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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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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规划

第1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建制镇规划,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和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镇容环境卫生等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规划区,是指镇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因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建制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建制镇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服务。

第五条建制镇建设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六条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容易发生地区的建制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建制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建制镇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二)负责编制建制镇的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三)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

(四)负责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房地产管理;

(五)负责建制镇镇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六)负责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

(七)负责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八)负责建设统计、建设档案管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九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建制镇规划由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建制镇在设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其规划应服从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

编制建制镇规划应当依照《村镇规划标准》进行。

第十条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报建制镇人民政府审批。建制镇人民政府在向县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建制镇总体规划前,须经建制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

第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经批准的建制镇规划。确需修改时,由建制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建制镇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建制镇人民政府根据建制镇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第十三条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报请计划部门批准时,必须附有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第十四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向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第十五条建设规划用地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如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必须重新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由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图进行审查,并提出是否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七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建临时建筑,必须经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如国家或集体需要用地,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拆除。

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十八条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设计管理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生产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以及二层以上的住宅(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建制镇规划的要求,与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周围环境相协调,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体现时代特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土地、能源、材料及抗御灾害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征得审批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专人到现场定位放线或验线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四条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到当地镇建设管理机构登记后,方可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建工程。严禁无证或者越级承建工程。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应当到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施工企业和个体工匠必须保证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进行施工,使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章房地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机构核实并换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二十九条房屋所有人申请登记,应当提交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和下列证件: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提交房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购买的房屋,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属证书(以下简称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受赠的房屋,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交换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和契证。

第三十条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三十一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并向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房屋因建制镇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时,建设单位应当给予房屋所有人合理补偿,并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妥善安置。

被征用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服从建制镇建设的需要,按期搬迁,不得借故拖延。

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三条从建制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必须用于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十四条建制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建制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第三十五条建制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市政公用设施。

国家依法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制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市政公用设施。

严禁损毁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集贸市场。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风景名胜、文物保护的法规,不得损坏、擅自占用建制镇内园林绿地、绿化设施和树木花草,破坏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

第三十八条建制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制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建制镇容貌整齐,环境清洁卫生。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九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四十条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建制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虽影响建制镇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格证书:

(一)未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五)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

第四十二条损坏房屋、市政公用设施的,由建制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第四十三条擅自在建制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或者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建制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以罚款。

第四十四条破坏建制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建制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五条占用、损坏建制镇园林绿地、绿化设施和树木花草的,由建制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损坏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2篇

一、计划范围与期限

(一)计划范围:全州24个无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城镇社区。

(二)计划期限:年——年。

二、基本情况

全州现有城镇社区31个,其中:县11个、县5个、县6个、县5个、县4个。24个社区无办公和服务用房,占全州城镇社区总数的77.4%。在7个已解决用房的社区中,用房面积达到400平方米的2个,占6.5%。由于经济条件落后,我州社区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了社区功能的正常发挥,阻碍了社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加快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办、社会各方面共同资助和资源共享原则,以夯实基础、改善条件为先导,以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完善社区功能,全面创新社区环境,有效发挥社区作用,努力把全州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新型社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

2.坚持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考虑各类社会资源,科学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资源共享。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确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特点的社区,实行分类指导。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根据社区居民日益扩大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需求,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确定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面积,合理划分服务设施功能空间。

四、建设标准

各县城镇社区的建筑标准应根据社区管理、服务的功能,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建设规模面积应参照《民政部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和《省社区建设规划》中的相关建设要求进行,同时结合地区特点做到功能用房设置科学、齐全、合理,外观设计美观大方、安全适用,突出地方特色,原则上以藏欧式为主。各县可根据当地实际,将城镇社区设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设计自行确定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建筑图纸附后),从而更大程度上满足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的需要。各城镇社区建设应当按照建筑功能合理设置,主要建设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图书阅览室、综合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功能用房,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必要的办公设备,各类图书资料,体育健身器材,文化娱乐设施,以及必要的水、电、暖、通讯,道路、绿化,健身场地等建设内容。

五、目标步骤

总体目标:力争今年完成全州三分之一城镇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三年内完成全州所有城镇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到年,全州各个城镇社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400㎡,主要建设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图书阅览室、综合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功能用房,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依据上述社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我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4月至年11月。完成县镇城北社区、县城东社区、县镇第一社区、县镇第一社区等9个社区建设任务,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0㎡以上,并投入使用。

第二阶段:年3月至年10月。完成县镇第一社区、县城西社区、县镇第二社区、县镇第二社区等8个社区建设任务,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0㎡以上,并投入使用。

第三阶段:年3月至年10月。完成县镇城东社区、县城南社区、县镇第一社区等7个社区建设任务,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总面积达到400㎡以上,并投入使用。

建设要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坚持分期建设、功能完善、综合利用、合理用地,做到设计庄重大方、安全适用,社区服务设施及服务功能完善。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本项目的性质,选用信誉及资质良好的单位施工,设备购置采取招投标制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在招标和设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项目建成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加强项目档案工作,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字资料要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六、资金筹措

整合各类住房建设资金,统筹安排、资源共享。每个社区投资100万元,其中80万元为基础设施建设,20万元为内部设施建设,建设资金由各县政府先期垫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各县完工情况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逐项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全州24个城镇社区都需要投入资金新建或购买大部分办公服务用房。按照上述目标,全州共需新增建筑面积9600㎡,所需资金1728万元;各社区办公设备及各功能室器材更新费用480万元;各社区附属设施费用192万元,24个社区计划三年总投资2400万元左右。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尽快形成领导重视、各部门参与、全员投入的良性机制,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解决制约社区建设发展的硬件设施入手,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打好解决硬件设施攻坚战,全面实现社区建设工作目标。

第3篇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规划;管理;思路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对于广大的农村而言,小城镇是农村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它连接着大城市和农村,小城镇可以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对发展农村经济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日趋扩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小城镇的建设刻不容缓。笔者将对当前小城镇规划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便提出好的建议。

1 小城镇规划的意义

小城镇是连接城市和乡村的重要桥梁,实现农村的城镇化是实现我国城市化的重要步骤。小城镇在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发展小城镇是推动国家经济转型、实现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小城镇的发展促进了乡镇企业的集中,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促进农村劳动转移、防止盲目向城市流动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其次,小城镇的发展使农民可以获得更高质量的生活,刺激农民的消费欲望,对于拉动农村内需而言非常重要。因此,小城镇要想获得良好的发展前景,除了制定并完善相关的对策之外,更加需要重视小城镇的总体规划,重视环境保护、节约用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实现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2 小城镇规划存在的问题

在小城镇规划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直接影响到小城镇的建设。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2.1 环保意识欠缺

在进行规划设计时,一些设计人员不懂得保护环境,对资源不懂得进行合理利用,导致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超过一定限度,再加上生态设施和污水处理设备缺乏,城镇的生态环境受到很大影响。城镇中如果没有污水处理厂,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城镇工业产生的工业废水都会直接排放到河流中,使河水受到污染;如果没有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工业废料随意丢弃,就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于这样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处理,以免造成先破坏,后治理的恶性循环。

2.2 小城镇规划理论体系不完整

在进行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很多地方缺乏建设的重点,不够重视城镇的布局,对于城镇建设没有进行规划,只是生搬硬套其他地方的经验,因此,许多小城镇的建筑风格和平面布局类似,没有自身的特色。一些地方在建设小城镇时,对城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做的深度不够,建设工作缺乏具体的指导,一些强制性指标控制不严。除此之外,一些地方在编制总体规划后,没有根据实际建设水平进行必要的修编,这严重削弱了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效力。

管理力度不够

一些地方设有进行规划管理的机构,但是管理的人员比较少,管理的技术水平低。在一些地区甚至是由兼职的人员负责管理,这些兼职人员不具备专业能力,不能进行有效地管理。

2.4 缺乏基础设施

一些小城镇在进行规划建设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管理的水平比较低,这些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资金、产业结构和设备等方面。基础设施如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非常落后,有些城镇还出现建筑是新建的、道路却还是以前的土路,或者有道路却缺乏排水设施的现象。除此以外,一些地方依然缺乏集合式住宅模式的推广,这对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大为不利,居住区的基础设施水平难以得到提高,居民居住的环境以及生活质量得不到切实的改善。

3 小城镇进行科学规划的思路

3.1 协调发展

在进行小城镇规划时,要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镇长期的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注重区域性的发展。根据城镇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宏观的分析,并且结合小城镇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合理分析小城镇的发展战略。在进行规划时,必须仔细分析小城镇发展产生的规模效益,要分清城镇发展的主次,注意发挥它的优势,实现城镇的协调发展。

3.2 对城镇的体系必须加强规划

城镇化的建设属于区域性的规划,它是国土规划的一部分,在制定规划时,要从区域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城镇的功能结构、等级规模、空间布局要合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城镇规划要和周边的城镇相协调。但是,在实际的规划过程中,通常只是针对特定的区域进行设计规划,不能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小城镇之间的关系,城镇化的基础设施不协调,生态环境建设得不到优化,这种规划可能产生不好的影响,城镇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避免自身的劣势,反映城镇本身的特色,不利于重复建设问题的解决,对此,相关部门要给予极大地关注。

3.3 注重打造城镇的特色

小城镇属于城市和乡村的过渡地带,它把城市和农村连接起来,在我国的城镇体系中,它处在最基层,数量也比较大,附近的乡村活动都围绕它展开。所以,在进行小城镇建设规划时,要把城镇规划和城市规划分清楚,规划设计人员要仔细了解小城镇现在的产业结构,熟悉小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深入分析城镇的性质以及区域城镇体系。这样,在制定建设规划时,就有科学的依据,制定出的规划也比较合理。此外,规划设计人员还要多了解小城镇的历史文化,注重小城镇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使得城镇在建设之后能够保证自身的特色。

3.4 在进行小城镇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小城镇的建设以及发展都必须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现阶段,我国的小城镇正在由农村形态转化成城市形态,它的建设和发展过程呈现集聚的特点,和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有一定关系。在进行规划时,还要注意转型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注意加强小城镇居民居住环境的建设,要把握住规划的弹性,并且凸显规划的个性,以便实现小城镇的持续发展。要使小城镇的发展具有活力和后续效益,要建设优美的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前来投资,使城镇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对于转型期出现的一些变化,规划工作要和它结合在一起,按照弹性规划的原则进行。如果规划过程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要及时的调整规划方案,并且依法调整技术指标,使得规划更加科学。小城镇和城市之间存在着差距,主要在于小城镇的规模比较小,具有浓厚的田园气息,所以,在规划中一定要注意保留自身的特色,并体现它的特色。

3.5 规划工作要加大资金的投入

在进行规划时,对区域内的城镇要有建设的重点。一般来说,如果某一个城镇经济基础比较好、所处的地理位置很重要,就要加大对这个城镇的扶持。这样可以使城镇的建设工作更加完善,它的发展也可以带动城镇周边的发展。如果一些城镇地理位置比较远,但是具备了规划建设的条件,相关部门要给予它一定的自,让它接收一部分的社会资金,在政策上给予它一定的优惠,鼓励它继续发展下去。

3.6 对设计市场进行规范

对于规划设计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如果设计单位存在不按规范进行操作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如果设计单位没有营业许可证和规划的资质,就不能让他们进行设计规划的工作,这样能够在根本上保证设计规划的质量。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对小城镇进行规划时要有全局的观点,按照科学的方法设定规划思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色,促进城镇化的建设。就我国现在的情况来说,城市化的水平比较低,小城镇的建设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对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找出解决方法,力求把小城镇的建设工作做到最好。

参考文献:

[1]武凤春,郎朗,王权,鲁恒达,侯利军.关于我国东北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几点思考——以木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例[J].科技创新导报,2008(11)

[2]程俊虎,齐君.小城镇建设规划与城市设计[J].山西建筑,2008(05)

[3]陶希东.转型期我国小城镇建设规划的战略思考[J].小城镇建设,2009(04)

第4篇

【关键词】城镇 城镇规划 管理

1.前言

小城镇是“农村之首,城市之尾”,其建设与发展是城乡一体化的重点。要把小城镇建设好、管理好,首先要把小城镇规划搞好。所谓“小城镇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的小城镇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的依据。因此,小城镇规划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是国家指导城镇合理发展和建设城镇的重要手段。

2.城镇规划的基本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规则要求我们在考虑城镇发展目标时要与我国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在制定目标时必须紧紧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地区特色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三个方面开展城镇规划建设,用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发展思路,努力强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镇集聚能力和建设水平,积极发展小城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整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2.1大环境系统协调

大环境系统协调是城镇体系规划的首要任务。在规划中,必须重点强调城镇与区域发展的总体协调,资源、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平衡协调与长远发展。

(1)镇与区域发展与协调

制约我国发展的问题是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城市少实力弱和城镇多规模小等问题。对此在制定城镇发展方针时必须合理发展核心城市,积极发展地区中心城市,以点带面来改善和提高小城镇大发展,以加速城乡一体化联网发展进程。从战略上把发展城市作为城镇体系规划的重点,使城镇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城镇化综合发展进程。有目标的制定城市规模科学合理、职能分工明确、 空间布局有序的发展目标。

(2)地区性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必须注意各种地区性资源与城镇发展相协调的关系,有效利用各种地区性资源和潜在资源。尽可能发掘可再生资源和智力资源、旅游资源、民族文化资源。

(3)基础设施与城镇发展的协调

区域基础设施的重点在交通,交通是联系着各地经济发展的枢纽,因此,要发展城镇经济,必须考虑拓展扩大经济和接受经济辐射的基本条件,加快铁路和公路的出省通道建设,将核心城市建设成为综合通枢纽,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区域通枢纽,加强各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通过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促进协调、合理的城镇体系稳定、安全和富有效率。

2.2 在宏观与微观上科学整合城镇发展战略目标

(1)发展空间的全方位整合

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特别是沿海城镇的发展战略,应充分利用各地区各具特色的基本条件,立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强化互补合作模式。一方面要合理发展核心城市,另一方面要改善提高小城镇,大力扶持中心城镇发展,优先发展中心城镇,扩大辐射作用和效应。

(2)小城镇整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迅速提高是以小城镇全面发展为主要内容和特征呈现的。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和加工贸易带动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内地农业人口迅速向沿海地带转移,沿海地区以前的村镇在较短时间内变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化城市。由于沿海地区城镇化发展过于迅速,所以,需对小城镇加强科学整合,这有利于加快中心城镇的发展。

(3)协调发展、整体提升

协调发展、整体提升是城镇体系规划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我国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与国际经济接轨、与国内外广泛联系的全方位、多功能的开放格局,并构筑了布局合理、功能协调、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城镇网络,但在新形势下从总体布局上看欠缺平衡发展、优势互补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讲风险依然存在,而且抗拒风险的总体能力还相当薄弱。

3.如何做好城镇规划的建议

3.1构建城市联盟协调体系。做好战略保障措施

从长远发展目标看,城镇体系规划是从区域整体利益均衡出发的,要促使城镇协调有序稳定地发展。从而避免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行政畸形发展、生态恶化、重复建设、表面化、领导意识等问题。从区域整体平衡发展、 城乡协调互补发展、生态共存共保、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角度出发,突出强调不同行政区之间在产业结构分工、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空间延续、生活质量差异缩小、城乡差异缩小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和共融与协调。

3.2 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跟踪管理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规划的重要作用

为切实发挥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同时,必须加强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跟踪管理。城镇体系规划在体现宏观规划的政策性、指导性和战略性的同时,要加强规划具体细则的可操作性和具体监督责任,提高规划执行的真实性和实际完成效果。要将城镇体系规划战略转化为政府宏观管理区域和城市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真正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必须在保障合法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与市场接轨,背离自然规律是没有前途的虚假规划,必须在实践中接受各方面利益主体的评判,当然要特别注重远期综合效应,造福子孙后代不能只是说在嘴上的空话,要定期对规划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做出客观的评价,并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编制某个地区或某个方面的专项规划或调整措施,使规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顺应潮流、顺应规律,城镇体系规划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应该把城镇体系规划工作质量作为区域各部门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考核内容,避免政府规划部门说空话,办急功近利的错事,办不需要负责任、不顾及后果的献礼规划。把规划作为引导区域城市化与城镇合理发展,协调和解决区域中各城镇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的政府协调手段。

3.3 加大科学性投入,从总体战略上加快城镇建设步伐

从中远期战略上看,城镇建设的重点仍是基础设施、环境改善和保护、住宅建设和安居建设。从规划与建设思路上要改变传统观念,要在规划与建设的思路上改变重量轻质的恶习,既要重视建设速度,更要重视质量。有目标的突出重点要表现在重点规划项目的实际作用与意义,突出实际效果与中远期效果,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持续发展的真实作用,使投入与产出更接近最佳经济、环保、生活舒适以及可持续发展,使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科学的宏观指导性计划和目标效应。改变以往规划不如变化快,规划只是行政领导主观意识,规划在某种程度具有个人目的一种手段,不计得失,不顾纳税感受和意见的空前“宏观”计划的工作习惯,让规划与业绩、规划与责任紧密联系起来,从体系与制度上使规划变成真实的、负责任的工作业绩。

第5篇

关键词:乡镇规划;问题;思考;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Throughout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proje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has hitherto unknown results. However, due to the defects of the system and the lack of funding and other reasons, led to the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 has a lot of problems. How to do a good job of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and urban and rural areas has become a serious problem facing governments. This paper probes into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ownship planning.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ownship planning.

Key words: town planning; problem; thinking;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4

1、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城镇规划建设标准过低。

规划中由于资金投入欠缺,观念意识落后,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规划编制标准过低,雷同现象大量存在,缺少独特的文化特色及风貌。规划时,过多考虑商业用途,忽视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缺少对公厕、垃圾处理、排污、供电及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及科学规划,导致管理混乱。

1.2 小城镇规划建设布局不合理。

很多乡镇进行盲目的沿路建设,这种模式属于典型的夹公路轴向发展,这种模式无论在环境整治还是在未来的提升、搬迁及整合过程中都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给来来城镇建设布局设立了诸多障碍。另外.各种服务业及商业集中位置在公路沿线.导致城镇纵深力度不够,加大了城镇基础建设设施的成本和难度,各项市政工程不能发挥其最大效能。

1.3 小城镇基础设施相对较差。

许多乡、镇政府区域的土地被开发,乡、镇财政收人的一大部分来源为土地出让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又被挪作它用,只有少部分用于乡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一些乡镇在土地被开发完全后,基础设施仍无法建立齐全。由于资金来源的短缺,排水等设施甚至为零。乡镇建设中.越来越多的房子被建起,但相应的缺乏高质量的施工队伍及正规的设计图纸,导致房屋建设质量低下,房屋安全不能保证。

1.4 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杂乱无章。

小城镇规划建设中,工程人员不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对规划进行随意更改,降低设计标准,很多商业设施都按照先建后批的原则进行。很多地方缺乏统一规划,有的农民只办理一个国土审批手续即可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导致耕地良田被侵占,房建选址毫无规律。房址布局的分散,不仅破坏了乡村和谐的自然景观。还浪费了大量的可用耕地。

2、小城镇规划建设发展的思路

2.1 增强规划意识,共绘城镇长远发展蓝图。

小城镇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编制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历史现状和经济人口发展趋势等因素,用规划来表示城镇的性质、功能、规模、特色和发展方向,使规划上与政策法规相符,下同群众愿望吻合;前和历史现状相承,后与发展趋势一致。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排除行政干扰,把规划编制的既科学又民主。乡镇规划作为小城镇建设龙头,对城镇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新的发展形势、新的社会需要对城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严肃性以及管理与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

2.2抓好项目建设,完善小城镇规划功能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城镇发挥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必要条件,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物质平台,以项目为支撑,才能使城镇面貌得到明显改变。在项目建设上优先建设与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大,对完善城镇功能有关键性作用的基础设施,只有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才能加快城镇改造步伐。

2.3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措施。

2.4.明确定位,适度开发。

将居住与旅游结合,进行多功能混合开发。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和文化观光旅游镇,在提高镇域居民生活品质的同时,开发游览观光和休闲度假。使食住行购娱等要素配套起来,形成完整的旅游体系,带动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同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

2.5.产业联动,拉动周边贸易。

通过合理的规划建设,摆脱以往零散产业独立开发的狭隘模式,强调三产协调发展,重点打造生态型农业,绿色食品种植业、绿色水产业、绿色畜牧养殖业、花卉苗木业的一产,以精密制造业、金属品加工制造业、绿色食品业、精细化工业、制药业、建材、水电及竹木加工业为二产。以及以生态休闲旅游和文化观光旅游、房地产业为三产。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同时依托环境优势和旅游资源,大力开发高品质特色旅游地产和商业地产,促进其向生态型、高附加值方向进行结构调整。

2.6.合理规划土地,多渠道筹备资金。

城镇的发展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要破解资金瓶颈的制约,必须进一步创新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资金渠道。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积极申报,向上争资;加强引导,政府筹资;严控土地,以地生资;产权拍卖,社会聚资;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互惠互利,银行贷资;扩宽渠道,启动民资。

3、我国小城镇的未来发展模式。

在我国小城镇发展过程中, 可以结合一些成功的城镇发展模式, 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范例和模式。具体来说, 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3.1.以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小城镇的发展。

城镇经济是中小城镇发展的基础, 发达的城镇经济不仅能推动居住、消费等功能的建设, 而且可带动城镇就业和城镇环境建设, 增强中小城镇对中心城的反磁力和对农村的磁力。城镇经济发展的来源主要是三部分: 一是中心城扩散的部分二、三产业; 二是乡村中向小城镇工业园区搬迁的部分三产项目; 三是小城镇自己努力发展的二、三产业项目。

32.构建中心镇一集镇的新农村城镇体系。

建设小城镇的中心地带, 使其成为该地区的“ 片区中心” , 逐步把片区内的工业集中到镇工业园区内, 并加强中心镇的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等公共项目的建设,

3.3.建设生态型和人文型小城镇。

中国小城镇的生态节制行为不是以单一资源的持续利用为主要目的的, 而是以整体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持续利用为目的的。小城镇规划应以整体的思维在自然生态环境、社区居住环境和房屋建设三个层面上综合治理小城镇生态环境。

3.4.“ 先试先行” , 加快若干配套改革。

由于小城镇建设涉及面广、影响较大, 所以应“ 先试先行” , 加快若干配套改革。一是城镇建设投资体制的改革, 除国家财政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小城镇建设予以支持外, 应鼓励中小城镇建立多元化的城镇投资体制, 实行“ 谁投资、谁受益” 的原则, 将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带来的效益(如土地升值) 返还投资者。二是组建投资开发总公司, 负责城镇建设投资事务。三是建立城镇发展基金, 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四是改革土地使用制度, 支持城镇居民、工业的搬迁和拆并。五是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有利城镇居民安居乐业。

第6篇

小城镇建设规划必须与小城镇特色相结合

小城镇坐落的区位条件,包括自然资源、社会历史背景,人口和劳动力状况等,是小城镇特色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特色是小城镇的灵魂。我们的祖先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风俗习惯、气候状况、经济条件以及文化系统等,创造了各具特色、千姿百态的小城镇。几乎每一个城镇都有明显的特征,让人过目难忘,令人怀念。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今天的小城镇,城镇建设盲目模仿国外建筑、广场、花园的式样,“欧陆风”成灾,城市风貌个性丧失,千城一面,特色几乎殆尽。关于小城镇的特色问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保持特色要尊重当地的文脉。每个镇的发展都有它的背景与传统,我们后人发展应该尊重这个历史,小城镇发展不宜搞大拆大建,用保护、改造及新建同步发展的办法来建设小城镇,如英国规划界对他们历史文化名城加以保护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现在这些被保存下来的古建筑,已成了世界性旅游资源,古建筑产生了巨大的魅力。苏格兰的爱丁堡,就是以古色古香的城堡、街道和建筑,吸引了世界上大量的游客,每年的GDP总额中,有30%来自于旅游业的贡献,有的城市甚至达到60%。他们想不到当年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把众多建筑保留下来,使后代受到了那么多的恩泽。

第二、特色是多方面的。小城镇特色现在被很多人局限在建筑特色上,这是十分片面的。其实,小城镇特色涵盖文化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甚至当地的风俗习惯、风味小吃、地方方言等诸多方面。

第三,特色绝不是模仿的。我国的城市建设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模仿”成风。“模仿”本身就是特色的对立面,是文化肤浅的一种表现,再加上“成风”就成为一种灾难了。仅就城市建设方面,近十几年来就先后刮起“开发区围地风”、“仿古一条街”、“玻璃幕墙风”、“广场风”、“草坪风”、“欧式风”等等。

编制小城镇的总体规划时要因地制宜

第一,结合小城镇的物质经济条件,突出小城镇建设的特色。小城镇的发展与特色的形成都要依赖于一定的物质经济基础。经济的发展为利用各种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供了前提,为设计的实施提供了物质保障。因此小城镇特色的定位不能脱离实际,贪大求洋,不能过于超前,超越小城镇的经济实力,否则定位很高,不能付诸实施,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小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要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具有超前性和地方特色,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小城镇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类型,创造有特色的城镇空间,体现小城镇建设的地方特色。

第二,结合小城镇的自然资源,体现小城镇建设的特色。每一个小城镇都有自己独特的自然环境,山脉、平原、江海、湖泊、河流、森林等地形地貌及风、霜、雨、日照、气温、湿度等相应的气象特征都对小城镇特色产生影响,甚至可以决定小城镇景观的基本结构,尊重、利用自然景观创造小城镇特色时必然要遵循这些原则。在做小城镇规划之前,要根据小城镇的资源特点来确定小城镇的定位、格局和发展方向。特别是对历史遗留下来与自然协调较好的部分,要强化原有的气脉,最大限度地发挥自然要素的优势,做到每一项建筑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以突出小城镇的自然特色。

第三、结合小城镇的历史文化和民族宗教,保护和创造小城镇的特色。每一个小城镇的历史、文化、民族、宗教都有自己的特色,小城镇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随时间延续的历史过程,对于历史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是小城镇特色定位时需要加以考虑的重要方面。切勿盲目模仿外国外地的规划建设模式。历史环境和文物建筑往往成为城镇的象征,规定着城镇的特色,如曲阜的北庙、正定的隆兴寺、赵县的赵州桥 、井冈山的茨坪、新疆的伊斯兰建筑等。小城镇的规划建设要深入研究其历史文化和民族宗教,对小城镇的文物、原有城镇格局和传统街区等历史文化景观要加以保护和发展,使城镇在总体布局和局部风貌上保持并强化其特有的历史、文化、宗教、民族特点,达到保护和创造小城镇的文化特色。

第7篇

具体实施“四大工程”:

一是形象提升工程。以启动并加快推进×省道镇区两侧改造为重点,全面实施绿化、美化、亮化、改建工程,努力将这区块建成为涌泉集镇建设的一大亮点。其中×省道北侧以实施房屋立面改造为主;南面以建设江滨休闲广场、宜居滨江小区、沿线绿化、路面“白改黑”等项目为主。对镇区中心以推进灵泉街改造为重点,做好老路面改建、配套设施完善及沿街店面的规范经营等工作。积极筹备和实施玉岘集镇区已征用国有土地地块的拍挂工作,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启动并完成玉岘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涌泉副城区——玉岘集镇。进一步实施“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切实改善居住环境,确保全镇环境整洁有序。

二是道路通畅工程。继续实施村村通道路工程,修建镇区至大山村公路,完成前期测量及设计,并启动建设,着力解决大山群众出行难问题;对兰涌公路进行拓宽改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并为兰田发展旅游业提供道路保障。

三是保障发展工程。紧紧抓住发展经济这一中心工作,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各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项目引进,推进工业园区经济集聚。明年,以玉岘道口工业园区的建设重点,根据控制性规划要求,努力完成道口工业园×千伏电力线建设和排污建设工程。同时,对玉岘区块先锋路西段进行道路硬化,解决先锋、沙星等企业道路通行问题。

四是公共建设工程。坚持教育为先,实施涌泉中学教师宿舍楼建设、涌泉中心校综合楼建设等工程,逐步改善涌泉教育设施环境,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管岙卫生所搬迁工程,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十二五”规划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城镇、美化乡村为切入点,力争通过五提的努力,彻底改变全镇城乡面貌,构建中心镇区——玉岘、管岙小集镇——行政村的“一主两副”开放式城镇居民集聚区组织构架,统筹推进全镇社会、经济、环境三者之间和谐可持续发展,逐步缩小与城区差距,创造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化小城镇。

主要措施:

1、更新规划理念,适时完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涌泉镇城镇总体规划》(×——2020年)为总纲,结合当前实际,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突出自身特色。一是突出涌泉橘乡特色。正确处理城镇建设与特色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城镇建设中突出橘乡特色,融入橘乡文化,彰显橘乡风情,着力将涌泉打造成“生态休闲旅游名镇”。二是突出城镇功能的提升。进一步明确和合理布局区块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居住、办公、工业、农业、三产等用地,基础设施区域共享、产业布局相对集中,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努力把玉岘、管岙、西浦口建成为工业集聚区,把延恩寺、外岙、兰田区块建成为休闲旅游区,把西岙、外岙、联合、梅岘等建成为精品农业特色产业区,把镇区建成为教育文化中心区。

2、构建发展框架,提升集镇建设品位。镇区以丰收路、南屏路、龙凤路为发展主框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同时,搞好整体和重要节点的衔接,突出亮点区域建设,提升城镇建设品位。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滨江苑整体改造、建设和丰收路向北到旅游路区块居民集聚小区建设。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涌泉中心校、中心幼儿园教学场地紧张问题,必要时实施整体搬迁。玉岘小集镇以玉岘路、后泾路为中心,加快水网、电网、污水处理网建设,尽快形成规模。管岙小集镇以管岙老街为中心,重点做好老街的改造和立面整治,推进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在加快城镇建设的同时,突出规范管理工作。以“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为契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卫生保洁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投入机制,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使城镇管理工作、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8篇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建设;发展提高

城市化是指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农业活动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比重逐渐上升,以及与这种经济结构变动相适应,乡村人口比重逐渐降低,城镇人口比重逐渐上升,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意识逐渐向城镇转化和强化的过程。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任何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截止2006年底,我国城镇人口达到5.77亿人,城镇化水平为43.9%,专家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可达55%。21世纪上半叶,将是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小城镇在全国分布面广量大,其人口及用地规模总量占据着中国城市群中的半壁江山。毫无疑问,如果小城镇的城市化水平提高了,则将极为有效的促进我国的城市化总体水平的提高。因此,积极发展小城镇,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小城镇规划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应当重点注意哪些问题呢?

1.完善市长审批制度,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实施城市化战略,首先要有一个好的规划,但仅有好的规划,而在实施规划时却执行得不够严密认真,甚至随意更改,那也是会出问题的。比如现今在规划实施管理中比较流行的“市长审批一支笔”制度,即对各建设项目的审批把关由市长签字批准,便存有一定的弊端。因为市长审批的对与错、优与劣,直接取决于市长对规划的理解以及执行规划的决心与信心如何,也就是说取决于市长的素质如何。曾记得有篇报道说,某位市长在审批建设项目时,不论其性质功能如何,一律要求带上某种建筑符号,结果效果并不理想。后来有关专家对此提出质疑和劝告,而市长听也不听,权力在他自己手中,专家们也无可奈何。市长不可能是天才,也不一定是规划方面的专家。那么,市长该如何用好这“一支笔”呢?著名的建筑大师关良镛在论述“城市规划与市长的作用”时,曾经指出:“市长应是两类‘建筑师’的结合”。一方面,市长应具有政治家的素养,审时度势,使城市在政治上、战略上达到最高境界;另一方面,市长应充分发挥建筑师、规划师的作用,多听取他们的意见,使城市环境艺术品位达到最高境界。这就是说,作为市长把关,不能孤军奋战,个人决策,而应多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反映社会需求和愿望。人们期望的便是这样的“一支笔”,用好这“一支笔”,对加快城市化进程至关重要。

2.用足用活政策机制,拓宽城建融资渠道

城市建设需要资金,资金从何而来呢?小城镇由于工业化水平不高,税收有限,大多属于“吃饭财政”,用于城市建设的投资非常有限,单靠财政拨款连基础设施维护尚不宽裕,更不用说再去投资建设新的设施了。目前,不少小城镇也想狠抓城市建设,但就是苦于没有资金,于是就在老百姓和职工身上打主意,随意动用农民“两工”,向农民“摊派”;随意向职工集资,强迫“自愿捐款”;巧立名目,向沿街单位摊派修建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等任务,或直接集资。这样做虽然看起来合乎情理,但却未必合法,群众对此意见很大,甚至上访。那么,小城镇怎样才能筹措资金加快发展呢?其实,国家及各省对城建资金筹措已制定了不少政策,但不少小城镇对此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没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实施。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应当主要做好城市资产经营这篇大文章,以市场化促进城市化,变建设城市为经营城市,走以城聚财,以城兴城的路子。

搞好城市土地的资产经营。小城镇政府要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搞活二级市场,无论新增建设用地还是存量划拨土地,都必须由政府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对城市存量土地要进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提高存量土地的收益,逐步使土地收益成为小城镇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

(1)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资产经营。将城市基础设施部分或全部资产通过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转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进行资产经营。可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或TOT(转让--经营--转让)等方式经营城市基础设施。

(2)抓好城市的无形资产的经营。无形的资产包括开发权、使用权、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等,通过招标、拍卖、出租或承包的方式,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经营。

3.积极推进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实现人口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市化过程是农村人口转变成城市人口的过程,使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的过程。加快推进城市化,一方面可以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小城镇转移,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高效农业,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通过人口向城市的有序转移,可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各种资源的共享度,充分发挥和进一步强化城市的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对此,国务院已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主要政策有以下四个方面:

(1)凡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它建制镇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得的直系亲属,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2)已在小城镇办理的蓝印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统一登记为城镇常住户口。

(3)对已进城落户的农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

(4)经批准在小城镇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不得对其实行歧视政策,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

4.尊重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防范城市化风险

加快城市化发展,并不仅仅是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更是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必须避免盲目冒进,一哄而上。

(1)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安排城市化进度,不能只顾将农民迁入小城镇,而出现缺乏就业岗位、冲击原有职工就业、人们生活水平上不去等现象。应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小城镇既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也要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二、三产业向城市聚集。按照国际经验,在经济发展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城市化水平率均递增1-1.5个百分点为合理的高速度,超过则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2)要与人口转移速度相一致。要统筹考虑农村人口转移与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衔接问题。进城农民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专项技能,才能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应有一个合理的速度,城市化的发展不能超越这个速度。切忌不顾客观实际,使城镇过度或低层次的人口膨胀,只顾数量不讲质量的行为。

(3)要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注重城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及空间环境的相互协调。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对产业和人口的承载力。另一方面,又要努力做到节约和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遗产,促进三大效益有机统一。

第9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和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农)民新建、改建(含翻建房屋)扩建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所有城镇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先规划审批后建设的原则,加强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促使建设项目创一流、出精品。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应当进行可行性和方案设计论证,未经专家论证和评审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第四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镇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城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行联合审批制度。由住建部门牵头,发改、国土、住建、电力、电信、广电网络、水务、公安交警、消防、环保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审核、审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规划审批程序的义务,并有权对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划审批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建单位对拟建项目(工程)提出的申请规划定点报告;

(二)发展改革局立项批复或备案登记;

(三)土地权属证书;

(四)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公证协议书;

(五)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项目用地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CAD图);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提供该项目平、立、剖面图);

2、总平面布置彩色鸟瞰图;

3、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彩色效果图。

第七条居(农)民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对拟建项目(工程)提出的申请规划定点报告;

(二)土地权属证书;

(三)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公证协议书;

(四)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建设项目用地区域规划设计总平面布置图(CAD图);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提供该项目平、立、剖面图);

2、总平面布置彩色鸟瞰图;

3、建设项目单体工程彩色效果图。

第八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

1、拟建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报告和审批所需相关资料;

2、住建局相关股室管理人员现场勘查,提出初步意见;

3、住建局规划预审批领导小组召开预审批会议预审论证;

4、县政府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

5、住建局根据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审批;

6、党务政务中心缴纳相关费用;

7、住建局相关股室办理规划许可。

第九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可按规划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尚未确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片区,一律不予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不准进行工程建设。县城规划区内的西街棚户区、塘坝、南新街以东、棚户区、火车站片区(富兴路沿线)一律实行规划管制,在管制期间一律禁止任何建设,对违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条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第十一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10篇

一、城镇住房现状

*县城位于业州镇城市规划区建城区范围内,至**年底,业州镇城市规划区总人口达到6.2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5.2万人,常住外来人口1万人。依据我县**年住房调查,城区现状住房总建筑面积为*5.1万平方米,其中,本地户籍人口和单位拥有住房1.17万套、建筑面积74.34万平方米。按户均3.5人计算,城市居民户均拥有住房0.7套,人均拥有住宅建筑面积29.3平方米。近年来,我县房地产业呈快速发展态势,城镇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保持稳步发展,累计完成住房建设投资55*万元,房屋竣工面积*.7万平方米,其中:完成商品住宅投资4187万元,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1万平方米,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1*0.00元/m2。启动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有*8户居民乔迁新居,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1992年的24.57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30.62平方米。通过全方位启动住房消费市场,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繁荣,从而带动房地产一、二级市场的联动发展。住房制度改革取得实效,正逐步形成新的住房分配和供应机制;住房建设和房地产投资稳步增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开始起步,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基本改善;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繁荣;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住宅与房地产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地位日益增强,为我县城市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当前,我县住房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居住用地开发强度高,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商品房建设量大,保障型住房用地供应不足。

2、套型面积结构不合理,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住房供应不足,缺乏调控市场房屋价格的措施。

3、住房用地布局不合理,与城市环境空间缺乏整体协调,新区开发超前,旧城改造滞后。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本城镇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的范围为业州镇城市规划区,规划年限为*08年至*12年。

三、主要规划依据

1、*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年)

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年~**年)

3、*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规划纲要》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37号)

5、《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165号)

6、《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

四、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住宅市场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住宅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积极改善居民环境和质量,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的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注重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住房需求总量预测

预测*12年城镇规划区内的建城区人口将达到7万人,其中,城区常住外来人口将达到1.5万人。根据规划人口规模及住宅发展目标,*12年规划区住房需求总量39.9万平方米,城区现存住宅总建筑面积为*5.1万平方米,因人口增长以及改善住房条件带动的住房需求量约为36.9万平方米;因旧房拆迁等原因产生的被动性住房需求量约为3万平方米;*08-*12年需新建住房总量为40万平方米。*12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

六、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满足城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低保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基本指标。规划期内,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规划期末,实现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不低于15平方米,保障面达到*0%。

3供应体系和建设总量。规划期内,住房供应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建设由市场主导的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需求的市场型商品住房*00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二是建设由政府主导的政策保障性住房1600套,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366套,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三是旧城改造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新建拆迁安置用房250套,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四是自建住房和其他住房150套,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

4、住宅建设用地指标。住宅建设用地面积28.4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7.27公顷;以济适用住房用地6.53公顷(含廉租住房);其他商品住房用地4.6公顷。

5、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按照城区人口发展规模和住房需求状况,根据国家新建住房调控政策规定,计划到*12年,我县城镇住房建设总量达到40万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品房27万平方米,保障型住房(经济适用房和谦租房等)13万平方米。*08-*12年住房建设年度规划(单位:平方米)如下:

*

七、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调控市场供求

1、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优先落实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土地供应,其土地供应量占城区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比重不低于70%。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通过竞地价、限房价的办法,以招拍挂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2、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减少被动性住房需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根据现行城市规划要求和房屋文化价值、结构状况,按照保留一批、置换一批、拆建一批的方式实施旧城改造。认真落实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严格拆迁管理,整顿拆迁市场,规范拆迁行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空间布局

1、推进居住新区建设。适应新的城市功能布局,重点推进“一城两园”(业州城区、小垭门现代物流园和下坝特色产业园)的六大片区住房配套建设。即老城片区、七里坪片区、松树坪片区和小垭门现代物流工业园、下坝特色产业园。

2、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提高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率,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整合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品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强力推进老城区旧房改造。对“五阳书院”等优秀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实行保护性改造。

(三)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销售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户型面积,全面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批、公示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与拆迁安置工作的衔接,强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审批与监管。

2、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坚持以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落实一定比例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3、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多渠道筹集住房补贴资金。逐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发放力度,简化贷款手续。

(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指标科学、渠道畅通、分析准确、及时、信息全面的要求,建立一套房地产信息反馈系统;按照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加透明度、强化责任制的原则,实现交易与产权管理一体化;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培育覆盖全市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网络。

2、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监管。按照规划控制性要求,严格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审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提升住宅品质

1、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住宅综合品质。加强住宅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邮电、通信、交通、商网、文化、教育等配套设施及管理工作,按系统集成模式集中组织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高住宅的适用性、节能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和经济性。

2、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工程的示范和推广活动;对不符合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要求及质量低劣的产品实行强制淘汰。

3、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创新住宅消费服务。理顺物权关系,推动市场主体到位,积极扶植物业管理企业上规模、上档次,鼓励物业管理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六)促进产业发展

1、改善产业投资环境,提高产业经济规模。遵循房地产业发展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改善和优化房地产业的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依法处置土地力度。

2、加快实施土地储备,加大市政建设投入。按照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的要求,认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住房建设用地。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加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

3、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推动住宅产业化。强化住房质量管理健全住房质量管理体制机构,抓好质量通病防治,重点推进创“无渗漏”工程和监管等工作,严把住房交付使用关。推行以节能效果显著、再生资源利用率高的优质新型墙体和门窗材料生产技术,积极引进先进的住宅部品生产领域,逐步形成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自主住房配套消费产品。

(七)优化住房投资环境加强协调监管

第11篇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和建设管理,规范我镇建筑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镇规划管理

(一)严格规划管理。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违反规划的不予批准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期强行拆除。

(二)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积极实施旧村改造和撤村并居,尽快实现农村的社区化和城镇化,提高群众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村民申请住房的,应当到统一规划建设的社区购买楼房。今后,镇政府一律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或进行新的建设。

(三)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按照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实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双指标控制。固定投资强度≥100万元/亩,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60%。

(四)严格执行城乡建设“一书三证”制度。即进行城镇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一书三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五)实行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取得“一书三证”的项目,在开工前,需向镇建委提交《建设工程开工审批表》、总平面图、沿街效果图、施工图等,报镇政府审批。镇建委要对建设项目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具有规划和用地手续,是否办理了招投标手续,是否落实了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监理、质监手续;有没有设计图纸;有没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由镇建委派专人到现场定位放线。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属于违法建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责令停工或予以拆除。

(六)建设用地自批准建设之日起,两年内未建设使用的,吊销其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由镇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并报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经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办理临时建设手续,并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出租、转让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当自行拆除;在临时使用期限内因实施规划需要拆除的,应自行无偿拆除。

(八)严格道路红线、建筑红线管理。占用道路红线,建筑红线进行建设的,一律无条件拆除,并追纠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九)未经镇政府批准,各村、各有关单位,不得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协议),不得超越权限违法批地,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纠刑事责任。

二、加强城镇建筑市场管理

(一)严格执行施工企业登记注册制度。镇政府对进入本辖区承揽工程任务的各类专业队伍进行登记注册,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越级承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严格执行城镇《施工许可证》制度。凡在镇域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向镇建委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经镇建委审查后,报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手续:

一是用地、规划手续;

二是落实了施工队伍;

三是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的正规图纸;

四是办理了监理、质检手续;

五是资金到位。

第12篇

关键词:环境规划 建设思路小城镇

Abstract : Based on the environment of small town planning guideline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small town planning law and the environmental planning purposes, submitted a general environmental planning practice of the small town, proposed a general construc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planning in order to ensure the operability .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lanningconstructionsmall town

中图分类号:X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小城镇迅速崛起,而且已具相当的规模。但是小城镇的发展过程中,特别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水、废气和废渣,造成了环境质量急剧下降,在环境污染与小城镇人口急速增长的双重压力下,城镇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小城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的破坏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低起点的规划建设、无规划无序建设及大中城市污染控制理论与方法“同构”现象是造成这一严峻形势的关键因素。如果对此没有清醒认识,不采取科学规划方法,必然对小城镇发展乃至于区域可持续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2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目的

小城镇环境规划是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根本措施,是以镇域农村和镇区环境为对象的综合性环境规划。环境规划的目的在于调控人类自身的活动,减少污染,防止资源破坏,从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通过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编制,可以协调乡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强化对乡镇环境的宏观控制和管理,解决好乡镇企业与城镇环境污染的问题,保护农林牧渔业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促使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小城镇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3小城镇环境规划的一般规范

(1)总论

说明规划任务的由来、编制依据、规划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时限、技术路线、规划重点等。

(2)基本概况

①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②城镇社会经济及建设总体规划。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④固体废弃物与声环境调查与评价。对规划区内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在调查基础上进行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说明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实现规划目标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4)环境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①指标体系(见表1);②近期目标(近期目标年限可按5年考虑);③中远期目标(中远期目标年限可按10—20年考虑)。

(5)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规划区域生态环境基本状况与使用功能、可能具有的功能,在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分导分治的原则,结合小城镇总体规划,划分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如工业区、商贸区、文教生活区、农业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并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要特别注重饮用水源和自然保护区、点的保护。各功能区要合理布局,对各功能区开发与建设提出具体环境保护要求。严格限制城镇上风向和饮用水源地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包括养殖业)。

(6)环境规划主要内容

①水环境对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工业必须要实施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要进行整治措施,对于镇区内生活污水要集中处理,选择处理工艺时,不能脱离实际,一定要做到从本城镇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如土地、湿地、草地);对水源地与农田、村屯、城镇之间要设生态防护隔离带,确保水源地安全运行;提倡循环经济、中水回用。沿海地区小城镇,应同时制定保护海洋环境规划和措施。

②大气环境针对环境状况调查反映出主要问题,实施大气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进行必要的工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一切大气污染源都达标排放。规划集中供热、推广清洁能源,结合当地实际规划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如秸秆造气、秸秆还田),控制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③声环境综合整治结合道路规划和改造,加强交通管理,建设林木隔声带,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加强对工业、商业、娱乐场所的环境管理,控制工业和社会噪声。重点是通过规划解决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的声污染问题。

④固体废弃物工业有害废物、医疗垃圾按国家分类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着重考虑综合利用。提倡垃圾分类,适合堆肥的可考虑堆肥,生产有机复混肥等途径加以利用。

⑤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分导分治的原则,制定生态功能区划。在区划基础上,根据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本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出生态建设方案、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重点是小城镇周边区域,天然林保护区,沼泽湿地、滩涂湿地,平原林网化建设,重点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等。

(7)可达性分析

根据人口、环境、资源、社会、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对规划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进行全面分析。

(8)规划方案经费概算与实施计划

①按建设项目经费概算方法核算经费,经费概算应以实现规划目标所有的工程和管理项目经费概算,②实施计划,提出实现规划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包括各阶段需要完成的项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以及各项目的具体承担和责任单位。③保障措施,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组织、政策、技术、管理等措施,明确经费筹措渠道,规划目标、指标、项目和投资均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4小城镇环境规划建设思路

(1)做好小城镇的资源环境的本底研究,完善乡镇企业环境污染的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管理能力。

小城镇在开发之前需做详尽的规划和监测,确保不会造成环境退化和生态破坏;对小城镇现状自然环境资源进行调查,科学地评价和区分人类活动地区、自然保护区及恢复区。采取措施禁止或限制森林砍伐与放牧恢复植被,加强湖泊、水库和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重点水源保护区建立相应的法规。农村的农业产业化进程速发展,乡镇企业仍是小城镇环境的重要污染源。要加强和完善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控制的法制建设,大型工程项目建设之前都要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做出科学估算,对于新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小城镇在招商引资项目时要坚持把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项目拒绝在审批之外。

第13篇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规划实施;存问题;研究分析

Abstract: the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is not only the construction of large cities, the rol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should not be ignored. Now many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including town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difficulties particularly outstanding. Based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thorough analysis the reason,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small towns and puts forward th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s of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plan, promote better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mall towns.

Key words: the small town construction;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Save problem; Research and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小城镇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较小的城镇。它介于城乡之间,地位特殊,是城市与农村集镇的结合部位,是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中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小城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显示出来,加快小城镇建设已成为改革与发展必须解决的战略问题。为此,各级政府和人们群众都十分重视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一批规划先进、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各具特色的小城镇脱颖而出,成为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的前沿阵地。然而,小城镇在建设暨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目前我国小城镇规划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缺乏完善的基本理论体系。在没有对应理论指导的情况下,只能模仿大中城市的规划,导致小城镇规划编制并不合理,实施的合理性偏低,这已成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城市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小城镇规划设计研究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

1 小城镇建设暨规划设计中国现存问题

1.1 小城镇建设中的规划设计以及实施缺乏民主

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信息保密过于严密,公众很难了解。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由于体制的原因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工作系统,从规划编制、修订、审批到实施,都是规划行政部门内部操作,基本不会向外界公布。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度不高,就谈不上公众对规划的实施监督。现在的城市规划还局限于工程技术领域而不是民主化公开化决策,规划师的培养也着重于工程技术知识方面,缺少社会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这也影响到公众参与的开展。

1.2 规划实施的法律依据薄弱

《城市规划法》和《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小城镇规划建设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些小城镇的规划缺少法律的严肃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诸如不顾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各种规定,不按规划程序操作执行,把规划当作手中的权力使用的现象屡有发生;部分小城镇建设项目的布局随意性过大没有一套操作程序,甚至出现以个别领导的意图代替规划,以既成事实修正规划,更甚者有的以规划上的让步为少数人谋利益等,最后致使小城镇规划在实施中出现败笔和遗憾工程,此类现象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执法不严的突出表现。

1.3 规划中没有协调好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

目前由于政府部门对小城镇规划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小城镇建设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只专注于经济建设、城镇发展,没有注意社会和谐与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忽视环境保护设施的同步建设,造成各种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加,使小城镇环境状况日益恶化。中国小城镇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于工业企业,其中高速发展的中小型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产值占乡镇总产值75%)是小城镇环境的重要污染源。乡镇工业导致环境恶化的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首先,由于乡镇企业布局较大中型城市的企业分散,污染治理以及排污管理难度相当大。第二,所处的产业层次低,产业结构不合理,工艺技术水平落后,治理资金不足。第三,大城市环境污染转嫁。第四,缺少环保意思,轻视环境保护。第五,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1.4 管理体制问题

1) 小城镇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小城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城镇管理体制革新跟不上城镇建设步伐的现象。有的依托老镇发展起来的新城镇,仍沿用过去的一套管理办法,土地无偿划拨、资金提留摊派、管理行政命令,在管理上未能从体制上予以更新,深化改革,从而未能使小城镇经济和社会管理按新体制运行,严重制约着小城镇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2) 缺乏管理人才和先进管理技术管理思想,管理水平不高:小城镇在专业人才、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等方面,都比较缺乏。到2001年底,全国平均每个建制镇只有1.36个建设助理员,每个集镇只有0.83个。单靠这些技术人员,很难胜任繁重的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1.5 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

规划师的理想状态和规划管理部门的评价标准不同影响评价的科学性。首先规划师往往只关注设计的终极理想状态,而轻视实施评价时产生的种种问题;然而另一方面规划的实施评价结果会影响到规划部门发挥权威,从而会导致规划部门人为的进行抵制;或者由于信息系统不完备、缺少经费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与限制,使得规划实施的评价被悬置。从而产生下面的现象,从政府到规划师都在不断地编制规划,但都是在不停地进行重复进行原地踏步,并没有实质性的进步,而且对于规划编制与实施脱离的现象虽充分认知但无力进行改变,导致了无论规划的实施效果如何,新一轮的规划总是不断地被没太大意义的编制出来。由于缺少对规划实施的反思,“规划师只能根据对本身社会处境的自我反应和普遍性的情绪来判断规划的有效抑或失效,成功抑或失败”。

2 对策研究

2.1 加强法制建设,使城镇规划及其实施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配套建设,尽快制定与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实施相适应的、可操作性强的法规和标准。同时法律法规要兼顾全局利益,立足全国,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尽量减少各个法规之间的分歧,体现法规的权威性和整体性。

严格依法编制规划和实施规划,只有坚持遵守规范,依法建设,才能保证小城镇健康发展。科学编制完善的小城镇规划,不仅要包括小城镇的目标和主要内容,还应包括保障各项规划目标得以具体实施的主要政策措施。实施规划必须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遵循市场规律,调整市场机制,增强规划实施的力度,减少人为造成的阻碍因素。要确保小城镇规划的正确并顺利实施,首先要有科学的规划决策。其次,要有科学系统的审批制度。

2.2 加强公众参与

在进行小城镇建设以及规划设计时,要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让公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我们可根据国情,因地制宜,改变过去由规划师制定规划方案的弊病,实施由规划师、政府、社会各界、市民共同参与的公众规划。这样就可以保证制定的规划更为科学合理,更易实施。小城镇规划是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工作,公众参与规划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确保规划民主性的重要环节。

2.3 完善小城镇管理体制

管理问题在一个小城镇初具规模后,就会上升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首先,要进行队伍建设,尽快培养和建立一支善于管理经营的队伍。其次,进一步加强公安、工商、城建等职能部门与镇政府的执法权限划分与协调。最后,提高管理者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以及居民的环卫意识、交通规则意识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提高小城镇规划的科学化手段研究,使小城镇规划管理用科学的理论做指导,充分借鉴中外城市规划管理的有益做法,不断改进和创新管理方法。同时还要积极推广以计算机为重点的办公自动化技术,这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

2.4 完善评价体系

小城镇规划实施的评价是在规划方案实施后有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小组对规划运行的效果进行评价。小城镇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必须一切从城乡协调发展和充分发挥小城镇作用出发,以小城镇人口发展和素质提高为核心,谋求小城镇经济发展与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通过增强小城镇经济实力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合理转移农村劳动力,缩小城乡差异,并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和可能。设计小城镇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应该体现两大战略思想,一是应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二是应体现城镇化发展战略思想。

3 结语

城市化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发展小城镇是乡村城市化的主要手段。在小城镇建设暨规划设计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进行小城镇规划设计的研究,不断发展和学习,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小城镇规划与设计》李鸿飞,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第14篇

关键词:城镇规划 景观设计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化趋势也不甘落后,发展势头无可阻挡。同样的,也带来了许多无可避免的问题,例如:盲目依照大城市的模式进行建设,不能看清自身特点和优势,只追求工业化、现代化,破坏生态环境,还造成城镇的文化脉络被切断。要清楚,为了城市化的发展而大型拆建工程是必不可取的。为此,我们必须把城镇化规划和设计高度重视起来。城镇的构成要素中,人及环境因素至关重要,必须首先考虑为环境景观设计提供良好的设计基础。当然,在城镇规划中,文化景观的设计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脚步和乡村城镇化发展的时候,也要完善和管理好人文环境质量,建设出来一个符合小城镇文化景观的模式,把历史与现代文化相融合,依照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并且意义重大的。

2城镇规划和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发展速度剧增,使得城镇建设越来越红火,城镇面貌焕然一新。但同时,一些问题也接踵而来。比如一些城镇规划与建设的误区:一是规划编制的起点不高,要知道,城镇不比城市,发展和经济水平都不是一个层次。所以有些地方为了节省资金,不重视规划,只讲究形式。更甚者,有些政府只考虑自己的政绩,而单求表面满意,不顾社会效益,造成很多质量不合格,工程不能使用的结果。二是盲目的追求城市建造模式,失去自身独特的优点。最近几年的城镇文化景观建设,只会一顾模仿,不考虑自身文化特点,这样既不传统也不现代的现象,造成一种不伦不类、极不和谐的格局。三是,规划时不能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时常只注重眼前利益,忽略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了建筑工程,不惜大量砍伐树木、挖掘山体、移填水面;为了一些经济利益,对于那些污染环境的企业置之不理。最终造成环境破坏,人们生活家园被危害。四是不能保护好人文景观,有些城镇建设者不能认识到历史文物、古老建筑、名木古树等等的价值,为了陈镇建设使它们黯然失色,甚至被拆除清理、当作垃圾。

3城镇建设规划和设计的原则

在城镇建设的规划设计中必须做到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人文主义原则,在设计城镇建设规划和景观功能时考虑人类生活的需求。二是可持续原则,城镇建设要从以后的长远发展角度来考虑。三是城乡统筹原则,因为农村和城市文化游很大区别,城镇是联系它们的桥梁,必须把两者都考虑起来。四是科学实用原则,在设计文化景观的功能时,必须着眼于实际情况,满足当地人的切实需要。五是因地制宜原则,城镇的规划设计应注重当地的文化生活特色,不能脱离当地人的生活来设计景观单元。六是文化本体原则,当地的文化体现了小城镇的特色,所以在进行城镇规划设计时应展示出小镇色文化内涵,有利于小镇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4城镇建设规划和设计的目标

城镇建设规划设计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修复和保护自然景观的目标,进行城镇的规划与设计时,应尽可能的保护当地自然环境,促进当地的可持续发展,使城镇的生态系统自然良性的循环,保护当地景观的自然风光。二是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小城镇环境,根据研究成果,在城镇规划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使当地的历史遗迹、乡土风情和自然景色有机结合,创造人与自然地和谐美满的场景。三是延续文化脉络、保持地方特色,每个城镇都有自己唯一的文化特色,在进行城镇规划设计时,应该根据小城镇的乡土文化和自然特色,确定小城镇的规划方向与内容。这样既可以保持小城镇的文化特色也可以促进小城镇的历史文化发展。四是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现代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进而在景观规划设计中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5城镇建设规划研究方向

5.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

在进行城镇设计规划是应考虑到本地区的历史文化、经济结构、环境结构以及交通情况。依据本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设计出城镇的人口、经济和文化相协调的景观结构。并且根据城镇各区域的资源结构,合理划分城镇的工业区、商业区、娱乐休闲区、行政区以及居住区。尤其是工业区,应该远离市区中心,减少环境污染,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避免因规划不当给居民带来生活上的不便。合理地进行小城镇的规划设计,考虑全方面的因素,营造适合人民居住的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创造出具有独特性的文化特色。

5.2挖掘本地特色,打造城市内涵

随着历史的发展,不同城镇都有了属于自己特有的风俗文化。这些独特之处使它们的经济文化得到发展,竞争力提高,经济活力向前发展。目前,做好城市的规划和设计,才能为城镇吸引来更多的资源,使城镇迅速发展。只要城镇建设能够把自身特色和当地的历史文化相结合,就能打造出来具有内涵的城市。

5.3促进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

在小城镇的规划与设计中,首先必须应该竭力保障本地区自然景观的持续健康发展,依靠城镇的自然因素,建立城中的自然景观。在自然地基础上,根据人口的承载能力,进行园林造型艺术。可进行建立绿化公园,种植绿化植物等。曾强污染控制能力,加强监管力度,杜绝以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想法,加强保护环境地宣传力度,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保证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6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迅猛发展,小城镇的规划与设计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进行规划设计中,应考虑多方面因素,杜绝出现盲目追求现代化、工业化的现象。规划设计中根据当地的人文历史特色以及自然景观特色,建立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小城镇自然人文景观,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王欣.低碳概念在城市园林景观设计中的实践初探.《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14期

[2]赵亮.浅谈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与景观设计.《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年15期

第15篇

关键字:小城镇 规划设计 区域 条件

小城镇的规划可以从两方面来讲,即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一、小城镇镇区总体规划

1.小镇的区域地位

区域对小城镇的影响因素

(1)县域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研究,了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各部门的经济结构、发展方向、生产布局等,从而确定出小城镇在县域范围内所担负的职能和作用,以此为依据制定小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计划。

(2)自然地理条件

自然地理条件主要是指在区域地理位置的特征上,处在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下,居民点的分布情况也不同,如南方平原地区比西北山区域镇居民点的分布稠密,水系发达的河网地区也比干燥缺水的干旱地区域城镇居民点分布较为稠密。同时,地形、水资源的限制,也直接影响城镇居民点的布局和发展。

(3)区域的交通条件

交通条件的发达程度,对区域小城镇的分布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小城镇总是首先在交通发达的地点形成和发展。而新的铁路、公路交通干线及水运航线的开辟,促进了沿线小城镇的发展和人口的聚集。现代化交通运输工具的应用,改变了人们对距离的概念,使一些交通发达的小城镇有更大的吸引范围,从而使有可能改变小城镇的发展。

2.小城镇的性质和规模

(1)小城镇性质

小城镇的性质,是指一个具体的小城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所处的地位与职能,即小城镇的层次;特点与发展方向,即小城镇的类型。小城镇性质制约着小城镇建设等的经济、用地、人口结构、规划结构、小城镇风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在规划编制中,套通过这些方面把小城镇的性质体现出来,发挥其应有的地位和职能,因此,确保小城镇的性质十分重要。

(2)小城镇的规模

小城镇规模指的是小城镇人口规模和小城镇用地规模,小城镇规划人口规模是小城镇规划和进行各项建设的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它直接影响着小城镇用地大小、建筑层数和密度,影响着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标准、交通运输、小城镇布局、小城镇的环境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小城镇规划中,正确的确定小城镇规划人口规模是经济合理的进行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关键。

二、小城镇镇区详细规划

1.镇区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小城镇镇区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确定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系统规划设计,确定道路红线、横纵断面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以及停车场位置等;

(4)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确定拟建公用工程管网和设施的项目、位置、走向及其布置;

(5)竖向规划设计,确定主要建筑物、构造物和场地的控制坐标和标高;

(6)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等。

2.居住小区规划原则

居住小区是小城镇居民居住和日常活动的区域,是小城镇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居住小区详细规划是指对居住小区的空间布局、住宅建筑布置、道路交通、生活服务设施、绿化和游憩场地等进行综合的统筹安排。

(1)小城镇居住小区的选址及建设规划和环境建设,均必须符合该小城镇镇区建设规划要求,同时还必须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2)小城镇居住小区规划、住宅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设标准、用地条件、日照间距、公共绿地、平面布局和空间组合的合理确定。

(3)小城镇居住小区的配建设施的项目与规模要与该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又要结合建筑设施的总面积,统一分配,灵活运用。

(4)小城镇居住小区的平面布局、空间组合和建筑形态应注意体现民族风情、传统习俗和地方特色,还要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保留的有价值的历史名胜等规划要素。

三、小城镇建设设计要求和目的

近几年来,我国小城镇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中有很多建筑的质量不容乐观,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设计问题,工程中有很多问题需要在设计阶段解决,下面谈一下小城镇建设设计中的要点。

1.建筑设计要满足的要求

(1)符合城镇规划要求

单体建筑师城镇规划中的组成部分,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小城镇建设规划对建筑群体和个体的要求,符合城镇规划。在空间组织方面要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取得整体协调的效果;要注意对当地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突出地方特色;在建设范围内,要节约用电,明确功能分区,使各分区既联系方便,又不互相干扰,更要注意的是建筑物之间的结合,创造优美环境。

(2)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空间环境,是建筑设计的首要任务。例如,学校设计要满足教学活动的需要,教师设置应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果

建筑房屋是一个复杂的物质生产过程,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在用地布局上,要紧凑合理,充分利用空间,节约面积和用地。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节约劳动力,节约建筑材料和资金。

2.建筑设计的目的

(1)建筑设计是实现小城镇规划的保证

规划师小城镇建设的依据,由于各类建筑物建筑设计水平的不同,统一规划将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因此,合理规划必须有号得建筑设计来支持。

(2)建筑设计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

通过精心设计,可以提高建筑的有效使用率。正确的选定结构形式,准确地确定构件尺寸,合理的选用设备、材料和用量,能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

四、小城镇建设居住建筑及设计要求

1.小城镇家居功能模式

小城镇家居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要满足基本的生活模式,即达到适用、安全、方便、卫生和舒适的要求。包括户内外空间过渡,宅内的合理功能分区,以及各功能空间的界定及彼此适度变通的可能性等等。二是要顾及到小城镇家居功能的多样性。即不同职业和较高经济收入的住户有其超越于基本生活模式之外的特殊的家居功能需要。例如农具粮食贮藏、手工作坊、营业店铺等等。

2.小城镇家居主要设计要求

(1)目前,小城镇住宅卧室的功能较为混乱,一些本应属于起居社交的活动甚至是家务劳动亦混杂其中,而有的卧室则长期闲置,空间既未得到充分利用,又影响了生活质量,因此,小城镇住宅卧室的设计,首先要明确卧室的主要功能,同时,又要结合不同的住户,满足他们的要求。

(2)厨房是小城镇住宅中最能代表乡村特色的功能空间之一,目前的小城镇的厨房是多种燃料并存,厨房设施不全等问题还存在,我们要从设计上予以优化。

五、生产性建筑及设计要点

小城镇生产性建筑是指拱农村副业生产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这对小城镇建设是极为重要的。

1.生产建筑的设计原则

必须适应和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创造最适宜生物的环境。例如禽畜建筑,不仅要解决禽畜在舍内吃、饮、排粪尿,还要解决有害气体、灰尘等的污染。提供禽畜生长和生产的最佳环境,以节约饲料、有效的提高禽畜的生产力。

适应工业化生产的工艺要求。工业化生产要求有一定规模,有计划的成批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程度高。为适应工业化生产的需要,生产建筑的规模越来越大,也给建筑设计带来了更高的要求。

2.建筑物布局

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种畜的饲养管理和繁殖;幼畜的培育;商品畜的饲养和管理,饲料的运进、贮存、加工、调制和分发;产品的加工、保存、运送。

根据生产功能,禽畜场可以分成若干区,各个建筑按他们彼此间的功能联系统筹安排,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考虑防疫、防火、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使总体布置紧凑,节约建设用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