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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论文范文

西方哲学论文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篇

在西方,技术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哲学学科,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到目前为止也只有近40多年。在改革开放初期(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也即我国技术哲学的酝酿兴起阶段,经过长期的闭关自守、盲目排外之后,对于西方技术哲学乃至西方学术,国内存在大规模引入的现实需要。在这期间,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之后的西方哲学家的论述和著作,相继被翻译引进到国内。在这场传播西方的运动中,西方技术哲学著作的翻译是比较引入注目的。在西方技术哲学刚被传入中国的这一阶段,介绍西方技术哲学的期刊论文数量并不多,中国知网中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篇论文,而且几乎都是翻译性、介绍性的。从的先后顺序来看,1978年,《哲学译丛》吴伟翻译了法国技术哲学家T.赛雷佐埃的《美洲的技术哲学》一文。该文指出,自1965年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圣巴尔拉民主研究所召开座谈会之后,技术哲学作为一门新学科在美洲便开始出现。T.赛雷佐埃通过整理美洲技术哲学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将美洲技术哲学的讨论议题概括为:技术与价值、科学与技术在价值上的中性问题、技术社会以及虚无主义等问题。1982年的《自然辩证法通讯》杂志第一期对西德柏林技术大学的弗里德里希(FriedrichRapp)教授的《分析的技术哲学》(AnalyticalPhilosophyofTechnology)一书进行了介绍。介绍指出,弗里德里希在书中全面论述了刚刚在欧洲兴起的技术哲学的历史及近况,并作出了批判性的评价,引起了德国乃至欧洲大陆众多学者的讨论。弗里德里希认为,技术现象的复杂性要求人们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包括人力和物力的先决条件以及技术推断与技术行动的方法和结构。介绍还指出,弗里德里希的著作将引发技术哲学、科学哲学、普通哲学、科学技术史以及社会学的学生与研究者们的兴趣。同年,刘东珍发表了《技术论的形成——日本技术论研究》的文章,概述了以户坂润为首的日本唯物论研究会提出的技术论。刘东珍指出,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户坂润、科技史家冈邦雄、技术哲学家三枝博音为首的唯物论研究会,将日本技术论的研究与马克思的技术观相结合,形成了日本的技术论理论。刘东珍的文章,可以说是首次在国内概述了日本技术哲学发展的基本轮廓。陈昌曙教授也于1982年发表了《简论技术哲学的研究》一文,简要介绍了技术哲学在德国、美国、日本和苏联的发展状况,还特别提到了德国技术哲学家凯普(E.Kapp)的《技术哲学纲要》和斯基默的《技术哲学》这两部著作。他指出,西方技术哲学所讨论的问题主要包括:技术的概念、技术进步的动力、技术进步和技术革命的关系、技术在社会中的地位及作用以及技术史研究的原则与价值,等等。通过对国外技术哲学发展脉络的梳理,陈昌曙就技术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和研究思路进行了全面论述,为国内技术研究研究开辟了一条新道路。1983年,邹珊刚在《汉江论坛》发表了《技术与技术哲学》一文,提出国外的学者已经将技术哲学研究看成是现代思维的新倾向和哲学的新潮流。他介绍到,亚历山大•S•柯亨斯基的《哲学与技术——现代思维新的倾向》、M•邦格的《技术的哲学输入与哲学输出》、E•卡普的《技术哲学导论》、Z•《技术哲学》等专著都强调了在技术思想中研究技术的哲学的重要性。邹珊刚还指出,随着我国技术哲学研究的兴起,吸取外国技术哲学研究的优秀成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这种吸取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而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分支——技术哲学。邹珊刚的文章概括起来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强调国外技术哲学对我国技术哲学发展的重要性;二是强调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外技术哲学的传播。

二、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西方技术哲学在我国传播的特征

这一时期,西方技术哲学也开始抵达久违的中国文化界,并呈现出这样三个特点:

第一,翻译介绍西方技术哲学的工作开始起步。总的来说,随着我国技术哲学的酝酿兴起,国内学者开始关注西方技术哲学的经典文献,不过还尚未开始系统的介绍,还停留着为数不多的简单翻译传播上。从知网的文献记录来看,这一阶段翻译介绍西方技术哲学的研究文献主要是《哲学译丛》、《国外社会科学》、《世界科学》、《哲学研究》、《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等杂志的一些译文、介绍性研究论文。可以说,这些翻译研究成果给国内技术哲学研究开启了一道思想启迪之门。

第二,科学技术哲学成为自然辩证法改革开放的一扇窗。改革开放以来,被久闭的国门再一次被打开,国外的新思想、新知识、新学科蜂拥而至,许多跨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边缘学科研究遍地开花。“老三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科学学、科技政策、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都在国内落地发芽。西方技术哲学主要流派的代表人物的重要论文、著作的被翻译出版,同时研究介绍西方技术哲学的本土著作也开始出现。到70年代末,科学哲学作为自然辩证法中一支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理解和批判西方资产阶级哲学的哲学流派,吸引了一批哲学爱好者的研究兴趣,并使之最后成为与国内已有的自然辩证法哲学传统相区别的另一种传统。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2篇

一、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的理解

首先,我认为,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的理解并非全部是误解。相反,事实上,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存在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否定的,一种是肯定的。

1.对中国哲学的否定态度

在否定的态度中还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忽略,一种是误解。在第一种情况中,某些西方哲学家并不关心除了西方哲学之外的其他任何哲学,包括中国哲学以及其他亚洲哲学。在他们看来,哲学仅仅诞生于古希腊,所以,任何被称作哲学而又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东西都不在他们的哲学研究范围之内。譬如,文德尔班在他很有影响的《哲学史教程》中就完全没有关注到中国哲学。在他看来,哲学史就应当是西方哲学史。但这种情况自上个世纪以来有些变化:开始出现一些哲学史教程和著作包括了对中国哲学的描述和解释,特别是在对世界哲学的导论性著作中。至少一些哲学史的著作开始有意识地标注为《西方哲学史》,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史。这表明,他们开始缩小对哲学史理解的范围。

对中国哲学的另外一种否定态度就是误解。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存在对中国哲学的正确理解,而是说,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的解释完全出于自身需要,脱离了中国哲学的语境或背景。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解释就是这样的典型。黑格尔否定了中国传统哲学中可能存在形而上学的思想。在他看来,中国哲学完全就是一种宗教,即孔教。但显然,正如许多评论家指出的,对中国哲学的这种解释是错误的。我在后面将指出,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间的相似性不仅存在于道德思想中,同样存在于形而上学中。黑格尔把中国哲学仅仅看作一种道德理论,其原因在于,在他看来,中国人不可能有形而上学的或超验的思想,中国哲学应当是绝对精神在历史中的一部分,而西方哲学才应当被看作是哲学的主流。

我认为,如今已经很少有哲学家仍然同意黑格尔的这种解释。但毫无疑问,这种误解已经根植于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的理解之中。我想提出的对这个判断的一个证明,就是中国哲学在西方大学哲学系中的尴尬地位。据我了解,西方国家的大学中很少把中国哲学作为一个学科,看作哲学系的组成部分。大多数讲授中国哲学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师可能会是在与宗教或文化研究相关的系或研究所里,比如宗教学系或东亚系等。然而,相反,我们有西方哲学研究、东方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等,作为中国大学哲学系的组成部分。

2.对中国哲学的积极态度

引人注目的是,对中国哲学发生兴趣的西方哲学家数量正在增加。他们相信,中国哲学中有一些东西值得西方哲学家去学习,这在当代西方哲学(特别是在后现代哲学)中变得比较流行。我认为,一般而言,对中国哲学的这种积极态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好奇,另一种则是谦逊。

历史地说,西方人对中国以及中国哲学的兴趣从中世纪就开始了。可以理解,对西方的先辈来说,远离他们国土的中国大陆是非常奇特和有吸引力的。他们对中国的一切都非常好奇,对到中国的传教士带回的中国物件和中国哲学也很感兴趣。在18—19世纪,当时的许多贵族家庭非常时兴有一间特别的中国房间,用来自中国的丝绸或绘画装饰这个房间。在18世纪的法国,知识分子中也有一种潮流,就是谈论中国和中国文化,引用一些对中国经典的翻译,比如伏尔泰的《中国孤儿》(1755)就是对中国元代古典悲剧《赵氏孤儿》的法文翻译。然而,我认为,这些知识分子对中国文化的心态主要是对新奇之物的好奇,而不是他们认为有必要关心中国哲学。不过,西方人了解中国和中国哲学总比忽视或否定要好得多。

对中国哲学的另一种积极态度就是谦逊,即某些西方哲学家非常希望能够从中国哲学中学习到许多东西,用以支持他们的哲学理论,或者是拯救危机和冲突中的西方哲学。譬如,在第一种情况中,莱布尼兹对中国哲学的兴趣,目的在于构造他的单子论。有明显的证据表明,莱布尼兹在1701年收到法国著名的传教士白昔(JoachimBouvet)的来信后,更加确信了这个信念。白昔在信中附上了伏羲易经图。珀金斯在他的《莱布尼兹与中国》(2004)一书中描述了这个过程:“当时,白昔正在研究易经,确信它包含了某些神秘的知识,因为它与伏羲和最高主教有某种联系。正在这时,他收到了莱布尼兹对二进制的描述,因此白昔对这两种二进制的相似性——他看作是同一的——感到震惊。这种相似性特别令人感到惊讶,是因为阴阳图的传统排列,即邵雍所做的《暹阗图》,稍加改动,就成了莱布尼兹二进位制的排列。白昔确信,阴阳图就代表了二进位制,1701年他把这写信告诉了莱布尼兹,这使得莱布尼兹也确信了这一点。……由于莱布尼兹相信存在一种中国算法,因此二进位制与阴阳图之间的联系就对莱布尼兹关于中国的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个发现使得莱布尼兹更加相信,古代中国的智慧超过了近代中国,他相信,欧洲人可以帮助他们重新发现这些真理。这种联系也使得莱布尼兹逐渐确信隐藏于中国语言背后的理性结构。”(PP116-118)这段引文足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莱布尼兹的思想与中国哲学的关系。由此可以得知,莱布尼兹的二进位思想的确是西方哲学与中国思想交流的结果。

海德格尔也是意识到中国思想对西方哲学具有重要意义的哲学家之一。叔本华非常欣赏印度的佛教思想,但与此不同,海德格尔更尊重中国哲学中的道家思想。他与中国哲学家萧诗毅于1946年合作把《道德经》译为德文。虽然这个工作没有完成,但显然,海德格尔受到了老子《道德经》思想的启发或影响。萧诗毅写道:“有一次,海德格尔本人曾对他的德国朋友说,通过从事对老子思想以及孔孟思想的工作,他学到了许多东方的思想。”(P93)

更为明显的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喜欢从中国古代哲学中寻找他们的思想资源。霍大维(DavidHull)在他论述现代中国与后现代西方的文章中,就试图用现代中国的方法解释后现代的西方,他力图表明:“传统中国哲学包含的思想资源可以回答关于现代性与后现代之争所表现出来的某些问题。的确,霍大维是要真正表明,古典的(也可以说成是‘前现代的’)中国思想就是后现代的。特别是,他认为德里达的延异概念以及无法由表达真理的哲学话语所掌握的东西所具有的首要性观念,对道家和儒家思想都是核心概念。”(P512)

毫无疑问,逐渐关心中国哲学的西方哲学家数量正在增加。我认为这对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间在不远的将来相互之间更好地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我们评价这种前景之前,应当清楚中国哲学这个词究竟意味着什么,或者人们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

二、两种“中国哲学”概念

西方哲学家通常认为,中国哲学应当是指古代中国的哲学。在这种意义上,他们把中国哲学就看作是博物馆中的古代文物,而不是看作当代社会中活生生的观念。从当代的观点看,这种理解完全错了。我在这里就想区分两种“中国哲学”概念:一种是古代的中国哲学,一种是当代的中国哲学。

1.古代的中国哲学

大多数西方哲学家都熟悉古代中国哲学中的某些概念,至少他们认为是熟悉的,但实际上存在很多混淆。我认为,第一个也是主要的混淆是,儒家思想被解释为古代中国的惟一占统治地位的哲学。这显然不是真实的。自战国以来,古代中国哲学就包含了许多不同的流派和主张。即使是在汉代,汉武帝确立了儒家思想为惟一正统的哲学,把其他哲学流派都斥为异端,中国哲学中仍然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理论主张,比如道教思想、法家、名家等。所以,古代中国哲学的概念很复杂;当我们在讨论中国古代哲学时,首先需要弄清楚我们究竟是在讨论哪一个流派或哲学家的思想。这就意味着,我们应当集中于不同哲学理论中的具体概念或观念,而不是泛泛地谈论中国哲学。

我认为,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的另一个混淆,就是认为古代中国哲学是儒家、道家以及佛教思想的大杂烩。历史地说,这些流派具有许多明显不同的特征。简单地说,根据冯友兰1948年的《中国哲学史》所说的那样,儒家注重的是现实世界中的道德生活,这被称作是入世的哲学;相反,道家的思想被称作出世的哲学,因为它关注的是道法自然。我们知道,佛教思想起源于印度,但它自进入中国之后就从一种宗教转变成了一种哲学。因此,在理解中国哲学的时候,重要的是要意识到各种流派和理论之间的这些差别,正如西方哲学中的各种差别一样。这样就有助于理解这些流派和主张得以形成以及有时出现相互冲突的各种背景。

我很欣赏冯友兰的这样一段话,他说,中国人并不关心宗教,这正是因为他们更多地关心哲学;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主要是哲学的。冯友兰把中国哲学的一些主要特征描述为:“大部分中国哲学家都不把知识看作某种自身具有价值的东西,所以他们并不是为了知识而寻求知识;即使是在实践知识的情况中,它们也是直接承载着人类的福祉,中国哲学家主要是应用这种知识到现实活动,这就会直接带来幸福,而不是被看作关于幸福的空洞讨论。因此,中国人并不把著书立说看作仅仅是在建立理论主张,而是看作最高幸福的目标本身。大多数中国哲学流派都教导人们所谓的‘内圣外王’的方法。”(P2)

2.当代的中国哲学

我在这里想特别强调当代的中国哲学。什么是当代中国哲学?我相信,大多数西方哲学家都会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当今中国的主导的或官方的哲学。这既是对的但又不全对。如同古代中国哲学一样,当代中国哲学也是很复杂的。事实上,它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儒家哲学和外国哲学研究。

的确,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今的中国哲学界仍然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思想仍然对中国的哲学研究在意识形态上产生重要影响。尽管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也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根据最近一次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社会的学术研讨会的情况报道,当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第一个是关于哲学中的问题和问题中的哲学;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现实性以及对社会实践的普遍意义。对当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来说,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处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社会的现实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关系;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如何在今天保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

作为哲学传统的一部分,当代中国哲学有着无法归之于古代哲学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了作为一门哲学学科的中国哲学的合法性、中国哲学的方法论研究以及中国哲学经典在当代的意义。

第一个问题首先就与西方哲学有关系。在19世纪末之前,中国没有“哲学”这个概念,它是从日文翻译而来的。但这当然并不意味着在古代中国没有哲学思想。关于中国哲学史的第一本书《中国哲学史大纲》(1919)是由杜威的学生胡适在20世纪初写的,这被看作中国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中国的诞生。然而,它是根据西方哲学的模式撰写的中国哲学史,把哲学思想分为几个不同的部分,如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道德哲学或社会哲学。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也是把西方哲学的模式复制到了中国思想中。这种复制的好处在于,很容易按照不同的哲学分支对历史上的哲学文献做出分类和整理。但它的坏处也很明显,因为它按照完全不同于经典最初方式的西方哲学方法重新排列了所有的材料,这就歪曲了历史的事实。这样,中国经典的历史意义就会被消解掉了。对中国哲学的这种状态的反思,自胡适和冯友兰以来就一直是中国哲学家关注的问题。最近的一种观点认为,今天的中国哲学家应当用自身的方式而不是西方的模式去解释中国思想和中国哲学。这是对自身哲学传统的一种自我意识。但关于中国哲学的学科地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为这门学科本身的确是按照西方的模式建立起来的。我们如何能够在完全不受西方哲学的影响下去做中国哲学?这是我们面临的首要的紧迫问题。

中国哲学家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中国哲学史中的方法论问题。中国哲学史中一直有一种解释古代文献的训诂学传统,这被看作是研究中国哲学史文献的主要方法。由此,我们今天读到的大部分儒家经典都是这些作者对先前文本的注释,例如孔子对六艺的解释。通过这样的解释,孔子教授他的学生,并形成了自己的经文学派,即“经学”,这自汉代以后就被推崇为中国社会中的主导意识形态。但事实上还存在着另一种传统,这就是对当时的社会问题和人类理性做出的反思和批判。《论语》就是这种传统的一个代表。这个传统被称作“子学”。当我们分别反思这两个传统的时候,就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如何能够脱离经典所产生的语境去理解经典的意义?我们知道,这些经典的作者试图回答或解决他们的时代所面临的问题,因为大多数经典的教导都与作者的时代相关,在他们看来,一个理论或主张的责任就是要回答那个时代的问题。这种对待理论的态度与西方完全不同;对西方哲学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从具体的经验中能够得到抽象的或一般的概念,而不是去解决他们当下面临的问题。所以,中国哲学家面临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如何能够找到中国哲学经典对我们当今现实生活的普遍意义。

由于作为一门学科的中国哲学的建立和发展一直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中国哲学家们就像熟悉自己的哲学一样熟悉西方哲学。随着传教士进入中国,西方哲学自16世纪起就开始引入中国。从此以后,中国哲学家就通过在西方最新出版的哲学著作了解西方哲学,有时也通过日本人写的西方哲学著作。这就意味着,中国哲学家了解西方哲学恰恰是从西方最新出现的思想流派和理论开始的。特别是,当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和詹姆士、杜威的实用主义开始出现时,中国哲学家就对他们的理论产生了兴趣,并把他们的一些论著翻译成中文。而更让人感到奇妙的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在1921年出版仅6年之后,中文版就于1927年出版。历史地说,这是除了德文和英文之外的第一个其他语言的翻译。如今,西方哲学中的大部分经典文献都已经被翻译成了中文,而且有些著作还有不同的中文译本。所以人们就说,中国哲学家了解西方哲学比西方哲学家了解自己的哲学传统还多。

对中国哲学家来说,研究西方哲学的首要步骤就是把西方哲学著作翻译成中文。而对我们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在中国哲学的语境中理解西方哲学。石里克20世纪30年代的学生洪谦以及海德格尔20世纪20年代的学生熊伟,把他们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在中国的西方哲学介绍和研究工作。他们是自1949年解放以后西方哲学研究中的重要代表,但即使是在学术圈里,也很少有人能够理解他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金岳霖于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英国伦敦大学学习,他一生的工作就是系统地把亚里士多德逻辑介绍到中国,但到了晚年,他却关注中国传统哲学,用逻辑方法分析了道家思想。他的主要著作《论道》(1940)和《知识论》(1983)就表明了他具有强烈的中国哲学情结。我们知道,胡适和冯友兰最初去美国是学习西方哲学,但他们的学术兴趣转向了西方哲学,正是他们根据西方哲学的模式建立了独立的中国哲学学科。

以上这些表明,中国哲学家始终在从事西方哲学研究,这不是出于好奇,而是要理解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之间的相似性。然而,这两种哲学之间的张力又使得中国哲学家一定会对中国哲学独有情钟。我认为,要使得这两种哲学之间能够更好地相互理解,关键在于找到它们之间的共同之处,而不是它们之间的差别。

三、两种哲学之间的差别与相似

显然,差别总是比相似更容易得到认识。有时,我们只需要通过表面的观察或简单的分析就可以找出差别,但相似性却必须通过对差别的比较和深入分析才可能得到。我认为,对相似性的认识要比对差别的认识困难得多。

1.首先是差别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中国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根据西方哲学建立起来的,但它仍然具有中国的文化传统与西方对哲学思想的表达方式之间的矛盾。一般地说,我们发现它们在三个方面有所不同:在出发点上,在方法上以及在哲学的目的上。

在出发点上,西方哲学强调的是个人的自由或个人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样,个人就可以成为哲学研究身心关系等问题的中心。虽然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导致了中世纪的神学,使得每个人都应当把向上帝奉献自己作为自己获得生命意义的方式,但每个个体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而在中国哲学中,个体之间并非是平等的,因为他们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成为圣人,这样他们就有了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中国哲学家在分析人性等问题时,更多地是关注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在中国哲学中,每个人都是社会的动物,没有个人的特性。根据冯友兰的观点,在积极的意义上,圣人就是我们每个人在精神上要追求的道德理想。

从这个观点出发,中国哲学家更关心的是沉思和践行,而不是像西方哲学那样的学习知识和训练逻辑。有趣的是,通常会把沉思和践行看作宗教上的活动而不是哲学的活动,但中国哲学思想却是很少或没有宗教意义的。所以,中国哲学家对他们的观点和理论主张缺少严格的逻辑分析和论证,逻辑和认识论在中国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最后,东西方哲学在哲学研究目的上的差别也是非常明显的。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看到,对世界的惊奇是西方哲学的开端。因此,西方哲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探究关于世界的真理以及世界与人类的关系。这样,西方哲学家们就总是关心我们具有的东西,比如知识、理性能力和逻辑。但对中国哲学家来说,哲学的主要任务是要告诉人们如何成为一个道德意义上的人。所以,冯友兰说:“总之,中国哲学往往强调的是人是什么(比如他的道德属性),而不是他有什么(比如他的思想能力和物质能力)。如果一个人是一个圣人,即使他完全缺乏知识,他也仍然是圣人;如果他是一个邪恶的人,即使他拥有无数的知识,他也还是邪恶的。……中国思想家强调‘是什么’,而不是‘有什么’,这就不是在强调纯粹的知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只有科学的开端,但缺乏得到恰当发展的科学系统。”(PP2-3)这就意味着,中国哲学研究的目的是要成为一个圣人或好人,而不是获取关于世界以及人类自身的知识。

2.中西哲学的共同之处

我已经指出,差别是很容易识别的,但要发现这两种哲学之间的相似却更难。通过分析上面提到的各种差别,我把它们之间的相似归结为三个方面:关于宇宙的本源、关于生命的意义和关于社会的规则。

冯友兰说,中国哲学不强调形而上学。他以内圣为例说明中国哲学研究是自我陶冶的方法。但内圣的理想却只是儒家思想的一部分,虽然是核心部分,但并非是中国哲学的全部。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儒家思想与道家思想之间存在着某些微妙的差别。儒家强调对行为的研究,而道家则关注超验的东西,这被看作是自然的法则。例如,老子就说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25章)。根据老子的观点,道仅仅是万物之道。除了道家之外,佛教和阴阳学派也在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讨论了宇宙的本源问题。例如,阴阳学派就提出了对天的神秘解释,把天就看作是宇宙。他们认为,宇宙就是由阴阳结合而成的。正是这个理论激发了莱布尼兹对中国哲学的极大兴趣,使得他能够把他的二进位制用于解释宇宙的最初因。在中国哲学中,阴和阳是宇宙的两种不同本源:阴具有女性的特征,是消极的、被动的;而阳则具有男性特征,是积极的、主动的。它们都是宇宙万物的最初因。

天人合一被看作是中国哲学的主要特征;因为人本身就是天的一部分,它们相互不可分离。虽然对天人合一以及人对天的服从历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显然,中国古代哲学(特别是儒家和道家)都是试图用一种本源而不是各种理论来解释宇宙的最初因和本质。所以,对它们来说,天和道都是惟一的,都是高于人类的,但又是只有通过人类才能得到,这就是所谓的“替天行道”,也就说,人可以以天的名义实践道。天人合一这个观念的前提是相信,人和天或自然之间是没有分别的,因此,人和天被看作是同一的。这与西方的二元论思想完全不同。根据西方的二元论观念,主体和客体是分离的。而正是中国哲学的这个观念,使得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宣称,他们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发现了某些相似性。这里至少可以提到两个观念:一个是开始于19世纪末的反二元论观念;另一个是诉诸于混沌(但不是混乱)的观念。的确,某些西方哲学家已经注意到,古代中国哲学中的某些形而上学思想可以拯救西方哲学面临的在科学技术控制下的人类生活中出现的危机,保持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例如保护动物和自然环境。

许多哲学家已经指出,中国哲学的主要特征之一是伦理具有首要性。的确,孔子关注的焦点是自己如何做到内圣外王。道教虽然被看作主要关心宇宙的本源或本质,但它也关注道德问题。例如,《道德经》就是由两部分构成的:《道经》关心的是世界万物成为自身的方式;《德经》关心的是人类的德性。“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51章)这就意味着,当我们由道而生,我们就应当由德而养。道是我们无法用语言去要求的,我们只能遵从或服从它;而德性则是我们可以通过训练和陶冶而得到的。为什么中国人很少宗教性而更多哲学性,原因之一就是,我们不能去追问道是什么或通过宗教的方式去追求道,而只是追问我们如何能够成为一个好人或圣人。由此,中国哲学家就愿意讨论这样的问题: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如果我们想做一个好人,我们应当如何去做?我认为,中国哲学的好处就在于它不需要上帝作为判断善恶的绝对标准;因为即使上帝被从至高无上的地位拉了下来(就像尼采做的那样),我们也不会迷失方向。我发现最近西方哲学家出版了许多关于生命意义的著作,比如约翰·科廷汉、安东尼·格瑞林和约翰·斯库顿等。他们都很好地对公众讨论这个问题,但最终他们都要求诸于神学的解释以获得对这个问题的确定回答。当然,我知道他们大多数都是无神论者。我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不用神学的或基督教的解释就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问题?如果我们考虑一下中国哲学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想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当然,我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对中国哲学或西方哲学没有任何偏好。我的策略是比较这两种哲学,由此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我们生命中的同一性和社会地位等问题。

最后,这两种哲学在社会制度的建设上也有相似之处。中国有丰富的如何建立社会制度的思想资源。在古代,有学问的人或受过教育的人的最高理想是做政府的官员。孔子在《论语》中说,“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第19章)。在《道德经》中,老子同样为君王提供了许多如何治理国家的建议。他的政治理想是由圣人治理国家。他说:“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这个理想历来遭到许多批评,被看作是一种愚民政策。但在老子的时代,很难要求君王去关心人民的疾苦和幸福。所以,老子就以这种方式提出好的君王应当如何善待他的人民。因此,作为君王的圣人就是哲学王。的确,中国哲学中的一个传统就是,几乎所有的帝王都宣称要成为圣人,他们是从上天得到权位的。

根据西方最新的政治哲学发展情况,政府与其人民之间的关系在关于民主、政府职责等问题的讨论中成为焦点之一。如何处理最小政府的问题就成为政治哲学家面临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我们可以说,来自儒家和道家的中国哲学思想可以有助于当代政治哲学的讨论。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西方哲学;存在;思维;语言

西方哲学历经诸多变迁,却有1个“吾道1以贯之”的根本传统存在着,以至直到今天的哲学家,仍然不能超越它。在我看来,对西方哲学从古至今的这个根本传统,可以用海德格尔的1句名言来概括:“语言是存在之家。”这似乎是老生常谈了,但是据我的,这句话蕴涵着这样1个推论:因为思维是存在之家,语言又是思维之家,所以语言便是存在之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逻辑推论的过程,正好反映出了西方哲学全部历史的过程。如果说古代存在论哲学意在说明“存在如何”(命题z),近代认识论哲学意在说明“思维如何”(命题y),那么现代语言哲学就意在说明“语言如何”(命题x)。于是,我们可以设想这样1个形式推理:

{(xy)(yz)}(xz)

其中:①(yz)意味着:没有思维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古代存在论哲学的结果“思维是存在之家”。②(xy)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思维的存在。这就是近代认识论哲学的结果“语言是思维之家”。③(xz)意味着:没有语言的存在就没有存在的存在。这就是现代语言哲学的结果“语言是存在之家”。

仿照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的说法,可以说,西方传统哲学的1个最根本的传统是:存在即被思维。现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以后,此说法又演变为:存在即被陈述。这个传统是早在“前苏格拉底”就已成型了的,而直到今天,例如海德格尔哲学,也未能超脱。海德格尔终身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结果仍然像孙行者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

1.古代:思维是存在之家

西方古代哲学确实基本上是1种“本体论”哲学,它所关注的核心是“存在之为存在”如何的问题。但不论就其思路、还是就其结果来看,古代哲学本质上都是理性主义、逻辑主义的。这里所谓“理性主义”或者“逻辑主义”不仅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而且是在存在论意义上说的,就是以思维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以世界的逻辑构造代世界的实在构造。总起来说就是理性压倒1切,以至“这种理性至上的秩序统治了西方文化近两千年。”(1)[1]关于这个传统,雅斯贝尔斯曾指出:“西方人始终运用了3大原则。第1大原则是坚定的理性主义。”(2)[2]

人们通常以为这个传统是柏拉图开创的,其实,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学说就已经是这种理性主义的张本了。我们知道,Logos这个词同时具有3种意义:之道(laws),逻辑理性思维(logic),言说(dialogue)。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正是如此,它既是自然本身的“道”、客观;又是思维的“道”、理性、理念;同时也是语言、言说。可见这是以“能知”代“所知”的滥觞。1方面,此“逻各斯”不是感性的、经验的,而是理性的、思维的。感性的“眼睛和耳朵对于人们是坏的见证”;“博学并不能使人智慧”;“智慧只在于1件事,就是认识那善于驾驭1切的思想”(3)[3],这就是“逻各斯”。另外1方面,“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4)[4]

作为自然之道的“逻各斯”(海德格尔所谓“大道”Ereignis)本质上乃是“驾驭1切的思想”,而“自然的话”就是“逻各斯”自己的陈述(犹如海德格尔所谓“道说”Sage)。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的核心观念。其实,此前的毕达哥拉斯的“数”,实质上已经是1种“逻各斯”,因为在他看来:“万物的本原是1”,而“1”就是理性。(5)他与赫拉克利特的分歧仅仅在于:“逻各斯”表现为“斗争”还是“和谐”。巴门尼德首次提出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根本范畴“存在”(古希腊文on,being)问题,同时也就进1步确定了西方哲学理性主义的以思维言说代存在的思路。他的名言是:“存在者存在着,不存在者不存在。”(6)此话原文:Estineinai,oukestinmeeinai(英文Beingsis,non-beingsisnot)。其中einai1词乃是系动词“存在”即“是”(英文is),其动词原形是eimi(英文tobe),动名词形式是on(英文being),而estin是其名词用法(英文Beings)。einai这个词有两层意思:1是陈述性,属于对象性语言的用法,表示世界的本体;2是断定性,属于元语言的用法,表示判断。所以,巴门尼德那句名言的意思就是:“存在者是,不存在者不是”;实际意思则是:“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这里的“由‘是’表述”亦即被人断定,因而就是思维的事情。对此,我们从巴门尼德的另外1句话可以看得更加清楚:“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7)仅进所知的材料来看,这句话是西方哲学根本传统的最早宣言,实在不可轻轻看过。于是,用思维、理性、语言、表述来代替客观存在本身,就成为了古希腊哲学的1个根本特征。这个特征通过雅典哲学传承下来,成为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它甚至也为我们理解现代西方哲学的所谓“语言学转向”提供了1把钥匙。当初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辩证法”,就是这种传统的“发扬光大”:寻求客观的真理不是通过实际的考察,而是通过理性思维的逻辑推论、语言的论辩。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有两样东西完全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论证和1般定义。这两样东西都是的出发点。”(8)[5]但是苏格拉底的归纳决非后来培根那样的经验主义的归纳,而是理性主义的归纳,即不是从观察出发的。苏格拉底由此把1切归结于理性思维、知识。例如他的1句名言是:“美德就是知识。”意思是说:具有善的美德,其实就是具有关于“善”的概念的知识;所谓“不道德”,只是“无知”的同义语。这算是西方式的“知行合1”了。

柏拉图的“理念论”更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这是人所共知的。他不仅是苏格拉底的高足(流传下来的柏拉图的“对话”著作,正是苏格拉底的“辩证法”形式),还深入钻研过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他还继承了巴门尼德的“存在”观念及其唯理主义。“理念”范畴不仅直接来自苏格拉底的“概念”,而且正是他所理解的作为实在的“存在”本身。“理念”(idea)具有3点重要含义:1是思想、概念,2是实体、本体,3是理想、典范。在他看来,不是理念来自经验事实的归纳,而是经验事实之存在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所谓认识,不过是“回忆”理念——先验理性。总之,作为“真实世界”的理念世界,是最实在的存在。这正好是以思想代存在的典型。黑格尔评论道:“柏拉图的研究完全集中在纯粹思想里,对纯粹思想本身的考察他就叫辩证法。”(9)[6](而这也正是后来黑格尔自己的思路。)在柏拉图的观念里,这种“纯粹思想”也就是纯粹的存在本身。

亚里士多德创立了谓词逻辑(对此,我们下文将有讨论),而斯多亚学派则创立了命题逻辑。该派同时兼具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倾向,总的是理性主义的哲学。他们认为宇宙的本性是理性,人的本性也是理性;他们要人“断激情”、“不动心”。他们赞赏赫拉克利特的“火”亦即“逻各斯”,称之为“普遍的理性”,实即上帝意志的体现,由此而得出了决定论和宿命论的结论:“服从神灵……因为1切事变是为最完满的智慧所统治着的。”(10)换句话说,实际世界的变化只不过是某种“智慧”实即逻辑思维的“事变”。形式逻辑在西方的发达不是偶然的,它是古希腊哲学思路的必然结果。而其极至则是:逻辑既是思维的架构,因而也是存在本身的架构。饶有趣味的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都是“合乎理性”或者叫做“合乎逻辑”地推出上帝的存在的。唯名论与实在论的争论,犹如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争论,换句话说,都是在理性主义传统范围内的争论。尽管他们强调信仰高于理性,但这与后来的理性主义最终不得不依赖于直觉的信念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安瑟伦虽然承认“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11),但他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在逻辑思维上确实无懈可击。阿伯拉尔则是主张“理解后再信仰”的,他那种通过逻辑寻求真理的主张恰恰更是理性主义的东西。后来托马斯·阿奎那则更尊崇理性,也就是他,利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来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5大论证”,进1步表明了逻辑理性可以很好地为服务。经过这种论证,作为最高存在者的上帝就存在于逻辑思维之中了;而同时,上帝本身作为1切存在的本体,其实就是最高的智慧,亦即理性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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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代:语言是思维之家

近代是认识论哲学,其关键是思维问题。这里,恩格斯的话仍然绝对适用:对于西方哲学来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12)但这只是问题的1个方面;另外1个方面,语言问题在此时也受到了高度重视。对语言的关注决不是“语言学转向”以后的事情,事实上在近代、甚至在古代哲学中,语言问题始终是1个重大的问题。西方近代哲学既关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时也关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问题。

欧洲“文艺复兴”在1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古希腊理性主义传统的复兴,但他们却没有后来的理性主义那样偏狭。1般来说,他们是兼顾理智与自由意志的。例如,但丁主张:“首先能实行思想,以辨别是非,其次则能将其所认定之是非悬为目的,而以行动达此目的。简单说,就是先思而后行。”(13)[7]不过,我们似乎也不难从中读出1种思维优先的理性主义味道来。大致讲,理性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的1种潮流。近性主义的最大代表是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兹。笛卡儿试图对所有知识进行1次“理性”的、实即演绎逻辑的清理,因而第1步工作就是寻求整个推理体系的大前提。他意识到,这个前提应是“存在”或“是”本身;这个前提既是所有知识的逻辑前提,它本身就不能是被“推出”的逻辑结论。那么这个前提从何而来?此时,希腊思维方式发生作用了:存在的,总是能被思考的;或者反过来说,能被思维的,必是存在的。因为,思维本身就是绝对存在的,或曰“自明的”(self-evident)。于是就有了笛卡儿的著名论式:Cogitoergosum(IthinkthereforeIam),此即“我思故我在”或“我思故我是”。这里,思维就成了存在的充分而且必要条件。这就是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同1”——1直到德国古典哲学乃至于西方哲学如胡塞尔的思维模式。斯宾诺莎是笛卡儿的直接继承者,他是把真理建立在“真知识”(指理智与直觉)的基础上、又把真知识建立在“真观念”(直觉)的基础上。为了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同1问题,他设想了主体与客体的1种对应关系:物的广延属性作用于人的肉体,物的思想属性作用于人的心灵。这就是说,物的思想属性与人的思想属性本来是同1的。莱布尼兹则用“单子”解决这个问题:“单子”这种东西既是构造1切存在的基本实体,它本身又是1种精神性的“灵魂”。单子按其知觉能力的高低形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级的单子是构成上帝的单子;其次是构成人的单子,亦即“理性灵魂”。从后者看,思想与存在本是1回事。我们说过,德国古典哲学是理性与意志的直接同1;这里我们还想指出,它同时也是思维与存在的直接同1。而此“同1”,正是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的观念“存在者与能被思考者同1”的近代体现。康德的哲学号称“批判哲学”,他对“知”“意”“情”、“真”“善”“美”进行全面系统的批判,但是在这1切之外、之上的,正是“理性”。以理性或理智来反思和评判1切,这是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1个基本特征。费希特的“知识学”认为,思维与存在不过是理智自身固有的两个系列,即“观念系列”与“实在系列”;1切——包括“物质的、占据空间的世界的表象”——都是从理智(自我意识)中产生出来的。自我建立自我自我设立非我自我统1非我:都是理智的自我意识的作用。谢林也是如此解决问题的:“与我们在自身内所认作智性和意识的那个东西原来是1回事。”(14)[8]黑格尔的辩证法作为绝对观念的展开,更是对于理性概念的运动过程的描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这个起点构成哲学的全部意义”(15)[9];而他的解决办法,就是逻辑学的1元论。他的希腊式的思维方式使他“坚决相信思想与事情是符合的”;“任何对象,外在的自然和内心的本性,举凡1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维所思的那样”(16)。他说:“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17)这与巴门尼德说的“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实出1辙。全部意识就是理性,全部存在也是理性本身而已。

但是,思维却离不开语言,而只能存在于语言之中。列宁说过:“任何词(言语)都已经在概括”;“感觉表明实在;思想和词表明1般的东西。”(18)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这就是说,没有了语言也就没有了思想。这是近代哲学家们的1个共识。其实这个看法也是从古希腊哲学那里继承下来的。苏格拉底所谓“辩证法”(dialectics)这个词就是从“谈话”或“论辩”(dialect)而来的。这意味着:存在取决于语言,对实在的把握取决于对语言的理解。而对语言的理解,在苏格拉底看来,又取决于对概念的正确运用。亚里士多德作为柏拉图的学生、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继往开来,深刻地影响了未来的西方思想。西方的形而上学是在亚氏手里建立起来的(他称之为“第1哲学”),西方理性主义传统也由此而巩固起来。亚氏第1次明确界定了哲学形而上学的对象,是“专门‘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本性具有的各种属性”;“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此“有”即希腊文on,是einai的动名词;它相当于being,是tobe的动名词。作为形而上学对象的“作为有的有”,希腊原文“toonheon”(英文beingasbeing)。我们上文说过,希腊文on既有陈述性,即可译为“‘在’之为‘在’”;又有断定性,亦可译为“‘是’之为‘是’”。我们汉语用“是”“在”“有”3个词来对译on或being,正可以揭示出on或being的意谓:“是”为系词,它是1种断定,属于元语言的或者知识论、逻辑学、语言学的范畴;“在”和“有”为动词或动名词,是陈述性的,属于对象性语言的或者存在论的范畴。

希腊哲学对此未有明确区分,这影响到后来的西方哲学。亚里士多德就是如此,在他那里,存在论、逻辑学、语言学搅在1起,这1点,我们从他的《范畴篇》《解释篇》《》前篇、后篇及《形而上学》可以看得很清楚。他说:“那根本的、非其他意义的、纯粹的‘有’,必定是实体。”(20)这个作为纯有的实体1方面是1切事物的基质,另1方面又是逻辑的主词。如他所举的例子“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在存在论意义上是1个实体,他是自足地存在的;在语言逻辑意义上是1个主词,它是可以被“是”断定的。这显然跟巴门尼德的“存在的东西可由‘是’表述,不存在的东西不可由‘是’表述”是同样的思路。“苏格拉底是…”这个表述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者存在着”(Estineinai)。所以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最高界定是:人是理性的动物。难怪巴门尼德讲“能被思维者与能存在者是同1的”,亚里士多德也讲“思维者和被思维者是1样的”(21)。后来的西方哲学总是大讲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是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同1”,并且总是用思维、乃至于用语言来说明存在,这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他们眼中的世界不是世界本身的构造,而是“世界的逻辑构造”(22),乃至语言的构造。所以,近代哲学家们都多少对语言进行了探索,例如笛卡儿、莱布尼茨等。探索的结果就是:认识或者思维是离不开语言的。这实质上就是说:语言是思维之家。难怪他们都致力于发明某种理性的的人工语言。他们的理性主义、“语言主义”立场直接影响了当时的语言学家。法国的保尔-罗亚尔学派(PortRoyalschool)是近代著名的理性主义语言学派。他们以笛卡儿哲学为基础,试图寻求存在于1切语言中的普遍性语法原则,因为他们认为人类共同的思维结构存在于共同的语言结构中。此前的英国学者威尔金斯(JohnWilkins)已有类似的想法,试图构造1种普遍适用于全人类的理想语言——他称之为“普遍语法”、“哲学语言”。另1位典型代表则是德国哲学家海德(G.Herder),他在其著作《论语言的起源》中提出,思维和语言是同源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工具,而且是思维的形式及其。持有类似看法的还有同1时期的1些英国语言学家,如詹姆士·哈利斯(JamesHarris)、霍恩·托柯(HorneTooke)、詹姆士·伯尼特(JamesBurnett)等。

这里,德国著名学者洪堡(WilhelmvonHumboldt)尤其值得1提。在许多基本观念上,他是现代先验理性主义语言学家乔姆斯基(Chomsky)、萨丕尔(EdwardSapir)、沃尔夫(BenjaminLeeWhorf)的先驱。洪堡继承发展了海德的基本观点,认为思维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1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们的精神,1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们的语言。”(23)[10]他用康德的先验理性主义来理解思维和语言的关系,认为语言决定了对世界的理解和解释,语言的不同决定了思维体系的不同,因为正是人的内在的语言形式(相当于康德的先验范畴)加诸感觉经验材料,决定了思维内容及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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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已经被人们鼓吹得令人头晕目眩了,那就让我们从海德格尔谈起。我们知道,海德格尔的雄心壮志,是要超越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回到“前苏格拉底”的希腊传统。我们要问的是:他做到了这1点吗?进1步说,以他的方式,他可能做到这1点吗?我们认为,海德格尔没有、也不可能实现他的宏愿。要理解海德格尔,关键是要抓住“存在”和“语言”这样两个东西。所以,我们尤其应当注意他的那句名言:“语言是存在的家园”;或者译为“语言是存在之家”。

海德格尔后期之转向语言或者所谓“道说”,是因为前期那种从“此在”来说明“存在”的思路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障碍,于是在风尚和西方传统的双重下,他的思想也发生了“语言学转向”。这种转向同时出自两个方面的影响:1是德里达站在后现代立场上对他所进行的批评;2是“语言学转向”这个时代潮流的大背景。德里达批评海德格尔:由“此在”来说明“存在”本身的做法,在1种更高的层面上重新确立了“大写的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这对海德格尔产生了深刻触动,以至于《存在与时间》原计划中的续写终于没有了下文。怎么办?后现代主义的语言学情趣显然对他产生了巨大的魅力,而这似乎只是时代潮流所致。但在我看来,更根本的原因还在西方的那个根本传统。

那么,现代何以会发生“语言学转向”?在我看来,这是因为,近代试图沟通心灵与存在、主体与客体或主观与客观,结果却以“不可知论”告终;同时,人们发现,在主体与客体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存在着1种中介,那就是语言或者符号世界。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同1于语言媒介。极而言之,这种符号媒介不仅仅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中介,简直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共同的本体了。所以,根本上讲,现代哲学并非真正的“拒斥形而上学”或“本体论”,而是有它自己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分析哲学的形而上学,是1种“语言本体论”或“逻辑本体论”。这1点特别突出地表现在语言哲学的意义之中。这种理论是建立在1种3元关系之上的:存在·语言·心灵。语言符号及其逻辑结构被夸张为真正的存在或者本体,而客观实在仅仅是语言的“指称”,心灵或者意识则仅仅是语言的“意义”。

西方理智主义传统在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传承,最突出地体现在这种语言分析哲学的逻辑主义之中。他们“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归结为语言-逻辑分析,这实际上就是希腊哲学那种以思想代存在、以“能知”代“所知”的思路的极端形式。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认为,原子命题构成逻辑系统,原子事实构成外部世界,这两者是1样的。罗素认为,哲学的就是逻辑分析;维特根斯坦则更进1步认为,哲学本身就是逻辑分析——语言分析。让我们来看看他的1番话:“真正说来,正确的哲学方法应该是这样:除了可说的之外,就什么也不说;可说的就是的命题,也就是某种和哲学不相干的东西,然后,当某人要说什么形而上学的东西的时候,就总得向他指明,他对他命题中的某些记号并没有赋予任何意义。”(24)[11]真正的事实、问题,不仅是可思的,而且是“可说的”;并且这种“说”,1定是在符号逻辑的语言中的“可说”。于是“世界就是我的世界”,因为“我的语言的界限就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25)。这是理智主义导致唯我主义的1个妙例。分析哲学认为形而上学不过是语言的误用、“胡说”。所以后期维特根斯坦称:“哲学是1场反对用语言来蛊惑我们理智的战斗。”(26)维也纳学派自陈的使命是“捍卫科学,拒斥形而上学”,他们把自己的哲学界定为“意义的追逐”;然而他们所追逐的只是语言的意义,而不是存在本身的意义;或者说,他们用语言的意义代替了存在的意义。至于蒯因后来重建本体论,主张“形而上学是科学”。为此,他提出了“本体论承诺”问题:在构造1种科学理论时,也就承诺或者约定了这个理论的对象的存在;1旦接受了1种科学理论,也就承认了这种理论预设的对象的存在。为此,他制定了“本体论承诺的标准”:“存在就是成为某变项的值。”例如张3存在,那是因为我们承认他是以下表达式的逻辑变项的1个值:(x)(x是张3)。这又是以逻辑语言或思维代存在的1个典型。如果说普罗太戈拉说过“人是万物的尺度”,那么,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思维-语言-逻辑就是万物的尺度。后现代主义者试图“的掉”(deconstruct解构)西方哲学的这个根深蒂固的传统,但他们在追根溯源方面似乎做得还远远不够。这种消解其实从意志主义、尤其是在尼采那里就已经开始了,但却总是显得那样的徒劳无益。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语言之所以能成为西方哲学的最后边界,是因为西方哲学从1开始就将对于“存在”(古希腊语on,tobe)的思考视为自己的核心课题,而on或tobe具有双重意义:它是哲学意义上的“存在”,又是语言学意义上的系词“是”。前者是从“对象性语言”层面对事实的陈述,后者是从“元语言”层面对思想的表述。在前1种情况下,它是1种对象性的陈述或描述;在后1种情况下,它是1种元语言性质的判断或断定。于是,“事实-思想-语言”打成1片了,或曰混为1谈了。西方哲学这种以“言”代“有”、以“思”代“在”的理性主义传统,确实异常强大,以至于现代人文主义最杰出的哲学大师海德格尔,最后也未能彻底逃出“语言的牢笼”,以至承认“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不仅如此,当今西方哲学似乎还有某种越陷越深的迹象。

我们的问题是:如果说思维是存在之家,语言是思维之家,那么什么是语言之家?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继“语言学转向”之后,西方哲学向何处去?看来,今天的西方哲学家们如果试图超越西方哲学传统,他们首先必须超越现代语言分析哲学;进1步说,他们还必须超越海德格尔式的“超越”方式。具体来说,他们当然必须继续语言-逻辑-思维,但是首先必须把它们拉下形而上学存在论的王座;他们当然必须反思存在,但是首先必须把存在从语言的牢笼中解放出来。总之,他们必须冲破语言的牢笼。

注释:

1、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第97页。

2、雅斯贝尔斯:《的精神状况》,第14-15页。

3、《西方原著选读》,上卷,第26页。

4、残编D112,《古希腊罗马哲学》,第29页。

5、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第8卷,第1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0页。

6、《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此处译文略有改动。

7、《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31页。巴门尼德此话与前1句话之间存在着矛盾:1方面,不存在者不存在,另1方面,不存在者却进入了思维、语言,即能被思维、陈述者,因而它也是能存在者。这个矛盾是由柏拉图的理念论解决的:不存在者也是1种理念,因而也是实在的。但实际上真正的解决是语言哲学对指称和意义的区分:不存在者没有指称,但有意义。这个意义世界相应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

8、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13卷,第4章,1078b。

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第204页。

10、《古希腊罗马哲学》,第440页。

11、《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240页。

1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13、《从文艺复兴到109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第19页。

14、《108世纪末棗109世纪初德国哲学》,第210页。

1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第292页。

16、黑格尔:《小逻辑》,第77、78页。

17、黑格尔:《小逻辑》,第120页。

18、《列宁全集》,第38卷,第303页。

19、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4卷,第1、2章。

20、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第7卷,第1章,1028a10-31。

21、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第3卷,第4章;《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53页。

22、此为卡尔纳普(RudolfCarnap)之著作名DerLogischeAufbauderWelt。

23、转引自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第57页。

2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631页。

25、转引自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第151、149页。

26、维特根斯坦:《哲学》,第309节。

[1][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3联书店1989年版。

[2][德]雅斯贝尔斯:《时代的精神状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

[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1981年版。

[4]《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6]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7]《从文艺复兴到109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

[8]《108世纪末——109世纪初德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9]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4篇

在西方中古时期,神与宗教长期以来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尼采将此概括为:宗教对西方人来说,与其说是一种神学体系,不如说是一种心理母体,它环绕着人从生到死整个一生。然而,这种以神作为人的精神支柱,以宗教作为人的精神家园的终极神圣律法,则随着资本主义的生成,封建等级制的消亡,自然科学的发展和人文精神的高扬,遭到了启蒙运动的强烈冲击。启蒙运动强调人的精神家园不在天国,而是在人所栖居的尘世;人的精神支柱不应诉诸于一个外在的终极权威,而应立足于人的主体自身。所以,对于现代启蒙运动中的现代道德哲学家而言,首要任务是填补被人的主体理性驱逐了上帝的外在权威之后,而给道德哲学留下的价值本源空白。

如果说支撑人去践行的道德之根不是上帝或神意,而是由人的天然本性使然,那么,人的天然本性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特征?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是道德基本原则的合理性基础?能否从“自然而然的人性”合理地推论出道德禁令,从而在二者之间建构牢固的关系?思考与回答这些问题,既彰显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在突破了中世纪封建神学伦理的传统禁锢之后的道德价值取向,也构成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共同本质特征,同时也生成并决定了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多元化及其相互对立的诸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矛盾与纷争,乃至走向失败与终结。

首先,从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价值取向看,其道德改革并不在于剥夺中古时期的“道德内容”,而是它的道德根基。在这个问题上,现代道德思想家的普遍价值取向是以人性对抗神性;依据人性为现代道德的合理性基础提供一种证明和辩护,从而使道德规范的权威性在由神的外在终极律法转向人的内在本性或主体自律的世俗化基础上,在人性与道德规范之间建构一种坚实而可靠的联系。所以,尽管现代道德思想家在如何重构新的道德价值观上,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思维路向、论证方式和理论构成,但是所有这些思想家在构建新的世俗化道德有效论证运动中,都将道德法则的合理性和权威性论证建筑在人性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人的价值标准应该以人“本身的品质为标准的”绝对地位。归依人性,“不在别处而只在自身寻找合理证明原理的要求”,成了近代时代精神的最强音(注:阿莫尼克:《道德与后现代性》,哲学译丛,1992年第2期,第38页。)。

其次,揭示与描述人性的本质特征,并从其所理解的人性之“是”的前提出发,推论出人之“应该”的道德规则及其戒律的合理性、有效性与权威性,为人性的本质特征与道德戒律之间必然而坚实的关系作出合理的辩护与论证,则构成了现代道德哲学的首要任务与本质特点:即道德论证与论证道德。而这种以人为本的论证道德,在经历了几个世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与嬗变、辩护与论争之后,不仅抛弃了传统伦理学的自然目的论,剥夺了宗教神学的目的论的绝对特性,而且为资本主义新道德的价值观奠定了主体范式或主体自律的基础。

第三,当启蒙运动将人之践行的应然性基础诸诉于人的主体或人性时,这场运动又归于失败。其原因在于:其一、现代道德思想家一致同意道德法则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可辩护性与合理性,应建筑在人性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什么样的人性特征才能为道德法则提供权威性的根据并得到有效的合理性辩护?正是在对这一至关重要问题的肯认与论证上,诸家诸说各持己见,纷纭争执,陷入了多元的、相互争辩的道德体系之间的“诸神之战”。

当现代道德思想家摆脱了传统道德的外在权威而确定了现代自我主体之后,对道德前提或道德之根的认证,可以完全立足于“纯粹由主观性来证明其合理性的选择”,可以完全从自我所理解的任何观点出发,去自由地选择那种他自以为“是”的人之本质特性,从而把道德上的信奉视为对这些前提所作的无标准的选择的表达。他们或诉诸于欲望和激情(狄德罗和休谟),或诉诸于理性(康德);或将人性界定为自私性恶(霍布斯、洛克与曼德威尔等),或界定为情感性善(沙甫慈伯利和赫起逊);或将人的自爱心和怜悯心作为人性的道德之本(卢梭),或将趋乐避苦、自保自爱的天然本性作为道德的根基(爱尔维修),在无法比较的道德前提,或者说人性之根上,进行着互不相容、持续不断的对抗与论争。在这场无止境的论战中,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丧失了;任何所谓道德言辞都失去了全部权威性的内容。人们不仅在理论和实践上丧失了对道德的明辨力,而且无法有客观的标准来判断和识别善恶性,导致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陷入了道德“多元论”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困境。

其二、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之所以失败还在于:其道德论证不能合乎逻辑地从其所理解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是”推论出人之道德原则以及道德践行之“应该”,进而在其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与未经教化的“自然而然的人性”之间建立起必然而可靠的关联。因为现代道德思想家从中古时期所承继下来的道德禁令,和其所确定的人性概念这一两极因素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矛盾与对立。因而当道德思想家试图在其正面论证中把道德禁令置于人性基础上的同时,他们又在各自作出的反面论证中越来越趋向于一条普遍原则:没有任何有效性论证能从纯粹事实性前提中,得出任何道德的或评价性的结论。休谟以疑问而非肯定性断言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普遍原则:人们“从‘是’的前提中得不出任何‘应该’的结论”(注:麦金太尔:《德性之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74页。)。换言之,即我们无权说:既然人是这样的,人就应该以这种方式行事。休谟这一著名的禁令就像中世纪的表兄弟—奥卡姆的剃刀一样,使自启蒙运动以来的一切现代经典道德哲学,都陷入他的禁令的无情砍刀之下。这一被视作无可争议、无可逃避的永恒真理,既是与古典传统道德最后决裂的信号,又是现代论证道德合理性运动彻底失败的信号。

现代论证道德的合理性运动的成功与失败,从正反两方面启发并影响着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且构成其学说发展的直接逻辑起点。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承继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主体范式”,但不再热心从主体自我寻找出一种普遍的、本质的和内在的人性特征,以作为道德原则的合理性与权威性的绝对形而上学基础,即不再热心于从人的内在本性去寻求人之行为之根;而是将道德的生活方式和准则的合理性、权威性,转向诉诸于主体的选择活动,以及主体的偏爱、态度和情感描述与表达等主观心理活动。这种道德哲学的转向不仅从本质上改变了道德原则与价值判断的内在意蕴,改变了道德争执的根本特性;而且使企图维护客观的非个人道德判断标准的现代论证道德的绝对主义理想,为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所取代。

当代道德哲学的相对主义分别以不同的运思路数,表现在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中。

唯科学元伦理学自摩尔的直觉主义开始,经史蒂文森等人的情感主义到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的分析哲学的发展,其共同倾向是:坚持将事实真理与价值观念严格区别开来,认为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等命题,不是知识的表达和意义的描述,而是一些存在于有限世界的彼岸,无法用经验事实证明其真假的无意义的形而上学命题。所有道德规范、价值判断和伦理概念就其本性是道德与价值而言,都不具有真理的价值,而仅仅是偏爱、态度和情感的外溢和经过乔装打扮的命令句、祈使句等。由于表达偏爱、态度与情感的道德判断,无真也无假,没有任何合理的方法来确保道德判断的一致性。所以,任何追求客观的非个人道德标准的企图,都无法得到有效的合理辩护。因此,伦理学作为“不能记述的对象”——价值的科学,其根本宗旨不在于把道德作为社会的、整体的、客观的现象去研究,而在于分析研究道德语言、概念和逻辑等。就此而言,唯科学元伦理学不仅具有形式主义的特征,而且又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即“实践哲学”分道扬镳了。

非理性人学伦理学从意志主义者尼采宣告上帝已死,倡导“重新估计一切价值”起,一切永恒的、绝对的传统道德价值便随着上帝的死亡而消亡了。一切新的道德价值和生活信仰,都是“超人”的自由选择和创造。超人是一切真理、价值的立法者。尼采这种拒绝一切绝对的、客观的理性论证的虚无主义、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道德价值观,在存在主义,特别是在萨特的非理性自由人学与自由价值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诠释。否定上帝的存在,主张创造人的是人自身是二者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没有任何先在的本质,存在就是一切。人既没有外在的绝对权威:上帝,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内在本性或人学原理,同样人的选择活动也不受社会的制约。人,不管他作出哪种决定,都没有什么现行的普遍原则帮助他理直气壮地为其决定作辩解。人是各种价值的创造者,而人的自由则是其价值创造与选择的惟一基础。

道德相对主义同样也表现在实用主义哲学之中。众所周知,实用主义否认客观真理,认为判断真理的惟一标准是真理的实际效用。这种“有用即真理”的原则,不仅是支撑其认识论,同样也是支配人之行为、构架其伦理学的轴心。从理论构成看,实用主义兼容并蓄了西方传统中注重特殊具体事实的“唯名论”、注重实效与实利的“功利主义”、反对形而上学抽象的“实证主义”,以及强调个人的主观选择的“存在主义”等观点,主张以是否“有用”、“方便”和“有效”,作为评估一切事物和行为之道德价值的惟一标准;以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利益满足”,是否符合个人的主观经验与兴趣,作为道德评价的直接依据,从而使道德变成了一种方便有用的工具。

由上可见,“相对论的时代使人想要找到能够为之坚定地毫不含糊地献身的终身价值的希望大大破灭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在唯科学元伦理学与非理性人学伦理学,这二种平行发展的极化运动中的共同指向是:摈弃了传统伦理学对客观的、非个人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索,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现代论证道德的价值取向,更加剧了道德危机。人的道德判断、道德言辞,作为人的主观偏爱、情感意志等心理状态的表达,人的道德原则、道德价值,作为主观自由选择与创造的产物,丧失了绝对的、普遍的、合理的权威性。所谓道德判断、道德原则的权威性都是个体的、主观的、相对的,而道德权威的个体性、主观性和相对性,则意味着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可依从,没有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就可以自行其是,其结果必然是普遍的道德与善变得不可诠释;只有相互匹敌的道德理论之间,毫无结果的无休无止的矛盾与纷争,使道德陷入一种严重的危机之中。

道德权威的缺失与道德相对主义泛滥,导致了道德基础的崩溃与道德危机。这种危机,引发了西方道德哲学家对传统规范伦理学的复归与兴趣,拒斥相对主义,重新为人之行为,寻找一种绝对的、客观的、非个人的道德标准;摆脱唯科学元伦理学的形式主义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任意品性,重构道德价值的合理性基础已成定势。

20世纪60年代,尽管道德哲学之间的“诸神之战”并未偃旗息鼓,然而在诸如新功利主义、新社会政治伦理学、新人道主义、新行为主义、新结构主义、境遇伦理学和商讨伦理学等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复归与重构步伐中,一方面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并不是简单地归依传统,而是基于当代西方社会的背景条件和现实需求,以时代“开新”为其理论宗旨,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视角,批判地继承了传统道德哲学的某些内容和观点,开创性地重构着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当代西方道德哲学又不是在彻底地否定传统前提下的重构,如现代论证道德哲学既强调以摧毁和摈弃中古神学自然目的论为否定性前提的革命性的替代性重建,又追求以挽救和重振现代论证道德的精神为肯定性前提的再造性的承继性重构。西方道德哲学这种回归与重构趋向表明:在经历了唯科学元伦理学和非理性人学伦理学的道德危机之后,“人们又在对人的基本价值表示关切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2页。)。规范伦理学已经开始了一场戏剧性的复兴。

那么,究竟如何超越道德相对主义而建立起道德的普遍性、权威性与客观性?如何超越价值的多元论而建构一种普遍伦理或“普世伦理”,以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一个指导其道德航向的罗盘呢?为此当代西方道德思想家沿着不同的路向,进行着种种努力和尝试,而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则是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阿佩尔,建构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商讨伦理学,对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所作的探讨。阿佩尔在《哲学的改造》一书中指出:我们这个时代,乃是以科学所致的技术成果所造就的全球一体化文明为其特征的时代,因此对某种普遍伦理学的需要,即对某种能够约束整个人类社会的伦理学的需要,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对普遍伦理学“合理性”基础的重新思索与辩解,使二者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传统道德哲学的个体“主体范式”,而代之以“主体间性的范式”。主张只有基于“规范的主体间有效性”,才能构建一种规范上中立的、客观的普遍伦理学。

道德之根—主体范式的变换,根源于哈贝马斯、阿佩尔对主体理性的重新认识。在二者看来,人的主体理性绝不是在个人意识里发展的,而是在语言对话、主体际构成的世界里发展的。每个人都不可能在私人语言框架内获得其思想的有效性,每个人的主体理性或意识活动也不可能是封闭的、个体的,而是开放的、公共的。所以,任何孤独思想的有效性,以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的道德约束力,原则上要依赖于人与人作为平等的对话伙伴之间的相互肯认和共识。他们认为传统道德哲学家由于拒绝系统地了解一切理性运作的语言的这种作用,因而便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限囿于心灵独白的、唯我独尊的理性观念里了。其结果势必陷入“意识唯我论”的圈套,并由此引向在孤立主体的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中,寻找道德可能性的条件。这种基于主体自律的道德观,不仅无法躲避休谟意义上的“砍伐”,而且必然发展成为当代相对主义道德观。因此,普遍伦理学的合理性基础之重构,自然应植根于交互主体的“交往理性”范式,而非个体主体的理性范式。

这种建基在“交往理性”基础上的普遍伦理学,首先能够把孤独个体的良知决断协调一致起来,从而使每个社会个体为社会实践承担共同的道德责任。因为在交往实践中,任何具有伦理意义的人类“需要”与要求,都能够凭借理性的论据来加以辩护,都能在人际间传达、交流与沟通。只要这些要求,通过理性的论辩而在人际间得到肯认,就会形成共识,构成共同意志的一致性。这种主体间的共识与意志一致性,反过来又会成为制约和指导每个社会个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从而保证着对个体主体行为的合乎规范的一致性的道德约束性。

其次,商讨伦理学所诉诸的道德之根的转换,使之所构建的伦理学,一方面,不会倒在休谟的砍刀下,即企图从纯粹事实的判断中推导出伦理规范。因为,这里制约每个人去行为的主体“人性”,已经不是那种被先行设定起来的个体主体的人性之“是”,而是在与他人的交流、理解、交往与沟通中,不断得到修正与丰富而建构起来的主体际的“人性”,即一种具有美育和道德规范慎重教化的“人性”。另一方面,克服了道德领域中“方法论的唯我论”。以往那种基于个体主体的主观“良知”的强制力,或基于个体主体的自由选择的道德责任约束性,现在凭着主体间的交往与交流,已为基于“超主观性”的主体际共识或一致性的民主意志所取代,而成为每个人的行为与选择的有效性基础。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5篇

【英文摘要】Thedevelopmentofatheoryisequaltoaconsciousrepresentationunderaconditionofthecontextmetathesis.OnlyundertheconditionsofthecomparativedialoguewiththemodernWesternphilosophy,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realisticworld,logicalworldandvaluableworld,theunityandoppositesbetweenthehistoryandreality,thevalueandtruth,theidealismandtherealism,theemotionandtherationality,canMarxistphilosophybeconsciouslyrepresentedandalsocontinuouslybeenrichedanddevelopedintheconsciouslyconstructed“TensionNet”.

【关键词】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与发展/理论张力/construction/marxismphilosophy/Innovationanddevelopment/Tensionoftheories

【正文】

哲学创新正是基于实践的生成过程,才是一种“情理交融”的生命冲动和理性自觉。只有自觉构建起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与发展的“张力网”,才能使其进一步走进现实语境,并在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象的本质穿透与理性关照中得以丰富与发展。

一、比较对话:彰显理论特质

当前我国学界存在着一种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比较对话的观点,理由是质疑这种解读模式非但不能摆脱传统教科书体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注,反而可能将自己专业的“权力话语”当作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立足点,并武断认为,“比较对话”的方法实际上只能是以某个现代西方哲学流派、人物思想为圭臬或视野,“外在”地透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性意蕴,从而导致以现代西方哲学反注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窠臼,并指认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自我中心主义”。

我们认为,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现代西方哲学之间的比较对话是必要的和可能的。列宁早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而产生的故步自封、僵化不变的学说。作为时代精神精华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无视现代西方哲学所张扬的科学实证精神、人文主体精神,不能无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进行整合的努力,否则就谈不上创新与发展。同时,这种比较对话也是可能的。在进行这种比较对话中,不必要一定找出一个超越二者之外的某个评判标准与沟通媒介,首要的是主体的自觉。

这种主体自觉具体而言,一是认识到比较对话只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现代解读的一种方式方法,旨在建构而不是解构。在比较对话中注重吸收利于自身发展的合理因素。如果这样就不必担心由于现代西方哲学研究视野的遮蔽性而遮蔽乃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内涵。二是自觉尊重和维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党性原则和方法论特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现代西方哲学一样,都是现代意义上的哲学,都关注实践活动的主体性,重关系轻实体,重生成轻先验,重影响轻体系,但也应充分认识到,二者毕竟不是可以完全通约的,而是异质性的两种理论体系:在立场上,一个基于劳动者的立场,一个倾向于为资本所有者服务;在观点上,一个是辩证的历史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一个是形而上学的超历史的实用主义的唯心论;在方法论上,一个是历史于实践中生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一个是日常生活于实践中生成的唯心主义的方法论。这些只有在对二者的深入比较与对话中,才能在理论上自觉地呈现;只有在以现代社会为共同视域、以反形而上学为己任、以回归现实为特征的东方与西方、社会历史与日常生活、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以及空想主义和实用主义哲学的两极对立的张力中得以实现,并进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启发与思考。

二、体系建构:突现逻辑魅力

与上述反对对话的观点相呼应,有学者认为在反形而上学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新哲学,本质上是一种历史辩证法,不再是传统的体系哲学,否则,势必带有基础主义、本质主义之嫌。因而,新时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从建构新的哲学体系着手是不可取的。对此,引发了学界的激烈争论。

我们认为,任何严肃的理论无不有严密的逻辑体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逻辑体系当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系哲学,但这不意味着没有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更不妨碍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建构新逻辑体系创新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首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物质是逻辑基项,实践是逻辑始项,劳动、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斗争、劳动群众等构成了逻辑中介,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则是其逻辑终项。它们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形成了一个由实践基础上有机论的自然观、交往实践论的社会观、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集真、善于一体求美的自由观构成的十分严密的逻辑体系。

其次,承认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逻辑严密的哲学体系,能否排除基础主义、本质主义哲学之嫌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因为这个体系是开放的,它不崇尚任何超验的哲学实体。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概念、范畴及哲学范式,实现了对旧哲学的革命性变革,是于实践中生成的,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来说,它不同于传统哲学(包括旧哲学和传统教科书)中的物质概念。旧哲学和传统哲学教科书中的物质是一种实体,以此为基石的哲学体系在理论上是超验的,在方法上是形而上学的,在思维方式上是追根究底的实体主义,在哲学范式上是世界论的、本体论的抑或是近代主体论的范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集中通过实践概念体现出来。由于实现了哲学主题的历史性转变,所以以实践为本体的新世界观认为,社会历史不过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其着力专注于经验世界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基本关系,是一种关系性思维方式,建立起关怀人的人类学哲学范式。

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这种关系性思维、生成性思维和人类学的哲学范式的呈现,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以概念、范畴和理论模型之间的互动为表征的,是以物质世界、意义世界和可能世界之间的对立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我们知道,概念反映事物的本质,求真;范畴体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向善;模型则把概念与范畴按递归和合的原则整合起来,构成穿透现象世界的解释体系,趋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求真的,实践唯物主义自然观、社会观和历史观则是向善的,自由观则是趋美的。它们之间的有机统一,是三方面对立统一的结果,呈现出规律、价值观与人类学之间的互动与平衡,本质上,这是事实世界、意义世界与逻辑可能世界三极对立中所具张力的反映与观念呈现。而且,在这种逻辑体系构建中,主体越自觉,基于三个世界之上的理论越自觉,所形成的理论张力也就越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以此为切入点,不失为一种值得重视的解读模式。事实上,改革开放20余年来,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讨论不断引向深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教科书的解读模式,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也逐渐占据论坛主导,并向教坛和讲坛伸展。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新时期通过自觉建构合理的逻辑体系以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可能的、必要的。同时表明,始终关注现实是自觉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理论体系的现实起点。

三、语境置换:展示现实价值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解读语境的话语,学界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回到马克思”,通过深入、完整、准确的返本溯源为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清理地基;另一种观点则主张“马克思走向当代”,通过关注当代、实际关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发展输血。

在我们看来,前者有重历史轻现实之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厚的历史感,后者有重现实轻历史之虞,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强烈的现实感;前者强调以价值牵导现实,后者强调以现实规范价值。结果或者给人以空想主义的揣度,或者予以人以实用主义的直觉,不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与发展。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6篇

传统的语言哲学把语言看成是对逻辑的并非完美无缺的表达。因为哲学是用语言来表达并对语言有依赖性的,它的很多分支为了在进行哲学描述时使语言更接近完美无瑕都对语言有过思考。认识论领域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我们认识某事物的能力与我们对该事物的表达或描述之关系。后来,语言哲学越来越倾向于从语言使用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概念。也就是说,哲学家们不再去寻找与概念(如道德、正义、因果等)相对应的现象或假设概念的理想境界,而是更多地探索表述一个概念、给确指概念的术语下定义等意味着什么,他们对在处理概念时发生的语义问题更加敏感。于是早期的“语言哲学”主要使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关注和解释语言形成中的句法和语义的特征与规则,而后期由于句法学和语义学不能解释实际语言使用的全部问题,哲学家们开始关注使用中的语言即采用语用分析的方法,“语言哲学”内部实现了由语义到语用的转向。作为西方中世纪人文三学科之一的修辞学与哲学的关系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然而,自柏拉图以来,修辞学被认为是有别于纯粹逻辑和真理的,具有“或然性”的诡辩特征,这样修辞学就与追求真理的哲学在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造成修辞学在后来的发展中一直处于与哲学“对立”的一面。随着“语言哲学”的语用转向,使修辞学与哲学出现了融合。而此时的修辞学在受到语言哲学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也开始转向语言意义、语言与人、世界的关系的考察。这样,哲学与修辞学具有了共同关心的一些问题,如语词的意义、语言、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研究方法中语言辩证法思想的应用等。“语言哲学”修复了哲学与修辞学的关系,使修辞学在历经过长期的低谷期后在当代得以复兴,进而找到了自我发展的新路标。JohnMuckelbauer就哲学和修辞学的关系曾指出:哲学或许已经修辞学化,具有知识、历史及政治内涵;修辞学内蕴哲学并与语言及其使用相关;哲学从来没有停止修辞学化,修辞学也未停止哲学化,两者之间的界限渐现模糊。这样,当代西方修辞学以“语言哲学”为突破口,超越了对劝说进行心理描写的传统修辞学研究范式,开始涉及到关于人类使用语言的本体论假说问题,体现了对“语言、人、世界”的本体论特征,其特点是“从认识论、方法论、人的社会本质等角度上来思考修辞现象”。温科学认为哲学的语言学转向与修辞学的哲学转向或者准确地说,哲学家的修辞学转向建构了当代西方修辞学的理论基础,而其核心就是修辞哲学。换言之,现代西方修辞学的开端是建立在对语词意义的哲学描写的基础上的,并成为一门“将语言作为社会行为,把目的和阐释作为确定意义的决定性因素的理论”。正是对语言使用问题的关注使修辞学闪现着“语言哲学”的“灵光”。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20世纪以来的修辞学理论是以“语言哲学”为基石,重新丰富作为语言使用理论的修辞学内容。这样就产生了研究修辞学理论的修辞哲学,即关于语言及其含义之间的关系,思维及思维对象之间的关系;知识与其学科之间的关系;意识与其不同内容之间的关系等。因此,修辞学的具体对象不再是交谈或劝说或评判的技巧,而是这些行为本身的意义。“语言”、“意义”及“思维”等成为当代西方修辞学研究的要素。

二、语言意义:哲学与修辞学的核心命题

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本体论阶段、认识论阶段和语言哲学阶段。本体论主要是古希腊哲学的思想。这时的哲学家对世界充满好奇和敬畏,试图以统一来概括杂多,从现象中找到本质,他们研究“存在是什么?”“构成世界的根本要素是什么?”。近代,哲学从本体论向认识论转向,从研究世界的本源或本体转向研究认识的起源、人的认识能力以及认识方法等等。作为哲学的第二次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这样,二十世纪初“语言哲学”作为一门以语言为研究对象的独立学科出现了。Sluga认为“语言哲学”是其他一切哲学的基础。“语言哲学”认为哲学的混乱源于语言使用的混乱,所以其首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阐明语词和语句的意义,解决语言使用中的混乱现象。当代西方修辞学的开端是建立在对语言意义的哲学思考基础上的,这与当代哲学关于语言的观点有着直接的关系。“语言转向”的西方哲学为人们重新认识语言提供了机会,20世纪早期的语言哲学家,如皮尔斯(C.S.Pierce)、莫里斯(C.Morris)、维特根斯坦(LudwigWittgenstein)、巴赫金(MikhailBakhtin)、理查兹(I.A.Richards)等人试图阐述系统的规律并明确其运作过程,他们的理论(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莫里斯的符号学“三层次”理论、维氏的“语言游戏”说、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和理查兹的“语义三角”理论)都涉及到当代修辞学的本质问题,即语言与意义问题。例如语言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在解构传统哲学以及消解哲学与修辞学隔阂的同时,在认识论、本体论、方法论上蕴涵着浓厚的修辞哲学基础,对当代修辞学的发展提供了动力”。维氏的“语言游戏”说强调语言是人们活动的组成部分。语言是传递信息的一种方式,人们用语词作为工具相互之间传递信息。其实,“语言游戏”的提出是维氏后期在对语言和意义作出重新思考后提出的一种意义观。正是看到传统形而上学对意义和指称阐释的“困难”,他把意义归结为语言在实际生活中的使用,这体现了“语言游戏”对意义的动态阐释。在维氏看来,对语词的考察必须把其和语境紧密结合在一起,只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才能理解其意义,掌握其用法。语词没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意义。维氏认为语言的意思是一种动态的考察,语词的生命是由语境给予的,或者说是通过使用获得的。脱离了语境,无法进入交流,语词也就失去了意义,只剩下抽象的、没有任何生命的符号了。“语言游戏”动态特征说明维氏语言无本质的思想。以维氏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思想说明:“语言哲学”研究把把意义构建视为动态的、有目的的与受规则规定的、语境化的社会实践;人们动态地解释语言意义,按照规则从事“语言游戏”,对客观世界作出反应。

英国的修辞学家理查兹(I.A.Richards)的《修辞哲学》一书明显地继承了英美语言哲学的基本假说,清楚地体现了语言哲学的特征,将修辞学概念拓展到了劝说之外的需要和可能。在与奥格登(C.K.Ogden)合著的《意义的意义》一书中讨论了皮尔斯、索绪尔、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等人的研究成果。他们用一个表示交际的三角形来说明皮尔斯的符号理论。在这个三角形中,语言符号直接地表示了大脑的示意或所指物体,但只是间接地表示了在世界上大脑外和语言外的“所指意义”。他们也赞同索绪尔关于符号任意性的原则,但索绪尔回避了意义的问题,而这正是他们的兴趣所在。他们认为,符号为了要有意义需要阐释。他们的结论是,符号阐释取决于要被阐释符号的环境,因此意义不是存在于词语的本身之中,而是存在于阐释者记忆中的情景之中。理查兹的语义三角阐释了其意义理论,认为意义和符号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语言符号要有意义就必须阐释,而符号的阐释受到符号所经验的情景的制约,因此,意义不是由词语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词语所处的环境(语境)决定的,这与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即使用”观点相一致。理查兹的意义阐释理论,深深地影响了并构建了当代西方修辞学的理论基础。与理查兹及其他同时代的语言研究者一样,语言哲学家及文学批评家巴赫金(Bakhtin)也受到了皮尔斯和索绪尔的巨大影响。巴赫金也接受了符号学的基本原理,认为语言是符号系统,符号本身又是任意的,符号只是符号,并不指语言之外的实体。但巴赫金摈弃了皮尔斯和索绪尔认为话语意义在于对符号心里处理过程之中的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哲学》中,他认为语言只能作为对话被理解。诸如结构语言学或文体学等体系并没有能够说明目的、阐释、社会环境和历史环境在产生意义时所起的作用。他还认为,意识的逻辑学是思想交流的逻辑学,是某一社团使用的符号的相互作用,所有的话语形式都是在特定环境中产生效果的策略法,并提出该把修辞学分析扩大到对每一种言语形式,强调语言意义的阐释不仅取决于符号本身而且还取决于语境和反应。虽然巴赫金并不明显地借助修辞学传统,但他评论说,样式是在文学和修辞学中都很有用的范畴,对修辞学样式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典时代,所以,他建议把修辞分析扩展到对每一种话语的研究。他认为,样式是使语言使用适合复杂环境(包括以往话语交流的历史环境和处于具体社会环境里的使用者的直接环境)的工具。巴赫金的哲学思想现在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可以说,语言哲学是当代西方修辞学形成和发展的哲学基础,而对语言意义的研究构筑了当代西方修辞学与“语言哲学”研究的桥梁。

三、语言:人类生存的关键

关于“语言、人(思维)、世界”之间的关系是哲学历来关注的核心。当代“语言哲学”认为,人类通过语言去把握实在;世界或实在通过进入我们的语言而进入我们的认知;语言是人类公共交流、相互理解的平台,人们运用语言去表达思想,提出诉求,相互沟通,达成相互理解,构建有序的社会生活;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没有语言就不可能有人类的交际,没有交际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因而就不能有人。因此,语言与世界、与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以及与人类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我们用语言去谈论这个世界,同时也表达人类的思想,而思想也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语言、人(思维)与世界构成了语言哲学的核心内容,三者处于同一本体论范畴。例如,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哲学思想就体现着“语言、人(思维)、世界”的哲学思考。在这三位一体中,“语言不可能存在于真空中,它总是处于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的交互过程中;人是最关键的环节”。在“语言游戏”中维氏把人的因素带入在语言意义构建之内,认为语言是对世界的反应,强调了人在反应中的作用,因为“语言哲学的目的在于语言之外的世界,准确地说,是人及人的世界,而非自在的世界”。“语言哲学”的本体论思想对修辞学研究有着直接的联系。“语言哲学”为人们认识语言提供了机会,体现了语言与人类的关系。这样,语言意义的讨论必须把人的因素考虑在内,人离不开语言。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其对语言的使用。“人创造了语言,同时,也创造了自己。因为,人有了语言,才有了人的价值观、动机和行动,才有了社会与政治”。语言是世界、人与人发生关系的媒介,不存在脱离人的语言与世界的关系。“语言哲学”本体论思想体现在修辞学中就是主体化的语言建构活动。修辞学认为人的知识是通过主体化的语言建构活动(修辞活动)而产生的,真理是人们努力获取的东西,而不是先验存在的东西。修辞以“主体间”的方式起作用,是一门深入研究人类知识的性质、根据、标准以及合法性的学科。现代修辞学认为,修辞就是人们运用各种符号诱发行动的象征行为。人对世界的体验不能不受他的语言模式的制约,不能不经过他的语言过滤,人按照自己的语言方式来观察整个世界,他的语言方式不是机械化的、逻辑化的,而是修辞化的。

人们通过语言来构筑或接近现实的时候,不断借助超越逻辑语言的修辞方式,修辞成为人抵达认识彼岸的“舟筏”。所以,从修辞学的视角来看,“语言哲学”体现了修辞主体人的哲学观点,把修辞的范围从单纯的论辩或文学作品扩大到语言、人和世界的关系上,人的特性就是修辞性,这就预示着修辞学的发展出现了哲学化的倾向。美国新修辞学的奠基人物伯克(KennethBurke)重新定义并拓宽了修辞学和修辞分析的范围。伯克认为,人是修辞的动物,修辞学是关于人类活动的“核心”,即使用符号(或象征)去影响他人的学问,是阐释人类行为及关系的学科。人离不开修辞,人的生存依赖于修辞。修辞学关于人的观点对修辞本体论有重要的意义。伯克认为,人类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对一个有等级秩序的世界的构建和保持上。人类的生存取决于这种世界。而修辞学是人类寻求或保持那种秩序的一种特殊的手段。不仅在个人头脑中的关系方面,而且在人类所有人际的、社会团体的和阶级之间关系方面,人类正在努力通过与内部自我和外部世界保持社会平衡的方法,寻求在一个公认秩序中的生存地位。对伯克来说,所有话语的使用都是为了使人产生某种程度的动机,因而,应该通过对意图和效果的研究来寻找语义。伯克用“戏剧”(伯克的“戏剧主义”理论)眼光来看语言意义,认为语言是有动机的,即是有修辞性的。他将修辞学、政治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美学融合在一起研究人类的行为,对语言意义的研究采用了宽阔的视域。综上所述,20世纪的日常语言学派哲学家和修辞学家逐渐突破了早期对意义的逻辑考察,开始探索语言意义外部的因素对语义形成影响,把语言意义的形成过程视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认为语言意义的形成是复杂的过程。同时,修辞学在经历过长期的低谷期后,在语言哲学推动下找到了自身发展的动力,突破了传统对演说、写作、辞格、交谈等的研究,把一切话语形式包含在自己的研究范围,探寻语言意义形成的动因和效果。可以说,正是对语言意义、人与世界关系的关注使语言哲学和修辞学具有一种内在相生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通过语言辩证法思想得以体现的。

四、语言辩证法:修辞学的重要基础

“语言辩证法是修辞学的重要基础”。因为,语言辩证法确立的不是现实性,而是可能性;修辞学所要做的则是运用任何通过辩证法而确立的立场来说明与行为世界之间的关系。要使修辞学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必须把修辞学与语言辩证法紧密结合起来。修辞学与语言辩证法的结合表明了修辞学回到辩证法上来,而辩证法又以哲学为基础,那么修辞学的范围就体现在哲学研究之中了。如果修辞学是与辩证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以辩证法为基础,而辩证法有以哲学为基础,那么修辞学的范围就在哲学研究中得到了表达。韦弗(Weaver)的《修辞伦理学》也对辩证法和修辞学的关系作了深入探讨。他认为“修辞是关于言说的,辩证是关于真理的,但是两者都是研究“或然性”的,都是以常识性的“或然性”为依据,而不是表达必然真理的逻辑,修辞必须与辩证法结合才有意义;辩证是以获取真理和知识为目的,而修辞是获取听众;辩证是追求知识,修辞追求的是舆论”。正是对语言的辩证阐释使得语言哲学与修辞学在方法论上具有一定的同性特征。具体说来,“语言哲学”把对语言的研究从理想中回归到现实交往中,将语言与生活联系起来,注重使用者的作用,将语言的使用放在动态的修辞情景中观察,强调语境对交际活动的影响,着眼于辩证地研究语言、意义、使用者之间的修辞关系。如果修辞与语言辩证法有关联并且建立在辩证的基础上,那么,修辞学的范围就体现在语言哲学研究的基床上了。

五、结语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7篇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自苏联东欧剧变以来,马克思主义在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又一次面临着新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影响力在前苏联东欧和西欧地区的部分衰退,使人们很容易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产生忧患和危机意识;同时,由于东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长期分野,也影响和制约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鉴于这样一种事实,正确认识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分野的根源与原因、表现形态和内容的差异,大力倡导和实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互补,成为我们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种重要手段和任务,其理论与现实意义是巨大的。

一、分野的渊源与原因

从20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两条基本的线索:一条是着重反映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国家的思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的列宁主义路线;一条则是着重反映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文化传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那么,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思想的理解和阐释,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运用,为什么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情况和结果呢?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不同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实践需要。

在东方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列宁、斯大林、等革命领袖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他们面临的斗争实践相结合,阐发了一系列具有东方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形成了我们比较熟知的、由斯大林所概括的从物质观讲起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体系。我们在这里不再赘述。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哲学思想的产生。

首先应当明晰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本世纪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的发展表现出了复杂的态势。戈尔曼曾在《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辞典》中称这种状况为“马克思主义的马骞克”。但按照目前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界主流的认识,“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指区别于“新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学”的一个概念,主要是反映20年代出现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先驱者的思想和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发展并于40-50年代已成雏形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本文所比较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这样的概念出发的。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与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复杂状况密切相关的。佩里·安德森在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一书中曾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理论传统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俄国的胜利和在俄国之外的失败,以及苏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严重问题,是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的共同背景。十月革命的结果,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在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和意大利等欧洲地区爆发的大革命浪潮却在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的残酷镇压下相继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国际反动势力对社会主义苏联的包围,使它无法对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起义施以直接的影响;由于这些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不够成熟,它们对发动革命的主观条件认识和准备不足;等等。但是,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十分强大、稳定,即使在面临严重的情况下,也仍比工人阶级占优势,这是革命失败的客观原因。

实践上的挫折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理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曾断言,社会主义革命将在西欧发达的、因而也是阶级斗争尖锐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

胜利。而事实却相反,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帝国主义最薄弱的环节取得胜利。那么,西方革命道路和前途到底如何,不能不迫使一些马克思主义者重新进行独立的思考。同时,列宁逝世后,斯大林领导苏联人民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是,无论在国内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还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战略策略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斯大林都犯了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错误。尤其是肃反扩大化,使广大人民的人身自由受到威胁和损害;和专制主义作风的滋长使社会主义民主遭到极大的践踏。由此,实践上的这些错误加之理论上的某些僵化与教条主义现象,使西方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对苏联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心存忧虑望而生畏。

对实践的严厉批评、在理论上的试图反思及其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成为他们研究的出发点和内容。应当看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卢卡奇、科尔施和葛兰西最初与列宁一样,都曾把理论批判的锋芒指向第二国际理论家——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机构决定论”和宿命主义的庸俗化倾向。然而,同样的批判、同样源于经典理论,却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和理解,进而产生了分野现象。

按照本·阿格尔在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一书中的分析,他认为,实际上列宁与第二国际的理论家都对马克思主义作了机械论和决定论的解释。而只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才恢复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暴露了马克思主义的黑格尔根源。他还认为,由于卢卡奇、柯尔施围绕马克思早期著作中发现的异化理论和创造性实践的思想,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黑格尔根源,并使之充满活力,因而就能恢复马克思主义解放理论的辩证法基础,而又不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变革理论唯心主义化。相反,第二国际理论家把马克思主义解释成为一种自然科学式的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而在苏联却形成了极权主义,这种极权主义企图通过牺牲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强行推行工业化和资本积累的方式来“加速”历史进程。从这样一种事实出发,“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在哲学上既反对第二国际的理论观点,也开始反对共产国际、尤其是布哈林等人的机械唯物主义;在政治理论上,则深受罗莎·卢森堡等人的影响,开始反对列宁主义和斯大林模式。对此,它从一开始也就受到来自所谓“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苏联的批评和攻击,被视为“异端”和“修正主义”。

在经过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代人物之后,在德国又出现了使“西方马克思主义”达到高峰的法兰克福学派。他们阐发了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不同特点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其具体原因有:

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面对无产阶级革命主观要求减低、革命意识弱化的现实,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主体意识、主体能动性、价值选择、社会心理结构、大众文化、本能冲动等主体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阐述了大量的关于主体性问题的哲学观点,试图寻求唤醒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途径。这种探讨虽有一定的开拓性意义,但也走上了重主体性而忽视客体性的道路。

第二,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没有成功,无产阶级始终作为被统治者的条件下,以无产阶级理论和革命家自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站在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对立面,对资本主义持批判否定态度。他们反对哲学理论体系化,反对把哲学作为意识形态僵化起来,坚持哲学理论的动态性,把哲学理论的阐发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结合起来,强调辩证法的否定性。显然,这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意识形态的肯定和维护性特点相比较,是有着较大差异的。根本上,这是由于其哲学思想在两种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不同所决定的。

第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当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异化现象严重的情况下,反对实证主义对现实所持的消极顺应态度,提倡高于实证的辩证思维,发扬超越现实的浪漫主义。他们在理论上注重哲学思辨,反对实例的通俗化证明。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其他哲学思潮的结合,如对现象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实证主义、分析哲学等哲学思潮的大量吸收,都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和发展。这种理论思辨性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通俗实证性又是不同的。

第四,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在受其革命实践特殊性决定的同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时期著作的重视与关注,也是其出现不同理解的重要原因。概括地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列宁、斯大林、等人基本上没有见到或注意研究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或手稿,他们的大部分哲学观点是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晚期著作中继承过来的。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中晚期著作从偏重客体性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内容的界定,不可避免地给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由此线索和内容出发,从而形成了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偏重客体性的特点。

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却是从1932

年发表的马克思的早期著作《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发,来重新研究和阐发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以此作为批判地研究现实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他们反对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只看到社会发展的根据、规律、关系、结构等客体性问题,主张高扬哲学对象的主体性,从而形成了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的理论特色。

二、表现形态与内容的差异

应当看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都高度重视辩证法,都曾把理论批判的锋芒指向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和庸俗化倾向,在揭露资本主义本质,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某种僵化模式等方面也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各自的社会历史条件、思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的差异,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也会形成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应用。

从表现形态来看,东方马克思主义从列宁开始,经过斯大林、的发展,形成了一元的、单线式的以领袖人物著作为代表的以意识形态为特点的思想;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却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学派或思潮,它是一个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倾向和流派的混合体。由表现形态的不同,也决定了内容的差异:

第一,在历史观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以人本主义为主流的派别,与东方马克思主义把社会历史问题归结到生产力与阶级斗争上不同,它们往往把社会历史问题归结到人的本身上,强调从人出发,以人为重心;并且与列宁为代表的东方马克思主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阶级矛盾看成历史的推动力不同,它们往往把异化和异化的扬弃看作是历史发展的基本推动力;

第二,在革命观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一般否认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必要性,它们强调总体性、全面性的革命,并更为注重阶级意识、大众文化和日常生活方式的革命;在社会历史发生了重大变化的20世纪中,特别是二战结束以来的半个世纪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按照德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伊林·费切尔所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许多国家已不再只是工人阶级政党制定政策和开展政治活动的理论基础,而是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文化现象,它成了对世界发展进程产生巨大影响的力量。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自苏联东欧剧变以来,马克思主义在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又一次面临着新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影响力在前苏联东欧和西欧地区的部分衰退,使人们很容易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产生忧患和危机意识;同时,由于东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长期分野,也影响和制约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鉴于这样一种事实,正确认识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分野的根源与原因、表现形态和内容的差异,大力倡导和实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互补,成为我们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种重要手段和任务,其理论与现实意义是巨大的。

一、分野的渊源与原因

从20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两条基本的线索:一条是着重反映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国家的思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的列宁主义路线;一条则是着重反映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文化传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那么,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思想的理解和阐释,同样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运用,为什么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情况和结果呢?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不同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实践需要。

在东方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列宁、斯大林、等革命领袖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他们面临的斗争实践相结合,阐发了一系列具有东方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形成了我们比较熟知的、由斯大林所概括的从物质观讲起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体系。我们在这里不再赘述。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哲学思想的产生。

首先应当明晰一下“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本世纪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的发展表现出了复杂的态势。戈尔曼曾在《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辞典》中称这种状况为“马克思主义的马骞克”。但按照目前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界主流的认识,“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指区别于“新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学”的一个概念,主要是反映20年代出现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先驱者的思想和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发展并于40-50年代已成雏形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本文所比较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这样的概念出发的。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与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复杂状况密切相关的。佩里·安德森在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一书中曾对“西方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理论传统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俄国的胜利和在俄国之外的失败,以及苏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严重问题,是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的共同背景。十月革命的结果,诞生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在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和意大利等欧洲地区爆发的大革命浪潮却在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的残酷镇压下相继失败了。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国际反动势力对社会主义苏联的包围,使它无法对这些国家的无产阶级起义施以直接的影响;由于这些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不够成熟,它们对发动革命的主观条件认识和准备不足;等等。但是,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这些国家的资产阶级力量十分强大、稳定,即使在面临严重的情况下,也仍比工人阶级占优势,这是革命失败的客观原因。

实践上的挫折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理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曾断言,社会主义革命将在西欧发达的、因而也是阶级斗争尖锐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

胜利。而事实却相反,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帝国主义最薄弱的环节取得胜利。那么,西方革命道路和前途到底如何,不能不迫使一些马克思主义者重新进行独立的思考。同时,列宁逝世后,斯大林领导苏联人民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是,无论在国内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还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战略策略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斯大林都犯了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错误。尤其是肃反扩大化,使广大人民的人身自由受到威胁和损害;和专制主义作风的滋长使社会主义民主遭到极大的践踏。由此,实践上的这些错误加之理论上的某些僵化与教条主义现象,使西方的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对苏联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模式心存忧虑望而生畏。

对实践的严厉批评、在理论上的试图反思及其对马克思主义的重新理解,成为他们研究的出发点和内容。应当看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卢卡奇、科尔施和葛兰西最初与列宁一样,都曾把理论批判的锋芒指向第二国际理论家——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机构决定论”和宿命主义的庸俗化倾向。然而,同样的批判、同样源于经典理论,却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和理解,进而产生了分野现象。

按照本·阿格尔在其《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一书中的分析,他认为,实际上列宁与第二国际的理论家都对马克思主义作了机械论和决定论的解释。而只有“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先驱才恢复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暴露了马克思主义的黑格尔根源。他还认为,由于卢卡奇、柯尔施围绕马克思早期著作中发现的异化理论和创造性实践的思想,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黑格尔根源,并使之充满活力,因而就能恢复马克思主义解放理论的辩证法基础,而又不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变革理论唯心主义化。相反,第二国际理论家把马克思主义解释成为一种自然科学式的所谓的“科学社会主义”;而在苏联却形成了极权主义,这种极权主义企图通过牺牲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强行推行工业化和资本积累的方式来“加速”历史进程。从这样一种事实出发,“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在哲学上既反对第二国际的理论观点,也开始反对共产国际、尤其是布哈林等人的机械唯物主义;在政治理论上,则深受罗莎·卢森堡等人的影响,开始反对列宁主义和斯大林模式。对此,它从一开始也就受到来自所谓“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苏联的批评和攻击,被视为“异端”和“修正主义”。

在经过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代人物之后,在德国又出现了使“西方马克思主义”达到高峰的法兰克福学派。他们阐发了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不同特点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其具体原因有:

第一,“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面对无产阶级革命主观要求减低、革命意识弱化的现实,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主体意识、主体能动性、价值选择、社会心理结构、大众文化、本能冲动等主体因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阐述了大量的关于主体性问题的哲学观点,试图寻求唤醒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途径。这种探讨虽有一定的开拓性意义,但也走上了重主体性而忽视客体性的道路。

第二,在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没有成功,无产阶级始终作为被统治者的条件下,以无产阶级理论和革命家自居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站在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对立面,对资本主义持批判否定态度。他们反对哲学理论体系化,反对把哲学作为意识形态僵化起来,坚持哲学理论的动态性,把哲学理论的阐发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结合起来,强调辩证法的否定性。显然,这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意识形态的肯定和维护性特点相比较,是有着较大差异的。根本上,这是由于其哲学思想在两种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不同所决定的。

第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当代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异化现象严重的情况下,反对实证主义对现实所持的消极顺应态度,提倡高于实证的辩证思维,发扬超越现实的浪漫主义。他们在理论上注重哲学思辨,反对实例的通俗化证明。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注重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其他哲学思潮的结合,如对现象学、存在主义、精神分析学、结构主义、实证主义、分析哲学等哲学思潮的大量吸收,都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和发展。这种理论思辨性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通俗实证性又是不同的。

第四,东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在受其革命实践特殊性决定的同时,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同时期著作的重视与关注,也是其出现不同理解的重要原因。概括地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列宁、斯大林、等人基本上没有见到或注意研究马克思的早期著作或手稿,他们的大部分哲学观点是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晚期著作中继承过来的。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中晚期著作从偏重客体性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内容的界定,不可避免地给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由此线索和内容出发,从而形成了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偏重客体性的特点。

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却是从1932

年发表的马克思的早期著作《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出发,来重新研究和阐发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以此作为批判地研究现实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他们反对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只看到社会发展的根据、规律、关系、结构等客体性问题,主张高扬哲学对象的主体性,从而形成了与东方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的理论特色。

二、表现形态与内容的差异

应当看到,东西方马克思主义都高度重视辩证法,都曾把理论批判的锋芒指向第二国际的机械决定论和庸俗化倾向,在揭露资本主义本质,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某种僵化模式等方面也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各自的社会历史条件、思想文化传统和民族特点的差异,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也会形成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应用。

从表现形态来看,东方马克思主义从列宁开始,经过斯大林、的发展,形成了一元的、单线式的以领袖人物著作为代表的以意识形态为特点的思想;而“西方马克思主义”却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学派或思潮,它是一个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倾向和流派的混合体。由表现形态的不同,也决定了内容的差异: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8篇

[3]。在胡塞尔看来,任何实际意识体验、意识经历,就其纯粹状态而言,都必然是某种延续过程。这种延续过程的不断继续就形成了一种无穷的体验经历之流(Erlebnisstrom)。[4]因此,意识活动就其实际过程本身而言,是一种纯粹延续过程本身,而这个实际的意识过程的最好特征描述就是时间,所以胡塞尔说,意识过程本身是一个时间性事件。然而这种以延续过程为其结构的意识流,并不同于普通事件的时间过程。一般客观事件的时间图解中,点代表现在,线代表延续过程,点的不间断的连续便集合形成为线。但胡塞尔发现的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并不能用点和线的图式来说明。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要比它复杂的多。我们试举胡塞尔自己用的例子来说明,胡塞尔理解的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

当我们第一次感知一个对象,比如,我们“当下”听到一个乐音a,这个乐音有开始、持续和终了。这个乐音a最初是以“当下”的形式给出的(因为我过去没听过)。但是它不仅仅是在“当下”出现,在时间中出现,而且这个“当下”的形式构成了它本身的存在的方式,是它存在的特点。并不是所有在时间中的存在都是以“当下”这种时间性为其本身的存在方式的。一切感性对象,比如桌子、山石等都在时间中,在“当下”这一形式中出现或被给出,但它们本身并不是时间性事件。乐音则不同,“当下”这种时间性规定了它的质地,是它的存在的具体形态。时间性除了原初形态之外,还有另外的形态:现在已经听到了乐音的一部分;这个“正听”与“听到了”紧密地连在一起;“当下”与“刚才”的这种密不可分的联系就是所谓事件的第二种形态:retention。从字面上讲,retention是向后、向“刚才”、“过去”的趋向、勾连。我们在这里将它译作“滞留”。这种“滞留”不是回忆(胡塞尔也把它称之为基础性回忆。),不是对乐音a的再造。“滞留”也是原初性的、首次出现,首次给定的东西,所以,它也是意识的内在时间结构中的时间性的基础形态。胡塞尔认为,没有“滞留”,就根本不可能感知到时间性事件:当我们感知到一个时间性对象时,这个对象一定是个“滞留性”的对象,即处于“滞留”中的对象。[5]我们也可以说,“滞留”是时间性对象的构成成分。胡塞尔对乐音的描述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当乐音a的第一部分已经被听到,第二部分正在被听到,接下来,第三部分马上就要开始被感知到;此时,第二部分的“步入”刚被听到,第一部分已经成为被听到。在“正听”的第三部分中,含有对第二部分的“滞留”和第一部分的滞留的滞留,也就是说,“滞留”似乎是过去了,但这种过去了的滞留又都直接是当下给出的乐音a这个整体一个部分,是乐音a的组成部分。“滞留”直接参与了“当下”事件或当下对象的构成:……当下滞留的滞留——当下的滞留——当下……一直推移下去。这就是时间性事件的结构。由滞留垂直叠加融合与水平连续所构成的链条(更准确的讲,是由滞留形成的面)就是对当下的事件的感受,它是感知的当下瞬间的最后一个环节。

胡塞尔在《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录》中用图来说明这种关系:

PE

O*

P’

E’

(图一)

图一中,OE是当下的连续链条,OE’是最初印象或感知的滞留,即当下与过去的直接联系,EE’则是阶段性的联系,是由“当下的时间点”同过去视野的融合。[6

这里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如果没有滞留,就不会有当下的时间性事件。所谓同一个时间事件(乐音a)是由无数多个当下的――滞留的“共同显现”——所构成,是同一个印象的不同的滞留,与不同印象的多种滞留交融合而成的。所以,当说同一个乐音a时,是我们指,我们对不同乐音、或者一段音乐的不同部分的综合的结果。实际上,对象(即乐音a)的每个部分都是不同的,对象的同一性是在意识流中综合而成的;这种同一性是在意识的意向性活动的基础上构成的、显现出来的同一性。我们现在所讲的是一种假定情况:当我感知时,并没有经历过、没听过我感知的内容;在没有任何“历史”经历过的情况下直接感知,就是最原初的感知,这种“没有经历过”是不可重复的。

上面讲的是对一个从未接触过的对象进行首次感知时的情况,也就是对象最原初显现时,意识的活动情况。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许多对象并不是从来未接触过的对象,而是见过的、熟知的对象。这种情况下,我在感知时,我总是大概地知道了我所感知的东西,我有意向地去恢复过去体验:感知到第一部分的同时就期望、等待下一部分的出现。[7]这是对熟知的对象进行认识的重要环节。它是在重新认定一个对象,重新建立一个对象的同一性。还以对乐音感知为例。假如我们听一首熟知的乐曲,当听到其中乐音a的一部分时,我们知道,接续下去的乐音应该是什么。所以,这个对下一部分乐音的出现的预期,构成当下乐音感知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它不与乐音下面的延续发生联系,或者,它不与下一个新出现的乐音相联系,它便不是这首乐曲中的乐音了。所以,我对一首乐曲的感知,实际上是对我的预期的充实。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原初感知的“当下”、“滞留”结构仍然保存。一个“当下”的事件总是与未来事件向联系,是未来事件的实现,同时又是对过去的步入。也就是说,我们对任何一个“现在”出现的时间性对象的感知,都是一个联系到未来的当下的事件,同时又是已经步入“刚才”的当下事件。内在时间并不是向自然科学描述的客观时间那样,是一个一个点的相继不断的连续,而是每一个当下都有一个不很确定的有厚度、有长度的“域”。每一个当下都包含了对过去继续,甚至就是过去本身(Retention),同时又包含了对未来的预期(protention)。胡塞尔认为这就是滞留与预期在“当下”的彼此融会(IneinandervonRetentionundProtention)。[8]当下的感知就像一颗彗星,滞留形成它的彗尾,彗头与彗尾的区别正是由于前驱的运动造成的,它本身是彗头和彗尾的统一体,这就是当下。时间不是点,而是一个呈多向辐射的彗星式结构。这时意识活动本身的最基础的机制。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恰恰就是借鉴胡塞尔的发现的这种时间结构。海德格尔在分析人的实际生存结构时认为,人的实际的生存的内在结构就是时间性。人的诞生是人过去的历史中最根本的瞬间。但你永远经历不到你的诞生,你有经历时,是你已经生下来了。这个过去只能体现在你现在的生存上。个人最根本的未来是死亡,但死亡也是不可能经历到。它体现在你在走向死现在的人生中。这就是说,你的根本性的过去和将来都体现在你的现在生存中,这里的人生的时间性也是将来、过去于现在这个“地方”的共生状态。海德格尔首基尔凯郭尔的影响,认为,人的生存具体体现在操心中,而操心的环节之一就是“先行于自身”的将来性:因为操心总是对未来的什么事情的操心,(当然,海德格尔强调,最根本的操心是人为自由的实行而操心)。操心的另一环节“已经在――世界中,”它是过去性的,是曾在。而操心本身则是现在性的:是现在在操心。但是,操心的“现在”不是独立的现在,而是为了将来的,联系到将来才有意义的现在;它同时又包含过去,恰恰是从过去考虑、为了将来,才有现在的决定,以求“当下”进入到自己选择的境域中去。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把这种人生化的内在时间意识的结构机制归结为两句话:是其所不是并且不是其所是。“当下”的存在是过去的存在,同时又是为将来而存在。就其自身的存在的构成环节讲,“当下”的存在恰恰不是它们存在的本身:他的存在恰恰在于,它的过去和他辉煌的未来;当下的一瞬间离开二者皆无意义。人生不具有“是其所是”这样的结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生在其存在的结构上的特征描述叫“虚无”。

由此可见,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结构分析中提出的内在时间的基本结构的构想对海德格尔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在胡塞尔那里,这种结构是意识活动过程的机制,是对意识流具体的现象学描述的结果;在海德格尔这里,这种结构变成了人的生存方式的内在结构:操心与畏的结构。说极端一点,海德格尔和萨特的存在主义是把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学说嫁接到人生本体论这棵树干上结出的果实。

当然,海德格和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问题上不同之处有很多,其中最明显、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关于时间的有限性问题的看法中。胡塞尔认为:人的内在体验之流,即内在时间“既不能有开始也不能有终了”[9],“它是一个无穷的同一性”[10]。也就是说,胡塞尔认为,内在时间无始终,是无限的统一性。这当然与他的先验自我的认识论、本体论构想有直接关系:胡塞尔一直坚持认为,意向活动的主体是先验自我,其内在时间意识应该是无限过程,意识的内在时间流中是不受经验自我的局限的。由此,才可以成为科学真理,特别事数学与逻辑真理的基础。海德格尔则认为时间性是具体人、实在的人的存在的结构,因而实在的人的存在就是时间性的界限。因此海德格尔坚持,“时间性是有终的”[11];时间性是“已经-当下-的将来(gewesende-gegewaertigendeZukunft)[12];它的主要体现在人对将来的操心、对死的畏等等生存环节上,人生命的结束就是这种时间性的结束。由于一般人只看当下、此刻,而无视将来和过去,所以才使他以为,时间无限性。

尽管在具体观点上,海德格尔吸收并发展了胡塞尔的思想,但从总体上看,海德格尔的存在本体论是同胡塞尔完全不同的新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海德格尔是在批判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心论中提出他的生存-存在论思想的。胡塞尔看到,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实在,通过它们对实在性存在的研究,科学本身没有解决科学的基础问题,即没有找到科学认识之可能的先验条件。因此,胡塞尔便否认通过实在性存在的研究解决科学基础问题的

可能性。通过对胡塞尔运用括弧法,干脆把实在性存在放到一边,回溯到认识的主体中,在人的意识活动本身去找认识之可能的最后依据。这条道路当然就是笛卡尔――康德的近代认识论的老路。海德格尔也同意胡塞尔的看法,即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对一般的实在性存在的研究不可能找到科学认识的存在先验条件。但海德格尔认为,并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一定不能从任何实际存在身上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也就是说,胡塞尔完全否定的科学哲学研究的对象域,而海德格尔仍然活动在自然科学面对的现实存在的领域中。他不同意胡塞尔完全离开实际存在,到先验主观意识分析中去解决自然科学认识的基础问题。他指责胡塞尔坚持的传统认识论中心论是一种教条主义。海德格尔认为,自然科学认识的基础问题是可以通过对实在的分析得以解决的。这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分歧的根本之点。正是由于这点不同,海德格尔是本体论(存在论)哲学,而胡塞尔则是认识论哲学。海德格尔认为,在诸多实在性存在中,有一类存在极为特殊,它就是人的存在。在人的存在身上隐含着“先验构造的可能性”[13],即科学认识之所以可能的最基本的条件。人是世界当中的一种实际存在,但他从来不是世界中的一个简单的实在的事实,即静止不动的物,而是活生生的生存者:筹划着自己的生存,为了实现自己的筹划而活动。海德格尔认为,作为精神性的存在的人只是“笛卡尔认识论思考”[14]的产物,并不是从人的存在基础中生长出来的现实的真实结构。因此,回到意识中去,并没有回到事物本身,而是滞留于一种特殊的偏见中,因而违背了现象学“回到事物本身”去的原则。真正的事物本身不是精神性的存在,不是意识活动。近代认识论把人的精神或意识活动同人的真实的实际生存相割裂,以认识为中心考察问题,恰恰是歪曲了事物的本相。意识不是事物的原初现象;胡塞尔的现象学把意识当作原初现象加以研究,违犯了他自己提出的现象学原则。所以海德格尔对现象学作了全面的改造。在海德格尔这里,现象学的“现象”从内容上看仍是事物的自我显现。但这里事物恰恰是平时不在认识中不显现、但又包含在日常的显现物之中的那种东西。这个事物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它应该是现象学的专题对象。现象学是达到本体论-存在论的途径,所以,海德格尔说,“存在论只有作为现象学才有可能”[15]“现象学是存在物之存在的科学,即存在论”[16]。从方法讲,现象学的方法就是解释、诠释的方法。由于Phenomenology(现象学)这个字,来自希腊文的两个字:phenomen和logos,所以海德格尔说,研究人的真实存在的“现象学的logos具有hemeneuein(诠解)的性质。通过诠解,存在的本真意义与此在(即人的实际生存)的本已存在的基本结构就向居于此在本身的存在之领悟宣告出来。此在的现象学就是诠释学(Hermenentik)”[17]。本体论(或存在论)与现象学在海德格尔看来并不是并列的两个学科,他认为,这两个名称是从对象和处理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描述着同一学科,即哲学本身。[18]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哲学就是现象学,哲学无非就是一般的现象学本体论(存在论)。在方法上,现象学应该是诠释学的;从内容上,或者说从对象上看,现象学是研究存在的、讨论本体问题的。

如果说胡塞尔在20世纪第一年发表的《逻辑研究》中提出的现象学标志着近代哲学认识论传统向现代哲学的转化、过渡,(尽管它坚持了传统认识论中心论,在近代哲学的范围内活动,但它提出的全新的哲学方法为现代哲学――当然主要指“人文”传统中的现代哲学――的诞生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条件),那么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就是典型的20世纪哲学了:它公开反对近代认识中心论传统,克服了胡塞尔的激进的认识中心论的立场,提出了全新的人生存在本体论,试图以此为突破口,克服和超越近代乃至两千年欧洲哲学史上长期争执不下的问题,使哲学面目为之一新。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继承和改造可以说是现象学运动中影响最深远的工作,他在西方哲学史上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章。[19]。

现象学中的什么东西如此吸引萨特呢?换句话说,萨特吸收了现象学中什么东西呢?从上面引述的波瓦尔的回忆可以看出,萨特开始接受现象学并不是学院式逻辑分析的结果,而是凭着他的感情与直觉,感到现象学正是他需要的哲学。他在喊出现象学“是真正的哲学”时,他对现象学还一无所知。所以选择现象学的哪些成分加以吸收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萨特的感情和生活的需要。

萨特的童年是悲剧性,从他从小就尝到人生这颗苦果的滋味。青年时代便感到自己的多余,使他很早就开始求索自己个人生存的意义。当时法国哲学界流行新康德主义哲学,高谈阔论气吞山河,通过极玄的理论演绎出世界乃至宇宙的存在的规则。他们构建的理论与萨特遇到的现实的人生问题、个人的存在问题,风马牛不相及。而现象学却提出:放弃一切教条和偏见“回到事物本身去”,回到事物对你的直接显现中去,回到你的直接体验中去,回到你的意识活动中去。现象学给人的告戒是:相信你的直观,去描述你亲自体验到、直观到的一切吧!现象学的所有的这些原则性思想,都正中萨特的下怀。现象学的这些原则无异于告诉萨特,不必到别的哲学中去寻求答案了;事物本身就是你直接体验到的东西;把你对人生的体验描述下来,这就是哲学。这恰恰符合了在无家长权威的环境中形成的酷爱自由、渴望创造的天才的雄心勃勃的性格。[20]

萨特在学习融会现象学的过程中,从总体内容上讲,更多接受了海德格尔对现象学的改造,把描述和解释人的实际生存状态及其结构的工作当作现象学。但从萨特具体工作本身看,他更接近胡塞尔。萨特哲学研究的具体对象还是人的意识活动。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想象》、《想象力》、《存在与虚无》等,都是对意识的分析研究。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工作是胡塞尔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开拓,也可以说是胡塞尔意识分析方法的更具体运用。萨特认为,“现象学是对先验意识结构的一种描述”,而这种描述又是建立在对“意识结构的本质直觉的基础上”。[21]这种以本质直观为基础的描述活动是反思活动的一种。但是萨特认为,这种反思活动不同于内省。内省是对经验事实的确定、把握,并且通过归纳使其成为一般性存在的反思活动。现象学的反思活动则不然,它是可以一下子抓住本质的反思活动,它在活动开始之处,“一下子就处于普遍的立场上”[22],也就是说,无须顾及什么传统的理性原则,对生动的直接的体验或切近的直观的描述,就是对事物“自身的绝对的表达”[23]。显而易见,现象学的本质直观实际上构成了萨特哲学工作的基础:无须别的顾及,只需靠直观来洞查自己直接体验的普遍性现象;无须别的理由和根据,直接宣布,我直观到的人生存在的种种现象、我对人生的种种直接体验就是真理。所以,在萨特的哲学中,用来对人的本质进行规定的许多基本概念,用科学的真理标准来衡量都是主观随意的构造,不具有客观的普效性,然而从现象学的直观描述原则看来则是无可非议的。

萨特坚持了胡塞尔现象学的“现象―本质一元论”:“显露的存在物的哪些显象,既不是内部,也不是外表,它们是同等的,都返回到另一些显象,无一例外。”[24]显象不再和存在对立,“反而成为存在的尺度”。[25]存在就是整个的显象系列。萨特在这里完全重复着胡塞尔对感性对象存在的规定。

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萨特遇到了西方哲学的最困难的问题,即康德的物自体问题:无限的不可穷尽的显现系列中不是隐含了一种超越性吗?把握到显现无穷的系列的无限性时,这不就是潜在的持久性质吗?本质最终与具体的显现根本分离,因为本质原本就是用那些个别显露物的无限系列显露的东西。[26]也就是说,在变动不居的、显现的无穷系列中显露着一种稳定的东西,这就是那个显现的存在,尽管它不是像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不显现的存在,因为存在的显现“不需要任何中介”[27],但是存在的现象不同于现象的存在。也就是说,“向我们揭示和显现出来的存在”,即我们常人称作现象的东西,“与向我们显现的存在物的存在”,即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的存在(但不是不显现的物自体,而是显现自身的物自体)不是同一个东西。萨特公开承认物的存在本身,并指出它的“存在是超现象性的”[28]。这个作为存在的显现的超现象的存在是“超出了人们对它的认识,并为这种认识提供基础”。[29]所以我认为,在这一点上,萨特超越了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公开走向唯物主义。但是由于现象学的立场,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不同于我们一般所理解的唯物主义。但是萨特又不是康德式的不可知论者。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有辩证法的色彩:没有一种存在不是以某种存在的方式存在,没有一种存在不是通过显露存在又掩盖存在这样的存在方式被把握的。在“既掩盖又显露的”把握方式这一思想中,隐含了萨特存在主义的逻辑原则。

萨特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现象学思想,就是意向性理论。萨特把意向性学说看成是克服近代传统认识论哲学在主-客观统一问题上遇到的难题的法宝。他认为,传统认识论中关于客观对象反应的影像这个想法,在意向性学说变成了一种有意义的结构。意向性理论使影像“从意识的静止不动的内容状态过渡到与一种超验对象相联系的唯一的和综合的意识状态。”[30]这是一种有机的意识状态,它与自己的对象有关。这种新的意识状态是一种指向外在现实存在的可能方式。这样,“无须通过一种可以当作自身的假象”[31],意识活动便直接与对象发生关系。于是,关于“假象与其现实对象的关系,以及纯粹思维和这一假象的关系中所具有的一切困难,连同影像的内在论的形而上学,一下子都消失了”。[32]这样便“消除了”影像和思维关系的传统问题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33]

尽管萨特对胡塞尔的思想推崇有嘉,认为,胡塞尔的这种指向对象的意向性学说为人们的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向我们提供的宝贵看法”[34],但是,他并不满意胡塞尔的认识论唯我论倾向。萨特对意向性学说进一步作了唯物主义的改造。他认为,意向所指向的对象是一种物,意向活动则“是一种行为,而并非一个物”[35],在区别认识性的知觉和非认知性的影像时,萨特认为,“只需要唯一的物质本身就能够把知觉和影像区分开”,“一切都取决于这种物质的生气勃勃的世界。”[36]当然这种物质的显现离不开意识,而意识的存在又离不开物质,所以萨特把物质世界也称之为“意识最深入的结构中产生的一种形式。”[37]胡塞尔意向性学说的根本性原则是,一切对象,不是存在于意识内部,就是存在于意识本身中。萨特把这一原则到过来,进一步加以发展,形成了他整个的关于意识的虚无结构理论:尽管现实的存在通过意识的存在方式显现出来,但是,意识本身内部不包含任何现实性存在的因素,所以意识或思想是一个虚无,或者想象的存在。萨特说:“意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38]因为意识的存在就是对某物的意识;这种对外在物的趋向,就是意识的生命本身,这就是所谓意识的超越性结构。存在不是按意识的方式而存在,相反,意向是从物质存在中获得存在。

意识的存在和外物的存在不能过渡、转化,这是萨特的唯物主义同传统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萨特认为,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意识“超越主观性走向客观性”。[39]萨特嘲笑胡塞尔后期想使意识存在转化为客观存在的努力:“他只不过创造了一个杂交的存在,这种存在既遭到了意识的否定,又不可能作为世界的一部分”。[40]实际上,在本体论上萨特把意识和存在完全分开,重新恢复了胡塞尔企图克服的主客体的对立。意识只是“对某物,即对某个超越的存在的揭示性直观”。[41]它是现象,它指示存在并要求存在,但“现象的存在不是存在”。[42]意识和存在是对立的,所以它不是存在,因而是虚无。现象学的意识的意向性学说经过改造后成了萨特的虚无学说的基础。而意识的虚无性,非存在性,又是人的自由的基础,是人的存在的根本性结构。所以可以说,现象学的意向性学说是萨特存在主义的理论基础。

[43]胡塞尔曾经为施罗德(Schroeder)的主要逻辑著作《逻辑代数讲演集》写过书评。施罗德这本书对数学家和数理逻辑学家在数理逻辑初创时期的卓越工作做了全面

总结,可以说,它集这个阶段数理逻辑研究成果之大成,对后来数理逻辑的在英语国家的成熟和长足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莫汉梯(J·N·Mohanty)认为胡塞尔的逻辑哲学思想直接受到了施罗德的影响。[44]由于英国哲学对胡塞尔思想的影响,致使胡塞尔与后来英语国家的分析哲学家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有类似,甚至相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胡塞尔著作移译为英文,英语国家的哲学家重新发现了胡塞尔。他们看到,胡塞尔所谈的正是他们自己传统中所关注的问题,很多人为胡塞尔思想的广博和深邃所倾倒。

1957年巴希尔(YehoshaBar-Hilled)就提出,胡塞尔是逻辑实证主义思潮的先驱。1964年莫汉梯出版了他的名著《胡塞尔意义理论》一书,书中用十分清楚明白的语言全面阐述了胡塞尔的意义理论,并将其与分析哲学中的语言哲学理论进行了比较研究。今天,该书仍然是研究胡塞尔语言哲学的必读文献之一。1971年德菲(H·A·Durfee)在《不列颠现象学学会会刊》上发表了《奥斯汀与现象学》一文;1976年他又出版了《分析哲学与现象学》一书。1977年特精格斯出版了《现象学与逻辑》一书,1984年他出版了《胡塞尔和数学及逻辑中的实在论》。这些书都是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对胡塞尔哲学的研究。但在分析哲学家的现象学研究中,影响较大的是挪威哲学家福勒斯达尔(D·Fullesdal)。福勒斯达尔1932年生,就学于奥斯陆大学,后赴美国哈佛大学在蒯恩门下学习,并取得了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奥斯陆、斯坦福等大学任教。福勒斯达尔被施泰格缪勒称之为“杰出的胡塞尔研究者,甚至可以说是胡塞尔专家”,又是“研究存在主义的专家”。[45]而德赖福斯(Dreyfus)则称他为逻辑学家和分析哲学家。施泰格缪勒认为,他几乎是当代仅有的几个(如果不是唯一的话)在现象学和分析哲学两方面都是内行的哲学家。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他成为这方面的工作显赫的人物。

他于1972年发表了著名论文:《为分析哲学家们写的现象学导论》,其后他在进行逻辑、科学哲学和其他哲学课题的研究的同时,还写了一系列的关于现象学的论文,指导博士生、主持讨论班,从分析哲学的角度对现象学进行研究。根据施米特和麦因泰尔的报道,从1969年6月到1970年,他在斯坦福大学主持一个有芬兰籍分析哲学家欣梯卡(Hintikka)参加的研究班,专门研究现象学问题。1973年和1974年的夏季又组织了同类的讨论班。这种研究班的参加者均对这个问题有专门的研究,人数最多不超过七、八个。1980年德赖福斯又在加里福尼亚伯克利大学组织举行了一次“现象学与存在主义暑期学院”,题目为从大陆哲学和分析哲学角度看意向性问题。会上福勒斯达及他的同事、学生们报告了他们的研究成果。不久1982年德赖福斯便编辑出版了大量福勒斯达观点的论文集《胡塞尔:意向性和认识科学》。文集中收入了福勒斯达的论胡塞尔现象学重要论文多篇和福勒斯达的学生的很多文章。同一年,福勒斯达的学生施密斯(D·W·Smith,1944年出生)和麦因泰尔(D·Mcintyre,1942年出生)把他们多年随福勒斯达学习研究、参加上述福勒斯达领导的现象学讨论班的研究成果汇集成书,以《胡塞尔和意向性》为题出版。这两位年轻哲学家的这本书可以说是目前这方面研究的代表性著作。[46]

福勒斯达对胡塞尔的思想进行了历史的分析,并同弗雷格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比较,进而突出了现象学中Noema(意向性意义)的重要地位,认为它是整个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甚至可以说现象学是专门研究Noema的先验科学。[47]

福勒斯达认为,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为克服布伦塔诺哲学中的困难而提出的。布伦塔诺在对意向性作规定时,认为与意向的趋向性相应的对象总是存在的。但是,如何解释,大量与意向活动相应的事件只是意向的构想,并不是真实存在。为此,布伦塔诺又提出了意向性内存的问题。那么内存是否构成意识本身的一部分呢?如果是,它如何成为意向活动的对象呢?为解决这一问题,胡塞尔将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活动――对象”二维认识模式改变为“意向性活动――Noema――对象”三维模式。[48]按福勒斯达的看法,胡塞尔的这个解决办法与弗雷格解决“数个指号共同“享有”同一个被指对象”这个矛盾时提出的办法是一致的。弗雷格将“指号(名称)-对象”的二维模式改变为“指号(名称)-含义-对象”的三维模式。弗雷格认为,每个指号都含有一个意义,如果它具有相应的对象,它便通过意义来指向对象。胡塞尔则认为,每个认识活动都有一个Noema,通过Noema来指向对象,假如有这样的对象存在的话。弗雷格认为一个对象可以有多个含义,胡塞尔认为一个行为可以用多个Noema指称同一对象。[49]他们之间的不同则在于,弗雷格的意义是言语行为的内容:当一个指称对象是不透明时,言语行为用指号指示的便不是被指对象而是意义。与此相反,胡塞尔则认为,Noema从来不是意向性活动的对象,它只是意向性活动指称对象的手段。只有通过现象学的反思才能把握Noema的存在。福勒斯达以分析哲学家特有的清晰明白的语言,对胡塞尔的意向性意义概念(Noema)进行系统的分析阐述,使之变得十分易懂的学说。他的《论Noema观念》一文中把Noema观念分析为12个基本命题:[50]

1、Noema是一种意向性实体,是意义观念的一般化推广。

2、Noema由两个因素构成a)统一的对象本身,也称为对象性意义。它独立于意向行为对它的表象方式或设置方式。B)因设置方式或表象方式而异的对象的表象。它又分为:ⅰ)行为的设置性特征(Setzungscharakter)。ⅱ)意义的充实、实现的形式,即直观性意义(Anschamungssinn)。

3、Noema性的意义是意识藉以与对象发生联系的手段。

4、意向的Noema不是意向行为的对象。

5、同一个Noema只有一个对象与之相应。

6、同一个对象可以有几个不同的Noema。

7、每一个意向只有一个唯一的Noema。

1、所有的Noema都是抽象的实体。[51]

9、所有的Noema都不是由我们的感官接受到的。

10、所有Noema都是通过一种独特的反思活动,即现象学反思活动而被认识。

11、现象学反思是可重复的。

12、对象的规定性的范型加上其对象的表象形式(gegebensweise)就是Noema。

通过这十二个命题,Noema的直接在意识中显现而又独立于意识过程的存在方式便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它在经验中出现,但不是经验的组成部分,这就是弗雷格所谓的含义(Sinn)。它是介于人的认识主体经验与被认识之客体之间的抽象的存在。

福勒斯达还通过列表的方式明确阐明了胡塞尔经验或体验概念的内容。

经验(体验)

经验(体验)的意向性层次

=意向性思维活动(Noesis)

=表达(informing)层次或赋义行为层次

经验(体验)的材料层次

=质料(hyle)

=材料(stoff)

=感性材料(Sensedata)

=基源性内容(Primarycontents)

=透视变化(Perspective)

Noema,即系统性的规定,

经验(体验)的意向性层次

同经验(体验)的材料层次

使二者联系在一起。

经验的对象性层次

对象特征=被透视到的可变化者(Perspectedvariable)[52]

福勒斯达明确指出,感性素材,即我们平时所说的不管感觉,即透视变化与被透视到的变化者原本是相互独立的,只是由于复杂的理解行为的加工整理,才把许多感性素材,即透视变化的综合为一个统一的被透视到的可变化者,即经验对象。整理加工综合的各种复杂的系统的诸规定就是Noema。Noema加上感性素材(h

yle)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感性的意向性认知行为。[53]通过福勒斯达对胡塞尔解说,使现象学的认识论以至语言哲学的特征更为突出。更重要的是,现象学的基本内容从复杂的反思、繁复的研究材料中解脱出来,以清晰明快的面貌展现在人们面前,使对繁冗艰深的反思一贯反感的英美国家的哲学家得以了解胡塞尔思想的真谛。当然,福勒斯达的现象学解说中略去了它的很多多本质性原则,比如先验自我等原则性命题,因而他也受到坚持胡塞尔先验主义立场的哲学家的非议。[54]

英语国家也有人把胡塞尔的现象学意义理论同分析哲学家塞尔(JohnSearl)的言语行为理论加以比较。比如美国的德赖福斯和西德的艾莱(LotherEley)就是这样做的。塞尔是英国日常语言哲学在美国的重要的代表。在语言哲学的研究中,他进一步发展了奥斯汀的观点,把语言行为分为三类,(一)“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act);(二)“以言行事的行为”(illocutionaryact);(三)“以言取效”的行为(Perlocutionaryact)。塞尔指出,在语言中常有这种情况,不同的命题表达方式表达了同一内容。这个共同内容的表达就是“命题行为”,但这种不同的表达方式就是不同的“行事”行为。[55]德赖福斯则发现,早在1900年胡塞尔就已对言语行为中的这两种不同方式作了区别。塞尔称为“命题行为”形式,被胡塞尔称之为“意义”的“matter”,(德文是materie),塞尔称之为“以言行事行为”的形式,被胡塞尔称之为意义的“Qualitaet”。当然,塞尔认为,语言交流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它的意向性结构,这一观点当然是胡塞尔思想的核心。胡塞尔和年轻塞尔在观点上的根本区别在于,胡塞尔认为,意向行为是“先验自我”功能,它的活动使意向性的意义得以实现,现象学的任务就是描述“先验自我”的工作过程,描述这个过程中的这种规则的实施结构和环节。而塞尔则持一种功能主义观点:仅指出意向的逻辑性质,而不去具体的描述大脑中的具体过程本身。塞尔认为,它也许是大脑细胞的功能,也可能是一种抽象的形式规则。这对语言哲学的研究点不重要。[56]

[57]胡塞尔的现象学在思维研究中也采取了类似的立场,尽管这种立场与技术毫不相干。为了做到对思维本身进行观察分析,也就是为了为思维研究创造一个纯粹的环境,不受各种科学及哲学成见的干扰,胡塞尔把我们对世界的各种看法,把心理-生理学的理论放到括弧中,存而不论,在研究中不加考虑。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研究之初,胡塞尔便激烈地反对心理主义。他实际上是反对用人的大脑的生理-心理细节分析来解释思维过程,以取代对思维过程本身的观察描述与分析。从具体内容上看,胡塞尔现象学中的超验自我,无非是一个忽略了人脑存在的、宏观的、功能性的思维统一体,可以称之为一个理论人脑――它执行人脑的一切功能,但没有人脑的存在。这样的理论人脑不就是是人工智能研究者要寻找的吗?

在人工智能的研究存在着数学学派和心理学学派这两个派别。数学学派不关心人与机器在解决问题时的各自的物理特征,也不考虑如何使二者一致或起码相仿的问题。他们只要求为机器寻找一个能解决思维所能解决的问题的那样一组算法,算法理论当然是人工智能的理论基础。对于这一派来说,现象学的研究当然没有太大的意思。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心理学派则认为,世界上人是最聪明的,所以,人在思维中使用的各种方法解决智能问题的最佳方案,所以他们主张,把人解决各类问题时所使用的方法策略、经验技巧编制成程序,依它来解决问题。因此,他们必须首先致力于考察人是怎样思维的,把语言报告和行为表现的描述总结成为思维活动的规律,并把这些规律转换成(编成)程序,作为心理模型在计算机上进行模拟操作。这样,他们的工作就与胡塞尔的工作有共同之处。胡塞尔的工作恰恰是对人的思维的操作过程的不同类型的尝试性分析和描述工作。不管这些描述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这些描述和分析毕竟可以作为过去对思维过程研究报告来看。所以人工智能研究者开始关心起现象学,希冀从中受到些启发。

在人工智能研究中,人们普遍认为,思维特征是自寻目标,能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中下达到这些目标。而自寻目标是通过负反馈来实现的,因此,加有负反馈的系统,也就具有了思维的特点。这种把思维特征归纳为“自寻目标”,马上使人们想到胡塞尔的意向性结构的理论。通过对人工智能与现象学的比较,我们看到,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研究的确可以称之为人工智能的思维研究的先驱性工作。所以德赖福斯把胡塞尔称之为人工智能之父是有道理的。但是在德赖福斯的手中,现象学并不是人工智能理论的正面支持者或辩护者,相反,它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哲学背景的批判者。他“吸收了埃德蒙·胡塞尔的现象学分析”[58]来批判人工智能的弱点,勘踏目前出人工智能工作暂时失败的哲学根据,指出,原有原则指导下人工智能研究是不能成功的。这种批判受到人工智能专家的肯定。哈佛大学艾肯计算实验室的安东尼-奥廷格尔认为,德赖福斯对人工智能专家们来说是“一位富有批判精神的旁观者,一位热心于探究和分析知识基础问题的专业哲学家,”并告诫同行,“决不可把他当作不受欢迎的冒犯者拒之门外。也不要用挖苦的言辞非难他”。他认为,德赖福斯提的问题带有十足的科学性,“不能推委给哲学家”,但又带有十足的哲学性质,因而“不能推委给科学家”。也就是说,要在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对话中来解决这些问题。

德赖福所理解的现象学是很宽泛的。他把所有符合现象学描述原则的哲学观点、特征的关于认知问题的看法都称之为现象学的。如,他把维特根施坦对语言使用的无规则性的描述称之为“现象学描述”。[59]梅洛-庞蒂和海德格尔的一些观点被他算作现象学研究成果,它们弥补了胡塞尔现象学研究中的弱点。

德赖福斯主要是重视其胡塞尔现象学对认识活动的具体过程的研究。他强调,胡塞尔首先指出了认知活动,即智能活动的整体性。心理学的格式塔或完整的心理学派,正是在胡塞尔的这种整体主义影响下形成的。所以,德赖福斯在文章中经常交错使用格式塔理论和现象学这两个概念。这里所谓整体,是指由人的意指行为产生的、由意义的广泛联系构成的整体。

德赖福斯看到,人的智能研究中,人们是把世界分成两个层次:物理的层次和心理的层次。人的智能就是用物理材料复制出具有心理功能的机器。但是德赖福斯认为,还存在第三个层次,现象学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人们感知的是物理对象,比如,我们看到一把椅子,它可以作为物理对象,可以“被定义为原子的集合,或者木头或金属的集合。”[60]在这种情况下,椅子没有意义,但因此我们也无从辨别什么是椅子。而人们实际上看到的是椅子。听到的音乐、动物的叫声,不仅是一定频率空气震动;我们听懂的是单词和句子,而不是千差万别的、由声带引起的空气震动,甚至不是人的声音本身。“人们所做的是有意义场合中的有意义的行为。”人的行为中意指的各种意义实际上是一种指称客体的功能,以椅子为例:“使它能起物的作用的是它在全部实践环境中的地位。这又预设了有关人类的某些事实(疲劳、人体弯曲的方式)一种由文化所决定的其他设备(桌子、地板、灯)的网络和技能(吃、写、开会、讲读等)的网络。”[61]人可以理解这一网络,被我们理解的意义指称着椅子的功用,以及它发挥功用的背景,所以能区别凳子和炕桌。人工智能研究者试图用“可坐于其上的某物”来定义椅子,以便使计算机能其识别它。但这样,机器便会把炕桌也叫椅子,甚至把便桶也叫椅子。由于人工智能研究者忽视现象学发现的第三层次,即意义网络的层次,所以,他们设计的计算机连日用品也不能区别(椅子的形状也是五花八门,不下万种。按照德赖福斯的看法,具体的观念和物理能一样都是具体的,但又是完全不同种类的现象。无论通过怎样复杂的手段也不可能把变化不居的能量输入与持续(不变)的乐音之间沟壑填平。在听音乐时,绝对的物理声响根本没有被感知到,感知到的只是乐音。总之,物理对象不能转化为被现象学描述发现的意向性对象,即不能直接转化为意义。

意义网络的整体性是由意向性活动构建而成的。德赖福斯将意向性活动构建活动称之为非确定性的全局性预感或设定。[62]在胡塞尔那里,是由具有神奇力量的先验意识作出这种全局性的预感或设定。这种智能行为的运行离不开有预设的文化实践和惯例等等背景。文化实践和惯例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恰恰是现象学研究发现,是它的研究成果,而这方面的问题常常为人工智能研究所忽视。德赖福斯指出,胡塞尔认为,形式可同内容分开,全局性期望可以同知性感觉分开。所以胡塞尔的意向性内容,即全局性期望(Noema)实际上是一条规则,它独立于对它的经验的运用而先验的存在于意识中。德赖福斯认为,胡塞尔之所以提出这类假设,是因为他没有完全摆脱传统唯理论所致。胡塞尔的假设应该由梅洛-庞蒂的躯体化理论来取代:“传达意义的正是我们的躯身”。[63]人类的智能活动-思维不可能离开躯体而独立存在。人类的思维在各个方面都包含着诸如情绪、躯体的感觉-运动技能、对行为的深远意义的解释等等。所有这一切方面都十分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人们无法用抽象的明晰的观念之网把这种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整体复制出来。[64]这就是现象学揭示出的人的智能活动的描述性结构。目前人工智能的研究尚未找到一种方面来模拟人这种实践生活整体。甚至相反,人工智能的研究者认为,日常生活中的理解和自然语言交际根本不包含有我们的躯体化的、社会化的技能,因此形成了对人的智能曲解。[65]所以,德赖福斯认为,目前人工智能工作的研究还没有走上正确的道路。

在本节结束之前,还应顺便指出,1972年德赖福斯的书首次发表之后,的确引起了不少人工智能研究者注意,不少人提出,应该接受胡塞尔对意义的整体、社会文化背景的理解,以及有关意向性活动的思想,并提出了模拟这些功能结构的方案。这本书的1979年第二版中,德赖福斯重要指出,胡塞尔的发现固然重要,但整个研究都失败原因,就是胡塞尔忽视了躯体及其技能在智能中的关键作用。人工智能真要达到人的智能水平,必须解决如何模拟人的躯体化及其技能的问题。

另外还需指出,德赖福斯认为,胡塞尔发现的,人的可以理解不合语法惯例、甚至是错误的句子的能力,是人的智能理解的意向性和整体性的明证:直到今日,任何电脑也无法理解不符合该机语义惯例的句子,更不用说理解错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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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尔特·舒茨《世界变革中的哲学》第15页。

[2]瓦尔特·舒茨《世界变革中的哲学》第21页。

[3]当然1913年发表的《观念(一)》一书中已经言简意赅地阐述了这方面的思想。

[4]胡塞尔《观念(一)》第81节,第200页。

[5]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录》,见《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1928年MaxNiemeyerVerlag,第9卷第390页。

[6]详见上书第389页

[7]《关于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演录》第395-396页。

[8]胡塞尔《观念(一)》第199页。

[9]胡塞尔《观念(一)》第198页。

[10]胡塞尔《观念(一)》第200页。

[11]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348页。

[1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350页。

[13]见《海德格尔给胡塞尔的信》,《德国哲学》第三卷第119页。

[14]见《海德格尔给胡塞尔的信》,《德国哲学》第三卷第119页。

[15]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4-45页。

[16]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

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6页。

[17]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第47页。

[18]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等中译本,北京1987年,中文版第47页。

[19]西蒙娜·德·波瓦尔《年华的力量》法文版141页。转引自杜小真《萨特》第7页,见《西方著名哲学家评传》续编下卷。

[20]所有涉及萨特生平经历的材料,都取自于杜小真《萨特》一文。

[21]萨特《影像论》中文版,魏金声译,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第115页。

[22]萨特《影像论》中文版,魏金声译,第115页。

[23]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2页。

[24]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1页。

[25]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2页。

[26]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4页。

[27]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5页。

[28]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7页。

[29]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陈宣良等译,第7页。

[30]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1]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2]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3]萨特《影像论》第122页。

[34]萨特《影像论》第130页。

[35]萨特《影像论》第132页。

[36]萨特《影像论》第123页。

[37]萨特《影像论》第121页。

[38]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1页。

[39]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18页。

[40]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18页。

[41]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1页。

[42]萨特《存在与虚无》中文版,第23页。

[43]罗伯特·S·特拉格《胡塞尔与逻辑及数学中的实在论》出版者导言,第7页。

[44]莫汉梯:参见《胡塞尔和弗雷格》IndianaUniversityPress,1982,第一章,2-8页。

[45]施泰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潮》第六版下卷第86页。

[46]上述背景材料均来自施密斯和麦因泰尔合著的《胡塞尔与意向性》一书的前言。我们至今没能在国内找到福勒斯达《为分析哲学家写的现象学导论》一文,所以只能根据收集在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与认识科学》一书中的福勒斯达及同事的论文,并参考施密斯、麦因泰尔合著的《胡塞尔和意向性》一书的有关内容加以介绍。

[47]施泰格缪勒《当代哲流》第六版第二卷第99页。

[48]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与认知科学》第31页-41页。

[49]关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参见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上卷第43页-55页。

[50]见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第73页-96页。

[51]包括这个命题在内的以下的4个命题都是福勒斯达从胡塞尔未发表的手稿《Noema和意义》中发掘的思想。

[52]德赖福斯《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第38页。中间的文字为笔者加上的。

[53]福勒斯达对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解释与笔者对胡塞尔现象学认识论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不过,他没有提及意向活动的整体性原则,也没有强调在这种行为中,对象自身显现的思想。笔者认为是洋中一种缺憾。

[54]在美国教授科克曼斯1986年访问北京大学期间,作者曾问及他对福勒斯达现象学解释的意见,他认为福勒斯达及大多数美国哲学家都把现象学庸俗化了,不值一顾,研究现象学应从胡塞尔本人的原著入手,且勿受庸俗化的影响。

[55]关于塞尔的哲学思想的具体介绍,请看涂纪亮《分析哲学及其在美国的发展(下)》第597-615页,及涂纪亮《当代美国哲学》第101-106页。

[56]有关的比较分析,见德赖福斯为其主编的《胡塞尔:意向性和认知科学》一书写的序言。

[57]英语国家的哲学中,精神哲学(PhilosogilyofMind)研究的正是从大脑到思维之间的这段联系。它的工作有很强的技术需要上的背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英语国家中的精神哲学研究一直十分兴盛。

[58]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译本第41页。该译文的一些地方值得商榷:把“声音现象的频率”译为“现象学的声音序列”。还有时把胡塞尔译为赫塞尔,有时又译为赫斯尔(42页),把维特根施坦译为维特杰斯坦,把梅洛-庞蒂译为默卢-庞第,甚至庞第,等等。

[59]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211页。

[60]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43页。

[61]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第44页。

[62]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中文版第245页。

[63]德赖福斯《计算机不能做什么》英文版第160页,中文版第256页。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梁漱溟;文化三路说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6306

1《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问世的时代背景

《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是当代新儒家第一代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先生的代表之作。该书甫一问世,便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和深刻的反响。

众所周知,东、西文化之间的比较是20世纪初中国学界所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自第一次鸦片战争西欧列强用武力强行打开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之后,西方势力不断涌入中国。在这一波中西遭遇中,中国迅速败下阵来,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与半殖民地。如何合理解释中国失败的原因,如何找到西方比中国强盛优势之所在,而使中国人能够得以学习、借鉴而赶上西方,便成为社会各界一致关注的重要问题。鸦片战争以后,面对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中国的有志之士先是认识到中国人器物不如人家,于是魏源之“师夷之长计以治夷”之说始倡,于是洋务运动兴起。但是甲午中日战争的惨败宣告了想单纯通过器物上模仿西方以达到求强求富目标的破产。于是中国人又认为中国衰败的原因是政治制度不如西方,于是兴起,立宪制度、代议制度开始开始在中国得到鼓吹。辛亥革命的胜利虽然了满清帝制,但是随后国内出现武人干政,继而军阀混战,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谓的民主制度空在口头上而不能落实。那么,从器物、制度上模仿西方的失败使得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更加深刻地反思,正如梁先生所说:“西方的根本文化才是产生其火炮、铁甲、声、光、电这些东西的根基。而这些东西对于东方从来的文化是不相容的。”[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ZW)]新文化运动便是一场以彻底涤荡以儒家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全面引进西方民主、科学,以改造中国人传统国民性的运动,这就是所谓的“全盘西化”。其中陈独秀、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民主和科学是西方文化开出的最富成就的果实,而中国传统文化开不出民主和科学,是中国落后的总根源。

我们看到,在《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梁先生并没有否认当下的中国要实行“全盘西化”的策略,他与以陈、李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的健将们的主要分歧在于是否承认中国文化在未来的独特和重要价值。梁先生并不是反对西洋化的守旧派。相反,他对守旧派非常反感。认为他们自己思想的内容异常空乏,并不曾认识了孔子学说根本精神之所在,而只是没有内在精神的“死板板烂货”。[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227.[ZW)]他认为民主和科学这两种精神是完全对的,只能为无批评无条件地承认,即要对西方化要“全盘承受”。但是,他又自信中国文化的固有价值是不可泯灭的,虽在当下的中国暗而不彰,但是在日后必将成为世界文化的发展趋向。为何梁先生对中国文化有如此高的自信,这源于他对中、西文化特质的独特认识。下面拟详细述论之。

2《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的主要内容

梁先生说:“你且看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生活又是什么呢?生活就是没尽的意欲(Will)――此所谓“意欲”与叔本华所谓“意欲”略相近,――和那不断的满足与不满足罢了。通是个民族通是个生活,何以他那表现出来的生活样法成了两异的彩色?不过是他那为生活样法最本因的意欲分出两异的方向,所以发挥出来的便两样罢了。”[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3.[ZW)]在梁先生看来,“意欲”是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成员生活的根本内容和动力。中国人、西方人和印度人对于生活有着不同的意欲,而意欲是文化的源头活水,各文化意欲不同,那么满足意欲的方式即不同文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不同。[ZW(]在梁漱溟看来,文化与文明是不同类型的东西。文明是制度、器物等有形迹的东西,而文化是无形迹的决定文明的不可见的东西。文化是社会性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创造出来的。[ZW)]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提出了轴心时代的说法。他认为,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段时期是人类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在轴心时代里,中国、希腊、印度三大地区各自诞生了风格互异的文明体系,并在此后的历史进程中沿着各自不同的脉络发展。所谓水流九派,各有不同的路子。梁先生的观点也与此类似。他说:“大约大家都有一个根本的错误,就是认为人类文化总应该差不多,无论它是指说彼此的同点,或批评他们的差异,但总以为是可以拿着比的。其实大误!它们一家一家――西洋、印度、中国都各自为一新奇的、颖异的东西,初不能相比。”[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31.[ZW)]在梁先生看来,中国人没有发展出民主与科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压根就没有想发展民主与科学的意欲,所以梁先生大胆推测说如果中国不遭遇西方,而继续保持闭关自守的状态的话,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发展不出民主和科学。生活的根本在意欲而文化不过是生活之样法,文化之所以不同是由于意欲之所向不同[ZW(]梁漱溟|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8.[ZW)]。那么,中、西、印三方文化各自的意欲是什么呢?

梁先生认为,西方文化是以意欲向前要求为其根本精神,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而印度文化是以意欲反身向后要求为其根本精神。以上的三种不同的意欲就决定了西、中、印三大民族的不同的生活样态。对于西方人来说,他们遇到问题时都是努力去改造局面,克服困难,奋力取得所要求的东西,这种路向便是本来的路向。有了这种路向,科学与民主便会在西方文化的土壤中生发出来。因为意欲向前,所以西方人在改造自然方面矢志不移,他们精心设计了各种方案,使得前人的经验都被规范化、程式化而形成科学,而后人便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前发展。科学的方法要变更现状,打碎、分析来观察,这是向前要求的态度。而民主是对于种种威权势力反抗奋斗而得到的,这又是向前要求的态度[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8.[ZW)]。对于中国人来说,应付生活的方法只是自己意欲的调和。他并不想奋斗地改造局面,而是回想地随遇而安。比如一个人生活困难,他不求去想办法多赚钱去改善经济状况,反而只在这种条件下改变心境,保持心态的平和,而从贫苦的生活中自得其乐。第三路是印度人想走的。他们遇到难题就根本取消问题,而否定生活。

西方文化虽然创出了民主和科学,但是“向前要求”又有过度发展了的理智纵容其自然的欲求使其无限地扩张,漫无边际地追求。理智的发达使他们的生活充满了嫉妒之心。功利主义在西方大行其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满了紧张,尤其是欧战的爆发更加凸显了西方精神的危机。梁先生看到现代西方哲学兴起后,工具理性在西方受到普遍的批判,而非理性因素得到高扬。西方以前学者所说的关于生活是有意识,尽由知的作用来做主的观点现在在西方已经被摒弃,弗洛伊德关于无意识的理论无疑影响了梁先生。他认为摒弃理智,崇尚直觉正是西方心理学理论的重大转变。他说:“我们的行为动作,实际上都是在直觉支配我们,理智支配他不动。”[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1.[ZW)]而西方人的毛病就在于其专任理智而忽视直觉。而理智有一种向外求得伸展的本性,一味向外逐物,这样人的生活就倾斜在外边,而心灵不得安宁。而孔子的主张恰恰与之相反。孔学的精髓就是专任直觉,这就是孔子所说的仁。梁先生说平常人都是求一客观淡定的道理而秉持之,孔子全不是这样。孔子对事物持有一种不认定的态度。他所赖的唯有直觉。这种直觉便类似于孟子所曰的“良知良能”,或王阳明哲学中的“良知”是,这种直觉又是一种社会的本能,是人性善的根源。孔子的求仁,就是要努力保证直觉的敏锐明利,就是让其自然而发,随感而应,与物为春[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1.[ZW)]。梁先生又说:“人类的所有一切诸德,本无不出自此直觉”,仁人只不过是顺着自然流行中的法则而已。这流行日用不知的法则就是天理,完全听任直觉就自然合天理,而于直觉之外要打算计量,就是私心。理智只是一个计度的工具,不能具有德行的意义,所以孔家商直觉而黜理智[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4-152.[ZW)]。

可以看出,梁先生认为以仁为核心的中国文化所代表的第二路向正可以补西方文化之弊,梁先生说:“盖人类将从人对物质的问题的时代而转入人对人的问题的时代。以前人类似可以说在物质不满足的时代,以后似乎可以说转入精神不安宁时代;物质不足必求之于外,精神不宁必求之于己。”[ZW(]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80.[ZW)]西方社会已经基本实现了物质问题的解决,所以至此人与人的问题便显露出来,西方文化在遭遇困境,发觉第一路向走不通之后,调转过头,去开始走向以中国文化为代表的第二路向便是未来的趋势。

中国文化既有如此之好,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在现实中中国却处在如此之落后挨打的局面呢?在梁先生看来,世界文化的应然发展是第一路向、第二路向、第三路向是渐次发展,不能躐踏等,而中国文化的发展没有经历过第一路向而直接走向了第二路向,这样中国的态度就拿出来得太早了,因为在中国,物质问题还尚未解决。而西洋文化的胜利,只是在于其适应人类的目前问题,而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在今日的失败,也非其本身有什么好坏可言,不过就不在时宜罢了。在人类文化的初期,不能不走第一条路,但是中国人不待将这条路走完,便中途拐到第二条路上来,把以后要走的路提前走了,成了人类文明的早熟,这样中国在第一问题的世界中会出现很大的问题。一种文化只有到了有用它的必要的时候才有价值,所以中国文化只要能补上第一路向的课,再继而到了该走第二路向之时,这第二条路向的价值光芒一定会熠熠生辉。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0篇

1、实存哲学是1种形而上学

本文建议把人们通常译为“生存”或“存在”的拉丁文existentia改译为“实存”。[1]理由大致有如下几项:其1,在汉语中“生存”多半是指人的,至少是指动物、活物的,是1个与“死亡”相对的概念,通常我们不至于说“石头生存”、“大海生存”等等;而西文中的existentia却是泛指的,可用来指示生命体,也可用来指示非生命体,甚至也可用来指示上帝——虽然在现代“实存主义”(通常被译为“存在主义”)哲学中,它确实往往是特指人的存在的。[2]其2,“存在”这个译名,依照翻译工作中约定俗成的相对原则,我们认为还是留给Sein、Being为好,尽管这个Sein、Being怎么译成中文,至今也还是1道聚讼纷坛的难题。其3,也是最为重要的1点,与作为“共相”、“1般”、“普遍”的“本质”(essentia)相比较,existentla1词强调的是个别性、实际性、此在性(在场性)、实现和展开(即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energeia,“实现”),故把它译为“实存”应该是适恰的。

与此相应,我们把Existenzphilosophie译为“实存哲学”,而并不作“生存哲学”,更不作“存在哲学”(关于“存在”的哲学乃是Ontologia,即“存在学”,或旧译“本体论”),把Existentialismus译为“实存主义”,而不作“生存主义”,更不作“存在主义”(关于“存在”从未形成过什么“主义”)。同样地,前期海德格尔和萨特尔的著名命题“存在先于本质”或者“生存先于本质”,以我们的主张,就要改译为“实存先于本质”了。[3]

我们知道,雅斯贝尔斯把自己的哲学径直命名为“实存哲学”,而并不愿意接受“实存主义”(Existentialismus)这个称号,称后者乃是前者的坟墓;萨特尔首创了“实存主义”这个名目;海德格尔既不承认自己属于“实存哲学”,又不免有点讨厌“实存主义”这个名称。但所有这些歧异均不我们这里关于“实存哲学”的讨论。

我们这里要讨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实存哲学”。“实存哲学”经常被了解为“人学”,这是不妥的,至少是不够的。在我们看来,“实存哲学”可以是1种“人学”,但未必是“人学”,因为它首先是1种形而上学。讨论人之“实存”的“实存哲学”只不过是“1般实存哲学”之1种——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不希望把Existenz译为“生存”。仅仅在人的“实存”之论(通常所谓“生存论”)的意义上来了解“实存哲学”(Existenzphilosophie),那是10分不当的。

法国学者保罗·富尔基埃把1部西方哲学史描写为“本质主义哲学”与“实存主义哲学”两大路线,虽然此外还加上两者的综合物,即所谓“本质主义的实存主义”,但后者并未形成重大影响,差不多可以忽略不计。[4]与我们所熟悉的“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的哲学史描述框架相类似,“本质主义-实存主义”的框架亦有其问题,或者说也有简化之危险和嫌疑。然而,至少就形而上学及其现代批判来说,“本质主义-实存主义”或者“本质-实存”的描述框架还是合乎实事的;在现代实存哲学中,这1点尤为明显。

富尔基埃的哲学眼界有其局限性,未能把“本质-实存”问题了解为贯穿哲学史整体的形而上学基本结构。在他看来,哲学史无非是“本质主义”的历史加上后起的现代“实存主义”的历史,仿佛“实存”问题在此前从未形成为1个形而上学的课题似的。此外,富尔基埃把柏拉图哲学称为“神学的本质主义”,而把亚里士多德哲学命名为“概念论的本质主义”,也显得不着边际,至少是不尽得体的。

但无疑地,富尔基埃也正确地看到了1点:本质主义乃是形而上学的主流,恰如尼采和海德格尔所谓“形而上学就是柏拉图主义”;而“实存”问题向来就是1个等而次之的课题,【72】甚至在1定程度上讲是1个被遗忘的课题。关于这1点,海德格尔给出过如下断言:“对形而上学来说具有标识性的事情乃是:在形而上学中普遍地,实存(existentia)——如果1般而言——始终仅仅是简短地、犹如某种不言自明的东西1样被讨论的”。[5]在此意义上,海德格尔所谓“存在之被遗忘状态”(Seinsvergessenheit)就可以表述为“实存之被遗忘状态”,而非“本质之被遗忘状态”。

更确切地,这里所谓“实存之被遗忘状态”还应当表达为:“本质”对于“实存”的优先地位。海德格尔也采用了另1种讲法,他设问:“为什么ti即什么-存在(Was-Sein)进人对于如此(hoti)的优先地位之中了?”[6]其中的ti(什么)是希腊文的疑问代词,hoti(如此)是希腊文的连词。

这1问联系到海德格尔对于形而上学问题的基本理解。[7]在《什么是哲学乃1文中,海德格尔认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哲学”是希腊-欧洲所特有的,“这是什么”(tiestin)的提问方式是由智者以后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学家们起来的问题形式。[8]这个“什么”(ti)的意思后来被称为quidest,即quidditas,用德文来说就是Washeit(“什么性”、“所是”),在拉丁文里也就是essentia(“本质”)。拉丁文的essentia与quidditas本就是同义词。后世的哲学家实际上都在集中解答这个“什么”(ti、quid)的问题,即“本质”(essentia)的问题。‘什么-存在”、“本质”的问题指向“存在状态”(Seiendheit),它构成了“存在学”(Ontologia,旧译“本体论”)的课题。

形而上学的另1个问题方向是由希腊文中起引导作用的连词hoti来标识的。这个hoti即德文的dass,的that,我们勉强可以中文“如此”译之。它是解答“如何”(wie)问题的,引出对实际情况的具体陈述。如果说“什么存在”(totiestin)指示存在者的普遍本质、1般、共相,则“如此存在”(tohotiestin)就指示着特殊个体存在者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实情。存在者的“如何-如此”情况,即是拉丁文的“实存”(existenti)的本来意义。这是作为神学的形而上学或者具有神学指向的形而上学的课题领域。[9]

无论是存在学的“本质”追问还是神学的“实存”追问,都是1种“超越”的追问,都是指向“超越(者)”(Transzendenz)的。存在学对“本质”(essenti)的追问是要问“存在者1般地作为存在者是什么”,就是要追问“共相”(keinon)、“最普遍之物”,后者在形而上学史上经常被称为“先验之物”(dasTranszendentale)或“先验性质”(Transzendentalien)。与此相区别,形而上学在神学路向上对“实存”(existentia)的追问是要问“何者以及如何是最高存在者意义上的存在者”,就是要追问“终极之物”、“最高之物”,即“神性者”(heion),后者在形而上学史上经常被称为“超验之物”(dasTranszendent)。可见,“本质”与“实存”标识的是形而上学“超越”问题的两个路向,构成海德格尔所讲的形而上学本质机制,或者说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结构,即:“存在-神-逻辑学”(Onto-o-Logik)。当尼采否定理念世界(本质领域)和应当世界(道德领域)时,他指向的也正是“存在学”和“神学”,指向形而上学的“先验-超验”双重结构。【73】

在形而上学史上,上述“本质先验”问题与“实存-超验”问题均得到了开展;实际上,任何1个形而上学哲学类型、任何1个形而上学哲学家都脱不了这两个问题方向。不过,这两个问题并不是在同等意义上得到展开的,而毋宁说,在柏拉图以降的形而上学传统中,第1个问题即“本质-先验”的追问1直是占居着优势地位的。在海德格尔看来,虽然“什么-存在只不过是如此(hoti)的1个中止,是那个还不可把握、并且已经作为(physis)涌现出来的本有事件(Ereignis)之‘如此’(Dass)的中止”,但在这里,甚至在柏拉图哲学中,就已经“普遍地出现了相(idea)的优先地位;实存(existentia)变成表示1种无可回避的、但不可知的东西的名称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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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存是个体-此在论

我们今天对实存哲学的反思仍得从头开始。追本溯源,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实存哲学的祖师,尽管在古希腊哲学语汇中并没有出现与后来的拉丁文“实存”(existenti)相对应的词语。如果说柏拉图的哲思重点在于“什么存在”(totiestin),即在于普遍之物、本质之相,那么,与之相区别,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起点和重点就在于个别事物的存在,即“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ousia)。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区分了“第1实体’与“第2实体”。在《范畴篇》第5节中,亚里士多德有1段话如下:“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1个主体,也不存在1个主体之中,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而人们所说的第2实体,是指作为属而包含第1实体的东西,就像种包含属1样,如某个具体的人被包含在‘人’这个属之中,而‘人’这个属自身又被包含在‘动物’这个种之中。所以,这些是第2实体,如‘人’、‘动物’”。[11]

这是通常的译法和解法。根据这种译法,上面这段话似乎用不着专门解说了,意思10分显豁:“第1实体”是个体,“第2实体”是属、种。但海德格尔却为我们提供了另1种相当繁复的翻译,我们且把他的翻译译在下面:

“但在场者,在支配性地现身出场、因此首先而多半已被言说的(在场状态)意义上,既不是着眼于某个已经呈放出来的东西而得到陈述的,也不是在1个已经以某种方式呈放出来的东西中(首先)出现的,例如这个人、这匹马。而第2位的在场者指的是那些东西,在其中,首先作为在场者被谈论的东西(作为向来具体的这样1个东西)已经作为外观方式而先行起着支配作用。(被命名的)外观方式以及这些方式的起源即属此类。这个人站在那里,具有人的外观,但对于‘人’这个外观来说,(其外观的)起源却是‘动物’。所以,第2位的在场者指的是这样1些在场者:诸如‘人’(1般)以及‘动物’(1般)”。[12]

两相对照,海德格尔这里的译出了几处重大的改动:首先是亚里士多德的ousia,通常译为“实体”,海氏译之为“在场者”;其次是亚里士多德的hypokeimenon,通常译为“主体”,海氏主张把它译为“已经呈放出来的东西”;再就是亚里士多德的eidos,通常译为“属”,【74】海氏则把它译为“外观”。通过这几个基本词语的改译,亚里士多德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已经大有变化。海德格尔认为,所谓“实体”、“主体”之类,属于哲学用法,并不合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思想的本意。现在,海德格尔用“在场”、“呈放”来译解,按我们的理解,就没有对亚里士多德的ousia和hypokeimenon作1种实体化、主体化的解读,而是恢复了它们活生生的动词性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当亚里士多德在此区分“第1位的在场者”与“第2位的在场者”时,他实际上区分了两种“在场”方式:1是在“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即“如此存在”(hotiestin)、“实存”(existentia);2是“外观”(eidos)的在场,即“什么存在”(tiestin)、“本质”(essenti)。[13]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方式具有优先性。“个体、这个”(todeti)如何在场,如何呈现,“个体、这个”在场的“如此实情”,是亚里士多德关心的主要课题。

如果我们仅仅就作为“什么存在”(tiestin)的“在场”(ousia)来理解亚里士多德,那么,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就无异于通过“相”(idea)来规定“什么存在”的柏拉图哲学了。的确,亚里士多德也经常从“什么存在”(tiestin)角度谈论“相”(idea)或“外观、形式”(eidos)的,但他思考的重点还是放在作为“如此存在”(hotiestin)的“在场”(ousia)上的。这个意义上的“在场”方式的基本特征,亚里士多德把它规定为“实现”(energeia)。这个“实现”(energeia)是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基本词语,人们经常以实指的“现实”译之,也是现代哲学的办法,丢失了其原本的动态含义。

在我们常见的哲学史教程中,人们喜欢谈论亚里士多德那里的“潜能”与“现实”的关系。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提出过1个重要命题:“现实显然是先于潜能”。[14]句中的“现实”原文为energeia,“潜能”原文为dynamis。这个句子也经常被翻译成:“显然,现实性先于可能性”。在海德格尔看来,此类译法和看法都不是希腊式的,亚里士多德根本还不至于这样来想问题。海德格尔建议把这个句子改译为:“显然,在作品中立身先于适合于……的状态”。[15]与通译相比较,其中的变化着实令人吃惊。

海德格尔把这个句子中的energd。译为“在作品中立身”(dasIm-Werk-Stehen),把dynamis译为“适合于……的状态”(Geeignetheitzu…)或者“适合性”(Eignung),其依据何在呢?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存在者的两种“在场”方式:1是“”(physis)的在场方式,2是“制作”(poiesis)的在场方式。[16]亚里土多德更多地着眼于“制作”(poiesis)来展开讨论。如果从“制作”方面来了解,那么“作品”(ergon)就显得10分重要了。“作品”(ergon)在我们看来是“制作”的成果和结果,但海德格尔说这并不是”作品”(ergon)的希腊意义。“作品”(ergon)的希腊意义是“进人外观之无蔽之中而被展览出来、并且作为如此站立或呈放之物而逗留的东西”,因此标示着1种在场方式。[17]这种在场方式就是“实现”(energeia),【75】而后者的字面意思就是“在作品中”,故我们可以把它译解为“在作品中立身”。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这种“实现”(energeia)就是“个体、这个”(todeti)的“在场”(ousia)。至于通译为“潜能”和“可能性”的dynands,据海德格尔的,它固然也有“能力”的意思,但其原本的更确切的意思却是“适合于……”,比如木头适合于制作1张桌子。这种“适合状态”(dynamis)也是1种在场化的方式,只不过它还是潜在的,是1种“尚未”;而“实现”(energeia)却是“在作品和终点中具有自身”,具有完成的动态意义,使适合者实现其适合性。从这个角度说,energeia先于dynamis,“实现先于适合性”,也就是说,“实现”这种在场方式是更原本、更纯粹的。

根据海德格尔的看法,亚里士多德通过对个体“实现”(energeia)的思考已经颠倒了柏拉图的“相”(idea)的形而上学,实际上也就开启了后来所谓的“实存”(existentia对于“本质”(essentia)的优先地位,并由此奠定了实存哲学的传统。[18]不过,这种思想后来未能成为根本性的,未取得支配性地位;相反地,特别是在近代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实现”(energeia)演变成了“现实性”(actualitas)和“现实”(Wirklichkeit),以及“现实性”意义上的“实存”(existentia)和“此在”(Dasein),而“在场”(ousia)与“实现”(energeia)之间的原初联系被掩埋起来了。然而,这也并不意味着由亚里士多德开创的作为个体此在论(实现论)的实存哲学传统的中断或者消失。它尤其在现代实存哲学中重放光芒。

3、实存概念的主体化

如上所述,亚里士多德的“在场-实现”论可以被看作实存的第1个类型。亚里士多德的基本词语ousia并非近代哲学意义上的“实体”(substance)。亚里士多德所关心的是“如其自身的基体”(hupokeimenonkataauto)的“在场”(ousia),也就是“个体”的“在场”。他所谓的第1在场”(proteousia),原是当下个别事物的出场和逗留。进1步,亚里士多德把“第1在场”(proteonsia)把握为“存在者”(on)的“实现”(energeia),也即“个体存在者”(todetion)的“在场”。这种“实现”(energeia)是动词性的,而非实指的、名词性的。

在中世纪神学中,亚里士多德的“个体实现”论得到了重新解释,energeia(实现)被释为‘作用”(actus)的“现实性”(actualitas,即“作用性”)。从“实现”到“现实”,就中文来看只不过是1种简单的字面颠倒,但个中意义已经全然转变了。“实现”(energeia)是个体实际性的在场、展开,而“现实”(actualitas)则指向“作用”(actus)的完成、结果、对象。“现实性”(actualitas)的纯粹本质乃是作为存在者(en)之实存(existenti)的纯粹作用(actuspurus),而实存(existentia)属于存在者(ens)的本质(essentia)”。[19]可见在这里,“本质”对于“实存”的优先地位已经成形了。

与主体性形而上学的转变相应,近代哲学完成了“实存”概念的内在化(主体化)过程。这是1个渐进的复杂过程,我们只能择要述之。

首先是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笛卡尔,他赋予“自我”(ego)意义上的“主体”(subiectum)以优先地位,而作为“我在”(egosum)之“存在”(esse)的“实存”(existere)就是“表象、再现”(repraesentare)、“知觉”(percipere),也就是说,中世纪所讲的“现实性”(actualitas)被把握为“我思”(egocogito)的“作用”(actus)了。【76】

虽然笛卡尔还没有像后来的康德那样明确地把“自我”思考为“1般意识”,但“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sum)中的“

毕业论文自我”(ego)显然已经不是作为个体的个别自我,而是已经隐含地思及了1般意义上的“自我性”(Ichheit)。并不是个别自我的思想(表象)决定了个别自我的存在,以及思想之物或被表象者的存在,而是作为“1般意识”、“1般思维”的“自我性”保障了个别自我和被表象者的存在。惟从“自我性”而来,个别自我作为这样1种自我才是可经验的。因此,在笛卡尔那里,“1般思维”获得了1个存在学意义上的本质规定。“我是思想之物”(sumrescogitans)乃是对作为“广延之物”(resextensa)的质料世界的规定的“基础、基底、主体”(subiectum)。而所谓无生命的,即“广延之物”(resextensa),只不过是“我思我在”(cogitosum)这个第1定律的本质结论。乃至于上帝的实存,笛卡尔也反对中世纪式的宇宙论证明或目的论证明,而是坚持以“我思”(cogito)为出发点:我内心存在着1种无限的观念,是我有限而不完满的思维所不能达到的。[20]

可以看出,笛卡尔形而上学的基本路向是柏拉图式的。笛卡尔通过赋予“自我”(ego)以“主体”(subiectum)的地位,在先验存在学意义上展开对思维主体的本质追问,从而为近代主体性形而上学奠定了基础。而无论是个别自我的实存还是上帝的实存,在笛卡尔看来都只有通过存在学的追问途径才能够达到。接着的莱布尼茨对笛卡尔哲学作了推进。在他那里,主体的“现实性”(actualitas)、单子(实体)的本质被规定为“知觉”(perceptio)-“欲望”(appetitus)的“表象、再现”(repraesentare),这就进1步强化了“实现”(energeia)以及“现实”(actualitas)的内在化。[21]

在近代哲学中,“实存”概念的主体化过程是由康德完成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笛卡尔式的上帝此在的存在学(本体论)证明做出了1个著名的批判。康德认为,旧形而上学对上帝此在(DaseinGottes)的存在学证明是“抽掉1切经验,完全先天地从单纯概念中推出1个最高原因的此在”。[22]从上帝概念出发推出上帝的此在(存在),从“上帝是万能的”推出“上帝此在”,这就好比1个商人在自己的账面上添上几个0来增加自己的财产1样。康德提出了自己的“存在论题”:“存在显然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就是说,它是关于某个东西的概念,能够加在1个事物的概念上。它只是对于1个事物或者对于某些自在的规定本身的断定”。[23]该论题首先含着1个否定陈述句:“存在显然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当我们说“这块石头是重的”,其中“重的”是1个实在的谓词,因为它属于“石头”这个事物的“实事”;而当我们说“这块石头在这里存在(是)”时,其中的“存在”(是)固然也是1个谓词,但却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因为如海德格尔所解释的,“它不是说石头之为石头所是的东西,而是说石头所包含的东西在这里实存即存在的情况”。[24]这就是说,谓词“存在”并不指向“什么”、“本质”,而指向“如何”、“实存”、“此在”。从“什么-存在”(本质)不能推出“如何-存在”(实存、此在)。因此,康德所谓“存在不是实在的谓词”,如果落实到“上帝此在”的存在学证明上面来,实际上就是否定了传统形而上学从“本质”推出“实存”的证明路向的可能性。【77】

康德的存在论题中还有1个肯定陈述句:存在“只是对于1个事物或者对于某些自在的规定本身的断定”。这话颇令人费解。关键显然是其中的“断定”(Position),后者源于拉丁文的positio,意为“设定”、“被设定者”。“被设定状态”。康德也用德文的Setzung(“设定”)来翻译它。“设定”显然联系于“表象”(Vostellen)。因此,对于康德的“存在只是……断定”,海德格尔提供的1种解释是:“作为断定的存在指的是在有所设定的表象中某物的被设定状态。按照被设定的内容和设定方式,设定、断定、存在就具有不同的意义”。[25]这也就表明,除了“存在”的逻辑的用法之外A是B),还有“存在”的存在状态上的(ontisch)用法。前者关乎命题主词与谓词之间的关系的断定,而后者关乎自我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的断定,或者说,关乎客体之客体性与人类认识之主体性之间的纯粹关系的断定。在《纯粹理性批判》的“1般经验思想的假设”1节中,康德端出3个“假设”(或者“公设”),用以说明:“可能存在”、“现实存在”(此在)和“必然存在”,这3个存在概念(“样态范畴”)正是对上述关系的不同方式的断定。[26]而不同的“被设定状态”是从原始的设定的源泉中获得其规定的。这个源泉在康德那里就是被称为“极点”的“先验统觉的纯粹综合”,即“先验自我”。

康德所谓“存在只是……断定”,表明他有关存在的探讨是明确地着眼于“此在”(Dasein)或“实存”(Existenz)来进行的。与“实存”(existentia)相应的拉丁文动词形式是sisters[安置、建立、设定,相当于德文的setzen和stellen,它本身就是与poneres[放置、设定]和“断定”(Position)相关相联的。[27]存在(此在)不是1个实在的谓词,是不可能从客体的实事内容中获知的,这就表明,作为“断定”方式的存在样态必然源起于主体性,或者说,此在之断定及其样态取决于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康德完成了“实存”概念的主体化过程。

4、实存如何被狭隘化为人学?

对实存哲学而言,布埃耶(EmileBrehies)认为它的基本特征是:把形而上学的经验论与人的忧虑感结合起来了。[28]这个看法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在引用了布埃耶的上述观点后,让·瓦尔也注意到,所谓形而上学的经验论可以从谢林、经康德而1直上溯至亚里士多德;而所谓人的忧虑感则归于基督教宗教忧虑的传统,可以上溯到中世纪的圣奥古斯丁,此外也应加上近世思想家帕斯卡尔,以及神秘主义者哈曼等。在我们看来,具有基督教背景的近代神秘主义(所谓“逻各斯神秘主义”)思潮是尤可重视的,惜乎它在思想史上1直只是1股隐秘暗流,未能形成气候。

实际上,笛卡尔以降的现代哲学已经为上面讲的两个传统的结合过程作好了准备。特别是当莱布尼茨把“欲望”(appetitus)引人自我主体的表象结构之中时,他已经为这个结合过程打下了基础。这个结合过程的进1步就是实存哲学向人学(人类实存论)的转变,它是在谢林和基尔凯郭尔那里起步的。

就谢林的形而上学思考来说,关键在于他对“根据”与“实存”的区分。谢林的哲学语汇有点独特。他所谓的“根据”(Grund)并不是“理由”(ratio)意义上的,而是希腊的hypokeimenon意义上的,【78】指的是“基体”、“基础”,所以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实存”;而他所谓“实存”(Existenz)则是指“从自身而来启示自身的东西”,是指“实存者”,是指从实存活动方面来思考的存在者。[29]可见在谢林那里,“根据”与“实存”之区分并非形而上学中关于“本质”(essentia)与“实存”(existentia)的基本区分,而是在existentia、现实、此在(Dasein)范围内做出的“实存”与“实存者”的区分。谢林这个思想具有明显的反本质主义形而上学传统的意义。这个区分实际上意味着,谢林是依循实存的路向对存在问题作了1个解答,因为他把“存在”(Sein)与“实存”(Existenz)等同起来了,或者可以说,把“存在”“实存化”了,认为1切“存在”都是“实存活动”(Existieren),都是“实存”(Existenz)。进1步,谢林又指出:“意志活动就是原始存在”(WollenistUrsein)。[30]意志构成存在之本质。所以,“根据”与“实存”的区分就属于意志活动本身即存在本身。“存在包含着这种区分(Unterscheidung)。存在本身如此这般存在着,即: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把自身区分开来”。[31]

基尔凯郭尔进1步把谢林的“实存”概念狭窄化,把它限制于信仰个体的此在。在基尔凯郭尔看来,只有人才实存,才有对实在、现实的兴趣,才有1种献身于现实的信仰。基尔凯郭尔区分了主观性与客观性、主观反思与客观反思,并且把“主观反思”视为通向真理的道路。在基尔凯郭尔那里,主观性问题就是个体实存的问题。正是在此意义上,基尔凯郭尔推崇苏格拉底,因为后者已经意识到了实存的本质意义,意识到“认识者是1个实存的个人”这样1个事实。[32]而思辨哲学(客观性哲学)却遗忘了这1点,没有看到认知精神乃是1个实存个人的精神。基尔凯郭尔也敏锐地区分了“什么”与“如何”,他的说法是:“客观的重音落在说‘什么’,主观的重音落在‘如何’”。[33]“什么”指向客观的“”、“本质”,而“如何”则指向主观的“‘关系”,指向“实存”的内在性。内在性领域乃是伦理-宗教的领域,在其中“重音”落在“如何”上,落在实存个体的内在真理上。

基尔凯郭尔进而引人“激情”概念,认为内在实存之“如何”的极致就是“对于无限的激情”,而“对于无限的激情”构成了作为主观性的真理。这种内在真理在客观上是不确定的、自相矛盾的、不可能的、荒谬的,它不是理智所能把握的,而只有借助于信仰。“理智1经绝望,信仰便开始呈现”。[34]信仰的任务就在于:揭示这种荒谬的东西,并且以内在性的激情去把握它。“实存”概念被限于基督徒个体的虔信状态,“成为基督徒”意义上的“基督徒存在”。由此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实存”概念。

雅斯贝尔斯的实存哲学差不多可以理解为康德哲学与基尔凯郭尔思想的1个结合物。他接受了康德对存在学的否定以及关于“内在形而上学”与“超验形而上学”的划分,同时又采纳了基尔凯郭尔的“实存”概念与相关思想,认为“实存”(Existenz)的意思就是:“1切现实的东西,其对于我们所以为现实,纯然是因为我是我自身”。[35]雅斯贝尔斯同样也认为,【79】通过客观认识的途经、借助于理性概念是不可能把握和传达人之实存的。雅斯贝尔斯又把自己的哲学目标定为“实存阐明”,于是只可能像基尔凯郭尔那样走上非理性的、具有信仰色彩的道路。雅斯贝尔斯认为,实存只存在于对“超越者”(Tanszendenz)即“神性”的关系之中。“实存乃是自身存在,它跟它自己发生关系并在其自身中与超越存在发生关系,它知道它自己是由超越存在所给予,并且以超越存在为根据的”。[36]而实存哲学的旨趣就在于阐明人之实存的存在方式及其与神性超越者的关联。因此,“内在”(lmmanen)与“超越”(Transzendenz)、“世界”与“上帝”、“此在”(Dasein)[37]与“实存”(Existenz)的关系问题,或者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实存的飞跃”和“向超越者的飞跃”,就成为雅斯贝尔斯实存哲学的1个核心课题。

尽管海德格尔坚决反对人们对他的前期哲学作1种实存哲学式的或者实存主义式的理解和解释,但就其基本成分来说,这种哲学无疑仍旧归属于本文所讨论的“实存哲学”范围。施太格缪勒曾比较雅斯贝尔斯与海德格尔,断定前者更具非理性色彩、更多宗教激情,而后者则更具有的倾向。[38]此所谓“理论的倾向”是与海德格尔前期致力于重建存在学的努力相1致的。如果说雅斯贝尔斯代表了现代哲学中拒斥传统存在学的本质先验追问路向之后努力在神学路径上实施实存-超验追问的倾向,那么,前期海德格尔则代表着另1种努力方向:通过“实存”的追问来为存在学奠定基础,从而是1种重构存在学的尝试。在雅斯贝尔斯那里,“超越(者)”(Transzendenz)就是“神性”,实存的飞跃(超越)是通过非范畴、非理性的方式达到的(所谓超越世界内容、接受对超越者的实存关系、解读超越者的密码),而海德格尔则主张:“超越(者)”(transcendens)是“存在”,是存在学的课题,他的“基础存在学”的任务在于,从此在的“实存结构”(时间性-超越性结构)出发把握绝对的“超越(者)”。就表达而言,雅斯贝尔斯认为实存本身是缄默的,是不可传达的,尤其是哲学范畴和概念所不能把握和传达的,而海德格尔在前期哲学中虽然也怀着明确的反形而上学概念机制的用心,但他仍旧试图通过对传统存在学范畴话语的改造、特别是通过激活和恢复哲学基本词语的原始意义和命名力量来进行此在实存论。

我们上面对海德格尔哲学路向的基本定位,已经由《存在与时间》导论中的1段玄言传达出来了;“存在绝对是超越(transcendens)。此在存在的超越性(Transzendenz)是1种别具1格的超越性,因为在其中包含着最彻底的个体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对作为transcendens(超越)的存在的每1种展开都是先验的(transzendental)认识。现象学的真理(存在的展开状态)乃是veritastranscendentalis(先验的真理)”。[39]如果没有以关于形而上学的本质-实存、先验-超验结构的认识为背景,我们几乎还理解不了这段文字的宏旨大义。海德格尔在此确认了:其哲思目标是作为“超越”的存在;其人思途径是关于“此在”的“超越性”的分析,就是试图从人的“实存”(Existenz)和“此在”(Dasein)入手,重新提出和解答“存在问题”,达到“先验的认识”。海德格尔在此所谓“先验的认识”、“先验的真理”极易受到误解,【80】让人以为海德格尔是要从事1种知识学(认识论)的工作。而实际上,正如我们屡屡强调的那样,在海德格尔那里,“先验”(transzendental)之问首要地是1种指向“本质”领域的存在学的追问。而此时的海德格尔自以为也已经找到1个通道:存在学惟有作为现象学才是可能的。[40]

在雅斯贝尔斯、前期海德格尔(及其后继者萨特尔等)那里达到高潮的现代实存哲学包含着1个基本困难:它具有反本质主义(柏拉图主义)形而上学主流传统的显赫动机和意义,但另1方面,由于它把“实存”限制于人之实存,从而把实存之思推向了极端主体主义的境地,因此本身仍旧脱不了形而上学。也正因为这样,后期海德格尔在形成了更为彻底的形而上学批判立场之后,就有理由高声指责那个竭力标榜“实存主义”的萨特尔:仅仅以“实存先于本质”这个命题来颠倒传统形而上学的“本质先于实存”,那还是不够的,因为前者本身仍然是1个形而上学的命题。[41]

[1]把existentia、Existenz译为“实存”当然不是笔者的首创,不少前辈译家有此设想和做法。比如,贺麟先生在《小逻辑》“新版序言”中陈述了把Existenz译为“实存”的理由。参见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XX页。惜乎此译未及推广,“实存主义”(通译“存在主义”)思潮涌入,更促使人们仅仅从人的存在或生存角度理解existentia了。

[2]在“实存”(existenti)概念史上,基尔凯郭尔是1个转折点,因为他开始用此前泛指任何存在者的existentia来特指人的存在。Vgl.Heidegger,M.,Existenzialismus,JahresgabederMartin-Heidegger-Gesellschaft,1995,S.11。【71】

[3]这样做应该有利于澄清1些歧义和混乱。举例说来,在今天的汉语学术语境里,当人们把雅斯贝尔斯的“Existenzphilosophie”1书译为《生存哲学》(王玖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而把让·瓦尔的“PhilosophiesofEkistence”1书译为《存在哲学》(翁绍军译,3联书店,1987年)时,读者阅读理解上的痛苦可想而知了,因为两书其实是同名的。不夸张地说,把existenha译为“存在”或“生存”,可能属于当今汉语学界中最大的译名混乱之1了。尤其当人们把existentia译为“存在”时,差不多已经模糊了形而上学的基本区分:“本质”(essenti)与“实存”(existenti)之分,从而也就掩盖了形而上学的结构,因为在我们看来,作为存在的两个基本方式,“本质”与“实存”标志着形而上学的两大追问方向。

[4]所谓“本质主义的实存主义”,富尔基埃指的是路易·拉韦尔和乔治·居斯多夫的哲学。参见富尔基埃《存在主义》(潘培庆、郝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120页以下。在我们看来,此处的“存在主义”应译为“实存主义”。

[5]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

[6]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

[7]参见孙周兴《形而上学问题》,《江苏》2003年第5期。

[8]Heidegger,M,WhatisPhilosophy?trans.byW.KlubackandJ.Wilde,NewHaven,1958,p36.

[9]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把“本质”问题归于“存在学”,把“实存”问题归于“神学”,这是就问题开端和问题重点来讲的,而不能把这两个问题方向完全隔离开来。

[10]Heidegger,M,VorträgundAufsäthe,Frankfurta.M,2000,S.74f.

[11]亚里士多德:《范畴篇》,2a11以下,《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苗力田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页。

[12]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9f.;参见海德格尔《尼采》下卷(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1041—1042页。

[13]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70.;参见海德格尔《尼采》下卷第1042页。

[14]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1049b5,《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12页。海德格尔特别看重这个句子,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乃至于希腊的思想就在这个句子中达到顶峰了。

[15]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286;参见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33页。

[16]参见亚里士多德《物》(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43页以下。

[17]

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8.;参见海德格尔《尼采》下卷第1039页。根据这里提供的解释,也许我们更应该把这个ergon译为“作业”,后者显得更有动感。

[18]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69.

[19]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2.

[20]参见笛卡尔《第1哲学沉思集》(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5页以下。

[21]关于莱布尼茨通过单子论对近主体性形而上学的“现实”与“表象”统1性原理的推进,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397ff。

[22]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A590,B618;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7页。

[23]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A598,B626.

[24]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2;参见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30页。

[25]Heidegger,M,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3.

[26]Kant,Immanuel,KritikderreinenVernunft,Frankfurta.M,1974,B265ff,AZ18ff.;Vgl.Heidegger,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54.

[27]Vgl.Heidegger,Wegmarken,Frankfurta.M.1996,S475.

[28]参见让·瓦尔《存在哲学》第7页。在本文作者看来,此处的“存在哲学”应译为“实存哲学”。

[29]参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的自由的本质》(薛华译,辽宁出版社,1999年)第166页。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2ff。

[30]Scheiling,F.W.J,PhlosophischeUntersuchungenüberdasWesendermenschlichenFreiheitunddiedamitzusammenhängendenGegenstände,Stuttgart,1983,S.62.

[31]Vgl.Heidegger,M,Nietzsche,Bd.2,GüntherNeske,Stuttgart,1998,S.436。

[32]参见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8页。

[33]参见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第26页。

[34]参见熊伟主编《存在主义哲学资料选辑》上卷第31页。

[35]参见雅斯贝尔斯《生存哲学》第1页。译文有改动。

[36]参见雅斯贝尔斯《生存哲学》第19页。译文有改动。

[37]雅斯贝尔斯所用的“此在”(Dasein)不同于海德格尔的用法,在前者那里,Dasein标示人的事实存在,相当于基尔凯郭尔所讲的“客观性”层面,Existenz则标示人本真的自身存在。因此,雅斯贝尔斯可以说“从此在向实存的飞跃”。而在海德格尔前期哲学中,Dasein与Existenz具有同等意义。

[38]施太格缪勒:《当代哲学主流》上卷,王炳文等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233页和第260页。就前期海德格尔而言,施太格缪勒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未必适合于后期海德格尔。

[39]Heidegger,SeinundZeit,Tübingen,1993,S.38;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译,3联书店,1999年)第44—45页。译文有几处重要的改动。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1篇

    随着在法国举办的“中国文化年”完满闭幕,“法国文化年”即将在北京拉开序幕:“印象派画展”和“法国时尚展”令人期待,酷爱中国文化的法国总统希拉克也于10月8日早早抵达北京。然而,就在这一晚,就在这个中法友谊再度升温的时刻,从网上传来噩耗,法国当世最伟大的哲学家德里达,因胰腺癌在巴黎一家医院去世。2001年9月来北京大学演讲的时候,头发已全白了的德里达精神矍烁,步履轻盈,丝毫看不出71岁高龄的迹象。在座聆听大师讲座的人都说,他至少可以活到90岁。德里达从中国回国不久,人们就得知德里达身患重病的消息。按照法国的医疗条件,谁都未曾想到三年后德里达就会撒手人寰。“一觉醒来是清晨,世间已无德里达”。

    德里达无疑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是啊,在过去三十年间,有哪个词语能象“解构”一词这样能激发人们的激情和想象力呢?有哪一个哲学家能象德里达这样在世界范围内激发起人们的哲学思考呢?有哪一个哲学思想能向解构主义这样打破学科的界限渗透到所有的学科,尤其是自然科学领域呢?能够激发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的激情,这是一个伟大哲学家的标志。你可以说德里达的学问不能令你信服,他的表达不能让你舒服,但是,他永远能激发人们对司空见惯的事情重新进行哲学思考,德里达就是哲学在当代的化身。德里达的哲学的确也能被归纳为几个教条或学说,比如“延异”、“踪迹”、“播撒”、“替补”、“游戏”、“不在场”、“书写”、“文本”、“他者”……这也是解构主义能畅通无阻地在全球流通的一个前提。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德里达的哲学是一种艰深的“哲学技艺”,是一种持之以恒的读与写的“活动”,这就无法被化约为那些教条或学说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很容易就能模仿和重复那些词语和话语,却很难学会解构分析技巧的原因。

    “解构是一种批判”,正如伽谢(Rodolphe Gasché)所说。 但是,这种批判的目的并不是从“解构”的字面上所理解的“摧毁形而上学”,即批判某个哲学家的思想并终结它。正相反,德里达对某个哲学家的解构总是进入到其文本之中,揭示其文本内在逻辑的悖论、矛盾和断裂之处,揭示其思想隐秘的前提、隐含的修辞或可能性条件,揭示其陷入某种中心主义(在美国习惯叫做“本质主义”)的思想困境。因此,解构并不是简单地以“非主题”的方式在前人的哲学文本中揭示出前人所未曾见到的东西,比如说那些语言学的、精神分析的、人类学的、女性主义的新洞见,而是以一种使经典文本被激活的方式重新阅读和进入传统的经典文本。德里达对某个经典哲学家的解构总是能激起人们以新的方式和新的视角重新阅读这些哲学家的激情,解构使那些庞然大物复活了。“解构就是批判,而批判就是激活”,这就是德里达的伟大之处。罗蒂愚蠢地假想他要和海德格尔、德里达去争谁是“最彻底反形而上学的哲学家”的皇冠。实际上,他并没有看到,海德格尔与德里达都不是不学无术之辈,这两个引领二十世纪哲学潮流的人对哲学传统的熟悉和珍视,远非一个颠覆形而上学的尾随者和狂热分子所能理解。与通行的印象相反,德里达对形而上学的解构不是为了彻底摧毁西方形而上学,而是为了激发西方哲学传统的新生。德里达正是以这种方式扞卫着哲学传统,并将自身归之于其中。德里达总是精心地选择自己与之对话的哲学家:柏拉图、卢梭、康德、黑格尔、尼采、弗洛伊德、索绪尔、海德格尔等。就象黑格尔和海德格尔一样,德里达通过对那些经典哲学家的文本解构性的分析,激活了那些哲学家的思想,激发人们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进入那些经典和传统之中,激发人们在哲学之中和“哲学的边缘”重新进行哲学思考。德里达的文本给人的那种精神的愉悦就在于,尽管你很难读懂他的文字,但是,你所读懂的和读不懂的都能激发你真正的哲学思考。

    德里达1966年在美国的霍普金斯大学的结构主义研讨会上一举成名之后,他在法国的形象一直是作为五、六十年代鼎盛一时的结构主义运动的分裂者和终结者。多斯(Fran?ois Dosse)在两大卷的《结构主义史》(1992-94)中,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一词来标志“结构主义时代”之后的整个一个时代。 而费里和雷诺(Luc Ferry & Alain Renaut)在《六八年的思想》(1985)中则把德里达定位于与福柯、阿尔都塞、布尔迪厄、拉康这些思想家同属于法国六八年学潮的那一代激进的“反人道主义”的哲学家。他们给德里达戴上一顶“法国的海德格尔”(德里达=海德格尔+德里达的风格)的帽子。 到了八十年代,德里达在法国的影响已经减弱了,而在法国之外他的影响却远远要比在法国本土大得多。耶稣说:“先知在本地是没人尊重的”。德里达在法国一直被学院派人士认为是一个诡辩论者,一个智者,一个怀疑一切的怀疑主义者,一个鼓励随意阅读的不严肃的人,一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一个犬儒主义者,一个保守主义者……人们不禁会问:难道他们竟无视德里达的思想的激进、对现实的积极关注、对文本的细致解读和严密论证、对一种负责任的伦理和政治的扞卫吗?他们难道从不去读德里达的书就肆意攻击他人吗?他们为什么这么害怕解构呢?现在,大师已去,当年索邦大学和那些大学学院中保守的教授也已耆耆老矣,与大师之间的种种恩怨也该化解了。他们应该将对后现代主义的厌恶与对德里达的尊重区分开,以重新审视德里达对于法国和我们的时代的意义。随着福柯、阿尔都塞、巴特、拉康在八十年代初的五年间相继辞世,当年叱咤风云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大师们还剩下谁了?到现在,他们应该发现,是谁带给人们如此多思想上的惊喜和震动?是谁堪当法国二十世纪“哲学的辉煌”中的“最后一位大师”?还有谁能在德里达的身后继续扞卫着法国哲学的光荣与梦想?所以,他们应该珍惜德里达,把他视为法国的国宝。可以预想,新的一轮对德里达思想的研究将在法国本土兴起。这就是德里达的死亡所带来的和解。

    德里达之死使他成为呼唤我们去聆听和理解他思想的允诺的“幽灵”。他活着时候的形象带给人们“影响的焦虑”,并妨碍了人们心平气和地对待他。现在,哲人日已远,应该还德里达一个“公正”了,不是法律上和名誉上的公正,而是向德里达的思想敞开友好的胸怀的“公正”,是给予一个死者无条件的“宽恕”的“公正”。现在,德里达将作为一个“幽灵”而不断重新来到人们的思想之中。因此可以说,德里达的死亡是他的生命的“替补”。德里达在《永别了,列维纳斯》中曾说过,“从始至终,列维纳斯的整个的思想就是沉思死亡。”“永别”就是对他者的必死性的承认。让我们说:“永别了,德里达!”

    我们“重复”他思想的“踪迹”,我们接受他赠与我们的思想的礼物,我们也在“灰烬”中看到他的必死性,看到了他的思想被消抹、被覆盖的不可避免和脆弱性。因此,保留他的死亡留下的终必消亡的思想“踪迹”,这是我们对这位再无法与之面对面交流的人的“记忆”和“哀悼”,也是我们在背叛的“可能性”之中对这位永远“不可能”在场的死者无条件的“忠诚”和“责任”。这是他教给我们的。把德里达思想的踪迹实体化,把作为激发人思考并纠缠于人的思考的幽灵可见化、肉身化,甚至给他披戴上“解构主义之父”的皇冠和新装,把他激进的思想彻底学院化、教条化、经典化、官方化、安全化,再把他送入哲学神圣家族的殿堂的神龛之中,这些闹剧无疑都消解了“哀悼”本身,是最糟糕的一种“哀悼”。哀悼必须恰如其分,那就是以进入德里达思想之中的方式守护着他的思想的灰烬和踪迹。因为死亡带来了哀悼和友谊,所以,在德里达之死之时,适宜的是与德里达一起去沉思“哀悼”与“友谊”。

    二、解释德里达的三种模式:海德格尔、德曼与列维纳斯

    “德里达的幽灵”无法被划归为某个特定的学院制度或思想体系之内,其思想内部也存在着矛盾的、悖论的、异质性的甚至是自我颠覆性的成分,这些都不应该被简化为某种单一解释模式,而应该为其保留其文本的可写性和无限再解释的权利。对德里达思想流行着三种解释模式。第一种是在前面讲过的把德里达视为彻底地颠覆传统形而上学之人。这种解释模式我称之为“海德格尔式解释”,比如哈贝马斯、费里和雷诺就把德里达视为“尼采-海德格尔”的解构形而上学事业的传人。这种解释模式认为德里达的事业在于解构传统的形而上学,尤其是它的语音中心主义,能指中心主义,阳性中心主义,在场中心主义等等。德里达关于不在场对于在场的优先性、将来对于现在的优先性、有限性的悖论等思想无疑来源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差异”。但德里达的延异概念其实更依赖于结构主义和符号学对索绪尔语言学的重新解释。此外,也很难说尼采在这方面对德里达的影响就比海德格尔要小。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2篇

英国著名的布莱克维尔(Blackwell)书店在1995年出版了1本大部头的《当代政治哲学指南》,全面、详尽地概括了当代政治哲学中的主要问题。阅读此书和其他著作使我得到以下初步印象: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第1,放任自由主义(Libertarianism)和新自由主义的争论,前者竭力维护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后者主张政府可以在收入再分配等方面进行干预;第2,中立主义、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社群主义之间的对立,前者主张政府在文化、价值方面不偏不倚,认为理性和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共通尺度,后者则主张文化、传统的特殊性应得到优先考虑;第3,强调自主(autonomy)概念的重要性,用这个概念来说明自由、平等和其他概念;第4,力图超越自由主义,许多著作的标题就是在“自由主义”之前加上against(反对)或post-、after-(……之后)之类的前辍,但这反而衬托出了自由主义的主体地位。

中国读书界和出版界对于美国的著名政治哲学家较为熟悉,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等人的著作已经译介到中国。相比而言,我们对当今英国有影响的政治哲学家及其学说则知之不多。1般认为,英国值得注意的人物大致有以下几位。

柯亨(G.A.Cohen),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首要代表,他1直致力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捍卫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

格雷(JohnGray),目前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他曾是当代英国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转向,对自由主义传统进行反思和批判。他的观点中包含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因素,认为自由主义是启蒙话语,以理论性的普遍性为前提,而这是大可怀疑的。他认为自由主义学说中只剩下关于民间社会的说法还有价值,对于目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得到大力提倡的市场社会主义,他认为行不通,是欺人之谈。

拉茨(JosephRaz),研究当代政治哲学中的基础性问题,其著作《自由的道德》(TheMoralityofFreedom,1986)被广泛引用。

米勒(DavidMiller),他力图在传统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找1条新路,集中探讨市场社会主义问题。认为这是“能将自由经济的自由和效率与社会主义的人道和均等理想结合起来的第3种选择。”

和罗尔斯、诺齐克等相比,上述英国哲学家的影响要小1些。但他们的研究方向和观点却有1些特点,值得中国读书界注意。与美国同行的关注点不同,英国(以及1些其他西欧国家)的政治哲学中有1种强大的左翼传统,但面临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制度的瓦解和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中国)进行体制改革,转向市场经济,许多人产生了危机感,不得不回答现实的挑战。他们力图在理论上捍卫社会主义的基础原则(主要是平等原则),调和平等目标与市场经济的现实。

在捍卫社会主义的理念和平等原则,正面回答放任自由主义的挑战方面,柯亨作了巨大的努力和深入思考,他的《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Self-ownership,FreedomandEquality,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是1本相当有影响的书。

所谓自我所有,指的是:每个人拥有自己、自己的身体、劳动、智慧和力量,只有本人对这1切拥有权利,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人不得对它们拥有权力,侵占它们。由此可以派生出,每个人使用属于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的产品,也应当属于自己,而不能受他人侵吞。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洛克从自我价值所有这个概念出发,论证了私有制产生的合法性:1个人将自己的劳动施之于自然无主的事物,他就拥有了该事物及劳动的产物,只要他的拥有不妨碍其他人作类似的拥有。

诺齐克把这1条加以发挥,明确提出:“任何东西,只要是出于正当的情况,用正当的方式得到,本身就是正当的。”他还进1步认为,如果财产的初始来源是正当的,而每1个传递过程也是正当的,那么人们现今对于财产的所有也是正当的。

在柯亨看来,上述说法是对财产私有制的裸的辩护。他有理由为社会主义的、平等的原则担忧:如果私人占有是正当的,财产的变动继承是合法的,那么由此而产生的不平等也是合理的,难道1部分人的享乐(尽管出于祖上和自己的勤奋、能干而拥有巨额财富)和另1些人的贫穷是天然的?而在这种辩护中,自我所有的正当性是问题的核心。他宣称,在诺齐克那里,自我所有成了当代反动政治哲学的基石。

柯亨在书中回顾说,作为1个坚定、成熟的社会主义者,他1直认为任何对于社会主义的批评他都有现成的答案来对付,但当他于1972年读到诺齐克的论证后,他受到冲击,感到不安和焦虑,似乎从教条的迷梦中惊醒。震惊之余,他决心奋起应战。

柯亨感到问题紧迫还有另1个原因,他认为马克思本人和马克思主义者们在批判私人制时,却依靠了它的前提--对自我所有的承认。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理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就在于他偷走了工人的部分劳动(工人以工资形式得到了自己劳动的部分回报,但不是全部)。但这就等于承认自我所有的原则是正确的:工人是自己劳动的唯1合法拥有者。

柯亨的思考触到了几百年来政治哲学的核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1些人主张,人拥有运用自我所有的自由,只要这种运用过程不包含欺诈和侵犯等等,就是合法的,它所产生的1切后果都是合理的。而另1些人看问题不是看开端,而是看后果:只要现实中还存在巨大的贫富差距,而这差距的根源是有人占有生产资料等劳动手段,另1些人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从而处于受支配地位,那么不论你说当初的私人占有多清白,财产的传递多正当,我都认为有问题。这种人是以平等的名义质疑自由,而追根索源,是要质疑自我所有的合法性。难怪柯亨此书以“自我所有、自由与平等”这3要素构成书名,他的研究真是直指问题的根本和核心。

柯亨此书的主要内容由3个述论构成。第1,就算我们承认自我所有,但由此并不能得到私有财产起源合法,其后的不平等合理这种结论;第2,与诺齐克等人的主张相反,自由或自我所有能够与平等相容,柯亨假设了1个生产资料公有的世界,在其中每个人都拥有自己,但并不产生贫富差距和不平等;第3,自我所有原则并不像诺齐克所说的那么好,它不等于自主,也不等于康德的伦理主张:“要把人当目的,而不是当成工具看待。”侵犯了自我所有,也并不是太了不起的事情。

我们现在来看看柯亨的第1个论证,他的目的是要反驳替私人占有的合法性作辩护,他的论争对象是诺齐克。他认为,诺齐克的理由是:如果有人把本来属于公有的东西据为已有,但这并没有造成其他人的处境的恶化,那么他的占有就是正当的。

柯亨反驳的核心是,当有人把公有资料占据为私有时,其他人与以前的情况相比,很可能所得并未减少;但如果与不是你占有而是我占有相比,则所得会少,这时你的占有是占了便宜,是侵犯了我的利益,就会表现出来。诺齐克的诡辩就在于,他的标准是第1种情况,回避了第2种情况。

把柯亨复杂冗长的,以符号表示的论证简化,可以作如下比喻。

设想世界上只有甲乙两人,他们的初始状况是共同拥有生产资料--土地。由于能力和勤劳程度不同,甲每年收获粮食1100斤,乙收获900斤。

后来,甲独占了土地,由他安排生产,由于他指挥得当,加上分工提高了效率,总产量提高了,于是甲得1300斤,乙得1000斤。柯亨说,照诺齐克看来,甲的占有是正当的,虽然他拿了增收的大头,但乙应该这么想:我反正比以前得的多了。

柯亨质问道,为什么乙只能和以前比,为什么不和万1是他占有,而不是甲占有相比?乙占有会是什么情况呢?总产量仍是2300斤,但由于乙有支配权,这时他得1200斤,甲得1100斤。在柯亨看来,比起甲占有时乙只得1100斤,乙不是因为甲占有而吃了亏吗,因此甲的占有是不正当的。

可以把柯亨和诺齐克的观点看来是代表了不同的阶级立场。诺齐克为资本家辩护的理由是:我雇佣伙计并没有剥削他,虽然我拿得多,但他如果不是受我雇佣,生活会更糟。柯亨则质问道:你怎么只与伙计不被雇佣时比,怎么不这么比:两人位置颠倒1下,伙计成了雇佣者,这时他会拿多少?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3篇

我认为,毛泽东所接受的思想中,或者,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中,马克思主义当然是第一位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是第二位的,而西方哲学人文思想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只不过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比较表面和直接,而西方哲学人文思想在毛泽东思想中则是潜藏的,比较深层。事实上,毛泽东在他人生的学习的最重要阶段即二十岁左右(用毛泽东自己的话说,这是一个“容易接受的年龄”)主要学习的恰恰既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而是西方哲学人文思想。18岁之前,毛泽东所学的知识主要是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的儒家文化诸如“四书”、“五经”之类的,18岁到长沙之后就开始比较系统地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所谓“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其实就是西方文化、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各种社会政治思潮等。毛泽东自己说:“在这段自修期间,我读了许多的书,学习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一幅世界地图,怀着很大的兴趣研究了它。我读了亚当·斯密的《原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约翰·穆勒的一部关于伦理学的书。我读了卢梭的着作,斯宾塞的《逻辑》和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我在认真研读俄、美、英、法等国历史地理的同时,也阅读诗歌、小说和古希腊的故事。”(注: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斯诺文集》,124页, 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来源,斯诺的《西行漫记》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可参见此书。)“在这个时候,我的思想是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的大杂烩。”(注: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斯诺文集》,129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来源,斯诺的《西行漫记》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可参见此书。)所谓“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其实都是西方哲学人文思想。长沙时期是毛泽东读书的最重要时期,对于求知有着强烈欲望、酷爱读书的毛泽东来说,这一时期所读之书肯定远不止上面所提到的这些。而毛泽东在读这些书时的感受如何,由于资料的缺乏,可能永远是谜了,所幸的是,毛泽东在长沙时所读的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一书还被保存下来,从密密麻麻的批注来看,毛泽东对这本书是读得非常认真的,后来当这本书“物归原主”时,他还说:“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注:毛泽东1950年同周世钊的谈话,转引自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上册),139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许多的证据表明,毛泽东在年轻时曾阅读了大量的中西资产阶级的书籍,认真学习了中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学说,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问题不在于承认不承认这一事实,而在于如何评论这一事实。毛泽东在青年时期所接受的西方哲学人文思想对于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青年时期是学习的黄金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最容易接受的时期,一旦接受,终身难忘。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可以说深深地印刻在他的思想深处,并终身起作用。虽然毛泽东后来更看重马克思主义的书籍诸如《共产党宣言》、考茨基的《阶级斗争》等对他的影响,但如果没有早期所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作为基础,毛泽东是不可能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一下子跳跃到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24岁才知道马克思,从此终身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毛泽东的历史并不能从此抽刀割断。事实上,毛泽东后来多次从“二元对立”的哲学观点出发强调学习西方哲学的重要性,认为不懂西方哲学,就不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我劝在座的同志,你们如果懂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那就还需要补学一点它的对立面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康德和黑格尔的书,孔子和蒋介石的书,这些反面的东西,需要读一读。”(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3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而且,意味深长的是,马克思主义最初就是作为西方社会、政治思潮的一种而传播进中国的,只是后来由于特定的政治时局的原因它才从西方文化中独立出来作为一种独特的异质文化。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从中国本土产生的,它本质上是西方的,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接受了西方,我们不能因为后来中西方的敌对关系而完全否定西方,甚至否定西方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入侵”中国,其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它给自古以来自尊自强的中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这种伤害至今犹存,以至这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外交上的敏感问题。另一方面,洋枪、洋炮、洋文化又给古老的中国带来了新的冲击、挑战、机遇,中国被迫从古代向近代转型以至最后向现代转型。对于后一方面,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我们过去对这一问题重视得很不够。其实,西方对中国的“正面”影响远大于它的“负面”影响,中国人一方面仇视西方,但另一方面又很理智地承认西方的先进并勇敢地向它学习,这正是中国民族精神中最可贵的地方。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西方思想。所不同的是,它具有强烈的反传统色彩和批判精神,与当时西方主流思想即资产阶级思想迥异,所以我们后来把它作为异质思想。其实,它根本就不是异质思想,不论是从理论根源上还是从实践根源上,它都是来源于西方本身。马克思着作中大量涉及西方的文化、哲学、经济、政治、历史等,马克思主义是当代西方最先进、最科学的学说,是西方各种学说的集大成。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没有深厚的西方文化、哲学、历史等多方面的修养,毛泽东能读懂马克思的着作吗?他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吗?

绝对不能否定中国传统文化在毛泽东思想中的重要地位,但毛泽东思想不可能从中国传统文化中产生,它不可能土生土长。同样可以说,没有近代西方各种社会、政治、文化思潮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就不可能有毛泽东思想。对于毛泽东来说,没有最初的对西方各种资产阶级思想的接受,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如果把毛泽东思想比作一座冰山,可以说,海面上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海面以下的绝大部分则是中国传统的思想和西方哲学人文各种思想。海面以下潜藏的部分虽然是“无形”的,但它却是海面以上突出部分的基础。

过去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我们割裂毛泽东思想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之间的关系,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客观的。西方种种思想对毛泽东的影响之巨大,恐怕毛泽东本人也未必意识到了。文化对人的影响是非常深层的、藏匿的、异常复杂的,一旦接受,根深蒂固,是很难像洗去身上的污垢那样很容易洗去它的。青年时代的毛泽东所接受的西方哲学人文思想长期影响毛泽东的行为,不仅是负面的,也有正面的。毛泽东晚年还说:“社会把我们这些人推上政治舞台。以前谁想到搞马克思主义?听都没有听说过。听过还看过的是孔夫子、拿破仑、华盛顿、彼得大帝、明治维新、意大利三杰,就是资本主义那一套”(注:转引自迪克·威尔逊:《历史巨人毛泽东》,493页,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正是这些西方资产阶级哲人和西方历史引导毛泽东走出传统,面对西方,奠定了他后来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这说明,并不是马克思主义首先把毛泽东推向革命,而恰恰是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他、引导他走向革命。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并不是一接受马克思主义就把以前所接受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完全放弃了,文化思想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复杂的文化思想问题更多地遵循的是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这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一再强调的观点。毛泽东是在24岁时即到北京后才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并且以后终身信奉马克思主义,但这并不是说他信仰马克思主义就意味着他的思想领域中就只有马克思主义。在毛泽东的文化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和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占有同样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他对二者的态度截然不同。早在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初期,他就一方面深受陈独秀、李大钊两个中国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深受罗素、杜威、胡适、蔡元培等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影响。罗素、杜威是中国人比较熟悉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胡适、蔡元培是当时非常有地位的中国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

纵观毛泽东一生的读书活动,可以看到,毛泽东童年时代主要读的是中国古代的书,晚年“返老还童”,再一次主要是读中国古代的书,所不同的是,童年主要是学习,晚年则主要是欣赏。而毛泽东人生的中间时段一直没有停止过读西方的书籍,长沙时期是这样,延安时期是这样,建国后同样是这样。“毛泽东更多的涉猎西方哲学书籍,当是在延安时期和建国后。在1965年8月5日接见外宾的谈话中,毛泽东说他读过古希腊名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着作。他还说,德国哲学家、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第一个看透神是人的思想意识的反映。他的书必须看。当然,黑格尔的书也必须看。列宁说,不读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书,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也应该读唯心主义的书。我是相信过康德的。不读唯心主义的书、形而上学的书,就不懂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是我的经验,也是列宁的经验,也是马克思的经验。”(注: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上册),695页,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毛泽东是一个阅读广泛,知识渊博的人,他极善于从各种书籍哪怕是从一般书籍中吸取营养。他的思想,其理论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有苏联的,有中国古代的,有中国近现代的,还有西方资产阶级的。除了对马克思、鲁迅这样的极个别的人给予全面肯定以外,毛泽东很少对某个思想家或某本着作作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区别在于,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多是从正面接受;对于资产阶级思想,毛泽东多是从反面接受,“批判地接受”,就是他总结所说的“洋为中用”、“吸取其精华,剔出其糟粕”。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4篇

我认为,毛泽东所接受的思想中,或者,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中,马克思主义当然是第一位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是第二位的,而西方哲学人文思想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只不过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比较表面和直接,而西方哲学人文思想在毛泽东思想中则是潜藏的,比较深层。事实上,毛泽东在他人生的学习的最重要阶段即二十岁左右(用毛泽东自己的话说,这是一个“容易接受的年龄”)主要学习的恰恰既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而是西方哲学人文思想。18岁之前,毛泽东所学的知识主要是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的儒家文化诸如“四书”、“五经”之类的,18岁到长沙之后就开始比较系统地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所谓“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其实就是西方文化、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各种社会政治思潮等。毛泽东自己说:“在这段自修期间,我读了许多的书,学习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一幅世界地图,怀着很大的兴趣研究了它。我读了亚当·斯密的《原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约翰·穆勒的一部关于伦理学的书。我读了卢梭的著作,斯宾塞的《逻辑》和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我在认真研读俄、美、英、法等国历史地理的同时,也阅读诗歌、小说和古希腊的故事。”(注: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斯诺文集》,124页, 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来源,斯诺的《西行漫记》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可参见此书。)“在这个时候,我的思想是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的大杂烩。”(注: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斯诺文集》,129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来源,斯诺的《西行漫记》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可参见此书。)所谓“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其实都是西方哲学人文思想。长沙时期是毛泽东读书的最重要时期,对于求知有着强烈欲望、酷爱读书的毛泽东来说,这一时期所读之书肯定远不止上面所提到的这些。而毛泽东在读这些书时的感受如何,由于资料的缺乏,可能永远是谜了,所幸的是,毛泽东在长沙时所读的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一书还被保存下来,从密密麻麻的批注来看,毛泽东对这本书是读得非常认真的,后来当这本书“物归原主”时,他还说:“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注:毛泽东1950年同周世钊的谈话,转引自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上册),139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许多的证据表明,毛泽东在年轻时曾阅读了大量的中西资产阶级的书籍,认真学习了中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学说,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问题不在于承认不承认这一事实,而在于如何评论这一事实。毛泽东在青年时期所接受的西方哲学人文思想对于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青年时期是学习的黄金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最容易接受的时期,一旦接受,终身难忘。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可以说深深地印刻在他的思想深处,并终身起作用。虽然毛泽东后来更看重马克思主义的书籍诸如《共产党宣言》、考茨基的《阶级斗争》等对他的影响,但如果没有早期所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作为基础,毛泽东是不可能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一下子跳跃到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24岁才知道马克思,从此终身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毛泽东的历史并不能从此抽刀割断。事实上,毛泽东后来多次从“二元对立”的哲学观点出发强调学习西方哲学的重要性,认为不懂西方哲学,就不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我劝在座的同志,你们如果懂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那就还需要补学一点它的对立面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康德和黑格尔的书,孔子和蒋介石的书,这些反面的东西,需要读一读。”(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3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而且,意味深长的是,马克思主义最初就是作为西方社会、政治思潮的一种而传播进中国的,只是后来由于特定的政治时局的原因它才从西方文化中独立出来作为一种独特的异质文化。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从中国本土产生的,它本质上是西方的,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接受了西方,我们不能因为后来中西方的敌对关系而完全否定西方,甚至否定西方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入侵”中国,其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它给自古以来自尊自强的中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这种伤害至今犹存,以至这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外交上的敏感问题。另一方面,洋枪、洋炮、洋文化又给古老的中国带来了新的冲击、挑战、机遇,中国被迫从古代向近代转型以至最后向现代转型。对于后一方面,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我们过去对这一问题重视得很不够。其实,西方对中国的“正面”影响远大于它的“负面”影响,中国人一方面仇视西方,但另一方面又很理智地承认西方的先进并勇敢地向它学习,这正是中国民族精神中最可贵的地方。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西方思想。所不同的是,它具有强烈的反传统色彩和批判精神,与当时西方主流思想即资产阶级思想迥异,所以我们后来把它作为异质思想。其实,它根本就不是异质思想,不论是从理论根源上还是从实践根源上,它都是来源于西方本身。马克思著作中大量涉及西方的文化、哲学、经济、政治、历史等,马克思主义是当代西方最先进、最科学的学说,是西方各种学说的集大成。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没有深厚的西方文化、哲学、历史等多方面的修养,毛泽东能读懂马克思的著作吗?他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吗?  

绝对不能否定中国传统文化在毛泽东思想中的重要地位,但毛泽东思想不可能从中国传统文化中产生,它不可能土生土长。同样可以说,没有近代西方各种社会、政治、文化思潮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就不可能有毛泽东思想。对于毛泽东来说,没有最初的对西方各种资产阶级思想的接受,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如果把毛泽东思想比作一座冰山,可以说,海面上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海面以下的绝大部分则是中国传统的思想和西方哲学人文各种思想。海面以下潜藏的部分虽然是“无形”的,但它却是海面以上突出部分的基础。  

过去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我们割裂毛泽东思想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之间的关系,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客观的。西方种种思想对毛泽东的影响之巨大,恐怕毛泽东本人也未必意识到了。文化对人的影响是非常深层的、藏匿的、异常复杂的,一旦接受,根深蒂固,是很难像洗去身上的污垢那样很容易洗去它的。青年时代的毛泽东所接受的西方哲学人文思想长期影响毛泽东的行为,不仅是负面的,也有正面的。毛泽东晚年还说:“社会把我们这些人推上政治舞台。以前谁想到搞马克思主义?听都没有听说过。听过还看过的是孔夫子、拿破仑、华盛顿、彼得大帝、明治维新、意大利三杰,就是资本主义那一套”(注:转引自迪克·威尔逊:《历史巨人毛泽东》,493页,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正是这些西方资产阶级哲人和西方历史引导毛泽东走出传统,面对西方,奠定了他后来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这说明,并不是马克思主义首先把毛泽东推向革命,而恰恰是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他、引导他走向革命。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并不是一接受马克思主义就把以前所接受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完全放弃了,文化思想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复杂的文化思想问题更多地遵循的是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这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一再强调的观点。毛泽东是在24岁时即到北京后才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并且以后终身信奉马克思主义,但这并不是说他信仰马克思主义就意味着他的思想领域中就只有马克思主义。在毛泽东的文化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和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占有同样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他对二者的态度截然不同。早在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初期,他就一方面深受陈独秀、李大钊两个中国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深受罗素、杜威、胡适、蔡元培等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影响。罗素、杜威是中国人比较熟悉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胡适、蔡元培是当时非常有地位的中国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  

纵观毛泽东一生的读书活动,可以看到,毛泽东童年时代主要读的是中国古代的书,晚年“返老还童”,再一次主要是读中国古代的书,所不同的是,童年主要是学习,晚年则主要是欣赏。而毛泽东人生的中间时段一直没有停止过读西方的书籍,长沙时期是这样,延安时期是这样,建国后同样是这样。“毛泽东更多的涉猎西方哲学书籍,当是在延安时期和建国后。在1965年8月5日接见外宾的谈话中,毛泽东说他读过古希腊名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还说,德国哲学家、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第一个看透神是人的思想意识的反映。他的书必须看。当然,黑格尔的书也必须看。列宁说,不读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书,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也应该读唯心主义的书。我是相信过康德的。不读唯心主义的书、形而上学的书,就不懂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是我的经验,也是列宁的经验,也是马克思的经验。”(注: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上册),695页,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毛泽东是一个阅读广泛,知识渊博的人,他极善于从各种书籍哪怕是从一般书籍中吸取营养。他的思想,其理论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有苏联的,有中国古代的,有中国近现代的,还有西方资产阶级的。除了对马克思、鲁迅这样的极个别的人给予全面肯定以外,毛泽东很少对某个思想家或某本著作作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区别在于,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多是从正面接受;对于资产阶级思想,毛泽东多是从反面接受,“批判地接受”,就是他总结所说的“洋为中用”、“吸取其精华,剔出其糟粕”。  

西方哲学论文范文第15篇

我认为,毛泽东所接受的思想中,或者,对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中,马克思主义当然是第一位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是第二位的,而西方哲学人文思想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只不过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比较表面和直接,而西方哲学人文思想在毛泽东思想中则是潜藏的,比较深层。事实上,毛泽东在他人生的学习的最重要阶段即二十岁左右(用毛泽东自己的话说,这是一个“容易接受的年龄”)主要学习的恰恰既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而是西方哲学人文思想。18岁之前,毛泽东所学的知识主要是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的儒家文化诸如“四书”、“五经”之类的,18岁到长沙之后就开始比较系统地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所谓“新思想”、“新文化”、“新思潮”其实就是西方文化、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各种社会政治思潮等。毛泽东自己说:“在这段自修期间,我读了许多的书,学习了世界地理和世界历史。我在那里第一次看到一幅世界地图,怀着很大的兴趣研究了它。我读了亚当·斯密的《原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约翰·穆勒的一部关于伦理学的书。我读了卢梭的著作,斯宾塞的《逻辑》和孟德斯鸠写的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我在认真研读俄、美、英、法等国历史地理的同时,也阅读诗歌、小说和古希腊的故事。”(注: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斯诺文集》,124页, 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来源,斯诺的《西行漫记》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可参见此书。)“在这个时候,我的思想是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的大杂烩。”(注:埃德加·斯诺:《红星照耀中国》,《斯诺文集》,129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来源,斯诺的《西行漫记》是非常重要的资料,可参见此书。)所谓“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其实都是西方哲学人文思想。长沙时期是毛泽东读书的最重要时期,对于求知有着强烈欲望、酷爱读书的毛泽东来说,这一时期所读之书肯定远不止上面所提到的这些。而毛泽东在读这些书时的感受如何,由于资料的缺乏,可能永远是谜了,所幸的是,毛泽东在长沙时所读的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一书还被保存下来,从密密麻麻的批注来看,毛泽东对这本书是读得非常认真的,后来当这本书“物归原主”时,他还说:“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注:毛泽东1950年同周世钊的谈话,转引自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上册),139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许多的证据表明,毛泽东在年轻时曾阅读了大量的中西资产阶级的书籍,认真学习了中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学说,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问题不在于承认不承认这一事实,而在于如何评论这一事实。毛泽东在青年时期所接受的西方哲学人文思想对于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青年时期是学习的黄金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最容易接受的时期,一旦接受,终身难忘。毛泽东在这一时期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可以说深深地印刻在他的思想深处,并终身起作用。虽然毛泽东后来更看重马克思主义的书籍诸如《共产党宣言》、考茨基的《阶级斗争》等对他的影响,但如果没有早期所接受的资产阶级思想作为基础,毛泽东是不可能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一下子跳跃到马克思主义的。毛泽东24岁才知道马克思,从此终身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毛泽东的历史并不能从此抽刀割断。事实上,毛泽东后来多次从“二元对立”的哲学观点出发强调学习西方哲学的重要性,认为不懂西方哲学,就不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我劝在座的同志,你们如果懂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那就还需要补学一点它的对立面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康德和黑格尔的书,孔子和蒋介石的书,这些反面的东西,需要读一读。”(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3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而且,意味深长的是,马克思主义最初就是作为西方社会、政治思潮的一种而传播进中国的,只是后来由于特定的政治时局的原因它才从西方文化中独立出来作为一种独特的异质文化。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从中国本土产生的,它本质上是西方的,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接受了西方,我们不能因为后来中西方的敌对关系而完全否定西方,甚至否定西方对中国历史进程的影响。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入侵”中国,其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它给自古以来自尊自强的中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这种伤害至今犹存,以至这方面的问题一直是外交上的敏感问题。另一方面,洋枪、洋炮、洋文化又给古老的中国带来了新的冲击、挑战、机遇,中国被迫从古代向近代转型以至最后向现代转型。对于后一方面,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我们过去对这一问题重视得很不够。其实,西方对中国的“正面”影响远大于它的“负面”影响,中国人一方面仇视西方,但另一方面又很理智地承认西方的先进并勇敢地向它学习,这正是中国民族精神中最可贵的地方。  

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西方思想。所不同的是,它具有强烈的反传统色彩和批判精神,与当时西方主流思想即资产阶级思想迥异,所以我们后来把它作为异质思想。其实,它根本就不是异质思想,不论是从理论根源上还是从实践根源上,它都是来源于西方本身。马克思著作中大量涉及西方的文化、哲学、经济、政治、历史等,马克思主义是当代西方最先进、最科学的学说,是西方各种学说的集大成。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没有深厚的西方文化、哲学、历史等多方面的修养,毛泽东能读懂马克思的著作吗?他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吗?  

绝对不能否定中国传统文化在毛泽东思想中的重要地位,但毛泽东思想不可能从中国传统文化中产生,它不可能土生土长。同样可以说,没有近代西方各种社会、政治、文化思潮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就不可能有毛泽东思想。对于毛泽东来说,没有最初的对西方各种资产阶级思想的接受,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如果把毛泽东思想比作一座冰山,可以说,海面上的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海面以下的绝大部分则是中国传统的思想和西方哲学人文各种思想。海面以下潜藏的部分虽然是“无形”的,但它却是海面以上突出部分的基础。  

过去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我们割裂毛泽东思想和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之间的关系,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却是不客观的。西方种种思想对毛泽东的影响之巨大,恐怕毛泽东本人也未必意识到了。文化对人的影响是非常深层的、藏匿的、异常复杂的,一旦接受,根深蒂固,是很难像洗去身上的污垢那样很容易洗去它的。青年时代的毛泽东所接受的西方哲学人文思想长期影响毛泽东的行为,不仅是负面的,也有正面的。毛泽东晚年还说:“社会把我们这些人推上政治舞台。以前谁想到搞马克思主义?听都没有听说过。听过还看过的是孔夫子、拿破仑、华盛顿、彼得大帝、明治维新、意大利三杰,就是资本主义那一套”(注:转引自迪克·威尔逊:《历史巨人毛泽东》,493页,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正是这些西方资产阶级哲人和西方历史引导毛泽东走出传统,面对西方,奠定了他后来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基础。这说明,并不是马克思主义首先把毛泽东推向革命,而恰恰是资产阶级思想影响他、引导他走向革命。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毛泽东并不是一接受马克思主义就把以前所接受的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完全放弃了,文化思想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复杂的文化思想问题更多地遵循的是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这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一再强调的观点。毛泽东是在24岁时即到北京后才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并且以后终身信奉马克思主义,但这并不是说他信仰马克思主义就意味着他的思想领域中就只有马克思主义。在毛泽东的文化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和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占有同样的地位,所不同的只是,他对二者的态度截然不同。早在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初期,他就一方面深受陈独秀、李大钊两个中国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深受罗素、杜威、胡适、蔡元培等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影响。罗素、杜威是中国人比较熟悉的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胡适、蔡元培是当时非常有地位的中国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表。  

纵观毛泽东一生的读书活动,可以看到,毛泽东童年时代主要读的是中国古代的书,晚年“返老还童”,再一次主要是读中国古代的书,所不同的是,童年主要是学习,晚年则主要是欣赏。而毛泽东人生的中间时段一直没有停止过读西方的书籍,长沙时期是这样,延安时期是这样,建国后同样是这样。“毛泽东更多的涉猎西方哲学书籍,当是在延安时期和建国后。在1965年8月5日接见外宾的谈话中,毛泽东说他读过古希腊名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还说,德国哲学家、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第一个看透神是人的思想意识的反映。他的书必须看。当然,黑格尔的书也必须看。列宁说,不读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书,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也应该读唯心主义的书。我是相信过康德的。不读唯心主义的书、形而上学的书,就不懂得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是我的经验,也是列宁的经验,也是马克思的经验。”(注:陈晋主编:《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上册),695页,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  

毛泽东是一个阅读广泛,知识渊博的人,他极善于从各种书籍哪怕是从一般书籍中吸取营养。他的思想,其理论来源是多方面的,有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有苏联的,有中国古代的,有中国近现代的,还有西方资产阶级的。除了对马克思、鲁迅这样的极个别的人给予全面肯定以外,毛泽东很少对某个思想家或某本著作作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区别在于,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多是从正面接受;对于资产阶级思想,毛泽东多是从反面接受,“批判地接受”,就是他总结所说的“洋为中用”、“吸取其精华,剔出其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