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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戏剧服装;艺术审美;特征;设计

中图分类号:J8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1-0037-01

戏剧服装作为舞台美术的一部分,在戏剧表演艺术中起着协助与支撑演员完成表演的作用。戏剧服装是戏剧表演中角色外部形象的重要塑造方式,不仅可以体现角色的身份、个性以及年龄等特点,而且可以体现时代和民族等不同的情境。在灯光、道具以及音响等协调下,戏剧服装可以体现不同角色在戏剧表演中的矛盾冲突以及剧本中的内容,从而使观众更好地理解戏剧表演的情节。

一、戏剧服装的设计因素

(一)造型设计要适度夸张。由于戏剧服装在戏剧表演中的重要作用,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其综合艺术审美特征。戏剧服装造型指的是在空间环境下戏剧服装形成的立体形态,主要通过比例、节奏、均衡等形式美法则的运用来体现各种服装风格。戏剧服装设计时大体要遵循这个原则,但是同时要根据表演者的需求,把艺术形象的塑造摆在第一位,根据某些场景或角色需要进行夸张和渲染,从而突出戏剧人物的性格和身份。例如由于健导演、张柏源设计服装的《绝代佳人》中,貂蝉、杨玉环、王昭君以及西施四位女主角的服装造型就不仅具有古典史实的特色,同时还融进许多时代元素,给观众创造出穿越时空的诗情画意。

(二)通过视觉冲击设计服装色彩。人们在对戏剧表演进行观赏的时候,最先闯入人的视域的是服装及饰品的色彩,不同的色彩具有不同的色相以及冷暖倾向,具有对意境进行创造的作用,可以帮助人们解读戏剧内涵,通过色彩传情,烘托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外部形象,从而帮助观众更好地融入剧情当中。例如《孔雀东南飞》这部越剧作品中,其大胆的深红色基调的设计产生很好的效果,通过将我国代表喜庆吉祥的大红色用在悲剧的离别情景中,具有“倍增其哀”的艺术效果。

(三)重视不同材质的舞台效果。对于同一种舞台造型,不同的服装材料就会表现出不同的风格和效果,因此,在选择面料的时候,运用各种不同质感和手感的面料,进行不同肌理的设计是服装设计中需要创新和完善的环节。不同戏剧种类具有不同的表演方式,因此也需要用不同的面料设计服装。例如,对具有唱念和翻打动作的京剧表演进行服装设计时,需要选择手工刺绣较多的绸缎面料;对歌舞剧的服装设计,则要选择具有较大弹性的适合舞蹈的面料。另外,一些戏剧服装可以用非面料材质的混合创新使用,既可以丰富舞台效果,还可呈现令人意外的创新一面。

二、中国戏剧服装的设计特点及审美特征

(一)等级鲜明。根据我国戏剧发展的历程分析,我国传统戏剧始于封建社会,其内容反映的是当时的民众生活,主要以叙述皇宫里的事情或者歌颂一些知名人士,因而具有明显的等级制度烙印,其服装设计在样式、色彩以及面料等方面也具有明显的差异。例如,皇宫贵族的服装有着红黄蓝绿等十多种颜色,且具有精致的刺绣图案,面料也是最好的,充分体现出皇室的华贵之气。而戏剧中的百姓服装则是简单质朴的图案设计,且没有鲜明的色彩,款式相对单一,将平民百姓的普通表现得极为明显。另外,戏剧中人物佩戴的饰物也充分反映出人物的等级身份差异,例如皇帝专用的九龙冠,皇后公主专用的凤冠以及大过翘,普通百姓的草帽圈和高方巾等。

(二)色彩多元化。在戏剧表演中,戏剧服装需要具有多元化的服装色彩来配合舞台表演,戏剧服装的色彩可以将中国戏剧服装的魅力充分展示出来。传统戏剧服饰可以分红绿黄白黑上五色、紫粉蓝湖秋下五色,以及古铜、月白、灰色、金色和桃红这几种杂色。而且在戏剧服装的色彩中,红色指的是大红色,绿色指的是蓝色与黄色融合的老绿色,而黄色指的是明黄色,紫色指的是红与蓝融合的紫红,秋香是橄榄绿,湖是湖蓝色,蓝代表深蓝色等。因而,戏剧服装是将多种颜色组合设计出上百种搭配来的,具有多元化特色。而不同颜色的服饰在戏剧表演中具有不同的舞台效果,对于人物刻画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元帅穿着的不同颜色的靠可以凸显出元帅威严的气势和形象。

(三)具有民族性特征。我国戏剧服装在设计内涵上通过吸收传统文化元素和民族特征,以其独特的民族魅力远近闻名。不同的传统文化艺术可以设计出不同的戏剧服装,例如从我国唐诗宋词中汲取“意境深远”的表现方式,从我国绘画艺术中借鉴“虚实结合”的特点等,例如寓意统治阶层的龙凤服饰,象征武将的“四君子”图案等,具有强烈的民族气息。

三、总结

中国戏剧服装是传统服饰文化的活化石,其不仅可以反映出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特点,更能反映出不同时代的审美意识和思想,因而,戏剧服装在戏剧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国传统戏剧的象征和代表。

参考文献: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2篇

一、戏剧服装的设计因素

(一)造型设计要适度夸张。由于戏剧服装在戏剧表演中的重要作用,在设计时需要考虑其综合艺术审美特征。戏剧服装造型指的是在空间环境下戏剧服装形成的立体形态,主要通过比例、节奏、均衡等形式美法则的运用来体现各种服装风格。戏剧服装设计时大体要遵循这个原则,但是同时要根据表演者的需求,把艺术形象的塑造摆在第一位,根据某些场景或角色需要进行夸张和渲染,从而突出戏剧人物的性格和身份。例如由于健导演、张柏源设计服装的《绝代佳人》中,貂蝉、杨玉环、王昭君以及西施四位女主角的服装造型就不仅具有古典史实的特色,同时还融进许多时代元素,给观众创造出穿越时空的诗情画意。

(二)通过视觉冲击设计服装色彩。人们在对戏剧表演进行观赏的时候,最先闯入人的视域的是服装及饰品的色彩,不同的色彩具有不同的色相以及冷暖倾向,具有对意境进行创造的作用,可以帮助人们解读戏剧内涵,通过色彩传情,烘托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外部形象,从而帮助观众更好地融入剧情当中。例如《孔雀东南飞》这部越剧作品中,其大胆的深红色基调的设计产生很好的效果,通过将我国代表喜庆吉祥的大红色用在悲剧的离别情景中,具有“倍增其哀”的艺术效果。

(三)重视不同材质的舞台效果。对于同一种舞台造型,不同的服装材料就会表现出不同的风格和效果,因此,在选择面料的时候,运用各种不同质感和手感的面料,进行不同肌理的设计是服装设计中需要创新和完善的环节。不同戏剧种类具有不同的表演方式,因此也需要用不同的面料设计服装。例如,对具有唱念和翻打动作的京剧表演进行服装设计时,需要选择手工刺绣较多的绸缎面料;对歌舞剧的服装设计,则要选择具有较大弹性的适合舞蹈的面料。另外,一些戏剧服装可以用非面料材质的混合创新使用,既可以丰富舞台效果,还可呈现令人意外的创新一面。

二、中国戏剧服装的设计特点及审美特征

(一)等级鲜明。根据我国戏剧发展的历程分析,我国传统戏剧始于封建社会,其内容反映的是当时的民众生活,主要以叙述皇宫里的事情或者歌颂一些知名人士,因而具有明显的等级制度烙印,其服装设计在样式、色彩以及面料等方面也具有明显的差异。例如,皇宫贵族的服装有着红黄蓝绿等十多种颜色,且具有精致的刺绣图案,面料也是最好的,充分体现出皇室的华贵之气。而戏剧中的百姓服装则是简单质朴的图案设计,且没有鲜明的色彩,款式相对单一,将平民百姓的普通表现得极为明显。另外,戏剧中人物佩戴的饰物也充分反映出人物的等级身份差异,例如皇帝专用的九龙冠,皇后公主专用的凤冠以及大过翘,普通百姓的草帽圈和高方巾等。

(二)色彩多元化。在戏剧表演中,戏剧服装需要具有多元化的服装色彩来配合舞台表演,戏剧服装的色彩可以将中国戏剧服装的魅力充分展示出来。传统戏剧服饰可以分红绿黄白黑上五色、紫粉蓝湖秋下五色,以及古铜、月白、灰色、金色和桃红这几种杂色。而且在戏剧服装的色彩中,红色指的是大红色,绿色指的是蓝色与黄色融合的老绿色,而黄色指的是明黄色,紫色指的是红与蓝融合的紫红,秋香是橄榄绿,湖是湖蓝色,蓝代表深蓝色等。因而,戏剧服装是将多种颜色组合设计出上百种搭配来的,具有多元化特色。而不同颜色的服饰在戏剧表演中具有不同的舞台效果,对于人物刻画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元帅穿着的不同颜色的靠可以凸显出元帅威严的气势和形象。

(三)具有民族性特征。我国戏剧服装在设计内涵上通过吸收传统文化元素和民族特征,以其独特的民族魅力远近闻名。不同的传统文化艺术可以设计出不同的戏剧服装,例如从我国唐诗宋词中汲取“意境深远”的表现方式,从我国绘画艺术中借鉴“虚实结合”的特点等,例如寓意统治阶层的龙凤服饰,象征武将的“四君子”图案等,具有强烈的民族气息。

三、总结

中国戏剧服装是传统服饰文化的活化石,其不仅可以反映出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特点,更能反映出不同时代的审美意识和思想,因而,戏剧服装在戏剧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国传统戏剧的象征和代表。

参考文献: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3篇

戏剧的本性是假定性。梅耶荷德说过:“一切戏剧艺术最重要的本质是它的假定性。”①“假定性”一词来源于俄语,泛指艺术形象有意偏离它所表现对象的自然形态所采用的一切手段和审美原理,包括替代原则、时空变形、艺术程式等种种约定俗成的默契。事实上,假定性是一切艺术存在的基础,每一类艺术都有自己约定俗成的惯例。戏剧与其他艺术不同的是,它就是一门“假定性的艺术”。假定性的艺术,是因为在艺术形式中直接出现了真实的人、物、空间和时间,而这些真实的东西必须被假定为另一些虚构的东西。比如,戏剧演员是真实的人,他所扮演的却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这样,就必须预设一个前提,对演员来说就是“假设我就是他”,而对观众来说“假设你就是他”。这就是戏剧最根本的假定性。由此推演,还要假设舞台的空间和时间、环境、戏剧情境等等。

在假定性的规则下,戏剧特别讲究舞台表演的虚拟化。这是因为,戏剧的演出通常是在二三小时之内,十米方圆的舞台上进行的。但其所表演的时空却要广大得多,这就促使表演者调动自己的创造力,开拓舞台时空,在实际舞台上开辟一个虚拟化的世界,把固定不变的空间变成流动多变的空间。一个圆场可代表行程万里,一次上下场可以是须臾之间,亦可是三年五载。比如,演《秋江》舞台上空无一物,年迈的艄翁用手中的船桨做出划动的姿势,观众知道他在划船。陈妙常为追赶意中人,急切地招呼艄公快把船划过来,舞台顿时一分为二——岸边与水中。陈妙常登上船后,艄公重新开船,舞台中又全是奔流而下的江水。行船期间,二人做出各种前进、后退的身段动作。或虚拟出风浪大作,或虚拟湍流紧急,逆流而上,或虚拟船又在风平浪静的江水中徐徐前进,即所谓“三五步行遍天下,六七人百万雄兵”。

与戏剧的假定性相比,电影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真实性”。 银幕上的“他”就是“他”,银幕上的“世界”就是这个“世界”。导演要求演员在逼真的家具和逼真的道具里进行整剧连排,目的是让观众以为他们所看见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马赛尔·马尔丹对此总结道:“在电影里……出现的和说话的是人和物本身:在人物和我们之间用不着媒介关系,这是直接的关系。这是直接的接触。”②在戏剧中,演员是作为媒介出现的,所以需要那层假设,观众要不停地完成这种假设和转换。在电影中,我们仿佛看到的就是世界本身,就是电影希望我们看到的一个完整的世界。因为电影复制的是视觉生活事件本身,而不是视觉生活符号。所以,巴赞把电影称为一个神话,“电影这个概念与完整无缺地再现现实是等同的。他们所想象的就是再现一个声音、色彩、立体感等一应俱全的外部世界的幻景……电影是从一个神话中诞生出来的,这个神话就是完整电影的神话。”③

银幕上的细节,因为有现实生活经验的映证,所以总是显得非常真实,例如影子,落叶,风的声音,百无聊赖的手夹着一支雪茄烟,一束光线中飞舞的灰尘等等。电影用特写镜头、长镜头等等技巧展示了细枝末节中隐秘的生活,展示了事物无声无息的生命。这些在戏剧中都是必须被毫不留情抹去的细枝末节,在电影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正是这些细节构成了一个真实的电影中的世界。

二、银幕与舞台

“戏剧是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故事给人看的一种叙事艺术。戏剧与其它叙事艺术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要当着观众的面现场表演故事,如果没有这种在场性,戏剧也就不存在了。”④相较于戏剧演员在舞台上面对观众的“真实表演”,电影演员的表演却被看作是一种虚拟影像在银幕上的投射。电影演员在银幕上是影像化、虚拟化的,并不存在在场的演员及在场的表演,是媒介科技的发展使电影得以保存、复制并能随时呈现出“现在时”的虚拟影像。

与基于媒介科技可以无限复制的电影相比,戏剧舞台保持了它的神圣性。由于舞台表演的在场性,戏剧演出永远是某种活的东西,是随时需要演员控制和调节的一场演出,每一次演出都是崭新的,都是仅此一次的。而银幕画面与舞台画面的更内在、更深刻的背离,在于时空的自由和限制、距离和角度的变化性和不变性、视听重心的偏视觉和偏听觉等等,正是它们导致戏剧与电影从本质上归属了不同的艺术领地。

(一)时空的自由与限制

戏剧演出受舞台条件的束缚,在时空上一般都会受到严格的限制。区区两个半小时的演出时间——与人物故事发生的时间相等,窄窄四五十平米舞台——与生活中的“现场”一样,地点不能变化太多,场景不能超出剧场,事件必须适合室内、适合于舞台来表现。戏剧这些特殊的时空环境要求戏剧家必须对题材进行高度的提炼,摒弃外景和大自然,放弃运动中的人和物,抓住命运及环境的骤变,集中、迅速地推进矛盾冲突。那些“滴水穿石”的情节,那些“长河落日”的情景,戏剧舞台是无法加以表现的,而洋洋洒洒的倒叙、插叙以及上天入地的神奇,更与戏剧是无缘的。

而电影则不然。电影可以利用蒙太奇方法自由剪辑,实现时空的自由转换和流动。由于蒙太奇能中断、压缩、切换、并置时间,能放大、缩小、塑造、改变空间,因此,电影在时空上是自由的,开放的。一方面,从时间上看,电影时间作为心理时间,总是大于影片放映的物理时间,这得益于蒙太奇方法能任意表现光阴,滑过、跳跃、闪回、并置,镜头长可以绵延不绝,镜头短可以转瞬而逝,一段本来复杂延续的事件,由于镜头的剪辑、切换,而在时间进程上被大大压缩,故事方向上被主观地改变。另一方面,从空间上看,电影银幕的边框只是观众的视觉边框,而边框内的呈现则完全是无边界的,电影编导可以根据叙事的需要和蒙太奇思维的逻辑,灵活进行空间的转换。那些在舞台上始终是无法企及的“神话”情景——莽莽原野、策马飞奔、疾驰,那些对于戏剧永远是不可控制的因素——幼童、动物等等,都自如地为镜头所摄。

(二)距离和角度的变化性与不变性

观众在剧场里现场观看演员活生生的表演,这种距离和角度是固定不变的。当观众从特定距离和角度观看戏剧舞台呈现的人生时,其感受必然受到演出本身、受到距离与视线的左右,并被限定在给定的逻辑内。显然,剧场中的观众只能完整观看整体舞台,无法时而粗放时而细腻多层次审视剧情的推进。同时,观众只能以类似于“中景”的距离注视人物动作及其心理变化,他无法或近或远,考索、打量特定情境的意义。

与戏剧的这种固定性相左,电影就距离和角度而言,俨然是一个“自由的精灵”。电影观众在影院观影,虽然座位、与银幕的距离、角度也是固定不变的,然而他所面对的“舞台”——银幕却充满变化。在这个二维的世界中,光影投射出的是三维映像,是忽大忽小,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不断变化的影像。因为电影的视点是由镜头决定的,镜头的移动或焦距的调整,能轻易改变拍摄对象与摄影机之间的距离,切换环境或调换人物。而摄影机是摹仿人眼的,可变的距离和角度、“从整体中抽出细节、特写”等等,使“我们的眼睛跟剧中人物的眼睛合而为一,于是双方的思想感情就也合而为一了。我们完全用他们的眼睛去看世界,我们没有自己的视角”⑤。电影在摄影机方位的变化、在镜头角度、焦距的灵活上,赋予观众新的想象和触发。这一点,对于电影艺术传达,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角度和距离的可变性,消除了影像和观众的隔膜感,把观众引入了画面本身,“使他们感到仿佛亲身参与了在电影的虚幻空间里所发生的剧情”。其次,灵动的视角对完整的场景进行分切和组接,获得一系列大小不等的景别,有利于观众对宏阔背景的把握,对细部、隐含的真相的观察,形成更切实的生命体验。 鲍里斯·埃亨鲍姆(1886—1959年,俄国形式主义代表人物之一)认为,观众在观看电影时,正是通过大量的影像镜头,看到了包括人物面部神态表情以及各种物件局部的细节。再次,“摄影机为导演提供了显微镜和望远镜的一切手段。”摄影机目力敏锐,在表现戏剧性动机与效果时不受具体环境的限制”。⑥这为观众开辟了戏剧之外认识世界的新管道。

(三)戏剧表演的连续性与电影表演的间歇性

戏剧主要表现的就是矛盾。由于戏剧表演一般要求在2~3个小时以内将矛盾冲突加以解决,不能完全按照生活中矛盾斗争的自然形态来表现,相对的就要求矛盾要更加的集中。这就对戏剧选择生活中的故事有着一定的要求,要选择矛盾冲突最尖锐、人物思想感情最激荡的部分,真实可信、引人入胜的情节,它往往经历了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尾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演员演出一气呵成,观众也经历了一个紧张被唤起并不断加强,到最后获得释放的一个完整的心理过程。演员在舞台表演过程中情感是具有连贯性的,随着剧情逐步延伸的一气呵成,具有不可重复性。演员的表演没有到位,不能重新来一遍,要么只能再演一场,所以舞台剧又被称为“遗憾的艺术”。

相应地,与戏剧表演不同的是,在电影的拍摄过程中,并不是按照故事的发展顺序来完成的,所有的情节都是由一个一个的镜头来完成的,是根据场景来拍摄的。同一场景的戏会集中在一个场景中拍摄,不论时间跨度多大。在同一个场景中可能拍摄相隔10年的两场戏,而接连发生的两场戏可能相隔一个月才拍摄。在演员表演上,不像是戏剧一次成型,可以是多次的拍摄。这样,原来连贯完整的表演被分解,中断的表演无疑给演员的表演带来了相当的难度。电影演员必须习惯这种间断性的表演创作方式,充分展开想象,使自己进入本场戏所规定的情景中来。

三、当众表演与观演分离

当众表演的形式要求戏剧演员要一次性将所塑造的角色表演出来,要与观众有同时的感受。演员的创造与观众的欣赏也要实现统一,演员每一次的表演,观众都是有反应并参与其中的。比如,当观众在欣赏一部剧的时候,自然跟随着演员的表演而进入情景,心情随着演员的表演起伏不断,时而欢笑,时而却又心情沉重甚至流泪。因此,戏剧演员创作表演过程终止时,观众的欣赏过程也同时结束。同时,戏剧演员需要有即兴发挥与应变能力。在戏剧演出的过程中,观众看待每一场戏的心态与当时具体的情况都是有所差异的。演员必须当场对剧场的情况产生即兴的适应与调节。

当众表演的形式伴随着“反馈”。这里所说的“反馈”包含两种含义。一种是搭档的反馈,一种是观众的反馈。在戏剧演出的过程中,观众与演员、观众与观众、演员与演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是一个多向度互动性的存在。英国戏剧家马丁·艾斯林将其称为“反馈的三角影响”。⑦舞台演出是一种不可重复的单位时间内的表演,即使是同一出剧目。演员的表演也会因现场观众的反应,演员之间的配合,甚至是个人对角色理解上的细微变化而发生每一场演出的改变。戏剧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时主要交流对象是搭档。这就要求演员以搭档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自己的行动以对方的行动为依据。对方的行为与态度的巨大变化,必然引起自己的相应变化。这种来自对方的反馈及自己给予对方的反馈,正是舞台魅力所在,是心灵与心灵碰撞交流的结果,是角色激情迸发,震撼人心的必要前提。

与观众的交流也是如此。戏剧演员连贯的表演把不断发展的剧情及人物曲折的命运传达给观众,感染着观众,使其为之动容。此时的戏剧演员创作与其自身的感受相适应,形成一种和谐的而又反应强烈的剧场环境。在这样的氛围里观众通过自己的笑声掌声哭泣或者保持安静,来表达自己对剧情的理解和对戏剧演员的认同。戏剧演员在众目睽睽下进行表演,他可能非常清晰地感受到观众带给他的反应,立刻产生心理刺激;当演员感受到这种刺激时,便会更大的发挥其舞台上的创作能力,也更有利于演员更好的完成人物形象的创造。观众的行动会直接影响到演员的表演,给予其负面的刺激。总之,在这样的环境中,演员与观众相互给予、接受、刺激、反馈。戏剧演员从观众那里汲取营养,观众从演员的角色中体会生活。舞台上的演员与舞台下的观众水融,形成了一种有机的整体。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4篇

艺术种类

这部分要求理解和掌握艺术分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理解各艺术种类的特性,了解不同艺术种类体裁的区分,熟悉中外艺术重要的艺术家和艺术作品。这部分内容在考试试题中约占l8%的比例。

一、艺术分类的主要方法

1.以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等)、空间艺术(绘画、雕塑等)和时空艺术(戏剧、影视等)。

2.以对艺术作品的感知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音乐等)、视觉艺术(绘画、雕塑等)和视听艺术(戏剧、影视等)。

3.以艺术作品对客体世界的反映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再现艺术(绘画、雕塑、小说等)、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等)和再现表现艺术(戏剧、影视等)。

4.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和静态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等)。

5.以艺术形态的物质存在方式与审美意识物态化的内容特征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造型艺术、实用艺术、表情艺术、语言艺术(文学)和综合艺术。

二、造型艺术

1.绘画艺术

绘画是一门使用一定的物质材料,运用线条、色彩和块面等元素,通过构图、造型和设色等手段,在二度空间(平面)里创造出静态的视觉形象或情境的艺术。绘域在造型艺术中处于基础地位。

绘画艺术的种类,根据使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根据表现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肖像画、风俗画、风景画、静物画、历史画等;根据作品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壁画、年画、连环画、宣传画、漫画等。

2.雕塑艺术

雕塑是一门直接利用物质材料,运用雕刻或塑造的方法,在三度空间(立体)中创造出实体形象的艺术。

雕塑可分为圆雕、浮雕和透雕。

3.摄影艺术

摄影艺术是采用摄影技术和手法获取静态图像来反映客体世界、进而表现主体审美情感的艺术。构图、光线和色调是其主要造型手段。

摄影艺术包括肖像摄影、建筑摄影、风光摄影、舞台摄影等。

4.书法艺术

书法是以线条组合变化来表现文字之美的艺术形式,它主要通过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线条组合等方式进行造型和表现主体的审美情操。

中国书法主要包括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

三、实用艺术

1.建筑艺术

建筑艺术是一种实用与审美相结合,以形体、线条、色彩、质感、装饰、空间组合等为艺术语言,建构成实体形象的造型与空间艺术。

建筑可分为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园林建筑、宗教建筑、纪念性建筑等。

2.园林艺术

园林艺术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和艺术手法,将山水、花木、建筑等要素组合成为统一的景观。园林艺术体现了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有机融合。园林艺术在广义上是建筑艺术的一种类型。

园林艺术的类型,从世界范围看主要有三种,即欧洲园林、阿拉伯园林和东方园林。东方园林以中国园林为代表。

3.工艺与设计艺术

工艺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艺术样式,它既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同时又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与制作或生产密切相关。

设计艺术是工业革命后在国际上兴起的一门交叉性应用学科,是围绕着某种制作或生产目的进行的富有审美情趣的创作,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设计等。

四、表情艺术

1.音乐艺术

音乐艺术是以人声或乐器声音为材料,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在一定时间长度内营造审美情境的表现性艺术。音乐艺术以旋律、节奏、和声、配器、复调等为基本手段,以抒发人的审美情感为目标,具有情感表现力和情绪感染力。

音乐可分为声乐和器乐。声乐按演唱者可分为男声、女声和童声;按音域可分为高音、中音和低音。根据乐器的不同种类,器乐可分为弦乐、管乐、弹拨乐、打击乐等。

2.舞蹈艺术

舞蹈艺术是以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造型、表情、节奏、空间运动等要素,创造形象和表现情感的艺术样式。

舞蹈的品种有民族舞、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按出场人物的数量可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

五、语言艺术(文学)

语言艺术即文学,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和影视文学等体裁。

文学是以语言作为表达方式的一种特殊艺术形式。文学语言是指加工提炼了的口头语言和书面文字语言。创作主体通过对语言的审美把握来塑造艺术形象,表现思想感情。

六、综合艺术

1.戏剧艺术

戏剧艺术是指以舞台演出为表现方式,由演员扮演角色,为观众现场展现故事情节的艺术样式。戏剧以演员的动作和声音为基本表现手段,以舞台美术、音响、服装、化妆、道具等多种技术手段为重要构成要素。

戏剧的分类,按其表现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话剧、歌剧和舞剧;按其矛盾冲突的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按其容量大小,可以分为多幕剧、独幕剧。

戏曲是中国传统的戏剧形式,它既具有戏剧的一般特点,又具有独特的表现手段和审美特征。唱、念、做、打是戏曲主要的表现手段。程式化、虚拟性是戏曲的主要审美特征,体现出高度的综合性。中国戏曲种类繁多,其中有代表性的剧种主要有京剧、昆曲、豫剧、越剧和黄梅戏等。

2.电影艺术

电影艺术是将艺术与科学结合而成的一门综合艺术,它以画面为基本元素,并与声音和色彩共同构成电影基本语言和媒介,在银幕上创造直观感性的艺术形象和意境。画面、声音和蒙太奇是电影的主要艺术语言和表现方法。

电影的主要样式有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等,其中作为电影艺术最主要样式的故事片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多种类型。

3.电视艺术

电视属于大众传播媒介,既有传播新闻信息的功能,也有艺术的功能和娱乐的功能。电视艺术与电影艺术在审美特征上有很多相似之处,既是综合艺术,又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同时又具有独特的审美特征。

电视艺术主要是指运用电视手段创作和传播的各种文艺作品,其中主要包括电视剧、电视文艺专题节目、音乐电视、电视综艺节目等。

舞蹈艺术

舞蹈艺术是以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造型、表情、节奏、空间运动等要素,创造形象和表现情感的艺术样式。

舞蹈的最种有民族舞、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按出场人物的数量可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

舞蹈艺术的基本特征

(1)动作与造型的统一。(2)抒情与虚拟的统一。(3)节奏与音乐的统一。

语文艺术(文学)

语言艺术即文学,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和影视文学等体裁。文学是以语言作为表达方式的一种特殊艺术形式。文学语言是指加工提炼了的口头语言和书面文字语言。创作主体通过对语言的审美把握来塑造艺术形象,表现思想感情。

语言艺术的基本特征

(1)间接性。(2)广阔性。(3)情感性。

综合艺术

综合艺术是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一类艺术的总称。综合艺术吸取文学、绘画、音乐、舞蹈等各门艺术的长处,将时间艺术与空间艺术、视觉艺术与听觉艺术、再现艺术与表现艺术、造型艺术与表演艺术的特点融会到一起,具有更加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戏剧艺术

戏剧艺术是指以舞台演出为表现方式,由演员扮演角色,为观众现场展现故事情节的艺术样式。戏剧以演员的动作和声音为基本表现手段.以舞台美术、音响、服装、化妆、道具等多种技术手段为重要构成要素。

戏剧艺术的分类

戏剧按矛盾冲突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按容量大小,可以分为多幕剧、独幕剧;按其表现手段的不同,可以分为话剧、歌剧和舞剧。

戏剧艺术的基本特征

(1)综合与多样是戏剧的表征。(2)戏剧行动是戏剧的基础。(3)矛盾冲突是戏剧的核心。

中国戏曲

戏曲是中国传统的戏剧形式,它既具有戏剧的一般特点,又具有独特的表现手段和审美特征。戏曲将表现审美意境作为的艺术追求,唱、念、做、打是其主要的表现手段。程式化、虚拟性是戏曲的主要审美特征,体现出高度的综合性。

中国戏曲种类繁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剧种主要有昆曲、京剧、豫剧、越剧、黄梅戏等。

昆剧,也称昆曲,发源于江苏昆山,对许多地方剧种产生过影响。

京剧,是流行全国的大剧种。自“四大徽班”进京演出后逐渐形成。京剧流派很多,其中,最的有“谭派”(谭鑫培)、“麒派”(周信芳)、“盖派”(盖叫天),以及“四大名旦”(梅兰芳、程砚秋、苟慧生、尚小云)和“四大须生”(马连良、谭富英、杨宝森、奚啸伯)等。

豫剧流行于河南及邻近地区,是梆子声腔系统中影响的剧种。

越剧,兴起于浙江、上海。

评尉,主要流行于华北、东北等地区,现已成为北方的大剧种。

电影艺术

电影艺术是将艺术与科学结合丽成的一门综合艺术,它以画面为基本元素,并与声音和色彩共同构成电影基本语言和媒介,在银幕上创造直观感性的艺术形象和意境。画面、声音和蒙太奇是电影的主要艺术语言和表现方法。

电影的主要样式有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等。其中作为电影艺术最主要样式的故事片,又可作各种具体的划分。

电视艺术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5篇

 

关键词:地方戏、艺术特征

        一、地方性

        地方性,顾名思义,系指全国各地方的戏曲剧种,因此地方性既是地方戏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它的主要本体审美特征。

        地方戏是一个综合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地域文化精神、地域美学原则、地域审美习惯、地域风情、地域习俗、地域人物、地域语言等等。

        如越剧,现在是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地方戏曲剧种。但它最初是在浙江嵊县一带发展形成的,后逐渐流入桐庐、富阳、海宁、杭州等地,所以带有明显的浙江地域特色。1916年才进入上海,但仍保留浙江的地域风味,同时吸收浙江绍剧的唱腔和京剧的舞蹈,时称“绍兴文戏”,浙江昧儿的鲜明强烈一直延续至今。其他如流行于浙江绍兴、宁波、杭州一带的绍剧,流行于余姚、慈溪、上虞、绍兴一带的姚剧,流行于杭州一带的杭剧,流行于金华、丽水一带的婺剧等等,也都不仅带有总体的浙江特色,而且更带有各自流行地的地域特色,可谓“大地域”中还有“小地域”,是艺术世界里的“国中之国”。

        再如黑龙江的龙江剧、吉林省的吉剧,广东的粤剧,四川的川剧,安徽的黄梅戏,湖南的湘剧,广西的桂剧,云南的滇剧,海南的琼剧,贵州的黔剧等等,也分别带有各自的地域性特征。

        由此可知,地方性是地方戏曲的根和神,而且也是整个中国戏曲的根和神。所有的戏曲剧种,无一不带有明显的地方性特征,即使像今天在全国流行的大剧种京剧,最早也是在徽调(安徽地方戏曲剧种)、汉调(湖北地方戏曲剧种)的基础上,吸收北京的语言特点以及秦腔(陕西地方戏曲剧种)的精华而逐渐形成发展的。

        二、民间性

        中国所有的戏曲,均“兴于民间,毁于庙堂”。地方戏更是如此,每一种地方戏剧种,都具有鲜明的民间性本体审美特征。

        例如越剧,是在民谣、山歌与民间秧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姚剧,是在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睦剧,是江西、安徽传入浙江的民间小戏--采茶戏与浙江的民问歌舞“竹马班”结合而成的;吉剧和龙江剧,也是在东北民间艺术——二人转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地方戏的民间性审美特征,派生出地方戏的其他许多审美特征:

        一是小型性。地方戏素有“地方小戏”之称,与京、昆、评大戏相对应。“地方小戏”最突出的标志是它有“三小戏(小生、小旦、小丑)”或“两小戏(小生、小旦)”之称,即演出小人物的故事。即使是宫廷戏,也平民化、民间化,演绎成寻常百姓的家常里短、儿女情长。尽管各剧种的地域特色不同,但有一个共同性特点:把帝王将相平民化、生活化、民间化,夫妻情、父子情、君臣情、父女情,全都与平民百姓毫无二致。这种“大戏化小,小戏化巧”的特征,普遍存在于各地方戏曲之中。

        二是清新、率真、自由、活泼的总体艺术风格。地方戏曲不像京、昆、评大戏那样严整规范,而强化艺术创作的自由洒脱,强化创新意识与观众意识,故总体艺术风格都是清新、率真、自由、活泼的,充分显示出它们旺盛的艺术生命力。

        地方戏的艺术生命永远都在民间,永远都以广大的人民群众为艺术沃土。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6篇

不同戏剧特征论的中西方戏剧观

在戏剧特征论方面,中国传统戏剧观念注重寻求戏剧艺术与其他文学样式的共通特征,探讨戏剧艺术与其他文艺样式的相互联系。而西方传统戏剧观念倾向于发掘戏剧艺术有别于其他文艺样式的个性特征,探求戏剧艺术自身的本质特性。西方戏剧观念认为戏剧是以语言为媒介,利用人物的动作对现实生活的摹仿,以达到净化和陶冶感情的社会效果。它在社会文化中由于摹仿的媒介、对象和方式的不同,与音乐、图画、诗歌区分开来,具有独特的地位。西方传统戏剧特征论认为,戏剧艺术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与其他文艺样式的差异性。中国传统戏剧特征论却恰恰相反,认为戏剧艺术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与其他文艺样式的类同性。西方戏剧家认为本质是个性,中国戏剧家则认为本质是共性。

中西戏剧特征论的迥然不同是由中西方不同的思维方式所决定的。西方把宇宙视为外在于人的对象,祟尚“人神对立”的宇宙观。西方人习惯于同中见异的思维模式。通常以冷静科学的理性态度,认真地审视外部世界,细致地观照内心世界,把现象与本体划为两端,自然和人世分为二物,强调对立双方的剥离式的分析与综合。因而西方戏剧家对戏剧特征的探讨,采用的是把戏剧艺术从宇宙万物中逐层剥离、独立出来的办法,戏剧艺术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与其他文艺样式的差异性。中国古人把人和宇宙看成互相包容、和谐统一的整体,提倡“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认为世界只有一个本源,这一本源在不断运动变化中产生出各种形态的事物。即一切事物的本质是同一的、不变的,只是本质的外在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产生出万事万物。因此,我们古人通常把内心与外物、现象与本体、自然与人世视为互相联系的整体,强调对立双方的和谐与统一、渗透与协调。这种异中求同的思维模式使中国戏剧家在探讨戏剧特征时,倾向于寻求戏剧艺术与其他文艺样式的类同性,以此揭示戏剧艺术的本质特征。西方民族的思维方式侧重于求异性不同,而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偏向于求同性,这决定了中西戏剧家对戏剧特征的探讨,分别选择了差异性与类同性的不同方面。

不同戏剧社会功能的中西方戏剧观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7篇

关键词: 评剧表演 审美 民族 地域 时代 通俗

评剧是我国戏曲剧种中的一个重要剧种。同所有的戏曲艺术一样,表演艺术是整个剧种的中心。换言之,表演艺术是整个评剧的支撑与依托。

因此,研究探讨评剧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不止有利于评剧表演艺术美学品位的提升,而且有益于整个评剧美学品位的提升。

具体而言,评剧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可以分解为以下四大层面予以解读。

一、民族性

民族性是一切文学艺术的生命与灵魂,对此,古今中外的许多名家都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俄罗斯作家赫尔岑说过:“诗人和艺术家在他们的真正的作品中总是充满民族性的。”(《往事与沉思》)周恩来同志也指出过:“少数洋化的东西可以保持,但是,多数是要能在中国土壤里根植成长的。”(《周恩来论文艺》)

戏曲是中国民族传统的戏剧形式,理应以民族性审美特征为其题中应有之义,评剧表演艺术当然也理应如此。所谓“民族性”,也称“民族化”,是“指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本民族独特的艺术思维方式、艺术形式、艺术手法来反映现实生活,表现本民族特有的思想感情,使文艺作品具有民族气派和民族风格。是一个民族的文学艺术成熟的标志之一。”(《辞海》缩印本)

评剧表演艺术的民族性,集中体现在它的写意化上面。写意化与写实化是东西方戏剧美学的一个显著的区别点,正如著名戏剧理论家余秋雨所指出的那样:“写意是中国古代美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在戏曲表演艺术中主要表现为对时间空间限制的突破,以及动作、布景的虚拟。合在一起,就造就了一个与实际的生活形态相去甚远,艺术的韵律随着心意流荡的天地――当然,不会是一个逼真的幻境。”(《戏剧理论史稿》)事实上的确如此,评剧通过虚拟、夸张的程式化表演,以营造意境为目标,达到了写意化的美学高度,凸显了民族性的审美特征。

二、地域性

地域性是民族性的集中体现与独特表现,地域文化是民族文化集合体中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地域文化特色愈浓郁,民族文化特色就愈鲜明。鲁迅说得好:“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打出世界上去,即与中国之活动有利。”(《致陈烟桥》)

评剧从实质上讲是地方戏曲剧种,它发源于河北,流行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等地。在长期的发展创造中,各地的评剧表演艺术都形成了鲜明而又独特的地域性风格特色,并以此为艺术亮点与看点。例如北京评剧表演艺术的深厚、清新;天津评剧表演艺术的高亢、激越;沈阳评剧表演艺术的舒放、自如;长春评剧表演艺术的自由、清新;黑龙江评剧表演艺术的豪放、雄壮等等,都是评剧表演艺术地域性的凝聚与创造。

三、时代性

一切艺术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时展的步伐,不断创新,才能永葆其艺术青春。评剧表演当然也必须以时代性作为自身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

评剧表演艺术的时代性审美特征,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1.人性化的审美高度

新时期的评剧表演艺术,注重从人性化的审美高度,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的丰富性、复杂性、微妙性、多变性等特质,使一切表现都为这一“最高任务”服务。例如评剧《半月沟》中黄雅娴的扮演者赵三凤,就通过各种表演元素,做到了“内部(心理)动作与外部(形体)动作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女主人公的生命意识与生命哲学,强化了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多元性,收到了以情动情的艺术效果,彰显了时代性审美特征。

2.现代化的表演方式

新时代的评剧表演,不能一味沿用传统的表演程式,必须创造出新的表演程式。例如现代评剧《半江清澈半江红》中,就有许多新的富有时代特色的表演方式。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8篇

关键词: 评剧表演 审美 民族 地域 时代 通俗

评剧是我国戏曲剧种中的一个重要剧种。同所有的戏曲艺术一样,表演艺术是整个剧种的中心。换言之,表演艺术是整个评剧的支撑与依托。

因此,研究探讨评剧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不止有利于评剧表演艺术美学品位的提升,而且有益于整个评剧美学品位的提升。

具体而言,评剧表演艺术的审美特征,可以分解为以下四大层面予以解读。

一、民族性

民族性是一切文学艺术的生命与灵魂,对此,古今中外的许多名家都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俄罗斯作家赫尔岑说过:“诗人和艺术家在他们的真正的作品中总是充满民族性的。”(《往事与沉思》)同志也指出过:“少数洋化的东西可以保持,但是,多数是要能在中国土壤里根植成长的。”(《论文艺》)

戏曲是中国民族传统的戏剧形式,理应以民族性审美特征为其题中应有之义,评剧表演艺术当然也理应如此。所谓“民族性”,也称“民族化”,是“指作家、艺术家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本民族独特的艺术思维方式、艺术形式、艺术手法来反映现实生活,表现本民族特有的思想感情,使文艺作品具有民族气派和民族风格。是一个民族的文学艺术成熟的标志之一。”(《辞海》缩印本)

评剧表演艺术的民族性,集中体现在它的写意化上面。写意化与写实化是东西方戏剧美学的一个显著的区别点,正如著名戏剧理论家余秋雨所指出的那样:“写意是中国古代美学的一个重要命题,在戏曲表演艺术中主要表现为对时间空间限制的突破,以及动作、布景的虚拟。合在一起,就造就了一个与实际的生活形态相去甚远,艺术的韵律随着心意流荡的天地――当然,不会是一个逼真的幻境。”(《戏剧理论史稿》)事实上的确如此,评剧通过虚拟、夸张的程式化表演,以营造意境为目标,达到了写意化的美学高度,凸显了民族性的审美特征。

二、地域性

地域性是民族性的集中体现与独特表现,地域文化是民族文化集合体中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地域文化特色愈浓郁,民族文化特色就愈鲜明。鲁迅说得好:“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打出世界上去,即与中国之活动有利。”(《致陈烟桥》)

评剧从实质上讲是地方戏曲剧种,它发源于河北,流行于北京、天津、河北、内蒙等地。在长期的发展创造中,各地的评剧表演艺术都形成了鲜明而又独特的地域性风格特色,并以此为艺术亮点与看点。例如北京评剧表演艺术的深厚、清新;天津评剧表演艺术的高亢、激越;沈阳评剧表演艺术的舒放、自如;长春评剧表演艺术的自由、清新;黑龙江评剧表演艺术的豪放、雄壮等等,都是评剧表演艺术地域性的凝聚与创造。

三、时代性

一切艺术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时展的步伐,不断创新,才能永葆其艺术青春。评剧表演当然也必须以时代性作为自身重要的审美特征之一。

评剧表演艺术的时代性审美特征,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1.人性化的审美高度

新时期的评剧表演艺术,注重从人性化的审美高度,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的丰富性、复杂性、微妙性、多变性等特质,使一切表现都为这一“最高任务”服务。例如评剧《半月沟》中黄雅娴的扮演者赵三凤,就通过各种表演元素,做到了“内部(心理)动作与外部(形体)动作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女主人公的生命意识与生命哲学,强化了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多元性,收到了以情动情的艺术效果,彰显了时代性审美特征。

2.现代化的表演方式

新时代的评剧表演,不能一味沿用传统的表演程式,必须创造出新的表演程式。例如现代评剧《半江清澈半江红》中,就有许多新的富有时代特色的表演方式。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9篇

[关键词]音乐 文化 歌剧 审美

歌剧艺术被认为是镶嵌在音乐皇冠上的一颗明珠,它综合了音乐、戏剧、诗歌、舞蹈等多种艺术表现手段。堪称声乐艺术中综合性最强的艺术形式之一。

一、歌剧艺术的审美特征

(一)歌剧创作的文化内涵

歌剧是戏剧与音乐的融合,即文学艺术与音乐艺术的二合体。歌剧多以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文学性强、艺术性高的诗词或剧本作为其音乐创作的文学基础。歌剧艺术的文化内涵主要体现在一度创作中歌剧的剧本创作上。

1、歌剧文本的来源

西洋歌剧文学题材多来源于文史典籍。例如,意大利早期歌剧的题材、人物、故事、情节多来源于古希腊的神话传说及圣经故事,从古典主义歌剧到浪漫主义歌剧,从印象主义歌剧到欧洲各国的民族乐派歌剧,从现代主义歌剧到音乐剧等,有相当数量的文学素材均取材于文学名著,涉及的剧作家有英国的莎士比亚,法国的小仲马、雨果。德国的古诺、席勒,俄国的普希金、托尔斯泰等。他们的歌剧题材不仅知名度高,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具有一般作品不可比拟的文学价值和独特的艺术魅力。

2、歌剧作家的文化素养

无论是新创作的歌剧题材还是根据名著改编的歌剧题材。都必须具备歌剧文学的思维特征。歌剧文学剧本的构思,必须从单纯的戏剧角度和文学角度的局限中走出来,必须站在歌剧综合艺术整体性的高度上俯瞰全局,即宏观把握综合美的其他艺术元素,从音乐、舞蹈、舞台美术等多维视角出发,构思情节、事件、人物关系、冲突的发展和处理问题。剧作家对歌剧文学这种思维特征的把握和驾驭,必须自始至终贯穿歌剧剧本创作全过程,不允许戏剧元素脱离歌剧整体的综合美单独追求歌剧文学、歌剧剧本的独立表现。因此,一部成功的歌剧作品。可以反映出歌剧作家多维、立体的抽象思维特点,例如他们须具备将歌剧各组成元素有机融合的思维能力,适当把握音乐形式对人物情感及戏剧冲突的揭示等,这离不开剧作家日积月累的文学素养。

(二)歌剧演唱的文化特征

“歌剧是歌唱的戏剧、声乐的戏剧”。歌剧以美声唱法作为其最重要的音乐表现手段。美声唱法追求元音纯正,吐字清晰,声区统一,音阶均匀。气息饱满,音调准确,音域宽广,强弱自如,连音流畅,句法完美,嗓音自然、优美、流畅和灵活。

无论在东西方。歌剧演唱都离不开文化底蕴的熏陶:文化底蕴的深浅往往反映出一个人的气质、品位,决定歌剧演唱者的审美要求。文化素养不同对音色的调整、音量的控制、力度的对比、声音激起方式等纯技术方面的把握、调控也不同,具有深厚文化素养的演唱者懂得在声音的训练中用听觉不断左右、调整着自身的技术尺度,形成各自的特色。可见,外在表现离不开内在修养。演员只有具备了一定的文学修养,才能加强对歌剧情感的理解,才能更好地调整声音品质来阐释戏剧情节,给观众以恰到好处的视听享受。

(三)歌剧审美的综合性把握

在歌剧艺术中,作曲家与诗人、舞蹈家、演员、舞台美术家、服装设计师齐心合力,通过调动各种艺术表现力来塑造人物的形象、性格,刻画人物的内心体验。从而使剧情和人物的命运展示同步进行。逐渐深入,使欣赏者的情感体验在综合艺术多种表现力的作用下,更丰富、更强烈。因此,歌剧审美同样离不开审美主体的文学理解与综合把握。

1、在进行歌剧审美以前,审美主体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歌剧作品的时代背景、民族特色、思想内容、表现特征等方面入手,查找资料,对歌剧的文学性与艺术性特征做一宏观认识和把握。

2、在歌剧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需将音乐与戏剧元素有机融合。进行综合把握。作为一门综合艺术,歌剧是造型性与表情性、时间性与空间性、听觉性与视觉性的高度统一。音乐的表情性、时间性、抽象性和非语义性促使审美主体展开丰富的联想,帮助审美主体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去把握那种只有在音乐里才能刻画的内心冲突与情感变化。

可见,在歌剧审美中,审美主体既可借助其文学性特征了解剧作者的创作意图,把握歌剧思想内容和文学内容的艺术境界,又可深入人物内心。把握剧中形象表演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

二、歌剧艺术的审美价值

(一)塑造美好人生观、价值观

当代青年学生随着知识的增长和生活经验的不断积累,对各种美的形态所蕴含的理性内容和审美价值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他们不再像少儿时代偏重于接受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的、优美的对象范畴,而是表现出对崇高、壮美、戏剧美、悲剧美更为壮观的美的范畴的青睐。歌剧作为动态的综合艺术,是戏剧的音乐化,是歌唱的戏剧,它所独有的音乐形式的审美特征非常适合青年学生的审美需求。

歌剧审美不仅具有陶冶情操、审美愉悦的功能,而且能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帮助青年学生提高认识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塑造美好人生观与爱情观。例如,对我国民族歌剧《白毛女》、《洪湖赤卫队》《江姐》的审美,有利于培养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观、道德观,坚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与伟大理想。爱情是当代青年学生最关注并且永不过时的主题。对那些以爱情为主题的歌剧艺术的审美鉴赏,如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威尔笫的《茶花女》、普契尼的《蝴蝶夫人》等。可以使人们感受到爱情的真诚、忠贞、纯洁与美好,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引导青年学生构建健康的爱情观。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歌剧 美学 美在关系 狄德罗

歌剧艺术在西方音乐历史上的地位不容质疑,从1600年《达芙妮》的出现开始,经过蒙特威尔第、A·斯卡拉蒂、吕利等人对其基本艺术形式的确立,再经过莫扎特、罗西尼、多尼采蒂等人对其艺术表现力的发展,终于在威尔第、瓦格纳、普契尼等人的作品中达到了顶峰。在交响乐作品为欧洲人民所熟知之前,即曼海姆乐派、海顿等人的交响乐创作实践之前,歌剧一直是西方人民音乐生活的中心。即使是巴洛克后期,器乐作品开始乘胜追击,并在古典、浪漫主义时期获得了其不可动摇的地位的这段时间,歌剧也没有被这股势力冲淡,而是与器乐作品(主要是交响乐作品)并驾齐驱,一起统领着西方音乐的发展方向,双方甚至是呈交融合作的态势共同发展的。

歌剧能在西方艺术观念、主题、形式不断变迁的这三百多年时间里一直保持活力,不被淘汰,那么它一定具备一种经得起时间考验、为各阶层人民所共同热爱的艺术美感。要知道,这段时间里被淘汰的音乐体裁是不少的,如大协奏曲、康塔塔等,甚至古典主义时期极为盛行的器乐奏鸣曲到浪漫主义中、后期也慢慢淡出作曲家创作的视野。那么,歌剧给予欣赏者的是怎样的一种美感?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有不少的研究,其中被提及最多的便是“综合美”一说,但真能以“综合美”简单地、机械地概括歌剧的审美特征吗?毕竟这一说法的立足点只是单从歌剧作为综合艺术的形式特征这一点出发的,因此,我们不妨对其再作重新的思考。

一、“综合美”适合于概括歌剧的审美感受吗?

谈及歌剧的美感问题,我们总能听到诸如“歌剧是音乐与戏剧的结合体”,“歌剧展现的是多种艺术形式交织的综合艺术美”等的句子。似乎“综合美”已被大家默认为是歌剧最基本的一种艺术体验,但实际上,“综合美”只是对歌剧艺术美感的一种模糊定义,只是道出了歌剧艺术包含了多种个体艺术美的呈现,不能让人认识到歌剧艺术美的本质。“我们还时常听到一种大家都认可的说法——‘歌剧是将音乐、戏剧、文学、舞蹈、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舞台艺术’。其实,这种歌剧定义与其说发人深思,不如说它妨碍了我们进一步的思索”①。首先,“综合”一词用在歌剧上本身就显得空泛,因为包括歌剧、话剧、舞剧、戏曲、电影、电视剧在内的各种剧艺都属于综合艺术,用一个大艺术类别(综合艺术)的特征来概括具体艺术种类(歌剧)的审美特征,这首先显得空泛、无力。其次,“综合”二字实际上是歌剧美感研究途中的一个障碍。以“综合美”回答歌剧美感问题似乎无可厚非,因为歌剧在形式上的确是综合艺术,但这却是一个伪答案。一旦将歌剧的基本美感被定义为“综合美”,那研究者的目光马上投射到歌剧内含的文学、舞蹈、音乐、戏剧、美术等各种艺术中,研究的焦点被分散了,研究的方向被生硬地指向各种艺术中,容易从“综合”里再分裂出歌剧的文学美、戏剧美、舞蹈美等分散的、繁琐的论题。这样的说法不仅没有触及歌剧独特的艺术美,也难以形成一种概括性的论述,深入的研究也将难以为继。

综上所述,“综合美”貌似回答了歌剧美感的所有问题,但这个答案的内在却是空心的。因为它只道出了歌剧的形式构成,及这种构成所产生的、模糊的审美轮廓,并没有触及歌剧艺术审美特征的独特性,并阻碍了我们对这种特征形成条件的进一步研究。此外,我们必须强调,并不是说我们因此便否定了歌剧艺术的综合特征,歌剧仍然是综合艺术,综合美也仍然存在于歌剧艺术,只是这不意味着它就是歌剧最基本的、显著的、独特的审美特征。

二、歌剧展现的是音乐与戏剧的关系美

那么,歌剧的基本美感如果不是“综合美”,那么会是什么?“人们判断某种艺术的特殊本质,并赖以作为艺术分类学的客观标准,主要是它的存在形式或运动形式以及由此而给人们带来的特殊美感。”②居其宏在他的《歌剧美学概论》里将歌剧美感分成形式美感、内容美感、风格美感、载体美感、综合美感五种。他的划分与阐释可谓面面俱到、相当详尽。而其中形式美感被他视为“歌剧综合美感最重要的来源”。如他所强调,艺术的存在形式与运动形式是“判断艺术性质和艺术分类的依据”,美感的探寻也要从艺术形式出发。因此,对歌剧最基本、独特美感的探寻,也要从歌剧的形式说起。“虽然谁也不会否认,歌剧是一种集音乐、戏剧、诗歌、舞蹈及美术为一体的高度综合的艺术品种,但在科尔曼看来,这种‘综合性’并不构成歌剧之所以有别于其他艺术形式和体裁的根本特征。科尔曼坚定地认为,歌剧首先、而且主要是‘戏’——通过动作和事件展现人的冲突、感情和思想。在这一过程中,音乐承担着最重要的表现职责。换言之,歌剧理应属于‘戏剧’的大范畴,而它之所以不同于话剧、诗剧或舞剧等等其他戏剧品种,其根本原因在于,它的中心艺术媒介不是对白、诗歌或舞蹈,而是音乐。”③这段话指出歌剧艺术形式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歌剧表现的中心是“戏”,二是歌剧以音乐作为表现戏的主要手段。我们可以这样对歌剧的形式作定义:歌剧是用音乐表现戏剧的艺术。

音乐如何与戏剧内容相契合是贯穿歌剧历史发展的一个中心问题。“戏剧的品格,从歌剧诞生的那一天起始终是歌剧的基本品格;作为戏剧的歌剧,始终把戏剧特性作为自己的第一生命。”④这种观点强调“戏”,是歌剧的首要表现目标,而音乐是完成这一目标的基本的、贯穿始终的手法。因此,歌剧欣赏活动,主要是指听表现戏的音乐与看用音乐表现的戏这两个共同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音乐与戏剧的关系相比于“综合”要更引人注目,实际上,“综合美”说里提及的,“歌剧由音乐、戏剧、文学、舞蹈、美术等多种艺术组成”,这样的说法强调了各种艺术对歌剧美感形成条件的影响。但事实并非如此,舞蹈就不属于歌剧的必要组成,《游吟诗人》、《丑角》、《乡村骑士》、《奥赛罗》等没有舞蹈场景的歌剧作品不胜枚举。再如,说文学是歌剧的组成要素之一,不如说它是随戏剧进入歌剧中的。许多歌剧中的文学文本面世至今愈数百年,有的作品甚至采用广为熟知的民间传说,这些作品的情节观众早以熟知,不乏一些狂热的观众甚至倒背如流,当他们进入歌剧院时,清楚今晚每一幕的情节、每一句台词绝对无异于以往,但他们还会及早奔向歌剧院,生怕错过演员的任何一个动作,这是因为他们欣赏歌剧的目的并不在于感受文学作品的魅力,而是另有所图。

总言之,无论一部歌剧的组成要素有多少,其中一定不会变化的只有戏剧与音乐(当然,这要排除不同演绎着带来的变化),演员动作、舞台布景、服饰装扮等这些在歌剧演出中一直都是可变量,观众允许它们可变的原因是它们的改变并不会影响歌剧作品的艺术本质。只有戏剧、音乐是不容改变的,一句对白也不能多、不能少,一个音符也不容许改变。这些都说明,歌剧艺术的重点在于音乐与戏剧,观众来剧院是要听表现戏剧的音乐,以及观看用音乐表现的戏剧,他们所追求的是歌剧进行过程中,戏剧与音乐不断有机结合而呈现的关系美感,这种美感是音乐不断适应动作而展现出来的运动形式,因此音乐与戏剧等因素(主要是戏剧)的关系而产生的美感,才是歌剧艺术最基本的一种美。音乐与戏剧的关系如何展现,以及因此带来美感体验才是歌剧艺术就基本的审美特征。

三、从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出发看歌剧美感

狄德罗在《论美》一文中提出了“美在关系”的著名论题。他给美下定义说:“美是一个我们应用与无数存在物的名词,存在物之间纵有差异,若非我们错用了美的名词,便是这些存在物皆有一种性质,而美这一名词即其标记,二者必居其一”; “我把一切本身有能力在我的悟性中唤醒关系概念的东西,称之为在我身外的美,而与我有关的美,就是一切唤醒上述概念的东西”,前一句所要传达的是,我们之所以可以用一个统一的概念——“美”,来形容各种不同的事物,其原因是不同的事物间必然存在着一种共同性质,而在第二句话中,狄德罗就指出这种性质就是唤醒人关系概念的能力。上述是狄德罗“美在关系”理论的基本思想,而狄德罗在谈及“关系”的概念时,总是与“情境”的概念结合起来。朱光潜先生对此是这样解释:“美要靠对象和情境的关系,情境改变,对象的意义就随之改变,而美的有无和多寡深浅也就相应改变。” 狄德罗以高乃依戏剧《贺拉斯》中的一句台词:“让他死吧”为例,在不知道情境的情况下,单纯的这句对白本身并无美丑可言,而当观众知道这是个老人鼓励儿子为祖国荣誉而战斗、不畏牺牲而说时,这句话就具有了崇高感,它就美了。

这运用到歌剧艺术,即歌剧音乐美的体验要建立在戏剧情境之中。纯器乐作品,即便是标题性器乐作品,所能提供的音乐内容,感情都是抽象的、难以具体化的,即便是像《幻想交响曲》这种给予每一乐章具体文字说明的作品,每个音符、和弦代表的涵义仍是任由听众驰聘想象的。“歌剧的音乐,自然不能象交响乐那样独立自在地发展,以发挥其最大限度的形象概括能力。歌剧总谱,不是一般的乐谱,而是一部有着特定性格的人物形象的绚丽多彩的画卷,是活生生的人物的心里动作、形体动作、语言动作和音乐动作互相渗透、结合而形成的音乐戏剧性动作体系。”⑤因此,歌剧艺术的关系美感主要见于歌剧如何以音乐中的旋律、节奏、调性、曲式结构等去指向具体的戏剧内容,如何以音乐展现戏剧的艺术魅力。音乐与戏剧的关系是将戏剧的艺术魅力转成歌剧中音乐美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从宏观上看歌剧作品中音乐与戏剧的关系,戏剧情节展现的是抒情段落,歌剧音乐呈现的就是展现人物情绪的抒情旋律;戏剧情节展现的是人物间激烈的矛盾冲突,歌剧音乐也就动荡激烈;戏剧情节若是插科打诨,音乐自然也会妙趣横生,这便是所谓的“音乐戏剧性”。微观地看,戏剧中的各种组成要素,包括人物性格、人物的动作、戏剧情境、人物冲突引起的戏剧冲突、以及戏剧事件发生的环境等,都是导引歌剧音乐创作的风向标。并且这种导引是十分深入、细致的,即便是人物情绪的一点小变化,音乐都不能忽略,音乐艺术也因其丰富的表现形式而胜任此工作。

音乐与戏剧之间的这种关系尤其鲜明地体现于歌剧中的冲突性重唱部分,这也往往是作曲家对关系最难把握的部分,并常作为一幕甚至一部歌剧高潮的地方而出现。“冲突性重唱由于把几个登场人物不同的心理状态和性格冲突溶注在几个不同性格的旋律的纵向叠置之中, 并运用丰富多变的和声与复调手法加以对比、变化、 发展, 使它们按照预定的戏剧轨道互相碰撞、冲突、斗争, 因此既有强烈的戏剧性, 又有丰富动听的音乐性, 是戏剧性与音乐性的高度统一。”⑥以歌剧《弄臣》中那首著名的四重唱中,威尔第将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冲突缜密地组织在了四重奏的逻辑结构里,包括曼图阿对新欢倾诉虚伪爱情的抒情浪漫曲调,玛达琳娜与公爵调情的戏谑、欢跃的旋律,吉尔达声部中那因被爱人背叛而愧恨交集、断断续续、与不成句的哀号,里格莱托则冰冷地压着自己的愤怒,沉吟中暗藏杀机。作曲家通过调动复杂的和声与复调,将戏剧中的这四种冲突情绪在音乐中纵向同时展现,其真切生动、紧张感人令人信服,并达到了极佳的艺术效果。

雨果曾在欣赏完这首著名的四重唱后对冲突性重唱高度评价道:“如果我也能在我的戏剧中让四个人物像歌剧那样地同时说话,而又使观众懂得人物的台词和情感,我就能获得同样的效果。”显然,雨果对冲突性重唱的认可是基于音乐能以不同的旋律同时展现不同戏剧人物的行为、情绪这一点价值上的,成功地把握这些动作、情绪与音乐的关系,并有效将这种关系置放于音乐进行逻辑结构中,是冲突性重唱成功的重要标准。

歌剧音乐能否提供符合戏剧内容的音乐是评价一部歌剧作品最重要的标准,即音乐的戏剧效果。“对于创作家来说,用音乐准确而深刻地揭示剧中人物在具体情境中的心理状态,便是歌剧写作成功的关键所在。对于歌剧的接受者而言,洞察歌剧音乐以怎样的手段达到了上述目的,既是理解、鉴赏和评价歌剧的重要途径。”⑦也就是说,戏剧与音乐的关系对于创作与欣赏来说,都是最关键的一点,因为歌剧的艺术效果的来源便在于此。

四、结语

我们放弃“综合美”,而对歌剧艺术的审美特征重新提出疑问,是因为歌剧应当具有自己独立的审美本位,具备自己不可替代的审美价值,而不是其他艺术审美特征的拼贴。从艺术创作的目的、方式及体验的角度来说,“关系”显然重于“综合”,“综合性”只是歌剧这项艺术,因形式要求而被动存在的特征,歌剧创作者并不会主动追求“综合”,接受者所期望的也不是“综合”。他们的追求与期盼是“关系”,音乐与戏剧的“关系”,把这种关系处理好了,音乐便能以戏剧中的冲突、抒情等要素为自己形式提供内容,给予接受者更深刻的美感体验。因此,与其说“综合美”,不如说“关系美”才是歌剧艺术的基本美感。

注释:

①[美]约瑟夫·科尔曼:《作为戏剧的歌剧》,杨燕迪译,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2页。

②居其宏:《歌剧美学论纲》,安徽: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81页。

③[美]约瑟夫·科尔曼:《作为戏剧的歌剧》,杨燕迪译,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5页。

④居其宏:《歌剧美学论纲》,安徽: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16页。

⑤焦杰:《歌剧美初探》,《中国音乐学》,1985年,第1期。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1篇

戏剧化妆师是戏剧这个集体艺术家的一员。化妆是戏剧这门综合艺术的一部分。它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艺,也是一种艺术创造。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戏剧化妆师,仅仅停留于技艺成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首先夯实文化修养这个根基。木本实而花萼振,根深才能叶茂。戏剧化妆师的文化修养是多方面的,仅就最基本的最必须的而言,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戏剧艺术修养,二是美术修养,三是美学修养。

一、戏剧艺术修养。戏剧化妆师的具体艺术任务是为角色化妆造型,从外观上塑造直观的角色形象。这一任务一方面比较简单,例如,通过特定技术与技巧化妆出一个工人,一个农民,一个士兵,一个老太太,一个老头儿,一位小姐,一位太太……使之符合人物身份,看起来很像,这并不太难;但另一方面,化妆又是很难的,难点在于个性化艺术化,而不是类型化模式化,即使是戏曲的行当化化妆也是如此。而要使角色化妆既形似又神似即生活化,又艺术化达到共性个性的统一就必须超越单纯的化妆技术层面,而进入戏剧艺术规律这一更深的艺术层面。戏剧化妆师首先要深刻理解剧本,认识到好戏的根源在于人物,戏剧的最高任务是刻画性格这一戏剧艺术的真谛,对剧作家在剧本中刻画的人物性格有准确深刻的认识,对每个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在每场戏每个规定情景中的性格体现与发展过程,都了然于心,体察入微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个性化艺术化的化妆造型。其次化妆师要深刻认识戏剧是动作和行动的艺术,人物化妆造型即是静态的,又是动态的,化妆造型要与角色的语言形体动作以及在整部戏中的行动线紧密结合。再次,化妆师必须把握戏剧的综合艺术特征,在为人物化妆造型时,要在导演构思的框架内,兼顾与服装、灯光、布景、音响的协调与融合,与之形成统一的艺术风格。

二、美术修养。戏剧人物化妆造型本身便是一种特殊的美术,是以活人为基质以其他物质材料为手段的造型艺术创造。因此戏剧化妆造型,与写实性绘画、写意性绘画、装饰性绘画,与雕塑艺术、建筑艺术、摄影艺术等息息相通。一位戏剧化妆师的基本素质是美术素质,他对美术应该有敏锐的直觉能力,有较高的审美鉴赏力,他对构成美术的形式要素如线条、色彩、明暗、构图应了如指掌,对美术修辞手段如对比、夸张、隐喻、象征等能运用自如,他要能把一切美术艺术手段,以审美的眼光巧妙地用到化妆艺术当中来。优秀的戏剧化妆师化妆出的角色形象,往往是一幅人物肖像画,或者是异彩纷呈、错落有致的群雕作品,当这种肖像画似的或群雕式的人物造型被拍成剧照后,可以让人们当做美术作品来欣赏。如:舞剧《白毛女》中的白毛女,歌剧《江姐》中的江姐和“绣红旗”的场面,话剧《茶馆》中的王利发以及剧终时三位老人撒子钱的场面,等等。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2篇

戏剧化妆师是戏剧这个集体艺术家的一员。化妆是戏剧这门综合艺术的一部分。它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艺,也是一种艺术创造。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戏剧化妆师,仅仅停留于技艺成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首先夯实文化修养这个根基。木本实而花萼振,根深才能叶茂。戏剧化妆师的文化修养是多方面的,仅就最基本的最必须的而言,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戏剧艺术修养,二是美术修养,三是美学修养。

一、戏剧艺术修养。戏剧化妆师的具体艺术任务是为角色化妆造型,从外观上塑造直观的角色形象。这一任务一方面比较简单,例如,通过特定技术与技巧化妆出一个工人,一个农民,一个士兵,一个老太太,一个老头儿,一位小姐,一位太太……使之符合人物身份,看起来很像,这并不太难;但另一方面,化妆又是很难的,难点在于个性化艺术化,而不是类型化模式化,即使是戏曲的行当化化妆也是如此。而要使角色化妆既形似又神似即生活化,又艺术化达到共性个性的统一就必须超越单纯的化妆技术层面,而进入戏剧艺术规律这一更深的艺术层面。戏剧化妆师首先要深刻理解剧本,认识到好戏的根源在于人物,戏剧的最高任务是刻画性格这一戏剧艺术的真谛,对剧作家在剧本中刻画的人物性格有准确深刻的认识,对每个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在每场戏每个规定情景中的性格体现与发展过程,都了然于心,体察入微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个性化艺术化的化妆造型。其次化妆师要深刻认识戏剧是动作和行动的艺术,人物化妆造型即是静态的,又是动态的,化妆造型要与角色的语言形体动作以及在整部戏中的行动线紧密结合。再次,化妆师必须把握戏剧的综合艺术特征,在为人物化妆造型时,要在导演构思的框架内,兼顾与服装、灯光、布景、音响的协调与融合,与之形成统一的艺术风格。

二、美术修养。戏剧人物化妆造型本身便是一种特殊的美术,是以活人为基质以其他物质材料为手段的造型艺术创造。因此戏剧化妆造型,与写实性绘画、写意性绘画、装饰性绘画,与雕塑艺术、建筑艺术、摄影艺术等息息相通。一位戏剧化妆师的基本素质是美术素质,他对美术应该有敏锐的直觉能力,有较高的审美鉴赏力,他对构成美术的形式要素如线条、色彩、明暗、构图应了如指掌,对美术修辞手段如对比、夸张、隐喻、象征等能运用自如,他要能把一切美术艺术手段,以审美的眼光巧妙地用到化妆艺术当中来。优秀的戏剧化妆师化妆出的角色形象,往往是一幅人物肖像画,或者是异彩纷呈、错落有致的群雕作品,当这种肖像画似的或群雕式的人物造型被拍成剧照后,可以让人们当做美术作品来欣赏。如:舞剧《白毛女》中的白毛女,歌剧《江姐》中的江姐和“绣红旗”的场面,话剧《茶馆》中的王利发以及剧终时三位老人撒子钱的场面,等等。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3篇

戏曲电视剧是在戏曲与电视这两种独立的艺术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艺术品种,尽管有着自己的独立特性,但在更多层面上还是这两种艺术形式的整合和融合,还是受到戏曲文化和电视文化的双重影响。

(一)戏曲文化的影响

中国的戏曲艺术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生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表现范围非常广阔,举凡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宗教、伦理、道德、习俗等各个领域,几乎都是它的艺术再现的对象,有着非常丰富的表现内容。而且,戏曲艺术还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文学、音乐、舞蹈、曲艺等各个艺术门类,都被其融入自身,因此戏曲艺术还具有非常充分的表现形式。这样一种有着强烈的开放性和吸引性的文化形态,是处于经常性的变化和发展之中的。这些特点使得戏曲的社会影响力远大于其他艺术种类,具有更高的艺术地位,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总是能通过自我机制的调整实现艺术的更新,从而找到发展的契机。这种可变性和适应性对于戏曲电视剧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戏曲文化具有全民性,它以不同的方式或方法满足社会各阶层的审美需要。”[3]戏曲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通俗艺术,是以全社会为欣赏对象、以通俗化为标志的大众艺术,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性。戏曲艺术的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戏曲电视剧的艺术基调,即群众性和通俗性,而这也正是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的突出特点。除此之外,由于各地区存在方言也即语言差异,不同地区观众的审美需求也必然各有特色,中国戏曲现在仍存留有三百多个剧种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种以剧种方式而存在的戏曲文化的多样性,使得戏曲电视剧成为了一种带有鲜明地域文化色彩的电视艺术,也使得它的丰富和多样成为可能。

(二)电视文化的影响

孟繁树先生认为,“所谓电视文化,可以概括为伴随着电视这种新的社会传播媒介而出现的一种现代的文化生活方式。这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其浸润所及,几乎遍布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3](40)电视文化的普及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电视文化具有极其广泛的内容,任何社会文化进入这一传播媒介体系内,都要按照电视运行也即视听的规律和要求来进行加工、改造和创造等电视化处理。而在电视化的过程中,综合性是需要遵循的一条重要的原则和途径。在电视艺术领域的各种艺术样式中,都可以看到综合性特点的体现。戏曲电视剧作为电视艺术综合性的表现,其创作也必然要自觉地顺应这种艺术的自身规律。

二、戏曲电视剧追求“中和”之美

“戏曲电视剧是由戏曲与电视剧进行联姻而产生的,既不同于戏曲又有别于电视剧的一种电视艺术的新样式或新品种,它具有独特的审美品格和作为一种新艺术的质的规定性。”[3](28)戏曲电视剧既没有因成为电视艺术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而完全丧失戏曲艺术的审美品格,也没有将戏曲表演的种种艺术模式完全搬上电视荧屏,而是将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表现出对于“中和”之美的审美追求。这不但是戏曲电视剧的审美价值的核心,也是它区别于其他艺术的根本标志。

(一)中和戏曲舞台的虚拟性与电视荧屏的真实性

传统戏曲的一个重要美学原则就是舞台时空的流动性,或说是虚拟性———戏曲舞台的时空特点是假定性大,舞台的时空并不需要借助景物造型来表现,而是依靠演员的表演,通过唱词和适当的动作来交代周围的景物和环境,即所谓景随人走和景在人身上。这种程式化的表演具有写意性,它可以以桨代船、以鞭代马、以演员生景。舞台的变幻,环境的迁转,时间的流变都依靠演员的表演来实现,以唤起观众对时空的联想,产生艺术感受。这是戏曲舞台艺术的主要特点之一。应该说,这种表演方式,在舞台风格的总体范畴中是合适的,是能为人们的审美情趣所接受的。观众在观看舞台上的戏曲表演时,心中明确知道这种虚拟化的种种表现特点,演员的演和唱相得益彰,与观众的审美诉求完全一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戏曲电视剧的制作需要借助电视手段来实现,需要将舞台表演转化为荧屏再现,往往是选用实景(或是搭景)的,是立体的,有很强的真实感。这样的环境设置与传统戏曲的程式化表演———虚拟、假定性极强的表现形式就出现了矛盾和冲突。这时,如果再完全采用舞台表演的虚拟化的技巧和方式,就显得不合适了。比如,当演员在宽阔的大河前以桨代船,在蜿蜒的山道上以鞭代马,在真实的房屋前假装扣门,或是仅仅走一个“圆场”,就代表地理位置的变化,而身后的背景始终未变,那么电视机前的观众,在审美意识上是不能接受的,只能产生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受电视剧制作技术手段的影响,戏曲电视剧表现时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为将戏曲舞台上时空的虚拟表演与电视剧表现的实景相统一,戏曲电视剧中的具体表演方式必须做相应的变化,以求通过表现力丰富的电视化手段,结合戏曲的艺术特点,使戏曲电视剧成为富于生命活力的新样式,使观众在欣赏过程中不产生阻隔和障碍,进而达到良好的审美诉求。

(二)中和表演艺术的程式化和电视剧的生活化

王国维曾将戏曲定义为“以歌舞演故事”。这一方面说明了传统戏曲中,故事性也即情节的重要,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戏曲存在的主要方式———以歌舞来表演。中国戏曲在漫长的发展演变中,在不断的继承和创新中,逐渐确定了一套比较固定的程式化的表演方式。“所谓程式化,是说传统戏曲的表演语汇都是经过规范的,而且这种被规范了的表演语汇还具有普遍意义,即是说同一个动作既可以在同一出戏中重复使用,而且也可以在不同演出乃至不同剧种中重复全长,因为它已经不再是一个个别的动作问题,而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语汇。”[3](62)这种表演方式的程式化和舞台时空的虚拟化是相辅相成的,正是由于虚拟化的舞台时空的需要,才产生了程式化的表演方式;也正是由于表演方式的程式化,才使得舞台时空的虚拟化成为可能。戏曲表演的程式可以表达感情、表现景物,甚至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是丰富的戏曲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表演艺术的程式化不仅要求演员对于固定的程式要烂熟于心并能运用自如,如起霸、云手、跪步、圆场、走边、蹉步、抖髯、甩发等,而且对服装、化妆、道具等其他方面也有比较具体的要求。传统戏曲的服装、化妆、道具等也往往是类型化的,如服装上往往要按照人物的身份、年龄和性格的特点进行分类和规范,为符合人物性格、身份,戏曲界有“宁穿破、不穿错”的格言;戏曲的脸谱、髯口,也都是按照人物性格、年龄特征设计的,而且各个剧种还有理解不一的差异;舞台道具的虚拟、假定性都较大,真实感较差。这些造型元素都具有假定性和夸张性的特点,这和舞台表演的程式化是相适应的。正是这些方面彼此配合,才共同造就了戏曲这一最重要的写意化的特点。而相对于戏曲表演的程式化,电视剧的美学原则却是要求生活化。“生活化是在电视这种大众传媒基础上形成的电视剧的基本艺术特征之一,是一种艺术样式(类型)对反映生活的美学要求。即通过电子技术传播给观众的‘屏幕视像’———电视剧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已经不是什么大众性的通俗性的问题,而是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与民众生活融为一体的生活艺术。”[4]由此可知,对于电视剧而言,生活化这一艺术特征,并不是一种题材内容的要求,而是艺术上的特征规定。这样的一种艺术特征和戏曲表演中的程式化,那种明确的假设性的表演方式是存在矛盾的。戏曲电视剧就是要将戏曲舞台表演的程式化与电视剧的生活化结合起来。为了符合戏曲电视剧的美学原则,为了更好地刻画、塑造性 格各异的形象,一些固定的程式化表演方式,夸张的脸谱、定式的服装和假设性的道具等与戏曲电视剧这一新的艺术形式不太和谐的部分,也都需要做适当的调整和改变,以达到最佳的观赏效果。然而,如何才能对其做准确把握,既保持戏曲艺术的传统美,又将其与电视技巧相融合,这个问题对于戏曲电视剧的创作者们来说,无疑是有难度的。一方面,传统戏曲的程式化和虚拟性,是展示戏曲独特之美的重要特性,正是由于那极具象征意义的一招一式,才使得观众生发出难以明状的美感享受,这也是传统戏曲长期发展而来的文化累积。另一方面,电视剧的表现手段又要求不得不舍弃或改变某些传统戏曲的表演方式,否则便仅仅是两种艺术形式的粗浅整合,既不能使传统戏曲经由电视传媒发扬光大,也没能为电视领域增加新的表现方式,这种结合便无价值可言了。 (三)中和戏曲音乐的连贯与电视音乐的节奏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4篇

    戏曲电视剧是在戏曲与电视这两种独立的艺术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艺术品种,尽管有着自己的独立特性,但在更多层面上还是这两种艺术形式的整合和融合,还是受到戏曲文化和电视文化的双重影响。

    (一)戏曲文化的影响

    中国的戏曲艺术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生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表现范围非常广阔,举凡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宗教、伦理、道德、习俗等各个领域,几乎都是它的艺术再现的对象,有着非常丰富的表现内容。而且,戏曲艺术还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文学、音乐、舞蹈、曲艺等各个艺术门类,都被其融入自身,因此戏曲艺术还具有非常充分的表现形式。这样一种有着强烈的开放性和吸引性的文化形态,是处于经常性的变化和发展之中的。这些特点使得戏曲的社会影响力远大于其他艺术种类,具有更高的艺术地位,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总是能通过自我机制的调整实现艺术的更新,从而找到发展的契机。这种可变性和适应性对于戏曲电视剧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戏曲文化具有全民性,它以不同的方式或方法满足社会各阶层的审美需要。”[3]戏曲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通俗艺术,是以全社会为欣赏对象、以通俗化为标志的大众艺术,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性。戏曲艺术的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戏曲电视剧的艺术基调,即群众性和通俗性,而这也正是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的突出特点。除此之外,由于各地区存在方言也即语言差异,不同地区观众的审美需求也必然各有特色,中国戏曲现在仍存留有三百多个剧种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种以剧种方式而存在的戏曲文化的多样性,使得戏曲电视剧成为了一种带有鲜明地域文化色彩的电视艺术,也使得它的丰富和多样成为可能。

    (二)电视文化的影响

    孟繁树先生认为,“所谓电视文化,可以概括为伴随着电视这种新的社会传播媒介而出现的一种现代的文化生活方式。这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其浸润所及,几乎遍布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3](40)电视文化的普及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电视文化具有极其广泛的内容,任何社会文化进入这一传播媒介体系内,都要按照电视运行也即视听的规律和要求来进行加工、改造和创造等电视化处理。而在电视化的过程中,综合性是需要遵循的一条重要的原则和途径。在电视艺术领域的各种艺术样式中,都可以看到综合性特点的体现。戏曲电视剧作为电视艺术综合性的表现,其创作也必然要自觉地顺应这种艺术的自身规律。

    二、戏曲电视剧追求“中和”之美

    “戏曲电视剧是由戏曲与电视剧进行联姻而产生的,既不同于戏曲又有别于电视剧的一种电视艺术的新样式或新品种,它具有独特的审美品格和作为一种新艺术的质的规定性。”[3](28)戏曲电视剧既没有因成为电视艺术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而完全丧失戏曲艺术的审美品格,也没有将戏曲表演的种种艺术模式完全搬上电视荧屏,而是将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表现出对于“中和”之美的审美追求。这不但是戏曲电视剧的审美价值的核心,也是它区别于其他艺术的根本标志。

    (一)中和戏曲舞台的虚拟性与电视荧屏的真实性

    传统戏曲的一个重要美学原则就是舞台时空的流动性,或说是虚拟性———戏曲舞台的时空特点是假定性大,舞台的时空并不需要借助景物造型来表现,而是依靠演员的表演,通过唱词和适当的动作来交代周围的景物和环境,即所谓景随人走和景在人身上。这种程式化的表演具有写意性,它可以以桨代船、以鞭代马、以演员生景。舞台的变幻,环境的迁转,时间的流变都依靠演员的表演来实现,以唤起观众对时空的联想,产生艺术感受。这是戏曲舞台艺术的主要特点之一。应该说,这种表演方式,在舞台风格的总体范畴中是合适的,是能为人们的审美情趣所接受的。观众在观看舞台上的戏曲表演时,心中明确知道这种虚拟化的种种表现特点,演员的演和唱相得益彰,与观众的审美诉求完全一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戏曲电视剧的制作需要借助电视手段来实现,需要将舞台表演转化为荧屏再现,往往是选用实景(或是搭景)的,是立体的,有很强的真实感。这样的环境设置与传统戏曲的程式化表演———虚拟、假定性极强的表现形式就出现了矛盾和冲突。这时,如果再完全采用舞台表演的虚拟化的技巧和方式,就显得不合适了。比如,当演员在宽阔的大河前以桨代船,在蜿蜒的山道上以鞭代马,在真实的房屋前假装扣门,或是仅仅走一个“圆场”,就代表地理位置的变化,而身后的背景始终未变,那么电视机前的观众,在审美意识上是不能接受的,只能产生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受电视剧制作技术手段的影响,戏曲电视剧表现时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为将戏曲舞台上时空的虚拟表演与电视剧表现的实景相统一,戏曲电视剧中的具体表演方式必须做相应的变化,以求通过表现力丰富的电视化手段,结合戏曲的艺术特点,使戏曲电视剧成为富于生命活力的新样式,使观众在欣赏过程中不产生阻隔和障碍,进而达到良好的审美诉求。

    (二)中和表演艺术的程式化和电视剧的生活化

    王国维曾将戏曲定义为“以歌舞演故事”。这一方面说明了传统戏曲中,故事性也即情节的重要,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戏曲存在的主要方式———以歌舞来表演。中国戏曲在漫长的发展演变中,在不断的继承和创新中,逐渐确定了一套比较固定的程式化的表演方式。“所谓程式化,是说传统戏曲的表演语汇都是经过规范的,而且这种被规范了的表演语汇还具有普遍意义,即是说同一个动作既可以在同一出戏中重复使用,而且也可以在不同演出乃至不同剧种中重复全长,因为它已经不再是一个个别的动作问题,而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语汇。”[3](62)这种表演方式的程式化和舞台时空的虚拟化是相辅相成的,正是由于虚拟化的舞台时空的需要,才产生了程式化的表演方式;也正是由于表演方式的程式化,才使得舞台时空的虚拟化成为可能。戏曲表演的程式可以表达感情、表现景物,甚至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是丰富的戏曲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表演艺术的程式化不仅要求演员对于固定的程式要烂熟于心并能运用自如,如起霸、云手、跪步、圆场、走边、蹉步、抖髯、甩发等,而且对服装、化妆、道具等其他方面也有比较具体的要求。传统戏曲的服装、化妆、道具等也往往是类型化的,如服装上往往要按照人物的身份、年龄和性格的特点进行分类和规范,为符合人物性格、身份,戏曲界有“宁穿破、不穿错”的格言;戏曲的脸谱、髯口,也都是按照人物性格、年龄特征设计的,而且各个剧种还有理解不一的差异;舞台道具的虚拟、假定性都较大,真实感较差。这些造型元素都具有假定性和夸张性的特点,这和舞台表演的程式化是相适应的。正是这些方面彼此配合,才共同造就了戏曲这一最重要的写意化的特点。而相对于戏曲表演的程式化,电视剧的美学原则却是要求生活化。“生活化是在电视这种大众传媒基础上形成的电视剧的基本艺术特征之一,是一种艺术样式(类型)对反映生活的美学要求。即通过电子技术传播给观众的‘屏幕视像’———电视剧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已经不是什么大众性的通俗性的问题,而是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与民众生活融为一体的生活艺术。”[4]由此可知,对于电视剧而言,生活化这一艺术特征,并不是一种题材内容的要求,而是艺术上的特征规定。这样的一种艺术特征和戏曲表演中的程式化,那种明确的假设性的表演方式是存在矛盾的。戏曲电视剧就是要将戏曲舞台表演的程式化与电视剧的生活化结合起来。为了符合戏曲电视剧的美学原则,为了更好地刻画、塑造性格各异的形象,一些固定的程式化表演方式,夸张的脸谱、定式的服装和假设性的道具等与戏曲电视剧这一新的艺术形式不太和谐的部分,也都需要做适当的调整和改变,以达到最佳的观赏效果。然而,如何才能对其做准确把握,既保持戏曲艺术的传统美,又将其与电视技巧相融合,这个问题对于戏曲电视剧的创作者们来说,无疑是有难度的。一方面,传统戏曲的程式化和虚拟性,是展示戏曲独特之美的重要特性,正是由于那极具象征意义的一招一式,才使得观众生发出难以明状的美感享受,这也是传统戏曲长期发展而来的文化累积。另一方面,电视剧的表现手段又要求不得不舍弃或改变某些传统戏曲的表演方式,否则便仅仅是两种艺术形式的粗浅整合,既不能使传统戏曲经由电视传媒发扬光大,也没能为电视领域增加新的表现方式,这种结合便无价值可言了。

    (三)中和戏曲音乐的连贯与电视音乐的节奏

戏剧艺术的审美特征范文第15篇

    戏曲电视剧是在戏曲与电视这两种独立的艺术形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艺术品种,尽管有着自己的独立特性,但在更多层面上还是这两种艺术形式的整合和融合,还是受到戏曲文化和电视文化的双重影响。

    (一)戏曲文化的影响

    中国的戏曲艺术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生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表现范围非常广阔,举凡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宗教、伦理、道德、习俗等各个领域,几乎都是它的艺术再现的对象,有着非常丰富的表现内容。而且,戏曲艺术还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文学、音乐、舞蹈、曲艺等各个艺术门类,都被其融入自身,因此戏曲艺术还具有非常充分的表现形式。这样一种有着强烈的开放性和吸引性的文化形态,是处于经常性的变化和发展之中的。这些特点使得戏曲的社会影响力远大于其他艺术种类,具有更高的艺术地位,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总是能通过自我机制的调整实现艺术的更新,从而找到发展的契机。这种可变性和适应性对于戏曲电视剧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戏曲文化具有全民性,它以不同的方式或方法满足社会各阶层的审美需要。”[3]戏曲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通俗艺术,是以全社会为欣赏对象、以通俗化为标志的大众艺术,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性。戏曲艺术的这一特点也决定了戏曲电视剧的艺术基调,即群众性和通俗性,而这也正是电视这一大众传播媒介的突出特点。除此之外,由于各地区存在方言也即语言差异,不同地区观众的审美需求也必然各有特色,中国戏曲现在仍存留有三百多个剧种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种以剧种方式而存在的戏曲文化的多样性,使得戏曲电视剧成为了一种带有鲜明地域文化色彩的电视艺术,也使得它的丰富和多样成为可能。

    (二)电视文化的影响

    孟繁树先生认为,“所谓电视文化,可以概括为伴随着电视这种新的社会传播媒介而出现的一种现代的文化生活方式。这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其浸润所及,几乎遍布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3](40)电视文化的普及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电视文化具有极其广泛的内容,任何社会文化进入这一传播媒介体系内,都要按照电视运行也即视听的规律和要求来进行加工、改造和创造等电视化处理。而在电视化的过程中,综合性是需要遵循的一条重要的原则和途径。在电视艺术领域的各种艺术样式中,都可以看到综合性特点的体现。戏曲电视剧作为电视艺术综合性的表现,其创作也必然要自觉地顺应这种艺术的自身规律。

    二、戏曲电视剧追求“中和”之美

    “戏曲电视剧是由戏曲与电视剧进行联姻而产生的,既不同于戏曲又有别于电视剧的一种电视艺术的新样式或新品种,它具有独特的审美品格和作为一种新艺术的质的规定性。”[3](28)戏曲电视剧既没有因成为电视艺术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而完全丧失戏曲艺术的审美品格,也没有将戏曲表演的种种艺术模式完全搬上电视荧屏,而是将两者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表现出对于“中和”之美的审美追求。这不但是戏曲电视剧的审美价值的核心,也是它区别于其他艺术的根本标志。

    (一)中和戏曲舞台的虚拟性与电视荧屏的真实性

    传统戏曲的一个重要美学原则就是舞台时空的流动性,或说是虚拟性———戏曲舞台的时空特点是假定性大,舞台的时空并不需要借助景物造型来表现,而是依靠演员的表演,通过唱词和适当的动作来交代周围的景物和环境,即所谓景随人走和景在人身上。这种程式化的表演具有写意性,它可以以桨代船、以鞭代马、以演员生景。舞台的变幻,环境的迁转,时间的流变都依靠演员的表演来实现,以唤起观众对时空的联想,产生艺术感受。这是戏曲舞台艺术的主要特点之一。应该说,这种表演方式,在舞台风格的总体范畴中是合适的,是能为人们的审美情趣所接受的。观众在观看舞台上的戏曲表演时,心中明确知道这种虚拟化的种种表现特点,演员的演和唱相得益彰,与观众的审美诉求完全一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戏曲电视剧的制作需要借助电视手段来实现,需要将舞台表演转化为荧屏再现,往往是选用实景(或是搭景)的,是立体的,有很强的真实感。这样的环境设置与传统戏曲的程式化表演———虚拟、假定性极强的表现形式就出现了矛盾和冲突。这时,如果再完全采用舞台表演的虚拟化的技巧和方式,就显得不合适了。比如,当演员在宽阔的大河前以桨代船,在蜿蜒的山道上以鞭代马,在真实的房屋前假装扣门,或是仅仅走一个“圆场”,就代表地理位置的变化,而身后的背景始终未变,那么电视机前的观众,在审美意识上是不能接受的,只能产生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感。受电视剧制作技术手段的影响,戏曲电视剧表现时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为将戏曲舞台上时空的虚拟表演与电视剧表现的实景相统一,戏曲电视剧中的具体表演方式必须做相应的变化,以求通过表现力丰富的电视化手段,结合戏曲的艺术特点,使戏曲电视剧成为富于生命活力的新样式,使观众在欣赏过程中不产生阻隔和障碍,进而达到良好的审美诉求。

    (二)中和表演艺术的程式化和电视剧的生活化

    王国维曾将戏曲定义为“以歌舞演故事”。这一方面说明了传统戏曲中,故事性也即情节的重要,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戏曲存在的主要方式———以歌舞来表演。中国戏曲在漫长的发展演变中,在不断的继承和创新中,逐渐确定了一套比较固定的程式化的表演方式。“所谓程式化,是说传统戏曲的表演语汇都是经过规范的,而且这种被规范了的表演语汇还具有普遍意义,即是说同一个动作既可以在同一出戏中重复使用,而且也可以在不同演出乃至不同剧种中重复全长,因为它已经不再是一个个别的动作问题,而成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语汇。”[3](62)这种表演方式的程式化和舞台时空的虚拟化是相辅相成的,正是由于虚拟化的舞台时空的需要,才产生了程式化的表演方式;也正是由于表演方式的程式化,才使得舞台时空的虚拟化成为可能。戏曲表演的程式可以表达感情、表现景物,甚至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是丰富的戏曲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表演艺术的程式化不仅要求演员对于固定的程式要烂熟于心并能运用自如,如起霸、云手、跪步、圆场、走边、蹉步、抖髯、甩发等,而且对服装、化妆、道具等其他方面也有比较具体的要求。传统戏曲的服装、化妆、道具等也往往是类型化的,如服装上往往要按照人物的身份、年龄和性格的特点进行分类和规范,为符合人物性格、身份,戏曲界有“宁穿破、不穿错”的格言;戏曲的脸谱、髯口,也都是按照人物性格、年龄特征设计的,而且各个剧种还有理解不一的差异;舞台道具的虚拟、假定性都较大,真实感较差。这些造型元素都具有假定性和夸张性的特点,这和舞台表演的程式化是相适应的。正是这些方面彼此配合,才共同造就了戏曲这一最重要的写意化的特点。而相对于戏曲表演的程式化,电视剧的美学原则却是要求生活化。“生活化是在电视这种大众传媒基础上形成的电视剧的基本艺术特征之一,是一种艺术样式(类型)对反映生活的美学要求。即通过电子技术传播给观众的‘屏幕视像’———电视剧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已经不是什么大众性的通俗性的问题,而是成为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与民众生活融为一体的生活艺术。”[4]由此可知,对于电视剧而言,生活化这一艺术特征,并不是一种题材内容的要求,而是艺术上的特征规定。这样的一种艺术特征和戏曲表演中的程式化,那种明确的假设性的表演方式是存在矛盾的。戏曲电视剧就是要将戏曲舞台表演的程式化与电视剧的生活化结合起来。为了符合戏曲电视剧的美学原则,为了更好地刻画、塑造性格各异的形象,一些固定的程式化表演方式,夸张的脸谱、定式的服装和假设性的道具等与戏曲电视剧这一新的艺术形式不太和谐的部分,也都需要做适当的调整和改变,以达到最佳的观赏效果。然而,如何才能对其做准确把握,既保持戏曲艺术的传统美,又将其与电视技巧相融合,这个问题对于戏曲电视剧的创作者们来说,无疑是有难度的。一方面,传统戏曲的程式化和虚拟性,是展示戏曲独特之美的重要特性,正是由于那极具象征意义的一招一式,才使得观众生发出难以明状的美感享受,这也是传统戏曲长期发展而来的文化累积。另一方面,电视剧的表现手段又要求不得不舍弃或改变某些传统戏曲的表演方式,否则便仅仅是两种艺术形式的粗浅整合,既不能使传统戏曲经由电视传媒发扬光大,也没能为电视领域增加新的表现方式,这种结合便无价值可言了。

    (三)中和戏曲音乐的连贯与电视音乐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