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

房地产融资论文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篇

商业银行的贷款是典型的债务融资,需要足够的抵押或担保措施,贷款额度比较高,贷款时间不长,是目前商业房地产融资的最主要通道。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商业银行的贷款仍是商业房地产融资的主导形式。商业房地产企业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首先考虑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支持。

二、房地产信托是融资创新的首选

信托融资具有的制度优势使得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逐步被房地产业充分利用,房地产信托发行日益增多。当前实际操作中应用比较多的模式有三种:一是贷款类资金信托,这种模式与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模式类似,所不同的是资金来源不同,信托计划的资金主要是靠发行信托计划筹集。二是股权信托,即信托资金阶段性(信托期限内)持有房地产公司股份后被溢价回购的一种股权投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既实现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目的,又增强了企业的信用等级,通过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在不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三是受益权转让信托,即以交易为基础的财产信托,一般是把具有可预测稳定现金流收入的房地产财产的受益权通过信托转让给社会投资者,实现融资目的,信托收益来源于其稳定的现金流收入或者有保证条款的受益权溢价回购。

三、项目融资可以共担风险

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项目所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以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以该项目资产抵押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融资不仅是依靠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资产价值,贷款银行主要依靠项目本身的资产和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来考虑贷款偿还保证。因此,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及对项目融资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将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不使任何一方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的重要内容。商业房地产运用项目融资的主要运作模式是,由投资者共同投资组建一个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建设、拥有、经营项目和安排有限追索融资。

四、金融租赁是实际运用较多的模式

金融租赁行为,属于投资信贷性质,又不同于一般的投资信贷,具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以商品形态和资金形态相结合提供信用是金融租赁的主要特点,租赁公司不是向企业直接贷款,而是代用户购入资产,以融物代替融资。它既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又不是真正意义的金融信贷,而是将金融贷款与购买资产这两个过程融合在一起。对承租人来说,在租到资产设备的同时,也解决了对资金的需求。对出租人来说,在租期内始终持有资产的所有权,比较安全,风险较小。由于融资与融物同步进行,不仅能把握资金运用方向,对企业也有较强的约束力;其次,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一般的投资信贷,是由企业直接向银行借人资金,自行购买设备资产等,设备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借款人(企业)一身。而在金融租赁条件下,整个租赁合同期间的设备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结束时,虽有留购、续租、退还设备的选择权,但在租赁期内,只能以租金为代价获得设备的使用权。

目前商业房地产应用金融租赁手段进行融资的最流行的形式就是回租租赁,通常用于产权型商铺的销售上面,但还停留在把商铺整体产权进行小份分割的状态下,不利于维持商铺的整体产权,从而也难以实行统一经营,而杠杆租赁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杠杆租赁将成为未来我国商业房地产融资的热点。五、房地产证券化是解决商业房地产融资瓶颈问题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中国推行商业房地产证券化的条件已初步具备,有利条件主要有:第一,国际上商业房地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是中国商业房地产证券化非常可贵的后发优势;第二,国内巨大的商业房地产市场;第三,房地产金融市场高速发展;第四,逐步成熟的证券市场。政府对机构入市条件的放宽,引导机构入市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成熟;第五,制度条件正在形成。银行、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法制体系已基本建立,构成房地产证券化所必须的法制环境;第六,具有庞大的房地产证券需求群体等。当然,既有其有利的条件,也有许多不成熟的因素,如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欠发达,信用上、技术上制约等,这里不再赘述。

我国商业房地产证券化有多种形式可供选择。第一是房地产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简称“REITs”)。即指信托公司通过制定信托投资计划,与投资者(委托人)签订信托投资合同,通过发行信托受益凭证等方式受托投资者的资金,然后进行房地产或者房地产抵押贷款投资,并委托或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实施具体的经营管理的一种资金信托投资方式。美国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是其房地产证券化最成熟的模式之一,基金型态有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在组织形式上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其发行方式分为开放型与封闭型。由于目前我国REITs赖以发展的基础是一个不成熟的证券和房地产市场,在这种条件下,我国商业REITs的运作模式应主攻权益性投资;第二是房地产股票。房地产股票是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融资最早的模式之一,但受宏观调控的影响,发展较为缓慢。上市公司的数量及其筹资总量均受到遏制,但是这并没有遏止房地产公司“买壳上市”的发展势头。房地产公司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并不少见。虽然中国在有关的立法、法规的制定和操作上一直比较滞后,但这恰恰给房地产公司的上市提供了机会;第三是房地产共有持分产权信托。房地产共有持分产权信托是我国台湾房地产证券化的主导模式,是指将产权标的物委托给银行管理,投资人可以将购得的房地产的持分权转移给信托银行以换取受益凭证。这是适合大型商用房地产证券化筹资的一种有效模式。

参考文献:

[1]高聚辉.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展望[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6,(6).

[2]余欣.房地产金融怎样在和谐中发展[J].中国金融家,2006,(7).

[3]马曙松,张旭,王淼.房地产企业需要个性化的融资模式[J].中国房地信息,2006,(4).

[4]周亮华.房地产信托:走可持续发展之路[J].中国房地信息,2005,(12).

[5]希静,温天格,温天纳.商业类房地产的融资新途径——访国际投资银行家[J].中国科技财富,2005,(9).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2篇

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地产信托”这一表述显然不严谨。信托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以划分成不同类别,如按照信托财产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资金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信托。而法律上的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房产、地产,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显然这跟媒体所指的“房地产信托”大相径庭,媒体所讲的“房地产信托”容易让人误认为是不动产信托,而实质上却是资金信托。值得一提的是,媒体的这种表述虽不严谨,但是它非常形象的指出了这种资金信托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笔者认为用“房地产融资信托”来界定更为严谨与贴切,以下行文均采用“房地产融资信托”。

房地产融资信托的法律规制与法律规避

目前,只有“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房地产融资信托进行法律规制。“两规”对房地产融资信托主要有以下禁止性规定: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四)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五)不得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按非法集资处理,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

金融创新与法律规避往往相伴而生。凯恩斯理论认为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寻求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会产生金融创新。由于利益的驱动,信托投资公司在开创新的信托产品时,都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打法律球。房地产融资信托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避行为有:

第一,信托投资公司利用分解项目的方法将原本一个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从而达到规避“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的限制。

第二,信托计划虽不公开承诺保底,但是往往通过一些方式暗示提供保底保证。如,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4月推出的“高校学生公寓优先收益权信托产品”的推介书第六条“由于经营管理或者其他原因房信集团(注:资金信托产品拟投入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如未能按期足额取得物业经营优先收益权收入,造成偿还信托资金困难,房信集团承诺用其自有财产按期足额给付。由于校方原因学生公寓未能充分使用,高校(注:资金信托产品拟投入的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合作单位)保证以校方经费补足。”

第三,信托计划虽不保证最低收益,但是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有预期收益率,而且很多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精确到小数点后2至3位。如,北京商务中心区土地开发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为4.8%,“三环新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率为4.5%.

法律保护的缺失

由于房地产融资信托刚刚兴起,众多信托产品还未到期,而且市场初期信托投资公司把关较严,房地产融资信托的风险尚未显现,迄今为止没有因上述法律规避行为产生纠纷。换言之,法律规避的弊端在实证中尚未体现。但是从法学和经济学理论分析,上述法律规避行为无疑将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对于非专业知识的投资者来讲,极可能基于对“承诺保底”和“预期收益”的信赖做出投资决策-购买该信托产品。但当“承诺保底”与“预期收益”不能兑现时,委托人的权利如何救济?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直至取消其办理资金信托业务的资格。对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取消其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员,取消其信托从业资格。”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多元化

为了抑制房地产过热,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进步国内房地产开发的“门槛”,银行贷款难度加大,房地产商纷纷将目光投向资本市场,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之一的房地产业,资金瓶颈对企业发展的严重制约日趋明显,如何解决好房地产融资题目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确当务之急,探讨房地产企业融资模式对房地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变化图。从图1可以看出,自1998年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来源的最大变化是预算内资金、债券和利用外资的变化,从占年度资金总额的近9%下降到2004年的1.4%,这其中主要原因是利用外资比重的变化,从8.19%下降到了1.3%,显示外资参与我国房地产业的相对规模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大幅降低。除这三条渠道之外,在我国房地产投资来源的三个基本部分中,1998一2003年,直接来源于银行贷款的部分事实上一直维持在23%左右,但在2003年央行121号文出台后,各贸易银行从严发放房地产贷款,使得2004年银行贷款比重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减小了5.4个百分点,房地产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则分别上升1.8和3.6个百分点。

根据央行刚的《2005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统计,35座大中城市房地产信贷和开发投资增速持续下降,上半年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5.2%,而发展商贷款余额的增幅同比回落7.69%。数据显示,面对炙热的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国家决策层显然从资金源头对房地产行业进行严厉调控,很多房地产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眼前面临重新洗牌的危险,房地产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和创新融资方式已经迫在眉睫。

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的题目

贷款方式单一。国内房地产开发贷款主要有三种形式:房地产开发活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企业为完成计划内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建设任务需要的活动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主要为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生产性活动资金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开发商以拟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做抵押而向银行取得贷款。这三种贷款方式的期限都较短,来源渠道均为贸易银行,贷款方式单一,无法适应房地产开发周期的需要。具体的融资体系如图2所示。

直接融资比重偏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很快,但是在短时期内仍然难以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式,房地产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需要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特别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贸易银行房地产方面贷款的增幅已达25%以上。我国内地房地产企业79%以上的外部融资来自于银行,在个别年份和个别地区这一比率甚至高达80%~95%以上。房地产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比例过小,融资结构不公道。

各种融资方式具有局限性。贸易银行进步了对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条件,对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的程度要求较高,多数开发企业不能达到规定的贷款要求;其它融资方式现阶段的表现也不如人意,如信托融资,相对银行贷款而言,受政策限制少、灵活、创新空间大,但信托产品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难于流通;而企业债券用途多为新建项目,利息高于同期银行利率、期限为3~15年,所以,一般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获取发行的可能性较小;另外,由于国内产业基金无法可依,暂不答应存在,养老和保险基金又不准直接涉足房地产,基金目前在资本市场表现也很难有所作为。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有关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仍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一致性与协调性,操纵困难,直接影响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正常开展。此外,受金融政策环境影响,房地产金融创新力度不够。在我国,从已运作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形式来看,多采用公司式、信托式和合作式三种形式。目前,则主要以房地产的资产权益进行房地产资产和房地产企业股权式投资。然而,房地产投资基金自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出现以来,一直处于走走停停的状态,且直到现在我国还没有出台产业基金法,多数基金公司是依据《公司法》采用投资公司的模式运作,而不是以基金的形式运作。

房地产企业融资对策

(一)大力推动房地产证券化

有关证券监管部分尽快制定促进房地产公司上市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吸收社会投资者。目前,我国的二板市场还未真正形成,上市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而言是可看不可及的事,那么,发行融资期限较长、利率比银行贷款低的公司债券,将成为企业融资的更好途径。这种债券可以由房地产企业发行,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也可以由类似于房地产投资信托机构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将分散的资金集中到房地产建设中来。

房地产信托(REITs),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权威信托责任公司专业理财上风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治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既定的收益。

(二)建立长期投资基金组织

房地产投资基金属于股权投资,可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丰富了融资品种;也可以吸引社会上的分散资金,把原本是有钱人才可投资的房地产业变成大众化的投资工具。同时,应尽快颁布投资基金法。如前所述,目前我国房地产投资基金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同时,国外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基金融资的运作机理也一再地告诉我们,投资基金是产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中行之有效的房地产融资方式。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微观基础发展现状下,它可以与信托联合,使有一定基础的房地产企业形成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我国应鉴戒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特别是美国发展房地产基金的成功经验,在法规方面尽快消除障碍我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瓶颈,颁布符合我国国情的投资基金法。

(三)引导国外资金进进

2002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境外投资仅为1996年的32%。面对境外资金对我国房地产业投资的持续下降,我国有必要加大力度引进外资来进步房地产的投资。同时,外资金融机构进进我国市场将带来先进的运作模式和治理方法,有助于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吸引外资进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提供了机会。

(四)推行融资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主要是通过所有权的转变获取相关投资者的资金,完成项目后可通过销售收进收回所有权。建立抵押资产治理公司主要是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进行处理,对留置的抵押物可以采用出租、出售、吸引新的投资者经营等处置方式,可以快捷有效的方式解决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题目,从而加速房地产业资金的迅速转移和回收。

(五)完善个人消费融资体系

为了配合启动住房消费,调动居民购房的积极性,活跃国内消费市场,就有必要完善和发展住宅消费个人融资体系。个人住房贷款是现在银行最优良的贷款品种之一。但目前国内各专业银行发放个人抵押贷款的额度只占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贷款额的6%,占贷款总额的不到1%(远远低于国际上20%~40%的水平)。个人消费贷款虽属“零售”业务;金额数目不大,但其人数很多,所以银行应扩大相关业务,推出更多的新项目,简化程序来完善和发展住房信贷业务。公积金贷款是发展较成熟的项目,较受消费者欢迎,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体系的建设。

总之,在现阶段,房地产企业应建立以银行为主的多元化融资体系,间接融资手段与直接融资手段并用。最重要的是在政策答应条件下与银行合作创新融资工具,大力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推行房地产证券化,构建房地产业多元化融资体系。同时,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政府应在制度和机制上给予足够的保障,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和法规体系,为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

参考文献:

1.王诚庆.我国房地产融资模式的改进与制度创新[J].财贸经济,2005(11)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融资渠道;银行信贷;房地产信托;股权融资;债券融资

近年来中国的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已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行业。为拉动中国经济贡献了不少GDP。过去几年,房地产相关的建筑投资占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的20%以上,并贡献10%的就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融资是房地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还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单一融资格局,而另外融资渠道房地产信托、房地产基金、海外融资、股权融资等,由于各种各样的限制,融资规模仍然有限。这种情形造成我国房地产业和银行业存在极大风险。如何突破房地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尽快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房地产融资体系,是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对当前房地产融资渠道进行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

1.银行贷款

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二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主要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贯穿于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整个过程。根据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有55%的资金直接来自银行系统,而另外的自筹资金主要由商品房销售收入转变而来,大部分来自购房者的银行按揭贷款,按首付30%计算,企业自筹资金中有大约70%来自银行贷款;“定金和预收款”也有3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如果将施工企业垫资中来源于银行部分加上的话,来源于银行的资金总比例将高达70%以上。银行贷款实际上支撑了房产开发商经营周转的主要资金链。对比银行贷款最多不超过房地产总投资40%的国际通行标准,我国房地产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度明显过高。一旦房地产经济发生波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将转变为银行的金融风险,进而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为此,政府开始频频出招调控,自2003年的“121号文”开始,2004年《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2005年“国六条”、“国十五条”相继出台,银行信贷被逐步收紧。特别是2007年国家开始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央行连续六次加息以及连续十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虽然这一措施并不是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而是为了收缩流动性、压制通胀压力,但给房地产的资金供应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房产企业资金链的脆弱显露无遗,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资金瓶颈,开发商有待拓宽融资渠道。

2.房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产及其相关资产为投向的资金信托投资方式,即信托投资公司制定信托投资计划,与委托人(投资者)签订信托投资合同,委托人(投资者)将其合法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房地产投资,或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或购买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或进行相关的房地产投资活动。

紧缩性的宏观政策使对银行信贷依赖性极强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非常紧张,这使房地产企业对银行以外的融资渠道的资金需求增加,房地产信托业务得以发展。全国各信托投资公司陆续推出了自己的信托产品,比如,上海国投推出了多元组合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信托贷款、财产权信托、信托股权融资等。现阶段我国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模式:①是股权融资。②模式是债权融资。前者是对一些自有资本金不足35%的房地产企业,信托投资公司以注入股本金的方式与房地产公司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使其自有资本金达到35%的要求,信托投资公司作为股东获得投资回报。后者则是针对虽然自有资金己达到国家要求,但是由于某些原因等造成房地产企业短期资金困难,这时候信托投资公司就可以筹集一定资金定向地贷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补上资金缺口,这种操作方式类似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而政策规定银行不能这样做。

2004年共发行了98支房地产集合资金(含财产)信托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房地产信托),实际募集资金总计115.?866亿元,平均每个房地产信托募集1.?18亿元,与2003年相比总额增长93.?4%。

不过,目前信托产品存在一些制度性的限制,例如,法律政策的制约、信托产品的流通性问题,以及信托计划的异地发行、资金异地运用的管理与审批比较严格等,这些都制约着房地产信托的发展。但从长远来看信托资金是一个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的渠道,是对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的一个很好的补充,这种模式将会发展成为中国房地产企业的主流融资模式。

3.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也是房地产企业一个理想的融资渠道,分直接上市融资和间接上市融资两种。直接上市融资额比较大,但是上市融资的门槛高,比如负债率不能高于70%的规定使很多企业达不到上市要求。我国房地产企业由于传统的融资渠道单一,一般负债率都在75%以上。因此,通过直接上市的企业数量很少。

更多的房地产企业选择间接上市——买壳上市。买壳上市需要大量现金,买壳上市的目的是通过增发、配股再融资筹集资金,但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很好的项目和资产进行置换。而拥有大量现金、好的开发项目与优质资产,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很难具备的。因此我国房地产企业走上市融资的路子还很艰难。上市融资在房地产业总资金来源中的比重较小。2004年底,筹资总额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0.?5%?。06年到07年国内股市高奏凯歌,房产企业融资额可能突破千亿。但随着股市行情的逆转,这种局面也只是昙花一现。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企业多达4万余家,而我国境内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只有90家(根据2005年数据,其中79家在沪深两市上市和11家在香港上市)。

4.海外房产基金

据初步统计目前进入我国的海外基金已超过100家。摩根士丹利、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SUN-REF盛阳地产基金、美林投资银行等著名国际地产基金也都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这些海外基金一般会挑选国内有实力的大企业强强联合,合作开发。截至2006年1-11月份累计统计,中国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总量中外资增速明显,利用外资总额313.6亿元,同比增长21.6%。应该说海外房产基金的进入可以缓解国内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有助于融资方式的多样化。

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再加上国内一些房产企业运作的不规范,所以,海外房产基金在中国的投资还存在着一些障碍。

另外海外资金在政策上得不到支持,中国并不缺资金只是缺少金融工具。为了防止海外资金的过多涌入,2006年和2007年间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十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督的通知》等文件,一系列的限外令使海外基金在中国的运作困难重重。

5.债券融资

房地产证券是房地产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重要工具,也是房地产资金筹集的一条重要渠道。房地产债券较一般债券收益相对较高;与股票相比,又可以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而有较高的安全性,又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企业债券成为企业外部融资的优先考虑的方式,债券融资额往往是股票融资额的3到10倍。而我国的房地产债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债券融资额总量方面,远远不及股票融资额。目前,我国房地产债券的发行规模很小,债券流通市场不健全,债券发行程序不规范,债券评级的准确性、可信性还有问题。这些都影响了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规模。07年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标志着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正式启动,发行条件较原来宽松很多。《试点办法》施行之后,房地产证券融资的比重有望增加。

二、发展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多层次房地产融资体系

当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的主要问题是建立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的房地产融资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企业多样化需求。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缺少专业信贷机构,目前唯一的住房储蓄银行是天津市中德储蓄银行。房地产债券、房产信托和基金发育不良对我国房地产融资贡献有限。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要求通过上市融资。近年来在国家对金融的宏观调控下,银行缩紧信贷,房地产企业深感资金压力。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场所,才能真正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

2.加紧开发房地产金融投资产品

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关键是需要设计出有差异的、服务不同房产企业的金融产品,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供应体系。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建设刚开始起步。世界流行的五大金融产品中,我国独缺房地产金融产品。国内银行还没有专业的、系统的地产投资开发贷款。我们国家的房地产信托实际上和银行贷款基本上是一样,只不过银行是吸收存款来的,地产开发资金是通过批发的,本质还是银行的贷款。2008年开始银行信贷正逐步退出房地产,取而代之的是地产基金、地产投资机构、地产专业投资银行,包括地产信托和地产的信托基金。房地产自身的金融建设必然会成长起来。

3.完善房地产金融法律法规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5篇

(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

增加了资金风险近些年来,国家重视房地产融资渠道问题,出台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宏观政策,有效缓解了房地产企业融资难的现象,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方式没有得到大幅改善,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的过程仍然离不开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占据企业资金总量的一半以上,而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七成以上,这种局面对企业而言,使资金实力弱的企业进军房地产市场,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对银行而言,固定的利率与房地产行业高风险不匹配,实质上承接了房地产企业风险,容易给金融市场造成冲击,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还有,房地产企业通过预售房款和信托融资的的渠道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应进一步扩大信托融资量,其实,上市融资的债务负担相比其他方式轻,但具有上市实力的房地产企业非常少,有些只能依靠“后门上市”的方式融资,这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并不现实。

(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

增加了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房地产企业资金密集型的特点要求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筹集资金渠道应呈现出多样化,除银行贷款、预售及定价自筹款以外,产业基金、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及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都应成为融资渠道,但是,鉴于融资的过程也是资源重置的过程,国家对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出台的宏观政策较为谨慎,特别针对海外资金进入我国房地产行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限制了海外资金比例,严格了审批和监督,使海外资金进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难度增加,同时也增加了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难度。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的限制因素较多,发展水平不高,多种多样的融资方式在房地产行业难以实现,这是当前也是今后一个时期限制房地产行业融资的一个难题。(三)房地产行业对资金的长时间需求与融资方式的短期供应产生矛盾,导致行业恶性循环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开发的信托资金、期货等融资方式还不够成熟,大多数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大多数3年左右,而房地产行业生产产品周期长,每个环节都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有些房地产企业就是因为生产过程中面临资金压力而被迫破产倒闭。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缩短施工周期,往往加快进度,导致房产质量无法保障,损害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为了预防金融风险发生,国家会采取更加严厉的金融政策,导致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更加狭窄,融资难度不断加大,形成了恶性循环,房地产行业在艰难的环境下谋生。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强化筹融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本文中提出的房地产行业筹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究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为房地产企业量身定做的金融创新缺乏,导致房地产融资渠道狭窄,同时,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解决存在的问题,缓解筹融资压力,我国房地产企业在政策范围内,可采取下面几项措施。

(一)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对银行贷款的过渡依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金融市场进行了全面改革,戴在金融市场的紧箍咒进一步放松,金融市场将更加活跃。房地产行业应充分利用这次历史机遇,探索新的融资渠道,比如,有实力的企业探索发行长期的债券,进一步扩大期货融资在融资总量占的比例。要积极克服银行贷款周期短和房地产生产周期长不协调的问题,从银行争取长期的按揭贷款,避免因生产过程中的资金流动问题导致风险。同时,民间拥有大量的限制资金,随着金融市场政策变得宽松,民间融资将是具有强劲生命力和活力的新的融资渠道,房地产行业应密切关注动向,抓住机会,拓宽融资渠道。

(二)合理控制资金结构

避免因财务杠杆产生财务风险房地产密集型行业的特点导致企业资金负债率居高不下,甚至高达八成以上,尽管较高的资金负债率对企业盈利能力产生正作用,但是,一旦出现风险,其结果也是企业本身难以承受的。因此,企业应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并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的需求量,短期资金可适当加强运作,进行科学的理财计划,长期资金可适当延长上家付款期限,使资金调度有方。

(三)合理制定公司发展策略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6篇

因囿于县(市)、乡镇层级地方政府对其管有国有土地及土地开发均采传统保守式管理,而且各行政机关碍于人力、编制以及预算,甚难期其有效的管理与经营,于是违约、滥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形成国有土地资源的浪费,故如何善用国有土地,替地方政府有效筹措财源为当前重要课题,而导入房地产金融模式有可能改善此问题。国内房地产金融的研究[3-5]尚属探索阶段,剖析县(市)国有土地管理及土地开发有关观念与做法,对房地产金融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房地产金融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可以促使县(市)、乡镇层级地方政府有效率管理其国有土地政策及土地开发业务,有赖于民间资源的引入,故如何藉由房地产金融引入土地活力参与投资亦为重要课题。我国自地方制度法通过后,重新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权限,大幅度充实地方政府的人事、立法、财政及预算,赋予各地方政府更大的自治空间,地方政府属于整个政府体系的一部份,但是基于与地方民众高度关联的特质,当面临多元社会层出不穷的困局、地方财政的普遍困难、政府再造的冲击以及地方政府本身管理功能上动态关系的本质时,如何提升地方政府内部效能,或是改变传统官僚的运作模式,建构一个现代化的地方政府,将是重要而迫切的工作。近些年来,政府部门为促进经济发展及因应财政困境,积极引进民间充沛资源与活力来参与公共建设,引进房地产金融的构想,建立都市更新投资金融信托机制,来解决有关部门在都市更新过程的庞大财政及人力负担。地方政府于面对财政恶化的时,引进民间资金的房地产金融制度,将是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及开发新契机。近几年来,自有资金投入比较稳定,这部分资金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中所占的比重在一般都在27%-32%之间左右,并且从2002年开始一直都有缓慢上升的趋势,这是因为个人购房者的增多以及开发商经常采取期房销售的形式,使得开发商的资金周转加快,自有资金比例一直稳中有升。近几年来,利用外资的比例持续降低,但今年目前有所回升,这与我国人民币汇率加速升值,国际游资不断加速进入我国资本市场有直接的关系。

可以预见由于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业的较高利润率和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外商在房地产业的投资可能会继续增加。近几年来,直接融资比例过小,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在中国并不盛行。金融机构贷款所占比例增大,特别是银行贷款,在中国房地产企业融资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6]。一直都保持在19%-25%左右的比例,这与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开发过热,银行紧缩房地产信贷的政策是相符合的。但这也并没有意味着银行贷款在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中的作用越来越小了,事实上,在其他资金来源中,约有50%以上的比例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因为近几年很多消费者都是采用贷款买房的方式。因此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和其它资金来源三者加起来约有50%-60%的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贷款,由此可见银行贷款在房地产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两者之间的依存关系明显。房地产业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周转期长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业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完备的房地产金融应该包括银行间接金融和市场信用在内的一级市场以及以证券化为主要手段的二级市场。银行提供开发贷款、房地产消费按揭贷款等间接融资,具有房地产投资商特征的基金(主要为房地产投资基金)提供市场信用,这些构成了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信贷证券化,尤其是按揭贷款证券化,不断把银行信用转化为市场信用,构成了二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两个市场共同作用,形成了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分散体系。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房地产金融体系存在着极大的不完备性。从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资金需求现状来看,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自有资金外,要依靠银行贷款来维持房地产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近几年来,从开发企业的资本融资看,用股权进行融资的情况极差。2007年底,5力多家开发企业中用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的企业约为103多家(A股市场),仅占0.2%;用私募方式进行股份化的企业也为少数;绝大多数企业为有限责任的注册资本股权融资,使股权融资的手段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从开发企业的债权融资情况看,由于没有企业债券的发行,没有不动产基金和不动产信托基金的支持,没有抵押信贷的证券化,使企业债权的融资都集中于银行,银行成为惟一的债权融资出路。因此银行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加重了国家金融负担。

2房地产金融的融资机制

融资虽然不是建设房地产金融的最终目标,但融资却是房地产金融的首要任务,房地产金融如果失去了融资能力,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7]。因此,融资机制是房地产金融的生命线。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资金的流动和融通不是采取行政手段的分配方式,而是通过房地产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方式,充分按照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进行。因此,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融资机制建设实质就是建设一种公平的金融市场机制。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运行中,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资金的供求规律和需求的规模不变,双方保持平衡,那么市场就表现为平衡状态;如果需求旺盛,房地产金融市场就会活跃,房地产金融商品的交易量增大,与此相关的土地市场也会迅速发展。资金的供求规律还决定着资金在不同市场、地区及部门之间的流动。价值规律在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作用机制具体表现为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的标的物,不管是借贷资本还是虚拟资本,虽然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是不同的范畴,但却变成特种商品一房地产金融商品,利息是它们的价格。这种价格和商品市场的商品价格一样,都是由当时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金融市场机制中的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二者的作用密切联系在一起。市场资金供给多,利率低;反之,利率则高。故房地产金融市场利率的高低实际上是房地产金融市场松紧的体现。当然,房地产金融市场利率的高低也并非完全单纯由资金供求规律决定的,它与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国家政策以及大众心理相联系,尤其与土地价值的增值幅度联系紧密。当土地增值较大时,即使较低利率的房地产金融商品(如土地债券等)也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当经济发展不景气时,一些游资会从工商业转向房地产金融市场,致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交易较旺。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为发展农民土地所有制(自耕农),鼓励人们占有和扩大土地规模,不仅实行土地低价政策,而且还以土地为信用基础,向需要资金的农民提供土地买卖长期贷款,从而使自耕农数量大大增加,到目前日本还有80%以上的自耕农。

房地产金融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特殊特征:

(1)债权可靠,较为安全

这是由土地的特点所决定。其一,土地位置固定,不能移动。一般的商品都具有可移动性,而土地固定在一定的地方,位置不能移动。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对土地的处置来保证债权的实现。其二,土地具有自偿性。受信人可以通过对土地的经营不断地获得收入,从而具备不断还本付息的能力。其三,土地具有增值性。土地资源是有限和不可再生的,而土地的需求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不断上升,因此,土地价格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

(2)贷款偿还期限较长,利率较低

以土地为抵押而融通的资金多用于土地开发、改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这些项目都是长期项目,一般需要1-5年,资金的占有时间比较长。因此,以土地为抵押进行贷款,偿还期一般要长些,利率要相对低一些。借款偿还期短则3一年,长则20-30年至40-50年不等。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年利5%,带有较大成分的优惠和政府扶持性质,与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有差别。

(3)运营债券化

一般有价值的财物,如金、银和其他物品,作为抵押担保品可以交给债权人保管,同时这些财物便于分割,且为大多数人需要,本身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流动。而土地不同于一般有价值的财物,由于其具有固定性,且分割困难,因而流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以土地作为抵押的担保物,发行债券,实际上也就相当于把土地财产变成可以分割可以流动的财产,必然扩大其流通范围。

(4)债权人、债务人权利上的非对称性

在土地抵押贷款契约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任意要求债务人偿还其债务,而债务人在契约到期前可以随时偿还债务并保留收回抵押土地的权力。若债务人逾期不能还清本息,则抵押的土地归债权人,即债务人被取消了土地的赎回权。

(5)房地产金融制度必须由专门的机构来推行

房地产金融业务一般需要政府扶持。由于农业收益低,生产周期长,风险大,对农业进行较长期放款,不是一般的商业银行所能完成的,所以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方面的优惠或资助,并设立专门的机构推行房地产金融制度。如在美国上层设有“联邦土地银行”,在基层设有“土地抵押合作社”;在德国设有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土地改良银行、土地信用银行;在日本设有类似于农地银行的金融机构,中央级的是农林渔中央金库,地方级的是农林渔业金融公库。

3房地产金融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前景

3.1土地资源的产权将明晰化

只有建立新型明晰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各项权能,才能使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存量土地资产的盘活成为可能。

3.2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将逐步完善

当前,我国土地资源市场还不完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还有许多无视国家法纪的行为,土地资源资产的流失现象还存在,所以要尽快制定土地抵押法等相关法规。同时,各地面临的房地产金融风险还比较突出,因此必须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加以防范,以化解金融风险,加大金融监管、土地资源管理的力度。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7篇

造成我国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原因,既包括企业自身的内部原因,也包括政策、行业等外部原因。

(一)内部原因1.信用等级低,违约风险高。我国的中小型房企大都资金实力、偿债能力弱,违约风险较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贷款给它们。同时也正是这些特点使它们很难达到上市、发行债券等的标准。2.资金需求与银行贷款不匹配。中小型房企规模较小,资金需求相对较少,而考虑到交易成本,银行更愿意一次性贷给较大型的企业,而吝于对中小企业贷款。3.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中小型房企一般只注重效益,而忽略内部管理,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和系统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在土地取得成本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很难做到良好的成本控制。因此中小企业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无法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也缺乏创新融资渠道的能力。

(二)外部原因1.政策原因。国家的部分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房地产企业融资困境的形成。政府通过严格的土地政策和信贷政策等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土地取得愈加困难,取得土地的相关税费也来越高,利率、存款准备金的调整,差别化信贷政策,限购令等,都对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提出了挑战。2.金融市场原因。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融资结构不合理,直接融资受限较多。我国房地产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较大,而银行贷款以中短期为主,难以满足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中小房企的融资需求。3.行业原因。由于房价的不稳定及巨大的泡沫,导致即使有房地产等高价值固定资产来抵押,银行对房企的贷款仍程序复杂、条件苛刻,尤其是对规模、信用等都很难达标的中小企业。另外,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繁荣健康时,银行贷款宽松,对房屋预售的监管也不是很严格,企业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回收的销售房款等款项,资金相对富裕,致使一些企业安于现状,缺乏危机意识和创新能力,在面对严厉调控时,不能迅速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多渠道融资方式。4.法律原因。我国与房地产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银行贷款获得愈加困难的情况下,许多中小型房企就把目光转向了民间借贷,可我国民间借贷一直处于法律边缘,缺乏进入的渠道。另外,我国对中小房企上市以及再融资、发行债券都有严格限制,同时当下严厉的监管使得房地产信托融资在我国很难实现。

二、解决我国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的建议

(一)政府方面1.完善房地产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加强新型融资方式的法律建设,例如规范和积极发展民间借贷,还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等相关法律的完善。2.适当放宽政策限制。国家可以适当放宽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调控政策,如适当降低中小型房企的营业税、所得税,实行浮动利率,优化信贷政策,适当放松对其信贷规模的监管,让银行贷款从制度上向中小企业倾斜。2014年第10期下旬刊(总第568期)时代Times3.加快债券市场发展。促进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集合票据和债券的发行,减少其债券发行限制,也可以有效拓展中小房企的融资渠道。4.构建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在发达国家,中小金融机构在融资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的发展,促进中小金融机构来参与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二)金融机构方面我国银行对中小型房企的贷款多为中短期,额度较小,难以满足它们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因此我国的金融机构须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积极研发新的金融产品,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如证券化等。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8篇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曾小燕《解析民间金融现状问题及应对策略》指出我国民间融资活跃,主要方式仍为直接借贷,借贷利率总体上扬;从人民银行民间借贷样本监测中,能看到中小企业民间借贷规模呈加快增长趋势,借贷利率明显高于正规金融贷款利率。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既有民间借贷、合会、私人钱庄和典当行等传统的民间金融形式,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民间金融机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互助储金会等。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侯阳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指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规模较小、融资渠道较窄、融资成本较高等方面的问题。据其调查显示,约有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认为融资难是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障碍,而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经营者选择“融资困难”的比重更是高达八成。因此融资难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由于中小企业具有投资少、发展快,就业面广,能较好适应社会的需求,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但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经济实体,资产值不高,管理机制不太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直接受制于整个经济运行环境。

2.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问题成因复杂,如果只从单方面分析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才能更好地找到解决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

2.1企业本身的原因

由于中小企业大多采用资本密集型的经营模式,员工素质普遍不高,国内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资金有限不得不减少人员编制,致使许多优秀人才流失,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减弱。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原因,仅有简陋的厂房和廉价的设备,缺乏融资必要数量的不动产,企业无法得到其想要的人才,从而导致技术水平不高,缺乏创新能力,导致在市场遇到大的波动时无法抗御市场风险。

2.3融资力度不够

目前,专为中小房地产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体系才刚刚起步,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外源融资主要还是依靠间接融资。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来说,取得银行贷款难。效益一般的企业银行又不允许其作担保人,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而中小房地产企业相互之间的担保常常变得有名无实;缺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时审批复杂、对中小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被削弱的现象。

2.4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

目前,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很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各种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法律地位相当不平等,对中小房地产企业资信评级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起来,缺乏专业权威的社会信用评级机构,中小房地产企业的潜在投资者将面临极高的投资风险,信用担保市场运作秩序混乱,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法律制度缺乏。

3.提高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能力的对策

根据上述我国中小企业问题和成因的探索,为了更好地如何改善融资难问题、拓宽其融资渠道,从而加快企业的发展,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3.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今后,我国政府要尽快健全中小房地产企业法律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提高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地位。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多样化实施扶持政策。如2009年7月2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租赁业界要求上线运行的融资租赁系统,上线一年来,承租人为中小企业的登记有3000笔,约占总登记量的1/3,依据初始登记中选填的租金金额,可估算承租人为中小企业的租金金额累计约为244亿人民币,约占所有融资租赁合同累计金额的55%。

3.2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中小房地产企业一方面可通过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培养核心人才,提高总体素质,形成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的向心力,从而提高企业队伍的整体水平,塑造良好企业形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定合理的筹资渠道和方式,做好筹资、投资等理财决策,分析每种融资类型所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树立全面理财观念。

3.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自身信用建设

中小房地产企业应恪守信用关系,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让银行充分了解自身的经营信息,为企业开辟贷款的融资渠道,提高诚信意识,加强对自身债务的管理,防止资金链的断裂,确保自身在金融机构没有不良贷款的记录,从而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努力协调银行的关系,有效配置资金,加强化企业自我积累,为公司的高效运行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不断提高自身融资能力,为企业顺利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3.4拓展融资渠道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9篇

1、我国房地产融资格局的现状

1.总体状况

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三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而银行信贷资金在房地产投资中占比较高。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率75.76%,银行贷款在总负债中的比重为41.32%,银行贷款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40.8%。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2001年为39%,估计2005年将上升到42%~67%,2010年可能达到45%~62%。从房地产市场资金链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粗略估计,在目前的房地产融资结构中,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可能超过60%。

2.结构分析

在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房地产融资格局中,其他金融方式如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等占比较小。而且,1998年以前,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主要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以后才逐渐扩展到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整体上看,我国房地产融资的基本特点是:债务融资占主导,股权融资比例较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尽合理。

(1)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在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风险最小,成本最低,而其他一些融资方式成本相对要高。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环节的支持,特别是对个人的住房信贷成了房地产发展的最大动力。与1998年相比,2003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增长了2.2倍,个人住房信贷增长了近27倍。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2002~2004年3年间,全国个人住房信贷增长迅猛,年度增加值分别为2670亿元、3528亿元、4072亿元。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人住房信贷余额已经达到18400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

而由于受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2004年,1—3月份占24.33%:1—6月份占21.94%,1~9月份降至20.17%,1—12月份进一步下降到18.4%。但在“其他资金”中,80%左右是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主要来自于个人信贷。由此估算,房地产业的资金仍有超过50%来自银行,房地产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高的状态还没有根本的改变。

(2)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发行上市(1PO)、买壳上市以及非上市房地产企业与上市公司合作开发等。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中有能力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直接融资占比很小。目前,A股市场中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数目只有8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3%,占我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0.28%,并且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规模偏小。据统计,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总市值1700多亿元,流通市值600多亿元,流通市值还不到2003年全年房地产投资的10%。另有数据显示,2001—2004年,房地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共融资99.7亿元。但是,由于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要求更为严格等现实情况,上市融资之路对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遥不可及。

(3)债券融资比重偏低。房地产不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始终未能形成足够的规模。我国房地产债券最先出现在1992年,由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商推出,分别是“万国投资券”、“伯乐投资券”、“富岛投资券”,总计1.5亿元的规模。1993~1998年上半年,受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房地产债券。1998年以后政策限制逐步放松,房地产企业重新恢复了债券发行,如深圳振业集团发行的“1998深振业债券”、北京首创发行的“首创债券”等。到1999年,债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占比达到0.21%。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日益下降,目前不足0.01%。尽管房地产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达到600亿元,但企业债券余额仅为2亿元。

(4)房地产资金信托渐趋活跃。2003年6月13日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信托顿时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融资热点。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发行数额已超过60亿元。相关机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分析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信托发行额为111.74亿元,与2003年的发行额相比,将近翻了一番。但总体上看,目前房地产信托功能较为单一,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大部分是提供“过桥贷款”,主要是为了未达到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前期信托信贷,这些信托计划基本不具有组合投资功能和期限转换功能。

(5)海外资金逐渐进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国外房产基金看好中国沿海发达城市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至沓来、接连出手。迄今为止,已有10多家海外投资集团进入我国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海外资本在中国房地产业中的比重开始上升。但是,鉴于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和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存在一系列政策、法律障碍,国外资本并没有采取房地产基金的运作方式,而是通过公司控股、项目控股等方式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有相当一部分国际“热钱”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并进入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对房地产业实施了严格的调控措施,再加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淡化,其中一部分热钱开始流出。但是,7月21日央行出台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看,人民币升值会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形成利好效应,但是,鉴于我国的资本管制还比较严格,所以,此次汇率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太大。

(6)国内产业投资基金刚刚起步。2005年初,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国内首只房地产基金赴新加坡上市,意味着国内房地产业投资基金开始迈步。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已有6000亿元左右的私募基金。毫无疑问,房地产业对私募基金的吸引力是很强的。然而,国内有关产业基金法律法规的缺位,致使私募基金望而却步,往往只能借助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具体运作上更是有待引导、规范。

2、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与面临的风险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的重要产业,其每增加1单位产值,可带动所有产业增加1.416单位产值。其中,带动金融保险业增加0.145单位产值。这既说明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也揭示了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行业。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的关联度已经接近甚至超过日本地产泡沫形成时的水平,理应引起重视。房地产业过度依赖金融业的格局,可能会酿成房地产业发展无序、市场价格虚高、投机炒作行为盛行等问题,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发展过热,直至出现泡沫,从而成为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两个环节给予信贷支持。具体表现为:其一,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明显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亿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5年增长了3.2倍,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也明显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占比在2.3—4.2%之间。2004年,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余额出现较大下降。其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75—97%。2004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增加了15573.84亿元,增长了36.5倍。

2.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2005年4月份,央行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周后,国务院下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经济适用房)资本金比例从20%提高到35%及以上。这是继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为初衷的“121号文件”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又一重大举措。此次调控不仅对房地产业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而且对银行贷款形成波及效应,政策风险由此显现。

(2)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方面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房贷负债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储蓄存款和吸收的外币存款。这些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而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5—30年,这样银行的房贷资金客观上就存在一个负债来源的短期性和资产运用的长期性之间“存短贷长”的期限不匹配矛盾。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使资产业务化短为长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熟转换机制。

(3)信用风险。由于房地产贷款具有期限长、流动性差的特点,房地产业先天具备的高风险性以及它和金融的天然联系决定了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存在的必然性。信用体系缺失,借贷者信息不真实,各银行信息不联通等都增加了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一旦出现借贷人无力还贷的情况,由于变现渠道不通畅和存在法律障碍,银行的变现能力将受到很大的制约,房地产资金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存短贷长,流动性差,不可控因素多,这样的资产过多,势必会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银行整体的资产质量。

(4)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向商业银行集结。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由于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那么由众多银行信贷资金堆积的房地产金融泡沫就会破灭,进而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

3、加快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的主要思路

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而且在一级市场以外,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金融创新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正是通过各种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二级市场把本来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于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这样,就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创新。

1.大力开发新的房地产信贷品种

(1)推出“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风险的承担者由银行变成了开发商。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讲,则是资金、住房“双赢”得利。因此,该项金融创新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房地产融资创新模式。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发出了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的市场信号,对加快金融工具的多元化步伐作出了一种尝试。

(2)承办民间委托贷款业务。央行调查显示,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融资的利率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状况比外界想象的要好。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的约束,征信成本相应减少,民间金融的还贷情况较好,从而保证了一定的贷款质量。可是,目前大量的民间资本由于受政策限制无法进入到住房贷款市场,有效发挥作用。诸如温州炒房团这样大的游资无法寻找到良好的房地产金融投资工具而进行盲目的“炒房”,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基于此,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这些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向房地产开发商发放委托贷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信贷风险,而且可以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

(3)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个人住房金融业务部门,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保险。借款人将住房贷款利息按期还给银行,而将本金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不断地增值运用,在贷款到期后,由其一次将本金还给银行。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复利计息,同时又有相应的增值手段,最后这笔钱支付本金后还可有一笔盈余(盈余的多少视贷款利率、期限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既可以充当意外保险费,也可以返还借款人,从而建立起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的多赢关系。

(4)实施再按揭和逆抵押,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住房再按揭贷款,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当初购房时曾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尚未结清银行借款余额、而房屋仍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房屋买入方按照二手房贷款方式重新办理贷款,以归还出售方的借款余额和支付出售方的房款。其受理范围包括已抵押给办理再按揭业务银行的房屋以及已抵押给他行的房屋。此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让没有房子的低收入者贷款买到二手房,同时又解决了买新房的人的后顾之忧,还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于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住房逆抵押贷款是美国近年来实行的一种新的住房贷款方式。传统的住房分期抵押贷款,其放贷对象是年青、有固定收入的购房者,抵押贷款一次发放,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偿还而下降,负债减少,自有资产增加。逆抵押贷款则不同,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定期向其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其他资产还贷。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放贷而上升,负债增加,自有资产减少。由于这种方式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反,故被称为“逆抵押贷款”。逆抵押贷款发放形式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类。

2.尽快实施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5年3月22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中国建设银行获准首家推出住房贷款证券化产品,并以债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这表明,商业银行今后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尝试实施包括住房资产证券化在内的证券化业务。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举措,银行业无疑将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直接受益者。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降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缓解银行压力、推动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通过房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较快地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增加资产流动性,而且可以通过证券化的组合,出售,将贷款风险分散给其他投资机构,从而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性。

3.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通常,在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可以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组合和运作,以加速资金的循环再生。由于我国产业基金并未立法,而信托业务已经得到开展,因此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目前普遍关注房地产信托基金应用与发展的可能性。

基于此,银行可以在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面有所作为。在现实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整合“信托+银行”组合工具来构建房地产项目融资模式融资数额由以信托为核心的金融组合工具完成,实现信托前端融资,银行后端资金支持。信托公司与银行互补互动,银行具有资金优势,信托具有制度优势和灵活的创新性。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一个项目的组合融资,比如信托融资一年或两年后退出,可以再进行银行二次融资,还可以吸纳其他资金进入。

4.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

作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来筹措开发资金,而商业银行则可考虑联合券商为其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这一方面可以拓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地,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其在直接融资的债券市场有所作为。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0篇

论文摘要:从理论上讲,债务融资在经营者激励、信号传递和控制权的转移等三方面表现出治理效应。房地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且债务融资比例高于除金融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文章选取房地产上市公司作为实证分析样本,发现房地产企业债务融资与公司治理效率负相关,债务融资没有起到相应的治理效用。因此,文章提出改进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结构的建议,以提升公司治理效率。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房地产行业已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扣除土地购置费后,1997-2008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由6. 32%增加到13%。房地产开发投资对gdp增长的间接贡献更大,对关联产业如钢铁、水泥、木材、玻璃等产业的增长带动约为其本身增长的两倍。而房地产又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开发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如何筹集资金成为房地产资本运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而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构成企业资本结构,同时形成相应的委托关系和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治理效率产生了不同的影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兴起,国内学者研究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影响的较多,而对于债务融资对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研究较少。本文通过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研究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二、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影响的理论分析 

    企业债务融资的治理功能,即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作用与影响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渐进过程。从最早mm理论中对债务融资的财务效率方面的讨论到新资本结构理论中对债务融资治理效率的研究,从理论上讲,债务融资在经营者激励、信号传递和控制权的转移等三方面表现出治理效应。 

    债务融资在经营者激励方面主要表现在:债务融资可以提高经营者占有剩余收益的比例;债务融资到期还本付息的硬性约束,减少了可供经理使用的自由现金流量,抑制管理者做出低效率、非理性、投机性投资,促使经理努力工作并做出较好的决策。 

    债务融资的信号传递理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从两方面影响到企业的投融资:其一,当外部投资者预期到自身处于信息不利地位时,可能会减少投资或增加融资成本,使企业无法筹集到足够的成本;其二,当外部投资者缺乏足够的信息时,对市场上所有融资企业只能按照平均价值估计,导致投资的低效率现象。ross(1977)最早注意到经理可以通过负债比例的选择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其融资项目的质量,投资者把具有较高举债水平当作是一种较高质量的信号。当企业提高债务时,相当于经理预期企业有更好的经营业绩。majluf和myers (1984)提出的融资优序理论指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负债融资将优于外部股权融资。 

    由于债务融资状况会影响到公司的控制权分布,当企业经营业绩优良的时候,债权人较少地干预企业事务;当企业经营状况恶化,陷于债务不能履行的状态时,债权人会干预甚至接管企业,意图改善企业治理效率。这一潜在接管威胁对企业的激励约束作用非常显著,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从负债融资的治理机制角度分析了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国内学者近几年在借鉴国外文献的基础上也开始关注债务融资治理效率问题,但经常得出不同的结论。于丹枫(2007)从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整体出发,发现资产负债比例与我国公司治理效率呈显著负相关。刘晓江(2008)以资产负债率为自变量检验出资产负债率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值相关系数均为负相关,得出资产负债率与房地产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为负相关。刘建国和杨卫东(2009)对2004-2008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表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治理效率与长期银行信用融资率和财政融资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公司治理效率与股权融资率呈负相关关系。方茂扬(2009)通过实证分析表明,当前房地产上市公司负债率过高,会对公司绩效产生负效应。 

    综上,国内学者大多从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及融资渠道拓展角度研究债务融资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以房地产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公司绩效作为中间变量,主要分析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试图揭示我国债务融资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提升公司治理效率。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4年以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为保证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特性,剔除2004-2008年间,年房地产主营业务收人不及50%的公司,同时剔除2004-2008年被列为st的房地产上市公司,最终选取了41家房地产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万得资讯系统(),数据分析使用spss16.0。 

    (二)定义变量 

    (1)被解释变量选取总资产收益率(roa) 

    学者对公司绩效的研究,通常用的指标主要有三种tobinq、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分割,存在大量的非流通股,因此,在计算公司市场价值时就易失真。净资产收益率能够很好地反映自有资本收益能力,但忽略了债权形式资源投资的影响。总资产收益率反映了公司全部资产所产生的效益,体现了公司资产综合利用的效果。因此,本文选用总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 

    (2)解释变量选取总资产负债率(dar ) 

    总资产负债率最能体现企业的整体负债状况,是体现公司融资结构的最基本指标,并且容易计算和界定。 

    (3)控制变量 

    ①公司规模,根据莫克(morck,1998)的研究,公司规模对业绩也有影响。本文选取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insize)来衡量公司规模。 

    ②自由现金流量比(fcf)是国际上各行业领先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业绩考评指标,而自由现金流量比正是企业价值的最重要变量。企业价值和自由现金流量因其本身具有的客观属性,正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替代传统的利润、收人等考评指标。 

    ③流通股的比例(ple),即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和总股本的比例。因为流通股越多,表明一个公司的股权越分散,有利于形成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的影响。 

    (三)模型设计 

    本文采用最小二乘法(ols)来研究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融资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具体的多元回归模型设定为: 

    其中,α是回归方程的常数项,β1、β2、β3、β4分别是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待估系数,产‘是随机项,i表示公司,t表示年份。 

四、实证分析 

    本文对2004-2008年共205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果见表1、表2。 

    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明,样本标准差不高,各变量偏离平均值水平均不高,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相关分析表明,各变量之间无明显相关性,样本不具有自相关。 

    (一)强行进入法回归分析 

    本文采取强行进人法,将所有对总资产收益率具有解释能力的总资产负债率、1nsize、自由现金流量比和流通股比例纳人回归方程,得出的多元回归结果如表3、表4、表5。 

    分析结果显示,模型的相关系数r = 0. 374,判定系数r2=0.140,调整的r2 = 0.122,表明此多元回归模型拟合度比较理想,并且durbin-watson =2.326,表明各残差间相互独立、无自我相关。方差分析显示,f值为8.116, p值为0. 000a,表明这一回归模型成立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即这四个自变量能显著解释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绩效。 

由回归系数分析表6的结果可得回归方程式为:  

    

 由标准回归系数可知,四个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从大到小依次为总资产负债率、in-size、流通股比例、自由现金流量比。其中总资产负债率、自由现金流量比和流通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公司规模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四个解释变量中总资产负债率和1nsize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两个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相关关系。但是我们也发现自由现金流量比、流通股比例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是不显著的,不该保留在模型中。同时,在共线性诊断(见表7)中我们发现此模型中条件索引的第五维度高达58.925,说明存在明显的共线性问题。 

   总之,通过分析我们发现以上回归方程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以下通过逐步回归法选取变量,避免发生复共线性现象。 

(二)逐步回归法回归分析 

    由逐步回归结果(见表8一表12)可知,总资产负债率和1nsize选人回归方程,这与我们回归分析的结果一致。这两个解释变量对公司绩效具有显著性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同时强行进人与逐步回归整体回归模型的f值都达显著。因强行进人法有四个解释变量,所以其r与r2都较逐步回归法高,但调整自变量各数值的影响后,由调整后的r2与f值可知,去除复共线性影响后,逐步法的回归模式的解释力较强行进人法更佳。可以得到回归方程式为: 

    其中,总资产负债率与公司绩效呈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公司绩效呈显著正相关。 

五、结论 

    本文根据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采用总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公司经营绩效的度量指标来衡量企业的公司治理效率,然后运用收集的数据对经营绩效与债务负债率进行了回归分析和统计检验,得到如下结论: 

    1.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效率与总资产负债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与理论分析中的结论相悖。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短,尚不规范,只是弱有效市场;二是房地产公司本身特殊的债务融资特点。据统计,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贷款加上购房者银行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中使用银行贷款的比重在55%以上。房地产公司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而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完全走上商业化轨道,经营管理水平长期以来偏低,对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缺乏监督机制,参与公司治理的兴致不高,很难在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1篇

【关键词】 房地产 融资结构 融资渠道

2000年初,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终止,货币化分房方案全面启动,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并稳步发展。房地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稳定、规范的房地产融资体系,需要多元化的资金和资本金融市场提供配合和支持。从主要融资渠道来看,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作为房地产企业开发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呈现出三足鼎立的局势。本文首先分析了资产负债率这个指标,然后分析了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和负债融资三项内容所涉及的多个指标,从不同角度来分析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文章选取了上海和深圳交易所40家房地产上市公司2004―2009年的财务数据为样本,运用统计描述性分析方法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

一、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CSRC指引)和2004―2009年的相关数据,本文确定并遴选了适用于本文分析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遴选的标准是:第一,对于分别在A股和B股同时上市的公司,以及以转债形式上市的公司,只保留其A股上市公司;第二,为了保持数据的连续性,选择在2004―2009年中一直属于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第三,剔除在2004―2009年处于*ST、ST或者PT状态的T类上市公司,因为T类上市公司的重组、整合十分常见,正常生产经营不能持续,这些公司的会计指标并不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第四,剔除异常数据及指标缺失公司。按照上述标准选取了40家房地产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资产负债率、内部融资比率、股权融资比率和负债融资比率四项指标进行了分析。

二、相关指标的统计和描述性分析

1、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析

资产负债率反映出企业债权人权益对总资产的平均权益,是一项衡量公司融资结构的重要指标。表1列出了选取的房地产样本公司、房地产业、房地产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房地产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最高,房地产全部上市公司在40%~65%之间,样本房地产上市公司稍微比房地产业全部上市公司高一点,这说明了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融资,扩大了融资渠道,而没有上市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只能靠负债融资,这就导致了全部房地产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房地产上市公司。

2、房地产上市公司其他三个指标的分析

融资结构基本划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又分为保留盈余与折旧融资,外部融资又分为股权融资与负债融资。内部融资的保留盈余根据中国财务规定,一般包括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它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其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固定资产折旧也属于内部融资,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更新存在较大的“时间差”,使得这部分本应用于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现金流成为游离于固定资产之外的“闲置资金”,企业可以利用这部分“闲置资金”扩大投资、追逐利润。因此,内部融资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折旧。在外部融资中,股权融资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它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债务融资又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债券和其他,其中其他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

表2中的数据就是统计计算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所包括的各项指标占总资产的百分比。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样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融资平均水平有所提升,说明盈利能力有所加强,但未分配利润的最大值还达不到25%,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还有待提高。在股权融资方面,无论是股本还是资本公积,即使最大值呈上升趋势,但平均水平是先上升后下降的,这说明了企业有股权融资偏好。在负债融资方面,长短期借款一直处于徘徊中,2009年短期借款平均水平相对较高,这可能与国家从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转为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关。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房屋预售款,这部分几乎又是个人按揭贷款,主要资金来源还是银行,在研究样本中,2008年预收账款平均水平只有16.76%,比其他几年低了几个百分点,这可能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应付债券却无论在最大值、最小值、中位数还是平均水平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一个原因可能是在2008年,随着次级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逐步发展,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国际通道已然堵塞,国内也有大批企业为上市或增发苦苦等待,所以发行阻力较小的公司债,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部分中短期银行借贷及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和登记托管有关事宜公告》法规的出台,推动了我国房地产债券市场的发展。即使这样,债券市场还是有待加强重视,2009年虽然最大达到13.63%的比重,但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结构还不够协调,平均水平还存在10%~20%的较大差距。由此可见,无论是从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协调发展来说,还是从长短期借款的数据来看,房地产上市公司现在急需发行公司债以调整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从而缓解当前紧张的资金链。

三、结论及建议

由上面的资产负债率分析可以看出,自2006年来,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短期债务融资比重呈先下降后上升的特征。从长短期借款和预收账款的统计数据来看,很大部分负债融资都是依赖于银行系统,长短期借款以及以多数个人住房贷款形成的预收账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系统。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房地产上市公司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冲突。在西方企业融资中,融资方式选择的顺序是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然后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国内很多学者(袁国良,1999)普遍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股市的“圈钱”,先采取内部融资然后是股权融资,最后才是债权融资。而根据本文的数据分析,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是股权融资、长期债务融资、短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债券融资相对滞后。

鉴于以上分析,我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应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进行多元化的融资。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保障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实现资金的流通与增值。

【参考文献】

[1] 华琳琳: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绩效的实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2] 唐黎标:我国房地产投融资现状与发展探讨[J].中国房地产信息,2009(11).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2篇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结构融资渠道

2000年初,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终止,货币化分房方案全面启动,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并稳步发展。房地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稳定、规范的房地产融资体系,需要多元化的资金和资本金融市场提供配合和支持。从主要融资渠道来看,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作为房地产企业开发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呈现出三足鼎立的局势。本文首先分析了资产负债率这个指标,然后分析了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和负债融资三项内容所涉及的多个指标,从不同角度来分析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文章选取了上海和深圳交易所40家房地产上市公司2004—2009年的财务数据为样本,运用统计描述性分析方法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

一、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CSRC指引)和2004—2009年的相关数据,本文确定并遴选了适用于本文分析的房地产上市公司。遴选的标准是:第一,对于分别在A股和B股同时上市的公司,以及以转债形式上市的公司,只保留其A股上市公司;第二,为了保持数据的连续性,选择在2004—2009年中一直属于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第三,剔除在2004—2009年处于*ST、ST或者PT状态的T类上市公司,因为T类上市公司的重组、整合十分常见,正常生产经营不能持续,这些公司的会计指标并不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第四,剔除异常数据及指标缺失公司。按照上述标准选取了40家房地产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资产负债率、内部融资比率、股权融资比率和负债融资比率四项指标进行了分析。

二、相关指标的统计和描述性分析

1、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析

资产负债率反映出企业债权人权益对总资产的平均权益,是一项衡量公司融资结构的重要指标。表1列出了选取的房地产样本公司、房地产业、房地产全部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房地产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最高,房地产全部上市公司在40%~65%之间,样本房地产上市公司稍微比房地产业全部上市公司高一点,这说明了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融资,扩大了融资渠道,而没有上市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只能靠负债融资,这就导致了全部房地产业的资产负债率高于房地产上市公司。

2、房地产上市公司其他三个指标的分析

融资结构基本划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又分为保留盈余与折旧融资,外部融资又分为股权融资与负债融资。内部融资的保留盈余根据中国财务规定,一般包括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未分配利润,它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其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固定资产折旧也属于内部融资,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更新存在较大的“时间差”,使得这部分本应用于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现金流成为游离于固定资产之外的“闲置资金”,企业可以利用这部分“闲置资金”扩大投资、追逐利润。因此,内部融资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折旧。在外部融资中,股权融资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它包括股本和资本公积。债务融资又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应付债券和其他,其中其他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

表2中的数据就是统计计算内部融资、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所包括的各项指标占总资产的百分比。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样本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内部融资平均水平有所提升,说明盈利能力有所加强,但未分配利润的最大值还达不到25%,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还有待提高。在股权融资方面,无论是股本还是资本公积,即使最大值呈上升趋势,但平均水平是先上升后下降的,这说明了企业有股权融资偏好。在负债融资方面,长短期借款一直处于徘徊中,2009年短期借款平均水平相对较高,这可能与国家从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转为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关。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房屋预售款,这部分几乎又是个人按揭贷款,主要资金来源还是银行,在研究样本中,2008年预收账款平均水平只有16.76%,比其他几年低了几个百分点,这可能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应付债券却无论在最大值、最小值、中位数还是平均水平上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一个原因可能是在2008年,随着次级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逐步发展,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国际通道已然堵塞,国内也有大批企业为上市或增发苦苦等待,所以发行阻力较小的公司债,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部分中短期银行借贷及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同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和登记托管有关事宜公告》法规的出台,推动了我国房地产债券市场的发展。即使这样,债券市场还是有待加强重视,2009年虽然最大达到13.63%的比重,但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结构还不够协调,平均水平还存在10%~20%的较大差距。由此可见,无论是从资本市场的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协调发展来说,还是从长短期借款的数据来看,房地产上市公司现在急需发行公司债以调整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从而缓解当前紧张的资金链。

三、结论及建议

由上面的资产负债率分析可以看出,自2006年来,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短期债务融资比重呈先下降后上升的特征。从长短期借款和预收账款的统计数据来看,很大部分负债融资都是依赖于银行系统,长短期借款以及以多数个人住房贷款形成的预收账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系统。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房地产上市公司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冲突。在西方企业融资中,融资方式选择的顺序是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然后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国内很多学者(袁国良,1999)普遍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热衷于股市的“圈钱”,先采取内部融资然后是股权融资,最后才是债权融资。而根据本文的数据分析,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是股权融资、长期债务融资、短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债券融资相对滞后。

鉴于以上分析,我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应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进行多元化的融资。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保障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实现资金的流通与增值。

【参考文献】

[1]华琳琳: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绩效的实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2]唐黎标:我国房地产投融资现状与发展探讨[J].中国房地产信息,2009(11).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融资;房地产信托

引言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称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而言,融资是指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即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企业筹集资金主要基于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

房地产融资渠道是指融通资本来源的方向和通道,体现资本的源泉和流量,主要由社会资本的提供者及数量决定。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基本上以银行信贷为主。2007年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08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2008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从“稳健”转为 “从紧”,中央就金融政策的宏观调控发出强烈的政策信号。

本文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辩证分析现行金融调控政策与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关系,阐述我国当前房地产企业传统单一融资渠道存在的弊端及其影响。最后,结合国外现行较为成功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出创新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的若干意见。

一、宏观调控背景下的国家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概述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始于1998年的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调控重点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到重点控制房价,再到改善住房供应结构。调控手段主要包括土地、金融、住房供应结构及税收方面的政策。

就金融调控政策而言,由于房地产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银行体系的安危,在挤压房地产泡沫的宏观调控中,金融政策的调控就成了管理层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近年来,央行的政策主要以紧缩银根为主,通过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加息等措施,严格限制房地产投资贷款和个人贷款,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财务费用及个人购房短、长期成本。比较有代表性的金融调控政策包括: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2003年6月,央行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要求对房地产投资贷款和个人住房信贷实行严格限制。

(二)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2005年3月,央行宣布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同时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三)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和推出固定利率房贷产品

2005年8月,央行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建议取消房屋预售制度和推出固定利率房贷产品,考虑允许商业银行发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四)《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年7月,建设部、外汇局等部委联合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境外主体投资境内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和限制。

(五)《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2007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对已利用贷款买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且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商业银行不得向开发商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最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除了落实2003—2006年出台的各项措施外,2007年的宏观调控政策再次强化,在坚定不移的保持房价稳定之外,又从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角度出发,承担起政府在房产领域所应起到的社会公共职责。2007年8月份国务院出台的24号文件,使得建立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成为2007年调控的中心,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第三次住房改革的启动。

此外,2007年的行业规范、限制外资又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特别是连续6次加息、10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金融紧缩政策密集出台,也形成了今年调控的一大特色,以至于理论界和房地产商界纷纷将2007年定位为“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年”。

二、我国房地产现行融资渠道在当前金融调控政策下的不足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金融调控政策的持续升温,尤其是在国家土地大限令过后,房地产行业开始步入一个资本时代,而房地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结构不匹配,房地产资金来源过于集中于银行等问题开始凸显出来,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弊端逐步显现。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传统融资渠道概述及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银行系统背负了房地产业大量风险。近年来,国家开始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紧缩房地产银行贷款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房地产企业传统融资渠道必将经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转型。我国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渠道有:

1.银行贷款。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融资向来是房地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还是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较为单一的融资渠道,造成房地产业潜在的金融风险。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末,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重已达15.5%,占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余额的比重为33.3%。但同前几年相比,增长速度却有所下降,主要是受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随着政府对金融调控的利剑频频出鞘,银行信贷被逐步收紧,房地产企业融资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目前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贷款门槛被大大抬高,面对资金瓶颈,开发商亟待拓宽新的融资渠道。

2.上市融资。上市融资是房地产企业进行融资的一个较好渠道,不仅可以化解金融风险,而且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但是,鉴于金融安全的考虑,国家对房地产企业上市有着严格的审批。2007年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通过“窗口指导”的方式,对今后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其他再融资方式加以限制,内容包括暂停受理房地产企业ipo的申请材料、对已上报ipo申请的暂缓审核(排除接近上市的企业),暂停受理房地产企业包括增发、配股、发债等再融资方案,只放行优质的房企以借壳的方式上市。因此,上市融资的愿望对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来说,短时期内还无法实现。

3.海外房产基金。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海外房地产投资基金却加快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像摩根士丹利、sun-ref盛阳地产基金、ing地产、美林投资银行等著名国际地产基金采取多种渠道陆续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海外房产基金的进入,如果控制好风险,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是有益的,一方面,可以缓解国内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也可以起到分散金融系统风险的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海外地产基金在中国投资还存在诸多风险,再加上国内一些房产企业运作的不规范。因此,海外房产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障碍。

4.债券融资。房地产债券与一般债券相比收益较高,与股票相比,又因可以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而有较高的安全性,并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因此,在境外成为广大投资者欢迎的金融品种。但由于目前国家对发行债券的企业要求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资本金及担保等都有严格限制。再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风险比较大等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规模相当少。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传统融资渠道存在的弊端分析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发展是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城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房地产企业融资作为房地产金融的组成部分,经历了一个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供给渠道融资方式,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的变迁过程。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信贷融资渠道曾经包括现在都对推动房地产的发展起过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也存在部分弊端,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1.实际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从上述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四种融资渠道分析,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展诸如上市融资、海外融资、债券融资等银行贷款之外的融资渠道均受现行金融政策极大约束,难以发挥实际功效,导致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化。

2.传统融资渠道严重依赖商业银行。目前,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重为30%,如果考虑建筑安装企业的垫资、个人房贷及土地储备诸因素,这一比重已达到80%,在我国内地个别地区,这一比重,甚至已达80%~95%。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对银行资金依赖的严重程度。

(三)我国房地产企业传统融资渠道存在弊端产生的影响

在货币政策从“稳健”’转为“从紧”现行金融调控政策影响,传统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弊端所产生的影响正日益凸显。

1.融资信用风险高度集中,银行风险增大。由于传统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存在事实上的单一模式,将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使银行承担风险增大,且一旦风险爆发,不但会危及金融业,甚至会危及整个国民经济整体的健康发展。

2.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将面临资金瓶颈。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的稀缺性和重要性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就更为明显了。由于受现行宏观政策主导下的货币政策“从紧”的影响,房地产企业试图通过传统银行贷款的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支持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势必使一些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面临困境,进而制约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有序竞争,使房地产企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瓶颈。

三、完善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若干建议

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客观上需要改变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的局面,必须对目前房地产融资渠道进行完善、创新。笔者认为,完善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三大工作:一是构建多元合理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二是不断完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三是强化房地产融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理论研究。

(一)构建多元合理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2008年3月20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了《关于200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2008年房地产市场预测分析的报告》,该报告对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展提出几点建议,其中包括“建议政府不失时机地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报告建议,积极探索商业性与政策性相结合的住房融资模式和运作机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展多样化住房信贷机构、健全住房金融风险分担和转移体系、拓宽资金渠道,支持和鼓励广大的中等收入家庭通过市场,特别是二手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使住房资源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

关于如何构建多元、合理、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融资渠道,成了房地产理论界和业界讨论和研究的重点。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在房地产企业融资方面较为典型和成功的做法。

1.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是指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遵循信托的基本原则,将委托人委托的资金以贷款或入股的方式投向房地产业以获取收益,并将收益支付给受益人的行为。相对于上市、债务融资等渠道,信托方式具有操作灵活便利、运作周期短等优点。目前,国内比较多的是房地产资金信托,即投资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有资金委托其投资于房地产,将所得按投资额分配。

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缩写后即为reits)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集合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机构经营管理,通过投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组合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通过将房地产经营收入以派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从而使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其实际上是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房地产类的集合资金投资计划。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发展,出现以后不断完善,在21世纪初进入到韩国、中国台湾和香港、日本,是国际房地产市场上经过几十年健全起来的成熟投资模式。

3.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运作,基金资产专门投资于房地产产业或项目,以获取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的一种基金形态。它不同于一般的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专门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和消费等方面的投资资金,投资范围限于房地产领域,是集众多的分散资金于一体,同时采用专家经营、专业化管理的一种投资体制。其设立目的是集聚资金、分散风险,获得较高的规模效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美国是最早成立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的国家,其发展不仅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金融投资工具,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高效的融资渠道。

4.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commercial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属于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的一种。根据打包资产的不同,mbs 可分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 ,residential mbs)和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前者属于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范畴。后者是适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一种债务性融资方式,是将房地产贷款中的商用房地产抵押贷款汇聚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池中,通过证券化过程,以债券的形式向投资者发行。虽然都属于债务性融资工具,这种债务与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在运作上复杂得多。

5.其他融资渠道。除以上融资方式外,还有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bot、tot、abs等方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构建多元合理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融资渠道,除了不断克服现行宏观政策主导下的金融调控政策给传统银行贷款传统融资带来的消极影响外,下阶段我国应重点培育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同时积极探索完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进行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债券。尤其对积极开发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的企业、对推动节能环保型住宅的房地产企业,对其融资提供金融政策倾斜支持。

(二)不断完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

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如《商业银行法》、《合同法》、《建筑法》、《公司法》、《民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中缺少有关房地产信贷和金融条款的法律条例,对约束和规范房地产开发商、个人的金融行为极为不利,造成了商业银行在经营业务上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倾向,比如有的商业银行降低客户资质等级评定的门槛,将审查手续简化,将审查速度加快等,也造成了一些开发商和购房个人提供假资料、假资信,来骗取信贷资金,造成了资产流失等损失。因此,我国应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确立房地产信贷的法律地位,如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管理法、产业基金法、违反房地产信贷管理办法处罚条例等,明确规定开发商及个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行为,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信贷监管完善制度建设

加大房地产信贷监管。加强房地产贷款监管,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项目,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要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审核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加强对预售款和信贷资金使用方向的监督管理,防止挪作他用。要进一步加快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探索符合国情的房地产保险制度,构建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信息网络。要妥善处理过去违规发放或取得贷款的项目,控制和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

(四)鼓励房地产融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理论研究

要积极鼓励和倡导既懂金融又懂房地产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理论研究。房地产信托业务、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等一系列新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兴起,需要大量的人才作基础后盾。这些人才与以往的不同,他们不仅精通金融、证券业务,还要涉猎与房地产经营、法律、资产评估等知识。同时,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相对于国外同行融资渠道显得比较单一,导致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完善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融资风险,建立健全融资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工作的理论研究,以期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

结束语

目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与房地产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速度极不相称的是房地产企业融资工作却步履蹒跚。随着近几年来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的推行,特别是金融调控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单一的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弊端渐露,且门槛渐高。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要健康稳步发展,必须构建多元合理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要求在我国房地产以后的发展中,银行贷款不能也不应该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唯一渠道,而应是以银行贷款为主渠道的前提下,配之以房地产信托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良性的、低风险、高效率的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王秀玲.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分析[j].上海房地,2007,(2).

[2]高聚辉.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展望[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6,(6).

[3]朱腾飞.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与未来展望及其金融风险分析[j].中国水运,2007,(5).

[4]许南,董洁,宋林峰.中国国内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定位、模式及基本框架[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6,(8).

[5]钱瑛瑛.房地产经济学[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

[6]曹建元.房地产金融概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7]肖元真.我国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中融资渠道探究[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7,(7):38-40.

[8]李倩.拓宽融资渠道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n].金融时报,2007-01-12.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4篇

房地产业是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不可缺少的重要产业,作为资金高度密集型产业,其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现状看,资金来源单一,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这使房地产业的产业风险容易过渡为银行的金融风险。因此,房地产业要发展就必须分散其风险,从多个渠道获得资金来源,而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国际上比较成熟而且运行比较成功的一种房地产直接融资方式。这种房地产融资模式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地较为流行,尤其在美国有较长的实践,在房地产行业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合理借鉴国外经验发展REITs对我国房地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房地产企业与信托机构自身的机制改革、金融体制的改革、企业竞争力的增强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就是要通过对我国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发展研究,探索适合于我国国情的REITs发展模式。本文首先在系统地阐述REITs理论的基础上,介绍了国外(或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成熟经验,并将各国(或地区)的REITs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我国发展REITs的一些启示。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重点对近几年房地产信托领域对REITs的尝试开发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并将其与标准REITs进行了比较,指出其不足之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本文从多个方面系统探讨了我国REITs的发展策略,并对如何创造发展REITs的良好环境提出了相关建议。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得出以下结论:在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意义重大,目前国内环境已经基本具备了发展REITs的条件,我们应该积极克服不利因素,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REITs这种有活力的产品在我国得到很好的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策略中国化

AbstractRealestateindustryisanessentialindustryinmarketeconomycountryorregion.Asacapitalintensiveindustry,itwillnotdevelopdurablywithoutfinancialsupport.Now,theprimaryfinanceofChinarealestateisthebankloan,whichwillcausetheriskofrealestateindustryturntofinancialriskofbankeasily.Sorealestateindustryneedsexpandingitscapitalchannelstodecreaseitsriskanddevelopbetter.REITsisadirectfinanceproductwhichhasgotgreatsucceedintheworld.REITsisverypopularinAmerica,Australia,JapanandSingapore,etcandplaysaveryimportantroleinthesecountries,especiallyinAmerica.UsinginternationalexperienceasasourceofreferencetodevelopRETIsinChinaishelpfulforrealestateindustry’sgooddevelopment,trustinstitution’sandfinancialmechanism’sreformandenterprisecompetitivestrength’sincrease.TheaimofthispaperistoexplorethedevelopmentalpatternofREITswhichissuitableforChina.ByexpoundingREIT’stheoryandintroducinginternationalREIT’sdevelopexperience,thepapercomparesdifferentcountries’sdevelopmentalpatternsandeducessomeelicitation.Then,thepaperintroducesChina’strustgoodsinrealestateindustryandSpecificAssetManangementPlans.Afterthat,thepaperanalyzestheattempttoexploitREITsinChinaindetailinordertofindshortcoming.Ontopofthat,thepaperdiscussestheREITs’sstrategyofdevelopmentinChinaroundlyandputforwardrecommendationstocreatgoodconditionsfordevelopingREITs.Finally,ThepapercomestotheconclusionthatdevelopingREITsinChinaissignificativeandtherearemanyfavorablefactorsinChina,soweshouldconqueradversefactorsandcreatgoodconditionsothatREITswillgetagooddevelopmentinChina.

Keywords:REITsStrategyofdevelopmentSinicize

目录第一章绪论

1.1论文的研究背景

1.2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3论文的研究方法

1.4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1.5论文的结构

1.6论文的主要特色

第二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相关理论

2.1REITS的内涵

2.2相关理论

4第三章国外(或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状况和实例分析

3.1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2亚洲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3.3各国(地区)REITS的比较

第四章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现状和发展环境

4.1我国房地产信托发展的现状

4.2我国发展REITS的必要性和具备的发展条件

4.3我国发展REITS的制约因素

第五章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策略

5.1我国标准REITS的发展策略

5.2创造发展REITS的良好环境

第六章结论和展望

6.1结论

6.2本文的局限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一章绪论

1.1论文的研究背景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型产业,其健康发展对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房地产业融资主要以银行信贷为主,其它方式如上市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以及信托融资等比重较小,这导致我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风险集中。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共同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紧缩,这更加剧了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因此解决好房地产业的融资问题已经迫在眉捷。在解决房地产业融资问题上,各界都对REITs寄予厚望。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早在2005年就指出,当前用公开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设立REITs,是房地产业直接融资的方向和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也是解决房屋租赁市场投资来源的重要融资方式。中国房地产业界特别是一些商业物业,希望通过REITs来缓解企业资金的压力,同时提升企业的品质和规模。2007年澳大利亚最大的投资银行,也是全球管理REITs规模最大的投行——麦格理集团副执行董事理查德·谢帕德(RichardSheppard)在悉尼总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中国尽快推出REITs[1]。在我国,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随着“一法两规”的实施,经历了五次清理整顿后的信托公司获得了重生,信托公司依照央行的121号文件,针对房地产企业迫切希望得到融资的市场需要,积极开发房地产信托投资计划,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从零开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然而我国的房地产信托产品还不是国外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只能称为准REITs。近年来,各大信托公司开始加大力度研究开发REITs产品。2007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专题研究小组正式成立。同年上半年中信信托、联华信托获得了REITs试点资格。据悉,两家公司均已上报有关REITs的设计方案,但至今仍未推出REITs产品。

1.2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REITs在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2-展的过程。随后REITs在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和香港等地也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REITs的全球发展经验表明,REITs是解决房地产融资的有效工具。研究探讨REITs的中国化发展有助于发展适合中国的REITs产品。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我国房地产业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的问题,减轻银行系统的贷款压力;另一方面使我国日益上升的居民储蓄量和养老基金等有了更多的投资渠道。此外,REITs还有助于建立长期投资概念,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吸引更多人投资于房地产市场。从长期来讲,建立REITs体系也可以帮助提高资本市场的流动性。鉴于发展REITs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国外(或地区)REITs的发展经验,以及国内学者对REITs已做的研究,在已有产品的基础上,探讨适合中国的REITs发展策略,并针对目前REITs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1.3论文的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运用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和经济法中的相关知识。运用比较研究、实例研究、静态和动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及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工具。通过介绍REITs的相关理论和基本特点,对世界各国(或地区)REITs的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结合目前国内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联华信托、中信信托等机构对REITs产品试点开况,对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REITs的发展策略并提出培育发展REITs良好环境的政策建议。

1.4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REITs在国外(特别是美国)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各国对REITs的研究文献也比较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对REITs进行总体介绍美国的Apgar和Mahlon(1986)[2]、Block和RalphL.(1998)[3]和Garrigan、RichardT.和JohnF.C.Parsons(1998)[4]等都在各自的文章和著作中对REITs作了整体的介绍。

2.对REITs的税收政策的研究-3-Sanger等(1990)通过研究表明,美国1976年的税法改革以及1975年和1976年间对影响REITs的其它法律所作的修改,在有效地减少其与整个证券市场相关联的风险的同时,提高了其经营绩效[5]。美国Damodaran等(1997)通过对REITs的组织结构的研究,发现那些从REITs转变为有限公司结构的公司,是被分红政策和资产重构的灵活性优势所驱使,而公司从有限公司转变为REITs时,税收优惠通常是驱动力[6],等等。

3.对REITs的财务杠杆和分红政策的研究Brown和DavidT.(2000)研究结果表明,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较高的财务杠杆和所贷款物业所有权的特点,是导致一些抵押型REITs的业绩相当不理想和产生重大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7]。McDonald等(2000)通过考察1995-1996年间在REITs分红公告前和后的买卖报价价差(Bid-askspread)的信息不对称成分后,发现分红越高,买卖报价价差就会越小,反之,买卖报价差就会越大[8]。

4.对REITs的价值衡量的研究美国的RichardImperiale(2002)提出用三种方法来衡量房地产投资信托的价值:(1)将房地产投资信托价格与其所持有的房地产净值进行比较。(2)比较REITs的收益率与十年期国债殖利率之间的差幅。(3)将REITs的本益比与标普500指数或罗素2000指数的本益比相比[9]。

5.对REITs投资理论的研究澳大利亚的Newell等(1996)以美国REITs相关研究为背景,对澳大利亚的LPT1的战略投资理论进行了研究[10]。在我国,REITs尚未真正推出,但已有这方面的研究。主要研究涉及REITs的可行性分析、模式探讨和相关政策分析等方面。

1.对我国发展REITs的模式进行研究王冉(2002)最早提出了我国REITs本土化策略。他认为,目前在中国比较可行的路径是先通过成立私募房地产投资信托把商业模式建立起来,发展到一定规模再通过相关立法和税收优惠转化为公募信托[11]。周泯非(2003)认为,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只能采用私募的方式发行受益凭证和房地产基金股份募集资金,并且在起步阶段宜采用抵押型REITs的形式,以便降低投资风险,吸引1REITs在澳大利亚被称为LPT.-4-投资者[12]。2004年4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完成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对我国发展REITs产品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三种可能的模式,即信托计划模式、房地产上市公司模式和封闭式产业基金模式,并认为我国发展REITs最适合采用房地产上市公司模式。许南等(2006)指出我国现有的集合信托计划可以作为借鉴,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该采用信托型、封闭式、信托期不低于30年、收益90%分配给投资人的模式[13]。

2.对我国发展REITs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毛志荣(2004)认为大力推进我国REITs产品的开发,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产品结构,满足投资者的不同投资需求,解决房地产业的银行外融资渠道,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4]。孙靖(2005)指出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国内信托业经过5次整顿已具备发展REITs的基本条件,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需要多样化的融资渠道,REITs刚好可以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其在国内的发展具有可行性[15]。

3.对我国发展REITs的障碍进行研究罗刚强等(2006)把我国发展REITs的障碍分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宏观层面的障碍主要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缺失、金融体制的不成熟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中观层面的障碍是公司组织结构不适合REITs的发展以及没有国外REITs的税收优惠。微观层面的障碍就是投资主体的道德风险和专业人才的缺乏[16]。此外,还有很多文献对REITs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包括REITs发展的前提条件、风险因素和风险度量等等。这些文献的共性是借鉴国外成功的REITs运作模式和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的特点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REITs运作模式,肯定了在我国发展REITs对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5论文的结构

本文结构安排上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就论文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相关文献综述等内容做出系统的说明,并初步构建了论文的框架;第二章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相关理论,主要是REITs有关概念的介绍和相关理论的阐述,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三章是国外(或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状况和实例分析,主要对国外(或地区)发展REITs的背景和现状、发展的模式和相关政策进行了介绍,选取有代表性的REITs产品-5-进行实例分析,并对国外(或地区)的发展模式进行了比较;第四章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现状和发展环境,主要介绍了我国现有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重点对近几年我国尝试开发REITs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指出不足之处,同时对我国发展REITs的环境进行了分析;第五章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发展策略,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发展REITs的相关策略,并对如何创造发展REITs的良好环境提出了建议;第六章结论与展望,对本文进行了总结并指出论文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今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房地产融资论文范文第15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资本运营模式;模式创新

房地产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近几年更是起着支柱作用。由于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我国房地产的投资额也越来越大。然而快速发展的背后也隐藏着问题,比较明显的是从2003年至今,都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个别地区对房地产的投资过热和房价高且持续上涨。而这种现象在一些大中城市较为明显,像北、上、广这些一线城市,房价大幅度的升高,随之中国的房势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由于房价的快速上涨,房价上涨迅猛,导致住房供不应求;有些人购房仅仅是为了投资,造成了很多房屋都无人居住;还有部分人对地皮进行投资,致使地价一路飙升;虽然对房地产的投资越来越多,但是这些资金均来源于银行贷款等。政府部门为了能够更好地操控房地产行业、控制好房地产的规模、使房势的价格处于稳定状态,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政策,以便于政府能够好好的调控市场。因此,房地产企业企图利用加强资本运营来打破现在的局面,以求跨过这次危机,取得长远快速的发展。

1 房地产企业资本运营理论分析

1.1 资本运营的概念。所谓资本运营是指以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值为目的,以价值管理为特征,将企业的各类资本,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或与其他企业之间进行流动与重组,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动态重组,以使本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1.2 房地产企业的资本运营方式。房地产这个行业,资本运营这个环节是很重要的,而资本运营又包括了几个方面,主要有融资过程、投资过程以及资本结构优化过程。

1.2.1 融资过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很多,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房地产抵押融资、债券融资、房地产信托融资以及股权融资等方式。

1.2.2 投资活动。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活动主要涉及投资方向、投资方式以及项目投资所处区域等。

1.2.3 资本结构优化。房地产企业的资本结构优化是指相关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对企业的资本重新组合,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过程。

2 房地产企业加强资本运营的必要性

2.1 房地产行业最近几十年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国家对房地产业发展干预措施较少,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资本运营方面要给予加强。2003年8月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中政府确定把房地产加入到能够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支柱性产业行列中。

2.2 房地产企业会随着土地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而关于土地的这些政策也是资本运营得以正常运营的基础。2004年国土资源部的71号文件终止了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这一方式。到目前为止,以“招拍挂”为主要方式的土地公开出让成为土地供应的主要渠道。之后,闲置土地的管理成为了国家管理的重点之一。随着国家关于土地政策的颁布,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储备方面有了一定的困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炒房企业的发展,与之相反的是,对于那些资本运行能力较强的房地产企业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有利于提高其竞争力。

2.3 资本运营的主要来源就是信贷政策,而目前的资本运营处于收紧状态,这也是影响资本运营的关键所在。200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把房地产行业的信贷要求提高了,因此国内的很多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要求也越来越严。2004年,国务院13号文件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提高到35%以上。信贷政策的收紧扼住了房地产企业资本运营的命脉,资金链紧张的房地产企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3 北京正阳恒瑞置业公司资本运营规划

由于文章在上面所作出的关于资本运营的论述,根据这些理论,文章对资本运营做出了一个规划。

3.1 市场运作上市。现在经济发展很迅速,科技的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市场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想做出来成就就必须要有资本,以此作为平台,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企业市场能够不依赖其他机构且规范的进行,而且有自己的财务。而这些条件是一个能否上市的基础,也是房地产企业资本运营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3.2 发行企业债券。现在的公司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资金不足,而这个压力不仅会使项目工程款的资金不充足还会带来一个更大的压力,那就是还贷。鉴于这种种原因,现在的融资渠道不再局限于过去的方式,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以筹集项目开发资金和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在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展开充分的论证后,笔者起草了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方案,推进公司发债前期工作。在政府等部门的支持下,通过国资系统企业资源整合、资产划拨,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条件已具备。下一步工作是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及发行规模,确定中介机构和债券发行方案,然后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最后获得批文公开发行。

3.3 整合下属物业公司。在很多房地产企业中,有很多下属公司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如果对这些下属的物业公司进行整合,推动其建立现代化物业管理运营模式,就能形成区域物业管理核心竞争力。物业公司整合的首要工作是推动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3.4 提高房产经营效率。某房地产公司在日常运行中公司收入最大的来源是租户所缴纳的租金,而这一项收入还是可以再提高的。一旦把这些房产重新整顿,就可以连锁出租,这种方式可以用最低的成本获得最高的房屋租金。

根据文章中以上所讨论,房地产虽然现在发展得很好,但能否发展的长远主要依赖它的运营能力,这也是房地产能否扩张的基础和关键。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我们制定的每一个运营模式都要从企业的自身情况出发,而不能套用。

鉴于以上的种种情况,文章给出了几个观点:对公司的账户进行严格的管理,多释放些现金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积极开发其它的筹集资金的方法,进行融资方式的改革;学习国际跨国集团的融资方式,与国际社会接轨;和其它的企业进行相互合作,引入资金来帮助公司的发展。只要能够很好地运用以上的方法来进行资本的运作,使企业一直拥有充足的资金,这样就使企业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大潮中屹立不倒,从而帮助企业向国际化的大集团靠拢,为公司以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柏东,裴礼镜.房地产新政盘点与行业展望[J].上海国资,2009(01).

[2]黎显扬.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基本逻辑与走势前瞻[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