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露依丹”为你整理了这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露依丹”为你整理了这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3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为重点,以建设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和推行智慧执法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

二、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一公示平台。通过市政务服务网站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有关信息。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链接,及时公示相关内容。探索建立执法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作适当处理后公开。公开的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事前公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等信息。按照要求于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行政权力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制定或修订工作。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除特殊情况外,要佩戴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要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作出该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应该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后1日内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二)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严格按照国家部委、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文本格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文字记录应当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推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当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再进行音像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根据医疗保障系统统一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不断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存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三)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通过业务提升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积极探索实现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标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由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基金监管股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4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改革需要法治护航,发展需要法治保护。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在于解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2019年3月27日,X省人民政府印发了《X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正式在我省拉开序幕。

下面是结合我县实际,对如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的执法司法力度的粗浅思考。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基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坚实的基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的大厦就不可能永久屹立于世。“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不言而喻,法治政府要求有法可依,没有“法”,法治政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此处的“法”应作广义解释,既包含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同时还包含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根据现行有效的上位法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等行政执法的依据。

由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起步较晚,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飞速发展,传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新和完善,当然这也是受制于法的滞后性的原因,一些新领域目前尚缺乏科学的法制来加以规范,即使有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有待提高,违法成本较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频发,加上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应的法律制度等执法依据理解不深刻、不透彻、不全面,违法行政时有发生。

如何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我认为首先必须从完善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一是完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从源头上实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原有的法律制度与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要及时清理、更新和废止;而诸如大数据等一些新的领域当前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处于缺位状态的,要及时结合实际开展立法等制度规范的建设,及时补位,让行政执法有法可执,让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二是完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比如当前的工作推进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通报制度、问责制度等。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来保驾护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就很可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不是落实在行动上;改革就可能只是改而不革,不彻底、不全面。

二、强化人才培养是核心

行政执法是由行政主体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具有较高的要求。

近年来,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得到较好发展,法学教育进步较快,高等院校培养出许多法学人才,但我们得清醒的认识到,我县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并不多,尤其在乡镇基层甚是缺乏,同时也是违法执法、执法不文明不公正的高发区。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高等教育实行低进低出教育模式,使得许多高校毕业生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后专业素养偏低,教育质量不高;

二是基于近年来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学毕业生为解决就业问题只能选择非行政执法的行政事业岗位或公司企业,专业知识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导致人才资源结构性流失;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得到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的法学培训机会较少,继续教育和再教育缺乏有力保障,行政执法能力没有得到较好的提升。

四是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法治传统,一些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实体公正,忽略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要求“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看得见的正义,即程序正义。

三、强化观念转变是关键

观念即想法、思想,思想决定一个人行动的方向、方式和方寸,一个人的思想即是其行动指南。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的思想观念是决定其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的基础。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文明古国,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尽管近年来我们致力于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等,但仍然有一些传统思想观念的糟粕根植于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心中。

一是官本位观念。官本位是与民本位相对立的为政观念,民本位也即是权利本位,强调民贵君轻,民为国家的根本,是国家权力的主体,人民将权利授予国家机关,由国家机关代为行使,为民服务;官本位强调官的至高无上,官贵民贱,民为官用。官本位观念容易助长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忽视人民的主体地位,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凌驾于人民利益之上,不符合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人治观念。人治与法治相对。法治,顾名思义,依法治理之意,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应当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行政工作,尤其是行政执法工作更应如此;人治强调依靠人而不是依靠规则制度来开展行政工作,将法律制度抛诸脑后,行政决策由个人意志决定,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与法治政府的建设背道而驰,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之路上的拦路虎和绊脚石,必须彻底清除方能确保改革一路顺风。

三是管理观念。所谓管理观念,是与服务观念相对应的行政观念。就行政执法而言,服务观念注重柔性执法,更加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倾向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性与和谐性,站在为民服务的角度开展执法。

而管理观念则注重刚性执法,过于强调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忽略执法的社会效果,忽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性,站在管理或控制的角度来开展执法,缺少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缺乏人文关怀,容易产生不和谐因素,引发执法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诸如复议与诉讼等一些列的行政争议。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至关重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的内容,势必要求我们要迅速转变为政观念,摒弃官本位思想,抛却人治观念,消除管理的理念,重新树立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观念、民本观念和服务型政府观念,从源头上根治违法执法的乱象。

我想,站在人民合法合理利益的立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同时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那么合法行政才能形成常态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才不至于是吹一阵风,完整的全面的法治政府才能真正实现。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践行者、推动者、保障者,行政执法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的关键所在。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进能够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整体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与其他法治改革部署在改革成效上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5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上午好!很荣幸能参加这次座谈会。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突出行政执法透明、留痕、合法的特色,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整体性、基础性、突破性作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组,由局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7月10日,组织全市37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了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工作会议。会上,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培训,并从时间节点、工作路径等方面作了全面说明。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精心谋划,紧扣任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推进法治河津建设再上新台阶。

2、稳步有序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来,我局先后多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根据省、市安排,我们对全市37家行政执法单位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清理,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参考式样》,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山西省行政执法三个办法》专题学习,结合部门实际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科学规范编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制定相应配套措施。截止目前,共清理行政执法主体4个,清理行政执法人员240人,27个行政执法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三个办法 ”学习培训,教育科技局已完成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编制工作。

3、强化试点引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8月23日,我们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员会。 局长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行三项制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顺利实施;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4、积极开展调研。为及时了解、掌握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我们先后组织专门力量赴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医疗保障局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开展实地指导。8月27日起,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全市9个乡(镇、街道办),对行政执法现状、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掌握了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及人员现状,为下阶段乡(镇、街道办)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社会认同度不高。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是司法行政部门此次机构改革后的新增职能,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定位认识不全面、不了解,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践中不断强化法治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将我镇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夯实制度落实责任

我镇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把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了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学习讨论,同时创新利用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的契机组织全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三个办法”,对推进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安排、宣传重点、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通过学习部门会议和集体学习会议,明确了自身职责。

二、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完善制度实践渠道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镇以推进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组建了依法行政工作群,开展了有重点、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治进村”、“安全生产月”、禁毒、扫黑除恶等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同时注重扩大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了各项办事流程上墙制度,公布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开展行政执法实践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注重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执法对象当事人知悉。我镇通过班子传阅文件和召开执法部门负责人研讨会的方式,传达学习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要求,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工作机制,并要求各部门每月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部门负责人要带领下属执法人员学习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的相关要点。此外,通过配置满足日常行政执法需求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督促各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相关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资料的归档整理,明确各执法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全过程记录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归档、保存和使用,积极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三、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通过学习和实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我镇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与上级对口单位紧密联系,统一执法程序标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加大社会公众监督力度,通过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公布在宣传栏及服务大厅等平台,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及法治进村等活动,听取群众反映,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统一认识,明确责任,要认真梳理、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流程,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

(二)强化培训宣传促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业务,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合法、合理、合规。对应当公示的执法信息要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审查保落实。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和考核,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争取不断强化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7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chealjfq”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盟行署督查室:

根据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认真自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期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8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chealjfq”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司法局“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盟行署督查室:

根据盟行署督查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盟司法局高度重视,对照责任分工进行认真自查,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期限,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自查工作服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协调会4次,举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培训班5次,组织旗区、盟直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治人员赴自治区司法厅和锡林郭勒盟观摩学习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通过“法治阿拉善”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和知识测试工作。二是推进工作落实。制定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确定阿左旗政府、盟市场监管局等1个地区和1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为各试点地区和部门及各旗司法局统一购置5G行政执法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邀请自治区技术专家对执法人员、审批人员进行终端设备操运用专题培训班。同时建立工作督导机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大数据平台和调度情况督促指导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化减证便民活动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情况。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关于减证便民、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服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盟本级保留的证明事项74项,取消的证明事项11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19年5月7日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示点范围未纳入内蒙古。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对接,2020年待司法部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安排部署后,在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量逐年递增,人员数量和素质能力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度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维护和行政执法智能终端设备操作中,存在编制本无权上传、法律法规上传量大、电子印章制作等诸多细节问题待以解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落实进度受到影响。三是在“放管服”改革责任分工中,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情况方面工作不属于司法局职能职责范围内,无法牵头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指导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的操作应用,加快试点工作进度,及时向执法监督平台上传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信息,召开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在全盟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执法。二是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在全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9篇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放管服”改革以及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全面自查,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法治政府建设评查表》,逐项梳理、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法治思想。

**市**区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思想核心学习活动,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法治思想的认识。

(二)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审批,无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情况。我局服务事项现已采取“一站式”服务,全力推进“一网通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同时积极开展“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已梳理出全省通办事项共计28个大项,72个小项,全部编制了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下发《**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内容、范围、标准、执行方式等,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二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三是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为局自然资源执法监督与法规股,严格按照审核制度开展审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一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尚有死角,宣传手段单一,宣传方式不够新颖;二是宣传材料主要为宣传册、宣传折页等,而群众更喜欢实用性强的东西,如水杯、雨伞等,不能很好的吸引群众;三是部分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参差不齐;二是人员配备情况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截至目前,执法队在岗人员37人,其中公务员和事业编制19人,事业工勤编制10人,编外和见习生8人;其中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仅11人,6人的执法证在办理中;三是按照省司法厅规定,工勤编制和编外人员不能办理执法证,无法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三)持有执法证人员岗位安排不够合理。我局持有执法证的人员共114人,但目前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案件查处工作的仅有11人。

(四)干部职工法治思想有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在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虽不至于导致败诉或被纠错,但事实存在部分程序瑕疵,引发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对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且符合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办理条件的工作人员,鼓励积极报名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办理行政执法证,解决因缺少行政执法资格而不能进行执法检查的困境。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措施,并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力争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0篇

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按照省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对三项制度工作的开展和推行予以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通过专题培训、会前学法等多种方式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和相关文件规定推行展开三项制度工作,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

围绕进一步打造“法治税务”的目标,在做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我局积极落实审核制度、审核细则、审核主体,以确保在需要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时守住合法底线。

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主体为法制股,法制审核人员为法制股股长,主管局长,法制股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学习,确保法制审核准确到位。

根据《河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及《河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规定,我局需要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事项包括:适用一般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及决定对数额较大(我局定为50万元)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核准五类。

(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县政务平台网站、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办税厅LED显示屏等方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事前公开

按照**省税务系统《税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税务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范围、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的内容明确后在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中的税务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平台上进行公开;在现行《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监督投诉、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公开内容,方便了纳税人申请办理涉税事项。

(二)事中公示

我局在服务和执法事项告知、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听证和非即办事项四类税收执法工过程中,需要事中公示。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明示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务、执法服务事项等信息。同时,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等规定的制式文书样本,制作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特别是对“双定户”税收核定、行政处罚告知等事项,依法履行了在执法过程中公开有关信息的规定。定向公示办理过程中,我局对依申请的税收执法事项定向公示办理过程。办税服务窗口配置了“一机双屏”,面向当事人公开即办事项的办理过程;对非即办的依纳税人申请事项,逐步开通“网上税务局”办理进度查询功能,增强纳税人的知情权和获得感。

(三)事后公开

依据《**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局应事后公开的事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四类的**项,具体包括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信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信息、委托信息、终止委托信息、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纳税信用评定结果为A级纳税人名单、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欠税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结果、税收个案批复及企保证金收取返还情况。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河北省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贯彻办法中对记录方式、项目、要求以及记录结果的管理、使用、归档等作出的规定,并按照《税收执法事项清单》确定音像记录事项和适用执法岗位。我单位共有执法人员**人,共配备31台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占人数比例为16%。按照《税收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要求,由法制股专人进行了设备调试,并通过PC客户端对执法记录仪进行了使用单位、设备编号、日期时间等参数的设置,然后交由各部门领用,设立使用台账,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各分局及时将执法的音像长传至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中的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向,保证做到事项准确,资料存储无误。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立三项制度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上,充分讨论、部署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将三项制度工作重视程度再上升一个高度,引起全局重视,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进落实。

(二)规范操作流程

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县局局工作实际情况,规范三项制度推进工作流程,明确具体公示平台,需要公示的信息以及公示责任分工;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事项、执法记录仪管理以及执法记录信息存储工作;具体法制审核事项、审核流程、审核效力。努力构建“制度明晰、分工明确、操作规范”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1篇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及要求,及时作出了部署安排,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了评议考核单位和专人负责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责成全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州局直属各行业执法机构、所属单位及执法人员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考核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自评工作,按时、按阶段完成自评工作。

二、结合实际,抓住重点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扎实做好自评和迎检工作,州交通运输局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机构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自评工作,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至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州局直属各单位行业执法机构。从评议考核的组织方式、内容和重点、步骤和方法等方面,主要针对本次考核的内容,即:开展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情况;全州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局直属各行业执法机构2013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和开展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等开展自查自评,对开展迎检自评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布置动员。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与交通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了《2014年推进法治交通工作要点》,落实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机构,各直属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也都明确了工作要点和责任。且对社会监督工作也非常重视,聘请了行风监督员,设置了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注重实效,层层推进执法评议考核和有效开展“三基三化”各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一是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程序合法,全州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都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机构。并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执行。二是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案卷档案制作,按要求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目录、材料、装订等均做到制作规范。三是认真积极地做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为积时配合州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州级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有关工作,州交通运输局结合局直属各单位、各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抓好落实,进行了纳入州级电子政务大厅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审批事项基本信息以及整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通过交通行政各项审批项目清理、取消、调整、下放,目前州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及转变管方式审批项目共31项。同时,由于局主要领导换届调整,也及时将委托政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授权书首席代表作了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审批项目,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未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在行政许可中受理合法、规范,无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等许可项目,至今未发现有应当准予行政许可而不准予行政许可、不该准予行政许可而准予行政许可等违规情况。

(二)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或组织主体资格合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并按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的制作和案卷档案的规范整理。着重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水平,严格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从案卷评查标准入手,开展交通运输执法督导检查,狠抓交通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执法“六公示”制度,即“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当事人权利、执法结果、执法监督”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文书的填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进行案卷整理归档,执法案卷文书内容齐备。二是加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对所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执行《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执法人员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赔偿案件。三是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案卷评查标准。实施行政强制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且具法定资格,未出现超出职权范围执法的现象,在实施行政强制执法过程中严格按行政强制执法流程办理。四是行政许可、审批符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行政许可程序的实施,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符合法定资格条件。2013年至今年6月底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130件,办结130件,即办件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五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做到执法人员着装整洁、端庄,文明礼貌执法,使用程序得当。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无一例错案。并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交通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认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政府法制办执法人员资格有关规定,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及时按要求参加省厅组织的新进执法人员培训。三是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监督)车管理,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监督专用车辆示警灯发声器使用证核发程序。到目前全州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已审核申报交通执法(监督)车示警灯使用证184个,全部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审查后,通过网络系统审核申报完成,由省厅办理,非交通执法车辆一律不予办理使用证。并严格按规定,交通执法(监督)车辆严禁进入任何娱乐场所,一经发现,将取缔示警灯及使用证。四是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执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严格履行交通行政执法“12条忌语”、“7条禁令”,始终坚持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执法人员无任何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五是加大了交通执法监督力度。5月份州局法规科会同局纪检监察,组织州局直属单位对州直属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方面进行了检查;7月24日至8月4日州局组织州公路局、运管处相关人员在州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按要求对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执法文书、案卷进行了检查,并组织抽取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考试。主要评议考核2013年至今年6月期间各单位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在此次执法监督检查中,对交通行政执法中的处罚、许可、强制案卷进行了随机抽查,抽取路政案卷20份,运政案卷20份,海事无案卷,优良率达70%,良好20%,合格10%。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受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执法机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文书的填写严格执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进行归档。六是有效开展“三基三化”工作,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的统一和规范,严格落实执法装备配备、执法公开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政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县交通运输局、州局直属各单位行业执法机构,强化了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责任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完成。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执法中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趋利执法、等行为。

(四)加强培训宣传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素质。一是为了提高我州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交工作,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内容;二是去年我局组织全州53名新进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厅培训考试,并合格办理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州局直属各行业管理单位还注重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执法知识、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国家赔偿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行政执法5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教育。对部分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人员要求自学,进一步提高了我州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强化了执法人员的纪律作风意识,为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队伍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结合安全月活动和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局直属单位、相关科室开展了“6.1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日和“6.28”法律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发放水上法律法规宣传挂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共计2200余份。

(五)温情执法、热情服务、创文明行业,树满意窗口,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近年,我州小金县交通运输局、小金县公路分局路政大队、州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大队等单位和三名个人分别受到部、厅表彰。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我州交通战线长、点多面广,多数基层执法机构执法环境差、条件恶劣,执法场所受地理位子限制。“5.12”地震后至今,我州彻底关超限站办公、吃住仍在板房,执法场地狭窄,环境、条件较差,还将涉及到从新选址。州公路局路政支队和各大队执法场所现基本是与州公路局、县公路局合署办公;大部分县交通运输局都是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纳入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办公,还有部分县的公路运输管理执法机构按当地统一规划准备搬迁重建。因此在执法场外观统一方面困难较大。

(二)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变动频繁,加之学习专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度不够,个别执法单位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文书内容填写不全、取证不齐全、使用法律术语不规范等现象,执法案卷不规范,归档较为混乱。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2篇

一、坚持依法行政,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规范行政。

(一)行政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优化经济的执行力,我局推行优化经济环境“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人事、办公室等为成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室对环境优化和重点岗位监督工作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二是强化科室责任意识。制定了《关于落实<2013年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的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成六大部分17小项,并安排到具体的科室予以落实,对职责分工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三是开展内部监督自查。根据《关于在市直有关单位开展立项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方案》要求,确定了建设管理科行政效能监督立项为2013年专项效能监察项目,建设管理科科长和分管局领导列为2013年度重要岗位监督对象,受监督科室在水务网上公示其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工作流程图,制订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受监督个人将个人相关信息在水务网上予以公示,主动查找问题,开展述职讲评。

(二)行政审批进一步改革。一是审批流程再优化。水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我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有的项目还需几个业务科室分别审批,为了方便办事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政务中心办理,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一个窗口对外,不走“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这项制度执行比较到位。同时,我们公开行政审批内容和权限,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审批标准等全面公开,涉及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主动、有效地向社会公开,使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二是审批事项再精减。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为依据,严格把关,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进一步精简港口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清理和精简,我局的行政执法主体机构1个,行政执法依据34件,其中:行政许可15项,非行政许可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强制8项。依据梳理情况,我们编制了职权目录和办事指南,绘制了流程图。三是审批效率再提高。行政审批窗口严格执行“一票制”收费和联审联办流程,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还将15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一,凡承诺缩短办结时限的项目,做到不拖延、不推诿。今年我局共办理水行政许可事项174件,政府集中联办件109件、承诺件65件,实现了按时办结率100%,咨询群众满意率100%。

(三)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对《水政监察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责任分解制度》、《水政监察巡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水政监察考评制度》以及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登记、立案、审批、审核及目标管理等水政监察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日常巡查制度》、《值班值勤制度》等执法办案制度以及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案卷管理等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规范。二是强化执法培训。上半年完成了局机关河道采砂和直属水政大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加强了水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对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重新进行了登记造册,强化了水政监察信息平台建设,细化了《水行政执法考核标准》,继续开展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年度考核。三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处理水政违法案件举报,上半年,接到群众举报16件,件件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加强了对全市水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的监督检查,于6月份对全市11个县市区开展了执法检查和年度考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并予以了通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各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宁静日”制度、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等,职能科室到企业检查必须事先报备,由局统一集中安排,防止多批次检查。

(四)行政事务进一步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五项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实行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一是在办公大厅公开。在办公大楼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新建了一块大的电子显示屏,对人事任免、人事调配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特别是水行政执法,在办公楼六楼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将水政监察工作职责、行政执法内容及依据、水政执法人员照片、行政执法“三项承诺”、“六条禁令”、水行政执法流程图、工作制度、案件处理、案件决定、过错责任追究等向社会公开承诺。二是在水务网站公开。完善岳阳水务网,修改、增补了单位信息、信息公开、政务动态、防汛抗旱、水利资讯、法律法规、专题专栏、水务办公系统等栏目,以及工程领域信息公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等专题。尤其是信息公开栏目极大地方面了办事的企业和个人,压缩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在监察系统公开。所有审批项目均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和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全过程监督。收取费用依据政务中心联办信息,收费标准和收费面积完全公开。

二、坚持严格执法,着力净化发展环境

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有力地净化了水利服务经济发展的环境。

(一)河湖水域保护深入推进。建立了巡查值班制度,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巡查,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了巡查台帐,每次巡查都认真做好记录;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在村(社区)设置信息联络员,聘请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或老党员担任;建立了违法举报制度,市水政监察支队设立了水事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执勤,接受群众举报。目前,在城区范围开展执法巡查近200次,现场发现违法问题30多起,现场纠正、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0起,强行清障2起。

(二)水利招标投标不断完善。建立了“八项制度”,即进一步明确行政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范围,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核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备案程序,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水利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投标人挂靠、借用资质、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招投标的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领域诚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今年,已开展招投标19起,涉及金额2.2亿元,招投标实现了三个100%,工程进场交易率达到100%,工程招标率达到100%,公开招标率达到100%,招投标工作投诉为零。

(三)水政监察执法全面开展。以贯彻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以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节约用水以及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河道采砂、涉河建设项目等制度落实情况、水文及防汛通讯设施保护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水政监察检查,全市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侵占和破坏河道现象明显减少,水资源污染现象正逐步减少。

三、坚持勤勉履职,着力强化服务能力

为保证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落实,我局建立完善了与岗位责任制相配套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制、失职追究制,进一步规范了每个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

(一)作风更加务实。制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岳阳市水务局“三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月报告、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讲评”的监督检查机制,围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三为三乱三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有关“三项治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12345公众服务平台的群众求助、投诉、咨询和建议办理,我局制定了工作考核制度、工单流转制度和工作值班制度,就受理、交办、退办、承办、答复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我局已办理12345热线工单1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做到了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语言明确,没有发生一起投诉现象。

(二)问责更加严厉。成立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在监察室挂牌,由监察室主任兼投诉中心主任。建立了投诉的各项制度,由专人负责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工作。设置了专门的投诉电话、投诉记录本和投诉处理制度。强化了对各责任科室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日常考核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将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专项考核情况,纳入局年度综合考核和评先评优内容,有效提升责任感,充分调动积极性。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3篇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确保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连续性。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代区政府起草了《市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报送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以考核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全区各部门、乡镇街进行2020年度考核,评选出先进乡镇街3个,先进区直单位5个,先进个人10名。

二、坚持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切实推进行政裁决工作。部署开展全区裁决事项梳理,严格对照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梳理了我区2个部门2项行政裁决事项,印发《区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二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二是严格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根据《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报送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同时,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调研。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采取部门自查和集中评查方式,对全区执法机构2020年度办结的189份行政处罚案卷、225份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检查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案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和管理,做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启用工作。上半年,年审执法证件975本,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7本,完成了2021年全区通用法律考试的报考工作。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去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成效,制定《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区数管局转发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关要求,对细化方案、动态调整清单、制定格式文本和工作流程、制度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依法行政 工作规程 行政权力 规范

一、行政规程编制的价值

依法行政在法律实施中具有重要价值。国家的法律其中百分之八十是通过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来实现的。而在创制有效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上,上海市闵行区的实践是进行了行政规程的编制实践。所谓行政规程的编制实践即政府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围绕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内部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四项重点内容,积极探索规范化运行的方式,约束权力的滥用或不作为,全面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的建设。这一机制的建设,具有多方面的价值:

其一,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正式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上海积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市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础,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闵行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深刻反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钓鱼执法”、“城管打人”等突出问题,提出以编制行政规程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中央、市委要求在闵行的实际工作中切实予以贯彻落实。

其二,形成推进依法执政的重要抓手。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和关键。依法行政的前提是公开。近年来,闵行区以最大限度公开为原则,坚持群众关心的必须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公开。行政执法行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必须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制度。行政执法中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通过规程的编制建立起对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制度性回应。依法行政的保障是程序。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还比较突出,需要通过工作规程的编制,进一步强化程序性要求在行政行为中的刚性和约束力。

其三,坚持创新驱动的具体实践。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闵行区在深入推进城市化过程中解决诸多深层次矛盾的重要手段。创新驱动,需要党和政府更加注重运用创新的办法解决社会管理问题,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研究解决经济社会问题。闵行区坚持区委统筹协调,把依法行政规程编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进展情况的报告,及时处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题,形成区委主导部署、政府组织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行政规程编制的目标和做法

行政规程的编制实践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具体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字,即理、定、查。“理”即通过梳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事项及依据,理清“做什么”。“定”即通过界定行政内部管理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规定“怎么做”。“查”即通过结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围绕以上三方面的工作目标,力求解决五方面的问题。一要解决依据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二要解决职能交叉、工作推诿的问题;三要解决重审批、轻管理、轻执法的问题;四要解决制约不足、风险难控的问题;五要解决职责、权限、力量脱节的问题。

行政规程的编制实践于2010年5月开始推进。当时,在区委领导下选择了区建交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等15个部门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规程编制的试点工作。2010年11月开始,在全区35个职能部门、9个镇、3个街道全面推行编制本单位、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规程。2012年,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程的运用,加强与区联动平台对接,逐步实现规程内容向社会公开。在具体做法上,主要把握四个关键环节。

其一,以全面梳理为基础,形成执法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有法必依的原则,对自身和下属执法机构的执法事项、依据、流程、职责、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确认,并明确了执法岗位的职责,使每项权力都有据可查,每项责任都落实到岗。特别是街镇在梳理执法事项和依据过程中,邀请相关专家多次进行研讨和论证,在全市率先梳理出了规范统一的街镇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对提高基层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奠定基础。

其二,以提高效率为目标,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在梳理和明确行政执法事项的基础上,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焦点、难点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界定执法权责,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环节,形成了执法事项工作流程。对每个执法环节“谁来办”、“怎么办”作出明确规定,使流程图成为群众办事的向导图、执法人员行使权力的标准作业图、监督部门监督问责的责任定位图。

其三,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创新执法工作机制。聚焦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无证无照经营、群租、娱乐休闲服务场所治安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等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六项重点领域,进一步梳理分析执法争议和盲点,明确每一项治理工作的牵头主体、执法主体和协调主体,从发现问题、查找依据、明确职责、再造流程以及完善措施等方面,形成每一项领域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逐步理顺执法交叉关系,及时消除执法盲区,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行政行为效率不高、部门推诿扯皮问题。

其四,以强化监督为保障,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闵行区委在全力支持人大、政协充分行使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将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规程与行政问责、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将依法行政工作规程与闵行区“大联动”平台进行对接,初步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规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该平台,反映出每一家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规程静态信息,同时实时反映出本区六项重点领域的受理、派发、处置等动态信息和统计分析数据,并逐步向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行政规程编制实践的成效

当然,行政规程编制实践作为行政执法保障机制的建设具有创新性,还有很多方面值得探讨。比如,加强制度的建设及时弥补制度的缺陷问题,推进综合执法以及完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问题等。但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所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

其一,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清理。闵行区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编制形成了行政审批标准化业务手册,逐步实现今后行政审批一律按行政审批业务手册进行,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效率、效能和透明度的全面提高。街镇层面,在全市率先梳理出镇层面行政执法事项5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1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 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2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0项,法定委托事项4项;梳理出街道层面行政执法事项2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2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7项,法定委托事项2项。

其二,行政职能得到进一步改进。例如七宝镇政府在明确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管理重心下移,加强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对接,依托块上熟悉地区情况的优势,制定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联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大联动机制,形成规范有效的联合执法管理模式,从而解决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效率低下和执法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其三,行政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编制工作使行政流程更趋于标准化,同时也以“便民利民”为目的,注重体现流程的优化便捷。例如区经委充分利用网络、快递等现代化方式,提供网上申报材料样本下载、及时更新网上信息、材料先受理后补齐等方式优化了执法流程。更有多家执法单位将一次性告知制度作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汇编入册,积极实施,从而体现行政执法工作便民、高效的特点。

其四,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例如编制街镇行政执法规程过程中,梳理出了无编制人员执法问题、对非街镇编制执法人员的调度问题、无法律依据而由街镇协助管理的权限界定等问题,通过研究分析、汇总上报,提出优化建议。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第15篇

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专门就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分解执法职权统一采用《市××局(委、办)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范本附后)的形式,并遵循以下四个基本要求:

(一)注重实际、讲求实效。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通过梳理和审定公布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项目)分解到本部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指导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根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规定列出本机构、本岗位法定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法定的执法责任开展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既要避免平行机构和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从本单位的机构和岗位设置、执法事项、执法性质等实际情况出发,以切实解决本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权。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要与当前各项审批改革、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公务员目标管理与岗位考核、绩效评估等制度和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互相促进,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分解执法职权时,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如果发现本部门执法职权与其他部门执法职权有重叠、交叉的,要遵从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法律和“三定”规定不详尽的,要通过协调明确主责、辅责和共同责任;要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权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相衔接,对国家和省里已公布不再审批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得再分解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要在明确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其任职岗位的具体职权进行资格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执法。要重视解决机构合法、执法人员不合法,执法人员合法、机构不合法的问题。要重视解决委托执法中的问题,努力解决靠执法养队伍的问题等。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重点部门先行,做到面上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学习、借鉴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格式(范本)和省直机关分解格式和成果的基础上,努力进行创新,确保分解工作扎实推进。

(四)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级要严格按照要求层层把关,注意解决好分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要理顺本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存在的行政执法职权交叉、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如一项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只能确定由一个内设机构行使,不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内设机构行使。(二)每一个行政执法职权按照执法过程(即受理、审查、批准)、执法标准等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如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分解到每一个具体的行政执法岗位;一个执法过程的一项行政执法职权只能分解到一个执法岗位,如行政许可的“受理职权”只能分解在受理的岗位;但一个执法岗位根据需要可以接受多项行政执法职权,如行政许可的受理岗位除了受理行政许可之外,也可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职权分解在这个岗位上。(三)岗位职责的内容可以结合自己部门的特点或以往效能建设制度的内容,也即可以灵活、自行设定,而不是每个单位、每个环节都一样,但是尽量要与省厅(局)的格式、内容体系相衔接,尽量完善、细化职能、职责,便于今后确定责任。(四)本部门行政执法职权与相关部门的职权交叉时,向有权机关(编办、法制办等)提出协调建议。确定执法责任时,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若干意见》等规定,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二、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工作的具体做法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分解行政职权时,要根据已经审定公布的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结合本部门在以往行政执法工作中有否实施过该项行政执法职能,或者该项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可以交由其所属的直属机构或者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等情况进行分解。如果法律规定某项行政执法职权的实施主体为县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分解时,就可以考虑这项行政执法职权是否由下级来实施,是否已上收为省级统一实施;如果已经或研究确定由下级或上级来实施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该项行政执法职权不必再进行分解。基本做法:

(一)分配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部门在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时,首先要将行政执法事项在本部门与其所属的直属机构之间分配,然后再由行政执法部门和直属机构分别在各自的内设机构进行分配。注意避免交叉重复。

(二)划分执法权限。执法权限根据执法事项性质不同、流程中的环节不同,有很大的区别。例如,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之间在执法权限上就有很大区别,许可在申请与受理阶段与审查决定阶段其权限也有很大不同。此外,执法程序是简单程序、一般程序还是特别程序,案件是普通案件还是重大案件,都会影响执法权限的划分。在实际划分时,要做两个层面的划分:(1)部门直属执法机构、部门内部执法机构之间的划分;

(2)执法岗位之间的划分,具体设置岗位时,要注意岗位是跟着流程和权限来的,与人员并不是一一对应的,一个执法人员可以有多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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