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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

资金价值的含义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贴现现金流量法;股东现金流量法;项目评价;投资价值评估 

一、实体现金流量法与股东现金流量法

实体现金流量法是以企业实体为背景,确定项目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用加权平均成本为折现率评价项目可行性的方法。股东现金流量法则是以股东为背景,确定项目对股东现金流量的影响,用股东要求的报酬率为折现率评价项目的方法。任何一个利用了负债筹集部分资金的公司投资项目都可以通过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评估同一项目的可行性。即站在公司实体的角度和站在股东角度,虽然从原理上讲两种角度评价的结论没有性质上的差异,但却常常使理财人员混淆其在应用上的差异,并因此而得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在实际应用上述分析技术时,往往容易忽视不同分析角度存在的对应关系,以至于作出错误的判断,如将股东内含报酬率与企业实体下的加权平均成本(此中包含债务资本成本)进行比较而得出该方案比临界点状态更有吸引力结论,或将债权人内含报酬率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比较而得出该方案比临界点状态要差的结论。

对于股东权益来讲,由于其利用负债融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受杠杆作用就必然比原始现金流量的风险大,这就需要一个较高的风险调整贴现率,即股东要求的必要报酬率(股东权益成本)将会提高。而对于债权人来讲,债权人的利息是相对稳定而低风险的。因此其现金流量的风险低,债权人要求的报酬率(债券资本成本)也就低,就公司实体来讲,其现金流量的风险介于股东权益和债权人之间,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含义就是要保证每个资本供应者都获得等值于其机会成本的收益。如果注意到现金流量与相应折现率之间的对应关系,则无论采用股权现金流量还是实体现金流量评价项目得出的结论都是一致的。必须指出的是,股东现金流量法的主要问题是:

1.股东权益的内含报酬率会随着所用杠杆作用的大小而变动。

2.由于采用负债融资,股东现金流量的风险将会包含财务风险,股东要求的报酬率(股东权益资本成本)不但受经营风险的影响而且受财务杠杆的影响。一方面我们要考虑负债融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也必须考虑,股东权益报酬应随财务杠杆大小发生变化,但是要估计股东权益成本应随杠杆作用变动多少,却是十分困难的。

而站在债权人角度考虑采用债权人现金流量评价项目的主要问题是:债权人的终极目标是保证其债权本息的安全性,其对投资索取的现金流量仅是本息。而对投资的“剩余价值”并不关心(除非影响到他们的本息安全性)。因此也就无法从此角度考虑投资的真正价值,或投资对股东财富的意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较好的办法是将投资和筹资分开考虑,首先站在公司实体的角度评估投资本身的经济价值,而不管筹资的方式如何,如果投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大于加权资本成本,即能产生正的净现值,然后再去处理筹资的细节问题,筹资只是如何分配净现值的问题。

二、名义报酬与实际报酬

在估计投资的现金流量时,若存在明显的通货膨胀的影响,则又会出现实际资本成本与实际内含报酬率,名义资本成本与名义内含报酬率的对应关系,在实际决策时,投资者通常无意之中已将通货膨胀因素包含在资本成本(或贴现率)中而在估计现金流量时,却未专门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这种不当的匹配的结果是使公司作出投资决策时过于保守,尤其是关于长期资产的决策与评估。

通货膨胀下的资本预算的关键是始终只对同类的量做比较。当现金流量是名义值时,应对应名义贴现率,而当现金流量是实际或稳定币值时,应对应实际贴现率。 

从上述分析来看,从原理上讲,只要注意内含报酬率与资本成本间的对比关系,两种比较结果都不会影响投资的选择,但在实际应用中,较好的办法还是利用名义现金流量计算的名义内含报酬率与名义资本成本进行比较作出选择。若使用实际资本成本与实际内含报酬率比较不仅增加计算量,而且因为其复杂性也会增加出错机会。

三、期权价值的作用

期权是指不附带义务的权利,它是有经济价值的,在财务上,一个明确的期权合约经常是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买卖一项资产的权利。

广义的期权不限于财务合约,任何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属于期权,就资本预算而言,通常在决策者选定了某一项目后,并不会就此袖手旁观,任由事情的发展变化,而是在其有能力改变项目的情况下,充分施展其“后续选择权”(即期权)。控制项目效益的发展或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如:将投资推迟至较后日期的期权,在需求变动时改变经营规模的期权,当原材料价格变动时改变投入构成的期权以及在最初的投资成功(或失败)后继续(或放弃)投资的期权等,在每种情形下,管理者可以改变投资的性质与范围来对最初决策时未知的新信息做出回应。由于这种权利并不附带义务,因而能增强投资价值。

1.管理者运用贴现现金流量评价项目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往往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一些调整和选择,如放弃或推迟决策或根据前面投资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投资,这些行为都可能增加投资的实际价值。

2.对投资项目动态选择的过程实质上是管理者充分利用期权调整投资价值的过程,由于期权价值增加项目的净现值。因此对期权的选择有助于管理者正确应对高风险高盈利的投资机会而不至于盲目低估投资价值。

四、忽视风险分散化效应

如果企业每年有很多各自独立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就应从投资组合的角度来考虑项目的风险,并以此为依据确定项目的风险调整贴现率而不是孤立地考察并度量每个项目自身的风险,因为按照投资组合理论,即使每个项目的风险程序都较高这些项目组合在一起,单个项目的大部分风险也不能在企业内部分散掉。

从企业整体角度看,新投资项目自身特有的风险也可以通过与企业内部其他项目和资产的组合而分散掉一部分;而从股东角度看,一部分风险又能被企业股东的资产多样化组合而分散掉,所有这些都应是在合理确定项目贴现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成本管理(第一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张云亭.顶级财务总监(修订版)[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贴现现金流量法;股东现金流量法;项目评价;投资价值评估

一、实体现金流量法与股东现金流量法

实体现金流量法是以企业实体为背景,确定项目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用加权平均成本为折现率评价项目可行性的方法。股东现金流量法则是以股东为背景,确定项目对股东现金流量的影响,用股东要求的报酬率为折现率评价项目的方法。任何一个利用了负债筹集部分资金的公司投资项目都可以通过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评估同一项目的可行性。即站在公司实体的角度和站在股东角度,虽然从原理上讲两种角度评价的结论没有性质上的差异,但却常常使理财人员混淆其在应用上的差异,并因此而得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在实际应用上述分析技术时,往往容易忽视不同分析角度存在的对应关系,以至于作出错误的判断,如将股东内含报酬率与企业实体下的加权平均成本(此中包含债务资本成本)进行比较而得出该方案比临界点状态更有吸引力结论,或将债权人内含报酬率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比较而得出该方案比临界点状态要差的结论。

对于股东权益来讲,由于其利用负债融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受杠杆作用就必然比原始现金流量的风险大,这就需要一个较高的风险调整贴现率,即股东要求的必要报酬率(股东权益成本)将会提高。而对于债权人来讲,债权人的利息是相对稳定而低风险的。因此其现金流量的风险低,债权人要求的报酬率(债券资本成本)也就低,就公司实体来讲,其现金流量的风险介于股东权益和债权人之间,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含义就是要保证每个资本供应者都获得等值于其机会成本的收益。如果注意到现金流量与相应折现率之间的对应关系,则无论采用股权现金流量还是实体现金流量评价项目得出的结论都是一致的。必须指出的是,股东现金流量法的主要问题是:

1.股东权益的内含报酬率会随着所用杠杆作用的大小而变动。

2.由于采用负债融资,股东现金流量的风险将会包含财务风险,股东要求的报酬率(股东权益资本成本)不但受经营风险的影响而且受财务杠杆的影响。一方面我们要考虑负债融资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也必须考虑,股东权益报酬应随财务杠杆大小发生变化,但是要估计股东权益成本应随杠杆作用变动多少,却是十分困难的。

而站在债权人角度考虑采用债权人现金流量评价项目的主要问题是:债权人的终极目标是保证其债权本息的安全性,其对投资索取的现金流量仅是本息。而对投资的“剩余价值”并不关心(除非影响到他们的本息安全性)。因此也就无法从此角度考虑投资的真正价值,或投资对股东财富的意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较好的办法是将投资和筹资分开考虑,首先站在公司实体的角度评估投资本身的经济价值,而不管筹资的方式如何,如果投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大于加权资本成本,即能产生正的净现值,然后再去处理筹资的细节问题,筹资只是如何分配净现值的问题。

二、名义报酬与实际报酬

在估计投资的现金流量时,若存在明显的通货膨胀的影响,则又会出现实际资本成本与实际内含报酬率,名义资本成本与名义内含报酬率的对应关系,在实际决策时,投资者通常无意之中已将通货膨胀因素包含在资本成本(或贴现率)中而在估计现金流量时,却未专门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这种不当的匹配的结果是使公司作出投资决策时过于保守,尤其是关于长期资产的决策与评估。

通货膨胀下的资本预算的关键是始终只对同类的量做比较。当现金流量是名义值时,应对应名义贴现率,而当现金流量是实际或稳定币值时,应对应实际贴现率。

从上述分析来看,从原理上讲,只要注意内含报酬率与资本成本间的对比关系,两种比较结果都不会影响投资的选择,但在实际应用中,较好的办法还是利用名义现金流量计算的名义内含报酬率与名义资本成本进行比较作出选择。若使用实际资本成本与实际内含报酬率比较不仅增加计算量,而且因为其复杂性也会增加出错机会。

三、期权价值的作用

期权是指不附带义务的权利,它是有经济价值的,在财务上,一个明确的期权合约经常是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买卖一项资产的权利。

广义的期权不限于财务合约,任何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属于期权,就资本预算而言,通常在决策者选定了某一项目后,并不会就此袖手旁观,任由事情的发展变化,而是在其有能力改变项目的情况下,充分施展其“后续选择权”(即期权)。控制项目效益的发展或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如:将投资推迟至较后日期的期权,在需求变动时改变经营规模的期权,当原材料价格变动时改变投入构成的期权以及在最初的投资成功(或失败)后继续(或放弃)投资的期权等,在每种情形下,管理者可以改变投资的性质与范围来对最初决策时未知的新信息做出回应。由于这种权利并不附带义务,因而能增强投资价值。

1.管理者运用贴现现金流量评价项目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往往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一些调整和选择,如放弃或推迟决策或根据前面投资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投资,这些行为都可能增加投资的实际价值。

2.对投资项目动态选择的过程实质上是管理者充分利用期权调整投资价值的过程,由于期权价值增加项目的净现值。因此对期权的选择有助于管理者正确应对高风险高盈利的投资机会而不至于盲目低估投资价值。

四、忽视风险分散化效应

如果企业每年有很多各自独立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就应从投资组合的角度来考虑项目的风险,并以此为依据确定项目的风险调整贴现率而不是孤立地考察并度量每个项目自身的风险,因为按照投资组合理论,即使每个项目的风险程序都较高这些项目组合在一起,单个项目的大部分风险也不能在企业内部分散掉。

从企业整体角度看,新投资项目自身特有的风险也可以通过与企业内部其他项目和资产的组合而分散掉一部分;而从股东角度看,一部分风险又能被企业股东的资产多样化组合而分散掉,所有这些都应是在合理确定项目贴现率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成本管理(第一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张云亭.顶级财务总监(修订版)[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3篇

项目投资是财务管理的重点内容,项目投资这一章也就成了财务管理考试的重点章节,每年分数均超过10分,许多客观题出自于这一章,而且年年都有计算题和综合题的考点。因此,要求考生要全面理解、掌握本章的有关内容。本章计算题和综合题的考点主要集中在项目投资决策指标的计算以及在不同情况下的具体运用上。

一、项目投资概述

项目投资的含义如下:

二、重要考点

【考点一】项目计算期构成和资金构成内容

(一)项目计算期构成

(二)原始投资额和投资总额的内容

1.原始投资额的含义:原始投资额是反映项目所需现实资金水平的价值指标,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两项内容。

(1)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开办费投资。

(2)流动资金投资:运营资金投资或垫支流动资金。

2.投资总额的含义:投资总额是反映投资总体规模的价值指标,是原始投资额与建设期资本化利息之和。

【考点二】现金流量的含义

(一)现金流量的含义

现金流量是指投资项目在其计算期内各项现金的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的统称。

1.针对特定投资项目,不是针对特定的会计期间。

2.内容既包括流入量,也包括流出量,是流入和流出的统称。

3.现金流量是广义的,不仅包括货币资金,而且包括非货币资源的变现价值。

(二)现金流量的构成

(三)确定现金流量的假设

【考点三】现金流量的内容及其估算

(一)现金流量的内容

现金流量的构成:初始现金流量、营业现金流量和终结现金流量。

不同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的构成内容有一定的差异,又可分为:

上述不同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流出基本一致,只是完整的工业投资项目多了无形资产、开办费等的投资以及流动资金的垫支。

注意:在考虑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出售旧设备购买新设备的时候,要对出售旧设备涉及现金的流入和投资新设备现金的流出进行比较,主要考虑差量的流量。

【考点四】净现金流量的确定

(一)净现金流量NCF的含义

净现金流量是指项目计算期内由每年现金流入量与同年现金流出的差额所形成的序列指标。

(二)净现金流量NCF的确定

净现金流量=该年现金的流入量-该年现金流出量

【考点五】项目投资决策评价指标及计算

(一)静态评价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

1.静态投资回收期

(1)静态投资回收期指以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总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

(2)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的计算方法

①公式法:

计算公式: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原始投资总额/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

公式法应用的条件:项目投产后开头若干年内每年的净现金流量必须相等,且这些年内经营的净现金流量之和应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资总额。

②列表法: 先列表计算各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然后再来利用下述公式。

③决策标准:投资项目回收期越短越好。在进行评价时,应将各方案的回收期与基准回收期(含建设期的基准回收期通常为项目计算期的一半;不含建设期的基准回收期通常为经营期的一半)进行对比,只有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基准回收期的方案才是可行方案,否则为不可行。

④指标类型:是一个非折现、绝对量指标,是次要指标。

2.投资利润率

(1)计算公式:投资利润率=经营期年平均利润率/投资总额

不考虑建设期,投资总额是原始投资与资本化利息之和。没有用现金流量,而用的是会计利润。

(2)决策标准:投资项目的投资利润率越高越好,只有当投资方案的投资利润率大于无风险投资利润率或基准收益率时,该方案才是可行方案。

(3)指标类型:是一个非折现、绝对量正指标,是辅助评价指标。

(二)动态评价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

1.净现值(NPV)

(1)含义:通俗地讲:净现值是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合计。

(2)计算

基本公式:NPV=投产后各年现金流量的现值-原始投资额现值总额

(3)折现率的确定

(4)净现值指标计算的插入函数法

注意:设计人员不承认0点的现金流量,只承认第一期的流量。因此,流量都向后推了一期,Excel计算出来的净现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净现值才是真正的净现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净现值=按插入法求得的净现值×(1+i)

(5)决策原则:NPV≥0

2.净现值率(NPVR)

(1)含义:净现值率是反映项目的净现值占原始投资现值的比率。

(2)计算公式:

NPVR=(投产后各年现金流量现值-原始投资额现值总额)/原始投资现值总和

(3)决策原则:NPVR≥0

3.获利指数(PI)

(1)含义:获利指数是指投产后按行业基准折现率或设定折现率的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合计与原始投资的现值合计之比。

(2)计算公式:

PI=投产后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合计/原始投资的现值合计

(3)决策原则:PI≥1

4.内部收益率(IRR)

(1)含义:内部收益率是指项目投资实际可望达到的收益率,即能使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

(2)内部收益率指标的计算:

即找到NPV=0时的贴现率

①特殊条件下的简便算法

需要满足的条件:项目的全部投资均与建设起点一次投入,建设期为零建设起点,净现金流量等于原始投资的负值;投产后每年净现金流量相等,第1至第n期每期净现金流量符合普通年金的形式。

计算:利用年金现值系数表,然后通过内插法求出内含报酬率。

②一般情况下:逐步测试法

计算步骤:首先通过逐步测试,找到使净现值数额一个大于0、一个小于0两个净现值数和它们所对应的两个贴现率,并且使这两个数最为接近,然后通过内插法求出内含报酬率。

【考点六】独立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主要指标:净现值、净现值率、获利指数、内含报酬率

次要指标:静态投资回收期

辅助指标:投资利润率

可行性评价:

(一)完全具备财务可行性的条件:主要指标、次要指标、辅助指标均满足。

(二)完全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条件:主要指标、次要指标、辅助指标都不满足。

(三)基本具备财务可行性的条件:主要指标处于可行区间,次要指标、辅助指标处于不可行区间。

(四)基本不具备财务可行的条件:主要指标处于不可行区间,次要指标、辅助指标处于可行区间。

【考点七】多个互斥方案的比较决策

(一)多个互斥方案比较决策的含义:指采纳方案组中的某一方案,就会自动排斥这组方案中的其他方案。

(二)多个互斥方案的比较决策的优选原则

1.当原始投资相同且项目计算期相同时,可以选择净现值大的方案。

2.当原始投资相同,项目计算期不相同时,可以选择净现值率大的方案。

3.原始投资额不同,计算期相同时,选择用差额内部收益率。

差额内部收益率 当IRR≥ic时,选择原始投资额较大的方案。

(IRR)当IRR≤ic时,选择原始投资额较小的方案。

ic是预定的折现率

结论:差额内部收益率确定方法与内部收益率的确定方法完全相同,只不过是根据NCF(差量的净现金流量)来进行计算的。

4.原始投资额不同、特别是项目计算期不同时

【考点八】多项目组合决策

总体原则:在主要考虑投资效益的条件下,多方案比较决策的主要依据是能否保证在充分利用资金的前提下,获得尽可能多的净现值总量。

计算诀窍:按NPVR排序,可以帮助快速找到答案。

(三)难点分析

【难点一】净现金流量NCF的简算公式

1.单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的简化计算方法

(1)建设期净现金流量=原始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

(2)经营期净现金流量=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所得税

=营业收入-(总成本-折旧-摊销-利息)-所得税

=营业利润-(折旧-摊销-利息)-所得税

=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

(3)终结点净现金流量

=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回收垫支的流动资金+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2.完整工业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的简化计算

(2)经营期净现金流量=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所得税

=营业收入-(总成本-折旧-摊销-利息)-所得税

=营业利润-(折旧-摊销-利息)-所得税

=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

(3)终结净现金流量

=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回收垫支的流动资金+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3.更新改造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的简化计算方法

(1)更新改造投资项目净现金流量确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2)差量净现金流量的确定

注意:

第一,本部分所计算的净现金流量均为差额净现金流量,某年的差额净现金流量应等于该年购置新设备方案的净现金流量与继续使用旧设备方案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第二,假设固定资产投资在建设期内全部投入,且不需要追加流动资金投资,则建设期内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①若有建设期时

②若无建设期时

NCF0=-差量原始投资=-(新设备投资-旧设备的变价净收入)

经营期第一年NCF1=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减税

经营期其他年度NCF=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

终结NCF=净利润+折旧+摊销+利息+净残值

【难点二】动态指标之间的关系

1.相同点

(1)评价方案可行与否的结论是一致的。

(2)考虑了项目计算期全部现金流流量。

(3)考虑了时间价值。

(4)都受建设期长短、回收额有无以及现金流量大小的影响。

(5)都是正指标(投资回收期是反指标)。

2.不同点

(1)净现值是绝对数指标,不能反映投入产出的比较。

(2)净现值率、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是相对数指标,反映投入产出的比较。

(3)净现值、净现值率、现值指数指标大小受贴现率的影响(反向),不能从动态角度反映项目本身能达到的报酬率。

(4)内含报酬率指标大小不受贴现率的影响,从动态的角度反映了项目本身所能达到的报酬率。

【难点三】原始投资额不同、特别是项目计算期不同时的决策方法及决策原则

1.年等额净回收额法

年等额净回收额=NPV×1/(P/A,ic,n)

原理:将净现值(NPV)平均到每一年中,如同求年金一样。

2.计算期统一法

(1)方案重复法(最小公倍数法)

用最小公倍数法将计算期不同方案的计算期调整为同样长。

(2)最短计算期法

先求年等额回收额,再将最短计算期内各方案的净现值求出来。

【难点四】项目投资决策评价指标的运用

1.计算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的计算步骤

(1)计算项目计算期

(2)确定固定资产原值

(3)计算经营期的净利润(现计算各年折旧、摊销、利息)

(4)得出各时点净现金流

2.计算评价指标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4篇

人的威严蕴藏在知识之中,因此,人有许多君主的金银无法买到,君主的武力不可征服内在的东西。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1(第一单元)

一、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

1、商品

①含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②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和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货币的含义及本质

①含义: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所以说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②本质:一般等价物

含义:货币具有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职能

3、货币的基本职能

(1)价值尺度

①含义:指货币作为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职能。

②价格:用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示出来的商品价值。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决

定价格,价格反映价值。

③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

(2)流通手段:

①含义: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

②商品流通: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公式:W-G-W

③需要现实中的货币。

(3)货币的其他三种职能: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的职能。

4、货币流通规律——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受货币流通规律支配

①其内容是: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的流通次数成反比

②公式:

5、纸币

①含义: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国家能决定纸币的发行量、纸币的面值,但不能决定纸币的购买力或者纸币代表的价值)

②优点:制作成本低,易于保管、携带和运输,避免磨损减少贵金属的无形流失

③限度:发行量要以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为限度。过多易导致通货膨胀,过少易导致通货紧缩

6、电子货币: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贮存、转账、购买、支付的

7、货币的发展:金属货币(金银条块——铸币)——纸币——电子货币

二、信用工具和外汇

1、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用纸币来完成经济往来的收付行为

转账结算:通过银行转账来完成经济往来的收付行为

2、常用的信用工具——信用卡、支票

①信用卡(含义:具有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信用贷款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电子支付卡。银行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对资信状况良好的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优点:功能多、方便、节省、安全等)

②支票(含义:是活期存款的支付凭证,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种类: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

3、外汇含义: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4、汇率:又称汇价,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如果用100单位外币可以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币的汇率升高,外币升值;

反之,则说明外币汇率跌落,外币贬值)人民币升值有利于进口,不利于出口。反之,相反。

5、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①含义: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②意义:对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影响价格的因素

1、各种因素对商品价格的影响,是通过改变商品的供求关系来实现的。

2、供求影响价格

①供不应求,价格升高——卖方市场(卖方起主导作用,处于有利地位)

②供过于求,价格降低——买方市场(买方起主导作用,处于有利地位)

3、价值决定价格

①价值与价格的关系: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一般情况下,商品价值量与价格成正比)

②商品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对于商品生产者来讲,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处于不利地位;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处于有利地位。

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④商品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4、价值规律

①基本内容: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②表现形式: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四、价格变动的影响

1、对人民生活的影响:①一般说来,价格上升,购买减少;

价格下降,购买增加。

②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对高档耐用消费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③在替代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购买,转而消费另一种商品,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增加;反之,一种商品价格下降,消费者将增加对该商品的购买,导致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减少(即替代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反向的)

④在互补品中,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不仅使该商品的需求量减少,也会使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减少;反之,一种商品的价格下降,需求量增加,会引起另一种商品的需求量随之增加(即互补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同向的)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调节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个别劳动生产率),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

五、消费及其类型

1、影响消费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主要是居民的收入和物价水平。

其他因素有商品的性能、质量、外观、包装、广告、购买方式、服务态度、家庭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等。

2、收入对消费的影响: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

①一般说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与居民消费成正比——要发展经济,增加居民收入

②居民消费水平不仅取决于当前的收入,而且受未来收入预期的影响——改善收入预期

③社会总体消费水平的高低与人们收入差距的大小有密切联系(一般说来,二者成反比)——缩小收入差距

3、一般说来,物价水平与人们的消费水平成反比——稳定物价

4、消费类型:

①按产品类型分,可分为有形商品消费和劳务消费

②按交易方式分,可分为钱货两清消费、贷款消费和租赁消费

③按消费目的分,可分为生存资料消费(最基本的消费)、发展资料消费和享受资料消费

5、消费结构,反映人们各类消费支出在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它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6、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

恩格尔系数减小,表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结构改善。

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2(第二单元)

一、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1、生产决定消费——人类历史就是生产发展的历史,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础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反作用于生产,消费的发展促进生产的发展

①消费是生产的目的——产品消费了,生产过程才算最终完成;

②消费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具有导向作用;

③消费是生产的动力——一个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够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发展;

④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

3、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分配、交换、消费(是最终的目的和动力)四环节。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公有制经济:

①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②内容: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④主体地位的表现: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⑤态度:必须毫不动摇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3、非公有制经济

①内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②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态度: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4、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

①适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

②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③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即:三个有利于)

三、公司的经营

1、企业:

①含义: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

②地位: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③分类:按所有制标准划分,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

④组织形式: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2、公司:

①含义: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共同出资、并由股份形式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②形式:特殊形式(国有独资公司)和基本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③组织机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执行机构(总经理及其助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监督机构(监事会)——进行监督。

④公司制的优点: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管理结构。

3、公司的经营

①含义及目的(略)

②公司经营成功的因素:

第一、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

第二、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第三、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4、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会导致兼并或破产

①企业兼并是指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兼并相对劣势的企业。其意义是有利于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有益于减少失业,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②企业联合——“强强联合”

③企业破产是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其意义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四、新时代的劳动者

就业:

①意义: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社会生产顺利地运转。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②形势:我国的人口总量和劳动力总量都比较大;劳动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完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就业信息不通畅。

党和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劳动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环境。

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自主择业观、职业平等观、竞争就业观、多种方式就业观。

③解决途径

3、劳动者的权利:

①维护劳动者权利的意义: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②劳动者权利的内容: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③劳动者权利的维护——维权基础:自觉履行劳动义务;维权依据: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权途径:法律。劳动者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五、储蓄存款和商业银行

1、储蓄存款的含义: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2、储蓄机构: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最多的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邮政企业。

3、利息:

①含义:银行因为使用储户存款而支付的报酬,是存款本金的增值部分。是人们从储蓄存款中得到的唯一收益。

②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息率×存款期限

③影响因素:本金、利息率水平、存款期限

4、存款储蓄的种类: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

5、商业银行:

①含义:指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②组成:我国商业银行以国有独资银行和国家控股银行为主体,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③主要业务:存款业务——基础业务、贷款业务——主体业务,是商业银行营利的主要来源、结算业务。

④其它业务:债券买卖和兑付、买卖外汇、保险、提供保管箱业务等。

⑤作用:“纽带”、“依据”、“监管”

六、股票、债券和保险

1、股票——高风险、高收益同在

①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出具的股份凭证。

②收入:股息和红利收入、股票价格上升带来的差价。

影响股票价格因素: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

③意义:搞活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筹措建设资金、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④性质:所有权凭证。(股东可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姑息或分享红利等。

2、债券——稳健的投资

①含义:筹资者给投资者的债务凭证,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约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

②性质:债务证书

③类型: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

3、保险——规避风险

①含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②类型: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③投保原则: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

政治必修一知识点总结3(第三单元)

一、分配制度

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应于所实行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按劳分配为主体

①基本内容和要求(含义):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前提——生产资料公有制

②必然性:

物质基础——生产力发展水平

直接原因——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

③意义:第一、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从而促进生产的发展;

第二、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制度,是对以往几千年不劳而获的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重要条件,它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

④地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在所有分配方式中占主体地位。

3、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

(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在扣除成本和税款后直接归劳动者所有,构成他们的个人收入)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收入受国家保护。

4、按生产要素分配

①含义: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

②内容:参与收益分配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

③意义:

第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

第二、有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④原则: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二、兼顾效率与公平——分配原则

1、含义:

①效率: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它表示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效率提高——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②公平(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要过于悬殊,要求保证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具有一致性。

表现在: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

三、财政收入与支出

1、财政就是国家的收入与支出。

由政府提出并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国家年度基本收支计划是国家预算;上一年度的国家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国家决算。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是财政的两个方面。

2、财政收入

①形式:

税收收入——主要来源、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②主要影响因素

经济发展水平(基础性的影响因素)——发展经济(根本途径)

分配政策——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

3、财政支出

①含义:国家对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和使用的过程。

②分类(用途):经济建设支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支出、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4、财政收支关系

①收入>支出,财政盈余

②收入

③收入﹦支出,最理想的状态,但几乎不存在

④财政收支平衡:收入>支出,略有节余;收入

四、财政巨大作用

1、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

2、国家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3、国家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

【注意】财政政策的运用

①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降低税率和增加财政支出,经济增长缓慢、有效需求不足时,政府可以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

②紧缩性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是增税和减少财政支出,在经济过热、物价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紧缩性的财政政策。

五、税收及其种类

1、税收的含义: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国家为实现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主要标志。

3、税收的种类

种类:流转税——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4、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特点: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

作用:既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又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六、依法纳税

1、依法纳税的必要性

①税收是国家实现职能的物质基础,有国必有税。

②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一致性.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③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自觉依法纳税。

2、违反税法的行为:偷税(即逃税)、欠税、抗税、骗税

3、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

①必须承担义务——自觉依法诚信纳税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增值税;应交税费;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与之前的有关规定相比,财会[2016]22号文件在“应交税费”总账科目下增加了明细科目,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增加了专栏,增设了“应收出口退税款”一级科目,修改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及核算内容,应交税费的报表列报也有改进。财会[2016]22号文件的对于推动“营改增”全面施行、统一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笔者发现其存在三个问题,本文对此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一、账户设置覆盖不全

1.问题分析。财会[2016]22号文件实质上区分了金融商品业务和非金融商品业务,明确一般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的增值税单独在“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账户集中核算,目的是便于年底汇总清算年度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额,执行多退少补政策,同时也便于执行年度汇总后“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的政策。该文件还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非金融商品的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核算。财会[2016]22号文件第一条第(六)项明确规定:“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发生非金融商品业务,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但并未规定,哪个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发生金融商品业务,已确认投资收益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额。金融商品业务存在先确认投资收益、后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事项。众所周知,金融商品转让将销售额作为征收增值税的依据。按照有关税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卖出价-购入价)+持有期间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是金融商品销售额的组成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持有金融商品期间的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在当期要确认投资收益,并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这就是先确认金融商品持有期间投资收益,而后在转让金融商品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事项。对于这类事项财会[2016]22号文件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核算账户,可见该文件账户设置覆盖不全。2.建议与案例分析。显然,借用“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金融商品先确认收益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额是不妥的,一则金融商品本身不存在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二则容易与非金融商品业务的待转销项税额混淆。笔者认为,应另设“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之类的科目来核算此类事项。理由是:转让金融商品时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因此持有期间所获收益的增值税不应确认为应交增值税;并且转让时可能形成正差,也可能形成大于持有期间含税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的负差,最终是否要交增值税具有不确定性。“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内容如下:①一般纳税人在持有金融商品期间,按确认的含税股利收入和含税利息收入中包含的增值税;②一般纳税人在金融商品转让或到期时,确认转出的增值税。该科目还应进一步按具体的金融商品设明细科目。期末视其流动性,将其余额填列于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负债”或者“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投资单位在持有金融商品期间,被投资单位确认分配股利或计算应付债券利息时,投资单位应确认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以及投资收益,其金额是含增值税的,并且增值税在未来转让金融商品时缴纳。对这种业务,笔者认为应做如下处理:被投资单位确认分配股利或计算应付债券利息时,投资单位对其应享有的份额或应收取的利息,按金融服务业增值税税率6%分离增值税,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某证券)”“投资收益”科目;未来转让该证券时确认相应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某证券)”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例1:A公司2016年、2017年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①2016年6月2日购入10万股甲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交价为每股10元,交易手续费3000元,手续费的增值税180元。②2016年9月8日甲公司宣告将于9月15日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2元。③201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A公司继续持有10万股甲公司股票,每股市价仍为10元。④2017年1月20日转让甲公司股票8万股,成交价为每股11元,交易手续费2700元,手续费的增值税162元。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2016年6月2日购入股票: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股票(成本)1000000,投资收益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003180。(2)2016年9月8日A公司对享有的股利(销售额的一部分)分离增值税,未来转让时应交增值税额(或有应交增值税)=含税股利收入或含税利息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00000×0.2÷(1+6%)×6%=1132.08(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股利20000;贷: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甲公司股票)1132.08,投资收益18867.92。(3)9月15日收到现金股利的分录从略。(4)2016年最后一个交易日A公司继续持有甲公司的股票,公允价值无变化,无需进行账务处理。(5)2017年1月20日转让甲公司股票,金融商品进销差价(销售额的一部分)为80000元(880000-800000),应交增值税额为4528.30元[80000÷(1+6%)×6%]。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77138,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2;贷:交易性金融资产——甲公司股票(成本)80000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4528.30,投资收益72771.70。同时,确认相应股利收入的应交增值税额905.66元(1132.08÷100000×80000)。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甲公司股票)905.66;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905.66。

二、投资收益核算口径混乱

1.问题分析。财会[2016]22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平时每笔金融商品的转让,正差(卖出价大于购入价的差额)按含税收益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负差(卖出价小于购入价的差额)则相反,按含税收益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月末“投资收益”账户借方、贷方发生额相抵(负差正差相抵),如为贷方余额,即为当月金融商品转让收益,集中分离增值税,按应交增值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即当月金融商品转让亏损,亦分离增值税,按分离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不得转入下年抵扣增值税税额,应将该账户余额转入“投资收益”科目。这样处理存在投资收益口径混乱的问题:“投资收益”账户金额有的含增值税,有的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四种情形:①取得金融商品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交易手续费计入投资收益,其金额不含增值税。②前已述及,持有金融商品期间确认的股利收入和利息收入应是不含增值税的投资收益。③按财会[2016]22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平时根据转让金融商品的进销差价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含增值税。④投资单位可能还有其他非金融商品的投资收益不含增值税。2.建议与案例分析。基于以上分析,为避免投资收益核算口径混乱,保证金融商品转让的投资收益和增值税核算的准确性,对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应坚持逐笔核算投资收益,使“投资收益”账户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例2:B公司2016年6月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①5日从证券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80000股,每股市价8元,购入丙公司股票50000股,每股市价12元,交易手续费共计3720元,增值税223元。②20日,丙公司宣告将于7月2日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③23日转让乙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价为每股9.1元,不考虑交易手续费。④26日转让丙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价为每股11元,不考虑交易手续费。⑤28日,被投资的非上市公司宣告分配利润,B公司按持有的1%股权份额享有利润4000元。B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5日购入股票,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640000、——丙公司股票(成本)600000,投资收益37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3;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243943。(2)20日确认股利收入。B公司取得的股利收入为5000元(50000×0.1),是含税股利收入。因为不能确定6月份是否转让及是否全部转让丙公司股票,为了正确核算本期取得的投资收益,应从含税股利收入中分离增值税,或有应交增值税额=5000÷(1+6%)×6%=283.02(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股利5000;贷: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283.02,投资收益4716.98。(3)23日转让乙公司股票,按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82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160000,投资收益22000。(4)26日转让丙公司股票,按财会[2016]22号文件的规定,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10000,投资收益10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120000。按增值税相关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投资收益应交增值税应在转让时确认。因此,26日B公司还应按丙公司股票的转让比例,转出“或有应交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或有应交增值税56.60(283.02÷50000×10000);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56.60。(5)28日,确认对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4000元。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其股权投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股利4000;贷:投资收益4000。(1)(2)(5)的分录中投资收益金额不含增值税,(3)(4)的分录中投资收益金额含增值税。本例中期末显然不能按投资收益账户余额16998.98元分离增值税,应按(3)(4)分录中转让金融商品正差负差相抵后的差额12000元(22000-10000)分离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额=12000÷(1+6%)×6%=679.25(元),B公司2016年6月末分离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借:投资收益679.24;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679.25。显然,在“投资收益”账户中找出含税金额比较麻烦,易出差错,也不科学。为了保持“投资收益”账户核算内容的一致性,应使每笔投资收益的金额都不含增值税,因此,平时转让金融商品时就应分离投资收益金额中的增值税。据此对③④业务的投资收益分离增值税,(3)(4)中分录分别修改如下: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82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16000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245.28(22000÷1.06×0.06),投资收益20754.72。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11000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566.04(10000÷1.06×0.06),投资收益9433.96;贷:交易性金融资产——乙公司股票(成本)120000。实际上财会[2016]22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并不具有普适性。其对于专门从事证券短期买卖的证券公司,即对采取购入金融商品全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处理方法的证券公司比较适合;但对于拥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商品,或拥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商品的企业,则不适合。

三、“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核算内容不全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6篇

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1企业与劳动者

一、公司的经营

(一)公司的类型

1、企业

(1)含义: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济组织

(2)地位: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3)所有制类型:

①从性质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构成社会主义企业体系

②从投资方式和组织形式看: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公司

(1)含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设立:成立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取得法律上的承认。

(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3、公司的类型:我国法定的公司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通常都设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机构即公司的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负责处理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宜;执行机构即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监督机构即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5.公司制的优点:二者都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管理制度等优点

4、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设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整个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的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这些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二)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1、公司经营的直接目的

(1)直接目的:利润

(2)意义:保持一定的营利目的,公司才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2、公司经营成功的因素:

(1)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①这是企业发展的最重要的方法和途径,也是提高我国整体竞争力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

②企业取得优势最根本的是掌握核心技术,加强自主创新

(3)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①企业形象的含义:企业形象是企业的产品、服务在社会中留下的印象,以及所受到的评价和认可;

②企业信誉和形象的表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③企业信誉和形象的作用: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④树立企业信誉与形象的途径:开展正当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

3、企业兼并和破产

兼并: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吞并那些长期亏损甚至资不抵债企业的经济现象;

意义: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实现以优带劣的调整,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

破产: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

意义: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可以及时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新时代的劳动者

(一)劳动和就业

1、劳动

(1)含义: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

(2)意义: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劳动创造文明,创造了财富,促进人的发展,推动历史前进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2生产与经济制度

一.发展生产、满足消费

1.生产与消费

(1)生产决定消费

①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

②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

③生产决定消费的质量和水平

④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2)消费对生产起着重要的反作用,消费的发展能促进生产的发展(动力)。

①只有生产出来的产品被消费了,这种产品的生产过程才算最终完成。

②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对生产的调整和升级起着导向作用;

③一个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往往能带动一个产业的出现和成长。

④消费为生产创造出新的劳动力,能提高劳动力的质量,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3)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及各环节间的关系

①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样相互联系的四个环节。②各环节间的关系:

A.直接生产过程是起决定作用的环节;

B.分配和交换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对生产和消费有重要的影响;

C.消费是物质资料生产总过程的最终目的和动力。

2.大力发展生产力

(1)我国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原因

A.解决主要矛盾的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B.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C.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

D.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E.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2)如何大力发展生产力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必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④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

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公有制为主体

(1)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地位、范围

①地位: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②范围: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以国家所有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形式。它同较高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

②地位:国民经济的支柱

③作用: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作用。

(4)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它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并广泛存在于城乡的工业和服务业中。

②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可以体现共同富裕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对于发挥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5)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含义: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都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注意:股份制经济不一定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笼统地说是公有还是私有。

(6)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股份制作为现代资本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提高企业和资本运作效率,股份制企业,如果国家和集体控股,则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注意:公有制实现形式就是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份合作制是劳动和资本联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7)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体现

第一,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

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上。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2.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个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以劳动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在利用分散的资源、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商品流通、扩大社会服务、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私营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所有制形式。

②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可以集中和利用一部分私人资金,为发展生产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服务;可以吸收劳动者就业,增加劳动者个人收入和国家税收,对提高国家的总和经济实力有积极作用。

(3)外资经济的含义、地位及作用

①含义: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②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作用:有利于引进境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学习境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有利于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

注意:民营经济是除国有经济以外的其它所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官营经济而言的。

社会主义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

(4)理解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理解: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①原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②意义:实践证明,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③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3多变的价格

一、影响价格的因素

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及其它的影响(即价格由市场形成)

(一)供求影响价格

1.供求影响价格

(1)引起价格变动和差异的因素有 气候、时间、地域、生产,甚至 宗教信仰、习俗等文化因素也有影响(间接因素);

(2)这些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是通过改变该商品的供求关系 (直接因素)来实现的

2.供求如何影响价格

①供不应求,价格升高。买方不得不接受较高的价格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出现“物以稀为贵”的现象,这就是“卖方市场”。(即由卖者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市场类型,卖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②供过于求,价格降低。卖方不得不以较低的价格处理他们过剩的存货,出现“货多不值钱”的现象,这就是“买方市场”。(即是买者起主导作用的一种市场类型,买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二)价值决定价格

1.价格和价值的关系

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价值越大,价格越高

2.商品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劳动生产率及其与商品价值量的关系

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个别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总量成正比

4.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式

(1)基本内容: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提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有商品经济就有价值规律)

(2)表现形式: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为什么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即为什么没违背价值规律---等价交换原则?为什么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

价格和供求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造成价格上下波动,价格不可能无限上涨,也不可能无限下跌,始终以价值为基础,围绕价值波动.从单个交换过程来看,经常价格与价值不相符,但是从一个较长时间看,商品的平均价格还是和商品价值相符的可见,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是对价值规律的否定,而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而且是唯一可能的表现形式,等价交换存在于商品多次交换的平均数中

二、价格变动的影响

(一)价格变动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1、价格变动会引起需求量的变动

(一般来说,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1)某种商品的价格上升时,人们会减少对它的购买

(2)某种商品的价格下降时,人们会增加对它的购买

2、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

(1)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小

(2)价格变动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3、相关商品的价格变动对需求量的影响

(1)在可替代的两种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将增加对其替代品的需求量;反之亦然。

(2)在有互补关系的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将减少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同时将减少对其互补商品的需求量;反之亦然。

(名词解释:替代品是指如果两种商品功用相同或相近,可以满足消费者的同一需要,这两种商品就互为替代品;互补商品是两种商品必须组合在一起才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这两种商品就是互补商品。)

(二)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调节生产规模

2、提高劳动生产率

3、促使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的产品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4信用工具和外汇

(一)信用工具:

1、结算的方式:

(1)现金结算

(2)转账结算。

2、常用信用工具:

(1)信用卡:

A、含义:具有消费、转帐结算、存取现金、信用贷款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B、优点:信用卡可以集存款、取款、消费、结算、查询为一体,能减少现金的使用,简化收款手续,方便购物消费,增强消费安全,给持卡人带来诸多便利。

C、其中银行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对信贷状况良好的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凭证。

(2)支票:是活期存款的支付凭证,是出票人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主要分为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两种。

(二) 外汇和汇率:

1、外汇:外汇是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2、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判断汇率升高和跌落的标准:如果用100单位外汇可以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汇的汇率升高,外币升值,人民币汇率下降,人民币贬值;反之,亦然。

3、汇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即:货币升值和贬值的利弊分析)

(1)本币升值,意味着同量外币兑换的本币更少,影响有:A出口减少,进口增加;B外资投资成本增加;C导致国内生产下降、失业增加;D本国外汇储备贬值,但有利于偿还外债;E有利于本国企业走出去

(2)本币贬值,意味着同量外币兑换的本币更多,影响有:A出口增加,进口减少;B外资投资成本降低;C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D本国消费相对便宜,外国游客增加。

4、保持人民币币值基本稳定的含义及意义:

即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对人民生活安定,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从产生看:货币是商品交换长期发展的产物;

2、从本质看:货币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

从职能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两个基本职能;

从重要性看:在一定意义上,货币是财富的象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然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种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货币。

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1)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一定意义上是财富的象征;

(2)对金钱要取之有道,要通过正当手段赚钱,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

(3)用之有益,要把钱用到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的地方。

(4)用之有度。花钱要有所节制,要分轻重缓急。

高中必修一政治重点知识51、商品的含义: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2、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使用价值概念: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

(注意:有使用价值不一定是商品,商品必须有使用价值。)

(2)商品的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注意: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交换,是因为都耗费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3)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是商品,没有价值的东西也不是商品。任何人不能同时兼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销售者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

(二)货币的本质。

1、货币的产生: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货币的含义和本质:

(1)含义: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的商品。

(2)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一般等价物:能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商品。)了解

3、货币的职能

(1)两个基本职能——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

A、价值尺度职能

(1)含义:就是以货币作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大小职能。

(原因:货币之所以能成为价值尺度,是因为货币也是商品,也有价值。)

(2)价格与价值的关系:

所谓价格是通过一定数量的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价值,叫做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价格的基础。在其他因素不变情况下,商品价格与价值成正比。

(3)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只是观念上的货币,不需要现实货币。

B、流通手段:

(1)含义: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流通手段。

(2)要注意流通手段与商品流通的区别。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叫做商品流通。流通手段强调的是货币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商品流通强调的是商品如何交换。

(3)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不能是观念上的货币。

(2)货币在发展过程中又有了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的职能。

4、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的计算公式。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的价格总额(即待售商品的数量×价格水平)/ 货币流通速度

(这表明: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例,而同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例。)

5、纸币的产生和发展:

(1)纸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

(2)纸币的含义:它必须由国家(或某些地区)发行的、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

(注意: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这里需要强调两点:一是由国家或特定地区发行的。二是国家强制使用的。纸币没有价值,之所以能代替货币行使流通手段,最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的强制力。)

6、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1)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国家有权发行纸币,但不能任意发行任何数量的纸币。纸币的发行量必须以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数量为限度。

(2)通货膨胀指的是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全面、持续的物价上涨的现象。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会引起物价上涨,影响人民的生活或社会经济秩序。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7篇

由于公允价值的使用和初始费用资本化,使得在会计处理方面与旧准则有所不同。现将新旧准则以及新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租赁(IAS17)的异同点作一比较分析。

一、新准则与旧准则对比

(一)准则适用范围的区别

新《租赁》准则规定,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1.出租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3.出租人因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债权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旧准则指明旧《租赁》准则不涉及:1.开采或使用石油、天然气、林木、金属及其他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租赁协议;2.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协议;3.电影、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使用协议。可见,新准则在对准则所涉及业务的适用范围叙述得更加明确,同时也明确指出特殊事项应遵循的会计准则,使之更具操作性。

(二)关键术语的差异

1.租赁开始日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这个定义与IAS17对租赁开始日的定义一致。而旧准则定义为:企业应当将起租日作为租赁开始日。但是,在售后租回交易下,租赁开始日是指买主(即出租人)向卖主(即承租人)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

2.最低租赁收款额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而旧准则定义为: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显然,新准则取消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限制性条件。

3.租赁内含利率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旧准则定义为: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的折现率。显然,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将公允价值作为出租人对外交易的计价基础,这是因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反映的就是现值。同时将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这也体现了会计基本准则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三)融资租赁下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1.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新准则将其规定为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而旧准则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二是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小于30%,含30%),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显然,新旧准则有两点不同:其一是引入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反映的就是现值,这样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比较才会具有同样的对比基础;其二是取消了在“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小于30%,含30%)的情况下,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这项规定。由于承租人未计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实质上是承租人应负担的利息费用,这就等于免去了利息费用,给承租人留下了利润操纵的余地,而且融资租入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30%,含30%)很难说符合客观实际,可能会违背会计计量的重要性原则。因此,在新准则中取消了这条规定。

2.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新准则取消了旧准则中的直线法和年数总和法,而只保留实际利率法。这是因为,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贷款以赚取收益。因此,出租人应将应收租赁款视为对其投资以及服务的补偿和回报,作为本金回收和融资收入处理。在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的未收回贷款金额即为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的金额。相应地,各期的融资收入也应按照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和租赁内含利率来确定。这种确认各期融资收入的方法考虑了“折现”的因素,也即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的因素,计算比较准确、分配结果较为合理。旧准则中的直线法、年数总和法作为实际利率法的补充,只是因为这两种方法的计算和操作要比实际利率法简单得多,但却偏离了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

(四)融资租赁下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1.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新准则中将其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些初始直接费用是为形成财务收益而发生的,应当与其租赁收益相配比,体现了收益与其相关费用配比的原则。

2.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由于初始直接费用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因此新准则中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与旧准则相比就多了初始直接费用这一块。

3.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一样,仅使用实际利率法。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得租赁各期能够获得稳定的投资报酬率。具体做法是,按照各期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乘以净投资报酬率来计算确认各期的融资收入。

(五)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的差额确认问题

旧准则规定,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新准则却是如果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二、新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对比分析

(一)关键术语的差异

1.租赁的定义。新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而IAS17则为:在一个议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某项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换取一项或一系列支付的协议。显然,IAS17以“一项或一系列支付”代替了租金,更加科学严密。因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获取的不仅仅是租金,还包括担保余值以及承租人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的任何款项等。

2.未担保余值的定义。新准则将其定义为: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其中,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而IAS17则为: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否变现,或其变现只是由出租人的关联方给予担保的那一部分租赁资产余值。

(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新准则规定优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次选租赁合同利率;在上述两种均无法取得的情况下,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IAS17则为一般选用租赁内含利率;次选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所谓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可能在同样的租赁中必须支付的利率,或者在这种利率不能确定时,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能以同样的条款和同样的担保,借入为购买同一资产所需资金的利率。

(三)融资租赁下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差异

新准则中,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而IAS17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已用于融资租赁的资产,按等于该租赁项目投资净额的金额将其列作应收款。因此,出租人在一项租赁中的投资是一种应收款,即收取一系列租赁“付款”的权利。这些付款包括最低租赁付款额和属于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显然,IAS17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未担保余值,但不含融资收益,融资收益在每期按未收回租赁投资净额乘以回报率计算,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而我国租赁准则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含融资收益(即利息收入),且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收益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分配确认为各期收益。在租赁开始日未担保余值不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一部分而是单独入账,这是由于未担保余值是出租人自身负担的那部分余值,没有人担保,能否收回没有保证。这样处理适应了我国会计人员的思维模式,有利于会计人员对准则的理解执行。

三、新准则中表述不明确之处

(一)关于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

新准则指出,“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的,也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笔者认为,这里应明确阐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是指该资产全新时的可使用寿命还是以租赁日为起点的尚可使用寿命。结合旧准则的观点,笔者认为这里应指“以租赁日为起点的尚可使用寿命”。

新准则指出,“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租赁,可以认定为融资租赁。由于最低租赁付款额与最低租赁收款额并不一定相等,必然会出现“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一旦出现这种情形,是允许双方都将该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还是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一方将该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新准则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在判定经济业务类型时,应以该经济业务对会计主体所产生的经济实质作为判断依据。因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就应该按以下的方法处理,即如果是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么承租人就应将该租赁业务认定为融资租赁;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么出租人就应将该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8篇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书中例23-4设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2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万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万元。该债券面值100万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1)20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6年下半年利息2万元;(2)20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万元(不含利息);(3)20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4)20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不含利息);(5)20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6)2008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18万元(含1季度利息1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按新准则,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2007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万元(不含利息)”;这时应当核算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交易价格应随着付息日的临近而递增,到付息日前,达到最高点(因为此时价格中已包含了全部利息)。实际价格因受当时市场利率和投机等因素影响,而围绕理论价格上下波动。本例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交易价格应当是102万元(含有全部2万元利息)。书中告知不含利息的价格是115万元,即含利息的价格是117万元,其中2万元是利息。按照公允价值定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117万元的债券交易价格才叫公允价值;书中方法把交易价格减掉利息后的余额115万元说成是“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含利息)”,这容易引起概念混乱。

同时,用此“公允价值(不含利息)”核算出来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不包含利息收益的损益。书中利息收益通过“应收利息”和“投资收益”来单独核算。即在实际工作中,在知道市场交易价格后,还得首先来计算利息,才能进一步计算出所谓“公允价值(不含利息)”。然后用“公允价值(不含利息)”来核算公允价值变动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再用计算出来的利息来核算“应收利息”和“投资收益”。这样核算就将总收益(17万元)精细地区分出利息收益(2万元)和资产交易价格波动带来的损益(15万元)。这是其优点,但使得核算大大复杂化。

更重要的是,由于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时用的是“公允价值(不含利息)”,而不是市场交易价格,所以核算完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之后,债券的账面价值必然等于“公允价值(不含利息)”,必然会低于市场交易价格。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资产的价格,这是一个重大缺陷。

本文主张应做如下核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7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0000

其优点是:第一,这样债券交易价格(117万元)就是公允价值,避免了出现“公允价值(不含利息)”概念的麻烦。保持了公允价值含义的统一精确。第二,简便地核算出了包括利息收益和价格波动损益在内的完整收益(17万元)。虽然不像书中方法那样能将两种收益区分开,但这已经满足了收益核算的主要要求了。第三,能保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市场价格一致。

20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书中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通过“投资收益”核算了利息收益,所以到了本付息日,就不再核算收益,仅仅将应收利息改为银行存款。本法在资产负债表日也已经通过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了包括利息收益在内的完整收益,所以本付息日也同样不再确认收益。从金融学视角看,派息2万元后,债券除息价会下降2万元,即派息意味着货币资产上升和债券资产下降。因此本法核算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00

20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不含利息)”。与上个资产负债表日同理。后半年的利息也是2万元。加上2万利息后,此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还原为112万元。此112万元的公允价值低于此前账面价值115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00

20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7年下半年利息;与上次付息日同理。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000

2008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万118万元。本步核算同书中方法一致。

借:银行存款

118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投资收益

80000

同时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0000

贷:投资收益

140000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9篇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含义

在旧会计准则中,企业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新会计准则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见,新会计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义。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

初始计量

与以往以历史成本计价明显不同的是,新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确认。

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并非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同时,对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确实发生减值的,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在合理情况下其减值是可以转回的。

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时,将取得的价款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要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的金额转入到投资收益。

三、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某些思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条件不清晰

新准则中规定,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既可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因素。这一规定不仅没法有效指导实务,反而为管理层提供了选择的空间。试想有多少会计人员会真正了解企业的持有意图这个悬而又悬的东西,即使部分了解了,当管理当局出于调节利润,否认其原持有目的而改变金融资产的划分类别,我们又有什么话可说。这都是因为持有意图本身就是主观抽象的概念。

后续计量时关于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的处理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两租合一 使用权法 比较租赁业

一、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两租合一

IASB现行《IAS 17――租赁》准则,要求按照“实质上是否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标准,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消除了两者之间的“明线”划分,将“两租合一”,不再初始确认时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要求承租人将无论以何种方式(短期租赁除外)获得的租赁物均纳入资产负债表反映,从而规避了旧会计准则造成的会计信息的不可比和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处理,使得租赁业务核算模型简单化。

对于出租人,若资产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承租人,则采用“终止确认法”,在对资产进行终止确认时,确认“应收租金”。否则采用“履约义务法”,不对资产进行终止确认,而是在确认“应收租金”的同时要确认“租赁负债”。

对于承租人,则应采用资产使用权模式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确认相关资产和负债,即标的资产租赁期内的“使用权资产”和租金支付义务。

(二)对短期租赁采用简化会计处理

租赁准则修订稿允许对短期租赁(租赁期短于12个月)采用简化的会计处理。承租人仍需记录一项使用权资产及相应的负债,但可以单项租赁为基础,按未折现的租赁付款额计量负债,按未折现的付款额和初始直接费用之和计量使用权资产;出租人则可以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应收租赁款和租赁负债,也不需对租赁资产进行终止确认。

(三)估计租赁期和重估条件

根据征求意见稿,租赁期是指“多半会发生的最长可能期间”,主体需通过考虑合同中明确和隐含的续约选择权或提前终止的选择权,以及因法律的实施而产生的续约选择权或提前终止选择权,以评估各种可能的租赁期间的概率。

以承租人为例,在估计租赁期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①合同因素,如,租金水平(如,低廉的续租费率)和或有支出(如,提前终止的罚金,残值担保,翻新成本);②非合同因素,如,租赁物的重大改良,停产成本,安置成本和纳税影响;③商业因素,如,标的资产对承租人经营而言是否至关重要或性质特殊;④主体以往的经验或对未来的打算。

如假设承租人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的合同,有两次为期5年的续约选择权。同时基于以上四类因素,假设租赁期为10年的概率为40%,租赁期为15年的概率为30%,租赁期为20年的概率为30%。由上可知,租赁期为20年的概率为30%,租赁期为15年的概率为60%,而租赁期为10年的概率为100%。因此,多半会发生的最长可能期间为15年。

在重估条件方面,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承租人在确定租赁期时,应对每一可能租赁期的发生概率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延长或终止租赁的选择权的影响。征求意见稿(2013)在此基础上,新增了只有在有事实或情形表明承租人无重大经济动机延长或终止租赁时,才需对租赁期重新进行评估。

(四)租赁的分类

征求意见稿(2013)在取消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基础上,对租赁提出新的划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按照标的资产是否为房地产,将租赁分为“A类型”和“B类型”,不是房地产为“A类型”,否则是“B类型”。在租赁开始日后,不能再对其进行重新分类。同时还需要注意租赁期占标的资产的经济寿命的比例,以及租金支付的现值和公允价值的关系。若租赁期相对于标的资产的经济寿命或租金支付的现值相对于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说不重大,则归为“A类型”,反之为“B类型”。新的分类标准,使得核算程序得到了大大的简化,同时也避免了承租方和出租方重复确认的问题。

(五)承租人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征求意见稿(2010)和征求意见稿(2013)都采用“使用权资产”模式进行会计处理。在初始和后续计量上,新的征求意见稿也作了相应的小幅度修改。相对于现行租赁准则(IAS 17),使用权法的引入,简化了现行租赁会计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这一概念的使用,也很好地契合了FASB和IASB最新提出供讨论的资产定义。

1.初始确认的变化。

(1)现行租赁准则规定。在初始确认时,现行租赁准则要求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较低者,加上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不确认资产和负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将租赁付款额按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租金支付义务入账价值,确认一项负债;将租赁支付义务初始计量金额加上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确认一项资产。租赁期的确定,应包含可能行使选择权的续租期;租赁付款额的确定,应包含估计发生的或有租金,续租选择权租金、承租人担保的余值,并按概率加权方式计算。

(3)征求意见稿(2013)规定。在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租赁内含利率使用优先于增量借款利率。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成本时,在以租金支付义务金额与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成本之和的基础上,新增了在租赁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扣除从出租人取得的租赁优惠后的余额。

2.后续计量的变化。

(1)现行租赁准则规定。要求融资租赁对未确认日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承租人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日,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照《IAS 36资产减值》确定是否已减值;经营租赁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对租金支付义务,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日,承租人应重估租赁期(包含可能行使选择权的续租期)、租赁付款额(包含估计发生的或有租金、承租人担保的余值),以此调整租金支付义务。同时提出两种使用权资产摊销方法,在报告日,按《IAS 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摊余成本计量,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前者,则按《IAS 38――无形资产》应在租赁期和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孰短的期限内,以摊余成本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摊销方法取决于该项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如直线法、余额递减法。

(3)征求意见稿(2013)新增了两种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①标的资产法:把租赁业务当成独立的融资购买租赁资产(通常是厂房、不动产和设备);②利息基础法:根据是否转移租赁资产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3.列报和披露的变化。

(1)现在租赁准则规定。融资租赁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差额,分别作为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式。在附注中,应披露各类租入资产期末变动、各期最低租赁付款额。未确定融资费用余额款、未确定融资费用余额以及分摊方法;经营租赁承租人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应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日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以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2)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租金支付义务与其他负债分别列报;使用权资产归入“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类,并与企业自有资产分开列报。在利润表中,租赁合同引起的使用权资产摊销和利息费用,应同其他摊销和利息费用分别列报。在现金流量中,将租赁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归入筹资活动,并区别于其他项目。在附注中,应披露租赁合同的性质,合同义务的到期日分析,使用权资产与租金支付义务的期初期末变动和调节,增量借款利率等。

(3)征求意见稿(2013)规定。针对A、B类型的租赁分别进行列报,同时确认不同类型租赁所产生的影响。规范了财务报表应列报的具体内容。指出应披露以下定量和定性的信息: ①租赁的性质;②租赁会计处理中所做的重大判断;③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与租赁有关的金额。

(六)出租人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征求意见稿(2010)要求出租人按照是否保留了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和收益,将处理方法分为履约义务法和终止确认法。征求意见稿(2013)根据A、B类型租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相比于现行的租赁准则,在初始计量时,将租赁区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征求意见稿的分类方法,更符合租赁的经济实质,从而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1.初始计量的变化。

(1)现行租赁会计准则规定。现行准则明确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限制之和的差额确认为实现融资收益。同时,转出租赁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若有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不确认或终止确认资产和负债。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现行准则明确采用履约义务法计量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将承租人应付租赁款按租赁内含利率折现;采用终止确认法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将承租人应付租赁款按租赁内含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加上出租人应收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将租赁资产账面价值除以其公允价值之后乘应收租赁款的金额,作为终止确认租赁资产的转出价值;应收租赁款与租赁资产余值若有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征求意见稿(2013)规定。对于A类型租赁,核销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一项租赁应收款、租赁产生的损益和剩余资产。租赁应收款按照租金现值与初始直接成本之和计量,租金现值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进行折现。对于B类型租赁,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将初始成本确认为费用。

2.后续计量的变化。

(1)现行租赁准则规定。为实现融资收益的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现行准则明确定期对担保余值进行复核,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的,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要求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中的固定资产,采用与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或有租金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对于采用履约义务法的租赁,应收租赁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履约义务负债摊销方法取决于租赁资产的经济利益实现方法,如直线法、工作量法等。报告日,出租人需重估租赁期(包含可能行使选择权的续租期)、租赁收款额(包含估计发生的或有租金,承租人担保的余值)以此调整应收账款租赁款和履约义务负债。出租人运用《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应收租赁款进行减值准备。对于采用终止确认法的租赁,应收租赁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日,出租人需重估租赁期(包含可能行使选择权的续租期)、租赁收款额(包含估计发生的或有租金、承租人担保的余值),以此调整应收账款额和资本余值。资本余值在评估后发生变动,应当作为重新终止确认的情形。报告日,出租人按照《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应收租赁款进行减值测试,按《IAS 37――资产减值》对资产余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征求意见稿(2013)规定。对于A类型租赁,按照租赁应收款折现的转回额增计租赁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同时按照当期收取的租金减计租赁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应按照租赁应收款的余额乘以一个固定的期间折现率计算每一期间应当转回的折现额,同时考虑有关重估和减值。对于B类型租赁,在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确认租金收入,并将初始直接成本确认为费用。在取得收益的期间将可变租金确认为损益。

3.列报和披露的变化。

(1)现行租赁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融资租赁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作为长期债权列示。在附注中,应披露各期最低租赁收款额、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以及分摊方法。经营租赁中,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仍包括在出租人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在附注中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2)征求意见稿(2010)规定。采用履约义务法的租赁,在财务状况表中,租赁资产、应收租赁款合并反映为净租赁资产或净租赁负债。综合收益表中,租赁合同引起的利息收入、租赁收入和折旧费用分别列报,并区别于其他利息收入、租赁收入和折旧费用。现金流量表中,将租赁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归入经营活动,并区别于其他项目。在附注中,应披露租赁合同的性质,对租赁资产所设的任何限制、应收租赁款的到期日分析、收入确认信息、应收租赁款和履约义务负债的期初期末变动调节等。采用终止确认法的租赁,财务状况表中,应收租赁款单独列报,资产余值归入“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类。综合收益表中,如果出租人是工商企业,则租赁收入和租赁成本分别列示,如果出租人是金融企业,则租赁收入和租赁成本轧差列示。租赁合同引起的利息收入应区别于其他利息收入。现金流量表中,将租赁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归入经营活动,并区别于其他项目。在附注中,应披露租赁合同的性质、应收租赁款的到期日分析、收入确认信息、应收租赁款和资产余额的期初期末变动调节等。

(3)征求意见稿(2013)规定。对于A类型租赁,在财务状况表中,分别列报租赁资产和其他资产,并披露应收款和剩余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列报或在附注中披露租赁收入。在现金流量表中,将收取的租金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对于B类型租赁,按照适用的准则继续计量和列报B类型租赁的标的资产。在现金流量表中,出租人应当将收取的租金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披露相关规定与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类似。

(七)详尽的售后回租会计处理和分类标准

售后回租,是指资产出让人(承租人)将标的资产出售后再从受让人(出租人)租回的交易。现行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售后回租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征求意见稿(2010)要求应将售后回租合同拆成租赁交易和销售交易,征求意见稿(2013)删除了履约义务法的会计处理方式。主要内容如下:(1)对于出让人(承租人),如果标的资产的转让满足销售认定标准的,该售后租回合同分别按照销售交易和租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出让人应将该合同视同为融资交易,不应终止确认标的资产,而应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2)对于受让人(出租人),如果标的资产的转让满足购买认定标准的,该售后租回合同分别按照购买交易和租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租赁交易采用履约义务法;否则,受让人不应确认标的资产,而应确认为一项应收账款。(3)如果出售/购买或租回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出让人(承租人)应按照市场价格计量使用权资产并调整相关损益;受让人(出租人)应按照市场价格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 对我国租赁业的潜在影响

(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征求意见稿规定,租赁资产和负债均需纳入财务报表中核算,如此会导致资产和负债迅速增加,各种财务比率也发生较大的改变。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和利息覆盖率降低影响了承租人的偿债能力,资产周转率降低影响了承租人的资产管理能力,净利率、资产收益率、权益净利率以及每股收益的降低影响了承租人的盈利能力。目前在我国,航运公司租赁飞机,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的约占三分之一,航运公司通过经营租赁船舶的占全部船舶比例的40%左右。经营租赁资产纳入财务报表,将使得承租人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这会导致债务资金提供者重新审查企业的偿债能力,并因为一些关键指标没有达到要求而取消其债务合同,对企业的融资能力和信用评级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对融资决策的影响

取消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划分,经营租赁的表外融资的优势不复存在,一些业务较大的租赁公司,融资决策可能会发生改变。新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必将增加企业日常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一些资金流充足的企业,可能会选择购买而放弃租赁设备和房产。

(三)会计处理程序仍然复杂

征求意见稿虽然很大程度上简化了会计处理程序,仍然较复杂:(1)在租赁开始日,需要考虑续租可能性,对租赁期进行估计,因此会导致租金支付义务的增加,很可能超出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使得负债余额进一步增大。(2)在每个报告日,重估租赁期、余额担保和或有租金,会增大财务报表的波动性。(3)不同于实物资产,使用权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进行重估时,一般缺乏市场的报价,而需借助价值估计模型,无疑增加了复杂度。这要求租赁机构对原会计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减值测试,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制度培训,尤其是一些原有的合约需要重新签订,必将增加准则的执行成本。

(四)主观判断依旧存在

按照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时,或有租金一般和营业收入、物价指数相关,如果事先按照概率加权方式估计,会受到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未来准确预测长期租期并分配相应的概率具有高度不确定性。我国租赁业内部控制和治理机构还不够完善,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可能被用于利润调节。

(五)准则的审慎性还不足

对于承租人,选择权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权利,所以,相关租金对于出租人为或有收入,对于承租人是或有支出,因此,在估算租赁应收款时,出租人将其作为或有租金收入,并作为资产确认的做法欠谨慎。同时,征求意见稿中允许承租人在进行“使用权资产”重估时,可以利用公允价值不参考活跃市场价值,这可能使得公允价值估值的可靠性降低,偏离了初衷。

三、相关政策建议

我国以服务经济快速发展为目的,一直积极地参与推进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但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并不能完全照搬国际准则,而应根据我国经济状况和特殊国情来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准则体系。

(一)加强会计与法律、监管、税收相协调

在趋同过程中,我国要结合实际与国外先进经验有机结合,在充分考虑我国租赁业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我国租赁准则的趋同路线图和进度表,听取各界意见,并进行实地测试,广泛了解新的准则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的调整,不断提高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可执行性和科学性。同时联合税务部门、立法部门、监管部门讨论新准则的制定和实施细则,为我国租赁业的可持续发展铺路。

(二)企业自身的战略选择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调整战略决策。在租赁实务下,调整原有的决策程序,新租赁准则下,根据企业的收益和成本模型,决定租赁还是购买资产。如果选择采用租赁模式,则需充分考虑未来的租赁合同安排,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的租赁方式。

(三)合理度过过渡期

“两租合一”的规定,会因为经营租赁的负债表内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租赁业的规模,对我国处在起步阶段的租赁业产生影响,限制其业务发展和竞争力。因此,准则要规定过渡期,可在租赁行业的增值税改革等方面加以适当考虑。Z

参考文献:

1.孙磊.国际租赁会计准则改革内容以及影响[J].金融会计,2011,(9):8-13.

2.兰凤云,张菁,朱艳玲,等.IASB/FASB 租赁准则修订进展及我国应对之策[J].生产力研究,2013,(10).

3.杜莉,赵盈烨.租赁会计制度创新和我国的路径选择[J].财务与会计,2010,(6):12.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租赁; 金融工具; 保险合同; 公允价值; 合同收入

虽然会计概念框架只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列为会计程序,但会计判断早已存在于会计实务中,从会计准则建立之日起,会计判断就成为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其融入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个环节中。Paton在《会计理论》(1922)中写道:“会计经常面临着判断的要求,充满估计和假定。”从会计的整体程序看,判断是对不确定性经济交易和事项性质的认定,确认是决定经济交易和事项以什么要素进入会计系统,计量是确定进入会计系统的会计要素以什么金额记载,记录是规定会计要素及其金额如何归类、加工和登记什么账户,报告是规范由会计记录生成的会计信息如何披露。原则导向会计准则的特点决定了准则的运用需要高水平的会计判断,只有重视判断程序,才能透视会计主体的交易设计和事项创新。国际会计准则始终遵循着原则导向,内含着大量的会计判断要求。文章针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和新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涉及到的主要交易与事项的会计判断进行论述,从中可以看出,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判断提出了新要求。

一、租赁准则的修改强调了租赁行为的判断,并对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判断和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2010年8月IASB的《租赁》(ED),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要解决三个方面的会计判断问题,分别是:什么是实质性租赁行为,在什么情况下采取履约义务法或终止确认法,如何认定租赁资产使用权发生了减值。即租赁行为的判断、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判断和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

第一,租赁行为的判断。《租赁》(ED)要求严格区分租赁业务和非租赁业务,如何判断租赁行为是正确进行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首要前提。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经济交易与事项的形式与实质越来越脱离,租赁、购销、售后回购、服务业务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突破交易形式透视交易本质,解决四个层面上的会计判断问题。首先关于租赁与购销行为的判断。《租赁》(ED)规定,如果出租人将标的资产控制权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收益转移给另一主体,或者承租人已经行使购买选择权,则为购销行为,而原准则从所有权转移、购买选择权、使用寿命、最低租赁付款额、资产专用性五个方面规定了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其次,关于租赁与售后回购的判断。《租赁》(ED)规定,如果一项资产转让再租回,且合同是同时或者几乎同时签订的,且为单一商业目标协商达成的一揽子交易,或是同时或者连续执行的,则该行为不属于租赁业务,转让方要将其判断为销售活动或者融入资金活动,受让方要将其判断为购买行为或者融出资金行为。总体而言,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实质上是贷款业务,只能按照贷款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厂商租赁实质上是销售业务,应按照信用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独立第三方租赁实质上是咨询服务业务,须按咨询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再次,关于合同中租赁成分与服务成分的判断。对于包含租赁成分与服务成分的合同,如果合同中的服务成分是单独的而且承(出)租人能够明确区分,则该合同中的服务成分不属于租赁业务,将其判定为与客户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适用于《与客户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准则。最后,关于一般租赁与短期租赁的判断。《租赁》ED将短期租赁的判断标准确定为最大可能租赁期(包括续租或延长选择权)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第二,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判断。《租赁》(ED)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区分为履约义务法和终止确认法,其依据是出租人在预期租赁期内是否保留了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与收益。所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定实质上是判断风险与收益是否发生转移。大量的连锁经营公司租赁众多的门店、柜台等资产,虽然租期很长,但在租期内只负有租金支付义务,不享有所租赁资产价值变动的收益,也不承担相关的风险。这些资产在原准则中归属于经营租赁资产,被放在表外处理,而新准则将其列入租赁准则的适用范围,在租赁开始日就按照履约义务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原IAS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而资产租赁只享有使用权,所以,《租赁》准则的修改涉及到资产使用权评估和减值判断的问题。在解决了所有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如何判断租赁资产的减值尚未有专门的技术规范。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不仅要求对金融工具分类进行判断,更要求对金融资产损失的判断由已发生损失模型转向预期损失模型

IASB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取代《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项目,包括补充金融负债确认和计量要求以完善IFRS9,制定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以及套期会计相关准则;第二阶段制定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准则;第三阶段制定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准则。目前三个阶段已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涉及到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判断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

第一,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2009年7月14日,IASB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ED),在此基础上,2009年11月12日,IASB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将金融资产按商业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分作两类,分别以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当金融工具的商业模式是为了取得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是本金和利息时,按摊余成本计量,否则按公允价值计量。由此可以看出,如何判断一项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是金融工具分类和会计处理的基础和前提。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分为持有至到期和中途转让两种,金融资产的现金流特征也分两类,一种是持有至到期现金流,即本息之和;另一种是中途转让现金流,即价值变动收入。一般而言,为获得买卖差价的股票债券基金、可供出售的限售股票、应收款项,既不具有取得合同现金流的商业模式,也不具有收取本息的现金流特征;贷款、贷款类工具(如信用卡)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具有合同现金流的商业模式和收取本息的现金流特征。

第二,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判断。2009年11月5日,IASB《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ED),提出了新的减值模式――预计损失法,要求在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就对其存续期间所有预计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单项或一组金融资产为基础,根据现有的各种来源的信息综合判断金融工具是否发生减值。判断的依据可以来自内部历史数据,也可以来自同行业的相同或类似数据。其中存在着两个难题:难题之一是判断整个寿命周期内金融资产是否会发生减值,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在初始确认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初始确认的利率对预计现金流量的估计进行修正。在整个寿命周期内,金融资产自身因素的变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是判断将来是否发生减值的主要考虑因素,而这些因素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由会计主体判断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相关因素和不可观察输入值,技术难度大,会计成本高,且易于被管理层操纵。难题之二是判断预期内发生减值的类型,即判断金融资产的减值是暂时性减值还是永久性减值。IASB未对此提出明确的规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9年3月17日的《非暂时性减值的确认和列报》职员立场公告(ED)中提出了“非暂时性减值”的判断标准:如果计量日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低于摊余成本,且主体很可能在价值恢复前不会将其出售,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收回所有金额,则判断其为非暂时性减值,但其中“很可能”如何判断,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第三,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2010年5月,FASB了包括减值的金融工具更新建议。2011年1月,IASB和FASB联合了《金融工具:减值》补充文件,以解决开放式资产组合的减值问题,其中涉及到预计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补充文件将金融资产可收回性的不确定程度作为判断预计信用损失是否恰当的标准。如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的可收回性变得非常不确定以至于主体对资产(或资产组)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并因此由从债务人处收到定期还款变为收回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则判定在一定期间内确认预计信用损失将不再恰当。关于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还涉及到“好账”和“坏账”两个组别的条件判断。

第四,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2009年3月,IASB了《终止确认》(ED),提出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流程。判断标准是:企业为其自身利益目前不再能够获得该金融资产所有现金流量或其他经济利益。具体而言,一是“为其自身利益”的判断。由于企业具有收取金融资产所有未来现金流量或经济利益的事实,并不能说明企业能够控制这些现金流量或经济利益,如作为商的商业银行出售贷款组合资产,虽然具有收取本息的权利,但要将收取的现金流支付给贷款的购买方,实质上是一种过手协议贷款。所以,判断是否为了自身利益,不是以收款权为标准而是以控制权为标准。判断“控制”的标准是:自身获得并限制他人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且对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和未来经济利益同时存在。如果企业不再控制未来经济利益但未来经济利益仍存在,该未来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同样,如果仍存在控制但未来经济利益不再存在,该未来经济利益也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二是“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判断。如果企业既能获得金融资产内含的经济利益,也能够阻止或限制他人获得金融资产内含的经济利益,则判断企业获得了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判断流程是:首先在报告主体层面评估终止确认,并确认是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一部分还是整体。第一步判断获得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力是否已到期(如果到期,就终止确认,否则进入下一步);第二步判断企业是否已转移资产(如果未转移,就不终止确认,并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否则进入下一步);第三步判断企业是否继续涉入资产(如果不继续涉及,就终止确认,否则进入下一步);第四步判断转入方是否有为其自身利益转移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是,就终止确认资产,且确认转移产生的新资产或负债,否则就不终止确认资产,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2009年10月,IASB基于资产的条件对此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判断流程。

三、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规范不仅要解决什么是公允价值的判断问题,也要解决什么是活跃市场的判断问题

公允价值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最受诟病的会计问题,无论是FAS157号,还是分散在IAS各具体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规定,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为此,IASB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列为急需研究的项目,FASB也对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了调整。2009年5月28日,IASB了《公允价值计量》(ED),明确了公允价值定义,确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级,并规定在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允许主体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作为公允价值。这一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公允价值内涵和市场活跃性两个重大问题的判断。

第一,公允价值内涵的判断。《公允价值计量》(ED)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并且要求主体基于最有利市场,并考虑“最大程度和最好使用”的理念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公允价值内涵包括有序交易、市场参与者、最有利市场、最大程度和最好使用等要素,对这些问题的判断是判定一项价值是不是公允价值的前提。什么是有序交易?有序交易存在于有序市场,以交易价格来体现。有序市场是与急剧动荡的无序市场相对应的概念,如果市场上交易工具的价格不发生骤升骤降,市场交易者不存在贱价急售,则该市场为有序市场。什么是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计量》(ED)规定的判断标准是:相互独立、熟悉情况、有能力并且自愿交易资产或负债的卖方和卖方。什么是最有利市场?《公允价值计量》(ED)认为,如果出售资产可以取得最多收入或转移负债支付最少支出的市场上的价格,且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最低,这个市场就是“最有利市场”。什么是最大程度和最好利用?《公允价值计量》(ED)规定,最大程度和最好利用是指主体出售资产能使资产最大程度地发挥最好的用途。

第二,市场的活跃性判断。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并未对活跃市场和非活跃市场提供指南。2009年3月17日,FASB了《决定市场是否非活跃和交易是否非贱价急售》职员立场公告(ED),建议通过“二步式”判断市场是否不活跃和交易是否属于贱价急售。第一步,评估市场交易频率、报价来源等外部因素以决定市场是否不活跃,一旦得出市场不活跃的结论则进入第二步,即判断计量日前是否为正常交易留出足够时间,且资产是否存在多个竞价商,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相关报价与贱价急售无关,应当在估计公允价值时作为可观察参数加以考虑,否则,应采用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

四、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要求解决保险合同是否可以分拆和风险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两个判断问题

IASB2004年3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随后启动了有关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工作。2010年7月,IASB了《保险合同》(ED),规范了保险收入确认和保险负债计量等重要问题。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思想,要正确地计量保险收入,必须将保险合同分拆为风险成分和非风险成分,且以“相互依赖”为分拆标准;要正确计量保险负债,就必须判断保险风险的大小。所以,全面执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必须判断保险合同中风险成分与非风险成分是否相互依赖,风险成分是否存在重大保险风险两个问题。

第一,相互依赖的判断。IASB和FASB将“相互依赖”定义为一个成分的价值取决于其他成分的价值。即:如果某一成分的现金流量影响其他成分的现金流量,则保险混合合同的各成分之间相互依赖,否则认为保险混合合同的各成分之间不相互依赖。例如,对于含有退保选择权的保险混合合同,如果投保人取消存款成分,同时表明投保人也取消了保险成分。再如,对于含有最低担保死亡给付和退保选择权的保险混合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到期前死亡,保险受益人通常会收到最低的担保给付,此时如果账户价值较高,则保险受益人会收到等同于账户价值的金额。对于这样的保险混合合同,IASB和FASB认为保险成分和投资成分的现金流量相互依赖,不进行分拆,而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第二,重大保险风险判断。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保险业务,保险合同准则将重大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确定为:保险事项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如果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应支付重大附加利益,即使保险事项极不可能发生,或者或有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占所有剩余合同现金流量预期现值的比例极小,则判断保险风险属于重大风险。而判断是否支付重大附加利益,既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又要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估计和预测是保险合同中重大风险判断的基础。

五、合同收入准则提出了履约义务是否履行、客户是否取得控制权以及合同中是否包含融资成分三个事项的判断问题

2010年6月24日,IASB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ED),建立了合同收入确认的新模型,要求主体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即在客户取得对商品或劳务控制权的时点上确认收入。正确确认、计量和报告合同性收入,应当明确三个问题:主体是否履行了履约义务,客户是否取得了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合同中是否包含着融资成分。所以,合同收入准则涉及到履约义务、控制权和融资成分三个问题的判断。

第一,客户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承诺,是对合同中履约义务进行识别和分解的判断依据。在这里,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的准备工作无关,收入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劳务的程度,而非企业生产商品或准备劳务的程度。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租赁;金融工具;保险合同;公允价值;合同收入

虽然会计概念框架只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列为会计程序,但会计判断早已存在于会计实务中,从会计准则建立之日起,会计判断就成为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其融入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个环节中。Paton在《会计理论》(1922)中写道:“会计经常面临着判断的要求,充满估计和假定。”从会计的整体程序看,判断是对不确定性经济交易和事项性质的认定,确认是决定经济交易和事项以什么要素进入会计系统,计量是确定进入会计系统的会计要素以什么金额记载,记录是规定会计要素及其金额如何归类、加工和登记什么账户,报告是规范由会计记录生成的会计信息如何披露。原则导向会计准则的特点决定了准则的运用需要高水平的会计判断,只有重视判断程序,才能透视会计主体的交易设计和事项创新。国际会计准则始终遵循着原则导向,内含着大量的会计判断要求。文章针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和新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涉及到的主要交易与事项的会计判断进行论述,从中可以看出,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对会计判断提出了新要求。

一、租赁准则的修改强调了租赁行为的判断,并对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判断和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2010年8月IASB的《租赁》(ED),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要解决三个方面的会计判断问题,分别是:什么是实质性租赁行为,在什么情况下采取履约义务法或终止确认法,如何认定租赁资产使用权发生了减值。即租赁行为的判断、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判断和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

第一,租赁行为的判断。《租赁》(ED)要求严格区分租赁业务和非租赁业务,如何判断租赁行为是正确进行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首要前提。随着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的创新,经济交易与事项的形式与实质越来越脱离,租赁、购销、售后回购、服务业务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突破交易形式透视交易本质,解决四个层面上的会计判断问题。首先关于租赁与购销行为的判断。《租赁》(ED)规定,如果出租人将标的资产控制权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收益转移给另一主体,或者承租人已经行使购买选择权,则为购销行为,而原准则从所有权转移、购买选择权、使用寿命、最低租赁付款额、资产专用性五个方面规定了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其次,关于租赁与售后回购的判断。《租赁》(ED)规定,如果一项资产转让再租回,且合同是同时或者几乎同时签订的,且为单一商业目标协商达成的一揽子交易,或是同时或者连续执行的,则该行为不属于租赁业务,转让方要将其判断为销售活动或者融入资金活动,受让方要将其判断为购买行为或者融出资金行为。总体而言,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实质上是贷款业务,只能按照贷款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厂商租赁实质上是销售业务,应按照信用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独立第三方租赁实质上是咨询服务业务,须按咨询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再次,关于合同中租赁成分与服务成分的判断。对于包含租赁成分与服务成分的合同,如果合同中的服务成分是单独的而且承(出)租人能够明确区分,则该合同中的服务成分不属于租赁业务,将其判定为与客户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适用于《与客户的合同所产生的收入》准则。最后,关于一般租赁与短期租赁的判断。《租赁》ED将短期租赁的判断标准确定为最大可能租赁期(包括续租或延长选择权)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第二,租赁会计处理方法的判断。《租赁》(ED)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区分为履约义务法和终止确认法,其依据是出租人在预期租赁期内是否保留了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与收益。所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的确定实质上是判断风险与收益是否发生转移。大量的连锁经营公司租赁众多的门店、柜台等资产,虽然租期很长,但在租期内只负有租金支付义务,不享有所租赁资产价值变动的收益,也不承担相关的风险。这些资产在原准则中归属于经营租赁资产,被放在表外处理,而新准则将其列入租赁准则的适用范围,在租赁开始日就按照履约义务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三,租赁资产使用权减值的判断。原IAS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拥有所有权的资产,而资产租赁只享有使用权,所以,《租赁》准则的修改涉及到资产使用权评估和减值判断的问题。在解决了所有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如何判断租赁资产的减值尚未有专门的技术规范。

二、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不仅要求对金融工具分类进行判断,更要求对金融资产损失的判断由已发生损失模型转向预期损失模型

IASB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取代《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项目,包括补充金融负债确认和计量要求以完善IFRS9,制定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以及套期会计相关准则;第二阶段制定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准则;第三阶段制定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准则。目前三个阶段已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涉及到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判断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

第一,金融工具分类的判断。2009年7月14日,IASB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ED),在此基础上,2009年11月12日,IASB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将金融资产按商业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分作两类,分别以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计量。当金融工具的商业模式是为了取得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是本金和利息时,按摊余成本计量,否则按公允价值计量。由此可以看出,如何判断一项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是金融工具分类和会计处理的基础和前提。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分为持有至到期和中途转让两种,金融资产的现金流特征也分两类,一种是持有至到期现金流,即本息之和;另一种是中途转让现金流,即价值变动收入。一般而言,为获得买卖差价的股票债券基金、可供出售的限售股票、应收款项,既不具有取得合同现金流的商业模式,也不具有收取本息的现金流特征;贷款、贷款类工具(如信用卡)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则具有合同现金流的商业模式和收取本息的现金流特征。

第二,金融资产预期损失的判断。2009年11月5日,IASB《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ED),提出了新的减值模式——预计损失法,要求在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就对其存续期间所有预计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单项或一组金融资产为基础,根据现有的各种来源的信息综合判断金融工具是否发生减值。判断的依据可以来自内部历史数据,也可以来自同行业的相同或类似数据。其中存在着两个难题:难题之一是判断整个寿命周期内金融资产是否会发生减值,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并在初始确认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初始确认的利率对预计现金流量的估计进行修正。在整个寿命周期内,金融资产自身因素的变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是判断将来是否发生减值的主要考虑因素,而这些因素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由会计主体判断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相关因素和不可观察输入值,技术难度大,会计成本高,且易于被管理层操纵。难题之二是判断预期内发生减值的类型,即判断金融资产的减值是暂时性减值还是永久性减值。IASB未对此提出明确的规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9年3月17日的《非暂时性减值的确认和列报》职员立场公告(ED)中提出了“非暂时性减值”的判断标准:如果计量日债务证券的公允价值低于摊余成本,且主体很可能在价值恢复前不会将其出售,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收回所有金额,则判断其为非暂时性减值,但其中“很可能”如何判断,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第三,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2010年5月,FASB了包括减值的金融工具更新建议。2011年1月,IASB和FASB联合了《金融工具:减值》补充文件,以解决开放式资产组合的减值问题,其中涉及到预计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补充文件将金融资产可收回性的不确定程度作为判断预计信用损失是否恰当的标准。如果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的可收回性变得非常不确定以至于主体对资产(或资产组)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并因此由从债务人处收到定期还款变为收回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则判定在一定期间内确认预计信用损失将不再恰当。关于信用损失恰当性的判断还涉及到“好账”和“坏账”两个组别的条件判断。

第四,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2009年3月,IASB了《终止确认》(ED),提出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和判断流程。判断标准是:企业为其自身利益目前不再能够获得该金融资产所有现金流量或其他经济利益。具体而言,一是“为其自身利益”的判断。由于企业具有收取金融资产所有未来现金流量或经济利益的事实,并不能说明企业能够控制这些现金流量或经济利益,如作为商的商业银行出售贷款组合资产,虽然具有收取本息的权利,但要将收取的现金流支付给贷款的购买方,实质上是一种过手协议贷款。所以,判断是否为了自身利益,不是以收款权为标准而是以控制权为标准。判断“控制”的标准是:自身获得并限制他人获得未来经济利益,且对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和未来经济利益同时存在。如果企业不再控制未来经济利益但未来经济利益仍存在,该未来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同样,如果仍存在控制但未来经济利益不再存在,该未来经济利益也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二是“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判断。如果企业既能获得金融资产内含的经济利益,也能够阻止或限制他人获得金融资产内含的经济利益,则判断企业获得了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判断流程是:首先在报告主体层面评估终止确认,并确认是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一部分还是整体。第一步判断获得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力是否已到期(如果到期,就终止确认,否则进入下一步);第二步判断企业是否已转移资产(如果未转移,就不终止确认,并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否则进入下一步);第三步判断企业是否继续涉入资产(如果不继续涉及,就终止确认,否则进入下一步);第四步判断转入方是否有为其自身利益转移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是,就终止确认资产,且确认转移产生的新资产或负债,否则就不终止确认资产,将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一项负债)。2009年10月,IASB基于资产的条件对此进行了修订,简化了判断流程。

三、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规范不仅要解决什么是公允价值的判断问题,也要解决什么是活跃市场的判断问题

公允价值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最受诟病的会计问题,无论是FAS157号,还是分散在IAS各具体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规定,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为此,IASB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列为急需研究的项目,FASB也对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了调整。2009年5月28日,IASB了《公允价值计量》(ED),明确了公允价值定义,确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级,并规定在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允许主体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作为公允价值。这一征求意见稿涉及到公允价值内涵和市场活跃性两个重大问题的判断。

第一,公允价值内涵的判断。《公允价值计量》(ED)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转移一项负债将会支付的价格,并且要求主体基于最有利市场,并考虑“最大程度和最好使用”的理念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公允价值内涵包括有序交易、市场参与者、最有利市场、最大程度和最好使用等要素,对这些问题的判断是判定一项价值是不是公允价值的前提。什么是有序交易?有序交易存在于有序市场,以交易价格来体现。有序市场是与急剧动荡的无序市场相对应的概念,如果市场上交易工具的价格不发生骤升骤降,市场交易者不存在贱价急售,则该市场为有序市场。什么是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计量》(ED)规定的判断标准是:相互独立、熟悉情况、有能力并且自愿交易资产或负债的卖方和卖方。什么是最有利市场?《公允价值计量》(ED)认为,如果出售资产可以取得最多收入或转移负债支付最少支出的市场上的价格,且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最低,这个市场就是“最有利市场”。什么是最大程度和最好利用?《公允价值计量》(ED)规定,最大程度和最好利用是指主体出售资产能使资产最大程度地发挥最好的用途。

第二,市场的活跃性判断。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并未对活跃市场和非活跃市场提供指南。2009年3月17日,FASB了《决定市场是否非活跃和交易是否非贱价急售》职员立场公告(ED),建议通过“二步式”判断市场是否不活跃和交易是否属于贱价急售。第一步,评估市场交易频率、报价来源等外部因素以决定市场是否不活跃,一旦得出市场不活跃的结论则进入第二步,即判断计量日前是否为正常交易留出足够时间,且资产是否存在多个竞价商,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相关报价与贱价急售无关,应当在估计公允价值时作为可观察参数加以考虑,否则,应采用估值技术估计公允价值。

四、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要求解决保险合同是否可以分拆和风险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两个判断问题

IASB2004年3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随后启动了有关保险合同第二阶段的工作。2010年7月,IASB了《保险合同》(ED),规范了保险收入确认和保险负债计量等重要问题。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思想,要正确地计量保险收入,必须将保险合同分拆为风险成分和非风险成分,且以“相互依赖”为分拆标准;要正确计量保险负债,就必须判断保险风险的大小。所以,全面执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必须判断保险合同中风险成分与非风险成分是否相互依赖,风险成分是否存在重大保险风险两个问题。

第一,相互依赖的判断。IASB和FASB将“相互依赖”定义为一个成分的价值取决于其他成分的价值。即:如果某一成分的现金流量影响其他成分的现金流量,则保险混合合同的各成分之间相互依赖,否则认为保险混合合同的各成分之间不相互依赖。例如,对于含有退保选择权的保险混合合同,如果投保人取消存款成分,同时表明投保人也取消了保险成分。再如,对于含有最低担保死亡给付和退保选择权的保险混合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到期前死亡,保险受益人通常会收到最低的担保给付,此时如果账户价值较高,则保险受益人会收到等同于账户价值的金额。对于这样的保险混合合同,IASB和FASB认为保险成分和投资成分的现金流量相互依赖,不进行分拆,而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第二,重大保险风险判断。对于具有商业实质的保险业务,保险合同准则将重大保险风险的判断标准确定为:保险事项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导致保险人支付重大附加利益。如果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应支付重大附加利益,即使保险事项极不可能发生,或者或有现金流量的预期现值占所有剩余合同现金流量预期现值的比例极小,则判断保险风险属于重大风险。而判断是否支付重大附加利益,既要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又要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估计和预测是保险合同中重大风险判断的基础。

五、合同收入准则提出了履约义务是否履行、客户是否取得控制权以及合同中是否包含融资成分三个事项的判断问题

2010年6月24日,IASB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ED),建立了合同收入确认的新模型,要求主体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即在客户取得对商品或劳务控制权的时点上确认收入。正确确认、计量和报告合同性收入,应当明确三个问题:主体是否履行了履约义务,客户是否取得了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合同中是否包含着融资成分。所以,合同收入准则涉及到履约义务、控制权和融资成分三个问题的判断。

第一,客户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承诺,是对合同中履约义务进行识别和分解的判断依据。在这里,合同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的准备工作无关,收入反映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劳务的程度,而非企业生产商品或准备劳务的程度。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公允价值;知识经济;利润操纵;计量模型

一、知识经济呼唤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在工业经济时代,与之相适应的是历史成本会计。它是指以名义货币单位采用历史成本对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记录、计量和报告,进一步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长期决策,为企业内部强化经营管理服务。其理论依据是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确认的实现原则、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这三项原则构成了传统会计理论的核心内容。历史成本原则要求所有的资产与负债的计价以发生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和易取得等优点。

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模式。所谓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 (根据IAS32 规定)。我国1998 年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第一次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规定“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定义主要有两层意思:

其一,该金额是双方都愿接受的公允交易的价格;

其二,公允价值是价值计量,而不是成本计量。公允价值会计,是指以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与负债为主要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属性有两个: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建立历史成本原则和公允价值模式并存的计量方式。历史成本原则虽能较好地反映工业经济条件下以有形资产为主要财富的会计计量模式,但却难以反映知识经济条件下许多知识资源的真实价值。如上世纪90 年代的美国网景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浏览器的开发,成立10个月后其股票市值已高达20亿美元,但它仅拥有十几名员工,亦无任何传统意义上的固定资产,这些知识价值是难以通过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报表来反映的。与此相反,公允价值模式虽能反映智力资产、智力资本,包括知识产权、专有知识在内的知识资产的真正价值,体现对企业影响巨大的无形资产,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可靠性很弱,如果应用不慎,可能连起码的相关性也会丧失。因此,在现阶段应建立一个历史成本原则和公允价值模式并存的计量方式。

知识经济时代对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提出了挑战,要求运用与之相适应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1.知识经济的本源和特征,要求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谓知识经济,按照OECD的定义,就是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传播和应用为基础的经济。其核心是知识的生产,其本源是创造性的脑力劳动。知识经济将智力资源、无形资产和自然资源相结合,以高新技术为核心,来创造新的财富。知识经济的主要特点有:资产的组成以智力资产及其超常智慧的物化而形成的无形资产为主体;人员的组成以高智力的员工为主体,并把管理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产品和服务以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和服务为主体,同时致力于对现有产品的更新和改造,大力提高科技含量;在投资取向上,注重智力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协作进一步统一。知识经济阶段是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它以人类高度发展的知识作为最关键的居于主导地位的生产要素,高科技信息产业迅速发展,无形资产、智力资产作用日益显著,新的制造环境赋予成本管理以更新的含义,这些变化都为现代会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单是依靠以有形资产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的历史成本原则,难以计量知识资源的真实价值。

2.知识经济时代,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涌现,动摇了历史成本会计确认基础和计量属性。因为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是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不在交易完成之日,而在合约签订之时。这就带来了何时确认、确认什么、如何计量以及披露的问题。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历史成本模式。一方面,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预期合约,它在制订时就产生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而由于交易事项尚未发生,自然无历史成本可言;另一方面,衍生工具的价值会随着利率汇率的变动而发生剧烈波动,这一波动反映了衍生金融工具所蕴涵的机会和风险。如果从反映会计主体业务活动真实的价值流动出发,就应以公允价值或现行市价入账,这就必然改变传统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应当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

3.在资本运作、企业兼并的过程中,要求发展公允价值会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新企业的建立、老企业的兼并破产拍卖及企业的拆分,都成为社会资源重组、优化配置的形式。然而,兼并事件的频频发生向以交易为基础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提出了挑战 。因为当兼并事件发生时,被兼并企业整体资产的交易价值往往总是大大超过它所包含的单个资产的历史成本价值之和。为了处理这类交易中所出现的巨额差异,会计上便出现了“商誉”概念。而传统会计没有也无法反映“商誉”这一作为企业的特殊财产,这又是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的挑战。

二、会计计量的公允价值详解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4篇

    所谓的股票连结债券(equity-linked debt),是指本金及利息偿付金额的多少,与特定期间内某一特定股票或股价指数的涨跌幅度直接相关的债券。

    最早的股票连结债券是所罗门兄弟公司于1986年8月所发行的一亿美元S&P 500指数连结次级债券,1990年代以来,这种金融工具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

    对资本市场而言,股票连结债券可以使市场更完备,借助它能够转移或嫁接风险,从而增加市场流动性,减低交易成本,资金需求者及资金供应者当然也能从中获得极大的利益。对发行人而言,可以利用股票连结债券来降低资金成本,或以相同或更低的资金成本来取得新的资金来源。对投资人而言,股票连结债券的主要引力在于其参与的股票市场投资具有保本的特性,且其在一开始时即能够掌握其报酬结构及风险特性,因此研究这种金融工具的特性,探讨其在中国推出的可行性,显得尤为必要。

    股票连结债券与普通债券一样,都有发行人,均须有发行程序,且债券本身有到期日、面值及票面利率。其与普通债券的差别在于其到期前支付的利息及到期偿还的本金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取决于特定期间内某一股价指数或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事实上,股票连结债券可以看作是一普通债券及隐含期权的组合。依其隐含的期权类型,股票连结债券可分为隐含买进期权及隐含卖出期权两大类。

    (一)隐含买进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

    股票连结债券的基本架构并不复杂,最常见的是隐含着买权的债券,其持有者持有此债券的报酬是与标的指数或股票的正绩效连结(如图1);此类债券也可以有一隐含的卖权,使持有者的报酬与标的指数或股票的负绩效连结(如图2)。在这两种情况下,投资人除了该等债券固定的到期名义本金外,也有机会获得与股票连结的报酬;而标的指数或股票的价格变动所引致的期权报酬则根据产品的有关条款,在付息日或到期日偿付。

    首先讨论最常见的结构——隐含买权的债券,这种债券按面值发售,但其利息低于市场水平,甚至是零息的(图1与图2就是这样的),债券持有者除到期可以获得面值与利息外,还可以获得一个与股票连结的买权。例如,假设该产品发行价格为100元,由于其利率低于市场水平,因此其现值低于100元,二者的差就代表了隐含期权的成本及推广、销售此产品的费用。到期时,发行人偿付100元给持有人。

    关于期权报酬的多少,在股票连结债券的产品条款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参与比例,即因股价上涨或下跌,而将导致的股票连结债券本金或利息数额变化的比例。假如债券是连结上证综合指数,隐含买权的执行价格为1500点,参与比例为2,如果到期时指数低于1500点,投资者只能获得100元的面值及规定的利息(零息债券则没有利息);如果到期指数为1650点,即高出执行价10%.投资者除了获得100元规定的利息外,还可以1∶2地分享市场成长产生的收益,即从买权中获得报酬100*(2*10%)=20元。

    (二)隐含卖出(short)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

    在美国,上述隐含买进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大多是与股价指数及窄基指数(如S&P制药业指数)连结。但是,市场上也有与单一股票连结的股票连结债券,其主要是隐含卖出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

    隐含卖出期权的股票连结债券并不保本。事实上,在到期时返还本金的多少,在某一特定价格(通常是原始发行价格的130%到160%左右)内,是与股票价格1:1连结。持有人丧失的上档获利空间,可以得到较高的收益率作为补偿。我们可以将与个别股票价格连结债券视为:(1)持有一到期时可偿付相当于上限价格的债券与(2)卖出一执行价格为该上限价格的价内卖权的合成。如果到期股价超过上限价格,则卖权并无执行价值而失效,投资人可以取回相当于债券到期价值上限的数额。如果到期股价小于上限价格,债券的本金将先用来偿付卖出期权的损失,剩下的返还投资人。

    二、股票连结债券与其它金融工具的比较

    (一)与股票及普通公司债的比较

    股票连结债券是一普通公司债及一隐含的期权的组合,而这一隐含的期权则是以特定的股价指数或个别股票为标的,因此,可将股票及普通公司债视为股票连结债券的特例。在不考虑股利的前提下,可以将股票视为票面利率为0%、参与比率为1的无到期日非保本股票连结债券。另一方面,则可将普通公司债视为参与比率为0的保本型股票连结债券。

    (二)与可转换公司债、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比较

    股票连结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共同点在于都有隐含的期权成份,所不同的地方在于:

    1. 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所隐含的期权是买进买权,但如前所述,股票连结债券所隐含的期权则包括了买进买权、卖出卖权(股票连结债券之报酬与股价的正绩效连结)及买进卖权(股票连结债券的报酬与股价的负绩效连结)。

    2. 除少数例外,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隐含期权的标的股价一般是发行公司的普通股股价,但股票连结债券的隐含期权的标的股价则可能为广基指数、窄基指数或个别股票。

    3.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差异在于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的持有者在要求转换或行使认购标的股票时,会引起发行公司的总股本增加,但是股票连结债券到期时,则不会引致发行公司股本的变动。

    4. 就现金流量的观点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在转换或执行时,不会使发行公司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出,甚至于在认股权证执行时,可能会有相当于执行价格乘以认股股数的现金流入。但是,在股票连结债券方面,如果在到期日将至时,隐含的期权有正的内含价值时,发行人可能会有相同数量的现金流出。

    (三)与在交易所上市的期货、期权的比较

    股票连结债券隐含有期权的成份,但是股票连结债券与在交易所上市的期货、期权仍然存在如下差异:

    1.在交易所交易的期货、期权是场内发行,而股票连结债券则是场外发行。虽然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期权是由期权结算公司担任名义上的发行人,并负责准备公开说明书。但只有在买、卖双方对价格合意时,期权合约才会产生。但是,股票连结债券则须先有发行程序,并应符合一般对有价证券发行的规范,包括事先决定发行数量等。

    2.理论上,期权合约的未平仓合约数量可以是无限的,故交易换手率的概念并不适用;而股票连结债券的流通在外筹码则是有限的,适用交易换手率的概念。

    3. 在交易管理方面,期货、期权是保证金交易,但股票连结债券则与一般股票及债券一样,采现款现券交易,但要遵守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一般可进行信用交易,来适度地扩充其财务杠杆,进而提升其对连结的指数或股票的参与比率。

    三、股票连结债券的经济意义

    (一)股票连结债券对资本市场的意义

    1. 使市场更完备。所谓完备市场,是指在任何市场状况下,投资人都可以用现存不同投资工具的组合,来复制任何一个已有有价证券的风险及报酬的资本市场。

    完备市场的条件必须是社会存在独立证券的数目等于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状态数目,使人们可以创造未来任何的报酬结构。因此,只要市场多创造出一种不同的有价证券,即可以增加对应未来的可能经济状态,则该证券的设计就可以提高市场的完备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证券设计对于市场完备性的价值在于能提供不同的报酬及风险组合,或是满足市场上特定市场投资者的需求。作为固定收益证券与期权的合成,股票连结债券把保本与参与市场报酬两方面相结合,可以提供给市场参与者不同的报酬结构与不同的风险组合,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要。

    2. 重新分配风险。和传统的债券相比,大多数的债券创新都涉及到风险的重新分配,即将风险由发行人或投资人移转给其它更适合或更愿意承担此类风险的人。如果公司可以设计出一种符合某一类投资人风险报酬偏好的有价证券,也可借助于它重新分配风险而获利。对承担某一特定风险享有比较优势的投资人会愿意付出更高的代价,或要求较低的收益率,来取得这些具有此类风险的有价证券。

    例如,一个综合券商可以设计出与股票价格连结的债券,其支付利息数额的多少随着股价高低而增减。投资人可能基于以下两个理由而愿意要求较低的收益率:(1)该公司支付利息后的现金流量将更趋稳定,从而减低违约风险;(2)一些投资人可能愿意承担其它资本市场无法提供的股票价格风险,以获取超额收益。就后者而言,许多能够重新分配风险的有价证券创新也能够使市场更完备。

    此外,一个投资人买进隐含买进买权的股票连结债券而不买进同样到期日的零息债券,就等于放弃了没有风险的利息收入而去交换未来随着股价上涨而获致的获利空间,而这一交换过程即代表了风险的重新分配。

    3. 增加流动性。股票连结债券的产品设计若能符合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习惯,如 S&P 500指数连结债券以每$10美元为一交易单位,并可以公开交易,资金供给者愿意要求较低的收益率,因为他们不必降低卖出报价,或负担额外交易成本,就可卖出其所持有有价证券。

    4. 降低交易成本。由于股票连结债券可视为普通债券与隐含的期权相结合,而两种以上证券的合并交易成本通常比个别证券分开交易的总交易成本低,因此股票连结债券隐含一种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创新价值。

    (二)股票连结债券对资金需求者的意义

资金价值的含义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金融衍生工具;确认;计量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债券及货币等金融资产的交易为基础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它是一种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的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的合约。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其未来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给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带来困难。因此在新准则下如何对其进行确认和计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

(一)会计确认的涵义及标准

会计确认是会计运行的起始阶段,是对企业经济事项或交易的一种认可行为。葛家澍教授指出,所谓确认,是指交易、事项和情况应否、何时以及如何作为一项要素加以记录,并计入报表内容与合计的过程。它应遵循两项基本原则:第一,符合某项要素的定义;第二,能可靠地计量,并认为,会计确认主要解决企业的经济事项或交易是否应该、何时以及以何种要素进入会计系统的问题。

美国FASB在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指出:某个项目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该项目应符合会计报表某要素的定义;二是该项目有相关的属性,足以充分可靠地予以计量;三是有关该项目的信息能够对使用者决策产生差别,即应具有相关性;四是有关该项目的信息是反映真实的、可核实的、无偏向的,要具有可靠性。由此可见,财务报表项目的会计确认应满足四条标准,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确认对传统财务会计确认的影响

1.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按照传统的会计要素定义,资产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指企业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一项资源要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除需要符合定义外,还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与该资源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二是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对资产而言)或未来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对负债而言)能够被可靠地计量。金融衍生工具显然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首先,金融衍生工具不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而在于未来合约的履行情况,且这种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很有可能不发生。其次,金融衍生工具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取决于原生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情况,处于不断的变动中,它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在签订合约时难以确定。再次,金融衍生工具不一定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合约,它赋予了双方按照合约规定进行交易或放弃交易的权利,或在合约规定范围内处理的权利,因此它不属于某个企业拥有或控制。最后,金融衍生工具未来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被可靠地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在不断地变动,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被可靠地计量,因此把金融衍生工具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予以核算都是不合适的。

2.不满足传统会计确认的要求。在会计确认环节上,传统会计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权责发生制,它以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作为核算基础,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予反映和确认,同时要求被确认的项目要具有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等。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订立时,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基本确定,但交易并未实际发生,而且在合约到期时也可能不发生。也就是说,金融衍生工具的权利与义务并未实际发生,收付尚未实现,其未来的现金流量也无法计量。因此金融衍生工具不满足传统会计确认的要求,即现行会计不能反映未来的财务活动,传统会计报表无法反映未来的财务变动。但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预示着未来一系列的财务变动,如果不在表内确认,就不能及时揭示其潜在风险,也不能正确反映其未实现持有损益,这样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残缺性甚至虚假性,满足不了决策者的需要。

3.不符合传统的会计损益确认原则。传统的财务会计损益确认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即在交易发生时,将交易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当期予以确认。因此,大多数交易的损益在会计上可以肯定或合理地确认或预计,并在利润表上加以反映。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待执行的合约,从合约签订到执行存在时间差。如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实现原则,只有等到合约执行后才能对损益加以确认。在此之前,它仅属于一种潜在的收益或损失,在利润表内不予确认和列报。但在此期间,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随着标的物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或损失,如果不能及时地加以确认和反映,势必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

金融衍生工具一方面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条件和标准,不能进入传统会计报表进行确认;另一方面它又具有传统交易的某些特征,即能在未来为企业带来现金流入或流出,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审慎合理的会计确认。

1.初始确认。在我国2006年颁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引入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新概念,把金融衍生工具作为一个新的、单独的会计要素纳入会计报表体系。金融衍生工具的初始确认指在合约签订时将其确认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财务报表要素的过程。新准则中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确认的标准是: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此时尽管合约所约定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实现,但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契约性,使其在签订时就已经拥有了对未来风险和报酬的控制权,符合扩展后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达到会计确认的要求,因此可以在合约签订时进行相应的会计确认程序。

2.后续确认。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确认主要反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与终止确认期间发生的价值变动,它通过收入、费用、损失和利得等要素的确认来反映。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标的资产价格变化频繁,因而其潜在风险非常大,必须在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再确认,即对其期末盈亏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在会计报表及附注中加以披露。

3.终止确认。金融衍生工具的终止确认是指将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消除的过程。当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约定的未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告消失,企业也就丧失了对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控制权,此时就要对其进行终止确认。就金融资产来说,当企业不再拥有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合约权利或失去了对构成金融资产的全部或者部分合约权利的控制时,应该将金融资产或其一部分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这就是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

(一)会计计量的含义

1.会计计量概念。会计计量主要是解决某一项目以什么金额进入会计系统的问题。IASC概念框架认为:“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中确认和记录财务报表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葛家澍教授对认为:“所谓计量,是指对财务报表要素进行量化描述的程序。”两者均强调了量化确定货币金额入账这一要点。因此,会计计量就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

2.会计计量属性。会计计量属性是指所予以计量的某一要素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不同的计量属性,会使相同的会计要素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量,从而使会计信息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在不同的计量基础上。常用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

在这五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反映资产或负债过去的价值,其余四种反映资产或负债的现时成本或价值,是与历史成本相对应的计量属性,可从不同的角度都归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因此,计量属性的选择也就是对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这两种计量属性的选择。历史成本应用得最多最普遍,因为历史成本计量容易取得资产或负债流入或流出的数据,能客观、清晰地反映其实际收付金额。但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订立时的初始净投资为零或很少,几乎没有成本,且在合约持有期间其市场价格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对金融衍生工具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显然是不适宜的,只有公允价值才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最佳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就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确认时,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金额相同。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

1.初始计量。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发生,对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初始确认时,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是相同的。初始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2.后续计量。对金融衍生工具后续计量时,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活跃市场中的报价,金融衍生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其报价可以用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二是公允价值估价模型,金融衍生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需要根据市场环境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矩阵定价模型、现值法等技术方法估计其公允价值。企业应当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相关建议

(一)重新界定资产或负债会计要素的含义

既然金融衍生工具与传统的会计要素含义不相容,不妨对会计要素的含义重新作出界定,使资产或负债的定义能够包容金融衍生工具。这可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内涵,使之能包容金融衍生工具。即取消传统会计要素含义强调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这一限制,使“未来的交易或事项”也可以纳入会计要素的含义。二是扩充现有会计要素定义的外延,即增加要素定义的条件,使之能容纳金融衍生工具。例如可将资产或负债的限制条件“该资源的成本或价值或未来流入和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能够被可靠地计量”放宽,使“价值的变动在后续计量中能被公允、及时地计量”也成为资产或负债要素的条件,从而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到会计要素的定义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金融与资本市场

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的关键在于公允价值的取得。但目前我国的金融和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和完善,真正公允的市场价格很难形成,因此公允价值很难保证其“公允性”。只有在活跃的市场条件下,各种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市价才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实的价值。所以,有必要健全和完善相应的金融和资本市场。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和成熟,加上金融衍生工具本身不确定性高、价值波动大等特点,对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较难。因此,必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加强培训和学习,不仅要注重会计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知识的学习,从而全面提升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的研究

金融衍生工具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创新速度较快。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在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用得越来越广泛。因此,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研究,制定出更加完善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规范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关于财务会计中确认与披露概念问题[J].当代财经,2008(5):105-109.

[2] FASB Statement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 Con No.5.1984:6-9.

[3] 中注协.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