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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文化、规范与国际集体认同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London:Routledge,2001,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即每个人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并因而舍弃对相对收益的追求,关注合作区域或更大范围内参与者的利益,视区域利益或全球利益为实现个体利益的必然步骤,各国间才能培育出地区意识或者全球意识,形成积极的集体认同。积极的集体认同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注:参见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

集体认同与国家外交决策

集体认同对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外交决策的作用通过两个渠道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界定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对外关系的选择;二是生成国际规范,通过规范规定国家的外交行为,制约国家的外交政策。

(一)认同、利益与国家外交决策

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由这个国家的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在一国的对外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标准,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评价和指导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当然,决定国家利益的因素不仅仅指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物质权力,而且包括由社会建构的国家身份和集体认同。温特指出,国家利益不仅包括安全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独立)、经济利益(即财富),还包括精神利益,如集体自尊等。(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国家身份这一包括物质结构在内的观念结构直接塑造的。国家利益常常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行为体的行为由利益决定,利益由行为体的身份与认同界定,即“国家利益源于国家认同”(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the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观念利益)而不是观念本身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注:[德]玛丽安妮著,阎克文等译:《马克斯·韦伯》,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页;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0年版,第252页。转引自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国家只有在具有某种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与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动。

认同是利益的基础。(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p.391—425.)行为体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提条件。有时行为体可能会根据利益选择身份,但是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层的身份为先决条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还原为利益。身份规定了行为体的社会属性,利益表示则是解释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内窥镜。行为体的利益依赖于身份,身份是行为体的利益指针。故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因;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0页。)身份与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行为体的行动。

国家作为具有人的社会特性的行为体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其行为是被许多根植于多重身份的利益所驱动的。(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2页。)各种身份根据行为体对其意义的重视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级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层和次要的,而有些则是核心和根本的。对于国家来说,当身份出现冲突时,核心的需要往往胜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是国家对内最高对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安全需要成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但当某种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胁时,其重要性往往会超出没有受到威胁的重要身份。(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9页。)一种认同,只有处于变动或危机当中,才会突显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论当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论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国际观察》2000年第6期,第49—54页。)

国家利益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因而国家利益也是行为体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在互动中行为体重新认识社会环境中的自我,即“我应该是谁”,对自我身份进行重塑。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国家利益源于国际社会化,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故国家利益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产生于社会互动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注:JefferyT.Checkel,“TheConstructivistTurn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WorldPolitics,Vol.50,No.2,

January1998,p.326.)托马斯·伯格认为,今天的德国和日本与二战前的德国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军事主义已经成为德日作为国家自我意识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体现在国内规范和制度中。(注:ThomasBerger,“Norms,Identity,andNationalSecurityinGermanyandJapan”,inPeterKatzanstein

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Politic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卡赞斯坦对战后日本和德国的警察和军队作了相似的分析。观念型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国家利益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是通过与国际社会形成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注:参见PeterKatzanstein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

Politics,p.2.)

当旧的国际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正在形成之时,人们往往通过对历史的重新阐释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以着眼将来。而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带来的是“自我”、“他者”的重新定义,以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改变,国家利益亦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二战后,美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导者,遏制苏联成为维系美国身份的纽带,冷战帮助美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这种认同。冷战的结束改变了国际形势,也终结了美国遏制苏联的认同。原有的敌手和威胁不复存在,认同随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廷顿指出,美国应根据新的认同观,针对新的安全威胁和道义挑战,调整美国的国家利益,“调动新的资源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American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

(二)集体认同、规范、制度与国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认知建构的产物,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体的自我界线变得模糊,并在交界处与他者产生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由于界定行为体利益的个体身份转为集体身份,行为体的利益构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体身份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具有某种同样身份属性的行为体之间必定产生集体认同。比如,法国和阿尔及利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都讲法语,但两国却无法建立认同感。(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页。)原因在于身份认知是一个利益渗透、交汇和融合的过程,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288页。)当行为体具有利他精神时,确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体身份,而不是个体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础是集体,而不是单个行为体自身;集体身份还能够使行为体克服利己主义的困境,把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80页。)甚至让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体共识。自利只是国家利益的一种,是在集体认同缺位情况下的利益表象,而当集体认同在场的情况下,利他主义就会更多地决定国家利益的特征与内容,(注:包霞琴、苏长和主编:《国际关系研究》,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第225页。)社会互动频率激增和相互依存日益发展使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生成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规范对于国际集体认同的形成和国家利益的重塑具有构成性影响。拉吉认为,身份影响国家对利益的界定,规范因素和国家身份塑造国家利益。(注:JohnRuggie,ConstructingtheWorldPolicy:EssaysonInternationalInstitution,New

York:Routledge,1998,pp.14—15.)国家身份是基于国际社会承认之上的国家形象与特征的自我设定,它随着国家间互动样式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间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成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利益也将发生相应的转变。规范的功能不仅是因果性地规定国家的行为,比如,因为某国是世贸组织成员故其行为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而且被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所忽略的是,规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行为体的认同,使其拥有新的身份和利益,进而使其行为得以转变。因此,加入世贸组织改变了一国的认同和身份,进而使其利益及行为发生一系列的相应变化。可以说,国家利益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国家将国际规范内化,使遵循规章制度成为生存需要和自身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在社会互动中重新塑造自我身份和集体认同。因此,国家利益的形成受国际体系中认同与规范的影响,国家只有在国际体系中确定了自我身份或自我认同后,才能相对地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注:MarthaFinnemore,NationalInterestsinInternationalSociety,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Press,1996,p.2.)

不仅规范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国际制度也对国家行为具有深层次的规制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可以减缓无政府状态,通过提供信息促进合作,节省交换成本,有助于解决冲突,更重要的是减少欺骗的可能性。(注:RobertCohaneandLisaMartin,“ThePromiseofInstitutionalistTheor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9,No.1,Summer

1995,p.47.)在建构主义看来,制度不仅规范行为体的行为,还建构身份和利益。(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p.22.)国际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就成为国际社会共享的文化,“社会共有知识使互动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可预测性,也造就了稳定社会秩序的自均衡趋势”。(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国际制度不仅有助于确立国家之间的认同,约束国家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改变国际体系的建构规范和管理规范使国家不再根据现实主义的观念和话语进行思考和行动。怀特认为:“没有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文化共同体,国际体系(特别是国际社会)不会形成。”(注:BarryBuzan,“FromInternationalSocie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7,No.3,Summer1993.)建构主义所期望建立的“多元安全共同体”(pluralisticsecuritycommunities)将得以实现,而国家将根据与支撑集体安全机制相同的规范或制度行动。(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p.11—18;Richard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

InternationalPolitics”,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p.428,430;Rochard

NedLebow,“TheLongPeace,theEndoftheColdWar,theFailureofRealis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8,No.2,Spring

1994,pp.269—277.)因此集体认同还主要通过国际制度影响国家的外交决策。

因此,集体认同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互动关联模式是,国家的身份塑造国家利益,直接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社会互动重塑国家认同,进而改变国家利益;国家身份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国际集体认同,并通过国际规范、国际制度等形式得以固定,集体认同影响着利益的规范化构造,积极的集体认同使国家利益从利己不断走向利他。

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

与国家内部的有政府和有序状态不同,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即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机构。国家的行为一般反映某种无政府结构的特征,身份的实践和互动验证并再造认同,一旦某种结构得以制度化,便成为强大的惯性源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5页。)使这种结构更趋稳定。规范的内化使国家遵守无政府逻辑,按照体系建构的身份和利益行动。比如,冷战时期的美国与苏联和冷战结束后的美国与俄罗斯,由于认同的转变双方关系亦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由视对方为敌手进行彼此遏制转变为相互接触与合作。温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这三种文化结构塑造不同的国家间身份——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关系,从而建构出不同的国家间关系,并对国际安全发挥直接的决定作用。

在霍布斯结构下,国家视对方为你死我活的敌人。敌人这种认同意味着,行为体不承认他者作为自由主体独立存在的权利,以及对暴力的无限制使用。一国的生存是以他国的死亡为前提的,因此采取强硬的改变现状的方式对待敌人,试图摧毁或征服敌人,而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为了和平积极扩军备战,以及在真正的战争中无限制地使用暴力,而在战争迫在眉睫之时,以先发制人的方式抢占先手,粉碎敌人的第一次打击。(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0—331页。)而对他者的再现建构了敌手身份。当“冷战”这个文化形态形成之后,美国和苏联就有了一个共有信念,即他们互为敌人。这个信念帮助他们确立了他们在任何给定情景中的身份和利益。他们的行为方式又向他者证实了他们的确分别是对方的威胁,这样就再造了冷战。(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当敌意成为体系内主导角色的时候,国家间“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8页。)的关系模式就会产生。

洛克文化状态下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在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生存权利的前提下,展开竞争,武力的使用受到结构的限制。霍布斯文化中剥夺和统治对方的念头被“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理念所代替。在洛克结构中,国家间既对抗又竞争,既竞争又合作,双方不以消灭对方为生存的理由,而是在竞争中发展出合作。在洛克文化中,国家以竞争对手的身份看待对方,因而建构出不同于霍布斯文化的国际关系。纵然对手同敌人身份之间存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都有对抗的意味,不完全承认对方的存在,但两者在对待他者和使用暴力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并因此决定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国际关系。敌人希望改变对方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而对手承认对方的生命和自由,只是欲从对方手中拿走一部分财物;敌人在使用暴力时是毫无限制的,有毁灭性倾向,因为自我限制只会使自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1页。)而对手身份却对暴力使用有所节制;敌手之间的暴力冲突程度没有内在限制,除非受到实力或外部力量的制约,对手之间的暴力是自我约束的,受到相互承认生存权利的管束。(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9页。)一言以蔽之,霍布斯文化是一种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下的暴力,而洛克文化则是文明社会的对抗。

康德文化与上述两种文化截然不同。上述两种文化形成的都是无政府自助体系,其中,霍布斯文化是纯粹的自助状态的无政府体系。虽然洛克文化在暴力的使用程度上与霍布斯文化存在本质区别,而且洛克文化已构筑出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但其合作的基础仍是自助的。只有在康德文化中,行为体才彻底抛弃了自助模式,建立了朋友关系的集体认同。非暴力原则和互助原则是康德文化的根本特征。在强调朋友关系的角色结构中,国家间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即非暴力原则;在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时,双方将共同作战,即互助原则。(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在康德文化中,互为朋友的国家间建立了永久和平的共同体,而合作和结盟已经不再是洛克文化状态下的权宜之计。洛克文化中合作含有对双方最终回到战争状态的预期,因而戒备始终充斥于暂时的合作过程中,而朋友身份对持久友谊的预期使得即使双方发生争吵也终能以和平方式化解。(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康德结构中的非暴力和互助原则建构出他助体系,康德文化的理想状态则是世界大同。

概而言之,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间建构的是敌人关系的集体认同,因而处于有你无我的相互敌对关系中;在洛克文化状态下,国家不再以敌手的身份看待对方,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各国间处于竞争和有限制地运用暴力的对抗中;在康德结构里,非暴力和互助观念的集体认同使国家间不以武力解决问题,合作的性质也从自助式演变为他助式的协作。

集体认同与国际安全

建构主义认为,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文化之间是一种互构关系,集体认同之所以决定国际安全,主要是因为行为体的实践活动构筑出不同的国家安全文化,安全困境和安全共同体都是由国家建构的,集体认同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和建构作用。国际集体认同建构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安全利益决定了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安全行为——战争的或和平的,而国际集体认同的转化会重新定义安全利益的内涵,从而使国家改变实现安全的方式。

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的认同决定了彼此互相为敌,国家处于原始的自然竞争状态。国家之间在安全方面的竞争是纯粹的零和博弈。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50多年的纷争验证了敌人身份是如何造就阿以间持续冲突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地图中从来就没有犹太人的存在,犹太人被看作是20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巴勒斯坦土地的民族。阿拉伯世界认为不应该牺牲阿拉伯人的利益给犹太人以“公正的生存权”,因此采取罢工和暴动的方式反对联合国在1947年通过的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为不使建国愿望破灭,犹太人认识到只有用武力才能实现分治及建国。阿犹间这种对问题的认知,几乎成为其后50多年冲突的基本模式。阿拉伯人旨在消灭以色列,事实废止联合国决议;以色列人则要武装保卫以色列,事实执行联合国决议。(注:参见辛旗:《诸神的争吵——国际冲突的宗教根源》,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阿犹之间在意识上都以剥夺对方的生存权实现自身的安全,相互的行为使敌人的认同再现、验证和强化。敌人的存在是对自身安全的威胁,保全自身的办法就是统治和驾驭敌人,剥夺它的生存权。这种想法使得双方最大限度地使用武力,并在非战阶段积极地发展武装,不消灭对方就被对方消灭是双方共同的理念,战争成了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暴力循环。在霍布斯状态下,国家的安全诉求却使国家窘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困境之中。

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83页。)如美国对南联盟、伊拉克的军事打击。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p.400—401;AlexanderWendt,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CambridgeMass.: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责任”(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

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11;Richard

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安全;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

国际关系自20世纪初成为一门学科以来,多数的学者认为其间经历了三次理论的大论战:第一次是1930-40年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论战;第二次是1950-60年代科学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的论战;第三次是1980-90年代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论战。①各次论战的结果,虽未产生胜败优劣的结果,但却促进了理论的省思;然而这样的论战从未偃息,二十世纪初,具有浓厚社会学色彩的建构主义崛起,直接挑战了主导冷战时期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成为国际关系当前的三大主流流派。安全,是国家存在的目的与追求的目标,也是国家利益之所在,从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理论角度出发,比较各流派对安全的认知,及其可能获致最大安全的方法,如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性安全、人类安全等途径,可以有助于理解国际现象的发展系络。

一、国际安全的界定

(一)安全在需求的定位

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主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战争与和平,如果没有大的战争则是考虑冲突与合作问题。无论涉及到哪种国际关系理论流派,都会重视安全问题的地位。其内涵与目的皆在探求安全,以便在安全的基础上,能求得更高层次的满足。从马斯洛的需求理论来看,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层次:

第一层次是生理需求;第二层次是安全需求;第三层次是爱与隶属需求;第四层次是尊重需求;第五层次是自我实现需求。当某一层次于实质上获得满足后,下一个层次需求即成为主要支配力量。②就国际社会而言,第一层次的生理需求是个体存在的最基本需求,而安全是在满足需求后,作为激励、支配个体向上一层次发展的力量,因而安全对个体而言仍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二)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

若将国家视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则涉及国家层次的安全,可从四个方面检验:③1、指涉对象:不同层次的主体,包括个人、国家、国际、全球,并以威胁涵盖的范围,归纳于其中的层次探讨。2、核心价值:追求个体存在,获得依赖与保障,社会隶属,相互尊重,自我实现需求满足的目标。3、威胁类型:源于国内外之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环境等威胁。4、获致安全的途径:权力平衡、集体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综合安全、人类安全等。

综上所述,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安全可以界定为:“安全”是指不同层次的主体,为维护其核心价值,因应不同型态威胁,采取保护措施,形成一种避免危害之相对性、变动性的态势,及其对此一态势的主观认知。而无论是核心价值、威胁、保护措施、态势及主观认知的认定,都会受到国际关系理论的导引。

二、三大流派对安全的观点

(一)现实主义的安全观

现实主义首先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对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的定义,基本上类似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国际体系出于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体系中成员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或根本问题就是它们的生存问题。2、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唯一主导行为体。现实主义者认为国家现在并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是不会消亡的,仍将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发挥主导作用。3、国家的第一关切是生存关切。由于现实主义者将国际体系描述成一个自然丛林,在丛林中遵循的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所以在无政府的,无强制性的权威存在的国际体系当中,对于每一个个体国家而言,最高的利益就是生存。4、国家生存的最可靠手段是军事实力。现实主义在安全问题上的基本思路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自救-权力-安全困境-权力平衡。意即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社会里,国家这个最重要且唯一的行为主体,主要通过自救来谋求与维护由权力定义的国家利益。

由于自救是国家唯一的行为方式,国家不得不追求权力的极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国家间的合作只是追求权力的权宜之计,难以持久,军事力量的竞逐势不可避免,因而面对战争的军事威胁亦如影随形。

面对无政府状态与战争威胁的情势,生存与安全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必须追求权力极大化,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然亦形成相互竞逐的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无法根除,只能缓解,缓解的办法是权力平衡。现实主义认为权力平衡是自然形成的,就像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按照现实主义的观点,国家总是谋求自身权力或安全的极大化。但认为权力只是一种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国家拥有的权力太小或太大都会有危险,在紧要关头时,国家最终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在国际关系仍呈现无政府状态的特质下,权力平衡或两极体系结构下依赖大国形成的集体安全仍然是绝大多数国家所不得不实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

(二)自由主义的安全观

自由主义也涉及到几个基本假定。1、国际体系当然呈现无政府状态,但并非没有秩序。也即有没有政府不是有无秩序的必要条件。2、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但其他行为体日趋重要。自由主义除了承认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具有最重要的地位之外,对于非国家行为体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3、国家关注生存,但国家不仅仅关注生存,甚至首先不是生存,而是如何生存得更好的问题。个人自由及社会经济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家利益会顺应国际制度运作而决定,亦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成为团体一份子与其他个体建立关系的社会需求及尊重自己与需要受人尊重的尊重需求的利益。4、国际规范、机制、制度维护国际秩序。如果没有政府,那要靠什么来维持国际社会的稳定呢?靠的就是国际规范、机制和制度。现实主义认为它们只是强者的一种工具或是无用的摆设,而自由主义则认为它们是一种有效可行的约束。

自由主义是以合作与互赖为基础,它在安全观上有三种观点,即相互依存、民主和平与机制稳定。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相互依存将阻止各国彼此使用武力,因为战争将威吓各方的繁荣;第二种观点认为,民主国家比独裁国家天生更和平,民主的扩展是世界和平的关键;第三种观点认为,国际能源署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通过鼓励各国为更大的持久合作的利益而放弃眼前的利益,从而有助于克服国家的自私行为。

自由主义认为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合作是经常发生和存在的现象。它认为现实主义低估了国际合作的可能以及国际制度的能力。国家是有理性的,也就是说国家的行为合乎规则,一致且有秩序,并能权衡将要选择行为的得与失,以最大化其实际效用。自由主义相信,有了制度所提供的协调机制,国家就可以通过交易与权衡使整个合作达到一种稳定的结果。在一个受到国家权力和不同利益制约的世界里,发展国家间制度化合作,可以为实现更大范围的国际安全提供机遇。

国家不是追求权力的极大化,概念及规范具有补充权力互动的解释作用,国家会追求群体的绝对获利,进行合作,军事力量不是唯一的权力与目标。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合作可以长久维持、运作,并可以减少战争发生,军事安全不是唯一威胁,非传统安全威胁应受到重视。

(三)建构主义的安全观

建构主义更加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它将人提到了一个很高的地位。概而言之,就是强调人的作用、人的观念和能动性对于国际关系所带来的影响。建构主义也有一系列的假设:1、国际体系是呈现出无政府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有着不同的逻辑,可以是霍布斯文化,也可以是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在建构主义者看来,这些逻辑都是由人创造的。人可以创造丛林原则主导的霍布斯文化,也可以创造友善主导的康德文化。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又形成不同的角色类型,即敌人、竞争对手、朋友。国家根据这些角色类型再现自我和他者,因而可能面对不同类型的威胁,但也可经由规范的作用解决争执,或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2、国家虽是体系中最重要的行为者,但是从个人、国际组织甚至全人类都是国际体系的行为主体。国家与其他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处于互动之中。3、国家关注生存,但生存的意义是社会建构的。比如朝鲜核危机对美国的巨大刺激,原因即在于朝鲜与美国现在相互抱有敌意,这样一种安全观念是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4、国际体系文化界定国家安全的意义。应该说,在当今的世界当中,大国之间还没有产生强烈冲突的意愿。现在,美国的霸权的维持主要依靠的是制度,但是这个制度如果缺失了中国,可以吗?肯定不行。美国现在已经逐步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现在不要去抗衡美国,即便将来我们强大了也不要去抗衡。因为,如果大家现在都强化了这种抗衡的思想,那么这种抗衡思想慢慢的就极有可能成为国际体系文化的一部分。

建构主义强调的是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影响。正因为国际政治是社会建构成的,国际体系的结构并不仅仅与物质资源分配相关,也包括社会相互作用,这一切便塑造了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而不仅仅是其行为。在建构主义看来,国际结构不仅仅涉及物质能力的分配,还有社会关系。当国家相互仇视时,它们习惯于从坏处猜测对方;当关系友善时,它们之间就存在着合作。这一切取决于“观念分配”,而不是现实主义或自由主义所认定的物质力量分配。建构主义结构中的物质因素,但认为它是有限的。因为物质因素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能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有意义的影响。

建构主义的结构是动态的: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离这种结构,并建立新的、由不同观念造就的结构。比如行为体之间如果互相高度猜疑,就形成安全困境;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高度相信,那么就会形成所谓的“安全共同体”-综合安全或人类安全。

三、获致安全的实践途径

受到国际关系三大流派的引导,各国在寻求获致安全的作为上,大致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权力平衡。权力平衡是指通过权力平衡安全机制和体系来实现国家的安全。在权力平衡安全体系中,国家通过自身或联盟的力量来维持各力量中心的均衡,制约潜在和现实的对手,从而达到维护本国安全的目的。

(二)集体安全。集体安全是建立同盟关系与联合军事力量,透过集体效应来共同协助受威胁的国家解决共同面对的问题,并进一步维系同盟之军事安全。④摩根索认为:在一个有效的集体安全体系中,安全问题不再是个别国家所关心的问题,也无须由军备和其他国家权力的要素来解决;安全成为所有国家关心的问题,他们将像他们自己的安全受到威吓似的集体保障他们中的每一个国家的安全。

(三)共同安全。共同安全是透过国际机制之建立与各国之自我约束来稳定国际情势。更进一步而言:以国家间共同安全取代单一国家安全。安全不是零和赛局,安全涉及所有国家,各国都有权利与责任参与寻求建设性解决安全的进程,所有国家都有获得安全的权利,各国可透过军备控制及促进联合国的安全职能,来实现共同的安全。

(四)合作安全。合作安全是指透过将军事安全与非军事安全相互结合的渐进过程,国家得以透过合作、对话来维持国际安全。意即在互信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取代以往以权力平衡为基础的冷战安全观。合作安全的核心是合作,它强调增加互信而非猜忌,包容而非排他,多边而非单边,非军事方式而非纯军事方式,协商而非对抗,再确认而非吓阻,军事透明而非秘密,事前防制而非事后矫正,互赖而非片面行动。

(五)综合安全。综合安全是指尝试将安全所囊括的范围扩及其他非传统军事安全的面向上,并且透过这些面向的强化互动与合作,区域安全稳定得以维持。它不仅包括军事性因素,更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及其他议题。

(六)人类安全。人类安全是指所有与“人”相关的议题,其形式多变且对人类安全有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简言之,人类安全是一种本质上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的安全观,像移民问题、跨国经济与网络犯罪、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生态环境破坏威胁、疾病感染问题、对人权压迫等多元多变之新型安全威胁,都将对人类之安全有更直接且更为深远之影响。

四、三大流派安全观点异同之比较

(一)安全的指涉对象。三者都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重要的行为者,自由主义则认为除了国家外,个人、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都是体系中的行为者,建构主义更纳涵至全人类,然而国家在体系中行为体的角色与地位是无法取代的。涵盖范围上,以建构主义之行为体互动所产生三种无政府文化,由国家扩展至个人与全人类层次之范围最为宽广;其次为自由主义藉由相互依赖与合作所形成之个人至国际层次;最后,则是以国家为最重要且唯一行为者的现实主义。

(二)安全的核心价值。三者都认为无政府状态下生存与安全是国家重要的利益与需求,国家必须追求权力,发展军事力量,维护国家安全。现实主义追求权力最大化与国家的相对利益;自由主义除以生存与安全为国家的利益外,个人自由与社会福祉都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际制度会影响国家利益,国家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社会需求与尊重需求的共同利益;建构主义强调安全的内涵随着文化结构的不同有不同的认定,从个体自身存在到自我实现的需求都可成为安全的核心价值,全视国家如何认定。

(三)威胁考虑层面。三者皆认为国际体系存有冲突与战争发生的可能,军事威胁存在于无政府状态下之国家间,合作有一定的作用,现实主义认为战争是常态不可避免,合作是短暂权宜之计,唯有追求权力极大化,才能保障安全,因之,军事威胁如影随形;自由主义认为经由互赖与国际建制及国际制度的合作,可减少战争发生,且其重视国际政治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威胁亦较为着重;建构主义认为安全的内涵随着不同的文化结构有不同认定,因行动体互动所产生之三种无政府文化,着重军事、政治、经济、社会与环境等面向威胁,可经由文化的建立,产生规范性作用,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

(四)获致安全的途径。三者都认为可透过合作手段追求安全,然现实主义强调安全困境,认为保护与扩大权力成为保障安全的唯一手段,因而权力平衡与集体安全即符合其效用;自由主义则认为国家生存不是唯一考虑,亦应考虑共同追求群体的共同利益,可经由,互赖与国际制度等的合作追求安全,因而共同安全与合作安全符合其需求;建构主义认为经由行为体互动的文化建立,可产生规范性作用,促进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综合安全与人类安全正符合其作用。

五、结语

经由对国际关系理论三个主流流派安全观点的比较之后,可以了解国际环境变迁造成不同理论的建构,以及面对国际环境变化采取适当途径,尤其在安全方面,虽然三者之间各有相同与相异之处,然皆以国家为主要指涉对象,向个人或向全球发展;其次,在核心价值方面,则在求得最基本之生存与保护需求后,逐渐谋求社会、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再次,在威胁方面,传统以军事、政治安全为主之情势,因全球化之影响,已为非传统之经济安全取代或并列之;最后,获致安全的途径是在集体安全的基础上,亦朝向多面向之共同安全、合作安全与综合安全发展之势,在全球化冲击下,人类安全已渐获重视并扩大影响。唯有适切运用合宜的安全观点以及安全战略,认清国际现势的演变,才能深切认知安全的内涵,促使并维持国家间的合作与安全。(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注解:

①倪世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②维基百科http:///wiki/%E9%A9%AC%E6%96%AF%E6%B4%9B

③陈欣之.国际安全研究之理论变迁与挑战[M].第2页.

④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第392-393页.

参考文献:

[1]郑端耀.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评析.美欧季刊.2001(2):199.

[2]刘复国.综合性安全与国家安全:亚太安全概念适用性之探讨.问题与研究.1999(2):24.

[3]莫大华.“安全研究”之趋势.问题与研究.1996(7):70.

[4]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世界经济相互依存为各国发展开放经济带来动力,与此相伴的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非传统安全问题与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当代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在增多。在传统国家安全战略中,经济安全的地位在上升,以经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传统安全观成为各国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不过,对于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安全的含义是有区别的,这是由各国国情、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决定的。随着国际力量对于国家的影响日益深入,经济安全的范畴也不只停留在国家间的经济实力的竞争方面,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把经济安全首先界定为国内经济问题,认为经济的不安全成为重要的国内政治和经济事务,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国内的经济力量。自从20世纪70年代起,当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渗透到各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决策过程,影响着国家间的传统政治关系时,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政治的前沿领域,把经济因素引入到国际政治领域来探索全球化日益发展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

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里的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就字面来讲是国家不存在危险和不受威胁之义。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存在发展阶段。

1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

国家作为安全主体,所致力维护的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的安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合法政府的存在和正常运转,维护这四个要素的安全都是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是政治。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是确保国家主权的安全,这也是传统安全观的核心所在。在二战结束以后的很长时期里,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的现实主义理论把国家权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核心,研究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为传统国家安全观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2相互依存理论的经济安全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非国家行为体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增多,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增加。国家的军事安全、国家权力受到了来自经济安全的挑战。围绕着国家与市场的核心问题,国际关系理论在实证分析中拓展研究路径,使得经济因素在传统安全中与政治因素一样具有重要的国际关系层面的战略意义,非传统安全观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上升到政治和外交的高度,在非传统安全中占重要地位的经济安全受到普遍的重视。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经济竞争加剧,使经济安全问题成为国家安全关注的首要问题。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如果进一步追溯为什么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待身份和进程有不同理解,这种追问就变成了对国际政治的本体论思考:国际体系是什么构成的,结构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物质主义,权力和利益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是一种物质事实,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国家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类别。它不仅仅是事物,而且还是进程。权力和利益之所以具有意义和作用,是观念使然。单纯的物质力量和利益不可能解释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郑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摘 要:互联网开拓了国际政治新空间,既是机遇,也存在挑战与威胁.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国际环境的特点,分析了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并简单梳理了基于国家安全而进行的一些有代表性的网络治理尝试.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互联网时代国际网络治理的困境,认为应该从创建一个集网络与现实国际政治于一体的分析框架入手,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一种国际网络安全机制,以突破互联网时代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网络迷失现象,减少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使互联网在合理规范的国际准则下为21世纪的全球化服务.

关键词 :网络空间;国家安全;网络治理

中图分类号:C9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161-03

21世纪初,新的基于互联网的威胁给个人、国家和国际社会带来了巨大挑战,并增加了自20世纪以来业已被理解的威胁的范围.网络安全威胁是我们国家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经济挑战之一,可以说,网络空间所带来的威胁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时代话题.

目前的国际关系理论、战略等的构建是基于19世纪至20世纪的国际政治经验,认为国家是国际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以及国家间的协议有助于减少潜在的冲突与暴力等.传统的观点尊重国家边界和领土完整,并在现实世界中给予其清晰的概念界定与物理界定.但是,网络空间的特性,使得其与以上传统的国家体制、国家参与国际事务和冲突的常规方式并不相符.可以说,网络空间创造了新的加剧全球紧张局势的途径和新的基于互联网的冲突模式,从网络间谍、跨国犯罪到扰乱军事系统、攻击政府服务器的网络战争,这些已构成新的国家安全威胁.因此,把握网络空间的内在运行机理,探究互联网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分析互联网时代国际关系领域的危机与应对,都是与网络空间、国际政治紧密相关而又亟待探索的理论命题.

1 互联网时代国际环境的特点

所谓网络空间,是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形成的信息传播新空间,它是信息环境内的全球领域,由独立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网组成,包括因特网、计算机系统以及重要行业的嵌入式处理器和控制器.[1]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开放性、信息高度共享性、无政府状态等特征.

在信息时代,互联网作为“无国界”和“超越领土”的虚拟空间而存在,并且已经逐渐渗透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各个方面,构成了国家安全的“无形疆界”.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网络空间俨然已成为一个没有硝烟的新战场,国际政治舞台上的行为体在该虚拟战场上进行博弈和竞争.网络的传播迅速、即时互动、隐秘难控、传播无界的特性使得互联网成为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同时也伴随着威胁以及迷失.人们常用“狂野西部”来形容当前国际网络安全环境的混乱无序,可以说,网络空间在国际政治领域制造了一种“迷失”现象,即虚拟网络空间由于缺乏合理、规范的国家和国际层面的网络制约和法律规制,使得国际政治领域中行为体的行为活动因缺少相应的指导与规约而陷入“无轨”、不可控、难以预测的状态.这种“迷失”现象无形中也构成了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

基于新的互联网空间多级维度下的国际关系理论超越了传统上自二战以来作为国家安全政策基石的“威慑”理论.在20世纪,即前互联网时代的“威慑”背景下,美国和苏联主导并产生了“两级化”的国际关系体系.相比之下,21世纪的国际环境,是一种处于互联网之下的复杂的国际环境,它以不对称性、模糊性、具有较少共同的诉求与偏好以及多样化的难以确定的目标为特征,在此背景下的国际舞台上则活跃着大量冷战之后所卷入国际体系的新国家以及大范围的各种各样的非国家行为体.

与此同时,网络的进步使得信息的传播源头趋向于个体化、多样化,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国家行为体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存在着扰乱网络系统以及妨碍国家安全的可能性而相对不容易也不必担心被发现.在网络空间,很难辨别一条信息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也很难准确地发现和理解一个特殊事件背后所隐含的讯息,同时,一个地方性或区域性事件也可以有像“蝴蝶效应”那样的威力从而对全世界产生波动与影响.

2 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国家安全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作家李普曼1943年的《美国外交政策》一书中,它是指一个国家既没有外部威胁和侵害又没有内部混乱和失序的客观状态.网络空间下的国家安全主要包括一国网络空间的安全以及原有国家安全议题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简单地说,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影响主要包括:影响国家安全的行为主体增多、扩展了国家安全的空间、改变未来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等.本文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国际特征以及网络空间的特点,主要从改变国家安全环境和威胁国家主权两个方面来研究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指与传统国际环境相比,网络时代下的国际环境存在更多不确定、不可控的复杂因素,从而使得国家安全环境面临更多有形和无形的挑战.互联网的进步改变国家安全环境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震网”的部署,其中,“震网”是一种复杂的恶性软件系统,据称其可以破坏伊朗核计划中的铀浓缩设施.美国和以色列都因是病毒的制造者而倍受谴责,但在某种程度上,由于互联网的本质特征,该软件的来源仍存在争议.国际关系中另外一个显著的例子是2007年的爱沙尼亚网络攻击事件,这次网络攻击破坏了爱沙尼亚共和国重要组织机构的网站,包括公共部门机构、银行等,爱沙尼亚的一些官员谴责这是来自于俄罗斯的攻击,但这也无从证明.不过这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对国家安全环境的直接影响.

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威胁是指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主权国家置身于一个没有固定边界的虚拟信息世界之中,使得国家在维护传统的边界安全的同时要考虑到互联网主权边界的安全问题,这就产生了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威胁.具体来看,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出现,使得国家主权在国家传统的地缘边界之外出现了新的延伸,即网络主权;同时从关注陆、海、空、天“四维安全”扩展到领土、领空、领海、领天、网络的“五维安全”.关于互联网对国家主权影响的模拟实验和量化分析还比较不成熟,所以无从提供可供分析的实例.但从理论角度来说,在虚拟网络空间下,不仅国家主权的边界难以界定,而且互联网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领域还对国家主权进行着一定程度的侵蚀.有学者指出,要把握互联网时代国家的主权问题,必须突破对传统意义上固化的国家边界的理解,并将其置于动态的变化之中来考量.同时,国家需要不断向其网络空间注入能量以维持已有的网路疆域的存在,其中能量与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成正相关.

3 基于国家安全的网络治理的新兴尝试

21世纪以来,关于互联网的治理尝试不断出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治理问题的日益突出,不断涌现出新的网络治理尝试.为了更好地把握基于国家安全而展开的网络治理,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梳理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网络治理尝试:

3.1 基于组织研究的网络治理尝试

为应对网络威胁,国际上一些主要的研究机构试图通过理解和分析国际政治领域中的网络革命来寻求网络治理的新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尝试体现在互联网犯罪领域以及计算机安全应急响应组(简称CERT)的创立.其中,CERT作为在国际层面支持全球网络安全的新的制度性机制设计,最初由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主导设计,CERT协调中心于1988年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设立,接着CERT系统开始向全世界扩展,与此相伴随的是超过250个处理互联网安全问题的组织.CERT协调中心认为这些组织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提升有效的安全技术、保护网络的连续性.不过,由于政策反应常滞后于虚拟领域的发展以及网络空间发展的特点,网络的良性互动、网络威胁潜在的规模和范围并不能被很好地理解.另外,该尝试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对那些在定义上很难达成一致或缺乏测量实践的网络威胁数据的收集.与此同时,哈佛大学与MIT合作的“探究互联网时代的国际关系”项目,旨在创造一个新的研究学科,将网络整合到国际事务的体系构造中去,并使之一体化.这显然超越了网络和国际事务为两个明显平行领域这一认知.它旨在寻求提供理论、数据、分析工具以服务于21世纪的复杂性、政府治理的有效性以及网络时代的国际关系.

3.2 基于公约制定的网络治理尝试

Richard Clarke,在他最近关于互联网战争的书中指出,国际社会应发展合作策略以应对国际网络事务的新状态,在此,他强调了条约制定的重要性,要求把秩序带入到混乱的互联网环境中.欧洲委员会于2001年批准了关于互联网犯罪的国际公约,并使之成为一个正式的倡议.这项公约专注于侵犯版权、违反网络安全和网络间谍活动,同时,它试图通过协调刑事法律和司法程序来促进国际合作.到2012年,已有32个国际开始执行这项公约,另外还有15个国家签署了这项公约.可以说,该公约确实代表了在网络犯罪方面未曾存在过的一种正式水平的合作.

3.3 基于国家主导层面的网络治理尝试

国家层面和国际层面的网络治理包括为网络空间的自身运作以及基于网络互动提供制度化支持的机制设计,促进网络安全,减少网络中断和破坏,有效利用网络渠道来提高人类社会的福祉.例如成立于2001年的上海合作组织认为各国有权依法管理互联网组织,并且为应对网络犯罪而提出“互联网警察机构”的设想①.而中国政府也及时成立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来处理互联网时代的网络问题.美国政府为应对国际网络威胁,于2009年完成了一项对其网络安全政策的评估,并成立了备受瞩目的网络司令部,将陆军、空军、海军、海军陆战队整合为一体,以防御自身网络和制定对敌攻击策略;2011年,美国白宫美国首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该战略被称为美国在21世纪的“历史性政策文件”,该战略文件着重强调了“应对网络技术发展带来的新挑战,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及全球社会安全”,全方位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以及积极抢占国际网络空间控制权;而自2011年起,美国国防部展开了其网络战略的部署.

4 互联网时代的国际网络治理研究困境

4.1 网络治理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缺口

毫无疑问,今天的网络现实与20世纪的国际政治理论之间存在巨大的脱节,这些理论显然已无法满足互联网时代的国家政策和国际关系的理论需求,例如,对国际关系中国家体系的强调正在越来越多地被新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互动行为体所检验.理论上来说,需要探求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在网络空间互动中的机遇与漏洞,以及互动的方式与效果.然而我们对网络世界互动的了解却缺乏系统的知识.例如,不知道谁或者什么掌握着网络世界控制权,即到底是什么样的实体在什么样的指令下保证了信息的流通,以及如何保证信息流在各个环节的流动.这些在目前的国际政治领域是无法寻求理论论证以及理论支持的,即理论支撑上的不足阻碍着当前对国际网络治理的研究,也因此,创建一个整合网络空间以及21世纪国际关系理论结构的框架就迫在眉睫.

4.2 网络治理在实证数据方面存在缺失

网络活动与其他国际活动在数据质量以及整合、分析数据的能力方面存在差距.从技术的角度看,为实现国际网络治理,我们需要思考在何种程度上国际关系的现有分析方法可以移植到网络领域使用,以及是否有能力根据现实作出调整甚至制定新的分析方法.这就存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需要回答,其中包括谁将引领网络领域技术的发展以及如何引领,今天的互联网是否有可能成为未来的一个发展模型,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等,这些都需要基于具体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作出预测.而数据的缺失显然影响了我们对这些关键性问题的理解和把握.为了缩减上述差距,就需要收集并整理已经存在的国际关系领域中的相关网络数据集,提出数据的新用途并整合其在理论和政策方面的应用.另外,还必须寻求基于不同视角下的大规模数据分析的方法以及寻求必要的分析工具.

4.3 网络治理在政策分析中存在不足

传统政策的分析模式与当前分析互联网对国际政治领域的威胁所需要的分析模式之间存在一个现实的差距.按照传统分析模式,国家领导人在应对新的挑战时会转向已经存在的基于过去的现实所制定的政策.在一些领域,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政策制定模式,且符合制度制定和官僚选择的逻辑,但在网络空间,却没有一个国际交流的平台为其提供政策上的先例以供参考.政策上所面临的挑战是提供政策反应的一整套工具包,以适应现实网络的复杂性,与此同时,在外交层面也需要形成新的协商模式和工具以管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互动,在国际层面上寻求制定国际网络治理机制的共识,这些都有助于弥补互联网在政策分析中的缺口.

5 结论

基于网络空间所营造的“迷失现象”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的发展挑战着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并威胁着国家安全.针对上述的治理研究困境,国际舞台上的国家及非国家行为体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积极尝试,例如寻求国际网络安全合作、充分利用非正式治理集团(如G8, IBSA,BRICs)的大国协调作用等.本人认为网络治理的中心任务是提供一个理论框架以及相应的数据分析工具,以理解和应对21世纪的国际网络现实,即通过创建一个集网络和现实国际政治于一体的分析框架,和一个新的多学科的研究领域,来调整国际关系的基础理论和政策与网络空间的新现实之间的动态关系,以期在国际层面上形成一种国际网络安全机制,用制度化的国际机制从多轨道、多领域来协调空间网络中的国家安全,从而达成在网络治理领域的国际共识.

与此同时,中国应借势而为,积极构建自身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加紧宏观战略谋划,务实有效地推进国际网络安全合作,确保自身的网络安全和话语权以及国际网络空间控制权.另外,中国要高度重视国际安全合作,加大网络外交力度,多头并进,有效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利益,确保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同时,我们还要理解互联网的内在运行逻辑,从根本上把握互联网的特性以使其更好的为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服务.随着中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相信中国在涉及到国家安全的网络治理方面将更进一步.

注 释:

①见第七届上海合作组织论坛.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丹尼尔・帕帕在其新版《当代国际关系:认知建构》③一书中,结构性地论述了影响当代国际关系的诸多因素,涵盖了有关国家利益、权力均衡、国际体系演变、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外交决策与决策的理性化、国际关系中权力的经济参量、军事参量、国际法参量、外交参量及权力的社会政治因素、国际政治经济问题、战争与和平、人权与价值冲突、环境与疾病传播等问题。该书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主要分析方法,关注各种复杂的、影响国家安全的环境因素,阐述信息技术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为当代国际问题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丹尼尔・帕帕博士现为美国肯尼索州立大学(Kennesaw State Univer-sity)校长、国际关系学教授,曾任美国国际问题学会美苏分会主席,著有《莫斯科、北京、华盛顿视角中的越南》、《20世纪80年代苏联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实力与存在的困境》、《美国外交政策:历史、政治、政策》,主编《信息时代:其影响及后果选集》等书。

《当代国际关系:认知建构》一书共分6大部分20章,内容涵盖: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建构、国际体系建构、国际关系的认知建构、国际政治权力建构、国际公共问题的争论,以及世界发展远景展望。

丹尼尔・帕帕在书中指出,外交史分析是“对一系列特定事件的推论、研究宽泛的国际关系的演变,为建构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基础”。①外交史研究与和地缘政治战略分析相呼应,是20世纪中期研究国际问题的重要方法,至今乃在学术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地缘政治战略分析以全球安全环境为分析视角。美国海军军官阿尔福莱德・马汉(Alfred T.Mahan)和英国地理学家哈福德・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是地缘政治战略分析的积极鼓吹者。马汉把海洋称为海上“高速公路”,称“谁控制这个高速公路,控制海上战略通道,谁就具备控制世界的大国地位”。②麦金德的陆权战略与马汉的海权思想形成对应,他强调控制欧亚大陆中心地区对控制世界政治和经济的重要性。麦金德称这些地区为“中心地带”(heartland),他认为,大国只有控制中心地带,占据有利的地缘战略位置,才能对边缘地区施加有效的战略影响。

丹尼尔・帕帕认为,无论是外交史分析,还是地缘政治战略理论分析,对研究国际安全困境的因果关系、国际关系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内在联系都存在方法论上的缺陷,尤其是对变革时期的国际安全环境分析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国际关系的社会经济理论为分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具有时代特色的补充性的方法论。在分析形成近现代国际政治经济结构的环境时,丹尼尔・帕帕认为,国际关系的社会经济理论分析为学者们提供了认识国际体系变迁的新视角。马克思是社会经济理论学派最具影响的代表。①马克思和列宁的政治经济理论不仅适用于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适用于国际问题的研究。马克思视“一切政治现象,包括帝国主义和战争为经济力量影响的产物”。②列宁是运用社会经济理论揭示资本主义时代国际关系特征的直接实践者。体现列宁社会经济理论主要思想的是《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一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政治经济环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亚非拉国家独立运动,20世纪70年代第三世界经济发展的依附理论,为运用马克思、列宁社会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提供了分析依据。

丹尼尔・帕帕认为,马克思的阶级冲突理论、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对战后的中国、东欧国家产生了“广泛影响”。“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成为中国建国后20年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③在运用外交史、地缘政治战略、社会经济理论分析国际关系、和平与安全、防止国际冲突的途径时,“政治理想主义”和“政治现实主义”理论逐渐主导国际关系研究的价值取向,“虽然这两种学派研究的取向完全不同,但它们都有强烈的政策导向性”。④

政治理想主义强调,“人性善良”、“世界范围内不合理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是导致人性异化、好斗的基本因素。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制度安排,战争才有可能避免。政治理想主义者主张建立国际行为规范,通过建立国际合作体制维护世界和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国际联盟,作用是调解各国间的争端。国联倡导的集体安全促使各成员国保持一致,明确表示反对侵略战争。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国际合作原则受到当时人们的普遍质疑。

丹尼尔・帕帕认为,政治理想主义把国内政治制度变革、财富的重新分配、自由贸易体系的建立,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确立民族自决准则视为维护和平、防止战争的重要途径。①但对于政治现实主义者来说,政治理想主义的理论假设是天真和荒谬的,他们认定,人并不具备“生来即善”的天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汉斯・摩根索为代表的美国政治现实主义学派,迅速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主流学派。②他们否定人性“生来即善”的论调,认为人类并不是天生善良,人类的善与恶的本性是相等的。人性的另一面是一种统治对方的本能欲望,战争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只是爆发的环境不同而已。

战前出现的国家社会主义理论曾经流行一时,该理论强调国家权力的重要性,提出“强势即正义”(might makes right),强大的民族国家有权支配弱小民族国家的荒谬逻辑。为了这个“正义”,德国和意大利提出重新划分势力范围,鼓吹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如果要避免战争,就必须赢得战争”。③国家社会主义对政治现实主义理论产生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德文中的“现实政治”或“实力政治”(Realpolitik)是政治现实主义的话语来源,意思指“国家间实力对实力的政治”④。实力是现实主义者崇尚的原则。这实际上同国家社会主义提出的“强势”异曲同工。

丹尼尔・帕帕指出,军事安全和战略问题通常被政治现实主义视为“高层次政治”(high politics),社会、经济问题被认为是“低层次政治”(low pol-itics)。在当代国际关系研究中,政治现实主义学派强调国家有责任维护自身安全和。集体安全原则作为一种理论经典曾受到政治理想主义者们

的推崇,根据这个原则建构国际组织和国际联盟被视为维护公正的“规范”。但在政治现实主义者们看来,国家政策和行为明智于否,主要在于政策和行为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体系中,政治现实主义的理论逻辑强调实力的重要性,军事实力尤其重要,只有实力才能保证和平的实现,各国对外政策都是建立在对现实世界客观认识的基础上的。为了保持实力均衡,各国在寻求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参加不同的联盟,以制衡实力强大的敌对国家。

丹尼尔・帕帕在评价政治现实主义理论方法时指出,外交政策的制订优先于国内政策的制订,国家是国际关系中处于首要地位的行为体,国家要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必须重视民族主义的作用。由于国家独立决策的特征,国家的对外决策必须理性化,因为国家安全是最重要的决策。政治现实主义理论主导战后美国的对外政策,除卡特和克林顿政府外,美国政府几乎所有决策者们的政治信条都建立在实力政策基础上。①丹尼尔・帕帕认为,在解释战后欧洲如何走向经济一体化、政治联合等问题时,人们对政治现实主义理论的假设提出质疑。“当对国家边界、国家利益的界定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时,合作和冲突对维护国家利益的利弊权衡逐渐凸显”。②

国际关系研究的许多新方法既是对以往各种理论假设的批判,也是对新的理论假设的建构。地区性、全球性国际组织、国际合作的不断发展,跨国经济合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为行为主义和外交政策分析等研究方法提供了新的空间。丹尼尔・帕帕认为,人类社会正面临环境变化的巨大挑战,荒漠化、水土流失、河流水质降低、大气污染、气候变暖、生物种类濒临灭绝正在威胁人类的生存基础。①环境问题已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条件因素,也是影响国际关系中各国相互依存、维护共同利益、防止脆弱的全球生态体系继续恶化的重要问题,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种安全困境。人们的行为和自然环境变化导致以因果关系为前提的“行为量化研究”(behavioral-quantitative research)方法的出现。行为量化研究的假设、概念、方法的建构同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和数学等学科存在方法论的关联,它有利于分析国际关系的现象和本质。②通过运用概念、理论、命题对国际安全困境中的“冲突、一体化、交涉、谈判、威慑”进行量化研究;其分析单位也包括对单个决策体、国家、国际体系等概念的研究。行为量化研究还涉及有关分析层面、国际关系内在因素比较、资料数据收集、方法论的研究范围、意识与理论建构的关联、相关研究标准的提出等。行为量化研究不仅具有行为主义方法的一面,也包含对传统理论的借鉴。

尤其重要的是,行为量化分析研究关注比较分析层面,包括宏观理论、大战略理论及中长期战略比较研究等。有关国际关系比较研究存在两大空间:一是对当代国际问题现象分析的宏观比较;二是通过对历史背景中国际关系各个方面的系统比较。在当代国际关系的现实和历史现象中获得比较结果,以便科学地认识国际关系发展的内在逻辑。

丹尼尔・帕帕强调研究因果联系的重要性,认为“行为主义”是强调科学研究国际关系的新方法。虽然在如何运用上还存在分歧,但就行为主义方法本身而言,研究国际关系必须包括对国际问题的清晰阐述、对问题变量的仔细分析、对各种变量之间关系的准确把握、对变量关系影响的国际环境的深入讨论。行为主义学派提出,事实不仅完全适合理论定律,而且行为理论的分析必须与事实依据一致。对于行为主义分析学派来说,例外的定律是不可接受的。

行为量化研究对问题的范围、方法论、理论的特征,以及国际关系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联等方面还有待深入研究。一些方法论的批评家们对事件和其他政治现象存在相似性、研究者的理论假设能力持怀疑态度。他们怀疑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否在量化分析的特征显示中产生效应。①他们认为无论是传统的方法还是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对研究当代国际关系都存在局限性。问题不是方法、理论模式、分析焦点是否适合特定环境,而是方法论的选择、理论建构的范围如何推动研究的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关于“外交政策分析”,丹尼尔・帕帕认为它已成为研究国际关系以及其他国际行为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包罗万象的分析方法,它重视分析和解释行为体的行动、立场和目的。外交政策是一种行为方式,它涉及“目标选择”、“实现目标的手段运用”、“动用资源实现选择目标”等三个方面。②外交政策与一般的“决策方式”(decision-making approach)有不同之处。官僚政治、国内政策分析等是外交政策分析的主要切入点。外交政策分析也适用于对区域问题、决策理论、经济战略等问题展开分析。外交政策分析是描述性的、解释性的、预测性的。丹尼尔・帕帕认为,“外交政策分析为多视角研究和认识国际安全问题和国际体系提供了很好的选择。”③

国际关系研究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各种“主义”争论。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女性主义等。有些“主义”围绕“本质、解释、规范”等问题展开分析,有些则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上做文章,强调折中主义的研究方法。④这些所谓的“主义”有些是人们提出的新认识,有些则是对以往方法的修正和完善。丹尼尔・帕帕强调,在先进的信息技术已经对国家决策领域产生巨大影响时,虽然已有的分析假设仍然有助于国际问题研究,但尚未提出一种为大多数人认同、全面地分析当代国际安全困境的研究方法。①

信息技术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影响贯串于《当代国际关系:认知建构》一书的每一章。丹尼尔・帕帕指出,信息技术为国家间交往提供了克服时间、距离、场所等障碍因素的方法,增强了国际关系行为体处理分析数据和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决策能力的认识。现行的权力结构正在被打破,区域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正在加速,国际间财富的分配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更趋于非对称性。②

信息技术对国家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体的权力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信息技术正在削弱国家保证安全的能力。作为现代战争的重要工具,信息技术使传统的国家安全功能受到挑战。其次,跨国经济活动超越国界,由于信息技术已成为商品,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比重不断上升,国家为国民提供财富的比重下降。最后,由于信息技术促进了国家间的民族认同感,国家为国民提供认同意识的能力受到挑战。③关于信息技术对决策的影响,丹尼尔・帕帕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决策决策权力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正在改变人们的日常工作次序。决策权力分散化在商业领域表现得十分明显。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确立世界市场和全球化的经济实践和思维,改变经济权力的属性和基础。信息时代促使国家、跨国公司等其他国际关系行为体重新思考他们的经济发展战略。④

丹尼尔・帕帕指出,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共媒体,对建立或损害公众对政府对外决策的支持发挥很大作用,它使外交家与本国公民的联系变得更加密切。信息技术正在成为与经济、军事处于同样重要位置的硬权力参量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提升其在软权力参量中的位置,如社会政治要素和外交的重要性,信息技术在国际关系环境的许多领域正在成为权力因素本身。①

丹尼尔・帕帕在其主编的《信息时代:其影响及后果选集》系列丛书中,也强调了信息时代的复杂多变,告诫人们必须具备各种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对策。②

丹尼尔・帕帕还是和平主义的鼓吹者。他的《弹道导弹防御在美国安全政策中的作用》③一文,对里根政府制订“战略防御计划”(SDI)提出质疑,并对“战略防御计划”的威慑环境和威慑的成功率做了大量的论证,认为“弹道导弹防御”(BMD)计划不仅涉及技术成本问题,也涉及政治、经济、战略成本问题。丹尼尔・帕帕提出的“战略威慑不应靠‘双方确保摧毁’(MAD)来维持”④的观点引起美国学界的关注。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温特在这部著作中对国际关系主流理论涉及的重要概念提出了富有意义的质疑,首当其冲的是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

华尔兹对经典现实主义的一个重大革新是把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因素从人性转移到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经典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关系的实质是为权力的争斗,其动力来自人的本性,摩根索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充分反映了这种以人性为国际关系第一推动的观点。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争强权,求和平》(卢明华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3-14页。华尔兹在第一部著作里并没有完全否认人性的因素,但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开始把体系结构作为国际政治的唯一分析层次,把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作为国际关系的最根本秩序原则。参见KennethWaltz,Man,theState,andWar(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59);

Kenneth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NewYork:McGrawHill,1979).其他理性主义(如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学者在这个问题上与华尔兹观点是一致的。阿尔特和杰维斯认为“无政府性是国际关系的根本事实”;奥伊指出:“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之中,因为没有中央权威机构可以限制对利益的追求。”RobertArtandRobertJervis,InternationalPolitics

(Boston:Little,Brown,1986),2nded.,p.7;KennethA.Oye,

CooperationunderAnarch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6),p.1.以上转引自HelenMilner,“Anarchy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

inDavidBaldwined.,NeorelaismandNeoliberalism:TheContemporaryDebate

(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3),pp.144-145.基欧汉的《霸权之后》以无政府性为起点研究国际制度。他把无政府性视为“表述了国际政治的特征”的基本体系要素。KrobertKeohane,InternationalInstitutionsandStatePower(Boulder:Westview,1989),p.1.

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美国研究理性主义学派对无政府性不加质疑地接受说明了无政府性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根深蒂固的地位,也表现出无政府性这一概念的几重意义。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方法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中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为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发展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界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了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

无政府性的基本定义是没有集中的权威权力机构。虽然无政府性具有无秩序状态的意义,但是现在很少有人认为无政府状态是无秩序状态。布尔对国际体系存在秩序的事实进行了详尽的叙述,并因此称之为“无政府社会”。HedleyBull,TheAnarchicSocie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7).所以,国际关系学界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无政府性即缺乏有政治权威的中央政府,亦既华尔兹所说的“缺乏全体系范畴的权威机构”和基欧汉所说的“世界政治中缺乏一个共同的政府”。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p.88;Keohane,InternationalInstitutionsandStatePower,p.1.对于新现实主义来说,无政府性派生出两种国际关系的基本意义。第一,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使得国际体系必然是自助体系。在无政府条件下,体系单位是相似的单位,具有同等的,在它们之上没有一个权威的中央政府。无政府性意味着权力分散,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能够保障个体成员的安全,因此,体系成员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的生存和财产权利。Waltz,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pp.91-93.第二,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使得国家必然寻求和推行权力政治。无政府性造就自助体系,自助体系导致安全困境,国家面临安全困境的应对方法只有采用权力政治的政策,其结果是无休止的权力竞争和利益冲突。根据这种推理,格里克指出:“国际无政府性造成了国家之间的竞争和冲突。”JosephM.Grieco,“AnarchyandtheLimitsofCooperation:ARealistCritiqueoftheNewest

LiberalInstitutionalism,”inBaldwined.,NeorealismandNeoliberalism,p.116.

所以,新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假定国际体系具有无政府性的基本特征,由于无政府性的存在,国际体系必然是自助体系,自助体系又必然导致权力政治,结果是军事竞争、势力均衡和国际战争。这被视为无政府性的唯一逻辑。新自由主义虽然在权力政治问题上面有所保留,但是同样把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和自助本质作为基本理论假定,把研究重点置于国际制度如何削弱无政府性的负面影响上面。RobertAxelrodandRobertKeohane,“AchievingCooperationunderAnarchy:StrategyandCooperation,”

inOyeed.,CooperationunderAnarchy,pp.226-254;RobertKeohane,AfterHegemony:CooperationandDiscordinthe

WorldPoliticalEconom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84);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andStatePower.关于国际制度和无政府性问题,亦参见苏长河:《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31、291-297页。这样,无政府性似乎确实成为国际体系的固有属性,成为国家行为体的国际行为的根本原因,因而也就成为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成为一切国际关系研究的起点。

无政府性作为国际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第一推动似乎从来没有受到认真的质疑。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重要国际关系理论著作,尤其是体系层次的研究,大部分是以无政府性为切入点的。但是,无政府性是国际体系根本特征和客观属性的命题是否确实属真?这是温特提出的一个重要质疑。温特在1992年的重要论文里对无政府性提出了质疑,在《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中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参见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s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WTBZ〗,Vol.46,1992,pp.391-425.根据逻辑推理,如果自质真是由无政府性派生的,权力政治真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那么,无政府性的竞争逻辑也就属真,无政府性作为国际关系第一推动的命题也就成立。但是,如果推导不出这种逻辑上必然,无政府性的实质、内容和作用都须另当别论。

所以,要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性作为国际政治第一推动的论点,就要证明自和权力政治不是无政府性派生出来。为此,温特作出的替代假设是:自和权力政治的产生和存在是国际体系成员的互动进程和实践活动导致的,与无政府性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有国家直接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就没有所谓的无政府逻辑。由于自和权力政治是国家之间互动的产物,所以它们是社会性、制度性因素,不是无政府性内在的逻辑和必然的结果。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4-25,313-318页。

首先来看无政府性是否必然派生自。

新现实主义认为,自身安全是行为体的第一考虑。在无政府状态下,没有一个中央权力机构保证行为体的安全,行为体只好自行保护自身安全。所以,无政府性必然派生自体系。温特的驳论是:即使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即使行为体的第一考虑是自身安全,体系也不是必然呈自质。当体系呈无政府状态的时候,至少有着两种可能的体系特性:(1)如果体系成员相互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势必担心自我安全,并且需要依靠自助的方式保证自己的安全,在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体系呈现自。(2)如果体系中的成员相互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没有必要担心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行为体相互之间不会形成安全威胁,并且即使受到其他非体系行为体的威胁,也会相互维护安全。在这种无政府状态下,体系不呈现自,而呈现助他性。据此,体系是否呈现自不在于它是否处于无政府状态,而在于体系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191-193,318-328页。

身份关系不是先天具有的,而是由行为体之间的社会性互动实践确定的。两个从未谋面的行为体不可能互为敌人,也不可能互为朋友。它们只有通过相互接触和相互行动,才可能确定对方是敌是友。正是这样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互主意义,亦即形成关于自我和他者的共有观念或集体意义,集体意义建构行为体身份,也建构了与行为体身份相吻合的利益。当行为体考虑自身安全利益的时候,首先影响到这种考虑的是自我与他者的认知性认同:正向认同就是朋友,反向认同就是敌人。无政府性到底具有什么逻辑、体系中物质权力分配到底有什么意义,都取决于这种认知性认同的差异。如果国家相互之间是反向认同,无政府体系就是争斗性的安全体系,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体系当然是自助体系。如果国家之间是零向认同,无政府体系就是一个个体安全体系,一个国家的安全是这个国家自己的事情,与其他国家无关。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自助体系。但是,如果国家之间是正向认同,则它们就把他国安全视为自己的事情,属于自己责任所在,这种体系仍然呈无政府性,但其基本特征不是自助,而是他助。

以上三种体系都可以出现在无政府性体系之中,即:在无政府条件下可以产生自助,也可以产生他助。这说明,产生自助和他助的根本原因不是无政府性,而是体系成员之间的互动所产生的认知性认同或互主意义。这就从逻辑上证否了无政府性派生自的命题。

我们再来看无政府性是否必然导致权力政治。

权力政治是现实主义对国际关系的一种基本理解,即:国际政治体系结构的无政府特征使国家之间出现不可避免的安全困境,由于体系的自助特征,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能够保证国家的安全,国家只有通过推行以权力政治为基本内容的对外政策。这是结构的选择,是无政府性自助体系的必然结果。同上,第328-332页。针对这一观点,温特指出,权力政治是社会建构,不是无政府性必然派生出来的结果。任何促成行动的意义产生于社会互动,权力政治也不例外。为了说明无政府性不可能必然造就权力政治,温特使用了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没有预先的互动经验,那么他们在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不一定非要感到对方是在威胁自己。如果第一次相遇他者发出的动作和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释和赋予意义这样一个过程,把这种信号也理解为威胁性之后,才会产生威胁感。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性质的,自我经过同样的认知过程把信号也理解为友好的,那就不会认为相互具有威胁。是否具有威胁性是双方在互动过程中通过共有知识建构起来的。这也就是说,没有互动性社会实践活动,也就没有威胁和被威胁的意识,促成行为体采取行动的意义也就不会存在。双方对对方在互动过程中的信号有着共同的理解,形成互主知识。这种互主知识不断由互动行为加强,并相对稳定下来,形成观念结构。正是这种观念结构赋予行动以意义。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7-338,412-422页。

据此,两个国家在无政府体系中相遇,可能成为朋友,也可能成为敌人,关键取决于国家采取的行动和对这种行动意义的理解。一方发出的信号被另一方理解为威胁,并针锋相对地发出同样威胁的信号,安全威胁才会产生,安全困境才得以确立,权力政治才可以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基石。如果一方发出的信号被另一方理解为友好,并发出同样友好的回报信号,则不会出现安全威胁和安全困境,双方甚至可以形成安全共同体。所以,结构在本体上取决于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困境不是无政府体系固有的,而是被行为体的互动实践所建构的。如果国家处于安全困境之中,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实践活动造就了安全困境,改变它们的实践活动,就可以改变导致安全困境的共同知识和互主意义。因此,权力政治是社会建构,是行为体在互动行为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权力政治是国家建构的,不是无政府性派生的。

从这个推理可以看出,国际体系本身没有内在的因素使两个国家行为体必然产生敌意。把权力政治必然化的前提是确认无政府国际体系必然造就安全困境。温特指出,这是一个错误命题。实际上,无政府体系本身不足以导致安全困境。这样,无政府性导致权力政治的命题也被证否。

证否无政府性的两个基本命题也就证否了无政府性是国际关系第一推动的命题,被新现实主义界定为无政府性唯一逻辑的竞争性国际政治也就不能够继续成为唯一的逻辑。“无政府状态……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文版序》,第41页。这一证否意义重大:它已经不再是针对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体系保护带的辅助假说的质疑,而是针对这个理论体系基本命题的“硬核”本身的质疑。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兰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一章第三节。这是一个根本性质疑。

既然体系的性质和权力政治的形成取决于国家行为体的互动实践,那么,就没有单一的无政府性,也没有单一的无政府逻辑。行为体的互动实践可以造就多种无政府逻辑,建构多种无政府文化。关于温特对国际体系文化的论述,参见《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六章。这一章从理论上阐述了国际体系文化的类型、内涵、逻辑和形成,是该书的精华所在。

温特提出了三种理想类型的国际体系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亦即个体之间共有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同上,第180页。这样的知识只能在社会范畴内存在,也只有在社会意义上产生。在国际关系领域里,规范、制度等是文化的表现形式,是国家之间的互动实践造就的。国际体系文化的构成是由行动者之间的角色结构决定的。角色结构指行为体所相对主体的位置。同上,第325页。国际体系中可以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不同的主导角色结构产生不同的主导国际体系文化:敌人角色结构建构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康德文化。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霍布斯无政府文化是由敌人的角色结构确立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enmity)。国家相互之间的再现是敌人,行为原则是不承认其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并且可以无限制使用暴力。如果国家之间相互角色是敌人,它们往往表现出以下的行为取向:(1)力图摧毁、消灭,或改变对方;(2)时刻把对方意图向最坏处考虑,任何事件都会与敌意联系在一起;(3)军事实力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因素,既根据敌人的军事实力预测敌人的行动,又认为自我军事实力是相互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军事方式被认为是唯一可以具有最终决定权的手段,发展军事力量被视为安全的保证;(4)如果爆发战争,就会无限制使用暴力,直至消灭对方或被对方所消灭。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8-335页。所以,霍布斯无政府文化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军事实力,相互之间的安全完全是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这是完全意义上的霍布斯自然状态。

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模式是洛克文化。洛克文化是由竞争对手的角色结构建立的,它的核心内容是竞争(rivalry)。竞争和敌意有着本质的不同:竞争的双方相互承认生存和财产权利,这种承认由制度表现出来。竞争对手不像敌人那样具有生死攸关的威胁,不会试图统治和消灭对方。如果国家之间的相对主置是竞争对手,它们往往表现出以下的行为取向:(1)承认相互。虽然国家之间的竞争和争执会涉及边界甚至出现领土变动,但是作为一种制度是得到普遍承认和遵守的。(2)重视绝对收益。因为生存问题不是最紧迫问题,所以行为体趋于重视绝对收益,重视未来效应。(3)军事实力比重减弱。虽然竞争导致的冲突可能使得国家诉诸武力,但是军事力量的意义已经不像对敌人那样至关重要。(4)暴力受到限制。一旦战争爆发,竞争对手会限制暴力的使用程度,不以消灭对方为最终目的。同上,第350-354页。洛克无政府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所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不是相互杀戮。温特认为从1648年至今的国际体系主导文化是洛克文化,制度是洛克文化的标志性印记,国家的低死亡率表明了生存和允许生存的逻辑。正因为如此,华尔兹表述的国际体系是洛克体系,而不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是霍布斯体系。同上,第357页。

第三种文化模式是康德文化。康德无政府文化是由朋友的角色结构确立的,核心内容是友谊。在康德文化中,国家之间相互再现为朋友,并为之遵循两条基本规则,即非暴力规则和互助规则。这两条规则界定了康德无政府文化中国家的基本行为取向:非暴力规则意味着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互助规则意味着一方受到威胁的时候另一方将予以帮助。这不是说朋友之间没有利益冲突,但是朋友之间不使用暴力解决利益冲突问题。〖ZW(〗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0-372页。康德无政府文化的逻辑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当一个体系成员受到威胁或暴力侵犯的时候,其他体系成员即使在没有直接利益的情况下也会尽力相助。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不仅不再是威胁其他国家的手段,而且还成为体系中成员的共同财富。这就是集体安全或安全共同体的体系。它排除了完全个体意义上的利益,形成了一种真正的集体身份和高度的利益认同。在这种体系中,个体利益体现在集体利益之中,助人和自助也就融为一体。同上,第373-380页。

温特认为现行的国际体系基本上是洛克无政府文化体系。他对国际体系文化持进化态度,即认为国际体系会逐步朝着规范有序、相互友好的康德文化发展。

温特通过逻辑推理,证否了无政府性是国际关系第一推动的论点,表明无政府性与自和权力政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证否了无政府性为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因素的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文化的概念,阐述了三种国际体系无政府文化的理想模式,指出无政府文化是国家建构的。

无政府性是文化因素,这是温特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理性主义理论之所以作出无政府性是自和权力政治的原因这种逻辑上的因果误判,是因为其理论假定把行为体本来只能从社会性互动过程中获得的特征归为行为体在自然状态中固有的特征。自、权力政治还有无政府性都是社会实践造就的,是社会实践的结果。理性主义理论却物化了无政府性,将其作为自然给定的东西。温特从社会建构的角度重新审视无政府性,把它从物化中解脱出来,还其文化本意。这也就强调了从事社会实践的、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探讨了这样的行动者持有的目标和价值等意义结构。这些行动者的实践活动和能动作用使意义结构成为开放性结构,因此也就使得改变这种意义结构成为可能。

文化的回归意味着人的回归,意味着人的能动性的激活。人有着创造能力,包括从事实践活动的能力,批判和改造传统观念的能力。所以,人的创造性从根本上不同于自然物的独在性和给定性。人是文化产物:这不是说人的生存不依赖物质性条件,而是说人是通过自己创造的意义图式来理解物质世界的。“国家也是人”,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72页。国家之间的互动构成了国际社会。如果我们把无政府性作为自然属性对待,把自和权力政治作为无政府性的必然结果,那么我们就永远跳不出现实主义界定的无政府性逻辑,就会在循环往复的权力政治中无休止地争斗。任何行之无效的事情都要归为军事实力的欠缺,任何国际关系问题都要透过霍布斯无政府文化的视镜观察,对任何事件都要往最坏处准备,任何国家都要首先把其他国家视为敌人。这是现实主义对无政府性的解读,但是这不是、也不应该是人类社会和国际社会的前景。如果像现实主义那样把无政府性作为国际体系亘古不变的客观事实对待,就不可能质疑这个概念,也不可能揭示它的社会性。国际体系的文化是国家行动者建构的,国家行动者有着至关重要的能动作用。现实主义批评温特理论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如果完全没有关于国际关系的理想,我们就无法使我们的能动性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因此也就只能任凭现实主义的无政府性控制国际关系的命运,使国家永远徘徊在冷战的思维之中。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关键词:价值事实权力学科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0)06-0037-41

传统国际关系的主流学者常常理性地将价值排除于自己的研究之外,以获得科学结论和立足于学术之林。但是价值问题犹如幽灵一般,总是潜在地包含于研究的对象之中。这种矛盾现象经常被学者们所提起并进行诘难,但是学者们却没能给出一种合理的解释,从而使它继续地影响着当前的国际关系研究。

李开盛博士在其《国际关系理论的价值透视》一文中认为“在国际关系领域,价值一词常遭贬斥,体现价值判断的规范理论长期处于边缘地位。这可能与现实主义的巨大影响有关。”这段看似不长的话语,密集性地描述了国际关系中有关价值问题的全景。第一,价值研究在国际关系中没有地位;第二,规范理论的处境反映了这种地位;第三,价值研究的这种地位与现实主义的巨大影响有关。但是李博士就在他文章的同一个段落中,提出了一种完全相反的观点。“从广义上讲,所有的国际关系理论都是一种规范理论,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理论建构者有意或无意掺杂进去的价值倾向。”至于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矛盾现象,在李博士看来是由于现实主义研究工作者追求客观严谨的“虚伪”造成的。只有虚伪,才能够一方面贬斥价值,另一方面又潜在地包含价值。

李博士的观点与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的观点不谋而合。在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看来,每一种理论都体现了一种国际体系的价值追求。现实主义理论一直追求的最大价值是安全;自由主义理论追求的价值是自由和进步;国际社会理论追求的价值是秩序和正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追求的是福利和财富的价值。正是根据价值这根主线,罗伯特,杰克逊和乔格・索伦森重新归纳了各种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内容。但是他们没有提到国际关系中存在贬低价值问题这一现象。

国际关系理论必定包含着价值取向,但是为什么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传统中形成了一种贬低价值的倾向呢?李博士的“虚伪论”显然不能构成为一种解释。英国社会学派大师马丁・怀特曾经间接指出了这一问题的答案,他认为国际关系理论与政治理论和法律的巨大不同之处在于“政治理论和法律是在正常关系以及可预测结果的领域内的行为指南或行动规则,是有关美好生活的理论,而国际关系理论是有关生存的理论。对政治理论而言是极端的事例(如革命或内战),对国际关系理论来说却是正常的现象”。在此,国际关系只涉及生存这样一种最低要求,而与美好的生活无关。然而这一答案并没有触及到价值问题在国际关系研究中被边缘化的基本逻辑。因为生存是一种状态,涉及到生存的质量、秩序和安全等基本价值问题,显然它没有给出这一问题产生的基本逻辑。而对这一矛盾现象的解释正是本文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价值问题的学科根源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国际关系要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致力于两个基本的目标:第一,确定自己的研究领域。一方面它需要获得实践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它要把自己与其他学科的研究领域区别开来。在这个目标上,国际关系学科得到了来自实践领域的巨大支持。国家间关系密集度的提高不仅需要国际关系学科领域的巨大支持,也帮助确立了国际关系独特领域的研究价值。第二,建立自己的知识谱系和逻辑认同。这对国际关系学者们来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果没有自己的知识谱系和认同,其他社会科学将会瓜分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使国际关系成为一个“空壳”。

为了快速摆脱这种困境,有志于使国际关系成为一门学科的早期学者的最佳选择就是“拿来主义”。汉斯・摩根索被誉为是将国际关系学科学化的第一人,他将国际关系等同于国际政治,从而使得政治学的原理和方法被广泛使用于国际关系的研究之中。这种观点至今仍被广泛采用。在我国,国际关系也被当作政治学的二级学科,成为一种学科建制。在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史上,被国际关系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成果都是对其他学科成功理论的伟大移植。20世纪60年代,行为主义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所体现出的强势源于其对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方法和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方法的运用。沃尔兹将哲学中的结构主义和经济学中的微观经济学方法运用到国际关系的领域之中,成功地创立了新现实主义学派。其他的如新自由主义学派、建构主义学派、后实证主义学派等,无不带有其他学科的巨大影响,甚至连自然科学中的许多强势理论如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等,也被成功地应用到国际关系的研究之中,国际关系学科成了一切成功理论的演练场和试验基地。

本文不对这种拿来主义做任何实质性评价,但是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问题却与这种“拿来主义”密切相关。除政治学外,哲学的发展对国际关系领域施加的影响也是非常巨大的。每一次哲学的发展和反思都体现在国际关系的辩论之中。国际关系中的价值问题就是哲学中价值与事实二分法的集中体现。

价值与事实的关系问题,在哲学史上被称为休谟问题。作为一个问题,它不但长期困扰着哲学界,让许多著名哲学家为此殚精竭虑,而且它也进入到社会科学领域,伴随并困扰着社会科学的研究。对休谟来说,价值与事实构成了两个独立的领域,事实存在于对象之中,是一种“是什么”的研究,它是人的理性可以把握的。而价值依赖于人的情感,是人的一种主观感受和评价。由于价值不是对象本身的性质,因而它不是理性可以把握的,它借助于“应该”这个联系动词而获得人们在情感上的认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性质完全不同,人们不可能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价值判断来。在休谟那里,事实和价值被分割为两个完全不同、互不相关的领域,从而形成了事实与价值关系问题上根深蒂固的“二分法”或“二歧鸿沟”。

休谟问题被康德提出后成为了哲学上的难题,甚至被人视为“哲学视域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并对哲学和社会科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逻辑实证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继承了休谟的这一立场,试图发动一场针对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革命,将价值完全排除在科学研究之外,认为“价值判断只不过是情感的表达,或改变他人情感的尝试,因此完全是处于理性讨论的领域之外的”。此后,价值判断成了主观的代名词而与理性无缘,“价值中立”成为西方任何主流学科或者学者立足学术领域的基本立场。

当一战后国际关系实践领域的复杂性和残酷性提升了国际关系研究的必要性以后,并没有自动生成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权威性和独特性。而休谟问题却非常强势的成为了横亘在一切哲学和社会科学面前无法避开的选择题。从以往的经验看,自然科学和技术在人类知识领域的巨大成功,意味着在知识的领域里,只有事实和方法才是重要的。只有基于事实,

我们才能够借助于人的理性而获得一种确定性的知识;也只有实证的方法才能够让我们发现和解释事实中所隐含的真理。在这样一种学科背景下,为了创建国际关系学科独特知识的权威性,远离“价值”这一被当时哲人们贴上“主观标签”的领域,就成了国际关系学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二、权力对安全的重要性及其与道德的矛盾

安全问题在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性有两个基本来源:经验领域的累积和知识领域的建构。一部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就是国家谋求自己生存的历史。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历史地存在,源于人类的创建,因而,获得了自主性的国家的存在本身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的意志,它受到了两种基本的威胁:一是内部的威胁,它是国内政治的研究对象,其在当代占优势的理论是社会契约论,即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使得国家成为一个“有机体”。但是一直以来,一定的权力关系是维持国家存在的基本力量。二是外部的威胁。这被认为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基本对象。自从国家出现以来,它一直无法摆脱的梦魇就是在其周围始终存在着的类同组织,这些组织有能力消灭其他国家的存在本身。国家成了国家本身的威胁来源。只要国家还存在着它的同类,它就无法消除被威胁的现实。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一直在警告着国家:国家不断地产生和消亡,国家数量呈现总体下降趋势。也就是说国家经常在没有获得自己同意的情况下被外部力量即其他国家的力量所消灭。

马基雅维里直截了当的指出国家在这种环境下的生存策略:尽可能多地获取权力。为了获取权力,君主可以不择手段,既要具备狮子般的凶猛,又要具有狐狸般的狡猾。马基雅维里在理论上确立了国际关系未来发展的两条基本主线:第一,国家生存与国家权力的基本逻辑关系。国家如果要在国际上生存,就必须要以最大化的权力为目标。国际权力的核心就是国家的军事力量。军事力量成了保护自己和威胁他国的基本手段,由此“安全困境”构成了国际关系的系统性环境。第二,把道德与权力分离开来。道德蕴含着服务于他人福利的基本属性,而权力则使得他人的利益服从自己的利益。二者着力的方向是相反的。只要国家把自己的生存放在第一位,就必定弃置道德对国家获取权力的羁绊。

由于权力对国家生存的基础性作用,摩根索在将国际关系学科化的努力中,直截了当地宣称国际政治就是获取权力的斗争。国际关系中生存的问题于是为权力的问题所替代,权力构成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中心焦点。这一替代决定性地确立了国际关系中价值问题研究的边缘地位。权力与生存不一样,生存始终是一切组织单位追求的基本价值。但权力则不然,它只是追求价值目标的手段。权力这一手段具有这样一种独特性,它的履行必然以另一方的损失为代价。它所确立的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关系。因而它本质上是与人类的基本道德价值相违背的,比如它对基本公平的损害。如果国际关系研究是以权力为中心,价值就必然会被边缘化,这是一个基本的逻辑关系。

如果说马基雅维里和摩根索是从人性和经验的角度论述了权力的重要性,而这中间包含着国家的主观选择性和策略的话,那么肯尼思・沃尔兹则从逻辑上论证了国家不得不选择权力的历史宿命。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国家的生存只能依靠“自助”,获取权力就是国家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国家关系中对权力的追求获得了理论上的完美解释。由于安全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权力追求本身成了国家的最有价值的目标。但是这种价值目标追求包含着对他者利益和平等的预期损害,它自身也就构成了人类道德本质的对立物,它与人类的普世价值存在着根本性冲突。

三、价值的拓展与国际关系学科的隐忧

现实主义理论是一种静态的理论,它借助于人性、历史和逻辑,因而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如果人类只是重复历史和环境的被动接受者,如果国家时刻面临着即将到来的安全问题和权力对自己的损害,那么,现实主义就是对的。

人类确实无法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人类也确实在利用自己的理性不断地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为了摆脱国际关系“安全困境”对自己的束缚,国家从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第一,强化国际关系中的权利。国家授予和强化自己在国际关系中的权利,一方面是为了与其他国际体系中的实体进行竞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相互之间所施加的伤害。与权力不同,权利是一种使国际关系规范化和法律化的努力,意图将权力集合起来,平等的保护符合契约条件的国家的合法权利,其中最基本的权利就是国家。国家是一种国家之间的相互授权,它赋予了国家维护自己安全的道义优势和国际力量的支持。随着国际制度的日益多元化,国家所获得的权利也越来越广泛。第二,获取终端的“摧毁”能力。只要安全困境还存在,国家对获取摧毁能力的努力就不会终止。权利依赖于别人,而军事能力则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核武器能够毁灭地球,因而具有终端武器的特性。国家对核武器的追求,使大国在冷战时代就形成了“相互摧毁”的威慑。权利机制的不断增强和完善与核武器的“相互摧毁”一起锁住了国家权力的谋取空间,在体系层面,国家实体的安全和生存所受到的威胁越来越小了。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摘 要 冷战结束后,北约组织不断向防区外扩展。无论是新现实主义的北约消亡论还是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制度存在论都没有预测到北约组织的扩张。面对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困境,建构主义以国际社会化以及安全文化理论为工具来分析北约问题并挑战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的理论及方法论,从而不断丰富对北约东扩问题的理论分析。

关键词 新现实主义 新自由制度主义 建构主义 北约东扩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7)02006066

冷战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的扩大是国际关系学界较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对于这一问题,不仅有大量的学者从政策层面进行分析,同时也有大量的国际关系学者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尤其是冷战结束前后,理性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对于北约未来的预测与现实国际政治有着相当大的偏差,无论是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制度主义都没有预测到冷战后的北约会以一种相当强劲的势头向外扩展。针对这一现象,许多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学者开始进行反思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效用。如罗伯特・劳赫豪斯(Robert W. Rauchhaus)大声质疑说,为什么国际关系理论没有预测到北约的扩大?[1]因此,围绕冷战后北约的扩大问题,国际关系理论的几大流派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一、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对北约扩大预测的失效

冷战结束前后,一大批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对北约的未来进行预测,主要包括现实主义的“消亡”论与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制度存在”论。冈瑟・赫尔曼(Gunther Hellmann)与莱茵哈德・沃尔夫(Reinhard Wolf)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从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两种角度对北约的未来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新现实主义认为,随着苏联威胁的消失,同盟的凝聚力将会下降,北约停止作为一个有效的同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新自由主义则宣称北约高度的制度化将保证其以某种形式得以生存。同盟或者以目前的形式继续下去,或者在成员国之间通过合作性安排来适应新的安全环境。从新现实主义的观点来看,北约的消亡可能性最大,而新自由制度主义的预测是北约或者继续存在或者发生深刻的转变。[2]但是,无论是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制度主义都没有预测到冷战后的北约会以一种相当强劲的势头向外扩展。

早在冷战结束前,新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对北约的前途就持一种较为悲观的态度,认为北约的消亡是必然的。1989年东欧剧变之前,斯蒂芬・沃尔特(Stephen Walt)就断定,苏联威胁的下降将鼓励西方同盟为遏制一个直接的军事挑战付出较少的代价,西方对于威胁认识持续性地减小将最终导致北约的消亡。[3]他说:“没有明晰和现实的威胁,无论是欧洲的政治家还是美国的纳税人都不可能支持美国在欧洲大规模的军事存在。虽然北约复杂而详尽的制度性结构将会减缓其解体的速度,但只有苏联威胁的复兴才可能使北约留存并维持既有的模式。”[4]同样,就在柏林墙倒塌后不久,米尔斯海默(John Mearsheimier)就预测说,没有苏联的威胁,北约将中止作为一个有效的同盟出现。苏联的威胁把北约国家绑在一起,这一进攻性威胁消失后,美国有可能放弃欧洲大陆,北约这一防御性同盟也将解体。[5]1990年,格伦・斯奈德(Glenn Snyder)也预测说,欧洲所发生的剧变将导致一个多极世界的出现,其中,北约和华约将会崩溃或发生急剧的变化。[6]新现实主义的理论家沃尔兹(Kenneth N. Waltz)1990年也写道,北约正在走向消亡,现在的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机构还将存在多长时间,即使它的名称还会暂时得到保留。[7]

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困境与建构主义的挑战国际观察 2007年第1期与现实主义对北约的态度相比,新自由制度主义对于北约的未来没有太多的悲观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北约不同于传统的军事同盟,主要是因为:第一,北约高度的制度化;第二,北约不仅仅要在军事上对一个共同的敌人进行威慑,还存在其他的目标,如促进成员国安全、防止成员国之间的安全竞争。苏联的解体使北约的一项主要任务消失了,但是其他的任务还继续存在,如抑制德国、使美国仍保留政治与军事存在,以及应对冷战后出现的新威胁。[8]基欧汉(Robert Keohane)与西莉斯特・沃兰德(Celeste A. Wallander)认为,北约需要被理解为一个安全管理机构,它不仅仅用来应对外在威胁,而且也用来处理成员国之间相互不信任、误解等问题。北约不仅仅是一个同盟,北大西洋理事会以及北约的其他机构在推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在处理彼此不信任问题上,都发挥着关键作用。[9]

因此,在对待冷战后的北约问题上,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学者主张:第一,利用北约已有的规范与程序来处理新的问题,而不是创造一个新的组织;第二,改变北约,在进行必要的改革后再来处理问题;第三,利用现有机制加强同其他行为体、国家及非国家的联系,寻找制度目标。[10]制度学派以制度为工具来分析北约的最大贡献是,他们认为,作为一种制度的北约能够在面对变化了的环境下持续地生存下去,主要是由于制度属性的作用。冷战的结束没有带来北约的消失,这就是制度的力量。

尽管新自由制度主义预测北约在冷战后将继续存在下去,但无论是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没有对北约的扩大作出准确的预测,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现实国际政治的偏差使得人们对其理论的效用提出了质疑。

二、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之间的辩论

尽管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北约扩大问题上的预测失效,但是他们并不认为是其理论本身的失误,相反,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试图论证各自观点的正确性。[11]

北约作为一个冷战时期的传统的军事同盟,其在冷战后的继续生存、改革以及扩大引发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学者极大的兴趣:同盟何以形成?同盟何以持续发展下去?同盟何以扩大规模等?新现实主义理论认为,同盟是对威胁能力的一种反映,实力分配的变化决定同盟的命运。同盟的凝聚力依赖于成员对成本与收益的计算,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手所造成的威胁决定同盟的凝聚力。例如,沃尔特从理论上系统地回答了为什么同盟会瓦解以及为什么有的同盟面对困境会继续生存下来的问题,尤其是,在原有的合理性消失后,为什么有的同盟会继续生存下来?沃尔特精辟地指出,影响北约的继续生存与扩大,最大的因素是霸权国的领导地位。[12]因此,从新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出发,在欧洲安全均势以及北约外在威胁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北约的消亡是符合其理论的必然路径。

然而,冷战结束后北约不仅没有消亡,反而不断向防区外扩张。针对这一情况,新自由制度主义认为,正是制度的力量保障北约的继续存在并得以扩大。制度被创造出来是因为国家认为制度符合他们的利益,制度应该得以延续,只要,而且仅仅只要其成员有动机来维护他们就行。当国家在一种稳定的制度下进行合作时,会较少关注相对收益。因此,尽管外在的威胁已经消失,但是北约的制度性因素还存在,北约扩大反映了北约制度性力量的存在。如新自由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罗伯特・基欧汉认为,联盟是一种制度,其持续的时间及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制度的特点,制度难以建立,而一旦建立,它的运行就有一种自发性,较少依赖联盟内成员国的意志。北约在冷战后还是具有强大的力量,这证明了国际机制的重要性。[13]亚历山大・格修(Alexander Gheciu)也认为,北约远远不是一种地缘战略安排用来应对苏联的威胁,北约是一种制度,它把内在的安全逻辑和外在的安全逻辑结合在一起。北约的创造者不仅要对潜在的地缘战略挑战作出反映,而且还要创立集体的西方认同,保护欧洲大西洋地区的自由主义规范。[14]詹姆斯・汤姆逊(James Thomson)对北约的制度框架大加赞赏。他说,北约本身是一个政治法律框架,有完美的政治协商、军事运作模式,程序完备,有一体化的军事结构。[15]

但新现实主义批判了新自由主义关于制度与相对收益的观点,指出北约的扩大并不是制度的力量,而是大国主导下的扩张。新现实主义认为,即使是在稳定的状态下合作,国家也会关注相对收益。国家寻求维持其独立并努力避免卷入国际组织,当收益不平衡地进行分配时,即使是强大的国际制度也必然崩溃。[16]制度作用的强弱依赖于国家的意图,强大的国家利用制度,制度的作用就大。[17]

从上述理论出发,沃尔兹明确指出,冷战后北约的继续生存与扩张是美国所推动的产物,他说:“北约之所以继续生存下来并向东扩大,完全是美国的力量在发挥作用,是大国追求自身利益的结果。……北约在冷战后的留存和扩大并不是制度的特点,而是美国使之如此。国际机制由大国创立,服务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服务于国际利益。”[18]

总之,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制度主义之间的相互辩论不仅反映了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现实国际政治之间的困境,同时也反映双方试图努力论证各自理论在变化了的国际环境下仍然具有相当的生命力。面对理性主义的困境,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及其方法论开始介入北约问题的研究并挑战理性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及其方法论。

三、理性主义的困境与建构主义的挑战

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困境与其结盟理论密切相关。在理性主义看来,不结盟或结成小的同盟是理性的行为。因此,同盟的扩大,尤其是在促使同盟形成的合理性不复存在的背景下实现扩大是不现实的。新现实主义认为,一般来说,国家不会选择结盟。因为结盟会减少行动的自由,并且还要承担被欺骗的风险。只有在一个国家不能维护其安全、不能保护他们在国际权力结构中的地位时才会选择结盟。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为,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情况下,少数几个成员结盟优于许多成员结盟。一般来说,国际组织的规模越大,新成员的贡献就越小,从合作中获得利益的分配就越小,搭便车的可能性就越大,管理成本以及达成一致的成本就越高。[19]因此,从理性主义的同盟理论出发,无论是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不可能预测到北约的扩大。新现实主义理论不仅不能预测到北约的扩大,相反,从其同盟理论出发还预测冷战终结后其结果是北约趋于瓦解。即使北约继续得以生存,本身也没有必要扩大。[20]新自由主义预测,由于制度的作用北约将继续生存下来,但它不能预测到北约所发生的深刻转型,尤其是北约的扩大。

因此,在主流的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遭遇困境的背景下,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其独特的方法论视角挑战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范式。建构主义从国际关系社会学视角看待世界政治,并以其主要的核心概念,如规范、认同与文化来分析世界政治。在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难以有效预测并分析北约及其扩大的情况下,建构主义从国际社会化、安全文化的视角对北约的扩大、北约的未来以及北约与俄罗斯的关系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关系的社会建构主义方法开始挑战理性主义范式。建构主义拒绝理性主义的基本方法和理论前提,并对理性主义所给定的一种稳定的成员认同、利益和偏好提出疑问。建构主义批驳了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前提:第一,国际无政府状态不是永恒的客观存在,而是一种社会建构。所谓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第二,国家利益不是提前给定的,也不是不变的,行为体的身份与利益是共有观念建构的产物。

同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所认为安全利益是客观存在的、是通过“捍卫”而实现的相比,建构主义的安全观是建立在行为体的规范与认同基础之上的,认为安全利益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被发现、被认识的过程。如在温特看来,国家利益是指国家―社会复合体的再造要求或安全要求,包括生存、独立、经济财富和集体自尊。[21]温特反对理性主义关于国家利益的首先给定论,认为国家利益是认同的产物,认同决定利益、利益决定行为。同样,卡赞斯坦也认为,安全利益是行为体对文化因素作出反映后而定义的,利益是通过社会互动过程形成的,是“定义”的而不是“捍卫”的。[22]

从建构主义的观点来看,北约既不是像新现实主义那样所理解为一种结盟的形式,也不是像新自由主义那样理解为一个功能齐全的国际组织,而是被视为一个具有价值观与规范的国际共同体的组织。许多国际关系理论的学者运用建构主义的理论与方法论来分析北约及其扩大,如弗兰克・施默芬宁(Frank Schimmelfennig)、亚历山大・格瑟(Alexander Gheciu)、彼德・卡赞斯坦(Peter Katzenstein)、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基思・克劳斯(Keith Krause)、雷蒙德・科恩(Raymond Cohen)、罗伯特・鲁宾斯坦( Robert Rubinstein)等。[23]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介入为分析北约扩大问题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与研究视角。

建构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国际社会化理论是北约问题研究的一个新的视角。针对中东欧国家要求加入北约以及北约的扩大,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认为,在北约与中东欧国家之间存在一种国际性的社会化过程,亦即北约将自身的行为规范、价值观通过社会建构的过程使中东欧国家得以接受,中东欧国家通过学习北约的规范与价值观并内生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对北约的认同并得到北约的认可。施默芬宁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分享共同体的价值观和规范,它就可能被一个国际组织接受为成员。内在化的过程越快,它成为国际组织的成员也就越早。[24]

对北约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社会化互动研究的西方学者主要有弗兰克・施默芬宁与亚历山大・格瑟等。弗兰克・施默芬宁把一个国际组织的扩大视为一个国际社会化的过程。社会化就是社会行为体把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基本信念与实践内在化。通过这种方法,行为体获得了共同体的集体认同。从国家层面上看,内在化是指把一个国际共同体的基本信念与实践嵌入国内决策的过程。从制度层面上看,成功的内在化是把基本的共同体规范一体化于国家的宪法,并演变为稳定的国内法律。成功的内在化要求把共同体的基本信念与实践有效地嵌入国内制度与国内事务并决定国家的行为。弗兰克・施默芬宁还认为,国际社会化的方法为解释北约扩大提供了答案:第一,中东欧国家想努力成为北约成员国是因为他们想分享西方共同体的价值观或规范,寻求一种认同并得到西方的认可;第二,北约决定扩大是因为要加强自由民主的规范和多边主义,在中东欧国家营造基于自由民主价值观和规范基础上的稳定的和平。[25]

同样,亚历山大・格瑟也认为,社会化是一个吸收新成员融入共同体或社会群体并吸取规范和原则的过程。在他看来,成功的社会化其结果在于采纳新的规范,重新定义认同和利益,并与那些规范相一致。为了把一个行为体变成一个共同体的成员,共同体的基本信念与实践必须成为一个行为体认同的内在的一部分。在国际社会化中,一个国际共同体及其组织把他们的基本规范与价值观“教”给一个国家或社会。国家与共同体以及组织的关系依赖于国家在多大程度上把自己的认同与利益建立在共同体的价值观与规范的基础上。为了成为共同体的成员,国家不得不接受共同体的“授课”,即内在化他们的价值观、规范和实践。他们也不得不经过一个试用的阶段,共同体要对这些申请国进行评估,看他们是否内在化共同体的认同或者是简单地适应它。获得完全的成员国资格的标准是社会化过程有充分的进展,而且共同体认为,这些申请国是他们中的一员。[26]

除了国际社会化的核心概念外,建构主义关于安全文化的核心概念也为解释北约扩大提供了极好的视角。北约的扩大就是北约安全文化以及规范与认同的扩大。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安全文化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是行为体与社会关系的不断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行为体逐渐确定其行为规范、集体认同与安全利益。[27]

冷战结束以来,文化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日益增加。许多西方学者从文化角度探讨安全问题,其中以彼德・卡赞斯坦(Peter Katzenstein)为代表,形成了安全文化这一核心概念以及相应的安全文化理论。卡赞斯坦认为,安全是规范、文化与认同的结合。国家安全文化通过规范、文化及认同得以表现出来。规范为有着特定认同的行为者的适当行为描绘了一个共同的期望,不同的规范起作用的方式也不同。不同的安全文化具有不同的规范与认同,因而对安全利益的认识也大不一样。[28]除彼得・卡赞斯坦外,西方学者,如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基思・克劳斯(Keith Krause)、雷蒙德・科恩(Raymond Cohen)、罗伯特・鲁宾斯坦( Robert Rubinstein)等都在这一领域有较为突出的贡献。如日内瓦高级国际研究院教授基思・克劳斯认为,冷战后的一个共识正在出现,那就是文化在形成国际政治行为,以在塑造安全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思认为,有三种文化共同塑造了安全文化,即外交文化、政治文化与战略文化。外交文化是国家在正式或非正式场合互动中的行为规则,包括特定的程序与约定;政治文化是描述国内政治制度或安排的区别,揭示不同政治辩论的社会基础;而战略文化则是建立在军事机制基础上的一整套规范与态度,如关于战争的政治目标、实现这些目标的最有效的运行方法。三种文化之间有相互重叠的部分,也具有共同的特点,其中心部分就是安全文化。[29]

尽管建构主义流派的理论家们的观点不尽相同,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都运用理论进行实证研究,对实际问题进行剖析,如对冷战时期形成的北约的研究就是一例。建构主义把北约更多视为一种制度而不是一个同盟。但是与新自由制度主义不同的是,他们关注的是国际制度怎样有助于形成规范,并改变国家的偏好。[30]

在卡赞斯坦的笔下,北约代表了一种安全文化,其内涵是:北约“代表了基于共同价值观及对自由民主的集体认同之上的跨大西洋的安全共同体”,北约“代表了自由民主的制度化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民主国家不仅不相互打仗,还可能发展一种集体认同,使合作变得容易,为特定目的而产生合作的制度。这些制度的特点是民主的规范、决策原则,其中,……规范与原则的实施加强了共同体的意识及主体的集体认同”。[31]温特也从非竞争性及团结一致的角度解释了“安全共同体”及“集体安全”这两种国际关系领域的现象。在温特看来,北约这样一个“功能良好的集体安全体系”就是一个多元的安全共同体,“这种结构没有一个单独的元首,但是仍然能够实施制度性集体行动”。[32]

总之,建构主义的国际社会化理论与安全文化理论认为,行为体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环境之中,不同的行为体在这种关系与环境中通过社会化的过程形成对世界的认识以及对自己的定位。社会化导致行为体接受共同体的规范与原则,并内生为自身的规范与原则,在此基础上形成与共同体相一致的安全文化。建构主义的理论使得国际关系理论对北约问题的分析与阐释出现新的研究视角与方法,极大地丰富了理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面对现实国际政治发展时所遭遇的理论困境。

注释:

[1] Robert W. Rauchhaus (ed.), Explaining NATO Enlargement, Frank Cass, 2001, p.9.

[2] Gunther Hellmann and Reinhard Wolf, “Neorealism,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NATO,” in Security Studies, Vol 3, No.1, Autumn 1993, pp.2628.

[3] Stephen M. Walt, “Allianc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What Lies Ahea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43, no1, Summer/Fall 1989, pp.89.

[4] Stephen M.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5] John Mearsheimer,“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15:556, 1990.

[6] Glenn Snyder, “Alliance Theory: A Neorealism First Cut,”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44, No.1, Spring/Summer 1990, p.121.

[7] Kenneth Waltz's Statement at a U.S. Senate Hearing in November 1990, quoted in RisseKappen, Collective Identity in a Democratic Community, p.363.

[8] Robert W. Rauchhaus (ed.), Explaining NATO Enlargement, Frank Cass, 2001, pp. 614.

[9] Wallander and Keohane, Risk, Threat , and Security Institutions.

[10] Robert B. McCalla, “NATO's Persistenc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0, 3, Summer 1996, p.464.

[11] Gunther Hellmann and Reinhard Wolf, “Neorealism,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NATO,” in Security Studies, Vol. 3, No. 1, Autumn 1993; Celeste A. Wallander, “Institutional Assets and Adaptability: NATO after the Cold War,” i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54, 4, Autumn 2000, pp.705735; Charles L. Glaser, “Why NATO is Still Best, Future Security Arrangements for Europe,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8, No.1(Summer, 1993),pp.550; Richard Rupp, “NATO 1949 and NATO 2000: From Collective Defense toward Collective Security,” edited by Ted Galen Carpenter, NATO Enter the 21st Century, Frank Cass Publishers, 2001, etc.

[12] Stephen M. Walt, “Why Alliances Endure or Collapse,” Survival, Vol. 39, No.1, Spring 1997, pp.164168.

[13] Keohane, Robert,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Boulder, Colo.: Westview, 1989.

[14] Alexander Gheciu, NATO in the “New Europe, 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Socialization after the Cold War,”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232.

[15] David C Gompert and F. Stephen Larrabee, America and Europe, A Partnership for a New Er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83.

[16] Gunther Hellmann and Reinhard Wolf, “Neorealism,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NATO,” in Security Studies, Vol. 3, No. 1, Autumn 1993, p.11.

[17] Kenneth N. Waltz , “The Balance of Power and NATO Expansion , The Debate over NATO Enlargement,” Conference Papers,March 910, 1998;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18] Kenneth N. Waltz, “Structual Realism after the Cold War,”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ummer 2000, pp.541.

[19] Stephen M.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Stephen M.Walt, “Why Alliances Endure or Collapse,” Survival, Vol. 39, No.1, Spring 1997, pp.15679; Kenneth N.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Massachusetts: Addison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 1979.

[20] John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15:556, 1990; Stephen M. Walt, “Allianc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What Lies Ahea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43, No.1, Summer/Fall 1989, pp.89; “Kenneth Waltz's Statement at a U.S. Senate Hearing in November 1990,” quoted in RisseKappen, “Collective Identity in a Democratic Community,” p.363; Glenn Snyder, “Alliance Theory: A Neorealism First Cut,”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44, No.1, Spring/Summer 1990, p.121.

[21] 亚历山大・温特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第293294页。

[22]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25.

[23] Frank Schimmelfennig, “NATO Enlargement: A Constructivist Explanation,” Security Studies, Vol. 8, No. 2/3, Winter 1998/99Spring 1999; Alexander Gheciu, NATO in the “New Europe, 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Socialization after the Cold War,”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Keith R. Krause(ed.), Culture and Security, Multilateralism Arms Control and Security Building, Frank Cass Publishers, 1999, etc.

[24] Frank Schimmelfennig, NATO Enlargement: A Constructivist Explanation, Security Studies, Vol. 8, No. 2/3, Winter 1998/99Spring 1999.

[25] Frank Schimmelfennig, “NATO Enlargement: A Constructivist Explanation,” Security Studies, Volume 8, Number 2/3, Winter 1998/99Spring 1999., pp.198199.

[26] Alexander Gheciu, NATO in the “New Europe, 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Socialization after the Cold War,”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10.

[27] 彼德・卡赞斯坦著:《文化规范与国家安全――战后日本警察与自卫队》(李小华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中文版序言。

[28]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25.

[29] Keith R. Krause(ed.), Culture and Security, Multilateralism Arms Control and Security Building, Frank Cass Publishers, 1999.

[30] Robert W. Rauchhaus (ed.), Explaining NATO Enlargement, Frank Cass, 2001, p.17.

[31] Peter J. Katzenstein (ed.), 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 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395397.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国际经济秩序;经济全球化管理;战略思考

中图分类号:DF96文献标识码:A

国际经济秩序是指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来的国际经济关系以及各种国际经济体系与制度的总和,是使世界经济作为有内在联系和相互依存的整体进行有规律地发展与变化的运行机制;其建立和变迁,取决于国际社会各类成员间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实力对比。参见:陈安教授所著《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收辑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9-134页;其修订文本发表于《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第3-18页。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主导和控制下建立起来的,首先体现的是美欧工业国家的利益和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迅速,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发达国家的经济不仅增长乏力,而且面临巨额财政赤字和债务等种种危机。 然而,国际经济秩序却没有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改革,发达国家继续掌控着主要的国际经济组织,竭力维持国际经济旧秩序,发展中国家被严重地边缘化。

长期以来,陈安教授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高度关注国际经济秩序的改革与完善,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陈安教授于2008年八十大寿之际,出版大型学术专著《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共分五卷;其后又在2009年和2010年连续发表了《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等系列论文四篇(简称《四论》)《四论》指陈安教授的四篇系列论文:《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简称《一论》),发表于《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旗帜鲜明地确立中国在构建NIEO中的战略定位——兼论与时俱进,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对外28字方针”》(简称《二论》),发表于《国际经济法学刊》2009年第16卷第3期;《三论中国在构建NIEO中的战略定位:“匹兹堡发韧之路”走向何方——G20南北合作新平台的待解之谜以及“守法”与“变法”等理念碰撞》(简称《三论》),发表于《国际经济法学刊》2009年第16卷第4期;《中国加入WTO十年的法理断想:简论WTO的法治、立法、执法、守法与变法》(简称《四论》),发表于《现代法学》2010年第6期。,从国际经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特点,指出在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权国家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贫弱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矛盾,即南北矛盾。南北矛盾冲突的焦点和实质,是全球财富的国际再分配,而新、旧国际经济秩序的根本分野,则在于全球财富国际再分配之公平与否。参见:陈安教授所著《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载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0页。我国应该旗帜鲜明地、积极地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变法图强”,“通过BRICSM类型的‘南南联合’群体”[1], 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陈安教授一系列独特的战略思想和政策建议,喊出了与时俱进、变法图强的最强音,非常值得我们重视和思考。

一、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存在严重的缺陷

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基本上是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核心,体现在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有关协定和组织管理中。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成为这些组织的“所有者”、操控者和经营者,享受着特殊的权利和利益[2]。 在过去的60多年中,国际经济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迁,国际经济管理体系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西方国家主导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本质没有改变,体现为发达国家的“制度霸权”和“话语优势”,严重地忽略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要求。

发达国家“制度霸权”最明显也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在国际经济组织中的人事权和决策权,美欧国家不仅始终控制着世界银行行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和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的职位,而且在决策程序上占有绝对的优势。以IMF为例,IMF实行加权投票表决制,投票权由两部分组成,每个成员国都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和一定份额的加权投票权。因为基本投票权各国都一样,在实际决策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加权投票权。最近几年,虽然IMF酝酿改革,希望增加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投票权,但是美国仍然占有约17%的投票权。按照IMF,重大议题表决需要85%以上的多数票才能通过,因此,美国具有绝对否决权。陈安教授将此等制度设计评价为“它使寥寥几个西方发达大国和强国加在一起,就可以操纵全球性重大经济事务的决策……,众多发展中国家在这种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决策体制下,往往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选择:一是被迫签字‘画押’,吞下苦果;另一是被迫退出困境,自行孤立。”[3]

除了拥有“制度霸权”以外,发达国家还拥有强势的话语体系,通过鼓吹和宣扬有利于自身的价值观念来维持现行国际经济秩序。2004年,在美国学界和政界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约瑟夫·奈发表了《软实力与美国外交政策》,他认为“软实力”的核心为一国文化的吸引力、价值观念和政策,并指出“当我们[美国]的政策在他人看来具有合法性时,我们的软实力就会得到加强”[4],其实质即为达到“不战而胜”的效果。软实力是一种隐形力量,其作用是潜在的,但危害不可小视。陈安教授在其《一论》中,对这种西方主导的话语权进行了精彩的分析。

其实,这种价值观念的输出在西方早就存在,在美国战略界,如经济学家罗伯特·吉尔平提出了“霸权稳定论”,认为国际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取决于一个占绝对优势的霸权国的存在[5];国际问题研究学者罗伯特·基欧汉提出了由美国操控的国际制度能降低合作成本、促进合作的观点[6],等等。由于美国占据学术研究的中心,这些思想在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影响非常大。这些思想的潜台词,就是让发展中国家“自愿”维护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借用陈安教授的话,就是让发展中国家自觉“守法”而不去“变法图强”。在国际经济领域,此类思想更是层出不穷,比较有影响力的有:“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等等。“它们虽然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新的有益思考,却也造成了某些新的思想混乱。”参见:《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120页。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为例,它突出宣扬的是所谓的“华盛顿共识”。诺姆·乔姆斯基曾明确指出,华盛顿共识是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的,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实施。其奉行的教条是自由化、私有化和政府作用最小化,“本质是为国际垄断资本在全球扩张服务”参见:《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121页。,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华盛顿共识”曾在拉美国家盛行,以阿根廷为例,在20世纪90年代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自由化与市场开放,结果在国际游资和国内问题的双重打击下,金融崩溃,政府,社会动乱。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面对‘华盛顿共识’在拉美国家制造的悲剧,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缄默了。”[7]

在鼓吹和推行所谓的自由和民主“价值观”的同时,发达国家还不遗余力地攻击发展中国家的自我保护措施,将其贬斥为“经济民族主义乱序”。“‘经济民族主义乱序’论的实质和效应则在于以莫须有的‘罪名’,力图迫使国际弱势群体离开原定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奋斗目标。”参见:《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130页。其实,南方发展中国家在面对北方发达国家试图以各种“迷惑人心的口号”冲破限制和掠夺财富时,完全有理由保护自己,这一点是理直气壮和合情合理的,在西方发达大国的强势话语影响之下,切不可自先气短、自乱阵脚。陈安教授明确指出,“全球弱势群体对此类含有精神鸦片或精神枷锁毒素的理论,亟宜全面深入剖析,不宜贸然全盘接受。”[1]79-80

国际贸易领域的情况完全与此类似。长期以来,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虽然在规范和稳定国际贸易秩序、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却严重忽略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国际贸易规则主要是在发达国家的操纵下制定的,首先体现的必然是这些发达国家的利益。后来在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关贸总协定增加了一些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或优惠的条款。可是这些条款有些是有名无实,有些是形同虚设,基本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世贸组织成立以来,主要受益者仍然是发达国家,那些看似平等的贸易条款所带来的利益仍然是不平等的。那么,多哈回合是不是真的要解决这些问题,或者说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到目前为止,答案仍然是“NO”。许多专家学者都怀疑多哈回合究竟是把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作为谈判的实质内容,还是作为吸引发展中国家参与谈判的诱饵。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就曾经说过,“把多哈回合说成是‘发展回合’,只是一种乔装打扮而已。”[8]

面对拥有“制度霸权”和“话语优势”的发达国家,面对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弱势国家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办?是“韬光养晦”,去满足于“搭乘全球化的便车”实现一定程度的发展,还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有所作为”,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平合理?陈安教授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中国人理应与时俱进,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提出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方针;理应成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积极推手[1]80。

二、现行国际经济秩序不能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形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形势,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已经成为当前世界走出危机、重振经济的当务之急与必然选择。在当今的国际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有利于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变革的条件,主要表现为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力在不断增强,而发达国家却面临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当今国际经济格局最突出的一个变化,就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迅速,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一些新兴经济国家出现在世界经济舞台的中心,开始发出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声音。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来看,发达国家虽然在经济总量上仍然占有显著优势,但其经济增长速度却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高盛公司曾经预测,“到2018 年‘金砖四国’和美国占全球GDP 的比例将同为25%;而到2050 年四国将一同跻身全球六大经济体之列,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将各占50%。”[10] 有些学者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最大特点是,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尤其是中国、印度等新兴大国名副其实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在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的同时,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的路径。”[10]

发达国家不仅经济增长乏力,而且面临巨额财政赤字和债务等种种危机。西方G7国家的债务持续走高,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近1倍,比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高出3到4倍。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 April, 2011.美国2011年财政年度的财政赤字近1.3万亿美元,累计债务高达14.8万亿美元,几乎相当于全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欧盟国家的债务问题更加严重,希腊、西班牙、爱尔兰、葡萄牙和意大利,相继出现债务危机,不仅威胁着欧元区的经济稳定,而且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除此之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很多全球性问题仅靠西方国家早已不能解决,诸如国际能源安全、全球粮食安全、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等等。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G7首脑峰会转为G20峰会,就是对这种情况变化的调整,为推动国际经济秩序的变革提供了新的机会。最近G20戛纳峰会所关注的主要议题,如解决经济失衡、加强金融监管、改革全球货币体系、改进全球监管治理等,都涉及对国际经济秩序的改进。中国国家主席在会上指出,“我们应该充分反映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继续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发言权,为发展中国家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六次峰会上的讲话》(资料来源:finance.省略/2011/11/04054211487860.shtml;访问日期:2011-11-23)。

在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变迁的过程中,既得利益的大国与贫弱的国家之间,围绕国际经济制度设计和规则制定的斗争是非常复杂的,斗争的焦点是全球资源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在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全球资源和财富的国际再分配必然是不公平的。无论是分工还是交换,发展中国家都处于完全被动的局面,这正是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最大问题。“从根本上看,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在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未能实现充分发展,使世界范围内有效需求增长未能跟上生产力发展步伐。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资源占有失衡,财富分配不公,发展机会不均,形成‘越不发展越落后,越落后就越难发展’的恶性循环,最终制约了世界经济持久稳定增长。”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六次峰会上的讲话》(资料来源:news.省略/world/2011-11/04/c_122235131.htm;访问日期:2011-11-03)。

面对不合理的旧秩序及其给世界经济带来的问题,思变求新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依存度越来越高的今天,发达国家占据技术优势、制度优势和话语优势,向它们争取平等合理的发展机会,难度很大。面对当代国际社会“南弱北强”、实力悬殊的战略态势,面对国际强权国家集团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已经形成的“霸业”格局和“反变法”阻力,国际弱势群体要求“变法”图强,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1]66-67。只有不断争取,才会获得权益,而不是靠施舍。陈安教授通过分析南北关系,总结为螺旋式上升的“6C轨迹”或“6C律”表明,这一过程虽然是曲折的,但成果还是显著的。陈安教授对南北经济谈判过程与效果进行的系统分析,可参见:《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载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479-506页。 “6C轨迹”是指在南北合作曲折行进的过程中,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破旧立新、新旧更替,势必循着螺旋式上升,即Contradiction(矛盾)Conflict(冲突或交锋)Consultation(磋商)Compromise(妥协)Cooperation(合作)Coordination(协调)New Contradiction(新的矛盾),逐步实现[11]。 弱势国家并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而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当然,机会总是与挑战并存,发展中国家包括新兴国家也面临很多国内外的问题和挑战。首先,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可以说是根深蒂固,很难撼动,“重建具有稳定的定值基准并为各国所接受的新储备货币可能是个长时期内才能实现的目标”[12]。其次,发达国家的政府赤字和债务问题,在短期内很难解决,必将影响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这又不可避免地加大了新兴市场国家的债权安全与金融风险。美国的债务问题不仅仅是美国的问题,而且是全球持有美债的债权人所担心的问题,必须警惕发达国家转嫁危机的风险。当然,还存在贸易保护主义等其他问题,危机带来机遇,但危机带来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与风险,我们也须时刻加以注意。

G20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公平合理方向变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陈安教授通过对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和匹兹堡峰会前后的重要国际会议的分析,认为“‘匹兹堡发轫之路’之‘新’值得重视,就在于它强调和指定历时整整10年的G20南北对话机制,应当从非正式机制开始转轨成为正式的、常规的、主要的机制,从而很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南南联合自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新转折和新起点。”[13] 但是,“从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看,全球公众却同时理应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和敏锐目光,预测‘匹兹堡发轫之路’今后发展的另一种可能前景:时过境迁,强权发达国家之‘信誓旦旦’迅即转化为‘口惠而实不至’的一纸空头支票”[13]1-29,而这个“空头支票”却有可能为发达国家换来大量的利益。

三、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的战略思考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融入全球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国际事务中,我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现行国际经济秩序不仅本身存在严重的缺陷,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而且体系中有些条款本身就是用来牵制或限制中国发展的。中国拥有独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在世界上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全面准确地把握国际经济秩序变革的动因和趋势,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经济全球化管理,不仅是维持并进一步开创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国际环境的需要,而且也是满足国际社会希望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需要。

“世界五分之四的人口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人口只占五分之一。人人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继续贫困,说明当今世界是不公平、不和谐的,也注定是不稳定的。”《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资料来源:news.省略/world/2008-09/26/content_10112612.htm;访问日期:2011-12-23)。物不平则鸣,人亦然。 韩愈《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 面对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国既是全球弱势群体的一员,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中国积极参与和努力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应属当仁不让,责无旁贷。”[1]80

当然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比较流行也最为荒谬的说法,是中国的发展得益于现行的国际经济秩序,即中国享受了美国霸权提供的稳定的国际经济体系带来的发展机遇,享受了美国提供的“公共产品”,“搭了美国的便车”[14]。因此,中国现在不是要推动国际经济体系的变革,而是要主动承担更多的义务,为现行国际体系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帮助美国维持现状。事实上,中国不是“搭了现行国际经济秩序的便车”,而是付出了很高的代价。陈安教授提出,面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大势所趋,“中国的自我战略定位理应一如既往,继续是旗帜鲜明的积极推动者之一,是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改革者之一。不宜只是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改良者’、南北矛盾的‘协调者’。”[1]80为此,必须处理好“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的关系,处理好“守法适法”与“变法图强”的关系。

首先,“韬光养晦”与“有所作为”的关系。陈安教授明确提出应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提出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方针,并且批评了中国只应明哲保身、自顾自己发展、不顾外部是非的倾向。邓小平在提出“韬光养晦”的同时,一直坚持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坚持要“有所作为”。陈安教授也批评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已经式微,而中国应融入“蓬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的错误观点,指出这种观点源于美国学界,目的是“瓦解南南合作的坚定信心和不懈实践,从而步步为营,维护少数经济强权国家在国际经济旧秩序和国际经济现有‘游戏规则’下的既得利益。”[1]67陈安教授的分析鞭辟入里,引人深思,事实也正是如此。“韬光养晦”不是目的,坚持“韬光养晦”是为了“有所作为”,决不能为了“韬光养晦”而“韬光养晦”,不能无原则地“软弱退让”,更不能掉进西方的“话语陷阱”,结果被洗脑而跟着西方的战略走。在奉行“强者为王”原则且竞争激烈的国际经济领域,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只有通过争取才会得到保障,而不是简单地去追随强者,靠施舍绝不会自主,更不会长久。

其次,“守法适法”与“变法图强”的关系。陈安教授认为,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必须力行法治,但是从法理角度看,在当代国际经济法的“立法”过程中,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公。强者拥有 “游戏规则”的制订权,必然造成全球财富的国际分配严重不公,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就是要求改变、改革现存的有关“立法”,就是要求“变法”[3]116。当然,“变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先“适应”和“守法”,在“适应”和“守法”的实践检验中,不断加深认识。熟悉游戏规则,使其“为我所用”,同时“又立足于国际弱势群体的共同权益,进行检验和判断,明辨其是非臧否,思考其变革方向。”[3]119当然,向强势国家争取“变法图强”,免不了道路曲折反复,“但势必与时俱进,前景光明。”[3]120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的增长,国际地位越来越高,国际影响越来越大,国际社会重视来自中国的声音,希望中国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经济全球化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我国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地位不断提高的必然结果,总体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参与全球化管理意味着我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愈来愈大,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外交能力和水平的要求更加迫切。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呼唤中国的调整,这里的调整不仅仅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模式的更新,还包括观念的转变和角色的转换。

第一,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必须按照国际思维方式,研究制定科学的战略与策略,不断提高国际谈判艺术和经济外交能力。特别是在国际谈判中,不能过多地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和束缚,不宜过早地暴露自己的底线,否则会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二,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需要研究制定一个长期的、整体的、系统的和一致的国际行动方案和指导原则,并贯穿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日常国际事务中。经济全球化提高了参与国际事务的透明度和关联度,给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使在研究制定双边的谈判和合作方案时,也需要考虑其对多边合作和区域合作的影响。目前我国的一举一动,与任何国家的谈判口径或合作行动,都将受到全世界的高度关注。

第三,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需要大量国际化的专业人才和对有关专题的深入研究。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所实行的那种近乎封闭式的用人机制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需要研究开放式的用人机制,既要加快培养体制内的相关人才,也要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才的作用。根据国际合作的需要,从全国选拔最合适的专家学者,及时充实有关机构,把握机遇,争取主动。

同时,我们还要重视为国际组织培养输送管理人才,研究疏通国际组织与国内机构人才互动的机制,把参与国际组织工作作为我国培养国内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管理人才的平台之一。在全球化的时代,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国内专家和国际专家交互使用,方能相得益彰。

第四,参与经济全球化管理,我国需要角色的转换——从过去强调熟悉和接受国际规则,开始转向修订、完善现有国际规则,并积极参与制定新的规则。现行规则往往具有发达国家的烙印,不完全是客观公正的国际规则。中国具有独特的经济体制,在世界上扮演着非常独特的角色,只能由自己站出来,争取建立既适合于中国国情,又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公平公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四、和而不同,与时俱进:我们学习的楷模五卷本《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以下简称《五卷本》)是一部巨著,全书分五卷共310多万字,全面汇集了陈安教授30多年来潜心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和研究的经历、思想和成果。该书对于我们了解当代国际经济法学的前沿理论和动态,回顾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理论的成长、实践和发展,展望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政策实践意义。拜读《五卷本》与《四论》以后,深切地体会到陈安教授数十年磨一剑,在独树中华一帜,跻身国际前驱方面的许多独到之处。特别是在对待国外国际经济法学理论和流派的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志向三个方面,非常值得我们晚辈学习。

第一,对待世界上各种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和流派,非常重视,但不迷信。陈安教授非常重视研究世界上有关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和流派,但是从不迷信。陈安教授研究和引进国际经济法学的现有成果只是一种手段,而博采众长、消化吸收、开拓创新、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体系才是目的。陈安教授一贯主张,“在国际学术论坛上,中国人既要谦虚谨慎,认真学习和吸收有益的新知,切忌闭目塞听,妄自尊大;又要敢于对外来的种种‘权威’理论,根据国情和世情,深入探讨,独立思考,加以鉴别,乃至质疑,切忌妄自菲薄,盲目附和。”孔子《论语》中倡导的“和而不同”精神,在陈安教授的治学实践中随处可见。

第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陈安教授的教学研究工作密切联系中国和世界的实际,致力于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提供理论和法律支持。国际经济法学是规范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的综合性和边缘性的学科,过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参与得不是很多,或者可以说很少。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亟需深入研究并加以解决。陈安教授的研究成果涵盖了有关国际贸易和投资、双边协定和多边公约、相关国际组织和管理体制的多个方面,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国际经济法律问题,为保护我国有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大量的战略思想和决策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坚持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志向。关于中国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促进南南合作方面如何发挥作用,陈安教授做出了重要的理论创新,致力于为中国和全球弱势群体在国际经贸大政问题方面争取平等的话语权和参与权。《五卷本》在探索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规律和路径方面,旁征博引,史论结合,提出了螺旋式上升的“6C轨迹”理论,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重视和认可。其中,《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一文,为促进南南合作、丰富第三世界思想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晚近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对抗WTO多边主义的三大回合》一文在美国杂志发表以后,被认为是“当前最受关注的、最引人入胜和最有创见的”文章;专门为发展中国家服务的国际组织“南方中心”,将其收辑为中心的专题出版物——《贸易发展与公平》专题议程的系列工作文件之一,以单行本的形式重新出版发行。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的发展,在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如何才能继续维持并进一步开创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的国际环境,全面有效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经济全球化管理,正在成为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和借鉴陈安教授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于我国更深入、更广泛和更有效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经济全球化管理,具有更加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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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与生理意义上的男女之分不同,社会性别表明的是社会对人的性别身份的认定,这意味着一个生理上的男性或女性只有具备了社会所公认的男子气和女人味即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才能成为社会意义上的正常男人或合格女人。因此每个人自出生时起,就在家庭、学校等教化机构中受到社会依据其性别施以的不同规范,如男孩的名字多表现家长对其勇猛顽强、刚毅果敢的期望,女孩的名字则要求其温柔美丽、温顺贤淑;男孩的玩具多为交通工具和武器的模型,而女孩的玩具一般是洋娃娃、长毛绒小动物等。同时,社会也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分工、大众传媒等手段对每一个个体进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熏陶,例如小学课本中极少出现女性的形象,或即使出现,基本上也不是以职业妇女的身份,而多扮演着妈妈、奶奶等家庭生活的角色;中学老师通常鼓励男生报考理工科专业,而希望女生学习人文科学;富有挑战性、要求从业者具备创新精神的职位录用的往往是男性,女性则大多集中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岗位上,如担任秘书、护士、保育员、服务员等;广告中的男性主要是事业有成的社会精英,女性则多为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等等,使人们于潜移默化之中接受了诸如此类的性别观念并加以内化而男女由此产生并表现出来的种种自觉不自觉的言行举止反过来又进一步作用于社会对两性的普遍认知,使社会性别规范不断得以再造和强化。

社会性别的概念负载了许多社会文化的理念,它的内涵远比生物性别的区分要复杂得多。“社会性别”概念主要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男人和妇女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如此,而是在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并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第二,被划归男性和女性的性别特征和行为方式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第三,社会性别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着男女两性的权力关系,即男子与妇女之间统治与被统治、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二、女性主义与国际关系

权力、安全、战争与和平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女性主义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传统的权力观、安全观、战争与和平观,揭露其隐含着的性别缺失和偏见,批判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中仅以男性视角对世界的描述与解释。女性主义通过对这些核心概念的批判与重构,在国际关系中加进了社会性别的视角,拓宽了国际关系的理论视野,同时也暴露了自身的不足和缺陷。

(一)女性主义的权力观

权力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女性主义在批判现实主义的权力概念时,往往会追溯到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们对女性与权力相关问题的论述中。在一系列堪称经典的西方政治学著作中,或直白或隐晦地暴露出对女性的歧视、曲解和贬低。

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科洛・马基雅维利的著述涉及了对女性的轻视和偏见。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在论述变幻莫测的命运与个人成功的关系时,将命运之神比作女性,“……如果人们同命运密切地协调,他们就成功了;而如果不协调,他们就不成功。我(马基雅维利)确实认为是这样:迅猛胜于小心谨慎,因为命运之神是一个女子,你想要压倒她,就必须打她,冲击她。人们可以看到,她宁愿让那样行动的人们去征服她,胜过那些冷冰冰地进行工作的人们。因此,正如女子一样,命运常常是青年人的朋友,因为他们在小心谨慎方面较差,但是比较凶猛,而且能够更加大胆地制服她。”

西方政治学经典著述中对女性的歧视、歪曲、甚至嘲笑,使女性在政治生活中遭遇的偏见找到了部分的根源。女性的被动、柔弱、远离政治、以及天然的母性,即便在今天,仍模板一样存在于绝大多数当代人的观念中。现代社会的政治环境对女性来说已经大为改观,大多数国家对女性参政的问题,在法律和制度上的限制已几乎找不到了,但是隐藏在表面公正的背后,人们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且根深蒂固、弥漫于无形。在人类不断进步的历史中,通过比较不同时期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发展与变化,既看到了不公和歧视,更看到了进步和改善的前景。

(二)女性主义的安全观

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家安全是首要问题,在国际社会的自助体系中,国家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安全与独立。但是,一个国家对安全的追求将会导致其他国家的不安全,这就是所谓的安全困境。这种处于“安全困境”之中的安全概念所体现的是一种“零和游戏”,即一国的安全建立在另一国不安全的基础上。如此安全观已不适合当今世界的现实状况,尤其是冷战结束、两极格局瓦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间的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安全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各国开始关注非军事安全领域的安全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的超出“国家安全”的安全问题:人炸、粮食短缺、环境污染、跨国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等等,这些问题多为跨国、跨地区的问题,单凭一个国家的力量很难解决,必须依靠广泛的国际合作。鉴此,人们提出了“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等新的安全理念。

女性主义者在汲取安全领域研究成果的同时,对传统现实主义的“安全”概念进行了深刻的性别剖析,指出,现实主义安全观重视军事安全,强调冲突与暴力,具有明显的男性特征。在女性主义者看来,现实主义安全观强调的是具有男性特征的安全内容,如军事安全,有时这一安全是建立在剥削和压迫妇女的基础上(如军事基地的妇女),而忽视关涉女性的安全内容,如使妇女免于战争、各种暴力和来自环境等方面的威胁,有利于女性生存、生育安全的基本条件等。女性主义认为,我们应该摒弃狭隘的男性视角,在内涵到外延上,全面拓展传统的安全概念。对于世界绝大多数人而言,安全更多的涉及到满足生活的基本物质所需,更多的关涉到人们在一国政府内的生活状况,安全应包括所有人及其整个社会。女性主义者概括出了“人类安全”所包含的三个特征:第一,从广义上来分析安全的概念,指出对“人类安全”的威胁既困扰着发达国家,也困扰着发展中国家。第二,“人类安全”强调安全的相互依存性。因为对“人类安全”的威胁对所有国家都有影响。第三,“人类安全”从根本上说是主动的。它认为采取预防措施比在危同时,“人类安全”除了包含国家安全之外,还兼容了个人安全,将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统一起来,是一种将“人”放在考虑中心的安全观。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所倡导是一种新的、“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安全新概念,“以全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安全哲学。

(三)女性主义主张的“移情合作”

“移情”这一概念来自于美学,在美学中,“移情”是指审美主体将自己的情感投入审美对象,仿佛对象本身拥有了主体的感情,并对审美对象产生欣赏之情和美感。

“移情合作”是后现代女性主义提出的政策主张――即倾听并尊重国际关系中的不同声音,通过平等的、建设性的对话和协商构建一种包容性的理论,后现代女性主义借用这一概念说明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前提是融合各种不同的情感和体验,“真实地听取别人所说的……并力图把别人的观念融入我们自己的观念中,以便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这种融合而发生改变”,这是女性主义者所期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女性主义理论区别于传统理论的重要特征之一。

古希腊思想家,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都曾提出过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区分开的思想,男女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女性不能介入公共的政治领域,更谈不上涉足国际关系领域,这已经成了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传统。因此,在国际关系领域,女性一直处于“无家可归”的境地。女性主义者要打破这一状况,试图开垦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从女性特有的经验和立场出发,填补国际关系领域中的性别“盲区”,进一步扩展该领域的知识范围和理论发展潜能。女性主义试图借用“移情”这一特定的方法与途经进入国际关系领地,引入女性主义的性别视角,对于“性别缺失”的主流理论而言,可以提供他们自身所不能思考透彻或可能有失偏颇的观点。例如,现实主义的安全观所导致的“安全困境”,如果采用女性主义的“移情合作”策略,往往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可以帮助我们走出这一困境。

总之,在女性主义者看来,由于国际关系领域一直是由男性主宰,而女性被排斥在外。国际关系活动,从外交到军事、国防等所谓“高级政治”都被认为是“男性范畴”,而女性被认为不适合从事这一类的工作,而被限定在诸如家庭、社团、民族等国内事物的范围内,主要从事处理人际间关系的工作,即所谓“日常生活的政治”、(哈贝马斯语)“低级政治”。而且,在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男性学者的数量也大大超过女性学者,在研究方向上,女性学者鲜有研究学理问题的,也很少有安全问题专家,她们多是在从事国际关系中的南北关系、经济、种族、难民等问题的研究。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自然地形成了带有性别偏见的国际关系思想和知识结构。国际关系学科的“重男轻女”倾向首先表现在其所关注的话题上。长期以来,国际关系一直关注的是诸如战争和冲突、全球政治和经济扩张的问题、军事打击、核威慑、安全与战略、利益与权力、外交干涉等男性特征强烈的话题。如传统的现实主义就是以权力和利益为其核心概念构筑其理论框架。在这类话题的影响下,国际关系讲究权力和控制,世界成为了有着等级秩序的世界。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尤其是现实主义为实践中的强权政治、霸权主义提供了合法性。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缺少女性的、被男性特质扭曲了的世界并非是合理的,而理所当然的接受下来,而且习以为常了。女性主义思潮的使命就是要向国际关系这个被惯性积习而成的、所谓的“男人的世界”发起猛烈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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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 全球化时代 国家形象 国家利益

中图分类号:D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812(2009)01-0016-23

国家形象战略是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利益而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传播等手段来调动、挖掘、协调、整合各种战略资源来追求和塑造国家理想形象的科学与艺术。国家形象战略的核心是国家形象。国家形象属于国家软权力的范畴,是国家的文化表现形态,代表着国家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诉求。在国际政治和外交领域,国家形象既是各国政府所追逐的战略目标,也是其谋求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近代国际关系的历史表明,历史上任何一个大国的盛衰都和其在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形象密切相关。而现代民族国家也已将在国际社会建设、塑造和推销自身的国家形象作为实现国家利益的一项战略选择。”[1]

进入新世纪,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相互依存的加强,国家形象战略对国家利益实现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突出。“国家之间的博弈不仅仅是经济、军事、政治力量的较量,国家形象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变量,它关系到一个国家能否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实现自己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影响到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经济参与程度以及凭借自身实力在国际舞台上纵横捭阖的能力。” [2]国家形象战略不只是对国家政治、经济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对国家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因为国家形象的树立对于社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意识形态的维护、民族文化的保护、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形象战略对于国家安全利益、包括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维护也有着特殊意义。良好的国家形象在特定条件下既能胜于军事和国防手段来维护传统安全,也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来维护本国的非传统安全。国家形象战略实施与国家利益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形象战略实施首先是要对战略资源有整体把握;其次要有国家身份的明确定位;再次是确定符合本国实际的战略目标――国家利益;最后是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战略实施,最终达到实现国家利益的目的。

当今,世界各国都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根据国内外局势来规划和制定国家形象战略,竞相以开放姿态参与全球化进程,并借助于各种形式、各种途径的国家形象传播,积极进行国际对话,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力求把握机遇,规避风险,寻求利益,谋求发展。那么,国家形象战略对国家利益的实现到底是如何作用的?国家如何制定正确的国家形象战略以最大限度地谋取国家利益?这是本文重点讨论的问题。

本文采纳学术界对国家利益划分常用的方法,分别探讨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的关系。

一、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政治利益

国家的政治利益是国家形象战略的政治目标,国家形象所具有的政治功能是实现国家形象战略政治目标的基础。国家形象的政治功能主要表现在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产生巨大的政治影响力和吸引力,糟糕的国家形象会遭到世界人民的抵触和反对,以至于失去政治独立甚至丧失国家。因此,实施国家形象战略、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有效实现国家的政治利益。

(一)国家形象战略是维护和巩固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政治合法性的有效手段

政治合法性早已成为现代政治分析的关键术语。起初诸多关于合法性的讨论是就国家内部而言的,而今,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探讨国家政治合法性的研究越来越多,合法性理论正日益成为国际政治学分析的重要工具。“在国际社会中,由于国家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政治权力的体现者也主要是国际社会中的国家。所以,政治合法性问题反映的是国际社会对一定国家政治权力认同的情况。国际关系中的政治合法性就是指一定的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政治权力根据国际社会中一定的标准而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3]

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政治中,为了获得政治权力“对外使用实力、不断地影响他国的行为”的方式已经变得复杂化,不再是单纯停留在追求军事、经济等硬权力上,而是日益增加了对软权力的推崇和重视。作为一种软权力,国家形象已成为国家拓展政治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其特点就是排斥暴力,强调非强制性;提倡合作,注重吸引力。而国家形象战略就是在国际竞争中通过国家形象的博弈来提高非强制性的吸引力以维护和拓展国家的政治利益。换言之,国家形象战略所追求的是合法的政治权力。

国际政治中的合法性,是以同意或不反对为特征的,这与国家形象战略所强调的非强制性和吸引力是一致的。有的学者认为在国际社会中国家提高和获取合法性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国家的意识形态在国际社会中进行政治社会化;第二,国家的权力运作适应国际社会中的规则和程序;第三,国家应使自己的政治产品满足国际社会的要求,即增强自己的有效性。[4] 这三种途径与国家形象战略具有一致性。

这是因为:其一,形象好的国家,容易在国际社会中推行本国的意识形态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反之,该国的意识形态会遭到国际社会的抵触或反对,从而导致合法性危机。另外,国家形象战略的任务之一就是不断调整、宣传和美化自己的意识形态以实现其政治目的。

其二,国家形象战略的另一政治手段是在国际机制与规范的博弈中树立良好形象来获取政治利益。原则、规则和程序是国际制度的体现和核心,体现了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国家在多边外交中只有遵循这些规则和程序,才能树立良好形象,从而获得政治合法性。其三,责任外交也是国家形象战略的重要内容,这与政治合法性所要求的“政治产品满足国际社会的要求”有很强的一致性。各国都早已意识到了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政治意义,既维护本国利益,又注重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如果一个国家在环境保护、防止核扩散、打击恐怖主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该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产品能够满足多数国家的需求,就能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二)国家形象战略是国家赢得国际威望的重要手段

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合法性,是国家政治利益的基础,而国际威望与国际地位的提高是一国国家政治利益的拓展,国家形象战略的政治目标除了维护和巩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以外,最重要的目标就是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赢得国际威望和国际尊重,提高国际地位。

美国学者傅立民认为,“国际威望(International Prestige)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把国内的道德、知识、科学、艺术、经济或军事等成果向他国投射(project)而获得一种理想的国际形象(foreign image,国家的对外形象)”[5] 。

国际威望是国家政治利益的重要内容,而国际威望的树立和国家形象战略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例如,美国就是由于发动伊拉克战争而使自己的形象大打折扣,从而导致了国际威望的降低。原因何在?问题不在于它的传播能力和综合实力。根本问题是出在其国家意图和国家行为上。美国对伊战争虽然展示了其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等硬权力的强大,但作为软权力的国家形象却一再下滑。美国这种国家形象软实力的“内伤”短期内虽然不会撼动美国霸权,却是对其世界领导地位长期、无形地侵蚀,大大降低了它的国际威望。

由此可见,国家形象与国际威望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果在国际政治交往中发生有损于国家形象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到该国的国际威望,动摇其原有的国际地位。所以,国际体系中的国家,都把国家形象战略作为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运筹,有目的、有计划地采取合适手段来构建良好的国家形象,以增强政治权力,赢得国际威望,提升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

二、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经济利益

经济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的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经济利益的范围很广,但主要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内,维护独立自主发展民族经济的,维护本国领土和领海的资源和能源,保障国内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国富民强;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应地位,保障对外贸易、投资、货币金融关系的稳定发展。”[6]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经济利益有着更为紧密的关系。良好的国家形象会增强其对国际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吸引力,从而提升自己的国际经济地位。国家形象战略是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国家经济利益的。

(一)国家形象战略通过树立国家品牌形象来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国家品牌形象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国家品牌形象指的是一个国家良好的整体形象,树立国家品牌形象,就是把国家当作产品的品牌来塑造和宣传,它与总体国家形象战略内容是重合的;狭义的国家品牌形象是与国家的知名企业和产品密切相关的。因此,可以把国际公众对某个国家的产品形成的总体印象称为国家品牌形象。

一个国家产品的品牌和国家形象是紧密相连的,换言之,一个国家产品的品牌就代表着该国的国家品牌形象。所以一个国家一旦某一产品在世界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自然会带动国际消费者对这个国家其他产品的接受和认可,从而促进该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即使后来有了高质量的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如果以前国家品牌形象不理想或很糟糕,产品的出口会受到限制和影响,必然会使该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即产品的好坏和服务质量是国家品牌形象树立的前提和基础;反过来,国家品牌形象的好坏也影响着该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认可和销售,从而对一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着正面和负面的影响。

历史和现实证明,国家品牌形象的好坏决定着一国企业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的成败。所以各国政府和企业不惜成本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来宣传和打造国家品牌形象,目的是以此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国家品牌”作为一种公共外交战略,西方国家二、三十年前就使用过。英国品牌专家西蒙•安霍尔特被公认为是推广“国家品牌”的先驱。他把早年为可口可乐和雀巢公司开展全球商业宣传工作的经验运用到一些国家客户身上,帮助其树立“国家品牌”。[7]

如今国家品牌形象的意义显得格外突出。美国一家民调公司的调查表明,在全球各大国的国家形象中,品牌所占比重在不断加重,其中以日本、德国和美国领先,分别为38.5%、36%和34.3%。[8]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一个国家的产品在另外一个国家的市场地位,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从改变这个国家的国家品牌形象在国际民众心中的印象开始。

(二)国家形象战略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投资迅猛发展,跨国公司虽依然依托于母国,但他们却日益在全球范围内安排生产、采购与销售。对一个国家来说,吸引外资或对外投资能促进其改善经济结构,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国际投资不仅是国际经济力量对比关系变动的助推器,也是国际经济力量新重心出现的催化剂。

国家形象战略可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投资环境,又称投资气候。一般认为,投资环境是指某一特定经济地域为投资这种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一系列要素和生产条件及其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方面。它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区域性和层次性等特点。好的投资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对外可以增强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对内可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激发创业热情。投资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投资者的信心度;关系着投资是否安全、能否有效运行;关系着资本职能能否充分发挥,资本能否最大限度地增值。因此,投资环境的建设和改善,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创业,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9]

国家形象不仅会影响引进外资的数量,也会影响到外商投资的质量。改善国家形象(尤其是与腐败相关的形象)有利于提高外国直接投资的回报率,投资质量也会同步得到提高。最优质的投资通常更愿意投向那些商业环境口碑好的国家,这些国家的商业环境廉洁、可靠,商业氛围通过法律法规得以规范,而不是依靠严重腐败的人际关系网络。[10]

国家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投资环境的优劣。从物质层面来看,一个自然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资源丰富的国家肯定在吸引外资方面占有很大优势。从制度层面来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优越,民主法制健全,机构精干,富有效率,社会稳定,这样的国家形象,就有利于打消投资者的疑虑和戒备,必然会带来投资数量和质量的增加。从文化层面来看,如果一国国民普遍受教育水平很高,国民素质得到提升,也就代表了该国高度文明的国家形象,这种形象必定会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因为该国能够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目前,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状况已经成为投资环境优劣的重要方面。良好的国家形象必定会降低投资风险,增强国际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国家经济运行的良性循环,拓展国家经济活动空间。反过来,通过投资者的成功和亲身体验也必然会促进国际社会对该国国家形象的正向认同,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三、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文化利益

国家文化利益的核心是文化、文化权力或文化软权力。美国学者约瑟夫•奈的软权力理论视文化为推行国家战略的重要渠道和特殊领域,把思想文化渗透作为一个国家重要的精神力量加以利用,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文化是国家形象战略的目标,也是国家形象战略的手段。因为,国家形象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是一国向国际社会自我价值的展示。国家形象往往是通过文化交流和传播的途径塑造和形成的。在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为了避免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都积极实施文化战略来树立国家文化形象以维护和拓展本国的文化利益。

(一)通过塑造国家文化形象以提高国家文化的吸引力

文化作为民族国家的精神体现,直接向世界展示自身形象和释放影响力。一个国家如有强大的文化吸引力,能有助于该国在世界舞台上纵横驰骋。

通过文化手段塑造良好的国家文化形象来提高文化吸引力,是国家形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手段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是加强本国文化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文化政策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政府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提高民族凝聚力等。对外是加强文化输出,扩大文化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它通过三种途径来展示和塑造本国文化形象。第一,政府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政府间签订各项国际文化交流项目、洽谈文化业务、召集和参与各项国际文化会议等;第二,一国政府面向国际公众展开的文化活动。这个途径主要是借助国际传播手段来完成的,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电影、书报、音像等传播手段来培植或影响国际舆论以达到树立良好国家文化形象的目的;第三、民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主要指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以及民众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如学术团体或协会组织的国际会议、比赛、展览,高等学校间组织的学术交流、交换留学生、民众自发组织的国际旅游等等,都属于这一途径。通过本途径塑造国家文化形象的前提是要提高国民的文化道德素质。

(二)通过塑造国家的文化形象来提高国家文化的“免疫力”

一个国家文化的吸引力和“免疫力”都是国家文化利益的重要内容。在全球化时代,文化作为外交手段和工具的作用日益突显,文化的软实力作用是其他力量难以比拟和取代的。从文化手段在外交中运用所产生的效果来看,它既可正向促使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也可反向行使破坏国家间合作和信任;既可用于国内获得民众对国家外交政策的支持,也可用于国外腐蚀他国民众的思想。由于文化在数量上的强势与弱势,在交流中的主动与被动,在文化传播技术上的先进与落后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文化交流事实上的不平等,一些国家在对外行为中将借助文化优势而对一些文化弱势的国家进行文化入侵和文化殖民,以使之成为颠覆、侵略、奴役他国的工具。[11]

在文化全球化的今天,一方面,弱势文化国家竭尽全力保护本土文化,积极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强势文化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试图同化弱势文化。目前这场没有硝烟的文化战争不仅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就是在发达国家之间或发展中国家之间也已司空见惯。维护国家的文化安全,就是要避免本国文化被外来文化同化和侵蚀,保证本国拥有独立完整的文化。文化是一国的根本,是文化安全的核心,它的强弱关系到一国意识形态、民族凝聚力、精神动力的存亡。所以,在国际竞争中,如果没有足够的“文化免疫力”,必定会招致被侵害和腐蚀的恶果。如何在国际文化交流与竞争中发挥优势,立于不败之地,使本国的文化得到很好的维护,是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外战略面临的重大课题。

国家文化形象作为一个国家的对外文化展示,其本身就蕴涵着国家的文化实力及“文化免疫力”,形象好的国家必定有着很强的文化实力背景,形象差的国家一般文化实力较弱或者在文化建设方面存在不尽人意之处。可想而知,一个士气涣散缺乏凝聚力的民族、一个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滞后的民族、一个文化产品匮乏和文化产业落后的民族不可能带来良好的国家文化形象。另外,如果一个国家有好的文化形象,那么该国的文化自然会得到国际社会的接受和认同,被异化和侵蚀的可能性就小,就意味着“文化免疫力”存在。反之,糟糕的国家文化形象必然会给其国家文化带来负面效应,不仅遭到国际社会的拒绝和抵制,而且易被外来文化入侵和同化。

四、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安全利益

安全利益是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其它利益也就无从谈起。在全球化时代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缠绕的背景下,各类国家的安全观念、安全政策以及国际安全体系经历了缓慢却又极其深刻地嬗变。从各国目前奉行的安全观来看,“新安全观”或“新国家安全观”主要涵盖“人类安全”、“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等内容。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传统安全威胁日益下降,非传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12] 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国家形象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重要因素。美国学者雷默认为,“良好的国家形象可以将巨大摩擦产生的成本降低到很小,而负面的国家形象则能使小冲突的成本放大好几倍”[13] 。 总之,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安全问题的非传统化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在这种背景下强化并正确实施国家形象战略显得更有现实意义。

(一)国家形象战略有助于构筑国家间安全互信机制缓解安全困境

国家形象与国家安全利益密切相关,在某种条件下国家形象可成为国际冲突与合作的根源。“国际上的冲突,背后都有一个世界形象的冲突,而大致相近的世界形象则成为沟通合作的基础。”[14] 为什么相近的国家形象有助于合作,反之会引发冲突?究其原因就是国家形象对国家间的互信机制有重要影响,它既可能带来友善、亲和、友谊等积极影响促进构筑国家间互信,也可能引发敌意、排斥、竞争等消极影响产生安全困境。

安全困境是产生军备竞赛引发国际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安全困境的产生,同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密不可分。在无政府状态下,一个国家追求安全的独立行为可能导致其他的国家更不安全。如果一个国家增强其实力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不受另外一国的侵害,那么第二个国家在看见第一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后,可能也会增强自己的实力,以防备第一个国家。这样一来,每一方增强自己的实力和确保自身安全的独立行为,都会使得双方更不安全。 [15]

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政治中,安全困境不仅没有消失,相反其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变得更加复杂化了,如何避免和消除安全困境仍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安全困境是博弈论中囚徒困境的一种形式,从对囚徒困境的分析中可知,安全困境并不决定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人有选择的余地,人的抉择有时能够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经过多次博弈,合作还是可以出现的。如果双方相互信任并进行合作,那么可以采取“次优的战略”从而获得“次优结果”的利益。[16]

如何使第二个国家相信第一个国家,正是国家形象战略的目标与任务。这里存在一个国家形象与国家意图的问题。国际交往中的真理之一是,当你想知道其他国家会采取何种行动时,揣摩对方的利益和真实意图是至关重要的。负面的国家形象不仅难以让其他国家相信你的意图,反而会进一步加深它们对你的误解,原本值得赞赏的国家利益也会因为可怕的偏见而变得阴暗。[17]

由此可见,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安全状况息息相关。一个国家判断自己是否安全,一方面是根据本国现有的实力或权力,也就是说本国在国际格局中处于何种地位;另一方面,是对其他国家的判定,认为某国的权力变化趋势是上升还是下降,此国的权力上升是否会对本国构成威胁。这里存在一个关于国家意图判断的问题,“国家的意图就是指一个国家真实的长远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18] 。 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安全的标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国家的意图,如果他国的意图是善意的,本国就处在安全状态。如果他国的意图是邪恶的,本国就会面临威胁。那么,如何判断他国的国家意图?理想的答案之一就是国家形象,因为,从国家形象自然而然就能推断出国家意图。由以上推论可以确信,国家形象战略对增进互信和消除安全困境有着重要意义。

(二)国家形象战略与国家非传统安全的维护相辅相成

国家安全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一是经典现实主义安全理论阶段,二是新现实主义安全理论阶段,三是后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阶段。学者们称后现实主义国家安全理论为非传统国家安全理论。[19]

目前,学术界对非传统安全概念的界定还存有争议。较普遍的看法认为,“非传统安全是与传统安全相对应的一个领域,是除军事、政治和外交冲突以外的其他对国家和人类整体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的因素,比如生化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国际有组织犯罪、走私和买卖、计算机‘黑客’袭击、形形的海上危机事态(油轮泄露和海盗行为等等)、艾滋病和‘非典’等严重传染病的阴影,等等”[20] 。

非传统安全理论体现了人类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对国家安全问题的全新认识,与传统的安全理论相比,其无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安全主体多元化;第二,国家安全的基本内涵丰富化;第三,国家安全的威胁多样化;第四,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复合化;第五,安全的整体性(或不可分割性)突出化。

之所以说国家形象战略与非传统安全的维护相辅相成,是因为,首先,国家形象本身就属于非传统安全的范畴,国家形象是国家安全利益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形象安全在国家安全利益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国家形象的好与坏会给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如冷战时期美苏两国在对方眼中的形象就影响了各方对外政策的制定,从而造成双方长期的相互威胁。又如冷战后西方国家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对中国国家形象进行歪曲,大肆宣传各种版本的“中国”,就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中国的安全利益,尤其是非传统安全利益。

其次,国家形象也是影响其他非传统安全利益的重要变量,如果国家形象受损或被诋毁,国家的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等就会受到连带性的威胁。例如,国家形象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国家产品的品牌和国家投资环境,从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安全,甚至会增加金融风险。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之后,很多研究表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国家形象(尤其是与腐败和稳定性相关的形象)与过去近百年发生的货币危机之间有很大的联系。另外,银行危机也与国家形象密切相关。[21]又如,如果国家形象不佳,必定要影响到该国文化的吸引力和“免疫力”,从而使文化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国家形象战略所涉及的领域大部分属于非传统安全的范畴。从国家形象战略所涉及的领域来看,与非传统安全所强调的经济、社会、文化、信息、科技等内容是一致的。从国家形象战略的手段来看,与非传统安全所强调和追求的以合作、对话、协商等渠道来实现安全也有相似性。从国家形象战略的目标来看,与非传统安全所追求的本国安全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安全目标也有很强的一致性。

总之,在全球化条件下,在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形象成为极重要的国际关系博弈的变量,国家形象战略无疑也成为世界各国谋求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注释:

[1] 吴友富:“构建中国国家品牌形象”,载《光明日报》,2006年11月30日。

[2] 傅新:“综合安全与国家形象”,载《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6期。

[3] 周丕启:“国际关系中的政治合法性”,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3期。

[4] 同上。

[5] Chas. W. Freeman, Jr., Arts of Power: Statecraft and Diplomacy,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 Press, 1997, P. 41.转引自李智:《文化外交:一种传播学的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1页。

[6] 宋新宁、陈岳:《国际政治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6页。

[7] 杨晴川:“前版批评后版表扬,美报纸大做国家形象广告”,省略/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582,中国公关网,2007年8月28日。

[8]“中国民族品牌哪里去了”,载《环球时报》,2007年8月27日。

[9] 唐恬恬:“中芬投资环境的比较分析”,载《中国锰业》2007年第1期。

[10]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0-31页。

[11] 张骥等:《国际政治文化学导论》,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第154页。

[12] 赵可金、倪世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00―301页。

[13]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第25页。

[14] 张剑荆:《中国如何影响世界:对力量的思考》,北京: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224页。

[15] [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16] 同上,第19-21页。

[17]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第35页。

[18] 王学东:“国家声誉在大国崛起中的作用”,载《国际政治科学》2005年第1期。

[19] 黄金元:《全球化时代大国的安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9―248页。

[20] 赵可金、倪世雄:《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第286页。

[21] [美]乔舒亚•库珀•雷默等著,沈晓雷等译:《中国形象:外国学者眼里的中国》,第32―33页。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国家文化安全作为一个战略问题近年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逐渐成为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在美国和西方实行文化扩张战略的情况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迅速崛起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与西方迥异的和正在致力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国家文化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本文从战略重心定位、战略措施运筹、战论文联盟略底蕴开发、战略环境优化等四个维度试图简略构建我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基本框架。

一、国家文化安全战略重心定位——明晰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方向

国家文化安全语境下的文化包含三个方面,即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公共文化,以此对应国家文化安全由意识形态安全、民族文化安全、公共文化安全构成。[1]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心应定位于明晰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和公共文化建设方向。

1.进一步解放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活力

意识形态是政权合法性的文化基础,而主导意识形态地位的巩固是国家文化的最主要体现,意识形态与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靠国家政权来维护与传播,同时也为国家政权提供“合法性”的文化基础。我国文化安全的核心问题是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能仅仅靠政权来推动,而要靠自身的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永葆科学的生机与活力。解放和发展创新力是巩固马克思主义作为主导意识形态地位的根本所在。进一步解放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活力,关键在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的转型。

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可划分为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三个层次。[2]在这三要素中,根植于特定利益的价值理想是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核心,理论学说与政策主张最终都是为价值理想服务的。在“传统的”意识形态结构中,意识形态三要素价值理想、理论学说、政策主张处于合一状态,这种类型的结构缺乏兼容性与灵活性。实际上政策与理论观点都是动态的,而价值理想却具有“终极性”,在三者合一的结构中,这种矛盾会导致整个意识形态系统经常呈现紧张和不稳定的状态。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这种“合一”状态使得整个意识形态体系变得单一化、僵硬化。推动中国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结构的现代转型,就是要实现理论学说、价值理想、政策主张的合理分离,使其各归其位,并在各自领域按自身特点发展的基础上保持统一性。这种结构具有开放性、兼容性与灵活性。这样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在结构的现代转型,才能使主导意识形态体系具有自恰性、兼容性与灵活性,因而具有更强的社会整合能力和利益协调能力,最终获得动态的稳定性和永恒的生命力,也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内在推力。

2.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民族文化是国民凝聚力的深厚来源,是民族国家完整性的文化基础。民族文化及其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以及维系民族和国家的重要纽带,也是民族国家的“合法性”来源。[3]民族文化安全直接关系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民族国家核心利益,维护我国民族文化安全的战略优先方向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

党的十七大把“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四大战略部署之一。我们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铸造中华文化新辉煌,必须依托历史、立足现实,尊重过去、面向未来,以礼敬、自豪的态度善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挖掘整理和科学扬弃,使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得以延续,始终保持中华文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品格。[4]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精神首先是要增强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在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构建中,树立“文化自觉”的意识十分重要。只有具备了这种意识,我们才能以更加深邃的目光去审视文化遗产和文化现象,才能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才能以创造性的劳动去获取研究成果和工作实绩。其次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换。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遗产,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脉。民族文化只有实现创造性转换赋予当今时代的含义,取得文化传承的现代形态才有与世界平等对话的可能;第三是要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特别是在文化层面的中国化,将主流意识形态融入民族文化之中,用民族文化解读马克思主义,并用马克思主义改造民族文化,在大力培育和弘扬民族文化精神的过程中融入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精髓,同时也在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和发展过程中打上民族文化精神的烙印,使这两股文化势能汇集在一起,提升整个国家的文化势能,从而增强国家文化力。

3.引导公共文化健康发展

国家文化安全语境中的文化还存在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不能完全涵盖的文化形式,即国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与文化实践,这可称为“公共文化”。公共文化是一切文化形式体现其目的与功能的最终载体,既不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导向和民族文化认同,又体现真善美价值的公共文化实践,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直接体现,而违背主导意识形态导向和民族文化认同,甚至走向真善美反面的消极、低俗、腐朽——如宣扬色情、暴力、恐怖、歧视等的公共文化实践则在最深层次上消解国家文化利益,危及国家文化安全。

应对公共文化的庸俗化对国家文化安全的挑战,关键是在文化面向市场背景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大众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公共文化健康发展。在大众文化建设中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处理好大众文化商业化与文化追求的关系,同时有效地将主流意识形态与大众文化整合起来,使得主导文化势能的力量在大众文化领域得到拓展,从而使文化的多维价值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与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相结合,形成与意识形态、民族文化相贯通的文化体系。

二、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措施运筹——完善文化管理系统,提升文化软实力

在当今世界的国际环境中,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和安全状况的首要因素还是实力,但不能因此而忽视战略谋划的重要作用。高质量的战略谋划能充分调动国家战略资源,使国家力量最大限度地表现出来,发挥所谓“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反之,则可能白白浪费国家战略资源,使国家力量大打折扣。我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措施的运筹应集中于完善文化管理系统,提升文化软实力。

1.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研究

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一方面应着眼于增强国家文化力,另一方面也应高度重视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谋划。实际上,如何有效增强国家文化实力,这本身就是一个战略谋划问题。当前,缺乏完整、全面和系统的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是当前维护中国国家文化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主要表现为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意识和战略措施尚未充分体现在中国文化发展的整体战略中。而考察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应从两个层次展开:一是战略意识,二是战略措施。战略意识是战略决策的背景和重要基础,主要是指决策者及其“思想库”对战略谋划对象的认识状况。目前,中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意识最突出的情况就是对中国国家文化安全形势认识不足,由此,必须建立健全我国文化安全研究思想库,加大对思想库的扶持力度,强化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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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国家文化安全决策管理系统

国家文化安全危机决策管理系统是实施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枢纽性环节,该系统的建立并不是要在原有的国家文化管理体系以外另起炉灶,而是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给原有的文化管理系统赋予国家文化安全决策管理的功能和职能。我国原有的文化管理系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大程度上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以集论文联盟权、集中和统一为主要特征。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文化管理系统有了很大变化,但相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及应对全球化条件下我国文化安全面临的挑战等新任务、新要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文化安全危机处理的三大机制:一是常设性的文化安全危机管理协调机构,这是建构危机管理机制的前提;二是政府文化安全危机管理的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长效的沟通机制;三是国家文化安全预防预警机制。

3.构建国家文化创新体系,提升文化创新力

文化创新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5]同志也强调:“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一个不能不断进行文化创新的民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是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6]放眼全球,构建国家文化创新体系已经刻不容缓。作为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文化创新力的开发与提升是一项关系全民族的国家文化建设工程,它主要围绕国家整体创新体系能力的建立,以关注个体文化创新为基础,以为提高群体文化创新为目的,以文化制度与管理政策创新为手段,以构建国家整体文化安全体系为归宿。所以,要从根本上实现文化创新能力的提高,就必须在汲取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人们在文化领域进行大胆的创新,尊重和保护人们进行文化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文化创新体系,引导和协调包括文化管理部门、学术界以及民间社会的关系,共同推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所必需的观念、制度和政策的创新和探索。

4.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传播体系,增强文化传播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文化传播呈现全球化趋势,文化传播的途径和载体也更加复杂多样,文化传播力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从宏观战略高度上看,增强文化传播力关键是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传播体系。

首先,应以文化建设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传播力的物质基础。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仅仅看成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更重要的是要作为加强文化建设、扩大文化传播的手段和途径来认识。这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一方面要确保本国文化产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与民族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wto所给予的战略空间,促使更多的进入中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投资包含更多的中国文化信息。其次,应加强对外文化外交与文化交流,提升文化竞争力,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并藉此来弘扬本国文化,扩大自身影响。文化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日趋突出,利用文化来提高本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战略抉择。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态势融入国际社会,不断开拓对外文化交流的新领域、新渠道和新形式,积极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艺术走向世界,推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

三、国家文化安全战略底蕴开发——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在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体系中,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是意识形态、民族文化、公共文化发展的底蕴所在,也是文化势能积蓄、文化创新力和传播力提高的重要前提。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将其置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追寻其逻辑起点,探明其发展规律,并结合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情况作出战略思考。

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的逻辑起点交汇于西方资本主义学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学术三条线索的发展。三条线索的交互作用形成了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三大矛盾,即科学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应对世界变局,实现民族史向全球史转换的探索中走出的一条成功道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是这条道路的文化与学术维度。在文化及人文学术领域,全球化历史逻辑对应地表现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与借鉴以资本主义学说为主流的西方学术思想,以及实现中国传统学术的创造性转换。

进入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这对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0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本文简称“一指三中”)是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总目标。“一指三中”的科学含义应置于三条线索形成的张力为背景,三大矛盾对立统一为框架的分析中进行解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强调马克思主义统领意识形态领域,这与三重逻辑中社会变革领域的中国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相对应,而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体的和当下的实践形式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理应包含充分借鉴资本主义精神文化成果和吸收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成果。“三中”的实质是强调个性的弘扬,而中国的国别性和民族性只有在全球性和世界性的历史进程中才具有现实性,只有在对“科学与价值”、“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三对矛盾的解决中才能变成现实。因此,“一指三中”转贴于论文联盟

的科学含义就是沿着三条线索决定的发展方向,不断解决三大矛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一指三中”为总目标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关键在于抓好两大核心任务:根据不同学科和学术体系意识形态性的强弱不同分层分类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同时建立既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又吸收以资本主义学说为主流的西方学术系统中的学科经验和中国传统学术特点的动态的学科结构体系。

四、国家文化安全战略环境优化——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

国家文化安全指向的是国家文化利益,安全威胁的直接来源是国家间文化利益矛盾,因此,在国际社会中现实地存在着国家间的文化力量博弈,文化大国或强国在国际文化博弈中可能表现为文化扩张或文化渗透,而文化弱国则可能面临这种扩张或渗透的威胁。然而,国家间的文化竞争和文化利益矛盾并不必然地通过文化冲突和“文化战争”的方式解决,这决定于国际文化秩序的状况,在存在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的国际文化环境中,靠力量说话,实力决定一切,但是,如果国际文化环境是健康的和平等的,国家间文化利益矛盾本着求同存异、相互借鉴、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等原则解决,文化强国不扩张,文化弱国得到尊重,文化安全的状况就会得到改善。因此,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优化我国文化安全的战略环境是解决我国文化安全问题的根本性因素。

在以往对国际秩序的考察中,更多关注的是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随着全球化进程中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的凸现,国际文化秩序理应纳入论文联盟国际秩序的考察视野。国际文化新秩序是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逻辑延伸,根据我国对建立稳定和平、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主张,按照同样的逻辑延伸,我们可以把国际文化新秩序的基本主张简单概括为: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基本特征,每一个国家单元的文化共同体的文化不可侵犯,各文化共同体不分强弱与大小平等参与到国际文化交流中,坚持和而不同,相互包容;以国家为身份的文化共同体应开展文明对话,各种文化应和谐相处,相互尊重;各种文化都有其优势和特点,反对一切形式的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任何国家不得将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应本着相互借鉴、共同繁荣的原则,构建一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国际文化新秩序。

针对当前国际文化秩序中存在着文化传播的技术性资源分布不均衡、文化信息流量与流向不对称、文化传播为政治服务、文化信息的内容存在偏见等特点,推动建立国际文化新秩序的基本途径应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应调适文化外交秩序,充分调动国际机制的作用,建立国际文化关系的基本准则。秩序的核心内容是规则,没有规则,就不可能有秩序。“建立国际文明新秩序,就必须大量建立和完善涉及文明问题的各种规则”;[7]其次,要规范文化贸易秩序。与世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不相协调的是世界文化贸易发展严重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一边倒的趋势。要实现南北文化贸易平衡,关键在于打破国际旧秩序中“弱肉强食”、“赢家通吃”的“丛林法则”,在促进文化贸易自由发展的同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的保护和扶持,规范国际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文化贸易秩序;第三,要改革国际信息传播秩序。改革信息传播秩序是20世纪70年代末第三世界国家提出来的基本主张。这种改革试图反抗由美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及其全球媒介集团支配的全球传播秩序,建立一种更加民主、公平和均衡的,相互平等交流文化与信息的新全球传播体系。这既是第三世界国家对现存的或传统的全球传播秩序造成的文化霸权等现象的不满和对本国文化安全可能造成伤害的担忧,也是对国际文化传播新秩序的呼吁和期盼。为了建立世界信息传播新秩序,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发达国家提出的一些有益建议和措施也得到了采纳,“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主张反映了全球化时展的必然趋势。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一)国家利益的内涵

在以民族国家为最重要行为体的国际政治体系中,国家利益首先表现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国家最根本的利益。为实现这一利益,国家会衍生出一系列的愿望和需求,并依此制定一系列政策目标,这些愿望、需求及由此确立的政策目标就构成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国家利益概念通常指国家相对其它国家而言的基本需求和欲求。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态安全等不同领域。

国家利益涉及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两个层面。从国内政治层面看,只有在政党政治转向国家政治,政治国家的合法性得到确认后,民族国家中的国家利益与统治阶级利益、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等几大利益关系才能得以区分和确立,国家利益意识才会凸现。从国际政治层面看,民族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利益诉求和实现,事实上是在国际秩序语境下国家间的利益博弈。民族国家只有在现实的国际秩序下“合理”的利益诉求,才能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同,国家利益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

(二)西方国际政治理论关于国家利益的阐释

自民族国家诞生以来,国家利益问题从来就是现代国际政治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西方现代国家利益理论主要包括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种主流理论体系或范式,各种理论体系都试图对作为国际政治研究核心概念的国家利益提供不同的解释模式:即物质权力、国际制度和政治文化分别是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实现国家利益的必经途径。

1.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理论。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是它的生死存亡,是维系、持续和扩展它的存在,因此,国家安全就成为国家利益的根本点。为了保证国家安全,权力和财富就成为两个最主要的手段,特别是权力,政治与军事上的权力,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与此相对应,现实主义者主张优先发展军事权力等相关事业,在与周边国家和国际关系方面则强调国家权力支配的原则,认为国际秩序的格局是以国家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为依据的。在这种无政府的国际秩序中,强权就是公理。国家为了保证其安全与存续,就必然要追求权力,发展军事,积累财富,追求霸权。

2.自由主义国家利益理论。自由主义理论并不否定国家利益以权力、安全和财富等为基础,但更关注其取得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认为和平是国家间政治的核心目的,战争只能是一种负价值。相对于现实主义对于(军事)权力的强调,自由主义把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视为政治社会的主要动力。与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理论预设不同,自由主义强调国际政治的实质并不在于国家间的冲突,而在于作为国家公民的个体之间相互订立的跨越国家界限的社会契约。

3.建构主义国家利益理论。在国家利益观上,建构主义考虑的是国际体系的文化性结构对国家利益的建构作用,认为国家利益不是外生于社会结构,而是由国家行为体作为施动者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体系结构建构出来的。因此,建构主义关于国家利益的最重要的结论就是国家利益是通过文化建构出来的,物质权力本身需要通过观念而赋予意义,因此,国际体系的结构就是国际共有观念的分配。

二、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

(一)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及其拓展

在原则确定后的近五百年的现代国际关系中,国家作为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其利益的追求和实现一向基于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四大类权势。当然,这四类权势是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权势的不同要素间此消彼长。在冷战时期,国家利益的重点在生存的维护上,与之相适应,军事权力一直处于核心地位。而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趋势从经济领域迅速地向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扩展,以经济、文化等为代表的非军事权力在国家利益实现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上升,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利益的边界在不断的调整和拓展。

(二)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因素

文化手段和政治、经济、军事手段一样,不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在大国间军事作用有限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现代核战争中,无法严密保护本国不受报复的情况下,文化手段有其成为美国穿越障碍的一种更加重要的强大的渗透工具。全球化使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因素上升,这是由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决定的。文化因素对于国家利益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文化是推行或者反抗霸权的重要手段和依托;文化影响力是全球性大国自我实现的基本内涵;政治文化是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力量。

对于文化因素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奈提出的以文化为中心的“软权力”概念,是这一领域研究的一次重要理论突破。奈认为,软权力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与意识形态诉求,它是一种通过吸引力而不是强制力获得理想结果的能力。软权力通过精神文化和道德价值,影响、诱惑和说服别人相信或同意某些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以产生拥有软权力一方所希望的过程和结果。

(三)国家利益中的意识形态因素

冷战期间,以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核心的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全球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使意识形态成为国家利益的基本因素。冷战结束后,雅尔塔体制的坍塌宣告了以意识形态和军事角逐为主要特征的冷战时代的结束,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占据了优势态势。从全球来看,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地缘战略利益相比较,意识形态对抗处于次要地位。但是从个别国家和局部地区而言,尤其是中美两国之间,意识形态对抗和冲突依然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还有所加强。

尽管国际和国内主流国际政治理论都认为,意识形态因素已经弱化,不再属于基本的国家利益构成,但是由于中美之间国家利益、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以及中国快速的和平崛起,使得失去对手的美国政府把中国列为了潜在的对手,遏制成为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内容。由此,冷战的结束只是结束了以冷战为形式的意识形态的斗争,在中美关系中,意识形态斗争仍将以不同的形式继续存在,一定意义上还会更加尖锐。在美国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权势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情况下,意识形态因素构成中国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

三、文化安全主题与国家利益维护

自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成为近代国际关系的开端,并产生了以为本质属性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开始,国家利益就成为所有国家行为的起点和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安全离不开国家利益,必须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界定和实施国家文化安全。政府行为必须以国家利益为依据,文化安全战略必须以国家利益作为检验政策效果的标准。

(一)民族文化认同安全: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一

正是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世界文化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色彩。源于民族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文化认同”,是指“民族群体和个体对本民族价值的笃信,对本民族生活方式、历史命运的理解和关注以及对族际关系的共识等,一般而言,民族文化系统的深层意识就是该民族的文化认同意识,它支配着人们的一般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而采取的社会文化行为。在对其他民族文化做出反应时,这种文化认同意识会使该民族的群体和个体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向心归属情绪,对外防范、对内认同,文化系统的排他性和内整性由此而生。”民族文化认同的维护,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桥梁,是此民族区别于彼民族、此国家区别于彼国家、此国公民区别于彼国公民的基础,主要包括大众文化和政治文化两部分。

(二)民族文化创新能力: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二

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是维持一国基本国家利益――生存能力的精神前提,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归根到底来源于民族文化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指的是一个民族立足传统文化资源,吸收借鉴世界其他民族文化成果,对于本民族文化知识进行改造更新的一种内驱力。培养民族文化创新能力,就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大力提倡民族历史文化教育,维持民族文化身份,传承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的文化拥有深厚的基础和丰富的资源,如何在冷战结束后开始的经济全球化为背景的文化全球化浪潮中,在挖掘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经验,并创新文化表现形式,这是当代中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现实任务,是全球化时代特有的新的安全压力,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向中国国家安全提出的新命题。

(三)意识形态安全:建构国家文化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三

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和社会集团乃至国家集团基于一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了自己阶级和集团乃至国家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或者为了达到改造世界、建立政权和巩固自己政治统治的目标而提出并确立的社会理想、价值观念、政治原则、行动纲领和实践战略等。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以后,美国的政治学者福山和亨廷顿都分别提出了“历史的终结”的观点和“文明的冲突”的观点。福山认为:冷战结束标志着人类意识形态斗争进入尾声,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斗争已经结束。亨廷顿认为: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冲突不再是资本主义阵营与共产主义阵营之间意识形态的冲突,代之而起的是文明之间的冲突。然而,世界范围内意识形态的斗争远未停止,“西强我弱”的总态势在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对中国来说,意识形态依然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内容。

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论文摘要】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及其实践,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今世界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是对中国传统外交思维的继承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时局的深度把握,以及对世界采采发展的高度责任感和深刻思考。由于和谐世界理念刚提出不久,还没有形成体系,因此,要加快理论建设、更新思路。以求尽早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和谐世界理论体系,服务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有价值的外交构想既要源于对国际关系现实的认识,又要具备对国际关系的反思。‘’马( P1’.l)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西方许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其外交政策结构,权衡“软权力”与“硬权力”的相对重要性。“和谐世界理念”正是中国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增强中国软实力、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本文试图对’‘和谐世界理念”进行系统研究,着重探讨理论来源,挖掘其时代背景,再思其体系构建。

一、理论溯源

20p5年9月1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讲话。在讲话中,胡锦涛提出r建设和谐世界的构想。和谐世界理念率先由中国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源于中国传统的“和合”文化

“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和重要特质之一,是中国思想文化中被普遍接受和认同的人文精神,它纵贯整个中国文化发展的全过程,横摄于各个时代的各务实派思想文化之中,是中国思想文化中最完善、最富有生命力的体现形式。其内涵主要体现在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而不同的价值观、包容和仁爱的精神以及和为贵的处事哲学等方面。这些内涵无不包含着和谐、和平的理念,在古代就成为国际关系中处理民族及国家间关系的法则。“和合”思想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交往、吸收、融合,也对推进人类文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今天全球化加速发展,不同民族和地域的文化特点与差异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减少摩擦、增加共识,发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思想显得更为重要。胡锦涛在联合国首脑会议_仁提出“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的重要思想,正是对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是“和合”思想在全球化时代的必然演化。中国提出这一理念,旨在依此向世界表明,不断发展的中国,将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共存、共生、共赢的“和合”思想,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其次,与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一脉相承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建国初期,由于面临严峻的国际环境,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领导人,把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根本目标和历史任务。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把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增进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公正合理的政治、经济新秩序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此后,以江泽民和胡锦涛为核心的中国第三代、第四代领导人继续坚持独立自卞的和平外交政策,把推动自身和世界的发展放在维护自身安全与世界和平同等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外交政策的宗E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胡锦涛在联合国首脑会议上提出的“和i皆世界”新理念,显示r在当今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外交政策的鲜明特点。既是对我国传统外交政策继承和升华,义充分体现了中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宗旨和目标的进步性、崇高性和创新性。

再次,是中国对战争灾难的历史记忆与现实反思

美国总统一肯尼迪曾在1969年评论说:“人类必须避免战争,否则的活战争就会毁灭人类。”肯尼迪的这番话绝不是危言耸听。战争是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开始而出现的,在人类有记载的历史中,出现战争的年数远远超过和平的年数二在核武器时代,一旦爆发核战争,战争的死亡人数将会从每年百万飘升至瘫分钟百万,完全有可能毁灭人类。胡锦涛指出:“和平是人类社会实现发展目标的根本前提。没有和平,不仅新的建设无以推进,而且以往的发展成果也会因战乱而毁灭。无论对于小国弱国还是大国强国,战争和冲突都是灾难〔:‑,n正是源于对人类战争灾难以及战后国际关系演变的深刻反思,胡锦涛提出了和谐世界的构想,指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终极目标,反映了世界人民渴望和平、寻求发展的愿望,契合了时代主题

第四,是对“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问题”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早在1989年邓小平就曾指出:“中国革命胜利后,一直奉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政策。’0 Lal c E}ztss}并认为:“如果反霸权主义斗争搞得好,可以延缓战争的爆发,争取更长二点时间的和平。这是可能的,我们也正是这样努力的。”川< }uu“人们都讲南北问题很突出,我看这个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我曾多次对一些外国朋友讲,这个问题要从人类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一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间题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会明了发展问题既是发展中国家自己的责任,也是发达国家的贵任。‑ } s J c czar zs}z}此后,邓小平运用马克澎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站在全球发展的制高点,纵观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幻,根据对世界发展潮流的准确预测,提出了战争在相当长时期内打不起来,和平与发展将是当今世界两大问题的著名论断。

当今世界,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特别是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给世界和平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争取较长时间的和平国际环境是可以实现的。同时,中国也清楚地看到,世界上仍存在着诸多不稳定的因素,人类还面临许多严峻的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只要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就能够逐步实现建立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目标。胡锦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的“和平与发展”理论,提出了和谐世界的思想,希望通过构建“和谐世界”,使世界各国在和谐的氛围中,加强团结与合作,为建设世界经济新秩序、维护世界和平、谋求世界共同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时代背景

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孤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严重阻碍了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虽已成为时代的主流,但是,霸权主义并未随着冷战的结束而退出历史舞台。“文明冲突论”、“单极稳定论”、“人权高于主权”、“新干涉主义”等一系列论调的出现,仍然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现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美国,在冷战后积极鼓吹美国治下和平的霸权理论,欲凭借其强大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实力,企图建立以其为主导的单极世界,对持不同理念的国家经常挥以大棒。从科索沃战争到伊拉克战争;从委内瑞拉政变到朝鲜、伊朗核间题;从邪恶轴心到对中国人权问题的无端指责;在世界各地都能见到美国霸权的影子。正如乔治·索罗斯所批评的:“开放社会承认人们有着不同的观点,谁也不能掌握最终真理,而霸权主义意识形态则断言,正是因为我们比其他国家更强大,所以我们更有道理,因此也更有权力。f6l< ca”因此,如何制约霸权主义,构建有利于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秩序,成为国际关系理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其次.和谐世界理念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国际延伸

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相互关联。如果国内社会失调,对外倡导共建和谐世界就缺乏说服力。因此,内构和谐社会是外建和谐世界的基础;同时,外部环境同样影响内政的建设,和谐的世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外部条件。如果我们面临的外部世界总体趋向和平与发展,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就会顺利的进行;相反,如果外部世界不稳定,甚至爆发大的战争,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必然会受到严重的干扰。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目标,随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后,建设和谐社会就成为国内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此,中国共产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与此同时,胡锦涛根据当前国际形势,在总结国内和谐社会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内构和谐社会、外推和谐世界的和平发展理念。从而把我国自身发展与促进外部环境的和谐统一起来,保证了我国治国理念与外交思维的统一,防止了外部事务与国内建设可能出现矛盾;同时进一步明示了我国的外交理念,减少了因不确定因素而引起的误解的可能。

再次,要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时代的主旋律,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期望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严重威胁世界的安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早在1980年代,邓小平就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世界的两大问题,要解决这两大问题,既得要和平,更得谋发展,两者缺一不可。在新世纪、新阶段这一理念仍然适用。近年来,由于某些国家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又造成了新的国家和地区陷人战争漩涡之中。因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恐怖与反恐怖而引发的冲突相互交织;发展也面临许多困难,在发展过程中又出现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但这些挑战都改变不了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世界主流的现实。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倡多边主义和发展模式的多样化。各大国之间的关系也总体保持稳定,利益相互交织。同时,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合作的深人发展也给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世界局势仍将保持总体和平、稳定的基本态势。但局部战争、局部紧张、局部动荡仍会持续,当今世界并不太平、并不和谐。面对机遇和挑战,世界各国应顺应历史潮流,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应对挑战,让世界少一些战火,多一些安宁;少一些贫困,多一些富足;少一些对立,多一些合作。“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努力!”「别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大会上提出建设和谐世界的倡议,正是顺应了时展的基本潮流,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利益诉求。 第四,和平崛起的中国已经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的盆要力t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高。目前,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万多亿美元,已经发展为世界第四大经济实体、世界工业生产第一大国、世界最大的国内投资国、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世界第二大外国直接投资吸引国,拥有超过1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9%0综合国力的巨大发展,是中国政府外交心态变化和外交理念转型的基础。由于中国近代以来饱受西方列强侵略的屈辱事实,人民在看待国际事务时经常有一种抗衡的心态,即“历史上的受害者心态”。这种“受害者心态”妨碍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快速发展,中国人民和政府的自信日益增强。华府中国论坛社社长陈有为指出:和谐外交的基础是实力与自信。没有实力,人家就不会跟你搞“和谐”。·一中国抛出上百亿美元采购欧洲与美国的大批客机,对伊朗和印尼进行上千亿美元的能源长远投资,这种运用经济财力资源来推动政治外交关系的情况,是以往中国外交所不可想象的。川有关专家指出:“中国已成为国际矛盾的积极协调者,也是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者。}, (s1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逐步融人国际机制,从现有秩序的批判者转变为有保留的认同者和建设性的融人者。在外交实践中,中国以行动证明自身的努力,通过积极参与制订、修改国际规则,参与国际制度建设,改变当前国际秩序中不合理、不公正的地方。和谐世界理念向世界表明,发展起来的中国,在政治上将会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在经济上也会对国际社会做出更大的回馈。中国始终不渝地把自身的发展与人类共同的进步联系在一起,既充分利用世界和平发展带来的机遇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三、体系构建

为在世界推进和谐世界理念,使其效能最大化,有必要做出新的尝试。

首先.平要改革外交思路,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和平外交机制

中国对外交往的目的与美国不同。美国追求的是利益全球化,向世界推销其硬权力主导下的霸权主义外交政策,试图使世界各国都臣服于其霸权体系下,并压制和打击持不同政见的国家;而中国推行的是和平外交,其目标是塑造中国形象和营造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国际环境,追求“和为贵”的境界。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应将和平外交提升至战略高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平外交体系,使其成为增强中国软实力的强大推动力,以此来践行中国和平外交理念。

“和谐世界理念”是一种新的和平外交思维。它凸现了在一个“无序世界”里,“霸权稳定论”不能一统天下,国际体系需要平衡、需要和谐。可以说“和谐世界理念”是对当今世界开出的一剂“良药”,体现了新理想主义的精髓,指明了国际社会的发展方向,必将在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实际上“和谐世界理念”正可以成为构建中国和平外交机制的逻辑起点。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和谐世界理念是国内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延伸。必将有助于改变世界民众对中国发展的一些错误认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家形象和影响力、有助于我国占据国际道义的至高点,反制美国的民主化战略;有利于遏制“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的局面;有利于我国更好地贯彻“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外交方针。

其次,必须主动出击,利用中国传统战略文化的影响力、亲和力和吸引力,力促‘,和谐世界理念”在世界流行中国战略文化涵养于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性格、价值观念和心理感情。其主要内核—“和合”与“中庸”的思想更是博大精深。“和合”强调“和而不同”与多元共存,崇尚“和为贵”,反对战争和征伐;“中庸”强调不偏不倚、无过而无不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这种“中和”内涵决定了中国战略文化的特质和外交哲学本质必然是“和平主义”、“理想主义”和“道德主义”的统一,为和谐世界理念在世界的流行提供了哲学依据。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思想也造成了中国人性格中的保守和内向的倾向,体现在外交领域就是缺乏先人一步的主动出击战略。“韬光养晦”的外交政策是中国外交的基调,体现了中国外交的口敛以及谦和的姿态,但是这种外交政策在规避一定风险的同时,也给中国外交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

和谐世界的理念虽好,可以说是维护世界和平的根本出路,是世界潮流的发展方向;但是,如果你不去主动向r比界表达、宣传、解释,就有可能被别国错误解读。与其可能被别人错误解读,不如自己主动出击,对原有的“韬光养晦”的外交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时代变革的需要。中国领导人在不同的场合多次提出并阐述“和谐世界”的理念就体现了某种改变的迹象。‘但笔者认为力度还不够,不仅是高层领导,学者和民间也要动起来,要通过学术与民间交流来加速这一进程,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强化公共外交来推行这一理念。

再次,积极推动并强化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作用,规范国际行为,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国际关系民主化是世界和谐的基础,但民主并不等于和谐,要强调建立有效的国际法律和制度,尊重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现代国际法的主要准则,体现在《联合国宪章》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法文献中。它们是体现国际关系民主原则的制度保证。这些准则包括: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干涉任何国家内政等。构建和谐世界的主张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新时期的发扬光大。国际法基本准则凝聚了现代条件下各国公认的世界民主、平等正义的国际道德。实践一再证明,只有切实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才能有效保障各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反之,国际关系就会陷人紧张、动荡之中,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就会受挫。

因此,我们强调建设和谐世界,就要严格遵守世界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尽管其基本是由西方主导建立的,体现了大国的观念和权力,但是基本可行、相对合理,我国也从中受益。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伸张正义的原则,在维护的基础上改善、创新,使其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同时,促进自际关系的民主化。

最后,树立“新安全观”,构建集体安全机制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两种因素相互交织和相互影响。恐怖主义、金融危机、疾病和自然灾害等成为威胁全球安全的主要因素。历史告诉我们,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加强军备为手段的旧安全观,无助于保障国际安全,更不能营造世界的持久和平。现实也反复证明,武力不能缔造和平,强权不能确保安全。旧安全观,特别是以美国霸权为主导的旧安全观,是世界不和谐的重要原因。因此,世界各国应该携手摒弃冷战思维,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共同防止冲突和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新安全观以互信为本,反对依靠军事同盟和增强军备来保证自己的安全;主张互利原则,反对以牺牲他人的安全来保证自己的安全,追求世界各国的共同安全和普遍安全;以平等求安全,主张各国加强安全问题.上的相互协作,保障共同安全和世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