式,同时也使学生跳出唯本质论、唯一元论的窠臼而打开新的视野。但这样的“我注六经”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从编者的角度而言,中西文论以什么样的标准选编,选编的各类主题怎么安排;从学生的角度来讲,没有文学理论的基础知识,例如“文本”、“文学活动四要素”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他们拿什么样的知识去解读经典文本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在这里,似乎形成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饶舌问题。当我们把两种教材的编写思路进行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两个结论。首先是关于“概论”和“文论史”的时间关系问题。其实它们不是简单的先后关系。我们看到,前一种思路更适合被命名为“概论”,而后一种基本可以称为由不同文论文本构成的一部静态的“文论发展史”。然而,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实际上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一个学科叫作“文艺学”、“文学理论”、“文论史”,而且也没有哪一位古人试图去进行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写作。我们不能说,文学理论从德谟克利特或者柏拉图开始,尽管他们提出了“摹仿”这一思想;我们也不能说文学理论从《尚书?尧典》开始,尽管其中有“诗言志”这一朱自清所说的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文学理论或者其他理论的形成,并不是一种自古就有的自觉行为和自觉意识,也不是各种相关资料积累到一定程度自发形成的自然事件,而是在现代学科体制影响下的一种回溯性质的摘选,[11]于是才形成了一代人自己的“文学理论”,这其中既包括我们开头所谈的“概论”性质的文学理论,也包括由各种资料汇编而成的“经典文论选”。在这个意义上说,“概论”和“经典文论选”都是现代学科形成之后的产物,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共生的关系,在教材编写与教学实践中不应该偏废其一或进行简单的拼凑。因此,在《文学理论新编》(第3版)[12]中,以“概论”问题为经、以“经典”文论文本为纬的教材编写体例笔者不能完全赞同,而且在教学实践中,由于课时的限制,也很难进行全本讲授,学生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进行文本阅读,不符合本科阶段的教学要求。其次,“概论”和“文论史”经典文本阐释所形成的互文关系,也并不能够彻底还原原作者本来的用意和目的,我们只能说是后人站在自己的学术基础和学术立场上进行的解读。如同“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一样,一代人也有一代人自己的文学理论。“概论”的形成,是现代学科体制建立的成果,特别是现代艺术体系、现代美学体系将文学纳入到艺术的家族之内的结果,所以我们在众多版本的《西方文论选》中才看到很多谈艺术的理论文本,最典型例证便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黑格尔的《美学》进入到“文论”框架下的经典文本选读。由于建立了“概论”的学科视野,才使得后来的学者审视先前的资料,进而把它们甄选出来,进行新的解读,从而成为“概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各种“文论”被挑选的过程,也丰富和发展着“概论”的知识,从而形成一代又一代的文学理论。于是,“概论”和“文论”之间在空间上存在这样的互文和阐释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说,“概论”和“文论”无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存在着相互构造的双向互动关系。那么,“概论”和“文 论汇编”的构造关系在教学中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呢?我们又该如何利用这种构造关系呢?本来,古代文论、西方文论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学概论应该是大学本科教学中不同时段的三门课程,而且都有相应的学分设置。笔者认为,这种文学理论分支课程之间的整合应该形成在教师讲授的引领下,学生自己对相关知识进行融会贯通的学习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说,同时开设文学概论、西方文论、古代文论等分支课程就成为一个可以尝试和具有操作性的办法。因此,在文学理论教材的设计上,笔者认为从可操作性的角度来说,文学概论应该保持它“概论”的特点,而不是混入各种经典文本的汇编。还以童庆炳主编、赵勇副主编的《文学概论新编》为例,除了第一章“文学与文学理论”之外,从第二章开始,“文学与语言”、“文学与审美”、“文学与文化”等各章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并不特别明晰。此外,每一章的标题下放置了中西文论相应的文本,其实我们细看之后就会发现,每一章标题中所涉及的问题和范畴都是从西方文论中来,中国古典特色的文论思想并没有体现出来。因此,本文的观点是,“文学概论”还应该保持“概论”的特点,而学科内部的构造性特征可以在教学中体现出来,而没有必要要求一本教材承担太多的功能。

平等构造:营造理论教学中的民主氛围

每一个人都是依据自己所处的语境、依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对世界进行着认知构造,这种构造性使得每一位文学思想家以自己不同的体系、学说提供给文学理论大家庭关于“文学理论”的不同版本。这些有关“文学理论”的不同版本之间可能会有重合,但却呈现出彼此不同的面貌,这才形成了当代文学理论多样性的魅力。每一代人有每一代的文学,每一代人也有每一代人的文学理论。而面对经典文献进行学习时,也一定会带着当代人特有的眼光来重新解读。构造理论观为教材与教学中的民主与平等提供了理论支持。我们所接触的世界其实从更表象、也更直接的层面上来说,是一种认知构造的世界,所谓本体世界只是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这就赋予每个人以理解和阐释的权力,从根本上道出了理论教学中人人平等的思想。鉴于此,笔者在自己的文学理论课堂中进行了有关平等性的尝试和实践。第一,摆正中西文艺理论的位置,纠正学生对中西理论文本阅读的认识偏差。文学概论课从学科诞生到引进我国,再到自主教材编写,都遵循了现代学科体制影响下的知识框架。例如,从新中国早期以群先生主编的《文学基本原理》到蔡仪先生的《文学概论》,再到当代在高校教学系统内影响最大的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莫不如此。这一点当然是现代学科体系建立的实践成果,也是我国高校文艺学教学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在高校古代文论的教学中,也是以西方文艺理论的基本框架进行建构,如以文学的外部研究、内部研究为纲,或以文学创作论、文学接受论、文学作品论等文学活动四要素为纲,对中国古典的“诗文评”进行学科化的剪裁,引导学生进行知识性的学习。这样的方法是本科教学绕不开的途径,但同时也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中给学生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中国的文学理论缺乏系统性,需要靠西方的学科框架来对材料进行统摄。这样就给学生一种错觉:我们传统文艺理论中所谈的内容,只是西方文艺理论的内容,只能是“人家有的咱也有”,终究不过是努力地在西方文论强大的系统面前寻找自己零散的支撑,因为游戏规则是以西方的学科体制为基准的。笔者在课堂上做过一些调查,有很多同学认为“西方文艺理论非常系统,而中国文艺理论比较零散”,而且有不少同学从文字结构、文化形态、研究方法等多个角度来论证这个观点。在纠正这类思想倾向时,笔者首先告诉同学们,这是我们中国人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是以“分”为主导,而是以“合”为主的,我们的文化天然地强调着集体的作用。在文艺理论的认知构造中,我们也有独具特色的范畴,如气、韵、神等。其次引导学生建立思维方式并没有优劣之分的观念,指出当代在中西文艺理论交流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转变就是,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开始从中国古典资源中汲取营养,从中国当代的文艺现状与理论研究中吸取经验。再次则引导学生打破“中国文艺理论=古代”,“西方文艺理论=现代”的二元对立观念。中国当代亦有很多独特的文艺理论范畴,如“话语蕴藉”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它将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中关于“话语”的概念和我国古典文艺理论中的“蕴”、“藉”观念兼收并蓄,成为我国文艺理论的独创,并在文艺批评实践中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此外,北京大学叶朗先生将古典文艺理论中的“意象”注入当代人的独特理解,融入了西方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这一点在2010年的世界美学大会期间,引起了国外学者的持续关注和热烈讨论。具体到教材中的例子来看,在《文学理论教程》中,一直保持着将“典型”、“意境”和“意象”三个审美理想并列的学术思路,这就为我们中国的文艺理论与国外的文论进行平等的定位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而且笔者在教学别重视纠正学生对待中西文艺理论材料的不良倾向和不正确的态度,将教学民主贯彻在每节课当中。第二,在教学中恰当运用“构造”理念引导学生进行积极思考,打破教师“一言堂”的课堂。以亚里士多德的文艺思想教学为例。每一节课在开始时都会简要介绍这位思想家的生平,如同我们认识一个人一样,这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简单介绍完亚里士多德的生平之后,笔者在PowerPoint课件中用动画形式给出亚里士多德着名的箴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然后告诉学生,在对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进行学习时,始终要把握的重要线索即是亚里士多德与其师柏拉图思想的不同之处。用对比法进行教学,不仅加深了学生学习新课的印象,而且也在对比中复习了前面曾经学过的内容。于是,在《诗学》的学习过程中,笔者引导学生一步步回答上述提出的问题,并在本课教学的最后对二人思想异同进行总结。特别之处在于,在这一总结过程中,教师并不给学生固定的答案,而且是请同学自己积极思考,自己进行整理。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位同学进行了如下回答:首先,柏拉图是在《理想国》中谈诗歌问题,并没有专门的一本专着来谈“诗”;而亚里士多德则不同,他在专门的《诗学》中系统地分析“诗”,并对“诗”作出细致的比较,并给比较的结论以有力的论述支撑。其次,在亚里士多德这里,“诗”比“史”更高明,是因为诗用形象的、情感的手法来表现规律,而史仅仅是一种静态的记录;但在柏拉图那里,诗歌仅仅是摹仿,是影子的影子,不能把握本质。在该生回答结束之后,笔者就她的答案给出点评。在肯定该生阅读理论文本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启发学生,关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文艺思想的比较并不仅限于课堂所列举的这些内容,在阅读中同学们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感受把这一部分进行再充实。于是,又有同学提出,可以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关于“诗”的创作方法进行比较,柏拉图说诗歌是神灵赋予诗人以迷狂,而亚里士多德认为诗人要掌握更多的知识;以此为契机,更多同学提出了读者的反应、诗歌的社会作用等更加丰富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教师事先给出的答案,是同学们自己在课堂上探索的成果。

多元构造:文艺理论教材与教学中的民族性体现

我们正处于全球化的时代。众所周知,“全球化”首先是一种经济与政治现象,其次扩展到文化领域。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全球扩张和全球贸易往来的不断密切,地球早已不再是一个个封闭国家的集合体,转而变成了联系日益紧密的“小村庄”。随着大规模机器生产模式的全球扩张,机械复制的单一文化模式也逐渐渗透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全球化带来了生产效率的绝对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生活方式与艺术表现形式的单一化。全球化是人类生产力发展不可逆转的过程,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语境。就文化领域而言,全球化所带来的单一化、同质化则是文化沙漠的表现之一。毋庸置疑,克服全球化弊端的不二途径,必然是不断发掘各民 族特有的文化传统和艺术表现形式。在提倡文艺理论教学民主化的过程中,发掘各民族的优秀文学作品和独特文艺理论资源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在备课过程中,笔者有意识地参考我国各个民族的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在教学举例中适时引用少数民族文艺理论,一方面拉近了少数民族学生与文艺理论课的距离,同时也使构造中的课堂教学变得丰富多彩,从而使这门诞生于西方文化体系中的文学概论和西方文论课不再只是现代西方知识体系的“一言堂”。在此略举两例。例如,在西方文艺理论课涉及当代生态美学时,笔者不仅从生态美学的诞生背景,即现代工业社会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谈起,而且从我国古代文论中“天人合一”的思想中寻找传统文化与生态美学相结合的理论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适时探讨我国少数民族从生活习惯、文学作品、哲学理念上所体现出的对“生态”之美以及人与环境之和谐关系的重视。例如,在壮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中,有大量人与生态共生共荣的例子,壮家人所谓“山中千年树,刀斧不能近”就是一个十分古老的习俗。每当狂风暴雨之后,壮族村寨家家户户都要关心护佑平安的“神树”是不是受到伤害,如果树木平安无恙,壮家人就会特别高兴,围坐在树下唱树歌:“老树面向东方,枝叶繁茂根长。一年四季平安,千载百姓吉祥。树有神灵长寿,人有神树安康。”[13]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壮族独特的生态文明,表现为人与自然的“依生”、“竞生”和“共生”状态。再如满族的“鹰把式”(驯鹰手)每年都要把驯好的老鹰放归山林,为的就是让老鹰繁殖后代而不赶尽杀绝。另外,白族作家景宜的《美丽的红指甲》也体现了人与环境的融洽关系。如果仅仅停留在例证的引用上,还是不能赋予民族文艺理论足够的意义。换句话说,引用只能说明在西方观点的统摄下,中国的材料仅有例证的作用,民族文艺理论的独特价值并不能就此说明。因此,在教学中笔者特别注意对民族文艺理论进行现代阐释,让具有理论价值的民族文艺理论再次绽放它绚丽的光芒。这就需要用比较研究的视角与方法,将我国民族文艺理论与西方文艺理论进行对比,在比较中发现和寻找中西文艺理论的差异,构造彼此可以对话的平台,进而为我国当代文艺理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讲授西方文论中的悲剧意识时,笔者结合我国古典小说的高峰之作《红楼梦》中所体现的悲剧意识,来唤起学生对于西方悲剧观的深层体认,同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走出中西悲剧理论完全对立的思维套路。因为在笔者的课堂上,曾经有很多学生赞同“中国没有悲剧”的观点,他们认为“大团圆”的结局打破了“悲剧”所应该具有的悲怆之情。通过这种对比,可以引导学生认识到,中国悲剧也不只是“过程悲怆而结尾团圆”这一种模式。笔者在这一课的教学中采用了以下三个步骤:首先,从《俄狄浦斯王》这部戏剧入手,引导学生看到古希腊人在面对各种人生境遇时的主动选择。其次,通过提问启发学生看到主人公在种种主动选择之后所表现出的“被动”,而恰恰是种种“主动”一步步走向命运所注定的“被动”,所以这种悲剧性就来源于人面对命运安排时所遭遇的“不可抗衡”。第三,引入《红楼梦》中黛玉焚稿和宝玉出家等情节,展示宝黛二人在面对命运安排时所做的挣扎和抗衡,并道出贾府这样显赫百年的大家族却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惨淡结局。这时学生对于古希腊悲剧、王国维所谈的“《红楼梦》是悲剧中的悲剧”这一观点以及叔本华的悲观哲学就有了感性而具体的体认。由于学生对《红楼梦》非常熟悉,在这样中西对照的教学环节下,学生不仅能够对西方理论有了基本的认识,而且还能够对我国优秀的民族文艺产生直观但不乏深刻的学习感受。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1篇

【作者简介】郑工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 正 文】

一、学科系统

我不知道现代的学科系统是否也像电脑的界面一样,变幻无穷。有些评论家用“寓言的机器”描述寓言叙述的多向性,把玩着语义。不过,任何一个寓言的界面呈现,极易成为文本的想象游戏。当中世纪但丁的地狱之行进入现代电脑的编码程序中,其途径经过在线数据库,得到的却是一张神秘的魔法般的空间图像。

美术理论,顾名思义,是对美术之理(或曰道)的思考与论述。道,既是规律又是途径,涉及本质问题,是通向形而上的思辨之途——以“道”为题,必然进入哲学的发问与解答。故理论一词,往往追究本质,探讨美术的发生意义以及内容与形式的审美关系,探讨造型艺术自身构成的诸种要素及组合规律。在人文社会学科中,美术理论与美学最易接近,甚至被认为是美学的分支,似乎等同艺术哲学(英文ART就是指视觉的造型艺术,即我们所谓的“美术”)。当人们企图用“艺术哲学”这一学科概念代替“美术理论”时,是否表明他们就是站在哲学的立场研究造型艺术呢?若回溯中国美术理论的传统,始终未曾进入哲学内部,与其建立系统的联系(哲学或文学理论向美术理论渗透,是单向度的外部关系),更无“科学”一说。古代中国,具备理论形态的造型艺术,主要是画论与书论(雕塑业和建筑业,其理论多在技术规范,尽管亦有审美的文化的诸种意识贯注其中,但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理论体系)。古代中国的画论与书论自六朝后历代不断,前后相系,是专论,号称“画学”、“书学”,或“画论”、“书论”。以“理论”的性质而言,是密切联系创作实践的一种阐释体系,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思辨体系。因为是阐释,一明源流,二重事理,三言观念,四讲品位,史论评三者共为一个理论整体,且与创作实践形成辩证的互动关系,这是中国古代美术理论的系统定位。不过,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建制的还是美术史学(在中央美术学院设立美术史系),它基本沿用历史学的学科规范。美术理论因无学科建制,相关研究人员分散在普通高校哲学系、艺术系,或美术学院的理论教研室、美术研究所等单位,——作为纯粹思辨形态的造型艺术理论,往往进入哲学或美学系统;而作为一般造型技艺理论或与本体形态相关的阐释理论,往往以课程的方式出现在专门的美术院校。1978年后,在专业美术院校和艺术研究院设立了“美术历史与理论”的学科名称(简称“美术史论”),至此,美术理论才进入学科建设的门槛。如果说,美术理论进入艺术理论系统或美学系统,还有既成的规范(西方的)可以遵循,但到了“美术学”的新建系统,所有的一切必须重新链接,重新规范,重新定位。概论者,一为基本原理的阐述,二是历论的通诠,三是基本范畴的解说,藉此进入历史文本研究。如果我们研究历代的美术理论,关注的不会是概论,而是时论。无论中西,真正能体现彼时彼地他者理论观和价值观的,不在概论而在时论。概论是总结,时论是现状研究,关注时下美术现象,以既定价值标准,审视与评判美术实践之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因此,时论既是批评文本,又是历史文本,在历史片断中直接传达创作观念与审美意识。事实上,在美术理论的发展历史中,概论之寂寂与时论之煌煌,对比极为鲜明。无怪乎,中国文学理论史,常冠名以“中国文学批评中”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注:参见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1927年版;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1979年12月新版,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5月版。)。批评,是西方的概念,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如文论、画论、乐论等)并不相符。理论不等于批评。若论中国的美术批评,与其说它接近理论,毋宁说它接近品鉴。中国古代的品鉴就是一种时论,是理论最直接的应用与表述,其方式可点评可议论,可指正可判断或褒贬、品第。

二、学科概念

常言,美术理论是一门研究与考察美术活动和美术现象,探求其规律的人文学科,是一个关于美术的知识系统。研究者必须将他对美术现象的感受与体察之经验转化成理智的(intellectual)形式,将它整理成首尾一贯的合理体系,它才能成为一种知识。我国美术理论界目前又有多少首尾一贯的知识系统?

我们可以对美术理论进行整体描述,但总是模糊的。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对象,要有相对固定的学术规范,在高校还要有相应的教学实体,包括教材。中国的美术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长期以来有教学和研究实体,却无教材无规范(技法理论除外),且研究领域涣散,一直无法走上正常的学科建设轨道。如果检测近20年来我国所有美术理论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你会得出什么结论?你能看到一个学科的外轮廓么?不可能。众多选题中,既有美学问题研究,也有形式本体问题研究、形态研究、批评研究、心理学研究等,还有一些跨学科的边缘性的研究选题。我们什么时候能从边缘地带划出一道清晰的学科界限?或在学科内部建立一道学术底线?解决这个问题,似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系统性处理,即将现有的各种知识系统化,寻找各个知识系统(小系统,模式块)间的相互链接。链接的情况还得进一步处理,分析其知识导向与基本局性,才有可能在学科图表上显示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各种关系。

不可否认,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比历史学复杂,可是否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就造成美术理论研究的不确定性?科学研究的意义就是将复杂的问题有序化。一个系统的学科会建立自身的研究基点,确立基本范畴,建构一系列的学科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一再提倡美术本体研究,可为什么还是一再徘徊在学科边缘而无法进入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似乎学派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每一学科都存在不同学派不同学说,但都不会影响其学科的整体规范,不会淡化以至解构学科特征,至少在某一时期如此。每一学科也都会出现新兴的交叉学科,都会模糊、淡化甚至重复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样也不会改变本学科艺术质。美术理论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一个学科概念,却无明确的学科定位和学科规范呢?因为历来中国美术理论就缺乏一个大的系统建构。

当我对自己所接触的知识进行整理时,发现中国历史上所谓“美术理论”,都只是一个个“知识点”,缺乏系统性,没有自己的学科归宿,或者说缺乏一个系统网络接纳这些知识。追求系统知识,并非就是“唯科学主义”。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关系到人文学科(humanities)。显然,美术理论属于人文学科,研究重点在于人的情感、人格尊严及其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注重人的精神性、个体性和审美价值观,是关于美术现象的整体价值评述。但是,美术理论也涉及到人与对象物,人或对象物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观察、统计与逻辑推理,这就涉及到“科学”,涉及到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中国历代的美术理论,几乎都是品评赏鉴,或者说都在某种价值预制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论评判(即“你能观察到什么,说明你拥有什么样的理论”)。在许多情况下,理论先于观察,有时则交替进行,先发现而后评价(不过是既定理论体系的补充、拓展与完善),一个总结性的评价将现象定性定位,构成知识点,随后便发生转移。以价值观为基点的系统性理论建构,应有一个时间维度。但我们又无法辨别当一个系统理论出现时,是否标志着一个时期的开始抑或完结?譬如,我们该如何评价顾恺之的“形神论”与谢赫的“六法论”?顾恺之是历史的决结,而谢赫是新时期的开端?我以为,无论何者,都只是一个“知识点”的问题,未成体系。理论体系与时期并无绝对的必然的对应关系。一种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一个时期的实践状况,也可以跨越几个时期,而一个时期也可能出现几个不同的理论体系。我们只能根据理论表述自身的性质决定体系的存在。文化系统比较好确认,它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轴和区域空间的标定。美术也一样,作为人类造型的活动和现象,也从属于各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而研究这些活动和现象的美术理论,也必须成为一个自在的体系,并在不同体系之间建立对话和交流的关系。

在“美术学”、“美术理论”等学科概念上,中国和日本的学术界有着比较接近的看法。

可以对证以下两个文本:(2)日本学者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其“美术学”词条言其概念相当于“艺术学”(德文Kunstwissenschaft,英文Science of art,法文Sciencede art),表示很多含义。德文Kunst指造型艺术,日文无对应词,故以“美术学”相译。——“美术学泛称造型艺术的学问研究”,这是广义,其下属“体系美术学”和“美术史”两种。什么是“体系美术学”?“即研讨一般造型艺术的本质和意义,阐明造型艺术各领域的特征、界限、相互关系等”,且“关于美术史的原理论和方法论及风格论跟体系研究颇有直接联系”(注:[日]竹内敏雄,前引书,第197页。),最后,又特别说明“狭义上则除了美术史,专指 美术理论的学科概念和学科建设 美术理论的学科概念和学科建设 美术理论的学科概念和学科建设体系研究”。什么是体系美术学?竹内敏雄主编的《美学百科辞典》将其分为两大基本问题:一是“美术是什么?”二是“什么是美术?”前者是哲学的发问,涉及美术本质;后者是在形态学意义上发问,涉及美术本体的基本构成要素、种类划分以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形态风格。那么,美术理论的研究领域是否就是本质论和形态学?美术理论就是放大了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知识系统?以逻辑推论至此,竹内敏雄的所谓体系美术学,狭义上就是美术基本理论研究,它的注意力不在于把握单个的美术作品,而是整体的美术现象,它的广义,也等同于《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美术理论”概念的广义之解。看来,“美术理论”的概念表明亚洲人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希望能以西方的学术规范(主要是西方的哲学规范)统摄东方的美术经验,从而建立一种跨文化的理论研究体系。

三、学科图表

美术理论的知识系统包括基本理论、应用理论与交叉学科三大板块(见下图:美术理论学科图表)。基本理论研究是学科基点,以原理论为核心。所谓“原理论”,即质性研究,规定美术的本质特征及其相关概念,回答“美术是什么”及“什么是美术”这两个最基本问题,由基本命题扩展出相关的概念群及系列范畴——直接以哲学化的思考确立某种艺术观。由原理论直接导向论方法论研究,其任务一是规定美术理论体系的总体建构方式,二是探讨理论的思维法则、研究路向、系统结构法,三是研究美术理论方法自身的历史现象与规律。此外,基本理论还向“学术阈”和“创作阈”延伸,一方面是实践主体的理论,阐述美术活动过程中主体的性质与作用,在人(创作主体、接受主体或批评主体)和作品(理论文本)之间建立一个阐释体系和评价体系;另一方面是历史客体的理论,阐述人类历史中美术作品的发生原理、形态流变及类型性质,在作品(理论文本)和社会(历史语境)之间确认一个意义系统和文化类型。二者直接体现着理论的双重性——以历史性的眼光确认某种文化观,呈现出某种自在的社会性;以主体性的研究确立某种批评观,呈现出某种自为的实践性。显然,美术理论以原理论、实践主体理论和历史客体理论三者构成一个基本理论系统,其学科性质由原理论部分决定。传统学科就在原理论部分建构一元化的结构体系,其内限性强,相对封闭——如果这一部分遭到否定,便会导致整个系统崩溃(如表现论对反映论的否定,价值赋予理论对本质论的否定等等);而现代学科建制依然保持这种大结构框架,但基本理论部分却呈现开放的多向包容的态势,尤其是在本体的质问达到十分激烈的时候,原理论基本模块就会开裂,出现各种不同的学说与流派,重新形成多元组构的基础模态——种非本质论的外化倾向。

美术理论系统的开放性真正体现在外部边缘的两大学科系列:进入创作阈的右向系列为应用学科,进入学术阈的左向系列为交叉学科。二者的研究阈场可增可减,完全是动态的开放的,随着对象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随着区域的转换而变化。按常理,进入学术阈的学科模块其学术性较强,有较大的研究空间;进入创作阈的学科模块其实践性较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多受对象制约。应用理论的研究对象也是它的研究目的,即直接针对造型艺术自身的实践,为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支持。说明性、可操作性和序列规范成为应用理论的研究特点,对象成为纯粹的研究客体,可使用科学的实验的手段,以实证或否证的方法进行研究。交叉学科的范围更为广阔,可变性大,性质最活跃。第一,与传统的人文学科或社会学交叉,如美术史学理论、美术社会学、美术心理学、美术人类学、艺术哲学或造型美学等;第二,与新兴学科交叉,如比较美术学、阐释美术学、发展美术学。另有一些两栖类学科,如美术思潮史、美术理论史、美术批评史等,论学科性质应属于史学系列,但研究对象的属性则在美术理论范畴(未列入学科图表)。交叉学科是学科分化的现象,处在学科外沿,也是学科的前沿,不断对外交换,激励学科发展,开拓学科视野,研究传统学科边界上的“遗漏问题”或传统学科无法包容的“新增问题”。

附图

美术理论学科图表

分析上列图表,可见基本学科模块亦可成为课程模块。众所周知,课程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是第一步的工作。目前,应用理论和交叉学科两部分的课程容易切入,易于规范,因为有章可循(参照西方既有的学科课程),且又相对独立,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基本理论部分的情形却不相同,在西方也没有权威的或比较完整的美术原理著作。所有关于“艺术原理”的研究都在美学范畴内,研究对象几乎都是西方的造型艺术,极少涉及西亚或东亚地区。比较美术学的研究刚兴起,远未深入,未能阐释人类造型活动最普遍的规律并提出相关的艺术法则(是否存在普遍规律和通行法则,此处暂不讨论)。理论阐释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即特定的对象、特定的语境和特定的概念术语所形成的一系列规限性的表达。中国现代的美术理论面对的不仅仅是中国传统的书面创作体系(这是最低限度的说法),而是在中国本土由现代的中国人所进行的种种造型实践活动,或曰,与视觉相关的美术活动(暂且使用“美术”概念,既是约定俗成,亦无更加恰当的词可以取代),其中很大部分属于西学体系,或中西结合的现代实验。以怎样的理论话阐释这种美术现象?如何界定又如何评价?理论依据是什么?基本理论的问题最多最复杂,直接诉求个体的感性经验,一时难以澄清,故也无人问津,或无法问津。

四、学科话语

学科建制是对话语的限制。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身的命题,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特殊的概念系统,通过学术体制确立知识-理解模式。它强调在特殊的语境中讨论理论问题,而不是先验地假定问题的答案,推行非语境化的脱离实践的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

学科概念系统的话语重构,曾流行的两种说法,一是实现中国古论话语的现代转换,二是实现西方现论话语的中国化。在中国,现代美术理论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外来学科,也不是一个纯粹的传统学科,传统中国或现代西方的学科概念和范畴都同时存在,二者碰撞,自然整合。但是,二者在量上或质上均不对等,交流的势态相差亦大。现在理论学科的系统框架是在西方理论思维模式影响下产生的,话语符号是中国的,言说对象是现代的,文化意识层面还有传统的观念,概念系统的话语方式与系统之间不是绝对的文化对应关系,中国古代的理论话语依然进入。系统是被开发的,话语是灵变的,其准则只在于自身的理论立场和对象的特性表达。

美术的概念与范畴是对美术样式的艺术功能、社会作用及审美规律的一种抽象表达。有关样式的分类、流变及艺术特征的理论,必然形成相应的范畴体系,样式的历史沿革又导致理论范畴的推移变化。在古代中国,就有三次大的变化:一从汉代的“君形”论到六朝的“畅神”论;二从六朝的“形神”论到宋代的“形意”论;三从宋代的“意象”论到明清的“逸兴”论。其中,六朝和宋代是两个转折点,而形神论的核心概念是“畅神”,形意论的核心概念是“意象”主流样式的审美特征转换与概念范畴的推移变化基本一致。问题是到了现代,一方面在文化守成主义思潮和狭隘的民族意识驱动下,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概念范畴泛滥成灾,失去了对象性;另一方面在文化激进主义思潮和开放的全球意识下,西方现代艺术中流行的概念范畴也泛滥成灾,同样失去了对象性。或许我们不能单纯地责怪现代中国美术理论的失范与混乱,因为创作实践本身都处在探索实验阶段,无所适从。旧范式被批判,旧理论被质疑,旧概念被颠覆,传统的语境丧失了,在“解构”和“多元”的现代世界中,在文化大批判的时代,我们能否期待一个共通的美术样式及其相应的概念系统?显然不能。因此,中国古代的理论话语是否需要实现所谓的“现代转换”?西方现论话语是否需要实现所谓的“本土化”?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简化——对古论话语的重新诠释,就是“现代转换”;在自我意识界面上接受西方的理论话语,在汉字符码上实现意义的重新组接,使之成为当下有效的理论工具,就是“本土化”。任何一次历史文化的转型或外来文化的输入,都存在这种现象。若究深意,在“现代转换”和“本土化”口号的背面,则隐藏着一个“新中心”论,或期待着一个新的话语霸权。本文提出的,“话语重构”,不是要建立威权话语模式,而是在清理(让概念系统进入各自的话语模式)之后,以大系统的链接方式建立一个新秩序,即在社会公共的话语空间实现某种理论定位,并以有序的方式进行对话。

五、学科建设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2篇

[摘要]:一些海外的跨文化传播的研究者提出了“亚洲中心”(asiacentric)传播研究的理论架构,并提出了一些非常有价值的问题,值得深入分析和研究。从思想背景上看,“亚洲中心”的灵感来源于“非洲中心”概念,受惠于一种强烈文化自觉意识,并形成了一些基本 哲学 预设。在此基础上,传播学“亚洲中心论”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理论构想,包括一些基本理念、核心概念与模式风格,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但是,也面临着“想像亚洲”和理论研究实绩薄弱等问题,需作进一步系统 发展 。

abstract: some oversea scholars in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studies present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asiacentric communication theory, and raise some valuable questions which are worthwhile for further analysis and study thoroughly. observing from the backgroung of thoughts, the inspiration of “asiacentric” theory is actually originated from the concept of “afrocentric”, and benefit from a strong cultural consciousness, hence, to form some basic philosophical premises. asiacentric communication theory constructs a fairly comprehensive theoretical structures, including fundamental ideas, key concepts, and models. although the asiacentric communication theory is enlightening, it also encounters some problems, e.g. “imagining asia” and weak academic achievments, which should be solved systematically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studies;asiacentric theory;communication ethnics;literature review

近来,一批海外的传播学(跨文化传播)研究者[1]投身于亚洲传播学的理论研究,寻求亚洲的传播理论、方法和前提,比如陈国明和starosta(2003)讨论了人类传播的亚洲研究方法,其中的领军人物三池贤孝(miike,2002/2004)已经明确提出了“亚洲中心”(asiacentric)传播研究这样一个概念,围绕着这个中心概念通过一些 文献 和会议形成了一些相近的观点和看法,还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和松散群体。WWw.133229.Com正因如此,有研究者认为“作为一个既定事实,传播理论的亚洲中心学派已经在国际上出现,并在逐渐发展壮大和成熟,尽管该学派目前还不能说在国际传媒理论领域内领率一时,但影响已经形成。”(赵晶晶编译,2008:2)所谓的“传播理论的亚洲中心学派”可能还值得商榷,但作为一种理论探索,称之为传播学研究的“亚洲中心论”并不过分,对之进行深入分析以廓清未来的道路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思想背景与哲学预设

miike认为“‘亚洲中心’指的是这样一种理论概念:坚持将亚洲价值与亚洲理想置于求索的中心位置,从亚洲人民作为主体的视角出发来看待亚洲现象。”(miike,2004)

这种亚洲中心主义的思路看起来好像是“欧洲中心主义”的 自然 对应物。而实际的情况是,传播学亚洲中心主义观念可能更多的受惠于一些研究者所提出的“非洲中心主义”(the afrocentric idea,asante,1998,1999)的观点的启发,miike(2005)就承认其亚洲中心的思路源于斯。人们可以从非洲与欧洲美洲之间的复杂 历史 联系中去寻找“非洲性”,那么亚洲和欧洲就成为了一种自然的对应关系。这样欧洲中心主义既作为一种现实,也作为一种对应物出现:由于我们接受的 教育 和一贯的知识训练,我们往往认同于欧洲式对世界的认知方式,这使我们在观察自己和观察世界时往往(与西方人一样)把欧洲式的世界观放在中心位置。(asante,1992)

但是,现在欧洲式的观念和思维方式现在已经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挑战和批判。asante(1980)就认为“人文主义”(humanism)本身往往不过是欧洲中心主义对“什么对世界有益”的一种价值判断。其实际上指出了欧洲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也是某种文化,不一定具有普世的普遍性,在全面理解世界和人类本质方面还是显得狭隘。

攻击者很快把火力集中到启蒙思想及其所决定的人性观的偏狭性和霸权性上[2]。罗杰斯(rogers,1976)指出由于使用启蒙思想作为价值框架和评判标准,西方就很容易忘记印度、 中国 、波斯和埃及这些古老的文明中心,他们丰富的文化实际上是当代西方文化的基础。

最激烈最有力的批判往往来自儒家、佛教和伊斯兰教等非西方思想传统。杜维明(tu,1994)就认为:

新人文主义的真正挑战来自于有所偏狭的西方 现代 启蒙思想:一种具有攻击性的人类中心主义。在功能理性的武装和浮士德式力量的驱动下,它不断攻击和破坏其他的思想。虽然现代西方几乎建立起了20世纪价值的主要方面(包括科技、技术、自由市场、民主制度、大都市、大众传播等方面),我们仍然痛苦的发现,西方思想也将人性推到了自我毁灭的疯狂的边缘,威胁了思想的源泉。

正是基于这种担忧,杜维明(1998)建议我们关注一些文化传统中的本土智慧,忠于并利用可获得的一切精神资源,为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社会而努力。杜维明的观点得到了很多具有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背景的思想者的热烈回应。

总的来看,在当代世界,欧洲中心范式具有还具有强大的文化影响力,在人类思维和智力活动中还处于中心或者控制地位,但是这种地位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揭露、批判和挑战,一些人们开始思考那些来着亚洲和非洲等边缘地区的本土性文化和智慧的替代或者补充作用,更加激进的人们甚至在暗暗设想范式(paradigm)转换的问题,有人就认为人类传播研究需要寻找基于东亚思想、理论的创造性新范式来替代以欧美为中心的学术范式(kincaid,1987)。

因此,认为或者害怕欧洲范式控制了我们的视野和思维,以及一种强烈的文化自我意识的觉醒,已经构成了亚洲中心主义(或者非洲中心主义)在不同知识领域出现的基本思想背景。

正是基于这样思想背景,传播学研究“亚洲中心论”的倡导者提出了一些基本预设或者学术前提。

miike(2002)对什么是亚洲中心式的传播研究作了界定:“一种理论体系或传播学派,其理念、基本原理和资源植根并来源于多样的亚洲文化传统所凝聚的智慧。”其中包括三重预设。

首先,亚洲中心的传播研究并非简单的指关于亚洲的传播文化体系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这里指的亚洲应该作为一种视野,一种类似于或者等同于西方的研究视点。这不是从西方视角对亚洲传播模式的分析,而是提倡一种非西方的本土化理论视角来关照亚洲的传播情境和特定风格。

其次,拥护亚洲的多样性,并不主张强化某种单一的亚洲概念。亚洲作为一种高度差异化的存在已经成为一种大家公认的事实,这和西方对亚洲的同质化描述不同,亚洲中心传播研究必定是多样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亚洲处于离散的状态,也会围绕一系列宗教和哲学思想形成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形成交叉影响。比如儒家思想和佛教信仰在东亚地区长期传播和发展所形成的松散文化圈。

第三,亚洲中心的传播研究致力于补充而非排斥欧美中心的传播研究。因为所谓传播学正是欧美学术传统的结果,如果讨论传播学完全摈斥或者全盘否定欧美中心式的传播研究是不可想象的。那么发现西方传播研究的弱点并通过补充性替代方案就成了题中之义。ishii(2001)指出了西方传播学研究的四个理论弱点:(1)以白人为中心,忽视东方思想。(2)二元论和线性技术进步主义主导。(3)以独立的个人价值观为基础。(4)传者中心,强调说服,缺乏对关系的重视。chu(1986)提醒我们注意欧美传播研究的研究方法的问题:(1)过于强调经验研究。(2)依赖量化研究(和统计分析)。(3)简单问题重复研究。(4)忽视社会结构与传播之间的潜在关系。(5)忽视传播中的文化因素。

第四,亚洲中心性的思路既不是霸权式的,也非种族中心式的;亚洲视角不预备宣称自己是唯一的,也不会强加到非亚洲人身上。(miike,2003)

除了miike所提出四个方面,应该还包括:

第五,亚洲中心主义的传播研究还应该注意到一些古老的文化传统中去获取灵感,使人类的一些共同的财富重新焕发光彩。传播学亚洲中心论的一些倡导者和研究者就不断回到过去寻找理论的源泉。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除了多样化的亚洲,总可能为亚洲寻找到一些特定的共性。有研究者从五个方面进行了 总结 (chen & starosta,2003):

在本体论上,亚洲文化(特别是佛教、儒教、道教和神道教影响地区)倾向于对宇宙采取一种整体观,那么其中任何部分都不过是一种过渡过程,没有什么固定的物质。这种本体论预设也影响到其他方面。

在认识论上,认为万物之间都有联系,并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如何人或者物都是在与其他的人事的关系中才变得有意义。这和对宇宙的整体性理解密切相关。

在价值论上,和谐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成为一种日常生活式感受性目标。这样就使所有的行为重新获得最后的指归,这明显不同于西方浮士德式永无止境、无法定义的进步标准。

在方法论上,亚洲文化采用一种非线性无穷循环的直觉感知方式。

在目的论上,亚洲文化中个体的生活总要指向一种更高、更理想化、更道德的秩序或者“法度”的境界。比如佛教的“彼岸”、印度教“法”(dharma)的、中国“道”等境界。

二、基本理论架构

(一)基本理念与传播假设

miike(2004)归纳出了传播学研究“亚洲中心论”的五大基本理念:

第一、传播是提醒我们宇宙万物都互相依存,互相联系的过程。而西方往往认为传播是一个表达自己存在和独立性的时候,“联系”观和循环观就是对西方单向传播观念的补充。这个命题与认为宇宙是一个巨大整体,万事万物都联系在一起的信念有莫大的关系,我们就是在传播的过程中直接感受到、领悟到宇宙的整体性和全息性。

第二、传播是让我们减少自私心理/自我中心主义的过程。在一般意义上来看,传播是一个证明自己、扩展自我的过程。但是,亚洲思想者很早就认识到人类天生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那么传播,包括内向传播、与他人、自然进行沟通、体会世界的全息感就是一种基本的训练和培养。通过这种长期的自我克己训练,人们之间的交流才是可能的,并使人们摆脱狭隘的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和乡土自卫心理,走向广泛的联系和循环。这种理念是欧洲中心的人类传播学理论中没有的。

第三、传播是我们对万物生灵的欢乐与痛苦加以体验的过程。通过感觉加以体验、能够察觉和体会到别人的喜怒哀乐是亚洲传播的一个显著特点,并被赋予了极高的道德评价。儒家思想认为,人们通过对他者的感知使自己成为一个完整的人。佛教也非常强调怜悯之心的价值。这种同情式的传播与个人化的移情并不一样,它是在充分意识到万物的联系基础上,对他者的认可和接纳,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感。这个命题与“他者导向”式亚洲思维密切相关。

第四、传播是我们与万物生灵进行受恩与回报的过程。这里体现了互惠、感恩和报这样特定的亚洲主题和概念。并展示的亚洲传播循环相与,生生不息、超越时空界线的观念和特色。

第五、传播是我们将宇宙道德化、和谐化的过程。和谐构成亚洲传播的终极目标和评价标准,个人的传播活动能够增进宇宙或者人们之间的和谐程度,那么会得到正面评价,反之则会受到批评。而且,和谐并非手段而是一种传播的目标(chen,2001),它表现了一种道德追求,能激发人们与他者进行合作的责任感;这不是凭借传播者的策略性语言,而是依靠对他人真心诚意的关切之情来实现的。

由这五大理念直接导致一些关于传播的假设(miike,2002):第一个假设是传播发生在跨时空的多种关系的情境下。第二个假设是在多情境下,传播者在认识和行为两个方面既是主动又被动。第三个假设是相互适应在和谐传播过程中具有核心价值。

(二)核心概念和模式风格

对于一些新的理论主张来说,概念是如此重要,因此最初对概念建构的力度是最大的。传播学“亚洲中心论”的“亚洲”或者“亚洲中心”(性)必然是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围绕“亚洲”概念,亚洲中心论有关系/联系、循环、和谐、互惠性、他人导向性等(miike,2002)的五大得到较多共识的核心主题。上述五个核心主题自然成为核心概念,围绕这些主题或与之相关可以获得更多的来自特定文化传统的概念和不同的理论模式:

比如中国的“关系”、“报/互惠”、“礼”、“客气”、“风水”、“面子”、“气”、“占卜”、“缘”等概念 (chen & miike,2006),这些概念以一种独有的方式解释中国传播行为的特点,而且这是其他传播理论做不到的。

陈国明尝试依托这些概念来发展一种“和谐传播理论”。(chen,2001/2004) “报/互惠”意味着一种相互往回的“关系”,有时被人们认为具有超时空效力,当然“关系”意味着比互惠更多的东西,它们总是指向和谐。“客气”指的是为了避免冲突所保持的一种忍让克己的态度,有时是一种尊重,这涉及“面子”问题,其目标是为了获得“和谐”的状态,最后甚至可能成为一种必备的“礼”仪。“风水”、“占卜”和“气”都是为了妥善与各种自然、社会环境的关系,使得诸事顺利,以达致和谐之境。

还有日本的enryo(谦虚、客气、保留)和sasshi(下级对上级、晚辈对长辈的恭敬)、amae(小孩撒娇式的依赖感)、awase(与他人相互适应协调)、sunao(正直服贴)、kotodama(言语和文字不可思议的灵力)、(ne)mawashi(非直接表达)on(恩报)、en(缘)等概念(chen & miike,2006)。

比如kume(1996/1997)建构了一种组织传播中的(ne)mawashi模型。(ne)mawashi源自园艺,指的是移栽时对植物根部的保护。在日本乡村社会中,(ne)mawashi指通过没完没了的在组织成员中传布观点以达成共识的办法。在(ne)mawashi的传播与决策过程中,既重视权威,同时也充分尊重每位组织成员的意见,并力求在充分磨合个人意见的基础上获得统一集体决定。

除了上述中国和日本的一些核心概念外,亚洲各国都有很多核心概念可以被整理出来,并有很多概念都可能发展出一套独特传播理论模式。比如印度的建议(dhvani)、审美趣味(rase)、语境(praka-rana)等(dissanayake,2003)同时对各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核心概念进行比较也能够获得很多非常有意思的结果。

伴随这些理念和概念体系的是对某些特殊亚洲传播风格的描述:直觉式感知、同情的、安静或沉默、内敛与敏感的。(chen & starosta,2003)

(三)研究路径与实绩

dissanayake(2003)就亚洲传播研究提出了四种路径。首先,要对经典文本进行深入研究,其中包含了有价值的传播概念。比如印度的《舞论》、 中国 的《论语》等典籍。对传统 文献 的探索通过借鉴其他学科(古典文学、文献学)的成果已经全面展开。

第二,从传统经典文本和 现代 文化生活中提取大量与传播有关的概念,这类研究是当前亚洲传播研究最重要的成果,比如上面提到的“关系”、“报/互惠”、“礼”、“客气”、“风水”、enryo、sasshi、amae等概念和相关理论模式的建构。

第三,各种仪式和表演形式,包括戏剧、民间舞蹈和民谣、礼仪庆典等等,可以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文化线索。这种群体性活动非常适合我们对特定文化下的传播理念和传播行为分析。这类研究在海外并不少见,但是却很少被纳入传播学亚洲中心论的理论视野中。比如容世诚(2003)的《戏曲人类学初探:仪式、剧场与社群》就对海外的一些中国剧目进行了细致的考察,但却是在人类学框架中。

第四,必须对日常的传播行为加以关注,观察这些行为如何被传统文化所理解并怎么被纳入传统文化的框架序列中:一种传播民族志(ethnography)的方法。这类似于特定文化 历史 传统下的当代传播行为、心理与习惯研究,这类研究颇费周折,有待全面展开。

除了上述的研究路径,还有一些研究方向与成果值得注意。

元理论研究。元理论研究和本土化概念解释实际上是当前传播学“亚洲中心论”中最突出的研究成果。上文所提到的miike、陈国明、starosta、dissanayake、ishii等人的花费了大量时间在亚洲中心论元理论的讨论和建构上。

亚洲重要思想、习惯与传播理论研究。由于杜维明等海外新儒家学者的推动,从儒家思想角度研究传播的越来越多,比如yum(1988)的《儒家思想对东亚人际关系及传播模式的影响》非常有名、影响广泛。其他的思想传统影响下的传播研究还有starosta和lili shi(2007)对甘地主义传播伦理的多维透视。ishii(2001)从佛教思想出发对传播的独特探索。mowlana(2007)对伊斯兰教思想传统与传播的理论研究,对伊斯兰思想传统的研究是传播学亚洲中心研究中相对缺乏的。

各种比较研究非常重要,也较多。东西方在类同事物或者概念之间比较研究非常必要,大部分亚洲传播中心论的概念阐释从广义来说都是以西方相关概念为参照系的,有针对性进行比较的例子有okabe(1983/2007)的日美文化和相关传播概念的比较研究。也有进行远缘类比的,比如对儒家思想的仁、礼和非洲ubuntu(人性、人情味或人道)概念的比较分析(赵晶晶,2008:216)。还有dissanayake(2003)127对佛教“正语”与哈贝马斯观点所进行的比较。等等。

三、评论与思考

(一)批评与质疑

传播学“亚洲中心论”本身还存在着许多风险,面临许多的陷阱,也受到了诸多质疑,足以引起我们的深思。

首先,传播(学)研究“亚洲中心”论相关概念的含混。

“亚洲中心”或者“亚洲中心主义”等概念往往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历史上的“种族主义”或者某种西方“霸权”等东西。虽然miike(2002)进行了多次的界定,把“亚洲中心主义”定为以亚洲人们作为主体的视角来看待亚洲的现象;并宣传其不是种族或霸权式的,也不预备取代而是为了补充欧洲中心传播研究。但是“亚洲中心”概念中所蕴涵的民族主义色彩和精英中心意识取向是明白无误的,而且在实际的研究操作和概念界定中种种误用或混淆难以避免,导致这个概念可能最终失去其区分能力和理论活力。

另外,“亚洲中心”的“亚洲”可能是一个更加“危险”的概念。starosta就认为“亚洲传播”是一个令人生畏的话题(chen & starosta,2003)。因为亚洲是一个非常多样化的地方,国家、民族、宗教、语言是如此之多,地区的之间的不平衡非常严重,导致“亚洲”对于很多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来说都是过于抽象和空洞。虽然,陈国明与starosta(2003)从本土论、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和目的论五个方面提出了一些亚洲的潜在统一性,但是却不一定能够代表“亚洲性”。在亚洲的差异性比共性更加显著的情况下,使用“亚洲”概念无疑充满风险,可能导致对这个概念进行阐释的权力斗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可能掉进“东方主义”或者“东方学”的“陷阱”,把亚洲置于一种东西方的二元结构中,成为西方的异域镜像和永远沉默的他者存在。

还有“传播”也是一个含混的概念。在欧洲和美国,communication这个概念并未最后认定,大部分研究者和学者都认为此概念充满争议,还处于活跃的扩展、深化过程中。(shepard & striphas,2006)miike(2003)指出我们还未在亚洲语境中思考过传播,他本人确实作出过卓有成效的努力(miike,2004)。但是,至今传播研究亚洲中心论对此概念的创造性探讨还非常欠缺,这个概念本身的意义也远未得到阐明。

其次,出现了一些典型的理论质疑。

chu(1986)认为亚洲中心传播理论要面对所谓的“大传统”和“小传统”之间的问题:即在孔子这样的大思想家与普通人的信仰、观念和生活态度之间的差距和裂缝。这个问题还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被提出来,就是理论在当代生活中的现实和可观察性。从更大的方面的来看,这还是一个历史与现实的问题。

普遍性和文化特性的问题是传播学研究“亚洲中心”论要面对一个老问题。wang和shen(2000)就指出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要求是对一个理论不可或缺的。但是现在,这个甚至已经超出“亚洲性”的要求对亚洲中心传播理论来说是不合时宜的,因为“亚洲中心论”并不预备(也不能)在亚洲取得某种统一性或者一般性(miike,2002)。

dissanayake(2003)也指出了一些批评的声音。一种批评认为亚洲传播理论有某种文化本质论(cultural essentialism)的倾向,其主要针对亚洲传播理论可能会拘泥于一些古老概念而忘记其历史性,这在某些时候确实值得注意。另外一种批判也与本质论相关,就是东西方极端二分法,实际上我们必须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东方不是单一的,西方对东方的近代影响随处可见,两者有时无法被截然区分开来,甚至在一些看上去非常传统的地域。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我们建构或者复兴亚洲传播理论的努力充满人文主义色彩。这看起来像是一种褒扬,但是在当代反人文主义思潮中,就成了一种“合法”的指责。实际上新文化思潮主要的标靶是欧洲的“个人化”人文主义,亚洲的人文主义内涵不尽相同且更加复杂,这种批评看来会无的放矢。

dissanayake(2003)还认为需要对特定历史和文化环境下形成的亚洲概念进行实证研究、更多的介入大众传播研究、进行更多的东西方比较研究。

上面的问题或者挑战实际上都涉及到一个范式转换和方法论问题,涉及对理论的重新界定:什么是理论?如何构建理论?理论与方法之间的关系、理论是否需要效度或有用性评估等等一系列更加更本的问题。(miike,2000)还可以加上理论是否必须是普遍的?我们是否非得按照西方知识学的标准来判断?“亚洲中心论”者是否真的准备好了挑战这些更加终极的问题。

(二)思考与结论:走向传播伦 理学

传播学研究“亚洲中心论”实际上是在跨文化传播研究领域 发展 起来的一个分支方向,主要由一些身份特别的研究者(其核心成员都具有亚洲背景,并与西方有着密切的联系)组成的一个规模较小而集中的研究场域(从他们的交叉引用中可以大致勾勒出这样一个研究共同体),没有获得广泛的传播和认同。这种情况导致两个核心问题。

第一、想像亚洲

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大部分传播学亚洲中心论的倡导者和研究者都是亚洲人,来自亚洲各地,中国、日本、印度居多。他们多是长年在海外求学教书,比如miike、陈国明等人,或者在亚洲任教也接受了多年的西方传播学的训练,以西方读者为写作对象(他们的主要成果发表在西方相关杂志上),比如ishii。因此,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研究群体,其所主张的“亚洲中心主义”既有对美式传播学的“接受疲劳”,无疑也有非常明显的民族和文化反弹意识在里面,但由于民族和文化背景各异,只有“亚洲”才能够为这种主张提供某种空洞的共同性。在面对真实亚洲那难以把握和归类的差异性时,对于他们来说,亚洲注定是想像的。比如,由于加入这种“亚洲中心”讨论的西亚学者的缺乏,导致这个“亚洲”并未把西亚的伊斯兰宗教和思想传统真正纳入其视野范围,这明显不符合亚洲的真实情况。

而作为从跨文化传播研究领域发展起来的研究方向,受东西方二元固定思维,其“亚洲中心”的提法将使之难以真正和种族主义、东方学等话语划清界线;而且在跨文化传播中,“传播”的意义和界定自有其狭隘性和单一性,这导致亚洲更加容易被整体化和刻板化为一个沉默的想像物。

第二、理论创新与研究实绩薄弱

源自跨文化传播既赋予了传播学“亚洲中心论”相对广阔的视野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其在传播理论研究上向纵深发展,去进一步关注传播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比如在上面提到“大传统”和“小传统”关系问题上、在特殊性和普遍性等必须面对的基本理论问题上“亚洲中心”主张没有表现出应该有的理论锋芒和创造性,miike对理论建构西方范式的根本性质疑到算是一个比较少见的例外(chen & miike,2006)。而dissanayake(2003)所指出的本质论倾向和东西方二分的问题也是理论建构方面保守和缺乏活力的表现。

另外研究力量的薄弱,没有引起传播学主流研究群体的注意,也导致在面对基本理论问题的力不从心。比如,当前大部分人的精力集中在解决传播学“亚洲中心论”的元理论和一些传统概念的阐释过程,那么应该同步进行的对传播本身的亚洲意义和理解问题、对相关概念和亚洲各国各民族富有特色的传播行为、传播心理和传播现象的细致分析和实证研究 自然 就比较缺乏,更加不要说相对困难的特殊方法论思考与探索。而且,对于夹在文化中间的研究者来说,视野可能要多元些,但也可能导致其既不太了解族裔国的真实情况,也无法与传播学理论研究的主流话语进行讨论和对话,结果是真正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寥寥。

第三、走向一种传播伦理学

既然存在着上述问题或者缺陷,是不是传播(学)研究“亚洲中心论”就没有什么出路了呢?其实不然,一直以来,美式技术-控制-效果研究范式(这种范式被当作欧洲中心的)占据传播学研究主导地位,但是其理论潜力受到了来自多方的质疑,甚至有人认为在美国传播学研究是个正在“凋零”的领域。面对这种情况,人们开始想像亚洲(实际并非亚洲独有,也没有这样一个同质化的亚洲),因为近30年来,亚洲的一些本土思想和文化传统被作为西方文化和现代化进程的解毒剂或者中和剂而寄予了厚望,许多研究者希望在亚洲能够寻找到带来新灵感的思想资源,亚洲传播研究或者“亚洲中心论”背后实质的内涵就是传播伦理学,是源于一种求知创新的热望,只不过这种传播学发展的新方向借由“亚洲”的名义得到了彰显(或者是亚洲的本土文化传统为传播学的新发展作出了有益的贡献)。虽然传播伦理并非专属亚洲传统,却是在亚洲的各种主要思想传统中表现的最突出;也恰恰在东西方的二元对比和历史性关系中亚洲的道德性等到了强调,亚洲的一些传播理念、方式和风格看来能够有效的弥补西方过分强调线性传播效果的不足。

现在来看,miike提出(2002)关系/联系、循环、和谐、互惠性、他人导向性五大主题,并由此衍发的五大亚洲传播理念无一不是从伦理角度来考虑传播的问题。比如miike(2004)指出通过感觉加以体验、能够察觉和体会到别人的喜怒哀乐是亚洲传播的一个显著特点,并被赋予了极高的道德评价。这种同情式的传播是在充分意识到万物的联系基础上,对他者的认可和接纳,是一种崇高的道德情感。

陈国明就明确的指出亚洲的传播行为强调三种道德特性:互依、尊重和诚实。(chen & starosta,2003)陈国明还提出了一种“和谐传播理论”。(chen,2001/2004)这里的和谐并非手段而是一种传播的目标,它表现了一种道德追求,能激发人们与他者进行合作的责任感;这不是凭借传播者的策略性语言,而是依靠对他人真心诚意的关切之情来实现的。

总而言之,亚洲的一些思想传统和传播特色确实能够为传播伦理学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甚至是主要的理论资源。但我们也许可以考虑放下“亚洲中心”或者“亚洲主义”这样过于沉重和含混的概念,通过传播伦理学的理论建构,大胆创新,把亚洲的各种语言、宗教、智慧和历史文化传统充分发扬光大。

首先,应该通过对传播思想的重新追溯,结合亚洲一些重要的思想传统,全面探索传播的意义,尽力丰富“传播”这个概念的内涵。我们必须搞清楚传播现在是什么,具有怎样的可能性,我们才可能调动一切的思想资源为深入发展传播学服务,包括亚洲的或者欧洲的,历史的或者现代的。

其次,传播伦理学既是传统传播学的深入发展,又是一次革新意义的范式转换,应该有观念、理论、思路和方法上的全面改观,我们确实应该考虑miike(2000)对欧洲中心式“理论建设”和知识基础提出彻底的质疑,全面思考创建新的“游戏规则”和对话原则。那么,亚洲的思维方式、一些原来处于边缘的文化思想和传播理论和一些来自它学科的知识将为我们提供帮助。

最后,把注意力投向与传播相关的现实和问题,让问题牵引研究的视线和注意力,这是建构新的理论架构的重要的动力源。亚洲还有许多处于各种文化交汇的混杂地区都会成为很好“样本”和“媒介”,为理论转变提供足够新鲜的灵感、素材和舞台,当然这些研究不惟实证,方法总是多元的,特别在面对混杂的现实问题,方法是综合甚至的对照式,需要足够的复杂性和灵活性。

[注释]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3篇

    个体符号作为系统元素参与世界构建,符号与系统中的其他符号形成一种指称关系,意义由这种指称关系得以产生,符号与所在系统中的其他符号形成句法关系,与所指谓的对象形成语义关系,与阐释者形成语用关系。假设“a指称x”成立,“a指称y”成立,“a指称z”成立,那么a作为符号的意义外延就包括由单个“x”、“y”、“z”构成的多元“意义系统”。[8]一般情况下,“符号”与“指示物”的对应关系是固定的,指示物要符合意义的规定,如“boy”适用于“男孩”。如果把“boy”适用于“女孩”,即打破符号与指示物之间的惯常联系而建立新的联系时,我们一般都会对此进行订正,使之回到“正常”的对应状态。但是,如果一位诗人说“下雪了,我看见一只只飞舞的蝴蝶”,我们就不会进行订正。对这句话表示理解时,我们已经进入到通过符号在脑海中建构艺术世界的过程;这时,符号的意义和指示物的指称关系发生颠倒,变成符号根据意义订正指示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符号通过意义创造“虚的指示物”,现实世界与艺术世界在符号的建构过程中保持张力共存。在这个例子中,“雪”的意义除了包含在现实世界中的物理意义外,还包括“飞舞的蝴蝶”这个诗意的意义。于是,“无数的世界版本借助符号的使用从虚无中被构造出来”,[5]3“所有的符号都为制造诸世界(worlds)和理解诸世界(worlds)发挥着自己的作用”[9]。这样,艺术符号也可以与科学符号一样参与世界的构造,如同科学研究与新闻报道一样,都属于限定的语义学与句法学符号系统的构成要素,因此“反对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将科学与艺术置于对立的境地,它们都是世界的构成方式”[10]。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差别并不在于它们展示物的差别,而在于它们由不同符号构造的不同系统之间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在艺术符号系统中,符号可以通过意义来对指示物进行修订,艺术世界的符号具有更高的可指示性,这就足以保证艺术符号系统的开放性,不断进行新的意义给予过程。相对主义符号学研究跨越了不同学科领域,最终希望艺术能够与科学一样成为人类认知的有效途径,而不是作为科学的对立面出现,或者仅仅成为科学的补充;科学与艺术只是在不同的符号系统内对世界进行着认知上的构造,途径不同,而在对真理的把握上并无二致。这种构造认知哲学的根本归宿在于多元的“构造性”,每个人都依据自己所处的语境、依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对世界进行着认知方面的构造,每一个所构造的世界版本也都要受到各种各样认知因素的限制,因而这种构造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意妄为,恰恰是这种开放的构造性使得每一位思想家以自己不同的体系、学说为学术史提供着关于学问的各种不同认知版本。当我们用符号学的视角来审视文学理论时,它就不仅仅是我们对文学认识的高级反映形态,而且也成为我们在文学理论的范围框架内使用符号对这个世界进行构造的过程,不同的文学理论认知结果就是我们对文学理论这个世界进行构造的不同版本,因此提倡文学理论教材与教学的多样性、打破文学理论教材与教学体系的一元状态势在必行。

    相互构造:文学理论内部分支学科的彼此支撑

    文学理论教材在我国的编撰状况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适合教学的“文学概论”,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童庆炳教授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另一种是“文学理论经典原着选编或汇编”,例如曾经产生过很大影响的伍蠡甫先生主编的《现代西方文论选》。这也是在文学理论内部呈现的有关教材与教学的两种不同构造方式,也是两种不同的文学理论建设思路。前一种是“六经注我”,即用此前古今中外所有与文学相关的理论为当代的文学理论教学框架服务。这一种思路的优点是形成广阔、整一的学术视野,一切理论为我所用。其突出的缺点是教材内容杂多,板块化严重,再加上教学实践中课时有限、学生理解困难等各方面的因素,这就造成了宏大的教材体系与实际教学课时严重不符的矛盾。后一种则是“我注六经”,选编经典理论原着文本,力图还原理论语境与内涵,从而使经典文本的面貌得以近乎完整的呈现。这种思路的编撰方式所带来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它让教师与学生看到了文学理论的多样形态,原来理论可以有漫谈、书信、宣言、系列论文或专着等多种形式,同时也使学生跳出唯本质论、唯一元论的窠臼而打开新的视野。但这样的“我注六经”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从编者的角度而言,中西文论以什么样的标准选编,选编的各类主题怎么安排;从学生的角度来讲,没有文学理论的基础知识,例如“文本”、“文学活动四要素”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他们拿什么样的知识去解读经典文本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在这里,似乎形成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饶舌问题。当我们把两种教材的编写思路进行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两个结论。首先是关于“概论”和“文论史”的时间关系问题。其实它们不是简单的先后关系。我们看到,前一种思路更适合被命名为“概论”,而后一种基本可以称为由不同文论文本构成的一部静态的“文论发展史”。然而,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实际上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一个学科叫作“文艺学”、“文学理论”、“文论史”,而且也没有哪一位古人试图去进行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写作。我们不能说,文学理论从德谟克利特或者柏拉图开始,尽管他们提出了“摹仿”这一思想;我们也不能说文学理论从《尚书?尧典》开始,尽管其中有“诗言志”这一朱自清所说的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文学理论或者其他理论的形成,并不是一种自古就有的自觉行为和自觉意识,也不是各种相关资料积累到一定程度自发形成的自然事件,而是在现代学科体制影响下的一种回溯性质的摘选,[11]于是才形成了一代人自己的“文学理论”,这其中既包括我们开头所谈的“概论”性质的文学理论,也包括由各种资料汇编而成的“经典文论选”。在这个意义上说,“概论”和“经典文论选”都是现代学科形成之后的产物,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共生的关系,在教材编写与教学实践中不应该偏废其一或进行简单的拼凑。因此,在《文学理论新编》(第3版)[12]中,以“概论”问题为经、以“经典”文论文本为纬的教材编写体例笔者不能完全赞同,而且在教学实践中,由于课时的限制,也很难进行全本讲授,学生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进行文本阅读,不符合本科阶段的教学要求。其次,“概论”和“文论史”经典文本阐释所形成的互文关系,也并不能够彻底还原原作者本来的用意和目的,我们只能说是后人站在自己的学术基础和学术立场上进行的解读。如同“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一样,一代人也有一代人自己的文学理论。“概论”的形成,是现代学科体制建立的成果,特别是现代艺术体系、现代美学体系将文学纳入到艺术的家族之内的结果,所以我们在众多版本的《西方文论选》中才看到很多谈艺术的理论文本,最典型例证便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黑格尔的《美学》进入到“文论”框架下的经典文本选读。由于建立了“概论”的学科视野,才使得后来的学者审视先前的资料,进而把它们甄选出来,进行新的解读,从而成为“概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各种“文论”被挑选的过程,也丰富和发展着“概论”的知识,从而形成一代又一代的文学理论。于是,“概论”和“文论”之间在空间上存在这样的互文和阐释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说,“概论”和“文论”无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存在着相互构造的双向互动关系。那么,“概论”和“文论汇编”的构造关系在教学中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呢?我们又该如何利用这种构造关系呢?本来,古代文论、西方文论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学概论应该是大学本科教学中不同时段的三门课程,而且都有相应的学分设置。笔者认为,这种文学理论分支课程之间的整合应该形成在教师讲授的引领下,学生自己对相关知识进行融会贯通的学习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说,同时开设文学概论、西方文论、古代文论等分支课程就成为一个可以尝试和具有操作性的办法。因此,在文学理论教材的设计上,笔者认为从可操作性的角度来说,文学概论应该保持它“概论”的特点,而不是混入各种经典文本的汇编。还以童庆炳主编、赵勇副主编的《文学概论新编》为例,除了第一章“文学与文学理论”之外,从第二章开始,“文学与语言”、“文学与审美”、“文学与文化”等各章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并不特别明晰。此外,每一章的标题下放置了中西文论相应的文本,其实我们细看之后就会发现,每一章标题中所涉及的问题和范畴都是从西方文论中来,中国古典特色的文论思想并没有体现出来。因此,本文的观点是,“文学概论”还应该保持“概论”的特点,而学科内部的构造性特征可以在教学中体现出来,而没有必要要求一本教材承担太多的功能。

    平等构造:营造理论教学中的民主氛围

    每一个人都是依据自己所处的语境、依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对世界进行着认知构造,这种构造性使得每一位文学思想家以自己不同的体系、学说提供给文学理论大家庭关于“文学理论”的不同版本。这些有关“文学理论”的不同版本之间可能会有重合,但却呈现出彼此不同的面貌,这才形成了当代文学理论多样性的魅力。每一代人有每一代的文学,每一代人也有每一代人的文学理论。而面对经典文献进行学习时,也一定会带着当代人特有的眼光来重新解读。构造理论观为教材与教学中的民主与平等提供了理论支持。我们所接触的世界其实从更表象、也更直接的层面上来说,是一种认知构造的世界,所谓本体世界只是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这就赋予每个人以理解和阐释的权力,从根本上道出了理论教学中人人平等的思想。鉴于此,笔者在自己的文学理论课堂中进行了有关平等性的尝试和实践。第一,摆正中西文艺理论的位置,纠正学生对中西理论文本阅读的认识偏差。文学概论课从学科诞生到引进我国,再到自主教材编写,都遵循了现代学科体制影响下的知识框架。例如,从新中国早期以群先生主编的《文学基本原理》到蔡仪先生的《文学概论》,再到当代在高校教学系统内影响最大的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莫不如此。这一点当然是现代学科体系建立的实践成果,也是我国高校文艺学教学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在高校古代文论的教学中,也是以西方文艺理论的基本框架进行建构,如以文学的外部研究、内部研究为纲,或以文学创作论、文学接受论、文学作品论等文学活动四要素为纲,对中国古典的“诗文评”进行学科化的剪裁,引导学生进行知识性的学习。这样的方法是本科教学绕不开的途径,但同时也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中给学生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中国的文学理论缺乏系统性,需要靠西方的学科框架来对材料进行统摄。这样就给学生一种错觉:我们传统文艺理论中所谈的内容,只是西方文艺理论的内容,只能是“人家有的咱也有”,终究不过是努力地在西方文论强大的系统面前寻找自己零散的支撑,因为游戏规则是以西方的学科体制为基准的。笔者在课堂上做过一些调查,有很多同学认为“西方文艺理论非常系统,而中国文艺理论比较零散”,而且有不少同学从文字结构、文化形态、研究方法等多个角度来论证这个观点。在纠正这类思想倾向时,笔者首先告诉同学们,这是我们中国人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是以“分”为主导,而是以“合”为主的,我们的文化天然地强调着集体的作用。在文艺理论的认知构造中,我们也有独具特色的范畴,如气、韵、神等。其次引导学生建立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4篇

    个体符号作为系统元素参与世界构建,符号与系统中的其他符号形成一种指称关系,意义由这种指称关系得以产生,符号与所在系统中的其他符号形成句法关系,与所指谓的对象形成语义关系,与阐释者形成语用关系。假设“a指称x”成立,“a指称y”成立,“a指称z”成立,那么a作为符号的意义外延就包括由单个“x”、“y”、“z”构成的多元“意义系统”。[8]一般情况下,“符号”与“指示物”的对应关系是固定的,指示物要符合意义的规定,如“boy”适用于“男孩”。如果把“boy”适用于“女孩”,即打破符号与指示物之间的惯常联系而建立新的联系时,我们一般都会对此进行订正,使之回到“正常”的对应状态。但是,如果一位诗人说“下雪了,我看见一只只飞舞的蝴蝶”,我们就不会进行订正。对这句话表示理解时,我们已经进入到通过符号在脑海中建构艺术世界的过程;这时,符号的意义和指示物的指称关系发生颠倒,变成符号根据意义订正指示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符号通过意义创造“虚的指示物”,现实世界与艺术世界在符号的建构过程中保持张力共存。在这个例子中,“雪”的意义除了包含在现实世界中的物理意义外,还包括“飞舞的蝴蝶”这个诗意的意义。于是,“无数的世界版本借助符号的使用从虚无中被构造出来”,[5]3“所有的符号都为制造诸世界(worlds)和理解诸世界(worlds)发挥着自己的作用”[9]。这样,艺术符号也可以与科学符号一样参与世界的构造,如同科学研究与新闻报道一样,都属于限定的语义学与句法学符号系统的构成要素,因此“反对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将科学与艺术置于对立的境地,它们都是世界的构成方式”[10]。艺术与科学之间的差别并不在于它们展示物的差别,而在于它们由不同符号构造的不同系统之间的差别;更重要的是,在艺术符号系统中,符号可以通过意义来对指示物进行修订,艺术世界的符号具有更高的可指示性,这就足以保证艺术符号系统的开放性,不断进行新的意义给予过程。相对主义符号学研究跨越了不同学科领域,最终希望艺术能够与科学一样成为人类认知的有效途径,而不是作为科学的对立面出现,或者仅仅成为科学的补充;科学与艺术只是在不同的符号系统内对世界进行着认知上的构造,途径不同,而在对真理的把握上并无二致。这种构造认知哲学的根本归宿在于多元的“构造性”,每个人都依据自己所处的语境、依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对世界进行着认知方面的构造,每一个所构造的世界版本也都要受到各种各样认知因素的限制,因而这种构造不是随心所欲的任意妄为,恰恰是这种开放的构造性使得每一位思想家以自己不同的体系、学说为学术史提供着关于学问的各种不同认知版本。当我们用符号学的视角来审视文学理论时,它就不仅仅是我们对文学认识的高级反映形态,而且也成为我们在文学理论的范围框架内使用符号对这个世界进行构造的过程,不同的文学理论认知结果就是我们对文学理论这个世界进行构造的不同版本,因此提倡文学理论教材与教学的多样性、打破文学理论教材与教学体系的一元状态势在必行。

    相互构造:文学理论内部分支学科的彼此支撑

    文学理论教材在我国的编撰状况可以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适合教学的“文学概论”,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童庆炳教授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另一种是“文学理论经典原着选编或汇编”,例如曾经产生过很大影响的伍蠡甫先生主编的《现代西方文论选》。这也是在文学理论内部呈现的有关教材与教学的两种不同构造方式,也是两种不同的文学理论建设思路。前一种是“六经注我”,即用此前古今中外所有与文学相关的理论为当代的文学理论教学框架服务。这一种思路的优点是形成广阔、整一的学术视野,一切理论为我所用。其突出的缺点是教材内容杂多,板块化严重,再加上教学实践中课时有限、学生理解困难等各方面的因素,这就造成了宏大的教材体系与实际教学课时严重不符的矛盾。后一种则是“我注六经”,选编经典理论原着文本,力图还原理论语境与内涵,从而使经典文本的面貌得以近乎完整的呈现。这种思路的编撰方式所带来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它让教师与学生看到了文学理论的多样形态,原来理论可以有漫谈、书信、宣言、系列论文或专着等多种形式,同时也使学生跳出唯本质论、唯一元论的窠臼而打开新的视野。但这样的“我注六经”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从编者的角度而言,中西文论以什么样的标准选编,选编的各类主题怎么安排;从学生的角度来讲,没有文学理论的基础知识,例如“文本”、“文学活动四要素”等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他们拿什么样的知识去解读经典文本成为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在这里,似乎形成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饶舌问题。当我们把两种教材的编写思路进行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两个结论。首先是关于“概论”和“文论史”的时间关系问题。其实它们不是简单的先后关系。我们看到,前一种思路更适合被命名为“概论”,而后一种基本可以称为由不同文论文本构成的一部静态的“文论发展史”。然而,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实际上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一个学科叫作“文艺学”、“文学理论”、“文论史”,而且也没有哪一位古人试图去进行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写作。我们不能说,文学理论从德谟克利特或者柏拉图开始,尽管他们提出了“摹仿”这一思想;我们也不能说文学理论从《尚书?尧典》开始,尽管其中有“诗言志”这一朱自清所说的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文学理论或者其他理论的形成,并不是一种自古就有的自觉行为和自觉意识,也不是各种相关资料积累到一定程度自发形成的自然事件,而是在现代学科体制影响下的一种回溯性质的摘选,[11]于是才形成了一代人自己的“文学理论”,这其中既包括我们开头所谈的“概论”性质的文学理论,也包括由各种资料汇编而成的“经典文论选”。在这个意义上说,“概论”和“经典文论选”都是现代学科形成之后的产物,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共生的关系,在教材编写与教学实践中不应该偏废其一或进行简单的拼凑。因此,在《文学理论新编》(第3版)[12]中,以“概论”问题为经、以“经典”文论文本为纬的教材编写体例笔者不能完全赞同,而且在教学实践中,由于课时的限制,也很难进行全本讲授,学生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进行文本阅读,不符合本科阶段的教学要求。其次,“概论”和“文论史”经典文本阐释所形成的互文关系,也并不能够彻底还原原作者本来的用意和目的,我们只能说是后人站在自己的学术基础和学术立场上进行的解读。如同“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一样,一代人也有一代人自己的文学理论。“概论”的形成,是现代学科体制建立的成果,特别是现代艺术体系、现代美学体系将文学纳入到艺术的家族之内的结果,所以我们在众多版本的《西方文论选》中才看到很多谈艺术的理论文本,最典型例证便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黑格尔的《美学》进入到“文论”框架下的经典文本选读。由于建立了“概论”的学科视野,才使得后来的学者审视先前的资料,进而把它们甄选出来,进行新的解读,从而成为“概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各种“文论”被挑选的过程,也丰富和发展着“概论”的知识,从而形成一代又一代的文学理论。于是,“概论”和“文论”之间在空间上存在这样的互文和阐释关系。在这个意义上说,“概论”和“文论”无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存在着相互构造的双向互动关系。那么,“概论”和“文论汇编”的构造关系在教学中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启示呢?我们又该如何利用这种构造关系呢?本来,古代文论、西方文论和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学概论应该是大学本科教学中不同时段的三门课程,而且都有相应的学分设置。笔者认为,这种文学理论分支课程之间的整合应该形成在教师讲授的引领下,学生自己对相关知识进行融会贯通的学习过程。在这个意义上说,同时开设文学概论、西方文论、古代文论等分支课程就成为一个可以尝试和具有操作性的办法。因此,在文学理论教材的设计上,笔者认为从可操作性的角度来说,文学概论应该保持它“概论”的特点,而不是混入各种经典文本的汇编。还以童庆炳主编、赵勇副主编的《文学概论新编》为例,除了第一章“文学与文学理论”之外,从第二章开始,“文学与语言”、“文学与审美”、“文学与文化”等各章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并不特别明晰。此外,每一章的标题下放置了中西文论相应的文本,其实我们细看之后就会发现,每一章标题中所涉及的问题和范畴都是从西方文论中来,中国古典特色的文论思想并没有体现出来。因此,本文的观点是,“文学概论”还应该保持“概论”的特点,而学科内部的构造性特征可以在教学中体现出来,而没有必要要求一本教材承担太多的功能。

    平等构造:营造理论教学中的民主氛围

    每一个人都是依据自己所处的语境、依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对世界进行着认知构造,这种构造性使得每一位文学思想家以自己不同的体系、学说提供给文学理论大家庭关于“文学理论”的不同版本。这些有关“文学理论”的不同版本之间可能会有重合,但却呈现出彼此不同的面貌,这才形成了当代文学理论多样性的魅力。每一代人有每一代的文学,每一代人也有每一代人的文学理论。而面对经典文献进行学习时,也一定会带着当代人特有的眼光来重新解读。构造理论观为教材与教学中的民主与平等提供了理论支持。我们所接触的世界其实从更表象、也更直接的层面上来说,是一种认知构造的世界,所谓本体世界只是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这就赋予每个人以理解和阐释的权力,从根本上道出了理论教学中人人平等的思想。鉴于此,笔者在自己的文学理论课堂中进行了有关平等性的尝试和实践。第一,摆正中西文艺理论的位置,纠正学生对中西理论文本阅读的认识偏差。文学概论课从学科诞生到引进我国,再到自主教材编写,都遵循了现代学科体制影响下的知识框架。例如,从新中国早期以群先生主编的《文学基本原理》到蔡仪先生的《文学概论》,再到当代在高校教学系统内影响最大的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莫不如此。这一点当然是现代学科体系建立的实践成果,也是我国高校文艺学教学的有效途径。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在高校古代文论的教学中,也是以西方文艺理论的基本框架进行建构,如以文学的外部研究、内部研究为纲,或以文学创作论、文学接受论、文学作品论等文学活动四要素为纲,对中国古典的“诗文评”进行学科化的剪裁,引导学生进行知识性的学习。这样的方法是本科教学绕不开的途径,但同时也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中给学生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中国的文学理论缺乏系统性,需要靠西方的学科框架来对材料进行统摄。这样就给学生一种错觉:我们传统文艺理论中所谈的内容,只是西方文艺理论的内容,只能是“人家有的咱也有”,终究不过是努力地在西方文论强大的系统面前寻找自己零散的支撑,因为游戏规则是以西方的学科体制为基准的。笔者在课堂上做过一些调查,有很多同学认为“西方文艺理论非常系统,而中国文艺理论比较零散”,而且有不少同学从文字结构、文化形态、研究方法等多个角度来论证这个观点。在纠正这类思想倾向时,笔者首先告诉同学们,这是我们中国人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不是以“分”为主导,而是以“合”为主的,我们的文化天然地强调着集体的作用。在文艺理论的认知构造中,我们也有独具特色的范畴,如气、韵、神等。其次引导学生建立

西方文化概论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民族概念;“去政治化”;“失语”;中国语境;话语体系

[作者]黄仲盈,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4-0034-008

要探索一种理论体系的价值取向,必不可脱离其所处的历史条件、时代背景、政治环境、经济基础、文化传统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民族理论体系长期处在一种“失语”状态,除了近代以来“西方话语霸权”这一因素的影响之外,这恐怕也与一些学者在进行学术研究过程中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民族归属感、国家认同感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从民族概念与族群概念之间的争论说起

“民族”与“族群”之争集中的焦点就是概念的界定与使用,也就是学术性的识别和国家确认两个层面上的争论。现行的观点认为,“民族”侧重于政治层面,而“族群”侧重于学术层面。民族更多地涉及了共同体的政治地位,与国家和政府的“民族识别”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而族群主要是指具有多种“自然文化”特征的共同体。正是因为民族概念与族群概念两者含义的侧重点不同,又由于他们在概念及内涵上的相似性,使得在运用上出现了以下争论:

1、主张用“族群”概念取代我国现行的“民族”概念。族群强调的是文化的因素,从学术的角度上考虑,更加符合国际的研究和我国的实际;民族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当今民族主义盛行,从政治战略的角度出发,必须要淡化民族概念的政治化因素,从而避免我国民族问题的政治化。

2、主张两者可以并行通用,相互补充。作为一种学术研究,既要符合当今国际潮流,也要符合本国实际。族群作为一个国际学术用语,具有浓厚的学术渊源和研究价值,而我国的民族概念也是经历一系列的民族调查和民族研究成长起来的,特别是建国后的民族识别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更是为其的形成积累了丰厚的历史资料和现实基础。两者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具有不同的学术价值,综合两者研究,可以取长补短,互为补充。

3、反对“族群”概念取代“民族”概念。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概念的探索与研究在我国进行了近百年,由最初的“舶来”发展成为后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在我国具有了深厚的现实基础和历史意义,符合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团结统一和和谐发展,无论是学术层面、政治层面,还是现实的生活层面,民族一词都已经成为了一种约定俗成的概念,因此,如果用“族群”取代“民族”来统称我国的各民族,在现实中会引起混乱,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和我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

族群观念来自西方,最早是20世纪30年代开始使用,20世纪60年代广泛运用于国际人类学界,其概念最初由台湾学者译进,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大陆学者开始引用“族群”一词。目前,族群概念与民族概念一样,被我国学者频繁引用,“在1990年以后几乎取代‘民族’而成为学术舞台的主角”。出现族群概念得以广泛传播并与民族概念争锋的现象,应该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在学术界,与人类学的兴起和广泛传播有关。民族学在经历了我国建国后一系列的研究和发展,无形中掺夹进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和权力因素,在一些专家学者看来,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其学术研究的范围和自由发展。而我国的人类学与民族学一样,都是一种舶来的学科,一开始更多的是作为民族学科的附属。同是作为80年代在我国得到恢复和发展的学科,这一时期,也是人类学在努力建立自己的学科特色的时代,其强调的是文化与社区的研究,剔除了民族学研究中的政治因素,具备了比较广泛的研究空间和学术取向,所以受到众多学者的青睐。族群概念源自人类学界,与民族概念分庭抗礼,也正是表现了我国学术界对传统的民族概念的一种反思和解构。

其二,这也是我国学术界在努力摆脱前苏联学术霸权影响后遗症的一种挣扎与突破。进入90年代后,我国学者在阐释民族概念和进行民族研究时,无论如何尽力摆脱整个苏联民族理论框架的影响,都不能尽如人意。特别是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即使再怎么持否定和批判的态度,但其对我国民族学的影响和发展根深蒂固,不能在短时间内根除,因此,在摆脱斯大林民族定义束缚的探索上,众多学者更多的是倾向于将其解释为是在特定的政治背景和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除此之外一时难以拿出令人信服的民族定义。族群概念一开始就强调文化因素,淡化政治色彩,这多少让处于困境中的许多学者给了某种暗示,使他们意识到,要探讨真正的民族定义,必须跳出以往的政治场景,在纯学术的范围内进行研究,才能有所突破,而族群概念的出现正是这一突破口。

其三,前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巨变使得我国学者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不管前苏联解体的原因有多复杂,有一点不能忽视的就是它严重的民族矛盾与民族问题,而这些问题在很大的程度上都与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和民族观有关。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对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有着巨大的贡献,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也使得他表现出集权主义的做法和大国主义的行径,“对国内民族矛盾的积累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冲突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受自己民族理论的影响,其大俄罗斯思想常有表露,如认为俄罗斯人民是“加入苏联的所有民族中最杰出的民族”;夸大民族语言的作用,认为俄语“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曾经同好几个民族的语言融合,并且总是成为胜利者”,等等。很显然,这些都与斯大林本人的民族观有很大的关系,这也可以在其“四要素统一”的民族定义中找到倪端。苏联解体后,更加加深了一些学者对斯大林的民族观,特别是其民族定义的置疑,认为在当前西方国家借助人权、民族自决等旗号颠覆、分裂别国的情况下,淡化民族问题的政治色彩,抑制国内民族主义的发展,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强调文化因素、淡化政治色彩的族群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符合了部分学者的思想。

二、坚持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研究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原则

民族实际上与现实的政治生活和传统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就其政治因素来说,在我国,自古以来,“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离娄上》),这种“国即是家,家即是国”的思想在封建宗法制度盛行的古代,实际上就将民族与国家紧紧地结合在了一起,无论是讲究阶层贵贱的“华夏诸族”,还是远离统治中心的“夷蛮戎狄”,我国古代的各种“族类”观都铭印上了政治权势的痕迹。鸦片战争以后,在面临着“亡国灭种”的时代背景下,民族作为一种增强国人凝聚力的旗帜,当时的民族观也体现了强烈的国家实体观。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顺利实施我国平等的民族政策,加强我国各民族的团结

和统一。这些现实说明,虽然不能将政治因素视为构成民族的特征之一,但也可以看出民族与政治的渊源,从而不能完全离开国家而谈民族。即使是现代民族学发源地的西方,“民族”一词的产生,同样也是与有经济实力的新兴资产阶级为扫除封建制度的障碍,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而进行一系列社会革命有密切的关系。纳日碧力戈也通过17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工业革命的实例指出,“民族自它出现之日起,就和阶级利益、政治和经济利益、剥削、压迫互相联系,始终贯穿了国家、领土完整等‘内部原则’。”

而文化作为民族形成的本质特征之一,始终贯穿了民族发展的整个过程,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从学科性质上来说,早在1926年,我国民族学研究的首创者蔡元培就指出:“民族学是一种考察各民族的文化而从事记录或比较的学问。”后来林耀华等人也指出,民族学是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研究的范围包括“各民族的基本知识、社会经济结构、政治制度、社会生活、婚姻家庭、风俗习惯、、文学艺术、道德规范、思想意识,等等。”从以上学科的性质和研究范围来看,文化已经成为了研究一个民族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样,在当前呼唤民族文化“回归”的大趋势下,将文化这一比较稳定的因素在民族定义中加以强调和重视也是在情在理。但这并不是要否认民族与政治的裙带关系,而是在很大的程度上承认民族作为一个历史的产物和社会现象,不是固定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政治格局易变,但是其中的文化传承却是相对的稳定。

当前,一些学者之所以在进行民族理论研究时提倡纯文化的研究,除了较深的西方情节之外,恐怕还与进入21世纪后,工业化和全球化的迅猛发展愈发唤起了人们对文化的重新定位和对其的一种情感回归有很大的关系。文化,是一个民族所特有的思想信仰、价值观念、精神追求、情感寄托的凝结体,是一个民族之所以成为这个民族而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本质特征。一个民族的文化一旦生成,就具有很强的传承性和发展性。但不能因为这就笼统将当前中国民族理论研究陷入瓶颈状态一概归咎于是政治环境压制的结果,从而得出“去政治化”的结论,主张弃民族概念而主张广泛运用族群概念的是“根据政治体制的限定和学术界的客观需要”。实际上,同样是作为人类群体的划分标准,族群概念并没有像民族概念那样经历鸦片战争时期的“谓他人而自觉为我”、辛亥革命前后的民主建国、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民族识别等社会思潮和社会改革,而只经历了我国改革开放后提倡文化艺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场面,在一定意义上说,只是因“学术界的客观需要”应运而生的,缺乏民族概念那样的政治基础。民族概念中所包含的政治因素和文化因素是一种互为显性和隐性的关系,哪种因素相对突出,这要根据当时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的需要。拿我国实际情况来说,当各民族作为“中华民族”一个整体或者相对于其他国籍的民族出现时,这时候民族的政治因素就表现得较为突出;当各民族在国内作为一个单一的群体而区别于其他的群体出现时,这时候文化因素就得到凸现。这也符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内容。

在这里,针对于民族概念“去政治化”,“便于与国际接轨”等观点,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全国首届民族学学术讨论会的主要内容与宗旨。1980年10月20―26日,首届全国民族学学术讨论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此次会议“标志着民族学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所经历的曲折已成为历史陈迹,民族学在我国的发展有了新的开端,并且这将是对建国三十多年来特别是粉碎‘’四年多以来我国民族学研究成果的一次检阅”。会议认为,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中国民族学的发展,必须以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为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这就为“”中遭到迫害的民族学“洗冤昭雪”,重新指明了研究和发展的方向。这次会议的主要作用有:

一方面,对中的民族学学术研究进行深刻的反思。由于民族学是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人、并且是在为殖民主义服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学研究始终受到苏联“学术霸权主义”的深刻影响,一开始,民族学研究在我国的发展出现了一种比较盲目、脱离中国实际的现象,“批判了西方的资产阶级民族学之后,又全盘接受了从苏联传来的民族学,而对于如何从中国实际出发,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学,在实践中并未完全得到解决”,这就导致了后来“竟然把民族学与资产阶级等同起来,否认除资产阶级民族学外,还有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存在”。这也导致了在中,受到“左倾”错误的影响,民族学作为“资本主义的伪科学”而被取缔。

另一方面,主张建立我国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学体系。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研究,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相关的方针政策就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民族问题、民族平等、民族发展的重视。建国后,又组织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民族识别工作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民族学研究资料和调查经验。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民族学体系。所以,随着我国民族学研究的兴起,建立我国的民族学体系是当务之急。对此,秋浦、肖家诚、吴恒等人就明确指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学体系时,绝不能生搬硬套别国的经验和做法,不能“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那样地照搬照抄西方,也不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那样照搬照抄苏联,而完全是立足于中国的土壤,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就民族地区在四化建设中、在改革、开放、搞活中所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四化与民族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等等,加以研究和解决”。

实际上,民族概念与族群概念之间关于“政治”亦或“文化”的争论,其中的焦点还是民族理论研究“中国化”与“国际化”之间的激辩问题。据前所述,全盘西化的惨痛经历已经足以让我们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国际化”的问题上,我们曾经“照搬照抄西方”,也曾经“照搬照抄苏联”,所换来的是整个学术体系的瘫痪。首届民族学学术讨论会开宗明旨,就是要摆脱以前研究一味“国际化”遗留下来的后遗症,从中国的实情出发,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切实解决在四化建设过程中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这就给我们今后的民族理论研究明确一个方向:一是研究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二是能切实解决中国实际问题。正因为这样,随后才会出现了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及对苏联民族研究模式的深刻反思,才会出现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这样的鸿篇巨制,才会出现中共中央对长期以来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工作等问题进行的“12条”的精辟概括。可以说,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具体表现,也是我们进行民族理论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特色”所在,更是我们构建中国民族理论话语体系的坚实根基。

遗憾的是,在当代思想多元化的影响下,一些专家学者借要解放思想,推行理论创新和社会制度创新之机,提出所谓的民族理论研究必须避开政治环境,进而要改变“当年参照斯大林民族理论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和相关制度,向欧美国家看齐,特别是认为美

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社会,是“理想型”的国家,进行民族理论研究就是要逐步向美国式“现代民族”社会转化。这里,且不论这种“美化”论调对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危害性,单其实施理由来讲就难免牵强: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决不是所谓的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产物。不可否认,斯大林民族理论(或者也可以看作苏联研究模式)确实对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产生过影响,但“影响”与“参照”并不能归为同一性质。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借鉴苏联的联邦制建国到新中国成立后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基本国策,从民族识别初期的遵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到后来的“名从主人”原则,从苏联一直宣称的“大俄罗斯主义”到与中国共产党一直提倡的反对两个民族主义、民族关系的“两个离不开”、民族关系的“三个离不开”、社会主义和谐的民族关系相比较,等等,可以说,斯大林民族理论确实对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有过影响的痕迹,但中国的民族理论、政策及其制度却是不折不扣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成功实践,这是斯大林民族理论所不能及的。其次,美国确实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民族”社会,但也决不是全世界所有国家所向往的“理想型”国家。通过现有的研究资料和典型事例我们不难发现,对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主题构成严重威胁的种族主义、霸权主义、大国主义、单边主义、恐怖主义等问题,其始作俑者往往就是美国,或者说与其脱离不了干系。试想,如此给全世界制造各种民族纠纷、矛盾和冲突的“工厂”,怎能是全世界所有国家所追求的理想国度?况且,就我们中国来讲,几千年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实情与美国几百年的移民社会相比,本来就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又何来的“转化”?又怎能“转化”?

三、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价值取向:从“民族主义”到“国家主义”

提倡民族概念“去政治化”,实际上也就是要求我们民族理论研究“去政治化”的问题。持此种论调的一些专家学者恐怕是对前苏联解体前存在的严重的民族问题还心存余悸,从而产生了一种“井绳”效应,名为推行理论创新,实际上是对现行的中国民族理论、政策及其制度的一种不自信心理。由此,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问题再进行更进一步的认知。

1、中国化是不是意味着扬新弃旧?这里,所谓的新是人类学的新观点和新理论,比如说“族群”概念;所谓的旧,指的是在我国已经形成的传统的、根深蒂固的观念与文化,比如说“民族”概念。实际上,任何一种新思维、新文化、新观念要在一个社会上得到传播并且能够为大众所接受,都要经历与传统的、固有的文化体系和思维模式相互竞争的过程,最终或是彼取代此,或是此取代彼,或是相互平行发展,这都是一个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在“民族”与“族群”之争的过程中,想以“族群”概念取代现有的“民族”概念,这是很多极力推行和传播人类学方法与理论的人类学者最为希望看到的。所以,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彼要树旗,我则要固守阵地,相互争锋抢机,很大程度上势必会造成两者之间彼此力量的消长和内耗。不可否认,“族群”走的是一种纯粹文化和社区研究的纯学术研究路线,在当今民族问题成为最敏感的话题,乃至战争和冲突频繁的时代,相对于“民族”概念来说,更加有学术研究和拓展的领域和空间。但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在我国,“民族”概念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深入到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很深厚的民族情感基础,也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民族”一词不仅代表的是一个学术问题,更多的是提升到了关乎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发展的位置,不是任何词语可以取代的。

2、中国化是否全盘接受抑或拿来主义?在字眼上,中国化就意味着本土消化。实际上,在我国,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却是相当的困难。近代中国民族一国家建构内在的困境,尤其是民族一国家理想与中华文明体系的多元性矛盾,促使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坚持发展一种“异文化研究内部化”的研究类型,无论是在中国大陆地区人类学者当中,还是在台湾、香港、以至移民到西方和日本的汉语学者当中,从西方学习来的知识体系,都长期缺乏一种对于异文化的自我反思和对本土文化的自我反省的追求,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陷入了以西方理论颠覆本土实际的境地。实际上,我们也看到,民族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同样也是经历了这样的过程,虽然,目前可以说民族研究已经由“异文化研究”成功地转型到了“本土文化的研究”,但这与我国的历史因素和现实条件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应该看到,就“族群”概念和“民族”概念两者所属的学科而言,人类学在我国的本土化过程要比民族学在我国的传播困难得多。首先,人类学的发展并没有像民族学经过民族识别、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那样具有深厚历史基础的过程,这就注定了人类学在我国本土化过程的势单力薄;其次,人类学在我国得到复兴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一时期正是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的时期,同时,由于国际社会政治局势的动荡不安,使得我国更多的是关注于民族的因素,这一时期,民族及其相关概念更多的是与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联结到了一起。所以,在我国,人类学族群理论提倡淡化政治因素的研究,虽然在学术的探索上具有较大的拓展空间,但如果据此要取代民族概念在我国的地位,在一定的程度上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所以,一方面要建立自己的学科体系,另一方面又陷入与民族学科争夺阵地的困境,面对民族学在我国根深蒂固的局面,人类学在宣扬自己学科特色的同时,强化文化研究,剔除政治考虑,不免就有一种全盘西化的嫌疑。

3、中国化中如何协调国家与国际的关系?这也是一个关键的,但要在实际中实行却是难以两全其美的问题。所谓的中国化,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运用国际通行理论来研究本土文化,既通过异文化也通过本土文化的反思与反省,从而使本土的研究既符合本国实际的需要,也符合国际学术研究的潮流。但是,这只是结果,其过程中,往往交织着国家和国际之间相互交流的矛盾。就“民族”与“族群”概念来说,其中争论的焦点主要就是涉及到国际交流和国家安全的问题。人类学者从与国际学术研究接轨的目的出发,提倡文化研究,从而拓宽学术研究范围;民族学者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政治因素考虑,从而为国家的安全和领土的完整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和安全保障。应该说,两者的争论过程,实际上也是国家安全与国际潮流一种针锋相对的过程。对此问题,金炳镐就明确指出,只从文化的角度看待民族,把民族认定为文化共同体和只热衷于引进西方国家学术界的理论观点来解释和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的思想和做法“都无助于中国民族的发展和民族问题的解决”,“学术上与国际接轨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民族理论概念、用词、观点都必须跟随或模仿西方国家学术界”,而是应该站在时代的前列,坚持马克思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与时俱进,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方法、新观点,包括借鉴西方国家学术界研究成果中的合理成分,不断充实和丰富我国的民族理论。王希恩也认为应该学习一些先进的研究方法‘接受科学的理论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的学术模式,削足适履地去与‘国际’接轨”。

以上问题的提出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深刻的思考,中国化的过程实际上一直交织着情绪和理性两种根源的矛盾:情绪的根源在于维护和高扬自己文化传统的冲动,认为中国人要讲自己的话语,而不能放弃自己的传统向西方投降,以至使民族文化湮灭;理性的根源在于认为学术思想要扎根在自己的生活环境种,只有紧紧联系造成这种生活环境的传统文化,保持话语与传统语境的联系,才能推动思想的发展。但是由于我们与西方文化的天然差距,无法完全拥有西方文化的底蕴,所以没有能力讲西方话语,强而为之则必然“失语”。正是这种“失语”的趋势,反映到民族研究上,在很长的时期内,我国一直遵循着西方民族学的划分标准,而忽视了自己的传统文化,不敢与西方思潮争锋,一贯以西方的理论来解释和颠覆本土的文化,一旦西方的理论出现风吹草动,便总感觉到本土的文化和理论研究处于一种尴尬和进退两难的处境,从而丧失了自己的话语权。

而民族概念在我国的演化及发展,恰恰体现了我国民族理论研究从“民族主义”到“国家主义”的发展历程。这里,笔者之所以提出“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两个阶段,就在于中国民族理论研究存在着从强化民族认同到强化国家认同的过程,也就是说,经历了从“失语”状态到树立“话语权”的历史演化。在“失语”的状态下,所谓的“谓他人而自觉为我”强调的就是加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西学东渐、民族概念的阐释、学术理论的探索、新民主主义革命等,我们且不论其中的内容舶来的成分占有多大比重,但受西方民族主义思潮和亚洲民族独立运动的影响,民族主义和民族意识越来越被我国的有识之士所接受。这一时期,可以称为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民族主义”时期。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构建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体系的呼声日渐兴起,强调中国“话语权”的理论观点也日趋强劲。这一时期,中国的民族理论研究已经从斯大林民族理论的阴影中挣脱出来,研究的重心也主要专注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等内容上,“国家主义”的理念也开始凸现并在实际中加以强化。

从古代原生态的民族概念体系,到近代以来“谓他人而自觉为我”的国家实体观,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识别工作,其中所提现的就是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体系的发展轨迹。从理论的层面上来看,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具体实践;从政策的层面上看,具有“民族主义”的价值取向,主要专注于各民族的利益。且不说鸦片战争以后,民族概念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强烈的国家实体观,融合了诸多民族自豪感、自尊心、自信心等情感,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自在到自觉的过程,就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识别的过程中,我们也没有按照苏联模式将境内的人们共同体分为“民族”和“部落”,而是不论规模大小、社会发展水平高低,一律称为民族,体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符合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延伸到与民族概念争锋的族群概念,其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在我国得到广泛的传播,不说其在我国缺乏实践基础,就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日益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世界范围内民族问题的凸现,民族一词再次成为了热门的话题,在这种情况下,族群概念想动摇民族概念的根基,撇开各民族的现实利益,提倡纯粹的文化与社区的研究,还为时尚早。应该说,新中国成立前后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民族主义”取向,在强化民族认同意识和民族分界意识,注重和维护中华民族利益,促进民族的振兴和发展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旺盛的民族意识也会造成各民族对现成利益的争夺,从而产生利益摩擦,形成对现行的民族关系格局的严峻挑战。这或许也是少数专家学者提倡民族理论研究“去政治化”的初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