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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

经济一体化论文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欧共体竞争法;欧洲经济一体化;欧共体竞争法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法、德、意、荷、比、卢六国建立了欧洲共同体,启动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欧共体从筹建阶段开始,始终将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作为一体化的重要活动内容。欧洲经济一体化催生了欧共体竞争法,并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成为整个共同体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法律部门,而欧共体竞争法对于经济一体化经济秩序的形成,共同市场的顺利运作,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欧共体竞争法与欧洲经济一体化这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既是欧共体法制建设的一个重点,又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运行的一大特征。

一、欧共体竞争法是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从欧洲共同体开始,但是欧共体却将一体化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欧共体建立之前,世界上其他地区已经先后建立了一些区域性经济组织,如1949年4月建立的南非——南罗得西亚关税同盟、1951年8月建立的尼加拉瓜——萨尔瓦多自由贸易区等。它们往往采取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形式,集中解决彼此间贸易的关税和其他限制问题,因此,1948年临时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认可了缔约方之间采取的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两种合作形式。欧共体的建立,突破了传统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它不仅体现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功能,而且在此基础上还“通过建立一个共同市场和一个经济与货币联盟,以及实施(条约规定的)共同政策或活动,在整个共同体内促进经济活动的协调与平衡发展,注重环境保护的持续与非膨胀性的增长、经济成效的高度聚合、高水准的就业与社会保护、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成员国间经济与社会的聚合与团结,”其合作范围更宽,联合的程度更高,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更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欧洲经济一体化从单一贸易领域合作提升到经济、贸易领域的全面合作,因此,它不能套用以往一体化组织的经验,必须在一体化组织机构的权限、内部经济与贸易法律制度、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等方面有所创新。同其他一体化组织一样,欧共体的体制、机制的确立,完全取决于成员国的态度,而成员国的接受程度又往往受制于自身的经济体制、发展水平、法律制度等条件。六个国家虽然具备了建立共同市场的条件,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成员国之间在经济结构、发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差距例如,各国向共同体其他成员国的出口占本国总出口额比重就不一样,以1957年为例,比利时和卢森堡占46.1%;法国占25.1%;西德占29.2%;意大利占24.9%;荷兰占41.6%。同年,来自共同体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占本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也不同。他们虽然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但彼此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别,1957年时意大利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大落后于其它欧共体成员国,仅相当于其它成员国的一半左右。

(二)成员国内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不断加强西欧六国经过战后一段时间的恢复,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六国在西方国家的工业生产、出口贸易和黄金外汇储备所占的比重有很大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私人垄断资本得到进一步加强,例如,以法国和西德垄断财团为中心的西欧六国的一些私人垄断资本组织通过签订国际卡特尔协定,瓜分原料,分割市场,维持垄断价格,实行跨国界的经济调节和十预活动。与此同时,各国的生产和资本在加速集中,国家垄断也有很大的发展。在法国,国家直接掌握了全部燃料工业和铁路运输业,控制了1/3的汽车生产。意大利国营企业控制了全国电力生产的40%,天然气、煤、褐煤、硫磺开采量100%。

(三)调整市场经济的竞争立法差异较大六国在共同体成立之前都先后制定了竞争法或反垄断法,由于国情不同,各国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在立法的形式、调整的范围、规范的重点、承担的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有很大的差异,有的国家重点限制托拉斯行为,有的国家的重点则放在限制卡特尔行为上。

上述的问题引起了筹建者的高度关注。1955年5月29、30日,六国外交部长在意大利的墨西拿召开会议,讨论如何建立共同市场问题,其中就专门研究了在共同体内建立竞争机制的问题。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六国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共同市场,只能选择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一个矛盾体,它既有自由竞争的本质要求,又有不正当竞争的天然倾向。成员国在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将导致成员国及其企业对共同体的经济、贸易政策采取不同的态度,甚至很可能采取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来获得利益,其后果必然是限制对自己不利的贸易,阻碍共同市场的建设;而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的经济结构显然与无国界限制的商品、人员、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相悖,与共同体的宗旨和体制不相一致;至于各国竞争法内容、程序上的差异,势必造成企业行为的不同标准,给企业的跨国合作造成困难,使共同市场内的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受到影响。因此,欧共体要最终实现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一种能够创设自由竞争环境的机制,把垄断的市场结构变成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将各国分别的竞争保护变成统一的竞争保护,排除不正当竞争对统一市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六国经过讨价还价的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决定将保护竞争的政策作为共同体政策的重要内容。

欧洲共同体成立时,《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中设置专章规定竞争规则。受美国竞争法的影响,条约第85、86条(现改为第81、82条)从企业行为和公共组织行为两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重点在于禁止共同体内企业之间任何影响共同体内部贸易的以及妨碍、限制或破坏竞争的协定、决定或一切行动的措施(卡特尔);禁止企业不正当地利用一种支配性地位和干扰成员国之间贸易的行为;禁止偏袒某些企业或产品和破坏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国家援助;禁止成员国发放或经由不论任何形式的国家财源给予的任何援助,优待某些企业或某些产品生产而扭曲或威胁扭曲竞争的行为等。欧共体竞争法涉及范围很广,几乎适用于成员国间合作的所有经济领域,不适用市场竞争规则的只有少数特殊经济部门,如农业和交通业。共同体条约关于保护内部自由竞争的规定,使共同市场内建立了一项独立于成员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它协调了成员国之间在竞争立法方面存在的差异,统一了竞争的标准,形成了充满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保障了经济一体化按照既定的目标向前发展。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推动了欧共体竞争法的发展

为了适应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共同体理事会和委员会根据条约的授权,先后就竞争法的内容、竞争法的管辖权限、竞争法适用的协调等问题多次进行修改,也颁布了一些新的条例,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则和制度。我们以欧共体企业合并规则的制定为例,来阐释一体化是如何推动竞争法发展的。

欧共体内企业合并(或集中)规则,是欧共体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随后的一体化进程中逐渐形成的。早在1951年签订的《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第66条第5款曾规定,委员会如果发现已进行的企业集中(concentration)阻碍了有效的竞争,有权宣布该集中为非法,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罚款等。不过,这一条款规定得非常简单、笼统,实践中也很少有人援引这一条款。1957年签订的《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虽然规定了规范企业竞争行为的规则,但根本没有提及企业合并方面的规则。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因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和经济共同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条约。煤钢共同体条约是一个专门的规则性条约,它只涉及煤和钢两个部门,经济共同体条约则是建立一个区域集团组织的条约,一体化几乎囊括所有经济部门,而且它还授权有关组织机构进一步立法来贯彻其所确立的原则。毫无疑问,国家间通过一项调整特殊行业行为的规则要比建立一项综合制度容易的多。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超国家的机构来阻止德国军国主义的复活,因为煤、钢、铁工业对于军国主义复活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军事的意义,尤其对企业合并实施控制更为重要。另一个原因是,在20世纪50年代,人们普遍认为,实现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任务和目的需要经济实力的集中,规模经济有利于提高共同体工业的竞争力。实践中,企业合并也没有对共同体内的竞争带来威胁和阻碍,因此,共同体主要关注的还是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进入20世纪60年代,企业的合并逐渐发生并开始对共同体内的竞争产生负面影响,引起了各国的关注。一些成员国开始采取措施弥补法律上的空隙,在国内竞争法中写进对企业合并进行控制的内容,如德国于1973年第一个将企业合并控制写进了竞争法中。但在欧洲共同体的层面上,企业合并方面的立法进展则比较缓慢,只有委员会在1966年出台了一个《关于共同市场内集中问题的备忘录》(“MemorandumontheProblemsofConcentrationintheCommonMarket”)。委员会在备忘录中首先提出,《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6条可以用来规范共同体内的企业集中行为。欧洲法院在1972年的ContinentalCan一案的判决中,也确认了在某种条件下,一个企业具有支配地位时接受或与竞争者合并,达到足以阻碍竞争的程度,可以被认为是滥用其支配性地位。实际上,《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86条的适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因为它不能对所有的合并都适用,只能对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发挥效力,而且委员会还必须调查其是否具有支配性地位。从另一方面讲,在一项合并中如果涉及一个具有支配地位的公司就可根据第86条的规定予以禁止,而在少数同等规模的公司之间合并就不违法,即使这些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完全垄断,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实际上,推动合并规则出台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合并行为的迅速增加。促使共同体下定决心制定新的规则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随着人员、资本、劳务自由流动的展开,共同体内企业之间的合并、合资大量发生。根据委员会的统计,1982~1983年有115家合并;1984~1985年有208家合并;1988~1989年有492家合并;1989~1990年有622家合并。而且,企业间的合并、合资开始影响共同市场内企业的正常竞争。

(二)建立统一大市场的时间限制。迫使成员国做出妥协达成一致合并规则涉及各成员国的利益,甚至影响到成员国的现行经济政策,因而引起各国强烈的反应。委员会提交的草案中,关于合并的控制为什么从成员国层面转移到共同体的层次、用什么标准来评价合并、在合并问题上成员国与共同体是什么关系等问题,引起了成员国之间的激烈争执。例如,英、德等主张,对集中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应仅限于竞争的标准,而法国等主张,还应考虑社会和产业政策问题;英、德还主张,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案件,成员国法院应有管辖权,多数成员国则不同意,而是希望将所有具有共同体规模的集中案件,均由委员会专属管辖。由于分歧较大,委员会分别于1982、1984、1986年提出几个草案都无法达成一致。1986年2月,各成员国签订了《单一欧洲法令》,提出“共同体应采取措施。在不妨碍本条约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在一个至1992年12月31日届满的时期内,逐步地建成内部市场。内部市场由一个没有内部边界的区域构成,在此区域内,货物、人员、劳务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得到本条约条款的保证。”单一欧洲法令的生效,使各成员国感到了压力,认识到企业合并规则对于内部统一大市场建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于是争议各国纷纷作出让步。1988年3月,委员会将“合并条例”的第五稿提交理事会,经过对委员会的草稿进行修改之后,理事会终于达成一致,于1989年11月通过了《合并控制条例》(《TheMergerControlRegulation》,即4064/89号条例),并于1990年9月21日生效。1997年6月理事会又通过了1310/97号条例,对《合并控制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1998年3月1日,委员会了关于合并的通报、时间限制和听证的447/98号条例和6个解释性的通告。《合并控制条例》及其补充法律文件的生效和适用,使欧洲共同体内建立起一项重要的企业合并控制法律制度,补充了欧洲共同体竞争法的内容。

欧共体企业合并条例的产生过程充分说明经济一体化不仅在客观上需要欧共体竞争法,同时也是推动欧共体竞争法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没有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欧共体竞争法的完善是不可能的。

三、欧共体竞争法为经济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欧洲经济一体化影响和促进欧共体竞争法的发展,反过来,欧共体竞争法也为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欧共体竞争法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协调成员国的竞争政策,建立统一竞争秩序如前所述,欧共体的成员国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其中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是各国经济法的核心。它们尽管立法形式各异,内容有所差别,但都在各自国家发挥着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体制定了欧共体竞争法,在共同体内就形成了两种独立的、互不隶属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而且成员国的竞争法必须继续使用,共同体的竞争法也必须适用。这就给共同市场内竞争关系的调整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何协调两个法律制度的关系?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了矛盾该如何解决?对此,共同体条约明确规定,共同体无权宣布成员国国内竞争法无效,但成员国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执行共同体条约的规定。这实际上是要求成员国不能制定与共同体竞争法相悖的新的法规,而应执行和适用共同体竞争法。与此同时,共同体理事会根据条约的规定,通过二次立法,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就欧共体竞争法的实施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共同体竞争法同成员国竞争法在适用过程中分工明确、范围有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来维护共同市场内竞争秩序。此外,欧洲法院还通过判例确立了一项原则,明确两者在适用过程中发生冲突时,共同体竞争法优于成员国竞争法。

(二)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促进共同市场有序发展竞争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经济领域限制竞争的行为,支持和保护自由竞争,并通过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间接地保护处于弱势的竞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因此维护共同市场经济秩序,首要的是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欧共体竞争法禁止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并以组织、限制或妨碍共同市场内部竞争为目的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议和联合一致的行为;禁止企业在共同市场或共同市场的重大部分上滥用其优势地位;同时,对国营企业、企业的合并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欧共体竞争法的制定与实施,打击了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支持了正当的竞争,为共同市场内的企业建立了一种行为规则,使它们有章可循,促进共同市场有序发展。

(三)禁止境外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创设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欧共体竞争法充分借鉴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经验,不仅调整成员国之问的竞争关系,也关注发生在共同体外的企业问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定与协议行动对共同体内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竞争秩序可能产生的影响。共同体委员会早在1969年关于国际染料卡特尔案中就认为:“这项决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有关行动的企业,不管它是建立在共同体之内还是建立在共同体之外。根据共同体条约第85条第l款的规定,凡是以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和以阻碍、限制或破坏共同市场内竞争为其日的或产生此项结果的一切企业间的协议、企业联合组织的决定与联合行动,都将予以禁止,因为这与共同市场相抵触。条约规定的竞争规则因此适用于所有限制竞争,在共同体内产生第8l条第1款所规定的后果的行为,而不必考虑限制竞争的企业是否在共同体内具有活动中心。”欧洲法院在随后的判决中支持了委员会的决定,指出:“子公司自身具有法人地位这一事实,并不能用以排除由母公司决定其行为的可能性。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尽管子公司自身具有法人地位,但它并不能独立地决定其市场行为,而是基本上遵循母公司给它的指示。”欧共体竞争法不仅适用于子公司设在共同体内的外国企业,也适用于设在境外、没有在共同体内活动的外国企业。

此外,为了避免冲突的发生,欧洲共同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广泛的竞争法实施方面的国际合作。欧共体先后同美国、加拿大、日本、瑞士、俄罗斯等国家签订了双边协定,以缓和或避免竞争法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冲突。此外,欧共体还积极参加竞争法实施方面的多边合作,如参加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框架内的合作。这样,欧共体逐渐建立起竞争法实施的国际合作机制,减少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关于执行竞争法产生的矛盾与冲突,创设良好的国际发展环境。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要素流动产业分工

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提出将从两个层面上对中国经济全局产生重要的影响:首先,通过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中国经济的核心区域实现“强强联合”,产生具有国际意义的产业经济集聚效应,进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激发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增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第二,解决现实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推进政企分离,加快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步伐。那么,为什么是在长三角,是在江苏、浙江和上海之间,而不是在其他地区首先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带有中国经济全局意义的问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是什么?什么力量推动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本文将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和江浙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为例,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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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与区域经济整合研究——以长江三角洲为例》(编号03BJL010)和浙江省重大社科基金项目《浙江与上海区域经济联系的新特点与定位研究》的资助。

一、改革开放前的长三角次区域间的经济关系

——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系

长三角次区域,我们指的是江苏、浙江和上海具有一体化自然倾向的区域经济关系可以上溯到上一个世纪。在前近代时期,上海无论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序列中都处于边缘的地位,那时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是苏州和杭州,上海的崛起主要得益于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对外开放,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上海在鸦片战争以后很快成为西方各国进入中国的桥头堡,从积极意义上说,上海也就成为了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枢纽。以此为契机,国际资本和上海周边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资本主义产业基础的江苏、浙江民间资本以及居民大量的涌入上海,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上海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近代产业的形成和江苏、浙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很长时间内成为上海主要产业的棉纺织工业就和江苏南通、无锡地区,以及松江、太仓①等地发达的棉纺织业有密切的依存关系,特别是浙江的工商企业家,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这一历史时期内,一直将极大的精力放在上海的发展上面,有人统计过,30年代上海商界名人中宁波籍人士占了25%②,浙江商帮在上海金融界的地位更是突出,民国时期,执上海乃至整个中国金融界牛耳的所谓江浙财团,这主要是指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其经营者主要还是浙江籍人士,因而有时又被称为“浙江财团”。

1949年以后,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同一地域内但行政隶属关系不一的省市之间的经济联系有所削弱,但是支撑上海发达的制造业特别是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依旧是周边浙江、江苏的农林水产业。这一时期,浙江和上海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在国家计划经济的框架中实现的,当时在上海设有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华东局”,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华东局”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上海市的负责人,同时华东局还设有计委、经委、财办、农办等机构,在当时党政一元化领导情况下,华东局和浙江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行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虽然不能说,上海和浙江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但是,由于华东局所在地是在上海,这无疑强化了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华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地位。

从产业分工的角度讲,改革开放以前上海和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关系是一种以垂直分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关系。这可以从上海和浙江产业结构的比较中获得证明。1978年上海的第二产业比重为77.36%,而浙江第二产业的比重仅为43.26%,上海第一产业的比重为4.03%,浙江的第一产业比重达到38.06%,同年中国全国的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8.1%,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8.16%,浙江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而上海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从当时浙江的经济发展状况具全国中流水平的情况看,这样的产业结构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只能用浙沪之间存在着垂直产业分工关系来说明③。

在计划经济的安排下,浙江必须将自己剩余的农产品以计划价格提供给上海,上海又将其加工成为工业制品,供应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市场.浙江和上海这种紧密的产业分工关系,在当时全国各省市之间是比较突出的,我们可以用沪浙之间纺织品生产流通的一体化安排来给予证明。20世纪70年代以前,全国各地居民购买纺织品必须持有“布票”,而布票是具有地域属性的,只能在各省市自治区管辖范围内流通,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纺织品零售市场是按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分割的,但是作为全国唯一的例外,浙江的布票可以在上海流通。因而形成了一个浙沪的纺织品零售“自由贸易区”,或者说是浙沪纺织品零售商业的“统一市场”,这种统一市场就是当时双方产业分工关系的一个特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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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现在属于上海郊县的松江、太仓等地20世纪50年代之前都属于江苏。

②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37页。

③参见陈建军《中国高谏增长地区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在中央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上海和江浙地区(主要是浙江地区)的垂直产业分工体系,除了双方互为邻域的地理条件之外,双方的资源禀赋的结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上海拥有较多的科技能力、资本和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等资源,因而具有发展工业的比较优势。而浙江则具有较好的适应发展农耕产业的自然和生态条件,漫长的海岸线,广袤、肥沃的杭(州)嘉(兴)湖(州)平原和宁(波)绍(兴)平原,被称为鱼米之乡,因而具有发展农业和水产业的比较优势。从这个角度讲,计划经济安排下的浙沪产业分工体系在当时条件下是一种较优的资源配置选择,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江浙沪垂直分工体系的支持下,改革开放以前,上海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工业基地,特别是轻纺等消费品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在中国具有无可争辩的领袖地位,同时,浙江的农业发展在全国也具有领先的地位,早在1964年,浙江的粮食单产(亩产)就超过了400公斤,是当时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省区。同时,中国经济和中央财政也从这种分工结构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安排,也给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带来较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阻碍了江浙沪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住民福利的不断改善。受阻于浙沪产业分工体系,改革开放以前,浙江和江苏的工业化进展和人民收入的增长缓慢,特别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同时,受计划价格规定下的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的影响,浙江等地从事农业的比较优势不断受到削弱,产出效益不断下降,即便农业单位产出不断增加,也难以避免“增产不增收”的结局。到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尽管浙江的农业发展水平具全国最高水平,这可以用粮食单位产量,生猪存栏数目等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但是浙江的人均收入水平,在当时全国的28个省市自治区中的排名却只有19位,仅为上海的16.7%。江苏省高一点,也仅为上海的21.9%。

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安排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垂直分工体系,尽管在一定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要素结构的动态变化,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制不可避免的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特征,到了改革开放前,实际上这种分工体系已经失去了活力。而江浙地区的农村基层和民间也开始孕育着突破这种体制的张力。20世纪70年代苏南地区和浙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是证据。

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次浪潮

——上海经济区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分权改革开始的,改革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各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冲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各地区之间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激烈竞争.这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单纯的行政分权必然导致对资源的分割,从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起阻碍作用。曾经经历过多次“分权”和“收权”改革的中央决策层对此也有深刻认识。为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在推出分权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时,也一再提出要搞“横向联合”,搞区域经济协作,以打破“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弊端。在这一背景下,改革开放不久,1982年1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①。实际运作开始于1983年。上海经济区当初成立的时候仅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和宁波等10个城市,后来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1984年,安徽省加入进来,1985年江西省加入了进来。到1987年福建省也参加了进来。由于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规划办公室”,一个研究规划机构,其主要运作平台上海经济区省(市)首脑会议,即二省一市首脑会议和十市市长联席会议,基本上是一个协商性质的会议,由相关省市第一把手“轮流做庄”,并无超越各省市行政权以上的行政权力,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讲,上海经济区并没有超越地方行政壁垒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沿着“地方分权+市场化竞争”的路径推进,在区域经济发展层面,“中央一省”的经济权力和利益分割的博弈表明,后者的地位和份量在不断加强,与此相匹配的另一个趋势,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竞争的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并没有被赋予用组织手段,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功能的上海经济区,其在长三角主要省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上海经济区的不断扩大,从最早的长江三角洲10城市,扩张到华东地区5省1市(沪、苏、浙、皖、赣、闽,山东省派观察员),因此协调起来更加困难,此外,80年代后半期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日趋复杂,上海经济区在成立5年以后,终于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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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82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3月22日直属国务院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上海成立,原电力部副部长王林担任主任。5年后,1988年6月1日国宝计委发出通知,撤销国各院上海规划办公室。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组织形式上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在内函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对当时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微观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刚好是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期,因此,上海经济区在很大程度上为浙江和江苏,特别是苏南和浙北、浙东北地区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的资源提供了便利。当时对上海经济区表现出极大热情的正是这些乡镇企业,就是在这一时期,许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经济区的有关组织机构和上海的国有企业挂上了钩,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经济合作,当时上海的一些知名品牌,如“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缝纫机,都在浙江找到了零部件生产厂家和“OEM”厂家。资料显示,当时有50%的上海企业和江苏、浙江有经济技术合作关系①。在另一个层面上,上海经济区也为浙江、江苏和上海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非正式制度的经济技术联系提供了制度屏蔽和合法依据,在这一框架下,利用各种民间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上海的“星期天工程师”对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区域转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当然也包括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上海经济区的热情还表现在对“上海”品牌,即上海影响力的充分挖掘和利用上,当时很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在自己的企业冠名前都加上“上海经济区”的牌子,明明是浙江嘉兴或湖州的××乡或××镇××企业,这时,冠上“上海经济区”成为“上海经济区××企业”,对在大陆内地打开企业产品的销路的确是有事半功倍效果的。浙江和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中国内地市场的产品销售优势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上海经济区实践的挫折,有人认为是行政手段整合长江三角洲经济的失败,但是,不难看出,它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她不具备权威的行政功能和组织功能,但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上海经济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权威的行政机构,否则不又成为华东局的再版?当时的宏观环境决定它只能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即便如此,在80年代汹涌而来的地方分权+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潮流面前,以及伴随而来的各地方利益不断刚性化大趋势面前,这种协调机构在组织上的无力化可以认为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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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当时的浙江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后任浙江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曹大立回忆,参见《钱江晚报》(2003年7月3日,第4版,长三角特别报道)。

从历史的延续看,80年代的浙江和江苏刚刚摆脱改革开放前由计划体制所规定的已经失去活力的垂直分工体制,依靠本地富有活力的乡镇企业为主要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取得了远高于当时中国平均发展水平的高速增长,因此对可能重新受制于地域之间分工体制的行为抱有警惕的态度也是难以避免的。

但另一方面,上海经济区的建立及其在微观层面上对江浙地区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贡献,也表明,长江三角洲内部的一体化因素是内生性的,尽管形式可能有多种多样,但是只要发展区域经济,这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和要素流动的可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产业分工所决定的一体化的内在力量是一定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中,上海经济区时期是一个转折期,它表明,上海和周边的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开始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方向发展。

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从组织形式上、或者说在宏观经济层面及区域经济层面讲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微观层面上,对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上海周边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有重要意义的,相比而言,由于体制改革的滞后,上海没有形成一种主动利用上海经济区一体化的市场机制,那怕是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因此,上海在第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获益是有限的。可以说,整个80年代,在中国经济版图的势力分布上,上海经济的退潮趋势是非常明显的。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的GDP在全国的GDP中的份额为7%,以后就一路下滑,到浦东开发开放前的1990年,降到了4.08%。上海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下降得更快,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一直占全国同比值的20—25%,1984年大约还有10%,但是,以后就不断下降,到90年代末仅为全国比值的5%左右。

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角度分析,20年代80年代上海经济的退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失去了长三角产业垂直分工体制所带来的优势,由于除了粮食之外的农副产品价格先于工业品价格“放开”,浙江、江苏的农副产品不再以计划规定的低价供应上海,使得上海的国有工业再也不能象改革开放前那样轻易获得低价消费品工业的原材料,不仅如此,江浙两地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开始利用自己在制度、土地、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蚕食上海工业品的传统市场,加深了上海国有工业的困境。

然而,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看,上海的衰落拖累了整个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尽管浙江和江苏都有不俗的经济增长的表现,1978—1991年,浙江和江苏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达到12.15%和10.32%,但是由于上海这一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7.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4%)近2个百分点,以致这一时期长江三角洲二省一市总体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8.4%,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同期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年均13.9%,要低4.5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应对国内经济波动方面的表现也远不如珠江三角洲,在1989—1990年中国经济的低潮期间,浙江的经济增长率降到了5.2%,江苏省为3.6%,而同期广东省依旧保持了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20世纪80年代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竞赛的结果表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明星。

对这种局面最有感受的应该还是上海。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海在总结了前10年有关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突破口,浦东浦西联动,加速上海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这一思路得到中央决策层的肯定,进而引发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契机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使得上海再度崛起,并再一次确立了在长江三角洲、长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上海经济发展从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跃成为增长领先地区,从1992年以来,上海一直保持着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其不仅在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也得到巩固和加强。

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影响下,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群龙无首”的局面开始有所改观。江苏和浙江又开始将目光转向上海。

浦东开发向江苏和浙江等上海周边地区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

(1)加速改革的机遇,由于浦东开发开放,80年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卫的上海一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进地区,一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首先将在浦东推行,由此带来的制度收益,无疑对周边地区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比如,证券市场的开放,金融体制的改革等等。

(2)引进外资的机遇,以浦东开放为契机,国际上掀起了上海热,由此带来了外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投资的热潮。

如何利用浦东开放开发的机遇,上海、浙江、江苏不同部门的行为模式也有差异。

在省级政府层面上,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主要形成了两个协调会议,一是江浙沪省(市)长座谈会,二是长江三角洲十五市的市长协调会,但是具体的成果似乎不是很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地区(如浙江)虽然也看到了浦东开发给浙江经济带来的机遇,因而提出了“接轨浦东”的口号,但另一方面,则担心浦东开发会形成“黑洞”效应,吸引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包括资本和人才去上海,进而对周边省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政策层面,浙江和江苏一样似乎没有更具体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举措。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机遇,在江浙两地邻近上海的市县一级的层面上具有更为实质性的内容。

江苏南部地区的苏锡常地区,首先利用自己和上海紧密的地理位置,利用在上海经济区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微观经济联系,将原来已有的上海国有企业和苏南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通道迅速转变为利用上海的对外开放平台,引进海外资本,推动本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苏沪合作模式。继承了80年代的传统,苏南和上海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宏观务虚、微观务实”,务虚主要是利用中央给上海的优惠政策的“溢出效应”,包括,在靠近上海的周边地区设立和上海“接轨”的出口加工区、技术开发区等等,而不是依靠上海政府部门的政策许可或直接利用上海地方政府的资源;务实就是主动以市场化手段将上海作为资源利用平台,零距离面对进入上海、或意愿进入上海的外商展开联络工作,加快引资步伐。

这一时期,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和苏锡常地区具有同样优越地理位置的浙江的嘉兴地区成果并不是很明显。在地缘关系上,由于浙江北部近邻上海南翼的嘉兴地区,在经济上自主独立意识和能力相对不如上海北翼的苏州地区,或者说,当时的嘉兴地区在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去获取地方经济发展资源的主动性相对不如苏州,因此,主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也就逊色于苏南。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机遇的第三个层面是企业,浙江在这方面的收获可能更大。

比较苏南地区以当地各级地方政府主导、“官民同心”共同推进和上海的关系,进而转向外向发展轨道,推进本地区经济转型的方式,浙江经济和上海的连接点往往更多地带有民间、个体(包括个人以及民间企业)和非正式关系的特点,即以民间力量为主导力量的特点,而民间力量要利用上海的资源,就只能更多地采取进入上海求发展的方式,这一时期,随着浙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浙江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入上海发展的件数开始增多。1991年底,设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国内)外地企业有142家,其中江苏、浙江各有33和32家,几乎占外地企业总数的一半。以后,进入上海的浙江企业一直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看到,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上海开始拥有新的资源优势,包括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优势和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上海新的资源优势是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二次浪潮的主要原因。但是如何利用上海这些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上海周边的江浙地区内部反映是有温度差的。一般来说,依靠市场获取资源比例比较高的部门,历史上和上海的经济关系更为密切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了比较主动的姿态,如江浙地区的乡镇和个体私营企业部门,还有,临近上海且历史上就和上海有较为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因而有可能比较容易地获取上海浦东开发的外部经济苏南地区,特别是苏州地区。而依靠组织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部门,如江浙地区较高层次的地方部门,如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部门,就常常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次浪潮

世纪相交前后,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

这次高潮的来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国际化趋势的加速,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制造业向中国大陆,特别是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趋势趋于明朗,而以上海为标志物的长江三角洲在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中的地位在这一波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中已经超过珠江三角洲,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首选地区,而在外商眼中,作为投资对象的上海,并不仅仅是一个中国行政区划版图上的上海,而是一个包括长江三角洲的大上海区域,可以说这是一个以上海为圆心,以基础设施的动态条件为可伸缩的距离半径的这样一个广阔的地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向上海周边地区,如江苏的苏州地区,浙江的嘉兴地区外商投资都非常踊跃,苏州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特别是台商投资数额甚至超过了上海,外商投资在长江三角洲的布局也从正面促进该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如将企业的事务机构,销售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布局于上海,而将生产基地布局于周边地区,进入上海的外资商业机构,也几乎无例外地向周边地区发展自己的连锁企业。总之,外商投资大量进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并且在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构筑起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地域分工网络。这对长江三角洲各地域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上海的南翼,浙江省开始认识到,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打开外向发展的轨道,利用上海的资源是必不可少的,苏南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佐证,浦东开发开放以来,苏南在利用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引进外资方面远远超过浙江,现在仅苏州一个市的引进外资数量就超过浙江全省。2003年前11个月,苏州引进外资的数量甚至超过了上海。

第二个原因是市场化的趋势,90年代后半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也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一改革的结果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控制力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地方政府——乡镇企业或者地方政府——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开始出现了松动,与此相关的一个经济现象就是“产业转移”,特别是在浙江南部的温州地区,以及宁波、嘉兴等和上海具有比较紧密联系的地区,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移师上海”,据统计,到2002年,浙江各地在沪投资创办的企业5万余家,其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00多家,集团公司有50多家。浙江在沪企业投资总额达618亿元以上,经商人员有25万,劳务人员26万人(其中建筑业15万人左右)。浙江省在沪投资总额和创办企业总数,均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庞大的浙军(指在上海的浙江企业群)之中,有的已经在上海安营扎寨,比如宁波的杉杉集团,平湖的茉织华集团等已经将总部搬到了上海。浙江其它一些知名的民营企业,如万向集团,西湖电子、埃力生集团都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温州低压电器三巨头正泰、德力西和天正都在上海建立了生产基地或投资公司。还有很多的浙江企业,正走在进军大上海的路上。

与此同时,上海方面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鼓励外省市企业向上海转移。1998年和2002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又称“24条”)和“新24条”(即上述“意见”的修订版),各区专门成立招商办公室,采取种种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对内定招商目标登门拜访,宣讲政策,鼓励进沪投资发展。从而引发了周边省市尤其是江浙两省企业新一轮的进沪投资热。一些过去就想到上海发展的浙江企业,顺势应时,纷纷在上海购房产、买地块、办企业。一时之间,在上海工商企业名录上,出现了一批原本是浙江知名企业的字号,但却在企业名称前加上了“上海”,如上海万向,上海德力西等等。

五、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分析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表明,推动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

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力的推动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是重要的,上海经济区的建立,以及当时由中央决策层倡导的“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水平分工的推进,以及降低由于地方分权和财政分灶而得到加强的地方行政壁垒所导致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一时期中央决策层的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是一种动力(或者说利益)供给型的外力推动。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决策层有关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一系列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已经不是动力供给型的外力推动,而是(利益)诱致型的外力推动,即中央并不是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施加直接影响,而是通过向上海注入加速开放和发展的政策资源,进而产生区域经济的外部性,以此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心力,或者说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边际收益,也就是说,这时的外力推动是通过内部因素来产生作用的。

进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阶段,作为一体化的外部力量的中央决策层的政策推动,就更深刻地依赖于一体化的内生因素,施力过程也从直接作用转变为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而来的间接推动,可称为间接诱致性的外力推动,即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表现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降低了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成本,加快了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内部产业转移,使得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由此可见,虽然外力推动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一直是一个重要因素,并在一些历史时期发挥过关键的作用,但是这些因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区域内部存在着内生性的一体化动力因素。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一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而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则可以由以下变量加以解释:

(1)外部经济性和集聚经济。长三角内部各次区域发展产生的外部经济性是推动产品和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主要动力因素,比如浦东开发开放时期,上海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而且也对周边的江浙两省带来了外部经济效应,其中一种是“搭便车”,最典型的如苏南的昆山地区,在浦东开发开放之际,利用临近上海的区位优势,“搭便车”设置了“自费开发区”,吸引了大量原本是奔上海而去的外部资源。外部经济性的另一种表现是资源的“溢出”。资源的“溢出”包括两部分,“硬资源”即有形资源的溢出和“软资源”即无形资源的溢出。有形资源如由于中央给上海以优惠的引资政策,在促进进入上海的外资大量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周边的江苏和浙江的外资流入量,这是引进外资的“溢出”;还有,一些原来准备流向上海的人才“溢出”到了江苏和浙江,如80年代中西部地区一些希望返回上海工作的上海籍的知识分子、知识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进入上海,转而进入江苏和浙江;又如,上海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如高度发达的第三产业、各类专业人员完备程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外部经济性,从而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正面效应。无形资源包括政策、制度、品牌、专有知识等,如80年代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浙江北部和东北部地区产生了示范效应,90年代中后期浙江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江苏和上海的示范效应,等等,都是资源溢出,产生外部经济性的例子。很显然,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外部经济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集聚效应,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2)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产业转移以及与此形成的产业水平分工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主要解释变量,并和产品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形成一种互动关系。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经济层面活泼进行的上海的国有企业和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上海和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区域转移,进而形成区域内部的产业水平分工。90年代中后期,浙江、江苏的民营企业积极“进军”上海,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产业分工,推进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3)空间距离。空间距离也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解释变量,在交通条件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空间距离和要素流动的成本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那些空间距离较短的地区之间,具有一体化的天然优势,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看,江浙两省中那些距离上海较近的地区,常常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持有更为积极的姿态。

(4)要素流动网络。在转型经济的背景下,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的要素流动是和各种社会网络的存在紧密相关的,要素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网络进行的,这种网络有正式制度网络,也有主要依靠民间“三缘”关系而结成的网络,这种网络的密度越高,效率越高,要素流动的成本就越低。那些历史上具有较多联系的地区之间,要素流动的密度就会更大一些。如苏南地区和上海。

(5)制度成本。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构成制度成本的主要是地方行政壁垒,地方行政壁垒越高,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就越大。反之,要素流动就会更为顺畅。比较以上4个因素,制度成本是一个负面的因素,从政府行为来说,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就是降低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行政壁垒在弱化,一体化的制度成本趋于减少,于是我们看到,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潮几乎是和改革开放的高潮重叠的。

综上所述,我们有以下关系成立:

I=f(A、T、D、N、C)

上式中:I表示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它们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

A表示集聚经济及其外部性;T表示产业区域转移和产业分工;D为空间距离因素,一般地说,跨越空间距离的成本越低,该因素对要素和产品流动的正面影响就越大;N指要素流动的社会网络;C表示制度成本。

A和T,即集聚经济和外部性、产业转移与产业分工等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当然也受制度变革的影响,只要区域经济发展,就会推动这些因素发挥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D和N,构成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地理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以及人们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加会产生缩小空间距离和强化要素流通网络的效应,进而会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两项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

C即制度成本的变动集中的体现了制度变革和政府政策的作用,制度成本是一体化的减函数,即制度成本的降低会有利于一体化进程。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进程看,制度成本的降低常常具有可操控性和突变性。因此,我们看到,在以往出现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高潮中,制度因素的变化常常起到一个起爆剂的作用。

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要比模型的抽象更为复杂,这主要表现为要素和产品的跨区域移动和它们的解释变量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并且几乎都内生于经济发展进程。

我们的分析表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这一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必然趋势,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宏观政策当局主导的主观政策行为,而是一种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进程的,由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加大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因此,对政府部门来说,不是想当然的去进行“统一发展政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整合”,并为此去建立更多的行政指导机构或行政协调机构。而是如何顺应经济发展的产业经济和市场化规律,“顺其自然”地放弃更多阻碍区域间资源要素流动的管制,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于经济发展的主体:民间企业和住民,弱化区域行政壁垒,降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成本,同时为要素跨区域流动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通讯网络的建设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真正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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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建军:《中国高速增长地域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7]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中华书局2002年版。

[8]程选主编:《我国地区比较优势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年版。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4篇

一、传统理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解释的片面性

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还是立足于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产生、发展的原因的分析,如利用比较优势原理、要素禀赋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及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等说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产生与发展。这种解释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世界经济一体化不简单地等同于国际贸易或国际投资。经济一体化产生的一个关键条件是,各国经济甚至政治、社会行为必须在多国共同确立的某种协定的规则或准则的约束下进行。也就是说,世界经济如果称得上一体化,它不仅是各国发生了经贸联系,而且,这种经贸联系的发展还涉及到各国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选择。各个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和互利性,但是,其间经贸联系可能很少或没有。或者,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经贸联系,但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体化。这在当今世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所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产生和发展,只是把握了一个方面,即各国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互利性可能推动它们之间经贸联系深化,却忽视了另一方面,即各国如何根据这种互补性和互利性从政策选择上认可某种形式的共同约束规则或准则。应该说,迄今为止所有经济一体化的产生都是这两方面综合的结果,缺一不可。

从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来看,更难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一体化发展愈来愈走向高度化。高度的一体化不仅要求各国实行自由贸易,加强投资合作,而且,要求各国实现货币政策协调、财政政策协调,走向单一货币等等。新的发展趋向所能产生的利益是传统理论所不能分析到的,有些利益短期内无法度量。更重要的是,一体化向高度发展,更多地涉及到各国让渡问题,这样,远远超越于一般经济利益的权衡。(2)有些全球性问题已经成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如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已发展成为数国甚至全球问题;技术进步愈来愈快,作用在增大,各国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愿望也会越来越迫切,但它不是一国政策所能实现的;国际金融领域巨大的资本流动对各国经济可以产生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于各国单独的经济政策调控所能及的范围;甚至可以说,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相互依存的时代,任何一种危机可能迅速在全球范围内波及,使各国难以幸免,要预防这类危机,需要全球合作。

上述这些变化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市场开放,它们可能促使各国走向一体化,但是,单单用传统的理论无法说明和解释。当今在西方经济学界盛行的对策论可能有助于认识这一问题。由于精细的对策论需要应用艰深的数学,这里,只是应用对策论的基本原理作一些粗略的分析。

二、应用对策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分析

1、应用对策论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基础

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越来越深。一国在制订某种经济政策时,不仅会影响到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对它国产生影响。同样,它国制订某种经济政策也会产生类似的双重效应。所以,各国之间在政策选择上存在着利害关系,它们在进行某一经济决策时,不能不考虑到彼此的反应。对策论正是以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为研究对象,世界经济一体化不过是各国在开放政策方面从利益相互冲突走向协调的结果。这是应用对策论进行分析可能得到的一个结论:当今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各国间存在利害冲突,但任何寄希望于它损的企图,只会导致共同的更大损失。所以各国可能会尽量避免选择引起与它国冲突的决策,从而走向合作与一体化。

不同层次经济一体化达到的高度和实现合作的领域不同,其对策模型特征会有些差异。下文分别从贸易、经济调控政策及环境污染的解决等方面应用对策论具体分析各国如何可能走向一体化。

2、走向经济一体化的政策选择模型

(1)确立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有A、B两个国家,相互间存在很强的贸易互补性,其中A国为大国,B国为小国(我们也可以设定A、B两国为同类水平的国家,这并不影响分析,只是假定一大国一小国,可以更方便地引申出本文所要论述的另一结论),两国之间有开放市场、封锁市场等政策选择,不同的政策选择决定了两国“支付”的不同。两国可能的政策组合及“支付”(如表1)。

表1两国贸易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

B国

开放不开放

A开放Ⅰ(3,8)Ⅱ(0,10)

国不开放Ⅲ(4,0)Ⅳ(0,0)

(表中每一括号内数字左边为A国支付,右边为B国支付)

表1中,Ⅰ(3,8)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也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3和8。Ⅱ(0,10)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0和10。Ⅲ(4,0)表示A国不开放市场,B国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是4和0。Ⅳ(0,0)表示A、B两国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为0。

从表1可看出,两国不同政策选择组合引起的“支付”的变动,实则反映了两国贸易制度选择利弊权衡的价码。如果两国既存关系达到一定程度,而且,两国充分意识到制度选择的权衡价码,就可能促成两国走向合作,走向一体化。如我们选取两国都开放市场时各国的支付为参照系,具体分析这个问题。从表1来看,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可净获利1(4—3),B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净获利2(10—8)。然而,不幸的是,国际贸易中很少存在这种单方面“恩惠”。一国单方面关闭市场获净利,会促使另一国也关闭市场。这会引起两国较大的损失。此时,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净损失3(0—3),B国净损失为8(0—8)。两国都关闭市场引起的净损失远远大于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获利。在重复游戏情况下,各国会不断修订本国政策,最终可能会达到均衡解Ⅰ,即两国都开放市场。若没有外在约束力量,均衡解Ⅰ很容易因为某一国家试图获取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利的诱惑所打破,从而造成上述共同净损失的出现。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这种情况可能促使某种制度即规则产生,以避免或减少上述净损失。这样,在贸易领域两国走向一体化。

(2)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仍然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A、B两国都采取货币政策对本国经济进行调节,两国可能采取的政策组合(如表2)。

表2两国调控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

(附图{图})

(表中G指经济增长率,P为物价上涨率,括号内的数字是经济增长率减通货膨胀率后的净报偿,每一行第一个数字是A国的,第二个数字是B国的。)

从表2可看出,若两国同时采取扩张政策,则它们都有纯利益,两国都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但有较高的经济增长。但是,如果一国实行宽松政策,而另一国实行紧缩政策,则会比两国都实行紧缩政策效果更差。比如说,紧缩国家可能出现货币升值,出口下降,从而经济增长率下降,而扩张国家虽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但是,由于货币贬值造成通货膨胀的代价会超过较高经济增长的利益。考虑到当今国际资本跨国流动的频繁和巨大数量,一国难以单独依靠本国调控政策实现某种经济目标。通过参与决策游戏,不同国家可能实现在经济调控政策方面相互协调。

上述两模型采取“两国家”分析,虽然方便地说明了两国走向一体化的原理,却不能解释,当一个国家与多个国家存在经贸联系,从而它们之间进行贸易、经济调控政策选择时,都存在如表1或表2中所示的“支付”,为什么这个国家不和所有的有经贸联系的国家结成一体化?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将上述模型扩展到几个国家,我们会发现,一国与其余的(n-1)个有经贸联系的国家之间的政策选择组合的“支付”有大有小(我们权当作谈判收益),而该国与它国在文化、现有政策体制等方面存在的差别程度很不一样,这样,该国与这些国家进行谈判的成本也就不同。一国与它国能否从一般的经贸联系走向一体化,是在这种谈判收益与成本比较中选择的。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国家间能形成一体化,有些国家间却不能。

(3)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全球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污染需要各国合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如何分摊成本的问题。由于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后,各国都可以成为受益者,所以,在分摊费用时,可能出现各国寄希望于“免费搭车”的现象,导致谁也不愿出资,以致环境污染无法解决。对此,对策论利用简单模型,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

假设某一治理环境污染项目可能给n个国家带来的潜在收益分别是P[,1],P[,2],……,P[,n],预计该项目总成本为C。假定

(附图{图})

即从项目可能带来的效益看,建造该项目是合算的,应该投资。但是,由于各国企图“搭便车”,该项目也许难以筹措到足够的资金。设想有一个类似投标的机制,即由各受益国认捐,其出资数目分别为S[,1],S[,2],……,S[,n]。若

(附图{图}),

则该项目无法修建,将捐款如数退回各国;若

(附图{图}),

则项目可修建。若

(附图{图}),

盈余部分退回各国。这样,在解决这一项目的建设问题时,有两个可能解,它们分别是:

(附图{图}),

S[,i]<P[,i],在此情况下,项目可建成;

(附图{图}),

在此情况下,项目无法建成。

假定可以重复游戏,若第一次失败,即各国出资后,

(附图{图}),

项目不能建立,再进行第二次认捐,一直到各国出资数目达到

(附图{图}),

项目建成为止。由于每个参加国都认识到其获益将是P[,i]—S[,i]≥0,所以,从理论上讲,参加国会在一次次游戏下趋于合作,最后由各国达成协议,共同出资将该项目建成。

上述三个简单模型,分析了不同国家在三个不同领域走向合作的政策选择的可能。但这三个领域的政策选择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其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如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可能会促成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这主要是因为前者是引起各国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原因,而且,贸易合作的程度也是决定经济政策协调“支付值”大小的一个因素。这两者与环境污染也有联系。一方面,贸易合作加强,可能加剧区域内环境污染,从而加强了共同解决污染问题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也是推动各国经济调控政策协调的一种动力。

虽然运用对策论分析表明,各国若考虑到它国的反应,在对某些经济领域可能的政策选择作出权衡后,它们可能会谋求合作,也许还会形成统一的约束规则,实现一体化发展。但是,在现实中,要达到这一结果并不容易,谈判和策略选择可能颇费周折,谈判可能还存在不对等关系。

3.各国实现合作的困难和谈判的不对等关系

由于各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自身的相对优势,在有些情况下,也许会出现数个国家间决策无法相容的问题,从而依照某种投票规则进行决策,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例如,假定有A、B、C三个国家,它们在资源禀赋上存在很大差别,处于经济发展的三层次。其中,A国在高精尖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B国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占优势,C国在资源密集型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这三个国家分别主张降低高精尖产品、资本密集产品和资源密集产品的税率。于是,当由它们投票选择共同的贸易体制(制订统一的关税率)时,会出现以下偏好序(如表3)。

表3不同国家投票选择的偏好序

降低资源降低资本密降低高精

密集产品关税集产品关税尖产品关税

A国321

B国213

C国132

从表3来看,如果三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偏好序投票,而且投票是根据多数原则作出决策,那么,根据“阿罗定理”,三个国家在降低不同类产品关税上无法达成一致。例如,若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与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看,A国和B国对后者的偏好均强于前者,所以,按多数规则,应该选择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这一方案。而从资本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看,A国和C国均倾向于降低高精尖产品关税。但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关税来看,B国和C国对前者的偏好强于后者,所以,它们两国此时会支持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可见,三国在进行投票决策时,会出现无限循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

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如果参加者各方扩大信息交流,并作必要的游说,使参加者都认识到一体化发展可能带给各自的好处,这样,可能会改变某些参加者的偏好序,从而避免出现“投票循环”。

另外一个办法是,各国可暂时避开这一协调领域,而转向其他共同利益交叉多的领域进行合作。如在上例中,可以暂时允许各国对各自相对劣势产品提供关税保护,但相互间可加强资本流入和投资合作,这可能有助于避免不利结果的产生。

从这里可以引申出的一个结论是,如果各参加国能充分意识到各国加强合作的意义,并尽量在某些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走向政策协调,其结果是,它可能促使这些国家在该领域内生产发展和分工的深化。这样,一体化政策或体制选择本身又成了推动某种经济发展格局形成的因素。例如假定某些国家致力于加强环保协作,它们达成了在某些规格的环保产品上享受关税优惠的协议,这可能会促使原来没有环保产品的国家优先发展环保产品。当今世界一些国家为向世界贸易组织靠拢,努力调整本国生产,实际上也说明了这一问题。

由于我们假定各参加国是政治上、经济上自立的国家,因此,任何决策都是各国根据本国对可能获益与所付代价权衡后作出的。通常一国是不能强迫它国作出某种政策选择的,这与70年代前情况有所不同。

从二战后一直到70年代,各国在政策协调方面明显地处于实力不均衡状况。当时,美国居于资本主义世界霸主地位,它的意图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战后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体制,如战后GATT及IMF所确立的自由贸易、国际金融体制框架,基本上反映了美国当时的利益需要,其他国家只能在此类框架约束下被动地参与到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去。

80年代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发达国家如日、欧的力量日益强大,发展中国家地位也极大地得以提高。各国谈判力量增强了,当今世界多边体制已很难由个别国家操纵。尽管如此,但是在实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由于国与国之间的不同政治企图和经济上实际存在的差距,加上历史形成的某些大国的实权地位,世界经济政治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平等的问题。除了其它原因,正如前文表1中所示,我们曾假定A国是大国,B国是小国,相应地,两国相互开放市场后,A国获利相对少些,B国获利相对多些。因此,若两国为走向一体化进行谈判、协商,它们利弊权衡的筹码就不同,对谈判所愿作出的让步也就不一样。大国倾向于少一些让步,小国往往迫于对大国市场较严重的依赖关系,可能不得不多作出一些让步。

三、运用策略选择分析经济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5篇

世界经济一体化是在世界各国经贸联系愈来愈紧密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产生、发展的原因往往也被视作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理由。实际上,这种解释只能说明部分问题。各国之间能否走向经济一体化,不仅取决于现时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经济利益,而且,也是各国政策策略选择的结果。当今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况,即各国政策选择如果不在合作中实现较大效益,就会在冲突中遭受更大损失,这已成为决定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另一方面的因由。本文试图用对策论来分析这一情况。一、传统理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解释的片面性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主要还是立足于对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产生、发展的原因的分析,如利用比较优势原理、要素禀赋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及产品生命周期学说等说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产生与发展。这种解释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世界经济一体化不简单地等同于国际贸易或国际投资。经济一体化产生的一个关键条件是,各国经济甚至政治、社会行为必须在多国共同确立的某种协定的规则或准则的约束下进行。也就是说,世界经济如果称得上一体化,它不仅是各国发生了经贸联系,而且,这种经贸联系的发展还涉及到各国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选择。各个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和互利性,但是,其间经贸联系可能很少或没有。或者,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经贸联系,但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体化。这在当今世界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产生和发展,只是把握了一个方面,即各国之间存在的经济上的互补性和互利性可能推动它们之间经贸联系深化,却忽视了另一方面,即各国如何根据这种互补性和互利性从政策选择上认可某种形式的共同约束规则或准则。应该说,迄今为止所有经济一体化的产生都是这两方面综合的结果,缺一不可。从世界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来看,更难以用传统的理论说明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经济一体化发展愈来愈走向高度化。高度的一体化不仅要求各国实行自由贸易,加强投资合作,而且,要求各国实现货币政策协调、财政政策协调,走向单一货币等等。新的发展趋向所能产生的利益是传统理论所不能分析到的,有些利益短期内无法度量。更重要的是,一体化向高度发展,更多地涉及到各国主权让渡问题,这样,远远超越于一般经济利益的权衡。(2)有些全球性问题已经成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如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已发展成为数国甚至全球问题;技术进步愈来愈快,作用在增大,各国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愿望也会越来越迫切,但它不是一国政策所能实现的;国际金融领域巨大的资本流动对各国经济可以产生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于各国单独的经济政策调控所能及的范围;甚至可以说,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相互依存的时代,任何一种危机可能迅速在全球范围内波及,使各国难以幸免,要预防这类危机,需要全球合作。上述这些变化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市场开放,它们可能促使各国走向一体化,但是,单单用传统的理论无法说明和解释。当今在西方经济学界盛行的对策论可能有助于认识这一问题。由于精细的对策论需要应用艰深的数学,这里,只是应用对策论的基本原理作一些粗略的分析。二、应用对策论对世界经济一体化产生、发展的分析1、应用对策论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各国经济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越来越深。一国在制订某种经济政策时,不仅会影响到本国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会对它国产生影响。同样,它国制订某种经济政策也会产生类似的双重效应。所以,各国之间在政策选择上存在着利害关系,它们在进行某一经济决策时,不能不考虑到彼此的反应。对策论正是以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害冲突为研究对象,世界经济一体化不过是各国在开放政策方面从利益相互冲突走向协调的结果。这是应用对策论进行分析可能得到的一个结论:当今各国经济相互依赖已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各国间存在利害冲突,但任何寄希望于它损的企图,只会 导致共同的更大损失。所以各国可能会尽量避免选择引起与它国冲突的决策,从而走向合作与一体化。不同层次经济一体化达到的高度和实现合作的领域不同,其对策模型特征会有些差异。下文分别从贸易、经济调控政策及环境污染的解决等方面应用对策论具体分析各国如何可能走向一体化。2、走向经济一体化的政策选择模型(1)确立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有A、B两个国家,相互间存在很强的贸易互补性,其中A国为大国,B国为小国(我们也可以设定A、B两国为同类水平的国家,这并不影响分析,只是假定一大国一小国,可以更方便地引申出本文所要论述的另一结论),两国之间有开放市场、封锁市场等政策选择,不同的政策选择决定了两国“支付”的不同。两国可能的政策组合及“支付”(如表1)。表1 两国贸易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B国开放 不开放A 开放 Ⅰ(3,8) Ⅱ(0,10)国 不开放 Ⅲ(4,0) Ⅳ(0,0)(表中每一括号内数字左边为A国支付,右边为B国支付)表1中,Ⅰ(3,8)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也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3和8。Ⅱ(0,10)表示A国开放市场,B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为0和10。Ⅲ(4,0)表示A国不开放市场,B国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分别是4和0。Ⅳ(0,0)表示A、B两国都不开放市场,则各自获利为0。从表1可看出,两国不同政策选择组合引起的“支付”的变动,实则反映了两国贸易制度选择利弊权衡的价码。如果两国既存关系达到一定程度,而且,两国充分意识到制度选择的权衡价码,就可能促成两国走向合作,走向一体化。如我们选取两国都开放市场时各国的支付为参照系,具体分析这个问题。从表1来看,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可净获利1(4—3),B国若能单方面关闭本国市场,则它净获利2(10—8)。然而,不幸的是,国际贸易中很少存在这种单方面“恩惠”。一国单方面关闭市场获净利,会促使另一国也关闭市场。这会引起两国较大的损失。此时,相比于两国都开放市场,A国净损失3(0—3),B国净损失为8(0—8)。两国都关闭市场引起的净损失远远大于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获利。在重复游戏情况下,各国会不断修订本国政策,最终可能会达到均衡解Ⅰ,即两国都开放市场。若没有外在约束力量,均衡解Ⅰ很容易因为某一国家试图获取单方面关闭市场的净利的诱惑所打破,从而造成上述共同净损失的出现。根据制度经济学原理,这种情况可能促使某种制度即规则产生,以避免或减少上述净损失。这样,在贸易领域两国走向一体化。(2)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的策略选择。这一模型仍然采用两国家模型。假定A、B两国都采取货币政策对本国经济进行调节,两国可能采取的政策组合(如表2)。表2 两国调控政策选择的对策模型(附图 {图})(表中G指经济增长率,P为物价上涨率,括号内的数字是经济增长率减通货膨胀率后的净报偿,每一行第一个数字是A国的,第二个数字是B国的。)从表2可看出,若两国同时采取扩张政策,则它们都有纯利益,两国都存在一定的通货膨胀,但有较高的经济增长。但是,如果一国实行宽松政策,而另一国实行紧缩政策,则会比两国都实行紧缩政策效果更差。比如说,紧缩国家可能出现货币升值,出口下降,从而经济增长率下降,而扩张国家虽然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但是,由于货币贬值造成通货膨胀的代价会超过较高经济增长的利益。考虑到当今国际资本跨国流动的频繁和巨大数量,一国难以单独依靠本国调控政策实现某种经济目标。通过参与决策游戏,不同国家可能实现在经济调控政策方面相互协调。上述两模型采取“两国家”分析,虽然方便地说明了两国走向一体化的原理,却不能解释,当一个国家与多个国家存在经 贸联系,从而它们之间进行贸易、经济调控政策选择时,都存在如表1或表2中所示的“支付”,为什么这个国家不和所有的有经贸联系的国家结成一体化?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如果将上述模型扩展到几个国家,我们会发现,一国与其余的(n-1)个有经贸联系的国家之间的政策选择组合的“支付”有大有小(我们权当作谈判收益),而该国与它国在文化、现有政策体制等方面存在的差别程度很不一样,这样,该国与这些国家进行谈判的成本也就不同。一国与它国能否从一般的经贸联系走向一体化,是在这种谈判收益与成本比较中选择的。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国家间能形成一体化,有些国家间却不能。(3)关于治理环境污染的问题。随着经济发展,全球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解决环境污染需要各国合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如何分摊成本的问题。由于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后,各国都可以成为受益者,所以,在分摊费用时,可能出现各国寄希望于“免费搭车”的现象,导致谁也不愿出资,以致环境污染无法解决。对此,对策论利用简单模型,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假设某一治理环境污染项目可能给n个国家带来的潜在收益分别是P[,1],P[,2],……,P[,n],预计该项目总成本为C。假定(附图 {图})即从项目可能带来的效益看,建造该项目是合算的,应该投资。但是,由于各国企图“搭便车”,该项目也许难以筹措到足够的资金。设想有一个类似投标的机制,即由各受益国认捐,其出资数目分别为S[,1],S[,2],……,S[,n]。若(附图 {图}),则该项目无法修建,将捐款如数退回各国;若(附图 {图}),则项目可修建。若(附图 {图}),盈余部分退回各国。这样,在解决这一项目的建设问题时,有两个可能解,它们分别是:(附图 {图}),S[,i]<P[,i],在此情况下,项目可建成;(附图 {图}),在此情况下,项目无法建成。假定可以重复游戏,若第一次失败,即各国出资后,(附图 {图}),项目不能建立,再进行第二次认捐,一直到各国出资数目达到(附图 {图}),项目建成为止。由于每个参加国都认识到其获益将是P[,i]—S[,i]≥0,所以,从理论上讲,参加国会在一次次游戏下趋于合作,最后由各国达成协议,共同出资将该项目建成。上述三个简单模型,分析了不同国家在三个不同领域走向合作的政策选择的可能。但这三个领域的政策选择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其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如贸易合作的策略选择可能会促成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这主要是因为前者是引起各国经济政策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原因,而且,贸易合作的程度也是决定经济政策协调“支付值”大小的一个因素。这两者与环境污染也有联系。一方面,贸易合作加强,可能加剧区域内环境污染,从而加强了共同解决污染问题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也是推动各国经济调控政策协调的一种动力。虽然运用对策论分析表明,各国若考虑到它国的反应,在对某些经济领域可能的政策选择作出权衡后,它们可能会谋求合作,也许还会形成统一的约束规则,实现一体化发展。但是,在现实中,要达到这一结果并不容易,谈判和策略选择可能颇费周折,谈判可能还存在不对等关系。3.各国实现合作的困难和谈判的不对等关系由于各主权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自身的相对优势,在有些情况下,也许会出现数个国家间决策无法相容的问题,从而依照某种投票规则进行决策,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例如,假定有A、B、C三个国家,它们在资源禀赋上存在很大差别,处于经济 发展的三层次。其中,A国在高精尖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B国在资本密集型产品上占优势,C国在资源密集型产品生产方面占优势。这三个国家分别主张降低高精尖产品、资本密集产品和资源密集产品的税率。于是,当由它们投票选择共同的贸易体制(制订统一的关税率)时,会出现以下偏好序(如表3)。表3 不同国家投票选择的偏好序降低资源 降低资本密 降低高精密集产品关税 集产品关税 尖产品关税A国 3 2 1B国 2 1 3C国 1 3 2从表3来看,如果三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偏好序投票,而且投票是根据多数原则作出决策,那么,根据“阿罗定理”,三个国家在降低不同类产品关税上无法达成一致。例如,若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与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看,A国和B国对后者的偏好均强于前者,所以,按多数规则,应该选择降低资本密集产品关税这一方案。而从资本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看,A国和C国均倾向于降低高精尖产品关税。但从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和高精尖产品关税来看,B国和C国对前者的偏好强于后者,所以,它们两国此时会支持降低资源密集产品关税。可见,三国在进行投票决策时,会出现无限循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人提出,如果参加者各方扩大信息交流,并作必要的游说,使参加者都认识到一体化发展可能带给各自的好处,这样,可能会改变某些参加者的偏好序,从而避免出现“投票循环”。另外一个办法是,各国可暂时避开这一协调领域,而转向其他共同利益交叉多的领域进行合作。如在上例中,可以暂时允许各国对各自相对劣势产品提供关税保护,但相互间可加强资本流入和投资合作,这可能有助于避免不利结果的产生。从这里可以引申出的一个结论是,如果各参加国能充分意识到各国加强合作的意义,并尽量在某些共同感兴趣的领域走向政策协调,其结果是,它可能促使这些国家在该领域内生产发展和分工的深化。这样,一体化政策或体制选择本身又成了推动某种经济发展格局形成的因素。例如假定某些国家致力于加强环保协作,它们达成了在某些规格的环保产品上享受关税优惠的协议,这可能会促使原来没有环保产品的国家优先发展环保产品。当今世界一些国家为向世界贸易组织靠拢,努力调整本国生产,实际上也说明了这一问题。由于我们假定各参加国是政治上、经济上自立的主权国家,因此,任何决策都是各国根据本国对可能获益与所付代价权衡后作出的。通常一国是不能强迫它国作出某种政策选择的,这与70年代前情况有所不同。从二战后一直到70年代,各国在政策协调方面明显地处于实力不均衡状况。当时,美国居于资本主义世界霸主地位,它的意图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战后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体制,如战后GATT及IMF所确立的自由贸易、国际金融体制框架,基本上反映了美国当时的利益需要,其他国家只能在此类框架约束下被动地参与到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去。80年代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发达国家如日、欧的力量日益强大,发展中国家地位也极大地得以提高。各国谈判力量增强了,当今世界多边体制已很难由个别国家操纵。尽管如此,但是在实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由于国与国之间的不同政治企图和经济上实际存在的差距,加上历史形成的某些大国的实权地位,世界经济政治生活中仍然存在不平等的问题。除了其它原因,正如前文表1中所示,我们曾假定A国是大国,B国是小国,相应地,两国相互开放市场后,A国获利相对少些,B国获利相对多些。因此,若两国为走向一体化进行谈判、协商,它们利弊权衡的筹码就不同,对谈判所愿作出的让步也就不一样。大国倾向于少一些让步,小国往往迫于对大国市场较严重的依赖关系,可能不得不多作出一些让步。三、运用策略选择分析经济一体化存在的问题随着各国相互依赖关系加深和面临的全球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发展趋势会日益明显,从而,运用对策论分 析、解决的问题会增多。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参加国家越多,协调领域越多,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分歧也会越多,进行重复游戏的成本会增加,要达成协议和维持规则运转的费用会越来越高。因此,如果不能找到比较合理的决策机制和程序,那么,依靠对策论分析也只能得到非常有限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策略选择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基础上,任何超越于生产力许可范围之上的政策安排都是不现实的。而且,生产力的发展可能要求各国走向高度的经济一体化,但策略选择总受制于民族国家的主权范围内,所以,两者会存在不同步发展的问题。在分析经济一体化过程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两者存在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关系,应该将它们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6篇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

国际分工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国际贸易又进一步加深国际分工,解释贸易的理论都是以阐释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比较利益理论。李嘉图认为,各国应致力于生产其相对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产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其相对具有较低劳动生产率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则表明,商品价格差异是贸易的基础,要素价格差异是产品价格差异的根源,各国应出口密集地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密集地使用本国所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二是新贸易理论。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人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动因之一,但该理论仅解释了要素禀赋具有差异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而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贸易是发生在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其一是着眼于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化,以边际成本递减作为生产分工与集中的理由,其二是用不完全竞争及其市场细分策略来解释这类贸易与国际分工,说明规模收益只要超过运输成本,生产应有集中化的趋势,并且市场规模越大、“学习曲线”效应越明显的行业,成本就会越低,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分工与选址,不再决定于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而是历史因素与政府政策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从以上理论出发,分析经济一体化在贸易流向与产业组织结构两方面对分工的影响,可以发现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效应:第一,市场规模效应。一体化以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降低,因而无论从市场范围还是消费者效应来说,都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的规模,相似要素可以更密集地使用,按照一国都趋向于出口在本国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产品的原理(克鲁格曼、赫尔普曼,1985),一体化区域将具有增加对区外出口的倾向。第二,市场竞争效应。贸易壁垒降低将导致区内市场竞争激化,减少寡头垄断,降低区内市场细分的程度,可以强制地带来经济效率的调整。第三,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分工的效应。市场规模扩大以后,企业可以通过做大规模降低成本,一些厂商能够从事更多的工厂专业化分工,减少每个工厂生产的产品种类,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出口与区域内进口替代的能力。以上三方面都将增加一体化区域的区位优势,增加一体化区域内部分国家的竞争优势,引起区内投资格局的调整与区外对区内投资的增加。

从贸易对分工的影响来看,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的分析有三个共同点:一是产品都是由一国国内的企业生产的;二是贸易保护的对象都是一国的产业、产品及其生产的企业;三是要素在地区间不流动。但如果以跨国公司的跨国一体化经营为分析背景,以上三点结论就需要重新推敲,国内有学者将跨国公司内中间产品的贸易、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的融合概括为贸易投资一体化现象(张二震、马野青,2002),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我们认为,分析贸易投资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可以以要素的跨国流动与各国同类要素的异质性为基础,当跨国公司实行跨国一体化经营时,跨国公司的管理、技术以及品牌都可以成为投入的要素,地区经济一体化降低了贸易壁垒,有利于要素与中间产品的国际流动,从而推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依据各国的要素差异进行不同的价值增值环节的选点布局,一国科技型、管理型以及高素质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价值增值环节大的生产投资与研发机构的建立,低素质低技术的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一般加工型生产环节的建立。贸易投资一体化使产品乃至产业失去了国家的界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不能再说是由中国制造的,但国际分工仍存在,不过分工不以产品、产业为标志,而以国家之间的要素差异为标志,以要素创造的价值增幅为标志。以这种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结果不是要素价格的均等化,而是其差距的扩大,如跨国公司专门将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价值增幅大的生产环节放在本国,而把生产的组装等劳动密集型工序放在中国,或仅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的技术应用中心,中国将专门成为成熟技术的生产加工基地,长期下去中国的知识型管理型人才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越来越大,造成人才培养的困难与人才的流失,进而掉入要素低水平成长的贸易陷阱。

对一体化国家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了区域内的市场,降低了区域内同类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增加了同类生产要素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人才的聚集,这都将增加区内的区位优势,提高以贸易投资一体化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层次。但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的生产选址将非常重要,使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落址于本国,通过对知识型人才的需求来实现本国有竞争力要素的持续增长,将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新目的。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不仅要有量,而且还要有质。

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国际经济学界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分析总是以一体化对新贸易格局的影响作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创立,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的理论被植入国际贸易的分析,因而投资效应的分析就以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作为基础,贸易投资一体化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行为主要还是以寡占反映战略为主,在方法上仍属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下面我们以这两个阶段为界分而述之。

二、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跨地区跨集团的直接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策略,从根本上来说将成为打破地区封锁抑制排他性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从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要素寻找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后,国际贸易的作用将是长期的基础性的。从贸易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投资的影响,出发点是一体化对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与福利的影响,理论基础基于比较利益之上的专业分工,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部门间或产业间的区域内部贸易的增长,市场规模以及规模经济都成为一体化收益的主要来源,经济特征相似的国家都可以在专业化分工中收益,从与一体化之外的国家贸易条件的改变中获益。分析一体化对贸易的影响,主要采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考虑关税、配额和其他贸易障碍降低后对相对价格的影响以及价格对贸易商行为的影响。由于影响相对价格的行为因素很多,如政策、收入等,因而不联系具体产业与产品是很难下具体结论的,但总体的分析可以提供基本的分析方法与思路。

美国经济学家J·瓦伊纳于1950年提出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这两个基本概念,用以反映贸易对一体化的反应,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转移”与“投资创造”,用以反映外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区域一体化贸易流向的反应,由此奠定了这一领域的基本分析框架。

金德尔伯格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战略表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流向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和流量产生影响,形成投资创造效应与投资转移效应。投资创造是由贸易转移引起的,一般而言,关税水平越高的国家,一体化后贸易转移效应越大,该国将从成员国进口成本更高的产品,消费者获得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但国家失去部分甚至全部关税收入。如中日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中国可能以从日本进口汽车来代替从世界其他地区的进口,但别国厂商自不会坐以待毙,中国厂商也不能面对新格局而束手无策,由此形成的区外非成员国对一体化区域内的直接投资和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即为投资创造,区外的跨国公司在一体化内部建立“避税工厂”(Tariff-exemptfactory),并向一体化市场供货,以维护其原来以出口方式占领的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使市场扩大与需求增加,为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一体化内外的跨国公司互相竞争以追求潜在的规模经济效益,也会增加在区域内的直接投资。

投资转移是由贸易创造引起的扩大了的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创造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成员国的数量,数量越大,表明市场越大;平均关税水平的降低程度,平均关税水平越是降低,同盟越可能趋向贸易创造;成员国经济的竞争程度,受保护的同类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差异越大,贸易创造效应越大。贸易创造的产生来源于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为从一体化经济中获取规模经济和专业分工的收益,需要进行生产的重组,由此引起区域内直接投资布局的调整与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区外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投资转移。

投资创造与投资转移根源于一体化的规模效应与市场统一效应,相对于区外国家而言,一体化内部的总收益无疑是提高的,尤其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工业的偏好,其收益更具有长期意义,但对一体化内不同的国家而言,其收益是不对等的,模型分析表明(PeterRobson,1998),一体化区域内产业在国与国之间转移是必然的,甚至存在产业全部向一国偏转的可能,因而认真研究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优势及产业分工趋向,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就成为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内容。

三、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由于生产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而进行的跨国投资战略调整,建立在地理意义上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概念的界限已变得模糊起来,因而以地理概念为基础的金德尔伯格的二分法就难以反映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全部复杂问题,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兴起,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以占领市场为导向的寡占反映战略就成为解释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这种方法着眼于一体化从哪些方面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其分析一般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依据,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的组合:第一,所有权优势。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具有某种垄断优势,以抵消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需增加的额外成本,一般业主的无形资产与规模经济都可能体现特定的所有权优势,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能力、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营销技巧、特殊的组织结构以及进入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市场的便利条件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制度学派认为企业作为一种科层组织,与外部市场相比具有减少交易成本的优越性,根据邓宁的分析,国际市场的失效主要有两类,一是结构性失效,如贸易壁垒的存在与无形资产的溢出效应影响外部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二是交易性失效,如交易渠道不畅及国际市场经营风险过高都将提高交易的机会成本,交易成本提高促使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第三,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来自东道国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如自然资源的禀赋、社会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环境,以及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政策所提供的优越条件等,这些因素不是跨国公司特有的,但跨国公司可以不断适应它,利用它。

将以上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合理清楚地解释国际生产的组织形式,所有权优势决定了“谁”来生产,内部化优势决定了“怎样”生产,区位优势决定了“在哪里”生产。而一体化从规模性、结构性与交易性三个方面增强了区域内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的优势。贸易壁垒的降低尤其是专用性资产、中间产品及要素流动壁垒的降低,提高了跨国公司内部化的能力,一体化后的区域市场是一个多民族、多国家的市场,具有文化、政策等多方面的差异性与复杂性,为区域内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国际经营的学习机会与条件,使一部分区位优势转化为所有权优势(MiraWilkins,1991),一体化最为突出的还在于它凸显了区域市场的区位优势,拓宽了市场的范围,加大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提高了经济的抗震性,能使经济周期的波幅减少,周期拉长,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不确定性,对于一体化的小国来说,生产的种类可以减少,规模可以加大,生产的某种地理分工变得更自然,一体化产生的规模经济尤其有利于那些在大工厂中应用的重要生产要素,如某些类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也成为跨国公司对区内投资的重要原因。

将直接投资的增长与企业的战略对策结合的分析认为主要有四种形式的战略投资对策(Yannoponlos,1990):(1)防御性进口替资,也叫“桥头堡投资”或“跳越关税”的投资,是外部企业对一体化贸易转移效应的一种对策,反映了一个企业为维持在一体化经济中的市场份额从以贸易为基础的战略向以投资为基础的战略的转变;(2)进攻性进口替资,亦称出口导向投资,它以一体化对竞争效率、收入水平、增长和创新的影响为依据,投资的动机在于利用地区一体化所造成的市场扩大和需求增大的势头,是企业抢占市场进一步扩大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的一种战略投资;(3)重组投资,又叫合理化投资,即生产经营的布局按一体化后更自然的区位优势重新组织所进行的投资,因为贸易壁垒消除以后,各成员国的比较优势成为资源重新配置的主要依据,生产活动将向成本较低的地区集中;(4)寡占反映投资,指当地企业面对外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该地区,为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必须通过做大规模进行回应,从而刺激其通过直接投资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直接投资的效应,最主要在于强调它对工业效率的影响,这可能是比资源配置效应更为重要的一种收益来源,因为从贸易的角度所作的分析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内展开的,而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所作的分析强调的是以不完全竞争为框架,分析一体化对厂商竞争行为的影响。鉴于一体化后兼并与收购将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因而如何规范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垄断行为,就成为新的更重要的课题。

四、启示与结论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参与经济一体化必将有得有失,但一般总是得大于失,这是双赢、多赢的博弈,而非零和博弈,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体化分工的格局趋向,也是利益分配的重要导向,一国要从一体化中获得有益的分工,就要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以及竞争性要素的持续增长等几个方面来引导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向,从以上贸易与产业组织两方面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中国参与经济一体化主要应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依照传统贸易理论,中国是简单劳动力要素的供给极其丰富的国家,几乎可以说具有无限供给弹性,因而一体化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将有向中国集中的趋向,依照新贸易理论,生产也有向平均成本低的国家集中的趋向。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向别国开放市场也具有诱人的利益,当中国与东盟拟建立自由贸易区时,日本不无妒忌地宣称,为了享受中国对东盟出口的零关税,日本企业可能进一步向中国投资,为了同样的理由,日本可能将已或拟向东盟的投资转向中国(冯昭奎,2002),其实,中国与东盟都大可不必为此而担心,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是存在的,但制造业的产品丰富多彩,千差万别,只要一体化内的商品比要素多,要素价格就有均等化的趋向(赫尔普曼、克鲁格曼,1985),如果其生产全向一国集中,则比较优势的天平将向另一面倾倒,况且生产同样的商品对要素的组合方式仍有差异,可以起到平衡各国生产要素供给的作用,东盟即使生产的种类减少了,但贸易壁垒的降低使中国辽阔无边的市场向他们优惠开放,从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运转来看,自由贸易的协定尤其有利于小国,因为他们的增长与繁荣有了更多的空间(ShyamalenduSarkar,2001)。对东盟而言,中国是竞争者,也是有利的合作伙伴,其合作的空间将主要在制造业、电子、通讯等产业内部的分工与贸易,由于这些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最初的生产与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实证分析这些产业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分工布局将对资源的配置起导向作用。

2.处理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外国跨国公司的关系。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分析表明,一体化后的市场将成为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角逐的场所,其第一阶段的投资将是对资源重新配置、生产合理化布局的反映,第二阶段的投资则是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加强对市场的控制,而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便成为其迅速占领市场的最有效的手段。面临外国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在不同的产业市场结构中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具体而言,在规模经济较显著的行业,如汽车、化工、金融、民用飞机等部门,在收入需求弹性较大的部门,如电子通讯、计算机、药品等部门,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企业兼并的国际化倾向也明显,因而应鼓励国内企业实现并购,形成产业组织的集中化,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而在规模经济不明显、生产处于成熟阶段、生产技术已标准化、需求收入弹性较小的部门,如纺织、服装等,应以鼓励竞争为主,制定较严格的反垄断管制,这种按产业结构的差异制定垄断管制的双重标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都采用的方法。

3.处理好具有核心竞争力要素的培养与跨国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关系。在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经营的战略下,中国既要发挥简单劳动力丰富低廉的比较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也要发挥中国优秀人才的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既要有生产加工中心,也要有技术中心。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背景下,要保护本国有竞争力的要素在本国有就业机会,有获取高工资的机会,要力争让跨国公司的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具有核心创造力的研发活动在中国展开,如法国在药品生产行业就规定在当地建立研究与开发机构是外国投资进入法国市场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跨国公司,只要能对中国关键的核心生产要素付高额报酬,都应受到鼓励,这是从根本上获取关键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素与技术的持续供给能力,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具有“独立于一体化经济中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赫尔普曼,克鲁格曼.市场结构与对外贸易.上海三联书店,1985.

[2]克鲁格曼.克鲁格曼国际贸易新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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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乐咏.一体化进程中的政府与企业.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

[5]冯昭奎.10+3:东亚自由贸易区之路.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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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ShyamalenduSarkarAndHongY.Park"ImpactOfTheNorthAmericanFree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区域经济一体化直接投资

一、问题的提出

世界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一体化的历史。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带动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不可能仅仅依靠本国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和市场,从生产活动到资本运动再到生产要素的移动都突破了国家的疆域,实现了国际化。

在这种国际化的浪潮中,区域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国际化的重要表现。这种区域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最初起步于二战后的50年代后期。它首先出现于西欧,随后,拉丁美洲、亚洲、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效仿,在短短几十年间已经遍及世界所有大洲和各大重要区域,以至于哈伯勒(Haberler,1964)将我们的时代概括为“一体化时代”。

在经济一体化这个炙手可热的舞台上,跨国公司当仁不让地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扮演着世界生产组织者的重要角色,并且伴随着一体化进程而迅速壮大。进入21世纪,跨国公司的发展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根据2003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跨国公司与出口竞争力》披露,主宰全球经济局面的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

随着国际化大生产的发展,跨国公司作为跨国投资、经营和管理的组织载体和国际市场的行为主体,在经济生活国际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比较而言,联系各国经济的传统渠道,如商品和劳务的进出口的重要性正在日益相对下降。因此,不论从全球范围来看,还是从某一地区来看,跨国公司都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对旨在加强区内各国间分工与合作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分析,就不能不涉及到跨国公司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二、跨国公司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

纵观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条极为有趣又极为重要的线索:现代世界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同时进行的。也就是说,是由微观层次上的企业生产一体化和宏观层次上的国家政策协调一体化导致的,国际经济一体化正是这两种层次上的一体化的统一。前者可以称为功能性的一体化,后者可以称为制度性的一体化。

微观层次上的企业导向型的一体化,指的是以跨国公司作为主导力量而推动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跨国公司利用地区区位优势可能带来的规模效益进行跨国界的投资生产等活动,它的这些活动必然会对该区域内的国家的经济生活产生影响,促进和加强该区域内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这种跨国公司导向型的一体化是企业行为的结果,是跨国公司在全球发展的客观结果,是功能性的一体化,而不是由政府行为造成的。

而所谓宏观层次上的政策协调导向型一体化,是指地区内各国政府间在政策上通过协调,建立超国家的协调机构,推动成员国达到经济一体化的状态。这种一体化主要是通过建立国际性的经济协调组织,人为地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非贸易壁垒,甚至制定统一的对外关税,来实现各个成员国之间贸易、人员、资本以及各种生产要素地自由流动,达到本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这种政策协调导向型一体化的重要特征,就是制度性机构的一体化先于实际的企业生产一体化。

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和政府都是推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这两种推动力量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能促进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推动国际分工的深化和规模经济的实现,推动生产要素价格在全球范围内的均等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向前发展。DunningandRobson(1988)指出,通过跨国公司运作的跨国商业一体化和地区性经济一体化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关系。这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跨国公司作为微观层次上的组织,是通过自身的行为和市场的力量,以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为主要形式,通过从事国际规模的生产和销售来代替通常的商品出口来推动经济一体化的。而政策协调导向型的一体化则属于宏观经济一体化的范畴,是成员国政府基于自身的需要,通过签订协议为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在本地区的流动和扩张扫除障碍,促进本地区分工深化和创造本地区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作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都是二战后世界经济中的重要现象。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随着这两种现象的繁荣发展,学术界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都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对这两种现象的研究基本上是相对独立进行的。邓宁撰文称,迄今为止,人们很少尝试将这两种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系统的分析二者之间的互相影响;有关这一问题的经验资料的搜集也是很不够的。

作为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微观主体的跨国公司,它的行为在客观上必然会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那么,跨国公司的微观行为,究竟如何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跨国公司的行为又是通过哪些渠道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产生影响的呢?笔者认为,对上述问题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做出回答,正是写作本文的目的所在。

三、跨国公司的市场行为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1.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生产一体化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也是世界各国之间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它是社会生产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分工超越国界向纵深和广阔方向发展的产物,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际分工主要是宗主国与殖民地、工业国与初级产品提供国之间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分工,二战后的国际分工随着国际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向深度和广度上扩展。

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的配置、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来实现的。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合成为“不可分”资源、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生产要素禀赋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全新的更强大的生产能力,并将国家间的生产分工和协作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通过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经营活动,引起世界各国生产、交换、分配等各方面经济联系的不断融合和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发展进入了复合一体化阶段。在复合一体化战略下,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进行细分,如研究与开发、采购、零部件生产、加工、装配和财务等,并将不同的生产经营职能配置在公司整体需要且最能发挥作用的国家或地区,形成跨国界的价值链。设在世界各地的跨国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互相配合,执行整个公司的某项或全部职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跨国公司更多的不再是一个层级结构,而是一个网络结构。例如,美国福特公司的菲斯塔(Fiesta)汽车在欧洲的生产组织情况就是一种典型的区域性网络化生产,欧洲福特公司设在英国不同地方的子公司分别生产充电器、配电器、仪表盘、油表、水表、插座、火花塞和绝缘器等;在比利时亨克生产车身部件、车轮;在德国维尔弗拉特生产变速器、引擎;在科隆生产车身底盘;在法国波尔多生产变速器;最后在西班牙巴伦西亚和德国萨尔路易进行组装,产品主要供应欧盟市场。不仅如此,福特公司还逐步将其部分研究设计、人员培训等职能配置在不同国家,建立起复杂的国际一体化生产体系。

由此可见,战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是全球范围内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建立的主要因素之一。

2.跨国公司的并购推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

跨国公司因为寻求资源的最佳配置、跨越各国的贸易壁垒等原因,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不同地区设立了生产机构。这种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和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的加深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战后欧洲的经济一体化就和西欧跨国公司在本区域内的直接投资有着密切联系。以英国、德国为例:1962年~1988年间,英国对前欧共体的直接投资增长了19.2倍,而同期对全球直接投资总额仅增长6.1倍。德国的跨国公司多年来一直把前欧共体视作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投资比重大体维持在30%左右,投资总额从1976年的15.8亿马克上升到1988年的64.5亿马克。与此同时,英国和德国也成为欧共体其他成员国资本投资的热点地区。1962年~1978年,前欧共体公司(不包括石油公司、银行及保险部门)对英国的直接投资从1.34亿英镑提高到20.32亿英镑,年均增长18.5%,比同期外国公司对英国直接投资总额年均增长率高出5个百分点。1986年,前欧共体其他成员国对英国的直接投资额为24.41亿英镑,1989年上升到45.78亿英镑,分别占同期英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0.5%和53.6%。1962年~1985年末,前欧共体对德国直接投资累计额达294.8亿马克,占同期全部国家在德国直接投资总额的39.1%。

正是这种跨国公司的区域内部的交叉直接投资,将传统的国家间分工转化为企业内分工,加深了区域内各个经济实体之间的协作的依赖,为日后政府间签订经济一体化条约提供了内在的经济凝聚力。因此,跨国公司在区域内部的直接投资对该区域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跨国公司通过对区域内的直接投资促进区域内外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一步扩大了区域内的贸易量

由于国内市场的狭小制约了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随着企业跨越国界的扩大经营,区域内相互投资增加,贸易量也会随之增加。因此,国际区域内各国相互之间的贸易流量的大小是理解该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主要因素。

我们以欧盟为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在欧盟内相互投资的增加,欧盟内部贸易额也持续增长。有资料显示,欧盟内部贸易额占当年贸易总量的比重逐年扩大,从20世纪60年代的34.5%上升到2000年的64%,几乎翻了一番。

4.跨国公司对区域内的投资深化了区内市场

比较优势、国际分工和规模经济仅仅是形成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潜在条件,而拥有一个巨大的或潜在的购买力市场,则可以将潜在条件转化为现实条件。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投资是自己与东道国之间的互利互惠,区域内的大规模相互投资将使区内市场深化和扩大,从而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得以加深。

5.跨国公司的发展加剧了世界市场的垄断和竞争,而当代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正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外在动因之一

20世纪7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张,它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他经济组织。目前,跨国公司已控制超过40%的世界生产和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90%,其贸易量超过全球贸易额的三分之一,并掌握了世界上80%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垄断了75%的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金融领域和劳务领域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显然,今天的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上大部分的原料贸易、制成品贸易和技术贸易。因此可以说,今天国际市场竞争已经主要体现为跨国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

这种日趋激烈的竞争,使一些经济实力薄弱的小国和发展中国家,难以承受国际市场上的剧烈变化。因此,它们一方面要组建本国的跨国公司,另一方面有必要与实力雄厚的经济大国结成联盟,彼此协调。那些实力雄厚的经济大国为了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保持其在某一领域的垄断优势,也需要联合中小国家的力量,协调行动。

四、结论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确实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跨国公司通过对区域内的直接投资,趋同了国际经济规则、促进了区域内经济活动的国际化、扩大了区域内的贸易量、深化了区域内市场、加剧了世界市场的垄断和竞争。通过这一系列的方式,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加速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高乐咏:一体化进程中的政府与企业——市场开辟与市场替代的统一[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

[2]茆训诚:跨国公司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J].上海经济研究,1998(6)

[3]万建强:跨国公司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J].经济纵横,2001(8)

[4]汤碧文:欧盟进程: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思考[J].对外经贸实务,2004(4)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8篇

1.1劳动地域分工理论

劳动地域分工是人类经济活动按地域空间进行的一种分工形式,其直接原因是区域之间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经济结构、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与比较优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优势互补,获得最佳的整体效益和个体(地区)效益。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发展到今天,其基本观点可归纳为地域分工发展论、地域分工竞争论、地域分工协调论、地域分工合作论、地域分工效益论和地域分工层次论6个方面[1]。其中地域分工发展论主要强调地域分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确定(或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方向,有效地避免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问题;地域分工竞争论主要认为区际之间必然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对有限资源及市场展开竞争,从而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的提高,但前提条件是要有统一的区域市场与保证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等“规则”;地域分工协调论强调由合理分工实现资源配置在区域之间的优化重组,使区际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区域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保持高度和谐统一和自组织状态,利于形成高级有序的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地域分工合作论认为分工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分工是合作的前提,合作利于分工的更好实施和区际专业化的发展,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使区域之间实现优势互补、优势共享或优势叠加,由此获得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合成效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协作(或一体化)区域在上一级区域中劳动地域分工的地位和作用;地域分工效益论强调以发挥区域优势为前提的地域分工与合作,这种分工合作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整体效益;地域分工层次论强调建立有序的地域分工层次体系,高层次上的地域分工对低层次上的地域分工有指导和制约作用,使地域分工实现纵向上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港口—腹地”地域单元组合体是由多个子区域(子系统)组成的经济地域系统,主要包括港口(或港口群)、港口城市(或港口城市群)、腹地中的各地区等子区域,各个子区域分别有着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基础、经济特征,存在着不同的比较优势,子区域在区域整体发展中分别有着最适合于自己的角色(功能)分工、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然而每一个子区域都是“港口—腹地”这一区域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有科学合理的横向(子区域之间)和纵向(不同区域层次之间)分工与合作,才能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大于各部分之和、最优整体效益与最大个体(子区域)效益的高度统一等目标。实质上,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劳动地域分工合作的高级形式,实现这一高级形式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就是科学合理的地域分工以及相应的域际经济活动的高效有序的整合。可见劳动地域分工理论从指导思想和不同角度上为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1.2海港区位理论

1934年德国学者高兹(ErichA·Kautz)发表了他的著作《海港区位论》,系统论述了海港区位理论的主要观点[2]。海港区位理论是以海港与腹地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来创立的,其中不乏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作用的重要观点,比如,海港区位主要由腹地的发展所决定、腹地是海港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等观点。海港区位理论还认为,海港建设的最优区位由“总体费用最小原则”决定,由此而受腹地指向、海洋指向、劳动指向和资本指向的共同制约。同时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突出地强调了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的主要决定作用,高兹认为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腹地因素对海港区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即腹地条件优越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样的观点和思想基础上,优越的腹地位置条件下没有良好的港湾条件也应建立人工港,优越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下必需选择和建设能满足相应要求的出海港口。同时认为,强大的腹地影响对港口的发展极为重要,腹地范围的大小、经济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的活力是港口发展的动力和支撑,同时也对港口与腹地相结合的整体区域中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这些观点给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相关启示和理论依据。①港口与腹地是相互依存的“区域对子”,没有广阔的腹地、没有良好的腹地发展条件与发展需求就没有相应的港口。因此,港口与腹地之间实质上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分别以对方为存在和发展前提的特殊区域关系,必须把两者联系起来考察和研究。②港口与腹地是高度“对应”的“区域对子”,对已有的港口、腹地要认真考察研究它们之间的对应性。包括港口与腹地范围的对应性,港口规模与腹地发展需求的对应性等。③从港口的产生和发展看,港口与腹地是有机统一的区域组合体,港口与腹地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客观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形成有序的要素流动与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这一区域组合体内部更加协调统一。④海港是港口与腹地区域组合中最重要的集聚区位。由于海港建设遵循“总体费用最小原则”,联系腹地与海外市场(或资源地)的运输距离为最短,这是理论基础;港口建成之后,便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对外“窗口”和货物转运枢纽,由此而形成为资源重组与优化配置的最佳场所,腹地要素可通过“窗口”出去,或在港口地区形成与其它要素的互补性优化配置,亦可通过“窗口”使外部要素进入腹地实现优化配置,产生新的效益。因此港口会形成为港口—腹地区域系统的龙头,带动着类似于龙身的腹地,使二者密切相关、兴衰与共,俨然一体。

1.3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就是系统思想,它把一定环境中由若干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要素组成的具有相应特定结构和功能的要素集合看作一个有机整体,并全面地而不是局部、开放地而不是封闭地、持续地而不是间断地、发展和动态地而不是静态地看待这个整体和有关问题。系统理论有如下基本原理:①整体性原理——强调要素与系统之间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要素与环境及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与作用,而使系统呈现出各单一要素所不具备的“整体功能”,表现出“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新境界;要求人们从系统整体及其整体运动规律层面上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②联系性原理——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与相互作用来实现其整体功能、体现其整体属性;强调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并认为一定的环境是系统存在、发展和发挥其功能的重要条件,且系统在和外部环境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要求人们要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和方法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③有序性原理——认为系统的有序性就是纵向有序、横向有序和动态有序过程共同综合构成;任何系统都是多级别、多层次的有机结构,不同层次系统具有不同性质并遵循不同运动规律;系统内部各层次的有序性是高层次系统支配低层次系统、低层次系统从属于大系统;在系统整体中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按一定渠道有序进行,并列子系统之间的联系也按一定的秩序进行[3]。显然系统的有序性越高,结构与功能就越优化,这就要求人们应该尽最大努力改善与提高系统的有序性。④动态性原理——主要揭示系统状态与时间序列之间的关系,强调系统随时间而发生变化的规律,要求人们必须以动态的和发展的眼光和思维去认识、考察和把握一个系统及其分要素和子系统。⑤调控性原理——认为系统的(相对)稳定性是系统存在的基本条件,而系统这种稳定性是通过调节、控制实现的,任何稳定性有序的系统都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能力[4]。⑥最优化原理——认为达到最优(功能最优)是系统理论的根本目的,要求在动态中协调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使整体功能达到最优,同时也包括系统结构形态最优、运动过程最优和性质最优[4]。“港口—腹地”是一个特殊的地域系统,对一般系统理论的基本要求当然也就不能例外,上述原理的具体观点为“港口—腹地”系统整体有序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相关原理和要求对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也有良好的推进作用。

1.4协同理论

协同思想源远流长,但系统的协同理论形成于原西德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armannHaken)在1970年代创建的协同学(Synergetics)。协同学是研究开放系统通过内部的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形成有序结构的机理和规律的学科[5],且其理论核心是自组织理论[6]。这种自组织是伴随“协同作用”而进行的,所谓“协同作用”是协同学与协同理论的基本概念[6],实际上就是系统内部各要素或各子系统相互作用和有机地整合的现象。赫尔曼·哈肯认为,通过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整个系统将形成一个整体效应或者一种新型结构,这个整体效应具有某种全新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在子系统层次是不具备的[7]。赫尔曼·哈肯还强调了这么一个要点:协同学从统一的观点处理一个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宏观水平上的结构和功能的协作[8]。确实,我们所说的系统都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当子系统间相互关联而引起的“协同作用”占到优势的主导地位时就意味着系统内部已经自发地组织起来了,这时系统便处于自组织状态,其宏观及整体上便具有一定的结构及其相对应的功能。“港口—腹地”地域系统是一种特定的系统,它的构成不仅包括客观物质世界的“自然”成分,也包括人类、经济与政治等人文和社会成分,其中还包括有空间概念的组分或子系统(如行政区、城镇、乡村或港口、腹地等),从有关理论分析中可知这些组分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它们的相互作用和协同运动推动着“港口—腹地”地域系统的一体化进程。协同理论中关于相互作用、有机整合和自组织过程所产生的新“结构”和新“功能”,会形成一种强大的牵引力,驱使尚处于无序或低“系统化”的各要素、部分或子系统加速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有机整合进程,沿着一体化(即统一大系统)的方向发展。

2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机制

2.1根本原动力: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与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2.1.1港口—腹地区域这个统一的“经济地域”的产生就是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港口不是从人类经济活动的一开始就有的,只有当人类的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能够制造和利用水上运输工具时,才在运输过程的水陆交接最方便的地方(上下水点)形成了港口(码头)。也正是当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时候,港口才开始服务于一定的陆地范围(腹地),互相之间才形成了较为密切的经济联系,才提供了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形成和继续发展的基础。

2.1.2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向前发展。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不仅为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同时也提供了其不断发展的需求和推动力。它们的发展会使区内经济与区外经济的联系加强,各种产品和不同要素流动规模扩大,对各种要素的利用能力增强,同时也要求港口的服务能力的扩大(主要体现在港口吞吐量的扩大上);它们的发展使区内经济更加联为一体、强度加大,日益要求港口与腹地之间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内部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其与域外的部门和地区之间的联系也日益高度化。所有这些都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不断发展。换句话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获得持久发展的根本动力源。

2.2内在推动力:港口—腹地内在必然联系、区域整体开放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建设的综合需求

经济地域的根本涵义可以归纳成这样的高度概括:它是人类经济活动与具体时空条件紧密结合而形成的相对完整的地理空间,是充分体现了地域性、综合性和区域相对完整性特点的综合性地域,是具有特定功能、结构和类型的经济有机体[9];也是人类经济活动及其地域空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10]。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则还有其特殊的具体内涵,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个特定空间范围,它不仅仅是一种地域空间,还包含着其中各种经济资源,以及按照一定规律布局和发展起来的城镇体系、交通网络(点线网)以及工农商贸服务等各种经济部门和空间实体,而且其内部构成内容又都是按照一定的内在联系进行布局和发展起来的——以港口为龙头,交通运输线路为基本脉络,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为基本表现形式,共同形成其内部构成部分之间的十分密切的必然联系。这种内在的必然联系不断地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各地区与多种要素之间的日益整合,从而推动着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一体化进程。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之下,腹地地域或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整体开放式发展与外向型经济建设必将日益加强,由此而加速了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各地区与多种要素之间联系的频度和强度,对港口—腹地经济地域一体化的进程起到了加速的作用。

2.3外在牵动力:世界经济“一体化”系统的运动发展

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到今天,已经使各国各地区进入了充分广泛和充分深入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融合的世界经济系统之中,这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和总体规律。各国各地区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系统中不可分割的有机构成,这些有机构成之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的互补性流动,构成了世界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融合的循环系统,是国际或区际分工和经济频繁联系的客观反映与真实写照。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外力无处不在和全方位渗透的大背景之下,以对外窗口性质的港口地区为龙头的港口—腹地经济地域,无疑是“一体化”外力优先渗透和高强度进入的首选地区之一。在这种外力的嵌入式全方位与多层次影响及带动之下,港口—腹地经济地域一方面是更广泛深入地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另一方面是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更加加强了其内部联系与分工等方面的有序性、强度或深度,促进了其内部的一体化进程。

2.4与时俱增的综合驱动力:区域竞争力与要素集聚能力持续提升而日益加强的综合推动作用

经济地域运动实际上是经济地域系统的成分(物质的与非物质的)、结构(部门结构与空间结构)、功能规模(经济实力与地域范围)、等级(经济发展水平和空间结构演变的层次)和性质等在不可逆时间序列中有机的空间演变过程[10]。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运动发展在这种空间演变过程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升级,经济实力不断加强,经济发展中的分工协作不断深入,分工协作与生产经营中的配套条件不断优化,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集聚规模经济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日益增大,本区域在全国(上一级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提高,对本区域的投资回报率也会逐步提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一个港口—腹地区域系统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的演化趋向,由此而极大地提高整个区域的竞争力和对各种外部要素的集聚能力,进而形成区域竞争力及对要素集聚能力提高和上述良性运动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孕育着与时俱增的综合促动力和整体促动力,从最现实的角度、以最现实的方式推动着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前发展。

然而,任何事物的形成与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必然也会碰到各种阻力或障碍:①观念与思路方面的障碍——导致港城“分离”与港腹“割裂”式的发展。传统的观念与思路之下,行政区就是基本的发展单位,并以行政区为主体自我发展,也缺乏科学的眼光而没能进行整体调控与全局筹划前提下的各区际子系统间的自组织式整合。②协调方面的障碍——也即相互独立的地方利益主体与缺失的全局协调机制。港口与腹地的关联地域,往往包括有多个并列或从属的行政区域单位,由于没有超行政区权力机构的全局性协调,使各行政区域单位均以地方利益为考虑问题及进行决策的基本标准。③通联方面的障碍——也即交通运输的通达性和便捷度存在较大局限。由于地形地貌、空间距离、交通运输设施基础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广大腹地地区通往港口的交通道路状况还不理想,甚至存在交通不便、难以通达以及运输路径长、路况差与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④区域市场方面的障碍——主要问题在于区域市场欠发育,要素流动不通畅。以行政区域单位的“诸侯经济”,导致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资源垄断、自成体系和区域市场的不发达,由此阻碍了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但必须认识到港口—腹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必然的趋势和客观规律,上述各种阻力或障碍只是这一进程中所碰到的也是可以化解的矛盾。

3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一般演化规律

3.1港口与腹地之间的协同演进规律

港口与腹地是互相依存、彼此促进的,它们的运动发展也是相互联动与共同推进的。港口与腹地既不能孤立地存在,也不能孤立地发展。没有莱茵河联系的广阔而蓬勃发展的西欧腹地,就绝不会有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及其今天的繁荣。大连港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天然深水良港,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经济带的交会处,是东北亚国际经济圈的中心点,背靠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东部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的广阔腹地,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和东北最大的货物转运枢纽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大连建成东北亚重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定位,不仅从性质上将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定义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也谋划了大连国际航运中心的腹地边界。核心腹地包括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东部,总面积约125万km[2],是我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林业基地、商品粮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成为大连国际航运中心最大的货源发生地和消化地。在“港”“腹”协同运动过程中,港口是腹地对外联系的窗口和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龙头,其窗口作用主要是引进国际或域外资源、产品、技术和信息等,以及由此“链接”或通向国际或其它域外市场。其经济发展的中心与龙头作用:①体现在由于港口是重要交通枢纽,是集中地域内外两种资源和两种市场的联系纽带,是要素集中的首选区位之一,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因素相对集中,并以二、三产业为主,经济发展的基础与条件较好,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经济中心和发展中心;②港口地区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外部资源与产品、出口贸易、经济增长向腹地梯度推进等方式带动腹地地区的发展。而腹地地区是港口地区工业产品的销售市场、各种原燃料资源与人力资源的储备地和供应地、农副产品的供应地以及外贸商品的供应地,也是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进一步开发和发展的主要空间。港口与腹地地区无论是在主要功能、资源赋存、人才科技、产业结构,还是在综合发展条件与发展进程等方面都存在很强的互补性。二者以其互补性、依存性和共生性为重要基础联成一体、协同演进,单方的发展或不协调、不同步的发展不仅会严重地制约着另一方的发展,同时也使自己无法得到应有的继续发展,只有“港”“腹”协同、联动推进才符合港口与腹地之间共同演进的基本规律。

3.2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运动发展的阶段性演进规律

所有经济地域的运动发展实质上就是经济地域作为有机整体本身的演进过程,这种过程必须是循序渐进的,也即是一个连续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经济学家们关于“S”曲线、倒“U”型理论及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等都在说明经济地域运动发展的阶段性规律。而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系统有其运动方向、运动形式与内容等方面的自身特点,其运动发展是以其特有的整体内部结构和动态联系以及对外联系等的有序化和高级化来体现的。根据这种走向有序化和高级化的具体进程,可把港口—腹地经济地域运动的过程归纳为几个主要阶段:

3.2.1港口—腹地经济地域的形成阶段。主要特点是腹地经济的发展要求通过港口实现对外联系,因而开始营造或利用港口与腹地之间的连通渠道,并通过各种载体初步形成了以港口为联系纽带的地域内部与外部互补性的货物、资金、技术、信息人员等的流动。这时通道较少、通过量较小,相互流动的内容也未形成规模,联系所涉及的地点一般只在于经济密度最高的部分地区,或一些互补性最强的要素的分布地点。

3.2.2低级发展阶段。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基本形成之后,逐步向低级发展阶段发展。通过港口里联外引力度的逐步加强,联系渠道日益畅通,被联系的腹地地区开始广泛,港口—腹地经济地域内部分工加深,港口地区在产业结构上、空间布局上开始出现明显的分工和功能上的专门化,腹地横向经济联系开发密切,各地与港口的联系渠道畅通。初步体现出港口—腹地经济上的“一体化”,形成了合理的对外分工职能。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9篇

旅游业是一项开放性、关联性程度极高的新型产业,因此区域旅游合作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某个要素的合作,而是基于协作各方共同利益的需要,推动旅游要素在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的合理、有序流动,以实现各种要素的充分利用和协作各方效益的最大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是21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潮流。区域经济一体化意味着对各方的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形成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区域旅游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成部分,并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为前提。关于区域旅游一体化,我们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区域内,相邻的一些国家或地区,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旅游各方面合作的过程与状态。这种合作是通过实施区域旅游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基础设施共享、品牌共享和信息共享等来促进区域旅游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区域内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提高区域旅游竞争力,发挥旅游规模效益。江苏省是我国旅游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但内部差异显著。正如江苏经济存在南北差异一样,江苏旅游业的南北差异也非常显著。沿海三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悠久的历史,众多的先贤史迹,纯朴的民俗风情,丰富的物产,使得旅游资源具有很高的文化内涵和相似性,区域旅游开发极具非常大的潜力和可能性。且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标志着江苏省沿海开发成为国家战略,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次重要机遇,更为沿海三市旅游一体化的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二、江苏沿海旅游业发展及合作现状

(一)江苏沿海旅游业发展现状

江苏省沿海三市旅游业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形成共识,基础建设全面加强;旅游发展速度加快,区域产业格局基本形成,资源开发方兴未艾,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已基本完成产业配套,旅游接待能力大大提高,提前具备了旅游大市的接待条件;旅游管理机构日益健全,行业管理力度加大。为江苏省旅游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通常旅游者对旅游地选择的结果直接表现为游客流量的大小。沿海三市的旅游收入与省内其他各优秀旅游城市间仍然存在着差距,2005年,全省4A级旅游区共55个,苏州就占去17个座位,南京、无锡也是各有7个,常州、扬州、达到4个,连云港达4个,南通2个,盐城2个。虽然,近几年来,4A级旅游区不断增加,但是与其他市相比还是存在差距。

(二)区域旅游合作现状

组建江苏旅游新干线联合体,为的是充分调动各式旅游企业的积极性,建立旅游资源共享的模式,建设江苏旅游新干线无障碍旅游区,并且与三地旅游网站互为链接,共同建设江苏旅游新干线网站,实现旅游信息互通和共享,以统一旅游形象和统一宣传口号来积极打造旅游新干线整体旅游形象,塑造特色鲜明、品牌响亮的整体旅游,并形成三地旅游企业共推江苏旅游新干线旅游线路,以达成互引旅游客源的共赢局面。江苏沿海三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T”子形结构、“黄金海岸”和“黄金江道”的交汇处,是我国沿海南北交往的通道与枢纽,并拥有连云港、南通两个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该区域旅游资源丰富、种类齐全、精品众多、特色突出,并且经过多年开发建设,形成了一个集渔家风情、湿地风光、海滨风景为一体的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其区域合作主要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

1.形成阶段(06年-09年)

2006年以来,江苏沿海三市以一条高速公路纵贯,并结合自己的特色产品,精心打造了江苏旅游新干线,通过对“神山仙鹤长寿之旅”的推介,在打造旅游新干线整体旅游形象、编排特色旅游线路、建立联合推介促销机制、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了推进江苏沿海开发的先行者和开拓者,多年的发展,江苏旅游新干线已经成为长三角世博旅游的一个新亮点。

2.发展阶段(09年至今)

目前,在《江苏省古运河旅游发展规划》、《苏锡常地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规划》、《省特色旅游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日益推进,“省旅游景区交通与道路规划设计指引”逐步形成,各地的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南京编制了休闲旅游发展规划;苏州对乡村旅游规划进行了宣贯落实;无锡出台推进夜间文化旅游工程的实施意见;镇江、高邮、盱眙、赣榆、徐州市贾汪等地完成了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无锡灵山景区三期、徐州淮海战役纪念馆扩建工程、苏州李公堤、扬州万花园、泰州老街等项目建成开放;扬州瘦西湖等8家创建5A级申报单位通过省级初评等等,全省已初步形成了旅游战略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项目总规、控规、详规为主的旅游规划体系。在全省旅游战略与区域规划的指导下,江苏沿海三市在江苏旅游新干线-神山仙鹤长寿之旅成为了江苏省向国内国际旅游市场重点推介的特色旅游线路,随着上海世博的召开,此线路也成了江苏对外重点推介的世博之旅精品线路,并且成功入选2010上海世博之旅线路,沿海三市的旅游业正向深入发展。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城市群旅游景区景点开发深度不够,低层次重复、粗放式经营等问题也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日益凸显。旅游产品体系以观光旅游为主,城市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特种旅游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相对缓慢,旅游产品单一、老化,差异化不明显,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旅游产品初级化问题突出,缺少带动力强的部级和世界级品牌,形象推广与品牌营销力度不够,旅游形象和品牌化建设滞后,旅游管理及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地区旅游发展很不平衡,区域旅游合作相对迟缓且合作程度不一。全面推进旅游一体化进程,任重而道远。

三、沿海三市区域合作的必要性

现如今以各自特色为中心的旅游发展,很难满足游客旅游多方位的需求,并且直接导致经济的缓慢增长。近年来,旅游区域合作正趋紧密,作为江苏旅游发展的重要的支撑和增长极,缩小与苏南地区的差距,实现苏北旅游的快速崛起,不仅是苏北各市的殷切希望,更是建设旅游强省的有效途径。

(一)三市旅游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

旅游业是以资源为导向的,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分工深化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年来,伴随着全国旅游的不断升温,各省为了追求旅游可以带来的经济利益盲目开发旅游项目,只要有利益就不顾后果的开发,这样做会导致旅游分工向无序化方向发展。所以,也正是由于缺乏旅游合作意识,沿海三市虽然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但在各地政府指导下的旅游开发依然不是很景气。因此,随着三市旅游分工的深化,必然会依据自身的实力开发旅游项目,在分工体系中定位,通过寻求区域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利益最大化。

(二)提升三市旅游竞争力的必要要求

我国大多数旅游业正在经历一个由单个景点之间到区域之间的竞争发展过程,所以,区域旅游合作已成为未来提升旅游竞争力的根本性的战略方法。江苏省沿海三市按照各自的旅游资源及发展现状来看,都具有极具竞争力的旅游景点,但还没有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大旅游区,相对于其他沿海旅游地区,旅游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例如,盐城地区的一些旅游景点正处于旅游产品生命周期的“滞涨期”,这些景区只有通过与周边景区加强合作,才能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迎来新的增长期。因此,要提升旅游整理的竞争力,必然要求消除区域之间的障碍,加强区域旅游合作。

(三)三市区域旅游无障碍化的必然选择

随着目前旅游产业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很多地区独立的旅游开发模式日益受到多方面的挑战,地区之间已经迫切要求打破各种障碍,联合打造区域旅游的品牌,实现无障碍旅游。通过旅游合作,三市可以实现三个无障碍和五个共享:即交通无障碍、服务无障碍、投诉无障碍及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基础设施共享、品牌共享和信息共享。所以,这无疑是目前沿海开发的必然选择。

(四)实现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大多数旅游区都在考虑如何发展可持续旅游,而这些地区旅游的旅游可持续发展主要面临两大问题:第一是旅游资源利用与保护的问题;另一个就是旅游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大小的问题。由于经济利益的吸引力太强,许多珍贵的旅游资源在开发的同时遭受人为破坏,而旅游景区则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城市出游压力,尤其是一些世界遗产地,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势必使其生态环境遭受致命的破坏,竭泽而渔的经营方略必将导致许多珍贵旅游资源濒临灭绝。只有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合作开发共享旅游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通过合理分散客流、减轻超载景区压力,才能实现地区之间的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

四、江苏沿海地区旅游一体化条件分析

区域旅游一体化主要涉及三大领域:一是旅游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领域;二是相关机构设置,制度、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行业规范、监督等管理领域;三是旅游资源开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相关行业及要素流通等市场领域。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的一体化是区域旅游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机构设置、制度、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行业规范、监督等管理领域的一体化为区域旅游一体化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政府支持,为其顺利进行指明了方向;旅游资源开发、产品生产和销售、相关要素市场的一体化是区域旅游一体化的途径和载体,这三大领域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区域旅游一体化过程中,旅游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制度、政策、法规等领域主要靠政府合作;旅游资源、客源开发和产品供给方面靠企业合作;而非政府旅游组织的合作则主要体现于协调利益关系和规范行业行为。从旅游一体化三大领域分析,江苏完全具备发展一体化条件。

(一)资源条件

江苏沿海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表现为:第一旅游资源丰富,这些自然资源为发展生态旅游提供了空间;第二沿海资源优势比较突出,港口资源潜力很大;第三休闲旅游产品丰富,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第四工农业旅游、水上旅游需求旺盛,生态、文化旅游为向高端延伸提供了条件;第五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加工技术力量雄厚、物产较为丰富,同时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娱乐项目,不仅有利于改善旅游消费结构,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增加旅游消费收入,而且江苏文化底蕴深厚,为打造文化精品、丰富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可能。

(二)区位条件

江苏沿海地区位于世界第三大河流长江的出口岸,与国际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和航运中心的上海隔江相望;位于我国沿海、沿江和陇海一兰新铁路沿线三大生产力布局主轴线的交汇区域,地理位置可谓通江达海,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位于亚欧大陆桥的龙头和长三角的龙头之间,处于“二龙戏珠”的位置,这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得天独厚的。

(三)政策条件

目前,江苏省在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基础上,根据旅游发展规划,旅游项目建设、旅游景区档次方面不断取得成果,同时开展沿海三市的旅游专项规划编制,为沿海旅游大发展奠定基础,为沿海地区旅游一体化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四)经济条件

沿海三市地处我国沿海和沿江经济发展带的交汇处,是江苏省确定的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的重点地区。全国的优势在沿海,江苏的优势在沿江,沿海三市则占尽江海之利,这种国家和省两级发展战略重点地带的复迭,使得区域合作优势得天独厚。近年来,沿海三市都把沿海开发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行政推动,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土地电力供应充裕,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初步构建了以大港口为龙头,大通道为支撑,大园区为载体的发展平台,基本形成了支撑沿海开发的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旅游一体化的构想

(一)利用旅游资源,打造区域品牌

品牌资源是携手合作的基础,这方面可挖掘潜力巨大。区域旅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战略。连云港以山海风光见长,盐城以湿地风光见长,南通以江海风光见长,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差异性和互补性,目前的“神山仙鹤长寿之旅”虽都有涉及,但对景点的涵盖不够全面,对特色彰显不够突出,还没有做到从深层次去深挖该景点的旅游价值,包括人文与历史等方面;三市虽有许多共性的旅游资源,但目前合作还不是很充分,连云港和盐城在生态旅游方面已经开展了很好的合作,但南通参与还比较少;三市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科普景点也比较多,但都还没有实质性的合作;三市都有国际旅游卖点,例如连云港的宿城新罗村遗址、盐城的原始滩涂湿地、南通的朝鲜诗人金沧江之墓,但目前对国际市场的开拓不充分。为深化江苏沿海区域旅游合作,打造区域品牌,第一、沿海三市可以联合开展媒体联合宣传、互送客源、互推线路等多项活动,加强内部旅游交流与联合,共同做大做强江苏沿海三市区域品牌。要把开发旅游度假产品作为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快旅游商务休闲度假产品的开发,提高度假产品档次。借助丰富的美食、地缘文化、民俗风情、以及水乡特色等不同的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形成具有特色的旅游名优品牌,进一步推动沿海三市旅游业的发展。第二、沿海三市可以寻找“三市互为旅游客源与目的地”的合作策略,将市场打造形成一个四季客流不断的互换交流,组织该市旅游企业、新闻媒体前往其他城市开展交流、考察、宣传活动,实现旅游共赢局面。第三、沿海三市可以以网络为平台、定期互换旅游信息,对区域内重要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产业动态,通过各市旅游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二)挖掘区域文化,提升整体内涵

沿海三市具有自己优秀的文化底蕴。全国文明的教育之乡和长寿之乡南通,因苏通大桥的简称而成为上海的后花园,浪漫的濠河、美味的河豚,让南通令人流连忘返。盐城不仅拥有太平洋西海岸面积最大、生态保持最完整的海岸型湿地,更是拥有全球60%数量的丹顶鹤的仙鹤之乡,和超过1500头野生麋鹿的4A级自然保护区。而连云港则以《西游记》的发源地——花果山而闻名,此外,黄海、东海温泉、金镶玉竹和水晶等众多名牌,也让连云港成为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旅游度假好去处。因此,我们应深度发掘顺应旅游发展需要的优秀地域文化,重点提升湿地文化、红色旅游文化、海盐文化、宗教文化等特色优势文化,通过对优秀文化的时尚化、产品化、市场化重组,通过物境、情境、意境设计,充分释放旅游业特殊的产业关联力度,最大化地发现所蕴涵的本体价值及附加值,塑造三市区域旅游鲜明的特色,以提升区域的整体内涵。首先,我们应重点规划地域文化的基地工程,如:建立民俗文化旅游村、文化工业旅游园、历史博物(陈列)馆等文化基地。其次,可以以当地民族风情的山歌、小调、劳动号子和民间音乐等为主,以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方式,邀请一批全国知名词曲作家来该区域作一次采风创作活动,推出几首经典的的旅游歌曲,唱响沿海三市民歌神韵,打造歌曲传播在旅游中的辐射作用。再次,可以对当地特产进行大开发,并加大对旅游服饰、配饰、装饰品开发,做到设计、生产、销售一条龙,扩大本土产品市场份额,进行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做好旅游产品传播力度。

(三)确立协调机构权威,发挥其主导性

旅游一体化是在地区之间消除政策与环境障碍。江苏沿海区域合作的实施,对于各方之间的协调与控制无疑也是合作过程中的难题之一,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关键在于沿海三市内部必须配备一个功能强大的系统协调器作为决策和控制中心。从现实情况来看,沿海地区目前还缺乏这样一个能够超越地方行政权限、稳定的协调器性质的组织机构。沿海地区现有的区域合作协调机构无论是在形式、组织上,还是在规格、权限上都远未达到系统协调器所应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政府和政策层面上确立一个具有足够权威、类似于系统协调器性质的实际管理机构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可以专门设立一个沿海旅游公司,负责领导、组织和管理合作各方的工作情况,内部组成人员由相关政府人员组成,人员配置上,在各市具体选择人员基础上,再由公司统一决定。

(四)激发合作力度,确保区域经济状况协调发展

经济状况是区域旅游产品开发整合的基础和重要影响因素。如果参与整合的各方经济实力都比较强,整合就可以迅速地进行是综合性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各部门关系密切,整合区域的经济结构,特别是旅游业在第三产业及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影响着区域旅游开发整合的起点水平、重点和规模等,区域内的交通、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状况,制约着旅游整合的进程、内容及途径等。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较高,交通、通讯、电力、邮电、车站、机场等大量基础设施可以共享,各地区间交通通信便利,构成了旅游开发整合的动力。推进三市旅游资源的深度合作,一些关键性的制约瓶颈必须打破。连盐通三市应该抢抓江苏沿海开发的有利机遇,充分调动三市景区、旅行社、宾馆、旅游商店的积极性,共打江苏沿海旅游牌,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来三市旅游。

(五)高效务实合作,谋求共赢发展

连盐通旅游各有千秋、各有侧重,必须树立“大旅游”的理念,快步推进全方位的合作。三市应对旅游资源进行有机整合,高起点规划建设景点,高水平开发旅游产品,高质量对外营销推广,广泛吸引游客的目光。例如,三市可以策划“黄金海岸生态游”,将连云港的连岛和温泉、盐城的麋鹿和丹顶鹤自然保护区、南通的濠河和海上迪斯科连成一体,打造休闲旅游品牌;推出“重走红色路,休闲连盐通”旅游线路,将连云港的抗日山和邓小平公园、盐城的新四军纪念馆、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南通的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串联起来,再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等。在推介中,三市应该根据不同的特色产品和目标市场,共同设计具有震撼力的形象宣传方案,灵活巧妙地开展专场营销、会展营销、营销、网络营销,全面生动地展示这些黄金旅游线路;同时,实施区域联动、行业联合、企业联手、媒体联姻、电子联网,推进旅游内外互动,实现市场互换、客源互送、共赢发展。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区域经济一体化互动关系

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两股最重要的力量。两者共同之处在于都促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推动国际分工深化和规模经济实现,推动生产要素价格在全球均等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跨国公司是微观经济一体化,由市场力量推动,以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为主要形式,从事国际规模的生产和销售以代替通常的商品出口。这种一体化构成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微观基础。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属于宏观经济一体化范畴,是成员国基于市场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鉴定协议来为资本在本地区扩张扫除障碍,促进本地区分工深化和创造本地区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还可能形成政治方面的合作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构筑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宏观基础。由于这两种一体化在运行层次和运作机制上的不同,形成了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两个主要动力源。但是,这两者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本文旨在研究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互动关系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的原因

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在全球的蓬勃发展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自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在全球确立以来,资本积累速度的加快及资本逐利的本性受单个国家尤其是小国的资源与市场局限无法满足资本扩张的需要,战前的殖民地开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矛盾。但列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通过战争方式获得的资源与市场很可能再通过战争的方式失去。另外,战争也破坏了生产力和资本扩张的机制,破坏了生产力和资本向纵深进一步发展的环境条件。显然,从战争转向合作是解决这一矛盾更可行的途径,于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调节,由资源争夺转向资源共享,从军事竞争转向经济竞争,逐步成为战后各国的共识,这在实际上便构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化在战后迅速发展深层次认识的基础。

科技革命和生产力在战后的迅速发展又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发展提供经济基础。由于生产力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强烈地逾越国界的要求时,实际上使一国市场无法承受如此分工与规模经济,另外,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使新技术和新产品的R&D费用不是一个企业甚至是一国所能承受的。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跨国性的集体力量或协调来解决,经济一体化组织成了解决这种问题的一种较好选择。但是,生产力的发展只构成一体化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甚至唯一条件。一体化还需要有下述条件才能形成:一是当生产力发展到产生逾越国界的要求却遇到来自其他地区对商品、资本流动设置的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而这种障碍又难以在世界范围内通过双边谈判予以解决时,才有可能率先在本地区形成区域经济组织,以便在局部范围内妥善加以解决;二是当生产力发展的逾越国界要求退到了来自其他地区商品与资本的严峻挑战时,需要依靠地区组织来保护其成员国产业,确保对本地区市场的占有;三是组成一体化的成员国必须同处于一个经济区域中,而不是困于纯粹地理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区域是指区内诸成员国经济具有竞争性(可以实行产业内分工)或互补性(可以实行产业间分工),有长期交往传统,否则,即使在同一地理区域里形成一体化组织,也难以获得真正发展,这是一体化形成的基础条件(欧共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便是典范)。战后蓬勃兴起的遍及五大洲的一百多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多或少与上述条件有关。

这就告诉我们,并非所有生产力逾越国界的国家都能具备实施一体化的条件。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发达国家都能与其他国家成立一体化组织。在有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中,主要是选择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矛盾(这也是跨国公司大多产生于发达国家的原因)。跨国公司把R&D、生产、销售、服务等诸价值链增殖环节分解到世界上各个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国家,把生产力发展与资源和市场的矛盾分散化,充分利用东道国的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等优势来解决一国无法承担的生产力逾越国界的要求,跨国公司也利用规模化生产和各国要素价格优势组合出价格最低,且最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劳务,跨国公司遍布世界的子公司和营销网络,把市场交易内部化,使生产力发展大公司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区域经济组织具有一定的排外倾向,区外的跨国公司通过对区内的大量投资来绕过这种人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在实际上也促进了战后跨国公司在全球的扩张。早在欧共体成立不久,美国工商界便提出“把工厂迁到欧洲去”的口号,以避免欧共体的歧视性关税降低其产品的竞争力,以1966-1977年这一时期为例,在1966年美国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向世界市场上出口的制成品总额中(不包括返销美国部分),有46%是设在欧共体的分支机构生产的,到了1977年这个比例上升到64%;北美自由贸易区刚刚运作,日本跨国公司便把投资重点转向墨西哥,企图通过这块跳板来减少美国关税对其不利的影响。

战后通讯和运输的迅速发展及其服务费用迅速下降,为世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世界银行、IMF和GATT(WTO)等机构的成立及其对国际经济的协调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其他如联合国的调节、多边国际协定的执行等,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的原因之一。

二、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宏观一体化

跨国公司作为一种市场的力量,其触角遍及全球各个角落,不局限于民族利益和国家疆界,通过跨国经营活动,追求全球性的机遇、抉择和效果,以获得企业全球战略的实现和最大限度的利润。如果跨国公司在某一区域不断投资,便会促进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这就是说,作为微观层次的跨国公司,其市场机制力量能够推动作为宏观层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

纵观当今最成功的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欧共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立主要是由于跨国公司在区内大量投资,使区内比较优势上升,从而为推进一体化创造条件。

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为何能与发达国家美、加实施经济一体化,主要原因便是美、加跨国公司对其多年扩张和渗透的结果。1955-1989年间,美国在墨西哥的直接投资总额从6.07亿美元增加到70.79亿美元,增长了10.7倍,分别占当年对拉美投资总额的9.2%和11.5%。事实上,美国一直是墨西哥最大的投资者,在墨西哥的外国直接投资中,美国资本占60%以上,1980年在墨西哥的2349家国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中,美国和加拿大分别占总数的79.7%和2.6%。美国和加拿大跨国公司多年来在北美一直属优势的投资比例,使得北美三国贸易自由化和生产一体化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之前已悄然出现,美加墨经济的相互依存度已很高。这说明,跨国公司在区内的扩张已为其创造了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条件。

为什么跨国公司微观一体化能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基础条件的实现,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跨国公司在一个区域内投资促进了区内国家比较优势的提升。跨国公司在区内扩张,将传统的国家产业间分工,转化为企业之间的产业内分工,这种分工形成的规模经济使该区内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在这个过程中,区内各国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来重新定位自己的竞争优势。这为跨国公司以本地区为出发点重构企业的区位优势、技术垄断优势和经济资源优势,还可以使那些本来不具备比较优势的或者优势并不明显的国家通过跨国公司的投资,使跨国公司优势定位外化在国际比较优势中,让其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可能性。

2.跨国公司的区内投资趋同了国际经济游戏规则,进而趋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基本的规则。如果经济纯粹在一国之内而不发生跨越国界的要求时,国际经济活动并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规则,它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带有很大的随机性,这对国际经济交往产生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当资本开始国际化时,东道国在根据自己国情吸引外资时,也逐渐改变国内立法,接受国际惯例,对跨国公司活动的游戏规则如国民待遇原则予以认同,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既给自己带来了利润,又实现了其区域战略和全球战略,也使东道国实行更开放的对外经济发展政策,优化了国内的法律、政治和人文环境……这些变化都是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

3.跨国公司的区内投资深化了区内市场。比较优势、国际分工、规模经济仅仅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潜在条件,拥有一个巨大的或潜在的购买力市场,可以将潜在条件转化为现实条件,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投资是自己与东道国分享互惠互利,区内的大规模相互投资将使区内市场深化和扩大,从而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得以实现。

如果该区域经济发展遇到外来的阻碍和威胁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便会很快建立起来。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充分利用自己的经济比较优势,优化制度环境,吸引跨国公司来本国投资以强化自己的经济优势以及相互优势,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出困境的便捷之路。

三、区战经济一体化促进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形成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微观一体化,这是因为: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引发了投资创造和投资转移效座。这是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相对应的现象。投资创造主要是指,关税同盟建立以后产生的贸易转移现象,使区外的企业产品进入该市场变得困难,因此,区外大量直接投资涌入区内,在那里建立分支机构和占领成员国市场。而投资转移则指先前进入的企业,为了利用市场统一以后所提供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的机会,对该地区的生产经济活动进行重新布局,即进行生产合理化方面的投资;第二,区域一体化使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发生了变化,并且为跨国公司实行复合一体化的经营战略提供便利。传统上,对外投资作为要素流动的一种形式,与商品流动之间存在着某种替代关系。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刺激资本的国际化和一体化。因而,区域经济一体化最重要特征便是在宏观层面从制度上保证了跨国公司在区内的微观一体化的顺利实现。因为一旦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通过区内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政策的推动,使区内的跨国公司在这块已经“围起来”的商场上较易占据优势地位,使其在区内扩张更具有便利的条件。而且,一体化组织还会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微观一体化的实现。如欧共体执委会在70年代曾援用《欧洲共同体条约》的有关条款对美国大陆崩头公司吞并一家荷兰公司实行了严厉的制裁,80年代还制定了一项10年的“欧洲信息技术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目标是将西欧在世界技术市场的占有比重从那时的10%提高到90年代的30%,这些倾斜政策一定程度上削弱区外的竞争对手,有利于共同体成员国的跨国公司对这些重要行业的渗透。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保证还表现在,如关税同盟是实现对内取消关税和数量限制、对外统一关税,关税消除后,市场随之扩大并向纵深发展,为区内各国产业间分工转向产业内分工和生产专业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国无法再运用关税或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市场;必须面对区域内其他成员国之间的激烈竞争。为了在竞争中保持不败,各国公司便加速对区内直接投资的步伐,成员国之间资本的相互渗透也会加快,这样便促进了跨国公司在区内的微观一体化。例如,在欧共体内,1959中的西德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为5.47亿美元,其中在西欧的投资为1.97亿美元,而到1978年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318亿美元,其中对西欧的投资增至212亿美元,分别增加57.1倍和106.6倍,英国1971年对欧共体的直接投资总额为985亿英镑,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4.8%,1973年加入欧共体,1974年对欧共体直接投资总额达到22.82亿英镑,占全部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1.9%,分别较1971年增加1.3倍和上升7.1个百分点。

到了80年代,由于对内部统一大市场的预期,四大流通尤其是资本、服务的自由流通给区域经济微观一体化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从1984年开始的6年时间里,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从405亿埃居猛增到3534亿埃居,平均每年以54%的速度增加,这一不平衡发展趋势的直接结果是,成员国相互投资在对外投资中所占比重迅速增大,从1984年的19%上升到1989年的52%。这种状况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反过来又促进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宏观一体化对微观一体化推动作用发生的根本前提仍然是区内各国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这里宏观一体化的作用仅是在为潜在的微观一体化显性化扫清障碍。当前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实践由于缺乏微观经济一体化的坚实基础,所以比较脆弱。一些发展中国家企图用协议分工和协议投资的方式进行一体化实践,更是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准则,其困境的出路是必须在区内形成比较优势之后才能实行一体化。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之间的互动与进一步融合

根据我们以上的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发展与跨国公司的形成和发展是互相促进,相互依存的,即跨国公司的形成推动了区域经济在宏观领域实现一体化,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又反过来推动跨国公司在微观领域的进一步扩张。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形成既促进了区内跨国公司的扩张,也促进了区外跨国公司的对内扩张,因为大市场形成给区内跨国公司带来的发展优势是区外跨国公司所没有的,区外跨国公司不得不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来取代传统的商品出口,这使跨国公司在规模和素质上都得到提高;而不同区域内跨国公司的相互扩张又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在疆界上的扩大,加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自身的自我加速机制,使区域经统一体化组织在边界和深度上都获得很大的发展,两者互动的结果,便是跨国公司规模和区域经济组织疆界的扩大。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1篇

一、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分析

回顾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农村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实现了“分田到户、耕者有田”;乡镇企业的崛起,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洗脚上岸、开店进厂”;小城镇的发展,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离土经商、进城脱贫”。现阶段的农村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小城镇的聚集力量、带动功能和辐射效应,小城镇已经成为城市和农村的融汇处、工业和农业的对接点、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助推器。但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目前约为37.6%,远远低于世界平均45%的水平,更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加速城乡一体化面临着良好形势和难得机遇。

1、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这项改革自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发展领域的放开、投资身份的打破,一些城镇居民陆续下乡开发资源、治山治水,许多农村群众纷纷进镇造城、务工经商,城乡联动、工农互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拆除了城镇与农村发展的“围墙”,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置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为城乡经济的交流融合疏通了宽敞渠道。

2、公司制农业的发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对接载体。公司制农业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趋势。这种以农业公司为主导,以广大农民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本营运为纽带,集产供销、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组织形式在农村的实践,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而且有利于加速城乡一体化。一是公司制农业的发展,使农民认识到不仅可以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而且可以通过自办或入股农业公司成为企业股东,还可以通过务上或经商而成为农业工人。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劳动力的分工重组。二是通过农业公司这个龙头,将生产、流通和市场紧密衔接为一个整体,引导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加速了产品向城镇销售、产业向城镇集中、农民向城镇转移。三是农业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城镇这个载体,它的创办和发展必然会扩大城镇规模、增加城镇消费、繁荣城镇经济。可以预见,公司制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必将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3、“打工经济”的兴起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人多地少、劳力过剩,是农村不容回避的现实。据测算,我国农村目前进入非农产业和流动就业的农民将近2亿,未来20年内每年将有1.2亿至1.8亿剩余劳力。为缓解就业压力,各地都把“打工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制订有关政策,强化引导服务,组织农村剩余劳力有序向城镇流动。一方面,打工者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在获得收入、增长见识的同时,增加了城市容量,扩大了城市规模,促进了城镇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离土人员的增加,必然使守土人员减少,扩大人均拥有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实现农民增收。无论是离土农民创业,还是守土农民增收,都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加速城乡一体化。

4、实现共同富裕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政策保障。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民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对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着力从政策等方面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扶持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比如,在投资方面,通过增发国债、提供信贷、安排项目等途径,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结构调整、发展小城镇;在扶贫方面,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领导包保、结对帮扶、整体搬迁等措施,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社会保障方面,通过提高下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弱势群体的收入。同时,粮棉油等供应市场的放开、房地市场的培育、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也为农民进城提供了衣食、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条件。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进城,加速城乡一体化。

综上所述,推进城乡一体化,条件基本具备,时机逐步成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实施。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障碍解剖

目前,推进城乡一体化还存在一些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落后,城乡之间的“鸿沟”需要逾越。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和组织者,少数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意义,不能辩证处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企业改革、结构调整等能够产生直接效益的工作上,而对城镇建设、农业劳动力转移等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实施城乡一体化的主体,一些群众思想僵化、行动消极,突出表现为四种心理:一是留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认为“种田是万本利、进城是找苦吃”,既不愿意离土、也不愿意进厂;二是怕离开土地失去生活依靠,怕进入城镇找不到就业门路,怕转移住宅不适应环境;三是划地为牢,死守田园,欺生排外,不愿对外交流;四是等待观望,苦度穷熬,寄希望于政策搬迁,寄希望于政府扶持。这些落后的思想观念,人为地在农村与城镇之间划上了界限、制造了“鸿沟”,难以推进城乡通融、协调发展。(二)政策环境不优,农民进城的“门槛”需要降低。在户籍管理方面,现行城乡二元户籍管理的制度没有彻底改变,农民进城必须达到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标准,而且户口迁转手续繁杂,一些地方还要缴纳增容费、城建费、保险费等高额费用,在计生管理、人口暂住等方面也受到诸多限制;在土地使用方面,由于存量土地的置换转让缺乏具体规定,加上国家对建没用地实行严格控制的统一政策,致使农民进城难度很大;在发展环境方面,少数地方对在城镇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屡禁不止,就业、教育、医疗等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城乡有别”,抑制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种种有形和无形的“门槛”,把大量想进城的农民拒之城外。

(三)城镇规模过小,城镇本身的“容量”需要扩大。目前,小城镇发展普遍存在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少、面积小、设施差。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建制镇已达到19216座,城镇人口16984万,平均每座城镇只有8千多人,若扣除1689座县级城镇,平均每座非县级城镇只有5千多人,不足5千人的城镇有1万多个;平均每个小城镇的建成区面积只有0.3平方公里。同时,由于遍地开花,乱铺摊子,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简陋,文化、娱乐、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滞后,市场功能残缺。加之城镇规模过小、功能不全、缺乏特色,必然导致对人口的吸纳力降低、对要素的聚合力减弱,制约了城镇的进一步发展。

(四)建设投入短缺,城镇发展的“瓶颈”需要突破。目前,小城镇建设的筹资渠道窄、建设投入少。金融方面,随着基层金融机构的撤并收缩,国家投资重点转向大中城市,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微乎其微;引资方面,受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的影响,小城镇的发展环境无法与大中城市竞争,吸引外商进镇投资的规模有限;财政方面,由于县财政实行垂直管理,乡镇政府无力调剂资金用于城镇建设,县级财政由于“僧多粥少”而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由于银行投得少、向上争得少、市场筹得少,小城镇建设只能依靠土地收益和社会投资作支撑,而绝大多数农民刚刚跨越温饱,进镇建房后资金所剩无几。从而,资金短缺是制约城镇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出路探讨

(一)以深化认识为突破点,理清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是加快结构调整的“推进器”,是城镇辐射农村的“连接点”。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总的思路是建设城镇、提升村庄、城乡互融、协调发展,最终消灭城乡差别。具体实施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繁荣农村与发展城镇相结合。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农民才能进城,才能缩小城乡差别。二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不能一哄而起,盲目发展。要在有效利用现有城镇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已经形成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城镇优先发展,特别是加强中心镇、口子镇和边贸镇建设。三是坚持凝聚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既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的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挖掘自身潜力,走特色发展之路;又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各种不利于城镇发展的体制束缚,广泛开辟投融资渠道,增强城镇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四是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发展小城镇,不能以牺牲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代价,应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以创新机制为切入点,筹集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投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是发展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离不开投入。要突破小城镇发展的“瓶颈”,就必须创新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投资体制。一是加强引导,政府筹资。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建设,以政府的投入调动社会投资建设城镇的积极性。二是产权拍卖,社会聚资。对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城镇道路冠名权和广告经营权等实行转让拍卖,鼓励和吸引企业或个体私营参与投资建设城镇的公用设施。同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兴办项目、建设城镇,支持他们领办、创办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三是盘活存量,以地生资。由政府出面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征用,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使其升值,然后面向市场竞价拍卖经营权,回收资金用于小城镇建设。四是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把优化投资环境特别是加强软环境作为引资的基础工程,全方位开放、深层次引进、大范围联合、高起点嫁接,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城镇开发和建设。五是申报项目,银行贷资。对收益可观、潜力巨大、前景广阔的优势项目,科学论证,积极申报,争取金融部门对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2篇

由于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区域一体化时,一般皆采用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所以本文的分析主要针对自由贸易区展开。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获取资源的优化配置效应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首要理性。关于自由贸易区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可以用图1加以简单说明。

图1是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局部均衡分析,假设世界有三个国家:本国(H),本国潜在的盟国(F)及代表世界其余国家的第三国。左图代表本国,Dh与Sh分别代表本国某种商品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在封闭经济条件下,本国的价格是Th。假设国际市场价格为Pw,由于国际市场价格远远低于本国封闭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因此在开放经济条件下,根据比较优势,本国属于该种产品的进口国。现在假设本国为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维持本国对该种产品的生产,征收禁止性的从量关税PwTh,征收关税后本国的价格为Th。右图代表本国潜在的盟国,Df和Sf分别代表盟国对该种商品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在封闭经济条件下盟国的价格是Tf。由于与本国一样,国际市场价格低于盟国封闭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因此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盟国也是属于该种产品的进口国。现在同样假设盟国为保护其生产者的利益,维持对该种产品的生产,也征收禁止性的从量关税PwTf,征收关税后盟国的价格为Th。

现在假设本国打算与F国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谋取资源优化配置的利益。假设两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后各自对非成员国维持的关税仍为原来的禁止性关税,只是内部取消了相互的关税。由于本国的关税水平高于盟国的关税水平,所以本国与盟国形成自由贸易区初期,本国的价格肯定高于盟国的价格,这样就会形成盟国的产品向本国流动的动力,产品的区内流动会导致本国的价格下降,但价格的下降具有界限,最低价格为Tf,原因是本国的进口来源是盟国,而盟国的最低价格为Tf。要知道本国最后的价格为多少,关键在于确定本国市场的供给。由于本国的价格间于Th与Tf之间,而且只要本国的价格高于Tf,盟国的产品就会全部供给本国市场,所以本国与盟国形成自由贸易区后,本国市场的供给实际上就是两国市场的供给之和。图中的Sh+f就是两国供给曲线的横向加总,也是本国市场的实际供给曲线。本国市场最后的价格取决于Sh+f与Dh的交点的位置,如果交点处所对应的价格高于或等于Tf,则该价格即为最后的价格,相反,如果交点处所对应的价格低于Th,则最后的价格即为Tf。在此为方便分析,假设Sh+f与Dh的交点处所对应的价格恰好是Tf。由于本国与盟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价格由Th降为Tf,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为梯形ThABTf的面积,生产者剩余的减少了梯形ThACTf的面积,由于政府原来没有关税收入,所以社会净福利增加了三角形ABC的面积,新增加福利皆来源于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其中ABD为消费效应,即由消费者以较低的价格增加了一部分消费数量所引起,ADC为生产效应,即由较低成本的进口替代了一部分较高成本的国内生产所引起。对于盟国来讲,其市场价格始终为Tf,其出口并不会导致其国内价格上升,因为一旦价格高于Tf,其国内的消费者就会转而消费第三国的进口产品。在例中,盟国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相比建立自由贸易区以前均没有发生变化,但盟国的社会福利也会得到改善,原因是盟国消费者的消费全部来源于进口,消费数量为Q1,由于政府得到了为面积为TfEFPw的关税收入,此即盟国加入自由贸易区的净社会福利增加额。

以上的分析表明,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是自由贸易区两个重要效应,前者有助于改善福利,后者则会导致福利的恶化,自由贸易区能否改善成员国的福利,关键取决于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能力,贸易创造型能力越强就越有可能改善成员国的社会福利。但现在的问题是,本国如果不是采用跟盟国结成自由贸易区的形式,而是采用方面削减关税的形式,同样能达到甚至会超过自由贸易区的收益。在图1中,如果本国将关税由Th削减至Tf,本国的净收益为增加额同样为三角形ABC的面积。这实际上就提出了一个国家在走向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为什么通常采用构建自由贸易区而不是单方面削减关税的经济理性问题。

贸易条件与发展中国家构建自由贸易区的经济理性

仅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显然无法解释以上所提出的自由贸易区的经济理性问题,根据经济研究通常的思路,解释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从改变模型的基本假设条件入手。在第一部分的模型中隐含着一个重要假设:本国与盟国都是小国,这意味着两国构建自由贸易区前后对贸易条件没有任何影响。

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条件效应可以用图2加以分析,假设整个世界有三个国家组成:本国、本国潜在的盟国和由世界其余国家组成的第三国。本国和潜在盟国是进口X产品,出口Y产品,Oh和Of分别为本国和潜在盟国的提供曲线,为方便分析,假设初始情况下两国的贸易提供给曲线正好重合。第三国出口X产品,进口Y产品,Ow为第三国的贸易提供曲线。X和Y的相对价格就由本国、盟国及第三国的贸易提供曲线共同决定,假设初始情况下,世界市场用Y产品表示的X产品的相对价格为P0(即本国的贸易条件),此时本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可以用贸易无差异曲线U0代表,盟国的情况跟本国一样。现假设本国为保护本国的生产者,对X产品的进口征收某一数量的关税,征税的结果是本国的提供曲线Oh向内移动,现假设移动至Oh'''',贸易条件相应变为P1,对本国来说意味着贸易条件的改善。在P1贸易条件下,本国的社会福利水平由贸易无差异曲线U1所代表,显然与自由贸易相比,本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得以提高(F国的福利水平图中也得以改善)。这种提高显然纯粹来源于贸易条件的改善。现假设本国潜在的盟国跟本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也相应将关税提高至本国的水平,这样盟国的贸易提供曲线移动至Of'''',与本国的贸易提供曲线Oh''''正好重合。此时贸易条件演变为P2,两国新的福利水平由贸易无差异曲线U2代表,相比本国单方面提高关税来说,两国的福利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这意味着获取贸易条件的改善通常会成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经济理性。如果此时本国单方面削减关税,贸易条件将会恶化,福利水平也会相应降低。

普雷维什和辛格早在1950年首先提出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贸易条件持续恶化,后来又有经济学家对此进行基于不同样本和时间序列的计量分析,发现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贸易条件恶化的现象。辛格等在20世纪90年代重新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进行回归分析,指出即使是发展中国家的制成品贸易条件也呈恶化趋势(Singer,1999)。关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状况,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从在发展中国家出口中占据重要比例的初级产品的角度考察。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相对发达国家的工业制成品而言,呈现出长期恶化的趋势。这一点得到有关学者和机构的证实。D•沙普斯福德指出,在1900-1982年间,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每年都下降1.29%。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4年的一份报告中也指出,1968-1987年间初级产品的贸易条件每年都下降1.52%。1957-1982年间,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价格相对于发达国家制造业出口产品的贸易条件下降了32%,这一恶化体现在四类主要的初级商品上:粮食下降了21%、饮料下降了28%、农业原料下降了45%、金属下降了28%。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相对发达国家的初级产品来说,其贸易条件同样也在恶化。汉斯•辛格指出,1954-1972年间,发达国家的初级产品单位价格每年平均下降0.73%,而同期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价格则年均下降了1.82%。联合国在2000年1月的统计材料中指出,1980-1999年第一季度,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出口价格指数分别下降了25%和58%。随着大批发展中国家加入初级加工品生产领域,从1980至1999年间,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价格又下降了42%,其中食品价格下降35%,非食用类农产品价格下降了30%,矿物价格下降了45%。

其次,从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中占据同样重要比重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角度考察。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深,越来越多的国家卷入世界贸易体系,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也由初级农矿产品与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转向劳动密集型产品对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交换。但是,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并没改善,而是继续呈恶化趋势。汉斯和沙卡等人的研究为该论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他们通过对29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1965-1985年期间出口制成品贸易条件的变化情况进行的统计分析表明,这29个国家出口制成品的价格指数年均下降0.65%。

最后,从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的长期趋势考察。世界银行在《1997年世界发展指标》中指出,1980至1995年间,低收入国家的商品贸易条件(NBTT)和收入贸易条件(ITT)都呈下降趋势:如果以1987年为100,那么这两项指标分别从121和105下降为91和89。这意味着,即使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的趋势还会延续。这种延续将体现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制成品与发达国家知识产品之间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品之间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发展中国家的初级知识产品与发达国家的成熟知识产品之间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

综合上述,我们可知,贸易条件持续恶化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基本现状,发展中国家采用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不是单方面削减贸易壁垒的形式走向自由化的经济理性,主要是基于贸易条件方面的考虑。

参考资料:

1.波得•罗布森,国际一体化经济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3篇

内容提要:本研究通过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时间序列下的上海和周边区域间经济关系的起伏过程的分析,揭示出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认为,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产业集聚、产业转移、产业分工以及空间距离、要素流动网络和制度成本是影响要素流动并和其形成互动格局的主要解释变量。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內生于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进程,并与之形成互动,由此认为: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应该更多的依靠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和民间力量,政府部门的工作則因放在弱化乃至消除各种阻碍要素流动的区域行政壁垒和强化区域一体化公共产品的供给上面。 论文关键词:区域经济 一体化 要素流动 产业分工 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成为中国经济的热点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提出将从两个层面上对中国经济全局产生重要的影响:首先,通过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中国经济的核心区域实现“强强联合”,产生具有国际意义的产业经济集聚效应,进而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激发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增强中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地位;第二,解决现实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分割、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推进政企分离,加快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步伐。那么,为什么是在长三角,是在江苏、浙江和上海之间,而不是在其他地区首先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这样一个带有中国经济全局意义的问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动力是什么?什么力量推动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本文将以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和江浙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为例,从历史分析的角度,尝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 * 本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与区域经济整合研究——以长江三角洲为例》(编号03BJL010)和浙江省重大社科基金项目《浙江与上海区域经济联系的新特点与定位研究》的资助。 一、改革开放前的长三角次区域间的经济关系 ——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系 长三角次区域,我们指的是江苏、浙江和上海具有一体化自然倾向的区域经济关系可以上溯到上一个世纪。在前近代时期,上海无论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长江三角洲的城市序列中都处于边缘的地位,那时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是苏州和杭州,上海的崛起主要得益于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对外开放,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上海在鸦片战争以后很快成为西方各国进入中国的桥头堡,从积极意义上说,上海也就成为了中西方文化交流的窗口和枢纽。以此为契机,国际资本和上海周边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资本主义产业基础的江苏、浙江民间资本以及居民大量的涌入上海,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上海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近代产业的形成和江苏、浙江有密切的关系,如在很长时间内成为上海主要产业的棉纺织工业就和江苏南通、无锡地区,以及松江、太仓①等地发达的棉纺织业有密切的依存关系,特别是浙江的工商企业家,自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叶这一历史时期内,一直将极大的精力放在上海的发展上面,有人统计过,30年代上海商界名人中宁波籍人士占了25%②,浙江商帮在上海金融界的地位更是突出,民国时期,执上海乃至整个中国金融界牛耳的所谓江浙财团,这主要是指当时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等,其经营者主要还是浙江籍人士,因而有时又被称为“浙江财团”。 1949年以后,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块分割,同一地域内但行政隶属关系不一的省市之间的经济联系有所削弱,但是支撑上海发达的制造业特别是轻工业和纺织工业的依旧是周边浙江、江苏的农林水产业。这一时期,浙江和上海的经济关系主要是在国家计划经济的框架中实现的,当时在上海设有中共中央的派出机构“华东局”,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华东局”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上海市的负责人,同时华东局还设有计委、经委、财办、农办等机构,在当时党政一元化领导情况下,华东局和浙江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行政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虽然不能说,上海和浙江之间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但是,由于华东局所在地是在上海,这无疑强化了上海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华东地区的区域中心地位。 从产业分工的角度讲,改革开放以前上海和周边地区的区域经济关系是一种以垂直分工为主的区域经济关系。这可以从上海和浙江产业结构的比较中获得证明。1978年上海的第二产业比重为77.36%,而浙江第二产业的比重仅为43.26%,上海第一产业的比重为4.03%,浙江的第一产业比重达到38.06%,同年中国全国的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8.1%,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8.16%,浙江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1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而上海第二产业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从当时浙江的经济发展状况具全国中流水平的情况看,这样的产业结构是具有特殊性的,这种特殊性只能用浙沪之间存在着垂直产业分工关系来说明③。 在计划经济的安排下,浙江必须将自己剩余的农产品以计划价格提供给上海,上海又将其加工成为工业制品,供应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市场.浙江和上海这种紧密的产业分工关系,在当时全国各省市之间是比较突出的,我们可以用沪浙之间纺织品生产流通的一体化安排来给予证明。20世纪70年代以前,全国各地居民购买纺织品必须持有“布票”,而布票是具有地域属性的,只能在各省市自治区管辖范围内流通,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纺织品零售市场是按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边界分割的,但是作为全国唯一的例外,浙江的布票可以在上海流通。因而形成了一个浙沪的纺织品零售“自由贸易区”,或者说是浙沪纺织品零售商业的“统一市场”,这种统一市场就是当时双方产业分工关系的一个特征表现。 ———————————————— ① 现在属于上海郊县的松江、太仓等地20世纪50年代之前都属于江苏。 ② 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37页。 ③ 参见陈建军《中国高谏增长地区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版。 在中央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上海和江浙地区(主要是浙江地区)的垂直产业分工体系,除了双方互为邻域的地理条件之外,双方的资源禀赋的结构差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比如,上海拥有较多的科技能力、资本和较为完备的基础设施等资源,因而具有发展工业的比较优势。而浙江则具有较好的适应发展农耕产业的自然和生态条件,漫长的海岸线,广袤、肥沃的杭(州)嘉(兴)湖(州)平原和宁(波)绍(兴)平原,被称为鱼米之乡,因而具有发展农业和水产业的比较优势。从这个角度讲,计划经济安排下的浙沪产业分工体系在当时条件下是一种较优的资源配置选择,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江浙沪垂直分工体系的支持下,改革开放以前,上海成为中国最具实力的工业基地,特别是轻纺等消费品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在中国具有无可争辩的领袖地位,同时,浙江的农业发展在全国也具有领先的地位,早在1964年,浙江的粮食单产(亩产)就超过了400公斤,是当时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省区。同时,中国经济和中央财政也从这种分工结构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 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安排,也给长三角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带来较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阻碍了江浙沪地区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住民福利的不断改善。受阻于浙沪产业分工体系,改革开放以前,浙江和江苏的工业化进展和人民收入的增长缓慢,特别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同时,受计划价格规定下的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的影响,浙江等地从事农业的比较优势不断受到削弱,产出效益不断下降,即便农业单位产出不断增加,也难以避免“增产不增收”的结局。到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尽管浙江的农业发展水平具全国最高水平,这可以用粮食单位产量,生猪存栏数目等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但是浙江的人均收入水平,在当时全国的28个省市自治区中的排名却只有19位,仅为上海的16.7%。江苏省高一点,也仅为上海的21.9%。 由此可见,计划经济安排下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垂直分工体系,尽管在一定条件下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要素结构的动态变化,这种垂直分工的一体化体制不可避免的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特征,到了改革开放前,实际上这种分工体系已经失去了活力。而江浙地区的农村基层和民间也开始孕育着突破这种体制的张力。20世纪70年代苏南地区和浙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就是证据。二、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次浪潮 ——上海经济区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分权改革开始的,改革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各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冲动,以及由此而来的各地区之间在发展经济方面的激烈竞争.这为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单纯的行政分权必然导致对资源的分割,从而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分工起阻碍作用。曾经经历过多次“分权”和“收权”改革的中央决策层对此也有深刻认识。为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在推出分权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时,也一再提出要搞“横向联合”,搞区域经济协作,以打破“条块分割”所带来的弊端。在这一背景下,改革开放不久,1982年12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①。实际运作开始于1983年。上海经济区当初成立的时候仅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的苏州、无锡、常州和南通,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和宁波等10个城市,后来扩大到浙江、江苏和上海两省一市。1984年,安徽省加入进来,1985年江西省加入了进来。到1987年福建省也参加了进来。由于上海经济区的常设机构仅仅是一个“规划办公室”,一个研究规划机构,其主要运作平台上海经济区省(市)首脑会议,即二省一市首脑会议和十市市长联席会议,基本上是一个协商性质的会议,由相关省市第一把手“轮流做庄”,并无超越各省市行政权以上的行政权力,因此从经济学角度讲,上海经济区并没有超越地方行政壁垒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特别是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一直沿着“地方分权+市场化竞争”的路径推进,在区域经济发展层面,“中央一省”的经济权力和利益分割的博弈表明,后者的地位和份量在不断加强,与此相匹配的另一个趋势,就是地方与地方之间竞争的强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并没有被赋予用组织手段,更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功能的上海经济区,其在长三角主要省市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是不可避免的。再加上由于上海经济区的不断扩大,从最早的长江三角洲10城市,扩张到华东地区5省1市(沪、苏、浙、皖、赣、闽,山东省派观察员),因此协调起来更加困难,此外,80年代后半期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日趋复杂,上海经济区在成立5年以后,终于无疾而终。 ———————————————— ① 1982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3月22日直属国务院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在上海成立,原电力部副部长王林担任主任。5年后,1988年6月1日国宝计委发出通知,撤销国各院上海规划办公室。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组织形式上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在内函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对当时江浙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微观层面上,上海经济区成立刚好是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的时期,因此,上海经济区在很大程度上为浙江和江苏,特别是苏南和浙北、浙东北地区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的资源提供了便利。当时对上海经济区表现出极大热情的正是这些乡镇企业,就是在这一时期,许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利用上海经济区的有关组织机构和上海的国有企业挂上了钩,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经济合作,当时上海的一些知名品牌,如“凤凰牌”自行车,“蝴蝶牌” 缝纫机,都在浙江找到了零部件生产厂家和“OEM”厂家。资料显示,当时有50%的上海企业和江苏、浙江有经济技术合作关系①。在另一个层面上,上海经济区也为浙江、江苏和上海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非正式制度的经济技术联系提供了制度屏蔽和合法依据,在这一框架下,利用各种民间的正式和非正式渠道,上海的“星期天工程师”对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区域转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浙江(当然也包括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上海经济区的热情还表现在对“上海”品牌,即上海影响力的充分挖掘和利用上,当时很多浙江的乡镇企业在自己的企业冠名前都加上“上海经济区”的牌子,明明是浙江嘉兴或湖州的××乡或××镇××企业,这时,冠上“上海经济区”成为“上海经济区××企业”,对在大陆内地打开企业产品的销路的确是有事半功倍效果的。浙江和江苏的乡镇企业对中国内地市场的产品销售优势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上海经济区实践的挫折,有人认为是行政手段整合长江三角洲经济的失败,但是,不难看出,它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因为她不具备权威的行政功能和组织功能,但是,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上海经济区也不可能成为一个权威的行政机构,否则不又成为华东局的再版?当时的宏观环境决定它只能是一个组织协调机构,即便如此,在80年代汹涌而来的地方分权+市场化的改革和发展潮流面前,以及伴随而来的各地方利益不断刚性化大趋势面前,这种协调机构在组织上的无力化可以认为是必然的。 —————————————— ① 据当时的浙江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后任浙江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曹大立回忆,参见《钱江晚报》(2003年7月3日,第4版,长三角特别报道)。 从历史的延续看,80年代的浙江和江苏刚刚摆脱改革开放前由计划体制所规定的已经失去活力的垂直分工体制,依靠本地富有活力的乡镇企业为主要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取得了远高于当时中国平均发展水平的高速增长,因此对可能重新受制于地域之间分工体制的行为抱有警惕的态度也是难以避免的。 但另一方面,上海经济区的建立及其在微观层面上对江浙地区非国有企业发展的贡献,也表明,长江三角洲内部的一体化因素是内生性的,尽管形式可能有多种多样,但是只要发展区域经济,这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和要素流动的可能以及由此而来的产业分工所决定的一体化的内在力量是一定会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中,上海经济区时期是一个转折期,它表明,上海和周边的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分工开始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方向发展。 三、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浦东开发开放 上海经济区的实践从组织形式上、或者说在宏观经济层面及区域经济层面讲不能说是成功的,但是,上海经济区的实践在微观层面上,对包括江苏、浙江在内的上海周边地区乡镇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有重要意义的,相比而言,由于体制改革的滞后,上海没有形成一种主动利用上海经济区一体化的市场机制,那怕是不成熟的市场机制,因此,上海在第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获益是有限的。可以说,整个80年代,在中国经济版图的势力分布上,上海经济的退潮趋势是非常明显的。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的GDP在全国的GDP中的份额为7%,以后就一路下滑,到浦东开发开放前的1990年,降到了4.08%。上海工业总产值的份额下降得更快,20世纪40年代末到50年代上海的工业总产值一直占全国同比值的20—25%,1984年大约还有10%,但是,以后就不断下降,到90年代末仅为全国比值的5%左右。 从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角度分析,20年代80年代上海经济的退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失去了长三角产业垂直分工体制所带来的优势,由于除了粮食之外的农副产品价格先于工业品价格“放开”,浙江、江苏的农副产品不再以计划规定的低价供应上海,使得上海的国有工业再也不能象改革开放前那样轻易获得低价消费品工业的原材料,不仅如此,江浙两地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开始利用自己在制度、土地、劳动力成本方面的优势蚕食上海工业品的传统市场,加深了上海国有工业的困境。 然而,从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看,上海的衰落拖累了整个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尽管浙江和江苏都有不俗的经济增长的表现,1978—1991年,浙江和江苏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分别达到12.15%和10.32%,但是由于上海这一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7.4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4%)近2个百分点,以致这一时期长江三角洲二省一市总体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仅为8.4%,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同期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的年均13.9%,要低4.5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长江三角洲地区在应对国内经济波动方面的表现也远不如珠江三角洲,在1989—1990年中国经济的低潮期间,浙江的经济增长率降到了5.2%,江苏省为3.6%,而同期广东省依旧保持了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20世纪80年代中国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竞赛的结果表明,广东省成为了中国经济的明星。 对这种局面最有感受的应该还是上海。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海在总结了前10年有关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突破口,浦东浦西联动,加速上海改革开放步伐的战略思路,这一思路得到中央决策层的肯定,进而引发了以浦东开发开放为契机的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二次浪潮。 浦东开发开放使得上海再度崛起,并再一次确立了在长江三 角洲、长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上海经济发展从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跃成为增长领先地区,从1992年以来,上海一直保持着2位数的经济增长率,其不仅在长江三角洲,在中国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也得到巩固和加强。 在浦东开发开放的影响下,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8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群龙无首”的局面开始有所改观。江苏和浙江又开始将目光转向上海。 浦东开发向江苏和浙江等上海周边地区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发展机遇: (1)加速改革的机遇,由于浦东开发开放,80年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卫的上海一举成为改革开放的先进地区,一些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首先将在浦东推行,由此带来的制度收益,无疑对周边地区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比如,证券市场的开放,金融体制的改革等等。 (2)引进外资的机遇,以浦东开放为契机,国际上掀起了上海热,由此带来了外商对长江三角洲地区投资的热潮。 如何利用浦东开放开发的机遇,上海、浙江、江苏不同部门的行为模式也有差异。 在省级政府层面上,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主要形成了两个协调会议,一是江浙沪省(市)长座谈会,二是长江三角洲十五市的市长协调会,但是具体的成果似乎不是很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地区(如浙江)虽然也看到了浦东开发给浙江经济带来的机遇,因而提出了“接轨浦东”的口号,但另一方面,则担心浦东开发会形成“黑洞”效应,吸引周边地区的优质资源,包括资本和人才去上海,进而对周边省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具体的政策层面,浙江和江苏一样似乎没有更具体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举措。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机遇,在江浙两地邻近上海的市县一级的层面上具有更为实质性的内容。 江苏南部地区的苏锡常地区,首先利用自己和上海紧密的地理位置,利用在上海经济区时期已经建立起来的微观经济联系,将原来已有的上海国有企业和苏南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通道迅速转变为利用上海的对外开放平台,引进海外资本,推动本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的苏沪合作模式。继承了80年代的传统,苏南和上海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宏观务虚、微观务实”,务虚主要是利用中央给上海的优惠政策的“溢出效应”,包括,在靠近上海的周边地区设立和上海“接轨”的出口加工区、技术开发区等等,而不是依靠上海政府部门的政策许可或直接利用上海地方政府的资源;务实就是主动以市场化手段将上海作为资源利用平台,零距离面对进入上海、或意愿进入上海的外商展开联络工作,加快引资步伐。 这一时期,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和苏锡常地区具有同样优越地理位置的浙江的嘉兴地区成果并不是很明显。在地缘关系上,由于浙江北部近邻上海南翼的嘉兴地区,在经济上自主独立意识和能力相对不如上海北翼的苏州地区,或者说,当时的嘉兴地区在更多地通过市场手段去获取地方 经济发展资源的主动性相对不如苏州,因此,主动利用上海资源方面也就逊色于苏南。 利用浦东开发开放机遇的第三个层面是企业,浙江在这方面的收获可能更大。 比较苏南地区以当地各级地方政府主导、“官民同心”共同推进和上海的关系,进而转向外向发展轨道,推进本地区经济转型的方式,浙江经济和上海的连接点往往更多地带有民间、个体(包括个人以及民间企业)和非正式关系的特点,即以民间力量为主导力量的特点,而民间力量要利用上海的资源,就只能更多地采取进入上海求发展的方式,这一时期,随着浙江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浙江的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入上海发展的件数开始增多。1991年底,设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国内)外地企业有142家,其中江苏、浙江各有33和32家,几乎占外地企业总数的一半。以后,进入上海的浙江企业一直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看到,浦东开发开放以后,上海开始拥有新的资源优势,包括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由此而来的制度优势和吸引外资方面的优势,上海新的资源优势是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二次浪潮的主要原因。但是如何利用上海这些新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上海周边的江浙地区内部反映是有温度差的。一般来说,依靠市场获取资源比例比较高的部门,历史上和上海的经济关系更为密切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了比较主动的姿态,如江浙地区的乡镇和个体私营企业部门,还有,临近上海且历史上就和上海有较为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因而有可能比较容易地获取上海浦东开发的外部经济苏南地区,特别是苏州地区。而依靠组织获取资源比例较高的部门,如江浙地区较高层次的地方部门,如省一级的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部门,就常常采取更为谨慎的态度。 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次浪潮 世纪相交前后,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 这次高潮的来到,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国际化趋势的加速,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制造业向中国大陆,特别是向中国沿海地区转移趋势趋于明朗,而以上海为标志物的长江三角洲在中国沿海发达地区中的地位在这一波国际产业转移浪潮中已经超过珠江三角洲,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首选地区,而在外商眼中,作为投资对象的上海,并不仅仅是一个中国行政区划版图上的上海,而是一个包括长江三角洲的大上海区域,可以说这是一个以上海为圆心,以基础设施的动态条件为可伸缩的距离半径的这样一个广阔的地域,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向上海周边地区,如江苏的苏州地区,浙江的嘉兴地区外商投资都非常踊跃,苏州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数额,特别是台商投资数额甚至超过了上海,外商投资在长江三角洲的布局也从正面促进该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如将企业的事务机构,销售机构,研究开发机构布局于上海,而将生产基地布局于周边地区,进入上海的外资商业机构,也几乎无例外地向周边地区发展自己的连锁企业。总之,外商投资大量进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并且在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构筑起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地域分工网络。这对长江三角洲各地域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上海的南翼,浙江省开始认识到,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打开外向发展的轨道,利 用上海的资源是必不可少的,苏南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佐证,浦东开发开放以来,苏南在利用上海的国际影响力引进外资方面远远超过浙江,现在仅苏州一个市的引进外资数量就超过浙江全省。2003年前11个月,苏州引进外资的数量甚至超过了上海。 第二个原因是市场化的趋势,90年代后半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以及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也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这一改革的结果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控制力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地方政府——乡镇企业或者地方政府——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开始出现了松动,与此相关的一个经济现象就是“产业转移”,特别是在浙江南部的温州地区,以及宁波、嘉兴等和上海具有比较紧密联系的地区,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移师上海”,据统计,到2002年,浙江各地在沪投资创办的企业5万余家,其中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 000多家,集团公司有50多家。浙江在沪企业投资总额达618亿元以上,经商人员有25万,劳务人员26万人(其中建筑业15万人左右)。浙江省在沪投资总额和创办企业总数,均居全国各省市的首位。 庞大的浙军(指在上海的浙江企业群)之中,有的已经在上海安营扎寨,比如宁波的杉杉集团,平湖的茉织华集团等已经将总部搬到了上海。浙江其它一些知名的民营企业,如万向集团,西湖电子、埃力生集团都在上海设立了分公司,温州低压电器三巨头正泰、德力西和天正都在上海建立了生产基地或投资公司。还有很多的浙江企业,正走在进军大上海的路上。 与此同时,上海方面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鼓励外省市企业向上海转移。1998年和2002年,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国扩大对内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又称“24条”)和“新24条”(即上述“意见”的修订版),各区专门成立招商办公室,采取种种措施和办法,特别是对内定招商目标登门拜访,宣讲政策,鼓励进沪投资发展。从而引发了周边省市尤其是江浙两省企业新一轮的进沪投资热。一些过去就想到上海发展的浙江企业,顺势应时,纷纷在上海购房产、买地块、办企业。一时之间,在上海工商企业名录上,出现了一批原本是浙江知名企业的字号,但却在企业名称前加上了“上海”,如上海万向,上海德力西等等。 五、关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分析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表明,推动一体化的动力机制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 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力的推动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是重要的,上海经济区的建立,以及当时由中央决策层倡导的“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对于长三角区域内部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水平分工的推进,以及降低由于地方分权和财政分灶而得到加强的地方行政壁垒所导致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一时期中央决策层的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是一种动力(或者说利益)供给型的外力推动。 > 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决策层有关上海浦东开发开放的一系列政策,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来说,已经不是动力供给型的外力推动,而是(利益)诱致型的外力推动,即中央并不是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施加直接影响,而是通过向上海注入加速开放和发展的政策资源,进而产生区域经济的外部性,以此来提高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向心力,或者说提高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边际收益,也就是说,这时的外力推动是通过内部因素来产生作用的。 进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三阶段,作为一体化的外部力量的中央决策层的政策推动,就更深刻地依赖于一体化的内生因素,施力过程也从直接作用转变为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而来的间接推动,可称为间接诱致性的外力推动,即由于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表现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降低了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制度成本,加快了国际产业转移和区域内部产业转移,使得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速。 由此可见,虽然外力推动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一直是一个重要因素,并在一些历史时期发挥过关键的作用,但是这些因素之所以能发挥作用,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区域内部存在着内生性的一体化动力因素。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由于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增加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一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在这个过程中,由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是最主要的因素。而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则可以由以下变量加以解释: (1)外部经济性和集聚经济。长三角内部各次区域发展产生的外部经济性是推动产品和要素跨区域流动的主要动力因素,比如浦东开发开放时期,上海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而且也对周边的江浙两省带来了外部经济效应,其中一种是“搭便车”,最典型的如苏南的昆山地区,在浦东开发开放之际,利用临近上海的区位优势,“搭便车”设置了“自费开发区”,吸引了大量原本是奔上海而去的外部资源。外部经济性的另一种表现是资源的“溢出”。资源的“溢出”包括两部分,“硬资源”即有形资源的溢出和“软资源”即无形资源的溢出。有形资源如由于中央给上海以优惠的引资政策,在促进进入上海的外资大量增加的同时,也增加了周边的江苏和浙江的外资流入量,这是引进外资的“溢出”;还有,一些原来准备流向上海的人才“溢出”到了江苏和浙江,如80年代中西部地区一些希望返回上海工作的上海籍的知识分子、知识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能够进入上海,转而进入江苏和浙江;又如,上海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如高度发达的第三产业、各类专业人员完备程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都会对周边地区产生外部经济性,从而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正面效应。无形资源包括政策、制度、品牌、专有知识等,如80年代苏南地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对浙江北部和东北部地区产生了示范效应,90年代中后期浙江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江苏和上海的示范效应,等等,都是资源溢出,产生外部经济性的例子。很显然,为了充分利用这种外部经济性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集聚效应,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2)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产业转移以及与此形成的产业水平分工是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主要解释变量,并和产品与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形成一种互动关系。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经济层面活泼进行的上海的国有企业和江浙地区的乡镇企业之间的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上海和江浙地区之间的产业区域转移,进而形成区域内部的产业水平分工。90年代中后期,浙江、江苏的民营企业积极“进军”上海,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三角洲区域内部的产业分工,推 进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3)空间距离。空间距离也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解释变量,在交通条件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空间距离和要素流动的成本具有正相关的关系,因此那些空间距离较短的地区之间,具有一体化的天然优势,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看,江浙两省中那些距离上海较近的地区,常常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持有更为积极的姿态。 (4)要素流动网络。在转型经济的背景下,形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动力的要素流动是和各种社会网络的存在紧密相关的,要素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种网络进行的,这种网络有正式制度网络,也有主要依靠民间“三缘”关系而结成的网络,这种网络的密度越高,效率越高,要素流动的成本就越低。那些历史上具有较多联系的地区之间,要素流动的密度就会更大一些。如苏南地区和上海。 (5)制度成本。在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构成制度成本的主要是地方行政壁垒,地方行政壁垒越高,要素流动的制度成本就越大。反之,要素流动就会更为顺畅。比较以上4个因素,制度成本是一个负面的因素,从政府行为来说,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任务就是降低要素和产品流动的制度成本。随着改革的深入,地方行政壁垒在弱化,一体化的制度成本趋于减少,于是我们看到,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潮几乎是和改革开放的高潮重叠的。 综上所述,我们有以下关系成立: I=f(A、T、D、N、C) 上式中:I表示产品和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它们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动力。 A表示集聚经济及其外部性;T表示产业区域转移和产业分工;D为空间距离因素,一般地说,跨越空间距离的成本越低,该因素对要素和产品流动的正面影响就越大;N指要素流动的社会网络;C表示制度成本。 A和T,即集聚经济和外部性、产业转移与产业分工等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当然也受制度变革的影响,只要区域经济发展,就会推动这些因素发挥作用,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D和N,构成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地理经济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快速交通网络的形成,以及人们自由活动空间的增加会产生缩小空间距离和强化要素流通网络的效应,进而会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两项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经济发展的增函数。 C即制度成本的变动集中的体现了制度变革和政府政策的作用,制度成本是一体化的减函数,即制度成本的降低会有利于一体化进程。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历史进程看,制度成本的降低常常具有可操控性和突变性。因此,我们看到,在以往出现的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高潮中,制度因素的变化常常起到一个起爆剂 的作用。 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要比模型的抽象更为复杂,这主要表现为要素和产品的跨区域移动和它们的解释变量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并且几乎都内生于经济发展进程。 我们的分析表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是这一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型的必然趋势,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并非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由宏观政策当局主导的主观政策行为,而是一种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进程的,由区域内部各次区域间商品和要素流动密度不断加大而产生的区域整体化趋势增强的过程和状态。因此,对政府部门来说,不是想当然的去进行“统一发展政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整合”,并为此去建立更多的行政指导机构或行政协调机构。而是如何顺应经济发展的产业经济和市场化规律,“顺其自然”地放弃更多阻碍区域间资源要素流动的管制,将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权交于经济发展的主体:民间企业和住民,弱化区域行政壁垒,降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成本,同时为要素跨区域流动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产品,包括交通通讯网络的建设等,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真正有效的贡献。 参考文献 Friedmann,J.(1966)Regional development policy:a case study of Venezuela.Cambfidge,Mass:MIT press Porter,M.E.,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New York:Macmillan, 1990 Fujita, M., urban Economic Thevr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Krugman. P., Geography and Trade, MIT press, 1991 P. Knox., Urban Social Geography, John Wiley & Sons Inc., New York, 1990 陈建军:《中国高速增长地域的经济发展——关于江浙模式的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陈建军:《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中华书局2002年版。 程选主编:《我国地区比较优势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年版。 洪银兴等:《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模式和机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上海证大研究所:《长江边的中国——大上海国际都市圈建设与国家发展战略》,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4篇

1.1建立管理机构为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工作的有序开展,田庄煤矿成立了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委员会(以下简称“一体化委员会”),矿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副矿长担任副主任,负责指导建立并完善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评价标准,审查项目计划,开展重大投入项目评价,对重大争议项目做出决策,对各专业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一体化委员会下设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办公室和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各专业组。

1.2按权限确定论证等级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了项目论证的两个等级。一个是由专业组审议,经田庄煤矿一体化委员会复审的项目,包括重大装备投入,设计及施工方案优化、变更,生产工艺改造、改进,生产系统优化等。另一个是由各专业组直接审查论证的项目,包括2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生产投入,巷道支护方式选择,配采及产品结构优化等。3.3建立一体化论证专家库一是建立准入机制,所有专业组成员必须具有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直接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对所有专业组成员实行绩效考核,由一体化办公室建立档案,作为奖惩依据。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未能尽到勤勉义务的专业组成员予以撤换,且两年内不得再成为本专业组成员。

2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创效实例

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创效体系,是在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中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是对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提炼。目前,这一体系已渗透到田庄煤矿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成为其挖潜增效、实现效益最大化的主要手段。

2.1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找准产能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田庄煤矿煤种属于高硫煤,市场销路窄、价格低,在煤炭行业的黄金十年里,矿井一直靠增加产量获得高额利润。自2012年以来,随着煤炭价格一路下行,矿井陷入了“出煤越多,亏损越多”的怪圈。经过几番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田庄煤矿终于认识到生产布局上的广种薄收和系统能力过剩,是导致矿井效率低、效益差的重要因素。为此,田庄煤矿变“加法”为“减法”,将产能定位在80万t/a,致力于生产系统优化,改变过去那种遍地开花的生产模式,由两个水平、四条线同时作业调整为一个水平、一条线作业,采区由6个缩减到2个,减少带式输送机23部,节省运输及维护费用864万元;回撤各类电缆14500m,用于周转复用,至今未投入1m新电缆,仅此一项年可节约300万元,实现了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2.2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优化采区接续方案田庄煤矿五采区东翼和七采区工作面于2014年底准备完毕,需从三采区和九采区中选定接续采区。对两种方案的论证对比如下:(1)对比工程量及工期。选择九采区必须先排出46万m3积水,排水周期长,且之后各系统工程量大、持续时间长。相对而言,选择三采区较为简单方便。故从工程量及工期对比上,选择三采区为佳。(2)对比形成回采条件的前期投入。九采区形成正常回采条件还需要掘进2700m巷道,另外还需投入263万元左右。而三采区原已准备完毕两个工作面,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回采。两相对比,选择三采区比九采区可节省156万元。(3)对比安全系数的高低。从地质构造来看,三采区断层少、涌水量小,顶板稳定;而九采区从煤层露头揭露的地质情况来看相对比较复杂。从运输环节来看,三采区采用单轨吊机车作为后路辅助运输设备,系统简单、方便、快捷,安全系数高;而九采区采用架线电机车联合绞车作为后路辅助运输设备,系统复杂,相比三采区安全系数较低。因此,为减少先期投入,缓解当前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给矿井造成的经营压力,宜选择三采区作为配采采区进行短期接续,把九采区作为主采区,进行长远接续,待三采区开拓、准备完毕后,再行接续九采区,最为合理。

2.3运用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优化设备选型田庄煤矿七采区实际排水高度最大落差21m,正常涌水量270m3/h,最大涌水量为324m3/h。原七采区泵房设计方案主要选择MD450-60×2多级泵,水泵额定扬程120m,额定流量450m3/h,电机功率220kW;排水管路为一路350mm排水管排水、排水能力381.5m3/h,另一路159mm排水管、排水能力95.37m3/h。设备投资约117万元,按正常涌水量计算年排水电费约75万元。该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水泵额定扬程与所需扬程相差大,水泵效率较低;二是排水成本高,单位排水电费高达0.32元,经济性差。为克服原设计方案的缺点,先后形成3套设备选型方案。经过充分论证,最终确定选型IS200-200-500M型单级离心泵,扬程60m,流量500m3/h,功率110kW。该方案最大的特点是设备投资低,比原方案节约23万元;水泵排水能力大,单位排水电费在所有方案中最低,仅为0.14元,按正常涌水量计算年可节省排水费用约42万元。

2.4拓宽一体化论证的应用领域,改变休班模式提高人均工效田庄煤矿煤炭资源压覆严重,以条带回采为主,工作面产能小,采面安撤频繁,万吨掘进率高,运输系统复杂,辅助岗位工占用多,生产人员紧张,设备损耗、电耗高。为提高劳动工效,使矿井达到最佳经济运行状态,针对采掘辅助人员的休班制度进行了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将原来的轮流休班、连续生产模式变更为集中休班、集中生产模式,实现产能、设备和劳动配置三者最佳匹配,有利于减少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1)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能够精简辅助工区替班人员,把富裕人员充实到采掘一线,对辅助岗位实行包岗到人,提高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效率。利用集中休班期间安装设备,延接带式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转运物料,可有效减少辅工作占用时间。同时,由于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便于统筹安排,还有利于提高循环进尺。田庄煤矿自实施“集中休班、集中生产”以来,采掘工区出勤率均达到93%以上,人均工效比定额工效提高30%以上,年可增加效益744万元。(2)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降低用电、污水处理等费用。集中休班期间可根据功率匹配原则合理停用部分设备,年可节省电费23.40万元。由于集中休班期间停止生产,污水排放量减少,水质得以改善,年可节省污水处理费用49.68万元。(3)集中休班模式有利于协调检修工作,提高设备运行质量,减少生产影响。利用集中休班时间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使设备故障频率明显减少,故障时间比原来缩短85%以上;同时也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4)集中休班模式减少了生产天数,现场安全压力明显减小,降低了安全风险系数,有益于安全管理。

3应注意的问题

经济一体化论文范文第15篇

电信产业的长足发展已经给世界和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随着信息社会的即将来临,世界各国都必须对于电信产业的发展所带来的变化和挑战予更多的关心和注意。在电信产业带来的新变化和挑战中,电信一体化起着革命性的作用,它对现存的法律体系带来了根本性的挑战。由于中国在这一领域还没有太多的研究,笔者试图通过对于电信一体化的原因及其影响以及对于现存法律体系的挑战特别是对英国现存法律体系的挑战的分析,以期对中国在这一领域的法律研究起到一定作用。一.电信一体化的概念为方便本文的讨论,电信一体化的概念是首先需要定义的。电信一体化的英文表述为“convergence",其基本含义被一体化。根据牛津现代高汉双解词典,一体化是指“自四面八方向一点汇合;收敛;聚集”。特殊到电信这一领域,“convergence"被赋予了专门的含义,笔者在本文中暂且将其称之为“电信一体化”。根据《电信、媒体及信息技术领域一体化及其对法规的影响的绿皮书》1,电信一体化被表述为下列两方面的内容:(a)不同网络平台实现在本质上相近的服务;.(b)电话、电视和电脑等个人消费设备的一体化。英国电信办公室2在其向议会选择委员会提交的第二版报告3中将电信一体化表述为音视频通讯以及广播领域的下列的活动的混同:(a)电信(包括声音和数据服务);(b)电脑(包括接入公共通讯网络的硬件和软件);(c)广播等其他基于网络的声像服务;(d)上述内容的组合(例如互联网的互动服务)。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电信一体化是指对于不同产业,特别是电信、广播、媒体以及信息技术的融合的表述。二.电信一体化产生的原因对于电信一体化产生的原因,国际上有广泛的共识,那就是电信一体化产生于技术层面。由于电脑、网络以及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原属于不同产业的传统的和新兴的通讯,不论是声音、数据还是图像,都可以通过不同的网络提供,并最终导致了电信一体化的产生。根据笔者的理解,电信一体化产生的技术原因如下:1.数字技术数字技术在电脑及电信产业等产业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微电子技术、软件技术以及数字传输技术。通过数字技术,信息被转换成计算机可执行的格式。简单来说,计算机会根据一系列的“开关信号”来作出反应并运行程序。这些“开关信号”要么是开要么是关,是二进位信号,被表述为:“0”或“1”。本质上,任何形式的信息,无论是声音、文本、照片、声音还是图像,都会被转换成一系列的二进位的指令,4待对方接受后,再还原成原始的信息格式,并根据需要进行处理。数码技术的高效性和高保真性远胜于模拟技术,从而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信息的数码化构成了电信一体化的技术基础。2.网络和压缩技术通过新的铜导线、光纤以及无线技术的应用,网络的带宽已增加了很多。网络带宽的增加使数字数据能够被高速和高效的传输和接收,从而为高质量的声音和图像信号在不同网络间的传播提供了物质条件。此外,压缩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减少了需要传输的数据量,从而提升了现有的网络的传输能力,使原先认为只能在更高效和昂贵的宽带网络上才可能提供的服务也能在现有网络的基础上提供。网络的普及,网络能力的大辐度提升,网络使用者的增加以及网络应有软件和程序,特别是压缩程序的广泛应用,在电信一体化的进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网络和压缩技术的发展是电信一体化在事实上成为可能。3.计算机技术作为网络终端,个人计算机在互联网的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到现在,个人计算机已经成为功能强大、高效、多功能的数据处理中心,有能力处理不同的声音、图像信号,甚至模拟3D环境。在强大的个人计算机的支持下,用户才能够真正体验到电信一体化带来的诸多好处。并且,个人计算机的价格也由于技术的进步以及竞争的日趋激烈而大辐下降,使一般消费者都能够负担得起。对消费者来说个人计算机已经不再是奢侈品,而是生活必须品。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电信一体化提供了应用空间。上述技术特点为电信一体化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下,任何形式的信息都可以被数字化并且通过任何网络进行传输,并在一个或多个终端上复原到最初格式并加以利用。三.电信一体化对于现存法律体系的挑战在广播、电信以及信息技术等原先被认为是完全不同的产业并且广播以及电信甚至有其专门的法律体系的情况下,电信一体化的出现打破了现存体系的结构,这些产 业原先清晰的界限已经模糊了。并且,电信一体化同时带来了一系列的产业的联合和合并。这样,由于法律指向的对象已经不在存在,现存的建立在不同产业区别的基础上的法律体系面临着电信一体化带来的巨大挑战。另外,新的服务的出现以及现在服务的发展将很可能创立一个唯一的信息市场。新的信息市场的出现会导致一系列的全新的问题的出现,例如说垄断、价格控制、网络互通、公平竞争、消费者保护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等。这些新问题都是立法者所需要面对的。1.对于法律一致性的挑战在电信一体化的情况下,通过任何网络来提供日益增加的各种类型的服务是完全有可能的;但是现有的法律体系则是建立在按照不同的服务各自的特点进行区分的基础上的。比如说,尽管电影、音乐和文本现在都可以通过数字格式进行传输,它们仍然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管辖,特别是以这些数据不同的传输方式为基础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基于传输方式的法律管辖势必会导致对不同服务的歧视,而这种歧视又会成为公平竞争、投资以及服务本身的限制。再如传统的广播电视正受到新兴的基于互联网的网络电视的挑战,网络电视实际上实现的是与广播电视同样功能,提供同样的服务,只是由于传播方式的不同,就可以免受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的诸多限制,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对传统的广播电视并不公平。2.全球化的挑战由于国际互联网打破了国家的地理界限,全球化已经不再仅仅存在于想象中,而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事实。在新的全球化的环境中,服务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这样对于某一地区的投资也就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这一地区对于网络和服务的规范程度。某一地区对于网络和服务的过度或不适当的规范不仅会在技术上面临很多的困难,而且会经济活动的外流,从而会影响该地区的信息化。3.充裕度对于以稀缺度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的挑战基于对辐射频率及其内容等资源的稀缺性的反映,现有的法律规范通过许可制度来管理网络及资源的分配,但是这些法律规范正受到电信一体化的挑战。现在的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比如说网络传输能力的根本性提高,不同内容和服务在各类平台上传输的可能性,竞争性线路的增加以及数字压缩技术的提高,已经表明在完全数字化的环境下,稀缺性已经过时,显得不再那么重要。这样现有的法律体系也就需要重新加以评估。4.对于公众活动和私人活动的挑战现有服务根据其是公众活动还是私人活动由不同的法律规范。电信一体化意味着公众活动和私人活动的界线已经模糊不清。举个例子来说,原先的电话话属于公众网,现在由于网络互通,公众网和私人的网络已经混合在一起,共同组成国际互联网,在使用中无法加以区分;原先认为是公众领域的邮电、广播等产业也由于电子邮件、互动广播等方式的出现而淡化了其公众活动色彩。因此现在的基于公众活动和私人活动的区分的法律体系在技术调整发展的今天可能需要重建。5.对于立法结构的挑战在电信一体化的范围内的立法机构的分列性、复杂性以及多样性是一个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基于对于法规重复规范以及需要应付多重立法者的风险的考虑,经营者可能要求对现有的立法结构进行重新调整,以使其合理化,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障碍。四.电信一体化对于几个相关领域的挑战为进一步的讨论电信一体化到底对现存法律体系带来什么样的问题和挑战,笔者将从以下几个领域进行讨论:1.电信一体化对电话业的挑战通过国际互联网的语音服务是电信市场近几年来的最新发展,这一新兴业务对现存的市场结构,尤其是对于基于公众电话网的电话业务带来了重大挑战。新技术的采用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已经对国内以及国际电话价格造成了很大的竞争压力,并导致对现存的电话费用结算体系的根本性变革。5从技术上来说,传统的电话要求在呼叫方和被叫方之间建立起一个固定的回路,但是“网络电话”则是将数字形式的声音信号通过一系列的网络进行传输,构成所谓的“虚拟回路”。尽管“网络电话”相对于传统的电话来说声音质量要差一些,但是仍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尤其是考虑到其价格因素,并且由于技术的进步,“网络电话”的声音质量仍在不断提高之间,并且已经和传统电话没有太大的差距。“网络电话”要比传统的电话便宜的多,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更有效的利用网络带宽,并且可以通过压缩技术有效的减少需要传输的数据量。压缩技术带来的压缩比是惊人的,比如说20:1在现在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压缩比例。除了数据是通过互联网传输带来的经济上的好处外,现存的互联网付费方式也是“网络电话”得以盛行的一个重大经济驱动力。由于互联网是使用公众网和私人网络的“网络的网络”,用户只需要向本地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6支付?尤胫鞲赏姆延茫宦燮浯淞耸裁茨谌莼蛘咄ㄑ兜牡降自谙喔舳嘣兜乃街浣小U怯捎谡庵钟刖嗬胛薰氐母斗呀峁梗埂巴绲缁啊背晌喽杂诖车缁案呶Φ难瘛W魑缁暗木赫撸巴绲缁啊倍源俳还衣⒍显擞炭刂频牡缁凹鄹竦南碌髌鹱胖凉刂匾淖饔茫蘼凼嵌杂诠诘缁盎故嵌杂诠实缁啊4幽持忠庖迳纤担骸巴绲缁啊奔铀倭说缧攀谐∪蚧约白杂苫慕獭?/P> 2.电信一体化对广播业的挑战由于广播业的特殊性,广播活动受到严格的法律规范,甚至是复杂的或是多重的法律规范。从事广播业除了需要许可证并受到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管辖以外,服务提供商还要受到内容以及传播方式方面的法律的管辖。电信一体化却给广播业带了巨大挑战。迄今为止,只有重要的并且适合的公司才会被有关广播部门授予相应的广播许可。通过这种方式,广播部门能够控制服务商的活动以及在其运营频道上的广告活动等;小的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取得提供广播服务的许可证。建立在技术的发展基础上的电信一体化却使这种方式面临种种问题。服务商开始通过互联网来向客户提供电影、电视或音乐节目,只需要满足电信部门的有关要求就行了。这样造成的区别对待是明显的:仅仅由于传输方式的不同,同样的内容却由不同的部门、不同的法规进行管辖。这样,互联网广播服务提供商就规避了广播部门的监管,而传统广播服务提供商却仍然受其管辖。电信一体化给广播业带来的另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基于TCP/IP技术7,网络广播已经从“广播” 8转变成“窄播”了,同时个体用户可能通过互动方式来接受内容,从而使“推出”技术转变成“吸收”技术。由于现存的法律体系是建立在“广播”的基础上的,即充分考虑到广播系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出,但是现在在电信一体化的情况下“广播”已经变成了“窄播”,原有的法律体系已经不再适应新的环境下的广播业。3.电信一体化对移动电话业的挑战在电信领域,基于迄今盛行的费用、带宽以及通讯质量的不同,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并不被认为是相互补充的。随着GSM标准移动电话技术的发展,如GPRS,以及第三代移动电话技术的成熟,移动电话网络的能力得到巨大的提升,从而能够提供原本仅属于固定电话网络服务范畴的多媒体服务,包括电子邮件、互联网接入等。同时,移动电话市场在近十年中取得了扩展。根据中国信息产业部的统计,2009年中国移动电话用户将达到2亿。出于对移动电话网络基础设施投资的鼓励,各国往往对移动电话业采取鼓励政策,并给予种种优惠,但是随着电信市场的转变,主要是移动电话业的发展及其移动运营商市场地位的提升,移动电话市场将受到更多的管理并承担更多的义务。在英国,电信办公室就确定vodafone和BT Cellnet两公司9对英国移动电话市场具备“市场影响力”。这样,这两空公司就需要面对法律规定的具备“市场影响力”的种种义务和限制,以及这些义务和限制对于其提供网络互联的条款和价格的影响。4.电信一体化对于企业合资的挑战电信一体化进程以及互联网和在线服务的高速成长对公司企业来说意思着意味着战略性的机遇,并且导致一系列的企业合并及联合的发生。原属于不同市场的主要市场经营者,无论是在广播业、电信业,还是在信息产业等,纷纷通过设立合资企业来发挥和扩展其市场份额及影响力,从而在新的大“通讯市场”造就出新的巨型垄断企业。例如英国电信(British Telecom),英国天空广播公司(BskyB),米德兰银行(Midland Bank)以及松下电子欧洲有限公司(Matsushita Electric Europe Ltd, may build)共同出资设立英国互动广播公司(British Interactive Broadcasting),从而向互动数字电视市场提供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新设立的合资公司依靠英国电信在基础设施方面,天空广播在节目内容及卫星设施方面,米德兰银行在资金方面,以及松下电子在技术方面的支持,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市场垄断者,影响这一领域的公平竞争。但是由于这样的合并造有可能刺激技术的进步并且给用户带来更多更好的服务,管理机关并没有简单的依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第81条(1)之规定10对其加以禁止,而是采取了积极的态度,试图平衡合资带来的垄断后 果以及给用户带来的实际利益,最终在附加诸多义务的条件下,充分合资企业的设立。基于这样的观点,合资企业在承担能够防止滥用其垄断地位、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相应义务的条件下,一般能够得到许可。这些义务包括网络互通、网关接入、非歧视性待遇以及价格控制等等。五.立法结构的变革――单一立法模式分析为迎接电信一体化所带来的挑战,现在的立法体系应当进行一定的变革。但是这种变革到底是在现有立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改良还是建立一个新的单一的立法模式是值得探讨的。由于仅靠现存立法机构的进一步合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立法的重复和混淆,单一的立法模式看起来更加适合电信一体化后的信息社会,尤其值得关注。具体来说,单一的立法模式具有如下优点:1.有利于监控整个通讯市场由于通讯市场是是电信、电话、广播以及信息技术市场的融合,存在不同产业的联合或是合并,只有单一的通讯管理部门能够有能力和可能在宏观上监控整个通讯市场并能够评估对某一领域的决定对另一领域的影响特别是涉及跨领域问题的处理。2.有利于减少机构重叠带来的不确定性在多机构管理的模式下,由于有不同的立法机构以及管理机构,人们常常会觉得无所适从,尤其是在还没有深入了解相关领域的情况下,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找何部门解决问题。而在单一的立法模式下,经营者或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不需要再为不知道应该找何部门解决问题而烦恼了,因为有且仅有一个通讯市场管理机构,所有的问题都可以在这一机构得到解决。3.有利于立法的一致性作为管辖领域互相重叠的结果,不同的独立立法机构倾向于根据其自身的考虑来进行立法,基本上不考虑其对重叠领域的影响。这样的立法势必会造成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不一致。在单一的立法模式下,这种情况将会被改变。最适合电信一体化后的通讯市场的法律的协调、政策的一致将成为立法的主旋律。4.有利于立法和监督的有效性对于电信一体化后的通讯市场中存在的仍具备一定特点的领域,单一的立法机构仍可以通过设立下属部门的方式来加以特别的管理,同时作为同一机构的共同部门,通过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可能消除独立的机构各处立法的不协调的风险。另外由于部门存在共同的上级机关对其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必然能够提高相互间合作的效率。5.有利于节约社会财富与多机构立法模式相比,单一的立法模式可以消除不必要或是重叠的部门,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大规模减少支出。这样单一的立法模式将更加经济,有利于节约国家在这方面的支出,节约社会财富。与立法模式密切相关的另一问题是法律适用的问题,即如何平衡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特别法规在电信一体化后的通讯市场的关系的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原则无论在任何产业或领域都应当适用,但是由于其过于广泛,不能完全适合于具体领域的自身特点;而通讯市场的特别法规也不能够脱离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 而存在。因此,笔者认为二者的关系是互补的,而不是互相替代的。上述的单一立法机构可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指导下,结合通讯市场的自身特点进行相应的立法,从而促进通讯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都权益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六.电信一体化给英国立法体制带来的影响对于电信、电视及广播等产业,英国现在采用的是基于其不同产业特征的多重立法体制,部分如下图所示:(图表请打开: http://www.law-lib.com/lw/doc/1337.doc ;)为就电信一体化对英国现存的法律体系的影响作出相应措施,英国议会文化、媒体及运动委员会就电信一体化对英国经济的影响展开了一系列的听证和辩论。11对于立法模式的改革,主要形成了两大意见:一派以英国电信办公室为代表,认为应将现存的立法模式改革为双重立法模式,即仅留有两个主要的立法机构:电子通讯标准局和电子通讯委员会,12其管理的范围如下图所示:无线电管理局及独立电视委员会反对这一结构,坚持认为根本就没有办法明确区分内容/文化和社会公共政策信其他经济考虑。在仔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委员会作出的结论竟然比电信办公室还要激进,认为应当设立一个单一的横跨整个通讯市场的立法机构,称之为“通讯规范委员会”,由该机构全权负责广播、电信和通讯基础设施的立法工作。13对于这一问题,英国政府起初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态度,并在与电信一体化相关的政府绿皮书中表述了 一种“等着看”的态度,以防止立法过于超前所带来的风险。14英国政府支持保留现存的立法体系,同时宣布主要的立法机构将增进相互间的合作。另人感到惊奇的是,英国政府的态度在2009年12月发生了重大转变。在政府白皮书中,英国政府计划为通讯业和媒体业设立单一的立法机构,通讯办公室,由其管辖电信、电视以及广播等领域,无论是经济范畴还是内容范畴。结论由于电信一体化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而是对全球的技术、经济、社会及法律产生广泛影响的普遍现象,中国必然会受到其影响。对于中国来说,现在这一领域仍没有太多的研究,基本采取广电部负责广播电视、信息产业部负责电信的分而治之的模式。具体到某些案例来说,为防止出现垄断或是在某些领域内减少竞争而人为的采取种种过激措施更是在实际上为电信一体化设立了障碍。但不管如何,电信一体化正向我们走来,这一结果并不因我们对其采取何对态度而有丝毫的改变。中国在电信一体化的过程中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讨论和解决:到底那种立法模式适合中国?如何在新的通讯市场中处理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特别法规的关系?如何采取适当步骤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的总体目标?等等。为此我们应当努力进行研究,采取积极的态度和稳健的措施以迎接其带来的种种挑战,否则我们将会在即将到来的信息社会的竞争中被其他国家远远扔在后面。1 Green Paper, 'On the Convergen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Media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ctors,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Regulation. Towards an Information Society Approach', Brussels, 3 December 1997, European Commission2 Office of Telecommunications3 'Beyond the telephone, the television and the PC III'(3/98)-see www.oftel.gov.uk 4 Telecommunication Law(first edition, 2001), by Ian Walden and John Angel, Page 4085 'Regulatory Implications of Internet Telephony', Computer and Telecommunications Law Review, Ian Walden, 19966 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7 TCP/IP(传输控制协议/网间协议)是一种网络通信协议,它规范了网络上的所有通信设备,尤其是一个主机与另一个主机之间的数据往来格式以及传送方式。TCP/IP是INTER-->的基础协议,也是一种电脑数据打包和寻址的标准方法。8 “广播”系指将无线电信号或电视信号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出9 vodafone和BT Cellnet是英国最大的两家移动电话运营商,此外英国还有T-mobile,Orange, Virgin移动电话运营商。10 Article 81(1): "The following shall  ;be prohibited as incompatible with the common market: all agreements between undertakings, decisions by associations of undertakings and concerted practices which may affect trade between Member States and which have as their object or effect the prevention, restriction or distortion of competition within the common market.", EC Treaty11 Fourth Report of the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Select Committee inquiry into the Audio visual Communications and the Regulation of the Broadcasting , May 199812 OFTEL‘s Second Submission to the Select Committee, 'Beyond the Telephone the Television and the PC III', dated March 1998,13 'The Multi-Media Revolution', May 199814 'Regulating Communications: Approaching Converge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July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