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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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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地理条件合理选择社会形态现代化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归纳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后写道:“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苏联人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不够确切,以原始社会代替亚细亚社会,归纳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其低级阶段)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理论。

20世纪30年代,中国人在进行了关于中国社会史问题的大讨论之后,按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理论,把夏商周三代确定为奴隶社会,战国以后确定为封建社会,并认为至迟在明清时期,中国已经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按照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的说法,“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中国也会缓慢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

几十年来,许多人认为经苏联人修改后的形态更替理论虽然比较清楚,但也更加绝对化,绝对化的结果是产生了许多疑问:“亚细亚社会”真是原始社会吗?夏商周是奴隶社会的依据何在?战国以后的社会符合封建社会的特点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为什么没有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本文根据地理条件,应用经济学原理探讨社会形态的基础,并对不同社会形态的关系予以分析。

一、亚细亚社会不是原始社会

“亚细亚”的本意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亦即东方。在西欧人来,从埃及经两河流域、伊朗高原、印度半岛到中国、日本甚至澳大利亚、新西兰,都属于东方,他们把“东方”这一广阔地域笼统地称为“亚细亚”洲,简称亚洲。由于四大文明古国埃及、巴比伦、印度和中国都位于东方,所以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无疑就是指存在于四大文明古国的生产方式。根据我们对中国情况的了解,以农户家庭生产和生活为基础的小农结构是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特点。由于文明古国几千年来的生产方式一直没有多大变化,直到资本主义扩张到这里时还保持这样的小农结构,所以把它作为原始社会形态显然是不妥当的。那么马克思为什么把亚细亚社会作为古代奴隶制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呢?

晚年的恩格斯在研究家庭问题时曾经谈到这一原因。马克思提出社会形态的1859年,人们还没有开始研究家庭演变的历史,但当时就已经知道,氏族的规模大而家庭的规模小,所以人们普遍以为氏族制度是由家庭(或家族)制度发展起来的。由于希腊、罗马的古代社会产生于氏族制度(解体以后),而埃及、巴比伦、中国等文明古国却仍然是以家庭农户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这就有理由认为古代奴隶制生产方式是文明古国亚细亚生产方式发展的结果。由于亚细亚社会的产生也确实早于古代希腊社会,于是马克思就把亚细亚社会和古代社会看成是依次演进的两个社会形态。

1877年,摩尔根在他的《古代社会》一书中阐明,家庭有着长期演变的历史,以血缘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的原始形态是氏族,它在世界上曾经普遍存在,而家庭和家族的各种形态,则是氏族解体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这样,实际情况就与人们原来所认为的相反,不是家庭发展成氏族,而是氏族发展为家庭和家族。于是,以家庭农户为基础的亚细亚社会,就肯定是氏族社会经过长期演变发展才形成的社会形态。由于苏联人无法合情合理地解释亚细亚社会,于是他们把亚细亚社会一笔勾销,在它原来的位置上放入了原始社会。但是这样一来,从原始氏族组织发展起来的社会,都要首先经过奴隶社会阶段。这一教条主义的历史框架,给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研究设置了许多障碍,也引发了许多无谓的争论……

无论如何,本来意义上的亚细亚社会,与苏联人用以代替他的原始社会根本不是一回事。

二、中国没有经过奴隶社会

我们知道,世界历史上最典型的奴隶制国家存在于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方,也广泛地利用奴隶进行生产,雅典是古代希腊最著名的城邦,它把战争中大量的俘虏变为奴隶,依赖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发展了工商业,奴隶们“在监工的监督下在房屋很大的手工工场内一起工作”(恩格斯语),产品销售到地中海沿岸的广阔地域。罗马帝国时期的意大利境内,也曾经有过许多面积巨大的庄园,由少量奴隶照管牛羊经营畜牧业,或者使用大批奴隶经营园艺业,产品则在城市市场上出售。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方,种植园主利用大量黑人奴隶从事单一作物(例如棉花)的生产,为欧洲和北美的工业提供了大量原料。

经济人选择与社会形态

容易发现,以上利用奴隶劳动的共同特点就是为市场进行批量生产。那么,市场的存在是不是奴隶制生产的必要条件呢?

理解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关键是把奴隶看成是能够思考并具有个人追求的经济人。由于奴隶劳动没有任何报酬,所以他们在工作中总想消极怠工,被逼无奈就会逃跑或反抗,这一情况要求利用奴隶劳动的人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很容易理解,监督单个奴隶劳动,剥削收益显然不能补偿监管费用,所以在经济上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只有当大批奴隶集中在一起劳动,生产单一产品时,每个奴隶所分摊的监督管理费用才比较低,利用奴隶劳动才是划算的。但是,由于单一产品不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求,所以单一产品生产者必须依赖市场进行交换,这样,市场的存在就是实行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前提。

按照恩格斯的看法,罗马奴隶制的消失,正是由于丧失了市场条件。“罗马帝国的田庄田产及其园艺业,随着领主的贫穷和城市的衰落而失败了,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大庄园经济,已不再有利可图。无论在乡村的大规模的农业方面,还是在城市的工场手工业方面,它所提供的收益都不能够补偿劳动的耗费,因为销售它的产品的市场已经消失了。帝国繁荣时代的庞大的生产,已经收缩为小农业和小手工业,这些小农业和小手工业都不能容纳大量的奴隶了。只有替富人做家务和供他过奢侈生活的奴隶还存留在社会上。”可见,收益不能补偿劳动消耗,是奴隶制灭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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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看,利用奴隶劳动还与行业的特点有关。手工业是便于集中在房屋或院落中进行生产的,因为手工业的劳动场所固定,也便于计件规定劳动任务,监督管理费用比较低,这就便于利用奴隶劳动。农业耕作却根本不同:要防止在没有围墙的野外进行田间耕作的奴隶逃亡,需要花费很大力量进行监管,这在经济上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大部分农活也不便于计件确定劳动成果,这就要求劳动者有很高的自觉性,而奴隶劳动显然不具备这一主观条件;最后,大部分农产品都低值笨重(重量大而价值低),承受不了远距离的运输费用,无法销售到范围广阔的地区,所以根本不适合于批量生产,因而不便于奴隶劳动。历史上在农业中利用奴隶劳动的,都是生产畜牧、园艺产品和棉花、橡胶等工业原料产品,因为它们价值较高,能够承受较远距离的运输费用,适合于供应范围广阔的市场,因而适合于批量生产。那么,中国的夏商周时期,具备不具备利用奴隶劳动的条件呢?

在夏商周的大部分时期,铁器还没有出现,生产力还非常低下,手工业产品不可能批量生产,所以手工业中不可能利用奴隶劳动;从农业方面看,当时也不存在销售高值农产品的市场,所以农业中也不存在利用奴隶劳动的条件。因此,那时中国不可能存在在奴隶制生产方式。

中国不存在奴隶制生产方式,也早已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认识,例如普列汉诺夫在其《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一文中就明确指出,由于特定地理环境的影响,在中国、埃及等国家的原始社会解体以后,并没有导致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出现。当然,不存在奴隶制生产方式并不等于说中国从来没有过奴隶:奴隶劳动有自己的特点,罗马帝国大规模的奴隶制生产消失以后,家务劳动中的奴隶还长期存在。中国也曾经长期存在为宫庭服务或为富人做家务劳动的奴隶。但家务劳动不能代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我们不能以家务劳动中存在奴隶劳动而断言中国存在奴隶社会。

三、封建的本意和西欧封建社会

随着日耳曼人的入侵和罗马帝国的灭亡,西欧逐渐形成了封建主义和庄园制度,封建主义的特点是层层分封,最后在国王以下形成了公、侯、伯、子、男五等贵族,各级封臣都对他的封主承担义务,最主要的义务是在战争时提供一定数量的武装士兵,“封建”一词就是指这种分封。下层封建主都拥有自己的庄园,因而称为庄园领主。庄园的耕地都分成长条形小块,领主自用的耕地和农奴的份地互相错开。农奴要自备家具和牲畜在领主用地上耕作,还要有一定时间替封建主服其他劳役。这种剥削方式通常称为劳役地租。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思(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其《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用经济学原理阐明了西欧封建主义、庄园制度和劳役地租形成的基本原因。西欧的土壤、气候条件使得食物消费品的种类非常复杂,动物性食品一直占相当比重,许多产品不便于长期保存和远途运输,因而不易集中利用,所以国王和大封建主无法直接以消费品的数量来确定其臣属的义务。另一方面,当时货币经济还不存在,没有可品交换的市场,所以也不能以货币来确定臣属的义务。这些条件决定了国王和大封建主无法建立常备军以保护他们所管辖的广阔地域,于是,只好分封其部属并要求他们在战争需要时提供士兵并负责装备和给养,层层分封的结果就形成了典型的封建制度。

以庄园为基本生产和消费单位的社会结构,也是与西欧特定的客观条件相适应的。在封建制度形成后的很长时期内,西欧人口稀少,庄园之间还存在着广袤的荒野,荒野上不时有盗匪出没,携带货物在荒野上旅行要冒很大风险,所以没有人将日用品运输到广阔的村落进行销售,这就迫使庄园必须生产自己所需要的大多数产品,只有庄园无法生产的盐、铁等必需品以及丝绸、珠宝等奢侈品,才从外来商人处购买,于是西欧各地大都形成了以庄园为基本生产和消费单位的社会结构。

经济人选择与社会形态

但是在定居的农业生活中,总有人企图通过偷盗或抢劫获得产品,这就迫使农民对庄园或村庄进行保护。依靠远处的国王对庄园和农户进行微观保护是不现实的,于是庄园领主就承担了保护庄园和农户(农奴)的职责。另外,庄园的住户在生产和生活中也会发生纠纷,于是领主的另一个职责就是为农户解决纠纷(提供公正),作为提供保护和公正的回报,农户则为领主提供劳役(地租)。保护和公证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庄园人口越多,平均每个农户(农奴)所分摊的保护费用就越低,领主的收益也越大,所以每个领主都对庄园人数十分关心。农奴中如果有人感到难以忍受领主的剥削,就会逃到其他庄园谋生。如果他逃到其他庄园后处境确实能够有所改善,就会吸引更多的农奴做出逃跑的选择。农奴逃亡的可能性规定和限制了领主对他的剥削程度,如果剥削没有超出这一程度,那么农奴逃到其他庄园就不会获得更好的处境。现实生活中领主和农奴的关系,就是在领主之间这种对劳动力相互竞争的作用下形成的。

与封建主义形成的原因类似,庄园领主之所以实行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也是在缺乏市场的条件下由消费品的复杂性决定的。消费品的复杂性使领主和农奴很难就交纳的产品达成一致(谈判费用很高),即使能够达成一致,在实际交纳时也很容易产生纠纷(实施费用很高),因为许多产品不易测定数量和质量,消费时间和产出时间也难以吻合。这些困难使人们力图寻求交易费用较低的方法,于是就形成了投入分摊和产出分成的劳役地租的形式。不过,在投入分摊“契约”中,农奴分摊的主要是劳动(力),在为别人工作时,劳动者总是有消极怠工的倾向,而对他们监督显然是得不偿失的,于是便于从劳动结果上衡量劳动投入的方法被人们发明了出来,这就是把庄园耕地分割成条状,使领主用地与农奴份地错落相间,这种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农奴在领主用地上劳动时的偷懒行为,因为如果紧临的耕地产出差异过大,农奴是无法推托责任的。

可见,西欧层层分封的封建主义政治制度,以庄园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劳役地租的剥削方法,条状相间的耕作形式,都是经济人在特定客观环境下合理选择的结果。

四、小农社会与封建社会根本不同

与中世纪的西欧显著不同,从战国到清朝,中国最基本的经济结构是小农经济,最基本的社会组织是血缘宗法组织,最基本的政治结构是以县为基础的专制王朝统治。我们以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为例,分析这些特点形成的原因。

黄河流域属于温带季风气候,年降水量六、七百毫米,并且夏秋多雨,因而有利于农作物生长,所以古代农业主要靠天收成(利用井水和渠水灌溉是后来的事)。在这种环境下,单个农户不与其他农户结合完全可以进行生产。单家独户生产也不牵涉与其他农户分配产品的问题,为自己劳动可以充分发挥生产积极性。因此,最迟从春秋战国时代起,这里就形成了以农户为生产和生活单位的松散的社会结构。每个农户大约五六口人,一般以一对成年夫妻为核心,男耕女织。农户不能再小,再小就不能实现其生产功能(生活资料生产和人口生产);它也不适合于再大,再大只是使生产规模外延式扩大,对提高生产效率并无益处,却无端增加了管理费用,引起分配中的矛盾和斗争。从经济学上说,中国的农户正好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于是两千多年来,尽管有数十次的农民起义和改朝换代,农户本身也生生灭灭,但是小农经济结构却保持不变。新中国成立后曾经用强力消灭小农经济,但这一实践却使中国农业走了大弯路。

单个农户能够生产的环境也使中国形成了弟兄平分家产的遗产继承制度,所以不论多大的家庭都会因弟兄们平分家产而分解为小农。历史上黄河流域很难找到连续几代的大地主庄园,就是由特定的遗产继承制度造成的。农户长期繁衍分化,就形成了有共同祖先、共同坟地、共同族谱和共同宗祠的宗族。

宗族制度能够延续几千年,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惜直至现在,其合理性只有极少历史学家所认识。

首先,共同使用大型用具和设施,是宗族得以延续的重要原因。当弟兄们最初分家时,犁、耙、耧、水车、马车等大型用具以及磨房、水井等设施不易分割,所以分立后还往往共有一些大型用具和设施。另外,特定农活(例如夏收麦场打麦)的“适度规模”较大,需要较多劳力共同合作,这就使得已经分立但仍然共有大型用具和设施的农户形成合作或互助关系,这种合作互助也维持和加强了同宗农户的关系。

其次,共同操持婚丧大事,是宗族得以延续的又一重要原因。婚丧大事需要很多人手帮忙,单个农户是无力应付的,所以农户举行婚丧大事必须依赖宗族帮助。婚丧大事的组织、指挥者,都是宗族中有威望的成员(例如族长等),他们在组织、指挥婚丧大事中付出了心血和劳动,他们获得的是个人在宗族和社会上的威望(无形价值)。共同操持婚丧大事,无疑也是宗族凝聚力加强的重要原因。

最后,宗族还有一种重要功能,这就是解决同宗农户的纠纷。由于宗族都由农户分立而成,所以农户的院落和耕地往往同宗相邻,这一客观条件使得农户生产和生活中发生纠纷的对方大都属于同一宗族,于是宗族组织也常常为同宗农户解决纠纷。从这一角度看,宗族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为同宗农户提供“公正”。

经济人选择与社会形态

不过,宗族没有什么强制手段,即使解决族内纠纷也并不总是有效的。如果纠纷发生在不同宗族的农户之间,往往需要由宗族首领出面解决,解决不好有时会导致宗族之间的群斗。宗族之间的群斗当然对人口多的大家族有利,而小家族在解决纠纷时则必须考虑对方的势力。从这一角度看,宗族还有保护族人(农户)不受其他宗族侵犯的功能。

但是宗族无法对付大规模的外来抢劫,这就需要依靠更大规模的政治单位。黄河流域地面辽阔,地理条件相对单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较为稠密的人口,村庄之间已没有多少荒野,有组织的盗匪团伙没有多大活动余地。在这种环境下,农户对保护的需求,也不象西欧农民那样迫切,一支小规模的武装就可以对较大范围进行流动保护,于是中国就形成了由县衙掌握少量衙役,对县域内的农户提供保护和公正的制度。历史上周武王灭商后曾经分封了许多诸侯国(有点类似于西欧的分封),那时一个诸侯国也就与现在一个县的范围差不多,实际上就是一个提供保护和公正的基本政治单位。春秋时期诸侯国逐渐兼并,规模越来越大而数目越来越少,到战国时期形成“七雄”,最后由秦始皇完成了统一。政治单位扩大有利于对社会的宏观保护,但对社会提供微观保护和公正的职责一直是由县衙来执行的。县域范围内的刑事、民事案件,都由县太爷(县令)一手处理。距县城几十里的农户也要到县城解决纠纷,显然很不方便,所以才由宗族组织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向松散的社会提供保护和公正。从提供公共产品的角度看,古代农村中广泛存在的宗族,实际上是政治统治机构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许多历史学家注意到中国的乡村名义上虽然名义上处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之下,但实际上却是以乡绅为首的一种广泛的自治,只要向国家“完粮”,官吏并不干涉乡村的事务。农村的文化精英(“秀才”)、社会精英(族长政治精英(保长、甲长),往往都出自经济上的富户(土话叫“财主”,共产党搞时所划分的地主、富农或富裕中农),或者也可以说,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精英是三位一体的,他们维持了农村稳定的社会秩序。

中国消费结构单一,吃穿两方面最基本的消费品是粮食和布匹,这两种物品便于衡量和支付,也便于长期保存和远途运输,所以国家早就把粮食和布匹作为赋税征收,并以它们为基础组织常备军对整个社会进行宏观保护。宏观保护也具有规模经济效益,国家规模越大,单个农户的保护成本就越低,所以统治者都力图扩大统治范围,人民也拥护建立统一国家。为便于管理,国家在县以上设有省、道、府、州等统治机构,县以下则通过乡、里、保甲等基层组织向农户征取赋税。

很多人早就发现,在世界的任何地区,小农结构总是形成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但对何以出现这一情况却缺乏令人信服的分析。我们用公共产品理论将其原理分析如下:

我们知道,定居的农业生活必须有人提供公共产品才能够生存,而政府的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而以税收作为报酬,农户则以向政府缴纳赋税而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我们可以把“公共产品”分解为宏观和微观两部分。宏观上主要是抵御外部侵略而使居民安居乐业,这一“产品”只能由中央政府提供。在传统社会的正常条件下,宏观保护的费用是稳定的(特殊情况下当然例外),农民不需要有太高的负担;就微观来说,公共产品又主要是由宗族提供的,县衙(代表国家)提供的本来就不多,一个县的农户只需要负担少数几个公务人员,所以费用也不高。因此,一般情况下国家征收的赋税并不重。历史上在军阀混战中,潜在统治者为了争取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也不敢过分搜刮农民,他们的竞争实际上使农民获得了“选择”公共产品提供者的机会,谁提供的公共产品“质优价廉”就接受谁。历史上新的统治秩序建立以后,农民的负担总是有所减轻,基本道理就是如此。普通农民都懂得,即使换一个统治者,他的负担也很难再有多大减轻,所以只要国家提供了宏观保护,他就认为应当如数交纳赋税。传统的历史学家往往责备农民不知道参与政治权力的分享,这一指责没有多少道理。因为在这样简单结构的社会中,实在没有什么可供农民参与讨论的政治问题,农民不要求分享政治权力,只不过是不愿意去做对自己无益的事情而已。从政治运行的客观过程看,都是统治者不费多大力气就将政治权力强加给了农民,这就必然形成农民对统治者绝对服从。历史上小农社会都形成了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基本原理就是如此。

小农结构必然形成专制制度,还可以用交易费用原理予以说明。我们知道,任何一宗交易的成功都是需要交易费用的,交易费用可以分解为搜寻费用、谈判费用和实施费用三部分。搜寻费用就是双方寻找交易对象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农户居住场所固定,潜在的统治者很容易找到他的交易对象,所以搜寻费用很低;由于公共产品的价格没有多大讨价还价的余地,农民“购买”公共产品就像我们到不容许搞价的超市购买物品,只能无条件接受对方标明的价格,所以谈判费用几乎为零;就实施费用来说,不论国家是按户、按人还是按耕地面积征收,农民都不具备逃避的条件,如果不是严重灾荒,农民只能照章纳税,所以实施费用也很低。由于整个交易费用很低,所以不论谁“提出”契约条件,对交易“净价”的影响都不大。既然交易一方为单一的主体即国家,而另一方却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农民群体,于是必然形成由统治者提出“契约”条件而由农户直接接受的局面。

经济人选择与社会形态

总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中国以农户为基础的松散结构,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组织,以县为基础的统治制度,以及高居于社会之上的专制主义王朝,都是“经济人”在特定客观环境下“合理选择”的结果。

有必要指出,传统教科书把社会划分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对立的阶级,是根本不符合实际的。在中国的农村,真正的地主户不到5%,规模一般也不大(只雇佣一个长工),并且很容易由分家转化为自耕农。占人口大多数的是自耕农,大致占90%以上,阶级剥削在历史上从来不占重要地位。

与中世纪西欧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也显著不同,中国地主大都雇佣长工进行剥削。从要素价值论原理看,雇佣长工经营土地,地主付出了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粮食),自己则获得了土地价值(地租)、管理收入和经营风险收入。但如果只依靠出租土地,则只能够得到土地价值,收入就会大大降低。所以除非缺乏管理能力,地主是不采用出租土地剥削的。

综上所述,不论是社会结构和政治制度,还是阶级关系和剥削方式,清代以前的中国社会与中世纪的西欧社会都明显不同,按照形态更替理论强行把中国塞入封建社会的框架,实在是“削足适履”。

五、中国不可能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把两千多年的中国归入“封建社会”,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中国封建社会何以那么漫长?为什么没有产生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几十年来,学者门力图在中国“封建社会”内部探寻能够成长为资本主义的因素,就是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学者们对什么是资本主义萌芽,并没有一致意见。人们往往过分强调资本主义的阶级属性,把资本主义看成是“以资本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于是就把雇佣劳动作为资本主义萌芽的主要依据。由于雇佣劳动早在战国时期已经存在,结果从战国到明清,都有人找出了资本主义萌芽的证据。虽然大多数学者认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在明清时期,但他们并不能使不同意见得到统一,因为问题在于判定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准存在问题。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它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传统看法脱离生产力的发展,单单考察属于生产关系方面的雇佣劳动关系,显然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讨论资本主义萌芽何以萌而不发,必须考察“生产力”发展的状况。

大多数人认为,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在于生产技术的突破。例如高中世界史教材就特别指出,生产技术突破是西欧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因。但是善于追根究底的人们回问,生产技术突破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它是偶然发生的,还是具有某种必然性?

现代经济学认为,人类在进行行为选择时都有一个成本和收益的比较问题,有利可图的事情才会去干。诺思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认为,西欧经济兴起的原动力是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增长导致向边疆地区的移民;新老地区自然条件和人口密度的差异使人们生产了不同的产品,引起对交换的需求,促进了市场的兴起;市场兴起刺激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引起了专业化和分工;精细的分工使人们在操作中只需要重复简单的动作,促使人们考虑用机械代替手工,用自然力(水利和风力)代替人力和畜力这就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的成本成本;另一方面,广阔的市场销路又大大提高了创新收益;预期纯收益的提高吸引许多人致力于发明创造活动,于是西欧出现了一系列的技术突破。这样,诺思就用成本收益原理令人信服地阐明了西欧出现技术突破的原因。不过在我们看来,人口的自然增长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但它在其它地域却并没有成为经济兴起的原动力。可见,关键问题在于人口增长能否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因为西欧生产技术突破的原动力是市场盈利的刺激。

诺思也阐明了西欧市场发展的有利条件,一是西欧自然产品差异大,不同地区存在明显的“比较利益”,例如尼德兰(现今的荷兰、比利时),面积只有七万多平方公里,但其自然条件复杂多样,引起产品差异较大,刺激了交换的需求;二是西欧天然运输条件好,有许多便于通航的河流,运输费用低廉,这就使得各地的“比较利益”能够实现。

与西欧的自然条件几乎完全相反,中国产品差异小,陆路运费高,是不便于商品市场发展的。例如中国文明本部的黄河流域,面积比荷兰、比利时的总和大十倍以上,但是这里的等温线和等降水量线稀疏而且平行,大致都呈东西方向。从现今陕甘交界处向东一直走1500公里到山东半岛东端,各地的土壤,气温和降水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导致自然产品基本相同(古代都是夏麦秋粟),因而没有交换的必要。虽然南北方向上土壤、气温和降水有一些差异,但是没有南北方向的河流,产品交换只能通过陆路运输。在古代条件下,陆路运费大概等于水路运费的30倍,一般商品根本承受不了这样高额的运输费用,结果南北方向有差异的产品无法实现交换。从成本收益的比较看,中国农民将自己的产品运到有差异的地区交换所需要的产品,比自己直接生产所需产品还要花费更高的代价,于是人们的“合理选择”就是调整产品结构来满足需求,结果社会就长期维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基本产品的交易市场无法发展,是中国没有产生市场经济,从而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因。

中国产品差异小,陆路运费高,从事基本物品的交换无利可图,商人们为了赚钱,只好行奸弄巧或者贩卖盐铁等违禁物品,所以百姓都把商人称为“奸商”,战国时期的思想家韩非则干脆把商人看作盘剥农民的“蠹虫”(《五蠹》)。基本物品的交换无利可图,也决定了统治者很难从商业中获取多少税收收入,在统治者看来,商人对社会的积极作用还抵偿不了他们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对其收税还不够管理费用),所以历代统治者都重农抑商。过去,人们总是把统治者实行“重农仰商”政策归咎于统治者的短视,并认为这一政策是导致商品经济难以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根据我们的分析,不是“重农仰商”政策造成了小农经济和商品市场的萎缩状态,而是农业和商业的实际状况使统治者“选择”了重农抑商政策。

最近有人把康熙皇帝与同时代的彼得大帝和路易十四进行对比,认为彼得大帝和路易十四都极力发展工商业,为他们国家的强盛做出了贡献;但康熙皇帝却固守传统,为中国的衰落种下了祸根。这一看法其实是很肤浅的,因为它没有考虑到政策选择的客观基础。在十七世纪后期,荷兰与英国都早已因发展工商业而强盛起来,欧洲的帝王们都由此认识到发展工商业的重要性,于是彼得大帝和路易十四才“选择”了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康熙皇帝所处的客观环境却根本不同,当时整个亚洲还都是传统社会,商业的重要性还没有表现出来,任何人也不可能凭空认识到这一点,在那样的环境下,康熙皇帝也只能选择那样的政策。考虑到直至时代,国家还严厉制裁农民的弃农经商行为,就没有任何理由责备康熙大帝的政策。说如果康熙皇帝更具有远见卓识,中国在十七世纪就能够赶上世界前进的步伐,就好象说如果比尔·盖茨早生200年,世界就会早200年进入微软时代一样可笑。

六、对形态理论的宏观认识

考察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归纳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四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并不是必然结论。普列汉诺夫在其《唯物主义史论丛》和《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中,在几乎逐句阐述马克思那段历史唯物主义名言时,对形态依次更替理论却只字未提。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一文中,普列汉诺夫专门谈到了形态理论,他认为,马克思在了解氏族和家庭的真正关系以后,就会改变对亚细亚社会和古代社会关系的看法,因为“这两种经济制度的类型,每一种都是生产力在氏族组织内部成长的结果”,它们可以是两种并列的社会形态。

这一结论的不科学之处,马克思在世时已经发现,他在对摩尔根所著《古代社会》一书的批语中写道,“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一开始就是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这一批语表明,他已经认识到,奴隶制和封建制也可以是并列的社会形态。

现代俄罗斯学者认为,人类历史有两大基本类型,即特殊的西欧类型和普遍的亚细亚类型。氏族制度解体以后,西欧先是形成了奴隶社会,依次发展到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世界其他地区则普遍形成了亚细亚社会。按照他们的看法,形态更替理论只是一个概括了西欧社会特殊发展过程的理论。

在我们看来,即使用来概括西欧的发展过程,形态更替理论也显得牵强。

首先,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亚细亚社会和古代(奴隶制)社会产生于不同地区,他们并不具有前后相继的关系。

其次,典型的古代(奴隶制)社会存在于希腊、意大利半岛,而典型的封建社会却产生于北海沿岸(英、法、荷、比等国),这两种社会形态也不具有继承关系。再次,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社会也很难说具有必然的继承关系。因为它们所依赖的自然地理条件并不相同:封建社会主要依赖于西欧的微观自然条件,这一条件使得农户不能单独生产和生活,所以形成了庄园制度这一条件又使得统治者不便于建立常备军以对广阔地域实行有效统治,所以形成了封建主义(层层分封)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则依赖于西欧的宏观地理环境,在这一环境中,各地自然产品差异大并有水道相连,因而适合于发展商品市场。典型的封建主义和典型的资本主义先后出现于西欧,不是因为这两种社会形态具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在诺思看来,封建主义在十五世纪已经消失,它让位于民族国家,两个世纪后才有资本主义的出现),而是由于西欧既具有适合于封建主义生存的微观条件,也具备资本主义产生的宏观环境。当然,在历史进程中,人类首先只能利用微观条件,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利用宏观环境,这就出现了西欧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前后相继。可以设想,如果西欧只具有封建主义得以形成的微观条件而不具有资本主义得以产生的宏观环境,那么封建主义和庄园制度就会向传统的亚细亚社会那样一直维持下去。

最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也需要重新认识。一方面,社会主义出现于俄国、东欧和东亚等传统的亚细亚社会之中,它们并不是资本主义的继承者;另一方面,不论是由封建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荷、英、法、德、西,还是由欧洲人直接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美国和加拿大,不但都没有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且也看不到进入社会主义的任何迹象。事实并未表明资本主义必然要发展到社会主义。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社会发展的道路是多元的。在氏族社会解体以后,在暖温带半湿润地区的黄河流域,形成了典型小农结构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在地形复杂且为地中海气候的希腊、意大利半岛,形成了典型的奴隶制生产方式;而在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地中海沿岸,则形成了典型的封建生产方式。世界其他地区的生产方式都不太典型,但大都是以小农结构为主,类似于亚细亚生产方式。后来由于丧失了市场条件,南欧典型的奴隶制消亡,演变为与亚细亚方式差不多的生产方式;北海沿岸由于具备发展商品市场的有利条件,人们发展市场经济,创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是更早脱离氏族制度而形成亚细亚社会的文明古国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却一直维持着小农社会的古老状态。

第2篇

一、社会管理在我国的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进行了具有社会管理性质的工作,但并未形成与之相应的理论。解放初期,为稳定全国社会生活秩序,我国政府结合社会的发展曾经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调动一切资源完成了工业化体系的建设。1979年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促使整个社会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为形成有序的社会管理局面,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从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住房、城乡关系等领域,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涉及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管理体系。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在我国具体而言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优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的政府“全能”的一种社会管理体制,改变了以前旧中国社会分散的状况;在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是以国体为单位的经济基础体制;城市人员社会管理是以街道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四基础管理体制是以单位制度、户籍制度、职业身份制度和档案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流动管理。社会管理体制的建立为我国在非常薄弱的经济基础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极大地增强了国家对社会的组织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但是,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也存在固有的缺点,一是所有就业社会人员都由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单位所管理与控制,不利于社会的正常流动,使社会缺乏活力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制度的不断变迁。二是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和社会,成为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全能型政府,不但行政管理成本很高,而且在把一切权力集中到政府的同时,也把一切责任都集中到政府,社会自身缺乏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巨大社会变迁的规模之大、速度之快、波及之广、影响之深、势头之猛,在世界现代化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在许多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社会变化的挑战,为此对于社会管理的研究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重视,社会管理的概念和理论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

二、社会管理的定义

如对于什么是“社会管理”,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看法。从不同的角度学者对社会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定义,学界对上述四个问题进行了不同解答,对社会管理概念形成了不同的定义,总体而言,国内学者主要从三个层面对社会管理做出了界定,第一种界定从国家管理角度看,有学者将社会管理定义为:国家通过自己的权力机关或授权部门依据一定的规则,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干预、协调、调节、控制等行为,它是政府以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管理行为。第二种界定从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界定社会管理的内涵,认为它实际上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杜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的过程。以上两种对社会管理的定义突出了国家、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但从社会实践角度看,其定义有十分明显的局限性,首先社会管理涉及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实施社会管理的主体也不应局限于国家和政府层面,其次在这种概念定义下国家作为唯一主体凸显的是国家、政府行政管理式的“硬”管理模式,而忽视了国家及各社会管理主体的引导作用。第三类社会管理的定义区分了广义的社会管理和狭义的社会管理,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较前两种定义,第三种定义中社会管理的主体包括了社会成员组成的专门机构,但与前两类定义相同的是,该类定义依然强调社会管理的管理监督方面,而忽视了社会管理中的引导、调节等“软”管理,而且广义和狭义之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实际上,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第三种定义突出价值诉求和管理目标但没有指出社会管理的内容。基于以上对社会管理概念的分析和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现状考量,我们可以把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即规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控制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公正、对应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这七条既是我们所理解的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也是现阶段社会管理所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社会管理的核心是保护、维护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正,这是一个价值尺度,没有社会公正,协调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谈不上。没有社会公正,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就难以化解。只有在规范行为、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保持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的目的。基于以上考量,我们可以把社会管理界定为: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和规章制度下,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政府、社会、企业和公众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防范社会风险,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管理活动。通过这个界定试图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管理的概念和范围,二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三是社会管理的目标。

三、社会管理与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的概念区分

我国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但缺乏相对独立的概念和明确的研究范围,通过上述三种社会管理的概念分析,不难看出其与公共管理的概念是十分相似的,而社会管理未来必将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甚至成为一门专业的学科,这就势必应与其他相似学科进行区分,在现阶段社会管理与公共管理概念相区分是十分必要的,公共管理从产生意义上讲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包括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组织和以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与社会管理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二者的相似性在于:(1)公共管理不仅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而且更强调社会公平,同样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也是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和谐发展。(2)公共管理的主体不只限于政府也包含了各类社会组织,同样社会管理的主体也应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各类社会组织也应包含各类民间组织,市民团体等各类组织参与其中。

第3篇

企业的经济管理通常由建设管理转为经营管理,且建设转为经营角色的过程较长,大部分人以建设成就作为经营管理的本钱,不加以开拓思想,创新思路,不主动深入市场观念,对市场前景不进行细心琢磨研究,容易导致与市场经济脱节。目前大多数企业人员缺乏电力生产及其运营经验,若稍有沟通不到位的地方,对生产成本不能加以估算,易导致经营不善等不利的局面,转向经济管理则无法开展到底。由于电力行业长期处于垄断地位,使得企业管理不能居安思危,忽视企业的经营与效益,对经济不加以合理规划与控制,造成了电力企业的内部经济建设相当薄弱。譬如项目工程不能给出合理可行的预算管理,当然其规划到实施,也是受相关部门与人员的影响的。所以,制定人性化的人员管理制度和财务规划制度对于建立健全的经济管理型电力企业也是尤为重要的。现代电力行业需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经济管理手段,对电力行业的发展进行实时的分析、控制和决策,实现经济管理。

二、二次探讨电力企业经济管理原因

国有电力行业发展中,一直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方针,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二,效益第三”为管理体系。电力行业成本管理也是围绕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以经济效益为基础,但此方法在国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下,作用是体现不出来的。此外,国有电力行业管理流程不够优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全面安全经济预控和监督工作不够完善,以及企业整体的效益观念不够清晰。因此,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电力企业转向经济管理型二次探讨是很有必要的。

三、电力企业现状改革措施

(一)明确经济效益与安全的关系

电力企业在市场化条件下的效益关乎其在市场中的生存与否。目前,企业虽重视经济效益,同时也知道“以安全为基础,以效益为中心”,但在实际经营管理中,由于责任、利益的直接关系,加之相关制度的缺失,造成经济效益与安全未能合理化运用,往往安全大于经济效益,出现过度维修、改造等脱离市场需求的经营现象,可能导致企业效益逐步降低。由此可见,经济效益与安全关系的重新明确具有重大意义。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有全面的安全培训计划,树立严明的纪律,加强各级人员的责任心,使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形成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为电力企业经济的稳步发展奠定基础。

(二)明确生产管理过程中的成本控制

企业成本控制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种科学管理,包括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此过程中各个环节相互依存补充,集成体系,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投入先进科学技术,使得成本控制管理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起到管理控制与考核的作用。生产过程中,成本预算的编制人员需要关注可能影响价格和定额的因素,比如国家宏观调控及电力行业市场行情的变化等,从而能够把握市场走势,给出切合实际,合理控制的经济预算。

(三)检修、维护及施工外包,逐渐脱离业主管理

由于电力行业改革的不断发展,某些电力企业可能存在仅有资产权,而营业方面交由乙方。比如在某些发电企业中有着这种观念,以运行生产和发电效益为主,维护和检修等仅作为辅助措施维持生产发电的持续性存在。对某些辅措施往往忽略无几,未加以重视,常常在这些方面出现不可弥补的重大事故,那时后悔莫及已晚,从而降低了企业效益,甚至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技术和管理创新为导向,以先进的信息化为动力,以企业雄厚的文化为基础,才能使一个企业在日新月异的现代化市场拥有站稳脚跟的竞争力,电力行业也不例外。只有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生产过程中知识含量和科技含量,才能不断扩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才能使得电力行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四)汇集凝聚力,集中一切优势力量,增强核心竞争力

是否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先决条件,只有具备了竞争优势,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集中优势,扩大对外界的沟通渠道,完善内部的管理层次,提高管理的质量,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立于不败之地。增强电力企业核心竞争力,除了要有熟练、先进的技术力量以外,还需要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和财务管理,促进管理创新,从而促使电力企业能够经济有效的长久经营。电力企业要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统一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及企业的集体荣誉感,造就技术精湛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迎接多变型的市场挑战,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认清形势,创新思维,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结论

第4篇

在美国《商业周刊》1996年12月30日发表的一组文章中,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发展的轨迹,发现了与以往大工业不同的发展趋势,即以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大行其道,于是提出了美国开始了新经济时期。美国所说的新经济指的是已经存在数年的两种广泛趋势:第一种是商业的全球化;第二种是信息技术革命。

经济学家及其他理论学者对新经济的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认为新经济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新经济就等于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化经济、新经济、生物经济、风险经济等等。狭义新经济是指美国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在技术进步和全球化共同作用下所出现的一种相对于传统经济的新的经济形态,它与传统经济的本质区别就是在实现低通涨和低失业率较长期并存的情况下的经济持续增长。

综合上述对新经济涵义的解释,笔者认为:新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或“旧经济”而言的,是指在全球化资源配置和市场开发基础上,以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由高新科技产业驱动,以创新为核心,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大调整。

新经济的特征是:新经济是知识化的经济;新经济是创新化的经济;新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新经济是网络化的经济;新经济是网络化的经济;新经济是科技化的经济;新经济是持续化的经济。

二、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人才的类型及素质

新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具有知识的人力资源意即人才资源是新经济的主体。新经济时代所需的人才,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下面就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人才的类型及素质作概要简述。

(一)创新性人才

创新是新经济时代的主题,新经济是创新化的经济,创新化经济需要的是具有创新性的人才。首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电脑将取代一些机械性脑力劳动。例如:信息的记忆、信息的检索、复杂的计算等都可用计算机——完成。也就是说,计算机的应用,不再要求我们有强的记忆能力,而是要求具有综合的研究、判断、逻辑推理能力,高度的创造意识和创造能力。其次在新经济时代,产品的知识含量增加,逐步形成知识产品。知识产品的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不是设备和工具,而是人的知识的能力,特别是人的创造能力。另外,商品的价值不再是劳动者体力的简单转化,而是劳动者知识的转化。所以,要求劳动者必须有较强的创造能力。最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创新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据科学家研究,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20世纪初为5%——20%,70年代至90年代为70%——80%。信息高速公路联网后,将提高到90%。由此可见,科技创新是发展的关键。唯有全面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等,才能维持经济的竞争力。所以,新经济时代需要创造性人才。

(二)个性化人才

个性化人是创新过程的一种表现形式,任何一个创新计划都体现出个性化的思想。在工业社会,生产是标准化、大规模生产,而在新经济社会,生产是非标准化,甚至可能是单件生产。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中,谁能设计出个性化的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需要的产品,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所以,有的经济学家把新经济称为个性化经济。个性化经济需要个性化人才。所谓个性化人才,就是让其个性得到充分发展。适合学什么,就让其学什么,适合干什么,就让其干什么。有哪一方面的兴趣与特长,就让其在哪一方面发展,当然,个性发展,并不是发展个人主义,更不是否定集体主义。个人的发展必须与社会的需求相复合,必须与所在组织的需求相吻合,这是个人化发展的基本前提。

(三)复合型人才

所谓复合型人才,是指多种专业能力的复合,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复合,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复合。新经济时代很多创造活动是跨领域的,这种创造不可能依靠某种单一知识和单一技能来实现,它必须借助多种知识、多种技能的综合运用来完成。社会越发展,创造的复杂程度越高,高度复杂的创造需要高度发展的能力系统,也就是对知识面的要求越来越宽。实际上,不用说创造,在新经济社会就是应付许多日常工作也离不开综合能力。日本学者有一个明确的表述,“单一能力时代已经结束了,只有具备综合能力的人,才能在现代竞争中获胜”。所以,复合型人才是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同时也是企业的稀缺资源,企业要努力的培养这种资源。

(四)合作型人才

在新经济时代,许多项目只有通过合作的方式才能实现共赢,信息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组织,企业是链状供应,银行是网状服务,信息是网上共享,创新是网点协作,因此,新经济社会是一个人际关系高度社会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需要更紧密的联系和协作,需要借助集体的力量和他人的力量,才能发挥自己的力量,取得事业的成功。也就是说,在新经济环境中,要从事科研、发明、创造,或从事生产与经营,靠一个人的力量难以完成。美国学者比恩等人认为,竞争是工业社会的价值观,而新经济时代的价值观是合作。因此,合作型人才是新经济时代企业所需的人才。

三、企业在新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

新经济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具有创新、个性化、复合型和合作的特点,这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这是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迫切要求。因此,在新经济时代,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根据新时期人才的特点进行创新,除了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笔者认为应该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营造创新文化

在新经济时代,创新和时尚已经成为这个时期的主题,企业的发展需要这种创新的理念来驱动。企业的人才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吸引和留住创新人才已成为企业最关切的问题。伴随着中国经济与科技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员工,思想开放、头脑灵活、技术专精、自信自强、流动性很高。要想吸引这些人中的佼佼者,企业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创新文化。企业应致力于创造一个激励型的、充满创新气氛的开放环境,以利于发明、创造和企业未来的技术研究与展望;提倡挑战性思维。挑战性思维鼓励广大员工对现实状态提出质疑,不断思考和创新,企业为此可能承担一定风险,但企业这种文化氛围和对待风险与失误的态度会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员工的竞争能力,并会以此吸引大批优秀人才;设立共同的目标。企业应设立可以激起人们奋斗精神、愿为事业共同努力的目标,包括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等,在这样的创新环境下,企业的发展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二)实行柔性管理

在新经济时代,知识型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真正才华横溢的人才,往往是充满个性而难以驾驭的,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主动抛弃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组织的共同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依靠共同的信念、互动的心灵进行柔性管理,给员工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和气氛,给他们更多的授权,让他们成为工作的主人,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从而激发员工的创造欲,使潜能和天赋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企业与人才同成长

新经济时代改变了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变化的环境使得企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经济时代的人才时刻在思考着个人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因此,企业要转变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的思路,将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的结合企业起来,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的同时,也让人才能够分享企业的成果,让人才能够实现个人价值,具体强化的因素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个体成长——员工对知识、个体和事业的成长有着不断的追求,存在使个人能够认识到自己潜能的机会。

工作自主——建立一种工作环境,员工能够在既定的战略方向和自我考评指标框架下完成交给他们的任务。

业务成就——完成的工作业绩达到一种令个人足以自豪的水准和质量水平,这是跟组织的需要相关联的因素。

金钱财富——获得一份与自己贡献相称的报酬,并使员工能够分享到自己所创造的财富。这种奖励制成既要适合公司的发展又要与个体的业绩挂钩。

(四)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是在管理过程中,始终将人放在核心的位置,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以便充分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效益。在新经济时代的人才。人才是企业的最重要的资源,是主宰企业命运的主人,企业将员工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信任员工、尊重员工、依靠员工,把企业员工放在管理的主置,围绕着充分利用和开发人力资源而开展管理活动,激发人的活力和创新精神,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和自在的发展,使企业的目标和员工的发展目标达到一致。人的全面和自在的发展是人本管理的精髓,更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的管理需要培养一种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需要一种敬业、进取和宽容的合作氛围。企业文化是“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思想基础,要努力培育共同的企业文化意意识,共同的企业文化意识使得企业成员对企业目标和价值有着共同的理解,从而在行动上达成共识;共同的文化意识还使得企业的发展同经济和社会环境的现实相吻合。企业的用人制度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个性习惯和企业的包容性、创造性,并使其贯穿于每一位员工的言行中,在努力营造企业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同时,提倡各部门形成各自的特色。

四、结语

新经济时代的网络化、知识化改变了衡量企业财富的标准,知识成为企业的战略资产,作为知识承载者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企业的财富和资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更成为其兴旺发达,保持恒久竞争力的关键。因此,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深刻理解人力资源创新理念的基础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创造出适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赵曙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2]司静波.新经济时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问题研究.东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

[3]陈惠雄.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新特点.经济与管理,2001年第7期.

[4]许梦博.新经济与企业文化.企业研究,2002年第4期.

第5篇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得到提升,尤其在前几年“三农”战略目标提出之后,农村经济成为了国家与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内容。其中在农村工作中最为主要的内容便是经济管理,只有保证农村经济管理越好,才能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序性。但是从实际发展角度分析,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在整体运行过程之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针对性的进行分析与解决,以此推动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

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农村是发展农业的重要场所,自古以来,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受到国家政府的关注与重视。“三农”口号提出之后,农村、农业、农民成为了发展的重点,农业经济问题也备受关注,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一免三补”政策之后,我国农村经济成为了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本文中笔者着重分析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由于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制度的制约与影响,传统的管理理念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仍旧占据重要的地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另外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没有被人们所认识,甚至有很多农村基层管理人员认为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对经济的发展没有太大的影响,在农村经济管理活动中缺乏积极性,处理事情多为应付。此外,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比如像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等,这些工作在开展的时候需要国家的政策,但是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少,导致诸多土地承包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阻碍整个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农村债务比较沉重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最为现实的问题便是债务沉重,如果农村债务则会对整个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产生影响。由于受到诸多外界因素与内在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农村财政收入比较低,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或者很多农村基层单位还出现新债与借债的现象。各种类型的债务活动致使整个村级管理部门的经费比较紧张,无法将农村基层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进行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则会对农村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三)农村土地规模过小,农民收益过低

在当前农村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便是土地经营规模过小,比如像部分丘陵地区,如今所采取的经营国民以零散为主,这种地区无法利用大型机械进行作业,从而出现劳动强度大,劳动收益小的现象,这不仅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还会影响农民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在近几年我国扶农、支农口号的提出之后,农民都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承包者,这样一来,则无法扩大农村经营的规模,并且也会逐渐形成“农业大国、经济小市”的发展局面,导致农民受益过低。

二、解决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近几年,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提升中,各种农村政策出现在人们面前,并且这一类政策呈现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领导人员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导致农村经济管理现状不容乐观。针对这种现象,需要加强当代农业领导人员的认识,要让农村领导人员清楚的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另外,还要积极完善各项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执法责任制度,或者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制定相应的法规,从而保证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对农村债务进行合理处理

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利用精简机构、费用包干等方法减少农村资金的指出。为了避免出现新的经费或者债务,还要实现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还需要针对发展需求建设工程,保证管理费用的具体化以及精细化,还要对农村经费支出进行预算与评估,避免出现浪费现象,还能节约公共管理经费。此外,还要采取激励政策,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制定一个科学的激励机制,实现考核工作,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

要想真正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道德素养,对这一类人群进行培训与教育,将工作中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解决。另外,还要积极建立完整的工作体系,对在职人员进行合理编排,提高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权威性以及全面性,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取让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之中发挥出自己的热情,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展的越来越好。

(四)积极增加资金投入

在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时候,需要以高标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加以重视,我国政府部门还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给予经费的补贴。比如像偏远贫困地区,需要给予资金、设备上的支持,鼓励大型机械产品进行作业,将传统格局下农业收益少的局面进行打破,还要给予当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制定特殊的工作要求,争取以经济管理工作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是保障农村经济活动的基础,并且也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因素。积极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能够实现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在本文中笔者从多个角度探析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其中要组建一批高素质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从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多个方面出发,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只有如此,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作者:徐之坤 单位: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1]陆洪彩.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企业研究,2013,14:156-157

[2]管明旺.试论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农经,2014,05:37-38+41

[3]张凤岐.简议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4,36:178+180

第6篇

一、经济全球化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新的世界性经济运行机制的启动,跨国公司、全球金融机构、世界性经济组织等成为主要角色先后登场,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日益加强。全球范围内的组织国际联合、控制资源流向、影响经济生活、引导文化潮流、操纵信息媒体,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社会生活,也对传统的权力运作带来了挑战。哈贝马斯认为,全球化的经济超出民族国家的调控能力,迫使人们去寻找替代方案——如把迄今民族国家所承担的社会福利职能转让给跨国机构。对于政府来说,全球化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为政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间的相互依赖性既有利于用规则贸易取代强权贸易,从而给予发展中国家自我保护的手段,也将为国际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机会。由于在客观上要求分工的深化与市场规模的扩张,全球化也推动着生产从国内区域间分工向国际分工发展,推动着销售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扩张。在追逐规模效益与分工效益的过程中,跨国公司通过投资活动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协调其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格局,推动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向哪个地区,就会加速哪个地区的发展。同时,全球化也为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各国都在力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加速自身发展。因此,全球化无疑拓宽了政府活动的空间和领域。

另一方面,全球化对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典型的后发型国家,中国要成功地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在全球化竞争中立稳阵脚,关键是要建立一个得力的政府,求真务实、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政府,放眼全球、目标远大、应急有策、精干高效、运转灵活的政府。但现有政府管理体制仍旧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政策的可预见性和法规的透明度不高,依法行政的理念很难植入。从依法治国的理念载入宪法到有法必依成为行政主体的自觉行动,中国的历程十分漫长。另一个严峻的事实是: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甚至知法犯法的情况在实践中依然大量存在;凭经验办事、按首长的指示办事、看上级的脸色办事、搞“暗箱行政”等情况在一些地方还屡见不鲜。内部法规大于国家法律,造成垄断经济,即“权力经济”,其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壁垒限制;长官意志,一言九鼎;行业垄断,为所欲为;法规体系薄弱,程序性法规匮乏。这些表现都与全球化不相容。

第二,政府的实际运作方式还不够规范。在政企关系上,我国政府还未完全从企业活动中超脱出来,权力性干预和管制依然过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滞后,实质性的审批范围过大。在市场机制的培育上,我国政府的依法管理还很不完善,对经济的干预依然过宽,缺乏现代的公共服务观念。在管理队伍上,我们还亟待建立一支懂得并能驾驭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人才队伍。在管理手段上,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能力将受到挑战:跨国公司可能通过多种途径绕过东道国政府的控制,可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环境、法律透明度的高低和劳动力用工制度,随时转移生产和投资。这决定了中国在全球化环境中深化行政改革、建立全球化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求政府从传统的行政命令方式转变为行政指导方式,从刚性行政转变为柔性行政。

二、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管理变革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公共行政理论研究处于空白状态,实践中也一直遵循政治行政一元论(政治与行政不分)和古典的官僚制度(韦伯的科层制理论)。结果,政府往往以政治的方式对待行政(如政策制定),以行政的方法对待政治(如资源分配),并由此导致了一些问题和一定程度上的制度性腐败。更为重要的是,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所有的公共产品,这一理念是导致政府扩大对经济生活的干预的重要价值原则;同时,政府是外在于市场的公共权力机制,这一观念造成了政府与市场的脱节,使得政府运作缺乏市场效率,市场运作缺乏公共支持。

相比之下,新的公共行政理论是融合了公共理念与市场理念、以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cy,and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和有效性)为目标的管理改革模式。它极大地突出了市场理念和公众的重要地位。

在强化市场理念方面,新理论将政府纳入整个市场体系中加以通盘考虑,详细评估政府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公共职能对市场供求的影响;认为应该将公共服务视为重要的市场领域,将政府管理看作是市场机制与公共机制的结合;讨论政府在注重公平与公正的前提下提高资金运用的市场效率,把政府服务的质量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崇尚和推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社区化和社会自愿服务,强调在不同的服务机构间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检验。这样,政府就不再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其管制和审批部分的权力将大规模释放甚至取消。而信息资源的公开程度和提高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的要求,使政府内部机构变革成为必然。

在政府与公众关系方面,新理论强调顾客取向、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并通过建立企业化政府来提高政府的能力与效率,使公众获得更多高质量的服务。在实践中,全球化使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投资来源的“非本国化”、经营活动的“非本土化”、交换的“电子信息化”以及国际民间组织力量的日益“自治化”,都使公众和公民社会在社会生活中的自治式运作能力、承受各种风险的自主能力大大加强。这对政府管理提出的要求是:加强对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不再从管理主体的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与公众的立场上考虑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对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革。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管理的变革要立足于国际化竞争,以建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思维模式为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主体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谋取社会公共利益。这要求政府具备:(1)全球意识,即开放的公共管理理念;(2)服务和效率意识,即提供高效、公平的服务,更多地吸引外资;(3)风险意识和责任能力,正确地把握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主动权;(4)应变和整合能力,及时调整管理战略,有效地整合各种因素及利益多元化引起的冲突与矛盾,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而参与全球竞争。(5)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即推进“电子政府”建设,实现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行政。

三、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管理变革的取向

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政府如何运用市场法则来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乃是目前面临的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府管理应当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一)从以权力为中心向以规则为中心的转变

以权力为中心的运作方式,随意性和无序性较大、公开度低,容易导致暗箱操作、违法行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权力是凌驾于一般公民权力之上的,行政权力支配一切。而在全球化时代,社会环境瞬息万变,社会需求多元化,政府难以继续试图向社会提供垄断。政府应该“转向一种把政策制定(掌舵)同服务提供(划桨)分开的体制”,“选择把自己局限于政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从而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要求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政府运作的基本规则应从以往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性干预,转变为通过制度供给引导服务对象按照政府规范实施行为,即由权力行政转向规则行政。

(二)从管制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将不再单纯地限制市场主体的活动,而应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参与和干预经济生活。它在理论上也不再仅仅采取单纯的管理性行政,更应当实施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的服务性行政。

在西方,各国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公众需求为中心”的转变。在中国,政府管理变革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宏观背景和时代的特殊性,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入世的特殊要求。它们预示着政府职能结构的中心将由行政管制的职能逐步转向公共服务的职能,意味着政府施政需要符合公众的意志和愿望、重新设定政府与公众的地位和关系,也表明了政府行为的公众取向和“顾客”中心。

(三)从全能行政向有限行政转变

全能主义政府实际上就是无限政府。并且,政府取代了社会自治,通过计划手段操纵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这不仅在理论上缺乏科学性,而且在实践上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从公共行政科学化的角度来说,政府职能应该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原有的“包揽一切”转换到“做市场不能做的事情”,弥补市场的不足。也只有从无限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向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综合并用,才有可能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

(四)从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转变

第7篇

关键词青年经济管理者;创新能力;开发与培养

西方经济学家熊彼特最早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创新是指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整体或其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变革,从而使其得以更新与发展的活动。作为青年经济管理者,他们是创新的主体,那么,现在需要他们从哪几方面创新呢?

一、管理理念的创新

从追求政绩的“乌纱帽”转变为承担盈亏责任的自我管理理念,从单一生产意识转化为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意识,从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发展到对社会发展、环境的责任和对用户的责任的经营目标多元化理念的创新,从你死我活的竞争理念向竞争与合作理念的创新。

二、决策管理的创新

信息是现代企业的神经系统,是企业科学决策依据,建立灵活准确的信息系统是企业决策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三、战略管理的创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是企业的灵魂,是整个生产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因此,我们在经营战略管理上要实现由过去偏重生产管理到重视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的转变。

四、组织结构的创新

精干高效的组织结构是贯彻实施经营战略的组织保证。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首先,要剥离企业不应承担的各种社会职能和政府职能,使企业能轻装上阵。其次,按照专业化社会协作的方向,分离服务部门等非生产主体,使企业精干起来。再次,强化生产过程前的市场研究,经营决策,技术开发和生产过程之后的产品销售,用户服务,广告宣传等经营职能,使企业组织结构具有高度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最后,随着企业业务流程的信息化,企业可以削减中间管理层次,便管理组织结构由原来的高耸型结构向扃平型结构再造,这样就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五、人本管理的创新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资源,而知识的背后是人才,人才高于一切。所以作为企业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如何充分挖掘他们的潜能,这是人本管理必须研究和创新的主要内容。

个人创新能力的大小,决定因素很多,因为创新是人脑的一种机能和属性,与生俱来。这是先天的,或者叫人人固有的。人类另一种潜在的心理品质,才是潜力巨大的,那就是创新可以被某种因素激活或教育培养。对青年经济管理者就要想法激活或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如何激活与开发,笔者认为:

1.就要自我加压,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创新精神。因为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它是创造活动的动力。其内涵是:一切向前看,永远不满足,力争高成就。这就是经济管理者树立开拓创新精神的心理基础、产生创造精神动力的条件和目标条件。

2.以创新思维激发创造性因素,提高创新能力。管理观念是企业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指导思想,体现为企业的思维方式,是企业进行管理创新的灵魂,观念要更新,管理者必须打破思维定势,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思维、逆向思维、开放式和发散式思维的训练,并通过综合现有的知识、管理技术等,改进和突破原有的管理理论和方法。①“信息至上”观念。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全球信息网络化等高新技术正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企业必须以开放的头脑及时把握各种不断变化的企业内外信息,有针对性进行企业管理创新。②“能本管理”观念。信息时代的到来,迫使企业具备“以快应变”的能力,以最快速的反应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集中体现员工创造性和主动精神的智力资本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资源。企业的管理方式深化为以人的能力为核心的管理,更确切地说就是“能本管理”。英国壳牌石油公司的企划主任伍德格告诉我们:企业惟一持久的竞争优势是具备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的能力。③从重视经济性转向重视企业伦理。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念、生产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要求企业行为更符合社会道德伦理,这使得企业必须以社会伦理准则来认识和规范自身行为,以重视社会责任的形象来赢得人们的赞赏。总之,必须把个人价值与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结合在一起。这些观念的树立,没有创新能力的管理者难当此任,管理者创新能力,要靠创造性的思维来激发。因为创造性思维它是以新动机为先导,以思维的流畅性、应变性为基础,以思想的创造性和丰富多彩的想像力为核心。经济管理者的思维应变性强可发挥自身的优势,创出自已的特点。

3.大胆进行创造性实践,在实践中开发和提高创新能力。创造性实践过程是揭示新的科学概念和建立新科学的过程。一个称职的经济管理者,在创造性实践中,都能够很好地把握了解创造性活动的全过程。创造性实践中包括计划创新。计划的创新要体现计划的严肃性,又要体现计划的灵活性;既要考虑计划的超前性,又要考虑计划的可实现性。计划工作要有所创造、有所发明。包括组织创新。组织的目标明确,切实可行;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因事设人,分工明确;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部门间分工不分家,协作精神强。包括领导创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民主决策,职权分明。讲究领导,善于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培养下属的团队精神,形成强有力的凝聚力。协调好与平行管理职能部门的关系;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汇报、请示及时,服务周到,信息渠道畅通;与兄弟单位之间建立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友好关系。包括控制创新。建立信息反馈体系,采用量化标准,检查、督促计划的执行。实行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总之,创新能力的开发和培养,天质与环境虽然重要,但自身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不断努力,创造有利的环境与条件,激发创造性精神。笔者认为青年经济管理者的创新能力,一定能够不断得到开发,为国家为社会,同时也为他们自已创造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第8篇

自中共十六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后,我国政府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向和谐社会迈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进行科学的经济管理定位至关重要。实现经济管理角色的转变,能够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1.正确的角色定位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公平正义是重要的构成内容,也是社会文明的衡量标准,更是和谐社会的深厚内涵。实现公平正义社会的建设,能够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共同繁荣。

2.正确的角色定位能够协调各阶层关系,开放阶层结构。在建设和谐社会中保证阶层协调是中心问题。和谐社会建设中以“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目的在于协调社会各个阶层利益,在不影响其他利益的前提下,实现阶层之间相辅相成的作用。实现阶层结构的开放是一种和谐社会状态的体现。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社会各阶层之间公开使用自身的权利,并履行各自义务。开放、平等的阶层结构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保证。

3.正确的角色定位能够促进合理收入与分配。收入分配是否合理是社会是否和谐的直接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保证各阶层之间的劳动和报酬分配合理,实现共享社会成果。

二、政府经济管理角色定位分析

为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政府要充分发挥其经济管理作用,实现正确角色定位。从三个角度实现角色转换:扮演高质量教育的提供者,提高全民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客观保障;扮演社会利益的平衡者,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和睦;扮演经济市场的激活者,挖掘经济市场的内在潜力,增强我国经济竞争力。

(一)扮演优质教育提供者,促进全民素质提升,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客观基础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提高全民素质面是政府工作中重要的内容,因此政府在经济管理中要实现其优质教育提供者角色的定位。通过教育能够促进个体个性的发展,从而促进全民素质的提升。实现全民、公平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作为优质教育的提供者,能够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富差距的缩小。作为教育提供者,政府要明确以下几点:①全面认识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工作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政府要加大城乡教育。②完善教育结构,实现素质教育。在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社会中,应试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政府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③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实现教育资源优化,促进人才输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人才。政府要根据人才培养的不同阶段,积极鼓励,民办企业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教育资源丰富。

(二)扮演社会利益平衡者,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促进社会发展稳定和睦政府经济管理要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扮演社会利益的平衡者,这是政府角色扮演中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利益的平衡,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政府作为利益的平衡者,首先要促进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更好保障各阶层利益;其次,政府要鼓励慈善事业,进行相关政策的优惠,积极发挥其引导和监督职能,促进各个机构不断完善;最后,要加强城市管理,多角度、全方位满足大众合理需求,维护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实现和谐社会建立。以健全社会社会保障制度为例,政府在经济管理中要明确自身担负的责任,加强社会改革,增强社会保障力度。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政府要正确看待成本支出问题。改革的成本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转制成本。转制成本主要是指制度由旧向新转变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第二方面是运行成本。运行成本主要是指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产生的基本费用。政府在经济管理中要扮演重要的利益分配者,同时是社会保障的主体,因此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产生的成本具有直接责任。由于在过去没有形成劳动者保障基金,因此要使社会保障费支出有门可以通过将国有资产变现的方式。部分国有资产正是那些现在退休或准备退休而无法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一部分职工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时创造的财富,体现为国有资产的一部分,现在将之变现,用于社会保障支出,是合情合理的。采取非常措施弥补由于历史上国家对职工的“隐性负债”而形成的资金缺口(转制成本)是必要的。

(三)扮演经济市场激活者,挖掘经济市场的内在潜力,增强我国经济综合竞争力市场经济的优势就是在于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参与者的发展活力。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就不可能有新的和谐,所以要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调动每个成员的创造积极性。政府作为市场激活者角色可以通过:

(1)加快竞争立法,完善市场经济发展体系法律制度,构建行政法与反垄断法并重的二元治理制度。(2)设立权威独立的反垄断的执法机构,分权制衡,缩小政府的不合法经济干预空间。

(3)加强反垄断法威慑中庸,构建严格的行政垄断受害救济和责任追究体系。

(4)加快政府立法,深化改革政治经济体制,培育正确的市场和权力观。

(5)改革公共物品的供给机制,提高物品供给的效率。

三、结束语

第9篇

【论文摘要】:计量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在我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改革发展的时期,计量工作若仅仅以传统的方式来支撑并服务于经济的发展显然是力不从心。我们要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出有效的管理方法,促进量值溯源的正常进行,以达到更好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买方市场的到来,为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众多企业纷纷通过体系认证来加强企业的管理和提高知名度。这些通过认证的企业无论在规模、产品质量、计量管理上,在当地都是位居前列的,通过对这些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有助于管理部门了解企业对计量工作的要求,切准技术机构为企业服务的重点和发展的方向,找到计量工作的突破口。

现在通过体系认证的企业已经为数不少,而在这些企业当中,计量器具的配备从数字上看起来也是非常让人乐观,而实际工作中,经检定后使用的计量器具数量与显示数据有很大差距。窥斑见豹,我们可以分析当前计量检定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是有很大一部分企业的认证是是受益方推动、受外界的压力的结果,企业自己没有加强企业管理的意愿,缺乏必要的自觉性。为获得认证,企业常常突击送检计量器具,突击培训计量管理人员,突击制订规章制度,一旦通过认证,则对这些工作放任不管,等待下一次的突击。在日常的检定中,企业不送检计量器具就想获得检定证书就是这类问题的表现。

二是企业的计量器具用来进行检测的比较少,大量的是一些基本的工作计量器具(如卡尺、台秤等),这从一方面说明企业不重视产品的检验工作,造成企业的检测能力比较薄弱,制约了产品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高新技术的产品,不需要高精度的计量器具来进行检测。这一点也可以从电磁类计量器具的数量上反映出来。

三是部分认证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导致了一些认证企业对计量工作不重视,对计量器具管理不到位。有的企业计量器具没有建台帐,有的甚至分不清什么是计量器具,全由认证机构说了算,企业对计量器具不送检或者少送检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一些溯源困难或者送检麻烦的计量器具,企业干脆就放弃检定了。

四是部分企业的经营者素质偏低,没有意识到计量工作对企业增效节支方面的作用,片面强调检定费用等支出,不愿花人力、物力来支持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五是溯源困难,检定时间长,以及企业连续生产等也成为影响企业计量器具送检积极性的因素。

一、抓好外部协调,促进检定工作开展

首先,抓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关键在企业。技术监督部门要帮助企业加强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方面要使他们认识到依法检定的重要性,特别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必须要落实好检定所需的各种资源,从“要我检定”转变到“我要检定”的思路上来;另一方面,帮助企业把计量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上来,使企业明白计量工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起到基础保障作用,要把计“量”变为计“钱”,把计量工作为企业带来的效益算在明处,提高计量在成本核算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计量检定工作要注重实效。计量检定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能走过场,要帮助企业把计量工作融入本企业的工作目标方针中,使之符合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一些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更要加强引导,要增强企业领导的计量意识,树立正确的观念,从而提高计量检定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我国的量传体系是国家根据经济合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就近就地组织起来的按区域管理的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检定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在高资源不足而低资源却简单重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技术机构应该多加强横向与纵向的联系,从而使高准确度的计量器具和低准确度的计量器具都能得到量值传递,从这个意义上说,协调好省、市、县三级技术机构的设置非常重要。

第四,有关部门要加强认证机构的管理,使认证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企业要端正认证的态度,要把认证作为提高管理水平的主要手段,克服为证书而认证的消极观念,充分认识计量器具检定作为企业基础工作的重要性,促进企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五、计量检定工作的开展必须切入社会的热点和百姓关心的主题,从而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为检定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抓好内部建设,提高检定深度广度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创建“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的部门形象时,要转变职能,把服务的职能放在首要的位置。要服务企业,必须提升我们服务的能力、服务的手段和服务的水平。具体来说,以下几方面应该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一是要提高人员的素质。简单、低水平的重复性检定工作阻碍着计量技术水平的提高,当前,技术机构要为始终站在科技前沿作好准备。我们前些年还在为取缔古老的计量器具——木杆秤而奔走,转眼间我们就必须面对技术含量超越了几个数量级的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新能源等一些新门类学科中的“新新”计量器具。现代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机构必须正视技术更新带来的挑战,要制订人员的长期培训计划,完善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培养或者引进开发型的人才和高端科技发展方面的人才,使技术机构有能力解决新技术应用中碰到的问题,这样,才能树立技术机构在企业中、在社会上的技术形象。

二是必要的硬件设施。对一个技术机构来说,精密的检测设备是必需的,一边是新型、尖端的产品不断涌现,一边我们的技术机构却可能还在使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设备搞检定,这就无法适应科技发展的要求。当前要增加现代化检定手段,利用有限的经费购置专业性强且利用率高的通用设备,进行重点培育,同时对购置设备的更新换代要有好的计划,使检定设备能够跟上技术的发展。

三是用良好的内部环境,营造单位文化。技术机构的内部环境是保证公正、科学、高效的必备条件,是体现一个单位的社会形象的本质要求。我们在用制度、用体系营造一个好的内部环境时,要体现自己的单位文化,技术机构也要有名牌思想,要打响自己的牌子。企业文化现象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技术机构追求的文化必须能体现单位内涵、产生强大凝聚力、有助于树立良好形象。总之,着手培养自己特有的文化,对技术机构的长远发展非常必要。

四是抓好校准市场的开发。由于检定规程是按各类计量器具制订的,使一部分与产品质量检测关系不大的计量器具也纳入强检工作范围,增加了管理工作量。减少强检项目,开展校准工作,增强企业的自主性在目前非常重要。技术机构要充分利用已开展的校准项目,抓好校准市场的开发,使计量器具在量值溯源方面也能获得发展。

五是有计划地进行项目开发。在日常的工作中,企业往往要求技术机构下厂检定的要求,却往往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针对企业连续生产和送检不便的特点,技术机构要想企业所想,在开发检定项目时应优先考虑能下厂的项目,减少企业检定的成本。

第10篇

当前社会认同的困境与管理全文如下:

摘 要:我国经济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在社会领域也出现了多方面的认同困境。社会认同的流失会导致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运转成本增加。只有及时介入管理,才能提升和促进社会认同。

关键词:社会认同; 意识形态;

作为描述自身群体特性和群体意识的社会概念,社会认同通过社会地位、成员资格、阶层意识、个人交往等向度来描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个人的行为思想与社会规范或社会期待趋于一致、个人对周围社会具有信任和归属感、承认有关权威和权力的合法性,对上述自我特性具备一致性认可,那么,这个社会就具备了基本的社会认同,反之,则认为是社会认同的流失。作为一个总体性的指标,社会认同是社会安全和稳定及有效运转的润滑剂。我国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传统的社会认同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单位人向社会人迅速转变,生活方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思想方式的多样化在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开始滋生出诸如偏见、歧视、社会排斥、群体冲突等社会问题,进而演变成多方面的认同困境。

一、社会认同困境的表现

当前,我国社会认同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 一) 社会整合复杂化

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政党的意识形态是高度重合的,政党的思想理论基本就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其他思想意识很难有成长的空间,因此执政党不需要刻意进行社会整合,群众就已经自觉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了。其实这并不难理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上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不允许其它任何经济形式存在,思想上任何有关私的理念一萌芽就会受到打击,自然也就无法产生其它意识形态,依靠党的权威和社会影响就能够较快地实现社会整合。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以及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加上外来文化的强势介入,非主流意识形态迅速成长。经济结构的改变催生了利益的多样化,利益多样化又导致阶层分化,而阶层分化必然产生多样化的阶层意识,体现在意识形态上就是意识形态多样化。现在,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主要方面,但无法对社会领域实现全覆盖,这就使得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新社会阶层成员无法在现有主流意识形态中找到归属感,对执政党履行改革和治理形成功能障碍。这就要求突破、发展并创新经典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实现意识形态的转型。

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我国出现了大量的新兴阶层。这些新出现的社会阶层都在寻找着属于自己的位置,阶层结构之间的矛盾已经开始出现。阶层的分化打破了传统的利益格局,新的利益格局还处在形成的过程中,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冲突,这使得执政党整合社会的难度加大了。[1]这就要求必须把握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和包容性问题。如果我们的意识形态不纯洁,就会使核心成员对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丧失忠诚; 如果我们的意识形态包容性不足,新社会阶层成员对意识形态的支持率就必然下降。只有灵活地调整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才能争取更多的受众。

新社会阶层对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很高的敏感性,它们非常在意主流意识形态对自己是否认同,这是观察一个阶层政治上是否有地位的标志。社会整合是否顺利,主要看执政党所提出的意识形态是否能得到全体社会阶层的广泛认同。我们所进行的社会整合,当然不是把全体社会群体整合进同一所有制以及同一分配方式当中,而是在保持各利益群体的相对独立性、承认差异的前提下,实现多元化的社会整合,创造出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普适性的社会利益关系,再通过意识形态来引领和反映这种关系。经厉这个过程,不可能向改革开放前那样通过强制手段和行政力量来实现,只能通过规制的办法依赖制度建设来塑造权威,这个要求使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变得异常复杂。

( 二) 司法权威虚弱化

虽然我们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司法实践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司法领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号召式立法、应付式普法、运动式执法、选择式司法现象,立法为部门争利,普法走过场,执法有弹性、司法看对象,这种状况大大削弱了司法的权威,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

运动式执法已是多年难治的顽疾,老百姓对集中整治、赶鸭子等运动式执法反映强烈,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说,运动过后就反弹,法律法规就像一块橡皮,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城管执法即是各方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在食品安全、拆除违法建筑、非法营运、乱摆卖等领域,在某个特定的敏感时期,经常要加大执法力度。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一些执法部门却一直未真正形成有效的经常性管理,凡不投诉的即不处理,或仅仅在整治周、整顿月开展突击执法。由于缺乏日常的监管,所以影响了执法的效果和权威性,使违法者产生了不应有的侥幸心理、学会了打游击。一些执法部门为完成隐性执法指标而选择了执法难度低、不易引发矛盾的案子进行办理或处罚。

对于各种禁令,民众有选择地失明或者失聪,这和选择性执法有关。法律既然颁布,任何人都应该严格遵守,法不在严而在必行。当法律白纸黑字必然发生实际效力时,人们才会尊重法律,并且养成守法习惯,法治的社会基础才能因此形成。以打运动战的方式来实施法律,意味着法律不能常态地发挥作用,这种偶尔发作一下的法律,会导致法律逐渐失去社会规范的作用。当法律经常被闲置,违法行为不能及时被制止或者处罚,人们就不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尽管国家下大力气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不愿与侵权人对簿公堂,惧怕与司法机构发生联系。他们所顾虑的是诉讼成本高、效率低、举证难的问题,因为当事人往往被这种事情弄得精疲力尽、劳民伤财。实践中,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并不少见,合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往往遥遥无期,以至于官了民未了、案结事不结成了常态。这种消极放任行为也反映出司法公信力的逐渐流失。

( 三) 社会关系紧张化

社会诚信资源匮乏,人与人之间信任感缺失,以邻为壑,这是当前社会关系紧张的突出表现。互不信任是最具传染性的社会心态,患者置疑医生的仁心,消费者怀疑经营者的商德,群众不把干部的承诺当真,官员往往疑虑百姓的理智,穷人只信为富不仁,富人担忧穷必生乱,施援者时刻提防讹诈,受助者也怕误入陷阱。互不信任,使得社会可以共同分享的价值屈指可数。互信不存,必生冷漠。如果说工业化过程破坏了自然的植被,那么,市场化的过程则破坏了社会的植被。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程度可谓触目惊心。其实,这种代价不一定是市场化过程必然要经历的,倘若我们在市场化过程中能够完善制度,建立规则,则情况不会象现在这么糟糕。由于罔顾规则、藐视制度,不仅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妨碍社会进步。社会领域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等现象屡禁不止,人们对假鞋、假药、假唱、假文物等现象深恶痛绝。这些现象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关系紧张化,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 劣币驱逐良币,使诚实的人放弃诚实; 今天是受害者,明天是加害者; 为了少承受风险,自己就要成为第一个出手的人; 道德逸出到社会现实之外,社会关系沦为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尤以干群关系、警民关系、医患关系的互信破裂为甚。三公( 公权力、公益性、公众关注度高) 领域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如果不能公正的履行职责,就是对社会信任的摧残。以干群关系为例,基层群众对干部的形式主义作风深恶痛绝,群众对干部的认同度越来越低,干群关系出现裂痕,干部不是真心维护群众利益,群众不认可干部的工作作风。农民对基层干部特别是组织的不信任,直接的后果就是国家的社会控制和动员能力下降。[2]长此下去,会伤及社会认同的基础,进一步损害干群关系,危及执政党的执政安全。今天的群众工作,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群众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权利诉求不断增加。能否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取决于干部是否能调整自己的立场,真心实意地对人民负责。

城市化的窄空间、信息化的快节奏为社会关系的紧张化提供了外部环境。当今,世界所有地区都正在一步步地走向城市化,中国不也例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列茨认为,新世纪对中国来讲有三大挑战,居于首位的是中国的城市化。21 世纪,中国城市化不仅仅决定着 6. 6 亿城市居民的安居乐业,更是一个决定着中国几亿农民最终命运的重大问题。因为城市化是减少农民的过程,也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据预测,到2050 年,中国城市人口总量将达到 10 - 11 亿,也就是说,从现在起,中国每年将有 1200 万农民转化为城市人口。城市化的过程就是新移入城市居民和原城市居民共享城市资源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可避免地存在社会关系紧张的问题。工作压力加大致使家庭关系紧张,融入过程的生存竞争致使就业关系紧张,强资本弱劳动致使劳资关系紧张,富裕阶层的社会责任感缺失致使贫富关系紧张,市场规则不彰、特权阶层嚣张则共同促成人际关系的全面紧张化,当前的仇富、仇官、仇垄断现象即是社会关系紧张化的直接反映。社会关系紧张,就容易激化社会矛盾,使简单社会问题复杂化,会提高社会交易成本,最终将人人受损。

( 四) 社会焦虑普遍化

我国社会正在步入焦虑状态: 富人焦虑,穷人也焦虑; 城镇居民焦虑,农民工也焦虑; 失业的焦虑,已经就业的也焦虑; 民众焦虑,大学生焦虑,官员更焦虑。焦虑迅速蔓延到各个社会阶层,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每个人的抗压能力和情绪自我控制能力不同,任何社会都会有焦虑的个体。焦虑作为一个个体状态,本来并不值得恐慌,但是如果作为一个社会整体的焦虑,则不可忽视。因为,焦虑的背后,其实是不安。社会的不安全感和生存压力持续地考验着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焦虑情绪不断积累加深,最终酿成为全社会性的问题,导致社会冷漠无情,抑郁症频发。

国人的经济生活在得到改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端。例如,人们工作和生存压力加大,生活消费水平无止境上升,许多家庭的最基本需求都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幸福感并没有随着腰包的鼓起而相应地提升。引发全民焦虑的,不仅仅在于收入赶不上 GDP,更在于收入不均、分配不公、腐败盛行、道德滑坡、社会无序。按规矩出牌的人赶不上不按规矩出牌的人,好人赶不上坏人,循规蹈矩的人赶不上投机倒把的人,遵纪守法的人赶不上违法犯罪的人。于是,一些人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进行投机倒把、坑蒙拐骗的违法行为。社会进入了一种可怕的怪圈: 即大家都在埋怨社会无规则,而一有机会自己则又去破坏规则; 大家都在埋怨道德滑坡,而一有机会自己则成为道德滑坡的推手; 这些人既是焦虑的受害者,又是焦虑的制造者。

叔本华曾经说过: 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传统社会是自然经济、自我调节,社会个体的欲望在各种道德、宗教与制度的调节下,人们只能压抑。进入工业化过程后,经济迅速增长,物质极大丰富,人们的各种欲望也比较容易满足。殊不知,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欲望最容易膨胀,而经济发展则不可能永远是直线上升的,当经济进入下降趋势或者遇到金融危机、经济萧条时,原本很容易满足的欲望就可能无法满足了。这时候,人的心理就会产生巨大的挫折感,出现焦虑情绪。焦虑与内心欲望得不到满足和心理挫折是密切相关的。马尔库塞所描述的工业文明社会单向度的人在中国主要表现为焦虑的个体,焦虑伴随着不安,成为工业化过程中的主色调。在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下,多少人梦想着一夜成名或者一夜暴富,希望用极少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回报,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心态下面,其实掩藏了人们对自身处境的不安以及对现实的不满。

以四个城市数千户居民为样本,有学者对我国社会转型期城市人群心理压力情况进行了心理测试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社会转型的变化与竞争、不确定性等压力源是形成焦虑的主要原因。[3]此外,民生保障不健全及社会不公现象,加剧了中低层民众的焦虑感。入园难、看病难、就业难、买房难等问题,大多数人必须面对。人们面临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例如,是持有股票、还是持有现金、抑或持有黄金,哪个更能保值,谁也说不清楚。这种不确定性尤其体现在国家经济政策上的变化。宏观调控政策多变,预期方向不明确,造成人们对未来经济走势的预期难以研判,这无谓地增加了很多社会焦虑情绪。

我国需要建立宏观经济调控的法律体系,依法进行宏观调控。如果我们都能按照法律法规来做,知道政府会如何出牌,那么政府就是可预期的政府。由于未来的高度不确定性,人们在心理上最容易产生紧张和不适。现在很多富人移民国外,不是对自己没有把握,而是对社会走势没有把握,不知道哪一天政府会出什么对他们不利的政策,焦虑由此产生。一些年纪大的人为社会保障和养老问题而焦虑,身体有病的人为看病焦虑,物价上涨让所有老百姓焦虑。就是做了大官,也有焦虑。官员怕说错了话,或者得罪了哪个领导,为个人前途而焦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通过明确的制度来调整,而是通过政策进行调整。由于政策缺乏连贯性,今天制定一个政策,明天再制定另一个政策,这样就增加了社会运转的不确定性,人们就容易对未来形成焦虑。

( 五) 社会冲突群体化

伴随着社会生活的细微变化,极易促使敏感的人们产生相应的社会态度和信念,这些态度支撑着一些约定俗成的行为。例如,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就符合这样的逻辑模式: 即想要解决什么问题,先把问题搞大; 一个人的问题没人管,一千个人的问题就有人管; 把问题摆到大街上去,威胁到社会稳定了,问题就会得到更好的解决。社会冲突的群体化发展,加剧了社会矛盾的内在张力。

每个国家处于不同的阶段都将面临不同的社会冲突并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当前我国群体性冲突事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以下几点:

1. 矛盾主体的两端是私对公。在社会全面转型的背景下,公众与地方政府、村民与村基层组织、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群体性矛盾明显增多,矛盾基本表现为公权与私权的对抗。纠纷主体也由过去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变为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

2. 民意诉求表达方式呈现多元化。除了直接对抗的传统方式之外,目前出现了多种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因为,面对冲突,民众和政府都在极力避免直接对抗方式,努力探索更文明、更有效的表达方式,如集体散步、集体喝茶、集体旅游等。

3. 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燃点降低。有些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小摩擦或者小纠纷引起的,这些微小摩擦在执政当局眼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有一个导火索,就能酿成大火,谁也不知道它的边界在哪里、发展到什么程度是终点。客观上看,人们对改革发展的预期普遍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公众的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地处理,以致心态失衡,加上潜在的社会矛盾的影响,一起很小的事情,就可能导致社会成员借机宣泄不满情绪,成为社会矛盾冲突的导火索。

4. 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因宣泄不满而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中来。群体性事件的反抗对象可能不仅仅是施加生存压力的强势者,他们的生存压力和无法释放的不满可能会将整个社会作为宣泄对象,甚至指向无辜的普通民众。特别是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群体性事件,由于事发突然、动机多样、升级较快,所以导致难预防、难排查、难处置、难善后。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一部分公众认为改革发展成果没有得到共享,不认同现有的分配格局,一旦遇到事端,他们便借机表达不满,使事态不断扩大。

2009 年中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 ,总金额高达 5140 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医疗卫生财政支出的 2. 6 倍,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财政支出相接近。[4]政府花这么多钱,不是解决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而是用来阻止老百姓到北京上访。控制上访是中央对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截访居然成了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些基层政府每年因截访发生的开支惊人。公权滥用,维权制度不完善,沟通渠道不畅达,公民维权无门,前景迷失,信仰沦丧,在此背景下,群体性事件难以避免的升级与高发。

( 六) 精英流失加速化

2010 年 6 月,中国颁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 年) 》,提出到 2020 年中国人才发展要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而另一方面,却是以新富阶层、知识精英为代表的群体正在集中移民出走他国。2007 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显示,我国海侨胞的数量超过4500 万,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三轮移民潮,上世纪 80 年代的移民带有一定的盲目性,90 年代的移民带有一定的理性,本世纪初开始的移民带有综合性特点。考虑到国外的环境、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综合因素,相比较于国内大城市户籍制度藩篱、高房价、竞争激烈的就业等因素,移民自然就成为不少人的选择。近年来,我国的移民潮不仅数量大幅上升,还呈现出高学历、高技术、高成本等特点。加拿大移民局的数据称: 2009 年,加拿大投资移民全球目标人数为 2055 人,中国大陆的名额就占了一半。以投资起步价 40 万加元( 约 235 万人民币) 计算,仅 2009 年从中国流向加拿大的财富至少是 23. 5 亿元人民币。尽管对我国的知识精英和财富精英是否集体外流这个问题仍存在争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 中国能否留住人才,已经成为目前国内自上而下共同关注的问题。

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中坚阶层的流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中国巨额资金逃离的担忧。不少国人意识到投资移民引起财富外流的严重后果,有网友发表评论认为,这些通过投资移民手段出国的人是没有责任感,一富就溜。客观地说,富人移民是社会弥漫的非理性仇富情绪、体制性的歧视、缺少对个人私权尤其是财产权明确的法律保障以及社会交易成本过高等因素共同造成的,这折射出国内体制改革滞后、社会监督乏力和法治进程的受阻。国内的企业家感觉没有安全感,总是提心吊胆,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企业会被监管部门以什么理由把企业给毁了。

社会学家总结出来的一个趋势是: 人才、技术、资金都是从发达地区逐渐转移到欠发达地区的。然而,我们的情况却恰恰相反,这背后反映出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移民的吸引力主要来自于国外制度的开放性、公平性和社会的可预期性。对于知识精英来说,国外社会所能提供的公平机会更多; 对于财富精英来说,吸引他们的是相对稳定的期许。人才之所以出走,最主要的问题是他们对自己未来的预期出现了问题。与以往移民的目的是追求财富相比,现在移民的人群不是为了简单的生存需求而离开,他们要追求的是安全感。这个安全感可以是为他们自己,也可以是为他们孩子今后的生活考虑。而这一点正是我们当下社会所欠缺的。大批人才外流,不仅带走了一个国家在其成长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技术、能量、财富,也带走了社会成长的信心以及对未来社会认同的期望。

二、社会认同困境的管理

社会认同的困境加剧了国人的精神危机和信仰危机。由于没有社会认同,失望和不满成了社会的主色调,这种情绪对青少年一代尤其具有严重的后果。由于未来高度的不确定性,他们的内心也同样承受着对理想与现实的迷茫,这会影响着他们对人性的最基本的理解。现在中国的一些年轻人中,他们的生活没有准则,只图满足物欲和感官享受,蜗居一族、月光一族、啃老一族占据不在少数。由于就业形势严峻,一些年轻人看到自我价值无法实现,便开始尝试摇头丸等新鲜毒品。跟随着全社会的物质主义的是普遍的不幸福感,是形式多样的反社会行为,如不信任任何人,毫无理由的仇杀,甚至是自杀。[5]信仰危机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社会的顽疾,如果再不介入干预,就会错失良机,加剧社会认同的瓦解。

( 一) 重建社会信任

市场经济本身不是产生利他占主导地位的运转机制。等价交换和平等互利原则是在交易双方力量对比和利益争夺的较量中得到贯彻的。虽然市场契约能够抑制过度的利己行为,但不可能杜绝产生这种行为的可能性。何况,人类的许多活动不是靠市场契约,而是靠信任去连接运转的。社会信任是社会安全感的主要来源,你爱,就不冷漠; 你信任,才能收获信任。安全感有赖于稳定的基础秩序,这种社会秩序通过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合作和彼此信任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员,各司其职,各安其位,通过交换,分享由分工所带来的福利。一旦职守错位,秩序就会受到伤害,每个人都能切实感受到这种无秩序所带来的不良后果。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硫磺到敌敌畏,我们的化学知识都普及了一遍,但我们的饮食却变得更加不安全。由此可见,如果没有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合作,社会大厦顷刻之间就会倒塌。

重建社会信任,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是信任。以诚感人者,人亦诚应之。一句信任的话语,可以成为化干戈为玉帛的信使,一个信任的眼神,可以激发无穷的潜力。与欺骗一样,不信任其实也是一种无言的伤害,尤其一个原本应该给予信任的事物遭到怀疑时,这样的伤害对于双方都具有破坏力。平等是信任的沃土,平等的社会才能产生普遍的信任。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富人警惕穷人,那么,穷人也不会相信富人。只有当人们相互能够平视时,人们才易于相处,也便于形成共同的价值准则。政府的诚信是社会诚信之本,因此政府要高度重视自身的诚信建设问题,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建设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欺骗失信者受到惩戒。只有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才能不断提升公信力,使政府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 二) 维护司法权威

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 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6]法律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公正的基本武器。司法权威弱化的直接后果就是法律不能为社会兜底,规则不存,社会大厦的基础就会动摇。近年来,在涉诉信访问题方面,出现了一股信访司法化、司法信访化的倾向。即当事人因诉求未满足就怀疑司法公正,乃至以身抗法,这是无政府主义行为模式在司法领域的体现。这种舍弃司法途径、寻求权力干预的行为,正是人治方式的怪胎。例如,当事人对司法机关做出的不利裁决,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求,而是在心理上渴望见到大官,所以出现了越级访、进京访等告御状的现象。这种人比法大的意识,日积月累成了信访人告御状的原动力。当他们的告状意识形成一种情结时,也就愈加坚定了不放弃的决心。有的甚至拿着法院的终审判决去上访,把上访理解为法律终审裁决之后的一个程序,使得社会问题的裁决变得没完没了。

当事人对司法裁决固然有要求改变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与其他权利一样,也应该依法行使,而不能自行其是,更不能以违背公众利益的方式实现。如果人人都以激烈的手段去达到目的,而司法机关惟恐发生矛盾不利于维稳而不敢坚持合法裁决,就会导致司法活动低效,甚至无效,从而损害所有社会成员的权益。当然,对司法权力的行使必须严格监督,失去监督的司法权力与其他公权力一样,也会膨胀和腐败。对司法权的监督,应尊重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应符合宪法原则,有利于司法者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要求行政权力对司法尊重、服从和支持,没有这种尊重、服从和支持,司法裁决就不能执行,司法权威自然也无从谈起。行政权力要达到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目标,离开权威的司法制约和支持也不会实现。只有司法者与社会各界共同信法、守法和护法,才能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体制的运转功能,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理想才能成为现实。

( 三) 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管

造成社会认同困境的各种问题几乎都与官员失职及政府失察有关。资本追逐利润,个人追求利益,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缺乏必要的规则制约,导致拜金主义泛滥、物欲横流、世风日下、社会环境恶化,应该说,官德的败坏则是首因。地方政府失去民心,民怨沸腾,这对社会认同的冲击很大。官员的行为对社会具有示范效应,但是如果官员以权谋私、侵害百姓权益,民众就会觉得社会管理者都不讲道德,凭什么要求我们讲道德。所谓官德隆,民德昌,国家兴; 官德毁,民德降,国家衰 官德彰则政权稳,官德丧则政权失。约束权力,依法治理,规则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公正。社会规则存,则民心向好,国民经济向好。当然,我们并不奢望一次性解决社会公正问题,社会规则的建立总是从点点滴滴开始的,坚毅与持恒,强于等待与观望。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正本清源,社会肌体才能健康,社会认同才能回来。

参考文献:

[1]敖带芽 . 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相关问题的探讨[J]. 攀登,2010,( 1) .

[2]于建嵘 . 底层立场[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2011. 208.

[3]石畅,赵展慧 . 全民焦虑: 现代化路上的阵痛[N]. 人民日报( 海外版) ,2011 -10 -21.

[4]海涛 . 政府维稳陷越维越不稳怪圈[N]. 中国青年报,2010 -04 -19.

第11篇

[关键词]城市功能土地经营若干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F293.2[文献标识码]A

城市土地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载体,是城市功能发挥和经济活动的基础。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必然使具备一定规划条件的城市土地变得更加稀缺。为此,城市政府在促进土地资源转变为土地资本的过程中,必须以经营理念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范式来配置稀缺的城市土地。这正在和已经成为各级各类城市政府的共识。然而,城市土地经营不是“炒地皮”,而是为产业集聚提供空间载体;在“优地优用”的土地资源配置中使土地收益最大化。因此,在城市土地经营过程中,把土地资源转变成为土地资本,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套和协同。

一、城市功能的优化是城市土地经营的前提

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与城市功能的优劣呈正相关:城市功能越是优化,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越大;反之则反。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直接取决于城市功能的经营,而城市综合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经济实力,经济实力是城区功能集中优化的结果。都市经济的核心是城区经济。城区集聚程度(包括人口、资本、消费、基础设施)高,社会分工发达,科学技术先进,交通运输便捷,其活动具有明显的聚集性、扩散性、商品性、高效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城区是创造力的中心,财富的中心,也是企业竞争的中心。[1]因此,培养整个城区的综合竞争力,培育城区经济增长级,增加城市土地的经济价值,关键在于优化城区功能。城市要加快发展,须围绕中心城、卫星城、小城镇的发展来带动整个城市经济发展,以合理的功能分工,实现城乡经济的交融。按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优化城区分工。比如,将城区内的某些区位发展成为中心城区内主要的工业区;某些区位为科学文化区,重点发展科研、教育、文化及高新技术产业等功能;某些区位为以风景旅游和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重点完善休闲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某些区位为对外交通、仓储及商贸功能为主等等。同时,以扩大城市中心区辐射为依托,扩张城区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范围,调整区域分工格局,优化城区功能,构筑更大范围的经济协作体系,增强区域经济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巩固城区在城市经济中的中心和枢纽地位。所以,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在优化城市功能上下功夫。

首先,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适当疏散中心城区密度。针对城市各级机关团体绝大多数拥挤在城区核心范围的情况,着手规划疏散中心城区密度。要积极建设和完善高新区,坚持城市向非耕地和耕地利用率不高区域发展的原则,建设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不能过高,这也是这次SARS在一些地区流行给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的新课题。

其次,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对各区(市)县的辐射能力。按辐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卫星城建设和发展。城市“环状加放射”的地面网络已基本形成。着重抓好地铁项目,母城中心区走地下,向外辐射走地上,既方便市区交通,又带动卫星城建设和发展。搞好城市管网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在城市周边形成一批二、三产业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使城市的城市功能分区更加合理。除保留中央商务区、中心金融区等几个中心功能区外,大量的都可外迁、疏散。同时,要增强各区(市)县承接辐射的能力,主动要靠近大都市的方向发展,努力形成特大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第三,城市土地资源的配置要根据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中心和枢纽的功能定位,聚集城市科技、金融、商贸、交通、通讯等功能,力争做大做强,进一步增强城区在特大城市经济中的吸引和辐射力,巩固和发展城区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促进城市更加繁荣。与此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县域城区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特大中心城市是大城市带大郊区,城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相当部分来自区(市)县经济。这说明区县经济不仅是城市经济的支撑,也是城市加快发展的希望所在。搞好县域城区建设,培育县域城区主导功能,造就经济增长带头区域,带动和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将其建设成为实力较强的县域经济中心。努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扩张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重点抓好体制创新、工业强县和特色经济,促进区县经济快速发展。以强市富民、农民增收为目标,冲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行城乡一盘棋,一二三产业互动,城乡经济相融,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城镇化,加快城市县域经济发展。要不断完善城镇管理体制,保障人、财、物、信息的合理流动,增强城镇的聚集功能,树立城镇品牌,提升城镇形象,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二、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城市土地价格受其区位的直接影响:“第一是区位,第二是区位,第三还是区位”。这里所指的“区位”不是简单的城市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而是经济地理位置。因此,区位的内涵包括了城市规划、功能、品牌、产业、市场、商机、人气等在内的精髓。根据马克思的地租地价理论,笔者以为,城市规划和功能的优化,是城市级差地租和级差地价形成的条件,从而是提升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基础。

笔者以为,城市规划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提升,注重的是城市内涵型发展,而不是外延型扩张。城市建设不是单纯的建广场、辟街或扩地开道,做简单的“加减法”和“摊大饼”式地向地带和城郊延伸。千城一面、单纯追求“量变”的建设已经违背了城市建设作为一门科学的特性。如在不少城市的新城区的入口处,大都会有一个大的圆形雕塑广场,在新盖的城市政府大楼前都有一块巨大的草坪地,靠河的地段都会开辟一条景观路,旧房扒掉后都一式盖相同层楼、格调相似的新房。在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驱使下,一些城市内部工业、商业、住宅等各项功能区分不尽合理。在建筑风格上,许多地方没有任何特点,临街建筑以及“火柴盒式”的“钢筋加水泥”的“灰色森林”,成了许多地方城市的建筑模式。诚然,建设新城区不是不要广场、草坪,但是必须是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要实用。城市街道两边的房屋并不是整齐、同一式样就气派。

论文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来自

目前,我们不仅要关注产业同构性问题,而且要防止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中的同构性问题。城市功能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可以说是经营城市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在于它的产业经济特色和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建筑风格的同构性只会使其显得呆板死沉。即使在一个城市的街道两旁,其建筑物也应风格各异,其建筑物可以有进有退,有高有低,色调有冷有暖,突出层次和色调的和谐。另外,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味地求新求大,只会浪费财力资源、土地资源,更浪费了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意大利、希腊、法国等欧洲国家的许多城市的迷人魅力,不是它的高楼大厦,而是它历史赋予的浓厚的文化底蕴。另外,有的城市在建设和改造中缺乏整体长远规划,“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扩地建路、盖房造屋后,却将城市应该必备的配套设备,如给排水、供电等设施给淡化了。刚修好的路,不久又被挖开;建好的绿化带又推倒重来;有的城市居民的生活污水因缺少排水系统,要么蓄在一地形成水洼,要么直接排入河流,与饮水源混杂,以致造成居民生活质量的下降。笔者以为,在城市建设中除了量的变化外,最重要的是质的变化。也就是说,要让城市的居民享受到城市生活的文明进步,如城市化的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其它内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等等。

一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水平与城市土地的地租、地价和土地贡献率呈正相关。坚持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把经营城市的思路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产业与市场运作的全过程,树立城市形象,营造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档次,从而使城市土地在价值上不断增值。所以,在城市规划和城市功能的优化上,城市政府应该把软硬环境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人为本,绿化、美化、亮化城市,优化和深化城市功能;以产业、市场和人气的营造为核心,增强城市的内需力;以建设标志性建筑为亮点,增添新的人文景观,把城市形象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着力打造有利于投资创业和经济运行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政府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以此造商机、造人气,带动城市土地增值。

三、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阶段和区位控制制度是经营城市土地的关键

城市土地的供求关系是城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关系。城市土地的价格高低与城市土地的供地总量密切相关。根据城市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土地的价格由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制导:城市土地的供应量愈大,其单位面积的城市地价就愈低;反之则反。所以,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健提升的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不仅是加强用地管理的基础条件,也是经营城市土地和提高城市土地经营效率的关键。那种在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不顾市场需求和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敞开口子、相互攀比的做法,不是解放思想的表现,而是不懂经济规律、竭泽而渔的蛮干。

为此,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控制增量建设用地供应量。同时,要根据土地供应总量与地价之间互动机理,来有序安排土地的供应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区位。土地主管部门要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切实负起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职责。土地管理部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不能随意改变,每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有关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模拟财政预算管理硬约束制度安排来供应城市土地,充分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在城市土地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建设用地总供应量实行严格控制,严禁单位和个人乱占滥用土地,以保证城市土地得到合理和优化的配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城市土地在供应上不仅要注重控制总量,而且要把握好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供地的时间阶段和区位安排,要根据用地性质、城市功能、市场需要、资金来源、建设时间、配套条件等等来进行抉择。从而才能确保城市土地经营,运用土地供求和价值规律打好“时间差”和“空间差”,进而使城市土地经营的成本最低,产生的效率最大。

城市政府要高度垄断和统一建设用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的供地渠道,对新增建设用地,要采取统一征用、统一提供的方式。同时,要坚持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实行省市对县区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禁止开发商与城市郊区的村镇直接签订用地项目,禁止直接租用农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不允许各种各样的“园、区”行使土地管理的政府职能,对以各种各样名目另立“园、区”开发房地产项目和以所谓的“生态项目”实为囤积城市土地、待价而沽的圈地作法,甚至炒卖土地谋利的行为,一定要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舆论的手段,加以制止和制裁。

四、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交易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重要条件

在推进城市土地经营的过程中,城市政府在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城市土地上市节奏、开发程度和质量的同时,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土地交易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城市政府要切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营性用地的招标、拍卖或实行挂牌公告方式交易的运作机制。属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争性项目用地的交易,应该采用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其他类型的用地应挂牌公告,如在规定期限内有多个用地申请者的,亦应采用招标、拍卖方式交易。为了规范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行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机制。在进行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活动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招标、拍卖文件和投标、竞买规则,并招标、拍卖公告;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时,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员应达到规定的人数,有的地块还应设立最低保护价。未达到规定人数和最低保护价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交易机构重新作出安排;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应设立评标小组,评标工作由委托招标人或交易机构主持。除主持人外,其余成员在开标前一天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要明确城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范围、程序、组织办法,认证一批具有国有土地招标拍卖资格的主持人。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挂牌交易中,其公示内容应包括报价期限、地块位置、土地级别、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交易底价、当前报价等。城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的报价期限,应根据城市土地市场供求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要严格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制度,出让土地成交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其次,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城市土地交易申报制度。城市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是建立健全城市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平台。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有形市场,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依法公开的交易。要积极推行城市土地交易许可制度和土地交易申报制度。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的交易,应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按相应的规则入市交易。对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确认地价评估结果并核定应补交的出让金,明确缴纳办法。出让土地的首次交易,经交易机构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初审后,必须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达到转让的条件后方可进场交易。涉及集体建设用地的交易,要首先取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依法流转。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禁止通过隐形市场私下交易。同时,要严格执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以便于政府部门全面、及时掌握地价信息,实施城市土地优先购买权。

再次,要实施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公开程度和交易信息的对称性是衡量城市地产市场是否规范的重要指标。目前,由于地价管理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少地方的城市土地市场信息的社会化服务程度普遍较低。地价以及建设用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等内容仍掌握在一些部门的少数人手里,土地信息不公开,或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的披露制度,公开公布供地信息、地价信息,为社会、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土地交易管理的程序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定期公布和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土地政策法规、城市土地市场管理规则、土地利用投资方向咨询等。要实行土地登记的可查询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土地登记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在市场监管和产权保障中的作用。除涉及国家保密要求外,土地登记结果要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做到查询资料全面、查证及时、签证准确。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第四,要加强和完善城市地价管理制度。城市地价管理是城市土地市场管理的核心,城市地价确定得合理与否,关系到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与经济建设的发展;地价评估的高与低,关系到土地收益的再分配等问题,从而关系到城市土地经营的效率。基准地价作为地价体系中属控制性地价,是城市政府调控城市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制定地价管理政策、指导土地交易、征收土地税费的重要依据,也是地价管理的重要基础。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城市基准地价应定期修订和公布,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有部分地方把基准地价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资料,严格保密,影响了基准地价在整个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在基准地价的修订、公布的程序、方法、内容以及法律效力等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及具体的操作规则。为了规范城市土地市场秩序,必须严格执行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土地定级规程和土地估价规程,科学地开展基准地价更新与土地定级的修订工作。要把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的定期修订和公布,作为地价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在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评估、更新完成后,应及时报请城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作为城市政府宏观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管理地价,引导市场的依据。要规范基准地价以及标定地价公布的方式、内容、时间等要求,建立地价可查询制度。要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申报制度和地价定期检查制度,组织力量对各地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的确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进行了地价的评估、其土地招标拍卖底价和土地收购补偿价格是否是集体决策,以从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而引发的寻租行为。

第五,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的执业制度。目前,仍有不少土地评估机构以及相关的中介组织,依仗自己过去的政府背景或与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执业行为很不规范。“中介不中”对城市地价的管理,对培育和规范城市土地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政府机构与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必须彻底脱钩,以推动房地产中介机构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土地市场中介组织应该围绕完善管理、创新经营的要求,对现有的财务、劳动、人事、分配、民主管理等制度以及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竞争机制、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上岗机制,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机制和以审计为中心的监控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土地估价人员的资格管理,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加强评估技术标准的管理和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对违规机构要加强处罚力度,真正保证城市土地市场中介组织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业。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土地监察管理体制。当前,城市土地交易和经营中还存在不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例如:划拨土地转为经营性用地未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国有土地已按有关程序确定价格后,有关部门又擅自减免地价;改变城市土地用途,需补交地价而不补交地价款;未达到现行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将批租土地化整为零,逃避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土地挂牌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假挂牌等虚假行为;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市场运行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要进一步整顿城市土地市场秩序,首先必须重点整顿清理城市土地市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规范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投资、入股、出租、抵押、转让等在内的土地流转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土地市场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要重点防止化整为零批租土地的行为,对同一主体在相邻地块累加批租土地要严加管理。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可参考有关城市在出让土地中实行的“四步会审制”(即专业队伍评估、地价办公室初审、地价评议委员会审核、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形成出让招标方案),对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经过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实施集体决策。时间内保证地价款足额到位。同时,在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过程中,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随着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土地市场的发育完善,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应该实现土地利用管理为主向土地市场管理为主的转化。当前,要根据WTO的游戏规则,进一步强化土地监察执法手段,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可以考虑建立土地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体制,以减少来自“块块管理”的约束,并进一步探索土地管理执法机构的人事管理新体制。同时,要加强土地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以确保土地监察执行人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国土资源的分布具有地域性、分散性等特点,使得土地资源的供求信息不透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从而为政府实施土地监察管理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将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工程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通过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需求状况等相关信息,随时对城郊结合部地带的土地进行监测,并可实现土地政务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从而增加土地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参与到土地审批过程中去的可能性。因此,建立数字化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可以使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得到一定的规范和制衡,从而有利于消除土地行政中的腐败现象。

城市土地经营的解析与新思考

五、构建土地储备制度是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

为了实现城市土地的可持续经营,必须构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笔者以为,城市土地经营的蓄水池就是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是指城市土地管理部门或机构集中对土地征购、整理、储备、供应和开发的体制安排,它是城市政府主导和调控城市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之一。城市土地储备的运行机制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生态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来运作。在此基础上,对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可根据城市建设的具体需要和城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等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分区规划的制订,即对用地(包括增量和存量土地)结构进行重新调整,再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设方案的设计。

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需统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有计划地集中和积累建设用地。其土地来源包括征用农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机制,从城市土地二级市场中收回土地使用权等。然后,政府再将进入储备体系的土地进行拆迁、平整、归并、整理,从宏观上进行平衡,进行城市基础设施与配套设施的建设,使储备土地成为可供出让和出租的建设用地(熟地)。为此,地方政府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基金,以确保土地收购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城市土地储备体系的前提下,政府应将城郊结合的土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在其尚未整理为建设用地时,将这些土地视为同质化的土地储备范围,将来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调控房地产周期的需要(主要是地价水平),通过调节土地的供求量达到宏观调控地产市场的目的。目前,要把市地和农地结合地带作为重点监控区。任何农地转为市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的法定程序,由政府垄断供应土地资源的源头。目前,可以考虑把城郊结合部作为城市城镇发展“特区”,在城市或城镇规划指导下适当给予优惠政策,引导其健康发展。其具体建议是:对近期城市的空间拓展,政府可根据城市规划成片征为国有土地,作为城市土地储备。对中期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有条件的可以先征用,然后租赁给农民在保持原用途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政府需要时随时收回。对中长期规划区内的土地,政府未作征用处理的,也应将之纳入城市土地储备计划,允许集体或农民个人在法律和城市规划许可的范围加以利用,并保护其权益。对于现在已经进入“市地”的农村集体土地、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予以清退,并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应补齐有关手续,使之依法转为国有土地。通过把城郊结合的集体农用地纳入城市土地储备体系,可以避免土地供给和用地结构安排的盲目性,从而可以有效地调控进入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供应数量、用途结构及布局的合理性,进而促进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的提升。

旧有的城市土地供应方式即是一种城市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由原土地使用人手中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城市土地进入市场的速度快,程序简单,政府不必或极少在城市土地上进行开发投资,因而也没有任何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在城市土地的出让中获得一部分级差收益。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是市场运行不规范,容易因追求短期内的城市土地收益而造成城市土地供应总量上的失控。因此,从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模式优化的角度看,深化改革可以从以下措施切入:

(1)吸收国外土地银行运作模式的优点,通过土地收回、收购、置换、征用与整理等方式,将出让和年租土地完全纳入政府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的范畴。

(2)改变城市土地从原使用者手中直接进入城市土地市场的作法。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机制,将纳入储备的城市土地进行开发或再开发,使生地、毛地变为“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的熟地后,再逐步将其推向城市土地市场。

(3)采用灵活多样的城市土地储备形式,尽可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根据我国各大中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努力建立和形成一个分层次、多形式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2]“分层次”,是指在城市政府统一的土地储备总量计划之下,按照目前各大城市“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市、区两级,以市为主的城市土地储备网。“多形式”,是指在城市土地的储备形式上可以多样化,包括规划储备、计划储备和通过收购地块后的直接储备。“规划储备”,是指运用规划的手段,对列入城市规划中需改造或需调整结构的地块进行开发时间、开发进度上的控制。“计划储备”,指对“九五”、“十五”期间已批准征用的大批土地,按照其规划状况、市政配套等条件,编制计划,控制其开发进度。“直接的地块储备”,是指市区两级政府,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征用、整理”方式取得的城市土地使用权后的直接储备。通过这一体系,有助于使政府对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状况、进度等实行全方位的有效调控。

筹集购地资金是征购土地的关键所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通常伴随着资金的运行,要进行大量的土地收购储备活动,并将生地变为熟地,需要巨额资金。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核心是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并通过专业机构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土地“征购、储备、出让”在土地资产和资金上的双向良性循环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总是伴随着资金的运动,城市土地储备机制的良性运行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因此,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便成为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重要财力保障。建立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可能资金来源主要有:一是政府拨款,目前各个试点城市政府都划拨一定数量的款项作为启动资金。二是政府贷款,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运行,必然带来较为可观的运行收入。因而,用于城市土地储备的政府贷款可以说是一种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贷款。在初期启动阶段,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完全可以用贷款方式建立土地储备基金。三是政府预划拨部分城市土地给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这相当于政府以土地资产实物的形式投入到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之中。四是土地收益。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实施多年,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引入,已经为政府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土地收益,这些收益一部分已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剩余部分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五是城市土地储备收益。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运作一段时期后,将会产生土地储备收益,这些收益也可列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滚动使用。六是由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发行土地债券。土地债券通过城市土地储备收益来还本付息。七是其他资金,包括各种按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土地储备基金的公共基金、社会基金,如各种保险基金、离退休基金、养老基金等等。

另外,还要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基金的运作主体。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建立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来实际运作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作为城市土地基金运作主体,城市土地储备与开发公司的职能是受城市政府委托,承担土地征用、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和回收以及存量土地的收购;组织城市土地供应、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资产的管理等公共事务工作。运作土地基金,既要接受政府计划指导,又要按照市场机制进行高效运作,确保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的最大化。

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的结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土地储备基金架构,必然涉及到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土地供应机制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层面的创新;同时,还直接受城市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的影响。因此,必须认真研究城市土地储备基金与城市土地资产管理、土地收购与储备、土地资本化运营和土地证券化等方面的关系,并着重研究和解决好建立城市土地基金与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应性问题。城市政府通过征购方式,集中进行城市土地储备和供应,现行法律中有一些依据,但不尽明确和完善。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该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可见,我国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城市土地所有权,用地单位只拥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土地的最高处置权,国家对土地的处置权利应当包括回购土地的权利,但是,现行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五条仅作了如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或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的改建,可以依法收回或调整使用的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收回或调整土地的,对原土地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规定为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很不充分,覆盖范围太小。关于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建设,可以借鉴国外赋予政府土地优先购买权的作法,根据我国土地基本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保障问题。瑞典、荷兰等欧洲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支持土地储备机制的运行,如规定政府对土地拥有优先购买权(或征用权)以及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农场主和森林主等等。[3]建立和完善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不仅要在继续完善国家对农地征用权的基础上,赋予城市政府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而且应从法律上明确城市土地储备的范围。根据我国城市用地的复杂性,可以将以下十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市区范围内的无主地;为政府代征的土地;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被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国有土地;依法没收的土地;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它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土地使用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另外,还应当从法律上规定对政府拥有的开发条件还不成熟的土地,可以依法实行年租或短租,并将租赁收益纳入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进行管理。同时,还应当对城市土地储备基金运作主体及相应的监督机制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4]

主要参考文献:

(1)赵炳贤.资本运营论[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7.

(2)杨继瑞.中国城市地价探析[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10).

(3)杨继瑞.城市土地使用者产权的“长约年租制”探讨[J].四川大学学报,1998,(1).

(4)朱寅传等.杭州市土地储备体系及模式[J].中国土地,1999,(8).

(5)LIWen.YANGJirui.ReformoftheUrbanLandSysteminChina[J].SocialSciencesinChina,1992,(2).

OntheProblemsoftheUrbanLandOperation

YANGJirui

第12篇

关于知识经济问题,是我国学术界当前正在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总的说来,讨论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它的技术层面,很少涉及到它的社会文化层面。

什么是知识经济?现有相关文献的阐述大同小异,多是引用“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下的定义。

我个人的认识是:“知识经济是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其基本特点表现为它是以人的创造性知识(广义理解的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从而使经济的发展不再属于资源依赖型,而转化为知识依赖型(依赖于人的知识的发展程度)。由于地球上的资源总是有限的,而人的头脑中的知识却可源源不断地开发出来,因而知以经济作为知识依赖型的经济,自然就可保待长期持续发展。”

现在的问题是:上述关于知识经济的界定中,广义理解的创造性知识怎样才能源源不断地开发出来呢?这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胄先是一个社会文化问题。即涉及到“非人性化”(dehumanized)与“人性化”humanized)的问题,如果知识经济只涉及到非人性化的技术问题,那就只能称之为技术经济,而不是知识经济;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创造性知识是人的创造性思维的结晶,是人的大脑的产物。但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人,而是作为“社会人”以至“文化人”而存在,总是生活在定的社会关系中。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人的大脑能个能独立自主、精神焕发地进行创造性思维,从而相应地产生创造性知识,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它首先同人们所处的大环境、人们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条件有着直接的联系。这是因为,“创造性思维不同于一般思维,往往表现为具有超常性(不墨守成规)、它有个性(独出心裁)、富有开拓精神、独创性与灵活性。”而要使真正具有上述特征的创造性思维得以自由驰骋,从加使异彩纷呈的创造性知识得以源源不断地大量涌现,又有赖于与此相适应的催人奋进的社会大环境的激发和孕育才有可能实现。这也正是至今仍有许多人总是带着极其美好和仰慕的心情,追思我国公元前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和西欧14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这是中、西文化史上的两个黄金时代,都是真正的“思想大解放,科学、艺术处于大变革、大发展、大创造的时代,也是科学、艺术上英才辈出、群星灿烂的时代。”这两个中、西文化史上黄金时代所产生的订多出类拔萃的大师们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闪耀的思想光辉,可以看作是他们所处的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反映,至今仍熠熠生辉,令人无限敬仰。

关于创造性人才(具有创造性思维的人才)辈出与社会大环境的关系,我国晚清大学者龚自珍对此也有极为深切的感受。从他所写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著名诗篇:“九州生气情风雷,万马齐暗诚可哀。我愿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可以看到,其中的前两句充分反映了他对封建社会末期的思想禁锢压抑了创造性人才成长的无限惋惜和哀叹。而后两句则充分表达了”他强烈要求进行社会变革,为创造性人才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的热切追求和无限向往,因而他的这一寓意极为深刻的诗篇,就是今天读来,也足以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发展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由于知识是人的头脑的产物,是同每个人的精神状态紧密联系的,因而它就决不可能是单纯的自然科学技术问题,而应首先看作是社会文化问题。发展知识经济,使它真正为人民造福,首先要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的独立和人的尊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做到以人为本、技术为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每个人的创造性思维,为促进知识经济迅速而健康的发展,提供无穷尽的精神和智慧的源泉。

二、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同宏观与微观经济管理体制之间的关系

(一)从宏观上看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要形成和发展知识经济,是完全不可能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如果没有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推动,以加速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扑面而来的以创造性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将无法在我国生根、发芽和结果,从而使我国又将失去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即导致我国经济的发展将无法融入世界性知识经济发展的大潮流,而陷入步履维艰的困境。

那么,知识经济为什么必然会同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水火不容呢?

从社会文化观看,须从经济与文化的关系谈起。

关于经济与文化的关系,正如“毛泽东在其所著《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一定的文化(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和经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当时,根据毛泽东提出的‘一边倒’的国策,在经济上照搬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其主要特点是:采用国家所有制,所有企业除极少数属于集体所有外,都属于以国家为代表的‘全民’所有,国家通过下达指令性计划进行‘大统一’的直接管理;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企业没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经济体制上的‘大统一’,要求文化上的‘大统一’与之相适应。‘大统一’的文化,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出一元性、依附性和驯服性的显著特点。

一元性是指强调‘社会本位论’,个人作为社会整体的一分子,不应有独具‘个性’的自我追求,个人的人格独立和正当利益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要求每个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否则,就会被诬为‘个人主义’严重而受到批判。

依附性与一元性相联系,强调任何人不能游离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之外,其工作和生活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组织,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无所不包的层层依附于上级的金字塔式的依附网络。

驯服性是指强调个人对组织必须绝对服从,不容任何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有任何‘越轨’之处。要求人们以做组织的‘驯服工具’为荣。

这种‘大统一’的文化,一方面将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社会成员中极少数先进英雄模范人物‘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范相等同,严重脱离社会客观实际,势必导致‘假、大、空’风气的滋生和蔓延;另一方面,它对人的‘个性’的扼杀,也对社会成员主动性和聪明才智的发挥起到严重的窒息作用。”由此而形成的知识界“万马齐暗”的局面,怎么有可能为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提供无限生机的精神动力与智慧源泉呢?

市场经济体制则与此不同。它是建立在自由而普遍的商品等价交换的基础上的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其基础是确认交换双方地位的平等,并不因金钱或权力、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又有利于调动人类可贵的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即我国优秀文化传统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周易·乾卦第一》)和“止于至善”(《大学·孔经》)的精神,这两个方面的结合,就表现为力求达到永无止境的更加完美境界的精神。经济生活中这种精神的发扬,有助于促进人的人本立场、主体意识和人性智慧的回归。从而可以为知识经济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奠定牢固的人文基础。

从以上关于知识经济形成与发展宏观基础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所涉及到的首先是社会文化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对有关问题如果不从社会文化的大视野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就有可能使人们的认识陷入机械论或工具论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二)从微观上看

再从微观上看,在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权力结构,实行真正民主的、人性化的管理,借以为知识经济在企业内部奠定微观基础,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也走了一段很长的弯路。本来西欧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The Renaissance)和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The Enlightenment)所倡导的“人本主义”和“天赋人权”的思想,已经促成了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使广大公民(citicens)至少从理论上看,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如可参与议员和总统的直接选举等等。可是,在企业内部,长期以来,所实行的仍然是纵向的专制独裁式的集权化管理,广大员工仍处于无权的状态,他们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为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所控制。从而使广大员工在企业内部的主人翁地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智慧和创造力,因受到种种压制而无法充分发挥。

如不彻底改变这种情况,知识经济在企业内部的落实自然无从谈起。

本世纪中叶以来,在西方企业内部兴起的“产业民主运动”(Industrial Democracy Movement)正是以彻底改变上述违反历史进步潮流的情况,作为其基本出发点。“‘产业民主运动’认为,企业内部传统的专制独裁式的管理等级制度所形成的管理权力结构,必须作重大的、带根本性的变革,使之与反映历史进步潮流的 ‘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相适应。即认为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启蒙运动所提出的‘人本主义’和‘天赋人权’的思想,不仅要体现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中,同时也应体现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中。广大员工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处于无权的状况必须根本改变,要在企业内部实行‘产业民主’,将原来纵向的专制独裁式的管理转变为横向(扁平式)的分权化的民主管理,借以使员工和经理人员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同样的参与权力,把人本主义、民主管理的思想贯穿于企业管理过程的始终。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一个民主的、人性化的组织(Humanized Organization)。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充分发挥出来。”为知识经济在企业内部生根、发芽、结果形成广泛的人文基础。

三、知识经济的形成与发展将对现行管理会计体系产生重大影响

(一)企业经营目标的多元化问题

企业经营目标是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管理会计,作为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的“决策支持系统”,其一切活动,也应以企业的经营目标为中心,力求能卓有成效地促进和服务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应怎样界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国内外各相关学科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和发展的过程。我认为,其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又同人们对人性(personality)怎样认识有着直接的联系。

大家知道,美国学者 Abraham H. Maslow是研究行为科学的先驱者之一,他在本世纪4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需要层次论”(Hierarchy of Needs Theory),该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5个等级,依次是:①生理的需要:是指衣、食、住等人的基本生活的需要。②安全的需要:是指人的生活及其生命、财产能得到安全保障的需要。③友好与归属的需要:是指人进入组织后,组织成员之间相互信任、友好相处,成员对所在组织形成归属感的需要。④尊重的需要:是指人应受到尊重,在组织中形成自重、互敬的良好气氛,进而激发人们对所从事的工作产生自豪感的需要。⑤自我实现(Self-actuality)的需要:是指人对完成自己矢志献身的创造性事业,可从中得到最大自我满足的需要。这种自我实现是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以上5个层次的需要,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

我感到,对 A H.Maslow的理论.也可从另一角度来领会,据以把人依次分成三种类型,即经济人(Economic man)、社会人(Social man)和文化人(Cultural man)。意思是可粗略地认为:侧重于第1、2层次的人属于“经济人”;侧重于第3层次的人属于“社会人”;而侧重于第5层次的人属于“文化人”;而第4层次则介乎第3层次与第5层次之间,既同“社会人”有关,也同“文化人”有关。

对人的类型作这样一种分类,有什么重要意义呢?我认为可以作为确定企业员工的个人目标和作为由员工组合而成的企业整体经营目标的客观依据。

具体地说,在工业经济发展的前期,本世纪初以泰罗为代表的管理学家认为,企业的组成人员,都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进行活动的“经济人”。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也遵循“经济人”的行为准则。因而企业整体的经营目标是“利润的最大化”。对员工的激励也主要运用经济激励机制。

当工业经济发展到较高级的阶段,行为科学家则认为,不能把企业的“组成人员看作是只寻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而应把他们看作是具有感情、思想、需求。爱好和主动性、能动性的‘社会人’。因而认为,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单位,是一种社会的有机联合体。在这种社会有机联合体中,不存在像‘利润最大化’这样一个单一的可以普遍适用的经营目标。从长远的观点看,应把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看作是它的总体目标。……必须努力消除以‘利润最大化’为单一目标可能导致企业侧重短期行为的种种消极因素。除利润之外,还必须同时在科技开发、产品开发、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人才开发、生产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生活福利设施等各个方面同时下功夫,才有可能为企业长期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奠定牢固的基础。与此相联系,企业的员工作为‘社会人’,不是单纯‘经济人’,他们的个人目标也是多样化的,应包括心理、社会和经济需要等各个方面,并不会以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作为其唯一目标。因而,对人们的激励因素也不能局限于经济因素,而应同时包括心理、社会和经济等各个方面。”

当工业经济进一步向知识经济转变,企业的组成是以高智力的员工为主体,他们已经达到‘文化人’的崇高精神境界,企业作为由文化人组成的集体,它们的生产经营当然不会以工业经济后期“企业本位”的多元化因素作为经营目标,更不会以工业经济前期所采用的“单一的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而会适应“文化人”的特点和要求,采用以服务于“社会本位”的更高层次的多元化因素作为经营目标。这种更高层次的多元化因素,从根本动力上看,必然是以非功利性因素作为主导。这是因为以“文化人”为主体组成的知识经济社会,是高度文明的社会,根植于这种大环境的企业,自然会以更广阔的视野,更恢宏的气度,力求应用它所拥有的巨大优势,不断为其赖以生存的社会创造尽可能多的新价值,借以为解决社会面临的诸如资源、环境、教育等众多问题,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尽时能大的贡献。

总括地说,企业的经营目标,从“单一的利润最大化”,到“企业本位的经营目标的多样化”,到“社会本位的经营目标的多元化”,反映了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其中,财务会计能最直接有效地为实现较低层次的

企业经营目标--“利润最大化”服务,而管理会计则有更广的活动空间,即可为实现较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目标--“企业本位的多样化的经营目标”和“社会本位的多元化企业经营目标”服务。特别是能更有效地为较高层次的根植于知识经济社会的“社会本位的多元化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服务。

(二)“决策支持系统”从为“金字塔式”的“决策系统”服务转变为同时为“倒金字塔式”和“金字塔式”的“决策系统”服务

我们曾较早地撰文论述管理会计是“决策支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首要职能是从事决策的研究工作。问题在于:我们原来在这一方面所作的论述,是以纵向的金字塔式的集权化管理模式为基点的。因而对“决策支持系统”如何进行决策研究,是把重点放在如何为企业最高领导人进行最终决策的金字塔式的“决策系统”提供信息与智力支持。这种认识显然是很不全面的。因为它既不符合“产业民主运动”的要求,也同知识经济形成与发展的总趋势不相适应。因为知识经济既然是以人的创造性知识作为最重要的核心生产要素,而知识又是深藏于广大员工大脑中的精神财富,是不可能依靠外力的强制(如通过上级的发号施令)把它挖掘出来的。唯一的办法,是形成一种新的有效的机制,从内心深处来激发每个员工自身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动力,使他们每个人头脑中的知识宝库都能转化为企业取之不尽的创造源泉。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改变企业管理原来的权力结构,即从纵向的集权化、控制性的管理转变为横向的、分权化的民主管理,以基层作为管理权力的基点,真正确立广大员工的主体地位,赋予他们充分的自主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即坚持员工本位的原则,使每个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有权依据他们直接了解的情况,善于审时度势,适应情况的变化自行进行决策,形成“倒金字塔式”的决策体系,并在其运作中形成一种以”自主管理”为基础的“自行调节”、“自行控制”、“自行适应”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极大地提高企业对客观环境、条件变化的灵活反应能力,从根本上消除在集权化管理模式下凡事要层层请示汇报才能采取行动、势必贻误稍纵即逝的时机而造成损失的严重缺陷。

在建立了“倒金字塔”决策体制以后,企业的高层领导应怎样实现其领导职能呢?我认为,宜实行较为超脱的、富有感情色彩的“鼓舞性领导方式”(Inspirational leadership)或称“支持性的领导方式”(Supporting leadership),进而收到“官闲民乐”的效果。这里所说的“官闲”,并不是指采用“倒金字塔式的决策体制”,企业的高层领导可以无所事事,而是指他们应尽量避免去直接干预其所属各层次、各单位广大员工所从事的日常具体事务,而应集中主要精力去研究企业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大问题,从宏观上对企业整体性的发展进行高屋建瓴式的谋划;而“民乐”,则指广大员工在遵循企业总的经营规范的前提下,可以独立自主。心情舒畅地开展工作,而不致于经常受到外来的种种无谓的干扰。这样,就可以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一种充满无限生机与活力的条件,有助于促进广大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所能,才思泉涌,从而创造出尽可能优良的业绩,为企业整体的健康发展作出尽可能大的贡献。

管理会计,作为决策支持系统,应怎样做才能同上述新的决策体制的要求相适应呢?我认为,上述新的决策体制对“决策支持系统”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因为前者要求后者:

既眼睛向下——为企业生产经营第一线的广大员工提供动态追踪式的瞬时信息沟通网络,为他们进行日常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智力支持。

又眼睛向上——为企业高阶层领导进行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决策提供信息、智力支持。

这样上下结合,使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战略与战术互相贯通,就可收到最优的整体效果。

(三)管理会计将从“财务会计”的“二维结构”向“三维结构”转变,走上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

会计的发展变化同它所依存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的发展、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会计发展史作一简单的回顾,可以看到,从它的基本结构上看,已经完成了从“一维结构”向“二维结构”的发展,即从“单式簿记”向“复式簿记”的发展,这一发展历程,是同从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向以生产社会化为基础的工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现在我们面临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新时代的转变。由于知识经济是以创造性知识为其核心的生产要素,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原有的工业经济,于是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从会计上看,依靠财务会计原有的“二维结构”模式是无法解决的。因而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管理会计要突破财务会计“二维结构”的既定框框,转变为在“三维结构”模式的基础上,走独立发展的道路,这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第13篇

一般而言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有定量界定和定性界定两种方法。定量界定主要包括从企业雇员人数、资产额以及营业额三方面进行界定,定性界定一般从企业质量和地位两方面进行界定。

1.定量界定标准

(l)雇员人数标准。该标准是从企业雇用人数多少这一人的要素角度反映企业规模的大小,也是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的标准。

(2)资产额标准。该标准是以价值或实物形态从企业资产――物的要素之角度反映企业规模的大小。与雇员人数标准相比,该标准在计量上存在一些困难:①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中小企业,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难以区分;②无形资产进入总资产或存在技术入股情况下,评估的技术可操作性差;③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一些企业主为加入中小企业行列获得优惠条件可能隐瞒自己资产量,而事实上这些企业按标准不在中小企业之例。

(3)营业额标准。该标准是从企业经营水平角度反映一个企业规模的大小,该标准也有两个缺点:①企业的营业额是个极易波动的量,受通货膨胀、销售淡旺季,甚至国际汇率等诸多因素影响;②与资产额相比,营业额更难以计量,可比性更低,也更缺乏可信性。

定量界定标准具有很大的相对性。首先是空间相对性。表现在三个方面,①不同国家和地区偏爱的定量标准可能不同,如巴西采用雇用人员标准,斯里兰卡则采用设备投资标准;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同一标准,具体取值区间可能不同,如同为雇用人员数标准,澳大利亚取值区间为[0,500]、巴西为〔5,520〕,挪威则为[0,100];③不同行业,标准或取值区间可能不同,如英国的制造业,建筑和采矿业采用雇员人数标准,而零售业则采用营业额标准;同为雇员人数标准,就取值区间而言,制造业为[0,200],建筑和采矿业为[l,25]。这是因为不同行业技术特征不同,要素构成各异;其次是时间相对性。即使是同一国家(地区)同一行业,采用的同一标准,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取值区间也可能变化,如美国对世纪50年代将制造业中的250人以下企业界定为中小企业,现在则将上限提高到500人,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不同,行业整体规模结构也会发展变化;第三是中小企业本身的相对性。所谓中小企业就是指相对于同行业中大型企业而言,规模较小的企业,但中小企业会成长为大企业,大企业也同样可能衰退甚至故意分解为小企业。

2.定性界定标准

定性界定标准一般包括三个特征:独立所有、自主经营、较小市场份额。“独立所有”是多数定性界定的必要条件,但各国间亦有细微差别,如美德都强调独立所有,美国认为,只要业主持有50%以上的股权,就可“看作”独立所有而不管企业是否上市。德国则认为上市企业不是独立所有,不属于中小企业。‘怕主经营”是指业主本人控制自己的企业,但各国把握此标准的方法不一,如英国强调所有者(经营者)必须不受外部支配,以色列则强调业主自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管理职能。“较小市场份额”的表达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如加拿大直接规定为“在其经营领域不占垄断地位”,意在防止垄断、鼓励竞争;德国则通过“不能以资本市场融资”和“对企业进行个人或家族管理”两个条件作了间接表达。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即使是定性标准,亦存在一定的相对性。

与定量标准相比,定性标准的优点是明显的。首先,该标准反映了企业内部具有生命力的特征,更具稳定性,有助于从长远角度把握中小企业这一范畴。其次,就本质而言,中小企业备受关注,主要是由于其在竞争中先天的弱势地位,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正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保护公平竞争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定性标准以是否在行业中占垄断地位作为一条分界线,为政府政策提供了决策证据。

3.中国中小企业的界定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先后经过几次调整。建国初期曾按固定资产价值划分企业规模。1962年改为按人员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划分,3000人以上的为大企业,300-500人之间为中型企业,300人以下为小企业。1978年,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的规定》,把划分企业规模的标准改为“综合生产能力”。1984年,国务院《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对中国非工业企业的规模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生产经营能力创立了划分标准,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公交、零售、物资回收等国营小企业。1988年对1978年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按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作了分别划分,将企业规模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一、大二两类)、中型(分为中一、中二两类)和小型四类六档,当时中小企业一般指中二类和小型企业。1992年又对1988年划分标准作了补充,增加了对市政公用工业、轻工业、电子工业、医药工业和机械工业中的轿车制造企业的规模划分。1999年再次修改,将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作为主要考察指标: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其中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参与划型的企业范围原则上包括所有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工业企业。

二、中小企业的特点与不定

从以上国内外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人力资本弱。从定量界定标准看,中小企业人员数量少,美国不超过500人,巴西不超过250人,我国解放初规定为不超过3000人,人员的整体素质也较差。认定性标准看,中小企业大都是业主自主经营,业主相对于从市场上聘用的职业经理人来说毕竟专业知识有限,管理手段、管理体制相对较差。第二,财力、物力有限。无论哪一国家采用哪种类型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较,其中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资产额,经营额较小,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各国政府才要制订标准把中小企业划分出来,给其以扶持。

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不仅表现为各种类型的人才的缺乏,财力、物力资源的不足,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几乎都缺少形象力,中小企业不像大型企业一样财大气粗,可以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不计成本地从事市场份额的扩张以及品牌形象的铸造。而在市场竞争已由产品竞争经资本竞争过渡到品牌竞争的今天,若没有品牌形象,中小企业哪怕想从事传统的为市场拾遗补缺这一角色也是难上加难。在我国,更是由于许多中小企业本身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尽管有许多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较好,预期前景也相当不错,但银行由于难以了解它们的财务状况及其经营发展前景故不敢轻易提供信贷支持。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企业不能发展以至最终倒闭。如何克服中小企业的不足,促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是各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必须解决好的,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问题,也是本文要着重探讨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从内外两方面考虑。

从外部条件来说,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竞争能力较弱的现实,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扶持中小企业。

首先,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可以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中小企业就业,在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

其次,在银行信用评级上,要克服人为低估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的情况,把企业经营规模的权重降低。

第三,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完善会计制度,在纳税人自愿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帮助其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

第四,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经济实力有限,在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并且由于要负无限责任,故承担的风险很大,税收负担过重,会抑制它的发展。

但中小企业的发展最根本的还是应从怎样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着手,中小企业从总体上看比大企业是要弱,但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的业务较单一,尽管从总体上讲相对于大企业处于劣势,但在具体某一项业务上,其人力、财力、物力相对干大企业却可以占绝对的优势。这有如战争中的强弱双方的较量,总体上处于绝对弱势的一方,在具体的某一战役上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占绝对优势,各个击破。作为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从事汽车生产,但可以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生产出世界一流的汽车配件投放于市场,不能生产大的配件,可以生产小的配件。

因此,在企业内重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形象力等“四力”中,中小企业处于弱势的人力、物力、财力可以通过有效的集中而成为相对强势。但企业的形象力凭集中有限的资源却无法办到。因为他是一个企业各种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综合反映,是企业综合实力的象征,有如弱国可以发展一两项世界先进的装备,但一国军力的最终体现是它的综合国力。因此;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最最关键的是如何提高中小企业的形象力。

三、建立中小企业联盟,提高申小企业形象力

企业的形象力是企业综合实力的象征,无法通过集中有限的资源从事某一项目的生产达到。鉴于此,中小企业惟有一条道可走,结成中小企业联盟。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硬如钢。通过中小企业的联盟达到可同大企业媲美的形象力。

(-)如何建立中小企业联盟的形象力

单个中小企业的形象力不可能很高,但是不是很多小企业联合起来,它们联合体的形象力就高了呢?。小舢板的拼结还是小舢板,只有不同特点的舰船的有机组合才能成为一个强有力的舰队。中小企业联盟,是多家独立的中小企业,为了抓住和利用迅速变化的市场机遇,通过信息交互方式,将先进制造技术的供需各方联合起来,进行过程重组、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利益分配的一种新型生产制造组织系统。对于每个成员企业来讲,实质上就是一种借势的策略,以各种方式借助外力,对企业外部的资源优势进行整合,实现聚变,创造出超常的竞争优势。如何构建一个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中小企业联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它应包括:联盟组织结构的形式和联盟运行规则的组织设计。

1.联盟组织结构

横向联盟:合作伙伴之间由于相互间资源的互补而建立起来的利益共同体,每一个中小企业都拥有一定的资源,但不可能拥有它所需的所有资源,为了使各企业的资源都能有效充分地利用,使得企业之间形成以某种产品的生产为主线而进行横向联合的关系。成功的横向联合能使企业间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到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纵向联盟:合作伙伴由于产品的供求关系而建立起的一种联盟。每一企业都面临供需矛盾,企业之间实际是一种“链状关系”,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种链状关系更加明显。因此每个企业都必将作出其纵向伙伴的选择,纵向伙伴选择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配合如同一部机器,各个部门必须始终有效地运行

经营联盟:实质上是一种市场营销战略上的伙伴关系,是一种相对独立而松散的联合体,它是由于企业间在市场分配方面建立的某种默契,经营联盟的确立,可以有效地避免不正当竞争给企业造成的损失,避免不合理的定价,以及由此产生的企业间的相互残杀。

2.联盟运行规则的组织设计

无论哪一种联盟方式:其组合都有一个严密的组织规则,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宏观的法规性文件,它确定联盟的加盟办法,加盟企业的资质要求;二是规定各联盟企业应符合的标准规范;三是与具体业务项目相关的协议和合同文本的签定规则;四是有关仲裁办法以及对违反联盟规则的企业的惩罚、清退的措施。

四、中小企业联盟的声誉管理

中小企业联盟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形象力,但中小企业联盟建立容易,提高和维持其形象力却非常难。由于联盟毕竟是一个较松散的组织,其中某一企业的短期行为容易为本企业带来利益而损害联盟的声誉,因此选择信誉好的企业,严格执行联盟的标准规范是联盟成功的必要条件。而如何创建和维护联盟良好的声誉是中小企业联盟能否具有形象力的关键所在。那种聚也匆匆,散也匆匆的联盟不仅会损坏其中中小企业的声誉,也会严重损伤中小企业联盟这样一种形式的声誉,这将使得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由于缺乏最核心的形象力而大打折扣。

中小企业联盟该如何加强联盟的声誉管理呢?

首先,在选择中小企业时,应该选择那些信用高的中小企业。信用是声誉的重要基础,中小企业由于势单力薄,声誉一般都不是很高,但其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是否守信对联盟至关重要。联盟的声誉是靠各中小企业来创造、维护的,若有一个企业不守信用,对整个联盟可能就是灾难性的,联盟后形成的声誉是一把双刃剑,好的声誉能为盟内各中小企业共享,同样坏的声誉也会对盟内各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选择入盟企业时要严格把关,把那些具有良好的信誉的企业结合在一起,对那种没有好的信誉的企业,不管它的资源多么为盟内所必需,在盟内生产环节上多么重要也不接纳其入盟。其次,严格执行联盟订立的标准规范,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联盟。

第三,加强声誉投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有限,大多无法进行声势浩大的广告宣传,但良好的声誉不同于广告,通过大量的金钱的投入可以一夜之间策划出一个好的广告来。但好的声誉必须通过长期的一点一滴,日复一日的努力来创造,这一点各个有良好信誉的中小企业一般都比较注重,也都做的比较好,但作为联盟要有组织地进行这方面的投资。企业联盟可以通过从事一些与公益事业相关联的经营项目。由于中小企业与居民的联系紧密,容易找准切入点,联盟可以花少量的钱达到既赚取利润同时又获得好名声的目的。再就是尽可能的向慈善机构、灾区捐款,免费为社区解决一些困难,当各中小企业单独从事这些工作时,由于势单力薄,效果肯定不好,当联盟集中各中小企业的这方面的支出,以联盟的名义集中起来做时,效果就会好得多,对联盟声誉的提高非常有益。

第四,激励联盟内各中小企业及其员工参与声誉管理,对那些积极参与创建企业的良好声誉的企业要给予奖励。员工是声誉的灵魂,针对中小企业员工归属感弱,素质相对较低的特点,要积极培训员工,使其行为符合职业道德,并学会礼貌、热情、得体的服务方式,因为那些有悻于职业道德的过失,倘若得不到妥善处理,就可能导致潜在的声誉危机。中小企业的员工,由于他们中许多人与企业主一般都《一些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的主人翁意识一般不太弱,关键是要与他们沟通,使他们明白企业现在在做什么,做的如何,使他们明确目标,树立信心。

第14篇

建国以来,尤其是 50 年代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以后,建立了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这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 以下简称国企单位 ) ,由于其企业生产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指令性指标,原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拨,产品由国家统一包销,人员由国家统一安排,工资由国家统一规定,财务由国家统支统收,“政企合一”是其基本特征。企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企业人员都是国家干部,定有行政级别,享受行政工资待遇。在当时,把这部分人员划入国家工作人员序列,尚有名符其实之处。 但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而剧烈的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最重要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政企分离,使国有企业成为名符其实的经济实体,不再担任行政管理角色,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机关与国有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不同 国家机关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者和执行者,它们履行公务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而“政企分开”就己清楚表明企业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而国有企业只是法人实体,市场经济的主体,而绝非执法主体。《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政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以下简称国企改革决定 ) 中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国企改革决定》高度概括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性质,即明晰的产权关系,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和严格的有限责任,以及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明晰的产权关系即是明确企业是投资主体,实质是解决政企职责分开的问题,这就说明国有企业已经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不具有依法行政的主体资格。建立完善的法人制度的关键是确立企业法人产权,使企业真正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严格的有限责任制度既包含出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又包含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制度,是指企业建立既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成为企业进入市场,独立经营的有效组织保证。《国企改革决定》中关于企业应当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的要求,是就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社会生活中对其地位的准确定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事业单位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是市场上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提供者或购买者,又是各种消费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一句话,国有企事业单位离开了生产经营活动,就没有市场,就不是法人实体,就不是市场的主体。因此,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经济单位,其法人实体、市场主体地位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谁投资,谁受益,同时承担风险。市场交易的实质是物品产权的转让,如果产权关系模糊,交易就无法进行。因此,市场交易双方的产权界限必须清楚。 (2) 企业是法律上和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实体。企业拥有自主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各种权利,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规模的扩张。它要接受政府的行政规范,但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则独立于政府之外,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 企业之间,企业与其他交易者之间地位平等。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进入市场后,不论其规模大小,也不论“出身” ( 国有、集体、个体、私营 ) 如何,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交易必须是双方“一致同意”的。是否进行交易,按照什么条件交易,都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意愿、价格高低以及其他因素自主作出决策,任何一方不应对另一方拥有特权和实行强制。如果存在某种形式的特权和强制,市场体制也就无法存在。 上述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单位之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主体地位,都是平等互利的民商主体,不具有管理与服从关系。它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或商务活动,以及相互之间的生产或商务行为,是由民法、商法调整的。国有企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与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具有实质的区别,且其管理的依据也不相同。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单位的性质与国家机关的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不是执法的主体 ,也不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就国家机关而言,它们在整个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通过国家各个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以实现对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管理、控制、监督。在各个国家机关内部,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具有严格的等级区别。各个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例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它们将法律适用于具体人、具体事,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执法主体与被执法者之间,不存在竞争性、利已性、谋利性和平等性。就国家机关与国有企业而言,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两者在社会中的地位有着根本的不同。 二、两者活动的性质、目的不同 从行为性质上看,国有企业单位的活动属于商务活动,而不属于公务活动,并将追求企业的最大利润为其活动的目的。公务的特征决定了与商务的区别。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把公有制企业的商务活动混同于公务活动,其结果是在立法、司法实践中,将商务活动视为公务活动。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迅速过渡,这一认识的弊端日益显露。 国有企业单位活动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 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它们作为市场的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必将产生巨大的压力,从而转化为巨大动力,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它的动力所指向的目标就是对利润或盈利的追求,利润的多少是企业经营好坏的标志。因此,企业的经营活动就是通过激发企业内部的利益动机而形成企业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动力。经营活动的实质就是通过经济利益关系,来调动与发挥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 企业的协调活动。即企业主动调整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使之适应各种约束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以便求得生存与发展,协调活动的实质,就是企业依靠自我调整和控制能力,优化自身的行为方式,作出正确决策,以保证企业追求最佳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企业协调活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内部的协调活动,如预算、财务、纪律等等,以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促进企业的发展,二是企业的外部协调,如市场协调,合同协调,企业之间的协调,政企协调等。 从企业行为性质上看,国有企业活动的主要目的就在赢取最大的利润,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健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公有制企业将作为平等主体在市场上公平竞争,各个利益主体无不带有利已倾向,其经营活动,是追求经济效益的营利活动,而公务活动则是代表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其目的不是为某一利益集团追求经济利益服务的。通过前述对经营活动特征考察,可以发现,企业活动都属于经营业务行为,不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企业都如此,均不符合公务活动的特征。 国家为了实现对社会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必须设立相应的国家机关分担不同的职能。各个职能不同的国家机关各尽其责,且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和促进国家政权的巩固。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就是制定国家的根本大法即宪法以及其他法律,保证国家对社会的管理、控制、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立法工作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公务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其目的就在于尽快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不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不断总结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实施各种基本法律和法规所需要的条例,以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在加快立法步伐的同时,力争提高立法质量。立法的必须反映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反映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 三、国营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在其经营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规律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执法活动中所遵循的依据各不相同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低下,其中一个关健问题就是未能遵循经济规律,而是按照长官意志办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营企业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完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既是商品的生产者,又是商品的购买者,作为主要的市场主体,它们必须遵循市场的基本规律和基本活动原则,否则它们就必然被市场所淘汰。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他们从事公务活动中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原则,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党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各自职能的履行,都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以法律、法规及政策作为其行为的准绳。 由于各自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截然不同,就决定了各自活动的内容和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如果将其混为一谈,不能不说是认识上的一个悲哀。因此,尽快冲出误区的怪圈,必将迎来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新开端。 四、国有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在国家生活中的职能具有根本的区别 国有企业单位是国家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国家机关的职能是依法对国家、社会进行管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则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情况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支柱作用更显得重要。首先,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关键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对整个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在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国有经济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贡献最大,为保证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发挥着重大作用。 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础,直接担负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任务,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国家机关在国家生活中的职能在于管理国家社会,保证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增长和国防安全。 由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在国家生活中的职能和作用具有根本的区别,这些 不同的职能和作用就决定了它们在国家生活中的任务及其性质不同。如果忽视或者抹煞 这些区别,势必导致各自职能作用的发挥,甚至有可能在实际生活中造成某些混乱。 五、对各自活动之优劣的评判标准亦有不同 对于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评判,就是其经济效益的好坏,是亏损还是 盈利以及其利润的多少。盈利越多,其经营业绩越好,其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越强。虽然,国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但并不能以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标准来评判它们的优劣。否则,在竞争激烈的商海博击中,既不能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谈不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 现以国有证券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例对两者的评判标准进行分析论证。例如国家为了保证国企改革的成功,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在 1999 年下半年已将有助于股市 稳步上升的利好和盘托出。其出台的力度之大,时间之集中,数量之多,可谓前所未有。然而由于部分证券投资公司故意打击,致使连续 30 个交易日单边下挫,创出了中国股市跌势之最。上证指数不仅无情地击穿了被称为“新的历史转折”的 1558 点,也击穿了 1500 点整数的心理支撑点,最终竟然跌至 1350 点左右才止跌回升。究竟是破,还是不破 ?4000 万双眼睛,甚至 2 亿双眼睛 ( 包括股民家庭成员 ) 都在严密注视着。这已不是股市多与空的较量,赢与输的较量,而是一场利益的较量。 “特评”文章的权威性观点,令人们至今记忆犹新: (1) 这 (1427) 不是利好刺激下的反弹,而是股市长期上升行情的良好开端。 (2) 当时的市场走势正常,指数正常, 44 倍的平均市盈率正常,市场热点 ( 高科技和绩优 ) 也正常,反映了宏观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市场运行的内在要求,只是正常的恢复性上升行情。 (3) 市场各方都要百倍珍惜证券市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满怀信心地把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证券市场带入 21 世纪。想当初,千千万万的投资者,正是在“特评”文章激励下闻风 而动,并在 1500 点上方入市,许多股市新人在 1600 , 1700 点上方被深度套牢。“推动并服务于国企改革和发展”,促进股市稳步攀升,可以说是国家证券管理部门苦心追求的目标。 通过提升股市的地位,促使资金从银行流入股市,防止银行业出现信贷紧缩,减轻银行经营压力,扩大老百姓投资消费,可谓“一箭三雕”。而这一切,都有赖于股市的活跃。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国企改革的《决定》刚刚出台,股市却又连续几十个交易日的单边下挫,出现 22 亿元人民币的成交量、致使投资者信心丧失、纷纷淡出、税收锐减、扩容“梗阻”,直接威胁到国企改革。 更不可思议的是,每一项利好的出台,都成了主力拉高出货的契机,加重了股市的下跌。如允许三类企业入市、允许券商同业拆借资金、征收利息税等。主力无不支持往下拔档,不仅套牢了广大散户,也套牢了基金,有的证券投资公司 ( 包括国有公司和国有企业单位股、参股的证券投资公司 ) 不顾国企改革的大局,为了其公司的局部利益,甚至编造谎言,散布虚假的利空消息,致使股民“崭仓割肉”,而它们则趁机吸筹。采取种种违规手段,无疑会使它们获得极为丰厚的利润,会使公司业绩更加耀眼夺目。如果将其以此手段创下的佳绩,作为其“公务活动”上佳表现的标准,显然是令人难以认同的。甚至是对公务活动的绝妙的讽刺。然而对于证券公司而言,为了追求其公司的最佳效 益,获取最大限量的利润,对其采取何种经营手段,则可不必过多责难。 作为国有证券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而言,如果某一国有证券投资公司盈利越多,就意味着其它证券投资公司和千千万万的股民的亏损越大,甚至会导致其它证券投资公司破产倒闭,导致有的股民倾家荡产,而且还会酿成种种悲剧。换言之,市场如战场,某一市场主体的成功,必然就意味着另一市场主体或者另一部分市场主体的失败。如果把国有企业单位 ( 当然亦应包括国有证券投资公司 ) 视为公务活动的主体,那么其公务活动是以其经营活动的成功,还是以经营活动的失败,作为评判优劣的标准呢 ? 当然谁也不会认为将经营活动的失败者视为经营活动的优秀者。但是经营活动的优秀者,实际是以其它投资公司和股民的亏损、失败为前提的。那么,是否可将经营活动的优秀者视为公务活动的优秀者呢 ? 其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就说明国有企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与公务活动不能同等,这就进一步说明将经营活动视为公务活动必将陷入自相矛盾的怪圈中永远难以解脱和自拔。 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评判,就是要求这些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既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基本的评判标准。 上述分析论证说明,由于对国有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优劣的评判标准的不同,也说明不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视为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海中,若是强调国有企业及管理人员“大公无私”、“舍己利人”,就显然与市场经济激励机制不相协调。若对经商者、股票的“炒家”去谈“克己奉公”、“无私奉献”,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因此,与这一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精神诱导方式,应是一方面老老实实地承认国有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教育他们遵纪守法 ( 前提是要具备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 ) ,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信誉观念、对社会和自己负责的观念等。如果现在对企业管理人员将“公而忘私”强调到不适当的高度,就有可能导致人们反过来怀疑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成为否定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潜在“口实”。因此,如果把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要求,就可能导致与改革开放方针相冲突的结论。 六、两者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危害结果不同 党的十五大向全党敲起警钟: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 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惩治,我们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会走向自我毁灭。同时还会诱发社会动乱和犯罪行为。受贿犯罪政治危害性的最终爆发点,也即对国家政权、执政党地位的具体危害形式,便是诱发社会动乱和犯罪行为。当执政党地位降低,人民群众同执政党的对立情绪发展到一定程度,遇到合适的气候和土壤,这种积聚已久的怒气、怨气就极可能酝酿成一场足以动摇现存政权和体制的社会动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只能导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出现混乱,经营扭曲。以商品流通领域为例,如果企业的采购人员收取了对方丰厚的回扣,即使劣质的产品亦可购入,然而没有采取贿赂手段的优质厂家,即便产品价廉质优,也难以畅销于市场。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一旦加入贿赂竞争行业,那么商品经济遵循的价廉物美的正当竞争原则就将被迫演变为贿赂竞争。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的只是贿赂的多寡。因此,必将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职业道德、企业信誉已经无关紧要。这就表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收受贿赂,涉及的范围是局部的,危害的是经济秩序,而且由于他们不是执法的主体,并不直接影响党政机关的形象。因此,对于政权的巩固与否并不具有直接的影响力。因此,“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这一论断中,“生死存亡”并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索贿受贿所导致。因此,将国有企业人员硬性地纳入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显然亦与中央的基本精神不相符合。 七、两者的管理特征有着根本区别 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长期以来之所以将国有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视为公务活动,就是误解了管理职能性质的真正含义。刑法上所要求的管理是对社会的管理,那么有权对社会行使管理职能的只能是国家机关。而国有企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只是限于对其内部人员和财产的管理,而这种管理与刑法中所要求的管理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国家机关的管理”必须是法律、行政法律赋予国家机关的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它是国家机关依法管理国家职能活动的体现,具有国家性的特征。但企业对内部人员或者财物的管理就不具备国家性的特征。 ( 二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必须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赋予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活动。管理活动是国家机关的职能活动,但必须通过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来实现。因此,国家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赋予其工作人员履行其职责的资格 ( 即职务 ) ,这种履行职责的资格,即履行管理职责的资格,是具有在国家机关从事“管理”的人员的职务。这种“管理”人员的职务即从依法任命、选举、聘任之时起,到依法免除、撤销、罢免之时止。只要在此期间,其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与其职务相关的一切活动均应视为职务性的管理活动,即均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活动。 ( 三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具有强制性的特征 “管理”是国家机关管理社会职能的具体活动。国家机关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管理社会的主体、其管理范围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卫生等各个领域。这种对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国家管理,必须依靠这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管理活动来完成,而且这些公务活动是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因此,它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平等自愿,是管理与服从的关系,是强制与接受的关系,由此可见,在国家机关从事“管理”人员的“管理”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征。这种“管理”的强制性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就其强制手段而言,有的可以剥夺相对人的财产、自由,有的甚至可以剥夺相对人的生命,虽然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其控股单位,对其所属人员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但其性质及其法律依据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国家机关公务活动的强制性是其公务活动的显著特征。但国有企业对其内部人员的管理就不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特征。 ( 四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具有社会性。国家机关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其活动的依据和准绳。这些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代表着国家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其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社会效力,即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这些法律、法规的权力,国家各级机关具有的执行法律、法规的权力,又是这些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 国家各级机关中具体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管理人员的活动,必然具有普遍的社会效力。因为这些管理人员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具体体现,而不是某一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团体或某一个人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因此这种管理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这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内部管理活动的性质又具有明显的区别。如果将单位对内部人员、财产的管理视为公务,那么任何公司企事业单位都有这种管理,如果按此逻辑推理,岂不都是在从事公务了。由此可见,刑法上所指的公务实际上应该仅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国家社会的管理活动,亦即政务活动。 将国有企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既是名不符实,又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前述分析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所从事的经营业务活动,根本不具有社会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所享有的强制手段。事实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国家所有制企业,都是公有制企业。其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公有化的层次与程度有差异,而无根本性的区别,既然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管理人员收受贿赂,都己不再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论处,为何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收受贿赂,仍须按照国家工作人员论处呢 ? 如果将国有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视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仅不利于国有企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和商务贸易活动,反而会产生一些弊端,例如,容易产生按照“长官意志”办事的恶习,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容易脱离实际经济状况,易犯主观主义错误;过份看重行政管辖的界限,造成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封锁;容易扯皮拖拉,丧失经济活动的有利时机;容易忽视经济核算,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容易助长只求自己职务的提拨,而忽视单位经营效益的好坏;容易攀比单位级别的高低,而忽视产品质量的高低;导致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活动的范围将逐步扩大,而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的范围逐步缩小。最终将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巩固和发展。而且,将不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为从事公务的人员对待而追究其刑事责任,是罚不当其罪。

第15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标志的信息和通讯技术革命,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广泛而巨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广泛应用,构筑于这一技术平台之上的网络经济应运而生。从网络技术下整个经济形态的角度理解,网络经济是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知识和信息为核心,以电子互联网为载体,以电子商务为重要表现形式,以中介服务为保障,实现信息、资金、物资流动,促进整个经济持续增长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1]。网络经济的发展,引发了现代企业在战略思想、管理理念、运营方式、组织结构等各个方面的巨大变革。而供应链作为企业对信息流、资金流、物流进行有效配置的载体,更是与网络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供应链管理模式势必顺应网络环境进行自身的变革。

一、供应链管理现行模式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打破传统的管理定势,把企业内部以及节点企业之间的各种业务看作一个整体功能过程,形成供应链。供应链是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制造、分销直至最终送到顾客手中的过程。供应链的概念是从扩大生产的概念发展而来,它将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了前伸和后延。供应链通过计划、获得、存储、分销、服务等活动而在顾客和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衔接,从而使企业能满足内外部顾客的需求。供应链对上游的供应者(供应活动)、中间的生产者(制造活动)和运输商(储存运输活动),以及下游的消费者(分销活动)同样重视。从这个意义上说,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控制和协调,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连成一个链状结构,将企业内部的供应链与企业外部供应链有机地集成起来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全局动态最优目标,以适应在新环境下市场对生产和管理提出的高质量、低成本的要求。它是一个利益集合体,强调企业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核心企业则从事自己最擅长的业务。

供应链管理就是指对整个供应链系统进行计划、协调、操作、控制和优化的各种活动过程[2]。供应链管理主要涉及四个主要领域:供应、生产计划、物流、需求。供应链管理是以同步化、集成化生产计划为指导,以各种技术为支持,尤其以Internet/Intranet为依托,围绕供应、生产作业、物流(主要指制造过程)、满足需求来实施的。由此可见,供应链管理关心的并不仅仅是物料实体在供应链中的流动,除了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的运输问题和实物分销以外,供应链管理还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战略性供应商和用户合作伙伴关系管理;(2)供应链产品需求预测和计划;(3)供应链的设计(全球节点企业、资源、设备等的评价、选择和定位);(4)企业内部与企业之间物料供应与需求管理;(5)基于供应链管理的产品设计与制造管理、生产集成化计划、跟踪和控制;(6)基于供应链的用户服务和物流(运输、库存、包装等)管理;(7)企业间资金流管理(汇率、成本等问题);(8)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供应链交互信息管理等。供应链管理注重总的物流成本(从原材料到最终产成品的费用)与用户服务水平之间的关系,把供应链各个职能部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供应链整体的力量,达到供应链企业群体获益的目的。

二、网络经济下传统供应链管理模式亟待创新

1.网络经济效应

网络经济对传统产业产生了显著影响。

(1)网络经济的技术发展刺激和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整合。网络作为信息流动的全新载体,极大地改变了信息流动的速度和信息传递的范围。它通过转变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利用的传统方式,改变了传统产业生产组织过程,进而导致产业结构的优化。利用网络技术,可以对传统产业进行比较好的整合,克服分散、分割和重复建设的现象,较快地实现产业升级。

(2)网络经济促成了规模日益扩大的虚拟市场。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除了少数全球化经营的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集团外,多数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区域是相对有限的。而在网络经济中,业务的全球化已不再是属于巨型企业的专利。中小企业借助于互联网这一强大的信息传递平台,可以构造一个更大的虚拟市场,其客户可以来自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

(3)网络经济的发展彻底改变了传统市场营销模式。作为一种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信息交流方式,互联网已成为一种跨国界、跨地区的贸易平台。在网络经济环境下,企业营销模式发展的趋势是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旨在通过网络、电子手段建立一种新的经济秩序,它使得贸易的运行、管理及效率发生了质的飞跃。

(4)网络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管理科学化、理性化程度。管理过程的实质是通过信息流实现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过程。网络经济的发展引起企业管理过程中信息流的流速、流量、渠道的改变,导致资源输入、产品生产、市场营销过程的改变。这种物流过程的改变,将引发围绕如何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理性化程度的企业管理创新。

(5)网络经济使信息产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网络经济是建立在网络平台上的经济活动,其发展完全取决于网络基础设施或网络平台的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将刺激和推动关联性信息产业的技术发展和产业化进程。在现阶段以及今后较长时期内,与网络经济基础设施有关的信息产业,尤其是硬件和软件设计生产部门,将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部门。

2.网络经济下供应链管理模式亟待创新的理论依据

根据俄罗斯经济学家康德拉季耶夫(Kondratieff)的经济长波理论,每45-60年的经济发展可以被划为一个经济长波周期,在每个周期内都存在一个起主导作用的基础创新。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的网络经济,正处于由信息技术主导的第五个长波周期。纵观历史上每一个长波周期的上升与下降阶段,不难发现,长波周期的下降总是与经济模式中所面临的潜在问题相关联,而也正是由于问题的存在才刺激了下一轮基础创新的产生与发展,促成了下一个经济长波周期的来临。关于即将到来的第六个长波周期及其基础创新内容,很多经济学家从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问题出发,做出了各种推测,包括生物技术、新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等等。其中,德国经济学家的观点独辟蹊径,即把社会心理健康视为第六个长波周期的基础创新内容。所谓社会心理健康,也可以理解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人的状态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状态。它关系到动机、创造性、信任、谅解、人类知识以及合作[7]。这一理论对分析网络经济下供应链面临的问题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在网络经济下,由于集成化的供应链建立在伙伴合作的基础之上,因此供应链面临的大多数问题在本质上都与社会心理健康相关联,社会心理健康正成为供应链发展的主要障碍。针对供应链伙伴间的合作信任、供应链成员企业的人力资源及社会责任管理等社会心理健康问题对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的必要性加以分析,这些因素使得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成了必然的选择。

(1)供应链成员间的合作信任问题。网络经济下的虚拟供应链在其酝酿、组建、运行及解体等不同阶段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市场、法律环境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虚拟供应链的联盟成员间容易出现互不信任和不规范的行为,这便阻碍了成员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关系,导致供应链管理模式的中途失败。供应链成员间信任问题的产生是由于虚拟企业化既没有改变各供应链成员企业在市场中的独立法人属性,也没有消除其潜在的利益冲突。在追求个体利益的驱使下,企业可能会做出有悖于整体最优的个体最优选择。亦即行业中竞争对手利益的冲突和严厉约束的缺失会使信息共享遇到严重障碍,甚至导致虚假信息的产生。同样,企业对泄露商业机密的担心,如核心优势、生产技术和财务状况等,也增加了相互间达成信任的难度。

(2)供应链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在网络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是知识的竞争,是创新能力的竞争,而员工作为知识的载体和创新的源泉,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战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网络化的供应链要求不断更新知识技能,这需要企业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培训,培养具有开发能力和掌握关键技术的员工;另一方面,网络经济也意味着融通和流动性的增强,供应链竞争对手间的人才争夺愈演愈烈,此时人才的流失很有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流失,这样看来,企业又不能过度地强化人才的知识载体功能。

(3)供应链的社会责任管理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合乎道德的行为,它要求企业在赚取经济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网络经济这种全球化的经济运作模式,使供应链也得以延伸到全球范围。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及业务外包。特别是作为供应链核心的跨国企业,经常在资源和劳动力更廉价的第三世界国家进行采购和生产。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这些跨国企业往往只注重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其社会责任的管理,从而使第三世界国家的环境和劳工状况出现了令人担忧的局面。这种趋势激起了各国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对全球供应链中社会责任问题的思考。

三、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构建

1.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的关键环节

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最终目标是企业如何整合利用其各级供应商的业务流程、技术和能力以加强其竞争优势。网络经济中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来自手整合的价值链。价值链是“原料开采—各级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最终用户”的链式价值附加传递过程,并且它连接原料和产品的再利用过程而实现完整的循环。供应链管理模式是试图连接这一价值链中的所有组织,协同作业(指计划—产品开发设计—采购—制造加工—合成装配—运输—仓储—分销—客户支持等一系列价值活动的协作)形成一个“虚拟企业”(Visual Business)的网络业务模式。在供应链模式中,产品生产是由客户拉动的,而不是未形成供应链之前制造厂商的推式业务模式。供应链管理模式在网络经济下的实质是网络竞争环境中企业与重要供应商的协作关系[3]。

如何选择创新的切入点,是在进行供应链模式创新之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经济环境和经营策略在某些方面发生了改变,而供应链在这些方面还停滞在原有的状态或不能与变化的环境相匹配,那么这就应该成为创新的可行领域,之后再从中选择具有较高增值效应和较低执行难度的领域作为创新的发入点。网络经济使企业的经营环境和消费者的需求模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于这些变化,需从战略层、运作层及技术支持系统三个关键环节来建立网络经济下的供应链管理新模式。

(1)战略层。在传统经济环境下,供应链管理大多致力于实现“底线增长”,即通过降低成本、降低库存、缩短现金回收周期达到降低运营成本的目的。在网络经济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平台的搭建,使得消费者对产品及其相关的服务和配送都提出个性化要求。这就需要重新考虑供应链管理的战略定位。

(2)运作层。网络经济下供应链运作层面的创新也就是从传统供应链向电子化供应链(E-Supply Chain)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应用为技术基础,通过电子商务及电子化的设计、计划、采购、制造、物流系统的支持,实现企业的快速响应、柔性管理、合作规划,并最终在供应链成员间形成同步的虚拟企业化供应链。

(3)技术支持系统。供应链管理的基础是供应链上节点企业之间信息的高度集成与共享,实现这一点的关键是要有一个基于IT的良好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2.基于经济长波理论的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构建

针对供应链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遵循经济长波理论解决问题的思路,从以下三个关键环节上对供应链管理新模式进行构建。

(1)战略层面。在网络经济下,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需要重新考虑供应链管理的战略定位,即在不放松“底线增长”的前提下,进一步上升到对“顶线增长”的关注。所谓“顶线增长”,是指通过营销效应创造产品附加价值所产生的利润增长。网络经济的中心规则是扩大关系[5],这种扩大化的关系网络将有助于实现“顶线增长”。通过与客户建立同盟与合作伙伴关系,可以提高客户忠诚度,拓展更大的市场;另外,针对竞争和环境需要与客户协作研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有效性。这便实现了供应链创造新价值的功能。总之,在战略层面,企业应把供应链管理上升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实现“底线增长”和“顶线增长”并重。为了实现这种并重的增长,就要解决信息共享和社会责任管理问题。

解决供应链成员间信息共享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制定合理的规则。这里初步探讨以下几种解决对策:一是制定信息共享的标准。对有利益冲突的节点企业来说,供应链管理是无法也不应当改变这种竞争关系的。因此,应该在供应链中制定一定的信息共享标准,下游企业应依据此标准对所有上游企业提供统一的信息,而不能有所偏向,保证上游企业间竞争的公平性。二是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为了防范信息共享中的信任风险,供应链还应当设计合理的评价系统,定期对信息共享成员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做相应调整。但这种强硬式策略需要以善意、宽容和简单为原则,在反复沟通中进行。三是克服企业文化的差异。在全球供应链的发展趋势下,成员企业的地理分布更为广泛,不同国家、地区、行业背景下的企业文化有着巨大差异,对同一问题的理解也存在不同见解,这就造成了达成信任的障碍。因此,加强企业间的沟通,消除企业文化间的偏见,实现供应链中企业文化的融合是非常重要的。

核心企业在对供应链进行社会责任管理时,可立足以下两点:首先,要求其供应链上所有成员企业具有“通常的正派”,包括遵守伦理及适宜的行为,同时避免剥削、压迫等不受欢迎的行为。其次,积极主动地响应行业组织或国际组织制定的社会责任标准,并与其合作推行标准的实施工作[8];关注重要的社会问题,以一种伦理上可接受的方式提出建设性解决意见。

(2)运作层面。网络经济下供应链运作层面的创新也就是从传统供应链向电子化供应链(E-Supply Chain)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应用为技术基础,通过电子商务及电子化的设计、计划、采购、制造、物流系统的支持,实现企业的快速响应、柔性管理、合作规划,并最终在供应链成员间形成同步的虚拟企业化供应链。人力资源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种局面下,企业应重新审视人力资源战略,遵循先开发后控制、制约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开发过程主要着眼于培养专业技术熟练、具有创新能力、技能多样、协作性强的员工,以使人力资源素质得到拓展和提升。控制过程可以围绕团队工作来实现,在团队中,工作的交叉使得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得以分散化,虽然人才仍然是知识和创新的载体,但仅仅是某个片段的载体,只有通过整个团队的协作,才能够将各个片段加以整合形成核心竞争力。同时,团队协作的工作过程,也是形成提升员工共同价值观的过程,这将有利于强化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可以说,团队管理模式在无形中成为供应链企业对人力资源进行制约与激励的一种手段。

(3)技术层面。Internet的出现及其飞速发展,使得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支撑体系成了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在基于Internet/Intranet的新的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中,供应链上每个成员企业有自己的Intranet(企业内部网),并在Intranet上建有相应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如ERP)、电子商务交易系统,成员企业的Intranet通过其实现互联形成Extranet(企业外部网)。由此,供应链上的所有成员企业最大程度地共享各自的内部资源,相互之间交易的所有过程(包括询价、下订单、订单处理、支付等)全部实行电子化、网络化,自上而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畅通无阻。

3.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构建步骤

对于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创新在上述三个环节的框架下进行整个供应链业务流程的重组,笔者认为应该实施以下几个步骤:

(1)实施快速响应和柔性化管理。在网络经济时代,消费者需求具有强烈的个性化色彩,他们要求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最低的价格、最快的速度获得符合自己需求的任何产品。在这种趋势下,供应链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成为创新的关键成功因素。由于互联网平台能够以接近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因此企业有能力通过“零时滞”的信息传递,利用更准确的信息和沟通技术对客户需求作出快速反应。这便使得在维持较低供应链库存的前提下,达到满足客户需求的目的。这种快速响应需求变化的能力也可以称为供应链的柔性。通过提高企业各种资源的柔性,以柔性的组织管理和生产系统实现灵活、敏捷的经营机制,进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柔性管理策略的运用将使供应链的运作能够更灵活地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

快速响应的柔性供应链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供应链成员只有通过流程整合和系统集成才能充分地利用共享信息。柔性供应链的构建可以分为以下两步。首先,从供应链链条上的各个节点企业内部开始,通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企业战略和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结构,采用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如企业内部ERP系统和非ERP系统的集成,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实力和柔性。其次,要加强供应链各个节点成员之间的连接,建立可靠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集成供应链成员分散的系统及对现有资源的再开发,来提高供应链数据的可视化程度,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

(2)制订合作规划与实现企业虚拟化。供应链成员间以网络为基础的合作规划工具,可以使企业在订单、运输、促销等方面与客户交流预测、产品状况等信息,帮助企业管理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这种能力大大缩短了向客户交货的时间,同时提高了预测的准确性,改善了库存状况,增加了客户的满意度,使供应链运作更有效率。网络合作规划可以为供应链成员创造出“虚拟”的库存,它使每个成员企业都可以方便地接入,用所有可得资源满足客户的需求闷。

供应链合作规划促成了虚拟企业的形成。虚拟企业是以合作规划、业务外包、战略联盟的方式所构建的以赢利为目的的动态的、网络型的经济组织。在虚拟企业中,独立的厂商、顾客,甚至竞争对手,以商业机遇中的项目、产品或服务为中心,共享技术和资源,充分利用各自的核心能力及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

虚拟企业供应链管理将整个供应链看做一个虚拟的企业,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看做是企业中的各个部门,每个企业都承担着各自的任务。这种模式并不是从供应链中每个成员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去实现渠道资源的最优配置,而是从追求整个供应链管理的最优化来实现供应链成员成本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通过供应链节点上的各相关企业充分发挥各自核心能力,形成优势互补,从而更有效地实现最终客户价值。

(3)建立多级资源中心。多级资源中心是指以供应链中的目标产品或服务为中心,建立不同环节或层次的共享节点。企业处在高度资源保护的时期,一旦数据被上下游的企业掌握,他们就能够联合起来建立强有力的议价能力。核心企业的生产计划与销售计划尚不能达到相对一致,传递到供应商和经销商处的计划更是会千变万化,供应商的物料积压、经销商却无法得到及时的零部件供给,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带来整个供应链的不稳定,最后降低了每个合作伙伴甚至每个最终客户对产品或服务的满意度。多级资源中心一方面供应商了解销售商的有效销售信息,从而掌握自身供应的产品处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以促使供应商产生危机意识;另一方面销售商了解供应商的有效供应信息,从而有目的的做好销售准备工作避免带来因某个原料部分发生变化而措手不及。当然,多级资源中心并不是要将供应和销售无缝隙的连接起来,因为资源中心的本身还是处在供应链链主地位的核心企业的产品,无论核心企业的主营业务转为品牌建设或是生产建设,均是有选择的提供信息给供应商或零售商,其目的和意义由核心企业决定。长期以来形成的各自为主、以满足计划为目的而非实现创新的现象是完全能够改变的。

(4)建立综合性绩效考核标准。综合性绩效考核标准是指多角度的评估供应商与经销商为效益的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有些处在核心位置的企业对上下游的合作伙伴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无形中扼杀了很多环节的创新,同样也失去了众多提高盈利能力的机会。供应链中的企业并不是简单的商业合作关系,而是依据规则建立起来的、息息相关的关系。尽管最有力的考核方法是财务考核,但是作为核心企业在供应商方面的收益远远不仅仅是降低自身的制造成本,在制造工艺、生产流程等等方面都能够得到发展,为此更多地帮助上下游企业,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才能更好地实现核心企业的目标,从而建立全面综合的绩效考核指标是十分重要的。

四、网络经济下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全球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对供应链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是时间与速度。越来越多的公司认识到时间与速度是影响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其次是质量与资产生产率。供应链管理涉及许多环节,需要环环紧扣,并确保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任何一个环节,比如运输服务质量的好坏,就将直接影响到供应商备货的数量、分销商仓储的数量,进而最终影响到用户对产品质量、时效性以及价格等方面的评价。再次是组织精简。供应链成员的类型及数量是引发供应链管理复杂性的直接原因。最后是网络化。现在供应链管理正在向供应网络发展,因此正确认识这些新要求,并对供应链管理模式适时地做出创新性的调整,将是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同时,企业应该不断对供应链在新的经济社会环境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来源:《物流管理》作者简介:张庆一李贵春,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踪程,天津城建学院管理工程系 编选:)

参考文献

[1] 薛伟贤.网络经济效应及测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24-26.

[2] 唐慧.网络经济下的供应链管理及其发展[J].消费导刊,2008,(3):255-256.

[3] 仇春高.网络经济下的供应链管理应用研究[J]. 2008,(1):43-44.

[4] 王元珑,周辉.企业网络化管理[M].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78-80.

[5] Kevin Kelly. New Rules for the New Economy:10 Radical Strategies for a Connected World [M]. New York:Penguim Group,1998:182-185.

[6] David Anderson,Hau Lee. The Internet-Enabled Supply Chain:From the First Click to the Last Mile [EB]. http://anderson-d. ASCET.Com,2000-04-15/200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