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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范文

时间:2022-05-12 04:45:37

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运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深入开展道路非法运输整治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办〔2021〕3号)的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做到补齐监管短板、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以工程车、校车、快递车、旅游车、医疗用车、货车等为重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治理、疏堵结合、健全机制”原则,采取“查隐患、堵源头、治非法、保安全”措施,开展四个阶段的整治行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合力形成齐抓共管

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纳入统一领导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强化底线思维,扎实履行本行业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要依法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公路站要主动对接区交通局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货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社会事务办、宣教办、卫计办、企业站、村建站、农技站、公路站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对所属行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货运车辆,共同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工程车辆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要加大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送车等工程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和对车辆驾驶人员相关证件有效期的检查,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城管中队要加强对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程运输车的查处,以及工程运输车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行为的查处。公路站要主动对接区交通局依法查处工程车辆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强化对取得运输资质企业的审查及日常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市场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中的规范条目,办理新登记的运输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村建站、公路站、水利站、供电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的混凝土运输车、泵车等工程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工程施工企业做好运输业务发包管理工作。

2.校车安全管理

宣教办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督促学校坚决杜绝租用不符合资质的“黑车”从事学生上下学接送、春秋游等活动,严格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同时要严查“黑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3.快递车辆安全管理

公路站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使用不具备资质的车辆从事寄递、配送业务经营,加强从事快递车辆管理,强化车辆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主动对接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不落实主体责任、交通安全管理松懈、长期存在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的寄递企业进行处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要大力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和超载、闯禁行、违反规定停车等行为,逐步建立快递服务车辆违法情况通报制度。

4.旅游车辆安全管理

宣教办、工艺城要积极对接上级文旅部门要加大对旅行社包车行为的监管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督促旅行社建立租赁旅游包车管理制度,规范、合法租赁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导游按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等知识宣传和提示。

5.其他车辆安全管理

卫计办要督促辖区卫生院、医院等医疗机构强化对120救护、病人转运接送等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车辆。企业站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接送员工车辆的监管,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严防伤亡事故发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公路站、道安办、农技站要会同镇街、村居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引导农村群众在集会、庙会等大型活动、务农等方面规范使用车辆,严禁非法载人。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行业企业使用有资质的运输车辆进行客货运输。

(二)加强路面管控,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1.成立专班队伍。各有关单位要抽调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人员相对固定的专班队伍。专项整治期间,抽调人员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日常工作。

2.扭住整治区域。整治主要线路、汽车站、学校、宾馆、商业综合体、游客集散中心、旅游风景区、工业园区、医院以及大型工贸企业、货运集散点、农场、菜园等区域;集中查处早晚客运高峰、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

(三)严格阶段措施,紧锣密鼓推进行动

1.部署安排阶段(即日至2021年2月10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2.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2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对监管行业内单位(企业)用车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落实使用有营运资质的客货车辆,并建立明细台账与联系制度。

3.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20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对前期摸排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清单”管理,精准锁定整治任务,实行对照销号管理,对违规客货车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联合执法、视频缉查等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道路非法运输行为。

4.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典型的经验作法,全面梳理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可操作、能出效的措施,积极共同探索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监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道路非法运输行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认真汲取我镇“11.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整治道路非法运输行为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立即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把安全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落实,综合运用约谈、批评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整治工作。镇安办、道安办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整治工作不作为、走形式、问题突出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依托每月16日“安全生产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手段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公开举报渠道,及时报道整治行工作动态,公开曝光道路非法运输行为的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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