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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文化、规范与国际集体认同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London:Routledge,2001,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即每个人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并因而舍弃对相对收益的追求,关注合作区域或更大范围内参与者的利益,视区域利益或全球利益为实现个体利益的必然步骤,各国间才能培育出地区意识或者全球意识,形成积极的集体认同。积极的集体认同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注:参见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

集体认同与国家外交决策

集体认同对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外交决策的作用通过两个渠道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界定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对外关系的选择;二是生成国际规范,通过规范规定国家的外交行为,制约国家的外交政策。

(一)认同、利益与国家外交决策

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由这个国家的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在一国的对外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标准,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评价和指导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当然,决定国家利益的因素不仅仅指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物质权力,而且包括由社会建构的国家身份和集体认同。温特指出,国家利益不仅包括安全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独立)、经济利益(即财富),还包括精神利益,如集体自尊等。(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国家身份这一包括物质结构在内的观念结构直接塑造的。国家利益常常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行为体的行为由利益决定,利益由行为体的身份与认同界定,即“国家利益源于国家认同”(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the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观念利益)而不是观念本身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注:[德]玛丽安妮著,阎克文等译:《马克斯·韦伯》,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页;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0年版,第252页。转引自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国家只有在具有某种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与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动。

认同是利益的基础。(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p.391—425.)行为体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提条件。有时行为体可能会根据利益选择身份,但是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层的身份为先决条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还原为利益。身份规定了行为体的社会属性,利益表示则是解释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内窥镜。行为体的利益依赖于身份,身份是行为体的利益指针。故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因;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0页。)身份与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行为体的行动。

国家作为具有人的社会特性的行为体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其行为是被许多根植于多重身份的利益所驱动的。(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2页。)各种身份根据行为体对其意义的重视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级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层和次要的,而有些则是核心和根本的。对于国家来说,当身份出现冲突时,核心的需要往往胜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是国家对内最高对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安全需要成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但当某种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胁时,其重要性往往会超出没有受到威胁的重要身份。(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9页。)一种认同,只有处于变动或危机当中,才会突显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论当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论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国际观察》2000年第6期,第49—54页。)

国家利益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因而国家利益也是行为体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在互动中行为体重新认识社会环境中的自我,即“我应该是谁”,对自我身份进行重塑。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国家利益源于国际社会化,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故国家利益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产生于社会互动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注:JefferyT.Checkel,“TheConstructivistTurn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WorldPolitics,Vol.50,No.2,

January1998,p.326.)托马斯·伯格认为,今天的德国和日本与二战前的德国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军事主义已经成为德日作为国家自我意识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体现在国内规范和制度中。(注:ThomasBerger,“Norms,Identity,andNationalSecurityinGermanyandJapan”,inPeterKatzanstein

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Politic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卡赞斯坦对战后日本和德国的警察和军队作了相似的分析。观念型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国家利益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是通过与国际社会形成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注:参见PeterKatzanstein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

Politics,p.2.)

当旧的国际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正在形成之时,人们往往通过对历史的重新阐释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以着眼将来。而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带来的是“自我”、“他者”的重新定义,以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改变,国家利益亦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二战后,美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导者,遏制苏联成为维系美国身份的纽带,冷战帮助美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这种认同。冷战的结束改变了国际形势,也终结了美国遏制苏联的认同。原有的敌手和威胁不复存在,认同随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廷顿指出,美国应根据新的认同观,针对新的安全威胁和道义挑战,调整美国的国家利益,“调动新的资源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American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

(二)集体认同、规范、制度与国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认知建构的产物,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体的自我界线变得模糊,并在交界处与他者产生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由于界定行为体利益的个体身份转为集体身份,行为体的利益构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体身份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具有某种同样身份属性的行为体之间必定产生集体认同。比如,法国和阿尔及利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都讲法语,但两国却无法建立认同感。(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页。)原因在于身份认知是一个利益渗透、交汇和融合的过程,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288页。)当行为体具有利他精神时,确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体身份,而不是个体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础是集体,而不是单个行为体自身;集体身份还能够使行为体克服利己主义的困境,把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80页。)甚至让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体共识。自利只是国家利益的一种,是在集体认同缺位情况下的利益表象,而当集体认同在场的情况下,利他主义就会更多地决定国家利益的特征与内容,(注:包霞琴、苏长和主编:《国际关系研究》,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第225页。)社会互动频率激增和相互依存日益发展使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生成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规范对于国际集体认同的形成和国家利益的重塑具有构成性影响。拉吉认为,身份影响国家对利益的界定,规范因素和国家身份塑造国家利益。(注:JohnRuggie,ConstructingtheWorldPolicy:EssaysonInternationalInstitution,New

York:Routledge,1998,pp.14—15.)国家身份是基于国际社会承认之上的国家形象与特征的自我设定,它随着国家间互动样式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间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成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利益也将发生相应的转变。规范的功能不仅是因果性地规定国家的行为,比如,因为某国是世贸组织成员故其行为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而且被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所忽略的是,规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行为体的认同,使其拥有新的身份和利益,进而使其行为得以转变。因此,加入世贸组织改变了一国的认同和身份,进而使其利益及行为发生一系列的相应变化。可以说,国家利益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国家将国际规范内化,使遵循规章制度成为生存需要和自身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在社会互动中重新塑造自我身份和集体认同。因此,国家利益的形成受国际体系中认同与规范的影响,国家只有在国际体系中确定了自我身份或自我认同后,才能相对地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注:MarthaFinnemore,NationalInterestsinInternationalSociety,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Press,1996,p.2.)

不仅规范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国际制度也对国家行为具有深层次的规制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可以减缓无政府状态,通过提供信息促进合作,节省交换成本,有助于解决冲突,更重要的是减少欺骗的可能性。(注:RobertCohaneandLisaMartin,“ThePromiseofInstitutionalistTheor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9,No.1,Summer

1995,p.47.)在建构主义看来,制度不仅规范行为体的行为,还建构身份和利益。(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p.22.)国际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就成为国际社会共享的文化,“社会共有知识使互动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可预测性,也造就了稳定社会秩序的自均衡趋势”。(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国际制度不仅有助于确立国家之间的认同,约束国家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改变国际体系的建构规范和管理规范使国家不再根据现实主义的观念和话语进行思考和行动。怀特认为:“没有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文化共同体,国际体系(特别是国际社会)不会形成。”(注:BarryBuzan,“FromInternationalSocie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7,No.3,Summer1993.)建构主义所期望建立的“多元安全共同体”(pluralisticsecuritycommunities)将得以实现,而国家将根据与支撑集体安全机制相同的规范或制度行动。(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p.11—18;Richard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

InternationalPolitics”,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p.428,430;Rochard

NedLebow,“TheLongPeace,theEndoftheColdWar,theFailureofRealis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8,No.2,Spring

1994,pp.269—277.)因此集体认同还主要通过国际制度影响国家的外交决策。

因此,集体认同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互动关联模式是,国家的身份塑造国家利益,直接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社会互动重塑国家认同,进而改变国家利益;国家身份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国际集体认同,并通过国际规范、国际制度等形式得以固定,集体认同影响着利益的规范化构造,积极的集体认同使国家利益从利己不断走向利他。

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

与国家内部的有政府和有序状态不同,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即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机构。国家的行为一般反映某种无政府结构的特征,身份的实践和互动验证并再造认同,一旦某种结构得以制度化,便成为强大的惯性源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5页。)使这种结构更趋稳定。规范的内化使国家遵守无政府逻辑,按照体系建构的身份和利益行动。比如,冷战时期的美国与苏联和冷战结束后的美国与俄罗斯,由于认同的转变双方关系亦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由视对方为敌手进行彼此遏制转变为相互接触与合作。温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这三种文化结构塑造不同的国家间身份——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关系,从而建构出不同的国家间关系,并对国际安全发挥直接的决定作用。

在霍布斯结构下,国家视对方为你死我活的敌人。敌人这种认同意味着,行为体不承认他者作为自由主体独立存在的权利,以及对暴力的无限制使用。一国的生存是以他国的死亡为前提的,因此采取强硬的改变现状的方式对待敌人,试图摧毁或征服敌人,而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为了和平积极扩军备战,以及在真正的战争中无限制地使用暴力,而在战争迫在眉睫之时,以先发制人的方式抢占先手,粉碎敌人的第一次打击。(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0—331页。)而对他者的再现建构了敌手身份。当“冷战”这个文化形态形成之后,美国和苏联就有了一个共有信念,即他们互为敌人。这个信念帮助他们确立了他们在任何给定情景中的身份和利益。他们的行为方式又向他者证实了他们的确分别是对方的威胁,这样就再造了冷战。(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当敌意成为体系内主导角色的时候,国家间“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8页。)的关系模式就会产生。

洛克文化状态下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在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生存权利的前提下,展开竞争,武力的使用受到结构的限制。霍布斯文化中剥夺和统治对方的念头被“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理念所代替。在洛克结构中,国家间既对抗又竞争,既竞争又合作,双方不以消灭对方为生存的理由,而是在竞争中发展出合作。在洛克文化中,国家以竞争对手的身份看待对方,因而建构出不同于霍布斯文化的国际关系。纵然对手同敌人身份之间存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都有对抗的意味,不完全承认对方的存在,但两者在对待他者和使用暴力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并因此决定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国际关系。敌人希望改变对方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而对手承认对方的生命和自由,只是欲从对方手中拿走一部分财物;敌人在使用暴力时是毫无限制的,有毁灭性倾向,因为自我限制只会使自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1页。)而对手身份却对暴力使用有所节制;敌手之间的暴力冲突程度没有内在限制,除非受到实力或外部力量的制约,对手之间的暴力是自我约束的,受到相互承认生存权利的管束。(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9页。)一言以蔽之,霍布斯文化是一种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下的暴力,而洛克文化则是文明社会的对抗。

康德文化与上述两种文化截然不同。上述两种文化形成的都是无政府自助体系,其中,霍布斯文化是纯粹的自助状态的无政府体系。虽然洛克文化在暴力的使用程度上与霍布斯文化存在本质区别,而且洛克文化已构筑出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但其合作的基础仍是自助的。只有在康德文化中,行为体才彻底抛弃了自助模式,建立了朋友关系的集体认同。非暴力原则和互助原则是康德文化的根本特征。在强调朋友关系的角色结构中,国家间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即非暴力原则;在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时,双方将共同作战,即互助原则。(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在康德文化中,互为朋友的国家间建立了永久和平的共同体,而合作和结盟已经不再是洛克文化状态下的权宜之计。洛克文化中合作含有对双方最终回到战争状态的预期,因而戒备始终充斥于暂时的合作过程中,而朋友身份对持久友谊的预期使得即使双方发生争吵也终能以和平方式化解。(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康德结构中的非暴力和互助原则建构出他助体系,康德文化的理想状态则是世界大同。

概而言之,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间建构的是敌人关系的集体认同,因而处于有你无我的相互敌对关系中;在洛克文化状态下,国家不再以敌手的身份看待对方,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各国间处于竞争和有限制地运用暴力的对抗中;在康德结构里,非暴力和互助观念的集体认同使国家间不以武力解决问题,合作的性质也从自助式演变为他助式的协作。

集体认同与国际安全

建构主义认为,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文化之间是一种互构关系,集体认同之所以决定国际安全,主要是因为行为体的实践活动构筑出不同的国家安全文化,安全困境和安全共同体都是由国家建构的,集体认同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和建构作用。国际集体认同建构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安全利益决定了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安全行为——战争的或和平的,而国际集体认同的转化会重新定义安全利益的内涵,从而使国家改变实现安全的方式。

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的认同决定了彼此互相为敌,国家处于原始的自然竞争状态。国家之间在安全方面的竞争是纯粹的零和博弈。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50多年的纷争验证了敌人身份是如何造就阿以间持续冲突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地图中从来就没有犹太人的存在,犹太人被看作是20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巴勒斯坦土地的民族。阿拉伯世界认为不应该牺牲阿拉伯人的利益给犹太人以“公正的生存权”,因此采取罢工和暴动的方式反对联合国在1947年通过的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为不使建国愿望破灭,犹太人认识到只有用武力才能实现分治及建国。阿犹间这种对问题的认知,几乎成为其后50多年冲突的基本模式。阿拉伯人旨在消灭以色列,事实废止联合国决议;以色列人则要武装保卫以色列,事实执行联合国决议。(注:参见辛旗:《诸神的争吵——国际冲突的宗教根源》,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阿犹之间在意识上都以剥夺对方的生存权实现自身的安全,相互的行为使敌人的认同再现、验证和强化。敌人的存在是对自身安全的威胁,保全自身的办法就是统治和驾驭敌人,剥夺它的生存权。这种想法使得双方最大限度地使用武力,并在非战阶段积极地发展武装,不消灭对方就被对方消灭是双方共同的理念,战争成了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暴力循环。在霍布斯状态下,国家的安全诉求却使国家窘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困境之中。

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83页。)如美国对南联盟、伊拉克的军事打击。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p.400—401;AlexanderWendt,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CambridgeMass.: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责任”(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

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11;Richard

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在这种背景下,由王逸舟主编、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国际关系学当代名著译丛》应运而生。

有人认为,经过20多年的引进,我们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已经有了足够的了解。实际情况却未必如此。尽管自80年代以来我们在引进翻译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这种引进在流派上局限于现实主义等少数几个学派,远不能反映国外国际关系理论的全貌,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关系日新月异的新进展未能得到充分反映;在内容上局限于外交、国际战略等一些实用领域,对批判理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生态政治、女权主义这些新领域新内容则重视不够甚至忽视。

这套译丛弥补了上述不足。丛书在选材上基本上涵盖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各个流派,既有主流结构现实主义的力作,也有边缘流派如女权主义的代表作。丛书主要撷取的是最近一二十年尤其是9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的最新成果,从中可以把握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最新动态。

以下择要介绍译丛中的几种。

论文集《国际关系理论批判》一书,收录了14篇风格各异的学术论文,以对现实主义的批判和国际关系理论元理论的考察为线索,展现了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多视角研究。书中马丁・怀特的《为什么没有国际理论》、汉迪布尔的《国际关系中的社会和无政府状态》、温特的《无政府状态是由国家造就的: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斯坦利・霍夫曼的《美国社会科学:国际关系学》、罗伯特・基欧汉的《研究国际制度的两种方法》,都是国际关系学中被广为引用的名篇。

文化和认同问题在国际关系理论中日益受到重视,这既是出于对全球化加速所凸现出来的种种文化和认同问题的反思,也是对主流正统理论长期排斥文化和认同问题以及对亨廷顿那种肤浅的文明概念的不满和批判。所谓国际政治学理论的“社会学转向”,其内涵之一就是对文化意义的强调。《文化和认同:国际关系回归理论》一书是解析全球国际关系理论学界内“认同意义和文化回归”现象的代表作之一。书中某些具体分析,诸如对国际政治中“距离”、“边疆”、“乡土观念”现象的文化涵义的分析精彩绝伦,展示了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研究视角和广阔的思维空间。原来国际关系理论还能这样来研究!

安全问题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永恒主题之一,也是近年来受冲击较大的领域。《新安全论》一书展示了哥本哈根学派对安全问题的独到思考。本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颇具争议的“安全化”及“非安全化”,它可能仅适用于所谓“成熟的无政府状态”和“成熟的国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尽管如此,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理论对于我们拓宽安全研究的思路仍然有很大的启发价值,它表明安全归根到底是人的安全。

多边主义是近来我国国际关系理论学界十分关注的问题。《多边主义》一书从理论、国内、国际三个角度,对多边主义的定义、它对国际关系实践的意义、多边主义推广的国内和国际基础以及它对当前和未来国际关系的转型所具有的启发意义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是研究多边主义的权威之作。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世界经济相互依存为各国发展开放经济带来动力,与此相伴的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非传统安全问题与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当代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在增多。在传统国家安全战略中,经济安全的地位在上升,以经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传统安全观成为各国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不过,对于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安全的含义是有区别的,这是由各国国情、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决定的。随着国际力量对于国家的影响日益深入,经济安全的范畴也不只停留在国家间的经济实力的竞争方面,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把经济安全首先界定为国内经济问题,认为经济的不安全成为重要的国内政治和经济事务,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国内的经济力量。自从20世纪70年代起,当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渗透到各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决策过程,影响着国家间的传统政治关系时,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政治的前沿领域,把经济因素引入到国际政治领域来探索全球化日益发展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

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里的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就字面来讲是国家不存在危险和不受威胁之义。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存在发展阶段。

1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

国家作为安全主体,所致力维护的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的安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合法政府的存在和正常运转,维护这四个要素的安全都是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是政治。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是确保国家主权的安全,这也是传统安全观的核心所在。在二战结束以后的很长时期里,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的现实主义理论把国家权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核心,研究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为传统国家安全观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2相互依存理论的经济安全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非国家行为体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增多,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增加。国家的军事安全、国家权力受到了来自经济安全的挑战。围绕着国家与市场的核心问题,国际关系理论在实证分析中拓展研究路径,使得经济因素在传统安全中与政治因素一样具有重要的国际关系层面的战略意义,非传统安全观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上升到政治和外交的高度,在非传统安全中占重要地位的经济安全受到普遍的重视。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经济竞争加剧,使经济安全问题成为国家安全关注的首要问题。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本文以20世纪20-30年代国际关系学科形成时期为背景,分析当时三位国际法学者诺尔-贝克(Phil-ipNoel-Baker)、曼宁(C.A.W.Manning)、劳特派特(HerschLauterpacht)关于国际关系的论述,旨在论证他们对国际关系学科的内容、理念以及研究方法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实际上,作为国家间行为的规范,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的内容常为混同之形。无论从国际法学史还是从国际关系学视域,两者具有的共同点甚多,只是其着眼点迥异。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际关系学科的奠基之辈多有国际法学者了。然而,由于二战后的国际关系研究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被武断地“科学化”、简单化,其结果导致了后来国际关系学者过于追求抽象理论的研究,从而忽视甚至歪曲了国际法与外交史在理解与研究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从此导致了国际关系学科陷入长期低迷的状态。这一现象值得中国学者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学者们认真地反思和总结,以求推动和繁荣国际关系学科体系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给欧洲带来了空前的破坏,而且也使其部分地丧失了世界上的主导地位。随后,渴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战争演变成社会的要求,并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创建。不言而喻,对和平的普遍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关系学科初建时期的学术方向与研究方法。当时英国仍拥有世界上一流的海军和庞大的海外属地。此外,它的高等教育制度暨学术传统,包括对国际问题研究的理念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对国际秩序中的传统机制———外交、国际法、均势原则更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2〕学术界普遍接受1919年英国创立了国际关系学科,而第一代学者开始探讨如何构建国际秩序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宏观的视角。〔3〕由于国际关系研究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在当时仍为世界近现代文化、教育重镇的欧洲,所以初创时期的奠基者多为欧洲学者、尤为英国法学者和历史学家。这一群体中较为影响的是伦敦经济学院(LSE)的诺尔-贝克、接替诺尔-贝克并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34年的曼宁,以及同在伦敦经济学院讲授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学界新秀劳特派特。1919年,诺尔-贝克以英国首席谈判代表塞西尔(SirRobertCecil)的高级助理身份同往巴黎和会,他目睹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在构建国际秩序问题上面临的困境。不久,基于他的外交经历以及长期从事集体安全和裁军问题的研究成果,诺尔-贝克被伦敦经济学院聘为首任国际关系教授(1924-1929)。他在相继出版的代表着《裁军》、《论国联的作用》中阐述了他对国际社会与集体安全的思考,这一论述曾引起摩根索(HansMorgenthau)等国际关系学者的重视。〔4〕的确,诺尔-贝克的教育背景很具国际化,这使他在看待国际问题时更注重国家间的了解与合作。不过,他在晚年谈到裁军时也曾伤感地说:“在人类已经成功地掌握了原子能技术、成功地探索了月球、成功地控制了某些险恶疾病的时代,如果裁军问题还是如此难以实现的话,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未来是黯淡的。”

    历史上,集体安全的理念与实践早已存在于国家间的互动中。就其性质而言,摩根索认为:“建立集体安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由于没有执行国际法的权威机构,从而存在国际社会中的无政府状态。”〔6〕而诺尔-贝克强调,集体安全是在无政府状态存在的情况下,各国有义务以集体而非个体的名义维护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尊严,从而“让潜在的侵略者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必将面临世界其他国家———国际社会的反对。”〔7〕一战后,集体安全在欧洲被看作是“世界政府”的理念与现实中存在的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妥协。由于当时“世界政府”的理念被视为过于理想主义,而“均势政治”又在战后备受指责,因此,集体安全的提法似乎更为人们所接受;随之,也就成为战后欧洲各国谈论最多的议题之一。那么,什么样的集体安全才是当时自由主义理论家的期望?对此,诺尔-贝克指出:集体安全的目标必须是满足各国的安全需要,即带有普遍性,因为“一个不能消除战争威胁的集体安全机制是不可能解决任何国际问题的。”就思想传承而言,诺尔-贝克属于格劳修斯代表的欧洲古典自然法学派,他们相信国际法与集体安全最终能够取代国际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强权政治规则。他的思想与已故的国际法学家奥本海(Lassa.F.L.Oppenheim)和当时的法学新秀劳特派特的主张较为接近,即倡导国联发展成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最高形式,并以国联公约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作为英国政府派驻国联的常任代表(1929-1932),诺尔-贝克建议各国政府遵循体现集体安全精神的国联公约。他指出,集体安全的意义在于各国政府能够、也应该一起探讨并解决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而其成功则取决于各国间的信任与合作。这种合作不仅要体现在移民、跨国税收、医疗卫生、万国邮政等社会问题上,更应该以集体安全来取代传统的军事同盟。诺尔-贝克的主张在当时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英、美乃至欧洲知识界、政界中不少人赞成国联公约应成为国际社会的法典,并将它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意志,其最终目的是取代各国的国内立法机构。

    然而,外交经历丰富的诺尔-贝克深知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别。生活于现实中的国家通常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安全,故集体安全的首要任务是使“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具有“兼容性”和“共性”。这样才有可能促使各国相信:构建国际社会并使其制度化是实现各国的共同利益———集体安全的必要条件。为此,诺尔-贝克主张在和平时期就应当制定一个全面可行的裁军方案,以落实国联公约第8条规定的,“普遍裁军计划将由国联委员会起草,其成员国须承认该举措为维持和平之必要。”〔10〕近代历史上,欧洲思想家孟德斯鸠、康德等人早已指责过军备竞赛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例如对经济资源的挥霍以及在民族心理上产生的恐慌。1899和1907年相继在海牙召开的国际裁军会议,更是旨在消除大国间的军备竞赛以及必然产生的恶性后果。但是,由于国家间的合作不甚理想,上述理念和实践并未能真正消除普遍存在的“安全困境”。针对30年代中期出现的军备竞赛及其导致的国际困境,诺尔-贝克这样写道:“当一国开始在与他国对抗(rivalry)中武装自己时,新一轮的扩军便会出现。首先是这一方,而后是另一方。国家间的对抗情形还会导致军事同盟的形成。同盟各方必然会不断地怀疑对方想要实行军事打击,或者是正在发展超越扞卫自身的实力,于是便力图重新调整彼此间的力量对比。欧洲国家应该明白,正是相互对抗才致使他们陷入战争的灾难;各国实行的自我防卫的军事准备摧毁了他们苦苦追求的和平。”〔11〕诺尔-贝克的集体安全理念是战后欧洲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鉴于1919年后的欧洲均衡政治已无法通过自发调节来维持和平,集体安全则取而代之、并受到了欧洲社会的普遍重视。新诞生的国联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临时性组合,其实质是为了遏制未来敌人的潜在联盟。后来,马丁?怀特(MartinWhite)的观点十分接近诺尔-贝克的这一看法,他们把集体安全定位为国际社会的联合防御体系,并分别在1936年和1946年提出,集体安全意味着它最终成为国际安全组织的基石。同样在裁军问题上,诺尔-贝克与怀特也先后主张各国接受裁军以表示对未来国际社会的高度信任,同时呼吁《国联公约》第8条应对各国发展军备予以法律上的限定。的确20-30年代要求裁军的呼声高涨,各国政府不得不举行多次谈判并签有条约;其中包括1921年华盛顿会议上的《四国海军条约》、1927-1934年间的国联裁军计划和筹委会的建立,这些都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致力于裁军的努力。为此,诺尔-贝克、劳特派特与当时着名的历史学家齐默恩(AlfredZimmern)、汤因比(ArnoldToynbee)等统被称为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丹尼尔・帕帕在其新版《当代国际关系:认知建构》③一书中,结构性地论述了影响当代国际关系的诸多因素,涵盖了有关国家利益、权力均衡、国际体系演变、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外交决策与决策的理性化、国际关系中权力的经济参量、军事参量、国际法参量、外交参量及权力的社会政治因素、国际政治经济问题、战争与和平、人权与价值冲突、环境与疾病传播等问题。该书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主要分析方法,关注各种复杂的、影响国家安全的环境因素,阐述信息技术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为当代国际问题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丹尼尔・帕帕博士现为美国肯尼索州立大学(Kennesaw State Univer-sity)校长、国际关系学教授,曾任美国国际问题学会美苏分会主席,著有《莫斯科、北京、华盛顿视角中的越南》、《20世纪80年代苏联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实力与存在的困境》、《美国外交政策:历史、政治、政策》,主编《信息时代:其影响及后果选集》等书。

《当代国际关系:认知建构》一书共分6大部分20章,内容涵盖: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建构、国际体系建构、国际关系的认知建构、国际政治权力建构、国际公共问题的争论,以及世界发展远景展望。

丹尼尔・帕帕在书中指出,外交史分析是“对一系列特定事件的推论、研究宽泛的国际关系的演变,为建构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基础”。①外交史研究与和地缘政治战略分析相呼应,是20世纪中期研究国际问题的重要方法,至今乃在学术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地缘政治战略分析以全球安全环境为分析视角。美国海军军官阿尔福莱德・马汉(Alfred T.Mahan)和英国地理学家哈福德・麦金德(Halford John Mackinder)是地缘政治战略分析的积极鼓吹者。马汉把海洋称为海上“高速公路”,称“谁控制这个高速公路,控制海上战略通道,谁就具备控制世界的大国地位”。②麦金德的陆权战略与马汉的海权思想形成对应,他强调控制欧亚大陆中心地区对控制世界政治和经济的重要性。麦金德称这些地区为“中心地带”(heartland),他认为,大国只有控制中心地带,占据有利的地缘战略位置,才能对边缘地区施加有效的战略影响。

丹尼尔・帕帕认为,无论是外交史分析,还是地缘政治战略理论分析,对研究国际安全困境的因果关系、国际关系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内在联系都存在方法论上的缺陷,尤其是对变革时期的国际安全环境分析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国际关系的社会经济理论为分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具有时代特色的补充性的方法论。在分析形成近现代国际政治经济结构的环境时,丹尼尔・帕帕认为,国际关系的社会经济理论分析为学者们提供了认识国际体系变迁的新视角。马克思是社会经济理论学派最具影响的代表。①马克思和列宁的政治经济理论不仅适用于分析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适用于国际问题的研究。马克思视“一切政治现象,包括帝国主义和战争为经济力量影响的产物”。②列宁是运用社会经济理论揭示资本主义时代国际关系特征的直接实践者。体现列宁社会经济理论主要思想的是《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一书。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政治经济环境,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亚非拉国家独立运动,20世纪70年代第三世界经济发展的依附理论,为运用马克思、列宁社会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提供了分析依据。

丹尼尔・帕帕认为,马克思的阶级冲突理论、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对战后的中国、东欧国家产生了“广泛影响”。“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成为中国建国后20年对外政策的指导思想。③在运用外交史、地缘政治战略、社会经济理论分析国际关系、和平与安全、防止国际冲突的途径时,“政治理想主义”和“政治现实主义”理论逐渐主导国际关系研究的价值取向,“虽然这两种学派研究的取向完全不同,但它们都有强烈的政策导向性”。④

政治理想主义强调,“人性善良”、“世界范围内不合理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是导致人性异化、好斗的基本因素。只有建立公正合理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制度安排,战争才有可能避免。政治理想主义者主张建立国际行为规范,通过建立国际合作体制维护世界和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国际联盟,作用是调解各国间的争端。国联倡导的集体安全促使各成员国保持一致,明确表示反对侵略战争。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国际合作原则受到当时人们的普遍质疑。

丹尼尔・帕帕认为,政治理想主义把国内政治制度变革、财富的重新分配、自由贸易体系的建立,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确立民族自决准则视为维护和平、防止战争的重要途径。①但对于政治现实主义者来说,政治理想主义的理论假设是天真和荒谬的,他们认定,人并不具备“生来即善”的天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以汉斯・摩根索为代表的美国政治现实主义学派,迅速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主流学派。②他们否定人性“生来即善”的论调,认为人类并不是天生善良,人类的善与恶的本性是相等的。人性的另一面是一种统治对方的本能欲望,战争始终存在于人类社会,只是爆发的环境不同而已。

战前出现的国家社会主义理论曾经流行一时,该理论强调国家权力的重要性,提出“强势即正义”(might makes right),强大的民族国家有权支配弱小民族国家的荒谬逻辑。为了这个“正义”,德国和意大利提出重新划分势力范围,鼓吹战争的不可避免性,“如果要避免战争,就必须赢得战争”。③国家社会主义对政治现实主义理论产生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德文中的“现实政治”或“实力政治”(Realpolitik)是政治现实主义的话语来源,意思指“国家间实力对实力的政治”④。实力是现实主义者崇尚的原则。这实际上同国家社会主义提出的“强势”异曲同工。

丹尼尔・帕帕指出,军事安全和战略问题通常被政治现实主义视为“高层次政治”(high politics),社会、经济问题被认为是“低层次政治”(low pol-itics)。在当代国际关系研究中,政治现实主义学派强调国家有责任维护自身安全和。集体安全原则作为一种理论经典曾受到政治理想主义者们

的推崇,根据这个原则建构国际组织和国际联盟被视为维护公正的“规范”。但在政治现实主义者们看来,国家政策和行为明智于否,主要在于政策和行为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体系中,政治现实主义的理论逻辑强调实力的重要性,军事实力尤其重要,只有实力才能保证和平的实现,各国对外政策都是建立在对现实世界客观认识的基础上的。为了保持实力均衡,各国在寻求自身安全的基础上参加不同的联盟,以制衡实力强大的敌对国家。

丹尼尔・帕帕在评价政治现实主义理论方法时指出,外交政策的制订优先于国内政策的制订,国家是国际关系中处于首要地位的行为体,国家要保持强大的军事实力,必须重视民族主义的作用。由于国家独立决策的特征,国家的对外决策必须理性化,因为国家安全是最重要的决策。政治现实主义理论主导战后美国的对外政策,除卡特和克林顿政府外,美国政府几乎所有决策者们的政治信条都建立在实力政策基础上。①丹尼尔・帕帕认为,在解释战后欧洲如何走向经济一体化、政治联合等问题时,人们对政治现实主义理论的假设提出质疑。“当对国家边界、国家利益的界定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时,合作和冲突对维护国家利益的利弊权衡逐渐凸显”。②

国际关系研究的许多新方法既是对以往各种理论假设的批判,也是对新的理论假设的建构。地区性、全球性国际组织、国际合作的不断发展,跨国经济合作范围的不断扩大,为行为主义和外交政策分析等研究方法提供了新的空间。丹尼尔・帕帕认为,人类社会正面临环境变化的巨大挑战,荒漠化、水土流失、河流水质降低、大气污染、气候变暖、生物种类濒临灭绝正在威胁人类的生存基础。①环境问题已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条件因素,也是影响国际关系中各国相互依存、维护共同利益、防止脆弱的全球生态体系继续恶化的重要问题,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种安全困境。人们的行为和自然环境变化导致以因果关系为前提的“行为量化研究”(behavioral-quantitative research)方法的出现。行为量化研究的假设、概念、方法的建构同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和数学等学科存在方法论的关联,它有利于分析国际关系的现象和本质。②通过运用概念、理论、命题对国际安全困境中的“冲突、一体化、交涉、谈判、威慑”进行量化研究;其分析单位也包括对单个决策体、国家、国际体系等概念的研究。行为量化研究还涉及有关分析层面、国际关系内在因素比较、资料数据收集、方法论的研究范围、意识与理论建构的关联、相关研究标准的提出等。行为量化研究不仅具有行为主义方法的一面,也包含对传统理论的借鉴。

尤其重要的是,行为量化分析研究关注比较分析层面,包括宏观理论、大战略理论及中长期战略比较研究等。有关国际关系比较研究存在两大空间:一是对当代国际问题现象分析的宏观比较;二是通过对历史背景中国际关系各个方面的系统比较。在当代国际关系的现实和历史现象中获得比较结果,以便科学地认识国际关系发展的内在逻辑。

丹尼尔・帕帕强调研究因果联系的重要性,认为“行为主义”是强调科学研究国际关系的新方法。虽然在如何运用上还存在分歧,但就行为主义方法本身而言,研究国际关系必须包括对国际问题的清晰阐述、对问题变量的仔细分析、对各种变量之间关系的准确把握、对变量关系影响的国际环境的深入讨论。行为主义学派提出,事实不仅完全适合理论定律,而且行为理论的分析必须与事实依据一致。对于行为主义分析学派来说,例外的定律是不可接受的。

行为量化研究对问题的范围、方法论、理论的特征,以及国际关系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联等方面还有待深入研究。一些方法论的批评家们对事件和其他政治现象存在相似性、研究者的理论假设能力持怀疑态度。他们怀疑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否在量化分析的特征显示中产生效应。①他们认为无论是传统的方法还是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对研究当代国际关系都存在局限性。问题不是方法、理论模式、分析焦点是否适合特定环境,而是方法论的选择、理论建构的范围如何推动研究的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关于“外交政策分析”,丹尼尔・帕帕认为它已成为研究国际关系以及其他国际行为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包罗万象的分析方法,它重视分析和解释行为体的行动、立场和目的。外交政策是一种行为方式,它涉及“目标选择”、“实现目标的手段运用”、“动用资源实现选择目标”等三个方面。②外交政策与一般的“决策方式”(decision-making approach)有不同之处。官僚政治、国内政策分析等是外交政策分析的主要切入点。外交政策分析也适用于对区域问题、决策理论、经济战略等问题展开分析。外交政策分析是描述性的、解释性的、预测性的。丹尼尔・帕帕认为,“外交政策分析为多视角研究和认识国际安全问题和国际体系提供了很好的选择。”③

国际关系研究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各种“主义”争论。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行为主义与传统主义、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女性主义等。有些“主义”围绕“本质、解释、规范”等问题展开分析,有些则在“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上做文章,强调折中主义的研究方法。④这些所谓的“主义”有些是人们提出的新认识,有些则是对以往方法的修正和完善。丹尼尔・帕帕强调,在先进的信息技术已经对国家决策领域产生巨大影响时,虽然已有的分析假设仍然有助于国际问题研究,但尚未提出一种为大多数人认同、全面地分析当代国际安全困境的研究方法。①

信息技术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影响贯串于《当代国际关系:认知建构》一书的每一章。丹尼尔・帕帕指出,信息技术为国家间交往提供了克服时间、距离、场所等障碍因素的方法,增强了国际关系行为体处理分析数据和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决策能力的认识。现行的权力结构正在被打破,区域化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正在加速,国际间财富的分配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更趋于非对称性。②

信息技术对国家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体的权力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信息技术正在削弱国家保证安全的能力。作为现代战争的重要工具,信息技术使传统的国家安全功能受到挑战。其次,跨国经济活动超越国界,由于信息技术已成为商品,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比重不断上升,国家为国民提供财富的比重下降。最后,由于信息技术促进了国家间的民族认同感,国家为国民提供认同意识的能力受到挑战。③关于信息技术对决策的影响,丹尼尔・帕帕认为,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决策决策权力分散化(decentraliza-tion)正在改变人们的日常工作次序。决策权力分散化在商业领域表现得十分明显。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过确立世界市场和全球化的经济实践和思维,改变经济权力的属性和基础。信息时代促使国家、跨国公司等其他国际关系行为体重新思考他们的经济发展战略。④

丹尼尔・帕帕指出,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共媒体,对建立或损害公众对政府对外决策的支持发挥很大作用,它使外交家与本国公民的联系变得更加密切。信息技术正在成为与经济、军事处于同样重要位置的硬权力参量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提升其在软权力参量中的位置,如社会政治要素和外交的重要性,信息技术在国际关系环境的许多领域正在成为权力因素本身。①

丹尼尔・帕帕在其主编的《信息时代:其影响及后果选集》系列丛书中,也强调了信息时代的复杂多变,告诫人们必须具备各种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对策。②

丹尼尔・帕帕还是和平主义的鼓吹者。他的《弹道导弹防御在美国安全政策中的作用》③一文,对里根政府制订“战略防御计划”(SDI)提出质疑,并对“战略防御计划”的威慑环境和威慑的成功率做了大量的论证,认为“弹道导弹防御”(BMD)计划不仅涉及技术成本问题,也涉及政治、经济、战略成本问题。丹尼尔・帕帕提出的“战略威慑不应靠‘双方确保摧毁’(MAD)来维持”④的观点引起美国学界的关注。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安全困境” 现实主义 理想主义 新自由主义 化解

作为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的焦点之一,“安全困境”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家中用以解释国际紧张关系、对立乃至冲突形成机理的一个基本概念。对于国际关系如何超越“安全困境”,理论家们长期争论不休,并且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理论

“安全困境”思想最初萌芽于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已有所述,“使战争不可避免的真正原因是雅典力量的增长和因而引起斯巴达的恐惧”1。尔后,许多现实主义政治哲学家在描述国际政治现状和解释国际政治关系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安全困境”的思想。近代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阐述了国家学说,他认为政治家的职责在于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以此论证了统治者为了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合法性,从而把政治和道德分离开来。霍布斯继承了马基雅维利现实主义的传统,认为强大的权威是终止人类无休的斗争的有力武器。马克斯·韦伯也深入研究了政治和国家理论,他把对权力的追求当做政治理论的核心。可以说,现实主义先驱们的国际安全理论为后来现实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来源,并且使现实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首先对“安全困境”概念进行详细阐述的是英国历史学家赫伯特·巴特菲尔(Herbert Butterfield)和美国政治家约翰·赫兹(John Herz)。

巴特菲尔在他的《历史与人类关系》中描述了“安全困境”,把“安全困境”叫做“霍布斯主义的恐惧”(Hobbesian fear)。他认为战争往往发生在那些刻意避免冲突的国家之间,正是刻意的避免行为导致了战争的发生。即使是在均无有意伤害对方的双方之间,战争的悲剧依然会上演。“即使没有任何一个蓄意出来危害世界的大恶人的干涉,历史上最大的战争也可能爆发。它最有可能在两个急于避免任何冲突的大国之间爆发。”2

赫兹则在学术界第一次使用“安全困境”术语。在1950年发表的《自由主义者的国际主义与安全困境》一文中,赫兹首次提出“安全困境”概念,随后又在1959年出版的《原子时代的国际政治》一书中更为系统的阐述了“安全困境”对国际政治发展演变的影响。赫茨认为,“‘安全困境’或‘权力与安全困境’是一种社会状态,在这种情势(状态)中,权力的单元发现他们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是并肩存在,在它们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把行为的标准强加给它们,从而使它们互不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由相互猜疑和恐惧而产生的不安全感驱使这些单元去争夺更多的权力以获得更大的安全。但这种努力证明有违自己得到安全的初衷,因为十全十美的安全最后是不可能得到”3。每个独立主权国家都是独立的权力单元,每个单元相当于独立平等的单子。但是,这些单子之间没有像莱布尼兹般的来自上帝的前定和谐,它们是浑然无序的,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中。谁也不相信谁,谁也不听谁,没有强大的权威作为它们行为的统一标准,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却只有猜疑和恐惧。为了求得生存,只得时时防备,并提升自己的实力。殊不知,越是防备,获得的安全感却越少。

“安全困境”概念被巴特菲尔和赫兹提出以后,它越来越受研究者的关注。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许多研究者诸如罗伯特-杰维斯、杰克-史奈德、阿兰-柯林斯等都发表了相关论文阐述了“安全困境”观念。

现实主义以人性恶的前提假设出发,对伦理道德持怀疑主义的态度,坚持政治与道德的划分,否定伦理在国际关系上的作用。它“对人性和政治权力采用现实的态度,以一种现实和历史的方式去看待涉及国家利益的国际问题,并在此过程中尽量克服理想主义和道德伦理主义的干扰”4。现实主义把道德从政治理论中剔除的做法必然导致对建立国际间合作和信任机制可能性的否定。而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环境中,由于国家之间缺乏一个超越各主权国家之上的最高权威,所以处于无法治的混乱状态。并且,它们互信不足,相互猜疑,把对方的一举一动都视为对于自身的威胁。为了避免对方的威胁,寻求安全,求得生存,双方只能按照“理性自私”原则依靠自身力量形成自助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弱肉强食”是重要的竞争法则,来自他国的威胁无处不在,自卫与威胁形成强烈的紧张关系。因此,各国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一方面加强国内实力,另一方面扩军备战,与其他国家形成对峙。但是,一国所采取的这一行动,又引起了他国的关注,被看成是对他国的威胁,他国也被迫采取应对措施,以达到力量的抗衡。可以说军备竞赛不断,力量对抗不断升级,战争一触即发,而战争的发生将会给双方造成两败俱伤,最终不利于各国的生存与安全,反而对于国家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胁的一种恶性循环状态,这样就使得各国陷入“安全困境”之中。约瑟夫·奈总结道,“安全困境的产生,同国际政治的基本特征,即无政府状态,或国家之上缺少一个政府,是密不可分的。在无政府状态之下,一个国家追求安全的独立行为可能导致所有的国家更不安全。如果一个国家增强其势力以确保自身的安全不受另外一个国家的侵害,那么第二个国家在看见第一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后,可能也会增强自己的实力,以防备第一个国家。这样一来,每一方增强自己的实力,以确保自身安全的独立行为,都会使得双方更不安全。”5

可以看出,“安全困境”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国际关系窘境,一国的安全追求却成为他国的安全威胁而必引起他国的安全追求,他国的安全追求又引起新的威胁,如此循环,便出现“越是追求安全便越不安全”的两难境地。

因此,国家之间处于国际无政府状态中,国际上缺少强大的权威,加上国家之间信任体系的缺失,导致了“安全困境”。对于“安全困境”的超越,现实主义持十分悲观的态度,认为它是不能够在根本上被改变的,而只能被改良。在他们看来,均势政策是化解“安全困境”最有效的办法。均势就是对手之间的力量的平衡,或力量在大体上的平均分配,是霸权或统治的对立面,而霸权必然导致他国政治独立性的丧失,更加不利于维护和平的局面。现实主义者摩根索指出,“在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大家庭里,均势和旨在维持均势的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因素”6。摩根索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国家的本性与人的本性一样,也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追逐权力,这是国际关系中“政治的铁律”。均势政策是对外关系的万能工具,通过均势可以限制国际利益的争斗,确保国家的独立和稳定。沃尔泽也主张均势政策,他说“如果说有什么独特的、关于国际政治的政治理论的话,均势理论就是”7。这样,他们把维护均势当做国家摆脱“安全困境”的有效途径。但是,均势并不能完全保证战争不再发生,战争终究是不可避免的,国际政治关系依然走不出“安全困境”的症结,最后他们只好得出“一千年来,国际关系的根本特征并未发生变化。国际关系不断在无政府状态下有各独立实体间为财富和权利而作战不已。修昔底德的历史本写于公元前五世纪,然而其对国家行为的指导意义在今天仍然别无二致”8的悲观结论。

“安全困境”的化解

纵观历史,人类确实发生过许多大大小小的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不管是正义还是非正义战争,它都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消耗。在战争中,人性的邪恶往往泛滥成灾,烧杀抢掠经常伴随发生,人类的悲剧一次又一次在人类历史上重演,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发生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给人类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历史似乎果真验证了现实主义关于国际关系的悲观结论,人类永远逃脱不了“安全困境”的魔咒。

然而,自文明开始,人类一直就没有放弃过和平的希望,和平是从未间断过的敏感话题。从柏拉图至今,许许多多政治哲学家们都把和平当成人类追求的目标,他们都曾思考过人类和平可能性问题,并且提出了很多深刻的思想和见解。对于人类如何摆脱“安全困境”的问题,理想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并没有像现实主义那样悲观,而给予了积极的答案,确信实现世界和平的可能性,并且指出了化解“安全困境”之路。

一、理想主义的化解之路

理想主义作为现实主义的对立面,与现实主义长期论战。如果说现实主义对国际关系的看法持有悲观的态度,那么理想主义则是持乐观的态度,它相信人类是不断进步的,国际关系状况会是不断改善的。理想主义大多从人性善或人性可以改善的本体论预设出发,强调通过道德或教育唤起人们的良知就能形成良好国际信任和互动机制,从而实现世界的和平。

理想主义反对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无政府状态会导致“安全困境”甚至战争的结论。虽然理想主义肯定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存在,但认为它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无政府状态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国家之间互动的、由国家构造而成的结果。国家之间不同初始行为导致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比如有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等,推演到国家国际上就是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而康德式的朋友是维护国际安全的最好手段。只要对无政府文化加以改造,就可以建立友好的国际合作关系。再说了,各国并非总是处于利益冲突之中,而是说各国具有共同利益和目标,观念的交叉点正为国际合作提供了可能性。

在国际合作的过程中,共同的道德价值和规范是维系良好的国际状态的重要保障,道德在国际行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也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所在。理想主义认为,权力是恶的,它是导致战争的根源,只有遵守国际道德和国际法才能引导人类走向永久和平和正义。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之间为了私自的利益不顾道德的规范和约束而采取欺诈和拐骗的恶劣行为会造成无休止的角逐和争斗。而理想主义认为可以在国际上建立普遍的国际关系规范,并使之成为衡量国际行为的权威标准,在国际合作中发挥协调作用,这样,国际关系体系在国际交往全球化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各国之间就能相互包容,和谐相处。理想主义代表人物伍德罗·威尔逊,艾尔弗雷德·齐默恩、大卫·戴维斯和美国的约翰·霍布森、雷蒙德·福斯迪克等,他们推崇民主,主张推行国际间合作,加强国际法规范效力,建立世界联盟等措施,以此达到世界的和平和繁荣。

因此说,理想主义试图通过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构建国际良好的规范合作体系而使社会进入良性的不断完善的系统,“安全困境”就不会出现。

二、新自由主义的化解之路

理想主义强调道德在国际政治中发挥的作用,主张以道德构建出良好的新国际秩序。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使得理想主义政治哲学的缺陷暴露出来,即政治家们往往企图通过道德的政治化,打着道德的旗子实现他们的统治阴谋。在国际政治理论上,人们开始对道德持怀疑的态度,甚至惧怕理想主义所导致的社会悲剧。因此,理想主义被贴上了“乌托邦主义”的标签,而“乌托邦”也一度受到过众多理论的激烈批判。乌托邦主义不再受人们欢迎,理想主义在人心目中的地位也是岌岌可危,它对如何建立国际政治关系的理解同样受到人们的质疑。理想主义理论本身的缺陷使得人们不再相信它,他们不得不重新寻找新的出路。 转贴于

与理想主义一样,现实主义也是走到理论的另一端,过分强调国家权力、利益的作用和对抗的力量,最终导向了“安全困境”这一死胡同。但是,正如理想主义所指出的,在国际关系中并非仅存在一种对抗力量,而道德在国际关系中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国际间的不信任和欺诈并不是“安全困境”产生的条件,这种不信任机制并非先天的,人们可以对之加以改造。如果国与国之间加强信息流通,建立国际合作关系和信任机制,就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基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在处理国际关系中的不足和缺陷,新自由主义者提出了一套新的理论。他们认为,在国际权利、利益和道德之外,国际制度在国际关系中发挥很大的作用,它有助于建立合理的国际政治秩序。

现实主义肯定国际无政府状态和国际利益的存在,承认国家是自私的行为体,利益是国际追求的目标。但是,国家并非只是一个无理性地一味追求权力和利益的狂徒,而可以是一个理性的行为主体,它们坚持博弈学理论,所以必然考虑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国家如果通过无限制的对抗和军备升级来寻求国家安全的方式,那么它所付出的代价就太大,这种以获取较小的相对利益代替较高的绝对利益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从长远来考虑,国家必然追求绝对利益的增长,而对于绝对利益的追求必定促成彼此间的互惠合作,因为这种合作会带来更大的利益。由此一来,“国家可以通过合作,来避免出现这样的安全困境,也就是说,它们可以达成一个共识,即双方都不增强国防力量,这对大家都有好处”9,那么国际合作就能够摆脱国际关系上的“安全困境”。

但是,暂时的和约或合作并不能保证国际和平关系的永久性,永久的和平要求来自持久的合作的保证,而国际制度正是合作的持久性保障,它成为国际合作的标准,并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惩治力,对国家的交往行为起规约作用,从而保持国际合作的持久性。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罗尔斯在《万民法》中就主张依照万民法的理念建立正义合理的基本制度来实现“现实的乌托邦”,他说“如若政治非正义的最严重方式,可由遵循正义的(或至少合宜的)社会政策,由建立正义的(或至少合宜的)基本制度而排除,到头来这些巨大的罪恶也将消失”10,以建立国际政治正义制度的方式来消除国际间的非正义行为。在《万民法》中,罗尔斯分析了国际的权利与义务,提出国际政治正义原则,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正义政治制度发展与他国的关系,任何国家一旦愿意接受国际制度,将受到国际法规的约束,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因此,根据新自由主义观点,国家作为理性的主体,按照国际制度,在追求各自最大利益的国际行为中长期参与国际间的合作。这样,各国就能和睦相处,国际间的“安全困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结束语

“安全困境”是国际关系学说中的一个基本概念,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它作为现实主义思想的一部分,完全排斥了国际关系中的良性竞争和合作因素,具有简单化和非道德性倾向的两大弊病,存在一些局限性,因而也招致了理想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批评。理想主义在寻求“安全困境”出路过程中,求助于道德的社会作用,这显得过于理想化,并且也极易产生正如现实主义所痛斥的“打着道德的幌子”的弊端。新自由主义修正了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观点的不足,分析了超越“安全困境”的可能性,提出了通过发展各国间的良性合作关系并用制度来约束国际政治行为来化解“安全困境”的观点,这种观点确实反映了当今国际政治形势,对于建立合理的国际政治关系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它所主张的国际制度如何建立、如何能保证各国平等参与以及如何发挥联合国的作用等问题还有待商榷,这就要求政治理论家们的进一步努力。

参考文献

1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9页。

2 Herbert Butterfield. History and Human Relations London:Collins,1951,p.29.

3 John Herz.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 the Atomic Age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59,p.231.

4 李小兵:《现实主义:西方行为的根源》,黑龙江: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68页。

5 小约瑟夫·奈:《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中译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6 汉斯·摩根索:《国际纵横策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7 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0页。

8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7.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7篇

【关键词】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 总体国家安全观 中国外交理论创新

【作者简介】 杨洁勉,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 D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1568-(2017)03-0001-15

【DOI编号】 10.13851/ki.gjzw.201703001

党的十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内政外交进入了新时期。随着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和国际影响的持续扩大,中国在外交和安全领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不断取得进步。但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肩负着重要而又特殊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迎接党的胜利召开之际,我们更加需要增强实践和理论的自觉性,系统总结和科学提炼中国的外交和安全理论,对内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接,对外要与国际主流理论互动,从而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事业。

一、理论建设的新起点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 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十以来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理论建设中的两大亮点,也成为新时期中国外交和安全事业的宝贵精神财富和理论指导。

(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的发展

任何重要的外交理论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时代的发展使命,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正是产生并发展于中和世界的外交风云际会之中。

第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成为中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中国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 这些内容和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密切相关。在近现代,中国饱受战乱和兵燹之苦,深受西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害。为此,中华民族的优秀代表都把国家兴亡视为己任。孙中山留下了“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的遗训,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领导中国人民开始富起来”。 对鸦片战争后17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持续奋斗之于民族复兴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由此“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并使得“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有利的内外环境,其中外交负有特殊的使命。

第二,倡导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自党的十以来多次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深刻阐述,不断丰富其理念内涵并逐步深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展现的,是中国对世界大势的准确把握以及对人类命运的深刻思考,它所表达的是中国追求和平发展、同各国合作共赢的真诚愿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辟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新境界,成为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面重要旗帜。 不仅如此,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构想正逐渐为国际社会所理解、认可和接受。例如,2017年2月10日,在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写合国决议。 又如,2017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被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 这同时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标志。

第三,建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2008年,以北京奥运会和中国推进G20峰会为标志,中国加快了从地区性大国向全球性大国过渡的步伐,开始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以全新的理念为指导,审视和规划中国的外交和安全。2012年秋,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后,更加强调在外交上要有顶层设计和战略思维,并提出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新命题。此后,中国日益以大国的视野看待国际关系,以大国的胸怀处理全球事务。2013年年中,中国提出要“探索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 2014年11月,强调:“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要……使我国对外工作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仅指中国对世界大国的外交,而且意指在当前特定阶段的中国外交,即“中国特色外交”。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和发展

2014年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在中国安全理论和实践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全面阐释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强调要在“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的基础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中国面临日益纷繁复杂的安全挑战的背景下诞生的。在国际上,进入新世纪以来,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和叠加。国际恐怖主义对美国发动了“9・11”恐怖袭击,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旷日持久,朝核问题和伊核问题导致形势紧张,西亚、北非地区的“阿拉伯之春”导致当地局势剧烈动荡,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严重影响世界经济,气候变化、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和网络攻击形成新的威胁,国际难民潮和美欧社会撕裂互为因果,民粹主义和极端主义同“黑天鹅”事件的频发及政局变动遥相呼应。在出现这些新挑战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原有的应对机制和主流理论都已显得力不从心。

在国内,中国面临的安全挑战同样复杂和严峻。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世界排名还较低,发展中面临的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重大安全事故频发……法治建设有待加强”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加之民族分裂势力、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土安全的任务艰巨。此外,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也使中国的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

有鉴于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以大无畏的精神倡导开创认识当代安全问题的新境界,努力探索应对安全问题的新方案,大力推进安全理论的新建设。正是在此背景下,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运而生,并指导我们应对时代对中国和国际社会提出的新挑战。

(三)从“总结归纳”到“前瞻设计”的新征程

如果说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在前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历史总结和观点归纳,那么今后的重点则要转移到理论的前瞻性顶层设计上去。

第一,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并丰富已有的外交安全理论。我们要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总结和归纳中国在外交安全理论方面有什么、缺什么和补什么。当然,我们既要继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国外的优秀文明成果,又要特别珍视新中国的外交和安全思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倚靠先人而不思进取和创新。相反,我们要在继承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以及和邓小平的思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形成新的理念和理论体系,奏响时代的理论最强音。

第二,要以时展的观点来审视和规划今后的外交安全理论。如果从“两个一百年”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间框架来看,中国在外交和安全领域将会面临更多和更大的挑战。中国需要在国家、社会嬗变之时,加强国内在外交安全方面的思想和理论共识,明确在实现“全面小康”并向“中等强国”过渡时期的战略目标、阶段任务、主要挑战和方向途径等。只有这样,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才能成为应对将要发生的种种挑战的思想武器和理论指导。

第三,要以内外统筹的观点来对待中国和国际社会在外交安全理论方面的互动。党的十以恚中国已经成功主办或将要主办亚信上海峰会、APEC北京峰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厦门峰会和“一带一路”北京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中国利用主场外交向世界传递中国思想和理论,并提出了外交、安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理念。与此同时,中国还利用许多双边和多边场合以及其他途径,同国际社会在外交与安全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上进行建设性互动。但是,已有的互动同中国应有的规模和作用相比仍远远不够,需要在今后有量的倍增和质的飞跃。而且,在中外交织和内外一体的时代,只有经过国际实践的检验,中国的理论才能真正具备指导性和普遍性。

总之,我们要借助迎接党的召开的东风,加快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建设,使这些呼之欲出的新理论和新战略能够长期指导中国的外交和安全工作。

二、理论的物质和实践属性

中国在构建外交安全理论时需要增强其“物质本原性”和“实践第一性”。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著、最根本的特点。“物质本原性”强调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理论和实践的互动本质。“实践第一”强调理论需要付诸实践并指导实践。

(一)中国丰富的外交安全实践是建构相关理论的深厚土壤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实力持续上升,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对雄厚的物质基础有力地支撑着国家外交。与此同时,国家外交在克服重重困难中曲折前进,国家安全在战胜许多严峻的内外挑战中也不断得到巩固。中国的外交安全实践之丰富、道路之曲折、成绩之巨大,在当代全球性大国中并不多见。正是这些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相结合,才产生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涌现出中国外交新理念和国家总体安全观,丰富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二)中国的外交和国家安全的内涵及外延不断拓展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外交早已超越了原有的地域范畴,正在实现从国家行为体的外交向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兼有的外交(如次国家外交和民间外交等)的转变;在具体领域方面,也在从政治外交和安全外交向经济外交、文化外交、社会外交、体育外交等多方面拓展。

同样的,中国的国家安全也逐步从传统的政权安全和军事安全向总体国家安全转变。总体国家安全不仅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国土、科技、信息、生态和资源等领域的安全,同时也包括网络、海洋、太空和极地等新领域的安全以及人的安全和心态安全等。

(三)中国对外交安全的理解在实践中不断从感性认识走向理性认识

十以来,党和国家十分强调实践自觉和实践自信。中国的外交安全首先是实践问题,体现了中国在现阶段的外交安全的逻辑起点。同时,中国外交安全的实践又在不断发展和升华,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实践自觉和自信。中国外交安全的实践日益丰富、成果愈发显著,这增加了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必要和可能,使实践自觉、自信同理论自觉、自信相互促进。党的十以来,中国政府涉外部门加大了理论研究力度,而理论认识的升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此外,学界虽然并非中国外交安全的直接实践主体,但是他们通过间接和虚拟参与,深化了对实践的感性认识,并以学术理论研究促进了认识从感性向理性的转化。

三、新时期的理论传承

除了实践之外,优秀的中华文明和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外交安全理论的主要渊源。在新形势下,中国正在通过重新总结和思考,选择传承的重点和要点,以此构建和丰富相关理论。

(一)优秀中华文明的传承

中国外交安全同国家核心利益密切相关,相关理论首先应具有中华文明的特色。在外交安全问题上传承中华文明时,我们在思想上要“两点辩证”,在行动上要“双向互动”。

第一,“国”“家”相依。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大国,之所以能够在数千年中绵延不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族、社和人民在“国家”问题上的共识,这种共识的根本理论内核是“国”与“家”相依。孟子有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这位2 000多年前的先贤关于“国”和“家”富有哲理的论述至今仍有现实意义。一方面,“国”代表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无论是在深受自然条件制约和外族屡屡入侵的时代,还是在当今综合国力竞争的时代,中华民族都需要国家的组织和保障,因此提倡“国而忘家,公而忘私”的价值观。曾言,“精忠报国,是我一生的目标”。 另一方面,聚“家”成“国”。“国”的基础是千千万万的家庭和个人,所以又要重视家庭和个人的作用。孔子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一直激励着历代志士仁人的“家国情怀”。在许多场合都强调优秀中华文明所蕴含的“国”和“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号召要“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由此可见,“国”“家”两者相依互补,这才成就了中国虽经受历史的考验但却生生不息并持续前行的民族伟业。

第二,“和”“战”相应。从远古的夏、商到近代的晚清时期,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外交一直密切相关。国家追求的目标是“国泰民安”和“天下大同”,无数先贤为此进行了不懈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政与和平外交思想,而孔子的“和为贵” 和墨子的“非攻” 思想即为其集中体现。但是,在“丛林法则”和“零和博弈”盛行的年代,在屡屡遭受外敌入侵和占领的苦难境遇中,一厢情愿的“唯和平论”不仅行不通,而且也是极其有害的。中国古代兵书《司马法》有云:“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正是言简意赅,一语中的。指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他国家也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 同时,还强调:“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才能共同发展,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 这辩证地阐释了和平发展的双向性与多向性的互动关系,对于我们认识和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交”“攻”相济。中国的版图自汉唐后基本稳定,中国的农耕经济使其在疆域问题上基本采取守势,这一态势到清朝时才有较大的变化。中国在处理对外关系上,自古就有“协和万邦” 和“讲信修睦” 之说,孔子更是提倡“近者悦,远者来”。 但是,如果说中国自古以来的对外关系只讲友好睦邻的一面,那也是不全面和不客观的。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常以“近交远攻”和“纵横捭阖”来实现力量的重新组合。在汉唐时期,中国在开通和维护丝绸之路时既以强大的硬实力为后盾,也巧妙利用西域各国对付强敌匈奴。在清朝末年,中国即使在“弱国无外交”的窘境下还尽力“以夷制夷”来达到保存国家命脉的目的。

因此,在论述中国对外关系的“交”和“攻”问题上,不能“一点论”,而要“两点论”,有时还要“多点论”。这既符合史实,也更易为外人所接受。

(二)马克思主义的传承

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些“红色基因”中最重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亦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外交安全理论方面,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世情和国情相结合,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传承尤为突出。

第一,公平正义的国际体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在其存在的必要历史阶段中,应当强调世界各国的和平相处与公平正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对资产阶级的批判以及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等方面阐述了公平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中国曾经作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国家长达百余年,对国家和民族平等关系有更执着地追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强调公平、合理的国际关系和秉持国际公正。在走向全球性大国和强国之时,中国正积极推进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外交方面加强国际体系的代表性和合理性,在安全方面主张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新安全观。而且,还强调要将外交、安全以及其他因素相结合,以进行综合考虑。2017年2月17日,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大方向没有改变,要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所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外交观和安全观在新形势下的体现、发展和落实。

第二,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关系视野主要是世界交往、国际阶级斗争和世界革命等。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在20世纪20年代初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力量对比的暂时“均势”和经济交往的实际需要,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可能和平共处的理论观点。 邓小平指导中国外交方针实现了重要转变,他强调要从国家战略利益而非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处理国家间关系,“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 斗转星移,目前,以中国为代表的一批发展中大国正在群体性崛起,且已经能够较为平等地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对话。强调:“要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 目前,中国提出的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正在逐步将当年革命导师们的憧憬和理想变为现实。

第三,共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 虽然剧变后国际局势出现重大变化,特别是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谷,但是中国依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主义理想。党的十后,倡导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既照顾到当前内外环境的实际状况,也指出了国际社会的发展方向。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实现共产主义的阶段性目标,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四、创新裂变和互动聚变

外交和安全问题密切相联。强调,要“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维护国家安全,要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规律”。 因此,中的外交和安全理论不仅要各自发展,而且要相互促进,并在更加广泛的地域和领域进行交流、交锋、交汇,在创新中裂变,在互动中聚变。

(一)理论的创新裂变

中国的外交安全实践不断深入发展,相关理论建设也相应进入了高度活跃的探索和创新时期。

第一,不同时期的理论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了不同时期的外交和安全理论。总的来说,这些理论经历了保卫国家政权和政治安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拓展国家的经济和文化利益,推进全球治理和国际体系改革三个阶段。

在外交理论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历了外交思想和邓小平外交思想(包括的外交思想和的外交思想)等阶段。党的十后,在纷繁复杂的内外形势和丰富多彩的外交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外交思想。他站在时展的前列,立足中国并放眼世界,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的新要求。相关外交理论和创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指导和引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断取得新胜利”。

在国家安全理论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国家安全战略思想。“这些安全战略思想既有优先重视政权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坚持独立自主和睦邻友好原则等方面的共性,也有在不同条件下对安全不同解读和应对的特殊性。” 总体而言,中国的安全观在横向和纵向上不断扩展。“在横向上,国家安全从以往集中于政治、军事安全向更广泛的安全领域扩展。在纵向上,国家安全从关注自身安全向其他层面的安全扩展。” 对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之下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有研究者指出:“‘总体性’就是要将各领域的安全统合到一起,形成一个‘体系’。从体系的高度来审视国家安全……避免不同领域的安全相互矛盾、冲突、干扰、制约”。

第二,纵向和横向的创新之道。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发展呈现出纵向、横向和多向整合的三维创新格局。从纵向来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经历了逐步发展、创新阶段。例如,邓小平外交思想的发展,就经历了邓小平的国际战略思想和邓小平外交的国际战略思想等阶段。又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从1995年的“新安全观”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 从横向来看,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在交叉发展中创新。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中蕴含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元素,总体国家安全观则是各类安全观的集大成者。

中国正在对外交安全及其他领域的丰富实践和创新思想进行综合性整合。中国的国内改革和经济发展也不断对外交安全提出新的理论需求,这要求超越传统的理论创新,强调统筹性、综合性和整合性。反过来,不断创新的中国外交安全理论也有力地推动了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理论的国际互动聚变

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不仅需要继续坚持和发扬自身特色,而且还要在此基础上同国际理论交流、交锋和交汇,在互动中发展和成长。

第一,坚持特色和扩大共性。坚持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特色,最主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此外还要坚持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历史和文化传统,同时重视当代中国外交的实践创新。

就扩大共性而言,中国需要扩大中华文明大国理论、社会主义大国理论、发展中大国理论和全球性大国理论等国际共性。中国在扩大国际社会的外交安全理论共性时,还需要扩大这些理论所代表的世界各大文明的共性,从而使中国和世界的互动更加深入、持久。发展并扩大中国理论的国际共性,就能为中国特色理论提供更加宽广的平台,也能提升中国特色理论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第二,交叉互动和创新聚变。在国际外交安全理论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长期占据垄断和主导地位,但是,西方国家的外交安全理论正日益缺乏时代的活力和创新的动力。例如,西方国家在面对中国崛起时,往往求助于已有的理论,搬出“修昔底德陷阱论”,认为新兴大国和守成大国的冲突难以避免。对此,强调指出:世界上本来并没有“修昔底德陷阱”,但是大国之间一再发生战略误判,就有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

显而易见,以“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精神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注入了新动力。同样,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和参与国际合作机制等方面也从国际同行中吸取了经验教训,从而为中国的理论创新开阔了学术和理论视野。

(三)加强理论的指导意义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而且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发展完善。

第一,增强理论的实践和应用意义。理论是分层次的,也具有时效性。中国在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时候,最为迫切的需要是能够提供指导应对当前挑战和规划未来发展的应用性理论,以此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第二,加强理论的体系建设。根据现实需要,中国在外交安全方面提出了不少新的理念和观点,但是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因此,要继续推进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更加有机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研究两者的关系,进而进行缜密的逻辑演绎和科学的体系构建。

第三,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外交安全与当前实际情势密切相关,如果把握不准,就容易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境地。而系统和科学的理论则能超越具体案例和事件,更好地分析、归纳和整合,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前瞻性的理论。因此,在应对外交安全问题时,我们要避免实践和理论“两张皮”的现象。

第四,重视实践对理论的检验。理论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和评判。外交安全的实践检验是严肃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容不得半点虚假。因此,在对待实践检验理论的问题上,政界和学界都应心存敬畏,并在实践检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创新理论。

结 束 语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理论。但是,理论建设又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反复互动,相互促进,逐步形成体系。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而中国特色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改变当前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学者滞后于领导、学术滞后于政治的局面,我们需要提高认识并采取切实措施以推动理论探索和创新。

为此,需要增强问题意识,加大理论创新力度。“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我们需要有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敏感,善于提出和抓准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思路;重视总结提炼,形成新的理念理论。

纵观中国特色外交和安全理论的建设历程,可以发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将主要集中在外交和安全理论的深化和相互促进、外交安全理论同国内经济社会理论的体系整合、中国外交安全理论在国际上的互动和聚变以及强化实践检验理论和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动关系等方面。此外,我们还要提高时政研究和对策研究的理论底蕴,加强智库的理论建设。简言之,就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理论的应用性和体系性建设方面。展望未来,中国特色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任重道远。但是,只要我们提高实践和理论自觉,增强实践和理论自信,坚持不懈地努力和持续不断地创新,终将达到实践和理论的光辉顶峰。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8篇

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的人员来说,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肯尼斯·奥耶(KennethOye)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论意义,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新新综合”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的角度来理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8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不在于武力的使用,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怀特指出:“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10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新现实主义的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中从国内和国际二分法的类比角度说明了国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体系的区别,从中推导出无政府状态的逻辑。主要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121、国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上下级关系,某些部分有权指挥,其它部分要服从。国内体系是集中的和等级制的。国际政治体系的组成部分之间是同等关系。在形式上,每一个国家与其它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国际政治体系是分散的和无政府状态的。2、在国内,一个政府的武力是在权利和正义的名义下使用的。在国际上,国家则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自己的利益使用武力。在国内,与权威的各种关系建立起来了。在国际上,产生的只是实力关系。3、国内政治是权威、行政和法律的王国。国际政治是权力、斗争与和解的领域。国际领域显然是政治领域。人们描绘出国家领域各种各样的特征:等级的、纵向的、集中的、异质的、受领导的、由人设计出来的;人们把国际领域描绘为无政府的、横向的、分散的、同质的、不受领导的和相互适应的。这种区别使国际政治体系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结构角度建立起属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即新现实主义或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按照华尔兹自己的说法,他虽然保留了现实政治的主要内容,但对现实主义有两项重要修正:1、现实主义把国家的行为视为对权力的至死方休的追求,理性的政治家就是不断地积累越来越多的权力。而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是一种可能有用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在重要关头,国家最终所关心的并不是权力,而是安全。2、现实主义把因果关系看成是单向的,即主要从处于相互作用的个人和国家的单位(unit)层次上寻找原因,而新现实主义认为国家行为的后果是双向产生的,既有单位层次的原因,也有结构层次的原因。而且结构层次的因素是单位层次因素发生作用的背景。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即不存在合法的集中控制力量。这种特征决定了国家必须时刻关心自己的生存与安全。而由于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所以在一个现实威胁随处可见的世界中,国家不得不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际体系是一个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安全困境,一方聊以的源泉成为另一方为之忧虑的根源。国家不得不在对外政策中推行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因此华尔兹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推导出来的唯一逻辑就是自助,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政治。二、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再认识

自从华尔兹以简约的方式建立起国际大厦后,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这一理论虽然受到了不同的批评,但其核心假设和基本命题并没有撼动,依然处于霸主地位。13但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政治理论的新思维的产生,主流理论的根基开始动摇。以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命题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要超越无政府的难题。14他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只有一种特性:自助,而是存在自助和他助两种特性。体系的性质到底是他助还是自助取决于体系中的行动者的身份。身份不同,体系的特性也不一样。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敌人,那么,行为体的存在和安全就会成为最重要的。彼此之间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拯救自己。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才表现为自助的性质。但是如果体系的成员之间是朋友,行为体就不会担心对方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反而会形成一种安全共同体。在这种情形下,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则表现为助他性。因此,在温特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无政府逻辑。15国家的身份并不像华尔兹所假定的那样,在互动之前,在形成国家体系之前就是考虑自我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体。恰恰相反,国家的利己性并不是它的天生特征,而是在一种相互关系中产生的,由相对于他者的特殊身份建构而成的特征。尽管国家易于接受利己的身份,但是国家并非天生具有这种身份。国家的身份是在国家互动的过程中确立的。在互动的实践过程中,行为体通过文化选择的方式建立起主体间性的意义。不同的主体间性的意义造就了不同的体系特性。自助并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特性,而是一种制度,只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认同结构中的一种而已。所以,国家体系的特性与无政府状态没有关系,换言之,从无政府状态中并不能推导国际体系的特性就是自助。“无政府状态是一个空的容器,没有内在的意义。使无政府状态产生意义的是居于其中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结构。”16如果我们接受了国际体系的特性既可以是自助也可是他助,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导致自助的观点,那么,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就不一定陷入到安全的困境中。这样,国家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不断地追求权力政治。也就是说,华尔兹的权力政治是由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论点是有问题的。权力政治并不是赋予的,无法改变的行为。如果国际体系是自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就是追求权力政治,以确保自己的生存。如果国际体系是他助的体系,那么,国家的对外行为并不是权力政治的行为,不仅不会陷入安全两难中,反而,还可以建立安全共同体。因此,权力政治是建构的产物,而不是国家行为的构成特征。温特以第一次相遇的假定展示了权力政治的社会建构。假定自我和他者是两个行为体,以前不存在互动的经历,如果第一次相遇,是否像新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对方是对自己的威胁,会发起对自己的攻击。温特认为并非如此。我们可能会保持高度警觉,但我们是发动攻击还是保持警觉取决于对对方意图的理解。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威胁性的,自我经过接收,解读和赋予意义后,也被理解为威胁,那么,威胁感就会产生;如果自我采取一种针对他者的威胁行为,那么,行为体通过不断地再现他者和自我的威胁感,就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形式。这样,安全困境就会孕育而生,并不断地加以强化和依赖,权力政治就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出发点。如果他者发出的信号是友好的,自我经过认知的加工过程后,也把他者发出的信号理解为友好,那么,他者和自我对情景的定义就是友好的,而不是威胁。因此,第一次相遇并一定造就出一个安全的困境。他者和自我通过发出信号,解释和反馈的过程完成了一次社会行为,并开始创立主体间性意义的过程。主体间性的意义赋予了行动者身份和利益。通过这种实践活动,行动者在无政府状态中,既可成为朋友,亦可成为敌人。因此权力政治是在行动者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

这样,温特就通过对华尔兹的无政府状态的解构,破除了新现实主义所谓的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无政府状态并不像现实主义所描述的那样,它本身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一切都要取决于国家之间共有的观念结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17没有国家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国际结构,也就没有无政府状态的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虽然在国际体系中不断地表现出来,但它不是无政府状态的必然结果,不是其内在的构成特性,而是行动者在互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因此,从无政府状态中不能推导出自助和权力政治的体系特性。无政府状态不过是一种形式,国家的鲜活互动创造了丰富的。从无政府状态演绎出来的并非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多种逻辑。自助和权力政治只是其中的一种。温特为我们刻画了三种理想类型的无政府状态,或者说三种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逻辑。所谓文化就是社会共有知识。社会共有知识是个体之间共同的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共有是指社会意义上的共有。共有可以是合作性质的,也可以是冲突性质的。互为敌人和互为朋友同样是文化事实。18文化形式的一个关键方面是角色结构,即共有观念是指这些观念的行为体所具有的主置格局。无政府状态的核心不过是一种主置。主置是由自我和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是对自我和他者作为以某些方式联系在一起的特别类型施动者的再现,它又建构了独特文化体系的逻辑和再造条件。角色结构不同,无政府状态的文化也不一样。在温特看来,国际体系中存在三种角色结构:敌人、对手和朋友。敌人角色结构建构了霍布斯文化,对手角色结构建构了洛克文化,朋友角色结构建构了康德文化。无政府体系的结构和趋势取决于三种角色中哪一种在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有不同的逻辑。

无政府状态的霍布斯文化是敌人角色结构。它的核心内容是敌意。国家的相互角色定位是敌人。19敌人是由对他者的再现建构的,这种再现把他者表现为具有如下特征的行为体:1、不承认自我作为独立的行为体存在的权利;2、不会自愿限制对自我使用暴力的程度。敌人的角色结构使国家的对外政策姿态和行为表现出以下的含义:1、国家往往会采取强烈的改变现状的方式来对待敌人,即试图摧毁或制服敌人。这并意味着国家的利益在于改变现状。一个国家的利益可能是维持现状,但是敌人的威胁可能迫使国家根据“不是杀人就是被杀”的原则,采取看起来好象是强烈的改变现状的行为。2、决策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前景,向最坏处做准备。3、相对军事实力至关重要,实力是生存的关键因素。因为敌人一旦有着取胜的实力,就会发动进攻。要想和平,就需要准备战争。4、如果真正爆发战争,国家就会以敌人的方式来进行战争,就会无限制的使用暴力。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但是迫在眉睫,国家必须准备先发制人,尤其是当进攻性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情况下,这样,可以避免敌人通过第一次打击取得决定性的优势。霍布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是“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行为体的行为原则是不顾一切地保全生命。国际体系是真正的自助体系。在这种体系中,行为体不能求助于其它行为体,甚至不能采取最小的自我克制。生存完全依赖自己的力量。国家间的安全是一种高度竞争的零和游戏。在霍布斯的无政府文化中,产生了四种宏观层次模式或趋势。1、常年不断的无限战争。这不是说国家总是处于战争状态,而是说只要国家之间的相互集体再现是霍布斯式的,战争就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2、消灭不适应的行为体。3、国家一旦强大到不至于被消灭的地步,就会制衡相互的权力。4、趋于把所有体系的成员全部拖入战争状态,使中立和不结盟十分困难。霍布斯无政府状态逻辑作为一种理想类型刻画了一段国际关系的特征。第二种理想类型的文化是洛克文化。20洛克文化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竞争对手像敌人一样是通过对自我和他者涉及暴力行为的再现而建构的。但是,这样的再现却不像敌人角色的再现那样具有威胁意义。竞争对手不像敌人,他们有相互行为的基础,即对的承认,而不是消灭对方。但这种基础并不排除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如果体系的角色结构是竞争对手,国家的对外政策行为至少有四种意义:1、无论国家之间有什么冲突,但作为一种国家共同享有的制度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维持。即国家不会试图夺取相互的生命和自由。2、的存在使得安全变得不那么紧迫,绝对收益成为国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但这种担心已经大为减弱。3、军事实力的作用下降。虽然武力在解决争端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这种力量对对手和对敌人的意义是不同的。军事实力不再主宰一切政策。4、如果争端真正导致战争,竞争对手会限制自己的暴力行为,不以消灭对方为目的。战争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这样的限制表现为在正义战争理论和文明标准之中。这一体系界定了国家相互使用暴力的条件和程度。洛克文化的逻辑是生存和允许生存。在温特看来,华尔兹所描述的无政府状态实际上是一种洛克体系,而不是霍布斯体系。因为他对市场的借鉴,对均势的强调,对国家低死亡率的认识,对国家寻求安全而不是寻求权力的假定等都是与一种相对自我约束性质的洛克文化联系在一起。

康德文化则由朋友的角色结构决定,核心内容是友谊。21在这种角色结构中,国家期望相互遵守两条基本规则:1、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非暴力规则);2、如果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双方将共同作战(互助规则)。友谊的两条规则产生康德文化的逻辑:大家为我,我为大家。多元安全共同体和集体安全就反映了这种逻辑。在多元安全共同体中(一种诸国家组成的体系),国家所持有的相互和平的共有知识使得战争不再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合法手段,而是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虽然不能保证在共同体中不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成员会以谈判、仲裁或诉诸等方式解决,即使战争的代价不大的时候也是如此。武力不是实现目的的合法手段。因此,军事力量在安全共同体中所具有的意义与在竞争状态下不同。对于竞争对手之间的争端,军事力量是决定结果的重要因素,对于朋友之间的冲突,其他种类的权力(如话语、制度、)则可以成为更加重要的因素。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互助原则是其安全的基础。当一个体系成员的安全由于侵略而受到威胁,其他体系的成员应该帮助这个成员,即使是他们自己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也要这样做。集体安全和结盟不一样,在表面上看来,它们都是以军事力量来维护成员的安全,而实际上,两者具有质的不同。在结盟关系中,国家从事集体行动是因为结盟中的国家自身都感受到了同样的威胁,他们之间的合作是出于利己目的,一旦威胁不复存在,结盟就随之解体。因此,结盟的动力来自外部的威胁之剑。集体安全不是与具体的威胁或具体的时间联系在一起。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因为他们认同自己属于同一个安全单位,是一个团队,与外在的压力(如威胁)没有多大关系。这样,军事力量对集体安全的成员与对结盟的成员是不一样的。在结盟关系中,成员知道,一旦结盟瓦解,盟友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就会成为打击自己的力量。在集体安全体系中,一国的军事实力不仅不是对自己的潜在威胁,还是自己的安全财富。在这里个体与集体融为一体,自助也是他助。

三、对结构变化的再解读

当建构主义把无政府状态理解为文化,是国家建构的时候,它所理解的结构变化就与新现实主义的结构变化大不相同。在新现实主义的结构中,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因素组成:单元(国家)的排列原则、单元特征和权力分配。排列原则指结构中的因素是处于平等地位还是处于等级地位。在当今的国际体系中,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因而其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单元特性是指体系中的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在国家体系中,国家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即维护国内秩序和对外防御,国家的差异只是力量的不同,而不是功能的区别。权力分配是指物质力量在体系内的集中程度,即极的多寡。在这三个因素中,只要其中一个发生变化,体系的结构就发生变化。不过,新现实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一个常量,这是国际的基本特征。单元的功能是相同的,可以不考虑。因此,只有权力分配这个变量了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虽然权力分配是单元层次特征的集合,但它是结构体系的特性,其作用不可能还原为单位层次。至于与物质实力无关的其他国家特征如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敌对还是友好都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因此,华尔兹的结构是权力分配,结构的变化是权力分配的变化,从一种权力分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权力分配形式,即极的变化。国际体系往往是由一个在物质上属于霸权国的大国所主导,大国的兴衰决定了国际体系的演变。温特认为,华尔兹的结构是一种结构物质主义理论。他定义的国际结构实际上恰恰不是国际结构。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国际体系的结构不是物质力量的分配而是知识的分配,是一种文化。因而,建构主义的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指文化的变化或无政府状态的变化,即行动者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新的文化,从霍布斯的文化向洛克文化的转变,从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的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建构主义的结构变化是可能的,但并不意味着其变化是容易的,因为文化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自加强的作用。一旦一种文化形成,行动者的身份就会被不断的再现,从而使国际体系的结构被再生产出来。“国家越是像现实主义那样思维,利己主义及其在体系层面的连带结果——自助——就越会成为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22

因此,虽然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都涉及到结构变化,但其内涵是不同的。新现实主义展示的结构变化是单元物质力量的分配变化,而国际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不会发生变化,国际政治的自质也就保持不变。冲突和战争是国际社会的固有现象和组成部分。建构主义呈现的结构变化是观念分配的变化。虽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在继续,但每一次变化都使国际社会发生质的变化,使其更容易采取集体行动。国家不断地使无政府状态具有新的。无政府状态和国家的性质在实践活动中可以发生改变。物质力量变化的意义取决于国家处在何种文化状态之中。这种对结构变化认识的差异使得建构主义认为的结构变化如封建体系到国家体系的转化,冷战的结束和欧洲联盟的产生等在新现实主义看来都不是体系结构的变化,因为它们要么没有改变权力分配状况,要么没有超越无政府状态。建构主义和新现实主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异,源于对国际体系的本体论的理解。本体论指身份和利益是被看做需要社会因素支承的进程,还是被看做在某种意义上置身于社会时空范畴之外的固定客体。23新现实主义认为,行动者的身份和认同是不变的,与国家互动进程无关,由于新现实主义把行动者的互动层次看成单位层次,而不属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因而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被排除在结构之外,即外生于体系的结构。因此,结构对行动者的作用只是约束它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的身份。结构一旦从行动者中脱离出来,就成为凌驾于行动者之上的力量,行动者不过是结构的木偶。所以,不管力量分配如何变化,行动者的自利性质不会变化。新现实主义的这种结构-行动观类似于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的观点。24华尔兹的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即从结构推导出行动者的行为。建构主义认为行动不断地造就和再造自我和他者的概念,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不是外生于体系的过程之外,而是由体系的过程所支承。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也是体系结构层次的内容(微观结构),而不是属于单元层次。当行动者的身份和利益在互动进程中发生变化的时候,宏观上的结构(文化)就会产生变化,因为,结构变化是附着于身份变化。结构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就不只是结构对行动者的约束,而且还有使动的一面,即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建构的。这种结构-行动者观点的社会学来源是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如果进一步追溯为什么新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对待身份和进程有不同理解,这种追问就变成了对国际政治的本体论思考:国际体系是什么构成的,结构是什么?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物质主义,权力和利益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是一种物质事实,独立于人的实践活动。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国家和国际体系是一种社会类别。它不仅仅是事物,而且还是进程。权力和利益之所以具有意义和作用,是观念使然。单纯的物质力量和利益不可能解释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9篇

摘要:安全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女性主义认为,传统安全观过于强调军事安全和国家安全,忽视女性在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女性主义强调多元的、反映女性特质的安全观,认为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女性主义安全观无意取代主流国际安全观的地位,而是要在国际关系中加进女性视角,使之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中图分类号:D815.5 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4-2563(2007)04-0057-05

Feminist Security

YANG Su-qun1ZHANG Jian-jun2

(1.2.Department of Marxist and Leninist Studies at the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Jinan 250014, Shandong Province, China)

Keywords: feminism; securit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bstract: Security is a key concep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From a feminist perspective, traditional notions of security emphasize military security and national security, neglecting the important role of women in the arena of security. Feminists stress an outlook of security that is multi-dimensional and reflects female characteristics and that takes everyone's security as security. Economic security is as important as military security and environmental security is closely linked to women's lives. Security should be centred on people. Feminist perspective of security is not intended to replace the mainstream international security concept. What it is intended is to add women's views to thos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order for it to reflect more accurately the realit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在传统意义上,安全是保护国家不受外来颠覆和攻击,使它客观上不受威胁,主观上没有恐惧。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国际关系的主流学派均从不同的角度对安全进行了理论探索。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视角的缺失使传统安全观解释力有限。在对传统安全观的批判中,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女性主义认为: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在传统的国际关系中,国家间的军事和安全功能总被认为是男性的事务,女性在安全研究史上很少被提到。例如,现实主义代表作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thau)的《国家间政治》一书,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虽然作者在谈到各国政治家时,曾分析过欧洲历史上4位著名的女王和王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奥地利的玛利亚・特蕾莎和俄罗斯的叶卡捷林娜二世,然而摩根索在分析这些女性活动时,是把她们当做女王或王后,即国家的代表而非女性。至于普通女性参与国际事务他并没有提及。

现实主义另一位代表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很早就提出,安全是“一种价值”,是国际政治研究的“起点”和“落点”。[1]英国学者巴里・布赞(Barry Buzan)将安全定义为对“免于威胁的追求”,显示“国家和领土完整,反对敌对势力的能力”。“安全的底线是生存”。[2](P20)据此,学术界把安全概念分成消极安全和积极安全。前者强调免于危险和威胁以求生存,后者则强调稳定。生存和稳定是安全的两个重要目标。

新现实主义自从20世纪60年代出现以后,把安全作为其关注的重点。但新现实主义的安全观同样是缺乏女性视角的。新现实主义安全观中并没有专门论及女性。因为,它和现实主义一样,把国家看作国际关系惟一的行为体,在新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肯尼斯・沃尔兹(Kenneth Waltz)看来,国际关系的性质与领导的个人因素无关,它完全是由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决定的,这难免给人留下社会性别同安全,乃至同整个国际关系毫无关联的印象。[3]

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国际安全意旨处于安全困境中的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各国只能以自助的方式,通过增加实力、扩充军备等维护本国安全。然而,一个国家采取这种做法,会让别的国家感到不安全,于是它们也采取类似的措施,以防范对本国安全的威胁,以至竞争和对抗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在无政府状态下,任何一个国家都走不出这个安全困境。这里有三个条件:(1)至少有两个以上行为者才会产生“安全困境”;(2)国际政治处于无政府状态,缺乏超越国家以上的权威机构;(3)安全依靠各国政府的互动。总之,在安全困境中一个国家的安全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的基础上,而这会导致国际社会更大的不安全。[4]这是一种以邻为壑的安全观。

显然,无论是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安全观主要是指的“军事安全”,一个国家只有在军事上更强大,才能保证“免于威胁”,保证“国家和领土的完整”。安全总是从是否存在战争可能的背景下加以考察的。对于国家来说,国际体系中普遍存在着战争威胁。在这样一种国际体系里,安全往往是一种你输我赢或我赢你输的零和博弈。而且,这里的安全主要是指“国家的安全”。作为保护者,国家确立“外来”威胁者,指出不安全的存在,在保护内部人民的名义下,国家要求具有性别特征的公民做出牺牲:男人入伍上前线,妇女在后方从事社会化工作。如同国家的垄断权具有合法性一样,婚姻制度对合法生育和财产继承权具有垄断性,而且是以保护妇女的理由出现。妇女从婚姻中谋求安全,谋求得到丈夫的保护,使自己不受别的男人或一般男性的暴力行为伤害,使自己不在经济上因性别分工而产生不安全感。于是,男人与国家、国内暴力和国际暴力不可避免地纠缠在一起,这种意义上的安全概念使男人和国家享有绝对权力,以对付别的男人和国家。

女性主义对安全的关注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妇女大会在荷兰的海牙召开,美国著名女性主义学者简・亚当斯(Jane Addams)要求以一种新型的国际主义取代自我毁灭性的民族主义,因为它导致大规模战争的爆发并造成巨大的破坏。会议通过的决议质疑了女性或者所有平民能够在战争中得到保护的传统观点,认为裁军才是确保未来持久安全的更加有效的途径。[3]

1985年,在加拿大的哈里发(Halifah)举行的国际妇女和平大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妇女根据自己在生活中遭遇的直接威胁来理解安全。西方中产阶级妇女主要关注核战争的爆发,第三世界国家的与会者则把缺乏安全同帝国主义、军国主义、种族主义造成的结构性暴力联系起来。与会者一致认为,如果以他人的不安全为代价,所谓的安全便形同虚设。在同年举行的联合国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各国代表也对安全做了类似的全方位定义,即它不仅意味着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消除战争、暴力和敌意,而且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公正。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在全世界的建立和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安全由片面强调军事到重视经济、政治、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由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与之相适应,各女性主义流派对传统的安全观提出了批评和修正,女性主义安全观渐呈轮廓。

女性主义认为,揭示性别关系的不平衡和将女性的经验添加进安全分析中能够帮助建构更加综合的安全定义。女性主义安全观包括: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一)安全是所有人的安全

女性主义者质疑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安全的定义其实是反映男性经验的。他们批判在性别问题上的所谓中立,通过区分性别(gender)和性(sex),从而在安全观念中加进了女性视角。女性主义理论更注重从社会学分析方法中吸取营养,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各流派共享一个核心分析概念――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不同,社会性别是指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这些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被称为男性特质(masculinity)或女性特质(femininity),性是生理的,而性别是社会建构的,女性主义强调,所谓性别中立的全球政治实际上是普遍的男性经验和知识。性和性别的区分为女性主义学者的研究提供了空间,他们相信所有的性别关系都是社会关系,同时把性别引入国际关系也纠正和了这样一种假设,即男人的一定经历可以被普遍地用来代表男人和女人的经历。在区分性和性别的基础上,女性主义新安全观认为,现行的安全概念只不过是男性经验的反映,是建立在男性基础上的军事与政治安全。

女性主义者还认为,在所有人的安全中女性的安全问题尤其突出,其理由是,女性在国际安全别脆弱,极易受到破坏和损伤,据妇女组织估计,从二战以来妇女和儿童构成了全球难民人口的80%,[5](P54-55)这是由军事冲突导致的。女性还是国内暴力的最主要的受害者。 因此,安全是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也只有所有人的安全都得到了保证,女性才有安全可言。

不仅如此,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女性的安全更需要国际社会的关注。女性主义者认为,只有在国际安全中添加普通女性尤其是边缘人的声音,安全研究才能变得公正和全面。克瑞斯汀・丝维斯特(Christine Sylvester)认为:“我们必须使国际政治学界定位在行动的领域,这些领域远不是英雄主义的,绝非高度抽象的,与人们已经习惯的那些定理大不一样。这些领域比‘低级政治’还要低,如家务劳动、工厂、农场、偏僻的乡间区域,国际移民的动向等等,它们的背景可能很小、也可能比原来的要宽大。把这些小人物带入国际政治的舞台,对于那些眼睛只盯着重要行为体(如官方的决策者、战士、国务活动家、恐怖主义分子、国王和某些极端主义集团)的学者,无疑是一种震惊和撼动。越来越多的女权主义者提出,当我们最终能够令那些处于边缘的人发出声音时,我们确实是给自己安装了一种可以与西方传统的自我中心主义相抗衡的麦克风。”[6](P639)

(二)经济安全与军事安全同样重要

女性主义的重要学派之一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强调物质和经济力量决定女性的生活,安全的定义被扩大到了经济层面。他们认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女性的不平等发生在资本主义的体系中,资本主义体系是获得女性平等和保障女性经济安全的必要途径。撇开阶级的分析,女性在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在世界各国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据联合国统计,妇女在家庭劳动、照顾儿童、农业生产方面的贡献每年高达11万亿美元;虽然妇女代表过半数的全球人口和1/3的付酬劳动力,却只能得到世界收入的1/10,拥有世界财产不到1%。[7]由于生理特点或历史原因,几乎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女性所得到的报酬普遍少于男性,女性的失业率也比男性高出许多。这些证据说明,在所有社会中,妇女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女性主义者强调,对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与抵御外来军事威胁同样重要。蒂克纳认为,如果说传统的安全观一直与军事力量以及从物质上保护国家免受战争威胁有关的话,那么,这一传统概念在今天看来是不全面的。在现代社会,技术先进的国家在经济等方面相互依赖程度很高,如果使用致命的武器,战争中不会有赢者,因此,对这些国家来说,依赖战争去确保自己的安全已经显得不再有用。对于世界上的多数人而言,安全问题更多地涉及满足基本的物质需求,而不是对付军事威胁。基本需求的满足与妇女有很大关系,因为妇女是基本生活需求的提供者,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

女性主义者还把女性的经济安全放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研究。他们认为,全球化的发展会进一步加剧全球妇女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妇女的经济不安全。全球化带来的后果是“贫穷的女性化”,许多全球性危机,如贸易的自由化、金融的国际化和环境的恶化,对女性的生活和工作都打击很大。在发达国家,女性比男性承担着更大的就业压力,她们同样是社会福利削减和失业的受害者。这种“贫穷的女性化”不仅在发达国家存在着,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明显。[8]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社会转型国家里,大量女性失业,劳动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就业压力十分沉重,女性的经济地位急速下降。伴随着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耗能高、污染重、劳动力密集的产业被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而在这些跨国公司里拿着最低工资为企业卖命的往往是女性廉价劳动力。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还为发达国家的家庭工作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是每当经济衰退需要降低福利或裁员时,受害的往往首先是这些女性。 “贫穷的女性化”说明女性在经济事务上的普遍的不安全感,由此,经济安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学者所关注,寻求女性参与经济事务的权利,尤其是通过参与和发展全球化中的经济事务来影响和选择女性自己的经济生活是女性主义学者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环境安全与女息相关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臭氧空洞、酸雨、核泄露、河流海洋的污染所形成的环境威胁日益严重,环境安全(environment security)作为国际关系领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受到关注。女性主义者从性别视角审视环境安全领域,在“环境”与“安全”问题上找到了两性价值的结合点。

女性主义者首先指出了环境安全领域存在的性别缺失。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在很大程度上主宰了环境科学和环境保护领域,而事实上,在环境科学发展史上,女性具有出色的理论建树,在国际环境保护中,女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与男性一起为环境安全作出了贡献。环境安全领域的性别缺失,并非由于女性事实上的“缺席”,而是传统国际关系学已经将女性划归为“自然”领域,视男性为“文化”与“科学”,而“文化”与“科学”必须征服自然。造成全球性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男性主导的政治理论将女性排除出公共的政治领域,视女性与自然为一体,将女性看成是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

女性主义者进一步认为,妇女更易受到环境安全问题的侵害。在传统的安全理论中,大多数环境主义者并没有指出妇女在环境威胁中所面临的特殊困境,事实上妇女和自然界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贯穿于文化、语言和历史中。根据林・纳而逊(Lin Nelson)的分析,环境恶化对女性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第三世界国家普遍的燃料木材短缺危机带来沉重压力。世界上很多地区的妇女要到离家10公里以外的地方搬运木柴回家,以作为燃料。可是,国际环境安全领域中很少有人指出木柴燃料的减少是一个严重的环境安全问题,却有人看到了石油燃料的减少所造成的威胁,原因正是,木柴燃料的消费者是普通的穷苦妇女,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妇女,她们没有什么政治权利,自然得不到国际政治领域的关注。另一方面,环境破坏对女性的生育系统也产生了很大的伤害。1984年,印度发生的农药事故不仅夺去了几千人的生命,更造成了妇女人工流产率的上升,因为她们担心毒物渗透会导致胎儿畸形。[9]

那么,女性主义者是如何重构环境安全概念的呢?贝蒂・里尔登(Betty Reardon)概括了反映女性价值的“全球安全”的四种图景,提出了女性主义的多元安全观,其中包括全球生态安全、为全球生态平衡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第一种是生得权图景(the birthing vision),这是一种建立平等的世界秩序的综合景象,其实质是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充足的食物;清洁的住房;尽责的父母或监护人;具备清洁水源、基本卫生设施、医疗服务、基础教育条件的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积极追求和平、公正、可持续和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世界社会。第二种是妇女作为平等伙伴的图景(women as equal partners),这是一种平等世界的景象,这一世界为人们提供了更健康的社区,更强有力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第三种是超越暴力的图景(the transcendence of violence),这是一个非军事化和裁军的世界。第四种是综合的、真正的全球安全的图景,为全球生态平稳和建立健康的生物圈而奋斗。[9]里尔登的这一安全观表明,对环境问题的疏忽与女性在国际关系中的沉默具有直接的关系。女性主义安全观更加强调和侧重女性运动和环境的内在联系,强调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统治自然。建构包括女性视角的环境安全观,将有助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

(四)安全应以人为中心

与传统安全观强调“国家的安全”不同,女性主义者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从更广泛的人性出发来重新定义安全,于是,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被包含社会性别安全的“人类安全”观所超越。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观把联合国的新安全观念引进国际关系,从而丰富了国际关系的安全内容。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妇女2000年”特别会议提交的报告中指出,“人类安全”是由“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概念演化到“以人为中心”的新安全观念。[10]女性主义学者驳斥传统国家安全定义,认为这样定义国家安全的结果只能导致坚持以权力来维护国家利益的旧思维。在女性主义者看来,安全包括所有人的安全,既有国防和国家安全,也有家庭和个人的安全,在此基础上,女性主义者将研究视角的核心放在人的安全上。他们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保障人的安全才是根本目标,所有国家安全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作为人的安全。

继“人类安全”概念出现之后,女性主义者还进一步提出了“女性人类安全”概念,女性主义学者将它视为人类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家庭生活、国家内部和国际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是相互联系的,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暴力都会在以“统治――服从”为特征的社会性别关系中得到体现,比如在战争中,80-90%的伤亡者是平民,其中妇女和儿童占绝大多数。从本质上看,形形的暴力都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欺凌和压迫。她们主张,对女性的暴力侵害应当放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来理解,以多层次的观点定义安全。女性主义的目标是要消除各种暴力行为,包括男性对女性的社会性别暴力,认为它的实现要求尊重他人、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愿望,而不是将他们视做敌人,予以征服和压制。[3]

在实现人的安全方法上,女性主义者认为,仅仅把国家作为所有人的安全的提供者是不够的,女性主义质疑某些现实主义的国家安全中心模式,认为这种模式是依靠种族、阶级和性别等一些跨越国界和地区边界的类别划分而存在,指出现实主义的政治认同与政治边界成为综合定义安全观的障碍,声称女性主义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定义是超越国家和地区边界的,也就是说,只有突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安全。显然,这种安全观包含太多的理想主义色彩。[8]

女性主义者强调多元的、反映女性特质的安全观,并不是要把男性特质从安全观念中祛除,而是要说明,认为人性本恶、通过对他人的制约来谋求安全的观点是一种片面的安全观。每一个人的人性都是多元的,在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既有利益的冲突,也有合作的基础。他们对维护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同等重要。正如蒂克纳所说,女性主义决不是要以自己的主张去取代传统看法,在国际关系学中吸收女性观点,最终是为了超越作为一个分析视角的社会性别,最终破除男性特质、女性特质的僵化划分,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如何评价女性主义安全观对主流国际关系的影响,也许可以引用一位女权主义批评家塞丝亚・安罗的话:“我们不必等待某个‘女权主义的亨利・基辛格’的出现,我们或许可以自己创造一个有新意的、更现实的国际政治研究方法。每当一位妇女诉说政府对她的控制、她自己的期望和她的劳作时,这样一种理论便在不知不觉地创造中。在国际关系学里,揭露对女性的排斥、对她们的控制、对她们的劳动成果的剽窃,都是对一种新的学科思想和方法的发展。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改造着、创造着人们关于国际政治的定义和假设。”[6](P639)女性主义安全观虽然还没有撼动主流国际关系安全观的地位,它甚至还没有引起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足够重视,但是,它毕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和影响着人们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女性主义提出了更加全面的、普遍的、以人为本的安全观,扩展了国际关系理论的视野,使国际关系理论更能客观地反映国际关系的现实。

[参考文献]

[1]Arnold Wolfers. National Security As an Ambiguious Symbol[J].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1952,(67).

[2]Barry Buzan. New Patterns of Global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A]. in William Olson (ed.).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 1994.

[3]胡传荣.权力、安全、女性主义[J].国际观察,2005,(2).

[4]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5]Ann J ・Tickner. Gend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Feminist Perspective on Achieving Global Security[C].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2.

[6]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7]江洋,王义桅.全球化进程中的妇女问题[J].复旦学报,1998,(5).

[8]童立群,独特的视角,理论的进步[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信息安全 国家战略 安全观 网络空间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2)02-0017-0022

国家安全观是人们对国家安全的内涵、国家安全的威胁和维护国家安全手段等的基本认识。其中的国家安全是指维护国家和民族的生存、、领土、社会制度、社会准则、生活方式以及国家权力和利益不受威胁的状态。传统国家安全观着眼于军事和政治领域,独立、领土完整和政治稳定是其核心目标。随着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安全成为包含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等诸多领域的一个“综合性”安全体,并呈现出高度系统化和高速传导性的“链式”安全结构。其中,网络信息安全的作用日益凸显,不仅是该“综合性”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该“链式”安全结构的基础性保障,更是网络时代下其他诸多国家安全利益的交汇和纽带。因此,网络信息安全已然上升到国家核心战略层面,成为国家综合性安全战略的制高点和新载体。例如美国等国已经将其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军事等战略目标陆续融入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

因此,为适应全球安全格局的变迁和我国国家安全的现实需求,亟待总结和提炼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相关思想和理论,以此来诠释和指导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规划和实践。本文从形势背景、现实价值、思想源流和理论体系等几方面,对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构建进行相关探讨。

一、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构建的客观形势

理论建构是为了客观描述现实并科学指导实践。当前,全球和我国国家安全的发展格局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基本外部环境,也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需要诠释的形势背景。综合来看,我国国家安全发展格局出现形态复杂、边界拓展、重心转移等趋势,具体表现为:

1、非传统安全威胁改变国家安全形态

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全球化时代,国家间军事、政治和外交的直接冲突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非传统安全威胁与日俱增且影响广泛,并以跨国性、突发性、复杂性、隐匿性等特点,成为各国国家安全保障的重点和难点。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围绕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与博弈并存,使得国家安全形态更加错综复杂。因此,在复杂竞争的国际、国内环境中防范和应对不断出现的各类非传统安全威胁,是当前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必须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2、网络空间的兴起重塑国家安全边界

人类社会疆域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当前,全球网络基础设施、网络系统和软件、计算机/手机等信息终端、全球网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共同筑就了一个不断扩展、高度多元的网络空间。这一网络空间承载着各国巨大的现实利益和未来发展潜能,并超越传统国家管理范畴,不断创造出新的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对国家安全带来新的威胁和挑战。因此,保障和拓展符合本国利益的“国家网络疆域”是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必须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3、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决定国家安全前途

全球信息革命浪潮对现实社会的解构和重构效应显然比任何时代都更为迅猛而强大,也更加自发而无序,由此带来的是国家安全重心从抵御外敌威胁转向消除内部隐患。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国公共危机和社会风险的高发期,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澎湃动力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转型,同时又将其对现实社会的破坏效应纳入到安全范畴,最终推动全社会的良性变革,也是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必须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二、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构建的现实价值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安全环境,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从实践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不仅是理论探索的需要,也是顺应网络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科学思想和方法指导网络社会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回应国内外各种关切和质疑,在当前形势下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推动国家综合安全理论体系的完备和深化

尽管我国在和平发展道路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仍需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创新,进一步凝聚共识和扩展共识,以应对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带来的一系列国家安全挑战。为此,在2011年9月26日发表的《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寻求实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绘就了我国国家综合安全战略理论的框架。而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构建也将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理论体系趋向完备和深化。

2、指导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政策和法规的制定

相较于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在国家信息安全宏观管理中已经形成的从战略到政策再到法规的“金字塔”型缜密结构,我国信息安全宏观管理体系在系统性、前瞻性、权威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国家层面的网络信息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仍不明晰。因此,从理论层面进一步提炼国内外信息安全宏观管理的思想、经验和方法,通过理论创新引导管理创新,指导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战略、政策和法规的规划和实施,将从根本上优化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发展格局。

3、提供跟踪全球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框架

全球网络信息空间是各国通向信息社会的共同载体,当前各国均力求扩大本国网络空间安全边际来保障国家安全,由此产生的全球安全合作与博弈并存。例如2011年5月16日美国白宫了《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构建一个繁荣、安全和开放的网络世界》,即被解读为既是“合作的邀请”又是“对抗的宣言”。因此,通过理论构建可以历史、抽象地分析各国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的意图、影响,研判全球信息安全的总体发展趋势,探索有效的安全合作机制,对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4、建立适应国内外环境的网络安全治理话语体系

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从标榜互联网“开放、共享、无国界”到借“网络自由”等抨击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治理。如今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但仍然未能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形成符合本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和治理需要的话语体系,导致在管理实践中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双重压力。因此,通过理论构建,可以明确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基本方略,塑造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网络治理话语体系,最终推动我国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构建的思想源流

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不仅是一个中长期战略规划,更是一个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管理体系。因此,从国内外各相关学科汲取思想源流,支撑并融入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体系,是战略决策和顶层设计的重要基础。本文简要介绍可供资鉴的国内外相关思想源流,为后续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借鉴。

1、军事领域的“信息战”理论

信息战是为夺取和保持“制信息权”而进行的斗争,亦指战场上敌对双方为争取信息的获取权、控制权和使用权,通过利用、破坏敌方和保护己方的信息系统而展开的一系列作战活动。1992年美国国防部颁发的《国防部指令》首次提出信息战概念,掀起了世界性的信息战理论研究热潮。在该领域,美国和中国均走在了世界各国研究的前列。如今,信息战理论、方法和技术已日趋成熟,成为现代战争和高烈度对抗的主要模式,因此也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体系的重要来源。

2、政治法律领域的“信息”理论

信息是在国家概念上演化而来的,是信息时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一个国家对本国的信息传播系统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从政治视角看,信息是国家具有允许或禁止信息在其领域内流通的最高权威,包括通过国内和国际信息传播来发展和巩固本民族文化的权力,以及在国内、国际信息传播中树立维护本国形象的权力,还包括平等共享网络空间信息和传播资源的权利;从法律视角看,信息是指国家在信息网络空间拥有的自和独立权。它具体包括:国家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内容和方式的有效控制权;一国对本国信息输出和输入的管理权,以及在信息网络领域发生争端,一国所具有的司法管辖权;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全人类信息资源共享权。当前,国家信息作用日益凸显,相关理论更加丰富成熟,成为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重要理论基石。

3、国际关系领域的“公共外交”理论

“公共外交”的概念于1965年首次提出并得到运用,目标是影响公众态度,以帮助外交政策的形成与推行,即一国政府对他国民众的外交活动。公共外交与传统外交的区别是“公共外交”试图通过现代信息通讯等手段影响其他国家的公众,而传统外交则主要通过国家领导人及相应机构影响外国政府。长期以来,美国是“公共外交”理论的最佳实践者,通过“公共外交”美国积极开展意识形态、思想文化的宣传输出。如今,网络信息空间成为美国“公共外交”的最佳实践场地。因此,无论是出于应对威胁或是构建我国“软实力”的需要,“公共外交”思想和方法都应该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予以应用和体现,并成为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重要理论支撑。

4、新闻传播领域的“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理论

“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是指在全球传播进程中或世界文化关系中,一系列试图改变信息不平衡或文化帝国主义状态的改革理论。这种改革试图反抗由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及其全球媒介集团支配的全球传播秩序,旨在建立一种更加民主的、公平的、均衡的并能与其它国家传播系统相互交流文化与信息的全球传播体系。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上世纪80年代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行研讨,提出了一套旨在打破世界信息传播不平等格局的改革方案,试图通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物质手段和信息产品,从而保护与促进其自身文化传统、文化产业与文化认同,扭转信息与娱乐传播中的不平等状态,缩小信息富裕国家与信息匮乏国家之间的差距,但实践成效并不明显。尽管如此,“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和“数字鸿沟”的相关理论成果仍具现实意义,是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5、战略管理领域的“博弈论”理论

博弈论最初是现代数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具有对抗或竞争性质行为的理论与方法。当前,博弈论在战略规划和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其核心价值在于分析对抗各方是否存在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方案,并研究其优化策略。当前,国家信息安全领域的斗争无一不具有显著的博弈属性,如国家间的信息对抗、密码的加密与破译、病毒的制毒与杀毒、网络思想文化的保护与渗透等等。因此,从博弈论的视角认识和分析各类信息安全问题,并通过博弈论方法寻求信息安全最佳解决方案,是优化我国信息安全战略的重要思路。如今,博弈论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信息安全研究的重要方法论基础,借鉴博弈论的指导原则和原理方法研究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是科学、有效的途径。

6、公共管理领域的“公共治理”理论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生的社会、经济危机推动了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以“治理”为代表的新理论范式提出了多元、自组织、合作、去意识形态式的公共治理模式,即抛弃传统公共管理的垄断和强制性质,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共同作用。该模式不强求自上而下、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而重视网络社会各种组织之间平等对话的系统合作关系,简称“公共治理”理论。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治理”理论在许多方面与网络空间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因此西方国家也较早的将“公共治理”理论引入了互联网管理领域。尽管“公共治理”理论本身存在固有缺陷和不适应我国国情的方面,但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模式仍可以提供重要借鉴,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重要的理论支撑。

四、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体系

通过客观形势分析、现实价值评估和思想源流梳理,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体系具备了构建条件。它由战略的内涵和目标、战略的基本要素、战略的内在机理和战略的理想模式等有机组成。

1、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涵和目标

信息安全的本质内涵是维护信息系统或信息传播中的信息资源免受各类威胁、干扰和破坏,保障信息资源的保密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等安全属性。但是,当信息安全上升到战略层面,信息安全战略与综合性国家安全战略则高度融合,集中反映在:网络信息空间成为国家安全威胁的主要载体;谋取信息优势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目标;现代信息技术成为维护或威胁国家安全的主要手段。在此基础上,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涵是指:国家为保障综合性国家安全,消除基于信息网络空间的各类国家安全威胁(包括国家间信息战、意识形态渗透、低俗文化传播、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黑客攻击、关键生产领域信息系统运行风险、社会危机酝酿和传播、网络隐私和知识产权问题、网络病毒和垃圾邮件泛滥等等),运用各种国家资源和技术手段而进行的战略规划和实施的全过程。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涵,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基本目标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类信息安全威胁和挑战;确保国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信息内容的安全性;促进国家信息化和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的能力和素养,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公众权益的实现。

2、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基本内容

作为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应由国家信息安全观、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目标、国家信息安全利益与威胁判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资源及其运用、国家信息安全政策与安全机制等五部分组成。其中,信息安全观是国家在信息安全问题上的基本理念,也是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哲学,是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根本出发点;信息安全战略目标即维护和谋求国家信息安全利益的指标性任务,反映不同阶段国家信息安全总体发展愿景;信息安全利益与威胁判定是指根据国家利益需求和国家战略目标判定信息安全威胁的来源、范围、性质和等级;信息安全战略资源既包含狭义的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也包含广义的自

然资源、人才资源、经济资源、军事资源等;而国家信息安全政策、法规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完成国家安全目标的重要保障。

3、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在机理

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考虑并科学平衡以下几对关系。

首先、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矛盾统一关系。一方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普及不断催生新的信息安全威胁,信息安全成为信息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国家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不仅有赖于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也有赖于国家信息优势的积累。因此,信息化与信息安全是事物的一体两面,二元目标需要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管理和技术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同步发展关系。国家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安全技术得以实现,支持信息安全先进技术和重点产业的发展是战略的重要任务。但与此同时,通过法规、政策、教育、制度等完善安全管理,实现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更不能忽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是技术与管理的双轮驱动,过度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必将导致战略的失效。

第三、成本与收益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综合平衡关系。信息安全的实现有赖于保障成本的持续投入,而与之对应的是信息安全收益通常无法客观测度,过度的安全保障必然导致成本畸高和效率低下。因此,寻求成本、收益、效率的综合平衡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关键,具体措施包括确定重点领域、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风险收益评估体系和安全等级标准等。

第四、国家安全与全球安全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动态交互关系。信息安全问题是全球各国共同面对的威胁与挑战,通过国际合作防范和应对信息安全威胁是理想途径。但是,由于各国在国家利益、法律、文化等方面的不一致,各国信息安全战略始终难以协调甚至存在对抗。就我国而言,一方面要立足国家利益和基本国情制定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另一方面要立足全球层面,推动本国信息安全法律、政策与国际的接轨,推进平等互利的“国际信息安全新秩序”的形成。

4、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想模式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国际政治研究 CSSCI 国际政治论文 关键词分析

中图分类号:D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369(2007)4-0086-10

引 言

中国国际政治学(含国际关系和外交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改革开放后进入长足发展时期 ,取得了诸多研究成果。进入21世纪后,中国国际政治学科的现状和发展开始受到专业内外 一些人士的关注,先后形成了一些关于中国国际政治学科的评价报告或文章。[1] 但迄今为 止,国内各界特别是国际政治研究界对本学科专业及其研究现状的评价,大多借助评价者本 人的学术素养、学术积累和研究经验,以专业数据库为基础的评价或研究尚不多见。[ 2]除 学科队伍、人才培养、基础建设、资金投入等项目以外,著作和论文是评价学科专业的两大 重要标准。本文的旨趣,在于借助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 索引》(CSSCI)数据库中的国际政治论文关键词对中国国际政治研究 的对象和内容做出初步评价。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CSSCI数据库,其来源期刊参照美国《科学引文索引》 (SCI)选用期刊比例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选用期刊比例,根据北京大学《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二版)期刊目录、全国社会科学领域1000名专家的通讯推 荐和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咨询委员会的认可而确定,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公正 性、可靠性和权威性,得到了教育部的支持、资助和推介。[3]该数据库中的国际 政治类期 刊,涵盖了该学科领域的所有核心和重要期刊,其数据来源可靠可信,完全能够成为评价本 学科研究现状的重要依据。借助CSSCI国际政治论文关键词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对当前中 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对象、领域、议题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形成一个大致的轮廓,从 而为我们克服当前研究的不足,并展望中国国际政治的未来前景,指出一个明确的方向。

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热点和重点

1998―2005年CSSCI国际政治论文所标引的关键词共16383个,标引总次数42158次 ,关键词 的平均标引2.57次。标引50次以上的关键词,共67个,为所有关键词的0.41%,标引次数7717次,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次数的18.30%,平均标引115.17次。标引10次以上的 关键词,共5 94个,为所有关键词的3.63%,标引总次数17661次,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次数的4 1.89%,平 均标引29.7次。标引5次以上的关键词,共1305个,为所有关键词的7.97%,标引 总次数22192次,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次数的52.64%,平均标引17次。

这16000多个国际政治关键词,几乎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的所有学科和专业,被标引次数 最多的关 键词“国际关系”高达707次,紧随其后的两个关键词“全球化”和“中美关系”的标引次 数均达到297次,如表1所示。这些关键词的性质、分布、标引次数及其年度变化,反映了这 个时期中国国际政治研究内容的变化,特别是研究热点和研究重点的承继和变化。

表1列出了标引50次以上的关键词,共67个,其标引总数和平均标引已如上述。在这67个关 键词中,排除“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对外政策”、“书评”四个过于宽泛或笼统 的关键词,其余63个关键词,占所有关键词的0.38%,但它们的标引总次数6360次,是 所有 关键词的15%,平均标引超过100次。这些关键词反映了中国国际政治学者的研究重点和热点 ,其中,居于前列的包括全球化、中美关系、美国研究、俄罗斯研究、日本研究、恐怖主义 和国际反恐、国际关系理论、欧洲和欧盟研究、民族主义、地缘政治、国家利益、霸权主义 、国家、联合国研究、等研究领域。这些关键词的标引,均超过80次。其他引 起中国学者关注的重要议题和问题,包括国际合作、中国外交、单边主义、意识形态、中俄 关系、国际安全、国际格局、人权、国际法、全球治理等研究领域、议题和问题。为方便分 析,本文将国际政治关键词分为11个类别,表2列出了标引10次以上关键词分类情况。

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特点和问题

根据中国国际政治学科专业的历史和现状,本文将1998―2005年CSSCI国际政治论文标引10 次以上的关键词分为11个类型,按照标引总次数排列,依次为国际政治问题、国别研究、中 国外交、战略与国际安全、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大国关系、国际热点问题、地区研究、国际 制度、国际关系理论、人物研究。这些类别的关键词,在分布、标引次数及年度变化上,都 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它们表明,我国国际政治研究在对象和内容不仅有稳定性,也有着相当 大的变化。

根据表3所示,这11类关键词又可归纳为四个方向,它们之间的联系、重叠和差异,可以进 一步说明中国学者的研究兴趣、成就、不足和趋势。

第一方向包括三个类别,分别是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国际政治问题和国际热点问题。

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的关键词共46个,标引总次数1337次,平均标引29次。这个类别的 关键 词,当然明确地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全球化。“全球化”一词是CSSCI国际政治论文中标引 次数最多的关键词,达297次,与“中美关系”并列第一。它以及其他4个相关的关键词“经 济全球化”、“全球治理”、“反全球化”、“反全球化运动”的标引总次数为670次,平 均标引134次。这5个关键词,仅为“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关键词的10%,但其标引次数却 超过50%。这表明,全球化研究是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重要分支和最显著的热点,其原因包 括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影响越大越大、中国融入世界的进程和速度加快等。二是关于世界经 济的相关问题研究,包括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国际经济、经济合作、贸易合作、金融危机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包括WTO)、环境保护、能源问题以及相关地区和国 家的经济等方面。中国国际政治学者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明显落后于世界经济学者,上述各 关键词的较低的标引次数和较低的年平均增长率,就是明显的说明。这个现象,与其说与世 界经济形势或重大国际经济事件有关,毋宁说与大国关系和地区政治形势(一定程度也包括 地区经济形势)更有联系,是国际政治学者对世界经济的本能反映,因为他们大都不熟谙世 界经济事务。

国际政治问题类型的关键词数量之大和标引总次数之多,在本文11项分类中均位列第一,其 平均标引次数为29.8次。这个类型的研究或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笼统的国 际 政治研究,主要涉及“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外交政策”、“世界政治”、“国际 形势”等15个关键词,为该类关键词总数的7.5%,其标引次数为1597次,为该类关键 词标引 总次数的26.9%。可以看出,这些关键词大都出自国际政治专业的期刊,作者可能是国 际政治专业的学者、初入门者以及跨学科专业的作者,因为专业期刊和专业作者的国际 政治论文的关键词都比较专业;二是关于国际政治若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如“民 族主义”、“民族问题”、“国家利益”、“国家”、“意识形态”、“新干涉主义” 、“人权”、“人道主义干涉”、“国际干预”等,它们既涉及我国国际关系学科和理论建 设的总体发展态势,又反映我国学者对国际政治和外交政策的大致倾向;三是关于国际政治 总体趋势的研究,如“单极”、“多极”、“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帝国主义”( “新帝国主义”)、“国际关系民主化”,其标引次数和年平均增长率所反映的现状、问题 和趋势,类似于上一个方面的研究;四是关于国际政治中的一般问题研究,包括政治和政党 问题、社会问题(如社会转型、社会改革、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农民问题、青 年问题、妇女问题)、文化冲突、宗教问题。在以上四个方面中,第四个方面的内容极其广 泛,没有特别集中的主题,说明我国的研究较为分散,也欠深入。

国际热点问题类的关键词的平均标引为32.58次。在本文所有关键词的11个分类中,该类关 键词的数量和标引总数都不高,但年平均增长率最高,为68.05%,说明我国国际政治研究 者 具有敏锐性,能够及时地对国际重大事件及其变化做出反应,抓住最重要的国际热点问题, 并进行相应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时间上对正在发生的重大事件做出反 应,如1999年科索沃危机和战争、2001年“9•11”事件、2003年伊拉克战争和新近爆发的 朝鲜核危机;二是在地理分布上围绕那些同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密切相联的事态,如恐 怖主义和国际反恐斗争、朝鲜核危机与半岛局势、伊拉克问题等。在具体的研究议题上,一 是恐怖主义和国际反恐(如“‘9•11’事件”、“恐怖主义”、“伊拉克战争”、“ 伊拉 克”)是当前研究的重中之重,相关关键词的标引次数远远超过其他方面;二是中东问题( 包括“阿以冲突”、“巴以冲突”、“中东和谈”等)引起学者们的持续关注;三是“科索 沃”、“科索沃战争”、“科索沃问题”、“新干涉主义”等随着相关热点问题的消失而趋 于衰退;四是未能引起充分注意或未深入研究的问题,如伊朗核问题(2005年后随着伊朗核 问题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以及非洲、拉美和东南亚其他热点问题,未能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 关注和研究。

第二个方向分为大国关系、中国外交、战略与国际安全三个类型。

大国关系类是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重中之重,其关键词的平均标引为44.34次。标引次数最 多的是中美关系、中日关系、中俄关系,分别为297次(如果将“美中关系”统计进去则是3 07次)、183次、67次(如果将“中苏关系”33次和“中苏论战”15次统计进去则为115次) ,年度标引次数一般呈增长趋势,并未来出现巨大的波浪型变化,这表明“中美关系”、“ 中日关系”、“中俄关系”始终是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然而,学者对这三对双边关系 的研究是不平衡的,“中美关系”的标引次数分别是“中日关系”和“中俄关系”的1.6倍 和4.4倍,表明中美关系不仅是中国外交中的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也是学者最为关注的研究 领域。第二类是逐渐升温的双边关系以及逐渐升温的研究,包括中印关系、美印关系、中欧 关系,如中印关系2001―2005年间的标引次数分别是3次、3次、7次、6次和8次,基本呈现 逐年增长趋势。第三类是呈现出波浪型变化的双边关系,如美欧关系(欧美关系)、美俄关 系(俄美关系),表明它们易于受国际形势或重大国际事件的影响,如“美欧关系”的标引 高峰出现在2003年,这部分是因为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后美欧分歧所引起的;“美俄关系”以 及“俄美关系”的标引高峰分别出现在2000年和2003年,分别是8次和11次,其原因是两国 总统选举、《反导条约》的存废以及伊拉克战争爆发引起两国关系的波动。第四是略呈下降 趋势的双边关系,如美日关系(日美关系)、俄日关系(日俄关系),学者对其关注的下降 ,说明它们可能成为衰退中的双边关系,其对国际政治的影响可能逐渐趋弱。

关于中国外交类的关键词,其平均标引为35.38次。在这个类别中,一些“重要”而又“特 殊”的关键词说明了相关研究的特点和趋势。其一,“中国崛起”、“和平崛起”、“中国 和平崛起”3个关键词的标引共73次。其中,“和平崛起”在2004年达到28次的标引高峰, “中国崛起”和“中国和平崛起”在2005年分别达到16次和8次的标引高峰,表明中国的崛 起已成为学者们的研究重点和热点,随着中国迅速发展的持续、国际影响和作用逐渐增强, 这个趋势还会进一步发展。“中国”也是如此,其标引次数为37次,2002―2005年分 别是5次、5次、10次和13次,年平均增长率约77%。其二,一些关键词的标引频率,是与中 国外交政策的当前趋势相联系的,“”、“对台政策”、“历史问题”、“和平共 处五项原则”的标引高峰分别是2000年25次、2004年6次、2003年10次,2004年9次,其对应 的重大事件是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2004年中国中央政府调整对台政策、2003年中日 政治关系因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以及日本国内右翼势力掀起新的否认侵略历史 的浪潮、2004年中国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50周年,因而引起学者的关注和宣示。

战略与国际安全类关键词共62个,在标引10次以上的关键词总数中占10.44%,标引总数1 343次,为同类关键词标引总数的7.6%,平均标引21.66次,年平均增长率为22.05 %,仅次 于“ 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说明该方面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或前景。首先是关于国际安全 的一般研究,如“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两个关键词,其标引总次数分别为100次和64 次,标引高峰分别是2001年22次和1999年15次,其变化均呈现波浪型趋势,表明学者们的研 究受到国际局势或重大国际事件的较大影响。其次是关于美国战略研究的关键词,按标引总 次数排列,依次为“美国全球战略”、“美国安全战略”、“美国对外战略”、“美国战略 ”、“美国中东战略”、“美国对华战略”、“美国军事战略”,平均标引11.7次,且其 标 引高峰均出现在2003―2005年,这说明,一方面中国学者对美国战略的关注和研究,远远超 过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所有大国,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加大加深对美国战略的研究。与此相 关 ,关于北约和美日同盟(日美同盟)方面的研究,“北约”、“北约东扩”、“北约新战略 ”、“美日同盟”、“日美同盟”等5个关键词的标引总次数达130次,平均标引26次,超过 美国战略方面,说明我国学者关于美国战略研究的一个重点,是其联盟战略的现状及其未来 趋势。第三,非传统安全和国际安全合作研究成为中国学者关注的另一个重点,“非传统安 全”、“新安全观”、“合作安全”、“危机管理”、“安全政策”、“集体安全”、“安 全共同体”、“维和行动”等8个关键词的标引总次数达183次,平均标引约23次,而且各单 个关键词的标引高峰均出现在2004年或2005年,呈现出与美国战略研究相同的趋势。第四, 在传统安全研究领域和非传统安全研究领域,均呈现出衰退或研究不足的趋势。前者如核武 器、军备竞赛、军备控制,呈负增长率;后者如国际干预、军事合作等,平均标引仅为10次 ,而且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说明了学者们的兴趣不高和研究缺乏。

第三个方向包括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机制和人物研究三个类别。

国际关系理论类的关键词数量不大,但其标引总数的百分比为4.39%,平均标引约41次,仅 次于“大国关系”类关键词的平均标引;它们的年平均增长率也很高,在所有11类关键词中 位列第二,仅次于“国际热点问题”。显然,中国国际政治学者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关注不断 升温,研究日益广泛而深入,成果逐渐增多。这里大致表现出三个特点:其一,国际关系理 论研究不断升温,“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理论”、“外交思想”等3个关键词的标 引总次数为202次,平均超过67次,前两个关键词的标引高峰均出现在2005年,说明其引起 关注的趋势还在发展。其次,关于各个理论流派的研究较为全面,涉及所有主要的理论流派 ,按标引次数分别为“马克思主义”、“现实主义”、“建构主义”、“女性主义”、“英 国学派”、“进攻性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理想主义”,其中,“建构主义 ”和“英国学派”的研究不断升温,其标引次数分别在2004年和2005年达到26次和13次,且 年平均增长率较高,表明它们得到中国学者关注、研究和应用的程度。[4]其三, 国际关系 学科建设和方法论研究并未引起高度关注,“国际关系学”、“国际政治学”、“学科建设 ”、“外交学”等4个关键词的标引总数为68次,平均标引17次,而且,其年平均增长率为 负数;“方法论”的标引次数仅为18次,除2004年标引高峰11次以外,其他各年均为1次或3 次,有的年份甚至没有标引。但值得庆幸的是,作为衡量国际政治学科发展的标准之一的图 书评论(书评),却呈逐年增长之势,两个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总次数为125次,平均标引6 2.5次,年增长率也较高,其发展趋势与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前景完全一致。

在国际制度研究领域,其关键词的数量与“国际热点问题”类相同,但标引总数却比之减少 约0.6%,平均标引29.5次,但它们的年平均增长率在所有11类关键词中位列第三,仅次于 “ 国际热点问题”和“国际关系理论”两个类别。这表明,中国学者对国际制度的兴趣不断加 大,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多。从关键词的分布看,中国学者的研究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关于 当前国际体系和未来国际秩序的研究,其相应的概念包括“国际秩序”、“国际新秩序”、 “世界秩序”、“国际格局”、“国际体系”、“世界体系”、“国际社会”等;二是国际 组织研究,涉及对“联合国”及“安理会”、“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非政府组织”(如“跨国公司”、“国际共运”、“工会运动”)等 方面;三是国际制度理论研究,包括“国际制度”、“国际机制”(“国际体制”、“国际 规范”、“国际规则”的标引次数不到10次而不在此列),两个关键词的平均标引次数为38 次,且其标引基本上呈逐年增长之势,表明它们受到的关注不断增加。

关于人物研究,在标引10次以上的关键词中,其数量最少,只有15个,标引次数也最低,只 有388次,平均标引26.36次,远远比不上某对大国关系或某个国家的关键词的标引。这里 涉 及的人物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外国领导人,包括逝世的和健在的,这类人物数 量最多,如俄罗斯(苏联)领导人列宁、斯大林、赫鲁晓夫、叶利钦、普京,美国领导人 肯尼迪、尼克松、克林顿、布什,英国领导人布莱尔,其中,普京受到中国学者们的青睐, 标引次数达到87次;二是外国思想家,被标引10次以上的,只有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标引 12次;三是中国领导人,包括、、邓小平、,其中,的标引次数 最多。但必须指出的是,人物研究是一个衰退中的领域,其年平均增长率为负数,其标引次 数特别是标引高峰,大都是因为纪念活动或纪念事件而拉动起来的。

第四个方向是地区国别研究。

中国的地区研究不发达且不平衡。在标引次数为10次以上的关键词中,地区研究的数量为46 个,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类并列第四,平均标引次数23.71次,但其标引总次数和年增 长率均不及“全球化和世界经济”,特别是年平均增长率仅18.84%,在11类关键词中位居 第 八。在地区分布上,研究热点和重点依次为欧洲、东亚、中亚和中东,非洲和拉美研究严重 不足。欧洲研究主要包括7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357次,平均标引次数51次;东亚研究11个 关键词,标引总次数245次,平均标引22.2次,其中,东南亚研究4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101 次,平均标引25.25次,东北亚研究2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27次,平均标引13.5次;中亚研 究 5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89次,平均标引约18次;中东研究6个关键词标引总次数81次,平均标 引13.5次。非洲和拉美研究的关键词数量之少和标引次数之低,无法与上述四个地区相比 。 这至少可以说明:一是中国国际政治学者比较重视欧洲经验及其含义,希望以此昭示中国的 建设和东亚一体化进程;二是中东和中亚成为研究重点,大致与该两个地区本身的重要性以 及局势动荡有关;三是我们并未认识到非洲和拉美的重要性,只是给予很少的关注和研究, 另一个可能性是,我们的学者意识到这两个地区的重要性,但缺少人才、资料、语言等研究 主体和手段,故研究成果不多。

国别研究的情况类似于地区研究,即不发达且不平衡。该类关键词的数量仅次于“国际政治 问题”类,为93个,但其标引仅为所有关键词标引总数的13.93%,平均标引26.45次,低 于 “国际政治问题”类的29.8次。其年平均增长率仅为7.38%,在11类关键词中倒数第二, 仅 高出人物研究,反映了我国国际政治学者对国别研究的不高的兴趣。在地区分布上,大国受 到普遍的关注,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4个大国,其相应的关键词数量、标引总数以 及平均标引,分别是美国31个、1118次、36次,俄罗斯12个、360次、30次,日本9 个、245 次、27次,印度2个、27次、13.5次。可见,美国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关于美国的关键词 是国别研究类所有关键词的1/3,远远超过俄罗斯、日本和印度。从关于大国的关键词 的性质出发,我们还可以看出,除美国以外,中国学者对其他大国的研究有着较大的缺陷, 即对相关大国的内政研究严重不足,如关于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军国主义的研究,大都是对 日本政治和社会发展以及外交政策动态的被动反应,缺乏主动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再 如印度,作为中国的重要邻邦,作为在规模上仅次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这个正试图跳出地区 樊篱的南亚大国,远没有得到中国学者应有的关注和研究。值得指出的是,在俄罗斯研究中 ,苏联模式、苏联体制以及相关议题,一直是我国学者关注的领域。其次,对大国以外的其 他国家,特别是英美以外的西方发达国家和重要的中等国家,相关研究可以分为四种情况: 一是对法国、德国、加拿大三个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较为欠缺,在标引10次以上的国家关键 词中,这4个国家远远落后于同一个层次的英国,其他国家如奥地利、意大利、澳大利亚、 瑞典等,根本没有进入关键词的前594名;二是出现频率较多但我国相关研究有欠深入或不 太充分的国家,如伊拉克、伊朗、南联盟,它们出现的频率较多,是与相关年份的热点问题 联系在一起的,但这并不说明我们对这些国家的研究比较先进;三是中国周边较有影响或与 中国联系较为密切的国家,包括印尼、越南、缅甸、新加坡、以色列等,其中印尼方面的关 键词标引43次,远远超过其他中等国家;四是南非、墨西哥、土耳其、乌克兰,其标引均为 10次或稍多,说明我国对其研究颇为不足,这与它们在国际以及地区事务中的所处的地位或 发挥的作用是不对称的。另外,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些中小国家,如蒙古、哈萨克斯坦 克、泰国,相应关键词的标引不到10次,说明我国学者的研究严重不足,应当予以重视。

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发展趋势

相对于英美发展国家,中国国际政治研究还是比较落后的,著名学者王逸舟先生新近总结了 10个方面的问题,十分中肯地指明了我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努力方向。[5]本文所分 析的标引 10次以上的关键词及其所表现的现状和特点,也反映了这些问题。所以,中国国际政治研究 具有宽广的发展空间和前景。为进一步说明问题,本文作者抽检了1998―2005年CSSCI国际 政治论文标引10次以下的部分关键词,试图指出中国国际政治研究的可能的发展方向或趋 势。

理论研究方面,目前的研究现状是,在理论和问题之间,问题研究多,理论构建少,因而理 论研究是今后的重要研究领域或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关于国际政治理论的研究,仍处于介 绍梳理多、批判借鉴少的局面。在新时期,我国国际政治研究界几乎没有提出新理论、新范 式、新方法,有人提出了一些新概念,但没有人进一步加以系统阐述,因而没有得到认同。 再如“中国学派”、“中国特色”或“中国化”, 我国学者进行了一些探索。经过对标引1 0次以下的国际政治关键词的检索,“中国特色”2002年标引4次,2004年和2005年分别标引 1次和2次;“外交学中国化”2002年和2005年各标引1次;“中国化”2001年和2004年各标 引1次。这方面的研究不足,预示了理论领域的可能发展方向。又如“国际关系方法论”、 “国际关系局部理论”、“国际关系理论学”、“国际关系思想”、“国际关系思想史”、 “国际关系学科史”各标引1次,而且都是2000年以后第一次标引,既说明了学科史、思想 史和方法论研究方面的欠缺,又预示了可能的研究前景。

在问题研究方面,我国学者已经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并且提出了一些问题,但还没有形成 较明确而又系统的理论、范式、方法,因此相关的研究会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传统分析 、传统视角、传统方法仍居于主流,这尤其表现在“国际政治问题”、“国际热点问题”、 “地区研究”和“国别研究”几个方面,比如“国际热点问题”研究仍以历史追溯――现状 叙述――前景展望的“三段论”为主,“国别研究”仍以对主要大国的外交和战略的一般分 析为 主,大都缺乏宏观视角、历史深度、战略高度和理论框架。

这里仅提出两个可能值得我国学者高度关注的问题领域。一是那些具有理论深度和重要意义 的问题,目前的研究成果尚为数不多,一些涉足者满足于泛泛而论,一些人则避重就轻,更 有甚者视而不见,如国际正义、国际伦理、族际研究等问题。经过对标引10次以下的国际政 治关键词的检索,“国际正义”标引4次,排名第1408位,1999年第一次标引,在此后6 年中 ,只出现过3次,平均每年0.5次;“国际伦理”标引3次,排名第1934位,2002年第一 次标 引,2004年和2005年各标引一次,表明我国的研究极少;族际研究的相应关键词包括“民族 冲突”、“阿以民族冲突”、“北爱民族冲突”、“族际冲突”、“族际政治”、“民族平 等”、“族裔问题”,标引分别为22次、1 次、1次、4次、4次、5次,标引总次数37次,甚 至不及某一个外国领导人的标引次数。在英美国际政治研究界,以上三个问题的研究已相当 成熟,其理论、方法及案例方面的成果非常充分,完全可能成为我国相关研究的基础。二是 具有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战略研究或安全研究,我国目前的研究大都仍以“纸上谈兵”为 主,相关的政策或对策研究缺少可操作性,如危机处理、威慑、谈判战略、冲突解决等研究 领域。经过对本文数据库的检索,“危机处理”及其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共13次,其中,“ 危机处理”4次,“危机处理机制”、“危机防范意识”、“危机管理机制”、“危机管理 体制”、“危机管理战略”、“危机决策”、“危机理论”、“危机应对机制”、“危机预 期”各1次;“威慑”及相关的关键词的标引共18次,其中“核威慑”9次、“军事威慑”2 次、“霸权威慑”1次、“遏制威慑”1次、“核威慑政策”1次、“南亚核威慑”1次、“威 慑理论”1次、“威慑战略”1次、“威力威慑”1次,其中,“遏制威慑”和“霸权威慑” 是我国学者分别在2002年和2004年提出的新概念,但并未出现进一步的系统论述,也无人提 出具体的行动路径(如博弈论的行动模式或赫尔曼•卡恩的冲突升级阶梯);“谈判战略” 标引1次,其他相关的关键词均为案例研究,几乎没有任何理论或模式探讨;“冲突解决”2 003年标引1次,“冲突分析”、“冲突治理”也各标引1次,其他关键词亦均为案例研究或 一般性说明,如“国际战略冲突”、“局部冲突”、“军事冲突全球化”、“跨国冲突”、 “国际战争冲突”、“国际武装冲突”。如同前一个问题领域,危机处理、威慑、谈判战略 、冲突解决也是国外较为成熟的研究领域,我们不仅可以在理论、范式和方法上借鉴其丰富 的成果,而且可以在应用和实践层面采用“拿来主义”,提出适切于解决我国战略和安全问 题的“实战”方案。

注释:

[1]王逸舟主编.中国国际关系研究(1995―2005).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门洪华.关于中国国际关系研究现状的评估报告.欧洲,2002(3);何忠义 .从国 际关系期刊看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基于近年来《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的分析.世界 经 济与政治.2004(11);薛力.中国的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研究――成就与不足(1998―2004 ); 秦亚青主编.文化与国际社会――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16 6.200

[3]苏新宁.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影响力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前言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2篇

与生理意义上的男女之分不同,社会性别表明的是社会对人的性别身份的认定,这意味着一个生理上的男性或女性只有具备了社会所公认的男子气和女人味即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才能成为社会意义上的正常男人或合格女人。因此每个人自出生时起,就在家庭、学校等教化机构中受到社会依据其性别施以的不同规范,如男孩的名字多表现家长对其勇猛顽强、刚毅果敢的期望,女孩的名字则要求其温柔美丽、温顺贤淑;男孩的玩具多为交通工具和武器的模型,而女孩的玩具一般是洋娃娃、长毛绒小动物等。同时,社会也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分工、大众传媒等手段对每一个个体进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熏陶,例如小学课本中极少出现女性的形象,或即使出现,基本上也不是以职业妇女的身份,而多扮演着妈妈、奶奶等家庭生活的角色;中学老师通常鼓励男生报考理工科专业,而希望女生学习人文科学;富有挑战性、要求从业者具备创新精神的职位录用的往往是男性,女性则大多集中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岗位上,如担任秘书、护士、保育员、服务员等;广告中的男性主要是事业有成的社会精英,女性则多为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等等,使人们于潜移默化之中接受了诸如此类的性别观念并加以内化而男女由此产生并表现出来的种种自觉不自觉的言行举止反过来又进一步作用于社会对两性的普遍认知,使社会性别规范不断得以再造和强化。

社会性别的概念负载了许多社会文化的理念,它的内涵远比生物性别的区分要复杂得多。“社会性别”概念主要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男人和妇女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如此,而是在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并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第二,被划归男性和女性的性别特征和行为方式是社会建构的产物,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第三,社会性别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体现着男女两性的权力关系,即男子与妇女之间统治与被统治、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二、女性主义与国际关系

权力、安全、战争与和平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女性主义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传统的权力观、安全观、战争与和平观,揭露其隐含着的性别缺失和偏见,批判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中仅以男性视角对世界的描述与解释。女性主义通过对这些核心概念的批判与重构,在国际关系中加进了社会性别的视角,拓宽了国际关系的理论视野,同时也暴露了自身的不足和缺陷。

(一)女性主义的权力观

权力是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女性主义在批判现实主义的权力概念时,往往会追溯到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们对女性与权力相关问题的论述中。在一系列堪称经典的西方政治学著作中,或直白或隐晦地暴露出对女性的歧视、曲解和贬低。

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科洛・马基雅维利的著述涉及了对女性的轻视和偏见。在《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在论述变幻莫测的命运与个人成功的关系时,将命运之神比作女性,“……如果人们同命运密切地协调,他们就成功了;而如果不协调,他们就不成功。我(马基雅维利)确实认为是这样:迅猛胜于小心谨慎,因为命运之神是一个女子,你想要压倒她,就必须打她,冲击她。人们可以看到,她宁愿让那样行动的人们去征服她,胜过那些冷冰冰地进行工作的人们。因此,正如女子一样,命运常常是青年人的朋友,因为他们在小心谨慎方面较差,但是比较凶猛,而且能够更加大胆地制服她。”

西方政治学经典著述中对女性的歧视、歪曲、甚至嘲笑,使女性在政治生活中遭遇的偏见找到了部分的根源。女性的被动、柔弱、远离政治、以及天然的母性,即便在今天,仍模板一样存在于绝大多数当代人的观念中。现代社会的政治环境对女性来说已经大为改观,大多数国家对女性参政的问题,在法律和制度上的限制已几乎找不到了,但是隐藏在表面公正的背后,人们观念中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且根深蒂固、弥漫于无形。在人类不断进步的历史中,通过比较不同时期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发展与变化,既看到了不公和歧视,更看到了进步和改善的前景。

(二)女性主义的安全观

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家安全是首要问题,在国际社会的自助体系中,国家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安全与独立。但是,一个国家对安全的追求将会导致其他国家的不安全,这就是所谓的安全困境。这种处于“安全困境”之中的安全概念所体现的是一种“零和游戏”,即一国的安全建立在另一国不安全的基础上。如此安全观已不适合当今世界的现实状况,尤其是冷战结束、两极格局瓦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间的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安全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各国开始关注非军事安全领域的安全问题。当前,我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的超出“国家安全”的安全问题:人炸、粮食短缺、环境污染、跨国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等等,这些问题多为跨国、跨地区的问题,单凭一个国家的力量很难解决,必须依靠广泛的国际合作。鉴此,人们提出了“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等新的安全理念。

女性主义者在汲取安全领域研究成果的同时,对传统现实主义的“安全”概念进行了深刻的性别剖析,指出,现实主义安全观重视军事安全,强调冲突与暴力,具有明显的男性特征。在女性主义者看来,现实主义安全观强调的是具有男性特征的安全内容,如军事安全,有时这一安全是建立在剥削和压迫妇女的基础上(如军事基地的妇女),而忽视关涉女性的安全内容,如使妇女免于战争、各种暴力和来自环境等方面的威胁,有利于女性生存、生育安全的基本条件等。女性主义认为,我们应该摒弃狭隘的男性视角,在内涵到外延上,全面拓展传统的安全概念。对于世界绝大多数人而言,安全更多的涉及到满足生活的基本物质所需,更多的关涉到人们在一国政府内的生活状况,安全应包括所有人及其整个社会。女性主义者概括出了“人类安全”所包含的三个特征:第一,从广义上来分析安全的概念,指出对“人类安全”的威胁既困扰着发达国家,也困扰着发展中国家。第二,“人类安全”强调安全的相互依存性。因为对“人类安全”的威胁对所有国家都有影响。第三,“人类安全”从根本上说是主动的。它认为采取预防措施比在危同时,“人类安全”除了包含国家安全之外,还兼容了个人安全,将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统一起来,是一种将“人”放在考虑中心的安全观。女性主义的“人类安全”所倡导是一种新的、“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安全新概念,“以全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安全哲学。

(三)女性主义主张的“移情合作”

“移情”这一概念来自于美学,在美学中,“移情”是指审美主体将自己的情感投入审美对象,仿佛对象本身拥有了主体的感情,并对审美对象产生欣赏之情和美感。

“移情合作”是后现代女性主义提出的政策主张――即倾听并尊重国际关系中的不同声音,通过平等的、建设性的对话和协商构建一种包容性的理论,后现代女性主义借用这一概念说明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领域的重要前提是融合各种不同的情感和体验,“真实地听取别人所说的……并力图把别人的观念融入我们自己的观念中,以便在某种程度上,通过这种融合而发生改变”,这是女性主义者所期望看到的结果,也是女性主义理论区别于传统理论的重要特征之一。

古希腊思想家,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都曾提出过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区分开的思想,男女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女性不能介入公共的政治领域,更谈不上涉足国际关系领域,这已经成了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的传统。因此,在国际关系领域,女性一直处于“无家可归”的境地。女性主义者要打破这一状况,试图开垦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从女性特有的经验和立场出发,填补国际关系领域中的性别“盲区”,进一步扩展该领域的知识范围和理论发展潜能。女性主义试图借用“移情”这一特定的方法与途经进入国际关系领地,引入女性主义的性别视角,对于“性别缺失”的主流理论而言,可以提供他们自身所不能思考透彻或可能有失偏颇的观点。例如,现实主义的安全观所导致的“安全困境”,如果采用女性主义的“移情合作”策略,往往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可以帮助我们走出这一困境。

总之,在女性主义者看来,由于国际关系领域一直是由男性主宰,而女性被排斥在外。国际关系活动,从外交到军事、国防等所谓“高级政治”都被认为是“男性范畴”,而女性被认为不适合从事这一类的工作,而被限定在诸如家庭、社团、民族等国内事物的范围内,主要从事处理人际间关系的工作,即所谓“日常生活的政治”、(哈贝马斯语)“低级政治”。而且,在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男性学者的数量也大大超过女性学者,在研究方向上,女性学者鲜有研究学理问题的,也很少有安全问题专家,她们多是在从事国际关系中的南北关系、经济、种族、难民等问题的研究。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自然地形成了带有性别偏见的国际关系思想和知识结构。国际关系学科的“重男轻女”倾向首先表现在其所关注的话题上。长期以来,国际关系一直关注的是诸如战争和冲突、全球政治和经济扩张的问题、军事打击、核威慑、安全与战略、利益与权力、外交干涉等男性特征强烈的话题。如传统的现实主义就是以权力和利益为其核心概念构筑其理论框架。在这类话题的影响下,国际关系讲究权力和控制,世界成为了有着等级秩序的世界。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尤其是现实主义为实践中的强权政治、霸权主义提供了合法性。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缺少女性的、被男性特质扭曲了的世界并非是合理的,而理所当然的接受下来,而且习以为常了。女性主义思潮的使命就是要向国际关系这个被惯性积习而成的、所谓的“男人的世界”发起猛烈的攻击。

参考文献

[1] 李英桃,胡传荣编.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

[2] 李银河.女性主义[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

[3] 刘霓.西方女性学:起源、内涵与发展[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4] 李慧英主编.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5] 邱仁宗主编.女性主义哲学与公共政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6] [美]克瑞丝汀・丝维斯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国际关系[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

[7] [美]贝蒂・弗里丹.女性的奥秘巫漪云等译[M].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

[8] [法]西蒙・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M].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9]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地缘政治理论;国家安全;文化区域;地缘文化战略

中图分类号:K901.4 文献标识码:A

布热津斯基指出:“地缘政治是指那些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情况的地理因素的相互结合,强调地理对政治的影响”[1]。对地缘政治学的理解需要一个多维度的视角,可以从其与国家安全战略的角度展开。从诞生之日起,地缘政治学就包含着为国家安全战略而运用地理学的内涵。有些学者认为地缘政治本身就是一种战略。奥图泰尔把地缘政治战略作为国家安全大战略的同义语,认为地缘政治学体现了大战略的思维方法,而不是治理国家艺术的日常的策略性操作[2]。

地缘政治理论对国家安全战略的影响途径,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地缘政治学突出了地理和政治之间的关系,侧重于地理对政治的影响,它把现实地理因素视为影响甚至决定国家安全的一个基本因素。地缘政治现实要素是国家制定安全战略的重要依据。良好的地缘政治环境有利于国家安全,反之就会给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这些地缘政治现实要素既是本国自然环境基本特点的重要体现,也是该国制定和实施其对内对外战略的基础性依据,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国家对外部世界的特定需求和自身国家利益的具体内涵[3]。第二,地缘政治学理论纳入了国家安全进行思考,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支持,现有国家安全战略制定者的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缘政治学理论的影响。第三,地缘政治学渗透在各个国家争夺世界或地区优势和权力的斗争中,即国家间竞争乃至全球性竞争[4]。

纵观世界地缘政治格局的变迁史,不同地缘政治格局下,国家安全战略也在与时俱进地不断变换。每一次国家安全战略的改变都离不开当时地缘政治理论的指导。本文通过梳理地缘政治学自诞生以来的理论演进,评述分析不同时代背景下,地缘政治学所蕴含的国家安全观,并结合最新的国际地缘政治环境变化,探讨立足于国家安全战略构想的地缘文化战略的必要性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1 地缘政治理论与国家安全评述

纵观安全研究理论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末,以经典现实主义的“战略研究”为代表的传统安全研究;二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冷战结束,以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为代表的宽泛安全研究;三是冷鸾崾至今,以建构主义为代表的高举“非安全化”大旗的批判安全研究。但诚如著名的安全研究专家巴瑞・布赞所言,对于“安全”的研究似乎“未能被深入分析”[5]。地缘政治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承担了涉及国家安全战略的使命[6]。因此有必要结合地缘政治理论的发展,对国家安全进行评述。国外学界将地缘政治理论总结为经典地缘政治学、批判地缘政治学、流行地缘政治学和反地缘政治学四大发展流派,后三者可以被划归为新地缘政治学,这些理论都是特定时代的地缘政治产物,本质上都是服务于国家安全的宏观设计并反映特定时期国际政治力量的对比[7]。以下重点对经典地缘政治学和新地缘政治学所强调的国家安全的内容与尺度进行分析。

1.1 经典地缘政治学中的国家安全

早期拉采尔的国家有机体理论、契伦的地缘政治学理论都立足于国家中心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其主要观点都是通过生物学类比的方式将国家视作一个需要不断扩张的有机体,以国家为中心并以追求霸权为终极目的。其后“海权论”、“陆权论”、“边缘地带论”、“空权论”等经典理论学说中,资源环境是这些地缘政治学说演绎的逻辑原点。围绕各种资源,人类对地理的控制手段经过如下演变阶段:从“陆权”到航海技术发展后的“海权”再到航空技术支撑的“空权”,以至于现在的外太空。

经典地缘政治学说的国家安全是围绕地理空间资源的控制展开的。具体而言包含三层含义:第一,通过对地理空间的控制,谋求霸权或国际关系主导权。包括统治或领导世界的能力,在全球或地区格局中的主导或优势地位,以及通过空间实现的政治影响力和军事控制能力等。第二,通过对资源、贸易、市场、运输线、领土、海洋等关键地理要素的占有或控制,既加强国际政治权力,又获得国家现实利益。第三,通过建立地域安全体系,如建立势力范围、缓冲地带等,或做出均势格局安排,谋求有利于自身安全的地缘环境。经典地缘政治理论中国家安全的最大特点是强调了地理距离及地形地貌因素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但是地理环境在人地关系不应该是决定性作用,而要注重人对环境的适应与利用方面的选择能力,这种选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国土之上的“人心向背”,仅守住故土,而失去了人心,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看似完整的国家未必安全。

经典地缘政治学中“安全”的核心内容是军事和政治安全。从尺度上看,强调的是国家尺度的安全,以民族国家为轴心,以维护和国家利益为宗旨,强调用军事手段解决来自他国的军事性威胁[8]。这在战争期间,以地缘对抗或大国争霸为基本特征的国际格局中,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但也因此遭受质疑,如研究内容过于狭隘,过分聚焦于军事领域,对非军事领域关注太少;研究尺度过于放大,关注国家间的冲突,对众多地区性冲突缺乏普适性[9]。

1.2 新地缘政治学中的国家安全

冷战结束预示着地缘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竞争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战争和冲突、以生存为首要目标的国家利益已经很大程度上可避免或淡化。国家、地区间的地缘经济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缘政治与文化关系;地缘经济上的合作或对立,也可能强化政治上的合作或导致政治、军事、文明上的冲突[10]。地缘经济时代,经济利益在国家整体利益中的地位大大提升,经济实力成为决定各国国际地位的主要因素。此时的国家安全不再拘泥于以军事实力作为竞相角逐的主要手段,而转向以国际投资、自由贸易等经济手段作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地位的主要途径。对应于这种理论的国家安全很看重经济力量以及以经济实力为主的综合实力之对于国家安全保障的作用。这在索尔・科恩的“多极世界模型”、布热津斯基的“大棋局论”中都有论述。

20世纪80年代后期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恐怖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等“非领土化”和“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加速改变了地缘政治学的研究范式,同时以流行地缘政治为代表的相关理论安全研究的重心墓家转移到人的关怀上,开始关注价值、情感与文化等非物质层面对地缘决策的巨大影响作用。研究方法上充分汲取了文化研究的成果,关注电影、杂志、广播等不同媒介中受众对地缘话语的反应,不同行为主体的实践作用得到认可[11]。而康拉德提出的“反地缘政治学”更是宣称地缘政治学已寿终正寝[12]。能动体理念、人性动机和后天改变让全球地缘结构充满了可能性。反地缘政治学挑战了由国家军事和经济实力决定、并由政治经济精英操控的地缘格局,解释了高度意识形态化的地缘政治背后非正义的政治逻辑[13]。

新地缘政治理论中国家安全的内容更加宽泛化,按照巴瑞・布赞的观点“21世纪全球安全研究的新范式包括军事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环境安全五个安全领域”。军事安全是有关武力性胁迫的关系;政治安全是有关权威、管理地位和承认的关系;经济安全是有关贸易、生产和金融的关系;社会安全是有关集体认同的关系;环境安全是关于人类互动和周围生物圈的关系[14]。安全研究的转向除了内容上的拓宽之外,也包含尺度上的纵深。国家安全这一术语指向一种国家层次的现象,但个人、地区和体系层次间不胜枚举、坚实确凿的关联,乃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由此安全的指涉对象从国家向下延伸到次国家和个人,向上延伸到全球和整个人类[15]。此外,新地缘政治学中越来越关注“文化”的作用,尽管在五个安全领域中并没有直接提及文化安全,但是新地缘政治学中不同地缘政治学流派对安全的研究已经由物质主义上升到文化建构主义,价值、情感与文化的作用日益强化[16]。

2 国际地缘板块变化新动因:文化区域失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网络的构建,地缘政治的地缘要素概念从传统的海、陆、空三维“现实空间”扩展到以经济、文化、信息轮廓为界的“虚拟空间”[17]。国家安全面临的威胁来源更加多样化。一方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金融危机等问题,对国家安全的危害程度都不亚于一场战争。另一方面,信息化程度的加深使国家安全面临的威胁趋于隐性化,如黑客攻击、文化渗透等。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国家安全的难度增大了。与此同时,文化上的差异与冲突的影响力日渐增强,文明间的冲突取代民族国家间的冲突成为国际冲突的主要形式,目前世界所发生的各种基本上是“文明的断裂带”之间的冲突,并以冲突的双方为基点,汇聚着相同或相似的文明。这种文化认同驱使的联盟阵营之间的冲突与失衡,是当今国际地缘板块变化的新诱因。

意识形态上的差异性与文化多样性逐渐深入到地缘政治学科的研究视野,对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具有不可小觑的影响力。萨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可以视为新地缘政治学中关于文化安全的集大成者。亨廷顿指出,“人类历史在更宏观的尺度上是文明的历史”,冷战结束后,文明的冲突将重新上升为全球政治冲突的主要根源,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主要发生在不同文化的族群之间[18]。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其实就是对这种美国早在20世纪40年代已经认识到的文化在国家竞争中的重要意义的一种扩大化表述,文化被视为支配后冷战时代国际政治的根本力量。以意识形态和超级大国关系确定的结盟让位于以文化和文明确定的结盟,重新划定的政治界线将越来越与种族、宗教、文明等文化界线趋于一致,以共同文化认同为基础的文化区域正在取代冷战阵营,文明间的断层线正在成为全球政治冲突的中心界线[19]。

这种文化冲突随着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化扩张,其主导的“西方霸权文化”基于全球“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以及“美国价值观为价值观”的一系列文化“新干预主义”理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进行文化渗透,占领对方的文化市场和信息空间,进而带来对其他国家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全球文化的多样性。

但以美国为核心的单极体系不断式微,第三波民主也随之退潮,资本主义全球化正陷入困境,西方世界逐步没落而非西方世界正全面崛起,在这四重历史趋势的反转背景下[20],原本西方对非西方世界“一边倒”的文化倾销,演变成为不同文化间的激烈对抗,加剧了文化区域间的冲突和文化板块失衡,甚至导致文化体系的重构、文化认同混乱,并造成了以下新的地缘板块变化现象。

一是直接造成民族国家内部族群分裂、冲突和动乱。体现这种现象的典型例子是,2010年末,始自突尼斯的中东政治动荡潮很快波及叙利亚,使得叙利亚爆发了严重的危机。复杂的民族和教派构成,使得叙利亚内部的文明差异显著,难以建构民族认同感,而这也是当前叙利亚危机的本质所在。二是跨境民族结成网络文化联盟或组织,为了“文化认同”和情感归属而进行全球性的迁徙。所谓的“跨境民族”,是指地域临近、属于世居或规模迁移所成,一般在边界线两侧或附近区域,在族群、语言、文化特征等方面有相同或相近的认同感,而在国家归属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认同要求,被现有政治地理(领土)边界线所分割,分属于不同国家政治实体的统一文化民族或种群[21]。如科索沃问题是跨境民族问题国际化的一个典型事例。三是形成了以网络为平台、以文化认同为基础而建立的“虚拟国家”。当虚拟国家影响力渐大、呼声较高,就会产生国家的利益需求,从而会寻找某个国家控制力薄弱的地区,试图组成国家,形成区域性的武装力量。当今全球广泛关注的“伊斯兰国”(ISIS)可以算是这方面的代表。巴格达迪领导下的“伊斯兰国”是一个存在于伊拉克和叙利亚境内的“非国家行为体”[22],它通过网络宣扬极端宗教教义,面向全球招募人员,并在2011年阿拉伯地区动荡之后中东脆弱而混乱的地缘政治格局中愈演愈烈。

上述三种因文化体系和文化区域重构而引发地缘板块变化的现象说明,信息技术助推下的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加快,使不同地域人类社会生活全方位沟通与合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与此同时,由于各民族国家发展水平的严重失衡,文化发展处于一种不良状态之中,一些文化持续扩张,咄咄逼人,另一些文化则在衰落,甚至消失。这种全球出现的普遍性文化分裂与重组所造成的文化区域失衡发展,造成了全球文化冲突激化和精神危机。因此新时期下地缘政治理论的发展,应该认真对待文化的多样性与差异性,并将其合理地与地缘政治板块进行重组,完善国家安全战略。

3 新时期的国家安全构想:立足于文化区域的地缘文化战略

基于前文的基本逻辑思路,本文提出在充分考虑文化区域内部文化特色和文化认同基础上,不局限于地理空间要素,塑造直指人心归属、以文化软实力提升为导向的国家安全观构想。这里的文化区域(cultural area)指的是由具有相同或相似特征,或共享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文化倾向的若干社族群所构成的地理区域。与传统地理环境决定论不同,只有将“人心向背”的因素纳入文化区域的考虑范畴,认为社会群体最终将使那些反映了社会目的的地区得到承认,这些区域才称得上文化区域。正如罗兰・罗伯森指出的一样:“文化进入现实政治领域的程度,要比专攻国际关系和相关问题研究的许多人所承认的,要大得多……一切国际政治都是文化性的――我们正处在全球范围的文化政治时期”[23]。文化区域的重构,将引起全球地缘政治板块的变动,其重构也会造成地缘政治和经济的重构。文化影响力的提升,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家关系及国际地位。基于文化区域的地缘文化战略将成为国家安全的新抉择。

3.1 以文化认同作为战略基础

文化区域形成的基础在于文化认同形成的凝聚力。正所谓“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而心相通在于文共识”。在新时期新背景下,文化认同是影响一个国家结盟或对抗的主要因素,是国家安全战略的基础。后冷战时代文化与政治高度交融,文化因素在解决政治冲突、处理国际事务中的战略地位大幅上升,文化区域的变化与重构将引起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的变动。从理论层面看,在现实利益之外,精神信仰和文化传统深刻影响着国家行为和国际斗争,文化这一长期分离、隐藏于政治、经济等因素背后的因素,构成了引起地缘政治和经济板块的深层次动力。这对当代国际政治现实具有相当强的解释力。以美国为例,美国冷战时期就开始实施的“和平演变”等对外文化战略,事实证明,其利用文化手段推行的西方价值观念的胜利,人心的征服,明显改变了竞争的力量对比,为美国称霸世界奠定了广泛的思想文化基础,大大增强了美国的国家竞争力。相反的例子是俄罗斯,由于苏联解体,俄罗斯产生了普遍的文化失落,国民士气低落,国家竞争力明显下降。

3.2 以“稳民心,争人心”作为战略核心

从19世纪的争夺海上霸权,到二战结束之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创立,再到现如今的“人心之争”的文化渗透,国家安全经历了从“空间管制”到“经济主导”再到“文化区域”的由“实体疆域”向“虚拟疆域”不断扩张的过程。网络作为新的交互方式得到迅速普及,成为虚拟世界“入侵”旧系统的重要路径之一,造成了传统战略互动理论解释力下降的局面。从1991年的“沙漠风暴”到2011年以“茉莉花革命”为代表的“网络风暴”,网民暴动成功了国家政权的背后,是世界进入了网络时代后,战争形态从战场信息化到社会网络化的巨大变迁[24]。一旦文化区域既有的文化根基被瓦解,人心散了,纵使传统地缘政治理论指导下固守住的领土仍在,空留着无根的土地又有何用?香港非法“占中”之所以被称为中国的半场政治危机,是因为此事无论从性质或深意都属于从区域人心挑起的、威胁国家安全的“文化革命”。由此不难看出,以争夺民心为主要宗旨的“文化革命”、“”,将成为未来中国国家安全的主要颠覆威胁。因此,新时期新形势下,通过网络传播、文化渗透,旨在“稳民心、争人心”的文化全球再布局,重构符合国家利益的文化区域将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诉求。

3.3 以文化软实力提升作为战略导向

回顾传统地缘政治理论,多是从空间视角和权力视角出发。从空间视角研究地缘政治的核心在于分析国家利益的空间性,即国家利益主要集中在哪些位置,并据此分析国家之间的空间关系,包括国家冲突的空间表现,空间争夺的重点地区,空间敌对以及盟友的划分等,最后是安全空间的构建。从权力视角研究地缘政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权力的界定及其产生,另一方面是权力的来源。早期有关权力的来源研究主要认定权力来源于地理、军事等物质因素,后期文化因素日渐上风。著名自由主义学者约瑟夫・奈拓宽了权力的来源,指出部分权力还来源于不平等的相互依赖,并将权力细分为硬实力和软实力。约瑟夫・奈明确指出“软实力的实体是国家,其载体或曰来源是一国的文化、价值观、社会制度、国内外政策等等”[25]。以文化区域为基础的国家安全战略导向,是从文化价值观、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民生、文化产业等各方面,建立与国家综合实力相适应的精神支柱、资源基础、服务体系、支柱产业,以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促进国家安全。

4 结论与讨论

经典地缘政治理论到新地缘政治理论的发展伴随着安全研究的转向,研究内容从军事、政治安全领域转移至经济、社会、环境安全等议题,尺度从国家尺度拓展为全球高尺度与社群、个体等低尺度兼容,视角也从安全属性的客观性的角度向主体性及主体间性转移,文化安全议题始终夹杂在转向过程中。随着批判地缘政治理论、流行地缘政治理论及反地缘政治理论日渐成熟,次文化区域冲突日益频繁、民族国家内部分裂和“虚拟国家”的诞生等地缘板块新变动,文化安全议题由隐及明,地缘文化战略理应成为地缘政治理论的显学。正如拉兹罗提到的一样:“在我们这个时代,文化是一种决定性的力量。许多从表面看来是政治性的冲突,实际上反映了文化上的深刻分歧”。事关国家安全的地缘战略中再也不能回避或者弱化地缘文化的战略问题。只有充分认识到以文化区域为基础的地缘战略的重要性,进而全力开发、调动各种国力资源,这其中当然包括以文化为代表的无形资源。地缘文化战略理论的大发展非但不会对地缘政治理论构成挑战,相反它使这一理论面临一次新的发展机遇,即实现一国地缘战略的手段变得丰富多样而且强有力。

中国的迅速崛起正在改变世界现有的力量格局,全球性、区域性大国之间的位势和关系正被重塑。一直以来,中国的地缘战略就融合了历史渊源、地缘关系、种群共源、文化共性等因素,“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文明互鉴、亲诚惠容”的外交原则以及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积极参与世界秩序构建的勇气和责任,也将地缘文化战略提到了新的高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地缘文化战略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构建起完整的国家文化安全战略体系,并且中国文化软实力构成中意识形态与民族文化等国家文化战略资源融合度较低。因此,重塑以文化认同作为战略基础,以“稳民心,争人心”作为战略核心,以文化软实力提升作为战略导向的地缘文化战略,对提升中国在国际地缘格局中的地位和战略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中华民族的复兴正是当前中国地缘文化战略的最佳实践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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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cultural strategy and schema of national security

WEI Wen-ying1, DAI Jun-cheng2, LIU Yu-li3

(1. Central Compilation & Translation Bureau, Beijing 100032, China; 2. 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ijing 100081, China; 3. School of Geograph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4篇

(一)国家利益的内涵

在以民族国家为最重要行为体的国际政治体系中,国家利益首先表现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是国家最根本的利益。为实现这一利益,国家会衍生出一系列的愿望和需求,并依此制定一系列政策目标,这些愿望、需求及由此确立的政策目标就构成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国家利益概念通常指国家相对其它国家而言的基本需求和欲求。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态安全等不同领域。

国家利益涉及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两个层面。从国内政治层面看,只有在政党政治转向国家政治,政治国家的合法性得到确认后,民族国家中的国家利益与统治阶级利益、国家利益与国民利益、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等几大利益关系才能得以区分和确立,国家利益意识才会凸现。从国际政治层面看,民族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利益诉求和实现,事实上是在国际秩序语境下国家间的利益博弈。民族国家只有在现实的国际秩序下“合理”的利益诉求,才能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同,国家利益才能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

(二)西方国际政治理论关于国家利益的阐释

自民族国家诞生以来,国家利益问题从来就是现代国际政治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西方现代国家利益理论主要包括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种主流理论体系或范式,各种理论体系都试图对作为国际政治研究核心概念的国家利益提供不同的解释模式:即物质权力、国际制度和政治文化分别是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实现国家利益的必经途径。

1.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理论。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是它的生死存亡,是维系、持续和扩展它的存在,因此,国家安全就成为国家利益的根本点。为了保证国家安全,权力和财富就成为两个最主要的手段,特别是权力,政治与军事上的权力,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与此相对应,现实主义者主张优先发展军事权力等相关事业,在与周边国家和国际关系方面则强调国家权力支配的原则,认为国际秩序的格局是以国家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为依据的。在这种无政府的国际秩序中,强权就是公理。国家为了保证其安全与存续,就必然要追求权力,发展军事,积累财富,追求霸权。

2.自由主义国家利益理论。自由主义理论并不否定国家利益以权力、安全和财富等为基础,但更关注其取得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认为和平是国家间政治的核心目的,战争只能是一种负价值。相对于现实主义对于(军事)权力的强调,自由主义把经济和文化的繁荣与发展视为政治社会的主要动力。与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理论预设不同,自由主义强调国际政治的实质并不在于国家间的冲突,而在于作为国家公民的个体之间相互订立的跨越国家界限的社会契约。

3.建构主义国家利益理论。在国家利益观上,建构主义考虑的是国际体系的文化性结构对国家利益的建构作用,认为国家利益不是外生于社会结构,而是由国家行为体作为施动者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体系结构建构出来的。因此,建构主义关于国家利益的最重要的结论就是国家利益是通过文化建构出来的,物质权力本身需要通过观念而赋予意义,因此,国际体系的结构就是国际共有观念的分配。

二、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

(一)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及其拓展

在原则确定后的近五百年的现代国际关系中,国家作为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其利益的追求和实现一向基于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四大类权势。当然,这四类权势是受到时间和空间限制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权势的不同要素间此消彼长。在冷战时期,国家利益的重点在生存的维护上,与之相适应,军事权力一直处于核心地位。而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趋势从经济领域迅速地向政治、军事、文化等领域扩展,以经济、文化等为代表的非军事权力在国家利益实现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上升,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利益的边界在不断的调整和拓展。

(二)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因素

文化手段和政治、经济、军事手段一样,不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在大国间军事作用有限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现代核战争中,无法严密保护本国不受报复的情况下,文化手段有其成为美国穿越障碍的一种更加重要的强大的渗透工具。全球化使国家利益中的文化因素上升,这是由文化的功能和作用决定的。文化因素对于国家利益的功能主要有三个方面:文化是推行或者反抗霸权的重要手段和依托;文化影响力是全球性大国自我实现的基本内涵;政治文化是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力量。

对于文化因素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美国政治学家约瑟夫・奈提出的以文化为中心的“软权力”概念,是这一领域研究的一次重要理论突破。奈认为,软权力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与意识形态诉求,它是一种通过吸引力而不是强制力获得理想结果的能力。软权力通过精神文化和道德价值,影响、诱惑和说服别人相信或同意某些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制度安排,以产生拥有软权力一方所希望的过程和结果。

(三)国家利益中的意识形态因素

冷战期间,以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核心的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在全球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使意识形态成为国家利益的基本因素。冷战结束后,雅尔塔体制的坍塌宣告了以意识形态和军事角逐为主要特征的冷战时代的结束,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占据了优势态势。从全球来看,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地缘战略利益相比较,意识形态对抗处于次要地位。但是从个别国家和局部地区而言,尤其是中美两国之间,意识形态对抗和冲突依然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还有所加强。

尽管国际和国内主流国际政治理论都认为,意识形态因素已经弱化,不再属于基本的国家利益构成,但是由于中美之间国家利益、政治制度、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以及中国快速的和平崛起,使得失去对手的美国政府把中国列为了潜在的对手,遏制成为美国对华政策的核心内容。由此,冷战的结束只是结束了以冷战为形式的意识形态的斗争,在中美关系中,意识形态斗争仍将以不同的形式继续存在,一定意义上还会更加尖锐。在美国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权势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情况下,意识形态因素构成中国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

三、文化安全主题与国家利益维护

自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成为近代国际关系的开端,并产生了以为本质属性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开始,国家利益就成为所有国家行为的起点和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安全离不开国家利益,必须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界定和实施国家文化安全。政府行为必须以国家利益为依据,文化安全战略必须以国家利益作为检验政策效果的标准。

(一)民族文化认同安全: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一

正是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世界文化才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色彩。源于民族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文化认同”,是指“民族群体和个体对本民族价值的笃信,对本民族生活方式、历史命运的理解和关注以及对族际关系的共识等,一般而言,民族文化系统的深层意识就是该民族的文化认同意识,它支配着人们的一般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而采取的社会文化行为。在对其他民族文化做出反应时,这种文化认同意识会使该民族的群体和个体产生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向心归属情绪,对外防范、对内认同,文化系统的排他性和内整性由此而生。”民族文化认同的维护,是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桥梁,是此民族区别于彼民族、此国家区别于彼国家、此国公民区别于彼国公民的基础,主要包括大众文化和政治文化两部分。

(二)民族文化创新能力:建构国家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二

民族文化的生命力是维持一国基本国家利益――生存能力的精神前提,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归根到底来源于民族文化的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指的是一个民族立足传统文化资源,吸收借鉴世界其他民族文化成果,对于本民族文化知识进行改造更新的一种内驱力。培养民族文化创新能力,就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大力提倡民族历史文化教育,维持民族文化身份,传承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的文化拥有深厚的基础和丰富的资源,如何在冷战结束后开始的经济全球化为背景的文化全球化浪潮中,在挖掘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经验,并创新文化表现形式,这是当代中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现实任务,是全球化时代特有的新的安全压力,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向中国国家安全提出的新命题。

(三)意识形态安全:建构国家文化利益的基本手段之三

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和社会集团乃至国家集团基于一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了自己阶级和集团乃至国家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或者为了达到改造世界、建立政权和巩固自己政治统治的目标而提出并确立的社会理想、价值观念、政治原则、行动纲领和实践战略等。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以后,美国的政治学者福山和亨廷顿都分别提出了“历史的终结”的观点和“文明的冲突”的观点。福山认为:冷战结束标志着人类意识形态斗争进入尾声,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法西斯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斗争已经结束。亨廷顿认为:冷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冲突不再是资本主义阵营与共产主义阵营之间意识形态的冲突,代之而起的是文明之间的冲突。然而,世界范围内意识形态的斗争远未停止,“西强我弱”的总态势在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对中国来说,意识形态依然是国家文化安全的核心内容。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南北矛盾;经济;国际经济新秩序

中图分类号:DF96文献标识码:A

陈安教授积30年之功蔚为大观的《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五卷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南北问题为主线,站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坚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深刻论证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充分反映了作者创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理念和追求。

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论述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问题

如所周知,中国特色法学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尽管具有“国际性”,其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同样是马克思主义。

早在20世纪40年代,作者在厦门大学求学时就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启蒙和熏陶,在50至70年代,曾专门从事马克思主义教学和研究。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民族殖民地及理论学养深厚,是其致力于创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思想和理论优势。在80年代以来的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中,陈安教授援引马克思主义原著的精辟论述,分析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以殖民掠夺史揭示南北问题的根源和实质及阐释马克思主义观。

(一)分析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

国际经济关系既是国际经济法借以产生和发展的主要依据,又是国际经济法调整的主要对象。作者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详细分析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三大主要阶段(即早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与国际经济关系的初步形成,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与国际经济关系的重大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众多弱小民族的独立与国际经济关系的本质变化),并深刻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对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进程客观事实的科学总结”,“是对各国社会进行解剖的利器,也是对国际社会实行科学分析的指南”[1]。

(二)以殖民掠夺史揭示南北问题的根源和实质

基于历史事实,作者以激扬的文字历数15世纪以来列强在亚非拉地区推行殖民主义的十大罪恶行径,称为“殖民十恶”(即“欺蒙诈骗,以贱易贵”、“明火执仗,杀人越货”、“践踏,霸占领土”、“横征暴敛,榨取脂膏”、“强制劳役,敲骨吸髓”、“猎取活人,贩卖奴隶”、“垄断贸易,单一经济”、“种毒贩毒,戕民攫利”、“毁灭文化,精神侵略”和“血腥屠杀,种族灭绝”)[1]46-54,进而总结认为,“漫漫数百年,一部殖民史,就是一部弱肉强食史,也就是欧美列强和全世界众多弱小民族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史的主要内容。”[1]53“15世纪以来的数百年间,欧洲列强在亚、非、美广大地区实行殖民掠夺的历史,是一部火与剑的历史,也是一部血与泪的历史。”[1]46

在中外国际经济法学论著中,居于道义制高点,以如此犀利的笔触历数殖民之恶,似为仅见。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政治学或史学的内容,但笔者以为,殖民掠夺史在西方国际经济法学论著中讳莫如深,却是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应有的立论根基。正本清源,温故知新。只有回顾和铭记历史,才能深刻理解南北问题的根源和实质,认清西方列强罄竹难书的罪恶“发家史”及其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所欠下的巨大“历史债务”,也才能深刻理解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正当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以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在法理上,殖民掠夺史是经济、公平互利和全球合作等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必要铺陈。

(三)阐释马克思主义观

陈安教授对马克思主义观的研究和论述,重点强调民族自决权和批判民族虚无主义。两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作者研讨马克思主义观的核心主张,即十分强调尊重和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坚决反对社会帝国主义等形形的霸权主义。

在专著《列宁对民族殖民地革命学说的重大发展》(1981年)中,陈安教授系统深入地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基本理论及列宁1895到1924年期间关于弱小民族国家问题的学说,重点探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有关“民族自决”问题的长期论战,研究国际公法上有关弱小民族国家学说的争鸣辩论,侧重论述殖民地、半殖民地弱小民族国家——民族自决权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队伍中的论战过程及其发展历史。陈安.列宁对民族殖民地革命学说的重大发展[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该书已辑入《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一编第VII部分,题为“论马克思列宁主义对弱小民族国家学说的重大贡献”,第136-342页。

在专论《论社会帝国主义观的一大思想渊源:民族虚无主义的今昔》 (1981年)中,作者回顾和缕述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与伪装成“国际主义者”的形形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多次论战的历史事实,追本溯源,探讨曾经猖獗一时的社会帝国主义观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揭露它既是对国际法原则的粗暴践踏,又是对马克思主义观的彻底背离[2]。

应当指出, 马克思主义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民族殖民地学说和国际法上的弱小民族国家学说,有助于理解当展中国家的历史来由、现实地位和发展趋向及南北问题的根源和实质。研究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和社会帝国主义的霸权行径及相关学说,有助于认清当前全球化趋势下美国推行的霸权主义及西方学者否定或淡化的“理论先导”与前者的一脉相承或异曲同工。不难看出,作者在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中强调经济原则,深刻批判美国经济霸权及西方学者否定或淡化的谬论,源于对马克思主义观的深刻理解和研究积淀。

二、站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提出南北矛盾发展的“6C律”

不容否认,作为法学学科之一,国际经济法学具有普世价值,各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当有共同的立场、价值取向和追求。基于此,各国国际经济法学者需要加强学术交流,增强共识,求同存异,共同促进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

同样不容否认,作为法律规范之一,国际经济法既是发达国家巩固国际经济旧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发展中国家改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工具。换言之,国际经济法规范体现了新旧法律规则并存、冲突的状况。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相应地,各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并非居于同一的、纯粹的、超脱的法的立场。在全球化背景下,由于国家利益、历史传统、意识形态、、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特别是南北国家的国际经济法学者各有其不同的立场、价值取向和追求。西方国家国际经济法学者对其立场,或直言不讳,或犹抱琵琶。在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中,陈安教授一向旗帜鲜明地站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坚持和发展“三个世界”理论,坚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体现了“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志向和胸怀。

(一)坚持和发展“三个世界”理论

20世纪90年代剧变、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陈安教授坚持和发展“三个世界”理论,明确指出,“现在的世界实际上存在着互相联系又互相矛盾着的三个方面,从而使全球划分为三个世界:首先,美国、前苏联是第一世界,前苏联在1991年瓦解之后,美国遂成为第一世界中惟一的超级大国;亚、非、拉美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是第三世界;处在这两者之间的发达国家是第二世界。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它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曾经有过共同的经历,当前又面临着共同的斗争。过去、现在和将来长时间共同的处境和共同的利害,决定了中国属于第三世界。”[1]59作者进一步分析指出,在世纪之交,国际经济秩序破旧立新的争斗进入新的回合。其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冷战已告结束,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世界主题;二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各种新“包装”下有新的发展,“新干涉主义”和“新炮舰政策”不时肆虐;三是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发展,南北矛盾日益突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面临严峻挑战[1]60-61。

对当前国际经济秩序,西方学界有不同的解读,诸如“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和“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等等。但他们在总体上都不提“三个世界”、南北问题和新旧国际经济秩序,而是另辟蹊径,以所谓“经济全球化”、“法律全球化”理论淡化或否定国家。陈安教授针对上述各说,逐一辨析,言简意赅,切中肯綮。

针对“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陈安教授指出,“宣扬全面自由化、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新自由主义和 ‘华盛顿共识’的本质是为国际垄断资本在全球扩张服务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的说教及其实践,实质上乃是殖民主义、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三位一体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在当代的更新和翻版,充其量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或‘换汤不换药’罢了。”

针对“WTO秩序”论,陈安教授指出,“WTO秩序”论的先天性缺陷和致命性弱点在于,它忽略了当代WTO体制及其规则缺乏坚实的、真正的民主基础;WTO体制虽然素来被称为摆脱了“权力导向”,转而实行“规则导向”,但其“立法”完全是“权力导向”之下的产物,带着先天的不公胎记,其“司法”和“执法”实践也出现过“财大者力大气粗”、霸权或强权国家不受约束或规避制裁的弊端,实际上体现了“规则导向”向“权力导向”的异化、转化;“WTO秩序”论要求将贸易自由宪法化、最高化、绝对化的主张是不可取的。关于WTO体制的进一步剖析,参见:陈安.中国加入WTO十年的法理断想:简论WTO的法治、立法、执法、守法与变法[J].现代法学,2010,(6):10-36.

针对“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陈安教授指出,其实质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力图迫使国际弱势群体离开原定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奋斗目标。他认为,把“经济民族主义”理解为全球各民族、特别是各弱小民族坚持在经济上独立自主,坚持国际经济,是基本正确的。关于该问题的详细论述,请参见:《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WTO秩序”论》、《“经济民族主义扰乱全球化秩序”论》,辑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一编第VII部分,第120-134页。

笔者以为,坚持和发展“三个世界”理论,是正确认识新时期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体制的“立场”和“战略定位”问题的必要前提。基于“三个世界”理论,才能深入分析当前西方国家强势主导的形形的“国际经济秩序新论”,也才能坚持和发展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理论。鉴于南北问题仍然是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寻求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和真正的“全球治理体系”近年以来,西方学者除上述“国际经济秩序”论外,还提出了所谓“全球治理”论。例如,在国际投资法领域,提出了所谓“外国直接投资的全球治理体系”(the global governance system for FDI)的概念,并指出这一体系主要是由BITs构成的。(参见:Axel Berger. China’s New 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 Programme: Substance, Rational and Implications for Investment Law Making[R].Paper for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Group(ASIL IELIG) 2008 Biennial Conference “The Politic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The Next Four Years”, Washington, D. C., November 14-15, 2008.) ,不能回避南北问题,更不能回避改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这一根本性问题。

(二)提出南北矛盾发展的“6C律”

早在《国际经济法总论》(1991年)中,陈安教授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指出:“在国际经济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强权国家保持和扩大既得经济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贫弱国家争取和确保经济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这些斗争,往往以双方的妥协和合作而告终,妥协合作之后又因新的利害矛盾和利益冲突而产生新的争斗,如此循环往复不已,每一次循环往复,均是螺旋式上升,都把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国际经济法规范,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或一个新的发展阶段。”[3]

在专论《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从万隆、多哈、坎昆到香港》(2006年)和专著《国际经济法学专论》(2007年)中,陈安教授总结万隆会议以来的南北斗争史,进一步提出了南北矛盾发展的“6C律”及其特点,强调南南联合自强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大意义。其主要观点可概要如下:

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和国际经济法的破旧立新是在南北矛盾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南北国家之间既有互相矛盾、互相斗争的一面,又有互相依存、互相合作的一面。因此,南北矛盾斗争的每一个回合,往往以双方的妥协和国际经济秩序在某种程度上的除旧布新而告终。妥协之后经过一段期间,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新的矛盾斗争。南北矛盾上述规律性的发展进程,可概括称为螺旋式的“6C轨迹”或“6C律”,即Contradiction(矛盾)Conflict(冲突或交锋)Consultation(磋商)Compromise(妥协)Cooperation(合作)Coordination(协调)New Contradiction(新的矛盾)……当代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也就是在此种“6C律”的基础上和支配下,不断经历着新旧交替、吐故纳新、弃旧图新和破旧立新的进程。 参见:陈安.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从万隆、多哈、坎昆到香港[G]//陈安.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500-502;陈安.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上编(总论)[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246,324-326.南北问题的根本解决取决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取决于南北国家基于经济、公平互利和全球合作等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真诚合作。发展中国家要在南北经济关系中获得真正平等的地位,只有依靠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提高本国的经济实力,才能提高和增强在南北合作中的谈判地位和能力。与此同时,要大力加强南南合作,以求联合自强和共同发展。关于南南合作问题的系统论述,参见:An Chen.Weak versus Strong at the WTO, The South-South Coalition from Bandung to Hong Kong[J].The Geneva Post Quarterly: The Journal of World Affaires, 2006,(1):55-107.

“6C律”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首先,指明发展中国家“斗争中求生存,合作中求发展”的必由之路。南北国家之间在矛盾、冲突之后是磋商、妥协、合作和协调,张弛有度,循环往复,反映了南北双方既相互矛盾、冲突,又相互依存、合作的客观现实和南北矛盾运动的发展规律。第二,揭示发展中国家的持续斗争是促进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和国际经济法破旧立新的原动力。发达国家为保持和发展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优势地位,自然会固守和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发展中国家为改变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劣势地位,必然成为要求改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力军。第三,强调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长远来看,在上述“6C律”的发展过程中,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和国际经济法的破旧立新总体上处于上升态势。但在特定历史时期,由于南北国家在矛盾、斗争中此强彼弱,此消彼长,在发达国家占上风的情况下,则可能出现下行态势。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个进步,都需要艰辛的斗争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复失或名存实亡。对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发展中国家应有战略眼光和充分准备。

(三)新时期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体制中的立场和战略定位

关于新时期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体制中的立场和战略定位,特别是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外学者见仁见智。近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某些西方学者热衷于强调中国的“领导作用”和“大国责任”,甚至提出“中国威胁”论,其用意发人深思。关于“中国威胁”论的历史考察,参见:陈安.“黄祸”论的本源、本质及其最新霸权“变种”:“中国威胁”论——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史的主流及其法理原则的视角[J].现代法学,2011,(6):10-36;An Chen. On the Source, Essence of “Yellow Peril” Doctrine and Its Latest Hegemony “Variant” – the “China Threat” Doctrin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Mainstream of Sino-Foreign Economic Interactions and Their Inherent Jurisprudential Principles[J].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 Trade,2012,13,(1):1-58.中国是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最大受惠者、维护者、改良者、改革者,抑或革命者?众说纷纭。陈安教授在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相关视角和论述富有启迪意义。

首先,陈安教授研究国际经济法问题的角度具有启迪意义。在论述“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中可否规定对外资绝不实行国有化”问题时,陈安教授指出:“从中国国情与国际舆情的结合上来考虑问题,从南北矛盾的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来考虑问题,从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更迭兴替上来考虑问题,作为在世界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作为第三世界的一个中坚成员,中国在本国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涉外经济立法中,显然不宜、不必、不应、不容明文规定对外资绝对不实行征用或国有化。”[4]由此可见,陈安教授所主张的研究国际经济法问题的三个角度分别是中国国情与国际舆情的结合、南北矛盾的历史与现实的结合和新旧两种国际经济秩序的更迭兴替,对中国的明确定位是“第三世界中坚成员”。

其次,鉴于新时期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体制中的立场和战略定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延续,有必要考察新中国对外交往的一贯立场。陈安教授指出:“独立自主和平等互利,乃是新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贯坚持的最基本的法理原则和行为规范,也是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健康发展的两大基石。”更详细的论述,请参见:陈安.论源远流长的中国对外经济交往及其法理原则[G]//陈安.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98.

关于新时期中国在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体制中的立场和战略定位,陈安教授在论述古代中国的自我定位和近现代中国历史形成的“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独特内涵的基础上,明确指出:中国应成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积极推手,应致力于成为南南联合自强的中流砥柱之一,中国与全球弱势群体共同参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战略目标,应当坚定不移,韧性斗争,百折不挠,既应当坚持战略原则的坚定性,又坚持策略战术的灵活性。更详细的论述,请参见陈安教授的论文《论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的战略定位——兼评“新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论》,该文载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一卷第一编第VII部分,第109-120页。在该文发表之后,作者相继发表有关中国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战略定位的专论,包括:陈安.再论旗帜鲜明地确立中国在构建NIEO中的战略定位——兼论与时俱进,完整、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对外28字方针”[G]//陈安.国际经济法学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陈安.三论中国在构建NIEO中的战略定位:“匹兹堡发韧之路”走向何方——G20南北合作新平台的待解之谜以及“守法”与“变法”等理念碰撞[G]//陈安.国际经济法学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4);陈安.中国加入WTO十年的法理断想: 简论WTO的法治、立法、执法、守法与变法[J].现代法学,2010,(6):10-36;An Chen. What Should Be China’s Strategic Position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 With Comments on Neo-liberalistic Economic Order, Constitutional Order of the WTO and Economic Nationalism’s Disturbance of Globalization[J].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 Trade, 2009,10(3); An Chen.Some Jurisprudential Thoughts upon WTO’s Law-governing, Law-making, Law-enforcing, Law-abiding and Law-reforming[J].The Journal of World Investment & Trade, 2010,11(2).

概言之,历史已然成就了中国作为“第三世界中坚成员”的地位。作为“第三世界中坚成员”,中国的基本立场理应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等互利原则,成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积极推手,致力于成为南南联合自强的中流砥柱之一,坚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战略目标。无论将来中国国际经济地位发生怎样的改变,应该有始终如一的、坚定的立场和目标。以国际投资关系为例,中国必须坚持和强调经济、公平互利和全球合作原则,不能因为居于资本输出国地位就片面强调资本输出国的权益,要求资本输入国限制其。中国一向反对发达国家“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同样,也要引以为戒,严格自律。随着中国国际经济地位的改变,对外经济政策可以根据形势的变化而调整,但立场要坚定,不因经济地位的转变而变化,不因利益的诱导而变化。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进行学术研究应有“第三世界中坚成员”的“立场”意识,政府主管部门在国际经济实践中也应有“第三世界中坚成员”的坚定立场。

三、论证南北矛盾中形成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一般而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基本的法律原则。陈安教授认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5];“在当代国际经济法基本规范或基本原则更新发展的全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强权国家保护既得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贫弱国家争取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矛盾和斗争。这种矛盾斗争,乃是当代世界性‘南北矛盾’斗争的主要内容。”[5]346陈安教授强调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是在南北矛盾中形成的,旨在强调其“发展性”和“动态性”,强调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反映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特色。以下概述陈安教授有关经济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和全球合作原则的部分重要观点。

(一)经济原则

如所周知,是国际法的基石。当前,为推进经济全球化,西方国家以理论为先导,提出了否定或淡化的种种理论[6]。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坚持和维护《联合国》确立的国家原则[7]。

关于经济原则,陈安教授重点研究经济原则的形成原因及其基本内容、世纪之交的经济“攻防战”及中国坚持经济原则的实践。

1. 经济原则的形成原因及其基本内容

发展中国家强调和坚持经济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从历史上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前都处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地位;二战结束后,殖民地、半殖民地弱小民族相继挣脱殖民枷锁,取得政治独立,但经济上仍然遭受原宗主国的控制,不同程度地处于从属或附庸地位。政治是经济的前提,经济是政治的保障。发展中国家强调经济实质上是全世界弱小民族反殖民主义斗争的必要继续和必然发展[5]347-348。

根据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陈安教授概括国家经济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国对本国内部以及本国涉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享有完全、充分的独立自利,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各国对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5]351-359。

2. 世纪之交的经济“攻防战”

近年以来,陈安教授以马克思主义观为指导,针对当前全球化趋势下西方国家否定或淡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专题研究。以WTO体制运作十年来美国单边主义与WTO多边主义交锋的三大回合作为中心,综合评析美国“1994年大辩论”、1998-2000年“301条款”争端案及2002-2003年“201条款”争端案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指出这三次交锋的实质,都是美国经济“”(经济霸权)与各国群体经济之间限制与反限制的争斗,植根于美国早在1994年“入世”之初就确立的其单边主义政策高于其WTO义务的既定方针。这场以经济问题为核心的激烈论战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启迪是:增强忧患意识,珍惜经济;力争对全球经贸大政决策权实行公平的国际再分配;善用经济保护民族权益,抵御霸权欺凌和其他风险;警惕理论陷阱,摒除经济“淡化”论[8]。

“过时”论、“废弃”论的主旨在于彻底解除弱小民族的思想武装,好让当代霸权主义在全球通行无阻;“淡化”论和“弱化”论的“发展方向”,正是归宿于“过时”论和“废弃”论。这种归宿绝不是弱小民族之福,而是善良的人们不能预见其后果的理论陷阱[8]420。

3. 中国坚持经济原则的实践

不言而喻,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理应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坚持经济原则。无论是在国内立法实践方面,或是国际条约实践方面,中国都要坚持经济原则。

针对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中可否规定对外资绝不实行国有化问题,陈安教授主张,在我国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涉外经济立法中,不应明文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外资实行征用或国有化。其主要理由是:从外资国有化问题的论战史、中外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西方国家对“国有化”的理解及中国的宪法精神和现有政策等方面看,不适宜、不必要、不应当、不容许作此规定。鉴于东道国在必要时有权依法征收境内外资,并且给予适当补偿,乃是当代国家经济权利之一,而且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立法惯例,中国不应通过立法自行“弃权”;“务必留权在手,但决不任意滥用!”[9]

在国际实践方面,陈安教授主张,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应坚持经济原则:“中国是牢牢在握的独立国家,中国人民十分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得来不易的权利……尽管‘复关’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旷日持久,难关重重,中国坚持经济原则,有关加入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立场和方针不变。”[10]

当前,国际投资法发展迅速,其趋向值得密切关注。传统国际投资法本来就是发达国家为保护其海外投资者的产物,带有与生俱来的片面维护资本输出国权益的烙印,其新近发展并未起到平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和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权利和利益关系的作用,而是更加片面地强调保护发达国家和外国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限制东道国的。通过此类规范的不断强化,发达国家推动投资自由化,以实现其国家利益。近来,双边投资条约普遍规定接受“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的管辖,甚至规定投资者可以单方面启动ICSID程序。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的某些国际实践顺应了西方国家主导和推波助澜的所谓“时代潮流”。针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外双边投资协定的“争端解决”条款的新发展,陈安教授明确提出,中外双边投资协定实践中的“逐案审批同意”、“当地救济优先”、“东道国法律适用”和“重大安全例外”等四大“安全阀”不宜贸然拆除[11];进而主张,区分南、北两类国家,实行差别互惠,明文排除最惠国条款对争端程序的普遍适用,切实维护中国的应有权益[12] 。

(二)公平互利原则

公平互利原则是在“公平”这一传统法律概念的基础上结合“互利”概念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强调实质上的平等,进一步明确了平等互利的含义,是平等互利原则的新发展。

关于公平互利原则,陈安教授重点研究公平互利原则是平等互利原则的发展及公平互利原则的主旨。

1. 公平互利原则是平等互利原则的发展

陈安教授在分析公平互利原则的形成过程中指出,在国际交往实践中,发展中国家认识到,仅仅从或主要从政治角度强调平等原则,往往只能实现形式上的平等,难以实现实质上的平等。在某些场合,发达国家往往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因此,应从经济角度、从实质角度重新审视传统意义上的平等原则,赋予其新的时代内容,互利原则由此产生。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互利;只有真正地实行互利,才算是贯彻了平等的原则,才能实现实质上的平等[13]。

把传统国际法上分立的平等原则与互利原则结合成调整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标志着国际法上平等原则的新发展[14]。陈安教授特别指出中国有关平等互利原则的实践对公平互利原则形成的贡献。在国内法实践方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明确把平等互利规定为与外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前提条件及对外经济交往、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在国际法实践方面,1954年4至6月,中国与印度、缅甸一起,率先把平等互利原则与互相尊重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等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逐渐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13]444。

2. 公平互利原则的主旨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强调公平互利,究其主要宗旨,端在于树立和贯彻新的平等观。对于经济实力相当、实际地位基本平等的同类国家说来,公平互利落实于原有平等关系的维持;对于经济实力悬殊、实际地位不平等的不同类国家说来,公平互利落实于原有形式平等关系或虚假平等关系的纠正以及新的实质平等关系的创设[13]449 。

在论证公平互利原则时,陈安教授进一步指出,“这种新的平等观,是切合客观实际需要的,是科学的,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早在百余年前,马克思在剖析平等权利时,就曾经指出:用同一尺度去衡量和要求先天禀赋各异、后天负担不同的劳动者,势必造成各种不平等的弊病,并且断言:‘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马克思的这种精辟见解,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当展中国家提出的关于贯彻公平互利原则、实行非互惠普惠制等正义要求,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13]449-450对经济实力悬殊的国家,“平等”地用同一尺度去衡量,用同一标准去要求,实行绝对的、无差别的“平等待遇”的实际效果,“有如要求先天不足、大病初愈的弱女与体魄强健、训练有素的壮汉,在同一起跑点上‘平等’地赛跑,从而以‘平等’的假象掩盖不平等的实质。”[13]448-449

(三)全球合作原则

全球合作原则是1974年《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和《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倡导的一项富有时代特点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基于南北问题的实际情况,要实现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实践全球合作原则。

关于全球合作原则,陈安教授重点论证如下两点:南北合作是全球合作原则的中心环节;南南联合自强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惟一路径。

1. 南北合作是全球合作原则的中心环节

南北合作是全球合作原则的中心环节,是国际经济关系中众多弱者与少数强者之间在不同阶段的互相妥协和互相让步;就其内在实质而言,是国际经济关系中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妥协,也是对弱肉强食规则缓慢的逐步否定[15]。

南北合作的依据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极其密切的互相依存和互相补益关系。这决定了南北国家“合则两利,离则两伤”,南北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斗争中终究要相互妥协,并作出“南北合作”的选择,从而解决各个相应阶段的南北矛盾。

南北合作的阻力来自发达国家,特别是来自第一世界的美国。相对而言,在第二世界的政界、法界中,出现了一些能较冷静地正视南北互相依存现实的明智人士。

关于南北合作的成效,基于对《洛美协定》和《科托努协定》的研究,陈安教授在肯定南北合作生命力之后,深刻指出:“《洛美协定》式的南北合作,仍然远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南北双方之间很不平等、很不公平的经济关系”;“距离实现彻底公平互利的南北合作从而建立起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总目标,还有相当漫长、艰辛的路程”[16]。

2. 南南联合自强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惟一路径

南南合作是国际经济关系中众多弱者之间的互济互助,以共同应对或联合反抗来自强者或霸者的弱肉强食。在论述南南合作的战略意义时,陈安教授指出:现存的国际经济体制,是在经济实力基础上形成的。要改变它,首先也要靠实力;在经济上过分依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极为不利。加强南南合作,走弱者联合自强的道路,才是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的可靠途径;南南合作把各个分散的、在经济上相对弱小的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国际力量,可望提高在南北对话中的地位和能力;南南合作建立在弱者互助互济、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是全球合作的新兴模式和强大趋势,本身就是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体现[15]463。

在专论《南南联合自强五十年的国际经济立法反思:从万隆、多哈、坎昆到香港》(2006年)中,陈安教授回顾近50年来南北矛盾与南北合作的史实,总结贯穿全程并将长期存在的发展轨迹,深刻指出:南北矛盾和冲突,南北力量对比上的“南弱北强”,势必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持续存在,鉴此,在南北角力的进程中,南南联合自强者务必树立起“持久战”的战略思想,逐步更新国际经济立法、建立起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惟一路径是南南联合自强[17]。

四、知识报国、兼济天下,发出中国和南方学者的时代强音

从陈安教授的治学立场、理念和追求以及对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杰出贡献,我们看到了老一辈知识分子的命运是如何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的,更感受到老一辈知识分子“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历史责任感、宽广襟怀、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价值取向。陈安教授强烈的学术使命感、历史与现实结合的研究方法及学术成果“国际化”的不懈努力,尤其值得我们学习。

(一)强烈的学术使命感

“当今发达国家国际经济法诸多论著的共同基本特点,是重点研究发达国家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作出符合发达国家权益的分析和论证。反观中国,作为积弱积贫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员,这样的研究工作还处在幼弱阶段,远未能适应我国对外交往的迫切需要和对外开放的崭新格局。”[18]陈安教授正是怀着强烈的学术使命感,30多年如一日,身体力行,殚精竭虑,致力于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建。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主要是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经济法学的概念、术语、原则、规则等大多来自西方。汲取和借鉴西方国际经济法学理论,首先要有“扬弃”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陈安教授之所以能取得独树一帜的国际经济法研究成果,成就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一家之言”,最重要的是坚持“扬弃”精神,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具有破旧立新的历史责任感、决心和勇气,不迷信权威,不附和所谓“主流理论”,既能深入钻研西方国际经济法理论,又能摆脱西方学者立场、视野所决定的法律观念或思维定式,特别是摆脱阻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观念的羁绊,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创建和发展新的法律概念、观念和理论。

(二)历史与现实结合的研究方法

中国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服务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这决定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界在吸收西方国家有关研究成果的同时,应有符合本国国情和目标的研究方法。在种种研究方法中,对创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尤为重要的,当是历史和现实结合的方法。

如前所述,陈安教授对南北问题、中国的战略定位和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论述,无不采取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这方面,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老一辈学者与中青年学者的关注点、敏感度和立场或有不同。老一辈学者曾经历过“三座大山”压迫下的旧社会,对西方列强的本质有深刻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中青年学者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更多的机会接受西方的法学教育或理论成果,更容易接受西方主导建构的所谓“主流理论”。对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南北矛盾、国家等的认识以及对西方理论的“扬弃”精神,中青年学者与老一辈学者尚有一定差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历史和现实结合研究方法的重要性,我们需要更深入地了解西方国际经济法的缘起、发展及其实质,从中探求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历史使命和发展方向。

(三)学术成果“国际化”的不懈努力

鉴于国际经济法学的学科特色,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在国际学术论坛上,对国际经济法学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中国学者的见解,表明中国的立场,为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作出应有的贡献。

陈安教授大学期间专攻法学,外语主修俄语,自学英语、日语,1981年以“知天命”之年负笈于美国哈佛大学,即与国际学术同行开展平等交流和对话,受到该校东亚法学研究所所长A. von Mehren教授、副所长F. K. Upham教授的高度评价。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斯托利讲座教授、东亚法学研究所所长A. von Mehren教授致陈安教授函(1982年10月25日)”, “(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哈佛大学东亚法学研究所前所长F. K. Upham教授致陈安教授函(1982年11月29日)”,载《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五卷第八编第III、二(二十六)、(二十五)部分,第2613-2614页。一直以来,陈安教授力倡中国国际经济法学者的学术成果“走出国门”。自1981年在美国《国际法与比较法学报》首次发表英文论文以来,陈安教授持续发表和出版英文论著,成果丰硕。。特别是2006-2010年间,在享誉国际经济法学界的《世界投资与贸易学刊》(瑞士日内瓦出版)发表6篇重要论文,创该期刊同期数的最高记录[19]。其英文论著立场坚定,论证严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学术影响。发展中国家智库“南方中心”秘书长Branislav Gosovic先生认为,有关南南联合自强的论述“能给人以清晰鲜明的方针政策性的启示,会使‘南方中心’公报的读者们很感兴趣,特别因为这是您从一个正在崛起的举足轻重的大国发出的大声呐喊!” “南方中心秘书长Branislav Gosovic致陈安教授函(2006年2月1日)”,载《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五卷第八编第III、二(十二)部分,第2591-2592页。更为难得的是,来自发达国家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首席法律顾问L. Weisenfeld先生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法律顾问A. Parra先生等同样对陈安教授的学术主张和水平表示由衷赞赏和信服。“‘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首席法律顾问L. Weisenfeld致陈安教授函(2004年5月12日)”、“‘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法律顾问A. Parra致陈安教授函(1990年3月22日,1990年8月22日)”,载于《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五卷第八编第III、二(十七)、(二十)部分,第2599-2602页、第2599-2602页。

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是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世界性国际经济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也不能缺少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参与和奉献。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使命,是站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紧密联系中国和国际实践,汲取具有普世价值的国际经济法学精华,维护和发展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国际经济法原则,积极影响和促进国际经济法实践的健康发展。

这是一项长期的、宏大的理论工程,需要几代人矢志不移、坚持不懈的努力。陈安教授等老一辈国际经济法学者筚路蓝缕,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建和发展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亦成为后学之师范。近年以来,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学术团队的青年教师积极向国外学术刊物投稿,在国际学术界崭露头角,显示出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自2002年以来,厦门大学法学院辩论队连续参加Willem C.Vis 国际商事模拟辩论赛、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和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等国际性专业大赛,形成优良传统,屡获佳绩,如荣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Hardy C. Dillard最佳书状奖第一名”(2006年)和“反方诉状第一名”(2011年),为我国的法学教育赢得了国际声誉,也给国人莫大的启示和鼓舞。需要明确的是,上述辩论赛均是在西方主导下进行的西式“游戏规则”的演练和竞争。鉴此,在研究和掌握这些规则以求“知彼”的同时,更需要独立思考,明确“己方”的信念、追求和使命,力求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增强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担负起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历史重任。相比老一辈国际经济法学者和我们这一代“老三届”学者,青年学者和学生后来居上,具有更好的基础、更高的起点、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他们若能专心致志,自强不息,在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方面当有更大的作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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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陈安.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中可否规定对外资绝不实行国有化[G]//陈安.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第3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197-1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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