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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篇

摘 要 我国的保险企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转变发展方式过程中提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从合规型风险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管理型、价值型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介绍了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并对其策略制定和实施要素作出了相关阐述。

关键词 风险管控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实施要素

一、国内保险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意义

上世纪九十年代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金融业风险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即损失不是由单一风险产生的,而是由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共同导致的,由此引入了全面风险管理模式。许多国际保险公司将保险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设计、定价、核保、理赔等风险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综合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管理。

为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我国的保险业需要从目前仅仅满足监管要求的合规型风险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管理型、价值型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因此,在内部控制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是保险企业满足多元化、多极化监管的重要保障。

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

1. 适应新型经营管理体系的原则。新型经营管理体系要求各职能部门由管理者变成经营者,逐步建成利润中心和责任中心,这就需要一个专职部门负责和指导企业所有的风险管理活动,完成策略制订、风险识别、控制定期测试评估、信息收集与报告、预警与监督等系列工作。

2. 全面管理与分类监控相统一的原则。在监管环境不断变化、资本市场仍不成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经营环境里,对于国内保险业来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全面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领域的风险实施分类监控和预警。

3. 充分有效与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与自身经营目标、业务规模、管理状况相适应,同时还要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管理。

三、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目标

根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围绕国内保险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实现以下四个关键目标。

1. 战略目标。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围绕国内保险企业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持续开展,与打造一流保险企业的战略目标相适应。

2. 经营目标。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现阶段要确保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规避案件频发现象,提高经营活动效率。

3. 报告目标。确保企业、股东、被保险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沟通,确保企业内外部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满足外部监管要求。

4. 遵循目标。确保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企业内部规定。

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要素

1. 培育全面风险管理文化。

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是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包括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框架、风险偏好、风险政策等。企业要积极推动系统全体员工向主动遵循、自觉合规的方向转变,最终把风险管理植根于日常工作及业务决策之中。

(1)加强对基层员工以及营销员的风险教育。企业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件表明,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以及营销员的风险教育工作和风险态度、行为的宣导。

(2)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尤其是要通过将风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等手段提高“一把手”的风险管理意识。

(3)建立符合企业战略目标的风险偏好。风险偏好直接与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文化、策略、管理技能相关。

2. 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流程。

规范的风险管理流程一般分为五步,即定期识别、定期评估、风险控制、信息收集与报告、预警与监督等,这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1)定期识别。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各级企业、各单位要按照风险职责定期识别出日常经营流程中的风险。

(2)定期评估。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企业风险相关的内部、外部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判别经营活动及业务流程中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存在何种风险。

(3)风险控制。恰当的风险控制活动需要与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一致。风险控制活动包括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制定风险解决方案和方案的组织实施等。

(4)信息收集与报告。企业要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状的风险信息传递和报告机制,保证企业各个层面能够及时获得风险信息。

(5)预警与监督。寿险企业根据确定的风险基准、风险承受水平和风险限额,设定预警指标,动态监测和预警风险分布状况,对超过预警指标的风险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3. 设立全面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

风险管理指标是计算企业风险水平和度量风险变化的数量基础。风险管理指标将主要通过整合保监会规定的风险管理指标、上市地监管机构规定的风险管理指标以及企业目前现有的风险管理指标,并根据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数据支持情况适当吸收国际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指标来完成。

4. 建立风险损失数据库。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2篇

保险投资风险的理论研究得益于学者们将保险企业风险理论的引入。这种研究是循序渐进的,它沿着保险企业风险理论——保险企业(产寿险公司)投资风险理论的路径不断深化和具体化。

关于保险企业风险理论的研究,归纳起来看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保险业为何需要进行风险管理

关于企业风险理论的研究,开创者当属Stulz.他于1984年首次尝试从理论上解释“企业为何要进行风险管理”。Stulz认为,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企业经理人的自我利益。税收的非线性、财务困境成本和资本市场的非完全性。关于企业经理人的自我利益导致风险管理的解释是这样的:企业经理人如果拥有该企业股份,则从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角度,他会厌恶企业风险,选择稳健的经营管理风格,由此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税收的非线性”是指企业收入的平稳性(即收入的波动性<风险>很小)能够降低税收率,进而增加企业价值,故企业需要风险管理:“财务困境成本”是指当企业处于破产状态或其他某种财务困境时,会导致企业成本的上升。因此企业要通过风险管理,避免破产和财务困境的出现。“资本市场的非完全性”是指,投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将导致企业有时无法拥有充足资金从事新的投资,因此企业需要采用外部融资的方式,以应对投资成本的变动风险,这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在Stulz之前的研究中,虽然人们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认识到风险管理的某些必要性,但没有系统地对此加以归纳和分析,Stulz开创性地分析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原因,为后人在该领域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Stulz解决了“为什么”的问题,却没有进一步分析“是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即企业风险管理管理的是哪些风险,如何控制这些风险?将企业风险管理理论成功地引入保险业的当属Schlesinger和Doherty(1985)。他们将企业风险理论引入保险业的分析框架中。他们在分析组合投资理论的运用时,认为保险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最重要和特殊的风险虽然是承保风险,但保险企业的决策者不能将承保风险与企业中的其他风险割裂开来看,各种风险之间都会有正的、负的或为零的相关度。保险企业只有对各种风险进行综合管理才能够更好地降低承保风险。这种既关注保险企业经营风险又考虑保险企业其他风险的观点,是从整体性的高度来分析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它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

(二)如何对保险企业风险进行划分和归类

从理论上解决了“为什么要对保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问题之后,人们开始研究如何从理论上对保险企业的风险进行划分和归类。

D·法尼(1989)从企业管理系统性的角度将保险企业的风险分为三大类:一是来自于保险企业各个业务种类的风险,其中包括来自保险业务的风险。投资业务的风险和其他业务的风险:二是来自保险企业各部门管理职能的风险,其中包括采购风险、生产风险、销售风险和财务风险;三是内部和外部的风险,其中包括来自于错误决策和错误信息等因素的企业内部风险,和来自于监管机构势力范围(例如监管法,竞争法和税法的改变)和顾客及供应商势力范围(例如销售市场和采购市场上的风险)等因素的企业外部环境风险。

这种清晰的分类方法融合进了普通企业风险管理学理论,既考虑了保险企业作为企业的一般性,又考虑到它的特殊性,因此,它是以企业为出发点对保险企业的风险进行划分和归类。但这种风险分类还是属于定性分析的范畴,人们很难根据这种分类对保险企业的风险进行量化,例如:来自错误信息风险及其来自监管机构的风险等就很难精确定量。缺乏对风险类别的定量研究,将导致无法对风险进行定量控制,难以满足一个企业风险控制的需要。

与这种风险分类出发点相同的是,美国精算师协会(1994)M.Santomero和DavidM.Babbel(1997)对保险公司风险进行的分类。美国精算师协会将保险公司的风险区分为资产风险。保费定价风险、资产/负债组合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四类,具体内容是:(1)资产风险,即保险资金的借贷者无法完成对保险公司的偿付或保险公司的资产发生贬值,它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货币风险。(2)保费定价风险。这主要表现为未来投资收入的不确定性。被保险人要求索赔的频率和数额的不确定性以及公司管理运营成本的不确定性等,它一般发生在当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不能满足后来对被保险人的实际赔付时。(3)资产/负债组合的风险。市场利率和通货膨胀的变动会影响到公司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一旦形成对资产和负债不同程度的影响,便可能产生负债价值超过资产价值的风险。(4)其他风险。包括税务、监管或法律方面的变动对投资收益率造成的变动。

M.Santomero和DavidM.Babbel(1997)进一步细化了这种分类,他们将保险公司的金融风险分为6类,其中包括:(1)精算风险,即因保险公司通过出售保单或通过负债来融资而导致的风险。(2)系统风险,即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价值随着市场系统风险而变化的风险。(3)信用风险,即保险公司的债务人无法完成对保险公司偿债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即保险公司在需要资金周转时所面临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5)操作风险,即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不当或违反监管要求的风险。(6)法律风险,即保险公司。管理者或个人在企业运营中违反法律行为的风险。应当承认,这两种分类从保险企业经营的角度出发,更为系统性地分析了保险企业的风险,但基本上仍然限于定性的方法,缺乏定量研究的内容,因此说,这是一种限于从寻求产生原因或过程的角度来对保险企业的风险进行的静态分类。

FlavioPressacco(1995)的研究认为,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损失发生的类型来定义和识别风险。他们认为,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三类损失(风险):第一类是无论情况怎么改变,都有一个固定值的损失;第二类是由金融企业可控范围之外的因素导致的损失;第三类是由金融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的因素导致的损失。这种分类是从策略角度进行的,但界限并不明晰。Oldfield和Santomero(1997)根据金融企业的特点,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将金融企业中的风险分为三类:一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风险;二是精算风险,即可以在所有参与者之间进行转移的风险;三是需要企业采取主动策略管理的风险。这一研究为在风险划分前提下的风险控制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如何实现风险控制

关于如何控制保险企业的风险,研究者们做了大量的工作。针对的风险不同,他们提出的控制措施也有差异,但殊途同归,目的都在实现保险企业的收益最大化。

Gerber(1979),Beard.Pentikainen,Pesonen(1984),Cummins,Derrig(1989),Black.Skippe详细研究了如何对保险企业中的“精算风险”进行管理的问题。精算风险的控制属于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范围,它是建立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基础上的严格定量风险控制。从这个角度来说,精算风险控制本身就是保险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些研究的贡献在于,作者通过对保险公司精算过程中的经验加以总结,将精算风险的控制从实际操作的层面提升到了风险控制理论的高度。

Babbel.Klock(1988),Lamm-Tennant(1989),Bouyoucos,Siegel(1992)研究了如何控制保险企业的“系统风险”。他们认为,保险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其面临的系统风险中最重要的是利率风险,即保险企业在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过程中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利率的变动会使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价值发生变化。为了消除该风险,保险公司应当采用的方法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该方法引导人们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利率与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关系,然后通过合理的资产和负债安排将利率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由于这种风险控制的方法是以风险规避为最大目标的,因此,当保险公司采取这种方法时,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目标。由此看来,如何使企业利润目标同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管理手段有效统一起来,是理论界今后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D·法尼(1989)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谈到了保险企业中的风险控制政策,它包括:保险技术的风险政策、特殊的保费调节政策,投资业务中的风险政策、外汇业务中的风险政策、年终结算政策和设置安全资金政策等。D·法尼提到的风险控制政策可以从实践的角度指导保险企业风险控制,但他的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定量分析。

SantomeroA.(1995)和Babbel(1997)系统地提出了保险公司在技术工具选择上如何对风险进行管理。他们提出,在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中主要有4种技术工具:一是标准化和财务报告,主要通过对承保的标准化以及对风险的识别和划分,每月和每年保险企业都要进行固定的财务报告以查明和降低风险;二是设定承保职权和限制,主要通过对承保范围和资产质量的限定来降低和避免风险,将风险限制在保险企业能够承受的一定的范围之内;三是制定投资的指导方针或策略,即全面考虑市场的系统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和利率风险等,灵活运用风险避免或风险分散策略,发挥资产证券化或衍生金融产品的作用;四是设计激励机制,通过与高层管理者、保险商等签订激励合同,促进他们对企业风险的管理。这种从实务角度出发控制风险的思路是值得借鉴的。

如前所述,Oldfield和Santomero(1997)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首先将金融企业中的风险分为三类:一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风险;二是精算风险,即可以在所有参与者之间进行转移的风险;三是需要企业采取主动策略管理的风险。然后,针对三类不同风险提出了保险公司应当采取的相应控制策略:对于第一类风险,保险公司应将承保程序、保单条款和合同标准化,合理安排对承保行业的风险组合以及对保险公司资产的组合投资,以提高公司的运转效率。对于第二类风险,直接保险公司可以将“精算风险”通过再保险的方式转移给再保险公司,由再保险公司和直接保险公司共同分担风险;将“巨灾风险”和“利率风险”通过巨灾债

券、期权和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形式转移到资本市场,由众多投资者来共同分担风险。对于第三类风险,保险公司应采取积极的手段根据公司自身的特点来控制那些无法转移的复杂的精算风险和企业资产的投资风险。

与保险企业风险控制理论相关的还有风险测度技术,即如何对风险进行量化和控制研究。根据Dr.ChristopherLeeMarshall(2001)的研究。风险测度技术包括从上至下法与从下至上法。前者先设定综合目标(例如净收益率最大化),然后分析哪些风险因素和损失事件影响目标的波动;后者先将目标分为诸多小目标,然后逐一分析小目标的风险因素和损失事件,再将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比较而言:从上至下法操作更为简便,而从下至上法则更为精确。由这种分析方法可以进一步获得相关的数理模型,进而解决风险控制的问题。

二、保险业投资风险理论

Cramer(1930)在他的研究中提出了风险理论在研究保险企业投资问题中的意义,认为保险企业同样需要注重投资业务、关注投资风险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Cramer将风险理论开创性地引入了保险企业的投资研究。在这之后,保险企业投资风险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之间的关系、资本结构风险、管理中的“人”等几个方面。

(一)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之间的关系

当Kenney在研究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问题时,他没想到了保险公司中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存在关联性。1949年,他正式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的观点。尽管他的研究没有分析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的具体联系:但这一观点的提出却为后人对保险公司中与投资相关的风险研究指明了一个方向。

在Kenney研究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保险公司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的关系。Hofflander和Duvall设计了一个数理统计模型用以研究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的关系。Jackson试图通过随机过程的方法研究投资与承保之间的关系。Dained还从实证角度对131家多行业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数理统计分析。尽管采用的方法和角度不同,他们的研究结论却是基本一致的,即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保险公司在投资资产中的股票比例份额会相应减少。这表明,当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增大时,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这些研究将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有效地结合起来,分析得出两种风险的大致定性关系,对Kenney的观点做了内容上的补充和证实。

上述研究虽然采用了本文出自新晨数理统计的定量分析方法,却并未得到两类风险的具体定量函数关系,他们的研究结论更偏向于是对两类风险关系的定性描述。美国学者Dickerson(1961),JosephNeggars(1964),Houston(1964)和Kahn(1964)则从另一个角度研究了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问题。他们在Cramer工作的基础上,发展了一种基于复杂分布的随机过程的模型,这种模型描述了频域损失机率函数和频域损失量函数的相互作用以及频域总损失函数的构造。这种模型可以用来评估保险公司投资的风险。Houston则在两大风险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如何定义和度量风险的问题,由此提供了将风险理论应用于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预测和估计的依据。至于如何定义和度量投资风险的问题,则是由Kahn(1964)引入数理模型加以处理的。Kahn研究了如何将特定的数学模型用于保险企业投资风险预测中,并且阐述了如何将一些简单模型优化成更加复杂的模型,从而达到更高的估计和预测的精确度,并且,这些复杂模型可以应用于解决更加广泛的问题。随着现代数学研究的进展,Bo

rch(1960)开创性地将博弈理论应用到分析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中,从而为应用数学方法研究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提供了更为有力的工具。

然而,所有这些模型都不是足够的精确,不能描述所有保险企业投资中的可变元素。为了提高估计及预测的精度,并且使建立的模型能适用于更加广泛的具体问题,绝大部分欧美学者都将注意力集中到Markowitz(1959)的组合投资理论和Sharpe的金融理论上。这两种理论是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根据投资学的一般原理展开的,如果要研究保险业,则必须加以修正,以切合保险业的投资实践。研究之初,学者们仍局限于以承保业务为主题展开,直到Gurley&Shaw(1960)第一次认识到保险公司是金融中介时,人们才进一步认识到金融理论在保险理论中的巨大解释力。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3篇

我国保险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其探索由“以最小成本实现最小损失”逐步向“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不断过渡,而就其他企业而言,最初的价值创造则是与风险管理息息相关的,因为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风险成本最小的情况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保险企业借鉴其他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并针对自身的特殊性,制定出既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又实现对保单持有人利益的兼顾,本质上这两个目标是相互对立的,但是通过全面的风险管理,可以实现两者关系的相互磨合,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存在着均衡发展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应把握好价值创造与风险管理的关系,以保险企业价值创造作为风险管理的落脚点及最终目标。

二、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体现

(一)基于风险管理视角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

保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危机主要来自客户资源流失、销售渠道变窄、业务量下降,营销人员及中介机构的缩减、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等多方面,而这些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必定致使保险企业声誉严重下降,对于保险产品的销售变得尤为艰难,这样企业的现金流量难以稳定,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企业价值创造更是无从谈起。而在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机具有预见性,能提前做出危机处理的各项决策并切实执行,很大程度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使得保险企业价值创造得以实现。

(二)基于风险管理视角稳定企业的财务状况

保险企业具备风险管理意识的情况下,才能将企业的各项风险控制合理范围内,这样对于企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如对企业资金流动性不足和企业偿付能力较弱等财务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时,要将内外部融资比例予以协调,尽可能为企业新项目的投资争取较为低廉的资金成本。在进行新项目融资时,若能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进行科学估计,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对策,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信任程度和信心会不断增大,才会增大对企业的资金投入,那么内部现金流必然大于外部融资,这样新项目的融资成本则更加稳定,保险企业才能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财务状况也更加良好。

(三)基于风险管理视角降低企业非系统风险

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涉及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个层面,对于非系统风险而言,其主要涵盖承保风险与操作风险两个方面。在风险管理视角下,对于非系统风险能在风险评估、流程控制、组合管理等多种策略的执行下予以防控,只要保险企业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非系统风险加以防范控制,定能减少其发生频率,降低保险企业的资金损失,对于企业价值创造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基于风险管理视角抵御企业的系统风险

从传统的风险管理来看,保险企业发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以往对保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时,较少涉及系统风险的防范,企业管理者也没有对系统风险予以重视。但是近年来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保险企业风险特征也不断变化,保险企业与金融中介的密切相关使得保险企业的混业趋势越发明显,这会造成分业监管体制的不作为,企业系统风险加大。在全面风险管理视角下,保险企业能提前做出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的系统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和抵御企业的系统风险,构建企业安全网,不断增加保险企业价值。

三、基于风险管理视角,探索保险企业价值创造的实现路径

(一)实现保险企业资本的优化配置

新时期保险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存在着密切联系,其资本的优化配置,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资本使用效率及价值创造能力。首先对保险企业的资本总量进行分析,留存风险资本与转移风险资本成为新型保险企业的主要资本构成。通过分析可知:PC+OC=f(RR)+f(TR)。其中PC代表实收资本;OC代表表外资本;f(RR)代表留存风险资本;f(TR)代表转移风险成本。从上述公式可知,保险企业要对留存风险及转移风险特别关注,在全面风险管理下,以恰当的债务比率优化资本配置,实现资本成本的降低,进而不断提升保险企业价值创造能力。

(二)提升保险企业战略决策科学性

现阶段,风险管理及动态战略管理为保险企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基础保证。风险管理与保险企业的税收相结合,能实现税收节约,为保险企业价值创造提供更大的空间。从图1来看,A、B分别代表保险企业形式好与差的情况下的两种税前收入,因企业发展趋势好坏难以确定,故取中间C点,作为企业预期收入,那么CD之间的差额就是风险管理下实现税收的减少额,可见风险管理对于保险企业成本的节约提供了很大空间。加之动态管理战略的实施,对企业的风险因素进行动态模拟测试,根据企业特征,对单个风险或多个风险对价值创造的影响进行分析,实现各类风险的有效整合,并分析个别风险的传递性影响,可以及时做出资本调整,如减少定期寿险的资本配置等,对于股东价值提高可能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因此风险管理与战略管理的结合,对保险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升大有裨益。

(三)优化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与监督

传统的保险企业对于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高,当前阶段,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已然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和员工信心提升不可或缺的手段。完善风险管理并实施有效监督,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重点。建立明晰、高效的监管机制,能使保险企业内部风险管理结构更具完善性。此外,完善的风险管理与监督能力,可以使股东、保单持有人、各类机构等多方利益相关者获得较好预期,使得保险企业对外交流有效性大大增强,进而保证企业最佳的资本水平,增加股东价值,为企业整体的价值创造奠定坚实基础。

(四)降低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成本

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具有绝对成本优势和相对成本优势。保险企业的绝对成本优势主要是指通过对风险的整合实现风险范围内的经济效益。如运用风险组合、风险转移等方式。风险整合还可以帮助保险企业降低管理成本。高质量的风险管理水平可以形成产品价格优势,使客户真正从中受益,提升客户的忠实度。如设计多层次、多年期的保险产品。同时,通过对风险整合的详细分析,有助于保险企业对风险的把握能力,增强企业应对能力,提高企业决策的有效性。而风险管理中的相对成本优势主要是指该优势有利于管理成本的稳定性,进而提高成本计划的有效性,有利于保险企业利润的稳定性。如开发多年期的非寿险风险管理产品,可以帮助保险企业在较长的时期内稳定收入。

四、结束语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4篇

风险就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越高,风险就越大。由于分析角度不同,对银行风险分类的标准也不一。一般可分为市场风险(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国家风险。一般业界所说的三大风险是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这是国际上巴塞尔委员会要求提取资本金的三类风险,是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三类风险。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是个新概念,但这并不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中没有操作风险管理活动。事实上,各商业银行一直都有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实践,但一般使用“内部控制”一类的表述,而且,在多年内控管理过程中,各商业银行都程度不一地建立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框架、制度和措施。不过,相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而言,操作风险管理还缺乏识别标准、管理模式、数据积累等。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具体表现就是商业银行因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由于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网络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损失的银行风险,这些都属于操作风险。可见,操作风险不仅仅包括操作中的风险,还包括内部程序、信息科技系统和外部事件所带来的损失。

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主要有几个特点。第一,具有内生性,除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外,操作风险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则为外生风险。第二,广泛性,操作风险的覆盖的范围相当广泛,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管理中。此外,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来说,风险越高,收益越高,存在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而操作风险和收益没有太多联系。

二、操作风险识别和管理

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需加以识别和管理。

(一)人为因素。主要为内部欺诈、主观违规、操作失误。主观违规有超授权授信行为、逆程序、过度信任造成管理缺位、岗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监督空位、不良爱好(如涉毒、涉赌、涉黄)引发的违法违规。操作失误是由于员工技能水平不高、态度不认真在业务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的,如数字输入错误、将取款记作存款等。由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引起的操作风险一般具有损失小(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发生频率高、难以事先预测的特征,因而非常难以防范。人员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有的是作为,如主观违规,有的是不作为,如业务不熟出错,疏忽大意。

(二)流程因素。包括操作程序遗漏或忽略、产品设计缺陷、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等。过去认为流程越复杂、相互制约性越强越好。事实上,流程越简单越易于操作,流程越短越便于管理,设计越合理越利于控制。这样才能适应变化,确保效率和风险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有瑕疵,往往容易出现风险隐患。

(三)系统因素。系统是现代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命脉。无论是业务发展如网上银行、现金管理还是风险监控,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紧密支持。但是,商业银行高度依赖信息系统,信息数据高度集中也给银行带来新的风险管理难题,如系统安全稳定、IT技术风险防范、数据和信息质量,系统设计和开发战略风险,等等。系统出现如故障、瘫痪,系统不安全、通讯中断以及系统兼容性、稳定性、适宜性方面的操作风险很容易给银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无法估量的信誉损失。此外,从操作风险发生的部位来看,当前与系统有关的操作风险日益增加。由于系统原因和流程问题导致犯罪分子利用系统漏洞实施金融诈骗已经成为妨碍我国银行业资金安全重大问题。

(四)外部因素。银行经营都是处于一定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中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外部突发事件都会影响到银行的经营活动,甚至会产生损失。外部事件引起银行损失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外部欺诈、外部突发事件与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外部人员的蓄意欺诈行为是近年来给银行造成损失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操作风险之一,而内外勾结作案更是令商业银行防不胜防。外部欺诈包括骗贷、抢劫、偷盗、爆炸等风险因素。外部突发风险包括遭受冰冻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等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引起的操作风险是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银行监管法规变化使银行发生损失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尚处在一个较为初期的发展阶段。由银行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关于操作风险监测方法或者具体操作模式还为时尚早。监管机构主要把重点放在提高操作风险(或内部控制)管理质量上,并且要求银行提高对操作风险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了新的资本协议,对银行操作风险提出了新的资本要求。据巴塞尔委员会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仅次于信用风险。2006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的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中,专门为“操作风险的监管”新增一条原则,制定了评估该原则执行情况的标准,提出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佳做法和监管指引。

目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都按照新协议要求,明确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范畴,国际上已形成了对操作风险加强监管的共识,已经形成了相关制度和监管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的有关规定是近年来国际金融界日益注重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现,也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新要求。

在未来几年内,我国银行界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指引》要求,操作风险监管机构是中国银监会和派出机构。商业银行要履行报告义务,提交有关方面的审议报告,对有关政策和程序要报备。银监会定期要进行检查评估。对于高管严重违规、重大抢劫银行等操作风险事件商业银行必须报告银监会和其派出机构。另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指引》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实际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管理,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降低操作风险。

(二)操作风险机制建设。国际上巴塞尔协议将人们的视线更多地集中于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上。但实际上,一个银行的资本量多少并不是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最关键是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机制建设。

1.关于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银行间存在着重大差异。各商业银行主要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逐步建立和探索适应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监督控制;高级管理层的职责;适当的组织架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等基本要素。董事会从总体上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如制定总体战略、政策、定期审批报告等。高级管理层在操作风险管理中职责主要为执行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各商业银行一般以与自身的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结构相匹配成立管理操作风险的部门。具体执行中操作风险人员可能被放在一个部门——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主要拟定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建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缓释(包括内部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定期检查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有些银行在总行层面上建立了首席风险官,在各营运业务条线设置风险经理,对主要业务的关键、高发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测。有些银行在专业领域内如法规部门、审计监察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监管部门,在管理好本部门的操作风险的基础上,为其他部门管理操作风险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有关政策。各商业银行正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管理操作风险的政策和方法。首先,在操作风险政策制定方面,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操作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行各级机构和部门在操作风险中的管理职责。针对操作风险的执行,制定具体执行措施,如详细的《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内容与操作指引》,同时,将操作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植入业务流程改造和IT蓝图建设中。其次,为衡量分析操作风险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标准。各商业银行正在积极研发风险控制与评估、关键风险指标、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损失数据收集和业务持续经营计划等工具。再次,识别操作风险,制定有关制度措施。根据银行风险的特点,加大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并针对性地制定制度措施,如对系统风险、外部等操作风险,有关行制定了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增加应急措施;建立与新产品、新业务发展相对应的制度规定;修改更新产品和流程,塑造流程银行,按流程操作;增加制度执行建设,强化日常检查的频率,加强员工行为排查,等等。

四、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启示

(一)引入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Enterprise

wideRiskManagement简称ERM)是西方商业银行比较成熟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全面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全面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它的全面性、全程性、全员性和系统性。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有高度的相关性,操作风险与其他风险结合将导致风险更加复杂、更加分散,风险损失更加显著,将数倍、数十倍地被放大。因此,在风险管理中应将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联系起来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保证风险管理政策统一、工作协调。同时,操作风险遍布商业银行内部各业务环节、产品线和不同的管理层面,不仅仅是依赖于一两个专门的部门监管,应该从本行、本部门、个人操作抓起。各商业银行应及时上升层次,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辖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形成总体规划,发挥资本在风险覆盖、部门配置方面的作用。

(二)操作风险的缓释。操作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人群、行为和活动,就一定存在操作风险,应尽量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所造成的损失。从操作风险的规避角度分析,操作风险可以分为可规避的操作风险、可降低的操作风险、可缓释的操作风险。除极少数应承担的操作风险外,大部分操作风险都有规律可循,其发生过程类似多米诺骨牌,有前因后果的连锁关系。因此,要查找出其发生规律,通过技术手段切断引发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并通过必要的管理措施加以缓释。

1.商业银行一揽子保险和打包保险。火灾、自然灾害等引起的商业银行财产损失,商业银行的内外部欺诈,对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责任险等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一揽子保险和打包保险承保予以缓释,通过承保转移给保险公司。然而,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尚未开发更多的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方式、有关保险业务品种还有待保险公司创新。另外,保险公司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还不能准确精算评估,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取也存在重大分歧。如对于内外部欺诈引发的操作风险,各保险公司普遍收费高,无疑增加了银行的成本管理,也直接约束了操作风险的缓释。不过,相信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这一局面将逐步得到改善。

2.业务外包。除保险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业务外包来缓释操作风险。将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有关业务交由专业机构管理,增加操作风险管理的效益性。如有关法律风险可聘请具有符合条件的外聘律师诉讼和仲裁;对于风险性高的守护、保卫、押运可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保安公司管理;对于产品评估、网络维护、系统开发也可招标专业公司。当然,选择外包公司,不可能一包了事,也需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理转移风险。事实上基于双方的委托关系,最终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商业银行承担。

(三)建立健全制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总结有关操作风险损失案例,其中大部分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缺位造成的风险损失。因此,要建立健全制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才能够使操作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才能使因操作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做到制度到位,及时立、改、废有关制度,形成制度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规章制度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形成操作指南和岗位流程;二是责任到人,处理到人。要及时跟踪检查执行,增加检查的频率和有效性,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合规管理与合规文化教育。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合规文化,引导全行员工树立对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使风险意识突破传统的部门界限,真正融入全行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习惯之中,让员工认识到自身岗位关键风险点,形成防范风险的有效屏障。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不是一时之需,而是伴随商业银行发展的长期任务,如果要想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甚至在国际金融市场取得一定的地位,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陈余化,赵榄.警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走向误区[J].经济论坛,2006,(13).

[2]姜燕.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度量与管理[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3]曾向阳.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J].广西金融研究,2005,(8).

[4]杨满沧.企业银行博弈与共赢[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5]刘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5篇

保险行业的声誉是由行业内部的全部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共同营造的,因此对于保险业声誉的研究需要站在全行业的高度,从制度层面和道德层面全面维护保险行业形象,建设保险行业声誉。文章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将保险行业声誉视为公共物品,由过去单纯研究保险公司声誉风险拓展为基于行业高度探究声誉风险监管的制度机制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机制及其相互影响关系。

关键词:

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社会责任

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期待相比,我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体现在保险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销售误导、惜赔拖赔、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骗保骗赔等不诚信行为屡禁不止①,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没有良好的声誉,保险业就会丧失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和信用的特殊行业,具有专业性、负债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因而比其他行业更强调契约精神,更看重自身的声誉。加强保险行业声誉建设,可以减少或避免保险经营中的各种风险,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这一保险系统的固有风险很少受到关注,与承保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等相比,声誉风险难以独立观测和量化,其风险主体不是某一特定对象,而是与行业有利益关系的各类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企业、监管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等[1]。

因此,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可以理解为:由于保险行为主体的内部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者对保险行业产生负面评价,从而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失的风险。由于保险行业内外部环境的共同作用,各类风险结构高度相关,存在交互影响。从外部环境看,据保监会统计,2012—2014年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率同比增长分别高达205.78%、32.78%、30.62%。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金融行业,行业整体低声誉正成为制约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2]。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化改革和体制创新的发展,保监会已将声誉监管列入保险业第二支柱的监管范围①,并于2014年分别颁布了《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3],界定了声誉风险的内涵,明确了保险公司应从组织分工机制、信息披露、监测分析处置和报告机制等方面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形成以统一市场监管、新兴市场、风险与价值并重为特征的制度改革;从内部环境看,随着“互联网+”行动规划的实施,各类保险利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渠道不断创新,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性减弱,开放式的网络与信息渠道提高了由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导致的行业声誉受损的可能性,从而引发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甚至威胁国家的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以往研究认为,保险监管机构作为保险声誉的关键利益相关主体之一,可以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来预防保险声誉的“公地悲剧”,从完善监管的角度激发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维护和建设行业声誉的积极性。然而,仅仅依靠制度约束和道义劝诫使保险业利益相关者维护行业声誉的方式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一定激励作用,但监管成本高,实施也存在很大难度。在现有的关于保险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中,行为主体社会责任对集体声誉的作用机制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是对于经济、社会、生态利益的一种平衡各方利益的折中方案,是维护共赢发展的必要手段。保险公司强化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是有效维护保险声誉、平衡各方利益的手段,只有该种手段有效运行,声誉风险得以有效控制,保险业才能在新的高度健康发展。然而,提高保险企业社会责任能否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声誉这一公共资源,答案在于能否给企业找到一个强有力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理由,使建设保险行业声誉的收益高于声誉风险预防投入成本的门槛。由于对声誉风险的监管依赖于制度层面与道德层面的双重激励和制约,本文基于制度层面和道德层面,从行业整体道德水平提高的角度进行分析,将保险行业声誉视为公共物品,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由过去单纯研究保险公司声誉风险拓展为从行业的角度探究其风险监管的制度机制和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机制及其相互影响关系。

一、文献综述

好的声誉能够减弱信息不对称,规范行业秩序,使行业健康发展。然而,以往研究都是基于个体声誉的角度展开,并未深入探讨集体声誉的建设问题[4]。Tirole[5]、Winfree和McCluskey[6]对个体行为与集体声誉关系的研究认为,集体声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个体通过影响消费者对其自身行为的评价来促进集体声誉的建立或破坏。如何对声誉风险进行管控,一些研究者认为保险业声誉差是因为保险公司的不当竞争和不道德行为造成的,因此,需通过加强监管来维护保险业声誉[7]。保险声誉管理与保险行业、保险企业和保险从业人员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崔亚和谢志刚从保险声誉管理与商业保险行业关系角度进行的研究,认为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构建能够独立于甚至超越行业其他主体的外部约束力量,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赵军[8]认为在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中引入声誉机制能够有效抑制保险市场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并且声誉机制能够通过信号传递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果。但是,声誉机制是构建保险市场声誉的信息基础,其有效作用依赖于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和市场监管,目前我国对市场信用评级、信息有效披露和降低产品信息不完全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加强。王翠菲(2014)[9]则从保险声誉管理与商业保险从业人员关系的角度,采用问卷调查方式研究了诚信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的综合影响,认为诚信文化建设能够改善销售人员从业心态和诚信态度,规范其销售行为,维护企业声誉,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的销售业绩。

在现实中,仅依赖于单一途径的外在监督并不总是存在的,有时还会存在监管失灵,这就需要重新审视保险声誉管理的内容和方式,从监管以外的层面对保险行业声誉进行管理。弗里曼[10]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他认为,企业为了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要以追求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为目标进行管理活动,而非仅仅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广义上,利益相关者不仅包括企业股东、消费者、债权人、雇员、政府部门、媒体等主体,还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行业的声誉管理和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考虑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接受他们的监督和约束。作为道德载体的社会责任有助于维护保险行业的声誉,但社会道德层面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个体的社会道德判断标准也是不同的,因而对集体声誉的评价也应是多角度的。早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在于企业是否具有承担股东收益最大化以外的责任,这一阶段为社会响应阶段;进一步,学者们的研究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测量与制度化展开,代表性成果有Clarkson的RDAP模式、Hopkins的SRE模型、Fortune排行榜、Domini400社会指数等,这一阶段为社会绩效阶段。但是,数学模型仍然难以全面解释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而利益相关者可以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组织目标实现过程影响,能够更好地解释具有亲社会偏好的行为。学者们进一步对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研究,对社会责任的研究进入利益相关者阶段,明确提出了研究的内容与方法,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揭示了企业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和谐相容的关系。在互联网技术与思想影响下,利益相关者在社会责任平台上聚集的同时,社会责任维度也将涉及更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也必然扩展到行业社会责任。

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

(一)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内涵与特征当组织内部要素外部化进而出现交易成本时,制度安排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为社会责任制度化提供了理论基础。讨论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首先应从风险的内涵与特征出发,确定制度激励约束机制的范围和方向。关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内涵的界定,目前尚无一致的描述。根据保监会2010年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对于声誉风险的界定以及谢志刚等(2013)对于保险行业风险的观点,本文将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定义为由于保险行为主体的内部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造成利益相关者对保险行业产生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关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特征,本文主要从复杂性、非独立性和外溢性进行分析。首先,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复杂性。风险发生的诱因复杂多样,由于“众口难调”而引发集体声誉负面评价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并且,声誉风险产生的诱因通常与保险行业其他七类固有风险以及制度层面的控制风险密切相关,难以清晰剥离。根据风险理论,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外部事件”是指对于保险行业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事件,“内部管理”是指保险内部利益相关者根据外部的不确定因素做出的行为选择。声誉风险的复杂性极易造成不当的内部判断和行为选择,这可能造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者利益相关者与外部环境的矛盾,从而增加行业声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非独立性。从风险类别上看,声誉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均呈特定的关联关系,也就是保险行业的所有风险都孕育着声誉风险,具有内生的综合性。从风险主体上看,保险行业声誉的主体并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由保险行业内所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直接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行业内部的一个重要风险主体,其声誉风险是构成保险行业集体声誉风险的主要内部因素,个别保险企业的对行业声誉的破坏将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同理,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又是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的主要外部因素,好的行业声誉使所有利益相关者受益,个别利益相关者破坏行业声誉的行为会使所有利益相关者遭受声誉损失,让人们认为“保险都是骗人的”。最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具有外溢性。较其他风险而言,声誉风险在信息时代的传播渠道更多,传播速度更快,传播受众也呈裂变反应,具有明显的溢出、放大效应。这种外溢性体现为保险行业声誉的“定势效应”和“磁场效应”。社会心理学将声誉分为“认知声誉”和“情感声誉”。其中,“认知声誉”来自于社会评价或社会认知,即保险行业声誉风险受到社会认知心理过程的“定势效应”影响。对于保险行业而言,一旦低声誉形成并稳定下来,利益相关者的预期评价将受到原有认知的影响而产生思维惯性,如果继续强化或扩大低声誉风险程度与范围,势必造成消极影响。“情感声誉”则具有“磁场效应”,同质声誉相互吸引,异质声誉相互排斥。行业声誉越好,越能够吸引高素质利益相关者,将不符合行业声誉标准的利益相关者摒弃在外。行业声誉越差,高素质利益相关者流失越严重,最终造成保险业利益相关者的逆向选择,进一步损害行业声誉。可见,行业声誉风险由内外两种动因共同作用,导致行业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产生不利的差异,这里的预期目标是行业集体声誉期望获得的认知评价或情感好恶,是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的制度安排随着政策的放开,我国保险业近年来有混业经营的趋势,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0家大型保险集团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业务,业务的交叉与融合使得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行为主体范围有所扩大,不仅包括保监会、保险经营机构、保险行业协会,还包括其他银行、证券、基金、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媒体和社会公众,各行为主体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影响保险行业声誉。制度安排是在特定的活动空间、范围内的一种行为规则,表现为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集合。广义上,制度不仅包含正式、理性、系统成文的行为规范,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理性、非系统且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如道德、观念、习惯、风俗等。本文所探讨的制度安排是指狭义上的正式制度,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者和主管部门,是行业制度安排的主要设计者和治理者;保险机构及行业协会是行业制度安排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媒体和社会公众是声誉评价的监督者和提供者。对于保险行业声誉风险来说,其监管制度安排的本质就是确定保险声誉利益相关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必须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与党中央精神保持一致,建立制度之中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和平衡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这是制度精神实质所在,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组织成员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也是制度安排和实施的基本准则。因此,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应基于科学、合法、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体现风险管控的科学性,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支持保险行业发展战略,并且要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配合,形成制度与道德之间的整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声誉风险管控效率,通过对利益相关者激励约束,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和谐共赢。

(三)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的道德手段传统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企业在实现经济目标的基础上,还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Carroll和Buchholtz[1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质量进行甄别,促进利益相关者自身价值与企业价值的融合,促进二者形成良好关系,提升企业声誉。Brammer等[12]对英国227家企业声誉和社会责任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二者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是影响行业发展潜力和企业竞争水平的重要因素[13]。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虽不能直接实现价值创造,但是能够通过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实现声誉资本效应,吸引高质量的利益相关者,进而改善行业的发展环境,形成以长期行业声誉租金弥补企业短期行为机会成本的良性循环。由于行业声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建设企业声誉的溢出效应也会使行业声誉有所提高。因此,承担基于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是应对保险业声誉风险的有效途径。社会经济观认为,企业的首要目标是保证自己的生存,利润最大化只是次要目标。因此,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例如关注环境保护、尊重和保护员工的各项权利、不通过欺骗性的广告宣传谋取利益,通过融入社区和慈善组织改善自身在社会中的形象。然而,自1992年我国引入“寿险人制”以来,保险营销团队迅速扩大,保险企业为了迅速占领市场采用了“人海战术”,雇佣大量缺乏专业知识和培训的员工销售保险产品,由于缺乏制度和有效的监管,销售误导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声誉。在制度缺位条件下,低声誉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会对行业乃至社会产生恶劣影响。就集体声誉风险而言,消费者、媒体、其他合作者甚至行业监管者都有可能是提供行业声誉负面评价的行为主体,它们也同时位于系统内声誉风险评价的对立面,但个别企业的低声誉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声誉水平,当行业低声誉风险危机爆发时,公众最终会选择以脚投票。

三、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首先,实行内外部相结合的监管制度。目前,已知的声誉风险监管方法主要是行为主体对声誉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而声誉危机本身就是一种不确定事件,突发诱因难以预知,并且防不胜防,声誉危机的发展方向也无法预料。低声誉延续期间的应对和控制手段往往难以左右,事后监督有可能将声誉风险视为一个静态的评估结果,而不是一个由内部因素决定、外部因素驱动,二者相互作用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本文建议在监管制度设计时,从系统内外同步进行风险控制,即在外部建立相对独立且位于系统顶层的社会监管机构,形成风险外部约束;从内部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制度安排,中介制度管理,降低信息不对称性,改善保险机构与消费者两大利益相关者在行业系统中的对弈格局,形成有效沟通的内部激励。

其次,在分部门监管基础上实行综合监管。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务已部分实现混业经营,保险产品的功能已由单纯的风险分散上升到资产管理,保险业务部门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融合的趋势越来越强,但监管方式仍然是分业监管,各个监管部门只负责管理“职责之内”的事,这会导致监管真空,一旦出现争议和纠纷,社会公众往往会将错误归咎到保险业上,对保险行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为了预防此类潜在风险的发生,保监会应与银监会、证监会等监察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积极进行协调和配合,采用综合监管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破坏保险行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此外,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最后,实行多层次、递进式监管。如果一个行业的声誉风险监管制度安排未能将所有利益相关者作为风险行为主体,而仅考虑了其中一方,则难以全面地监控和管理声誉风险。因此,本文建议在监管制度设计时,对保险行业声誉风险主体范围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制度框架内容。根据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1971年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的三个层次,可以基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声誉建设目标,为我国保险企业建立多层次递进式目标。第一层次,是履行基本的经济职能。企业首先应保证优质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提供,并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解决待业大学生以及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在我国保险营销员数量猛增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在进行专业知识配送的同时,注重职业道德教育,为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保驾护航。第二层次,是承担相关社会问题的责任。对于保险消费者的社会责任而言,应加强对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和利益保护;对于保险营销员而言,应增强其对组织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受尊重感,从而提高其组织认同,增加其行业声誉建设行为。此外,保险企业应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对保险知识的宣传等。第三层次则包括新出现但还不明确的责任。例如,保险企业在对老龄化人口提供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同时,对老龄人群的健康和养老问题给予更多关注,为老龄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险知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等。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对混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防等。

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能够提升保险行业和企业的形象,降低保险业发生声誉风险的可能性。保险企业直接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仅能够拓宽业务范围,提高市场份额,还能够为整个行业赢得广泛的社会尊重和良好的行业声誉。本文建议保险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运用自身的资源同社会各方的利益相关者形成良性互动,推动行业及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在保险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中,纳入社会责任理念,使企业意识到承担社会责任能使企业自身和整个行业共赢。同时,国家政府制定激励机制,奖励对社会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使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中与和谐的社会共生共存共发展。

参考文献

[1]崔亚、谢志刚:《保险行业声誉风险的成因与管控研究》,载《保险研究》2014年第7期.

[2]祝伟、黄薇:《保险业低声誉的经济学解释:基于时间不一致偏好的视角》,载《经济研究》2013年第8期.

[3]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2015年2月13日.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6篇

关键词:保险企业 财务管理 风险 监控 技术平台 对称性

一、保险企业财务管理面对的主要风险因素构成

财务管理(FinancialManagement)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投资),资本的融通(筹资)和经营中现金流量(营运资金),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财经法规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在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如果存在风险,那么就会涉及到整个公司的资金链运作的过程和整个管理环节,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认知风险的因素构成,对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有着重要指导意义。首先,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外部宏观环境所带来的风险因素。例如:市场主体增多,恶性抢占市场份额而采用的变相回扣等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如:国家宏观经济因素、政策等影响。其次,企业财务管理微观环境所造成的风险因素。包括人为违规操作,传递偏差信息;流动资金不足不能及时履行偿付责任;缺乏科学投资组合单一运作资金,投资收益率低且波动大品种;自身财务机制存在缺陷如:经营费用控制、准备金提取,成本核算控制;贯穿保险业务经营的产品,承保,理赔等等各环节风险;最后,企业财务管理客观条件所导致的风险因素。主要是指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定地域范围内需巨额保险索赔的巨灾风险,这已成为近年企业防范的重点对象,影响巨大,严重时会导致破产。

二、现目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存在的风险问题

目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受各类风险因素影响与制约,暴露出薄弱的控制能力,主要表现在:

基层公司经营管理者普遍风险意识薄弱,存在抢任务淡管控,为确保保费年指标完成,采用与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手段,致使经营过程中留下许多风险。

现阶段保险市场面对激烈竞争,一些基层公司为争取拉拢大单业务完成计划任务,公然违背保监会规定,通过高手续费买业务,扰乱市场。如:车险,虽然各地行业协会具体规定了支付给中介的手续费佣金不得超过保费的15%标准,然而不争的事实是,市场上有的经营主体,明的是跟单手续费执行协会标准,暗地里采用不正当手段给予高额补贴,市场上公然支付的却有高达25%,成了哪里费用给得高就上哪出单,这显然是导致承保是亏损的一个重要因素,于是采用滚雪球来弥补业务亏损,而一旦遇上预期增长停滞则资金链将会断裂。或者采用违反监管规定,做假退费,假赔案和业务不进账、挂假应收保费,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被埋下。

目前一些大宗客户为有效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对一些财产保险项目购买采用对外招投标制度,而各家保险公司为争取到大单业务,纷纷不受行业自律,恶性竞价降低财产险费用率,致使中标后的盈利空间在原基础上大幅度缩水,挤压,这也为后期的大额度承保带来了风险。

缺乏高水平财务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基层公司缺乏风险管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激励机制,大多都以事后控制,事前风险评估控制重视不够,事中风险控制投入财、人力和技术不足。

经营成本显著上升。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客户退保金、客户赔偿金、人佣金、公司经营费用等,在对这些开支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将其严格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并确定一定的金额投放比例,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

三、提升保险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一)逐步培育出企业财务管理的风险文化

近年来,保险企业在建章立制上基本与国际保险公司接轨,但面对系统复杂的企业风险管理工程,要将它们得到认可、支持并最终贯彻执行,就必须在企业内部培育出统一的一种大家都认知和遵从的风险文化,才能将财务管理风险理念渗透到每一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调动全员参与,所有人都负有风险管理的义务,并自愿自觉遵守风险管理措施。推进中切忌采取激进方式,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步骤实施,适当调整。

(二)建立严谨全面的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体系

保险企业须通过完善组织结构、财务会计制度、业务流程和内部审计、信息系统等多块内部元素来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发生,确保稳定经营。一是将财务管理风险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纳入日常经营管理贯穿整个活动,同计划、组织、实施与监督;二是加强完善董事会内部机制建设,规范各职能机构议事决策程序,形成权力制衡;三是加强财务管理风险专业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提升关键岗位人员风险管理综合素质,开展对财务风险隐患对策探讨等,改变与现实需求脱离的现象。四是进一步严格督促客户实名制制度的执行到位,建议保单上统一留存保险公司的售后电话,避免保单登记营销员联系电话,把握业务主动权,有的还随人走保单流失。

(三)实施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动态化”监控

要逐步健全监管各类风险因素、风险管理问题改进的工作方向,改变“静态”风险监控,确定出适宜自身财务风险管理的“动态化”监管模式,制定出具体风险量化指标和相关检查标准,通过应用现金流测试、财务追踪系统和敏感性测试等手段,将财务风险因素通过“动态化”监控,及时将风险因素化解。同时从“动态化”监控中挖掘隐蔽风险,给予有效消除,从而提高风险预防前瞻性和有效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活动风险管理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体制的改革,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客户经理制,将经营业绩和客户经理的薪水联系起来,提高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对保险公司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保险公司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进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建设公司内部文化,将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管理目标的实现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了解和掌握保险公司岗位制定的目标、能力、业绩以及素质等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提高任用、选拔、培养员工的工作效率,在吸纳人才的同时,也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坚持以人为本,使全员上岗制度真正地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人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保险公司部门的作用,对防范保险公司的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探索科学有效的财务风险管理技术平台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高速发展,风险管理有效实施关键因素还得靠风险技术平台有力支持,通过功能强大程序,可从数据库中得到分析结果,为人们获取计划决策信息,将其变为最新的战略策略,从而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度量。只是目前风险管理技术平台开发任务十分艰巨,主要难点是技术水平难以支持风险管理框架的有效实施,因此,企业要充分吸取国外先进基础构建技术经验,引入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及时引入风险管理领域新技术实践,努力探索出适合自身风险管理模式体系的技术和方法,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效果。

(六)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控制

投资风险一般是指企业投资的预期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只有保险公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具有统一性,才能对公司的投资行为进行有效的调节。投资活动是保险公司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投资成功与否和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保险公司只有充分发挥现有的所有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因为保险公司的投资环境十分恶劣复杂,在投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风险。为了做好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就需要公司建立科学的资金集中统一体系和投资管理体系,从而将公司的财务风险降到合理的范围内。

(七)实行资金集中管理

财务管理的中心就是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集中战略顺利实施的保证。保险公司应该首先对企业的资金流入、流出进行控制,对下属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动态分总,对下属公司的收支行进行有效地监管,其次是统一调配资金,较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节约资金成本。

(八)加强保险企业信息披露的对称性传递

来自不同渠道的保险信息,都有利于公司针对变化作出应对措施,而且这也是企业决策者、监管机构及投资者渴望得到的,它对促进公司不断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而目前保险信息不对称又是一大难以解决的难题,主要是保险中介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常向企业提供虚假或者隐瞒客户信息,使得企业信息系统存在漏洞也带来风险管理隐患。因此,保险企业要尽快堵上这一管理缺失,建立起良好的信息系统支持策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能准确、及时、充分的获取并处理各种信息,不断扩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加经营透明度,调动广大投保人的社会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从而有效的减少保险经营风险。

(九)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建立安全可靠的财务风险信息系统,如客户信息系统,其中包括客户的财务信息、账户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如保险公司风险监控系统,其中包括不良财务的信息、保险公司违规性信息以及客户监管信息等。合理利用风险管理手段可以及时地检查财务人或财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采用完善的风险管理检测与控制的技术手段,既可提高风险监控的效率和权威性,又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员工的行为,防止出现内部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可以防止风险的判定及管理水平受到外部不良因素的影响。

(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引导公司积极开发使用预算管理系统,做到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考核的全流程系统控制,实现技术“硬约束”。将对费用预算及管理的各项要求在固化在系统中,以系统控制形式代替人工管理。通过系统功能模块设计,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基层公司各科目费用预算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准确甄别风险。还要加强系统整合,将现有业务、财务、收付费等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充分整合,将对预算管理的各项要求纳入每个系统之中,贯彻到公司经营的全部流程。加快相关辅助系统的建设,如销售管理系统、费用报销系统等,对费用异动情况进行自动风险提示,便于上级公司及时调整资源调配模式、化解潜在风险。

参考文献:

[1]章伟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浅析[J].青年与社会,2013

[2]黄涛.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优化研究[J].时代金融,2013

[3]陆军.完善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提高保险企业盈利能力[J].中国证券期货,2013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7篇

Abstract: China's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 began in 2016, which marks a new stage in the solvency regulation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s solvency. Solvency is the lifeline of the insurance company, and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do a good job in the management of solvency in the new period.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international insurance supervision mode, analyzes the background of 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 analyzes three pillars regulatory framework of 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 demonstrates the urgency of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the solvency management system, and puts forward the key areas to be concerned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solvency management system.

关键词: 偿二代;偿付能力管理;风险管理

Key words: 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solvency management;risk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0-0220-03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财富不断积累,社会公众的保险需求也不断提升,保险业保费规模快速扩张。回顾保险业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除了九十年代后期销售的高预定利率保单之外,保险业务的资产和负债质量一直较好。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权益,更好地匹配资产和负债,增强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保监会逐步放开了投资渠道和比例限制,分阶段地完成了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在此大时代背景下,保险公司的风险特征发生了重大变化,权益资产和另类投资比例大幅上升;部分公司采取短负债、长资产的配置策略,流动性风险凸显;随着信息系统的集中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信息技术风险为核心的操作风险也日益增加。如何做好新时期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监管的核心问题。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应时而生,该体系与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金融监管普遍采用的三支柱模型理念一致,除了更加科学的计量保险公司的风险外,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借助各利益相关方的力量共同监督保险公司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水平。本文拟探讨建立健全偿二代时期的偿付能力管理体系的重点和应关注的事项。

1 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模式

受各国保险市场经济环境、发展背景和水平等差异,目前保险业尚未建立起全球统一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从整体上看,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主要有两个代表性模式:一是欧盟体系(欧盟Ⅰ、欧盟Ⅱ);二是美国风险资本制度(简称RBC)。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正在组织全球大型保险公司进行国际资本监管标准的制定和实地测试工作,预计2019年开始实施共同框架。该规则体系也是以风险为导向,以合并报表为基础,充分反映保险公司风险状况,加强资本监管。

2 偿二代监管体系解析

偿二代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体系(1-17号监管规则)自2015年进入过渡期,2016年开始进入正式执行阶段,各保险公司停止执行原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体系。在偿二代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监管将依托于三个支柱开展:

2.1 第一支柱 第一支柱的核心在于风险量化。在偿一代体系下,风险与保险责任准备金、风险保额等挂钩,不直接体现资产风险。随着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的放开,特别对于寿险公司,风险主要来源于资产端和资产负债的匹配情况。在偿二代体系下,最低资本与风险直接挂钩,根据可量化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大小计算最低资本要求。计算方法更加的复杂,对资产基础数据数量和质量要求也大大提高。除了可量化风险外,还引入了控制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和附加资本要求(如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顺周期资本要求等),使得资本涵盖的面更广泛。从2016年1季度披露的季报摘要来看,保险公司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都大幅度上升,资本溢额大幅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一定的分化,风险较高的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下降,体现出了风险导向的设计理念。

2.2 第二支柱 第二支柱主要包括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和分类监管。其中,风险管理能评估涵盖七大类风险,对每类风险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和评估标准。保监会将每年组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此种做法与欧盟Ⅱ有相似之处,创新点体现在将评估得分与最低资本要求挂钩,以80分为分界线,80分之上可以减少资本,80分之下将增加资本要求。这一创新将偿付能力管理水平与资本要求相联接,风险管理直接创造价值,将大大推动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分类监管也体现出中国特色,保监会将在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两个层面上根据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状况,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与偿一代相比,评级与风险挂钩,风险越大,评级结果就越低。

2.3 第三支柱 受限于监管资源与成本,现代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通过提升保险公司透明度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关注和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水平。在偿二代体系下,信息披露分为定期披露和日常披露两个层面。定期披露主要是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披露季报报告摘要,其中包括偿付能力状况、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现金流状况。日常披露主要是在影响保险消费者投保和续保的关键环节,主动告知偿付能力状况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从监管规定上看,不仅投资者和分析者将高度关注偿付能力状况,保险消费者也会逐步了解并作为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进而影响产品销售。

3 构建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管理体系的紧迫性

偿二代不仅涉及风险量化,更加强调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与偿一代相比,体系更加完整,三支柱之间逻辑更加一致。偿二代自2016年起执行,建立健全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3.1 从外部因素上看,是监管合规的必然要求 按照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履行定期披露和日常披露要求。从执行的角度来看,主要存在两大困难,一是基础数据;二是复杂大量的计算。在监管要求的时限内(每个季度结束后25日内)按时、准确完成报告编制将是一件挑战性极强的工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特别是中大型保险公司,资产分散在不同的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及时获取上百维度的资产信息难度极大。欧洲保险公司在实施欧洲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时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此外,最低资本的计算方法上除了因子法外,还大量采用了情景对比法这种需要进行大量计算的方法,这也对按时完成信息披露带来了非常大的压力。在偿二代体系下,量化计算需要投资、财务、精算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在组织壁垒分明的保险公司中,如何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也是一大难题。

3.2 从内部管理上看,是提升价值和企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偿二代体系正式实施之后,将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在保险公司真正的落地。风险管理做得好的保险公司,不仅能够降低最低资本要求,提升股东回报,还能够提升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而在市场上树立起管治良好的品牌形象,从而有利于保险产品销售。反之,如果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较差,不仅会加大保险公司自身风险,通过信息披露,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将逐步成为竞争优势。

4 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国际实施经验分析

从偿二代体系和内容来看,与欧洲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相似度较高,以下通过分析欧盟II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关注的重点领域,为我国保险公司做好偿二代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4.1 报告和信息披露方面 按照欧洲监管要求,欧II实施分为两个阶段:过渡阶段和正式实施阶段。在过渡期内,2015年保险公司季度报告需要在季度结束后8周内提交,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结束后的22周提交;自2016年开始,季度报告需要在季度结束后的8周内提交,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结束后的20周内提交。转入正式实施后,季报报告需要在季度结束后5周内提交,年度报告需要在年度结束后14周内提交。为达成监管要求,欧洲保险公司主要遇到以下困难:

①工作流程方面的挑战。报告编制的时间大大缩短,要求建立快速高效的工作架构。由于欧II技术方法的复杂性,工作流程变得更加的复杂,除了财务部门外,风险、精算、内控、税务和投资等部门都要参与到流程当中,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内控流程,确保按时准确完成报告编制。除偿付能力报告之外,公司还需要兼顾会计报告和内含价值报告等。

②基础数据方面的挑战。需要充分理解复杂的监管规则,并在整个报告流程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并确保来自于不同来源的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尤其是资产方基础数据,资产数据分散在托管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第三方,现有的资产数据不能满足欧II的需要。

③信息系统方面的挑战。鉴于时间和质量要求,必须要建设财务编制信息系统,提供自动化编制的解决方案,涵盖基础数据的获取、存储和检查,将财务和风险数据进行整合,建立系统内部控制,保证数据的质量和安全。

从保险公司准备情况来看,大部分保险公司正在制定报告流程、建立报告系统。领先的保险公司在报告流程方面主要将偿付能力报告流程与其他报告流程进行整合,健全报告编制内控流程;在数据管理方面,梳理整合欧盟II和其他报告的基础数据要求,自动化基础数据获取,提升基础数据质量。

4.2 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方面 欧盟II的二支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自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内容主要涵盖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欧洲保险公司主要在以下遇到潜在的挑战:一是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偏好体系,对重要风险形成风险容忍度,并制定风险限额;二是偿付能力评估和业务规划,识别未来偿付能力变化趋势,制定偿付能力和流动性应急预案,将压力测试、持续性分析和风险调整评价体系与公司战略计划相融合;三是风险治理架构,耗费大量时间确定各类风险管理责任人,健全三道风险防范体系,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难以有效开展风险监测;四是信息披露,大部分保险公司需要公开披露风险管理框架、流程和自评估情况。

5 做好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管理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

从2016年开始,偿二代监管正式开启。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二代实施为契机,化挑战为机遇,苦练内功,持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水平,打造核心竞争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5.1 偿付能力管理架构 偿二代的监管体系较偿一代更加精细,更加贴近风险,同时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多要求。偿一代的方法较为简单,与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的关联度不大,体现在治理架构上,董事会主要是负责报告的编制和资本补充,发挥的作用有限。在偿二代体系下,风险状况与资本要求直接挂钩,体现了现代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于监管资本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将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此外,监管机构也赋予了董事会在信息披露方面更明确的职责。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自上而下的建立起偿付能力管理体系,以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作为偿付能力管理的最终决策机构,对偿付能力政策、资本管理、偿付能力风险容忍度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在出现偿付能力危机时,及时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管理层负责落实董事会确定战略、方针和政策,明确偿付能力管理主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流程、具体部门和具体岗位,体现在部门和岗位绩效考核中,将偿付能力管理体系融入公司整体运营架构。

5.2 偿付能力管理制度 制度体系和管理政策是各项管理要求落地的基础和手段。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公司应当首先建立起整个公司的偿付能力管理制度,明确偿付能力管理的目标、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和关键工作流程。在总领办法的引导下,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第一支柱下,需要建立起偿付能力报告制度,明确资产、负债基础数据管理要求,制定各部门间配合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确保各类偿付能力报告能够在监管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此外,还要针对重点难度问题,编写技术手册,控制操作风险。第二支柱下,需要建立起两个自评估制度,一是偿付能力管理能力自评估;二是分类监管自评估。自评估不仅更好地支持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开展评估工作,更重要的是建立自检程序,不断提升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第三支柱下,需要建立偿付能力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日常披露和定期披露各项要求如何在公司各部门、各信息系统中得到落实。同时,加强对销售人员、柜面人员、客服人员等的教育培训,向保险消费者传递正确的信息,从而树立专业良好的市场形象。

5.3 基础管理能力建设 偿二代三个支柱的要求是上层建筑,要确保监管合规,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保险公司必须要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方面是认清偿二代对专业人员的要求。偿一代下偿付能力以会计报表为基础,最低资本仅以保险负债规模和风险保额挂钩,各项专业职能之间的联系不多,可以在简单对接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偿二代下最低资本以资产和负债的风险特征为基础,需要收集、管理庞大的基础数据,其中大部分为非财务数据。要做好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管理,就要求管理人员具备投资、财务和保险精算等的相关知识。目前,公司内部和人才市场上少有这类人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做好内部专业人员调动的同时,主动规划好偿付能力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其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是注重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获取高质量的信息是开展偿付能力管理的基础和前提。需要建设或改造的系统可能包括财务和报告系统、精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以及业务核心系统。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具体的方案和实施路径,但是快速提升信息系统支持水平是迫在眉睫的一项工作。

5.4 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在偿二代体系下,风险管理能力和状况不仅直接影响最低资本要求,还通过监管评级从而与监管措施挂钩,通过对总、分两级机构分级结果的披露,进而影响保险业务销售,偿二代将风险管理提升到偿付能力管理的核心位置。目前,保监会已经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但是缺乏有效手段推动保险公司落地执行。通过偿二代资本推动,可以预见保险公司将在风险管理中投入更多资源。随着保险产品市场化不断推进,保险业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仅依赖于销售队伍扩量带动业务发展的模式将受到很大的挑战,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手段的多种盈利模式将不断涌现。保险公司应当以偿二代为契机,不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体系融入公司经营管理体系,明确各大类风险管理政策,贯彻执行风险管理流程,逐步将风险管理能力转化为盈利能力。

5.5 建立健全资本管理体系 作为一个高负债经营的行业,资本一直是保险公司经营有效的控制手段,特别是对处于初创、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必须权衡盈利、资本和流动性等多个维度,更好地平衡风险和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升股东回报。在偿一代下,有的保险公司也尝试通过经济资本等手段,加强资本管理。但是监管资本要求的硬约束使得相关工作成效不大。偿二代下的基本方法与经济资本方法趋同,保险公司在资本管理上获得了更大的空间。保险公司应当研究偿二代下的资本管理方法,结合公司的风险容忍度,将资本分解到各业务条线、各级公司、各类资产,设定资本限额,监控资本使用状况,提升资本使用效率,通过资本管理创造价值。

总之,偿二代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提出了重大挑战,也为保险公司应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各保险公司不应仅将偿二代实施作为一项监管规定的执行,更应当将其视为影响长期竞争力的重大事项,苦练内功,抓住重点,有计划分步骤的做好新一代偿付能力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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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8篇

关键词:文献综述;BOT模式;代建制模式;EPC模式;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随着工程建设交易制度改革的进行,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DBB)项目建设模式在建筑市场中的比例逐渐降低,其他的一些方式如BOT、工程总承包(EPC)等开始出现。现代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一次性、投资大、周期长、要求高等特点,其实施过程处在日益多变的社会经济环境,受众多因素影响,是一个充满各种风险的过程。本文基于大量相关参考文献,归纳总结出如下几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的风险管理综述。

一、国内外风险管理发展历程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是伴随着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产生的。早在二战期间,在系统工程和运筹学领域中就开始应用风险分析技术,而把风险分析技术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伴随着西方社会战后重建,特别是西欧经济的复苏,在欧洲兴建了一大批大型宇航、水电、能源、交通项目,巨大的投资使项目管理者越来越重视成本管理,而复杂工程项目环境又使项目本身面临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如何定量地事先预计不确定性对工程项目成本的影响成为管理者的一大难题。为此,学者们先后开发、研究了各种项目风险评估技术,如早期的项目计划评审技术以及后来的敏感性分析和模拟技术等。在最初的研究中,只是用数理统计和概率的方法来描述、评价影响项目目标的一维元素,如时间或成本变化的影响。随着新的评价方法不断产生,对工程风险的分析也向综合、全面、多维方向发展。经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以及在实践中的初步应用,国际学术界已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理论达成一致看法,认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控制和决策,其目的在于通过对项目不确定性的研究与控制,达到降低损失,控制成本的目的。

我国在20世纪七十年末八十年代初引进了项目管理理论与方法。由于当时项目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风险意识较差,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未能及时引进,直到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风险管理理论才逐渐被引入。作为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方法,工程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保险才被引入我国。九十年代以后,建筑工程保险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据调查,国家开发银行80%以上的贷款项目都按要求投保了建筑工程险和财产险,如三峡工程、首都博物馆工程、上海磁悬浮、国家大剧院、西气东输、杭州湾大桥等大型工程项目,其中三峡工程的承保总额已经超过了150亿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工程保险在我国并未普及。

二、BOT模式下的风险管理综述

BOT项目的风险是指在BOT项目的特许、建设、经营、移交四个阶段里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以项目发起人和项目公司对风险能否控制为标准,可将风险划分为系统外风险和系统内风险。系统外风险又称不可控制风险,一般是指与东道国宏观经济环境有关的、超出发起人和项目公司控制范围的风险,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风险、国有化风险、政府的越权干预风险、公共政策及法律变化风险、违约风险、投标不成功风险、竞争不充分风险、利率变化风险、外汇汇率风险、原材料来源和价格变动风险、能源供应和其他辅助设施不配套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货币自由兑换和汇出风险、资产评估风险、偿还期限风险等。因此,BOT项目可分为三种风险:1、来自投标人自身的风险;2、来自招标人的风险;3、来自竞争对手的风险。

BOT项目投标方案的风险来自多方面、多层次,并贯穿投标全过程。根据对BOT项目投标方案风险影响因素的分析,大致可以分为系统内部因素和系统外部因素两类。系统内部因素包括投标人在标书中所提及的有关技术标和商务标内容,如项目报价、融资方案、技术方案、运营移交方案等;系统外部因素包括招标人的公平性、竞争对手的实力等。

三、代建制模式下的风险管理综述

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在风险发生后怎样减少有关单位个人的损失,将风险转移出去,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这只是一个标,而加强风险的控制,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到最低,将风险损失的严重度降低到最低才是本。对于代建制模式,主要是进行行为主体的博弈分析。在风险管理运行模式中,代建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及保险公司、相关中介机构作为两个不同的整体参与博弈。博弈的过程可分为如下两种:

(一)共投体和共保体之间的博弈。共投体、共保体通过保险合同形成双方博弈关系,其中风险管理公司作为共保体的一部分参与工程保险。我们来分析共保体中的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博弈关系: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即由保险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投保人要么接受,要么不接受,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点在模型中表现为博弈过程的动态性:保险人先决定保险费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观察到这一保险费率,在给定的保险费率下寻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以确定其最优投保额。由此我们可以认定,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博弈是一个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二)共保体内部的博弈。风险管理公司作为共保体的一部分,其工作性质区别于保险公司,这里我们通过共保体内部的博弈关系,即风险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博弈,分析引入风险管理公司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作用。假设风险管理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提供优、劣两种服务水平;共保体在选择直接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的业务渠道外,对于委托风险管理公司可采取选择和放弃两种策略。如果我们把风险管理公司和共保体看作不同的主体,风险管理公司帮助委托人完成一部分工作,这是一种合作关系;如果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他将其工作的一部分委托风险管理公司来完成,这又是一种分工。

通过以上博弈过程的分析,可以发现博弈中的两类博弈主体――共投体、共保体的行为很好地达到了均衡,并且较为稳定的保持了这一均衡。这一均衡同样也体现在共投体内部的博弈中。因此,在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理中应引入工程保险,借助工程保险的风险管理,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1、将代建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形成一个整体,购买保险(通过对各家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投保份额),在转移各自风险的同时,提高了共投体内部各方的自律性和合作性。

2、引入风险管理公司,提供专业的政府投资项目安全、质量的风险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使共投体、共保体达到双赢。

3、建立激励机制及信号传递机制,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同时为各方合作的必要性提供坚实基础。

四、EPC模式下的风险管理综述

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风险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不同于其他管理功能,其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1、从项目的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和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风险管理来降低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方面的风险,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2、从项目范围管理来看,项目范围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界定项目范围和对项目范围变动的控制。通过界定项目范围,可以明确项目的范围,将项目的任务细分为更具体、更便于管理的部分,避免遗漏而产生风险。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各种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变更会带来某些新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可以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分析来评价这些不确定性,从而向项目范围管理提出任务。

3、从项目计划的职能来看,风险管理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了依据。项目计划考虑的是未来,而未来必然存在着不确定因素。风险管理的职能之一是减少项目整个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这有利于计划的准确执行。

4、从项目沟通控制的职能来看,项目沟通控制主要对沟通体系进行监控,特别要注意经常出现误解和矛盾的职能和组织间的接口,这些可以为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反过来,风险管理中的信息又可以通过沟通体系传输给相应的部门和人员。

5、从项目实施过程来看,不少风险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潜在变为现实的。风险管理就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拟定出具体应对措施,以消除、缓和、转移风险,利用有利机会避免产生新的风险。

EPC模式风险管理的基础是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只有认真研究项目本身和环境以及两者的关系,才能识别项目面临的风险。风险分析作为实现管理的手段和方法集合,对风险管理起着辅助决策作用,将围绕风险管理程序

和目标开展工作。同样,风险管理离开了风险分析技术和手段,也将失去其基础。

五、结束语

风险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亦是一个值得长期研究的课题。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型化、复杂化及市场竞争的加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丰富和发展风险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手段也就成为项目管理领域研究者的永恒主题。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肖传宗.代建制模式下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3.

[2]於永和.BOT项目投标决策模型及其应用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06.3.

[3]林爱武.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模式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04.

[4]王安金.重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02.

[5]葛开明.房地产风险呼唤避险工具.房地产金融,2005.12.

[6]刘于涛.房地产风险控制策略分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1998.

[7]李金林.房地产风险投资组合模型.西北民族学院学报,2001.6.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9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财务风险 财务预警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特点

财产保险公司是指通过收取保费集中建立保险基金以补偿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约定保险事件发生后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是通过分散风险和补偿损失来保障社会再生产持续进行的经济组织,具有高风险性、保障性、负债性、外部性、高信用依赖性和信息非对称性等特点。

二、财产保险公司所面临风险的特点及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财产保险公司面临风险的特点

财产保险公司会面临战略风险、市场风险、内部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偿付能力风险、承保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并且其风险具有自身的特点:

1.客观性。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保险公司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财产保险公司只能通过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来降低风险,而不能完全消除风险。

2.可控性。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的客观性并非意味着风险的不可控,企业可以通过业务管理、投资管理、理赔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各种决策和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3.复杂性。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具有复杂性,既要管控自身的经营风险,还要为被保险人管理风险;不仅面临共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还要面对更具挑战性的保险风险。

4.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混合性。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于保费收入和有限的资本金。由于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与会计年度的不一致性,因此,公司需要依据未到期责任提取一定数额的准备金,以准备金为最主要负债的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具有潜伏周期长、反应滞后和危害性严重的特点。

(二)财产保险公司风险产生的原因

1.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负债性与外部性。财产保险公司是负债经营,自有资本只占资产负债的很小部分,并且其净值越小、错误决策导致的公司损失就越小,公司就会越倾向于采用高风险的经营策略。

2.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完全性。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完全性使得公司面临着不可避免的风险。一方面,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合同交易前后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财产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有限理性主义和事后机会主义,以及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财产保险市场的不确定性得不到完全解决。

3.财产保险公司的委托关系。财产保险公司内部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公司经营者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缺乏科学、有效的激励和业绩评价机制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经营者更多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谨慎的经营原则。

三、构建科学、完善的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警系统

(一)建立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的财务预警机制是防范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的有效保障,它能在可能危害公司财务状况的关键因素出现时预先发出警告,及时找到产生风险的关键原因,从而采取有效地措施以避免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扩大。

1.财务风险全方位预警机制。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监测、分级监控”的全方位财务预警机制,在保监会和各财产保险总公司建立全方位预警部门,以分析公司面临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时处理所接收到的预警信息,从而采取防范财务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

2.财务风险传导预警机制。传导预警机制按照行政区划可以在保监会驻各省(市)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建立,并具体负责本辖区财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以及及时传导总公司和分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建立与总公司相衔接的区域性传导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并实行内外多层次、多功能的信息反馈网络,不仅能有效地监督、管理分公司和抵制来自各个不同层次的干预,还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财务风险导致的损失。

3.财务风险终点预警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终点预警机制是对公司终点活动的监测预警,公司建立财务风险终点预警机制应在各分公司实施组织规划,以稽核部门为核心并由主管、会计和企划等部门联合参加,从而更好的与全方位预警机制和传导预警机制相配合,从而形成一套自上而下、全面有效的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和实现风险监测预警的动态循环,以促进公司财务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建设。

(二)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的系统建设

1.组织体系建设。财产保险公司需要成立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等专门的组织机构来确保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功能的实现,并通过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和会计统计检查制度等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

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财务管理人员组成,还可能包括一定数量的外部管理咨询专家。当预警监测指标处于基本正常或低度危急状态时,预警部门要提供相应的预控方案给决策层,由决策层下达给各职能部门执行,从而实现财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财务风险预警管理部门由专门行使财务风险管理职能的人员组成,是具体实施监测和预警的牵头组织部门,对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部门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预警管理战略的要求来传导、落实和执行各项具体的预警措施,即监督和管理预警执行部门各项财务风险决策的实施情况、调查财务风险环境、整理分析财务风险信息,从而向财务风险预警管理委员会反映财务风险的具体情况,为财务风险预警决策提供依据。

财务风险预警执行部门是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组织架构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基本的财务风险预警细则和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财务风险预警和管理活动,并及时向财务风险预警管理部门反映财务风险的实际状况。财产保险公司的其他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必须接受同级财务风险预警组织机构的检查管理,并有义务积极配合其工作以共同促进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2.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再加工发现异常变动数据,并及时传递到各相关管理部门,从而为财务预警系统提供充分的预警信息数据,使其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以降低财务损失。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不断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各子系统资源的共享和功能集成,以保障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配套措施的完善

1.预警的财务风险及其采取的对策。预警的财务风险包括误警和漏警,它是预警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在高度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各指标的风险评价结果采取财务风险避免策略、合并或兼并策略和冒险策略等措施;在中度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财务风险抑制策略和分散策略来防范财务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在低度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可有意识的采取财务风险预防战略和适应战略来防止和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在正常财务风险状态下,财产保险公司应采取财务风险准备与补偿战略,以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提高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一方面,通过加强公众的财务风险知识和风险意识,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信息技术建立上下配套的管理体制,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与内控水平和资金实力的匹配,实行严格的分级授权授信制度和内部稽核以规范经营活动程序,从而实现内控制度与财务预警系统的有机结合。

3.保持预警系统的稳定性与灵活性,并适度公示预警系统。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预警系统应在追求相对稳定的同时保持一定的灵活可调整性,即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每个阶段的重点监测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整补充以做出正确的决策。此外,财产保险公司应适度开放预警系统,从而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更好的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断强化财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建设,在追求效益的同时有效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

四、结论

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业务结构发展不平衡、风险管理观念比较落后、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控制财务风险,从而保障财产保险公司的安全运行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帆,杜志涛,李玲娟.企业财务预警模型:理论回顾及其评述[J].管理评论.2011(09).

[2]张赛英.刍议财务预警系统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06).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0篇

关键词:税务人员 执法风险 管理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一)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理论基础

1、法治理论。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线的地方才休止”。税收法治的核心功能是“控权”,即要求税收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有效控制权力滥用,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才能实现法治的根本目的。在20__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科学、系统地概括了新时期依法治税思想的理论内涵,并提出了“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其中强调指出,“重在治内”关键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其实质就是要严格约束税收执法权力的运用,确保权力与责任的一致性,从而在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2、风险管理理论。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主体实现其既定目标的影响。风险管理起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其间历经纯粹风险(生产安全)管理-财务风险管理-全部风险管理的渐进演进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风险管理领域出现了整体化风险管理趋势,并在一些大型企业中开始应用。这是一种将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如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统一考虑的综合性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

目前世界上颁布生效的整体化(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有十多个,其中描述的风险管理理念、过程和方法等大体一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__年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总体目标是帮助风险管理主体全面系统地辨识、衡量、排序并处理所面临可导致其偏离既定目标的风险。《指引》将风险管理框架概括为一个基本流程、一个体系。

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五个步骤。这五个步骤形成一个严密的闭合流程: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是风险评估的基础和起点;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部分;通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确立风险管理的目标,并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原则和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建立一整套管理风险的方法和手段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持续的监督与改进使整个流程顺畅运转。

一个体系指风险策略、组织与职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五个模块。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组织与职能则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与其它部门一起形成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内部控制包括保证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风险做到提前预防、适时管理和及时反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解决了风险管理决策所需信息以及决策效率的问题。风险管理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这几部分相互影响、相互支撑,构成了企业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防范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逐步深入,税收执法的手段也日益深化和完善,同时也加大了税收执法的风险。特别是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税务干部,面对复杂的征纳关系,繁多的执法环节,日益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加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执法风险连年增加,涉税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其中税务干部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占有很大比例。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税务人员执法行为风险管理机制,执法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有效的控制。但认真审视我们现有的风险管理机制,不难发现以下问题:

1、风险管理意识相对不足。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基本上属于事后监控,对执法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事前尤其是事中的风险控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重大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

2、监控管理链的脱节。在制度

设计中,注重了责任的分解,将绝大多数责任风险都由基层一线干部承担,而忽视了对领导层以及税务机关本身应承担风险责任的落实,因而形成监控管理链的脱节。

3、风险管理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以往所采取的控制方式主要以人工为主或人机结合,对于具体风险,缺乏量化和信息化的数据支持,不能从数据分析应用的视角建立必要的风险预警、评估及控制机制,使得目前我们的风险控制能力偏低。

税收执法风险实质上是一种法律风险。因此,在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中,借鉴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建立以事前、事中监控为重点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既是严格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客观需求,又是提高税务干部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干部敢于执法、公正执法、安全执法的现实需要,这对税务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将起到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

完整的执法风险管理体系由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组织职能、风险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文化五部分构成。

(一)执法风险管理策略

1、避免。包括主动放弃或撤销、改变行政执法行为等方式。对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违法等违法行政引发的风险,可以采取主动放弃或撤销的方式。因纳税人对税务执法行为不理解或不配合等引发的风险,应采取主动改变执法行为的方式。如,税务机关在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因实施查扣行为遭到纳税人的暴力阻挠,现场税务执法人员应立即中止查扣,及时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2、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和减少可能引起的风险而积极采取阻止、延缓、减轻的措施。在认真分析引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对税收执法行为指向的对象、后果进行综合分析,随时对引起风险的各种因素变化情况加以了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参照有关风险指标对执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尽力消除引起风险的各类因素的存在和发展。

3、控制。是指风险发生时为降低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而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要正确识别风险及风险的影响程度,合理、合法制止风险的扩大,以减少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税务机关错误地扣押了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要主动承认工作的失误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及时对直接责任人酌情作出行政处理。

(二)执法风险管理组织职能

风险管理组织职能主要是解决执法风险管理“谁来做”和“做什么”的问题。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承担着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落实风险管理责任、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维护更新风险信息库等职责,在风险管理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分层管理原则,在市局、职能科室与基层执法部门分别成立税收执法风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由各职能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不同类别执法风险的管理工作;根据集中管理原则,由处于超然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局执法风险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尽管内部控制理论最先也最多应用于企业组织,但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理念和方法仍然是值得税务机关借鉴的。因为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与企业管理虽有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组织管理。有效的内控可以保证明确授权,对风险做到提前预防、适时管理和及时反馈,能保证执法行为的效率和效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税务人员执法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内部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风险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控制活动。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信息与沟通。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四)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执法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各项功能。

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预警。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五)执法风险管理文化

将执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税务文化建设全过程,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执法人员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等意识和理念,促进税务机关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三、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建设执法风险管理体系只是完成了进行风险管理硬件设施的筹备,而要完成对执法风险的管理,还要在此基础上执行执法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该局建立的税务人员执法风险评价流程是:

(一)建设并不断完善风险"信息库"

主要以省级“大集中”软件及青岛市局征管查询系统为依托,建立综合业务处理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将涉及存在执法风险的各种特定信息整合到一个工作平台中去,围绕提高征管查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数据采集管理、数据分析管理、数据核实管理、落实过错问题管理设置四大功能模块,通过信息平台下达具体的工作事项、嫌疑过错执法数据和考核标准,形成面向操作层、管理监控层、决策支持层的全方位执法风险综合信息系统。

(二)风险评估及风险解决方案

1、风险识别。税收执法风险点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执法环节进行归集,建立税务人员税收执法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共编列60个风险点指标),明确具体执法风险点、风险表现、政策依据、数据分析方法、评价期间、评价时点、评价部门及人员。

2、风险分析。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产生的影响等,包括对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和对风险产生结果的分析,统一分析的判定标准。根据影响程度轻重和所依据的不同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所产生不良后果的处理手段,税收执法风险可以划分为高级、中级、低级三个类别。

3、风险评价及风险解决方,!案。采取执法人员自我评价、部门评价、市局评价的三级评价模式,对执法行为层层审核把关,分级落实考核责任,确保执法“零风险”。具体的评价流程如下图: (三)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经过自我评价、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发现有过错且能立即改正的,不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于无法改正的按照有关考核办法考核,对

违反《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办法》及有关规定的严重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局税收执法风险评价小组对本期执法风险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全局予以通报。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期全部税务人员执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追究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等方面。

四、税务人员执法风险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胶南市地税局在建立完整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基本实现了对执法行为进行事前预警、事中控制的目标。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还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一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重点关注高级别风险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

二是开展执法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税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税收管理和业务流程中。风险管理体系不是凌驾于现有管理体系之上的,而是对现有管理体系的提炼总结和提高。

三是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税务文化,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执法人员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1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

1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目标

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作用,使企业财务活动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产生差异,根据这一概念可以推知,财务风险控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正常运行,降低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与预期成果之间的差异。对于高速公路公司来说,财务风险控制的目标就是保证有持续流量的通行费收入符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预期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其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②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③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④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⑤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⑥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

2.1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原则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应按照全面风险管理全系统、全过程的两个基本特征,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准确预警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财务风险。

(2)独立集中与分工协作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全面评估和集中管理风险的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要强化风险管理主体职责,在保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基础上,使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平行推进,实现对风险的过程控制。

(3)充分有效与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与自身经营目标、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同时,要合理权衡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管理。

2.2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

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是以高速公路公司风险管理为基础,以组织控制、制度控制、文化控制为主体,风险分析处理机制和预警分析控制机制为辅助,借助于财务信息化平台,最终实现财务风险的控制目标。该体系首先表明,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以风险管理为出发点,并且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体系,最终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个目标;其次,此控制体系的主体部分是从组织、制度、文化三个角度入手,即构建有效的分层级的组织控制体系是基础,财务预算、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体系是核心,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文化控制是保障;最后,风险分析处理机制包括风险分析的组织机制、处理机制和责任机制。预警分析控制机制包括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财务预警标准的确定以及预警分析系统。风险分析处理机制和预警分析控制机制两者对上述的组织控制、制度控制和文化控制起辅助作用,从而形成一个各部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合理的、严密的、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见图1。

3构建COSO风险管理框架下的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

构建企业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应先理清风险管理中内外部关系,即风险管理框架并非企业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替代,而在于对内控框架予以包含和深化,企业应将COSO风险管理理论融入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能中,诸如提高风险反应决策、确认并管理多重风险、减少经营意外和损失、提高资金配置能力、抓住机遇以及和企业战略相互关联等。同时,还要分析企业面临风险和机遇之间存在联系,企业风险管理目标也存在可控和不可控之分,只有保持风险管理框架中要素的有效互动,才能真正发挥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作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如图2所示。

图2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

其建立思路重在制定与公司经营相关的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在此前提下,对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进行评价,以有效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具体而言,首先确定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中各个变量,其中一级变量主要是控制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二级变量是各个要素的分解变量;三级评价变量则是评价要点,即各个二级变量所关注的财务风险控制关注要点;其次要确定评价标准及评价过程,评价标准主要从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设计的健全性、合理性以及体系执行的有效性展开,评价过程则包括评价完整性(很完整、完整、一般、较不完整、很不完整)、有效性(十分有效、有效、一般、有效性较差、无效)等。通过构建COSO风险管理框架下的高速公路公司财务风险控制评价体系,对风险控制成果予以评价,为进一步的风险控制奠定基础。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2篇

1.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内涵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是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立统一的两面,其基本内涵为:以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为指导,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纳入统一的一体化管理框架。首先,以风险为导向,在“全面风险管理”层次上对内部控制进行思考与定位,在全面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分析、设计、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然后,以内部控制为平台,通过内部控制活动,在集团企业的风险偏好范围内管控风险,最终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总之,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通过内部控制为全面风险管理找到着力点和切入点,能够有效避免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分离,防止风险管理流于形式,以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在集团企业内部有效运转。

2.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根据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2],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基本内容为依据,参考《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香港联交所的《公司管治常规法则》、英美等国家的管治守的基本要求,立足集团企业的实际情况,以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为指引,构建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目标、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控、风险管理考评、风险管理报告与风险预警六个方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一般通过编制《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手册》来体现,以其作为集团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二、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

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风险管控、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考评、明确全面风险管理预警体系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等。

1.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目标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应该始终围绕支持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开展工作,使风险管控与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相适应,并将风险控制在集团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为确保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以实现“最大限度的企业价值”。因此,需要在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指引下,设立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第一,进行集团企业环境分析。采用“SWOT”和“PEST”分析法,全面分析集团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并形成环境分析报告。第二,制定集团企业风险管理方针。基于环境分析报告,制定集团企业对各种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领域的风险管理方针。第三,设定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为了保证集团企业建立科学、合理战略目标,将集团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风险偏好与集团企业战略相联系。在集团企业战略目标设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量各种风险的影响,使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与风险管理方针相吻合,保证集团企业战略目标与其风险偏好相一致,确保集团企业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针与价值创造相一致。因此,在制定集团企业战略时,一方面使集团企业发展战略符合既定的风险管理方针,另一方面,通过风险管理为促进集团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第四,制定集团企业运营目标。以集团企业风险管理方针和战略目标为依据,设定运营目标,据此确定三年或五年滚动经营计划。在运营目标的设定和经营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量各种运营风险,并使运营目标、经营计划与风险管理方针和战略目标相容。第五,建立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体系。根据运营目标,制定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总目标以及分子公司、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具体风险管理目标,形成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体系。

2.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要以风险为导向,分析、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活动,旨在全面降低和管控集团企业风险。(1)开展内部控制现状诊断评价以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体系为指导,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依据,以“行业最佳实践”为标杆,从“内部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制度审核、流程测试等方法,了解集团企业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现状,分析评估内部控制事项是否符合相关的内部控制要求,是否符合集团企业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方针,诊断内控薄弱环节,评价内控有效性[3]。通过以上诊断以及评价,揭示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确定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例如,2013年,JZ能源集团按照上述诊断评价方法,对“投资、融资、担保、销售、采购”五个重要业务环节,共设置了446个检查点,全面剖析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现状,查找不足。通过内部控制现状诊断评价发现五个重要业务环节的总体完善度为64.57%,属于中等;检查点的执行有效率为85.20%,结果良好;制度的总体合规率为75.78%,属于中等。由此可知,其内部控制还存在缺陷,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提升内部控制执行力。(2)建立风险识别分类框架结合集团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现状、实际业务板块特点、外部环境以及内部条件,运用访谈、研讨、资料研究、发放调查问卷、审阅所有重要的管理制度以及制度与流程相结合的形式,建立风险识别分类框架,规范风险描述语言,统一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并明确各类风险的责任管理部门。例如,2013年JZ能源集团按照上述方法,从“战略、法律、运营、财务、市场、投资”方面建立了风险识别分类框架,见图1。(3)进行风险辨识根据风险识别分类框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类细化,辨识出集团企业需要关注的风险事件,形成集团企业风险事件库,找出各风险的关键影响因素,揭示风险发生的内外部原因、暴露状态以及潜在的不利后果,明确各项风险管控的关键责任部门与个人,对接集团企业的有关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制度,确定关键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的风险事项。例如,JZ能源集团企业根据上述风险辨识流程与方法,初步建立了包含137条风险事件的风险事件库,形成了集团企业总部层面风险库,涵盖了集团企业内外部的主要风险表现。总部层面风险库的一级风险目录6个,分别为“战略风险、投资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一级风险目录下又分为39个二级风险子类别,其中战略类风险8个,风险事件18条;市场类风险7个,事件36条;财务类风险7个,风险事件21条;运营类风险8个;风险事件20条,法律类风险5个,风险事件33条;投资类风险3个,风险事件9条。该集团企业风险整体分类框架见图1。(4)进行风险评估针对辨识出的风险事件,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发生对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纬度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风险水平,找出面临的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确定各项风险的重要性排序和管控重点,绘制风险坐标图。据此,JZ能源集团通过风险评估,明确了2013年的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9个重大风险和3个重要风险。9个重大风险分别为:战略类—资源获取风险、分子公司管控风险、产业政策风险;市场类—销售管理风险、采购风险;财务类—融资风险、担保风险;运营类—安全管理风险;投资类—产(股)权类投资风险。3个重要风险分别为:投资类—固定资产投资风险;运营类—环境保护风险、信息系统风险。JZ能源集团企业2013年重大、重要风险见图2。(5)制定风险管控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集团企业总部层面的风险管控策略,明确每一类(项)重大风险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一般来说,重大风险的风险偏好是集团企业愿意承担风险的重大决策,应该由董事会决定。风险承受度就是集团企业风险偏好的边界,即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例如,2013年SH能源集团确定:安全管理风险偏好为:不能发生铁路颠覆、电力事故、瓦斯爆炸,港口淤泥等任何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运行;安全管理风险的风险承受度为:力争达到原煤生产百万吨零死亡率的目标,力争安全生产创出历史最好水平。(6)构建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导向的控制环境包括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环境,塑造全面风险管理文化,进而培养员工的全面风险意识,形成人岗匹配、授权有度、运行有序、监控到位的内控环境。第一,建立权责清晰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有效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主要包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设计和职能安排,将全面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岗位,明确界定每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并进行有效地传达沟通。JZ能源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见图3。第二,搭建畅通的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设置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建立起顺畅的内外部风险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将风险管理相关的所有资讯集成到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使相关个人、部门能及时获得履行风险管理相关职责所需的资讯。主要包括风险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统计、评估、图谱分析、监控、预警、应对等功能。第三,塑造先进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是风险管理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因此,必须以塑造先进的全面风险管理文化为先导。把全面风险管理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统一风险语言,培育员工的风险意识,营造风险管理氛围,使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从战略目标设定到日常运营的各项活动中,固化在员工的行为之中。第四,建立执行有力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鼓励大家藐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安然破产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的全面风险管控必须建立完善的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以此来规范每一个员工的行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就是要在集团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中嵌入风险管控的制度条文。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计划、技术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物资管理、人力资源、法律管理、安全环保、行政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和工程管理等制度。

3.实施风险管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风险管控:一是梳理集团企业的重要业务流程、管理流程,进行流程描述,分析流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点和潜在的隐患,同时确定各种风险涉及的责任部门与岗位。例如JZ能源集团风险管理涉及的责任部门,见图4。二是确定重要业务流程、管理流程的关键控制点,针对关键控制点,明确风险控制工具、控制方法、控制程序与措施、控制活动及其检验方法。三是编制《集团企业岗位风险管控手册》,明确每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和权限等,促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在集团企业内部得到有效实施,切实强化日常风险管理,使全面风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4.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考评人们只会做你考评的事情,不会做你提倡的事情。要有效地执行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制定《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明确考评的组织机构、范围对象、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对集团企业各个层面的重大和重要风险事项及管理流程、业务流程的管控效果进行考评,评价其有效性[5]。如果考评结果不满足所确定的全面风险管理目标,要按照PDCA循环及时检讨内部控制体系,分析风险管控缺陷,并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以完善和改进,开始新一轮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全面风险管理循环,还需要考察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合理性,以不断完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

5.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预警体系要有效地执行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要制定《集团风险监控预警工作指引》,建立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制定风险监控预警应对策略,利用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连续观测各项预警指标,将数据导入预警模型,计算其综合风险分值,并获取相应的预警信号。按照一定的风险转换矩阵,综合判断各种风险预警等级,分别给出正常、蓝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例如,2013年JZ能源集团全面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6.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是集团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风险信息充分沟通的有效保障,健全的基于内部控制的集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报告体系,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的核心就是要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建立满足风险管理目标要求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机制,包括风险管理工作汇报的内容、形式及程序、报告负责人、报告周期、覆盖范围、报告内容、形式、程序及报告分送名单等。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系不仅包括风险管理流程中应形成的各种类型的风险管理报告及其内容要求,还要建立这些报告如何在集团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风险管理各职能机构之间传递的风险管理报告机制。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风险管理;操作风险; 发展 趋势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特点

风险就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越高,风险就越大。由于分析角度不同,对银行风险分类的标准也不一。一般可分为市场风险(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法律 风险、道德风险和国家风险。一般业界所说的三大风险是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这是国际上巴塞尔委员会要求提取资本金的三类风险,是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三类风险。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是个新概念,但这并不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中没有操作风险管理活动。事实上,各商业银行一直都有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实践,但一般使用“内部控制”一类的表述,而且,在多年内控管理过程中,各商业银行都程度不一地建立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框架、制度和措施。不过,相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而言,操作风险管理还缺乏识别标准、管理模式、数据积累等。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具体表现就是商业银行因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由于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 电子 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 网络 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 自然 灾害、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损失的银行风险,这些都属于操作风险。可见,操作风险不仅仅包括操作中的风险,还包括内部程序、信息科技系统和外部事件所带来的损失。

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主要有几个特点。第一,具有内生性,除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外,操作风险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则为外生风险。第二,广泛性,操作风险的覆盖的范围相当广泛,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管理中。此外,对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来说,风险越高,收益越高,存在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而操作风险和收益没有太多联系。

二、操作风险识别和管理

操作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需加以识别和管理。

(一)人为因素。主要为内部欺诈、主观违规、操作失误。主观违规有超授权授信行为、逆程序、过度信任造成管理缺位、岗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监督空位、不良爱好(如涉毒、涉赌、涉黄)引发的违法违规。操作失误是由于员工技能水平不高、态度不认真在业务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的,如数字输入错误、将取款记作存款等。由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引起的操作风险一般具有损失小(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发生频率高、难以事先预测的特征,因而非常难以防范。人员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有的是作为,如主观违规,有的是不作为,如业务不熟出错,疏忽大意。

(二)流程因素。包括操作程序遗漏或忽略、产品设计缺陷、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等。过去认为流程越复杂、相互制约性越强越好。事实上,流程越简单越易于操作,流程越短越便于管理,设计越合理越利于控制。这样才能适应变化,确保效率和风险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有瑕疵,往往容易出现风险隐患。

(三)系统因素。系统是 现代 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命脉。无论是业务发展如网上银行、现金管理还是风险监控,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紧密支持。但是,商业银行高度依赖信息系统,信息数据高度集中也给银行带来新的风险管理难题,如系统安全稳定、it技术风险防范、数据和信息质量,系统设计和开发战略风险,等等。系统出现如故障、瘫痪,系统不安全、通讯中断以及系统兼容性、稳定性、适宜性方面的操作风险很容易给银行带来巨大的 经济 损失和无法估量的信誉损失。此外,从操作风险发生的部位来看,当前与系统有关的操作风险日益增加。由于系统原因和流程问题导致犯罪分子利用系统漏洞实施金融诈骗已经成为妨碍我国银行业资金安全重大问题。

(四)外部因素。银行经营都是处于一定的 政治 、社会、经济环境中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外部突发事件都会影响到银行的经营活动,甚至会产生损失。外部事件引起银行损失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外部欺诈、外部突发事件与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外部人员的蓄意欺诈行为是近年来给银行造成损失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操作风险之一,而内外勾结作案更是令商业银行防不胜防。外部欺诈包括骗贷、抢劫、偷盗、爆炸等风险因素。外部突发风险包括遭受冰冻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等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引起的操作风险是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银行监管法规变化使银行发生损失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尚处在一个较为初期的发展阶段。由银行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关于操作风险监测方法或者具体操作模式还为时尚早。监管机构主要把重点放在提高操作风险(或内部控制)管理质量上,并且要求银行提高对操作风险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了新的资本协议,对银行操作风险提出了新的资本要求。据巴塞尔委员会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仅次于信用风险。2006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的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中,专门为“操作风险的监管”新增一条原则,制定了评估该原则执行情况的标准,提出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佳做法和监管指引。

目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都按照新协议要求,明确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范畴,国际上已形成了对操作风险加强监管的共识,已经形成了相关制度和监管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的有关规定是近年来国际金融界日益注重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现,也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新要求。

在未来几年内,我国银行界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根据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有关政策。各商业银行正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管理操作风险的政策和方法。首先,在操作风险政策制定方面,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操作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行各级机构和部门在操作风险中的管理职责。针对操作风险的执行,制定具体执行措施,如详细的《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内容与操作指引》,同时,将操作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植入业务流程改造和it蓝图建设中。其次,为衡量分析操作风险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标准。各商业银行正在积极研发风险控制与评估、关键风险指标、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损失数据收集和业务持续经营计划等工具。再次,识别操作风险,制定有关制度措施。根据银行风险的特点,加大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并针对性地制定制度措施,如对系统风险、外部等操作风险,有关行制定了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增加应急措施;建立与新产品、新业务 发展 相对应的制度规定;修改更新产品和流程,塑造流程银行,按流程操作;增加制度执行建设,强化日常检查的频率,加强员工行为排查,等等。

四、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启示

(一)引入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enterprise

wide risk management 简称erm)是西方商业银行比较成熟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全面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全面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它的全面性、全程性、全员性和系统性。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有高度的相关性,操作风险与其他风险结合将导致风险更加复杂、更加分散,风险损失更加显著,将数倍、数十倍地被放大。因此,在风险管理中应将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联系起来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保证风险管理政策统一、工作协调。同时,操作风险遍布商业银行内部各业务环节、产品线和不同的管理层面,不仅仅是依赖于一两个专门的部门监管,应该从本行、本部门、个人操作抓起。各商业银行应及时上升层次,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辖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形成总体规划,发挥资本在风险覆盖、部门配置方面的作用。

(二)操作风险的缓释。操作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人群、行为和活动,就一定存在操作风险,应尽量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所造成的损失。从操作风险的规避角度分析,操作风险可以分为可规避的操作风险、可降低的操作风险、可缓释的操作风险。除极少数应承担的操作风险外,大部分操作风险都有 规律 可循,其发生过程类似多米诺骨牌,有前因后果的连锁关系。因此,要查找出其发生规律,通过技术手段切断引发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并通过必要的管理措施加以缓释。

1.商业银行一揽子保险和打包保险。火灾、 自然 灾害等引起的商业银行财产损失,商业银行的内外部欺诈,对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责任险等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一揽子保险和打包保险承保予以缓释,通过承保转移给保险公司。然而,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尚未开发更多的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方式、有关保险业务品种还有待保险公司创新。另外,保险公司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还不能准确精算评估,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取也存在重大分歧。如对于内外部欺诈引发的操作风险,各保险公司普遍收费高,无疑增加了银行的成本管理,也直接约束了操作风险的缓释。不过,相信随着 金融 市场的逐步开放,这一局面将逐步得到改善。

2.业务外包。除保险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业务外包来缓释操作风险。将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有关业务交由专业机构管理,增加操作风险管理的效益性。如有关 法律 风险可聘请具有符合条件的外聘律师诉讼和仲裁;对于风险性高的守护、保卫、押运可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保安公司管理;对于产品评估、 网络 维护、系统开发也可招标专业性服务公司。当然,选择外包公司,不可能一包了事,也需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理转移风险。事实上基于双方的委托关系,最终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商业银行承担。

(三)建立健全制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 总结 有关操作风险损失案例,其中大部分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缺位造成的风险损失。因此,要建立健全制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才能够使操作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才能使因操作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做到制度到位,及时立、改、废有关制度,形成制度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规章制度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形成操作指南和岗位流程;二是责任到人,处理到人。要及时跟踪检查执行,增加检查的频率和有效性,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合规管理与合规文化 教育 。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合规文化,引导全行员工树立对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使风险意识突破传统的部门界限,真正融入全行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习惯之中,让员工认识到自身岗位关键风险点,形成防范风险的有效屏障。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不是一时之需,而是伴随商业银行发展的长期任务,如果要想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甚至在国际金融市场取得一定的地位,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参考 文献 :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操作风险;风险度量

JEL分类号:G22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10-0033-06

一、问题的提出

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相对于承保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其复杂性、广泛性、人文性、与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状况紧密结合的特点,使得操作风险能否被准确度量以及如何为其配置经济资本,长久以来未能达成一个积极的共识。随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资本要求,并给出了计量方法,银行业已在操作风险度量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这股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风潮很快波及到保险业,欧洲保险和职业年金监管委员会(CEIOPS)、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贝氏评级公司(A.M.Bestl等也先后将操作风险管理的一些定量指标纳入到保险公司监管和评级的指标体系中来。然而迄今为止,保险公司在操作风险损失的数据收集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困难,也未能形成一个一致认可的高级度量方法。特别是我国的保险公司,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才刚刚起步,没有历史数据和度量模型构造方面的经验,如何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将其与我国保险业的具体情况结合,对于完善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操作风险度量方法上,银行业一般有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AMA)三类,这三种方法在复杂性和风险敏感度方面渐次加强。但基本指标法并未被保险业采用,现阶段许多国家的保险监管部门在偿付能力资本计算时都是采用标准法(标准法将保险产品按类别划分,然后按操作风险的暴露情况分别赋予相应的风险系数,风险资本为各产品线的收入与相应系数乘积的加总。)来计算操作风险所需的经济资本的,如欧盟在SoivencylI中也采用标准法对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度量提出明确要求。但与此同时,许多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或集团都在积极探索基于自身数据、情况和模型的高级计量法,并已取得一些成果。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才刚刚起步,借鉴国外成果,探索适合自己的道路必要而紧迫。

二、欧盟标准法度量操作风险的监管实践

欧洲保险和职业年金监管委员会(Committee of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Super-visors,以下简称CEIOPS)成立于2004年11月,负责制订欧盟成员国保险公司和职业年金机构的监管制度、标准的制订、意见的收集与反馈、相关工作的联络、沟通与协调。其代表性的工作之一就是制订推广了欧盟保险业的偿付能力标准,包括SolvencyI和Solvency II。CEIOPS向来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2007年CEIOPS提出了SolveneyII指令的讨论稿,其关键任务是建立起以资本标准为核心的保险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在其QIS2-5(CEIOPS’Repoft onits Quantitative Impact Study for SolvencyII)的相关文件中,都采用标准法从定量角度对保险人的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建议。由于SolvencyII有可能在发展和完善之后成为类似BaselII那样的非强制但实质上是全球保险监管遵循的“统一”标准,因此学习和研究其有关于操作风险经济指标度量的方法就非常有必要。

(一)QIS2中的建议

在2006年4月QIS2的设计目标中,操作风险并未被作为计算最低偿付能力资本时应予重点考虑的因素.因此对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中的操作风险所提出的公式相对简单。

其中:SCRop为操作风险的偿付能力资本要求;Earnlife为寿险已赚保费总额;Earnnl为非寿险已赚保费总额;Earnh为健康险已赚保费总额;TPlife为寿险责任准备金总额;TPnl为非寿险责任准备金总额;TPh为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总额。以上计算包括再保险在内。 但是这个最初的建议模型很快受到一些批评,随后的反馈意见显示,许多保险人认为其没有考虑到保单持有人所承受的风险,而且过于简单,不适宜对存在不同管理水平的保险人共同采用。在一些案例中,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占了偿付能力资本要求的绝大部分,还有一些保险人却报告说,他们采用高级计量法的内部模型较标准模型而言对偿付能力资本的要求更高。

(二)QIS3的建议

在2007年春提出的QIS3技术规范中,偿付能力资本要求的计算被修改为:

SCR=BSCR+SCRop(BSCR为基础偿付能力资本要求)

我们注意到,在QIS3这个框架中操作风险(SCRop)不再被和其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承保风险放在同一层次考虑其对偿付能力资本所造成的影响.而是被赋予了特殊的地位。这也是QIS3的偿付能力标准模型区别于QIS2的显著地方之一。CEIOPS对于这个修改的解释是:一方面,操作风险的损失数据非常有限,因此简单地采用一般的相关性假设来处理操作风险和其它类别风险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由于操作风险与保险人的内部管理及企业文化密切相关,采用内部模型可能更为准确。如果所有的风险类别都被用内部模型计算,保险人可以仅调整或是替换复合了多种风险的相关矩阵。由于保险人对于操作风险的测量和管理普遍缺乏经验,其结果可能会是保险人在其它风险的偿付能力测试上都能建立复杂的模型,但希望采用一个相对简单但有效的操作风险模型。

OPload=一个小于1的系数;其它缩略字母的含义同上。

对SCRm赋予系数的原因在于避免由于操作风险资本计算而导致保险人的总偿付能力资本要求过高。但CEIOPS也承认这样做的效果非常有限,而且由此可能导致在一些模型中潜在地放大了风险转移的效果。例如,保险人通过信用衍生工具以减少其所

暴露的信用风险,由此导致偿付能力资本要求的相应降低。进而影响到偿付能力资本计算中操作风险的资本减少,但很明显地是,这样做的结果是保险人的操作风险增加了。同样也会出现保险人的其它风险敞口非常有限.而由于风险偏好导致操作风险在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中占比较高。

现阶段,CEIOPS将OPload的值设置在25-50%间,建议选用30%较为合理。虽然存在缺乏历史数据等许多困难,CEIOPS正努力建立一个一致性的、考虑到所有影响因素的SCRop计算方法。同时也在考虑是否将单一保险人和集团保险人进行区别对待。而相关的调研也证明了操作风险的资本需求与保险人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效果密切相关。

(三)QIS4中的相关规定

2008年3月的QIS4中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所涵盖的范围进行了扩展,明确提出操作风险除了操作流程不完善、人为过错和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外,还应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声誉风险和战略风险。QIS4中关于操作风险的测试方法与QIS3中的内容非常相似,同时也考虑到不同种类的承保人存在着的一些不同。

EXPul为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的每年费用开支(含再保险);

OPln-ul不含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的基础操作风险资本(含再保险),其大小取决于:

Earnlife-ul为投资连结型寿险保险业务总的已赚保费;Tpiife-ul为投资连结型寿险责任准备金总额。其它缩略字母的含义同上。 在CEIOPS所发放的专门调查显示,非寿险保险人和规模较小的保险人相对于寿险保险人、规模较大的保险人及保险集团来说.认为QIS4中的计算方法充分考虑了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因而拥有更积极的态度。反馈意见也显示,虽然操作风险与其他风险有较强的相关性,但由于标准化法没有考虑到不同保险人的操作风险容忍度不同,而显得缺乏风险敏感性;还有保险人认为30%的上限可能太高了,还须对标准法进行改进。另一些保险人认为,由于操作风险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及与保险人的管理能力密切相关,因此标准法是无法对操作风险资本进行准确计量的,操作风险的资本计取只有通过内部模型或是支柱Ⅱ的测量方法得以实现。在欧盟的范围内,一些保险人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操作风险资本计算的内部模型,而还有一些保险人仍处在数据的收集和分类阶段。

(三)QIS5中的相关规定

CEIOPS于2010年7月在布鲁塞尔公布了最新版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定量监管草案QIS5,其中的操作风险的资本计量公式虽然与QIS4完全相同,但对OPlnul的计算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同时充分考虑了新增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虽然这不是一个正式的文件,但其修改的思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pEarnlife为上一年寿险新增业务的已赚保费;pEarnlife-nl为上一年投资连结型寿险新增业务的已赚保费;pEarnnon-life为上一年非寿险新增业务的已赚保费。其它缩略字母的含义同上。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从最初QIS2中简单地对寿险、非寿险、健康险设定统一标准,到QIS3中操作风险资本被赋予特殊地位,再到QIS4中对投资连结型业务单独设定风险系,以及最新的QIS5中对新增业务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欧盟对于保险人操作风险的度量要求经历了一个建立、逐步完善、细化的过程。欧盟所采用的方法由于具有计算简便、不考虑操作风险损失的历史数据、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要求不高等优点,较适合我国保险公司在操作风险度量的初期使用。但由于其风险敏感度低、没有预警功能、不能与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密切联系的结果,使得我们还应采取积极措施为高级法将来的实施做好铺垫。

三、我国现阶段采用高级法度量操作风险存在的困难

近几年来国外的保险公司出于降低经济资本规模,增加可用资金的考虑,积极开发基于自身风险特征的高级计量模型。虽然高级计量法尚不成熟,但高级计量法方法论本身能基于内部数据建模,利用外部数据进行情景分析,考虑了“尾部”风险特征,并把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质量等定性因素纳入模型考虑,实证研究显示其风险敏感程度较高,风险管理和风险计量结合较紧密,同时也赋予了使用者在计量时高度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已成为目前国际大型保险公司的主要度量方法。但就我国在现阶段的具体情况来看,采用高级计量法计提操作风险的经济指标尚存在许多困难,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收集困难

充足的数据是构建内部高级模型的必要条件,数据的不足将使得可选取的评估模型的种类、有效性和检验效果大打折扣。但操作风险的特点决定了单个保险公司的内部操作风险数据不可能像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那样易得和充分。对于我国保险公司而言,内部数据不足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主观的刻意隐瞒和疏忽。导致操作风险发生的无论是人员、流程或是IT系统因素,都属于内部风险因素。而这些风险因素本来是通过个人努力或加强内部管理可以减轻或控制的,一旦出现操作风险,披露后必然会影响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前途,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因而很多操作风险的数据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不愿披露并被刻意隐瞒,一般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许多保险公司对操作风险缺乏认识,对数据和案例的收集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更没有建立起畅通的损失核查和汇报机制,使得许多操作风险损失难以及时发现。其次,相对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风险的数据获取成本而言,操作风险数据收集成本较高。从数据的收集环节来看,由于操作风险定义模糊、涉及范围广,使得相关历史数据的界定、分类和整理工作缺乏清晰明确的标准。这无形中增加了数据记录和加工的难度,也带来数据处理成本的提高。

(二)数据分类存在困难

从数据的汇总整理来看,操作风险事故与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比,损失原因和结果之间没有非常清晰、直接的必然联系,使得很多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后难以归类,归类不科学必将影响度量的客观性。国外保险公司在对操作风险进行分类时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按照事件类型进行分类,另一种是按照成因进行分类。从度量的角度来讲,按照事件类型分类更为可行和有效。但是从操作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讲,按照成因进行分类更易进行风险控制。但由于保险公司操作风险的产生大都带有每个公司的显著个体特征和“人文性”,使得很难有一个可被普遍接受的、统一的、客观一致性的分类标准。同时,操作风险直接损失可以直接反映在保险公司的会计帐户上.间接损失则难以精确度量。例如由于某些丑闻破坏了保

险公司的声誉,或者是IT系统的突然崩溃所导致的机会成本。充分考虑间接损失可能造成的影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它实际上也是一种潜在的操作风险,并很可能转化为保险公司的实际账面损失。但是对间接损失的范围和大小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操作风险度量的客观性。

(三)模型设定困难

首先,操作风险的高级度量模型一般是结构模型和统计模型的综合。大多数模型的设定依赖于数学公式,并常常用到复杂的工具和软件,存在模型设定错误的可能。其次,由于操作风险涉及面广,涉及很多难以量化的定性因素,比如政策、过程等,难以用标准方式进行量化。再次,由于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没有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那么频繁,系统特征在积累足够数据验证该模型前已经发生变化(即存在环境依赖性)。尤其是对低频高危事件,可能是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上千年才发生一次,使得模型在预测未来结果方面的可靠性或有用性降低。因此只能从理论上说明采取方法的可行性,从计算结果上说明结果的合理性。最后,从覆盖范围看,操作风险实际上几乎覆盖了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所有方面的不同风险。因此试图用一个模型来覆盖操作风险的所有领域几乎是不可能的。基于美国的实证研究证据还可以得出一个有意思的结论:操作风险评估的效果并不是与模型的复杂程度成正比。

四、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度量的思路与建议

(一)客观认识风险度量在操作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模型中的数学问题是可以精确求解的,但在反映复杂的现实世界时并不那么准确。作为对真实世界的近似,其准确度会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而有很大的不同。应尝试性地在实践中运用模型,并对模型自身的局限性进行仔细评估。

虽然目前金融业普遍强调对操作风险的量化研究,但Elizabeth Sheedy(1999)就指出,对所有类型的操作风险都进行定量研究是一个不现实的目标。普华永道在其调查报告中也指出,对并不适合进行精确度量的风险过分强调度量会误入歧途并引发道德风险。而且QIS4的反馈意见已显示:对于任何一个保险人来说,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制度、增进人们的风险意识、审视现存流程和程序中的问题并加以改善,提高经营活动的持续性都是降低操作风险较为可行的途径。因此,过分强调对操作风险的度量必定会降低操作风险管理中定性方面的积极性。如果只是单纯“为计量而计量”,就难免导致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和风险管理两张皮的现象。因此,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的前提应是保险公司能对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切实把操作风险资本计量融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使之成为日常风险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理性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操作风险度量方法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如果贸然采用高级计量方法.不仅难度大,还可能给我国保险业的运行和监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计量的初期,可以以欧盟的标准法并将其作为我国的短期目标。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需要一定条件:在风险计量和确认方面,必须建立适当的风险报告系统,按业务类型跟踪有关操作风险的数据;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必须建立独立的风险控制、审计部门和操作风险管理控制程序,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层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系统文件齐备等。这些规定并非高不可攀,但是需要我国保险公司努力加强风险管理的力度。

(三)保险公司应为高级计量法的实施做好铺垫工作

高级度量法实施的首要工作是描述损失分布,已知的历史数据通常被用来估计这些分布中的参数,因此损失数据的收集和加工处理是计提经济资本的前提和基础。损失数据的来源既有保险公司内部的,也有保险公司外部的。针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损失数据和外部数据都不充分的问题,在由保监会牵头建立外部数据库的同时,保险公司要随着自身操作风险特征的变化和度量方法的变化而做出动态调整。随着我国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选择的操作风险的度量方法会越来越先进,不同的度量模型所要求的损失数据要求也不同。所以在目前信息系统建设时要为未来的操作风险度量模型的发展预留数据接口。为此保险公司要做好数据规划,及时跟踪最新的操作风险度量方法,调整数据分类,逐步确定和完善自己的建模方案。

(四)充分发挥保监会的引导和督导作用

推动保险公司实施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动因,应该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减少损失增加企业价值的内在要求。但普华永道在全球范围内做的一次调查显示“监管部门的要求”是推动保险公司实施操作风险监管的第三大动因。与西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总量调节和政策引导不同的是,我国的保险制度长久以来就是强制性和渐进性制度变迁交融的结果。如果完全依靠保险公司的自发性来达到我国保险公司操作风险度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必然会因存在较高的学习成本、外部效应和“搭便车”问题而使进展缓慢。相反,保险监管机构的诱导和督促具有实施成本低和弥补制度供给快速的优势,特别是在操作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构建的初期,由保监会来推动显得必要和合理。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组织体系 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企业发展。医院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具有技术要求高、涉及范围广、系统复杂、维护费用高等特点,因此医院是一个风险性较高的行业。

全面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手段,是企业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全面风险管理概述

全面风险管理是企业全员参与,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用以确认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1]

构建医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需要立足于医院的实际,分析医院风险管理环境、管理目标,对医院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建立风险防控和监督机制,完善风险组织管理、强化文化管理等风险管理保障体系。其中核心是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二、医院全面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

(1)风险控制环境

风险环境分析是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员工诚信度和价值观;员工的能力;医院管理文化和管理理念;医院组织构架;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等。控制环境对医院目标设立、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有重要作用。它影响着员工的控制意识,是医院发展的基础。

(2)风险识别

综合性医院的经营活动复杂,各种风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医院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内外两方面的因素,因此风险可分为医院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医院内部风险主要有医疗服务风险(医疗事故、医患关系风险等)、财务风险、组织设置风险(包括部门设置、部门间协调不顺畅等风险)、安全运行风险(设备运行、日常管理风险等)、人力资源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

医院的外部风险主要有自然环境风险(自然灾害)、政策法规风险(国家关于医疗机构的法律和政策风险)、行业风险(行业竞争风险)、技术风险(技术更新风险)等。

(3)风险评估

医院风险评估是通过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描述,确定风险级别,进而实施风险预警与控制。进行评估首先要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并需要对风险进行综合性的评价,以弥补单一定性分析或定量分析的不足。

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分法、模糊综合评估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估法、预先危险性分析、神经网络评估法等[2]。

2.4 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医院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风险管理有效标准,采用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使风险损失最小化。常用的风险控制方法主要包括避免、预防、分散、抑制等[3]。

2.5 风险监督与改进

医院的风险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改变,实施控制的方式也不断改变。曾经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可能变得不太有效了。导致这些现象发生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新员工的到来,医院的培训和监控效果的变化,或者医院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等。面对这些变化,医院的管理层需要判定原来风险管理是否继续有效,也就是需要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改进。

监督和改进可通过持续性的活动或独立的评估方式进行。持续性的监督和改进是对医院日常的、经常性的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改进,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基础上动态地监督和改进。个别评价的频率依赖于医院管理者的主观判断。在作出判断时,需要考虑医院内部和外部环境变化发生的性质和程度以及相关的风险,员工的能力和经验、持续性监督和改进的效果等问题。一般地,为保证医院风险防控体系长期的有效性,需要将持续性的活动与独立的评估结合起来。

三、医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

为保证医院风险管理顺利实施,应建立健全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及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在内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四、医院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构建

在管理实践中,对风险的全面管理,还需要构建风险管理文化。通过构建医院风险管理文化,使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医院文化之中。开展全面风险文化管理,将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与医院文化相融合,在整个医院中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精神,保障全面风险管理成功实施。

五、结语

全面风险管理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管理手段,分析、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宁宁,蒋文崇.电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J].魅力中国,201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