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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篇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办法》第三章对总承包和分项承包的要求,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项目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总承包与分项承包的要求

《办法》第十八条对总承包和分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别作出了规定。由于总承包单位对承揽工程实行分项发包时,其身份即转换为发包单位,为防止总承包单位逃避对分包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条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同时还规定,总承包和分项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条特别强调总承包单位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并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工程再次分包。

承包单位的证照和资质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本条规定“依法取证”,是指承包单位应当根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范围进行取得许可证,其规定范围以外的承包单位则无须取证。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是证明其施工能力的依据,为了提高准入门槛,本规定要求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必须与其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除了矿山建设和闭坑工程应当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资质要求外,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生产、作业工程的资质等级作出具体规定。

考虑到石油天然气专业分工种类繁多,除了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资质外,对国家尚无施工资质规定的情况,本条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确定。

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的管理责任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单位对所属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解决目前普遍存在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疏于管理、事故频发等问题,本条对项目部管理作出量化规定,强化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管理的责任。

本条还特别强调,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针对目前外包工程存在大量挂靠现象,一些施工队通过交付管理费后,以项目部身份挂靠有资质的承包单位,并利用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承揽外包工程,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施工队进入外包施工领域,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承包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

《办法》第二十一条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方面提出要求。这是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管理基本条件要素,也是承包单位和项目部承揽工程的安全准入门槛。

同时本条还特别规定,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不低于50%。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这是根据当前项目部普遍存在缺少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对项目部提出的基本要求。

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地下矿山工程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施工方案是外包工程设计的细化和施工作业指导,是外包工程施工有计划、有程序,并符合标准规范的基本条件;现场管理是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为此,本条针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负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责任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承包单位信息报告制度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区、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外包工程概况、本单位资质等级、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等。为了便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本条明确由承包单位负责将有关外包工程方面的信息,告知作业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在以往的工作中,有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将告知性备案当作审查性备案,这样做是不妥的。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本条规定以书面报告的方式体现。

政府的监督管理责任

《办法》第四章主要从事故处理、监督检查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规定。

加强对事故多发承包单位监管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向承包单位许可颁证机关通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请承包单位许可颁证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使承包单位的许可颁证机关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强对异地施工的承包单位监管,本条对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上述要求,目的是施工地和颁证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共同加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事项

《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重点检查的事项,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发包和承包单位持证情况;分包单位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等情况;承包单位施工资质及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等情况。规定要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发包和承包单位双方的监督检查,并应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创新 全方位 分包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P6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1-0010-03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随着经济高速健康发展,国家电力能源需求日益提高,电网架构不断完善,电力建设投资逐年增加,输变电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电力施工企业承担的施工任务日益繁重。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建行业施工任务的不确定性,施工企业规模、人员扩展受到制约,加上电力施工技术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在当前电网建设高峰时期,为了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在国家及国网公司允许的框架内,施工企业对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而如何规范工程分包、科学实施分包管理,特别是分包安全管理,从而实现项目工程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是我们不断努力和追求的目标和方向。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2.1分包安全管理的范围

分包管理涉及公司投资(含委托管理)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包含了工程建设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企业完成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2分包安全管理的目标

通过梳理管理流程,创新各种管理手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网公司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的应用,依法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分包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

3.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3.1分包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

分包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的规定,即:

3.1.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1.2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的一般电网及设备事故。

3.1.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一般火灾事故。

3.1.4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3.1.5不发生本企业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1.6不发生基建原因引起、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3.2 分包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值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专业管理工作的流程图

分包安全管理流程图见下表

2.主要流程说明

2.1分包安全管理流程说明

2.1.1开工前由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2.1.2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分包计划,通过招标等方式在合格分包商名册中选取拟用分包商,报监理审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2.1.3 确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2.1.4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分包商员工定期体检、安全教育培训、机械器具进场检验、监督安全作业行为。

2.1.5 监理单位审查并备案施工中采取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票,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等。

2.1.6 分级开展安全业绩评价。

2.1.7 省公司基建部对分包安全管理评价结果进行备案并总结改进各单位管理过程。

2.2 创新手段加强分包安全管理

2.2.1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制度建设是加强现场管理的源头,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分包的各类规章制度,不走样,不打折扣。

2.2.2加强分包商资质审查,严把入场关

严格开展分包商准入前的资质审查工作,在年度省公司组织的资信评价审查时,除要求各分包商提供国网公司要求的八项资质审查内容外,还增加了以下审查内容。一是增加授权视频资料,要求各授权委托人提供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时的视频资料,避免授权委托人通过造假等手段伪造授权委托书,而授权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二是增加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要求各分包单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在该单位不低于一年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关系证明,避免挂靠、借用资质情况。三是增加分包单位账户信息,要求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拨付工程费用时,需将工程款汇入分包单位公司账户,禁止对个人付款。

2.2.3 动态掌握人员信息,确保人证相符

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分包人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和进出场时间,要求所有工程现场分包人员建立信息卡,涵盖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血型、工种等基本信息和保险信息等内容,只需持有读卡设备,包括智能手机、PDA等具有二维码扫描器功能即能对当日进场作业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对变电站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施工区域进出口安装打卡机,对每天进场作业的所有分包人员进行打卡考勤管理。对现场劳务人员证照不齐、作业人员非分包单位职工、作业人员变更不规范的情况,不仅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对监理项目部连带考核。

2.2.4 利用全程视频摄像,威慑违章行为

以视频监控手段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应用视频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公司系统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改扩建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所有耐张塔、转角塔、牵张场、以及重要交叉跨越区段等区域的作业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全过程全方位视频摄像。建管单位每月初审视频监控资料,发现违章行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章单位下发处罚通知单,违章单位缴纳罚款,并对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将处罚情况报建管单位实行闭环管理。省公司每月从建管单位随机调取当月视频数据进行抽查,汇编违章视频短片,在基建月度例会和安全质量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2.2.5 开展短训班,创新培训方式

针对个别施工、分包单位自身培训效果不突出的问题,开展短训班培训方式。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的、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的、数码照片拍摄不满足文件要求的施工现场,全工地停工培训2~3天,工程业主项目经理、安全专责,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专责,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到省公司指定地点参加短期培训,先用一到两天的时间,集中自学相关规程规范和管理要求,学习后在安全题库中随机抽题闭卷考试,考试合格后回工地复工,考试不合格继续自学再考试,直到合格。现场作业人员在工地开展自学直至复工。

2.2.6 建立分包队伍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对分包队伍的工作业绩实行动态考核、常态管理。对所有分包商实行综合排名,鼓励施工单位优先录取排名靠前分包队伍。对业绩突出、管理优良的分包队伍,对获得国家、行业、国网公司优质工程项目分包单位,除了物质和荣誉奖励外,建议施工承包商列为核心分包队伍,在招投标中进行加分。

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根据分包安全管理特点,为确保流程正常运行,实行省公司、建设管理单位和三个项目部分级管理模式。

3.1 省公司基建部质量安全处负责分包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2 建设管理单位分为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和地市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设置质量安全部,负责全面落实建管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地市公司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全面落实地市公司建管项目的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3.3 工程业主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

3.4 工程监理项目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实施闭环管理。

3.5 工程施工项目部设置项目监理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3.6 分包单位设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施工承包商要求安全、规范开展分包作业,管理自身作业人员,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绩效考核与控制

4.1为强化分包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实现分包安全管理的目标值,建立、健全基建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有效实施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公司采取分级考核模式。省公司对建设管理单位通过综合评价进行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建管对监理和施工,施工对分包单位均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4.2 专业管理信息支持系统

以基建管控系统为信息支撑,及时收集汇总分包管理信息,有效推进绩效考核与控制。

4.3 主要管理制度和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重点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网建设施工分包队伍选择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手册》

《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商资信管理办法》

《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三、评估与改进

1.专业管理的评估方法

1.1 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评价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中涉及分包安全管理的评价检查表,对业主、监理和施工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情况分别进行评价。

1.2 对分包商的年度评价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商资信管理办法》,从工程安全、环境保护 ,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配置,企业资信状况,教育培训,合同履约综合评价等方面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分包商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各级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动性也较大,对各项管理制度理解不深,执行上存在偏差。

2.2 个别施工单位对分包安全管理仍然不到位,重视度、关注度不够。

2.3 分包单位安全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安全风险较高。

2.4 分包作业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较大,分包单位常根据工程紧张程度频繁调度施工人员,给及时准确掌握分包商人员动态和对分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困难。

3.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3.1 持续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尽快适应掌握管理手段的变化。

3.2 继续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分包作业行为。

3.3 督促分包单位规范用工管理行为,加大对现场安全设施、施工机具的投入。

3.4 继续鼓励施工承包商培养、建立核心分包商。

参考文献

[1]赵连强.工程项目总包商如何加强分包安全管理建设[J].项目管理技术.2012年.第3期 7 页 46-52页.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承包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47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正文】:

前言:

安全管理为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主要构成部分,它分为几方面,一是需要设计单位全方位考虑涉及工程施工及项目建成后运行的不安全成分,参考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需要对设备和系统展开根本的安全性设计,来保证施工安全和运行可靠;二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要求达到并保持安全施工条件,从根本上消除施工隐患;三是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现场环境、道路、消防、安保等安全事项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要求进行策划管理。安全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顺利实现的基本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重点阐述电力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现场安全管理。

一 履行法律义务 强化统一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国家从法律方面已做出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来负责施工现场生产。总承包单位根据法律把建设工程分包给别的单位,分包合同中需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

1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协助建设单位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与建设单位共同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总体要求,规范安全管理工作。总承包单位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的约束力。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和要求,总承包单位对所有中标进场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内容为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核对企业资质证书等级许可范围与所承包工程的符合性,界定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范围,据此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总体策划,形成统一、完整、效能的现场安全管理运行体系。

2 工程开工准备阶段,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达到以下安全施工条件,并报送总承包单位进行型式审查和现场符合性检查:

① 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制订完备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②建立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

③ 保证安全施工投入达到所承包工程的要求;

④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具备合法资格,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⑤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合法有效;

⑥ 现场施工人员开工前已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对施工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分包单位只有具备上述安全施工条件,并经总承包单位审查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后才能进行施工活动。这样规是为了充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力求从本质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3 工程开工准备阶段,总承包单位应根据电力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组织分包单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分析,找出工程项目固有的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通过修改工程设计或增加安全设施等,提高工程项目整体安全性。工程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分析要全面、有序,应从环境因素、物的因素、人的因素、以及管理因素方面进行:

4 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各分包工程内容、特点,制订相应安全施工管理细则,落实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

二 履行法律义务 强化统一管理

进入施工阶段,各分包工程陆续开工,施工密度大、交叉作业多,人员与施工机械、施工环境接触机会大大增加,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阶段,也是总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分包单位安全施工条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影响安全施工各种因素的协调管理。

1 对工程现场的监督检查 :

按照工程现场安全规定要求,工程现场四周进行围档封闭;工程现场入口设置“一图五牌”;场区内可能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工程现场道路坚实畅通;各种设施及材料存放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现场孔、洞、口、沟、井及建筑物临边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工程现场采取控制污染措施,排水、排污系统畅通;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检验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并取得有关部门使用许可;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

2 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施工条件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或降低安全施工条件的现象和行为,要求分包单位立即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否则不得继续施工。按照工程项目危险源控制清单,对危险性大、易发事故的工程部位、装置和设备,总承包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分包单位对施工方案、施工工序及机械设备配置进一步深化论证,在确保安全施工的条件下进行施工。安全施工条件是人的、物的、管理和环境等多种安全因素的集合,只有监督检查分包单位全面落实执行安全施工条件,才能有效控制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活动。

3 对影响安全施工因素的协调管理:

工程建设条件的变动,诸如设计变更、工期改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都将对安全施工产生影响。这种情形下,总承包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与建设单位、施工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共同协商,通过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在确保不降低安全施工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并加强对施工过程及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

三 建立预警机制 做好应急处置

1 为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总承包单位要根据电力工程事故特点、类型组织各相关单位建立安全事故预警体系,以管理信息系统(MIS)为基础,对工程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信息进行监测、识别、处理、推断,针对事故征兆制订相应预控对策。工程外部环境预警包括:自然灾害、恶劣气象、人为环境破坏和重大技术工艺、装置等物的因素变化;内部管理不良预警包括:人的行为活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和企业组织机构状态。总承包及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上述外部、内部信息的动态监测和评价,判断事故征兆对安全施工活动的影响程度,在必要时准确预警,以使安全管理系统及时做出响应。

2 事故应急救援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总承包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要求,协助工程业主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履行应急救援职责。总承包单位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要求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准备,并定期组织分包单位演练,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发生安全事故,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有序、有效地进行事故救援,并按照安全生产事故上报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结语】:

电力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和分包单位多的特点。因此,电力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安全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行单位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如何使这些安全关联因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是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问题。主动控制、事前控制是解决这一核心问题的根本所在,安全管理要做到预先分析、断定工程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在工程设计阶段采取相应设计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为后续的施工安全和运行安全创造可靠条件。

【参考文献】:

[1]李绍刚.浅谈电力工程安装的节电措施[J].民营科技. 2011(12)

[2]李绍刚.浅谈电力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民营科技.2011(11)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分包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1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也越发多样化,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随着企业经营总量的日益做大,工程管理规模不断扩大,涉足市场行业领域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社会资源的使用已成为施工企业放大管理能力的强大资源支撑。但是,在这种分包管理模式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受欢迎的同时,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据统计,仅2009年一季度,某大型国企就发生如下分包死亡事故:1月14日集团某建设公司分包商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1月15日天津某公司承包商发生吊车翻车伤人事故,死亡1人;2月22日中原某分公司分包商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2月24日南京某公司劳务工发生落水死亡事故,死亡1人;3月13日茂名某公司承包商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每起伤亡事故从事故发生的现场到抢救伤员的医院,再到死亡家属的善后处理,无不让经历者心有余悸。联系我公司及同行业兄弟单位这几年不断发生的分包安全事故,我们不能不承认:部分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安全管理工作仍滞后于企业发展的需要。社会资源的逐步增加,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必将越来越大。如何缓解分包工程严峻的安全压力,切实将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纳入施工企业HSE整体管理体系,成为企业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

2 现阶段分包工程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分包队伍的使用虽然弥补了施工企业施工高峰期劳动力不足的现状,但由于分包队伍自身和我们管理上的原因,风险防范与控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安全管理上的一个瓶颈,分析、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从全面、全方位的角度去考虑。

2.1 分包单位安全意识淡薄

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很低甚至亏本,分包出去可能更为合适,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其一,多数分包队伍由于建制、人员的流动性和挂靠性质,对安全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职责在总包单位,忽视自身安全管理,在人力、财力上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一部分分包单位没有专职安全管理力量,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其二,缺乏安全管理体制,由于施工企业目前组织的分包多为辅质的专业分包,分包队伍在项目中更多地是作为一个专业班组形式存在的,虽然他们有单位、有领导、有项目负责人,但由于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性质等原因,现场负责人很少长驻施工现场,由技术人员充当班组长的角色,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很难进行有效地开展和控制。就目前分包单位这种没有单独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状况,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

2.2 施工企业缺乏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的人力资源和资金控制

目前施工企业派去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以参与者的身份出现,造成了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上的被动。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安全投入达到一定的积累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物的不安全状态,不是这些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被发现,而是分包商不进行投入,工程项目部出于资金和其他原因无能为力,转而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来控制安全事故,从而失去了控制安全事故的最好办法。

2.3 施工企业分包入网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漏洞大

分包入网,可以较好地解决工程合同无序签订及工程结算混乱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施工企业分包队伍审核入网在执行力度上还有很大欠缺,工程项目由于各种原因使用没有办理入网手续的分包商现象不是个别存在,合同未签但队伍已经入场施工的现象仍然存在。

2.4 在分包工程安全控制方面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分包商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焊工)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真正现场施工人员非入网时的有资质人员、施工机具设备陈旧简陋、管理失控。

3改善现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足的对策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多以分包为主,工程项目只有严格执行国家及企业有关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合格分包商的选择,加强业主和企业HSE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确保分包商掌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要严格过程控制,真正将分包队伍、人员、机具、设备、施工过程等视同与自有队伍要求一致,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来,扭转“以包代管”现象,才能真正提高企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3.1 提高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在分包施工中,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从根本上改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分包单位进场之初,项目部就应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安全职责:要求其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员工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养成尊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其次,凡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各类安全活动要求分包队伍全员参加,增强其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特别是是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第三,对于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分包队伍,也可以由企业或项目部组织,适当收取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以期达到提高分包队伍安全管理水平,缓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压力的效果。

3.2 在分包管理上强化企业的职能和权力

企业要从分包队伍的选择上和经济上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分包队伍必须是经过企业审核的合格分包商,这是防范分包队伍风险的最基本保障,在分包单位的选择上,各企业都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即收集和建立各种分包单位的档案,其中包括该企业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专业化程度、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配置、企业业绩和过去几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对安全不达标、不遵守合同等有劣迹的分包单位要首先排除在外,而不是单单看分包单位的报价和某领导的个人喜好和推荐。在经济上加强控制是指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从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备用金,一旦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企业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单位。项目部和企业总部相互协调配合,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以弥补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物的不安全状态束手无策的状况,最大程度地避免分包队伍现场安全投入不足所带来的各项安全隐患乃至事故。

3.3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从制度上加以保证和完善

现在工程项目部的工程分包主要是非核心的一些辅助专业上的分包,例如脚手架搭设、防腐、保温、土建配合、电仪接地照明等。分包队伍在项目中更多地是以一个专业施工班组形式存在,由于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性质等原因,分包商负责人很少会经常呆在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只是充当班组长的角色,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很难进行全面有效地控制。另外,分包队伍的一线施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为了承接业务或赶进度,人员往往东拼西凑,很多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甚至自己都不熟悉下面作业工人的名单,把这些人放在我们的施工现场,对整个项目管理而言,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对作业人员不熟悉,管理就无从谈起。对工程项目分包队伍检查时,现场人员名单必须是公司合格分承包商报审过的作业人员,工种、年龄、身份证号、特殊工种号都一一对应。考虑到分包队伍的规模和特殊性,允许分包单位有人员变动,但必须及时报企业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调整和控制。项目部更应进一步加强对分包队伍现场人员的管理,必须做到在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以杜绝漏洞。只有切实把分包队伍的人员全部纳入项目部来进行统一管理,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3.4 加强对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和全过程监督

分包队伍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为了节约成本,所聘用的大多是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新手,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淡薄,加上分包队伍安全投入少,措施不到位,存在着安全上的投机心理。这就要求工程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几点:第一,注意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的有效性、真实性。入场登记时对证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者考证日期与实际年龄不符时,必须对其原件进行查证。第二,根据承担工程量的大小来配备一定比例的劳动力,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人员数量项目部要重点考虑,只有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才能避免分包队伍以少干多,以次充好。第三,对持证上岗的工种在进入现场后应对其实际操作水平作一定的了解和观察,特别对一些具有危险性的特殊作业,要派相关专业人员作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第四,项目部要摆正安全监督的态度。个别分包队伍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其中有业主单位关系的,也有业务单位上级领导关系的,有单位领导关系的,也有私人交情关系的,可能涉及企业各个管理层面。有些不好管,有些管不了,有些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管。但不管是谁,一旦成为项目部的分包队伍,就要切切实实把他们管好,明确安全责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我跟他们讲过的”之类的话于事无补,按规矩办事才是真理。

3.5 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要深入具体,加强沟通

“工程分包要签订分包合同和分包安全协议,在队伍进场后进行安全教育和台帐登记,以后除了协调进度、控制质量外就是分包队伍自己的事情了”,这是许多人的想法。但目前项目的分包大多是辅专业分包,分包队伍无论是在项目管理、安全监督、自我约束、设备管理和临时用电等都是薄弱环节,或者根本就没有专业人员。作为项目部,在沟通基础上深入到分包队伍施工作业中去,既是过程的安全监督,又可以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例如项目部的安全例会要求分包队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不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发现漏写、交底内容无针对性或被交底人签字不齐的要立即整改。除此之外,项目部根据工程具体作业内容,对分包队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例如搭拆脚手架、受限空间作业,让分包班组感受到自己也是项目部的一部分。分包队伍与项目部不是“我们的”与“他们的”关系,项目要尊重他们、善待他们,通过有效地沟通,一些苗头和安全隐患在交流中就可发现,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也不单单是项目部班子成员的事情,还要把这种理念灌输到项目部每名成员身上,要在项目部形成团队的氛围。

3.6 加强对分包队伍作业工人劳保用品的投入和监督

分包队伍负责人从成本上考虑较多,缺少对作业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投入,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戴的帽子各种各样;穿的衣服参差不齐;穿的鞋子更是五花八门。他们需要安全,更想做到安全。建议对没有统一劳保着装的分包队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时候企业尽量考虑分包方适当的利润或者单独划出一块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投入到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上去,从合同上加以约束,既能使项目部人员统一着装,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也对分包队伍工人有了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保障,让他们真正感觉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分子。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加强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185-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在这期间,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看,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在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建筑企业多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但是在建筑生产安全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隐患。特别是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专业、劳务工作大部分都采用外包的方式,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建筑业从业人数从1952年的100万人,到2012年达到了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0%,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5%左右。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不到位,再加上有些建筑单位对农村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不仅耽误了工程的建设,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分包模式非常盛行,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会非常低,甚至亏本,还不如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划算,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2.1 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在施工管理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所以,这就造成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种误解,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进度容易超越安全,这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分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2.2 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

分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很多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只强调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2.3 分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的工程,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而分包单位往往连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置,即使有也要么是人员配置不足,要么是身兼数职,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都是由安全员进行,而不是技术员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都是由一人包办代替现象;再是一些分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2.4 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但形同虚设,只顾忙其它事情,事故隐患无人发现,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全监督经验,没有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2.5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充分的履行,认为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是分包单位的事,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再是分包单位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3 对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而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1 对分包单位要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组建的项目部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部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使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分包单位要将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并在和总包单位沟通后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明确各层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员工不能只凭主观感觉估计是否有危险,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养成尊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典型问题

建筑工程管理具有工程技术系统这一特定的管理对象,具有时间限制、资金限制、经济性要求,以及一次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等特点。管理主体多、内容多,层级多,环节多是建筑工程管理的典型特点。管理主体多主要体现在涉及到对参与各方包括总承包商、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等各个主体的管理。管理内容多,主要体现在对建筑工程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技术等诸多内容的管理。管理层级多主要体现在建筑工程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以及峻工等多个阶段的管理。管理环节多则主要体现在对建筑工程各工程分项以及各工程分项内在的施工计划和安排方面。下面将就这些管理中的典型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1对参与主体的管理问题

1.1对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1)协助总包单位科学制定进度计划并严格实施,应将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分解到月进度计划,月初制定进度计划,月末检查、分析和小结,以确保总进度计划目标按期完成。

(2)质量监督与检查,根据各施工阶段设置检查要点,如:主体施工阶段重点是认真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装饰安装施工阶段重点是装饰工艺、技术措施及细部节点是否到位,安装材料(设备)质量是否保证。

(3)督促总包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防止以包代管,越权管理。指令应规范、统一、及时、准确,防止多头指挥。现场签证及时确认,按签证流程及权限及时处理。各类款项按合同执行,出现异议及时协商一致妥善处理。因工程的特殊使用要求等与相关标准存在差异,应与总包协商一致,并书面确定以达到后期营运要求。

1.2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

(1)实施总包对专业分包的统一归口管理模式。在项目建设中应将各类分包单位纳入总包管理,项目公司通过总包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分解给各分包,明确总包责任,协调专业分包关系,使现场管理模式顺畅实施,以便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

(2)通过工程例会协调、处理总包与专业分包关系,通过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分包协调会,监督检查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是否到位,协调工作是否有序开展,杜绝总分包的责任推诿现象。

(3)通过联合检查协助总包管理分包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由于专业性强、分包单位较一般工程多,必须前期汇同总包规划好施工顺序。及时安排交底工作要求总包单位有专业分包管理计划。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应以书面指令为主,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文件需同时抄报项目公司,如项目公司需调整应以书面指令形式下达至总包同时抄送专业分包单位。紧急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及时补书面确认。各专业分包配备专人负责联络。

1.3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1)根据合同规定及施工各阶段的要求,检查监理单位人员实际到岗情况,采取临时抽检与固定检查相结合,保证监理单位的人员数量及人员水平,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不合格监理人员。

(2)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必须有一定高度。监理单位必须加大平行检查及旁站工作量,以便在过程中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减少返工、避免贻误工期。严禁监理人员参与材料、设备、服务推荐。监理人员施工期间应随叫随到,保证验收的及时性。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做好各类现场签证及变更的确认工作,并对部分计量工作作为第三方确认。对施工情况做好详实记录,以便后期存在争议时作为佐证。针对建筑工程工序多交叉作业多等情况加强安全监督工作,对现场施工的各方加强安全管理。

2对工程实施控制的问题

2.1安全控制

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和具体措施,并签订分级安全责任书。编制落实各类应急预案、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器材,大型设备定期检查维保,进场工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示和标语条幅等,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宣传。

2.2质量控制

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资格认定。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合同要求,特别对于合同质量要求低于设计要求时,必须有明确有效的审批材料、设备流程,否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工艺方案的质量控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推行施工样板制,重要的工序必须先施工样板,待样板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对建材、装饰材料、设备等必须有封样及确认,对于无法进行封样的设备等需安装前办理进场手续以确认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等,采用样板制施工的工序,必须符合样板质量要求,否则将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对于多次无法达到样板要求的施工小组应予以调换。由于商业改动较大后期可能涉及部分拆改加固,必须严格在加固区内的各种后续施工,避免损伤加固部分。可通过结合以后使用功能分析及已建成项目情况优化施工工序及工艺设计,经设计部门确认后实施,严格禁止直接按经验施工。

2.3进度控制

项目公司需制定重要节点的控制进度计划,并下发总包单位进行细节深化。根据实际情况审批总包单位的细节深化结果,并安排项目公司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计划。采取过程监控进度计划的实施,出现偏差及时进行纠偏工作,保证进度计划按要求稳步推进。

2.4成本控制

必须以施工合同为切入点进行管理,必须维护合同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履行合同文件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技术协调,达到成本控制。通过与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优化、工艺改进,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工程联系单(变更)签发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必须严加审核,十分审慎的办理,严格执行流程及权限。

3峻工验收管理

3.1竣工验收资料管理

施工过程资料报审不得有资料不报或延后申报。从桩基工程开始到基础、主体各分部证明书要及时签署,各分部资料要及时整理封闭。避免到竣工验收时各分部资料还不齐全、不规范等现象。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资料及时核查编制情况,以便竣工时不影响竣工档案的整体编制。

3.2对竣工验收的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项目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站进行现场竣工验收,对建筑实体和施工资料进行查验合格后,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地下人防工程监督报告由项目公司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防质量监督站进行现场竣工验收,对建筑实体和施工资料进行查验合格后,由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人防工程监督报告。

结论与总结:

建筑工程管理应在工程参与主体、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管理以及峻工验方面加强管理,这些方面既是工程管理的重点,也是工程管理问题较为典型和突出的主要表现。实际管理实践中应结合具体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并结合上述管理问题突出的环节加强控制。

参考文献:

[1] 黄志锋.工程管理的范畴及工程管理的作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12):1784-1784.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7篇

安全投入少主要表现在:一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如临水临边地段安全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照明灯安设不齐全、危险告知牌缺少、安保人员着装配发不足甚至不予配发、电气焊作业不配发特种作业防护用品、使用破旧损坏的安全工器具等,这些导致了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极易受到伤害;二是未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施工现场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绝大多数外包工程都未达到该标准,安全管理的人力资源投入不足,也为安全生产制造了短板。

二、加强港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结合港口外包工程施工中的管理特点,通过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规范控制,检查监督到位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

1、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安全专业素质建设单位首先要按照规定设立港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实现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以保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专业技能达标。

2、严把招标阶段的安全管理科学化分标段和选择工程管理模式是保障工程安全的前提条件。标段划分过程中遵守(质量、成本、工期)责任明确、经济高效、客观务实、便于操作的基本原则,科学选择工程管理模式可以从根源上一定程度消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提出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必须有满足项目要求的合格的、足够的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安全工器具、警示牌、安全帽以及着装的清单承诺书。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设置安全方面的专家,对投标单位的安全业绩及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审。特别要严格外包工程队伍、外包工程队伍的项目经理和工作负责人不得是被交通部、系统内兄弟单位安全稽查中列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中标后,建设单位与其签订商务合同的同时,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签订详细完整的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其必须安排的作业人员安全技能素质要求,明确安全工器具的种类、数量和质量;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比例。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时,合同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包括监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备等事项,以增强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的管理职责。总之,在招标阶段设立较高的中标门槛严格执行,确保中标的外包工程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合格。

3、严把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场关。开展资格复审和在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备案工作,督促外包工程单位进场前安全管理水平达标。资格复审主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必须有承包方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机构证明或书面加盖单位公章承诺,由此隐瞒事实造成的后果由外包工程单位负责;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应满足工程要求,身体状况适合本工种需要;具有两级机构的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30人及以下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安全质量的认证等。审查时坚持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对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用。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上报监理单位开工报告。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委托施工单位办理。港口工程中的水上水下工程项目还应到海事部门办理水上水下作业手续等。开工报告批复后,应在15日内向有关部门报备以接受监督。工程手续的齐全合法性能为施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建设单位和外包工程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常抓不懈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组织外包工程队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留存完整的记录。针对重点项目,还可在外包工程队伍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其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在外包工程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保护及社会治安方面的教育,所有教育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办理准入手续。外包工程队伍安全教育培训要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并留存影像资料和试卷档案以备查。技术交底内容要有技术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针对性强。针对港口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打桩船作业、桩基础、挡墙工程、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和总监批准后组织施工单位学习,并严格执行具备方案编写、方案审查、现场技术交底,操作人员掌握、监理旁站的五项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施工的安全。

5、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流程化、信息化,形成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模式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有年度、月度和周工作计划,在每周的安全专题例会上由外包工程队伍安全员专题汇报,形成安全检查的常态化管理模式。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形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外包工程单位三级管理模式,外包工程队伍安全员每日巡查,监理周检查,建设单位月度检查,不同时间周期,不同检点形成了流程化管理模式。建设单位以外包工程队伍为单位,建立安全隐患零汇报制度,建设单位责专人每天进行跟踪记录,监理单位负责隐患整改通知单和反馈通知单的下发和收集整理工作,外包工程队安全员负责隐患整改的落实和整改后拍照上报。形成了安全隐患信息及时沟通和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6、考核管理为了实现对港口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的有效监督,建设单位借助专业的考核评价标准,按照交通部下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对施工单位开展考核,按照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评价、基础管理考核评价、施工现场考核评价(水运部分)三部分不同分值综合评价,也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三、结束语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8篇

安全管理问题是公路工程的核心问题,需要参与的各方均能加入到管理队伍中来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地减少公路工程的安全事故。其中,建设单位在安全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建设单位参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涉及承包商、分包商、设计人员、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等许多部门,这些部门都应该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中。但是多年来,建设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尽到作为管理者应为建筑安全所负的责任。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巨大的误区,建设单位认为将工程招标给承包商后,工程安全都是承包商与监理方的责任了,自己则参与的越少越好。但事实上,建设单位参与安全管理之中是非常必要的,甚至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于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投资方,相当于项目中的纽带,处于项目建设的核心地位。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中安全问题的管理,能够给施工的安全管理带来巨大的收益。建设单位参与安全问题管理能够减少施工人员的伤亡;提高现场工人的劳动效率;有效的保证工期;避免了事故引发的法律问题;减少了负面的公众效应;减少了政府部门对项目的干预。

三、建设单位如何选择承包单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声誉、项目的价值都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作为建设单位必须把安全工作当成一个系统工程来抓。从施工单位的选择到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督察、奖罚等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监控和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化管理。此外还要建立一种安全文化,把安全管理融入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行为当中,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施工安全的关键是承包商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在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须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任何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为保证安全生产,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具体项目的特点,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紧急预案、事故处理办法等。建设单位应定时或不定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履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按投标承诺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安全员数量、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特殊机械设备安全保修保养情况等。对监理给予安全管理授权,要求监理方行使安全监理职责、落实监理报告和监理旁站制度。督促监理方认真履行审查承包单位的相关资格、安全管理方案、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发挥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研究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虽没有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但本着对工程、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建设单位必须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创造必要的条件。为确保工程安全,建设单位除了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资料外,还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埋置情况。在闹市区建设的项目,必要时应事先做物探,以清晰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提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在工程中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102-3安全生产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的规定予以支付。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到实处,在安全生产中真正发挥作用。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总体策划上,确定建造标准;协调设计、施工矛盾;甲供设备采购,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切忌为工程进度忽视安全,更不能要求施工单位违章抢工。建设单位除了委托监理外,也必须对工程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起重设备是否经安监部门验收并准许使用;(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3)施工单位是否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并经监理批准;(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现场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提示牌;(6)现场是否具有消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7)现场危险源是否具备防护措施和明显警示等。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危险源进行有针对性地、详细认真地分析,并针对危险源制定专门的管理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建设单位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一定要将生产任务和安全管理同时考虑,综合平衡进度与安全的关系、合理安排安全措施费用,切不可只讲进度、成本而忽视安全管理。在年度计划中要制定安全目标,在年度预算中要预留合理的安全措施费用额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建设单位应建立从领导到一般员工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文化。内部管理文化在一定意义上讲是管理制度加工作习惯,安全文化就是要建立一套具有实用性、人本性、多样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使得员工养成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实践安全的工作习惯。树立以安全和健康为第一的价值观,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抓安全的文化氛围。在员工的心灵深处形成“安全第一”的理念,从而实践“安全第一”的行为方式。

五、结论与建议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9篇

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状况: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的安全监理力度越来越大,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站对监理的安全检查力越来越大,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对监理处罚力度越来越重;施工单位是施工主体,但存在部分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不强。业主单位管理的重点是进度,特别是房产公司建造房子的目的就是出售,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监理单位作为现场监控主体,安全责任重大,管理任务繁重。做为监理,面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重的担子,只能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

在进度、安全、质量三大目标管理中,安全是个纲,做好安全工作,就纲举目张。工程的建设是为了人们能更好的生活及工作,如果连建造房子的工作者的本身生命安全都不能保证,那建设房子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因此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做好安全工作,首先就是预防为主,做为监理安全管理做到超前预制,重在预防、动态跟踪控制,多跑现场,多跑才能发现问题,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周而复始的一个循环接一个循环,一个循环比一个循环提高,每个循环过程就要求监理多跑多说话,即发挥媳妇腿、婆婆嘴的作用。

人以教育为本,物以预防为先;

安全监理控制的主要目标有三类,即人、物及环境,也就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怎样才能使人的行为安全,即教育为本;怎样才能使物的状态安全,即预防为主。怎样才能使环境在可控状态下,同样即预防为主。

1、人的教育:针对我们的工程施工,主要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昨天用锄头、今天用榔头;昨天用镰刀、今天变瓦刀。

人的教育是最难的,特别是我们监理针对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教育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他们普遍文化程度偏低,安全意思想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对进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听,,一问三不知,再加上施工单位对民工的教育基本上也是停留在书面上、流于形式。作为我们监理人员对民工的安全知识薄弱该怎么办、安全制度不遵守怎么办?你跟他讲支模架扭力KN,他回答你又不造飞机有什么关系;跟他们讲危险源,他们装糊涂。针对这此问题我们监理人应该怎么办?恨铁不成钢不行,罚款更不行,急了他说我不做了,甚至出言辱骂你。这里就需要我们监理人耐心讲解,讲究对他们教育的方式方法,不能以硬对硬,工程还需要他们继续建设,要以朋友一样的跟他们谈心,不拘形式、不拘时间、不拘地点,施工监理分工不分家,目的是同样的为了工程建设安全。从进厂到现场,从上班到下班,从工作到休息,只要有机会就同他们讲安全,讲自我保护意识,跟他们讲做好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你自身的安全,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使他们能接受我们的讲解、教育,在休息中得到启发,安全意思得到提高,让他们感觉到我们是他们的朋友。

但很多人会说我们是监理,没必要做得这么细,甚至是吃力不讨好。我们监理只有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工作就够了,没必要做得怎么详细,对民工的教育是他们施工单位自己的事。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全面的,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参于方,在实际管理中是不可能完全避免跟民工接触的。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你对现场作业民工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就简单的用照像机一照,回来就是一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罚款,估计施工单位就会对民工讲是监理要罚你们,这样就会导致民工对监理人员的仇视,下次看你拿像机就说不定过来跟你理论、甚至跟你吵、辱骂你,严重影响正常监理工作的开展。所以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把民工安全教育纳入安全管理的正常范畴中。

2、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预防:

建设工程工期长且专业多样化、人员广且流动化、条件复杂且多元化。特殊的行业、特殊的工作对象,智力型与劳动密集型的结合,高科技技术与手工操作相结合,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秦砖汉瓦时的劳动场面。安全隐患点多面广。如何做好物的安全状态控制,必须做到有的放矢,预防为先,凡是予则立、不予则破,安全工作也不例外。不同的施工阶段有不同的危险源及隐患点,不同专业有不同的危险源及隐患点。这里讲预防不仅是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相关制度及安全方案,而是结合实际去查隐患,去落实相关安全设施的到位情况。根据危险源、排出风险等级,合理安排,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针对工程安全管理点多面广的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伤害、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火灾等,这么多的危险源,而监理部往往人员有限,不可能全部人员抽出来管安全、查隐患。如何在有限的人力下,把安全做好、做到位,合理的安排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如监理员在每天对楼层质量巡查时,就对每一层的的临边围护状况、外架搭讪设施等进行检查;在对钢筋、骨架焊接质量检查时,就检查电焊施工中防火设施是否到位;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检查时,就对相关作业机械的安全状态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汇总到安全监理工程师手上,然后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的危险源,要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不能忘记、不能过夜,要达到隐患时时查,天天改的效果。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能讲人情、不能抱侥幸心理,必须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做为物的安全状态,我们要做好预防控制,就要知道控制哪些关键点,如支模架的搭设,要知道我们检查什么,哪些点是必须检查的,如立杆间距、扫地杆、水平杆搭设情况、扣件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立杆有没有支撑在悬挑板上、斜撑是否设置到位等,要做到想预防需预知。

3、环境不利因素的预防: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满足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对参建各方,特别是作业民工职业健康安全是积极重要的。如何让作业人员在良好的环境中作业,预防为主是至关重要的。

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是直接暴露在外体环境中,周围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雨天施工、大风中作业等都会造成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雨天施工容易造成失滑,而工程施工很多部位存在高处作业,一旦发生失滑就可能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大风中搭设外架就很有可能造成钢管、脚手片坠落,而一旦坠落就可能对下部人员造成伤害。夏季高温作业,很有可能造成民工的中暑现象;东季施工预防措施不到位,可能造成滑倒、民工冻坏现象。且工程施工不可避勉存在扬尘污染,扬尘污染对作业者的伤害是极大的,会造成相关职业病。如何让我们作业者在有利的环境中施工,保护自身的身心健康,提前预防工作更是重中之中。

作业现场监理环境安全管理,该如何做好预防工作,就需要们撑握天气信息,环境的不利因素。对存在各种的不利因素进行分析,不能只简单的一张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就完事,一定要深入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护措施。如六级以上大风就提前要求施工单位对外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停止作业、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扬尘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洒水,不能做到完全控制,但可以做到把扬尘伤害降底到最小。

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是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中贯插整个过程的要点。如何做好重点控制,监理安全相关方案因如何编制,编制内容因有那些实际针对性都是积极重要的。近几年安全监理旁站内容涉及面越来越广,如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外脚手架的搭设等等。如何做好这些安全旁站监理控制要点,首先监理要了解这些安全旁站的控制要点。监理人自己撑握好了这些控制要点才可能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点的预先交底工作。同样做好人、机、环的安全预控,撑握最基本的技术知识是极为重要的,没有好的技术能力,监理预控就变成了一句空话。所以有先预控,先要撑握预控知识和预控技能。

上述人、物及环境安全管理是我们监理日常管理重点,作为监理人一定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注重管理的方式、方法,不要怕辛苦、不要怕烦琐,只有我们监理人自身重视安全了,才可能让别人重视安全,做好安全。

要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我们监理人员不能光说,还应注重相关手段。如照开监理例会时,要对上次会议中提出的安全问题在本次会议中加以总结,哪些问题已落实整改,哪些问题仍需整改,如不按要求整改到位,要建议业主进行相关处罚。不能让安全问题只是嘴巴讲讲、报告写写,一定要注重实际落实情况。对某些安全隐患比较大的问题,要重视,必要时开安全专题例会,要求施工单位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落实人、定整改检查人,同时我们监理也要在过程中进行跟踪,不能等施工单位自觉去落实,一定要时时关注,让施工单位感觉到压力。

工程安全管理是全方位、全系统,监理安全管理不但要在系统上有一个规范管理,更要注重在每一个环节上的控制。因工程建设的长期性,每个时间段都有自已安全方面的隐患,如桩基施工中,不存在高处作业安全隐患,但现场泥浆的安全隐患问题却是很突出的。我们监理不能等到泥浆在现场四处流趟后,再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整改,一定要在第一次会议中就提出要求,泥浆必须按要求清运,如不及时清运就制定相关处罚措施,处罚措施要制定合理,一定要经甲方、施工单位认可,明确提出罚款不是目的,目标是为了所建工程的安全,这样容易得到业主的支持和施工单位的理解。同样在主体施工中也一定要提早制定关于监理安全管理控制手段及措施。

这里我要重点提出在装修阶段的监理安全管理工作,因装修阶段分包单位多,相关部位存在多工种施工。且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施工状况,存在较多分包单位实际施工人员并非施工单位公司的劳务人员,而一般都是临时性组织起来的。这批民工管理难度大,而且部分工种因施工工期短,民工随意性更大。我们监理应如何面对装修阶段的现场安全管理,预控工作就更加突出其重要性。这里要提出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做为总包单位毫无疑问是施工的总组织者,做好自身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总包的职责。因此如何利用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显的重之重,现场实际管理中经常会碰到总包单位提出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且很多分包单位是由业主重新招标进来的,工程款是由甲方给予的,所以总包单位对他们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只是口头应答,现场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但监理因人员有限,不可能做到所有分包单位的施工都进行安全检查。作为监理如何有效的利用总包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我们就要支持总包单位,在相关监理例会中都要明确各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提出总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如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我们监理就要会同甲方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现场管理中经常性组织由总包单位参于的各种现场安全检查,并明确提出各种安全隐患,分包单位整改完成后指定报审总包单位相关责任人落实检查,经总包单位检查合格后,才能报审监理部进行复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整改,我们就对总包单位进行处罚,再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这些内容都可以在监理例会及并时检查中明确,以勉后期各单位互相推卸责任。在检查中如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就要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并对影响停工的分包单位明确,因你方安全存在的问题导致现场停工,所有停工损失各单位都将对你方进行索赔,我想没有哪家施工单位会不再乎自己的人民币。但是部分安全问题可能是由各单位共同造成的,具体责任很难划分清楚,如分包单位会说总包单位的外架没跟上,我们面砖无法在正常情况下作业只能冒险施工,我们监理面对该问题该怎么办?就要做到有的放矢,明确规定危险因素较大部位,就要求分包单位如果总包相关安全设施不到位,就暂停施工,停工损失就要总包单位承担;如各方都有责任就建议甲方跟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罚。上面所有的处罚措施,监理都要提前制定并得到各方认可,不能等有事情再制定,这样参建各方都会把矛指向监理,致使监理无法正常展开工作。所以做为监理就需提前做好事前控制及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制度。

根据目前的监理会议制度及本人经验,可能监理例会都会正常组织起来,但专题例会估计各方都不太重视,针对安全专题例会更是少之又少。但我个人觉得安全专题会议是解决相关安全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专题会议可以将各方的矛盾化解,管理安全工作不能是简单的制度、处罚,良好的沟通是必须的,做为监理要用沟通方式代替各方的对抗,而组织专题会议是进行沟通的良好方式之一。再说监理都组织安全专题会议了,就显得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但是安全专题例会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不能盲目组织,要不然就容易造成形式主义。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监督管理

Abstract: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subcontract enterprises and the enterprise supervision is the key link to ensure the project quality and the safety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mainta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Key words: professional subcontract; labor subcontrac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加强建筑工程专业分包企业、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结合我公司总承包管理下的多个施工项目实际,现对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加强建设方监督管理进行浅显分析。

(一)建筑总承包施工企业与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关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工程必须以单位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程结算、农民工管理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形成完全是建筑市场发育日渐成熟的产物,是建筑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然趋势,如何争取实施总承包施工管理和分包企业的管理,为建设方的施工管理提出了一个重要课题。

实践证明,加强建筑工程专业分包企业、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二)加强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建设方施工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建筑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层与劳务层逐步分离,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建筑总承包单位将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分项等工程施工分包给劳务企业已成惯例。建筑总承包单位着重于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程结算、农民工管理等进行合同履约。由于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行全面管理,相对于建设方的施工管理也能够全面执行。但是也有一些施工总承包管理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的不良倾向,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难以保证,为此加强建设方的项目管理对劳务分包单位监督管理尤为重要。

建筑工程结构施工进入装修阶段,水、暖、电、消防、电梯、防水、内外保温等专业分包队伍陆续进场,不少专业分包单位不是通过正常的建筑施工分包施工程序进场施工,而是通过建设单位或某些部门关系进场施工,这些队伍进场之后,往往出现专业分包企业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监理单位想管又管不了的混乱局面,专业分包单位自认为有后台,我行我素,不按施工程序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不能主动的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部的监督管理,不能主动向监理单位报审施工资质,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不及时进行报验和送检,施工时相互之间不默契配合,临时用电乱拉乱接等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实践证明,在建筑工程装修阶段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更为重要。

(三)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

第一、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施工方案的报审工作。

第二、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材料的进厂检验、取样送检工作。特别是防水、外保温、塑窗等分包专业,由于不少专业分包单位是通过建设单位关系进场,所以这些分包单位往往不能主动报验送检进场材料,监理人员一定要坚持按监理规范要求,督促专业分包单位报验、送检进场材料。

第三、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要把专业分包单位作为项目部的一部分加强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也要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经验证明,专业分包队伍进场后,及时召开以分包施工方案审查、安全技术交底为主要内容的专题会议非常必要。通过审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总包与分包各方的责任与分工,便于协调好各方关系,为项目监理部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中首先要求分包单位不要把监理人员当做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分包单位要对施工质量认真自检、互检、复检,经总承包单位与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各工种各工序要密切配合,成品保护要有切实措施,避免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六、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安全教育。专业分包单位不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允许,临时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不得擅自使用吊装和提升设备,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敢于制止,大胆纠正。

第七、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要坚持资料和进度同步报验。

第八、办理专业分包施工专项验收交接手续,经总包单位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现场。

参考文献: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中压配网 工程分包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TM7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迅速增长,人们对电能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我国,配电网一直属于电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了改变电网发展的不协调局面,国家电网加大了对配电设施投资力度,是大量的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任务和不断涌现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给现行配网基建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力施工企业参与到中压配网建设中,工程分包项目也逐年增加,因此有必要系统地研究配网工程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1中压配网线路工程分包存在的问题

(1)分包内容不规范的行为: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所承包的批次配网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包出去: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将设备调试等工程内容分包出去等等。

(2)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部分分包商以挂靠资质的方式承包工程;甚至存在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队。

(3)部分分包商片面追求跟前经济利益,缺少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员;部分分包商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对新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部分分包商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足,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部分分包商现场施工工器具、安全用具陈旧破损,甚至没有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检验试验。

(4)对分包商管理方面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后,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就了事,没有对工程进行管理、跟踪:没有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对分包商的作业工机具进场进行审核;没有对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进场进行审核;没有对分包商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没有定期召集分包商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遇

2中压配网线路工程分包管理的对策

配网工程施工属于高危性行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由于分包商的违章施工,冒险蛮干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占配网工程事故的90%以上。要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特别是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分包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2.1建立严格的分包商准入制度

(1)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的可分包内容和范围,并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包括拟分包内容和性质,施工项目部的人员组成等。中标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承诺,按照分包管理计划开展分包管理。

(2)施工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要及时与经过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廉政协议。

2.2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1)认真审核施工方案,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分包商施工方案管理,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开工前,应要求分包商就所承担的工作编写相应的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要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施工现场识别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下发给分包商,并指导其修订和完善各类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应经中标施工单位批准并交底后方可执行。

(2)严格审核分包商的施工机具开工分包商必须建立覆盖所有进场机具的作业工机具台帐,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是专业分包商(或承包商)自有或租赁的,同时经过有相应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保存在现场备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施工机具,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现场的检查,对未进行报审的机具禁止入场,如未经审批即进场施工,将按照安全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严格审核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资质。分包项目开工前,中标施工单位督促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清册,中标施工单位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网建设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能进场。

3总结

工程分包贯穿于配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配网工程的管理工作。因此,要对配网工程分包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柝,并积极进行监督管理,决不能以包代管。不但要在规章制度中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在执行上下功夫,要全面、全过程开展分包管理工作,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分包商切实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探索和研究分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单位在工程分包管理中的风险,使规范的工程分包管理真正成为电力建设发展道路上的强大助力。

参考文献

[1] 尉嗣祥,陈锋.工程分包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江西建材,2015(02).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2篇

一、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予考虑:A.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B.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C.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D.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二、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三、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四、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五、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3)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5)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六、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3篇

Ma Jiapeng

(Shenzhen University,Shenzhen 518000,China)

摘要: 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支柱产业,在其规模日渐上升的同时,其安全事故也随之上升,尽管有大量对其防治措施和安全管理理论的研究,但仍然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其根本原因正是现行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机制不利于施工安全防治手段的落实。本文通过分析建筑业现行安全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Abstract: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 a new pillar industry of China, the scale is increasing, and the security incidents is also rising. Although a large number of prevention measures and safety management theories has been taken, it still can not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the accident effectively, the fundamental reaston is that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industry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trol measur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关键词: 管理机制 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Key words: management mechanism;construction;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7-0059-02

0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其规模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每年都在上升,然而,这个为社会贡献巨大的行业同时也是发生安全事故最多的行业之一。特别是近年来,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并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国家及成千上万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每年施工的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这为新时期的建筑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1]。尽管如今的研究中有不少针对多种建筑施工事故、各方面建筑施工事故原因的防治措施,也有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理论,但仍然不能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其根本原因正是现行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机制不利于施工安全防治手段的落实。

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指出,我国实行“企业管理、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察”的安全管理体制,既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宏观管理、督促,而施工现场安全主要靠承包商的微观管理[2]。这种管理体制自实行以来对保障社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国家建设和各行业的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1现行管理机制的问题

1.1 建设工程中各方主体在生产和管理上的权责失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从上述两条规定可以看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单独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中生产和管理上的安全风险,也就是说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其与施工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里,将不会承担任何安全责任。更进一步来说,在现行体制下,建设单位通过支付工程造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将安全责任风险转移至施工单位,从而弱化了建设单位过去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规避了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风险。然而,尽管施工单位是施工的实际执行者,并且最为了解施工现场信息,但在实际生产时,施工单位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加之建设单位不合理压价、压工期、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如若施工单位在现场尚需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则施工单位在监督力度不够的情况下,容易铤而走险,偷减安全费用以补其他方面费用,亦或其他不安全行为。因此要其单独承担责任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不利于良性监督机制的形成。这种责任关系导致建设单位和已做到免责的监理单位将自己视为旁观者而不太重视安全生产,甚至认为安全生产只与施工单位有关。另一方面,这种责任的不均使强势的建设方成为一种隐患,事实上也有不少工程安全事故是源于建设方的违规行为。

1.2 对违规者惩罚的力度不足,模范者缺乏奖励追求利润最大化,使经济效益最大和成本费用最小是每个企业在市场经济下都会追逐的目标,是企业的天性。施工企业同样如此,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尽管施工企业知道安全事故发生的后果,也不愿意看到事故发生,但因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并不能产生直接利润,而出现事故又属“小概率事件”,为其惩罚而付出的也小于屡次对规范安全生产的投入,更不用说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的压价下利润率已极低。因此,施工方宁可以侥幸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问题,而不采取有力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施工方情愿以侥幸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最本质的原因还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不遵守行业规范的企业缺乏有力的惩罚以及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得好的企业缺乏适当的奖励。因此,若要改善这种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必先改变赏罚机制。

1.3 监理制度处于尴尬的地位我国的工程监理机制从某种程度上讲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单位被法律赋予了各方面的责任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这种政府才应有的职能,但是作为企业的监理单位却没有相应的执行权,这种状况对施工安全管理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作为监理单位雇主的建设单位在常常希望自己的工期越短越好、质量越高越好,而作为被监管方的施工单位也不愿意因一些他们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工作”而使造价提高亦或工期延长,在各自需求的导向下使建设方和施工方形成一种默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倘若监理单位严格要求按照规范,则容易陷于无生意可接的境地,因此,监理单位为了生存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自己能够免责的前提下做一些无奈的妥协。自然而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监理单位的审核查验、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三大职责也难以得到完善的落实。

2改善建议

2.1 建立一种联合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机制有必要建立一种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对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监理、材料设施商等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次要责任的机制。共同承担主要责任可以加强建设单位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将其利益与施工单位利益更紧密的绑在一起,从而使建设单位不能再仅以利润为目的,罔顾施工单位利益,而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这种多方主体联合承担安全责任的机制一来可以使各方主体提高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关注,共同防治安全问题,二来亦可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建设单位过分压价、勉强施工方垫资、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材料供应商以次充好等能够形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2.2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应从惩罚违规者,褒奖模范者两方面入手。

2.2.1 增加对不遵守法律法规、违反行业安全操作规范的施工企业的惩罚力度如上所述,正是因为出现安全事故受到的惩戒小于按照规范要求操作而需付出的综合成本才会有各种走过场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以及不到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若不加强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各方责任主体的惩罚,即等于变相的鼓励忽视安全生产问题,促进施工单位对生产安全问题的马虎对待和侥幸心理。不仅出现安全事故的各方责任主体需要加强惩戒力度,对于那些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安全技术程序进行施工的,但又侥幸没有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同样需要一定强度的惩罚,以督促其在安全生产及管理上投入足够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杜绝违反规章、规程的行为。

2.2.2 学习矿山开采行业,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议学习矿山开采行业,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面,在建设工程开工之前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地位和权责,各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以安全风险保证金为名目的金额,并在该工程无违反安全施工程序且安全竣工后予以返还,若该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则这笔安全风险保证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返还。

2.2.3 由政府设立用于奖励安全生产的奖励基金同样如上所述,因为按照规范要求操作而需付出的综合成本大于出现安全事故受到的惩戒才会有各种走过场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以及不到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因此,加强对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程施工并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的奖励力度即等于减少施工单位为按照规范要求操作而需付出的成本,可以提高各方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建议由政府部门成立相关的基金,用于补偿依照国家及行业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工程项目中各方主体,以帮助其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2.3 加强监理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地位国外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目标与国内监理公司的“三控三管一协调”本质上是一样的,故两者有一定的可比性,并且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具有更先进的管理水平,在机制上也存在借鉴的可能。国外的项目管理公司给提供项目业主的是一种类似的、一条龙的服务,国外项目管理公司与国内的监理公司相同,也是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形成建设项目的三方主体,但是它在肩负责任的同时掌握比监理大得多的权利,它能够在无需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便确认分包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及造价变更、停工等,或当某些承包商实在无法按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规定工作时,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3]。我国工程监理机制中,监理单位有着发现并修正错误的责任,却缺少这种去执行修正错误的权利,加之建设方和施工方责任机制的不健全,从而使这个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无法真正起作用,施工安全工作自然也难以落实。

因此,若要使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得以良好的实行,施工安全工作得以充分的落实,还需加强监理单位的地位和作用,赋予其更大权利以使其第三方的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3结语

安全无小事,以人为本、能够充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是安全管理机制基本要求,只有可以真正促进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才能够使行业健康的发展。此外,安全施工的管理是否有效从长期上来看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能否稳定发展,因此,不管企业还是不政府部门都应该投入足够的精力和财力,努力创建安全生产的企业文化,培养安全生产的国民意识,以期能够弥补管理机制的不足,使安全生产不再是制约部分行业发展的绊脚石。

参考文献:

[1]赵惠娟,云娟.谈建筑施工安全应重点解决的问题,陕西建筑,2008,(151).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4篇

建筑施工业是高危行业,是国务院三令五申防控事故的重点行业,如何建立本质安全企业、本质安全项目,我们责无旁贷,必须用心用力去把控。根据当前建筑业生产组织特点,总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经验教训,我们认为,搞好施工前的安全管理,有四两拨千斤之能,值得深入开发、重点创新。

1. 搞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的创新价值

1.1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从施工准备阶段就策划和落实安全管理,项目本质安全就有了高起点。安全管理本质是预先管理,预先计划到、防护到、教育到。这些年为什么生产安全事故多?根本原因是放弃“预先管理”,轻视安全管理。过去,在建筑行业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大多都被减员增效裁掉了;项目组织设计基本不考虑安全施工管理,成本控制重点压缩安全投入;即使这些年党和政府强调“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施工企业仍然是,出了安全问题才设立项目管安全的人员(很多还是兼职的);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很低;安全人员看不到图纸,只能跟着施工走,不可能预先控制,安全管理还是名不符实。如果把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作为制度,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就按章办事,从根子上保证安全管理的人员、技术、职能、资金等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本质安全还是容易的。

1.2 重申“安全许可”原则。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实质上是为承包商正式开工,设立明确的关口:人员、设备、材料、资源等,都通过安全评价。本来,工程开工应该通过安全验收,才可放心施工,才能应付建设业主对进度、质量的特殊要求。就像一个人要劳动创造,身体首先要“许可”,如果带病劳动不但创造不出理想成果,还可能使身体病入膏肓。(安全就是项目组织的健康,质量只是项目劳动的成果。这就是“安全第一”和“质量第一”的关系,或说“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然而,一个时期里,整个建设市场都在“争朝争夕”,今日有钱(甚至还没钱),明日就要项目开工,后天就要推出产品,给施工企业施工准备时间很少,项目组织“带病”作业成为普遍现象,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伤亡损失惨重。我们应该建立和利用开工“安全许可”这个关口,建立健全项目生产安全制度秩序,通过内部投入和提前控制,实现对市场要求的快速反应,实现项目本质安全施工。

1.3 “我要安全”,时不我待。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突出强调“安全发展”,把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拧在一起,通过连续开展“安全生产年”,组织全国安全大检查,多次发文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国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生产;通过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事故地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通过提高伤亡事故赔偿标准等,加重轻视安全生产代价;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手段,促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国家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生产企业、施工企业,再不保证安全生产企业风险就太大了。现在专业和劳务分包挂靠或没有资质的很多;作业工人都是农民,安全素质不高还参差不齐,施工设备租赁市场也有很大安全漏洞,施工组织本身安全风险也很大。因此,施工企业重视和搞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成为“我要安全”的必然选择,而且越早落实越好。

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对总承包项目而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包括项目部和分包商两方面。

2.1 总承包项目部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2.1.1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安委办(2010)15号文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上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指出,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1名以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2 编制项目安全组织设计/安全规划。

项目安全组织设计/安全规划是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部分。包括:项目安全目标、安全机构和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施工主要风险、施工各阶段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策划、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安全记录和资料管理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结合施工环境和设计特点,对风险较大的内容提出针对性防护措施,或以后制定专项方案。

2.1.3 建质[2009]87号下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深基坑、特殊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大跨度钢结构和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还要组织专家论证。

2.1.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1.5 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要进行合同安全评审,如塔机、施工电梯、吊篮、汽车起重机等,出租单位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要审查安装和拆除大型施工机械的专业队伍的资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1.6 对分包商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2.2 对分包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分包商是陆续进场的,分包商人员和机械设备也是陆续进场的,这样,施工准备阶段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不仅包括工程开工前的管理,还包括工程开工后对新进场的人员和设备的管理。

2.2.1 审核分包商企业资质。既可了解分包商安全生产实力,又为施工过程中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检查留下资料。现在分包商有些是挂靠资质,有些没有安全生产资质,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虽然不能中止其进场,但是可以让项目经理了解情况,在以后施工中心中有数。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证书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公司施工资质证书

(5)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以上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公司红章。

2.2.2 分包商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审核:

(1)施工安全组织技术方案,要有现场布置图、临时用电方案等。该方案必须由分包商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很多分包商拿不出安全组织技术方案;能拿出方案的,不说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而且是常常没有编制审核人,更不会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所以这个要求非常重要。

(2)分包商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必须有名单、分工、联系电话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质[2008]91号要求,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当配备1名以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分包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2.3 审核留档分包商进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分包商往往申报的特种作业上岗证少,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必将出现无证作业,给施工安全质量留下隐患,发现和解决特种作业人员人证相符问题非常关键。

2.2.4 分包商施工主要进场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登记。

2.3 现场检查验收

2.3.1 临时用电设施:

临时用电应由总包单位设计和施工。工程实践中,有些总包单位往往委托分包单位实施,分包单位常从自身用电量设计临时用电,使整个项目用电“小马拉大车”,对安全造成隐患。

临时用电应采取“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保”。必须对临时电路敷设、供电能力、总配电箱(计量、控制电器和结线、输出回路)、分支电路敷设、分配电箱(数量、箱内结线)布置,对照临时用电方案,复核现场导线截面积,进行检查和试验,记录原始读数,检查临电管理责任人。

2.3.2 施工机械和设备:大型起重机械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有专业安装(拆除)公司的资质文件;操作人员有特种资格作业证;有机械设备运行维护规章制度;设备运行良好。

普通机械设备一是要接地良好,二是控制良好,三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四是外观良好。

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器,机壳接地,接线护罩等附件齐全,一次线不得大于5米,二次线不得大于30米,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接头要绝缘良好。

压力气瓶防震圈等附件要齐全,压力表要有检测合格证,乙炔表要安装回火阻止器,气绳无老化漏气现象。

经过验收的设备、设施,应该黏贴专用合格标签,填表备案。

2.3.3 其他验收:对木工加工厂消防、氧气乙炔和油漆等易燃易爆品储存管理及灭火器配备、生活区用电和防火进行检查验收。对需要办理如动火、登高等特种审批手续的,也要检查。

2.3.4 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指出: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3.5 签署《施工许可证》,准许开工。

3. 某汽车厂×万台总装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实践

某汽车厂计划用10个月时间新建一个有×万台总装能力的汽车项目,委托我院进行现场项目管理。虽然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根本不同,但安全管理职责是相同的。该项目占地250多亩,总建筑面积5.2万平米,总投资2.3亿元。而且该厂地处严寒,10月中旬开始采暖,届时必须实现车间暖封闭,也是项目成败的第一个目标。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工程建设目标,项目管理压力很大,安全管理压力也很大。在业主和项目经理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规划全局,预设关口,严格到位”的思路,严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进场入关口,搭建项目本质安全平台。在施工前的管理上,我们做了4件工作:

3.1 根据现场环境和设计,编制《×万台总装项目安全规划》,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

3.2 施工单位进场,先发一份《工作联系单》、一套安全管理登记表、二份《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对进场施工进行安全交底,限定在十天内,按《工作联系单》要求,提交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方案、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签署《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等。这项工作实际完成时间较长。

3.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文件等。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通知限期完善,无法完善的,要求其公司确认。对已进场的3家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评审,安全体系不健全的限期健全,安全管理文件不完善的限期完善。某网架公司采用10米高的移动脚手架作业平台施工,我们要求监理公司按照建质[2009]87号文件对脚手架方案进行管理和现场验收,否则不得使用。

3.4 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随分包商陆续进场,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签认施工安全许可证等资料,然后进入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现在,该项目已按计划实现暖封闭,整个进度基本符合建设计划。实行施工前的安全管理方法,目前看到三个显著效果:一是安全资料比较齐全,在政府安监站检查时,没有发现大的疏漏;二是业主对这种作法非常肯定;三是整个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施工安全氛围良好。

4. 结语

本来,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早已有之,只是多少年前建筑企业把它丢掉了,为此社会付出了血的代价。现在建筑业体制和环境已完全物是人非,恢复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不但有强烈的现实需求,还有制度和内容创新的价值,为建设本质安全生产企业,值得我们去努力追求。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第393号令.

[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 进度 质量 成本

1 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市场定位

施工总承包属于工程总承包的范畴,对于市场定位而言,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对象是土木工程,是涉及专业较多的高标准公共工程以及工业项目。所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完善的总承包管理体制和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技术支持能力、大型设备施工能力、合约管理能力、专业施工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资金运做及融资能力。这是市场定位对于施工总承包的基本要求。

2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管理重点在于对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管理。是利用人才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金优势来对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各项控制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施工总平面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文明管理、竣工资料的管理。

2.1 施工总平面管理

施工总平面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垂直运输和加工:吊装机械的布置应满足地下室和上部结构施工对材料的周转、运输的需要,避免死角和阻塞交通。

②运输道路的布置:尽量利用永久路基,应与现场加工点、仓库、水泥库、砂、石、钢筋等堆放位置结合布置,并与场外道路连接。

③临建设施的布置:尽量避免二次搭设,合理利用提前修建完毕的永久建筑,要考虑分包单位的临建设施,现场办公室要靠近施工点。

④临时水、电管线布置,尽量利用已有的和提前修建的永久线路。遇狭小场地时,应尽量安全地埋设于地下。

⑤材料堆场的布置:周转材料堆场应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回转半径内。

2.2 施工进度管理

①根据总工期的要求和长计划短安排的原则,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作调整并落实到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手上,确保工期得以顺利实现。一般以土建进度计划为主,落实好各安装、装饰分包单位的计划。

②做好“晴雨表”记录,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签证,为工期的顺延提供原始依据。

③其它延误工期原因,情况而定。若是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造成的,及时做好记录、签证,包括每周的工程协调例会记录,若是分包施工单位自身造成,责成它按期抢回工期。

④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采用“节点法”控制,按期、保质完成,给予奖励;否则予以罚款。造成工期拖延的,查清原因,做好记录、签证,追究责任。

⑤对工程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由于上述原因的发生应及时对计划做调整,并提出抢工期的具体措施。

2.3 施工质量管理

①发生了质量事故,要立即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组织设计院、质监站、施工单位对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做出鉴定,查明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各方同意后,进行处理,再组织验收。

②竣工前,总承包项目部一定要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为竣工验收一次成功创造条件,及时发现问题,要求他们限期处理完毕,分包单位要一次甚至几次预验。

③应事先对分包施工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对主要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做出规定,凡未以检查确认或经检查不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准在工程中用,并规定具体的确认验收办法,严把各项质量关。

④做好隐蔽工程的预检,组织业主、设计院、质监站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分包施工单位处理。

⑤根据审定的工程项目总控制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根据施工实际变化情况,及时对计划做调整。审查施工方案中有无工程质量方面的潜在危害,施工措施是否适当,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是否科学合理等等。

⑥认真熟悉施工图,对图纸中“错、漏、碰”提出问题,掌握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⑦熟悉并掌握总、分包合同,明确质量的目标。

2.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①各分包单位共同遵守工地标准化文明规定,并对各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应及时清扫整洁。

②总包和各分包单位要做好砼梁、板、墙中的预留预埋工作,共同维护现场施工秩序,在施工过程中互相保护产品。

③各分包单位必须有兼职治安、消防员,工地治安消防要由总包单位的治安消防员统一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要服从和协助项目治安消防办的管理、检查、监督。

④签订安全生产条款,并服从总体施工安全的安排,各分包单位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各自的施工安全工作。

⑤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操作施工,必须服从总包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是施工的危险区域,不得随意拆除防护,它必须由总包单位设置防护。

2.5 施工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与各项管理息息相关。在每一项管理内容的每一个过程中,成本都在制约和影响、推动或者迟滞其他每项管理活动,无论抓质量、抓工期还是抓安全都离不开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成本的增大或减少,反过来讲,投入的多少也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管理内容。也可以这样说,施工项目管理的一切活动实际是成本活动。

成本管理的核心是合约管理下的预决算管理。预算是项目管理的命脉,是搞好项目核算的基础,是保证企业收入及控制支出的依据,它对加强和促进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①整理收集索赔资料,办理索赔手续。

②为了给项目结算的早日完成做好前期准备,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向业主提供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手续。

③为了保证业主能按时拨款,要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按时报送施工图预算。

④为了给调整概算和结算打下基础,要及时、准确地根据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对预算作调整。

⑤熟悉总、分包合同及分包工程的预算,掌握具体结算方式。

⑥熟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定额》和取费方面的政策法令。

2.6 竣工资料的管理

①项目部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做到完整、准确、真实,符合要求。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竣工资料一定要严格把关,为项目资料的全部移交做好基础工作。

②竣工图的内容应尽量做到全面、准确,对于一些修改的内容,要注明修改依据,并加盖图纸修改章,及时把施工中设计变更补充上去。

③积极同业主档案人员联系,弄清业主具体有什么要求。

④熟悉工程档案的进馆要求及有关规定。

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保证竣工的资料完整、部位准确和情况真实。

3 结语

施工总承包应把质量、工期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分包工程合约和施工的全过程中去。定期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各分包参加的工程协调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中的矛盾及各种存在问题,使总承包企业在整体工程施工中起到龙头作用,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石新武.论现代成本管理模式.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成虎.工程项目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