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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篇

1.新疆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就业人员总量稳步增长。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在全国19省市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新疆依靠自身的资源、能源和区位优势,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就业人员增长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收入不断增加,社会秩序不断趋好。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可知,从2001年到2011年这十年间,新疆就业人员从685.5万人增加到924万人,增长了34.8%,年均增长约3%。可以看出,新疆劳动就业总量在这十年期间呈稳步增长趋势,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新疆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吸纳就业人员有限。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疆劳动力市场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就业人员逐渐增加,就业岗位趋向多元,就业渠道逐步拓宽,就业结构渐趋合理。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的相关数据可知,新疆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例由2001年的56.64∶13.45∶29.91调整为2011年的48.66∶15.63∶35.71。由此可知,新疆产业结构的现实状况表现为:第一产业吸纳就业人员的比例逐渐下降,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比重有所增长,第三产业的就业岗位增长较快,成为吸引剩余劳动力、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的重要途径。此外,由于起步晚、质量不高等因素,新疆第三产业的发展缓慢,行业结构不尽合理,教育、批发和零售业等传统行业吸纳了较多就业人员,作为吸纳就业人员最多的现代服务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3.就业人员构成复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平民教育,加之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致使新疆劳动力市场基本呈现出买方市场的特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大中专毕业生、新增劳动力、下岗职工和剩余劳动力等群体共同作用,加剧了新疆就业问题的严峻形势。新疆民族构成复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但由于语言、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同胞在就业过程中面临更大的阻力。此外,由于自然环境、地理位置、信息等因素的制约,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民营企业发展缓慢,大、中型企业数量较少,使得市场能容纳就业人员的数量有限。目前,广大偏远农村地区的失业人口数量难以准确统计,城市中大量劳动力处于隐蔽性失业状态,使得新疆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形势堪忧。

二、新疆高等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

高等教育作为正规教育系统的顶端和劳动力市场高级人才的输出口,对社会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只有进入劳动力市场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决定了高等教育的培养规模和结构,当两者相协调即供需平衡时,高校毕业生能够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促进。[2]高等教育结构是指高等教育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排列组合和结合方式。具体来说,高等教育的结构包括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层次结构、布局结构和形式结构。[3]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相关数据可知,2011年,研究生培养机构12所,研究生在校生人数14099人;本科院校11所,本科生在校生人数141763人;专科院校21所,专科生在校生人数116956人,成人高等学校8所,成人本、专科生在校生人数59609人。实践表明,经过多年的发展,新疆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新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调

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既要遵循一定的内在逻辑,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对不同人才类型的需求,是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不断调整的外部动力,因此,新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产业结构失衡状况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新疆高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不相适应,随着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通信、旅游业、餐饮等行业的发展,急需大量实用性较强的专业人才,而高校学科建设脱节了市场需求,造成研究型、理论型人才偏多,实用性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加剧了结构性失业的问题。其次,新疆高校的专业类别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某些专业设置重复导致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类型雷同,致使在某些行业出现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数量超越了岗位需求,超越了社会产业发展的实际容纳能力,进而出现了教育过度的问题;再次,专业口径划分过细,法律、计算机、管理学等传统学科专业设置过多,如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电子商务等新兴、交叉、综合学科专业发展缺乏力度,基础理论型学科较多,应用型学科偏少,造成高校毕业生难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4]

(二)新疆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失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疆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占优势发展,使经济结构不断趋于合理,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才结构需求。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金字塔”型的高、中、低层次人才结构更能促进经济腾飞。目前,新疆经济发展阶段所需要的劳动力结构特征表现为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知识、技术密集型为辅;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表现为以职业教育为主,以研究生教育为辅;劳动力需求类型表现为以实用型、技术型为主,以知识型、研究型为辅。然而,在高等教育扩招的大背景下,新疆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存在失调现象,根据《新疆统计年鉴2012》可知:2011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比例约为1:10:8,呈现出典型的“腰鼓型”人才发展结构,也说明近年来,新疆专科教育规模偏小,特别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仍然比较薄弱,本科、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本科层次的教育规模偏大,发展过快,使得整体就业压力增大,研究生教育与本、专科教育相比,比例仍然偏小。

(三)不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加剧了新疆劳动力市场分化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整体呈现出东中西部依次从发达到落后的三级阶梯分布,不同区域在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方面存在差异,在人才需求总量和类型方面也不尽相同。与此相呼应的是,西部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较少,质量较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短缺,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成为实现西部地区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呈现出以省会城市为中心,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集中了大部分高等院校,这种局面的出现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的社会经济因素。新疆地域广阔,南北疆在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南北疆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呈现出不平衡的特点,而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北疆高校数量多,类型齐全,分布较广,培养出了类型多样的高层次人才,促使经济快速发展;而南疆高等教育数量较少,类型较单一,致使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加剧了南北疆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此外,南北疆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差异也使得就业人员在地域、产业、职业等方面的分布不均。

(四)新疆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割裂,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必须主动把握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积极推动自身结构的合理配置,而不是消极等待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再作调整。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形式结构也决定着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影响着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疆高等教育形式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由于实行“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地方政府在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管理等方面影响着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及成人教育的发展,制约了各层次高校的办学自主性,致使高等教育体系内部比例失衡、发展失调。其次,由于体制、高等教育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民办高等教育融资困难,办学力量不足,大部分民办高校只能在公立高等教育的夹缝之中寻求生存,致使民办高等教育质量难以保障,社会认可度较低。再次,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办学目标趋同现象严重,部分高校在发展过程中,目标定位不准确,脱离自身实际盲目攀比求高,致使专科院校为“升本”需要,过多、过度进行理论教育,而忽视职业、技能、实用教育。[5]

三、优化新疆高等教育结构的应对之策

在高等教育大幅扩招的背景下,新疆高校毕业生供过于求的局面随之出现,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劳动力市场相互分割,毕业生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在分析新疆高等教育结构与劳动力市场不相适应的基础上,从推进新疆高等教育改革的角度出发,构建适应劳动力市场需要的高等教育结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优化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相适应

高等教育科类结构不仅遵循其内在规律的制约,还受到高等教育体制、经济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必须适时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改革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科类结构调整的方向性和前瞻性,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应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将对高校的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使高校充分享有学科和专业设置、调整的自。为适应新疆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多元化的人才需求,新疆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开设复合专业和交叉学科,切实拓宽专业面,培养基础扎实、职业技能过硬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加大发展偏实用性、应用类专业。在十二五规划中,新疆明确提出“三化建设”的总目标,涉及到了化学化工、生物技术、信息科学、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必然对理、工、农、医等学科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增大。新疆高校应在对劳动力市场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现有的学科结构,减少专业设置的重复率,增设市场需要的新型专业。其次,借助外力支援,开设新型学科。随着对口支援工作的深入,支、受援高校数量逐渐增多,新疆高校应该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契机,克服自身办学条件的不足,通过联合培养、插班学习、教师支教等方式,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名校的师资、学科、实验室等优势,为高新技术产业培养一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再次,新疆高校应从自身的办学水平和能力出发,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与市场需要紧密结合的学科调整动态机制,在原有的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凝练学科特色,突出专业的特色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体系

目前,新疆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培养院校、本科院校、专科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本科院校规模较大、人数较多,致使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呈“腰鼓”型,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因此,调整高等教育层次结构,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不同层次规格的人才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合理调整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间的比例关系,随着新疆产业结构的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产生,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需要大量高层次创新人才,也需要一大批技术熟练的产业工人。因此,在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同时,还应把大部分增量主要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逐步控制本科教育规模。其次,明确不同高校的办学目标和定位,新疆高校应明确自身的办学目标,本科院校要以建设教学型、教学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侧重于培养高技术人才和创新人才,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专科院校不盲目跟风,凝练自身的学科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技术,培养留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实用性人才,形成多种层次和类型的高等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学校的人才培养功能。

(三)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动南北疆经济协调发展

南北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是新疆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北疆集中了全疆绝大部分的高等院校,聚集了大多数高校毕业生,某些专业人才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而南疆高等教育水平较落后,急需大量高级人才,致使“马太效应”的发生。为提高南疆人力资本水平,加快南疆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应统筹协调,立足现有基础,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政府可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宏观调控手段,加大对南疆高校的资金投入力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重点建设一两所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高校,能够很好的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并在新建高校、学科布点和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等方面对南疆地区重点扶持。其次,南疆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努力建设特色学科和专业,着重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借助兄弟院校的优势,通过联合培养、教师支教等形式为南疆培养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进而支持南疆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再次,政府应重点在南疆地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适当扩大当地生源的招生人数,满足当地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四)优化高等教育形式结构,满足多样化的人才需求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成人教育 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分割

如果把成人教育机构比作一个工厂,那么它的发展能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市场,即生源市场;另一个是产品市场,即劳动力市场。当某类职业的价值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认同时,这个信息会使潜在的受教育者产生到成人教育机构学习的愿望,从而形成了成人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的吸引力;而成人教育机构通过自己的培养手段,使其毕业生得到劳动力市场的认可,从而形成了成人教育机构对劳动力市场的吸引力。

一、成人教育要为劳动力市场服务

成人教育要围绕着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种类和数量的需求量来展开,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的确定人才供给和人才培训。就人才市场而言,任何一类人才短缺,都只能是暂时的。这就要求培训机构要及时的经常性的搞一些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并根据劳动力市场上各专业工种的供求关系变化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培训计划和科目设置,市场环境下的成人教育机构有着不同于其他学校的特殊性,它既是服务机构,又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既要取得为社会培养有用之才的社会效益,也要谋求保障自身生存发展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成人教育必须要以劳动力市场为中心,有计划,有理性的开展。离开了劳动力市场,成人教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土之木,闭门造车,必然会走向失败。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众多的培训机构不约而同的搞“扎堆式”的教学,即社会什么类型的人才最抢手就从事该类人才的培训,早开始的自然会收到一定的效益,跟风而上的只能是赔本赚吆喝。本世纪初,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人才一路走红,譬如数控机床、汽车维修、焊工等高级技术更是抢手,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已有人开出年薪15万的天价。正因为社会有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于是各类培训学校,培训机构应运而生,着实火了一阵子。然而,好久不长,随着各类培训学校的不断涌现,优胜劣汰的法则逐渐显示出它是无处不在的,火爆的培训行业亦是如此。一些规模小,培训项目单一的学校由于找不到学员而纷纷倒闭。

二、劳动力市场对成人教育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就业制度经历了一个由统包统配制向劳动力市场转变的过程。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是,劳动力市场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目前我国虽然已初步形成了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局面,但由于劳动力市场自身的局限,再加上一些计划经济的痼疾还没有得到完全根除,因此,劳动力市场存在着许多分割状态。主要表现为:一是城乡分割。由于城乡居民在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还享受着不同的待遇,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无论生活还是工作都居于低端的状态。二是行业分割。一些高待遇的行业或企业人为设置障碍阻止非本系统的人员自由进入。三是体制分割。一般在企业内部存在着两种用工制度:一种是工作相对稳定的“正式员工”,另一种是“临时工”。这两种员工在工资、福利、医疗、退休等方面都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四是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我国劳动力市场在整体上被分割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主要是由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人才市场,另一部分主要是由工人构成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由于设置了高文凭的进入门槛,事实上已经堵住了其他人员的进阶之路,从而构成了两者之间的不可逾越性

劳动力市场分割对成人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城乡分割、行业分割、体制分割等现象应该说对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领域都带来了影响。但相比而言,对成人教育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因为由这些分割所造成的低端工作领域的劳动者大都是农民工和城镇弱势群体,而这些群体及其子女正是成人教育的教育或培训对象。另一方面,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则直接在教育领域内部造成了分化,形成了对成人教育的歧视,使成人教育相对普通教育成为二流教育。

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对成人教育吸引力所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进入机制来说,目前由于人才市场设置了极高的进入门槛,事实上已阻断了成人教育毕业生进入的可能。但是,普通教育的毕业生却可以以“高职低就”的方式通畅进入劳动力市场,而且借助于社会的“学历偏好”,还可以取得好的工作或者高的薪酬。这样就形成了普通教育对成人教育的“挤兑”效应。

由于市场分割所造成的上述种种现象,不仅使农村和城镇弱势群体通过接受成人教育来改变自身生存状况的希望破灭,反而给成人教育带来了有可能成为“阶级再制”工具的危险。人们对成人教育丧失信心后,反过来又会把希望寄托在普通教育身上,这样会进一步加剧已趋病态的“文凭热”,造成教育过度与浪费,给受教育者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机会成本。因此,市场分割不但对成人教育本身造成了歧视,而且还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与效率,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成人教育的吸引力。

正确对成人进行评估,正确看待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相对地位,正确取舍公平的价值,这就是我们急需的“职业教育理性”。只有具备了这个理性,才能知道劳动力市场和成人教育自身何者可为,何者不可为;何者眼前可为,何者长远可为。从而也才能从根本上为成人教育的发展找出现实的路径。

三、对成人教育发展的几条建议

1、适当控制发展规模,稳步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3篇

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高校毕业生人数的逐年快速增加,毕业生就业中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就业难”已经成为社会公认问题,也是高校毕业生的普遍感受。导致就业难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第一,高校毕业生规模过大,毕业生数量供大于求;第二,结构性矛盾突出,“有人没事干”和“有事没人干”现象并存;第三,毕业生自身定位不准确,就业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这些问题都从不同的角度折射出辩证处理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关系的重要性。

劳动力市场的“收入信号”是制约高等教育需求的直接因素

虽然教育应该是培养“真人”的活动,不应当抱着功利的思想办教育,但多数人对高等教育投入的首要动因仍然是希望通过高等教育能够获得理想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高等教育规模有限,大学毕业生由国家统包统分,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能得到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其干部身份更是为工人和农民兄弟所向往,通过上大学跳出“农门”和端上“铁饭碗”成为无数家庭和学子的梦想,因为那样他们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人事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以后,虽然大学生不再像以前通过“包分配”获得工作,但直到高校“扩招”初期,人们仍然坚信上大学能够改变家庭和个人的命运,同样因为大学毕业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人们普遍存在的增加收入的预期成为高等教育需求长期持续旺盛并不断扩大的动因。

在“包分配”就业的实践及其惯性之外,运用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可以更加理性地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中收入信号对教育需求扩大的作用。

1.人力资本理论的解释

人力资本是与物质资本相对应而存在的一种资本形式,它体现在人的身上,可以被用来提供未来的收入;而教育则是人力资本形成的最重要的途径,即通过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能力从而生产出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带来的收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另一方面是为社会创造的财富,人力资本可以对经济增长产生连续的作用。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受教育层次越高,受教育者所形成的本领和能力越强。能力越强,在劳动力市场上就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收入,因此大学毕业生的收入理所应当高于大学前教育毕业生的收入。许多实证也证明了这一点。

2.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解释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人力资本理论关于教育能提高人的能力,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的论断是不正确的,教育的作用主要不在于提高人的认知水平和能力,而是对具有不同能力的人进行筛选。有学者曾说“教育作为一种筛选装置,它为雇主提供信号来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将他们安置到不同职业岗位。”也就是说具有高学历的人的能力不是教育的结果,而是教育筛选的结果。但不管如何,这一理论也暗含这么一个论断:受教育的层次越高,表明其能力越强,因此可以得出一个与人力资本理论同样的结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可以获得比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高的收入。

以上两种理论均可以合理地解释在劳动力市场中“收入信号”―高学历致高收入的导向下,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呈现出扩大的趋势。

高校“扩招”迎合了高等教育需求的增加,使得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

1999年是我国高校大幅扩招的开始,当年普通高校计划招生153万人,与1998年的108万人相比增幅高达44%,实际招生增幅高达47.8%,致使该年度高考生的录取率达到了58%左右。高校扩招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需要,也是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但中央政府作出这一决策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和原因是,面对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社会各界尤其是经济界对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以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呼声很高,对利用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刺激短期经济增长,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有些专家甚至估算,通过扩大招收自费生300万人,将扩大内需270亿元,加上边际消费,总共可扩大内需1,350亿元,连续4年共可扩大内需12,400亿元。这是导致1999年扩招的一个重要原因。

高校扩招政策迎合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旺盛需求,因此高等教育规模一扩再扩,在校生和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加,目前全国高校在校生已达3,000万,2011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60万。如此大规模的快速扩张的直接结果是高等教育的过度教育。

过度教育导致高等人才劳动力市场相对疲软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开始研究过度教育问题。关于“过度教育”定义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我国学者的解释是“过度教育即教育供给超过了社会对教育的需求”。过度教育表现为知识失业和知识贬值,知识失业是指教育所培养的劳动力超过了社会需求而造成的毕业生失业现象;知识贬值是指受过较高教育的劳动者从事只需受过较低教育的劳动者就能胜任的工作,大材小用,资源浪费,换句话说就是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超出了自身的工作需要。

20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扩张,高校在校生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1999年~2006年,本、专科生的年均增长速度约为22%,而GDP的年均增长率为9.4%。中国用短短几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完成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伴随而来的是高校毕业生失业现象不断加重,高等教育人才劳动力市场呈现出相对疲软的状态。2002年高校毕业生145万,就业率为80%,此后就业率逐年降低,2008年高校毕业生将近560万,就业率为70%。

根据北京大学闵维方教授带领的课题组的研究,按照目前中国人均GNI发展水平,普通高校招生规模应该在每年300万左右,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不宜太大,否则就会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更大的压力。根据这一研究成果,可以肯定目前高校的招生规模存在较为严重的过度教育问题,供大于求矛盾突出,这是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呈现出的状态即高等教育人才劳动力市场相对疲软。因许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近年来“读书无用论”有抬头趋势,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放弃高考而选择打工赚钱,也是劳动力市场对过度教育的反应。

过度教育还表现为教育结构不合理。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处于转型升级阶段。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较低的经济发展条件下,需要最多的劳动力是中职和专科毕业生,其次是本科生,再次是研究生。但我国的劳动力市场结构还有较大的调整空间。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有增加的趋势,但我国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仍有待改善。以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北京为例,2010年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0.85%、51.5%和27.65%,全国仍然是本科生所占比例最高,说明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过度教育问题。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高职教育发展 劳动力市场 高职院校 人才培养 互动关系 经济发展 劳动者 专业设置 技能型人才 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历经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成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11年底,全国共有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数2409所的一半还多,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约700万人,占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的三分之一。30多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了成千上万名毕业生,为国家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他们遍布在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不仅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也得到社会认同,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生力军。

在高职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劳动力市场是高职教育发展最直接的动力。我国的高职教育由于起步于改革开放初,最初的办学定位是“自费走读、不包分配、择优录用、短期学制”,这种定位与当时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比较接近,一开始就得到市场的认同和欢迎。随着高职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教育不仅得到市场经济的认同,而且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2004年6月17-19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七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陈至立在讲话中强调: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加快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部长周济也在会上发表了“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实现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主旨讲话。会议要求,职业教育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应当完成三个转变:一是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二是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三是从以专业学科为本位向以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可见我国的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劳动力市场与高职教育之间的相互关系及作用

(一)高职教育针对企业生产管理一线进行人才培养促进劳动力市场发展

1.高职教育培养出多种类的劳动力,满足市场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人类在原始社会就开始了劳动分工,原始社会“采集经济”时期,每天天亮后,劳动群体在首领的安排下,年轻力壮的若干男人们去狩猎或渔捞;妇女、青少年、中年等,去采摘植物食物;老弱者留在住处看护幼儿、火堆,或在附近捡取烧柴、搓绳子、砸击制做石器、用兽皮连接成“袋子”或“兜子”;派有经验的人员四处觅寻哪里存在食物资源。这是原始社会的劳动者从事工作内容不同所引起的分工。由于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在原有基础上又有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区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其分工越来越细,逐步变为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超越一个经济单位的社会范围的生产分工,包括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部门的一般分工以及把这些大的部门再分为重工业、轻工业、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或行业的特殊分工。这种分工劳动的岗位,职业特性越来越强,于是出现了对劳动力的不同需要,出现了交换劳动力的现象,随着大量的、不同类型的劳动力交换,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为各种生产活动提供劳动力。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定位使高职院校培养的多种类劳动力在满足市场对劳动力规格不同需求方面,有着不可小看的作用。

2.高职教育培养掌握科学技术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生产率。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还引出了一些新的产业、新的职业。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20世纪出现的IT业。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技术成为新兴产业,掌握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的人才有了新的职业,IT既成为新的产业也成为新的职业,它需要劳动者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了这种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在工作时会成倍地提高工作效率。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使学生掌握了知识与技能,掌握了生产一线最先进设备的操作方法,学生毕业后进入企业,企业得到了较高水平的劳动力,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同时,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规模性、持续性特点决定了它能源源不断地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各种人才,这种人才掌握了一定的生产技能,适应新技术要求、满足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求,为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起到保障作用。

3.高职教育培养“零距离”上岗劳动力,实现劳动力市场与高职院校的互利双赢。在市场机制下,生产企业要从劳动力市场招聘到足够多的熟练技术人员,而市场不可能自己培养这种劳动力,只能依靠学校和培训机构,所以劳动力市场承载着生产企业、劳动者、劳动力培养单位几方沟通需求和平衡供需的职能,当供需关系平衡时劳动力市场平稳,当供需关系出现不平衡时就出现市场动荡。由于劳动者的技能是否符合企业岗位的需要、企业能否接纳市场提供的劳动力,都是变化不定的,这种不确定或者说供求失衡就会通过劳动力市场反映出来,表现为有时是劳动力不足,有时是劳动力过剩。高职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者的重大任务,为生产一线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定位确定了高职院校要通过3到4年的学校教育和实训指导,使学生成为生产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时“零距离”上岗,高职院校这种大批量、多工种和持续不断的人才培养,为市场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同时高职院校也通过劳动力市场优化专业设置、开拓毕业生就业渠道,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这是高职院校、劳动者个人和劳动力市场的互利多赢。

(二)劳动力市场在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平衡过程中对高职教育的导向作用

1.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使高职教育规模一定程度地扩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也会随之进行扩大生产和技术改造,而扩大生产和进行技术改造就要增加生产人员或者选用较高水平的专门人才,这些人员企业可以自己培养或者到劳动力市场招聘,由于企业自己培养人才周期长、成本高且不能立即满足需要,因此,企业更愿意到劳动力市场招聘人才。但是劳动力市场所供给的人才规模、层次和数量并不一定与企业需要一致,有时企业的人才需求数量较大而劳动力市场供应不足,企业招聘不到合适人才,于是劳动力市场就会发出某些人才短缺的信号。这种人才短缺信号外传,就给专门进行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一定的导向作用,当高职院校得到这一信号时,办学者针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会调整专业结构或扩大招生规模,尽力使人才培养满足劳动力市场的这种需求。这说明劳动力市场对高职教育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方向有直接的导向作用。

2.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变化对高职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当今,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也不断调整,劳动力市场也随之呈现出变化的态势并反映到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上。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劳动力市场出现了服务专业化、技术一体化、知识高端化的趋势,尤其是新兴产业或高端制造业企业会对劳动力有特殊的要求,这时原有那些没有接受过专门学习和培训的员工、没有掌握专门技术的普通劳动者就可能不胜任这种生产要求,由此就要求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生产管理一线技术人才时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有针对性地让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或者和企业进行订单培养,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办争使毕业生掌握新技术、新工艺,达到服务专业化、技术一体化、知识高端化的要求。这既是生产技术的要求也是企业竞争的要求,高职院校必须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市场需要。

3.劳动力市场使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的功能逐步增强。高职教育是与经济联系最为直接、最为密切的教育形式,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生产是其最基本的定位。高职教育服务于经济发展主要是通过为生产企业提供合格劳动者实现,高职院校对人才进行培养后直接送入劳动力市场,或者与企业合作进行订单培养、校企合作培养等,不管方式如何都是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的形式,只不过这种形式通过劳动力市场逐步增强。高职院校通过劳动力市场调节,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高职院校有教学场地、有雄厚师资、有专业技术、有丰富经验的优势,使人才培养更适应企业的需求。同时,在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下,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企业人才需求、生产一线结合得更为紧密,提供的劳动者更符合企业的人才需求,更能发挥高职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

4.劳动力市场促进了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为生产管理一线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决定了高职教育与经济生产有紧密的关系,同时也要求高职教育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教学与生产相结合。而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就要让学生在真实的生产管理一线进行实践与锻炼,这种实践与锻炼要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实现,学校不可能为每一个专业和每一种岗位提供校内真实生产环境,即使校内有一些能让学生进行实践的校内实践场所也不具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那种更为真实的竞争氛围,因此,高职院校一定要与企业加强联系,拓宽渠道、强化合作,让学生在毕业实习环节到企业锻炼,使学生毕业后一到企业就能立即上岗,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

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现状

(一)高职教育迅速发展但存在的许多问题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

一是社会对高职教育认可度较低,学生、家长和一些企业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不认可、不选择。虽然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进入国民教育序列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许多学生和家长眼中高职教育还是末流教育、是无奈之下的选择,有时宁可选择一个三流的本科院校也不愿选择一流的高职院校;宁愿当一个并不重要、发展空间受限的管理者,也不愿意当一名得到社会尊重、发展潜力巨大的高端技能工人;二是高等院校总数的增加和本科院校的大规模扩招,使职业院校的生源大幅下降,致使一些职业院校根本完不成招生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全国参加高考的生源逐年减少,同期高等院校数量和本科院校招生人数逐年增加,在一增一减的夹缝中,职业院校发展空间受限,下表数据就是高职教育生存状态的一种反映。

三是一些高职院校办学观念还没有跳出普通教育的框框,机制不灵活、特色不突出。其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滞后,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相对陈旧,致使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不强,学生毕业时没有竞争优势,出现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四是校企合作不紧密流于形式、技能型和“双师型”教师缺乏。一些职业院校由于和企业的合作流于形式未能深度融合,校内没有大的实习实训场所,学生不能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得不到真实生产环境的锻炼。有些学校教师从本科学校毕业即到高职院校教学,缺乏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对企业生产管理一线的技术技能要求一点不知,难以完全胜任高等职业教育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学生技能水平参差不齐。

(二)中国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但不够成熟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劳动力的增加与减少都是由各级劳动局根据计划进行调整。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市场的研究和培育得到国家的重视。1986年国务院决定改革企业用工制度,在全国企业中实施劳动合同制,这才有了劳动力市场的萌芽。但此时,劳动力市场还“犹抱琵琶半遮面”,直到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劳动力市场才真正发育,劳动力配置方式也逐渐由传统的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经过近20年的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发展,市场对人才配置趋于成熟,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用人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会)招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但是也应看到劳动力市场还存在许多问题,诸如市场机制的制度建设不完善,市场的信息系统建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劳动力市场呈现出季节性特征而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企业的招聘许多时候是通过政府举办的招聘会进行,有些人才市场仅对劳动者档案进行了保管而没有上升到较高层次的分层管理和引导,劳动力市场还未彻底发育完善,远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不能恰当匹配

高职教育虽然是针对生产管理一线进行人才培养,为企业提供合格劳动者,但他与劳动力市场是两个系统,在各自的系统内是一致的,但相互之间并不一致,各有侧重。高职教育侧重对学生进行培养使之成为技能型人才,对受教育者负责;而劳动力市场则根据生产企业人才需求进行人才调节配置,对用人企业负责,两者主体不一致,而且在管理上也各有自己的隶属部门,相互交叉较少。再者,高职院校在调整专业、确定发展方向时,经常会对企业人才需求进行调研,但较少对劳动力市场进行调研,所以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没能实现与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协调一致,无法满足劳动力市场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加之高职教育在扩招后基础条件不足致使人才培养质量不是很高,导致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不能恰当匹配,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滞后于劳动力市场。

三、高职教育应对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一)厘清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三方关系

经济发展的阶段和程度决定了劳动力市场的规模和结构,而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和规模又决定了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在这三者关系中,经济发展始终起到了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经济发展好劳动力市场接收劳动者的能力就强,经济发展不好劳动力市场接收劳动者的能力就弱;经济发展与高职教育之间的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力市场这种显性媒介体反映出来的。高职教育要真正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就必须注重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查研究,在对劳动力市场调研中找到高职教育发展的路径。也就是说高职教育系统通过“毕业生”与劳动力市场发生关系,劳动力市场通过“劳动力”与经济生产系统发生关系,反向的信息流动也是这样发生关系的,三方密切关联互为因果。当经济发展迅速时,各经济要素活跃,人才需求旺盛,尤其是产业调整、增加生产、提供服务,都需要招进新的人员,于是向劳动力市场发出用人需求的结构、数量、规格,劳动力市场作为联系企业和人才培养单位的中介,把这一需求信号反馈给人才培养的相关单位,相关人才培养单位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及趋势调整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模和人才培养方向,为劳动力市场培养合格劳动者;反之,高职院校经过3到5年的教育将学生培养为准劳动者时,也要通过劳动力市场这个中介实现,学校的培养方向是否符合用人单位需求、专业设置是否合理、人才培养数量是不是匹配,都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是基础,规定着人才需求的规模和数量,高职院校和劳动力市场在经济发展的作用下发生关系、实现平衡,两者互动并与经济生产发生关系。

(二)建立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正向互动关系

在厘清了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三方关系后,高职教育无疑会选择与劳动力市场的正向互动关系。这种正向互动关系是在市场机制下高职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之间有序、持续地循环流动。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就业时到劳动力市场寻找职业,生产企业在用人时到劳动力市场招聘人才,劳动力市场则根据供求平衡的原则将人力资源在经济生产和社会服务的各行各业中进行合理配置,将市场中所需劳动力的数量、等级、要求等通过供求信息传递给对应的系统,包括高职教育系统。而高职教育系统内的高职院校会根据劳动力市场发出的信息确定自己的教育规模、教育层次、专业设置等,使学校的人才培养水平、目标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一致,与企业的经济生产需求一致,当高职院校培养的毕业生符合了劳动力市场这一需求时,两者达到匹配、正向互动;反之就不能实现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匹配。因此,高职教育系统必须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调整内部各元素,使两者产生正向互动关系,并在互动中保持长期、有序、平衡。

(三)建立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匹配机制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劳动教育;融入;高中思政课;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

202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中强调“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效实施[2]。高中与大学时期是统筹推进学校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劳动品质形成和塑造的关键阶段。劳动教育不仅是学校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助推器和融合剂,更是学生成长成才的营养液。通过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劳动教育融入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的意义

1.1是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有力举措。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是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热点,如何更好地将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部署落地落实,需要以推进一体化思政课教学内容建设为统领,以思政共性内容建设为融合点和着力点,有效搭建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平台,才能破解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存在的难点。当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价值逐渐被广泛认同。然而,我们要看到,各大中小学普遍存在没有开设独立劳动教育课程及缺乏专业劳动教育教师等现象,这些滞后现象阻碍着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效开展。因此,以劳动教育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联动主线,通过坚持将劳动教育和思政课改革创新有机结合,创新思政课堂教学形式和手段,推动劳动教育高效融入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中,实现两学段思政课教学内容上的衔接,促进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1.2是增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有效渠道。长期以来,大学和高中思政课对实践性教学重视不够以及劳动教育逐渐被边缘化,导致两学段学生对思政课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不高。同时,两学段思政课教师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对各自授课对象的身心特点和规律等并不熟悉,这些因素影响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成效。实践检验证明,劳动教育是增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渠道,能促使学生将课堂所授的劳动实践理论转化为内在自我标准,提升自我劳动品质和素养,进而转变为外在自觉行为习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开展劳动教育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有力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改进劳动实践教育形式,引导和帮助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养成热爱劳动习惯,提升整体育人效果。通过劳动教育连接纽带,实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建设的突破,打通两课程教学一体化建设的难点,切实增强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1.3是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学校对学生培养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教育方针,劳动教育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不可或缺。按照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大中小学校的劳动教育工作者基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多措并举推进劳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政课在学校劳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学生的正确劳动观念。当前,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在学科融合上下功夫,打通大中小学学校劳动教育的“任督二脉”,创新新时代劳动教育方法,赋予劳动教育更多内涵,推动劳动实践教育创新升级。只有让劳育筑牢学生思想之魂,逐步养成良好的劳动品质,才能追求其它方面素质发展。纵观学生接受劳动教育的过程,会经历一个从小学注重培养劳动意识、初中养成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高中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到大学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的螺旋式上升的学习过程[3]。不同学习阶段有各自不同的性质与要求,思政课教师要准确把握两学段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能力,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理解掌握劳动教育知识。

2劳动教育融入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的现状

2.1劳动教育重视状况与两学段课程建设要求不统一。当下,劳动教育对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但在高中与大学两个学段存在部分教师对劳动教育认知存有偏差、部分学生劳动意识淡薄等问题,这是由于两学段思政课教师欠缺劳动教育相关知识,进而在思想上没有充分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要价值,长此以往,不利于思政课教学教学改革和学生整体素质提升。高中和大学是劳动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形成什么样的劳动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劳动价值取向。当前,高中思政课教师受到高考的压力,更注重思政课理论的灌输及学生成绩考核,忽视劳动教育对高中生健康身心塑造的作用,缺乏培养高中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及基本劳动技能。大学思政课教师受到教学进度和教学任务的压力,更注重书本理论知识讲解,对劳动教育理论讲解及劳动意识引导。同时,高中与大学两个学段劳动教育衔接存在教育理论滞后和教学形式单一等问题,师生之间难以形成有效互动,难以满足两学段学生对劳动价值教育的期求。2.2劳动实践教育与两学段课程资源保障不协调。劳动实践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当下,高中与大学劳动实践教育在资源保障方面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学校劳动教学基地匮乏、校外劳动实践场所缺失及家庭劳动实践观念错位等。从学校方面来看,没有固定的劳动教育基地,主要是组织一些校园文明志愿者活动及“三下乡”活动,学生劳动实践活动较为单一,参与人数较少。同时,两学段思政课教师更多的是对劳动历史观方面的教育,缺乏对劳动生活观方面的教育,脱离学生的实际需求,导致学生在思想上难以产生认同,参与劳动实践的欲望降低。从家庭方面来看,很多学生家长的劳动观念错位,一味强调学生考试成绩,忽视劳动技能培养,没形成良好的家庭劳动氛围,正确的家庭劳动育人导向有待进一步提升。2.3劳动教育激励评价与两学段课程教学评价不同步。当前,在我国大中小各级学校之中,存在部分学生主体能动性弱化、劳动教育目标、内容及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3]。开展高中与大学思政课的劳动教育评价,不仅有利于两学段思政教师及时调整教学目标和拓展教学内容,而且有利于自身教学能力的提升。调查发现,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高中劳动教育融入思政课的形式单一,很难做出有效的教育评价。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教学评价,未能引导部分高中生明晰自身劳动主体地位。大学在实施劳动教育融入思政课过程中,也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教育评价激励的作用,仅通过一些零散的课堂评价和课外实践活动作为评价方式,没能形成科学、规范、具体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导致两学段劳动教育通常被边缘化,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是推动高中与大学思政课一体化的重要保障,发挥好教育评价的激励作用,能及时纠正教学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及难点。

3劳动教育融入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的路径

3.1推动劳动教育融入两学段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要根据两学段学生不同的认知能力和身心发展特点,找准两学段思政课教学融合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要体现出高中与大学两学段劳动教育的衔接性和多样性。一方面,高中思政课要帮助高中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价值观。思政课教学内容要适当融入先进模范人物事迹,注重校内劳动模范人物宣传,最好用身边劳动模范事例激发高中生认清劳动价值、增强劳动使命、勇担劳动任务。同时,劳动教育课堂要拓展至家庭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高中生在家庭多承担家务劳动,参与校内外各项劳动实践活动,在实践锻炼中增强劳动本领。另一方面,大学思政课要帮助大学生厚植劳动情怀。大学思政劳动教育课,要坚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观为基础,理清劳动教育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辩证关系,注重培养学生劳动创新思维,切实增强大学生的劳动创新意义和艰苦奋斗精神。本质上高中与大学两学段劳动教育具有一致性,共同致力于塑造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有助于劳动教育有效融入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一体化课程建设体系。3.2搭建高中与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平台。针对高中与大学劳动实践课衔接不充分,要搭建两学段劳动教育实践平台,发挥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教育作用,以学生实际劳动需求为本,营造良好劳动氛围,形成家校社联动的劳动教育新格局。一是,高中与大学要围绕校内劳动实践教育目标,统筹协调校内各方资源,建立完备的劳动实践基地,在广大师生中开展弘扬劳动模范和宣传劳动英雄活动,营造校内良好的劳动教育氛围。同时,要提升高中与大学劳动实践教育理论课教师培养质量。面对两课程思政课教师在劳动教育理论素养方面薄弱的现象,通过邀请相关专家授课,解读最新的劳动教育理论,助力其理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提升。二是,要引导家庭认清劳动教育的主流价值,避免产生错误的劳动阶级思想,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劳动教育政策,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的基础作用。家长要以身示范,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家庭各项劳动,帮助孩子掌握各项家庭劳动技能。三是,要积极联系社会组织,利用社会组织资源为学校劳动教育提供协助,打通家校社劳动教育的阻碍点,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机构组织的一系列志愿活动。通过家校社三方共同协育,拓宽高中与大学劳动教育实践平台,提升学生劳动实践技能。3.3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体系。根据高中生与大学生接受劳动教育的课堂表现及课外实践等情况,建立科学详细的劳动教育过程评价标准。一方面,构建劳动教育多元化评价主体。针对劳动教育评价,教师和学生都可以作为多元化评价的主体,不仅包括老师对学生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的过程性评价,也包括学生对思政课教师教学效果的综合评价。要改变当前关于劳动教育的单一总结性评价方式,重视劳动教育的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较总结性考核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有助于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目标。另一方面,构建科学的过程性评价标准。目前劳动教育评价以理论知识掌握和课外实践体验为评分标准,欠缺具体实施细则的评价。比如校内志愿活动加分数、班级搞卫生分数及参加社会劳动实践标准分多少,没有具体的明确分数,这种较为粗糙的评价方式很难激发学生长久投身劳动的积极性。因此,要根据学生在劳动贡献大小,精心核定劳动教育各环节分数,建立科学的劳动教育考核奖惩制度,每个月公布评价结果,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评价体系的激励作用。3.4构建劳动教育教学一体化保障体系。当前,制约高中与大学劳动教育教学一体化的困境,根源在于各学段思政课教师各自为战。现阶段思政课出现的诸多问题,都与目前思政课的组织形式尚未能够做到大中小各学段的有机联动有关[4]。因此,要创新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学组织,打破两学段思政课堂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双方思政课教师交流与联系,融通两学段思政课教学平台。一方面,打破区域内高中与大学两学段教学隔阂,推动成立区域劳动教育教学一体化教学团队联盟,并下设两学段思政课集体备课领导工作小组。领导工作小组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建设高中与大学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共促的交流平台,实现两学段思政课教师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水平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加强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构建高中与大学学校内部劳动教育教学共同体。通过定期召开劳动教育专题座谈会或论证会的形式,以着力解决学校劳动教育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目标,形成学校各部门积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劳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局面,以期实现劳动教育更高效地融入学校思政课教学。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1.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0-03-27(001).

[3]李仙娥,刘跃强.劳动教育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及其路径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1(16):66~68.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6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教师;劳动关系调整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1-0231-02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作为公益性事业的独立学院,其教师的劳动关系是否由《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这在学术界一直都没有定论。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不应受《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即认为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不是由《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他们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一种聘任关系,而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一、独立学院的法律属性不明确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国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创办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表明,独立学院是属于公益性事业性质的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些法律和法规的颁布为独立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关于独立学院的法律属性,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中国人民大学秦惠民教授认为,独立学院法人可分为事业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两种;二是浙江林学院李明华教授认为,独立学院法人可称为事业单位法人或非营利性社团法人;三是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认为,独立学院法人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或民办事业单位法人[1]。现实中,各独立学院在民政厅所登记的法人属性也各不相同。有的独立学院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有的登记为事业法人。如吉林省的独立学院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而浙江省的许多民办学院则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天津市的多所独立学院也都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2]。

根据《民法通则》,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只规定民办学校应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和法规进行登记,并未明确规定依照什么类型的法人进行登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法律和法规,也未明确规定独立学院属何种法人性质,只是笼统地规定,依法设立的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学校应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笔者认为,独立学院应属于“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而非“民办非企业法人”的范畴。首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属于公益性事业性质的民办高等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界定突出了“民办”与“事业”两个方面,强调“民”的作用和行为。而 “企业”二字既容易引起公众对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机构所应有的本质的曲解,在概念的表达上又不能很好地与对高等教育之传统属性的认识相吻合。

二、独立学院教师劳动关系不适应《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原因

目前,有学者认为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他们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他们还认为,独立学院就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教师就是劳动者,所以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就应该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而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独立学院法人属性的定性并不明确,教师也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的劳动者,而是专职生产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高级知识分子,属于社会的精英阶层。因此,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不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3]。

作为民办高校性质的独立学院,其教师的劳动关系应该按照什么法律调整?换句话说,独立学院与教师签订的是聘任合同,还是劳动合同?从我国现有的关于独立学院的法律和法规来看,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教师的劳动关系应该是一种聘任关系,而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应纳入《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17条规定:“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民办学校自主聘任教师、职员。民办学校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民办学校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广东省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民办学校与其聘用的教师和职员签订聘任合同,如有“发生人事争议的,参照公办学校人事争议有关规定处理”。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工作人员,如有“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处理”。因此,独立学院应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如果双方因解除人事关系或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向所属市、区(县)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独立学院在与工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有发生争议的,应向所属市、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教师与独立学院之所以应该签订聘任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是因为教师与劳动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广义的教师,泛指传授知识和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受过专门的教育和训练,在学校中向学生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体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社会需要的人才的专业人员。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劳动者则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我国的法律将“劳动者”定义为: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应向所属市、区(县)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此,法律定义的“劳动者”,就是《劳动合同法》所强调的倾斜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一般劳动者。

教师不是一般劳动者,因为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如果将教师聘任合同定位为一般的劳动合同,将教师等同于一般8 小时工作制的劳动者,这对教师的社会地位无疑是一种漠视和贬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强调的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一般劳动者的保护,这对于独立学院处理与教师的劳动关系也是不适合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教师与学校建立的劳动关系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话,那么,教师在学期开学之初或中途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学校就可以解除合同,这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无疑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对学生也是极不负责任和极不公平的。

三、小结

综上所述可见,独立学院的教师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独立学院与其教师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聘任关系,如发生人事关系争议时,应参照《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处理。但是,独立学院教师劳动关系的界定还未上升至法律层面,仍需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第一,在立法上,清理不利于独立学院发展的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条文,明确界定我国独立学院为民办事业单位,将教师的聘任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

第二,在舆论上,加大“独立学院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的宣传,把独立学院的发展放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位置,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和政策上保障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使独立学院具有与公办高等院校平等的社会地位。

第三,独立学院及其董事会应明确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

第四,独立学院要完善人事聘任制度,不能按《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应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独立学院和受聘教师双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文献:

[1] 魏训鹏,费坚.独立学院法律地位及属性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09,(4).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7篇

关键词 马卡连柯 劳动教育 现实意义

安・谢・马卡连柯(1888―1939)是苏联早期的教育家和作家,他积极投身于教育实践的同时,还勤于著述,撰写了许多教育著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思想体系,其中劳动教育思想是其教育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分析马卡连柯的劳动教育思想,以期对现代儿童劳动教育有所启示。

1马卡连柯劳动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在马卡连柯关于劳动教育的论述中,他按照社会主义社会对人的基本要求来讨论劳动的教育意义,其教育著作《儿童教育讲座》中就提出了劳动教育的价值:“正确的苏维埃教育如果不是劳动的教育,那是不能想象的。劳动永远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创造人类生活和文明幸福的基础。”劳动教育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教育能使儿童了解劳动的必要性,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养成劳动的习惯。在参与劳动的过程中,儿童会养成劳动的牢固习惯,产生对劳动的兴趣,会把劳动当作表现其人格和才能的主要形式,形成劳动最光荣的价值观,养成儿童热爱劳动的情绪情感。

(2)劳动不仅可以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提高儿童的劳动能力,还可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劳动可以使儿童手脑并用,锻炼身体的同时也促进智力的发展,在劳动的过程中,儿童能感受到我能帮助别人,但也需要别人的帮助,形成初步合作的意识,发展和谐的人际关系。

(3)劳动教育的最大价值体现在儿童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发展。儿童在劳动的过程中,通过为自己或者为他人的服务,或是体验参与他人劳动的境况,有助于儿童获得自我存在的价值,培养责任感,增强自信心,从而进行自我肯定,自我发展。对儿童开展适宜的劳动教育,还能培养儿童珍惜劳动成果,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质。

2集体劳动是劳动教育的重要形式

马卡连柯认为学校是开展劳动教育的主要场所,在所有的教育实践中,马卡连柯把劳动教育和集体教育紧密联系起来。他把“通过集体” 、“ 在集体中” 和“为了集体”而教育的思想广泛地运用到劳动教育之中,因为他认为,组织一个良好的集体是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正是在集体组织中进行分工和协作,把劳动教育与集体教育结合起来,才能使每个成员都能做到热爱劳动,关爱集体和他人,发现集体力量的伟大,体验个人的价值存在,养成珍惜个人和他人劳动成果的习惯。反之,如果没有集体,就没有劳动过程中的分工与协作,儿童也不能更好地感受个人价值和集体存在的意义。

如果说劳动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学校,那么劳动教育的重要辅助则是家庭。马卡连柯十分重视儿童的家庭劳动教育。他曾指出:“在教育自己儿童的工作中,父母永远不应该忘记劳动的原则……正是家庭的劳动锻炼,对于人们未来的熟练技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家庭里获得了正确劳动教育的儿童,以后就会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专门教育。”马卡连柯认为家庭劳动教育与儿童未来的工作技术有密切关系,即能否进行合理的劳动教育会影响儿童未来熟练技术的获得。因此在家庭里获得了正确劳动教育经验的儿童,在未来生活中就能很顺利地完成自己的专门教育。如果儿童期在家庭里没有接受任何劳动经验的儿童,虽然以后他会接受相应的教育机构的教育,但他也不会获得很好的熟练技术,还可能会面临各种失败,可能会成为不合格的工作者。所以家庭是儿童劳动教育的重要辅助场所,对儿童劳动教育观念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马卡连柯劳动教育思想对儿童劳动教育的启示

3.1一日活动中贯穿劳动教育

儿童的一日活动中有专门的教育活动、游戏活动和生活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劳动教育,比如在相关的语言领域、社会领域,我们可以直接提出相应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的培养目标,更有针对性和系统性地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在游戏活动中,可以采取游戏的方式开展劳动教育,寓教于乐;儿童还可以参与环境创设体验劳动的乐趣。在生活的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劳动教育的契机,在日常生活中,贯穿劳动教育,能提高儿童的自我服务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还能体会到为他人服务的价值感,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

3.2重视家庭中的劳动教育

目前,因为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家长较重视儿童早期智能教育,身体健康教育,但却普遍忽视了儿童的劳动教育。儿童时期是劳动习惯养成的关键阶段,家长的劳动行为可潜移默化地影响儿童形成爱劳动的习惯。家长可借鉴马卡连柯的思想,正确认识劳动教育的意义,合理利用家庭教育的优势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让儿童做力所能及的事,使家庭成为劳动教育的重要场所。

3.3注意劳动教育与品德教育相结合

马卡连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特别强调在对儿童开展劳动教育时应当进行相应的劳动观念、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的教育,让儿童通过劳动感受对错、美丑、善恶,促进儿童精神的成长,从而体现儿童劳动所蕴含的教育性,发挥劳动的教化作用。比如,在语言领域活动中,可以通过讲故事让儿童了解劳动创造了人类并推动人类进步,对待劳动要诚实,有社会责任感,不管事大事小,都要认真对待;在音乐活动中,可学唱《劳动最光荣》,理解劳动的光荣与伟大;鼓励儿童自己的事自己做,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参考文献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8篇

[关键词]学生实习 身份界定 法律适用

[作者简介]王志雄(1971- ),男,湖南衡阳人,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思想政治教育。(广东 顺德 528333)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11-0181-02

经济与教育发展的内在辩证关系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的变革,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直接导致了高校财经体制的变革,高等教育经费由国家独自承担转变为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基于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学生实习与打工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教育行政法规与劳动法规立法的相对滞后,大学生实习与打工的法律身份界定比较尴尬,导致法律适用及权益保护的困窘。理论与法律适用的矛盾,使大学生实习与打工能否具备劳动者身份成了焦点问题,文章拟以高校办学形式与劳动法律关系构成要件为基点,以大学生实习为视角,对大学生实习的法律身份与法律适用进行理性探讨与实证分析,以澄清理论上的误解、解决法律适用的矛盾,切实保护实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实习内涵的分析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采用合理的标准、科学的方法对大学生实习、见习、勤工俭学、打工、兼职等概念进行界定,是对实习、勤工俭学、打工、兼职等行为进行法律身份定位的先决条件,如果不对相关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与清晰的区分,就会导致法律分析与法律推理的矛盾,进而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

实习。指高等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大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运用和检验,锻炼工作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以实习人员是否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为标准,实习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实习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另一种则为实习人员与实习单位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以是否完全履行岗位职责为标准,可分为顶岗实习与教学实习。顶岗实习是指《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2+1”的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3~6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教学实习是学校正常教学的一部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

就业见习。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团体组织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就业适应性训练。2006年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其目的在于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就业见习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促进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提供新的通道。

勤工助学。最先源于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对“勤工助学”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属于勤工助学。

打工与兼职。大学生打工与大学生勤工助学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勤工助学必须是在学校的组织下进行,而打工大学生大都未经学校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属于私自外出打工,不在勤工助学范围之内。勤工助学的资金来源是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勤工助学基金”,其专门用于支付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中的劳动报酬,是以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为目的。而大学生私自外出打工则属个人行为,不在国家优抚资助政策范围内,只是个人向雇主或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或劳动的一种行为。“兼职”并不是法律用语,而是一种工作状态,指一个人已经拥有一份工作,又利用这份工作之外的时间从事第二份乃至两份以上的工作。兼职者所从事的工作,可以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关系,也可以是雇佣关系。大学生私自外出务工,从法律层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严格地说并不属于兼职,大学生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与职员身份是有根本区别的,大学生的这种行为归到打工类别更趋合理。

二、实习类型的区分与法律身份的定位

1.实习类型的区分。普通高校大学生的实习通常分为教学实习与专业实习。教学实习是学校专业教学的一部分,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巩固与延伸,主要特征是在实习过程中,有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场所可以在校内实训室,也可以在学校实习基地进行,学生岗位不确定,实习主要目的在于完成教学任务;专业实习是指在实习的过程中,学生不是岗位的主要占有者,只是起辅助和次要的作用,岗位上主要的工作仍然由以前的工作人员完成,具体指导工作由在岗人员完成,一般无报酬,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实习则分为教学实习与顶岗实习。高职院校学生的教学实习与普通高校学生的教学区别不大,但由于其人才培养模式的侧重点不同,高职院校学生教学实习的时间相对长,通过教学实习学生一般要求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为后续的顶岗实习奠定基础;顶岗实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的“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文件精神而设置的,是实施工学结合的必由之路。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原在岗职工退出岗位的具体操作,由新来的顶岗实学生负责,原岗位人员只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带队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及思想教育,顶岗实习一般都有一定的报酬。

2.法律身份的定位。要分辨大学生实习的法律身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身份还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身份,先决条件是对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其劳动者的判定标准予以确定。由于我国劳动行政法规对于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其劳动者的判定标准的规定采取间接列举加排除的方法,容易造成理论探讨的分野与法律适用的无序。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一般具备三个特征:从内容看,劳动关系以劳动给付为标的;从当事人地位看,劳动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从属关系;从主体身份看,劳动关系乃雇员和雇主之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与劳动力使用者相对应的一方主体,是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自然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关于劳动者界定也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界定的主要标准不同。英美法系以“控制”作为主要标准;大陆法系则以“从属性”作为认定标准。英美法系主要借助判例法,大陆法系则通过成文法确定劳动者的认定标准。我国劳动者的概念包括广义与狭义的劳动者,前者指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即宪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后者指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即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就教学实习而言,属于专业教学的一部分,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延伸与巩固。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与学校的关系属于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与实习单位属于一种教育管理关系,在实习过程中为实习单位提供一定的劳动,是进行实际学习的一种必需手段,具有无偿性质。参加教学实习的大学生法律身份不属于劳动者这一观点已成定论,分歧不大。但对于普通高校学生的专业实习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法律身份定位的争议还颇为激烈,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办学形式与培养方式不加区分,要么全部肯定、要么全部否定。二是受权威专家既定标准影响,盲目否定。有些学者认为大学生不是职业劳动者,并因此否定大学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三是因概念混同和法条误读形成认识上的分野。有人对大学生实习、打工、勤工俭学不加区分,认为可以等同,并以1995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否认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要判定大学生实习是否具备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参照英美法系“控制”说与大陆法系“从属性”标准,借鉴日本、中国台湾的立法经验,立足我国的具体国情,主要应包括以下要件:是否有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遵守或适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全取代在岗职工的岗位;是否有偿及工作时间的长短。以此为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的专业实习一般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如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医学类与财会类等专业的学生,从事专业实习但没有从业资格不能完全取代在岗职工的地位,还会增加在岗职工的责任与负担,学校或实习生可能还要向实习单位支付实习费用,这种专业实习学生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但没有从业资格要求的理工科学生在具备上述条件进行专业实习可能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原则上满足上述条件,实习学生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某些专业或岗位有特殊资格要求,那么这类实习不能称之为顶岗实习,只能归到教学实习。

三、法律适用的对接与合法权益的保护

1.劳动者主体的法律适用与权益保护。高校学生实习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且在实习过程中出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最低保障工资、最高工时、知识产权归属、商业秘密保护、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等纠纷时,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近年来我国立法进程较快,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相对都比较完备。问题的结症点在于如何找到连接点,使大学生实习法律身份与劳动者主体资格对接,最后适用准据法。主要纠结点有两个:一是劳动部于1995年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认为大学生实习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实质是对大学生实习、见习、勤工俭学、打工等概念的误解与混同,也是对法条断章取义的错误解读。二是1996年劳动部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第61条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2010年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再也没有类似规定,这也是认为大学生实习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依据之一。1996年制定了相关规定,此后的相关法条没有类似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学生利益博弈的结果,不同省份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时出现了不同的规定就是证明,不能作为否定大学生实习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依据,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肯定会对该问题做出统一、规范、明确的规定,现阶段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2.民事主体的法律适用与权益保护。高校学生实习如果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产生报酬、实习条件、商业秘密、人身伤害等纠纷时,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权责任法》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对于不具备劳动关系劳动者主体资格学生实习的权益保护,主要通过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进行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公布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通过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权利与义务是规避法律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如果学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签有实习协议而且协议中对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有明确约定,可直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或虽签有实习协议但仍无法解决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则可按照民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高校学生实习过程中,如果不具备劳动关系,对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一般采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如果学校未能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实习单位未能尽到安全教育管理义务,由实习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学生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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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全兴.劳动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7]谢增毅.劳动关系的内涵及雇员和雇主身份之认定[J].比较法研究,2009(6).

[8]董保华.劳动法——《劳工神圣》的卫士[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9篇

首先介绍思考“变迁中的培养目标与教育质量”这个论题的缘由:(1)当下教育学的主题为什么由“培养什么人”(学校培养目标)问题让位于教育公平以及教育质量问题?(2)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如何由“素质教育”所替代?(3)为什么今天的人们必须计划成为一个自足的整体,不能冒相互依赖的风险――即使在富裕和开放的社会中?(4)哪些维护人类共同社会关系的价值消失了?为什么消失?这其中,教育起到什么作用?

一、培养目标与教育质量内涵的变迁

教育质量是与培养目标密切相关的事情。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以经济建设为发展中心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主义的培养目标经历了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到培养适应全球化市场经济“劳动力”(人力资本)的变迁。

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国家和集体社会组织形态逐步瓦解,培养“集体”的公共社会生活空间也随之消解,教育的最终培养目标已经由国家转向家庭,由集体转向个人及私人家庭。培养“一代人”的具有共同性、集体性、社会性、民族性、理想性的劳动者目标消解为个体性、私人家庭、竞争性、合市场性、全球性的劳动力或人力资源的培养目标。然而,在大的民族、国家、公共集体社会组织形态和意识氛围中培养出来的个体较之于在“市场―商业―全球化生产”背景中产出的“教育产品”在志向(个人的或社会的)、人生观、全局观、国家和民族态度以及人际关系的认知上都有许多迥然不同的品行。

教育质量,在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民族国家中和在全球化经济裹挟的开放国家中,其含义是不同的。对前者来说,培养目标引导质量含义,教育质量是培养目标的具体体现;对后者而言,质量重于目标,质量淡化目标,因为质量可以超越集体、民族、国家等而与全球化概念对接。不同的质量诉求主体,常常会有不同甚至冲突的教育质量解读。对于一个民族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跨国公司、一个个体,质量具有不同的意义,例如培养出来的个体是否应该具有“民族特质”“爱国主义”等。教育质量概念替代培养目标概念,其实也是“教育培养劳动者”转向“教育培养劳动力”(即“人力资源”)。

20世纪70年代末期,政治独立、经济自主的社会主义民族国家开始逐步融入全球化经济的格局中,随之而来的是我国社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一系列变革,突显出顺应全球化经济重高科技、重资本、轻劳动社会关系的“改革”特点。教育,应和着全球化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自然会有如下的变革:

第一,去除培养目标与国家、民族、集体相关的政治、道德特质,即“社会主义觉悟”空洞化。例如,红与专、德与智、个人与集体、劳动光荣、民族团结、阶级友爱、共产主义理想等内容几乎在学校教育中消失。

第二,与全球化市场关联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本”质量概念成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目标。英语连同与抽象认知能力发展的相关学科的学习和考试几乎成为学校教育的全部内容;通过考试和分数评鉴学校的质量和声望,也完成了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对接全球化劳动力市场的层级化排序。这个对接的过程,与国际资本进入中国是同步的。

第三,教育质量纳入国际测评系统,通过测量教育质量确定和强化学校教育的工作。可以看出,在教育质量越来越科学化(可测量、可监控)、国际化的势头中,越是可监控、可测评的教育成果(教育质量)――常常称为知识和技术的――越是国际化的。英语、数学、科学等学科成绩成为教育质量的核心内容。然而,越是不可监控和测评的内容,恰好是教育所承载的国家的、民族的、历史的、文化的,对个体和国家有着长远利益的内容,比如说爱国主义、责任感、劳动价值、环境意识、集体意识、历史观等。

目标的改变决定教育质量的改变。“学生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完全被“劳动力”“素质”“人才”等概念替代。人力资本概念,统领着全部教育的阶段和环节,也统领着生产劳动过程的资方、劳方以及所有社会组织,而略过了这其中“人力资本”在社会生产、消费、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关系。

二、消解和消失的教育目标

1.劳动为本的人性观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是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个几代人耳熟能详的“教育方针”,它的基本内容是包含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劳动者的社会理想和人性假设的:首先,“劳动神圣”意味着每一个劳动者凭借劳动获得生计和尊严;其次,在社会制度的设计上,以劳动者(人)为本,“各尽所能,按劳(需)分配”;再次,劳动本位的人性假设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基础,例如“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革命工作不分高低贵贱”等所体现的平等价值判断。

从对过去“教育方针”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知道,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平等关系的基本假设是:尊重劳动者及其劳动;建立在平等的劳动基础上的社会,是尊重劳动者及劳动者的全面发展的,是依赖、保护并维持这种社会平等的公共价值的。“集体主义”“助人为乐”“先公后私”“团结”的价值曾经全面地体现在我们的培养目标中。

然而,我们在反思和清算“”的极“左”路线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消解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平等社会关系的核心价值,即:劳动高于资本,每个人因劳动而获得尊严和体面,而不是富裕和资本积累;人的发展和幸福,不仅依赖个人天赋和努力,更是依赖良好的社会、组织和集体;所谓的公共社会,是劳动者、生产者共建的平等生活、平等参与的社会,而不是抽象的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集合。

2.重个人权力和利益的经济理性人假设

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人们社会地位的公平性。教育公平不是只停留在公平地享受教育资源以实现个人权利。教育公平如果不能达至社会成员在生产和劳动关系中的平等,是很难真正实现社会公平的。

在我国改革开放融入全球化经济体系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公共空间的狭小甚至消失的趋势,改变了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详见表1)。“关心国家大事”退出了培养目标。经济理性人的人性假设,消减了学校教育许多宝贵的教育性力量和资源。“教师职业崇高的精神价值”“百年树人的教育信念”“学生的全面发展”,都在私利性的计算中一一退出,代之以“科学”的计算和考核,竞争、私利和私欲也合理地成为学生发展、教师工作的唯一动机。

不同的教育目标,决定着青少年一生是否具有稳定、确定的个性和社会性特质。市场资本主导的培养目标,最终以“就业―挣钱”来判定人的发展和幸福,具有资本主义生产与生俱来的短视、碎片化、不确定性、拜金、物欲等特质。

全球化资本主义市场,把一切人的丰富多样性、整体性、社会性、民族性等全面发展的内涵空漠化为具体的、细节的、可监控、可测量的“素质”。而这些“素质”的多少、高低,一方面可以计量化为不同的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供资本在全球化从高至低的生产链条中,通过“用工”或“职位”的标准辨析出来;此外,还可从个体职业回报的收入中计算出来。

应该说,这些“素质”,例如积极、能动、时间观念、规则意识、合作态度、劳作技能、专业知识等,也是健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应该具备的。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并不能使这些素质成为一个人稳定的、确保人生幸福的品行。劳资冲突、过渡剥削、失业等,都会使这些“素质”走向反面,代之以个体的颓废、无所事事、反抗。这背后本质的区别便是:在劳动中,不是“劳动者”,而是“劳动力”成为价值和评价的重心――特定社会职位上的个体的劳动意义只有报酬和升迁的价值,而被消解掉“救死扶伤”(医护人员)、“教书育人”(教育工作者)、“美化城市”(清洁工或设计师)等人本意义和社会意义。

个体关于人的本质特征的碎片化、不确定性的感受与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是相互影响和彼此促发的。一切品格和素质,都是根据追求利润、效率(生产中的资本和劳动力)和消费来确定。看似多样化的生活方式、性格特征、能力表现,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不断追求最新的“消费―生产”方式的同时,却面对除“资本―市场”之外,没有任何教育目标可以凝练人性的基本“素质”或品格的困境。

总之,社会的生产方式以及由此形成的观念形态,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育质量观。这种形势对个体而言,直接影响其基本品格、态度的稳定性、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以及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可能性;对群体而言,决定着社会成员之间是否可能建立平等的社会关系,是否可以达成思想和精神的沟通,是否能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持续性关系。

三、公共教育与人力资本市场

这些年来,教育的“公共性”被经济学“公共产品”概念所垄断。公共教育①在公立学校的实现,是以个人、家庭、教育投入者(除去国家)追求私人性(私有性、私利性)、盈利性和追求经济效益为前提的,教育的私有性主导着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教育”。公共教育,只是体现在政府的公共的教育投入、标准化的学校建设(课程、师资标准等)方面,体现为进入人力资本市场“预备训练”的资格平等方面。这样的公共教育概念对社会主义的教育目标、教育质量以及教育公平都有极大的遮蔽作用。

办教育的“市场经济”价值取向,不仅体现在课程和考试上,而且也表现在培养目标上。教育与考试、就业、生计等功利联系变得更为密切。人们通过考试和文凭进行劳动市场的初次分工,这个过程是由国家(公共教育)和家庭(私人投资)承担了培养劳动者的全部费用,并且,国家和家庭的教育投资带来了社会财富和资本积累的最大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近30年来旨在培养各式各类“教育―就业”型人才的教育制度,为社会总财富的增长发挥了最大的效益。

然而,当“市场经济”决定着培养目标和办学方向,当现代教育的多方面功能窄化为各级学校为劳动力市场服务,出现这样一些结果。

第一,公共教育演变为服务于个体和家庭“升学―就业求职”等私人利益的工具。学校的培养目标附着于个人或家庭范围内的利益计算上:通过教育,让孩子更好地进入劳动力市场,已经成为学校、家庭投入教育的根本动机。无论是学业的成功者还是失败者,学校对他们的意义都演变为“找工作、挣大钱”。

第二,公共教育全面为市场经济所制约:不仅为市场驱动的“就业―生产”服务,同时也为市场驱动的消费所制约。②“高收入职业―高消费”人生模式几乎成为青年一代学生的全部追求,“教育―就业―高工资―车、房与体面消费―现代化生活”的模式,几乎成为教育各方利益相关者的追求目标,造成了应试教育有效、德育教育低效或无效,培养目标轻“人”重“材”,重人的工具性而轻人性和人格的局面。由此,教育忽略社会新生成员的全面发展,忽略公共教育机构的“公共性”以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人的全面发展也异化为“挣钱―消费”这一狭隘人生模式。

第三,通过市场在全球化生产链条中谋得中、高端职位,已经成为全社会追逐的真实的教育目标,这导致办学者、求学者、教育投入(公共和家庭私人投入)者都为当前经济利益和效率的追求所制约。例如,大学的招生、专业及课程设置、校历安排都与就业挂钩,忽略教育的多方面功能,尤其是忽视公共教育对个人、社会、民族以及国家根本而长远的利益的影响。

伴随着培养目标具体化为个体“素质”“竞争力”,一代青少年的成长――顺应着他们自身家庭在不同阶层、劳动力市场的位置以及差别化的学校教育处境――也进行着分化。他们的分化不但体现在知识、技能、语言(特别是英语)等方面,还体现在他们的认同、价值和道德取向上。

总之,“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资本的全球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矛盾和风险必然会反映在教育目标和教育实践中。以资本为轴心结成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劳动关系必然带来个体发展本质上的碎片化、不确定性以及物欲化;同时,还带来一代人完全隔离、彼此漠然甚至对立的社会关系。

四、城乡教育之别与全球化分工

在全球化的“资本―市场”格局下,农村有组织的学校教育或自发教育,无不准确地把农村人定义为以“国际市场低端劳动力+传统乡村道德”为核心素质“劳动力”。农民及其子女围绕这一目标,游走于学校、社区和劳动力市场。而城市教育,特别是城市优质学校教育则会发展全球化生产链条中更为高端、更具国际化素养的“劳动力”(堪称“人才”)。

城乡教育的不公平和差距,不仅仅是财力、师资、物质条件的差异,也不仅仅是由此带来的办学质量的差异。从根本上来说,它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中“资本―市场”为城乡教育布局后的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

在农村,在消解了国家组织(公社解散)和乡村自组织以至完整的家庭结构(打工带来的亲子分离)的状态下,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全部交由越来越封闭、应试、远离社区、集中化的学校,这样既不可能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劳动者,更不可能实施素质教育。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和市场,把每一个家庭都变成劳动力生产的基本单位,变成了承受市场风险、信任缺失、流动迁徙、公共生活碎片化的基本单位。国家、社会、集体等保护性公共力量让位于市场和竞争。在处于竞争劣势的乡村里,劳动力的流动和过度的无保护劳动,破坏了农村家庭最基本的保护和养教功能。正因为此,入学率、升学率、学科考试的合格率、流失率等指标,只能够从数量层面反映农村教育的公平与质量,却无法真实地描述一代又一代农村青少年儿童在人生观、道德、自信心、信念、文化等方面的不利状况――而这些又是支撑个体获得并运用知识与技能的最重要的条件。

最后,再次澄清和关照社会主义的劳动与人的教育观念――社会主义社会教育公平的实质在于:通过教育激发城市和农村的孩子丰富的、有人类价值的社会活力和人生活力,而不仅仅是个人的劳作或挣钱的能力和欲望。③

注释:

①“公共教育”是改革开放后逐渐热起来的概念,它本应包含现代化进程中更为丰富的社会进步意义和人的全面发展内涵。对此,本文不赘述。

②市场经济是通过生产和消费两个重要环节实现其价值的。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外来劳务工是我国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正在得到社会日益强烈的关注一些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社会机构及企业也正在为外来劳务工提供越来越多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因此.研究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的社会功效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选择工作满意度作为研究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社会功效的核心变量.并通过在珠三角地区实施基于企业微观层面的问卷调查来进行实证估测.以定量方法来揭示加强外来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对于促进劳动生产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一、引言

21世纪是人才的世纪这一论断得到了社会公认.而提高国民素质的最佳途径无疑是发展教育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与掌握和熟练运用新技术有直接联系.文化水平越高.越易于适应新的工作和环境,越易于掌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越有利于生产。与正规教育一样。企业对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也被认为是增加高技能员工供给的重要途径。

从宏观层面而言.世界银行研究显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的时间每增加一年.GDP就会增加9%。另有研究表明。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与劳动生产率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相关系数达0.73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也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本和技能水平是经济持续增长的直接驱动力.高技能员工的供给状况与经济保持全面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职业教育为主的继续教育是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直接面向生产、服务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直接服务经济的特点与学校全日制正规教育相比,继续教育与劳动力素质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更为直接和密切.具有很强的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从相对微观的企业层面而言.继续教育.特别是由企业资助的继续教育能够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满意度,降低离职率.从而稳定企业生产.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增加产出实证研究表明,企业资助的再教育与员工的离职倾向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一0.150这一微观层面的效应经宏观放大以后.其结果就必然是国家平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国家总收人的增加,其表现就是实际GDP的增加。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我国对职业教育的最新认识.这些论述无疑也适用于继续教育等其它形式.全面概括了继续教育作为正规教育的补充,其所特有的社会功效与历史地位。

作为我国的特殊群体.外来劳务工平均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他们起着连接城乡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各阶层中的活跃群体由于其特有的流动性以及在城乡之间的沟通作用必然会产生巨大的扩散效应。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这种扩散效应将起到最佳的示范作用.推动农村整体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这对于我国社会的发腱是极为重要的。

报告将重点研究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在企业微观层面的社会功效。选取“:工作满意度”作为微观社会功效的核心变量。而工作满意度员工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冈此.任何影响“工作满意度”的闲索其最终都将影响到绎济社会的发展.即在研究继续教育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时.呵以将工作满意度与劳动生产率、济发展状况视作基奉等同的概念。

二、数据采集与样本分布

课题研究的切入点是外来劳务工的继续教育问题。调查采用了访谈与问卷渊查相结台的方法其中对政府相关机构.企业人力资源方晡负责人采用了访谈形式.对外来劳务供采用的:是问卷凋查的形式。

问卷调查在珠三角地选择了深圳市、顺德市、巾山市作为调查城市。共汁发放卷l200份,回收有效问卷l138份.回收率94、8%。同时.课题组也在长蔓角地区的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四城市进行对照性的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叫收375份.旧收率93.75%。在此报告中,所有的统汁分析若无特殊说明,都采用的是珠角样本。长三角样本仅作为对照珠三角地区所州收的调套巷样本分布情况如表l所示.

三、实证分析

继续教育获得性对外来劳务工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可以从两个维度来分析。一、直接影响,继续教育获得与否直接影响工作满意度;二、间接影响,继续教育获得与否通过影响外来劳务:收人水平而间接作用于其工作满意度。并且,直接影响与问接影响将加以耦合.以更好地实现对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获得性:工作满意度相瓦关系的实证估测。

(一)变量设定

根据研究需要,利用问卷调查信息设定如下变量,并定义及赋值如表2所示。

(二)继续教育获得性对工作满意度的直接影向

继续教育获得性对工作满意度将会产生直接影响与问接影响.即直接影响:工作满意度,或通过其它变量(如收入)影响工作满意度。现对直接影响作实征分析如下。

以继续教育获得性为自变龋.作满意度为因变艇.进行酬归分析结果如表3。

模型一、二的“继续教育获得性”变量的系数均大于零.并均能通过碌著性检验。说明工作满意度与继续教育获得性之间存在显蔷的正相关关系。即继续教育的获得有利于提高外-米劳务工的]一作满意度这两个州归模型衡量了继续教育对工作满意度的直接影响。

对模型—(935样本)的总体描述性统汁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直接影响是:普的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外来劳务工“比较满意”与“-IF常满意”两项合计占总样本比重的30.89%.而未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外来劳务工“比较满意”与“非常满意”两项合计占总样本比重的19.31%前者比后者高出了足足有10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了工作满意度与继续教育获得性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这一直接相关性可以做如下解释:首先.继续教育的获得将提高外来劳务的职业技能.从而使其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产生成就感.这有利于提高其对工作的认同。其次.继续教育的获得将很可能使其比未获得过教育的员工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并在这种比较中获得心理的满足.按照亚当斯的公平激励理论.当一个人在与别人比较产生不平等的感觉时(这个不平等既可以是感觉自己受剥夺.也可以是感觉自己额外得益),就会产生改变行为的激励。一般来说,人都是希望保持额外得益而避免受剥夺。因此,感受到优越感的外来劳务工将会改变行为以保持这种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的取得是源自其工作成果.这就必然提高其对工作的满意度。从而使其对工作投入更大的热情.付出更多的努力.其结果是产生更高的劳动生产效率。再次,继续教育的获得增加了外来劳务工的职业技能,这也就提高了其就业能力.增加了其就业概率。也就是说.继续教育的获得性为外来劳务工提供了更多的职业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自己更加心仪的工作.这同样将提高其对工作的满意度。无论那种解释.其结果都是相同的,即继续教育的获得将直接有助于提高外来劳务工的工作满意度,这也就意味着更高的产出水平。因此,完善继续教育供给机制,提高外来劳务工接受继续教育的比例及程度是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

(三)继续教育获得性对工作满意度的间接影响一一以收入为中介变量

继续教育除了对工作满意度产生直接的正效应以外.还将通过其它巾介变量对继续教育产生间接影响此处我们选择收入作为中介变量,研究继续教育通过收入这一巾介变量将对工作满意度产生怎样的影响。

1.继续教育获得性对收入水平的影响

根据调查数据.我们对继续教育获得性变量及收入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其结果如表4。

模型一、二的因变量的系数项均大于零.并顺利通过显著性检验以模型一中的935个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也很好地支持了这一结论,.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外来劳务工其工资水平在1000元以上的比重为40.20%.未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外来劳务工比重为21.68%,两者之间的差值高达18.52%在2000元一5000元这一高收入等级上.两者之间的差别更加明显.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外来劳务工的比重是17.03%.未接受过继续教育的外来劳务工的比重是4.90%.前者是后者的近3.5倍。

继续教育的获得性与收入之间的正相关性应该来说是显而易见,并得到公认的从人力资本角度而言,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的获得将直接增加其个人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存量高,存相同时间内生产率就高。个人在收入分配中的份额此将增加,收入增加。而且,按照Ba1"1"0(1991)的定义,人均人力资本存量,式巾s表示受教育年限,η(t,s)为第工年接受教育年限为s的人口占总劳动人口的比例。因此.外来劳务工接受继续教育也将提高总体的人均人力资本存量.这在外来劳务工接受继续教育规模增大时将表现得更加显著。人均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结果是社会总产出增加,在收入分配份额不变的条件下.外来劳务工的个人收入也将因为总体产出的增加而增加另外.从一般情况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由于从事脑力劳动比例大.随着年龄增长.收入水平越高.而且到达收入高峰后持续的时间较长: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由于多数从事体力劳动,整体工资水平较低.收入高峰持续的时问很短。这些闪索综合的必然结果就是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获得性与收入之间的高度显著的正相关性。

2.收入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

根据调查数据.对工作满意度变量与收入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

由表5可知.在模型一中收入提高一个等级.满意度将提高约0.21个等级:模型二中收入每变动一个等级.满意度也将同向变动约0.23个等级。即收入水平的提升会较大幅度地提高外来劳务工的工作满意度如图1所示对两个变量关系的描述性统计分析②可以得出同样的观点。对这一观点最有力的诠释是在收入为2000—5000元这一等级.与2000元以下的各等级相比.外来劳务工丁作满意度随收入增加而升高的现象尤为突出。

收入对工作满意度的正向作用在理论上是可以得到较好的论证的。托达罗法则表明.劳动力转移的动力是流入地区与流出地的实际收入差异而激励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实肌自身的需求.完成动机所确定的目标。既然谋取更高收入是农民进城务工的首要动因,收入的提高也就必然是满足进城务工农民需求的最佳途径。因此,收入的提高必然跟工作满意度之间存在很高的正相关火系。这一结论同样也适用于其它形式的流动劳动力.即适用于一切外来劳务工。

3.间接影响的小结

前面我们分析了外来劳务工继续教育对收入的影响.结论是继续教育与收入具有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继续教育对收入存在较大的正向作用分析I,收入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结论是收入与工作满意度之问也存在非常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收入对丁作满意度存在大的正向作用..综合这两项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以收入为中间变量.外来劳务工获得继续教育对其工作满意度具有正向的间接作用。

(四)继续教育获得性对工作满意度的综合影响

如果我们进一步假设间接作用与继续教育对工作满意度的直接作用之间是不相关的。并且假设在继续教育对工作满意度的问接影响的两阶段是符合乘数法则的.即继续教育通过收入中介对工作满意度的间接作用是继续教育对收入的作用与收入对工作满意度作用的乘积。由此建立继续教育对工作满意度作用的综合作用模型如图2。

综合模型中的数字代表回归分析中解释变量的系数值。其中。各实线或虚线上方的数字是模型一的结果.下方是模型二的结果。虚线代表将继续教育通过收入中间变量对工作满意度所产生的间接作用按乘数法则进行化算后等价通路是最下方的两条实线组成的支路的等效替代虚线上、下方的数据是分析结果.计算方法是将继续教育获得性与收入的回归系数与收入和工作满意度的回归系数相乘得到。

由综合模型可以看出.继续教育获得性对工作满意度的直接影响、间接影响都是呈正向作用的,其作用效果(回归系数)分别为0.1442。0.1116(模型一)或0.1159,0.0734(模型二)。因此,在不考虑其它可能还存在的中间变量的间接作用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外来劳务工获得继续教育将提高其工作满意度.从而提高总产出.促进企业和谐生产。根据一般的判断.在继续教育对工作满意度影响的模型中.其它变量的影响都是比较少的.不大可能导致继续教育对7.12作满意度的影响变为负向作用。因此,除极端情况外,这一结论都是成立的。

四、结论与启示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44-02

劳动教养(简称劳教)制度的本质属性是教育矫治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这也是劳教工作的任务和目的。2008年,中央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确定为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凸显了劳教工作的价值追求—“教育为魂”。为实现劳教工作社会效果和矫治效果的和谐统一,为促进教育矫治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最大化整合,必须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

一、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内涵界定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是建立与“首要标准”相适应、与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相适应的劳教工作新秩序的需要,是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是劳教工作的一种组织、运行模式,以劳教人员成功实现再社会化为目标,突出劳教工作各参与主体职能定位的相互关联,强化一切工作以教育为中心。

劳教工作的核心目标“教育矫治”需要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根据教育学理论,“凡是以一切增进人们知识、技能、身体健康以及形成和改变人们思想意识的过程,同可归之于教育活动”[1]。教育的本质是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矫治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核心目标是使被矫正者顺利回归社会,成功实现再社会化。

劳教工作的执行效率取决于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经济学认为,工作效率指“工作投入与产出之比,是评定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是一种普遍承认的社会价值追求”[2]。劳教工作必须围绕教育矫治这一核心目标统筹安排各个层面的工作,优化配置各类资源,理顺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劳教的执行效率。

劳教工作社会化矫治的实践需要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社会学认为,“人类必须通过相对较长的生活依赖期才能使得社会化成为可能,而我们在本能方面的缺陷使得延长社会学习的时间至关重要。”[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安置和就业问题,为实现解教人员的有效社会化,劳教机关必须对外延伸职能,积极联系社会各类矫正机构,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力量,服务于劳教机关的核心目标。

二、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障碍

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劳教人员的矫治需求,不难看出,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障碍主要表现如下。

(一)思想观念障碍

目前,劳教机关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是:不能充分认清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矫治”在劳教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不能适应“首要标准”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两个认识误区:一是片面的安全稳定观,把安全稳定当做首要的和主要的任务,以致偏离了劳教工作的中心目标--教育矫治;二是片面的劳教生产观,视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圭臬,忽略了生产为教育、社会化服务的功能。以上两种认识误区的共性在于割裂了教育、管理、生产三者的关系,削弱了教育功能的发挥。

(二)执行机制障碍

“劳动教养制度能否实现其社会价值,最终取决于执行工作的质量”[4]。目前,劳教工作教育矫治的现状是教育部门单枪匹马、独自奋战,其他职能部门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全局性的战略思维,因此各部门协调沟通不畅是劳教场所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的主要障碍。导致不能有效整合所内教育资源,不能强力落实教育制度,严重影响了教育矫治的工作效能。

(三)考核评估体系障碍

科学考核评估教育矫治的质量是全世界面对的难题,因为重新违法犯罪的数据库、数据模型还没有建立,重新违法犯罪率与监管场所的工作质量关联度缺乏科学界定,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跟踪考察机制尚不健全。虽然“首要标准”为教育矫治的考核评估指明了方向,但教育矫治成效的考核标准不易量化,实际操作很难,无法避免形式化的倾向。

(四)专业化队伍建设障碍

劳教人民警察是决定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而目前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影响了教育矫治功能的发挥。一是人力资源的配置缺乏科学性,没有实行专业化分工,通常情况下,警察“哪里需要哪里搬”,仿佛是全才,实则无效率、无特长;二是人才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规划性、系统性、前瞻性。一线警察在相对高压封闭的环境中工作,时间久了,必然产生职业倦怠感,不能培养职业认同感,缺乏职业成就感,有些警察甚至面临“本领恐慌”、技能匮乏的尴尬境地。

(五)社会支持系统缺失障碍

劳教场所内部的教育矫治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帮教部门的沟通缺乏长效机制,社会化矫治程度不到位;解教人员因为就业技能缺乏、挫败自卑感严重、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成功再社会化;“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和生活无助的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更无从谈起。就国家而言,制定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法规,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落实帮教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大,致使劳教场所的教育矫治成效无法得到延伸与巩固。

三、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路径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格局应当遵循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科学统筹的原则,充分认识和把握教育矫治工作规律,对劳教机关工作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

(一)更新教育理念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必须树立全面施教、全程施教、全员施教的现代教育矫治理念。全面施教就是充分挖掘场所内外一切具备教育潜能的工作主体,发挥所内管理、教育、习艺劳动、公正执法和场所建设的职能优势,打造所内全警参与的教育主力军和教育主阵地,搭建所内外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矫治网络平台。全程施教就是劳教人员从入所到解教,要接受阶段式、流程式、系统化的教育矫治措施,使警察施教与劳教人员自我教育相互结合、集中教育和个别化教育相结合,使教育矫治工作贯穿于劳教人员服教全过程。全员施教就是施教的覆盖面是每一个劳教人员,更加注重个案化矫治,针对每一个劳教人员的生理心理特征、违法动因、需求差异、社会环境因素和在服教期间的危险性程度及改造表现,实现测试排摸全员建档、矫治方案一人一策,对每一个劳教人员进行科学矫治,重新违法犯罪率降至最低。

(二)完善执行机制

首先要强化制度执行,从劳教机关党委、各职能部门、大中队到基层劳教人民警察,都要形成一个落实制度的统一体,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将教育矫治制度的目标和职责层层分解,层层推向深入,形成自上而下的制度落实体系。其次要健全监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教育部门要成立督查小组,定期深入到基层中队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使制度不断调整完善,使劳教场所内部的管理层级、部门间的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能够确保教育矫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工作效益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三)强化考核评估

从规范考核入手,对可以数据量化的工作成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考核时段,按季度、按月份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对不宜分解考核的教育工作实践创新部分,可在年终进行集中量化或者定性考核;从严密考核程序入手,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随机抽查考核、集中考核的形式,随时考核,即时公布;从兑现奖惩入手,将教育目标考核评估作为衡量各单位、部门及个人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作为衡量教育矫治工作成效和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主要依据,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紧密挂钩,形成对教育矫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良好氛围。

(四)建设专业化的警察队伍

从战略高度规划人力资源,建立一支具有人本管理理念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科学规范的岗位任职标准和选拔考核管理流程,合理引进教育矫治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探索复合型人才、专家型人才培养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新机制。要确定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长期目标,建立正规化的多级教育培训体系,通过重点加强与矫正能力素质相关的教育学、社会学、行为学、心理学知识的专业培训,重点培养警察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能力,运用教育心理学原理疏导矫治对象不良心理的个案矫治能力,基于矫治对象再社会化需要的技能培训与创业辅导能力。同时,应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在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从政治上、职业发展上和生活待遇上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让那些具有丰富管理和教育经验的专家型警察产生于基层、沉淀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奠定教育矫治人才基础,从警力资源上保障基层教育矫治工作的需要。

(五)优化社会支持系统

教育矫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劳教人员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教育工作的社会化方向。对于被教育者而言,教育是使其恢复尊严的权利,是其再社会化的成长需要和成为合格公民的途径[5]。因此,教育矫治工作需要着眼于社会效果、立足于社会支持,依靠于各部门的共同配合。

实现所内外教育矫治资源对接。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以及场所开放日,加强与劳教人员家庭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搭建亲情帮教平台,修复和再造其社会支持系统;开展菜单式、订单式、自选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培训,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建立回归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将劳教人员派遣到技能培训基地进行实习,铺设就业绿色通道,让优秀的劳教人员搭上“就业直通车”。在保证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向社会公益部门、机构和爱心志愿者开放,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支持、参与教育矫治工作的队伍中来,利用教育、心理、医疗、科研、职培等专业机构和力量,获得他们的专业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7.

[2]曾宪义.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

[3][美]戴维·波普洛.社会学[M].李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69.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2篇

[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现代生产;现代教育;“教劳结合”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人类的劳动分工是十分粗浅的、笼统的,教育基本上是与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到了近代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态为典型的“第二大(社会)形态”阶段,机器大工业取代了工场手工业,人类劳动的体力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分裂、对立达到了顶点,人被视为完全不需要具备任何专门技艺的工具,人手的灵巧被机器的精确所代替,他只需被动地伺候机器的运转,在资本眼里,人仅仅是大机器工业中的一个活部件。马克思说道:“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再次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生死攸关的问题。

自欧洲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学校教育又开始被要求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联系在一起,与改良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联系在一起,与人们的生产劳动和谋生、糊口联系在一起。产业革命的发展,要求学校教育突破古代学校教育对原始社会广义职业教育的异化,创造一种新形式的教育——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这成为近代学校教育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职业教育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是现代生产的客观规律,也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首先,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以机器大工业生产的技术为基础。欧洲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生产以机器生产形式代替了手工业的生产形式,社会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它使单个人的生产经验和技能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而使人类世代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经验,即间接经验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再也不能仅仅凭借个人直接在生产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而主要依靠间接经验。因此,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和训练,授以劳动者各种间接经验,就成了维护和发展社会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现代国家和有为政府就必须重视与生产技术、生产效率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

其次,近代大机器生产和学校职业教育是同社会分工细化、专门技能技巧深化以及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业革命以后,现代生产体系和技术分工基本形成,并在社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生产中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不断出现,促进了技术革命,于是就对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劳动者应该掌握一定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符合社会规范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熟悉机器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技术。这同时也就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同现代生产活动相结合,传授生产中需要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适应现代工业生产性质的操作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这就说明,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社会分工和大工业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大工业生产生死攸关的问题。

职业教育打破了古代社会以来学校教育仅服务于统治阶级治国治民需要的局限,使教育重新回归于本初状态,即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服务。同时它也冲破了正规学校和全日制学校的时间和空间,直接为社会生产服务。就当时的职业教育具体形式来说,主要有两种:一是18世纪末出现的技术工人讲习所(MechanicsInstitutes),如1799年,在格拉斯哥大学生产科学仪器的工厂中开设的科学和数学夜校讲习班,对象是技术工人;二是政府强力推进建立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批准开办的公共工程中心学校(1794)、综合技术学校(1795,即后来著名的巴黎理工学校)、德国虔信派牧师开设的“实科学校”(1708、1747)等。但马克思并不推崇这两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而是从工厂教育的实践中发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历史上最早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人是托马斯·莫尔,他在《乌托邦》一书中阐述了教育与农业、手工业劳动结合的思想。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贝勒斯在《关于创办一所一切有用的手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学院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劳动学校”的想法,首次明确提出教育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主张。18世纪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劳动是儿童教育和发展最重要的条件,适当的体力劳动能够促进人的智慧和道德发展。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主张并进行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试验。

在19世纪初的英国,工厂生产中使用童工是普遍现象,童工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4—16小时,其体力、智力及道德备受摧残。1800年1月,29岁的欧文从岳父大卫·戴尔手里接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一职,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学说的影响,他在自己的工厂中实施了“通过改变环境来塑造人的性格,从而达到社会改良的目的”的改革计划。他将每天劳动时问缩短为10小时半,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工人子女开办公共学前教育机构,为6~10岁的儿童开办初等学校,为11~17岁的童工开办夜校,教授适合儿童年龄并且对未来生活有用的知识。1816年1月,欧文将他的工厂教育机构命名为“性格陶冶馆”。

由于欧文的示范作用,加上其他社会有识之士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英国议会先后三次通过工厂法,规定若干保护童工的措施,并附有童工教育条款。例如,《1802年工厂法》规定,工厂主应对童工进行读、写、算的教育;《1833年工厂法》规定,纺织厂14岁以下童工每天必须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1844年工厂法》规定,8~13岁童工每周须在学校学习6个半天或3天,否则不得受雇。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他发现工厂教育制度中实践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是改造旧教育、促使人全面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创造了人,同时,人的个性、才能和世界观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

二是马克思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上,揭示了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指出生产劳动同教育的早期结合,必然发展为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的结合。

三是马克思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上。他们通过对现代工业生产的考察和研究,指出了现代工业生产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了物质条件。提出了客观的需求。

四是马克思直接批判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关于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优秀思想成果,确立了科学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并且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的工厂教育制度,从《工厂法》中看到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萌芽。

马克思十分推崇欧文在自己工厂中的教育实践活动。他在《资本论》中说道:“正如我们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可以详细看到的那样,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我们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它的基本原意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马克思是从现代大工业生产的客观发展规律中预见到了未来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现代工业使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社会生产这个伟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合理的趋势,虽然这种趋势在资本的统治下遭到了可怕的歪曲。”

第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主要是指以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亦即现代工业性质的生产劳动;所说的教育是家庭以外的教育,主要是指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学校形态教育。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的现代生产与现代教育的结合。 转贴于

第三,马克思所说的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包括有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科学知识同生产劳动结合,也包括智育、体育、技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马克思专门指出,技术教育与培训“要以生产各个过程的一般原理为内容,并同时使儿童和少年学会各种行业基本工具的实际运用与操作。”

在以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学校形态职业教育出现之前,职业与教育是分离的:从事谋生糊口的职业劳动者一生一世都没有机会进学校学习,而从事传道授业的教育活动者也是一生一世都远离职业(尤其是体力)劳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理论基础,颠覆了之前以家庭劳动和工场手工业为基础的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它第一次使职业教育建立在以社会化大工业生产和新的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既可以使学校教育获得社会实践的基础,使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教育质量,又可以使生产劳动受到科学原理和智力活动的指导,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从根本上说是指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之间的互相作用问题。现代生产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现代生产使教育在体系结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使教育第一次在革命性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有了完整的体系,既“劳心”又“劳力”,并不断向前发展,最终合二为一。但是,中国的学校教育十分强调治“学”的正统观念,长期以培养治国的“接班人”为目的。不屑培养治“事”的“建设者”,所以,职业教育的地位十分尴尬,既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居于边缘位置。

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对提高生产力,对发展经济的作用,以及对人的劳动能力发展的作用,都得到各个国家的一致认可,都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马克思这句话的重点是强调教育的作用,强调现代教育是现代生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那么,职业教育对现代生产都有哪些作用呢?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职业教育起着传递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的重要作用。科学是一种一般社会生产力,是一种没有物化的生产力。把科学物化在生产中就可以变为直接生产力。这种物化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把科学变为生产技术,物化在生产工具中,改革工具,革新技术;其二是把科学知识传授给劳动者,使劳动者具有生产技术和能力,提高智力水平。职业教育是实施这两种物化的重要措施,是这种物化的最有效的形式。在现代职业教育中,人类长期所积累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是经过有目的的选择、提炼和概括传授给学生的。同时,学生的学习又是在教师科学传授方法引导下进行的,因此具有较高的效率。这对于现代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通过现代教育所传授的某些部门的自然科学知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运用于生产中,转化为生产的一个条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短期训练在这方面的作用更为显著。另一方面,现代学校教育还起着促进科学知识的联系、积累和发展,从而促进社会一般生产力的发展的作用。如各类学校所传授的自然科学知识方面的学科,都不是某一历史时代的产物,而是人类社会整个历史过程的知识结晶。在这一积累和发展过程中,学校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次,职业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培养和造就具有知识技能劳动力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直接参加了劳动力的训练和培养过程,不仅要为社会生产培养有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的劳动后备大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要培养和造就从事脑力劳动的专门人才,即工程师、科学家和各种技术人员等。这些人将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成为物质生产的重要劳动力。马克思有一句重要的话:“充分发展起来的个人自身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里说的“反作用”,主要是指人通过学校教育,从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到训练成专门劳动力的过程。人通过教育过程的培养和训练,就会使自身充分发展起来,具有较高水平的劳动能力。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3篇

[关键词]职业教育 社会分工 经济结构 技术进步 劳动力市场

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方面它要受制于社会需求各因素及其规律的制约与影响,另一方面它又要回应社会需求,积极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拟从与职业教育密切相关的社会分工、经济结构、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四个方面来探讨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规律性联系。

一、社会分工

社会分工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劳动分工,是对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不同部门,以及生产中的不同工序配置不同的劳动力,实行分工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社会分工就其内容来说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劳动本身的划分,即统一的劳动过程分解为不同的部分,这是分工的客体方面;二是劳动者的划分,即劳动者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地固定在不同的劳动活动中,这是分工的主体方面。一切分工都是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的统一体①。社会分工可以划分为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两类。前者是指根据生理特点以性别、年龄的差别实行的劳动分工,后者是指根据大规模的社会生产活动需要进行的分工。社会分工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生产力这个人类社会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正是通过社会分工转化为渗透社会一切方面的巨大推动力,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类社会的分工与职业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至少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社会分工的产生与发展推动职业教育的产生、发展和专门化

职业教育为进入职业领域的个体做准备,因此,社会职业的产生与发展导致职业教育的产生与发展。而职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也是社会分工和生产力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职业既非从来就有,亦非永远不变,它随着社会分工的变化而改变。

原始社会的人类劳动能力很低,分工主要是性别分工,而不是社会分工,既无职业,也无职业教育。在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农业与畜牧业、手工业及商业的社会大分工出现,商品交换逐步发展,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出现分工。因此,中外奴隶社会及以后的封建社会的社会分工和职业分化都有非常大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加剧使职业教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得以发展,既有培养政府官吏、自由职业(如律师、医生)的职业教育,也有培养手工业艺人的学徒制教育。前者融合于以政治伦理教化:为目的的国家教育系统中,后者则隶属于家庭、作坊或行会,都反映出当时职业教育的非独立性和非制度化。

近代社会的分工由于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工场手工业、机械大工业和生产自动化三个阶段。产业部门的分工日益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同一产业领域中日益分裂出越来越多的独立部门,这种趋势造成社会分工日益细微化和精专化,社会职业具有独立的专业化的特征,职业流动机会不断增加,职业等级观念渐趋消失。各种职业提供的服务在市场。上互相竞争,职业的价值取向也以市场为导向。

与社会分工与职业发展的规律相一致,近代以来工业社会中的职业教育逐渐走向独立化与制度化,职业教育成为现代学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与职业分工的门类和技术结构相适应,分化出系统的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而且职业教育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化,规模不断加剧,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的倾向,职业教育不再被理解为某类群体所应当接受的具备“一技之长”的教育,而成为现代人所必须接受的“生涯教育”。

(二)职业教育由服务于“自发”的社会分工走向推动形成“自主”的社会分工

1.“自发”社会分工阶段:职业教育的等级性、入口性和片面性。原始社会的分工是原始自然分工,此时期不存在专门的职业教育。从奴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分工为马克思所谓的旧式分工。在这种分工中,人是被动的、不自主的、不自由的,这是“自发”的社会分工。与此相适应,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职业位置主要通过直接继承而来,子承父业是普遍现象。甚至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在劳动力基于不同的技术和教育进行分工之前,阶级结构的复制也完全通过资产阶级后代对物质资本的继承来完成。在这种历史背景中,职业教育处于国家教育系统之外,不被正规的学校课程所接纳,并且与家庭、作坊或行会的生产劳动融合在一起,培养社会下层劳动者,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等级性。

在现、当代社会,社会分工的差异不再取决于出身,而日益由个体自身能力及其受教育水平决定。个体的地位、收入也日益依赖于其在社会分工中的位置,而这个位置与个体接受学校教育年限数和所获得的教育证书密切相关。当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作为一种机制分配个体进入到阶级结构中,并将这种阶级结构合法化。因此,教育代替出身成为当代社会分工的主要机制。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学校教育对社会分工产生深远影响、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并没有取得与普通教育尤其是学术教育同等的地位,并且成为那些在学术教育系统中所谓失败者的收容所,而且职业教育系统中的毕业生在社会分工中处于社会的下层。这也是职业教育长期以来为人所诟病的重要缺陷。与此同时,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只注重培养和传授个体进入某一职业的“入门技术”,忽视个体终生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致使个体被终生嵌入某种低层次职业当中,造成个体发展的某种片面性。

2.趋于“自主”的社会分工:职业教育持续推进个体的可持续发展。未来社会将要消除“自发”的分工,成为自主分工,即消灭人类劳动分工的固定化,消灭人们终生束缚在狭隘劳动中的现象。职业因此具有双重意义,即包含对己谋生和对群服务的作用,职业同时适应社会分工制度和人的发展差异的需要。相应的,职业教育也具有“对己”和“对群”的双重促进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日益专门化,众多职业对劳动者的专业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因此职业教育成为教育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职业教育必须关注个体的终生发展,培养个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这是当前世界职业教育改革的趋势。1999年4月在韩国首都汉城召开的第二届国际技术职业教育大会的主题即是“终身学习与培训:通向未来的桥梁”,此次大会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之时,在经济和其他社会活动的全球化,信息和科学技术飞快进步以及从业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的形势下,为了研究职业技术教育所面临的挑战及如何回应而召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科林·鲍尔在会议上作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前10年计划”报告,指出“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不应该仅仅是‘需求驱动’,也应该由‘发展需要’来驱动。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应是人的整体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应能使社会所有群体的人都能人学,所有年龄层的人都能人学,它应该为全民提供终生学习的机会”②。这次大会慎重地指出技术和职业教育应当是终生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多学科的特点,是培养合格创造性劳动力的一种重要教育系统。可以说,当代职业教育应当越来越成为推进个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并不断加强个体在社会分工体系中的自主性。

二、经济结构

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的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和方式。它具有三种内涵:(1)组成国民经济的要素的内容、性质和特点;(2)国民经济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和方式;(3)国民经济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作用方式的变化。经济结构的构成要素相当复杂,我们习惯上将经济结构分为生产结构(包括农业结构、工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业结构、投资结构、商业服务业结构等)、进出口商品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人民生活消费结构、教育结构、地区经济结构、企业规模结构等③。因此,教育事业,包括职业教育自身的结构,都是经济结构的要素和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职业教育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需要透析二者之间彼此联系、制约和促进的本质与方式,这不仅是一个教育学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学问题。

(一)经济结构决定和制约职业教育的结构

纵观职业教育史与人类社会经济史,可以发现,职业教育,包括其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层次结构等问题,均受制于经济结构。

人类经济结构在不同历史阶段由于复杂与成熟程度的不同,会影响职业教育的一些根本性特征。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经济尚未形成结构,社会以简单劳动为基础,因此也不存在职业教育。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功能不断发展,经济结构中的生产结构不断地分化并定型成为农业、手工业、商业等部门,而社会分工的加剧也使社会的职业结构得以确立和发展。伴随着上述经济因素的变化,技术结构也不断成型。但古代社会经济结构的低水平,决定了职业教育不可能成为大规模的学校教育,只要附设于手工作坊,即可满足生产力培养的需要,而生产技术的低下也决定了职业教育教学内容中科技含量的不足。当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成型之后,社会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变迁使职业教育出现学校化的倾向,专业设置基于产业需要而大大地拓宽,课程开发和课程设置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技术结构相适应和协调,科学技术含量日益增加。而且,职业教育在层次结构上也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水平,并日益重视中、高级水平的职业教育。

当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多种要素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产业中第四产业即信息产业的出现与发展;就业结构中脑力劳动比例的不断增加;技术结构中高新技术比重的日益增加,并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等等,都对职业教育的规模、体系、专业、课程、教学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职业教育培养经济结构的管理者和劳动力,使经济结构得以维持和发展

职业教育对于经济结构同样具有能动的作用,表现为职业教育通过推动科技进步,使社会的经济体制、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等发生变化,从而在整体上促使经济结构得以发展变化。当然,这完全要诵过人自身整体素质的提高作为中介来实现。可以说,职业教育通过为经济结构的发育提供优质的劳动者和管理者,使他们与经济发展的实践相吻合,从而使人的意识对经济结构的发育发挥优化的影响,并因此推动经济结构向更为合理的方向转换。

职业教育对于经济结构绝非消极地适应,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的历程便证明职业教育本身对于经济和社会现代化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如近现代德国就得益于职业教育这一秘密武器。当它首次设立职业学校时,并不比英、法等国发达,但其在职业教育上的先行,最终使其生产力得以发展。这可以说明,职业教育是动态地适应经济结构的要求,并且对其产生能动作用。 三、社会进步

技术,从广义来说包括生产技术和非生产技术,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人类的技术进步采取渐进和跃进两种方式,并且明显地表现出阶段性的特征,即“技术革命”。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变化的基本模式可概括为:技术进步——产业的发展与改造——新兴产业的出现、传统产业的改造、落后产业的淘汰④。

职业教育必须适应社会技术进步的需求,调整和改革自身的发展方向。职业教育主要通过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化所导致的就业结构的变化来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即技术进步实际上首先导致知识扩展,使知识更新加速,从而使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越来越依靠对技术与知识的创新,这种变化会使社会就业结构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变革,并导致职业教育随之发生变化。与此同时,技术传播、扩散和创新又要依赖于人力资源和与之相伴的教育,因此,良好的职业教育会大大推动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一)职业教育需要适应技术进步的趋势,培养产业部门需求的人才

技术进步导致产业部门所需从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结构发生变化,从业者必须不断提高其知识和技术水平,职业教育对此要做出积极而又妥善的回应。

1.职业教育逐渐向高层次发展。技术进步不仅使产业技术结构发生变化,也导致了以高技术为支撑的新兴产业部门不断涌现,如核工业、电子工业、生物工程、航天工程、海洋工程和新材料、新能源工程等,这些都促使培养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必须向高层次发展。

西方国家的高等职业教育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其主要原因在于劳动力市场构成的持续变化,导致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术专业人士的需要,甚至在传统经济部门如农业,以及在快速增长的服务部门如广告,也产生了对介于学术性专业人士和手工工人之间的人才类型的需求。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只有零星的高职学校,时至今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样提出加强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并且使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2.产业部门的内部培训不断加强。20世纪60年代之后,企业日益重视对工人的技术培训,并且将公司职业培训与工作环境中的学习相结合。如日本广泛开展的企业内培训,是二战后提高其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重要举措。由于日本的许多大企业,大都实行终身雇佣制,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层出不穷,设备更新频繁、技术竞争激烈的现代,工人所掌握的技术和技能往往会老化,跟不上新形势。日本通过企业内教育解决这一问题。日本在企业内所实施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是以培育新工人、技术员、监督者、管理者、经营者的顺序开始的。其特点有三:一是与生产实际密切联系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教育;二是为已就业人员提供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三是将企业内教育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工具”。

(二)职业教育需要适应劳动力的部门转移

人类技术进步的趋势总是机器代替人力劳动,因此,技术进步也总是造成在生产规模不变时,生产领域所需要的劳动力逐渐减少,多余的劳动力需要从该生产领域中转移出去,并且可能会被生产规模扩大的产业部门、新兴的产业部门和其他服务部门所吸收。在人类技术发展史上,劳动力曾经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从工业部门转移到服务业部门。当代社会新技术革命的纵深发展,使一大批新兴的高技术产业应运而生,从而导致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巨大变化,使从业人员不断从传统产业部门流向新兴产业部门,尤其向知识、信息产业部门转移,这使人们的职业变换、人才流动都变得异常频繁。

从历史发展来说,在农业人口大量向工业部门转移时,职业教育便进入学校教育系统,并且逐渐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和结构。在当代社会,劳动力的转移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比如我国当前在解决“三农”问题中便涉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在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中也涉及这一问题。

(三)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技术的传播、发展和创新

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技术的传播、发展和创新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这一方面通过培养人才得以完成;另一方面通过职业教育将教育与企业结合,实现“产学合作”或“产学研合作”来推动这一进程。

职业教育和培训通过大量培养各级各类劳动者,使其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并且将其运用到生产实践当中,这本身对于技术的传播、发展和创新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与此同时,各职业学校在与企业、科研单位、高等学校的合作中,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个体而采取“产学合作”和“产学研”的教育教学模式,在不断更新职业学校自身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也将职业学校自身的科研力量和科学成果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推广,这对于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职业教育和培训是非常重要的技术传播、发展和创新的渠道。

四、劳动力市场

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是教育经济学中的重要问题。何谓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并且协调就业决策的市场称为劳动力市场,它是以一定的工资率将工人配置于工作岗位。这种配置不仅符合个人的需要,也适应社会的需求。通过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被分配到不同的企业、行业、职业和地区。因此,为人们未来工作做准备的职业教育,必须考虑社会工作何以能获得,以及人们怎样被配置在这些工作中的原理和现实。

(一)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

现代社会分工的复杂性决定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大量不同种类的产业部门及其子部门的存在,又形成种类不同的劳动力市场。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理论,劳动力市场可区分为普通劳动力市场、职业劳动力市场和内部劳动力市场三种。第一‘种又被称为二级劳动力市场,后两者被称为一级劳动力市场。二级劳动力市场不要求任何特殊的知识技术和严格的准人条件;这里的劳动力与经济的低技术部分联系最紧密;雇主通常找寻那些用最少量的训练便能工作的工人,且不一定存在长期合约;工资较低,工作条件较差,就业不稳定,管理水平低,个人升迁机会极少。而一级劳动力市场则针对不同的产业及其中的不同职业,它要求劳动力拥有产业需要的专门技术;进入此市场必须具备从经过认可的训练和实践中获得的相关知识技术;市场管理非常严密,工资较高,工作条件优越,就业稳定,升迁机会多。

(二)职业教育促进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之间流动

个体与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关系体现为就业和转业两方面。其间,职业教育有三重任务:一为个体进人工作环节做一般性准备;二为个体从事哪种职业做准备;三为个体在工作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角色做准备。这三项任务又与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与组成密切相关。其间,职业教育决定了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

就一级劳动力市场而言,职业教育及其资格认定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条件。又由于人力资本的投资对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有着巨大影响,因此,教育和培训对三种劳动力市场分割中职业的向上流动性都有积极影响。这已被一些实证研究所证实*。因此,职业教育和培训事实上成为使劳动力从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流动,不断获得提升机会的推动力。

对以上几个问题的研究说明,社会需求对职业教育而言异常重要,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关系仍然值得我们继续深入地分析。

[注释]

①解战原.当代社会分工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35.

②周满生.终身学习与培训:通向未来的桥梁——第二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述评[DB/OL].http://www.moe.edu.cn/moe—direct/fazhanyjzx/173.htm,1999.

③靳晓黎.经济结构[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5—36.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4篇

关键词:教育;就业;中国;述评;展望

教育与人们就业的关系一直是教育经济学学科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由于强凋“以阶级斗争为纲”,教育的属性被定为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教育的职能被定为“为阶级斗争服务”,中国教育与劳动就业关系的研究基本停滞。再加上当时在劳动就业制度方面实行计划体制下的“统包统配”,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就业问题”,因而也就没有研究教育与就业关系的现实要求。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思想的开放,为中国学者开展教育与劳动就业关系的研究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也取得了相当的研究成果,先后出版的一些教育经济学着作和教材,出现了专门探讨教育与就业关系的章节。而且中国学者们随着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经济体制的转变,自觉不自觉地对教育与劳动就业关系的问题进行工了不同程度的考察和理性思考。本文旨在梳理近二十年中国教育与就业关系的研究,并对此一研究进行展望。

一、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学者冲破思想的禁锢,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国情,并借鉴西方经济学(特别是人力资本理论)的理论研究成果,开始对教育与劳动就业关系问题展开研究,初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从教育与生产力的关系角度探讨教育的经济价值及其对社会就业的作用。首先,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教育学界开展了关于教育本质的讨论。在这次大讨论中,不少学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探讨了教育与生产力的关系,认为教育对生产力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这种推动作用得以发挥的中介,就是教育能够生产劳动力,即教育可以改变劳动力的性质和形态,增强劳动者适应和改变社会的能力,充分肯定了教育的经济价值,及其对人们劳动就业的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其次,厉以宁教授从社会就业问题的表现形式,讨论了教育在解决一般就业问题、结构性就业问题和个人职业选择性就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第三,靳希斌教授等学者借鉴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经济学的观点,分析了教育与劳动力供求的关系,认为教育培养训练出来的熟练劳动力必须与经济发展所需的人力质量和结构相吻合,教育供求必须与劳动力的供求相协调,否则就会出现结构性就业问题。因而教育结构必须要与社会产业结构,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社会就业结构相适应。

20世纪80年代关于教育与就业关系的这种探讨与研究,对于冲破“教育是上层建筑”的教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人们看到了教育对社会经济发展及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巨大贡献,教育事业才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级各类教育才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在这一时期,中国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尚处于萌芽阶段,同时教育供给也严重不足,大中专毕业生仍然沿袭“统包统配”的就业模式,使得教育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十分明确,即个人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大致就会有相应什么样的职业岗位。实践如此,理论自然也就集中在肯定和阐述教育对就业的积极影响方面。

二、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在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提高个人工作收入中的作用不断显现出来。中国教育与就业关系问题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首先,中国学者进一步探讨了教育在解决一般性就业问题、结构性就业问题和个人职业选择性就业问题中的积极作用,认为教育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教育可以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教育可以改变劳动观念、促进就业问题解决等。有的学者还对教育产业自身的发展对社会就业的拉动作用予以了重视,研究发现教育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延缓了各级毕业生的就业,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另一方面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其次,中国学者还研究分析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教育如何通过改革发展来充分发挥这一作用,认为要改变传统的劳动就业观念,学校应当根据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自觉调整人才培养计划,调整专业结构,增强学校办学、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以适应社会经济结构对劳动力结构的需求,从而更有利于社会就业问题的解决。第三,中国学者运用西方教育经济学关于教育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对—中国各级教育的收益状祝进行了估计和解释,为教育对人们就业收入的贡献提供了实证的依据。研究者们发现中国教育收益率在20世纪90年代经历了显着增长的过程:根据抽样数据估算,1988、1995、2000年中国城镇职工教育明瑟收益率分别为3.8%、5,7%、8.53%,教育对就业收入的影响已经大大超过工作年限的影响,教育明瑟收益率虽然仍低于但也基本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这一时期的研究对于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与就业关系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于明确中国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起着重要的先导作用。当然,这一时期的研究仍然设有摆脱单方面地从教育功能的角度来探讨教育与就业关系的束缚。教育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就业问题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考虑到教育在其中的作用,而不考察多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教育对就业的作用机制,这对于教育与就业关系的认识是不够全面的。

三、近期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研究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各级各类教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居民的受教育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原有的教育供给严重不足、劳动力低质量供给的局面。但与此同时,大学毕业生失业人数开始增加,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也开始受到普遍关注。这在中国应该说还是新生的现象。中国研究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释,至目前,这些解释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是教育过度。1976年美国哈佛大学学者弗里曼把美国自70年代初以来的教育收益率下降、“许多受过教育的青年工人难于找到学以致用的工作”等现象的原因归结为教育过度,即教育的供给超过了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并从供求双方的变化来解释这一现象的发生。中国学者研究发现中国现阶段也存在着教育过度现象,如赖德胜教授认为教育过度在中国表观为四个方面:一是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二是

被迫上学,即有相当大比例的考生报考研究生是出于一种无奈,是不得已而为之;三是高能低就,即现在的高文凭者只能干以前低文凭者就能胜任的活计;四是高文凭者多有受挫感,人们把接受教育看成一种投资,是为了在将来获得理想的回报,但现实却是,毕业后工作并不能如人所愿,所干活计不是自己感兴趣的,工资比预期的低,领导似乎也并不特别重视。

二是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赖德胜教授认为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劳动力市场被分割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劳动力市场。实际上,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还表现为不同行业间同工不同酬和相同行业不同地区间同工不同酬的差别。被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影响了毕业生的就业预期和最终去向。以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例,高等教育的招生是面向全国的,而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的去向却是非全国性的。这突出表现在很多大学毕业生来自农村,但他们却把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当作工作的首选之地,很少回农村工作,来自城镇的大学毕业生自然想留在城市工作,这就导致大学毕业生的供给大大地超过城市对他们的需求,而在农村则是恰好相反,这是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根本原因。

三是教育供给结构与劳动力需求结构不一致。一项调查研究发现,目前中国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三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各个不同学科和专业的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处境不同,有的学科专业的毕业生能够比较顺利地获得工作,有的则感到压力很大;二是高层次和高学历毕业生挤占本科和专科层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状况;三是高等学校毕业生本身的综合素质不高,知识面比较狭窄。这三个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与教育的供给结构有关,即教育供给结构与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结构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不少学者认为解决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本的途径在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学校教育的专业和学科调整,并调整现有的教育结构,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的需要。

四是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落后。持这种观点的理由是:虽然说中国近几年高等教育规模突飞猛进,但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从业人员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年,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5%左右,而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仅占4.7%。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为15%,仅处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起步阶段,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因而不少人认为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属于“伪问题”,表面的人才过剩只是相对过剩。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就业观念落后,在于毕业生的不良择业行为。在城市工作岗位增长逐步放缓的情况下,大学毕业生择业时希望能够找到劳动环境舒适、工资待遇优厚、上班时间合适、离家距离较近的城市工作,拒绝接受条件较差的单位和岗位,更不愿意到亟需人才的广大农村去工作,结果出现了大学毕业生结构性失业与自愿性失业并存的局面。

在探讨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过程中,研究者还对影响毕业生就业的若干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如行业因素、学历因素、就业成本因素等。显而易见,上述解读中国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四种观点,其实际内容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在此我们存而不论。这些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解释了中国教育发展和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主张和对策,对于进一步思考教育与就业关系问题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并已走出了单纯考察教育对就业肯定而积极作用的圈圈。

不过这些观点主要是集中考察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是从普遍性出发,对毕业生就业的总体现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解释,但又无法据此解释教育与就业关系的个体现象。同样是在被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并不是每一个毕业生都存在就业困难。这几种解释各自都可以找到一些具体事例来印证,但都难以在整体上对教育与就业关系的种种矛盾现象自圆其说。对于“为什么是这样”的问题,其说服力也还是显得不足。

同时,上述有些观点既不合理也不合情。改善教育供给结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既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我们也应当看到,试图通过改善教育供给结构,使之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结构相一致,达到解决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不仅与教育培养周期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时差的事实不符,而且教育供给若纯粹按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信息来决定,那将是不可想象的事。又如,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人们确实需要转变就业观念,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的需要。但如果把接受教育看成是一种投资,毕业生就总会对就业有一定的预期,希望找到一个“划算”的职业岗位。当然,毕业生的就业预期确实存在过高现象,有不合理的成分。但这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毕业生择业观念滞后问题。作为研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追问:毕业生的就业预期又是如何形成的?就业预期居高不减的原因又是什么?到底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如果说是主观原因,那么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假定就不成立,即俗话说的“不懂事”;如果说是客观原因,毕业生就业预期过高就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要求毕业生改变就业观念就是没有道理的。同时,在中国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明显并将长期存在的情况下,要求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广大中小城市和乡村去就业,也有不合情之处。

四、研究展望

近二十年来中国学者关于教育与就业关系的研究,对诸多问题都进行了不同程度地回答和解释。这些研究对于充分认识现代社会中教育与就业的密切联系、肯定教育对劳动就业的价值、确立教育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优先地位、指明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近期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研究,在关照中国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同时,也推动了中国教育与就业关系的研究进一步借鉴西方研究成果,并向更深层次发展。

目前中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教育需求,无疑是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但对接受了教育的个人来说,则因此而减弱了因受教育而获得的“比较优势”,即接受教育的人越多,受教育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排他性”就越差。也正因为如此,中国教育与就业的关系已发生了某种微妙的转变,实践的发展也赋予了它新的含义与内容,给中国的研究者们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首先,教育与就业关系的不确定性。在现实的教育与就业关系中,接受相同教育的不同个体的就业处境往往并不相同;个体选择接受某一阶段的教育,其结果也有多种可能,至少有可能获得,比较满意的工作岗位,也有可能相反。这意味着教育对人们的就业仍有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不确定性的一面,并且在教育规模扩展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这种不确定性的形成有着内在根源。教育与就业关系的不确定性在过去由于其程度与范围较小而可以忽略不计,目前却已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如果在理论上不能认识到教育与人们就业之间存在不确定性的一面,传输给人们的仍然是教育对人们将来就业收益的积极而确定性的影响,一方面就会使得人们更加盲目追求教育;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人们形成对教育与个人就业关系的不合理预期,最终毕业生就业困难现象势必愈演愈烈。在理论上认识清楚教育对人们将来就业收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以及这种不确定性的形成,及其可能的程度与范围,才能帮助人们合理地进行教育选择和决策,并形成合理的教育与就业关系的预期。

其次,教育对个人就业产生影响的机制及约束条件。已有的研究大都是对已经发生的教育与个人就业之间 的关系,进行经验观察、概率统计和静态分析,而没能在动态上指出教育影响和作用于人们就业的方式和机制,又可能受到哪些条件约束。教育可以提高个人的劳动能力,从而增加了对新的就业机会的适应性和在工作中发挥专门才能的可能性;教育可以提高个人的纪律性,加强对工作和社会的责任感,从而促进受教育者参加经济活动井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但在“资本雇佣劳动”的现实条件下,劳动能力与劳动纪律性的提高,并不必然导致就业机会的增加。在工作场合,决定个人收入的因素当中,教育的作用在不断提高,但显然还要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制约,甚至一些细小的因素决定了教育对个人就业影响效果的性质。

第三,教育规模扩展与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关系。大量的毕业生失业显然对社会稳定和教育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都是有着极大危害的。因而教育发展与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关系问题值得重视:中国目前的毕业生就业困难,在多大的程度上是由于教育规模扩展所造成的?影响毕业生就业的诸多因素中,哪些是教育规模扩展之外的因素?如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分割、经济快速发展所必然导致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哪些是可以通过改革而避免的?与教育规模扩展因素相比较,哪些因素影响更为显着?教育规模扩展应有什么样的节奏,才能保证教育与就业之间的协调?同时还需要正视这样一些问题:中国社会对大学毕业生失业的承受力有多大?在追求教育规模扩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效益的同时,还有多少空间来关照不能顺利就业的毕业生?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5篇

(江苏省南京市百家湖中学,211100)

摘要:国外劳动与技术教育具有政府重视程度高、课程目标转向基本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保障体系完备等特点。从实践效果来看,当前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课程实施等层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国外的经验对我国技术教育发展有如下启示:提高对劳动与技术教育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建立有利于劳动与技术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和利用家庭、社会课程资源,切实加强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等。

关键词 :国外 劳动与技术教育 启示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重要措施,重视和加强劳动与技术教育是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内容之一,因此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发展问题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研究课题。在这方面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可以为我国的劳动与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基本特点

(一)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与技术教育

为了提升教育质量, 保持教育领先地位,很多国家采取有力政策支持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发展。德国除有专门的《义务教育法》外,还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配套的法规,以保障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开展。如1964 年德国

教育委员会提出《文化部部长联席会议建议》, 将引进劳动与技术教育作为对主体中学进行改革的核心内容,同时明确指出:“把学生引入当今劳动世界富有成效的做法只能是伴随着解释和思考的亲身实践。因此,劳动技术教学是涉及不同事实领域的、基本的且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应该具有自身独立的形式,而不是其他课的附属。”德国法律还规定:孩子在6~10 岁要帮助父母洗餐具,给全家人擦皮鞋;14~16 岁要擦汽车和去菜园翻地;16~18 岁要完成每周一次的房间大扫除。1989 年, 澳大利亚教育理事会通过《霍巴特宣言》,提出了澳大利亚教育的十大目标, 其中有四大目标涉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如“教育要反映国家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向学生传授能最大限度地适应未来工作与生活的技能;在知识和技能方面向学生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基础;培养学生处理信息和操作计算机的技能,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中的作用,掌握技术;提供适当的职业教育和关于劳动领域的知识,包括对劳动在社会中的性质及其地位的认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瑞典堪称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典范,该国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学校不进行职业教育,但作为普通教育重要内容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则受到高度重视。议会规定,基础学校的劳动与技术教育是普通教育的内容之一,与文化基础课处于同等地位。日本从明治维新开始重视科技和教育,不断推进技术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二战后,提出了“技术立国”的口号,到了现代又提出了“科技创新立国”的口号。各国重视劳动与技术教育的情况,还反映在国家教育方针的制定上。如新加坡和韩国在面向未来的教育改革中, 提出力求使每个学生德、智、体、技兼备,获得全面发展。由于法律法规的约束,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在小学、初中或高中阶段设置劳动与技术课程,劳动与技术教育也正逐步成为各国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课程目标转向基本技术教育

对于如何确立适应时代要求的劳动与技术课程目标,当前世界各国几乎趋于一致:主张从单纯的“学科中心”转向兼顾社会需要、学科体系和学生自我发展的基本技术教育。例如, 澳大利亚重视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在1983 年颁发了“参与和平等计划”建议,把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结合起来, 帮助学生更好地从学校转入工作生活。德国把劳动与技术教育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的全面素质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 除了教育学生了解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 了解和掌握某项生产技能外, 还十分注意教育学生了解现代生产活动的过程, 并使他们了解劳动与环境生态保护、劳动与社会关系。日本尾随美、苏、英等发达国家,不单关注少数拨尖人才的培养,而且对普通技术工人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把以近代技术为基础的机械生产技术, 作为普通教育中技术教育的中心内容, 培养和发展学生运用劳动工具和劳动技术的能力。从1981年至1982 年,法国让中学生在55000 多个企业实习班中接受培训, 取得的基本经验是:青少年接受普通教育的时间越长,基础越好,插入专业教育的时机也就越成熟。劳动与技术课程目标的这种变化, 隐含着学校对学生不再强调“技术合理性”,而是强调“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的全面发展”,反映了社会对教育的影响和对人才的要求。

(三)教学改革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突飞猛进的时代变化构成了学生的生活背景,同时也要求各国劳动与技术教育作出积极的反应,通过教学改革引导、帮助学生获得驾驭个人和职业生活的能力。

第一,注意提高教学内容的技术含量。如德国对技术、环保和经济的一体性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设置了专门的学习主题,如能源、原料和全球性环境问题———温室效应等。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从小学起至中学开设“工艺”必修课。从1999年开始,在教学计划中又增加了“劳动培训”和“制图课”。法国从1985年开始在中小学开设“科学与技术”必修课,把“现代技术”纳入中小学的学习范畴。

第二,教学方式方法多元化。如德国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基本教学模式是行为引导教学,其基本理念与“探究性学习”“问题解决式学习”“实践性学习”或“项目学习”等是相通的。在澳大利亚,教师在教学时通常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学生的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运用讨论、辩论、讲座、角色扮演、调查研究、游戏、模拟、社会访问、现场参观、设计情境等方法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教学活动社会化。在美国、法国、德国、瑞典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除课堂教学外,学校还坚持开放式办学, 通过安排个别和集体活动,让学生接触劳动世界,获得不同劳动领域、工作环境和职业的感性认识,为他们以后接受职业教育或选择职业奠定基础。

此外,各国在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还十分注重创新教育。如俄罗斯规定小学生从2 年级开始,每年要完成一项设计计划,以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英国从小学至初中开设“设计与技术”必修课,旨在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美国创造教育学家奥斯本提出的“大脑激荡法”则被引入全美学校教学计划之中。

(四)建立健全劳动与技术教育保障体系

在实践过程中,各国尤其注意劳动与技术教育保障体系的构建,这主要包括劳动与技术教学条件的改善和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的培养两个方面。

对于教学条件的改善,绝大多数国家积极致力于实验、实习场所的建设。例如,德国中小学建有配置水平与理、化、生实验室相仿的金工、木工、电子电工、营养与烹饪、塑料加工等劳动与技术专用教室。以金工专用教室为例,除常规的车、钳、刨、磨、铣床外,还配备了许多专用机床,甚至先进的数控机床等。英国中小学的劳动与技术专用教室如同工厂的车间,台钳、机床、电钻等工具设备一应俱全。澳大利亚各学校建立了木工工场、金工工场,有的州还开辟了标准化流动工场和劳动与技术教育中心。

有关师资的培养,早在1902 年,澳大利亚就在师范院校开设了劳动与技术教师在职进修课程,培养了一大批手工和家政课教师。德国大部分联邦州的劳动与技术教师是由高等院校直接培养出来的,他们通常在学习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同时还要学习另一个专业,在四年常规学习毕业后,还要进行为期两年的教育实习,才有资格参加国家教师考试(相当于硕士水平)。不仅如此,德国还是一个重视在职劳动与技术教师的培训、进修的国家,如各州不仅设有专门的网络化教师培训机构,而且培训形式多样,方法也比较灵活。瑞典中小学劳动与技术教师大多由高等师范专门培养,学生必须获得“手工艺师傅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并具有2~7 年的实际经验,才可从教。除职前培训外,瑞典和德国一样, 教师在职培训也是很普遍的。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待遇方面,瑞典小学教师起点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20%,最高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48.%;高中教师起点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58%, 最高工资是工人平均工资的193%,几乎是工人工资的两倍。由于劳动与技术教师队伍稳定,教师积极性高,保证了劳动与技术教育的质量。

二、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面临的问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起步较晚。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课程的实施,劳动与技术教育面临的矛盾也集中凸显出来。

(一)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的问题

教育行政部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定自上而下保障劳动与技术课程常态实施的各项政策,如没有研制或出台地方性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实施方案;二是缺乏地方实施劳动与技术课程的教师政策,如教师评价、职称评定、教师工作量计算等细则;三是缺乏制定对学校劳动与技术课程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机制;四是缺乏有序开发劳动与技术课程资源的管理制度等。

(二)来自学校的问题

学校层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 不能通过制度的建设保证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实施;(2) 劳动与技术课时严重被挤占;(3)劳动与技术教师的配备与安排不够合理,随意性比较大;(4)对劳动与技术课程的内容、活动类型等缺乏整体规划;(5) 缺乏必要的实践场地(专业教室)和校外教学场所;(6)没有足够的经费保证劳动与技术教师的学习、深造;(7)缺乏整体研究、协同教学的氛围。

(三)来自教师的问题

教师方面的问题主要有:(1) 少数教师平时疏于学习、研究,导致对劳动与技术教育作用和意义认识的偏差;(2) 部分教师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专业水平欠缺,动手能力差,对教学工作常常显得力不从心;(3)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时间长,很多教师有不同程度的职业倦怠感。

(四)课程实施中的问题

首先,劳动与技术课程内容开发的简单化和非科学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较为完整的劳动与技术教育基础理论体系;二是缺乏可以帮助学生规划个人生活道路的教学内容;三是校本课程内容庞杂、混乱,缺乏前瞻性,未能充分体现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

其次,教学中教师比较注重技能的训练与习得,常常以讲授、示范为主,这样既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也不利于学生创新思想的萌发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再次,课堂教学评价多以诊断性评价为主,而且评定的指标、内容不能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国外劳动与技术教育对我国的启示通过分析我国劳动与技术教育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我们得出以下启示:

(一)提高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认识

劳动与技术教育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其他各种教育成效在实践中的集中体现, 同时它又影响着其他各种教育的发展。但这种理念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因此相关媒体应加强对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宣传报道,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以及社会相关人士了解劳动与技术教育的独特价值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劳动与技术课程的理念、目标和内容。特别是在学校层面,通过宣传,要使校长充分认识到劳动与技术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素质的基本途径,从而发挥其在课程改革中的领导作用。

(二) 建立有利于劳动与技术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

要使劳动与技术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尽快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他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做到行政上有人抓,业务上有人管,课程上有人教,使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培训、教育科研形成系统。尤其是要根据新课程改革和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的需求, 改变目前中小学劳动与技术课程设置上的门类多、科目杂、不规范状况,开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工作。建议必修课程以统编教材为主,选修课程以地方教材为主,但无论哪种教材都应由国家主管部门拟定统一标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学校要根据劳动与技术教学的特点, 搞好教学常规的布置与检查,包括调整和安排教师的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和课外活动计划等, 提高劳动与技术课的教学质量。

(三)加强劳动与技术教育基地建设

地方政府和各有关方面要切实遵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要求:“积极为学校进行劳动与技术教育提供场所和条件。”各中小学校要逐步建立具有一定数量、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劳动与技术专用教室或实习基地,建立与教学项目相配套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增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在农村地区,要通过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开展及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将学校办成为新农村建设人才的培养基地、农林科学技术的推广基地和农林优良品种的繁育基地,以劳动与技术教育带动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积极开发和利用家庭、社会课程资源

家庭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学校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让家长部分地承担起对学生进行劳动与技术教育的任务。如自我服务劳动、基本的家务劳动、烹饪、家用电器的使用与保养、常见的种养技术等,都可以通过家长的指导、督促来完成。社会是学生实践的大课堂,学校要密切与街道、社区、农村村组联系,多为学生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

(五)加强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除了设备、场地等条件外,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质量较高、数量充足、项目齐全、相对稳定的劳动与技术课程师资队伍,是提高劳动与技术教学质量的关键。为此,一要重视培养、培训教师,二要留得住教师。主要措施有:(1)从现有教职工中精心挑选热爱劳动与技术教育、动手实践能力强,又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教师担任劳动与技术教师;(2)从工厂、企业、乡村农技站(点)以及种养专业户、能工巧匠中选聘兼职劳动与技术教师;(3) 选用农林工科院校毕业生从事劳动与技术教学工作;(4) 强化现有劳动与技术教师的业务学习和日常教研活动;(5)在职称评定、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适当对劳动与技术教师实行倾斜政策,鼓励他们长期从事这一教学工作;(6) 建议师范院校开设劳动与技术教育专业,从根本上解决劳动与技术教师的来源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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