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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期末及暑假意见范文

职校期末及暑假意见

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我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期末复习考试与暑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学期总结工作:

1.学校应按照《*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闽教基[2003]2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期末的总复习与考试工作。学校教务处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把好期末考试的命题关,让学生通过正常的学习和复习,能够顺利通过各门学科考试。初中阶段学生期末考试单科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全科合格率达到75%以上。

2.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学校应认真组织学习《*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和*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04]71号)、《*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77号),按照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地抓好实施工作,在实施中要及时总结经验。

3.学校应规范学籍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初中学校应组织教师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4号),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尽快建立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为今后网上填报志愿,向高中招生学校提供准确、真实的初中毕业生信息做好准备。

4.中等职校期末考试要全面反映学生掌握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特别要做好学生专业技能测试、评定,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各校要按省、市会考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复习,做好会考准备工作。

5.在放暑假前,学校应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采取措施,确保今年初中、高中、中等职校招生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办法。要根据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做好逐年降低高中"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的计划。加强高中"择校生"招收工作管理,加强对所属中学和中等职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切实做好初中、高中学额巩固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学,应做好初中流生情况的调查分析,摸清流生数据,积极依靠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流生。切实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确保这些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各校初中生的年流生率,达标中学应控制在1%以内,一般完中及城镇独立初中校应控制在2%以内,农村独立初中校应控制在3%以内。中等职校流生率应控制在5%以内,对经济困难学生,可采取减、免、缓办法,帮助其完成学业。

四、随着初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积极推进,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继续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领导和指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认真做好课程改革实验的规划。加强普通高中教研网络建设,发挥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指导作用,解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普通高中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新课程实施工作方案,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新课程设置方案,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要高度重视新课程的培训工作,确保全体实验教师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市级师资学科培训活动,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学校应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开展新课程校本研修,强化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我局与*中教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研发并监制了一套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管理系统软件,各普通高中要尽快安装、调试并使用。

五、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过程的用书管理。普通高中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30号),认真做好20*年秋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与各地新华书店联系,争取在暑假前,下学期高一年、高二年的教科书能提前发给任课教师。

六、指导学生过好暑假生活。

1.普通中学在暑假期间,除了20*届高中毕业班外,均不得安排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对于20*届高中毕业班确需利用假期进行集体补课的学校,必须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同时应严格按规定收取补习费。

2.学校可组织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夏令营活动,夏令营活动一般应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举办。

3.学校应在学生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交通、游泳、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卫生教育,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应加强法制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要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七、20*年至20*年新学年度校历安排如下:

20*年8月24日:教师和新生到校。

8月25日--8月31日:教师学习或集体备课;新生入学训练(中等职校新生入学时间可根据实际适当推迟,但不得超过9月15日)。

9月1日:学校开学。

9月3日(星期一):新学年度第一学期正式上课。

20*年1月3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寒假开始。

2月14日(农历正月初

八、星期四):教师到校。

2月15日(农历正月初

九、星期五):学生到校。

2月16日:学校开学。

2月18日(农历正月初十

二、星期一):新学年度第二学期正式上课。

7月4日:暑假开始。