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军事训练意见范文

军事训练意见范文

军事训练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生军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围绕着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区学生军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武装部。

三、训练对象及时间安排

训练对象: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含民办校)和本区中等职业学校20*年度入学的一年级全体学生。

训练时间:学生军训为期10天,学校可选择在7月25日至8月15日之间完成。为确保军训质量,各校必须做到学生集中住宿军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

四、训练内容与要求

(一)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基本内容为:

1、法律学习。

2、基础知识学习与队列、射击训练。

(1)队列动作为立正、稍息、跨立、敬礼;停止间转法;行进与停止(齐步、跑步、正步);坐下、蹲下、起立。

(2)射击(小口径运动步枪或半自动军用步枪)瞄准训练与实弹射击。

3、国防知识讲座。

(二)目的要求:

1、增强中学生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

2、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和光荣传统,增强国防观念。

3、了解《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熟悉《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的有关章节,其中队列训练为区统考内容。培养学生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举止和仪表。

4、进行校风校纪教育。

5、法制教育考证合格。

五、训练组织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质量。为确保学生军政训练的质量与工作顺利进行,各校每天军训时间必须保证不少于6小时。由区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军训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高一新生军训工作。各校应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承担学生军训的领导与各项军训保障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与检查。

(二)周密计划、统筹安排。军训学校在开训前做好教员聘任与其他准备工作,按学生集中住宿的要求拟订训练计划及全程安排日程表,包括聘请承训部队名称、具体负责人名单。训练计划请在7月10日一式三份(打印稿)送区教育局武装部。训练计划要求内容充实,安排合理。

(三)注重安全、抓好保障。各军训学校要认真做好参训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精心安排好军训期间教员与学生的食宿,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与安全卫生教育工作,使本期学生军训达到“有效、有序、安全、有益”的目标。高一新生军事训练的保障经费,由所在学校在学校经费预算内安排解决。

六、检查与考核

为检验学生军训的质量,区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军训办公室,在各校基本完成训练后,对军训学校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检查内容按《*区20*年高一新生(含职校)军事训练考核意见》执行。各校在开训前一周将具体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武装部。实施军训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报学生军训工作总结,作为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