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

民办教育论文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民办高等教育是随着改革开放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后逐渐壮大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办学经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2013年,全国民办高校共有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招生160.19万人,在校生557.52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02所,各类注册学生87.99万人。①根据表1中我国颁布的民办高等教育重要文件及其投资方式的转变,可将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初始阶段改革开放初期,没有正式的政策法规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活动,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环境相对自由,对办学体制、投资模式的约束条件模糊。这使得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校找不到具体的政策依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民办高等教育办学的混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扩大并受到重视,国家及政府部门逐渐开始规范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直接表现是形成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1982年修改的《宪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宪法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构成了我国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在内的所有民办教育的合法性基础。原国家教委1987年7月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对社会力量的主体、社会力量办学的方针、办学资产的所有权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规定“社会力量办学的经费自行筹集。学校可向学员收取合理金额的学杂费,但不得以办学为名非法牟利”。以法规形式明确了民办教育经费来源的渠道。然而,丰富多彩的高等教育实践与高等教育投资政策法规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三无高等教育”的大量涌现。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恢复和重建,教育的需求迅速增加,公办高等教育的供给与需求产生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一些大都市出现了一些由退休教师和社会人士利用自己筹集的资金创办的各种高等教育形式,由于当时资源匮乏以及对社会投资办学的限制,这些高等教育形式几乎是无固定的办学场所、无固定的办学经费来源、无专职教师的“三无高等教育”,这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受到很大限制。二是“违规办学”不断发生。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与政策法规出现冲突,以“非学历教育”为主的培训机构许诺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导致高等教育市场混乱。三是“非法牟利”现象严重。民办高校利用国家允许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的规定,乱登招生广告,扩大招生规模,收取高额学杂费,从中牟取暴利。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如1987年12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0月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等,这些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投资教育的经费来源、经费支出、日常财务管理、办学场地等做了明确的规定与限制,加强了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管理。

2.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鼓励阶段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次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的“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确立了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1993年8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出台针对民办高校发展的具体政策,明确提出了民办高校“要有与建校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建校、办学费用由申办者自行筹措”的投资方式,并且规定民办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办学宗旨。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但同时也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即把民办高校定位于非营利性组织。1996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经费问题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对民办高校投资来源提出了“引入政府支持”,因为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所以鼓励政府通过行政事业费的途径解决管理经费问题,即鼓励政府部门对民办高校进行经费投资。在这一阶段,最能体现国家促进和引导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积极性的文件应属1997年7月国务院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其中规定“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同时,在教育机构解散进行财产清算时,可以返还或者折价返还举办者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投资民办高等教育者的担心和顾虑,从而起到了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办学的作用。在国家的鼓励政策下,这一阶段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发展。但在实践中同时也存在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政策目标不一致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办高校的“营利”问题。从《教育法》到《社会力量办学条例》都明确规定了教育属于公益事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高校应定位于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但在实践中,民办高校投资者的逐利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限制,大部分民办高校投资是谋求营利与回报的投资。由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资金大部分来自商业性资本,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一些民办高校的营利目的和行为已经成为教育界“公开的秘密”。二是民办高校投资模式问题。民办教育在积极有利的政策环境中取得了蓬勃的发展,为获得大量资金投入,民办高校探索了不同的投资模式:如民办公助模式,即由社会人士进行主要投资,政府部门给予土地、税收政策等优惠支持;民办民有模式,即投资主要由民间自行筹资;校企联办模式,即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投资民办高等教育。这些不同类型、不同方式的投资模式,有些并没有像开始预期的那样使得民办高校按照政策预定的轨道发展,这些投资模式很多是违规操作、暗箱运行,如民办高校出现的“圈地运动”、利用税收优惠发展民办高校产业等。这些做法,实际上不但不利于民办高等教育经费的增加,反而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正常办学秩序。

3.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促进发展阶段针对我国教育法律政策中关于民办高校投资的“非营利性”规定与“营利性”实践的矛盾,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创造性地规定了民办高校的投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获得“合理回报”的原则,以政府专项资金、政府经费资助、税收优惠政策、捐赠、金融信贷等方式加强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与支持,并且首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从而使民办高等教育投资者获得回报得到了法律的支持。2004年2月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做了更为细化的规定,针对投资者要求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政策、资助政策等,进一步规范了民办高校投资与回报之间的关系。在这一时期,我国民办高校不论在发展速度还是在办学规模上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国民办高校数量从2003年的175所增加到2013年的718所,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此同时,在实践中也伴随着一些必须通过法律政策的调整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一是教育投资过分依赖贷款,导致部分民办高校陷入债务危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也获得了相应的发展机遇,民办高校纷纷扩大学校规模。《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民办高校纷纷向银行申请贷款,成为其主要经费来源之一。由于这一时期公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公办高校的扩招,民办高校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生源数量减少,投资收益降低,贷款就成了民办高校的沉重负担。二是由于公办高校以独立学院的形式进入民办高等教育领域,产生了不公平竞争的现象。2003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使独立学院成为公办高校进入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新的模式。从表2中可以看出2003年民办高校数只有175所,在校生81万人,到了2005年就达到了547所(其中独立学院295所),在校生212.63万人(其中独立学院107.46万人),实现了民办高校的跨越式发展。2008年2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了公办高校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与支持。其中,独立学院在文凭发放、土地等政策优惠、名师教学、校园环境等无形资产的投入方面是民办高校所无法比拟的,而人们对民办高校则缺乏认同感,甚至对其不屑一顾。这种强烈的反差使民办高等教育陷入严重的发展困境。三是民办高校出现了新的营利模式,与教育法律政策的规定相冲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中出现了新的模式,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人在海外注册公司并上市,规避了我国关于禁止营利性教育的政策法规。通过“海外上市”实现其营利性,这已经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营利的主要模式,已有的法律政策对这一现象的调控显得乏力。

4.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的调整阶段民办高校办学实践中的趋利逻辑和法律政策的非营利性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关于民办高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政策规定,否定或者不认同获得利益是投资的一个重要目的这一市场驱动理论。教育比较发达的美国,同时存在公立大学、私立非营利性大学和私立营利性大学,并由市场机制决定营利性大学的发展,鼓励社会对高等教育进行投资。除此之外,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中还存在两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急需解决。一是投资不均衡,这由投资的逐利性导致,也是市场规律的体现。主要表现为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依赖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的优越与否、交通是否便利、人口是否稠密等因素。因此,其区域化发展特征比较明显,具备这些条件的地方往往集中于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和中部大中城市,投资资金也向这些地方集中,在这些地方办学可以有较大的招生规模,最大限度的实现投资回报率,而对中西部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高校的投资则极为有限,例如2011年位于东部地区的福建省,民办高校中举办者投入达到39300万元,而位于中部地区的黑龙江省和位于西部地区的内蒙古分别只有417万和150万,差距十分明显。二是教育投资经费来源渠道单一的问题仍然存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之初走“以学养学”的道路,民办高校的投资主要依靠学费收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学费依然是民办高校投资的主要来源,民办高校投资结构不合理的障碍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捐赠收入、服务收入及政府资助等其他投资渠道的拓展没有重大突破,多元化的教育投资体制没有形成。不改革和创新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和管理,民办高等教育就难以持续健康地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政府部门对如何实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办学进行了针对性的调研和讨论,如广泛征求民办高校办学者和专家的意见、充分论证法理基础等。以此为基础,国务院法制办于2013年9月提出《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意见稿中拟将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中增加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法人”。如果这些规定能够得以通过和实施,有可能激发我国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等教育的热情,使民办高等教育走向市场化,拓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

二、民办高等教育投资实践偏离政策要求的原因探究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从1978年到2013年,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实践总是偏离民办高等教育法律政策的要求,使得民办高等教育的实际政策诉求与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不相吻合或出现偏离。在法律政策无法有效规范和调整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情况下,难以不在实践中导致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一系列问题,如民办高校在投资过程中资金短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民间资本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持观望态度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的持续快速发展,成为民办高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针对民办高等教育投资政策与投资实践的问题,分析投资政策与实践发生偏离的根本原因,力求在解决这一问题中做到“标本兼治”。

1.国家财政性教育投资难以投入民办高等教育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主要分为财政性经费投资和非财政性经费投资两大类,其中财政性经费投资主要指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非财政性教育投资主要来源于社会团体办学经费、学费、捐赠等。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但直到2012年才真正实现这一政策目标,导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长期处于短缺状态,公办高等学校资金普遍不足,民办高等学校更是难以得到支持。民办高校只能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主要依靠受教育者个人投资和社会团体投资作为其经费的主要来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初始,限于当时的政治背景和经济条件,国家没有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相关的政策,财政性经费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更是不可能。民办高校只能依靠私人投资。其投资者大多资金短缺,开始以学费滚动的形式开办培训班和助学考试。国家既没有鼓励政策以推动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也没有限制个人和社会团体对民办高教投资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适应社会需求自生自灭式地缓慢发展。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生产总值及国民收入不断增加。但由于国家缺少对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鼓励政策,使得大量民间资本对民办高校的投资持观望态度。2005年国家出台民办教育投资者可以获得“合理回报”的政策后,社会力量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总量有了较大的增长,民办高校的数量大幅度提升,到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其中民办高校718所,占比近30%,对民办高校的投资规模逐渐扩大,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方式也更加多元,但依然缺少国家财政性经费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趋利实际,国家的财政性经费不可能投入营利性的民办高等教育。

2.没有准确把握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与营利性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前一直处于闭关自守的状态,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几乎不存在市场因素,同时在意识形态中以国家需求为主,不注重个人发展和需要,教育政策的目的主要是满足国家需要的公益性事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国家出台的教育政策法规也是基于这样的价值基础,即教育事业是支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要以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为目的。因此,从民办教育诞生起,针对民办教育公益性与营利性的讨论,一直是影响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话题。民办高校的主要投资来源是社会和个人的投资,其追求投资利益的要求符合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民办高校投资办学的公益性总是受到很多人的质疑。但就教育的公益性而言,主要是由教育服务自身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的,而并不取决于教育的营利与否。民办高等教育对于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挥了不可否认的作用,其取得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不仅一定程度地满足了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一种机会选择,实现了一部分学生自身人力资本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而且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培养了人才,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从而具有广泛的社会公益性。因此,我们不能认定公立高校所提供的教育就是公益性的,而民办高校提供的教育就是非公益性的,教育的公益性不是由教育提供者的属性决定的,而是由教育的自身价值决定的。民办高校的营利行为受到社会诟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有关法律政策在此问题上的模棱两可造成的。毋庸讳言,当今中国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实际上都有营利行为,而且由于公办高校在资源占有、社会影响力以及对学生的吸引力等方面具有传统优势,事实上为公办高校带来了巨大收益。有所区别的是,公办高校受到更多的监管和审查,而民办高校部分投资者在实际操作中更有可能通过“暗箱操作”中饱私囊,获得《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合理回报”以外更多的非法收入,使得办学收益不能用于学校发展,导致债台高筑,甚至影响到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校秩序的稳定,引起社会公众对民办高校公益性的质疑。社会评价低和舆论不利的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

3.法律政策不具体与政府管理行为失范《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和“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则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这些法律政策规定旨在提升地方政府投资民办高等教育的权限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合本地区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方式,创造性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办高等教育。但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实践中,一方面由于政策不具体,导致人为操控的空间很大,给地方政府部门留下了“寻租的空间”;另一方面,政府权力运作的不规范以及腐败行为的存在所导致的投资环境问题,导致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出现不公平,使得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实际情况并非按照政策规定的方向发展,出现投资实践与政策预期的错位现象。

三、民办高教投资政策与实践的调试

1.政策法规中明确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完善清晰的法律政策规范是民办高等教育投资保障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有关法律政策不断健全,初步形成了民办教育政策规范体系,但是部分政策规范特别是一些重要的、关键性的规范仍处于模糊状态,既不利于财政性经费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亦不利于社会力量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其中,关于“合理回报”的规定是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对于民办高等教育的投入应该具有重要影响。但从其实施效果来看,大部分民办高校投资者选择将学校登记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导致这一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从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政策走势来看,民办高校走向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格局是妥善解决目前矛盾的有效途径,不仅可以在法理上理顺民办高校的发展问题,维护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而且可以激发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从而使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校的制度安排得到保障。具体而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营利性民办高校则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并根据不同的法人属性确定不同的法律地位。目前,《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根据其法人属性的不同而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民办高校需在自主选择时确定其营利性法人的性质还是非营利性法人的性质。应该指出,虽然已有的法律政策规定了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平等地位,但在实践中,民办高校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权利,如在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科研立项及鼓励资助等方面,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待遇相差甚远。通过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与营利性民办高校在权利义务上的区别和差异应该是明确的。

2.正确理解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与合法性教育,包括民办高等教育,都是社会公益事业。我国人口规模世界第一,高等教育需求量第一,在政府的公共财力难以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了新的选择渠道,使受教育者获得了高等教育的实体性机会,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适应公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学习权利要求,从而实现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在民办高等教育实践中,国家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民办高校而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允许投资者从公益事业中获取回报,我们不能就此判断这些公益事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而否定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即便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以后,民办高校的公益性依然存在。法律政策所应倡导的应当是构建以公益价值为主导的民办高校价值体系,引导民办高校投资者合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完善民办高校的治理结构,使社会、投资者、办学者都能够认识到公益性是教育的根本属性,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丧失教育的公益价值。但教育的公益性不等于教育机构行为的合法性,任何公益性机构都应依法举办和运行,并应受到监督。明确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质,就应控制民办高校发展的风险,政府责无旁贷地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促进民办高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在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监督中,应重点关注教育投资资金的来源、使用及其获得利润的分配,尤其是分配利润时应该在预留教育发展基金以及提取教育发展必要的费用后,才可以进行分红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再投资,确保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并将民办高校的财务审计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使民办高校的合法性得到保障。政府部门还应逐步建立针对民办高校的评估体系,引导评估机构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对民办高校的投资情况、教育质量、师资投入情况、营利性、公益性等进行评估,促使民办高校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依法保障民办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

3.准确把握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潜在风险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更大,尤其是在将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划分之后,营利性高校的办学风险将更加突出。归入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会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支持以及社会捐赠等方法扩大其投资来源;而归入营利性高校的,则只能依靠投资者个人投入以及获取学生的学费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方面的风险,诸如投资政策风险、财务风险及生源风险等。投资政策的风险主要是政策不明确,导致投资者在政策规范的实际操作面前深陷两难,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然而至今没有规定出台。在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后,相应政策规范的出台仍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应避免由于政策风险而出现的投资困境。财务风险是由于民办高校出现资金上的问题而导致办学出现难以为继的局面。民办高校自负盈亏,如利用银行贷款来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下,当民办高校贷款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时,会出现由于债务负担过重而影响学校正常财务运转的问题,尤其是营利性高校还可能出现投资主体的大规模撤资或者转移投资,这将给民办高校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学费一直是民办高校经费来源的最主要渠道,生源的数量和质量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源争夺战也是民办高校发展中的重要战略。民办高校在与公办高校争夺生源的过程中不具有优势,始终存在生源风险。基于此,民办高等教育应在政策调整过程中,构建投资风险防控体系,降低民办高校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加强民办高校投资的预算,合理控制投资规模,避免盲目投资,并根据民办高校内外部环境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民办高校投资的风险趋势,实现民办高校的长远发展。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一)德育方式:重理论说教,轻实际效果

道德教育实质上是主体性教育。这里的主体性不是教育者的主体性,而是“以生为本”的主体性。教育者通过教学渠道,将德育内容灌输给受教育者,这个过程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才能体现德育的实效性。否则,就只能是教育者的“独角戏”,教育者只是完成了个人的工作,至于工作的实效却很难把握。长期以来,中学的道德教育方式总体上偏向于单向度的理论灌输。这种教育方式的突出问题就是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摆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忽视甚至蔑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追求以片面的外部道德灌输作为提高受教育者道德水平的动力,而很少考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需求。我们知道,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强迫学习的东西都是不会保存在心里的”[1]67,成人如此,中学生更是如此。因此,教育者必须激发和挖掘受教育者对于德育的心理需要,只有如此才能获得良好的德育工作效果。

(二)德育过程:重品德认知,轻品德践履

就德育过程看,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环节缺一不可。要想使德育见实效,不仅要重视提高主体的德育认知,还必须通过激发主体的情感,锤炼主体的意志水平,最终落脚到德育行为上。当然,德育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知识,但是,德育的主要任务并不是以知识的形式被人们认知,而是要作为人们的品德见之于行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那种割裂知、情、意、行四个环节相互之间关系的做法是违背德育过程规律的。目前,民办中学德育工作主要由两个渠道,一是通过党团工作途径,在校园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二是通过课堂这个主渠道,依据课本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的教育。由于民办中学的实际情况,更多地关注高考或中考所要涉及的考试内容,而较少地关注学生实际成长所需要的各种“养料”,因此,实际工作中还多是依赖于课堂仅有的时间做些力所能及的德育工作,其效果之弱可想而知。

(三)德育价值:重功利实用,轻精神引导

与其他学科相比,德育是看不见摸不着,其效果也是潜在的。这就在客观上容易造成一种印象,德育到底有没有做,做多少,关系并不大。所谓“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指的就是这类工作。相比较而言,人们更看重通过应试获得的分数带来的实际效果。对于背负着沉重的生源压力的民办中学来说,偷偷地减掉德育之负,其实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那些在面上必须做的德育工作基本不会减少,比如课堂教学,常规性活动等。而在本质上是否追求实际的德育效果,却很难保证,明显表现出功利性的特点。微观上看,一线的教师在具体的德育工作中也体现出明显的功利性。有相当多的教师只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只谋求学生分数高和升学率高,不能切实重视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学生常用批评、禁止、训斥、惩罚等简单粗暴的方法,使得学生常常生活在精神的受辱中,很难形成良好品格。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很多教师不太关注学生的心理需要和情感需求,缺少对学生人格和个性发展的应有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得不到有益拓展。诸如此类的现象说明,民办中学的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接受的德育熏陶无论是质还是在量上都不能得到应有的保证。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民办中学德育工作存在若干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就德育工作主导者而言,与社会办学的大环境不无关联,与人们对教育的期待联系紧密,与民办中学的经营者素质密不可分,与一线的教师质量息息相关。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主观原因:对德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知不足是主要障碍

首先,民办中学的德育工作者们的教育理念相对落后。按理说,能够通过经济手段参与到社会办教育以补充教育资源的不足,这种精神是十分可嘉的,经营者如果没有较为超前的意识和勇气,很难迈出这一步。但是,我们知道,民办中学既有经济实体的属性又有教育实体的属性。这就使得民办中学必然要受到这两种属性所固有规律的制约。在实际的运行中,常常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在一定的程度上适当让步,教育规律再大也必须服从经济规律的需要。因此,在德育工作的过程中,民办中学的德育工作者们就有意无意地表现出德育理念的相对落后状况。一些与经济挂钩的“缺德”理念也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民办中学的德育工作中。比如,“品德无用论”的思想就很有市场。有人说:“有人花钱买智育,有人花钱买体育,却无人愿意花钱买德育。”话中之意是“德育都没有人要了,足见德育之无用至极。”这话听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其实不然。所谓花钱买智育,主要是指家长们愿意在课堂之外为孩子花钱购书、雇家庭教师、上各类辅导班,却没有家长专门为孩子的德育花钱辅导。这是对德育的渗透性、潜在性特点缺乏认识使然。德育渗透在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态度、能力、价值观念等无不浸透着德育的养分。因此,家长在花钱买了智育的同时,也就买了德育。德育之“用”更是体现其潜在性特质,学生的成长、成才、成人无不以德育为内在支撑的“骨架”,否则必将成为有才无德的“废品”。德育之“用”岂能以经济杠杆来衡量其实际的斤两呢?其次,教师专业素质不高。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认为,“一个好王子,一切都归功于运用道德的原则使他成为好王子的那个人”。[1]204也就是说,学生到底怎么样,关键在教师。民办中学德育工作的好坏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影响因素,但是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教师的专业素质是决定性因素。目前,民办中学的教师专业素质明显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不懂得品德教育。就目前的民办中学德育队伍来说,主要是政治教师和党团工作人员。但由于政治课是“副科”,党团工作也不是主要工作,一般多由教师兼职。这些教师所以兼职,对于主办方来说,可以节省办学成本,而对于教师来说可以多挣些工资。至于他们是否懂得德育工作,往往被忽略了。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思想教育是人人可以从事的,“谁不会说点道理呢?”“不都是教育孩子么?说服他们还不简单?”诸如此类的观点听起来掷地有声,实在是对思想教育的认识十分肤浅。二是不善于品德教育。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谈到品德教育时说道:“只有当行为给学生带来真实感、激动着儿童,在他们心灵里留下愉悦、兴奋、精神充沛的情感时,知识才能变成信念。”[2]当前由于升学率的引导,几乎所有教师,尤其是民办中学的德育工作者们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生存大局,在具体的德育工作中,首先以满足考试成绩为主,至于是否能够在学生的心灵里“留下愉悦、兴奋、精神充沛的情感”就不得而知了。三是不愿意从事品德教育工作。就教师个人价值追求而言,没有谁愿意被人轻视。同样是教育工作者,同样地付出了辛苦的劳动,为什么要被人看不起呢?尤其是品德教育费时费力、短期效果不明显,让人感觉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在教师队伍中往往有可有可无的感觉,这种不被认可的滋味是教师们谁也不愿意落到自己的头上的。因此,从事品德教育的工作者很多都不是出于内心的热爱,而是被动地接受安排。

(二)客观原因:主办者对德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不足是致命的软肋

由于前述思想认识等方面的不到位,民办中学的主办者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德育的突出地位难以兑现,因此引起的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得一些民办中学的德育工作几近步履维艰,甚至名不副实。第一,德育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足够的经费支持才可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尽管在教育行业有些工作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比如教师对学生的关心,额外的给一些学生进行必要的辅导等等。但是,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就很难从根本上调动教师劳动的积极性。我们注意到一些学校在德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中主要是两块,一是主管单位来检查时为了应付才付出一些款项,平时并不设立德育工作专项费用。二是给兼职德育教师微薄补贴,这并不是一个整劳动力的工资,而是兼职工资,有的甚至还不到一个整劳力的一半。第二,德育工作考核机制不健全。如何说明德育工作取得了实效,这在理论上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的学校有着自己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状态,所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采用各具特色的德育模式更容易取得实效。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只要能够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就至少可以为学校的德育工作铺平道路。比如,在形式上有没有成文的考核机制,岗位职责,具体要求等;在内容上有没有确定的德育工作内容,校园文化活动有没有具体实施的措施等。

三、民办中学德育工作的现实路径

民办中学的德育工作所以存在不如人意的各类问题,关键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确实地,德育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其潜在的价值属性让人感到不可能具有经济效益。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民办中学的经营者们的积极性。但既然是办教育,又必须符合教育的规律,没有德育的教育是不完善的。因此,凭心而论,经营者们也愿意注重德育工作,只要能够不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就可以。也就是说,民办中学的经营者们虽然思想认识不到位,但在根本的意义上遵循教育规律,关注德育工作还是可以保证的。这就为民办中学德育工作走出困境提供基础的认识保障。

(一)利用德育工作的内在特性,让德育工作潜移默化

有些人认为德育工作耗时间没成效,尤其是没有经济效益。其错误的节点在于教育者对德育工作存在的渗透性、价值的潜在性、显效的缓慢性等特性缺乏认知。确实,由于中学生正值成长期,其个性品质尚未形成,个体行为的反复性、思想的单纯性特征十分明显,德育工作需要花费很多心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需要老师一定要花费大段大段的时间放弃其他工作来对学生专门开展德育工作,充分利用德育工作的内在特性就容易将德育工作做好做实。首先,依据德育工作存在的渗透性特征,将德育工作的具体内容化于无形,浸润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之中。就德育的内容而言,人们的言行举止无不显示出一个人内在的德行水平。而这些内容并不是通过专门学习获得的,都是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逐渐养成的。就学生来说,其行为习惯多是在平时的听、看、做中逐步养成的。因此,教育者可以通过有意识地针对学生平时听、看、做的内容进行优化、规范且严格要求,就可以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进而影响学生的内在品质。其次,依据德育工作价值的潜在性特征,将德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融入教学,体现在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之中。德育工作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其确实存在却是不争是事实。因此,有针对性地将德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融入教师的教学过程之中,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比如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每一个教师都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并不是只有德育教师才不可推卸。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那些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也应在相关方面主动配合班主任工作,对学生的言谈举止加以要求,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熟视无睹。再次,依据德育工作显效的缓慢性特性,将德育工作的实际效果见诸行动,显现在师生共同的教学相长中。德育工作者常常因为德育工作的效果不明显而感到沮丧,尤其是青年教师,这是可以理解的。希望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是每一个人都有的心理追求。但德育工作想看到成果确实不易。对于学校教育来说,甚至基本没有可能。学生在校期间只有几年,这几年中的大量时间用在书本文化课的学习上,德育工作浸透其中化于无形。谁也不能说某个学生的成长是因为德育工作的推动。对此,将德育工作的效果见诸行动可以缓解渴望看到工作成果的心理期待。比如针对学生的某项与德育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通过适当措施且严格贯彻,使得相关要求能够定时定量的完成,教师在工作的完成过程中逐步完善了教育理念和具体做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基本形成了一定的行为习惯。这就是德育的具体成效。将德育工作的实际效果见诸行动有益于促进教育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提高德育教师的专业素养,使德育工作保质保量

前文已述,德育工作关键在教师。只有提高教师的德育素养,才能确保德育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否则都可能是空谈。具体地说,要基本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应提高德育教师自身的思想素质。德育教师主要通过课堂授课(第一课堂)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第二课堂)两个渠道展开工作。要使这两个课堂的质量得到保证,对德育教师自身的素质要求很高,尤其是思想素质。尽管两个课堂的教育方式和内容都有差异,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通过课堂这个载体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因此,德育教师思想水平的高度决定和影响着学生德育水平的程度。俗话说:要想让学生有一滴水,教师必须有一桶水。其次,应提高德育教师自身的道德素质。作为一种工作,德育工作也是一种专业技能。这是毋庸置疑的。民办中学德育教师应该努力钻研德育理论,掌握中学德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与德育理论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吸取人类文化的精华,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更好地开展中学德育工作。但是,德育工作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那就是这项工作与工作者本人的道德素质密切相关。很难想象一个道德素质很差的人,在开展德育工作的时候还会有什么影响力,即使其专业技能再好,对工作的成效也毫无益处。因此,要使民办中学德育工作保质保量,德育教师不管是兼职还是专职,都只有较高道德水平的教师才能胜任。

(三)营造良好德育氛围,促进学生道德自觉乐于践履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用“民办”来命名非公有制的教育体系,概念不清,弊端颇多。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结构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包含集体所有制和私有经济制的各种组成部分。教育体制改革也从原来政府包办教育的办学体制转变为多层次、多样化的办学体制。经济结构中的民营企业的名称逐步称为私营企业。然而,对非公有制的学校校名始终忌讳“私立”的名称。1993年8月1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的《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特别指出:“民办高等学校校名要根据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名称有关规定确定,一般应与其办学层次相符,同时须在校名前冠以‘民办’二字”。殊不知中央和地方办的高等学校是否须在校名前冠以“国办”或“省、市、自治区办”?校名应与其办学层次相符是正确的,而冠以“民办”二字,给人以“另类”的感觉。名称问题反映了民办高等学校的地位问题。至今,民办高等学校没有像公办高等学校按其层次和性质有对口的领导部门。成立较早的“民办高等学校委员会”是个学术团体,不是直接属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而是下属于中国成人教育学会,据说发起者为此花费了很大口舌才得以批准。依我们看,“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但现实离此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

由于“民办”的概念不清,导致了冠名的混乱,也导致了办学体制上的混淆,出现了“公办转制的民办学校”、“国立大学”设置的民办二级学院,甚至国营企业离开主营业而举办的各类“民办”学校。它们实际上是国有资产,也是各级政府财产的延伸。从十年来全日制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几乎涵盖了公有制、集体所有制、上市公司、社团乃至公民个人举办的高校,这给“民办”大学的界定上造成极大的混乱。在对外宣传上,“民办”的概念用“社会力量办学”、“非政府财政经费办学”,而极力避开国际通用的“私立”学校名称,造成了在国际交流中,对民办大学性质难以准确鉴别。

一些学者论证用“民办”较之于“私立”更确切、更科学、更广泛,并非仅仅是私人所办,私人所立,更非私有之意,这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私立学校”,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现。

所谓“公立”和“私立”,或者“公办”和“民办”是从资产的所有权来鉴别的。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里,私立高等学校在所有权上早已不再是个人所有者的称谓,而是从办学经费的来源区分,主要来自政府的学校叫“公立”学校,主要来自民间的学校叫“私立”学校。那些以创办人命名的私立学校,早已失去学校资产归于个人所有的概念,而是属于学校所有的社团法人——董事会,并建立“基金会”以实行对私立学校的资产管理。像美国的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等私立大学的名称仅仅具有一种历史的纪念意义,它们不是个人或家族的私人财产。日本的早稻田大学创办人大隈重信和庆应义塾大学创办人福泽谕吉的铜像树立在校园里,是表彰他们的历史功绩。拥有大学最高决策权和领导权的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来自创办者、学校领导、社会名流、出资者、热心教育的各界人士,一般并非终身制,私立大学已成为社会教育资源。

美国最好的大学几乎全是私立大学,日本大学的78%是私立大学。私立大学强大的生命力不在于名称上,而在于办学的“自立性”和“公益性”。其“自立性”表现在依法办学,自筹资金、自行管理、自我发展,排除任何干扰,具有面向社会办学的活力。其“公益性”表现在不以营利为目的,多方集资充实财力,并逐步发展为能吸收顶尖的教师和录取优秀的学生,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

综上所述,在我国加入WTO的今天,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前提下,参照国际(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类私立学校的发展历史和现状,我们建议将各类“民办”学校正式命名为“私立学校”,以克服各类所有制兴办的学校在“民办学校”概念下,出现上述混淆不清的状况,有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避免将“民办”学校作为牟利的手段,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二、教育的公益性问题

目前,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处于无序和混乱的状态。据说民办高等院校超过1300所,这在经费来源、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三方面是很难保证的。这些年来,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推动教育思想的大讨论,争论的焦点涉及民办教育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不少同志主张“教育市场化”,应该允许“营利”和“回报”,以吸引企业界资金发展教育。我们认为,教育服务于国家的振兴,目的是为了培养未来的公民,使他(她)们服务于国家,要具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办事的公正性,因此教育界,特别是各类学历教育应该是公益性、非营利的。学校运行中“多渠道集资”盈余和增值,均应用于教育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我们还认为,教育应面向市场,引进企业管理中的质量意识、市场意识、政策意识和效率、效益(成本)意识,可不断改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造更多的优秀教育资源,服务于人民大众。而“教育市场化”的论点是混淆了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场“营利性”的本质区别,前者是非营利的机构,后者是获取最大利润的市场。舆论导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说什么群众个人储蓄的10%,甚至25%是用于子女的教育。这一可观的数字使不少资产者甚至上市公司,把资金投入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大学。大多数民办教育举办者希望拥有部分产权,并得到相应的回报。我们这里不评论根据我国的国情是否允许举办者从办学盈余中取得一定的回报,而是呼吁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制订《私立教育法》,按国际通常的做法,把私立大学根据“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不同的社会需求,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大学两类,采取不同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使得“非营利”高等学校按照公办高等学校同样的待遇合法办学,而“营利性”的高等学校主要服务于非学历教育,按照市场法则,缴纳税款,得到合法利润。这样才能使那些热心捐助教育,支持公益性私立大学的发展,不图个人回报的企业家和爱国人士,因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受到鼓舞,并得到社会的尊敬。在市场竞争的规则下,优胜劣汰。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信息时代,只有那些保证教育质量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私立高校,不断地将捐资和学校运行中的增值资金,继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并使学校成为优质教学资源的私立大学,才能体现教育“公益性”的理念。

三、认识问题

目前,民办高校较多处在生源困难、资金不足、举步维艰的状况,发展并不乐观,急待国家的立法和各种政策支持。这里存在政府部门,学校举办者的认识问题。

首先,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不少同志对朱镕基总理“发展民间办学,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办教育,才能实现大国办大教育。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不走多种形式办学的路子,别无选择”的论断在认识上还存在差距。他们认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且国有经济占主体,不具备发展私立高等教育的条件;中国已经形成庞大的公立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的发展是公立高等学校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私立高等学校可有可无。因此,中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有个长期和艰苦的过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太地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私立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韩国1996年私立高校258所,占全部314所高校的82.2%左右。印度8000所学校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为私立学校。印度尼西亚政府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私立大学,1990年关于高等教育的30号公法,确定了私立高等院校的合法地位,私立高等院校发展到1159所,而公立院校只200所。菲律宾1185所高校,其中私立高校950所,占到约80%泰国公立大学21所,私立大学为32所。马来西亚高等教育传统上是公立事业,70年代政府对私立高校的政策从严厉控制转变为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有控制发展,目前正制订更为合适的政策以取代限制政策。

从政府部门来说应该解决三个认识上的问题:

第一,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新技术革命改变了劳动者的知识结构。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也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和国民素质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世界各国政府重视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追求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积极发展私立高等教育,避免将有资格上大学的人排斥在校门之外。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把人口众多的资源变成人才优势是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迫切的任务。

第二,在国家资金有限的条件下,尽快制订发展私立学校各类税收政策,甚至国家从证券业务中建立教育发展基金,扶植和支持民间集资和鼓励有识之士兴办私立学校,推动私立大学的发展,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只要政策适当,私立高等教育就能健康发展。

第三,私立大学在竞争中发展,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在保证私立大学和公立大学公平竞争的条件下,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其次,学校举办者正确的办学理念是民办高等学校健康发展的保证。

现在,有一种错误认识,好像举办者就是投资者,我们认为举办者应包括出资者和创办者两部分,举办者的办学理念是私立大学的灵魂。

纵观世界著名私立大学的历史,创办人无不追求为社会造就人才。捐资者为了实现自己的理念,或者为办学者的精神所感动而慷慨解囊,没有一例是为了追求自己的个人回报。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建于1858年,创办人福泽谕吉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他从西方列强的炮舰背后看到经济、科技的坚强后盾,决心创办学校,“教育救国”,研究西方的政治、经济、法律,取人之长为己所用。他的“独立自尊”、“民主思想”是庆应义塾大学的传统,他的名著《劝学篇》在日本家喻户晓,他的务实精神成为庆应义塾大学办学的传统。

日本早稻田大学建于1882年,创办人大隈重信是明治维新时期著名的政治家,自由民权主义者。他所确定的建校宗旨为:“学问独立”、“学术自由”、“造就模范国民”。他倡导三个精神,即在野精神、进取精神和庶民精神。早稻田大学时刻准备通向创始人大隈重信的办学终极目标:世界的道路通向早稻田!

日本明治维新政府一贯的方针是国家办大学。在财政经费主要拨给国立大学的条件下,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和早稻田大学被世界高等教育界视为日本私学“双雄”,百年不衰,其根本的原因是创办人崇高的办学理念。在优良的校风和学风的熏陶下,他们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也得到了企业的支持和资助。而那些贪图眼前利益、以营利为目的私立大学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那是十分自然的。

以哈佛命名的哈佛大学并不属于私人所有,更不属于哈佛和其后代。成立于1636年的哈佛大学的前身是剑桥学院,早期移居美洲的英国清教徒以崇尚实用、关心教育著称,由他们组建的马萨诸塞州议会决定拿出其当时税收的四分之一(400英镑)建立一所学院,以重视科学和实用的剑桥命名。1638年,移民中的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生约翰·哈佛因病去世,临终遗嘱将其财产的一半约800英镑和全部图书400册捐赠给这所学院。为了纪念哈佛,1639年该校更名为哈佛学院,到1780年扩展为哈佛大学。这种通过政府拨款与民间集资相结合的方式兴办大学,后来成为美国的一种传统,但其性质仍然属私立。

斯坦福大学,原名小李兰德·斯坦福大学。1885年参议员李兰德·斯坦福及其妻子珍妮创建这所大学,是为了纪念他们于1884年在欧洲因伤寒致死的独生子。斯坦福夫妇的儿子未达到上大学年龄就夭折,所以他们要建立一所大学,帮助有才华的青年通过学习获得成功,以此怀念爱子。斯坦福大学的创办人在当时的指导思想是对所有学生敞开大门,只要他们符合入学资格。学校在1920年前不收学费,1920年开始收每人每年120美元的学费。今天,斯坦福大学的资金来源是:36.7%来自学费,22.1%来自捐赠,17.4%来自会议、项目基金,20.3%来自非政府拨款,另有3.6%来自联邦政府。

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之所以成为世界著名的私立大学,主要是历经几代办学者以崇高的理念精神办学,他们的办学思想决定了学校的兴衰。哈佛大学组成教授会作为校长的咨询机构,不留自己人是哈佛选择教师的原则,毕业生必须离校,到有了真正的学术水平后和其他竞争者同样向哈佛大学申请教师职务,哈佛选择的各科教师的标准是这一领域的美国或世界上的领先人物。哈佛吸引了世界各国的学子,他们是一批精英人才。三百多年来,哈佛培养3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32位普利策奖得主,6位美国总统和一大批知名的科学家、诗人、作家、评论家和新闻记者。哈佛成为世界顶尖大学与其优良的办学传统密切相关。

斯坦福大学教授中有8名诺贝尔奖获得者,1985年学校被评为全美大学的第一名。然而直到1920年,斯坦福大学不过是一所“乡村大学”,无法和东海岸的哈佛、普林斯顿大学相比。1920年斯坦福大学电机系的毕业生弗富德里克·特曼,在上世纪40年代后期担任斯坦福大学的副校长,他认为大学不应该是一个象牙塔,而是一个研究开发中心。他和校长华莱士·斯德林决定把斯坦福的土地8800英亩的7.5%出租给高科技工厂,称为斯坦福工业园区,让土地变成金钱,通过高薪聘请名教授提高学校学术上的威望。到1960年,斯坦福的学术成就已名列前茅,它所培植的“硅谷”早已名闻世界。

综上所述,办好一所大学,出资者为学校创造了初步的物质基础,而创办者和办学者的办学理念是学校永葆青春的保证。世代相传的办学特色,重视教育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是一所大学威望的源泉,雄厚的资金是提高三个水平的基础,而三个水平的提高是永无止境的追求。因此,办好一所大学需要永无止境的资金投入,才能保证三个水平的不断提高,这是办好一所大学的规律。这一规律,也是我国为加快培养各类人才,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所必须遵循的。

四、办学资金问题

困扰我国民办大学发展的首要问题是资金缺乏。国营企业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的责任人,企业的利润是国家的财富,企业负责人有权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无权用于民办教育。由于我国私营经济起步较晚,一般私营企业没有经济实力,或者没有相应的减免税政策而在举办公益事业上却步。而那些“富豪”怕给自己带来麻烦而“财不外露”。有些私营企业主把教育看成“商机”,以不多的资金期待再“回报”,利用政府扶植私营企业的政策,以公司方式运作,开办“民办大学”,同时吸收大量银行贷款以增添设备,建设校园,采取了收“赞助费”、“建校费”等名目,或者是降低录取分数扩大招生名额,增加学费,从而影响了民办大学的名声。民办大学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知识界或社会团体发起创办的,较注重教育的公益性,大多缺少初期资金,只能靠收取学费来运作,为了保证教育质量,择优聘请离退休教授、副教授代教,靠精简机构、勤俭办学,争取积累办学资金,并在各地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获得一点的银行贷款,购置土地和设备,兴建校舍,发展较缓慢。如所在省市民办大学数量较多,这类民办高校为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也不得不采取降低录取分数线来扩大招生,以增加学费收入。加上一些省市和地区的公办大学在扩大招生的同时,又以各种名目的“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这就使得民办大学的生存条件更加困难。

我们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民办高等教育不宜发展过快,民办大学不宜太多。为了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急需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根据其教育质量分类。对办得好的民办大学给予资助,对资金困难教育质量无法保证的劝其停办,对资金虽有困难,但认真办学,教育质量有保证的,用资金资助(如低息贷款或有偿提供搁置的教育资源等)的杠杆对专业相近的民办大学合并办学,增强实力。各国政府对私立大学资助的方式有非常规资助(如提供办学士地)、间接资助(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部分资助(图书、设备等)、提供固定资助(支付教师工资),我们可以参照。

同时,整顿办学层次,对公办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应该责成其提高办学水平,而不是降低办学层次,大批招收专科层次的学生与民办大学争生源。应该把普及的任务更多的让给民办大学担负,形成合理分工,既保证了名牌公办大学提高的任务,又使民办大学有较好的生源从而获得办学的资金。

我们赞成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公办大学也应该实行“优质优价”的原则,但是对于那些在公办大学下面设立所谓二级学院,用原有资产收取高额学费,甚至从二级学院的收费中提取比例的做法应明令禁止。它混淆了两种所有制的性质,又变相的加重了家长的负担,特别是未经评审,依托公办大学授予学位,使民办大学处于不公平的竞争中。民办大学本身应积极进取,锐意改革,行政机构和人员少而精,以诚信对待社会,以严谨的教学管理取信于社会,以提高教育质量回报社会,取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吸引有志于民办教育的专家、学者,吸引学生报考民办大学,吸引企业家捐资办学。只要有正确的办学理念,锲而不舍的精神,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增长,民办大学的资金缺乏的现象是会改变的。

五、教育质量问题

质量是民办大学的生命线,民办大学的质量主要表现在学生的业务质量和思想品德两个方面。

由于民办大学起步晚,资金不足,学费较高,办学条件不如公办大学等原因,目前生源还不能和公办大学相比。摆在民办大学面前的一个迫切任务,就是如何使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大步,在毕业时能在就业市场上和公办大学的毕业生竞争。

首先,要使新生进校后从各种思想的干扰下解脱出来,热爱所学的专业,热爱学校,激起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唯一的办法就是狠抓教育质量。

民办大学中的一部分新生,带着不得已的情绪进入民办大学。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措施就是聘请高水平的教师作为教师骨干。民办大学上课的老师大多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而又循循善诱的老教授。即使是年轻教师,也是通过好中选优聘任的,保证了师资质量。优质的师资使学生强烈感受到一种幸运,从而激起求知欲。这样稳定了他们的情绪,也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了条件。

其次,民办大学的专业设置应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实用型为主,符合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要。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会使学生看到自己的前途,热爱自己所学专业。

第三,民办大学应办出自己的特色,使社会有强烈的印象。上海杉达学院重视外语水平的提高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成为办学的特色,给各专业的毕业生增加了就业市场竞争的优势,毕业生找到了发挥自己才能的职业。

第四、教育质量还表现在国际大学承认民办大学的学分。上海衫达学院先后有几十名毕业生去加拿大尼亚加拉学院,美国美利坚大学、英国兰凯夏中央大学等校留学,直接攻读四年级课程。2000年,日本千叶商科大学在上海招收了35名本专科毕业生,其中5名杉达专科毕业生经一年学习后,在该校的成绩排序为第一、二、三、五、九名,给中国民办大学争得了荣誉。

教育质量不仅表现在学生的业务水平上,还表现在学生的思想品德上。上海杉达学院重视对学生的人格教育,把人格教育视为教育的基础。学校班主任配合教师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严格执行学生规则,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得到社会认可。杉达对毕业生做了一项跟踪调查,有95%的用人单位肯定毕业生工作认真、主动,事业心强,能较快适应工作,人际关系融洽。对五项综合素质的评估,95%的毕业生为好和较好,64%的毕业生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

教育质量保证了毕业生的出路,得到了社会声誉,又保证了较好的生源。2001—2002年的招生计划中,杉达学院是上海唯一一所在规定录取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大学。

六、领导体制问题

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是个变化颇多,争论颇多的问题。民办大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和国际上私立大学相吻合的领导体制。如何协调“领导”和“负责”的关系,是保证民办大学健康发展的关键。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就能使学校在党的教育方针的指导下,面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把学校办成有活力的实体。团结、奋发的领导班子就能锐意改革,积极进取,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依靠社会力量办学,使民办大学越办越好。

首先,建立有活力的学校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教育、懂得教育、关心教育的各界人士组成,其主要功能是:

1.坚持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坚持办学“自主性”和“公益性”,保证民办大学的正确办学方向。

2.选好校长、常务副校长,聘任懂教育、会管理、有献身精神,能团结师生,积极进取,锐意改革的党和行政领导班子。

3.筹措办学资金,扩大办学经费。依靠董事会成员的社会关系和个人魅力,吸引热心教育的各界人士资助民办大学,为办好民办大学提供物质基础。

4.审核学校预算和决算,决定学校人员的工资待遇,使学校经费合理使用。

校长的负责主要表现在:

1.贯彻和执行董事会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教育平等权”,坚持“不谋取个人回报”。

2.聘任优秀教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

3.制订学校规划、规章、制度、严格学校管理,做到行政人员“少而精”,提高办学效益。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逐步实现双语教育,把学校办成有特色有质量的国际认可的民办大学。

处理好董事会的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董事会不干预行政管理是实施校长负责制的保证。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中国民办大学有着一片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批有活力有质量的民办大学将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强连庆,张晓鹏,王留栓.中美日三国高等教育比较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

[2]杜作润.世界著名大学概览[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3]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亚太地区私立高等教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1996.

[4]华中一.硅谷夜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

[5]秦国柱.试论民办高等教育的界定与立法[J].江苏高教,2000,(2).

[6]强连庆,袁济.杉达学院的改革与实践[J].复旦教育,2002,(2):53—56.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民办高校教师和学生有其特殊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审视教育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一是情感关系的异化。私有化的民办高校,充斥着较强的市场氛围。身为打工者的教师从事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活,学校给的待遇直接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能否全心全意地把所有精力都花在教学和爱护学生身上,全凭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社会良知。作为教育客体的大学生,花了远高于公办高校的学费,按照市场规则,他们期望能够从民办学校获得更好的教学和服务,认为学校和教师为他们服务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这种思想完全颠覆了传统的尊师、敬师的伦理秩序,无法和教师形成情感上的共鸣。教师和学生的这些特点,决定了教育主体和客体之间有些买卖关系的意味,不能形成亲密的师生关系,虽然公办学校也存在此类现象,但民办高校表现更甚。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客体与教育主体的情感关系相异化。二是教与学的异化。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大学生知识水平和理论水平较差,但市场意识较强,最关注的是未来的就业问题,所以多数大学生往往只注重专业知识,忽视人文学科,尤其是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态度不端正,表现为逃课、厌学等。同时,教师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去迎合学生,片面追求课堂气氛,导致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无法形成良性互动,也不能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异化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党委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领导地位弱化

公办高校采取党政联席会议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直接实现党委对高校的领导,能够保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主导地位。而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高校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由校长负责学校的管理,同时由政府派代表进驻民办高校,担任党委书记,并对高校的办学进行督导。但在实际工作中,民办高校多采用家族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举办者及其亲属才是民办高校的真正决策者和管理者,虽然党委书记作为政府代表可以在总体上监督学校的办学方向,但在具体参与学校的方针政策的讨论和监督过程中,受到很大的局限。目前我国的民办高校多是自筹资金办学,很少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而政府对民办学校没有资助或资金帮扶少,相应地在民办学校的发言权也小,对民办高校的影响也就小,因此政府派驻的代表———党委书记在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里的领导力不从心,造成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的弱化,助推了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的异化现象。

(二)一些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办学目光短浅

较多的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把办学当作投机性的盈利企业来做,没有办教育的公益性意识,举办者及其家族急于从办学中获得回报,也没有办一流名校的梦想,不愿在教学、科研和人才的培养上加大投入,更没有认识到思想政治理论等人文学科对国家、对学生全面发展和办一流学校的重大意义,只是把目光放在眼前的市场需要上,片面追求学生当前的就业和节约资金,不考虑培养出来的“产品”的发展潜力和学校的未来前景。当然,国内民办高校的外部生存环境和国外私立大学相比差距很大,它们缺乏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办学投资和发展的力度受到很大的制约,只能把有限的资金投在立见成效的环节上。因此,民办高校在教学与管理的实践中表现出较为严重的重理工、轻人文,重应用、轻理论的现象,这是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出现异化的重要原因,并有可能会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成为没有思想,只会操作机器的“工具人”。

三、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异化的应对思考

(一)政府应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的正能量

政府欲加强对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首先必须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扶持和监督力度,这既是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支持,也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统领民办高校的重要手段。

1.适当予以财政资助

对私立高校实施适度的财政扶持,为私立高校创设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中国的民办高校发展了几十年来,对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促进国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做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对民办高校进行扶持,尤其是要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加强领导和给予资金支持。当前,公办高校拥有政府的拨款,资金较充裕,可以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建设以及教学、科研提供保障,而在民办高校,为了应对上级的检查和评估,也会提供一些经费预算保障,如生均15—20元的教学、教研预算计划等,但由于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紧张以及办学者、管理者办学理念的偏差,实际上很少会动用这些预算经费,造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经费投入相对较低,无法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质量。高校是为党和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场所,政府有责任为民办高校创设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并提供适度的支持,至少要对民办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在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始终居于主导地位。

2.给予人才培养支持

目前,民办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师主要由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构成。外聘教师多为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年纪轻,教学经验少。专职教师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极少数公办高校退休教师;二是在民办高校服务多年的本科生,后经过在职学习拿到硕士学位;三是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从民办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构成来看,专职教师是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的主体,但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极少,相对于公办高校而言,教师的水平明显要低得多,这与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公办学校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不相称。为了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政府应设置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门培养计划,如博士培养计划,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学历层次和理论水平,进而提高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信仰教育,培养他们对所从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关心和照顾,使教师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去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培养国家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

3.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

要提高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针对民办高校的实际和特点,在对民办高校施以帮助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和严格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和促进民办高校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动民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防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流于形式,主管部门还要加强对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评估检查,通过检查和指导,推进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不断提升,推动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二)民办高校应凸显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的职能

1.强化党委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领导地位

作为政府代表的党委书记,应想方设法为民办高校争取政府的各种支持,履行好督导职能,加强在民办高校中的话语权,领导党委充分发挥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4],指导和监督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等,加强教师和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沟通、合作,构建党委、学工部门、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的全员育人机制,营造浓厚的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氛围,强化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统治地位,创造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培养合格人才把好正确的政治方向。

2.转变思想,着眼长远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的私立高校、尤其是一些名校,如哈佛、耶鲁等高校,特别重视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而获得全面发展的学生,才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也更容易取得成就,获得成功,相应也提高了毕业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我国民办高校的举办人和管理者应摒弃重理轻文,尤其是轻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学习发达国家私立高校的成功经验,要有长远眼光,善于总结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充分认识自身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民办高校面临的机遇是发展的外部环境将会越来越好,挑战是在生源逐步减少的情况下如何自保和发展。民办高校应紧紧抓住机遇,树立质量立校、特色立校、人才强校的名校意识,不断强筋健体,才不会被历史所抛弃。民办高校要学习发达国家私立高校重视人文学科的做法,对学生进行多学科、跨专业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有思想、懂技术的全面发展的人。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通识教育中重要的一个学科门类,更应引起民办高校的重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是民办高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高校一切工作的生命线[5],民办高校应把它作为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工作来抓。

3.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源已经成为教育市场的主体,而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依然停留在简单化的操作层面,民办高校招生人员和创办者日益被人诟病为“逐利者”。造成这一现象的实质是作为民办高校的管理和招生人员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迷失,缺乏以经济哲学的视角思考民办高等教育营销理论的战略价值。其主要表现为:

1.大多数民办高校招生人员的理念还停留在“招生就是要多招学生、多赚钱”的层面,学生成为其“牟利”的工具。

在招生实践中,由于这种工具理性思维的放大,客观上造成教育价值的偏移,招生人员往往认为,招生任务的完成要靠与高中班主任教师的交易、广告宣传和搞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来完成,因此多采用“买卖学生”的隐性腐败、多渠道宣传推销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公关营销手段来开展工作。事实上,宣传、推销仅仅是营销手段,不是营销的全部。

2.民办高校招生人员多由学校的行政、后勤等人员组成

缺乏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教育教学的价值纬度缺乏认知,造成招生人员教育营销价值理性的先天不足,导致其缺失对优质师资、特色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等教育营销“软资源”和“硬资源”的深度挖掘。对于民办高校来说,招生工作解决的是生源数量问题,教学质量解决的是生源质量的问题。笔者认为,民办高校忽视对教学质量价值属性纬度的营销属于不完全营销。具体而言,民办高校忽视了教育营销的精髓,即民办高校必须把教学和科研工作作为教育营销价值的核心内容,必须全程监控教育产品(学生)的塑造和社会对教育产品的认可度,而这些才是有效教育营销价值的基础。

3.从目前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的现状来看,民办高校教育营销的策略主要停留在功利性的战术层面而不是促进民办高校大发展的战略层面

教育营销目标只是停留在扩大生源、实现“以学养学”的工具性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战略层面。更为严重的是,民办高校的个别领导也不具备教育营销价值理性意识,对招生工作的重视只是出于生源危机的本能管理动机,而其他职能部门、院系从教者往往更不善于对教育营销理念做深刻思考,这既不利于民办高校教育营销实践的深入探索,也不利于其良性、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教育营销是对高等教育市场化的理论创新

1.教育营销理论的提出

改革开放之初,市场营销作为外企开拓中国市场而引入的一种营销模式,其市场趋利动机明显。伴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际化和市场化的浪潮已经不可逆转,我国逐渐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理论已成为共识。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发挥教育价值功能,提高教育质量和效能的教育营销理论应运而生。教育营销从工具理性层面来看是手段,而教育营销价值本身隶属价值理性范围,其价值导向上归于传播和推广等目的,两者之间的辩证结合有助于指导民办高校教育机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效发挥民办教育的价值功能,提高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和效能。

2.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引入教育营销理论的必要性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产业化政策的持续,民办高等教育将会成为教育产业化的主战场,民办高校的发展将始终伴随着生源的激烈竞争,在招生工作中引入教育营销理论将成为民办高校生存的必然选择。我省民办高校引入教育营销理论既有现实生存的需要,也有内涵式发展的需要。伴随着河南民办高校发展的双重需要,把教育营销理论提升到民办高校招生工作的战略高度,是保障民办高校在招生战场上生存下来的重要支撑之一。笔者认为,从教育营销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辩证综合上提纯教育营销理论是经济哲学思考的切入路径,教育营销理论贯通于围绕教育市场核心而展开的一切实践活动,应当植根于教育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生成过程之中,民办教育机构有义务将社会需要的产品———人才与科研成果输送到有关的社会生产部门或机构,其指向是教育目标价值的实现。教育营销理论在民办高校招生工作上具有价值先行性,其应用则集中体现在民办高校招生工作教育营销策略的路径选择。

三、河南民办高校招生工作教育营销策略的选择

1.进行招生市场调研,实现生源目标细分和准确定位。

事实上,在招生工作教育营销的实施中,首先要重视对生源市场细分找准生源目标,比如在学生入学前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调研掌握学生学习基本情况及报考意愿,在学生到校学习之后对入学新生进行为期半年的跟踪服务,然后根据调研信息寻找民办高校可供给教育产品与生源目标之间的契合。

2.宣传学校特色专业,提高学校品牌声誉。

民办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准确把握自身办学特色。办学特色主要体现在办学的定位、办学的价值理念、学科的水平、课程体系的构成、人才培养目标、管理方式和效能、校园文化的建设等方面。以特色吸引学生、培养学生、成就学生是保证学校声誉的基石,民办高校学生的质量要接受教育市场终端的检验,教育品牌的优劣取决于学生培养的质量。因此,招生工作上的宣传推广要重点从民办高校的特色专业等方面做文章,以提高学校品牌声誉为导向。

3.树立教育营销战略意识。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一)公共艺术教育发展迅速,但是公共艺术教育观念相对滞后陕西民办高校的教育体制是以“智育”为中心,以专业教育为主的教育方向。近年来,虽然在理论上对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的重要性以及培养过程中的许多实质性问题达成了某些共识,但还存在“重学科专业教育,轻全面素质提高”的现象。大部分民办高校缺乏人文思想的根基和浓厚氛围,其结果给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遗留了极大的弊端。尽管部分学校领导也采取了若干促成与推动的举措,但却缺乏切实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致使公共艺术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在西安众多民办高校中,受我国传统的重理轻文的教育观念以及注重就业率的大形势下,在实际的办学理念上依旧是偏重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忽视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内容缺乏本土艺术特色现西安民办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设置主要集中在音乐、美术和影视方面,且多以欣赏课为主,内容缺乏本土艺术特色。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规定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共八门:《音乐鉴赏》、《艺术导论》、《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书法鉴赏》。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网络时代的到来,各种网络公开课带给学生的知识量甚至远超过公共艺术课程。比如,影片赏析,网络上的名人讲解影片赏析绝大多数都比在校教师讲的透彻生动。因此部分公共艺术课程逐渐呈现出陷入尴尬境地的趋势。实际上,我们可以在课程设置上融入本土艺术特色,比如陕西省高校就可以把陕西皮影艺术、剪纸艺术、泥塑艺术融入到公共艺术课程中去,一方面传承了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能够增加课堂趣味性,地域性,唤起学生的熟悉感,认同感。此外,课程设置还应该具有引导课外活动的作用,在民办高校中,学生的艺术思维相对公办高校更为活跃,他们期待能有更多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来丰富他们的校园生活,但很多民办高校在校园文化活动方面都有欠缺,仅仅依靠学校艺术社团和一些零散的文娱活动来点缀校园生活是难以满足学生需求的,由于缺乏与之相适应的校园文化活动作为培养学生素质的良好平台,很多学生难以将所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内化为艺术素质修养。

(三)师资队伍力量不均衡,结构不合理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指出“根据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基本任务和发展要求,在高校中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一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以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为例,全校的公共艺术教育主要由公共艺术中心和文化与艺术学院的教师承担。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共有专兼职教师共18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1%(低于0.15%一0.2%)。如果商贸学院所有艺术专业背景的教师都能为全校本科生上一门公选课的话,师资问题可有大为改观,但是多数艺术教师在为本专业的学生开设专业课之后,其工作量己经满足或超额完成了,这样的结使得师资短缺的现象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四)一部分师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民办高校固有的职业教育理念和就业率的片面保障极易影响教师和学生思想观念的形成,因此导致了部分高校管理者对公共艺术教育重视程度不够,这些隐患直接在多数教师和学生身上显现。在现实就业压力下,大多数教师和学生更注重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缺乏对学生人文和艺术潜能的挖掘。很多民办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课程被放在甚至还不如选修课的地位上,开课时间被放在晚上或周末进行。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7篇

关于民办职业教育的举办,在我国职教法中已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说我国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社会需要基础上已经有了法律上的保障,所存在的问题在于缺乏理论上的研究与实践基础的验证。关于我国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样也存在着诸如能否营利、对民办职业学校管理薄弱诸类问题,在此我们不作太多的议论,仅就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几个问题进行研究。

一、民办职业教育的性质与任务

在探讨此问题前,首先应明确民办教育的概念及应用领域。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办学主体是否具有政府权能为标准而将学校划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公立学校指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学校,私立学校指由非政府机构举办的学校,包括不具有政府权能的社会力量。在此我们也认为,民办学校即私立学校,所有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都可称民办教育。按照国际习惯一般将民办教育称为私立教育较为合适,在中国则以民办教育较符合国情与教育发展形势。故在一般描述国外民办教育时冠之以私立教育,而在研究中国情况时则以民办教育统称之。

国际私立教育发展与成熟的历史研究表明,教育的民主化与法制化;教育的自主性与公共性,二者是保证私立教育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教育的民主化将普及教育、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作为广泛的民办教育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建立,则促进和保证了私立教育存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而教育的自主性和公共性,则为私立教育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基础。这些属性,保证了私立教育在欧美等国延续了几个世纪的发展,与公立教育相比日益显示出其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如美国私立教育已逐渐从昔日的宗教教育为主发展为与公立教育同等教育目的与内容、在教学及管理上独具一格的学校。日本私立教育的产生及内容更多地受西方教育民主思想的影响,通过法制化手段保证及促进了私立教育的发展,使教育从贵族阶层的特权普及入一般民众社会,实现了教育的大众化。但是无论何种原因,可以说,私立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是基于一定的社会政治背景基础上,社会的需求最终促成了它的存在与发展,补充公立或国办教育之不足,提供公民接受各种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其性质与任务也是紧紧围绕社会需求而定的。所不同在于,如果说以往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私立教育以进行知识传授及普及教育,满足不同社会阶层的教育需求为主,而现代社会的私立教育则更多地倾向于满足个体需要,追求社会多样化发展的内容与要求。这也反映出现代社会对教育系统的价值与内容的重新认识与定位。可以说,私立教育的性质与任务是随着不同的社会发展与需求而进行变革,以保证其存在的价值与合理性。

二、私立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层次与规模

从世界教育发展历史来看,公、私立并举的教育体制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古已有之,它是人类社会传递文化遗产的一种工具,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发展时期发挥的作用不同而已,世界各国的教育体制中各级各类学校都是由国立、公立、私立三类学校构成。从教育类型来看,各类教育中都存有私立学校,但相对而言,属于普通教育内容的私立教育比私立职业教育易得到发展,因此,世界各国教育体制中属普通和高等教育之私立教育较为发达;从各类学校发挥的作用来看,传播宗教知识内容一直作为私立普通教育机构的主要教育教学内容,这也就限制了以传授技能与技术为主的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由于职业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对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一些现实要求,如教学内容与手段的限制。何种类型与层次的私立职业教育发展最为合适,或那一层次的教育最适合私立职业教育的发展,认真学习发达国家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发现在大多数国家的中等层次的职业教育由国家承担,而中学后或培训性质的职业教育则大多数为私立的职业教育,如美国,由于其教育体制中完全的或具有职业教育性质的职业中学相对较少,因此所有中等层次的职业教育均是在公立中学实施,这类公立中学设有一定数量的职业课程。而属高中后非学术性、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学校则大多为私立性质,据统计在美国这类学校目前已达7071所,其中私立6514所,占有92.8%;同时由于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绝大多数的中学毕业生都将在毕业后继续接受教育,因此在美国除为继续进行学位课程的公立性的社区学院外,大量的是属于私立性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据统计这二类机构的比例为1比6,也就是说在美国属于中学后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大多数为私立的。日本的情况也是如此,据有关统计资料,到1992年底,在日本属于高中后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中最为发达的是私立高等专科学校和专门学校,共有2494所,占总数的86.7%,另有私立短期大学499所,占84.4%。总结美日二发达国家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与经验,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私立职业教育或培训在非学历教育和中等层次之上发展较为合理并能获得较大的价值;在高等职业教育层次或在属于职业技术培训内容方面更易获得发展。美日二国私立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私立高中后职业教育与培训是职业教育的内容主要承担者,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补充。

三、民办职业教育与企业办职业培训的关系

关于此问题,主要的模糊认识在于①企业教育是否也是民办教育,特别是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后,企业的办学行为与办学主体与企业的所有制间的关系问题;②如果企业办学属于民办职业教育范畴,但现实的反映表明它又不等同于纯粹意义上的民办职业教育,其与民办职业教育的不同点在何处;③如果企业教育随着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作相应的改革,企业作为民办教育如何发展;④我国企业教育与国外企业教育的不同,也就是企业教育不能成为企业内的独立存在体,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的前提下,其民办意义体现在何处。

对此类问题,本人认为,①企业职业教育属于民办职业教育,这是由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决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公开,管理科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正在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和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变化,决定了其所从事的职业教育的性质,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合资企业所进行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当然属于民办职业教育或私立职业教育,必须明确的是,企业教育尤其是企业开展的培训,是以企业发展为本,企业教育的目的在于提供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人才,以满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需要。企业教育成为企业发展行为,企业教育与企业生产与经营纳入同步发展轨道,这样企业教育行为也属于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但是企业办学由于企业性质的复杂性,使得办学主体及性质也呈现出多种特性。在企业教育类型上,从国外情况来看,有企业与企业联办,企业与社会联办,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行业、社会办等,企业给予经费资助或提供教学实习场所。

②企业职业培训属于民办职业教育,而且随着职业教育多样化的发展,企业开展的职业教育将成为今后民办职业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理由在于国家对于民办教育的鼓励与支持政策和企业职业培训发展为民办职业教育的社会必然性。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其中明确指出社会力量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这样企业所承担的教育形式在法律上已成为社会力量办学的组成部分。另从我国国情来看,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教育任务及职业培训的机构,大多数是一些企业或由行业组织的培训机构,可以说,企业办学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大特色,但企业的改革冲击最大的也是企业办学这一领域,如何在企业所有制形式转变过程中,使企业的办学适应企业转变需要并及时作相应的改革,是企业教育继续存在与发展的关键。目前企业教育向民办教育体制转变,并与其它培训机构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四、民办职业教育与政府的资助

目前,世界上大多国家的私立学校大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接受政府资助,政府在经费上的资助,使私立学校具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这也是维持和发展私立学校的必要条件,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资助,有效地实现对私立学校发展的控制,保证私立学校成为国民教育的一部分并发挥作用。可以说,政府的扶持政策与财政资助,是私立教育发展的保障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私立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国外政府对私立学校的资助包括低息贷款、税收优惠、政府资助,在日本最为著名的为1970年的《私学振兴财团法》和1975年的《私立学校振兴援助法》,自此,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经常费用补助金,最高达学校经常费用的50%。另有一种形式是通过对民办学校学习者进行资助的方式来实现的,例如美国联邦政府主要以学生贷款、奖学金、专项补贴等方式进行资助,这种资助保证了有才华、但受经济困扰的学生能够接受平等的、较好的教育机会与权利,学校则通过稳定生源、质量提高而间接受益。

但是必须明确的是,国家对私立教育的资助,是私立教育获得与公立教育发展的同等条件,承担相同的任务,且政府有足够的财力与物力来扶持私立教育发展,并通过资金资助作为重要的管理手段。如果在不具备这种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如何发挥在私立教育中的管理职责,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五、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途径与形式

私立教育在实行自由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获得了很快的发展,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和经济驱动,东西方经济文化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我国如果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纯私立教育只能是少数,民办教育的发展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与现实需要。对于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可能还是以通过对现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形成办学主体多样化的形式而实现,诸如国有民办、民办公助、政企联办、依托名牌学校来办、中外合资办学等多种类型。在这方面,我们也进行了一些试验与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与成绩,如浙江省开展的公办职业学校改制试点,实行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与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加强企校联合,推行“国有民办”相结合。宁波在职业学校推行的“国有民营”改革试点,在办学质量较高,效益较好的国有学校实行民办运行机制,逐渐减少政府投入,增强学校活力。温州市所属瓯海区301所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中,属于国有民办的3所,民办公助的138所,企业家合作办学的18所,部门、社会团体办学的11所、私人办学的131所。而江西省则探索出了一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路,如新余市职业教育实行的“一校两制,校中设校”的模式。可以说,目前我国民办职业教育在改革原有单一办学模式的过程中,已经探索出一些发展的途径与模式,民办职业教育已成为当地发展职业教育的生力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实现了与办学体制改革的紧密结合。

同时,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也存在着巨大的潜力与社会需求,现有公办职业学校在办学上存在着诸如教育投入不足,学校数量不够,专业设置单一,毕业生分配困难,管理体制上的不畅等问题,而目前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仍很大,据统计,全国每年大约有1450万初中毕业生,其中约有350万初中毕业生进入普通高中,仍然有近1100万初中毕业生需要接受职业教育,目前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招生数大约在420万人,这样还有近700万初中毕业生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教育。今后中国民办职业教育将随着教育体制,特别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而成为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今后教育加快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因此,研究探索中国民办职业教育的特色与发展方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任务。

参考资料:

邵金荣张文《美国私立教育:历史、现状与启示》教育研究1994.6

董明传王志强《日本私立教育概况及启示》中国成人教育1994.2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8篇

1.1财政政策的区别对待

在我国,公共财政只能用于公办高校的传统观念和模式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所以,民办高校从政府获得经费支持存在很大的难度。致使民办高等教育经费来源途径单一,大部分来至学生学费,从而形成“以学养学”的模式。并且在政府实施的一系列针对高校的财政优惠政策中,也很找出为解决民办高校发展的问题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1.2财政资助政策不完善

一方面,教育成本分摊机制不合理,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不能享有同样的公共财政按生均支付的学校运行费用补贴。民办高校由社会资本出资办学,公办高校由财政经费出资办学,但运行费用都应由公共财政按生均支付。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把应承担的高等教育责任部分地转嫁给了民办高校,而同时,公立高校获得生均教育经费在6000-800元左右,民办高校获得却非常少。另一方面,公办高校拨款制度远远优于民办高校。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尤为明显。政府对公办高校的财政拨款越来越高,致使教师福利待遇越来越好,过度拉大与民办高校的差距;而民办高校受生源和收费等因素的影响,使其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影响了教学条件的改善、优秀教师的引入,最终导致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难以提高。

1.3政策落实不力

在资金扶持方面:《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在、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由于这些法律不具有强制性,并且未能形成配套措施,以及社会对民办教育认识的却实,导致,虽有政策规定,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策效果很难得以实现。在税收优惠方面:由于民办高等教育不能享受公办高等教育享有的一些免税优惠,以及税法中缺乏对民办教育的具体规定,造成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2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2.1财政政策建议

2.1.1完善民办高等教育的预算投入政策基于我国目前民办高等教育的财政政策状况,和我国财政资金的整体状况,并在一般的国家预算投入基础上,针对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应作相应的调整:

(1)国家预算科目新增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预算科目,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资助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2)通过理顺政府间的财政体制,妥善解决上下级政府之间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利益冲突,保护和发挥下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3)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办高等教育。

(4)根据高校的办学效益(包括就业率等方面因素),分层次拨付。

(5)为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投入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2.1.2加强对民办高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财政支持在政策方面,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通过一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民办高校参与省级以及全国各类科研课题的申请,以及相应的实践推广。在资金资助方面,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需通过相应的财政拨款和财政预算,直接和间接的支持民办高校进行教材开发、教学改革以及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让一批优秀民办高校有能力在某些科研领域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有效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科研能力科学发展。

2.2税收政策建议

2.2.1公办高等学校与民办高等学校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差别较大。从现行教育税收政策来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在增值税、关税、印花税等方面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首先,社会各界必须更新观念,给予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高度重视。其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较快的提升民办高等教育应享有的地位,使其享受公办高等教育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最终为民办高等教育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政策、社会环境,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2.2.2调整民办高等教育税收政策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予以税收优惠。首先对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区分后,针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由于其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应该给予它与公办高校的税收待遇。针对营利性民办高校,虽然其以获取回报为目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应适当减小其与公办高校的待遇差别。

2.3.3加强教育税收治理加强教育税收管理。首先严格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对公办教育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定期对公办教育应税项目进行检查,在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其次,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区分后,我国应该对公办高等教育、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营利性高等教育三种不同形式的教育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在管理中不能轻民办、重公办,搞歧视待遇。

3结论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9篇

1.1财政政策的区别对待

在我国,公共财政只能用于公办高校的传统观念和模式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所以,民办高校从政府获得经费支持存在很大的难度。致使民办高等教育经费来源途径单一,大部分来至学生学费,从而形成“以学养学”的模式。并且在政府实施的一系列针对高校的财政优惠政策中,也很找出为解决民办高校发展的问题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1.2财政资助政策不完善

一方面,教育成本分摊机制不合理,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不能享有同样的公共财政按生均支付的学校运行费用补贴。民办高校由社会资本出资办学,公办高校由财政经费出资办学,但运行费用都应由公共财政按生均支付。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把应承担的高等教育责任部分地转嫁给了民办高校,而同时,公立高校获得生均教育经费在6000-800元左右,民办高校获得却非常少。另一方面,公办高校拨款制度远远优于民办高校。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尤为明显。政府对公办高校的财政拨款越来越高,致使教师福利待遇越来越好,过度拉大与民办高校的差距;而民办高校受生源和收费等因素的影响,使其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影响了教学条件的改善、优秀教师的引入,最终导致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难以提高。

1.3政策落实不力

在资金扶持方面:《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在、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由于这些法律不具有强制性,并且未能形成配套措施,以及社会对民办教育认识的却实,导致,虽有政策规定,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策效果很难得以实现。在税收优惠方面:由于民办高等教育不能享受公办高等教育享有的一些免税优惠,以及税法中缺乏对民办教育的具体规定,造成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

2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2.1财政政策建议

2.1.1完善民办高等教育的预算投入政策基于我国目前民办高等教育的财政政策状况,和我国财政资金的整体状况,并在一般的国家预算投入基础上,针对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应作相应的调整:

(1)国家预算科目新增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预算科目,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资助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2)通过理顺政府间的财政体制,妥善解决上下级政府之间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利益冲突,保护和发挥下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方面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3)财政资金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民办高等教育。

(4)根据高校的办学效益(包括就业率等方面因素),分层次拨付。

(5)为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投入使用情况,依法接受审计,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2.1.2加强对民办高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财政支持在政策方面,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通过一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民办高校参与省级以及全国各类科研课题的申请,以及相应的实践推广。在资金资助方面,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需通过相应的财政拨款和财政预算,直接和间接的支持民办高校进行教材开发、教学改革以及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让一批优秀民办高校有能力在某些科研领域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有效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科研能力科学发展。

2.2税收政策建议

2.2.1公办高等学校与民办高等学校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差别较大。从现行教育税收政策来看,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在增值税、关税、印花税等方面享有同等的优惠政策。首先,社会各界必须更新观念,给予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高度重视。其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较快的提升民办高等教育应享有的地位,使其享受公办高等教育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最终为民办高等教育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政策、社会环境,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2.2.2调整民办高等教育税收政策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予以税收优惠。首先对民办高校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区分后,针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由于其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应该给予它与公办高校的税收待遇。针对营利性民办高校,虽然其以获取回报为目的,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应适当减小其与公办高校的待遇差别。

2.3.3加强教育税收治理加强教育税收管理。首先严格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对公办教育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定期对公办教育应税项目进行检查,在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其次,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区分后,我国应该对公办高等教育、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营利性高等教育三种不同形式的教育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在管理中不能轻民办、重公办,搞歧视待遇。

3结论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0篇

1.1通过引入角色扮演提升学生参与兴趣

运动教育模式从表象上看,与传统教育最大的区别在与引入角色扮演,在整个运动季中,学生不仅仅学习基本的运动技术,还会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学习该项目比赛所需要的其他知识。学生运动水平不同,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学生都达到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程度,在掌握了基本的运动技能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参加各队中其他角色的扮演。

1.2激发团队荣誉感,培养学生团队意识

从比赛季开始一直到比赛季结束,整个队伍分组固定,每个人都固定成为这支团队的一员,在建队之后,每支队伍要决定自己的队名、口号、吉祥物、队服等,这些都是队伍的独特标识,通过这些独特的标识,也有利于增加队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在比赛季中,整支队伍是一个整体,要想取得好的成绩整支队伍要一起努力,队长合理组织能提升队伍的效率;教练优秀指导能避免在运动中的弯路;队员积极练习以快速提高整体技术水平;拉拉队员能在比赛中提升本队士气;宣传员广泛宣传提升队伍人气;记录员准确完整记录数据能帮助队员找出练习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对手弱点等等。整支队伍还要在一起共同制定策略、制定并执行合理战术,所有的这一切都需要整支队伍所有成员共同努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只有每个人都努力才能带领队伍取得优秀的成绩。而这些合作和配合能在整个比赛季中不断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

1.3通过合作学习和伙伴学习方式提高学生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运动教育模式中,教学方法不同于以往的传统体育课,在整个运动季中,教学方式主要有三种:传统教学和合作学习和伙伴学习。在练习期,主要是教师的教授为主,全体学生一起学习各项技术,随后,各队开展合作学习和伙伴学习,他们在队伍中以技术掌握较好的学生扮演教练角色,帮助运动水平较低的同学,提升整队的技术水平,并在队伍中共同制定合理的学习策略和战术套路,在制定战术策略的时候,整支队伍强调民主,没有绝对的权威,所有队员都需要参加讨论,为本队出谋划策,最后民主的选择最适合本队的合理战术策略,并进行演练,直到熟悉所有战术,以达到获得胜利的目标。

1.4为学校培养较高水平的比赛组织、裁判人才

在运动教育模式中,学生要积极参与比赛的组织工作,他们会了解整个比赛的流程,并通过实践学习在组织比赛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整个运动季,教师可以发现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并有意培养,让他们担任更多组织工作。在运动教育模式中扮演裁判的学生他们需要全面学习裁判知识,在整个运动季的比赛中,他们在执裁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他们应该可以达到能够熟练运用裁判方法,提升执裁能力。

1.5通过长周期、多场次的比赛扩大体育俱乐部活动的影响力,丰富校园体育文化

运动教育模式引入体育俱乐部后,体育俱乐部将持续进行长周期、多场次的比赛。每支队伍都有自己的专门队伍标志、吉祥物等独特特征,拥有自己队伍的专门宣传员,在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的驱动下他们会不予余力的宣传自己的队伍,在比赛阶段还有专门的啦啦队员为队伍加油助威,尤其在体育俱乐部运动季的最终比赛时,通过多种方法烘托比赛气氛邀请嘉宾、引入正式比赛模式加入开场式、举行颁奖典礼等庆祝活动,这样能大大提升体育俱乐部活动的影响力,丰富校园体育文化。如果执行效果好,体育俱乐部的比赛将成为学校一道亮丽的体育文化风景线。

2结论

2.1尝试将运动教育模式引入体育俱乐部中,以提高学生参加体育俱乐部的积极性,更全面学习该项目各种知识,全面发展学生各种素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

2.2运动教育模式是一种教育模式,不仅适用于体育俱乐部,更适用于体育课。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1篇

1.不受地点的限制

传统的民办高校教育需要在固定的教室中进行,而且是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关系。但是网络远程教育则不然。不受地点的限制是其最大的特点。主要能够接收到网络的信号,在网络的覆盖范围内就可以实现对远程教育的学习。可见网络远程教育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

2.不受人员的限制

远程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任何能够学习,有学习能力的人都可以进行学习,无论是青少年还是成人,也不受人员职业的限制。但是民办高校的课堂教育就明显无法达到这一点。其课程的受众主要是在校大学生,而且对于专业课的教学来说,只需要本专业的学生才可以。网络远程教育的灵活性使得这种教学模式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运行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1)生源质量偏低。对于现如今我国网络远程教育模式来说,接受教育的学生都是学历较低,而且多数都是由于高考失利或者是没有达到高考的分数。因此,从整体上看,其学习能力以及质量都受到了严重的限制,这也为网络远程教育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

(2)学生适应能力低。从网络远程教育模式上来看,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应该以自主性为主。而且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都对填鸭式教学产生一定的排斥心理。而且网络远程的教育教学主要是采用虚拟式的教学模式,没有校园文化的氛围。

(3)管理不配套。由于网络远程教学的模式发展的时间较短,所以都是对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模仿和借鉴,还没有形成自己独有的教育特点。所以其配套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学生的管理模式中,需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网络教育模式的优越性。

二、办学指导思想

网络远程教育在我国现阶段尚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教育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都不成熟。这种不成熟尤其表现在决策层面。网络远程教育开办伊始,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对教育的定位、对象、范围、过程、手段、管理等各个方面缺乏科学的周密的前期论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简单地认为知名民办高校有现成的成熟的教育管理和监控体系,直接移植嫁接即可。由于指导思想的模糊和不成熟,各网络教育学院在办学过程中有很大的自主空间。自主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施展个性的平台,也是导致越轨的陷阱。网络教育学院办学模式的极端多样性开创了我国用非常规手段实施高等教育的大场面。六年多来,网络远程教育成绩斐然,为国家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高等教育人才,为远程教育管理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为信息技术与教育相结合开辟了各种有效途径。

三、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应同时具备三种能力:教学、技术和服务。在教学上,由于网络远程教育在教材教法、受众数量、学生需求等方面的特殊性,教师除了要具备相关专业素质外,还要适应并掌握“无脸教学”的技巧,要具备独立教学和开发课程的能力,使远程教育既达到质量标准,又能在扩大受众群体的同时满足个性化要求。除此之外,网络远程教育需要教师有很强的服务能力和意识,要求他们在授课以外为学生提供在线或不在线的专业课程辅导和答疑服务,甚至还要提供计算机一般技术的指导。

四、结语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2篇

(一)成本核算期与会计业务运作周期不一致。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按公历年度确定会计年度,即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那么从理论上讲若按月收取保教费,在这样的收费形式下根据公历年度确定幼儿园会计年度完全没有问题。而从正确的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业务运作周期作为成本核算的期间则比较适当。但现实是我国各级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将教育成本核算的期间定为学期(学年)显然与会计制度要求不一致。由于两个周期不一致,致使部分幼儿园无法确定学期总成本,在申请收费备案时,通常采用估算的方式,这就造成了幼儿园高收费、乱收费的表象。事实上,在走访过程中还存在另一种极端现象,即无法确定学期总成本的情况下,接受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导致幼儿园运行举步维艰。如乐山市私人承包的某镇中心幼儿园,由于没有核算好学期成本,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造成了入不敷出的情况。

(二)成本核算方式不确定。根据对部分民办幼儿园的走访调查,发现幼儿园在测算生均教育成本时,大多采用概算法进行计算。这主要是因为幼儿园教育成本中含有大量的间接费用且种类复杂繁多,难以进行较明晰的归集。采用什么成本核算方式较好已成为不少幼儿园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时头痛的问题。若按照幼儿园班级教学进行分级核算,确实能做到班级师资、材料等费用的明晰归集。但是分级核算方式复杂,在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间需要增设二级科目,且要落实到年级甚至班,与幼儿园教学运行实际有一定差异。倘若采用总体核算法的确非常简单,但是,由于托小班与中大班人员配置的不同,教学材料购置与使用存在差异,使得不同级的生均成本无法用这种方法明确测算。所以两种核算方式都存在各自的利弊,导致幼儿园在进行生均成本核算时难以抉择。

(三)成本核算具体项目归集存疑。幼儿园根据《办法》规定在进行成本项目归集时,大部分项目归集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在一些具体费用的归集、核算过程中,依然存在疑问。

1.财务费用的核算。民办幼儿园在办园过程中因筹建、运营可能产生一定的财务费用,按照传统成本核算采用的制造成本法简化计算,财务费用通常是作为期间费用直接从当期损益中扣除,这部分费用就难以在当期计入成本获得补偿。如何核算归集民办幼儿园筹建、运营中产生的财务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2.宣传费的归集。公办幼儿园很少发生宣传费,这是因为公办园本身有政府信用做保障,且有较长的历史沿革,人们对其办园特色比较清楚,公众接受度较高。而民办幼儿园在办园初期,人们对其办园理念、教育教学模式不够了解,需要进行广告宣传的投入。民办幼儿园的宣传费是为了维持其持续经营并发展壮大进行的投入,因此应该视为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但因宣传方式不同产生的费用归集项目是不同的,具体如何归集的确值得思考。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当。《通知》中明确民办幼儿园保教成本中需列支固定资产折旧,公办园则没有该项成本列支。因为对于民办幼儿园来说,固定资产在其资产中占有大量份额。固定资产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服务潜力减退的情况,为了补偿这部分减退损失,需要进行固定资产定期折旧。倘若忽略这些固定资产的折旧费计提,不在教育成本中反映折旧费,那么所得到的教育成本数据就是不全面的。一般来说,与幼儿园教学相关的固定资产耗费的价值,包括房屋建筑物折旧费、教学设备折旧费、一般设备折旧费、图书折旧费等,均是教育成本核算的重要项目。调查到的大多民办幼儿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固定资产按用途划分为不同类型,并分别采用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将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计入教育成本。但在现实中,我们发现民办幼儿园在办园初期招生人数不足,若采用直线法甚至加速折旧法,会导致生均教育成本核算失真。例如,一所新办幼儿园,额定在园人数为300人,初期三年在园分别为50、100、200,如果按照直线法对房屋类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初期生均折旧成本就会比达到额定在园人数时的成本高得多,这样办园初期成本核算与事实就有出入。

二、民办幼儿园教育成本核算策略

(一)教育成本核算期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与幼儿园教学工作开展的学年度存在不一致,这使得部分幼儿园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两头为难。我们认为幼儿园教育产品实际为幼儿提供服务的周期为学期,且大多数幼儿园是按照学期收取保教费,幼儿园的教学也是按照完整的学期进行组织,幼儿园教学及教辅材料购置也多以学期为时间单位进行核算准备。因此,以学期作为教育成本的核算周期,比较容易核算出幼儿园教育成本以及幼儿园生均成本。为了不与会计年度产生冲突,幼儿园可以将财务报告和教育成本报告分别分期编制,幼儿园财务报告仍然按照制度规定按公历年度按期编制报表,而幼儿园教育成本核算工作按月进行,教育成本报告按学期(学年)编制。这样的核算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会计年度的规定,同时也便于幼儿园进行准确的教育成本核算。

(二)成本核算方式。张曾莲曾提到幼儿园教育成本核算可采用总体核算法也可以采用分级核算法。总体核算法核算简便,在总体核算法下计算生均成本,可以体现出整体的生均教育支出水平和生均成本的趋势。分级核算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归集的学生成本具有针对性,能够比较合理地计算出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学生的实际费用。在对幼儿园教学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后,尽管总体核算法较为简单实用,但是在进行生均成本核算时过于笼统,不够精确。而采用分级核算法若以单位教学时间进行核算的确过于复杂。而且,随着学前教育课程改革以及教学方式的变化,幼儿园教学并非仅仅固定在教室内。目前不少幼儿园教学活动空间很大,除班级教学区外还包括阅览区、舞蹈区、美工区、健康运动区等特色区域,这些教学空间为各年级各班公共使用,在幼儿活动期间无法准确核算教学时数,故其产生的直接成本很难明确归集到具体的年级或班级。所以建议幼儿园在采用成本核算方式时可以根据教学活动区域以单个幼儿作为成本归集对象选择使用分区域核算方式进行成本核算。

(三)民办幼儿园成本项目归集。

1.民办幼儿园成本归集内容。《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民办幼儿园具体成本列支项目作了如下规定,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等等。《通知》中列支的成本项目是比较全面合理的,它与袁连生教授设计的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折旧费等五个教育成本项目相似。民办幼儿园完全可以依据《通知》进行成本项目的设置,并采用分区域核算法在每个学期对上述成本项目内容进行分区域核算,就可以核算出较为准确的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从而依据该生均成本核定相应的收费。

2.具体项目归集处理。

(1)财务费用归集。民办幼儿园在筹办、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财务费用是与培养学生、与幼儿园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直接相关的,是直接成本,应该采用完全成本法直接计入当期成本。由于财务费用的开支主要用于维持幼儿园教学与管理的正常进行,故将财务费用归集入幼儿园公务费项目下。

(2)宣传费用的归集。宣传费用的归集根据权益发生制原则,在广告播放、DM单发放、活动宣传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摊销核算。由于幼儿园组织大型主题活动产生的宣传费(公共媒体报道费用,宣传单、宣传品制作费用),则在当期进行核算。幼儿园大型主题活动属于幼儿园正常教学活动的一部分,该类活动所产生的非宣传类费用应归集入业务费,宣传费则应该归集入公务费项目下。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3篇

[关键词]民办高校 人文素质 人文素质教育 全面发展

作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教育必须确立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注重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同时,加强人文教育,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把学生培养成既能胜任某种职业、又能促进其长远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但现实往往不容乐观,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民办高校学生人文素质极度欠佳。

一、民办高校学生人文素质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大学人文教育逐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部分民办高校也为学生开设了“大学语文”、“艺术欣赏”、“公关礼仪”等课程。但以多数民办高校的现状来看,无论从教育理念、教学管理还是教学时间上,人文教育的处境虽然有所改观,但从深层上看还是相当无奈。一方面民办高校大声疾呼要重视素质教育,另一方面却在教育管理和考试方试上依然保留着太多的教条和“规范”,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技能、轻人文,重专业、轻基础,重功利、轻素质,重智育、轻德育等种种现象。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民办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着技能水平尚好,但心理承受能力弱、人文精神缺失、社会适应能力差等问题。具体说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知识结构不合理,文化素养较差

近年来功利主义不仅成为社会主导价值取向,也渗入了高等学府,特别是民办高校为迎合市场需要而开设“短平快”的实用专业目标,使得专业设置过紧、过严、过专,使学生缺乏对其它专业的了解,导致学生普遍缺乏人文知识,主要表现为人文知识面偏窄,知识结构单一、不合理;专业知识所占比重过大,人文知识相对薄弱,导致知识结构失衡。

第一,部分学生人文文化知识缺乏、审美情趣偏低。很多同学热衷于看武侠小说、上网聊天或玩游戏,对传统文化兴趣冷谈。比如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往往得不到学生青睐,反而流行歌曲、玩电子游戏、QQ聊天倒成了学生课余文化的主流。

第二,部分学生语言文字功底很差,缺乏基本的语言文字理解与表达能力,甚至连简单的应用文都写不好。有的学生写一份简单的请假条、通知,在格式、用语上也出错。毕业生的自我鉴定、求职信等书面材料更是错字连篇、语句不通。

第三,部分学生民族文化素养差,目光短浅,思想狭窄。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丰富的民族文化积累,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提升爱国主义思想。由于长期的“应试教育”,阻碍了学生对民族文化的广泛吸收。有些民办高校学生对中国历史的认识很模糊,对现实世界、现实社会的认识很肤浅。很多民办高校学生既没有读过多少古代优秀的名篇佳作,也不喜欢或看不懂鲁迅等现代作家的文章,更不理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和“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深层含义。

2.思维方式单一,综合能力较差

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受传统思维的影响,民办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专业、轻人文、轻素质的现象,为迎合市场需要,急功近利,过份重视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从而忽视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导致部分学生辨别是非能力差,思想认识水平低,心理承受能力弱,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较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首先,缺乏自信、爱心、责任感。他们对事业缺乏自信,对社会缺乏爱心,对朋友、亲人缺乏情谊,对社会、对工作缺乏责任意识。

其次,耐挫能力不强,心理承受能力差。调查显示,民办高校学生中普遍存在着心理脆弱现象。他们中的许多人或因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而自卑,或因专业不理想而灰心丧气、自暴自弃,甚至萌发退学的念头。专业技能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失衡,使他们的心理素质差,许多学生受不了人际关系的压力,更承受不了突如其来事件的打击。

最后,与人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较差。他们不懂得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承受不了人际关系的压力,缺乏人际交住和沟通的能力,与人协调的意识较差,缺乏作为一个合格社会面员所必需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尽管他们有技能,但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适应工作环境,不能处理好人际很快地融入社会。

3.知行统一脱节,伦理道德修养较差

由于部分民办高校学生人文素质的缺乏,导致他们在人格上的“残疾”。诚信危机、道德危机、伦理修养较差,是非辨别能力较低、抵御各种错误思想文化的渗透和侵蚀的能力较缺乏。不懂得做人的基本准则、公德意识淡薄、缺乏服务意识与奉献精神。许多同学对道德的认知,仅停留在观念和口头上,没有形成自觉的道德行为。比如:在道德上,学生都明白尊老爱幼、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卫生、言行举止文明等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文明礼貌,但在实际行动中,又常常出现知、行脱节的现象,缺乏必要的基本礼仪修养;平时生活品位低,追求低级趣味,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考试作弊现象严重,网络道德败坏等现象比比皆是。总之,表现出能力有余而教养不足。

4.非专业知识肤浅,导致自身的工具化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只有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产生强烈的感情,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对美和道德上的善有鲜明的辨别力。否则,他连同他的专业知识就更像一只受过很好训练的狗,而不像一个和谐发展的人。”

在民办高校急功近利思想特别严重,过分强调专业教育而忽视了人文素质教育。对于一门课程,一个专业,学生首先关注的是学这个有什么好处,对以后的就业有没有帮助,相反对于一些人文课程的学习看成是枯燥无味的事。最终自己在知识、能力、思维等方面可能被“专业化”,进而把学生培养成残缺不全,使人的社会适用性降低。

二、民办高校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匮乏的原因

从整体上来说,目前民办高校开展的人文素质教育工作还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人文教育和专业教育在民办高校难以得到和谐发展。其培养目标过于专业化和实用化也影响了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当然,造成民办高校学生人文素质教育较低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总之民办高校人文教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归纳起来,民办高校人文素质教育存在如下问题:

1.对民办高校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存在偏差

第一,民办高校管理层的观念误区。由于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及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极度短缺,加上功利主义思想也渗入了高等院校,民办高校在办学思想上强调培养专门人才,强调对学生进行专门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许多民办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教学等等都是单纯地围绕市场转,将学校变成了“职业培训”的场所,不少民办高校为迎合市场而开设“短平快”的实用科目,强调专业教学和实践训练,以专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来体现学生的特色,以市场为导向进行学生培养模式的设计,出现忽略基础文化教学的现象,实用倾向较为明显。因此,在民办院校除了思想政治课、体育课和外语课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人文方面的素质课程了。

第二,在民办高校教师中也存在重技术、轻人文的观念误区。特别是专业教师,认为民办教育主要是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是一种“技术教育”。多数教师仍停留在只传授专业知识与技能、忽视人文素质教育的模式上,很少关注各个专业领域中专业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关系。结果是两者各自为政,进行互不相干的教学,从而这种教法忽视了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

第三,学生“务实”思想严重,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热情远胜于人文知识。源于社会的导向、学校和家长的期望,他们一入学就把学习局限在过窄的专业之上,以获取专业知识,拿到毕业文凭和技能证书为目的。许多学生往往对一些技术性、工具性的学科,像计算机、外语等非常重视,也舍得花时间和金钱在这上面,而对一些人文学科,像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语文、中国近代史等因远离经济生活,不能直接带来金钱利益,而常常被学生与家长所轻视。许多学生在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外领域知之甚少,忽视自身修养把自己变成只是受过良好训练的“工匠”而已,更谈不上有良好的修养、高尚的品格了。

2.民办高校人文课程体系不够成熟或尚未建立

民办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教学等都是围绕市场转动,将学校变成了“职业培训”的场所,忽视了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而人文素质教育方面的课程设置、学时比例、教学安排不合理等。

首先,民办院校的人文课程数量偏少,人文课程的设置多政治化倾向。虽然在素质教育理念要求的指导下,民办高校人文设置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与技术类课程相比,仍处于课时得不到保证的可有可无的副科地位。在人文课程设置上,民办高校存在的一个共性就是除了国家硬性规定的“两课”政治课程外,对开设其他人文素质必修课(如围绕各类专业科学技术的社会学、伦理学、法律学、艺术等)重视不够,有的民办院校仅仅希望通过开设人文选修课来弥补。然而,就大多数民办高校来看,人文选修课无论在师资力量上,还是开课质量上,都与学生有实际需要存在着很大距离。人文选修课数量很少,有的民办高校开设的人文选修课只有四、五门,比如《演讲与口才》、《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而与专业技术课相融合的人文选修课程几乎没有开设。同时,人文选修课质量欠佳,有的学校根据现有教师的专长、能力、因人开课,很难开发出适合民办高校学生实际需要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人文选修课,使受教育者有“隔岸观火”之感。

有的民办高校一谈人文教育,就是政治挂帅,认为政治思想课是人文教育的核心科目,是人文教育的法宝。单纯的政治思想教育不能达到人性的完满,也不能达到塑造学生的精神家园的目的。

其次,体现人文精神的课程少,辅助实用类的课程占多数。在所开设的人文课程中,相当一部分课程侧重于增加学生的基本知识或追求一些应用技巧。如我校有些系开设的应用文写作、高业谈判、实用公共关系与礼仪、演讲与口才等课程,都只是补充学生基本文化素质偏低的应急措施,学生也是为学而学。学生掌握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却失掉了激情、创造和灵性。这些与人文教育所担负的培养学生的人格和精神、唤醒人性和良知的“自然”目标显然是有差距的。

第三,人文课程的课时少。人文教育课程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尤其是民办高校为了突出技术特色,或为了创办试点专业,在教学计划中人文选修课程常常被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挤占,或者在突出学生的技术、技能操作时,大量的实习、实训课程挤占本来少之又少的人文课程,人文课程为专业课程“让路”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以江西蓝天学院京东校区机械系自考改革试点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的教学计划为例,“两课”课时占总学时的6%,其它人文课程则几乎没有开设。机电系自考改革试点《机电一体化》专业“人文课程缺乏症”现象也是突出的,该专业人文课程只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0学时)》、《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50学时)》,占总学时的4%左右。而人文素质教育的核心课程《大学语文》,在江西蓝天学院自考专业试点改革中竟然全部删除,取而代之是专业课程。

3.民办院校人文底蕴不厚,氛围不足

由于民办院校起步晚、发展快,学校人文教育资源不多,校园人文氛围不浓,校园文化还未形成自己的特点,无论是从办学历史,还是师资力量、硬件设施与公办高校相比逊色,尤其是在人文底蕴上更是无法相比。加之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短,学科专业比较单一,各类学生团体组织人员流动较快,院图书馆的人文藏书也相对较少,资料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这些都是民办院校难以形成持久稳定的校园人文文化原因。

校园文化是实现大学人文教育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民办院校在进行校园文化建设时存在着一些弊端:即把人文教育完全等同于人文知识的灌输,忽视了校园文化建设中实质性、根本性的重要问题――精神文化建设。只注重校园人文环境的建设,忽视了“隐性课程”的作用。只注意日常生活中的人性训练和培养,却把校园文化建设单纯地等同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忽略了文化艺术活动、社团活动的开展,都是人文教育的重要形式。

三、加强民办高校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的措施

民办院校要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出走民办高校特色的人文素质教育。既要保证专业技能的学习,也不放松人文素质、综合能力培养。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树立综合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是实行人文教育的关键。为了扭转忽视人文学科的状况,建议“民办高校重新修订教学计划、设计一套以人文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新课程,让学生无论什么专业都要具备相当程度的历史、哲学、语文、文学艺术的修养”。根据民办高校教育特点,可以重新组合人文课程,如编写具有综合性、交叉性的人文校本教材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举措。如《公关礼仪与就业指导》、《世界文化杂谈与中国传统文化》等课程,人文教育课程内容上必须适应社会经济的需求和适应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二,转变观念,树立人文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并重的理念。民办高校是以培养和选就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为宗旨的,培养目标的第一位就是育“人”,其次才是专业技术教育。即确立人文教育与技术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也就是要树立以“育人为中心”的教育观。要教育学生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即有理智、有理念、有理想的人,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人,有科学文化和创造能力的人,有志有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人。

第三,教师要结合专业教学渗透人文精神。首先教师要结合专业教学进行人文教育的可行性。比如科学知识中渗透艺术和美;专业教育方式蕴含深刻的人文教育方法;引导学生形成“质疑”、“解惑”、“去伪”、“求真”的思维,训练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追求真理、坚持真理的科学信仰。其次在专业教学中实现人文素质教育的目标。比如采取多种途径,提高专业教师的文化素养,有利于教师教学中让学生发挥想象、启发思维、以人为本、止于境界。再次,民办高校应依据技术教育的特点和院校自身的特色,以人文学科为基础,以专业教学为支撑,进行面向职业生活的人文教育。只有这样,培养出来的技能型人才才不是“片面性”的。

四、人文素质教育在民办高校学生成长中的意义

人文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理论修养、道德修养、就是教学生如何做人,提升人文精神,培养责任感、使命感。

大学是学生成长的重要阶段,他们正处在身心发展逐步趋于成熟的时期,在这人生重要时期,作为民办高校应同时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和人文教育,使学生既有专业技能,又有健全人格,既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又具备较高的人文素质、较深厚的人文精神。人文教育可以弥补技术教育对人精神层面的忽视,培养完整的职业人。让学生具备远大理想、高尚情操及审美能力;具备竞争和团队意识;具备自我教育、自我控制的能力;具备奋斗意识、承受失败挫折的心理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审美修养、礼仪修养、政治修养、增强学生处事修为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快地更好地适应社会,适应将来的各种竞争和挑战,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牟顺海.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探析[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03,(3).

[2]于仁斌,李波.论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02,(9).

[3]季慧.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刍议[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5).

[4]胡炼.高职院校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8,(6)

[5]任素杰.关于加强高职学院专科生人文教育的思考[J].辽宁高职学报,2005,(1).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4篇

接受的艺术教育是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素质教育吗

1.民办学校的艺术教育。一般来说以招收农民工随迁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来源以个人或企业投资办学为主,小学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学校多设立在农民工广泛聚居的城乡结合地区。上海的转制民办学校都是在教育局的统一管理、管辖下,它按教学要求设置了音、体、美、劳等素质发展课程。以美术学科为例,一至三年级每周两课时,四五年级每周1课时,这与公办学校一致。但是相对于公办学校,民办艺术教育资源缺乏,硬件设施不够完善,很多学校没有固定的艺术教室,没有钢琴,没有画架等等,人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正因为缺少了这些配套设施,许多课程无法进行,老师只能凭借一张嘴,一只笔,没有硬件保障是很难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的。

软件方面:不知从何时起人们人为的把所开设的课程分为主科和副科,从一学期课程的设置和时间的分配上来看,主科远远大于副科,那么人的主观意识强迫人们不得不承认艺术教育不重要,重要的只有语文数学英语。主科老师拼命的“抓成绩”而占用大量的副科时间,艺术课程的开设也变得形而上学了。另一方面,很多学校没有专业艺术老师,艺术课程就由语、数、英老师兼任,由于他们缺少专业知识,课堂上谈不上艺术的指导了,放任学生随便画。

2.民工家庭里的艺术教育。曾在几个班做过一个对家长的学历、职业、工作时间的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是本科的凤毛麟角,高中学历的占1/3,初中学历的1/3,有1/3的是没有念过书的;他们的职业也受学历的影响,有一部分是给别人打工的,一部分是自主创业的。他们的工作时间也是不固定的,比如说一些家长是卖菜的,他们晚上7点多睡觉,早上3点多要起来进货,有的家长是晚上10点多才回来。由于民工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工作比较繁忙,思想比较封闭,他们的观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阶段,认为艺术学不学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的三科成绩。有的家长连画笔这样的基本绘画工具都不能满足学生,家长的配合度决定了学生的艺术成绩。另一方面,很多民工的家庭居住环境恶劣,生活都不安定,更何谈艺术的熏陶。笔者曾教过这样一个学生,她很有艺术天赋,也很积极参加各种美术比赛,每次发给她的画纸,第二天带给我看时都会弄得皱巴巴的,我心想:一个女孩子怎么会这么脏呢?我试着问问她怎么弄的?她说在菜摊上弄脏的。原来她的父母是卖肉的,她每次都在肉摊上画画和写作业。所以这样的家庭环境直接影响了孩子的审美。

3.社会对民工子女的艺术教育。教育公平的问题,一直是人们谈论的话题,所有的人都提倡教育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权力,但是落在实处,是否是平等的呢?每学期,社会各种组织的美术活动很多,但是被邀请参加这些活动的学校很多都是公办学校的,民办学校往往变成了弱势群体,常常被忽略。这也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正如前面说的,学校的教育和家庭的教育相对薄弱,社会上也就不会重视,正是因为减少了参观、参与的机会,孩子们的艺术修养也减少了,周而复始,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教育公平与对策

1.改革户籍制度和完善用工制度。孩子的艺术教育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两个学期就能转变的。当我们努力的在改变落后的艺术教育的同时,孩子却因为种种原因转学了,又有一些新的学生转来,我们的教学计划不得不相应的调整,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孩子的艺术水平,另一方也要兼顾基础薄弱孩子的水平,所以想要达到所有孩子的均衡发展,困难重重。改革户籍制度和完善用工制度是先让一切都稳定下来,一切都不稳定,让人无心谈教育,我们的硬件软件设施都是为孩子服务的,孩子的流动性大,我们的努力转瞬即逝。

2.加大对学校软硬件投资力度。为了提升孩子的艺术素养,各个学校的举措有所不同,但我们的目的都是一致的。我所在的学校在软硬件投资力度这方面就做的比较好,现将经验总结如下:(1)将三十多个教室全部配有多媒体设备,实现教学设施现代化,并配有学生电脑房,做到一人一机。(2)配有专门的艺术教室和展览室。(3)学校聘请上海市认定的一级校长主持工作。(4)学校招聘音体美专业专职教师。(5)学校引进华师大熊川武教授提出的“自然分材教育法,”有专家团的指导帮助,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很大提高。

3.配有专业的教师加以指导。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教师专业化的基本含义是:第一,教师专业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育专业性。国家对教师任职既有规定的学历标准,也有必要的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要求。第二,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的教育内容和措施。第三,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第四,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过程,教师专业化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民办学校的专业教师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还要了解民工子弟学校学生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耐心辅导。可以说老师的教是从零基础上开始的。这样就要求美术老师的课程要不断的拓展,向课前延展,向艺术前沿延展,向课后及生活延展,向其他学科的延展。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要求教师对小学课程的连贯性和整体性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4.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家长的配合度会提升教育的效果。多利用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沟通,转变家长的观念,让素质教育的观念落在实处。不断的用学校宣传橱窗展示孩子们的作品,提升孩子的自信心和家长的认可度,家长认可了,才能配合。家校联合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民办教育论文范文第15篇

民办幼教的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到2012年,全省民办幼儿园1728所,占全省27%(全省幼儿园6383所);在园幼儿24.72万人,占全省17.8%(全省在园幼儿139.12万人);招生幼儿14.13万人,占全省14%(全省招生幼儿99.65万人);毕业幼儿6.9万人,占全省13%(全省毕业幼儿53.26万人)。有的幼儿园突出自身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例如,石家庄丑小鸭双语幼儿园引进适合国情的西方教育精华,创设双语教学环境,是一所有特色、现代化的幼儿园。卓达玫瑰园幼儿园在教学中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融入世界优秀文化,进行素质教育,在“全国少儿书画作文大赛”中荣获部级“先进集体”称号,幼儿美术作品在《少儿画苑》第36届世界儿童画展览比赛中获1项银奖、1项铜奖、3项优秀奖,《我和向日葵》在此次比赛中获国际派通奖,作品被送往日本进行展览。

二、河北民办幼教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尚需规范

一是管理机构不健全。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设置民办幼教的专职管理和研究人员,市、县、乡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更是缺乏。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政出多门、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民办园有的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的则在工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教育方面归教育部门管理,保育方面归卫生防疫部门管理,行政方面通常有上级主办者的干预。三是缺乏整体规划和质量监控机制。民办园几乎都是自发办园,分布不合理,发展不平衡,质量难保障。

(二)民办园存在两极分化现象

从总体结构看,民办园呈现“纺锤式”发展态势:一端是“贵族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硬件建设上,追求设施设备的高档、奢华,忽视内在的保教质量,逐利目的明显、收取高额费用是其主要特征。中间部分是“事业型”,办园者将幼儿教育作为一项事业和人生价值追求,遵循幼教规律,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重视保教质量的提高,公开收费、优质服务、特色办园是其主要特征,代表了民办园的主体。另一端是“就业型”,办园者以就业为目的,基本不具备幼教专业知识,硬件不达标,甚至缺乏一人一巾一杯、保温水桶、流水洗手等最基本的办园条件,保教质量不能保证,低廉收费,以看护代教育是其主要特征。

(三)民办园管理不够规范

大部分民办园是谁出钱谁当家,实行家长式的管理,没有设立董事会、教师工会,有的小园园长兼任会计、出纳,大园实行“家族式”“小团体式”管理。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国家关于用餐卫生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饭菜留验和记录、幼儿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和病儿隔离、安全责任制等制度,存在较大管理漏洞。收费标准差别很大,扰乱了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秩序。

(四)教师权益难有保障

民办园教师一般实行聘任制,工资待遇较差,没有社会保险,社会地位较低,临时打工的心态较重。教师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难得有转档落户、职称评定、进修学习、评奖等机会,容易出现职业倦怠现象。因此,民办园的教师一般流动性大,敬业爱岗意识淡薄,普遍感到前途渺茫,严重影响了民办幼儿园的教学质量。

三、河北民办幼教发展的对策

(一)要高度重视民办幼教的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民办幼教摆在与公办幼教同等重要的地位,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总结、一同奖惩。要进一步理顺和优化管理体制,设定审批权限,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发挥核心作用;公安、卫生、物价、工商、税务、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大力加强沟通与合作,加强对不规范办园行为的综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要加强引导和管理要组织

民办园主办者培训,通过学习《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引导其进一步端正办园方向,科学开展教育活动,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要完善民办园审批注册制度,明确登记注册基本条件,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分类定级。要加强日常监督和调控,将随机抽查和定期复查结合起来,监控保教质量,规范办学。

(三)要规范民办园内部管理

要建立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的成员构成,三分之一的成员要有五年以上的教学和教育经验,实行亲属回避制度;设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参与监督和管理;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或成立教师工会、让教师参与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标准要经物价部门审定、报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按财务管理规范配备财会人员,做好财务账目,幼儿生活费必须一餐一记账、一月一结账,账目要向家长公开,不能克扣幼儿的生活费。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幼儿园安全园长负责制,建立幼儿接送交接手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餐具、用具消毒制度,保安制度,加强防火、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幼儿安全。

(四)要加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