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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维论文范文

哲学思维论文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生活本身就是一部深奥的哲学,我们应该仔细地探索哲学与美的关系,以便为人类“诗意地栖居在这个世界上”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哲学是理论形态的人存在的自我认识,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哲学是对世界和人生的明澈而宁静的认识,哲学思维具有极致性,是最深沉的思维。

当今的时代是一个技术无所不能的时代,人们在物质层面上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满足,但并没有相应的精神上同样程度的自由感和满足感。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更应该仔细地探索哲学与美的关系,以便为人类“诗意地栖居在这个世界上”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生活本身就是一部深奥的哲学,只有哲学和美学兼容的思维才能破译它。

一、哲学是理论形态的人的自我认识

人类在自我对象化的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三种把握世界的理论思维方式,即包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在内的科学思维方式,包含伦理思维在内的宗教思维方式以及哲学思维方式。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作为世界观的理论体系是采用最一般的概念和逻辑形式进行理论加工而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包括概念的处理、原理的论证、方法论的讲解等。

哲学从主客体的关系中把握对象,哲学不是片断地研究主体与客体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哲学要解决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因而它的基本问题是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根本特点,决定着哲学能从主客观的关系中思考和把握对象。

人类正是通过这种把自身与现实世界区别开来的方式,在一定距离之外来批判地面对现实世界。哲学这种把自己与现实世界区别开来的方式,使自己与现实世界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使人们在看现实世界的时候,觉得它充满了诱惑,你永远有所得,也永远无所得,引导你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入梦,不断地前行,不断地开拓道路,不断地在探索中升华自己。距离产生美,人与世界的距离带给人们对世界感受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距离为人们的自由探索提供了再创造的空间,思索常驻,生命永驻。在这种距离中,我们学会了创造,领悟到寻找精神家园的惆怅和欢愉。

哲学给予人生的是一个整体的世界并对这个整体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作出恰切的分析,凡此种种,使我们看到了宇宙人生中的浑然天成、融洽无间。杂合中的统一,展示了宇宙在对立统一中的和谐,无论是深沉敏锐的概念分析还是痛快淋漓的哲理阐述,以及蕴藏无限机趣的逻辑推理,都给人以畅达、抚慰的美感。它告诉人们:你们可以安身立命,斡运大化,进而生生不息了。

二、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

哲学是人类最高形式的智力探索,是由一个个“?”号组成的,什么时候哲学没有问题,哲学也就终止了生命。问题永存,哲学永存。“为什么”是哲学生存的方式,也是人类智能发展的惟一方式。

哲学不是一种完成态的静观知识,它是一个不断跃进和提升智能的动态过程,是一种“爱智能”的运动。爱智能,是所有哲学的共同家园。“哲学的真谛是寻求真理,而不是真理,”哲学永远在路上。

探索中,激情为沉重的思绪所代替,跌倒了,爬起来,人性的冲动在痛苦的重压下变得更为迫切,对问题情境的破解使人生披上了悲壮而又怆然的色彩。这种悲壮美是贯穿人生始终的永恒过程。对事物的哲学探索之所以美好,还因为这是一个发现的过程。

发现是指经过研究、探索、看到或找到别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任何一个发现,即使是天才的发现,如果把发现之前的各种推理、假设都记录下来,那么,废料和各种各样的愚蠢荒谬的推断数量之多会使我们大吃一惊。”而发现的魅力也正在这里。当我们用严谨的思维、刻苦的冥想对这些“废料”、“推断”进行筛选,当我们在这里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热情,“皓首穷经”、“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们为自己的发现而惊喜。

三、哲学是对世界和人生的明澈而宁静的认识

关于哲学,哲学家们说法各异,但无论如何,哲学总是与人类对于自身的根本困境、对于生存意义的深刻思考密切相关。哲学的内容实质上是人的生存,它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当哲学思维把人类自身的认识作为对象,对自身的认识进行再认识的时候,这个过程就是哲学反思,反思的过程实际上是从更纯化的形态上对主客体的关系的再思考,将自己获得的关于对象的认识升华到抽象的理论形态,进而形成思维中的纯观念体系。哲学思维以认识本身为对象所形成的理论中,包括了认识论。这说明,哲学不仅要思考外在的东西,也要思考内在的东西,还要思考内在东西与外在东西的关系。超级秘书网

四、哲学思维具有极致性,是最深沉的思维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2篇

将已有概念与定理整理、建构成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离不开系统性的思维与全面的眼光,同时,也离不开较强的学术能力。对于这一问题,哲学发挥出了自身所独有的特点,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它并非分析某些细小事物的哲学派,而是一种广阔思维的世界观。要想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入研究,就必须了解教育,同时,还要了解基本的政治与哲学,这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体系的建构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把握好运用哲学思维特别是哲学概念的度

(一)哲学思维应用不足

站在哲学思维应用不足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就存在不少问题。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例,它拥有诸多相似的概念,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等,但是,这些概念的具体含义、具体边界以及理论定位等问题都十分模糊。在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中,广义与狭义共存,不仅如此,还有更广义与更狭义的范畴。因此,必须设立过渡与转换的临界点,在两个甚至多个层次中随意转换是不被允许的。就拿对“思想政治教育”下定义来说,很多研究学者都称其为“一定的阶级和社会集团所具有的东西”,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广义的定义。然而,在之后的研究与表述中,研究学者未经任何过渡地声称:“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显然,这种说法并没有考虑到其他阶级与社会集团对培养目标所给出的定义。

(二)哲学思维的运用缺少原则性

正如以上所说,建构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时不能缺少哲学思维,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运用哲学思维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有些学者在提炼关键论题时,并没有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当作源头,更没有以历史经验为探寻对象,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中生搬硬套,并冠之以“思想政治教育”,以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关键提要。[4]从浅层次上来看,这一现象是由学术繁荣造成的,然而,实际上却是毫无意义的争论背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与需求而构成的经院哲学。这种行为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的建构做出贡献,甚至还加大了原理建构与教材编写的难度。

(三)哲学思维应用过多

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思想政治教育基本论题的提取不能在哲学原理中生搬硬套,还要注意哲学概念的运用,应尽可能地遵循“少即是好”的重要原则。哲学思维与哲学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不能将两者等同。在运用哲学思维的过程中借助哲学概念是可行的,但要尽量降低哲学概念的使用频率。专业的哲学研究往往会非常频繁地使用哲学概念,但是,当哲学运用到其他领域时,如果运用过量,就是不妥当的。不仅如此,过度依赖于哲学概念,从某一角度来说,就显示出了哲学思维的愚昧。精细、系统的哲学思维应该是运用于无形的,同时,还是在解决真正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不可或缺的分支学科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涉及到多领域的内容,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学科群。因此,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群中理应分出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即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尽管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同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理论学科,但是,它们还是有不同之处的。

(一)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区别

实际上,正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理论抽象层次更高,我们才说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研究重点不仅仅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发展中的哲学问题,还包括实践中遇到的哲学问题,尤其是基本概念问题,通常情况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依据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与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等。在发达国家的教育哲学发展过程中,值得一提的就是道德教育哲学,它提出了非常多的具有价值的论题与观点。

(二)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联系

思想政治教育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而非完全背离的。原理的阐释必然会涉及到相应的“元问题”,也会依赖于“元理论”的某些研究成果。所以说,上述两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首先,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内提取出来的。其次,当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哲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尤其是比较成熟的结论,将被“名正言顺”地归纳到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中,有时也会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材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之间的相对分离与互动,会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推向高峰。

四、总结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从思维性质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反思思维,具有强烈的反思一批判理性特征,是对思维本身的再思考。亦即思维的思维。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系列思维的具体运行方式:实践思维、矛后思维、系统思维。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的最终目标却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非具体的知识。

哲学具有自己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说:“哲学运思即是对异乎寻常之事的追问”。这说明哲学之思是对异乎寻常之事去经验、去看、去听、去怀疑、去希望和梦想。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性质又如何呢?从思维性质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反思思维,具有强烈的反思一批判理性特征,它思考事物的本质,而非事物的现象,它敢于对一切不合理的事物和行为进行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是对思维本身的再思考,亦即思维的思维。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系列思维的具体运行方式:分析与综合思维、’矛盾思维、系统思维、实践思维。并根据实践的需要呼唤新的思维方式的产生。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的最终目标却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非具体的知识。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形成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阶段都体现着哲学思维性质的这一特点。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起点:反思一批判性思维

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反思—批判性思维。

哲学的任务是发现真理,纠正错误。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反思一批判性的思考。马克思在探讨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时曾经说过,他奉行的原则既不是那种永恒正义的要求,也不是什么终极的道德命令,他只是希望从批评旧世界中去发现新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批判的哲学,在批判中发展,是发展的哲学,是对一切不合理的现实事物进行批判,同时在批判中找到‘物真理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批判黑格尔、费尔巴哈、杜林哲学中阐发自己哲学观点的,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是批判的哲学,批判一切旧哲学,并吸收它们的合理之处。马克思主义还在批判自身中前进,例如,青年马克思较多的使用“异化”概念,以后减尘使用。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应当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取得胜利,苏联的革命证明列宁的社会主义可以在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的理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是一种批判的继承:“农村包围城市理论。的成功。正是对列宁主义的一种批评继承,也是一种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澳门、,就是面对现实,对思想中解放台等思想的一种批判继承。在批判中发展,这也正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对自身批判的生命力。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思维的思维

反思,在其最直接的意义上,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进行思考,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思想本身为对象来思考问题。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人们总是总结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自然科学的各种成就,概栝、抽象出具有一般特征的哲学命题。也说:哲学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栝和总结。思格斯曾经在谈到哲学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时指出,l8世纪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机械唯物主义,这是和那时的自然科学的状况相适应的。因为,那时在所有自然科学中只有力学,而且只有固体力学达到了某种完善的地步。而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是辩证的。这种现代的辩证思维,是从康德的“星云假说”给“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开始的。哲学是对我们周围一切物的观点、看法的再思考。回答为什么、怎么会?要找出我们所要了解的物的内在规律性,总得从我们所看到过的无数事物的现象或表象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从产生的理论条件来看。它继承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哲学,并对当时欧洲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经济现象进行思考,这说明它是一种后的把思维作为对象的认识。从社会条件来看,是从对工人运动的分析思考,得出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社会革命就要到来的结论。马克思对l848年革命的总结,得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国家、阶级、意识形态等理论:对l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总结,使国家的本质得到进一步阐述,得出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在政治上获得解放的形态等,这都是对前人思想成果的继承。生物进化论的发现,哲学从中总结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能量守衡定理的提出,解决了人死后物质不灭,以及灵魂等问题。细胞学说的创立,说明生命也是物质的。科学哲学、经济哲学、网络哲学等也是对一种思想本身的思考而产生的边缘性学科,这也是对前人成果的继承。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运行方式:实践的辩证思维方式

1.实践思维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哲学思维,不是非此即彼的思维,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在实践中思维的思维方式,即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去反思全部理论问题。主张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人的世界和人与世界关系及其时代特点,要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开展双向批判和双向建构。所谓实践的思维方式,就是从人的思维的最本质最切近的基础实践出发,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去揭示思维与存在、人(主体)与世界(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从而达到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之间的否定性统一的辩证理解。

首先,实践的思维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的反思方式。人依赖于自然又超越于自然,人创造自己的历史又不能随心所欲,人是现实的存在又总是以自己的理想去改变现实,因而人总是处在矛盾之中。实践思维正是以人的实践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为基础,不断地揭示人的超越性存在,从而深化了人对自身存在方式的理解。

其次实践思维方式,是基于“为我关系”的反思方式。人的生活是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化,人的生产是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的生产。

再次,实践思维方式,是基于人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的“从后思索”的方法。马克思说: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以及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一种从发展了的形态去思索整体发展过程的方式。

最后,实践思维方式,是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批判的彻底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实践思维的辩证法,就是要在对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它的否定的理解,也就是从历史的暂时性去看待现存的一切。因此,实践思维方式也就是辩证的思维方式。

2.矛盾思维方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充满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哲学是在对立统一中的思维,总是从对立面去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矛盾规律作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首,其它两个规律都可以从矛盾规律中得到解释。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事物的矛盾本性思考问题,就是要在对立统一中思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矛盾着的两个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统一性和对立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事物是联系的,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构成了矛盾,但又是互相转化的:统一性和对立性互相转化,质变和量变互相转化,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转化,真理与谬误互相转化,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互相转化。有事物就有矛盾,在对立统一中思维,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肯定中包含否定,否定又引起新的肯定。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具体分析事物的各种矛盾,然后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整理,得出所要的结论。

3.系统思维方式

20世纪中叶,随着贝塔朗菲系统论的产生而形成了系统思维方法。所谓系统,就是指由事物内部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各个要素、部分组成的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等特征。系统思维则是整体与要素相结合,注重整体,从整体的高度看问题,要求我们观察和思考问题时,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树立识大体、顾大局的整体观念。某些事情,从局部看是可行的,但从全局看未必可行。因此,要自觉使局部需要和利益服从全局的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要重视研究系统结构的优化问题,使系统能够发挥最优整体功能。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在优化结构问题上大有文章可做。同时,分清研究系统的不同层次,分层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抓关键层次,发挥系统的层次功能。从开放性看,任何系统都是开放的,都要与外界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要走出去,请进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避免盲目性,避免夜郎自大,只有通过开放,使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物质和能量的交流,才能更好地促进事物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性质的终极目标:提供思想方法,寻找新的思维方式

1.哲学思维的目标主要是提供一种思想方法,而不是提供具体的知识

知识与思想方法彼此相通,但并不相同。知识是对象的认知和把握,思想方法是对对象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人既需要知识,也需要思想方法,而且思想方法对于人具有更为重要的价值。入是由于思想方法的引导,才可能不断提升自我,超越现存生活,进入更高生存境界的。

思想方法的本性就在于超越、出新,也就是要去“标新立异”,甚至“异想天开”,不如此它就不能把人带入更高境界、发挥对人的启迪作用和引导作用。这就是哲学为什么会与各门具体科学不同。

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创新的思维、发展的思维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4篇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按其本性说,实践既是造成人的本质双重化的根源,又是造成世界双重化矛盾性质的根源,但是,实践同时又是解决人和世界双重化矛盾,并且实现它们统一的基础。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着自然物质的本原性作用,又体现着人及其精神的能动创造作用。所以,人的物质本质与精神本质统一为实践,而自在的自然世界与自为的精神世界则统一为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生活世界”。当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实践,让哲学回归生活世界时,就可以大声宣称:“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lJ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也不能被容纳于传统的唯物论与唯心论派别抽象对立的模式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的秘密、变革的实质,恰恰就在于对抽象的两极对立模式的超越”LI引。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5篇

【关 键 词】二元对立/“成熟”与“不成熟”/“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

我们的生活捉摸不定,世界变化无常,我们需要赋予世界以意义。为此,人们最常使用的心智策略就是“二分法”,通过把事物和世界区分为昼与夜、黑与白、现象与本质、恶与善、真与假等二元对立关系,使复杂的世界呈现出“秩序”,显现出易为人所把握的“意义”。然而,“二分化”实质上是一种“知性方法”,把本来是“整全”的事物“一分为二”,所导致的必然后果便是“事物本身”具体、丰富的内容的遗漏和丧失。在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中,我们运用这种“二分化”,形成了一系列的知性对立关系,并由此逐渐演化为种种理论教条。我们认为,马克思哲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亟需超越这些由二极对立思维方式所形成的理论教条。本文仅通过对两个教条的分析,来引发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

一、“成熟”与“不成熟”二元对立的教条及其超越

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影响最大的一对二元对立关系无疑是所谓“不成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的对立。它认为,在“早期马克思”与“晚期马克思”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断裂,“早期马克思”是“不成熟的马克思”,只有“晚期马克思”才是“成熟的马克思”,因此今天理解马克思,最重要的阐发“成熟马克思”的思想并自觉地与“不成熟的马克思”划清界线并对之采取批判态度。这种观念在马克思哲学研究中长期以来具有重大影响,甚至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理论教条而被接受下来。

需要予以反思的是,把马克思思想区分为“成熟的马克思”与“不成熟的马克思”,我们所赖以依靠的根据或标准是什么?这种根据或标准是否具有充分的合法性?

综合以往种种观点,人们主要提出了如下三种有代表性的“标准”。

第一,以“成熟的马克思”为标准。以“成熟的马克思”为参照,来区分“成熟”与“不成熟”,这是人们通常采取的一种做法。它假定,马克思的思想以时间为次序,遵循着不断抛弃不成熟的旧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痕迹,越来越走向成熟的过程,因此,以“成熟的马克思”为坐标,即可十分清楚地确定“成熟”与“不成熟”的分野,从而达到清除“不成熟”的成分并保留“成熟”成果的目的。

然而,以“成熟马克思”作为区分标准,这种确立标准的方式实质上是把衡量的对象用作了衡量的标准,因而内在地包含着一种逻辑上的“自我循环”。按照基本的逻辑要求,要找到区分“成熟”与“不成熟”的标准,合理的途径是在“成熟”与“不成熟”之外找到一个“第三者”,这“第三者”能提供一种尺度,来衡量和确定孰为“成熟”、孰为“不成熟”、孰为“在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等等,而不能用本来属于衡量对象的“成熟”来规定同样作为衡量对象的“不成熟”,这道理就如同要确定何者为长、何者为短、何者为高、何者为低,必须找到一把超出衡量对象的公共的尺子一样。“成熟”与“不成熟”是一种互相循环、互为对方的关系,要知道何为“成熟”,必然先知道何为“不成熟”,而要确定何为“不成熟”,又必须先定义何为“成熟”,因此,以“成熟”来界定“不成熟”,不过是在作无意义的同语反复。可见,以“成熟马克思”作为标准,而不能在“成熟”与“不成熟”之外找到某种第三者作为衡量尺度,这样来界定“不成熟的马克思”,等于陷入了一种语义的自我缠绕和自我循环,不能为问题本身的解决增添任何新的有效知识。

其二,以马克思思想演化的时间先后次序为标准。这与上述密切相关,它假定,马克思的思想越到后期,就越成熟,越符合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而越是早期,越是开始阶段,其思想就越幼稚,就离马克思哲学的“本质”越远。很清楚,以此为标准,马克思的早期即是“不成熟”的代名词,而到晚期,马克思的思想达到了成熟的巅峰。

然而,以“时间”为标准,所选定的乃是一个物理学意义的自然尺度。物理时间可以标明早晚先后,但无法处理和规定“成熟”与“不成熟”、“幼稚”与“深刻”等包含丰富思想内涵和容量的课题。在思想史上,晚来的思想不一定比古典的思想深刻,今人的思想未必较古人成熟,晚期的思想未必比早期的思想高明,这是一个稍有思想史常识的人皆明白的道理。因此,纯粹以物理时间为标准来给“不成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划界,很显然缺乏充分的说服力。

其三,以某种权威论述作为标准,即试图以某个思想家在阐释马克思时所持的观点作为依据,来确定“成熟”与“不成熟”。比较典型的,如以前苏联教科书所认定和阐发的“成熟马克思”为依据,以阿尔都塞关于“认识论的断裂”的论述为依据,以第二国际理论家所理解的“真正的马克思”为依据,以普列汉诺夫等人对马克思的理解为依据等等。

问题是,无论哪位思想家的论述,所表现的都不过是他从某一特定视角所作出的理解,其中内在地蕴含着他个人的思想偏好和理论倾向,并必然深受其理论素养、思想视野以及所处时代的限制,因此这种理解可能十分精辟和深刻,但仍不足以作为规定其它思想家理论性质的终极判据。对于“早期柏拉图”与“晚期柏拉图”,哲学史上留下了许许多多思想家的阐发和评判,但今天难以绝对地判定晚期柏拉图必定比早期柏拉图更“成熟”,对“维特根斯坦Ⅰ”和“维特根斯坦Ⅱ”,对于“海德格尔Ⅰ”和“海德格尔Ⅱ”也同样作如是观。比较合理的说法只能是,思想家们的思想虽然在不同阶段存在某种差别和变化,但无论“早期”还是“晚期”,都有其独立的价值,因而很难以“成熟”和“不成熟”这种二分的框架来简单地予以裁割。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当人们试图把马克思二分为“成熟”与“不成熟”之时,它所凭借的标准其实是经不起仔细盘查和反思的。

那么,是否在上述三种标准之外,还有可能找到其它的“合适”的划分标准呢?我们认为,这同样十分困难。这是因为,上述标准之所以难以成立,并非单纯标准自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种设定标准的观念和方式在根本上就是不恰当的,就实质而言,这种设定标准的观念和方式具有鲜明的“先验主义”性质,它企图找到某种超越时空的原则,对经典作家的思想划分“成熟”与“不成熟”,试图把“不成熟”部分剔除而保留“成熟”部分,这种阐释方式违背了人文学科最基本的诠释学原理,遗忘了人文思想存在、流传和演化的特殊规律。根据现代哲学诠释学所提供的洞见,精神科学的思想理论一旦产生,就进入了历史性的时间之流中,交付给了后人的阅读和理解,并在与后人的对话中不断延续和增殖其意义,只要人类的理解活动不终止,这种意义的增殖过程也就永远不会终结。一种理论正是在此生生不息的过程中,生成为所谓“传统”。具体而言,思想理论的流传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开放性。它总是面向未来并对未来有所期待,理论文本的意义不是封闭的,而是敞开的,“一段文本或一件艺术品的真正意义的 发现永远不会结束:事实上它是一个无限的过程”;(2)与理解主体内在的相关性。 理论文本的意义不是由原作品单方面地决定的,而是生成于读者与作者创造性的对话 中 ,通过这种对话,理解者和原作的历史间距才真正得以克服;(3)理论传统的自我超 越 性。“传统”不是一种静止凝滞的“实体”,相反,“生成流变”和“自我超越”是 “ 传统”成为可能的基本条件,或者说,传统根本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时刻保 持 创造态势的“动词”。

可见,哲学解释学所提供的是一种与“先验主义”有着根本差别的“历史性”立场。坚持这种立场来看马克思的著作和思想,那么,无论是“早期”,“中期”,还是“晚期”,其各自的意义和价值如何,就不能靠某种原则和标准来先天地予以决定,而只能通过后人带着特有的生活旨趣,在与其不断地对话和阐释中来历史性地显示和生成,在某种特定诠释学处境中,也许马克思早期思想会凸显出来,进入人们的理解视域,显现出其特殊的意义,而在另外某种诠释学处境,马克思的中期或晚期思想则可能会受到特殊的重视,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所有这些,都不能以某种先验的“成熟”和“不成熟”的二分法来匡定,而只能用“效果历史”和“理解的辩证法”来予以阐明。

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就不难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化过程中一个耐人寻味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在判决为“不成熟”之处,却有时恰恰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与时俱进、取得重大理论成果的思想源泉,而被认定为“成熟”的地方,在不少情况下却恰恰陷入了僵化和教条。众所周知,“西方马克思主义”是当论景观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当代思想界占有重要一席。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中不少人主要所发掘和阐发的正是被视为“不成熟”的青年马克思的思想资源,如马尔库塞、弗洛姆、萨特、柯西克、沙夫以及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学者们等等,他们充分利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有关思想,来批判性地考察现代人的生存状态,寻求克服现代人生存困境的可能出路,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理论成果;在中国思想界,学者们也曾通过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开掘,有力地冲击了僵化教条的哲学观念,尤其是它所凸显的人文向度和人文激情,使得马克思哲学在中国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批判活力,无论在社会思想启蒙的层面上,还是学术观念变革的层面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之所以出现上述状况,只能由当代人的生活旨趣和特殊的诠释学处境来解释,如果固守“成熟”与“不成熟”的二分法教条,必然会无视他们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并对之采取简单粗暴的排斥态度。

把马克思思想非得分割为“成熟”与“不成熟”不可,然后把“不成熟”部分作为“非马克思主义”的成分剔除出去,这种对待思想家的方式在思想史上并不多见。我们把柏拉图、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人区分为前期和后期,但没有人认为他们的前期或后期思想是“非柏拉图”、“非维特根斯坦”或“非海德格尔”的,我们都能同意,他们之所以成为杰出的思想家,是因为他们思想的全部历史,至于早期高明,还是晚期深刻,完全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马克思享受这一特殊“待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某种非学术的因素或抽象的原则所致。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就是,本身可以通过当代人的阐释焕发强大生命力的思想财富,被人为划定的“成熟”与“不成熟”的先验界线窒息了。

因此,抛弃“成熟”与“不成熟”二分的先验主义教条,实质上就是要抛弃以一种人为的尺度来限制马克思思想创生力的做法,一方面让当代人在与马克思思想的相遇中,获得充分的自由空间,另一方面解除马克思身上的人为束缚,让他的全部思想,在充分的敞开中,不断地生成新的思想道路。这无论对于当代人,还是对于马克思,都无疑将是一件幸事。

二、“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二元对立的教条及其超越

与“成熟”与“不成熟”的二分法同样根深蒂固、影响甚广的另一教条是“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二分法。这种二分法坚持,马克思哲学与其它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马克思哲学是“改造世界”的哲学,因而是“革命的哲学”,而其它哲学是“解释世界”的哲学,因而属于“保守的哲学”。因此,对待马克思哲学,最重要的是坚持其“改造世界”的精神,如果试图在马克思哲学的名义下,对哲学和哲学问题进行一种纯学术化的阐发,就会使马克思哲学丧失其真实本性,沦为与马克思哲学精神相违背的某种与旧哲学类似的东西。

马克思是以“改造世界”为旨趣的哲学,这一点恐怕无人反对,但问题是,“改造世界”的哲学是否必然与“解释世界”的哲学相对立?没有“解释世界”的哲学作为前提和依据,“改造世界”是否可能?坚持“解释世界”的哲学,是否必然与马克思哲学的精神相悖?“解释世界”的哲学向度,是否可以在“改造世界”的主张下被剔除出去?

只要对“改造世界的哲学”这一用语进行语义分析,就可以发现其中实际上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方面它意味着,这种哲学的根本目的是要“改造世界”,也就是说,要让思想在实践上变为一种现实力量,在现实世界中实现这种哲学;另一方面,它表明的是,这仍然是一种哲学,一种“理论学说”,而既然是一种“理论学说”,按照奎因的“本体论承诺”的观点,任何一种理论,都内在地包含着关于“何物存在”的指向,也就是说,只要用语言逻辑的方式表达一种学说,就必然对于“世界为何”作出一种承诺,因而不可避免地对“何物存在”已或隐或显地作出一种解释,否则它就不可能以语言系统、以理论学说的形式存在。因此,在“改造世界的哲学”这一用语里,实际上已蕴含了“解释世界”的内容和向度。

“解释世界”的哲学与“改造世界”的哲学的二分法承诺着,世界上存在两种截然有别的哲学类型,一种是旨在“解释世界”的哲学,另一种是旨在“改造世界”的哲学。然而综观全部哲学史,我们找不到任何一种哲学可以完全归结于其中的任何一类,既没有单纯“解释世界”的哲学,也没有单纯“改造世界”的哲学。

首先,单纯“解释世界”的哲学是不存在的。按照上述二分法,古希腊哲学可以说算得上典型的“解释世界”的哲学了,那些最早的哲学家认为感官所见世界是不真实的,它认为哲学家的工作就是要用真正的话语和逻辑,来寻求世界的“原理”和“原因”,来揭示和表明事物区别于显相的本相。然而,深入考察就可以发现,哲学寻求对世界的“解释”,寻求区别于表象世界的“真理”,实质上已蕴含着批判和否定现存世界、要求按照“真理”来“改造”现存世界的意向和冲动,就如马尔库塞所指出的,“按照真理来思考就是答应要按照真理去生存”……‘是’蕴含着‘应当’”,“寻求正确的定义,寻求善、正义、忠孝和知识的‘概念’,于是就变成一项颠覆性的事业,因为所要寻求的概念意指一种新的城邦”,可见,即使在以“解释世界”著称的哲学里,实际上已内在地蕴含着“改造世界”的强烈冲动。

这一点所反映的正是哲学与科学的重大区别。科学的理论抱负在于“如实”地揭示“事实”,对它而言,“价值”和“应该”的问题属于非理性的领域因而应被科学所放逐;与此不同,哲学关于“是”的陈述从来就不是无价值预设的中性框架和判断,而是内在地与“应该”、与“价值”问题不可分割地关联在一起。因此,哲学的“解释世界”并不是要像科学一样提供“客观知识”,而是内在地表达着哲学家的人生态度、价值理想和社会政治关怀。在此意义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粹“解释世界”的哲学,在“解释世界”的哲学中,总是内在地包含着“改造世界”的情怀。这一点,苏格拉底如此(只要听听他“雅典的牛虻”的自喻就可清楚看出),柏拉图如此(其“解释世界”的“理念论”最终落实为“改造”现存世界的“理想国”)、黑格尔也无不如此(正如马尔库塞所深入论证的,黑格尔的“理性”概念所意味着的是宣布“不合理”的现存状态应该灭亡的革命精神)。

同样,也从来不存在单纯的“改造世界”的哲学。因为哲学的改变世界,与工程师、技工不同,它没有别的工具,所直接凭借的只能是思想的力量。思想要有力量,需要的是理性的分析和理论的论证,借用德鲁兹的话来说,需要的是“制造概念”,通过概念来描述和展开一个“世界”。因此,从逻辑上讲,一种哲学首先必须是“解释世界”的理论,然后才谈得上是“改造世界”的哲学。就马克思来说,他首先提供的是一整套关于世界、关于社会历史“是什么”的学说,他认为这种关于“是什么”的学说,揭露了世界的社会历史的“本来面目”,然后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世界、人类社会“应该如何”,“应如何改造”的纲领和主张。前者为后者提供了“本体性”的前提和根据,后者是前者在行动和实践层面上的自然引伸和体现,前者与后者的关系,借用康德的语言来表述,就是“解释世界”若无“改造世界”来落实,则“空”,而“改造世界”若无“解释世界”来范导,则“盲”。

可见,“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双重意向,其实是包括马克思哲学在内的任何一种哲学都具有的特点。深入解剖即可发现,这一点所表现的正是哲学的本性。在哲学所追求的目标和价值中,“真”具有首要的地位(虽然哲学家们关于真的理解很不相同),没有一种哲学不声称自己的哲学所要寻求的是“真理”,黑格尔甚至把真理称为“上帝”,但哲学追求的真理,总是与“善”和“美”不可分离的,哲学求“真”,是为了实现“善”,是为了趋于“美”,正因为此,我们常说,真善美的统一,是哲学自古以来就追求的最高目标(至于哲学的这种追求,是否合理,是否可能,追求这种统一可能导致何种后果,在此不作专门评论,而只限于指出这一事实)。在此意义上,对于哲学来说,“解释世界”的“真”与通过“改造世界”而达成“善”和“美”,乃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的事情,人为地把它们分离开来,制造出所谓“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知性对立,所表明的正是对哲学本性的误解。

从哲学史上看,马克思哲学是追求“真”“善”“美”三者统一的最为典型的哲学之一。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所追求的就是“真”,即要让社会历史发展的法则和规律给出自己的系统“解释”。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无可否认的是一种“解释世界”的哲学,有人用中国古代哲学家张载的“为天地立心”来概括马克思哲学这方面的功能,可谓十分恰切。马克思通过“解释世界”,发现了现存世界的“非理性”和“非人性”,确认根据历史发展的规律,必须改变现状,以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这时,马克思所强调的是通过革命实践,来实现“善”与“美”的价值,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又是一种“改造世界”的哲学,正如人们所形象地比喻的那样,此时他追求的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真善美,“是”与“应该”、“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完全不可分割地联结在一起,构成马克思哲学一体中的两面。

毫无疑问,马克思自觉地确立了“实践”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与他以前的哲学的一个重大不同。但实践观点之成为是一种“观点”,表明它仍然是一种理解现实、解释历史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方式”(perspective),例如,马克思说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就清楚地表明,马克思是把“实践”作为理解“对象”和“现实”的一种“理论”。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实践”观点确实具有解释世界、澄明“存在”的“本体论”意义。

因此,无论从哲学的本性,还是从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构成而言,“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二分的教条都是难以成立的。片面强调“改造世界”而忽视其“解释世界”的维度,体现的是一种过于“实用理性”的倾向,这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基础理论建设是不利的。正确的做法是分清层次,自觉地认识到,马克思哲学既有“解释世界”的理论识见,同时又有“改造世界”的强烈追求,从而让二者既相关联,同时又各得其所。这将既保证马克思哲学不失其“改造世界”的信念,同时又切实地为哲学的基础理论探索敞开一个宽阔的空间。

【参考文献】

[1]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2]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声乐辩证法整体与局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

近几年来,笔者仔细研读了不少声乐教学的学术文章,从中认识到,一些声乐教育家,之所以能取得好的声乐教学效果,“点石成金”,让学生顺利到达理想的彼岸,走向辉煌,是由于其教学中正确的理论思维与声乐教学实践紧密地相结合,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在教学中具有辩证法的哲学思维。现笔者结合一些声乐教学实际状况,对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

一、把握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在声乐教学中,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整体和局部的问题。所谓整体,是指事物的各个部分的有机的统一;所谓部分是指构成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或一个因素。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声乐大师沈湘说,歌唱需要三个条件:头(头脑)、心(感情)、身(发声器官——歌喉),三者的配合统一才能完成美的歌唱。这三者之间的配合统一,其实质就是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若单纯强调某一方面,都是片面的。例如,我们经常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以情带声”,但是许多人对其理解比较简单、笼统,流于表面,认为有了情就有了声。声乐是声音的艺术,故“声”是歌唱的基础,“情”是建立在“声”的基础之上的。因为,一个演唱者即使充满了激情,如果声音技巧跟不上,也不是最好的演唱。为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必须坚持对学生进行长期严格、系统、正规的专业声乐技巧的训练,同时要培养学生感受、鉴别美好声音的能力。如:歌唱的松弛美、连贯美、灵活美、圆润美、穿透美等。在我们的声乐课堂里,往往会停留在声音的纠缠之中,没认识到声音应与艺术表现和审美需要有一个更高的审美角度,这个角度是:“演唱者把歌曲思想、情绪和情感注入到歌声中去,那么歌声就具有了美感。”将歌唱技术与传情达美恰当结合,这才是声乐的真正意义。如唱亲切的歌曲,运用气息柔和流动的声音;表现威武雄壮的歌曲,运用“坚”起来的挺拔的声音;唱缠绵的爱情歌曲,运用柔和的半声;唱欢快活泼的歌曲,声音轻快飘逸而富有弹性。

由此可见,教学中应注意将发声技术、歌唱心理、音乐美学以及对歌曲内容的理解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教师还应注意把握整体,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学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材施教,才能在声乐教学中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

二、处理好事物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对立而统一,并且是在矛盾的运动中发展。声乐也是如此。例如,歌唱中的声音与呼吸是矛盾的问题。“气”和“声”是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两个方面。气催声响,声靠气传,气停声止,无气不发声。若在发声中单纯追求喉咙打开或过分强调呼吸的作用有可能导致声门与呼吸失调,造成声音病变,正确的方法应是注意喉咙的打开与气息的配合,即发音时喉头打着哈欠向下叹息挡气,使气息的压力与喉头相对抗而又保持平衡,才会发出较理想的声音。再如声音高位置的训练,一些学生,为了追求“高位置”而把气息和喉头都上浮起来,发出尖、卡、虚、紧的声音。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将“高位置”与“低控制”协调起来。这一高一低是一对矛盾,若在提示声音的高位置同时又保持气息下沉的低控制,歌唱状态就会处于平衡,发出理想的声音。其实,在声音训练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如:打开喉咙与声音的集中;笑肌上抬与下腭的放松;声音与情感等,都不能孤立地强调哪一方面,这一系列的训练,无不贯穿辩证统一的规律。用这一规律审视声乐艺术,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因此,声乐教师既要有辩证的思维方法,也要引导学生有一对客观的耳朵,辨听自己发声的对与错,全面、客观地看问题,从而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三、运用科学发展观掌握学科规律

初学声乐的学生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没有学发声之前,能满有信心地用大白嗓“喊”唱。然而,正式开始学发声后,突然不会唱歌了,信心也陡然下降。一些学生还经常出现练声或歌唱中的反复情况,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甚至丧失学习声乐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声乐教师应让学生知道:学习声乐有一个努力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好是哲学上所说的,否定之否定,从不自然走向自然,从自由王国走向独立王国,再从独立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著名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教授从他多年声乐教学的体会中总结出:“歌唱嗓音的技能性发声训练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这段话实际揭示了声乐学习中的否定之否定的哲理规律,一个系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所谓自然阶段,是指在没有接受专业训练之前,以个人对音乐的感觉和模仿进行自然的、无拘无束的歌唱。但进入学校后,教师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指出学生歌唱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歌唱器官的运行机能,纠正学生原有歌唱中的一些错误方法,学生在这一阶段就会有不适应的感觉,因此,歌唱中就会有许多不自然的情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切忌给学生唱力不胜任的歌曲。首先要注意对学生进行中声区的训练,不要盲目扩音域。因为中声区是连接高、低声区的桥梁,学生在此基础上练声不会有音域负担,容易体会到气息的作用,喉咙打开的感觉,管子通畅的妙处。但这一阶段掌握的东西不是全面的。什么样的声音是对的,什么样的声音是错的,学生心中是没有底的。他们在发声练习时感觉时好时坏,这种情况,实际是声乐学习的一个必经的阶段。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声音训练以及学习的积累,学生就会对歌唱发声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歌唱技巧会不断提高。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和积累进行概括、分析、比较,启发学生不断地修饰和调节自己的歌唱状态,发出富有表情的声音。要培养学生多思善学,在“悟”中找状态,养成细心感受、体验的良好习惯。这一阶段,学生要切忌浮躁、骄傲和盲目自信,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提高声乐技巧。声乐技术、技巧是为生动表现歌曲内涵、思想、风格服务的。为此,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深入生活、体验生活,从多渠道、多角度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在演唱中把握歌曲的风格。如演唱江南民歌时应婉转细腻含蓄;演唱西北部民歌应高亢、深沉而质朴;演唱蒙古族民歌应气息宽广;演唱新疆民歌应具有欢快嘹亮的声音。在教学中,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一切美好事物的情感,这样才能声情并茂地歌唱,这种声音才能打动听众。

古人云:“工夫深处渐天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声乐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演唱技术和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有一定的艺术底蕴的沉淀时,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得心应手地歌唱。在演唱中,感情流露自然,朴实大方,没有矫揉造作,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可见,声乐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做法。没有坚韧的毅力,吃苦耐劳的品质,没有虚心求教的精神,就不能完成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和转化。

四、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看待问题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内部,都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教师要想如实把握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声乐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是,巩固优点,发挥优点,克服缺点,改掉毛病。然而,一些教师经常用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的态度对待学生,使学生不知所措。“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歌唱艺术是无止境的。因此,教师对待学生正确的态度是,学生有优点应该马上肯定,哪怕是一点进步都要鼓励学生,同时,要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和毛病,把问题讲得简单、准确,讲得风趣、幽默,这样,学生就会对声乐学习有信心。对学得好的学生,教师要启示学生不能安于现状,要虚心学习,找出自己的不足,尽量发挥自己的特色。这样,学生才能客观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一步一个脚印地学习声乐。做教师的,要想有长足的进步,“源头活水”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不仅要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还要善于向自己的学生学习,每位学生都有各自的特点,通过教学,学生会反馈相关的信息,教师还可以从中验证自己的教学。

综上所述,辩证法是联系与发展的学说,把握了声乐教学中所蕴含的哲学思维,就把握了实质与核心,也就掌握了打开声乐教学艺术大门的钥匙。辩证法能让声乐教师在教学中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处理对立统一的矛盾,在否定之否定中掌握学习规律,一分为二地看待学生,客观地认识问题,全面、能动地解决问题,从而进行卓有成效的声乐教学。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为此,我们应努力学习和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激发在声乐教学中的理论兴趣,拓宽理论视野,撞击理论思维,提升理论境界,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地提高声乐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著《音乐美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2]邹长海著《声乐艺术心理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3]刘朗著《声乐教学手册》[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哲学思维;哲学理论;创新性方法

1前言

大学课堂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课程。然而课程反馈的结果却并不理想,学生对其“不解其意”,教师对其“对牛弹琴”。笔者认为,哲学思维教育不应该仅仅作用在其他学科上,也应该实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这门课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哲学理论与哲学思维结合的效果发挥好。本文将结合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实践,就如何有效的将哲学思维与哲学理论相结合的创新性方法进行阐述。

2关于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的创新结合

哲学体现的是世界观、人生观与方法论的统一表现。哲学理论就是哲学思维的表现,哲学理论是哲学家通过文字将哲学蕴含的意义表达出来。哲学思维能够帮助我们建立系统的思考模式,进行逻辑性的思考,拥有自己的智慧。而将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进行结合就能够训练思维的广发性、灵活性与逻辑性。2.1辩证思维方法、现代科学方法与思维教育三者的结合辩证思维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基础与原则。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是辩证思维方法的深化和展开,二者与思维教育相结合,体现了人类思维方法在具体科学中的发展。辩证思维能够帮助人们进行正确的逻辑思维思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对事物的发展产生疑惑与不解,教师需要辩证性的引导学生解决困惑。辩证思维通常表现在分析与综合上。教师能够针对学生的困惑进行分析,找出引起学生困惑的原因、发现困惑出现的理由,之后结合以上的发现,进行综合考虑,对学生进行解疑答惑。创新性的结合三点是最为重要的。教师能够结合生活现象,针对生活中某一热点问题,向学生提出疑问。从学生感兴趣的方向提问,能够带动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学生对问题感兴趣,就会进行踊跃的发言,教师不断针对学生的发言提出困惑,一步一提问,一步一答疑,使得学生在提问与解答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辩证性思维。所以,通过针对生活现象,与生活相结合,才能够将辩证思维、现代科学思维以及思维教育进行有效的结合。将生活的现象进行具体,以抽象的概念为起点,通过逻辑性的解疑问答,达到以思维具体为终点的运行过程。2.2认识与实践结合哲学思维教育的创新性方法实践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的活动,是认识产生与发展的基础。曾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只有理论知识而不进行实践的操作是没有具体意义的。我们在进行哲学思维与哲学理论结合的过程中,还要进行不断的实践活动,才能够验证我们理论的正确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就在于它是源于不断的实践才得以形成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只有具有严密性与科学性的理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论。哲学要求不仅仅是思想逻辑思维的强大性,还具有强大的说服力。而这种说服力就建立在成千上万次的实践活动中。教师可以通过动手能力的实践,不断的巩固与发展学生哲学思维体系的构建。要求学生完善动手能力,在操作的过程中,不断建立起哲学思维模式。教师能够要求学生结合生活现象,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如:“老人是否该扶?”要求学生对其进行一次场景模拟。并且要求学生充分考虑到不同的场景情况,针对不同的“老人”,需要有具体完善的措施。可以针对这一课题,要求学生分组完成,演示场景过后,学生还需阐述原因并进行不同小组的辩论。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能够针对社会上的不同现象,进行具体的实践模拟。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对哲学思维教育更加富有印象。在辩论的过程中,学生能够加强逻辑思维建立,对自己阐述的原因理由具有明了的逻辑系统。使得实践与理论在学习中得到具体表现。2.3大众思维与哲学思维教育进行创新性的结合大众思维表现在趋势上,大部分人民群众趋向某一个具体观点,就是大众思维的表现性。哲学思维教育的重点在于探究与研究,而这一过程则是为解决矛盾而存在的。矛盾分别为主客体的矛盾、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矛盾、结论与过程方法的矛盾。教师作为主体,学生作为客体,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知识与教师的知识发生冲突,教师应当遵从大众思维的客观性,建立讨论组,让学生主动阐述说明自己独有的见解,不同的学生具有不同的见解,在讨论过程中,不断的知识碰撞能够加强学生对学习知识的印象,加强学生哲学思维的构建。而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作为间接经验的受体,教师作为直接经验的主体。在产生矛盾的过程中,不再选择学生自主建立讨论群,而应该是由老师与学生共同组成讨论群,进行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谈论。以大众思维作为哲学思维思考的起始点,将不同种类的讨论作为载体,最终达到哲学思维体系构建的目的。在讨论的过程中,势必会遇到结论与过程的矛盾。结论是哲学思维的产物,过程则是哲学思维的加工。哲学思维教育的本意就是学生能够不断的发现矛盾,再解决矛盾。在教学过程中,能够不断地探讨,不断地深入。这就是哲学思维与哲学思维教育相结合的目的。不断的发现学习问题,不断的解决问题,才能够完成学业,并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与思维结构。

3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结合的意义

哲学理论运用在哲学思维教育上能够有效的帮助学生完成逻辑思维的建立,具有清晰明了的逻辑思维。哲学是一门不断批判反思的学科,哲学教育更要求学生能够不断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吾日三省吾身”本质其实也是对自我行为的批判思考。学生要敢于在反思中否定自己,也要敢于在反思中肯定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哲学思维教育中不断成长、不断壮大。4结语哲学思维教育与哲学理论的结合本身就是一个创新性的结合。在教育中增添哲学理论与哲学思维将会更加有助于学生完成知识体系,对知识的掌握也更加具有逻辑性。让学生在学习阶段不断接受哲学思维的敲打与训练,将会使其受益无穷。

参考文献:

[1]杨秋菊,谢欣.用哲学思维渗透医学教育的思考[J].医学与社会,2012,25(05):83-85.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卡西尔;现代西方哲学;意义理论;文化哲学

中图分类号:B51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9-0058-05

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整个哲学史围绕着对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的自觉和反思的层次,可以被划分为两次转向和三个阶段。古代哲学的源起。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是产生于“惊异”。宇宙万物的变幻神奇给人以巨大的惊诧感,于是,古代本体论哲学要寻求“万物的统一性”。但同时,古代本体论哲学没有从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出发去看世界。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则自觉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中去寻求二者的统一关系。哲学的任务由寻求“世界的统一性”转变为寻求“思想的客观性”的问题。而现代哲学的语言转向,则反对近代认识论哲学离开语言这个中介去直接断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它实质内容和真实意义,是把对思存关系问题的反思“从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反省和逻辑学反思引向了文化批判。”把哲学关注的重点转移到了对思维把握存在的中介的考察上来,以中介化、历史性的思维方式去反思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并以各种中介为核心形成了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多元的统一性原理。可以说,语言学转向具有不可忽视的哲学意义,它又一次以倒退的形式推进了对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反思,丰富了人们对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内在矛盾的理解。

卡西尔的文化哲学就产生于第一次哲学转向即认识论哲学转向已经完成,第二次哲学转向即西方语言哲学转向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卡西尔自觉的参与了现代哲学的思维方式的变革,以文化为中介推进了对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的反思。同时卡西尔在传统哲学体系崩溃,现代哲学科学主义思潮和人本主义思潮双峰对立,陷入要么走哲学科学化,要么走哲学文学化的道路的困境之时,用符号意义功能的统一性,为现代哲学开辟了一条新道路。从而引领和塑造了时代精神,达到了其文化哲学的理论自觉。本文试图在现代西方哲学语言转向的意义上重新审视卡西尔,以期揭示其在现代哲学转向中所具有的重大哲学史意义和地位。

一、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

近代哲学中,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以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抽象对立的形式表现出来,哲学的主要任务变为了寻求“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即内在的精神和外在存在如何相符合,相统一的问题。经验论和唯理论各自以片面的真理展现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经验论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但它否认精神对感觉经验的超越性,把人的认识完全限制在人的主观观念范围内。将世界划分为意识内的世界和意识外的世界,最终只能走向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唯理论则认为知识潜在于人的意识中,否认感觉经验是知识的来源,最终一切思维活动只能是纯粹主观的思维活动,精神世界和外在世界完全对立起来。

到了康德那里,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对立已经到了迫切需要统一的时候。康德综合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观点,他肯定了唯理论提出的人具有先验认识能力的说法,同时也肯定了经验论着重的感觉经验的重要性,提出思维无内容则空,直观无概念则盲。认为人是用先天认识能力统摄后天经验形成知识,并给知识划定了范围。即知识的对象只能是自在之物反映于人头脑中的现象世界,自在之物(物自体)本身不是知识的对象。由此,康德在积极的意义上保卫了知识,否定了休谟的怀疑论。但同时,他并没有消解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抽象对立,反而是证明了这种对立的不可克服性。

康德在进行重大哲学变革时提出,既然人们要运用理性认识能力才能形成知识,那么,在运用理性对事物做出判断之前,应先着手对理性自身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的范围的有效性进行考察。这是任何知识得以可能的前提。由此,哲学的意义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革,即对于哲学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不再是研究事物本身,不再是如何增进“知识的实质性内容”,而是满足于对知识的工具,对意识能力的考察。通过对意识的认识论反思,来解决“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康德的整部《纯粹理性批判》都在力图完成这项任务。

可以说,康德的对认识工具的重视已经蕴含着现代哲学思维方式重大变革的萌芽,现代哲学正是要从“中介”出发去思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新康德主义者的卡西尔正是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这一哲学革命。哲学的研究课题不再是认识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存在实体。卡西尔提出“我们不仅要理解世界‘是什么’,而且还要理解世界‘从何而来’”。他指出,存在是以各种符号形式为中介,才得以被人类思维所把握的。“这些特定的符号形式并不是些模仿之物,而是实在的器官;因为,唯有通过它们的媒介作用,实在的事物才得以转变为心灵知性的对象,其本身才能变得可以为我们所见。”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法哲学;系统理论;学科设置

部门法哲学之所以能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其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部门法哲学作为现代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法哲学的延伸,并采用哲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以期消解法哲学与法律学之间的人为的障碍,消除法哲学与法律学相互脱节的现象。” [1]其次,部门法哲学侧重于法的本体层面和价值领域的“哲理”概括与探究,它倡导一种应有的理论自觉性和深入的理性反思,倡导研究建立在坚实的理论依托和真正的法哲学思辨之上。[2]最后,部门法哲学拥有相对独立的知识形态和鲜明的实践性指向。任何一个学科都要涉及到学科的属性和学科的归类以及某一学科的研究范式特点,从而从其属性和研究方式出发来思考其深入发展的路径,并有助于建立有效的理论框架,以消除学科研究中的障碍。因此本文拟通过探讨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以及其思维方式的特点来描述“什么是部门法哲学”。

一、部门法哲学的发展态势及其存在价值

张文显在文中写到:“最近20年来,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部门法哲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日渐活跃,正在成为法学研究领域的亮点。作为现代法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法哲学对法学研究领域经典的、重大的、前沿的、疑难的问题的研究正在成为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的新的知识增长点。” [3]张教授的这段话是对目前部门法哲学发展态势的浓缩概括。在中国法律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下,部门法哲学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并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这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法学哲理研究的成果频频面世,比如陈兴良的《刑法哲学》、江国华的《宪法的形而上之学》、宋功德的《行政法哲学》等,除此之外部门法哲学高水平论文不断增多,讨论问题不断深化,谢晖在他的文章《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中,开宗明义的讲到“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不论其是基础理论学科,还是实践应用学科,其观察和研究的切入点都是部门法。”并建设性的提出了部门法哲学的学理化之命题,集中探讨了部门法哲学中的逻辑连贯性、解释合理性、对象整合性和意义关切性问题。[4]此外,部门法研究的理论化、哲理化倾向成为中国部门法研究的逐渐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截至2011年已经成功召开四届部门法哲学研讨会。这为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者深入的研究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大大的促进了其发展。

部门法哲学推动着对部门法前沿的、经典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是部门法研究的一种创新。它从法哲学层面,用法哲学方法讨论部门法中的一般理论问题并诠释部门法法理学意义。首先,“部门法哲学的存在有助于打破讲话的学科体系和陈旧的知识结构,推动法学学科整合和创新法学研究,并把法哲学的思维方式融入到部门法研究当中。当前我国法学领域过度的分科,造成了专业知识的断裂,视野狭窄” [5],其次,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解释理由提供可能性和合理性。当某一部门法涉及到解释深层次的理论性的一般问题时,往往只局限于利用本部门学科的理论资源,显得捉襟见肘。而且只是机械性地依赖规则,而忽视规则制定背后的法理之基础,并不能完美的解释规则。“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的学理基础并解释部门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不接受任何既定的东西,相反,它对任何东西都要反思批判、前提批判,因此哲学的首先为自己奠定基础,这就决定了部门法哲学的作用之一是为部门法研究提供创新”[6],当需要解释部门法存在的问题,比如刑法中为什么规定贩毒是犯罪而吸毒却不是,这些都需要部门法哲学来解释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学科间的整合,部门法哲学使部门法贯通起来。

二、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

对于任何一个学科,讨论其学科属性关系到对该学科的准确定位和实践把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关于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理论界存在三种倾向,第一种认为它属于法哲学的分支学科;第二种认为它属于部门法学科;第三种认为它属于“交叉学科”、“中间学科”。第一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张文显,在其《部门法学引论―属性和方法》一文中,其认为“法哲学与法律学是相对应的学科,法学体系内有法哲学与法律学之分。法哲学是哲学的法学,‘法律学’是科学的法学。科学与哲学相对应。就一般意义来说,科学是以世界的某一领域、某一方而、某一层次、某一问题为对象,哲学则是以整个世界为对象,科学提供关于世界的某一领域或方而的‘特殊规律’,哲学则提供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科学研究的方法带有‘工具性’、‘技术性’。哲学的研究方法则带有‘本原性’、‘终极性’、‘方法论’性质。科学与哲学的这些区别也是法哲学与民法、刑法等法学部门构成的法律学的区别所在。其次,部门法哲学的研究理论资源、研究方法、研究范式和理论关怀主要是来自法哲学,应用法学在研究方法上具有哲学属性,同时又以法律知识为基础,致力于对现实法律制度批判和改革。” [7]部门法哲学的学科属性是什么?笔者的观点倾向于第三种,但又不等同于第三种,下文会详述。

首先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同法哲学是有很大区别的,具体表现在:首先,部门法哲学具有两个成立基本的基本条件:第一,反思研究的理论视角;第二,研究对象的特定限制性(被限制在特定部门法及其基本理论)[8]。上述两个都是部门法哲学必备的因素,法哲学缺少对具体法律的关注,而部门法又缺乏反思性的思维,宋显忠有过精辟的论述“法哲学和部门法哲学在反思的理论视角、方式和方法上具有共性,在这个意义上,部门法哲学作为对部门法及其基本理论的法哲学研究,根本不同于部门法学的知识建构,而是对部门法及其基本理论的反思、批判与重构。可是法哲学一旦选择了特定法律部门为研究对象,按照严谨的学术要求,其研究的选题、材料、范畴以及论证自然发生有别于传统法哲学的理论框架的变化,也就是真的成了部门法的法哲学了。[9]其次,法哲学注重批判,注重重构,注重对法的反思性考察,注重对抽象领域的研究和论证,侧重于“价值”领域。而部门法哲学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实践理性,它于立法和司法有着更为直接和紧密的联系。它不仅注重揭示某一部门法律规范的确切内容,而且注重说明法规范的一般构成,在研究上往往多采实证的方法,多用描述性的语言。再次,二者研究的范畴不同。法哲学的研究范畴并不能当然涵盖部门法哲学的研究范畴,部门法哲学的研究对象和范畴来自于具体的法律制度当中,具有巨大的丰富性,不是法哲学所当然涵盖的。最后,部门法哲学具有鲜明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拥有其自身的研究对象和理论框架,其研究对象特定且具体。部门法哲学并非法哲学在部门法中的简单套用,而是部门法基本原理的体系化。

第二种观点实质是过度强调部门法哲学对部门法的依赖性而单边地将其定位为部门法学。[10]我们不能因为其对部门法的依赖性就简单的将其归入部门法的范畴当中,实际上,它和部门法学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部门法哲学以研究部门法学中带有本原性、终极性的问题为己任,而部门法学则侧重于研究某个方面,某个层次的具体的问题。其次,部门法哲学以部门法的理念为研究对象,设计部门法的规范形式和价值内容。部门法哲学注重反思和重构,并侧重研究部门法中的普遍规律,而部门法学则倾向于严格的逻辑实证,注重对具体法律规则的解释,研究的是某一领域内的特殊规律。总之,部门法哲学秉承了法哲学的重要思维方式,注重部门法学中的意义关切性问题,视角更为开阔,研究更为深入,传统部门法学的研究视角和思维方式已不能涵盖部门法哲学的内容。

综合第三种观点,我们可以把部门法哲学学科属性概括为:法哲学与部门法的边缘研究领域。“我们不应该把‘部门法哲学’单边地归于‘法哲学’,而是认为应当突出认识和强调‘部门法哲学’作为一种交叉学科和交叉研究的‘双关性’。这种‘双关性’:首先它是‘法哲学的分支学科’、‘法哲学的一种特殊形态’;其次它是‘部门法的法哲学’,即‘部门法本身的高层哲理’。如果借用康德的两个哲理范畴来表达,大致可以将‘部门法哲学’一方面看成是属于法哲学的‘实践理性’层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又可看成是属于部门法学的‘纯粹理性’层面的内容。我们充分重视和强调这样一种‘双边性’的理性面向,将可以更好地促使二者达到一种高度完美的结合与融合。[11]我们不能否认部门法哲学的“交叉性”和“双边性”,但仅因为其研究涉及两个领域就主观的创造一个“中间学科”,或者“交叉学科”并不严谨,这里我赞同宋显忠教授的观点,不赞成把部门法哲学归纳为“部门法学与部门法哲学的交叉、中间学科。实际上,部门法哲学这一新兴研究对象,虽然它既有法哲学的属性又有部门法的特点,但“部门法哲学目前还仅止于学界的一种探讨,尚没有去的与法哲学学科和部门法学科并驾齐驱的合法地位,部门法哲学也仅仅是对已有研究的一个新蛋概括或者命名,还远没有创造出一个如中间学科这样的新学科。” [12]

三、部门法哲学的思维方式

“部门法哲学是从反思部门法的合法性问题开始的” [13] “部门法哲学是以特殊领域的法律思想为对象的反思和批判活动” [14]。部门法哲学具有反思的思维特性,哲学为人类认识世界提供了独特的思维方式,它的更不特征在于提供了一种反思式的思维方式,这有别于传统的经验式的思维方式。而部门法哲学作为法哲学的延伸,因为自身的哲学属性,必然也运用哲学的研究范式和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式排除经验和直觉,讲求对经验材料的理性思考,以透过复杂多变的表面而认识隐藏于事物内部的规律。部门法哲学拥有哲学的“反思”思维方式,以反思的方式不断的去更新既有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框架,以深化对部门法问题的研究。

“反思”大概有三种涵义:“一是指知性思维,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以知性思维看事物就是把事务当成孤立、静止的东西,即‘非此即彼’的东西。是思维的较低阶段。二是泛指人们的理性思维,即对感觉经验材料加以反复思考,以便透过表面的、变化无常的偶然现象认识隐藏在事务深处的本质和规律。黑格尔在逻辑学本质论中说:‘本质的观点是反思的观点。哲学的认识方法是一种反思,意指跟随在事务后面的反复思考。’[15]三是指对思维的思维、对认识的认识。即‘反思’是指思想反过来以自身为对象而展开思考。[16]孙正聿认为:‘反思思想’是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它以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去追问‘思维和存在’,去揭示‘思维与存在’间更深层次的矛盾,推动人类思想的变革。[17]人们通常所说的哲学思维即是第三种意义上的反思。部门法哲学的思维方式很大程度上是秉承法哲学的思维方式,这使得部门法哲学严格区别于纯粹的部门法学,前者注重反思式的思维模式,而非观察与实证。

部门法哲学反思的思维方式特点在于“它把既定的思想和认识作为再现思想、再认识的对象,特别是在于通过对思想和认识据以形成的那些前提的批判而提升或变革人们的思想和认识。如果说,法律学的直接思想对象是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制度、法律运作等法律现实,那么,法哲学的反思对象则是法律学的思想。” [18]部门法哲学的反思注重对前提性的反思[19],即对部门法赖以存在的前提进行审视和追问,注重关于法律规则正当性以及合理性的深层追问,正如陈兴良老师所说:“部门法学的应用性不应该成为理论浅显性的遁词,实践性也不应成为理论零碎性的借口”。部门法哲学注重对部门法的价值性反思,从某种意义上说,“批判性是反思的最本质特性。” [20]而理性的批判必然是建立在逻辑的分析和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的。部门法哲学作为一种超越性和规范性的思考,其价值指向也是批判与超越,批判是为了寻求发现问题的视角,关注研究部门法的价值问题,超越是为了达到学科发展的目的。批判是一种更为“积极的反思”,它以批判的眼光审视甚至怀疑现行的法律规范,试图通过敏锐的批判而达致深刻的理解。部门法哲学对于法律规范正当性的追问,不只是一种笼统的前提性和价值性的追问,而是关注具体的、不同角度的侧重点,并注重对部门法的逻辑性反思,黑格尔曾指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作为逻辑开端的东西必须是整个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和根据;二是逻辑中最初出现的规定是一种最直接最简单的抽象;三是作为逻辑开端的东西必须在历史上也是最初的东西。[21]某种意义上讲,逻辑性反思也是对法律规范逻辑起点的追问,即法律规范逻辑的核心基础和逻辑开端。通过过追问发现更深层次的东西,探究法律规则逻辑起点以及逻辑规则中所蕴含的正当性及其价值。

部门法哲学所具有的反思式的思维特性,使得部门法哲学向法哲学方向靠拢,并逐步完善其建构起的系统的理论逻辑体系和框架,对部门法学科的概念和范畴起到了整合作用。充分重视其反思的思维特性,注重对部门法律规范正当性及其合理性的反思有助于促进部门法展开前瞻性的思考与建构,并成为促进部门法哲学向纵深发展的关键。

注释:

[1]张文显.部门法学引论―属性和方法[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5):5.

[2]仁.从法哲学的范围与品格看部门法哲学研究[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18. [3]同[1].

[4]谢晖.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J].文史哲,2002(1):142-149.

[5]宋显忠.什么是部门法哲学[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4):61.

[6]邱本.再论部门法哲学[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5.

[7]同[1].

[8]同[5].

[9]同[5].

[10]孙育玮.再论部门法哲学的“双边性”及其深入发展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11.

[11]孙育玮.关于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的几个问题[J].政治与法律,2007(6): 8-14.

[12]同[5]62.

[13]谢晖.部门法法哲学的长成逻辑―兼论“部门法学”的学理化问题[J].文史哲,2002(1):145.

[14]蔡宏伟.试论当代中国的“部门法哲学”概念[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3):40.

[15]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6]杨寿堪.哲学思维的特点[J].社会科学辑刊,1988(2).

[17]孙正聿.哲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4-135.

[18]同[1]11.

[19]同[2]28-30.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0篇

一、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内涵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超级秘书网

首先,关于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名称。究竟称研究中国理论思维的学科为“哲学”还是“思想”,抑或传统的“义理之学”或其他,实质上都并不重要。按我本人的意见,西方文化的全球化及其后果已成为一个无可回避的文化事实,“哲学”早已不再是西方哲学的专名,而成为世界范围内各文明体系理论思维的共名,在中国也已约定俗成。因此,我们不妨仍用中国哲学史的名称,由此也避免了更改名称所引发的新的术语混乱。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现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价值评价

在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中,现代西方哲学不仅是哲学专业重要的主干课程,而且是一门选修范围十分广泛的人文素质通识课程。它对于激发学生爱智的思想热情,激活学生理论思维的兴趣与活力,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背景,体悟西方社会时代精神的哲学表征,提升学生的人文精神与文化素养,具有重要的思想意义和教育价值。如何改革现代西方哲学的教育教学,使现代西方哲学的教育价值得到真正实现,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文围绕这一问题,结合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展开以下问题的思考。

众所周知。现代西方哲学在我国的传播,是在中西文化碰撞的背景下展开的。在当代全球化的背景下,各种不同思想与文化之间的碰撞、交流与对话更加频繁和活跃。我们不仅需要了解自己,更需要了解别人,甚至只有通过“另一只眼睛看中国”才能真正看清自己。这就需要我们必须超越特定的情景而实现对他人的普遍理解。哲学作为“文明的活的灵魂”,是我们实现文化沟通与视界融合的窗口和媒介。就世界哲学而言,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是两种有着最大差距的哲学,其思想完全独立,视界也彼此不同。但是,对真理的追寻,对自由的渴求,对意义的追问,对正义的求索,这些问题是所有哲学都关心的普遍问题。虽然不同的哲学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并不一致,得出的答案也不尽相同,但是对于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人来说,相互之间的尊重、理解与沟通是不可或缺的。当代大学生要想获得一种世界性的文化视野,不仅需要了解本国的文化,也需要了解西方的文化。不仅需要了解西方的传统文化,也需要了解西方的现代文化。现代西方哲学的非理性主义思潮、分析哲学运动、现象学运动、西方马克思主义、科学哲学与政治哲学以及后现代主义思潮等,构成了现代西方社会文化的精神脉动,是现代西方文化的思想窗口。当代大学生通过对现代西方哲学的学习,可以深切地了解西方社会的思想文化,拓宽文化背景,开阔文化眼光,获得一种现代人所需要的丰富的文化视界。

现代西方哲学的学习不仅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视野,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思想解放和思维方式的变革,培育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创新思维。哲学就其本性而言,是一种超越经验思维的理性思考。不同的哲学样式,其思维方式也不同。中国人具有自己的生存体验与历史传统,即形成了与自身生活情境相契合的思想方式和思维习惯。西方哲学体现着西方人的思维传统和思想方式。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分析哲学的逻辑分析的方法,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等,是中国人传统的思维结构所缺少和不熟悉的。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异质性的问题,也带来了异国思维方式的“想法”。曾经一度流行的“尼采热”、“萨特热”、“海德格尔热”等等,之所以能够形成文化热点,就在于这些思想家对于我们所关心的问题给出了与我们的思维习惯不同的思想脉络。这些不同的思想脉络,促使我们发现新问题,激活我们的思想活力,甚至改变了我们对以往没有重视然而非常重要的问题的认识和挖掘。当代社会的发展需要有活力的创造精神。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创造意识与创新性思维的培育,需要通过思维方式的改变来进行。学习现代西方哲学,可以了解西方人理性思维的传统及其现代变迁,丰富自身的思维结构,开阔思维的视野,促进思维方式的变革。事实也证明,改革开放以来,现代西方哲学的引入,对于打破传统的僵化的思维模式,破除教条主义的思想束缚,起到了促进思想解放的历史性作用。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我们已经在不同程度上遭遇并感受到一些现代性问题,并试图获得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当代大学生具有比较敏锐的问题意识和比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于生活的意义、社会的正义、道德的尺度等现实问题具有浓厚的兴趣和直觉,也愿意通过思考来解答亲身感受到的现代性问题。现代西方哲学是西方现代问题的思想表征,现代西方哲学所关心的都是近几十年来人类社会和生活中非常突出的新问题,如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的物化与异化的问题,人的价值选择的根据和标准问题等。尼采哲学中关于“上帝之死”的寓言,胡塞尔关于欧洲科学和文化危机的反省,海德格尔对技术理性宰制世界的批判,都在不同的向度上敞开了西方人与社会发展所遇到的现代性问题。现代西方哲学对于现代西方人与社会发展问题的思想批判与诊断,为当代中国大学生反思现代性问题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参照系。他们可以从中了解现代西方思想家对于现代性问题的不同诊断与治疗方案,提高自己认识时代性问题的哲学素养,提升自己独立进行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的思想能力。现代西方哲学所提供的是现代西方社会中各种相互冲突并不断变化着的价值观念,对这些价值观念的了解、鉴别与评判,有助于当代大学生在各种流行的价值观念中把握生活方向,理性地选择独立自主的有意义的生活方式。

学习现代西方哲学,会遇到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现代西方哲学思潮涉及唯意志主义、科学哲学、语言分析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后现代主义等众多思想流派,其中各种思想流派人物众多且思想内容丰富,学生学习现代西方哲学的旨趣又是因人而异的,学习目的彼此不同,同时哲学理论本身具有一定的抽象性,那么,怎么才能实现现代西方哲学的教育价值呢?这些问题可能是哲学教学乃至所有理论课程教学遇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的探索,我们认为,在教学改革中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教学过程中,要注重使学生从哲学观的变革入手把握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整体逻辑,并把这种哲学观变革与西方社会的现代性变革联系起来,敞开现代西方哲学对人之存在的意义关怀,使学生获得关于现代西方哲学的逻辑感、时代感和意义感的真切理解和思想共鸣。

现代西方哲学人物、流派繁多,理论主题与思想风格差别很大,这就需要在教学中化繁为简,抓住内在逻辑,既要保证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又要保持教学内容的弹性和张力。具体来说,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教学中,需要抓住“一个问题,百个转向”。一个问题指的是“哲学是什么”的哲学观问题。这一问题是哲学的思想内核和根本问题,具有“一个或所有问题”的性质。只有引导学生面向这一问题,才能促使学生感悟现代西方哲学批判性的思想魅力,深化对哲学本性的现解,从而提升自身的哲学意识。以这一问题为前提,现代西方哲学的教学内容具体展开为“五个转向”,即“非理性主义的转向”、“语言学的转向”、“生存论的转向”、“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转向”、“后现代性的转向”。“一个问题”,构成

了现代西方哲学内在贯通的思想脉络。“五个转向”,体现着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以对“一个问题”的追问展开“五个转向”的整体内容,又以“五个转向”表达对“一个问题”的丰富理解。这样,既可以使学生捕捉现代西方哲学在各种转向中所实现的在哲学观层面所发生的深层变化,使学生在面向哲学自身的深刻追问中,透过看似互不相干的哲学流派的“杂多”表象,追踪现代西方哲学自我否定性的思想历程,感受现代西方哲学在思维方式上演进的内在逻辑和思想的多样性,从而形成对于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性和丰富性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和个性化要求,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对某一方面具体内容的学习。

2、注重立足哲学的自身特点,从哲学反思的思想方式以及对人的存在意义的价值关怀入手,对理论内容进行“问题化”和“情景化”的处理,以便激活学生的问题意识,引导学生的思想兴趣,敞开各种哲学理念所蕴含的时代性意义,使学生能够在问题意识中发现哲学前提批判的独特思想魅力。

学生学习现代西方哲学所面临的比较大的困难主要是思维方式上的困难。哲学教学的抽象性问题,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普遍性难题。理论教学的抽象性,既有教学内容的原因,也有教学方法的问题,更根本的则是思维方式的问题。对于现代西方哲学而言,中西思维方式上的差别更容易导致课程教学的抽象性问题。中国人与西方人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与思维习惯。西方哲学具有逻辑思辨的抽象性特点,其构成方式也通常是概念体系化的。中国人习惯的是经验性的以及直觉体悟的思想方式。在学习西方哲学的过程中,很容易用中国式的方法来想象和思考西方哲学的问题,这样一来,西方哲学观念体系中的问题很容易被忽视或者被荒诞化,并陷入到一种抽象性的困惑之中。其实,哲学虽然看起来抽象,似乎离现实很远。其实,哲学思考的问题是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中的问题,这些问题源于人的社会生活现实。哲学思考的问题是时代性的,是有特定情景的。要想克服理论教学的抽象性,就需要对理论进行“问题化”和“情景化”的处理。就是要穿透理论,面向人的问题本身,把理论追溯到人所面对的问题和情景中去,实现对问题的情景化的理解。学生问题意识的培育,既需要他们参与社会实践,去倾听、感觉和思考,以获得问题意识的时代感,还要注重哲学的批判性,以获得关于问题的理论意识。就现代西方哲学而言,它是现代西方社会时代精神及其问题的思想表征。对于其理论的掌握,需要对现代西方社会的发展有所了解,对其多样性、层次性的现代性问题展开思考。在思考中,获得一种真实的、具体的、丰富的认识,学生由此进入到思想活动的状态之中。

3、在教学活动中,要注重“面向过程”而不是“面向结果”的教育方式。传统的知识论的教学模式往往面向作为结果的知识,采取“给出观点和知识、罗列并解释知识要点、举例并说明理论影响”的教学方式。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创造性思想能力的培养,不可能在单向的知识传授中获得,必须经由学生的真切体验和思想转化来达到。在现代西方哲学的教学中,必须强化学生自身的思想体验与实践,在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思想家的思想对话与碰撞中锤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真切的论辩中提升学生的思想创造性。在课堂教学中,要注意利用视频录像、网上互动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现哲学理论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结合,强化学生的思想的情境感,撞击学生的理论思维,提高学生的思想兴趣和参与意识。同时,还要尊重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让学生在问题意识的引导下,参与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课题研究。以“课题小组”为单位搜集和组织相关材料,既独立自主又相互合作地研究问题,把自己所获得的研究结果以小组之间思想论辩的方式进行交流和沟通,教师参与组织和引导这种对话性的思想实践活动,使学生在真切的讨论实践中感受思想的变化,享受理论思考的乐趣,从中提高以哲学的方式进行思考的能力。

现代西方哲学教学面临的另一个普遍而又重要的问题是对现代西方哲学的评价问题。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思潮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理论观点,同时也包含着不同的思想旨趣,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不同价值取向。在现代西方哲学教学的过程中,仅仅满足于对各种思想流派的知识性介绍显然是不够的。传统的评价模式又过于简单和模式化,往往把各种思潮纳入到先验预设的教条主义的理论框架之中,对各种理论本身做出标签式的“是”与“非”的抽象断定。这不仅偏离了现代西方哲学本身的思想逻辑,也难以实施“哲学”教学应有的作用。对此,我们抓住了其中最根本的、本质的东西,并从以往的简单化的教学模式中解放出来。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2篇

一、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内涵

所谓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危机,是指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所导致的中国哲学史学科存在意义的丧失。

回顾中国哲学史学科范式建立和延续的历史,我们可以把从胡适至今的学科范式归结为二:其一是胡适本人奠定的学科范式,它的特点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建立中国哲学史的结构框架,如宇宙论、名学及知识论、人生哲学或伦理学、教育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部门,以汉学功夫来甄别史料,以平实的语言来诠释史料。其二是冯友兰和牟宗三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学科范式,特点是不仅参照西方哲学来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框架,而且大量套用西方哲学理论和术语来剪裁和附会中国哲学史料。例如前者套用柏拉图的“理念”来解释朱熹的“理”,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解释理气关系。后者主要依据康德哲学来诠释和改造儒学,尤其是陆王心学。相对于胡适,冯、牟二人的范式对以后的中国哲学研究影响更大,成为中国哲学学科的主流。

然而,中国哲学史学科领域内这种“汉话胡说”的模式,虽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学术成就,却导致了一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后果:经过学者们的辛勤耕耘,中国哲学史被诠释为新实在论、实用主义、生命哲学、意志主义、唯物史观、现象学,直至后现代主义,惟独成为不了“中国哲学”的历史。国人对于中国传统不是更易于理解和更加亲近了,而是更加不解、更加疏远了。到目前为止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实践,只是使这门学科成为“哲学在中国”,而始终无法做到使其成为“中国底哲学”。更为可悲的是,我们已没有能力用我们自己的本土哲学进行现代性的思考——当诺贝尔文学奖数次颁发给那些“用本民族的语言述说本民族的历史”而获得成功的作家时,我们却发现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史家已丧失了用带有本民族语言特点的方式来述说或吟唱本民族的哲学史诗的能力。一句话,回过头反思为时不短的学科实践,我们忽然发觉,这种“汉话胡说”的中国哲学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以西方哲学为标本的比较哲学研究而已。

二、合法性危机问题的根源

这种危机局面的产生,是可以依着学科史的线索追寻其文化史根源的。我们知道,对于中国乃至整个东亚社会而言,东方哲学这一概念乃是西方文化全球化的产物,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相遇的一个后果,甚至可能是一个“错误性”的后果。虽然中国古代不乏理论思维,但中国本无“哲学”这一学科,所谓“中国哲学史”也是以西方哲学为参照来整理中国传统学术的结果。在国人大规模移植西方文化的早期阶段,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等一批学人,他们会通中西学术的主要特点,体现为以中学来附会西学,以期达到对于新鲜的异域文化的理解。其后的胡适、冯友兰等学者,有前人移植西学的文化基础,又受到良好的西学训练,他们在会通中西学术上则表现出明显的以西学附会中学的特点。众所周知,此时会通中西的追求,是以中国近代的严重挫折为时代背景的。

由于中国哲学史学科是依傍西方哲学来建立的,这样便发生了一个耐人寻味而无疑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转折:传统的“汉宋兼宗”,已让位于“汉西兼宗”;宋学或义理之学,失去了作为学术史研究的理论依据。相对于以往的“身土不二”——以本土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已转换为“华人洋魂”——以西化思维来理解和诠释本土思维。作为前辈学人辛勤拓荒成果的受惠者,为欧风美雨所洗脑的我们,已经失去以本土思维来理解本土的理论思维的能力。于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使自己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借鉴西方哲学,就不能建立中国哲学史学科;借鉴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史又不成其为中国哲学史。这种困难再次使我们反思:中国到底有没有哲学?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合法性何在?

三、合法性危机问题的克服

面对着作为西方文化全球化的“错误性”文化后果,我们是否还有选择?我们又当如何选择?“生存还是毁灭”?面临这样一种选择的,只能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以及未来继续寻求这个学科庇护的学术研究和丰富成果。

首先,关于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名称。究竟称研究中国理论思维的学科为“哲学”还是“思想”,抑或传统的“义理之学”或其他,实质上都并不重要。按我本人的意见,西方文化的全球化及其后果已成为一个无可回避的文化事实,“哲学”早已不再是西方哲学的专名,而成为世界范围内各文明体系理论思维的共名,在中国也已约定俗成。因此,我们不妨仍用中国哲学史的名称,由此也避免了更改名称所引发的新的术语混乱。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西方哲学中国化;历史与逻辑;静态分层;动态更迭

作者简介:韩秋红,女,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西方哲学中国化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西方哲学中国化的历程与经验教训”,项目编号:12&ZD121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6)04-0030-08

陈修斋教授曾指出:“既然今天仍旧甚至更加需要引进西方哲学,那么对于以往三百年或者至少一个半世纪以来引进西方哲学的历程进行一番回顾,总结其经验教训,探索其规律性,以做当前和今后引进工作的借鉴,就是很有必要,也是很有意义的事。这工作本来早就应该做了,可惜的是以往虽也有人在这方面尝试过,做过一些初步的或局部的工作,但在此以前还始终没有人来对西方哲学传入中国的过程,做过全面系统的考察,因而留下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一块亟待填补的空白。”[1](P2-3)如今回过头对这段历史进行总结和反思,发现中国人研究西方哲学的主动意识越发明确,引进、学习和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也越发明晰,实现了从开始时仅将西方哲学作为一种异质文化了解、学习,将其看作是西方哲学与中国文化的外在嫁接,到后来主动在传播、研究西方哲学的过程中打上中国人特有的思维特征、文化烙印,而将西方哲学转基因入中国本土文化,不断生成“中国的西方哲学”。这一转变从社会发展的静态分层来看,经过了“传统知识型”、“文化比较型”和“当代阐释型”三部曲;从社会发展的动态更迭来看,经过了将西方哲学看作“哲学史就是哲学”、“哲学史就是认识史”和“哲学史就是思维的创造史”的三跃迁。经过时空辩证法的共同作用,实现了从“西方哲学在中国”向“西方哲学中国化”的理论自觉。

一、改革开放前西方哲学中国化的静态呈现:传统知识型

西方哲学中国化呈现为一种“传统知识型”的传播和研究特征。“传统知识型”的特点在于将西方哲学看作类似自然科学一般的知识,对其进行知识化、模块化、结构化的认识。知识的特点是“是其所是”,内涵明晰、简单明了,讲求确定性、规范性,便于学习,所以对知识型科学的认识和传播只能够按照其本来所有的面貌力求原封不动地移植和描画,争取做到“形神兼具”、“形象逼真”。传统知识型的西方哲学研究本质上是将其看作一种异质文化,讲求“还原性”。以实现西方哲学“在”中国的空间移植。

如早期传教士传播和推广的西方哲学,自然是按照西方哲学的本来面目引入,希望通过对“原汁原味”的西方哲学的引介和传播,弘扬西方文化精神,实现文化入侵。“他们不只为了寻找财宝和权力,而且一心要传扬征服者先辈的西方基督教。他们传扬基督教的热情是狂热的。”[2](P173)例如,利玛窦就曾经说过:“我们耶稣会同人,依照本会成立的宗旨,梯山航海……做耶稣的勇兵,替他上阵作战,来征讨这崇拜偶像的中国。”[3](P1-2)由此可见,“传教士来华传教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中国皈依基督教,进而使中国成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4](P34)。自洋务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前的西方哲学东渐,虽然某种程度上已开始与中国人救亡图存的客观实际相迎合,但是也正因为中国人有转变落后挨打局面的主观愿望,在向西方学习方面,也更加努力去描摹西方文化的“真精神”,力求以西方先进文化拯救中国传统文化,进而“师夷长技以制夷”。如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就曾经表达过这样的观点:“同一御敌,而知其形与不知其形,厉害相百焉;同一款敌,而知其情与不知其情,厉害相百焉。”[5](P67)从而中国人本着了解西方、学习西方的目的,从西方引进技术、引进制度、到引介与传播西方哲学及西方文化,至少在扩充知识的层面上,使中国人更加了解世界;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间,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呈现出向苏联学习的一边倒情况,苏联哲学几乎成为我国西方哲学研究的“圣经”,甚至将西方哲学等同为苏联式的哲学,几无删改的“拿来主义”,将“还原西哲”推向极致。如1950年李立三翻译的《苏联哲学问题》一书中就引述日丹诺夫讲话中对西方哲学的批判:“把那些原来是黑暗势力和僧侣们所穿戴的破盔烂甲:梵蒂冈和人种论,搬了出来,――都搬出来当做武器。”[6](P29-30)也批判了现代西方哲学,认为“现代资产阶级已变成了反动阶级,因而它的哲学也和哲学理论以往发展的成就断绝了关系。这就决定了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基本内容和社会使命乃是为资本主义关系充当辩护者”[6](P14)。这种局面直到“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开展才得以转变。可以说,西方哲学东渐是一部对西方哲学知识进行引介与推广的历史,是按照西方哲学的“本来面目”试图不断“还原”和“回归”的历史。当然,任何外来的东西最初在他国、他地的发展大抵如此,当属正常。只不过我们是在比较的意义上对之加以总结与概括。

西方哲学中国化表征为一种知识性的特征和还原性的倾向,大致基于以下两个原因:首先,任何一种异质学问的引入,开始之初都要体现为一种知识性的引进。“用哲学语言表述,要认识一个事物,就是要把这个事物对象化,然后才有可能正确地认识它。”[4](P5)美国学者宾克莱在 《理想的冲突》一书中也提出:“一个人在对他能够委身的价值进行探索时,要遇到许多竞相争取他信从的理想,他若要使这种探索得到满足,就必须对各种理想有所了解。”[7](P1)即在引进知识初期,必然体现为对知识确定性、规范性的尊重。西方哲学的引进、传播和发展亦是如此,只有先对西方哲学史上的代表人物、代表观点、学派分类、思想特点都进行知识化、模块化的介绍和梳理,才能对整部哲学史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总体认识,并最终串联出一部逻辑严密、一以贯之的哲学史,因为“一部哲学史,虽然是史,但也必须是哲学”[8](P1)。西方哲学进入中国早期,便首先体现为一些知识点方面的介绍,人物史、学派史、断代史等成为日后进一步研究的基本素材和较为坚实的基础;其次,我们以一种知性思维和“如其所是”的态度对待西方哲学,还因为自洋务运动后西方哲学进入中国始,最初引进和接触的就是西方近代培根的思想。中国学者王韬先后写作《西学原始考》、《英人培根》等著作介绍培根。培根批判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哲学始终惯用的逻辑推理法,认为科学研究应该从经验事实出发再抽象概括出原理,即提出了归纳法,对科学研究的方法进行革命。王韬认为,正是培根的新科学方法推动了西方科学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为“后二百五年之洪范”,因此我们进行科学研究也应该“实事求是,必考物以合理,不造理以合物”[9](P31)。这种“务在实事求是”的态度也被中国学者继承,用以改造中国以往的文风和学风。近代中国思想界的先驱郭嵩焘在去英国考察后,于1877年的《日记》中就写道:“英国讲求实学自毕尔庚(作者注:培根)始。”[10](P268)接着指出培根开启了西方格物致知的新方法,因而西方社会在认识自然规律、推动科学发展方面进展迅猛。有感于此,他沉痛谴责:“中国章句之儒,相习为虚骄无实之言,醉梦狂呼,顽然自至……中国之所以不能自振,岂不由是哉!”[10](P789)其实,中国语言讲求微言大义、意在言外,重体悟和觉解;而西方哲学重概念,讲逻辑,分条缕析,层层推进,易将事物的内涵和道理讲清楚,但也容易由于缺乏诗意而陷于抽象概念的王国。中西哲学思维方式、话语方式的不同不从优劣讨论可按相互借鉴对待。所以希望通过刚刚接触到的西方哲学来学习西方人概念式、规范化和重视逻辑推演的研究方式成为可能。这种尊重知识、重视科学的治学精神也被用于西方哲学的引进和研究本身,试图以一种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方法对待西方哲学,旨在对哲学“材料”先充分占有再“归纳”,对其进行“白描”式的刻画,“务在实事求是”地“还原”西方哲学的本来面目。

二、改革开放后西方哲学中国化的静态分层:“文化比较型”和“当代阐释型”

随着改革开放和“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开展,国内学术界对学术研究所应秉持的态度和方法不断进行反思,从以往那种仅仅将西方哲学看作是“固化”状态的知识,转变为将西方哲学看作是一部活生生的、灵动变化的西方人思维能力发展的变迁史。这样,西方哲学史便不再只是一些生硬呆板的“人物”、“学派”、“原理”、“概念”、“命题”的集合体,而是表征着各个时期西方人对世界独到的理解方式和阐释方式。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所表达的观点:“哲学史,因此:简单的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11](P399)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展现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历史。因此,西方哲学史是最能够体现西方人个性化的思维特点、不同历史时期阶段化的文化品格和未来社会差异化的价值诉求的学问。这样,西方哲学史就由以往的“知识史”、“科学史”转变为“认识史”、“文化史”。我们研究西方哲学就是进一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12](P533),以一种更加科学和包容的态度吸纳一切优秀文化。甚至于正是因为有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对世界不同的认识和阐释方式,即不同的哲学样式,所以才会衍生出各时代、各地区、各民族不同的文化样式。所以,我们将这样的哲学研究称为“文化比较型”,在此意义上,20世纪后20年的西方哲学研究才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几代学者汇聚成一支重新引进、传播、发扬和反思西方哲学的生力军;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和全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等专业研究会纷纷召开;《哲学研究》、《哲学译丛》等刊物纷纷恢复或创刊;“西方哲学讨论会”等各种全国性或地方性的西方哲学讨论会纷纷举行;理论研究中出现了“萨特热”、“弗洛伊德热”、“尼采热”等热潮;另外,现象学、后现代主义、分析哲学和美国哲学等学派的研究也推向纵深。毫不夸张地说,20世纪后20年的西方哲学研究成果,无论是专著还是译著,论文还是译文,都远远超过了前面整个时期的总量。而且,此时中国学者研究西方哲学,已不再满足于单纯传播西方哲学的历史史料和对西方哲学史进行简单的线性勾画,而是在已占有相对较为丰富的史料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研究西方哲学史上思想家之间观点的比照,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的比照,在古今对话和中西对话中互为参照系而加深彼此的认识。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西方哲学研究呈现为“文化比较型”的研究范式。

“文化比较型”的西方哲学研究得以开展与国际和国内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从国际环境看,新时期世界范围内普遍出现了跨文化研究的热潮,亨廷顿、斯宾格勒等人的思想被纷纷引介和翻译成多国语言,为人类认识世界提供了一种新的认识视角和解释原则,不同文化甚至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也逐渐获得认可;从国内环境来看,伴随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世界范围内现代化的发展路径和现代文明的不同走向及其原因的探究越发产生兴趣,在文化比照中进一步思考中国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中国文化的合理建构模式。因此,“文化比较型”的哲学研究范式从以往单方面“直观”西方哲学转变为在不同坐标体系中重新认识和解释西方哲学。如果说“传统知识型”的西方哲学研究是从“正”面探究西方哲学“是什么”,那么“文化比较型”的西方哲学研究则是从它的“反”面,即中西哲学比较与对话中探究它“不是什么”;如果说西方哲学东渐时期,中国学者还渴求以一种“考古学”式的科学主义精神力求对西方哲学进行“复原”,追逐“原汁原味”的西方哲学,在哲学研究中更加强调研究客体的客观性,那么此时我国学者已开始有了研究过程中的主体意识,讲求的是主体与客体的对话,既包括古今对话――挖掘哲学史上各种哲学思想的当代价值,也包括中西对话――在对话中阐明各自的理论特质,还包括文本与读者对话――以研究者的思想解读文本的思想,实现思想间的互动与通达。由汪子嵩主持,范明生、陈村富和姚介厚参加编写的多卷本《希腊哲学史》就是这一转变的开启性代表。作者一方面对原著进行逐句、逐篇的考据,挖掘各篇著作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且对希腊哲学史进行断代史意义上的精雕细刻和通史意义上的古今互释,既有肯定性评价,又有否定性批判。同时,作者还主动吸纳古今中外研究希腊哲学的成果于一身,从宏观上推动了古代希腊哲学的认识与研究,“使西方学者感到以不通中文为恨”[4](P1006)。赵敦华在执笔由生主编的《西方哲学通史》第一卷时,也深感哲学研究要从以往那种“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研究中解脱出来,要既踏实地叙述史实,又对其进行客观评述。因此有学者评论它“资料翔实,视野广阔,持论公允,融学院式理论探讨性与教材的理论规范性于一体,超越了西方哲学史两种通行的写作范式,标志着我国西方哲学通史撰写在学术水准和方法论上的重要突破”[13]。另外,王淼洋与范明生写作的《东西哲学比较研究》、谢龙写作的《中西哲学与文化比较新论》等专门研究中西哲学比较的著作也都在这一时期问世。这些著作不再只局限于西方哲学本身,而是开始关注中西哲学的比较,在研究中渗透着研究者的独立思考和评判,彰显着西方哲学的中国化味道,并进一步影响着新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研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西方哲学中国化呈现出一轮新的发展态势。“中西哲学交流的历史告诉我们,今天谁也离不开谁,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以中国人的语言讲述世界的故事。”[14](P545)这就要求我们以一种人类性的视野和世界性的眼光重新看待西方哲学,在“大哲学”观的意义上推动哲学的新发展。所以,中国人逐渐生发出一种以中国人的文化血脉、思维方式和话语方式来阐释西方哲学的新认识。所谓“阐释”,就不同于以往的“还原”和“复制”,而是更加强调研究者的主体性,按照研究者的目的要求重新“创造”更具时代感和更符合中国人需要的新哲学。也就是说,以“中国人的眼光”看待和研究西方哲学,“这里说的中国人眼光,有特殊的含义,指的是一种文化意识和理论标准,它决定着我们观察问题的角度、解释模式和表达方式,以及选择素材和审视结论的价值取向”。[15](P13)近十几年的西方哲学研究,更加强调在中西哲学对话基础上的融通,在引介、反思基础上的“重构”,在交流互动基础上的“再造”,我们将这样的西方哲学研究方式称为“当代阐释型”。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哲学研究的重地纷纷推出一系列能够体现其独特思考的西方哲学史多卷本著作,诸多国内哲学研究的泰斗也都形成共识,推出一系列能够代表其观点的论文或著作,彰显了西方哲学中国化的新水准和新气象。

“当代阐释型”的西方哲学研究方式,在对西方哲学已占有相当容量的知识储备和对其哲学特质有相对明晰认识的基础上,中国人开始对已进入中国的西方哲学的地位、功能、性质进行再理解和再阐释,越来越带上中国人独特的理解方式、诠释方式,使“西方哲学在中国”为“西方哲学中国化”。用中国眼光和现实问题研究西方哲学,使西方哲学成为中国学界进行中国理论和问题研究不可或缺的“生活世界”。正如我们今天学习西方哲学,一方面将其注入当代中国哲学的思想理论之中,构筑富有兼容并包、宽容大气的哲学品格的当代中国哲学新形态,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对西方哲学的再认识、再诠释和再创造,在世界范围内彰显当代中国哲学的理论水平以及当代中国哲学发展的新气象。所以,新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研究,即“求异”也“求同”,追求中西哲学在对话基础上的融通以及西方哲学在中国大地上的新生长和再创造。中国学者对待西方哲学也不再只是“如其所是”的“白描”,而是根据中国人的理解方式和发展需要进行全新的“写意”,推动西方哲学真正实现“中国化”。

恩格斯说过:“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16](247)新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中国化之所以会体现为“当代阐释型”的理论形态,一是西方哲学进入中国后在时空转化过程中,已逐渐融入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实现着自身的“基因改良”。二是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行进,中国人越来越以一种开放的胸怀兼收并蓄,中国文化理论界能够延续和发展出具有独立意识、独立品格的自身文化,向世界宣传中国的文化世界和价值观。为此,我国的西方哲学研究越发重视对西方哲学在新形势下的再创造和再发展,从“西方哲学东渐”转变为“西方哲学中国化”,从“还原西哲”到“中西哲学融通”,创造与新时期发展相匹配的,融涵中西哲学智慧的当代中国哲学新形态。

三、从“哲学史就是哲学”、“哲学史就是认识史”向“哲学史就是思维的创造史”的动态更迭

从西方哲学进入中国大地开始,西方哲学作为一种新知识和新文化便不断地经受着中国人的辨识、接受、认同、融通,中国人以何种致思方向进行研究,便决定了西方哲学以何种面貌展现。而中国人在思考和解答这个问题时,恰好经历“哲学史就是哲学”、“哲学史就是人类认识史”、“哲学史就是思维的创造史”的“三跃迁”。

西方哲学在中国最初体现为“传统知识型”特征时,是具有历史合理性的。探其根源,大概黑格尔“哲学史就是哲学”的论断影响了当时中国学者对西方哲学的研究。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导言中曾提出:“哲学是理性的知识,它的发展史本身应当是合理的,哲学史本身就应当是哲学的。”[17](P13)意指哲学史“不可能是偶然事实堆砌的历史,而是那个唯一真理借助这些事实不断自我显现的历史,也是哲学自我发展的历史”[18]。这里的“唯一真理”是指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绝对精神,所以“哲学”是关于绝对精神的学问,而“哲学史”就是展示绝对精神自我运动、自我发展规律的历史,因此“哲学史就是哲学”。黄见德在《西方哲学东渐史》中进一步解释这句话:“哲学史是一种独特的历史,它不同于其他的科学史,比如生物学史,它本身并不是生物学。哲学史不同,它不仅展示哲学内容发展的外在的偶然事实,还要昭示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哲学内容本身。因此,哲学史本身就是哲学。”[4](P1237)在“哲学史就是哲学”的意义上理解西方哲学,就是强调“哲学”是“哲学史”内在的根据,它既是哲学史的源头活水,又是哲学史一以贯之亘古演变的逻各斯。所以在西方哲学中国化历史过程中,中国学者认为要先对西方哲学史上各个时期主要代表人物、代表观点等“哲学”材料进行一种前提性占有,掌握足够“多”时才能为日后的史学工作做好积淀。

“哲学史就是哲学”的认识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如同西方哲学史自身在其历史早期出现的本体论阶段一样,从存在论上说,将西方“哲学”的知识和素材看作是“实体”、“本体”一般的“客观存在”,这种实体式的、固化状的客观存在有其自身的存在样式和变化规律,西方哲学史就是对这个规律的展现;从认识论上说,体现为一种对象性的知性思维和符合论的真理观,抛开对研究主体思维能力的分析而直接对西方哲学史进行认知,追求认识的客观性;从方法论上说,讲求研究者对西方哲学史只能进行“如其所是”的描画,“务在实事求是”,希望“复原”出一个“是其所是”的“西方哲学”。所以在“哲学史就是哲学”的本体论思维方式指导下,很多类似“考古”的西方哲学史研究工作相继展开,“人物”、“典籍”、“文本”等考据、翻译等工作取得了诸多进展,在知识性引介方面达到了科学和客观,“确切、简洁、清通可读”[19](P304),易于理解、便于掌握。所以,本体论思维方式的最大特点是对象性思维,将哲学视为如科学知识一样的知识,以科学主义或实证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哲学,哲学变成了某种“科学知识”的“历史”。因此,西方哲学被引介之时便是国人知晓之际。

西方哲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之所以会逐渐走上西方哲学中国化的道路,并逐渐呈现为“文化比较型”的特征,与思想领域开展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紧密相关。中国学者能够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原则看待西方哲学史,接受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表达的观点:“哲学史,因此:简单地说,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11](P399)以“哲学史就是认识史”为原则研究西方哲学,西方哲学史体现为人类认识有规律的历史发展。认识的背后是主体的觉解和思想的植入。因此在“认识史”的意义上研究西方哲学,一方面要辨析清楚各个历史时期“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及其历史变化和规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从思想性、文化性入手,探究哲学思想诞生背后的历史前提、时代背景、问题导向、理论蕴含和价值关怀,在历史的开荡中挖掘西方哲学史所表征的人类理性思维发育的历史和在社会的延展中捕捉西方哲学所深蕴的西方社会的时代问题和文化内涵。既然“哲学史就是认识史”的研究原则是对主体思想的肯定,那么这一时期的西方哲学史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开始肯定研究者对哲学史的解读。这样,西方哲学在中国人眼中就从“哲学史就是哲学”的“知识史”转变为“哲学史就是认识史”的“文化史”。

这种转变如同西方哲学自身由古代本体论阶段向近代认识论阶段转变一样,如果说“‘认识论转向’是从古代哲学离开对人类认识活动的反省而追求世界统一性的本体论独断,转向对‘人的认识何以可能’的认识论反思”[20](P1),那么国内西方哲学研究的这次转换就是从以往抛开对人类思维能力发展水平的考察而单纯追求西方哲学知识的客观性,转向对人类思想和文化的发展史的觉醒。这是对西方哲学研究自身的“反躬自省”。“哲学史就是认识史”更加重视哲学家所面临的具体的历史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性价值,挖掘哲学史作为思想性的历史的内在逻辑机理,强调不同历史时期思想观点之间的前簇后拥、更新换代、常驻常新,以及中西方哲学差异所表征的文化差异。这种思想的觉解意味着不受前提性认识的束缚,能够以思想的反思性和批判性为前提,重新看待历史、建构体系,注重在西方哲学研究中注入研究者自身的思考和主体认识自身的二次建构。如果说以往“哲学史就是哲学”的思维方式单纯追求知识的客观性和确实性,那么“哲学史就是认识史”的思维方式则强调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强调研究者的思想对哲学史的改造;如果说以往“哲学史就是哲学”的思维方式侧重追求西方哲学的“如其所是”,那么“哲学史就是认识史”的思维方式则侧重追求西方哲学的“如其所不是”,从西方哲学展陈出来的知识结构中挖掘其背后深层次的思想逻辑及与中国哲学相比照而呈现的不同的文化内涵;如果说“哲学史就是哲学”的思维方式侧重科学主义的肯定性思维,那么“哲学史就是认识史”的思维方式则更加靠近哲学的否定性思维,以哲学思想的批判反思为否定的辩证法,将西方哲学看作哲学思想否定发展的历史过程,也将西方哲学研究看作是“思想”否定“存在”的过程,将西方哲学看作是一部否定之否定的具有内在超越性的文化史。当然,“哲学史就是认识史”的思维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无论我们如何进行中西哲学的比较和对话,其实质都还是将西方哲学看作是一种异质文化。

21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中国化历程表现为“当代阐释型”的特征,是理论界进一步追问究竟该如何看待和研究西方哲学而做出的新调整。在此观点下的西方哲学研究,就是为了融西方哲学于自身的哲学发展之中,体现本民族理性思维的创造性活动,表达出自己关于哲学的独到理解和全新阐释,体现中国人自己的自由追求。也就是在“照着讲”、“接着讲”的基础上,还要“自己讲”[21],讲出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当代中国新哲学。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21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中国化历程称为“当代阐释型”,表征着西方哲学中国化的理论自觉。

“自己讲”与西方哲学在现当代出现的语言学转向密切相关。在本体论方面,摒弃以往将西方哲学史看作是知识汇总或认识发展史的窠臼,而将西方哲学与人的生存境遇相联系,认为哲学以其特有的“概念”、“思想”为载体,阐释着对人类“精神故乡”和“安身立命之本”的终极关怀;在认识论方面,从以往的对象性认识转变为生成性认识,强调主客体的互动,主客体的互动过程就是创造思想的过程;在方法论方面,重视语言分析和意义阐释。哲学作为“创造性的学问”、“自由的思想”,也体现在它的语言上。正像德勒兹对“概念”的重视一样,哲学创造一组特有“概念”,并对其进行独到阐释,就是开创一种对世界的理解视角,也就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一种全新的向度。不同的哲学家以不同的“概念”表征不同的思想,同一“概念”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家的阐释也可能指代不同内容。这就是对哲学思想的不同理解,才有“接着讲”和“自己讲”的可能性和价值性。“正如人之存在的历史性一样,哲学作为人的本质的存在方式,必然表现为哲学史。因此,哲学史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给定的僵死的历史,而是充满活力的不断生长的历史。”[22]黑格尔对语言的重视并身体力行地用本国语言努力阐释本民族的思想,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以及波普的“三个世界”理论等,都表明语言是思维的载体,语言的创造就是思维的创造,思维的创造就是人类能力的发展。因此,在“哲学史就是思维的创造史”的理解中,我国的西方哲学中国化更加强调哲学创作者与哲学解读者的互动,强调哲学研究过程中思想和意义的创生,对意义性的阐释和再造变得更加自觉,“在知识、思想和意义的三位一体中重塑西方哲学”、“让西方哲学讲汉语”(邓晓芒语)成为一种新的召唤。因为,“哲学史就是思维的创造史”不仅是对哲学本身的发展,更是对人类生存空间性的扩增,体现了哲学“向上兼容”的本性和无限开拓的生命力。所以,以西方哲学中国化为致思方向,以中国人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为理解西方哲学的思想前提,以中西哲学融通和构建当代中国新哲学为重新阐释西方哲学的价值旨趣,赋予西方哲学全新的生长点,是我们对西方哲学再创造的未来之路,是西方哲学中国化的发展之路。

参 考 文 献

[1] 陈修斋:《西方哲学东渐史》(1840―1949),长沙:武汉出版社,1991.

[2] 阿诺德・汤因比:《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3] 裴化行:《利玛窦司铎与当代中国社会》(第一册),沧州:河北献县传教团理财书店,1937.

[4] 黄见德:《西方哲学东渐史》(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 魏源:《海国图志・原叙》,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

[6] 日丹诺夫:《在关于亚历山大洛夫〈欧洲哲学史〉一书讨论会上的发言》,上海:作家书屋,1950.

[7] 宾克莱:《理想的冲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8]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9] 王韬:《西学原始考》,载《西学辑存》,光绪庚寅刻本.

[10] 郭嵩焘:《郭嵩焘日记》(三),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

[11] 《列宁全集》(第3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 汪正龙:《对西方哲学史两种写作范式的超越――由〈西方哲学通史〉(第一卷)说起》,载《哲学研究》1998年第2期.

[14] 楼宇烈、张西平:《中外哲学交流史》,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15] 赵敦华:《西方哲学的中国式解读》,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18] 江怡:《如何理解哲学与哲学史的关系》,载《哲学分析》2010年第1期.

[19] 黄见德:《西方哲学的传入与研究》,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

[20] 韩秋红、庞立生、王艳华:《西方哲学的现代转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21] 张立文:《中国哲学:从“照着讲”、“接着讲”到“自己讲”》,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22] 丁立群:《一种生长的哲学史观》,载《哲学研究》2013年第12期.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4篇

想;学生心灵;哲学思维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3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1)

09(B)―0054―01

经常有学生反映生活与哲学课枯燥。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生活与哲学课教学生活味和哲学味不浓,而说教味有余。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生活与哲学课教学进行探讨研究。

一、应让学生了解哲学家及其经典思想

哲学家以其璀璨的思想“照亮”了整个世界,让人们对其充满无限的遐想。教师可以让学生去了解哲学家都想些什么问题,又都是怎么想问题的。如被称为哲学的奠基人――苏格拉底,他通过跟别人对话来接近真理,但最后发现自己之所以比别人更有智慧,就是拥有没有智慧的这份自知。认为哲学不能只专注于自然,还应该思索人自身,“认识你自己”是苏格拉底思想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生活与哲学课的教学中,教师有意识地介绍哲学家及其经典的哲学思想有助于学生理解哲学的时代性和智慧性,懂得哲学思想的来龙去脉,像哲学家一样思考。

二、应关注学生的心灵

生活与哲学课的任务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心智。然而,我们却真实地感受到,在生活与哲学课教学中,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不得不注重知识的传授与灌输,使原本体悟智慧、关注心灵的生活与哲学教学变了味。因此,我们有必要大声疾呼:生活与哲学课教学应渗透人文精神,重视学生的情感培养,净化学生的心灵,完善学生的人格,让学生寻找正确的生活方式,作为完整的人走向社会。人文精神贯穿于生活与哲学的教材中,具有隐蔽性,表现为不思则无,思之则有,深思则远,远思则宽。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对教材进行深入的分析,挖掘教材中蕴涵人文精神的知识点,充分挖掘情感教育因素,同时结合学生的思想情感,创设让学生同自己心灵对话的课堂氛围,“用学生心灵深处的能源,照亮学生的精神世界”。教师要让生活与哲学课教学在完成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觉悟的“三位一体”基本任务的同时,充满着对人文精神的积极追求,引领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生命境界。

三、应注重学生哲学思维方法的培养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教师对教育哲学的漠视,是一种狭隘的缺乏哲学素养的错误教育观。教育哲学素养不是纯粹的知识体系,它应该是教师的一种教育态度、一种教育思维品质。教育哲学素养对于教师的职业生涯来说极其重要,可以坚定教师的教育信念,开阔教师的教育视野,启迪教师的教育智慧,发展教师的理论思维。

教育哲学素养是教师自觉运用哲学来探讨教育的理论和实践诸方面问题的一种特殊的综合性的素质与修养。从本质上讲,教育哲学素养不是纯粹的知识体系,它应该是教师的一种教育态度、一种教育思维品质;它是教师借助哲学的概念、方法,运用哲学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坚持对理性的信仰,来理解、澄清和研究教育领域的基本或重要的教育现象、关系和问题。教育哲学素养对于教师职业生涯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坚定教师的教育信念

教育信念是教师认定的教育理想和教育理念,是教师对某种教育理论、思想或观念的确认和坚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教育信念理应是民族繁荣富强和人类文明进步。教育哲学作为哲学体系中的应用学科,把教师的教育信念作为其研究内容是必然的选择。教育哲学的目的是让教师对教育意义和价值有正确清醒的认识,对从教应该树立怎样的信念有清醒的认识和执著的追求。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加深教师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从而逐渐形成对某种教育理论、思想或观念的确认,形成适合自己个性的教育信念。教育信念体现的是教师的追求和精神,是形成教师判断力的内在依据,它是使教师工作得以升华变得更有价值的关键所在。

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需要有科学的教育理论和坚定的教育信念来指导。教师是教育的主体,他们有无教育信念,有何种教育信念,不但直接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学校教育的质量,也直接左右着学生的思想信念和发展方向。有无自己正确的教育信念是划分教育家与教书匠的重要标准之一。苏霍姆林斯基说:“教师的信念——这是学校里最宝贵的东西,有无成熟的教育信念是划分学者型教师和教书匠的重要标志。”美国教育哲学家奈勒说:“无论你干哪一行业,个人的哲学信念是认清自己生活方向的唯一有效的手段。如果我们是一个老师或教育领导人,而没有系统的教育哲学,并且没有理智的信念的话,那么我们就会茫茫然无所适从。”

二、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开阔教师的教育视野

提升教师的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将教师的教育目光指向广阔深邃的知识和多元的思想范围。教师的教育视野愈开阔,思想就愈全面、深刻,对于教育实践也就愈有意义。教师的教育应以多元博学的思想知识为基础,立足本国,纵览古今,把握当前,放眼世界。王国维认为,教师要重视旨在探讨宇宙人生根本问题的人文教育,要培养人格独立的人文旨趣。为此,他说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重新理解传统文化的内涵。在传统价值失落之后的时代,必须要有宽阔的文化视野,切忌不可重犯“教权专制”、“罢斥百家”的文化专制主义错误;二是具备跨文化的学术胸襟。利用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文化创新的前提之一,是文化价值取向的转型。在引入西方现代型科学知识,破除传统文化的知识论基础的同时,必须同时引入以形而上学眼光衡量文化意义的现代型文化价值取向,以打破功利型实用性的传统文化价值框架,民族文化独立性格才有坚实的价值论基础。

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帮助教师的教育视野既反映时代、针对时代,又可以创造时代、超越时代,努力养成自己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教育理念,从而主动掌握和化解教育领域中存在的根本问题,形成针对不同教育对象、不同教育实践中对教育问题的基本认识和看法,进而真正实现教育观念转变当然,教育观念的转变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教师在转变教育观念的时候,必须依赖深厚的哲学素养,开阔视野,充分考虑不同情况,建立不同层次和水平教育观念。事实上,教育哲学给教师的教育工作提供了内在依据,使我们对人类的存在与我们周围的世界有了更开阔的视野和更深刻的洞察力。正如石中英教授所指出的,“教师可以直接从教育哲学里边获得从事教育工作的思想养料、观点的启迪、思维的力量”。奈勒也说:“教师追溯各种教育问题的哲学根源,从而用比较广阔的眼界看待这些问题。

三、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启迪教师的教育智慧

教育哲学素养可以促使教师沉思教育行为在思考中实现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具有教育哲学素养的教师,就会有明确的教育思想、独特的教学风格;可以透过繁杂的教育现象直视本质,具备教育的睿智、能力与勇气,从而把握教育工作的核心,能科学地去实践,去影响学生,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这样的教师是与时俱进、富含时代特色的。“一个真正有哲学智慧的人,能够很快在多样性中把握住那个‘一’,很快在复杂中把握那种简单,能够以一驭万”(石中英语)。相反,不具备起码哲学素养的教师就把握不了工作核心,总是按照别人的思想去机械地模仿、简单地重复,容易陷到“事务主义”里边去。而且自己常会感到疲惫不堪、应接不暇。实际上,任何领域成功的实践者,都不会醉心于纯粹的方法与技术,他们会寻求

思想性的东西,从而主动把握实践的灵魂。所以,一个不懂教育哲学的教师,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教书匠,但不可能成为成功的教育者。教育智慧是教师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拥有它就能以最少时间、体力和智力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

四、教育哲学素养可以发展教师的理论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