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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理论范文

土地规划理论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修编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部门间合理分配的有效方式,是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随着土地管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运用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对作为土地管理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出更高要求,正值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际,对规划修编方法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1987年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由于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段。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二、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1.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必须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大胆借鉴和吸收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的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要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定建设用地规模与速度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用1:1万确定城镇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镇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及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在正确的管理下,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包括邻域或更大的区域),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把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三、新的规划方法

要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国土资源部并没有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各地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表格、数据五花八门,无法进行汇总和统计。因此,有必要统一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去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如何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还缺乏具体的规程和办法,还需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可以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使规划修编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从而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

这两个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重点普及遥感技术、GIS技术、GPS技术等现代化手段,使土地规划从野外调查、资料搜集、信息处理、计算模拟、规划成图到监督实施全过程实现信息化。同时,基于土地规划中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如资源优化配置、地区经济社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因此,要特别重视将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引入土地规划,通过人-机交互系统,为决策者对半结构化问题进行有效决策支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决策的科学性。

4.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的宏观规划,其编制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事情,而不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规划,因此,规划的编制应由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相关社会群体共同参与,规划的主体要由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为主向以政府规划部门和社会重要研究机构为主转变。公众参与不仅是像上轮规划一样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而是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分配和确定,规划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协调。

四、还需要把握的几点

1.必须寻找一个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功能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2.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的各级规划必须在同一个平台上联网运行;

3.可以与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工作数据成果顺利接口;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2篇

关键词: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安全;科学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099-02

在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如过度开荒、乱砍滥伐森林、城市的无序扩张、不合理的工业布局等,不但造成了有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导致了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等承载因素的破坏,危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由于19世纪30年代盲目的开垦西部土地从而酿成1834年的黑风暴和苏联由于20世纪50年代不合理开垦中亚处女地而引起的1963年黑风暴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些问题逐渐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一些新兴前沿研究如土地生态学、土地伦理学、土地可持续利用等也不断展开。但是合理利用土地、科学管理土地的现实手段和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就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和方法而言,土地利用规划追求单一的社会经济目标,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未达到最佳,而城市规划中的“反规划”理论为我们拓展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一、“反规划”理论

(一)“反规划”理论的提出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加速,城市二、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也不断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如城市生态环境恶化、城市人居环境的适宜性逐渐降低等。为了寻找解决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教授于2002年在《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一文中首次提出“反规划”(Anti-planning)的概念,它是从景观生态学的角度出发,专门针对以往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系统缺乏认识和尊重,以牺牲自然过程和格局的安全、健康为代价的城市化途径而言,是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一种新的工作方法,即城市规划和设计应该首先从规划和设计非建设用地入手,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

(二)“反规划”理论的内涵

“反规划”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反规划”强调的是一种逆向规划过程,负的规划成果是对传统规划的一种校正,而不是反对传统规划,其规划的思维是辨证的思维,是反思的思维,是可逆的思维。“反规划”强调城市发展必须以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EI)为基础,即是指区域和城市赖以生存的自然系统,是将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包括涵养水源、旱涝调节、维护生物多样性、乡土文化保护、游憩与审美体验等整合在一起的关键性的网络状土地空间格局。其基本要义是:城市的规划和设计应打破传统思维,变“城市与环境”之“图与底”的关系为“底与图”的关系,以环境为图,以城市为底,着重在规划和设计“不建设用地”上做文章,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

(三)“反规划”理论的工作方法

“反规划”工作方法应该从区域非建设用地入手,优先规划和设计乡村生态基础设施,即先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控制起来,不因城市的发展扩张而减少和损坏,从而使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和发展。

规划和设计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过程,就是建立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过程,它是城市生态环境的安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是指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按照一定规律在空间上的有序排列,它包括:(1)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2)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3)维护和恢复河流和海岸的自然形态;(4)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5)将城郊防护林体系与城市绿地系统相结合;(6)建立非机动车绿色通道;(7)建立绿色文化遗产廊道;(8)开放专用绿地;(9)溶解公园,使其成为城市的生命基质;(10)溶解城市,保护和利用高产农田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11)建立乡土植物苗圃基地。

二、“反规划”理论下的土地利用规划

(一)“反规划”理论下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

1.土地利用规划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都是理性的,在经济活动中所追求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导致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以最能从土地上获取财富的方式来决定其用途。这种价值秩序将导致非建设用地被大量蚕食转变为建设用地,这种土地用途/覆被变化造成了不可恢复的土地景观生态系统的改变;同时在土地利用空间配置上,未考虑充分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空间关系,忽视了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对诸多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的影响,忽视了对土地景观斑块之间空间关系的适宜性,也没有涉及保持土地利用系统较高生物生产性能、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给人以艺术和美学的享受,导致区域生态格局和人文格局的分割破坏。“反规划”理论就是在日益严重的生态和人文危机中提出,要求关注土地开发的外部性影响,要求重视和尊重区域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精神,重新审视现有土地利用价值标准与判断问题,重构土地资源利用价值体系,尤其是土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

2.土地利用规划的思维方式。“反规划”理论强调的是一种逆向思维的规划过程,开拓了一条新的规划思维,改变以单一价值主体主导的思维方式为多种价值主体的思维方式。在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实际编制过程中,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的习惯性思维是先确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而对于城镇建设用地内部或者周边的非建设用地,往往因为城镇发展的需求被抢先占用。“反规划”思路提倡的规划程序“以生命土地的健康和安全的名义和以持久的公共利益的名义,而不是从眼前城市土地开发的需要出发来做规划”,将规划主体的偏向由重建设用地、轻非建设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均视,首先确定强制性的非建设用地范围域(即先构建生态基础设施),初步定义未来城市空间形态,然后在此基础上落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角色定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领,可以说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对区域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布局规划,而且对不同的区域间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规划制约。在某种程度上,土地利用规划就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而进行公共干预的具体手段之一,已经成为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种社会利益的调节及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反规划”理论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引入有助于提升规划价值观体系完整性和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合理性,倡导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尽可能弥补市场行为的负面影响,关注公共与私人行为的分布效果,努力弥补基本物品分布上的不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障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选择

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计划和安排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强度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但由于非建设用地利用具有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正外部性,其发挥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而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仍以传统狭隘的直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考虑不足,更缺乏对土地利用对远期的生态、社会影响后果的考虑,规划目标单一必然导致其他效益的损失。“反规划”理论立足于对非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过程和人文景观的保护、模拟和规划,强调了时空上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建立在不同尺度上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模型以及生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同时要求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和措施符合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审美要求,提供土地资源生态安全下的土地利用方案。因此,“反规划”理论的引入改变了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不对等地位,确定以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为核心的多目标规划模式,才能使得环境目标、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三者能够取得协调,保证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流程

“反规划”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借助GIS技术,对景观过程(包括城市的扩张、物种的空间运动、水和风的流动、灾害过程的扩散等)进行模拟分析,用以判别不同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Security Pattern,SP),综合叠加不同过程的安全格局即可建立生态基础设施。将“反规划”理论运用到传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时,通过模拟区域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形成专项景观安全格局,这既包括具体土地利用景观单元的研究,也包括确定这些单元区位的廊道和网络来实现各区之间的水平联系,然后得到这些关键性生态系统和景观元素所构成的生态基础设施,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得到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分区、落实土地利用布局,最后形成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图1)。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流程实质是“反规划”理论对传统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的一种校正和补充。

三、结语

在生态保护、伦理思想、科学发展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时代,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人们对土地利用也提出不同的要求,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为中心,而是取得土地利用的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此时,“反规划”理论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意义,将其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形成尊重自然生态过程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使土地利用规划更为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C].杭州城市绿色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

[2]俞孔坚,李迪华,刘海龙.“反规划”途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俞孔坚,李迪华,韩西丽.论“反规划”[J].城市规划,2005,(9).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理论;运用

中国的规划事业发展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仅在最近三十年间才迎来了大发展的黄金期。新中国成立初期全面引进、学习前苏联的规划理论和技术,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成为分立的学科、实践中开始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其影响和使用一直沿用至今,即分属于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

现代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其理论和方法是在与众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互交流、借鉴、融合中逐步得到发展的。其中对现代土地利用规划影响最大的系统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生态学等学科理论在不断渗透、交融中逐渐构建起具有学科特色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土地利用系统论和非均衡经济下的土地资源配置理论。

一、土地利用规划理论研究背景

土地资源合理有效的规划利用,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于实施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土地利用规划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对用地的需求,而且协调人与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的核心,也是土地利用规划产生的前提和发展的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1986年-2000年,1997年-2010年)。无论从规划的理论、规划的内容、体系、实践以及规划的手段都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从规划的实践来看,尚有许多问题有待改善。主要表现为:规划方案难以承受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冲击;规划方案编制的对象是区域内各类土地,忽视了对用地主要矛盾及其解决途径的研究:重视指标分配,缺乏对利益的协调:缺乏与其他规划的充分协调:各级规划分工不明确等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现有的规划理论和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基于各种理念的规划方法和模式的研究已经有一定的积累,特别是近几年,正在进行的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的促进,有大量的学者进行了大大小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他们更多地是从规划涉及的技术,以及人与地之间的用地关系层面分析和解决规划问题,很少从规划涉及的主体的利益及其关系方面考虑。我们知道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一项技术活动,而且是社会公共决策过程。现阶段,土地利用规划在很多情况下,没能充分考虑对各个主体的利益进行有效地配置和协调,只是一味地追求在技术层面上的可行性,最终导致规划与实际需要不符或规划跟不上变化等情况,进而导致规划频繁调整或修改。

二、土地利用系统控制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系统科学的产生和发展,系统思维方式和系统方法已广泛渗透到各个学科,成为最普遍和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对象毫无例外地都是土地利用系统,它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应该按照系统工程方法进行组织。因此,董祚继先生指出“对于具有跨学科性质,特别是人文学色彩浓厚的土地利用规划学而言,没有十全十美的理论和方法,相对而言,系统控制论更有可能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基础。”

20世纪60年代,布瑞?麦克劳林和乔治?查德威克提出系统规划理论,其核心是将城市看做与区域相互作用的综合体,规划寻求对个人和集体行为的规划和控制,达到坏效益的最小化,按照规划的广泛目标和特殊目标,促进良好物质环境的实现。成为了土地利用系统论在区域规划中应用的开端。随后陆续在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也得到了应用和发展。

从系统科学角度看,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代表了系统理论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的最新进展。土地利用系统具有一般复杂系统的共同特征即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可持续土地利用系统研究需要系统理论特别是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理论及其方法论的指导。作为开放的复杂巨系统问题,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法论基础是“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方法”和“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体系",研究需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学科的知识,同时,还要综合、整体、系统地考虑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多方面的相互关系和协调发展。

三、非均衡经济下的土地资源配置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约束和调控土地利用行为,促进人类经济活动在空间上合理布局与分工协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保障公共利益实现的重要公共管理手段。土地资源数量有限与其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在客观上产生部门间、用途间合理分配土地资源的问题。土地供需矛盾的解决有赖于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利用行为的约束和调控就主要表现在对土地需求与土地供给的综合平衡与管理上。

在非均衡经济条件下,土地总供给与土地总需求之间的不平衡性是经常发生的,由于土地资源数量的有限性约束和土地需求的无限性,常常表现为土地的供不应求。如何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只要经济处于非均衡状况,在市场调节之下,通过优先原则或垄断原则所实现的配额均衡总是同不完全竞争下的交易联系在一起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政府调节。政府调节可以按照平均原则、目标原则和历史原则来达到配额均衡。所有这些都是在不完全竞争下的土地交易。政府调节与市场调节的互补均表现为各种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土地交易互补,而不是不完全竞争形式对完全新形式的补充。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并存的土地资源配置下,已经显现出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即在“不管人们愿意与否,随着土地资源供需缺口的增大,表现为市场调节的地位必将降低,而政府调节的地位愈显重要"的情况下,政府能够按照平均原则、历史原则对土地利用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调节,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参考文献

[1] 张春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理论体系研究[J].行政与法,2011.20(1):76-77.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4篇

土地储备需与城市规划紧密配合城市土地储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得到规划、计划、建设、财政、土地管理等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部门之间配合互动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土地储备的运作成本。例如,政府将城市土地纳入储备库后,如果规划条件不能及时明确,城市土地就无法及时推向市场,而城市土地的储备时间越长,资金的压力就越大,势必影响城市土地的再投放和资金回笼。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储备机构往往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分属不同系统,只进行一些简单的业务往来。比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业务关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储备中心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后,交由规划部门核查会签,主要是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二是在办理储备土地的前期许可和后期出让时,由规划部门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可以看出,这种业务关系更多地流于程式,比较机械。事实上,土地储备应当与城市规划建立非常密切的互动关系。

从法律法规看,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用地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城市规划法》也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因此,土地储备必须要遵循规划先行、服从规划的原则,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宏观,主要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做出限定,而城市规划则是从操作层面为土地储备工作提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成为土地储备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

从经济效益看,土地储备一个重要的效益来源是土地增值带来的回报,从而形成土地经营的健康资金链。储备土地的增值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储备期内城市建设的完善、城市品位的提高而带来的普遍增值;二是用地性质的转变,如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带来的性质增值;三是建筑容量的提高带来的数量增值。城市规划则是实现以上三种增值的必要途径和手段。

从操作层面看,我国过去的土地政策造成了现在一些土地的权属关系比较分散和复杂,如果全部回购,将给处于启动阶段的土地储备机构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通过城市规划指导下的“规划储备”方式,可以将一些已列入改造计划但近期收购难度较大的土地,先纳入规划储备库,再根据市场条件变化,择机进行储备。这样可以大大减轻土地储备机构的资金流转压力。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城市规划的全程参与通常来说,土地储备工作分为收购、储备和出让三个阶段,为了更有效地发挥土地储备的作用、实现土地储备的价值,就必须使城市规划工作贯穿于这三个阶段之中。1,收购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确定储备土地的选址和范围。不是所有的土地都适合或应当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类别看,经营性用地,比如居住、商贸、娱乐以及部分工业用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的范围;从用地选址看,土地储备应集中资金重点储备政府规划的增值潜力大的土地,例如规划大型公园周边土地、规划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等。因此,规划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基础上,从用地性质、区位、周边规划发展等多方面,帮助土地储备机构有重点地确定储备对象,特别是选择当前市场形势下易被投资者接受的地块作为土地储备对象。

(2)为土地的储备方式、时限等提供参考意见。如果土地储备机构对所有可储备的土地都通过征购、)置换等直接储备方式进行储备,将可能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和投资风险。规划部门可以配合土地储备机构,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一些近期增值空间有限、储备难度大或者位于城郊边缘的地块纳入规划储备库,运用规划手段对地块进行控制,待时机成熟再进行储备。此外。对于已明确进行储备的土地,规划部门也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储备时限提出建议,与土地储备机构共同确定短期、中期土地出让计划,使土地出让计划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以利于土地利用的连续性和城市规划配套设施的建设。

2.储备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1)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储备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城市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规划条件成熟度、政府财力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一般国外城市土地的储备期为2年~3年,较长的达7年~10年,储备期内往往赋予土地临时用途。目前我国对于已储备土地的临时使用缺乏相关管理措施,致使储备土地在未开发前长时间处于荒废状态。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储备土地所处的位置、规模以及周边建设情况,对部分储备地块实行年租和短租政策,研究提出储备土地临时使用的有关意见和规划条件。这样既充分发挥城市土地资源的价值,增加国有土地资

产收益,也有利于满足一些城市土地的短期需求者,实现规划资源的合理调配。

(2)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于尚未编制规划的土地,在储备期应由土地储备机构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批。其中,依据各部门综合讨论确定的出让土地计划,对近期出让土地的详细规划应当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从开发强度、城市景观、市政配套、公建配套等各个方面细致地做出要求。对于中远期出让土地,特别是规划储备土地,应更多地从容量限定、路网结构等进行总体控制,便于将来与周边地块开发相衔接。在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具体规划参数方面则应留有一定的空间,便于政府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调节。

3.出让阶段,规划部门需配合土地储备机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5篇

一、变更的原因

(一)规划设计脱离项目区实际

设计过程中为了追求图面的美观性、可视性和绘图的便利性,忽略了项目区实际的地形、地貌、权属关系、地面建筑物等重要限制因素,以致经常出现一些违背自然规律、脱离实际的情况。因此,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不符合实际的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二)规划设计时前瞻性和全局性意识不强

规划设计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性,否则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划设计要有完整科学的项目工程的布局,要求合理地安排好各项用地。实际工作中对项目区考虑得较多,对项目区周边配套衔接考虑得较少。没有全局性的意识必然会导致各项用地布局不合理而需更改。

(三)项目区实测地形图质量差和精度不高

受土地开发整理测量规范不健全、测量范围广、地形条件复杂、测量要素多以及技术设备不齐全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实测地形图质量与精度不高,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实测地形图内容不详实、测量精度不够是造成目前设计变更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施工条件的变化

施工条件的变化,一是地质勘探深度不足,开挖后暴露的地质条件与规划设计提供的情况不符,被迫更改设计;二是遭遇特大洪水、地震、灾害性的地质滑动等人们无法预测和抗拒的自然力作用。

(五)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在规划设计时,必须熟悉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设计没有可行性。

二、变更的形式

(一)土地平整工程设计变更

土地平整工程的变更主要因土地勘测和规划设计的时间太仓促,漏掉了部分需整理的田块,造成项目建设规模增加、工程量漏算等情况而提出变更;对土地用途的变更,而引起土地平整工程设计的变更。

(二)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的变更

水源与灌溉取水工程的变更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无法满足灌溉或排涝要求而提出的换址建设,小型抽水站数量增减和水泵型号改变等变更。灌排渠系遍布整个项目区,数量较大,因此,渠系工程的变更最为普遍,主要包括渠道位置、数量、长度、断面尺寸、材质等的变更。在渠系建筑物工程的变更中,涵管的数量变更较多、闸的数量和位置的变更较常见,有因增加机耕桥或人行桥数量导致的变更和跌水的变更等。

(三)田间道路工程设计变更

道路设计变更十分普遍,包括道路位置的平移,道路长度、宽度的变更以及道路铺设材料的变更。

三、变更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资料不扎实,规划设计质量不高

前期勘察时,收集到的图件等基础资料的时效性较差、精度不高,规划设计的水平不高,使得规划设计方案与实际有偏差。

(二)变更申请材料质量较差,不具可审性

近年来,各项目区所在地的国土部门上报的变更申请材料多数为几页纸的“申请变更理由”,既无项目的变更设计内容,也无相应的设计图纸,审查人员对这种变更无法进行审查,也难以做出科学、合理的答复。

(三)变更内容多,处理难度大

要求变更的内容非常多,既涉及到技术问题,也牵扯到项目区的权属调整问题。处理这种变更,需要的现场资料多,协调、磋商的工作量大,变更设计的技术含量高,要达成各方均满意的变更设计方案,难度很大。

四、控制和减少变更对策及建议

(一)制定变更管理办法,规范指导实际工作

一是要界定概念。弄清什么是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变更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的改变、变动。因此,项目区工程数量的增加和减少、工程规格型号的调整、单体工程的重新设计等,都属于变更;二是变更时间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批准前谈不上变更,项目实施完毕后,再办理变更手续,是先斩后奏;三是理由要充分,内容要具体。申请单位一定要讲清变更的理由,变更后方案更为优化,变比不变好。同时变更的内容一定要具体化,一目了然;四是投资规模不宜“一刀切”。有的地方项目管理规定,项目变更如投资规模发生变化,就要报原审批的机关批准,往往手续繁琐过程较长。有的项目原先标准低,在不增加数量不影响净增耕地的情况下,基层政府愿意且有能力增加部分投资提高工程标准,何乐而不为呢?五是变更工程的单价应按原预算标准执行。

(二)充分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能提高规划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从而减少变更。要对项目区详细勘察,搜集项目区地质、水文、水利、气象、社会经济发展等相关基础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对原有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全面调查,能直接利用的则直接利用,需维修的列入改建计划;对拟填埋的坑塘、断头河不仅要量算面积,还要测量深度;对需拆除的房屋建筑物要实际量算建筑面积。要注重基层论证。基层国土、水利、农业、农机、农电、交通、林业等部门对当地情况熟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更好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提出规划设计完善修改的具体意见,使规划方案贴近实际。

(三)加强宣传协调沟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地权属调整、沟渠路重新布局、青苗补偿、房屋拆除、迁坟、田块被占用等,都需要群众的理解、支持,做好群众工作宜早不宜迟。征求群众意见的过程就是宣传的过程,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征求意见,能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既要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迫切愿望和需求,吸取合理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又要宣传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规章,寻求最佳结合点,使项目实施贴近群众,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真正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四)增强规范管理意识,大力推进项目实施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要有严格要求的管理意识,要配备事业心强、业务娴熟的业务管理人员。在项目选址及规划阶段,要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多作宣传,让基层早树立规范意识。在项目实施阶段要以规划设计方案为依据检查指导项目实施工作,细心指导,热心服务,严格管理。

参考文献:

[1]孟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初探[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1).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6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基本理论依据;指导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36-1

0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土地合理规划的作用也就越发明显。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在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周边地带的土地资源利用中意义非凡。坚持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的基本理论依据,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工作,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 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的基本理论依据

1.1 地租和地价理论

地租和地价理论的核心思想借鉴了西方经济学家的地租和地价理论,是土地利用规划的中的重要理论依据,其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首先,地租和地价理论在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评价以及制定适合的土地政策上具有指导意义。在合理的改善土地质量状况、改善交通网络、实行集约化管理等行为的过程中必定会导致形成土地级差地租的形成,也就是合理的规划对于地价的影响十分显著。在地租和地价理论的科学指导下,通过调节土地用途和地租之间的相互关系,将繁华地段和偏远地段的不同土地,划分为不同的价格阶层。繁华地段规划为高价用地,如商业、办公等。把偏僻地带的用地作为工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用地[2]。这样既保证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实现城市土地结构的优化,保证土地利用的有效性。

从另外的角度来分析,土地的规划情况对于土地价格的形成影响较为深远。商业用地的价格通常能够达到农业用地的数十倍。而不同的用途对于土地的要求也是不同的。从局部来看,规定某块土地的具体用途会导致土地在某一程度上地价降低,但是从宏观的总体规划上考虑,对于土地价值的提高还是具有相当的影响的。但是如果规划过程中不能够科学的进行土地用途的规划,将会导致土地利用效率的下降,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1.2 土地区位理论

土地的区域理论能够帮助决策者确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向以及组成结构,科学的配置各项用地。同时通过合适的级差地价政策,调整城市区域内各种元素的组成,才能够达到城市规划的合理性。

在土地利用规划实践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区位理论的指导性。在土地规划中根据区域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区域土地的组成结构和利用方向,将农业、工业、商业等不同要素根据其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结构,尽可能得到更大的土地利用效果和经济产出[3]。当然,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也需要充分考虑该区域的地形、气候、水土条件、交通网络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切忌脱离实际。

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区域引起的位置级差地租也是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的客观因素。因此,对于位置级差地租可以通过控制区域内土地的利用作为有效措施,在总体上支配土地的利用价值。当然,制定合理的位置级差地价政策,对于控制繁荣地段地价飞涨和保护近郊绿化以及农耕用地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就保障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一致性。

1.3 可持续利用理论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一直是我国提倡和大力推行的重要举措。协调土地供给与土地需求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土地规划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遵循可持续利用的理论,有助于建立科学的土地利用观念,在解决土地利用的系统性和外部性的问题的过程中能够协调经济收益与社会、自然之间的整体关系[4]。另外,依据可持续利用理论开展土地利用项目费用的经济效益分析,能够保证土地利用所获得综合效益的增长。坚持可持续利用理论的指导意义及能够满足当代人的土地需求,更能够造福后代子孙,保持土地的承载活力。

1.4 生态经济理论

土地的利用规划不单纯是社会发展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土地资源的利用过程对于生态系统的压力。生态经济理论是结合土地生态理论与土地经济理论的综合性指导理论。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从整体考虑,将土地生态系统的内外关系相互协调,从土地利用的环境要素上依据生态经济理论进行合理的规划。

1.5 系统工程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需要从整体土地系统进行考虑,根据系统的结构、性质进行分析,才能够得出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结果。坚持系统工程理论指导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进行科学系统规划的保障。

2 结束语

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的基本理论依据是科学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保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定要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 陈若凝,陈银蓉.试论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的基本理论依据[J].中国土地学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论文选编,1985.

[2]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0.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7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以地理信息系统和工作流为核心,在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库的基础上,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基础地理为基础数据,建立集GIS和办公自动化(OA)为一体的功能全面、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的专业化信息系统,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的窗口式办公自动化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1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设计方案

1.1建设思路

义乌市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思路是:结合义乌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状况成果和2005年义乌市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革数据,结合2005年以来规划计划实施情况和义乌市基础地理数据,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基数转换工作,使用GIS等信息化手段,依照上级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体的地形、地理数据等,设计好规划的主要流程。所建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需要满足规划的编制、管理的成果以及规划实施等规划管理工作全过程。

1.2总体框架和设计方案

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体系包括相关的技术人员、编程软件、网络系统以及操作的标准方案。方案设计时,需要包括软件开发的检验、建设数据库的方案、规划软件、制订方案、研制规划管理的系统等方面。实现的技术中,要扩展GIS集成,探讨属性数据和地理数据的集成,并且了解多种的GIS的应用技术。在人员的准备中,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规划实施的具体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作为协作单位进行土地规划。技术准备中,由技术协作单位和规划实施单位共同成立技术组和专家组,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明确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的技术路线、主要方法、步骤与时间进度安排,确定工作的分工、预算、成果要求等内容。

2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目标

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是,结合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地方特色,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监管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掌握规划目标执行情况和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了解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高土地规划的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逐步实现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四级规划系统联网,充分利用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来安排用地计划、建设用地预审、规划修改等日常规划管理工作,最终实现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

3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

义乌市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管理信息子系统等内容。

3.1土地利用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

土地利用规划辅助编制子系统主要利用计算机来辅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能够使操作者方便、准确的进行规划布局。主要包括图形编辑、信息统计、规划基期信息统计、用途分区划定、规划调整、土地规划项目选址方案的比较、成果输出等;规划局部调整和修改包括对规划指标、用地布局等的调整。

3.2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子系统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子系统基于规划成果,采用了双向管理,即系统既能按上报项目要求提供方案、指标、图件等材料,又能在项目通过批准后在系统中更新规划库及相关库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计划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建设用地预审、农转用规划审查、项目选址、专项统计分析、图件管理等内容。

3.3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管理信息子系统

成果管理子系统主要是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及在规划实施中形成的相关规划成果进行管理,包括文档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字资料等)、图件管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基期)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专题图或专项规划图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产生的其他图件、影像资料等)、指标管理。4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成效

义乌市已经建立了涵盖县乡两级的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第一次实现了土地规划成果管理和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等土地规划实施管理两大主要业务的信息化办公。从全省来看,浙江省第一次实现了规划修改的网上审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以通过预录端口登录省级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规划修改方案相关数据,并上传保存至省级规划数据库。省厅在受理纸质件后,各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实现并联同步审核电子数据,极大的提高了规划修改方案的行政审批效率,提高了管理的科学性、实时性和准确性,获得了比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可减少大量的人力成本,节约大量的纸张耗材,节约了成本,减少了资源的浪费。可以说从纸质件串联流转审批到电子件并联同步审批,这在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5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历史突破,对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作为一种全新的土地规划管理模式,还需不断完善。

5.1存在的问题

缺乏后期资金投入和缺少专业的人才,是困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而缺乏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无法实现各级规划信息系统联网管理,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此外,在人机交互、数据导入导出、地图投影和坐标转换等方面系统还不够成熟稳定

5.2建议意见

加大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基层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利用近年来,地理信息软件技术取得的进展,通过软件重构和设计模式为信息化系统提供整合的技术支持,创建更加友好的人机互动界面,逐步实现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四级系统联动,数据实时更新。

参考文献:

[1]玛依努尔·米吉提.土地规划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研究[J].科技风.2012,(18).

[2]沈明,王璐,陈飞香.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与应用[J].广东农业科学.2011,(18).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8篇

1问题的提出

从城市发展的历史看,城市规划起源于土地市场的失效,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土地使用的关系。而在中国的城市建设大潮中,本应当跟上城市新形势、新趋势的城市规划,总是“迟到一步”,在土地之争中“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出现了“房地产开发引导城市规划,规划迁就开发”的怪现象,城市规划已经在土地开发中失去了话语权。面对种种诸如此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城市规划在土地控制市场竞争中总是处于下风,处于被动局面?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该如何体现?在济南举办的首期“规划名家讲坛”上,邹德慈院士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城市规划不能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代表公共利益和体现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必须具备驾驭市场经济包括房地产开发的能力,以弥补市场失效。”“规划无用论”成为开发过程中普遍的思想认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城市规划工作者在呼吁给予规划公正待遇、要求别人对规划正眼相看的时候,是否也应当对城市规划自身理论及应用研究方面的缺失进行反思呢?在此背景下,加强规划师自身的专业修养和理论应用的研究成为必然趋势。为找出规划在控制土地乏力背后的原因,我们不妨围绕规划控制的核心—土地,重新回顾现有的规划过程,尤其是土地开发运作过程,审视规划师在构想美好城市时的理性缺失。在此探讨的土地开发运作,也可以称为土地运营、土地经营,主要是指围绕以土地为空间载体而展开的一系列经济经营、开发建设活动的总称,其范畴涉及土地经济和土地经营两个层面,涉及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城市开发、房地产市场等多个方面。本文着重对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当中的土地开发运作进行分析。

2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开发运作分析

2.1城市规划制度对土地开发运作不够重视

2.1.1规划编制制度的引导性偏差在城市规划领域可以分配的最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城市土地的开发权及在城市土地使用关系上建立起来的城市空间经济关系。在国家的现行规划体系框架中,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多重视物质环境层面的技术性工作规定,促使片面依靠空洞的平面构图企图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现象的出现,而以美感和视觉效果为出发点划分的地块及确定的建设开发强度,由于缺乏理性的土地开发建设的经济分析,常常是偏离和违背土地市场经济规律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仅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提出“应当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的要求,而对于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中的经济分析要求仍然是一片空白,导致规划编制缺乏经济理论的支持。因此,如何切实遵循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规律,将会对规划成果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造成影响。

2.1.2规划编制专业人员配比缺陷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关于人员配比的要求中,仅对“建筑、道路交通、园林、市政、环保”这些“其他专业人员”提出相应要求,缺乏对经济、土地、房地产类人员的硬性规定。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尚且如此,更不用说人员构成不甚完整的乙级、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了—为了减少单位自身的成本开支,对于“可有可无”的土地专业人员一概拒之门外了,更谈不上什么“参与”了。

2.1.3注册执业考试大纲的要求欠缺根据《注册规划师参考教材》,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包括建筑学、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信息技术、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生态与环境等,尚未纳入土地开发运作方面的内容。

2.2传统计划性规划编制的影响传统计划性规划强调对指标的控制,忽视对城市土地开发运作的弹性理解。对于城市土地发展规模的确定,依然沿袭传统的人均用地需求指标,核算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总量,忽视土地市场供给、吸纳的能力,不重视对城市土地投入和产出的财政金融预计,导致城市规划失去市场指导能力或指导性不强。对于土地用途的确定,传统计划性规划更多的是考虑城市用地的适应性和兼容性,“较少考虑土地价值的实现,对城市土地开发缺乏深入的费用效益分析”,由此产生了不符合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技术前提,导致城市规划成为一纸空文或需重新修订、调整用地性质和指标现象的出现。对于城市土地结构的确定,传统计划性规划则强调土地利用结构与规范的协调平衡,仅仅反映出土地与环境、性质、产业结构的大致关系,且多以静态分析为主,“缺乏对土地利用类型新城发展和地域分布规律的研究,对不同土地类型空间的替代、时间演替规律缺乏深刻的认识”,导致城市规划适应性差、弹性小。

2.3部门分权化管理下的土地决策信息分离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和规划管理等部门相分离,上下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分化,形成土地管理控制的多元化,导致规划师在对土地的话语权“争夺”中成为配角,由此产生漠视土地的态度。虽然大部分规划师缺乏这些掌握在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土地信息,但是规划师们心安理得地解释为“这是其他部门的事情”,这也使得土地沦为城市规划师的“纯臆想”空间载体。

2.4规划者缺乏土地经济意识和理论指导

2.4.1规划师对城市土地价格和价值的漠视虽然城市规划师的工作对象是城市中最重要的资源—土地资源,但是众多的城市规划工作者仅知道土地的重要性,对于掌控在自己手中的土地地价不甚了解,甚至还没有一般城市开发商的眼光独到。规划师普遍缺乏对城市土地开发运作的认识和研究,成为数字计算的工具,整日埋首于经济技术指标、用地平衡表的计算之中,无暇进行土地成本和规划方案的经济核算。其结果不是导致城市用地低效使用,就是导致规划在实施时因随意变更容积率或其他规划条件而失控。

2.4.2房地产开发风头正劲,规划师成为其傀儡如今,声势浩大的房地产开发,也培养了一大批较具“趋利性”的规划师,规划沦为“看菜吃饭、就汤下面”的纯技术性工作,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是:规划师没有成本核算和经济价格的概念,丧失了在规划中的主动权。

2.4.3对于相关部门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众多的城市规划师对于土地、房产部门的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不甚了解。比如,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估价规范》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地价评估报告范本》、《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师知之甚少。通过对上述城市规划指导法规、编制过程、部门管理和规划者自身的分析,可以将城市规划土地开发运作中的不足归结为四个方面,即城市规划法规中对土地运作指导性不足、规划编制缺乏面对市场运作的措施、管理部门存在信息分割和规划师缺乏土地开发运作意识。归根结底,存在这些不足的主要根源在于城市规划中缺乏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观念、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支持和恰当的土地开发运作程序。除了在强调城市规划中提高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观念外,更重要的是要开展对城市规划中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及其应用的研究,这正是本文探讨的主要目的。

3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梳理

目前,城市规划正从传统的“空间控制主导”转向“利益控制主导”,城市规划正逐步“通过对土地开发利益的控制”达到城市和谐开发建设的目的。城市规划如何具备驾驭房地产开发的能力,协调好城市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公共利益的关系,避免市场失效呢?笔者认为,这种能力应当建立在对城市规划自身和相关理论的研究和补充完善之上,因此应当进一步进行规划学科和土地学科的交叉应用研究,将土地学科当中有关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引入城市规划学科,构建、补充和完善城市规划当中的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框架。针对现有土地学科理论庞杂的情况,应当从土地学科及其理论梳理上着手,整理出一套符合现今“务实性”城市规划的辅助工具性理论。

3.1现有土地学科理论分类综合学者们的研究可知,以土地为核心的较完整系统的学科理论有土地资源管理理论、土地开发理论、土地经济理论、土地评价理论等十数种。

3.2城市规划中土地开发运作理论

3.2.1理论分类研究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土地理论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土地制度理论、土地管理理论、土地评价理论、土地开发经济理论。

3.2.2在城市规划应用中的对应分析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在城市规划当中的应用非常广泛。理论应用的关键在于明确在各层面城市规划实践中如何融入土地开发运作的理论,应当在不同类型规划中适当扩展内容,增加土地开发运作方面的经济、运营指导。例如,在城市战略性、概念总体规划当中,应当增加分析土地级差受益的形成、发展与地域分异规律研究专题,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对地价的影响;在城市实施性规划中,应当量化分析规划控制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城市基础投入的关系、土地结构调整产生的土地市场收益变化、土地成本对企业投资发展的影响等;在旧城改造规划当中,应当加强对土地权属关系与土地收益分配之间关系的研究。(1)在城镇体系规划当中的应用:土地管理层面主要探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土地信息管理、用地类型的区划、土地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内容。(2)在城市战略性规划、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在土地类型经济承租能力分析基础上,明确规定各种性质用地的合理比例,确定进入土地市场的产业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之间、不同性质用地(如公共设施、居住、工业、绿化、道路、市政设施等)之间的结构比例,并进行用地地价、土地级差分布研究,分析城市不同建设阶段用地需求,预测伴随着城市土地规划实施和土地结构调整带来的土地市场条件变化。(3)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这是城市规划控制土地开发运作的关键层面。应当基于土地既定地价水平和地价详细区划,进行土地的投入产出分析、土地收益与基础设施投入比较、土地规划与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分析,核算土地成本与开发企业投资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方案和控制指标,追求土地利用的最高配置率。(4)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进行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综合经济分析论证和土地收益分析,突出城市公共利益的需求,避免所谓的“业主规划”的局部性和短期性,力求实现开发商经济利益和城市公众社会利益的协调。

4在实践中的理论应用要点分析

在城市规划中,影响土地开发运作的关键性因素既有土地经济的因素,也有城市规划内部编制操作的因素,这里着重讨论土地地价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两个要点。

4.1城市规划应重视对土地价值的评估

4.1.1明确地价及影响因素地价和地价管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的建设应运而生,作为能够灵敏地反映土地市场变化的“晴雨表”,地价及地价管理在土地资源管理及土地市场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土地开发运作理论中,地价也是土地权利和土地收益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所有者权益的体现。

4.1.2城市规划应当加强土地的价值规划土地的价值规划是指土地在由生地转变为熟地的过程中,通过现状价值梳理、潜在价值评价、开发价值附加三大要素来确定土地开发的综合价值。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对土地运营的最终结果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也是二级市场开发能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城市规划应当结合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在土地一级开发中首先要确定土地的开发方向——选择适合的用地物业类型,再根据区域内相同物业类型的二级市场表现来估算所开发土地的现状价值。更重要的是,应当预测土地的增值效益,城市规划通过对土地潜在价值——增值效益的客观评价,为政府进行正确的战略抉择提供参考,防止房地产开发的投机行为。根据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评价土地的潜在价值:一是城市空间的发展;二是区域产业的发展。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客观地预测待开发土地未来在二级市场的价值,并以此反推得出一级土地开发的潜在价值评价。

4.2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重视物质环境层面的技术性工作,缺乏对土地开发建设的理性的经济分析,鉴于此,本文围绕土地开发运作理论提出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的几点建议。

4.2.1根据土地开发运作理论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体系根据上述土地开发运作理论的四部分内容(土地制度理论、土地管理理论、土地开发经济理论、土地评价理论),建议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由控制体系建立、开发管理体系建立、政策框架构成三个部分组成。(1)控制体系建立:主要围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传统核心内容展开,建立规划控制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内容层面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所控制的要素。指标体系是指针对所控制的内容而建立的由一系列相关的、具有较为明确的专用数量性名称和具有较强可比性的指标构成的体系。(2)开发管理体系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的是开发的经济利益,而不是追求规划的单纯视觉美感,因此在规划编制当中应当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管理和对开发的经济、利益分析。(3)政策框架构成: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立法程序,将规划文件上升为行政管理和城市开发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使行政工作有法可依、城市开发有章可循。

4.2.2加强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城市开发要素(土地、建筑等)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衡,城市土地存在级差地租,因此应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土地开发运作的经济分析,并将其作为规划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遵循土地利用最优、估计最不利的原则,针对城市开发这一经济活动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估算典型地块的投入产出,在满足城市规划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按照该地块的市场投资导向,调整规划方案所涉及的控制指标,提高规划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9篇

一、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的使命。

1、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为目标,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续。

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充分运用“理性发展”理念,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有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承袭原有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另一部分是借鉴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主要有:地域分异理论、区位理论、资源优化配置理论、生态经济理论、系统科学理论等。但总的来看,尚未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胆运用国内外的和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在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我们准备运用的理论有两个:空间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规模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市区用1∶1万)确定城市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市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害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在正确的管理下,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我市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将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二、新的规划方法

我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为便规划更具科学性,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

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我市已完成的规划实施评价的情况来看,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临新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新变化和新的目标任务,现行规划已显得不相适应:一是规划定位已不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二是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已不能满足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对用地的实际需求;三是指标布局安排不尽合理,用地位置与规划之间出现了一些矛盾;四是在规划实施期间,乡镇体制改革,行政区划变化,城镇和村镇用地急需调整;五是相关部门的规划均已作了调整,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协调和总量控制;六是国土资源部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上五年修编一次,而现行规划已执行五年有余,需要在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逐步加以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20__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__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对重要的项目规模与布局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如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使之更趋合理性。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如线性规划、灰色线性规划、模糊线性规划、非线性规划、动态规划、参数规划和多目标规划等。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该方法强调在规划编制中,要全面考虑规划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标,并由此形成各种战略方案,通过分析比较选出最佳方案。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189号)、《县(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的要求,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这是本轮规划修编最突出、最严格的技术要求,对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前要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完善规划的公示制度。首先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市政府在将规划付诸实施之前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不仅要听取普通民众的意见,还要听取有关利益团体的意见,并根据当地的生态效果予以考虑,然后在充分考虑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正并进行表决。这样,规划以法律形式获得通过后,就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在实施中也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和监督。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果需对规划进行较大的变更或修改,仍需举行公众意见听证会,以确保规划始终如一地得到民众的支持。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稿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讨论磋商,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谈判过程。即由参与决策的各个主体通过磋商或“讨价还价”,最后在共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过程。在这个协调的过程中,成功的关键在于寻找全局利益与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之间的结合点,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在依法坚持全局和整体利益的原则下,统筹兼顾被协调者的利益,被协调者也既要考虑本部门对土地的需求,又要顾全大局,在这样的原则和立场上进行充分磋商,以形成共识。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应独自断然做出决策,以免重复过去那种部门分管、多头决策、各自为政、矛盾百出,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浪费破坏的错误。如果在协调过程中还有重大工程项目或用地规模问题存在意见分歧而暂时无法统一,则提交同级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和决策。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 修编 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部门间合理分配的有效方式,是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随着土地管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运用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对作为土地管理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出更高要求,正值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际,对规划修编方法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1987年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由于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段。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二、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1. 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必须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大胆借鉴和吸收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的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要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定建设用地规模与速度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用1:1万确定城镇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镇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及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在正确的管理下, 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 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 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 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包括邻域或更大的区域) ,

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 、“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把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三、新的规划方法

要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国土资源部并没有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各地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表格、数据五花八门,无法进行汇总和统计。因此,有必要统一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去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如何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还缺乏具体的规程和办法,还需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可以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使规划修编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从而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

这两个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重点普及遥感技术、GIS 技术、GPS技术等现代化手段, 使土地规划从野外调查、资料搜集、信息处理、计算模拟、规划成图到监督实施全过程实现信息化。同时, 基于土地规划中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如资源优化配置、地区经济社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 因此, 要特别重视将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引入土地规划, 通过人- 机交互系统, 为决策者对半结构化问题进行有效决策支持, 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决策的科学性。

4.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的宏观规划,其编制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事情,而不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规划,因此,规划的编制应由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相关社会群体共同参与,规划的主体要由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为主向以政府规划部门和社会重要研究机构为主转变。公众参与不仅是像上轮规划一样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而是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分配和确定,规划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协调。

四、还需要把握的几点

1.必须寻找一个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功能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2.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的各级规划必须在同一个平台上联网运行;

3.可以与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工作数据成果顺利接口;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土地规划 修编 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部门间合理分配的有效方式,是落实土地管理法的重要手段。随着土地管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手段运用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对作为土地管理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出更高要求,正值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际,对规划修编方法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1987年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由于在规划理念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强调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对社会的变化和需求考虑的不多,没有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社会关系,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手段。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体系,没有从宏观(哲学层次、科学层次)到微观(技术层次)的系统理论,而是诸多理论混杂,让人无所适从,规划编制研究和学科建设严重落后于规划实践,已明显制约了规划工作的发展。

二、新的规划理念和理论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当有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规划方法,才能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1. 新的规划理念:理性发展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确定规划指导思想、原则、规划目标、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时,妥善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关系,在规划修编的操作过程中树立全局观念、弹性观念和动态观念。在确定规划的目标时,必须紧紧围绕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协调发展这一中心议题,由经济发展的单目标模式向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多目标模式转变,保证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真正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进步目标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的高度协调统一。

2.新的规划理论: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新的规划指导思想的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大胆借鉴和吸收相邻学科如城市规划、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系统科学等的相关理论。

(1)空间规划理论

土地利用规划,是综合协调资源供需矛盾,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中长期空间规划。空间规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地域性。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基本模式为“用地指标调控与规划分区相结合”,其着重强调的是规划对用地数量的指标要求,而缺乏空间布局约束,在规划的分区方案中,对分区内部土地利用的要求过于笼统,不能承担起有效的控制分区内部用地的功能。

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借鉴西方空间规划的理论如:“田园城市”理论、“绿化带”制度、中心地域理论、“开发轴系统”理论等,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按照资源禀赋和区位比较优势,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和供应政策,进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地整合资源,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分工协作和协调发展。规划修编要由上轮主要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定建设用地规模与速度向控制环境容量、开发时序、控制建设标准转变。本轮的土地利用规划应该是在协调和平衡经济发展、公众利益、环境以及规划部门等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的空间规划,应当着重注意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的空间安排和布局,确定其开发利用时序,并通过较大比例尺的地图如用1:1万确定城镇合理发展边界,引导地方政府提高城区建筑密度,实现现有城区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从而解决城镇无序扩张、优质农地严重流失等问题。

(2)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未来需求能力的发展。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不损及我们所依赖的资源与环境。而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在正确的管理下, 可以不断更新和利用。反之, 它会退化、耗竭。故对土地的开发利用, 要限制在土地人口承载力的限度内, 同时采用人工生态措施(包括邻域或更大的区域) , 确保土地持续利用。

目前,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研究的国际趋向表现为应用生态经济学观点研究土地利用规划,使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协调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下促进土地利用的合理化。

土地是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和资源,同时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无非是建设发达的经济、健康的环境和高质量的生活,因此强调人与环境“和谐相处” 、“不可再生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应当成为当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主题。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把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和理念贯彻进去,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稳定性,保证土地资源潜力和防止土地退化,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

三、新的规划方法

要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除了要用新的规划理念、规划理论外,应当按照规划修编的要求,尝试采用一些新的规划方法。

1.评价方法

规划实施评价: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地必须对上轮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做出是否进行规划修编的结论性的意见。从目前开展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是国土资源部并没有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各地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表格、数据五花八门,无法进行汇总和统计。因此,有必要统一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我国去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如何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还缺乏具体的规程和办法,还需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2.系统工程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着眼于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综合性的规划。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载体,是国家最主要、可调控的资源,这一特点决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作用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过程是多目标的统筹协调过程。因此,在规划过程中采用以数学模型为主要手段的系统优化方法就成为必然。可以运用不同的规划方法来解决,按这样的思路,规划的适用性会大大提高,规划对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

3.应用地理信息(3S)技术

本轮规划修编要在地籍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修订规划成果的主要载体,使规划修编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进行,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从而提升整体规划的技术水平。

这两个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基础,重点普及遥感技术、GIS 技术、GPS技术等现代化手段, 使土地规划从野外调查、资料搜集、信息处理、计算模拟、规划成图到监督实施全过程实现信息化。同时, 基于土地规划中需要解决的许多问题如资源优化配置、地区经济社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 因此, 要特别重视将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引入土地规划, 通过人- 机交互系统, 为决策者对半结构化问题进行有效决策支持, 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决策的科学性。

4.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家的宏观规划,其编制应该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事情,而不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部门规划,因此,规划的编制应由政府主导,各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和相关社会群体共同参与,规划的主体要由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为主向以政府规划部门和社会重要研究机构为主转变。公众参与不仅是像上轮规划一样为了提供信息资料,而是要参与规划目标、指标的分配和确定,规划方案的拟定、协商和协调。

四、还需要把握的几点

1.必须寻找一个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功能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

2.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的各级规划必须在同一个平台上联网运行;

3.可以与土地管理其他业务工作数据成果顺利接口;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2篇

【关键词】城市土地规划 整体理论 城市可持续发展

1、引言

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高速时期,城市化进程也已经挤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也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最重要最突出的就是土地问题。土地利用问题一直是城市规划领域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对土地使用的调配是城市规划实施的保障。正确合理的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关系,从系统的角度加强、完善城市规划,从根本上转变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使之与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相协调。

2、我国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整体理论的应用

2.1 城市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土地规划是合理调节、分配、控制城市土地利用的有利工具,但目前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功能较弱,对用地的管理尚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土地利用信息管理不完善。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与规划部门对城市中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掌握不足,一些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数据记录上存在着数据缺失、不详等现象。

第二,缺乏健全的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简单的土地两权分离制度已经很难适应现实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中央与地方之间、政府部门之间的土地产权界线不明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边界模糊等。

第三,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与经济发展不衔接。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均有相应的规定,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职能分属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规划的编制上所依据的文件、规程、技术标准不同;城市土地分类体系不同[1]。

2.2 整体理论在城市土地规划的应用

如何让解决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健康有序的城市规划,而作为市政工作中的基础,城市土地规划设计中一定要应用整体性理论,而不能完全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

2.2.1 整体理论概述

市政规划的基础是土地规划,土地规划的成败几乎决定了城市设计的成败。用于城市设计有诸多理论,空间形式理论、现代城市功能理论、人文社会理论等,而在土地规划设计中应用更重要的是整体理论[2]。

整体理论所针对的是城市设计领域,但是它却避免将其局限于空间或者物质形态方面的研究,毕竟有些空间及大多数的物质形态都可以通过市场达到合理的分配,有些专业领域,包括土地功能规划和一些环境规划都是研究建成环境形态的,城市设计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积累和继承了许多丰富的思想方法,进而可以探寻人们对于城市领域的体验。

2.2.2 整体理论促成城市土地综合利用

土地的综合利用,是指城市中不一样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特征,达到物尽其用,就是特定地段中各种用途的合理交织是指某城市用地地界内的空间功能使用和占有的情况。理论上说,设计应尽可能让用地最高合理容量的占有率保持相对不变,以充分利用城市有限的空间资源时间和空间是土地综合使用的基本变量。

3、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城市土地规划

我国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现状是:一方面城市空间扩展近几年呈现加速态势.另一方面城市土地规划和结构不合理,土地规划利用相对粗放,土地可持续规划利用潜力没有充分发挥。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城市土地规划利用过程中,利用外延扩展和内涵掺潜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土地规划方式,提高土地规划利用的可持续度与综合效益。

3.1 合理编制土地规划利用规划。做好城市长远规划

合理编制土地规划利用规划是土地规划利用空间布局和谐的关键,使土地规划利用规划与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城市发展要走可持续化道路,实现空间布局的和谐,必须加强规划[3] [4]。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约束和发展的方向,因此要协调区域规划、土地规划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之问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引导城市土地规划利用,实现土地规划利用空间布局的和谐[4] [5]。

3.2盘活土地存量,实施土地功能调整

盘活城市土地资产,实行旧城区改造和功能调整,是实现城市土地空间布局的和谐的一个很重要方面。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城市旧城改造的数量多、难度大。实行老城区的改造和进行土地置换[6]。将城区内的行政机关、企业迁至郊区。而将上地出让给金融、商贸、服务和高新技术行业,使商业、金融服务业等集中在城市中心,居民住宅汇集在城市中间层,而工厂、仓库分布在城市边缘,这不但有利于盘活城市的土地存量,而且促进了城市土地规划利用宅问布局的合理化[6] 。

3.3合理布局新增城市建设用地

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结构不合理是土地规划利用空间布局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应树立土地和谐规划利用观。从追求单一地块的规划利用效益最大化换变为追求城市土地整体结构功能的和谐和最大化[7] 。

3.4积极推进城市土地开发规划利用立体化

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不仅指平面的优化,还指立体上的拓展。城市上地的立体化发展,应包括地表、地下和地上空间三部分,目前集中开发的应是地上和地下空间[8]。地上空间的发展主要指高层建筑及城市高架桥、立交桥、空中交通轨道等等[9]。而地下项目,除了人们常见的地铁、地下商场外,还有更多工程运输线路网和设施。

4、结论

要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按照城市规划来建设和管理城市。当前在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短期行为只考虑短期的经济效益,不考虑或者很少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另一方面,城市规划不仅是建设规划,而是在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中,为城市的开发、建设、发展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供选择的方案。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保证今天对土地的开发、建设的决策不给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即可持续发展问题。为此,一定要严格把握住土地可持续利用这个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以城市总体规划为蓝本指导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

参考文献:

[1]张海燕.城市土地利用与规划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影响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16).

[2]陈锡荣.整体理论在城市土地规划中的应用[J].商业文化:学术版.2011(9).

[3]席阳. 论和谐的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由成都市地铁修建引起的思考[J].大众商务.2009(12).

[4]郝晋珉.土地利用规划学. 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7.

[5]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

[6]毛岩亮,刘俊甲.城市边缘区的城市化问题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5(12).

[7]李德华.城市规划原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8]张季.《多视角的城市土地规划利用》.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9).

[9]覃国达. 论城市土地规划利用空间与城市环境建设的关系[J]. 科技资讯.2010(21)

作者简介: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研究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土地利用规划是世界各国土地管理的一种普遍制度安排,是土地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国已经完成和实施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诸多土地利用专项及详细规划,许多专家、学者和政府国土部门等也已做出了诸多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努力,然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仍然处于不太成熟的阶段,尽管如此,已有的关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问题和对策方面的诸多研究,为促进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向正确的方向改进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对这些研究进行回顾,对于促进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中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施中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已有的关于我国土地利用规划问题和对策方面的诸多研究指出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为进一步改进完善提出了思路和对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然而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和需要努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以规划领域分割、多规冲突为表现的规划体系混乱可能是我国规划存在的首要急迫问题,但是对于如何构建统筹协调的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和实现多规的融合协调仍存在争论,尤其是在“谁来承担统筹性、综合性基础规划的任务”这个问题上存在部门利益之争。

(二)在规划法规体系的完善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在作为空间规划体系法律保障的规划核心法律建设方面,而这个问题有赖于第一个问题的解决。尽管均已认同在规划不同层级之间应有功能区分,但我国规划仍然存在宏观上控制性过强而政策引导性不足、微观上控制性不足而又缺乏灵活选择的问题,对于如何解决仍然是众说纷纭。

(三)对于规划实施管理、规划编制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改进没有真正放在我国规划体制改革的大背景和大方向下考虑,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规划而使综合统筹的规划更加难以建立。

(四)公众参与和可持续规划等在地方尺度上尤其是村级的应用中已取得可喜进展,但是国家和区域层面的应用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存在不足,如何实现仍需进一步研究探讨。

(五)建立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划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对于市场激励型的规划手段和方法如何引入我国的规划体制中虽有一些探索但总体上仍然十分不足。在规划法治化实施管理方面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均相对缺乏,尤其是在权利保障、利益协调、冲突救济等方面。

(六)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任何政策的贯彻落实都需要一定的奖惩机制,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因此相对于一些农地的整理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在农村各种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对各种政策的贯彻落实,都不能够强制性的采取相关措施,而应该采取有效的激励制度,必须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机制。而目前为止,我国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激励机制,农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和热情。

地的规划整理,要首先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最原始的状况,并结合各种相关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评判,编制相关的整理规划,如此可以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规划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过程中,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

2.规划实施难以落实的原因

(一)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本身的原因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由于人员、技术和社会条件等因素,导致其科学性、操作性、前瞻性和动态性不足。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时间跨度较大,完成的规划与实际土地利用脱节;纵向信息(上下级政府)和横向信息(土地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之间)不对称,各层级的规划之间难以协调,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土地信息化的技术研究和机制建设尚未完善,具有动态追踪和即时反馈服务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尚未完成。

(二)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本身的原因

规划实施机制的法律基础比较薄弱,在立法上并没有一套完整的规划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与土地规划应有的法律地位、权威性和严谨性不相适应,规划实施更是难以得到保障。在规划实施工作中,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方式来组织实施。行政管理措施实施规划的优点在于集中统一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手段比较灵活,缺点却是容易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毫无置疑,经济利益与地方利益的驱使,使得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地方政府作为土违法违规的主体滥用行政权力,阻碍了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土地规划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原因

从指令性规划上看,地方政府作为规划实施保障的行政主体,很多情况下却是束控无力。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而行政手段又是现行规划实施中最主要的手段,政府本是规划实施保障的直接主体,但却因其中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而严重阻碍了规划的有效实施。在土地规划实施问题的研究中,对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关系较少,而利益关系却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问题的主要根源。

三、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的对策分析

1.关于公众参与,要防止其口号化和流于形式,注重专家队伍与公众参与的结合。一方面,特别要引导专家队伍对公众参与的支持和帮助,使公众的意见和需求能够得到真实反映,比如建立专家指导——公众评价反馈机制。另一方面,要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其参与意识和土地规划意识,使公众参与具有较高的有效指导性和科学性。

2.建立并完善补偿和收益分配机制。在进行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要对各种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环节加以合理科学的处理,比如对产权归属等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要对收益作出公正客观的分配,如果有受到损失的农民,要给予合理的补偿,这样有助于推进各种土地整理措施的贯彻落实,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在这项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3.搞好规划队伍建设,保障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规划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加强规划管理职能,调整充实规划力量,明确规划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岗位

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规划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要严格奖惩制度。对在规划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的,依照《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顺利实施的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进行,并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因而,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5.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可通过用地预审,同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四、结束语

未来我国土地利用规划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以上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尤其是在国家层面要突破部门利益之争进行顶层制度改革设计和分阶段渐进实施,在地方层面充分发挥各地方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行实践探索,操作层面真正按照民主、法治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推进公众深度参与、保障各方权利和协调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

[1]李嘉碧 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研究 [期刊论文] 《山东国土资源》 -2010年7期

[2]林勇 陈艳 唐建勇 加快经济转型背景下常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研究 [期刊论文] 《国土资源情报》 -2012年8期

[3]刘力 邱继勤 邱道持 重庆市旅游景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研究 [期刊论文] 《安徽农业科学》 ISTIC PKU -2011年32期

[4]袁浩正 天津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研究 [学位论文]2010 - 天津大学:企业管理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地域性认同;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公共参与人际关系;反思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1(b)-0075-02

在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打造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土地利用的原有格局因此而被改变,人们所居住的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此背景下,对于区域下所居住的人群而言,其自身对地方的认同感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利用在此过程中改变了人地关系。而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开展而言,则就需要基于地域性认同理论下,从社会建构主义角度出发,以实现对人地关系的深化研究,进而基于这一关系来实现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搭建,为当前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方法与出路。

1相关理论概述

1.1社会建构论

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则是指人类自身在人类社会中进行实践创造与维持社会现实,认为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是处于动态变化状态下的,而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们在不断认识与发现中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建构。而在人们建构世界的过程中,也促使人本身具备了价值,同时也呈现出了相应的目的性,进而实现对自我的社会性建构。基于该理论下,所强调的是要立足于社会这一宏观角度下,实现对人、人类社会以及人与社会间所存在关系的认识。地域则是在社会建构过程中随之形成的,且基于人地交互来构建出该地域内的人对这一地域的认同,而这一认同中渗透出了这一地域人的认知、价值观以及目的性等,也是借助人地交互来构建自身的认同。而地域性认同最为突出的特征便是隶属于动态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了竞争性、背景性等特点。

1.2地域性认同理论

基于该理论下,其对人地关系整合主要体现在地域性认同内涵本身具备双重性,同时,在构成元素的主观与客观上具有包容性。具体而言,所谓的内涵具有双重性指的是:地方的地域性认同以及人的地域性认同而地域性与地域意识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构成元素的主客观包容性,指的是在研究地区的地域性认同以及居民的地域性认同过程中,都要将外部客观因素与内部的主观进行综合考虑,其中的外部客观因素指的是对居民的外表以及行为等因素进行观察与分析,而内部主观因素主要是从主观情感联系等进行分析。

2基于地域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反思

2.1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其可具体细化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种模式。其中的自上而下多表现在封闭式利用规划层面。这种规划模式下,规划者通常忽视对民众需求的具体考虑,更侧重于从自身意愿假设角度出发,认为自身的理论经验观念与民众意见相比,具有明显的科学性特征。尽管较多学者在研究中提出将“弹性”引入实际规化工作中,尽可能使规划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得以解决,但所取得成效仍微乎其微。以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为例,较多规划决策者多认为自身的规划决策能够为公众创造良好环境,但有抵制行为存在时,会将这些行为动机界定在“自私自利”层面,更注重对反对者意见进行削弱。由此可见,这种“自上而下”模式,极大程度上造成规划者、群众之间决裂,应采取相应的完善策略。而对于“自下而上”模式,其又可被叫作公开式规划,主要强调规划过程中有民众参与其中,可使政府得到群众更多的支持。但这种方式应用下也存在一定弊端,如耗时过长、规划过程繁缛等,所以如何保证规划决策与群众意见相协调,成为现行土地规划工作中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2.2地域性认同效应

地域性认同,对于土地合理利用规划可起到突出的作用。较多区域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往往忽视地域形态、社会空间意识等内容,最终提出的空间规划方案很难得到群众认可,究其原因在于忽视地域性认同机理。需注意的是,在地域环境下,不同社会群体由于在动机、态度与知识结构上不同,所以其对地域的感知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实际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中,完全可将地域性认同作为有效管理策略,可使区域群众积极性得以调动,这样在区域中有地域性意识存在下,能够将更多资源如劳动力、投资商吸引其中,而缺少地域性认同,将面临资源外流问题。

2.3基于土地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在土地认同机理引导下,具体规划利用土地中,可考虑采取三方面的措施。第一,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模式进行结合。这种模式下强调在合理规划政策指导下,鼓励群众参与其中,可通过对群众意见的收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与政策内容相结合,同时注意做到与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以此提升土地规划利用有效性。第二,多重空间尺度。其强调以地域性认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所有社会主体地域性认同,包括个体、社会组织、用地单位以及政府等,有利于统筹土地利用。第三,结合过程与质量。规划过程中可考虑在具体的编制、论证与实施等方面进行强化,且保证最终的规划结果能够兼顾各方利益,满足规划长效实施要求。

3结语

综上,基于地域认同理论下,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而言,则能够借助这一理论基础,通过对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土地利用模式的分析与反思,结合地域性认同效应来实现基于该理论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创新搭建。通过这一全新方法的运用,能够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方法,基于人地关系角度下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来实现科学开展,以确保在进一步提升该项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促进城市化建设发展步伐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彭建超,钱畅,吴群.基于地域性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反思[J].人文地理,2015(2):134-140.

[2]彭建超.土地利用的地域性认同研究:理论与方法[D].南京农业大学,2011.

[3]欧海若.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04.

土地规划理论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一些问题慢慢显现,日益增大的土地需求,耕地面积速减,严重威胁着粮食安全,为了使耕地面积加大,实现总量动态平衡的农耕,我国全面展开以田块合并、土地平整、沟渠道路、村庄更新等主要内容,在大面积的整理土地,成效是显著的。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基础

目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利用在我国土地还处于雏形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要求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尽快适应,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被借鉴,评价理论和方法构建成适应中国国情的体系,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当务之急,重要手段依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可持续性是从环境角度衡量规划实施后资源的整合,得出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补救措施、减缓与替代方案,提供环境依据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终极目标,社会可接受性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体现。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规划环境评价。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与可持续土地利用理论,由印度农业研究会( ICAR)、美国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的首次国际土地持续利用系统研讨会、美国农业部(USDA)在1990年2月在新德里正式提出。不断提高环境承载力与人类生活质量是其未来目标,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土地资源前提是满足当代人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正确实施提供重要的指导是可持续土地利用理论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方式。景观生态学研究理论的是由生态系统组成的异质地表结构与功能相互作用, 关注的是空间与时间的景观格局,以及其过程与格局的关系。它是生态学与地理学的交叉科学, 把自然地理空间关系在地理学研究中的横向方法,与纵向方法在生态学研究生态系统内部结构功能关系的完美相结合, 研究生态过程与景观空间格局的相互关系。

二、土地规划

动态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功能的转变在土地利用方式中体现,重要理论基础系统学理论在编制规划环境评价与景观生态学原理中实现,土地总体规划影响评价分析如下图(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是一般的工作程序, 我们将从3个阶段了解进行资料搜集与分析工作、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为第一阶段或准备阶段。有关法律法规与国家生态建设主要收集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和农业、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环境现状评价和分析、评价并制订替代方案、环境影响预测和规划方案草拟为第二阶段或正式工作阶段。篇章或说明、编写报告书阶段、编写报告书为第三阶段如图2所示: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土地利用显现.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原则与基础,就是要在评价信息中与众多的原始数据中筛选较为灵敏的,内涵丰富的主导性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以便于度量,无论是研究或引用都是在为选择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科学性,科学内涵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是明确的也是较好的度量性,在不同地区之间也能便于进行比较。主成分性与综合性,即规划和相应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现,综合性分析考虑,主成分构成了指标体系,即具有内涵丰富与代表意义的指标。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易于从相关部门资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现有资料中获取,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级方便使用,公众参与反馈信息的不断补充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复杂性被称为动态性,应该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指标体系,以满足发展需要。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指标体系由3个层次构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即总目标层;环境目标层是环境影响识别结果找出的环境主题和环境目标;指标层是具体反映环境目标的多项指标;用以反映某区域衡量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生态质量状况、对土地利用方式产生的三方面。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实施中利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评价技术方法也是战略环境影响的评价技术方法体系的,常用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在当前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法、加权比较法、对比分析法及环境承载力评价法。GIS 技术法环境经济学的理论方法、系统工程学的理论方法、访问学者法、层次分析法是常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一般选用的评价方法评价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环境影响是由可以反映土地结构数量调整可能引起的指标方法, 由于研究尺度大部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偏重指标法。调整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使图形叠置法可以反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地方级与地区级利用空间布局调整的合理性评价是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将潜在水土流失地区分布图、规划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草地退化地区分布图、自然保护区图水、资源分布图等图件叠加分析、评价和预测是调整环境影响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空间布局。关于做好措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环评的空间体系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建议,不同针对的问题对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是不同,与此相对,评价指标体系与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也是不同的。为此, 首要问题是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体系的建立。从3个层次对土地利用规划划分,即地区级、地方级、部级, 分别对应着国家的跨地方方案、地区性问题、战略性问题、地方的具体项目。与此基本对应的是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因此,相对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空间体系科学的建立与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体系相对应,借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决策初始阶段前评价的工作模式的发展影响,,利用比较熟悉的评价程序与方法, 使得规划环评容易进行, 是十分必要的。决策后评价依然是规划环评实行的现实, 即决策方案大体确定之后对其进行评价。决策审批前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比较集中,这种方式仍然是被动式的评价, 会直接影响环评的质量与效率。因此,规划环评发展的初始阶段出现在我国, 发展模式应该促进是决策前评价。理论研究的基础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研究,尤其是部级区域的规划环评开展大量的案例分析,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才能建立既科学又有可操作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较好的方法是开展试点研究。研究多侧重于方法与技术路线的理论探讨是针对目前规划环评最好的方法。

总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基础在目前土地中利用,雏形阶段是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和要求适应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需要,因此理论和实践需要借鉴国内外相关材料,构建适应中国国情的评价方法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当务之急;重要手段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现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它从可持续性发展据角度阐述环境角度衡量规划实施后的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补救措施、减缓与替代方案,为提供环境依据而最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并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规划环境评价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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