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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本管理范文

合同文本管理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篇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范围:____楼以下(含____楼)全部建筑,共________________间客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开业后________________年。

三、双方责、权、利

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________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

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________酒店____楼约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____楼全部约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________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________项的限制。

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层约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

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

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2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XXXX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XXXXXX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XXXXXX全体业主的委托对XXXXXX实施统一经营管理。乙方是XXXXXX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XXXXXX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谭桥商业街)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 委托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购买的 号店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

二、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 委托经营相关约定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天)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如自己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出租于他人),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 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 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原件)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2篇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

(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5)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

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7) 乙方人员必须服(8) 从安排; (9)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10) 如出现一个月内同(11) 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6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

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

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九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

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 代表(签名):_____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1999版工程施工合同的颁布与施行,对于规范承发包双方的经济行为、处理纠纷以及引导建筑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较大的实际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法律法规逐渐完善,1999版的工程施工合同早已不再与当前的建筑市场状况相匹配、不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适应。而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效解决了这些问题,且在施行过程中必定会对合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一、《2013版施工合同》概述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借鉴了国际上流行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并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先进性原则、实践性原则以及适度引导性原则。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增添了双向担保制度、合理调价制度、缺陷责任期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商定与确定制度、索赔期限制度、双倍赔偿制度以及争议评审解决制度等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新增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调整和完善了合同结构体系,进一步对承发包双方的权责关系进行了明确,创新了以监理人为工程施工管理与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切实提高了施工管理的效率和科学合理性。此外,2013版施工合同中的某些条款集中体现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核心思想,对合同价格类型做出了进一步的完善,更能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的要求与工程管理实践发展的需求,更加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更加注重对承发包双方的市场行为进行引导。

二、以新合同示范文本为导向开展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加快推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多年的工程施工实践经验为依托,结合了国内外先进的合同要点,同时对合同构架做了全面的梳理,对合同要素做了进一步的完善,提出了八项具有创新性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实施后,相关企业应积极开展关于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不断加快推行新版示范文本的使用,严格防止合同中出现漏项、不平等款项等现象,确保承发包双方在风险责任承担上的公平公正。此外,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做到纠纷事件处置规范化、程式化。2.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提高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办理相关工程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之前,应首先做好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管理机构在某一项工程施工开始之前,必须对已经完成备案的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的重点放在合同实质内容上,一经发现有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合同条款应及时进行清查纠正,不断强化施工合同主题内容的法律性,不断规范施工合同签订的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3.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为促进建筑施工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严格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出现,应尽快成立专门的组织或机构,对各项工程的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厦门市建筑条例》以及《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为确定监督检查办法提供了重要依据,应将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合同是否已经按照标准办理了备案,是否另外签订了背离招、投标文件主题内容的其他款项和协议,相关工程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工程的进度款以及工人的工资是否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等方面上,确保承发包双方能够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职责。对于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或没有完全履约责任的单位,应及时责令整改。4.完善工程担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创新性地增加了双向式担保制度。承包方与发包方互为担保制度不仅能够体现施工合同的公正性、对等性,更有利于平衡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确保工程在规定工期内顺利完工、保证施工质量以及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具有实际意义。发包方应在要求承包方在期限内完成工程、按照质量等级来施工的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钱款;同样,承包方也要在要求发包方及时支付完整的工程款的同时,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以及质量标准来完成工程。5.建立施工合同争议评审制度在国内,各地的法院以及仲裁机构每年都会受理很多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并且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究其原因无非是我国以前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施工合同争议解决机制。如果在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当中发生纠纷,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然而多数情况下不能确保法院和仲裁机构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出现处理结果不合理的现象。而2013版施工合同中创设了争议过程评审制度,这对于国内尽快与国际在解决争议的前置程序上实现接轨以及减少施工合同诉讼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国内的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工程发包方,一定要仔细理解、切实掌握好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足准备工作,全面认识合同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应自觉规范市场行为,减少双方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促进工程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何佰洲,宿辉.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文注释与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2]李诗舫.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J].水利水电施工,2013,(6):92-96.

[3]宿辉,何佰洲.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J].建筑经济,2013,(6):12-15.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透过一起施工合同纠纷看工程概预算的意义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地址 :合肥经济开发技术区紫云路 邮政编码:230601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签订对物业管理的实施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能更充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意愿,现将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示范文本》是依据我国经济合同和城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的,其内容反映了在物业管理委托活动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体现了物业管理委托管理的特点。推行和执行《示范文本》,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条款;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减少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各地应当积极推行《示范文本》,把它作为培育物业管理市场、规范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行《示范文本》。要使当事人了解和掌握物业管理委托过程中的有关法律知识,了解和掌握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自觉使用《示范文本》。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示范文本》的印制、分发领取和管理工作,结合《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规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示范文本》既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也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两种情况。《示范文本》第十九条A(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B(甲方权利义务)只适用于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合同时使用。当事人在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予以选择。

四、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号

四至:东_____南_____

西_____北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 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B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阅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向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年月日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6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近几年来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意义,大力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较多,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广告虚假、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延期交房、产权纠纷等。出现这些问题,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合同不规范的原因。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影响到住房消费热点的形成。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各地要以推行新的《示范文本》为契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解决老百姓购房的后顾之忧。

二、做好《示范文本》的分发工作,方便当事人领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商指定《示范文本》的印刷单位,并负责监制。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随时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缴纳工本费,其收费应当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要在2000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示范文本》的情况上报建设部。建设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年底前检查各地执行《示范文本》的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

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表人「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幢「座____「单元「层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币)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币)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 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______份,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签章)「:

(签章)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签于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7篇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编制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8篇

一、合同监管变革的历程

(一)合同管理恢复阶段(1978年至1981年)

1978年恢复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随着国家经济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管理经济合同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颁布,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始对不同工业和运输部门之间的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对城镇居民为主体的经济纠纷进行调解,逐步形成一套初级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方式,但经济合同管理机关多头管理,一无专门机构,二无编制,更没有专人负责,事实上没有把合同真正管好。

(二)逐步形成合同监管体系(1981年至1999年)

198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和其他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济合同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逐步形成工商行政监管统一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和企业自我管理融为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合同管理体制,实施对合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事前由企业自律、业务主管部门检查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公证机构公证,事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由仲裁机构仲裁及司法机关审理与救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根据《经济合同法》仲裁了大量的经济合同纠纷。1995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我国新的仲裁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职责出现了重大的调整,不再进行经济合同的仲裁工作,只对经济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对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合同监管纳入法治化轨道,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9至今)

随着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进一步确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的法律地位。合同法第127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近年来,根据《合同法》和199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抓了合同法制的宣传指导,做好合同示范文本印制、发放和运用工作,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对合同进行鉴证,动产抵押物登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等工作。

二、合同监管变革的基本经验

(一)合同监管理念变革和创新先行

工商行政管理合同监管变革的三十年,是监管理念不断与时俱进的三十年。合同监管理念的创新不仅体现在对监管对象的行政处罚上,更深刻体现在对合同监管对象的行政服务和行政指导上,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合同全面管制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适度干预转变:从各类合同全面监管到主要以消费类合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转变:从单纯违法合同行政处罚的刚性监管向合同行政调解、行政服务、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转变。其突出的标志是从2000年,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解决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监管管什么的重大问题。

(二)合同监管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台大量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契约意识:开展合同纠纷行政调解是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促进了整个社会合同信用体系的建设。

(三)合同监管唤醒社会各界的契约意识

合同监管工作重在提升企业合同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唤醒社会契约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增强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对“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宣传,对参加此项活动企业的考核评比,促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自觉做到依法签约、依法履约。二是提高企业对合同信誉重要性的认识。“守合同重信用”已成为企业诚信度高的标志:成为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投标以及开展经济合作的优势条件: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三是提升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企业产生了加强内部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提高了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水平。四是有利于在企业中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自觉规范合同行为,引领了企业诚信风尚的发扬。

三、加强合同监管的思路与对策

当前,推进合同监管,必须按照“四个统一”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在合同监管工作中增强推进“四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合同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方向转变,努力构建合同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大合同管理立法力度,推进合同监管法治化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是契约经济。市场的交易要靠合同来维系,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将直接影响到市场交易的安全和整个经济的规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企业每年订立的合同约40亿份,但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恶意违约合同欺诈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很多企业害怕使用合同,有的地方退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甚至以货易货的地步,交易规模不断缩小。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当事人合同质量低,签约不规范,不少企业签订的合同缺款少项,格式合同条款的提供方损害相对人利益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甚至制造霸王条款,但更重要是现行合同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合同法》存在的立法缺陷,利用合同从事欺诈者往往就钻其中的空子,尤其是某些合同违法案件很难界定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国家工商总局2000年12月1日修订实施的《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97号令)的处罚依据主要引用《打击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随着《打击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废止,出现了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法律真空,国家工商总局应及时加以修定,并尽快制定《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条例》,便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

(二)加大制度和机制创新力度,推进合同监管制度化建设

要探索建立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预防、预警机制,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企业预防合同欺诈的专业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防骗意识和辨别能力,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典型案例,对合同欺诈行为和惯用方式向社会揭露、预警,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对格式条款的监督检查,遏制合同欺诈等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合同信用建设中,还应该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作用,充分体现对失信者的惩罚。通过制度建设使政府的市场监管和诚信执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建章立制,推进合同监管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1、制订“守合同重信用”地方性法规。

法规可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牵头,地方政府组织,联合税务、银行、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中介组织参与,建立规范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信用评定的权威性,对守信企业实行优惠措施,对失信企业采取定期查验制,不断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弘扬诚信文化。工商部门通过培育诚信信息需求的市场机制,促使全社会弘扬诚信精神,使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处于社会诚信的监督之下,使守信者光荣、失信者可耻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2、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各项认定工作的措施。

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档案及企业信用数据库,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要即时记录备查:加强对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的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支持、帮助它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企业合同信用自律组织或有关行业协会应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促进企业自律,促使企业做到诚实守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鼓励支持政策,对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办理年检、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拍卖备案及日常巡查方面给予更多的便利: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宣传力度,扩大“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3、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

加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力度,提高合同当事人的诚信意识、合同意识、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意识:加强对合同当事人合同示范文本法律知识的培训,详细讲解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让签约主体充分认识到合同示范文本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从而自觉使用:强化网络宣传力度,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公布示范文本,让社会公众知晓,方便百姓下载使用。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6月19日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市场交易的重要纽带,一个企业对外发生的绝大多数业务都是通过合同联系起来的,生产经营中的法律纠纷大多源于合同风险,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既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更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合同数量多、合同标的额大、合同类型丰富,在企业合同管理中有必要按类别将不同合同划分到相关业务部门分类管理,同时明确合同综合牵头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事关合同管理全局,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意义重大,本文主要从合同综合管理角度论述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合同综合管理主要体现在综合牵头上,把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作为核心思想贯穿合同管理始终,认真做好“建制度、制范本、管授权、审文本、监履约、查合同、解纠纷、教业务”八项重点工作,积极促进各部门之间、总部与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互动,建立以“综合牵头、专业分类、协调互动”为管理原则的闭合的、联动的合同管理体系。

一、建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合同管理必须要有一套协调、务实、科学的制度体系,从而使合同管理实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首先,应当制定合同综合管理办法,主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管理原则、工作流程以及罚则等,切实解决“合同多头管理,实际无人管理”的问题;同时,有必要在综合管理办法中明确本单位一些重要合同管理措施,比如重大合同的标准、签约权限及程序等;其次,要根据合同管理的各环节,制定操作性强且切合企业管理实际的管理细则,如合同评审管理办法、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合同印章管理办法、合同代表授权管理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合同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管理办法、合同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定上述细则主要把握两点:一是要注意与合同综合管理办法以及各个细则之间的衔接对应;二是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既要满足防范风险的需要,又要尽量简洁明快;还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和现场项目管理需要,制定有关操作指引和指导意见,比如制定调价索赔操作指引,制定加强合同档案资料保管的指导意见等,这些指引、意见和上述管理办法、细则,共同组成了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另外,为了让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有比较直观的了解,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上述管理办法、细则、指引、意见等,制定流程图,使工作程序更加直观、清晰,便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制范本――制定并合同标准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特别是合同管理员大多数是工程建设专业出身,一般对合同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不深入,而建筑施工合同比较复杂,条款多、内容多、类型多、合同多,因此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有必要推行标准文本,从而提高基层项目合同签订水平。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先分析统计本企业签订的各类合同,就主营业务相关的经常性、反复性的合同制订合同文本,并邀请基层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甚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充分讨论,最终从法律、各专业口、基层一线对合同文本把关,从而使合同文本切合企业管理实际,又能达到防范风险的需要。合同文本对本企业来讲要作为强制标准,统一推行,在合同监督检查中要把合同文本的使用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对于因市场、法律要求等各种原因确实不能使用本单位制定的合同文本应当的,给予汇报解释。合同文本后,要对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主要讲解合同文本条款以及在实践中如何运用,让相关人员理解合同意思。合同文本一段时间后,一般两年比较合适,综合管理部门要征求专业部门和基层一线的意见、建议,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从而保证合同文本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三、管授权――主管合同代表授权委托

这项工作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一是要制定合同代表授权管理办法,明确授权管理部门职责、授权程序、罚则,制定授权委托书样式;二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合同代表授权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合同代表授权工作,仔细核实被授权人的授权权限及时间,并建立授权台账。需要强调的是,要关注授权期限完毕后授权委托书的归还情况,防范表见;对于越权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罚则进行处罚,严肃授权纪律;三是要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授权书,主要核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被授权人的权限及期限,是否由法定代表人作出授权,必要时要通过工商局或有关途径仔细核实,防范无效、表见等,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这里再补充说明,除核实相对方合同代表授权外,还要发挥法律部门专业优势,审查相对方的资信状况,包括签约资格、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信誉等,具体如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产负债情况、相关业绩等。

四、审文本――会签评审合同文本

作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会签评审合同的重点主要放在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其他方面由合同承办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起草、会签评审把关。

一是制定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评审合同的职责、合同会签评审流程,以及合同评审意见的反馈等。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都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因此合同评审有必要实行多级会签评审制度,如某项目部要签订合同,首先由该项目部相关部门对该合同进行评审,然后提交项目部的上级管理单位各部门进行评审,通过多级把关,防范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

二是认真评审每份合同。要重点审查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主体资格不当则影响合同效力;要防范合同条款挂一漏万,特别是注意防止漏掉违约责任,实践中许多项目部不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认为合同双方关系很好,不会产生纠纷,一旦发生争议不利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要避免合同文字不严谨、用词不准确,从而产生歧义,不能完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志;要关注支付条款,建设工程工期长、金额大,如果付款条件不明确或严苛,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就很大,甚至不得不垫资施工,因此必须审核付款条件、比例;另外,要关注主合同、从合同关系,原协议和补充协议关系等。合同评审后,综合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应当督促评审意见的落实,基层项目应当对上级单位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从而保证合同会签评审制度的闭合性。需要强调的是,合同评审切忌流于形式,实践中不少企业的合同评审都存在滞签、倒签现象,甚至会签评审合同只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这些都要通过有关罚则给予坚决处理,从而保证管理制度得到严肃执行。

五、监履约――监控合同履约情况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分布点多面广,合同期限长、标的大、类型多,从企业总部角度进行履约监控的难度相对要大,是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短板。

一是制定合同履约监控管理办法。笔者认为,履约监控的重点应当是合同变更的程序、往来信函(包括会议纪要)的签收与发送、签证管理、调价索赔管理、收付款管理、工程进度及质量等。

二是注意履约过程中的证据保留。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或签证,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书面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例如,发送的书函必须要获得对方的签收,现场会议纪要需各参会人员签字,否则难以成为有效证据。另外,现场管理人员要重视签证,否则发生争议无法举证,履约监控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签证的责任主体、程序、方法等,如有必要可以细化制定有关签证管理办法。

三是重点监控发包方的付款情况和本单位(施工单位)、分包方的工程进度及质量。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发包方除前期义务、协助义务外,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付款,因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发包方付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同时,要关注本方工程进度及质量,防范自身违约。

四是重视调价索赔工作。由于建设工程规模大、工期长、工艺多、现场复杂等特点,因各种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现象很多,再加上发包方原因、其他原因等造成工期延误等,因此调价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甚至是企业创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要制定基层项目调价索赔的有关操作指引,并对现场调价索赔工作给予指导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合同台账。实践中,许多施工企业无论是基层项目部还是总部,对本单位合同签订数量、正在履行的合同数量以及合同履行完毕数量等无法准确掌握,显然不利于对合同进行综合管理,尤其是不利于履约监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台账,可以考虑从总部到基层都统一台账格式,并由各业务部门建立分台账,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汇总各分台账为总台账,并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分析梳理,从而达到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六是及时正确行使合同权利。《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抗辩权,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另外,积极行使合同抗辩权,也是应对发包方、分包方、供货商等索赔、诉讼的重要策略。

六、查合同――监督检查合同管理情况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很重视合同监督检查,但实践中制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的企业并不多,从而加大了合同监督检查的随意性、盲目性。一是要制定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要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检查程序、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评价以及检查后的整改反馈等。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量很大、涉及到的合同类型多,且大多数合同标的额相当大,可以要求各基层单位先对照检查标准开展自查,然后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情况,主要检查合同文本;合同履约情况,察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以及合同变更情况;合同违约情况,查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存在违约,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己方违约时,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查违约原因,督促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合同相对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证据材料。在合同相对方违约或预期违约时,应及时掌握违约的事实证据,必要时依法中止履行合同,避免扩大经济损失,并及时与相对方协商处理。因为处理违约情况涉及大量法律规定,所以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三是应当及时对监督检查进行评价,总结合同管理比较好的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推动合同管理水平提升。

七、解纠纷――处理合同纠纷案件

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比较熟悉,且实践中一般由法律事务部门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因此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比较合适。一是要制定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案件上报程序、案件处理程序、诉讼费用的承担、外聘律师的聘请要求和程序及罚则等;二是要与合同履约监控结合起来,主要体现在要密切关注履约情况比较差的合同,特别是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或预期违约行为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要注意合同履约过程中证据资料的保管,一旦发生争议确保有资料可查阅,有证据可采信;三是诉前应当认真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不但要灵活采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更要防范对方当事人的反诉,因为建设工程施工经常存在双方都违约的情况,特别是施工企业在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时,往往会忽略自身存在工期、质量问题,所以施工企业要谨慎分析,认真防范反诉风险;四是要及时总结案件处理经验,特别是要通过案件剖析存在的管理问题,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有条件的单位不妨把本单位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汇编,通过介绍案件事实、裁判处理,分析案发原因和存在的管理问题,以案说法,不断提高全员法律风险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

八、教业务――开展合同业务培训

作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员进行有关合同法律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技能,从而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一是要制定合同培训的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培训的对象、培训需求调查、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费用、培训后的考试评价等,通过合同培训的制度化,减少培训的盲目性,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培训对象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各项目部的负责人和合同主管领导,负责市场开拓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对上述三类人员应当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针对性培训,如对领导干部主要侧重于合同法律意识培养,而对合同管理员主要侧重于合同法律知识的培训;三是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对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标准文本等进行讲解,让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切实领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各项要求,从而保证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得到正确有效执行;另一方面要对国家的合同法律知识以及建筑施工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让合同相关人员知法、守法,并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路桥工程;管理;成本;合同

2005年底,交通部公布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计划2005-2030年新建高速公路5.1万公里,路网建设飞速发展,但是,目前路桥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整体不高,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力度不够,违背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因此,路桥施工企业应该努力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制定完善的管理系统指导建设施工。本文主要论述了路桥项目施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出现的问题,并分析了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和落实合同管理目标两方面的内容。

一、路桥建设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结合工作人员自身的特点、优势,安排合理的任务和目标,并且不断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人员的激励、协调,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工作激情协同工作,共同努力完成目标。

1.路桥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人事制度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需要加快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力资源配置中,无法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人才管理任用方面,没有完善的激励制度,职工积极性难以调动;人才队伍素质普遍低,人力资源培训投入资本少;人力资源优化和配置不合理等。

1.2由于管理团队更换频繁导致企业行为短期化,应该进一步提高团队本身的素质和管理水准,贯彻实行长期发展战略的目标。

1.3忽视了企业的文化建设,职工的向心力与凝聚力薄弱,没有良好的定位与明确的价值体系,导致形式主义、保守、僵化的企业形象,难以吸引外部的优秀人才,管理效率低。

2.解析路桥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目前,路桥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普遍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与企业发展目标不匹配,缺乏科学可行的企业发展战略;

2.2缺少长期有效的激励方式和量化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2.3大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还是处在传统的阶段,工作仅包括企业员工的档案管理及辞退、聘用等,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

2.4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不规范,工资管理、聘用和培训等方面的的工作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而以上级部门的文件为准则,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5严重缺乏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型经营人员及熟练的技术工人,人员配置结构不合理。

二、路桥工程施工成本管理与控制

节约工程施工成本是施工企业的重要出路,按照工程预算审核严格执行施工成本控制,实现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1.重视工程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创新。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控制路桥施工成本也是一样。技术更新能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因此,施工企业需要处理好工期和成本的关系,确定最佳工期成本点,实现工期成本最低。对于施工条件复杂的工程,要权衡好工期延误的损失和为保证工期增加的费用。工程竣工决算后,及时收回工程款。总体施工方案确定后,应专项讨论和论证技术难度较高、成本影响较大的分项工程技术方案,实现成本的最小化。

2.路桥施工成本控制核算分析体系。为确保施工成本的控制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成本控制核算系统。施工单位经常进行成本核算工作,成本核算例会是填报成本报表前必不可少的,项目各部门成员互相商讨,达成一致。成本核算的目的是提供成本资料的有效分析,成本分析的目的是减少成本开支和工程成本、加强成本管理。成本控制核算分析体系可以及时地发现成本工作中的问题,促使各成员能够客观、及时地分析成本运行状况,提高工作效率。

3.成本控制的总结及评估项目。完成成本审核分析后,及时进行项目成本总体评估,反映工程成本控制的情况,机械、材料、管理费、人工成本是否超标,取长补短,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成本控制的注意事项和重点,不断完善管理理念与成本控制。

三、加强合同管理落实成本目标

市场竞争机制已经进入了路桥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但是市场经济必然是由契约经济、合同经济与法制经济共同构成。企业管理一项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和经济合同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1.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组织框架的形成促进了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将合同的各个环节融入合同管理中,健全合同管理体系的可行性,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

2.总结经验,努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确保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是施工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保证在初始阶段施工管理能预知和控制成本费用并降低风险。因此,能否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或合同正常履约至关重要。合同质量直接影响合同履约成功率,标准合同示范文本,结合了路桥施工行业的实际需求,具有严谨、全面、准确等特点,可以避免合同管理人员语言水平和法律水平参差不齐而产生的逻辑漏洞或理解歧义。结合自身经营的经验,根据合同范本,逐渐形成一套有利于顺利履约,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责任,有利于解决合同争议,可进一步推广应用且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文本。因此,既提高了合同订立质量,又保证了合同订立的灵活性,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争议,避免了不必要的疏漏,保障了合同的顺利履约。

3.控制关键点,严格落实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当前,很多企业合同管理不完善,纰漏层出不穷,不是单纯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而是没有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执行力度较差。针对这种情况,应该明确合同管理与订立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履约执行环节和加强落实监督管理合同,监控合同履约过程,有效地贯彻合同内容。

四、结语

本文结合项目管理中的相关理论,并根据自身多年的路桥工程管理经验,就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成本控制与管理、落实合同管理目标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分析与总结。实际工程中,只有立足于企业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出发点,开拓创新,科学管理,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寻求一套适合路桥施工管理的体系,才能推动企业拓宽市场,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目前的路桥工程施工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完善路桥工程施工管理。

参考文献:

[1]崔邯龙,孟文清,张荣富.建筑工程甲方代表管理职能的科技学院学报,2004,(2):44-46.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1篇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亲民性

回顾以往合同示范文本在社会各行业的推广进程,不难发现,它所走过的是一条“政府推进型”的道路。运用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如果我们把政府看成供应商,提供合同示范文本,而公民消费合同示范文本,这样可能会产生三种情况:一是有供给而无需求,这是合同示范文本的虚假繁荣,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其无法使用:第二类是有需求无供给,这是在该行业中民众需要合同示范文本,而政府部门没有合同示范文本提供,或者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不完善,推广不到位;第三种是有供给有需求,但没有市场,这就是供给与需求之间有梗塞而导致路径不畅,人们无法享受合同示范文本所带来的服务,也就无法消费合同示范文本。笔者认为,造成这三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政府供给和民众需求没有有机对接,而没有有机对接的根本是合同示范文本的亲民性基础不稳。

在合同示范文本的供需双方,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满足民众的服务需求是确保公共服务有效惠及民众的关键,也是政府体现“人本管理”的价值导向。人本管理要求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必须具有亲民性,始终尊重社会民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维护和保证社会民众基本权益的实现。从这一角度出发,保障社会民众的合理诉求,确保合同示范文本的亲民性是政府加强公共管理的需要。而对于公共服务的享有者――社会民众而言,合同示范文本体现亲民性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需要。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法学界对信仰法律的基础给出了阐释,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的亲和力和民主性,民众才会树立对法律的信仰,达到“享受法律,消费法律”的理想境界。同样。合同示范文本要成为社会民众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如果没有亲民性和保障民众权益的实体内容,民众信仰就失去基础,因为民众会感到合同示范文本与现实运用之间有隔阂,继而对合同的务实性和稳定性产生质疑,很大程度上就会不信任合同示范文本,更不会去依赖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保护民众利益就无从谈起。

因此,合同示范文本体现亲民性是政府供给与民众需求双方共同的利益期待,将亲民性贯穿于合同示范文本运作的全过程,是平衡公共服务供需关系的重要砝码。

二、合同示范文本亲民性的主要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为社会经济服务的职能也愈加明显地表现出来,同样具备一定法律属性的合同示范文本,其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在市场经济中对私权利的保护趋势,彰显出对人的尊重。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合同示范文本从诞生之日起已经被赋予了亲民的特性,关键是在其日后的成长过程中如何让其亲民的特性不被抹杀,而使之生根发芽,真正名副其实?

笔者认为,衡量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是否体现亲民性至少有三点标准:一是民众参与和民意表达的广泛程度;二是合同示范文本体现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准确程度、发达程度;三是合同示范文本提供的服务与消费需求的平衡。构建平衡供需关系的关键是协调,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是一个多元利益群体相互博弈和妥协后做出的最终制度安排,在参与这个游戏规则的制定过程中,群众、官员、专家都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拥有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通过合同示范文本制定过程的民主参与和程序公正,增加合同示范文本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民主感,使其植根于社会现象的土壤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赋予合同示范文本可信性和生命力。对担负合同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也有助于通过行政柔性监管降低市场监管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三、合同示范文本亲民性的体现途径

从体现亲民性标准出发,发挥行业组织、民众、政府部门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是确保合同示范文本政府供给和民众需求有机对接、加强和巩固亲民性的有效途径。

一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主导地位,确保合同示范文本有效供给。合同示范文本的有效供给是民众享受、依赖和使用的前提。从现行合同示范文本的运作机制来看,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制定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共同制定的。从新公共管理中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出发,笔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从现行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的具体事务中“超脱”出来,大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使其成为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主导者,成为合同示范文本的直接供给方,既有利于激发行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又有利于进一步降低政府自身的行政能耗。美国公共管理学者莱维特认为,与政府部门相比较,“第三部门”的运作更加透明灵活,他们在分担政府责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社会资源公正、合理和高效率配置方面都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事实正是如此,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因为其对本行业的特点、运行规则、发展现状等行业信息数据能充分掌握,对拟定合同示范文本其条款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确保合同示范文本在公共服务中做到有效供给。因此,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制定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中的主导地位和相关责任,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奖惩约束机制,使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自觉成为主导者,从根本上激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满足行业自律的内在需求,充分发挥其促进行业发展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做好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在本行业中的推广工作。

二是广泛吸纳民众参与和民意表达。凸显公共服务的民众需求。在合同示范文本的利益双方,民众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因此保证民众需求的表达权利,是平衡公共服务供需关系的重要砝码,是加强和巩固合同示范文本亲民性的关键要素。在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和推行过程中,民众的直接参与使其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参与者,既有利于需求与供给的天平趋向平衡,同样也有利于政府行政成本的降低。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民众的参与、信任与合作可以大大降低政府政策行为的执行成本,是政府与民众双方的一种互惠互利。互惠的规范“之所以能够发展,是因为它们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合作”。因此,让民众参与到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中来,充分听取民意表达,是“尊重公民人格,维护公民权利,关怀公民需求,顾及公民感受”的真实体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政府供给与民众需求的最佳统一。这种人性化不仅对法的正义价值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这种“人本”关怀在法律上的确立使得公民不再认为法律仅仅是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施工过程;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控制;研究分析

前言

在当前的社会中,各类建设事业在飞速的发展,施工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在施工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对于工程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它关系着施工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而成本的管理是施工管理最基本的内容,它是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工作。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对于施工工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做好相应的合同和成本管理,是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根据当前的施工过程合同和成本的管理现状,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施工中工程的合同管理

1.施工中的合同

在工程管理中,要规范合同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的文本管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各项新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文本格式已经不满完全满足合同的需求,且如今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加深,对合同文本的要求也与从前有所不同。而目前很多企业都是使用的传统的文本格式,这就无法有效的与国际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在施工企业中,只有不断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的推行能够适应市场发展与需求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的适用于我国的建筑市场。

2.基础的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的质量与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首先要做好基础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管理中,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对建筑合同的管理,保证在建筑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全面的执行相关的制度,并结合财务部门对相关的数据等进行控制,准确的计算出合同的收入,从而反映出企业经营的真实业绩。此外,需要提高企业预测成本和控制成本的能力,做好科学的监督,对目标成本进行规范的管理。总而言之,要做好对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合理的预算和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财务的核算管理

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给予工程化的核算程序,结合会计准则的基础方法,在建筑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体现核算程序的全面强化,基于施工企业的合理应用,不仅仅在当前采取核算对合同收入控制,同时也要做好费用的控制,对会计年度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数据的整理分析中,结合市场经济对合同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应用中,注重结算和收入的综合性核算和分析。

二、施工工程中企业的成本控制建议

1.完善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要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需要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对成本进行规范性的管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前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制定的要求,并在工程的设计中对其进行指导,使工程的一切环节变得规范、有序。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管理的质量,使施工过程井然有序。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要由专门的管理人员来负责各项事务,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层层的把关,真正的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政策。

2.做好成本核算管理

在成本的管理中,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工程的实际成本。在成本的核算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成本的均衡性及那些合理的控制。如果是在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中,可以通过自主完成工作量的形式来进行核算,同时也可以选择不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形式。如果在成本核算中可能会遇到与实际产生差异的,那么成本的预算控制就必须加强,全面的考量实际成本,再开始进行预算,防止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超出预算的成本。

3.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素质

在任何管理工作中,人都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因此在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坚持对施工人员进行综合性管理。在管理中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只有当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有所提升,管理的质量才能得到提升。企业在管理人员的选拔上,一定要选择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来担任,提高选拔的标准,任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在管理人员上岗之前,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在任职期间,要定期的进行抽查,保证管理人员在管理上尽量的不出现问题,使企业的成本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做好用户服务观念的合理应用,在以数据说话观念的结合中,体现出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综合获取。

三、结束语

在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需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其中,企业需要全面的分析工程的状况和合同的条款,有计划的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住工程的成本。只有当合同的管理科学合理,且项目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相关的材料、劳动力的费用,使项目的成本能够最大限度的受到控制,这样不仅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大大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延滨.浅析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现状与完善措施[J].商业时代,2009,31:77.

[2]李向青.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甘肃冶金,2005,03:128-130.

[3]陈惠娟.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J].中国科技信息,2006,03:235+258.

[4]林家农.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改革刍议[J].商场现代化,2007,12:282-283.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企业; 合同; 管理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5. 047

[中图分类号] F715.4; F2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5- 0077- 02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1 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企业的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规处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企业法规处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将合同逐个上报审批。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 合同管理工作

2.1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2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其合同法律意识。

2.3 日常合同的管理

有了制度和人员的准备,接下来重要的就是合同的审理工作。合同的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审查。合同谈判前,首先应对合同相对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签约资格、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信誉等。签约前的资质审查十分重要,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将资质审查作为合同管理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来做。资信审查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对人的各种执照及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查看的内容包括:注册资金额、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企业性质、经营范围以及年检情况。二是授权委托书,如果合同对方不是法人签订,必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是资产负债情况,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可以了解到该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要尽可能选择有经济实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四是特许行业或特种商品的经营许可证、施工资格等级证、通信产品的进网许可证、食品行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另外,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书、相关主要荣誉证书对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有参考作用,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必须提供的。

(2) 合同文本的审查。谈合同时,尽量使用本单位草拟的文本为基础,因为用本单位起草的文本,基本用语条款和格式大多对本单位有利,也较熟悉,谈判起来就方便一些,用基他单位的文本,往往比较生疏,改动量较大,有时有的单位故意将文本写得很长,其中设置文字陷阱,稍不注意就会签订不利合同。

(3) 企业要保证签订的合同统一合法有效,并得到严格履行,可以使用合同专用章这一方式。在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统一加盖合同专用章,只有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企业才予以认可,这样可避免一些部门和人员加盖其他公章,对外签订合同,也可避免一些人员逃避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4) 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结算管理。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其中最多的是工期逾期、质量不符合约定。因为处理违约情况涉及大量法律规定,所以,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主管部门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2.4 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合作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这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挑出来,作为合同的重点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5 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非常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仅包括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提升;水平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个核心内容,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合同管理包括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过程。对工程施工企业来说,只有认真领会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合理进行变更索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

1.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就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利。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还要履行与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分包合同。

2.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执的根据。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争执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二、当前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1.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

对合同内容不重视,只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组织施工,没有利用合同条款来收集索赔或者反索赔资料,甚至认为对方不可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

2.合同文本不规范

合同类别确定错误,文本使用错误。比如承揽合同,做成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完整性、准确性差,比如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模糊不清。

3.对《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仍然存在以下属单位名义签订协议现象。

三、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制定变更、索赔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1.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没有风险的合同是不存在的,所以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要严格分析、审核合同条款严密性,避免因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1.1合同签订风险

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本企业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对变更、索赔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等,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都要力争修改合同条款。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化解本方承担的风险或转移本方承担的部分风险,回避不应由本方承担的风险。

1.2合同履约风险

道桥工程由于投资大、工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地理、经济、社会环境等的改变而引发合同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这些都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如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等,影响到企业效益。为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本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多层次、多角度的集思广益,制定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转移、规避风险。

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

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法律、工程管理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应要求企业下属单位明确一名合同主管负责人及专职合同管理员。对工程规模较大的项目设专职合同管理员,对较小的工程设兼职合同管理员。通过对各层次管理人员合同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重视、熟悉、了解合同条款和执行情况,能够把握索赔时机。促使管理人员认识到,签订合同是成本管理的开始,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成本管理的基础。我们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研读合同条文,熟悉合同内容,按合同的要求控制人工、材料、设备的性能、数量、价格,做到使用合理,杜绝浪费,有效降低成本。

3.规范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的实效性

本企业应尽量采用业主或当地政府统一示范文本下的维护文本,并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对现有的合同文本进行维护,及时更新。严格合同审查程序、标准,提高合同实施的有效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合同专业技术、经济商务部分内容的审查,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保证合同对双方的约束作用,为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合法利益打下基础。

4.实施动态管理,降低法律风险

4.1加强签约主体资格法律审查工作,避免因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而引起的纠纷。

4.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对施工现场实施状况的了解,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确定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法律后果,堵塞项目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我们要对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关注合同的履行是否顺利,对方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以便准确判断对方的履行能力,以避免或减少对方不能履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做出合理判断,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信息。

5.加强合同变更、索赔工作

工程变更和索赔是项目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贯穿于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和时效要求,需要详细完整的证明资料,而且它与项目管理的其它方面有着密切联系,涉及到技术、质量、安全等各方面。为此必须提高变更和索赔的预见性、计划性,加强变更和索赔的系统性、规范性、及时性,提高项目人员的变更和索赔意识,明确项目人员变更和索赔职责,把工作落实到施工的全过程。

5.1要注重变更和索赔基础工作,做好原始记录、保管好原始签证资料。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都应分类登记,原始资料应做到及时、系统、连续记载,做到不遗漏,实行统一编号、统一装订、统一归档的档案化管理,做到查询、使用方便快捷。

5.2变更和索赔的依据应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合同和业主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准,以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现场代表、设计人、监理人的通知为依据,做到变更和索赔理由符合客观实际、充分可靠。

合同文本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是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在指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上明确上方的利益关系和义务责任的一种协议。相对应的合同管理就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部门,以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采取的相对应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用于对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组织指导,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为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制裁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实际的生产实践中发现,有一部分企业对于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建设单位存在合同管理十分混乱的情况,简单地将合同管理理解为是一个文档性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并没有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合同结算疏于控制,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也不是十分健全。没有严格地遵循合同管理程序,忽视对于合同管理的审查工作,相应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

(二)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就现今施工合同的文本来看,合同文本本身还不够成熟,很多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文本都有许多缺陷。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对于合同责任的划分不够清晰,对于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没有具体全面的规定,描述不清楚。还有一部分合同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公正,比如在一些合同文本中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缺乏对于业主的限制,没有对业主违约的情况做出说明,缺少具体的处理办法。除此之外,一部分施工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工程保险责任,没有具体的索赔计算原则。由于我国计划经济的影响较大,特别是一些中小施工企业,对于索赔工作的重视程度一直不够。所以,在进行施工合同的签订时,一定要增加相适应的索赔条款,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

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合同管理作为一项专门的业务出现,由工程师等专业人士负责。合同管理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士从事,要求合同管理的从事人员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通晓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目前,我国的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十分匮乏,即使有相关的从业者,也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合同管理方面的培训,甚至有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直接由相关的工作人员。所以,当出现合同纠纷时,法律支援很难到位。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建筑行业面临着国际竞争的压力,合同管理的从业人员不仅要对国内的行业规定了如指掌,还要掌握一定的的国际通行的法律法规。

二、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要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处的监督职能,各个职能部门要定期将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每周将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方便合同管理处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地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二是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一制度的推行要求合同管理人对其他个项目的管理人员阐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使得每一个工作小组明确自身的责任,确定自己的工作范围。对于合同中规定的相关的责任事件分配到各个工作小组,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工作,共同进行合同管理。

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当工程项目出现重大的变更时,合同也要做相应的更改,比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等出现变更时,必须对工程成本进行全新的核算,重新估计工程的进度,通过合同双方的谈判对合同进行补充。

(二)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目前,一部分合同对于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公正,主要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比如在一些合同文本中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缺乏对于业主的限制,没有对业主违约的情况做出说明,缺少具体的处理办法。不仅如此,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再加之管理的不规范,工程建筑队伍于和建设规模之间的协调性越来越差,在建筑工程承包活动中,业主越来越明显地占据着主导地位,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往往会提出一些极为苛刻的要求,行业中不平等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为了加强建筑市场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国家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风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行业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大了监管的力度。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对合同管理的从业人员进行筛选,对于已经入职的从业人员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办法,坚持使用最为优秀的人才。重视在职培训的开展,根据企业的实际和当前的市场状况,组织在岗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在岗平培训,不断地对专业知识进行扩展,对当前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在企业中推行深造制度,定期的筛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到相关的高校进行深造。

总结:合同管理是对合同关系进行监督和组织指导,协调合同双方的关系,为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纠纷,制裁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本文通过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探讨,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进行改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