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政治学习、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群众观念和团结协作等方面情况;

2、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

3、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情况。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

2、遵守《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3、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报告制度情况;

4、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廉政教育情况。

四、述职述廉时间和形式

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结合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述职述廉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也可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届中届末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

五、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前,领导干部要根据述职述廉内容要求,写出述职述廉报告。党委(党组)应将要求的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印发给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以便与会者进行监督。

(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各乡镇参加人员范围:乡镇全体干部员、村党支部书记及辖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县级各部门参加人员范围:所在单位的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和行风监督员、领导干部居住区的居民代表或者其他方面的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以及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收集与会者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意见。收集意见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情况反馈给参加述职述廉的领导干部本人。

(四)搞好总结报告工作。述职述廉会议后,各党委(党组)应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上报县委,并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六、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应提前向党委(党组)请假,党委(党组)应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情况。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财政科级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拓宽管理和监督渠道,改进管理和监督方式,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着重提高财政科级干部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中坚力量。

二、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科级干部,包括局机关各科室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

三、述职述廉内容

主要报告本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包括参加局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践行“*”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树立大局意识,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尊重领导,在岗位中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模范作用等。

(二)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主要是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局领导交办各项任务,依法行政能力;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科室(单位)工作的综合计划、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的能力;自身业务素养、调查研究、分析判断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等。

(三)工作作风和态度。即工作中认真负责,热忱随和,扎实肯干,勤奋敬业的作风落实情况,遵守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带领科室或单位人员参加各项集体和公益活动、勇于争先创优情况,以及科级岗位要求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情况等。

(四)开展工作及取得的成效。主要是科级干部一年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领导所在科室(单位)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等。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基础管理、法制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市里和局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情况。

(五)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职责,执行廉洁从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具体内容:1、落实市纪委、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2、带头组织本科室(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要求,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3、执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财政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反腐败源头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情况;4、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召开落实情况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5、其他工作。

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具体内容:1、是否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情况;2、配偶和子女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3、是否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情况;4、有否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从中谋取利益的情况;5、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局机关各类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等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时间安排

述职述廉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年底或年初进行,并与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核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五、述职述廉的形式

述职述廉对象均必须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通过网上述职述廉、口头述职述廉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评议。网上述职述廉是指由人事教育科集中将述职述廉对象撰写的述职述廉报告,在局域网“述职述廉”专栏上,由全局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口头述职述廉是指召开专题会议,由述职述廉对象本人在会上口头宣读述职述廉报告,接受与会者的评议。网上述职述廉、口头述职述廉对象范围在每年的述职述廉工作通知中具体明确。

述职述廉后,组织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测评,一般与年终考核的民主测评结合进行。

局班子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述职述廉采取的形式,对述职述廉工作提出新要求。

六、述职述廉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当次述职述廉工作通知后,科级干部要根据述职述廉的内容要求,按时写出述职述廉报告,送交局人事教育科。

(二)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及网上公布。采取口头述职述廉形式时必须召开述职述廉专题会议,参加人员范围为局班子成员、各科室的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

(三)收集与反馈意见。述职述廉工作期间,应广泛收集与会者、所在科室(单位)的同志以及服务群众、相关外单位对科级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的意见。收集意见工作由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共同组织。收集到的意见如实报告局领导并反馈给本人。

(四)落实整改。科级干部要根据反馈的意见,按照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书面报人事教育科和监察室,并在工作中以此为鉴,时刻提醒自己。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局班子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监察室、监督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各项有关工作。要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保证述职述廉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由本人撰写。对在述职述廉中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的,监察室、人事教育科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提醒并责成其立即整改。

(三)加强监督,落实整改。实行述职述廉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听取,落实整改。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明确“谁来述”“向谁述”

一是把述职评议考核作为增强各级书记“第一责任”意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分两类情况明确述职主体:一是机关的基层党组织,由基层组织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同时向本单位党员述职;广大党员向支部述职。二是海关系统的各级党组,由直属海关党组书记向总署党组书记述职;隶属海关党组书记向直属海关党组书记述职。二是精心选定现场述职单位,在总署机关,2015年述职的基础上,2016年再选择8个单位,既有业务部门,又有综合部门;既有机关部门、又有事业单位。在海关系统,2015年选择5个、2016年选择8个海关,有内陆、有沿海,有城市海关、有边关,有党建工作基础扎实的、也有薄弱的,力求做到每个单位代表一种类型,发挥现场述职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开门述职,人事、纪检、巡视、督审等部门共同参与。直属海关党组书记述职时,总署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总署党组成员进行评议,党组书记进行点评,人民网和中组部、中纪委的机关报均刊登了我们的做法;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时,由总署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及退休老党员代表组成评议团,邀请工委组织部领导到会指导,机关党员代表列席。

把准“述什么”“怎么述”

一是述职始终突出“第一人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海关各级党组书记围绕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对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重点述好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党治党责任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情况;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工委下发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重点述好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情况。二是重点抓好述职报告撰写这一基础环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报告中要回应上级巡视和审计提出的问题、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党员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为写好报告,2015年5家述职直属海关单位党组班子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公示问题清单和述职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召开问题分析会20余次,与党员群众座谈交流500多人次。坚持报告不过关不述职,经过书记亲自主持撰写、班子集体审议、上级党组织审核、向党员群众征求意见等步骤,层层把关,从刚开始谈成绩长篇大论、谈问题遮遮掩掩,到后来把自己摆进去,成绩点到为止、问题指向鲜明,历时2个多月,平均十易其稿。三是对现场述职细节精雕细琢,述职用数据和事例说话,重点放在讲问题、查根源、解难题上;针对述职人不同情况设计个性化问题,变“你述我听”为“答辩式”述职,边述边问。现场提问辣味十足,对述职人解答不清楚、不到位之处,多次追问、刨根问底。有的书记坦言:“署领导现场提问好像一次面试,自己是流着汗回答的”。

解决“点什么”“怎么点”

一是把领导点评作为述职的“点睛之笔”,做好充分准备。总署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到直属海关单位开展2轮调研,与党组书记深入谈、与政治部组成部门开会谈、与基层党员干部广泛谈,详细了解关区抓党建的特点,找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为形成准确的点评意见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总署工作组统一在直属海关述职单位随机对党员群众开展测评,测评表设置了24个方面共性内容和4个方面个性化内容;总署机关党委也根据现场述职安排,在机关广大党员中进行无计名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点评的重要依据。三是点评意见直指病灶、点准穴位。总署党组书记于广洲同志点出直属海关党组书记20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审视有没有树立管党治党的主业、主责和主角意识,有没有紧抓从严治党责任,有没有投入与“最大政绩”相称的精力抓党建。机关党委书记胡伟同志既点评成绩,又鲜明点出问题,既为基层党组织书记鼓了劲、加了油,又使述职人红了脸、出了汗,还使其他同志感受到了压力。四是述职会后,系统整理署领导的点评意见,主动向人事部门反馈,作为述职单位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深化“改什么”“怎么改”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述学述职述廉的对象

公司、分公司所属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公司、分公司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

二、述学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加强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从理论学习、工作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

(一)述学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指示决定,坚持从严治内、依法治企的情况。

2、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方面的情况。

3、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述职内容

1、本人主管或分管工作、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本人为实现各项目标所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

二级单位党政正职和公司、分公司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重点述本人在完成重大生产经营、改革稳定目标中所起到的主要作用和工作表现。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组织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进措施。

(三)述廉内容

1、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各项要求,按照公司、分公司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逐项检查执行情况,有关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已做了纠正。

2、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项制度情况。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⑵执行上级党委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情况;

⑶执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情况。

三、述学述职述廉的形式

1、年度述学述职述廉。

各二级单位处级领导人员分别在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公司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人员考核大会上进行述学述职述廉。

公司、分公司机关处级领导人员分别在本部门大会或公司组织的处级领导人员考核大会上进行述学述职述廉。

2、民主生活会述学述职述廉。

处级领导人员应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有有关要求,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学述职述廉。

3、其他形式述学述职述廉。

公司党委、纪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召开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或指定有关部门召开指定内容的专题会议,有关处级领导人员应就有关问题专题进行述学述职述廉。

四、述学述职述廉的要求

1、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职述廉工作是加强领导人员考核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领导人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自我约束的重要途径,也是从根本上关心爱护领导人员的重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2、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前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的述学述职述廉要在领导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以接受组织监督。

3、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报告是对本人思想、工作、作风的回顾,也是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因此既要肯定自己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内容要真实可靠、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力戒空话、套话。

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职述廉报告正职文字2500字以内,副职文字在2000字以内。

4、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主要结合各单位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或领导人员考核工作进行。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述学述职述廉后,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根据需要,经公司党委决定,也可以结合其他工作进行。

5、各二级单位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职述廉报告应于职代会后一周内报公司党委。

公司、分公司机关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职述廉报告应于次年一月底前报公司党委。

处级领导人员应自觉按规定述学述职述廉,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述学述职述廉的,应及时补交述学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职述廉情况列入领导人员考核内容。

五、述学述职述廉的组织领导:

1、公司、分公司处级领导人员的述学述职述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由公司纪委搞好检查监督。

2、各单位处级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向公司党委报送领导人员述学述职述廉情况及整改意见,并抄报公司纪委、公司党委组织部。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按照《xx省省直文化系统年度考核办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1—29日,考核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厅直处级单位,已划入xx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的企业由集团牵头,省文化厅派员参加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科级事业单位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对口处室另行安排考核。

三、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此次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7个考核组,由厅领导分别带队,每组4人,分别考核2-3个厅直单位。

四、考核方式

采取召开考核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召开考核会议

参会人员:10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100人以上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职工代表参加。

会议议程:(1)考核组组长讲话。(2)厅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行政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德述廉述法。(3)进行民主测评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

(二)进行个别谈话

考核组分成两个谈话小组,谈话人员由各考核组根据参加考核会议人员名册现场确定。

(三)查阅有关资料

对照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现场重点查阅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纪录、班子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文本、党支部“”记录本、约谈记录本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前组织撰写党委(总支、支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并按照《2017年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年度考核需准备的材料清单》(附后)准备好相关查阅资料。

(二)各单位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考核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6篇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7篇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四好”班子建设,全力打造和谐团结、务实进取、勇于创新的管理团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二)坚持民主公开、群众评议。

(三)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坚持动态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能上能下、优胜劣汰。

二、考核范围

(一)公司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二)公司董事会、党政发文任(聘)用的现职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

(二)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分为五个方面: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奋敬业、工作业绩、廉洁自律。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委政工部。办公室主任(兼)。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动态考核

1、公司党委每年6月底或7月初组织一次半年动态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班子学习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领导干部素质提升情况,“五为”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基层和一线、服务职工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

3、考核形式:一是听取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二是组织职工代表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二)年度考核

1、召开考核筹备会议。召开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会议,对考核工作进行部署;成立考核组,召开考核组工作会议,确定考核组内部分工和考核具体时间。

2、准备述职和述廉报告。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对自己一年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奋敬业、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即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其结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其次,要真实陈述自己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本年度个人的学习情况,要求用写实的方式,恰如其分地评价自己的成绩和不足;第三,要写出主要经验教训和今后打算;要求3000字。述廉报告要求形成单独材料,要求1500字。直属单位副职的报告要由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签署意见,直属单位正职和公司机关领导干部的报告要由公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选好职工代表。按照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有责任感、议事能力强的标准选好职工代表。代表人数要求:柳沟煤矿、下辛佛煤矿职工代表人数为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0%;洗煤厂、设备检修厂职工代表人数为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

4、被考核单位召开预备会议。被考核单位在正式考核前一天召开考核预备会,会上向职工代表通报班子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指标和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并在会上分发《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量化评分表》(表一)、《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量化评分表》(表二)和《基层单位评价公司机关领导干部测评票》(表五)。要求职工代表在预备会后填写,待考核专题职代会时,和现场发放的民主测评票一同交给考核组。

5、召开考核专题职工代表会议。会议由被考核单位工会主席主持。首先由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然后由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代表党政班子及个人作述职报告,行政主要领导代表班子作述廉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在专题职代会上述职述廉。

6、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后,由考核组副组长主持民主测评,向职工代表分发《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票》(表三)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票》(表四)。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方式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分别进行档次评定,并填写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测评票当场填写,当场收回。

7、代表个别谈话。考核组分别找班子成员、副总和部分职工代表进行考核谈话,了解情况、调查核实和征求意见。被考核单位需向考核组提供到会职工代表名单,参加谈话的职工代表由考核组根据名单随机确定,谈话人数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8、数据统计汇总。考核组对民主测评、量化打分表进行统计汇总,由考核组组长就民主测评基本情况向被考核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反馈。

9、提供相关材料。被考核单位向考核组提交述职、述廉报告的同时,须向考核组提供中心组学习记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赋分模式。按照“334”模式进行综合,即每个被考核对象的最后综合量化得分应为:1.动态考核得分的30%;2.年度考核量化得分的30%(表一、表二);3.年度民主测评得分的40%(表三、表四)(分管领导测评得分占20%,职工代表测评得分的20%)。

(二)评定等次。对领导班子划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较好;60分至6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领导干部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称职;60分至69分或不称职票达到15%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或不称职票达到30%为不称职。

(三)综合分析。考核组分别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材料,提出考评意见向公司党委汇报。考核材料要存入单位及个人的考核档案。

八、机关领导干部考核

(一)评价赋分模式。对公司机关领导干部考核采取“343”加权模式。即每个被考核对象的最后综合量化得分应为:1.动态考核得分的30%;2.年度考核量化得分的40%(分管领导量化得分的20%,职工代表量化得分的20%);3.年度民主测评得分的30%。

(二)召开考核大会。分发量化评分表(表二)、民主测评票(表四),由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司机关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评分表和测评票须现场收回)。机关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写好述职报告,交考核组。

(三)征求基层意见。对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由考核组分发、收回《基层单位评价公司机关领导干部测评票》(表五)。

九、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坚持正负激励、奖罚并举,每年召开干部大会通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调整、选拔任用和处理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8篇

第一条述廉对象范围

(一)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述廉内容

领导干部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两方面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主抓或分管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按照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工,落实和执行本部门、单位牵头或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情况;

3.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执行民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4.对本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情况。包括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和参加基层的民主生活会等。

(二)本人在年度内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1.履行《中国共产程》,遵守《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

2.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包括出国出境、重要不动产购置、房屋装修、子女出国、家属经商办企业、重要家庭投资、举办婚丧喜庆等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以及用车、家庭成员从业就业等情况;

3.重大经济活动和工程项目的审批和执行情况,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答复情况;

4.对家属、子女有关反腐保廉的教育管理情况。

第三条述廉评廉工作方法步骤

述廉评廉工作一般在每年年底结合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具体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公开阶段。各单位党组织年初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提出领导班子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述廉阶段。述廉采取书面报告和大会述廉两种形式。

1.书面报告。由述廉对象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回顾总结,写出述廉书面报告。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局机关各科室(处)主要负责人的书面报告报送局党组、纪检组,局属单位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科室(处)副职的书面报告报送局纪检组;

2.大会述廉。局领导一般在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廉,局机关各科室(处)正副职领导在本部门年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廉,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在年终领导干部述职大会上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述廉。述廉时要有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接受公开监督和现场评议。

(三)评廉阶段。

1.民主测评。各单位、部门党政班子成员述廉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廉政测评表》,由与会成员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束后,当场收回测评表,由局述廉评议小组收集汇总后将情况如实地反馈给党组(总支)主要领导;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9篇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根据《省教育厅机关、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考核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评对象

学校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

二、检查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政治表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运行状况、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班子成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表现;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情况;

3.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履行“一岗三责”,完成重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任务的情况;

4.领导班子领导决策、管理运行、担当作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5.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违纪违规情况。

三、步骤和方式

检查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总结自查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

各单位(部门)向考评组提交2017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其中必须报告重点党建和业务工作项目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思想状况。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通过OA系统公开。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集中述职述廉或其他方式向教职工公开信息。领导班子对照《2019年度二级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评分表》认真开展自查评分,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自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履职尽责《记实簿》,于2019年1月10日前交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体办)。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备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考查阶段(2019年1月10至20日)。

    1.汇报(述职)与民主测评。二级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教研室(工作室)主任和8-10名教职工代表参加汇报与测评会。其他非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汇报会。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二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当场回收测评表。

2.查阅资料。检查组查阅被检查单位(部门)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的有关文件、记录、台帐等资料,进行量化打分,做好考核记录。必要时考核组要通过个别谈话方式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

第三阶段:综合评议阶段(2019年1月下旬)。

1.各单位(部门)互评。统一组织中层干部互评互测。

2.检查组综合评议。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全校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议,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报校党委审定。

四、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考核组组长,相关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

五、考核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提前做好检查考核所需的文件、记录、台账等资料的收集分类工作,确保检查考核信息真实准确。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0篇

一、本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县(处)级以上(含副县、处级,下同)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各类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招聘以及由选举产生并报党委、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包括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正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正副经理(厂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相当于这一级职务的领导干部。上述人员中已到退(离)休年龄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和已经退(离)休又被聘用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的干部,属适用范围。

二、报告采用书面形式。报告的事项依照中办发[*]3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执行。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还需说明的问题等。报告一般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作出,报告人因出国或外出学习、工作、休假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受理报告的单位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先请示批准的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先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先请示。

三、县以上党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省、市(地)直属部门和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下同)领导干部的报告,分别由以下党组织受理:

在我省的中央管理干部,市(地)党委、政府(行署)和省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报告,由省委负责受理;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地)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报告,分别由市(地)委和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市(地)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报告,分别由县(市、区)委和市(地)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具体工作分别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承办。不设党委(党组)的单位领导干部的报告,由上级主管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各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下派挂职的领导干部,除按照上述规定报告外,还需向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报告一式三份。报告人将一份交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其他二份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相应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同级领导班子内部或本单位机关内部予以公开。

五、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除按规定应由上级有关组织批准的外,一般由负责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及时答复。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

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办法的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的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不按中办、国办规定和本办法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作为廉政检查的要求。负责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并在每年二月底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上一年度执行本报告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以及党委组织部门综合汇报一次。

八、乡(镇)和县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的乡(科)级干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乡(科)级职务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公开透明,务求严谨实效,不断丰富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吸引、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实施对象

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宿豫区的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勤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主要看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始终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主要看在直接管辖的范围内,有无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有无发生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在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追究。

3、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看所在乡镇、部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招商引资、主办或协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等任务完成情况。

4、执行“富民优先”方针情况。主要看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实行挂钩帮扶和结对帮扶、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5、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宿豫实际,求真务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上有所突破,在机制体制上有所创新,在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

6、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又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是否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二)廉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的规定的情况。

2、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以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3、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等规定的情况。

4、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的规定的情况。

5、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的情况。

6、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参军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的情况。

7、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超标准或多占住房的规定的情况。

8、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通讯工具补贴发放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编制更新购置小汽车;有无用公车钓鱼、接送亲属子女上学、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违规报销通讯工具补助费等情况。

9、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的情况。所收受的礼品、礼金是否及时上交登记;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本人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

10、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1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有无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情况。

12、执行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借各种名目搞节庆和达标评比活动等规定的情况。

13、执行工作纪律、“禁令”等规定,以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1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它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勤廉公示工作。

勤廉公示工作主要公示勤廉公示对象近三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并要形成制度化。今年的公示工作在年底前完成。以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同时实施,实施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前。

公示内容根据当年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作相应调整。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

1、确定公示对象。勤廉公示对象的确定,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2、组织宣传发动。公示对象确定后,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刊播公告,主要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实行公示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电话等。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同时,勤廉公示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公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有关要求。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并协助勤廉公示办公室做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3、学习对照检查。公示对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典型心系百姓、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从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地对照规定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丑恶思清廉,认真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实施勤廉公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之前,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公示对象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职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建议,请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审计结果以及社会舆论等情况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对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问题进行归纳,而后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既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作出阐述,又要对“点题”的个性内容作出重点阐述。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纪委审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首先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审核。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自我表扬多、查找问题少,说共性问题多、查个性问题少,讲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的,要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通过审核,力求使每一份述职述廉报告从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都能真实地反映出公示对象自身的真实情况。

4、班子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经区纪委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印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并评议,评议时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参加。公示对象根据班子成员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勤廉公示办公室。

5、群众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由勤廉公示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单位聘请的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座谈评议。参会人员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或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或质询,公示对象应如实回答。对于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写到而群众有反映、想了解的问题,经组织核实后,视情况及时通知公示对象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予以补充说明。

6、对外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分张贴和会议宣读两种形式。公示对象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所辖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公示对象为区直机关领导干部的,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要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评定阶段。

1、民意测评。领导干部在会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测评表由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分别由区纪委常委会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总结整改阶段。

1、公开评定结果。公示、测评结束后,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确定的评定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本人进行反馈,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民意测评情况和评定结果。

2、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领导干部,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挽救在先的原则,由区委或纪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3、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今后,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以及表彰奖励等,都要征求勤廉公示领导小组意见。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依据勤廉公示评定的结果,对照有关条件,每三年一次,评选区级“十佳勤廉公仆”和“十佳廉洁文明家庭”,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区勤廉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许步健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王柏生同志、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仲林同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彩林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健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区纪委副书记朱秀庭同志和区纪委廉政室主任杨邦中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勤廉公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勤廉公示工作。

2、加强指导协调。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帮助公示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示方案,按照勤廉公示的步骤和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督促公示对象按照规定的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公示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勤廉公示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2篇

一、考核原则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范围包括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和单位。试用期将满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任职或工作调动不足半年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原单位原岗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本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机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各具体指标为依据,对处级领导干部和单位进行考核。

(一)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其担任领导职务的履职情况。

德:主要指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原则性与全局观念、事业心与责任感、群众观念与民主作风等情况。

能:主要指理论与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与履职能力、领导才干与组织能力、创新能力与管理水平等情况。

勤:主要指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勤政务实等情况。

绩:主要指工作负荷与完成情况、工作难度与完成质量、办事效率与取得成果、完成其他任务情况。

廉: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履行“经济责任书”等情况。

(二)单位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院(系)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定、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团结协作、廉政建设等情况。

2.执政能力。主要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实绩。教学单位重点考核在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如就业指标完成情况等),在推动学校改革、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机关、教辅单位重点考核其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完成上级及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为师生员工服务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方法:采取本单位群众测评、相关单位测评、主管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相结合。考核中的量化标准,以百分计算。

处级领导干部考核权重分布表

考核

对象考核领

导小组评分主管领导或单位正职评分群众

评分服务对象或职能部门评分

处级领导干部30203020

考核程序:

(一)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及单位年度工作总结

个人述职报告包含述职述廉述学。述职报告要联系思想实际,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述职报告中应包括参加学习培训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个人述职报告在述职前须主管领导或单位正职审阅。即单位正职的述职报告须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副职的述职报告须经单位的党政正职审阅。

单位年度工作总结要围绕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院系年度工作总结:一是本单位开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工作目标;二是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主要业绩;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培训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四是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机关、教辅等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围绕政策水平,服务意识,管理工作,工作实绩,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重点总结工作实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

述职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要采取写实手法,全面客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二)召开述职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对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对各单位的考核由组织部组织实施。

1.各单位组织召开述职大会及民主测评

①.教学和教辅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由各单位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应达到教职工总数的75%以上,否则民主测评视为无效。

②.校部机关各部门处级(含副处)领导干部按行政和党务分组述职,述职大会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实施。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本部门全体教职工。

2.各单位的考核,由组织部发放民主测评表,校领导根据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对所有单位进行评分,教学和教辅单位对机关的相关部门进行评分,机关各部门对相关的教学、教辅单位进行评分。对单位全面工作情况考核分数占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20%(即服务对象或职能部门的评分)。

(三)领导评分

根据被考核对象的日常表现,由主管领导对其进行评分。具体为:校领导对其所分管单位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分;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对副职进行评分。

(四)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1.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的统计得分,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形成考核意见,分别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比例一般为参加考核人数的15%。具体评价标准为:

①.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贯彻落实学校各项重大举措得力;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勤奋敬业;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民主测评优秀票的得票率不低于60%,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②.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积极落实学校各项重大举措;能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业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综合考核分数在89——76分之间;民主测评称职、优秀票的得票率不低于70%,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③.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业绩不突出;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差距。综合考核分数在75——60分之间;民主测评基本称职、称职和优秀票的得票率不低于70%,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④.不称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组织领导能力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综合考核分数在59分以下。以上条件具备其一者即为不合格。

2.单项考核标准

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受党内或行政通报批评或出现责任事故;工作无创新,无突出业绩;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与群众争名利,造成不良影响;与相关部门协作不好,群众意见大,存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称职:

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有严重问题正在审查处理之中;严重失职,给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在对外交往中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收受礼品和回扣不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应参加的会议,超过50%以上;有其他不称职行为。

(五)党委常委会听取考核工作小组的综合汇报,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最终评价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反馈

正职干部的考核结果由组织部书面反馈给正职及分管校领导;副职干部的考核结果由组织部通过单位(部门)的正职进行反馈。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书面向考核领导小组或党委组织部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或党委组织部接到复核申请后10天之内提出复核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考核结果反馈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增发一个月岗位津贴;考核基本称职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发月度岗位津贴的50%;考核不称职人员,不增加薪级工资,不发月度岗位津贴;考核优秀,学校奖励500元。

2.考核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免谈话。下一年度考核仍无改变者,视不同情况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3.考核不称职的领导干部,酌情给予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4.对于试用期的干部,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延长一年试用期;考核为不称职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处级干部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视为不称职。

六、考核工作的纪律与监督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按照考核工作程序、要求进行考核,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好本单位的述职会。

(二)参加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

(三)参加考核人员与被考核对象要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2.不准借考核之机谋私利。

3.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4.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5.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6.不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

7.不准对反映问题的同志打击报复。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和造成的结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造成失实的考核结果无效。

(四)党委、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全过程实施监督;支持、鼓励干部、教师、职工监督。

七、要求报送的材料

1.《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个人述职报告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3篇

2005年4月1日

2004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新途径,于10月份,与市纪委联合制定“石狮市机关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实施方案”。由各系统(局)党委推荐,确定环卫处、市政管理处等18个党总支、支部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而且在公安局党委的要求下,公安局党委所辖党总支、支部全面推行述职述廉活动。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元月26日,各试点单位相继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现就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各系统(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按各党委的实际提出实施意见,选择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部门单位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如国土局党委推出环卫处、市政管理处、房管处、城监大队和环保局等5个支部;政府系统党委推出审计局、公路分局等2个支部,财税系统党委推出国税、地税等2个党总支等等共有18个部门单位,而且公安局党委通过党委会研究,认为在所辖党总支、支部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很有必要且条件成熟,决定全面推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都能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真正做到了三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如国土局党委在精心安排的情况下在全市率先打响第一炮——召开环卫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党委专职副书记亲自主持各试点单位的述廉大会,具体部署强调。公安局党委、经济局党委等专职副书记亲临会议并讲话,其他各系统(局)党委领导也都能到会组织指导。各试点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落实责任,深刻自我剖析,按《方案》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建办、市直工委等相关领导也参与总结经验、分析问题。

2、工作开展有序。大部分试点单位都高度重视,单独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大会有条不紊,紧扣主题;与会对象积极参与,认真负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如石狮一中支部与会的168名教职工、家长、社会人士冒着寒风准时参加大会,聚精会神听取汇报,认真负责填写测评表。大部分单位邀请的对象除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外,还按规定邀请有关社会人士及群众参加,突显党内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民主测评表收回率100%,综合评议结果反映较好的占92%以上,整体效果较好。

3、报告内容翔实。大部分试点单位报告内容较切合单位实际,能按《方案》要求从五大方面内容进行报告,既述职又述廉,尤其报告家庭情况等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如环卫处党支部书记、地税局党总支书记等的述职述廉报告。

二、存在问题:

1、准备阶段较仓促。因文件出台的时间为10月份,准备阶段的时间较仓促,宣传工作做得不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党员干部群众事先不知晓、不了解;民主测评表只设计五大方面的内容,过于笼统,没有细化,无法真实反映情况。

2、与会对象中普通群众、社会人士所占比例偏小。大部分试点单位邀请有关社会人士、群众参加大会的人数较少,有的所占比例不足3%,有的没有邀请相关人员出席,党外监督不够。

3、整改提高阶段不够落实。述职述廉大会结束后,对于个别反映较差的没有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工作草草收尾,没有真正收到实效。

三、采取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今年在全面推行的过程中要按照狮委工[2004]28号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着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述职述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增强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深刻进行自我检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动述职述廉工作取得实效;各系统(局)党委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把握好会前会后的每个环节,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工作扎实认真,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加大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在述职述廉大会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媒体、宣传栏等大力宣传述职述廉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要提前通告,让与会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思想上有个整体认识,在行动上有个充分准备;要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积极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4篇

一、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各系统(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按各党委的实际提出实施意见,选择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部门单位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如国土局党委推出环卫处、市政管理处、房管处、城监大队和环保局等5个支部;政府系统党委推出审计局、公路分局等2个支部,财税系统党委推出国税、地税等2个党总支等等共有18个部门单位,而且公安局党委通过党委会研究,认为在所辖党总支、支部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很有必要且条件成熟,决定全面推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都能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真正做到了三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如国土局党委在精心安排的情况下在全市率先打响第一炮——召开环卫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党委专职副书记亲自主持各试点单位的述廉大会,具体部署强调。公安局党委、经济局党委等专职副书记亲临会议并讲话,其他各系统(局)党委领导也都能到会组织指导。各试点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落实责任,深刻自我剖析,按《方案》要求认真撰写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建办、市直工委等相关领导也参与总结经验、分析问题。

2、工作开展有序。大部分试点单位都高度重视,单独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大会有条不紊,紧扣主题;与会对象积极参与,认真负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如石狮一中支部与会的168名教职工、家长、社会人士冒着寒风准时参加大会,聚精会神听取汇报,认真负责填写测评表。大部分单位邀请的对象除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外,还按规定邀请有关社会人士及群众参加,突显党内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民主测评表收回率100%,综合评议结果反映较好的占92%以上,整体效果较好。

3、报告内容翔实。大部分试点单位报告内容较切合单位实际,能按《方案》要求从五大方面内容进行报告,既述职又述廉,尤其报告家庭情况等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如环卫处党支部书记、地税局党总支书记等的述职述廉报告。

二、存在问题

1、准备阶段较仓促。因文件出台的时间为10月份,准备阶段的时间较仓促,宣传工作做得不够,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进行征求意见工作做得不够,党员干部群众事先不知晓、不了解;民主测评表只设计五大方面的内容,过于笼统,没有细化,无法真实反映情况。

2、与会对象中普通群众、社会人士所占比例偏小。大部分试点单位邀请有关社会人士、群众参加大会的人数较少,有的所占比例不足3%,有的没有邀请相关人员出席,党外监督不够。

3、整改提高阶段不够落实。述职述廉大会结束后,对于个别反映较差的没有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工作草草收尾,没有真正收到实效。

三、采取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今年在全面推行的过程中要按照狮委工[2009]28号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着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高对述职述廉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述职述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增强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深刻进行自我检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动述职述廉工作取得实效;各系统(局)党委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部署,把握好会前会后的每个环节,保证工作有序开展,要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工作扎实认真,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2、加大宣传,广泛征求意见。在述职述廉大会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媒体、宣传栏等大力宣传述职述廉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要提前通告,让与会的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在思想上有个整体认识,在行动上有个充分准备;要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积极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

事业单位党员述职报告范文第15篇

这是河南省委省直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省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盘点,更是一次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集中动员。

“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首要落实责任,关键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

去年年底,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河南省委率先召开省辖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省委书记郭庚茂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亲自主持会议,并一一作出点评,提出了“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为全省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出了表率、提供了示范、树立了榜样。

如何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夯实机关党建基础?2月28日,郭庚茂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省委省直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后一语“破题”。他指出要充分发挥省委省直工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委、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式和制度创新。

中央有部署,省委有期盼,工委有行动。经过认真调研和深入思考,河南省委省直工委决定在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中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即机关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考评;机关党委向机关工委述职、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考评;机关工委向同级党委述职、同级党委对机关工委考评,以述职考核倒逼党建责任制落实,强化“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专题就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在河南尚属首次。省委省直工委把开展联述联评联考试点工作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省委副秘书长、省直工委书记李恩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形成常态”的工作思路,选取12个单位作为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试点单位、18个单位作为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从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

围绕“述什么、怎么述”,省委省直工委制订了《省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述职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规范。同时,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要求讲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的篇幅各占1/3。

“述职报告必须写实、写真,要有含金量。”这是撰写述职报告的第一道“硬杠”。根据《方案》,对机关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实行“三审一评”(机关党委初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审核和省委省直工委委员会初评)。通过层层把关,提出修改意见106条,剔除“虚”话,挤干“水分”,使问题更聚焦、剖析更深刻、方向更明确。

真述实点严评――传导压力动力的有效途径

述职评议要真、实、严,才能述出压力、述出动力、述出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省直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上,12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实事求是,有一说一,不夸大、不粉饰,每个工作成果都有实事支撑、有实例说明、有数字佐证。同时,书记们主动亮短板、揭软肋、说不足,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把存在的问题“摆在当面、晒在阳光下”,既查摆抓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述职评议会不仅是“剖析会” “擂台赛”,还是“真刀真枪”的“点评会”。

“重业务轻党建,一定程度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 “工作方式不多、手段单一,找不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每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后,李恩东都逐一进行点评,重点点问题、点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称职不称职,还要征得党员代表的满意和支持,不能搞“体内循环”,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由省委组织部领导、省委省直工委委员、省委省直工委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基层党员代表组成的“考官团”,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考生”现场表现,据实打分、提出意见,确定成绩。

开展述职评议,重点难点在支部。省委省直工委成立了五个指导组,全程参加指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对思想认识上不去、查摆问题不聚焦、分析原因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个基层党支部。

述职直面问题,点评直击要害,“考官”既可插话询问也可当场填写测评表……每一场述职评议会都动真格、较真劲,让参加“考试”的书记们“脸发烫、直出汗”。

同台竞技也是交流学习的难得机会。许多党支部书记表示,这次述职评议让每位书记在相互比对中看到差距不足,学到了好经验好做法,有助于相互交流、学习借鉴。

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同时,省委省直工委注重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联述联评联考在省直机关逐步开展。

管用常态长效――强化“主业”意识的务实探索

“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通过党建述职评议,这样的理念在全省机关越来越深入人心。

“机关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不仅给党支部评出了压力,也给部门党组评出了压力,为部门党组支持机关党委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注入了动力。作为部门党组书记,一定要把这份责任落到实处、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洲说。

述职评议考核仅仅是起点,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才是重中之重。

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对照上级党委书记点评、反馈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和现场评议提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后报省委省直工委,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省委省直工委在次年述职评议考核时,就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考评并通报结果。

科学运用评议结果。各级机关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重要标准,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