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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

房产投资的特点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REITs;税制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31-02

国务院总理2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其中合理引导民间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任务也被提上了日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成熟的金融投资工具,各国都对其在法律上、特别是税法上进行了严格的规制,使得该制度在现代金融领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制度上的缺失与障碍严重制约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所以必须从法学的角度,全面深入的分析各国和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制度上的思考。

一、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涵义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英文表述为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s,目前,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定义尚存在争议,笔者认为,REITs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采用一定的形式,向不特定的人募集资金,是其投资权益的证券化,是房地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律制度都有很大差别,在引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时都会从本国国情出发对其进行相应的制度上的改变,其法律架构,发展模式,募集方式均不相同;在理论研究领域,各学科都从本学科的角度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定义。经济学研究如何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收益最大,金融学研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资金融通中的合理利用与安全,法学则关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行中的法律关系。最后,也是由于语言本身的特点,不同语境,不同时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涵义都在不断变化。因此,笔者认为,在概念上,无须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细节上作过多的限定。应当从其特点、功能上作清晰的表述,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做出界定。

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制的特点

(一)要素的特殊性

税制要素包括征税人、纳税人、客体、税目和税率。在REITs税制中,部分要素具有一定特殊性。首先狭义上REITs税制的客体仅为REITs和投资人的应税收入。一般仅投资人是纳税人,特殊条件下比照公司对REITs课税。其次,REITs并没有规定独特的税目税率。最后其税制的最大特点在于避免对商业实体和投资者的双重征税。这样在交易成本上相对其他经济主体优势明显。

(二)严格的适用条件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制在组织形式、股权、资产、收益结构和分配比例上都有严格规定,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享受税收减免。

(三)税收优惠

法律给了REITs极大的税收优惠,在不同领域和环节,对于不同税目可以免征部分甚至全部税收。

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制的立法模式

目前世界主要存在两种模式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制立法,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立法模式,另外一种是以亚洲为代表的专项立法模式。

(一)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制研究

美国税法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基本条件是由税法规定的,而且还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了税收上的优惠,这也成为了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主要动力。

1.美国税法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影响

美国的《国内税收法》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来说,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也是最重要的法律规范,税法的每次变更,都牵动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神经,都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和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有时是正面的,有时也是负面的。

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前身是马萨诸塞信托,那时采用的信托的形式进行商业活动并不认为是与公司相同的纳税主体,因此可以合法规避税收。但是在Morrissey missioner案中(SEE 296 U.S 344,360(1935)),最高法院认为:商业信托视同与公司作为纳税主体,自此,商业信托失去了税收优惠地位,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在美国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1960年《国内税收法》首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时,其在业绩上也并无优势,这是因为当时有限合伙的税收优惠要大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并且投资方向上的限制也不利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到了70年代初,由于美国的经济衰退,许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都陷入了沉重的财务危机,从数据上看,1974年的行业平均亏损率高达42%,甚至高于08年美国经济危机的37%的亏损,这一时期有许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破产。之后,通过1976年和1986年两次税改法案,放宽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管理上的限制。1997年取消了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双重征税,1999年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股利分配比例下调回90%,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设立和发展起到了更大的推动作用。

2.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点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美国的成功发展是多种原因合力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美国在立法确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税收优惠地位的同时,对其组织、股权、资产、收益结构和分配比例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只有具备了以上条件,才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待遇。

(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改革创新。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形式不断创新,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管理方式更加合理高效,经营规模不断提高,都要归功于其改革创新。

(3)投资多元化和经营专业化的有效结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制提供了宽松的经营环境的同时也设定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为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多元投资,分散风险,高额回报提供了保证。但是,也要看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也有它功能上的局限性,没有哪一种投资工具可以解决房地产业中存在的全部资金问题。另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有关制度,确保金融安全,防止恶意套现,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

综上所述,从1960年美国《国内税收法》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来,美国不断用税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规范,通过这些税改法案,严格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资格,完善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行平台,使得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的法律环境更加和谐。

(二)亚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亚洲各个国家和地区继美国后纷纷推出具有本国特色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新加坡、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区都通过专项立法允许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总的看来,亚洲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保留了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特征,但法律上的限制明显多于美国。另外,在立法模式上,美国是以税法为主对房地产投资信托进行调整,而亚洲一般以专项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最后,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管理形式上,亚洲与美国也有差别,“美国主要采取公司制,而亚洲大多采用信托和信托基金的形式。

四、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税收制度前瞻

早在2009年的国务院金融国九条中,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就首次在国务院会议上正式提到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然而,至今我国大陆也没有一家真正的REIT,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上存在相当的障碍和制度的空白。《信托法》束缚了REIT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证券法》限制了证券的种类、募集与流通;其他如《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也都有相应的缺陷。我们从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来看,税收制度一直与之息息相关。税收制度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推动力,如果不解决税收上的障碍,那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即使在我国建立起来,也不能起到很好的推动经济的作用。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旦建立,其法律关系是复杂的,牵涉到多方当事人,包括发起人,投资人,管理人,托管人等,他们之间的交易十分繁杂,涉及的税种也很多,容易造成重复征税,加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行成本,减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金回报,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税法中,如果发展公司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公司就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人同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由于将很大程度的收益都分配给了投资人,就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和普通公司一样积累资本的能力,再按照公司的标准征税,显然不合情理。如果这样,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就只能削减分配给投资人的收益比例,这会导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锐减,其优势也就不存在了。如果采用契约型,除了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明确外,其它的信托税收制度也只是适应一般意义的经济交易,而信托发展到成熟时期,本身是比较复杂和特殊的,目前的税收制度显然是没有将其考虑在内的。短期来看,契约型是符合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长远来看,总趋势是采用公司型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此外,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免税成为了各个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普遍性做法,因此,设立一个合理的税收体制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能够发展的关键。但是,只是一味强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税收优惠是不行的,必须同时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结构,收益结构,收益分配,退出机制和救济机制作出规定,符合法律对于REITs一系列更为严格的规定,才能真正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与稳定。

注释:

李智.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法律制度之基本理论[J].河北法学,2007(25):66.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投资风险;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概述

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是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重要一环。房地产在开发建设楼盘的时候,会对已经建好的房子进行装修。根据统计表明,对于房子装修的投资大约占了整个投资的32%-34%,占据了房产销售的13%。因此,房子装修投资对于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的影响重大。在规划房产装修投资的时候就要优化投资方案,用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好的装修效果。

二、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的特点

首先,房地产项目建设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首要风险就是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地点选择。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在于其地理位置的好坏,位于交通通达的市中心,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就高。而位于交通不便的市郊,其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就不会很高。因此,房地产项目投资所面临的风险特点就是地理位置。

其次,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导向对于房地产建设而言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由于房地产投资开发经历的时间较长,所以,对于经济导向的改变不能及时地做出应对。这就成了房地产项目投资建设的另外一个风险。因此,在房地产投资建设方面,必须加强对经济发展导向的预测。尤其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较少的地区,必须加强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方向的研究。这就是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的区域性特点。

最后,房地产项目投资具备长久性的特点。由于房地产项目建设材料的特殊性,其耐久性较好。一般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长达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因此,房地产投资项目的风险也具备长久性。

三、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因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风险和最需要控制的投资风险则是房地产装修项目的风险。本文将就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风险作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在装修材料上,建议采用进团或区域采购,以此在确保品质的同时降低成本,减少材料成本过高带来的投资风险。同时,区域采购和集团采购也能满足不同装修的质量和档次。其中,如入户门、橱柜、龙头等建议采用区域采购。而涂料、开关、内墙砖等采用集团采购。但在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装修项目的材料供应上,较少采用集团采购和区域采购。

(二)在进行房地产装修的设计上,为了更好地实现装修产品标准化,越早设计越有利于对房地产装修的成本控制。通常,很多房地产投资开发商等到房产已经基本建设完成后才进行装修设计。而这时候,通常会为了满足装修效果,对于已经建设好的工程进行拆改。这就直接导致了房地产整体投资的增加,投资的无意义增加就变相提高了装修项目投资的风险。因此,装修设计应该尽早开始。在建筑平面图基本绘制完成的时候,装修设计就应该介入。在满足装修效果的同时,尽量减少使用稀缺材料。同时,还要降低施工难度,以此降低装修成本。只有对成本进行良好的控制,才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装修项目的投资风险。

(三)为了进一步控制装修成本,降低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风险,在装修时,尽量采用简约的装修风格。在简约中突出装修的亮点,提高市场接受率。在整个装修过程中,要有重点地进行精装修,以控制装修成本,降低装修投资风险。对于客户主要关注的大堂、电梯、客厅、卫生间还有厨房灯进行重点精装修。在精装修上面突出装修的亮点。其它地方则尽量采用简约风格装修,使客户能够根据自己的想法去装修房间。按简约风格进行装修,可以有效避免由于装修的功能过剩而缺乏亮点,也能够在保障品质的情况下控制成本,从而降低装修项目的投资风险。

(四)为了更好地降低房地产装修项目的投资风险,还可以采取精装修样板房的方式。通过对样板房的精装修,可以有效地看出之前的设计在成本上是否在控制之内,装修成本投资是否超出了之前的预期以及通过客户对样板房的体验来进行返修或者预设计,从而有效避免了交楼时可能会产生的风险。同时样板房也能充分反映装修设计是否合理,营销时的承诺是否切合实际情况等。这样一来,通过样板房的精装修有效规避了大规模二次装修的风险,从而大大降低了装修项目投资风险。

(五)控制装修成本,降低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风险的措施就是强化装修过程管理。通过强化装修过程的管理,能够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额外无用开支。在材料选购上,也能有计划地进行,减少了材料浪费。在装修过程中,由于工序问题,施工单位较多,协调起来相对浪费时间。然后,加强对装修过程的管理,使得人力和物力在最小的成本下得到了最大的发挥。因此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房地产装修项目投资风险。

四、结束语

房地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重要性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在投资房地产时的高回报带着高风险,所以,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投资者只有在投资房地产时针对投资风险做一定预防,才有利于规避风险。而房地产装修是整个房地产较为关键的环节,因此对于装修项目的成本控制显得比较重要。其中,最需要控制的就是装修项目投资风险。本文在结合风险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装修项目投资风险,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此推动房地产建设更加安全、可靠、高效。

参考文献:

[1]王炜.关于整个房地产全过程的风险识别[J].才智,2011(01).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国际化;对外直接投资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2-0167-03

在当前的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产业空前壮大,并逐渐走向低端项目和高端项目的两极分化。这就意味着中国一部分房地产企业需要努力开拓新的市场,寻求新的发展。而房地产作为海外投资风险最大的行业之一,其海外投资必须十分慎重,因此,对于其投资主体所在区域、投资进入模式的研究也尤为重要。

一、房地产产业的特点

房地产产业是指从事土地以及对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集一体的行业,主要包括: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对房地产的开发以及再开发;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房产市场则是指从事房产和土地的出售、租赁、买卖以及抵押等交易活动的场所或领域。房产市场是房地产产业进行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基本条件,并可以带动很多产业例如建筑业、建材工业等行业的发展。通过市场机制,房地产市场可以及时地实现房地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可以提高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益,并且可以促进对房地产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房产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是整个房地产市场体系中最具有代表性,同时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

图1房地产产业的构成

由于房地产业产品得独特性质,导致房地产业的国际化经营具备较其他行业有许多不同。在进行国际化经营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产品的差异的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区域的差异。房地产产品的位置具有不可移动性和固定性,所以特定的消费者只会在特定的市场区域内来选择房地产商品,就造成了在不同市场区域内所供给的房地产产品难以互相替代或是竞争的现状,因而房地产市场较难形成统一,于是也就不存在统一的市场竞争和市场价格,每座城市不同区域的房地产市场也会出现具有各自比较独特的发展态势。

2.消费的需求差异。在这种经济发展大背景下,消费者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日趋多样化,通常会综合考虑根据房屋的区位、户型结构、工程建设的质量、房屋周围的环境、房屋的物业管理水平、住宅周边的公共服务设置的建设程度以及社区文化等多种因素进行需求选择,导致房地产客户群体的需求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3.价格的差异。价格差异过大是房地产商品的最大的特点。以上海、广州的房地产商品为例,2009年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商品住宅的均价之间差别在2~3倍之间,而他们的均价均高出全国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

房地产产品的以上三个主要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房地产对外投资的方式选择。例如与制造业相比,正是因为房地产产品的不可移动性的特点所决定的它不可能像制造业产品一样选择出口的进入模式。结合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吸收外资以及房地产对外投资的现状看,房地产业国际化经营以对外直接投资为主体。

二、中国房地产FDI的国际环境分析

近几年的整个国际经济环境呈现着非常明显的特点。首先,全球经济的增长脚步变缓,同时各国的经济增长非常不平衡。特别是2007年下半年开始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以来,随之而来的全球性质的经济危机的持续影响使得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经济增长都遭到重创。其次,中国几年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引起了世界上其他各国的关注。而世界上的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却表现平平,所以这就造成了在发展速度上的两极分化的现象日趋严重。当然,世界经济形势的跌宕起伏和中国强劲崛起,将会给中国企业当然包括房地产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机会。最后,为实现对有关资源的全球配置,世界各国对各自的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对产业进行升级。经济全球化的具体表现是:在贸易各国之间,跨国商品与服务类交易在不断地扩大,同时资本的流动和技术的传播在不断地增加。除此之外,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对外直接投资的机遇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相同并且日益增加的。针对这一国际现状,中国房地产业更要利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部分国家房地产业市场全面开放的机会,积极稳妥并且大胆地走出去,进入跨国企业全球贸易体系,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这一渠道和资源的相对优势来寻求对自己更加有利的投资区域,使房地产业价值链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优化重组和配置。

三、中国房地产国际化的发展现状

从2004―2009年,中国房地产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总体趋势在不断扩张,从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来看,2004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851万美元,2009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9.3814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1.85%,从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上来看,2004年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2.0251亿美元,2009年为53.4343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507.72%。其中2008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中国房地产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与存量均存在下降,但是2009年整体又恢复大幅度上升趋势。

但是,从全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的行业分布来看,除了2008年中国房地产业对外直接投资因为受到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外,虽然中国房地产对外直接投资净额虽然基本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净额的比例中偏小。房地产对外直接投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009年中国房地产业对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直接投资分布中,对香港地区的房地产业直接投资存量为40.8418亿美元,占对香港全部行业直接投资存量的2.4%;对欧盟房地产业直接投资存量为8 800万美元,占对欧盟全部行业直接投资存量的1.4%;对美国房地产业直接投资存量为4 592万美元,占对美国全部行业直接投资存量的1.4%;对澳大利亚房地产业直接投资存量为1.64164亿美元,占对澳大利亚全部行业直接投资存量的2.8%;对俄罗斯房地产业直接投资存量为7.1339亿美元,占对俄罗斯所有行业直接投资存量的32.1%;对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房地产业直接投资存量为5 971万美元。占对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部行业直接投资存量的0.6%。全部看来,中国房地产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其次是俄罗斯,是对俄罗斯直接投资行业存量分布最多的行业。再次是澳大利亚地区,是对澳大利亚直接投资行业存量分布第二多的行业。

四、中国房地产业FDI特点及发展存在的问题

由以上可以看出,中国房地产企业FDI的区位分部不均衡,表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如图2所示,中国房地产业对避税地香港地区FDI存量占全部房地产业FDI存量的76.4%以上。当然,这与中国FDI整体集中在中国香港、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这世界主要三大避税地的现状分不开。中国房地产业FDI第二集中地是俄罗斯,对俄罗斯FDI存量占房地产总FDI存量的13.35,这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俄罗斯近几年以每年5%的经济增长速度,俄罗斯的经济高速增长导致有购买力的阶层对新建住宅的高需求,从而使得俄罗斯房地产市场进入活跃期。但是这种对某一地区过度集中的房地产投资格局在长远利益上看不是非常利于中国房地产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发展,并且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房地产企业国际化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中国房地产业FDI区域的过分集中而导致的自相竞争。房地产业FDI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利用世界的市场和资源来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自相竞争对中国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发展没有好处;(2)不利于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的分散。当中国与东道国发生政治冲突或者东道国发生经济危机时,房地产商品作为不可以移动的商品必然会造成众多的国内企业的投资失败,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失败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内经济造成一定的连锁反应;(3)不利于中国房地产企业比较优势的发挥。再者,从各项指标可以看出,中国房地产的国际化发展还处在初期水平。中国2009年房地产FDI合同额仅占世界房地产FDI合同额的1.3%。并且即使在国内算是技术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在其进行跨国经营的过程中依然主要是依靠其低廉的劳动力优势而不是技术优势。从整体层面上看中国房地产FDI目前还存在着如下的问题:

1.缺乏成本优势。与制造业相类似,中国的房地产企业在国际化经营过程中的比较优势为成本优势,造成这种优势的原因在于国内劳动力的低成本和对整个工程技术管理的低成本。然而由于近年来逐渐发展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制约,中国的这种比较优势的发挥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在国际经济规则当中明确地对劳动力的国际间流动作出限制。针对这一限制中国的制造业选择通过大量生产制造流动性强的产品还弱化这一限制,然而对于房地产业来说 房地产产品的特点是缺乏流动性,正是房地产产品的这一特点对房地产国际化经营在目前受到制约。

2.缺乏咨询服务能力。根据对房地产产业的界定,当前的房地产业是集生产、技术和服务为一体的产业,而不仅仅只是房地产工程。然而由于中国的建筑管理体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中国的建筑施工和设计各自单独成体,这样对施工和设计的认为隔离导致中国到目前为止还缺乏类似于国外的那种工程公司或者工程咨询公司。也正是因为这种缺失从而导致中国房地产企业国际化经营过程中会面临更多的由于国际化经营经验以及人才的缺乏而导致的风险。

3.缺乏足够融资。就目前情况来看,中国房地产业的所现有的融资程度完全没有达到国际上房地产FDI的需要水平。融资水平的缺乏主要表现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困难,融资风险抵押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政府对房地产业融资的政策性支持太少,政府对融资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等。

4.存在着语言及文化的障碍。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是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造成制约的非常常见的因素,在与对方的沟通和谈判、尤其是对客户群的开发过程中会遇到障碍。

总的来说,中国的房地产跨国经营之路才刚刚开始,而且此路非常漫长。在这条发展之路上需要得到政府以及企业自身的协助从而对各种制约因素进行克服。

参考文献:

[1]外国直接投资产业带动效应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1998,(4).

[2]温建东,马昀,陈斌.管理外资流入房地产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5,(7).

[3]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太原大学学报,2010,(1).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管控策略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概念及种类

1.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含义。

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在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预期结果与未来实际结果间的变动程度,变动程度越大,风险越大;变动程度越小,风险越小。从房地产投资的角度来说,房地产投资风险可以定义为未获得预期收益可能性的大小。完成投资过程进入经营阶段后,房地产经营者就可以计算实际获得的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差别,进而也就可以计算获取预期收益可能性的大小。当实际收益超出预期收益时,就称投资有增加收益的潜力;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时,就称投资面临着风险损失。后一种情况更为投资者所重视,尤其是在投资者通过债务融资进行投资的时候,较预期收益增加的部分通常被称为“风险报酬”。

2.房地产投资的特点及风险种类。

(1)房产投资的特点。同一般投资相比,房地产投资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房地产投资对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房地产投资对象是不动产,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这一特点给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带来重大影响,如果投资失误会给投资者和城市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投资决策对房地产投资更为重要。二是高投入和高成本性。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投资一宗房地产,需要大量资金,这主要是由房地产本身的特点和经济运行过程决定的。三是回收期长和长周期性,整个房地产投资的实际操作,就是房地产整个开发过程,对每一个房地产投资项目而言,它的开发阶段一直会持续到项目结束,投入和使用的建设开发期是相当漫长的。四是房地产投资具有高风险性。由于房地产投资占用资金多,资金周转期又长,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因此投资的风险因素也将增多。(2)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投资风险种类繁多并且复杂,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市场竞争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上同类楼盘供给过多,市场营销竞争激烈,最终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推广成本的提高或楼盘滞销的风险。市场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开发者对市场调查分析不足所引起的,是对市场把握能力的不足,其中销售风险是市场竞争的主要风险。二是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使得人们的购买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购买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况下,人们会降低对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需求,这样导致房地产投资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减少,从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损失。三是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首先,由于房地产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转移,而其实体是不能移动的。其次,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占用资金多,决定了房地产交易的完成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些都影响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性,也就是房地产投资者在急需现金的时候却无法将手中的房地产尽快脱手,即使脱手也难达到合理的价格,从而大大影响其投资收益,所以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了变现收益上的风险。四是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者主要有两方面的影响:其一是对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影响,如果采用高利率折现会影响房地产的净现值收益。其二是对房地产债务资金成本的影响,如果贷款利率上升,会直接增加投资者的开发成本,加重其债务负担。五是经营性风险。是指由于经营上的不善或失误所造成的实际经营结果与期望值背离的可能性,产生经营性风险主要有3种情况:(1)由于投资者得不到准确充分的市场信息而可能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2)由于投资者对房地产的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城市规划条例及税负规定等不甚了解造成的投资或交易失败。(3)因企业管理水平低、效益差而引起的未能在最有利的市场时机将手中的物业脱手,以至使其空置率过高,经营费用增加,利润低于期望值等。六是财务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投资主体财务状况恶化而使房地产投资者面临着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其投资报酬的可能性。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有:其一是购房者因种种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购房款。其二是投资者运用财务杆杠,大量使用贷款,实施负债经营,这种方式虽然拓展了融资渠道,但是增大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加大了收不抵支、抵债的可能性。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产生的原因

1.房地产投资所掌握信息不全、不准,投资决策草率。

所依据的信息不够准确,或前期调研不细,对购买力及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过于乐观,都会导致在运用中出现与当初的估计有较大偏差。

2.房地产投资的宏观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引发多种风险。

这在经济生活中也经常遇到,表现为:一是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诱发建材价格上涨,工程造价跟着上涨。二是货币发行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三是房地产供求形势的变化。房地产供给严重不足的状况已成历史,供过于求,房价自然就要下降,销售难度增加,促销成本加大,期房销售成为不可能。四是房地产政策及由此形成的大气候。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支持重点转移,不利于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总的来说,房地产发展商主观上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房地产政策,金融政策的理解、判断或把握上出现偏差;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而实际上判断出错了或反了,产生重大的损失;有的发展商在决策上项目时只考虑、分析了一时的市场供求形势,而没把开发的周期因素考虑进去,结果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对市场的估计及项目自身的优势的判断过于乐观,最终导致销售困难;还有的房地产发展商过分相信自身能力,而经营实力不足,项目运作中难于实现预期的经营业绩等等都是引发房地产开发中的工程建设风险的原因。

三、房地产投资风险管控的策略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规避与控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以规避房地产投资风险,将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的程度,达到保障投资收益。

1.树立风险价值观念,把握政策环境,规范运行,及时应对。

树立风险价值观念,就是要投资者根据财务活动所面临的风险与期望取得的收益做比较,选择出合适的方案。房地产投资由于与国家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控制。因此,房地产投资者不仅要加强对影响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研究,还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预见并采取灵活的措施应对政策变动的影响。现在国内的房地产形势比较复杂,各种新型法律法规不断推出,各种新的房屋类型的显现,使得计划一直没有变化快。

2.充分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

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较大的原因之一就是信息缺乏,没有完善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机制。房产信息拥有量的多少和掌握度对房地产开发决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应尽量多收集信息并做出准确把握和预测,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分析,做出科学的项目决策,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后续开发中的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产业震荡调整期,未来的两年将会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迷失期,房价增幅将会降低。日益上涨的房价已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已从利率、税收和市场等诸多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因此,开发企业要及时调整开发思路,对市场变动要有充分的预测。

3.合理分配资金,减少金融风险。

(1)投资分散策略。房地产投资分散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和共同投资等方式,国内的房地产类型丰富,因此这一策略很容易实施。(2)投资组合策略。房地产投资组合策略是投资者依据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程度和年获利能力,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搭配投资各种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以降低投资风险的房地产投资策略。(3)保险策略。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购买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它是转移或减少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保险对于减轻或弥补房地产投资者的损失,实现资金循环运动,保证房地产投资者的利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准确把握房地产周期波动,合理选择入市时机。

房地产周期性波动时市场供求关系运动的结果和方式,也是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组成部分。受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影响,房地产周期分为萧条、复苏、高峰和衰退四个阶段,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波动方向一致,但在波动时间和波动强度上却存在着差异。根据房地产周期的特点和房地产开发的实质性特征,房地产的投资时机应当选在房地产周期复苏阶段的前期。选择这个时间优点在于,一是复苏前期正是萧条走向复苏的时期,利率较低,较容易筹集到资金。二是房地产的预售期、竣工实售期正是从复苏走向高峰时,房地产售价较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小。不同地区的投资者针对不同时期的房地产周期应灵活掌握,在不完全市场条件下,投资者选择最佳投资时机必须首先弄清楚宏观经济周期变化,以认识房地产周期各阶段的划分及特点,充分了解国家对房地产的政策并预测政策的变化,然后认真分析房地产需求类型和需求量并预测其变化趋势。总之,房地产投资是一项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只有了解这场游戏的生存法则,并且能够审时度势,合理制定生存策略,这样才能在这场冒险游戏中生存下来并获得宝藏,取得良好收益。

参考文献:

[1]万俊,邓蓉晖.房地产投资决策风险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0(6)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房地产;投资环境;投资类型;投资风险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激烈,如何进行投资决策,规避风险,获取最大效益,避免因投资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是各房地产企业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只有系统深入分析和研究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因素,改变传统决策方法的单一性和独立性,减少投资决策过程中的主观成分,才能避免因投资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这不仅有助于企业自身发展,对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也有着重要意义。

一、房地产投资的涵义和特点

房地产投资是指资本所有者将其资本投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以期在未来获取更多收益或规避风险的经济活动。也有人认为,房地产投资是指国家、集体、个人等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地把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房产、地产生产和再生产领域的过程和行为,包括建造新的物业和对旧有的建筑物进行改造。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从长远来看,房地产投资已经成为广大投资者追逐高额利润和快速增值的重要投资形式。由于房地产商品和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房地产投资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高投入和高成本。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的高资本价值特性,决定房地产投资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土地的价格或土地使用权的价格相对较高、建筑造价高、施工周期长使得投资开发成本高。而且房地产开发投资涉及部门众多、经营运作过程中交易费用高也使得投资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二是开发周期长和投资回收期长。房地产投资项目要经过可行性研究、项目论证、置地、设计施工建设、营销和物业管理等众多环节,房地产开发周期长。从土地审批、房地产建设、到物业投入使用,回收投资资金获取利润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房地产开发投资不是一个简单的交易程序,而是一个涉及多个市场的交易系统,受到土地、建材、施工、劳动力市场等多个市场的影响,而且房地产变现能力差,投资资金要经过几个市场的运动才能回收。三是高利润和高风险。由于房地产的异质性、不可替代,所以房地产市场是一个非完全竞争市场,房地产投资回报率高。利润和风险是对应的,与其他投资一样,房地产投资收益和风险并存。由于房地产投资投入资金多,资金周转期长,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其投资的风险也将增大。四是政策鼓励和约束。由于房地产业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房地产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政府常常在经济出现下行风险时鼓励房地产业的发展,出台一些产业措施,鼓励房地产消费,这就会增加居民对房地产的消费性投入,同时也激励了开发性投入。但从城市发展角度看,城市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以满足城市功能分区、城市生态的要求。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和耐久性,所以房地产开发投资必须服从城市整体长远发展和规划,这就构成了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外在制约因素。

二、影响房地产投资的因素

投资是一项动态的连续性的经济活动,投资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回收和增值,形成一个循环的资金流。同一投资者在不同时期或者不同投资者,追求的投资目标是不同的,所愿意承担的投资风险和选择的投资时点也是不一样的,这就决定了他们的投资结果和收益。由于房地产的区位、投资时机和房地产类型直接影响着房地产投资的利润和风险,因此被称为房地产投资的三要素。

1、区位

由于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不可移动性的特点,所以在房地产物业中,区位因素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是顾客最关心的因素之一。一般而言,区位是指特定房地产所处的空间位置及其相邻房地产间的相互关系。从宏观角度来说,区位指项目所在区域;从微观角度来说,区位指项目的开发场地。实际上,区位不仅指房地产所处的地理环境位置,还包括该区域的社会位置。一宗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包括坐落、方位、朝向、楼层和建筑式样等自然环境因素,社会位置包括该区域的交通状况、配套设施和人文景观等。任何一项房地产投资必定在既定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中运行并与周围各类环境因素发生各种互动关系。这些因素的差异加剧了区位差异,使得处于同一市场的不同区位的相同面积房地产具有不同的实用价值,产生了极为不同的经济效益。交通运输系统的完善、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科技的进步,都会使区位价值产生巨大差异,使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因此,在进行房地产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房地产区位条件,认真分析、研究拟投资区域的经济发展状态、人口因素和房地产市场状态等因素。

2、时机

由于房地产开发活动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很大,而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的规律,因此,房地产业发展也相应有着周期性的涨落。随着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是房地产产品的供求、价格和收益水平的相应变化。因此,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保证所投资房地产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是一项投资成败的关键。一般而言,经济发展趋势是影响开发时机的主要因素,在经济发展的成长期,各类房地产需求旺盛,市场处于不断上升势头,这时推出的房地产项目较易获得较高收益;当经济处于下行区间,由于失业增加,收入下降,房地产市场需求下降,供过于求,房地产价格下跌,物业租售所需时间加长,甚至根本就租售不出去,此时开发的房地产将导致资金占用和成本上升,预计的收益不可能实现,房地产开发商将承担开发时机选择不当带来的巨大损失。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必须具有敏锐的判断力,善于把握机会和抓住时机。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特性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的制度内涵

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EState l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又称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最早产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它是一种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单位受益凭证来募集大众投资者的资金以形成基金,由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经营房地产及法定相关业务,并将绝大部分的投资收益定期分配给投资者的特殊的集合投资制度。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制度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不断趋于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房地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借鉴美国做法,通过立法建立起本国的REITs制度。据全美房地产投资信托协会(NAREIT)的资料统计,截至2003年底,已有1日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REITs法规。由于各国的REITs制度都是借鉴美国REITs的理念和原理创建,因此在制度内涵上基本相同。美国的REITs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内涵和特点:(1)REITs的实物形态是一种证券化了的信托投资基金,它是通过向大众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单位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而形成。为了避免REITs变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美国法律对REITs的股东数作出严格限制,规定REITs的股东不得少于100人,且持股比例最大的5个或5个以下的个人持有的REIT股份不得超过50%。(2)REITs基金管理公司是一种专业性的信托投资组织,它扮演的是“受人之托,代人投资”的中介入角色,帮助大众投资者实现对房地产的直接投资。(3)REITs必须将大部分资产投资于能够定期产生租金收入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且收入来源主要应是房地产项目的租金。譬如,新加坡和韩国规定REITs投资于房地产的比例至少在70%以上,美国和日本规定REITs投资于房地产的比例至少在75%以上,香港规定REITs投资于房地产的比例至少在90%以上。(4)REITs必须将其90%以上的投资净收入作为股利在当年内分配给投资者。(5)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及其他规定,那么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个专业投资机构,可以享受免征公司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二、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制度的契约性

REITs作为一种通过募集大众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经营房地产的集合投资制度,其产生与房地产业投资的“高进入壁垒”直接相关。这种产业进入壁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高资本“门槛”。房地产投资动辄上千万,很多项目投资都是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中小投资者根本无法承受。另一方面是专业化技能“门槛”。房地产投资虽然利润丰厚,但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很大。对房地产的投资需要对国家政策、宏观经济、房地产业发展周期、市场供求、房地产地段、价格、升值潜力等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否则很容易导致投资失误,损失惨重。这种很高的专业化要求,一般投资者也是难以达到的。产业壁垒的存在,阻碍了大众投资者对于房地产业的投资。REITs制度的出现就是国家在制度创设上对于这一现象所作出的反应。通过REITs制度,礼会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更具有专业优势和效率的机构或者人士去运用,并从人那里获得投资回报。这实际上就在委托人和人之间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因此,更深入地看,REITs作为一种集合投资制度,它实质隐含着社会投资者与专业化的房地产投资管理机构之叫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也即契约关系。

与一般契约关系不同的是,REITs中体现的契约关系具有公共性和集体性的显著特点。为尽量减少因缔约双方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害,国家对于REITs的投资对象、资产结构、收入构成、分配比例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一般的契约对于这些问题都是山缔约双方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在REITs这一投资活动中,田家为社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拟定了一份公共契约,需要双方协商的内容已经很少了。作为接受这份公共契约的回报,国家给予其税收优惠。REITs投资中的契约关系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其集体性。在每一只REITs中虽然有成千上万个不同的投资者,但REITs契约并非由他们逐一与专业投资机构谈判签订一个个契约而形成,而是统一由专业投资机构根据国家规定提供一份集体契约(即REITs投资协议),交由每一个投资者“背书”(即认购基金份额),当达到法定的背书人数及投资金额时,集体契约有效成立。所以,从根本上讲,REITs这一集合投资制度就是一份山国家事先拟定好主要条款的集体投资契约,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提供税收优惠为社会大众提供一个房地产投资获利的渠道或者机会。

三、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制度的社会性

KEITs作为国家创立并推动的特殊集合投资制度,其意义远远不止于一种商业行为,它还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职能。社会性是REITs集合投资制度更为重要、更富意义的特性所在。这具体体现在以卜三个方面。

第一,大众参与性。房地产业是大众产业,与社会大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房地产业又是一个创造巨大财富的产业,历来对于房地产的分配是决定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因素。然而,由于高资本和专业化进入壁垒,社会大众—直被排除在房地产投资之外,分享不到房地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好处,房地产业所累积的巨额财富往往被少数人所占有,从而加剧了社会贫富分化。这种因为投资机会不均等而导致的财富占有的多寡更容易使大众产生社会不公平感,如果国家不采取措施而任其累积,势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此,美国政府创设的REITs制度为大众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持有房地产、分享房地产利润的公平机会,使房地产业成为社会大众直接参与的产业。REITs不仅集合了大众投资者的资金,而且集合了大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和投资行为,它以一种集体行动的方式实现了房地产投资的大众化和社会化。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7篇

近年来,http://房地产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中国房地产投资市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房地产投资决策难度增加,投资主体面临如房地产企业对未来的投资前景看不清状况、消费者对住宅价格判断模糊、银行对房地产金融风险担忧等诸多困惑。因此,分析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要素显得尤为重要。

一、房地产投资决策概述

房地产投资决策是指在房地产开发投资活动中,房地产开发商对拟建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的房地产投资方案进行比较选择,并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1]由于房地产本身具有的物理和经济特征,房地产投资也表现出区别于其他项目投资的固有特性。首先,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数额巨大,对金融倚赖性高。另外,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问题较突出,投资者一般不愿将资金投入到那些难以更换用途的物业,如特种厂房、码头等,而商场、写字楼、公寓等,常被各种公司租用,更换使用性质方便,更能吸引投资者注意;其次由于房地产可作为抵押担保,并且一般能够安全地按期收回贷款,所以易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由于房地产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各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投资都十分关注,常常将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调控作为调节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房地产投资额也因而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最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投资长期受未来宏观经济、社会、政治、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变化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风险因素多,风险水平相对较高。因此,正确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决策对投资开发商意义重大。

房地产开发投资决策的成功不仅取决于决策者个人的素质、知识和能力,并与认识和掌握决策的理论知识、基本内容和类型、应用科学决策的理论方法有着密切关系。房地产投资决策可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提出房地产投资决策的目标—要求解决什么问题;第二,制定房地产投资的行动方案—有几种可能方案;第三,对房地产投资项目做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环境评价,进行投资方案的比较,最后确定出最佳的房地产投资方案;第四,采取合理的步骤,按照科学的方法执行和检验最佳的房地产投资方案。①投资策略是实现正确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按照投资策略进行项目决策是科学决策的基本要求。

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因素多而复杂,对其中重要的因素系统分析很有必要,这对投资主体的科学合理决策及获得巨大收益具有深远意义。现归纳出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五个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二、房地产投资决策要素分析

(一)时机的决策分析

投资时机总是存在于投资主体的外部环境中,与投资主体、投资目标和投资形式的特定性紧密关联,也与特定的投资类型相联系。房地产投资时机分析的基本模式一般有以下四种:

环境因素分析模式:房地产投资时机是房地产环境中的一些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在特定时期、以一定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的,其中的经济、社会和政策因素的变化构成了投资时机的实质内涵。在具体分析商业房产投资时机时,可针对特定的商业房产罗列出可能蕴涵收益的各种因素的可能变化,也可把各种因素划分成宏观和微观因素、直接和间接因素来进行综合分析。

寿命周期分析模式:房地产投资时机与房地产寿命周期息息相关,在房地产寿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物业和不同的主体蕴涵着不同的收益机会。在商业房产开发投资经营的全过程中,会经历商业用地选择、商业房产建设、商业房产租售、商业房产管理及商业房产退化等阶段,商业房产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实力来选择不同阶段的投资机会。

开发价值分析模式:房地产类型的多样性及投资者实力和开发能力的差异决定找寻特定主体的适宜开发类型与开发项目是房地产投资获利的关键。商业房产的价值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无法量化的服务价值与无形收益,对这些价值进行正确判别会为特定的投资者带来获利的机会。

产业发展分析模式:产业发展与变化规律是一般性把握商业房产投资时机的基本点。把握不同产业转换发展的有利时机来进行相关物业开发,将会有巨大的收益回报。不同类型商业房产的需求常随不同商业部门的兴衰而定,城市产业演进可能在不同时期带来不同商业经济活动的繁荣,把握产业演进变化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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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性,有助于正确选择投资时机。

(二)区位的决策分析

房地产地段的选择对房地产投资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具有增长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位土地的增值,区位http://理论是投资地段选择的理论基础,而在具体的决策分析中可采用以下一些方法:

因素分析法。具体分析影响房地产区位价值的各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行政因素,在对不同地段的因素比较中把握优势地段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明确能提升特定地域商业房产价值的各种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通过预测这些因素的改变把握优势地段的形成与转变。

假设开发法。运用假设开发法的原理,通过对拟选地块的不同用途的收益与成本进行估算,在不同物业估价值中选择能为企业带来最大投资价值的地块。正确预测特定地段的最佳利用方向,在综合分析投资企业的内外环境的基础上,把握那些能为投资者带来最大收益的地段

竟价地租曲线法。以商业用地的竟价地租曲线为基础,在正确判别自身实力的情况下,确定对开发主体来说最为有利的商业房产投资地段。对商业用地收益的正确判别依赖于投资者对城市经济活动规律性和城市土地价值演进规律的正确把握。

威尔逊购物模式法。在商业经济活动高度发达的城市,可借助于威尔逊购物模式来进行商业优势地段的选择。在特定商业房产和竞争性房产相互争夺消费者的过程中,消费群体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业房产的理想规模大小,从而也就为特定商业房产的区位选择[2]确定了标准。

(三)开发内容的决策分析

在选择房地产作为投资对象之前,投资方向的正确把握要求确定最适宜的投资类型。按物业类型把房地产分为商业房地产、工业用房和住宅房地产。不同用途的房地产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和利润获取都是不同的。在房地产的不同物业类型中进行选择需把握以下要点:选择一块土地,是作商业用途还是工业用途,此时可借助于土地竟价模型来进行。即城市不同区位上,把一特定地块用于商业房产开发还是工业房产开发,净收益是不同的。商业净收益大于工业净收益,表示是进行商业房产开发的较理想地段。只有在商业利用价值超过同一区位的工业利用价值之时,选择此地作商业房产开发才是合理的。当然,如果在商业店铺、写字楼或旅馆酒店的物业类型中进行选择,同样的方法也是适用的。若已选定了一宗特定地块,还可运用假设开发法的原理来对其不同的用途进行选择,这种方法的基本公式为:

工业宗地价=预期工业房产售价-预期开发费用-正常开发利润

商业宗地价=预期商业房产售价-预期开发费用-正常开发利润

若商业宗地价大于工业宗地价,则可认为选择该地块是合理的。

(四)规模的决策分析

商业房产的最佳规模应综合考虑企业、地域与产品特性等多方面因素。企业在进行商业房地产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物业因素,还要考虑企业资本状况、市场地位、经营能力等多方面综合因素,努力寻求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如对于那些有主导产品生产的企业,其物业投资的最优规模要结合产品价值与物业价值来考虑。而对于完全面向市场的商业房产,不论是写字楼还是商业店铺,其开发投资规模还要考量该类型物业的市场存量。在具体实施时可考虑使用:剩余面积=可供面积-成交面积这个公式粗略估算出当前市场的供求状况,并对主要的竞争对手(或潜在对手)的实力进行严密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最终确定商业房产的最优规模。转贴于 http://

  鉴于现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状况,房地产投资者愈发难以确定投资规模。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很普遍,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应根据市场信息和状况严格控制开发规模,以保证市场的供求平衡。一方面,开发商在具体的http://房产投资规模决策时,从房地产开发费用出发,运用盈亏平衡分析方法,即使投资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达到平衡时的最低生产水平和销售水平,确保投资项目产生最优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商应以市场为导向,正确预测出市场需求量。必要时,运用经济控制方法论,建立房地产开发规模优化数学模型,以便为房产开发商和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决策提供理论参考。[3]

(五)质量的控制决策

商业房产的投资质量包括其本身质量和管理服务质量两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房地产投资质量的基本内涵就是商业房产租约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租赁期限、租金修订期、租约修订条件和对租户责任的说明;也包括影响投资者收入的物业本身的物理性能,如区位、楼龄、时尚程度、施工质量、楼宇规模与内部布局的合理性等。但租户对房地产的质量却与投资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

表1 房地产投资者和用户的质量观点比较

因此,对房地产投资者而言,房地产质量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用户要求的量、价格以及建设成本和利润,从而达到用户愿意购买、投资者对回报满意的双层次质量水平。

三、房地产投资决策建议

(一)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战略必须以企业的总体经营战略为基础,来研究企业的市场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是以了解和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心理为核心和出发点,设定自己独特的与竞争者有着显著差别的特征,以引起消费者认同。准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必须做好企业的分析、发掘和培育企业的核心能力及目标市场的定位。通过分析企业在价值创造环节中的优势并相应确定企业的核心能力,使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体系,使核心能力得以维继发扬。总之,通过企业的分析,发现和培育企业的核心能力,发掘一个目标市场,就构成了企业的角色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角色定位最终要清晰准确地表明企业的产品范围、市场消费群、地理范围等因素。

(二)做好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指项目建成前,对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多方案比较和综合评价,由此得出如何投资的结论性建议,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的市场分析和调研是做好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先决条件。[4]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8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086-03

一、房地产投资风险概念及种类

1.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含义。房地产投资风险是指在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预期结果与未来实际结果间的变动程度,变动程度越大,风险越大;变动程度越小,风险越小。

从房地产投资的角度来说,房地产投资风险可以定义为未获得预期收益可能性的大小。完成投资过程进入经营阶段后,房地产经营者就可以计算实际获得的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差别,进而也就可以计算获取预期收益可能性的大小。当实际收益超出预期收益时,就称投资有增加收益的潜力;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时,就称投资面临着风险损失。后一种情况更为投资者所重视,尤其是在投资者通过债务融资进行投资的时候,较预期收益增加的部分通常被称为“风险报酬”。

2.房地产投资的特点及风险种类。

(1)房产投资的特点。同一般投资相比,房地产投资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房地产投资对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房地产投资对象是不动产,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这一特点给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带来重大影响,如果投资失误会给投资者和城市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投资决策对房地产投资更为重要。二是高投入和高成本性。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投资一宗房地产,需要大量资金,这主要是由房地产本身的特点和经济运行过程决定的。三是回收期长和长周期性,整个房地产投资的实际操作,就是房地产整个开发过程,对每一个房地产投资项目而言,它的开发阶段一直会持续到项目结束,投入和使用的建设开发期是相当漫长的。四是房地产投资具有高风险性。由于房地产投资占用资金多,资金周转期又长,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因此投资的风险因素也将增多。

(2)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投资风险种类繁多并且复杂,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市场竞争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上同类楼盘供给过多,市场营销竞争激烈,最终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推广成本的提高或楼盘滞销的风险。市场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开发者对市场调查分析不足所引起的,是对市场把握能力的不足,其中销售风险是市场竞争的主要风险。

二是购买力风险。是指由于物价总水平的上升使得人们的购买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购买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况下,人们会降低对房地产商品的消费需求,这样导致房地产投资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减少,从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损失。

三是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首先,由于房地产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权或是使用权的转移,而其实体是不能移动的。其次,由于房地产价值量大、占用资金多,决定了房地产交易的完成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些都影响了房地产的流动性和变现性,也就是房地产投资者在急需现金的时候却无法将手中的房地产尽快脱手,即使脱手也难达到合理的价格,从而大大影响其投资收益,所以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了变现收益上的风险。

四是利率风险,是指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者主要有两方面的影响:其一是对房地产实际价值的影响,如果采用高利率折现会影响房地产的净现值收益。其二是对房地产债务资金成本的影响,如果贷款利率上升,会直接增加投资者的开发成本,加重其债务负担。

五是经营性风险。是指由于经营上的不善或失误所造成的实际经营结果与期望值背离的可能性,产生经营性风险主要有3种情况:(1)由于投资者得不到准确充分的市场信息而可能导致经营决策的失误。(2)由于投资者对房地产的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城市规划条例及税负规定等不甚了解造成的投资或交易失败。(3)因企业管理水平低、效益差而引起的未能在最有利的市场时机将手中的物业脱手,以至使其空置率过高,经营费用增加,利润低于期望值等。

六是财务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投资主体财务状况恶化而使房地产投资者面临着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其投资报酬的可能性。产生财务风险的主要原因有:其一是购房者因种种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购房款。其二是投资者运用财务杆杠,大量使用贷款,实施负债经营,这种方式虽然拓展了融资渠道,但是增大了投资的不确定性,加大了收不抵支、抵债的可能性。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产生的原因

1.房地产投资所掌握信息不全、不准,投资决策草率。所依据的信息不够准确,或前期调研不细,对购买力及项目的销售前景预期过于乐观,都会导致在运用中出现与当初的估计有较大偏差。

2.房地产投资的宏观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引发多种风险。这在经济生活中也经常遇到,表现为:一是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诱发建材价格上涨,工程造价跟着上涨。二是货币发行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三是房地产供求形势的变化。房地产供给严重不足的状况已成历史,供过于求,房价自然就要下降,销售难度增加,促销成本加大,期房销售成为不可能。四是房地产政策及由此形成的大气候。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支持重点转移,不利于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总的来说,房地产发展商主观上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房地产政策,金融政策的理解、判断或把握上出现偏差;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而实际上判断出错了或反了,产生重大的损失;有的发展商在决策上项目时只考虑、分析了一时的市场供求形势,而没把开发的周期因素考虑进去,结果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对市场的估计及项目自身的优势的判断过于乐观,最终导致销售困难;还有的房地产发展商过分相信自身能力,而经营实力不足,项目运作中难于实现预期的经营业绩等等都是引发房地产开发中的工程建设风险的原因。

三、房地产投资风险管控的策略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规避与控制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以规避房地产投资风险,将房地产投资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的程度,达到保障投资收益。

1.树立风险价值观念,把握政策环境,规范运行,及时应对。树立风险价值观念,就是要投资者根据财务活动所面临的风险与期望取得的收益做比较,选择出合适的方案。房地产投资由于与国家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控制。因此,房地产投资者不仅要加强对影响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研究,还应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预见并采取灵活的措施应对政策变动的影响。现在国内的房地产形势比较复杂,各种新型法律法规不断推出,各种新的房屋类型的显现,使得计划一直没有变化快。

2.充分收集分析市场信息,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较大的原因之一就是信息缺乏,没有完善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机制。房产信息拥有量的多少和掌握度对房地产开发决策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应尽量多收集信息并做出准确把握和预测,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分析,做出科学的项目决策,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后续开发中的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产业震荡调整期,未来的两年将会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迷失期,房价增幅将会降低。日益上涨的房价已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已从利率、税收和市场等诸多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因此,开发企业要及时调整开发思路,对市场变动要有充分的预测。

3.合理分配资金,减少金融风险。(1)投资分散策略。房地产投资分散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和共同投资等方式,国内的房地产类型丰富,因此这一策略很容易实施。(2)投资组合策略。房地产投资组合策略是投资者依据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程度和年获利能力,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搭配投资各种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以降低投资风险的房地产投资策略。(3)保险策略。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购买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它是转移或减少房地产投资风险的主要途(下转第90页)(上接第87页)径之一。保险对于减轻或弥补房地产投资者的损失,实现资金循环运动,保证房地产投资者的利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9篇

摘要:房地产业是我国支柱性产业,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融资问题是房地产业的首要问题。从2013年开始,由于各大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收紧,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这严峻的融资困难。然而,房地产信托作为一个新渠道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了有力支持。本文首先对国内房地产信托的发展现状做了总结,之后对美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进行了介绍并且与国内进行了对比,总结出国内可借鉴的经验,最后,指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房地产;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信托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兴行业,早在辛亥革命后期,信托就出现在我国了,新中国后,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信托在我国销声匿迹。直到1979年10月我国成立了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改名中信集团),在这之后我国信托业经历了由“多乱杂”到“少整序”的发展,在这期间我国最多拥有1000家信托企业。

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房地产信托存量规模为1.03万亿元,中国信托业协会2014年4月23日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11.73万亿元,比年初增长0.82万亿元,增幅7.52%。信托业在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

一、我国房地产信托的运行模式及特点

当前我国房地产信托融资主要是,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项目中去。根据资金的运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权益投资型、抵押贷款型、股权型和混合型。

(二)我国房地产信托有以下基本特点

我国房地产信托受政策的影响较大,而且发展的动力来自于房地产企业融资开发的需求,致使我国房地产信托以抵押贷款型为主,在我国所有的房地产信托计划中,抵押贷款型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占比在44%左右。

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投资最低金额较高(最低为50万元,某些产品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或300万元),我国目前房地产信托的年化收益率都保持在9%到14%之间,高的收益率也是我国房地产信托一大特点。

信托在我国经历了五次大规模整理后,信托行业门槛极其高,加之绝大多数信托企业都有当地政府或国有金融企业做担保,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因此,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市场风险较小。

二、美国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的雏形出现在19世纪末期的美国,那时候,美国一个叫辛格兰顿的地方,为了使房地产业发展壮大,他们就依托富裕阶层,进行较大金额面值信托凭证的发放,将其投入到房地产业当中,此种信托组织便被认为是房地产投资的起源。

由于美国税收制度的变动和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美国房地产信托业经历了由慢到快的一个发展历程,期间也经历了一些波折,即使是经历了2008年的次贷危机之后,截止到2012年底,美国房地产信托的市场规模又再一次超过了次贷危机前的水平,目前美国房地产信托仍处在历史的最高位。美国房地产信托收益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公司的股利,另二部分是房地产信托在公开市场上的溢价收益。

(二)美国房地产信托特点

由于发展历史悠久,美国的房地产信托已经发展到高级阶段,即美国的大多房地产信托是权益投资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他具有如下特点:

美国房地产信托以权益投资型为主。由于美国已经经历了城镇化历程,新建房屋量有限,因此,在美国国内其权益型房地产信托又占90%以上。

美国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作为房地产信托的一种方式,可以和股票债券一样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对于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来说,每股只需要10-25美元,对持股数量没有限制,既可以只购买一股,也可以拥有数股。小投资者通过投资REITs在承担有限责任的同时,还可以间接获得对房地产业投资的收益。

美国信托企业有较大的税收优惠,根据美国的税法,如果美国的房地产信托将其收入的90%用以分红,将减免所得税。

在美国信托体制内,可以存在信托投资人与收益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制度,这在中国是不存在的。

三、中美房地产信托产品方面的比较

中国和美国房地产信托产品特性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1)组织形式:国内的房地产信托全部为信托型,信托投资仅仅是一个财产集合,不是一个组织主体,不具有法律的组织当事人地位,投资者是信托基金财产的委托人,基金管理人是信托基金财产的受托人,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信托关系。

而美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不光有信托型还有公司型的组织结构。投资人将其投资资金成为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并成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主体当事人地位,成为了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并定期从信托公司获取稳定收益,信托公司可以直接投资和管理房地产资产。

(2)投资周期:国内房地产信托产品的投资周期大多为9个月-36个月,而美国的投资周期大多5年以上。

(3)流动性:美国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可以上市交易,而且交易门槛低,交易简便,因此拥有流动性好。我国信托投资门槛高,针对的都是中高产阶级收入者,并且认筹回购方式固定,回购时间确定,缺乏灵活度,流动性差,这样导致中低收入人群无法购买房地产信托产品。

(4)收益稳定性:由于美国房地产信托产品受市场波动大,收益不稳定。而我国房地产信托产品基于我国繁荣的房地产市场,收益率稳定。

美国房地产信托产品尤其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有着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有效降低风险,并且享受税收优惠,股东收益高。

四、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通过股票、债券所筹措到的资金是相当有限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扩展是必然趋势。

国际上解决房地产直接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过程中,为了缓解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我国必须找到一条适合我国房地产发展的直接融资渠道。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1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①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2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REITs初步试点的总体构架,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完备,REITs一直未能正式启动。2011年,国内首个REITs专户,国投瑞银主投亚太地区REITs产品,完成合同备案,成为国内基金业首个REITs专户产品。

目前由于政策法律层面的限制,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因此部分中国房地产企业采取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海外上市的方式进行融资,所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曹振良.房地产经济学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卢立宇:中美房地产融资比较研究.硕士论文.重庆大学.2006

[3]李博超;美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研究.硕士论文.吉林大学.2006

[4]李安民:《中美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比较》,学术研究,2005.

[5]毛志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0篇

引言

沈阳市自开始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来,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仅仅依靠政府保证资金拨款,使得后续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自身特点,急需突破资金来源的紧迫问题,保障预期的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实现。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分析(REITs)

1.REITs的含义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与一般的投资基金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专营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将众多的中小投资者的资金集聚起来,采用专家经营和专业化管理,在风险分散的原则下,从本质上看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

2.REITs的特征

概括REITs自身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房地产投资信托本身的特点,税收优惠。发展REITs的原因是税收优惠,对绝大多数国家都在税收法律或特殊法律法规中给予已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美国国内税账单的定义,如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会每年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回报给投资者,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投资者可以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产品,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的投资收益。二是强制分红。从已发行REITs的国家实施运作过程来看,带来的好处是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年收入分配做了强制性要求。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规定将给投资者90%的收入分配。三是投资领域具有限制性。REITs投资领域为房地产领域,不仅直接拥有房地产所有权,还可以依靠房地产项目的管理,租金收入或通过购买抵押债券或抵押担保来支持证券。大多数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选择房地产直接所有权,以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或资产提升为主要收入来源。

3.REITs优势

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产业投资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有以下几点:一是相对强劲的流动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证券化产品,在发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公开募集的形式,采用股票或证书的形式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和流通,这样具有很好的流动性,还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资产转化为流动资产的形式,这样就有了快速清算投资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投资;二是较强的专业管理和经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运营管理,并由具有房地产专业的投资知识和集中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人士集中化管理,广泛使用投资信息渠道,选择最优的投资组合和最优的投资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和交易成本,以获得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三是税收优惠和高额回报。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刺激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此外REITs将每年度盈利的绝大部分以现金股利的方式回报给投资者,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仅由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奖金数额较大;四是具备一个更好的杠杆投资能力。根据公布的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国家或地区法律的角度来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必须将其不小于现金应税收入90%比例分配给投资者;五是具有较高的筹集资本的广泛性。作为一种融资工具,REITs较高的优势吸引了许多小投资者,可以迅速筹集社会闲散资金。

二、REITs模式在沈阳公共租赁住房融资中的应用分析

1.内外部环境分析

沈阳市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国际大都市和金融政治中心,也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环节与东北地区的重要结合部,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投资环境。同时,在现阶段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引进REITs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关注的民生项目,在政府信用担保的同时,项目的风险是很低的,这是引起投资者兴趣的先决条件;其次,REITs模式的引入必须基于相对发达的资本市场上的,沈阳市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逐渐突出。对于沈阳市引入REITs模式为城市公共租赁住房融资也需要该项制度保证。目前,中国颁布了《招标投标法》、《证券法》和《担保法》等用于廉租住房项目实现投资多元化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REITs模式的操作中,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借鉴与完善。这使得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PPP融资模式也具备了一定法律制度。

2.具体操作可行性分析

操作时,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聘请有关专业团队组成房地产管理公司,经过检查后,将合格的建造或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住户,当RElTs模式步入正轨后,为沈阳市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

世界各国迅速发展起来REITs模式,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在这期间也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如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其他城市和地区已经先后开展了REITs试点工作。近年来,REITs模式已经应用在城中村的改造,这对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REITs模式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三、REITs模式的发展前景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回报时间长的行业,其发展长期依靠有限的政府财政拨款。同时,通过利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式,能够提高项目建设的速度和质量,使资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很长一段时间都由政府财政投资建设,但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民营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能够有效缓解资金短缺;另一方面,可以改革政府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的角色,克服效率低下等缺陷,使政府由过去包办一切的主角变成与民营企业共同合作来提供工作服务中的监督和指导。因此,REITs模式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前景,是适应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融资模式的。但是REITs模式是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在国外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在国内有些地方也正在试点,需要做更多的研究工作,加以总结与改进。认真研究REITs模式的理论,并以国外的应用实例为基础,促进和规范沈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沈阳市REITs模式的项目融资,是保证项目成功的关键,政府应该颁布法规及相关程序。涉及规模较大的公共房地产的项目融资,政府应更迅速地完善投资和融资法规,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在操作和协调磋商更加容易,且风险相对较小。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1篇

关键词: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投资基金

近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逐渐开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短缺的呼声却不断。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不足,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的瓶颈。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风险较大,周期较长,其业务的特殊性很难保证公司经营收入的连续稳定性,且这种发行股票上市筹资的方式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其审批程序繁杂及成本高昂,所以相对较难。因此,急需开发新的融资方式和渠道,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

一、房地产投资基金是房地产融资的新方式

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其权益证券化可以促进房地产这种不动产的动产化,并在房地产市场与证券市场之间架起资金流动的桥梁,促进房地产投资的大众化与经营的专业化。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因素以及房地产价值昂贵等特点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投资需要的资金巨大,而经营运作及相关业务又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才能够操作,这一切形成了普通中小投资者难以逾越的障碍。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近年兴起的新的融资方式,具有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运作特点,特别是在中国入世之后,作为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的一个创新品种——房地产投资基金,是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大众化和融资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融资的现状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属于产业投资基金范畴,有实体资产与虚拟资产两个投资方向。实体资产主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的获得方式可分两类:一类投资于较成熟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获得稳定现金红利,可称之为稳健型投资;另一类则投资于成长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资金不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资产项目,由基金经理等专业人士介入经营管理,通过企业孵化或不良资产盘活,完成资产增值过程,风险相对前者要大,可称之为进取型投资。

按照中国的现行法规一般应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归入产业投资基金范畴。专门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基金就称为房地产投资基金。它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金融机构发起,向特定投资人募集专门用于房地产投资的基金。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因此,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只能向确定的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即只能采取私募基金模式。所谓私募基金模式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这类基金目前多采用投资公司的形式来规避政策壁垒。

三、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方式

就中国现状而言,由于房地产开发金融市场还不完善,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渠道相对较窄。在证券市场上只有30余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票可供选择,房地产投资信托几乎没有开展。由于房地产投资基金刚刚起步,目前中国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不能按照成熟资本市场上的方法运作,比较适合采用一种过渡办法,即以房地产权益性投资为主,辅以房地产证券投资和其它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混合型房地产投资基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权益类投资。包含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针对物,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类针对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权益类投资是指主要投资实物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权益主要来源于参与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收益、旗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在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中,房地产投资基金除了投资一般房地产项目外,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权益类房地产投资:(1)收租物业投资。由于租金收益较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如商业办公楼、购物中心、大型仓库等物业存在总价和单价都较高的特点,它要求开发该类物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因为该类物业的租售方式导致租资回收期较长。(2)债权房投资。这类房产包括有因房产抵押的资金借贷所形成的债权房,房产项目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等项目关联方因结算获得的房产等。(3)尾盘房投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中,只有少数楼盘可以达到100%的销售率,绝大部分都会有5%~20%左右的尾盘房,有些甚至比例更高。(4)二手房投资。目前中国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并不发达,加上业主与买者普遍还没有树立委托房地产中介办理交易二手房的意识,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可以介入二手房交易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具有资金规模优势,其可以聚集大量的二手房产,然后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集中销售和租赁,这样可以解决二手房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且可以借助自身的资金优势对购房者提供分期付款,为需求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担保支持等,从而获得稳定的差价收益和租金收益。

2.房地产证券市场投资。目前中国可供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选择的已上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证券较少,难以通过投资组合来有效分散非系统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化就是通过发行房地产股权证,将房地产按价值单元分割成小的产权单元,出售给投资者。房地产开发企业股东享有房产租赁所得及房地产增值等所有权权益。

3.其它房地产开发金融业务。房地产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对一些有前途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短期资金支持或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地对一些有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作抵押或担保的企业发放抵押贷款;或用自身资产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提供有偿担保。

四、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难点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的产生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房地产投资基金符合投资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求。由于其规模化,专业化的运作,未来将成为房地产投资的一个主要手段。

1、在组织结构方面可供选择的余地较少。房地产投资基金在组织结构上可以分为公司型和合伙型二种,其中合伙型基金中的有限合伙制基金能较好地解决一般基金自身具有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无效等缺点,所以在国际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基金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制。比较容易操作的是设立公司型和普通合伙型房地产投资基金。而有限合伙制形式虽然在我国其他行业有先例,但涉及到房地产投资基金时,设立还有较大难度。所以,中国应尽快从法律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使得投资基金可以根据发起人的偏好进行选择。

2、投资渠道狭窄,短期内难以形成大规模的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在中国,由于缺少长期稳定的大型机构投资者,因此设立房地产投资基金,吸引个人投资占据了较大的比重。然而就个人投资而言,投资于实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难于对其风险进行评价,并非多数人的游戏。因此个人投资者投资兴趣一般不高,在短期内难以形成资金规模巨大的房地产投资基金。基于此,中国目前应该减少对保险基金投资限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保险基金尤其是人寿保险基金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从而培育出大型的机构投资者,为房地产投资基金在中国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马晓峰,顾云昌.2002,开发商融资要两条腿走路[N].中国房地产报,2002,5

[2]刘晓波,丁洪亮.2002,房地产仍有两年增长空间[N].金周刊,2002,4

[3]赵昂.2002,地产基金通行美国[N].国际金融报,2002,5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房地产品 融资渠道

一、房地产开发融资特征

1、开发资金需求量大,对外源性融资依赖性高

房地产项目多种多样,包括住宅、写字楼、购物中心、酒店、仓库等,其投资所需资金动辄上亿,甚至数十亿,仅仅依靠开发企业的资金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必须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外源性融资,包括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债务融资是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股权融资是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房地产投资信托方式为房地产项目筹集资金。

2、对房地产和土地进行抵押是获得融资的重要条件

房地产开发建设涉及到三个阶段,包括获得土地、土地开发、项目建设。首先,开发商需要储备大量的土地来确保房地产项目的连续开发,因此获得土地资源就显得非常重要,提供土地融资的金融机构会要求将拟开发的土地设置留置权作为贷款的担保。在取得土地之后,同样需要大量资金满足项目的开发阶段和建设阶段,以及竣工阶段的要求,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金融机构会要求将土地和房地产设为抵押品。

二、房地产开发抵押融资的基本形式

1、普通抵押

普通抵押包括房地产抵押和在建工程抵押两种形式。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不转移其合法的房地产,以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建工程抵押,是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的担保行为。与此相对应的,贷款种类有三种。

(1)土地贷款。其是指为了购买可用于开发建设的土地而申请以土地留置权作为担保的贷款。土地贷款的主要贷款人是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由于土地贷款本身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如土地通常不能带来任何经营收入,贷款的偿还只能依靠土地本身的增值或后来发放的开发、建设贷款;如果土地价值下降或没有按照计划进行开发,贷款人将会承受巨大的风险。因此,土地贷款金额最多是该片土地评估价值的50%~60%。

(2)建设贷款。其主要是为了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劳动力和建筑材料成本提供的融资。它的贷款期限是从房地产项目建设时开始,一直到工程完成为止,所以,通常的贷款期限为6个月到1年,属于短期贷款类型。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贷款会被另一种更为长期的抵押贷款所替代。由于该种贷款的抵押品是未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建筑物,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贷款人在评估项目建设风险时,要复核所有建设计划、工程师报告、政府许可证申请和规划调整申请等等,并对贷款程序进行合理的安排。因此,建设贷款资金并不是一次性给付,而是随着工程进度分批发放的,如“五阶段发放”模式,每次在建筑物完成1/5时发放贷款资金的20%等。为了确保能够获取建设贷款,借款人一般在贷款开始时还需要一次性支付贷款发放费,金额为贷款总额的1%。该种贷款的金额通常不超过房地产评估价值的70%。

(3)长期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其是商用房地产融资中常用的工具,通常由商业银行所提供。这类长期贷款有如下特点:首先,对开发商发放长期固定利率抵押贷款时,银行更注重抵押物的盈利能力,而不是参考可比房地产的售价,因此贷款人发放的贷款占房地产价值的比例一般较低;其次,当开发商提前偿还抵押贷款时,一般情况下,银行要向其收取其他偿付罚款,罚金受市场利率与合同利率之差所决定,即利差越大,罚金也越多。

2、增值分享抵押

增值分享抵押,是在贷款期内确定一个比市场利率低的初始利率,到一定年限时银行按一定比例与抵押人(借款人)分享房地产增值收益。贷款人适当降低利率,以期获得房地产的一部分增值收益,而抵押人(借款人)放弃未来预期房地产增值收益以获得较低的贷款成本。房地产的价值增值收益可以在房地产出售时期获得,也可以间隔一定时期后,通过价格评估方式来评估房地产价值,使银行通过分享增值而不是调整利率的方式防御通货膨胀。

三、房地产开发融资的主要类型

1、房地产开发贷款

(1)住宅开发贷款。其是银行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的用于商品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房地产企业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及其相结合的担保方式向银行取得贷款。这类贷款只能用于房地产企业正常建造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所需的资金,一般包括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前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安装、装修费等费用的支出。

(2)商用房地产开发贷款。其是银行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的用于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综合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等商用房地产项目建设的贷款。除此之外,对非住宅部分投资比例超出50%的综合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项目贷款也属于商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申请该类贷款的企业可以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或质押担保的方式取得贷款,如果企业担保能力不足的话,也可以采用保证担保方式获得贷款。

(3)商用房地产抵押贷款。其是银行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的,以其自有的商用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并以该商用房地产的经营收入和该企业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贷款。该贷款只用于满足企业在商用房地产经营期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该类贷款针对的是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商用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贷款,是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项目发放的贷款。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期长、贷款占有时间长,因此这种贷款属于中长期贷款,有以下特点:一是按项目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一般是企业按开发项目申请的贷款,银行按该项目的生产周期及其资金占用量核定贷款额度,只能用于规定的工程项目,企业不得自行将特定的项目贷款转移到其他开发项目中。

二是贷款金额大。房地产属于不动产,施工建设过程复杂,加之城市土地价格昂贵,导致其开发建设成本较高,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又由于企业和个人自有资金有限,因此银行贷款额度相对较大。

三是贷款占有时间长。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要涉及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市政配套、项目建造等各个环节,因此,房地产在生产建设阶段耗时长,资金周转速度慢,这就决定了其占有资金的时间也较长,因而贷款期限长。

四是贷款风险较大。由于房地产投资、销售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房地产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偿还又主要来源于项目销售收入或租赁收入,当宏观经济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动时,往往造成贷款难以收回的现象。

2、公开上市融资

公开上市募集资本金的方法,能够迅速集中大量稳定的资金。我国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公开股本金的筹集:一是直接在国内A股或B股市场上市公开首发股票;二是间接通过收购一家在国内上市的公司发行新股(即买壳上市);三是在海外股票市场直接上市和海外上市融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公开上市融资方式:一般国内A股首发上市要求较高,但融资量大;若在国内B股首发上市则需要战略合作伙伴,且融资量较小;若采用国内买壳上市,可以避免漫长的审批时间和复杂的上市程序,但需要投入大量现金;若选择海外上市,一般要求比较严格,且风险较国内融资大,但同时融资量却较大。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作为债务关系证明书,代表了债券购买者和发行者直接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融资,是指企业为了筹措资金,按照合法手续向社会发行债券,承诺按照约定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能让债券发行者在短期内迅速筹集到大量资金,而且使用自由,加上债券利息是指税前支付,因此许多企业都愿意发行债券来筹资。虽然债券融资的发行成本高于银行借款成本,但是通过发行债券为房地产开发融通资金,这种方式的发行额大、利息高的特点恰好符合房地产行业高投入、高收益的特征。

4、房地产投资信托融资

房地产投资信托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以不动产为投资标,对房地产信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制度,其主要运作形式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之所以被称为“基金”,是因为它本身是一种像股票一样可以在交易所买卖的证券,是一种可以公开募集上市的不动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收益来自于不动产租金,是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信托基金。

REITs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发行信托凭证或股票,由机构投资者和个人认购,REITs通常对认购会有一定要求,如上海国投发行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计划要求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万元;二是从金融市场融资,如从银行借入、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

作为一种信托产品,REITs具有信托的四大特征,即所有权和收益权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限责任和信托管理连续性特征。除此以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与传统的房地产投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优势:一是REITs具有更强的流动性。房地产信托基金通常采用股票或受益凭证的形式,使房地产这种不动产流动起来。其在国外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甚至可以在持有股份一年后要求投资信托公司回购其股份。

二是REITs相对低风险、高收益。REITs通常将所募集的资金委托专业人士集中化管理,进行多元投资组合,选择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进行投资,根据投资组合原理,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理想的投资回报率。

三是REITs使房地产投资变得大众化。传统的房地产投资往往需要投资者投入巨大的资金,同时还可能担负较大的债务风险,而普通的中小投资者只能望而却步,难以介入。REITs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它将房地产资产拆细证券化,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进入房地产投资的较好渠道,使得房地产投资变得大众化。

四、结语

处于城市化进程快车道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行业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城市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已成为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房地产企业应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和当下市场、经济环境选择适合的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3篇

私募基金起源于美国,在我国属于新兴事物。目前,尚未有官方机构对私募基金的概念做出权威界定,加之实践中的私募基金没有公开披露信息的机制,业界和学术界对私募基金的认识不一,且经常将私募融资中各类基金与私募基金混为一谈。对私募基金概念认识的不统一影响了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热情,也给国外投资者和研究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从这个意义上讲,准确界定私募基金的概念、厘清私募基金与相关融资方式的边界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及私募房地产基金

投资基金(Investment Fund)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通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形成资金池,由基金的托管人托管,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和投资活动,从而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房地产基金(Real Estate Fund)是指将募集的资金全部或按照规定的比例定向投向房地产行业(通过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投资基金。通常,房地产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有价证券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专业机构从事房地产领域的投资,投资的期限较长,通过股息分红或资本增值实现投资收益。

按资金募集方式和来源的不同,房地产基金可以分为私募房地产基金和公募房地产基金两种类型。私募房地产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即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房地产基金。实践中,通常由一个在市场上有良好业绩和声誉的房地产基金经理人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发起或拟定一个投资计划,进而说服大的机构投资者投放资金,形成资金池,进而开展房地产投资活动。私募房地产基金的形成、销售与赎回等都是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进行协商确定的。

二、私募房地产基金的特点

与其他投资基金相比,私募房地产基金具有如下特点。

1.资金来源的私募性

私募房地产基金的私募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基金募资的对象不是社会公众投资者,而是一些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包括养老基金、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大型的国有或外资企业及富裕的家庭和个人等。通常私募房地产基金对投资者的数量有上限要求,旨在提高私募投资者的门槛,避免无法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参与。其次,募集私募房地产基金时不得进行公开宣传,而是通过业内推荐的方式辨识潜在的投资者,然后由基金发起人与投资者直接接触,并通过私下协议的方式确定基金的销售与赎回等具体细节。正是得益于其私募性,私募房地产基金不需要向外界公开披露信息,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限制也比较少。在基金持续期内,基金经理只需要定期向投资者汇报基金的绩效和回报即可,无需向外界披露相关信息。

2.投资方向的特定性

私募房地产基金是专门针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的基金,其行业性贯穿基金的所有环节。在最初募资阶段的基金募集说明书中需要向投资者说明该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及对房地产行业的前景分析;在投资阶段,所有的资金都要定向投入房地产行业,这要求基金的管理者对房地产行业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判断行业情况并对受资企业和项目提供专业指导和建议,使受资企业和项目增值进而实现基金的最大化投资收益;在退出方式方面,除了常规的企业公开上市和管理层回购外,房地产企业或行业的战略收购或兼并也是重要途径之一。

3.投资风险的适中性

由于房地产资产的特殊性,房地产基金的风险性相对来说较低。首先,与普通资产不同,房地产资产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而且具有较强的增值性,因此可以有效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其次,房地产资产与传统投资对象的关联性较低,而主要受资产所在的区域子市场的影响,因此持有房地产资产可以起到很好的分散风险的作用。

与传统的房地产投资方式相比,私募房地产基金具有一定得风险性。首先,为保证投资的连续性,私募房地产资金的发起与运行有一个特殊的锁定期(Lock-Up Period),在锁定期内投资者不能随意将资金撤出,基金的受益凭证也很难转让。这就给基金的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其次,私募房地产基金没有公开交易的平台,不熟悉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者可能会因为缺少参照物而错误估计房地产资产的真实价值。最后,私募房地产基金运行与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会增加委托风险。私募房地产基金经理无需每日计算基金的表现和资产净值变动,只需按照约定或协议每季度或每年汇报一次,这就增加了投资者的及时知情风险。

三、与私募房地产基金相关的概念辨析

1.公募房地产基金

公募房地产基金是指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基金形式。

与私募房地产基金不同,公募房地产基金面向的是社会公众投资者,市场透明度高,流动性强,投资者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也相对稳定。但是由于公开募集资金的社会影响较大,公募房地产基金的市场准入条件比较苛刻,会受到政府相关部门更多的监管,要实行信息公开披露的机制,运行费用较高。

2.私募房地产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私募基金组成部分之一,其投资对象主要是未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未来通过上市、兼并收购、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私募房地产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结合即为私募房地产股权基金。与一般意义上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私募房地产股权基金不仅可以投资未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股份,也可以开展房地产行业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如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对项目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收购优秀的房地产项目(核心型投资)、对需要整修扩建的项目进行投资(机会型投资)等。私募房地产股权基金是国际私募房地产基金领域数量最多、资金规模最大的基金形式。

3.房地产投资信托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是通过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或定向私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受益凭证筹集资金进而投资的资金集合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可以将筹集来的资金购买目标房地产物业(权益型REITs),或向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或进行以房地产物业为抵押的债务投资(抵押型REITs),投资收益作为股息按比例发放给投资者。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投资者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且其标准化程度更高。

与私募房地产基金相比,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投资者构成、投资方向、组织形式和退出方式等方面都有一些区别,详情见表1所示。

参考文献:

1.Leong W ,Snow D. The largest private equity real estate firms in the world. PEI Media, 2008 (3): 33-35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4篇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所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以成本模式作为投资性房产后续计量的基准模式,并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

(一)成本模式

成本是指资产购置或建造时,为取得该资产而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或者在适当时候按照特定要求进行初始确认时归属于该资产的金额。采用成本模式,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后采用折余成本(减去任何累计减值损失)予以计量。

(二)公允价值模式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后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确认为损益。所谓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之间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所谓“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和特征、其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适度熟悉。“自愿的当事人”包括了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自愿销售者愿意根据市场条件,以所能取得的最好价格出售其投资性房地产。而“公平交易”是指在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这种关系可使交易价格不具有市场状况的特征。这一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独立地发生行为。 此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应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之所以强调资产负债表日,原因在于公允价值是指定日期的特定时点上的价值。由于市场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另外一个时点上估计的公允价值的报告金额就可能不正确或不恰当。另外,实际上,公允价值的定义还假设了销售合同的交换和完成是同步的,没有任何价格上的变化。如果交换和完成不是同步的,则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中就很可能出现价格的变化。

(三)公允价值模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

1.上市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产原先都被计入了固定资产,因此,投资性房产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投资性房产升值迅速,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些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公允价值模式的推行必将引导市场对该项方法进一步的认可。而且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和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肯定会引导市场更多的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在现行制度下,投资性房地产没有作为单独的一项资产反映,而是与企业自用房地产一样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实际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贡献情况。

2.短期内将对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公司将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相关公司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取代成本模式记帐的行为应该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因此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首年,各相关公司将会采取追溯调整的方式,即这些企业的上年度净资产值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规模,由于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里,投资性房地产物业都是以历史成本计价,而且一般情况下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升值,因此,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会引导市场对一些原来信息披露不够充分公司价值的挖掘,使投资者对这类公司价值的认识更为全面。

3.相关公司每年净利润的波动程度会增大。公允价值的变化将加大净利润的波动幅度。目前的会计制度下,投资性房地产物业以盈利稳定为最大特点,但由于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市场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不会排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出现贬值的可能,但更多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升值潜力较大且预计将会持续,那么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总体上每年的重估增值额(即使考虑相应的折旧和摊销后)应该持续为正值,计入当期损益后当年的净利润预计将会得到持续的额外提升。

三、计量模式的具体运用

公允价值计量的崛起,使历史成本计量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但公允价值在实际中的应用却受到可靠性的制约。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一般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而目前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取得的,但考虑到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交易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够高,未完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应于会计期末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房产投资的特点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投资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 运行模式

一、概念辨析

1、房地产信托

信托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以资产为核心、信任为基础、委托为方式的信用委托和受托行为。根据信托投资形式的不同,信托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两类(本文只谈后者)。由此从资金信托的角度出发,房地产信托是指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将委托人委托的资金以贷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产业以获取收益,并将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继20世纪90年代末的信托行业整顿后,资金信托形式的房地产信托随着“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自2003年起再度迅猛发展。仅2003年全国发行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数额超过50亿元。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均是由信托投资公司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针对某一特定项目定向发行,并将信托资金以入股或贷款(特别是短期的“过桥”贷款)的形式投入该项目作为开发资金。

2、房地产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以基金方式将各个投资者彼此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投资专家运作和管理,投资于证券等金融产品或其他产业部门,以实现预定的投资目的的投资组织、投资机构和投资制度。投资基金制度的基础是现代信托机制,是信托在商事领域得到运用和发展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具备信托的一般要素和法律关系。因此从本质上看,房地产投资基金应当被视为房地产信托的一种特殊形式。

也正因为如此,房地产投资基金相对于房地产信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融资中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首先,区别于针对某一项目定向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房地产投资资金一般采取组合投资形式,其资产不仅分散在不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上,而且往往同时通过直接投资开发项目、购买抵押贷款证券等方式进行投资。其次,作为信托的一种特殊形式,投资基金不仅具有特定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而且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而成型的制度体系,包括产权制度、资本制度、法人治理制度、经营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同时在美国等投资基金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中,这些制度往往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定,保证了基金操作的规范和高效。

3、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

REITs最早的定义为“有多个受托人作为管理者,并持有可转换的收益股份所组成的非公司组织”。由此将REITs明确界定为专门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关的资产或同时持有两种资产的封闭型投资基金。此后,伴随着税法的衍变,REITs在美国经历了数次重大的调整,同时REITs在各国推广的过程中也存在许多差异,但都没有改变REITs作为房地产投资基金中一种形式的本质。不过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有显著区别:REITs通常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需要满足一定的设立条件等。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房地产投资基金本质上是信托中房地产资金信托的一种特殊形式,而REITs是房地产投资基金中的一个分支,是在满足法律中特定条件后依法建立的特殊的房地产投资资金。因此,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和REITs之间是一种逐步细化的关系,后者属于前者,但更有其独特的特点。

二、通过REITs融资的优势

REITs不仅资金来源广泛,而且是以专业的人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选择及运作管理,因此在可运作的资金规范上、管理上及投资策略的制定上都具有先天的优势。

对于投资者而言,REITs风险低,回报稳定。首先,因为REITs一般是由专业的房地产公司发起并管理的,能够合理地选择投资的项目,并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所以,相对于我国的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房地产信托而言,从经营管理上大降低了投资风险。其次,由于基金的规模比较大,因而能广泛投资于各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最后,由于REITs投资于房地产,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有一笔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而且收益率也比较可观。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可达6.7%,远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且其风险却要小于一般的股票。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与债务融资相比,REITs是以股权形式的投资,不会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如果从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要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财务压力大,而且房地产企业也难以就那些短期内回报低的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由于REITs的分散投资策略,降低风险的投资原则,其在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会超过基金净值的规定比例,因而房地产企业不丧失对企业和项目的控制权和自经营权。

三、REITs国际运行模式的比较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房地产企业一种创新的融资手段,首先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产证券化模式。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房地产证券化得到了迅猛发展,英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开展了证券化业务。2003年,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运作,其资金管理采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颁布新规则允许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海外地产,并允许借款不超过持有房地产价值的45%。

美国reits的设立主要由《证券投资法》和有关的税法决定。reits像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必须符合美国1933年的《证券投资法》和各州的相关法律,而税法则规定了reits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一些主要条件,从而解释为什么了美国reits在结构、组织、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的发展都会围绕着税法的变更而展开。2003年7月,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或房地产地产公司)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

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香港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尽管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亚洲国家对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这些国家对reits的分配要求与税收条款相联系,尤其是美国的reits发展基本上是税收优惠驱动,收入分配要求其实是避免双重征税的需要。香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上市的reits必须交纳地产税,reits面临公司资本利得和地产税的双重征税。香港采用的是比较谨慎而且限制性较强的模式,除了对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结构中的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等方面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可见,美国的reits是始终围绕着税法来发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显的税收优惠特征;而香港对reits的规范不是通过税法中税收优惠的杠杆而实现,而是通过专项的立法、修改投资、信托等有关法律或新建法令,对reits的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规定,并没有明显的税收优惠驱动的特征,因而可以说香港的reits是发展是专项法规型,这种模式对控制reits这类新产品的风险有积极的作用。

美国的reits的发展非常迎合市场的要求,所以可以说非常市场化,其reits市场化导致的结构变异也得益于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以及其较成熟的金融体系;而由于reits在香港的发展历史较短,所以reits的形成仅仅是在各个专项法规要求的规范框架内,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没有形成由市场环境所致的结构上的变异。

四、我国建立reits应采取的措施

1、加快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新的房地产投资工具,是一个需要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市场配置资金的投资产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进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要达到此目标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法规。其次,还可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另外,还需对目前的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快房地产信托专门人才的培养

加快、加强reits的人才培养。发展reits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信托运营机构或专业人员通常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操作能力,对市场的嗅觉灵敏,能在恰当的时点对恰当的项目进行恰当的投资;同时这种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分析家。加强房地产信托人才的培养,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托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还需积极促进信托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服务型人才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