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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不断完善食品监督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模式,继续重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县农畜水产品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80%,年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3000人次,绿色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达56个,新增无公害基地5000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累计达20家;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4%,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以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种苗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一是加快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进度,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基本消除28类食品无证生产现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准入许可责任追究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全县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完善监督抽检和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使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列入国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行为;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一是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生猪产销联防制度,禁止从一年内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含)的产地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帐登记制度;三是整顿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肉类加工中心;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号)精神,完善定点屠宰场自检和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全县进点屠宰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63%、定点屠宰覆盖面达80%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一是全面加大“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和食品配送力度。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二是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28类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QS”标志及是否伪造冒用“QS”标志;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回收食品改换标签重新上市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农业源头部门推动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合作”工作,配合生产加工领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发挥“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加大农副产品、菜市场食品的监管检测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中心菜市场检测室;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每抽检不少于12批次,抽检品种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抽检结果应在明显处公示,并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四是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

(五)进一步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全县10所学校食堂通过量化分级验收C级以上。城区发证的餐饮单位,完成量化A、B、C评定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凉菜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基础设施,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的整治和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三网”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一抓责任网延伸,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配套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抓群众监督力量的整合。结合“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种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整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落实经费补助。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的发挥。三抓“千万工程”提质扩面。按照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全覆盖;同时,加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千万工程”质量。四抓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定向配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力争总体配送率达到60%左右。从开始,我县要按照市政府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学生食品全配送目标。,城区学校食品要首先实行定点配送,以后两年逐步延伸到位,确保全县学生在校食品的源头安全。县经贸、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共同研究具体办法,签订配送合同,积极完成全县学校食品的全面定向配送任务。

(二)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组织建设当作弥补体制性缺陷的任务来抓,首批试点乡镇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其他乡镇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三)找准市场薄弱环节,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一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狠抓源头控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的市场监管。二要突出重点品种,把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凉菜、豆制品和餐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三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学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四要突出重点对象,按照整合提升、分类转化等办法全面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模式,推进小企业小作坊在整合过程中得到规范,加快市场准入进程。五要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外来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安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集中力量彻底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六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预警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的权威性作用。,要建立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监测公告制度,实行全县每季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定量数据,及时披露食品安全基础信息,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消费信心。二要大力宣传食品科普常识以及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五)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管要求,一要组织查处不符合GMP要求仍进行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不一致行为;二要开展辅助酸糖类、缓解体力疲劳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物品,以及营养补充剂主要营养成分指标专项抽检工作;三要加强对违法宣传改善产品检查,加大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宣传改善或暗示改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坚决取缔伪造、冒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文或批准文号的产品。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整合全县的食品质量检测资源,形成食品安全检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最大效率,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二要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检测。紧紧跟踪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及超量使用渔药、兽药、非食品用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依靠先进科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二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信用信息,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一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逐步将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重心前移。二要建立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形成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衔接、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继续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积极探索建立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助的技术、装备和财政等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预警制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时节性特点,就近期食物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增强宣布教育

(一)培训范围、内容和要求。对本能机能部分监管人员、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司法、法律、规章和国家、省、市食物安全有关文件以及大会精神、食物安全承诺书和清楚纸等有关内容的培训。

对本能机能部分监管人员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法人代表的培训,由各监管部分负责组织;对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从业人员的培训,由食物生产运营者负责组织,各监管部分负责监督落实。

各监管部分和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要依照有关要求,规则培训时间,坚持培训档案,保证培训结果。

(二)发放清楚纸。各监管部分依据行业要求,统一制造食物安全清楚纸,并负责向一切食物生产运营者发放,内容包括创办前提、人员天资、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办(行业驱赶准则)等。

(三)签署食物安全承诺书。一切食物生产运营者要与监管部分签署食物安全承诺书,并在运营场合明显地位公示,承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承诺书内容与花样由各监管部分依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统一制订。

二、从新进行天资核对

(一)对获证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从新进行核对。县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分要对全县一切获证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依照行业规范从新进行具体核对。依照提高规范、严厉准入的要求,对符合前提、规范运营的,准予继续从事生产运营活动,证照有用;对基本符合前提,但治理不规范的,一概破产整理,限日整改,审核及格后,方可从新开展生产运营活动;对不符合准入前提或经由整改仍不达标的,一概撤销或刊出相关证照。

(二)对无证无照食物生产运营户进行拉网式筛查。县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商务等部分,依照分段监管的准则,对本辖区内一切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桌、小摊点等食物生产运营户进行拉网式筛查,依照“五个一批”的要求进行综合整治。要经过断水断电、撤除设备等方法果断取缔一批,经过革新提高、整合重组等方法核准规范一批,归入日常监管。

三、严厉打击食物不合法添加和滥用食物添加剂行为

(一)增强对非食用物质的监管。对国家的食物中能够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制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运用的物质,县工促、农牧、质监、工商、商务和食药监等部分要依法增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需在产物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物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坚持销售台帐,严厉执行实名购销准则,严禁向食物生产运营单位销售。

(二)增强食物添加剂生产环节监管。质监部分要严厉食物添加剂生产企业答应治理。对新设立食物添加剂生产企业,不符合相关司法规则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

(三)增强食物添加剂销售环节监管。工商部分要严厉食物添加剂市场运营主体准入治理,逐户坚持运营档案,严厉监督食物添加剂运营者向供货者索要其正当证照,按批次索要添加剂查验及格证实文件,并留存保管。要依照有关司法法律和市委、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食物安全工作的施行意见》要求,严厉执行销售实名注销准则,索要购货者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并坚持销售台帐。

(四)食物添加剂运用环节执行严厉专控制。县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分要负责监督食物生产运营企业(户)在食物添加剂运用进程中,执行专人保管、专柜(库)贮存、专册注销、专人添加和精确计量,严厉依照规范要求的范围和限量进行添加。

(五)严厉打击不合法添加剂和滥用食物添加剂。严禁在食物生产加工进程中不合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物添加剂,在食物生产加工进程中不合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概撤消其生产答应证,并移送公安部分按生产运营有毒有害食物罪立案查处。质监、工商部分要增强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抽检,超范围运用食物添加剂的,一概撤消答应证;超限量运用食物添加剂的,限日整改并赐与行政处分,抽检两次不及格的,一概撤消其答应证。

四、增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种类和时节性食物监管

(一)重点区域。以夜市、啤酒广场、陌头烧烤、食物批发市场、食物超市、旅行景点、学校周边、食物生产加工小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集镇等为重点地域。

(二)重点部位。以建筑工地食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小餐馆、家庭小饭桌、快餐加工外卖、小作坊、小摊点、农副产物市场、小食杂店以及其它新型业态等为重点部位。

(三)重点种类。以米、面及其成品、食用油、鲜肉及其成品、水产物、卤成品、瓜果、蔬菜、啤酒、饮料、冷冻食物、儿童食物、乳成品、豆成品、酱腌菜、调味品、保健食物等为重点种类。

五、增强当地市场外地食物的监管

各监管部分要依照提高准入门槛、严厉增强监管的准则,结合行业特点,抓紧研讨外地食物进入我县市场销售的治理方法;还,增强当地市场外地食物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将问题食物拒之门外。

六、坚持食物安全信息治理平台

各监管部分要以食物生产运营企业具体核对为契机,依据工作需求确定信息内容,将一切食物生产运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具体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整治,录入本部分信息治理系统(包括法人代表直系亲属的信息),为今后坚持食物安全信息治理平台奠基基本。

七、落实有奖告发准则

县食安办、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药监等部分都要经过报纸、电视、播送、收集、布告、板报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食物安全违法行为投诉告发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小时承受大众告发投诉,实时查询处置,并向告发投诉人反应后果,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件件有回音。还,要继续落实有奖告发准则,对群众告发并经监管部分立案查询属实,且进入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顺序的案件,依照《市食物安全有奖告发施行方法》的规则实时兑现奖励。

八、充分发扬社会言论监督效果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及《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年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纲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舆论引导及时有效。要抓住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角度和途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好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围绕“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规章制度;要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在城镇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开设专栏专题、刊发科普文章、播放公益广告、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深入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大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要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新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与标准的实施和跟踪调查,为新标准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宣传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重要性,宣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要根据监督机构、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受从不同,确定不同的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要求,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强化为民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协同配合作战,促进有效监管,确保区域饮食安全。

总体要求:“一个目标、二个确保、三个巩固、四个加强”。目标是构建和谐的饮食安全环境,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区。确保不发生有责任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确保食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巩固创建市文明城区成果,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食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打击的力度,继续加强对广大农民和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继续加强区食安办综合协调的作用,按照堵源头、端窝点、严准入、强监管的方针,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重点工作

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国家卫生区验收为重要契机,发挥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格局,推进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区域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改善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各项指标

根据创建标准要求,各部门继续落实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指标,力争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的验收,进一步提高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区食安办牵头,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工业区配合)

(二)加强食品源头监管,防止食品源头污染

1、加强生产领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散养户上市动物检疫的监管力度。

2、扎实开展农资、兽药、饲料等打假护农工作,做好投入品的监督抽样,积极开展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查处工作,保证食用农产品的上市安全。

3、紧紧围绕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定工作,创建品牌食用农产品。

4、开展流通消费领域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运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道口的管理,整顿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尤其是肉品经营市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老百姓的吃肉安全。

(区农委牵头,区工商分局、相关镇配合)

(三)加强生产领域监管,保证食品生产质量

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促进企业诚信生产,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1、进一步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许可准入要求,确保食品生产企业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逐步从根本上改善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总体质量水平低下的状况。

2、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提高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保证能力。通过日常监管、技术帮扶和电子监管网的建设,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专项检查和加大对违法生产加工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行为。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指导教育,着力提高企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管。

3、加强小作坊治理,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以质量安全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落实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台帐制度,加强对食品原辅料索证、使用台帐、成品销售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的检查,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建设。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

(四)加强消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饮食安全

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加强重点食品、关键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的监管,切实提高市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将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六以内。

1、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督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消费流通领域内的五个100%指标能够巩固提高,重点是小食品店、小餐馆、小超市等贴近群众生活的行业,灵活运用告知承诺、备案登记、公示监督结果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加强进货索证台账、从业人员体检、餐具消毒、原材料质量、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监督。加强示范街、示范店建设。

2、强化重要环节监管。督促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运用分类监管、错时监管、法定代表人约谈、行政建议书等措施,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提高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频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督促企业全面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3、严管高风险领域,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餐饮业、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物中毒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检查,减少严重危及食品安全行为的发生。继续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试点推行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公布量化分级结果,引导企业自律,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盒饭、桶饭等食品消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抽检力度,开展安全性评估,督促完善各项设施,落实各项操作规范。加强对农村自办酒席户的申报登记和上门指导,对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如土厨师)加强食品安全培训,促进农村居民自发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4、调整食品抽检方案,提高抽检覆盖率,重点品种实施全程综合监管。进一步调整食品监督抽检、污染物抽检、快速抽检,力争达到每千人口8件样品,提高抽检效率和覆盖率,运用风险评估原理,科学评价抽检结果。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实施计划性监督抽检,并逐月公布重点食品抽检信息。对存在高风险食品实施监督性抽检与追溯、召回和处罚相结合。强化肉类食品的综合监管,全面推进溯源制,实施“生猪产品可追溯监控系统”。

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保障重大活动、重点时节饮食安全。探索重大活动政府监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常态保障和应急保障相结合的保障机制,逐步推广“政府计划、市场运作”的市场化保障模式,制定详细保障工作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科学、规范保障行为。探索大型活动配套快餐供应系统措施,严密组织、细致做好包括奥运会在内的重大赛事、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各项食品安全现场保障工作。研究节日供应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方法和手段,实行常态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

(五)整治市场环境,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1、在枫泾屠宰场点建成后,加大整治生猪私屠滥宰的力度,遏制私宰泛滥的势头。

(区经委牵头,区工商分局、城管大队、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配合,各镇负责)

2、探索监管的长效方法,减少取缔后的无证无照地下食品加工、经营窝点的回潮。

(区工商分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各镇、街道、工业区负责)

3、继续开展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

(区经委负责)

4、加强对中心城区、镇区、学校周边的重点保障,对一些敏感区域,采取加强固守、落实专职管理巡查、多部门共同配合、提高巡查频率等办法,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巡查和固守,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涉及食品安全的乱设摊行为,并严防整治后的设摊回潮。

(区城管大队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配合,各镇、街道、工业区负责)

三、主要措施

(一)重心下移,加快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食品安全监督网。总结年部分镇试点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的经验,完善试点方案并在全区完成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的配置,进行系统知识和工作制度的培训,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对现有的信息员加强培训,探索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的激励机制,督促信息员切实担负起日常信息的报送工作。

2、食品安全责任网。一是继续对成员单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成员单位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履行职责,探索建立对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的考核。二是继续对镇、街道、工业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区政府考核内容。三是要求各镇、街道、工业区对辖区内的村(居)委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任务书及把食品安全纳入对村(居)委会的考核内容,明确守土有责。四是村委会要与出租给食品生产加工的出租户签订协议,落实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

3、食品安全供应网。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检查和指导,并对配送的总公司加强检查和抽检,确保源头供货的安全。

(二)讲求实效,提高抽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食品专项安全评价性抽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消费预警和趋势预报工作;针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种、质量信誉度较差的企业,进行目标明确的监督抽检;不定期组织突击检查,继续广泛开展飞行抽检;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加强源头抽检,全年完成区计划食品抽检1600件。

(三)营造氛围,开展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立体宣传

1、面向相对人的诚信教育宣传。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完善诚信承诺制。一线监管人员要“既当监督员又当宣传员”,争取做到“检查监管一次,宣传服务一片”。

2、面向公众的认知宣传。源头上加强对农民种植养殖安全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系列活动;在超市、集贸市场实地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指导消费者安全正确消费;根据食物中毒的特点,在媒体上,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公示检测抽验结果。

(四)积极创新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1、严格执行相对人培训考核办法。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分层次、分类别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执业资格认定证书,作为上岗从业依据。

2、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继续落实对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监控力度,及时汇总分析食品信息,主动发现问题,做出科学判断,将食品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实施召回制度。执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按照具体操作办法,落实责任人,使制度落到实处。

4、全面推行监督公告机制。对在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抽查中,发现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危害公众饮食安全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在其违法地张贴公告,警示企业,提醒消费者。

(五)严格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探索试行目标管理制、分工负责制、责任追究制、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等,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

一方面调动一线执法人员积极行政、主动执法,另一方面督察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改变目前重经济处罚轻行为处罚的现象。对于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危害公众饮食安全的企业,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在行为处罚上予以警告、责令召回、现场公示、限期整改、停业整顿、依法吊证以及媒体曝光等。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牵头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通过严厉的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措施,对违法经营者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提高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总体目标,以迎接世博为契机,坚持注重科学监管,不唯书,只唯实,不求形式,只求实效的方针,抓规范、抓培训、抓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应对热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督网。进一步健全各街镇(*工业区)食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考核、培训机制,使专管员队伍专业知识不断巩固和提高,并尽可能专职,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协调所在地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关系,使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各街镇<*工业区>)

2、社会责任网。一是继续对成员单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成员单位与区政府签订承诺书,保证履行职责;二是探索对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的考核。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

3、食品流通网。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食品销售店的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管员的作用,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强指导、培训和服务,为农民提供放心食品。

(责任单位:区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供销社)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成果,实现以点带面、区域带动整体、提高*区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食品安全保障,2009年在*卫镇、山阳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活动,按照创建示范镇的指标要求,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农委、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卫镇、山阳镇)

(三)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

1、抓住源头,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一条龙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农业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对提供2010年*世博会农产品基地的监管;加大农产品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检测覆盖面和定量、定性检测率;加大对养殖户、种植户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联动,实施联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用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对农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做好指导、服务,对养殖企业自配饲料加强监管;继续关注牛奶、鸡蛋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口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流入我市及防控禽流感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农委)

2、抓住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产品质量。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的取证进度;进一步推进小作坊的转化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加强对滥用添加剂的整治。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监局)

3、创新监管措施,促进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做好消费、流通环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工作,以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梳理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数据库;开展大型餐饮单位“六T”管理,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并充分发挥*区餐饮协会的作用,强化对餐饮单位的培训、行业指导和岗位练兵,以大中型餐饮单位规范达标管理带动小餐饮,使小餐饮的食品卫生管理上一个台阶;规范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及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消除餐饮业中严重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督,推广使用食品连续测温计等先进技术设备,引导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化、现代化和规模化;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执行小食堂登记备案制度,在完善巩固中小学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幼托机构、民工子女学校等教育机构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工地、企事业单位、学军学农基地等食堂的监督指导,探索小单位配送午餐的调查和登记备案制度的建立;针对熟食店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熟食店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熟食店主的培训和指导,让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对熟食来源的检查,减少和杜绝无证小作坊熟食流入市民餐桌;规范保健食品流通主渠道经营行为,根据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食杂店、保健食品连锁店(柜)等不同的经营情况加强管理。加强对流通市场宣传性保健功能食品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内销售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4、以防控肉品安全事故为目标,保证肉品安全。加强生猪和肉品运销户管理,推进运销户法人化进程,实施许可;建立运销户例会制度,加强教育和信息通报,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屠宰场(批发市场)安全责任意识。以规范违禁药物自检和运销户管理为重点,提高屠宰场自身管理水平;建立飞行抽检考核制度;探索推行猪肉及其内脏预包装;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继续推进我区肉类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形成本区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按照完善“肉品安全实时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推动部门间肉品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集成。对生猪胴体标记等溯源措施开展试点,为进一步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提供可行性依据;建立监管责任制,严打违法行为,贯彻新修订的《*市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肉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肉品专管员制度,明确监管频率、监督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对经营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肉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在查明源头、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采取停止经营、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移送司法部门等手段,震慑滥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经委、农委、工商分局、市场公司)

5、专项和常规监管结合,整治无证无照。加大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巡查频率,突出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集中整治有固定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二是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三是对不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但具备经营其他商品条件的,要引导其办理经营范围不包括前置许可的营业执照;四是对不能取得前置许可手续且无法满足工商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五是继续整治无照市场,规范小型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对区内已领照小型农副产品市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防止已取缔的市场死灰复燃,防止出现新的无照市场,加强对廊下肉类批发市场的监管。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城管大队、市场公司)

6、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扩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覆盖面,将两项制度向农村食杂店延伸;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货台帐落实情况,农副产品市场主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对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构建全方位消保维权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7、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确保进出货渠道规范。不定期地对各大卖场、大酒店的进口食品进行进货渠道,食品质量的抽查;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大扶持的力度。在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正常运作下,减少抽样的批次,尽可能提供通关的便利,扩大出口,推动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结合迎世博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军营”活动,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宣传栏;推广食品安全宣传示范镇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街镇(*工业区)的宣传媒体,进行区域食品安全广覆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五)开展《*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为进一步提升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以2010年*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为背景,年内组织2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故演练活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镇(*工业区)必须积极行动,相互配合,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已经确定,任务重、难度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负其责,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食品安全监管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镇(*工业区)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区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支持和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形势趋于好转,但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政发〔2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实力、平安、诚信**阳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精心规划,确定重点,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当前的整治工作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7类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源头污染、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4个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严格市场准入,切实提高食品工业水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在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其余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毒鼠强等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大力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畜牧小区、示范农场和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无公害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公司+基地”模式,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过程。

(三)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等方法;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在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积极推进牛羊等畜禽定点屠宰;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四)把儿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检查监督。

(五)依法严查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凡是涉嫌犯罪的案件,有关部门必须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积极配合做好有关证据的鉴定工作。对发案多的地区和单位,上级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各新闻单位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开辟专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充分报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效,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跟踪报道整治措施及效果;报道重视质量、讲求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信誉;加强对外宣传,介绍我市食品监管成效和出口产品的质量;加大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刊发(播放)力度,适时刊登(播放)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资料;每年组织一次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加快现代流通网建设。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运用市场化的办法,辅以必要的政策扶持,培育一批商贸流通大企业、大集团,并加快向农村延伸连锁网络。

加快监管责任网建设。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根据国发〔2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明确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和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负责初级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要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评价和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进口食品标签的审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县(市)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总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动物卫生监管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相关领域、环节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监察部门对由于失职渎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地方和相关部门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对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要追究地方政府责任;对某个环节、某个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建立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控制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加快社会监督网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做到监管重心下移,抓紧建立群众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特别是乡镇消费者组织的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办法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反应灵敏、运转高速的思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别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有效动员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行动。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质监、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调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本部门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尽快清理食品地方标准,由市质监局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卫生、经贸、食品药品监管、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制定《**阳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计划》并抓紧实施。充分发挥各个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实现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或者多头检测。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快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分别确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从20**年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各部门将情况及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建立畅通的检测信息和通报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

(七)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食品放心工程3年规划(20**年至20**年)。为了有效评价食品安全整顿和治理成果,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制定的《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全市将选择1至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工作

(一)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政发〔20**〕3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加紧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树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的职能。

(二)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加强对全县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增强内、外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合力,依据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连工商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建立健全工商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县局决定调整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消保科科长任主任,

(三)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应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总体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既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又要指导下级工商机关认真执行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和工作部署,正确履行分段监管任务。

二、细化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履职到位

(四)消保科:组织、指导本系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依据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全县流通环节食品(《食品安全法》规范调整的食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验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指导本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消费者涉及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范围的咨询、申诉、举报,转交、督促相关部门处置。

(五)市场科: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全县工商系统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规范经营主体准入行为;指导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农产品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自律制度,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依据有关部门质量监测结果,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流通环节农产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六)办公室:负责本局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文电、保密、档案、及重要、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闻宣传管理和新闻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

(七)法制科:承担制定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承担或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关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食品安全执法行为的监督工作。

(九)注册科、监管科: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拟定食品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对登记注册的食品经营主体依法进行年检;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指导本系统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参与全县食品经营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

(十)公平交易科、经检大队:分别加大对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监察室:对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三、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协作,增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

(十二)办公室对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电,要迅捷办文、传递,及时将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依据上述职责分工传达到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新闻宣传管理和新闻工作实行扎口管理,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工作信息。统一把关涉及食品安全的新闻采访,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

(十三)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派出联络员,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县食安委部署涉及消保科以外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由办公室依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其他部门要高效认真落实,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不得推诿。

(十四)有关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立法文稿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由法制处扎口管理,办公室对涉及此类工作文电的处理意见中应体现法制科扎口管理的要求。

四、深化制度建设,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十五)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保科)牵头建立县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参与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席会议,并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对接、推进本职能部门及条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日常工作,研究存在问题。

(十六)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保科)牵头制定全县工商系统信息采集、舆情监测及处置工作制度以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主动性、加快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增强信息舆情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及时交流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政策法规信息,消费者咨询、申诉、投诉信息等,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十七)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消保科)牵头制定全县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贯彻实施,确保食品安全的应急事件得到规范、及时、有效的处置。

(十八)各分局要依据本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本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根据本文第十五条的要求明确的联络员,要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推进本职能部门及条线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分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逐级细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日常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全镇食品安全质量,促进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镇长杨治钊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每个村、驻镇单位要设立义务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各一名。

三、监管网络建设

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覆盖率100%,建立食品“两网”网络组织图及相关制度。

四、基地建设维护

镇上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团坝村和山寨村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监管,在东庙村建立标准化养殖场,以带动广大群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五、制度建设

1、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

建立群体聚餐申报制度,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申报率必须达100%,到位监督率必须达100%。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镇上决定在节假日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

3、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镇上决定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高温、开学季节均要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站所室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合镇卫生院、畜牧站、工商所等监管资源,针对重大节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

4、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镇上决定在4月和10月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业主以及相关监管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并采用宣传车等形式在逢场天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5、工作保障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保证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力和物力。对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列支。

6、奖惩制度

镇上决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及信息员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不称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以上人员的考核由镇纪委执行。

7、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基本职责

一是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三是负责制定镇食品放心工程规划和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要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保证措施。

四是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重大活动及节日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各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坚持从源头治理的原则,抓好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工作。

六是负责组织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人员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八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制度。

九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是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8、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完成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汇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及监管信息,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及时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

9、镇食品安全有关人员的基本职责

主任: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为本镇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负责具体抓本镇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本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综合各部门的信息,及时按要求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工商所长:负责本辖区内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不留死角死面,强化集贸市场的监管。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卫生院院长:协助上级部门强化食品卫生监管,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为上级部门提供监管信息,及时按要求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本镇种植业的监管和指导,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整治种植业违禁药物乱用的行为,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畜牧站站长:负责本镇养殖业的监管指导,组织监督对动物疫病的监测,强化兽药、添加剂残留的监管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监管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情况。

镇中心小学校长: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常识的教学规划,全民开设食品安全常识课程,教师有教案,学生有笔记。按照卫生等业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食杂店、摊点的管理。

10、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

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参与食品监管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信息员的管理;

(2)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3)传递食品安全质量信息;

(4)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农村食品信息员职责:

(1)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2)负责食品宣传质量信息收集及上报;

(3)向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反馈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11、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组织管理:镇上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管理和与农业局等部门的衔接工作。

农资管理方面:基地要推广使用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并推荐使用的无公害农药和肥料。基地严禁购进和使用国家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上使用的农药。

生产管理:基地生产单元要做好田间生产过程记录,填写录表,特别是要对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做如实录,并实行签名负责制。生产记录在收获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基地管理部门存档,并完整保存3年。

销储管理方面:基地销售的大宗产品,要如实填写销售记录表,基地和销售商各执一份,销售商可凭记录表免检进入无公害专营市场销售从基地购进的农产品;零散销售的产品,由基地记录销售去向。基地销售记录表要完整保存3年。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注重日常管理,深入督查检查,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放心工程和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成果,在全街道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富有成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街道、村和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组织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生产经营规范化要求,明确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安全目标责任。街道相关部门及村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成效明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组织好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安全知识知晓率、关注度和满意度。

3、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培训,努力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开展工作得心应手,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在全街道范围内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大类分别进行培训,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提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4、针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整治。一是做好日常巡查监管,落实好月报制度;二是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夏季高温等重点时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三是做好重点部位的监管,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小餐桌、小摊点、东风农贸批发市场等做为检查和管理重点;四是针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奶粉、豆制品等关注热点难点做好排查和长效监督;五是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单位、食品药品消费“放心村”、“放心店”活动,落实量化分级和长效管理,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街道餐饮服务保障水平和药品“两网”建设水平;六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做好上门登记、指导服务工作,对民间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并实行持证上岗;七是做好对无证经营、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行为的举报。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提供游医药贩和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宣传行为的线索,净化辖区生产、经营环境,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0篇

一、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协助配合解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意见,抓好组织实施。

2、建立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依照省、市有关食品小作坊准入条件,负责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准入的前期把关工作;协助区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做好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指导工作。

3、按照市、区政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强化辖区内食品从业单位安全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从业单位开展安全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4、做好与区食品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基层社区做好有关食品安全协管工作,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等环节的食品从业单位基本信息。

5、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协助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食品从业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市、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社区)、示范店等创建活动。

二、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要求,各街道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设在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由街道分管主任担任食安办主任,确保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同时落实相应的工作保障经费。主要工作责任:

1、负责协助配合区相关工作部门或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应急处置、联合检查或整治行动。

2、了解掌握辖区食品安全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配合区相关部门处理整治,及时解决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配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善后处理、维护稳定工作,完善信息预警体系建设。

4、做好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指导和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辖区内食品从业单位工作责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三、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职责

1、社区必须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具体负责本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2、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协助街道配合区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取缔违法生产经营者;协助街道食安办和区有关部门对本社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综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反映并报告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3、掌握本社区食品从业单位数量及基本情况,协助配合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做好本社区内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根本目的,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建立起乡、村、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得到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乡无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我乡成立由乡长熊利娟任组长、副乡长沈坤银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由蒋海霞、徐福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主要负责制定落实本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乡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第一时间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的指导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村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的筛选、审核、日常管理、定期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村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乡十个村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站,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和联络员。监管员由各村委会主任兼任,协助乡、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以及违法行为和线索要及时按相关程序报告,并积极参与处理工作。信息员由村文书兼任,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掌握其数量及状况,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联络员由乡驻村干部兼任,负责乡、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并指导村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三)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力量和社会监督作用。乡食安办要积极协调乡派出所、工商、农业、畜牧、水务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力量,构建高效、准确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网络,充分发挥专业骨干队伍的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力量,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村民组长等人员中聘请社会监督员,负责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进行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一把手”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加强对村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指导。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落实到位,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乡财政要加大对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

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并将其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同时,要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乘势而上、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为主,加强食品和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安全监管,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食品、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基本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二)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整治的力度。

(三)学校食堂、餐饮业全面开展分级管理

(四)一年以上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100%。

(五)食物中毒事件比**年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

一是完善监管网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完善排摸取缔运行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教育,第一时间取缔,防止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回潮”;三是积极疏导,建立相对集中的食品生产加工点。

(工商**分局牵头,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分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无证照食品经营专项整治。

选择2-3个镇和街道,全面开展无证照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其它街镇启动无证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使无证经营行为明显下降,用3—5年时间,在**区基本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根据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整治经验,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整治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工商**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牵头,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分局配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监管

一要建立档案农业制度,种植、养殖业建立生产档案;二要加强禁用农药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管,杜绝在生产中使用此类药物;三是加强蔬菜生产农药残留检测,力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四是完成环境质量不符合食用农产品种植要求区域范围的界定,实施退出制度。

(区农委负责)

(四)畜禽屠宰、流通安全监管

坚持定点屠宰,加强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对活鸡定点交易市场的管理,做好日常检查、消毒等工作;加强对洋桥道口及非指定道口外来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安排专职和协管人员,实行24小时监管。

(定点屠宰工作由区农委、区质量技监局负责,工商**分局、区经委、区食品药监分局配合;活鸡定点交易工作由区经委、工商**分局负责;道口监管工作由区农委负责,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委、罗泾镇政府配合)

(五)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

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深化分类分级管理,推行HACCP质量认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非法滥用食品添加济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

(区质量技监局负责)

(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管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做好进出食品的台账及查验,加强检测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肉类“两单一账”制度、豆制品“一证一照一单”制度;加强对超市、卖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对熟食和直接入口食品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隔夜熟食的行为;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工商**分局、区经委配合)

加快推进标准化菜场建设,年内完成12家标准化菜场改建。

(区经委负责,工商**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配合)

(七)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

加强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三挂牌”制度,以大换证为契机,进一步推行餐饮业分类分级管理。

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推进学校食堂等级管理,提高工地、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等单位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率。

加强对农村家庭办宴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开展对农村厨师的管理。

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委、区总工会配合)

(八)加强食品质量抽验工作

加强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卖场的肉制品、蔬菜、水发产品、保健食品等的抽验,提高食品抽样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一要进一步落实镇、街道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并将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村、居委会;二要进一步明确各个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农委、质量技监、食品药监和工商等部门分别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和无证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监管;三要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食品安全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制定对镇和街道食品安全考核意见,做好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镇和街道要进一步落实对村、居委会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措施,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充分发挥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站)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要加强对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二要利用监管网络,加强社会监督,三要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的联合执法。

(四)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建立由食品(农副产品)营养卫生、生产加工、经营流通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开展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预测、评价,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出谋划策。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我区已建立餐饮管理协会、食用农产品市场协会和农学会。在倡导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管理等方面,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评比,加强行业内部监督检查,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

食品安全宣传要分类进行,对市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干部采取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方法宣传培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拟对镇、街道、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宣传联系人制度,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3篇

一、权威、高效的食品检测、监管体制和机制,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设原则

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检验检测实现合理分工、集中配置、资源共享、稳步推进。

二、工作目标

争创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高抽检效率;建立统

一、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运行体系和信息平台。

三、检测体系

根据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以确保重点,兼顾各环节为原则。政府出资重点加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具有定量检测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激素类药物、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项目检测的手段和能力。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主要添置各环节日常监管中以定性为主的快速检测设备、设施,以保证日常监管的需要。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分段检测与品种检测相结合。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食品质量检验;各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接受农业部门的技术指导;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食品质量检验的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运行机制,制定全市年度检测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统一对外食品检测结果。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种植的食品安全监测;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农产品种植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负责乡镇农残检测指导和管理,做好农产品上市前抽样检测,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受理畜禽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负责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及其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受理水产养殖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检测目标任务;负责受理生产加工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经贸局:抓好生猪屠宰场检测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开展肉品质量检测。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监督全市农贸市场、商场、批发市场检测室(或快检设备)的建设及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流通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市卫生局:负责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鉴定;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负责受理食堂、餐饮业消费环节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样检测。

各乡镇(街道):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检测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农产品检测工作;制订本辖区农产品检测工作年度计划;根据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布置的检测任务目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站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完成农业部门下达的检测目标任务。

五、运行机制

(一)统一制订抽检计划

为提高检测效率,节约检测经费,避免重复抽检。抽检计划分监督执法性抽检计划和综合评估性抽检计划,各职能部门根据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季节、环境、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特色行业等特点,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分配计划,每年确定抽检品种、数量、批次(频次)、检测项目,报市食安委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

(二)统一检测检验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快检、现场检测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检测项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检测需统一由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度计划的监督或评价性项目检测,依据文件直接送检测中心检测,新增加的临时性检测项目,必须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送检测中心检测,相关检测经费按市政府办公室118号抄告单执行。

(三)统一检测项目标准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下达全市年度抽检计划时,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指定检验标准依据,各食品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项目均应指定标准进行检验。

(四)统一汇总检测结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把“条”(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布置的所有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查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品安全。

(五)统一信息报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综合各有关检测单位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并视情向社会,及时提醒市民注意。对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要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将检验检测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中监测预警专版上,有效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实现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和对社会公开。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检验检测信息,指导监管工作,作出安全预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有效的食品抽样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是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服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按时完成上级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项检验检测任务,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形成食品检验检测合力,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4篇

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学校(含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健全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安全、计财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会计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后勤副校长或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或1名以上的专任或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2.明确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后勤工作中各岗位工作者为岗位责任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中心学校应当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食堂商店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规范日常行为

3.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商店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商店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4.完善工作台帐。各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对进入校园的大米、面粉、肉类、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都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票据、《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对进入校园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并整理存档;必须坚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必须坚持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存培训材料;必须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保存好财务收支票据;必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定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健全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5.严把进货关卡。严禁学校采购土豆、四季豆等因操作不当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学校制售凉菜、卤菜等。学校食堂食用猪油必须自炼,不得采购成品桶装猪油,严禁采购“地沟油”和三无食品,严禁商店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榔等违禁食品。

6.规范工作流程。采购员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采购食品,验收人员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食品的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使用方法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食品,才能交付加工或入库保管,并进行登记。冰柜、冰箱应当定期化霜清洗消毒,冷冻食品应当自然解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大米等食品应分池清洗,粗加工用具、操作台荤素必须分开,食品应当分区加工,分类存放。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热。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操作结束后,调料应当加盖,应当对加工场所、工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学校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7.保持卫生整洁。学生食堂应当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地面卫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食具每餐用后要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餐用具摆放应当整齐。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当戴口罩、穿工作服。

三、严格准入,确保资质合法

8.严格经营资质。学校商店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9.严格从业管理。学校食堂和商店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办理健康证,按时参加由县疾控中心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时进行锅炉检测,司炉工必须办理锅炉工证,按时参加由县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培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10.严格准入制度。对为学校提供食品、饮用水和进入校园进行广告宣传、产品促销的食品经营者要实行准入制度,采用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及备案管理方式。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步审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向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经营者颁发准入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宗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校园宣传或洽谈业务的,学校应当拒绝。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颁发准入证的生产经营者,学校应当予以优先准入。鼓励学校建立食品供方评价体系,选择诚信、合法的供货方。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开办的食堂、商店(含与学生食品有关的项目)严禁对外承包。

四、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

11.及时维护维修。各学校必须筹措经费对食堂及时进行维护维修,适当添置设施设备,保证师生安全、卫生用餐所需。使用有压锅炉的学校必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后再使用,超过服役期经检测不能使用的有压锅炉必须淘汰,鼓励学校使用环保、节能炉灶。

12.加大改建力度。对不符合学校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堂必须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新建或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图应当经过县卫生监督部门审批,争取一次性建设到位,达到学校食堂卫生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所有新建和提质改造的学校食堂应当在当年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13.严格硬件配备。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县学校食堂硬件配备标准》(见附件)的要求配齐基本硬件设备,力争达到“星级食堂”硬件配备标准。

14.完善饮水设施。饮水困难的学校应当争取政府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发掘水源,保证师生用水需求。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必须加强水源防护,安排专人专锁管理,每学期末必须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应当对水质进行1次检测,确保饮用水健康安全。使用直饮水的学校,必须严格直饮水设备管理,每期不少于2次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使用桶装水的学校,严禁使用未经教育局准入的桶装水。

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15.制定应急预案。各单位必须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16.科学处置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在30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上报教育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停止食堂食品加工经营活动,保留造成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同时要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严格奖惩,落实责任追究

17.加大示范奖励。我县学校食堂开展“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评选活动,当年被评为“星级食堂”、“县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学校)”的学校将授牌,目标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18.强化督查考核。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强化过程管理,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凡在督查工作中被通报的学校,未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未落实的学校,将严格按照《责任状》的要求予以扣分。

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第15篇

一、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内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窝点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非定点屠宰生猪。(无证:指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照:指无工商营业执照)

二、举报形式:电话、来信、来访、E-mail等。

三、要求: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要有明确的违法地点和违法情况,除举报人确实不愿意提供真实姓名外,应记录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以便在查实内容后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

四、奖励办法:

(一)举报内容确属于所规定范围内的,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予以调查核实后,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给予现金奖励。

(二)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查清的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将举报分为三级,举报级别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认定。

一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并已直接掌握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二级──能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并协助现场查处活动,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

三级──不能提供被举报人及其违法事实详细情况,仅能提供查办线索且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

五、奖励标准:

(一)三级奖励标准为100元/件,二级奖励标准为200元/件,一级奖励标准为300元/件。

(二)对于根据举报线索,难以立即确定举报级别的,先按三级标准予以奖励,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是否予以追加奖励。

(三)对于大案要案的查处起到关键作用的举报,除了以上奖励外,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视具体情况另予重奖。

六、奖励程序:

(一)确定举报人: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也可酌情给予奖励。对两人(含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个案件进行奖励。

(二)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案件,在结案后如能确定举报人身份的,并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也应根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三)确定举报人身份后,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填写《举报奖励申请单》,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奖励。

(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在核实举报线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决定追加奖金或重奖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受奖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举报人领取奖金时,应办理相关手续,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查验核实。

(六)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姓名、住址以及举报情况,违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