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民政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1、对城市低保户开展“月查一村”活动;对新增低保户实行镇村两级民主评议听证公示制,加大民主评议和公示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准确数据,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特别困难低保户调整保障标准,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申请低保情况实行回避制,做到认真调查核实上报备案。
2、及时落实医疗救助。五保户、城市低保户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和定额门诊救助相结合,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可及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全镇重度精神病实施免费治疗和免费服药。
3、规范福利院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2014年我镇以“服务提高、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对福利院实行提档升级活动,使我镇福利院争创省模范福利院。
4、提升救灾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报灾、核灾、救灾程序,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5、推进专项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2014年临时救助人数达100人次以上,继续实施慈善助学、慈善扶老、慈善济困三大工程,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使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扶助。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二是利用“八一”建军节及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推进社区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1、2014年继续开展城镇“和谐社会”创建活动。
2、强化村民自治工作。2014年为民政工作公示年,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指导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深化殡葬政策。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
2、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便捷办理老年优待证,落实高龄津贴。
3、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认真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着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机制。落实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低保、低保边缘等各类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标准。加大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力度和覆盖面,做好因病、因残、因灾、因祸致贫对象的救助帮扶工作。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救助审批网上操作。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做到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到位,服务流程规范。要进一步完善收入核对工作,严把低保准入“第一关”,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维护好社会救助“底线公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确认定,慎重清退。积极开展慈善救助项目,继续做好“慈善助学”、“慈善助医”、“冠名基金会”等项目,营造浓厚慈善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对全区养老服务事业进行全面谋划和部署,制定出台《__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广“居家福”虚拟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降低服务门槛、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2016年要争取把“居家福”服务对象扩大到10000人以上。继续抓好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注重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推动实现“医养结合”, 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软件服务,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乡镇养老服务设施的入住率。加强对全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是进一步巩固军民鱼水关系。开展特色拥军活动,完成不少于10项年度拥军实事工程,协调好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按时发放各类优待金、抚恤金、补助金。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主动排查矛盾隐患,妥善处置各类优抚对象的诉求,维护优抚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探讨转业士官安置机制,创新安置方式。妥善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增强军供保障能力。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1.低保工作
为了做好街道民政低保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学习了相关的实施条例及方案,街道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认真负责地开展本街道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工作。街道采取进小区进行宣传告知的方式,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整个街道各个社区内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在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低保户家庭进行了逐一审核、检查,通过听、看、访等形式全面了解低保户具体情况,同时对民政各项政策向居民进行了宣传。通过调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户家庭进行清查,及时取消并做好解释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在11月低保排查过程中,对60周岁以下、不是重疾残疾人的低保户让其到医院开具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对60周岁以上不是重疾残疾人的低保户让其到医院开具病例诊断书。在低保签到时对低保家庭进行了分类:A类重点户、B类和C类为一般低保户,现场还及时的为低保户更换新低保证,填写新低保家庭信息。街道共有低保特困737户908人,和林迁入低保户72户122人(和林无特困),共809户1030人。排查清退78户86人。现在系统里共有低保户731户944人。临时救助共65户81人,发放72040元。并且在疫情期间向低保、特困人员共发放15000个口罩。
2.廉租住房工作
为确保廉租房有效地实施,认真执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制度,对街道内申请保障性住房户进行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记录、建立个人档案。对申请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严格审核。定期对已享受政策的居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生活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认真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争取做到细致,准确,周到。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廉租房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的一项重要政策,做好这项工作,就是把国家政策和党的温暖传递下去,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党的温暖。
3.老年人关爱工作
2020年,街道积极利用“吉顺致养”平台,聚焦居家老年人的生活状况,通过平台,入户登记辖区内老年群体的生活状况和现实需求,定期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巡视关爱探访工作。
4、节日慰问工作
在重大节日期间,社区把老弱病残、低保户列为重点慰问对象,同时也考虑到了军属、侨胞、困难党员、监控对象、困难职工家属等等,在实际慰问过程中对老弱病残慰问对象进行上户慰问,在物质慰问的同时还为困难群体带去情感上的温暖,精神上的鼓励,温馨的祝福,真诚实在的慰问困难群体,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5、高龄老人85周岁-89周岁的老人有191位,90周岁-99周岁的老人有49位,共240位。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街道加强社区民政工作,进一步解决了街道内广大居民的生活实际问题,结合我们街道的实际情况,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我们街道的民政工作做细、做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为了更好地把我们街道的民政工作做好,制定了2021年的民政工作计划:
1、对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困难户要加强严格管理。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的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困难户,要进行详细排查,进行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要通过详细调查的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在这个方面决不能心慈手软。
2、继续做好今年廉租房申请、分配廉租房工作。积极配合住房保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住房困难低保户、低收入人员进行摸底筛查工作,入户调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能进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完善原有的廉租房人员的档案,使低保人员和低收入人群切实感到社会大家庭给予温暖,真实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我班大部分学生平时上课都比较认真。学生们平时活泼好动,具有爱集体,爱劳动,团结友爱等特点。但也有一些同学上课不敢大胆发言,学习主动性不强,贪玩又粗心,再加上父母的娇生惯养,因此学生的自觉性差,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以,我们应该加强班干部的管理力度,以班长为核心,以各组组长为首带领全班同学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并开展一些活动帮助那些学习成绩不好的同学,开展以“一帮一,多帮一”等活动,让他们把学习成绩提上去。
二:班级工作奋斗目标
1:贯彻落实“文明学校”、“文明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具有现代化素质的一代新人。
2:对学生进行养成习惯的培养。
3:培养学生在学习中专注积极,生活中整洁勤劳,充满自信,从而形成良好的班风。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德育教育,搞好学生纪律的基础上,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2、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进行学习方法科学指导,提高教学质量。
3、充分利用少先队这个有力的组织,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跨世纪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4、转化学困生,促进良好的班风形成,争取向无学困生的班级靠拢,把这一点作为重点来抓。
5、争创一个安全无事故的班集体。
四:具体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班队建设,狠抓落实班风建设。
(1)加强全班的德育,让学生学会怎样做人、树立公德意识,注意安全教育,多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在平时多鼓励他们去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让学生树立我为班级服务光荣的集体主义精神,形成一种“人人爱班,人人管理”的现象,人人争做班级小主人。
(2)培养班干部。本学期改变以往让优生当值日班长,从同学当中选出五名调皮生,来担任值日班长,带领得好将起到一举两得的作用。要求他们将部分方面工作情况向班长汇报,班长做好记录,存在的问题一起商量,可以解决的就解决,不能解决的就报告老师,由老师处理。每天班长向老师汇报当天班上发生的事情,并要求班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与老师一起把班级管理好。
(3)开展班会活动,根据学生的实际和年龄特征,以及班上存在的问题,并选择有意义的主题,开展各式各样的少先队活动,强化班集体观念。
(二):抓好读书教育活动
(1)班级设立图书角,让学生开展捐书活动,为班级出一份力。
(2)让学生多看一些课外书,并加强阅读指导由浅入深适时开导,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以及阅读能力,让学生在阅读中提高知识开发思维。
(三):做好尖子生的培养工作
(1)教学中,要始终把素质教育贯彻到教学过程上来,注意学生的层次,既要培养优生,又要考虑学困生,着重培育学生的学习兴趣,侧重于补缺补漏,培养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用到日常生活中去的能力,做到活学活用。
(2)尽力挖掘学生的课外兴趣,并培养学生的特长,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竞赛,并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积极参赛,做到赛前有准备。
(四):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1)善于发现闪光点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学生都有自尊心、闪光点。作为班主任要了解他们,发掘他们心灵中的火花,给他们闪光的机会。如在课堂上多把一些简单的问题留给学困生回答;做练习时,把较简单的题目留给学困生做,使他们感受到“我也能回答”、“老师也重视我”。
(2)进行适当的表扬和批评
一、低保工作
1、加强领导 统一认识
今年3月1日上午,县民政局召开“开展城市低保对象重新认定审核培训班”后,人民社区于当日下午及时召开了两委班子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安徽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淮南市民政局《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学家对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工作机制,有了统一认识。成立了人民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人民社区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审核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及时宣传动员:
3月2日上午我社区召开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布置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大家按“责任田”包片工作区域,进巷入户进行宣传告知,并在社区各主要干道、巷口张贴宣传通知单。3月3日上午在中山路、人民路设立宣传台,至3月10日共设立宣传台16台次,社区参与宣传人员70人次,发放《致城区居民及低保户一封信》宣传单500多份。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这次重新审核的目的、申请时间、所需提供材料。做到了人民社区内全覆盖、家喻户晓、不留死角、不让一户低保户因信息延误不能及时重新申请办理,给原本就困难的生活造成伤害。如低保户王XX,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属于人民社区城南小区拆迁户,房屋拆迁后被在广东生活的妹妹接去,社区安排了社区副主任苏XX同志,专门负责与他联系,使他及时寄来了相关的申请材料。
(三)、认真收填申请材料:
(四)、积极入户调查:
(五)民主评议公示。
县政协主席乔x一行,到人民社区调研指导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时,对我社区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人民社区在此次工作中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宣传、组织、审核、评议各项工作做得到位,居民群众反映良好。
二、残疾人救助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爱。人民社区现有领证残疾人97人。2011年人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工作,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在社区领导和全体社区工作人员的支持下,在所有民生工作中,只要有能惠及到残疾人政策的,都能在第一时间及时的为他们服务。我们的口号是:绝不遗漏一个应该享受、能够享受惠民政策的残疾人。
(一)、今年春节在县影剧院开展的大爱城关慰问贫困户的活动中,人民社区14户千元受助家庭中就有8户残疾人家庭,占受助的57%。
(二)、今年3月对低保户重新审核认定时,一位高姓智力残疾人,丧母、靠父亲抚养,由于其父已年迈多病,有点力不从心,便带他投奔到在外地的姐姐家,留的固定电话被销户,一时联系不上,经过我们多次走访他过去的邻居,最后在他父亲的同事那儿终于联系到了他们。截至到目前,我们为社区65户残疾人家庭办理了低保救助,占社区低保户的29.8%。
(三)我们为2户志强不息的创业残疾人申办了千元创业扶持资金。当我们上门入户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时,一位陈姓残疾人激动的握着我的手说:只有你们社区的人是最关心我们的人,每次来都会给我带来喜讯和温暖。………….
(四)、我们为44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办理了救助。在办理过程中,只要有残疾证批转下来,镇民政办领导总是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们,我们领到证书后,都能及时的到能够享受救助的残疾人家中,协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
(五)为二名白内障患者老人办理了免费复明手续。
(六)、为32户残疾人家庭办理了城市贫困居民廉住住房申请。
三、廉住住房工作
四、节日慰问工作
“8.1”建军节慰问了1户新入伍现役军人家庭。
中秋节慰问了二户三无人员。
“敬老月”慰问了5户特困老人家庭,慰问金1000元。
五、网格管理下的社区民政工作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在城关镇党委、政府实施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推动下,人民社区的网格民政工作积极稳定的跟上。制作了2个网格点民政工作平面现状图,并根据网格点民政工作的特点,设置了人民社区低保户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第一、第二低保户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残疾人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第一、第二残疾人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退休人员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第一、第二退休人员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60岁以上人员网格登记表、人民社区第一、第二60岁以上人员网格登记表,为社区网格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来坚实的基础,并取得居民的称赞。
如:在今年办理廉住住房工作时,我们以网格点的划分为依托,对网格点内申请廉住住房的居民进行入户调查走访时,发现住人民社区欣荣巷的“三无”老人张XX,为了申请廉住住房迁移户口时,不慎摔伤卧床不起多日,从而耽误了申请廉住住房的时间。我们得知情况后,便积极主动地为他申请,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
如:10月8日我们在对网格点贫困老人的经常性探望走访时,发现住人民社区谢家巷的“三无”老人娄XX住的房子,与东边邻居的隔墙破旧欲倒(东边邻居屋里常年无人居住),如不及时清理维修,随时都有给老人造成伤害事故。我们发现情况后,便积极主动地为她向社区和城关镇民政办领导反映情况,并得到了城关镇民政办领导的热情支持,吴XX主任主动到县民政局反映情况,申请到了维修资金,我们及时为她维修好了隔墙,使她能够温暖的度过寒冷的冬天。
以上事例得以圆满解决,都得利于城关镇党委、政府实施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归功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不推诿的网格工作原则。
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如:今年3月开展的对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一些低保户存在着想当然、应该的错误思维,认为:我都享受这么多年了,70岁时能享受,80岁了更应该享受。所以,在要求他们提供材料时,不能够积极配合,造成了部分困难户没有被县民政局审核认定,引起了他们的不满与怨言。今后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引起低保户的足够重视,促进社区各项民政惠民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2年人民社区网格点民政低保工作计划
我社区管辖内的除了本社区居民外,还居住着原搬运公司、航运公司、二轻局等多家单位人员;由于都是老企业,经济效益不佳,直接导致了困难居民的增多。为了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的更好,真正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创建和谐社区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制定2012年人民社区民政低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 、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低保惠民政策,不断完善审查审批制度,定期公布执行低保情况,在网格里接受群众监督使民政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
二、 对低保户家庭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及时掌握他们近期的家庭生活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 、 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 、定期召开低保人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低保政策。同时,倾听低保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继续完善低保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动态管理,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和跟踪已保家庭的收入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对新出现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把审核、审批关,落实好联合会审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特别是在解决低保边缘户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时,及时调查困难家庭情况,准确掌握困难户的情况,要根据其实际状况,按照政策及时给予救助。还要与各乡镇加强协调沟通,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及时、准确救助到位。
2、推进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提高救助效果。继续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提高救助效果,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努力使困难群众无钱看病和看不起病的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3、继续做好住房补贴家庭收入核对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办法收入核对办法》,严把审核手续,做好申请住房保障申请的审批工作,并及时与房管部门进行沟通,核对和管理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保障核对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
4、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大对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家庭的评估工作力度,使有限的政府资源确实得到有效地发挥,同时完善评估机制,逐渐将评估机制向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效率进行延伸。
5、积极开展春荒、冬令救助和救灾救济应急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提前购买必须的救灾粮,保障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完善《静海县民政局灾民生活保障预案》,进一步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增强救灾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一旦有大的灾害发生,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一线,核查灾情写出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民政局报告,为上级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提供第一手材料。
6、积极发挥我县慈善协会的作用,打造慈善公益品牌。积极与市慈善协会进行沟通协调,争取慈善资金,巩固完善以“爱心成就梦想”、“有爱不再孤单”、“急难救援”为核心的慈善公益品牌,大力开展助孤、助困、助学等活动,多方位保障困难学生和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水平
2、多项措施并举,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一是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天津市中慈枫林湾颐寿城”的建设工程已在2009年9月底开始动工,我局将搞好工作跟踪服务,并积极争取高级建设资金,加快建设速度。二是与静海县医院合作的“老年医疗、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正在筹建过程中,明年将积极进行申报,全力推动此项工作。三是“静海县社会福利老年公寓”正在规划建设中,我局将按照政策对其进行扶持,推动其快速发展。四是开展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到2009年底完成唐官屯镇、独流镇、西翟庄镇、静海镇北五里村、范庄子村五个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静海镇后毕村、下三里村两个日间照料服务站的的建设工作。到2012年完成陈官屯镇、王口镇、梁头镇、子牙镇、台头镇、大邱庄镇、大丰堆7个服务中心的建设,并且挑选经济条件较好、村情稳定的村街进行日间照料服务站的建设。
(三)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
1、继续依法指导未换届村的换届选举工作。一是严格把握程序。这些村都是难点村、重点村,也是最容易处问题的村,因此更要严格程序,依法进行,保证在程序上切实做到不缺步、细节不缺项,整体运行更加规范。二是高度重视群众,坚持接待制度,认真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农村稳定。
2、探索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一是做好调研,建议县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专门办公室,专职负责全县的村务公开工作。二是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利用现代科技成果,探索采取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公开,并增加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互动与沟通。三是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检查,乡镇检查比例为100%,村街检查比例为30%以上,进一步督促乡镇村街依法全面及时地公开村财村务。
3、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城镇社区按照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将严格按照试点标准加强指导,重点开展建设“和谐、稳定、干净、整洁”社区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根据《静海县农村社区发展规划》,按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标准认真对乡镇村街进行指导,重点指导好农村社区综
(四)扎实落实优抚政策,突出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
充分发挥优抚工作稳定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与军队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体制相衔接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努力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和待遇。切实按照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继续实施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成果相适应;二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来信来访工作,健全防控网络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大稳控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三是切实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
革,积极推行以政策扶持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安置制度,确保安置率100%。四要广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组织好重大节日期间双拥活动,开展国防教育,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做好拥军优属和节日走访慰问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五)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殡葬改革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人们的文明丧葬意识,坚持拓展殡葬服务模式,实现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满足城乡群众不同层次治丧需求,不断提高火化率。
民间组织工作认真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依法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速度;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全县行业类专业协会的发展规划,鼓励发展新兴行业、优势产业和高新产业,引导他们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要努力做到既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管理,又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一、工作重点
(一)抓好“走基层”与结对认亲活动的结合,采取派驻小分队、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灵活走访完全体干部职工结对农牧户,准确掌握其思想动态,开展交心谈心、疏导化解情绪。
(二)利用开展结对认亲活动、宣传民政惠民政策、救助城乡困难群众等有利时机,向结对亲戚宣传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全会精神,有效提高其感恩意识。同时,做好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积怨,引导亲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民政工作“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群众”的理念,以在春节、藏历新年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为主线,为结对农牧户送去节日的祝福和问候,了解其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亲戚解决实际困难,与亲戚携手共创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深入亲戚家中、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科学技术和据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密切干群关系,掌握其思想动态,引导其遵纪守法,维护和谐稳定。
(五)抓好结对认亲内业工作,认真撰写民情日记,完善群众诉求会上解决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县民政局帮困解决救助资金”,切实为结对亲戚解决实际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群众工作结对认亲活动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结对认亲工作分工、结对干部、结对亲戚,确保人人有结对亲戚、户户有结对干部、群众诉求件件得到落实。
(二)加大宣传,抓好落实。强化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会议精神、国家惠民政策和民政办事程序的宣传讲解,让党的温暖政策在结对农牧户心中落地生根。
(三)尽职履责,竭力解难。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从自身入手、从业务入手、从当前和长远入手,继续派驻小分队和抽调骨干力量深入结对户家中,与其同吃同住同劳动,全面调查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认真分析研判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完善群众困难问题会商解决机制、困难群众家庭经济核对机制等民政工作制度,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协调,将结对群众困难诉求放在心坎上,及时回复并力所能及地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将结对亲戚中符合低保、“五保”、孤儿、“三无”等特殊对象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畴;倾力帮助因灾、因病致贫的亲戚及时脱离困境,尽全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㈠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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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㈠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都发[XX年]20号),针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我们在这里召开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协调会。首先,我代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大家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预祝各位工作顺利!
在民政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民政行业从业者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需求,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部党组一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此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今年6月,部党组作出决定,把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日常管理工作的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由学院负责,9月9日,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部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立国同志到民政学院亲自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揭牌,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学院的重视和信任。
为做好此项工作,在今年学院的机构改革中,我们专门成立了职业能力建设处(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作为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专职负责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相关工作。我们也多次开会,研究、讨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向人事司多次请示、汇报之后,我们初步确定了今年年底前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筹备,做好2009年民政行业特有工种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根据《民政部关于2009年度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206号),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将于11月8日进行,为保证鉴定顺利进行,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做好鉴定站换证、筹建工作。
到今年9月,2006年获准成立的首批37个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为加强管理,保证鉴定站正常开展工作,人事司日前已发文对许可证有效期满的鉴定站重新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我们要配合人事司完成此项工作。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天津、山西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建立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我们要督促、协助这些省份尽快建站。
(二)做好考评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考评人员和考务人员的素质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拟于10月中旬对上述两类人员开展培训。对考评人员的培训分初任培训和业务提升培训两个层次进行,侧重于民政业务的培训;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则偏重于鉴定程序、考场规则等方面。
(三)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殡葬、假肢行业八个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已于2007年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修订,鉴定时可以实现计算机组卷。今年即将开考的灾害信息员职业的题库组建工作尚未开始,我们将与救灾司密切合作,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编制鉴定试题,做好鉴定的命题、组卷工作。
(四)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主要包括汇总鉴定计划、送达鉴定试卷、核发资格证书等各项工作,为各地鉴定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集思广益,积极筹备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2008年,首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产生了6名“全国技术能手”、24名“民政行业技术能手”、70名“民政行业优秀技能人才”,这在全国民政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明年,我们想举办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今年年底,我们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积极申报竞赛计划。同时,在部人事司的指导下,与相关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合作,集思广益,研究制定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三、认真细致,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要注重自身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要组建民政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为鉴定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咨询、评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三是做好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教材的编写、发行工作。继续做好现有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国家标准》和《培训教程》的发行工作;组织殡葬、假肢8个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程》的编写工作;协调其他几个职业教材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四是要拓展工作领域,继续开展彩票发行员、婚姻介绍师、婚庆礼仪师、殡葬礼仪师、骨灰管理员等新职业的论证和协调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加大《低保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街道、社区低保工作的台帐,加强低保审核,强化动态管理,继续推行低保听证、限期纳保、廉洁诚信双承诺等制度,充分发挥低保救助监督员作用。进一步规范“三项”救助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重视解决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稳步推进五保供养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保、应保尽保,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扎实做好救灾工作,认真落实救灾值班制度,做到报灾及时、查灾迅速、核灾准确、救灾到位,继续做好社区防灾减灾工作。
(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13年我区将重点在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深化民主自治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我区和谐社区建设跨越发展的目标。一是抢抓机遇,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按照“有序推进一批、补充完善一批”的原则,着力抓好8个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市和谐社区创建标准》,树立精品意识,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确保2013年全区80%以上的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全面完成8-10个民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二是创新理念,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工作模式,按照“公共服务进社区、社区服务进网格”原则,对人员及工作模式进行整合优化,形成全新的社区综合服务网格化管理格局。因地制宜,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全区各社区形成“网格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的工作格局。增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新动力。继续在全区推行了以错时上下班为主要内容“全天候服务”制度。结合“百姓办事零障碍”活动,全面进行承诺服务。三是以人为本,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深入推进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各项民利。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管理能力,完善社区民主监督体系,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四是规范管理,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坚持把强化社区队伍作为推进社区建设发展之基,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社区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专业优势,切实增强社区服务管理能力。按照《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切实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队伍管理,落实各项待遇,扎扎实实提升我区的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双拥整体水平。以争“省双拥模范区”五连冠为目标。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水平。二是积极推进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起“三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三是做好接收2012年退役士兵报到准备工作,认真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四是扎实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不断提升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职能。一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抓好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做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行风建设示范点活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依法进行收养登记工作。四是做好第二次区划地名普查后续工作。
(五)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和老年公寓项目建设。确保福利中心动工兴建。
(六)积极做好涉军人员维稳工作。重点做好参战涉核人员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七)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一是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工作。二是加快居家养老站点建设,构建服务平台。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各服务站统一设置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活动、日间托老等服务内容,确保满足老年人基本需求。三是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好、做实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老人提供服务补贴,保障老年弱势群体平等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四是积极开展精神关爱,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活动,举办好第26个敬老节庆祝活动。
继续推进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民政部“五有”标准,加强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民政部民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加强民政综合执法现场取证等能力建设,改善民政综合执法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成效。
1、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到实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涉及民政事业、重大公共利益或民政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委托社会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方案设计制度。
2、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要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民政对象、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完善或停止执行。
落实“十”依法行政精神、市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和全市民政“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务人员和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创造条件开展全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组织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开展民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婚登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1、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调研、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途径,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
2、规范民政行政审批工作。结合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监督,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切实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定。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结合民间组织年检和案卷评查,对县市区民政局执行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为。
4、继续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民政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评查,重点检查民间组织管理情况,提升民政执法案卷办理水平。
(一)社会救助帮困。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困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着力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各街道镇完成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登录工作,力争救助工作人员及岗位权限登录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街道镇救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年底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配备数达到应配备数的80%以上。总结大桥街道试行经验,逐步推进在低保复审工作中引入收入核对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工作。各街道镇爱心帮扶工作室的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通过社区、医院等渠道主动发现地区困难群体,并将有关信息录入本区综合帮扶信息系统,逐步建立起低保边缘家庭、大重病家庭等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依托“慈善网”这一平台,进一步宣传慈善帮困的理念,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局面。
(二)养老服务事业。以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为契机,以市、区政府实事项目为抓手,努力构建平安有序、富有特色的9073养老格局。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养老机构规划的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全年新增养老床位600张,力争新增700张。计划新建2个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12个助餐点。全面启动社区老年活动室达标建设,计划新、改、扩建50家社区老年活动室。逐步建立养老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会同安监、质监、食监和消防等部门,实行老服务设施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理顺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的运作机制,提高为老服务设施的使用率。对养老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鼓励养老机构进行良性竞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加强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的规范化运作,扩大服务受益面,计划全年为18700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开展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星级评定工作,丰富活动内容。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气。深化“牵手夕阳”独居老人结对关爱行动计划。编写孝亲敬老系列读物《和你在一起》初中生版,提高青少年敬老爱老助老意识。
(三)社区建设和管理。以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稳妥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坚持依法选举、民主选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会同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计生委等部门,及时对新任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居委会干部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同时,积极指导新一届居委会建立“三会”制度建设,推进居民自治。
(四)拥军优抚安置。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双拥工作实施意见,推动我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发展。继续推进本市双拥“十百千万”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军营一日”。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主题活动。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依法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努力推进优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优抚对象群体的整体稳定。认真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按计划完成市下达本区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深入开展“双和谐”活动,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五)社会组织建设。扩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试点范围。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组织年金制度。加强对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管理,适量解决群众团队的活动资金,促进群众团队有序开展活动。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计划对31家拟注销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民间组织预警网络建设,保证预警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信息处理及时正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机制和途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婚姻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福利企业管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为打造知识,构建和谐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2、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广泛实行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最大效益。
3、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争取将冯口福利院纳入窗口计划,为了解决我镇社会养老压力,申请在我镇部分村实行社会化养老试点。
4、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建立双拥共建工作机制、优抚对象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优抚对象待遇,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就医情况的逐户调查核实,归类建档,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住房、就医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并强化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积极完善以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制度和各种医疗优惠制度。
二、全面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老年人优待证》办证工作,在办理自治区优待证过渡期间,做好政策衔接、宣传、解释工作及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代市人民政府草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意见》,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出台后,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认真做好高龄老人寿星津贴发放工作。市老龄办要做好百岁老人寿星津贴数据汇总工作,每个季度核实新增人员,并按时发放津贴;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各县(区)90-99周岁老人“寿星津贴”发放工作。
四、抓好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工作。考察借鉴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建设功能齐全、管理先进的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性质定位及人员编制;积极措筹建设补助资金,弥补市财政装修工程资金缺口;督促代建单位按进度开展二期装修工程,保证活动中心按期交付使用。时间要求:活动中心作为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6月底前实现活动中心首期工程交付使用;下半年起,将依据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情况,督促代建单位开展二期装修工程。
五、适时调整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修改和完善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坚持联络员会议制度。市老龄办将加强与委员单位和县区老龄办的联络、沟通、检查与协调,强化各委员单位的老龄工作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委员单位的功能作用;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委员单位联络员例会和县区老龄工作例会制度,认真履行好综合协调、检查督促的职能。
六、广泛开展老年文体及敬老活动。不定期组织老年艺术团下农村、社区或赴外地开展老年文体活动;2012年10月组织全市老年人文艺汇演;不定期与市体育局、市老年体协共同举办各种老年球类比赛、老年书画活动;推动社区普遍开展群众性的老年人文化艺术、体育、科普、读书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敬老慰问活动。
七、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区)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按照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标准,继续抓好我市基层老龄工作示范点工作,在规范基层老龄社会组织、发挥老年人协会的积极作用、扩展老年人协会发展能力等方面上,加强指导、重点培育,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推广成功的做法,步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通过评选表彰工作,树立一批老龄工作的先进典型。
八、抓好老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和公益性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尊老敬老和老龄工作宣传教育,尤其是对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抓好《老年法》宣传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各种为老服务工作,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