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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篇

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5、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2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一)缺少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完善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致使不同的审计人员面对同样的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审计评价,影响了审计的客观公正和审计的权威性。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审计评价超出审计范围;或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

(二)审计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 表现在: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错觉;带有主观随意性,语言绝对化,轻易下结论,违背谨慎性原则;审计评价变成了鉴定式,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增加了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针对性不强 表现在:就事论事,泛泛而论,评价目的不明确;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全面评价被审计者的功过是非,从而超越审计范围,把不属于经济责任的评价的内容加入其中,过多涉及其政治思想、党建等工作事务。如:“在任职期间,工作勤恳,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为单位的发展壮大做了大量工作”或“在任职期间,被评为先进文明单位”等等,事无俱细,面面俱到,使审计评价脱离了“经济责任”的范畴,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经济责任审计界定难 由于单位经济活动、会计核算是连续的,以及权责发生制的记账方式,上期责任可能延续到本期,本期责任也可能递延至下期。只有正确界定某一领导干部的责任期限及应负的责任,才能恰当地评价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界定有一定困难,从而给审计评价增加了风险。

(五)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审计评价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才能胜任工作。而目前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综合水平与实际要求有一定差距,导致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广度不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难以提高。

(六)审计评价证据不足 审计评价应以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应受主观意识的支配,对那些未经审计,证据不足或未来的经济事项不应予以评价。但目前部分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评价时凭自己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感觉进行评价,主观意识较浓;有些评价事项缺乏相应的取证资料佐证;有些评价事项不加分析不加查证,照抄被审计单位的年终总结报告或被审计者述职报告的有关内容来评价。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完善对策

(一)在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下依法依规进行审计评价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在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时,一是坚持按照规定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切不可脱离审计内容,脱离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做出不恰当的评价;二是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准的事项不作评价;三是不能因为没有审查出问题,觉得审计工作没有成绩,便把一些小事夸大,或把一些未经核实清楚的、没有事实根据的问题写入审计报告进行评价;四是对未经审计而又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引用的资料,应注意资料来源,表明不是审计核实的结果。

(二)措辞得当、表述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的审计环境更特殊、更复杂,审计风险因素更多。如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判断失误,发表与真实情况不符或评价不当的审计意见,就可能直接影响对领导干部的正确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不仅仅是审计机关自身的风险,由于审计意见不当还会引发用人风险,并由此给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单位的发展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因此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严格做到:评价语言使用专业、规范和措辞适当的语言,对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尽可能用数字来说明;对不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也要用写实的手法来反映,少用修饰性语言;评价语言切忌模棱两可,似是而非,或漫无边际,任意发挥,评价语言杜绝使用口语、俗语,以免降低审计报告的权威性;评价语言要观点鲜明,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字精练、言简意赅,尽量使用短句。

(三)以“经济责任”为核心进行审计评价 做为审计部门,在做出审计评价时,首先要注意摆正审计部门的位置,经济责任审计不可能代替干部管理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全面考核监督,只是干部管理和监督的一个环节;其次审计评价要突出重点,着重评价与履行经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紧扣“经济责任”主题进行评价,审计评价仅限于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对领导人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并不是对其所有业绩的全面评价和鉴定;对超出领导干部任期内法定经济责任范围的事项,对非审计的事项、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以及未经查实的问题不作评价;一般情况下不应将前任留下的问题或与领导干部无关的事项进行评价,也不要对企业领导人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及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分清责任进行审计评价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有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1)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2)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3)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4)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5)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1)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2)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领导责任,是指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根据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实际工作还可根据具体情况界定责任人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一是谁决策,谁负直接责任。对于查出的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致使国家资产遭受损失的行为以及直接经办、强制命令他人办理、参与或指使他人办理的违纪违规和其它经济问题,应当认定由决策人负直接责任。同时,由谁主管,谁负主管责任。对其下属部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或其他问题,如果是领导干部默许、暗示、渎职等原因造成的,应当负直接责任,是下属隐瞒不报的则应当认定负主管责任。二是谁主管,谁负主管责任。如果在领导干部的职权范围内出现问题,领导干部不是直接决策者,只是未能加以制止,则属于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应当认定负主管责任。三是谁有决定权,谁负责任多。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如果出现了违纪违规问题,其拥有决定权者,应当认定负主管责任。四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对所有问题都应负领导责任。只要确定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之后,其它的问题都应由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另外,界定责任时,还要注意区分任期内和非任期内的时间界限、领导干部个人决策责任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责任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等,评价时遵循合法性、目的性、客观性、重要性、责权对称原则,这样才能对责任主体在其任期内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需要审计机关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端的审计业务,审计的对象是党委、政府和党政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各学院、各部处的领导,审计中涉及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及廉洁从政情况等作出评价。审计机关可通过岗位比武、脱产进修、学历教育、职称评聘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审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可通过建立人才流动和岗位轮换制等方法来增加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综合水平;可通过加强职业道德和保密、廉政法规教育,强化审计人员监督与管理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

(六)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要因事而异,遵循客观性、历史性和动态性原则。经济责任的界定存在许多难以把握的因素,不同的因素对责任的界定有不同的影响,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除严格遵循客观、全面、历史、谨慎的原则,还应用历史的、动态的、辩证的观点看问题。对经济责任的认定,要结合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客观工作环境,不能用静态的、孤立的观点来揭示审计事项,而要用动态的、联系的观点来揭示审计事项,不能用单纯的结果来确定个人的经济责任,不能以现阶段的标准来衡量过去特定客观环境下所发生的事情,以防止结论与实际产生背离,带来审计风险,对受审计范围限制或取证不足或法规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宁缺勿滥,不作评价。(2)审计评价要因审计对象不同而有不同侧重点,遵循谨慎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审计评价要因审计对象不同而有不同侧重点,同时要遵循谨慎性原则,谨慎恰当评价,才能防范风险,才能取得组织部门和审计领导干部的认可。如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时,要考虑企业的特性,关注企业的发展后劲和长远利益,同时应关注企业领导人经济决策是否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是否兼顾长远与眼前、局部与全局利益,有无个人违反决策程序或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流失等情况,这样做有助于正确评价被审者的业绩和判断问题的性质。(3)审计评价要把好评价尺度,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做到既要肯定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说透,这一点十分重要。笔者在高校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年从工作中体会到,高质量的审计评价,会得到了组织部门和审计领导干部的认可,为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可靠依据,审计工作也日益受到学校领导重视,审计环境得到了优化,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呈现良性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3篇

[摘要] 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的结论性评价,包括审计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内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及依法办事的原则。

[关键词]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评价标准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审计评价是指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的结论性评价,包括审计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内容。审计结果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情况作出的职业判断行为;综合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领导干部历次接受审计、所在单位历次接受审计、其他项目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的结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及依法办事的原则。

1.审计结果评价的基本内容

(1)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2)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行为是否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决策执行情况及决策有无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情况;

(4)内控制度情况,主要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5)个人廉政情况,主要评价在审计中有无发现领导干部本人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

2.综合评价的基本内容

综合评价主要是依据领导干部本次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历次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以及所在部门、单位历次执行审计决定和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等提出评价意见。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1.审计结果评价标准

(1)评价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财务收支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不超过1%,并且审计机构或审计业务会议认为审计调整数额较小不影响使用“真实”评价用语的;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调整幅度不超过5%,并且不影响使用“基本真实”评价用语的;不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审计调整幅度在5%以上,或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数额较大,无法使用“基本真实”评价用语的。

财务收支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可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三个等次。合规等次的标准为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5%以下或有违规行为,但不影响使用“基本合规”评价用语的;不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性质严重、数额较大,或拒绝提供审计资料,或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进行职业判断。

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评价标准可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90%以上(含90%,下同);较好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80%以上;一般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60%以上;较差等次的标准为效益审计结果达到评价标准指标的60%以下(不含60%)。

(2)评价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的合法性

评价标准可分为合法、基本合法、不合法三个等次。

合法等次的标准为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和与经济有关的行政行为符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基本合法等次的标准为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和与经济有关的行政行为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现象,但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不合法等次的标准为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和与经济有关的行政行为违反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或违反重大原则问题。

(3)评价重大经济决策的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及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可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主要负责人能够尊重多数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决策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环节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不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或决策前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不充分或缺失,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可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效果较差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基本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并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但有轻微损失浪费;效果较差等次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执行,不能有效监管人、财、物,造成明显损失浪费,不能实现决策目标。

(4)评价内控管理制度情况的健全性、有效性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健全性评价标准可分为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等次。健全等次的标准为所有的控制点齐全,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均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基本健全等次的标准为控制点基本齐全,基本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不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关键控制点有疏漏,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要求。

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可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有关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控制的职能,实现控制目标,没有出现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有关人员的控制能力有一定差距或不能全面执行内控制度,没有出现重大控制漏洞,基本实现控制目标;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没有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控制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实现控制目标。

(5)评价个人廉政情况

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应客观表述在审计范围内发现领导干部有侵占国有资产的情况。

2.综合评价标准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指标审计评价全部在良好等次以上,并且优秀等次数量超过总体评价指标数量的三分之二;二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好于历次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三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历次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到位;四是其他单项审计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情况。

良好等次应当具备条件:一是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指标审计评价全部在良好等次以上,并且优秀等次数量超过总体评价指标数量的二分之一;二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略好于历次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三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历次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到位;四是其他单项审计未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

一般等次应具备四个条件之一:一是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指标审计评价良好等次在80%以上;二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低于历次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三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历次审计决定执行率和审计意见落实率均在80%以上;四是其他单项审计虽有违法违纪现象,但有关责任人尚未受纪律处分。

较差等次应具备五个条件之一:一是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指标审计评价一般等次数量超过总体评价指标数量的20%;二是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历次审计决定执行率和审计意见落实率均低于80%;三是其他单项审计有违法违纪现象,有关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理;四是本单位存在“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现象;五是接受审计期间有关责任人拒绝配合,或提供虚假审计资料。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运用

纪检监察部门应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入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内容;审计评价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将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写入干部考察材料;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一般不能提拔使用,或不能担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人事部门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综合评价达不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单位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

参考文献:

[1]简燕玲辛旭: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的探讨[j].审计研究,2006,(01):44~47

[2]崔振龙.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探讨[j].中国审计,2006(01):44-46

[3]张宣波: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探讨[j].中国审计,2005,(22):49~50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4篇

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

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离任审计评价时应抓住以下重点:

1.对企业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随着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分离,企业经营者全面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从审计情况来看,有的企业以联营为名,动用国有资产搞帐外经营,有的企业利用改制之机,对资产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实,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评价其保值、增值的情况,考核其资产负债率、资产利润率、不良资产率等指标;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防止企业法人代表经营行为短期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2.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审计评价

法人代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主要依赖于科学的经营管理和正确决策,强化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从审计情况看,企业亏损大多都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造成的。因此,通过审计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造成失误的原因,给经营者敲响警钟,督促其转换机制,抓管理,练内功。

3.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进行审计评价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是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当前,企业出于各种原因,采用各种手法,使有关反映资产负债的会计信息失真。通过离任审计,确认不真实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虚盈实亏数额,挤去企业经营成果中的水分,客观评价企业法人代表的经营业绩,同时避免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

4.对企业法人代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企业经营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审计情况看,个别企业弄虚作假、偷税漏税、贪图虚名,法人代表政绩平庸、管理无方,有的甚至无视国家财经纪律,违法乱纪。因此,要加强对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审计与评价,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增强法人代表的法制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为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在进行定性评价时,注意评价用语的尺度,特别是对审计结果的定性评价,需要更加慎重,把握分寸,恰当评价。在定量评价时,注意选用评价指标,提高评价方法的恰当性.此外,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决定是采用历史评价法,还是现实评价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5篇

关键词:反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

一、引言

纵观近年来的腐败案件,呈现出单兵作战的个体性腐败逐步向群体性腐败蔓延,高校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在近几年的巡视报告中发现,高校的监管机制较弱,领导干部缺乏相对硬指标的考核,这样使高校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有了机遇。在高校各种年终综合考核中,笔者认为不是绝对公开透明、民主参与,虽然都有过程控制,但还是存在考核漏洞。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运用相关资源履行职责为主线,围绕领导干部的职权来开展审计,对高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审计的内容广,难度大,审计风险高,要求较高的审计专业知识,内容涵盖合规性、效率性、效果性、经济性、合法性审计。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分析

(一)高校审计缺乏独立性,造成监督缺陷

据了解,湖南省高校有一部分没有设置独立的审计处,省教育厅就是与财务建设处合署办公的,多数高校把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合署,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这样审计人员很难开展工作,如果与纪检合署,有时纪检与审计的监督存在重合,导致不知道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去监督,监督权限将受到制约。高校审计队伍薄弱,高校专职审计力量严重缺乏,从这几年高校审计招聘来看,审计人员很难招聘到,一是要求学历高,二是有年龄限制,导致有经验的审计人员受限。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不足以及专业不对口,审计的需求存在很大的反差,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影响了审计项目的质量。

(二)管理过程关注不够,导致审计评价不够准确

高校审计人员习惯从“会计信息结果”审查开始开展工作,特别关注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往往局限于会计账面信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管理过程中的信息缺乏关注。从新形势下的审计来看,要更多的关注管理的过程,比如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的的决策情况,另外要关注资金活动的过程、重点工程履行过程、重点项目执行过程、关键环节的监督过程,就很容易发现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如果对管理过程的重大问题关注不够,就难以发现在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内部控制就成了空话,更难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规等问题。另外,审计人员仅关注结果,对经济活动过程不关注的审计方法,无法全面获取需要的信息,对审计过程中的海量信息无法分析、提炼,对内部控制无法进行穿行测试,对经济活动履行过程中是否缺乏制度约束无法评价,导致无法准确的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这样审计风险增加,对进一步规范管理的审计目标受到限制,就难以达到以责论绩的目的。

(三)审计结果作用失衡,与干部的考核任用脱钩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首先是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审计部门收到委托书后才开展审计项目。在调查了解中,大多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都是组织部门已经将被审计领导干部调动或者提拔后,才将审计委托书送达审计部门,这种工作做法,明显审计安排滞后,导致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脱钩。这样导致审计工作开展困难,新的领导干部已经接手工作,在审计期间,又需要由已经离任的领导干部来配合,导致审计的范围受限,审计结果也有会不准确。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标

(一)实现审计评价规范化,将审计结果归入廉政档案

内部审计人员要规范审计评价。要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的原则,审计工作底稿对应审计事项,使用审计核实的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取得的成效,反映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从而有效的预防腐败滋生。审计人员不得将未经核实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提供的情况作为审计评价依据。反映领导干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执行政策规定和遵守财经法纪、履行内部管理监督职责的情况。另外审计结果报告要放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审计结束后,与纪检部门进行沟通,要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审计结果报告存入领导干部的个人廉政档案,为高校组织部门评价执政水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以及干部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二)实现责任界定科学化,建立健全整改责任制

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绩效,对审计发现不足、查出的问题中科学有效的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从决策、执行和监管三个方面判断原因,并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责任划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金额、性质,从决策、执行和监管三个方面进行归集,然后按照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三个类别来定性,科学的将问题汇总至这三个责任中,从而开展横向比较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用提供依据。加强审计成果开发和应用,推动问责和整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价值评价体系构建

(一)分析审计资料,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界定

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是科学评价经济责任的基础。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的原则,使用审计核实的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数据,评价领导干部履职取得的成效,反映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得将未经核实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提供的情况作为审计评价依据。审计涉及的事项及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形成总量概念的事项,均要描述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审计抽查的范围,审计涉及总金额及所占查处问题的比例等。同时,加强分析研究,对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收入不真实、支出不合理、损失浪费国家扶贫资金、违反机构编制政策、“雁过拔毛”式腐败等问题,坚持审计和评价相结合,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成效及守规、守纪、尽责和守法情况,推动形成权界清晰、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机制体制。

(二)针对高校管理体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框架

建立健全适用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环节。依据高校经济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应该从以下四个大的方面综合构建,一是重大经济事项的情况。从基本建设、资产处置、后勤社会化、合作办学、举债融资、扶贫攻坚等方面来构建。二是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相关的情况。从“三公经费”、兼职取酬、职务消费、损失浪费国家扶贫资金、违反机构编制政策、“雁过拔毛”式腐败、环境保护、廉政责任、遵纪守法等方面来构建。三是教研职责履行的情况,从学科建设、教学职责等方面来构建。四是助学政策的情况,从助学政策、教育收费等方面来构建。通过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科研职责、重大经济事项、助学政策和财经法纪、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为作为构建的重点,以经济活动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为审计的基础,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两个方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绩效,从而有效的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经融,2009(09).

[2]高前善.政府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框架的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10(1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6篇

一是客观性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审计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绳,不受外界影响,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以写实性的手法来描述事实。

二是准确性原则。要求审计评价用语要措词恰当、语言准确,直接阐述事实,少用或不用修饰性语言。

三是全面性原则。要求审计评价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查出的各种问题,避免以偏概全,以一事或两事论全任,更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某几项指标去评价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

四是统一性原则。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要统一,要求坚持采用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全行业统一标准,同时还要注意在对同一类型单位进行审计时应按同一标准进行评价;

第二,审计评价的范围和审计的内容必须统一,要求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评价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对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能超出审计的内容;

第三,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要统一,要求从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来评价,对那些挖空心思损害国家利益而获取的单位集体利益,不仅不能给予肯定的评价,还应通过审计的事实和数据给予充分的揭露;

第四,历史与现实必须统一,要求对有些事实既要历史的了解,也要现实的看待。如任前、现任经济指标的比较,某些指标阶段性的消涨,某个问题前后几年认识的差异,以及政策、法规评判标准不断的更新等。

五是量化性原则。要求在审计评价中,要坚持以定量考评为主,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取写实、量化的方法予以评价,对于没有具体数字和可靠证据的事项不予评价。

六是谨慎性原则。要求审计评价坚持稳健、谨慎的态度,防止给予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对审计过程中非审计事项、未涉及的审计具体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某些审计事项,如一些失于偏颇的指标、计划等、要全面、辩证地分析后发表意见。

七是写实性原则。要求集中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已经发生的经济责任从性质、程度、直接与主管等方面加以确认;评价审计结果中揭示的调增调减的各项财务事项以及对内控制度的符合性测试情况;对这些事项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造成的后果给予充分的说明;明确领导干部在这些事项运作中所起的作用,进而确定其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

八是以经济责任为主的原则。要求紧紧围绕被审计人员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对于与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没有直接关系的经济责任和行为不予评价。

九是区分现职与历史遗留责任原则。要求重点评价现任责任、对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责任、重点评价现任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或叠加的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7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平衡计分卡

从时展角度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新时期要只有构建科学、合理、实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才能真正推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

从理论分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主要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群的选择,但是在构建起评价指标体系的时候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其一,需要与评价对象相互挂钩。众所周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数据主要来自审计对象的信息源,并且与审计对象的数据构建了相关的指标,可以说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经济责任情况履行的主要反映。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分析,其评价指标需要与评价对象进行挂钩,这样才能真正保证评价指标的针对性,才能真正满足其实际的发展情况。当然,还需要对评价对象的职业特点、职权范围等因素加以考虑与分析,尤其是在对某一个具体评价对象进行评价的时候,需要与其它的评价对象具有共性,从而保证评价指标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其二,需要与评价责任相互挂钩。在评价指标选择的时候,需要将评价对象承担的经济责任加以分析,包括对内容、性质加以概述,其中这样才能保证评价指标的针对性与规范性。其三,需要与评价范围相互挂钩。从宏观角度分析,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以及审计对象涵盖的范围便是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其中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之中,需要对目标性数据加以概述,且要从根本上保证指标体系覆盖范围与评价经济责任涵盖范围的一致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程序的分析

在实务操作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需要遵循的步骤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评价指标。从某个角度分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择主要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进行选择,但是因为评价对象多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很多情况下不同的评价对象需要不同的评价指标,尤其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需要根据不同的审计评价对象构建审计评价指标组合,不仅要因人、因地而异,并且还要因时、因事而异,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保证审计项目审计评价指标的适应性,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构建起不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的评价指标组合。

第二,对原始数据进程采集。原始数据采集主要是依据相关评价指标的相关要求搜集各方面的数据,包括财产实务、经济活动等,当然还需要保证所搜集到的数据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另外,在经济责任审计与评价中数据采集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之所以进行数据采集的目的是在取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下获得第一手资料,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规范性与效率性。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数据采集中,需要收集与评价经济责任相关联的数据,因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数据是由原始数据进行计算获得的,所以原始数据的采集需要一评价指标作为主要内容。在原始数据搜集的时候需要证明原始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经济责任审计往往需要针对某一个评价对象,主要包括财政财务类指标、财产物资管理类指标、个人执法情况指标、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在新形势下只有保证这四类指标的合法性,才能真正实现其有效性。

第三,构建评价标准。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中评价体系是十分重要的内容,与评价指标体系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样也是评价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下数据变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中在新形势下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时候需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社会职能属性,针对实际的发展情况,并以此作为基本的标准,当然还需要按照审计单位不同社会经济属性,构建不同的评价标准,当然还需要按照基本社会属性、基本性质以及范围进行分类处理,从根本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的科学与合理。其中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的构建时还需要多方面考虑与分析,因为其种类不同,所提出的要求也不相同,但是有非常多的评价标准都具备客观性特点,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所以只有构建科学且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才能避免各类因素所造成的影响。

第四,划分经济责任。在对经济责任进行划分的时候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分别包括了权利责任对等原则、经济行政责任结合原则、针对性原则。尤其在经济责任认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审计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员,根据领导干部职责范围进行认定。

第五,经济责任追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要明确政策界限,还需要对不同行为的界限进行区分,如果出现违纪犯法的现象,或者对下属违纪犯法放任不管的现象,那么则需要进行追究,还需要对原先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遗留下来的问题加以解决,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其责任,做好追究工作,这样才能真正避免领导干部出现侥幸心理。

三、Y语

总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构建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并且还需要从现实出发,遵循规定的程序,积极依据现实发展的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如此才能推动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韦小泉,王立彦.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审计研究,2015,05:20-27.

[2]王学龙,郭江波,汪旭.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探讨――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视角[J].财会通讯,2010,07:39-40.

[3]高前善.政府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框架的构建[J].财经问题研究,2010,12:124-128.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8篇

【关键词】高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与创新,随之而来高校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高校内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与高校内部控制和管理中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认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对于加强高校领导经济责任的监督,保障高校经济活动合法、有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敦促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我国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十分重视,但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理论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不够系统和深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的界定不明确

明确的界定经济责任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关键。学校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时,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很复杂,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有集体的也有领导干部个人的。只有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才能对其业绩作出准确的评价。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等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标准,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依据不够明确,审计人员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评价的难度较大,这样导致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的有关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如有些审计人员往往会出现超越权限、审计范围来评价经济责任以外的事项,如干部思想、领导作风、干群关系、员工素质等也纳入了审计评价内容;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不能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把领导干部的评价当作人物素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样都会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不科学

近年来,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为高校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经验借鉴,到目前为止,国家审计署还没有具体制定出一个量化考核高校领导干部的标准,审计人员没有经济数据作评价依据,在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侧重于定性评价,很少采用定量指标进行评价,导致审计结论缺乏实际指导性和说服力,也加大了潜在审计风险,这使得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空洞抽象,不能为干部聘用和晋升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迅速发展,如何客观、公正、全面地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其中最突出的难题就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完善,统一规范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还尚未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能够参照的评价标准,也没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通常只对高校的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现状,以现行财务指标进行粗略的分析评价。因此,审计人员只能依据个人经验评价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这样带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甚至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使人产生争议。

二、优化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策

(一)做好经济责任的界定

要客现公正地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键问题之一是要明确经济的性质和归属。因此,本文对以下几个界定问题进行探讨。

1.前任与现任责任界定

在进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当把握好“任期”这一关键因素。一般而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现任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因此,在审计之初,应在时间上划清现任期与前任期应负责的经济事项。特别是对于前任没有经过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更要认真划清界限,否则前任遗留下来的损失或收益有可能对现任责任产生较大的影响,致使审计评价结果不合理。由于有时前任的经济活动效果会在下一任时体现出来,其实应当由前任来承担该项经济活动的损失或收益,所以,在对现任进行审计评价时,应将该经济活动所造成的后果剔除或特别说明。例如,在区分前任与现任责任时,应该确认前任与现任领导干部任期起止财务基数,才能保证对前任与现任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进行前任与现任业绩的合理比较。如果高校存在潜盈或潜亏应当追溯到业务发生的时点,进行审计时应先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并将责任归属于前任。但是,在审计评价实务中,如果现任领导对前任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挽回经济损失的,在评价时应给予肯定。

2.集体与个人责任界定

高校中的决策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目前,一些关系到部门发展和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将逐步从个人决策转变为集体决策,因此,决策的成功还是失败都不能全部归到决策者个人身上,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个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承担责任,集体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由集体承担。在审计时如果发现有损失,应首先划清是个人责任还是集体责任,然后再确定负什么责任。

3.直接与主管责任界定

作为一个高校或其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负有责任,但并不是说高校或其各部门的一切责任都由领导干部单独承担责任。应该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任期期间内,高校领导干部对直接决定的重大事项承担直接责任,对未经其审批的由其他各职能部门决定的经济事项,高校领导干部负主管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第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主观与客观责任界定

经济责任人为实现决策的结果和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情况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经济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个人必然会带有主观态度,同样,目标实现的程度也会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时要对究竟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还是高校被审计领导人员主观不努力或者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从而界定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要做好主观与客观责任界定,必须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要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二是要把握好正常经营和上级干预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决策者失误和失职、渎职的关系。

(二)科学运用审计评价方法

在审计评价的方法上,应该采用现代科学的审计评价方法,应当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尽量实行定量评价,以此增强说服力。审计评价的一般方法有比较分析评价法和评分评价法两种,前者属于定性评价的方法,后者属于定量评价的方法。

1.比较分析评价法

比较分析评价法,是指根据审计所查明的结果,对照审计标准进行衡量,然后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定意见的方法。通过比较分析评价方法,可以客观公正的来评价高校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业绩,但在使用比较分析评价法时,必须注意指标的可比性,这是正确运用比较分析评价法的先决条件,否则不能正确的来说明问题,而且得出不合理的结论。

2.综合评分评价法

评分评价法,是指根据高校领导干部得分的多(下转第26页)(上接第24页)少来评定经济活动状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方法。本文采用综合评分评价法,通过选择评价指标、赋予定量与定性指标基础权重、计算指标数据、确定评价标准、计算指标得分,将定性的概念转为定量的数值后进行数学运算,以便进行加总,计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得分。

评分评价法能够将审计评价的结果量化,能直观地说明问题,可以增强审计结论的说明力,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定量评价的方法。使用评分法的基本做法如下:

第一步:将高校领导干部的各项活动和资料,按照审计内容与目的的要求,归纳出相应的考核指标。

第二步:确定每项指标的得分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各指标的得分,应根据项目实现的难易程度以及重要性来确定。

第三步:评价结果分成若干等级:即“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很差”五个等级,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60-69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很差”。

第四步: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累计得分,并作出评价。

(三)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是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量化形式,其体系的构建需要根据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范围进行。由于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操作性强的、规范可比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各高校需要在实践中逐渐研究和制定一套科学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使审计评价有标准和依据,提高审计结论的权威性。根据高校领导干部所在的不同部门和审计内容,主要建立包括反映内部控制情况的指标、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指标、反映资产管理活动的指标、反映经济业务管理活动的指标以及反映个人遵纪守法方面的指标,对任期内各部门的领导干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国高校众多,各高校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高校内部各部门的职能差异较大。因此,在设置评价指标时,也宜有所差异。例如,在对某高校的二级学院进行任期责任审计时,可考虑设置如下指标体系及评分思路(参见表1)。

参考文献:

[1]张川,张景可.绩效棱柱模型在高校绩效评价中的应用[J].财务与金融,2010(02):86-88.

[2]于明静.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9(330):148-149.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9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评价范围 评价原则 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255-0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情况和按其职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而作出的结论性评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内部审计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在组织部门考察任用领导干部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更加突出。那么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如何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下面谈谈笔者在这方面的一点浅见: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同需求者的要求

1.企业主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一是通过对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总结业绩,指出问题,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二是通过审计划清责任,为今后或下任领导提供一个相对公正的经营环境,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2.接任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一是明确责任。牢牢把握“任期”这一关键因素,在任期时间上分割清楚任期与前任期所应负责的经济事项,前任的功过是非不能计算到现任的身上,现任的经济责任也不能推给前任或后任。二是明晰家底。潜盈有多少,潜亏有多少,是否存在或有负债,企业不良资产所占比重等等。

3.离任者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一是肯定成绩;二是客观评价。审计评价应该客观公允、实事求是,不能对升职者拔高评价,不升职的低调评价。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为范围。即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对被审计单位完成生产经营考核指标情况进行评价及对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量化评价。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以“经济责任”为核心的原则。审计评价要抓住“经济责任”这一主线,界定被审计人在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和个人经济行为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不相关的经济责任不评价。

2.在审计事项范围内进行评价的原则。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事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评价。例如:对被审计人的政治思想表现、生活作风等方面不应作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3.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依据审计查明的事实进行评价,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结论必须有审计工作底稿支持,审计证据确凿,并与审计评价之间能够相互印证,有充分的说服力,避免因审计证据不完整、不充分及与审计评价之间缺乏关联而带来的审计风险。

4.重要性原则。经济责任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审计发现问题有大有小,多种多样,如何在众多纷繁的问题中理出头绪,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人做出审计评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全面反映客观实际的前提下,抓住主要矛盾,即要抓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重大违反财经法规和个人经济问题进行重点反映,对一般性的问题可以不评价,避免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审计评价无的放矢。

5.全面性原则。审计评价既要反映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又要反映其相关业绩,还应避免相互矛盾。即一是要充分肯定成绩,二是如实指出存在问题,三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注意审计评价应该全面反映被审计人应负的经济责任,不能以偏概全,不能用单个的事实或某几个指标去评价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整体情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

1.以任期目标为参照依据,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指标,一是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二是本单位针对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而制定的预算目标,是领导干部在就任之初所承诺要完成的生产经营指标和经济事项。在评价时应将这些经济指标和预算目标作为参照依据,看完成程度如何,这样进行审计评价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在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对未完成任期经营指标的原因必须分析清楚,重点列示。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可以采用定性的方法,也可以采用定量的方法来进行评价。在实际工作中,应尽量采用量化指标来进行评价,以数据资料事实证据来量化政绩;或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这样做出的评价才不至于流于空泛,也更有说服力。

3.对被审计个人的评价必须遵循谨慎性原则,围绕其任期的“经济责任”,根据审计查证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界定其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照抄照搬领导述职报告的内容,对于领导述职报告中的内容,必须经审计查证落实,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撑,才能作为对被审计人的评价结论。对领导述职报告中,个人政治思想、生活作风方面的非经济因素评价,在审计评价中应尽量避免引用。

例如:在某单位一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评价:“XXX领导在人员少,问题多的情况下,面对极其复杂的问题,克服种种困难,积极解决难题,主动分担责任,为确保XX单位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上述评价中,由于缺乏审计事实和审计数据的支撑,审计评价的内容显得过于空泛;同时由于审计评价与该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之间也缺乏必要的联系,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尽量避免类似的评价。

五、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贯穿于整个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因此从经济责任审前调查开始,就要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经济责任”这个核心,通过对被审计企业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企业规章制度情况的审计评价,最后着眼到对被审计领导个人在其中应负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评价。

这里的“直接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因对主管的资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事项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造成所在企业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下降应负的经济责任。如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失职、渎职的;其他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主管责任”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其任期内对其所在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只能限于经济方面,主要是企业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和其他经济活动事项,而对于非经济活动事项和问题不审计、不评价。另外,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一些非经济方面问题,对于此类问题审计组一般不应介入核查,更不去评价,做到依法行使监督权,不越权不越位。

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时,必然要遇到被审计领导干部与前任领导干部交叉的经济问题,哪些应当由上任领导干部负责,哪些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应由本届领导干部负责,在界定清楚之后再进行评价。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综合能力、判断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审计人员要在实践中不断培养和锻炼自己的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编写.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精要与案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83~88页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评价 浅探

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各高校间纵、横向经济联系,开展各项社会服务等经济活动愈加频繁。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增强办学能力,同时提升其经济能力,在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学院实行行政事业费包干使用管理,并实施“一级核算、二级管理”,以及“一支笔”审批的管理体制。同时对后勤公司等校办企业实行实行独立核算,赋予高度的自,也充分发挥了校办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在这种新型的管理体制下,要保证学校层面的宏观控制,促使各部门领导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确保高校各项经济活动运行的活力和安全,就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系统的内部制约监督和评价机制。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或人事部门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或校办企业等主要行政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期满或离任前履行其管理职责范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一种经济评价活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规范内部经济管理、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不仅通过丰富了干部监督的渠道来为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有益于维护高校的经济秩序、增强干部的财经法制观念,进而促进高校加强经济管理。

通过近几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笔者认识到,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难点之一,却是其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审计评价既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的理性评价,更是整个复杂的审计活动所取得的最终成果。笔者试着通过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探试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现状分析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本质内涵

为什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如此之难?这是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本身的本质内涵所致,即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人格化审计,审计客体从静态的有形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的无形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是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的深化。审计评价是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单位经济责任人应负的经济责任情况发表的综合性评价,其客观、准确与否,直接关乎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乎审计风险,更关乎对干部使用的导向。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指标和标准。目前国内有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理论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都不够系统和深入。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包括缺乏标准文本和判断重大经济事项及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标准,使得对审计责任的评判存在偏差。

从实践情况来看,各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不长,审计人员配备不到位,加上大量离任审计没有开展,势必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而高校经费来源随着办学规模的日益扩大,已由过去的单一靠财政拨款转变为如今的多渠道筹措,同时在经费的支出上也愈加繁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审计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再者,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校加快了领导干部的轮岗,而高校内审人员要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批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愈加困难,大多时候更要跨年度审计。如此仓促之间作出的审计评价,其客观性、准确性自然大大降低。

从技术层面上来看,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不够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只说明了什么内容是可以评价的,却没有规定什么内容是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中,为使审计报告更易被被审计对象所认同和接受,审计评价内容往往过于全面化。主要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被审单位责任人的成绩,对发现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而不做责任的分析,这种避重就轻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无关乎经济责任活动的模糊概念纳入评价内容,不仅增加审计评价的难度,还增加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覆盖面过广,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有些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等合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在审计评价时为了避免矛盾往往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没有明确的判断,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使得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

二、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探索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审计评价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完成的质量和利用审计报告指导工作的有效性。笔者试从以下五方面来思考如何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

1、明确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避重就轻和随意性问题,保持评价与目标的一致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必须得到明确。审计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方面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这里的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合法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等问题上应负的责任;而直接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侵占国有资产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由于高校属于非营利性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在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容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而更多地去关注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在这样的实践背景下,要改进审计评价工作,我们首先要准确把握,审计机构不是干部管理部门,而是整个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只是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其管理对象即领导干部在行使经济活动管理权力时遵守财经法纪等相关情况。相对应的,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审计机构应紧扣“经济”这个主题,并仅限于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谨慎、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的业绩及其经济责任作出评价。

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在不超越审计职权的前提下,对非经济责任、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予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和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予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紧抓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两大重点进行评价。但对某些与经济活动紧密相关的非经济行为,如某领导干部为提高行政费用的使用效益而压缩各种会议、精简机构人员等,也可作出适当的评价。但被审计对象在非经济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如科研课题的争取情况等,可以在审计基本情况介绍中加以简短陈述,无须放入审计评价。

2、做好审计对象分类,确定重点评价内容及指标

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因此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根据教育部(1997)《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高校有关行政负责人,是指校长、总会计师和主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以及这些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学校不同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其对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以及其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要求是一致的,比如,评价各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可考虑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真实性及合法性等指标;评价各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可考虑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执行情况;评价各类审计对象的廉洁从政情况,可考虑个人和单位的违纪违规资金总额、损失浪费金额等。

但对有经营性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领导,对其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关注的重点有较大差异,比如,评价被审领导干部为人事管理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时,可考虑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费用支出结构的合理性、人力资源配置效益水平等;评价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时,可考虑各项教育相关支出比率(教学设备支出、图书资料费支出、实验费、实习费支出比率)以及课程建设净支出、教改教研项目净支出等指标;评价基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可考虑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有效性和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等;评价校办产业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从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年人均利润额、成本费用利润率、财务风险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3、把握评价尺度和方法

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方法是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审计评价应根据其所确定的重点内容选择合适的方法并确定适当的尺度。

1)定量评价法。根据审计过程中所查证的事实,用具体数值对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进行评定。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评价两种情况:一是领导干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和在其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增减值情况;二是领导干部不遵守廉洁自律、违法违纪等情况。

2)定性评价法。利用审计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事实数据,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档次,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财政、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及领导干部对此等问题应负的责任。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要将审计数据量化与成评定某项经济行为不同级性质一一对应。

3)对比评价法。将根据某项经济行为在某时段或时点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业务的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对比的结果作为评价的依据。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其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性质的指标完成情况。

4)分析性评价法。应用综合性的分析方法来确定标准,以此来评价某项经济行为的质量。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一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坚持“独立性、谨慎性、客观性”原则

审计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制度为准绳。必须把握三项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要避免一切外来因素的干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实事求是地评价功过是非。二是谨慎性原则。坚持事实是评价的基础,审计查证的内容是评价的范围,审计工作的量度决定评价的量度,并在评价前要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或证明材料;对审计过程中没有涉及的具体事项、未经过明确规定的事项均不作评价。三是客观性原则。应科学冷静地分析,用已掌握的事实和数据指导评价,决不能带有任何偏见或成见,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

参考文献:

[1]王奇杰.高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事业财会,2008(1)

[2]李留浩.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分级模块化评价指标体系[J].高等理科教育,2007(1)

[3]宋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事业财会,2004(8)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1篇

[主题词]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它不仅将审计监督引入了干部管理制度, 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而且在维护财经法纪、促使领导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必须运用一系列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不同角度及不同层次,对其任期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而公正的审计评价,这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

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2篇

(一)责任划分含混不清

众所周知,责任划分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评价的定性问题,失之毫厘便有可能导致审计结论的重大失误,给责任人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分清经济责任是进行正确评价的基础。但在近年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少审计人员忽视了责任的划分,往往将各种责任相混淆,使得审计评价有失公允。如一些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将与经济责任毫不相干的非经济责任大加评价,把前任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列入现任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中进行评价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诸如此类问题的发生严重影响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也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形象。

(二)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

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不过才几年的时间,全军上下尚无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即便目前各大军区已经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但仍不够完善,审计结论往往人为因素较多,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随意性过大,不同的审计人员在对同一件事情进行评价时,可能出现不一致、甚至相悖的结论,而这些结论又都有可能有其立足点,原因就在于没有统一的标准作为规范,这显然有悖于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也给审计评价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更难以令人百分之百地信服。

(三)审计评价方法使用混乱

目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效绩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在选择评价方法时要慎之又慎。然而,许多审计人员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往往胡乱套用评价方法,而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导致评价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给审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四)较高审计风险的束缚

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针对人的评价,事关重大,因此对评价准确性的要求自然很高,但当前的情况是,审计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而人力又有限,为减缓审计压力,节约审计时间,审计机关通常要求被审计单位提前整理好相应的资料并通常认为此资料是正确的,在此基础上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作。这就存在一个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可靠性问题,无形中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高风险,这种高风险势必对审计评价产生极大的影响,使得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有所顾虑。

三、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点对策

(一)不断完善评价标准

规范且细化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是解决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问题的根本。因此,抓紧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已是迫在眉睫。按照“先规范后完善”的原则,总结工作经验,建立科学、完备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和定性、定量考核体系,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趋标准化、制度化。比如通过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审计后,应先分项作评价,然后再综合评价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这样作出的评价便有其坚实的基础,即:先查清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的准确性,作出会计资料真实与否的评价;根据查证的事实,作出财政、财务收支符合财经法规与否的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审查和检测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与否和有效与否的评价。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最终作出被审计对象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领导责任的评

价。这样,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便能得到极大的控制。

(二)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在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在当前众多的定量评价方法中,是有一些评价方法较为适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如复合审计评价方法等。复合审计评价方法是由复合审计评价系数(Multiple Auditing System简称MAS)与层次分析方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相结合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复合审计评价方法采用了多层次分析法将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全方位、多侧面反映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审计指标体系融为一体,以复合审计评价系数的形式客观、公正地评价军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这种方法采用相对标度的形式,同时又充分体现了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即在递阶层次结构下,根据某种准则和所规定的相对比例标度,依靠审计人员的判断,对同一层次有关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并按层次从上到下合成方案对于决策目标测试,并以相对重要性的权重表示,然后计算复合评价系数,进行比较作出审计评价。

(三)与时俱进,冲破传统观念束缚

时代在发展,科学在进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新生事物也应一步步走向成熟,审计人员应摒弃错误观念,在走出误区上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理顺财务收支审计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到财务收支审计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审计的升华,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3篇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转化结果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前言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围绕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法律法规遵守及社会责任等几个方面展开。对于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就必须进行有效审计监督,保证领导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自身权利义务,保障企业的运营发展。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介绍

1.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审计机构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情况,个人遵守财经法纪等各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实际全面考察并严格根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做出评价结果的活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贯穿整个企业经济活动,审计过程中必须对审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合理判断,并且需根据强制有效的审计评价体系标准对审计内容进行客观、合理的审计评价,同时得出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审计评价结果。

2.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遵守以下几方面原则:客观性与实用性并重原则、公平公正性原则、权责匹配对等原则、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评价时要持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能带有主观臆断色彩;对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相关评价指标应当根据实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企业所处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环境进行正确合理评价。

3.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作用

做好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企业外部治理结构,以弥补企业内部治理环境的不足,同时可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利制约;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测企业法律法纪工作。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保证企业领导人员依法依规高效的履行职责。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内容探讨

1.企业财务责任及其评价指标

对企业的财务评价涉及营业收入经济增加率、净资产经济增加率、资本占用周转率等方面的审计评价。例如营业收入经济增加值率反映经营业务对企业经济增加值的贡献程度,计算方法是(任期内经济增加值总额/营业收入总额)×100%;净资产经济增加值率反映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创造的价值比率,能够有效反映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计算方法是(经济增加值年均发生额/净资产平均余额)×100%;资本占用周转率能体现企业经营有效资产从投入到产出的流转速度,有效反映企业资本的管理质量和运营效率。此外,还可以使用利润指标完成率、总资产报酬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及可控费用指标完成率等指标进行评价。

2.企业规范责任及其评价指标

对企业的规范评价涉及重要业务领域管理制度建设完成率、管理制度执行内循环自检覆盖率、内外部监督检要问题整改率等指标。例如管理制度建设完成率反映企业规范建设职责落实情况,计算方法是任期内重要领域规章制度完成数量/规章制度建设目标;内循环自检覆盖率反映企业自我修复功能落实情况,计算方法是任期内企业自我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数量/重要制度总量。此外需定性和定量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内控缺陷的重要程度及影响大小。

3.企业法纪责任及其评价指标

企业法纪责任评价指标包含有违纪违规比率,业务统计信息失真率和会计信息失真率。其具体指的是审计确认的违规违纪金额与审定金额之比,不实金额与审定金额之比以及会计信息违法性失真数额。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事项已移交办理的,以国家相关机关的责任界定为准。

4.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评价指标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包含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率、人力资源增长率等。具体指标计算方法包括,任期内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额/任职期初职工平均工资;任期内引进、培训人才方面的支出增加额/上期引进、培训人才的支出额。可适情况选用环境治理设施投资比率、基础设施投入增长率等指耍随企业参与社会发展程度需持续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三、如何转化利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

1.针对评价结果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针对审计评价结果,企业应及时组织对经营状况的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源头,采取应对措施。企业领导人员应及时进行反思,实时调整管理管理思路和方式,对于企业审计评价出现的重要问题必须即刻进行改进处理。例如企业盈利方面出现问题,应从企业经营方式及盈利模式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考虑企业运行成本,市场策略等方面是否需要改进,保障企业健康、高效运转。

2.建立健全审计评价结果公告制度

企业应当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商业机密不泄露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职员及社会公众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企业领导人员自我检查反省、约束自身行为、明确自己的职权责任义务,企业审计评价公告与社会监督共同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企业内循环的运行体系。

3.对企业经营发展导向的作用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发挥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导向作用,审计评价结果显现出的问题即企业自身发展问题及企业在社会大环境下存在的偏向问题。企业的经营发展应当切合实际,符合我国的建设理念,应当坚持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方针,审计评价结果能够引导企业走向正确的发展道路。

四、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责任的规范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为迎合新的发展要求,面对新的企业发展模式,我国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朝着更高层次、更广内容以及形式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文第15篇

1建立健全和完善评价体系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经之路

首先,健全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严谨化的必然需求。党的十八大指出,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各级国家机关按照法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通常情况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对不同责任人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清楚标明职能界限,为规范化管理提供条件。与常规审计体系不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特别注重责任衔接问题,会将前任负责人与继任负责人的责任范围界定清楚,不会产生职能混乱不清的情况。

其次,健全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是实现审计职能的必然选择。2010年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从确定审计内容的原则的角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重点和基础。坚持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之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必须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人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对此,健全和完善审计评价体系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审计职能,履行自身义务与责任的关键。还能将权利透明化、公开化,最大程度上避免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提升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与全面性,为肃清不正之风做好建章立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具有显明的时代特征。

2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几个事项

要关注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规范性、全面性。近年来,为避免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产生的弊端,前移监督关口,不断增加任中审计的比重,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避免秋后算账,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组织方式。全国各地已经意识到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也都在试着制定和推行一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尚未形成统一的操作性强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审计实践中,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没有树立全局观念,侧重点过于片面,仅将工作重心放在资金走向上,揭露个案资金问题,使得贪腐问题治标不治本。不仅如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过于笼统宽泛,界定不够清晰明确,评价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严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效果。

其次,要关注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新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的需要,选择设定评价指标,将定性评价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评价指标应当简明实用、易于操作。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单纯依靠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价还不够,指标量化评价还存在覆盖面不广等局限性。审计实践说明,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评价,要把指标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