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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

法律顾问的作用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篇

要环节,也是推动企业法律职业制度向前发展的动力源泉。企业法律顾问应以保证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以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出发,妥善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最佳效用。本文就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和价值,做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 企业法律顾问作用 价值

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已经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树立了只有依法经营,才能做强做大企业,才能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面对企业运营中充满的各种风险,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法律专业人员,如何通过自己的专业技能,成为企业离不了、用的上、靠得住、信得过的人员,是摆在法律顾问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值得深思和探讨。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1.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2. 企业法律顾问的特征

(1)企业法律顾问是从事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这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本质,是其最重要的职业特征,以此区别于社会上和企业中的其他人员。

(2)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专业人员。首先,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职工。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是企业专业人员,具体地讲,是企业法律专业人员。

(3)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法律的把关者和宣传者。企业法律顾问一方面需要丰富的经济学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企业法律顾问还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向领导和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咨询。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

1. 对企业法律事务把关。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日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法律顾问的直接任务。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涵盖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和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的审核或起草,合同管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纠纷的处理,法制宣传和咨询等。

2.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领导人在法律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重要任务是协助企业领导人实现依法经营管理。其途径有二:一是企业法律顾问可以通过本部门直接的管理活动;二是通过间接的管理手段,如建议、咨询等方式,促使企业领导人和企业有关部门依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管理活动,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3.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配置企业法律顾问,目的就是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根本任务。

4.以及帮助企业员工个人进行法律咨询。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价值

1.为企业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和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的审核或起草,合同管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纠纷的处理,法制宣传和咨询等,都离不开企业法律顾问。

2.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和损失。公司运营中面对的大量竞争和风险,时刻威胁着企业的健康发展,而法律顾问通过对公司决策的调研、参与和跟踪,建立法律防火墙,对风险进行有效预见分析和防范,提出有效预防对策能够使公司规避事前隐患,防止经营漏洞,化解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

3.解决企业法律纠纷。在企业不慎陷入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并熟悉公司运行情况的法律顾问,受企业委托,进行调解、协商、诉讼、索赔等法律服务,能在关键时刻力挽狂澜,维护公司利益。

4.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的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公司治理是公司运作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法律顾问在确立公司治理结构与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公司只有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的公司治理目标才能达到。将企业法律顾问纳入公司治理的主体范围是现代公司持续经营的根本保障。

四、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和价值推动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蓬勃发展

1.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将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必有制度。事实上,企业总法律顾问职务的设置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走向成熟的主要标志。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凡设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一般都设置总法律顾问岗位, ,从制度上、组织上保证了法律顾问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发表法律意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可以说,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必有制度

2.企业法律顾问必将成为现代企业中的核心高层管理人才。从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的工作职责,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 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等工作内容看。企业法律顾问必将是现代企业中的核心高层管理人才。

3.企业法律顾问将由笼统向专业分工发展。从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看来,企业法律顾问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工,比如对内的和对外的,经济的,人事的,行政的。通过分工合作更能保障企业法律事务的处理质量和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

4.企业将有单一聘用外部律师的方式,转变为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的内外结合的形式。企业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且其利益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能最大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事务中,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范围和事务活动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这时候公司就需要临时聘请社会专业法律人士,两者结合才能妥善处理法律事务,切实保证企业合法利益。

总之,随着企业与社会法制观念的全面普及和增强,法律顾问的作用和价值也会日益加以体现,成为法律与经济结合的切合点,为经济增长和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作用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规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执业机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它以规范企业内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为核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律职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1.国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如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从1882年设立第一个企业法律顾问职位到现在,已经131年了。目前欧洲的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有企业法律顾问(属公司员工)800多人、总部保持80-100人,一些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设有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如德国西门子公司设有400多名,法国埃尔夫石油公司设有500多名。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履行职责,有效地防范了公司的法律风险,为公司提高效益、提升管理水平和快速、持久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而来的。1997年3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颁布,拉开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大幕。该规定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并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范围;该规定还明确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的企业,如果已经设置了法律事务机构,则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果还未设置该机构,所聘用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也应当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此后,陆续出台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性文件,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设立了企业法律顾问机构,配备了专职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提高了企业溶于市场经济的适应度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了企业依法管理的进程。

二、企业法律顾问

1.企业法律顾问的性质。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性质之一,他是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有别于企业中的其他人员。性质之二,二他是企业内部的专职、专业人员。有别于社会律师。

2.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1)合法办事原则。要把企业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管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依法维权原则。企业合法权益受侵害时,要依法予以维护;企业违法时,应当提出法律意见,加以制止。(3)服务企业原则。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只能是办理所在企业的法律事务,而不应当承担其外的法律事务。(4)防范为主原则。将事前防范作为工作的重点,辅以事后补救。(5)管理为主原则。首先要承担起企业管理和所承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的管理性工作,同时还要承担起为企业领导提供法律依据,为有关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性工作。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

1.风险防范作用。防患于未然是企业法律顾问首要的、基本的作用。他们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企业建章设制,通过向企业提供法律意见,预见可能出现的风险,把有些法律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和减少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提高效益作用。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参加谈判、审大经济合同、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预防各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法律顾问还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尽力主张各种法律权利和设计、拟定可行的投资计划,为企业取得更大的现成利益和预期利益,从而增加了企业收益。

3.完善管理作用。企业的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不可能至善至美,难免不吃“法律亏”。企业法律顾问可以运用法律知识和通过办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以及教训,帮助企业弥补管理制度的缺失,堵塞管理漏洞。

4.依法维权作用。针对他方向已方提出的主张和诉讼,或者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会采取诉讼、仲裁方式处理纠纷。由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可以降低、控制损失,尽量争取最大利益,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依法治企作用。企业法律顾问一方面通过帮助企业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使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化;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提高企业有关人员的法制观念,丰富其法律知识和技能,从人员素质方面为企业管理工作法制化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使企业行为更加依法合规。

6.促进和谐作用。企业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方式,使企业及员工知法、懂法,合法地进行内部管理活动和和谐相处;还可以通过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更好的人才管理机制和企业集体福利制度,增强企业凝聚力与和谐性,促使企业内部的安定团结,友好协作。

四、企业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保障

要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和保障法律顾问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就必须建立高效、可行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使之真正成为企业领导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的助手,成为企业防范、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的专家。

1.明确基本职责。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依照规定履行职责,如应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应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要应审查企业合同并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应参与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如企业合并、分立、招投标等,应处理企业有关法律事务如工商登记、法人授权委托等,以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还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咨询,以及办理企业领导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正确行使权利。企业法律顾问有权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对企业实施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本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及报表;在办理法律事务时,依法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证据的收集和情况的调查了解。还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领导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3.严格履行义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应当忠于职守,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企业法律顾问还应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承办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还应保守国家和企业的秘密。

4.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法律顾问责任机制,明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职责、义务,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流程,规定工作权限和程序,制定必要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法律事务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还要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的机制,使他们能够有条件、有机会参加企业经济活动。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企业;作用;对策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度, 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

企业作为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必然有着不同于国家司法机关的自身的特点:

1、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领导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包括企业的设立,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企业的改制、上市,企业重大问题、突发问题的处理等。主要涉及企业法、投资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内容。二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人事的管理,经济合同的管理,金融税收的处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三是解决各种经济、民事纠纷过程中的法律事务。除经济、民事纠纷涉及的有关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外,还有关于仲裁、诉讼、执行等程序性法律问题。

2、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不享有任何的执法的权力,而是着重知法守法,防止发生法律冲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主要以预防为主,以避免发生法律纠纷为目标,其次才是依法解决、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企业法律事务往往处于配角地位,带有服务性质,所以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外,还必须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作用

1、企业许多事务是涉及法律方面的,包括商业秘密、各种资质证照的年检审核、各种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核等等。虽然企业中别的部门如企管部、综合部也能涉及此事务,但并不专业,非专职人员所干。企业中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需要特别专业的人员,需要对法律及其相关知识有很深的研究,有相当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对基本的法律法规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就是为企业设置的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方面工作的专门人员,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职责是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所以企业法律顾问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方面工作的专门人员。

2、企业的主要事务是生产经营,然后取得收益。为了保障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为了保障企业各项收益的提高及合法性,企业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来规范企业正常运行,制定各种考核、奖罚制度、细则等,来进一步约束企业员工及企业各种行为,以保证企业及员工向正确的方向发展。这其中少不了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凡事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我们要依法办事、依法治企,依法制定企业一些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所以企业的规章制度及各种管理办法、奖罚细则都应在法律顾问的审核下进行。

3、企业的经营决策,对企业的整个运行至关重要。决策失误,第一领导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决策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应参加企业的经营例会,党政综合办公会等重大会议,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发挥自己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企业领导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信息,为领导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为企业保驾护航。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规定,法律顾问的一项职责是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所以,在企业经营决策中,企业法律顾问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法律头脑,会给企业及经营者带来法律方面的独到见解,协助企业顺利合法经营。

4、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以及法律素质的高低。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是企业整体形象的基础,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而企业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企业文化活动的推动,应紧跟法制宣传教育。企业文化以及法制文化活动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它综合了企业方方面面的事项,并被包含在各部门各科室中间,为大家所共学共知的东西。而企业法律顾问他不仅懂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对相关专业领域都较通晓。因为企业法律顾问这个职业不仅要求掌握法律知识,而且掌握许多经济领域知识、逻辑思维学、英语、计算机等学科的知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职责是:负责或者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文化活动的推动及法制宣传教育上具有很大优势,能更出色地完成员工整体素质包括法制观念、法律水平的提高,为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还体现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中。市场主体为公司,在公司运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程序规则设置,涉及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法律事务;现在企业对外投资越来越扩大,不仅涉及到投资方面的法律,还涉及到国内其它法律与国外法律。都需要企业法律顾问来参与与介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确实越来越重要。

四、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对策

1、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设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是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是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组织保障。企业特别是大型重点骨干企业要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同时,结合实际规范设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人员,形成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以法律顾问队伍为基础,以有关法律工作人员为补充的专门人才队伍,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奠定基础。

2、创建企业法律顾问的有效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企业要为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一要建立企业法律顾问的责任机制,明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职责、义务,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的权限、程序,确保企业各项法律事务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二要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的机制,使法律顾问能够参加有关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审查,参加起草审查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列席企业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使他们了解、熟悉有关情况,及时提出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做好已经发生的法律纠纷的调处和诉讼应对工作。三要建立法律顾问的学习、工作条件等保障机制,使法律顾问有参加培训进修、研讨交流的机会,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使他们享有相应的职级待遇,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

3、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企业要把法律人才纳入企业整体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支持职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以充实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对受聘于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后备人才,要拓宽培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加快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要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使企业法律顾问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咨询、服务角色,还要承担起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责。通过参与经营决策,参与企业管理,承办具体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减少风险,消除纠纷隐患;使企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追求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纠纷最少化,起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作用。这样,就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提升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廖初民. 企业法律顾问的角色定位[J]. 现代企业, 2010,(07) .

[2] 包宸. 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有效防范法律风险[J]. 现代经济信息, 2010,(12) .

[3] 张辉. 浅谈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经营管理[J]. 内蒙古水利, 2010,(03) .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4篇

一、某地区律师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是该地区法制文明程度的高低的标志。

肖杨同志在其为《中国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一书所作的序言中指出:“律师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业的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的程度的高低。”肖杨是从国家这一层面来论述这一问题的。同样,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区域内律师整体发展水平也代表着该地区的法制文明水平。

近些年来,不论是外商还是发达地区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考察时,对法制环境考察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一些成熟的投资者将法制环境因素当作投资考察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其中,对被投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的法制意识以及该项目或企业有无律师,律师的水平被当作投资人考察的因素。因此,律师在实践中已经被当作投资软环境的一项考查指标。这充分证实了律师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象征着法制文明程度的高低。

二、合格的律师通过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的防御能力与竞争能力,从而改善投资环境。

我国传统的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合同把关,人员培训,债权债务的清理,提供法律咨询,代为谈判等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这一传统的服务范围及方式已无法满足顾问单位的需要。顾问单位要健康有序的发展,就需要律师提供包括企业资产运营与整合,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建设中法律框架的设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企业专项法律事务的法律风险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提供与分析,甚至企业投资人之间、投资人与管理层之间的法律框架设计等等更高层次的、更全面的法律服务。通过律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整个行业法制环境的改善。

三、优秀的法律顾问在我国法律空白领域起到创造规则,维护规则实施的良好作用,为我国法制建设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从而改善了投资环境。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制发展道路与现阶段政治经济体制转轨的现状,使得我国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大量法律、法规滞后的现象。对于市场机制中的许多生产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存在法律空白或矛盾,这种状况在新兴行业或先进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中更为明显。这一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投资环境的改善,如不能妥善处理,会造成投资人有资金无法投入,引资人需要资金也无法引进。在这种情况下,优秀的法律顾问可以在我国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投资人与引资人法律关系的设计,法律文件的签署起到在合法范围内创造规则的作用。使投资人与引资人即各取所需,又符合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当然,再好的法律框架也难免违反规则行为的出现。此时,律师可以起到维护规则的作用,保障投资秩序。因此,一个优秀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创造规则,维护规则来改善托资软环境。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5篇

一、某地区律师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是该地区法制文明程度的高低的标志。

肖杨同志在其为《中国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一书所作的序言中指出:“律师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业的发展水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的程度的高低。”肖杨是从国家这一层面来论述这一问题的。同样,对于一个地区来说,区域内律师整体发展水平也代表着该地区的法制文明水平。

近些年来,不论是外商还是发达地区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考察时,对法制环境考察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一些成熟的投资者将法制环境因素当作投资考察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其中,对被投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的法制意识以及该项目或企业有无律师,律师的水平被当作投资人考察的因素。因此,律师在实践中已经被当作投资软环境的一项考查指标。这充分证实了律师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象征着法制文明程度的高低。

二、合格的律师通过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的防御能力与竞争能力,从而改善投资环境。

我国传统的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合同把关,人员培训,债权债务的清理,提供法律咨询,代为谈判等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这一传统的服务范围及方式已无法满足顾问单位的需要。顾问单位要健康有序的发展,就需要律师提供包括企业资产运营与整合,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建设中法律框架的设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企业专项法律事务的法律风险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提供与分析,甚至企业投资人之间、投资人与管理层之间的法律框架设计等等更高层次的、更全面的法律服务。通过律师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整个行业法制环境的改善。

三、优秀的法律顾问在我国法律空白领域起到创造规则,维护规则实施的良好作用,为我国法制建设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从而改善了投资环境。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制发展道路与现阶段政治经济体制转轨的现状,使得我国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大量法律、法规滞后的现象。对于市场机制中的许多生产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存在法律空白或矛盾,这种状况在新兴行业或先进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中更为明显。这一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投资环境的改善,如不能妥善处理,会造成投资人有资金无法投入,引资人需要资金也无法引进。在这种情况下,优秀的法律顾问可以在我国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投资人与引资人法律关系的设计,法律文件的签署起到在合法范围内创造规则的作用。使投资人与引资人即各取所需,又符合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当然,再好的法律框架也难免违反规则行为的出现。此时,律师可以起到维护规则的作用,保障投资秩序。因此,一个优秀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创造规则,维护规则来改善托资软环境。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6篇

【关键词】

企业法律顾问;职能;合同管理;分类;内容;作用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阐述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同西方国家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基本差不多,均具有广泛的职能,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一方面作为其本身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也贯穿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合同管理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具有极其关键的地位。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具体可列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决策参与。②合同管理。③诉讼管理,易言之通过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对已经产生的且涉及到企业利益的争执进行处理和解决,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④在公司设立及其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⑤可聘请社会律师为委托企业提供服务,同时代表企业参与相关工作,并行使监督、协助和联络等职责。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此,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后四项职能中,不能够避免起草、审查和管理以及监督合同,它们是企业的主要管理成果或者管理手段。

2 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其内容分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合同法学上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以及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等等,单从法学角度而言,这些合同种类各具理论价值,然而,我们针对于企业实务层面而言,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所涉及到的合同类型及内容有如下三类:

2.1 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和其他合同

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同作为用人单位的本企业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业务合同指的是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以及所在行业的不同,合同与本企业商品或者服务正常生产和销售相关的,则视为业务合同。而其他合同指的是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其范围非常广泛,例如仓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运输合同等等。

2.2 涉外合同和非涉外合同

合同中,其当事人为本企业,倘若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同时对方当事人是境外主体以及合同客体在境外,亦或是合同内容同境外相关的,可视为涉外合同。而同“涉外合同”相对应的,没有包含涉外因素的合同,不管是劳务合同还是业务合同亦或是其他合同,都称作非涉外合同。

2.3 防范性合同和救济性合同

究其合同订立的实质原因,企业各种合同分为两种:其一是防范性合同,指的是订立合同旨在确保操作规范,避免合同风险,减少争议以及事后有约可循;其二是救济性合同,指的是在争议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实务具有实践意义的就是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两类,因此,下文所探讨的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以及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3 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探讨

3.1 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①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制定常用格式合同,提高管理效率,发挥制度作用。在此,企业法律顾问应对交易对象进行审查,了解并明确交易对象的基本信息,例如身份、资信以及相关状况,不签糊涂合同;合同签订前做好最终把关工作;定期给业务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和法律讲解,完善劳资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使其真正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以及利害关系,从而加强他们合同法律和风险意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倘若在合同风险加大或者产生的可能性非常大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业法律顾问的通报制度或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②做好合同各环节诸如签订、履行、联络以及协商等证据的收集与留存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应认真收集同合同相关的文书和票据以及资料,并妥善保管。至于一些可能产生合同纠纷或者不能够顺利履行的合同,为避免企业业务人员不熟法律造成的被动局面出现,相关往来文书要经过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起草和修改后发出。③针对于重大的、法务复杂和标的较大以及常用的书面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应参与合同各个环节,对其种类和性质进行区别,并且通过和外聘社会律师的共同协作与管理,高水准制定出相对规范的合同格式,以便业务和劳资管理人员在企业工作中使用,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2 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鉴于企业自身运作环境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加之合同签订相对方的不稳定性,即便是采取了很周密的防范性合同管理措施,也有可能产生意外,因而会出现诉讼风险,在此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了。①鉴于合同双方利益不同,导致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意见并产生分歧,此时,企业法律顾问要按照双方争议的具体情况,例如对方的态度和要求、涉及到本企业的利益的多少以及争议产生原由等作出综合评判,进而判断此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进行解决和处理,达到妥善解决合同纠纷的目标。②产生合同纠纷后,如果不具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或者发现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手段时,企业法律顾问就要积极做好准备,收集证据资料并及时地进入司法程序。③企业法律顾问向企业权力决策层书面建议进入准司法程序后,其没必要把企业的所有法律事务承揽在自身,应代表本企业选对和用好社会律师。由于在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通常具有相对广泛的业务范围以及比较成熟的诉讼经验,因此,企业法律顾问要根据案件的性质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同时签好委托合同,其实该工作就是一项合同管理工作,然后会同社会律师做好案件,共同参与,认真旁听,必要时应及时提供所收集的证据资料并留存,保证律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7篇

关键词: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工作职能;作用:现状

中图分类号:DF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1-0038-05

我国在十一五,尤其是金融危机期间先后开工建设的大中型项目几十万项,投资逾百万亿。十二五规划又会有大量的大中型项目开建。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情况看,许多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建筑质量、合同管理与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漏洞,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管理不到位,多数建设项目没有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也未外聘法律顾问,导致项目建设在法律上无人把关,未能严格依法进行的局面。

笔者作为陕西省大中型项目法律顾问组负责人之一,曾参与了部分陕西省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事务。通过对陕西省几百个重点项目所涉法律事务的数量和涉及纠纷原因的分析发现,大中型项目自立项批准到建设竣工交付的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法律事务,产生众多的法律纠纷主要是缺失甚至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把关。据不完全统计,大中型项目每年因纠纷造成的损失达数十亿万元,占建设项目投资的10%以上。笔者长期思考此问题,希望著文论述,以期唤起有关方面能够重视大中型项目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建立健全该制度。

一、大中型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与作用

(一)大中型项目界定

关于什么是大型项目建设工程,我们可以从工程项目建设要达到的规模来界定,具体如下:

1.农、林、水利、水产建设:(1)库容l亿立方米的大型水库;(2)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的灌溉工程:(3)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江河治理工程;(4)容纳渔轮50艘以上的渔业基地;(5)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的水产冷库;(6)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农、林、水产建设。

2.交通、邮电建设:(1)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以及长度100公里以上和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地方铁路项目;(2)新建、扩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边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线以及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3)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4)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电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5)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3.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750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4.文教、卫生、计量、科研: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700张床位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或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广播台(站)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5.I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

(二)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的相关含义

1.法律管理,是指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和经济主体的行为所进行的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的方式不是直接参与建设工作,而是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或发放许可证,以及强制审批、强制评估、强制招标和强制监理等方式进行。

2.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均为法律顾问:狭义而言,法律顾问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是传统意义的法律顾问。此外,想成为专职法律顾问,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3.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是大中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依照一定的程序对大中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法律管理的专业人员。法律顾问通过为项目审批或许可证的发放、土地及规划建设审批与许可证发放、强制招标、强制评估、强制监理、投资审批、价款与担保的审批与登记等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的方式参与大中型项目的全过程。法律顾问的专业服务能够有效帮助项目远离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与商业陷阱。优化项目管理,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为项目创造经济效益。

(三)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搞好国有大中型建设项目,除国家的政策支持外,项目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很重要。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管理制度,不仅对项目的发展有助推作用,而且可以对大中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规范有序的监督管理。具体来说,法律顾问的作用体现以下十二个方面:

1.防范未来的法律风险。大中型项目投资大战线长,如果遇到纠纷引发诉讼,不仅经济责任大且难以弥补。所以事前防范风险便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问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在纠纷出现前通过审查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及时提醒等方式,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即使事前一时无法显现相关法律风险,也可以通过系统的法律审查制度,将通常法律风险予以避免,或者将未来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2.及时处理既存法律问题。大中型项目在建设中必然与市场各方面发生关系,出现纠纷在所难免。纠纷出现后如及时解决也许可以将损失将至最小,甚至避免损失。如不及时处理将会产生更大更多的问题,如错过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等机会。法律顾问可以通过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避免纠纷卷入诉讼,即使卷入诉讼也可提前做好诉讼准备。拿出最有利于实现项目利益的法律意见。由于法律顾问长期服务于项目建设,比临时聘请律师更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因此能够为已经发生的法律问题提供更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3.促进大中型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一个项目要合理的运作,健康的发展,就需要有规范化的管理方式。项目的管理者往往注重项目的经营与赢利,但是容易忽视内部风险

防范的管理机制。法律顾问则能够利用专业知识来规范项目的章程、合同管理机制等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规范项目管理工作、健全项目内部的风险防范机制等有效措施,来避免员工或其他人员利用项目制度的漏洞来损害项目的利益。

4.预防损害发生,减少项目建设成本。法律顾问能够有效的帮助大中型项目在建设的过程中躲过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降低进行法律诉讼的几率,进而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这就避免了在建设过程中把大量的资源消耗在诉讼中,从而实现节约建设成本的目的。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大中型项目的管理者认为聘用法律顾问的支出增加了项目建设的成本,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选择不聘用法律顾问。这无疑增大了项目卷入法律风险的系数,且风险一旦发生,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远远超出聘用法律顾问的支出。

5.项目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法律参谋。法律顾问能够为管理层和董事会在项目的重大决策方面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管理层和董事会在进行项目的重大决策时需要充分了解其中所包含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存在的陷阱,而法律顾问既熟悉项目的运作也有专业的法律背景,这使得法律顾问能够从专业角度为管理层和董事会出谋划策、规避风险,实现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6.项目建设中法律和政策的执行者。法律顾问是专业的法律从业者,他能够充分把握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一方面,法律顾问能够审查项目自身是否是依法建设,及时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项目依法建设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赋予项目公司的自在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侵害项目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抵制。

7.项目目标管理的法律支持者。为了大中型项目能够顺利地完成,项目的管理者都期望能够有效地实现目标管理。法律顾问则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将项目目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目标管理得以有效执行。

8.商务合同的参与者和把关者。大中型项目的建设是通过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交易来完成的。交易的达成又有赖于各式的商务合同。法律顾问则参与了商务合同的全过程,从谈判协商到签订履行。法律顾问在这个过程中依靠专业技能排除商务合同各个过程的法律风险和交易陷阱,保证最大程度地维护项目的合法利益。

9.项目自律制度的维护者。项目的高效运作离不开有效的自律制度。项目法律顾问既是项目自律制度的制定者,也是该制度的维护者。法律顾问还负责监督自律制度的执行,并对执行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确保自律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10.项目内部纠纷的仲裁者。项目法律顾问既熟悉项目的实际运作,又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并参与制定了项目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因此,项目内部一旦发生纠纷,法律顾问则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该纠纷的仲裁者。这既能够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避免内部纠纷扩大化,还能够节约解决纠纷的成本。

11.项目业绩和风险的协调者。项目的运作是为了实现业绩的最大化,在追求业绩的过程中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面对两者间的冲突,法律顾问则能够提出专业的意见,保证在风险最低的情况下实现业绩的最大化。

12.项目合法权益的捍卫者。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性、竞争性、高效率的经济体制。大中型项目在参与竞争的过程中其合法权益难免会受到威胁甚至是被侵害。在实践中,法律顾问通常是项目合法权益的忠实捍卫者。法律顾问通过担任民事经济案件的人参加诉讼,担任非诉讼事务的人参加调解或仲裁活动,担任行政案件的人,项目申请行政复议等等,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清是非,明确责任,通过履行职责,使纠纷得合理合法解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

二、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现状分析

(一)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缺失的现状

大中型建设项目通常是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龙头,是发展地方经济、富裕当地人民生活的重点,因此如何保障大中型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成为地方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建立健全大中型项目法律顾问制度又是保障其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但在实践中,纵观各大中型建设项目,我们能够发现法律顾问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

以陕西省为例,各大中型建设项目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际状况不容乐观,其中还不乏因缺失法律顾问制度而带来深刻教训的典型案例。以下笔者通过具体案例来对此加以分析、说明。

第一,大中型建设项目缺失法律顾问制度带来的教训。单纯地从理论上来谈缺失法律顾问制度所带来的危害难免流于形式,结合具体案例则能够使项目管理者更为直观具体地认识和体会其中的危害。

咸阳煤化工集团公司在进口德国、丹麦煤气化技术设备的过程中,既没有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也没有委托律师进行阶段性把关。而是委托关联公司华山外贸公司进口技术设备。由于该技术设计由化工六院承担,进口设备的接收人是咸阳煤化公司,技术资料的接收人则是化工六院,几家扯皮没人接货,最后被北京海关扣押。海关以偷逃关税为由,要求按一亿元价值的技术资料补缴关税,并按价值一之五倍要进行处罚。其实,根据相应法规,进口设备所带技术资料是不报关税的,加之节能减排项目属国家鼓励范围,属免交关税项目。但是,这几家单位至今仍不愿请律师参与,宁愿认罚2000万元了事,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化工六院为四川火炬厂(8 01航天中水设备生产厂)提供技术服务,其中包括该厂向沈阳鼓风机厂采购价值三亿元设备的技术服务。没有法律顾问参与该项目的法律事务,化工六院在合同上将自己签为共同购买方。最后801厂破产,沈鼓要求化工六院与801带支付六千多万元设备款。

交大医药集团与山东威海恒力股权重组,由其法务人员实施,结果法律关系和评估,交易,以及法律文书上存在严重问题,后因威海恒力被宁夏恒力兼并,进行审计时发现问题,确认股权重组无效,要求交大返还上亿元资产转让费,赔偿巨额损失。

第二,盲目委托外地律师处理本省当地法律事务所带来的教训。许多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迷信外地“资深权威律师”的作用,企图依靠外地律师来解决本地项目所面临的问题,往往起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

北京万通与陕西几家企业因五路口土地拆迁在陕西诉讼,结果北京律师就来几次,任何作用都没有起到,反而耽误了诉讼。

西安经开区某公司与我省某民营企业,一方以土地合作出资,一方以货币出资,合作开发喷撒薄膜技术,引发纠纷。经开区请来北京的律师在陕西当地进行诉讼。请求解除合作合同,确认经开某公司对合作企业拥有债权。法院认为原告的请求有问题,行使示明权后,北京律师牛气冲天,固执己见,坚持自己的错误主张,导致败诉,由此将产生几十亿元资产的损失。可以说这些损失是直接由北京律师的过错导致的。本案如果能够做到有效沟通,及时调整策略,完全可以胜诉!

上述例子直接地反映出未建立健全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

顾问制度所带来的问题。具体而言有以下下几方面:

1.决策者只考虑经济效益,忽视法律风险,风险发生后无法补救;

2.有问题找领导,忽视法律顾问,但有些法律事务是领导也无能为力;

3.愿意找外地律师,结果是费用大、作用发挥不出来,没有实效;

4.考虑成本,没出问题不愿支付律师顾问费,反而导致更大的损失。经济分析结论:请律师年顾问费不超过100万元,但若发生问题损失一般都在数千万元以上:

5.律师自身素质、社会影响力和实际作用存在局限性,影响该制度的推行。

(二)建立健全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

通过上文对缺失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现状的分析,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竞争愈发激烈的今天,如果一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缺乏法律顾问制度的保障,那它将完全暴露于各类风险之中,必将面临随时夭折的危险。因此,建立健全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是保障大中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  有许多大中型建设项目就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长效地对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为项目创造了极大的效益。上海通用和青岛海尔集团就是极佳的范例。

上海通用汽车由律师全盘设计、谈判、签约,最后成功与美国合作,取得巨大成功;青岛海尔集团通过法律顾问的把握,自职工持股会改制开始,根据归家政策法规,一步调整,不断完善,在公司治理,股权结构上与国际接轨,为该集团跻身国际500强奠定了制度基础,有效地防范了政策和法律风险。

以上那些贯彻实施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成功经验足以说明其建立的必要性。具体而言,建立健全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防患法律风险于未然。当今社会市场竞争机制与法律监管体系都在不断完善,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依法经营已然成为市场经营的制胜法宝。在大中型项目管理方面应当摒弃过去那种在法律危机发生后再寻求解决之道的理念,因为危机一旦发生,损失将难以计量。唯有建立健全长效的法律顾问制度,在法律风险发生之前加以防范、避免才是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最佳途径。

第二,建立健全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为项目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能够使法律顾问在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和流程。形成与项目管理相配套的合同管理、纠纷诉讼处理、重大项目法律论证等法律事务管理体系,进而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将法律工作关口前移,有效防范项目管理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第三,建立健全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强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交易安全。合同是大中型建设项目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文件,加强合同管理是防范项目法律风险的重要的手段,也是项目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能够确保合同管理规范运作,明确合同审批流程和签约授权手续,将法律审核作为合同审批流程的重要环节,有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总的来说,建立健全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制度是大中型建设项目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唯有依托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才能够在项目管理中发挥其应用的作用,才能真正地为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能

我国大中型项目在建设中一般涉及项目立项审批与许可证发放、项目评估设计阶段、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户、项目招标与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建设施工与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以及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等七个方面。本文仅从此七个方面介绍大中型建设项目法律管理的内容与步骤,并由此提炼出各建设阶段应把握的法律问题。

(一)项目立项审批与许可证发放阶段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立项审批阶段法律顾问工作一般包括内部审查与外部审批申报。

第一,内部审查的工作主要是,对大中型项目内部审批程序中囊括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开工报告等文书进行审查。

第二,外部审批申报的工作主要是,对大中型项目中的各项外部审批所需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批与申报,以保证各文书合乎规范及外部审批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内部审查合法合理,易于操作。二是外部申报文书应规范,申报应及时。三是法律意见书应准确有据。

(二)项目评估设计阶段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项目评估设计阶段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协助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建设工程勘察企业,审查、起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第二,协助项目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审查、起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第三,协助项目公司完成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第四,通过合同管理和审查的方式使项目完成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要提供合法合规,且符合项目开发利益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是要制定出规范的章程和合同管理制度等文件,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启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项目用地取得阶段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大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取得阶段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是协助建设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土地和相关权利,以及如何对征地过程中参与各方进行利益平衡。项目用地取得的途径主要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此阶段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依靠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审查征地程序的各个环节所需的材料、文书符合法律规定。在涉及拆迁安置问题时审查拆迁程序与补偿标准合乎法律标准。

第二,在依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保证申请土地划拨、出让、出资入股等方式所需的材料齐备合法,帮助国有土地顺利转化为建设用地。

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为项目用地做出合理合法的规划预案,使项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并使用土地;二是严格把握土地法律与政策,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关系,避免酿成群体纠纷;三是准备制作各项用地文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完成项目用地手续。

(四)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阶段

项目招标、施工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一般包括项目招标、施工合同签订以及跟踪合同履行等方面。

第一,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时,法律顾问应当明确大中型项目建设中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并予以法律指导,帮助

项目管理人顺利开展招投标工作。

第二,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是严格审查、修改施工合同的质量、价款、工期这些实质性条款的内容,把关所涉专用条款的程序性、时限性的要求以及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在跟踪合同的履行时,做好质量跟踪、付款跟踪、工期跟踪、施工索赔等方面的工作,在需要的时候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书。

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保证项目公司的招投标项目合法合规。二是严格审查、修订各项施工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三是积极应对该阶段产生的法律纠纷,最大程度的保护好项目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建筑施工与工程监理阶段

项目建筑施工与工程监理阶段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一般包括:第一、强制监理的范围安排,即按照法律规定给出需要进行强制监理的项目列表。第二、强制监理的合同安排,即对有关强制监理合同的法律特别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把关。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制定需强制监理的项目列表。二是要严格审查强制监理合同,使其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六)项目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与交付使用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协助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在法律层面审查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第二,审查竣工验收计划,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三,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双方依据合同和资料,调增、调减后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第四,审查移交的竣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以及移交的竣工资料标识、编目、组卷、书写是否符合科技档案管理质量的要求。

第五,审查办理交工手续是否齐备、合法,协助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审查竣工验收所需的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协助项目公司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对于出现的质量、工期与工程款问题应当及时依法处理,避免错过时效和解决的最好时机。

(七)在项目知识产权保护中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

在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中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一般包括:

第一,完成项目建设期间所产生的各项专利的申报工作,主要包括对申报专利所需的材料以及流程进行审查与指导。

第二,处理项目建设期间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事项,主要包括搜集、整理有关侵权的资料及证据等。

第三,审查在项目建设期间进口的各类大型设备的知识产权状态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四,将商业秘密与法律规定相结合,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项目建设中的商业秘密不被他人非法获取并滥用。

该阶段法律顾问工作应注意的要点,一是要及时申报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专利,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是要为项目公司制定严密的商业秘密保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滥用。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8篇

关键词:法律顾问;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张少一(1981-),男,河北蠡县人,国网廊坊供电公司,经济师。(河北 廊坊 065000)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9-0236-02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自身经营未依据法律的规定履行企业义务,行使企业权利,或企业没有及时根据法律的变动调整经营理念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法律规定相悖的现象。企业如果对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实际上,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经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企业管理方面逐步规范起来,但是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不强,针对企业相关合同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依然存在,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企业因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在健全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就日益凸显出来,源于此,在企业中确立法律顾问的地位十分必要。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界定

企业法律顾问,依据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第七条的规定:“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并且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①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运行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特征体现为:

第一,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中专门从事制定规章、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法律事务具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不仅需要掌握法律知识、熟悉司法流程,而且还需要为企业的合法经营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保障,这使得企业法律顾问还需要具有经济学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甚至是企业相关的生产技术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为企业领导层的决策提出综合性的审查意见。因此,企业的法律顾问必须是知识全面的综合型法律人才。

第二,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强烈的专一性。他们作为企业的职工,其工作内容都是围绕本企业内部以及和本企业有关的法律事务,而不能独立处理其他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三,企业法律顾问会直接参与到企业运行活动的绝大部分环节中,是企业的内部法律服务专门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1.为企业建立规章和领导层的决策进行参谋

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企业领导层的智囊团成员之一,在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在法律方面甚至其他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其工作任务首先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法律顾问一般参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审核、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导监督部门的工作,以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以帮助企业领导者通过制度管理企业各层面的工作人员。其次是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为决策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保障企业依法经营。

2.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最主要的工作。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机制,而企业的业务人员往往十分看重经营业绩,甚至一味地盲目追求经营业绩,导致忽视了经营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而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监督审核,既能够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最小化,又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法律顾问应该遵循事前积极防范、事中强化监督控制、事后努力补救的原则,为企业正常运行服务,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一旦发生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顾问需立即处理本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权利争议,力求使经济损失最小化。

3.全面处理企业法律纠纷事务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除了上述内容以外,还有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每天都会发生。有时合同纠纷、劳动用工争议、知识产权维护、产权纠纷处理等诸多问题均可以以法律事务的形式反映出来。②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涵盖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当然也包括企业纠纷处理。另外,法律顾问需要作为人参与企业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合同是其经营运行并实现经营利益的重要活动。企业法律顾问要对企业风险全面监督负责,那么其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是围绕着合同展开的。只有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到招标、建设等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履行等环节中,才能真正保证合同签订的合法有效,使企业能够主导合同,提高合同的履行比例和效率,获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更重要的是免于承担“莫须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因此,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需要增强与外部的联系,就必然需要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前期管理工作的自。如果合同处理得很好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如果处理不好或者监管不力就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做好各方面的前期审查工作,重点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信用情况严格审查,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合理判断,将合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这是预防性法务的关键。

除了预防性法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还必须针对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而这一管理过程的每个环节上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作为法律顾问,为企业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依此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确定由企业法律顾问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工作。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并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③该方面大部分企业已经做到,设立了相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岗位。

其次,由法律顾问制定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尤其是某些国有企业,在市场上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导致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合同风险意识,签订合同时不注意,签订合同后也没有进行妥善的保管,使得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顾问的工作难度。因此,把合同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确保企业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才可以做好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再次,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任何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获得更需要合同及时、有效地履行。这就要求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以及反馈。企业法律顾问人员通过监督可以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各合同履行部门反馈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问题、弥补错误,促使合同高效履行,并能够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最后,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违约纠纷发生之后要做好补救措施。不论是企业方违约还是合同相对方违约,企业的法律顾问都要积极采取措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名誉及经济利益。

总之,企业法律风险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广泛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这样可以起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补救的积极作用,也是有效控制预防企业风险,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的重要保障。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最有效的举措,其建立和完善也是依法治企、企业依法经营的标志之一。笔者认为,一个企业要想长久并发扬光大,就必须确立法律顾问的核心地位,由企业法律顾问参与甚至主导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保证规范企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注释:

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S].2004.

②张艳丽.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2,(10).

③曹建峰.论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J].北方经济,

2012,(7).

参考文献:

[1]张雅冰.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协同性[J].经济与法,

2011,(8):184.

[2]孙昌军.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导[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106-119.

[3]于传博,胡云侠.合同的审查与风险防范[J].北方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5):53-56.

[4]杨雪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9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管理制度 制度设立 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内外知名企业无不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是企业为求得最大效益,在生产管理实践活动中指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并能保障一定权利的各项规定或条例。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司法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者,对企业的依法运作、科学发展、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通过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制度设立中的作用,对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将会有着事半功倍的作用。

1.企业在管理制度设立中的常见的问题

制度设立是指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企业不同于国家机关,往往不太重视制度设立,缺乏规范的制度设立要求,从而导致经营混乱,甚至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企业管理制度设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1制度设立程序不规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经理制定具体规章。在很多企业中,制度的设立往往没有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间进行划分。制度设立程序不规范从而导致制度随意制定,制度的质量不高,或者决策效率低,制度设立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1.2制度形式不规范。由于制度的起草部门往往由具体的业务部门负责,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形式规范,一个企业内部的制度形式五花八门,名称、结构等各成一体,不统一。

1.3制度制定随意性强。缺乏制度设立的统一规划,一发现有问题,就认为制度不完善,针对所发生的问题应急制定制度,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能发现和解决根本问题。

1.4在制度执行中随意,有制度而无执行,执行中无监督,制度如同虚设。

1.5制度设立后没有回顾。制度设立后即万事大吉,没有随后的跟踪,没有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修订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制度试行后没有及时正式的制度,使得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从而约束了企业的发展。

2.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度设立的意义

2.1是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需要。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的“保健医生”,是企业的防疫员,随时全程为企业“把脉、治疗”。企业法律顾问首先是将潜在的法律风险尽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但百密一疏,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变换,即便不可能将所有的潜在法律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企业法律顾问也可在纠纷产生前或纠纷产生后的及时介入而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在管理制度设立中发挥重要作用,将会建立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管理制度,从而最大化地使企业实现经营目的。

2.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需要。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包括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企业法律顾问通过主导管理制度的设立,科学界定公司治理中各种主体的权限及运作流程,规范相互关系,有利于企业内部的良好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3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企业法律顾问主导企业管理制度的设立,使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制度体系,可以使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维护企业相关利益人的权益。

3.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设立制度中的作用的设想

3.1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设立制度的原则

3.1.1全面参与的原则。制度是企业的法律,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人员中熟稔法律知识的特殊群体,应全面参与企业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全过程,在企业制度设立中发挥主导作用。

3.1.2依法制定的原则。企业法律顾问要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合法性负责,企业制度不仅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符合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果企业有企业标准的,还要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

3.1.3与公司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制度要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体现企业的宗旨和愿景,也要与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阶段相符合,要体现企业的所处的行业性质,实现企业追求的目的。

3.2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度设立的具体方案

3.2.1企业法律顾问应制定公司《制度设立办法》。企业的《制度设立办法》如同国家的《立法法》,是规范企业制度设立的根本性文件。公司章程对制度设立的规定是原则的、概括的,制度设立办法则是具体的,便于理解和操作的。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制度设立办法应包括制度设立的发展规划,企业制度的层级,不同层级制度的起草、审核、审批流程以及每项流程具体负责的机构,制度的名称、结构、体例,制度的修订及废止程序等内容。

3.2.2公司成立法律顾问牵头的,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审核小组,必要时可以向专业机构咨询。根据公司制度体系,公司各业务部门起草相应的制度设立方案,应由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审核。企业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修改,为保证制度的严密性,制度至少要经过两到三次修改后,再根据制度的类别提交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批的制度,在提交前需由经理先审核;同样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的制度,在提交前也要由经理和董事会审核通过。

3.2.3企业章程(包括企业的下属公司)以及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的规章制度,应当由法律顾问草拟。在草拟中尤其要关注下列内容有:(1)根据股东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合作方的股权结构;(2)根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设置各方推荐的董事、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的人数;(3)根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公平、可行地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4)是否会出现决策僵局和经营僵局,以及侵犯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企业法律顾问草拟的制度草稿要组织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参加讨论后,再提交审批机构审议。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0篇

为了加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维护我局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法律顾问的聘用原则

1.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实行“统分结合、资源共享、加强监管、提高绩效”的原则。

2.局宣传和政策法规处(以下简称法规处)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聘用法律顾问的统筹管理和业务监督、指导等工作;局属单位在法规处指导下,负责各自聘用的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业务监督工作。

3.建立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由法规处选择2—3家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纳入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原则上在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中选择。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名单另行确定,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

二、法律顾问的聘用程序

4.局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由法规处提出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由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代表局与所聘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局属单位在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名单中聘请法律顾问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所聘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在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名单之外聘请法律顾问的,须经法规处审核,报分管该单位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所聘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5.《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一年一签。续聘法律顾问的,必须按照本意见第4点规定办理。

6.法规处在审核拟(续)聘法律顾问时,应当对拟(续)聘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资质、信誉、能力、专长、实绩、收费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必要时咨询市律师管理部门的意见。

三、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

7.法规处负责制定相对统一的《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范本,明确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各单位可以在《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约定其他内容。

8.《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法律顾问在聘用单位重大决策、重要经济活动、签订合同、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制度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以及接受局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内容。

9.局属单位正式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后,应当向法规处报送一份备案。

四、法律顾问的使用管理

10.局机关和聘用法律顾问的局属单位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和支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

11.局机关聘用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局机关自身涉法问题和局属单位报请局机关解决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但必要时,法规处可以委托局机关聘用的法律顾问为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12.局属单位聘用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聘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但必要时,法规处可以协调局属单位聘用的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和局属其他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13.局进行涉法重大决策、开展项目策划谈判磋商、草拟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书以及处理其他涉法事务时,由法规处请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决策参考。

14.聘请法律顾问的局属单位进行涉法重大决策、开展项目策划谈判磋商、草拟签订合同等法律文书以及处理其他涉法事务时,应当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连同单位对法律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和相关文件一并存档,需要报局审定的一并上报。

15.局机关或局属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或其他律师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时,由法规处对拟签订的合同草案进行审定,必要时由法规处报局领导审定。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的律师,原则上在局机关或局属单位聘用的法律顾问或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选定,费用予以优惠减免。

16.局机关或局属单位委托法律顾问或其他律师进行诉讼、仲裁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律师应当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法规处或局属单位提交案件的书面分析报告及对策建议(其中,局属单位收到法律顾问案件分析材料后,应当在3日内提出意见连同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报法规处)。法规处收到诉讼、仲裁案件分析报告及对策建议、相关法律文书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并报告局领导,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法律顾问指出。

五、法律顾问的费用管理

17.聘用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原则上按每年3万元计。个别局属单位因业务复杂、工作量大等原因,聘用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确需超过每年3万元的,经法规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定。业务单纯、工作量不大的局属单位,或者同一律师担任两个以上局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费用应当控制在每个单位每年1—2.5万元之间。提倡和鼓励对慈善、福利机构等免费给予法律援助。

18.局机关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的费用,由法规处视案情按优惠减免原则与拟聘律师进行商洽,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局属单位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的费用,由单位视案情按优惠减免原则与拟聘律师进行商洽后,连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一并报法规处审核,必要时报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审定。

19.对收费合理、服务好、素质高的律师,优先委托其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诉讼、仲裁等专项法律事务和续聘其为法律顾问。

20.法律顾问费用和专项费用,按照“谁聘用、谁列支”的原则负担。有特殊情况的,经法规处和计财处审核报局领导审定后,采取共同分担的办法解决。

六、法律顾问的绩效管理

21.常年法律顾问应在聘期届满前1个月,向所聘单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和反映服务绩效的工作日记(清单)并汇总为单位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由所聘单位提出评价意见报法规处审核;专项法律事务律师,应在工作任务完成后15天内,向所聘用单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和提供法律服务的材料,由所聘单位提出评价意见报法规处审核。

22.法规处应如实评估记录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事务律师工作情况,纳入局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管理,作为审核聘用法律顾问的重要依据。

23.法律顾问有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服务质量差、出现严重失误、不提交或不及时提交诉讼、仲裁案件分析报告、不提交或不及时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及服务绩效工作日记(清单)等情形的,聘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法规处记入法律顾问资源信息库。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1篇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高速发展,市场经济立法体系的基本形成,我国各项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 ”。在不断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经济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政府和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不断的增加。

由于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开展范围也不够普及,对所在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查后,本文将就如何深入推进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展开探讨。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设置法律顾问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适应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20__年5月12日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等一系列重要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继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真正从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法治经济。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立法体系的基本形成,企业经营者的行为逐步趋于规范化,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也在逐步加强,在外部市场激烈竞争与内部经营管理的双重压力下,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绝对量在不断增加。

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来说,依法行政既是政府的权利,也是政府的义务,更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只有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正确决策、行政,合理执法,依法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问题,提高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各个企事业单位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细胞,其运作和发展是一个十分繁杂的系统化社会工程,既关系到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乎个人的切身利益,涉及众多的法律问题:推动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一切管理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依法有序进行,也就决定了作为法律专业者的律师应当以法律顾问的形式积极介入其中。

(二)、设立法律顾问能有效的提高政府和企业的执行效率

执行效率是指在保证行动目标方向正确,并给社会带来效益的前提下,实现目标的产出与投入之间的比率。在当前提倡效率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效率的最有效途径就是通过积极有效的经济、社会政策来解决历史遗留和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决策主体的依据多元化,决策合理化及执行合法化,建立有效的综合决策机制。

通过设立法律顾问制度,决策制定者可以借助富有的法律实务经验与各界人士沟通,顺畅律师队伍发挥重要作用,了解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愿,在合法的前提下,平衡政府、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权益,从而获得最完整的信息,使各种决策更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提高执行效率。同时,在某些特殊场合尤其是发生政府、企业与民众利益对峙的场合,引入作为第三方的法律顾问介入冲突,能使决策者更充分地考虑民众需求的层次性和全面性,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友好的关系,更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从而提高了决策执行的效率。我所在担任襄阳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积极为该公司建立健全各种劳动制度,并通过举行讲座、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在该企业转产清算的过程中,依照法律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对职工的补偿方案及执行意见,并积极参与仲裁、诉讼案件的处理,既依法维护了各方的权益,也避免了以往企业清算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的发生,使得企业得以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事宜,提高了企业的执行效率,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二、法律顾问工作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法律顾问的身影陆续出现在各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建设法治社会和处理经济事务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法律顾问制度是一个新兴的制度,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实践中也产生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顾问单位不清楚如何正确的使用法律顾问业务

在实践中,不少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 聘请了法律顾问,有的甚至不止一名律师,但在如何运用法律顾问上出现了问题。如有些顾问单位在处理重大涉法事务前,未能及时让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而在作出相关具体行为后,相对一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提请司法部门介入解决争议的时候,方才想起让法律顾问参与案件的复议或诉讼活动。法律顾问在这些单位看来,仅仅是起到救火队员的角色,殊不知当事态发展到这种程度,相关重要证据已经形成,往往难以事后进行弥补。尤其是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行政机关一旦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就不能另行调查和取证,这就需要政府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必须对证据的收集和采用、违法事实和行为的确认证据性具备合法性和关联性。否则,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一旦启动,如因行政机关举证不能或不当,将导致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甚至被撤销,这不仅使行政机关的工作陷入被动,而且还会降低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增加政府的工作成本,更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另外,有些顾问单位在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上,由于没有让法律顾问把好法律关,往往会导致所下达的规范性文件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一致,造成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出现障碍,甚至给顾问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上述教训是十分沉痛的。

(二)缺乏选任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

当前,顾问单位选任法律顾问主要采取自我聘任资深且社会形象较好的律师的方法,受关注的对象更多的是律师个人,而不是律师事务所。通常的做法也是直接针对律师个人,并且在聘请法律顾问的时候,不太考虑该律师的专业特长,缺乏行之有效的选任标准和竞争机制。如此选聘法律顾问,没有选任标准就不能遴选出合适的律师人才,不能产生竞争机制也就不能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同时,还有可能使得部分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无法进入法律顾问市场而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这种模式下被选聘的法律顾问,有的因为律师个人背后没有强大的团队,有的因为个人的专业特长不在顾问单位需要的服务方面,有的因为个人能力确实太差,导致在以后的工作中力不从心,甚至无法应对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内容,使得法律顾问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从更深的层面上看,如果不能有效扭转这种混乱的局面,避免使法律顾问事务走入歧途,对律师行业的发展是有着巨大的危害。

(三)法律顾问待遇较低,导致顾问律师为顾问单位的积极性不高。

通过对我所担任政府机关、企业法律顾问情况调查发现:就襄州区看来,现阶段法律顾问带来的收入在事务所总体收入中所占比例仍然轻微,与发达地区动辄超过50%的比例还有较大的距离。同时,很多单位的每年支出的法律顾问费用在一万元以下,部分中轻年律师甚至需要义务提供顾问服务。而一个社会律师每年的生活工作成本在三至四万元。社会律师并不是公务员,没有各种福利待遇,工作得来的报酬是他们的收入来源。当他们面临着现实的生计问题,在生活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对于廉价甚至义务为顾问单位服务当然也会逐渐失去热情。仅仅依靠顾问头衔的光环效应和律师的奉献精神是难以建立社会律师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的。这个略显尴尬的问题已经成为横亘在法律顾业务如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道路上的绊脚石。

三、对法律顾问工作突破与创新的思考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改革在不断的深入,要推广法律顾问工作,开拓社会律师的服务空间,就必须不断地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增强法律顾问工作创新的能力。

(一)继续强化宣传,提高政府、企业对法律工作的认识

依法行事,建设法治社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的强化宣传,提高政府、企业的依法行事的意识,才能让政府、企业更加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同时,还应加强法律顾问作用和顾问业务的宣传,使政府、企业学会创新的使用法律顾问业务。法律顾问的作用不仅仅是修改合同,进行各种诉讼。法律顾问的作用更在于为顾问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把关,论顾问单位日常行政、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协助顾问单位依法解决纠纷,对顾问单位的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诉讼案件事先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作为法律顾问也应当经常性地寻求机会,代表顾问单位经常性的和利益相关方接触,灵活运用典型案例,让顾问单位从法律上、从现实上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在事前参与法律事务的重要性,尤其是能够避免一些违法事件的发生,提高顾问单位的工作效率,提高顾问单位在社会中的威信、责任感和美誉度,唯有如此,方能使顾问单位一旦遇到法律事务,就会及时想到法律顾问,并让法律顾问及时参与相关法律事务,这样也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使法律顾问工作做的更好。

(二)创新顾问工作思路,积极开发法律服务产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维权意识、创业意识在不断的提高,尤其是从我所为襄州区政府、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是行政复议、诉讼,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型企业大量涌现、并频繁发生合作、并购、清算等经济现象,这为法律顾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对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繁荣发展但又急剧变化的法律顾问市场,有心的律师应当创新自己的工作思路,转变以往陈旧、被动的工作模式,积极通过法律事务审计、交易模式构建等新的服务方式,为顾问单位提供有预见性的,成熟实用的法律产品,用工作标准流程来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提示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的将劳动法律风险化解在企业每天的工作之中。

(三)制定长期有效的法律顾问遴选机制和竞争机制,制定灵活、合理的法律顾问收费模式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2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 法律顾问制度 特征 问题 对策

法治社会环境下,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也势必要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发展各项业务,促进企业的合法化经营,并利用法律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此,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建立起来,该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防御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因触犯法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整体上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念与特征

(一)内涵分析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就是企业通过创建法律顾问部门,设置专业的法律工作岗位,对企业一切经营活动、法律事务等进行审核与指导的一种制度。该制度源于律师制度,企业的法律顾问需要达到特定的行业标准与资格等级,其工作宗旨就是对企业负责,保证企业的合法经营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特征分析

1、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各大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加快了改革重组步伐,逐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之一就是依法治企,实现企业的合法化经营。一方面,企业面临复杂的市场竞争、经济矛盾;另外,企业也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形势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应时而生。企业只有通过创建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培养或引进专业的法律顾问人才,及时化解企业所面临的法律困惑,解决法律问题。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保障。

2、国家法律制度的根本要求

国家法律制度对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提出的最根本要求就是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然而,企业要恪守法律规范、遵循法规准绳,必然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法律顾问机构,为企业的各项业务、经营、交易、合作等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也能为企业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出谋划策。

3、法律职业制度发展的必然

自从我国走依法治国的道路以来,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法律职业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推动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各类与法律相关的岗位,律师、法律顾问等都在逐步走向职业化、专业化。企业要融入法治社会,实现专业化的法制化经营与管理,势必要建立专业化的法律顾问制度。

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内容

(一)规范的组织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企业组织制度,企业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组织保障,企业作为法律执业组织需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法律顾问执业也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组织机构的规范与约束,这样才能推动法律顾问执业工作的健全发展。企业应该创建属于自己的法律顾问机构,而且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首先是完善的体制管理。企业必须能够对所创建的法律顾问机构进行妥善地领导、组织与管理。同时,企业必须拥有正规的法律顾问工作部门,且能够满足职业需要。

其次是规范化、合法化执业。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必须接受并服从国家相关机构、行业组织以及企业等的管理、规范与约束,有组织、有纪律地执业。

(二)从属于人事管理制度

法律顾问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首先需要夯实并完善企业的人事制度。企业要有科学的人才管理理念,本着任人唯贤的原则,公开、公正选拔、引进高水平的法律顾问人才,将法律顾问管理纳入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中,形成企业法律人才储备。企业也要对现有人才进行培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行业约束管理,让法律顾问管理逐步走向企业人事管理程序。

(三)完善的工作制度

任何一个行业、部门工作的开展都需要统一、规范的制度约束和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同样需要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的规范与管理。企业只有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顾问工作的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中的问题分析

(一)企业法律顾问缺失独立性地位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最早源于西方发达国家,该制度的优势得以发挥的前提是法律顾问在企业中处于独立地位,也就是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股东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这样有利于法律顾问的独立工作,不受企业内部管理层的干扰与管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能作用。实际工作中法律顾问的独立地位得不到保证,受到企业管理层的约束,甚至接受其领导,法律顾问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法律顾问执业缺少法规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对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给予了一些特权,例如:企业经营决策权、规章制度的审核与执行监督权等。然而,目前的法律法规却未曾对这些权利给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职权的行使制定具体规范,这无疑会导致企业法律顾问在执业过程中有所顾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有待完善。

(三)配套性制度缺失,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受阻

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之一,既要发挥顾问监督与引导作用,又须积极配合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只有当法律顾问制度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配套运行时,才能真正体现法律顾问制度的价值,推动该制度的顺利运行。

然而,从目前来看,各个企业忽视了制度配套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集团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无论是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都有自己的特点,分公司未能根据自身情况来设定法律顾问部门,集团总公司的法律顾问也不能有效为分公司的运营提供配套科学的法律决策。这就出现了企业法律顾问权责同其内部管理制度之间相脱节的问题,法律顾问制度得不到顺畅执行。

(四)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素质亟待提高

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的前提是拥有一批高度专业、高素质、高水平的法律顾问队伍,掌握专业的法律知识,达到规定的法律从业资格等级,同时,又能掌握并了解所服务的企业的具体情况,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运营发展提供科学的法律依据和服务。可是从现实来看我国各大企业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中小民营企业,其法律顾问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都有待提高。具体体现在:

一是法律专业基础薄弱、资格等级较低。目前,由于企业长期以来忽视了法制化管理的重要作用,忽视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使得就职于我国企业的法律顾问人员普遍专业水平落后、资格等级较低,不具备顾问资格,或无法完成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任务。

二是法律监督意识差,专业素养较低。企业正是因为缺少专业的法律顾问队伍,缺少健全稳定的法律顾问体系,才使得企业法律监督意识淡薄。现有的法律顾问人员专业素养较低,无法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合法性提供专业性建议。单纯为了眼前利益,协同企业非法生产经营,最终东窗事发后为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五)企业法律顾问决策参与度有限

由于现代企业缺少对法律顾问的重视,使得法律顾问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在企业重大经济决策中的参与度十分有限。现有的企业法律顾问主体任务依然局限在:经济合同审核、工商登记等,法律顾问在企业中依然处于被动的被领导地位,法律监督与经营决策权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体制,保障其独立地位

企业要全面分析、综合权衡自身法律顾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视力度,从问题入手积极改革并完善自身的法律顾问制度,使其有效配合于企业的经营体制,融合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并维护企业法律顾问独立的地位。 例如:对于大型集团企业来说,可以实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起企业风险防范法规体系,形成集团总公司、分公司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形成法律顾问结构与职位的层级划分,以此来提高法律顾问制度运行的专业化、规范化。集团总公司法律顾问部门全权负责集团企业整体上的法律事务,并监督与指导分公司法律顾问部门工作。

实际工作中,必须确保法律顾问部门的独立性,也就是实行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股东负责、直接向企业投资人报告的制度,从而维护法律顾问工作的专业性,促进其顾问、监督等作用的充分发挥,依靠该制度来规范并约束企业的合法化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地位。

(二)完善事前预防机制,提高决策参与度

要想有效防范企业经营运营的法律风险,就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事前防控作用。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应该同各国管理部门、业务部等展开合作,在相互配合的基础上打造出事前防范联合机制。

一是实行联签制度。企业各部门业务的开展、决策的制定必须由法律部门参与审核。实行法律部门与财务部门联签制度,也就是企业各部门重大的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费用的申请需通过法律部门的审核,确定其合法性后,财务部门才能下拨费用。

二是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程序。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流程创建法律风险防范程序。其中具体包括:物资采购的法律风险防范程序、合约签署的风险防范程序、企业预算结算等的风险防范程序等,也就是确保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能够时刻参与到企业经营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时刻为企业的合法化运营提供法律依据。

(三)加强立法,优化法律顾问执业环境

国家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必须意识到企业法律顾问执业中法规保护的缺失问题,加大立法力度,利用法规制度来确保企业法律顾问的执业权益,为法律顾问在企业的执行工作创造有利的执业环境,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素质和水平

企业要依托于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法律顾问人才的选聘、培养与管理,采用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结合的制度,设定严格的法律顾问岗位准入标准,所任用的法律顾问人员必须达到设定的资质标准、等级资格。同时,也应该加强法律顾问岗位培训,使他们能够深入掌握并了解企业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培养他们准确掌握客观经济形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的变化,从而能为企业经营与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五、总结

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企业现代化发展的结果,也是法制社会建设的必然趋势,企业要想实现长期的合法化、合理化经营,就必须创建一套符合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该制度,发挥该制度对企业自身发展的支持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忠锋,张军霞,袁福盛.论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及权利运作方式[J]. 法制与社会,2008―3―15

[2]殷济生,强海林.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保障[J].山东企业管理,2012(10):35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3篇

一、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调查

为更好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笔者专就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和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摸底调查。

从调查数据及工作实际情况看,发现当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具有三大特点:

1.政府法律顾问团具有明显的行政命令性。

2.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缺乏应有的独立性。

3.律师参加政府法律顾问缺乏工作的积极性。

二、亟待解决问题

1.顾问工作趋于形式,对律师未予以充分重视。

少数领导干部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认为扩大法律顾问工作会限制政府运作机制,以致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加上一些政府领导思想认识淡薄,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也就是在必要时充当一下“消防员”的角色,被动地接受律师服务,律师的参谋作用未得到充分重视。

2.部分政府部门不知如何利用法律顾问。

一些政府部门处理重大涉法行政法律事务前,未能及时让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而在作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后,相对一方当事人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方才想起让法律顾问参与案件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活动,将导致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甚至被撤销,这不仅使行政机关的工作陷入被动,而且还会降低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增加政府的工作成本,同时,更会影响政府的形象。

三、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转变政府观念,加大政府顾问律师的参与度。在整个法律顾问工作体系中,政府始终处于“决策者”的中心地位。律师在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中,不仅为政府提供简单的法律咨询、民事诉讼、陪同领导接访等法律事项,而是从多角度、全方位介入政府的日常工作,参与政府重大突发或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法律事务活动。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虽然政府已聘请多名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但由于缺少一套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以致没有真正体现政府法律顾问的团体优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应以律师为主,同时吸收法律教学、法律研究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专业人才,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共同为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建立激励考核机制。为有效促进律师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激励考核机制,以最大限度发挥政府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政府可根据律师的工作情况,在每一年度末,对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政府顾问律师”、“尽职政府顾问律师”及“不合格政府顾问律师”。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通报表彰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律师,应当解除聘用。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4篇

[关键词] 高校;法律顾问

【中图分类号】 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8-103-1

自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提出后,依法治教即成了管理教育事业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此就成为高校管理的必然选择,依法治校要求高校应当按照法律和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原则和法律规范,来管理学校事务,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学生更加追求教育的公平,要求平等受到教育的呼声越来越大。同时伴随着教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和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社会之间,已经形成各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面临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地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规范和解决。因此在高校建立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既是依法治校的客观要求,也是高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谋求稳健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高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

高校法律顾问制度,是指高校通过设置法律顾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对高校涉及的法律事务和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门处理的一整套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高校依法管理、有效参与市场竞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二、高校聘任法律顾问的类型

根据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不同,高校法律顾问分为普通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普通法律顾问,是指法律顾问为学校所涉及的全部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帮助,无特定工作范围的限制,不只局限于提供某一特定方面、特定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服务。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单就某一类、某一方面的法律事务,或单就某个项目涉及的法律事务聘请法律顾问。

根据顾问律师是否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法律顾问可以分为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的法律顾问和不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的法律顾问。

根据聘请法律顾问的期限不同,法律顾问分为临时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多为临时法律顾问,普通法律顾问多为常年法律顾问。

三、高校法律顾问的功能和作用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等学校的具体体现,要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不仅需要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在内部创造依法管理的条件;还需要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法律顾问为学校领导出谋划策,使学校的行为制度化、科学化、合法化,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治校的最终目标。

1.发挥高校法律顾问的决策性法律服务功能,保证学校的改革发展沿着法制的轨道进行。法律顾问是具有专业法律知识背景的优秀人才,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障高校领导层做出决策的合法性;同时法律顾问还具备一定高校管理的基本知识,进入到高校的决策层,能够集思广益,从法律和高校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定出正确的发展策略。

2.发挥法律顾问的督导性法律服务功能,保证学校行为的合法性。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帮助学校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使学校的“小法”(即高校自己的规章制度)符合地方的“中法”和国家的“大法”,使校规校纪的制定和处分权在国家的基本法律内行使,不侵害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

3.发挥法律顾问的诉讼性法律服务功能,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高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当发生法律纠纷,法律顾问可以提早介入,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问题,提出参考意见;在解决法律纠纷时,法律顾问运用调解和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减少双方的矛盾,更重要的是维护了高校的声誉和形象,保证高校在新时期的高速稳步发展。

4.发挥高校法律顾问的教育性法律服务功能,提高师生员工法律意识。法律顾问一方面向校园里的普通师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涉法性事务管理机制,促进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法律顾问结合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更有优越性和实效性。

四、完善我国高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

我国高校应当立足于高校自身法律风险的特点,要适应高校自身法律环境的变化,建立起一套完整而且行之有效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律顾问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健全高校法律顾问的组织体系按照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标准。建立一个由总法律顾问领导的,以独立的法律部门为基础,以专业的法律顾问为主干的组织体系。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完善和改造高校的法律事务机构。第一,改变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附属性质,使之独立于校长办公室,让总法律顾问进入到高校的决策层,使之享有参与制定高校重大决策的权利,直接向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负责高校的法律事务。第二,明确法律顾问机构的职能范围,制定法律顾问的行为规范,更高效的发挥法律顾问机构的作用。第三,建立完善法律顾问机构的责任追究机制,使高校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相统一,更好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建设是重点是为依法决策、依法经营提供制度保障。保障依法决策的全局性的规章制度、法律工作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其中法律工作是管理制度是核心,法律工作管理制度要不断的增强法律风险控制的计划性、时效性、主动性、前瞻性,要遵循风险化解、风险评估、风险细分、风险预警等四个流程管理原则,来实现法律工作与学校财务、审计、内控等职能工作的有机结合。

3.优化校内外资源,建立法律风险控制的人才体系。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的建设,将法律人才纳入到高校的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必须提高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由于高校施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人数不可能很多,为使法律顾问更专注于内部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可将目前主要由内部法律顾问承担常规的、涉案金额小的诉讼,学生管理纠纷,应诉答辩等,通过外包合同交由外部律师事务所办理。

五、结语

高校法律顾问制度是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依法执教,促进教育事业法制建设过程中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鉴于此,一方面我国高校应当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依法治校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构建本土化的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适应高校改革的实际需要。

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第15篇

一、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国有企业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法律事务往往不被重视,与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活动相比,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很难充分发挥。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一) 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视程度不足。以国有企业领导对法律顾问的重视程度来看,一些人认为法律顾问并不能为企业创造直接价值,甚至提出的建议阻碍了企业决策的执行,不利于处理企业事务;再加上一些国有企业一味控制管理成本,不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严重影响企业运行效率,同时也增大了法律风险。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内部的地位不高。由于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的地位不高,在企业内部决策方面无法体现应有作用。结合国有企业内部情况来看,法律顾问的地位略高于部门经理,不属于领导班子;这种情况下,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否被企业采纳,由企业领导层对法律的认可程度来决定,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欠佳。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不强。在现代企业中的法律顾问,既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也要了解企业管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低、待遇低,再加上他们参与学习和培训的机会较少,造成企业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不强;参考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岗位的人才甚少。

二、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方法与对策

(一)加强对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视。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若想真正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必须摆脱其附属地位,让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起到重要作用,成为职能部门之一;加强企业领导人对法律工作的重视,支持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实现企业规范经营。

(二)创新法律顾问的有效工作机制。有效工作机制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根本保障,以国有企业发展实际为出发点,不断创新观念、机制和方法,确保法律顾问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责任、发挥作用。首先,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的问责机制,明确各方的职责、义务等,构建完善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规范法律事务的处理程序、权限,同时发挥激励制度和约束制度的作用;其次,完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机制,确保他们能够参与到经营事务的谈判、合同的起草等环节中,出席企业研究决策的重要会议,了解企业发展的相关情况,才能针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再次,完善法律顾问的待遇、培训等机制,为他们提供更多进修或培训的机会,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岗位待遇,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优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对于条件允许的国有企业,必须设置总法律顾问,发挥相关制度的保障作用;如果国有企业已经设置了总法律顾问,应切实履行职责;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岗位。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同时完善法律顾问的工作网络体系,增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专业性、权威性,将法律顾问制度渗透到国有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规范性、优化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