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篇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其经济责任和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以确认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是一种实施对干部监督考核、推进经济活动正常开展的有效机制。企业日常审计中,具体涉及到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根据企业管理需要,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时的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通过对企业负责人的审计,有效地对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及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作为集团或上级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据。近几年来,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渐成为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做为基层内审部门,我们不断接受集团对矿行政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开展对下属单位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企业资产、负债的核实和确认是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状况是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射,是基于财务信息能够得到的结果,是评价单位行为的依据。其他内容是对个人行为结果的认定,虽然性质重要,但如果不能获得一些非财务信息,很难得出客观完整的审计结论,审计风险的防范也更加困难。因此,鉴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我们把基于财务信息的审计内容作为审计的重点,把责任评价和风险防范作为难点,潜心研究,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充分发挥内审的职能作用。

一、基于对资产负债项目的审计,确认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无论是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是在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都包括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企业资产质量变动状况、对企业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绩效变动情况的检查和核实。只是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包括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企业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落实,通过综合客观评价,为上级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提供依据。而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更注重对异常事项的调查分析或债权债务的核实。任期内企业资产、负债真实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因此,两种情况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都应结合历史审计情况,以确认资产、负债的真实、完整性为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审计内容:

(一)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经济责任审计时,通过现金盘点,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等方式,确认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并对现金流转进行过程跟踪,通过账簿等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2.存货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具有较强的流动性,是企业生产循环中最重要的一环。审计时,可根据被审计单位盘点表进行抽查盘点,抽点放在大宗材料及贵重物资上。另外,还包括对代储物资秀盘点和已领未耗、已耗未领材料物资及异地存货的确认和统计。通过审计检查该环节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管理漏洞,最后根据账实核对结果确认是否影响任期内损益的真实性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债权的确认

债权在企业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其真实性和可收回率是企业发展和接任领导后续经营的资金基础,债权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的审计主要是对任期内形成呆坏账的确认和存在真实性的确认,做为内审部门,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确认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只要销售记录没有问题,则确认依据只有函证资料。呆坏账的确认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年限、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客商信息等坏账的确认标准,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形成的呆坏账,明确经济责任。其他应收款情况比较复杂,对于企业内部人员的一些借款,比较容易清理,要求限期内清理回收完毕就可以,但其他挂账一般是经济事项已发生,但因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当时无法入账的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任期内不清理完毕,很容易形成账面坏账,所以,审计时,尽量落实清楚发生的时间和原因,要求当事人及时清理,避免集体财产流失。

4.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实践中,有些单位领导只追求个人利益,对项目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投入后没有回报,而接任者又不了解当时的情况,或者对投资项目不过问,久而久之,便形成投资损失。所以对外投资也应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主要审查对外投资是否真实存在,投资合同、协议是否符合要求,存不存在对企业不公平的条款,有无收益及损失, 预期经济效益如何,特别注意如有损失要查找原因。通过审计,在确认经济责任的同时,有效避免或减少无形资产的转移和流失。

(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由于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例,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意义重大。经济责任审计时,固定资产的清查也是一项重要内容。现在好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盲目购建;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账外资产、已到报废年限仍在用或未到报废年限却无实物;账、卡、物不对照等现象比较常见,如果离任时不清理,问题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时间越长越理不清,责任更不容易划分。所以,经济责任审计也是一次“清家底”的机会。要求被审计单位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实有数,并与固定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需把存在的问题完整反映出来,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并对台账和卡片进行更新,明确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让接任者轻装上阵。

无形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经济资源,也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宝贵资源。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围绕经营期间相关无形资产增减变动的处理是否存在人为低估或高估价值的现象;现有无形资产取得依据是否充分,决策过程是否科学、规范,会计处理及相关信息是否合法、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等问题进行审计。

(三)负债的确认

负债的确认主要审计核实任期内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债务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查清各项债务形成原因、用途及增减变化情况,测试其偿债能力;通过函证和采购刻录等信息,确认对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真实性,附以应付职工工资、税金是否拖欠,有无预进工资、多提少提工资附加费等影响当期损益的情况。此外, 审计中还应对利用负债类科目进行出租、出借单位银行账户的问题进行审计。

二、基于内控制度测评,明确负责人管理职能履行状况

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对单位经济运行重要环节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测评和财务管理的审计, 检查负责人管理职能履行状况。主要审计内容包括: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 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重大经济活动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重要项目投资、引资是否经过可行性分析及专家论证,有无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重大经济问题, 明确负责人任期内管理职能履行状况,划分经济责任。

三、以责任评价及风险防范为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审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责任更大。不仅要力求全面,还要确保结论客观准确。因此,审计评价客观全面、归责到位,有效防范审计风险难度较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就是责任评价,但其评价依据目前还没有比较明确的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使用和处理,其社会影响大,审计风险可容忍度低,从而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务收支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相比风险更大。审计评价是否客观、全面直接关系到审计所承担的风险。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包括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的检查和认定,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最大的差别是:单位的经济活动基本上都是有具体的载体记录,如会计记录、会议记录等,比较容易查实。可以直接依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是否到位等审计结果进行客观评价;而涉及到个人经济行为的事项则依赖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定性困难。因此,审计评价既要综合考虑单位行为和个人行为,又要结合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的难度,评价到位比较困难。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2篇

一、我国现阶段地方党政领导同步审计的特点。

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有些省(市、区)起步比较早、发展较快,如广东、山东等省,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很多省份同步审计还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完全展开。

二是审计组织方式基本一致。全国多数地方审计机关将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以从1个审计项目立项、1个审计通知书、出具一份审计报告,逐渐转变为1个审计项目立项2个审计通知书、出具2份审计报告;在审计实施上各地做法基本一致,都采用组成一个审计组、同步进点、对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两人同时进行审计的方式。

三是审计内容和重点基本确定。中央两办《规定》第十八条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从而从法规和制度层面统一了党政领导同步式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四是党政主要领导审计内容侧重点不同。党委书记和政府行政首长在工作的程序、分工方面,一个侧重于决策,一个侧重于执行,所以对两者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各有侧重。对党委书记的审计,一般侧重于对其任职期间宏观经济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审查其发展思路、工作措施和实施成效;而对政府首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则主要侧重于对党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审查其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建设性及有效性,重点关注政府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民生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是审计层次明显提高。基于对党委书记是“一把手”和其领导经济工作主要侧重于决策的认识,与已往审计不同,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时将经济决策作为审计的重点与切入点,主要关注领导干部决策机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决策程序是否规范、透明,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决策实施的效果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特别关注涉及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民生改善、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与过去相比,审计层次明显提高。

六是审计方式方法有所变化。由于将地方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在内容和重点上的特点,审计的方式方法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审计实施中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委政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党委书记、政府行政首长的批示和领导干部签批的有关报告文件及内部规章制度的阅研;广泛开展与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成员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基层代表的座谈,听取他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的意见等。

二、县级党政领导同步审计的难点。

(一)经济职责划分困难,经济责任界定难。因为地方党委、政府同是一个地方的决策层,目前有关规定尚未对党政领导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党委在决策的过程中承担着执行上级决策的职能,政府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需作出决策,党委书记和政府首长的职责虽有分工,但并不是完全独立,在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两者职能相互交叉,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客观上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是以“权”定“责”区分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对书记和政府首长权力运作方式和任期经济责任实质并没有较为清晰的认识,无法明确各自的审计重点,在评价其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时,职权范围的不明确使责任划分难度增大。

(二)经济责任评价标准不明确,审计评价尺度把握难。如何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目前尚未完全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价体系,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作出准确的评价难度较大。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审计评价,没有量化界定,审计评价尺度难以把握,审计人员难以操作,从而导致审计工作中对党政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界定不够清晰,审计评价比较笼统。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镇级党政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同步审计 特点 难点 推进路向

自2001年广东省清远、珠海等地区率先推出县委书记与县长经济责任“捆绑审计”以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捆绑审计”即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在全国各地逐渐开展和推广,逐步完善与规范。笔者结合近几年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工作实践,探讨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特点,指出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难点,最后思考推进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主要路向。

一、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特点

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同时对一个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任期内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分清镇委书记和镇长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并对镇委书记和镇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分别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审计评价。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作为新时期一种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形式,相对于其他审计形式,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审计对象范围扩大,填补权力监管空白区域

由于地方政策、审计制度和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有的审计机关在开展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只对镇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使镇长超脱于审计监督之外;有的审计机关只对镇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使镇委书记超脱于审计监督之外。在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渐推进的过程中,审计机关逐步认识到,如果只对镇委书记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就会出现权责不对等的现象;如果只对镇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则会出现权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在此背景下,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应运而生,明确地将镇委书记和镇长一并作为审计对象,填补了权力监管空白区域,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范围,有利于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切实发挥,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审计内容综合性强,具备审计大格局的雏形

除了在审计对象方面有开创性突破之外,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在审计内容方面也有新扩展,以综合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民生审计、环境资源审计、风险审计等多种审计形态和理念的方式,对全镇的经济活动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实际上是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对全镇的经济发展和行政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审视,具备了审计大格局的雏形,这是国家审计工作的一个新突破。

(三)促使更多党政领导干部重视审计工作,利于营造积极的审计氛围

目前审计工作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是领导者、管理者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宏观的积极审计氛围。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将各镇的党政“一把手”——镇委书记和镇长同时作为审计对象,使更多的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监督,促使他们在被动应对审计的过程中更加直观地了解、关注审计工作,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身体会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帮、促”作用,从而由被动应对转变为支持、配合和重视审计工作。这有利于营造积极、和谐的审计氛围,有利于推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难点

在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遇到的难点也不少,主要是:

(一)准确划分经济责任难度大

由于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尚没有相关文件对党委和政府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分工,造成党政权责交叉、党政不分的现象在基层较为突出。镇委书记和镇长的权责界限不明确,导致经济责任划分难。一般认为,镇委书记主要负责制定重大经济决策,镇长主要负责具体执行镇委制定的经济决策,经济决策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由镇委书记承担责任,经济决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镇长承担责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镇委书记在决策的过程中还承担着执行上级决策的职责,镇长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需作出决策,有的镇长作为镇政府的“一把手”,又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或者镇属企业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等职务,同时参与经济决策,因此镇委书记和镇长的决策职责与执行职责客观上难以截然分开。要准确区分镇委书记和镇长在某个重要经济事项中谁应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存在一定难度。另外,部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缺失,或者记录内容不详细,不能准确表达发言者的意见,与会人员没有签名等,也会造成难以分清镇委书记和镇长的经济责任。

(二)审计评价难度大

由于审计对象特殊,审计内容复杂多样,涉及的审计信息五花八门,如何适当、准确、科学地进行审计评价是审计人员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另一个难点。如果单纯对财务数据、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财经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评定就比较容易,但如果要对经济决策水平的高下和适当与否、民生改善的情况、生态环境变迁的方向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判断和评价就比较困难。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审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镇的党委书记和镇长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准确的审计评价难度较大。现阶段大多数是依赖审计人员的审计专业判断进行审计评价,使得审计评价容易带有个人主观性和一定的片面性,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成效。

(三)对审计人员素质要求高

由于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审计对象是各镇的党政“一把手”——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审计内容是他们所负责或涉及到的所有经济事项,这需要审计人员通晓镇党委和镇政府的运作流程及可能存在的漏洞,有较高的审计专业水平和足够的胜任能力对不同镇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运行的各个环节所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判定,并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恰当的评价,还需要审计人员对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环境审计和民生审计等有一定的了解和理解,由此可见,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特别高。在现实中,很少有审计人员同时具备上述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审计机关也缺乏相应的培训及教育机制,因此真正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审计人员非常紧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要求存在差距,这导致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执行难度较大,制约和影响了镇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获取审计信息难度大

由于审计工作的监督和审核职能及其定位的特殊性,任何审计项目的开展都存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之间的信息博弈。在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审计人员面对的是在镇党委、镇政府中处于主导地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后者为了自身或地方的利益往往会利用自身的资源干扰审计工作的开展。存在问题的党政领导干部可能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审计人员在信息方面进行设防或造假,千方百计阻拦审计人员获得真实、充分的审计信息和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在信息获取的博弈中往往处于弱势。

三、推进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主要路向

难点的确定为思考对策指明方向,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向有针对性地破解难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一)理清权责范围,制定经济责任界定细则

一是以镇委书记和镇长的述职报告、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党委和镇府的相关文件资料为依据,尽量细化镇委书记和镇长的权责范围,理清镇委书记和镇长直接负责的工作、分管的镇属部门和企业等,为界定经济责任奠定基础。二是遵循“权责统一,以权定责”的原则,针对具体的经济决策事项,采取“谁签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思路,区分镇委书记和镇长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权力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三是为了使经济责任界定的方法和标准更科学,组织、纪检、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联合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资深审计人员等,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关于镇委书记、镇长权责分工的规则及惯例,明确和细化镇委书记、镇长各自的权责范围,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界定细则和说明,并定期进行讨论修正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四是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是界定镇委书记和镇长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管理,为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创造条件。

(二)完善经济决策评估机制和评价标准体系,解决审计评价难题

一要坚持“以责定评,各有侧重”的原则,以镇委书记、镇长的权责范围为依托,确定各自的审计评价范围和重点。对镇委书记的审计评价应以经济事项决策、执行督查等方面为重点;对镇长的审计评价则以经济决策的执行及其绩效情况为重点。二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经济决策评估机制,评估重大经济决策对经济、社会民生和环境等产生的效益和影响,为评价镇委书记和镇长的工作绩效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征询民意、效能评议等方式,对重大经济决策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效益和影响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估,考量重大经济决策对未来形成的潜在收益及造成的潜在危害,评价其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兼顾的原则,使审计评价更符合客观实际,更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三要由组织、纪检、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镇委书记、镇长的不同权责,兼顾合理性、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原则,共同制定和完善科学、适用、全面的镇委书记、镇长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提高审计评价水平创造条件。

(三)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交流,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基于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独特要求,对负责同步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的培养应采取审计实务现场指导、后续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在审计实务现场指导方面,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方法,经验丰富的资深审计人员在开展同步审计的过程中对经验尚浅的年轻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实务现场指导,及时解答疑惑,帮助其克服业务难点,计算机操作熟练的年轻审计人员带动年长的审计人员学习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等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形成干中学、学中干、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达到共同提升审计业务水平的目的。在后续教育培训方面,审计机关应针对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定期举办同步审计专题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和优秀审计人员讲解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环境审计和民生审计等理论知识和审计实务操作,推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计业务技能与时俱进。业务交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选派审计人员到上级审计机关跟班学习或者进行业务交流,学习先进审计方法,吸取优秀审计经验,为推进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奠定基础;另一种是安排部分审计人员到各镇短期担任镇委书记助理、镇长助理职务,使审计人员更熟悉镇委书记和镇长的工作情况,为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提供方便。

(四)多方制衡,克服审计信息获取难题

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在体制、制度、技术等方面解决审计人员获取审计信息难问题。在体制方面,要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避免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信息和审计证据的过程中遭受恶意胁迫的可能性。在制度方面,根据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审计人员在开展镇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期间获取充分审计信息的权利,明确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应配合审计工作的义务,细化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等,把恶意阻碍审计人员获取充分信息的意图关在制度的牢笼里。在技术方面,利用新科技打造审计机关与乡镇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管理机制,以科技的力量堵塞相关人员恶意阻碍审计人员获取信息的路径,确保审计人员在信息平台上能畅通无阻地获得相关信息。另外,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应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促进被审计单位、被审计领导及时纠正错弊、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以实际的审计效果,让其切身体会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帮、促”作用,使其支持、配合和重视审计工作,从而主动为审计工作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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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江涛,苗连琦,梁耀辉.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 2011(03)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6篇

【关键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经济责任; 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7篇

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在实施充分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7号),“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中组部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可见,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我国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审计结果核心内容的审计评价是否恰当准确、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审计风险,也直接关系到上级部门对该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及被审计人员的声誉,影响党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成效。因此,着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新形势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

问题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审计监督形式,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而全面推行是自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之后,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成绩,但目前仍处于研究、探索阶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评价范围和标准不明确

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法规建设落后于审计实践,现行法规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仅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一些原则性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标准均未作具体规定,缺乏一套统一的、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对实际工作进行规范,给审计评价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审计评价指标难以量化,评价结果缺乏可比性,也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审计实践中,审计评价做法也存在差异,有的从总结被审计单位经营业绩角度进行正面评价,评价内容并无定式,容易造成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进行了评价,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性原则;有的评价没有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撑,比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应是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的重点内容,但由于审计手段有限,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有的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范围过窄,局限于对会计账面问题进行评价;由于缺乏标准,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不一致,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也将存在偏差。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人员的监督职能。

2.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

经济责任审计是以“人”为直接对象的审计,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则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点和风险点。如领导人员任期内与非任期内责任界定也很困难,经济活动、会计核算是连续的,前任的决策和经济活动对现任经济结果有很大影响,前任责任可能延续到现任,现任责任也可能递延至下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责任的归属问题就很难确定,认定领导人员任期内责任就可能简单化、片面化,必然影响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另外,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定也都是经济责任评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建议

如前所述,审计评价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针对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应紧紧围绕开展的经济审计事项,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人员在经济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评价范围不应超越审计范围及审计职权,即对非审计事项不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对非经济责任、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一般应包括:财务会计与业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执行财经法纪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重大经营决策评价、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与管理评价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等内容。而对于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工作作风等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则不加以评价。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量化考核结果。为了统一评价尺度,防范审计风险,建立科学、一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如所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都可以通过财务报表表示一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可以使用统一的语言将评价结果量化表示,便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任期的比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的随意性、模糊性,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考虑到审计评价体系的权威性和行业可比性,应由国家出台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行明确规定,为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指标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在审计评价中对单位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方面内容,用量化指标来说明其经济运行情况;对单位发展策略、明显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等方面内容,应对照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度,以审计证据为依据给予定性评价。

(2)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指标即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等方面内容。非财务指标即反映单位基础管理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创新能力、发展能力等非财务方面的内容,这类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盈利的可持续性和增长潜力。

考虑任期情况,强化任期内责任履行。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重任期内变化

企业经营状况好坏,与前期经济决策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领导人员任期内改变情况更能体现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审计评价结果应反映两部分内容,任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和任期内变化,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后者所占比重应与前者持平或大于前者,这样有利于淡化前后任责任影响,更能鼓励领导人员致力于改善任期内企业经营状况。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考虑任期长短

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人员任期密切相关,不同领导人员任期长短会有较大差别,在评价体系中重点考虑了企业任期内变化情况,那么任期越长,改善效果就应越明显,因此审计评价时应针对不同任期设定不同的评价标准。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8篇

一、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改进预期目标

在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方面,要进一步体现绩效审计的基本理念。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要从绩效审计的专业角度,科学合理明确的检查因部分岗位领导决策失误、管理不科学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社会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单位存在的资源浪费、损失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等,比较严重的问题,要给出明确的处罚责任。提高对干部职责履行和决策管理方面的评价水平,严格落实相应的奖惩机制,提高经济责任的审计目标。在绩效审计视角下,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以绩效审计的视角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二、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来看,有些被审计单位 在信息资料的真实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方面依然存在问题,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和深入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在真实性合法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情况下,绩效审计难以达到较大的覆盖面和较高的层次。

(二)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绩效审计理念方面缺乏广度和深度

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涵盖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经济运营和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覆盖较广,涉及较深。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绩效问题的关注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缺乏确定性,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造成一定的障碍

绩效审计评价会涉及各类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的指标本身就比较难以量化,加之影响被审计单位绩效的因素比较复杂,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审计人员实践经验和判断能力上的差别,就为评价上的随意性留下了过大的空间,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

三、绩效审计视角下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措施分析

(一)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合

从绩效审计的主要特点来看,其一般涉及的审计范围较广,审计的问题难度较大,审计方法比较独特,同传统的审计方式,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别。基于绩效审计的这种特点,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该坚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实效性相互结合、有机统一的原则,严格做好相关审计项目的分析筛选。审计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审计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源。在绩效审计视角下,做好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控制,优化审计程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深度结合。

(二)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建设水平

经济责任的审计,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对其进行审计评价。因此,要制定一套比较符合现代绩效审计理念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这种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资金的使用、国有资产的运营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的审计制度,对于不符合相关审计程序、审计标准的环节,要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扩大。在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各级审计单位,既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又要着眼未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时代性,坚持审计责任、审计理念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现代绩效审计模式的有点,切实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水平。

(三)各级审计工作人员要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切实提高审计资源的整合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主要的还是依靠各级一线审计工作人员,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审计工作人员的观念转变和更新,是绩效审计理念发挥作用的基础。审计工作的开展,在绩效审计视角下,要更加注重审计责任的完善,审计目标的失效性。审计工作人员要及时参加相应的知识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对审计资源的掌握各整合技巧,优化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审计的先进作用,提高对现存审计资源的挖掘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9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难点;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顾与思考

(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包括探索期、过渡期和发展期。

1、探索时期。探索期从审计署成立至上世纪八十年代。这一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主要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进行,重点解决企业弄虚作假问题。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单一,容易操作。主要是解决企业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或者经营承包目标如何完成的问题。审计风险相对较小,审计的作用也较有限。三是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公证职能。对企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经过审计后予以公证,当然这并非是向社会,而是向企业主管部门公证,便于他们了解企业是真实状况,为企业改革提供依据[1]。探索阶段的经济责任审计知识经济责任审计初始的、简单的形式,它是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产生和发展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这种审计逐渐失去其作用,但它为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2、过渡时期。过渡时期存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这一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没有统一要求,各地自由探索。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逐步完成,国有企业数量大量减少,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公证审计和承包责任审计在全国基本告一段落。少数地方审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摸索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当然都是个别行为,属于自由探索,中央有关部门和审计署没有统一安排要求。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抱有谨慎的态度。这一段时期正是审计工作不断深入、不断向新的领域扩展的时期,如财政审计、行政事务审计等等,审计任务非常繁重,审计部门很难有精力顾及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许多审计机关也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太大,因此对这项工作抱有非常谨慎的态度。

3、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从上世纪末至今。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为契机,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9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全面推开。[1]这一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为:经济责任审计机关统一了认识,在社会上形成了共识。二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各个方面全面推进,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都开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凡有审计机构的,都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在实践中,探索了一套经济责任审计独特的审计程序,被社会广泛接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不同点。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意义上的审计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有两点:一是审计结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提供了量化的依据;二是审计结果人格化。即必须要有具体的人来承担经济责任。过去我们的审计结果是只对单位不对人,现在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明确其经济责任,防止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促进干部考核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组织部门把好用人关,防止选用干部失察,失误.从根本上说,实行这一制度是对领导干部的激励和鞭策,促使他们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2]。

二、经济责任审计难点问题探析

经济责任审计的逐步展开,对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起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环境难点分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决策水平高低及其正确履行经济职责等方面的评价和结论,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考察考核、综合评价、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总之,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涉及被审计人及单位各方面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因此也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干扰。

1、外部环境的干扰。一是被审计单位不积极配合,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全面,使审计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和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问题,而做出错误的判断;二是被审计单位财会人员素质不高,出现财务核算错误,或有意制造错弊掩盖舞弊行为,导致财务失真和管理混乱;三是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行为处于无控制状态;四是由于前后任交接不及时造成责任不清,“先离后审”造成“新官不理旧账”或前任退休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审计取证困难;五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逐步探索、日益规范的阶段,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在有关法规制度规定之外的情况,若仅凭经验或习惯办事则很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一些问题,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六是社会上人们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期望值过高。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社会各界都给予特别关注以及很高的期望,有的甚至认为审计能够查出所有问题。如果出于种种原因,审计机关对一些重大问题发现不了,主要事实反映不清,就会使人们的这种期望受到影响,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信任,影响经济责任今后的开展,形成信任风险。[3]

2、内部环境的制约。一是没有一个成熟适用的评价体系,由于经验积累有限,加之审计法制建设跟不上,在界定责任方面显得无法可依,无据可循;二是在实务操作中,存在诸如或有事项、重大违纪未能发现,审计技术上有失误或疏漏、审计覆盖面狭窄等隐患;三是由于审计工作本身业务量大,加之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属于临时委托,时间紧、要求急、导致工作不细、取证不到位、忽略了必要的工作程序,形成审计风险;四是回避制度软化,审计人员碍于情面或迫于某些人为压力,容易产生畏难情绪,怕得罪人或产生恻隐之心,无法坚持原则,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二)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责任界限的划分。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人员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审计实务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企业离任者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4]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结果使用上的难点。

1、“离任审计”失去了使用上的时效性。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事后监督,特别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有可能“先离任后审计”,使审计失去了时效性。审计时间上的滞后导致审计结论的滞后,滞后的审计结果对于组织人事部门来讲失去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形成的损失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这样审计结果的价值同样也制约了审计监督职能效果发挥,更会影响审计的权威性。

2、审计结果难以落实弱化了审计作用。《两个暂行规定》明确指出: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目前在有些干部管理部门尚未真正实施“先审计后离任”的制度,往往是人已调离,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又任命了新职后,才提请审计,客观上审计成了“马后炮”。而组织部门也有苦衷,认为像我们基层很难做到将拟离任干部先送出去培训学习,审计后再任职,客观条件不具备。上述现象,给审计的开展和审计处理带来一定的难度,长此下去,不仅对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会带来影响,而且对社会也会产生负面效应。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在外部环境上,一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联手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审计环境。二是领导重视,加强认识。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程度,加强其宣传力度,使被审单位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积极配合,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环境上,首先,要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强化对政令落实不力、部门社会责任重大缺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建立起教育、制度、惩处一体化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其次,要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具体来说就是要搞好“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把财政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水平上取得新的突破。要通过加大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民生保障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管理权、资金分配权和使用权监督检查力度,科学衡量、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实行审前调查与审计公示相结合。认真开展审前调查,确定审计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将审计任务、审计纪律、监督电话公示于众,使审计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实现“阳光作业”,促使审计人员加强纪律观念、责任观念。三是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相结合。要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组织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与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整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资源,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全面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廉政建设、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保证国有资产与资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预防作用。

(三)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作用,按照审计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着力提升审计成果价值。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计方法,加大质量控制和管理,不打折扣,不搞形式审计,使形成的审计报告更具客观性、公正性。切实强化分析研究,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和预防的办法,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强化专项治理,及时将这些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要认真抓好回访督查工作。对未执行审计决定及审计整改意见的部门和单位,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国资委等部门配合,进行督察,促其落实、整改,必要时要采取行政监察手段。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要实施诫勉谈话,并提出具体的行政处理意见,确实做到审结一个单位,整改落实一个单位,规范一个单位财务管理。

总之,审计机关有效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创新思维,拓展视野,跳出“政府阁僚”的思维定式,按照“直接为党委服务、维护党的执政权”的要求,组织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探索强化权力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经济责任审计路子,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树廷.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顾与思考[J].审计文摘,2009(8):64.

[2]俞兰芳.浅谈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意义[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2(1).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0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指标;队伍建设

一、当前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和审计环境的特殊性,使得审计成果转化率较低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作经济决策和财务活动状况进行审计,由此确定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应负的责任、义务,并以此作为考察、管理、使用被审计对象的依据。然而在实际中,由于审计机关的特殊性,审计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审计机构一般为县级审计部门)并没有人事决定权,审计结果对党政干部的影响并不如想象的那么重要。同时,乡镇领导干部调整结果在公布前需要保密,且这种调整的程序时间也比较短暂。审计机关很难提前预知调整范围,做出相应的审计计划。这就容易出现“先离后审”、“边离边审”的审任分离现象。且乡镇领导干部的调整相对集中,规模较大,这种大规模的集中人事调整客观上造成审计部门负担沉重,县级审计局本身人手就有限,还要应付日常审计工作和其他上级交办的任务,很难有人力和时间去应付这突如其来的审计任务,这就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二)乡镇决策机制和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审计责任难以界定

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目前在乡镇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决策制度,但书记具有拍板权。这就很难厘清每个人对最终决策的影响和相关责任,也很难界定到底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而且为了推进党政分开,形成了“书记官帽子、镇长管票子”的相互制约的权力架构。然而,在乡镇实际工作中,书记作为主抓乡镇全面工作的主要领导,很难保持对经济事务不闻不问的态度,乡镇的经济决策和财务活动很难说不受到党委书记的影响,一个是政策的制定者,一个是政策的影响者,很难将最终政策执行效果的责任分清。而且乡镇是行政决策执行的最底层,乡镇领导干部是直接面对广大乡村的最前线的指挥员。农村作为我国行政统治权力的边缘地带,加之目前农民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水平还相对落后,乡镇经济政策在很多时候依靠正常的行政手段难以推进,只能依靠一些法律边缘地带的灰色手段的运用,但这是创新,还是违规,很难具体明确。

(三)审计方法和审计能力滞后,审计活动难以抓住重点

2010 年,中办和国办联合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而各地也为政策执行和具体实践出台制定了相关的配套实施规则,如浙江、四川等。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不明确,审计标准可执行性差。二是审计方法单一、落后,缺乏同其他监督手段的配合。三是县级审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审计效果的质量。

二、强化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一)实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增强审计的计划性和灵活性

在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的议事协调职能,加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实行归口管理,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统一由县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开展审计。提高审计的计划性,组织部门应会同审计机关在年底商讨次年度的委托审计建议名单,对拟提拔使用、任职时间较长、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乡镇经济总量较大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着重安排,并报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审计机关依据审定后的名单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推行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将审计的着重点放在乡镇党政正职尤其是乡镇党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上。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完善问责机制,组织部门应将审计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依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移交纪检、司法机关。

(二)科学划分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严苛领导干部责任认定

在经济责任的划分和认定上,应遵循“权责对等,有所区别,易于评价”的原则。经济责任认定必须围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权责内容展开,具有一致性,应区分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其决策责任在主要负责人;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追究主管领导和执行人的责任;未经集体研究作出的决策,由决策人承担责任。上级决策失误的,下级机关提出质疑并上报但最终执行的,责任在上级单位;上级决策失误的,下级机关未提出质疑的,下级机关应负次要责任。前任决策失误的,责任在前任;但现任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弥补的,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在经济责任的认定上,应比照不同区域发展环境、经济水平、社会综合情况等进行有差别的对待,不能搞一刀切。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指标体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县级政府应依据《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省、市的相关规定,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科学制定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建立完善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围绕经济指标、政策执行和决策活动、财务状况等展开,在经济指标上,可以从经济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业基建和固定投资、财政收入、产业结构调整等指标上进行考察;在政策执行上,可从国家农业政策、环保政策、耕地及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着手审计检查;在决策活动上,应从重点督办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基建项目、涉农项目等上切入;在财务活动中,应从预算资金的管理、执行、财务收支合法性、乡镇政府债务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抓好审计立项,完善线索发现机制,发动和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审计方法。充实县级审计机关队伍,加强干部培养和素质教育,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能力。

三、结论

总之,探索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和夯实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加快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建设和审计成果应用,不断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力。

参考文献:

[1]侯庆峰.对深化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J].审计与理财,2013(03).

[2]姜爱红.新形势下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的审计重点[J].中国集体经济,2012(31).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1篇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何表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首先要了解什么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其次要掌握领导干部对自己任职应负经济责任履行得如何?再就是将“领导干部应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照国家政策、法规,对照领导干部的职责、职能,对照党委、政府的考核要求,进行比较、判断。

笔者以为,领导干部应负经济责任就是领导干部基于其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即领导干部所任职务的部门在特定时间内,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促进事业发展情况;重要经济决策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要的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监管情况;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方面。

了解了什么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经济责任履行的主要内容,那么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只要抓住以上有关个方面,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将审计结果与国家的政策、法规,与决策预定效益,与制度设计要求,与党委、政府考核、考评指标,与领导干部职责、职能,与国家廉政规定进行比较、发表评价。具体体现在:

1.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促进事业发展情况。要结合领导干部所在部门经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主要业务完成情况,结合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经济方针政策情况。

2.重要经济决策情况。要结合部门重大预算分配管理事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性、科学性和效益性。

3.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要结合部门预算编报与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采购、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法规执行和制度执行。

4.重要的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要结合部门对重要经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对直接分管部门和所属单位监管情况。要结合领导干部直接分管部门和所属单位延伸审计情况。

6.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2篇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科学、客观的审计评价标准,造成审计评价难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上缺乏科学、客观的标准,致使在实践中难于操作。因为在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中并没有明确其经济责任是什么,在上任之初,干部管理部门也没有就经济责任给他们做出明确的规定。我们发现,被审计对象大多不清楚自己究竟有哪些经济责任。这既不利于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又给审计评价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正因为缺乏明确的标准,严重地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导致审计评价难,同时也增加了内部审计的风险。

2、贯彻“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原则不够,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能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均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然而,从目前高校的实际执行情况看,基本上是在领导干部换届后或任期届满时才进行。特别由于强调干部管理的保密性,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先审计后任用。这种“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现象,导致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了配合难和执行难的问题。一方面,因为被审计对象己到新的岗位走马上任或己退休在家,而继任领导又因为不了解情况或者认为与自己无关,对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效的配合;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被审计对象己不可能代表原单位接受审计处理,而新任领导又认为这是前任的责任,对审计结论可能置之不理。经济责任审计成了“马后炮”,既不利于教育本人,更不利于领导干部在原岗位改正错误,达不到监督和考核干部的目的,不能为选拔任用干部发挥应有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能大大削弱。

3、审计信息的获取手段十分有限,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与财务收支相比,经济责任审计的信息与其期望达到的目的之间有较大的距离。实践证明,仅靠审计部门从账面审计掌握的情况就对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评价,依据明显不足。因为审计的范围、内容是有限的,审计部门所认定的经济责任仅限于根据审计对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述职报告和其他资料,然后依据有关规定所能界定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与纪委、监察的监督无论从信息来源和监督手段都有很大不同。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的情况及党风廉政情况,审计部门就更难全面掌握,在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翻新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一些领导干部经济犯罪问题常常不直接通过财务收支反映出来,如“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问题,仅仅依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查实,因而审计很难揭示一些账外的东西,因此仅靠审计就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全面评价风险很大。

4、审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办学经费筹措渠道越来越多,教育资源配置形式越来越广泛,经费支出越来越纷繁。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及审计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高校审计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面越来越宽,除经济责任审计外,还涉及到内部制度评审,办学效益、经济效益、无形资产评审,高校各项收费、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校办产业、后勤剥离单位等情况的审计。这一切使审计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现出来。

审计队伍力量不足主要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从质的方面看,目前高校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现象还比较普遍,部分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对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特征和行业特点不熟悉,有的具有一定的审计理论知识,但实际发挥能力较差。然而,经济责任审计对内审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既要懂得财务收支审计的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信息提取分析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但是,由于高校审计任务十分繁重,审计人员没有时间去进行相关培训和进修学习,从而导致审计队伍的素质适应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从量的方面看,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编制较紧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在高校机构改革中,多数单位把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合并,专职审计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审计人员编制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

在审计队伍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审计部门要想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这么多的领导干部逐个进行审计,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使逐个审了,审计质量也难以保证。要么走走过场,要么评价结论的正确性受到影响,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审,否则会给干部管理部门选人用人产生误导作用,根本就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二、改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明确职责,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规范审计评价

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是其领导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明确自己的经济责任,才可能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干部管理部门应该在领导岗位职责中明确其经济责任。领导干部上任之初,应该就经济责任和权利义务签订相关协议。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把定性和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量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其绩效。协议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财政资金的使用、节约情况;各种经费的来源、使用及节余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效果;对经济行为有影响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财务信息的正确反映情况;职工收入和福利改善情况;遵守财经法纪情况;任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协议中还必须明确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负领导责任、间接责任、直接责任等做出明确界定,既能增强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实现任期内管理目标的责任感,又为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依据。

2、灵活应对,坚持“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原则,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和作用

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和作用,应该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任用”的原则。首先,审计部门应该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监察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力争通过建立相关制度的形式来保证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换届或离任前的一段时间内(例如三个月),向学校审计部门送交提请审计通知,使审计部门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这样既可以使离任者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解除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又有利于领导干部正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改正缺点和错误。其次,把离任审计与届中审计相结合,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中的不足,使他们及时调整自己的领导策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经济活动管理水平。

3、形成合力,拓宽审计信息渠道,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也是组织人事、纪委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对象,只不过在监督内容上侧重点有所不同。因此,要整合各个监督部门的力量,形成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组织监督、纪监监督相结合的新的干部监督机制,达到监督主体的高度统一,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权威性,准确性。一是成立有组织、人事、纪委、监察、计财等部门参加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确立审计重点,及时讨论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经济责任审计见面会,听取被审计对象的述职和群众意见,加深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了解;三是广泛收集各个监督部门在平时收集到的有关被审计对象的反映信息,供审计评价参考;四是及时向干部监督部门通报经济责任审计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保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

审计部门与组织、人事、纪委、监察部门的这种协调互动和优势互补将极大地拓宽审计信息渠道,有效地减少审计风险,并将大大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功效。

4、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审计力量;提升素质,以质量弥补数量的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4.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运用专门手段,把经济效益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人格化,直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运行实施监督。这种监督,既可以激励先进,又可以揭露问题。运用发现的先进典型教育广大干部,帮助一些原本清正廉洁而受到诬告或者误解的领导干部调查核实、正名,对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法违纪等问题坚持依法处理,能够维持财经法纪,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1.审计组织实施难度大。一是因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有力,确定审计对象不够科学合理,存在审好不审差、审下不审上、审低不审高、审副不审正、审远不审近等现象。二是在实施审计中,因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审计等各部门有各部门的安排,人员抽调难度大;组织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由于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任务安排的临时性,审计力量难协调,有时审计部门只好唱“独角戏”;另外, 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受各自利益驱使,各讲各的理,关系也难以协调。三是随着审计对象职级向高层推进,审计涉及面更宽,工作量更大,处理问题难度也明显增加。

2.审计评价标准难统一。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致使审计评价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受主观因素,对同一审计事项可能得出不同的审计评价。对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违反财经法纪或债权债务、呆、滞账等遗留问题如何界定,确定审计对象在这些问题中应负什么责任,如任期责任与非任期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界限较难划分,不好进行评价。

3.审计工作风险难规避。组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对拟提升使用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由于其一般任期都较长,需要审计的经济内容多、业务量大,加之往往要求在几天内提交审计报告,造成审计人员仓促上阵,无法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开展工作,从而使审计风险增加。另外,任期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可能会采取种种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审计人员,对审计设置种种障碍,阻碍审计工作正常进行,导致一些较深层次的问题难以查实,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风险。

4.离任审计质量难保证。鉴于干部调动的敏感性,大多是在干部即将离职或已经离职才安排审计,“先审后离”的原则难以坚持, 甚至个别的已事先定好调子,使审计成了例行公事。审计对象一旦离开原工作岗位,往往有对立情绪,一般不配合审计,导致审计工作难开展;若审计对象已提升,将给审计人员增加心理压力,导致畏难情绪。“审归审,提归提,审计提升两张皮”,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加之有的干部任期较长,审计工作量大,审计报告时间要求紧,很难作出真实、客观、可靠的评价。

5.遗留问题难解决。由于领导干部接任未经审计,跨届效益问题难以,“半截工程”难以算清,审计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审计对象“推过揽功”的现象,对自己有利的悉数归已;对自己不利的,一推了之,给界定认证增加了难度。有些领导干部认为新官不理旧账,为了自身轻松,对前任尚未解决的问题持不管不问的态度,旧账不愿还,旧账不愿讨,有的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得不到及时处理,有的甚至已成了悬案。这不仅给所在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还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三、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认清审计职能作用。宣传是发挥审计警示作用的手段,直接影响审计效果。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要让大家明白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重要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评价,而不是全部的经济责任。既要防止片面扩大审计作用,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又要防止审计无用论,认为审计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的错误观点,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所能达到的力度和目标。宣传教育要报喜也要报忧,忽略成绩就不能推广经验,忽视问题就不能吸取教训,都会降低审计成效。

2.强化组织领导,保证审计顺利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党委领导下,归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管理。在工作中要体现党管干部原则,这是审计工作经验的。联席会议要根据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部门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初步意见,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向党委提出年度审计计划。干部管理部门要根据党委确定的计划,委托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并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考核领导班子紧密结合起来。审计组长在特定条件下必须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以便党委作出相应的指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部门要及时写出审计报告,以便党委掌握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正确结论。

3.严格执行规定,按照审计程序办事。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实质上是受托审计,在审计程序上有一定的特殊性,要认真执行其特殊的程序。审计立项必须经党委审定,审计部门接受委托后,要认真编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进行审前调查。审计部门拟订的审计实施方案必须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审计对象提交述职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审计中,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审计报告必须征求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党委的意见并盖章或签字,被审计对象可以申明并附不同书面意见。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必须及时、如实地提交审计报告,并按照党委决定下达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4.客观公正评价,防范审计工作风险。在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对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要准确把握审计评价标准。建立一套的考核指标体系,在量化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定性评价。要准确把握审计评价范围。凡审计项目确定的重点均要进行评价,凡审计过程未涉及的、评价依据不明确的事项应当回避,避免“审计越权”。要准确把握审计奖惩标准。实行严格的审计奖惩制度,对“精品”意识强、审计质量高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实施过错追究责任制,严肃追究有关审计人员的责任和领导的连带责任。

5.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审计规范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行为,必须有一套约束和指导审计行为的规范体系。要建立健全审计法规,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随着形势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要突出抓好审计规范化建设,尽快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要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把定性和定量有机地结合起来,按领导干部不同类型和层次,分别制定明细评价标准,量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和政绩,以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范围和内容,实现审计依据合理、责任区分清晰的目标。

6.狠抓基础建设,提高审计业务水平。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思想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改进审计人员作风,确保审计人员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树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大业务建设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抓好审计知识、经济知识、知识和知识学习及业务训练,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三是加快自动化建设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实用性经济责任辅助审计软件,推广机技术,改善审计手段,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的几个

1.要把握审计时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任期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形式。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管理相结合,时机把握不好,会导致审计意见执行难,造成“审用脱节”。从形式上看,应以任期审计为重点;从实施上看,不应固定时间,以确保审计的实效性。通过任期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教育、提醒和纠正,可避免到离任时算总账。对拟调整换岗的领导干部,党委要及时指示审计部门提前对其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再作决定。对任期较长的领导干部,可结合平时的年度考核、班子考核、群众来信等情况进行审计。

2.要突出审计重点。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是评价领导干部在财经管理上履行职责的情况,因而必须自始至终抓住经济责任这个重点进行审计,凡是与领导干部本人直接相关的经济事项都是审计的重点。对与领导干部本人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的经济事项应详查;对与领导干部无直接联系的经济事项、领导干部负主管责任的经济事项可以抽查。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适当扩大审计范围,通过全方位地审查了解,掌握审计对象的综合情况。

3.要创新审计。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手段,服务与监督并举,是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制度的要求。要推行双向承诺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向审计组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组要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审计部门作出承诺。要提高审计效率,坚持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的威慑力;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方式相结合,力求形成多项审计成果;坚持现场审计与内查外调相结合,保证审计客观公正。要适时调整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待干部任期将满或即将调整时,及时整理拿出审计报告。

4.要搞好审计评价。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要排除一切外来因素干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事求是地评价功过是非。二是谨慎性原则。坚持是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多少就评价多少,并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或证明材料、资料;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未经过审计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审计事项均不作评价;对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原因或受审计手段的限制不能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组应当进行客观公正的陈述。三是客观性原则。应冷静地分析,用已掌握的事实和数据说话,决不能主观臆断。

5.要形成审计合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很大。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都承担一定的职责,有着紧密的联系。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扎实稳妥,卓有成效,各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工作,齐抓共管。审计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尽职尽责地当好骨干,其他部门也要积极参与,选派业务强的人员参加。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组织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整体效能,德才优秀的要列入重点培养使用计划,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有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4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 应用

一.前言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按照这一要求,企业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评价、结果运用、问责和整改等制度,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严格依法行政。2009年1月至11月,全国完成了对2万多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后。全国查出由于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问题金额106.9亿元,67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164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企业要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企业实际,不断总结和完善不同种类、不同层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个别决策比较随意:有的地方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不够科学,尚未建立起清晰明确的问责制度。同时,有些企业监督不力,财务控制存在漏洞。没有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必要的监督体系,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既无成本费用控制办法。又无用款审批权限规定。

三.如何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被审计单位和国家的经济秩序。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应该从以下几点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的应用。

(1)健全轮审制度,消除审计盲点。

将企业各部门按照资金流动量大小,转移支付量大小分为四个层次实施审计:一层次是将资金流动量大,转移支付量大的单位实行每年必审。二层次是将资金流动量大,转移支付资金较大的单位实行三年一轮审。三层次是将资金流动量较大,有一定转移支付资金的实行五年一轮审。四层次是将资金流动量小,无转移支付资金的部门实行离任审计。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近年来,由于国家和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审计任务重和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该局根据县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要求,按照轻重缓急,分布实施的原则,予以确定。重点将换届的领导干部、掌管资金分配权和资金量大的重点单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部门和单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先审计项目

(3)应注重“三个围绕”深入开展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被审计单位组织形式多样、层次结构复杂,仅从单位账面资料审计很难实现审计目标。应注重“三个围绕”深入开展审计调查。一是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划清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界限,按追责对象分为领导责任和经管责任,按追责程度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按追责内容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按追责方式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党纪责任等。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区分被审计人及其有关人员是否应承担经济责任及应负经济责任的程度或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程度,对不应承担经济责任或者全面履行经济责任者应当解除其任期经济责任。二是围绕经济案件开展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廉政建设。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账面审计难以发现或者难以查清的案件线索,或者群众检举、控告的案件线索,都应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经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结果,调查经济案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经手人、知情人、审批人、检举人;调查经济案件涉案人员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反映作案过程的全部载体。三是围绕重点问题开展审计调查。重点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问题进行审计调查,以确保审计结论的公正性,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为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正确任用干部提供直接的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范文第15篇

现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的有力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有效保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近几年来,各地审计机关认真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取得显著成效。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相关的政策措施还不十分完善,尚处在摸索阶段,在实践中笔者感到现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以下难点和矛盾,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康。

1.1、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压力大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调配使用的特点是集中调整多,个别调整少,一般集中在换届前后。而领导干部从被组织人事部门确定调整到正式任职,时间一般都很短,因而出现组织部门集中交办、审计部门突击审计的特点。再加上审计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每年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相当大,而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日益凸现,各级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寄予厚望,因此,审计部门在短期内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这一重任有相当大的困难。

1.2、工作协调有难度,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目前,我省各地均建立了由纪委、组织、人事、审计、监察五部门参加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中也规定各部门的具体工作。而事实上,各部门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仅仅把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审计部门新增加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对审计部门而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项目,有其特殊性:一是审计机关在工作计划安排上处于被动地位,随机性强;二是离任后审计多,审计成效差,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干部群众和离任干部配合审计主动性不高,另一方面干部已经调离,审计成了“马后炮”,发挥不了应有的监督作用。所有这些问题均不是审计部门能单独解决的,必须是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在工作中增强协调性,才能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3、审计部门无法确认或解除被审计者的全部经济责任

国务委员王忠禹同志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对领导干部是否具有从事经济工作中的必须的素质和决策水平,是否正确履行其经济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纪的依据的反映。按两办暂行规定要求,审计机关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分清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审计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它违法违纪的问题。按以上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实质是对一个领导集体的审计。在这一点多、面广、量大的工作中,审计部门的职责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凭证、帐簿等资料揭示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具有必须的政治素质、决策水平等则很难用常规的审计手段揭示出来。例如,在经济责任审计时有时会收到各种举报,有些举报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有关,审计部门可以查证,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单位会计记录无关的,审计部门无法通过常规审计手段确认其可信性。因而无法确认或解除被审计对象全部经济责任,往往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利用其工作职能进行大量的调查,予以查证。

1.4、缺乏规范合理的评价依据,审计定性难

两办暂行规定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部门应对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在工作中我们发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要比其它审计项目的评价困难得多。主要原因一是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套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依据;二是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经济活动中很多内容是普遍联系的,因而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评价时很难区分哪些是直接责任,哪些是间接责任,哪些是主要责任,哪些是次要责任。三是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近几年刚刚起步,很多领导干部接任时未对前任进行审计,不区分前后任的责任则难以评价现任的责任,而前任工作已时过境迁,难以评价。

2、完善责任审计制度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益,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2.1、统一领导,加强协调,实行经济责任联合审计制度

建议成立由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加强协调。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实行联合审计制度。审计工作的实施主要由组织、纪检、审计三个单位来完成,三个单位同时进点,但有明确的分工:组织、纪检部门根据各自的要求,负责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决策的会议记录,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收集干部群众的反映,并据以调查;审计部门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这样可以有效地发挥三部门各自的优势,将审计监督和干部管理及纪律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有侧重,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

2.2、建立起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经济责任

审计机构,各地虽然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但由于没有行政监督权,审计工作仅停留在搞清经济活动的事实,反映有关情况移交案件线索的阶段,还不能完全实行对“人”的监督,难以分清责任,审计评价也因此流于形式,责任追究也就无从谈起。为此,应当建立起相对独立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监督权,实现经济监督与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量化的依据,能有效地解决目前审计查帐、纪检监察追究责任相分离的格局,避免案件移交后纪检监察部门重复查帐。

2.3、理顺干部变动与审计的关系,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应当先审计后离任。目前很多地方还是采取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我们考虑到目前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的条件尚不成熟,工作尚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不宜过急地强调先审后离。干部虽然离任了,但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并未脱钩,如果查出问题,仍然可以追究,为了有效地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否可以对拟任新职的干部,由市委宣布其先到新单位主持工作,视离任审计结果,再决定任命与否,这样可以有效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他们工作有了压力和动力,增强勤政廉政的自律性。既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约束力,提高审计效果,又可以解决先离后审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