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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程招投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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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程招投标

第1篇

关键词:水改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的历史背景

“城中村”和涉农社区即“都市里的村庄”,它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造成的,是我国大中城市中的普遍现象。

配套供水设施落后是“城中村”的普遍问题。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共有153个,虽然现在所有“城中村”和涉农社区已全部用上城市自来水,但其供水模式基本是承包供水或者设置水站转供水,其弊端不断显现:一是社区内供水管网材质低劣,长期得不到正常维护和更新改造,水损大、水质差。社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二是供水管理不规范,承包者在总表后层层加价,增加用水户负担,群众投诉多;三是一些承包者拖欠水费,甚至偷水盗水,严重违反供水法规,影响城市供水管理和造成国有企业经济损失。

因此,实施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实行同城同类同价,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二、材料选择

1.管材

汕头地区天然水体中铁含量不高,采用现有水处理工艺的出厂水和管网水根据水质部门检测结果显示,铁含量符合我国卫生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不得高于03m/L的标准。但是,过去普遍采用的金属给水管道因为运行时间长而出现老化,金属管中的铁锈氧化产生铁锈。当管中的铁锈超过一定浓度时,会使水变成黄色或红褐色。铁锈在金属管中产生沉淀,特别是在流速偏低或管网的末端更为严重,一旦管内水流速度发生变化时,即可被带出,导致水质收到二次污染;加上现在多数家庭一般用水都是从水龙头直接取用,影响人体健康。

目前,针对管网锈蚀引起水质二次污染问题,有效的措施就是使用非金属管材,控制金属管材的使用,不得不使用的部位,也尽量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以PE管为代表的非金属管道,具有耐腐蚀、不生锈、不结垢、重量轻(仅为金属管道的1/6~1/10)、水流阻力小(输水能耗降低5%以上)、综合节能性好(制造能耗降低75%)、运输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的特点。我国现行规定的聚乙烯给水管道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小于50年。同时应该在使用中注意塑料管受紫外线辐射老化较快,不宜在露天敷设。

综上所述,社区内小管径配水支管尽可能使用公称压力较高的PE管,行车道路下埋设的给水管道及管径较大的配水干管,则可采用球墨铸铁管,以降低造价;地面以上装表工程采用内涂塑镀锌管。

2.水表

我国是水资源贫乏的国家,根据广东省水利局调查,目前广东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开源与节水以及提倡节约用水已成为一个战略性问题。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特点,水表选型是供水计量的重要方面。从节水、节能的角度,节水型水表的应用定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进,警示人们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做出贡献。

另一方面,从能源消耗的角度考虑,供水企业是能耗大户,在大多数水司的制水成本中电费是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倡的“节能降耗”精神,供水企业也应使用节水型水表。

水表选型涉及节能降耗,同时又是供水企业收费依据,是供水企业的经济命脉。节水型水表通过专项设计,可使始动流量达到2升/小时以下,由于其始动流量很小,基本达到滴水计量,所以选用建设部推广的科技成果——始动流量达到2升/小时的节水型水表。

三、招投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采购实践中,采购需求的提出已经不再只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的工作。项目经办人应与采购人充分沟通,邀请总工室、技术科、管网科、供应科、管网维修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对采购需求进行认真研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行业标准、管理需要的特殊要求制订详细的技术标准,避免个别采购人设置技术壁垒,并按规范要求草拟招标文件、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在招投标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物资需求的内容,不应无计划采购物资,也不能超计划采购物资。经技术人员确认农村水改工程主要设备及其他物资需求后,制定一个详细的、完备的采购实施方案。针对农村水改工程这个项目社区多的特点,采取和中标的材料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每个社区开工前独立签订子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现场施工需要增减材料,等社区工程完工后,按工程实际用料,比较开工前独立签订的子合同,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结算,签订补充协议。

2.详细列明物资清单,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是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采购规则及采购合同条款,是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需的文件,可以根据农村水改工程的具体内容和选择的采购方式制定不同的条款。招标采购文件应可能详细地介绍整个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条件、要求和标准,包括完整的采购程序以及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采购单位将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同时也要求愿意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和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交易。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公开采购信息,形成良性竞争。通过信息,可以让尽可能多的潜在供应商了解农村水改工程的概况,并积极参与该采购项目,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采购信息的方式主要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函等。在招投标中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减少人为因素,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4.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这是减少工程建设事故的重要方法。资格审查包括对参加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资金、信誉、管理等多方面的评估审查。一些资格不符的供应商正是靠着串标而取得农村水改工程的承包权,所以在招标时,必须加强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要严格剔除。一个工程开标时几十个参标供应商,是对投标供应商时间、精力、物力的浪费,而加强资格审查可以有效地节约社会资源。

5.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为保证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专家评审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步骤。提高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能保证公正、公平的评标,科学合理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审查过程中认真对待,发现其标书中的数据线索,或者标价浮动规律,或者标价相近,这都需要专家发现其中的规律而阻止串标发生。发现有串标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

6.加强监管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监管人员是招投标过程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应对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督,更应加强事后检查,应随机抽查招投标备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要求我们监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自身的判断力和洞察功能,避免我们在监管过程中“盲人骑瞎马”的现象发生。

第2篇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5-0327-01

1 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招投标体制不够健全

虽然大多数乡镇成立了招投标委托中心领导小组,但个别乡镇还存在任命纪委干部为招投标中心主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集运动员与监督员于一体,不利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县(区)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缺乏有效的领导管理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也缺乏对村(居)应上报县或镇招投标的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编制招标方案[1-2]。

1.2 乡镇招投标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招投标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投标业务知识,兼职人员也没有很多心思钻研业务知识。乡镇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也不固定,有纪委分管的、有农业分管的、有企业分管的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没有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来指导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很多乡镇招投标中心没有随机抽调专家评委而是由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

1.3 乡镇招投标环节存在弊端

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操作,存在招标公告信息不及时的现象,有的没有在相关网站;有的把不该公开的信息透露;有的村(居)业主把工程预算书和预算审核书由同一家单位编制和审核或直接指定招标人(企业)代办编制“两书”;有的招标书及合同书编制不规范;有的标后工程质量管理跟踪监管不到位;有的投标人存在开具多家挂靠企业委托书进行围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等违标行为;有的中标后将工程整体肢解拆包、转包,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

2 主要原因

2.1 领导干部不管

有的乡镇领导未将招投标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招投标工作交给招投标委托中心处理即可,往往把招投标工作看作是一种应付形式,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时未配备专业人员充实队伍。未真正关心和支持招投标这项工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平时也较少过问招投标的相关事宜。

2.2 工作人员不专

大多数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工作人员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他们主要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系统内的本职工作,较少花在兼职工作上。他们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缺乏深入研究,更少有创新可言。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为方便,经常采取过于简单的程序,如邀请标的方式。虽然邀请3家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而实际上多数是由同一个承包商去开具的委托书。无论哪家公司中标都是同一个承包商,只不过是管理费给哪家公司的问题。甚至也有直接指定某一家公司中标的现象。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是违法的,但通过以上的“招投标”即可披上合法的外衣,这样显然无法有效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导致腐败滋生。

2.3 投标人员不遵

投标人员为了能够揽下工程,想方设法地逃避监督管理。他们本身就不够重视,千方百计地促使项目不招标或招标不成功,有的甚至发展成阻挠招投标,或者通过人际关系或行贿等手段取得中标单位。他们往往认为村级工程还是由村里自己负责的好,习惯于采取老思路、老方法。但实际上,近几年来,全市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腐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已充分地说明了莆田市乡镇招投标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和问题,亟待从更高要求上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而认识的提高则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

3 对策

仙游县为规范村(居)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村级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层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程序“三坚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3.1 坚持简化环节、提高效能的原则

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能,不能增加基层负担。利用电子监察进行科技防腐,试行无纸化的电子招投标,以省时、省力、省钱、增效能。规定单项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下(含年累计),单位可自行采购。单项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批量采购在5万~20万元(含5万元和20万元)(含年累计),应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超过限额的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3.2 坚持统一委托、集中招标的原则

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签订“招投标委托协议书”,实行统一委托、集中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村集体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县、镇两级招投标活动的联动管理。县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等。规定投资估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万~3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经报批的总额在30万~100万元的一事一议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超过以上最高限额的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3.3 坚持自主决策、权益不变的原则

在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自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为实现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规定镇村两级所有企事业股权及房屋、车辆、林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租,海域、土地、山林果场及其他集体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的发包、出租等的产权交易都要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3-4]。

4 参考文献

[1] 李秋珍.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建材,2008(2):136-138.

[2] 张广源,黎章玉,王凤超.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6,14(3):14-15.

第3篇

1.设计质量是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

没有好的设计,就没有好的成果,好的工程质量,设计必须先行。回顾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国家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工程质量监理和社会监督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认真处理好工程质量、进度、费用三大关系,打造了不少的优良工程和精品工程。但因设计不完善,也存在一些后发质量问题,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病害,影响了农村建设,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在工程建设初期,由于建设方在设计准备阶段准备不充足,没有认真做好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工作,对设计单位资质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设计程序简单,致使设计勘察不细致,缺少路基复杂状况资料和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出的设计只具有一般性和统一性。设计缺陷及造成的后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设计标准低

由于大部分农村公路的修建是在一些乡间的生产路上直接加宽、加高,原有路基压实不够。农村公路断面设计大多采用标准较低的面层和基层,道路断面结构单一,结构整体抗破坏的能力较弱。而且设计人员未能预测道路修通后部分重载车辆的使用,使得部分路面的结构不合理,路面结构厚度不够,致使路面较早地出现了病害,降低了道路的使用寿命,造成了经济损失。

1.2设计缺乏针对性

通常农村公路的设计图纸内容简单,没有工程现场的详细调查资料和勘察数据,对于原路基的弯沉、水文等资料的调查尤其不全面,使得部分断面设计不合理,施工单位未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造成了后期的质量缺陷。

1.3配套设施设计不完善

由于农村公路配套资金少,在道路设计中,大部分建设方只考虑了主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没有同时考虑村街两侧的排水,部分路肩的硬化、绿化问题,以及必要的安全设施的设计与建设,使得道路通行后,不能及时配套道路设施,导致道路病害发生和形成安全隐患。

2.严把工程招投标是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

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系统有效地应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使农村公路工程的高质量、快进度、低费用三大目标的顺利达成的前提,除了必要的工程监理和社会监督外,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非常必要,只有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施工企业才能顺利地完成项目工程,并且降低成本,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和不必要的损失。在已实施过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一定的招投标不规范的情况,一是由于农村公路工程造价低,资金筹措有难度,有实力的施工单位不想介入;二是公路工程同一时间内亟需开工的项目多,为完成计划任务,建设单位放松了严把尺度;三是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足,缺少必要的人员;四是一些社会非相关人员的介入。以上问题的存在,使得一些资质低、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和一些个人趁虚而入,存在着中标企业有挂靠资质和不正当竞标的现象,造成了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能力不足,施工管理力度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机械设备严重不足和设备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施工人员素质低和质量意识不高,经常出现材料把关不严,操作违规或不规范,试验员弄虚作假和偷工减料等现象。存在以上情况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尽管实施了工程监理和社会监督,仍然容易产生质量隐患。所以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非常必要,通过招投标,将有实力、有信誉的施工队伍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上来,将会推动工程质量的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