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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意识范文

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合同管理;风险意识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随着我国加入WTO,按WTO的游戏规则和国际标准办事已经成为了企业的生存环境。国内市场融入全球经济,国内企业更广泛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企业依法经营决策问题必将更加突出地显现出来。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堵塞合同管理漏洞,依法治企的关键就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企业。

一、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依法行事的基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规则”、运行的“轨道”。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合同的签约率不高、合同文本不规范、履约率较低等等。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假如一个企业一年有一亿元的销售额,即便这个企业只有10%的合同出了问题,也涉及1000万元的经济效益。可见,加强合同管理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

企业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因而,签订合同势在必然。那么,合同是什么?它能起什么作用呢?它的存在能为企业建立多少安全系数?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二、以中小企业管理体制为例,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意识急待加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企业要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些都离不开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中小企业基本上能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合同比较重视,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将它们进行归纳可以发现以下一些共同之处: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一些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企业的公章、介绍信和空白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书被人盗用、借用,另外对联系业务的经营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原因之一。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一般员工未经授权也对外签订合同,由于司法实务中对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民事责任归属确认都有较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那些未经授权的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的,因此明确企业合同签订中的授权制度是依法规范合同管理的一个起始点,并且明确普通授权、特别授权、转授权、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等,对企业实施财务、物资采购等集中有效管理也提供了明确的前提法律依据。另外,在介绍信和空白合同管理中也应注意相互一致,以免引起因两份法律文书在文义上的不一致所致纠纷。

2、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据调研,百分之七十的企业签订合同金额不足经济往来总额的百分之四十。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虽然现行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合同没有了以往经济合同法中对书面合同的严格要求,但作为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有这样一份含义明确的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因此,在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无论对方的诚信如何,使自己风险降低到最低线,这也是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4、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履行监控,是为保护合同的正当履行,而建立的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中小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在企业经营中,除了正常的合同规范管理外,还应注意一种极端的情况,那就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表现:(1)以预付款或定金、押金的方式骗取货款;(2)编造合理的理由,侵吞押金或相应资金;(3)伪造证件或资信情况,假冒特定身份,骗取合同资金等;(4)通过中介组织设立广告骗局;(5)假为购货,实为出货骗款;(6)虚构标的,骗取已方信任,获取资金。

三、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加强风险意识

从中小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各种合同欺诈行为,只要提高法律鉴别能力,认真对待签订合同,相信并不是能够轻易受骗上当。推而广之,企业合同管理必须加强风险意识,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企业的经营人员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要把好合同签订关。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重要的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要强化履约意识。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四、结语

企业应当把依法治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企业形象,才能使企业获得持续稳健的发展。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2篇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施工企业面临建筑业市场化、工程管理国际化的形势,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对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3篇

本文通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的阐述,强调企业管理必须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由于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企业管理必须大力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增强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多种途径,加强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企业要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这些都离不开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目前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1.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一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合同经办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合同法律意识差。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表现就是企业的公章、介绍信等重要的法律文书随意被借用,另外对联系业务的经营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一般员工未经授权也对外签订合同,由于司法实务中对证据认定规则以及民事责任归属确认都有较明确规定,而这些规定,对那些未经授权的人员所订立的合同所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的,因此明确企业合同签订中的授权制度是依法规范合同管理的一个起始点,并且明确普通授权、特别授权、转授权、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等,对承接工程、物资采购等集中有效管理也提供了明确的前提法律依据。

2.不签书面合同

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对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合同纠纷。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过错,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虽然现行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合同没有了以往经济合同法中对书面合同的严格要求,但作为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有这样一份含义明确的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

3.合同文本不规范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往往过于简单、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未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甚至连十分重要的条款,诸如交货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条款都没有,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和均匀,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而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既判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因此,在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条款作出明确的约定,无论对方的诚信如何,使自己风险降低到最低线,这也是经济活动中必要的一种风险防范意识。

4.基础性合同管理不到位

(1)合同管理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各部门分头签订合同,各自保管,互不通气,合同管理员不能全过程参与合同的签订、履行,无法审查合同的内容,合同管理工作流于形式,起不到预防损失的作用。

(2)缺乏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但合同审批登记、合同存档台帐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有的甚至合同存件散失。

(3)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不落实。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合同报审报批制度,但只停留在纸面上,该报审而未报审,报审报批制度难以落实。为保证公司或企业的合同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作为领导者和决策者,一定要意识到合同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一定要将这种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且加以贯彻,而不仅仅只是当成一种摆设。而是要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和制度,建立健全合同台账、档案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规范企业的签约和履行行为,堵塞漏洞。

5.不全面履行合同

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在昌日常的经营管理中,除了正常的合同规范管理外,还应注意一种极端的情况,那就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的表现:

(1)以预付款或定金、押金的方式骗取货款;

(2)编造合理的理由,侵吞押金或相应资金;

(3)伪造证件或资信情况,假冒特定身份,骗取合同资金等;

(4)通过中介组织设立广告骗局;

(5)假为购货,实为出货骗款;

(6)虚构标的,骗取已方信任,获取资金。

6.违规签订担保合同

一些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做仔细考察,便盲目为其提供担保,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有的单位因收受被担保单位的好处费,或以担保作为签订另一合同的条件而不惜为某些“皮包公司”担保。被担保人在贷款到期后,常因资不抵债而无法抵偿,一走了之,下落不明,担保人便要承担连带责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普及合同法律知识,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合同是企业对外进行经济活动的桥梁和纽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企业法律和经营管理等业务部门的人员要懂得《合同法》和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杜绝显失公平合同的签订,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管理者要了解和学习《合同法》,懂得如何管理合同,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管理的思想,树立合同观念和严格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认真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

2.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日程,推进合同管理工作日常化和规范化。要把合同管理纳人领导班子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是对涉及数额较大或者关系企业重大经济利益的合同,要专门立会审议,由分管领导把关,层层负责,保证合同签订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3.建立完善合同管理机构,配好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合同管理,要建章立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其职责是对签订合同进行审批,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进行保管、统计、检查,督促合同的履行。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还要熟悉业务,熟悉企业管理,熟悉生产经营情况,熟悉法律,特别是要熟悉《合同法》。

4.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应对合同纠纷的发生。在订立合同后,企业还要密切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搜索相关资料,在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自身损失的发生,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抗辩权,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保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5.强化示范文本管理。合同示范文本是有关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会同相关业务部门,针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按照法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各行各业合同文书的特点制订而成,主要条款齐全,没有显失公平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提供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条件。在企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日益重要,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和履行行为,提高合同履约率,强化合同等具有重要作用。

6.建立合同审批制度,严把合同签订关。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工程承包、产权交易等重要的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石油企业;重要性;问题;对策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合同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提高双方企业的管理水平。合同管理对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将合同履行与合同各方的经济利益以及法律责任有效联系起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促使合同各方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合同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第二,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提高企业的积极效益。合同管理可以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帮助企业有效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企业在同行中的竞争力,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有效实现。第三,合同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合同管理对市场主体、市场价格以及市场交易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进行了明确,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经济的完善,符合市场国际化的需求与我国经济建设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二、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意识较低,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第一,企业相关人员的合同意识较差,无法充分认识合同的重要性,无法准确把握合同管理的内涵以及合同与合同之间的关系。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终止等整个过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之间为相互依存关系,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当前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往往高度重视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而忽视了中期与后期管理工作,导致问题频发。第二,据了解,我国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对合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许多企业未能够正确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不能够依据《合同法》、《经济合同法》以及《技术合同法》等合同法律来订立和履行合同,擅自更改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与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导致无效合同的出现。

2.合同签订不规范,责任规定不清晰

第一,据了解,当前许多企业还未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部分业主急于开工,对合同签订不重视,不签书面合同,与承包商草签协议之后就开始工程建设,或合同签订文本不规范,出现合同主体不合格,约定不明确等问题,或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合同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合同管理效率低下。第二,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合同条款不完善,相关责任规定不清晰的问题。合同条款应对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以便对双方进行相应的约束。但是,在当前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工作得不到重视,存在漏掉了违约处罚或处罚不明确、相关责任条款过于笼统、文字使用不严谨容易产生歧义等问题,导致违规事件发生时双方发生争议,难以确定责任主体,合同难以有效履行。

3.合同得不到有效履行,合同管理人员不足

第一,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当前的合同管理中,许多企业往往过分重视合同签订工作而忽视了合同履行,应行使的权利没有形式,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给予法律追究的事件没有进行处理,有力证据得不到重视,合同得不到有效履行。第二,合同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且较为复杂,对管理人员要求较高,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熟练掌握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拟稿、修改、解释等合同业务。据了解,当前我国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严重不足,许多管理者的技术性较强但其合同意识与合同法律意识较低,综合素质较差,无法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第一,企业领导者应当注意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对企业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相关培训与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年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合同意识与合同法律意识。第二,拥有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因此,企业应当注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练掌握合同法律知识以及签约技巧,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合同法律意识,培养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有效解决当前合同管理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2.健全合同管理模式,加强监督管理

第一,企业应当注意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以我国当前颁布和执行的《合同法》为依据,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的归口管理以及合同考核检查等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都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促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第二,企业并购合同、重大技术引进、独家代理协议以及涉及担保的合同是企业重大合同,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经济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应当注意将其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征求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的意见,严格审查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第三,企业应当注意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有效预防违约现象的发生。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律顾问应当注意提高自身的监督意识,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认真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合同履行的原因,防止违约出现。

3.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加强索赔管理

第一,企业应当注意做好合同分析作用,以合同内容为依据,以全面性和客观性为原则,实事求是地分析合同的风险、合同双方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权益的划分,透彻准确地分析合同,并将分析结果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确保合同双方的一致性。第二,正确把握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明确工程变更处理、工程延期处理、费用索赔变更以及承包人违约处理等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检查和了解合同各方的执行情况,了解各种款项的支付情况,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第三,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与企业的正常权益,相关单位应当注意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内容,对分工不明、字句含混的内容进行及时修改,尽可能地避免索赔的发生。一旦索赔事件发生,应实事求是,处理好索赔争议。

四、结语

我国当前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企业领导者者思想意识较低,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责任规定不清晰以及合同得不到有效履行、合同管理人员不足等问题。因此,企业应当注意提高思想认识,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健全合同管理模式,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加强索赔管理,促进我国合同管理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白学成.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管理分析[J].科技展望,2015年01期.

[2]柴亚寒,任鸿斌.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15年18期.

[3]刘永杰.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年19期.

[4]李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施工企业管理,2005年06期.

[5]史维宇.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分析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3年30期.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完成约定的工程施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承包方应完成发包方交给的施工任务,发包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订立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调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间较长、合同金额大、内容条款多、涉及面广,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非常复杂的。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效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确保按期完成工程目标十分重要。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或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订立的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备;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忽视了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力度不够。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缺乏依法履行的意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

2.2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发包人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订立阴阳合同,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承包人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发包人履行合同随意性很强,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2.3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乏对合同的有效监管和控制。一般来说,施工企业对投标、签约工作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缺乏有效管理。

2.4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

合同管理是一项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瓶颈。在很多建设项目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不精通,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

2.5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资料的法律效力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管理。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3.1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公路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内部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保证项目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承包方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一套完善、可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制度。承包方就合同签订、履行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要建立和健全具有的可操作性的制度。这些环节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出具、合同的草拟、谈判、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第二,为了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承包方应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各种合同资料和工程变更、会议纪要等工程资料,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从而有利于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等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程序化、规范化。

3.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熟练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并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的知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内培外聘提高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工程施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合同交底,分析可能产生的各种违约行为,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4加强风险管理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

3.5加强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6篇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遵守市场行为规范,遵守合同法,在参与竞争的前提下,企业有必要规范合同管理。因此,实施新合同法,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和积极消化市场风险,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業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

很多企业法人代表或管理者对中国合同法没有进行仔细的研究。合同管理没有纳入日常管理中,也没有将合同管理与业务发展战略相联系。虽然企业在企业人员的法律教育中,企业经常被要求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但许多企业高管认为这与此无关,认为相关事宜可以交由专业律师来处理,正是因为他们不懂合同法,缺乏法律意识,导致了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经济纠纷,使公司陷入困境。

(二)合同法律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

企业管理者由于法律意识薄弱,不懂法律事务,将合同管理作为一般工作来对待,既没有参与签约合同,也没有请专业人士审查,论证,研究工作不够重视。有些管理者事前没有签合同,事后草率签约后,导致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难以平衡,无法追究责任,在很大的程度上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一些管理者对合同的认识淡薄,签名行为不规范,协议内容不明确。由于管理者的意识淡薄,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没有对对方信用进行彻底的调查,造成合同主体资格模糊,合同履行缺乏。

(三)合同制定与执行的监控体系不完善

有的企业要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规范和合同管理制度,如:国有企业要求纪律检查人员参与合同谈判的全过程。这只能保证合同的签订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并不能排除内幕交易。

二、贯彻新合同法、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途径

(一)强化合同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严格的合同管理,强化合同意识,加强法制观念是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强化合同意识,其具体表现是将法律意识摆在首位。签合同是合法的行为。承包商必须对他的行为负责,不履行合同是违法的,履行合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甚至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合同协议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调整,所以,项目中的任何问题和争议都应按照合同规定,只有在合同法律制度无效或超出合同范围的情况下才无效。

(二)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制定企业有效的程序和措施,按照宪法和制度的规定,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地履行合同管理,必须有制度约束,企业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关于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发,开发了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将合同管理纳入法律制度的范围。企业合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合同管理系统,合同分类特别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公证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计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的统计报告制度。

(三)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违约纠纷问题

企业进行合作签订的合同,本质上成为企业间法律约束关系的法律手段,但事实上,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或双方的个人原因,在合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因违约而引起的争议,第一,对争议的性质和严重性的内容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采取正确的方法,如果发现严重的条例,企业应奋起反击,申请仲裁和起诉,寻求法律保护,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争端也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以免影响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为了确定合同的履行情况,企业还可以迅速使用撤销权,更改权利,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法是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的合同管理不仅能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通过充分实现合同目标,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7篇

一、引言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合同不仅记录了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还是企业权益的有利保障,引导着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不重视导致企业合同管理的诸多问题,影响了企业合同在企业发展中的利用效率,阻碍了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企业对于企业合同的管理意识有所加强,但一些企业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视仍然不够,致使企业合同的利用效益得不到保障。第一,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淡薄,这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只是将合同当成普通文件一样收集、整理,然后存放,丝毫不考虑合同的签订过程、意义及合同的义务权益等,合同签完了就如同几张“废纸”无人问津,企业在参与经济活动中也很少依照合同履行义务、保障权益。其二,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有的是从一般的文秘转岗过来的,有些也只是懂一些法律的皮毛,合同管理缺少专业的法律环境“护航”。第二,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企业合同管理者和企业某些人员将合同管理看成一种形式,只重视合同的签订,对于合同签订的前后重视不足,例如合同签订前的洽谈、草拟合同等不够重视,这就导致了即使签了合同,还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合同的约束作用完全失效。另一方面,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如同虚设,一些企业仍旧沿用“一个声音”的作风,合同不如管理者的一句话,合同的信用度、有效性大大降低。此外,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的认识不清,不能深层的理解合同管理是关乎企业利益和发展的大事,而只是将这一重任草率的落实到某一个具体的管理者身上,合同的重要性和开发、利用得不到保障。第三,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合同签订前后对于合同的内容研究不够,合同签订较为随意,依照合同办事的意识淡薄,甚至将合同鉴定签订当成儿戏,想签就签、想解约就解约,增加了合同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例如,某企业做一个广告牌,当合同签订时,广告牌已经做好,广告牌费用的支付也未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人员甚至在竣工后还可以在一起讨价还价,这就使合同的签订完全失去了意义,同时也增加了工程风险和支付风险。第四,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科学,管理环节缺少具体的执行和实施。例如,企业为了方便管理合同,制定了统一管理合同的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合同不能及时的归档、甚至用的时候找不到合同,致使企业合同管理状况混乱、效率较低。

三、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要求

合同是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保障,在发生纠纷时合同是解决企业间纠纷的重要依据,维护了企业的利益,指导企业依法办事、依法享受权益。同时,合同管理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树立,降低了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风险,是维护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第一,要注重合同的完整性,全面的理解合同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意义。例如,在合同归档时整理合同的补充协议、会议记录、洽谈经过等,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全面性。第二,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对合同文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备份,注重合同内容的保密和安全。第三,对企业合同实施动态管理,不是合同归档了就可以“长眠”了,要注重合同的补充和开发、利用。

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策略

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要有针对性、要能发挥实际作用。第一,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意,一方面,注重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合同法律知识普及,经过培训等途径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从法律的角度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其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对合同管理的支持。另一方面,可聘请有经验的法律顾问或委托相关的法律服务部门参与企业合同管理,为企业合同管理提供法律支持。此外,要依法履行合同赋予的义务,并能够利用合同保护本企业的利益。第二,企业要从思想、行为上重视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一方面,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使其从思想、行为上重视企业合同的管理,能够认清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企业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办事,为企业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另一方面,要注重企业合同管理的创新,使企业在合同管理当中获得“实惠”,能够体现出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使企业员工能够深刻的认识到合同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第三,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通过法律教育、合同管理培训等途径培养企业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使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合同签订当中,对合同签订前后及签订时的状态进行研究、记录,丰富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全面性,为企业以后对合同的利用和借鉴提供方便。第四,建设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方面,建立合同管理模式,使企业合同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益。例如,分级、划块管理,使合同管理的责任清晰明了,提高合同保管的安全性和开发、利用效益。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规定,并能组织有效的合同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的效益。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8篇

1.合同观念不强,漏洞较多

今天的国有企业或多或少的还存在计划经济的烙印,相比较而言国有企业的合同意识较于私营企业是相对较弱的,对于合同的管理不完善,制定的合同漏洞也比较多,很容易引起一些纠纷和损失。据调查显示中国的企业平均寿命只有7.4年,而引起倒闭的原因基本上都是由于对合同管理的不完善造成的。所以逐渐完善国有企业的合同观念,仔细检查并弥补合同中的漏洞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前提。

2.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合同的正规管理和认识

合同的管理涉及合同的洽谈、拟定、签订履行、终止等方面,它贯穿于整个过程的始终。但是近年来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基本上就是固定在合同的签订这一阶段,认为签订了合同就是万事大吉了,对后面的合同管理的后续事情很是忽视,所以才导致了一系列关于合同履行纠纷事情的发生。就像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投机石油衍生品进行合同交易受到内幕相关交易民事赔偿及股东的追诉案件一样,就是因为其对合同没有做到正确的管理,才导致了这样的事情发生,虽然国有企业实力雄厚,经济后盾大,但是还是不能忽视对合同的管理,终归结底,合同是企业发展中的拐杖和支撑,任何性质的企业都是离不开他的。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要树立起合同管理意识,不仅要做好对合同前期的管理,更要做好中期和后期的管理。

3.缺乏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虽然其自身就是一套规章制度,但是这项制度的事实也需要另外的一套具体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合同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保证国有企业内部工作及其人员的规范化,保障合理化。例如2012年山东济南一家建材企业就是因为其合同没有做到正规的管理,导致在后期出现了违约,最后导致了与合作方出现了合同纠纷,赔偿对方100万元,这些对于大型的国有企业来说也许并不算什么大的数字,但是却是小企业的灭顶之灾。这个例子表明了在制定完善的合同之后还需要对合同进行合理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制度来对合同的管理进行具体的正确的要求。

4.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

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较稳定,没有市场经济竞争的恶劣,所以很多的从业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即使签订了合同,在工作的时候也基本上不会去想什么合同的事情,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合同也是签的很随意,所以缺乏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意识。在国有企业中合同一方面是为了维持市场正常秩序,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其合法的权益,任何合同的签订都不能来开法律的支持,所以目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对合同的管理是很不利的。企业从业人员要逐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二、针对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现状采取的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当今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人员的素质偏低是很严重的现象,应加强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其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坚持持证上岗和严格的考核制度。企业要不定期的让员工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等国家规定的法律制度,增强企业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合同管理的正规化、法制化。

2.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机构

国有企业中合同管理的不完善和其本身管理机构的缺失有很大的关联,在国有企业中对合同的管理机构建设甚是忽视,有些电力企业甚至没有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这些都会导致合同管理的缺失。另外还要制定严格的制度,要求员工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来执行,使一切工作都变的有序化、合法化、规范化,避免由于违约引起企业损失这类事情的发生。

3.做好对企业签订重要合同的审查

国有企业对于签订的资金数额比较大,涉及方面较广的合同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专门的管理机构要将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的管理分析,从中挑选一些比较重要的合同进行单独的探析,小组对合同进行细致的详查,作为专门的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等管理的方方面面,均让特约的法律顾问部门参与其中,合理的维护本企业的利益,避免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9篇

[关键词]高校;综合档案管理;问题;改进

1.引言

现在是一个信息时代,人们对信息有了更大的依赖性以及更高的需求,在这种背景之下,档案事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然而,时代的变迁以及知识经济的发展,一定会给人们的思维方式生产、工作以及生活方式造成很大的冲击。所以,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也同样会产生很多的客观现实问题,我们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才能为现代的高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产生推动作用。

2.我国高校综合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领导重视不足,工作人员管理意识不强

不少的高职院校领导没有足够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他们还没有形成一个档案管理的正确的意识,即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对于学校的教研以及教学工作产生的促进作用。这样,高校管理者对于学校的档案建设工作就不会倾注很多的注意和经精力,甚至是几乎不过问,导致了档案管理工作的统计数据失准、效率低、从业人员态度散漫,归档立卷工作一拖再拖从而形成材料积压的局面。

2.2高校综合档案管理者缺乏先进的思想意识

很多从事高效综合档案管理的人员因为终日拘囿在整理以及搜集档案的工作中,缺乏将工作与现代知识经济发展的需求相结合,因此缺乏一种现代管理观念,也就不能够应用现代管理理念指导档案管理工作,也没有认识到自己从事的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如此一来,就造成了在真正的工作中缺乏改革以及管理创新意识,也没有办法对高校综合档案管理的不同资源进行更好的利用与开发,导致很多的管理资源消耗于无形之中。

2.3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者整体素质不高

现代档案管理工作日趋智能化和现代化,因此它对档案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有着较高的要求,如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信息搜集、计算机、文件整理以及管理等不同的工作能力。然而,我国不少的档案管理者本身并不是学习档案管理专业出身,他们没有或者非常缺乏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这对于当代的高校综合档案管理的高标准开发利用造成了很大的阻碍,所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档案管理而言意义重大。

2.4高校综合档案缺乏足够的开放力度以及宣传力度

高校综合档案缺乏足够的开放力度以及宣传力度,这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造成了不小的影响。究其原因,是因为很多的高校综合档案管理部门没有强烈的市场意识,思想上封闭保守,很多的档案管理人员还存在着“保密保险”的落后的管理理念。在有的学校,不少的大学生甚至对于学校的档案室的成分与内容,不知道查档的方法和途径,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利。

3.高校综合档案管理的改进方式

3.1树立现代管理意识以及档案知识意识

因为我国的很多高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很长的时间里都处于一种半封闭的状态,对我国的高校综合档案管理的发展很不利。很多内部因素或者外部因素都会对我国的档案管理造成一种阻碍,相当一部分的档案从业工作者严重缺乏知识经济以及信息文明等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进行改变,建立起现代管理意识以及档案意识,这样才能满足现代档案管理的要求。第一、档案管理者必须要增强对高校综合档案进行管理的意识,才能适应现代这一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第二、形成一个开拓进取的档案管理发展观,对我国现今的高校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进行改革,更大程度地利用高校综合档案信息资源,对从事档案管理工作者的潜能进行最大程度的挖掘,促进我国的高效综合档案部门获得更大的发展;第三、树立以及提升开放意识,通过不同的服务方式,形成一个更合理、理想的利用环境,借助于竞争机制,建立起一种资源共享以及实效意识,提升竞争意识,坚定服务意识,加深科研意识。

3.2用现代化方式管理高校综合档案

第一、通过现代计算机技术对高校的综合档案进行统计、搜集、保存以及整理,实现档案以及文件立卷的高效、高质量管理,同时通过现代互联网络,构造出一个高校综合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的共享;第二、借助于现代化的更科学的管理模式以及现代化技术,加快网络化以及数字化的发展步伐,对现有的档案体统进行更新,建库联网,同时创造条件服务于高校信息网的建设工作,早日完成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第三、提升各大高校的综合档案标准化建设,现在很多的高校有着标准各不相同的综合档案部门计算机数据库的设备。因此,我们应当考虑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出发,逐步形成一个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使得宝贵的知识资源实现共享。

3.3提升高校综合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一个高校怎样才能实现综合档案高效管理,关键就是提升高校综合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从事高校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只有拥有现代知识技术,有着工作所需的完整的知识结构,树立、培养档案创新观念,才能够促进不同的服务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结合我国高校的实际,笔者认为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是促进高校综合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可行性措施,在继续教育、实践教育以及系统教育中一步步增强管理水平。

4.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仍处于一个比较落后的状态,这已经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对高校综合档案管理进行改革,研究在知识经济时代更科学的、更高效、更高质的档案管理方式,方可以将高校综合档案信息转化为生产力。

参考文献:

[1]《谈如何做好高等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刘楠,《经营管理者》2010年13期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引言

新时期中国快速发展的建设现状使得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重视合同管理会使企业相对安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越来越重视。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法律基础不够,同时合同的社会法律环境不好,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常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承受巨大的风险。所以施工单位只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完善管理手段,才能保护好企业的正当利益。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

1.1 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早在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就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目的在于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但由于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条款往往内容冗杂,很多当事人没有对合同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就草率签订;也有部分当事人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采用“口头合同”,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不具备法律效力。

1.2 过分迁就业主,合同背离标书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重要的一项参考便是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在合同签订的实际过程中,甲乙双方因为利益关系会刻意避开招投标书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同时,施工承包商不得不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部分内容不平衡条款,有时霸王条款把通过招投标产生的部分甚至全部合同条款。如:没有明确规定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缺少对索赔处理、合同纠纷等协调问题的规定。

1.3 合同管理脱节,缺乏专职人才

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一般重招标,轻管理。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均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甚至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无法对工程进行行之有效的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即使建筑企业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其合同管理人员大多也非专业人才,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1.4 忽视合同变更,放弃正当权利

1.4.1 合同没有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的主要情形有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种。其目的无非是期望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确保合同能够履行或者更好履行。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视及时变更,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4.2 书函没有及时发出

履约过程中,必要的书函要及时地发出,这是十分重要的。合同动态管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来函和去函。这是建筑施工企业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

1.4.3 签证确认没有及时办理

当发生纠纷时,没有办理确认的签证不能作为法律要求的合法有效证据,这常常导致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涉及纠纷时因不能提供有效举证而败诉。故应签证确认的应及时办理签证确认。

1.4.4 诉讼没有及时提起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因此,当建筑施工企业发现与业主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纠纷时,应当提讼的应该及时诉讼。任何不可修复的纠纷在法律时间上的拖延对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1.4.5 正当权利没有行使

如果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就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这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因为怕单方面停工而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利害关系的不对等,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等常见问题。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观念

合同管理的第一步是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企业领导应学习《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同时注意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意识的提高,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期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2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起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合同管理全过程起到风险控制作用。同时,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员,他们应该掌握合同管理中拟订、修改、谈判及解释等涉及的基本知识,精通工程技术和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更应该具有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

2.3 提高签约质量,依法签订合同

从源头抓起,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对所要投标的项目,做好充分准备,深入了解建设工程的立项情况、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等,防止商业诈骗;同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进行认真分折研究,防范合同陷井或缺陷。施工企业应对业主强加的不平等合同条款据理力争,抵制无效合同。

2.4 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关键是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准备实施的合同制定阶段性的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建立一支专业性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堵塞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水平而产生的漏洞,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做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

2.5 提高人员素质,适时组织培训

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等要求,据此选择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同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给予惩罚。

3、结语

合同因为商品经济而产生,是用法律形式表示商品交换。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又要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有采购合同等等,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承揽工程的重要环节,建筑施工企业应予以足够的重视。针对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上的不足,应努力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的合同管理,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实现动态管理,质量管理,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参与竞争,规避风险的能力,利用合同管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可靠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善中.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67(10):112-113.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1篇

论文摘要: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提出为我们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提供了借鉴,通过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概念与本质的阐释.提出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并对其内部需求和外部构成做了合理分析。

文献整理发现.自从20世纪80年代教师实践性知识研究被纳入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环节之后.国内外关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研究凸显增长趋势关注的焦点在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开发与利用如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教师实践性知识作为教师“知识冰山”中的绝大部分.它的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站在学校管理者角度.合理利用与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对实现教师之间的知识共享、促进学校管理效能提升都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教师共同体之间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来实现这一管理。

一、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涵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是由J·莱夫(JeanLave)和E·温格(EtienneWenger)站在人类学角度.基于个体学习的研究提出来的。但是他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在《情景学习: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著述中,他们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只是用零散的词汇予以表述。诸如:情景学习、社会实践、实践共同体、既定的文化、话语与实践等。由于目前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这一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我们尝试着结合莱夫和温格提出的这些关键概念及我们的研究视角来界定。我们认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共同体②中以学习的态度参与其中.在既定情境的交流中去获取或习得话语权.最终实现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共享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包含以下本质诉求。

1.以参与为前提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所说的参与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边缘性参与”,主要指新成员的学习、模仿和练习,参与者的角色仅作为学习者;第二,长期充分参与,是指作为正式成员的合法地位.他们是被学习的对象.参与者是专家的角色。这二者不是矛盾关系,而是阶段性的渐进关系.由边缘性参与到充分参与体现着成员自身合法地位的稳固与提升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重要论点就在于教师合法(这里的合法指的是教师具有参与资格)的长期参与。意指“新成员受到共同体内从业者的接纳。与后者(充分参与者)发生相互作用”。从新手教师的边缘性参与到长期参与本身就意味着新手教师身份被共同体所认同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成员的参与资格.也就是莱夫所说的身份.他认为具有参与资格的成员必须应该具有不同的知识、能力、文化背景和价值信仰等。“我们把身份理解为人与其在实践共同体中的位置和参与之间的一种长期的、现存的关系。”参与的最终目的是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到合法的长期充分参与

2.以实践为基础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是我们一直倡导的学习与教学方式。这种理念深刻地体现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从根本上说,教学是一个复杂、变化的动态过程。体现为一种实践性的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既是‘人为’的,又是‘为人’的.包含了多种不确定性的因素。”教育教学就是在各种不确定性情况下展开的.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作用下.教师要使自己的教学技能得到提升,必须要在实践中去把握上述所说的参与也即在这种不确定的社会实践中的参与。从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教师实践性知识的首要状态就是它的个体性.由此决定了个体教育实践成为获取实践性知识最重要的路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主张教师在实践中学习既定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以客观文本形式呈现.而是以一定的教学技能、教学风格、教育机智等形式展现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感受与体验方能习得与运用这些实践性知识

3.以情境为条件

教师实践性知识具有情境性特征.“它依赖情境而存在——透过丰富、复杂、动态的关系反映出来,植根于生动、具体、完整的教育场景中。”嘲教育教学的最令人捉摸不定之处即在于它的情境性特征新手教师与专家教师在理论知识的储备上相差不大.之所以能区分专家教师与新手教师亦在于对不同教育情境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建构学习理论也认为,知识的教学就是在不同的情境中创设不同的学习条件.让知识在情境中生成并为人获取教师实践性知识的获取也必须在既定的情境中进行.因为它是默会的,不易说出来、写出来。“人类学情境理论则提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概念.让隐含在人的行动模式和处理事件的情感中的默会知识在人与情境的互动中发挥作用.并使得默会知识的复杂性与有用性随着实践者经验的日益丰富而增加”

4.以学习为动机

毫无疑问.我们总是通过不同方式的学习获得新知识.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学习也不例外.只不过“学习”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对学习的理解是这样的:学习不是复制他人的作品而进行的,也不是通过获得教学中所传递的知识而进行的.学习是在周边共同体的学习型课程中通过向心参与而发生的[71因为知识总是处于一定的实践情境与共同体之中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本来就是基于学习的视角提出来的.当然这种学习一定是情境性的学习这种情境性的学习是连接认知过程学习理论和社会实践学习理论的一座桥梁前一种观点认为实践包含于学习理论之中:后一种观点认为学习包含于社会实践中.即在实践之中学习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我们倡导的是学习作为社会实践整体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学习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学习并掌握既定的内隐文化

5.以共享为目的

客观的理论知识要想实现共享.通过对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学习便能实现。但教师实践性知识如何实现共享?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虽未明确提出共享这一概念.但其本质却体现着共享的精髓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这个共同体中.大家的知识共享仍是首要目的成员进入的时间顺序并不决定其地位,这不同于传统的师徒关系。因为他们都是具有丰富实践性知识的个体.多样化的知识体系与构成使他们都具有“老师”的地位.每个人的地位都得到了足够的尊重为了进步与发展而进人共同体应该是对共同体成员最好不过的描述了.大家知识共享.互补其短.互扬其长

6.以共同体为载体

关于共同体,莱夫与温格是这样界定的:共同体这一术语既不意味着一定要是共同在场、定义明确、互相认同的团体.也不意味着一定具有看得见的社会界限。它实际意味着在一个活动系统中的参与.参与者共享他们对于该活动系统的理解这种理解与他们所进行的行动、该行动在他们生活中的意义以及对所在共同体的意义有关”这个共同体成员在他们看来一定要具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不同的观点、对活动会做出不同的贡献和拥有不同的知识技能等要实现知识的共享.就必须在这个共同体中实现.因为这个共同体是知识存在的一个复杂条件.其成员的默会知识可以构成一定的学习型课程。而这种学习型课程又是实现知识共享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

论及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探索.他们的研究视点给了我们启发。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我们站在学校管理者角度又应该如何去看待与管理教师的实践性知识?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1.引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合法性”

在这里首先探讨把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引入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中的合法性.意指在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中引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缘由。我们作如下解释:其一.由教师实践性知识性质所决定教师实践性知识本身就是一种缄默知识.不能通过诸如课堂教学的方式把既定的知识传递给受众.教师只有在团队的实践中互动、学习、探索才能明白其内在意义。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缄默知识不能正常为人所获取与习得而提出的。这样它的前提适用性就得到了解释:其二.从学习角度看.教师实践性知识的情境性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倡导采用情境学习的方式来获取这类知识,这样它的过程适用性也得到了解释:其三.从知识管理角度看.我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管理是通过教师共同体实现的,它包括了知识获取、传递、沟通,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知识管理模式.知识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知识共享,用以提升管理效率,实现知识再生产。这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要求也是一致的.这样它的结果适用性分析也得到了阐述

2.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

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观点.我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提出如下看法:

(1)与其说管理,不如说学习。对于“管理”一词我们并不陌生,它是指“一个协调工作活动的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地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叫旦这里所论及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并不是这个层次上的管理.我们是从学习角度谈管理如果是显性知识,我们可以通过量化、写书、背诵、教授等一系列可操作的方式来实现.但实践性知识由于其自身的内隐性特征.我们不能采用明确的管理手段.所以有人质疑既然是隐性知识就不能进行管理.这种观点虽然有点偏激.但却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因此.我们主张采用“学”的方式来管理实践性知识.即用学习替代管理这里的“学”指的是在实践中学、在情境中学、主动地学、为了自身发展的学。学校管理者倡导相互学习实质上就是一种管理.只不过未采用固定的形式而已

(2)与其说管物.不如说管人。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与其说是管理实践性知识还不如说在管理教师团队教师实践性知识源自教师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对各种情境知识的积累。有一种现象非常值得注意,有的教师虽然教了几十年的书,可是教学方法单一、方式陈旧,陈词滥调仍充斥着课堂。那么我们能说他没有教学经验吗?肯定不能.只能说他没有积累到实践性知识。那么我们能采用灌输的方法把别的老师的优秀教学经验让他来学习、模仿吗?这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管理最主要的是要实现对人的管理.知识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给新教师以鼓励、给老教师以激励,尽量满足教师们的各种需求,使他们充满信心与活力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积累和分享实践性知识

(3)与其说学校管理,不如说自我管理。由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缄默性特征.学校要想通过类似于管理其他事物一样去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那么如何实现对这种缄默知识的管理.这就需要一个载体.那就是教师自己正如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所倡导的那样.这个实践共同体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则。只有成员之间的自我控制与协调教师实践性知识源于教师的教学实践.运用于实际教学情境之中。这一过程自始至终都是教师自己在主导着.那么就可以通过教师个人对实践性知识的自我管理来实现对它的管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管理者可以不闻不问把这一切都抛给一线教师.学校管理者也要适当做出引导.使教师们认清实践性知识及其管理重要性从而实现以引导代管理.最终实现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共享之目的

三、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与外部支持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给了我们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的新视点.但要真正实现教师共同体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还需要一定的支持条件下面从教师内部素质要求与学校外部支持两个方面讨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如何实现

1.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指的是实践共同体正常运行的必然需求包括教师要想实现在实践共同体中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就需要提升自己内在的素养,共同体也要实现自身的创新与发展它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颗包容的心。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前提是参与,参与是在实践共同体中参与.它不仅仅是知识的碰撞。更是人生观、价值观和内隐文化的交流.正是这些要素的交流使得我们可以从中获取知识与技能从而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在这种交流与碰撞过程中.难免会有矛盾的出现,我们要用包容的心来看待、缓和与消除这些矛盾,最终实现人与人的融洽相处毕竟只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才是沟通与交流的前提.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两种实践能力。教师实践性知识源于教学实践.因此教师要培养自身的实践能力.这也是共同体成员进入的前提。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既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应然要求。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本质要求就是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最终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获取与提升

三个再生产环这里的再生产③于旨的是共同体不断更新自己既有的各种知识能力以达到提升的目的.包括三个再生产环第一再生产环是教师自身实践性知识的再生产环,教师通过不断的累积、改进和创新自己的实践性知识得以实现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第二是人际关系的再生产环.教师通过自己能力的提升实现共同体中人际关系的改善.比如从边缘人到中心人:第三是共同体自身的再生产环.意指实践共同体需要代代相传.它包括成员的流动与更新、知识的改进与提升、既定文化的传承与变革等。

2.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是指站在学校角度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和保障教师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2篇

论文关键词:知识管理实践性知识管理合法的边缘性参与

文献整理发现.自从20世纪80年代教师实践性知识研究被纳入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环节之后.国内外关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研究凸显增长趋势关注的焦点在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开发与利用如何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教师实践性知识作为教师“知识冰山”中的绝大部分.它的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站在学校管理者角度.合理利用与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对实现教师之间的知识共享、促进学校管理效能提升都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教师共同体之间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来实现这一管理。

一、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涵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是由J·莱夫(JeanLave)和E·温格(EtienneWenger)站在人类学角度.基于个体学习的研究提出来的。但是他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在《情景学习: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著述中,他们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只是用零散的词汇予以表述。诸如:情景学习、社会实践、实践共同体、既定的文化、话语与实践等。由于目前对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这一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我们尝试着结合莱夫和温格提出的这些关键概念及我们的研究视角来界定。我们认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共同体②中以学习的态度参与其中.在既定情境的交流中去获取或习得话语权.最终实现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共享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包含以下本质诉求。

1.以参与为前提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所说的参与包含两层意思:第一,“边缘性参与”,主要指新成员的学习、模仿和练习,参与者的角色仅作为学习者;第二,长期充分参与,是指作为正式成员的合法地位.他们是被学习的对象.参与者是专家的角色。这二者不是矛盾关系,而是阶段性的渐进关系.由边缘性参与到充分参与体现着成员自身合法地位的稳固与提升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重要论点就在于教师合法(这里的合法指的是教师具有参与资格)的长期参与。意指“新成员受到共同体内从业者的接纳。与后者(充分参与者)发生相互作用”。从新手教师的边缘性参与到长期参与本身就意味着新手教师身份被共同体所认同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成员的参与资格.也就是莱夫所说的身份.他认为具有参与资格的成员必须应该具有不同的知识、能力、文化背景和价值信仰等。“我们把身份理解为人与其在实践共同体中的位置和参与之间的一种长期的、现存的关系。”参与的最终目的是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到合法的长期充分参与

2.以实践为基础

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是我们一直倡导的学习与教学方式。这种理念深刻地体现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从根本上说,教学是一个复杂、变化的动态过程。体现为一种实践性的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既是‘人为’的,又是‘为人’的.包含了多种不确定性的因素。”教育教学就是在各种不确定性情况下展开的.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作用下.教师要使自己的教学技能得到提升,必须要在实践中去把握上述所说的参与也即在这种不确定的社会实践中的参与。从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知识或技能。“教师实践性知识的首要状态就是它的个体性.由此决定了个体教育实践成为获取实践性知识最重要的路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主张教师在实践中学习既定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以客观文本形式呈现.而是以一定的教学技能、教学风格、教育机智等形式展现只有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去感受与体验方能习得与运用这些实践性知识

3.以情境为条件

教师实践性知识具有情境性特征.“它依赖情境而存在——透过丰富、复杂、动态的关系反映出来,植根于生动、具体、完整的教育场景中。”嘲教育教学的最令人捉摸不定之处即在于它的情境性特征新手教师与专家教师在理论知识的储备上相差不大.之所以能区分专家教师与新手教师亦在于对不同教育情境采取不同的教育策略。建构学习理论也认为,知识的教学就是在不同的情境中创设不同的学习条件.让知识在情境中生成并为人获取教师实践性知识的获取也必须在既定的情境中进行.因为它是默会的,不易说出来、写出来。“人类学情境理论则提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概念.让隐含在人的行动模式和处理事件的情感中的默会知识在人与情境的互动中发挥作用.并使得默会知识的复杂性与有用性随着实践者经验的日益丰富而增加”

4.以学习为动机

毫无疑问.我们总是通过不同方式的学习获得新知识.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学习也不例外.只不过“学习”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对学习的理解是这样的:学习不是复制他人的作品而进行的,也不是通过获得教学中所传递的知识而进行的.学习是在周边共同体的学习型课程中通过向心参与而发生的[71因为知识总是处于一定的实践情境与共同体之中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本来就是基于学习的视角提出来的.当然这种学习一定是情境性的学习这种情境性的学习是连接认知过程学习理论和社会实践学习理论的一座桥梁前一种观点认为实践包含于学习理论之中:后一种观点认为学习包含于社会实践中.即在实践之中学习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我们倡导的是学习作为社会实践整体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学习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学习并掌握既定的内隐文化

5.以共享为目的

客观的理论知识要想实现共享.通过对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学习便能实现。但教师实践性知识如何实现共享?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虽未明确提出共享这一概念.但其本质却体现着共享的精髓在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这个共同体中.大家的知识共享仍是首要目的成员进入的时间顺序并不决定其地位,这不同于传统的师徒关系。因为他们都是具有丰富实践性知识的个体.多样化的知识体系与构成使他们都具有“老师”的地位.每个人的地位都得到了足够的尊重为了进步与发展而进人共同体应该是对共同体成员最好不过的描述了.大家知识共享.互补其短.互扬其长

6.以共同体为载体

关于共同体,莱夫与温格是这样界定的:共同体这一术语既不意味着一定要是共同在场、定义明确、互相认同的团体.也不意味着一定具有看得见的社会界限。它实际意味着在一个活动系统中的参与.参与者共享他们对于该活动系统的理解这种理解与他们所进行的行动、该行动在他们生活中的意义以及对所在共同体的意义有关”这个共同体成员在他们看来一定要具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不同的观点、对活动会做出不同的贡献和拥有不同的知识技能等要实现知识的共享.就必须在这个共同体中实现.因为这个共同体是知识存在的一个复杂条件.其成员的默会知识可以构成一定的学习型课程。而这种学习型课程又是实现知识共享必不可少的一环。

二、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

论及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探索.他们的研究视点给了我们启发。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我们站在学校管理者角度又应该如何去看待与管理教师的实践性知识?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1.引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合法性”

在这里首先探讨把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引入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中的合法性.意指在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中引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缘由。我们作如下解释:其一.由教师实践性知识性质所决定教师实践性知识本身就是一种缄默知识.不能通过诸如课堂教学的方式把既定的知识传递给受众.教师只有在团队的实践中互动、学习、探索才能明白其内在意义。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就是为了解决这些缄默知识不能正常为人所获取与习得而提出的。这样它的前提适用性就得到了解释:其二.从学习角度看.教师实践性知识的情境性已经得到研究证实.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倡导采用情境学习的方式来获取这类知识,这样它的过程适用性也得到了解释:其三.从知识管理角度看.我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管理是通过教师共同体实现的,它包括了知识获取、传递、沟通,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知识管理模式.知识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知识共享,用以提升管理效率,实现知识再生产。这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要求也是一致的.这样它的结果适用性分析也得到了阐述

2.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的新视点

基于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观点.我们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提出如下看法:

(1)与其说管理,不如说学习。对于“管理”一词我们并不陌生,它是指“一个协调工作活动的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地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叫旦这里所论及的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并不是这个层次上的管理.我们是从学习角度谈管理如果是显性知识,我们可以通过量化、写书、背诵、教授等一系列可操作的方式来实现.但实践性知识由于其自身的内隐性特征.我们不能采用明确的管理手段.所以有人质疑既然是隐性知识就不能进行管理.这种观点虽然有点偏激.但却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因此.我们主张采用“学”的方式来管理实践性知识.即用学习替代管理这里的“学”指的是在实践中学、在情境中学、主动地学、为了自身发展的学。学校管理者倡导相互学习实质上就是一种管理.只不过未采用固定的形式而已

(2)与其说管物.不如说管人。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与其说是管理实践性知识还不如说在管理教师团队教师实践性知识源自教师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对各种情境知识的积累。有一种现象非常值得注意,有的教师虽然教了几十年的书,可是教学方法单一、方式陈旧,陈词滥调仍充斥着课堂。那么我们能说他没有教学经验吗?肯定不能.只能说他没有积累到实践性知识。那么我们能采用灌输的方法把别的老师的优秀教学经验让他来学习、模仿吗?这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对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管理最主要的是要实现对人的管理.知识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给新教师以鼓励、给老教师以激励,尽量满足教师们的各种需求,使他们充满信心与活力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积累和分享实践性知识

(3)与其说学校管理,不如说自我管理。由于教师实践性知识的缄默性特征.学校要想通过类似于管理其他事物一样去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那么如何实现对这种缄默知识的管理.这就需要一个载体.那就是教师自己正如合法的边缘性参与所倡导的那样.这个实践共同体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则。只有成员之间的自我控制与协调教师实践性知识源于教师的教学实践.运用于实际教学情境之中。这一过程自始至终都是教师自己在主导着.那么就可以通过教师个人对实践性知识的自我管理来实现对它的管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管理者可以不闻不问把这一切都抛给一线教师.学校管理者也要适当做出引导.使教师们认清实践性知识及其管理重要性从而实现以引导代管理.最终实现教师实践性知识管理共享之目的

三、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与外部支持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给了我们管理教师实践性知识的新视点.但要真正实现教师共同体合法的边缘性参与还需要一定的支持条件下面从教师内部素质要求与学校外部支持两个方面讨论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如何实现

1.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内部需求指的是实践共同体正常运行的必然需求包括教师要想实现在实践共同体中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就需要提升自己内在的素养,共同体也要实现自身的创新与发展它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颗包容的心。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前提是参与,参与是在实践共同体中参与.它不仅仅是知识的碰撞。更是人生观、价值观和内隐文化的交流.正是这些要素的交流使得我们可以从中获取知识与技能从而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在这种交流与碰撞过程中.难免会有矛盾的出现,我们要用包容的心来看待、缓和与消除这些矛盾,最终实现人与人的融洽相处毕竟只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才是沟通与交流的前提.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两种实践能力。教师实践性知识源于教学实践.因此教师要培养自身的实践能力.这也是共同体成员进入的前提。良好的人际交往沟通能力既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应然要求。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本质要求就是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最终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获取与提升

三个再生产环这里的再生产③于旨的是共同体不断更新自己既有的各种知识能力以达到提升的目的.包括三个再生产环第一再生产环是教师自身实践性知识的再生产环,教师通过不断的累积、改进和创新自己的实践性知识得以实现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第二是人际关系的再生产环.教师通过自己能力的提升实现共同体中人际关系的改善.比如从边缘人到中心人:第三是共同体自身的再生产环.意指实践共同体需要代代相传.它包括成员的流动与更新、知识的改进与提升、既定文化的传承与变革等。

2.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

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是指站在学校角度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和保障教师的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合法的边缘性参与的外部支持: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高校;科技合同;风险评估;方法

高校和企业合作过程中,科技合同是保障两方权利以及约束行为的重要法律文本,从本质上看,合作过程就是技术出让和技术受让双方开展合作,相互收益的过程。从目前科技合同管理上看,存在很多风险,已经成为制约产学研合作阻碍,甚至影响高校发展。

1高校科技合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1高校科技合同特点

高校在科学技术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也催生了产学研合作产业的发展,目前,基本上所有的高校都参与了产学研合作,尤其是国内知名985,211高校在产学研发展的更是如火如荼。通过归纳高校科技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合同总量大。随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由于科技合作产生的科技合同越来越多,这是高校发展的趋势。二是规范性要求高。由于科技合同涉及技术保密等敏感问题,所以高校所产生的科技合同都具有规范性高的特点,对于参与人的法律素养有很高的要求。三是管理专业性高。科技合同涉及的问题,只有专业人员才能看懂,但是目前从管理的实际来看,许多科技合同管理并无专业科室,甚至无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只有在综合性大学部分有设置有科技合同管理科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一般院校都都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科技处联系在一起,不设置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也没有专门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四是科技合同发展不均衡。大部门科技合同被科技实力较强的名牌大学占据,一般院校的科技合同则规模小,总量少,并且这个有不断加剧的趋势。

1.2高校科技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产学研合作快速发展高校科技合同管理问题逐渐显现,产生的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笔者从三个阶段去分析科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2.1要约阶段———保护意识不强,增加了纠纷风险在要约阶段,由于合同签约当事人对合同类型辨别不清,条款设置和删减的随意性较大。在合同法中,有明确说明科技合同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但是从科技合同管理中不难看出合同存在许多明显错误,例如,在与企业协商开发合同的时候,对于委托开发合同和开发合同辨别不清,导致权利和义务不清,这将增加交易成本和导致合同纠纷问题。再例如,科技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是高校签订科技合同的参考,但是里面最基本的条款以及具体的内容需要和企业商定,部门学校由于觉得示范文本条款过于冗杂,对于里面内容大加删减,如可行性论证以及科技保密等重要条款常常被忽视。签订合同是一项法律行为,所以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切实保障合同的规范性,维护自身利益。1.2.2承诺阶段———法律意识淡薄,减低合同保障度科技合同一般包括合同标准、范围、要求、合同经费管理、验收方式等等内容,而这些内容中,由于科技合同的特殊性,需要重点提及和注意的事保密协议以及违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有部门教师为了尽快完成与企业达成协议,不顾实际情况,夸大技术成果等;一部分教师为了与企业长期合同,在保密责任呢和违约责任上对对方无合同规定,这不仅增加了合同风险的可能性还造成了高校资产的流失,损害了高校利益。1.2.3履行阶段———重资金轻技术,成果归属不明确在履行阶段,许多科技工作者重视科研的实际资金,而对于技术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造成了研发成果归属不明。履行合同是合作过程中关键环节,是实现合作的最主要步骤,所以只有科技合同双方及时有效的完成合同义务,才能够保证合作的实现。但是在实际操纵过程中,校方很大精力放在了事前要约阶段,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不能及时跟进。对合作方缺乏全面了解,对于合同的进度和效果缺乏有效评估和合理监督,在合同风险中,很大程度上市由于签订者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足,认为科技合同只是一次合作,是完成相应的任务和工作,成果也应该由企业所得,在科技合同中,保密问题上缺少考虑和详细的约定。除上述三个阶段存在的相关技术问题,高校在科技合同救济上也存在较大问题,突出表现在对于合同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把合同签署权利交给相应的老师,从学校层面上,并无过多关注,只备案不监督的情况极大的增加了合同风险存在的可能性,极大的损害了高校的利益。

2高校科技合同风险评估路径

2.1组织开展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高校要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学习,增强科技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科技合同的签订质量。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法》,《专利法》等有关科技合同的法律条款,并通过具体实际的案例,去告诫科技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签订过程的谈判能力,并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高校利益。此外,对于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合同管理部门,培养专业人才,提高科技合同谈判签订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高校增收增效。

2.2组织专业评审,建立科技合同评审评估机制

学校和企业签订科技合同一般需要经过三个环节,但是目前高校在合同执行等环节的评估监督力度较小,所以高校要实现全程合同管理,建立三级技术合同审核管理制度,每个项目都要实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计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协同审核。在合同洽谈期间,通过专家介入的形式,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估,提高风险规避能力;在合同签订阶段,对项目成熟度、技术保密,知识产权归属进行审核,以合同金额为标准,界定合同审核责任人,对于大项目必须由专家小组论证审核。在合同执行阶段,校方要增强监督和管理能力,对于合同中出现的违约现象要及时沟通过和处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出现重大技术问题,如技术等要紧急召开沟通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对造成损失的要及时弥补。

2.3规范合同管理,建立科技合同执行服务机制

学校要规范合同管理,建立科技合同执行服务机制,要根据项目实际围绕课题研发和高校需要,形成协同服务,共同管理好合同,降低合同风险。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上,要明确分工,以项目为中心,开展相关服务,项目负责人是主要的科技合同执行人,过程中,要及时和校方沟通。合同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其他学校资源的配合,所以行政管理部门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合同出现重大事故,要及时汇报,必要时中止合同,规避风险。

3结语

高校科技合同关系到高校实施产学研项目的实施,在合同管理中要重视风险评估,着力增强科技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及建立完善的合同评审机制,保障合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做好科技合同服务工作,降低科技合同风险,维护高校权益。

参考文献:

[1]杨凤菊.高校科研合同管理探析[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06).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4篇

关键词:项目;合同管理;合同签证;代建项目;常态化

一、合同管理中主要的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

1.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营部门在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过程中,存在因考虑到潜在及二次经营项目,而迁就业主提出的权利不对等条款,由此对后期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风险隐患和执行困难的问题。

1.2监督牵制作用不明显,经营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沟通不及时、领导直接决策等现象,降低了对合同的审核要求,造成合同审核流程化、机械化,使合同审核不能起到真正作用。

1.3文字不严谨、描述不准确、条款模糊、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显和工作界线不清晰等问题都容易产生歧义,导致合同履行困难,且容易引起争议。

2.合同履行阶段。

2.1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合同管理及法律知识欠佳、意识薄弱。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起主导因素,是信息的来源。而变更索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常见,因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变更索赔意识,往往是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造成损失。

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收集材料、书面确认是合同管理动态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手段。在实际发生了变更索赔事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但这一点经常被忽略,所以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

2.3项目部人员没有对合同进行仔细认识和分析,对合同风险评估和认识能力不足,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明辨工作内容;以为了片面提高业主的满意度,在工作范围之外承揽各项工作,造成项目实质质量不能提高。

2.4合同风险分析不透彻,缺少严格合同交底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不能正确引起项目部更好的履行合同;而生产职能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不能为项目及时指出问题、协助解决问题。

3.合同履行结束。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缺少对合同的系统性评估,因合同履行与管理经验不足,缺少案例分析,不能及时总结合同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而不能整体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法律意识。

1.1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等相关培训活动,对经营人员、生产监督部门人员及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

1.2实行合同分析和分解。合同签证后,一是合同管理人员应与经营人员作充分对接,了解项目背景及基本信息。二是应弄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全面的分析合同风险,明确合同的重要和主要风险。如项目管理模式,合同各方的责任、权利和工作内容的界线划分,对整个项目管理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三是对项目管理合同进行分解,尽可能地将项目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纳入到合同管理范畴。通过合同分析,可预防由于这些重大问题的不协调或矛盾,造成工作上的障碍和损失。合同又是实施项目的手段,对合同履行方来说,准确的合同分析能确保合同履行质量,并顺利实现项目的整体目标。因此,在正式开始履行合同之前,必须认真、填密地做好合同分析工作。

1.3建立合同交底制度。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因此,在合同风险完成后,首先合同管理人员应对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咨询,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工作范围、目标、执行要点和特殊情况处理。其次,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人员进行合同交底,解答项目部人员提出的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最后,项目负责人将交底情况反馈给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管理程序、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指导其合同管理工作。

2.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管理台帐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执行和评价起着重要的作用。合同的量不断增加、信息量大,因此,必须完善合同管理台帐,建立全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使各种信息处于可控状态,而且还可以为管理者提供调整、修改、决策依据。在建立合同管理台帐之前,应全面了解合同的基本内容、管理要点,进行分类管理,且应分总台帐和明细统计表。

2.2加强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要及时、全面的处理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往往都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而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直接依据。为更好的做好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应重视现场签证、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文件(如变更设计联系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月报、国家政策法令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应进行宙核与分析,并非所有变更都可索赔,应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准确地进行索赔。

2.3建立履约检查制度。合同管理不能沦为僵硬的程式化管理,而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合同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包括过程资料的收集、对业主进行回访,全面了解项目合同实施情况。

2.4建立合同管理知识库。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合同数据库,整理合同具有代表性的成功和失败案例,对合同管理进行评价。如合同实施后风险分析是否全面、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进行总结评价。通过合同评价,总结利弊得失、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5提高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素质,重视人才培训。企业不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合同管理人员匿乏,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是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熟悉各种法律、法规,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作为企业领导人,应当从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挑选一部分具有潜力的年轻人,送到高校接受二次职业培训,以缓解合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

三、结语

合同管理意识范文第15篇

1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合同管理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的全过程,主要集中体现在履行阶段。按照合同管理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准确把握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分析产生的原因,切实采取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

1.1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等级划分,合同管理风险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是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通过实施规范化的流程管理,进行信用风险评价、履约风险评估、合同争议解决、合同解除管理等,最大限度地规避或降低风险。不可控风险是指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政治、政策、法律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履行。

1.2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范围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内部管理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一般情况下,合同管理的客观风险受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等制约和影响,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规避的。而合同管理的主观风险受内部和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很多是可以规避的。内部管理风险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造成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解除过程中存在风险,这种风险可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或带来巨大损失。外部环境风险是由于合同对方信用等级较低、不正当竞争以及财务状况不佳等因素,造成的蓄意欺诈或违约导致合同管理风险。1.3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

按照风险防范控制的责任划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可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直接参与合同管理全过程中,由于在合同评审、履约、变更或转移方面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因素,给合同管理带来的直接风险。间接管理风险是企业自身在间接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联合体成员、分包方及第三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合同的履约、变更或转移、终止等方面存在的管理风险。

2合同管理风险的成因分析

合同管理风险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转移、终止等各个环节。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原因可分为外部环境因素、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和人员素质因素。

2.1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客观因素,主要涉及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控因素。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受国际经济全球一体化、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形势等影响较大,只能提前进行预测和进行必要的风险规避。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因素主要是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现行法律法规的适当调整,调整的内容、时限、幅度可在一定范围内搜集和预测,相对经济环境变化风险可控程度高。自然灾害事故因素偶然性较强,很难提前进行预测,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通过风险转嫁等进行分担。

2.2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观因素,主要涉及对合同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等因素。风险意识因素是对合同隐含的风险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缺少必要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如在合同中经常出现责权利不平衡,罚责不对等的情况,使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质量、付款、索赔等方面的诸多风险。法律意识因素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全过程中,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重视程度不够,对合同条款未做仔细推敲,未按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签订和履行合同,不能有效地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例如:一些建筑工程在开工后再补签合同,存在制的认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造成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失灵,给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2.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关键因素,主要涉及合同评审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因素。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是各部门在合同评审中未按评审程序、内容、标准、时限等进行评审,致使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存在履约风险。成本核定制度因素是未按成本核定制度进行成本分析、核定,造成经营风险。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一些单位未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或随意挪用工程款,对各类分包分供合同的付款不能加以有效控制,导致合同履行存在风险。结算制度因素是由于结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及时对已竣工项目进行结算;对以往项目不能及时进行清理、核查数据;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结算不能顺利进行,合同履约不能圆满完成。

2.4人员素质因素

人员素质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主要涉及人员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因素。知识结构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知识结构单一或对经济社会变化的敏锐性不强,缺乏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准确分析、预测,造成合同在签订和履约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能力水平因素是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发现合同中条款不合理的风险;发现问题,但未提出合理性改进意见的风险;起草合同人员未采纳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风险等,致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

3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在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可分为合同流程管理体系、合同文本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预警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等内容。

3.1建立健全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流程管理一般由合同调研、策划、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签订、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存档等环节构成。明确流程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每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实施对合同的全过程监管,就要在合同的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和履行后管理阶段,指定专人进行监管,开展综合评价,以确保签约合同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表示真实、条款完备、表述规范、签订手续和形式完备,能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实现合同流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3.2建立健全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是指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严密;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执行评审制度。因此,要根据国家规范化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合同的类型、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并密切关注国内外有关合同文本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同时,拓展思路,及时补充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力求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使合同管理与投标报价、成本核定和结算管理有机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同管理人员须认真仔细地对各个业务单位报送的合同进行审查、把关,严格做到“四不”标准,即:不规范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合法的合同不加盖公章、不经审核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有巨大经济风险的合同不加盖公章,才能从源头上避免不完善合同的发生,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的准确率。

3.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是使合同双方增强互信、加强合作、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顺利进行的平台。为此,应建立并完善分级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组织机构、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划分等级,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并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对于信用良好的单位可给予优先考虑,反之,则从严掌握。

3.4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

实施合同管理全过程风险预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途径。为此,应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进行分析,在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全过程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实行分级分类预警,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建立信息会商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防范和控制措施。在实践中,对各单位合同中潜在的风险、条款的合理性以及收益情况进行认真负责的评判,特别是对所报收益过低、甚至是亏损的项目应要求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风险之所在,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详细的报告,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风险。要建立风险跟踪制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实时跟踪、反馈和预警,努力降低合同风险。

3.5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信息化管理体系可包括定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项目结算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等内容,可通过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实现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全面掌握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体系的推广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执行力差、管理人为因素大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过程管理控制,适时反映合同管理状况,最终达到对合同管理过程加以控制的目的。

3.6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是确保合同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为此,应建立并完善专业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具有合同管理和信息化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从事合同管理工作,以切实发挥人才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要建立专业人员培训机制,注重对德才兼备人才的培养。要适时举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并定期举办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或与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的研究、实践;定期举办各类专业知识培训,采取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拓展专业人员的思路。要建立专业人员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责任意识、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逐步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在整个管理系统,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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