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 政府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目标

一、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现状 我国预算会计的目标是以提供国家宏观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为主、会计核算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相应的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必要的附表、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可见,财政总预算会计各级政府和上级财政是其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我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审工作。”可以看出,我国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主要是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自身。

(二)预算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 首先,财务报告制度分散,不利于监督和管理。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由于还没有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各个主体分别编制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比较分散,对于债权、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够全面总括地反映,而且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在某些项目上可能重复。对于财政内部管理而言,由于缺少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完整的会计信息,难以对政府财务状况进行系统分析,使财政政策的选择和预算编制缺乏充分依据;对于财政外部管理而言,预算会计信息传递方式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够,不利于立法机关和公众对政府资金分配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其次,财务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利于分析和使用。由于我国强调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服务,预算会计的目标是以提供国家宏观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为主,这就导致了一些与预算收支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会计信息被忽略,致使当前的预算会计报表内容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这在总预算会计及其报表中的表现尤为突出。在政府负债的核算信息方面,总预算会计报表中没有反映国债未来的还本付息负担、社会保险基金的未来负债以及政府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等。对于这种情况,不仅立法机关和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自身也缺少准确的了解。再次,财务报告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外部监督。我国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仅立足于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未考虑公众、审计机构、相关利益人及潜在使用人的需求,财务报告透明度不高,使财务报告脱离外部监督。当前我国面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公共财务管理改革,要求政府公开披露有关财务信息,这也是建立财政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经验及借鉴

(一)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 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GASB)于1999年了第34号准则公告一《州和地方政府的基本财务报表以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该公告规定,州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由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政府层面和基金层面的基本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规定的补充信息等组成。政府财务报告主要采用基金财务报告模式,相应的基金是政府财务报告的主体。基金通常是指按照特定的法规、限制条件或期限,为从事某种活动或完成某种目的而设置的财务资源,具有目的性、限制性和受托责任广泛性等特征。美国采用的基金主要有: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政府基金是指政府用于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国家安全等行政性活动方面开支的各项基金,包括普通基金、特别岁入基金、资本项目基金和偿债基金;权益基金主要用于处理政府延伸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企业基金和内部服务基金;受托基金主要用于处理政府或政府单位以信托人或人的身份,接受个人、私人机构、其他政府单位资产而设置的基金,主要有信托基金和基金。政府各基金之间有明显的界限,任何基金都是与其他基金分开并相互独立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主体,均有各自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或费用,以及基金余额或其他权益,并通过自求平衡的账户与报告体系记录和报告政府特定活动及其财务资源来源、运用情况和结果。基金财务报表主要包括反映基金财务收支情况的“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额(权益)变动表”和反映基金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

(二)美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借鉴 美国政府会计以基金为对象,财务报表的报告重点是当期财务资源的流入、流出和余额,以及可用于拨款的数额和政府遵守财政法规的情况。而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报表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行政单位会计报表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难以满足各方面使用者的需要,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美国政府会计的基金模式值得借鉴。实际上我国在财政领域中已部分采用了基金管理模式,如政府预算分为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专用基金和财政周转金等,都是实施基金管理的范例。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

三、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建议

(一)明确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 财务报告目标作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中最高层次的概念,是为了引导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的发展指引方向。政府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应以目标为导向。政府会计财务报告目标定位的重要意义。一是理论意义。财务报告目标,是指提供财务信息或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所要达到的境地或结果,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最高层次,对会计发展起着导向作用。概念框架反映了理论的研究成果,又有较强的实用性,可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指南和判断现行准则是否恰当的依据。而概念框架体系中目标起着指引方向的作用,以目标为基础,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都可逻辑地建立起来。财务报告目标的确立是实现财务报告价值的本质要求。政府财务报告目标在政府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现实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会计人员也应以财务报告目标为核心,会计工作侧重于为实现财务报告目标而提供相关的信息。明确了政府财务报告目标,也就明确了现阶段政府会计工作的重心,促进政府会计人员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形势,改进会计方法,围绕财务报告目标提供相关的信息。由于财务报告目标要受其特定的社会环境影响,如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会计信息的用途以及所处国家的性质,因此,我国政府会计财务报告目标与其它国家政府会计财务报告的目标有所不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预算会计信息应当适应国家宏观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

财政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预算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由此可见,我国当前预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相关的用途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各级政府,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宏观经济管理,这是我国预算会计信息最主要的用途;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用于各预算单位的核算和管理;三是立法机关和审计部门,用于对政府收支的审核监督。我国当前面临财政管理体制与公共财务管理改革,需要扩大财务报告的使用范围。所以,当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决策有用观居主导地位而辅之以受托责任观。

(二)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主要内容 基于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的现状及目标,由于预算会计定性为国家预算管理的组成部分,主要核算和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活动,预算会计报表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显然,预算会计无法全面、完整地核算和反映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的全部内容;预算会计报告也无法反映政府公共部门财务状况、公共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预算会计信息更无法满足公共财务管理的需要(李建发、肖华,2004)。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不是从权益的角度出发,体现政府预算管理的业绩和政府工作的效率,改革的重点应使预算会计报告成为能够全面完整反映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及政府履行财务受托责任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而不只是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及结果的预算会计报表或财政收支决算报告,使财务报告信息既能满足“受托责任”目标,又能满足“决策有用性”目标。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对我国预算会计财务报告进行改革:首先,建立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近年来实行的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一方面为编制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提供了可能性,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各行政单位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相当于总括与明细的关系(张雪芬,2001)。可以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编制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另一方面,这一系列的改革也有必要编制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以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及预算的执行情况。由于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财政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行政单位,只需审批各行政单位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在预算资金没有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上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行政单位的支出由国库直接支出,对于同一笔预算资金只需编制一套财务报告。因此,为了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财务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及政府履行财务受托责任情况,有必要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统一起来编制对外的财务报告,用以统一反映政府的债权、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这样,既能满足立法机关和公众对政府资金分配与运行的监督管理,又能增强政府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其次,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类型。我国预算会计报表主要是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必要的附表、收支情况说明书等组成。预算会计规范还要求定期编制本部门或单位与所属部门汇总的预算会计报表。由于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事业单位会计各自所包括的报表格式及内容不统一,不便于使用者获取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因此,有必要统一规范财务报告的类型及格式。笔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方面:资产负债表。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编制资产负债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必须反映政府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信息,包括全部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国债的利息、社会保险基金的未来负债以及政府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等。资产负债表中不需要反映收入和支出项目;净资产变动表。反映政府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列示期初净资产、本期净资产增加数、本期净资产减少数、期末净资产数等信息;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向使用者提供关于报告主体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流入与流出的信息,可以帮助使用者评估报告主体履行义务的能力和筹资的需要,以及实现财务目标的能力;财务业绩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政府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营运结果的信息,包括所有已确认的收入与费用等信息;财务报表附注。同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作用一样,反映报表中无法及需要说明的内容。最后,采用基金会计报告模式。借鉴美国政府会计中的基金分类方法,并考虑我国政府预算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大致可以设定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受托基金等政府会计实体。每一类基金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实体,都有各自单独的日记账、分类账、试算平衡表和会计报表,以核算和反映该种基金的运营情况。政府基金用于核算可用的政府财务资源的来源、使用和余额,以反映相关基金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并编制政府基金的运营报表;权益基金包括国有资产权益基金和政府采购基金两类。国有资产权益基金用于核算我国国有资产的整体运营情况。我国存在着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对这些产权和权益建立相应的基金会计核算体系,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促使其保值增值。同时,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以采购基金为主体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将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采购基金的管理;受托基金用于核算政府所持有的属于个人、组织或其他政府单位基金而存于信托机构处的资产。在我国主要有养老信托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信托基金以政府或政府单位为受托人,接受其他政府或政府单位的委托,按照选定的养老金方案,对公务员的养老金进行运作和管理。

(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西方国家政府财务报告都必须由政府审计师鉴证后,才能向使用者提供和公布,审计报告成为政府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政府职能的逐步转换,政府治理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也不断得到强化。为加强对政府单位的资产管理,提高政府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笔者认为,我国也应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政府财务报告中应包括政府的审计报告。

(四)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对外公布制度 我国预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预算会计信息并未对外公开公布,社会公众不能对政府进行有效监督。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对外公布制度,真正实现民主理财的理念。政府财务报告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或报刊对外公布,如政务公开网等。政府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内容必须有所界定,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可以不对外公布,对于政府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尤其是政府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的使用情况必须详细披露,这样有利于群众对政府进行监督,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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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2篇

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总体、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益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日,我单位 编制人数 11 人 , 较上年度增加 0 人 , 年末实有人数 9 人,较上年度增加 0人。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57.95 万元,较上年增长 -5.17%。负债总额 8.62 万元 ,较上年增长 -2.36%。净资产 49.33万元 ,较上年增长 -5.64 %。

1.资产分布情况。

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7.95万元,占 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0万元,占 0.0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 0 万元,占 0.0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8.62 万元,较上年增 长 -2.36%,占资产总额 14.88%; 固定资产 48.49万元,较上年增长-5.49 %, 占资产总额 83.67% ; 在建工程 0万元,较上年增长 % , 占资产总额 0.00% ; 长期投资 0 万元 ,占资产总额 0.00%; 无形资产 0.84万元,较上年增长 -13.85% ,占资产总额 1.45%; 公共基础设施 0万元,占资产总额 0.00% ; 政府储备物资 0万元,占资产总额 0.00 % ; 文物文化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 0.00 % ; 保障性住房 0万元,占资产总额 0.00 % 。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3.28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9.25% (其中,房屋 43.28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9.25%) ; 通用设备 3.44 万元,占 7.09 %(其中,车辆 0 万元,占 0.00%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专用设备 0万元,占 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 0.00%) ;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 ;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00%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78万元,占 3.67 % 。

(二)具体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2020 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 0 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万元,占 %; 配置通用设备 0 万元,占 % ; 配置专用设备 0万元,占 % ; 配置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配置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配置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0 万元,占 %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 0 万元,占 %;调拨 0 万元,占 %;接受捐赠 0 万元,占 %;置换 0 万元,占 %;其他方式新增 0 万元,占 %。

我单位配置无形资产0 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专利 0 万元,占 %;配置非专利技术 0 万元,占 %;配置土地使用权 0 万元,占 %;配置计算机软件 0 万元,占 % 。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 0 万元,占 %;调拨 0 万元,占 %;接受捐赠 0 万元,占 %;置换 0 万元,占 %;其他方式新增 0 万元,占 %。

我单位配置在 建工程 0 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 日, 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 57.84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100.00 %, 其中 : 在用 8.8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15.30 % ;闲置 0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0.00 % ; 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 48.99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84.70 % 。自用无形资产 1.35 万元 ,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100.00 ;其中 在用 8,500 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62.96 % ;闲置 0 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0.00 % ; 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 5,000 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37.04 % 。

(2)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日,我单位出租出借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 %。 其中,流动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 %; 固定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 %; 无形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 %; 在建工程 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 %; 其他资产 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0.00%.

2020 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 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 万元,占 %; 固定资产 0 万元,占 %; 无形资产 0万元,占 %,在建工程 0 万元,占 %,其他资产 0 万元,占 %。

(3 )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日,我单位 对外投资总额 0 万元 。其中,短期投资 0 万元,;长期债券投资 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0 万元。

2020 年度新增对外投资 0 笔 , 账面原值 0 万元。其中, 短期投资 0 笔 , 账面原值 0 万元; 长期债券投资 0 笔 , 账面原值 0 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 0.00 笔,账面原值 0 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

2020 年度,我单位处置资产 20.68 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 ,流动资产 0 万元,占 0.00 %;固定资产 20.68 万元,占 100.00 %; 无形资产 0 万元,占 0.00 %;长期投资 0 万元,占 0.00 %;在建工程 0 万元,占 0.00 %;其他资产 0 万元,占 0.00 % 。从处置形式上分析,出售 出让转让 0 万元,占 0.00 %;无偿调拨(划转) 0 万元,占 0.00 %;对外捐赠 0 万元,占 0.00 %;置换 0 万元,占 0.00 %;报废报损 20.68 万元,占 100.00 %;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 0 万元,占 0.00 %,其他方式 0 万元,占 0.00 %。

4.资产收益情况。

2020 年度,我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收益 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固定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无形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在建工程收益 0 万元,占 %;其他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往期出租出借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对外投资收益 0 万元,其中,短期投资收益 0 万元,占 %;长期债券投资收益 0 万元,占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0 万元,占 %。资产处置收益 0 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往期处置资产收益 0 万元,占 %。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土地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0.00平方米,占比%,出租出借0.00平方米,占比%,闲置0.00平方米,占比%,待处置0.00平方米,占比%。

本年度新增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日, 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 100.00平方米,账面价值 44.9 万元, 其中办公用房面积 0.00平方米,占房屋的0.00 ;业务用房面积0.00平方米,占0.00%;其他用房面积100.00 平方米,占 100.00%。从使用状况分析: 在 用 0.00平方米,占 0.00%,出租出借 0.00平方米,占 0.00%,闲置 0.00平方米,占 0.00%, 待处置 100.00平方米,占 100.00 % 。

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0.0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 ;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 0.00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0 年 12月31日, 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 0辆,账面原值 0 万元,账面净值 0 万元 。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 0 辆,占 %,出租 出借 0辆,占 %,闲置 0辆,占 %,待处置 0辆, 占%。

本年度新增车辆0辆,账面原值 0 万元;处置车辆 1辆,账面原值 20.68万元 。

4.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账面在建工程0万元,其中,在建0万元,占%;停建0万元,占%;建成未使用0万元,占%;已投入使用0万元,占%;(未转固年限大于6个月0万元,占%)。

本年度新增0万元,处置0万元。

(四)资产绩效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成新率为83.83%;公共基础设施成新率为%;保障性住房成新率为%。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切实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薄弱是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性质不同、情况各异,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部缴入国库,严格管理。对行政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应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先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先上路,后规范”,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国库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出租出借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议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尽快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单位上缴收入和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收入管理办法。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通过清查,进一步减少了固定资产闲置现象。

五、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内部管理的分散性,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帐目管理与实物管理不同步,财务会计主体、采购主体、核算主体之间缺乏相互沟通,从而出现一些帐实不符的现象。

2、固定资产的录入标准不统一,入帐会计对软件的熟悉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下属单位比较多,各下属机构会计对软件的理解不同,导致归类不统一。

3、固定资产信息化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最近几年来,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种会计软件、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也不断升级,但软件之间缺乏衔接,不是先破后立,而是自立门户,从而加大会计入帐的工作量(一要学习,二要在旧软件的基础上,将原先的数据重新输入到新的软件中,三是不同软件,对以后的档案管理也是一个问题)。

同时,对一个新的软件,对于在现实中的应用程度到底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对于归类的标准应做到更精准。

4、固定资产的变更手续不全,变更所得资金没有及时入帐。特别是对于变卖的、损毁的,没有及时入帐。

5、对于固定资产凭证的保管、档案的管理上,仍存在一些疏忽。没有及时保留相应的凭证,且这些凭证与总帐、收支明细帐一起放置,对于往后的查询带来一定的困难。

整改措施:

1、加强内部的沟通,帐目与实物管理相分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腐败,但也要加强沟通,以保证会计与实物管理员之间的积极性。

2、对于新软件的应用,国家相关的研发部门一要注重与以往软件的共融性,应该在原软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除非必须放弃原有的,那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公告,组织人员学习新软件的精髓。二是要注重新软件实际应用性的调研活动,要注意到现实运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加强学习。首先应组织专门负责人进行统一学习,集思广益,征求大家对不同分类标准的看法,征求大家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而统一进行调整。同时,要学习新旧软件中的区别,基本上,由于年轻干部的接受度比较强,且对旧软件的依赖性较弱,以他们带动中老年干部的学习。

4、建立在日记帐、拨出、拨入明细帐的基础上,建立损溢、报亏明细帐,注意要凭证的保管与档案的管理。

5、尽量做到一个“口子”进出,杜绝政出多门,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下所配置的资产,尽量事先通知相关入帐部门,做好入口台帐登记。

6、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完善管理办法,包括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固定资产报告制度、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和固定资产处置程序等。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其中: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统一招标确定。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另行制订)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12月)。

1.研究确定资产清查报表。

2.组织开发资产清查工作软件。

3.拟订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文件。

4.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修正报表和软件。

5.对中央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

6.财政部组织招标,确定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7.中央部门、各地区组织本系统、本地区的培训,布置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6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于2007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

2007年6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为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支撑。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统计表汇总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07年7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部门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自行确定。

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4篇

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因为一系列因素比方说政策法规的制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还是存在许多的问题,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在运行特点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最终基于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现状;基金;问题;措施

对非上市股权进行投资,或者是上市公司以不公开的方式进行股权交易的一系列投资方式就称之为私募股权投资。当前,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在亚洲地区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是最具发展潜力的,已受到了各个国家大型投行的高度关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的,面临着新的挑战,下面就这一问题我们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存的一系列问题

随着时代的进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已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对当前的诸多形势进行分析可发现,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当前,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以及《信托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逐步得到了出台,这些法规都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建设以及发展提供了帮助和保障。但是,以上法律规章在运行上依旧存在不足之处,比方说其中的一些规章细则并没有得到明确,这就使得整体法规不具较好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会时常面临工商注册问题、资金募集问题以及税收缴纳问题等诸多阻碍。由此可见,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章依旧不够完善,没有对基金的运行、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支持。

1.2 监管责任的不到位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行和发展离不开投资活动以及募集资金活动,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涉及面就会很广阔,也会接触到诸多监管机构,具体为银监会、发改委以及证监会等等。当前,分业监管制度的核心工作就是机构监管,而政府各部门的监管内容以及具体职责是不具明确性以及规范性的,而这就严重阻碍到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和进步。

1.3 投资重点不具科学性、合理性

对国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实例进行深入分析可知,创新产业是进行投资的重点。但是在我国,因为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知识产权意识的缺乏,使得具有高度价值的知识产权无法得到合理的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侵权行为就变得十分常见了。所以,在我国,传统行业就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的重点,而具有创新性的高新产业则缺乏资金的支持。这样一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行也会因而受到制约。

1.4 退出渠道不够完善

在PE运行机制的设计里面,退出渠道的不完善是值得重点思考的。在国外,IPO、产权交易、资产证券化、柜台交易、并购市场等已经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出现,使资本市场具有了无缝链接的优点,进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理、有效发展获得了完善的退出渠道。目前,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不具科学性的,各级政府并没有对市场进行合理的定位,也没有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运行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无法拥有完善的退出渠道,最终也阻碍了我国PE的进步和发展。

1.5 高素质PE人员的缺失

一般来说,人力资源、货币资本以及知识资本等构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这里人力资源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到有效运作的基本保障。因此,要想让私募股权投资取得成功,就需先具备高素质的投资人才。但是目前受传统思想、相关机制以及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影响,真正能对私募股权投资运作进行掌握的人才是极少的。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业在我国的发展就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1.6 投资总金额里海外资金占优势

在我国,私募股权的资本主要从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以及个人中获取,但这种资本筹集模式是不具合理性以及科学性的。主要原因在于私人资本具有不稳定性,而国有资本也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对我国相关实例进行分析可以知晓,私募股权的资本主要来自于金融保险机构以及养老基金等,但是这些资金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所以,在我国当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里面,海外资金占有极大的份额,国内的投资比例却相对而言较小。在这样的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就无法得到有效的发展。[1]

2 如何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诸多问题

2.1 对PE相关的法律规章进行完善

为了使我国的PE市场得到合理、有序的发展,就需先建立出一套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首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就需得到出台,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步骤、监管原则以及发展目标等得到进一步明确。其次,在工商注册、资产托管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需使相关的规章得到完善。再次,需使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进入标准得到规范,进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行模式具备科学性。最后,针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当前的发展情况,我国需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有效运行提供基本保障。

2.2 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

对国外相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可知,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大,该国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就越好,创新能力也越大。另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得到有效发展的基础就是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的存在。所以,我国需分析国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情况,对知识产权进行大力保护,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实现一致性,最终推动我国创新性企业的稳步发展。[2]

2.3 使产权交易市场具有多样性

可以说,要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得到保障,进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合理的退出机制以及退出渠道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就需对具有多样性的交易市场进行建立和完善,让产权的流通市场获得通畅。一般来说,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主要由主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二板市场以及产权交易活动来构成的,这就使得各类企业都可以依靠合适的方法进行产权流通,并在竞争中推动我国产权交易体系的稳定和进步。这样一来,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也获得了合理的退出渠道。

2.4 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才

基金回报率以及所获经济效益的情况都受到了基金管理人才素质高低的影响。所以,为了募集到更多的资金,继而推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发展,就需先培养出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好基金管理人才。而要想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就需依据以下几种方法:首先,可从国外引进专业的股权管理人才,让他们对管理队伍进行建设和指导,进而培养出优秀的管理人才;其次,先在国内选出优秀的人才,派送他们到国外学习先进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经验;再次,可号召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对PE投资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使自身的管理方法以及经营措施得到完善和提升;最后,针对当前已有的PE业务的人才,可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采用课程教学、专家授课等多种方法使其综合素质等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2.5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拓展

对国外相关成功事例进行深入分析可知,政府资本、金融机构资本、私人资本以及公共保险保障机制资本构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资本。但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的来源渠道是较为狭窄的。因此,我国就需依据实际情况,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本募集渠道进行拓宽,使政府资本、金融机构、企业资金、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境外资本以及个人资金等都包含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体系里面。

2.6 对市场诚信体系进行建设和完善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金管理的市场诚信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信用契约关系,可推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理、有效运行。所以,就需加大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力度,让管理者都具有较强的信托责任制理念。依靠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信誉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我国就可以使相关的管理制度得到加强,让中介机构具有责任意识,最终提升市场的诚信度以及透明度。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使投资市场的运作成本得到降低,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市场更具规范性和科学性。

2.7 对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进行合理限制

因为PE的内在本性,使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缺点并存。因此,我们就需采取合理的措施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进行有效的引导。另外,在我国,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实力还远远不够强大的,因此,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在各个方面就受到了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深远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就需采取合理措施对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活动进行限制,继而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帮助和保障。

3 总结

为了使我国的金融结构以及市场体系得到完善和提升,就需加大力度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发展。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的资本市场日益繁荣,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也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对于我国来说PE一方面是挑战,一方面也代表着机遇,因此,我们就需将本国实际情况和国外先进经验结合起来,采取一系列合理的措施解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现存的诸多问题,最终推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稳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玉.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J].吉林大学,2010(10)

[2]王汉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研究[J].天津财经大学,2012(05)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5篇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7-0210-02

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更是世界上发达国家金融系统之中的重要金融力量。仅资产规模程度情况而言,相对于国债、企业债券以及上市公司的股票等形式的金融证券投资产品,投资基金的规模更大,影响力也更高,这种情况主要在美国表现最为明显。有效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能够促进国际证券行业发展,为稳定国际证券交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资产的证券化发展趋势形成是市场经济环境的重要走向。

一、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概述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水平与速度不断加快,并为证券基金发展程度提升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金融市场当中发行的金融基金产品种类与数量的逐渐递增也进一步的扩展了基金市场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成的金融产品产业链条。将多种基金类型进行分类,形成了基于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线。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对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市场良好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力量。并对推动市场不断发育成熟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强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研究具有重要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速度较快与市场变化相对复杂。证券投资基金本身属于新兴市场产品,其优势与弱点特征可能会存在一定时间。另外,我国股票市场当中存在较大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针对股票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两种环境当中,而股票市场的风险性相对较高,非系统性的风险指数则比较低,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想要实现分散化的资产投资则比较困难。因此,证券投资基金规避风险能力比较差。

综合我国投资证券基金的市场情况进行分析,证券投资基金上存在比较弱的抗风险能力。因此,针对不同证券行情与基金种类进行分析,资产配置产生的绩效程度存在差异性。

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资产配置应当结合资产类别形成的收益以及投资人产生的风险偏好情况作为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风险程度的最优组合。相对应的资产投资基金运作者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运用相对应的资产配置方案完成对现有资产的配置。不同类型的配置策略能都需要结合一定的理论基础,并表现出一定的行为特征,甚至产生差异性的支付模式。这种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因此能够在不同的市场环境当中发挥作用。

也因此通过健全资产配置相关实施方案能够达到对市场进行预见性判断。这个过程中其核心内容为形成资产配置的原则以及实施方案。

通过对上述中理论内容进行分析,我国在对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工作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资产配置方面的管理与重视。这是因为资产配置能够对基金市场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资产配置

(一)资产配置理论以及实证分析

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有Markow创造的资本资产组合研究理论内容当中就已经出现了有关现代资产配置方面的相关内容。但是这个过程中人们将侧重点仍然放在均值已经方差产生的针对全部投资人的相同风险资产组合问题当中。在现实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基于相关影响因素的约束,针对不同的资产投资人,尤其是长期、短期投资人产生的投资组合则不能够时间相同的。因而造成的对风险情况的评估与判断也不尽相同。资产组合方式理论在这种环境当中具有局限性特征。资产配置理论研究构成中,美国哈佛大学一大批研究学者对长期资产配置问题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这个过程中坎贝尔等人对风险因素当中的变动权益溢价等概念与风险内容进行研究。与此同时,相关的金融学专家也认识到了有关资产组合方式产生的理论内容具有先导性特点。

一些经济学者联合起来构建起了一个长期投资者资产配置组合实证模型,通过这个模型学者们最早能够模拟投资者决策产生的影响条件与环境。莫顿融合了上述中的理论与实证经验开创性的创造了有关理解投资机会随时间发生比那话的一般性框架内容。Brinson等人采用了基准回报对美国共同基金产生的总回报进行了序列回归分析,其产生的结果显示了资产配置能够准确的表现基金总回报情况,其结果为91.5%。换言之,学者们可以断定采用基金总回报解释基金积极管理效果两者之间明显较小。针对基金之中的总回报以及时间序列归回分析则存在一定的关联。

而针对采用资产配置回报数据分析表示资产总回报的R2值,经济学者Surz则认为其具有基金管理者信任水平。

假设基金经理拥有高或者是低的基金管理能力,因此其也就能够形成高或者是低的信任程度。这种情况与喜好赌注以及既定购买发生偏离了。因此能够造成时间序列产生总回报效果相对比较好。而Lbbotson学者则通过94只平衡基金以及58只老虎基金完成对上述理论的证实。面对基金产生的投资回报波动情况,超过90%以上的基金会通过资产配置完成说明,这其中产生的基金回报存在差异性,但是40%左右可以通过资产配置进行说明。其中超过了100%的回报水平能够基于配置回报水平被说明。通过上述的实践证明,发现证券投资基当中的资产配置属于绩效结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类型分析

1.战略性资产配置

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的主要条件与背景是基金投资目标性质与所在国家所从属的法律环境。这些决定了基金资产配置的资产类型部分,以及相关类型存在的比重情况。

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战略性资产配置部分。这种性质的资产配置可以被解释成为是长期资产配置决策的内容。也就是属于一种能够通过基金作为资产形成的长期可选择正常比例风险与收益控制。

通常情况下,战略性资产配置多属于基金投资目标当中的基本保障。结合基金绩效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这种资产配置能够有效凸显出基金风险与收益权衡评估,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完成资产配置与风险、收益结合。

2.动态性资产配置

基于战略资产性配置基础上形成的针对资产配置比重进行的一种动态管理内容。从管理内容方面看主要包括是否结合市场情况完成对资产的配比调整,除此之外还包括适时调整相关问题。动态资产配置中并不存在长期所有资产配置比重调整,这个过程中主要指的是长期市场变化机械比重调整方案内容。这种机械性的内容主要体现的是建立在动态资产配置基础上的策略,以及在这种策略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战略性、恒定组合战略以及组合保险战略以为的资产配置。

3.战术性资产配置

这项资产配置类型主要针对的是相对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对资产收益预测获利的一种策略。其针对的是中期以及短期利益,这个过程中,长期资产配比会发生偏离,进而形成收益。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主要属于一种积极策略内容,基于短期风险以及长期收益特征进行分析,其形成预测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战术性资产配置的实际效果。这种资产配置往往都会偏重于客观分析而不是主观判断。通过回归分析以及最优化分析能够形成相对准确的价格内容。换言之,战术性资产配置需要通过对未来资产相关价格信息进行衡量,进而达到实现价值的预期效果。

(三)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效率情况

战略性资产配置效率,主要是针对长期投资回报率过程中目标有效性。通常情况下投资人员会对风险以及通货膨胀进行分析,将投资目标作所产生的投资回报率作为投资目标实现依据。资产配置主要以投资目标为基础,对不同类型资产组合以及配置比例进行分析。不同资产类别收益率存在一定不同,且风险性也不同,直接造成资产配置比例差异,进而形成差异化资产配置绩效,这对是否能够实现最初投资目标有着直接影响,即战略资产配置效率直接关系到投资目标实现情况。

1.资产混合变化效率,主要是针对不同类别资产长期权重目标改变的有效性。资产混合变化效率要进行必要的效率考察,以实现对其组合绩效影响分析。该资产配置实际权重和目标权重之间的差异性能够直接体现资产管理人资产混合变化效率。

2.主要资产类别内部投资效率,主要是对资产管理人对资产类别业绩的考察,即对其是否高于基准值业绩或低于基准值业绩。通过微观层次对资产管理人的资产类别选择进行对比,并通过对比方式考察资产管理人的实际绩效与市场标准之间的差异,同时也能够对从事相同类别资产的管理人进行业绩比较,更全面衡量资产管理人相对表现。

三、我国资本市场中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分析

结合我国当前证券投资环境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国市场环境当中的基金可以根据投资标的以及风格进行几个层次的分析,分类包括几个类型:股票型、平衡型、债券型、货币市场以及保本基金等几个类型。这其中股票型基金由于与股票市场行情两者之间关系比较密切,为此,本文结合2013年至2014年时间段的多只股票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分析。

上述中的股票型基金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封闭式股票基金以及开放式股票基金,针对封闭式基金通过回归分析能够获得资产配置权重分析结果。这个过程中以为先进资产回报率往往是不变的,为此,在论文当中所设置的现今资产所得权重比率为5%。并能够通过这项数据完成对股票资产部分以及债券资产部分的完整回报估计。

资产配置中的股票以及债券资产部分内容形成的标准差皆可以表示为3.9%,因此可以发现其波动性相对比较小。达到5百分位点股票资产权重共占据57.2%。达到95百分位点的股票资产权重则占据68.8%。通过上述数据内容可以发现,封闭式基金资产配置产生的差异性效果并不明显。需要注意的是基金配置过程中产生的差异性相对较大,这意味着封闭式基金往往采用的是长期资产配置机制。

而开放性的基金资产配置权重截面则显示了一段时间的实际资产配置权重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6篇

按照美国会计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归属于政府单位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规则:(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作为目的;(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明确的所有者利益。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资财供应者不图回报,其剩余资财不存在明确的所有者权益的单位。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及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三种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非营利组织逐步走向市场,国家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的间接管理。目前,推行全额预算管理的非营利组织正在向差额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转化,差额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在向自收自支管理非营利组织转化,而有条件的自收自支预算管理非营利组织已逐步过渡到企业化管理。

上述变化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研究提出了新的任务,而研究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重要前提,就是要明确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

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可归纳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求,满足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内部管理。

根据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地,在一些单位中,一部分有着西方政府会计的性质,有很大一部分与西方的非政府会计的非营利组织会计相同,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实际和未来的发展,将我国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具体化,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向社会信息使用者提供反映单位资产的规模、构成、流动性,负债的规模、构成、偿债能力,净资产的规模、构成及其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用来评价财务状况。

2、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单位收入、支出及支出差额的形成、数额方面信息,以及评价收支情况及业务活动的效率。

3、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事业单位现金流入、流出及其增减变动净额方面的信息,以于预计现金流量前景和持续运作的能力。

4、向出资人和捐资人提供净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对出资和捐资使用情况的专门信息,以助于他们作出是否继续出资或捐资的决策和评价净资产的保全情况、持续服务的能力以及经营责任的履行情况。

5、提供单位预算与计划、业务活动种类、规模及发展情况的信息以利于会计信息者评价业务活动的成绩和进行社会、经济的决策分析。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认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的确认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采用应计制确认。对某些收入,如财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政府间补助收入和下级上缴收入等,以及某些支出,如退休养老金等,应采用应计制确认。

2.应确认或有负债。随着《国家赔偿法》的实施,非营利组织将会面临许多潜在的债务问题,确认或有负债迫在眉睫。

3.应确认尚未到期的债务。现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只确认当期实际收支的债务,对尚未到期的债务(包括政府债券和国外借款等)均未予以确认,这不利于强化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也不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国家债务情况。4.应确认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非营利组织会计对许多属于国家和政府的权利均未予以确认、记录和报告,如上级政府应补助款、下级政府应上缴款、我国政府在国际组织中的权益,以及权益属于国家而委托非营利组织管理的国有资产产权等。国有资产产权及其变动情况尤其应在非营利组织会计中予以记录和报告,这是保护国有资产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支,这一核算基础虽能正确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不能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全面改革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设想,非营利组织“除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三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可以预计,我国非营利组织在近三年内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做益观念等将全面进入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将由以考核预算收支为主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逐渐转向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7篇

本研究所建立指标体系的理论主要基于3个理论,分别是“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压力-状态-响应”模型和矿政审批实务和流程。“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理论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基础。

1.1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就矿产资源而言,“资源”强调的是自然属性,是矿产资源储量,是实物量;“资产”强调的是经济属性,是矿产资源的价值,是实物量的货币化,例如矿业权;“资本”是流动的资产,其实质是矿业权的资本化,具体形式有出让、转让、抵押、信托或股份合作等,如矿业权出让、转让的合同价款。在现实中,资源、资产、资本三者是递进关系,有转化的条件。资源价值核算和产权明晰是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矿产资源管理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也迫切需要从矿产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的角度作出回答,从单一的矿产资源一级出让市场向一、二级市场并重转变,提出全面反映资源三位一体属性的指标体系,为矿场资源市场监测预警经济运行提供数据基础,为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景气监测提供支撑和服务。

1.2矿政审批实务和流程在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矿产资源管理围绕“找出、管住、用好”的要求,形成综合全面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找出、管住、用好”分别对应了“状态、响应和压力”。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作为反应矿产资源总体情况的工具,不仅要反应矿产资源的各个环节的情况,还要对矿政审批管理成效有反馈作用,服务于支撑决策。矿产资源从基础地质到找矿勘探,再到开采以及矿山环境都有很强的系统性。根据系统论,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相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新质。矿产资源统计涉及“矿产地质勘探、矿产储量、矿业权审批、矿产开采、矿产执法”五个方面,具有综合性、连续性的特点。此外,还有矿山环境和生态补偿这个的环节。总结起来,矿产资源统计包含的环节主要是六个:探、储、批、采(用)、查、补。

1.3“压力-状态-响应”模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与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可以基于压力-状态-响应概念框架来建立。“压力”是指对资源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人类活动、消费模式或经济系统中的一些因素,主要是指消耗资源和产生污染。“状态”反映资源环境各系统的状态,它既反映经济的状态又反映资源环境的状态,表示发生了什么,因而是问题的核心;“响应”过程表明人类改善资源环境问题所采取的有效对策。“压力-状态-响应”模型(PSR,Pressure-State-Response)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发,并运用于环境政策和报告的概念框架。PSR概念模型按照“原因-效应-反应”的思路,阐释人类活动给自然界施加压力,改变了环境和资源的状态,进而通过决策、行为等发生响应,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过程。“压力”是指对资源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人类活动、消费模式或经济系统中的一些因素,主要是指消耗资源和产生污染。“状态”反映资源环境各系统的状态,它既反映经济的状态又反映资源环境的状态,表示发生了什么,因而是问题的核心;“响应”过程表明人类改善资源环境问题所采取的有效对策,因此具有“正效应”,即减少对资源的耗竭和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实施投资(图1.PSR模型可以用于选择资源环境相关的指标,用于组建指标体系,确保不遗漏任何重要指标,以便帮助决策者和公众了解经济、环境和其他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资源环境压力指标主要与生产消费相关,用于描述那些对资源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人类活动和自然现象;资源环境状态指标反映资源环境的现存总量以及在经济活动和自然现象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资源保护(反应)指标主要是针对环境状况由个人、社会团体和政府当局所采取的进一步行动,例如环境支出、环境相关的税收和补贴等。

1.4三个理论的应用“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理论的前提是矿产资源为国有,单位、个人依法有偿使用。矿产资源管理主要围绕探矿权和采矿权来实现,是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具体体现,因此矿业权的相关统计是矿产资源统计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实务与流程,建立了统计指标体系的层级。矿产主管部门内部职能分工结合“压力-状态-响应”模型确定了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的指标选取,这就决定了该统计指标体系在应用上是为矿产资源管理而服务。图2描述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压力-状态-响应”模型中的对应情况,地质勘查、开发利用两个类别描述了“压力”,矿产储量反应了“状态”,行政管理和地质环境则体现了“响应”。以这3个部分构成的模型,可以作为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框架。

2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旨在全面、准确和及时地反映和描述矿产资源现状、管理、利用等情况,为矿政管理、矿业规划、矿产资源利用和矿产资源监督等提供决策服务,评价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贡献和环境影响程度,监测、分析宏观调控战略目标执行效果,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等等。指标体系所涵盖的统计范围主要有:①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新发现、新查明情况;②矿产资源现有储量情况,即矿产资源的“家底”;③矿业权审批和发放情况;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⑤矿产资源违法查处情况;⑥矿山环境和地质环境监测。

3指标体系框架和指标选取

3.1指标体系的内容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二是矿产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此外,由于矿产资源的开采会恶化当地的环境,还应包括矿山地质恢复治理方面的指标。因此,根据管理体系和目标,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分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和利用、矿山环境管理三大子体系。

3.2指标体系的层级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分三级。如表1,第一层级为统计内容的大类,根据实际管理部门职能分工,分为3类,分别是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矿山和地质环境。第二层级为各项统计内容,例如地质勘查投入情况、矿产开采、矿产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灾情等。第三层级即为各项内容里的一级指标。在实际矿政管理中,统计指标与管理职能分工紧密结合,矿政管理分为6类,分别是地质勘查、矿产储量、矿业权审批、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监管和执法、矿山和地质环境。

3.3指标的选取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的指标选取依照指标体系建设的原则,即功能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和综合性原则,根据矿产资源行政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分类和选取统计指标(表1)。先将指标按照资源现状、资源利用、资源管理、资源市场、资源监管和保护等类别,再根据实际业务管理分类将各类别指标细分。表1中列出了实际管理工作中矿产资源专业统计中各大类的统计内容和详情。

4统计指标体系的应用

本文根据矿政审批管理的实务工作流程和现有的统计报表制度,通过梳理矿产资源统计指标,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统计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指标全部来自在国家统计局审批和备案的《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数据通过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通过权威途径面向社会公开。总的来看,所选的指标覆盖了矿产资源的管理、利用和监管等主要环节,基本能反应矿业领域的大多数方面情况。1)资源现状和保障:即矿政管理中的“探”和“储”,反映我国矿产资源拥有水平和对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主要包括矿种已有储量情况、新发现矿产地及新查明资源量、地质勘查投入,以及地质勘查完成情况等。2)资源利用:即矿政管理中的“采”,反映所有矿种的开采利用情况,主要包括矿山数量、矿产开采从业人员、矿石产量、开发利用工业总产值、利税等生产和经济指标。3)资源管理:即矿政管理中的“批”,反映我国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许可证发证情况、许可证登记面积、许可证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生产能力等指标。4)资源市场(用):反映我国矿业权一级和二级市场情况,主要包括一级市场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个数、价款和二级市场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个数、价款等指标。还有反映矿产品市场行情的价格。5)资源监管:即矿政管理中的“查”,反映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和处罚情况,包括立案数量和结案数量、查处情况和矿产资源行政复议情况。6)资源和环境保护:即矿政管理中的“补”,反映我国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矿山环境受矿业开发的影响程度、治理的投入力度和治理效果,以及地下水监测、地质公园建设等情况。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地质灾害造成的影响、以及地灾的防治、矿产资源开发损坏的土地、以及对损坏土地的恢复和治理、地下水监测和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指标。

5一些结论和建议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8篇

【关键词】非基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管理

所为基本建设项目通俗的讲系“一个可研报告、一个设计概算下,建设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行为”。

建设项目的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土建项目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试运转、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财务报表、项目后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新疆各地区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石油公司在内的非基本建设单位近年来基本建设项目激增,为合理、规范使用基本建设资金,我们从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下面我就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已完工的项目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影响了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的上报时间。

2、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建设工程项目,有的项目超概算达20%以上。设计概算很粗略,项目实际建设很难参照,发生很多概算外实际需要建设的单项工程或实际需要的设备。造成竣工决算编制、对比投资偏差困难。

3、工程项目没有单独核算,造成编制竣工决算时各项财务数据取数困难。

4、未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设置明细账,因此对每项工程支出的情况不能准确反映,不能对上级部门及相关监督单位提供准确的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情况,容易造成工程款支付没有按照形象进度进行。

5、未按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单位及施工单位分项目设置往来明细账,未能准确掌握应付工程款的支付和挂账情况。造成各级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本项目相应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6、财务部门与发展部门未能及时核对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因此财务记录的工程款支付情况与发展处合同台账记录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存在差异,造成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时反复核对不清的现象。

二、如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规范管理

非基本建设单位应在基本建设方面加大投入,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报表,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已经迫在眉睫,为实现准确快捷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本人认为在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中注重资料搜集整理、规范资金按计划使用、规范各部门职责、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互通有无,对准确、及时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尤为重要。

(一)对存在的已完工的项目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问题,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文件专门就财务决算工作进行了规范,对指导我们及时、准确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具有重要意义。

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文件;

(3)历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支出预算;

(4)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5)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协议)、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6)其他有关资料等。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要求

(1)时限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审批。

以前年度已竣工尚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基建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编报。

(2)组织管理要求

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3)编报内容要求

A.主要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B.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

4)基建结余资金形成等情况;

5)概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主要分析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及原因;

6)尾工及预留费用情况;

7)历次审计、核查、稽察及整改情况;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9)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

10)预备费动用情况;

11)招投标情况、工程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12)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13)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14)编表说明。

C.项目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D.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复印件);

E.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决(结)算审计或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计审核报告,报告内容应详实,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资金来源、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意见和建议,并附有项目竣工决(结)算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待摊投资明细表(见附件3)、转出投资明细表(参考)(见附件4)、待摊投资分配明细表(参考)(见附件5);

F.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的资料。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步骤

(1)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从建设工程开始就按编制依据的要求,收集、清点、整理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上级批文、预(决)算文件;

(2)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各施工单位、单项工程造价。将竣工资料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查对、核实,必要时可实地测量,确认实际变更情况;根据经审定的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等原始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对原概(预)算进行增减调整,重新核定工程造价;

(3)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力求内容全面、简明扼要、文字流畅、说明问题。

4、填报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5、做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6、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7、按国家规定上报、审批、存档。

(二)对存在的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有的项目超概算达20%以上,设计概算很粗略,项目实际建设很难参照,发生很多概算外实际需要建设的单项工程或实际需要增加的设备。造成对比投资偏差分析困难的问题,建议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计概算进行投资,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项目筹建单位应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做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对存在的工程项目没有单独核算,造成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时各项财务数据取数困难;未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设置明细账;未按项目工程合同签订单位及施工单位分项目设置往来明细账,未能准确掌握应付工程款的支付和挂账情况;财务部门与发展部门未能及时核对工程进度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因此财务记录的工程款支付情况与发展处合同台账记录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存在差异,造成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时反复核对不清的问题,建议今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工程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

另加强本单位内部各部门的配合与合作是准确核算工程支出,及时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的基础。

首先,基建部门:基建部门贯穿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因此关于基建项目的文件应该是最全的,具体包括:立项、可研、设计概算及相关的批复,勘察合同、拆迁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各类施工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开完工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设计变更资料、各类签证单、各类施工图纸,工程结算报告等等。这些资料基建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妥善保管。

第二,计划部门:每年的项目计划,资金预算及使用计划都出自计划部门。决算编制时形成项目资金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三,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各项投资的付款审核,包括付款的各项审批单是否签字完整、是否按照合同进度付款、相关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按资金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等等。项目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当与基建部门合作,对本项目基建合同及已付款、应付款进行清理,形成应付款明细表及合同执行情况明细表。

第四,生产部门:在完成项目建设后,基建部门应当与生产部门完成各类资产的交接手续,包括移交新增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备品备件等),需要对各类资产盘点,并形成固定资产移交表,作为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

第五,物资采购部门:各类工程物资的采购、保管,基建完成后剩余基建物资的盘点、退库均由物资部门与基建部门协作完成。形成剩余物资盘点表,作为转出投资的依据。

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与各部门有关,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也与各部门相关,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应当由基建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成立由财务、基建、计划、物资、生产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决算编制小组,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决算,在竣工决算工作未完成前,工作小组不得更换人员,不得解散小组,总之作好这项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陈绍香.对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9(9).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9篇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对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召开了国有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公司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和优化配置这一目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加大对国资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投总公司——区国有公司的组织体制框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推动了国有公司的调整和重组。同时新的国资机构组建后,结合我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我区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针对国资监管范围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现状,区国资监管职能部门,围绕对国有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使国资在对外投资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得到了体现;对外担保状况得到改善,担保笔数、授信额度、实际发生数等比例逐步下降。

(二)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国有资产家底。区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了我区国有资产的规模总量、产业结构、运作状况以及国有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和人才结构等。据统计,目前区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国有资产包括为经营性资产以及行政事业中明确为经营性的资产,纳入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家,资产总量为77.5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净值为23.01亿元,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类国有公司。截止11月底,在10家企业中有3家亏损,占33.33%,亏损额为1304万元。同时,也为下一步核实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的现状、质量和经营状况,积累了经验。

(三)积极融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从组建以来,累计融资41.58亿元,保障了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的需求。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等项目,使我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撑,提供好的服务与保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投资和创业环境。如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为企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工商税务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已成为高新产业孵化的龙头;欣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努力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总额为8.49亿元的贷款担保。

二、存在问题

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总体是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投入高而效益不够理想的问题。二是乡镇、街道大量的国有资产依然实行分级监管的模式,尚未真正纳入区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整体效益的有效发挥。三是部分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营运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营中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风险,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随着国资委工作职能的增加,人员编制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三、意见建议

针对目前国资运行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国资运行的效益。一是要整合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统一资产管理范围,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国有公司,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一个口子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改善我区国资公司的资本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二是要转变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注重价值形态管理、动态的流动的管理,努力探索从行政权和所有权合一的条块分割式管理向以产权为纽带的分层次的专司管理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重视对国资营运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分析,加强对国资公司和承资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三是要统一管理,全面掌握运行情况。要进一步落实国有公司财务状况的月报和年报制度,逐步统一各国有公司的财务制度,以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国有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制定、修改、颁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断下发系列指导意见及文件制度,同时采取了各种管理手段和措施,用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使其保值增值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及经济效益。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比较重视经营性质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在国有资产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对国有资产管理新方法的探索及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总结问题,找出解决办法成为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首要任务,为实现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以及有效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影响资产管理工作状况及效果

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作为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存在的差异,直接影响单位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高低。部分领导受传统的管理思想影响,重资金轻管理,重业务开展轻财务监管,从而影响本单位本部门或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效果。

(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单一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庞大,种类及来源也较为复杂,特别是专用设备较多。资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参差不齐,在资产基础管理方面普遍存在对资产的界定模糊不清、归类混乱等问题;疏于日常管理,资产核算、核销或报废等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及时,导致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现象;管理制度制定缺乏可操作性,未明确资产的购置、调拨、处置、捐赠等具体实施办法,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资产管理体系尚未建立或建立的根基不牢固,各信息化系统之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资产运行效率不高

预算控制管理主要的工作就是对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提供合理的资金分配。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在结合点上尚未做实做细,未形成闭合型的控制链,刚性支撑不足,控制力不强,尤其体现在项目预算时支出预算随意性大,可研报告上报仓促,不符合实际需求,资产匹配不合理,闲置现象严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与此同时,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资产存量不实、标准不全、操作规程不细等情况。

(四)单位资产管理内部监管不到位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式单一,缺乏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及有效的内控机制,主要体现在:(1)对资产控制的主要流程及关键环节未进行风险防控,内部控制制度未制定或者虽制定但却形同虚设,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转让、出售、处置、变卖等活动中普遍存在着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管理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工作,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较为严重,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脱离国家监督。(2)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如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所导致的资产流失;因流动资产管理不善引发的资产流失;无形资产通过委托业务列支出的资产流失;资产处置不规范导致的资产流失;决策失误造成无效资产增加导致的资产隐性流失;账外资产方面的资产流失等。(3)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置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由财务部门或者办公室兼管,不相容岗位没有实现分离,没有实现专职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加强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单位资产的整体情况

目前,在政府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大环境下,各部门各单位均需要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1)根据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至少每年年底应该对本单位的资产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盘点工作,特别是对于数量较多且金额较大的资产,应该逐月或逐季度进行资产清理。通过开展细致的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单位资产的存量情况、变动情况,包括增加、减少、毁损、报废等。(2)核实“非转经”过程中国有资产产权归属,全面清查国有资产投资情况,规避以投代管、只投不管、无人对资产安全完整真正负责、产权虚置、管理缺位的现象出现。(3)通过清查发现盘亏或者盘盈、虚置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二)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出台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规范

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出台,可以规范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很多问题,同时也能突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与本部门本单位相适应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求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起草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捐赠、处置报废、监管等制度。资产管理机构岗位设置、人员匹配要符合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三)完善辅助工具建设,推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已成为建设低成本高效率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1号)及财资[2015]90号的规定,建立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并广泛应用,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如:启用电子印章,将资产管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表格等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等方式在网上运行,实现线上线下审批整合;实现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共享,方便快捷地掌握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综合信息。

(四)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挂钩的联动机制

从单位内部来讲,编制预算过程实际就是各个部门申请资金用以资产购置以及保障维护的过程,深入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全口径收入管理、存量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资产的配置是否合理,预算编制必须以现有资产的状况为基础,而现有资产状况的真实性取决于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工作影响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又反过来影响资金分配,进而最终影响资产增量,从动态的角度说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是一种循环往复的关系,预算安排是实现增量控制的关键。因此要处理好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之间的关系,按照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联动牵制。

(五)转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和态度,强化内控管理

加强资产的日常内控管理必须在建立制度基础之上并严格执行,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强化监督管理,对资产风险预算、购置、处置等进行详细审核,从而减少因为盲目购建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预算、政府采购、验收及日常使用等方面内部控制,即:只有附上政府、财政或者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才能通过预算审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程序采购资产;在验收环节验收人员严格保证资产的质量;避免资产损失,注意维修保养,严格出入库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的良好使用状态。

(六)强化资产管理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主要对单位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运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能间接或者直接纠正内部偏差,促进内部管理单位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相比外部审计机构,更加了解单位情况,开展审计工作有更便利的条件,监督能够更及时,如检查某项实物是否在账簿上有记录,检查账簿记录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检查账簿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是否相符。能改进资产管理各单元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适当性,促进工作目标实现。同时,应考虑将资产管理纳入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范畴,明确责任,具体到人,落实惩罚机制,有效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

(七)适应权责发生制改革,转变资产折旧、减值等处理方式

2014年新《预算法》颁布并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新要求,用以改变现行政府会计体系收付实现制的弊端,将会计重点从反映预算收支执行转移到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运行成本情况等上面,突出了权责发生制的重要性;2017年10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再次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引入坏账准备概念等。因此,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如实反映经济价值,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适应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积极探索、稳步发展。

三、结语

国有资产是我国经济实体发展重要的支撑之一,行政事业单位实体有别于企业实体,经济利益目标区别较大,问题症结也存在差异。因此,随着信息化大时展,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摸索规范化、科学化、效益化的管理模式,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分析、研究,寻找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共同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张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2013,(5).

[2]谢冀源.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施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7,(4).

[3]张庆龙.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原理与操作实物[M].北京:中国工信出版集团,2017.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1篇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其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分析资料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资产评估

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八条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九条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第十条企业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其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章核准与备案

第十二条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附件1);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六)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七)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九)参与审核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附件2);

(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三)与资产评估项目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五)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六)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一条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第二十二条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评估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经济行为的合规性;

(二)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企业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资质和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

(五)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六)经济行为的实际成交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七)评估工作底稿;

(八)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九)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影响的披露程度,以及该披露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十)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抽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三)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四)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当使用评估报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项目抽查工作不予配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境外国有资产评估,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政企尚未分开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2篇

关键词:预算会计;信息公开;改革模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我国政府目前实行的预算会计系统是一种核算、反映、监督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专业会计。对于反映预算的收支情况,加强我国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不完善,它仅仅核算和报告预算资金运动的情况及结果,反映的是预算执行的受托责任,这并不是政府受托责任的全部内容。它显然不够完整,我国目前还没有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政府会计体系。为充分发挥政府预算会计的作用,需要对其体系进行进一步改革。

一、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现状和主要特点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按照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三大分支分别设立;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相应的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在支出口径上,以拨款数记为支出数,即“以拨作支” ;在对预算外营运(资金)的处理上,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内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预算外资金不是单位的自有资产,必须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专户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预算会计体系下的会计报表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收支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在会计基础与会计核算原则上,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行预算会计的基本功能是追踪预算执行情况,通过追踪拨款与付款信息来确保政府实施预算的能力,会计核算与预算之间保持较高程度的一致性,以提供管理者和决策者所需要的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

(二)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主要核算、反映和监督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它重在反映政府所掌握的财政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只有影响预算的交易才被记录,因此政府财务会计也基本等同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仅限于反映预算信息,没有发挥其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作用,造成财务信息的缺乏。

(三)在会计核算基础上,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现金制)的会计基础,只是确认计量现金交易,关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以满足预算资金收支管理的需要,不能够充分完整地核算政府所有的资产和负债,以及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成本信息,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文物资产等非金融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以及养老金负债,不能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管理成本。

(四)缺乏完整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而且对外披露的政府财务信息主要是预算信息,无法提供充分的信息反映其经济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

结合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特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预算会计系统在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有效监督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风险、制定良好决策以及评估政府受托责任,评价政府绩效等方面的需要。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我国预算会计体系按照组织机构分别设置会计制度,各分支分别核算,相互分裂,缺乏整合,以此为划分对象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1.以组织类别而非支出的整个周期为核算对象,因而不能完整地记录支出周期各阶段的交易,无法提供支出周期各阶段全面及时的信息,使得有效监控预算执行、监控财政风险、评估政府财政状况和可持续性的工作变得十分困难,同时这也不能确保完整地追踪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

2.以政府或者单位为会计主体过于笼统,不能对不同来源,不同用途及不同法规约束的资金分开核算,分别管理,使得专款得不到专用,易出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财务舞弊现象。再次,由于各个分支采用不同的会计科目组织会计核算,使得各分支记录的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和统一口径。

3.在计量方面,由于核心部门和政府整体无法实时掌握付款阶段的支出信息,现行总预算会计对于多数支出类别采用“以拨作支”的办法计量支出,导致至关紧要的支出信息以及相关的其他信息失真。在拨款阶段定义支出是不恰当的,拨款既不对应支出义务,也不对应应计支出或付现支出,这种情况下,记作支出会导致一系列信息失真,并可能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

(二)随着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对政府资金管理的需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局限性。

1.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情况。在收付实现制记账基础下,财政支出只是现金支出的部分,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使政府的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使得政府的债务情况得不到真实的反映,产生不良后果。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产生错误导向;其次是造成相同会计期间政府权力和责任的不相匹配,出现政府代际的债务转嫁,导致各届政府间权责不清,不能客观、全面地评价和考核政府绩效。

2.收付实现制下,资产按照取得时的费用作为支出,即对资产的处理时费用化而非资本化,这不能客观反映政府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的实际耗费的成本,无法体现政府部门的绩效。

3.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和费用的核算,不利于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报表上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容易造成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另一方面,如果收益和费用的发生与实现是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那么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和成本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当期业务活动的真实成果和成本信息。此外,在实行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出现采购环节和付款环节分离,由于采购货物的验收、项目的实施与货款的支付存在时点间隔,跨年度采购和支付时,会出现严重的账实不符,不能真实反映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也不能完整、真实地反映财政部门的预算。

(三)缺乏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形式过于简单,内容不全面,不能全面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

1.从信息披露形式看,政府财务信息只是散见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披露的信息集中于预决算信息,能传达的财务信息非常有限,政府的债权、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对于内部使用者来说,由于缺少资产负债完整信息,难以对政府财务状况进行系统分析,使得财政政策的选择和预算的编制缺乏充分的依据;对于外部使用者来说,政府财务信息的传布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立法机关和公众对政府资金分配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2.从信息披露内容上看,一方面,当前预算报告中的预算收支没有涵盖全部政府性收支(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制度外收支),大部分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之外,不能对外披露预算外资金的全貌;制度外收支是各级部门根据自身需要,自立规章,自收自支,既不能纳入预算内管理,也没有全国统一颁布的法规作为依据,因此无法对外披露。另一方面,我国预算会计强调为预算管理服务,造成整个会计系统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其财务报告(预算收支决算报告)也主要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这导致与预算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会计信息被忽视、遗漏,从而增大了政府财政风险。此外,或有负债、税收支出等方面的信息也没有披露。这些情况对于政府财政的内外部管理都有不利影响。

二、西方国家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启示

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的改革涉及到核算基础、特殊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制度以及政府会计系统的的建立等各个方面。我国政府的会计改革应借鉴国际方面的经验,建立起一套完整完备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1.在权责发生制的应用程度上,安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国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已经引入了较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其中,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改革实践相比,在采用应计制方面,我国的政府会计环境存在不同之处。其一,西方国家受新公共管理运动影响,公共受托责任的内涵由过程评价逐渐转换为结果评价,其政府会计采用应计制能够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存量与结构、承担债务的规模与偿还情况,以及政府的营运成本,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结果评价。但我国政府目前仍强调预算过程控制,现金制相对于应计制能更好地反映预算控制目标。其二,西方国家政府治理重点已经由合规性管理转为绩效管理,而应计制会计能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与费用,较好地满足了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需求。但我国目前仍强调合规管理,政府会计系统的重点在于政府资金取得与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现金制在核算资金的流入流出方面,更较好地满足合规性管理的需求。我国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实在计划经济时展而来的,主要还是服务于政府预算,因而不适合彻底的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应计制和现金制相互补充,财务与预算会计体系相协调的美国之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

2.在会计确认与计量方面,各国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基础设施资产和公共支配资产的确认,是否进入资产负债表和计提折旧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对基础设施资产、公共支配资产和其他类资产不加区分,要求这些资产都要计入资产负债表。而西班牙则认为基础设施资产不满足资产性质。大多数国家都对有限寿命周期的资产计提折旧。对我国而言,在资产的确认方面,有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进行资本化,并按照其消耗情况通过分期折旧,以更加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的存量变化。而对于难以确认估价的政府资产,如历史遗迹,军事资产等可以暂时不纳入核算范围。

3.在财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方面,在实行改革的国家中,几乎所有国家的地方政府都要编制财务状况表和运营报表。但是各国编制的财务状况表和运营表披露的信息却有差别。在已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国家中,各国采用的财务报告会计基础也不尽相同。在政府会计与预算实行不同会计基础的国家,还包括预算与财务报表的对应调整表,如美国联邦政府整体合并财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联邦预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财务报告中包括净营运成本和统一预算赤字的对应、统一预算及其他活动现金余额变动表等对应调整的报表。

4.在财务报告与预算的关系方面,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具有安格鲁·撒克逊传统的国家,预算与财务会计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政府会计主体在财务报告当中编制会计报表的同时还要为证明合规性而编制预算报表。而在美国,预算系统和会计系统相互关联,预算与会计系统的联系以会计允许预算监督的方式建立起来,预算信息在独立的报表中列示,会计准则不受预算标准的影响。德国的政府会计系统仍然局限在对预算运营的记录上,只有影响预算的交易才会得到记录。

三、我国预算会计改革模式的基本思路

我国的预算会计改革既要提供完整的财务信息,又不能削弱预算功能,因此,改革必须对混合的会计系统进行功能划分,基于改革目标,应当优化现在的预算会计系统,并构建财务会计系统,两种系统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分离相互协调。可以从系统总体构架,改革后的会计主体、会计对象、会计核算基础、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明确两种会计系统的具体改革措施。此外,还要建立并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以全面反映政府的预算执行信息和整体财务状况。

(一)预算会计系统总体构架上应以预算管理为目标,注意披露预算各环节的信息。预算会计要在预算过程的各个环节上与预算紧密衔接。在预算编制与事前报告过程中,会计系统要为预算编制提供前瞻性财务信息;在预算执行与会计控制过程中,预算会计系统应设立预算收入、拨款、分配、承诺等账户,以便预算与实际结果进行对比;事后预算报告与评价过程中,披露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情况的对比信息,以便信息使用者对此作出评价。新的预算会计标准应当制定一套适用于所有预算单位的预算会计标准与账户体系。会计对象应包括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要由各级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体,核算预算资金流转的全部过程。以利于监控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风险。会计核算基础要结合当前政府会计环境和要求,预算会计系统仍实行现金制基础。

(二)财务会计系统总体构架上应以信息使用者为导向,以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目标,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与运营成果,以便公众评价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公共管理的水平。为此,政府财务会计系统要能全面反映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信息,履行债务的能力,收入与费用方面的信息。

(三)改革并完善当前在预算和财务两方面的财务报告。当前披露的预算报表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周转金的收支、投放情况表等,在未来的预算会计系统披露的预算报告中,有必要增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可以在年度报表中以预算执行情况报表附注的形式报告,以完善预算信息的披露;应将所有的政府财务活动内容纳入到政府会计核算中,包括政府受托管理的国有资产,应当承担的各种债务等,在此基础上编制能涵盖政府所有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财务报表,形成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将政府的管理绩效、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等传达给信息使用者。财务会计的信息披露上,要构建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制度,构建适合我国政府环境的财务信息披露体系。

参考文献:

[1]张国清.政府会计国际比较:发现与启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6).

[2]程晓佳.财政透明度与政府会计改革.会计研究,2004(9).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3篇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

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资产评估项目的档案管理,做好项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其资产评估项目情况的统计分析资料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资产评估

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八条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九条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四)与企业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五)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第十条企业应当向资产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其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章核准与备案

第十二条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第十五条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时,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四)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五)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六)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审计报告;

(七)资产评估各当事方的相关承诺函;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依据是否适当;

(七)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八)评估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九)参与审核的专家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七条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需报送下列文件材料: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

(三)与资产评估项目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评估资质,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五)企业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六)评估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一条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

第二十二条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评估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四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抽查的内容包括:

(一)企业经济行为的合规性;

(二)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

(三)企业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资质和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

(五)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六)经济行为的实际成交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七)评估工作底稿;

(八)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九)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影响的披露程度,以及该披露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十)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度终了3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抽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必要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确认其相应的经济行为无效: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

(二)聘请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三)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

(四)应当办理核准、备案而未办理。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正当使用评估报告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项目抽查工作不予配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境外国有资产评估,遵照相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政企尚未分开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检察院;现状;资产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以及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资金对基层检察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政法资金的大力保障,使得办公环境不断改善,大件物品更新换代增多,资产成倍增长,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资产管理做为一项基础性的保障工作,准确并且完整的资产数据是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进行资产合理配置的依据。由此,资产管理无论是从财政管理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检察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形势下,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如何加强资产管理成为基层检察院值得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基层检察院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相关人员认识上的思想偏差

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相关资产使用管理人员,对于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够深入,缺乏资产管理的意识,认为资产的管理并不是检察院的主要工作范畴,仅仅是行装工作的一小部分,为检察业务部门服务,只是财务上的辅助手段而已。并且存在着严重的“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的思想,对于资金的收支、购置资产的资金来源比较关注,对于资产的管理和核算并不重视,认为单位的资产是一种即时消耗的行为,并不在乎其后期的管理,因此单位的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也很难提高,也起不到“物尽其用”的效果。

(二)预算管理弱化

我国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细化了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在资产的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因此应当强化资产预算管理的行为。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并没有将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两者处于一种互不干涉的状态,超标准、超水平、超预算的情况频频发生。有时出现上级部门一个需配置检察设备的文件,就匆匆进行编报采购,而对于其购置资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没有事先的分析和考核,最后导致资产闲置,经费超预算。

(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近年来,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检察院也一直在探索对基层检察院资产的管理,并开发了一套套的资产管理软件,但软件系统尚未成熟完善,开始时兴匆匆地进行资产分类管理,但也仅仅是软件上的管理,而实质上的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并不规范,对于资产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并没有完善。在单位内部并没有健全相关的资产登记、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监督考核等制度。即使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只是形同虚设而已,相关人员仅仅只是凭着个人的经验和感觉进行简单的管理,常常会错漏百出,出现资产的账实不符,莫名缺失。对于新增资产,开始还能够做到积极的管理,但是这种管理往往不能持之以恒,一旦使用人员变更就达不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四)缺乏专业的资产管理人员

长期以来,行装部门名义上一直担负着资产管理的这项任务,但是由于行装工作纷繁复杂、人员不够的情形,而没有专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好些都是兼职的,他们基本上认为财务和资产管理是单位的一项附带的业务,其工作是要将账做好即可,工作的责任感缺乏。内部资产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购置的资产没有进行建账、该进行登记的几张卡没有进行登记,对于核销的资产没有及时的申报等等的情况。并且单位领导人认为检察院的会计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过于简单,并不大重视,培训力度没有加强,因此其会计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人员的素质很难提高。

二、优化基层检察院资产管理的若干对策

(一)加强资产管理法制化建设

建立健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的一个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利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来对基层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管理环节漏洞和缺失的产生。另一个方面要加大对于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资产管理观念,增强自觉保护国有资产的意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的认识到违法乱纪的危害性,不断提高相关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健立健全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基层检察院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在单位内部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并有专人对于本单位内部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使用监督、定期的核算和清理,完善基础管理,在此基础上,在单位内部形成一种资产处置规范、运营管理高效的局面。主要的工作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开展全面的资产核算的工作,在预期的时间内对于资产总量、分布情况以及使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实和了解,必要时,可以引进中介机构参与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核查工作中,这个健全资产监管体系的基础,需要多加重视。第二,抓紧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对于资产的购置、审批、购买、保管、领用、使用维护、处置、报废等过程进行相关程序的制定和实施,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在单位内形成供应、使用、处置全方位的国有资产的运行管理机制。

(三)加强预算控制

加强对于基层检察院的预算控制是强化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它能够解决资产管理中的许多问题。加强对于基层检察院的预算管理就要做到资产购置的科学以及配置的合理,从根本上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在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上的盲目扩张。建立资产考核的指标体系,对于各个部门资产的占用、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制衡。合理的进行资产的预算编制,具体根据各科室、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资产使用情况、报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编制适合单位的预算报表,并且资产的购置等应当严格遵守预算报表的规定,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存量资产、配置增量资产,真正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统一的资产刚性预算管理制度。

(四)加强使用过程中的资产管理

图:基层检察院资产管理的内容及相关责任部门

由上图可见,基层检察院资产管理工作不仅仅是行装部门的工作职责,还要其他部门配合实行管理。行装部门主要负责资产的采购入库,而真正的安全管理环节还是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因此资产使用部门的对资产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行装部门做好资产登记在册的同时,在资产领用时要与使用部门的工作人员(使用过程中资产的真正的保管者)进行资产的种类、数量的确认,日常资产的维护衔接也落实到使用者的头上,实行资产的毁损、缺失问责制,从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参考文献:

[1]付红燕.浅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问题[J].中国外资,2010(11).

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范文第15篇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计所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为正科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现有__个职能股室(下属单位)(包括XXX、XXXXX、XXX);新成立单位“XX”批文XX编办〔2015〕XX号(简称XXXX,下同),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1、XXXX(单位名称)现有职工人数__人(其中,在职_人,离休干部_人,退休干部_人),公务用车_辆。在职领导享受手机补贴_人,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_人;离休人员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正科_人;退休人员享受住宅电话费补贴_人(正科_人)。

2、关工委在职_人,享受科员待遇。

(一)             预算收支情况

1.    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总计______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______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拨入_____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______元,其他收入_____元。

2.    支出情况

2015年行政(事业)支出全年总计______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______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_______元,其他资本性支出_____元.

3.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_____万元,其中保险路费___万元,运行维护费汽油费____万元

4.    年终决算情况

本年度单位共收入______元,共_____支出元,年末结余为______元,上年结余为_____元,今年比上年少结余_____元。

(二)             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XX(单位名称)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定期全面清查资产,各项资产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到财产管理责任人,资产管理人员做到对所管理的资产清晰明了,无差错,每项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二、       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   资产清查工作基本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   资产清查范围。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1.对于近三年巳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2.汇总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没有主管部门的县直单位直接报县财政局),各单位的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3.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4.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5.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事实清楚、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2、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准备阶段(2016年3—4月)。

1)    制定全县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职责。

2)    组织开展工作动员及业务培训。组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资产信息系统业务培训班,讲解资产信息系统操作存在问题,为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2016年5—7月)。

1)    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全部通过资产清查系统上报,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3、聘请中介审计情况。

            由湛江市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2)    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    实现两个结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开展,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    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5)          存在问题。由于预算资金少,部分预算资金不到位,分管员对财局拨款账目分得不够清楚(如:拨款业务、车通费的明细分不清楚,只知道总数),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   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元;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__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_元;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______元,负债清查数_____元。

经审计,贵单位资产账面数______元,负债账面数_____元,资产清查数_____元,负债清查数___元。

(二)   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分别如下: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

金额:元

盘盈资产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盘盈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资产盘盈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产盘盈情况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    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损失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产损失情况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

金额:元

资金挂账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挂账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资金挂账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无资金挂账情况

(三)   审计意见

贵单位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等。

(四)   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1.    银行存款

1)    贵单位共有银行账户_户,其中按规定实施函证的共_户;

2)    实施函证的___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___户,其中:

账面余额与函证确认金额相符的为___户;金额不符且编制调节表后仍不相符的为___户,金额为_________元。

2.    应收账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户,_________ 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___ 户, _________元。

3.    预付账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 _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 户,  _________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 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___ 户,___元。

4.    其他应收款

1)    应当实施函证的共___户,_________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___户,_________元,其中未获回函的为___户,_________元。

2)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 ___ 户,_________元。

5.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1)    应当实施函证予以确认而未实施函证确认的___户,_________ 元;

2)    已逾期未办理转期手续的 ___ 户,_________元。

6.    应付账款

1)    未有明确债权人的 ___户,_________元;

2)    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___ 户,_________ 元。

7.    其他应付款

1)    未有明确债权人的 ___户, _________元;

2)    逾期三年以上且债权人未予以追索的___户,_________元。

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重在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1.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金额为_________元;对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金额为_________元;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和对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事项发生。

2.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外投资___户,金额为_________元,无对外投资情况。

3.    后勤管理中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出租资产为:_________元,无出租资产情况。

4.    XXXX(单位名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权属一致,无产权纠纷事项。

5.    应调整的重大错账___笔,金额_________元,无重大错账调整事项。

6.    应作重分类调整的重大事项___笔,金额_________元,无重大错账调整事项。

7.    其他事项说明:

经审核,XXXX(单位名称)资产清查报表已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

 

四、       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对资产清查工作各项文件要求未能掌握,对操作流程未能操作,工作缓慢,今后要加强学习,加于改进。

 

五、       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XXXX(单位名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XX(单位名称)内部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规范,定期全面清查资产,各项资产均登记造册,全部落实到财产管理责任人,资产管理人员做到对所管理的资产清晰明了,无差错,每项资产的购置、调拨、验收、领用、登记手续完备,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国有资产收益安全完整。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审核,XXXX(单位名称)资产清查报表已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XXXX(单位名称)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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