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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业管理中业主沟通渠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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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业管理中业主沟通渠道

摘要:在物业管理中与业主建立沟通渠道一直都是物业领域所重视的问题。只有当物业与业主建立和谐与信任的关系,才能使物业更好地服务于业主,并且增加业主对物业的信任感,增加小区整体的生活幸福感。因此,在小区管理的不断探索与摸索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下面几种比较有效的方案,并在下文中详细阐述。

关键词:物业管理;业主;沟通渠道

由于目前物业管理理念的落后以及与业主没有进行有效的沟通,所以物业一直没有与业主建立互相信任并互相合作的状态,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存在不相信以及质疑的状况,使得物业工作推进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现状不仅不利于物业工作的推进,而且也不利于物主安全感的建立。如果业主经常生活在焦虑和恐惧的状态下,那么可能会影响小区的售楼状况。因此,建立有效的物主和业主沟通的方法已经引起高级管理人士的重视。以下方案是经过相关人士不断努力与亲身实践探索的结果,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更新物业管理理念,超值服务

物理管理理念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物主与业主的沟通。比如物业管理人员仍把自己处于一个低于业主地位的一种状态。过于卑微的谈话方式可能让业主产生不舒服的心理状态,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平等意识越来越强,物主虽然是为业主服务,但他们是平等的,因此物主在与业主进行沟通的时候,物业可以在心理上把自己与业主放在平等的地位,并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创新物业管理理念,以超值的服务为业主带来生活幸福感。比如,物业人员可以从细节上为业主进行考虑。例如,物业可以在每家业主的门口或者是其他地方安置报警器,安置报警器的地方只有业主自己知道,当业主在门口遇到危险时就可以及时报警。

2明确定位,实现双方共赢

物业管理人员应当明确定位,并不断通过外出学习跳出管理误区。明确定位是指物业管理人员要明白自己工作的核心。在物业领域也分有不同的部门,各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并相互合作,共同为业主服务,以提高小区的整体生活幸福感。物业应当对每家业主的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并及时进行核查与了解以更新记录内容,或者物主可以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让业主写出小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综合大家的意见与建议对小区的管理进行改正,满足业主的需求。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因此物业可以多多进行此类的活动,这类活动不仅能够促进物业与业主的联系,也能增加他们之间的熟悉度以及信任度,并有效促进物业与业主的沟通,减少交流阻碍。

3拓宽沟通渠道,建立沟通平台

沟通渠道的拓宽和沟通平台的建立,是物业与业主进行沟通的前提。在现代云计算大数据以及智能手机和电脑普及的状况下,人们沟通的方式已经从面对面扩展到线上线下等方式。比如小区可以建立专门的网站以供业主进行问题反馈和提出建议,并安排专业人员处理数据,比如可以通过统计分析以及数学计算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统计出最佳方案,以便最大化地满足业主的需求。或者可以建立微信交流群,业主和物业可以相互进行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维护大家共同生活的乐园,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增加问题解决的方案,还能提高物业工作的效率,拉进小区内业主之间的距离,大大降低小区内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有利于塑造小区文化氛围。

4完善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

完善物业管理的管理体系能够提高物业工作的效率。当业主反馈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业主对物业的信任程度。而完善物业管理体系的前提是物业管理人员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水平,因此,小区应当重视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积极地组织物业人员外出学习,对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所了解,并根据小区内的特色和业主的实际情况进行本地化改革,以更好地服务于业主。除此之外,业主与物主应当严格履行合同,合同的内容应该合理化和人性化,并加进政府新政策。对小区的管理要在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使小区内的合同更加特色和人性。此外,合同的内容也可以向模范小区进行学习,了解他们的管理模式,借鉴其先进的经验和特色之处。最后,物业管理工作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业主也应当遵循合同规范,在物主与业主共同合作与遵守合同的前提下,提高小区内生活的幸福感。

5结语

在物业管理中与业主沟通方案的探析在上述文章中已经做了详细的论述,并举了相关事例进行论证,这些方案都是通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而探索出来的。这些方案具有大众化的特点,因此不一定适合于个别小区,当小区选用时应当根据本区的特色进行摘取和摒弃。增强物主和业主的沟通能够有效促进业主问题的解决,从而提高业主生活的幸福感。除上述方案以外,物业管理人员也应该树立正确的沟通服务理念,诚信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最大化地满足业主的需求。此外,业主也应当积极配合物业的工作,并促进物业工作领域的推进。

参考文献:

[1]赵慧.论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与效力[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10.

[2]刘晓.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关系的思考[J].财经界,2010(8):39,41.

作者:陈瑞 单位:云南正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