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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

经济学基本概念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成本;投入;供给

在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受到质疑的今天,理论视角的转换、问题域的扩展、实践运作方式的变革,将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突破点现代经济学对社会经济现象和人类行为的精细剖析,为我们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和分析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劳动价值缺乏共识,要求准确定位思想政治教育的劳动性质及其价值

长期以来,在对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性质和价值的认识上,一直存在着模糊认识。一是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不参与生产,其劳动成果没有使用价值,也不创造价值。二是在一些人看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更为看重的是物质利益,只有讲物质利益、给钱给物,才是“实打实”,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思想政治教育是“空对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三是不能正确看待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认为军事训练可以从射击的环数、投弹的米数来衡量,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神效果是难以衡量的。显然,澄清这些模糊认识,要求准确定位和辨析思想政治教育的劳动性质和价值。

(一)准确定位思想政治教育的劳动性质。首先,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重要的精神性生产劳动。人类社会生产是由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精神生产组成的。精神生产本质上是人类的主观精神活动,是人们凭借自己的认识和思维器官——大脑,对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客观世界的精神生产对象进行精神性加工、整理和制作而形成观念形态的精神产品的过程。军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影响人改造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思想政治教育者运用精神生产资料,即运用人类社会传承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政治、思想、文化成果,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官兵的精神心理世界施加影响的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其劳动样式可分为以文字符号系统为劳动对象的理论研究(初始生产劳动)和以官兵的思想、意识和精神领域为劳动对象的宣传教育(再生产劳动)两种形式,在性质上是一种脑体兼有的综合性劳动,因而也是一种复杂性劳动,是一种重要的精神性劳动。

(二)合理廓清思想政治教育的产品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的产品形态是思想产品和增强的人力资本。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精神性生产劳动,其初始生产劳动生产出的是思想产品,即思想政治教育者创作、生产、使用的包含各种思想、观点和理论的思想材料等,以文字符号为劳动对象,包括以实物形式存在的精神劳动成果,如讲稿、材料、笔记、音像带、光盘等物质载体,以及以非实物形式存在的思想劳动,如谈心、谈话等。思想政治教育的再生产劳动生产出的是增强的人力资本。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培养人的活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则是受教育者知识技能的增加和能力素质的提高,用教育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受教育者人力资本的增强。而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所增强的人力资本,最终又表现为部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官兵的全面发展。

(三)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多样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通过其生产的思想产品和增强的人力资本来体现,具体表现在政治价值、军事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等方面。如思想政治教育生产出来的思想产品因其政治和军事需要特征,表现出政治价值和军事价值,一定条件下思想产品还可以创造出一定的经济效益,又表现出经济价值。再如思想政治教育所增强的人力资本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增强了国防实力,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安全保障,又间接地创造了社会财富,创造了经济价值。和平稳定的环境要靠强大的国防来维系和创造,而增强国防实力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要提高部队的战斗力,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则又离不开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上所流通的各种商品的价值,都包含着军人的一份汗水,军队和军人不只是消费者,也是间接的生产者。因此,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隐藏于社会经济效益之中,只是这种价值不易察觉,但又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的。

二、教育有效供给相对不足,要求加大供求调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供给质量

在经济学上,供给可分为有效供给与无效供给。“有效供给是指供给的量、质、价等都能为需求者认可、所能接受的供给。无效供给则相反。”…据此可以认为,有效供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供给中真正起作用的、真正能解决思想问题的并能为受教育者认可和接受的教育;不能解决思想问题的、在教育中起不到积极影响的或者不能为受教育者所接受的教育,是无效的供给或多余的供给。其中,有效与无效之别,不仅在质,还在于量。品质低劣,是无效供给;品质好,但超越受教育者的接受能力和需求量,超过的部分也是无效供给。从目前思想政治教育的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效供给不足导致的供不应求和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的供大于求两种情况,其实质则是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内容空泛、方法老套,适应不了受教育者的需求;二是不能针对受教育者的实际提供及时有效的教育引导和思想疏导,以致官兵想听的听不到或听了不解渴,不想听的却大量灌输;三是忽视或轻视心理问题,造成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心理问题上的投入相对较少,满足不了官兵的需求。如果思想政治教育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制约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一)培养思想政治教育的市场意识。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关系是一种“特殊意义的市场关系”,即思想产品的“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者“愿意表达自己头脑中形成的想法,这是供给;有人欣赏这种思想,这是需求。只有两者同时存在,才可能形成思想产品。思想产品的交换活动的总和,就是思想市场。”思想政治教育是生产、传播和应用思想产品的工作,既然是产品,就得面向市场。思想政治教育能为“销售”的对象所接受、欢迎和信服,就有市场;接受的人数多,市场就大;接受的人数少,市场就小;没有人接受,就没有市场。同时,思想政治教育的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始终进行着一场没有硝烟的争夺战,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思想不去占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非无产阶级思想就会去占领。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增强市场意识,重视市场、研究市场、推向市场,并牢牢占领思想市场的主阵地,才能真正使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生命力。

(二)加大思想政治教育有效供给调控。在物质生产领域,针对需求大力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以适应市场需要。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也是市场机制力量的体现。我们不能把市场机制简单地搬到思想政治教育中,但可以借鉴物质生产领域刺激生产积极性的方法来调控思想政治教育的供给,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精神产品在“思想市场”都有机会亮相登台,由思想政治教育者提供的“精神产品”不一定具有稳定的“垄断”优势,因而要保证其精神产品的生命力和优势,应当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有效供给的调控力度,对那些生产出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军事效益的精神产品者给予奖励,激励其生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精神产品,以满足广大官兵的需求。

三、教育投入质量效益相对不高,要求增强成本意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收益

成本是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指的是生产一种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精神性劳动,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而也必然涉及到成本问题。从我军的实际情况看,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用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投人逐年加大,但投入产出不成比例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投入虽不断加大,但质量效益却不高,更有的不计成本,不讲代价,盲目搞教育,造成投入多产出少、有投入无产出甚至出现负产出的现象。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走出一条投入较少、效益较高的路子。

(一)机会成本:正确选择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机和内容。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是指将稀缺资源用于某一用途时所放弃的其他可供选择的用途的价值,即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放弃的其他东西。比如,休闲时间内有听音乐、看电影、打乒乓球等各种选择,选择了听音乐,那么就享受不到看电影和打乒乓球的快乐,选择听音乐的机会成本就是看电影或打乒乓球的收益。机会成本是一种观念上的成本,是因放弃其他选择预计可能丧失的最大收益。机会成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在于:一是增强时机意识。思想政治教育要讲求时机,抓住时机展开思想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特别是在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政策制度调整、国际国内有重大事件发生、军队阶段性工作转换等对官兵思想容易造成冲击的时段和时间,要开展及时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因错过时机造成的教育机会成本的损失。二是精准地选择教育内容。机会成本发生在多种选择之间。不同的教育内容对相同的教育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效果,因而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内容也存在一个机会成本问题。这就是说,教育者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在教育效果上会付出相应的机会成本。为此,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要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任务的牵引下,正确把握教育对象的内在精神需要,科学地选择教育内容,努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尽力减少因教育内容选择不当而损失的机会成本。

(二)无形成本: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无形投入质量。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投入在形态上可分为有形成本和无形成本。有形成本主要指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各个环节中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投入,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物质基础;无形成本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时间、精力、思维劳动、自身气质形象、人格魅力等看不见摸不着的投入,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经验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戴尔所说,在管理中“无形因素始终起着作用”。无形成本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效果的决定性因素。思想政治教育仅靠有形成本的投入不会产生高效益,而低质量或劣质的无形成本投入只会产生低效益甚至负效益,高质量的无形成本投入是取得思想政治教育高效益的必由之路。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重视无形成本,努力提高无形成本的投入质量。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2篇

对于一门课程来说基本概念是基础,是其他理论、方法论展开的重要根基。本文围绕地理学课程中的三大概念,即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活动区位概念及区域概念进行辨析,旨在明晰概念内涵。

1 关于经济地理学研究对象的探讨

经济地理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区位、空间组织及其与地理环境相互关系的学科。这一定义明确了当今国内经济地理学主要研究领域为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和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两大模块,与过去的相关教材相比具有鲜明地理学特色并体现地理学科研究优势。教材中明显将经济活动空间问题研究和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并重为经济地理学两大研究对象。作者认为经济地理学擅长研究的领域自然是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和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人地关系)。由于地理学向来擅长研究的领域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因此对于后者大家普遍认可并容易接受。其原因为地理学的根基是区域性与综合性,对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研究来说,综合性不必费笔墨,人地关系系统包括诸多要素的综合,自然体现地理学的综合性。地理学的区域性主要体现在区域内部的一致性及区域之间的差异性,而区域差异性主要由地球的圆形形态与太阳的位置关系及地球自身的地质演化历史所决定。其中,地球圆形形态与太阳的位置关系这一基础物理条件使得地球表面的热量分布产生区域差异,即维度地带性规律。热量分布差异带来诸多自然地理要素(气候、植被、土壤)的空间差异,而自然地理要素的空间差异是地理学区域性特点的根基。地球自身的地质演化带来当今地球表面的地形地貌以及海陆分异状态,而上述差异又进一步影响水热分布状态,进而影响“区域性”。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基础是“地”,即人地关系协调的关键是地理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从此种意义上讲,人文地理学科的基础亦是自然地理学科,这是由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所决定的。

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研究这一领域若将其独立与人地关系之外进行研究,就不是地理学所擅长的,而传统经济学比较擅长研究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其原因有:(1)经典区位理论,如杜能的农业区位理论、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均为经济学家或受到经济学思维的地理学家所创。(2)上述有关区位经典理论虽关注的是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但关注的核心问题为经济活动的空间成本或空间支出问题,而成本与收益问题显然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3)目前区域经济学诸多著作中介绍经典区位理论的情形常见,由此看来区位论对经济学和地理学都非常重要,两种学科均将其视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或基础理论之一。若地理学将经济的空间问题与本学科擅长的基础理论――人地关系理论相融合可能有助于本学科更好地发展。

本文认为,经济地理学应将研究对象中的人地关系概念进一步强化,而空间问题的研究需要以人地关系研究为前提即在经济地理学的空间(或区位)问题研究中,首先以人地关系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便能更好地发挥地理学在空间问题研究上的特色与优势。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此处简单举一例:如以某区域城镇体系空间优化为例,从单一的经济学视角分析,城镇体系的空间规划,无一例外都是按照严格的假设条件,遵循中心地体系(或其他经济学理论模式)即可。因为在仅考虑少数经济学因素(成本―效益等)的情况下,地理环境因素(综合性和区域性)的作用或影响不能够充分体现,而现实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应首先考虑地理环境,考虑人地关系的协调性。原因是,地理环境为人类生存基础,而成本―效益等诸多经济因素是人类在保证生存基础之后的发展方面的问题。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在地理学教材中应将学科研究对象描述为人地关系(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及人地关系协调基础上的区位、空间组织等问题更为合理。

2 关于经济活动区位概念的探讨

地理学众多教材将经济活动区位定义为人类经济活动所占有的场所。这一定义范围较广,年轻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其内涵。本文认为,经济活动区位有两大核心内涵,一是相对位置的内涵,即“此经济活动”与“彼经济活动”之间的相对位置决定“此经济活动”的区位的“好坏”或“优劣”,而教材所定义的经济活动所占有的“场所”一词,不能很好地体现经济活动本身的相对位置的内涵。二是须从某一视角去看待区位这一概念。例如在比较两种地理事物的区位中“谁优谁劣”,须从同一视角进行比较才具有可比性。如,北京和二连浩特的区位“谁更优”的问题,中国和蒙古国的经济贸易往来这一视角看问题,那必然是后者的区位优势显著。但从国家层面去比较区位优势,显然前者具有绝对优势。我们经常看到或者听到“什么与什么比较起来,哪一个更具区位优势”等表述,这样的表述显然忽略了两种事物的比较必须在某一个统一视角下进行才有意义这一基本常识。本文认为,经济活动区位更为容易掌握的概念表述应为,“某统一视角下,经济地理事物的相对位置”。

3 关于区域概念的探讨

区域概念在诸多领域中无统一定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定义。政治学认为行政界线既是区域边界;区域经济学认为统一经济特征的区域即为其边界;地理学认为区域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地理空间。本文主要探讨地理学对于区域的理解或者表述。地理学对于区域的上述定义与区位定义同样,其内涵较为宽泛,没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的本科生理解起来较为困难。定义表述中的“一定范围”一词,其所指范围宽泛,如,“一定范围”从小到社区,大到全球的理解均可,因此不易在学生头脑中植入清晰的空间概念,易出现歧义。由于地理学的两大根基之一的“区域性”是在自然区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很强的自然地理属性。即使在人文地理学研究中,也应强调区域的自然地理属性。因此本文更倾向于将区域定义为,某一标准下,具有内部一致性,外部差异性的地理单元。其中,“某一标准”一词是为区分不同学科(或不同研究视角)对区域的不同认识(或表述)。例如,人文地理学中的文化区仅仅是从文化这一视角划分区域的,而经济区仅仅是根据经济类指标对区域进行划分的。因此“区域”在一定标准下才具有实际意义,同时在一定标准下区域内部必然具有一致性,对外必然产生差异性。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阈限概念

1概述

计量经济学是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专业基础必修课,是关于数据分析和建模的方法论课程。学生通过计量经济学的学习掌握数据分析与建立回归模型的方法,为学习专业课程和创作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独立学院是立足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层次决定了独立学院学生的学习能力比普通公办高校相对较弱。因此,就计量经济学课程而言,优化教学方式对提升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阈限概念(ThresholdConcepts),是指理解一个学科理论的关键概念。学生在理解阈限概念的基础上才可以把握学科理论并不断进步[1]。基于阈限概念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就是要识别计量经济学的阈限概念,以此设计教学方式。

本文将在分析计量经济学阈限概念的基础上,探讨基于阈限概念的计量经济学教学注意事项,并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应用统计计量经济学课程为例分析基于阈限概念的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教学。

2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的阈限概念分析

计量经济学是一门运用回归模型分析数据的方法论学科,本科阶段的初级层次计量经济学课程的主要内容涵盖计量经济学数据、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回归估计量的理论,异方差、序列相关等[2]。根据计量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发展,将计量经济学的阈限概念具体可归结为以下3组概念:

第一,回归假设。回归假设是为分析回归结果引入的合情合理的假设,在不同数量的假设下能够得到回归系数估计量的不同性质。回归假设是整个回归方法的基础,一切回归有关的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都和回归假设紧密相关,同时违反回归假设的情形也是计量经济学理论发展的重点,因此回归假设是计量经济学的阈限概念之一。

第二,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是评价估计量的基本标准,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是回归理论的核心,整个初级计量经济学的理论最终都归结为回归系数估计量的这3个性质,同时,这3个性质又与回归假设紧密相关,故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是计量经济学的阈限概念之二。

第三,异方差。异方差是违背回归同方差假设时的回归结果表现,无论对于横截面数据还是时间序列数据,异方差的出现是回归分析的常态,因此对于异方差的检验和修正是初级计量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金融实证研究中需要关注的基本问题,故异方差是计量经济学的阈限概念之三。

以上三个阈限概念是学生掌握计量经济学理论的关键,同时在概念上具有紧密的联系,下文将基于此探讨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方式。

3基于阈限概念的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教学注意事项

由于独立学院的教学方式主要强调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和实践,因此基于阈限概念的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教学的总体原则仍立足于阈限概念的理解与实际运用,具体地,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为了突出3大阈限概念,在首节导论课即向大家提出3大阈限概念,在介绍回归分析的原理和方法时,详细的说明每个假设的用途,使学生理解每个假设的目的和本质,进而在回归估计量三个性质的教学中把握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的具体条件,并明确理解异方差这一违反假设的情况。在具体教学过程中,以充分的时间介绍三大阈限概念及其联系,从而建构整个计量经济学的知识和方法体系。

第二,运用软件展示阈限概念的具体应用。独立学院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应完全从应用性角度出发,运用软件展示计量经济学概念、原理和方法。对于3大阈限概念,可用40%左右的时间解释概念产生的原因与本质,而60%左右的时间结合典型例题讲解如何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如Eviews解决具体的回归分析建模和假设检验问题。

第三,通过尝试撰写学术论文强化阈限概念的综合运用。撰写实证性的学术论文是进行计量经济学方法综合训练的较好途径之一,可以通过让学生从选择题目开始,通过收集数据,建立回归模型,参数估计,假设检验以及进行可能的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检验和修正等等来感受计量经济学解决综合问题的方法和程序,通过写作论文的方式加以体现,然后交流讨论,以深化对计量经济学阈限概念的理解。

计量经济学教学经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具体设计,帮助学生牢固掌握计量经济学的阈限概念,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基于阈限概念的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教学实践: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的独立学院,也是我国建立最早、最有名的独立学院之一。计量经济学课程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在大三上学期开设。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计量经济学课程以提高学生建立回归模型能力为教学目标,基于Eviews软件进行教学,每周教学学时为理论(教师讲授)与上级实验(学生练习)各2学时,特别注重学生对计量经济学阈限概念的理解与掌握。因此,研究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对研究独立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具有借鉴意义。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为传统的初级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教师在讲授回归假设时着重解释回归假设的设立目的与合理性,并通过软件讲解回归假设的验证,使学生理解并掌握回归假设。在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教学中,通过详细分析三个性质所依据的不同假设,使学生理解三个性质所应具备的条件从而掌握线性回归估计量理论。特别地,专门安排约10学时左右的实验课进行计量经济学论文撰写与分析的交流,要求学生自选题目,收集数据,建立回归模型,进行估计并检验异方差、序列相关以及模型设定问题,写作小论文并在课堂上展示交流。

为评价教学效果,选取2010级学生1个教学班共24人进行满分为5分的教学满意度打分,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学生对计量经济学课程全部项目的满意度均达到97%以上,总体平均满意度超过99%。由此可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应用统计课程的教学效果非常成功。

5结论

回归假设、回归系数估计量的无偏性、有效性和一致性和异方差是计量经济学课程的三大阈限概念。基于阈限概念的计量经济学教学在于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运用软件展示阈限概念的具体应用以及通过尝试撰写学术论文强化阈限概念的综合运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实践分析表明本文提出的基于阈限概念的计量经济学教学方式对独立学院的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具有很好的适用性及学生满意度。

参考文献: 

[1]Meyer,J.H.F.and Land, R.:Threshold Concepts and Troublesome Knowledge: Linkages to Ways of Thinking and Practising,Improving Student Learning - Theory and Practice Ten Years On Oxford: Oxford Centre for Staff and Learning Development (OCSLD),2003:412-424. 

[2]杰弗里·M·伍德里奇.计量经济学导论(第四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人地关系 空间问题 区位 区域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7.03.061

对于一门课程来说基本概念是基础,是其他理论、方法论展开的重要根基。本文围绕地理学课程中的三大概念,即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经济活动区位概念及区域概念进行辨析,旨在明晰概念内涵。

1 关于经济地理学研究对象的探讨

经济地理学是研究经济活动区位、空间组织及其与地理环境相互关系的学科。这一定义明确了当今国内经济地理学主要研究领域为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和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两大模块,与过去的相关教材相比具有鲜明地理学特色并体现地理学科研究优势。教材中明显将经济活动空间问题研究和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并重为经济地理学两大研究对象。作者认为经济地理学擅长研究的领域自然是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和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人地关系)。由于地理学向来擅长研究的领域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因此对于后者大家普遍认可并容易接受。其原因为地理学的根基是区域性与综合性,对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研究来说,综合性不必费笔墨,人地关系系统包括诸多要素的综合,自然体现地理学的综合性。地理学的区域性主要体现在区域内部的一致性及区域之间的差异性,而区域差异性主要由地球的圆形形态与太阳的位置关系及地球自身的地质演化历史所决定。其中,地球圆形形态与太阳的位置关系这一基础物理条件使得地球表面的热量分布产生区域差异,即维度地带性规律。热量分布差异带来诸多自然地理要素(气候、植被、土壤)的空间差异,而自然地理要素的空间差异是地理学区域性特点的根基。地球自身的地质演化带来当今地球表面的地形地貌以及海陆分异状态,而上述差异又进一步影响水热分布状态,进而影响“区域性”。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基础是“地”,即人地关系协调的关键是地理环境的承载能力,因此从此种意义上讲,人文地理学科的基础亦是自然地理学科,这是由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所决定的。

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研究这一领域若将其独立与人地关系之外进行研究,就不是地理学所擅长的,而传统经济学比较擅长研究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其原因有:(1)经典区位理论,如杜能的农业区位理论、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均为经济学家或受到经济学思维的地理学家所创。(2)上述有关区位经典理论虽关注的是经济活动的空间问题,但关注的核心问题为经济活动的空间成本或空间支出问题,而成本与收益问题显然是经济学的基本问题。(3)目前区域经济学诸多著作中介绍经典区位理论的情形常见,由此看来区位论对经济学和地理学都非常重要,两种学科均将其视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或基础理论之一。若地理学将经济的空间问题与本学科擅长的基础理论――人地关系理论相融合可能有助于本学科更好地发展。

本文认为,经济地理学应将研究对象中的人地关系概念进一步强化,而空间问题的研究需要以人地关系研究为前提即在经济地理学的空间(或区位)问题研究中,首先以人地关系的区域性和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便能更好地发挥地理学在空间问题研究上的特色与优势。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此处简单举一例:如以某区域城镇体系空间优化为例,从单一的经济学视角分析,城镇体系的空间规划,无一例外都是按照严格的假设条件,遵循中心地体系(或其他经济学理论模式)即可。因为在仅考虑少数经济学因素(成本―效益等)的情况下,地理环境因素(综合性和区域性)的作用或影响不能够充分体现,而现实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应首先考虑地理环境,考虑人地关系的协调性。原因是,地理环境为人类生存基础,而成本―效益等诸多经济因素是人类在保证生存基础之后的发展方面的问题。基于上述认识,本文认为在地理学教材中应将学科研究对象描述为人地关系(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关系)及人地关系协调基础上的区位、空间组织等问题更为合理。

2 关于经济活动区位概念的探讨

地理学众多教材将经济活动区位定义为人类经济活动所占有的场所。这一定义范围较广,年轻学生不能很好地把握其内涵。本文认为,经济活动区位有两大核心内涵,一是相对位置的内涵,即“此经济活动”与“彼经济活动”之间的相对位置决定“此经济活动”的区位的“好坏”或“优劣”,而教材所定义的经济活动所占有的“场所”一词,不能很好地体现经济活动本身的相对位置的内涵。二是须从某一视角去看待区位这一概念。例如在比较两种地理事物的区位中“谁优谁劣”,须从同一视角进行比较才具有可比性。如,北京和二连浩特的区位“谁更优”的问题,中国和蒙古国的经济贸易往来这一视角看问题,那必然是后者的区位优势显著。但从国家层面去比较区位优势,显然前者具有绝对优势。我们经常看到或者听到“什么与什么比较起来,哪一个更具区位优势”等表述,这样的表述显然忽略了两种事物的比较必须在某一个统一视角下进行才有意义这一基本常识。本文认为,经济活动区位更为容易掌握的概念表述应为,“某统一视角下,经济地理事物的相对位置”。

3 关于区域概念的探讨

区域概念在诸多领域中无统一定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定义。政治学认为行政界线既是区域边界;区域经济学认为统一经济特征的区域即为其边界;地理学认为区域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地理空间。本文主要探讨地理学对于区域的理解或者表述。地理学对于区域的上述定义与区位定义同样,其内涵较为宽泛,没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的本科生理解起来较为困难。定义表述中的“一定范围”一词,其所指范围宽泛,如,“一定范围”从小到社区,大到全球的理解均可,因此不易在学生头脑中植入清晰的空间概念,易出现歧义。由于地理学的两大根基之一的“区域性”是在自然区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很强的自然地理属性。即使在人文地理学研究中,也应强调区域的自然地理属性。因此本文更倾向于将区域定义为,某一标准下,具有内部一致性,外部差异性的地理单元。其中,“某一标准”一词是为区分不同学科(或不同研究视角)对区域的不同认识(或表述)。例如,人文地理学中的文化区仅仅是从文化这一视角划分区域的,而经济区仅仅是根据经济类指标对区域进行划分的。因此“区域”在一定标准下才具有实际意义,同时在一定标准下区域内部必然具有一致性,对外必然产生差异性。

4 结论与讨论

本文所探讨的三大基础概念是地理学课程体系中常见和重要的概念,对于本科生学习掌握本学科相关理论和相关方法论十分重要。作者以目前国内流行的几本教材为参考,结合自身教学和科研体会,对人地关系和经济空间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概念融合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对人文地理学两大基础概念,即经济活动区位概念和区域概念进行深入辨析,旨在明晰三大概念的实际群。上述三大基本概念仅仅是作者本人结合十余年的教学及科研所总结出的一些心得体会,有待同行深入交流探讨。

参考文献

[1] 李小建.经济地理学(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崔功豪.区域分析与规划.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5篇

我们看到,在《民法通则》之前的法律、法规,包括《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等,从来没有使用过“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等概念,而在《民法通则》之后的民事法律、法规,甚至公法性的法律、法规,广泛采用了“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等概念。

《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已经十多年,应当说“债权”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1998年3月民法起草工作小组会议上,有个别学者建议取消“债权”概念,建议民法典不设“债权编”,理由是“债权”概念不通俗。当时就有学者反驳说,《民法通则》规定“债权”概念,十多年来已经为我们的人民、企业、律师和法官所接受,为什么要抛弃?有的学者指出,“债权”是大陆法系民法的基础性概念,一旦取消,必将导致民法概念体系的瓦解。有的学者说,如果取消“债权”概念,不仅破坏了逻辑体系,就连权利名称也将发生问题,总不能叫“不当得利权”、“侵权行为权”吧!

今年4月19日讨论民法典体例结构的民法典草案专家讨论会上,与会学者专家就民法典设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侵权行为、婚姻家庭、继承、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等八编,达成一致意见。包括过去主张取消“债权总则”和“债权”概念的学者,也明确表示赞同民法典设“债权总则编”。但令人不解的是,法工委在专家学者起草的各编草案基础上修改完成的《中国民法典草案(2002年9月稿)》,却突然取消了“债权总则编”。

在9月16-25日法工委召开的讨论《中国民法典草案(2002年9月稿)的专家讨论会上,就中国民法典是否保留债权概念和设债权总则编,进行了激烈争论。会上主张取消“债权”概念和“债权总则编”的学者所持理由,主要有四个:一是认为“债权”概念不通俗;二是认为我们不应迷信德国法的体系;三是认为债权总则实际是合同总则;四是认为侵权责任不是债或者主要不是债。在我看来,这四个理由都站不住。

先谈所谓“债权”概念不通俗。会上有学者认为民法上的“物权”、“债权”、“法律行为”三个概念最难懂。其实,民法上的概念,不通俗的岂止“法律行为”、“物权”和“债权”三者!“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宣告死亡”、“民事责任”,甚至“人”、“人格”、“人格权”等等,哪一个是通俗的?!我们制定民法典,绝不能够以所谓“通俗化”为目标。民法是一个具有严格逻辑性的行为规则体系和裁判规则体系。每一个概念均有特定的含义,概念相互之间有严格的逻辑关系。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开办法学院培养法律专门人才,才需要职业化的法官、律师和检察官,才需要建立专门的司法考试制度。再说,对中国人而言,“债”的概念是古已有之。唐律、明律都有“钱债”。老百姓说“杀人偿命,欠债换钱”。虽其文义有广狭,但其本质同一。是一方请求他方为某种行为的权利,即“请求权”。从这一角度我们可以说“债权”概念并非不通俗。民法通则颁布以来,“债权”概念已为广大人民所掌握并熟练运用,就是证明。

再谈所谓迷信德国法。有学者认为,我们不应迷信德国法的概念体系,不必套用“物权”、“债权”概念,不必设“债权总则编”。其实,“物权”、“债权”的明确区分,虽然是《德国民法典》首倡,但《法国民法典》就已经采用了“债权”概念。特别应注意的是,“债权”、“物权”是大陆法系民法的基础性概念,无论所谓大众化的法典如《魁北克民法典》,或者学者型的法典如新的《荷兰民法典》,都有“债权”概念,都有“债权编”或“债权总则编”。英美法系本无“物权”、“债权”之分,其合同概念,本来定义在“允诺”(promise),现在的英美法辞典和法律著作已经改用“债权”(obligation)来定义合同概念,即将“合同”定义为“产生债权债务的合意”。可以说英美法系也接受了“债权”概念。可见,采用“债权”概念,规定“债权总则编”,是民法典科学性和体系性的要求,与“迷信”不相干。退一步说,即使是“迷信”,我们可以“迷信”“物权”、“法律行为”、“时效”、“法人”、“人格权”等许多德国人创造的概念,为什么就不可以“迷信”“债权”概念和“债权总则”?!

再谈所谓侵权不是债。有的学者认为,侵权的本质是“责任”而不是“债”,或者仅“损害赔偿”是“债”,特别提到“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不是“债”。但是,各校采用的民法教材,都说“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从来没有限定所请求的“行为”必须具有金钱价值。因此,侵权行为的后果,不仅请求加害人支付赔偿金是“债”,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不为一定行为)、赔礼道歉(为一定行为)也当然是“债”!是谁把“债”限于支付金钱的?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在其《侵权行为法》第一册第132页指出:因名誉被侵害请求为恢复名誉之适当处分,“如刊登道歉启示,虽其内容不以金额为赔偿标的,但性质上仍属债权”。

有学者一再提到所谓“债权总则”实际大多是合同总则,现行合同法总则部分的大多数内容实际是“债权总则”的内容,因此认为民法典不必设“债权总则编”。应当看到,现行《合同法》把许多“债权总则”的内容纳入其中,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弥补《民法通则》关于“债权总则”的规定的不足。在《民法通则》专设“债权”一节并规定“债权”定义的基础上,《合同法》补充规定了许多本属于“债权总则”的内容,正好说明“债权总则”之必要性。质言之,《合同法》超越自己的范围去规定本属于民法总则的法律行为规则、规则 和本属于“债权总则”的规则,是因为《民法通则》的规定太简单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现在我们制定民法典,就应当按照逻辑和体系的要求,使现行《合同法》中属于“债权总则”的规定回归于“债权总则编”,属于民法总则的内容回归于“总则编”,将剔除了属于“债权总则”内容和属于民法总则内容后的合同法作为民法典的“合同编”。怎么能够因《合同法》规定了“债权总则”的内容而取消“债权总则编”?难道也因《合同法》规定了属于“总则编”的法律行为规则、规则,而取消民法典“总则编”吗?

我注意到有的学者主张取消“债权总则编”,并不主张取消“债权”概念。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不设“债权总则编”,而又保留“债权”概念,是否行得通?特别应指出的是,当时之所以能够将许多本属于“债权总则”的规定纳入《合同法》,是以《民法通则》专设“债权”一节并明文规定“债权”定义为前提的。如果没有《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和“债权”定义的规定作为前提,《合同法》怎么能够规定“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让与”、“债务承担”等属于“债权总则”的制度?怎么能够将合同当事人称为“债权人”、“债务人”?《民法通则》之前的法律,如《经济合同法》,从未使用过“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等概念,而《民法通则》之后的法律则广泛采用“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等概念,原因即在此。

如果民法典不设“债权总则编”,“合同编”不可能规定“债权”定义,因为“合同编”如果规定“债权”定义,也就成了“债权编”而不是“合同编”。可见,取消“债权总则编”也就取消了“债权”概念。《合同法》现在的许多内容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债权人”、“债务人”尚可用“当事人”代替,就像当年的《经济合同法》那样,但“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能改为“当事人撤销权”、“当事人代位权”吗?《合同法》的这许多规定,是以《民法通则》关于“债权”概念的规定为前提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没有“债权总则编”、没有“债权”概念,物权法上的“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债权”、“债权质押”等也将失去存在的前提。“物权优先于债权”这一基本原则也就失去了依据。能说“物权优先于合同”吗?能说“物权优先于侵权”吗?没有了“债权”概念,许多商事法律都要受到影响。如《公司法》关于“公司债”的规定,《票据法》关于“票据债权人”、“票据债务人”的规定。特别是破产法,“债权人申请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按债权额比例分配”等制度,以及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的“取回权”制度,均将失去前提。甚至公法也要受到影响,如《税收征管法》第45条规定的“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能够改为“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合同”吗?应当指出,“债权”概念,绝不仅是民法财产法的基本概念,而且是整个民商法律的基础性概念,是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概念,一旦取消“债权总则编”和“债权”概念,必将导致国家整个法律体系、法律秩序的混乱。

还应当注意“债权”概念作为法律思维工具的重大价值。例如“物权优先于债权”、“债权平等”、“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区分、“可分债权”与“不可分债权”、“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等等,是我们进行法律思维的工具。法官、律师正是靠这一系列建基于“债权”概念的原则,进行法律思维和办理案件的。如果废弃“债权”概念,我们的法官、律师将如何进行法律思维,如何分析案件和裁判案件?

有的学者对于制定一部具有严格逻辑性和体系性的中国民法典特别反感,他们口口声声说,人家英美法没有债权概念、没有债权总则,不是适用得好好的吗?英美法与大陆法的区别,犹如住帐篷的游牧民族与住房屋的定居民族的区别。凡住房屋的民族,即使盖一座简陋的房屋,也要预先设计房屋的结构,这是住帐篷的民族所不理解的。英美法系之所以不讲究法律的体系,不讲究法律的逻辑结构,因为他们是判例法,是不成文法,是法官造法,他们的法官裁判案件是采用“从判例到判例”的推理方法。我们是成文法国家,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官只是适用法律而不能制定法律,我们的法官裁判案件是采用“从规则到事实”的逻辑三段论的推理方法,因此我们的法律必须讲究逻辑性和体系性。因为法律愈有逻辑性和体系性,就愈能够保障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客观而论,英美法与大陆法,并无高低优劣之分。但英美法我们学不了,因为我们属于与英美法完全不同的成文法国家,我们没有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传统,最关键的是我们培养不出英美法系那样的高水平的法官队伍。如果真的制定一部“松散式”、“邦联式”的,逻辑矛盾、体系混乱的民法典,叫我们平均文化水平未超过大专的22万法官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如何保障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最后还应当看到,“债权”概念不仅在法律体系和法律思维上具有重大意义,而且有其重要的社会意义。这就是,“债权”概念是反映市场经济本质的法律概念,“债权总则”是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不仅“合同之债”是交易规则,“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也都是交易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合同之债”是市场交易的常态,“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侵权之债”是市场交易的变态。在计划经济条件之下,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包括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均通过行政手段、指令性计划和票证安排,因此没有“债权”概念存在的基础。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也签订所谓“经济合同”,但这种合同的实质是“计划”而不是“债”。可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差异不在合同,而在“债权”,“债权”是民法与市场经济的“连接点”。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6篇

一、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确立

(一)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确立基础

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即经济刑法立法应该规制的对象,表明经济刑法立法把什么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经济犯罪,并纳入其调整领域之内。它是经济刑法立法的基本立足点,是经济刑法立法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法律只是追究那些事先加以禁止的对社会构成危害的行为。”[1](P29)“因为只有确定了什么行为应受法律谴责与遏制,我们才能确定我们要遏制人们实施什么样的行为,应把什么人视为我们使之遭到报应的罪犯,对什么人加以报复或对什么人进行改造。”[2]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实质,是为了解决应把什么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经济犯罪行为,什么性质的行为不应规定为经济犯罪行为的问题,并从立法上解决罪与非罪的问题,它对经济刑法立法具有决定性意义。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大量的经济犯罪已经出现,并对社会经济关系产生了极大的破坏后果。“经济犯罪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学术研究上的各种估计,几乎都是天文数字。……使经济犯罪对于经济社会的损害性和危险性,更形增高,而成为最严重与最危险的新兴犯罪。”[3]“经济犯罪对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比治安犯罪更为直接、严重的破坏力。经济犯罪往往成为社会冲突和社会动荡的导火索。”[5]通过经济刑法立法对各种经济犯罪行为进行有效地控制和遏制,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当务之急。而要建立和完善经济刑法立法,就要准确地确立经济刑法立法对象及其确立基础。尽管经济刑法立法是立法机关有意识、有目的的创制经济刑法的主观创造性活动,体现了立法机关的自觉性和主观性。但是,正如人们不能脱离、超越历史与现实提出的要求、提供的条件而人为地创造历史过程一样,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确立也不能脱离、超越我国现实社会经济生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而凭立法者主观设计拟造;它决不是立法机关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的活动,它必须以、也只能以社会现实为基础,并直接受制于现实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产生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5]“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6]“刑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植根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其存在的价值。”[7]因此,对经济刑法立法对象基础的考察、认识和确立,应着眼于社会经济生活现实需要,应以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准确、全面、及时地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换言之,社会经济生活的现实需要是确立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基础,更确切地说,就是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各种经济犯罪行为,以及对经济犯罪行为予以惩治和打击的调整需要,是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确立基础。

(二)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确立标准

确立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即确定某一行为是否应被规定为经济犯罪、应否被纳入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由于“社会是根据自身的利益确定何为犯罪”[8],因此,确立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也应以某一行为是否侵害了经济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即经济刑法法益为标准。¹所谓刑法法益,“即是受刑法规范保护的利益。”[9]相应地,经济刑法法益,就是受经济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在刑事立法上,对于某一社会生活利益应否以刑法手段加以保护,均以法益作为决策依据。”[10](P55)“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违法性的实质就是侵害或威胁法益”。[11](P3)确立了经济刑法法益,就能为经济刑法立法指明正确方向,并确立了经济刑法立法的目标。立法机关进行经济刑法立法活动,就应确定经济刑法所要保护的对象即经济刑法的法益及其范围大小,并把侵害经济刑法法益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经济犯罪,以此表明经济刑法立法的价值取向。通过对经济犯罪的惩治和打击,实现对经济刑法法益的保护。可以说,整个经济刑法立法都是以经济刑法的法益为核心,并紧紧围绕如何保护其法益而展开的。全部的经济刑法立法过程就是为保护法益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方向的立法活动过程。经济刑法法益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出经济犯罪的本质,即经济犯罪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内容,即经济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11](P4)“正确把握法益概念的社会内涵,有助于刑事立法所保护的客体秩序(或者说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适应时代的精神。”[10](P56)经济刑法立法是通过对严重侵害法益或者侵害重要法益的经济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刑罚处罚来实现其目的。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确立经济刑法立法对象应以经济刑法法益为标准,但是,经济刑法法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发展而随之变化和发展。“对过去认为没有必要保护的法益,随着保护要求的增大,就应当进行相应的新刑事立法。相反,在认为某个法益已经不值得刑法保护的时候,以保护这种法益为己任的犯罪规定就应当从刑法中删除。无论如何,适当的实定刑法,必须适应具体社会中对法益保护的现实要求。”[12]在确立经济刑法立法时,应关注经济刑法法益的这种变化性,并相应调整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

二、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

(一)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确立的切入点

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即经济犯罪,它是决定所有经济刑法立法内容的基点。而经济犯罪的概念又是认识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起点。“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对象范围的思维形式。研究任何事物,首先必须弄清其概念,这已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13]研究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首当其冲的,是应科学地界定经济犯罪的概念。这对于深化经济犯罪的理论研究,促进经济刑法立法的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准确地认识经济犯罪的概念,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1.既要以现行刑法典规定的一般犯罪概念为基础,又要以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中规定的个别经济犯罪概念为补充。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一般犯罪的立法定义,揭示出犯罪的三个本质特征,即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表明某一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特性,并已达到严重程度;刑事违法性,表明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违反了刑法规范;应受惩罚性,表明违反刑法规范、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承担刑罚处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这三方面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18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9卷¹刑法学理论界大多倾向于从社会危害性角度来认识犯罪的概念及其本质,这种作法尽管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也有一些学者借鉴外国刑法理论中的研究成果,主张应从刑法法益角度认识犯罪的本质。本文也赞成从刑法法益角度来认识经济犯罪的本质,并以此作为确立经济刑法立法的标准。至于采用该种观点的原因,因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问题,故不详述。最基本的属性,刑事违法性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体现,应受惩罚性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所导致的必然后果。“一个不法行为必须具备不法、罪责与应刑罚性等三个本质要素,始得经由刑事立法手段,加以犯罪化,赋予刑罚之法律效果,始成为犯罪。”[14]这是认识一切犯罪的基础,对经济犯罪概念的认识也应以此为前提。尽管经济犯罪是一种新型的、复杂的、特殊的犯罪种类。但是,它的本质与其他犯罪是相同的。明确了该点,就能够为正确界定经济犯罪的概念指明正确的方向,把握经济犯罪与其他犯罪的共同本质。同时,除我国现行刑法典外,我国一些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为了惩罚和打击某一种类的经济犯罪,也规定了个别经济犯罪的概念。如《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具体规定了某一类经济犯罪的概念。此外,一些民事、商事、经济、行政等法律中,也规定或可能规定一些具体经济犯罪的概念。这些都从某一方面指出了经济犯罪的特殊性,也应考虑把这些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中规定的个别经济犯罪概念作为认识一般经济犯罪概念的补充。只有既认识刑法典中的犯罪概念,又认识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中的个别经济犯罪概念,把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才能求得对经济犯罪概念的全面认识。2.既要看到经济犯罪与一般犯罪的共同属性,更要看到经济犯罪的特殊性。一方面,如前所说,经济犯罪作为犯罪的种类之一,它具有一般犯罪的共同本质。要取得对经济犯罪的深刻认识,就不能脱离对犯罪本质的认识,而应从对犯罪本质的认识入手。另一方面,经济犯罪作为一种不同于其他犯罪种类的犯罪类型,它又具有其特殊性。从表面上,经济犯罪概念是经济与犯罪的交叉和集合,经济犯罪与经济活动、经济关系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经济”一词可作多方面的理解和解释,但一般来说,它都是从经济活动、经济关系角度来说的。“经济活动首先是指生产具有使用价值(功能、效用)的各种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各种活动。”[15]由于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创造物质财富。所以,也可把经济活动解释为为了创造物质财富而进行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活动。相应地,经济关系就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经济犯罪就是产生于经济活动、经济关系中的犯罪行为。经济犯罪与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的密切联系,揭示出经济犯罪发生的特定领域。这有利于进一步深化认识经济犯罪的概念。3.适当借鉴外国研究成果中的合理成份,积极吸收我国已有研究成果中的正确看法。外国理论界对经济犯罪概念问题的探讨时间比较早,已经奠定了研究经济犯罪概念的基础。对经济犯罪概念研究的深化,应借助外国理论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新的探索,不借鉴和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就不能有所创新。但是,外国对经济犯罪概念的研究,也并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例如,德国学者林德曼从刑法角度出发,认为“经济犯罪是一种针对国家整体经济及其重要部门与制度而违犯的可罚”。[16]美国学者苏什兰从犯罪社会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经济犯罪是“白领犯罪”的一种形态,并认为“所谓‘白领犯罪’乃指受社会所尊重及具有崇高的社会与经济地位者,在其职业活动中谋取不法利益而破坏刑法的行为。”[17]日本学者藤木英雄认为,“经济犯罪即在正常的经济交易场所活动之人,在执行职务时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犯的不正行为”。[18]H.埃德赫兹认为,经济犯罪是“采用无形和稳蔽或欺诈手段来逃脱应付款项或使应受的钱财耗损减少,或获得商业或个人利益的一次或一系列非法行动。”[19]还有的外国学者认为,对经济犯罪的确立包括两个标准:一是客观标准,即经济犯罪侵害客体。狭义上的经济犯罪侵害客体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秩序;广义上的经济犯罪侵害客体既包括经济秩序,也包括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二是主观标准,即经济犯罪主体状况。经济犯罪总是经济活动中的经济人的所作所为,因而是在企业内部的犯罪。[20]对于上述这些以及其他外国学者关于研究经济犯罪概念的观点和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经济犯罪的概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和素材,可予以必要的借鉴,吸收其合理和科学的因素,并应克服其欠缺和不足,从而求得对经济犯罪概念的科学认识。

(二)经济犯罪的概念

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国内外理论界至今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出现了许多关于经济犯罪概念的不同观点;其分歧之大,观点之多,在所有种类的犯罪概念中居于首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1.经济犯罪概念具有相对性。如何界定经济犯罪的概念,首先要受到一国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及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制约。“一种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受着该国的国家类型、立法、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法律文化传统以及刑法时代思潮的强烈影响。”[21]不同国家由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刑事政策、道德观念、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犯罪的概念以及立法规定不尽相同。相应地,各国经济犯罪的概念及其立法规定也各不相同。因此,我国经济犯罪的定义,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从有利于打击、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行为的需要出发;而且对经济犯罪概念的认识涉及到认识的方法、角度、立场、评价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由于认识经济犯罪的方法、角度、立场、评价等方面的差异,使得对经济犯罪概念的认识也存在差异。要概括出一个能够被普遍接受的关于经济犯罪的概念的确是很困难的。这就要求我们,应以我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刑事政策、道德观念、文化传统以及现行的立法规定为前提,采用适宜的方法论来研究经济犯罪的概念。2.经济犯罪概念具有高度概括性和综合性。为了全面、科学地概括经济犯罪的概念,既要吸收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关于一般犯罪和个别经济犯罪的立法定义,又要吸收、借鉴和肯定前述外国学者和我国学者关于经济犯罪概念的理论合理成份,以便对经济犯罪的本质作出高度概括,并突出经济犯罪的特殊性。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经济犯罪的概念可从以下方面予以揭示:首先,经济犯罪的客体为经济领域中受到侵犯的经济管理制度和经济秩序。不同种类的犯罪产生的不同领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该种犯罪的特征。经济犯罪是发生于经济活动或者经济关系中的犯罪,即经济犯罪只发生于经济领域。这是经济犯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之一。但是,“经济犯罪不等于经济领域中的一切犯罪。”[20](P8)为了把经济犯罪与其他发生于经济领域中的其他犯罪区别开来,对经济犯罪的界定还需考虑其他因素、与其他因素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尤其应考虑经济犯罪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特点。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属性,但经济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具有其自身的特殊表现,主要表现为经济犯罪对经济秩序和经济制度的破坏。其次,经济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违反国家经济管理制度,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各种行为。国家经济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确立和维护经济秩序的协调、有序状态而制定的各项制度。经济犯罪是发生于经济领域之中、严重破坏经济关系或经济活动并造成经济利益重大损害而应给予刑罚处罚的行为。这是确立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基点。

三、经济刑法立法对象的确立意义

(一)有利于准确界定经济刑法立法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确立经济刑法立法对象,首先有利于对经济刑法立法进行定性分析,即准确界定经济犯罪的内涵,它能够从质上直接表明和体现国家以经济刑法立法手段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广度和深度。经济刑法立法并不是泛泛地针对所有经济关系或者经济活动,它并不是把整个社会的一切经济关系、经济活动都纳入其全面调整范围之中;经济刑法的性质决定了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只能是社会经济活动、经济关系中的特殊的越轨行为或活动,即经济犯罪行为或者经济犯罪活动。经济刑法立法的目的,也正是通过立法手段,采用刑罚方法惩治、预防、控制经济犯罪行为或者活动。因此,经济刑法立法的关键,就在于要正确确立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即经济刑法立法应把什么性质的行为规定为经济犯罪而纳入其调整范围之内。其次,确立经济刑法立法对象,还有利于对经济刑法立法进行定量分析,即恰当确立经济刑法立法量的规定性。正确确定经济犯罪的种类多少和范围大小,它能够从量上直接表明和体现国家以经济刑法立法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因此,经济犯罪是整个经济刑法立法问题研究的焦点。通过对经济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研究,不仅能够把握经济犯罪的本质属性,揭示经济犯罪的质的规定性,而且能够对经济犯罪的外延、种类、范围做出准确的界定;准确地把握研究经济犯罪问题的界限,划分经济犯罪行为与经济违法行为、经济犯罪行为与财产犯罪行为之间的界限,以及经济犯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界限。而且经济犯罪有其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过程,通过确立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对经济犯罪做出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能够考察经济犯罪的演变历史,从而探索和总结经济犯罪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规律,科学地预测经济犯罪未来的变化趋势,为经济刑法立法提供科学的根据。

(二)有利于妥善解决经济刑法立法中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建立和完善的初期,“社会还处于急剧变革的时代,从而对某些经济行为的犯罪化和非犯罪化问题,还处在不断调整和变化的过程中,这对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工作,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20](P9)经济犯罪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只能指立法活动,无论是进行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其主体只限于立法机关。”[22]经济刑法立法的犯罪化,是指立法机关基于惩治和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把现行经济刑法立法尚未规定为经济犯罪的行为在立法中规定为经济犯罪行为的过程或者活动。它是扩大经济刑法介入、干预社会经济关系范围和处罚范围的思想在经济刑法立法中的体现。经济刑法立法的非犯罪化,是指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需要,立法机关通过经济刑法立法活动对原来立法中规定经济犯罪行为的内容予以修改或者重新做出规定,使某些原来被规定为经济犯罪的行为不再是经济犯罪行为的过程或者活动。它是限制、制约经济刑法立法介入、干预社会经济关系范围和处罚对象的思想在经济刑法立法上的体现。“没有一个国家只进行犯罪化或者只进行非犯罪化,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是以行为是否侵害或者威胁的合法权益及其程度、处罚的必要性等因素为根据的。”[1](P46)通过确立经济刑法的立法对象,能够正确认识经济犯罪侵害或者威胁着哪些合法权益,认识对经济犯罪进行处罚的必要性,解决好经济刑法立法中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7篇

[关键词]劳动(实践) 拒斥形而上学 非形而上学化 形而上学的主体 实践主体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7)02-0053-03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 是早年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中一个最具典型意义的文本,它直接、生动而又深刻地反映出了马克思从思辨形而上学的“茧壳”中不断挣脱出来并最终实现革命性突破的那一段复杂而曲折的思想历程。因而,对《手稿》文本进行一番深度剖解和阐释是必不可少而又意义重大的一项工作。在本文中,我无意于对《手稿》的哲学意蕴进行全方位式的概述,只是试图综合运用文本分析、语义分析和逻辑分析的方法,对《手稿》中“劳动(实践)”这一概念的语义和生成过程做一番深入解读,并以此为基点从一个侧面透视出《手稿》哲学思想的精髓所在。

从文本结构上来看,《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主要由三个笔记本(三个片段)组成。第一个笔记本一共有36页,第28至36页是空白,第1至16页被马克思并列划成三栏,分别标以“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的小标题,第17至21页只有“地租”这一部分,这三栏都是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著作的摘录和批判分析;而在第22到27页结尾处,不再按照原来的三个小标题排列,只写马克思本人的批判研究的成果,这一部分被出版者冠以“[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小标题。第二个笔记本仅遗存4页,是第40至43页,第1至39页已散失,这4页由出版者冠以“[私有财产的关系]”的标题。第三个笔记本有68页,最后23页是空白,开头两个部分是对第二个笔记本第36页和第39页的补充,由出版者分别冠以“[私有财产和劳动]”和“[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的标题;第三部分被出版者冠以“[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的标题;第四部分被出版者加以“[私有财产和需要]”的标题。①从各部分内容来看,笔记本Ⅰ的前三部分即“工资”、“资本的利润 ”和“地租”主要是纯经济学式的摘录和分析;笔记本Ⅲ的第三部分即“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则是一种纯粹的哲学式摘录和分析;而这两者之间的部分即笔记本Ⅰ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笔记本Ⅱ的“私有财产的关系”,特别是笔记本Ⅲ中原本要补入笔记本Ⅱ的“私有财产和劳动”、“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则表现出一种经济学概念与哲学概念相互嫁接、经济学分析和哲学分析相互交融的明显倾向,可以被看作由经济学批判上升到哲学批判的“过渡区域”。这种划分方法在马克思的《序言》中得到了一定的证实:他把《手稿》的内容分为“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以及整个实证的批判”和“本著作的最后一章,即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剖析”两个部分,并强调了后者对于前者的必要性。[1] (P219-220)鉴于“劳动(实践)”是贯穿于整部手稿的一个概念,我们有必要简要勾勒一下在经济学和哲学双重语境中劳动概念的意义。

一、在笔记本Ⅰ,尤其是“工资”和“资本的利润”两部分中,马克思对国民经济学的劳动概念进行了批判继承,揭示出了劳动与资本的现实矛盾关系,凸现了经济学语境中“劳动”概念的现实内涵。第一,马克思分析了国民经济学“劳动”学说的理论矛盾:国民经济学的理论矛盾表现为理想型的理论与现实状况之间的矛盾,即在理论上被设定为“财富”和“幸福”源泉的劳动,却在实际上是“有害的”、“招致灾难”的,只能导致劳动者的贫困、堕落与危机;国民经济学既肯定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产品在理论上只属于劳动者,但同时又全盘接受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和劳动者的贫困。[1] (P230-232)进一步地,国民经济学的理论矛盾的症结在于它把劳动、劳动者,以至人仅仅理解为“抽象劳动”:“国民经济学抽象地把劳动看作物”。[1](P236)因而,它“把工人只当作劳动的动物,当作仅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它“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不把工人作为人来考察”, “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1] (P232-233)第二,马克思指出国民经济学劳动学说的理论矛盾的根源在于: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矛盾丝毫不加怀疑和探究,仅仅把这种矛盾当作既成事实和客观规律接受和肯定下来,这一现实矛盾就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他指出,“资本、地租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因为,劳动产品为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所占有,同时,资本又是“积累的劳动”,是工人通过劳动不断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工人的生活需要取决于劳动雇佣和商品关系,而劳动雇佣却完全取决于资本和资本家,工人为了维持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必然要受到资本家的支配和奴役,“工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被贬低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不断奋力生产着自己的枷锁。总之,人的“活的劳动”必然要受到这一活动的异己产物“死的资本”的支配和奴役。[1] (P223-229)进一步地,他把“资本”界定为“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同时,“资本是积蓄的劳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的劳动的增加”不会导致劳动者的财富增加,只会导致“资本的增加”,即导致对人的劳动的异己和奴役力量的增加;从而,在理论上把握住了“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关系的现实内涵。[1] (P238-242)第三,与国民经济学从总体上缺乏对社会现实矛盾的深刻洞察和对人类处境的人文关怀不同,马克思把对劳动与资本的现实矛盾的理论思考最终引向了对现实社会中“人 ”的处境的深切反思与关怀。马克思指出,在现实条件下,“工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被贬低为机器”,人“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人变成抽象的活动和胃”;而“死的资本总是迈着同样的步子,并且对现实的个人活动漠不关心”。由此,他提出了工人现实斗争的目标:“工人不仅必须为物质的生活资料而斗争,而且必须为谋求工作,即为谋求实现自己的活动的可能性、 手段而斗争。” [1] (P227-229)由以上三点我们可以发现,在马克思对“劳动”的经济学分析中,已经带入了哲学批判、道义批评以至人类解放理想等“人文诉求”,“异化”、“异化劳动”以至“类本质 ”等带有哲学人性论性质的概念已呼之欲出。

二、在笔记本Ⅰ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笔记本Ⅱ的残余部分和笔记本Ⅲ的“私有财产和劳动”和“私有财产和共产主义”(都是笔记本Ⅱ的补充材料) 等章节中,马克思实现了经济学语境与哲学语境的“双向生成”与“相互交融”,提出了“异化劳动”和“类本质”等一系列核心哲学概念。在笔记本Ⅰ的“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一章的开头部分,马克思指出了国民经济学的学理局限即它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却没有说明这个事实本身,而且没有说明私有财产的产生过程和原因,不理解劳动、资本和地产三者分离的规律和原因,并由此提出探讨“全部异化和货币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的理论目标。这就鲜明地体现出了他要求超越国民经济学的现象描述和事实研究,揭示“当前的经济事实”背后的“本质联系”、“规律”和“原因”的那种深刻的“哲学诉求”。[1](P266-267)由此,马克思开始了经济学讨论与哲学讨论之间的“双向生成”过程,这一过程的核心步骤就是一系列“概念转换”与“话语嫁接”:第一,劳动的现实状态被理解为“异化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活动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同时,资本被理解为“异化劳动”的产物,被理解为私有财产即“外化劳动”。[1] (P267-271,P277-280)第二,劳动本身被设定为人的“类生活”、“类本质”、“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劳动异化之本质也就被理解为“人的类本质”同人相异化。[1] (P272-276)第三,生产劳动之发展又被理解为扬弃异化、扬弃私有财产,实现人的本质之复归的共产主义解放途径的现实基础,被理解为“人”的现实的生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1](P297-311)由此,马克思以“类本质”、“异化”等哲学概念为“理论对接点”来规定、限制、扩展和深化经济学语境中的“生产劳动”概念,将之直接与“人的本质的复归”、“人类的解放”和 “共产主义”等宏大主题相联系,从而逐步地把它从经验实证科学领域上升到高度抽象的“主体哲学”理论层次,上升到“人类解放”的现实关怀层面。

三、在笔记本Ⅲ“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一章中,马克思把经济学语境中形成并逐步哲学化的“劳动”概念和费尔巴哈的“类本质”概念一起引入对黑格尔辩证法特别是“劳动(实践)”、“人”和“人的本质”等概念所进行的纯哲学式批判之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拒斥了形而上学的主体哲学,初步形成了科学的“哲学式”劳动(实践)概念,体现了重建主体哲学的理论动机。

综合以上三个部分我们可以发现,《手稿》中,马克思的劳动概念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在经济学语境和哲学语境之间“双向生成”的过程,经济学语境中的劳动概念和哲学语境中的劳动概念最终在“异化劳动”理论中实现了语义融合与概念对接。从文本来看,与劳动概念由经济学语境向哲学语境的生成过程相应,马克思还必须在纯哲学领域形成一个“劳动”概念来实现向经济学领域的生成过程,这个概念既要能够承接和统率由经济学语境中的劳动概念所带来的全部经验色彩、实证内涵和现实意义,又要能够在纯哲学领域担负其拒斥思辨形而上学的“人――主体”概念,同时重建新型主体哲学的理论任务。也就是说,马克思需要这样一个概念,它既可以借重于哲学思维的普遍性、本质性和终极性来消解国民经济学的“劳动”概念的片面、肤浅和人性关怀的缺位等弊病,又可以借重于国民经济学的实证性、经验性和科学性来拒斥思辨哲学的形而上学特征。《手稿》中所形成的劳动(实践)概念正是这样一个可以在哲学和经济学双重语境中“自由出入”,并都能占据各自核心地位的概念;它既可以被哲学思维抽象地把握住,又可以被经验科学实证地界定下来,②因而是一个非形而上学化的哲学概念。所以,它就被看作在哲学语境中最接近经验实证科学的一个概念,同时也就是最远离思辨形而上学的一个概念。进一步地,它也就很可能成为对思辨形而上学构成最大破坏力的一个哲学概念。总之,经济学和哲学双重语境中形成的劳动(实践)概念,既承载着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又蕴涵着深沉的人文价值关怀,鲜明地体现出了马克思拒斥形而上学的主体概念,重建实证的、经验的、科学的主体哲学,并以此为共产主义人类解放学说奠定哲学基础的理论动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8篇

关键词 地理概念教学;概念;教学方法

在地理课堂教学过程中,大多数老师对于地理原理的分析相当不错,但是对于地理概念教学笔者认为值得商榷。从近期听的几节公开课中对于概念教学有这样的体会,由于一味地过度追求生活化、趣味化和教学的流畅,淡化了地理教育最为本质的特征——地理本色化,“浮光掠影”式的概念教学屡见不鲜,表面的喧闹替代了学生本应有的深层次的思考,因为缺乏深刻的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令人担忧。本文就几节公开课中涉及到的有关地理概念,浅谈如何进行地理概念教学。

“概念”是用符号来标志的具有共同的关键属性的一类事物或特性(教学心理学定义)。概念是地理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概念有利于促进思维,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教给学生正确、清晰、完整的地理概念是提高地理教学质量的根本。

理解概念应达到以下三点要求:①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②明确这个概念和其它一些概念的关系。③能正确运用概念。概念的掌握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需要经历复杂的心理过程,教师必须遵循学生掌握概念的心理过程和认知结构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表象的“中介”作用,让学生利用表象作“渡船”,从感知的彼岸顺利到达抽象思维的彼岸。

因此,在我们的教学中,如何进行概念教学呢?这就是要谈到教学方法问题。

一、从感知中深化表象

首先,我们的教学面对的什么样的群体,是学生,他们是来接受知识并达到能理解与掌握知识的目的。对于地理概念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让学生读一遍或是对着某个概念简单地讲一下,学生在课后能否真正掌握这个概念,理解这个概念,从我的感觉看并没有。

例如,关于城市化这一概念,某位老师将书本的定义让学生读了一遍就结束了。其实书本关于城市化这个概念的文字描述,包含了几层基本内涵,一方面是对概念的全面陈述,另一方面也是为下面关于城市化问题作了最好的铺垫。

我觉得老师在备课时,就要明确这几层含义,并且在教学过程中对概念进行分析说明时,引入同学们熟悉的知识或生活常识,会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与掌握。如引入已经学过的民工流问题进行分析,问:大量的民工进城打工将对城市带来什么变化?人口增加学生自然会答到。问:当人口增加后可能会带来什么变化,诸如城市面积扩大等方面的问题,学生也会想到,促进了人口向城市集聚;既是对城市化概念的讲解,同时也为后面城市化对地理环境的影响等知识作了铺垫。再将目前乡村地区的变化这一生活化的问题引入,也有利于学生对乡村变为城市的过程这一陈述的理解。

二、在比较中明确概念

学生由直观感知所获得的对于概念的认识是粗略的、肤浅的,因此,要通过分析和比较,使表象由模糊到清晰,由分散到集中,从而抽象出共同的本质属性,形成完整的、准确的概念。

如循环经济概念,人教版必修2第六章第二节中的描述:循环经济是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根据资源输入减量化、资源再利用和使废弃物再生资源化等三个原则,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要使学生理解此概念,在教学中教师应先通过对表6.1《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的比较》的分析比较,获得传统经济活动与循环经济活动两者间的差异。再通过案例2《河南某酒精总厂的清洁生产》、案例3《北京留民营的生态农业》等问题的讨论,使学生获得其概念的内涵。真正理解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实现循环经济的基本途径是清洁生产,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实现循环经济应大力推行生态农业的本质内涵。这样学生对于循环经济的概念理解就不会停留在表象,也会进一步理解其深刻内涵。

三、在应用中促进理解

学生对概念的掌握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需要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多次重复,所以当学生初步建立新概念后,需要应用多种方法,促进概念在学生认知结构中的保持,并通过不断运用概念,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学生既可对概念作表面加工(只注意概念表述的准确词句),也可以作深入的心理加工(对概念的意义作深刻的思考)。信息加工理论的研究表明:意义的编码越深刻越精细,即加工水平越深,记忆就越好。因此学生初步建立概念后,要引导学生对概念的意义作多方面的深入思考。例如:学生获得“水循环”的概念后,要引导学生领悟水循环概念中的

关键词 语,“自然界的水”、“四大圈层”、“各个环节连续运动”等。让学生自己说说看

关键词 语是哪些?你是怎么理解的?以及水循环发生的领域、水循环的环节及水循环的意义等方面,使学生能根据表象重建概念。同时,概念的应用是掌握概念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阶段,通过应用可以加深理解,增强记忆。如学习了水循环概念之后,通过不同的例题和练习来加深对理解水循环概念的理解,在练习中要引导学生说出判断的思维过程,使学生进一步从练习中体会到水循环这一概念的真正内涵。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9篇

在高三的历史复习中,帮助学生形成正确、有效的历史概念,不管对提高学生的考试能力,还是对促进学生认识历史都具有重要价值。如2013年上海高考卷19题:在关于现代化内涵的讨论中,同学们提出①政治上的民主化和法制化、②经济上的工业化和市场化、③思想上的理性化、④社会生活的变化等核心要素。以下归纳最完整的是:A ①③;B①②③;C①③④;D①②③④。此题考查了现代化概念。近代化也叫现代化,近代化的过程就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带来了政治、经济、思想、社会风俗一系列变化,其核心是经济的工业化和政治的民主化。历史概念具有层次性和概括性的特点,层次性是指它包括时间、空间、人物等要素,同时它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各种历史概念上下左右交织在一起,构成一个网络;概括性指它反映的内容是概括的、特征是抽象的。现代化这一历史概念从层次上包含了时间和空间,从概括性上指出了不同层次的特征,如果教师在复习中把握这一概念的层次性和概括性进行讲解,学生会比较容易选出正确的答案。

历史概念知识是历史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掌握了历史学科关键概念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探讨各种历史结论和评价。很多历史教师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在教学中还是主要关注历史事件的完整性,从背景到原因,然后过程、结果,最后意义,缺乏足够的功底把学科概念讲清楚、讲透彻。例如很多历史教师甚至历史教辅书都把自然经济和小农经济这一对概念等同起来,这是有误的。首先,特征不同。小农经济强调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规模小。自然经济却是相对于商品经济而言的,表现为自给自足、排斥社会分工等特点。其次,两者产生的时间也不同。小农经济产生于铁犁牛耕技术的出现及普及后,随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确立,在春秋战国时期产生的。小农经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具有三种社会属性,即封建社会小农经济、资本主义社会小农经济、社会主义社会小农经济,以封建社会小农经济最为持久,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依然是小农经济为主体。自然经济早在原始社会就产生了,因为那时生产力极其低下,以生存为目的的经济生活方式是自然经济的充分表现。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都是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的产物,都具有自给自足的特征,但不能完全画等号。

在新课程的理念下,更加注重了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突出对学生历史思维能力的培养。我们知道,思维能力是认识能力的核心,是学习活动的起点和基础。当教学中遇到学生难懂的概念时,很多教师通常仅通过现象的列举,或用直接下定义的方式,或仅从一个方面单向解释了事,这样历史概念只是变成了教师灌输学生死背就能掌握的东西。但是,如果学生难以同化真正适度的概念,历史思维能力就得不到发展。如2012年福州市质检3题:明朝中期,苏州东城“比屋皆工织作”,杭州城东北“机杼之声,比户相闻”。这反映了苏杭地区丝织业 A.民营作坊兴盛,B.已采用大机器生产,C.实行工官制度,D.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此题考查了中国古代手工业的发展特点,但是大部分学生都选了D项。根据材料“皆工织作”“比户相闻”,学生联想到机户和机工,所以判断出是资本主义萌芽,实际上“工”指手工生产,“比户”指一家挨着一家,形容较多。判断资本主义萌芽主要标准是雇佣关系,在明末江南丝织行业出现“机户”与“机工”“计日受值”这种经济现象,我们把它归纳成资本主义萌芽,而不是简单的“工”和“户”。学生对这一概念理解的偏差直接导致在知识的应用过程中出现错误。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0篇

一、成本概念的研究现状及评述

中西方关于成本理论的研究中,有关成本概念的探讨一直不曾中断。西方(主要指美国)对成本概念的研究集中在20-70年代,以美国会计学会(AAA)成本概念委员会以及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名词委员会的报告成果为代表;我国对成本相关理论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但自50年代至今有关成本概念的讨论也一直存在。本文拟将与成本概念研究现状相关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回顾和总结。

(一)“成本”的定义一是美国会计学会(AAA)成本概念委员会关于成本的定义。1951年,美国会计学会(AAA)成本概念与标准委员在《成本概念与标准委员会的报告》第二部分“成本概念”(Cost Concepts)中,将成本定义为:“成本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付出(或可能要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该定义强调对“多年来成本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所使用的多种成本概念进行总结”,从而使成本概念具有广泛的包容性。笔者认为,报告中对成本定义所作的解释和限定,对理解和使用成本概念更为重要。报告在定义之后进一步解释:“成本”是一个一般性(generic)的概念,在具体使用成本时,必须将其与成本对象(costobject)相联系。同时,成本概念在使用中也蕴涵着这样的事实,成本总是特定成本主体所发生的成本。从该报告对成本概念的解释中可以看到,成本概念进行研究必须要限定成本的主体和成本的对象,否则成本研究将没有意义。1955年,成本概念委员会又了《基于管理目的的基本成本概念暂行报告》,该报告中提出了服务于管理的计划和控制目的的基本成本概念,在第三部分“企业成本的本质”中,将成本定义为:“成本通常是指为了取得或创造有形或无形资源而有意放弃或将予放弃的一定量的价值”。其后的“基本框架”(Basic Framework)的报告中指出,理解成本的本质需要理解以下三个问题:成本概念的目的性;企业风险与成本的关系;计量所放弃价值的方法。对于成本概念的目的性,报告中进一步说明:作为一项成本,为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取得或创造的经济资源的成本应该只包括那些为了实现这一特定的管理目标所必须放弃的价值。但由于管理目标的多层次性以及管理行为的多样性,成本报告中所列示的放弃价值(成本)会因企业和特定管理目标的不同而不同,因此,从广义上来讲,任何事物的成本都取决于决定成本的目的。  二是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等关于成本的定义。1957年,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的《第4号会计名词公报》对成本的定义为:“成本系指为获取财货或劳务而支付的现金或转移其他资产、发行股票、提供劳物、或发生负债,而以货币衡量的数额。成本可以分为未耗和已耗,未耗成本可由未来的收入负担;已耗成本不能由未来的收入负担,应列为当期收入的减项,或借记保留盈余。70年代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所属会计原则委员会将成本定义为经济活动中所蒙受的牺牲、放弃或抛弃。80年代,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F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对成本的定义为:“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价值牺牲,即为了消费、储蓄、交换、生产等所作的放弃”。三是我国关于成本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制度》(2001)将成本定义为“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除引用西方关于成本的定义之外,从我国学者对成本概念的研究成果来考察,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有:“(企业)成本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耗费的本钱。……成者,完成、实现之意;本者,资本之本,本钱之本”(中国会计学会核工业专业委员会,1996);成本是“特定的会计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发生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代价”(葛家澍等,1999);“成本是为实现特定经济目的(不包括偿还债务、退还投资)而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支出。其中,支出是一个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流出的时间既可能是现在,也可能在过去,还可能在未来;流出的形式既可能是支付现金,也可能是消耗或转让除现金以外的资产,还可能是提供劳务、承担债务,甚至是发行股票等,其结果既可能导致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也可导致负债的增加”(张敦力,2004)。四是对中、西方成本定义的评述。中西方对成本定义的不同表述,体现出中西方在基本概念规范化上的差异。西方对成本的定义,在不同的时期,基于不同的定义和使用目的,其概念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但西方关于成本概念定义的落脚点多为价值的牺牲或放弃,作为货币计量结果和表现的“价值”在成本定义中居于核心地位,“价值牺牲”作为成本本质内涵的表述也是相当抽象的;而我国对成本的理解长期以来受马克思《资本论》中有关成本价格论述的影响,对成本本质内涵的理解倾向于具体化。尽管如此,中西方在成本概念的认识上,还是共识居多的,如对成本目的性的认识、对成本主体的认识、对货币计量的认识等。

(二)成本的本质对成本所下的定义在很大程度上隐含着对成本本质的理解。中西方在关于成本本质的研究中,也体现出“放弃”和“耗费”的不同倾向。一是西方关于成本本质的价值放弃论。Norton M.Bedford在成本概念与标准委员会1955年的暂行报告之后对企业成本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将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等研究文献中出现的多种成本概念(如沉没成本、付现成本、真实成本、机会成本、可控成本、可变成本等)统归至企业成本的概念之下,并试图寻找各个概念背后所共有的相同因素,即企业成本的本质。Noaon M.Bedford对企业成本本质的分析思路为:现金支出_÷现金牺牲一现金放弃一价值放弃。将企业成本的本质最终归结为价值放弃,是因为这一概念本身具有不确定性,然而正是由于这种不确定的广义性,使得成本计量的多种方法成为可能,从而保证了不同计量方法下成本概念的准确性。以价值放弃作为企业成本的核心本质,允许以多种货币金额来计量不同的成本,企业成本的全部本质就更清晰地体现在对成本计量方法的考察中。企业成本概念的多样性表现为以下四个特征:企业成本因企业所履行功能的不同而不同;企业成本因其被使用的特定目的不同而

不同;企业成本因其预期被计量的范围的不同而不同;企业成本因为取得或创造经济资源而有目的放弃的价值所包含内容的不同而不同。西方关于成本本质的研究方法是抽象式的,类似于数学中的交集,使成本本质包含于所有可能出现的企业成本内容之中,与此同时,又不限制不同企业成本各自的计量需要。而我国理论界对成本本质的理解则在对西方吸收借鉴的同时,也赋予了自己的解释。

二是我国关于成本本质的耗费论。成本本质的“价值放弃”论在西方是较有代表性的,它高度抽象出了不同领域、多种成本概念中所包含的共同因素,我国理论界也对此观点多数持赞成意见,所不同的是,我国学者认为,价值计量的事物(对象)才是成本的本质,从而将成本本质具体化为资源的耗费(戴新民,2003),或资本、本金的耗费(中国会计学会核工业委员会,1996)。还有观点认为成本本质上表现为资源配置的效率(阳昌云,2000)。随着成本概念的发展,成本本质的“资源”观逐渐建立起来,如米切尔,马赫在《成本会计一为管理创造价值》一书中提出:“成本是资源的一种损失”;霍恩格伦在《成本会计学一以管理为重心》中指出:“成本是为了达到某―个特定目标所失去或放弃的一项资源”。

三是对中、西方成本本质的评述。无论是西方的放弃论还是我国的耗费论,在成本所放弃或耗费的内容即价值的表现对象上,即资源,中、西方的认识是共同的。所不同的是,西方认为成本是资源的放弃,而我国认为成本是资源的耗费,放弃和耗费有何不同,该点在明确了下一个问题“关于成本与费用”之后会变得较为明晰。放弃(melease)中包含牺牲(forgone)和支出(outlay)两种含义,也就是说放弃既表明资源的转化,又表明资源的使用,而耗费则表示资源的使用和消退。在西方的概念中,定义费用时使用耗用,而定义成本时多使用牺牲。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成本和费用的不同。本文认为,对于成本的本质,西方的放弃论较我国的耗费论更为科学、全面、合理。

(三)成本与费用费用概念以及成本与费用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成本概念研究过程中必不可免的话题。事实证明,理论界对成本与费用概念的规范和使用并未达成共识。西方关于费用的研究资料中,对费用的理解也是不尽相同,例如,费用有时被作为成本的同义词使用,认为如果没有其他词语的限定,费用就是一个没有技术含义的一般概念;而多数情况下,费用指服务成本(与有形的产品成本概念相对立)或者专指与销售、管理、财务等活动有关的服务成本;Paton,Littleton,Greer,Porter及多数权益派学者将费用作为是总收入的减项,利润的决定因素,总体看来,西方围绕费用概念而产生的争议并不少见。在我国,对成本与费用概念及其关系的讨论,其观点也不尽相同:有观点认为,成本与费用是两个并行的概念,尽管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实际上其间有本质的区别。成本与企业特定资产或劳务相关,而费用则与特定期间相关;成本是企业为取得某种资产或劳务所付出代价的量度,而费用则是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资源耗费金额;成本不能抵减收入,只能以资产的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而费用则必须冲减当期的收入,反映在利润表中;类似的观点还有,“成本”和“费用”概念是两个相互联系又存在重大区别的概念。从概念体系的科学性上讲,需要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用来说明企业资产形态变化过程中的计量标准;一个用来说明经济资源的消退;有学者将成本和费用的关系图示为:成本性费用资产成本损益性费用;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成本与费用本质上是相同的,均是指某主体为一定目的而发生的耗费。成本适用于“主体目的已达成”的场合,费用适用于“主体目的执行中”的场合。  笔者认为,成本与费用关系的研究适宜在两个层面上进行,即财务会计层面的成本与费用以及管理会计层面的成本与费用。目前,我国学者的研究多集中于财务会计领域的财务成本与费用的关系研究,因而得出将成本与费用概念严格区分使用的结论,这是合理的与必要的。在财务会计层面上可以使用小成本、小费用的观念,严格区分成本和费用,从而规范概念的定义和使用。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对费用的定义中,可以看到费用概念的狭义化趋势。与此相对应,本文认为对成本的定义适宜采用1957年美国会计师协会(AICPA)的定义,即:“成本系指为获取财货或财务而支付的现金或转移其他资产、发行股票、提供劳物、或发生负债,而以货币衡量的数额”。狭义的成本(小成本)表示资源的转化,狭义的费用(小费用)表示资源的耗用。如此界定、规范之后,财务会计层面成本与费用的关系如图1所示。在管理会计层面,可以使用大成本、大费用观念,即将成本和费用均视作主体为实现某一特定的目的而放弃或耗费的资源,将成本和费用作为本质上相同的两个概念而不加以严格的区分,这将有利于在大成本观下不断和完善成本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实践。

二、成本概念研究的不同视角

有观点认为,会计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方面,而成本概念在会计学及经济学中均占据着非常重要地位,会计学应在多大程度上并以何种方式与经济学家的理论相关联,佩顿(W.A.Paton)认为:“在某一领域中完全有效的概念或术语无法移植到另一领域”。他指出,“至少,在没有严格限定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必须意识到,会计则和概念从计量的角度上来与经济理论中的概念明显不同。只有对基本原理的深入训练才是对会计人员真正有益的,而对经济学的一知半解或者只是对经济学家所陈列概念的表面理解可能会使会计人员陷入迷惑,而不是有助于其在合理的理论基础之上展开会计程序”。经济学中的短期成本、长期成本、边际成本、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等概念本身的含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理清经济学与会计学对成本概念研究的不同视角,并由此对经济学和会计学中的成本概念进行正确认识。为此,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会计学与经济学中成本概念研究的不同视角进行阐述。

(一)研究基本范式不同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S.Kuhn)在其《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并阐释了“范式”(Paradigm)的概念。所谓范式,就是指科学家之间围绕假设、方法论原则、技术、事例等形成的一致看法,以及最终形成的一种学术思想和学术概念体系。范式是作为一种学科探讨基础的思想、技术和方法论的“模子”,其实质是一种语言方式。经济学与会计学的基本研究范式是不同的。经济学的范式一般是以经济效率为中心以分工、交易和合作为内容,以供求均衡分析、边际替代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利益矛盾分析为方法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会计理论的基本研究范式则是会计的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在经济学中,从亚当・斯密古典政治经济学范式的建立到新古典经济学对范式的发展,再到新制度经济学对范式的革命,成本收益分析都是经济学的看家本领,它是经济学范式区别于其他科学范式的重

要方面,根据对成本收益工具的运用程度以及成本理论的发展,经济学中的成本理论可分为传统成本理论和现代成本理论。其中,传统成本理论中的代表概念为:短期成本、长期成本、平均成本、边际成本、机会成本等,现代成本理论中的典型概念为:交易成本、成本、信息成本。这些不同的成本都是经济学用以进行效率分析的工具。从研究范式的意义上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一种重要属性(基础),它决定着会计报告的结果。虽然成本在经济学和会计学各自的领域中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作为“成本效率”分析工具的成本,与作为“计量属性”的成本,其内在含义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对成本定义的方式和内容存在差异。

(二)研究的出发点不同 经济学家将成本称为经济成本(economic costs),根据C.E.Cox的定义,“经济成本是生产产品的过程中因努力和节约所遭受的痛苦”(C.E.Cox,1930),这种痛苦成本是主观的。经济学家对成本问题的研究采纳的是社会的观点,其出发点是整个社会而不是单个的生产者,经济学家关注的是全社会的生产结构而不是单个生产者的具体问题。与经济成本不同,会计人员关注企业成本(business costs),即企业将其产品投入市场所必须作出的支付。会计学对成本研究的出发点是单个的企业或个体,关注个体所有者的回报(盈利)能力。因此,概括来看,会计学中的成本是微观的、具体的、方法层面的;而经济学研究的成本则是社会的、抽象的、本质的。经济学家将生产者看作一类人,而会计工作者必须从个体(业主或企业)的角度计量现实成本的发生。

(三)研究目的不同经济学有时被定义为一门基于价格研究现象的科学。因此,经济学家对成本的关注源于价格,其成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探究成本如何影响价格、以何种方式决定价格、以及成本对价格的决定程度。在这个意义上,对经济学成本的理解如图2所示。会计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在复杂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对成本进行追溯(反映职能)。在会计学的分析中,基于会计假设(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尤其是“会计分期”假设而将全部支出区分为“成本”与“费用”的分析方式,其目的是为了更科学地确定每期的收益及资产价值。由此看来,经济学与会计学对成本研究的目的以及由此决定的研究方法均存在差异,经济学家的研究关心企业如何作出生产和定价决策,因此,他们在衡量成本时就包含了所有机会成本。与此相比,会计学家的工作是研究如何记录流入和流出企业的货币。他们衡量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但忽略了部分机会成本(曼昆,1999)。因此,经济学中的成本概念是无法直接应用于会计学领域的,研究视角的不同,使经济学和会计学对同一客体进行研究时所限定的范围,所使用的方法,所关心的结论均有所不同。在成本研究方面,经济学成本理论为会计学成本理论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而会计学的成本理论则是经济学成本理论的具体运用。

三、成本概念的解释性框架构建

作为一般性概念的“成本”,在其核心本质的约束下,其内涵和外延日益呈现出广义化的趋势。对于成本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要想在特定的条件下正确理解和使用不同的成本概念,从而提供或获取确当的成本信息,双方都需要对与一般性成本概念相关的必要因素进行明确和限定。本文提供了一种理解和使用成本概念的方法,即构建成本概念的解释性框架。将这一框架的构建在两个层面上进行:首先进行关系构建,即构建成本概念中所体现的成本主体、成本客体以及成本对象之间的关系;其次针对各种关系要素的具体化,进行特定条件下理解和使用成本概念的内容和程序构建,称之为解释性构建。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会计准则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会计改革的关键阶段,会计改革与发展实践急需一套用来指导基本的理论体系,作为我国会计标准的制定向导。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越来越密切,因此我们必须要以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为依据,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健全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才能够为制订会计准则提供一个方向,使我们国家与世界各国完成经济合作,积极融入到世界经济中去,促使我国的经济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分析研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性

欧美等发达国家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与构建都起步较早,基于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且适合自身发展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健全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才能够为制订会计准则提供一个方向,使我们国家与世界各国完成经济合作,积极融入到世界经济中去,促使我国的经济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致使会计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因此我们一定要以我国的会计实践为依据,建立较为适合我国经济国情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是经济理论发展的必然

纵观经济理论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深入研究的客观必然:首先,建立起合理的概念框架能够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问题,保证信息准确性;其次,对于会计政策不合理选择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具有约束作用;再有,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能够促进财会决策的有用性;最后,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能够给不同的财会带来统一的结构,给不同的会计准则提供可以作为要求指南或参照的逻辑标准。因此,从发展历程等客观角度分析,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和建立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经济制度也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因此我国的财务会计理论研究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把经济发展作为核心指导要求。建立的系统中要包括财会目标、要素、原则,且内在的逻辑一致,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它能够反映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并且,这个框架在实际会计实施中,能够起到指导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这个概念框架的确定需要具备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构建统一的财务会计框架,权威且稳定。

(三)我国会计准则中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会计准则提出了简单的框架思路,但是没有一个系统性的标准,缺乏统一性,不能很快的适应会计环境,投入速度慢,我国的会计准则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与不足之处,业内没有一个权威的会计准则作为指导。所以,面对我国现阶段不完善的财会框架,需要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四)符合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大趋势

纵观国际,财务会计框架在发达国家的财务会计领域已经非常完善,会计国际化的潮流已经席卷全球,所以,我国在会计的基本概念、原则等方面都应以国际惯例为基准,同时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一个同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向契合,能够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进行各种经济行为约束的系统框架。

二、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内容

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期稳定的地进行,同时需要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在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时可以借鉴国际惯例,立足我国当前国情,把会计工作目标作为框架研究的基石,立足会计基本假设对会计信息质量及其特征做出分析,从而构建与我国经济发展较为符合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一)会计本质

实践证明,要想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就必须要能够明确地理解会计本质这个最为基本的概念。由于西方国家中“信息理论系统”得到了会计界的普遍认可,因此在西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并没有对会计本质进行论述。但是我国关于会计本质的认识尚未达到共识,并没有一个观点得到普遍认可。因此明确会计本质是建设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首先要做的事情。

(二)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

财务会计基本准则中的假设问题都包括有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等五种内容,增加的部分主要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出具的财务报表、运营情况以及最为重要的资金流,这些会计信息都要作为企业管理层做出会计目标的依据,对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制定发挥辅助功能。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会受到会计目标的影响,从本质来看,基本假设能够客观地反映出会计目标的要求。目前基本准则将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一同纳入会计标准体系。我们应在国内外会计丑闻频发的时代中吸取教训,对受托责任的履行做出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会计信息使用者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我国对于会计目标的要求定为受托责任同决策的融合。

(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决定会计目标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的会计目标定位在了受托责任观上,这说明目前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将可靠性放在首位。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存在着严重的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靠性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新基本准则优先考虑可靠性说明如实反映交易事项的真相,保持信息的可靠与完整成为首先应受到关注的基本信息质量。只有在可靠性的基础上,我国会计信息才能考虑增加相关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及我国会计环境的优化,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重要性也会相应提高。

(四)财务报表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于财务报表要素规定了资产、负债等基本要素。我国新基本准则突出了负债这一资产观念,把经济利益流动贯穿于六要素之中,将其有机地联系成为一个整体。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尚不成熟,国内经济发展模式处于重要的转型期,资本市场尚未完善,多种计量属性的并存可以有效避免会计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可以防止会计数字弄虚作假,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五)财务报告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机资料是组成财务报告的基本内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体现了利润分配主要内容,报表附注中披露难以细化的内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在我国新基本准则中主要体现为财务假设及目标、会计要素、质量要求及财务报告。

三、结束语

总体来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一个人造概念系统,完善财务报告体系并建立起相关的机制,建设起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能够有效地对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进行评价、为未来会计准则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理论指导。我国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中,应该将完整的概念体系、深刻的哲学性以及科学的证实系统作为最终目标。对前瞻性与理论性有较高的要求,并且必须具有现实性与可操作性。另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以会计目标为起点,由若干个相关的基本概念组成的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理论体系,旨在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是会计发展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旭.关于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思考[J].技术与市场(上半月),2008(5):69-70

[2]吴静华.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思考[J].中国外资,2010(10):79-81

[3]悦江伟.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思考[D].东北大学,2008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2篇

在学习、检测中,我们发现不少同学在答非选择题时表述不规范,缺乏专业术语,口水话较多,在答选择题时难以判断选项的对错,在阅读材料时抓不住材料的关键字词、中心意思,究其原因是对思想政治学科的概念没有准确理解和掌握,从而对原理也就难以理解和掌握,更谈不上能读懂材料、准确判断、专业精准表达,故易丢分。所以搞好概念的教学就是我们搞好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前提和基础,不可忽视。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搞好思想政治课基本概念的教学呢?我认为基本概念的教学必须遵循认识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运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

首先,教师可以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引导学生形成概念

概念的形成需要经历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过程。任何概念都是人们在大量实践之后,通过抽象、概括等思维活动而获得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由感性到理性地去形成概念,理解概念。具体做法可采取如下步骤:首先要围绕所需形成的概念由教师或组织学生举出一些具体的事物和现象,供学生感知,作为学生进行抽象概括活动的思维基础,所列举的事物和现象要尽量广泛、全面并为学生所熟悉;其次引导学生对这些具体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提出明确的思考任务,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让学生讨论。最后在教师指导下,总结出反映这类事物本质概念的定义,用科学的语言简洁表达出思考的结论。例如我们讲《经济生活》中的商品概念时,可先让学生列举出生活中的商品,让学生分析、讨论这些商品的特点,并与物品、劳动产品进行比对,找出商品共同的、区别于非商品的本质特点,在学生思考后教师及时把思考的结果归纳起来,让学生回到教材商品概念的定义上来,最终使学生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由感性到理性地形成商品概念。

其次,教师要讲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正确把握概念的实质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要正确把握概念,必须弄清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即概念的内容;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的数量或范围。概念的内涵应以简明的定义来表达,应具有准确性和深刻性;概念的外延应列举适用范围内的主要事例进行阐明,要求全面、生动地反映事物的本质。政治教学中讲清概念的内涵有助于直接而准确地从理性上掌握概念;讲清概念的外延,有助于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全面具体的从感性上理解概念。例如我们在讲《政治生活》中的“国家”概念时,就必须讲清“国家”的内涵即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经济地位决定政治地位,一个阶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在政治上也就占统治地位,同时该统治阶段与被统治阶级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就要对被统治阶级进行统治、压迫,为此就离不开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组成的暴力统治机器等。故这样的一个政治实体就称之为国家。“国家”的外延是指古今中外的一切国家,从性质上看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再次,运用比较法分清易于混淆的概念

比较是人类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不比较难以弄清事物的异同。概念的意义在于能反映事物的本质。但是每个概念除了它所反映对象的本质之外,还有它的适用范围和它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往往被人们忽视。特别是某些含义相似或相近的概念以及概念之间的从属、并列、重叠、交叉等关系是学生最容易模糊的。因此,在概念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抓住概念的本质特征进行比较,分清易于混淆的概念,相似的概念要注意其不同,相异的概念要注意其相同。例如我们在教学《经济生活》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时,不少学生容易混淆,我们可用比较法进行了区分。“主导”是权重概念,侧重于控制力,是说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这是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表现;“主体”是比重概念,侧重于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意质的提高。

最后,引导学生应用巩固概念,在应用中体会感悟概念

应用概念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手段。应用概念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概念的理解、掌握、检查学生对概念的学习情况,而且能够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达到掌握概念的目的。例如在讲清“商品”概念之后,让学生分析海水、河水、自来水哪个是商品;在讲完“价值规律”概念之后,让学生分析自由市场上蔬菜价格为什么有涨有落;在讲完“违法”和“犯罪”的概念之后,让学生分析几个案例,区别哪个属于违法,哪个属于犯罪。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中的应用方式多种多样,既可在课堂上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也可在课后以作业的形式完成;既可以教学活动方式为主,也可采取其他实践活动的方式。

【参考文献】

[1]魏存珍. 浅谈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概念教学. 文科爱好者(教育教学版),2009(3).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3篇

高中政治在学习上需要大量的知道背诵,那么在答题中也是需要一门技巧的学科。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高考政治总复习方法与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考政治总复习方法与技巧第一,必须把政治学科中的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同名概念区分开来。高中政治教材的一些核心概念,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使用,虽然这些概念之间可能有某些联系,但区别却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规律",这是哲学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日常生活中也常常被一些人挂在嘴边,诸如"我发现一个规律"、"有一些规律性的现象"等。实际上,这里的规律仅仅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见现象。而哲学中的规律是指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所以如果按照日常生活对规律的理解,是不可能真正理解规律的科学含义及相关知识的。

第二,必须把政治学科内的相同概念加以比较。政治学科中的某些概念,有着相同的名称,这些概念之间往往存在一些联系,但在不同背景下和不同领域内有着不同的含义。比如经济常识和哲学常识中都有"价值"的概念。经济常识中"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以使用价值为基础,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一定没有价值。而哲学中的"价值"是一个广泛的、抽象的概念,是对各个领域具体"价值"概念的抽象。哲学中的"价值"概念是这样定义的:价值是指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特定关系,即事物对人的积极意义。比较这两个"价值"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般概念与特殊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

第三,必须把政治学科中的核心概念和其他相关的概念联系起来,组成概念群。政治学科涉及了大量的概念,许多概念之间是有关系的,尤其是核心概念周围往往都有一些其他概念,在复习过程中,我们要善于把这些概念综合到一起,而不是把它们孤立开来。比如,政治常识中有"阶级"、"国家"、"民主"、"政党"的概念。就单个概念而言,大多数同学是了解的,但是对这一组概念之间的关系有没有进一步深入理解呢?其实这四个概念中核心的概念应该是"阶级"。"国家"是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民主"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党"是指集中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并以夺取、行使或参与行使国家权力为目标的政治组织,阶级性是政党的本质属性。可见,上述四个概念以"阶级"为核心,连成了一个概念群。

高考政治总复习方法方法一:以主干知识为基础,把书本的知识结构建立起来,做到内容简略、线条清楚。比如经济常识,它的主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教材首先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讲起,第一课讲了商品经济的一般知识,第二课讲了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这两课都讲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从第二课开始,引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到一起,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一般"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即价值规律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及不足,都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表现和结果;"特殊"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必然产生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两者的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教材余下的部分实际上就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展开的。

方法二:打破教材章节束缚,按照专题对教材知识进行重新组合。高中政治教材是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编写的。一般说来,是先普遍后特殊、先具体后概括、先国内后国际。这些排列方法,从新授课教学来讲是比较方便的,但从高三复习的角度来看,则不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教材。因此,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将知识点归类,并按照专题重新组合。比如哲学常识中有关"发展"的知识,在高二政治教材的二、三、四、五、八课都有涉及,如果在高三复习时简单地按照教材顺序分章节复习,就难以对发展的观点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笔者在指导学生复习"发展"专题时对教材按如下顺序进行了重新组合:一、发展的含义和实质;二、事物是变化发展的,包括发展观点的地位、表现(这里涉及到教材第八、五课中"实践和认识的发展"的内容)和要求(这里涉及到教材第五课中"创新"的内容);三、发展的原因--内因和外因;四、发展的状态--量变和质变;五、发展的道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方法三:变换角度,重组知识。把教材已有的知识结构变换一个角度重新组合,往往会给你带来新的思路,它可以启示你:知识除了有书本上的这样一种联系,还会有另外一些联系。有了这样一个变换角度、重组知识的过程,在考试中面对一个书本上没有的材料和问题,就不会束手无策。现在考试的重点是运用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所以,根据事物及其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将知识重新组合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哲学常识的知识框架很清楚有四块:世界的本质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引出了唯物论和唯心论;世界是怎样的,引出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人们如何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引出了认识论;这些原理反映到社会历史领域,引出了人生观。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把这些知识做一个重新组合。比如"实践"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对整个哲学常识的高度浓缩,我们可以用"实践"这一概念把书本知识做一个整理。

政治的答题方法有哪些高考政治主观题,信息量大、考查能力层次多,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要求高,选拔功能强。考生失分的最主要原因有:基础知识未落实;常规能力未到位;词不达意、书写潦草;解题技巧未掌握等。

①体现题 题干中通常有“体现了什么”“怎样体现”“如何体现”等。回答这种题目时,应把教材中与材料相关的所有知识点一一罗列,然后将这些知识点与材料中的关键语句加以对照,二者相符的就是答案要点。

答题时,应先写教材中的知识点,再采用材料中的关键词句说明它体现了这一原理即可,即要做到观点与材料相结合。具体的解题思路是:一定点:确定考核的知识点是什么?二联系:联系所给材料与所学知识。三梳理:将材料所给的信息与考核的知识点一一对照,二者相符的就是答案要点。四作答:作答时要做到观点和材料相结合。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4篇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认识客观事物,需要借助科学的概念;而科学的概念,只能来源于客观实际。概念.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科学概括。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规定性,一切概念同样具有质的规定性。任何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一切概念同样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列宁说道:“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4这就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和概念本身发展运动的辩证法。“会计管理”概念,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产生的,就其实质来说,是会计工作和反映这一工作的概念本身的辩证运动的产物。

“会计管理”的概念,是建立在“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这一认识基础之上的。我认为,通常讲的“会计”,就是指的“会计工作”。有人说:“会计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会计学和会计工作的统一”,因此,在“会计”这个概念中,“包含了会计学和会计工作两个方面。”这种说法似乎不太科学。稍懂词法的人都知道,这叫做一词多义,“名义”就是多个概念:把多个不同义的概念混合在一起组合成一个概念,也是违反逻辑常识的。会计工作和会计学是实践和理论的关系,是两个紧密联系而又互相区别的概念。会计工作就是会计工作,会计学就是会计学,尽管它们都可简称为“会计”,但却不能混为一谈。正象有的同志说的那样“企业管理不等于企业管理学,计划不等于计划学,物资供应不等于物资供应学”一样,会计工作是一项实践活动,会计学则是一门学问。“会计”这一概念,是人们对会计实践的理论抽象。实践中有会计这种工作,人们把它抽象化形成概念,称之为“会计”。“会计”这个概念产生于会计工作,而会计学则是对会计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会计工作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太古时期的共同体5到今天,上下已有几千年;而会计学的发展历史,则是十分短暂的,即使从1494年算起6,前后也不过几百年。在没有“会计学”的概念时,就有了“会计”的概念,显然就是指的会计工作。“会计管理”的概念,就是建立在“会计就是指的会计工作”这一固有的含义基础之上。

那么,会计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呢?从会计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会计虽然原来是“生产职能的一个附带工作”7,但“生产和生产的簿记终究是两件事”。会计的产生固然和生产活动有密切关系,但它不是生产活动本身,而是人们对再生产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生产越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经济关系越复杂,讲求经济效益的要求越高,会计工作就越重要。几千年来,会计随着生产和经济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讲求经济效益的内容和方式的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漫长发展过程。到现代社会,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了。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从上古时期直至十九世纪中叶,在这数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对会计的基本要求,就是记帐、算帐,会计一直停留在簿记阶段,只是经历了从计数列簿记的发展。以后有了报表,并有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理论,簿记进一步发展到会计,但仍然是以记帐、算帐、报帐为主要内容。因而对’会计形成“工具论”这种朴素的、直观的看法,是不足为怪的。促即使是事后的记帐、算帐,也不能否认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经济管理的最初形式,就是计数、计量、计算。发展到后来,在记帐、算帐过程中,就包含了对经济业务的审查和对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就更直接具有管理的性质了。

社会发展到今天,经过几次产业革命以后,现在又面临新的技术革命,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会计工作的领域也随之越来越广阔。特别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会计已经从事后计算,发展到同时进行事前计算,预测分析,参与决策,加强事中控制。会计工作渗透到生产技术的各个领域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记帐、算帐已不能概括会计的全部职能。簿记在历史上是会计的一个发展阶段,在今天是会计的组成部分,它从属于会计,只是会计职能的一部分。

目前,西方不少会计专家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如果从信息论的观点去理解,人类社会各种各样的经济管理活动,都离不开经济信息,都可以把它看成是各种信息系统。把作为经济管理组成部分之一的会计,也看作是信息系统,是无可非议的。不仅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同样,统计也是一个信息系统,计划也是一个信息系统,其他各种管理都是一个信息系统。但是,用一种无所不包、如此广泛的概念,表达一种特定的概念,并作为一种规范化的定义来使用,显然是不可取的。问题还在于西方某些持“信息系统论”的会计学家们的会计观,仍然是局限在记帐、算帐的传统观念之中。把会计仅仅看作是一门数据处理的纯技术工作,不具有直接履行管理的职能,只是“输送有关单位的财务信息或其他经济信息,以供信息使用者判断和决策之用。”8虽然他们把视野从过去的数据,扩大到了预测未来的数据,但似乎仍然把会计看成是“算盘”、“电子计算机”一样的数字运算工具。英文information一词只是情报、资料、信息,不包含管理的意思。把会计作用局限在仅仅输送信息,显然也是不符合会计工作客观实际情况的。现时的会计工作,不仅要处理数据,提供信息;还要预测前景,参与决策;掌握动态,进行控制;分析效果,考核业绩。即使是处理数据,也不是象机器人那样机械地、直观地记录。而是一种包含会计人员主观能动作用在内的“观念综合”。更何况核算过程之中交织着监督,不是简单地收款、付钱、记帐,还要审查这笔钱能不能收,能不能付,该不该花。正因为先进运算工具的出现,并在会计领域广泛运用,传统的手工式的占用大量入力的记帐、算帐那一套数据处理工作,被电子计算机所代替,并且出现了“会计电算化”的专门学科,工作速度大大加快了,效率大大提高了,同时核算工作量也大大简化了。可以预计,今后会计发展的前景重点已不在于数据的处理,而在于数据的利用,在于对经济活动的预测、决策和控制。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将开拓会计工作更加广阔的领域。会计的预测、决策、控制、监督,将成为会计的主要职能。

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国家从十年动乱,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从片面追求高速度,转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企业在经济体制的大改革中,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化。由于整个经济形势这些战略性的转变,实际生活中的会计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比如:

第一,经济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使会计工作着重点,从事后算帐向事前、事中转移。会计工作的领域更加扩大,地位和作用更加提高,会计管理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率。

第二,经济体制改革,给企业增添了活力,会计工作也空前活跃,新创造、新经验层出不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出现,促使经济工作从计划到核算、从控制到分析、从预测到决策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以后,会计工作无论在对外经营和对内管理方面也都遇到许多新课题。在实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以后,企业朝“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向迈出了更大的步子;随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发展,一个新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正在形成。

第三,在搞活经济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督,更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法》正式颁发后,将使我国会计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成熟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这些也极大地丰富了会计管理的概念。

第四,马克思曾经说过,会计“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9还指出价值决定仍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分配”意义上起支配作用,而“与此有关的簿记,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重要。”10所以社会主义会计无论从广度和深度较之资本主义都有极大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必需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要强调价值管理。因而,建立一个与国民经济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会计体系,也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急需解决的课题;: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方面给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活力,同时也必然会出现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会计管理如何在核算微观经济效益的同时,核算和监督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会计的职能作用,应该超出一个基层组织,成为社会核算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体制改革,多层次的经济体制结构,带来社会上会计咨询服务的兴旺。所有这些都将丰富会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第五、在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中我国的涉外会计有了极大的发展,成为整个会计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由于和外国的经济交流增多,世界各国会计管理的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也吸收到我国会计管理体系的内容之个。经过博采众长之后,需要融合提炼,加工改造,才能自成一家,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上述情况告诉我们,既然现实的经济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那么,反映现实经济关系的概念,也应当不断地校正、改变和更新。由概念组成的理论,也应该达到新的广度和深度。我国的一些经济管理学家,在今年召开的一次“企业管理现代化座谈会”上提出:要“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管理体系”,要“在国际上形成一个中国的管理学派。”11我想,我国的会计学家们,也应该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关于“会计管理”这个概念提出来以后,由于和传统的会计观大相径庭,引起了一些误解。现在,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看法需要澄清:

1.有人认为,提出“会计管理”是为了提高会计的地位、鼓舞会计人员工作的信心。这种说法只是一种推测,会计的地位、会计人员工作的信心,不是提出一个概念所能决定的,概念的产生也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随着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较之过去已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种客观存在,而不是提出一个概念所能产生的结果;恰恰相反,客观现实中会计地位、作用的提高,是产生“会计管理”概念的重要基础、

2.有人说,不问意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的说法,就是不重视会计的反映作用,就从根本上抹煞了会计的特点。我认为不能这样推理。不同意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的说法,并不等于不重视会计的反映作用,也并不意味着会计不具有提供经济信息的职能。本文前面已经阐明,如果把会计的本质用“信息系统”来概括,以提供信息作为会计的全部职能,显然有失偏颇。我们历来认为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离开了核算就无所谓会计,监督也无从谈起,它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而离开了监督,会计也就失去了生命,它是整个会计工作的灵魂。正如同理解马克思关于“控制和观念总结”的论述一样,从职能的重要性来讲,控制是第一位,观念总结是第二位的;从工作的时间顺序来讲,观念总结是先于控制的,会计的监督是融合于核算过程之中的(核算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核算)。核算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监督,不需要控制监督而进行核算是毫无意义的。

3.有人把“会计管理”解释为“就是管会计”,这是极大的误会,也违反逻辑常识。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顺过来、倒过去都可以说的。例如,物资管理可以倒过来理解为管物资;但计划管理,就不能倒过来说就是管计划;审计监督,不能倒过来说就是监督审计。这位同志把“会计管理”的概念作了“管会计”的解释队后,就宣称这一概念“毫无意义”。如果依此类推,那么“计划管理”这个名词岂不也应当取消。

4.有人说,会计和管理是两个概念,不能捏到一起来,会计是一种整理和提供信息的方法、工具,会计管理是一种由会计人员运用这一工具进行的管理活动。他还举例说,正象企业和企业管理、生产和生产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样。“会计”和“管理”当然是两个概念,但“会计”和“会计管理”是同一概念,“会计管理”是“会计”这一概念内涵的深化,反映了会计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同一概念的发展。如果把“会计”说成是一种工具,把会计管理说成是一种活动,把会计人员“运用会计这一工具,进行会计管理”叫做会计工作,这种概念上的混淆,会使人堕入五里雾中。按照这位同志的意见,逻辑地推论下去,计划和管理也不能捏到一起,是不是“计划管理”这个概念也应该取消。至于会计是管理,早已有人论述过。法国的法约尔(henri fayol)l9l6年发表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就把会计列为经营的六种职能活动之一;美国的古利克(luther culjck)1937年出版的《管理科学论文集》提出的管理七职能论(posdcorb),也包括了会计。马克思的“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更是对会计管理职能的高度概括。

5.有人说,会计本身就包含管理的意思,再加上管理一词,未免画蛇添足,反而损害了会计的本来含义。当然,如果大家对“会计”的含义理解是—致的,都认为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一词本身就包含了管理的意思,不加“管理”两字也未始不可。问题在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会计就是记帐、算帐,“会计是为管理服务的工具,至今仍广为存在。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会计概念,为了突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突出会计的本质属性,我认为加上管理二字,十分必要,此其一。其次,当我们谈到经济管理时,可以有计划管理、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人事管理,等等,为什么就不可以有会计管理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会计”一词较之“会计管理”一词远为逊色,而且表达不了会计在微观经济中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经济中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本质属性。其三,汉语中这样的用法屡见不鲜,例如,审计就包含了监督的意思,在西方国家就没有“审计监督”这个专用辞。但在我国宪法和日常用语中,经常提到“审计监督”,而且这一用辞概括了审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准确无误地表达了审计是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部分——审计监督。会计管理这一概念,也概括了会计的本质属性准确无误地表达了会计是整个经济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会计管理。

6. 有人说,会计的概念加上“管理”以后,变得无限扩大、捉摸不走了。问题在于这种“扩大”是否符合实际,是原来会计概念的范围过窄了,还是现在的概念过头了。当然。这种“扩大”不.是人为的,不是无限的。会计管理的范围,只在价值运动范围之—内。所谓“过程控制”并非一切过程,只是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过程,概念本身是抽象的,由会计管理各项工作体现的管理属性则是具体的、可以捉摸的。如果现实中的会计是管理活动,而理论上的会计概念又不是管理活动,那倒真会使人捉摸不走,无所适从。这里且不涉及所管理的各种具体内容是否应划入会计的范围,仅就核算、监督这两项基本职能来说,是否应属于管理职能,如果承认核算、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那么,“会计管理”的概念,既没有“无限扩大”,也不是“捉摸不定”的。

经济学基本概念范文第15篇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认识客观事物,需要借助科学的概念;而科学的概念,只能来源于客观实际。概念.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科学概括。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规定性,一切概念同样具有质的规定性。任何事物都是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一切概念同样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列宁说道:“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去,以至无穷。”4这就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和概念本身发展运动的辩证法。“会计管理”概念,就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产生的,就其实质来说,是会计工作和反映这一工作的概念本身的辩证运动的产物。

“会计管理”的概念,是建立在“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这一认识基础之上的。我认为,通常讲的“会计”,就是指的“会计工作”。有人说:“会计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是会计学和会计工作的统一”,因此,在“会计”这个概念中,“包含了会计学和会计工作两个方面。”这种说法似乎不太科学。稍懂词法的人都知道,这叫做一词多义,“名义”就是多个概念:把多个不同义的概念混合在一起组合成一个概念,也是违反逻辑常识的。会计工作和会计学是实践和理论的关系,是两个紧密联系而又互相区别的概念。会计工作就是会计工作,会计学就是会计学,尽管它们都可简称为“会计”,但却不能混为一谈。正象有的同志说的那样“企业管理不等于企业管理学,计划不等于计划学,物资供应不等于物资供应学”一样,会计工作是一项实践活动,会计学则是一门学问。“会计”这一概念,是人们对会计实践的理论抽象。实践中有会计这种工作,人们把它抽象化形成概念,称之为“会计”。“会计”这个概念产生于会计工作,而会计学则是对会计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会计工作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太古时期的共同体5到今天,上下已有几千年;而会计学的发展历史,则是十分短暂的,即使从1494年算起6,前后也不过几百年。在没有“会计学”的概念时,就有了“会计”的概念,显然就是指的会计工作。“会计管理”的概念,就是建立在“会计就是指的会计工作”这一固有的含义基础之上。

那么,会计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呢?从会计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会计虽然原来是“生产职能的一个附带工作”7,但“生产和生产的簿记终究是两件事”。会计的产生固然和生产活动有密切关系,但它不是生产活动本身,而是人们对再生产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生产越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经济关系越复杂,讲求经济效益的要求越高,会计工作就越重要。几千年来,会计随着生产和经济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讲求经济效益的内容和方式的不断变化,随着经济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漫长发展过程。到现代社会,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了。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从上古时期直至十九世纪中叶,在这数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对会计的基本要求,就是记帐、算帐,会计一直停留在簿记阶段,只是经历了从计数列簿记的发展。以后有了报表,并有了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理论,簿记进一步发展到会计,但仍然是以记帐、算帐、报帐为主要内容。因而对’会计形成“工具论”这种朴素的、直观的看法,是不足为怪的。促即使是事后的记帐、算帐,也不能否认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经济管理的最初形式,就是计数、计量、计算。发展到后来,在记帐、算帐过程中,就包含了对经济业务的审查和对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就更直接具有管理的性质了。

社会发展到今天,经过几次产业革命以后,现在又面临新的技术革命,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会计工作的领域也随之越来越广阔。特别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会计已经从事后计算,发展到同时进行事前计算,预测分析,参与决策,加强事中控制。会计工作渗透到生产技术的各个领域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记帐、算帐已不能概括会计的全部职能。簿记在历史上是会计的一个发展阶段,在今天是会计的组成部分,它从属于会计,只是会计职能的一部分。

目前,西方不少会计专家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如果从信息论的观点去理解,人类社会各种各样的经济管理活动,都离不开经济信息,都可以把它看成是各种信息系统。把作为经济管理组成部分之一的会计,也看作是信息系统,是无可非议的。不仅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同样,统计也是一个信息系统,计划也是一个信息系统,其他各种管理都是一个信息系统。但是,用一种无所不包、如此广泛的概念,表达一种特定的概念,并作为一种规范化的定义来使用,显然是不可取的。问题还在于西方某些持“信息系统论”的会计学家们的会计观,仍然是局限在记帐、算帐的传统观念之中。把会计仅仅看作是一门数据处理的纯技术工作,不具有直接履行管理的职能,只是“输送有关单位的财务信息或其他经济信息,以供信息使用者判断和决策之用。”8虽然他们把视野从过去的数据,扩大到了预测未来的数据,但似乎仍然把会计看成是“算盘”、“电子计算机”一样的数字运算工具。英文information一词只是情报、资料、信息,不包含管理的意思。把会计作用局限在仅仅输送信息,显然也是不符合会计工作客观实际情况的。现时的会计工作,不仅要处理数据,提供信息;还要预测前景,参与决策;掌握动态,进行控制;分析效果,考核业绩。即使是处理数据,也不是象机器人那样机械地、直观地记录。而是一种包含会计人员主观能动作用在内的“观念综合”。更何况核算过程之中交织着监督,不是简单地收款、付钱、记帐,还要审查这笔钱能不能收,能不能付,该不该花。正因为先进运算工具的出现,并在会计领域广泛运用,传统的手工式的占用大量入力的记帐、算帐那一套数据处理工作,被电子计算机所代替,并且出现了“会计电算化”的专门学科,工作速度大大加快了,效率大大提高了,同时核算工作量也大大简化了。可以预计,今后会计发展的前景重点已不在于数据的处理,而在于数据的利用,在于对经济活动的预测、决策和控制。社会进入“信息时代”,将开拓会计工作更加广阔的领域。会计的预测、决策、控制、监督,将成为会计的主要职能。

粉碎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国家从,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从片面追求高速度,转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企业在经济体制的大改革中,从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化。由于整个经济形势这些战略性的转变,实际生活中的会计工作,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比如:

第一,经济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使会计工作着重点,从事后算帐向事前、事中转移。会计工作的领域更加扩大,地位和作用更加提高,会计管理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率。

第二,经济体制改革,给企业增添了活力,会计工作也空前活跃,新创造、新经验层出不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出现,促使经济工作从计划到核算、从控制到分析、从预测到决策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以后,会计工作无论在对外经营和对内管理方面也都遇到许多新课题。在实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以后,企业朝“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向迈出了更大的步子;随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发展,一个新的企业会计管理体系正在形成。

第三,在搞活经济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督,更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法》正式颁发后,将使我国会计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成熟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这些也极大地丰富了会计管理的概念。

第四,马克思曾经说过,会计“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9还指出价值决定仍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分配”意义上起支配作用,而“与此有关的簿记,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重要。”10所以社会主义会计无论从广度和深度较之资本主义都有极大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必需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要强调价值管理。因而,建立一个与国民经济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会计体系,也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急需解决的课题;:经济体制的改革,一方面给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活力,同时也必然会出现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会计管理如何在核算微观经济效益的同时,核算和监督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会计的职能作用,应该超出一个基层组织,成为社会核算的有机组成部分;经济体制改革,多层次的经济体制结构,带来社会上会计咨询服务的兴旺。所有这些都将丰富会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第五、在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中我国的涉外会计有了极大的发展,成为整个会计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由于和外国的经济交流增多,世界各国会计管理的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也吸收到我国会计管理体系的内容之个。经过博采众长之后,需要融合提炼,加工改造,才能自成一家,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上述情况告诉我们,既然现实的经济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那么,反映现实经济关系的概念,也应当不断地校正、改变和更新。由概念组成的理论,也应该达到新的广度和深度。我国的一些经济管理学家,在今年召开的一次“企业管理现代化座谈会”上提出:要“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现代管理体系”,要“在国际上形成一个中国的管理学派。”11我想,我国的会计学家们,也应该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关于“会计管理”这个概念提出来以后,由于和传统的会计观大相径庭,引起了一些误解。现在,有这么几个方面的看法需要澄清:

1.有人认为,提出“会计管理”是为了提高会计的地位、鼓舞会计人员工作的信心。这种说法只是一种推测,会计的地位、会计人员工作的信心,不是提出一个概念所能决定的,概念的产生也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更何况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随着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会计的地位和作用较之过去已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种客观存在,而不是提出一个概念所能产生的结果;恰恰相反,客观现实中会计地位、作用的提高,是产生“会计管理”概念的重要基础、

2.有人说,不问意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的说法,就是不重视会计的反映作用,就从根本上抹煞了会计的特点。我认为不能这样推理。不同意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的说法,并不等于不重视会计的反映作用,也并不意味着会计不具有提供经济信息的职能。本文前面已经阐明,如果把会计的本质用“信息系统”来概括,以提供信息作为会计的全部职能,显然有失偏颇。我们历来认为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离开了核算就无所谓会计,监督也无从谈起,它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基础;而离开了监督,会计也就失去了生命,它是整个会计工作的灵魂。正如同理解马克思关于“控制和观念总结”的论述一样,从职能的重要性来讲,控制是第一位,观念总结是第二位的;从工作的时间顺序来讲,观念总结是先于控制的,会计的监督是融合于核算过程之中的(核算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核算)。核算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监督,不需要控制监督而进行核算是毫无意义的。

3.有人把“会计管理”解释为“就是管会计”,这是极大的误会,也违反逻辑常识。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顺过来、倒过去都可以说的。例如,物资管理可以倒过来理解为管物资;但计划管理,就不能倒过来说就是管计划;审计监督,不能倒过来说就是监督审计。这位同志把“会计管理”的概念作了“管会计”的解释队后,就宣称这一概念“毫无意义”。如果依此类推,那么“计划管理”这个名词岂不也应当取消。

4.有人说,会计和管理是两个概念,不能捏到一起来,会计是一种整理和提供信息的方法、工具,会计管理是一种由会计人员运用这一工具进行的管理活动。他还举例说,正象企业和企业管理、生产和生产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样。“会计”和“管理”当然是两个概念,但“会计”和“会计管理”是同一概念,“会计管理”是“会计”这一概念内涵的深化,反映了会计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同一概念的发展。如果把“会计”说成是一种工具,把会计管理说成是一种活动,把会计人员“运用会计这一工具,进行会计管理”叫做会计工作,这种概念上的混淆,会使人堕入五里雾中。按照这位同志的意见,逻辑地推论下去,计划和管理也不能捏到一起,是不是“计划管理”这个概念也应该取消。至于会计是管理,早已有人论述过。法国的法约尔(henri fayol)l9l6年发表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一书中,就把会计列为经营的六种职能活动之一;美国的古利克(luther culjck)1937年出版的《管理科学论文集》提出的管理七职能论(posdcorb),也包括了会计。马克思的“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更是对会计管理职能的高度概括。

5.有人说,会计本身就包含管理的意思,再加上管理一词,未免画蛇添足,反而损害了会计的本来含义。当然,如果大家对“会计”的含义理解是—致的,都认为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一词本身就包含了管理的意思,不加“管理”两字也未始不可。问题在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会计就是记帐、算帐,“会计是为管理服务的工具,至今仍广为存在。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会计概念,为了突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突出会计的本质属性,我认为加上管理二字,十分必要,此其一。其次,当我们谈到经济管理时,可以有计划管理、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人事管理,等等,为什么就不可以有会计管理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会计”一词较之“会计管理”一词远为逊色,而且表达不了会计在微观经济中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宏观经济中是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本质属性。其三,汉语中这样的用法屡见不鲜,例如,审计就包含了监督的意思,在西方国家就没有“审计监督”这个专用辞。但在我国宪法和日常用语中,经常提到“审计监督”,而且这一用辞概括了审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准确无误地表达了审计是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部分——审计监督。会计管理这一概念,也概括了会计的本质属性准确无误地表达了会计是整个经济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会计管理。

6. 有人说,会计的概念加上“管理”以后,变得无限扩大、捉摸不走了。问题在于这种“扩大”是否符合实际,是原来会计概念的范围过窄了,还是现在的概念过头了。当然。这种“扩大”不.是人为的,不是无限的。会计管理的范围,只在价值运动范围之—内。所谓“过程控制”并非一切过程,只是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过程,概念本身是抽象的,由会计管理各项工作体现的管理属性则是具体的、可以捉摸的。如果现实中的会计是管理活动,而理论上的会计概念又不是管理活动,那倒真会使人捉摸不走,无所适从。这里且不涉及所管理的各种具体内容是否应划入会计的范围,仅就核算、监督这两项基本职能来说,是否应属于管理职能,如果承认核算、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那么,“会计管理”的概念,既没有“无限扩大”,也不是“捉摸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