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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论文范文

中国金融论文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我国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在逐步认识到金融中心对区域金融发展重要促进作用的基础上,我国各区域经济中心分别就金融中心的建立与辐射展开论证。例如上海、北京、大连、深圳、成都、武汉、西安等都在争建不同层次的金融中心。由于定位不准确,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有限而宝贵的金融资源。基于这一现状,对我国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分析论证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斟酌筛选和模型分析给出建立金融中心的层次和必要条件。

(一)城市的初步筛选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的经济差距较大,特别是在宏观经济和金融指标方面尤为明显。因此,通过一些重要的经济、金融指标来合理的排除一些条件不好或不太好的地区,进而甄别出合乎条件的城市,通过模型的进一步检验,最后确立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理论界认为,一般情况下,一国只能出现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并辅之以若干区域金融中心。根据经济和金融的相关指标比较,有理由排除中部和西部的绝大多数城市,尽可能地在东部寻找国际金融中心。在考虑到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和区域涵盖面的情况下,选取了东部的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大连、青岛,中部的武汉和西部的成都、西安等十个城市作为备选选项。

(二)金融中心形成潜力模型

里德(H.C.Reed)提出的国际金融中心形成潜力理论,不同于以往静态区域金融聚集力或区域金融竞争力分析。该理论认为,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图1)。本文基于里德理论,通过分析经济、资金、基础设施和软实力等都可能导致金融中心形成的主要因素,量化研究城市是否具备金融中心成长潜力,这一潜力将导致哪一级的金融中心成形。

根据图1,我们将金融中心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一国内部的金融中心,包含地区金融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全国金融中心三个范畴,其影响范围逐步从地区扩展到全国;第二层次是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其影响范围为邻近国家和政治“领地”;第三个层次是全球性金融中心,其影响范围已扩展至全世界。三个层次的金融中心有显著的区别,具体表现在经济实力、金融影响力、基础设施、区域辐射力等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其他一系列因素上,从而使各个层次的金融中心数量呈“倒金字塔”形状,即第一层数量较多,第二层数量居中,第三层数量极少。

国际金融中心的构建必须在经济实力、金融影响力、基础设施建设和软实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着力点。因此,本文根据金融中心形成潜力模型选取了四组54个指标,构建备选城市的经济实力(EP)、资金实力(CP)、基础设施水平(IL)和软实力(SP)等四要素结合的国际金融中心潜力值模型(TFP模型,由孙剑在《中国区域金融中心的划分与构建模式》中构建),如下所示:

TFP=a1+β2CP+β2CP+β3IL+β4SP+8(aβ1=常数量;e=随机误差量;β11>0;β2>0;β3>0;β4>0),其形成潜力的评估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本文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转化和主成分分析等方法得到图2中的相关数值,进而找到符合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条件的城市:上海、北京和深圳的经济实力远远超出其他城市,金融实力在全国占有绝对的优势,是我国的三大金融增长极。其中上海得分略高于北京,显著高于深圳。这与上海、北京的经济和政治中心地位高度强相关;深圳位于珠三角,接受香港对内陆的经济辐射,三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高于其他城市。但成都、武汉、南京、青岛、大连、西安等城市在区域范围内的金融地位突出。成都和西安是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交通要道和经济枢纽。南京也是长三角区域性经济和政治中心。青岛位于胶东半岛,是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武汉是我国中部最大的交通枢纽,长江中游最大的物流中心。大连则位于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处。所以,十个城市均是我国各地区的经济金融中心,但相比却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

通过上述分析,本文将样本城市分为四个梯队:第一梯队(90-100):上海,所有指标均领先于其他城市;第二梯队(80-90):北京,即拥有四大国有银行的总部,又是全国金融业的监管中心所在地和众多大型国企总部所在地,具有巨大的资金和信息优势;第三梯队(70-80):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块“试验田”,同时毗邻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此外,它还在金融创新上保持着优势;第四梯队(70以下):成都,武汉,南京,青岛,大连和西安。

二、构建我国国际金融中心——上海

上述分析表明,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先发优势。国务院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的决定,更确立了上海的领先地位。我国金融中心的构建应采取下列步骤:将上海建成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在北京、深圳等城市中选取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或全国金融中心,在成都、武汉、南京、青岛等城市中选取区域金融中心。以下将对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一)上海的金融现状及构建国际金融中心所面临的问题

上海已拥有全国最健全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及国内金融交易中心的地位。截至2008年末,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689家,银行业机构124家,保险业机构291家,证券业机构94家。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机构达到165家;在沪经营的外资银行及财务公司93家。其中,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57家(数据来源:2008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09年2月,上海证交所开户数目前已达8075.45万户,形成了国内主要的证券交易市场。位于上海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每天的交易成为中国外汇牌价的基础;银行间资金拆借市场使上海成为银行间资金调度的中心;金融人才和技术优势国内领先;有国内最大最规范的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票据贴现市场、保险市场、住房抵押市场、商品期货等市场;在未来数年内还将成为全国的资金调度中心、资金运作中心、资金清算中心。作为全国性的金融中心。央行上海总部的成立进一步强化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为国家战略的地位,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试点的开展也将在上海展开。

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作为我国的金融中心的地位已然成熟,但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需要进一步努力。目前上海金融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是金融机构比例不均衡。一个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应包括大批完备的金融机构。但上海的现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较为发达,占金融机构总数比例较大;证券类金融机构波动较大,不稳定;其他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比例较小,导致金融体系不完善。第二是金融基础相对不完善。上海金融相关配套基础和金融相关服务尚未完善,科研水平和金融服务机构质量参差不齐;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在广度和深度上均和现有国际金融中心存在一定的差距。金融辐射能力和资金配置能力效果都不明显。第三是金融法律法规离国际化尚有差距。近年来,上海在金融法律法规制度(包括司法制度和监管制度)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现有国际金融中心相比,缺乏独立的司法体系来保障金融法律的实施,金融法律法规尚未完全国际化。第四是金融政策尚未充分开放。我国资本项目货币兑换尚未完全自由化,上海的发展受到限制;同时,央行体制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其中分业监管模式中存在严重缺陷。

(二)上海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机遇

1金融危机下中国金融体系安全的构建与完善

本轮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金融业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大批知名的国际金融机构倒闭或者被兼并。由此导致一些老牌金融中心不断丧失对全球金融业的影响。我国的金融市场虽然也遭到了金融危机的侵扰,但由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国际化程度还不是很高,加上我国经济整体良好运行,大大减轻了危机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使得我国金融业在国际上的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因此,应充分利用危机对全球金融安全体系的冲击带来的教训,加速构建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安全体系,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如充分完善和利用监管严格下的金融创新工具如上海同业拆借平台以及Shibor的定制来加大对全球救市的实际举动,提高我国金融行业在全球的影响力。在这方面,上海均应“先试先行”。

2上海区域金融效应在人民币区域化或国际化进程中的发挥

在本轮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主要货币均进入颓势,疲软不振。而人民币一直保持着较为强势的姿态。这对人民币保持全球信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人民币的国际化。因此,充分利用危机给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机遇,发挥我国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必须步步为营,先实现金融中心的区域影响力。而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正好是我国金融中心区域和全球影响力发挥的工具。上海人民币国际结算试点的开展,将充分利用人民币的适度区域化和国际化,利用我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加速提高人民币的国际信誉。只有人民币在区域站稳了脚跟,我国的全球金融中心地位问题也就走好了第一步,国际金融中心的效应也就更容易发挥出来。

3拉动内需、区域开发过程中上海金融的发挥

我国经济在本次危机中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和影响。2008年第四季度,我国GDP增长仅为6.8%,进出口和内需同时出现萎缩。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政府不断推出经济刺激方案,包括2008年年底为拉动内需和进行中西部开发而推出的4万亿投资,以及2009年财政预算赤字预计为9500亿元等;同时还将取消民间借贷的限制,推动民间借贷在银行资金短缺地区和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反映了政府有效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心,必将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也必将推动区域经济金融的进一步完善。在这一过程中,上海作为我国国际金融中心必将扮演融资中心的作用,同时也会加强其对全国经济的引导力和促进力。

(三)上海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战略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多变性和突发性,要求我国金融业特别是作为我国金融中心的上海,要在全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充当先行者和导向者的角色。建立一个体系健全,结构合理的金融机构网以及拥有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保障金融业运行市场的健康有序,是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必要前提和法律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法规的完善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对人的应用。上海要大力吸收和培养高素质的金融、贸易、会计、法律人才,站在战略的高度认识到人才因素对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同时,试点打破分业监管模式,避免大量重复监管对微观金融主体的束缚,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进行统一监管,将盲区产生机制予以消灭。

2建立成熟的金融市场、逐步实现金融区域化和国际化

第一,完善货币市场。以人民币的逐步可自由兑换为契机,在可监管范围内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逐步扩大人民币业务,拓展其业务经营范围;恢复重建大额存单市场,并逐步拓展二级市场;大力发展票据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实现票据承兑和贴现公司的专业化,资金清算流程化与便利化;放宽同业拆借市场的币种限制,以上海为中心构建全国同业拆借网络。第二,完善资本市场。逐步放宽B股二级市场的外资证券公司必须由在我国的机构申请特别席位这一规定,改变投资人及其人无权直接参加企业经营管理这一现状,通过保障外国券商和B股持有人利润的增加提高其投资的积极性。在全国率先试点深化外汇体制改革,提高外汇市场效率。通过货币和资本两个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审慎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

3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参与力和抗风险能力

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健康运行这一大的宏观背景,积极并且审慎推进上海金融的深化和广化;利用全球金融业不景气的机会,积极审慎地推进金融机构并购,寻求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有利地位和投资扩股机会;选择一些有实力的金融机构组成联合体进行国际市场的扩张和深化,提高金融机构的全球参与力。沉着应对国际宏观经济变化对房价、通货膨胀等带来的影响,构建住房金融保障机构,防范危机的传导效应。建立有效的风险化解和转化机制,避免危机带来的不利因素,利用其给上海金融业带来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推动上海金融中心的国际化。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金融中心形成潜力模型,对全国九个具有区域优势的大城市进行了经济实力、金融实力、基础设施水平、区位优势等四个方面的综合分析,得出将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结论;并结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实际,对上海的优劣势进行相关分析,提出了其发展战略和对策。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2篇

关于金融危机的产生原因,学者们说法各异。持新自由主义立场的人认为是“金融监管不力”“、政策失误”“、过分乐观的估计风险”等造成了危机的来临;持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立场的人认为危机造成的前景并不乐观;还有一部分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立场的学者,他们认为危机产生的根源在于生产过剩。尽管目前我们看到的金融危机是银行信用的货币危机,但是实质上这只是政府为了解决生产过剩问题而采取不当措施,最终为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关于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过度消费论。鲁比尼认为当代的人大多数都以过度消费的形式生活,尤其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有20%的人有借款的方式维持着超前的消费,住房抵押贷款在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不断攀升,以及日渐高涨的负债率和与之相反变化的储蓄率更是加深了潜在的危险,这种情况下,国家往往无法令房价保持合理水平,同样也无法令利息率下降,一旦贷款者无法偿还贷款或是支付利息的时候,就会爆发金融危机。一句话说,这种观点的持有者认为就是“透支消费”造成了危机的产生。(2)高储蓄率论。在一些东亚国家,“储蓄”大于投资,而与此相反的是,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超前消费,这两种普遍情况造成了经济的严重失衡,且由于近年来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势头日渐增大,全球的储蓄高于投资,进一步导致了长短期利率的脱节,出现房地产泡沫,诱发了金融危机。(3)结构失衡论。结构的失衡主要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球经济增长模式的不平衡,国际资本大量涌入金融市场的老大,产生了巨大资产泡沫;二是金融经济、实体经济的失衡,加剧了风险,助力了危机的爆发。

二、金融危机的特征

金融危机是全球化问题,为了更加准确和真实的了解金融危机,本文从危机爆发的根源、范围、领域与危机后的各国的反应来总结金融危机的特征。

(一)爆发速度快,传播范围广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最先爆发于美国,然后不到几个月就迅速波及到全球重要经济发展地区。美国的建筑业、汽车业和制造业最先受到重创,导致它们许多上下游产业崩溃,从而进一步扩及危机的影响范围。此次金融危机,美元大幅贬值,也动摇了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二)危机后国际救市速度快,规模大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都预测到了危机的来临,纷纷采取应对策略,共同采取行动,降低金融危机的损害。面对空前的国际金融危机,人们不仅看到了危机爆发后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与破坏性,也看到了战胜危机,恢复经济发展的希望。

(三)金融危机的超周期性和超前性

传统金融危机的主要表现特征是周期性波动,从产生到高峰、低谷和消亡,再到下一次危机的爆发都显示出一定的周期化。而当代金融危机表现出超周期性和超前性,其周期变短和突发性加强,似乎脱离了经济周期的轨道。

三、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一股金融巨浪席卷全球,中国经济置身于全球化浪潮下也不可避免的受到波及。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的进出口贸易

我国是外贸交易大国,出口贸易作为中国经济腾飞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的带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金融危机下,我国出口严重受阻。首先,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消费能力降低,直接减少了进口需求,大量的订单取消和延期,使得中国企业利益受损。其次,美元贬值的负面影响,导致人民币的升值,中国企业的原材料和人力成本提升,在国际竞争中不再存在价格优势,而且资金回收困难,流转不畅,导致一些中小企业甚至倒闭和破产。

(二)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就业形势

金融危机期间,我国企业受到全球经济大形势的影响,经济需求减缓,导致就业机会相应减少。人力市场上供给与需求极大不平衡,尤其是对体力劳动者和大学生就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温州小商品批发进出口企业为例,进出口行业发展重创,导致订单大幅减少,企业不断裁员以避免过多成本,有的企业举步维艰。

(三)金融危机影响中国消费的水平

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巨大的,导致国民的生活直接或间接都受到波及。人们面临着极大的担忧,极有工作压力,又面临着生活压力。物价水平随着危机的来袭不断的提高,但是人民的工资不增反降,收支不均,从而降低了人们的消费欲望。根据国家官方数据显示,消费者预期指数、满意指数和信心指数齐齐下挫,创造近一年的新低[4]。消费制约效应造成了中国经济的低迷,尤其是对股市和楼市造成了强烈影响,很难短时间内回复元气。

四、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一)调整出口政策

针对下次危机的准备,我国应尽快调整进出口政策和路线,在保存原有市场份额的前提下,不断的扩张新的市场领域和转变出口产品类型。欧美市场已经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市场萎靡,我们应放眼全球。拉美国家、东南亚地区和中亚等地区迅猛发展,在我国新颁布的“一带一路”政策的支持下,这些市场将是我们经济新的增长点,值得中国外贸出口企业更加关注。同时,我们应加大对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不断向技术领先型和创新型企业转变,参与到全球高端竞争中。

(二)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系构建

金融危机的产生周期在不断缩短,其破坏力也在不断增强,经济一体化框架下的世界经济正在融合为一个整体。中国在世界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促使我们要不断为世界经济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加强国际间金融合作与协调,来加强对外部金融冲击的抵御能力。最近,中国正努力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动亚洲地区经济基础建设和金融稳定。

(三)刺激国内消费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首先,我国政府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次,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也可以有效的提高居民收入,同时也能增加就业机会。最后,通过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安定的基础上促进分配公平。在保障国内经济的前提下,有效的应对经济危机对我国带来的影响,并抓住发展机遇,促进经济腾飞。

五、结论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字:金融服务,金融中心,产业集群

1.引言

金融服务产业总是以集群的形式出现并形成金融中心概念(Panditetal,2001)。Patterson(1913)将纽约作为金融中心,研究纽约金融中心在美国和世界的影响和重要位置。随后Smith(1929)阐述伦敦股票交易所的历史和地位,Reed(1980,1981)根据亚洲各个金融发达城市历年来的金融数据,运用层次聚类分析(HCA)以及逐步多元判别分析(SMDA)方法,动态比较和分析亚洲金融格局,从而明确了东京在亚洲乃至世界的重要金融中心,中国上海在1947年以前就是亚洲重要的金融中心。表1通过金融中心的外汇交易和金融部门的数目,表明各个金融中心的集群发展过程。至今,纽约、伦敦和东京依然处在世界重要金融中心位置,BenEdwards(1998)在经济学家杂志上首次将三个城市称之为”资本之都”(CapitalsofCapital)。

根据Kingderberg(1974)关于金融中心的定义,金融中心不仅仅可以平衡私人企业储蓄和投资以及将金融资本从存款人转向投资者,而且也影响支付和地区之间存款转移。银行与金融服务中心充当了空间价值转移和交易的媒介与桥梁。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专业化的国际借贷和国家之间支付服务。Kingderberg认为银行和高度专业化的金融中介的集聚,形成了今天的金融服务中心。

O’Brien(1992),Portus(1996),Gehrig(1998)等从地理位置和城市发展的角度对金融中心进行研究。O’Brien与Portus认为,地理和时区并不是金融中心形成的重要因素。而Gehrig认为,国际金融中心(IFCs)的产生源于金融中心的重要角色与金融活动的性质。IFCs的金融活动包括(Kaufman,2000):(1)外汇交易(FOREX),如现金业务,掉期和交换业务等;(2)全球性的股票、债券、及其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如期权、期货交易活动;(3)货币管理、支付、清算、收购与兼并、保险理赔等。

全球范围内的金融中心的层次结构也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Johnson(1976)将纽约和伦敦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用以区别于其他的地区金融中心。他认为香港、新加坡、巴拿马等地区性金融中心主要是因为地理位置上靠近一些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服务的顾客,而且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相当稳定安全.这些外资银行往往来自于国际金融中心。Sassen(1999)则认为,国际金融中心处理来自于全世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和政府的复杂的资本流动和运作,以不断创新的方式为其他的城市提供金融服务和全球管理,而地区性金融服务中心仅仅是管理资本流动或发行债券的窗口,国内发行债券或上市,均有国际金融中心著名的金融机构(如JPMorgan,DeutcheBank等)参与发行和购买,因为地区性金融中心云集了国内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在地区性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有利于获取信息,减少交易成本.Poon(2003)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对国际金融中心的资本市场进行研究,1980年的资本市场分为三个层次,1990年资本市场分为四分层次,而1998年的全球资本市场划分为7个层次,其中纽约伦敦占据第一层的位置,东京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与法兰克福同属于第二层,中国台北、香港位居第三、第四层。由于新兴国家的开放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自由化,近年来涌现了一批新的金融中心城市。

Kingderberg(1974)认为金融市场组织中存在着规模经济,形成了金融市场的集聚力量。他认为,局部信息与时区不同都是金融市场集聚的主要原因。然而近年来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发展,金融中心在交易量和业务水平上更加集中于国际金融中心。至1997年末,25个城市占有了全球83%的金融资产。伦敦纽约东京三大金融中心持有全世界1/3的机构管理资产以及58%的全球外汇市场(Sassen,1999)。McGaheyetal(1990)认为国内外金融服务竞争主要源于金融服务机构和产品的集中,及其国际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一体化。集中与全球化决定了金融服务机构在其他的国家与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时,必须考虑地区成本与优势,优秀的金融人才,先进的通信与信息技术,以及政府监管和税收政策。但是基于集中与全球化的观点并不能对新兴金融中心的增多做出合理的解释。

Gehrig(1998)根据证券的流动性及其信息敏感程度研究金融活动,认为对信息较为敏感的金融交易更可能集中在信息集中与交流充分的中心地区,从而形成金融中心,而对信息不敏感却对监管成本差异更为敏感的金融交易,也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与交易限制的放宽使得金融资产交易成本下降,偏好于城市的郊区。Pandit等(2001,2002)则采用了Swann(1998)提出的产业集群动态研究方法,对英国金融服务产业进行分析,认为集群效应影响公司的成长以及新进入者的数量,同一金融服务中心的不同的金融部门之间存在着相关性。本文下一节介绍金融中心和产业集群相关理论,第3节分析金融服务中心形成原因、进入机制等,第4节介绍Swann成长模型和新进入模型以及金融服务集群分析的研究启示。最后讨论金融中心的金融部门结构以及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和近期发展战略。.理论研究

为研究和分析金融服务与金融中心的集群方式和特点,我们先介绍相关的理论和方法。这里首先介绍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时考虑的位置和城市选择方法,然后介绍产业集群的一般分析方法,最后介绍金融服务的产业结构和产业特征。

2.1金融机构位置选择理论

Choietal(1986,1996,2002)通过对全世界14个金融中心的实证分析,研究了世界金融服务和金融中心的格局动态,以及金融中心集聚吸引力的原因.他们采用了14个金融中心城市中300多个跨国银行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分布数据,构成14Χ14维关联矩阵,矩阵元素代表银行总部位于城市中,并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总数。经过多年的数据可以统计分析国际金融服务网络的结构动态,使用作为金融中心城市的排名依据,以及该城市吸引跨国外资银行设立分子机构的潜力大小的衡量标准。研究表明城市吸引力主要由以下因素所决定:(1)城市地区经济规模与经济活动;(2)已有的银行总数;(3)股票市场规模大小和交易头寸;(4)与其他国家的双边贸易关系,如国际资本流动、对外直接投资(FDI);(5)以及银行企业的机密保护程度。

Jegeretal(1992)研究发现,(1)金融机构在金融中心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其他金融城市流入该金融城市的贸易总额。因为,跨国银行为了提供给其他地区高水平的顾客服务,更愿意在顾客所属的城市设立分支机构,节省服务费用和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2)由于国际收支的顺差和逆差的存在,国际金融服务网络呈现非对称结构,而且由于新兴国家的积极开放政策和频繁的国际贸易往来和资本流动,国际金融市场以离岸金融中心的形式日趋分散。

Nigh(1986)通过分析美国银行的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表明,跨国银行分支机构的位置选择依赖于地区性的金融活动机会。Yamori(1996)在Nigh(1986)的基础上研究日本金融机构在外设立分支机构的选择策略。采用最小二乘法估计回归分析对一下参数进行估计,

(1)

其中代表本国金融机构在国家的活动数量,用金融机构输出的FDI来衡量;代表运营在国家的本国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可以采用这些企业引起的FDI流出或者进出易量来衡量;为地区性的金融活动机会,一般采用人均国民收入或者广义货币M2(M1与定期存款之和)。

Gehrig(1998)建立了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活动的信息复杂度为标准的位置选择模型.例如证券投资收益的评估,投资者希望获得未来不确定状态的可能性,了解证券更加精确的信息。由于不同的金融工具对信息的富含程度和灵敏度具有很大差异,通常采用信息复杂度来衡量金融证券工具的未来收益的状态数。一般来说对信息敏感的证券交易活动更可能在信息密集的地区进行,而信息不敏感的证券活动则可能分布在郊区位置。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带来的交易成本下降,金融中介的出现以及金融分支机构的设立,提高了金融信息交流和畅通,以及金融活动中的交易摩擦。Gehrig(1998)假定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时,获取某一风险证券的信息受到城市以及观测误差的影响。那么,其中,作为风险证券的基本信息,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证券的收益,即,而且假定。根据是否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成本函数可以表示为:

(2)

其中,表示为信息的复杂程度,值越大信息越不精确;表示设立分支机构所需要的沉默成本(固定成本);表示每次金融交易活动所需要的交易成本;代表金融活动的频繁程度或平均交易次数。通过比较可以知道,存在唯一的使得。当<时,表明如果要求的信息十分精确,金融活动的流动性强的条件下,那么为了更容易的获取地区信息,金融机构将考虑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当>则,表明如果要求的信息粗略不敏感,那么为了更节省成本开支,金融机构将不会在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2.2产业集群分析方法

正的外部性在我们产业集群的分析方法中是分析的关键。集聚或经济外部性使得产业集群内形成的供需条件优于分散的产业分布,促使企业的成长以及吸引新进入者。当集群达到一定规模时,企业的成长和新进入者会加强集群力度,从而加速产业内的集群优势。集群因素还包括产业内的高生产率与创新能力。然而,当集群达到一定的饱和度时,市场内拥挤和竞争会阻碍企业的成长和进入,影响产业内的集聚与集群,直到产业内达到一个动态的均衡,集群规模和集群效应趋于稳定。EconomidesandSiow(1988)假设市场处于瓦尔拉斯均衡(WalrasianEquilibrium)条件下,市场容量受到流动性强弱的影响。Swannetal(1998)也因此而提出了集群生命周期概念。同时,地区性气候,基础设施,文化环境也是影响产业动态集群的重要因素。图1表明,产业集群受到新进入者和企业成长的正效应影响,形成循环的集群动态。

表1概括了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所带来的好处以及集群的成本。从需求方面来看,集群内的企业接近于服务顾客,因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Hotelling,1929)。集群内的企业易于被顾客找到,从而降低顾客为购买到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所付出的搜寻成本。最后,集群内良好的声誉和成熟的供需关系,为新进入的企业带来正的信息外部性和规模经济。

AudreutschandFeldman(1996),Jaffeetal(1993)的研究表明知识技术的外溢效应随空间距离的扩大而下降。因此,集群所带来的知识溢出,有利于集群内经验共享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从供给方面的优势来看,集群企业面临大量的专业人才市场,利于人力资本的开发和利用。集群所具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如公路铁路与航空,利于集群企业的运作和管理。另外,信息外部性的存在使得新进入企业可以了解和学习集群区域内企业的生产和市场管理等成功价值的经营活动。

当集群规模达到某一程度时,集群效益并不是一直处于增加状态,成本开始加速上升。集群内因为需求有限而导致市场拥挤,加深了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提高了企业销售广告费用和市场服务成本,从而影响公司业绩。库诺均衡模型表明,竞争者数目的增加,虽然会提高社会福利总量,但是会导致每个公司平均销售额、价格和利润的减少。同时,集群所带来的成本在供给方面表现为投入要素市场的拥挤和激烈竞争,比如写字楼租金或劳动工资的上升。

表1企业位于集群内的优势和成本

需求供给

优势接近服务顾客知识溢出

Hotelling顾客选择人力资本专业化

降低顾客搜寻成本基础设施优势

信息声誉的外部性信息外部性

成本市场的拥挤和竞争市场上拥挤和竞争(房地产,劳动力)

来源:来源:Swannetal(1998),Panditetal(2001)

产业集群内的需求优势体现于企业所属部门的集群区域,也体现在关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的集群区域。例如,部门J是部门I的主要产品购买商,那么部门I将享有其他部门(部门J)集群所带来的需求优势。而集群内的需求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于同一部门,基本上与集群内的其他部门不存在相关性。集群内的供给优势则主要来自于相同部门的集群正效应。产业内人力资本和知识结构的专业化程度很高,部门之间差异较大。同样信息外部性也是针对不同部门具有不同影响。PatelandPavitt(1994)认为企业为了维持持续的竞争力,采用一系列宽范围技术体系,以抵御来自市场需求和竞争的压力。因此,技术溢出体现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效应区别较大。转3.金融服务集群原因

关于金融服务集群的研究,胡坚(2003)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是经济因素、金融因素和政治因素。经济增长速度和规模决定了投资消费,从而影响资本流动和金融活动。而金融因素则考虑金融制度完备、金融产品与金融创新、金融交易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先进程度。本文仅仅从金融市场的集聚和分散两个角度,对金融服务集群进行经济产业分析。

3.1金融市场集中

(1)支付机制中的规模经济。规模经济作为主要的集群因素,在金融服务活动中体现在转移支付系统,及其交易清算业务。由电子网络支持的国际支付系统,如SWIFT,CHIPS,Fedwire处理100多个国家3000-4000家金融机构的转移支付和清算业务(Grabbe,1996)计算机网络Reuter,EBS,Telerate,Bloomberg使得投资者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通过互联网了解金融市场信息和进行金融交易操作。因此,作为全球金融市场伦敦纽约和东京三大金融中心,由于金融信息技术以及金融管理水平的提高日趋强大;而作为离岸金融市场的其他中小金融城市越来越分散。由于考虑到租金、劳动工资和监管税收,金融服务集群逐渐被功能强大的通讯网络所替代。

(2)信息溢出。Bossone等(2003)研究表明,金融中介(信息提供商)的参与,使得投资者与通过银行借贷而经营的企业家之间信息交流充分,从而提高了整个价值投资链的利润.金融中介在提供投资活动信息的同时,可以通过对信息的定价分享一部分利润。对于支付手段复杂而且信息灵敏度高的股票和金融衍生工具来说,投资者和券商在地理位置的接近有利于掌握更加丰富的金融信息.然而,信息溢出对于信息不敏感的金融工具,或者流动性强竞争自由度高的金融市场,影响不大。

(3)流动性与市场外部性。流动性具有正的外部性。在流动性好的金融市场,个别交易引起的价格波动较小,而流动性弱的金融市场,较小的交易量也可以引起价格的明显变动。因此,风险规避的投资者偏好于在流动性较强的金融市场进行投资活动,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吸引了众多的金融交易活动。Pagano(1989)运用简单的两阶段动态投资组合模型,分析了市场波动、新投资者的进入可以提高原有的市场投资者的经济效用。

3.2金融市场分散

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过程中,也会产生集群负效应,从而影响集群的规模。投资者在金融投资活动中,也会选择某一个或者几个金融中心作为其交易场所。以下主要从市场进入、政府干预和信息地区导向三方面解释金融服务市场中出现的分散现象。

(1)市场进入成本与协调。Pagano(1989)发现市场进入成本,不管是分散或者集中的交易,都会产生协调问题从而导致多重均衡(MultipleEquilibria).投资者需要权衡市场进入成本与市场参与期望效用,从而决定是否进入该市场。由于流动的外部性,投资者的希望效用还依赖于市场上其他投资者的数量。如果各金融市场的进入成本不一致,市场也可能存在分散均衡,大型机构投资者倾向于选择市场进入成本高的交易市场,而小型投资者选择底进入成本的交易市场。EconomidesandSiow(1988)分析了市场流动性与市场进入成本的替换关系。由于流动性存在,投资者一般喜欢在某一个交易场所进行金融交易,然而市场进入成本使得投资者考虑交通费用等。因此,如果投资者们远离流动性好的金融市场,那么他们将愿意停留在流动性相对较弱的金融市场。

(2)寻租行为与政府干预。由于金融中心的集聚优势,第三方往往受利益驱动参与分配收入和利润。例如财政局收取税收(如Tobin税),工会提出更高的工资要求。这样的寻租行为会降低金融中心的吸引力,提高市场分散的可能性,降低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汇率风险。

(3)信息地区化。由于实际活动的地理分布,金融交易信息存在地区化。投资者往往偏好于国内金融交易市场,即HomeBias(HB),Gehrig(1993),KangandStulz(1995)认为HB现象的存在,是因为国内市场提供给国内投资者丰富的市场信息,即使资产价格反映的市场信息不够充分,那么行为理性的资本市场自然会出现HomeBias现象。当市场价格处于不完美均衡时,根据贝叶斯原理和概率估计方法,优先获得的重要信息影响投资决策。而对于外国投资者则考虑国际投资组合,试图将低由于HomeBias带来的信息差异和其他风险。但是由于通讯技术的进步导致信息差异程度和市场进入成本的降低,金融中心的分散现象逐渐下降,积聚集群的趋势不可逆转。4.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演进研究

Panditetal(2001)在研究英国金融服务产业的集群动态一文中,采用了Swann(1998)提出的成长模型和新进入模型。Pandit首先按照金融部门的分类,将金融机构划分为银行、信托投资、人身寿险、非寿险、保险附属机构、其他非银行金融中介、金融中介附属机构、股票基金市场8个金融部门。1997年的数据表明,信托公司和寿险公司的数量占英国金融机构总数的66%,而银行的数目较少,但公司的平均规模较大。其次,按照不同的地区,统计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数据。

4.1成长模型

考虑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成长模型,可以用来论证集群内企业的成长要比非集群企业的成长速度快一些。企业生命周期成长模型可以采用公司员工数作为集群力度的衡量变量。

(3)

其中,

·公司属于部门,以及地区

·代表公司在年份的员工数

·代表公司在年份的年龄

·代表年份的年度里,该公司所属地区以及所属部门的总员工数

·代表年份的年度,该公司所属地区但不包括所属部门的总员工数

·随即干扰项

回归模型中参数代表企业的成长率,模型假设相同地区同部门的企业以相同的成长速度成长。参数用于衡量同一地区同金融部门的对该企业成长的影响程度,其值为正表示集群加速了该企业成长,参数用于衡量同一地区其他金融部门的对该企业成长的影响程度。下面根据、的取值进行分析。

(a)与符号为(+,+),表明集群内同部门或不同部门对企业的成长具有正的外部性,企业入驻集群带来的好处超过不足。

(b)与符号为(+,-),表明集群内相同部门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促进作用,而不同部门则对该类企业的成长具有阻碍作用。因此,集群所带来的优势来源于自己部门,而不足则是因为位于集群区内的高成本和费用。

(c)与符号为(-,+),表明集群内相同部门对企业的成长具有阻碍作用,而不同部门则对该类企业的成长具有促进作用。本部门的企业众多市场激烈竞争,从事影响了该部门企业的成长,而与其他部门企业的正相关性,在于集群带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优势。

(d)与符号为(-,-),表明集群内同部门或不同部门对企业的成长具有负的外部性。

4.2进入模型

该模型可以表示为

(4)

其中

·表示部门总数

·代表第年度内,地区以及属于部门的新进入的企业数

·代表第年度内,所有地区属于部门的新进入的企业数,用于衡量该类部门经济周期对新企业进入的影响

·代表代表第年度内,地区并且属于部门的新进入的企业数

·代表代表第年度内,地区属于所有部门的新进入的企业数

进入模型常常用于解释在不同的集群规模下,集群内的企业对新进入者的影响程度。参数表示各个部门的企业对部门的新进入企业的吸引或者阻碍作用,其估计值的绝多大小代表这种作用的强弱程度。而参数代表该集群地区的金融机构或企业是否过多,或者说由于集群规模导致的拥挤成本上升超过了技术溢出和信息溢出,那么集群规模会出现下降趋势,金融服务产业达到饱和状态。

由于模型中采用了大量的离散变量,各年度的数据均可作为离散时间的排队服务随机过程进行分析,那么我们运用Poisson分布或者负二项分布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验证数据的合理性。

4.3结果分析

Panditetal(2001)运用成长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的数据结果如表2。从该表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1)信托投资与非寿险两类金融部门的年成长率仅为0.1%和0.6%,远远低于其他部门的平均水平(大于2%)。成长率高的部门为银行、金融中介及其附属机构、寿险公司;(2)金融服务集群内银行、非寿险、非银行金融中介(信用评估、租赁、风险投资)等三个部门促进本部门金融机构的成长,对本部门具有较强集群正效应。然而这些部门对其他部门则产生较强的负外部性,从而阻碍其他部门金融机构的成长。

同样可以从进入模型的回归分析结果中得出如下结论:(1)金融中心内银行、信托投资、非寿险、保险附属机构的存在吸引其他金融部门的进入。而寿险和非银行金融中介阻碍其他金融部门的进入;(2)保险附属机构对其他进入部门进入具有较强的吸引和促进作用。其中对银行、股票市场、非寿险以及金融附属机构的作用非常明显;(3)信托公司主要吸引非银行金融中介、股票基金市场的进入;(4)股票基金市场和信托投资企业进入金融中心,受其他金融机构的正面影响较大,应该具有较好的发展。

S8=股票基金市场:金融市场交易所和管理机构、基金管理、证券业务5.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在Reed(1980)一文中,上海于1947年以前就成为亚洲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由于最近十年中国金融市场对内对外逐步开放、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的创新发展以及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上海金融中心初步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至2003年末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到423家,在沪经营性外资及中外合资金融机构达到90,上海已经成为国内外资金融机构最集中的地方,成为国内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上海的金融人才和技术优势(包括信息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金融产业已经成为上海的支柱产业(杨咸月,2001)。上海建立国际金融服务中心以伦敦、纽约、东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作为目标模式,这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也是国内重要金融中心,对外强劲的辐射功能是以国内强大的资金集聚和扩散能力作为基础。因此,要使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必须使上海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成为具备强大的内部资金吞吐能力和内外辐射能力的国际金融中心。

上海金融服务业继续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2003年上海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分别达到17300亿元、132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和24.4%。上海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累计成交82800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7%;上海期货交易所累计成交60500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6%;外汇市场成交1511亿美元,日均成交量6.02亿美元,同比增长54.26%。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成交172000亿元,同比增长44.25%。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交金额达245亿元。与此同时,全市保费收入289.9亿元,同比增长22.02%。以上数据表明,上海已经成为国内金融中心,而且外币存贷款余额以及外汇市场的快速发展表明,上海正在朝着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迈进.把上海建立名义隔离性国际金融中心,突出上海的国际资金交易功能,尽快缩小国内金融与国际金融之间差距,减轻中国对外开放冲击风险.

建立国际离岸金融市场,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和金融服务活动,首先要加强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往来,吸引更多的对外直接投资,从而吸引更多的国外金融机构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与伦敦纽约东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的资金流动和支付转移结算业务,另外,上海应该积极培育发展多元化金融市场与主体,成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于一体成熟的金融服务体系,并加大金融衍生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活动。

作为90年代兴起的上海金融中心,必须加快金融基础设施的的建设与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和办公条件、完善信息化服务平台,国际化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充分适应WTO框架体系的金融法律建设。发达和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可以提高信息外部性和知识技术溢出,加强国际资本转移支付的规模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减少交易成本和波动时滞。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首先将实现到2010年上海将基本形成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框架体系,而到2020年基本建成亚太地区金融中心,并向世界级金融中心迈进。目前是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时期,上海将进一步推进三大战略重点:一是加快金融资源集聚,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体系。二是完善和发展各类要素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积极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统一互联,争取推出期货交易新品种,增设新的黄金交易和保险品种,确立国内体系完善、辐射力强的金融市场中心的功能,成为资本营运中心和资金调度中心。三是优化金融部门分布结构和金融政策,健全和完善有效的风险预警、处理和化解机制,确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发展环境,全面实现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和依法监管。参考文献

1.Audrestch,D.,andFeldman,M.P.(1996):R&DSpilloversandthegeographyofinnovationandproduc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86(3),630-640.

2.BossoneB.,SandeepMahajanandFarahZahir(2003):FinancialInfrastructure,GroupInterestsandCapitalAccumulation.IMFWorkingPaper,January2003

3.Choi,S.R.,Tschoegl,A.E.andCh.-M.Yu(1986):BanksandtheWorld’sMajorFinancialCenters,1970-1980,WeltwirtschaftlichesArchiv,Bd.122.

4.Choi,S.R.,Park,D.andA.E.Tschoegl(1996):BanksandtheWorld´sMajorBankingCenters,1990,WeltwirtschaftlichesArchiv,Bd.132.

5.Choi,S.R.,Park,D.andA.E.Tschoegl(2002):BanksandtheWorld´sMajorBankingCenters,2000,WeltwirtschaftlichesArchiv,Bd.132.

6.Economides,N.andA.Siow(1988):TheDivisionofMarketsisLimitedbytheExtentofLiquidity(SpatialCompetitionwithExternalities),AmericanEconomicReview,108-121.

7.Gehrig,T.(1993):AnInformationBasedExplanationoftheDomesticBiasinInternationalEquityInvestment,TheScandinavianJournalofEconomics,97-109.

8.Gehrig,T.(1998):CitiesandtheGeographyofFinancialCenters.InJ.ThisseandJ-M.Huriot(eds.),TheEconomicsofCitie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0.

9.Grabbe,Orlin(1996):InternationalFinancialMarkets,EnglewoodCliffs.

10.Hotelling,H.(1929):TheStabilityofCompetition,EconomicJournal,1929,39,41-57.

11.Jeger,M.,Haegler,U.andR.Theiss(1992):OntheAttractivenessonFinancialCenters,in:Blattner,N.,Genberg,H.undA.Swoboda(eds.):CompetitivenessinBanking,1992.

12.Johnson,H.G.(1974):PanamaasaRegionalFinancialCenter,EconomicDevelopmentandCulturalChange,261.

13.Kang,J.K.andR.Stulz(1995):Whyisthereahomebias?AnanalysisofforeignportfolioequityownershipinJapan,forthcoming: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

14.Kaufman,G.G.(2000):EmergingEconomiesand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ers,

15.Kindleberger,C.P.(1974):TheFormationofFinancialCenters:AStudyofComparativeEconomicHistory,Princeton.

16.McGaheyR.,MalloyM.,KazanasK.andJacobsM.P.(1990):FinancialServices,FinancialCenters:PublicPolicyandtheCompetitionforMarkets,Firms,andJobs,Boulder,Colorado:WestviewPress.

17.NighD.,ChoK.R.,KrishnanS.(1986):Theroleoflocation-relatedfactorsinUSBankingInvolvementAbroad:AnEmpiricalExamination,JournalofInternationalBusinessStudies17,59-72.

18.O´Brien,R.(1992):GlobalFinancialIntegration:TheEndofGeography,RoyalInstituteofInternationalAffairs,ChathamHouse,London.

19.Pagano,M.(1989):TradingVolumeandAssetLiquidity,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255-274.

20.Pandilt,N.R.,GaryA.S.CookandG.M.PeterSwann,(2001):TheDynamicofIndustrialClusteringinBritishFinancialServices,TheServiceIndustrialJournal,Vol.21,No.4(October2001),pp.33-61

21.Pandilt,N.R.,GaryA.S.CookandG.M.PeterSwann,(2002):AComparisonofClusteringDynamicsintheBritishBroadcastingandFinancialServicesIndustries,InternationalJournaloftheEconomicsofBusiness,Vol.9,No.2,2002,pp.195-224.

22.Patel,P.andK.Pavitt(1994):ThchnologicalCompetenciesintheWorld’sLargestFirms:Characteristics,ConstraintsandScopeforManagerialChoice,SIEEPDiscussionPaper13,UniversityofSussex,SciencePolicyReseachUnit.

23.Patterson,E.M.(1913):CertainChangesinNewYork’sPositionasaFinancialCenter,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l.21,No.6(Jun.,1913),523-539.

24.Poon,J.P.H.(2003):HierarchicalTendenciesofCapitalMarketsAmong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ers,GrowthandChange,Vol.34,No.2(Spring2003),135-156.

25.Porteus,D.(1996):TheGeographyofFinance,Aldershot.

26.Reed,H.C.(1980):TheAscentofTokyoasan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er,JournalofInternationalBusinessStudies,11:3.

27.Reed,H.C.(1981).ThePreeminenceofInternationalFinancialCenters(NewYork:PradegerPublishers).

28.SassenS.(1999):GlobalFinancialCenter,ForeignAffairs,Vol.78,No.1,75-87

29.Smith,C.F.(1929):TheEarlyHistoryoftheLondonStockExchange,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19,No.2(Jun.,1929),206-216

30.SwannG.M.P.,PrevezerM.andStout,D.(eds.)(1998).TheDynamicsofIndustrialClustering:InternationalComparisonsinComputingandBiotechnology,OxfordUniversityPress,Oxford.

31.Yamori,N.(1998):ANoteontheLocationofMultinationalBanks:TheCaseofJapaneseFinancialInstitutions,JournalofBankingandFinance22(1998),109-120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美国次级贷危机引发了自身的金融危机,并逐步席卷全球,发展成为全球金融危机。引发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美国,其自身危机则具有深层次的法律原因。通过对深层次的法律原因的思考,我们来寻找金融法律制度的出来该当如何?这便是本文所论述的重点。 [关键词] 法律原因 金融立法 金融法律体系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以下均简称“次级贷”)危机始于2006年下半年,直到2007年2月才引起世界的关注。2007年8月则升级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首先导致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大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倒闭或向政府申请破产保护,随后对实体经济产生了严重的侵蚀,最为著名的是冰岛国家宣告破产。这次金融危机的产生在深层次上来自自身法律的危机。原因有如下几条:(1)监管立法的不断放松甚至缺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只依靠市场自律已经被证实远远不够,金融业若要实现安全稳健发展必须以审慎金融法律规制和有效监管为条件;与此同时,在缺少有效监管措施条件下,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却发展迅速。并由此形成一个连接房地产、债券、基金等环节的高风险链条,在金融衍生品的作用下,最终导致次级贷泡沫破灭,引发了这场危机。(2)英美法系弊端的暴露:英美法系自身的弊端也是这次金融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而导致住房抵押移风险破灭的直接根源在于其所有权、财产权的混淆与“零首付”贷款模式。除了以上原因还有公司法律制度的扭曲与信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等等。 此次金融危机使得美国与其它发达国家消费紧缩,致使中国出口业务衰退,进出口违约率提高,回款率恶化,严重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尽管如此,此次金融危机对于中国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创造了一次良好的发展机遇,对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建设也具有极大的启示。 一、金融立法应当立足于国情与实际 尽管没有西方国家那样发达,但中国历史上各个阶段的立法都有其自身特点与时代特色,并且不失其功效。从这次由美国次级贷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难看出美国金融法律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所以中国金融立法不应再盲从西方发这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法律制度。只有从自身国情出发,根据自身国情需要,制订适合自己需要的法律制度,才能解决自身问题。当然,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也不是要全部弃之不理,借鉴还是要借鉴,但我们必须调整心态,避免一味地照抄照搬,而是有需要地结合自身情况与实际需要进行有选择地借鉴,这样才能制订出符合中国自身实际情况的法律制度,才能促进自身经济与社会有序发展。 二、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对防范与化解金融危机具有重要作用 应当说,金融危机的发生有着诸多原因,例如经济体制、政治因素等。通过对近些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爆发的金融危机研究发现,法律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已经成为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说,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能够成为市场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的保障,是金融稳定的基础设施和金融危机防范的制度化保障,也是金融交易信用的保护器,所以,完善的金融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金融危机。金融业是经营风险、获取利润最大化的的行业,有效的金融法律制度完全可以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国家监管当局所能容忍与承受的范围之内。从这个角度来说,完善与创新金融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防范与化解金融危机的必经之路。 三、中国应当建立完善而全面的金融法律体系 中国目前金融法律制度单一,内容不够丰富,远远不能满足中国金融业发展需要。中国金融法律制度以《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法》为核心内容,涵盖证券与保险法律规范,具体到业务操作层面,仍以行政规章为主要内容。整个金融法律制度缺少操作性规定,与现代金融发展形势及中国金融改革开放要求不相符合。 首先,没有一套完整、统一的金融安全法律体系。当前中国金融法律中尚无较为详细的关于防范与化解金融危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等方面的规定,也就无从谈起完整、统一的金融安全法律体系。 其次,由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金融监管缺位与错位现象严重。机构监管到功能监管理念转换不够,不仅职能交叉、监管过度,又有监管不到位,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存在盲点等问题,很多金融风险无法真正得到有效控制。& nbsp; 再次,防范、化解金融危机的相关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因救助标准不够明确、工具与措施缺乏,导致最后贷款人制度形同虚设。另外,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发生危机后的并购、接管等制度缺失,也无防范与化解国外输入型金融危机的相关法律制度安排。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中国金融业无法适应全球金融竞争及风险逐步加剧的形势需要,也将阻碍中国金融业进入国际市场稳健发展。最后,尽管国务院法制办于2009年10月12日公布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但距离正式通过实施时间尚远。只有该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才能逐步解决目前国内存在的信用风险没有法律约束、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因违法成本较低而无法有效遏制等问题。 另外,由于缺少完善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既不利于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也不利于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的保障,从而影响整个金融业的发展质量。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以及金融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才能切实维护一国金融安全、经济安全,才能提高一国金融竞争力与整体经济竞争力。只有强化金融法律在金融发展中的指引、保障、规范、促进作用,才能切实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实现社会主义金融法治,使其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必须与时俱进,根据中国经济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完善与创新。 中国应当建立起一个包括规范银行、证券、保险等整个金融业的法律制度,包括金融机构的准入与退出,金融危机应对措施,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只有在信用法律体系、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安全法律制度等方面获得创新发展之际,中国金融业才能健康、稳健发展,才能在国际这个大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2007年底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逐步演变为金融危机并向国外扩散。特别是2008年9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形势急剧变化,迅速演变成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并加速从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从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蔓延,全球性经济衰退的风险越来越大。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遭受的最严重的外部经济冲击,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中国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因此,笔者在阐述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机制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这次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据此提出了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

一、国际金融危机的主要传染机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纵观金融危机发生的历史,从1636-1637年荷兰郁金香泡沫破灭一直到目前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频率和力度都在不断加深,对世界经济的危害日益严重。尤其在目前金融自由化、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金融市场也呈现出较高的相关性。因此,金融危机很容易由一国传染到另一国,而且还会造成各国和地区之间的连锁反应,即“金融危机传染”。金融危机的传染机制涉及金融系统、投资和消费、实体经济部门、社会信用等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是一种多方面的综合效应。总结分析历次金融危机,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传染机制。

(一)贸易传染机制

贸易传染机制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危机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贸易,恶化另一个与其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的国际收支以及经济基础运行状况。贸易传染机制主要是通过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得以实现的,即一国发生危机通常会造成货币贬值,这既增强了对直接或间接贸易国家市场的价格竞争优势,又使得国内经济(国民收入)相对减少,从而减少了国外的进口。具体可分为“贸易伙伴型传染”与“竞争对手型传染”两种。前者是指货币贬值使得危机国出口竞争力增强,对其贸易伙伴国的出口增加而进口减少,导致贸易伙伴国的贸易赤字增加,外汇储备减少,使得其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情况恶化,产生金融危机。后者是指使得与其有着共同出口市场或共同出口产品的贸易竞争国的产品竞争力相对减弱,引发金融危机。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其贸易竞争国的货币会竞相贬值,导致金融危机进一步扩散和加剧。

(二)金融传染机制

金融传染机制是指因一国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缺乏,导致另一个与其有密切金融关系的国家的市场流动性缺乏,从而引发该国的金融危机。其传染渠道主要通过直接投资、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等来实现的。具体可分为直接金融危机传染和间接金融危机传染两种。前者是指一个国家发生投机性冲击导致本国市场流动性不足,通过金融中介清算其在有直接金融联系的另一国的资产,从而使得对方也产生流动性不足的压力。而后者则是通过第三国来实现的。第三国在两个资本市场无联系的国家都有投资,但由于其中一方产生了金融危机,会促使第三国重新估价自己的投资策略并从这两个国家同时撤资,导致另外一个国家产生流动性不足。

(三)预期传染机制

预期传染机制是指即使国家之间不存在直接的贸易、金融联系,金融危机也可能会传染。这是由于一个国家发生危机,另一些类似国家的市场预期也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投机者的信心与预期,进而导致投机者对这些国家的货币冲击,最终实现金融危机的蔓延与扩散。这种“类似”范围非常之微妙,或经济基础相似,或政治与经济政策相似,甚至或是文化背景的相似。预期传染机制主要是通过货币投机的示范效应和“羊群行为”来实现的。前者是指当一国发生货币危机时,投机者获得了这样一个重要信息:与发生危机国家具有相似政策和宏观环境的国家,在受到冲击时,也会放弃固定汇率制。因此,投机者在这种情况下会加强对另一个环境相似国家的货币的冲击,从而实现危机的国际传染。后者是指市场上存在那些没有形成自己的预期或没有获得第一手信息的投资者,他们将根据其他投资者的行为改变自己的行为。这种羊群行为被货币攻击性投机者利用时,将在国际货币危机传染中发生乘数性的放大作用。

(四)产业联动的传染机制

产业联动的传染机制是指世界各国的产业政策与产业结构虽不尽相同,但在鼓励本国出口产业发展方面是相似的,其结果是各国的出口产业和全球的生产能力都在急速扩大

,出口产业把各国经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一国出现的金融危机也会沿着产业联动效应的渠道传向其他国家。其传导机制主要是通过“存货的加速原理”和产业的“结构性震荡”两条途径发生作用的。前者是指当出现经济衰退和消费需求下降时,生产企业的库存会大量增加,为了使存货降低到企业所能承受的水平,企业在短期内会大幅度减少生产,解雇工人,减少对供应商的原料采购。对供应商来说,意味着存货超过正常水平,需要缩减生产,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减少消费需求。如此循环反复,会把更多的产业和行业卷入危机,并由此引发社会上信贷链条的断裂和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与蔓延。后者是指某些国家在产业结构方面与危机发生国十分相似,产业的碰撞使这些国家也出现了结构失衡状态,从而引发国际资本对这些国家的资本和货币市场进行类似的投机性冲击和规避性撤离,导致它们也出现严重的金融动荡。

二、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金融学的相关理论认为,一国受金融危机传染的程度,往往与一国的经济实力、市场开放程度、金融体系稳健程度、汇率制度灵活性等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就中国经济而言,这次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随着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加深,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通过贸易、金融、预期和产业联动等多种传染机制影响我国,对经济增长、三大需求、工业生产、行业和企业效益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并不断加重。可以说,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遭受的最严重的外部经济冲击。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拥有巨额的外汇储备、充裕的居民储蓄、巨大的内需市场、相对独立的金融体系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等有利因素,这次金融危机不仅未改变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还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挑战

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负面影响超出了原来的预期。

1.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下,我国经济下行风险比预想的要严重,经济增速下滑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而且可能会越来越突出。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0%,为2003年以来最低水平。分季度看,一至四季度增速分别为10.6%、10.1%、9.0%和6.8%,其中第四季度增速创近六年来新低。

2.对投资的影响。受金融传染机制和预期传染机制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面对当前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的经济形势,企业对经济增长信心普遍不足,加上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明显不足和国内银行放贷更趋谨慎等因素,企业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减弱。2008年前三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累计增长15.1%(扣除物价因素),同比回落5.7个百分点。10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4%,比前三季度下降3.2个百分点。

3.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主要受贸易传染机制收入效应和价格效应的影响,外贸出口增幅明显回落。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相当高,进出口总额已相当于GDP的2/3左右,其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对象。这次金融危机使这些国家经济走向衰退或增速放缓,从而对外需求降低,进口萎缩。同时,国内需求不旺和预期收入降低等因素超过了价格效应的影响,国内进口也开始下降。2008年11月份我国外贸进出口形势急转直下,月度进出口总值增速由上个月的增长17.5%逆转为下降9%,是自2001年10月份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月度进、出口增速则为1998年10月来首次同时呈现下降走势(除春节影响的月份之外)。出口方面,11月出口增速由上个月增长19.1%逆转为下降2.2%;进口增速由上个月增长15.5%逆转为下降17.9%。

4.对消费的影响。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不景气、股市低迷、企业效益下滑、失业增加等因素,降低了居民收入预期,消费增速开始放缓,一些消费热点明显降温,消费者信心逐渐下降。2008年9~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了23.2%、22%、20.8%和19%,呈逐月下滑态势。汽车和住房等消费热点销售额大幅降低。2008年,国内汽车销量同比增长6.7%,比2007年增幅回落15.1个百分点。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呈现负增长态势,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累计增幅分别下降18.3%和19.8%,住房消费处于2000年以来最为低迷的时期。消费者信心指数连续走低。前三个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94.

8、94.1和93.8,10月和11月份又连创新低,分别为92.4和90.2。

5.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受贸易传染机制、产业联动传染机制及预期传染机制的影响,加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全国工业生产增速迅速回落,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9%,增速比上年回落5.6个百分点。分季度看,工业增速呈阶梯状下降,一至四季度增速分别为16.4%、15.9%、12.9%和6.4%。其中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比2007年同期回落11.9个百分点,增速是为1998年公布该指标以来月度增速最低值(剔除春节因素)。从对不同地区的传染程度来看,对沿海地区影响时间早,对中西部地区影响速度快。下半年以来,东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速连续6个月下滑,平均每个月回落1.3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四季度才出现明显回落,平均每个月下滑3.5个和2.8个百分点。

6.对主要行业和企业的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产业联动传染机制影响,受金融危机影响的领域由外向型行业正在向内向型行业扩散,多数工业行业的生产增速开始放缓,特别是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受到的冲击更大。1~11月份,电力、石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电子、纺织、轻工、医药和烟草等11个大类的工业行业增加值增速均低于上年同期。从企业层面来看,受国际国内需求萎缩、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不少企业订单明显减少,库存大幅增加,资金严重短缺,一些企业不得不限产半停产或停产。1~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同比增长4.9%。增幅比1~8月回落14.5个百分点,同比回落31.8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增长1.8倍。

(二)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这次金融危机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主要靠投资和出口的高速增长来拉动的,而国内消费比例呈下降趋势。在目前国外需求疲软和国内投资周期步入下行阶段的形势下,这种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迫使我国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转变到投资、消费、出口三者共同拉动,特别是要重点促进国内消费增长,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机遇。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日趋严峻,我国产业总体上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低端,竞争力弱的问题更加突出,一批产品科技含量低、服务水平弱和管理水平差的企业难以立足。在市场的倒逼机制下,政府和企业不得不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和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层次。同时,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发达国家经济整体面临衰退或衰退的边缘,迫于利润与生存的压力,一些产业将势必向发展中国加速转移以对冲本土经济的不景气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为中国相关产业的成长和升级带来机遇。

3.促进企业购并、做大做强的机遇。国际金融危机使得海外许多股市大幅缩水,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一些公司股票估值已居历史低位。为了渡过目前的难关,一些国家大幅降低外资进入门槛,一些公司贱卖公司资产或控股权,这些都为我国相关企业、机构进行海外投资和收购国外优良资产创造了机会。同样,在国内,经济下行和实体经济“消肿”的过程中,很多行业会出现一大批资产质量尚好,但由于种种原因经营困难,难以生存的企业,从而为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4.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的机遇。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更加迫切。由于金融危机促使全球经济衰退,许多重要资源的国际价格大幅度回落,大大缓解了全球及我国的通胀压力,这为我国加快和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契机。中央出台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将会直接推动和深化公共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领域的改革。

三、中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对策分析

综上所述,要有效应对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们应当汲取以前“短期波动冲击发展战略”的历史教训,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既要注重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努力将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传染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而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又要着眼长远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经济转型,从而为我国经济提高金融危机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积极扩大国内需求。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

投资结构,重点在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着力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开拓消费市场。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培育消费热点,完善消费鼓励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努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积极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银行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资产质量。按照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应与我国实际相适应的原则,逐步有序的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积极稳妥的开拓国际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工具创新时要全面考虑风险因素,确定合理的风险规避方式。加强金融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系统。

四是转变外贸出口增长方式。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减少和分散市场风险。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拥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产品及农轻纺等优势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和稀有战略资源的出口。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强对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出口企业在税收和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

五是引导企业和公众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金融危机。政府和媒体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金融危机,对各种负面报道要正确疏导和采取针对性措施,避免公共恐慌。政府应保持经济金融政策的一贯性,使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有一定的确定性。加强对国内投资者的心理引导和能力建设,避免其受到外部环境影响,使其能理智判断市场形势。

六是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建立健全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继续推进投资体制、公共财税体制、垄断行业等方面的改革,重点加强以改善民生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高辉清,熊亦智,胡少维.世界金融危机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20226.

[2]徐明棋.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我们的对策[J].新金融,2008(11):20226.

[3]林璐,万玉琳.金融危机传染机制的综述[J].金融经济,2008(10):52253.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6篇

1.教师与学生的英语水平优待提高。在中国这样缺乏外语语言环境的背景下,双语教学对学生和教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格的双语教师不但要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而且要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尤其是口语水平。我国从事双语教学的教师大都是专业课教师,这一类教师对于学科体系、基本框架以及专业理论十分娴熟,但英文水平普遍不高,除了少数留学人员外,大部分教师不能够用流利的英文来授课。《国际金融》课程内容相对较难,加上英文授课,如果教师无法用准确流利的英文讲授,则会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影响后期金融专业知识的学习,从而失去了双语教学的意义。甚至有些专业教师往往最后把双语教学变成了中文教学,导致双语教学名存实亡。大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不高也是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之一。从大学英语教学效果来看,英语课堂大多数气氛比较沉闷,台上教师唱独角戏,课后一旦脱离课本,除了会最基本的单词表述外,多半是无从下“口”,更谈不上口语表达的多样化。因此,薄弱的英语水平给双语教学的顺利实现带来了困难。

2.教学内容无从取舍。国际金融是一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课程,内容既包括理论,又涵盖实务;既有微观问题,又有宏观问题;既有自己独特的专门领域,又有与其他经济学科相关的交叉领域。其内容涉及到国际收支平衡问题、汇率问题、国民收入、国际资本流动问题,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问题,国际货币体系问题等。同时国际金融又是一门具有交叉性质的边缘性学科,要学习国际金融学,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学、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的基础。正是由于其内容丰富复杂,在国外大学,管理学院与经济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的内容是不同的,前者注重国际金融实务,而后者则注重国际金融理论和国际贸易。而我国出版教材中内容既包括国际金融理论又包括国际金融实务,教材内容过多,所以中西版本的教材内容存在差异。如今,许多高校采用了双语教学,这就意味着学校将引进外国原版教材,而对于原本已经习惯了中国教材的教师来讲,同一门课程中外不同的教学内容,使得教师在授课内容方面不知如何取舍。

3.教材内容与中国国情脱轨。双语教学应该选择原版教材,没有原版教材的双语教学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美国原版教材更新快、版本多,能够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原汁原味”的专业知识。然而,原版教材内容过于“美国化”,几乎与中国国情脱节。以丹尼斯.R.阿普尔亚德的《国际金融》教材为例,其中的金融资料、案例大多只涉及美国,只有在汇率部分提到了中国。中国学生对于美国的金融环境、背景都不了解,造成教材过于“美国化”,忽略了中国的涉外金融业务和理论的分析,从而与中国国情脱节。

4.双语教学方式过于单一。在过去的双语教学过程中,往往是“满堂灌”的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的弊端就是教师快速讲解,信息量大,知识点辨识程度低。《国际金融》的课程内容逻辑性强,开设双语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运用英语来交流、分析、讨论金融问题。而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忽略了学生的参与性,与双语教学目的相悖。

二、解决双语教学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双语教学师资的建设。作为国际金融双语教学的教师,其英语水平的高低是能否顺利推进双语教学的基础。首先,教师自身课后需要花时间去学习相关专业英语知识,勤加练习。其次,学校可以组织从教师参加英语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教师出国学习与交流,或者引进外籍教师来从事双语教学的工作。此外,学校应组织对双语课程的教学进行严格的检查与监督,促进双语教学目标的实现。

2.增加学生的专业英语课程。双语教学对于学生的英文水平要求相对较高,许多学生在接触到双语教学时感到难度大,其原因在于前期的金融专业英语课程没有到位,有些学校甚至没有开设专业英语课程,使得学生在从中文教学一下子过渡到双语教学的过程中无所适从。因此,笔者认为在开设国际金融双语教学之前,应该安排学生学习金融专业英语,为双语教学打好基础。

3.根据不同专业,选择教学内容。国际金融包含的内容很多,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师无法完成所有内容的讲授,应该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选择不同的教学内容。例如,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讲授内容应该是最全面的,要求也是最高的,不仅要学习理论部分更要熟悉实务。对于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汇率、理论、国际收支理论、金融衍生品、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管理等知识都要做重点的讲解。而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其讲授的内容则应该偏重于国际金融理论方面,结合国际贸易专业知识,重点讲授外汇风险管理、国际收支、国际结算等内容。因材施教、选择合适内容是顺利推进国际金融双语教学的关键。此外,由于国际金融的相关知识学生以前没有接触过的,即使用中文讲解也不是容易掌握的,所以采用双语教学时学生普遍感到吃力。因此,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应遵循“英文为主,中文为辅,先易后难,逐步拓展”的原则,使学生能够逐渐适应该课程的双语教学。

4.选择难度适中的原版教材,补充与中国国情相关的材料。由于美国原版教材是针美国金融业为背景材料,采用的地道的美式英语来撰写的,这增加了学生理解的难度。中国学生学习国际金融的根本目的还是在于帮助自己的国家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和制定对外金融政策。因此,在选择教材的过程中,应选择英语难度适中的教材,给学生额外补充一些与中国国情相关的材料与案例,并且结合中国的涉外金融业务开展实务和理论的学习和培训。比如在“国际收支账户”部分,可以给学生补充中国近5年来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引导学生分析我国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

5.教学方式多样化,调动学生积极性。国际金融双语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英语能力,传统的“满堂灌”、“注入式”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的专业能力与外语能力都没有得到锻炼。因此,在双语教学的过程中应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式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结合国际金融课程本身的特点和双语教学的要求,可以采用案例教学与分组讨论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的宗旨在于让学生置身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中学会判断、做出决策,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将更积极主动地思考和探究,从而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讲述国际收支部分时,可以结合国际贸易实务等进行具体业务的描述;或者讲授汇率时,可以引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近几十年的走势,同时提供出自中方与美方的数据和资料,使得学生可以更全面的预测与分析汇率未来走势。在国际金融双语教学的过程中,笔者认为进行分组讨论式是必要的。例如,在国际金融中汇率制度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就某一个国家是应该实行浮动汇率制度还是固定汇率制度,仁智见仁、智者见智,对于这样的话题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用英文进行小组讨论或者辩论,在讨论过程中,学生既加深了对金融知理解,也提高了英文的运用能力。此外,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革新。学生容易理解和接受的部分应该用英文讲解,而课程中的重点、难点应该辅以中文讲授以帮助学生理解。毕竟双语教学的定位是专业课而不是英语课。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正确的处理好“语言教学”与“专业教学”的关系。当教学进入后期,学生对于金融知识的掌握有了基础之后,再逐渐增加英语教学的比重。通过循序渐进的过程培养英语水平较高且具备金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外,教师可以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双语教学的课堂效果,如教师可采用图片、视频、实物等多种手段来辅助教学,缓解学生双语学习的压力,提升学习效果。

三、小结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7篇

【摘要】国际上,信贷资产转让是获取“消费者剩余”的逐利行为;但是近期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却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异化的背后,展现了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与国外完全不同的金融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当局需要背负强化监管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双重任务。要完成任务,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从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资源,改善基本金融环境。

【关键字】信贷资产转让;异化;金融环境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自主达成的交易,必须满易双方对市场条件变化之后产生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和瓜分。从国外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在交易量上有了重大发展;在交易对手的范围上,由银行同业拓展到了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展开。最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转让推进到了新阶段。随着商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银行业也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转让中存在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与瓜分,并且所有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形式上与西方的信贷资产转让并无二致。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景象,甚至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基于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的目的,本文思考了以下问题: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是什么?中国的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与国外不相同的景象,其内在根源是什么?中国监管当局又应该从中获得何种启示?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

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业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接受非金融机构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担保;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不包括金融同业的各类权益性资产(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包括有一次性买断和回购。

一般而言,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按照现代金融理论,银行是生产金融产品的机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向社会上的个人和机构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而生产金融产品并收取服务费的过程。因为信贷业务的实质仅仅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所以银行拥有信贷类金融产品的部分控制权,比如银行拥有贷款合同,以保证贷款到期时能够收回资金的使用权。故,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结果就是:贷款者获得了资金的暂时使用权,银行获得了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标志物——保证到时收回资金并获取服务费的信贷合约。

从经济学的最新进展看,只要两个主体对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就存在交易空间,并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消费者剩余”。依此看来,只要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产的评价不同,他们也就具有对信贷合约进行转让的动力。而对同一信贷合约产生不同主观评价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由于某一时点,不同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需求约束不同,而流动性需求往往为硬约束,所以部分银行为了获取流动性,就会降低对已经发放出去但未到期不能收回的信贷资产的评价,而提高对现金资产的主观评价。二是在某一时点不同银行为分散风险而需要调整的信贷合约的区域、行业、企业分布结构的内容不同。对于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对A银行而言,也许是需要增加的项目,但对于B银行而言,也许正好是需要减少的项目。这样一来,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三是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比如,A银行因为资本结构变化等原因,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他们对于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合约的评价就会降低,相反也就可能存在一家B银行会提高对于该合约的主观评价。特别是由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对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态势的评价的不同,不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信贷资产合约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主观评价。由于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只要达成交易的成本低于这一“消费者剩余”,我们就可以肯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肯定会进行这一类信贷合约的交易。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以于是就以超乎寻常的高速在增长。

三、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

从上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参与信贷合约交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不同银行对同一信贷合约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明显的趋利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我国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我们就会发现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

2002下半年,我国央行开始批准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事实上在2002年上半年,就有银行已经秘密开展此类业务(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信贷资产转让主要采用回购形式;二是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都很短;三是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其实,正是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完全不同的涵义。如果极端一些,甚至可以认为,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正常寻利行为,而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

第一,具有上述三种特征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因为信贷资产转让采用的是回购方式,相当大一部分转让期限在十天之内。这样一来,卖出行能够改变信贷资产结构的时间就少于十天。这样一个相当短期限的信贷资产结构改变,对于银行业务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因为回购期限短,信贷资产转让只会带来帐面信息的改变,并不一定带来现金的实际流动。即使有现金流动,除非卖出行面临特殊的支付困难,否则这种确定的非常短期的现金流对银行的流动性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并且,对于如此短期的现金需求,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交易成本低得多的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而不必须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因为同业拆借是一个标准化的市场,银行参与该市场的参与成本很低,合约的谈判成本也非常低。相反,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要涉及很多笔业务,要涉及信贷资产的合约条款和资产状况的确认等等,可以肯定其交易成本很高。

第三,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监管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对于银行日常经营状况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管进行。为此,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中,设计了十项指标,来保证监管者比较充分地掌握银行的经营信息。如果在上报监管信息前夕,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只要所转让资产组合适当,完全可以轻易的修改这十项指标。又由于这种转让业务期限极短,在商业银行上报监管信息之后的极短时间,商业银行相关的经营状况又会还原。这样,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事实上就处于严重失真状态。或者说,监管当局掌握的仅仅是银行上报监管数据时的信息,而不是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信息。

如果银行依据上述非现场监管数据,对相关银行下监管结论,制定监管策略,那可能就会带来严重问题。幸运的是,目前监管当局一方面有多种信息收集渠道,同时还有强有力的现场监管手段,并且初步建立了持续监管的机制与架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述信息进行甑别。但是,因为甑别成本相对高昂,而监管当局受限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的约束,并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对此进行清理。所以,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合法方式掩盖经营信息,逃避监管的。如此一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就不仅不具备发达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功能,相反异化为合法逃避监管的工具。

四、异化的原因

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同时形势要求监管当局鼓励中国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竞争能力。所以,面对这种异化,我们不能够以“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但是,也不能够对此视若无睹。从金融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合适的“药方”才是上上之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之下,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没有足够的“消费者剩余”供商业银行获取,而规避监管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根本动力。

从金融基本制度环境看,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因为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一方面要面临追求短期受益的所有者的压力,比如国家财政增加收入的压力和股东每年分红的压力;另一方面,政企没有在根本意义上完全分开,政府干预金融的现象虽然有在最近几年有明显好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银行经营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考虑政府当期的一些特殊要求。但是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与银行长期经营战略在时间轨迹上趋同,有时甚至明显背反。再则,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银行家市场,应行经营者面临的不是市场化的约束,其准入与身价不是由市场确定,相反银行经营者面临的只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当局的行政约束。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转轨进程中,金融法规与监管框架都处在不停的剧烈变化之中,银行经营者难以形成长期的预期,自然其行为就难以长期化。在行为短期化的基本背景时,银行经营者的行为会发生明显的变异,突出体现在并不关心银行未来的长远发展,而是特别关注银行当期在同业中和监管标者评判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银行每年的盈利多少。我们可以预测,凡是能够改善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充分利用;相反,对于恶化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尽量规避。从金融市场环境看,目前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并不大,自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获取信贷合约“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利率浮动范围差别不大。这限制了各个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不同资产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的能力。于是,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定价的差异很小,各家银行都没有为获利目的进行资产转让的交易价值空间。价格管制导致了消费者剩余“租值”的耗散,在此也许获得了另外的例证。

第二,风险评价粗放,差异不大,各家银行缺乏对某一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获利的能力空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银行业目前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家银行还在以扩张市场份额为核心进行运作。信贷资产管理能力的深度提升,银行经营的集约化,精细化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对于风险管理,核心也就仅仅是应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消解因风险过高带来的监管当局对于该银行发展强加的外部约束。真正为了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而强化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明显不足。这样一来,各个银行对于风险管理就显得比较粗放。突出表现在贷款风险分类比较松,没有专门的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已有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注重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而不是对于全部信贷资产的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粗放,使得银行之间对于同一笔或一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价没有太多的本质性差异,自然,他们对于该笔资产的评价差异不会出现太多的差异。当然,不存在他们在承担这些资产转让带来的交易成本之后还能够获益的风险定价空间。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根本态势不发生改变,即使利率市场化成为现实,我们也不能够奢望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能够顺利出现。

第三,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格局,促成了银行经营战略的同质性,阻碍了银行对信贷资产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努力余地。中国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差别化可以说是监管当局梦寐以求的。为此,监管当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拼命突破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正全力以赴,要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正一心谋求成为城市商业银行。金融差别化,并没有成为商业银行的追求。相反努力扩大势力范围,获取一切可能的客户资源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时尚和目标。这样就导致了,我国每一家银行都努力做所有的银行业务,而所有的银行都在相同的业务领域进行残酷的“搏杀”。于是乎,银行之间的个性化服务,差别化服务都成为服务于该“搏杀”的工具。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非不理性。因为,我国目前的人均GDP还在1000美元左右,而在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能够为金融服务提供盈利空间的潜在客户是相对集中的。目前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备,个人征信体系又相对缺失,更加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成本。所以,各家银行就努力争取相同的高端客户,互挖墙脚,进而业务趋同。遗憾的是,这种合乎个体理性的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真正进行差别化服务的努力。在此,合符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银行不会主动出让某一类优良信贷资产,也不会在没有额外补偿的前提下受让某一类高风险不良信贷资产。

总而言之,我国银行利用资产转让业务修改非现场指标,合法逃避监管,正是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核心要义之所在。而监管当局批准此项业务时,所希望的银行优化资产组合、改善银行流动性、提高银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最多只是副产品。

五、对金融监管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矛盾的两方面:一方面,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另一方面,资产转让业务“理性”的异化导致非现场监管部分失效。这其实是目前中国监管面临双重目标的典型表现。这个双重目标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不仅仅要负责金融的规范;还要促进金融发展。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同时满足规范和发展的双重目标,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规范意味着对己有的监管制度的认同和毫不动摇地执行;而发展意味着商业银行某一些突破现有规则和制度的行为应该也必须得到认可。

更进一步说,这其实是在考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艺术和水平。因为我国目前金融发展处于低水平,又立即要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低速发展都不行,不发展就更行不通。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的层次上,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再加之,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金融业已经承受了较多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太多的能力承担试错成本。所以,规范,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避免银行发展落入低效率“纳什均衡”陷阱是监管当局必须面临的现实。

这样看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双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以促进中国金融发展为己任;另一方面,在监管中,对于发展中的新问题,要通过发展监管技术和模式的监管发展理念来解决,要主动的促进中国监管事业的发展,使其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决不能受限于监管技术和水平而让金融业“削足适履”。

要促进中国金融发展,必须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改善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可能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少部分人和地区获取资源的便捷手段,而对改进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就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多的变为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业务范围趋同,金融服务的对象一致,对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对另外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出现金融业整体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发展困境。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站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方向,以及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纵深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8篇

我认为,在国际金融法律领域,有许多方面都要做跟踪研究,但是目前首要跟踪研究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二是国际金融交易高科技化对经济发展和法律规则的影响。

一、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当今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目的,不单是一个“汇率”、“利率”或“市场监控规则”、或“合同法”,或“国际私法”等的金融与法律等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一个国家中央银行与民间跨国金融机构的关系,还表现为一个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与国际金融交易的关系。因为金融交易的目的虽然是为了盈利,但是,交易的方式上分为“敌意”的交易和“善意”的交易。在交易金额不大的时候,“敌意”性质的交易的破坏性不大,但是,当交易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时,它对一国的经济的破坏作用是相当大的,破坏后果不亚于战争,可见,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的安全是密切关联性。

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研究,从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角度来观察,其必要性可以从最近的亚洲金融危机来得到印证。1997年9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尔在香港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发表了演说,题为“亚洲的机遇”(注:《金钱与梦想》俞岱曦等著,中国文史出版社。)。他在演说中指出:货币买卖是没有必要的,是不事生产力和不道德的,是应该禁止的,并使之成为非法。我们不需要货币交易。他还说,“买卖货币用于支付国家贸易是正常的,但将货币单纯作为商品来买卖则是不可以接受的。国际上货币买卖的交易额比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多了20倍,但有关交易既没有创造就业机会也没有让一般老百姓享用到什么产品或服务,真正获利的只是外汇炒家,他们一年的平均回报率高达35%.而且,无论指数升降,这些足以通过巨额买卖影响汇率的炒家都是稳操胜券,而他是通过使穷人变得更穷而获取盈利的。”马哈迪尔总理说“最近外汇投机者对马来西亚货币的打击使我们的经济倒退了10年,这是对马来西亚市场的。”最后,马哈迪尔总理说“民选政府有权控管市场,因为如果做得不好,选民将会让政府下台。但是,他们却没有办法赶走外来的金融炒家”。

反对马哈蒂尔的看法的是国际金融家,美国的乔治?索罗斯,他在同一个会上也发表了演说。他认为最近几年来,世界上金融全球化的趋势正在加速,资本流动使各个国家的汇率、利率和各种证券价格密切关联,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有时兴盛,有时衰退,使国际资本流动变得声名狼藉。所以,国际资本市场的特征变得越来越制度化,但是市场本身需要的是更大的弹性。他还说,“我受到马哈蒂尔的各种伪造的令人讨厌的谴责,我成为他掩盖自己缺点的替罪者,他在给国内听众表演。如果他和他的思想容易受到马来西亚国内独立传媒的惩罚,他就不可能逃脱掉。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信息自由再严也是必不可少的。”(注:《金钱与梦想》俞岱曦等著,中国文史出版社。)

一个是国家总理,另一个是国际金融商人,两人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年会上的公然对立发言,并且互相指责,在国际金融界的会议中还从未出现过。从前国家与个人的经济实力怎能够抗衡?但是,从1992年开始,直到前不久,亚洲几个国家的中央银行都被一些国际民间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给击败了,致使国际民间金融机构的实力超过了亚洲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

在国际金融交易中,亚洲的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被民间金融机构击败的情况,应该引起亚洲有关国家政府的极大关注,因为,中央银行如果对本国的货币币值失控,对本国的货币与外币的汇率失控,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干预不起任何作用的话,这个国家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而且该国中央银行和政府还面临着政治危机,该国的安全就遇到了威胁,因为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将下降,对政府抱怨的情绪可能化为不满的抗议行动。所以,这些国家政府对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与监管,不仅仅是一个金融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道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国际政治和国家安全的大问题。因为,一些国家的若干民间金融机构所聚集的金融资产比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还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反倒不是他们的对手,中央银行与之较量,一旦失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要倒退,政局也会不稳。

在亚洲,一些国家政府和他们的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对本国的货币进行保卫战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度下降,是为了维护本国人民的经济利益。一些国家在这场货币币值保卫战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进行的仍然是正义之战,是道德之战。而对于一些国际民间金融机构在亚洲金融市场上的投机作法,正象马哈迪尔总理所说,“这些亿万富翁其实并不需要更多的金钱,但他们却仅仅因为不愿看到发展中国家的繁荣而进行极不道德的破坏。”从受害的亚洲国家人民的角度来看,国际金融投机者所做的投机结果,使亚洲国家的人民受到了失业痛苦,生活水平下降。最近,一些报纸上还刊载了韩国的个别妇女开始出卖自己的肾脏器官来维持家庭生活的消息。这些足以证明,国际金融投机者的作法是不道德的,是带有敌意的交易。概言之,国际金融交易既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场亚洲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直接的冲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进行的港币保卫战也获得了成功。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国内资本市场由于没有对外开放,国内外汇的资本账户也处于关闭状态,不允许外资在我国的外汇资本账户兑换。我国也不允许外资以外汇形式直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买卖。正是依靠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法律保护,在这次的亚洲金融危机中,我国才免受袭击,这是基本层面的原因。当然,我国的经济状况也比亚洲发生危机的国家好得多。例如,我国的外债结构比较合理,人民币币值比较稳定,外汇储备数额比较大,经济过热情况已经得到控制等,这些属于技术层面的原因。

我们需要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领域如何集中大规模的资金,如何进行各种复杂的组合交易,如何避免交易风险,如何利用计算机和软件对交易进行分析,如何组织大规模的交易战役和币值保卫战役等。然而,国内目前没有这类的试验场所,缺乏这方面的专门人才,理论研究也不够,这对将来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是不利的。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的监控,必须建立在研究市场与精通市场运作基础之上,我们制定的法律与规则,也应基于这一基础。我国在这方面的交易市场,目前虽然还没有开放,但是我们的研究不能没有,研究的课题主要是跟踪,要象当年科技上搞“863”计划那样,在金融领域的跟踪研究也要搞“863”计划,为将来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做好准备。

在我们搞跟踪世界金融发展研究的同时,还要研究金融市场将来开放时,我国民族金融市场的特点是什么?我们的优势、劣势在哪里?得失是什么?“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将是自由”吗?这不仅仅是一个金融交易技术性的问题,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大问题。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有两个基本点必须注意:一是,我国是一个大国,有12亿多的人口,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养活得起我国这么多老百姓,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够解决我国人民吃饭、穿衣、交通与住房等基本问题,只有立足于我们自己,所以,我国的金融交易格局,无论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坚持我们的民族性;二是,我国正因为是一个大国,对世界上的事必须有我们自己的看法,让世界听到中国人的声音。我国对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制定也应该参与。应该看到,当今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形成,都是将我国排除在外而制定的。从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经济还不够发达,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不够,贸易上还有关税壁垒等等,从而将我国参与制定规则的机会排除在外。但是,从我国的角度来看,缺少我国参与制定的规则,就不能说得上具有世界性。当今世界贸易与金融市场正在向着多极化方向发展,我国应该向世界表达我们对国际贸易与金融等问题上的看法。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一定要参与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制定,没有代表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参与制定的规则,很难是合理的,在全世界上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不可能行得通的。为了使我国的经济与金融进入世界圈,我国不但要有强大的民族工业,要有强大的民族高科技产业,还要有强大的民族金融产业。所以,从现在起我国就要加强国际金融交易与市场监控的跟踪以及法律上的研究,分析它消化它,将来才能使用它与发展它。

二、要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的高科技化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高科技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广泛运用,对国际金融运作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金融高科技化之后对传统经济和法律产生的挑战。

最近几年,国际金融领域发生了至少两项较大的变化:一是高科技在国际金融领域得到了最迅速地运用,即大型国际金融公司在采用高科技方面的投资,几乎超过国际大型药品公司在R§D的投资数额。所以,大型金融机构在全球信息的掌握、分析处理的能力上,可以同国家中央银行与财政部相媲美;二是大型国际金融机构集中化程度越来越高。它们之间不断合并,从大型变成超大型,从超大型变成巨型,再变成超巨型的国际金融机构。合并后的金融公司可以调动的资本金额也越来越大,已经大到以千亿美元为单位来计算资产的程度,这个水平超过普通国家的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集资的水平。因此,它们可以称为“超级巨型国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断集中的原因之一是金融技术革命的推动力,因为金融高技术投资是巨大的,两家大银行投资相同的高科技是一种浪费,要想避免重复投资的最简便方法就是两家银行合二为一。

由于高科技在金融领域里的广泛深入的运用,特别是超高速度电子计算机的信息处理技术、网络信息交换技术、货币电子数据化技术等,使金融市场的格局与交易方式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交易活动将变得更加活跃,规模更大,速度更快、时间更长,高技术运用于衍生金融工具领域,使数以百计的衍生金融产品出现于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契约交易表达的金额远远超过人类实际物质生产的价值20倍,甚至25倍之多。

早在许多年前,美国纽约的11家大银行共同承担了银行间的支付清算系统,每天用电子转移的资金超过万亿美元,这个数额超过美国全国所需的货币总额,在所有的交易行业中,用电子结算的占85%,用支票结算的占13%,用现金结算的仅占1%多一点(注:《金钱传》(美)泰德?克罗福德著,段敏等译,珠海出版社1997年9月,第275页。)。相比之下,我国的结算系统中支票还占相当大的比重,现金在居民消费中占的比例更大。

在美国有2.6亿人口,却发行了10亿张信用卡,75%以上的美国家庭有VISA卡或MASTER卡,或两张兼有。我国有12亿人口,现有信用卡8000多万张,相当于台湾地区的信用卡数量。1914年美国的一些商店和加油站开始使用这种小卡片,1947年铁路和航空公司开始使用信用卡;1950年美国的进餐者俱乐部发行同今天一样的新式信用卡;1951年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银行信用卡。美国今天的信用卡都是银行发行的,最大的信用卡银行是花旗银行。第二大的信用卡银行是MBNA银行(注:作者对MBNA银行总部的考察资料。)。它们两家银行的信用卡覆盖了美国市场的80%,其他数以千计的中小型信用卡银行分享剩下的20%的市场。美国人使用信用卡所表明的不仅是消费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电子高科技在金融领域运用的广泛程度与深入程度。相比之下,我国的信用卡发行相当分散,都是小规模的经营,效益不高,在国际上也没有竞争力。

支票转帐结算在美国也是采用了高科技手段,美国每天银行转账结算的支票大约有20亿张,如果用人工来处理是不可想象的,都是采用机器自动处理的。美国也没有支票挂失的法律规定了,因为电子印鉴和密码,使支票丢失也不会损失客户账上的金钱。高速度和大规模的电子计算机的使用,就连使用信用卡时要核对签名也不像以前那样重视了。时下,美国客户的信用卡丢失,只要给银行挂一个电话就行了。

在今天,计算机和网络通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使金融业正在变成一个金融数据处理行业。银行和证券交易公司使用的计算机的数量是最多的,档次与质量都是最好的,软件也是最昂贵的软件之一,而且计算机与软件更新的速度也是最快的行业之一,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投资越来越大。由于竞争的压力,客户的成本只能越来越低,所以金融机构只能从扩大市场规模上来降低成本了。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9篇

[关键词]金融体制问题对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已形成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而当前动荡不安的国际金融形势和不确定的国内经济走势,更增加了我们对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危机意识。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我们要在看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一、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股份制银行发展趋向劣化和行为类同化,建立初期的政府背景,使其极难跳出国有银行的管理范式。股份制银行的发展往往跳不出这样一个规律,在刚刚开始营业时,建立了较好的规章制度,银行业绩也不错,可是慢慢发现这些银行的行为逐渐向四大国有银行靠拢,其管理模式趋同。

2.金融机构官本位观念日趋严重,过分偏重年龄和学历,干部管理趋同于政府机关,不利于人才培养和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企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人事激励机制应着眼于银行的长远发展和核心人才的培育,但因权力的货币化激励,导致新人行员工,凭借年龄与学历的优势,面对“官位”公关频频,而不愿在业务技术和专业水平上下功夫。

3.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深化了其市场主体地位,但公司治理机制面临挑战,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银行银行家机制。这也是我国国有银行特有的成立背景与发展路径造成的。

4.金融价格扭曲。虽然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利率机制的灵活性增大,但仍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的股改,导致金融业绩失真。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最短缺的是资本,而促进资本形成就是金融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完善金融体制与创新途径

1.国家积极引导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实现跳跃式前进创造基础条件。金融创新在我国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症结,创新的外部环境仍不成熟,金融业内部经营效益不佳,创新的内动力不足,业务创新仍受到信息化程度和监管等制约完全依靠金融业自身去突破和克服这些障碍是不现实的。国家应该引导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培植适宜的土壤,创造合适的环境.控制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匹配的节奏,科学调节金融创新的步伐。

2.以技术主导型金融工具的创新为突破口,将满足需求、优化配置的原创性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使得吸纳型创新有较大的局限性。以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为例,在美国因其大额和流动性强的特性,以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停靠站而备受欢迎,而在我国,因其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为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这并不是因为我国在吸纳金融创新工具时不够规范,改变TCD的两个基本特性,而是面额大,居民没有能力,企业又有控制资金的偏好,导致无市场:而面额小正好使其成为储蓄投资的一种工具,流动需求减弱,便导致了转让难。其实,这一创新的根本失败在于没有认识到市场环境的不同,没能坚持独创性。显然,如果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且外资机构与内资机构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坚持原创性创新,才能既增强我国自身金融创新的能力,又发挥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土优势,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掌握主动权。

3.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多项金融创新发展。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不容忽视,未来现代化发展趋势应当是建立在高信息化的平台上。信息化是我们面临的现实,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应该通过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促进金融业的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4.努力培养造就金融专业人才,发挥金融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第一动力。没有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无法满足现代金融发展需求的。我国应当充分调动金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逐步调整人员结构,重点培养一批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提高金融人才综合性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职业操守。我们要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加强培养金融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修养,加强监督,形成约束机制,尽量避免金融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违规违法操作,降低金融创新的操作风险。

5.密切监控国际资本流动态势,适当改变人民币升值预期,防范游资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资本市场。面对巨额国际游资涌入我国金融市场,要坚决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有必要时央行应该主动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加大投机资金的成本,彻底消除投机资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另外还可以通过开放市场和投资领域,用政策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合理疏导,使短期热钱长期化,这样有助于将热钱纳入监管者的视野。减少其对内地房地产领域和金融市场的冲击。

6.辨证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规范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发人深省,这也告诫了监管者在审视金融创新时将金融稳定放在首位,并采用有效措施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首先,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只有信息充分、透明,投资者才能更多的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是保障金融安全的核心要求,在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同时,应当努力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使金融创新的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保持动态的协调。

参考文献:

[1]陈学胜.浅析“热钱”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及央行的应对措施[J].海南金融,2006,(12):63.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0篇

关键词:金融混业、模式选择、发展方向

一、金融混业和分业的概念

所谓金融混业,是相对分业而言的,实质上是指金融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关系。金融业的功能是以金融工具为载体实现的。依据金融工具的不同特点,在金融业内部可划分不同的子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信托业等。不同的金融工具可实现同一金融功能,因此,金融业内的各子行业在功能上有重合之处,正由于金融本身的这种行业分类的特点,所以在金融业就形成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金融分业、混业既涉及经营层面又涉及到监管层面。就经营层面而言,即人们所说的金融分业经营与金融混业经营问题,这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就监管层面而言,即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的问题,它涉及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

而金融分业经营是从机构职能方面理解的,与混业经营是相对的,指的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金融业务。这种模式下,法律上禁止银行与证券业务的混合,一个金融机构不能同时经营两种业务。其出发点是维护货币银行体系的稳定,把存款保险及央行最终贷款者的功能限定在银行业内,手段是通过法规隔离来防止证券业的风险传递到银行体系。

二、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历程

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服务是通过“全能银行”即混业经营来提供的。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一场空前的经济危机,期间美国共有1100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破产,信用体系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当时,人们普遍认为,银行、证券的“混业经营”是引发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为防止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规定任何以吸收存款业务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商业银行,不得同时经营证券投资等长期性资产业务;任何经营证券业务的银行即投资银行,不得经营吸收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不准经营证券发行、包销、零售、经纪等业务,不得设立从事证券业务的分支机构。这一规定迫使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退出了股市。接着,美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以及《1968年威廉斯法》等一系列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业和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制。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是美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期,是美国金融业的逐步融合阶段。大型金融机构在推动混业经营上积极性最高,它们推崇“金融超级市场”、“金融百货公司”,认为这种超级复合体既能分散风险,又能增强金融竞争实力,提高市场效率,同时也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至于金融监管当局迫于国际竞争压力,也不断改变对金融管制的态度,或明或暗来鼓励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在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已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可以对美国政府及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进行投资或买卖,也可以动用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进行股票、证券的投资和买卖,还可以为客户的证券投资进行活动。经过“80年代金融改革”,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经济基础逐步消失,“分业经营”的制度也已经不断被现实所突破。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美国金融业开始进入完全意义上的“混业经营”时期。

三、金融混业经营的优势

1.信息优势

在与企业建立联系的过程中,在做出贷款决定之前,银行会大量收集与企业及其投资机会有关的信息。贷款决定做出后,银行会进一步收集相关信息以便对于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在这种体制下,全能银行比专业银行有优势。全能银行可以比专业银行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同时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收集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在此信息优势的基础上与企业建立起更为广泛和长期的联系。这种银企关系的加强可能给双方带来极大的利益,它使银行通过观察企业与更多种金融工具有关的行为,对企业作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利用收集到的信息,以多种业务形式而不仅仅是贷款的形式对企业的活期存款帐户进行监管。而且由于提供的服务种类更多,在设计金融合同时,全能银行可以使用更多的工具对企业的管理决策施加更多的影响,从而节约了成本。

2.规模经济

全能银行的规模经济,可以从金融服务的生产中产生,也可以从金融服务的消费中产生。从服务的生产来看,全能银行可以将管理与某一客户关系的固定成本(物资与人力)分摊到更广泛的产品上;其次,它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和其他全部销售渠道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附加产品;再次,全能银行可以通过调整系统内部财务结构,更容易地发现和面对产品需求状况的变化;最后,由于信誉外溢效应的存在,它可以利用在提供一种服务时获得的信誉向客户推荐它的其他服务。从服务的消费来看,与向不同提供者分别购买相比,向单个提供者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组合,可以使购买者节省研究和监管成本。

四、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存在的问题

(1)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2)入世后,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中资银行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其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人才储备全面,服务产品齐全,创新能力强,具有许多中资银行短期内无法比拟的优势。中国银行业将面临生存的威胁。

(3)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由于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由此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五、中国金融业现阶段经营模式的选择

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但我国金融业目前尚未取得混业经营的“资质”。从美国金融混业经营制度发展看,要实施混业经营必须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一是金融机构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意识;二是金融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

而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还没有完成,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还不完善,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我国金融监管的政策法律不健全不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混业经营所需要的优秀的复合型监管人才十分缺乏。正如中国银行副行长华庆山在2002年11月的“世界资本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所强调的,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竞争力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正面临着“两难境地”。因此,在一种重要的制度选择面前,现实性是重要条件。对于中国金融业而言,分业经营是现阶段的权宜之计。

六、中国金融业未来经营模式的走向

综上所述,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比较优势及其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发展状况,说明该制度是金融业经营制度变迁的最终选择。但是,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是宏观金融政策需求和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内在要求合理作用的结果。所以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金融业必然是混业和分业经营并存的“交叉经营”模式,突出表现为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业务划分日益模糊。

第一、目前,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包括金融衍生业务、各类投资基金托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这些业务与证券、保险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同时,证券公司股民保证金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银行储蓄存款的功能。此外,在保险业方面,新的险种不断涌现,诸如投资连结保险、养老金分红保险等。这些保险业务,既具有投资功能,又具有储蓄功能。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趋同性和可替代性,削弱了分业经营的业务基础。

第二、尽管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但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控股下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往来,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如光大集团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公司、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些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关联非常密切,事实上已经存在混业经营。此外,中国金融业的主力——四大银行也加紧了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步伐。早在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就和境外投行摩根士丹利合资成立了中金公司,如今中金公司的多项指标已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很多大型国企海外上市都有中金公司的参与。中国银行在1998年用10亿美元在香港注册中银国际,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收购英国信诚保险公司,从事寿险业务。去年4月,中银国际“返乡”,中国银行高层在不同的场合也表明,中行的目标就是金融控股,最终实现混业经营。

第三、虽然全能性银行是我国金融业今后发展的方向,但并不是所有的商业银行都要向全能发展,一些中小银行尚不具备发展多种业务的能力,也可以集中专项发展为特色银行。全能性银行与专项小银行协调发展,互为补充,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蔡浩仪,《抉择:金融混业经营与监管》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6

[2]陈越峰《关于金融混业经营的一个综述》,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2004.3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1篇

论文摘要:在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又有银行和国家政策的原因。文章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提出了解决融资困难的途径和方法。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的特性

1.中小企业规模和信用资源不足。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本金少,负债能力有限,而且资金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市场风险较大,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甚至部分中小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惜做假帐,以达到逃税、漏税的目的,这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制约和影响了银行向其贷款。

2.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和违约。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有规模经济上的弱势,抗风险能力弱,这就决定了其经营风险较大,破产率高。中小企业高比率的倒闭使得银行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此外,贷款的高违约率也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银行放贷时慎之又慎,一般的贷款金额小,期限短。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对于上市的大企业,很多信息是公开的,银行能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信息;对于非上市的大企业,银行也能通过供货商、消费者和企业职工等渠道获得其经营信息。而中小企业则不同,中小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的渠道获得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所以,在中小企业寻找贷款和外源性资金时无法向金融机构提供出令人信服的信息,以证明其偿还贷款的能力。银行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1.缺乏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也缺乏向中小企业融资倾斜的金融政策。在我国目前的银行组织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主体,长期以来一直以服务国有大企业,追求规模效益为经营宗旨,双方形成了兴衰与共的牢固关系,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

2.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渠道不畅通。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的条件,其中许多硬性条件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阻碍着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这些条件是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的。因此,对零散、科技含量低的中小企业而言,参与社会直接融资仍然是条难以逾越的坎,而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更是望尘莫及。

3.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这些年来国家政策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国家现阶段对国有企业实行大规模的优惠政策,而中小企业仍然享受的优惠政策依然不够。

(三)金融业的经营

1.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这次金融危机中,首当其冲遭遇打击的就是银行业,商业银行的坏账比率显著上升,对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和资本充足率造成冲击,国有商业银行相应提高了贷款条件,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贷款的难度。

2.金融企业贷款手续繁琐、耗时耗力,影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积极性。中小企业融资量少、频率高,需要简单快捷的服务。然而,金融部门为安全起见,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融资手续,贷款的审批时间也随之增长。繁琐、耗时耗力的融资手续,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简单快捷的要求,使无数有意进行贷款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3.金融企业“嫌贫爱富”,使中小企业融资处于不利地位。我国现在还是处于金融服务业的“买方市场”,因而银行也就有条件选择目标市场。大企业信誉好、融资量大,深得金融机构的喜欢,往往是信用资金追着贷;相反,中小企业缺乏良好的信誉,融资额度有限,容易遭到金融机构的嫌弃。

4.银行评估企业信用的方法欠妥。金融机构大量地局限于从财务方面去评估企业信用状况,局限于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方式,而缺少市场分析和技术分析,更缺少对企业的成长性分析,难以对企业作一个公正的评价,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正常需求。

(四)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担保机制不完善,收费高。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中大部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较少,授信额度不高。担保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耗时长、佣金高,担保方式过于单一,大部分就是抵押、质押,缺乏一种信用的担保,因而其作用有限,对中小企业难有吸引力。

二、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

1.强化信用意识,提升信用等级。中小企业要想获得融资支持,必须增强信用意识,重塑还贷形象。通过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财务报表体系,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依靠自身的综合水平、经济实力和良好信用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公众,取信于银行。

2.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经营效益。中小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朝阳产品,大力开拓产品市场,精确挖掘产品卖点,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要在技术、管理方面走自主创新之路,走小而专、小而特的发展之路。企业要关心市场的需求及成本,重新梳理产品对客户的价值,让利给客户,实现现金快速回笼,确保现金流和利润。在目前企业融资难的状况下,不能盲目地为了挽留客户而拖垮自己。

3.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分流融资需求。要明晰企业的产权,建立股份合作制。通过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租赁、拍卖等多种方式,加快中小企业的改革步伐。在改革中鼓励员工自愿入股,增强员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为企业的发展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迅速筹措资金用于企业生产和发展,有效缓解资金紧缺的矛盾。

(二)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

1.加大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完善信贷资金投向结构。金融部门应充分利用利率的杠杆作用,对市场的金融贷款进行市场调节。如根据中小企业要求信贷时间短,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可以适当提高利率,从而摊低自己的信贷成本,使中小企业也免去了不必要的奔波和民间高利贷的拆借。另外,商业银行应不断开拓市场,开发更多更新的金融服务项目,提高为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健康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一套与中小企业的特点相匹配的信贷组织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银行应科学制定信贷管理制度,避免盲目放贷造成损失,也要相应建立信贷激励机制,改变不敢贷、不愿贷的现状。扩宽金融服务领域,完善信用评级标准,适当增加资本利润率、资本负债率、人均利润率、资金周转率等对中小企业相对有利的评级指标。

3.多种融资方式共同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债券融资市场。尽快设立创业板市场,推进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设,规范直接的企业产权市场,允许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理顺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放松规模的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4.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体系,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加速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一般了解地方基层,能够利用当地的信息了解本地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这样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时,具有信息和交易成本低的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共同发展两者能够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三)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1.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促使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支持。应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2.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按照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企业结构、节能减排,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技术创新。

3.促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小额担保信贷业务。建立起“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募集、滚动发展”的融资担保体制,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4.实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拓宽中小企业市场空间。加快开展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采购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和检查对中小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整顿和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

5.加大金融对内开放的步伐。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筹建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小商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银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给民间金融以合法地位,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让民间金融走出灰色地带,合法经营,这样能减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国家将投入4万亿元来拉动经济、确保增加,这为民间资本又创造了大量的投资机会,以改变目前“企业缺钱、资本缺路”的状况。国家的投资起到带动作用,民间资本会迅速跟进,参与到该市场化运作中。投资能带动内需,扩大内需也会给中小企业发展带来大量的机会。

总之,在当前金融危机下,要真正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经过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的共同努力,创建一个融资渠道多样化、社会信用完善的社会经济环境,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融资环境。

参考文献

[1]胡迟.金融危机形势下企业如何选择投融资策略[J].中国科技投资,2009,(3).

[2]王中琦.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及建议[J].黑河学刊,2009,(2).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保守主义;隔离效应;反应过度;反应不足;自我归因;非理性波动

一、行为金融学简介

西方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Finance)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学之前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多假设:个体在决策过程中会全面考虑所能得到的信息并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然而,研究者们在投资领域中发现了大量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西方的许多经济学家在研究投资活动过程中发现,金融学的许多数学模型,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现实中的投资活动,对投资活动中人的行为与心理的研究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行为金融学就是试图去解释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情绪和认知错误是如何对其投资产生作用的一门学科。著名的行为金融学理论包括背景依赖(ContextDependence)、保守主义(Conservation)、隔离效应(DisjunctionEffect)、反应过度(Over-reaction)、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等。

二、资产价格非理性波动与非理性人假设

传统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理论均假设:个体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会全面考虑所能得到的信息并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但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在投资领域中存在大量非理性的投资行为,个体和群体的决策往往并不会以理性利益最优化来决定其行事的策略。行为金融学是在传统金融理论出现一些异常现象时候发展起来的。行为金融学认为人类具有一定的理性,但人类的行为却不尽是理性的,行为金融学在对人类行为进行了有限理性,有限控制力的基本预设假定之后,把人类的感情因素和心理活动等融入投资决策过程之中并加以分析,认为这些因素都在人类的决策过程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行为金融学有两个重要的理论基础:

有限套利(limitstoarbitrage)和投资者心态分析(inverstorsentiment)。有限套利就是基于人的非理性假设,在噪声交易和市场交易规则限制的影响下,再完美的套利也只能部分发挥作用。投资者心态分析就是解释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情绪和认知错误是如何对其投资产生作用的。对心理学的研究能对金融市场的许多现象解释带来很大的帮助,也能解释很多股票市场的异常现象,比如市场泡沫和崩盘现象。行为金融学的观点认为人类的许多弱点是一致的,可在一定程度上预测的,可以被利用在市场上获取利润的。“行为金融学首先并不完全肯定人类理性的普遍性。而认为人类行为当中有其理性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非理性的因素。”

决定股价的短期波动或者说直接影响股价的因素是所有参与的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的综合,包括理性和非理性的心理因素。购买股票的每一分钱背后都有个活生生的人,而决定其是否购买股票的直接因素就是其当下的心理状态。所有的外部的因素诸如最新的公开信息,历史的走势,某人打听到的小道消息等等都只是影响其心理的多种因素之一罢了。进而,一个股票乃至一个证券市场的趋势就是有所有的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及其发展而决定和推动的。因而进一步的可以认定证券市场和其他市场上往往存在着情绪周期,《洛杉矶时报》曾载文将其总结为轻视、谨慎、自信、深信、安心、关注和投降7个过程。这7个过程构成了一轮资产价格的完整波动过程。

股价是对股市总体心理状态的客观反应,任何一个时点上的股价走势发展,向上或是向下,都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和将要发生的事件共同造成的。过去的事件谱写出了过去的K线走势,过去的K走势或者说是过去发生的事件决定了某一时刻市场参与者的总体心理和财务状态。而这决定了未来基本面和消息面发生变化时参与者的反映,每个投资者的反应总合则决定了未来股市的走势。因此,同一事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市场,面对市场中投资者的不同原有心理状态时,结果会完全不同的。比如提升存款准备金,在牛市疯狂时,存款准备金率的提升会被认为是利空兑现,股市会更加的上扬,这在2007年的中国股市屡次可见。

三、非理性在股市上升中的表现

非理性因素发生在股市波动的每一个阶段,具体来说,在一个周期的开始,股市在经历一段长期的调整之后,股票价格的处于历史低位,而此时经济基本面开始好转,股价开始处于上升的初级阶段,显然此时股价合理甚至是低估,基本面开始向好的方面发展,至少是最坏的情形已经过去,此时从长期而言应该是很好的购入股票的时机,但大多数的投资者在熊市的惨跌中已经心有余悸,根据卡尼曼的回忆效用理论,此时投资者对于上一资产价格周期期末的暴跌经历具有强烈的回忆效应,恐惧造成了投资者的悲观情绪,难以对当前的市场有准确客观的分析,当利好的趋势不断显现之时,股价反而波澜不惊,多以小的震荡为主,这可以用行为金融学中的“反应不足”和“隔离效应”来解释,“反应不足”又可称为“保守主义”其表现形式有两点:一是人们习惯于对不确定的事物先设定一个初值,然后根据信息的反馈对这一初值进行修正,而前期的下跌走势就在此形成了一个悲观的初值;二是人们总有对信息进行筛选的本能,对新信息进行选择性识别,对有利于保持原有观点的信息加以重点确认。以上两点使得当基本面开始改变时人们的反应滞后。

“隔离效应”,即人们总愿意等待直到信息披露或预期彻底实现时再做出决策的倾向,也使得一轮资产价格上升行情在初期总是缓慢而犹豫,唯有在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徘徊后,人们才能从“轻视”和“谨慎”转变为“自信”的状态,慢慢地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人进入市场,股市成交量不断增加。

当资产价格上升波段发展到后期,此时资产的价格已远没有原先那么有吸引力了,甚至已经远远高于其价值,但上升的趋势,使得“过度自信”现象很容易发生。人们经常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将成功归因于自己的能力,而低估运气和机会在其中的作用。当行情发展到高潮阶段,市场上总是乐观的情绪蔓延,长期的上涨行情使得参与者的自信不断得到正强化,因而操作上更加的主观和激进。同时长期高扬的股价会让人产生价格偏移,产生对当前股价的认同的倾向。信息窜流和“羊群效应”现象使得在一轮行情末期的投资者总体的乐观情绪很难被扭转,人们通过相互间的循环反应刺激,情绪逐渐高涨。于是人们很难想象股价会突然的暴跌,即使有所下跌,由于见过更高的价格,而认为其实也在历史高位的价格很便宜,而大举买入,当有很多人这么做时,群体的非理性就产生了,这就是股价在达到通常的估值上限后还会波浪式上升的原因。

四、非理性在股市下跌中的表现

当一个周期进入下跌阶段时基本面开始变化,人们过于乐观的预期被突然打破,股市开始下跌,同样的由于之前股市上涨时期,许多利空的因素出现以后并未改变股市上扬的趋势,人们产生了侥幸心理,在“保守主义”配合下,往往不会去考虑量变到质变的可能。在经过长期的牛市行情后人们会产生“资金效应”,资金效应是指在产生收益效应后,人们倾向于接受以前不接受的,再次的后失败所产生的痛苦往往较小,因为损失被前期的收益缓冲了。因此继续投资的冲动不会立即消除。对于新近的头寸带来的损失,也会因为“后悔厌恶”而不会随基本面的改变而轻易卖出。以上种种人们心理上产生的作用使得总会产生这样的一种情形,即虽然股价已脱离价值,趋势似乎也已转变,但在股市的一波大回调之后总会有一波有规模的反弹,几乎每次的股市逆转的形态总是以M头出现。

伴随着股市下行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市场绝非原先认为的那么乐观,阻碍经济发展中的负面因素开始不断出现。当到了在下跌的后期,长期的下跌使得人们产生了趋势持续的预期,使得即使股价在下跌之后突显出了价值,但场外资金依然不敢进入,同时筹码持有者由于巨大的账面亏损,对股价的定位产生巨大的改变,用惊弓之鸟来形容比较贴切,当股价由于抄底资金的介入而有所回升时,成本较低的投资者倾向于在略有亏损时出局,而不会在意此时股价是否匹配股票的价值,长期的下跌同样的改变了人们的思维定式,“保守主义”在此再次发挥效应,随着股价的上升,不断有接近其成本区的投资者选择抛售,反弹很快就被无法控制的抛盘镇压下去了。这也是下跌时会出现波浪式下跌,高点越来越低,低点也越来越低的原因。

在下跌的趋势之中,慢慢地人们开始认为下跌时常态而上涨只是偶然,市场的总体悲观情绪又会通过“羊群效应”在群体中的投资者间进一步加强,这就造成了严重的惜买现象,造成资产价格启稳的困难。此时绝大多数的人都开始从“安心”,“关注”转变为“投降”。

市场的大底是由长线的价值投资者造就的,唯有当有较大的一批资金开始不在乎短期的波动而进入股市时才可能结束绵绵的下跌趋势。一个特定市场中坚定地价值投资者的数量是不确定的和难以估计的,并且只有这批价值观相同的人在较集中的时点上共同进入股市,才能对趋势产生作用,这就造成了大盘暴跌时的下跌幅度和节奏难以估计。在一个趋势投资盛行的市场,在长期下跌之后,很少有人会脱离“羊群”敢于逆势而为,其结果就是股市往往会下跌到一个离谱的点位。如格雷厄姆1929年美国股市泡沫破灭后在1931年抄底,结果破产。费雪已经预见29年股市泡沫破灭,但是还是买入自认为是便宜的股票,结果几天之中损失了几百万美元。股神巴菲特也曾在买入股票后账面损失达到50%。他们都是著名的投资家,但在非理性面前,任何理性分析都难以预测非理性造成的冲击和波动。

五、结论

非理性是人类难以克服的弱点,个体的非理性的累加造成了整体市场的非理性波动,贪婪与恐惧的存在使得价格和价值会产生巨大的偏差,而具体时代背景,人文环境等的不同造成了市场总体心理状态的不同,故而对于即便相似的基本面市场总体的反映也不尽相同。流行的技术分析就其根本是对过去发生事件的统计总结,并试图通过概率指导投资。但参与者在不断变化,参与者的数量和市场中交易的股票也在不断变化,此外不同股票可能吸引不同的具有特定行为特征的投资者,这使得在另一个股票上的数据分析变得钝化。资本市场是由无数投资者和投机者共同构成的博弈场所,因而对于资本市场脱离基本面因素的非理性波动唯有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来研究和审视。行为金融学无法精确地为投资预测价格的波动和走势,但却可以在分析投资者心理和大众预期的基础上来研判资产价格波动的发展阶段。从投资的战略角度来把握一轮行情的发展,发现机会,规避风险。

参考资料: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3篇

【论文关键词】 经济体系 国际贸易。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40年代, 即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等。 一、金融自由化的风险。 金融全球化的本质是金融资本的全球高速流动以寻求最大利润。巨额资本的快速流动增加了金融系统的潜在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不健全、具体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产生金融危机的诱因可以说无处不存,无时不在。主要是因为: 1.短期资本的大进大出,国际游资频繁在各国外汇、股票市场流动,具有投资、投机两重性。短期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了经济结构性失衡,形成“泡沫经济”,一旦出现逆差或货币贬值,资金便迅速抽逃,导致国际信用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便是典型例子。据IM F估计,国际短期游资多达7.2 万亿美元,约占世界总额的20%。其投机性、流动性和逐利性构成了对发展中国家金融经济安全的严重威胁。

2.作为资本流动载体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特点便是其“杠杆效应”,能以较少“定金”买卖几十倍乃至上百倍于定金合约金额的金融产品,如远期合同、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形成以证券料汇、利率和商品行情的信息预期为客体的金融衍生资本。一家金融机构的少量交易即可牵动整个国家经济甚至整个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链条上的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遭到毁灭性打击。 3.“对冲基金”规模不大,但借贷能力特别强,能够迅速筹集资金投放市场。一批基金联手再加上众多世界级银行财团的支持及其在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中的强大游说能力,足以将任何一个市场置于危机之中。 [中 华 励 志 网 Www.ZHLzw.Com] 二、 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美元霸权霸权。 虽然从理论上说,国际美元本位像任何关键货币一样,对于提高国际交换效率和降低国际交易成本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后布雷顿森林会议体系中,作为国际本位货币的美元毕竟只是由美国政府法令强制使用的一种纯粹的、完全不兑现纸币,它的“生产”完全受到美国国家机器的控制,它所服从的完全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制订者所愿意奉行的任何国内规则。所以美国不会,也没有义务把别的国家的利益置于美国的国家利益之上。 三、 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4篇

关键词:产融结合;投资动机;监管制度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格局已经被打破,各种类型的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深度和广度都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态势,并且发展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一、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的动机分析

产业资本频频涉足金融领域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复杂的动机,需要我们认真、客观、全面地加以分析和认识,并制定相应的监管对策。笔者认为,目前国内产业资本积极寻求产融结合的动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参股或者控股金融机构,为自身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虽然我们十分不愿意将这一条列为产业资本投身金融业的主要动机,但是不可否认,在内地市场上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尚处于表面的原始阶段,缓解资金流压力,争取从金融机构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依然是目前不少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最主要因素。具有金融背景的企业更容易得到信贷支持,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毋庸置疑,而且对积极实现大规模扩张、投资多元化和资金流量大的集团企业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其中也不乏成功的典型。如以饲料为主业的新希望集团,在围绕主业开展的并购和进军房地产业的过程中,也成功地利用其参与金融业的背景获得了巨额融资,实现了多元化投资。但是,更多的产业资本投资金融业却仅仅把目光放在了缓解“融资饥渴”上,以商业银行大股东的地位轻易获取银行巨额贷款和授信;以上市公司股权抵押贷款,拿金融机构的资金来充实自己的现金流;以投资证券公司为名义拿钱给证券公司炒股……,类似于这样的手法并不少见,图的是眼前的利益,冒的是极大的风险。在不久前发生的“上海周正毅事件”里,多家金融机构深陷其中并且损失惨重。以周正毅农凯集团为核心的“农凯系”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向来以热衷于投资证券公司而闻名,曾成功控股了“大通证券”和“泰达富友证券”。同时,农凯集团以2.33%的持股比例位居兴业银行第六大股东,并利用这一优势轻松从兴业银行获得20亿元的综合贷款。目前,伴随“周正毅事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贷款风险已经开始凸现。

(二)投资金融业良好的利润回报是产业资本涉足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因素。金融业在我国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垄断保护行业,行业利润一直高于社会平均利润。虽然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至少在短期内金融业还不会失去即有的“垄断利润”。因此,对产业资本来说,目前只要挤进这个行业就能享受到超出其他行业平均利润的回报,金融业作为一种长线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稳定的收益。并且,从其他国家或其他行业的市场开放进程来看,许多垄断行业逐渐放开时,往往会产生类似爆米花爆炸的效应,市场放开会带来市场的巨大膨胀和活跃,而且会带来超额的利润,谁进入得早、谁渗透得深,谁就可以在市场利润的分配上占得先机。尤其是一些实行投资多元化战略的企业,投资制造业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其他可选择行业也不多,而金融业的垄断利润和市场空间自然就显示出特别的吸引力。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为例,该集团早就从“资本与金融的结合”中得到了真金白银。据统计,2000年,新希望从参股民生银行得到的收益就达到3020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的54.7%。

(三)中国金融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吸引产业资本的另一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截至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达20.7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达15.9万亿元,保险市场保费收入达2154亿元,保险市场资产总额7782亿元,上市公司1250家,市值总额41629.53亿元。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不论是市场规模和结构,还是运行质量和效率都远远落后。加入WTO,中国金融业面临着真正意义的对外开放和国际接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将席卷而来。从世界上许多已经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伴随着政府对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国际金融资本的大规模进入,金融自由化将对本国金融业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金融资产快速扩展,市场主体迅速增加,金融工具日益多样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而金融业国有资本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市场结构也会出现重大调整和变化。著名经济学家吴晓求将上述影响称为“金融大爆炸”,并预言中国金融结构正在进入大爆炸阶段的前期,不用很长时期,金融大爆炸将在中国出现。无疑,中国金融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外资金融机构的蜂拥而入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许多产业资本才积极介入金融领域,从而为今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打下基础。

(四)投资金融业也是产业资本实现长期战略经营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从发达国家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来看,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产生参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内在需要。产业资本通过向金融业的渗透,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集团企业内部资金的集约化管理,如目前国内不少大型企业集团都成立了财务公司,就是为了将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进行合理调度,并通过专业理财进行适度投资,从而发挥资金最大的使用效益。其次,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发展寻求更深层次、更大范围的跨行业协同效应。以发达国家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例,许多大型汽车制造商都拥有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而完善的汽车融资服务不仅直接带动了汽车生产和销售主业,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司盈利。2000年,美国通用汽车信贷公司为全球800万客户提供了汽车信贷支持,其当年净利润占通用公司总利润的36%。而福特公司2000年汽车信贷业务的税前盈余则高达30亿美元,已经接近其汽车制造主业的水平。还有,产融结合也是企业走出国门,实现全球化运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当今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其中,实体经济全球化是催发金融全球化的基础和动力,而金融全球化又进一步推动了实体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无论是跨国公司的资金结算,还是跨国资本的兼并重组,都离不开国际金融市场这个舞台。用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话来说:“产融结合不一定能保证跨国集团的成功,但跨国公司则一定要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

二、产融结合对中国金融业的积极意义

从世界上不少知名大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是一种必然趋势,目前世界500强中有80%以上都是成功地进行产融结合的运作。以通用电气公司(GE)为例,通用电气以电气照明行业起家,历史悠久,是道琼斯工业指数1896年设立以来惟一仍在工业指数榜上的公司。但是,目前的通用电气早已不再是一家纯粹的工业公司,2000年,通用电气销售收入1299亿美元,净收益127亿美元,这其中,GE金融服务集团的销售收入为662亿美元,净收益为52亿美元,分别占到总额的5l%和41%。GE金融服务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内容包括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商业贷款、租赁等诸多金融领域。在发达国家,产融结合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的发展模式已经比较成熟,它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自身发展所遇到的一系列瓶颈,有力地推动了跨国公司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在推动金融创新,完善社会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我国目前而言,金融业整体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经营规模偏小,金融体制不健全,市场结构不完善,金融资产质量较差,金融产品营销方式落后,这些问题极大削弱了国内金融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我国已经加入WTO,金融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首当其冲,据业内专家预计,入世5-10年后,外资银行在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外币存款份额将占到15%,人民币存款将占10%,外币贷款份额将在20%-30%,人民币贷款将达到15%。另外,在外资银行最具有竞争力的中间业务市场上,其市场份额将呈现快速上升的势头,其中包括贸易融资、信用卡交易和现金管理。与此相同,证券、保险业放开后也同样面临激烈竞争。面对挑战,中国金融业急需壮大规模,提升实力。金融企业通过上市到资本市场融资无疑是一条捷径,但是对大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上市至少在短期内还不太现实,而引进包括产业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则可以说是目前最为可行的一条有效途径。

通过引进产业资本,国内金融企业一方面可以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并且,通过增资扩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以此为契机改善目前国内大多数金融企业不合理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其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另一方面,通过产业资本的积极介入,目前金融市场上还存在的不少空白领域能够得到迅速填补,比如专为消费者提供汽车融资服务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银行以及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步伐的人寿保险公司等等,这不仅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而且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三、加强产业资本金融投资行为监管的几点建议

在我国,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虽然还仅仅处于起步的阶段,但是,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产业资本大量进入金融业已经给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课题。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在产融结合方面的监管法规和政策还很不完善,加之产业资本的金融投资行为动机十分复杂、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要实现有效监管困难很大。笔者认为,当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监管当局引起重视。

(一)强化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在传统金融市场条件下,国有股在金融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据了绝对优势,因此股权监管意义不大,这也导致监管当局一直忽视了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事实上,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以建国以来国内最大的一宗非法吸储案为例,由于完全受控于大股东,广州市商业银行穗丰、汇商两家支行沦为大股东予取予求的“提款机”,四年内账外经营非法高息吸收了超过150亿元的资金,使广州市商业银行出现了全行性的支付风险。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始实行增资扩股和国有股权退出,一些产业资本迅速填补空缺跻身大股东行列,其中不少企业把目光盯在了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1999年6月20日)第十五条:“单个股东投资金额超过金融机构资本金10%以上的,必须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虽然对不少银行来说,仅有10%是肯定控不了股的,但是规定中并没有对关联企业、关联股东的参股做出更明确限定,因此,这并不妨碍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参股一家金融企业,通过拥有较多的表决权从而实现事实上的控股,这对一些股本规模较小、股权又相对集中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而言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的股权监管,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在积极引进优质资本的同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股金融机构。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适当分散股权,努力实现股权平衡。

(二)强化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所谓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属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现有的监管法规中虽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关系人贷款,但却没有实质性的控制要求和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且,许多商业银行自身内部也对关系人贷款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有不少企业通过参股商业银行,掌握投票权,很容易就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信贷支持,而目前一些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发放给股东企业的贷款也远远超过了人民银行规定的单户贷款管理的比例,并已经陷入股东贷款过度集中所带来的困境之中。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尽快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具体做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在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进行审批时,制订一些限制股东向所投资金融企业进行融资的政策规定,如若干年内不得向参股银行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等等,从而将一些“劣质投资人”挡在门外;二是监管当局要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关系人贷款的监管和检查,对单户超比例的关系人贷款要坚决督促其压缩贷款规模,降低单户贷款比例,否则要给予必要的处罚。三是要督促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关系人的授信管理,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的问责制和贷后评价制度,不给违规发放关系人贷款有可乘之机。

(三)积极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随着金融全球化和混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向金融机构参股,使得金融机构本身的法律结构和管理结构也日趋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监管当局单方面的力量,显然难以对金融机构施以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必须积极借助外部中介机构力量来完善和补充金融监管。当前尤其要重视推行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实现监管当局、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将金融机构置于市场的监督之下,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状况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判断,从而避免交易前的逆向选择和交易后的道德风险。通过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的股权变动、关联交易(贷款)等重要信息可以及时、充分、准确地被市场和监管当局所掌握,从而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但在目前国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非上市金融企业目前还没有信息公开披露的义务。对此,监管当局应积极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思路进行探索,推动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尽快实施信息披露;同时,加大对社会公众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社会公众正确、理性地看待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

(四)强化对大股东企业的风险监测。一般而言,在现有的制度设计下,能够参股金融机构的企业都是一些自身实力雄厚,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企业。但是,以产业资本自身的资金实力来看,对资金链的管理也同样面临很大的市场风险。以民生银行的大股东——东方集团为例,2001年7月26日该公司公告,以公司所持有民生银行1.69亿法人股为质押物,为公司控股的锦州港向中信实业银行申请4亿元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则公告涉及了三家上市公司,两家商业银行和多个监管主体。这一方面显示大企业集团可以有效调集内部资源向某方面倾斜,快速抓住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说明一旦资金链或某些运营环节出问题,将动摇整个集团的实力,甚至有可能给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风险。因此,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的各方当局应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有针对性地对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涉足较深、影响较大的产业资本实行风险监测,共同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大型企业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风险分析和预警,为更好地掌握金融监管的主动权,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中国金融论文范文第15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及国际范围内的洗钱活动日趋猖獗,可以说,洗钱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大公害。因此,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对洗钱犯罪予以高度重视,纷纷通过立法等各种措施对其加以控制和打击。

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反洗钱实践已经证明,现代金融体系已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洗钱者主要通过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活动,特别是随着金融全球化、网络化、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洗钱者将会更多地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活动。因此,防止洗钱者利用金融系统洗钱就成为建立和完善控制一国乃至跨国洗钱的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任务和内容。同时,我国已正式加入WTO,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步伐将会大大加快,其融入全球金融体系、走向国际化的步伐也将大大加快。但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现代金融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现行的金融体系还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又加上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业有效的反洗钱控制制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样,国内外犯罪分子就有可能更多地利用我国的金融系统来进行洗钱活动,从而不仅会对我国还不发达的金融体系造成巨大的破坏,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因此,我国金融业如何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整个国际金融业反洗钱控制制度成功的经验做法,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自己有效的反洗钱控制制度体系,明确规定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密切与各国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反洗钱中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就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我国金融业反洗钱的现状分析

(一)洗钱的概念与特征

1.洗钱的概念。

关于洗钱的定义很多,巴塞尔银行条例则侧重于金融交易,将洗钱描述为: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作为犯罪资金转移或存储的中介;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收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

2.洗钱的特征。

(1)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

洗钱犯罪没有可识别的受害者,其行为本身缺乏引人注目的可谴责性,所以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一般说来,要想直接发现洗钱犯罪的发生是很困难的,只能依靠间接的申报资料或者一些其他的数据分析。即使这样,发现的洗钱犯罪数同实际犯罪数之比也是很低的。

(2)复杂性。

洗钱的手段众多,几乎银行提供的所有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另外,一项洗钱阴谋可以使黑钱在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之前,通过众多的国内外的商业公司和金融机构,洗钱活动的复杂,有时连参与其中的专业人士,如银行家、律师、会计师都无法察觉。

(3)专业性。

现在,洗钱已发展成为高度复杂的、高智能的、国际性的专门行业。由于洗钱要涉及国内外复杂的金融制度和法律制度,一般犯罪分子很难做到,只有熟悉国内外金融、法律制度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所以现在一些犯罪分子愿意支付高额费用以换取专业人士的服务,而一些律师、金融机构人员、投资专家等为牟取暴利也愿意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

(4)国际性。

由于不同国家在洗钱的管制和制裁上存在差异,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以及其他方面原因,使得跨国间的反洗钱协作非常困难。另外,洗钱的国际性不仅仅指洗钱犯罪涉及的地域非常广泛,还包括犯罪技术的国际化,先进的犯罪手段会迅速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开。

(5)资金的密集性。

犯罪集团获取的犯罪收益大部分为现金,尤其是交易几乎百分之百采用现金交易,因为现金有利于伪装,也不容易留下交易痕迹。在金融市场与信用制度较发达的国家,其使用现金密集程度较低,如英国、美国等,其现金使用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为3—4%左右。而对于金融市场与信用制度不发达的国家,如中南美、东南亚等国家,其现金密集性高达20%以上。这种国家很容易成为黑钱的集中地。如果一个地区的现金密集性在某个期间突然升高,很有可能是洗钱活动正在进行。

(二)我国洗钱活动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我国新《刑法》第19l条规定了涉嫌洗钱的五种行为形式:(1)提供资金账户。指以洗钱为目的,提供个人在银行的储蓄账户、单位在银行的存款账户、个人或单位在银行的信用卡账户、外汇账户、证券公司的股票交易账户、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账户等,供具有非法财物来源的单位或个人存取款或者进行其他金融交易。(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指协助将犯罪所得的动产、不动产等转变成本国货币或者外国货币,以及债券、国库券、汇票、支票、本票、股票、存单和存折等金融票据,以使犯罪非法收入具有合法形式。(3)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一般是指利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等金融票据,使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以及电子资金划拨等结算方式,将违法所得从一个账户转入另一个账户,使犯罪收益与合法收益混淆,以掩饰、隐瞒其非法来源。(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指为了逃避国内司法机关对犯罪违法所得的追查和躲避国内金融机构对于非法资金的金融监管,以各种名义通过银行、邮局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资金汇往境外,洗钱犯罪一般倾向于把非法资金汇往金融监管比较松、严格实行银行保密法的国家或地区。(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包括用赃款购买不动产,高利借贷,密藏于银行的保管箱中,投资于工商业,购买高档消费品等。

关于洗钱行为形式的规定只是对洗钱活动表象的规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洗钱活动往往表现为个别不同的形态,分析总结归纳国内发生的有关涉嫌洗钱犯罪的案例,我国洗钱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立空壳公司洗钱。这是最典型也是最常用的洗钱模式,犯罪分子在非法收入来源地开设酒楼、夜总会、歌舞厅等营业机构,将非法所得转入营业机构,在依法纳税的外衣下,将多数非法收入转变为营业机构的合法收入。我国查处的许多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例表明,这种洗钱方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化名存款或购置金融票证洗钱。犯罪分子获取非法收益后,和金融机构非法工作人员串通,由金融机构提供非真实姓名的个人存款账户,或以他人名义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从金融机构购置金融票证。政府官员受贿、索贿收入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清洗。为了使受贿、索贿等非法收入可以为自己控制和使用,同时逃避有关制度如收入申报制度的约束,将资金交由自己的远房亲友,或指定亲信开立存款账户或开立公司账户存放,或用于购置国库券、债券、股票等各种有价证券。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现被查处的政府官员家中或其亲属家中藏有大量的存单或有价证券。

3.违规转账洗钱。在国内通过签发不具有商品交易关系的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将非法资金转移到异地具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反复转账,直到资金不能明显地和资金来源地发生关联为止,由非法人员提出用于支付违规违法活动,开始下一轮资金循环;或利用三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所得可以自由汇出的规定,通过金融机构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资金,以汇票的形式转移到国外。

4.利用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进出口双方变异价格达到在异地支付洗钱的目的,进口时,如果想将资金转移到国外,则双方协议将非法资金混入贸易资金以异常高的价格实际支付,在国外,由出口商将非法资金分离出来存入指定的交易账户;如果想从国外向国内转移资金洗钱,则协议实际支付异常低的价格,在国外,用违法资金向出口商补足差价,在国内,由进口商将差价资金打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出口时采取逆向操作的方法。这种洗钱方式也是我国一些腐败的高层官员向国外转移赃款常用的方法。

5.成立外资公司或利用外汇黑市跨国洗钱。由于我国未立法对于外资来源及性质予以审查,据有关专家推定,在我国引入的外资中,有相当部分“洗钱投资”混杂其中,我国境内开立的少数外资公司在跨国洗钱活动中充任了不光彩的角色。国内一些腐败分子在任职期间大肆侵吞、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渎职犯罪,获得非法所得后,指使亲信或亲属将其在外汇黑市上兑换成外汇后转移境外,在境外取得合法资金地位后,又以合法资金的形式转移到国内开立外资公司,形成具有政府权力背景的、内外联动的洗钱活动链条。

6.骗税洗钱。为了骗税,成立假企业,搞假出口,骗制出口报关单,和外贸公司联手,编制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手续健全后,由财税所担保取得封闭贷款,从国库部门骗取退税,在不需要任何资金的情况下,获取大额非法收入,归还银行贷款后,将非法资金通过多种渠道分散转款,在不同地区转款以转移视线,最后将款项集中转账到国外或香港。在汕头查处的骗税案中,犯罪分子就是大肆采用这种方法洗钱的。

7.利用关联单位洗钱。证券监管部门在对某上市公司的调查中发现,该上市公司与另一家关联公司私下协议,将部分资金打入该关联公司账户非法炒作自己的股票,严重违背有关证券投资管理规定,为了回笼非法资金,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假装销售给关联公司,通过关联公司以销售款的形式转回款项。在关联公司实现对产品的再次销售后,存入股票账户再循环炒作自己的股票。

8.异地大额套取现金洗钱。在制假地和银行职工串通,将违法所得化整为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将资金分散转移到多个地方,在异地利用金融机构套出现金,回到制假地用于制假。

9.通过“地下钱庄”洗钱。“地下钱庄”一般是专为跨境洗“黑钱”设立的,在我国,主要用于在内地和香港之间转移“黑钱”。最近在汕头暴露出的涉嫌洗钱千亿元资金的大案中,地下钱庄为洗钱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犯罪分子将在国内获取的人民币非法收入以现金或汇票的形式直接交给地下钱庄或存入其指定账户,地下钱庄按当日外汇黑市价算出应支付的港币或美金数量,通知其在香港的合伙人,由香港合伙人从香港的银行账户中支付外汇到客户指定的账号。反之亦然。

10.通过保险公司洗钱。典型的做法是将违法所得赃款用于购买各种名目的保单,经过保险公司修改保险条款,再将保费以退费、退保等合法形式回到犯罪分子手中,以掩盖原犯罪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据报道,江苏盐城市两家保险公司涉嫌为企业洗钱,受到保险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11.以民间借贷形式洗钱。这和通过“地下钱庄”洗钱相类似,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交由民间借贷者贷放给城乡中小业户,回笼资金存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由关联的城乡中小业户以创办实业的形式再次洗钱。

12.利用国有企业改制洗钱。一些黑钱也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寻找到机会,被顺利地用于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取得从非法到貌似合法的地位;通过低价转让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将国有资产离析后转入私人企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等。

(三)中国金融业反洗钱控制制度措施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中国金融业虽然在反洗钱方面采取了许多控制制度措施,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与世界各国和国际金融业采取的反洗钱控制制度措施相比,中国金融业反洗钱措施还具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

1.金融秩序混乱、金融竞争无序,为洗钱活动提供了空隙。

一是储蓄所超范围吸收存款,公款私存难以禁止。目前,储蓄所超范围吸收单位存款,收受票据、代客办理结算等现象仍较为普遍,甚至在实名制实行以后依然办理公款私存。商业银行违规将身份不明客户的不明资金转入储蓄账户或直接支付大额现金,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了极大便利。二是违规开立、使用账户,任意提取大额现金。不少商业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为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违规为客户多头开立基本账户,在无贷款背景下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对开户资料不认真审查,也不执行向人民银行申报制度。一些商业银行为逃避监督将违规户放入应解汇款科目核算,对非基本账户提现采取通过内部往来转入储蓄所再提取现金的方式等。三是违规办理票据承兑、贴现。目前,我国票据市场还不发达,各行上级行对下级行承兑汇票授权力度不够,承兑汇票的服务对象仅限于个别国有企业,签发环节过于集中,为争取票源,各行对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竞争比较激烈,经常出现为争取票源而随意降低利率、不严格审查持票人与前手交易的现象,没有商品交易的票据转让很容易实现,一些商业银行甚至为非现金票据提现。四是由于同业竞争激烈,增加存款、保持客源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一些银行机构为拉存款、保客户,不惜牺牲内部控制方面的基本要求,违规开展业务,讲人情,不讲控制原则和法规要求,超越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

2.非法民间借贷猖獗,成为洗钱的“第二渠道”。

目前,我国非法民间借贷仍十分活跃。由于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认证体系,银行为避免遭受信用损失,一般都要求贷款对象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城乡中小业户取得贷款仍很困难,民间借贷乘机成为城乡金融市场面向中小业户的很难杜绝的金融现象。加之近几年迅速膨胀的地下经济和其它非法活动大量涌入民间金融市场,助长了民间借贷的势力。民间借贷多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双方都是自愿成交,私下交易,借贷方式非常简单,手续极不规范,特别是小额借贷,有时仅凭口头约定即可完成,即使有借据,写的也非常简单。这些特点使其成为洗钱者理想的渠道。有资料显示:目前,带有明显洗钱目的民间借贷大约占整个民间借贷的13%,不仅地下经济组织和非法经济活动的大量资金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城市黑势力包括一些腐败官员也把大量的资金交由民间借贷者经营,一些非法民间借贷组织甚至发展为“地下钱庄”,成为为洗钱服务的专门机构,提供“一条龙”服务。非法民间借贷已成为我国洗钱活动的“第二渠道”。

3.金融从业人员没有反洗钱意识和经验,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

一是洗钱犯罪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防范和遏制洗钱,不仅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规章,还必须培养金融工作人员懂法律,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但目前我国对金融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教育还不深入,金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很容易被洗钱犯罪利用。二是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对金融业务不求甚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建立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措施的意义认识不深入,对具体金融运作的机理不明了,对反洗钱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更是缺乏起码的认识。三是没有一套科学严密的用工考核制度,岗位分工不合理。四是政策水平、法制观念较低,多数工作人员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顾此失彼,往往为业务竞争,饥不择食,违规甚至违法开展业务,使洗钱犯罪大有可乘之机。

4.金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打击洗钱犯罪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一是缺乏反洗钱的专项法规。我国目前除《刑法》对洗钱罪进行认定外,金融业还没有制订专门的反洗钱的规则和条例。二是法规不匹配,影响反洗钱效果。我国2000年4月1日起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但对单位账户中的交易,尚没有金融交易报告要求,《储蓄管理条例》中则规定仍可有无记名式存单,单项措施间还缺乏配套和互补。三是银行反洗钱法定义务有缺项。目前我国的存款制度可以称为开放式存款,根据《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只要存款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或有权部门的审批文件,银行即必须为其办理开户;只要符合结算法规,银行就必须按客户的委托办理支付或签发票据,而没有法定义务审查客户交易。实际工作中,经常有银行机构因执行对交易的审查而被控越权的现象。四是金融法规建设落后于金融业发展。近几年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电子技术和因特网技术都在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面对互联网技术缺陷、犯罪行为高科技化、管理相对滞后等问题,商业银行包括监管当局的对策明显滞后,还缺乏这方面的立法。

5.监管薄弱,降低了反洗钱的效果。

一是由于法律尚没有赋予银行在反洗钱方面的法定义务,反洗钱的工作刚刚起步,大部分银行都没有建立专门用于防范洗钱的专项机制,国内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主动性和精力投入还明显不足。二是监管人员不足,业务素质偏低,监管方法单一,监管工作局限性还比较大,加之缺乏反洗钱的专项监管措施,金融监管还达不到防范洗钱活动的目的。

二、中国金融业反洗钱的控制制度措施选择

(一)加快中国金融业反洗钱法制建设,为中国金融业反洗钱行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以单行的反洗钱法为核心,构建多层次的全面的反洗钱法律体系。建议借鉴国外经验,构建三个层次的全面的反洗钱法律体系。第一个层次是法律层面上的,建议制定反洗钱法、银行保密法、现金交易法、外汇管理法。修订商业银行法、海关法等,使这些法律在银行保密制度方面、刑事处罚方面以及调查取证方面与反洗钱法保持一致。这个单行的反洗钱法,应当能够覆盖银行、信托、投资、保险、证券等不同的金融领域和从事金融业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机构和个人,同时也应包括可能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其他经营主体和个人,从而建立起一道预防洗钱的“长城”,改变目前反洗钱立法面临的缺憾。同时,也便于金融监管机关依法实施反洗钱监管和各类金融机构正确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第二个层次是根据法律由国务院颁布有关反洗钱方面的行政法规,如制定《国家反洗钱战略》,修改《现金管理条例》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第三个层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反洗钱的政策指引,完善与洗钱有关的金融规章制度。另外,在这个层面上,各金融机构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反洗钱的业务操作规程。

(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统一金融系统反洗钱的制度、程序和规则

1.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一是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主持的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考虑到反洗钱工作涉及到众多部门,应建立我国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财政部、司法部、外交部、海关总署、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行政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联席会议职责设定为:组织讨论、研究和制订我国反洗钱的战略和政策,向国务院提出反洗钱政策建议,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统一协调;指导金融情报局的工作,交流反洗钱情报和经验,定期磋商有关反洗钱工作的重大和疑难问题。通过各部门的分工合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反洗钱机制。二是在公安机关内设立专门的洗钱犯罪侦查机构。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职责分工和公安机关的资源优势,建议在公安部设立洗钱犯罪侦查局,各级公安部门设立相应的洗钱犯罪侦查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收集、分类、处理、评估与洗钱犯罪有关的信息;调查洗钱犯罪案件;在执行职务时可随时向金融机构等指令,要求其向该组织公开信息;协调处理重大的反洗钱犯罪侦查案件

2.健全银行账户实名制,完善客户身份核实程序。建议进一步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增加金融机构执行实名制规定的可操作性、便利性和经济性,完善客户身份核实程序。第一,确保金融机构在创新业务领域和提供保管箱服务等可能产生洗钱行为的中介服务时,也要实行“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执行严格的身份核实制度。第二,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同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的联系,确保银行账户申请人身份资料的真实有效,并及时了解账户开立单位的变化情况。第三,当前对居民个人身份的核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只登记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对非常重要的长期有效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未予特别是身份核实主要由临柜人员根据常识和工作经验判断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主观性过大,缺乏监督检查。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将身份证件进行技术升级,采取电子技术等适合于网上审核的新技术。第四,对单位账户,要增加对有权进行账户操作的人员的身份核实手续。此外,还要定期询问、核实公司结构、所有者权益、公司董事和股东的构成、公司经营活动的性质变化等情况,提交个人书面签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项目。

3.实行交易审查、大额交易报告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第一,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对交易进行审查的义务。金融机构在进行交易审查时,应当获取的信息资料内容包括:交易资金的来源与最终目的地,以及交易目的;交易各方的身份,包括他们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职业等信息;与前述条件有关的交易进行的背景与情况信息;在可能的情况下,交易进行的方式和手段,包括开立账户的日期、开户原始资金的来源、开户签名、开户后的交易次数等。第二,个人单笔交易金额达到5万元,单位交易单笔金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的任何交易活动,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内部程序向金融情报局报告。同一天内进行或几天内进行的几笔交易,尽管单笔交易额小于规定报告金额,但有迹象表明他们之间有关联的,其总交易金额达到规定限额的或明显超过交易人正常水平的都要及时报告。第三,发现或怀疑交易有洗钱嫌疑时,即使交易低于规定的界限,金融机构也应立即报告,由金融情报局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反洗钱侦查部门移送。

4.规定交易记录与记录保存制度。应通过立法规定金融机构有义务保存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作为反洗钱调查的证据,当需要进行调查时,要求这些金融机构依法律规定提交其客户身份登记材料及其交易资料。金融机构保存的记录应该满足下列要求:金融机构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某人是他的客户,或者是否是资产存入本机构的受益所有人,或者是否从事要求核实身份的现金交易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电子支付信息系统的日益广泛的采用,资金在不同管辖权的地区内的不同账户内快速转移加大了反洗钱调查的难度,为保证电子系统不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中断反洗钱调查的手段,应规定系统的所有使用者在输入信息时,付款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应分别填写。对于账户交易,需要保存账户交易人、受益人、交易通过的相关账户、资金流动数额等信息的记录。对于非账户交易,需要保存资金来源、资金进出形式(如现金、支票、汇票等)、资金去向、客户指令、客户授权形式等记录。对于投资易,需要保存客户姓名或名称、地址、交易的买卖形式、投资的价格和数额、客户指令或授权形式、客户付款的原始来源信息、金融机构向客户付款的形式和目的地、投资利益的处理方式及书面凭证以及收款人姓名或名称、地址等的记录。

金融机构保存的交易记录要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保管,建议法律将交易记录保存时间规定为自有关交易或一系列交易完成之日起5年。超过法定保存时间的交易记录,金融机构在符合“银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有权自行决定销毁方式和时间。

(三)强化对洗钱行为的金融监管

1.加强对跨国资金流动的监管。首先,要防止国际犯罪分子利用我国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活动,杜绝国内不法分子将非法收益通过金融系统转移境外。要进一步加强对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的跨国资金流动管理,一是抓紧研究制定与利用外资方式相配套的外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对资金跨境流动的实时的监测体系,借鉴国外做法,要求投资者说明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二是逐项研究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大力规范和整顿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活动;进一步强化对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付汇的全面监管,建立大额资金转移监测制度,加大对大额外汇收付和无贸易背景的大额人民币支付的监管。三是要继续加强对对外投资的审查,同时尽快实现海关、外汇管理局、外汇指定银行、公安部门等部门的电脑联网,进一步完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其次,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主管机关,要针对国际洗钱犯罪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反洗钱指导原则。再次,要加强对跨境使用现金的管理。对不是通过金融机构向国外交付或接受来自于国外的货币或有价证券,其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上限的,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该报告应当陈述交付的实质、总量、交付人名称及交付方、收受方地址等。同时,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海关和公安边防部门要加强协调,杜绝携带或运输货币进出边境进行洗钱。第四,要加强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管,加强与离岸金融中心发生的金融业务的监管,防止洗钱者利用双重开票或伪造国际商业票据进行洗钱。

2.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健全对金融机构建立的审批和金融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制度,对于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要坚决取缔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各金融机构之间为拉业务、拉客户而采取的各种违法违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做出处理。不能允许不正当金融竞争行为的存在,鼓励规范经营和有序、正当竞争,使洗钱者无机可乘。限制电子货币的发行人,限定只有银行才能发行电子货币,以减少监管和控制的负担,为洗钱犯罪增加障碍。同时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非法交易,维护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

3.规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的程序和制度。如上所述,金融机构有法定义务向人民银行及时报告反洗钱信息,同时金融机构对于司法机关依法进行的反洗钱刑事司法侦查,也有义务提供一切法律要求的必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协助,这并不违反“银行保密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机关也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因为两者都负有反洗钱的职责,只不过是职能的性质有异:人民银行反洗钱的重点在预防和发现,司法机关反洗钱的重点在查处和惩罚。中国人民银行对自己在监管过程中主动掌握的或金融机构报告的可疑交易情况要及时进行初步调查,经初查确认可能与洗钱有关联的,应当及时转交司法机关。

4.强化金融监管机构建设,提高金融监管执法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的重点之一,是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措施保证犯罪集团不能设立其自己的金融机构或者不能控制别的金融机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充分审查申请设立机构的申请,保证他们适于经营金融业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可以对金融机构的董事和主要股东是否适合于经营金融业务进行连续的身份审查和业务测试,来达到上述目的。

选调一批既懂金融业务,又懂法律知识的人才充实中央银行及其各级分支行的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同时,要以现有监管人员为主体,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金融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杜绝给洗钱者留下利用金融机构在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犯罪活动的可能性。

同时,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料,适时获得各种可疑信息,为我所用。为此,要建立与商业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相连的电子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大额金融交易的真实性问题。

(四)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在反洗钱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在我国反洗钱法律规范方面与国际接轨。制定我国的反洗钱法律时注意借鉴和参考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反洗钱立法经验和建议。如联合国制定的《联合国禁止洗钱法律范本》、巴塞尔委员会的《反洗钱声明》和国际金融行动小组的《反洗钱建议》等所确立的一些原则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结合中国实际予以吸收或修订。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反洗钱法律规范,适时修改我国对洗钱行为的界定,做到洗钱定义应具有国际兼容性,从而保证我国认为是洗钱的行为在其他国家也会被认为是洗钱,同时其他国家认定为洗钱的行为在我国也是洗钱行为,为国际反洗钱合作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

2.加入反洗钱的国际组织。目前,我国还未加入国际金融行动小组,为了有效地加强国际合作,更好地协调打击国内外跨国洗钱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建议在适当时机尽快加入国际金融行动小组,把反洗钱提上重要的议事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