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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

民主价值的要求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内在统一关系 意义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2012年11月,党的十报告首次以24个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全面阐述:“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规定,是立足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富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实质是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状况,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创造更高水平的物质文明。民主,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实质是要求我国创建造高度发达的政治条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和自由。文明,是人们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对精神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体现。和谐是对社会环境建设方面的要求,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理想状态。

第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导向上的规定,是立足社会层面提出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 “自由”,是在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政治平等权利、首创精神的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外,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自由权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是通过创建平等的社会机制和价值导向,既保障公民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也保障公民个人在基于社会贡献的基础上所要求得到的权利、利益和尊重。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是加快建立以权利公正、机会公正、规则公正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从而在更加公平正义的基点上造福全体人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法治”,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通过国家建立健全社会法制,公民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和自觉的行为习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享受到自由、平等和公正。”

第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规定,这是立足公民个人层面提出的要求。“爱国”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表现为对祖国山河、历史文化、共同理想等的热爱之情,并能够积极投身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去。敬业是对公民职业素质的要求,他不仅要求公民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要求公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诚信是为人之本、兴国之基,表现为对公民个人、人与人之间、国家之间、社会之中的道德层面的规定。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包含善待亲友、他人、社会、自然,是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生态关系内在统一的价值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统一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他们不仅具有是统一的发展目标,而且具有内在的统一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目标而提出来的价值导向,首次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对国家、社会、个人发展目标做了的层层规划,使他们相互联系,共同作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

第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对国家发展目标提出的要求。只有实现了国家富强,为人民的生活创造出更高水平物质生活条件,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为人民群众进行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自由,是富强、文明、和谐政治保证。文明是人们精神生活方面的向往和追求,是富强、民主、和谐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和谐能为富强、民主、文明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只有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才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环境保障;反过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又能够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和谐统一发展。

第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立足社会现实,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要求。自由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人权,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价值。平等是人与人权利对等的一种体现,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准则。公正体现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是人民权利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所在,是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公民个人权利和利益的重要保证。

第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立足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层面上提出的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各个方面,是公民个人内在价值的追求。一个人只有具备最纯洁、最神圣、最深厚爱国主义情感,才能对生活、对集体、对国家充满爱并能将这种爱国主义情感转化成自己工作的动力,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并在工作中、生活中诚恳待人,为社会营造出良好的友善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生态关系,才能够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不仅能够为公民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是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重要奠基石。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的意识形态,既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脉相承,同时以正确的理想信念推动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是一脉相承,又是和谐统一的,二者作为意识形态统一于社会主义价值层面建设上。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党的十八报告立足于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反映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爱国主义情怀作为激励、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作为动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个人内在价值的塑造下提出来的,体现了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一脉相承性。同时,通过个人内在价值的追求,推动社会良序运转,进而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发展。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重从宏观方面着手,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国家建设的总目标等方面进行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方面的引导。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部分,主要是从微观方面进行价值引导,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完善。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2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重要讲话精神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这段重要论述不仅清楚地阐明了以“三个倡导”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而且明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任务和要求。深刻学习理解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在实践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价值观指的是主体以自身需要为尺度,对外在事物或现象所蕴含意义的认识和评价。一定的价值观是处于一定经济和社会关系中人们的利益需要的反映,它决定着人们的思想取向和行为选择。核心价值观指的是一个社会群体必须长期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是一个社会中起支配作用的核心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的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之上、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的核心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和本质体现,是系统化、体系化的核心价值观;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抽象和凝练,是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词语来概括和体现的核心价值体系。

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一直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把“价值观”概念与世界观、人生观并提;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重要命题;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等重要论断;2011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的重要论断;2012年11月党的十报告第一次提出了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向全党提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任务;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不仅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明确提出了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的战略任务和目标要求。

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从国家目标、社会导向和公民道德三个不同层面体现国民核心价值追求的理论体系。在“三个倡导”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从国家发展目标角度概括出来的核心价值观,它体现了我们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蓝图和价值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从价值目标追求的角度来说,五大建设的目标就是要达到经济上越来越富强,政治上越来越民主,文化上越来越文明,社会和生态上越来越和谐,即达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样一个总的价值目标。从社会导向的角度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要求通过在全社会提倡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使之成为一种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普遍价值追求和目标导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立足公民道德层面概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只有在全体公民中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才能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使每个社会成员自觉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培育和践行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首先,从理论上说,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道德价值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武装党员、教育人民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其次,从实践上说,培育和践行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促进国家主流价值观的形成、凝聚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尤其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在社会群体思想多样、价值多元的条件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此凝聚全国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巨大的价值共识和思想共鸣,形成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除此之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可以为我们更好地应对西方错误价值观的冲击提供强大的理论武器和思想指南。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3篇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之梦、民族振兴之梦、人民幸福之梦。国家梦是国际视野、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追求;民族梦是历史传承,中华民族的发展诉求;人民梦是包括每一个中国人在内的人民大众的发展理想。三者有机统一,形成完整、系统的中国梦。中国梦是国家、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只有使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国家梦、民族梦才有取之不尽的动力源泉,才能最终实现。同时,个人之梦只有融入国家梦、民族梦,才有梦想成真的可能。

中国梦是国家、民族、人民发展之梦的综合体。当代中国,国家梦想和民族梦想高度叠合,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就是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的实践和发展中,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才能得以实现。国家梦想和民族梦想的实现,以民主法治为路径,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保障,以社会主义道路为发展轨道;中国梦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每一个人都是中国梦的梦想主体,社会个体的发展梦想以自由平等为基础。国家、民族的梦想需要社会主义的价值引领,每个人的梦想,要靠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的凝结。中国梦是进步的、理想的社会质态的梦想,一切价值活动以公平正义为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中国梦的灵魂,实现中国梦的进程,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实践进程。

实现中国梦,需要全社会各种力量的共同担当。中国梦是中国共产党神圣的历史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实现中国梦的政治前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统领全社会的价值追求,是实现中国梦的价值保障。中国梦是中国人民的孜孜追求,是每个人发展梦想的汇聚。而不同价值主体的价值追求,必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价值冲突。消弭冲突,形成合力,靠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和规约。每个人的梦想凝结成国家之梦、民族之梦,要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维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社会个体价值追求的召唤,也是实现个人梦的价值规范。

中国梦不是空洞虚泛的幻想,而是现实具体的价值理想。中国梦的民族复兴,是以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发展基础、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发展路径、发展水平等现实具体的要件为构成,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发展目标,在国家、民族和人民的维度上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价值目标。中国梦既是宏大壮观的梦想框架,是高度统合的梦想系统;又是现实具体的实践过程,是分层、具体的梦想追求。中国梦是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在社会各领域实现民主、富强、文明、和谐和生态文明的目标中,在“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整体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国梦的实现,既有国家、民族和人民不同梦想主体的特性,也有梦想目标的具体内容上的不断递进;既包括物质的、精神文化的梦想追求,也包括价值理念的梦想目标。国家的强盛,人民体面的劳动和有尊严的生活,社会主义的发展,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都是中国梦的价值追求。中国梦既是中华民族的复兴梦想,也是世界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梦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梦想,既关系我国国民的幸福,又关乎世界的文明水平和发展状况。中国梦的实现,必将增加中国对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贡献,推进世界梦、人类梦。

在新的历史进程中,随着世情、国情、社情、党情发生的新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社会的转型必然给人们原有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带来巨大的冲击。中国梦在当代的凝结和实现,需要依赖于社会的共识,即实现中国梦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和制度的指引和保障。社会主义的价值共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也是中国梦的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也是中国梦的精神旗帜。中国梦既需要依托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又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群众路线;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6-0061-03

党的十报告首次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当代中国,实现国家昌盛、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是中华民族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目标,蕴藏着中华民族固有的“家国天下”情怀;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美好前景,凝聚起了亿万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力量。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将其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奉行的核心价值理念。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应当遵循的根本道德准则,每个公民应努力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三个层面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体现,是公民和全社会的最终奋斗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核。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基础。群众路线是党的价值观与方法论的综合体现,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追求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体。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着力改善民生,解决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群众路线的辩证关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源于群众路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反映了我国和谐社会所追求的价值尺度和文化观念。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事业。人民拥有属于自己的真正民主、自由和权利,人民群众既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理论源泉。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产力始终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决定力量,而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人民群众,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务实、清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共产党人一贯的价值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本质上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时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须靠人民群众,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邓小平同志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也即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就是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核心价值观,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当然,正如任何科学理论不会自发产生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也不是自发的,它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国际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中概括提炼出来的。通过积极倡导、广泛而持久的宣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共识和精神追求,成为全体人民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共同认可、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和主导价值追求,而这本身就是践行了群众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现阶段全国人民最大公约数的表述,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浸透着中华民族最朴实的期盼,每一层表达都包含着中华儿女最执着的追求;每一次注释都蕴含着全体人民最绚丽的梦想。它在群众中孕育,在群众中提炼升华,更是在群众中走向成熟。

(二)群众路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党的群众路线是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的内涵和核心。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追求为广大人民谋利益,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体。党的群众路线中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就是要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过上好日子,让人人都有幸福感。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引下,我们党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并带领全国人民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开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也为人民群众所向往和追求的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而奋斗着,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因此,群众路线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人们从切身体会中达成高度的认同并积极践行,以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这首先是因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依靠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力量和智慧,才能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实现人民群众最大化的参与。其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走“群众路线”,被群众所认同,因为只有精神变物质才是最终目的,才是物质变精神的价值体现。共同理想只有转化为实际行动才具有力量,崇高追求只有付诸实践才能发挥其价值。离开了生活和实践,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再崇高的价值观也只能是虚无缥缈、海市蜃楼。我们并不缺少理论家,我们缺少的是执行者,因此要通过走“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的学生,主动到群众中征集不同意见,善于从群众的实践中发现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意识中,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和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党的群众路线具有有机统一性,它们统一于广大群众为之奋斗的具体实践中。党员干部具有何种精神状态、具有什么样的价值追求,对于能否真正贯彻群众路线,具有关键的决定作用。践行群众路线,主旨就是要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所倡导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唯有如此,广大党员干部才会自觉遵循实践党的群众路线。

二、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践行群众路线

历史反复证明,一个国家和民族核心价值观缺失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践行核心价值观脱离群众。失去了群众的参与,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就变得纸上谈兵,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毫无意义,追求的价值就会偏离方向;失去群众主导的核心价值观,就会变得没有了明确目标、准则;脱离群众的价值观,就不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本质就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需要群众推动,需要群众引领并导航。《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找准人们思想的交集点、群众利益的交汇点,真正做到“接地气”;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才能让人们更好地遵循它、践行它,进而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

第一,践行群众路线,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因此更加注重对主体意识的培养,强化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核心价值观只有扎根于现实生活中,并通过制度固化下来,才会真正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接纳,并逐渐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内心信念和自觉行动,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所以,要善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与提升人们社会参与水平,通过发挥核心价值观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主体意识不断强化、主体地位不断获得提升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接受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知行统一、重在实践养成。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及各种载体和平台,要使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在思想上产生共鸣,成为思想的引领、精神的追求,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者、先行者和推动者。这就要求我们,重视开展广大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融入到人们的学习工作、生产生活之中,贯穿于具体实践过程之中,引导人们从具体事情做起,从基本规范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教育、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力和效果。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成为广大群众的日常行为规范,不良的行为习惯才能得到遏制,我们的人际关系才能和谐融洽。

第三,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寻找新的突破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价值观,人民群众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者又是主要实践行者。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走中国特色的群众路线,在贯彻群众路线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广大群众的理想信仰和精神追求。要找寻人们思想道德的交汇点,以身边的人和事为典型,深入浅出、情理交融,在引导中成为人们心灵的罗盘和坐标、行动的指南和归依。要充分发挥弘扬真善美、贬斥丑恶假的育人化人功能,使人们自觉、有力地去抵制和反对一切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行为。分别对不同层次的群体用不同的方式教育群众、感化群众,让他们自觉主动地培育和践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大趋势,成为潮流。善于以大胆创新的工作作风,搭建群众便于参与和乐于参与的平台,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才能行之久远,持之以恒。

推进手段创新,为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力与感染力提供更多保证。核心价值观教育能够对人的精神世界产生巨大的鼓舞,它能够充分调动每个人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在实践中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达到一致的认同并深入人心,宣传方式必须贴近百姓,这样他们才能够听得进去,并在实践中践行。在宣传中要用老百姓的语言或讲身边故事的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生动活泼的方式和行动故事昭显其思想、道德和精神的力量,显现时代特征、民族特征和社会属性。要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在运用传统媒体和渠道的同时,更要注重研究应用网络以及新媒体宣传和传播主流价值观的新形式。在运用传统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与途径的同时,努力探索和发展网上和掌上群众路线,赋予群众路线新的形式和内容。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5篇

关键词:价值维度;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一词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史学家班固对河间献王刘德的一句评语:“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古代中国用这个词来指“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的治学态度,后作为一种学风,形成实学思潮,从宋至清延续数百年,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学术研究及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过长期的重大影响。从湖南岳麓书院的门匾,到清末北洋大学的校训,再到茅盾的小说《子夜》,“实事求是”四个字随处可见。

毛泽东把“实事求是”作为与主观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风而赋予了新的含义。1941年5月19日延安干部会上,毛泽东在所作报告《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新恢复和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章》中表述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个表述中提到的四句话是一个整体,共同组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既简明扼要,又完整准确地表达了一种先进的学风,一种优良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我们通常用其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

无论是作为学风和作风,还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对“实事求是”的理解往往多是从认识论的维度展开的,这的确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但作为党的思想路线,仅仅从认识论的维度理解“实事求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从价值论的维度对“实事求是”给予更多关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实事求是”的完整含义,找到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

一、“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

(一)“实事”的价值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其认识论内涵自然就意味着作为人的认识对象的“实事”应该是无穷无尽的。然而,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范围的“实事”才是现实的认识对象,而那些超出主体实践范围或被主体实践活动遗漏的“实事”,只能是其潜在的认识对象。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实事”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是随着时间、地点和场合的变更而发展变化的。因此,“实事”因其无穷性和变化性而极具复杂性,使得历史上任何现实的个人主体、集团主体都不可能对作为整体的“实事”达到绝对全面的认识。党要想实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全面地看问题,必然得对“实事”的范围和认识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而这个界定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呢?这就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实事”的价值内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不同时期里,如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党始终以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实事”,既是认识的成果,也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例如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的“实事”“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二)“是”的价值内涵

“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它首先是个认识论命题,因为规律不会自动进入我们的头脑当中,而是隐藏在事物表面现象之后的本质联系,需要主体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认识的努力才能够把握。我们把对规律的正确认识称为真理。“是”同“实事”一样,貌似完全客观,实则也是有其价值内涵的。人们不是“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规律,认识规律的根本目的还是要运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众所周知,规律是有条件性的,主体合理运用规律的前提就要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适合运用哪些规律作出适当的主观判断,而这个判断(“是”)既应包括对可供选用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是1”),也应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客观性认识(“是2”),更要包括主体对哪些规律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性认识(“是3”),这就是“是”的价值内涵。例如,毛泽东曾经指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一百年来,其优秀人物奋斗牺牲,前仆后继,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才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由此可见,在毛泽东眼中,具体的真理是有好坏之分的,之所以作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1”)是“最好的真理”(“是”)这样一个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判断,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是2”)下,只有它能够“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是3”)。

(三)“求”的价值内涵

“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是一个动词,表示主体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实事”和“是”的统一,内在地包含着“求”什么、怎么“求”、为谁“求”等问题,因而最具能动性,也就最能体现“实事求是”的价值性。 “是为了单纯地学理论而去学理论”,还是为了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去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消极被动“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还是积极主动“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是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狭隘利益而求,还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求。这些问题无一不带有强烈的价值色彩,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仅关乎到能不能“实事求是”,而且关乎到愿不愿“实事求是”和敢不敢“实事求是”。

从以上分析可见,“实事求是”的三个组成要素中,每一部分都既含有真理的成分,也含有价值的内涵,而当三个要素构成一个整体,作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时,其价值内涵更是得到了彰显。也就是说,“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内涵显示了其科学性,而其价值论内涵则显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先进性和伦理道德高尚性。可以说,价值维度的“实事求是”,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

二、“实事求是”的价值要求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最早获得“实事求是”称号的河间献王对此问题的理解。刘向的《说苑》中曾收入刘德佚文四则,其中一则如下:

河间献王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酾五湖而定东海。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

此处可以说是刘德借大禹之口,说出了“实事求是”价值要求的最早表达。

中国共产党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思想路线,既是对其科学的认识论内涵的自觉坚持,也是对其高尚的价值论内涵的自觉选择;既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自觉继承,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立场的自觉维护。

(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人民群众是其价值主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要求必须首先明确其价值主体。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实事求是”,其价值内涵必然要求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党只有自觉地把人民群众作为“实事求是”的价值主体,才能从人民群众的最大 “实事”出发,才能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而“求”,才能求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是”,才是求得其所,才能求得其法。因此,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必须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指南统一起来,必须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联系起来,必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通起来,必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必须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对应起来,才能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其他主体,完整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鲜明彰显出无产阶级政党思想路线的阶级先进性,真正实现在“实事求是”价值要求问题上的人民性。

(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共产党员是其价值客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还要求必须明确其价值客体。“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首先要把自己看成是“实事求是”的价值客体,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党章·总纲》中明确提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可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内涵要求作为行为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把自己作为价值客体。自己为价值客体,他人为价值主体,这是一种先进的价值选择;自己要付出不小的成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必要成本)、甚至是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这是一种高尚的价值选择。这就要求党员必须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党章》中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列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辩证地看待主体价值和价值客体的统一

从人民群众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共产党员(除了那些不合格的但暂时还没有被开除党籍的)本身也包含在广义的人民群众的范围之内,因而实际上党本身也是“实事求是”价值主体的一部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对此,《党章·总纲》中明确告诫全体党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而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用自己的正确主张、方针、政策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人民群众也是“实事求是”的行为主体和价值客体。党和人民群众在“实事求是”价值利益上的这种高度一致,决定了“实事求是”在价值要求上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辩证统一,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辩证统一。

三、“实事求是”的价值影响

(一)价值观念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量,决定其愿不愿“实事求是”、敢不敢“实事求是”,制约其能不能“实事求是”。

只有树立了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行为主体,才能自愿地遵守“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要求,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才能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才能愿意“实事求是”;也才能不怕“丢位子”,不怕“掉帽子”,不怕“挨板子”,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敢于“实事求是”。这种价值观念甚至可以帮助主体克服巨大的困难,在一定程序上弥补其认识水平上的不足,有助于其能够“实事求是”。这样的人即使没能做到“实事求是”,往往是“有心无力”,最多就是“好心办错事”,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态度上的“不愿”或“不敢”,而往往是因为水平上的“不能”,或者说不是价值观念的问题,而是认识能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行为主体是不会主动放弃、更不用说牺牲自己的半点利益而去做任何利他却有可能损己的“傻事”的。这种人没能坚持“实事求是”,有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如果没有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不涉及到“敢不敢”的问题,那就只剩下“愿不愿”和“能不能”的问题了。有些人即使有“实事求是”的能力(主要指认识能力),不存在能不能“实事求是”的问题,也“不愿意”自觉地“实事求是”(做好事),甚至有可能会把“实事求是”进行庸俗化解释(片面地把自己作为价值主体,为了追求一己私利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声称这是对自己的“实事求是”),从而去“理直气壮做坏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现象与其说是主观主义的流毒,倒不如说是极端个人主义的恶果,与其说是行为主体水平上的不能“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态度上的不愿“实事求是”,与其说是客观上不理解“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主观上故意曲解“实事求是”。

(二)利益因素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价值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价值观念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利益关系的问题。共产党员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共产党员追求个人利益的途径或手段的正当与否,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重大的影响。《党章》中明确指出:“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是说,一方面既要承认党员有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还要求党员必须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获利行为。因为党自从执政以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掌握着国家和社会的许多重要权力和资源,如果能坚持“实事求是”,对人民、对国家、对党就是好事,如果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人民、对国家、对党自身就都是灾难。对此,党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和得力的应对措施。首先,对党员要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党员是愿意“实事求是”的,坚决避免那些冲着升官发财而来的人混入党内,这种动机不纯的人往往形象不好,但却“混得不错”;其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教育,使之树立与党员身份相符的价值观念,坚定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的决心;再次,要以民主、法制和创新等手段保障那些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政治上“良币驱逐劣币”的有利于“实事求是”的制度环境,也可以适当运用利益杠杆建立“实事求是”(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仍敢于“实事求是”)的激励机制和正当权益补偿机制(可以是奖金等直接形式,也可以是免税等间接形式),从而激励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最后,要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出口关,对于那些经批评教育等帮助手段仍长期不能坚持“实事求是”或在重大问题上没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要有切实的惩罚机制,让那些党性不纯、压根就不愿“实事求是”的党员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6篇

关键词:价值维度;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一词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史学家班固对河间献王刘德的一句评语:“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古代中国用这个词来指“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的治学态度,后作为一种学风,形成实学思潮,从宋至清延续数百年,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学术研究及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过长期的重大影响。从湖南岳麓书院的门匾,到清末北洋大学的校训,再到茅盾的小说《子夜》,“实事求是”四个字随处可见。

把“实事求是”作为与主观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风而赋予了新的含义。1941年5月19日延安干部会上,在所作报告《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新恢复和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表述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个表述中提到的四句话是一个整体,共同组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既简明扼要,又完整准确地表达了一种先进的学风,一种优良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我们通常用其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

无论是作为学风和作风,还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对“实事求是”的理解往往多是从认识论的维度展开的,这的确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但作为党的思想路线,仅仅从认识论的维度理解“实事求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从价值论的维度对“实事求是”给予更多关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实事求是”的完整含义,找到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

一、“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

(一)“实事”的价值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其认识论内涵自然就意味着作为人的认识对象的“实事”应该是无穷无尽的。然而,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范围的“实事”才是现实的认识对象,而那些超出主体实践范围或被主体实践活动遗漏的“实事”,只能是其潜在的认识对象。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实事”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是随着时间、地点和场合的变更而发展变化的。因此,“实事”因其无穷性和变化性而极具复杂性,使得历史上任何现实的个人主体、集团主体都不可能对作为整体的“实事”达到绝对全面的认识。党要想实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全面地看问题,必然得对“实事”的范围和认识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而这个界定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呢?这就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实事”的价值内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不同时期里,如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党始终以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实事”,既是认识的成果,也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例如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的“实事”“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二)“是”的价值内涵

“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它首先是个认识论命题,因为规律不会自动进入我们的头脑当中,而是隐藏在事物表面现象之后的本质联系,需要主体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认识的努力才能够把握。我们把对规律的正确认识称为真理。“是”同“实事”一样,貌似完全客观,实则也是有其价值内涵的。人们不是“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规律,认识规律的根本目的还是要运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正如所言:“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众所周知,规律是有条件性的,主体合理运用规律的前提就要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适合运用哪些规律作出适当的主观判断,而这个判断(“是”)既应包括对可供选用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是1”),也应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客观性认识(“是2”),更要包括主体对哪些规律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性认识(“是3”),这就是“是”的价值内涵。例如,曾经指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一百年来,其优秀人物奋斗牺牲,前仆后继,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才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由此可见,在眼中,具体的真理是有好坏之分的,之所以作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1”)是“最好的真理”(“是”)这样一个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判断,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是2”)下,只有它能够“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是3”)。

(三)“求”的价值内涵

“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是一个动词,表示主体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实事”和“是”的统一,内在地包含着“求”什么、怎么“求”、为谁“求”等问题,因而最具能动性,也就最能体现“实事求是”的价值性。“是为了单纯地学理论而去学理论”,还是为了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去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消极被动“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还是积极主动“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是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狭隘利益而求,还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求。这些问题无一不带有强烈的价值色彩,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仅关乎到能不能“实事求是”,而且关乎到愿不愿“实事求是”和敢不敢“实事求是”。

从以上分析可见,“实事求是”的三个组成要素中,每一部分都既含有真理的成分,也含有价值的内涵,而当三个要素构成一个整体,作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时,其价值内涵更是得到了彰显。也就是说,“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内涵显示了其科学性,而其价值论内涵则显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先进性和伦理道德高尚性。可以说,价值维度的“实事求是”,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

二、“实事求是”的价值要求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最早获得“实事求是”称号的河间献王对此问题的理解。刘向的《说苑》中曾收入刘德佚文四则,其中一则如下:

河间献王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酾五湖而定东海。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

此处可以说是刘德借大禹之口,说出了“实事求是”价值要求的最早表达。

中国共产党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思想路线,既是对其科学的认识论内涵的自觉坚持,也是对其高尚的价值论内涵的自觉选择;既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自觉继承,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立场的自觉维护。

(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人民群众是其价值主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要求必须首先明确其价值主体。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实事求是”,其价值内涵必然要求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党只有自觉地把人民群众作为“实事求是”的价值主体,才能从人民群众的最大“实事”出发,才能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而“求”,才能求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是”,才是求得其所,才能求得其法。因此,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必须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指南统一起来,必须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联系起来,必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通起来,必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必须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对应起来,才能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其他主体,完整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鲜明彰显出无产阶级政党思想路线的阶级先进性,真正实现在“实事求是”价值要求问题上的人民性。

(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共产党员是其价值客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还要求必须明确其价值客体。“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首先要把自己看成是“实事求是”的价值客体,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总纲》中明确提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可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内涵要求作为行为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把自己作为价值客体。自己为价值客体,他人为价值主体,这是一种先进的价值选择;自己要付出不小的成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必要成本)、甚至是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这是一种高尚的价值选择。这就要求党员必须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念,《》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列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辩证地看待主体价值和价值客体的统一

从人民群众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共产党员(除了那些不合格的但暂时还没有被的)本身也包含在广义的人民群众的范围之内,因而实际上党本身也是“实事求是”价值主体的一部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对此,《·总纲》中明确告诫全体党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而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用自己的正确主张、方针、政策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人民群众也是“实事求是”的行为主体和价值客体。党和人民群众在“实事求是”价值利益上的这种高度一致,决定了“实事求是”在价值要求上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辩证统一,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辩证统一。

三、“实事求是”的价值影响

(一)价值观念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量,决定其愿不愿“实事求是”、敢不敢“实事求是”,制约其能不能“实事求是”。

只有树立了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行为主体,才能自愿地遵守“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要求,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才能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才能愿意“实事求是”;也才能不怕“丢位子”,不怕“掉帽子”,不怕“挨板子”,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敢于“实事求是”。这种价值观念甚至可以帮助主体克服巨大的困难,在一定程序上弥补其认识水平上的不足,有助于其能够“实事求是”。这样的人即使没能做到“实事求是”,往往是“有心无力”,最多就是“好心办错事”,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态度上的“不愿”或“不敢”,而往往是因为水平上的“不能”,或者说不是价值观念的问题,而是认识能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行为主体是不会主动放弃、更不用说牺牲自己的半点利益而去做任何利他却有可能损己的“傻事”的。这种人没能坚持“实事求是”,有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如果没有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不涉及到“敢不敢”的问题,那就只剩下“愿不愿”和“能不能”的问题了。有些人即使有“实事求是”的能力(主要指认识能力),不存在能不能“实事求是”的问题,也“不愿意”自觉地“实事求是”(做好事),甚至有可能会把“实事求是”进行庸俗化解释(片面地把自己作为价值主体,为了追求一己私利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声称这是对自己的“实事求是”),从而去“理直气壮做坏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现象与其说是主观主义的流毒,倒不如说是极端个人主义的恶果,与其说是行为主体水平上的不能“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态度上的不愿“实事求是”,与其说是客观上不理解“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主观上故意曲解“实事求是”。

(二)利益因素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价值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价值观念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利益关系的问题。共产党员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共产党员追求个人利益的途径或手段的正当与否,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重大的影响。《》中明确指出:“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是说,一方面既要承认党员有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还要求党员必须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获利行为。因为党自从执政以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掌握着国家和社会的许多重要权力和资源,如果能坚持“实事求是”,对人民、对国家、对党就是好事,如果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人民、对国家、对党自身就都是灾难。对此,党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和得力的应对措施。首先,对党员要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党员是愿意“实事求是”的,坚决避免那些冲着升官发财而来的人混入党内,这种动机不纯的人往往形象不好,但却“混得不错”;其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教育,使之树立与党员身份相符的价值观念,坚定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的决心;再次,要以民主、法制和创新等手段保障那些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政治上“良币驱逐劣币”的有利于“实事求是”的制度环境,也可以适当运用利益杠杆建立“实事求是”(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仍敢于“实事求是”)的激励机制和正当权益补偿机制(可以是奖金等直接形式,也可以是免税等间接形式),从而激励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最后,要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出口关,对于那些经批评教育等帮助手段仍长期不能坚持“实事求是”或在重大问题上没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要有切实的惩罚机制,让那些党性不纯、压根就不愿“实事求是”的党员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7篇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前提;路径

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首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此后认识不断深化, 2012年11月党的十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并凝聚共识,从哲学的视角把它高度概括为24个字易记易传的核心价值观。这24个字是对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和精神的凝练,体现了我党的理论勇气和智慧,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共鸣,标志着我国文化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但正确认知和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作用,需要一个过程。首先要直面和化解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上的疑惑和争议,明确其发挥作用的路径。

一、直面和化解疑惑和争议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条件和前提

学界和民间对“十”明确我国核心价值观导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有度高共识,同时,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及相互关系存在种种疑惑和争议。实事求是地面对与化解它是多数人真正自觉践行的思想前提。其困惑和争议主要集中表现为四类。一类是关于核心价值观内容方面的疑惑和争议。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与资本主义价值观相区别,如富强、民主、自由、爱国、敬业是社会主义特有的吗?如果不是我国社会主义特有,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不应该包括这些?这种观点缺乏历史的、求实的思想观念和方法;忽视了作为人和人的群体-社会的共性本质,忽视了共性本质所决定的共性价值追求。而共性价值追求正是人类交流共处的文化前提和基础。因此富强、自由、民主、热爱祖国等是世界各国人民包括中国人民维护个人和个人所依存的祖国的尊严和权利的必然价值追求,也是人类最普遍而美好的情感表达。同时这也是中国人民实践着的价值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国家富强、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而进行的事业,尽管有过失误和曲折,但我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追求富强民主等价值追求没动摇过;脱离人类价值追求共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追求的核心价值就不能担负起引领社会思潮、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使命。第二类观点认为,既然具有普世价值,价值体系建设都要向目前世界上更具代表性和先进性的价值体系既“普世价值”看齐。这种观点忽视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个性。这种个性恰恰是中国人民形成价值共识的历史、实践和心理基础。由于制度、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对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的内容、侧重点及其理解存在差异性。如资本主义以追求个人自由为侧重点,而我们社会主义以追求平等共富为侧重点。富强民主是我党一贯价值追求。从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无论哪一个阶段都体现了为祖国富强、人民、平等公正而奋斗的主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已融入了中国人民的血肉生命、灵魂追求、情感与意志,是属于我们独有的历程和经验,是其他国家和民族所不能替代的。这是核心价值观被我国大众认同的历史、实践和心理基础。第三类是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李德顺先生为代表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性和内涵就是在分析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和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明确我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从而体现其个性特征;且要将这种个性置于人类共同文明的背景之下,自觉追求与人类进步方向一致的先进性,才能体现我们价值追求个性的优越性。[1]他认为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是社会主义高于资本主义的价值特征。坚持而不是排斥普世性,但又有社会主义特性的核心价值,才是应对作为西方对付非西方意识形态的普世主义陷阱的最好办法。第四类是关于三个倡导之间关系的争议。施芝鸿认为“三个倡导”表述分别是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进行的;杜鸿林认为前两个倡导均可对应国家和社会;刘进田认为第一个倡导指明了经济、政治、精神、社会四大领域的外显价值目标。第二个倡导揭示第一个倡导的内在价值,是第三个倡导现代性的保障,是三个倡导的核心所在。[2]这种观点是认同这些价值追求前提下的理论分歧。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和实践研究,化解认识分歧,才能激发人们对核心价值观发自内心的亲近感并自觉践行之。

二、用心和制度关注并有规划地解决民生问题

在思想利益多元、贫富差异不断拉大,就业形势严峻,环境污染严重、社会矛盾复杂而多发的背景下,作为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的各级国家机关和党的组织及制度,在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中要把及时了解民生、关注民生;分期、适时、有规划地解决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贫富分化加剧、公共资源不均衡、农民工市民化、农村农业现代化、农民利益保护、机会均等等关乎我国未来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重大问题;以着手解决突出的社会公平、教育、医疗、住房、生存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为突破口,真正改革不符合核心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的相关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最困难人群生活保障问题,切实开辟公民表达利益诉求和民主参与决策的制度性渠道,真心欢迎民众参与和监督,以更好地均衡利益,维护和实现公民合法利益,保障决策和制度公平正义科学。这样人民才能相信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和决策是为了人民更好生存、发展与幸福,才能对其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的落实有信心,并自觉践行之。否则干部党员和民众难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守和落实这样的价值观,民主法治就会形式化和工具化,社会就不会和谐。

三、强化制度建设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重视制度建设。可是,一些制度机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甚至被歪曲。究其原因,除去一些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制度漏洞、权钱诱惑和制度落实需要一个过程等因素影响,更关键的是制度建设的标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制度维护机制的欠缺。因此,要真正落实和发挥我国核心价值观对大众思潮和行为的引领作用,第一,必须明确判断一项制度正确与否以及具有普遍意义的标准,那就是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和人民自由、平等、友善、有序、全面发展,即是否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质要求。第二,制度制定到实施要合法。如必须有利益相关民众按比例参与制度讨论和听证等制定和修改过程。第三,强化保障核心价值实现的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和机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制度机制完整性。如政治上切实建立民主决策保障机制,制度科学性论证和评价机制,落实民主法治等制度的行为评价、激励和过错追究机制以及制度及时修正和完善机制等;如建立社区自治制度,完善社区法律制度,充分实现社区居民合法自决权,正确处理政府与社区,社区村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物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善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建立以核心价值为灵魂的社区文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

四、培养和提高民众的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我国公民意识中的核心理念。因此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扎实做好公众公民意识教育工作和公民素养的培养工作。作为公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怎样我们就是怎样,我们怎样国家社会就会怎样,一切社会的光明与黑暗都与自己有关,有自己为光明前景而做得努力与对不良风气所做的抗争;而不是把自己置身于社会之外,只是抱怨他人与社会,只做口头巨人和行为的矮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培养公民意识,一是要完善民主制度。实现民主决策,让民众真实感受自己主人翁地位。二是要宣传教育。通过学校社区单位的国家与民族意识教育、平等与自由公正意识、民主与法治意识教育、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等公民教育,让大家认知什么是公民,公民意识的内涵,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尤其要重视对青年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他们将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坚,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担当能力不仅取决于其理想、知识和能力,更取决于他们的公民意识和素养。其能以独立的主人翁姿态“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为民族复兴和自我价值实现拼搏奋斗的,一定是一名合格的公民。三是重视提高干部党员、公众人物、教师和家长公民意识,发挥他们对青少年的言行示范和正能量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德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当代普世价值,新华文摘2012.6, 第41页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8篇

【关 键 词】邓小平/价值观/思维向度/实事求是/实践

【正 文】

价值思维向度是指人们观察、思考、认识和把握价值问题的基本态度、意向,是解决价值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根本方法。价值思维向度对于价值理论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不同的价值思维向度决定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点,价值理论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归根到底是价值思维向度的变革和转换。邓小平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从社会实践的需要和实际效益、人民利益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趋势的思维向度去思考和理解价值问题,赋予了价值理论的实践性、实效性、人民主体性和时代性的鲜明特点,使价值学说成为真正科学的理论形态。

一、实践性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基点

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分析和解决价值问题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内在地包含着从社会实践需要出发的内容。“实事”或“实际”,一般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真实情况;二是社会实践活动。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就必须坚持实践性思维向度。所谓实践性思维向度就是根据社会实践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去认识、思考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价值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邓小平作为一个“实事求是派”,始终把社会实践和客观实际情况作为自己理论思考和价值思维的基点,主张价值理论要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分析研究实际情况,解决社会现实中的价值问题。正是基于这种实践性思维向度,邓小平在回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的各种价值问题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实践价值观。早在1962年,邓小平针对当时社会实践中提出的关于“包产到户”、“责任到田”好不好的争论时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就看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发展农业生产,就看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他还引用了刘伯承经常讲的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现在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要看哪种形式的生产关系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取哪种形式。[1] 在邓小平看来,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有利于人民利益的生产关系就是好的、有价值的,就是说价值是根据其对社会实践的实际效果来确定的。因此,衡量一种生产关系是否是好的,即是否是有价值的标准,就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是否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归根到底就是看是否有利于社会实践的发展。在这里邓小平不仅回答了什么是价值的问题,而且指出了价值主体和价值评价的标准问题,这标志着邓小平的实践价值观已经初步形成。在后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邓小平在回答社会实践提出的一系列价值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自己的价值观。例如,针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的时代课题,邓小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他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只能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生搬硬套别国模式,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以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国情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关于社会主义本质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 因此,在他看来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做法都是有价值的,都可以利用,可以大胆地试。在回答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时,邓小平提出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的伟大论断。因为“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它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它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得到了日益充分的发挥和体现。而对外开放,学习“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3],是我们搞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4]。只有把中国经济加入到世界经济中去,做“世界公民”,中国的现代化才能实现。所以,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如果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又如,针对如何评价国家的政治体制的问题时,他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5] 由此可见,尊重实践,关注实际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基本向度,他的价值观就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鲜活实践的价值升华和理论概括。由于他始终从社会实践需要的思维向度去思考和解决价值问题,从而赋予价值学说科学性和实践性特点。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他最尊重实践,善于把握时展的脉搏,善于从新的实践和新的条件中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观点、拓展新视野、开辟新道路。”[6]

邓小平从实践需要来认识和解决价值问题的思维向度启示我们,价值理论的生长点不是在哲学家的头脑里,而是在鲜活的社会实践中,价值问题的研究必须面对社会实践,面对人民的生活实际。我国学术界对价值问题的研究虽然在理论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实践中却未被社会广泛关注,形成了理论上的繁荣与实践中贫困的鲜明反差。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术界在价值问题的研究中,过于强调价值的理论研究和体系建设,而忽视了对社会实践和人们生活实际中的价值问题的研究和回答。因此,价值问题的研究必须走出学者们的书斋,深入到社会实践和大众生活中去,这样才能使我国价值哲学真正走向繁荣。

二、实效性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鲜明特征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客观上要求坚持实效性思维向度。所谓实效性思维向度是指根据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去确定价值和评价价值的思路和方法。实事求是的“求是”就是“求真”,而事物的真实情况有两种:一是事物的本质规律性;二是事物对人的真实效用。前者是认识问题,后者是价值问题。邓小平在价值研究中丰富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把实事求是从认识领域推广到价值领域。他不但坚持认识真理性事实,尊重客观规律性,而且更重视认识价值性事实,强调事物对人的实际效用。正是从这一前提出发,邓小平提出了根据事物的客观效益、效果去确定事物价值的观点。在邓小平看来,要确定客体对主体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要看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应、效益、效果。用哲学的术语表述,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客观效益、效果。按照这种思维向度,邓小平多次强调要“拿事实来说话”,各项工作都要“保证实效”。经济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经济效果,要讲究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文艺工作要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科研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能否出成果、出人才;领导干部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实绩、政绩;学习马克思主义“要精,要管用的”[7]。总之,在邓小平看来,要确定事物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主要看它对价值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对价值主体有实际效用、效益、效果的事件和做法都是有价值的,反之就是无价值或负价值。

由于事实有真理性事实和价值性事实之分,所以邓小平认为,人们要达到对事物全面深刻的认识,不仅要认识真理性事实,而且要认识价值性事实,即要了解和分析事物对人的效用和意义。例如,针对那种认为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的传统认识,邓小平指出:“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8] 他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9]。这就从价值性事实层面分析了计划和市场的作用,使我们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有了全新的认识。在邓小平看来,如果只看到真理性事实,而看不到价值性事实,就会被姓“社”姓“资”的问题束缚手脚,改革开放就迈不开步子,所以他特别强调对价值事实的认识。针对那种认为“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的错误观点,他指出:“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因为“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所以“三资”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补充,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这就科学地说明了“三资”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价值意义。正是基于既要重视对真理性事实认识,又要重视对价值性事实认识的实效性思维向度,邓小平提出了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0]。这样有利于加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示出来。

把事实区分为真理性事实和价值性事实,并根据事物对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来确定价值的思维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活动中最鲜明的特色。正是基于这种思维向度,他对价值本质作出了全新的概括,从而回答了什么是价值这个价值学说中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这是邓小平对价值学说的最重要贡献。我国学界用客体满足主体需要来界定价值的观点,不仅有夸大主体性需要的嫌疑,而且难以保证主体需要都是正当的、合理的。邓小平根据事物对人的实际效果、效应、效用来界定价值,也就是以实践和实践的结果来确定价值的观点,这就把价值问题置于实践基础上,从而保证了价值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邓小平把事实分为真理性事实和价值性事实的思维方法启示我们,要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必须要正确对待真理性事实与价值性事实的关系,只有把思维向度从认识领域扩展到价值领域,才能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提出新见解、拓展新视野、开辟新道路,才能把真理观与价值观、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有机统一起来。

转贴于 三、人民主体性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根本取向

在邓小平的价值活动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中心、通过人民实践活动实现人民利益的思维向度,这就是人民主体性的思维向度。人民主体性思维向度就是指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标准的思路和方法。邓小平曾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正是从这一深厚的情感出发,他坚持把人民作为价值活动的主体,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作为自己价值思考的根本依据,所以邓小平的价值观是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观。

邓小平从人民主体性价值思维向度出发,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原理,首先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11] 所以,对于党和国家政权来说,“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12]。他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我们“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13]。

其次,根据人民主体性思维向度,邓小平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作为一切价值选择的出发点。他指出,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和政府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而不选择资本主义,这不仅因为社会主义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才能使人民彻底摆脱贫穷和落后。所以他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14] 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事业的起点和立脚点不是别的,而是人民的利益,是“人民的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15] 他号召党和国家的干部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造福,取信于民,要经常想一想,我们给人民做了多少好事。邓小平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权衡利弊、确定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即作为一切价值选择的依据。

再次,邓小平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他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6] 针对经济政策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7] 1992年他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最突出地体现了邓小平以人民利益为价值评价标准的观点。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这三条标准的核心和落脚点是人民利益标准。

邓小平人民主体性的价值思维向度启示我们,价值问题研究必须同历史主体的活动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效益联系在一起,同社会整体利益要求和社会发展规律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把价值选择、价值评价等价值问题建立在科学基础上。邓小平以人民作为价值主体,以人民利益为价值选择根据和价值评价标准,与唯物史观中关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决定力量,以生产力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完全一致的。它说明了人民群众之所以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因为他们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就是通过创造价值活动,实现他们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所以,邓小平的人民主体价值观把价值观与唯物史观、价值创造活动与历史发展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

四、社会和人协调发展的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主题

如何加快发展自己,尽早实现现代化,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实质和第一要义。邓小平思考发展问题、制定发展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就是说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的思维向度是邓小平发展观的主题。邓小平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出发,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的科学论断,并始终把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作为自己科学发展观追求的价值目标。

首先,邓小平把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在他看来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而人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的,所以他在论述发展问题时,始终把二者联系在一起。邓小平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18] 而发展首先是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点、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9]。“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20] 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1]。否则,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改善就是空的。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所以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与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两个本质特征,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说明了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统一。

其次,邓小平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统一起来。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不能顾此失彼。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统筹兼顾,不能单打一。因此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2]。他认为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则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方针。如果只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就势必会影响物质文明的顺利、健康的发展,势必会给社会风气带来消极的后果,势必会导致社会和人的畸形发展。

再次,邓小平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邓小平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思维向度出发,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没有人才不行,没有知识不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所以他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于人。认为培养和造就什么人的问题,“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23]。因此他认为中国现代化的根本是要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其中理想、信念教育尤为重要,因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24]。“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25] 所以他指出要发挥讲政治和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威力,以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政治热情和积极性、能动性,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实现从物的现代化到人的现代化。

邓小平关于社会和人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思维向度启示我们,科学发展观不是以物的发展为唯一价值目标的,而是以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为价值目标的。经济发展是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导向是要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把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联系起来,这样才能使人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邓小平关于社会和人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思维向度,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23.

[2][4][5][7][8][9][10][11][16][18][19][21][23][24][25]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73,78,213,382,367,148-149,373,382,23,265,63,28,45,63,190.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9篇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展现了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价值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作为实现中国梦的价值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价值遵循。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战略任务,强调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党的十八大又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上的价值理念,是立足于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富强”即民富国强,意味着把发展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民主”就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文化发展的积极成果和进步状态。“和谐”是社会主义社会和生态的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要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社会。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价值导向上的价值理念,是立足于社会层面上提出的要求。“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人们追求自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获得幸福。“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也是在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公正”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是通过法律制度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准则上的价值理念,是立足于公民个人层面上提出的要求。“爱国”从根本上来说是个人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情感,作为个人的道德要求和核心价值观,它是几千年来的中华传统爱国主义、近代以来的爱国志士的爱国壮举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爱国要求的集中概括。“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是事业心和责任心的强有力的体现,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诚信”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中之重。“友善”指朋友之间亲近和睦,强调公民之间应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关心、和睦友好,以此塑造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目标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的理论成果,是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思想观念和价值理念,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民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愿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撑和价值指引。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价值指引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即中华民族在经济上越来越富强,政治上越来越民主,文化上越来越文明,社会上越来越和谐。中国梦是富强的梦、民主的梦、文明的梦、和谐的梦。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内涵与集国家富强之梦、民族振兴之梦、人民幸福之梦于一身的中国梦的高度统一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的提出,为我们逐梦和圆梦提供了一个明确的价值目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价值目标。确立了这些基本价值目标,就能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价值取向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立足社会集体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是要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梦是自由的梦、平等的梦、公正的梦、法治的梦。正如所说,“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这既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庄严承诺,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全体社会成员能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价值准则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中国梦是爱国的梦、敬业的梦、诚信的梦、友善的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准则及人们所追求的价值理想,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们为了实现自身的梦想而奋斗。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向每一个中国公民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为每个中国人提供了价值准则,形成了普遍的认知和认同,这样既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更能加快中国梦的实现。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亿万中华儿女为追求各自梦想汇聚而成的民族的梦、国家的梦。要实现中国梦,需要通过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凝聚人心、积聚力量。中国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象表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价值动力。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中国道路

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中国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而形成的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建设道路。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发展中国唯一正确的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价值凝练,更是对这条道路精神旗帜的鲜明昭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基石和支柱的明确揭示[2]。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价值自信。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

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就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中国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依托、共同传承的文化精神以及价值观念的总和,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这种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凝聚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力量,是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弘扬和发展中国精神提供价值导向,为弘扬中国精神、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

(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国力量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和谐社会;价值观教育;公民教育

艺术类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引领和谐社会风气之先的力量,要使他们做体现时代进步要求的道德规范的引导者,做和谐人际关系和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必须引导他们树立科学合理的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类在各种对象性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价值意义的根本看法,是人们区分是非、善恶、美丑、好坏、荣辱的根本标准,是人们对事物趋、避、亲、逆的主导因素,是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实质和核心。就其构成来讲,主要由价值目标、价值评价和价值取向组成。价值观教育本质上是引导人们树立价值意识,增强把握社会生活中价值关系的自觉性,增强生活中的自为性意识、建设性意识和创造性意识。价值观教育带有明确的思想性,它从方向上引导人们处理好现实社会价值观运行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做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基本一致,个人与社会关系基本协调,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狭义的公民教育就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更强调的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的教育,实质上是一种协调个人与政府社会关系教育,其宗旨在于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可见,学生良好的价值行为直接导源于公民的素质,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则可以使学生的公民教育有所指向,使其公民行为有所皈依。因此,对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只有和公民教育融合起来,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需要以公民教育为基础

艺术类大学生个性特征比较鲜明。一般来说,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思维灵活,思想开放,想象力丰富,比其他专业的学生更富有创意性和自我表现性;他们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独立意识、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意识,崇尚自强进取、公平正义;政治选择上求真务实,不盲目崇拜个人权威、追随大众。但也必须看到,部分艺术类大学生也有缺失公民精神的一面:

第一,权利意识模糊,主张褊狭。认为搞艺术的应该自由散漫,限制多了会抑制个性思维发展,影响创作灵感,创作不出好的作品,从而把自由与纪律、个人与集体、个性发展与学校制度和社会规范对立起来,对自己权利过度重视,对群体权利相对漠视,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信任。第二,责任意识淡薄,功利化倾向明显。艺术类大学生大多家境不错,父母宠爱,自我中心意识较强,把思想和情感交流往往都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上,相对缺乏与外界和同学的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缺乏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的责任意识;因为学费高,演出、设计、写生等接触社会的机会又较多,很多人有过赚钱的经历,所以,造成其热衷经济活动,注重个人眼前蝇头小利,做事具有一定的功利化倾向。第三,公德意识缺乏,理论与实践脱节,他们对公共道德、社会的规范制度等有一定掌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存在“知识”与行为的分离和脱节现象,对善良高尚行为不去效仿,对身边的负面现象缺乏鞭挞,不遵守公德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

基于艺术类大学生的特性,在实施价值观教育时应当将公民素质教育结合起来,首先提升其公民道德素质,才能形成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共同价值观。一个人如果连最起码的公民道德都不具备的话,他是不可能有正确的价值观的。优良的公民教育可以使法治理念、社会规则制度等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养成以身作则、敬业爱岗、关爱他人以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责任感。只有以公民教育为基础和中介,才能进一步实施价值观教育;只有先当好合格公民,才谈得上树立崇高的价值理想和目标、拥有高尚的价值取向。

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功能就是使社会主流价值观渗透于个人的自我意识中,不断审查自己的动机、欲望、需要,形成个人为人处世的价值标准和目标,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要求和价值目标。但是,一般情况下,价值观教育大量的是说理、灌输教育,方法上存在教条主义、简单生硬的现象,往往会存在两个瓶颈:一是价值观教育内容通常是灌输理想、信念、价值目标、原则和不容置疑的观点,突出政治信仰层面上的内容,强调远大理想和超然目标,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内容相对不足,缺少对理想信念的存在基础的深入思考与相应引导;缺少对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结果是教育出来的学生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甚至产生逆反心理。那么,价值观认知如何转化为个体价值行为?二是价值观教育的方法通常是单调、枯燥、填鸭式的政治说教,学生不能面对事实作出判断,只面对一个先验的结论,不论相信还是不相信,都必须作为标准答案记住它,结果是你敦你的,我做我的。那么,服从社会价值观要求的“他律”行为如何转化为个体“自律”行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约翰,帕特里克教授通过研究归纳出世界公民教育的趋势之一便是内容趋同,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公民教育集中于三个方面: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品德。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使矛盾化解,就应当使价值观教育通过公民教育提供的公民知识的传授、公民道德的养成和公民技能训练的中介来实现。

二、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理论与实践

艺术类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艺术工作者,艺术工作要求从业者必须自身就站在一定的精神高度上,才能创作出好的艺术作品。但他们具有的一定精神高度的价值追求更直接导源于公民素质,导源于主体自身内心的接受和自愿的实践。而这种接受和自愿的实践又导源于公民素质的培养。

1 公民知识的传播帮助实现价值认知

价值观教育引导艺术类大学生懂得其所从事的艺术创作总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理所当然地应该以表现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取向和标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等。而公民知识的传播包含基本的诉求,即希望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公民具有合乎本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所要求的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行为,使其成为忠诚于国家、服务于国家、适应本国主流文化的“合格公民”、“好公民”。例如,公民意识关涉的是纯粹的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以,其本质含义可概括为两个层次:一是每个公民首先是归属于自己的国家,这就意味着每个人必须讲国格、讲民族尊严,具有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二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超越个人与家族、个人与阶级、个人与党派等的关系,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个人无论是何家族、阶级、党派,都是人人平等的,这就会产生平等意识。因此,大学生公民知识的传播既能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平等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也能培养对国家、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对爱国主义和民族自信心。可见,公民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取得公民行为能力,达到公民要求,却又把爱国主义等价值观溶解内化在个体感性认识和要求中,化为行为趋向,引发价值行为。克服了以往价值观教育中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内容相对不足,缺少对理想信念的存在基础的深入思考与相应引导;缺少对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等不足,从而使价值观的内容通过公民知识的传播教育渗透和内化在学生心里,实现价值认知。2 公民道德的养成推动价值行为由“他律”转化为个体“自律”

事实证明,具有公德意识的公民能够在一定限度内节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追求社会整体的普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民道德的养成可以为其价值观的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作为艺术类大学生,如果淡薄了对祖国、对民族的感情,把躲避崇高奉为时尚,利己主义观念、急功近利意识膨胀,以个人的利益需求作为标准进行价值评判和取舍,对知识带来经济效益的关注大大超越对知识本身价值的追求,忽视知识对自身精神世界的塑造和对心灵的熏陶,就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艺术类大学生只有首先自觉遵守最低限度的行为规范,拥有最起码的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才能追求崇高和圣洁的价值理想,从基本的义务走向崇高,其自身的价值行为才能由“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自觉地将其崇高的价值理想体现到作品上来,才能使其创作的作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

3 公民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促进价值认知转化为个体价值行为

价值观教育除了培养价值理性,就是价值引导,即通过向学生灌输和传授特定的价值观(一般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使学生对这种价值观产生认同,并内化为自己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未来能够自觉地运用它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这种价值引导通常是重视对学生的外部强制。具有较强自我中心意识的艺术类大学生对此反感。只有通过实践性、现实性极强的公民技能培养和训练实践使学生具有自由思考和探索的习惯使其在生活中和实践中通过切身体验来感知相关的价值观,例如,可以让艺术类大学生利用假期或外出写生、演出等机会开展服务学习旅行活动:学生深入社区服务,以可持续发展、农村教育、环境保护、如何追求有价值的生活等主题对所服务的社区和周边单位的活动进行调查了解。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对各种社会问题产生直观深刻的体验和强烈的情感震撼,使其关注社会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既提升学生的道德能力又培养其对生活和社会的主动价值思考和判断能力,克服以往价值观教育单调、枯燥、填鸭式政治说教的方法的不足,通过对艺术类大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使学生价值观内化在心理,养成内在意志,使价值认知转化为价值行为。

总之,在理论层面上,艺术类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的融合,为建设和谐社会既提供了价值方向、标准,又提供了现实行为规范。

三、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融合存在的误区

当然,在将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时候,需注意的问题是:不能因为过去价值观教育在内容、方法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就将公民教育与价值观教育混为一谈或以公民教育取代价值观教育。公民道德,属于基本的社会公德而不是个体价值信奉,他作为公民,又必须受到基本的价值规范的制约,使公民按照价值目标进行价值行为选择。事实上,公民在面临相反或相冲突的观念和行为时,如何调节、调整自己的公民活动能力,权衡能力,这种能力需要在价值观教育中获得,一定社会价值体系中价值观与公民教育衔接得怎样,体现了什么样的原则,对公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1 价值观教育能够提升艺术类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层次

公民教育的首要环节是教育标准的确立,价值观告诉人们行为活动的最终目的,解决的是为什么而活的问题,直接规定和指导着人们的活动,为人们提供基奉的是非、善恶、美丑、对错的标准,为公民素质教育规定了价值目标。个体在发生公民活动时,往往从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去选取一个或几个标准,用来指导自己在行为的合理性上作出正确判断;积极的价值观会使人的言行表现出积极向上的特征。艺术类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使人受到感召、启示和引领,使大学生在精神上获得升华,才能创造出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高尚的精神作品来。那种迷失政治方向、没有社会责任感、人格低下的艺术作品,是不会受到人民的信任和欢迎的。

2 价值观教育影响着艺术类大学生个体公民教育的性质

价值标准区分了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最好的,价值标准影响着公民素质的形成。价值观教育是否合理得当,势必影响个体公民素质教育是否得到正确的方向指引,否则,如果价值观教育搞不好,就会导致人们形成对公民行为的不合理的判断。艺术类大学生因其从事的工作具有特有的意识形态属性,体现着特定时代的文化主流和核心价值体系,并为特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社会主义的艺术总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表现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手段,对他们的公民素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引导,才能把他们的公民教育引向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其形成对公民行为的合理判断,进而使其作品鼓舞和引导大众,使人们的行为朝向有意义的事物,推动人们去达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3 价值观教育规定了艺术类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本方向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1篇

关键词:价值维度;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一词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史学家班固对河间献王刘德的一句评语:“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古代中国用这个词来指“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的治学态度,后作为一种学风,形成实学思潮,从宋至清延续数百年,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学术研究及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过长期的重大影响。从湖南岳麓书院的门匾,到清末北洋大学的校训,再到茅盾的小说《子夜》,“实事求是”四个字随处可见。

把“实事求是”作为与主观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风而赋予了新的含义。1941年5月19日延安干部会上,在所作报告《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新恢复和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表述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个表述中提到的四句话是一个整体,共同组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既简明扼要,又完整准确地表达了一种先进的学风,一种优良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我们通常用其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

无论是作为学风和作风,还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对“实事求是”的理解往往多是从认识论的维度展开的,这的确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但作为党的思想路线,仅仅从认识论的维度理解“实事求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从价值论的维度对“实事求是”给予更多关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实事求是”的完整含义,找到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

一、“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

(一)“实事”的价值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其认识论内涵自然就意味着作为人的认识对象的“实事”应该是无穷无尽的。然而,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范围的“实事”才是现实的认识对象,而那些超出主体实践范围或被主体实践活动遗漏的“实事”,只能是其潜在的认识对象。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实事”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是随着时间、地点和场合的变更而发展变化的。因此,“实事”因其无穷性和变化性而极具复杂性,使得历史上任何现实的个人主体、集团主体都不可能对作为整体的“实事”达到绝对全面的认识。党要想实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全面地看问题,必然得对“实事”的范围和认识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而这个界定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呢?这就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实事”的价值内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不同时期里,如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党始终以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实事”,既是认识的成果,也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例如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的“实事”“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二)“是”的价值内涵

“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它首先是个认识论命题,因为规律不会自动进入我们的头脑当中,而是隐藏在事物表面现象之后的本质联系,需要主体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认识的努力才能够把握。我们把对规律的正确认识称为真理。“是”同“实事”一样,貌似完全客观,实则也是有其价值内涵的。人们不是“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规律,认识规律的根本目的还是要运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正如所言:“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众所周知,规律是有条件性的,主体合理运用规律的前提就要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适合运用哪些规律作出适当的主观判断,而这个判断(“是”)既应包括对可供选用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是1”),也应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客观性认识(“是2”),更要包括主体对哪些规律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性认识(“是3”),这就是“是”的价值内涵。例如,曾经指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一百年来,其优秀人物奋斗牺牲,前仆后继,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才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由此可见,在眼中,具体的真理是有好坏之分的,之所以作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1”)是“最好的真理”(“是”)这样一个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判断,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是2”)下,只有它能够“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是3”)。

(三)“求”的价值内涵

“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是一个动词,表示主体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实事”和“是”的统一,内在地包含着“求”什么、怎么“求”、为谁“求”等问题,因而最具能动性,也就最能体现“实事求是”的价值性。“是为了单纯地学理论而去学理论”,还是为了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去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消极被动“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还是积极主动“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是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狭隘利益而求,还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求。这些问题无一不带有强烈的价值色彩,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仅关乎到能不能“实事求是”,而且关乎到愿不愿“实事求是”和敢不敢“实事求是”。

从以上分析可见,“实事求是”的三个组成要素中,每一部分都既含有真理的成分,也含有价值的内涵,而当三个要素构成一个整体,作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时,其价值内涵更是得到了彰显。也就是说,“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内涵显示了其科学性,而其价值论内涵则显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先进性和伦理道德高尚性。可以说,价值维度的“实事求是”,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

二、“实事求是”的价值要求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最早获得“实事求是”称号的河间献王对此问题的理解。刘向的《说苑》中曾收入刘德佚文四则,其中一则如下:

河间献王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酾五湖而定东海。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

此处可以说是刘德借大禹之口,说出了“实事求是”价值要求的最早表达。

中国共产党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思想路线,既是对其科学的认识论内涵的自觉坚持,也是对其高尚的价值论内涵的自觉选择;既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自觉继承,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立场的自觉维护。

(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人民群众是其价值主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要求必须首先明确其价值主体。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实事求是”,其价值内涵必然要求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党只有自觉地把人民群众作为“实事求是”的价值主体,才能从人民群众的最大“实事”出发,才能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而“求”,才能求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是”,才是求得其所,才能求得其法。因此,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必须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指南统一起来,必须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联系起来,必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通起来,必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必须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对应起来,才能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其他主体,完整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鲜明彰显出无产阶级政党思想路线的阶级先进性,真正实现在“实事求是”价值要求问题上的人民性。

(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共产党员是其价值客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还要求必须明确其价值客体。“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首先要把自己看成是“实事求是”的价值客体,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总纲》中明确提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可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内涵要求作为行为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把自己作为价值客体。自己为价值客体,他人为价值主体,这是一种先进的价值选择;自己要付出不小的成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必要成本)、甚至是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这是一种高尚的价值选择。这就要求党员必须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念,《》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列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辩证地看待主体价值和价值客体的统一

从人民群众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共产党员(除了那些不合格的但暂时还没有被的)本身也包含在广义的人民群众的范围之内,因而实际上党本身也是“实事求是”价值主体的一部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对此,《·总纲》中明确告诫全体党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而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用自己的正确主张、方针、政策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人民群众也是“实事求是”的行为主体和价值客体。党和人民群众在“实事求是”价值利益上的这种高度一致,决定了“实事求是”在价值要求上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辩证统一,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辩证统一。

三、“实事求是”的价值影响

(一)价值观念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量,决定其愿不愿“实事求是”、敢不敢“实事求是”,制约其能不能“实事求是”。

只有树立了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行为主体,才能自愿地遵守“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要求,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才能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才能愿意“实事求是”;也才能不怕“丢位子”,不怕“掉帽子”,不怕“挨板子”,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敢于“实事求是”。这种价值观念甚至可以帮助主体克服巨大的困难,在一定程序上弥补其认识水平上的不足,有助于其能够“实事求是”。这样的人即使没能做到“实事求是”,往往是“有心无力”,最多就是“好心办错事”,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态度上的“不愿”或“不敢”,而往往是因为水平上的“不能”,或者说不是价值观念的问题,而是认识能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行为主体是不会主动放弃、更不用说牺牲自己的半点利益而去做任何利他却有可能损己的“傻事”的。这种人没能坚持“实事求是”,有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如果没有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不涉及到“敢不敢”的问题,那就只剩下“愿不愿”和“能不能”的问题了。有些人即使有“实事求是”的能力(主要指认识能力),不存在能不能“实事求是”的问题,也“不愿意”自觉地“实事求是”(做好事),甚至有可能会把“实事求是”进行庸俗化解释(片面地把自己作为价值主体,为了追求一己私利甚至不惜损害他人利益,声称这是对自己的“实事求是”),从而去“理直气壮做坏事”。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现象与其说是主观主义的流毒,倒不如说是极端个人主义的恶果,与其说是行为主体水平上的不能“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态度上的不愿“实事求是”,与其说是客观上不理解“实事求是”,倒不如说是主观上故意曲解“实事求是”。

(二)利益因素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价值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价值观念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利益关系的问题。共产党员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也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共产党员追求个人利益的途径或手段的正当与否,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重大的影响。《》中明确指出:“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是说,一方面既要承认党员有属于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还要求党员必须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获利行为。因为党自从执政以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掌握着国家和社会的许多重要权力和资源,如果能坚持“实事求是”,对人民、对国家、对党就是好事,如果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私利,对人民、对国家、对党自身就都是灾难。对此,党必须有高度的警惕和得力的应对措施。首先,对党员要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党员是愿意“实事求是”的,坚决避免那些冲着升官发财而来的人混入党内,这种动机不纯的人往往形象不好,但却“混得不错”;其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教育,使之树立与党员身份相符的价值观念,坚定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的决心;再次,要以民主、法制和创新等手段保障那些敢于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政治上“良币驱逐劣币”的有利于“实事求是”的制度环境,也可以适当运用利益杠杆建立“实事求是”(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仍敢于“实事求是”)的激励机制和正当权益补偿机制(可以是奖金等直接形式,也可以是免税等间接形式),从而激励党员愿意和敢于“实事求是”;最后,要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出口关,对于那些经批评教育等帮助手段仍长期不能坚持“实事求是”或在重大问题上没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党员干部,要有切实的惩罚机制,让那些党性不纯、压根就不愿“实事求是”的党员在党内没有藏身之地。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2篇

一科学发展观的价值主体的本质性需求体现为满足当下人民群众活动的自由性

科学发展观的内在价值目的,即科学发展观价值诉求,就是要坚持把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保障人的平等权益、增进人的安康幸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的和价值归宿所在。坚持以人为本,即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内在尺度是以人民的利益需求为基准,而不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属性为基准,当然这个尺度本身还要在实践活动中通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价值关系形成来实现;当代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该包括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所有这些利益的满足最终归宿就是为了追求人民群众的本质性需要即人民群众的自由自觉活动的需要,追求当下的人民群众的历史解放和自由而全面发展。党的十进一步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科学发展观成为全国人民自觉行动的指南,成为指导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核心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而人之本就是指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以人的什么为本?以人为本的最基本的价值诉求,是指满足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主要包括衣、食、住、行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需求,这些需求只能说明人同样有动物性的生存的本能需求,而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最本质的需求不能停留在这个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层面上,尽管这个是人的最基础的需求,但还不是人的最终本质需求,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以实现人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归宿,在现实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追求人自身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人自身的解放和自由自觉活动承载了人自身的发展区别于动物世界本能生存状态的特殊意义。在实践层面,必须做到以人的利益需求为根本目的,时刻要牢记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必须做到实施一切发展政策和措施使绝大多数人享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从本质上要满足大多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使绝大多数人能够自主地创造性劳动;必须做到一切科学发展路径的选择都要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考虑到发展的成本与代价,利益与风险共担,共建共享,从本质上就是要使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他人和社会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互促进、相互结合。

二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客体的核心要素体现为当下人民群众活动能力发展的整合性

人民群众的自由自觉活动能力发展是科学发展观所指向的最具本质属性的价值客体,科学发展观的价值诉求就是要从本质上以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为手段,尊重人,解放人,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力量,最大程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现实的科学发展的价值本质关系体现在现实的科学发展必须做到以人的自由自觉活动能力发展来满足追求人的自由自觉活动需要。但在现阶段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即现实的劳动还必须体现为谋生的手段,尽管人的本质性需求包含在人的劳动目的追求中,而人民群众的劳动既是实现人的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目的的根本手段,又是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劳动欲望和快乐本身和本质目的的历史展现。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本质即人自身的发展对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本质意义是人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而人的生存和发展更为本质的意义不是人活在世上从社会、自然和他人那里占有和索取的多寡,而是以不断的创造性劳动来解放自己和他人,以相互成为人的解放和自由条件为快乐,即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科学发展结果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创造需求或者创造快乐,而不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自己个人对现有成果的占有或者享受。“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据为己有和占有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把所有的人和物,其中包括自己都变为我的占有物”[1],而重生存的生存方式的基本价值取向不是对已有的给定的现存的存在物(包括物质的、精神的存在和人本身)的占有和消费,而是人的内在的创造力的发挥和本质力量的实现。现阶段劳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需要,而且从社会主义主体上表现为自己做主的劳动。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本质诉求是追求人民群众自由自觉活动的手段和目的的统一。人民群众为了满足自身谋生需要与某种外在目的规定而从事的劳动,主要体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手段,但是又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活动本身目的即人的自由自觉活动能力的整合发展。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最为本质意义就是人民群众以自身素质发展即人的自由自觉活动能力发展这种特殊属性,即人的生命体内本质力量对人民群众作为主体存在的需要意义。人民群众的活动能力的整合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价值诉求的最重要的目的,又是科学发展观价值诉求的最本质的价值客体。无论是物的价值,还是人的价值,无论是他人的价值,还是社会的价值,都要通过科学发展观价值诉求的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人,发挥自己潜在的能力才能创造各种各样的价值。正如前所述:社会有机体科学发展是一个有机系统的发展,总是体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以及人的文明即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过程,因此,科学发展观所诉求的客体价值总是表现为经济的价值、政治的价值、文化的价值、和谐社会的价值、生态价值和人的价值。其中人的价值是最重要的价值,是一切价值中的最高价值。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才能真正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需要,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人民群众是最终的决定性的核心因素即人民群众既是人类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还是社会变革的主体。无论是生产力的革命和发展,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还是上层建筑的相应的变革和完善,都是人民群众根据自身的需求不断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完善自身的实践活动成果和历史进程体现;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的本质正是人类社会经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逐步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转化。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受动性和能动性统一的自然存在物,其本质在于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即富有创造性的劳动,其发展在于这种自由自觉活动的能力在实践中的实现与升华。因此,只有充分重视人的发展,不断提高人的素质,才能有效增强人的创造力,才能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升人的认识能力和创造能力,不断拓展对自然物质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仅是确保物质资源持续涌流,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的基础,而且也是为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的源泉。马克思指出“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

三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本质关系的形成路径体现为当下人民群众活动的实践性

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本质关系的形成既不是单方面的当下科学发展的核心要素的纯主体性所能决定的,也不是单方面的当下科学发展的核心要素的纯客体性所能决定的,只有人的实践活动中才能真正既把握一定历史阶段的人的本质性需求,使追求当代人的自由自觉活动成为当代人价值本质性需要,又把握一定历史阶段的实现人的本质需求的内在本质力量发展程度。而当代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即劳动既是当代人的最高本质的需要,又是当下劳动性质和劳动能力发展程度的具体体现。马克思说过:“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而人的最高本质就是指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即劳动,不同历史时代具有不同的劳动特质,正是这种特定时代的劳动特质界定了不同历史时代的人的本质内涵;当代人民群众的劳动特质即人民群众的自由自觉活动既要体现人的类本质特性展现程度,又要体现这个时代的特征。一定历史阶段的发展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的本质意义,最为本质的路径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性,即人自身的实践水平和实践活动。只有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才能把握当今阶段的人民群众的自由自觉活动体现为当下以继承性为基础的创造性,既体现为对前人的活动成果和前人活动能力的继承性,又包括当代人在前人的基础上的创造性活动,即在前人活动继承基础上所进行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当下人民群众的自由自觉活动既不是天定与他定的活动,也不是人的抽象的主观思维活动;而是基于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对象化实践活动,人民群众劳动的最一般意义意味着人民群众从自然束缚中、从社会束缚中、从自我束缚中不断解放出来,实现对自然、社会、人的自我超越,进行着不同程度的以既定性为基础的自主性活动;人的自由自觉活动履行方式从本质上看是自律的,可以按照自己兴趣和自己意愿去从事自己喜欢的劳动,但是从实质上看并不是说个人在一切领域的表现为自由,而是在有兴趣领域充分的自由,人的本质力量和本质意义只能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展开。从现实生活来看,人民群众的劳动总是要受到市场压力、金钱、资本,甚至法律和制度等外界他律性的支配和控制;物质生产劳动的他律性自然会反映到政治上,人民群众的政治活动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制约,政治上坚持民主与集中统一,纪律和自由的统一,人民群众文化活动表现为双百方针和双为方向的统一、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的统一等等表现形式。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方式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人类实践活动深入而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越来越走向自律,走向自觉自愿,走向活动的本质意义。

四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本质的取向原则体现为当下人民群众自由自觉活动的整体性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3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生成;拓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139

党的十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首次明确“三重倡导”的重要内涵。这既是对社会各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的总结,又为在更高层次上、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了方向。为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确定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内在逻辑及其进一步拓展的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定位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为人而存在”[2],主体通过实践过程将“自在之物”转化、演变为“为我之物”。“‘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3]从价值在概念上的界定和内涵上来讲,它是主体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存在意愿,在社会实践中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的需要相一致的情形中生成与拓展的。价值主体在社会生活和现实实践中对客体存在价值的反映形成价值观,充分体现出特定价值主体价值的选择性特征。基于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主体可以是单个的个人,也可以是国家、民族和社会组织等一个个群体,不同的主体由于境遇不同会生成不同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价值主体在社会实践中的多元化对应着价值观表现出来的多元化。在社会价值中居于领导地位、在实践中起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就是核心价值观。与一般价值观相比较而言,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中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它不仅是社会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也是支撑、激励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建设的精神支柱;反过来,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对社会价值的认识也会对现存社会价值进行充分的反思和总结,促进社会价值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不断深化和拓展,不断超越现有社会价值判定,在更高层面上推动社会发展,生成出新的社会价值,并在社会实践中不断积淀、拓展出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主要指“处于由存在到存在,或由某种质到另一种质的过程中的事物和现象”[4]。拓展指的是_拓、展开,着重于学习、运用、提升和超越。在这里,生成和拓展主要指文化、价值观念是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是在人们的主观创造、自觉选择中不断呈现的,是在实践活动的推动中不断形成与不断变化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并不只是单纯地、被动地借助客体的属性来满足自己的现实需要,人能够主动地改造、改变客体来获取自己的需要。所以,人的需要是由客观现实决定的,它表现为人需要的客观性。人的需要虽然源于客观现实,但人类是有思想、有意识的,人的需要总是超越客观现实,具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价值主体多元化的客观需要与价值客体之间的互动促进价值生成,而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价值观的生成及其内涵也必然是不断被超越、不断拓展的。

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价值观上的最大贡献就是从宏观理论体系上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其四个方面的内涵”,这四个方面在社会主义伟大建设进程中统一起来。改革开放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逐步获得充分的自主性,单纯听命于领导者和社会召唤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时。人民群众作为一个个具有特定理念、思想和独立人格存在的个体或群体,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需求,这种特定价值需求促使人们通过各种途径表述自己的权利和展示自己的关于自身利益的自由选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使自己由“自在”的人成为“自为”的人。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理论和实践验证,不断推陈出新,逐步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价值生成事实上的主体。在这里,许多人有着对价值主体的错位认识,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片面地将党的思想、理念和社会实践中的价值体现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相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在价值上的本质体现,它确实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精髓,并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始终以价值标准维护着人民群众的最根本权利。这说明,一方面,这代表着只要把握住社会价值在社会实践中生成的正确方向,也就是把握住人民群众社会实践中的价值需求、把握住凝练社会价值的主导权,就能掌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这也代表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够靠强权在现代社会里推行,并予以灌输,而必须依据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体现出来的特定利益诉求和针对社会现实体现出来的特定选择加以引导,争取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达到高度认同,形成共识的程度。鉴于此,我们需要始终注重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发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在于只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核心作用,而没有认的价值观只有在经过特定制度设计、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价值观,并经过人民认同时,才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伟大建设中生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为“三重倡导”,“三重倡导”的提出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价值评价、价值生成中的主体地位,对应着人民群众构成部分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次。从国家层次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主导价值观念确切地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特征,在整个核心价值观中起着“安邦定国”的作用;从社会层次上“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体现着核心价值主体对社会秩序的稳定的渴望,体现着人民群众在爱国奉献、勤劳付出时勇于实践的社会主义共同价值准则和价值尺度,在整个核心价值观中起着“安定和谐”的作用;从公民层次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反映着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的现实价值需要,在整个核心价值观中起着“安身立命”的作用。正是在这些层次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人民群众在社会建设中充分体现出“自在”的人成为“自为”的人,生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生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社会改革开放实践的产物,更是开放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多样性的价值需求和多元价值观念积淀、凝练的产物。随着当代中国全方位改革的深入、深层次的社会转型,市场经济的负外部性,多N纷繁复杂的价值观冲突、裂变、融合交织在一起。学者李强认为“可从经济利益关系的角度,将当今的中国社会各阶层区分为四个主要社会群体,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6]。这概括了当今中国社会的各个人群和社会组织,是各阶层和利益群体利益的写照。通过这些概括,我们既可以认识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化,价值选择的差异,又可以认识到利益分化导致的社会各阶层在社会价值诉求上的不同,社会价值共识形成的困难。但同时,这些概括并没有体现出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公共利益衡量,也没有体现出许多社会价值诉求的一致性,也就认识不到各个社会阶层在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会理性地对待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和价值诉求,公共利益和社会价值的形成也就有了可能,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各阶层中达成共识也就有了基础,社会各个阶层提出各种社会价值观点也就有了实践基础。

近些年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学界和理论界研究热点中的热点。早在2010年前,凝练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法层出不穷:“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做法是在有关社会主义及其本质论述的基础之上,综合各种思想资源中的相关价值理念进行逻辑推演。”[7]许多地方和部门也先后概括出各具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北京的“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上海的“海纳百川、追求卓越”,浙江的“务实、守信、崇学、向善”;“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人民军人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官、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被总结,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理论历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命题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出现。十七大报告进一步重点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个要点,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其进行科学定性,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十报告明确“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任务。党的概括展现的既是一个自下而上由社会价值实践形成共识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也是一个在社会发展中党自觉凝练社会价值,在社会实践中自上而下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识的过程。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要求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拓展其内涵

社会价值观在历史演进过程中生成,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也必将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而不断被学习、运用,不断被丰富和完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任务要求我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程中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拓展的方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社会发展价值理念和相关价值诉求,直接体现为引领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使我们学到的东西真正深入血肉,真正地完全成为生活的组成部分”。[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在被人民群众所认同,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给人民群众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自我价值的需求才能被真正理解和掌握。在掌握理论武器的基础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人民群众将其落实在“实业强国”“文化强国”“科教兴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外显于行。另外,还要重视和利用新技术、新载体、开拓新领域,塑造积极进取、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在长期、反复的社会实践的熏陶和培育下,逐步内化为人民大众的价值准则和价值标准,使人民群众以其为指导,将这些价值观的准则和要求体现在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引领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社会价值在社会实践中的理论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命题及重要内容,其理论范畴的界定、内涵的确定也不可能既定不变,它也需要在社会各个阶层初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在社会实践不断发展的历程中持续不断地反思、丰富和完善。同时,为促进价值观内涵的拓展,党的十报告为进一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留足了充足的理论空间和实践基础。在报告里,我们可以认识到,“积极”指的是努力探索社会价值,促进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完善的态度。实际上,任何一种新思想、新理论的提出和实现都是为更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出新任务、拓展研究的新空间和理论新境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历史文化积淀的产物,也是当代中国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追求自我价值、寻求自我利益需求得以满足的产物,它更是党在引领社会发展,凝聚社会价值共识的理论和精神结晶。广大人民群众善于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完善社会价值的内涵,善于将其应用于更为丰富、发展着的社会实践,善于在实践中提升和超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方向或是由以下方面构成:如何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精神,在实践中将其内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在社会价值理论领域的深层灵魂,用以指导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逐步消除以往由于社会进步过程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所带来的累积在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存在的现实矛盾;如何将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多重核心价值元素有效整合为一体,在人民群众中形成最大限度的共识,增强社会价值凝聚力,形成合力,引领社会建设;如何在“文化走出去”战略中将已经形成共识,并且已经为世界各国认可的“中国特色、中国制度、中国理念”价值根基提升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价值元素。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1-3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326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06

[4]冯契哲学大辞典(分类修订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1545

[5]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8

[6]李强当前中国社会的四个利益群体[J].学术界,2000(3):5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4篇

价值观是人类在各种对象性活动中主体对客体的价值意义的根本看法,是人们区分是非、善恶、美丑、好坏、荣辱的根本标准,是人们对事物趋、避、亲、逆的主导因素,是一定社会意识形态的实质和核心。就其构成来讲,主要由价值目标、价值评价和价值取向组成。价值观教育本质上是引导人们树立价值意识,增强把握社会生活中价值关系的自觉性,增强生活中的自为性意识、建设性意识和创造性意识。价值观教育带有明确的思想性,它从方向上引导人们处理好现实社会价值观运行过程中的基本矛盾,做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基本一致,个人与社会关系基本协调,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国家、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狭义的公民教育就是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更强调的是关于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的教育,实质上是一种协调个人与政府社会关系教育,其宗旨在于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和道德社会化。可见,学生良好的价值行为直接导源于公民的素质,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则可以使学生的公民教育有所指向,使其公民行为有所皈依。因此,对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只有和公民教育融合起来,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需要以公民教育为基础

艺术类大学生个性特征比较鲜明。一般来说,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思维灵活,思想开放,想象力丰富,比其他专业的学生更富有创意性和自我表现性;他们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独立意识、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意识,崇尚自强进取、公平正义;政治选择上求真务实,不盲目崇拜个人权威、追随大众。但也必须看到,部分艺术类大学生也有缺失公民精神的一面:

第一,权利意识模糊,主张褊狭。认为搞艺术的应该自由散漫,限制多了会抑制个性思维发展,影响创作灵感,创作不出好的作品,从而把自由与纪律、个人与集体、个性发展与学校制度和社会规范对立起来,对自己权利过度重视,对群体权利相对漠视,对法律缺乏必要的信任。第二,责任意识淡薄,功利化倾向明显。艺术类大学生大多家境不错,父母宠爱,自我中心意识较强,把思想和情感交流往往都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上,相对缺乏与外界和同学的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缺乏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的责任意识;因为学费高,演出、设计、写生等接触社会的机会又较多,很多人有过赚钱的经历,所以,造成其热衷经济活动,注重个人眼前蝇头小利,做事具有一定的功利化倾向。第三,公德意识缺乏,理论与实践脱节,他们对公共道德、社会的规范制度等有一定掌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却存在“知识”与行为的分离和脱节现象,对善良高尚行为不去效仿,对身边的负面现象缺乏鞭挞,不遵守公德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

基于艺术类大学生的特性,在实施价值观教育时应当将公民素质教育结合起来,首先提升其公民道德素质,才能形成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共同价值观。一个人如果连最起码的公民道德都不具备的话,他是不可能有正确的价值观的。优良的公民教育可以使法治理念、社会规则制度等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们生活中的信念和准则,养成以身作则、敬业爱岗、关爱他人以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责任感。只有以公民教育为基础和中介,才能进一步实施价值观教育;只有先当好合格公民,才谈得上树立崇高的价值理想和目标、拥有高尚的价值取向。

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功能就是使社会主流价值观渗透于个人的自我意识中,不断审查自己的动机、欲望、需要,形成个人为人处世的价值标准和目标,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要求和价值目标。但是,一般情况下,价值观教育大量的是说理、灌输教育,方法上存在教条主义、简单生硬的现象,往往会存在两个瓶颈:一是价值观教育内容通常是灌输理想、信念、价值目标、原则和不容置疑的观点,突出政治信仰层面上的内容,强调远大理想和超然目标,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内容相对不足,缺少对理想信念的存在基础的深入思考与相应引导;缺少对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结果是教育出来的学生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甚至产生逆反心理。那么,价值观认知如何转化为个体价值行为?二是价值观教育的方法通常是单调、枯燥、填鸭式的政治说教,学生不能面对事实作出判断,只面对一个先验的结论,不论相信还是不相信,都必须作为标准答案记住它,结果是你敦你的,我做我的。那么,服从社会价值观要求的“他律”行为如何转化为个体“自律”行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约翰,帕特里克教授通过研究归纳出世界公民教育的趋势之一便是内容趋同,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公民教育集中于三个方面: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品德。要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使矛盾化解,就应当使价值观教育通过公民教育提供的公民知识的传授、公民道德的养成和公民技能训练的中介来实现。

二、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理论与实践

艺术类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艺术工作者,艺术工作要求从业者必须自身就站在一定的精神高度上,才能创作出好的艺术作品。但他们具有的一定精神高度的价值追求更直接导源于公民素质,导源于主体自身内心的接受和自愿的实践。而这种接受和自愿的实践又导源于公民素质的培养。

1 公民知识的传播帮助实现价值认知

价值观教育引导艺术类大学生懂得其所从事的艺术创作总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理所当然地应该以表现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取向和标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精神等。而公民知识的传播包含基本的诉求,即希望通过公民教育培养公民具有合乎本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所要求的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行为,使其成为忠诚于国家、服务于国家、适应本国主流文化的“合格公民”、“好公民”。例如,公民意识关涉的是纯粹的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以,其本质含义可概括为两个层次:一是每个公民首先是归属于自己的国家,这就意味着每个人必须讲国格、讲民族尊严,具有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二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超越个人与家族、个人与阶级、个人与党派等的关系,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个人无论是何家族、阶级、党派,都是人人平等的,这就会产生平等意识。因此,大学生公民知识的传播既能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平等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意识,也能培养对国家、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对爱国主义和民族自信心。可见,公民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取得公民行为能力,达到公民要求,却又把爱国主义等价值观溶解内化在个体感性认识和要求中,化为行为趋向,引发价值行为。克服了以往价值观教育中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内容相对不足,缺少对理想信念的存在基础的深入思考与相应引导;缺少对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等不足,从而使价值观的内容通过公民知识的传播教育渗透和内化在学生心里,实现价值认知。

2 公民道德的养成推动价值行为由“他律”转化为个体“自律”

事实证明,具有公德意识的公民能够在一定限度内节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追求社会整体的普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民道德的养成可以为其价值观的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作为艺术类大学生,如果淡薄了对祖国、对民族的感情,把躲避崇高奉为时尚,利己主义观念、急功近利意识膨胀,以个人的利益需求作为标准进行价值评判和取舍,对知识带来经济效益的关注大大超越对知识本身价值的追求,忽视知识对自身精神世界的塑造和对心灵的熏陶,就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艺术类大学生只有首先自觉遵守最低限度的行为规范,拥有最起码的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才能追求崇高和圣洁的价值理想,从基本的义务走向崇高,其自身的价值行为才能由“他律”转化为“自律”,才能自觉地将其崇高的价值理想体现到作品上来,才能使其创作的作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

3 公民技能的培养和训练促进价值认知转化为个体价值行为

价值观教育除了培养价值理性,就是价值引导,即通过向学生灌输和传授特定的价值观(一般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使学生对这种价值观产生认同,并内化为自己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未来能够自觉地运用它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这种价值引导通常是重视对学生的外部强制。具有较强自我中心意识的艺术类大学生对此反感。只有通过实践性、现实性极强的公民技能培养和训练实践使学生具有自由思考和探索的习惯使其在生活中和实践中通过切身体验来感知相关的价值观,例如,可以让艺术类大学生利用假期或外出写生、演出等机会开展服务学习旅行活动:学生深入社区服务,以可持续发展、农村教育、环境保护、如何追求有价值的生活等主题对所服务的社区和周边单位的活动进行调查了解。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对各种社会问题产生直观深刻的体验和强烈的情感震撼,使其关注社会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既提升学生的道德能力又培养其对生活和社会的主动价值思考和判断能力,克服以往价值观教育单调、枯燥、填鸭式政治说教的方法的不足,通过对艺术类大学生当下状况的现实引导,使学生价值观内化在心理,养成内在意志,使价值认知转化为价值行为。

总之,在理论层面上,艺术类大学生的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的融合,为建设和谐社会既提供了价值方向、标准,又提供了现实行为规范。

三、艺术类大学生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融合存在的误区

当然,在将价值观教育与公民教育相融合的时候,需注意的问题是:不能因为过去价值观教育在内容、方法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就将公民教育与价值观教育混为一谈或以公民教育取代价值观教育。公民道德,属于基本的社会公德而不是个体价值信奉,他作为公民,又必须受到基本的价值规范的制约,使公民按照价值目标进行价值行为选择。事实上,公民在面临相反或相冲突的观念和行为时,如何调节、调整自己的公民活动能力,权衡能力,这种能力需要在价值观教育中获得,一定社会价值体系中价值观与公民教育衔接得怎样,体现了什么样的原则,对公民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1 价值观教育能够提升艺术类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层次

公民教育的首要环节是教育标准的确立,价值观告诉人们行为活动的最终目的,解决的是为什么而活的问题,直接规定和指导着人们的活动,为人们提供基奉的是非、善恶、美丑、对错的标准,为公民素质教育规定了价值目标。个体在发生公民活动时,往往从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中去选取一个或几个标准,用来指导自己在行为的合理性上作出正确判断;积极的价值观会使人的言行表现出积极向上的特征。艺术类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只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使人受到感召、启示和引领,使大学生在精神上获得升华,才能创造出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高尚的精神作品来。那种迷失政治方向、没有社会责任感、人格低下的艺术作品,是不会受到人民的信任和欢迎的。

2 价值观教育影响着艺术类大学生个体公民教育的性质

价值标准区分了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最好的,价值标准影响着公民素质的形成。价值观教育是否合理得当,势必影响个体公民素质教育是否得到正确的方向指引,否则,如果价值观教育搞不好,就会导致人们形成对公民行为的不合理的判断。艺术类大学生因其从事的工作具有特有的意识形态属性,体现着特定时代的文化主流和核心价值体系,并为特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社会主义的艺术总是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表现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手段,对他们的公民素质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引导,才能把他们的公民教育引向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其形成对公民行为的合理判断,进而使其作品鼓舞和引导大众,使人们的行为朝向有意义的事物,推动人们去达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3 价值观教育规定了艺术类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本方向

民主价值的要求范文第15篇

关键词:邓小平/价值观/思维向度/实事求是/实践

正文:

价值思维向度是指人们观察、思考、认识和把握价值问题的基本态度、意向,是解决价值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根本方法。价值思维向度对于价值理论和价值观念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不同的价值思维向度决定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点,价值理论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归根到底是价值思维向度的变革和转换。邓小平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从社会实践的需要和实际效益、人民利益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趋势的思维向度去思考和理解价值问题,赋予了价值理论的实践性、实效性、人民主体性和时代性的鲜明特点,使价值学说成为真正科学的理论形态。

一、实践性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基点

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分析和解决价值问题的根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内在地包含着从社会实践需要出发的内容。“实事”或“实际”,一般包括两种含义:一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及其真实情况;二是社会实践活动。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就必须坚持实践性思维向度。所谓实践性思维向度就是根据社会实践需要和客观实际情况去认识、思考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价值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邓小平作为一个“实事求是派”,始终把社会实践和客观实际情况作为自己理论思考和价值思维的基点,主张价值理论要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分析研究实际情况,解决社会现实中的价值问题。正是基于这种实践性思维向度,邓小平在回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的各种价值问题的基础上创立了自己的实践价值观。早在1962年,邓小平针对当时社会实践中提出的关于“包产到户”、“责任到田”好不好的争论时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就看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发展农业生产,就看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他还引用了经常讲的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现在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要看哪种形式的生产关系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取哪种形式。[1]在邓小平看来,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有利于人民利益的生产关系就是好的、有价值的,就是说价值是根据其对社会实践的实际效果来确定的。因此,衡量一种生产关系是否是好的,即是否是有价值的标准,就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是否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归根到底就是看是否有利于社会实践的发展。在这里邓小平不仅回答了什么是价值的问题,而且指出了价值主体和价值评价的标准问题,这标志着邓小平的实践价值观已经初步形成。在后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邓小平在回答社会实践提出的一系列价值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自己的价值观。例如,针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重大的时代课题,邓小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他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只能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生搬硬套别国模式,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以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国情下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关于社会主义本质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因此,在他看来一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做法都是有价值的,都可以利用,可以大胆地试。在回答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时,邓小平提出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的伟大论断。因为“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它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直接动力,它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得到了日益充分的发挥和体现。而对外开放,学习“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3],是我们搞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4]。只有把中国经济加入到世界经济中去,做“世界公民”,中国的现代化才能实现。所以,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如果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又如,针对如何评价国家的政治体制的问题时,他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5]由此可见,尊重实践,关注实际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基本向度,他的价值观就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鲜活实践的价值升华和理论概括。由于他始终从社会实践需要的思维向度去思考和解决价值问题,从而赋予价值学说科学性和实践性特点。正如同志所指出:“他最尊重实践,善于把握时展的脉搏,善于从新的实践和新的条件中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观点、拓展新视野、开辟新道路。”[6]

邓小平从实践需要来认识和解决价值问题的思维向度启示我们,价值理论的生长点不是在哲学家的头脑里,而是在鲜活的社会实践中,价值问题的研究必须面对社会实践,面对人民的生活实际。我国学术界对价值问题的研究虽然在理论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实践中却未被社会广泛关注,形成了理论上的繁荣与实践中贫困的鲜明反差。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学术界在价值问题的研究中,过于强调价值的理论研究和体系建设,而忽视了对社会实践和人们生活实际中的价值问题的研究和回答。因此,价值问题的研究必须走出学者们的书斋,深入到社会实践和大众生活中去,这样才能使我国价值哲学真正走向繁荣。

二、实效性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鲜明特征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客观上要求坚持实效性思维向度。所谓实效性思维向度是指根据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去确定价值和评价价值的思路和方法。实事求是的“求是”就是“求真”,而事物的真实情况有两种:一是事物的本质规律性;二是事物对人的真实效用。前者是认识问题,后者是价值问题。邓小平在价值研究中丰富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把实事求是从认识领域推广到价值领域。他不但坚持认识真理性事实,尊重客观规律性,而且更重视认识价值性事实,强调事物对人的实际效用。正是从这一前提出发,邓小平提出了根据事物的客观效益、效果去确定事物价值的观点。在邓小平看来,要确定客体对主体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要看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应、效益、效果。用哲学的术语表述,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客观效益、效果。按照这种思维向度,邓小平多次强调要“拿事实来说话”,各项工作都要“保证实效”。经济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经济效果,要讲究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文艺工作要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科研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能否出成果、出人才;领导干部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实绩、政绩;学习马克思主义“要精,要管用的”[7]。总之,在邓小平看来,要确定事物是否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主要看它对价值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对价值主体有实际效用、效益、效果的事件和做法都是有价值的,反之就是无价值或负价值。

由于事实有真理性事实和价值性事实之分,所以邓小平认为,人们要达到对事物全面深刻的认识,不仅要认识真理性事实,而且要认识价值性事实,即要了解和分析事物对人的效用和意义。例如,针对那种认为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的传统认识,邓小平指出:“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8]他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9]。这就从价值性事实层面分析了计划和市场的作用,使我们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有了全新的认识。在邓小平看来,如果只看到真理性事实,而看不到价值性事实,就会被姓“社”姓“资”的问题束缚手脚,改革开放就迈不开步子,所以他特别强调对价值事实的认识。针对那种认为“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的错误观点,他指出:“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因为“国家还要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所以“三资”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补充,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这就科学地说明了“三资”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价值意义。正是基于既要重视对真理性事实认识,又要重视对价值性事实认识的实效性思维向度,邓小平提出了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0]。这样有利于加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示出来。

把事实区分为真理性事实和价值性事实,并根据事物对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来确定价值的思维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活动中最鲜明的特色。正是基于这种思维向度,他对价值本质作出了全新的概括,从而回答了什么是价值这个价值学说中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这是邓小平对价值学说的最重要贡献。我国学界用客体满足主体需要来界定价值的观点,不仅有夸大主体性需要的嫌疑,而且难以保证主体需要都是正当的、合理的。邓小平根据事物对人的实际效果、效应、效用来界定价值,也就是以实践和实践的结果来确定价值的观点,这就把价值问题置于实践基础上,从而保证了价值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邓小平把事实分为真理性事实和价值性事实的思维方法启示我们,要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必须要正确对待真理性事实与价值性事实的关系,只有把思维向度从认识领域扩展到价值领域,才能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提出新见解、拓展新视野、开辟新道路,才能把真理观与价值观、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有机统一起来。三、人民主体性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根本取向

在邓小平的价值活动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中心、通过人民实践活动实现人民利益的思维向度,这就是人民主体性的思维向度。人民主体性思维向度就是指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价值选择和价值评价标准的思路和方法。邓小平曾深情地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正是从这一深厚的情感出发,他坚持把人民作为价值活动的主体,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取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作为自己价值思考的根本依据,所以邓小平的价值观是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观。

邓小平从人民主体性价值思维向度出发,依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原理,首先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作用。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11]所以,对于党和国家政权来说,“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12]。他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我们“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13]。

其次,根据人民主体性思维向度,邓小平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作为一切价值选择的出发点。他指出,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和政府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而不选择资本主义,这不仅因为社会主义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才能使人民彻底摆脱贫穷和落后。所以他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14]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个事业的起点和立脚点不是别的,而是人民的利益,是“人民的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15]他号召党和国家的干部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造福,取信于民,要经常想一想,我们给人民做了多少好事。邓小平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权衡利弊、确定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即作为一切价值选择的依据。

再次,邓小平以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的富裕幸福作为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他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16]针对经济政策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7]1992年他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最突出地体现了邓小平以人民利益为价值评价标准的观点。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这三条标准的核心和落脚点是人民利益标准。

邓小平人民主体性的价值思维向度启示我们,价值问题研究必须同历史主体的活动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效益联系在一起,同社会整体利益要求和社会发展规律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把价值选择、价值评价等价值问题建立在科学基础上。邓小平以人民作为价值主体,以人民利益为价值选择根据和价值评价标准,与唯物史观中关于生产力是社会发展决定力量,以生产力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完全一致的。它说明了人民群众之所以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因为他们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就是通过创造价值活动,实现他们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所以,邓小平的人民主体价值观把价值观与唯物史观、价值创造活动与历史发展过程有机地统一起来。

四、社会和人协调发展的向度是邓小平价值思维的主题

如何加快发展自己,尽早实现现代化,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实质和第一要义。邓小平思考发展问题、制定发展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就是说实现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的思维向度是邓小平发展观的主题。邓小平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出发,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的科学论断,并始终把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作为自己科学发展观追求的价值目标。

首先,邓小平把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在他看来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而人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的,所以他在论述发展问题时,始终把二者联系在一起。邓小平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18]而发展首先是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点、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9]。“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20]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1]。否则,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改善就是空的。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所以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与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两个本质特征,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说明了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的统一。

其次,邓小平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统一起来。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的,不能顾此失彼。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统筹兼顾,不能单打一。因此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2]。他认为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则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方针。如果只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就势必会影响物质文明的顺利、健康的发展,势必会给社会风气带来消极的后果,势必会导致社会和人的畸形发展。

再次,邓小平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邓小平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思维向度出发,认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没有人才不行,没有知识不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的实现,最终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所以他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于人。认为培养和造就什么人的问题,“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23]。因此他认为中国现代化的根本是要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其中理想、信念教育尤为重要,因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24]。“我们过去几十年艰苦奋斗,就是靠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凝聚力。没有这样的信念,就没有一切。”[25]所以他指出要发挥讲政治和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威力,以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政治热情和积极性、能动性,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实现从物的现代化到人的现代化。

邓小平关于社会和人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思维向度启示我们,科学发展观不是以物的发展为唯一价值目标的,而是以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为价值目标的。经济发展是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终极目的。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导向是要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把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联系起来,这样才能使人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邓小平关于社会和人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思维向度,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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