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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组织管理

1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

本文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联系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2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2.1风险分担不均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风险,对施工合同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存在的。但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受“买方市场”规律的制约,其风险主要落在了承包商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2施工条件变化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经常导致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和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3工程变更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或施工程序等问题时,往往指令承包商增加新的工作、改换施工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会迫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2.4工程拖期

在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水文或地基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2.5业主违约

一般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等等。此外,对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2.6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文件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的纠纷。这时,按合同条件惯例,均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7国家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诸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这时,按照国际惯例,允许给予承包商补偿,因此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3组织——索赔管理的重点

3.1组织结构设计

为了使人们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这就是管理学中的组织职能研究范畴。为使索赔机制能高效运作,显然必须寻找一种适宜的索赔管理组织模式。设计组织结构必须考虑组织层次与管理跨度等问题,由此而形成了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矩阵制等多种形式,那么哪种形式是适合于索赔管理机制呢?为次,我们分析索赔工作的特点:一是索赔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的一个子系统,在实际工作,索赔管理系统还是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对某个索赔事项均属于一次性管理。索赔事项千差万别,不可预见性很大,无须派专人去等待处理某个索赔事项,而是一旦索赔事项得到确认后,组织类似“专家组”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处理。三是索赔事项一旦发生后,需要的人员范围很广。一个索赔小组可能需要合同、进度、成本、技术、物质、法律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四是现在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未将索赔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达到索赔的预期目标,因而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宜的组织模式。

3.2职务设计

在对组织结构经过分析、设计并最终确定下来之后,职务设计便成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职务

设计主要明确成员的责、权、利关系,激励员工高效的工作,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斯蒂芬•P•罗宾斯提出的职务特征模型(JobCharacteristicsModel,JCM)为我们提供了职务设计的基本框架,职务的核心维度可以综合为一项单一的指标,从而得出激励潜力得分(MPS):激励潜力得分(MPS)=[(技能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3]×自主性×反馈。从激励的角度,职务特征模型指出,要是一个人知道(对结果了解)自己(责任感体验)在其关注(有意义的体验)的任务上完成的很好,那么他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愈是具备这三个条件,员工的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会愈强。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现状是: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没形成自然的索赔管理单位,而往往到了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常常是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才临时组织所谓的索赔小组,试图一揽子解决全部索赔问题。这样的索赔管理局面使索赔管理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因没有高度的自,使其对索赔的责任感不强,同时由于没有将一些索赔任务进行适当的合并,使其对技能的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的体验不深;再者由于解决索赔问题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得反馈的得分值很低。由激励潜力得分公式可以看出,这样的索赔管理模式必然使MPS的分值很低,从而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人人都不认真去管的状况,使索赔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在合同部设专门的索赔管理职能,由专职索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整个项目的全盘索赔工作,这样会使索赔工作的自主性得到极大的肯定,并使索赔管理人员手中的索赔工作显出技能多样性,因施工索赔工作要求深厚的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基础,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合同知识与公关经验,当这些素质要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便能体验到工作的意义,最后应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索赔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索赔工作的实际结果。这样必然会使员工获得高度的内在激励,并有高质量的工作表现,高度的工作满意感,从而使索赔工作目标得以实现。3.3组织关系协调

组织中以职权关系形式,把组织的各部门和各层次统一起来,以便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我们根据矩阵制索赔组织管理模式,从纵横两方面来论述索赔管理系统组织关系协调。首先从纵向考察: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每一级都存在直线职权关系,各层直线职权形成一条指挥链。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索赔管理人员在这条指挥链中应具有充分的地位,即赋予他充分的职权,才能使他拥有足够的自,从而使索赔工作更有效的进行。故项目经理应对其充分授权,使其对索赔事项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利。当然,项目经理在授权时应指明索赔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并通知其他各职能部门人员授权已经发生;其次从横向考察:索赔管理人员更多需要协调的是与各职能管理部和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从矩阵结构图中我们发现,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质、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职权的作用。索赔管理人员对他们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因而其协调沟通能力就更重要了。

3.4员工的培训

(1)索赔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索赔管理人员须具备很高的素质,才能胜任不断变化的索赔工作环境的需要。而事实上,我国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人员相当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索赔需要。为此,一个有远见的承包企业领导人员,应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自己的施工索赔专家,使他们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①业务能力。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一个有造诣的施工索赔管理人员必须是一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起码应是一名土木建筑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经济师。二是合同知识及外语能力。施工索赔工作涉及相当多的合同和法律知识,且国际工程均用英语,故索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②协调能力。一是人际协调、沟通能力。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对索赔管理人员给予充分重视,要求他能协调各职能部门索赔参与人员的关系,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以利于发现索赔机会。二是公关经验。索赔机制是施工索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有公关知识与经验。

③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索赔的意识观念。主要是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可以说,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应变能力与独立决策能力。索赔事项千差万别,索赔管理人员要能随机应变并能果断决策。

(2)培训工作。我们将索赔管理人员的技能划分为技术的、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的三类,培训工作将着眼于改变其中一项或多项技能。

①在职培训。一是职务轮换:针对索赔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的特点,我们可以使其在各职能部门如合同、成本、质量等轮换工作,以弥补某方面的不足。二是预备实习:通过跟经验丰富的索赔人员体验如何工作,能使经验尚不足的索赔管理人员获得多方面的知识。

②脱产培训。一是课堂讲座:让索赔管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有效的发展其技术的及解决问题的技能。二是模拟练习:诸如案例分析、小组互助会议、角色扮演等。将会使索赔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3.5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法律分类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已有多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一书就列举了从索赔原因、索赔目的、合同依据等共七种索赔分类方法,但都未与合同,进而与法律建立直接联系。本文把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根据其法律特征分为三类:合同变更索赔、业主含工程师等业主人违约索赔及风险索赔,以对索赔的法律本质,索赔处理的法律根源进行分析。

3.5.1合同变更索赔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重新要约与承诺调整双方的债权债务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国际工程施工牵扯面广、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经常要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或规划、设计的调整而要求变更。这一合同变更原理体现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则是,只要这种变更在合同基本范围内,不至于改变其基本范围,承包商就有责任满足业主的这种变更要求,但同时要达成新的合同工期和价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利对这种工期或价款提出索赔,而如果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要求超出了原合同基本范围,导致承包商的合同债务发生根本性改变时,承包商有权拒绝这种变更要求,或者通过重新要约、承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强行要求承包商承担这种变更,就构成了业主的违约。

3.5.2业主或业主人违约的索赔

“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在近现代民商立法中,普遍都有这一类基本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3.5.3风险导致的索赔

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或普通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最初这两种原则只适用于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事件,后来许多法律或案例把它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一切情形。其基本内容是,合同签订后,作为合同基础的事情,由于不可归责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初不能预料的变化,如仍坚持原法律效力,将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应对原法律效力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至于何种情形可以采用上述原则,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常会作出具体约定,这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问题。如下文所述的合同条件的各项风险条款。

4结论

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定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正如在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出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人员,以适应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维护自己合理的经济利益。

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构建一套能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会使承包商大大提高施工索赔成效。本文紧紧围绕如何建立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展开论述以建立一套高效的索赔机制这一计划目标为引导,设计出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明确职务内容和职务关系,事实上该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决策与信息沟通的网络”。而这些都是为了索赔管理系统能够随机制宜,能使索赔工作有效进行。本文试图设计一个权变的索赔管理系统,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普遍使用的固定的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该模式必须不断变化。另外,索赔管理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巨大,还应注重索赔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钟付和.自由与公平的历史纠葛——世界贸易组织主流价值形态源流论[J].比较法研究,2002,(2).

[2]牟坚.国际环境合作与欧盟环境立法实践[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4).

[3]汪智刚.外资准入和投资自由化——兼谈发展中国家对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的应对策略[J].商业研究,2005,(21).

[4]庾国庆,齐章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在国际法学中的地位[J].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3,(6).[5]贾和平.涉外票据诸法律问题探析——兼评DZ分行诉中国公司票据纠纷案[J].国际经贸探索,2004,(1).

[6]肖永平,袁发强.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与先进法律文化的构建[J].当代法学,2004,(1).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组织管理

1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

本文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联系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2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2.1风险分担不均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风险,对施工合同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存在的。但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受“买方市场”规律的制约,其风险主要落在了承包商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2施工条件变化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经常导致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和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3工程变更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或施工程序等问题时,往往指令承包商增加新的工作、改换施工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会迫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2.4工程拖期

在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水文或地基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2.5业主违约

一般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等等。此外,对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2.6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文件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的纠纷。这时,按合同条件惯例,均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7国家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诸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这时,按照国际惯例,允许给予承包商补偿,因此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3组织——索赔管理的重点

3.1组织结构设计

为了使人们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这就是管理学中的组织职能研究范畴。为使索赔机制能高效运作,显然必须寻找一种适宜的索赔管理组织模式。设计组织结构必须考虑组织层次与管理跨度等问题,由此而形成了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矩阵制等多种形式,那么哪种形式是适合于索赔管理机制呢?为次,我们分析索赔工作的特点:一是索赔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的一个子系统,在实际工作,索赔管理系统还是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对某个索赔事项均属于一次性管理。索赔事项千差万别,不可预见性很大,无须派专人去等待处理某个索赔事项,而是一旦索赔事项得到确认后,组织类似“专家组”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处理。三是索赔事项一旦发生后,需要的人员范围很广。一个索赔小组可能需要合同、进度、成本、技术、物质、法律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四是现在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未将索赔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达到索赔的预期目标,因而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宜的组织模式。

3.2职务设计

在对组织结构经过分析、设计并最终确定下来之后,职务设计便成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职务

设计主要明确成员的责、权、利关系,激励员工高效的工作,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斯蒂芬•P•罗宾斯提出的职务特征模型(JobCharacteristicsModel,JCM)为我们提供了职务设计的基本框架,职务的核心维度可以综合为一项单一的指标,从而得出激励潜力得分(MPS):激励潜力得分(MPS)=[(技能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3]×自主性×反馈。从激励的角度,职务特征模型指出,要是一个人知道(对结果了解)自己(责任感体验)在其关注(有意义的体验)的任务上完成的很好,那么他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愈是具备这三个条件,员工的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会愈强。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现状是: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没形成自然的索赔管理单位,而往往到了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常常是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才临时组织所谓的索赔小组,试图一揽子解决全部索赔问题。这样的索赔管理局面使索赔管理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因没有高度的自,使其对索赔的责任感不强,同时由于没有将一些索赔任务进行适当的合并,使其对技能的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的体验不深;再者由于解决索赔问题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得反馈的得分值很低。由激励潜力得分公式可以看出,这样的索赔管理模式必然使MPS的分值很低,从而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人人都不认真去管的状况,使索赔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在合同部设专门的索赔管理职能,由专职索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整个项目的全盘索赔工作,这样会使索赔工作的自主性得到极大的肯定,并使索赔管理人员手中的索赔工作显出技能多样性,因施工索赔工作要求深厚的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基础,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合同知识与公关经验,当这些素质要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便能体验到工作的意义,最后应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索赔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索赔工作的实际结果。这样必然会使员工获得高度的内在激励,并有高质量的工作表现,高度的工作满意感,从而使索赔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3.3组织关系协调

组织中以职权关系形式,把组织的各部门和各层次统一起来,以便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我们根据矩阵制索赔组织管理模式,从纵横两方面来论述索赔管理系统组织关系协调。首先从纵向考察: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每一级都存在直线职权关系,各层直线职权形成一条指挥链。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索赔管理人员在这条指挥链中应具有充分的地位,即赋予他充分的职权,才能使他拥有足够的自,从而使索赔工作更有效的进行。故项目经理应对其充分授权,使其对索赔事项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利。当然,项目经理在授权时应指明索赔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并通知其他各职能部门人员授权已经发生;其次从横向考察:索赔管理人员更多需要协调的是与各职能管理部和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从矩阵结构图中我们发现,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质、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职权的作用。索赔管理人员对他们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因而其协调沟通能力就更重要了。

3.4员工的培训

(1)索赔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索赔管理人员须具备很高的素质,才能胜任不断变化的索赔工作环境的需要。而事实上,我国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人员相当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索赔需要。为此,一个有远见的承包企业领导人员,应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自己的施工索赔专家,使他们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①业务能力。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一个有造诣的施工索赔管理人员必须是一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起码应是一名土木建筑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经济师。二是合同知识及外语能力。施工索赔工作涉及相当多的合同和法律知识,且国际工程均用英语,故索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②协调能力。一是人际协调、沟通能力。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对索赔管理人员给予充分重视,要求他能协调各职能部门索赔参与人员的关系,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以利于发现索赔机会。二是公关经验。索赔机制是施工索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有公关知识与经验。

③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索赔的意识观念。主要是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可以说,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应变能力与独立决策能力。索赔事项千差万别,索赔管理人员要能随机应变并能果断决策。

(2)培训工作。我们将索赔管理人员的技能划分为技术的、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的三类,培训工作将着眼于改变其中一项或多项技能。

①在职培训。一是职务轮换:针对索赔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的特点,我们可以使其在各职能部门如合同、成本、质量等轮换工作,以弥补某方面的不足。二是预备实习:通过跟经验丰富的索赔人员体验如何工作,能使经验尚不足的索赔管理人员获得多方面的知识。

②脱产培训。一是课堂讲座:让索赔管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有效的发展其技术的及解决问题的技能。二是模拟练习:诸如案例分析、小组互助会议、角色扮演等。将会使索赔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3.5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法律分类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已有多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一书就列举了从索赔原因、索赔目的、合同依据等共七种索赔分类方法,但都未与合同,进而与法律建立直接联系。本文把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根据其法律特征分为三类:合同变更索赔、业主含工程师等业主人违约索赔及风险索赔,以对索赔的法律本质,索赔处理的法律根源进行分析。

3.5.1合同变更索赔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重新要约与承诺调整双方的债权债务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国际工程施工牵扯面广、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经常要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或规划、设计的调整而要求变更。这一合同变更原理体现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则是,只要这种变更在合同基本范围内,不至于改变其基本范围,承包商就有责任满足业主的这种变更要求,但同时要达成新的合同工期和价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利对这种工期或价款提出索赔,而如果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要求超出了原合同基本范围,导致承包商的合同债务发生根本性改变时,承包商有权拒绝这种变更要求,或者通过重新要约、承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强行要求承包商承担这种变更,就构成了业主的违约。

3.5.2业主或业主人违约的索赔

“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在近现代民商立法中,普遍都有这一类基本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3.5.3风险导致的索赔

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或普通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最初这两种原则只适用于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事件,后来许多法律或案例把它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一切情形。其基本内容是,合同签订后,作为合同基础的事情,由于不可归责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初不能预料的变化,如仍坚持原法律效力,将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应对原法律效力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至于何种情形可以采用上述原则,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常会作出具体约定,这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问题。如下文所述的合同条件的各项风险条款。

4结论

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定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正如在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出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人员,以适应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维护自己合理的经济利益。

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构建一套能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会使承包商大大提高施工索赔成效。本文紧紧围绕如何建立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展开论述以建立一套高效的索赔机制这一计划目标为引导,设计出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明确职务内容和职务关系,事实上该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决策与信息沟通的网络”。而这些都是为了索赔管理系统能够随机制宜,能使索赔工作有效进行。本文试图设计一个权变的索赔管理系统,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普遍使用的固定的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该模式必须不断变化。另外,索赔管理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巨大,还应注重索赔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钟付和.自由与公平的历史纠葛——世界贸易组织主流价值形态源流论[J].比较法研究,2002,(2).

[2]牟坚.国际环境合作与欧盟环境立法实践[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4).

[3]汪智刚.外资准入和投资自由化——兼谈发展中国家对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的应对策略[J].商业研究,2005,(21).

[4]庾国庆,齐章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在国际法学中的地位[J].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3,(6).[5]贾和平.涉外票据诸法律问题探析——兼评DZ分行诉中国公司票据纠纷案[J].国际经贸探索,2004,(1).

[6]肖永平,袁发强.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与先进法律文化的构建[J].当代法学,2004,(1).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组织管理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

本文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联系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二、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2.1风险分担不均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风险,对施工合同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存在的。但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受“买方市场”规律的制约,其风险主要落在了承包商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2施工条件变化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经常导致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和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3工程变更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或施工程序等问题时,往往指令承包商增加新的工作、改换施工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会迫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2.4工程拖期

在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水文或地基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2.5业主违约

一般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等等。此外,对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2.6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文件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的纠纷。这时,按合同条件惯例,均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7国家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诸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这时,按照国际惯例,允许给予承包商补偿,因此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三、组织——索赔管理的重点

3.1组织结构设计

为了使人们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这就是管理学中的组织职能研究范畴。为使索赔机制能高效运作,显然必须寻找一种适宜的索赔管理组织模式。设计组织结构必须考虑组织层次与管理跨度等问题,由此而形成了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矩阵制等多种形式,那么哪种形式是适合于索赔管理机制呢?为次,我们分析索赔工作的特点:一是索赔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的一个子系统,在实际工作,索赔管理系统还是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对某个索赔事项均属于一次性管理。索赔事项千差万别,不可预见性很大,无须派专人去等待处理某个索赔事项,而是一旦索赔事项得到确认后,组织类似“专家组”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处理。三是索赔事项一旦发生后,需要的人员范围很广。一个索赔小组可能需要合同、进度、成本、技术、物质、法律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四是现在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未将索赔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达到索赔的预期目标,因而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宜的组织模式。

3.2职务设计

在对组织结构经过分析、设计并最终确定下来之后,职务设计便成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职务设计主要明确成员的责、权、利关系,激励员工高效的工作,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斯蒂芬•P•罗宾斯提出的职务特征模型(JobCharacteristicsModel,JCM)为我们提供了职务设计的基本框架,职务的核心维度可以综合为一项单一的指标,从而得出激励潜力得分(MPS):激励潜力得分(MPS)=[(技能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3]×自主性×反馈。从激励的角度,职务特征模型指出,要是一个人知道(对结果了解)自己(责任感体验)在其关注(有意义的体验)的任务上完成的很好,那么他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愈是具备这三个条件,员工的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会愈强。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现状是: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没形成自然的索赔管理单位,而往往到了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常常是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才临时组织所谓的索赔小组,试图一揽子解决全部索赔问题。这样的索赔管理局面使索赔管理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因没有高度的自,使其对索赔的责任感不强,同时由于没有将一些索赔任务进行适当的合并,使其对技能的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的体验不深;再者由于解决索赔问题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得反馈的得分值很低。由激励潜力得分公式可以看出,这样的索赔管理模式必然使MPS的分值很低,从而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人人都不认真去管的状况,使索赔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在合同部设专门的索赔管理职能,由专职索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整个项目的全盘索赔工作,这样会使索赔工作的自主性得到极大的肯定,并使索赔管理人员手中的索赔工作显出技能多样性,因施工索赔工作要求深厚的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基础,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合同知识与公关经验,当这些素质要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便能体验到工作的意义,最后应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索赔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索赔工作的实际结果。这样必然会使员工获得高度的内在激励,并有高质量的工作表现,高度的工作满意感,从而使索赔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3.3组织关系协调

组织中以职权关系形式,把组织的各部门和各层次统一起来,以便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我们根据矩阵制索赔组织管理模式,从纵横两方面来论述索赔管理系统组织关系协调。首先从纵向考察: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每一级都存在直线职权关系,各层直线职权形成一条指挥链。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索赔管理人员在这条指挥链中应具有充分的地位,即赋予他充分的职权,才能使他拥有足够的自,从而使索赔工作更有效的进行。故项目经理应对其充分授权,使其对索赔事项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利。当然,项目经理在授权时应指明索赔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并通知其他各职能部门人员授权已经发生;其次从横向考察:索赔管理人员更多需要协调的是与各职能管理部和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从矩阵结构图中我们发现,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质、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职权的作用。索赔管理人员对他们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因而其协调沟通能力就更重要了。

3.4员工的培训

(1)索赔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索赔管理人员须具备很高的素质,才能胜任不断变化的索赔工作环境的需要。而事实上,我国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人员相当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索赔需要。为此,一个有远见的承包企业领导人员,应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自己的施工索赔专家,使他们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①业务能力。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一个有造诣的施工索赔管理人员必须是一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起码应是一名土木建筑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经济师。二是合同知识及外语能力。施工索赔工作涉及相当多的合同和法律知识,且国际工程均用英语,故索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②协调能力。一是人际协调、沟通能力。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对索赔管理人员给予充分重视,要求他能协调各职能部门索赔参与人员的关系,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以利于发现索赔机会。二是公关经验。索赔机制是施工索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有公关知识与经验。

③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索赔的意识观念。主要是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可以说,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应变能力与独立决策能力。索赔事项千差万别,索赔管理人员要能随机应变并能果断决策。

(2)培训工作。我们将索赔管理人员的技能划分为技术的、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的三类,培训工作将着眼于改变其中一项或多项技能。

①在职培训。一是职务轮换:针对索赔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的特点,我们可以使其在各职能部门如合同、成本、质量等轮换工作,以弥补某方面的不足。二是预备实习:通过跟经验丰富的索赔人员体验如何工作,能使经验尚不足的索赔管理人员获得多方面的知识。

②脱产培训。一是课堂讲座:让索赔管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有效的发展其技术的及解决问题的技能。二是模拟练习:诸如案例分析、小组互助会议、角色扮演等。将会使索赔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3.5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法律分类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已有多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一书就列举了从索赔原因、索赔目的、合同依据等共七种索赔分类方法,但都未与合同,进而与法律建立直接联系。本文把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根据其法律特征分为三类:合同变更索赔、业主含工程师等业主人违约索赔及风险索赔,以对索赔的法律本质,索赔处理的法律根源进行分析。

3.5.1合同变更索赔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重新要约与承诺调整双方的债权债务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国际工程施工牵扯面广、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经常要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或规划、设计的调整而要求变更。这一合同变更原理体现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则是,只要这种变更在合同基本范围内,不至于改变其基本范围,承包商就有责任满足业主的这种变更要求,但同时要达成新的合同工期和价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利对这种工期或价款提出索赔,而如果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要求超出了原合同基本范围,导致承包商的合同债务发生根本性改变时,承包商有权拒绝这种变更要求,或者通过重新要约、承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强行要求承包商承担这种变更,就构成了业主的违约。

3.5.2业主或业主人违约的索赔

“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在近现代民商立法中,普遍都有这一类基本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3.5.3风险导致的索赔

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或普通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最初这两种原则只适用于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事件,后来许多法律或案例把它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一切情形。其基本内容是,合同签订后,作为合同基础的事情,由于不可归责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初不能预料的变化,如仍坚持原法律效力,将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应对原法律效力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至于何种情形可以采用上述原则,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常会作出具体约定,这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问题。如下文所述的合同条件的各项风险条款。

四、结论

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定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正如在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出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人员,以适应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维护自己合理的经济利益。

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构建一套能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会使承包商大大提高施工索赔成效。本文紧紧围绕如何建立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展开论述以建立一套高效的索赔机制这一计划目标为引导,设计出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明确职务内容和职务关系,事实上该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决策与信息沟通的网络”。而这些都是为了索赔管理系统能够随机制宜,能使索赔工作有效进行。本文试图设计一个权变的索赔管理系统,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普遍使用的固定的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该模式必须不断变化。另外,索赔管理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巨大,还应注重索赔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钟付和.自由与公平的历史纠葛——世界贸易组织主流价值形态源流论[J].比较法研究,2002,(2).

[2]牟坚.国际环境合作与欧盟环境立法实践[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4).

[3]汪智刚.外资准入和投资自由化——兼谈发展中国家对国际投资自由化趋势的应对策略[J].商业研究,2005,(21).

[4]庾国庆,齐章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在国际法学中的地位[J].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3,(6).[5]贾和平.涉外票据诸法律问题探析——兼评DZ分行诉中国公司票据纠纷案[J].国际经贸探索,2004,(1).

[6]肖永平,袁发强.现代国际法的发展与先进法律文化的构建[J].当代法学,2004,(1).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施工过程管理法;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建筑产业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工业工程建设的在各方面进行了改革,工业工程的净资产的收益率也有了较高的提升。但工业工程企业现在还存在着利润空间小的实际问题。工业工程施工的企业的成本管理应该是贯穿在整个项目的施工生产的给个过程,工业项目的成本管理是工业工程施工企业对项目进行管理的重要核心内容,工业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的优劣会直接的决定着工业工程施工公司的主要经济效益,会很直接影响很多工业工程企业利润收益。

做好工业工程的成本管理,对于全面的提高工业工程建设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工业工程企业的各个部门的经济责任制,提升工业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非常大的推动进步的作用。工业工程施工企业很大一部分是以仙姑成本的竞争作为中心的,基于较低成本优势获得竞争中取得胜利才能获得高额的利润,来确保工业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竞争的优势,在成本上实现领先。实际上由于工业工程产品具有固定性和生产流动性以及生产周期比较长的特色,所以工业工程产品成本在实际上变化的因素很大,工业工程量同时也会造成与原来计划有差异的现象,多以对工业工程的施工项目全方位和动态的成本管理以及研究会起到多方面实际的意义。为了丰富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理论以及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有所参考,本文对作业成本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探讨了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所以说作业成本法在工业工程施工企业中施工项目管理中应用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

1 项目过程管理的现状

项目的过程管理最先是在制造业中应用。早在1941年,埃里克・科勒就在《会计论坛》上发表了相关的了作业会计的思想,把作业过程管理的概念引入管理中来。20 世纪末, Robin Cooper和Robert S.Kaplan也推出了过程成本管理计算的形成,他们也使用作业过程管理的思想升华为非常系统的成本管理和施工过程管理的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内的经济管理的理论界也开始了对工业过程管理研究。王平心教授就展开了作业过程成本管理的研究,对其实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其在我国的应用现实进行了分析,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制造业中应用过程管理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的可行性。总的来说,现在在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工业过程管理的研究,对作业成本法在施工企业的应用研究不少,本文对工业工程企业基于作业成本管理进行成本管理模式创新方面的应用研究。

2 当前工业工程企业过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工业工程施工企业过程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很多单位对施工项目过程管理有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很长时间以来,工业工程施工项目的过程管理上存在着重视实际施工成本的计算和管理,忽视了整个过程的过程管理;再就是只重施工成本的计算核实,忽视了采购的成本和工艺的成本以及质量的成本。还有就是重视对财务人员管理反而忽视了日常的管理。其次,工业工程的施工项目过程管理过于粗放。许多工业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比较低,特别是基础的管理,还停滞在“听领导的”的低水平上,管理过于粗放,忽视了成本管理。另外就是,过程成本管理中间缺乏工程成本的控制的理由和依据。现在的工业工程项目过程管理措施,只是有很简单的制度规章,执行力和细节不够,这些理论和规定过于空洞,无法具体执行。

3 过程管理的具体实施

过程管理的内容不能单纯地提供管理信息。许多工业工程企业使用过程管理进行各种事项的决策依据。过程管理应该是整个系统内范围的集中化细节化的管理方法。其目的在于利润增长为最终目标,企业应该将注意力聚焦子啊作业过程上,过程管理要强调施工过程成本计算以及管理。施工过程管理的目标应该是增加服务目标顾客的获得的价值和企业的最终利润。过程管理的具体对象是施工过程,以施工过程作为对象的管理能够为提高企业的效益,是企业获得高的回报率的重要手段。

施工过程管理是整个项目系统的和集中的管理方法。实际施工过程中上,整个施工项目是一个很大的整体的施工过程集合体。施工过程涉及到企业每一个方面,多以施工过程管理是全系统的管理方法;与之同时,研究者们应该注意到,对于施工过程进行管理不是各个施工部门单独分散的进行,实际上各个施工过程是互相联系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施工过程管理是一种非常集中化管理的方法。

目前工业工程施工市场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工业工程施工企业想要得到好的发展,或者更大的发展,就必须最好的完成每一个施工项目,每个项目都不要出现亏损,也就说施工的项目过程管理就成为了目前紧迫的学习和研究的课题。

4 总结

在实际的工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去提高施工的效率尤其重要,在实行中施工过程管理的方法非常总要。本文探讨了施工过程管理法的基本原理,深入分析施工过程法在施工企业中应用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对实际工业工程生产过程中针对其现实情况,做出实施过程管理的具体方案。我们分析了工业工程施工项目的过程管理相关理论,过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怎样科学有效地应用过程管理方法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过程的管理问题对工业工程施工企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而且是一个在不断动态发展的现实问题,不一样的体制和社会环境甚至地域区间和工作人员素质,会有截然不同的具体管理措施。本文的篇幅是有限的,在这个研究领域中,还有非常所值得研究的问题,值得探讨。对剩余问题的具体研究是笔者后期的研究中需要继续的。

【参考文献】

[1]诸玲.过程管理在护理质量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医院管理,2005,25(3):40-41.

[2]唐任仲,Mejabi O.过程管理技术[J].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2002,36(3):256-259.

[3]袁成斌,由淑艳.施工阶段的过程管理方法及实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 13:199-199.

[4]林小琴.过程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中的应用[J].福建建筑,2003(3): 71-73.

[5]郑雅芬,贾云.过程管理理论在压疮护理三级监控中的应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7,23(1):42-43.

[6]宋永杰.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思考[J].中国科技论坛,2008,7:16-20.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5篇

1充分论证索赔权

要进行施工索赔必须首先具有索赔权(Right To Claim)如果没有索赔权,无论承包商在施工中承受了多么大的损失,依然不能获得任何经济补偿。索赔权是否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施工合同文件,因此索赔人员应当通晓和同文件,善于在合同条款、施工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工程量表(BOQ)、工作范围(Scope of Work)、合同函件等全部合同文件中寻找索赔的法律依据。在施工合同文件中,涉及索赔的一些主要条款大都包含在合同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中,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的条款,如:工程变更范围,工作项目(Work Items)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顺序变更,工期延长,单价变更,物价上涨,汇率调整等。对于这些条款的含义要研究透彻,熟练运用来证明自己索赔要求的合理性。为了论证索赔权,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书中要明确地、全文的引用有关合同条款,作为在建索赔要求的根据,以便使业主和工程师了解该索赔的合理性,另外对于大型工程索赔或索赔款额巨大的索赔工作,承包商有必要聘请当地的索赔专家来指导索赔工作;由于现在国际上通常采用FIDIC合同条件、ICE合同条件、或其他属于世界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均实行“案例裁决”(Stare Decisis)的原则,即在裁决时可以参照类似的前例,因此承包商可以通过调查研究或查阅案例选集,寻找已经胜诉的类似案例,来论证自己索赔权的合理性。

2合理计算索赔款

在确立了索赔权后,下一步工作便是计算索赔金额或者提出工期索赔。如果索赔权属于定性的,则是属于法律论证的范畴,而如果是确定索赔款数额或者确定工期延后时间的是属于经济论证的范畴,这两点是索赔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

在计算索赔款项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合理的方法来计算索赔金额,采用实际发生的费用(Actual Cost Method)的方法是首选,合理的计算出权利之内的额外补偿费用。(2)扩大索赔款数额要有根据,在计算索赔数额的时候,要遵照事实,有理有据,漫天要价的不严肃行为将会给索赔工作带来障碍。(3)工程量与工程索赔金额的计算要准确,应该避免任何计算上的数字错误,同时要对计算结果反复的进行核实。

3按时提出索赔要求

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对承包商索赔要求均有一定的时限,在FIDIC合同条件中这个时限是索赔事项出发时的28天以内,而且要求承包商提出书面索赔通知书(Notice of Claim),报送工程师,抄送业主,但是晚于这一时限的索赔,业主和工程师可以拒绝接受,他们认为承包商没有在时限内提出索赔要求,是他们已经主动放弃该索赔权。因此,当发生索赔事件后,承包商应当立即请工程师到达出事现场,要求其作出指示,对索赔事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影像记录,作为今后的索赔依据;并在时限内尽早地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要求。

4编写好索赔报告提供索赔证据

在索赔事项的影响消失后的28天内,写好索赔报告书,报送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要使自己的索赔拥有充分的论证资料,证据资料包括图表、信函、变更指令、工资单、设备租赁费收据、材料购货单、照片、录像等,这些是根据索赔报告的论述部分和计算部分的需要而提供。因此真对这一点,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积累证据资料,具体如下。

(1)施工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如:工地施工日志,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检查记录,气象水文记录,劳动力、设备和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或安全事故记录等等。(2)财务收支记录资料,如:施工进度款支付记录,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会计日、月报表,贷款利息收据等等。(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会议记录,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或其他通知,往来函件,电话记录等等。

5索赔的解决

承包商在报出索赔报告书的10~14天,即可以向工程师查询其对索赔报告的意见,而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书的处理意见则是合同双方会谈协商的基础,在一般的情况下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索赔要求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在有的时候,个别的业主对于承包商的索赔采取拖延的策略,不管是否合理,一律不作回复,或者要求承包商不断的提供证据资料,对于这样的业主承包商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强硬措施,对其施压或者采取放慢施工速度(Slow Down Construction)的办法;或予以警告,在书面警告发出后的期限内(一般是28天)对方仍然不按合同办事,则可暂停施工(Suspension),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相当见效的。

6索赔的计价与支付

对于索赔计价的原则是:随时申报,按月结算。正常的施工索赔是在索赔事件发生后随时随地地提出单项索赔要求,力戒将数宗索赔和为一体索赔。在索赔的支付方式上,力争单项索赔、单独解决、逐月支付,把索赔款的支付纳入月结算的支付的轨道,同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同步处理。这样可以把索赔款化整为零,避免积累成大宗款额,使其容易解决。

7结语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激烈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加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对于每一个涉外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实践,虚心的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并应用于实践,使我国的涉外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国际工程管理教学丛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 FIDI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Construction,2006.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土木工程;系统性和综合性;论文和科研训练;创新实践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1-0036-03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程技术人才;选择土木工程专业进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改革与实践研究势在必行。为推进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实施,建立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内容、知识学习方式、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加强实践教学及能力培养方式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递进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稳定的大型企业实习基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基本技能、表达能力和工程综合能力,创建高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土木工程技术人才。

一、土木工程专业培养目标

根据土木工程行业特征和土木工程教育特色以及企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紧密结合,在工程设计的实践过程中,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以及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能够参与项目开发和工程设计,能够进行项目立项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方案比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具有专业软件的应用和开发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科学实验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独立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经营和开拓能力,因此有必要要求学生在企业工作和学习,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论文选题,完成论文的研究工作。

二、土木工程专业培养标准及培养体系

在企业的学习和工作,应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土木工程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并熟练使用;熟练掌握专业软件的应用,并初步具有专业软件的开发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具有项目规划及工程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行政能力,能有效地与人沟通与交流,能够与人协调以及整合可利用资源的能力;了解国内外建筑工程承包市场,具有开拓国内外建筑工程承包市场的意识和能力;掌握本领域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具备收集、分析、判断、归纳和选择国内外相关技术信息的能力;能够应用外语交流,具有良好的国际观,了解国际先进的建筑材料、建筑技术和设计标准,与国际同行业接轨。在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勤奋、进取、不断创新,企业、行业和社会发展,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获得能力。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将在学校聘任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企业设计工程师以及学校指派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双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直接来源于企业工程设计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能够使学生通过工程设计中关键问题的研究,获得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能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手段,独立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在双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论文形式主要是工程设计类、结构分析软件应用类、结构监测和试验类或工程管理类,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中均应至少有一名来自企业部门的专家。

三、土木工程专业论文和科研训练的基本要求

根据土木工程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和培养体系,学生论文选题和科研综合训练应直接来源于土木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工程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也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因此可从大土木工程领域中多方面选取,如:(1)工程结构设计与静动力力学分析;(2)大型构筑物的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3)大型构筑物现场监测与试验研究;(4)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如结构抗震与防灾减灾;(5)一个较为完整的土木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6)高层建筑结构或大跨钢结构设计;(7)桥梁设计和施工监测;(8)路基路面设计和施工监管;(9)高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设计;(10)隧道结构分析与工程设计;(11)地铁区间和车站结构设计等。对于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性或研究性论文。论文主要应包括以下部分: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选题的依据与意义;国内外文献资料综述;论文主体部分: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分析计算、实验研究等;结论;参考文献;必要的附录(包括企业应用证明、项目鉴定报告、获奖成果证书、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等)和致谢等。对于论文的内容可以要求有:(1)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独立见解;(3)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对于不同领域或形式的工程专业论文应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如:(1)工程结构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基础建设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力学分析数据准确,设计符合土木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结构设计方案能够投入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2)应用基础性研究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等)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3)工程结构力学分析和设计软件应用类的论文,针对实际工程结构应用背景,要求分析合理,总体结构力学建模正确,应用程序编制或工程软件应用正确,文档规范,并通过结构工作状态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4)土木工程和施工技术管理类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结构应用背景,建立项目管理过程和经济概算预测及评估,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5)工程结构施工监测和结构试验类论文,针对实际工程结构施工现场,如桥梁、道路和大型结构物施工过程监测,关键结构的强度和动力学性能试验等。掌握试验和监测设备的使用技术,监测和试验数据可靠、翔实。论文阐明试验结果在具体结构现场的应用和有效建议。

四、土木工程专业论文和科研训练的质量评价体系探讨

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关系到土木工程专业教育是否能达到培养目标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研究和科学制定有效的评价指标,来对学生的各种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多样化考核方式,包括产业界专家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通过引入企业质量管理理论,探索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实践教学质量管理模式,加强对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全员、全程和全方位质量管理与监控。然而对学生论文和科研综合训练的质量管理则要对不同领域或形式的论文,根据论文内容的重要性给予不同的权重系数进行论文的质量评价与控制,见表1、表2。

五、结论

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与全面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时期,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程技术型人才,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要条件。改革现有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统一、学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有机协调发展是必要的。根据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律,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重新构建课程体系,并进行整体优化,着重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培养口径与和职业要求等关系,形成有利于培养工程师应具有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删繁就简、推陈出新,增加新兴科学技术和工程应用知识;充分利用行业优势与特色,进行产学研合作,建立互动共赢、各负其责的校企联合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位论文和科研综合训练等实践环节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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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组织管理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7-0292-03

1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

本文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联系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2 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2.1 风险分担不均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风险,对施工合同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存在的。但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受“买方市场”规律的制约,其风险主要落在了承包商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2 施工条件变化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经常导致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和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3 工程变更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或施工程序等问题时,往往指令承包商增加新的工作、改换施工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会迫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2.4 工程拖期

在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水文或地基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2.5 业主违约

一般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等等。此外,对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2.6 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文件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的纠纷。这时,按合同条件惯例,均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7 国家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诸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这时,按照国际惯例,允许给予承包商补偿,因此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3 组织――索赔管理的重点

3.1 组织结构设计

为了使人们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这就是管理学中的组织职能研究范畴。为使索赔机制能高效运作,显然必须寻找一种适宜的索赔管理组织模式。设计组织结构必须考虑组织层次与管理跨度等问题,由此而形成了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矩阵制等多种形式,那么哪种形式是适合于索赔管理机制呢?为次,我们分析索赔工作的特点:一是索赔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的一个子系统,在实际工作,索赔管理系统还是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对某个索赔事项均属于一次性管理。索赔事项千差万别,不可预见性很大,无须派专人去等待处理某个索赔事项,而是一旦索赔事项得到确认后,组织类似“专家组”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处理。三是索赔事项一旦发生后,需要的人员范围很广。一个索赔小组可能需要合同、进度、成本、技术、物质、法律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四是现在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未将索赔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达到索赔的预期目标,因而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宜的组织模式。

3.2 职务设计

在对组织结构经过分析、设计并最终确定下来之后,职务设计便成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职务

设计主要明确成员的责、权、利关系,激励员工高效的工作,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斯蒂芬•P•罗宾斯提出的职务特征模型(JobCharacteristicsModel,JCM)为我们提供了职务设计的基本框架,职务的核心维度可以综合为一项单一的指标,从而得出激励潜力得分(MPS):激励潜力得分(MPS)=[(技能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3]×自主性×反馈。从激励的角度,职务特征模型指出,要是一个人知道(对结果了解)自己(责任感体验)在其关注(有意义的体验)的任务上完成的很好,那么他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愈是具备这三个条件,员工的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会愈强。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现状是: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没形成自然的索赔管理单位,而往往到了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常常是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才临时组织所谓的索赔小组,试图一揽子解决全部索赔问题。这样的索赔管理局面使索赔管理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因没有高度的自,使其对索赔的责任感不强,同时由于没有将一些索赔任务进行适当的合并,使其对技能的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的体验不深;再者由于解决索赔问题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得反馈的得分值很低。由激励潜力得分公式可以看出,这样的索赔管理模式必然使MPS的分值很低,从而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人人都不认真去管的状况,使索赔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在合同部设专门的索赔管理职能,由专职索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整个项目的全盘索赔工作,这样会使索赔工作的自主性得到极大的肯定,并使索赔管理人员手中的索赔工作显出技能多样性,因施工索赔工作要求深厚的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基础,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合同知识与公关经验,当这些素质要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便能体验到工作的意义,最后应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索赔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索赔工作的实际结果。这样必然会使员工获得高度的内在激励,并有高质量的工作表现,高度的工作满意感,从而使索赔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3.3 组织关系协调

组织中以职权关系形式,把组织的各部门和各层次统一起来,以便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我们根据矩阵制索赔组织管理模式,从纵横两方面来论述索赔管理系统组织关系协调。首先从纵向考察: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每一级都存在直线职权关系,各层直线职权形成一条指挥链。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索赔管理人员在这条指挥链中应具有充分的地位,即赋予他充分的职权,才能使他拥有足够的自,从而使索赔工作更有效的进行。故项目经理应对其充分授权,使其对索赔事项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利。当然,项目经理在授权时应指明索赔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并通知其他各职能部门人员授权已经发生;其次从横向考察:索赔管理人员更多需要协调的是与各职能管理部和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从矩阵结构图中我们发现,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质、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职权的作用。索赔管理人员对他们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因而其协调沟通能力就更重要了。

3.4 员工的培训

(1)索赔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索赔管理人员须具备很高的素质,才能胜任不断变化的索赔工作环境的需要。而事实上,我国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人员相当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索赔需要。为此,一个有远见的承包企业领导人员,应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自己的施工索赔专家,使他们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①业务能力。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一个有造诣的施工索赔管理人员必须是一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起码应是一名土木建筑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经济师。二是合同知识及外语能力。施工索赔工作涉及相当多的合同和法律知识,且国际工程均用英语,故索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②协调能力。一是人际协调、沟通能力。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对索赔管理人员给予充分重视,要求他能协调各职能部门索赔参与人员的关系,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以利于发现索赔机会。二是公关经验。索赔机制是施工索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有公关知识与经验。

③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索赔的意识观念。主要是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可以说,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应变能力与独立决策能力。索赔事项千差万别,索赔管理人员要能随机应变并能果断决策。

(2)培训工作。我们将索赔管理人员的技能划分为技术的、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的三类,培训工作将着眼于改变其中一项或多项技能。

①在职培训。一是职务轮换:针对索赔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的特点,我们可以使其在各职能部门如合同、成本、质量等轮换工作,以弥补某方面的不足。二是预备实习:通过跟经验丰富的索赔人员体验如何工作,能使经验尚不足的索赔管理人员获得多方面的知识。

②脱产培训。一是课堂讲座:让索赔管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有效的发展其技术的及解决问题的技能。二是模拟练习:诸如案例分析、小组互助会议、角色扮演等。将会使索赔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3.5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法律分类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已有多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一书就列举了从索赔原因、索赔目的、合同依据等共七种索赔分类方法,但都未与合同,进而与法律建立直接联系。本文把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根据其法律特征分为三类:合同变更索赔、业主含工程师等业主人违约索赔及风险索赔,以对索赔的法律本质,索赔处理的法律根源进行分析。

3.5.1 合同变更索赔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重新要约与承诺调整双方的债权债务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国际工程施工牵扯面广、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经常要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或规划、设计的调整而要求变更。这一合同变更原理体现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则是,只要这种变更在合同基本范围内,不至于改变其基本范围,承包商就有责任满足业主的这种变更要求,但同时要达成新的合同工期和价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利对这种工期或价款提出索赔,而如果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要求超出了原合同基本范围,导致承包商的合同债务发生根本性改变时,承包商有权拒绝这种变更要求,或者通过重新要约、承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强行要求承包商承担这种变更,就构成了业主的违约。

3.5.2 业主或业主人违约的索赔

“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在近现代民商立法中,普遍都有这一类基本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3.5.3 风险导致的索赔

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或普通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最初这两种原则只适用于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事件,后来许多法律或案例把它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一切情形。其基本内容是,合同签订后,作为合同基础的事情,由于不可归责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初不能预料的变化,如仍坚持原法律效力,将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应对原法律效力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至于何种情形可以采用上述原则,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常会作出具体约定,这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问题。如下文所述的合同条件的各项风险条款。

4 结论

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定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正如在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出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人员,以适应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维护自己合理的经济利益。

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构建一套能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会使承包商大大提高施工索赔成效。本文紧紧围绕如何建立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展开论述以建立一套高效的索赔机制这一计划目标为引导,设计出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明确职务内容和职务关系,事实上该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决策与信息沟通的网络”。而这些都是为了索赔管理系统能够随机制宜,能使索赔工作有效进行。本文试图设计一个权变的索赔管理系统,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普遍使用的固定的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该模式必须不断变化。另外,索赔管理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巨大,还应注重索赔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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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现场施工;管理;建筑工程

前言:长久以来我国对于建筑行业的相关理论研究都是局限在对于最终建筑结果质量的提高、集中在建设阶段减少建设成本支出、提高建设阶段安全管理方面,很少会注重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整体水平的研究,这也就使得我国对于现场施工管理的相关理论研究水平长期以来落后于国际先进理论成果,从而导致了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长期落后于我国社会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要求所在,进而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迟滞了我国整体的发展水平。在现阶段国际上对于现场施工管理的研究上,主要集中以下方面,那就是对于现场施工管理相关理论的研究,进行有关建筑工程管理的理论研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相关建设行业的综合发展速度,进而使得相关行业的建设能力能够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获得较大程度上的发展。所以,在我国建设行业发展的现阶段展开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相关理论的研究与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除此之外,对于拉近我国建筑行业与国际先进建筑行业的距离也能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在本文中将根据多年的一线建筑行业的实践经验结合对于国内外相关理论知识的综合研究,为我国建筑行业在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指出一条具有实践意义的道路。

一、国内外现场施工管理相关发展状况的具体探讨

(一)国内外现场施工管理在发展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在我国的建筑学理论的相关知识里面,最为突出的就是有关成本控制方面的内容,例如原材料成本控制、人工成本控制,所关注的内容大多数都是有关于建筑最后阶段所能够控制的内容。相反对于工程建筑阶段的现场施工管理却关注的不多,这完全是可以看作在建筑学方面的舍本求末,完全放弃了建筑流程中应该追求的内容。而在国外大部分的建筑学流程理论建设方面,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建筑系统学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国内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关注的内容已经开始由最基础的成本末端控制转移到了建筑筹备阶段,这样一来所能够达到的境界是国内建筑经济学所完全无法达到的。可以说,国内的建筑系统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际建筑系统学的发展,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我国的建筑业发展水平无法与国际同类建筑行业相比,国内建筑行业缺乏应该具有的相关核心竞争力,这样一来当国内的建筑公司遭遇到国外的建筑公司时难免就会落入到下风。

(二)我国现场施工管理相关的理论知识与国际交流较少。我国的建筑行业因为长时间的处在一个封闭的竞争环境当中所以较为缺乏忧患意识,当自身的建筑施工管理理论理论无法与国际的建筑经济学理论相提并论时,因为国外的建筑企业无法进入国内的市场,所以国内的建筑公司无法不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自然就会导致自身的现场施工管理理论无法与国际化现场施工管理先进理论相提并论。但是,在我国自新世纪之初开始改革开放之后,放宽了国外建筑公司进入国内建筑领域的标准,这样以来国外许多具有先进理念和先进建筑理论的建筑公司开始进入国内市场。在国外的建筑公司进入我国的建筑领域之后,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开始变得激烈,这也就要求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始学习外国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化的建筑理论,从而提升自身的建筑学能力,加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使得我国的建筑业在于外国进行竞争时能够不落于下风,提高我国的整体建筑水平。

(三)我国现场施工管理起步阶段发展较晚。我国的现场施工管理与国外建筑现场施工管理领域另一个十分明显的差距就是我国开始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理论建设的时间较晚,无法与国外已经经过较长时间发展的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理论相提并论,从而导致我国的现场施工管理学理论长期处在一个较低的发展水平当中。我国的现场施工管理学理论起步阶段相较于国外较晚另外一个十分严重的后果就是会导致我国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跟不上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进而形成一种十分严重的恶性循环后果,人才梯队的建设无法满足建筑行业长期发展的需要,进而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的水平无法与国外同类的建筑行业进行竞争,长此以往下去就会导致我国的建筑行业越来越差,进而完全丧失与国外同类建筑行业进行竞争的资本。

二、如何提高我国对于建筑经济理论方面内容的建设水平

(一)主动加强与国际主流理论内容的交流。在当下建筑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要想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要从建筑行业相关理论知识的建立入手,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满足我国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建筑行业因为长时间的处在一个独立发展的阶段,所以当遭遇到国际先进的理论知识的侵袭时难免会变得不知所措当这种情况出现之后,我国建筑行业理论工作者的相关从业人员要紧紧的抓住这种机遇,促成自身理论知识与国际先进现场施工管理学的相融合,在结合我国实际建筑行业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实现我国建筑行业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育。只有不断的加强与国家化先进现场施工管理理论知识的融合,才能够满足我国建筑行业对于先进理论知识的需求,从而促使我国建筑现场施工管理建设内容的不断发展。

(二)加强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任何理论知识的实施都离不开相关一线工作者的实践,加强相关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是提高我国建筑行业水平最基础的作用所在。首先,相关建筑行业应建设一支年龄足够合理的人才工作梯队,实现老、中、青三种年龄人才互相扶持的人才梯队结构。其次,要定时定期对我国的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相关从业者的培训力度,使其能在不断工作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从而为我国的建筑行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再次,要认真的加强我国的相关制度性文件的颁布,从政府的角度加强对于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理论的引导,使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的发展能顺从政府发展的需要,进而满足我国社会前进方向的需求。

(三)提高我国建筑行业对于现场施工管理的认知程度。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还有一点就是要加强建筑行业从业者对于现场施工管理相关知识的认识程度。首先,现场施工管理虽然对于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阶段的建筑行业内部并不为相关的从业人员所关注,这也就导致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的曝光程度不够。所以,要想真正让现场施工管理发挥其在建筑行业内应有的作用,就是要加强建筑行业内部相关从业人员对于现场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只有加强了对于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的认识程度,才能够让我国的建筑领域行业不断发展,进而提高我国建筑学的整体水平,从而能够与国际化水平相接轨。

结语:我国的现场施工管理在起步阶段与国际相对应的领域相差较远,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我国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理论领域发展的便利之处,我国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完全可以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建筑现场施工管理理论知识来提高自身的水平,进而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组织管理

1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平反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

本文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联系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2 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2.1 风险分担不均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风险,对施工合同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存在的。但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受“买方市场”规律的制约,其风险主要落在了承包商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2 施工条件变化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经常导致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和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3 工程变更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或施工程序等问题时,往往指令承包商增加新的工作、改换施工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会迫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2.4 工程拖期

在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水文或地基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2.5 业主违约

一般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等等。此外,对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2.6 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文件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的纠纷。这时,按合同条件惯例,均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7 国家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诸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这时,按照国际惯例,允许给予承包商补偿,因此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3 组织——索赔管理的重点

3.1 组织结构设计

为了使人们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这就是管理学中的组织职能研究范畴。为使索赔机制能高效运作,显然必须寻找一种适宜的索赔管理组织模式。设计组织结构必须考虑组织层次与管理跨度等问题,由此而形成了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矩阵制等多种形式,那么哪种形式是适合于索赔管理机制呢?为次,我们分析索赔工作的特点:一是索赔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的一个子系统,在实际工作,索赔管理系统还是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对某个索赔事项均属于一次性管理。索赔事项千差万别,不可预见性很大,无须派专人去等待处理某个索赔事项,而是一旦索赔事项得到确认后,组织类似“专家组”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处理。三是索赔事项一旦发生后,需要的人员范围很广。一个索赔小组可能需要合同、进度、成本、技术、物质、法律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四是现在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未将索赔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达到索赔的预期目标,因而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宜的组织模式。

3.2 职务设计

在对组织结构经过分析、设计并最终确定下来之后,职务设计便成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职务

设计主要明确成员的责、权、利关系,激励员工高效的工作,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斯蒂芬•p•罗宾斯提出的职务特征模型(jobcharacteristicsmodel,jcm)为我们提供了职务设计的基本框架,职务的核心维度可以综合为一项单一的指标,从而得出激励潜力得分(mps):激励潜力得分(mps)=[(技能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3]×自主性×反馈。从激励的角度,职务特征模型指出,要是一个人知道(对结果了解)自己(责任感体验)在其关注(有意义的体验)的任务上完成的很好,那么他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愈是具备这三个条件,员工的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会愈强。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现状是: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没形成自然的索赔管理单位,而往往到了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常常是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才临时组织所谓的索赔小组,试图一揽子解决全部索赔

问题。这样的索赔管理局面使索赔管理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因没有高度的自主权,使其对索赔的责任感不强,同时由于没有将一些索赔任务进行适当的合并,使其对技能的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的体验不深;再者由于解决索赔问题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得反馈的得分值很低。由激励潜力得分公式可以看出,这样的索赔管理模式必然使mps的分值很低,从而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人人都不认真去管的状况,使索赔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在合同部设专门的索赔管理职能,由专职索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整个项目的全盘索赔工作,这样会使索赔工作的自主性得到极大的肯定,并使索赔管理人员手中的索赔工作显出技能多样性,因施工索赔工作要求深厚的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基础,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合同知识与公关经验,当这些素质要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便能体验到工作的意义,最后应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索赔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索赔工作的实际结果。这样必然会使员工获得高度的内在激励,并有高质量的工作表现,高度的工作满意感,从而使索赔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3.3 组织关系协调

组织中以职权关系形式,把组织的各部门和各层次统一起来,以便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我们根据矩阵制索赔组织管理模式,从纵横两方面来论述索赔管理系统组织关系协调。首先从纵向考察: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每一级都存在直线职权关系,各层直线职权形成一条指挥链。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索赔管理人员在这条指挥链中应具有充分的地位,即赋予他充分的职权,才能使他拥有足够的自主权,从而使索赔工作更有效的进行。故项目经理应对其充分授权,使其对索赔事项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利。当然,项目经理在授权时应指明索赔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并通知其他各职能部门人员授权已经发生;其次从横向考察:索赔管理人员更多需要协调的是与各职能管理部和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从矩阵结构图中我们发现,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质、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职权的作用。索赔管理人员对他们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因而其协调沟通能力就更重要了。

3.4 员工的培训

(1)索赔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索赔管理人员须具备很高的素质,才能胜任不断变化的索赔工作环境的需要。而事实上,我国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人员相当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索赔需要。为此,一个有远见的承包企业领导人员,应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自己的施工索赔专家,使他们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①业务能力。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一个有造诣的施工索赔管理人员必须是一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起码应是一名土木建筑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经济师。二是合同知识及外语能力。施工索赔工作涉及相当多的合同和法律知识,且国际工程均用英语,故索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②协调能力。一是人际协调、沟通能力。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对索赔管理人员给予充分重视,要求他能协调各职能部门索赔参与人员的关系,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以利于发现索赔机会。二是公关经验。索赔机制是施工索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有公关知识与经验。

③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索赔的意识观念。主要是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可以说,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应变能力与独立决策能力。索赔事项千差万别,索赔管理人员要能随机应变并能果断决策。

(2)培训工作。我们将索赔管理人员的技能划分为技术的、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的三类,培训工作将着眼于改变其中一项或多项技能。

①在职培训。一是职务轮换:针对索赔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的特点,我们可以使其在各职能部门如合同、成本、质量等轮换工作,以弥补某方面的不足。二是预备实习:通过跟经验丰富的索赔人员体验如何工作,能使经验尚不足的索赔管理人员获得多方面的知识。

②脱产培训。一是课堂讲座:让索赔管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有效的发展其技术的及解决问题的技能。二是模拟练习:诸如案例分析、小组互助会议、角色扮演等。将会使索赔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3.5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法律分类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已有多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一书就列举了从索赔原因、索赔目的、合同依据等共七种索赔分类方法,但都未与合同,进而与法律建立直接联系。本文把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根据其法律特征分为三类:合同变更索赔、业主含工程师等业主人违约索赔及风险索赔,以对索赔的法律本质,索赔处理的法律根源进行分析。

3.5.1 合同变更索赔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重新要约与承诺调整双方的债权债务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国际工程施工牵扯面广、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经常要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或规划、设计的调整而要求变更。这一合同变更原理体现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则是,只要这种变更在合同基本范围内,不至于改变其基本范围,承包商就有责任满足业主的这种变更要求,但同时要达成新的合同工期和价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利对这种工期或价款提出索赔,而如果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要求超出了原合同基本范围,导致承包商的合同债务发生根本性改变时,承包商有权拒绝这种变更要求,或者通过重新要约、承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强行要求承包商承担这种变更,就构成了业主的违约。

3.5.2 业主或业主人违约的索赔

“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在近现代民商立法中,普遍都有这一类基本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3.5.3 风险导致的索赔

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或普通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最初这两种原则只适用于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事件,后来许多法律或案例把它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一切情形。其基本内容是,合同签订后,作为合同基础的事情,由于不可归责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初不能预料的变化,如仍坚持原法律效力,将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应对原法律效力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至于何种情形可以采用上述原则,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常会作出具体约定,这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问题。如下文所述的合同条件的各项风险条款。

4 结论

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定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正如在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中标靠低价

,盈利靠索赔”,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出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人员,以适应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维护自己合理的经济利益。

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构建一套能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会使承包商大大提高施工索赔成效。本文紧紧围绕如何建立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展开论述以建立一套高效的索赔机制这一计划目标为引导,设计出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明确职务内容和职务关系,事实上该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决策与信息沟通的网络”。而这些都是为了索赔管理系统能够随机制宜,能使索赔工作有效进行。本文试图设计一个权变的索赔管理系统,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普遍使用的固定的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该模式必须不断变化。另外,索赔管理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巨大,还应注重索赔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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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卓越工程师,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国际化视野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7)02000103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是一个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技术学科。中国土木工程专业教育始于19世纪下半叶,解放前,中国土木工程教育推行的是以重视基础知识为主的“通才”教育。解放初期,由于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院系调整,专业划分更加细化,土木工程人才培养形成了“专才型”的培养模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人才壁垒也逐渐打破,土木工程教育逐步回归到“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模式。目前中国土木工程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培养了大量

的工程建设与科技人才,其教育规模在各专业教育中位居前列。

当前,世界经济逐步趋向于全球化,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企业必须加强自主创新,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得到生存和发展,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才强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这对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2010年教育部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的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土木工程教育面临又一次重大改革。

一、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

当前中国的土木工程教育培养基本是以科学导向为主,工程特色不r明,通过对企业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调研发现,69%的企业认为大学课程理论性强、实践性差,部分课程设置不符合企业要求,管理类知识教育、职业道德和敬业精

神培养不足,毕业生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适应力差,缺乏工程决策能力、工程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国际化视野等问题。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就是在总结中国工程教育历史成就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明确中国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一是更加重视工程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更加重视与工业界的密切合作;三是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四是更加重视工程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通过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使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具备多种能力。

知识方面:具有从事土木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掌握扎实的本学科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

能力方面: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参与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信息获取和职业发展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素质方面: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爱国敬业和艰苦奋斗精神、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好的人文素养;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境、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二、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改革

按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通用标准和土木工程行业标准,土木工程教育需要进行知识教育、能力培养、素质培育等方面的改革,知识教育改革是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基础,能力培养是卓越工程师教育的核心,素质培育则是卓越工程师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知识教育

中国土木工程教育经过长期的发展,已为国家工程建设培养了大量的工程技术人才,并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土木工程教育体系。当前的土木工程教育体系中对于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理论基础

普遍认可,但也普遍反映毕业生新技术知识及管理知识相对薄弱,因此,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在知识教育体系改革方面需要增加对建筑行业规程和建筑企业管理方面的学习,加强理论体系的更新,把行业新技术及时融入课堂教学。

(二)能力培养

能力培养是当前土木工程教学中的薄弱环节,也是当前企业对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满意度最低的一个方面,因此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的核心就是能力培养。加强实践能力训练,提高毕业生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参与能力,并能在实践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胜任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增强国际视野,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毕业生能够针对工程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技术革新的方法和措施,并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素质培育

土木工程与人类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工程建设的大型化、城市建设的立体化、结构形式的多样化、工程施工的信息化是当前土木工程建设的主要特征。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实施,应加强对学生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使毕业生成为合格的现代土木工程建设者。

三、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的改革

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需要高校、企业、政府部门共同参与。高校是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主体,企业是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必要补充,政府部门在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中起引导作用。高等学校是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关键,作为工程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应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对工程教育培养模式进行改革。

(一)培养方案

针对培养目标的定位与要求,建立以工程应用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内容,适当精简理论教学,增加部分建设法规、工程管理、技术前沿等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及能力培养,实施“全过程、递进式”的实践教学体系,建立稳定的大型企业实习基地和校内实训中心,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工程综合能力,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使培养方案与国际接轨。

(二)教学模式

采取“3+1” 应用型工程师培养模式,其中三年为在校学习, 一年的实践教学主要以本专业教师和定点企业的工程师联合指导为主,使学生能够

深入到土木工程建设从勘测、设计到施工和运营管理整个工程生命周期,完成在企业实训阶段的学习任务。

理论教学方面,应改革当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探讨“以教师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引导式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教学效率,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意识。

实验教学方面应增加设计性实验项目,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自主实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动加强校企合作,通过合作校企共同确定符合教学要求的实习内容,制定校企培养方案,建设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实习基地和国内外联合设计基地,同时应设置校内实训中心以弥补实习基地的不足。重视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对学生应有严格明确的要求,配备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实行双导师制度,确保实习和设计质量。

(三)科技创新活动

随着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企业更加注重人才的创新能力。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必须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高校在教学计划的安排中需要为学生留有一定量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同时,应充分利用学生社团,调动学生的创新潜力,广泛开展学术沙龙活动,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及各种创新竞赛活动,使第二课堂成为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途径及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近年来,一些高校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工程设计、工地施工实践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分析和处理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另外,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及各类创新竞赛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创新能力。

(四)对外交流

当前经济发展越来越趋于全球化,智力竞争成为未来国际竞争的主要趋势,高等学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在教学中必须加强国际交流。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人才的国际化视野培养是一项重要内容。对外交流不仅仅是开展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更重要地是吸收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加强国际学科前沿介绍,广泛开展本学科学术讲座活动,使学生能够了解本学科当前新技术及发展动向。

四、师资队伍建设

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必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坚实、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教师队伍。目前许多高校的土木工程专业教师来源主要为国内高校新参加工作的博士或硕士毕业生,接触工程实践较少,没有国外学习经历,国际化视野有所欠缺,为此,高校需要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加强国际合作办学,学习国外先进办学经验,了解国际土木工程新技术发展动态,提高高校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同时还需要聘任部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作为高校兼职教师,建立一直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为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奠定基础。

五、结语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是国家教育部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中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作为高等学校,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健全适应于卓越计划的管理体制,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按照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目标进行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国际化视野的工程建设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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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治国.基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的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创新改革探索[J].内蒙古教育,2010(9):39.

Abstract:According requirement to the train project of excellence engineer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the train project of excellence civil engineer has been analyzed. The reformation and implement of training format and pattern about excellence civil engineer has been proposed. The development aim of teacher troops about excellence civil engineer has researched.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 教学 创新改革 土木工程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以此为契机,地方高校的土木工程专业也应在此政策下进行改革,因此如何针对土木工程专业特点制定合理的培养目标和优化教学模式;如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和建设,培养出具有卓越工程能力和较高创新能力的土木工程师,是目前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创新改革中急需重点研究的内容。

一、“卓越计划”实施理念和土木工程专业基本要求

该计划强调工程教育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密切合作,统筹规划学生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所应达到的培养目标,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从而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工程教育模式。

基于上述总体培养目标,针对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应使其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工程管理基础;使其掌握土木工程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具有本专业领域至少两个主要专业方向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本专业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使其历经扎实的工程实践训练,具备从事本专业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现场施工、工程监测与技术研发等多项工作的综合技能。

二、现有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存在的差距

现有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方案制订缺乏学生就业针对性,致使职业导向不清,行业衔接缺乏,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教育不足。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在针对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开展教学课程设置时,基本是以宽口径形式制定教学方案,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涵盖各类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应掌握的理论知识。但是,在采用宽口径教育模式的同时,由于一部分高校在制定教学方案时未充分考虑学科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没有根据土木工程专业特点来设置各课程间的相互交叉融合关系以及与课程实习、工程实践环节的衔接问题,致使专业教学目标不明确,就业针对性不足,致使学生不能真正掌握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技能。

三、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创新改革的措施

(1)基于“卓越计划”实施理念,打破传统宽口径制定教学方案做法,制定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在理论教学过程中,着重体现基本理论的工程概念和实践应用;而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着重体现工程实际问题中所蕴涵的基本原理,从而实现原理、方法和应用的有机结合,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相辅相成。在具体实施中,土木工程专业教学方案中明确以教学实践相结合为主线,打破原有大一大二主要学习公共课,大三大四主要学习专业课的模式。

(2)紧扣“卓越计划”培养目标,积极探索校企联合教学机制,提高学生工程实践技能

为了提高学生工程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锻炼学生专业技能,增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建议高校充分利用校企合作平台,制定联合教学实施办法,与大型骨干企业签订联合教学协议,聘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工程师作为学生教学实践导师,探索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让学生在毕业前就具备现场工作经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独立解决实际工程问题。

(3)积极参与国际科研项目合作,创造国际教学新模式,不断拓宽学生国际视野

目前,我国高校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国际科研合作机会不断增多,高校间互换学生培养机制也不断完善。基于此,高校在制定土木工程教学培养方案时,应探索建立中外工程教学联合体,与国际土木工程人才培养标准接轨,进一步加强与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国际交流,增强学生的国际竞争力,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出熟悉各国特色文化、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的国际化工程师。

四、结语

“卓越计划”是我国高校的重大教育改革计划,而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学培养作为其中重要部分之一,应该不断创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在教学方案制定时应该不断思考如何构建与我国工程实践协调发展的教育模式;如何有效地提高专业人才的培养能力和创新技能;如何实现就业服务功能的有效性,有效培养学生工程素质、工程能力、工程伦理和创新精神。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确定专业应用型的发展定位及体现土木工程专业特色的同时,确保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的人才需求匹配,为有效推动国家“卓越计划”的实施服务。

参考文献: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2篇

(黑龙江安联会计师事务所讷河分所,黑龙江 讷河 161300)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9-060-02

国际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是涉及诸多方面、诸多因素的系统工程,我国参与到国际承包市场竞争中的涉外公司实力不断壮大,除经济技术实力的增强外,更重要的是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其中工程索赔的管理则是经营管理中与经济效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它体现着承包商经营管理的水平。工程施工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知识的集中表现,它涉及工程技术、施工经验、合同知识、法律经济基础以及外语方面的知识,在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是甲方或监理还是乙方,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经验均不够丰富,再加上行政性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某种程度上还简单地把其视为无力纠缠和争利。但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增多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国内的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后,索赔管理显得非常重要,FIDIC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进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内的建筑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也专门提出了责任划分和赔偿条款,这些都为规范索赔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双方的索赔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没有索赔管理,实际上就是允许一方偏离或不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又不承担责任,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同时由此而在客观上产生的重要意义还在于,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按经济规律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建设。

首先,有利于管理和信息研究。索赔和反索赔证据的成立,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都必须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会错失有效的索赔和反索赔。

其次,有利于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律施工。实际工作中,“三边”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拍脑袋计划等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律组织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极易为索赔打下伏笔,因此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索赔管理,依法行政,走合理程序,本身就是反索赔的重要前提。

其三,有利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者把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克服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斟字酌句,合同实施阶段把合同打入冷宫的倾向。

工程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中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在国际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工程索赔与风险是有着密切联系的,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要求补偿的行为。为了避免由于在工程过程中承担了本不属于自身的风险而造成损失,承包商应利用合同条件,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缺乏索赔意识,对造成索赔的事件反应迟钝,那么他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是甲方或监理还是乙方,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经验均不够丰富,再加上行政性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某种程度上还简单地把其视为无力纠缠和争利。但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增多和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国内的部分大型建设项目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按国际惯例实行公开招标后,索赔管理显得非常重要,FIDIC合同条件具体规定了进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国内的建筑业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和实践性的突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也专门提出了责任划分和赔偿条款,这些都为规范索赔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证明,双方的索赔都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一项有效保障措施,没有索赔管理,实际上就是允许一方偏离或不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又不承担责任,因此索赔和反索赔是双方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正当权力,是落实和调整施工合同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有效手段。同时由此而在客观上产生的重要意义还在于,索赔和反索赔的对立统一,促进了甲、乙双方的业务管理水平和按经济规律法制化轨道实施工程建设。

索赔证据的成立,必须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符合特定条件,这就有赖于完整的基础资料,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都必须认真系统地收集积累,任何一方由于信息管理不善,都会错失有效的索赔。 因此,要把强化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克服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斟字酌句,合同实施阶段把合同打入冷宫的倾向。

合同条件是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承包商之间风险的划分。承包商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件的能力,通过工程索赔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因此,工程索赔实际上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

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项目的经营管理自然也就围绕这一中心展开。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上的优势,还应该具备很强的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只有既能优化内部施工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又善于运用工程索赔的手段减少损失的承包商,才能使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发展强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够成功且合理地进行工程索赔的承包商,一定是综合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的承包商。

二、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按照合同规定及国际惯例,工程施工索赔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在合同实施阶段中所出现的每一个工程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照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惯例和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抓紧协商解决,并与工程进度款的月结算制度同时进行支付,争取做到按月清理。

1.关于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程序,一般按照以下步骤:

(1)提出索赔要求 按照国际通用合同条件的规定,凡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出现工程范围或工程量变化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成本增加时,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商在保证继续施工,不影响工程正常进展的同时,可以用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力。索赔通知书的发出应该符合合同条件中的具体规定,如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的是须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否则视为承包商自动放弃索赔权力。

(2)报送索赔资料 在正式提交索赔要求以后,承包商应抓紧准备索赔资料,计算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编写索赔报告书,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报出。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向工程师报送1次补充资料,说明事态发展情况。最后,当索赔事项影响结束后,在28天内报送此项索赔的最终报告,附上最终账单和全部证据材料,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报请工程师和业主审定。

(3)会议协商解决 如果某项施工索赔要求不能在每月的结算付款过程中得到解决时,则需要举行正式会议面对面的讨论决定。会议一般由工程师主持,双方交换意见,就论据及有关材料进行讨论,以争取达到一致的见解,解决索赔问题。

(4)邀请“中间人”调解 在双方谈判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为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争端,可以首先邀请工程师予以调节。工程师因其特殊的地位及作用,可是说它应该是工程争端的第一调解人;如若工程师的调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双方可提交申请DABDRB予以判决。DABDRB是合同双方聘请的裁决人,其职责仅限于争端发生时的争议处理,并且他们所做出的裁决属于调解性质,该裁决没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引入裁决人,使之按照裁决程序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或争端必将有利于工程的良好管理和顺利进行。

(5)提交仲裁和诉讼 如果合同的争端经过上述途径仍然不能得以解决,最终的途径只有通过国际仲裁或法院诉讼。国际仲裁或法院诉讼是工程争端的最终解决途径,具有法律权威性,对争议双方都有最终约束力。

三、健全完善有序的文档管理制度是实现成功索赔的关键所在

由于工程与建设环境的复杂性,索赔的原因也极为复杂,但不论是何种原因形成的索赔事件,如果要想使之最终实现,索赔的依据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决定索赔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国际惯例,索赔的依据已经形成如下标准体系:

1.合同文件。合同的原始文件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基础,是施工索赔的主要依据。同时,承包商提出施工索赔时,必须明确说明所依据的具体合同条款。

2.后续合约,即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一些书面或日头指示。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师的指示,同时也有权获得执行该指示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另外,合同实施期间,参与项目各方会有大量的涉及工程技术问题的往来函件,以及商讨解决合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的会议记录,由于多方的核签,这些也是文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技术纪录、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象与环境变化记录等。 财务收支记录材料,如施工进度款支付记录,工人工资表,月报表等。 其他相关市场信息资料与政策法令文件。

承包商的合理索赔需要提交标准系统化的索赔报告,而索赔报告除了清晰明确陈述己方索赔权利,准确合理计算索赔要求外,充分有力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而索赔证据的积累正是与平日的文档管理分不开,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甚至专门会设立独立的文档控制中心集中实施文档管理,由此可见完善有序的文档管理是实现成功索赔的关键。另外,完善的文档管理也可以帮助承包商及时敏锐的发现索赔机会,避免己方合理的索赔权力丧失。如在工程师的变更通知,不可预见性的天气地质报告等等文档管理工作,实际上是工程索赔的信息来源。

四、工程施工索赔管理要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工程施工索赔是集合工程技术、施工经验、合同知识、法律经济基础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应用,因此工程索赔是一种高智力、高水平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于大多工程项目,索赔的出现在所难免,它是合同双方合理伸张自身权益的手段。但是想要做好合同索赔工作,必须在整个工程全过程中树立起索赔意识,建立索赔管理体系。

首先,在工程项目前期,即应该树立起索赔意识。例如,在投标前对合同文件条款充分研究,对施工现场条件方面仔细勘查,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搞清工程量的虚实以备索赔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合理的应对。

其次,在工程施工阶段,要做好索赔工作。建设过程中,索赔工作的安排要有一个总的时间安排。每个工程项目可能有很多具体的索赔事项,它们发生的时间有先有后,但应随着整个工程的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索赔事件发现、申报、论证、讨论及解决的时间。根据国际工程的承包实践,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应及早提出,抓住紧要的方面来解决,避免合理的索赔被无限期地拖下去。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要掌握索赔的有利时机,争取在工程建成以前完成主要的索赔谈判和付款。一般来说。发现索赔的阶段从投标时就开始了。可以延续至工程建成一半的时期;晚于这个时期提出的具体索赔事项,往往来不及得到彻底的处理。工程建成四分之一至四分之三这个阶段,应该是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项的时期,承包商应抓紧时间让索赔争端在这一段时间解决。

最后,在工程竣工阶段,合同双方应就工程中未达成一致的争端进行协商谈判,力争友好协商的解决,避免将争端推向仲裁或诉讼。

虽然索赔是合同方尤其是承包商合理伸张自身权益的手段,但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有时,索赔会因激怒对方而带来报复性伤害,尤其是一些强势业主。因此这就要求索赔方柔中有刚、委婉巧妙,恰到好处地激发对方认同感,赢得对方的同情与重视。对于每一项索赔工作,承包商和业主都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付诸仲裁或诉讼。因为后者不仅需要花费巨额的仲裁或诉讼费用,而且往往时间也会拖得很久,另外过多的仲裁或诉讼历史对合同方的名誉也有所影响。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工程造价;控制;问题与建议

1、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出现的问题

1.1 造价费用计算混乱

在实际施工之前必须选择优质的,符合工程需要的建筑材料,如果在正式施工之后发现材料不合适,再作更换的话,不仅会严重影响工期,还会大大影响工程的质量,造成巨大损失。设计施工方案的时候,要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气候因素、地质结构等,但是材料的计费中容易出现纰漏,造成造价费用计算混乱。在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计算中,会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计算混乱。首先是甲供材料费计算不明确,一般会出现多计甲供材料费的现象。第一种多计甲供材料费的做法是重复的结算甲供材料,在工程造价结算的编制标底过程中,只扣除了一些主要的甲供材料,相对于简单的甲供材料没有准确的扣除;第二种多计甲供材料费的做法是施工方在材料单价和实际领料价两者的差值上,没有找出负差,或者根本没有找差;第三种多计甲供材料费的做法是在实际结算甲供材料费的时候,材料所附的料票远小于甲供材料费,施工方在签证的时候多签了工程量,把没有使用和多签的材料上报。其次,是机械使用费的技术失误。现场施工机械的使用费率不断上升,导致施工成本不断上升,大部分施工机械费占到了施工成本的10%以上。在工程造价的结算中,多计施工机械费的问题日益凸显,造成工程造价结果无法实现合理、科学的安排,让工程施工的造价失去控制。

1.2在项目施工中,合同条款管理不科学

工程合同对于工程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要达到的目标和职责范围的规范,是工程施工时,质量、投资、进度三个部分有效控制的重要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之初,对施工合同的解读不充分,导致工程造价的失控。合同科学管理的要求包括对合同文件进行正确的解读,明确总造价的各个细节,以及计费方式、浮动率、检测费用的计算、索赔的范围、工程支付手段和工程变更签证等部分。如果任何一个部分的细则没有解读清楚,合同的科学管理便失去意义,对以后施工的过程的各个部分造价控制造成巨大的影响。

1.3 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违法施工流程

工程质量的竞争已经成为整个建筑工程领域的核心竞争点,如果失去了工程质量,再好的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也不能使企业发挥应有的工程效益。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部分人员不能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开展,对投资额度建筑标准设计深度审核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都没有严格把关,人为的错套、高套工程定额。错套、高套工程定额的方式一般来说有提高档类套用定额、按照高指标套用定额、跨专业高套定额和使用不合理的计量单位高套定额等几种常见的情况。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程造价的时候,对于错套、高套工程定额的做法没有实际的审计经验,无法给造价结算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这些错套、高套的情况在工程造价领域中大量存在,严重的影响了工程造价结算的正常运行,给工程造价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2、提高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2.1 施工成本的控制标准

施工成本控制的标准需要充分考虑项目成本控制标准的实际情况,适用性需要很强。一些施工单位会综合评价建筑合同的投标单价,权衡各方面因素,调整一些具体项目内容,为实际施工成本控制提供科学的标准。另外,对于工程造价的预算需要确立定额标准。固定预算控制标准需要反映行业的平均水平,如果施工单位在投标和项目管理中期,对其进行大幅度调整,则不能准确反映出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水平。当然,针对实际情况,施工单位要在固定预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调控范围需要在可以控制的标准内。大量研究表明,组织控制理论常常是作为阶段估计的框架建设阶段的理论基础,控制的概念是通过使用不同的机制,有助于调整其雇员的行为对组织的利益组织产生影响。组织控制理论确定了可以实现必要的安全性能要求的行为。要实现成本控制的合理实施,需要通过有效的机制,如选择合适的施工人员来施工,在施工方面,必须选用有经验而且有耐性的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一定要讨论好技术细节,不要在中途发生出现大的改动或变动,这样对工程项目的影响非常大,对材料的要求也会更高。

2.2了解审计的各项费用

首先,审计人员根据公司的明文规定,充分的了解工程的估价表、预算算法、现行定额等,对每一个工程量要不遗余力的认真计量,真正做到对每个定额子目的内容都能清晰、准确的拟定出来。对于工程造价的审核阶段,要具体到工程每一步的实际过程,避免施工成本中出现工程定额的高套和错套。其次,对于工程选用的定额是否满足现行定额,审计人员要仔细审查,保证定额套项的准确无误。工程造价是根据工程量的数据来计算的,因此工程量数据的正确性关系到整个工程的成本输出。工程量的准确计算需要从严格审核工程量开始,审计人员根据工程图纸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参照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和预算定额款项的要求,审计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一旦发现与实际工程量与计量结果有出入时,再次进行详细的查找,翻阅每一步施工环节中的工程量变更记录,审查施工方使用的审核报表,及时的发现弄虚作假的信息。

2.3树立正确的造价思想,规范施工人员施工流程

为了实现整个造价工程师在全世界建立统一对等的网络,帮助提高国内造价工程师的专业素质,我们应当从培养人才开始,充分认识到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在高等学校的重要性,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实际实践能力。为把我国的造价工程师队伍建设提升到新的层次,在参考其他国家积累的大量丰富成熟的技术和经验下,重新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的同时,又能实现我国造价工程师能够不与国际环境脱轨的方法,提高造价工程师理论基础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关。

2.4保证对于各类施工合同的熟悉和了解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合同的很多方面都关系到造价准确与否。工程施工前,有必要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内容,例如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调整条件和方法材料供应情况工程价款拨付结算方式及违约处理等只有做好造价控制的事前准备,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使造价控制有理有据。

总而言之,在国内现有的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强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识,建立符合要求、技术扎实过硬的造价人员,在工程施工前和进行中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为促进我国工程造价控制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贡献一份力量。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4篇

论文关键词:石油工程国际投标标书研读与制作技巧

论文摘要:参加国际投标是石油工程服务公司拓展业务、接轨国际及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投标的胜负,不仅取决于竞争者实的强弱,也与投标技巧是否得当,策略是否正确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标书研读与制作就是很关键的一环。本文主要就投标方如何研标书并在标书制作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优势和能力进行了论述。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油气需求也呈快速增长趋势。而仅凭国内油气开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这种消费需求,所以国内石油工程公司纷纷将目光转向发展国际业务以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石油工程招标,是石油工程公司进入国际石油市场较为公正、安全和有效的途径之~。国际投标一般由五个步骤组成。本文主要就邀标书研究及投标书制作技巧进行探讨。

2标书的研读

业主的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书的主要依据,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惟一的依据。因此,一定要研究透业主的招标书,弄清各种关系要素。国际邀标书一般包括三个主要部分:投标须知,合同样本和工程要求。收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快速的阅读浏览相关工程要求,以了解标书中的规定是否与公司自身条件相符,如果符合公司业务范围及施工能力,再对标书进行详细的研读:同时通过一些业主所在国或周边国家施工兄弟单位来了解相关情况。标书三部分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阅读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分清承包商的责任和报价范围,不要发生任何遗漏;

2)了解各项技术要求,以便制定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

3)及时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工、料、机等的市场价格,以免因盲目估价而失误;

4)弄清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以及奖罚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5)工程款支付条件,有无工程预付款;结算方式;拖延付款的责任和利息支付等,以便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6)弄清有无特殊材料、设备及施工方法要求,以便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7)弄清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工程项目组成的内在含义,防止漏项发生;

8)弄清总包与分包的规定,以便当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时便于分包及协作。

9)弄清施工期限内的涨价补偿规定,以便报价决策时充分考虑利益风险等因素;

10)对含糊不清的问题,应及时提请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包括合同条款、施工范围、报价等。

3国际投标书的

制作国际投标书不仅是传递信息的载体,更是投标人能力、实力与技巧等综合实力的证明,标书制作的优劣直接决定投标人中标的几率。

3.1投标书的组成

国际石油工程投标文件虽然不同的招标公司会有所不同,但一股有三部分构成:

1)技术标书。包括投标证明文件:投标授权书、营业证书、QHSE认证证书、最高管理者情况等;设备情况:设备的名称、技术规格、以前的一些施工业绩、施工图片以及设备的出厂证件、设备的检验情况等。如果设备参数与邀标书要求的有所不同,则要特别说明,说明替代设备的参数、施工情况等;人员情况:人员简历,技术特长,工作经验等:QHSE体系运行情况:各类认证证书以及能够说明系统运行状况的一些记录、文件等;技术优势以及与标书要求相关的补充资料。

2)商务标书。包括标书报价及相关说明,一股包括设备施工报价、人员报价、待命费、材料费、动迁费等。报价的具体形式(包括日费、一次付清或工序报价等方式)要根据标书的要求选择。3)合同标书。包括合同条款异议说明、保险购买情况说明以及投标保函、互相免责协议。

3.2投标书的编制

在通读标书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根据要求仔细认真的编制标书,编制投标文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投标须知要求的格式、顺序和内容编制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不要随意更改。如果投标人填写后,仍未能准确清楚的表达出投标人意思,可以加入补充说明。

(2)技术标书的制作要重点突出投标人员的海外工作经历和相关施工能力,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实时监控参数、范围及传输能力,优势的或独一无二的施工技术,0HSE的业绩和发展完善的证据,投标人在地域、人文环境以及该区域合作经验上的优势;有能够缩短工期、更安全环保、节约成本、提高收益的替代设备或推荐方案都应该列举在标书中;(3)合同标书的编制要特别说明人员和设备保险情况,当投标人购买的保险与业主的要求有差距时要重点说明弥补和改进的办法,还有银行保函、免责协议等都要按要求填写办理;

(4)商务标书在按要求报价后,如果同时有几个标书则要突出同时中标或不同数量标书中标的价格折扣;如果有替代或补充设备、方案,则要突出这样施工节约的成本和创造的效益;如果是联合投标则要突出联合投标的价格优势。价格变化大的材料费、油料费等则要特别说明,以减少风险和不必要的损失。

(5)最后反复审核,消除误差要对计算数量,如工程量、单价、总值认真核对。文字表达要准确无误。

(6)标书制作要干净整洁,页眉页脚设置标书名称及编号以及投标人标志,用统一规格的纸张和精致的文件夹装订成册。投标书的装订要便于招标机构的审阅,并在每册封面上打印投标公司的标记。

3.3递送投标文件全部投标文件编好、校核并签署后,投标人需按招标须知的规定分装,密封,并按要求粘贴或写明收件信息,在截标日期之前,送到或寄到招标机构指定地点,并取得收据。

国际工程施工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索赔问题

中图分类号: F72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文章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索赔的原因及国际工程索赔的程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索赔的现状及困难进行了阐述,通过分析,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相关理论知识,提出了解决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索赔问题的建议。

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索赔的原因

1.业主违约

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分包商等,致使承包商提出索赔。

2.工程师的指令

工程师指令通常表现为指令承包商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种措施或停工等。如果这些指令造成承包商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 或根本就是错误的指令, 承包商就可以要求索赔。工程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图纸、指令或批复, 延误各种证书(如期中付款签证、移交证书等), 工程师不按规定进行苛刻检查等, 承包商都有权提出索赔。

3.工期拖延

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得不到补偿,势必提出索赔。

4.工程变更

由于国际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再加上工程参与各方一般来自不同国家,各方的项目建设目标不同,较易发生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而增加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这种情况承包商理应提出价款调整的要求,然而变更调价的过程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最终往往通过索赔、乃至仲裁程序解决。

5.合同缺陷

施工合同不可能完善无缺,合同文件本身往往存在用语模糊不清或者内容不一致等缺陷,如对工程承包范围约定不清晰,施工过程中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这都会使合同双方在结算时产生争议,引起索赔。

6.后续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力引起索赔

并非所有的索赔都是因为合同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造成的,如自然灾害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承包商可根椐合同约定提出索赔。

三、国际工程索赔的程序

国际工程索赔是一项客观、烦琐的经济行为。索赔的处理,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承包商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

2.工程师收到上述通知后,审查并指示承包商保持合理的同期记录。

3.在上述通知发出后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时间内,承包商应送给工程师一份详细材料,说明索赔款额和依据,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具有连续的影响,则要提供连续的临时详细报告。承包商在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发出一份最终详细报告。临时详细报告和最终详细报告都称为索赔报告。

4.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后,确定合理的索赔款额,并列入中期付款证书。

5.如果承包商对索赔的处理不满,则可以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

四、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索赔的现状及困难

从经济利益上说,业主和承包商存在着矛盾。业主的出发点是在预算范围内获取最佳的工程实体,而承包商的出发点是最大限度的获取经济收益,尽早的将经济损失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从索赔的机会识别、索赔的通知、索赔信息记录到索赔报告的编写直至索赔谈判实施的过程中,承包商都会因为自身或业主方及客观环境的原因,面临一些困难,如何突破这重重困难,也正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1.索赔证据不足,实效性不强:项目现场人员往往索赔意识不强,或是对合同的理解不够深入,有些索赔事件,是需要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随时关注、收集和整理的。任何一项索赔,均需要充分的证据作为支持文件。毕竟,无论是工期索赔还是费用索赔,都是改变原来的合同约定。对业主来说,没有充足证据的索赔,是不会同意的。而国内承包商往往忽视合同文件的管理,不重视保留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明,导致无法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最终索赔失败。

2.索赔线索不清,分析及报告不全面:由于索赔意识淡薄,造成信息及证据收集不完整。合同文件是合同履行的证据,无论是变更索赔还是争议解决,均离不开合同文件的支持。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应对合同过程文件和往来函件仔细保管和收集整理,以便提出索赔时能够便捷的找到相关支持文件。在报告编写过程中,还可以寻找法律方面甚至国际惯例和行业惯例方面的证据,同时分清哪些可以索赔、哪些不能索赔至关重要。

3.索赔谈判及利益博弈方面经验不足:索赔看似是业主对承包商的单方面补偿,实际上在工程风险出现时,索赔更是业主长期利益与承包商短期利益的一种平衡。应该说,只有兼顾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的索赔才是最佳的索赔。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发生对抗性的排斥,而一方又缺少说服他方的证据,谈判技巧又不够成熟,往往使索赔最终诉诸于诉讼或仲裁。

五、解决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索赔问题的建议

1.提高工作人员的索赔意识。

国际工程中为了做好施工索赔工作,必须对索赔工作的基本特点有深刻的了解,树立索赔工作所必需的一些基本意识和观念。主要是索赔意识、合同意识、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只有提高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才能保证建筑合同全过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只有保证树立正确的施工索赔意识,认识到索赔和反索赔是工程施工中承发包双方各自享有的正当权利,是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等价交换原则在工程施工中的具体体现,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才能主动了解索赔的特点,迅速掌握索赔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施工索赔水平。

2.设置索赔管理组织机构。

国际工程索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并形成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全方位,工程索赔重证据,论证难度大,需要发展工程索赔专业化,以提高索赔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工程索赔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明确分工,发展索赔专业化,要做好充分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有关法律和法规,即时把握索赔机会;深入研究和掌握索赔内容、程序、方法和技巧,利于主动去索赔;委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积累、保管各种施工工程中的相关资料,如施工进度表、各种会议纪要、施工备忘录及施工日记、工资单据和付款帐单、财务和成本帐表、各种原始凭证等,这是索赔重要的基础工作。

3.借鉴国外工程索赔的经验。

加强工程索赔管理对外交流,借鉴国外工程索赔管理经验,促进我国工程索赔工作与国际接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有几十年的漫长历史,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理论上的充实,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利于操作而可行的工程索赔程序与做法。故而,加强与国外的交流和合作,借鉴国外适用的工程索赔经验,是争取尽快提高我国工程索赔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工程索赔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六、结束语

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不断提高对工程索赔的意识,认真对待和做好工程索赔,这对维护企业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对于相关企业,对这一点应该重点关注。

参考文献:

[1]陈永强,张水波.国际工程索赔[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