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

合同招投标管理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0引言

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公路工程建设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为此,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同时做好公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确保有关部门能够结合相应管理模式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和后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力度,逐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水平,在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条件下,解决公路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招投标的意义

招投标是现阶段市场经济背景下引入的竞争机制之一,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间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一种竞争模式,继而促使双方在具体交易期间得到最终的结果。第一,招标人应当在充分结合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科学设置,吸引更多投标人竞争,紧接着结合相关规定程序确定最终中标人。这种竞争手段对加快公路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而且还可以促使相关单位对各项情况更加了解,以此来推动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招投标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公路建设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点

2.1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评价方式

为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效率有所提升,必须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价方式,减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消耗量,进一步彰显公路工程招投标实际作用效果[1]。而且在标准化评价方法的支持下,还能避免公路工程招标方和投标方恶意串通的问题,继而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为强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综合建设水平提供有效参考依据。此外,在对公路工程招投标实施相应评价时,还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同时加强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保密力度,严防公路工程招投标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从而提升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

2.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来说,在开展相应管理工作时经常会受到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干扰,这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在公路工程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一系列法律规章约束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从而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问题[2]。而且在各项法律规章的约束下,还能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有所掌握,必要时还可以利用法律规章创建完整有效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系统,及时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合理的工作项目。在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竞争关系和合作关系合法性的同时,确保各项法律规章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发挥作用。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3.1明确合同类型

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之前,应保证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该项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合同类型有所掌握,据此确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从而彰显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综合建设中的作用效果。从公路工程的角度出发,其中涉及的合同比较多。这就应对各类合同中涉及的规章条例和实际作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确保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应保证相关人员对各类合同上涉及的规章条例有所掌握,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各项规章条例的约束下顺利开展。

3.2规避合同风险

由于公路工程中涉及的合同较为复杂,在开展合同管理时很有可能会因为一系列外在因素干扰而产生一系列合同风险。不仅影响合同的实际作用效果,还会导致公路工程管理体系紊乱,难以满足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提升的要求[3]。基于此,就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风险规避力度,要求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各类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展开分析,并根据各项分析结果规划合理的规避措施。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各建设环节中的实用价值,严格控制合同风险对公路工程各环节建设管理效果产生影响。确保公路工程各环节涉及的合同准确无误,从而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和风险规避水平。

3.3优化合同管理

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其中涉及的合同错综复杂,这就应保证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以及相应管理要求有所掌握,深刻理解公路工程各类合同中规定条款的含义。在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同时,有效处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此外,多数业主会将自身对公路工程的要求加到相应合同当中,尽管这样能够有效维护业主自身权益,但是也会导致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提升,加大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出现问题的可能。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要求相关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对公路工程合同中附属条例实施记录确认,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认。降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保障工程项目各方权益。

3.4彰显合同管理的作用效果

为彰显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阶段中的作用效果,就应采取一系列信用模式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此外,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还应从相应工程项目实际建设要求的角度出发创建完善的履约评价机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遵循前期约定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5]。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还应对招投标阶段涉及的合同展开有效评价,扩展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范围。提高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价值,以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综合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管理;措施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政府在管理和引导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和引导作用,工程建设也逐渐朝着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在工程建设中,招标方和投标方作为相互对立又相互依托的两方,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更好的掌握和管理招投标项目,新形势下,需要对招投标双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良性的互动,才能在我国现阶段经济领域中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发展,而相反,不规范的招投标则会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使公众对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有效提出质疑,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目前,不规范的招投标大量存在于我国的工程建设中,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广发重视。据了解,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主要由以下方面引起:(1)招标单位方面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公正是招标行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严厉杜绝非法招标行为。而在现实中,非法招标的情况却大量存在。招标单位未按规定参与和控制招标程序,与投标单位私拉关系,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可以尝试把工程切块分割,由不同的小组分别控制自己部分的招投标情况,限定必要的中标规则,确保招标目标顺利完成。另外,要严格落实招标流程,避免规避招标、必须公开、公正地进行,任何擅自行动、非法招标等行为都必须得私自内定等情况的出现,使招投标工作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2)投标单位的问题。一些投标企业因急于中标,采取过分压低报价的方式取得中标资格。中标后,为了弥补过低报价造成的损失,不惜偷工减料来降低工程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初次之外,中标企业还常常随意分包、转包工程,甚至倒卖中标合同,这些都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对招投标公正性的恶意亵渎。

2.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是指评标人综合投标人各方面情况对其是否中标做出判断,这一过程在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其充分显示出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未出台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评标人在评标阶段就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如果评标人能够秉持公平合理的准则对标书进行充分解读,那么评标结果则是公允的;反而,如果评标人评标过程中夹杂了个人或外部因素,或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则中标结果则是非常不客观的,当然会有失公允。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职业素养过硬、思想道德高尚的评标专家进行评标,以确保中标企业施工质量。

2.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由于我国招投标工作起步较晚,又没有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监管,导致中标结果难以尽如人意。很多企业不会写投标文件,只好委托公司来写,这就造成了某些单位一家独大、擅自行动的状况。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制作标书时,抄袭、剽窃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另外,标书单位乱收费现象严重,且写出的标书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投标单位的中标机会,同时也干扰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则,派专属部门和专职人员监督完善招标机制。

2.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招投标工作起步晚、发展快,导致在工作细节中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一些招标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加入霸王条款,使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合同中关于责任划分的部分模糊不清,致使双方权益界限不够明朗,导致出现问题时矛盾重重,不好解决;另外,由于合同管理缺乏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合同内容、形式、签署落实等环节不能达到无缝连接,致使合同迟迟不能生效,影响工程进展。因此,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招投标实际运作中的矛盾不可调和,影响合约双方的利益。

3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3.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招投标工作也不例外。虽然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招投标工作做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直接找到答案,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量体裁衣了。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将合同内容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逐步审核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要求对招投标合同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同时,要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力求使市场尽快平稳有序发展。

3.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1)招标过程中管理。为避免后续施工中出现含糊不清、界定不明的情况,应在工程开始前首先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后对招投标文件严格把关,从第三方的角度出发,对可能引起歧义和误解的点对各方人员进行解读和交代。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人员应高度配合,共同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对文件内容深度把关。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动向,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实行监理权利,全面保障工程合同真实有效,全力促进工程施工平稳有序进行。(2)招标后期管理。要想实现招投标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招标后期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考察合同的履约率,即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合同内容,这是衡量招投标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考察着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完善的招标后期管理,应该具备规范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建立工程招投标后期跟踪管理档案,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归档,作为今后继续考察的备用检索资料。招标后期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是衡量招投标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果,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根据评测结果,对招投标企业进行评估,对履约率好的企业实施奖励,对履约差的企业要进行惩罚,以此调动招投标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通过招投标后期管理使企业自觉树立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促进好的企业多中标、履约率低的企业不中标,使企业能从自身出发提高生产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有力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政府的管理者地位不断巩固,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大力宣传涉及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号召各企业遵纪守法,明确违法违纪的不良后果,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也应从自身出发,对招投标工作清醒认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觉抵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自我管理,从而使招投标工作更加积极有效。

3.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招标工作要想有序进行,就需要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执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凭借其专业性的特点备受企业青睐。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并非一般的办公人员,他需要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任职条件较高。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与工程合同的签订直接相关,因此可以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重要性。为了使工程管理合同人员更好的履行职务,企业要创造一切机会让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多学习、多实践,使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真正学以致用,为推进招投标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企业和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最好方式就是招投标,因此招投标工作普遍存在于企业发展之中。为了更好的进行招投标工作,相关方都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流程,避免人为干预和私相授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避免矛盾、问题的产生,通过监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明确,招投标既是一种先进的选择方式,也是合同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因此,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招投标工作就会继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魏磊云.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具体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6(36).

[2]王文龙.试论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J].低碳世界,2017(3).

[3]徐剑.浅谈项目施工的合同管理[J].北方交通,2014(7).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0引言

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公路工程建设也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为此,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同时做好公路工程综合管理工作,确保有关部门能够结合相应管理模式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和后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力度,逐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水平,在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条件下,解决公路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招投标的意义

招投标是现阶段市场经济背景下引入的竞争机制之一,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间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一种竞争模式,继而促使双方在具体交易期间得到最终的结果。第一,招标人应当在充分结合自身需求的基础上对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科学设置,吸引更多投标人竞争,紧接着结合相关规定程序确定最终中标人。这种竞争手段对加快公路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而且还可以促使相关单位对各项情况更加了解,以此来推动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招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招投标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公路建设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其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点

2.1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评价方式

为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效率有所提升,必须结合公路工程实际情况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价方式,减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消耗量,进一步彰显公路工程招投标实际作用效果[1]。而且在标准化评价方法的支持下,还能避免公路工程招标方和投标方恶意串通的问题,继而保障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为强化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综合建设水平提供有效参考依据。此外,在对公路工程招投标实施相应评价时,还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同时加强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保密力度,严防公路工程招投标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扰,从而提升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

2.2完善公路工程招投标法律体系

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来说,在开展相应管理工作时经常会受到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干扰,这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效果和工程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在公路工程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时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通过一系列法律规章约束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从而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问题[2]。而且在各项法律规章的约束下,还能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有所掌握,必要时还可以利用法律规章创建完整有效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系统,及时处理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合理的工作项目。在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竞争关系和合作关系合法性的同时,确保各项法律规章在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发挥作用。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3.1明确合同类型

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之前,应保证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该项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合同类型有所掌握,据此确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从而彰显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综合建设中的作用效果。从公路工程的角度出发,其中涉及的合同比较多。这就应对各类合同中涉及的规章条例和实际作用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确保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应保证相关人员对各类合同上涉及的规章条例有所掌握,确保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各项规章条例的约束下顺利开展。

3.2规避合同风险

由于公路工程中涉及的合同较为复杂,在开展合同管理时很有可能会因为一系列外在因素干扰而产生一系列合同风险。不仅影响合同的实际作用效果,还会导致公路工程管理体系紊乱,难以满足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提升的要求[3]。基于此,就应加强公路工程合同风险规避力度,要求公路工程管理人员对各类合同出现风险的原因展开分析,并根据各项分析结果规划合理的规避措施。与此同时,还应考虑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各建设环节中的实用价值,严格控制合同风险对公路工程各环节建设管理效果产生影响。确保公路工程各环节涉及的合同准确无误,从而提升公路工程中各项合同管理效果和风险规避水平。

3.3优化合同管理

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其中涉及的合同错综复杂,这就应保证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以及相应管理要求有所掌握,深刻理解公路工程各类合同中规定条款的含义。在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同时,有效处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此外,多数业主会将自身对公路工程的要求加到相应合同当中,尽管这样能够有效维护业主自身权益,但是也会导致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提升,加大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出现问题的可能。为改善这一现状,就应要求相关人员通过书面形式对公路工程合同中附属条例实施记录确认,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认。降低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难度,保障工程项目各方权益。

3.4彰显合同管理的作用效果

为彰显各类合同在公路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阶段中的作用效果,就应采取一系列信用模式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有效提升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此外,在开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时还应从相应工程项目实际建设要求的角度出发创建完善的履约评价机制,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遵循前期约定开展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5]。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还应对招投标阶段涉及的合同展开有效评价,扩展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范围。提高招投标阶段各项合同的应用价值,以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综合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在相应工程项目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应保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合理性,为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提供支持。此外,还可以要求相关人员从公路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实施优化调整,避免公路工程招投标环节和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确保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效果得以彰显。

参考文献:

[1]黄丽敏.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探究[J].品牌研究,2018(5):83,88.

[2]王欣华.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交通世界,2018(13):154-155.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招投标;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

1.1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2)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为了能够了解承包商,就必须要通过资格预审等手段,来了解承包商的资信和能力等各方面信息,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3) 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

(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2.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

通过招标投标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又是承包商的业务承接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处于十分艰难的不利境地。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比较激烈的。因为在业主招标方式下,在市场上会形成工程的买方市场,此时会出现多家承包商竞争一个工程的情况,然而最后也只能是一家中标,其竞争程度是非常激烈的。而此时,业主总是掌握主动权,招标文件都是由业主起草,往往只是代表业主的意志。此时,就可能会在合同中出现各种只利于业主的苛刻的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是不容更改的。

而有时候这些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商是不能提出异议的,甚至不能提出保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合同的签订中可能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中标,不惜竞相提出优惠条件,压低报价,以提高报价竞争力。

(2)在现代工程中,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完备,在招标文件中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和招标程序都是较为严密和系统的。所有的合同条件,都是在假设承包商富有经验,能胜任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承包商必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的阅读和研究,从中全面把握自身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自行负责。

而这报价本身已经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的花费。一旦出现如错报、漏报等报价问题,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一般来说,承包商必须要对工程的环境条件有一个合理预测。而在一些合同中,业主提出较为苛刻的条件,比如让承包商承担地质条件、环境变化等风险。因此,承包商一旦投标,或签订合同后,就意味着他已自动承认了上述条件,实际上就是处在了一个具有风险的位置。

此外,因为有些工程作标期短,承包商很难进行详细的计划、研究。或者由于业主为抢工期,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再加上合同条件苛刻,都可能大大的增加承包商的投标风险。

3.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

(1)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承包商必须要在投标前对市场进行调查,尽可能的收集招标信息。在存在的多个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本企业最合适的一个。这就需要考虑工程特点、性质、规模,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条件,以及业主的资信状况、承包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

(2)要全面分析把握招标文件。当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正式开始了。通常来说,招标文件是业主对承包商的要约邀请,基本包含了全部的合同文件。其所确定的招标条件和方式、工程范围、合同条件以及各种工程技术文件,是双方商谈的基础,同时也是承包商报价的依据,

因此,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承包商一定要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能够最准确的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同时也能够从中精确的估算出要完成合同中的条件所需的费用。

(3)全面的环境调查。所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的。而工程实施方案、合同工期和费用,都是受到工程环境的直接影响的。同时,工程环境也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根源。承包商必须收集、整理、保存一切可能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合同控制、索赔需要的资料。环境调查有极其广泛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

4.结语

总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招投标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个阶段包括的内容繁杂,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根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合同内容的分析研究,并对存在的合同风险,和防治风险的方法进行探讨,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陈运,乔志,陈锋,孙玉莲. 建筑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技巧的探讨[A]. 全国矿山建设学术会议论文选集(下册)[C],2003年.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5篇

1.1招标分标方案制定过程

基本原则:1)按照批准设计规定,根据枢纽工程施工布置和设计周期的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优化施工布置,有利于施工,减少施工干扰、便于管理。2)合理确定分标规模,有利于招标竞争,控制投资。3)根据工程的性质、工艺和工序要求,充分考虑人力、物力资源配备的合理性。4)对具有相同性质的项目或性质不同工序要求紧密的项目,原则上合为一个标段。5)标段划分在满足工程总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考虑供货时间要求。基本思路: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材料设备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机构选择甲级机构,并且满足本工程的招标范围的需要。特殊情况下,考虑到国内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商、设备监造、安全监测等方面的市场资源状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和采购方式。在实施时根据枢纽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局部调整[1]。2005年4月,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了《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并以《关于审查<新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请示》(新下局[2005]20、21、22号)分别上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05年5月6日,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通知》(新计项目[2005]511号)复函核准此方案,并明确指出同意上报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招标的方案。对个别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单独核准。

1.2具体方案

划分为大坝工程施工、左岸坝基防渗处理工程施工、右岸坝基防渗处理工程施工、导流洞工程施工、引水发电洞工程施工;电站厂房工程(含设备安装)等20个招标项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标具体划分为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材料采购标。其中,机电设备采购划分为水轮发电机及其属设备、水轮机设备、GIS、主变压器等28个项目;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划分为拦污栅制造、固定卷扬启闭机清污机及检修设备制造、液压启闭机设备制造3个项目;材料采购标划分为水泥、砂石骨料、油料、钢筋等5个项目,均由业主统一采购供应。建设监理工程划分为枢纽主体工程监理、坝基防渗处理工程施工监理、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制造监理3个招标项目。

1.3招标投标过程

公开招标程序见图2所示,邀请招标参照执行。截止目前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通过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项目共72项,相应的合同金额为11.7969亿元,占签订合同总金额的80%。其中主要建筑物招标统计表见表1。

2合同管理情况

2.1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的各项要求,搞好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合同法》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有关规章制度,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制了《建设资金拔付实施细则》、《合同编号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报审、会签、报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处室工作职责,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2具体过程合同管理过程流程图见图3。

2.2.1合同拟订

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组织相关处室拟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其中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聘请经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的合同类别包括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及其他合同共六类,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国家颁发的规范性合同范本。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塔管局要求合同类别按28类划分。在合同条款中除基本内容以外,明确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将资金擅自转移,在工程未完工验收前,保证资金用于本工程,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2)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问题,农民工工资关系到社会稳定,也关系到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的有序进行,针对参与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14号)、《关于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2008]16号)及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有关规定,承包人必须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执行相关规定。3)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各种纠纷关系到发包人,发包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2.2合同洽谈

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参加合同谈判的承包方需按要求携带合法有效的证书,如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函件等。合同谈判的全过程要都有原始记录,并在谈判完后填写《合同洽谈会议记录表》。为确保合同的公平性,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参加洽谈人员≥2人。最终双方对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2.3合同会签

主要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总工办及局分管领导的评审,并把评审意见填写在合同会签单中,合同管理处要根据评审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修改,合同修改评审合格后报局长审定。按照塔管局要求,自2014年9月1日开始启用塔管局财务信息系统中合同会签流程。

2.2.4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应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的封面还应盖合同“正本”、“副本”字样章。签订完的合同由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统一登记发放。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同时还要做好合同文件电子文档的保存和合同的统计工作。按照塔管局要求,自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塔管局财务信息系统中报审、报备制度。截止2014年9月,共签订了429个合同工作,合同总金额为1477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合同105个,设备材料采购合同113个,技术咨询合同79个,勘察设计合同24个,监理合同11个,其他合同98个。

2.2.5合同执行

1)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要求业主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理解合同文件,各处室要按照处室职能及分工,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工程工地现场的建设管理,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负责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和财务管理,合同和造价管理的依据是已签订的合同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程序上实行监理初审、工程建设管理处审查工程量、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造价管理科审核单价、总工办复核单价的多级审查方式,各部门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严格认真履行合同。2)严格执行预付款、进度结算报表、物资结算、合同新增工程款项及单价、工程完工结算的会签及支付程序,遵守各类有关资金报送审批时间。工程进度款结算会签程序见图4。3)建立工程台账统计、合同统计、甲供材料台账。及时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并委托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编制分标概算及2006-2010年度价差计算报告。4)处理新增、变更等问题工作,明确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单价的原则,具体是《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基础;《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时,则应增加新的单价。承包人在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发生时向监理部申请,做出新的单价分析表,报监理部审查,然后由监理部报建设管理处审核工作内容,由建设管理处转到计划财务与合同管理处审核新增工程单价,审定的新增工程单价按以上逆顺序返回。设计变更和新增项目单价必须在承包人报送工程进度结算报表前确定。5)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工作。严格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以客观、合法、合理为处理原则,具体事项中的资料满足真实、及时、全面、有理有据等基本要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管局各处室、施工单位及时互相沟通,特别注重上报资料的完整性,避免由于所附资料不完整,造成项目审核周期过长。主要处理导流洞工程、引水发电洞工程等项目的索赔、大坝沥青价差、电站厂房钢材补偿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工作。索赔程序见图5。

3结语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6篇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有内在关联,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合同的谈判、订立都建立在适合的招投标环节,例如合同的谈判是在招投标结束之后才进行,而招投标阶段则是双方考察的重要阶段,因此招投标是合同的一部分,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而订立合同则是招投标的结果。随着我国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建筑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招投标合同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但是通过实践调查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

1.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虽然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基于经济成本因素考虑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性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但是根据调查目前仍有大部分企业没有达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的状态:一是招投标文件编制的质量不合格。很多业主单位对于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没有做出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导致在最终的招标过程中无法满足预期的要求,这样为后期的管理工作带来诸多合同纠纷问题。例如招标文件上并没有明确对主要条款的实质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后期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纠纷;二是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阶段的衔接不够。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往往将精力放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而忽视对合同管理的后期监管,导致合同管理工作脱离招投标实际要求。

1.2招投标机制不规范,存在虚假招投标

虽然我国加大了对招投标的管理力度,例如针对招投标中的“黑白合同”问题,及时完善了相关的法律解释。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清晰地认识到招投标机制所存在的缺陷,例如虚假招标、不科学评估以及规避招标等等。

1.3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主要是针对招投标完成之后后续工作体系没有及时跟进:一是建筑施工方的判断力度比较弱。在实践中当招投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企业并没有及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与业主方进行合同拟定方面的沟通,尤其是对于关键性的细节问题缺乏全面考虑,导致在后期的施工管理工作容易发生纠纷;二是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不足。虽然招投标之前企业对于项目有了全面客观的分析,但是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不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没有理性的研究合同内容,从而出现经济损失。

2加强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对策

基于实践中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我国必须要加强对招投标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堵住漏洞,为此提出以下加强管理的措施。

2.1规范招投标文件内容,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

造成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最大因素就是合同管理与招投标脱节,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化管理,避免出现文件编制问题。例如招标单位要加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规范,要明确项目竣工、交货的具体时间及技术要求等;另一方面要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同步。实现二者同步是提高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效率的基础,为了实现二者的同步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人员要坚守职责,了解招标工程的信息。例如合同管理者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及时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

2.2完善招投标机制,健全监管评价体系

完善招投标机制是降低合同管理问题的重要举措:一是我国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二是健全监管评价体系。为避免虚假招标、阴阳合同的出现,监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力度,例如为了避免出现虚假招投标现象,相关监管部门要利用大数据等平台实现对招投标专家的随机选取,以此保证招标结果的公正性;三是要加强对合同内容的监管,通过格式化管理明确各项具体的工作标准和流程。

2.3强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针对合同管理人员谈判能力弱、谈判跟进不及时的现象,要强化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强化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例如招标单位要结合项目具体要求细化合同内容,以此在后续的合同谈判中获得主动地位;其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意识是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在进行合同管理实质性工作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对项目单位的履约能力、信誉等进行调查,根据分析结果提前设计风险防范条款等;三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专业化的技能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7篇

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8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5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13-0137-03

1 概述

公路工程是我国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我国交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进行公路建设过程中,公路工程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公路工程除了要做好投标工作,对投标的合同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只有做到这些工作,公路工程才能在更好的轨迹上高效益运行。

2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方法

2.1 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是重要的评标方法之一,主要是指对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详细的评审,严格遵守招标规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评标价进行打分评价,之后将打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合理的排列,并将排名前三的人推荐作为此标的中标候选人。

2.2 最低评标价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遵循从高到低的顺序对评标价等于或者是高于工程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遵守相关规范进行初步的审核,之后进行严格的评审,最后将评标价最低的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2.3 综合评估法

这种方式一般而言,是通过初步的评审和十分严格规范的审核后,对投标人所拥有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工程业绩、业界信誉等多个方面做出分析评审,并进行综合评价,并且进行评分,最后按从高到低的进行排序,并将前三名的候选人作为中标的候选人。

3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3.1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1.2 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使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

意义。

3.1.3 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了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地干扰了整个公路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同时,还存在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承发包过程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

3.1.4 串标。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公路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3.1.5 公路招投标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健全。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不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虽然国家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很多公路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公路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3.2 公路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在进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招投标的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管理,要严格杜绝招投标过程中转手倒包,以挂靠承包等恶劣的现象,要遵守各种法律规范,维护整个市场的秩序,促进整个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同时,要不断地完善议标规范,严厉打击假招标的现象,最后,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的监督。

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将会继续得到发展和规范,将会陆续地出台针对交易中心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和运行规则,以便对承包方、发包方、中介方和管理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交易中心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将会进一步的提高,处理各类信息数据的时候广泛地应用计算机,实现微机管理工程报建、招标信息、投标企业档案、场内办理手续等方面;交易中心的功能和管理将日趋完善,使交易中心逐步成为交易中心、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

书面合同上面,体现了招投标的结果,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相连。在管理合同的方面,规范甲乙双方合同的签订行为和增强索赔意识需要做大量工作,并且这个工作做得越充分,合同的规范意识越能够体现;针对合同范本方面,我国有确切的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范文本,而且合同示范文本将是今后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此外,应用计算机建立投标报价系统是投标企业应该实现的必要内容,这样的话,才能够快速实现、报价准确,以适应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国际当中,不可缺少的是招标机构,在建筑市场和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建设市场在健康地发展,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招标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大力发展,这样的话,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就推动了,使得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化。

规范和完善市场建设规则,市场规则一般是由有关机构制定的或者沿袭下来的,一般由法律、法规和制度组成所规定的市场行为准则,其内容包括市场准入规则;市场交易规则;这些准则分别是想要进入市场需遵循一定的法规和具备相应的条件,应采取清出制度,对不再具备条件或出借证书、采取挂靠、制造假证书等欺诈行为及时清出,资格和资质管理的准则也应逐步完善;保证各种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的行为准则;交易必须公开(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正、公平的

准则。

4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管理

4.1 建立健全的流程管理体系

要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明确好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并将目标任务和各种工程措施落实到实处,让每一个管理流程和管理环节都能够在相关的制度和范围之内运行,同时,要不断地将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实处,最后,在对合同进行管理过程中,要对各个环节和流程都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实施专人监管、综合评价,切实保障签约合同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以及标准化管理。

4.2 建立健全合同文本的管理机制

合同条款不合理,导致合同文本风险。可以通过采取严格执行评审制度来防范合同文本风险。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所指定的具有规范化意义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同时,要不断综合考虑到各种因素,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合同标准规范的文本体系,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地和国际接轨,对国内外合同文本的管理和发展趋势动态做出密切的关注和借鉴,从而为促进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不断地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完善合同文本相关体系,从而使得合同各项流程都能够和企业的实际生产运行相结合,促使合同管理的作用能够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

4.3 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地完善并改进信用评价机制,要不断更新合同当事人的各种相关数据,掌握合同当事人的最新动态,并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财务状况,信用形象等各个方面做出科学化合理的评审分析,如此,可以更好地确保合同信用体系的建立,同时,在进行公正客观评审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地划分出等级,并组合系统的商业信誉档案,从而有助于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4.4 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可以大力推进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比如可以借用互联网或者是局域内部网络,实现各个单位的互联或者互通,当局域内部数据实现更新时候,能够更好地掌握好整个合同管理的流程,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一些以前出现的各种弊端和问题,比如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能力低下,或者是管理人员的人为干预比较严重,因而,可以更好地促进整个合同管理过程的科学化和严谨化。

4.5 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

应当建立并且改进、完善专业人员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专业优秀的人员对工程合同进行规范的管理,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管理规范,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人的主导作用,从而促进整个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要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适时举办各种培训,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展开相关研究和实践工作,促使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才供应,保障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 结语

总之,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地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地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地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

开展。

参考文献

[1] 蒋丽.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山西公路,2007,(33).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9篇

关键词:新时期时期;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要点

1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1)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没有严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的开展。第二第二,擅自开展招标活动,导致出现了一些非法的招标行为。第三第三,招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拉帮结伙违背了工程招标的公平性标的公平性。所以为了有效的控制和规避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的违规违法现象,确保工程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工程招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并建立项目小组,由各个小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以此来避免企业在工程招标当中任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给承包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2)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个别投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在工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例如,严格控制工程报价的成本价的成本,工程材料以次充好,恶意压价等。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蓄意造假了蓄意造假、倒卖投标合同、层层转包、随意分包等违规行为,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

1.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就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当中对评标人的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比较和分析并最终优选出最理想的投标企业业。评标是项目招投标活动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就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评标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有效合理的评标体系效合理的评标体系,与评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还有一段距离还有一段距离。首先一些评标人员对于评标工作在项目招投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态度粗暴、责任心不强,有的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给实际评标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其次,是综合评标法的应用问题,综合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从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

1.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采用的监管模式为过程监管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所采用的监管模式为过程监管,并对应登记与备案对应登记与备案,对工程招投标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管管。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当中由于招投标企业的独断专行的独断专行,导致过程监管工程招投标工作当中不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功能和作用,因而出现了招投标企业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擅自做主的行为擅自做主的行为。例如,(1)一些招标部门的招标文件有严重的抄袭现象的抄袭现象,文件内容不系统不规范质量差,(2)一些招标部门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急功近利门的管理水平与实际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急功近利。(3)对于设备要求把关不严设备界定的精准性极差设备要求把关不严设备界定的精准性极差,以上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同时也制约了评价标准的进步与提高步与提高。

1.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手段合同管理缺少系统完善的管理手段,导致合同在内容编制制、签署、履行过程当中不能形成较为统一的规范,从而使合同各方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同各方产生了诸多的矛盾。另外,一些招标企业太过注重经济利益济利益,,在合同管理当中的制定了很多的不平等的合约条款款,不仅违背了合同的公正性造成双方权力和义务的严重失衡衡,同时也使得责任的界定含糊不清给后续双方矛盾的处理利用划分制造出了很大的麻烦利用划分制造出了很大的麻烦。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完善对策

2.1对招标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

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对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有着很高要求的工作要求的工作。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实现招投标工作更具规范性与合法性同时也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平性同时也有利于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公平、透明的环境下有序进行进行。例如,通过培训一些招投标文件的书写与格式变得更加的规范加的规范,大大降低了工程招标投标失误的发生。

2.2严格遵守招标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

在工程招投标当中无论是工程招投标的哪一方都必须要遵守我国制定的招投标法案和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我国制定的招投标法案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严格按照法案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进行工程招投标标。另外,为了彰显招投标的公正性投标企业还可以组织建立一支监管队伍对于招投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及时的纠正和制止时的纠正和制止,利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不正当行为正当行为。

2.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应起到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和仲裁的功能起到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和仲裁的功能,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招投标工作遵循的公平、透明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作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工程招投标当中的作用。其次,企业还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在行为与合同上的管理力度还要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在行为与合同上的管理力度,在适当的条件下建立一支专门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队伍以此来进一步提升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效率来进一步提升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效率。

2.4强化合同管理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的控制与管理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合同签署的各项条款落实到位。另外,在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当中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操作当中,还要明确好中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全面了解后在与其进行合同签署行全面了解后在与其进行合同签署。并认真细致的审核好招投标文件当中的规定内容投标文件当中的规定内容。其次,为了让各大投标企业都能够在一个公平的竞标环境下够在一个公平的竞标环境下,平等的获取到招标信息,在制定招投标合同时一定要维护好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招投标合同时一定要维护好招标活动的公平性与透明性。对于违背招标公告内容规定规程的个人与企业一定要给予严厉的惩处的惩处。

3结语

综上所述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是一项在工程领域当中较为普遍的工程承包信息和通过招投标优选出最佳承包企业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工程招投标的与承包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进行行,不能违规操作或私自进行招投标,确保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能够在一个公开标能够在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健康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赵艳.浅谈新形势下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门窗,,2016((11).

[2]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2015(18).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0篇

关键词:新形势;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之下,逐渐向着规范化、有序化和经济性的方向发展,招投标目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工程方与承包方在选择对方时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对此,研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备显著意义。

1当前工程招标与投标现状

(1)招标、投标人员对工作的不重视或不了解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包企业相互竞争以及工程与承包企业双方相互选择的主要方式,是对竞争活动公开、公正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招标、投标人员,对于该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很容易发生,导致招标、投标本身的竞争性存在缺陷,从而出现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的情况。例如,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员通过自身便利,将某一个企业的投标信息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促使其他企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刻意修改自己的竞标书,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对此,这样的招标形式,不仅对于企业而言没有明显的帮助,而且还无法体现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作用。(2)招标、投标过程规范性不足自从2003年我国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改革之后,许多地方针对恶性竞争或各种不法行为,对工程招标、投标给予了适当的限价,要求招标企业公布招标控制价,并部分招标信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因为监管力度的不足,许多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着不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执行招标、投标,借助监管部门的不严格监管,导致串通对方,通过一些职务便利完成招标、投标行为,不仅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透明竞争原则,还有可能导致中标方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情况出现,促使最终工程施工情况无法满足预期效果。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为了更好的实现规范化工程招标与投标,根据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的双方参与者都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加法律教育。(1)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招标、投标工作者大多数都是工程招标、投保工作的实际操作人,有计划性、目的性的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法律意识,可以更好的实现规范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的招标、投标工作。企业与单位可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可以在市场当中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到企业当中来为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使用意义以及具体使用规范等,例如书写的规范性和格式的规范性,降低因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不熟悉或缺少法律意识而出现招标、投标失误。(2)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工程的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应当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案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自身行为。此外,企业可以借助建立监管人员或部门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对于不规范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法律法规为根本真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冲击的环境之下,一方面,政府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监督者、仲裁者的身份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并借助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在实际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实行情况。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正确认识到对招标、投标行为以及合同的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额外的管理人员或部门,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促使管理更加有效。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工程领域中最为常用和普遍的工程企业、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承包方式,同时和最终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直接决定性关联,所以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工程的方与承包方都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和投标。除此之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活动,强化合同的管理效果,从而真正促使建筑市场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参考文献:

[1]张一航.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四川水泥,2015,02:68.

[2]盛菲.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424.

[3]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18:245.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1篇

关键词:新形势;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之下,逐渐向着规范化、有序化和经济性的方向发展,招投标目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工程方与承包方在选择对方时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对此,研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备显著意义。

1当前工程招标与投标现状

(1)招标、投标人员对工作的不重视或不了解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包企业相互竞争以及工程与承包企业双方相互选择的主要方式,是对竞争活动公开、公正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招标、投标人员,对于该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很容易发生,导致招标、投标本身的竞争性存在缺陷,从而出现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的情况。例如,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员通过自身便利,将某一个企业的投标信息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促使其他企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刻意修改自己的竞标书,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对此,这样的招标形式,不仅对于企业而言没有明显的帮助,而且还无法体现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作用。(2)招标、投标过程规范性不足自从2003年我国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改革之后,许多地方针对恶性竞争或各种不法行为,对工程招标、投标给予了适当的限价,要求招标企业公布招标控制价,并部分招标信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因为监管力度的不足,许多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着不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执行招标、投标,借助监管部门的不严格监管,导致串通对方,通过一些职务便利完成招标、投标行为,不仅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透明竞争原则,还有可能导致中标方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情况出现,促使最终工程施工情况无法满足预期效果。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为了更好的实现规范化工程招标与投标,根据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的双方参与者都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加法律教育。(1)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招标、投标工作者大多数都是工程招标、投保工作的实际操作人,有计划性、目的性的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法律意识,可以更好的实现规范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的招标、投标工作。企业与单位可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可以在市场当中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到企业当中来为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使用意义以及具体使用规范等,例如书写的规范性和格式的规范性,降低因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不熟悉或缺少法律意识而出现招标、投标失误。(2)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工程的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应当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案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自身行为。此外,企业可以借助建立监管人员或部门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对于不规范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法律法规为根本真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冲击的环境之下,一方面,政府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监督者、仲裁者的身份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并借助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在实际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实行情况。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正确认识到对招标、投标行为以及合同的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额外的管理人员或部门,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促使管理更加有效。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工程领域中最为常用和普遍的工程企业、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承包方式,同时和最终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直接决定性关联,所以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工程的方与承包方都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和投标。除此之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活动,强化合同的管理效果,从而真正促使建筑市场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参考文献:

[1]张一航.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四川水泥,2015,02:68.

[2]盛菲.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424.

[3]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18:245.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2篇

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概念的澄清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1、招标文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笔者认为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通知人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

2、《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

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

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一)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

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二)政府投资工程问题不少。

如果说合同缔约时主要条款简化的目的是贪图省事的话,这只是从善意的角度去理解,而很多政府投资工程就有明知故犯的嫌疑。仍就最主要的计价规则来说,很多合同就是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这揭示了政府投资工程所有者缺位的问题,部分居心叵测的发包人慷国家之慨,谋个人私利,对招投标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先进来再说”,中标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才有了合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此导致最终的工程结算价与中标价有天壤之别。

(三)在合同履行中管理有待加强。

仅是制订一份好的合同还不够,不严格遵照执行还是“一纸空文”,现在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就是例证。在有形建筑市场备案的是一份合同,甲乙双方在实际履约中另起炉灶,往往把合同履约搞得面目全非,纠纷不断,加上当事人双方的自律管理远远不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又缺少专门的职能机构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遇到了问题私下解决不了就直接告上法院。缺少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大大增加了合同管理的成本。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3篇

[关键词]: 工程、物资采购 招投标 合同管理

简介: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目中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是项目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履行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的增长,大家都能认同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招投标工作相关法规还很不是很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一)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的行为过程。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通过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的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工程、物资采购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购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管理机构实施监督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对后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1、因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的过程是合同谈判和订立的依据,就是双方当事人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关系。

2、从市场交易行为看,招投标的过程,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投标方面法规的约束,只有定标后,双方签订了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3、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相关部门制订的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标办公室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前几年我们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审计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许多问题,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出现,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向各部门宣传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招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的管理是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招标文件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中标单位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占优势地位的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歧义

由于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工程、物资采购施工合同履约率低;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施工中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解决办法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

1、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人员参与招投标文件的审查,配合招标共同审查工程、物资采购施工招标文件。

2、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配合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3、参加现场勘察

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4篇

1.合同“缺陷”。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两义性问题在所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发包人应主动起草工程合同,并对工程合同的正确性负责,而承包人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承包人往往为了先获取中标,对施工合同并不加以细致地揣摩研究,而使得签订的工程合同最终与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因素。第一,承包人不够重视,认为工程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所以未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造成在工程合同的文字表述上出现错误和歧义性语句;第二,承包人往往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发包人,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故意先以低于建设成本的价格中标,再争取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单来得到利润,使得工程质量、工期都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从而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2.人为因素。

招标文件一般是由招标机构编制的,而工程合同主要由发包人编制,编制人员的专业结构不同也会造成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和工程合同管理上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提前参与到工程招标工作中,故不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在执行合同的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人员不参与后期的合同管理,只负责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因为专业不同,有些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那么必然使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受限,如果工程合同不准确、不全面,拘泥于书面形式,必然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工程合同是施工管理的依据,工程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或者较理论化,都会给工程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合同已经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人在招标时的初衷,也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

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

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三、结语

合同招投标管理范文第15篇

关键词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课程改革 现状 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Practice of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Teaching Reform

LI Hui

(Zhengde Polytechnic College, Nanjing, Jiangsu 211106)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reform, quality education has been widely used and popular, school or college are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as a compulsory cours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e more integrated, more difficult to learn, this article on the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under the new curriculum teaching reform to discuss the situation, which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eaching, promot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Key words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course reform; current situation; methods

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现状

1.1 教材内容得不到及时更新

教材的内容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对学生的培养深度。现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材比较陈旧,这些教材的内容无法体现当今社会发展的态势,这些教材的内容没有得到及时的更新,一些法律法规已经进行了更新,但教材上还是沿用之前的法律规范,其实用性不强,严重影响了教师的教学质量,同时也给老师的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2 具有较大的学习难度

由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涉及的领域较多,使得学生必须掌握较全面的知识,才能编制出比较完善的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进行编制时,要对现阶段的法律法规进行大致的了解和掌握,因此,需要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管理知识,这又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涉及到太多方面的内容,使学生感到学习具有难度,完全掌握内容更是难上加难,也使得老师的教学过程感到力不从心,不知道该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1.3 教学方式较为落后

对于大多数高职院校而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方式比较落后,几乎都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只是盲目地让学生去画重点、难点,但学生根本没有真正理解这门课程,一味地死记硬背;个别老师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都是毕业后直接进入院校担任教师,并没有去建筑公司工作的经验,对教材的内容也是一知半解,边教边学,老师讲的内容,使学生难以消化,面对枯燥的讲述,学生很难提起学习的兴趣。

2 教学改革措施

2.1 优化教材的内容

要对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进行仔细的研究,进而理解和掌握其内容,然后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课程内容的构造;要体现基础课的特征,将建设程序和招投标作为老师讲课的线索,进而将其他相关知识与课程内容进行密切结合,例如:技术、经济和法律等知识;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过程进行有效的融合,使学生通过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学习,提高管理合同和编制招投标文件的能力;将理论知识作为课堂教学的重点内容,并以实践教学的环节相辅之,实现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目标,促进学生全面提升自身的素质;在课程设计过程中,将招投标过程进行实践模拟,进而促使学生加深对招投标过程的印象。

2.2 转变教学方法

2.2.1 启发教学法

在课堂上,老师要善于采用启发式教学,对于所讲的内容要启发学生去理解,让学生对自己所提的问题进行探讨,并将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例如:当讲述招投标的过程时,就要运用启发式的语言,你觉得在招投标过程中,标书封面应该这样盖章吗?老师可以拿几个做好的标书让学生观察,并让他们自己寻找答案;老师通过启发式的语言让学生去积极寻找答案,有利于他们以最快的时间掌握相应的知识,调动学生思考的积极性。

2.2.2 善于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运用的过程中,需要老师根据教授的内容设计相应的案例,通过案例的讲解,使学生更清晰地掌握知识。对于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运用案例法,培养学生编制标书的能力,并锻炼学生合同履行管理和索赔处理的能力。老师要将平时遇到的,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案例进行整合,在课堂上通过讲述一两个案例,然后让学生对招投标额案例进行分析,加强学生的课堂练习,促进学生掌握教学的内容,提高学习的能力。例如: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让学生对招标投标法规进行了解和掌握,案例中明确分析了招投标文件不允许的内容、招标人的保密义务及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体现,通过直观的案例分析,使学生更易于掌握所学的内容,并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2.2.3 加强实践性教学

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实践与理论知识进行有效的结合。老师要组织必要的实践活动,例如:当把招投标的内容基本讲完后,可以安排学生进行一次现场的招投标模拟活动,分组进行,选出投标和招标方,并选出平时理论知识掌握较好的学生做评委,老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当指导者的角色,最后进行总结。让学生全部参与其中,通过参与、互动、讨论等环节,促进学生真实掌握招投标的过程,并加深对其中细节问题的记忆;建立一体化教学体系,将实践内容与课堂互动进行有效的结合,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于实践教学环节的资料要准备充分,尽量满足每个学生都有一份资料,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同时,还要组织必要的社会实践,让学生完成实践报告,有条件的话,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本地区的招投标开标活动;实践课要将班级的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组,老师要将实践课的任务和教学大纲展现出来,让学生对自身的任务有所了解。

2.3 采用新的教学手段

教学过程中,老师要运用多媒体技术,自编教学课件,保证教学内容的丰富性,将学时进行合理压缩;充分利用校园网、网络学堂平台等手段,开发出综合性的课程教育资源,集师资队伍、教学文件、案例库、在线辅导等为一体的平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学生的评估不仅仅依靠考试成绩,要采用多种考评方式,例如: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

2.4 培养双师型教学者

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老师的作用不可小觑,无论是教学方法的转变,还是教学目标的完成都离不开老师,因此,要发挥老师的优势,促进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安排专职教师进行实地实践,掌握招投标现场的新技术,并进行反映,提高和推广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另外,要组建兼职教师队伍,引进有经验的招投标人员进行讲课,以满足培养学生实际能力和专业变化的要求,这样有利于提高教学的效果。

3 结语

本文论述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基本现状,并结合现状提出了促进教学改革的措施,从更新教材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努力,就会促进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而提升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唐钱龙,李玮.基于项目导向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探讨[J].职业时空,2010(1).

[2] 董晶,孙娜.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类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3(2).

[3] 宁瑜.注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J].甘肃科技,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