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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方案范文

民主评议方案

根据《*省物价局*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物价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要求,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提高执政能力为着眼点,以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实现我市更快更好发展、推进“和谐保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机关行政效率、行政质量、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和运行程序更加完善,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价格服务水平明显改善。

2、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规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运行机制,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价格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

3、价格环境进一步优化。在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价格矛盾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价格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4、物价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精神风貌有新的改观,能够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依法管价、秉公执法。

二、评议内容·

(一)认真落实“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要求,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标准,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加强效能建设,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

(二)积极贯彻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使结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各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和公布职权目录、制定并公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实行动态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时限和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公开的载体;努力建立健全权力运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公开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三)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立环境是第一竞争点、抓环境就是抓经济的观念;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对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整改措施;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重视12358投诉举报,认真解决损害发展环境的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合力解决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设“诚信保定”,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四)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落实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不出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题。

(五)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坚持把民主评议与物价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自我运行机制,促进单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主要任务

1.继续抓好“价格民心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一费制”以外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坚决制止学校通过改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学生负担。全面规范医疗机构招标采购药品价格行为,认真清理我市核定的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大力整治医疗服务收费,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深入治理农民反映集中的农村教育、计划生育、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维护、农民外出务工等领域的乱收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继续实施“阳光价费工程”,继续在城乡普及和推广明码标价工作,逐步探索明码实价工作的运行机制。巩固价费公示制度的成果,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监督)网络,建立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长效机制,提高价格和收费政策透明度。努力为企业搭建价格诚信平台,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

3、积极转变职能,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做好价格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全市开展以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家、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4、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规范权力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定价听证制度;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和监审程序;规范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做到定价批费、监督检查、价格鉴证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5、加大价格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加大对重要商品、重点行业价格检查力度。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组织的阳光热线和阳光投诉活动,坚持和完善市、县两级物价局长接听12358价格举报电话制度,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即受即办、快速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主要措施

1、坚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务求取得实效。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贯穿于物价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开展民主评议促进业务工作,通过工作成效体现民主语言的效果。要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始终坚持把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通过民主评议,有效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价格和收费问题;通过民主评议,切实转变作风,转变职能,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以扎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2、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加强整改。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积极采取调查、走访,座谈、问卷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阳光热线、监督电话、网络咨询投诉等各种渠道;听民声、访民意,了解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广泛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加强宣传工作,特别要着力做好听证咨询和答辨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人大、政协、政府等有关部门对物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找准抓住广大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价格和收费问题以及物价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增强机关建设和价格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3、建立健全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要围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所拥有的权力进行梳理归类,明确内设机构、人员的权责,切实解决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问题。积极推进政府定价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要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把因人而异的操作,变为靠法规、靠制度、靠科学的工作程序来操作。通过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从制度上解决产生不良作风的可能性。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应该物价部门办的事情,要抓紧办理;需要和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情,要主动联系,尽快办理;不具备马上办理条件或办不了的,也要说明情况,取得谅解。

4、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泛支持。建立健全价格宣传的工作制度,结合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重要价格改革政策,使广大群众对价格政策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证。加强以市局“保定物价网”为中心的物价系统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提高网站的信息含量,进一步完善网站在政策公示、价格查询、信息检索、咨询互动、网上办公、网上投诉、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功能。继续完善信息服务工作,增强信息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和互动性。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物价部门发挥职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大举措和队伍作风建设情况,以扩大影响、争取支持、接受监督。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认真抓好物价系统的廉政建设,坚持对干部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价的敬业精神。物价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和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定价批费。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价格鉴证以及其他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要严肃价格纪律,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法定的行政程序,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办事,做到令行禁止。正常工作日,全市物价系统所有干部职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物价部门形象的要通报批评,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6、加强工作调度,争取全市性效果。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提高全系统工作水平的切入点;以此带动各项工作。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专题研究民主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上级要为下级服务,下级要对上级负责。各县、(市)、区物价局每季度要向市局书面报告一次民主评议工作情况,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年终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活动情况,并以此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一)市局成立全市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闫玉疆任组长,纪检组长左建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志杰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办公室、协调处为成员单位。其他处(室)要根据职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实行民主评议工作领导负责制。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管理,切实把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物价部门要对下级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督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闫玉疆局长为全市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对分管处(室)负责,各处长为本处(室)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物价局长为本地物价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对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的督导。市局领导和局民主评议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导,深入县、市、区物价局了解情况,具体指导,特别要对工作一时上不去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

(四)抓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考核验收。年终市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处(室)和各县、(市)区物价局民主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各处(室)的考核,同年度工作总结、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进行,要把考核验收结果作为评价处(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政绩、评选先进处(室)的重要依据。对各县、(市)区物价局的考核,以各县、(市)区物价局在民主评议中的名次排位为基础,凡民主评议被评为该县优秀和先进单位的为全市物价系统年度先进单位。凡民主评议为后进单位倒数

一、二名或受到市以上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县、市、区物价部门,取消国家、省和市一切先进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