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由于学生的特殊性,家长对孩子只是生活上给予满足,在学习上学困生相对比较多,尚有百分之三十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强,所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的习惯及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仍是本学期班级的工作重点。

二、具体措施

1、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营造平等、团结、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让学生在明确本学期班级目标,明确个人目标的同时,放手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以此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及责任心,使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和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给学生提供显示才华的机会,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逐渐形成自理自治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掘创新精神。

2、组办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少先队工作计划,确定好我班本学期各项活动及主题,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主题班队活动。如手抄报展评、优秀日记展评、“特别的爱献给妈妈”等。活动之前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要求,设计好活动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力求取得主题教育的最大效应,用活动来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指导培养小干部

精心培养小干部,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

4、加强常规检查评比

从学生自身出发,在各方面设立监督岗或负责人,将各项常规工作抓细抓实,力争主动、科学、民主管理班级,切实抓好班风班貌建设,使班级的管理更合理化、规范化、艺术化。

5、针对特殊学生,开展特殊教育

(1)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特殊学生开展教育。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由于学生的特殊性,家长对孩子只是生活上给予满足,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上还存在欠缺,所以班中学生个体差异比较大,在学习上学困生相对比较多,尚有百分之三十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强,所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的习惯及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仍是本学期班级的工作重点。

二、具体措施

1、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营造平等、团结、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让学生在明确本学期班级目标,明确个人目标的同时,放手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以此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及责任心,使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和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给学生提供显示才华的机会,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逐渐形成自理自治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掘创新精神。

2、组办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少先队工作计划,确定好我班本学期各项活动及主题,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主题班队活动。如手抄报展评、优秀日记展评、“特别的爱献给妈妈”等。活动之前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要求,设计好活动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力求取得主题教育的最大效应,用活动来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指导培养小干部

精心培养小干部,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

4、加强常规检查评比

从学生自身出发,在各方面设立监督岗或负责人,将各项常规工作抓细抓实,力争主动、科学、民主管理班级,切实抓好班风班貌建设,使班级的管理更合理化、规范化、艺术化。

5、针对特殊学生,开展特殊教育

(1)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特殊学生开展教育。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由于学生的特殊性,家长对孩子只是生活上给予满足,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上还存在欠缺,所以班中学生个体差异比较大,在学习上学困生相对比较多,尚有百分之三十的学生学习主动性不够强,所以培养学生的学习的习惯及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仍是本学期班级的工作重点。

二、具体措施

1、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营造平等、团结、和谐、进取的班级氛围。让学生在明确本学期班级目标,明确个人目标的同时,放手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以此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及责任心,使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和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给学生提供显示才华的机会,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逐渐形成自理自治能力,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掘创新精神。

2、组办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少先队工作计划,确定好我班本学期各项活动及主题,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主题班队活动。如手抄报展评、优秀日记展评、“特别的爱献给妈妈”等。活动之前制定好计划,明确活动要求,设计好活动并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力求取得主题教育的最大效应,用活动来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指导培养小干部

精心培养小干部,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

4、加强常规检查评比

从学生自身出发,在各方面设立监督岗或负责人,将各项常规工作抓细抓实,力争主动、科学、民主管理班级,切实抓好班风班貌建设,使班级的管理更合理化、规范化、艺术化。

5、针对特殊学生,开展特殊教育

(1)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特殊学生开展教育。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本着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二、工作思路

1、确立一种意识:以学生为主体。

2、抓住三条主线:班级管理,养成教育,安全教育。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良好的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7、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开展“一枝笔”随身带的活动。发挥学生写的功能,当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学生可以拿出笔来礼貌的询问来者:请问您找谁?……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写话能力,也可以感动来者,使来客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3)、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学生因为听力损伤,敲门时往往不能顾及到常人是有听力的这一客观事实,敲门声音会很大,不但影响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还给门带来一定的损坏,再说“轻敲门”也是一种礼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乱于方寸之中,学生如此,教工更应如此。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的人文环境。

(4)、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

(5)、继续开展“爱同学”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6)、开展“祭扫烈士”的爱国教育活动。

(7)、开展“助残日”的庆祝活动。

(8)、开展“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活动。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有关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要求为指导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突出特殊学校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聋哑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富有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同时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德育工作实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培养聋哑儿童的个性特长,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树立育人为本的德育观念,努力开创学校德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德育意识,做到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2、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和德育队伍的建设,提高德育队伍素质。完善德育评估体系,调动全体师师的育人积极性,争创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3、加强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将来成为新型合格的社会人而打下良好的基础。 

4、继续突出德育和少先队的特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继续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2)、继续开展“一枝笔”随身带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写的功能,当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学生可以拿出笔来礼貌的询问来者:请问您找谁?……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写话能力,也可以感动来者,使来客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3)、继续教育学生养成“轻敲门”的好习惯。学生因为听力损伤,敲门时往往不能顾及到常人是有听力的这一客观事实,敲门声音会很大,不但影响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还给门带来一定的损坏,再说“轻敲门”也是一种礼貌,即使有急事也使自己不乱于方寸之中,学生如此,教工更应如此。大家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塑造我们学校的人文环境。

(4)、让“尊师长”的好风尚在我们校园内蔚然成风。

(5)、继续开展“爱同学”的活动。让大同学帮助小同学的好习惯届届相传。

(6)、庆祝教师节。以黑板报的形式,这样可提供学生自由发挥自己的绘画、美化教室能力的机会。

(7)、庆祝国庆节。以展示平台的形式,给学生提供竞争、展示特长的机会。

(8)、庆祝元旦。师生联欢,增进师生感情,创建和谐氛围。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本着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学习贯彻“xx大”精神,加强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以班集体建设为重点的德育工作思路。面对新的形势,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少年、儿童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的需求开展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二、工作思路

1、确立一种意识:以学生为主体。

2、抓住三条主线:班级管理,养成教育,安全教育。

三、工作内容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在学校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需要学校各部门、各位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德育组将以积极、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受各项工作,并尽德育组的最大能力,完成工作任务。

2、继续做好学校的常规管理

继续不断完善学校的寝室、教室、包干区的评分制度,使其更加的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真正体现评比制定表扬先进,鞭策后者的目的,通过各项工作的评比来促使形成全校班级之间进行互相的竞争,形成良好的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同时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根据我校的特殊性,德育组将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

德育组将配合学校认真做好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把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德育工作的首位,时刻强调学生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时时做的原则。积极检查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德育组将会把安全工作视为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4、认真组织并开展好每一次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充分的认识、成长和锻炼。

(1)、在校园内大力开展“行军礼”活动。切实提高师生之间乃至于与外界交往中的文明礼貌的习惯。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已形成“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特教师资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已达5.3万人,专任教师4.3万人。但从总体上看,仍有不少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康复专业人员编制标准缺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数量尚显不足、结构仍不完善。为此,《提升计划》对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和结构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求各地“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配足”指的是数量“,配齐”指的是类型,其中包括教学所需的各类学科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教师、康复类专业人员、残疾学生生活指导和管理人员等。这是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康复、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出的,再次强调特殊教育工作不仅需要像普通学校一样的学科教师,还需要普通学校没有的其他类型教师和专业人员。

二、构建特殊教育专业标准体系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目前,我国缺少国家层面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尚未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这些直接影响了特教教师准入政策的完善,影响了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计划》提出五项举措:一是“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二是“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三是“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四是“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这些举措将进一步规范、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提高特殊教育专业水平。

三、加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培养培训

针对特教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专业能力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提升计划》在加强特教师范专业建设和强化职中、职后培训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提出“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这些要求将特教教师的职前专业培养、职中和职后专业培训系统整合,逐步形成专业发展路径,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畅通了渠道。

四、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2.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可设立特教班。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开始招生。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各地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

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

高等教育。各地要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每年6 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每年6 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中央专项公益金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权威解读

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答记者问

1.问:社会各界对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日益关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对新形势下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做了全面部署,《提升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研究加强完善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

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残疾孩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学前、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办学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我们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尤其是解决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研究制订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殊教育工作重点聚焦在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上。随着《提升计划》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2.问:特殊教育情况复杂,问题涉及面广,解决的难度大,在这种情况下研制《提升计划》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委托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中国教科院对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国际比较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1 445个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组织调研组分别到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江西、广西、四川、陕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座谈会。

二是会同有关部委对特殊教育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对拟实施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研究。

三是充分吸收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特殊教育专题调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征求了31个省(区、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12次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了两百多名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一线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和残疾孩子家长的意见。

五是提交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会议精神,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提升计划》。

3.问:特殊教育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实施《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三是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特殊教育的推动能力。

通过实施《提升计划》,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

4.问:当前发展特殊教育首先是要提高普及水平,让更多的孩子能接受教育,《提升计划》对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通过多种形式,逐一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学前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属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高等教育,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5.问:特殊教育运行成本高,《提升计划》对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有哪些制度性的安排?

答:《提升计划》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做出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三年内达到6 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 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 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调整后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调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充分体现出国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力度。

与此同时,《提升计划》中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此举将有助于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6.问:残疾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较困难,《提升计划》对残疾学生资助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提升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四是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

7.问:许多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招生能力还较为有限,影响和制约特教发展,《提升计划》提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请解释一下具体内容?

答:主要指国家支持的特殊教育两大项目:

一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中央投资补助一批学校的建设。同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需求,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或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

二是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财政部、教育部将从2014年启动实施,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8.问:确保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至关重要,请问《提升计划》中制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答:在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方面有四条举措:一是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完善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三是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四是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方面有三条举措:一是确定专业准入门槛。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二是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三是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9.问:为让残疾孩子有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计划》在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

答:一是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10.问:《提升计划》出台后,如何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要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9篇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党的十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研究加强完善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

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残疾孩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学前、高中、大学等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办学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我们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特殊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针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尤其是解决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研究制订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殊教育工作重点聚焦在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上。随着《提升计划》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2.问:特殊教育情况复杂,问题涉及面广,解决的难度大,在这种情况下研制《提升计划》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一是委托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中国教科院对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国际比较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1445个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问卷调查。组织调研组分别到北京、天津、山西、江苏、江西、广西、四川、陕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座谈会。

二是会同有关部委对特殊教育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对拟实施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研究。

三是充分吸收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特殊教育专题调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征求了31个省(区、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12次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了两百多名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一线特教学校校长、教师和残疾孩子家长的意见。

五是提交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根据会议精神,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提升计划》。

3.问:特殊教育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很多,《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答:实施《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三是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特殊教育的推动能力。

通过实施《提升计划》,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

4.问:当前发展特殊教育首先是要提高普及水平,让更多的孩子能接受教育,《提升计划》对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通过多种形式,逐一安排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学前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属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高等教育,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5.问:特殊教育运行成本高,《提升计划》对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有哪些制度性的安排?

答:《提升计划》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做出了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调整后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大幅度调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充分体现出国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力度。

与此同时,《提升计划》中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此举将有助于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保障水平。

6.问:残疾孩子的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都较困难,《提升计划》对残疾学生资助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提升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四是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

7.问:许多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招生能力还较为有限,影响和制约特教发展,《提升计划》提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请解释一下具体内容?

答:主要指国家支持的特殊教育两大项目:

一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中央投资补助一批学校的建设。同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需求,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或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

二是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财政部、教育部将从2014年启动实施,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8.问:确保特殊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至关重要,请问《提升计划》中制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答:在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方面有四条举措:一是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完善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三是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四是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方面有三条举措:一是确定专业准入门槛。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二是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三是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9.问:为让残疾孩子有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计划》在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

答:一是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10.问:《提升计划》出台后,如何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一要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0篇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顾定倩

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这是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的又一个重要行动。《提升计划》将“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与“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并列作为三大重点任务。很明显,“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解决的是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提升残疾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的则是让残疾儿童少年“上好学”的问题,让他们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

一、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是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

十以来,在论述我国今后经济增长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要更加追求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这一重要观点同样适用于指导特殊教育的工作。在满足残疾学生普遍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每节课都上得精彩,残疾学生每天都有收获。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让残疾学生享受优质教育,是实现育人成才教育目标的根本保证。每个残疾学生都有梦,他们都希望通过接受特殊教育使自己的潜能得到开发,缺陷得到补偿,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具有适应社会的知识和能力,最终能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祖国有用之才。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也正是特殊教育的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扎扎实实地促进残疾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助推他们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

二、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重在课程建设

学校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主阵地,而课程教学又是实施教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建立反映立德树人基本要求,体现特殊教育自身规律的课程体系及其配套教材是一项首要工作。唯有通过它,才能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面、系统、科学、可持续的教育。我国普通教育的课程改革已经率先实施,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其课程标准和教材已经作了多方面调整,渐成体系,为编制特殊教育的课程标准和系列教材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升计划》提出要“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将课程建设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三、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强调“三个坚持”

《提升计划》还提出:“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这些措施极富针对性和特殊性,体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同步改革。课程改革的核心是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但同时要改革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的建立一定需要与其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如果拿着新书走老路,仍然采用“一刀切”的教学方法,不关注残疾学生的个别差异,势必违背课程改革的大方向。二是坚持按特殊教育自身规律和特点进行教学。即特殊教育教学要同时肩负传授文化知识、进行康复训练、培养职业能力的任务,最终使残疾学生自立自强,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享受到生活的意义。三是坚持促进融合教育。打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藩篱,积极探索建立与普通学校合作的育人机制,让残疾学生有更多样的学习机会。

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需要加强监测评估

《提升计划》提出:“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点。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应当是针对不同类型特殊教育机构、对象设计的,由具有统一性的评价指标、评价工具、评价方法等要素所构成。长期以来我们缺少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状况往往陷于自己跟自己比,或者只能用孤立的数据来简单说明,这迫切需要我们建立起一套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质量评估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情况,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切实接受到有成效的教育,也有利于督导和改进教学。

推进教育公平的深度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肖非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是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特殊教育未来三年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提升计划》把“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列为提高普及水平的核心任务,说明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重中之重

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为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仅为71.9%,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要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作为国家的公民,毫无疑问和其他公民一样,也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就是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在总目标中提出“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这既是对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重视,也是对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度实践。

二、坚持多种安置形式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现实需求

近年来,我国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不断完善。在随班就读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为残疾儿童能够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制定了不少有效措施。在特殊教育学校方面,已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为残疾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打下基础。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特殊教育学校中传统的听力、视力和智力残疾学生相对减少,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类型的学生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轻度和中度残疾孩子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平均残疾程度不断加重,少数极重度适龄残疾孩子由于无法到校就读,从未接受过教育。

《提升计划》提出,“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并要求通过“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和“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措施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如此,将能发挥我国现有特殊教育办学格局的优势,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轻、中、重障碍程度的不同,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安置方式,按照“轻度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或特教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思路,有效解决目前残疾儿童中残疾类型越来越复杂、残疾程度越来越严重的难题,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

三、健全保障体系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必要条件

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目前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缺乏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不少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质量不高。要解决近8万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困难多,任务重,需要国家和社会更多的投入和支持。

首先要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特殊教育资源。《提升计划》要求“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保障随班就读学生获得必要的、基础的学习条件。为保障大部分轻度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普通学校顺利完成义务教育,《提升计划》明确规定“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二是要完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其形成招生能力,因此《提升计划》提出“国家支持建设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在2014年秋季开学前全部开始招生。支持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三是要从县级层面考虑特殊教育的资源配置问题,要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保障重度残疾少年儿童“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教育。

其次是加大力度,提高特殊教育财政投入。《提升计划》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这项措施不仅将大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有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明确了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将大大提高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孩子的积极性,并为残疾孩子送教上门提供有效支持。

努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方俊明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要求“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明确提出“积极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那么,哪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要发展,为什么要发展和根据我国实际怎样发展,是贯彻文件时要认真领会和把握的关键点。

一、发展哪些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从现代社会对个体发展的要求来看,人的一生应该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以上等不同阶段的教育。每一教育阶段都有自身的任务和价值,对人的成长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因此,《提升计划》从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使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适时提出在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的任务。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二是拓展残疾学生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三是发展残疾人的高等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

二、为什么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近些年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改善,我国特殊教育发生着一系列巨大变化,逐步从以往的慈善型、福利型转变为保障型、权益型。扩大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是适应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前教育整体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学前教育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康复已经纳入国家和地方发展学前育的行动计划。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错过了时机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是效果甚微。因此,发展学前阶段的特殊教育可以改变我国已入学的学龄残疾儿童多半错过学前康复与教育最佳期的现状。同时,学前特殊教育的开展还将促进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大学特殊教育是满足残疾学生日益增长的接受高层次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现在,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希望进入高中和高等院校学习,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基本素质的要求。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形成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这些都说明发展非义务阶段的特殊教育时机已经成熟。

应该看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要实现更高更宽程度的发展,必须通过继续接受非义务阶段的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所以,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所实施的更高一级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计教育、职业教育,即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成果的巩固,更是对残疾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劳动就业能力的提升,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劳动就业之间的转衔,使残疾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服务于祖国和人民。

因此,发展学前、高中和高等教育这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坚强决心,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也更符合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三、如何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

在如何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方面,《提升计划》强调了三个路径。

第一,普通教育机构与特殊教育机构要同时采取行动。《提升计划》在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首先要求普通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积极招收残疾学生,同时要求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班或附属幼儿园,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高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

第二,在高中阶段,强调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在高等教育阶段,要将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与加强其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时一定不能忽视职业教育,在学校设置和专业设置的比例上应该更多向职业教育方向倾斜。这种政策导向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结构的需要,也更符合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需要。

第三,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非义务教育可以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公立、民办并举,实现加速发展。这样可以给残疾人及其家庭更多的选择,适应其不同层次的需求。

强化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 王雁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但需要一大批规范化、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具有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能力的普通学校,而且更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教师(以下简称“特教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要求建立健全特教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不断增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多角度、全方位地为我国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这将为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新的契机,对于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一、完善特教教师专业结构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已形成“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特教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已达5.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3万人。但从总体上看,仍有不少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康复专业人员编制标准缺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数量尚显不足、结构仍不完善。

为此,《提升计划》对特教教师的编制和结构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求各地“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配足”指的是数量,“配齐”指的是类型,其中包括教学所需的各类学科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教师、康复类专业人员、残疾学生生活指导和管理人员等。这是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康复、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出的,再次强调特殊教育工作不仅需要像普通学校一样的学科教师,还需要普通学校没有的其他类型教师和专业人员。

二、构建特殊教育专业标准体系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特教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目前,我国缺少国家层面的特教教师专业标准,尚未建立特教教师专业证书制度,这些直接影响了特教教师准入政策的完善,影响了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提升计划》提出四项举措:一是“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二是“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三是“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四是“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这些举措将进一步规范、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提高特殊教育专业水平。

三、加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培养培训

针对特教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专业能力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提升计划》在加强特教师范专业建设和强化职中、职后培训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提出“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这些要求将特教教师的职前专业培养、职中和职后专业培训系统整合,逐步形成专业发展路径,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畅通了渠道。

四、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据调查,特教教师目前的工资待遇与其工作强度和付出不成正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水平的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提升计划》要求提高特教教师待遇,主要有三方面举措:一是全体特教教师的工资待遇方面,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二是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考核方面,要求“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三是对送教上门教师的补贴方面,首次提出“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政策。另外,《提升计划》对特教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还做出专门要求,强调“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上述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特教教师的高度关心,同时也将鼓励更多与特殊教育密切相关的其它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到特教工作中。

推进中国全纳教育发展

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

邓猛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的目标。这个总体目标既表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方向与国际特殊教育发展趋势的一致,同时要求继续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纳教育模式,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公平的教育,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一、随班就读是我国发展全纳教育的重要方式

全纳教育(也称为融合教育)是当今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全纳教育是基于教育公平的理念,倡导所有儿童都应该在普通学校接受高质量的、适合他们自己特点的、平等的教育和服务。全纳教育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是与社会所有的公民相关的事情,与各国社会文明发展水平、人权保护、以及社会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紧密相关。

我国上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的随班就读是在全纳教育思想影响下,由我国特殊教育工作者根据我国国情探索出的对残疾学生实施特殊教育的一种形式.它以较为经济、便捷的方式使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是西方全纳教育理念与我国特殊教育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推进全纳教育的重要方式。在我国政府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随班就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学龄残疾儿童获得了更多受教育机会,残疾儿童入学率大大提高,特殊教育体系也益完善,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结构体系。随班就读在转变社会观念、促进特教与普教融合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二、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

努力让各类残疾孩子都有机会到普通学校平等接受教育,是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公平目标、践行全纳教育理念的基本途径,是残疾儿童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大举措。

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文件方面,《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对随班就读进行了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各类普通学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提升计划》提出“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在实践层面,我国大部分地区以县为单位实施了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巩固了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基本办学格局。近三年的数据显示,我国有一半多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三、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

总体来说,我国随班就读工作离全纳教育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的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残疾少年儿童教育仍然是普及初等教育最薄弱的环节。现行的教育体制受传统的精英教育模式影响比较大,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被忽略或拒绝的情况严重,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随班就坐”与“随班混读”现象。

我国随班就读要坚持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同步发展的思路,而提升随班就读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升计划》从我国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围绕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体系进行了明确的、较为全面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学校环境建设方面,《提升计划》提出“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旨在通过硬件建设,使普通学校实施特殊教育具有较为专业的平台;

在经费保障方面,《提升计划》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学校标准进行”,即三年内实现每年6000元,此举在发展全纳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方面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将在很大程度上调动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孩子的积极性;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升计划》规定“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这些措施将有力改变以往特殊教育教师和普通教育教师各行其是的独立培养模式,缓解普通学校教师“普而不专”的问题。

在教育管理方面,《提升计划》指出“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这将保障全纳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学生的权益,还能很好地实现“普特融合”的教育理念;

在教育教学方面,《提升计划》要求“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这一举措将鼓励普通学校针对残疾学生进行个别化教学等的改革,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从而促进普通学校教学方式发生整体变革。

四、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发展道路

全纳教育最终追求的是实现个人的尊严与社会的公平公正,它为世界各国制定特殊教育的政策提供了依据与动力,而随班就读是国际上实施全纳教育理念的主要形式。我国随班就读从关注入学率到关注质量提升、从初期的实用与无奈的选择到今天和谐社会背景下的主动追求和积极探索,说明我国正在努力与国际全纳教育理论与发展趋势相适应。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尽管随班就读是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势,在残疾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但就我国具体国情和特殊教育发展现状而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这两种特殊教育安置形式还将处于齐头并进、相互支撑的发展态势,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发展道路。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水平 田志磊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其中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一系列政策,将大大提升我国特殊教育的保障水平。

一、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意义重大

随着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特殊教育日益受到重视。总体上看,新世纪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中西部特殊教育工程新建学校正在形成招生能力,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津贴基本得到保障,教学康复设备不断完善,残疾儿童普遍得到了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率持续提高,高中和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高,亟待改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尚未建立,教育质量不高;特殊教育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不少多重、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困难;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不足,无法满足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其资源中心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到了一个重要的关口,巩固已经取得的成就并推动进一步的改革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的完善。因此,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支撑。

二、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上的四大政策亮点

《提升计划》强调要“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针对特殊教育发展中经费投入的问题,《提升计划》重点提出了四个政策亮点。

一是出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计划》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这一标准把我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原有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近5倍。同时,这一政策全面覆盖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即覆盖到义务教育阶段全体残疾学生,将为多种形式发展特殊教育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从经费来源的角度讲,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地方按比例分担,将确保中西部地区这一政策的落实。二是提高资助水平。《提升计划》在坚持原有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的政策上,强调了“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的要求,还专门针对残疾孩子家庭普遍困难的实际,特别提出“各地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这一政策将为残疾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新的经费支持。三是推进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升计划》提出“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在我国还未实施高中免费教育的情况下,率先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学生的特殊关怀。四是整合多方资助资源。《提升计划》还进一步提出“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中央专项公益金继续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要求。

三、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两个支撑项目

《提升计划》明确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国家将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两个对特殊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项目。

第一个项目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提升计划》要求“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满足广大残疾青少年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为他们进入社会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提升计划》强调“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这将扩大具有专业背景的特教教师数量,进一步提高特教教师的专业水平。为适应越来越多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需求,《提升计划》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

第二个项目是继续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提升计划》提出“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进一步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提供有一定质量的教育和康复训练。同时,要求“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重点是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办学条件较差、尚未达到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此外,《提升计划》还提出在“医教结合”理念的引导下开展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四、建立多渠道的特殊教育经费来源机制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1篇

 

一、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9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4所、辅读学校19所、职业技术学校4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1所,另有特殊幼儿园1所、学前教育点28个、全日制高等教育点4个。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上海市管理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采取市、区双重管理的办法,区负责学校党务和人事工作,市教委教研室特教部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业务管理,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业务检查和考核。

 

该市整合了原本分属于教育、卫生、残联等不同部门里的残疾儿童发生、干预、教育、康复等信息,构建了全市统一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了部门之间信息的共建和共享,为特殊教育决策管理提供基本信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协同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共同建设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整合优质资源,搭建教育平台,健全特殊教育支持体系,更好地满足了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先进经验

 

上海市将特殊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市、区县均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部门协作,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2004年上海市启动了“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2006年命名了7所首批“上海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目前,上海市的特殊教育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一)从制度上保障特殊教育稳健发展

 

近年来,上海市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意见》《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上海市特殊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计划》《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发现、诊断与安置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学校(班)办学条件的几点意见》《关于上海市盲、聋特殊教育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合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特殊教育文件与法规。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后,上海又及时制订印发了《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从制度上保障了特殊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

 

(二)办学经费对特殊教育大幅度倾斜

 

仅2009~2011年,上海市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共投入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约4.57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约1.7亿元,区级财政投入约2.87亿元,全市共迁建、扩建、改建特殊教育校舍约15万平方米,25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达到规定标准,35个学前特殊教育点改善了办学条件,99所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中小学建立了116个资源教室,17所学校配备了电梯,特殊教育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上海市能足额保障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施设备配备经费,并纳入年度特殊教育经费预算。2012年起,上海市调整了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7800元的标准拨付。上海市的免费特殊教育已覆盖学前到高中。

 

(三)率先实施“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早在1997年发文明确提出在上海市建立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文件规定自1997年7月起对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获得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制的“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自1998年9月起,取得“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者方可在上海市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上海市为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了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和康复专职教师,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教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特教教师出国培训、考察和引进国外专家讲学等方式,对特教教师进行培训;探索特教教师双学历职前培训机制,使特教教师具备开展医教结合特殊教育的学识与能力。上海市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时修订和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保障落实,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构、岗位设置符合特殊教育工作需要。当前,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4,学生在200人以下的按200人核编。学前特教班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

 

(四)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网络

 

上海市发展特殊教育的理念是“医教结合”,即做到教育队伍与医学队伍结合、教育教学与康复医学结合、医院康复与学校康复结合,对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医生、教师、家长共同评估机制,做到科学选择教育方式、科学制定教学与康复方案、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和生涯规划,实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的“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借助“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上海市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了个人档案,记录其接受随访、康复、教育等各种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目前,上海市已构建了特殊教育机构、医教结合行政管理体系、医教结合专业服务体系和医教结合支持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管理系统,全市实现了医教结合服务全覆盖。

 

三、上海市特殊教育经验对发展广西特殊教育的启示

 

“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落地广西后,广西各地一批新(改)建的特殊教育学校陆续投入使用,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但是,广西特殊教育总体状况与其他省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加快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支持特殊教育”的重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举措,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特殊教育学校也要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成绩,宣传和弘扬特教教师高尚的师德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并主动走出去,争取社会支持,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成本相对普通学校来说要大得多。虽然各地在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上已经采取了倾斜政策,但离满足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发展需要还有较大缺口。2014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制订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3年内达到每年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广西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总体上还比较低,广西应及时逐步上调现行经费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要实施特教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标准,还应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特殊教育办学经费,确保特殊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创新特殊教育管理方式

 

近年来,广西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加强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的问题。当前,各地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方面还比较欠缺。笔者认为,广西可以借鉴上海市的成功经验,党务和人事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业务方面由自治区或者各市教研室负责,统一开展特殊教育业务活动。

 

这样,既便于集中资源优势开展活动,也有利于各特殊教育学校间形成竞争机制,促进提高。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的残障程度、智力水平提供力所能及的个性化的课程内容、要求与评价,要设置不同的技能课程,学习、训练不同的技能内容,切实使每一个学生学有进步、学有所长。广西还应整合资源,扶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创办区域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或高级中学,扩大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探索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且有能力接受高层次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创造继续学习的机会。

 

正在规划或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要执行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当前,广西各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压力很大,各地可以在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指导中心,建立资源教室,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和指导作用,扩大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和增设随班就读点的规模,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广西还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建立广西特殊教育网络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部门分工合作,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学生建立电子化个人档案,并且与学籍管理系统对接,为残疾儿童、学生提供自发现开始的医教结合跟踪服务。

 

(三)打造优质特教师资队伍

 

广西要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教师资队伍。当前,广西特教师资队伍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数量方面,要争取编制、人社部门的支持,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职工,并有计划地引进康复、心理、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质量方面,要以教师的特殊教育、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发培训内容,加强和改进校本研修。广西可以整合区内相关高校的特殊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的作用,或者可以考虑在每年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单列开班,凸显特殊教育专业特色,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打造优质特教师资队伍。

 

(四)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

 

医教结合已经写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特殊教育实施医教结合旨在采用教育、医疗等多学科合作的方式,根据特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上海市是我国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施最早、最有成效的地区,广西可以借鉴其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2011年,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18所医教结合实验基地学校,广西南宁市培智学校也在其中。广西要发挥南宁市培智学校的辐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特教学校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提高学校康复服务水平,推进广西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工作,带动广西特殊教育的全面发展。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2篇

 

一、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9所,其中盲校1所、聋校4所、辅读学校19所、职业技术学校4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1所,另有特殊幼儿园1所、学前教育点28个、全日制高等教育点4个。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上海市管理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采取市、区双重管理的办法,区负责学校党务和人事工作,市教委教研室特教部负责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业务管理,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业务检查和考核。

 

该市整合了原本分属于教育、卫生、残联等不同部门里的残疾儿童发生、干预、教育、康复等信息,构建了全市统一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了部门之间信息的共建和共享,为特殊教育决策管理提供基本信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协同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共同建设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整合优质资源,搭建教育平台,健全特殊教育支持体系,更好地满足了特殊儿童及其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上海市特殊教育的先进经验

 

上海市将特殊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市、区县均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与协调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部门协作,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机制。2004年上海市启动了“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作,2006年命名了7所首批“上海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目前,上海市的特殊教育工作已走在全国前列。

 

(一)从制度上保障特殊教育稳健发展

 

近年来,上海市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若干意见》《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意见》《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试行)》《上海市特殊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计划》《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发现、诊断与安置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学校(班)办学条件的几点意见》《关于上海市盲、聋特殊教育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医教结合合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特殊教育文件与法规。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后,上海又及时制订印发了《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从制度上保障了特殊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

 

(二)办学经费对特殊教育大幅度倾斜

 

仅2009~2011年,上海市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共投入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约4.57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约1.7亿元,区级财政投入约2.87亿元,全市共迁建、扩建、改建特殊教育校舍约15万平方米,25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达到规定标准,35个学前特殊教育点改善了办学条件,99所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中小学建立了116个资源教室,17所学校配备了电梯,特殊教育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上海市能足额保障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施设备配备经费,并纳入年度特殊教育经费预算。2012年起,上海市调整了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7800元的标准拨付。上海市的免费特殊教育已覆盖学前到高中。

 

(三)率先实施“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早在1997年发文明确提出在上海市建立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文件规定自1997年7月起对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的培训及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获得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制的“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自1998年9月起,取得“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格证书”者方可在上海市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上海市为各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了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和康复专职教师,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教师资培训中心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特教教师出国培训、考察和引进国外专家讲学等方式,对特教教师进行培训;探索特教教师双学历职前培训机制,使特教教师具备开展医教结合特殊教育的学识与能力。

 

上海市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及时修订和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保障落实,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结构、岗位设置符合特殊教育工作需要。当前,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是: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4,学生在200人以下的按200人核编。学前特教班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

 

(四)构建了比较完善的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网络

 

上海市发展特殊教育的理念是“医教结合”,即做到教育队伍与医学队伍结合、教育教学与康复医学结合、医院康复与学校康复结合,对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医生、教师、家长共同评估机制,做到科学选择教育方式、科学制定教学与康复方案、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和生涯规划,实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的“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借助“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上海市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建立了个人档案,记录其接受随访、康复、教育等各种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目前,上海市已构建了特殊教育机构、医教结合行政管理体系、医教结合专业服务体系和医教结合支持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管理系统,全市实现了医教结合服务全覆盖。

 

三、上海市特殊教育经验对发展广西特殊教育的启示

 

“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落地广西后,广西各地一批新(改)建的特殊教育学校陆续投入使用,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氛围正在逐渐形成。但是,广西特殊教育总体状况与其他省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大意义,加快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支持特殊教育”的重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并落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的政策、举措,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特殊教育学校也要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成绩,宣传和弘扬特教教师高尚的师德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并主动走出去,争取社会支持,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成本相对普通学校来说要大得多。虽然各地在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上已经采取了倾斜政策,但离满足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常发展需要还有较大缺口。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制订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在3年内达到每年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广西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总体上还比较低,广西应及时逐步上调现行经费标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要实施特教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标准,还应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特殊教育办学经费,确保特殊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创新特殊教育管理方式

 

近年来,广西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加强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的问题。当前,各地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特别是在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方面还比较欠缺。笔者认为,广西可以借鉴上海市的成功经验,党务和人事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业务方面由自治区或者各市教研室负责,统一开展特殊教育业务活动。这样,既便于集中资源优势开展活动,也有利于各特殊教育学校间形成竞争机制,促进提高。

 

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每一个学生的残障程度、智力水平提供力所能及的个性化的课程内容、要求与评价,要设置不同的技能课程,学习、训练不同的技能内容,切实使每一个学生学有进步、学有所长。广西还应整合资源,扶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创办区域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或高级中学,扩大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探索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且有能力接受高层次教育的各类残疾学生创造继续学习的机会。

 

正在规划或新建的特殊教育学校要执行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标准》,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当前,广西各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压力很大,各地可以在特殊教育学校成立指导中心,建立资源教室,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和指导作用,扩大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教班和增设随班就读点的规模,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广西还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建立广西特殊教育网络信息共享平台,通过部门分工合作,为每一个残疾儿童、学生建立电子化个人档案,并且与学籍管理系统对接,为残疾儿童、学生提供自发现开始的医教结合跟踪服务。

 

(三)打造优质特教师资队伍

 

广西要致力于打造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教师资队伍。当前,广西特教师资队伍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数量方面,要争取编制、人社部门的支持,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编制标准,合理配备教职工,并有计划地引进康复、心理、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质量方面,要以教师的特殊教育、康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发培训内容,加强和改进校本研修。广西可以整合区内相关高校的特殊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的作用,或者可以考虑在每年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单列开班,凸显特殊教育专业特色,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打造优质特教师资队伍。

 

(四)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

 

医教结合已经写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特殊教育实施医教结合旨在采用教育、医疗等多学科合作的方式,根据特殊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上海市是我国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施最早、最有成效的地区,广西可以借鉴其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2011年,教育部公布了全国首批18所医教结合实验基地学校,广西南宁市培智学校也在其中。广西要发挥南宁市培智学校的辐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地特教学校开展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提高学校康复服务水平,推进广西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创建工作,带动广西特殊教育的全面发展。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达市府发〔2003〕10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一)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十五”期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是: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以下简称“三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左右,使入学率和保留率达到或接近我县义务教育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大力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让残疾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二)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遍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三残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有计划地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要依法接受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我县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纳入“十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积极支持幼儿教育、聋儿语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社区、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各级示范幼儿园要带头招收残疾儿童入园。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一)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县政府要保证特殊教育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办学经费,并按高于普通初级中学2倍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和大型设施设备购置。县财政局要根据特殊教育实际每年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20万元。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从2003年起,县残联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10%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民政部门要根据福利的发行和救助情况,尽可能增加投入,用于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和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少年儿童生活。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用于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和购置特殊教育必需设备仪器,启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培训全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

(三)有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用5年左右时间,把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综合性较强、服务范围较宽、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学校。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的标准。

“十五”期间,在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校校通”工程的同时,要对特殊教育予以重点支持,在新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应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活动需求。

(四)加快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为特殊学校配备适合特殊教育的教学仪器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积极开展计算机及网络教育,配备视残、听残、智残等特殊教育的专用仪器设备和康复设备。

(五)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对在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减免杂费、书本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住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除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书本费外,当地政府还要统筹给予每生每月不低于120元的生活费补助。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素质

(一)鼓励和支持在职特殊教育师资参加特殊教育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并把特殊教育知识作为普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生活水平。要结合实际情况,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的待遇;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普通学校在搞活单位内部分配时,应对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予以倾斜。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其主要责任在政府,乡镇政府要承担组织、动员“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的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将发展特殊教育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特殊教育与其它各项教育协调发展。

(二)县上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并将作为普及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4篇

基金项目:江西省“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江西省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构建研究”(编号:15ZD3L014),主持人:王晓旭。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12-0046-05

随着共享型社会的发展,国家日益关注特殊教育问题。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特教特办[1]。人本思想以微知著,专项计划应运而生。2014年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确立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全方位建设特教教师队伍的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2016年11月底,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实施二期提升计划,《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正在有条不紊地征求意见继而推行,力求巩固一期成果、破解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瓶颈问题。中国教育报刊发多位专家观点指出特殊教育最大“瓶颈”是师资[2]。广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满意度如何,是否对特殊教育职业发展充满美好愿景,既是特殊教育国家战略的实现基础,也是本文的逻辑起点。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一)数据来源

本次调研采取整群、利好样本抽样。选取江西省内具有代表性的四所特殊教育学校作为集中座谈和深度访谈对象,分别为南昌市的启音学校和南昌市盲童学校、南昌市培智学校以及丰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四所特教学校办学成效卓越,均为业内公认的样板院校。南昌市启音学校是一所在省内外较具规模、颇有影响的集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师资培训、特教研究为一体的聋哑教育学校;南昌市盲童学校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国家开办具有一定规模的视障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创出了享誉全国的“南昌按摩”知名教育品牌;南昌培智学校是全省第一所专门针对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江西省残奥运动队的主力军,该校学生已经在东亚地区、全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共摘取一百余枚金牌;丰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丰城市唯一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被挂牌为“江西省篮球训练基地”、“江西省乒乓球训练基地”。各学校在江西省均“小有名气”,各校教师在特教学校中略有优势,调研总量为150人,回收有效问卷119份,样本总量占南昌市和丰城市特教教师总和的52.9%,占全省特教教师的10%左右①,符合人口学抽样原则。

(二)变量设计与样本描述

在有效的119份样本中,变量设计及赋值情况如表1所示。在对教职工满意度测量设计上,采用国际上通行的“LIKERT SCALE”测量方法,分别用非常满意(1)、满意(2)、一般(3)、不满意(4)、非常不满意(5)、对特教教师工资待遇水平、福利水平、个人发展水平、社会实现水平进行主观满意度评价。

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发展主观满意度整体评价

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结合特教行业特点,选取工资待遇水平、福利水平、个人发展、社会实现四个维度设计量表进行评判,发现特教教师整体满意度偏低,四个维度整体满意度逐步上升,各指标评价结果见表2。

三、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发展主观满意度问题分析

(一)工资待遇

1.特教教师工资相对数偏低。第一,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实质上未达到国家法律要求。早在1994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r至今日,教师行业的工资普遍偏低,与公务员工资之间差距显著。2015年江西省级别最低的公务员基本工资2800元/月,而拥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1892元/月,工资绝对数低,差异大;第二,由于特教学校财力有限,教师根本无法享受到公务员系统的综治奖、和谐奖、节能奖、文明奖等“年终奖励”,这些奖励动辄上万,对拉开公务员和特教教师工资“做出了巨大贡献”,相对公务员工资来说更是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教师反响强烈,意见较大。

2.特教津贴同城不同比。特殊教育津贴又称“特殊教育补贴费”,是对特殊学校工作人员或手语翻译工资外的一种鼓励性补助,一般为15%②。此次调研的65.6%的特教教师对特教津贴的态度为“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仅有11.8%的教师“满意”或“非常满意”。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特教津贴比例有待提高,一方面源于江西省内特教津贴发放存在差异。虽然特教津贴发放比例是相同的,但是南昌市启音、盲童学校等都剔除了寒暑假,每年只发放9个月的特教津贴,而其他学校的特教津贴都是发放12个月,特教学校的学校性质并不因为寒暑假而停止工作,同城不同比的待遇差异引起教师极大不满。

3.特教教师同工不同酬。特教教师之间工资待遇分化严重。具体体现为三点:一是省际差异严重;二是省内差异严重;三是市际差异严重。各地区乃至全国的特教津贴发放比例不尽相同进一步导致了特教教师收入分层。江西省执行的是25%发放标准,而山西省、辽宁省、陕西省达到基本工资的50%,宁夏省30%,河南、山东、湖南、福建、甘肃等地对特教教师薪酬或比例提高或实施工龄奖励,省际待遇差异较大;从省内来看,2014年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南昌市属于一类区域,最低标准为1390元/月,丰城市属于三类区域,最低标准为1210元/月,两者差别为180元/月。然而调研得知,2015丰城市特教教师的平均工资为2508元,南昌市启音学校平均工资为3384元,虽然允许有地域差异,但是两者相差866元,城际间工作酬劳差异较大,特教教师行业交流时极易引发失落感。

4.退休工资同期不同基。1991年5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8条规定特教津贴纳入长期从事特教工作教师的退休金。很多省份都已经开始施行,如《山西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中规定了连续在特殊教育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5年以上,并在本??位上退休的,退休后保留特殊教育津贴,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规定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然而,江西省一直没有实行,目前江西省特教教师退休工资中没有计入特殊教育津贴。这就造成了江西省内的特教教师与外省的特教教师虽然工作年限相同,但是退休工资的基数却相差很多,极大降低了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福利水平

1.住房福利亟需解决。2006年,南昌职工工资与房价比为1:2.25,2016年比率为1:2.63,南昌职工工资与房价之间的差距在扩大,工资上涨速度与房价上涨速度差距悬殊。特教教师的工资普遍不高,单靠教师的工资购买商品房较难实现,尤其是很多刚刚进入工作岗位的年轻教师,住房需求大。

2.心理健康亟待关注。特殊教育学校一般都是小班教学,一个班10-15孩子,配备三到四个老师,与普教系统教师相比,特教教师需要倾注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努力,但收效甚微。积年累月,长此以往甚至造成了教师的自我否定,自我怀疑、心理挫败等心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长期的特殊教育也导致教师们形成奇怪的“职业病”:教聋儿的教师语言减少,手语增多。教智障的老师表示自己经常慢性思维,反映“迟缓”,在常年的教育环境中,为了让特殊的孩子更容易掌握知识,更容易沟通,特教教师无可避免的会被环境同化;第二,因为特殊孩子的各方面缺憾,他们更难快速掌握知识,特教教师很难在教书育人中获得像普教教师的职业成就感,这也会加大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问题;第三,由于某些特殊孩子(如重度智障或精神病患儿)具有“攻击性”,比一般的特教孩子更难沟通,特教教师的人身安全容易受到威胁。丰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更加多样化,每个老师都表示遭到过孩子的攻击。

3.社会保障仍需完善。江西省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保险只有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没有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教师这个行业,女性从业者普遍多于男性,特教教师的生育保险无论是个人福利还是“二孩”政策的国家战略来说都既具有必要性也具有紧迫性。此外,教师的子女入学问题也是困扰教师们的头等大事,一般的教师都可以带子女到本校就读,但是因为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性,正常的孩子不可能随班就读,而现在上学都有区划问题,特教教师的子女上学极大地增加了家庭成本。

(三)个人发展

1.职称评定名额少竞争大。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纳入普通教育职称评定体系同步进行,虽然顶层设计上一直“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但特殊教育具有极大异质性,特教教师的从业资质也不能与普通教育教师相提并论,特教工作的实践性根本无法满足“普系列”对科研、论文等业绩要求,职称评定混为一谈既缺乏特价专业素养也有失公平。以南昌盲童学校为例,调研人数31人,有职称人数14人,占比45%,在有职称的人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4位,占比28%。南昌培智学校包含九年义务教育,但是教师职称却只能评定小学,由此可以看出,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不仅名额少,而且竞争大,晋升难。

2.职业岗位培训机会少实用性低。当前由于国家对特教教师的培训、再教育定位于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但落地效果较差。虽然各级政府发文要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三年内完成对全体特殊教育师资的省级培训,并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但实际上,近些年虽然组织一些培训,但教师普遍反映机会较少。如丰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平均一年两次,而且并不针对全部教师,每次只有个别教师有名额,大多还倾向于理论培训,对实际工作操作没有指向性,很多教师培训后依然不懂如何操作。另外,由于培训不系统,导致课程重复率很高,这样就会造成资源浪费,教师普遍反映对实际业务帮助有限。

3.学历提升受益小吸引力弱。有28.5%的教师对学历提升满意或非常满意,特教教师普遍选择放弃继续学历教育,并非是不愿意学习,而是因为学历提升教育对个人职称评定或者工薪增长都没有较大幅度、实质性帮助,目前职称评定还是按照第一学历为参照,除了个别教师对教育的热忱会去接受学历提升教育,大部分教师还是更愿意钻研实际教学业务。此外,学历提升更注重理论性,教师学到的知识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转化、传授到学生,也可能根本用不上,较大程度降低教师进行学历提升的积极性。

(四)社会实现

1.社会舆论引向不足,特教教师缺乏职业荣誉感。当前由于社会舆论和主流媒体对特殊教育的宣传力度小,很多人不了解特教教师的工作,甚至很少关注到这个群体或者有误解。在调查问卷中关于“针对特教教师工作是否有社会地位、比较受人尊重”的问题中,选择“一般”的有49个,占比41%,选择“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有40个,占比33%,只有6个选择非常满意的,占比只有5%,充分说明了特教教师缺乏职业荣誉感,缺乏工作自豪感和归属感。更有甚者认为特教教师应该也是一些身体有障碍的人,不理解特教教师在工作中付出的艰辛的努力。大部分特教教师,即使寒暑假也依然奔赴在工作中,因为特殊教育的学生学习一旦中断,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唤起他们的记忆和想去学习的热情,所以寒暑假他们更为辛苦,因为学生分散,特教教师要往返于学生家中,甚至丧失了对自己孩子的陪伴。

2.学生类型趋向多样,特教教师缺乏匹配能力。《江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将“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列为约束性指标。采取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三种教育方式,送教上门这一举措在现行资源配置下极大地加大教师工作强度。此外,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偏少、分布不均③,无特教学校的县市孩子被市级统筹,各特教学校接收残疾儿童类型趋向多样化(尤其是需要康复的孩子),特教教师能力和精力均感力不从心,应接不暇,职业匹配度差。

四、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发展满意度提升对策建议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在落地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缺乏清晰的发展目标,具体的实施载体,明确的责任单位[3]。特殊教育教师在工资待遇、福利水平、个人发展和社会实现方面还存在很多缺陷和提升的空间,应未雨绸缪、合理规划,以特教教师的需求为指引和航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当务之急是统一特殊教育津贴规定

在所有的特殊教育教师的需求中,呼声最高的是特殊教育津贴的发放,希望能够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切实改善。一是统一省内特殊教育津贴的发放。将江西省内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津贴的发放比例确定,达到基本工资的25%,做到足额足月发放,一视同仁,解决南昌启音、盲童学校每年扣除寒暑假3个月的特殊教育津贴问题;二是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工资的工作年限。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或参照其他省市的规定,将工作年限满15年及以上特教津贴可以计入退休工资的规定确定下来,且不扣除个人所得税,让特教教师能够有据可依,老有所依,提高特教教师的工作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三是适当提高特殊教育津贴发放比例。参照其他省市的特殊教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来适当提高江西省的发放比例,如辽宁省现在已经提高到了50%,而江西省目前的?l放比例为25%,差距比较大,应该适当予以提高。

(二)重中之重是关注特殊教育教师身心健康

关注和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定期、定时、定批进行心理辅导和培训。及时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心理进行疏导,避免因长期心理问题积压而造成不良后果。诸如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外聘心理辅导老师或者在学校配备心理导师,这样可以让教师养成一种习惯,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排解心理苦闷,让教师有心理安全感和依托感。第二,定期购买或订阅心理健康书籍或杂志进行心理自我建设。让教师有心理压力的时候能够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并及时调整。第三,定期进行心理素质外部拓展活动。释放教师压力,调节教师心理平衡,同时可以提高教师间团队协作意识和主动沟通意识。此外,尝试与高校合作开展“对口心理建设系列活动”,激发教师潜能,让教师在面对教学中的挫折时,能够拥有一颗积极阳光的心态。同时将心理活动将及其他拓展活动常规化,科学甄选活动类别,全员参加拓展,将活动制度化,将制度人性化,培养特教教师的勇气、责任心、荣誉感以及积极的价值观。

(三)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渠道来加强对特殊教育行业的宣传,增加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和教育,让普通民众了解这个行业,了解特殊教育教师的艰辛和努力,并予以支持和理解。如建立特殊教育网站,实时更新特殊教育行业动态,定期举办电视节目宣传,邀请特殊教育教师参加,推广特殊教育;二是全方位加大特殊教育行业评优评先倾斜力度。提高特教工作者先进人物评选比例,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选倾斜政策,加强特殊教育先进事迹宣传,大力赞颂特殊教师职业道德模范,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三是以教职员工需求次序作为行为标尺。将增加特殊教育行业投入作为硬性指标,做好“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为特殊教育教师谋取福利,解决实际问题,将特教提案呈报至政协或人大,全面呼吁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待遇水平。此外,已经的相关措施,应该督促各级教育组织配合完成。促成全面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完善社会保险,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的生活水平,吸引到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入到特殊教育事业当中。

注释:

①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统计手册》统计,2015年江西省全省特殊教育专任教师为1221人,其中南昌市为210人,丰城市为24人。

特殊学校工作计划范文第15篇

1信息技术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中的重要性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是对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总目标的总的管理,学校管理者(主要是校长)要围绕着这个总目标开展一系列的学校管理活动,具体来说,学校管理是对学校工作中的全部因素(包含人、财、物、环境等)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等的整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具有不同于普通学校管理的特殊性,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目前,我国教育信息化进程正在提速,学校管理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特殊教育管理的复杂性、时效性、时代性等,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要有信息技术的介入,要用信息技术来辅助学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管理以“数字化、网络化、多媒体化、智能化、虚拟化”为主要特征,代表着先进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有明显的优势。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者决策者需要对学校管理进行重新认识,要认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学会运用信息技术来管理学校各项工作,主要是教职工信息、学生信息、学校各种活动信息以及学校物质信息、科研信息等诸多项工作。综上分析,信息技术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中具有“信息收集全面—处理准确—传送快捷—分析科学”等核心优势,因此,特殊教育学校管理须臾离不开它,信息技术在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成为一个符合和标志,标志着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因此,以信息技术融入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是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模式的最新方向。

2以信息技术为平台构建特教学校管理信息系统

从本质意义上说,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系统是“人-机-对话”系统。这一系统是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为主要特点的系统。系统平台的建立依据日益发展的信息技术,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传媒技术为主。这一系统的构成也并不复杂,它由软、硬件两部分构成。软件部分,顾名思义是常用的各种与特殊教育管理相关的管理软件,如系统的、管理的软件以及其他软件等。硬件部分,更容易理解一些,硬件由各类服务器、网络管理、终端平台等组建而成。这一系统功能强大,实用性强,能够实现学校的全局化管理和局部化操作,从而减轻学校相关管理者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涉及教学管理、党务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多个方面,每个小的系统管理是学校管理系统平台上的子系统,子系统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从而更好的完成部门系统管理工作。就学校人事管理而言,可以购买、开发并使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学校人事管理只要是对教职工的管理,这里包含教师静态的基本档案信息(如年龄、参工时间、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原始学历、家庭情况等)和动态的成长档案信息(如,职称晋升、荣誉获取、年度考核、进修培训、任教情况、业务成绩等)。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快捷对以上内容进行登记、分类、查询、输出等。如工作中需要查找某位教师的信息,管理者直接打开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获取,省去了查找纸质原始档案的麻烦,提高了管理者的工作效率。另外班主任管理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包含了学生基本信息、考核、奖惩、出勤等情况,系统能对以上信息进行查找、统计、排序、输出等,该系统方便快捷,大大提高了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水平和能力。除此之外,图书室管理系统、康复培训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党团队管理平台、财产管理系统以及工资合算发放系统等子系统对特殊教育学校整体管理系统化形成了保障。

3信息技术对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是学校管理实现规范化。管理规范化是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在要求,传统的管理方式方法不适应特殊教育发展的要求,应用信息技术管理学校优势明显。如在教师业务管理系统上,教师的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等教学计划和学科教学进度等都能在管理系统平台上直观地反映出来,教导主任可以检查考核,教师之间可以互相参考借鉴,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教师的教学设计、作业布置与批阅、学生测验成绩等均可通过管理系统平台反映出来,规范便捷。再如在财务账目管理上,应用信息技术,可使得财务管理透明规范,实现财务管理的公开民主。二是学校管理实现科学化。科学化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方向,信息技术管理的科学化源自于信息技术内在的智能化。学校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生管理等多个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的应用以及由其构成的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总平台的应用,使得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方式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是全覆盖的全方位的变化,这一变化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来言是一个质的飞跃。

4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管理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